《逃离洪荒》 第1章 《逃离洪荒》 作者:曹见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无妄之祸 闹钟的铃声一阵紧似一阵,不过,不听到那声声嘶力竭的“快起床”的吼声,彭磊是绝对不肯起床的。终于,刺耳的吼声响起,小小的房间里回荡起恐怖的震响。 穿衣,洗脸,刷牙,吃减肥药,所有的动作都是程序安排好的,每个动作所用的时间精确到秒。飞身出门!别看他200多斤的身体,动作看不出丝毫的笨拙,这也是平时吃饭锻炼两不误的结果。 脑袋还是有点晕!都怪那帮狐朋狗友,昨晚上泡吧太疯了,差一点吃得上吐下泻。nnd,不就是小青带来的几位姊妹都有点姿色吗?一群色鬼,女孩子几个媚眼就让他们不知道祖宗姓什么了,变着花样往自己肚子里灌酒,灌了自己还不算,别人也跟着倒霉。 彭磊完全是下意识地完成了起床后的全套动作,连早饭的两个特制蛋饼也没有遗漏,这就是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好处了。 班车怎么还没有来?糟了,今天是礼拜六!彭磊猛然醒悟,今天是不用上班的。倒是新处的女朋友听说他对药草略知一二,结果给自己的老爸老妈老祖宗罗列了一堆的毛病,怎么表现就看他彭磊了。 像他彭磊这样“超棒”的身材,要找一个登得上台面的女朋友还真是不容易。就凭着人家女孩子不是转身就说“拜拜”的份上,稍微花点精神体力也是应该的,权作是锻炼身体,也算是报答人家的好胃口吧。 彭磊并不是学医的,但是中草药方面的知识却绝对可以和正牌的大学生相比,因为他的外公曾经做过几十年的赤脚医生,彭磊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 滋补的中药在药房里都能买到,不过若是能掺进几味自己采的,说不定小青会激动得失去警惕…… 李公山并不高,形状就像是一个大肉包子。曾经有传言说这是一个古代帝王的坟墓,结果这小山愣是被人炸了小半,于是它现在就像是被肯残的包子。李公山只长草,不长树,千百年来一直如此。倒不是树真的不能活,而是栽上去的树最后都会像藤一样爬着长。当然也只是小树,大树是绝对没有的。不过,李公山上的草却极多,几乎什么样的草都能找到,甚至还有人找到过只有在阴暗潮湿的东北密林里才有的人参。 彭磊的运气不错,在靠近悬崖的半山腰,竟然找到一株何首乌。得意!这可是传说中的仙药,仿佛已经看到了小青宽衣解带的媚态。站在悬崖边,望山下江水滔滔,不知不觉中竟然热血沸腾,但紧接着是腹如刀绞——今天是不用吃那减肥药的,怎么就忘了呢? 悬崖边上的这些石头很怪异,好多的凹槽,有的是很深的洞,竟然是天然的茅厕。那就不客气了,这一通泄,差一点将石洞填满。没有准备手纸,结果擦屁屁的草用了一大捆。意犹未尽,对着空气狠狠地打了一炮,才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 “臭小子,死胖子,没人教你注意公共卫生吗?竟然在这里拉野屎!”身后一个愤怒的声音吼道。 “什么人?你tmd吓死我了。”彭磊差一点踩到自己拉的东西里。 “吓了?老子今天要揍你,替你祖宗管教你。”说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不过两个人都是一般的矮小,最多才1米60,比1米78的彭磊矮了半个头,身材更是没法比。 “你们要揍我,哈哈哈!” “很好笑吗?等会儿如果你再笑得出来,老子就饶了你!”当先的那个眼中冒着火花,小拳头上闪着光——阳光太烈了! “哈哈哈,真tm好笑。老子给这里的花草施肥,碍着你们什么事了?你们两个老小子不地道,刚才肯定是在偷看,是不是?肯定是嫉妒老子的宝贝了。” “死胖子,等会儿老子将你那话儿切下来喂狗。不知廉耻!” “什么?还来真的?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们,我可是柔道黑带,跆拳道红带,还拜师学过拳击、太极拳、南拳,不怕死的你们就上来。妈的,这世道是怎么回事?”彭磊忍不住笑道。 “是吗?我倒是要见识见识。你这只猪,真是猪。”中年人没有被彭磊吓倒,远远地就扬起了他的拳头。 那是拳头吗,怎么像个发光的灯炮?彭磊微微有些吃惊——碰上武林高手了? 看他的两个眼睛,竟然是碧蓝的,闪着妖异的荧光。难道他们是在这里修炼的妖魔鬼怪,否则管别人拉野屎干吗?一脚踩在自己刚才擦屁屁的乱草上,脚下一滑,差一点摔倒。还好,那家伙没有冲过来,正被身后的那个拉着。不过危险并没有过去,听他们在说什么? “老七,不要在这儿,上边有人。” “好!这种垃圾,活在世上也是浪费资源。把他弄到下面去,我们好好收拾他。” 彭磊头皮开始发麻——真的碰到妖魔鬼怪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我只是拉了一次野屎、打了一次飞机而已,又不是糟蹋了你们家的女人,你们犯得着着样吗?” “死胖子,嘴和屁眼一样的贱。”老七骂着,拳头在阳光下划出一道明亮的幻彩,可怜跆拳道黄带连身体都没有来得及移动,就闷哼一声,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 幽暗的灯,难闻的恶臭。彭磊猛打了两个喷涕,强忍着冲到喉咙口的恶心,好奇地打量着这间囚室。若不是这难闻的臭,倒是有点像科幻电影中常能看见的实验室。现在他被剥得赤条条的,只是在胯部留一小块遮羞的布,手脚还都被绑在床上,如一只解剖台上的青蛙。 老子这是怎么了?只不过拉了一泡野屎而已,好像就是犯了死罪似的。那两个矮子到底是什么东西? “救命啊,杀人啦!你们这是违法的。” “死胖子,在我们的换气口里拉屎,还塞茅草破坏我们的换气管道。这味道是不是很难闻?你tmd也知道难闻!你吃的是什么东西,胃口真是不错啊,放的屁也是这么肥。”刚才的两位又露面了,不过这回是带着封闭的头盔,说话还要通过麦克风。 彭磊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墙上“滴”地一声轻响,一盏蓝灯闪了一下,然后是一个清脆的声音:“空气检测完毕,氧含量18,氮含量71,二氧化碳2。5……硫化氢0。07,二氧化氮0。02……” “怎么又升高了?” “臭小子,你是不是放屁了?” “我要杀了你!”…… “我和你们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们这样做太过份了!你们又没有规定在那里不能拉屎,凭什么要对我这样?我要控告。”看样子不像是妖魔鬼怪,彭磊倒是胆大了点——十有八九是国家的什么秘密实验室,那两个矮子可能是有特异功能的保安。 “好啊,欢迎你去控告。死胖子,肥猪,活着真是糟蹋粮食。你看看你拉的东西,牛排还是整块的,真是恶心。应该将你送到饭都不够吃的地方去,看你还有没有这么多的屎好拉。” “只怕那时候他会将**洗洗再吃也说不定哦!”那个一直很少说话的家伙并不是不会说话,这一句就很倒人胃口。彭磊再也忍不住冲动,大嘴张开,胃里的东西像喷泉一样往外涌。 这间囚室面积不小,此刻又混杂进浓烈的酸臭,墙上的红灯猛闪,然后是清脆急促的声音:“警报!警报!” “我受不了了!我要将你送到一万年前去!”老七声嘶力竭地吼。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这也不是故意的,你们放我下来,我会清理干净的。”终于吐完了肚子里的东西,彭磊尴尬地问。这两位到底是什么来路?送自己到一万年前?吹吧!不过,若是他们恼羞成怒,来个毁尸灭迹,吃亏的还是自己。 “我们是什么人?小子,你听着,我们是外星人,天狼星人。老五,你看怎么样?” “这小子不能留在船里,谁知道他这身肥膘里面还存着多少脏东西。我们的空气净化系统算是毁了,咳!”老五一扬小手,床边凭空生出一只玻璃罩,将彭磊连人带床都罩了起来。 “外星人?大哥,别逗了!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我一定将这里清理干净,求求你们,放我下来吧,我害怕。”彭磊真的紧张起来,这肚子里就又要翻江倒海了。 “你tmd真是没完没了了!你这种垃圾留在世上,真是罪过啊!地球的资源这么紧缺,还要有你这样的东西来浪费,真是没有天理。你去过几天你们祖宗的日子也好。”老五右手虚点,一道电流从玻璃罩上冲出,接上彭磊的头顶。 没有觉得疼,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脑袋里一时间有点模糊。上下的阀门再也控制不住,玻璃罩里传出恐怖的声响。那个老七闪到了一台仪器前,手旋着上面的一个旋钮,玻璃罩里的声音吓着了他,闭着眼在仪器上乱敲了一气,然后使劲地按下按钮。 “等等!快停下!”惊叫的除了彭磊,竟然还有那个老五。碧蓝的电光在玻璃罩上一波波地闪动,彭磊只见到玻璃罩炸开,然后脑袋一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章姻缘 圆月高挂在中天,明亮的银辉洒满乾坤。袅袅的水汽在山谷中弥漫着,九个山头就像是海中的仙岛,只有一点点峰尖在水汽上忽隐忽现。 第2章 这是一座很奇特的山,两道圆弧形的高大山岭绕成一个巨大的眼睛形状,中间就是那九个在水汽中隐现的小山头。九个小山头都是刀劈斧削般地陡峭,上面不长一点绿色,密密地挤在一块很小的区域内。在九峰怀抱的中间,一根白色的石柱如巨大的男根,突兀而起,高度甚至超过了四周的九峰。 静寂!这样的晚春,这样的山里,竟然听不到丝毫虫鸣鸟唱。 风轻轻掠过山峦,峰谷间的水汽却根本不受风的指使,永远按照自己的频率蒸腾着,忽东、忽西…… 突然,天上的圆月好像受了什么刺激,光润的月面上泛起一波波的涟漪。北边的天际,星光中裂开一道赤红的血缝,刺眼的红光从天幕漏下,紧接着,一道流光冲过天宇,撞向森林密布的南方。 山微微颤动起来,九峰间的水汽狂乱的波动着。若是有人仔细看,一定会大吃一惊,那九座隐在水汽里的山峰竟然在微微转动,而那根耸立在山峰间的石柱上,一道道淡淡的光流动着,仿佛是接通了电流。 好久,山谷终于又沉寂了下来,石柱上的微光也消失了。但是,石柱是不是矮了一截? ………… 软软的床,香香的被,漂亮的mm,这是在哪里? 头还是有点发胀,身子也是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彭磊好奇地四下张望,正好门口那位整理着丝线的mm回过头来。阳光斜斜地从mm的身后射来,在她的脸上涂上一层明亮的金辉,衬着竹门简陋的暗影,真是绝美的风景。 相机!如果照相机在手就好了。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惊叫出声。彭磊突然想起,自己是得罪了那两个所谓的天狼星人来着,被赤条条地绑在床上,说什么要送自己到一万年前吃苦的。nnd,这是一万年前吗?不过,那两个家伙对他彭磊的这身膘可能真是很有意见,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方法,彭磊发现,他竟然真的瘦了许多。 门口的女子惊叫了之后并没有进屋来,反而是急急忙忙地跑向外面,嘴里还在高声叫着姐姐。 挣扎着坐起身子,被子下是光溜溜的,好在旁边有一件长衫,就当它是睡衣了。粗略地估计,现在的体重比起前几天来,至少得减轻了四、五十斤。脑袋很清醒了,头晕是饿出来的。摇摇晃晃地摸到门边,终于看清了环境——这是一片水边的坡地,右边数百米处是一条大河,前面不足百米处是一条小河,身后的低地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稍高处的坡地则长满了竹子。大河边芦苇密布,水鸟翻飞;小河里浪花飞溅,竹筏三三两两。村庄好像是在河的对面,隐隐约约地能看见袅袅的炊烟。是黄昏了! 真的好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看这两间房子,简陋的竹梁泥坯,屋顶也是黄泥糊草。屋里几乎没有家俱,只有几张竹椅,几个陶罐。地面倒是很平整,好像是用泥坯整了地后,再铺上芦苇席,所以踩上去软绵绵的,就像是高级宾馆的地毯。 两个女人从小河边急匆匆地跑来,当先的一个正是刚才在门边上的那位。看她们的衣着,好像是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很是朴素。头发是用一块素帕裹着,只是耳边垂下零碎的几缕。素布的长裙几乎遮住脚板,却是非常合体,腰间的那条布带束出玲珑的身材,夕阳斜映下,真是美极了。走得近了,也看得清楚了,两个女人都很年轻,很漂亮,相貌还很相像,不用问,一定是一家姐妹。 紧了紧衣襟,彭磊抢步上前。站起来后,头晕的感觉渐渐消退了。“小姐,你们不会也是外星人吧?那两位呢?我郑重道歉。”--nnd,玩笑开大了,这下子不知道要旷工多少天了。 惊讶地停住脚步,女人们面面相觑着,然后俏脸上堆满灿烂的笑:“客人说什么呢,我们不明白。” 说话的是那个略显年长的,声音脆脆的,很好听。口音有点拗,好像是川南地区的方言,若不是彭磊的老娘就是四川人,他就是在成都长大的,或许还听不懂呢。 “听不懂?这是什么地方?我是怎么来这里的?请你们告诉我,我怎样才能回去。外星人小姐,这里还是地球吧?”——这里的风景看不出一点点人工的痕迹,如果搞个度假村什么的,绝对抢人眼球,不知道交通方不方便。努力地学着mm的口音,彭磊指手画脚地比划。 “客人是从大河里漂过来的。昨晚天火冲过圆月,江中响起雷声,然后姐姐就在江滩上看见了你。”年轻的那位脸上漾着潮红,轻笑着说道。 “什么?天哪!”——我x你外星人的xx,真的将老子弄到了一万年前?彭磊眼前一黑,差一点站不住。 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床上的,脑袋里空白一片。对着俯在眼前的两张俏脸,彭磊是欲哭无泪。怎么向一万年前的这两位漂亮mm解释?她们的秀目里全是疑惑和关切,彭磊不傻,看得很明白。不过,一万年前应该是原始社会,不会有这么好的房子、这么好的衣服吧? “我叫彭磊,这里是什么地方?两位小姐怎么称呼?唉,我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了。”还能怎么着呢,先讨口饭吃再说。 “彭磊?我们这里是竹山族,姐姐叫绢,我叫竹女。”彭磊的名字估计很少有人用,两位美女记得很辛苦,不过彭磊总算也知道了现在的处境。 河对面的那个村子就是竹山族的聚居地,村里的人都姓竹山,这两个美女就分别叫竹山绢和竹山竹女。(怎么有点像日本人的名字?) 竹山族能用来耕种的土地不多,常常需要用竹子制造的东西来和别的村子交换食物。绢今年24岁,因为嫁人后三年未生孩子,所以被赶出了夫家。竹女今年十八岁,她们的母亲在竹女六岁的时候就得病死了,三年前他她们的父亲也在和茂族的冲突中伤重不治,现在家里就只剩下她们姐妹俩相依为命。族中人认为她们两姐妹是灾星,既不能生孩子,又害得父母早死,所以将她们赶出了村子。 这一片土坡也是竹山族的地盘,因为风水不好,所以很早就被放弃了,现在成了被放逐的人的家。她们姐妹也不是唯一住在这里的,坡上、竹林边还有几户人家,只不过大家都是灾星,所以很少往来。 “你们平时吃什么?粮食很少吗?”怯怯地问。 该死的外星人,扬言要送自己到没有饭吃的地方的,看来这里不会丰衣足食。他nnd,要饿老子的肚子用得着这样吗?国家还有几千万人还没有脱贫,随便将老子送到哪一家,就够老子体验生活的了——彭磊在肚子里使劲地问候外星人的祖宗。 “磊是饿了吧?昨晚找到你的时候,你的身边有好多的鱼哦,都是被雷打晕的。那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粮食,够我们吃好多天的了。你等着,我去给你煮鱼汤。”绢轻轻笑着,关照妹妹好好照顾客人,自己提了裙子匆匆往江边去。 吃鱼汤?看来条件真的很艰苦,彭磊的头又痛了起来。 竹女和绢两个孤陋寡闻得很,居然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她们所用的生活必需品也是托村里一位亲戚到市场上去换的。离竹山村最近的几个村子分别是有熊,鱼族,蒲族,丰族,有羽族、茂族,每个月的月圆之日是附近村子的集日,大家都聚到丰族南边一片红泥岗上交换东西。 听听这名字,就好像是到了三皇五帝的那个年代!一想到历史,彭磊的头不由自主地剧痛——老天,外星人究竟做了些什么? 鱼汤很快就上来了,盛汤的是红黑双色的陶碗。汤很淡,虽然很鲜,却也是够腥的,绢的煮汤水平很一般。彭磊估计自己已经几十天没有吃东西了,这么难喝的汤,居然也是喝得津津有味。 彭磊喝汤的时候,绢一直微笑着看着,就像是老娘看儿子。二十四岁,要是在现代化的大城市里,正是最最青春的年纪,可是绢的脸上只有沧桑,眼角甚至还有了淡淡的细纹。或许是没有生育过吧,身材还是很匀称,皮肤还是非常红润。 “我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两位姐姐能不能收留我?我也会做事的。”有点汗颜,但是总不能露宿荒野吧。 “我们姐妹是灾星,磊若是不怕被我们害,尽管留下来好了。”绢灿烂地笑了起来,竹女的脸上升起一片红霞,手忙脚乱地帮姐姐收拾碗筷。 猛咽了一口口水,肚子里莫名其妙地烧起一团热火,一个很龌龊的念头怎么压也压不住——人怎么就那么贱呢?饱暖思淫欲,古话真是有道理。 门口,姐妹俩的说话虽然很轻,彭磊还是能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竹儿,磊是个很好的男人呢,他肯留在这里真是太好了,竹儿也可以嫁人了。” “姐姐,磊是姐姐背回来的,是姐姐的男人呢。” “傻妹妹,姐姐是灾星,怎么能再要男人。妹妹还是处子呢,如果能生下儿女,说不定能回到族里去。就这样定了,等会儿姐姐和磊说去。” “不,竹女决不和姐姐分开,竹女的男人,也是姐姐的男人,姐姐不是灾星。” “别傻了,磊是上天送给竹女的,你要好好珍惜。前些天听族叔在说,外面有拿人去换财物的。族里有人曾经想过拿我们这些被逐的人去换牛羊,只是当时竹山没有同意。等磊的身体强壮了,妹妹就和磊离开这里。我们这些人的死活是没有人管的,迟早他们会动手来抓人。” “不,姐姐,我不会走的,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说着说着,两位竟然在门外轻轻抽泣起来。 第3章 躺不住了,彭磊发现,只要不去想一些事的细节,脑袋就不会疼。那碗鱼汤下肚之后,浑身躁热,什么东西都想往身体外跑。傍晚的风也是暖暖的,应该是春夏交汇的季节。这个时候去洗个冷水澡,或许偏凉了点,不过一定能冷却身体里的欲火。 绢和竹女真是极聪明的女孩。下到河边,彭磊心里禁不住暗暗赞叹。 河水很清,水应该不太深,水底的卵石清晰可辨。靠岸边的河滩上,卵石围成一个小水潭,一小半还长着芦苇。水潭里鱼儿悠闲地游着,有几条还是超级巨无霸。这个水潭设计得极巧,鱼儿还可以在芦苇下遮荫,进出水口都有竹枝结成的篱笆。水太凉了,彭磊只是匆匆地泡了一下就逃了出来,于是站在女孩们自制的鱼池边看鱼,顺便也想想自己的未来。 还能不能回去呢?该死的外星人,气量太小了。可怜自己家里还有老父老母,现在他们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到外面去找找,若是能找到外星人,好好商量,说不定能将自己送回去。至于现在么,一定要好好谢谢两位美女。从这河边到上边的竹屋,近百米的距离,坡也很陡,不知道两个娇小的女人是怎样将自己这两百多斤的身体搬上去的。还别说,现在这身体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棒,某些部位上甚至能看到肌肉的轮廓了。 “磊,看看这些大鱼,都是昨天和你一起飘过来的。有两条大青鱼比我的人还要长了,可惜拿不到外面去,不然一定能换好多的东西。” “为什么拿不到外面去?集市离这里很远吗?”彭磊正想着怎么谢她们姐妹,还有刚才听到的那些话,心不在焉地问道。 “水道很远,还是逆流,我们也没有船。岸上的路稍近些,可是这么大的鱼,两个男人也是扛不动的。” “是吗?可能是老天爷知道我食量大,所以给你们送两条大鱼作补偿的吧。”彭磊笑道,“我来想办法。我们才三个人,这么大的鱼,10天也吃不完,自己吃真是太浪费了。绢,多谢你们救我,还收留我,我一定能让你们过上幸福生活的。” 这里的生活水平好像还停留在物物交换的年代,还没有发明钱,这样年代的技术水平可想而知。彭磊突然对自己充满信心,凭着自己21文学大学本科的学历,虽然学的不是理科,但是见识肯定超常,挣个小康应该没有问题吧。 “磊,你是不是愿意娶竹女?刚才你肯定是听到我们说话了,是吧?我希望你能带竹女离开这里,往西北面去。听说在西北面有一个大族,还有许多的大城。磊的身体很强壮呢,竹女也会纺线织布,你们一定能过得好好的。”绢望着渐渐昏黑的天幕,眼中亮起晶亮的光。 “不,现在我不能走。绢,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和你们姐妹生活在一起。只是,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像昨天一样,突然地就消失了,我怕对不起你们。”若是能将两姐妹都拥有,在这里过上几年田园生活,暂时不回去也是可以考虑的。反正,现在的这个工作肯定是保不了了。 晚风中,绢鬓边的发丝有点乱,不时有几缕飘到她的嘴边,看得彭磊心痒痒的,恨不得举手帮她整理。 “我是个灾星!”绢的话轻轻的,可能是脚下的卵石有点滑,人微微一颤,差一点摔倒。 “小心。”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绢揽在怀里。 衣衫太单薄了,甚至能感觉到肌肤下血脉的搏动。要命了,刚刚冷下的心火又熊熊燃烧起来。 第三章小康生活 身子真的在颤抖,绢的紧张明明白白地堆在脸上。 很年轻、漂亮的一张脸,腰也是软软的。不过即使绢并不年轻,彭磊的感观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他这个年纪,是咸淡不忌、老少皆宜的,更何况在这异世他乡,举目无亲,绢和竹女是他彭磊唯一的依靠。 这粗布衣裳下的肌体又是怎样的呢? 认识小青以前,彭磊从来没有正经地交过女朋友。他的那个身材,连卖肉的女性也不喜欢。身上唯一拿当得出的是男人那见不得人的东西,据识货的弟兄说,那是天生异秉,可惜没有用武之地。当然,他彭磊也早就不是处男了。在东洋人的av的狂轰滥炸下,十八岁就被洗头房的姑娘骗去了童贞。今年25岁了,和他肉体交流过的女性绝对不少于50个,可那都是付钱的买卖,从来没有过这样搂抱着的温存。 身上的赘肉少了这么多,一下子还真是不太习惯。 眼前的那张脸上的红晕太诱人了,还有那红红的唇。彭磊的控制能力太差,或许也是不懂控制吧,手上一紧,绢的脚尖几乎离开了地面。小嘴微张,一声惊呼还没有吐出,就被彭磊的大嘴紧紧盖住了。 紧绷着的肌肉渐渐软了下来,鼻孔里呼出赤热的气流,绢柔柔的唇舌放松了抵抗,任凭彭磊在自己的地盘里翻江倒海。可惜彭磊也只是瞎搅一气而已,他亲近过的女人都是只和他接触下面那一点。再说了,卖肉的女人的嘴是什么都肯尝的,说不定比下面的器官更脏,一般男人也不会有胃口亲嘴。 身子紧紧相贴,彭磊身下的累赘紧紧抵着绢的小腹,绢怎么能不明白。脖子里也是红红的了,双手搂紧彭磊的腰,轻轻地叹:“我相信磊能照顾好我们姐妹俩的,可是绢不能生孩子,而且都这么老了。磊乖乖地养好身体,带上竹女走吧。” “老了?绢才24岁,就老了吗?哈哈哈。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今天就娶你们姐妹也没有问题。而且,能不能生孩子也不能全怪女人,说不定是你嫁的那个男人不行呢。放心,有没有孩子我无所谓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快活就行。”彭磊把21文学的思想搬了出来。 “真、真的?”绢的身体猛烈地震颤起来,抱住彭磊腰的双手再也不肯松开——这就是瘦身的好处,要是在几天前,小彭的熊腰她或许还抱不住呢,那么小彭同学也享受不到这样的温暖了。 “骗你我就是狗娘养的,让我全家都死光。”这样的誓言在以前是口头禅,家里老头老太太的身体棒得很,根本没有应誓的症兆。 “我信!磊,你如果不怕我会给你带来灾祸,你就娶我吧。”双手移到了彭磊的脖子上,头微仰着,眼中蓄满了迷惘。 “相信我,你们是我的福星,我一定能让你们过得比别人更幸福。”这一瞬间,彭磊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男人了。 晚饭还是鱼汤,竹笋鱼汤,多了许多的野菜,甚至还有鲜嫩的芦根。一碗稀饭,米粒少得能数清楚。这样的日子,如果过上一个月,估计身上的肥膘不会留下多少了。彭磊满脑袋都在盘算着将来的生活,所谓幸福,首先就是要吃饱穿暖,而且不能老吃鱼。 春宵苦短,彭磊的这一夜是在不断的激动、冲动中过去的。绢的冲动、痴狂,竹女的娇羞、扭捏,让彭磊的这一夜过得如痴如醉。古代的女人和马路上的姐儿太不一样了,这个时候彭磊甚至在庆幸那泡野屎。女朋友小青早就没有印象了,老爹老娘也没有想起过,若是这时那两位天狼星人让他回去,估计他更要骂娘了。 头不疼了,改成腰酸了。没有办法,仙人也经不起这样的一夜。像彭磊这样还能爬得起来,已经是奇迹了。对着初升的旭日打了一趟拳,马上就感觉神清气爽,腰好像也不酸了。 千里之外的那处神奇的山谷,水雾中的那根石柱又在闪着微光。银色的光影里,隐隐地,好像有一只大鸟在扇动翅膀…… ………… 一趟太极打完,彭磊深深地呼吸着,心里不由自主地感慨:这里的空气真是好,若是伙食能好一点,那个生活能节制一点,说不定能活上百岁。 水面上,早起的鸟儿已经飞成一片,捕鱼的男人也是三三两两。彭磊在水边才走了几步,芦苇边的几只水鸟就吸引了他的眼球——好大的鱼鹰,正懒洋洋地缩着脖子晒太阳。以前见到它们时,都是在捉鱼人的船上的。 生产工具真是不一般的简陋,竟然还是石斧石刀,彭磊不由自主地怀疑,是不是真的到了一万年前的石器社会——要是真是石器时代,凭着自己掌握的知识,说不定能弄个大王做做。发现了鱼鹰,彭磊特别兴奋,整个上午都是在不停地砍竹梢,然后编成几个大大的竹笼。等晚上时,竹笼内已经有了十几只羽毛初长的幼鸟。 竹女姐妹两个对彭磊所做的一切充满好奇。有了男人之后,两姐妹做事更是勤快,彭磊起来打拳的时候,绢已经准备好了早餐,竟然还有鲜菇;竹女也是不顾初夜的不适,早早地起身纺纱了。本来绢还是个织布高手,但是她们没能力添置织机,所以只能养蚕煮丝谋生。好在河里有吃不完的鱼虾,山上有吃不完的野菜,只要能换来一点点盐米和粗布,就足够她们两个生活了。可是现在好像不一样了,男人身上的衣服也是老父亲的遗物,也不合身,总不能一直这样穿吧。 这个男人忒不简单了,除了能给人身心的慰藉外,还能创造什么奇迹呢!他是驾着天火来到这里的,难道是天上的神仙? 没有灯火,这样的晚上是夫妻恩爱的好时光。左拥右抱着两个年轻的女人,彭磊感觉自己是生活在梦中。若是伙食能好一点,在这里过上几年也不错。即便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竹女和绢都是难得的美女,本来嘛,蜀中就是出美女的地方。虽然两人的技巧不如那些卖肉的女人,但是彭磊能够感觉到她们全心全意的讨好,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满足了。 第4章 “绢子,下次赶集我也要去,我们一起去。”要建设小康生活仅靠一双肉手显然是不行的,如果有了好的工具,彭磊甚至马上能搭起一座竹楼。记得小时候学过那些基本的知识,而且看得多了,大概的原理也是不会错的。 “前天是月圆之日,下一次还有许多天呢。磊,我和竹女是灾星,是不能见陌生人的,而且我们也没有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绢涩涩地说道。屋外月正中天,竹女到底是初经人道,早早地投降睡着了。只有绢和彭磊两个精力旺盛,恩爱过后,还有心情聊天。 “放心,有我呢,我们走水道去。明天我就开始做竹筏,不会太难的。交换的东西我来找,我们可以带几条鱼去。到时候你们待在筏上,不要去见人就行了。是不是?”看着窗外漏进的月光,彭磊信心百倍地拍着胸保证。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是彭磊此生过得最充实的。小小竹筏一做就是两个,竹编的篓子逮了十几只又肥又壮的野兔,成年的鱼鹰也抓了好几只,驯了几天之后,甚至能帮着抓鱼了。简直就是每天都有惊喜,竹女和绢美得都快找不着北了。 绢的消息并不准确,丰族也在大江边,走水路其实并不远。只不过大河水深,而且是逆水行舟,所以大多数人情愿走陆路。他们这几家被遗弃的人里,有几位体弱身残的老者,彭磊几条鱼的恩惠,就把天下大势都搞明白了。由于他这个现代人的加入,绢和竹女的家俨然成了奇迹之地,所以赶集的这一天,他们的竹筏上还有了彭磊雇佣的小工。 古代人的集市也是非常热闹,到处是喧闹的人。十几个家族各据一方,每族都插着大旗,旗帜上画着不同的图案。零星的散客也不少,有的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有的就像彭磊同学一样,满世界的跑。集市已经很像样了,商品的种类不少,除了没有零食和玩具,生活必需品几乎都有,大多数是丝、线、麻、布、兽皮、禽畜。彭磊最感兴趣的是工具,这是最能反映生产力水平的。让他感到欣慰的是,集市上也有许多人在出售青铜器,甚至有青铜的刀斧——一万年前不可能有这个东西的,看来那两个外星流氓还是出了差错。 走马观花地看一遍用不了多少时间,可是也就是这一小会儿,自家的摊位前竟然聚了一大堆的人,远远地就能听见竹女声嘶力竭的哭喊,还有陌生男人张狂的笑声。 “快滚,你这个扫帚星,竟然敢到集市上来。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一定是偷来的。” “竹山就是心软,这样的扫帚星早该卖了,或许还能换两头羊呢。” “葛成干脆将她带回家吧,省得还要过江去拿人,说不定她回去后就跑了呢。” “不行的,把这样的人带回村是不吉利的,如果没有神灵的允许,灾祸会降临到别人的头上。桑先将人看好了,等会儿我们将她带回去,我现在就去和竹山说。”葛成就是刚才狂笑的那个声音。 彭磊冲到跟前的时候,人群正在散开,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养成看热闹的好习惯。自家的摊位前,装着野兔的笼子被几个男人提着,他们的小工鼓叟缩在一边发抖,竹女被一个小个子男人压在地上,正在往身上绕着绳索。竹女声嘶力竭地哭着,还在徒劳地挣扎,看见急急跑来的彭磊,猛地大叫起来:“磊,快跑!” 彭磊估计今天自己的搏击水平能达到柔道黑带二段的层次,两个想阻挡他的男人被他连推带打,一下子摔出三、四米远。那个正压着竹女的男人桑,被他抓着衣领提起来,一个背摔,砸出一大片烟尘。把竹女揽在怀里,心疼地问:“怎么回事?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是族里的人,认出我来了,呜呜。”头埋在彭磊的胸前,竹女抖成一团。 “放心,有我在,没有人敢欺负你们。”彭磊游目四看,大多数的男人都是1米60左右的矮个,不会都是外星人吧?凭着自己多年减肥所练出的身手,一个对俩是小菜一碟,一个对仨也有把握,一个对四要讲究点策略,一个对……nnd,谁怕谁啊?竹女和绢是他彭磊在这个社会立足的依靠,拼了命也不能认输的。 “你就是那两个扫帚星的男人磊?”那个带头的男人葛成回过身来,紧张兮兮地问道。 “你妈才是扫帚星。”彭磊一声怒骂,脚尖一挑,手上已经抓住一根竹杠。 废话少说,先下手为强,他们除了在地上挣扎的三个外,还有七八个人呢。棍棍不留情,就将他们当外星人打了。可怜竹山族的那些汉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呢,横七竖八地就躺倒了大半,就只剩下那个葛成和两位提着兔笼的还竖着,只不过双腿也抖成了波浪形了。 集市好像突然散了,除了葛成他们牙关颤抖的声音和地上伤者的呻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从古到今,在这样规模的集市上,这样的战斗场面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所有人的眼光都聚向这里。 “住手!住手!”苍老的声音带着哭腔,从远处遥遥地传来。 第四章集市 要求住手的是竹山族的族长竹山,彭磊刚才在闲逛时就认识了。 竹山四十多岁的年纪,留着花白的长须,身上穿的是染过色的丝绸长袍。彭磊对竹山族的男人都没有好感,他们竟然把竹女和绢这样的美女说成祸害,绝对是有眼无珠的人物。不过么,事情最好不要搞大,毕竟以后还是要在一起过日子的。 “竹山,竹女和绢已经不是族里的人了,你们还要这样对待她们,是有失公道的,上天的神灵也不会同意的。”竹杠压着葛成的脑袋,彭磊真是意气风发。古代的人都很敬畏那虚无的神仙,彭磊是学管理的,学过心理学,说话间就将神仙先请了出来。 “这个,她们虽然被逐出了村子,但是冲水坡还是竹山族的土地。她们喝的是竹山族的水,住的是竹山族的地,她们还是要遵守族里的族规的。”竹山到底是族长,没有急糊涂。 “族长,如果这样说的话,你们族内的规矩就是太不人道了,绝对不是神的意愿。被驱逐的人也要生活的,如果神要她们死,会明白告诉你,干脆杀了她们。现在神只是要她们离开,并没有要她们死。她们居住的还是竹山神不要的土地,她们能活下来,说明神灵早就宽恕了。你现在要剥夺她们谋生的权利,神一定会降罪的。”彭磊同学在21文学就是狡辩的高手,有名的铁嘴,这一番义正词严,直说得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胡、胡说,昨天出行的时候,山神就昭示了,在冲水坡上有天降的煞星,就是她们。”竹山也是高手,这两句胡说也很有水准。 “竹山,神灵有没有告诉你,煞星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彭磊手上的竹杠在葛成的脑袋上敲得噹噹响。 “住手,山神确实没有明示,或许也是我们理会错了。”葛成是竹山的宝贝儿子,竹杠这样没轻没重地敲,万一搞出个脑震荡来,那就说什么都迟了,所以竹山赶紧改口声明。 “不会吧,你身为族长,怎么可能误会神的意思,难道说你听不懂神的指示了?”彭磊可不想就此罢休。看身边的竹女,俏脸上眼泪鼻涕糊着黄泥,连嘴角都是泥灰,身上更是脏得一塌糊涂,看得彭磊心痛不已。娘的,已经翻了脸了,怎么的也要敲出一笔精神损失费来。 “这……请你住手,今天是我们不对。其实也没有神示,是葛成这混蛋的心坏了,我们回去之后一定请族规严惩。”比较起儿子得脑震荡来,自己这个族长的地位好像更重要些。竹山族长花白胡子乱抖,脸也变成了猪肝色。 竹杠下的讨价还价真是顺利得没话可说,竹山最后付了10束蚕丝作赔偿,两匹布作精神损失费,还加上永久割让冲水坡这块土地,才将儿子葛成从彭磊的大棒下赎出来。葛成连惊带伤,已是半痴呆状态,而且,他也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了。彭磊后来才知道,一个勤快的女人劳作一年,也只不过能缫出十束丝来。 竹山族是没脸再在这集市上混了,七八个壮汉被彭磊一个人修理成了半残废,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割地赔钱,这台算是塌到了家。彭磊这一仗是大获全胜,也为他赢得了无上的声望,不过他心里却也是七上八下的,没有丝毫的欢悦--现在这个家和竹山村就隔了一条浅浅的小河,那些家伙临走时的眼神能电死兔子,谁知道他们回去后会不会报复。冲水坡十几家人,身强力壮的男人好像就他彭磊一个。看来必须准备搬家,防着点好。 担心归担心,生意还是要做的,否则这一趟就白来了。集市才刚刚开张,当然也不会因为没有了竹山族的参与而扫兴。这是一个崇尚武力的年代,打架高手和英雄是划等号的。彭磊同学还不知道,他刚才的一路疯魔棍法已经在参与大集的人民的心目中确立了旁人无法比拟的形象。放眼看,本地的男人很少有1米70以上的,更不用说这样的年代根本找不出像彭同学这样肥头大耳、满身肥膘的人物。在连猪也养不肥的年代,身上这肥膘就是身份,只有想像中的神仙才可能拥有。于是彭磊还在心神不宁地安慰竹女和他们的小工鼓叟老头的时候,已经有人主动来和他联络感情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生得精悍结实,古铜色的皮肤在烈日下闪着光。看来是个很豪爽的男人,来到彭磊家的地摊前也不是交换东西,是直接了当地交朋友:“磊真是英雄,我叫白浪,是大河旁边的鱼族人,我们是近邻,欢迎磊去我们鱼族做客。” 第5章 这个时候有朋友送上门来,彭磊同学的心情真可谓是受宠若惊,虽然眼前这个叫白浪的同志好像叫黑浪更适合些。 放开仍是涕泪淋漓的竹女,抓着白浪的大手使劲地摇:“白浪大哥,有空闲时我一定去鱼族做客。看得出来,白浪大哥绝对是一个好汉,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的。白大哥若是不忙,也请到冲水坡做客,我请大哥喝酒,我们一醉方休。” “什么是酒?我白浪一定去冲水坡喝酒,那一定是好东西!哈哈哈。” “是好东西,就是用鱼和山菇一起炖制的鲜汤,白浪大哥或许不会稀罕的。”彭磊差一点扇自己两耳光。这个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酒这个东西或许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呢!赶紧改口解释。 还好,白浪没有不高兴,反而更加开心,大笑道:“我白浪平生就喜欢结交英雄人物,磊兄弟要用最好的鱼汤来款待我,这酒虽然我还没有喝到,但是现在我已经陶醉了。今天真是太高兴了,磊兄弟的鱼汤他日再喝,今天先请磊兄弟来和我们一起共进午餐,请千万不要推辞。” 居然就请客吃饭了!古人的性格真是直爽。不过今天不太适合,老婆的情绪还没有安抚好,若是自己就这么去了,回家说不定就没有热被窝睡了。 只是白浪同志确实是很想高攀小彭同志的,见请不到人,干脆解下腰间的青铜短剑作礼物,来了个宝剑赠英雄。 彭磊了解过行情,手上的这把青铜剑虽然做工很一般,可是作为高级兵器,没有3束生丝是换不来的,也就是说可以换3头羊,或者是一只小牛犊。很值钱的东西,白浪竟然就送了,真让彭磊为难——太想要了,但也太贵重了! “白浪大哥,这宝剑太好了,我也正需要,既然白大哥诚意相送,我就不客气了。很惭愧,我家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就送你两只捉鱼鸟吧。”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好在这古代的鸟都有点傻,自己驯化的还有许多只,更有几十只正在长大。 白浪同志并不愿意要彭磊的东西。两只肉很糙很骚的老水鸟,如果收下了,那好像变成自己和彭大英雄做买卖似的,而且自己还变成了冤大头。这彭大英雄人长得高大魁梧,气量却是不怎么的,早知道如此,剑就不送了。 彭磊是什么人啊,据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胖子大多是贼精的货色。白浪同志脸上的尴尬彭磊明白得很——那是你不要的,不是老子不给,在场的数百人都长眼呢。哈哈笑道:“既然白浪大哥不接受,那就以后再谢吧。” 时间还早,虽然这一阵闹得,但是太阳仍然斜斜地挂在东边的天上。有了打架的壮举和白浪的结交,彭磊觉得自己已经成了这次大集的焦点人物(能不是焦点吗?这架打得够轰动的了,而且白浪同志还是鱼族的族长接班人)所带的货物也成了最抢手的东西。其实野兔确实是个好东西,肉可吃,皮可用,个头还特别大。不过那东西特机灵,猎人们很难活逮它们。哪个像彭磊现在,十多个大竹笼里都是活蹦乱跳的。他们的竹筏舱里还带了数百斤的鱼,那几条特大号的把抓了一辈子鱼的白浪都惊得一愣一愣的,所以彭磊这次是真的发了。集市才过半的时候,他们一家已是满载而归。柴米油盐全都有了,彭磊甚至还向铜匠订购了自己设计的青铜刀锯。当然,绢和竹女梦寐以求的高档家具--织机也是没有遗漏的。 日过中天,早该是过了用午饭的时间了,可是生意人真是命苦,这一个上午彭磊同志又是打架又是交朋友,还要悉心挑选货物,忙得屁眼冒烟,连一口水都没喝到。总算结束了,该要的都有了,犒劳一下自己也不过份吧?虽然绢早已经准备好了米饭鱼汤,但是此时此刻,来一次户外烧烤,那绝对是另有情趣。 宰了一只舍不得卖的肥兔,在河边燃起篝火,彭磊决定让竹女和娟也尝尝正宗新疆风味的烤肉。据说胖子不但大多数是人精,一般也都是美食家,否则他们也存不了那么多的肥膘。彭磊煮菜的手艺就相当的不错,若不是刀功稍欠缺,上次他差一点拿到了国家二级证书——曾经有哲人说过,内在美才是真的美。彭磊同学很有自知之明,他的身体形象基本可以归入废品那一类的,但是如果能多几手绝招,那竞争力上也许能加上几分。 “磊,绢煮的饭不好吗?”看男人不吃自己烧的饭,还忙着杀鱼宰兔,绢和竹女的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上天送给她们的这个男人不但能照顾家,居然还是打架的高手,莫非真是神仙? “说什么呢?绢烧出来的饭怎么可能不好吃。今天我们收获很多,应该庆祝一下的,而且,回家还早呢。我是手痒了,绢和竹女也累了,哈哈哈。”仿佛看见了竹女举着烤兔的馋样,彭磊心里是真的开心。竹女才十八岁,这个年龄的少女,如果在21文学,许多还是背书包的学生呢。早上被竹山族的人骚扰过之后,竹女一直很忧郁,这瞒不过彭磊的眼腈,她脸上的笑都是勉强堆出来的。这些天下来,彭磊对这个时代的女人也有点了解了。虽然没有男人也能活,但是绝对不是一样的生活,她们在担心! “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们要一起过一辈子的,偶而也该尝尝我做的饭菜的,是不是?”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彭磊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啥样的,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外星人兄弟接回去了呢。尽量给她们多积蓄一点,这是彭磊唯一能做的,所以以后也不会有许多这样的闲功夫来烧烤。 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佐料彭磊还是准备得很齐全的。山野里野葱、野辣椒、野姜等遍地都是,只不过这些东西都不能充饥,从来没有人正视过它们。彭磊托外星人的福来到这石器时代,整天忙着筹备家当,一直还没有机会露一手,那些东西却是随手采了不少。今天本来还想卖掉一点的,不过看人家吃的干粮,都是缺油少盐,不用说,自己带的东西不会有销路,这个时候就自用了。 浓浓的香在河滩边积聚,也在破坏百米外市场上的气氛。 烤肉谁不会啊,可是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当彭磊一家三口在火堆旁啃着烤肉,喝着鱼汤的时候,终于有人受不了诱惑,领头的正是刚才想请客的白浪。 “磊兄弟,难怪你不肯来和我们一起吃,你们这么香的烤肉,我们确实是做不出来的。”咽着唾沫,眼冒着红光,恨不得从彭磊的手上抢了。他身后的七八个,都是刚才和彭磊有过交易的,据说也是朋友。 舔着指上的油水,竹女和绢姐妹俩乖巧地让位。刚才这一阵买卖,这些人的身份都自报过了,大多是各族中很有声望的人物。有羽族的翔、蒲族的韦尘、丰族的象乙都是族中的勇士,有熊族的猎人熊汗更是身材魁伟,据说能单人猎熊——这是英雄相惜的时代,只有大本事的人才能吸引大本事的人。平日里各族之间虽然常有纷争,不过族与族之间相隔不近,有的也只是小磨擦,总体上还是很和睦的。彭磊现在正是需要朋友的时候,若是这些人中有几位表明态度,那以后竹山或许不敢明目张胆地上门欺负。 “白大哥言重了,我哪会是这样的人呢。哈哈哈,我只是想讨好我的女人,各位不要笑。”竹女和绢已经到了竹筏上,彭磊说话就有点肆无忌惮了,“女人一开心,我们男人也是有福享的,各位不会不懂吧?白大哥,在下烤出的肉确实是很有特色的,以后一定请大哥品尝。” “为什么要以后,我现在就想知道,磊烤的肉是什么味。”白浪根本就不客气,抓过彭磊腰间的短剑,砍下一只兔腿就啃。 “磊,鱼能不能烤?我决定明天就搬家,我要和你住在一起。我明天给你送一头大猪来,我……”才啃了两口,白浪同学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其他的几位和彭磊没有那么深的交情,他们都是白浪的狗党,是跟着来闻香的。见白浪两口烤肉吃得忘了祖宗是谁,其他几位都是好奇啊,这么神奇,不尝一下是会后悔终身的。古人就是豪放,主人不请,那客人就自己动手。一只十几斤的肥兔,转眼间就只剩下彭磊自己手上抓的一小块,再一眨眼,手上的这一块也被人抢了去。 “各位大哥,你们给我留点啊,我还没吃饭呢!”彭磊哭笑不得。 “哈哈哈,好吃,真是好吃。明天我让人给磊送一只梅花鹿,磊一定要给熊汗留一半。”有熊族的这个大汉也不含糊,彭磊手上的肉就是他抢的。 “磊,干脆你搬到我们丰村来吧,我给你准备最好的房子。”丰族的象乙胃口最大,提的要求也最过份,结果招来一阵拳脚。 一只烤野兔就引出这样的轰动,要是让他们尝到松鼠桂鱼、蜜汁熊掌……那还了得? 第五章鸟人 事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华夏文明史因为彭磊的这只烤野兔而翻开了新的篇章。不过这是后话,咱暂且不说。 且说彭磊一家回到冲水坡后,生活完全变了样了。绢和竹女兴奋得有点不知所措!对她们来说,烤肉还是次要的,安全才是第一位。如果白浪不是信口胡说,如果他真的把家搬到这附近,那就不用担心竹山的威胁了。 遣走了小工鼓叟,竹女去煮水梳洗,绢一边整理着今天的收获,一边憧憬着未来:“磊,白浪大哥会不会真的把家搬来?今天居然换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些盐够我们吃几年的了。明天我要给磊做几件新衣服,我们的磊是个大英雄呢。 第6章 磊烤的肉真是好吃,一定要教我们,让我们来做给磊吃。” “我估计他真的会来,他家本来就在河对岸,离这里也不远。这家伙很不错,这么好的铜剑就送了,很大方的。不过他的嘴太谗,我哪来那麽多时间烧烤,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肉,是不是?”白浪他们的鱼族也是坐船筏去赶集的,回程和彭磊走的是一路,这家伙一路上还在念叨着烤肉,甚至对彭磊竹筏上蹲着的鱼鹰也视而不见。 “磊教我们啊,不知道烤鱼是不是也很好吃。” “宝贝,今天本来是想慰劳你们两个的,结果都让那些谗鬼抢了。现在还早,干脆我们来个篝火晚会,我先教你们烤鱼。不过,晚上就得听我的,不许害羞,怎么样?”彭磊贼笑。那些天一直想和绢姐妹俩试试新花样,可是那两个古董女人说什么也放不开手脚。 “磊是大英雄,绢是磊的女人,磊想怎么样都行。”女人将头垂到了膝盖,还用手捂着脸,不过脸上的红光却是根本遮不住的。 “哈哈哈,一言为定,谁赖皮谁是小狗。”说服了一个,那另一个也好办了,彭磊仿佛已经看到了月光下……床榻上……这以后的生活肯定更加丰富多彩。 这个夜晚比过去的任何一天都过得精彩,当然也更伤体力,直接的后果是,日上三竿的时候这一家三口还懒在被窝里,连绢和竹女也破例睡了懒觉。当然,这一夜睡不着的人更多,早早的就有人将他们家的河滩当成码头,卸下了大堆的竹木。有人更过份,竟然已经在大河边选址筑路,准备建房了。 早晨的阳光有点刺眼,空气清新得让人不忍呼吸。虽然屋里已经是像被点着了似的艳红,但是如果没有熊汗的大嗓门,估计彭磊还能睡上三个小时。有熊族邻近这竹山村,是在北边的山区,距离这冲水坡也有几十、近百里。这家伙这么早就赶过来了,难道是一夜没睡? 出乎彭磊意料的是,那赶早在他的地盘上安营扎寨的并不是白浪那个谗虫,而是一个叫粱公的老人。他带着的一群人中竟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那边的河滩俨然已是个大工地。这粱公昨天见过,好像并不是附近这几个村子里的人,他们昨天拿出来的货物大多数是工具,也有一些是毛皮。彭磊曾经和这位梁公研究过能不能制一把锯子,所以颇有印象的。 熊汗显然也是被江边的工地所吸引,大嗓门是冲着在彭磊家门口遇上的梁公的:“梁公,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昨天没有回大梁村吗?” “熊汗?你看我,真是老眼昏花了。老远的见到人影,还以为是磊主人呢。早就没有大粱村了,我们昨天半夜时就到了这里。你看,河滩前的地也已经平整好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不过,这还没有得到磊主人的同意呢,唉!” “啊!为什么?大梁怎么啦?你们不是为了烤肉吧?”熊汗大惊小怪着。 还赖在被窝里的三位再也躺不住了,两个女人狼狈地逃出屋去,躲到河滩上芦苇丛中去梳洗清理,彭磊同志也是一脸尴尬。在这个时代,这个季节,这么能睡的人很少的。偏偏熊汗同志还对彭磊表示理解:“磊的两位妻子很漂亮,当初我刚娶老婆的时候,恨不得七天七夜不起床,哈哈哈。” 只能陪他干笑:“嘿嘿,大熊,你家里养鹿的吗?还真的抓了鹿来了。” “磊真是神人啊!”熊汗大惊小怪地叫。 彭磊知道了,熊汗所居住的有熊村临近山区,人口大概有五、六千人,是一个大族。他们大部分人是以狩猎为生,也开荒种粟和水稻,生活很富足。这一片地方山缓林密,大河流过处,溪流密布,草茂地肥,实在是非常适宜居住的。附近狩猎本领出众的就数他们有熊族了,这个季节猎物多得吃不完,肉又不能久藏,所以驯养活兽也很正常。不过彭磊和神仙根本不搭界,只要看见熊汗牵的那两头鹿,那个乖顺的样子,傻子也猜得出来。 冲水坡已经是属于彭磊的土地了,彭磊确实很想有人能过来做邻居,本来还在盼着白浪,谁知道这第一户移民竟然是梁公。梁公原来的家大梁村距这里有数百里之遥,因为他们也是居住在大河边,这一段水路虽然水深流急,但总体来说河道还是很平缓的,浅水区行舟也不太难,所以他们也常常来参加黄土岗的集市。想不到的是这次他们连家也搬来了,而且选择彭磊做邻居。 梁老先生的移民要求彭磊当然是举双手同意的,甚至还非常感激。这有朋自远方来,当然是不亦乐乎,于是客人们还没有吃到彭氏烤肉,就先喝到了彭磊同学亲手摘炒的茶了。 “妙极了!”对于这平生第一次品尝到的饮料,老梁先生是用这三个字评价的,接下来还引用了一句熊大个子用过的话,“磊真是神人也!” 汗哪,彭磊同学知道自己的手艺,炒茶并不是他的专长。现在喝的这茶,也只是勉强有点茶味而己,色形俱无,改良的余地大了。当然,凭着彭磊同学丰富的知识,若是有好的工具,多实习几把,或许也能炒出稍微象样的茶来。 熊汗远道而来,而且送来了两头壮鹿,彭磊有点欣喜若狂。那鹿还是活的,中药学上说,鹿血和鹿肉都是滋阴壮阳的极品,彭磊同学现阶段真是用得着。 熊汗和梁公他们是熟识,等烤肉的这段时间,他就做了工地上的小工。烤肉其实是一件很细道的菜,尤其是烤这种大块的肉,若是先盐渍一段时间,烤出来的味更是绝佳。因为还想让熊汗带点回去,彭磊干脆放开了手脚,连叫花鸡都准备了。这准备的小段时间,甚至还能捕上几十斤的鱼。 白浪来的时候彭磊正往岸上起鱼,这谗虫今天有点不一样,看彭磊时眼神是怪怪的,好像彭磊脸上画着美女似的。而且昨天他和彭磊一起时话特别多,几乎什么都说,但是今天他却特反常,乖乖地帮绢和竹女一起杀鱼煮汤,却像个女人似的,一句话也没有。 这还是白浪同学吗? 凭良心说,今天彭磊做出来的这些烤肉,还有叫花鸡、鸭血鲜姑汤,比起昨天那个烤野兔来,味道好了不是一点点。本来兔肉就没法和鹿肉相比,而且今天的工艺很正宗,用料火候也更地道。不过白浪好像胃口不好,熊汗同学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白浪同学还是食不甘味,心不在焉。 彭磊今天的客人不只是白浪和熊汗,还有梁公和他家的两个年轻的男人。这么美味的烤肉,吃得梁公这老头也是斯文全无,感叹着:“北边有个柏灌国,是好几个大族合起来的,势力强盛。那里有许多座大城,非常繁华,有专门帮别人煮食为生的人。我曾经去过那里,尝过许多别人烧的肉,从来没有吃到过磊做出的这么好吃的。可惜我没有吃到磊昨天烧的烤野兔,看白浪的神情,昨天的肉一定更好吃。” “白浪,你今天是怎么了?”熊汗终于关心起白浪来。 “磊一定是神人!”早些时候熊汗和梁公说过的话,现在白浪又说了一遍。这家伙或许终于想通了,甩开膀子猛地开吃,过足了瘾后才继续说话,“磊,我要那两只鸟。” 原来刚才彭磊趁腌肉的间隙去捕鱼,白浪正好过来。鱼鹰帮人抓鱼,那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想到昨天自己不要彭磊送的捕鱼鸟,白浪同学悔得心都碎了,这个时候终于老着脸皮说了出来。 “哈哈哈,这鱼鹰白浪大哥怎么又要了?那可是比牛都值钱。你看,这几十条鱼都是鱼鹰捉的,也只是用了一小会儿。”彭磊大笑,这样的结果他早就预料到了。 彭磊同学竟然能让水鸟帮人捕鱼,这一惊让见多识广的梁公都差一点傻掉,熊汗更是直接送给彭磊一个响亮的称号——用水鸟捕鱼的人,简称鸟人。 什么鸟人?彭磊差点吐血,可是任他怎么解释,他都没法改变这个现实了。他,彭磊,就是一个鸟人!他们这个冲水坡,连同梁公他们几户新居民,现在也有了一个新名称,鸟村。 除了彭磊,其他人对“鸟人”这个称呼都没有反感,反而都认为鸟村既然已经脱离了竹山族,就应该自立门户,干脆叫鸟族。白浪同学讨回了两只鱼鹰之后,心情大变,好得一塌糊涂,当即声明,第二天他代替彭磊去拜会丰族的族长丰伯,登记开户。 这附近几十个村子就数丰族最富有,人丁也最旺,所以丰族的族长丰伯是各族推选出来的领导,一般村与村之间若有什么冲突,都是要请丰伯来调解的。 随便吧,鸟人就鸟人吧,反正除了自己,好像没有人知道“鸟人”是贬人的。彭磊同学认了,同时也在想一个问题——虽然这附近的村族还是生活在石器时代,但是北方已经有了国家,有了大城,说明自己到的地方是落后地区,并不能代表这个时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即便是上溯到黄帝的时代,好像也只有七、八千年,这样看来,外星流氓的技术也不可靠,误差也太大了。自己若是走到中原大地去,或许能见到狐狸精妲己美人。想到这里,不禁热血沸腾。 彭磊同学的历史知识很匮乏,学知识的年代,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美食和娱乐上了。刚刚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历史知识甚至想也不能想,一想就头痛,显然可恶的外星人还做了手脚。不过外星人的技术并不成熟,现在彭磊感觉就好多了,也能记起某些细节。 四川盆地在上古时期好像有个古蜀国,或许就是梁公所说的柏灌国吧。 第7章 有国家就有战争,不知道什么时候战火会烧到这里。要么干脆就走出去,到那个柏灌国去谋一官半职。梁公一言惊醒梦中人,彭磊同学开始谋划未来了。 ……继续更新!! 第六章惊魂 彭磊为自己着想,也想为竹女和绢寻找一个安全的未来,计划着要去北方的大城谋生。然而,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意料,在整个以丰族为中心的族群中,他彭磊已经是一个非凡的人物,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 想走,没有那么容易! 丢下自己的子民是很不人道的! 半个月不到,彭磊家南面的大河边,梁公的新家附近,新建的房子就有近百栋了。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因为烤肉而搬家,许多是对面竹山族里过来的,是绢的亲戚。咱中国人投亲靠友的习俗是自古就有的,绢的这些亲戚,大多数是温饱不济的穷人。现在出了个有钱有本事的亲戚,当然是第一时间搬家了。另外许多是从各族中迁出来的,他们大多数是慕“鸟人”的大名而来,也有一些是各族派来卧底的——彭大英雄的出现太突然了!横空出世,一鸣惊人。若真是上天的神灵,那是绝对不能疏远感情的。 只能安心地做领袖了!好在这个年代的领导没有什么公务,也不用应酬。也就是替大家定主意、分家产,做主持人的角色。当然,领导也不是义务的。每家每户,若是有了新的收获,都应该给领导留一份。这还是因为他们这个鸟族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家底。在其他的大族,族长还负责管理族中的公共财产,包括那些犯了族规的家庭的家产,还有那些有罪的族人。 日子匆匆而过,这些日子既忙碌,也很惬意,喜事儿不断。最让彭磊开心的是,绢和竹女竟然都怀孕了。作为领导夫人,两位当然是可以享受一些特权的,不用那么起早贪黑地忙碌。而且现在她们的家,和数月前已大不一样了。彭磊早就发动群众将自家的小屋改造过了,现在是三室二厅的大房子,外面还有工作间,屋后是一个大院子,鸡鸭羊鹿养了一大群。 没有人对他的家产的来路表示过怀疑,那都是用手艺换来的,彭磊同学也基本实现了他的小康目标:一日三餐,荤素搭配;有劳有逸,张弛有度;晚赏夕阳红,早看鱼吹波,中午喝喝小茶看鸟舞;这样的日子,简直就像是度假。若是真的回不去,那也将就了。 竹山村的葛成自从那日被彭磊修理了过后,竟然接任了竹山族的族长位置,因为老竹山忧愤交加,回去后就一病不起,两个月后干脆驾鹤西游了。葛成是当然的接班人,这家伙虽然打架的本事不行,但是算计、谋划都很出众,在族中也是很有人拥护的。几个月前的那次集市,竹山族的人大败而归,但是族人并没有将罪责堆到他的身上。葛成有许多的理由来证明,那次谋事并不是他的主意,而且河对岸的家伙真是天降的灾星,他葛成一定会带领族人将灾祸除去的。 彭磊知道河对岸的葛成在念念不忘着复仇,不过彭磊并不担心,他葛成早就错过了最好的报仇机会了。现在自己这边,粮草充足,人丁兴旺,每天仍然有各地的无产阶级来投奔。驯养鱼鹰当然是绝密技术,但是人手多了,鱼鹰的产量也大增。几个月下来,新抓的加上长成的,彭磊的鱼鹰场里能抓鱼的已经达到了三位数,现在满大江都能见到筏上蹲着几只鱼鹰的鸟族人。好在对岸的鱼族只是在浅水区捕鱼,不然两家的冲突就很难避免了。 十月,天早早地就吹起了西风,听梁公说,今年的天气不好,风中有肃杀之气,是凶兆。 这老梁同志不但是炼铜的高手,还是个博学的星象家,常常在星光灿烂的晚上和彭磊同学一起研读天上的星星。彭磊是学管理的,星象是天文学家研究的东西,在他的眼睛里,除了北斗弯弯能够很明白的辨别出外,其他的星星都长得差不多。 对梁老师只能佩服。除此之外,这老头还很神秘,他很少讲他们大梁村的事情,他们为什么搬家。 绢和竹女怀孕了之后,彭磊就自觉的收起性来。他是学过现代科学的,知道怀孕期禁忌很多,不当心就会伤了他的继承人。而且,这么多日子的疯狂,生活也渐渐归于平淡,彭磊好像也没有刚开始时的激情了。这或许就是现代人常说的婚姻疲劳吧?不过竹女和绢两个同时怀孕也不人道,彭磊同学积聚的元精除了偶尔让两位帮着泄掉之外,大多数累积成了用不完的精力,连睡觉都可以省掉了。 夜风很凉,十月已是深秋了。虽然还不是落叶萧萧的时候,但是树叶渐黄、小草渐衰,这夜晚,耳中尽是虫子的悲鸣。这些天彭磊同学常常会一个人思考人生,没有办法,在这样的环境,没有夜总会,没有洗头房,没有按摩店,也没有ktv,只有时间——如果当初不是那么冲动,那两个天狼星人或许也不会将他送到这几千年前,自己也不会过上这样惬意的田园生活。这不,马上就升级做父亲了,真是造化弄人! 这么些天不见外星人光顾,看来若是自己不主动去找,那两个变态的家伙是不会来接自己回去的。要不要回去呢? 江水滔滔,星光下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太低下了,水中的鱼儿的长成速度远远超过了被捕捉的。真是个好地方!水清山美,地肥人勤,民心也很淳朴。虽然彭磊知道每个地方都有坏人,但是至少他现在遇上的还不多。 鼻孔中好像闻到一股烟尘味,彭磊转身看向自家的屋后,不禁大惊失色。屋后的山林已经是一片血红色,火光冲天,烟尘翻卷,隐隐还有“啪啪”的竹木爆裂声传来。 老天爷啊,这可怎么办哪? 彭磊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入家里的,唤醒还在睡梦中的绢和竹女,将两人撤到河滩。绢和竹女不顾身体的不便,竟然还想抢救家当——在她们的眼里,生命远不及一部织机值钱。彭磊急得都快叫奶奶了,她们怎么就不知道钱财都是身外物的道理呢?衣物倒是很重要的,马上就要过冬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衣物,那这个冬天会很艰难的。 “绢,房子的四周都是竹木,今天的风又是很大,估计很难幸免的了。你和竹儿在这里别动,我去家里搬东西。”火不可能烧到河滩上,所以彭磊很放心。 “磊,一定要把织机搬出来。还有纱线,还有布,还有粮盐,还有……” 山火烧得很快,蔓延得也很快。稍远处梁公的住处已经有人影在晃动,那边的房子因为是整开地形后建的,靠着河边,四周除了乱草,竹木很稀疏。梁公的经验到底是丰富,远远地见他在组织人手清理村后的杂草,准备救火的盆罐。彭磊这边的几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房子大多数建在林木的中间,环境确实很好,但是这个时候也就无路可逃了。 火借风势,已经快烧到屋门口了。彭磊慈悲心肠,不忍心屋后院子里的禽畜就这样被活烤了,先不搬家俱,提了短剑往后院去。这工作并不难,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只要砍开栅栏笼子就行了。 屋后竟然有人声,有人先一步在帮他行善了,还有人在悄声说话:“这家伙真是我们的祸害,将我们的财神阻在这里了。你们看,才多长的时间,他们竟然已经积攒了这么多的财产,这些原先都应该是我们的。” “我们先缓一缓,把这些财物搬走,怎么样?” “不行,那边已经有人醒了。这祸害虽然纵欲过度,但是烧得这么旺的火,死人也会醒的。没有了这祸星,财富自然会回到竹山。快点动手,这灾神身手了得,我们很难打得过他,不要让他醒过来碍事。” 彭磊脑子里一片空白,竟然傻傻地看着那四个人在他的后院四处点火,然后看着他们离开。猛然惊醒时,那四个放火的人已经没了踪影。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这是不是平时所说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己怎么会没有想到这一招呢?心里暗骂:“葛成,你等着,老子和你没完!” 劈开栅栏,然后以最快的动作冲入屋,抱起衣服被子。其他的东西只能以后再添置了,或许可以到河对面讨去。此仇如果不报,那干脆一头撞死算了。想当初在21文学时,彭磊同学也是一个从来也不肯吃亏的人物,否则也不会被外星人送到这几千年前来忆苦思甜。现在这仇大了,简直就是仇深似海了。 河滩上人影攒动,竟然已是有许多的人了。绢和竹女还在尖声嘶叫着,女人就是这样,一点也放不开。自己能用半年的时间攒下这点家产,那在过半年还能攒这么多。可是不太对,绢的声音撕心裂肺,难道……彭磊猛然间急出一身冷汗,急步向河滩冲去。 “磊,不要过来!啊……”竹女的惨叫声响起,在这微凉的夜空回荡着,听得人毛骨悚然。 “竹儿,你怎么了?”彭磊急冲,丝毫没有放缓脚步。 “放箭,射死他!”一个冷酷的声音喝道,“魔鬼,去死吧!” “葛成?” 彭磊悔哪!早该想到了,既然他们会放火,那河滩肯定也不是安全的地方。 几支竹箭“嗖嗖”地从身旁飞过,抱着的衣物上面也插了两支——再这样往前猛冲就是送死!彭磊无奈,将手上的东西扔了,就地一滚,躲到旁边的树后。 河滩上燃起了火把,葛成扭曲的脸在火光中特别狰狞恐怖。他的脚下,竹女衣不蔽体地躺着,身子还在微微抽搐;她的脖子上交叉压着两根竹棒,圆滚滚的肚子上,赫然插着一把短剑。 第8章 另一边,绢蜷在地上已经不动了,一个男人的大棒还在不停地挥动。 “绢……竹儿……”彭磊突然间手脚无力,差一点抓不住手上的短剑。 “哈哈哈,魔鬼,你这个魔鬼,今天我要将你烧死。”葛成张狂的笑声如同鬼嚎。 ………… 九峰耸立的山谷,水汽沸腾着,山峰也在微微晃动。九峰怀抱的那根石柱上,电光急速地流动着。光影里,那着大鸟拍着翅膀,伸长的脖子,好像在嘶叫着…… 第七章血仇 “嗡”。 清脆的弦声就响在彭磊的耳边,那个还在对绢挥着大棒的男人惨叫一声,扔掉大棒,仰面朝天的摔倒,咽喉处一支羽箭在微微轻颤。 彭磊同志终于醒了,扭过头去,身后凑过两张年轻的脸。那是梁公的两个儿子,那日也曾吃过彭磊的烤肉。一个叫勇,一个叫聃,想不到他们俩都是神箭手。几乎是同一时间,弓弦声再起,两个拿棒压着竹女中的一个翻身倒地。 火把被远远地扔开,葛成的身影比兔子还敏捷,抽出插在竹女肚子上的短剑,人就地一滚,已飞快地闪入人群里。声音从人墙的后面传来:“投矛,射箭,杀死他!” 好像有点迟了,那个垂死男人的惨叫把正挽弓射箭的人吓着了,眼前突然的黑也让他们有点不适应。等他们手中的竹矛往外飞时,彭磊的身影距离他们已不足10米,聃和勇也早已经不在了原位。 微微的火光中,竹女裸露的小腹如小山似的凸着,创口喷射的血如音乐广场上的喷泉。长发遮住了大半边扭曲的脸,人早已不动了,只有四肢还在微微筋挛。另一边,同样是仰身躺着的绢,小腹竟然是平的,身下是大片的血污。 彭磊的眼中已经看不见人了,只有一张张狰狞的脸,只有凄惨的哭喊,只有恶毒的狞笑。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字:杀! 彭磊原先一直锻炼身体时,体重几乎是现在的一倍,那个时候练起功来,也能有型有劲,现在……当然更不用说了。 天狼星人的改造计划还是很成功的,在这样的年代,虽然不缺吃穿,但是每日劳作,身上的肥油流失得还真是快。现在的彭磊身体轻捷,他曾经怀疑过自己,现在百米障碍跑的速度或许能追上刘翔,这和少林和尚背沙袋练功的原理或许有点相似。 这一刻拼命,一点点距离转瞬就到。还没有等竹山族的投手投出第二矛,彭磊的短剑已经划过两个人的喉咙。身形回转,左拳重重地击在一个人的胃部,竟然将那人击得凌空飞了起来。闪过右边刺来的一矛,左肩处却同时被两支长矛刺中。剧痛让彭磊稍微清醒,却也让他更加疯狂。一招仙鹤缠颈,两支竹矛被他扣在肋下,短剑抡起,惨叫声中,空中飞起一个头颅、两条断臂。彭磊身形猛挫,刚才闪过的那支竹矛连同握矛的手,又一起飞出丈外。扔掉肋下的,探手又抓住一支刺来的,一个勾手锁喉,那位可怜的仁兄脸向后转过195度,连哼也没哼一声,就翘了辫子。 出手迅捷本来就是南拳的最大卖点,这一刻彭磊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下,将这个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果他的恩师能目睹彭磊刚才的这身手,一定会感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没人再敢主动递矛了,几十个人持弓执矛,盯着浑身浴血的彭磊,如看着一个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彭磊的眼中根本没有那晃动的矛影,只有葛成缩在人墙后的脸。 中华武术讲究的就是近身相搏,一招制敌。彭磊学过的南拳更是以步稳、拳刚、势烈而闻名,又以小巧称著于世,它是南少林的镇寺之宝,历史上名人辈出,最著名的当然是方世玉和黄飞鸿。彭磊因为有了一个酷爱中医的外公,又从小身体超重,练武强身就成了不二的选择。这南拳不太注重下盘的闪展腾挪,当然是最适合彭磊这样的胖墩练了。彭磊学的太极是老头亲自传授的,南拳的师父是外公找关系寻的,完全不同于时下的那些在暑假班里学的功夫。相反的,那让他在朋友中威风八面的柔道、跆拳道和拳击,都是长大后赶时麾学的,大多是花架子。 手中的剑刃上已经满是缺口,可是彭磊根本没有在意,怒喝一声,又猛地跨步向前冲。身后10多米处,梁公的两个儿子大惊。彭磊的身前是几十支尖尖的竹矛,难道他想自杀?刚才彭磊在一眨眼间连杀数人,那技巧和狂野把梁勇和梁聃吓坏了。他俩也不是未见世面的人,但是这样的杀戮,只有传说中的战神才可相比啊。连忙箭发连珠,射向彭磊的左侧,在竹山族的人墙上激起一阵混乱。 彭磊的眼中只有血,身子却是前所未有的轻灵。前冲的身体猛然刹住,短剑前探,一招太极云手,将堪堪够到自已胸前半尺的三支竹矛卷上半空。脚尖轻旋,从已经闪入了矛墙的缝隙。左肘横击,清脆的骨裂声和着一个人的惨叫,身边的人横七竖八地倒了一片。还没有等那些人爬起来,彭磊的短剑已穿透两个人的后心,又割断了一个男人的喉咙。 “葛成,你这畜牲,你别跑!你跑不了的。”彭磊的短剑在寻找第四个冤魂的时候,突然发现竟然无人可杀了。刚才还持矛堵在身前的竹山族的勇士们,猛地一声惊叫,向着四处狂奔,连地上倒着的也不落后。 竹女双目怒睁着,早就没了气息。绢反而还有一口气在,嘴里喃喃着竹女和彭磊的名字。彭磊再也忍不住悲痛,扔了手中血淋淋的剑,抱起绢的身体,放声大哭。 “磊,对不起,孩子没了。”这是绢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要他们拿命来偿还这血债,我要拿他们的血来浇灌你们坟头的草。绢,我会把葛成的心拿给你看的。”将绢放到竹女的身边,彭磊又操起了短剑。手起剑落,那个嗓子眼插着箭矢的男人的脑袋滚出三丶四米远;再一下,一颗血淋淋的心被他抓在了手中。 大山深处,那颤动的山峰终于静寂了下来,那石柱上的流光也暗淡了,大鸟的影子深藏了起来。好像……石柱是不是细了?又矮了一截? ………… 梁勇和梁聃或许第一次经历这样凄惨的场面,手中挽着弓箭,人却已有点迟钝。山火烧得很快,这会儿彭磊的家已陷入一片火海中了,这河滩边的草木也燃出了火光。梁聃一箭将远处一个人影射倒在小河里,跑去捡起还插着竹箭的衣被,盖上竹女和绢的身体,叹道:“彭公节哀,这血仇我们一定要报。” “你们怎么过来的?谢谢。”彭磊毕竟还年轻,这一刻他的脑袋里混乱不堪,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爹爹被火光惊醒,怀疑这山火是人为的,让我们来告诉彭公。”梁勇答道。 原来人老了以后,睡觉就很容易惊醒,再加上老梁同志老担心有事,一直提着心,所以他几乎是和彭磊同时发现的火情。一边叫醒大家救火,同时也不忘了让儿子来告知。 彭磊无语,只有说谢谢。如果不是两人的箭,彭磊也没有那么容易闯入人群的,所以现在这样的战果,两位弓箭手应该分享一半的功劳。 夜就这样在火光中烧净,地上还在挣扎着的伤者也早就流尽了血。因为是人为纵火,火中还有人乘火打劫,所以死伤者竟然超过半百,财物损失更是无数。不过幸运的是,伤者大多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人,鸟族的主要财产“鱼鹰”也基本没有伤着--有那个在,那就不会饿肚子。 天近中午的时候,小河的对岸开始有了大队的人马。不是排兵布阵,而是围栏筑堤,开建防御工事。这个时代孙武子应该还没有出生,不过竹山葛成对兵法的运用还是很有章法的。攻则避强击弱,出其不意;退则坚墙利矛,步步为营。只不过他的神经还是过敏了点,鸟人彭磊现在是肝肠寸断、心碎神疲,躺在榻上说着胡话,还发着高烧呢。 鸟族火劫过后的后事都是梁公在操办,等三天后彭磊清醒过来时,竹女和绢也已经入土了。 生病是最好的减肥药!彭磊同学的这场大病,把身上那些硕果仅存的赘肉也消耗掉了。原先圆圆的南瓜形脑袋现在拉长成了橄榄形,瓜子脸袋,下巴上还有了一个像鹈鹕一样的小皮袋。如果这个时候外星人想起他,包管不敢相信他是那个近300斤的死胖子。 现在的彭磊真个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了。从幸福的天堂突然间跌入痛苦的深渊,他那颗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根本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大病过后才稍微好过一些。绢和竹女的模样是此生也不会忘记的了,不杀葛成,誓不为人,也是想通了这一点,他的高烧才渐渐退去的。 “梁公,我年轻识浅,又有大仇待报,这族中之事以后就拜托梁公多操心了。”彭磊不想拖累其他人,若是自己还是一族之长,复仇就变成了战争。能一个人将大仇搞定最好,只要手段得当,相信也不会太难--这个时代虽然尚武,但是打架的技巧好像还没有精炼成武术,古人的动作糙得很。这几天彭磊不仅仅是在发烧说胡话,具体的问题也想了许多。 “彭公在,鸟族存。没有了彭公,也就没有了鸟族,我们又都成了流浪的人。彭公不该说那样的话。彭公的家仇也是鸟族的族仇,我们所有的子民都已经发过誓言,一定要追随彭公,灭竹山,报血仇。”老梁同志的双眸中闪动着熠熠神彩,话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好!家有恶邻,鸡犬难宁。梁公若有富余之金石,请给我制一把长剑。”既然人家愿意,不要那就是傻瓜。 第9章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有人帮当然是最好了。竹女和绢已经没有了,自己再怎么伤心,她们连同孩子都不可能回来。唯有将最惨烈的报复回报仇人,那就是对亲人最好的祭奠。 “彭公,这世道死亡很平常,还望彭公节哀。君子复仇,不在乎一日。我族人少,若能从长计议,此仇必报。”看彭磊同学的情绪安定了下来,老梁适时的安慰道。 “我知道,我不会鲁莽行事的。他能忍数月,我也能忍几年,我会让他们活着等到报应的。”彭磊是咬牙切齿。 如果他一个人去复仇,那只要找机会潜藏接近,然后杀人放火就行了。现在既然老梁想将复仇行动上升到战争层次,那稍作准备还是应该的。就让他葛成多活几天也无妨,当然,也是不能让他们过得安心的。 当了小半年的族长,彭磊突然发现,自己对鸟族的家底根本就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有多少人口。现在想来,不能怪葛成的处心积虑,根本就是自己咎由自取。这数千年前的社会,大概是和非洲原始丛林中的食人族同一个文明程度吧,杀人掠地是最正常的事。自己居然蠢得全无戒心,若不是小时候减肥练出的基本功还在,此刻就也随着老婆孩子去见阎王了。 明知道葛成日日算计着要报复,竟然也不提防,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亡羊补牢也已经晚了。 不统计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彭磊只知道这几个月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投奔,但是根本不管来的都是什么人。现在才知道,那都是在其他的族里失了家产的,或者是体弱多病的。鸟族的大名在外,连老人都能驭使神鸟捕鱼,体弱者还可以申请照顾,做一些杂事也能领到口粮。在鸟族是不会有人挨饿的,这样的诱惑,让冲水坡这块河边滩地已经成了附近各族人心中的圣地了。经过近半年的发展,鸟族的人口已近千,只不过大半是老弱病残。可以这么说,鸟族已经跨入了老龄社会。 难怪那些人都愿意为彭磊卖命,族里的青壮年,几乎每一个都是一拖好几,若是换个地方,每家都得饿死小半。现在为鸟族卖命,只要能打败对岸的竹山族,还能分得一份田地。这其实也是赌一把,只不过胜算很大。那天河滩上的战场就是梁公父子带着族人清理的,在缺少利器的年代,那样支离破碎的尸身是很少能见到的。梁勇和梁聃是目击者,将当时的场景添油加醋说出,彭磊在他的子民中的形象,现在已经上升到了神的高度。彭磊不知道,他那个时候身疲神虚,早就处于半昏迷状态。 不过仔细算来,真正能帮他彭磊冲锋陷阵打群架的勇士全部都加起来也不足两百数,而且总不能全上吧? 第八章立誓 20岁左右的青壮年竟然不满200人,若是都有机枪火箭筒,两百个人还勉强能有一些战斗力。可是这是什么年代?好像大刀、铁剑这样的兵器都是奢侈品。那晚竹山族的偷袭部队里,用青铜兵器的只有寥寥几人,连射出的箭上也没有安装铜箭头。记得以前在书上看过,古代人打仗都是成千上万人的会战,区区两百人的小队,能有多大的战斗力?或许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偷袭呢。彭磊了解了情况之后,心里反而犹豫起来。 梁公也是个贼精的人物,不但能观星星、看风水,也善于察言观色。彭磊的犹豫他看在眼里,微微叹道:“彭公的勇猛,放眼天下不可能找得出第二个人来,即便是柏灌国以勇猛闻名的大将军甲芒也不会是彭公的对手。这两百儿郎都是死士,成则荣,败则亡,彭公若能善用,河对岸的那群贼子是不足为敌的。” “柏灌国,大将军甲芒?”彭磊第二次听老梁说那个神秘的国家。 梁公又是一声长叹,干脆说开了。原来大梁村紧挨着柏灌国最远的边界,距离不远处还有一个较小的叫下羌的国家,最近这两个国家正在开战。大梁族人丁不旺,但是世代居住在深山,以找矿、冶炼、打猎为生,炼金术就是远近闻名。北方国家之间的战争和这里两族之间的械斗大不一样,那都是成千上万的军队,拿的都是铜制的利剑和长矛,箭矢上都是镶嵌青铜的箭头。大军对垒时,枪如林,箭如雨,所以大梁族就成了柏灌和下羌都争取的力量。梁公是大梁村族长的兄弟,当时曾劝其兄长要么远离是非之地,要么干脆投靠一方。可是柏灌势强但遥远,下羌势弱却相邻。正犹豫不决时,柏灌国的甲芒亲率大军杀进村里,于是他们就成了丧家之犬,几乎没有容身的地方了。 终于知道了刚才老先生劝自己那句话的意思,在这样的时代,死亡真是很平常的事。原来同是天涯断肠人,自己的仇人只是一群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农民,努力一把,复仇应该不成问题的;但是梁老先生的仇却难了,总不见得和柏灌国开战吧!或许老梁也是想借这个机会发泄一下,久闷是会让人发疯的。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过。彭磊同学本来以为他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了,可是突然发现身边的人都是命运相同的不幸者之后,心情竟然莫名其妙地轻松起来。 “彭公身手之敏捷,显然是久经训练的。不知道彭公能不能收授徒弟?我们兄弟两人若是能有彭公的战斗技巧,定能刺杀甲芒,为族人复仇。”梁勇和梁聃竟然提出了这样的非份之想。 “你们想去刺杀柏灌国的大将军?那不等于是去送死吗?”这点上彭磊还是有常识的。只要是有身份的人物,不管是在哪个年代,肯定都是护卫重重。即便是能一击得手,想要全身而退也是妄想。毕竟没有武侠书中所描写的轻功,那种军队也不是竹山村的村民。 “不能复仇,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初爹爹选定与彭公为邻,也是因为在集上见到了彭公的身手,惊为神人,欲找时机让我兄弟两个习艺的。” “不会吧,梁公,你们真是这么想的?”彭磊想不通了,还有这样的老子,明知道复仇也是送死,还会这样费尽心机。 “生死只是一件小小的事,灭族的大仇若是能报,那死又算得了什么。我老了,若是我能够,我也想和儿孙们一起去复仇。”梁老头撩着花白的胡子,激动起来,“彭公是我见到的最勇猛的人,希望你能成全他们。” “我……”彭磊无语,还真有着样的人。可是自己拿什么教呢?碍于当时的身体条件,南拳的许多精髓他根本没法学,器械更是只练过一路刀术和一路棍术,好像也没有学到家。这要是乱教,是不是误人子弟?遇到高手不是送死吗! “彭公……”老梁同志不知道是不是会错了意,见彭磊犹豫,竟然跪了下来。 “不能这样,快起来!”彭磊一咬牙,教就教吧。自己这样三脚猫的功夫,据说都可以万夫莫敌了,说明这个年代还没有培养出武林高手。最主要的,南拳的精髓就是仿形,许多的绝招都是模仿动物的搏击而成的,当时自己没有领会,现在可以自学,边复习边教。 努力地将绢和竹女的影子排出脑海,彭磊知道,过份地沉溺在悲痛之中对他的复仇大计有百害而无一利。这点上梁公他们一家做的就很好,至少彭磊是现在才知道他们身上背着灭族的大恨,还随时都准备回去送死的。彭磊毕竟是现代人,平时也不是一个太重感情的人,不然也不会常常发誓,让全家死光光。等等,那誓言没有应到爹娘身上,会不会应验到几千年前的古代,应到竹女和绢的身上?彭磊突然浑身冷汗淋漓。 一百多人的队伍在这个年代,真是不够填车轮的,不过若是运筹得当,也能有不小的效能。彭磊既燃准备开馆教学,那当然不能只教勇和聃两位,所有即将和他一起冲杀疆场的战士都要学。首先将人分成三队,轮着学。(重建家园的工作也是不能停下的,眼看着天就要冷了)先教授十二招军体拳,那是普及套路,简单易学,在近身格斗中却非常有效。又在自己学过的武术动作中,努力地拼凑、改编成七招剑法、三招枪术,然后就是让大家苦练基本功。 在两军对阵中,除非你基本功扎实,否则小巧的动作只能害了自己。那时唯一能自保的,就是先一步杀死敌人。彭磊也算是从生死线上走过一回的人了,回想起那晚的经历,彭磊同学也是心有余悸的。至于梁勇和梁聃两位立志要做刺客去送死的,那当然是学得越多越好,只能给他们开小灶。 彭磊原来就是学管理专业的,以前只是因为沉迷在自己的小家里,所以族中的事务从来很少过问。正好大家都是新来乍到,敬于鸟人的威名,又没有老姿格的人摆谱,所以族中也没有什么混乱的事情发生。此刻彭磊痛改前非,把大家当成小家来治理,当然更是非同小可,直把梁公老师惊得背后一直竖他的大母指。 数天后的一个中午,彭磊正在看梁公铸剑,突然想起一件事。既然要准备开战了,而且好像自己这边还是主攻方,那舆论宣传好像也应该跟进的。这种地方,村与村之间相距遥远,信息闭塞,若是被竹山族的人先传谣言,自己这方还要吃理亏了。 “梁公,我想应该让人去一趟丰族,将我们的不幸告知丰伯。”老梁现在是鸟族的军师。 “对啊!你看,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不但要告知丰伯,其他临近的大族中都应该告知。我曾经了解过,有羽翔、蒲韦尘、丰象乙、有熊熊汗、鱼白浪等几位都是本族中很有声望的人,他们和彭公交好,只要他们能声援我们,竹山的恶贼一定会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的。” 第10章 “梁公想得真是周到,本来这是私人的恩怨,我不想让朋友牵连进来。现在想来,真是很蠢。只要他们能口头上表示支持,丰伯的态度也会不一样的。”彭磊同学终于彻底想通了,这战争也和做生意一样,所有的资源都是要尽可能的利用的。 拉关系找同盟当然是要礼物的,最好的礼物当然是彭磊同学亲手烤制的肉。说干就干,马上支起烤炉,杀羊宰鹿。真是神奇,这鹿肉还没有烤透,好久不见的白浪同志竟然登门了——这家伙或许是狗变的,不然为什么数天前的大火视若不见,今天的肉香却将他招来了呢? “磊,真是对不起,你这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却不能帮你。”白浪望着一片焦黑的冲水坡,竟然放声大哭,好像遭难的真是他的亲人。 “已经发生了的事,就不要再提了,这都怪我,是我的大意害了绢和竹儿。不过白浪大哥,本来你是每个月都要来两趟的,这次好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着你了。”彭磊叹着,白浪的眼泪将好不容易压抑住的悲痛又钓了起来。 “磊,现在我也是无家可归的人,我想让磊收留我。”白浪收起眼泪,长叹道。 “为什么?” “真是一言难尽!”白浪呆呆地看着大河里翻卷的浪花,脸上突然泛起一抹羞红。原来这家伙在家里除了有三个老婆之外,还和族里两个年轻的女人有着暧昧关系,但是那两个女人都是有男人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女人的男人也是知情者,一直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女人的男人突然都翻脸了,白浪同志不幸被捉奸在床。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好像还是很大的罪,按理应该没收家产,赶出本族的。只不过白浪同志身份不同,好歹也是内定的接班人。俗话说刑不上大夫,在更早以前也有这样的默认。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好像在21文学的现代社会也还没有做到。于是白浪同志只是吃了两个月的官司,被充公了一半的家产,又发誓放弃鱼族的继承权,这才得以重新做人。 “大哥,还是我连累了你!”彭磊已经从悲伤中摆脱出来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中,这样的故事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彭磊也是鱼族的常客,对族长一家的背景稍有了解,白浪一说他的遭遇,彭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磊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大丈夫敢作敢为,确实是白浪错了。”白浪同志的思想还是很单纯的,这些日子里,他只是在怨自己身上的那个零件,从来没有往深处想。 “嘿嘿嘿,白浪被逐,继承鱼族族长之位的肯定是衿垣。衿垣之母竹山葛女是竹山族葛成之母的亲妹,白浪和我交好,那些人怎能容你。我敢说,你的那两个姘头说不定也是他们一伙的。葛成和我有仇,他肯定会防着大哥帮我,所以先下手以除后患,这是一箭双雕的计策,怎么能瞒得过我。”彭磊冷笑。衿垣是白浪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一个很出众的人物,不过屈居为次,当然什么也轮不到他了。 “好一个一箭双雕,现在想来,可能真是这样的。气死我了,我要报仇!” “大哥,这葛成虽然勇武不足,但是计谋百出,我们得防他。若是老鱼父现在有什么意外,衿垣担了族长之职,说不定会和竹山合为一处,大哥在族中的亲朋也危险了。”把三国故事拿到现在一对照,彭磊同学马上得出这样让人心惊胆颤的结论。他没有说透,其实事情若真是如预料的这样发展,危险的岂只是白浪的亲朋,他们这鸟族也难逃灭顶之灾。葛成是被彭磊杀怕了,再说也要安抚族里的死伤者,所以这一阵按兵不动,他在等另一个机会。如果衿垣成功登上族长之位,他至少可以借鱼族的一份力。 借口太容易找了,白浪被逐之后,绝对是跑河对面去的,然后再找一个借口,栽脏陷害,让鱼族领头,他们竹山还能搏得一个好名声呢。 “这可怎么办?我真是贱!”白浪同学现在悔啊,恨不得拔剑自宫。 “这是天意,怪不得大哥,也怪不得我彭磊,这滔滔的河水可以作证。”彭磊突然间意气风发,感觉自己就是那赤壁滩前的诸葛亮。 “彭公请教我!”白浪担心起族中的亲朋好友,彭磊说的几乎就是现实,他更知道衿垣和葛成的关系。 “我们是兄弟,白大哥的事就是我彭磊的事。既然竹山葛成在等鱼族的事变,那我们这边也不急,先解决了白大哥的事再说。白大哥这件事并不需要武力,若是操持得法,我可以让白大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回失去的东西。” 彭磊豁出去了,搞大就搞大吧,谁怕谁啊?竹女和绢都死了,自己一个人苟活着,还真是没有意思。葛成这家伙真有一套,不过他也不看看是在和谁斗。自己再怎么蠢,总算也是几千年后过来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都研读过,三国更是听、读、看过不同的版本无数遍,什么计策没有听说过?斗不过他葛成,自己干脆就跳江喂鱼算了。 ……看过后,请好歹说上两句,这样老曹也有动力!嘿嘿嘿!!! 第九章鱼族 既然拿定了主意,那就事不宜迟,彭磊立即升帐发兵。白浪马上回族中,公开准备搬家的事。白浪在鱼族的亲朋好友当然也是主角,一边要公开声讨白浪的丑行,同时也要刻意接近平时比较中立的人。鸟族的父老乡亲当然更忙,首先以丰族为中心的十几个族中是要去控诉的,控诉的内容当然是越惨越好。平时和鱼族有接触的人也有任务,必须有意无意地散布一些小道消息。 夜,萧瑟沉寂。虽然才是晚秋,但是西风一阵催着一阵,穿过竹林树梢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怪兽的吼叫。霜如白雪,虫孑们早就停止了哀鸣。这月光如水的夜空,天籁也是透心的凉。 鱼父睡不着,最近常常失眠。岁月真是不饶人!其实如他这般活过50的人,在这缺医少药的年代,已经可以算是高寿了。若是没有最近发生的这件事,即使是明天就死了,也应该是了无遗憾的。可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事呢?为什么是自己钟爱的大儿子白浪呢? 鱼族是一个二千多人的大族,作为族长,自然是家财殷实,也不用卖命劳作,身体自然较一般人要好。最让他开心的是,一大群儿女中唯有的两个儿子,白浪和衿垣,两个都是很有出息。尤其是这大儿子白浪,自幼就勇武过人,长大后更是出类拔萃。不但深得族人拥戴,更是广交朋友,在附近村族中也有很高的威信。这样的接班人是百年不遇的,以后鱼族在白浪的统领下,一定比现在更加富裕、幸福。可是……这小子真不知自爱,他不但是害了自己,也是害了鱼族啊!小儿衿垣虽然也很出色,假以时日,或许也能长成现在的白浪。但是他才17岁,而自己已经老了! “族公请保重身体,白浪儿真是让人痛心,只是事已至此,族公也无力回天哪。只盼衿垣儿能如白浪一般出众,也不枉了族公的教诲,族人的期盼。”竹山葛氏关心地给男人披上长褛,微微叹着。鱼父共有5个女人,已经死了两个,包括白浪的生母。这葛氏30多岁,年轻时非常漂亮,至今风韵尤存,是老头最喜欢的老婆。葛氏自己也很争气,不但生了三个女儿,也生了衿垣这个宝贝儿子。而且葛氏很会做人,初来时很低调,生了儿子后也不嚣张,所以老鱼父宠爱她也在情理之中。 “唉,你是妇人,哪里知道其中的厉害。现今天下渐乱,北方柏灌国和下羌国交战正酣,一旦战事平息,必乘势南下。看我族中,丰伯已老,不复当年之勇。其子象乙虽然英雄,却尚不如浪儿,实难服众。且当初丰伯为族首之时,其族五千余众,吾等诸族皆不足两千数。现今诸族屡有合分,有熊等族又收容南迁难民无数,人口余三千的不只是一二,有心族首之职者也不在少数。只怕一旦丰伯老去,各族就会有纷争。衿垣尚幼啊!” “族公尚在,三老尚在,族公担心得太早了。”葛氏劝道。 “我日无多矣!衿垣固执,恐三老难有作为。现今葛成与鸟人交恶,吾恐他们兄弟都会陷身其中。” “族公多虑了,公身体康健,怎么能说这样不祥的话。况且白浪儿见识过人,应该不会不知进退的。”葛氏劝道。 “哼,他的见识,怎么能抵挡得住鸟人的诱惑。吾更担心的是衿垣,葛成也算是他的兄长。” “不会的,葛成体弱,怎会与鸟人争短长。妾听说他正力求平息事端,还专门请丰伯作调解人。” “你的消息倒是很灵通啊!葛成体弱是真,却也极有智谋,吾等皆知。这次纷争恐怕很难平息,那鸟人也不是平常之人。好了,你去歇息吧,我想独自静一静。”老鱼父并不糊涂。 “这鸟人身量魁伟,传说是天降的魔星,不知是不是真的。白浪儿与他为友,恐怕迟早会被他所牵累。”葛氏意尤未尽,还不想走。 “什么是魔星?若真是天降的星君,那就是神灵,我等庶民只能仰枧之。你该记得我刚才所说的话,还有衿垣,他还年轻,很听母亲的话的。”鱼父的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好像比屋外的月光还要冷。葛氏身上微微有些发寒,忍不住轻颤了一下。 目送着葛氏转回她自已的屋子,鱼父微微沉吟,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竟然跨出屋去。 距离主屋十几丈的西北角,有三间独立的小屋,鱼父推门进入其中一间时,躺在屋里草榻上的人翻身爬起来,就趴在铺上叩头。 第11章 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上衣衫整齐,根本不像是忽忙中从睡梦中惊起的。 “怎么样?”鱼父就这样站着,轻声问道。 “主人吩咐,风奴不敢懈怠。白浪终日寡欢,三日前从鸟族回来后,开始清理家什和收藏,大多数换成丝帛,看来真的要迁居了。” “哦……还有呢?”鱼父微微皱眉。 “容女和娇女与浪的私情确是事实,浪现在深悔不已。只是风奴查证过了,他们的私情已有一年余,且两女之夫也是早已知情,还常常收受浪之馈赠。” “难道传言是真?”鱼父的眼中又亮起了寒光,人竟然在微微颤抖。 “主人保重。风奴在白浪家正屋的西北角一丈三尺处,发现一灰坑,深两尺五寸。内有一猫,黑丝缚颈而死,不腐不朽;门前那棵大桑树下也有一坑,深一尺三寸,内有一偶。”风奴说着,探手从被窝里掏出一个布娃娃来。这布娃娃做得很粗糙,脸上也没有五官,只是画满了弯曲的黑色线条,头顶上还插着一支长长的骨针。 “白浪儿受委屈了。”鱼父喃喃地叹着,“我知道了,你先睡吧。记住,不要懈怠,有事尽快向我汇报。” 脑袋有点发晕,眼睛也有点昏花,鱼父重新回到西风里时,嘴里不住地喘着粗气。 真是不敢相信这个现实,风奴是他的奴隶,是绝对不会骗他的。看来传说并不都是谣言,白浪真是被人施了巫术,所谓的捉奸在床原来只是一场闹剧,是做给自己看的戏。那么传说竹山葛成欲借鱼族之力杀掉彭磊也可能是真的了。 彭磊是上天的神,是乘着大鱼从大海里游过来的。竹山自己不是对手,屡战屡败,所以想让鱼族的人去送死,他自己再趁机下手——好阴险! ………… 自从和彭磊深谈过之后,白浪的心情看上去更坏了。这几天忙着整理家产,能换的都换成容易携带的东西,带不走的忙着送人,一边还要拜会亲朋好友,一付永别了的样子。今天天有些阴,一如往日地整理家当,等彭磊派人来接。彭磊给他安排的工作极简单,除了安排亲信做一些细小的事外,他自己只要虚心认罪就可以了。这日子真是度日如年,若还是懵懂无知倒也罢了,但是推测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心情却怎么也安抚不平。 装孙子也是一门技术,不是每个人都能擅长的。 今天村里怎么这么热闹?白浪推门出去时,不禁吓了一跳。门外聚了许多的人,领头的是族中三位长老之一的扁乐公。 “诸位父老,浪已知错了,难道你们还不能饶了我这个罪人吗?” “白浪,请你不要走,我们鱼族不能没有你啊!”人群骚动起来。 原来是这样!彭磊这个鸟人真有本事,现在面前的这些人中,有许多还是那日逼着自己发誓的。长叹道:“浪是罪人,实在无脸面对乡亲。不过鱼族是生养我的地方,无论天涯海角,白浪永远不会忘。” “不行,白浪你不能走,我们知道你是受了委屈,所犯之错皆是无心的,我们已经提请鱼父重开宗祠,废除你的誓言。白浪,你知道当今天下的形势,怎能不顾鱼族的命运离开。”扁乐公是个急性子,抓住白浪的一只手,拉着就走。 鱼父一夜反侧,天亮时才刚刚睡着,哪知道还没有做完一个梦就被吵醒了。两位族老庸父和云叟,原先是没有大事还请不到他们的,今天竟然相约来喝早茶了,真是难得。 “鱼公,我们是为了白浪而来。”两老也不说废话,“我们已派人探明,今天鸟人就会来接白浪。” “浪是罪人,只要不与本族为敌,吾等也不能阻其远行。二老的意思……” “族公,浪是难得的人材,我们都老了,鱼族的未来族公想过吗?当时我们好像都有点鲁莽了,这非常时期……” “唉!此等事若是其他人犯了,或许还可宽恕。可是浪乃吾儿,若是网开一面,乡亲父老们会怎么想。” “能怎么想?鱼公不知道,外面有许多的说法,或许白浪也是受害的人。我们应该将那两家人找来,再了解一点情况。而且,乡亲们活得安闲,有几个知道现在的形势。山雨欲来,如果没有出色的领袖人物,我族有灭亡之危啊。衿垣太年轻了,我们或者都等不及他长大。”云叟叹道。 “这个……”鱼父撩着胡须,装模作样地沉吟,此时外边人声噪噪,扁乐公拉着白浪闯了进来。 那还有什么可商量的,不管白浪如何不愿,他的那桩公案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就开始了重新审理。具体的事情就不用多烦神了,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传说太多了,不同的版本都有,那就有必要找当事人重新对质了。 “回族公和三位长老,那两家人都搬走了,好像是不久前才走的。”找人的人带回来的消息让人很失望,不过人家搬走也合情理,家里出了丑事,换个环境或许会好一点。 没法审案了,可是扁乐公还不肯罢休,突然问鱼父道:“族公近来身体可好?是否有什么不适?” “人老了,一些小病很正常的。”鱼父答道。 “我可听说有人想让鱼公早日仙去,或许就在等白浪离开。” “扁乐公,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旁边的衿垣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吼道。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吗?衿垣还年轻,莫要被人利用了。”扁乐公现在看谁都不顺眼,衿垣虽然是内定的族长接班人,但是17岁的毛头小伙,怎么能让老人家放心。他们这三位长者都是家大业大,把身家托付给衿垣,想想就是不甘心。 “爹爹请为衿垣做主。扁乐公身为长者,怎么能说出这等捕风捉影的事?”衿垣虽然才17岁,但是身体早已长成,身高甚至超过乃兄白浪。相貌端正,身材魁伟,还真是个好模样。如果不是出了白浪这档子事,这小少爷在族中的人气其实还是很高的。 “嘿嘿嘿,什么是捕风捉影?我问你,老竹山公逝去之后,竹山族的人来见你母子多少次了?”扁乐公平对就负责族中对外联络的事,周边发生的大小事当然都在他的监视范围之内。 “这个……新任竹山公葛兄怕我娘伤怀,送此小礼物宽慰,这也错了吗?” “这没错,不过礼物中若夹带穿肠毒药,这就居心匿测了。”老头全然不顾身份了,竟然和衿垣当街大吵起来。 “放屁!今日你若是不能证明你刚才说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衿垣抓住了腰间的短剑,眼中差一点就喷火了。 “证明?衿垣,你太年轻了。七日前葛成给你母亲送来许多东西,衿垣知道那都是什么?”扁乐公冷笑。 这个时候,鱼族的所有头面人物几乎都聚在了这屋子里,葛氏当然也在。这种族中的大事,她们女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的,能够旁听已是天大的面子。听到现在,葛氏已经面无人色--扁乐公这老头难道是房旮旯里的那只老苍蝇?他怎么全知道啊? 未等庸老他们吩咐,已经有人到葛氏房中去抄家了。抄家的人很熟悉他们要找的东西,没过多久就提来了几个小葫芦。葫芦掏空了之后,确实是很好的盛具。这六、七个葫芦显然是被高手加工过,表面上还刻了细致的花纹。 “这能说明什么?这些葫芦确是葛成公送的,难道里面有毒药吗?” 看着暴跳如雷的衿垣和面如死灰的葛氏,扁乐公反而有些犹豫。再看老鱼父,也是一付心力交瘁的样子,不禁长叹:“鱼公,这些小杂物就由我来保管吧,衿垣以后尽量少收竹山葛成的东西。白浪是吾族的希望,是绝对不能离开鱼族的,还望鱼公三思。比较起我族存亡的命运来,浪所犯之错真是非常不值得一提的。” “哈哈哈,这小葫芦中装的都是葛成特别熬制的药,是送给我娘亲治病的,你竟敢说它是毒药。扁乐公,若不是看在你已经年老的份上,我现在就杀了你。”衿垣抓过一个萌芦,倒出几颗米粒大的药丸在掌心,冷笑着吼道。 扁乐公不吭声,只是回报以冷笑。旁边的云叟插上话来:“这几个葫芦中装的确是药丸,只不过不全是。扁乐公有位故友叫蛇翁,善取蛇虫之毒。他常将所取之毒凝成小丸,用这样的小葫芦保存。这蛇翁的葫芦都刻着穿云吐雾的大蛇,衿垣看看掌中之物。” “不可能,你们这是含血喷人。”衿垣并没有看掌中的葫芦,这些个小葫芦制作得很精巧,他早就将各自的图案记在了心里。眼睛扫视着周围的人群,还有摇摇欲坠的生母葛氏,突然大笑道:“不可能!” 一抬手,把掌中的三颗药丸一口吞下:“不可能!” “不要啊!苍天哪!”葛氏的哭喊声撕心裂肺。 ……每日两更,坚持不懈! 第十章结盟 七日之后,鱼族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该打鱼的打鱼,该织网的织网,只不过人人的脸上都染上了寒霜,有一种情绪正在无声无息地蔓延。 白浪最后还是没有走成。 事情大体上还是按照原先预料的那样发展的,当然也有些出人意料。葛成有谋害老鱼父的意思,这只是彭磊同学的臆测,那些谣言本来也只是谣言而已。无毒不丈夫,目的是要把水搅浑了。谁知道扁乐公真是天才,竟然连证据也找到了。最让人伤心的是衿垣,他从头至尾都是个不知情的人,是别人手里的棋子而已。谁知道他竟然会服毒!葛氏死不足惜,却把自己儿子的命也赔进去了。 第12章 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老鱼父当场吐血,三老也是措不及防,白浪更是后悔莫及。事前谁也没有料到衿垣的脾气这么暴烈呢! 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鱼父心力交瘁,实在是无力持家了。不过白浪的态度让所有鱼族的子民担心,白浪只同意暂时做这个族长,大家以后要推选更合适的。 白浪家的厅堂里,鱼族的三位长老又聚在一起,今天是第三次试着说服白浪。就职族长是一族的大事,那是要选吉日、开宗祠、祭鱼神的。 “三位族老,你们不要劝了,我意已决。我曾经发过誓言,若是违誓而行,一定会给族中带来大祸的。”白浪非常坚决。 “可是鱼族除了白浪,哪里去找能担当族长重任的人呢?”云叟长叹。 “白浪是被逼的,那个誓言可以不算,神灵会明白的。”非常时期,所有的规矩都是可以商量的,这誓言当然也可以不算,大不了向神灵告知一声。 “白浪虽是被陷害的,但是岂能无罪?这誓言是出自我的心里,怎么能不算?鱼族数千之众,不可能没有能担此任的人,只不过大家没有用心寻找而已。” “都是竹山葛成那个小儿害的,害得我们失去了这么好的一个领袖。”劝说不成,老头们将所有的怒气全部转移到葛成的身上。 “无主即无族,这葛成是要我们灭族啊。灭族之仇怎么能不报?白浪,不管你愿不愿意做这个族长,你一定要带领大家报这个仇。”扁乐公那个老头真是很会联想。 “对,此仇不报,我们也无脸去见先祖了。正好竹山和鸟人有仇,势有一战,鸟人又是白浪之友。我们何不和鸟族联合,狠狠教训葛成那个小儿,也可报我族之仇。”庸父到底是经验丰富,马上想出了投机取巧的办法。 三个长老,加上一个代族长,那就等同于国家的元首+议会,商量好了的事就是最后决定。庸父甚至还自告奋勇,亲自过江去做说客,同时也了解一下鸟族的实力,看是不是适合做盟友。虽然白浪对鸟族是非常熟悉,鱼族和鸟族交往的也不是白浪一个人,但是老头们还是要眼见为实,毕竟这关系到一族的命运。 …………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彭磊手下的那个两百人的军队已经很有模样了。行头都是彭磊亲自设计的。草鞋厚袜,紧衣绑腿,头插鸟羽,脸绘迷彩,一个个像那印地安土著。矛尖镶了锐石,人手一把短剑——也没有那么多的铜,但是难不倒彭磊同学。纯铜的剑太费料了,咱可以来个包铜的,以硬木做芯,效果同样的好。这个发明直接导致了青铜铸造技术的一大飞跃,这是后话。 庸父来的真是时候,还没有见到彭磊,老远地就先听到了熊汗的大嗓门。这个季节,正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刻。对于那些以农耕为主的村落来说,此时正忙着准备来年的春种。而像有熊族这样以狩猎为生的族群,此时也是大收获的季节:尽量多地储存肉和皮毛,尽量多地收集野生的瓜果,等大雪封山之后,那就什么也不能做了。这些日子熊汗一直在外面,回到家之时正好见着了梁公派往各族的控诉队,于是控诉队还没有回家,他倒是先赶过来了。 “磊,你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这么多的勇士?”庸父听到的就是熊汗对彭磊训练的军队的惊叹。 所谓勇士,首先是要有勇气,那是一股气势。经过这些天的训练,那些年轻人已渐渐有了那股精神。因为他们都知道,现在练的是杀敌的技巧。想想那个晚上,他们的“鸟人”首领那把伤痕累累的短剑,假以时日,若是自己也能如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不用彭磊训导,人人自觉刻苦,那梁勇和梁聃两个更是废寝忘食。南拳的发力方法与一般的武术门派很不同,用的是寸劲,常常是要用瞬间的爆发力,常常借吐气开声来发力。彭磊对基本功非常重视,这一刻操场上就有近百人在苦练。剑舞匹练、枪走龙蛇、棍扫落叶,拳走流星,喊杀声沉闷有力,吐气声裂金碎石,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的模样,熊汗怎么能不吃惊。 “这样的勇士,人人皆可以一当十,以一当百啊。”庸父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我族人少,所幸人人皆是勇士,否则吾以何雪仇。”彭磊叹道。庸父的来意他早就知道了,今天在操场上接见他,也是让老头见识一下。其实彭磊传授的那几招动作非常简单,用不了多久就能熟练掌握,通过对练和基本功的训练,大家的信心也在迅速地提高。庸父说的不错,即便是马上上战场,这些人也能以一挡十了。 “葛成小儿危也!”熊汗一直在咂嘴巴,他是以勇敢而出名的有熊族的壮士,不过看着场中那些操练中的汉子,此刻心中竟然生出莫名其妙的怯意,这是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 感慨着:“吾来此之前曾见过象乙,葛成曾派人见过丰族的长老,许以厚礼。丰伯年老昏庸,竟有默许竹山之意。乙人单力孤,无力助磊,吾来之时,乙曾嘱托吾转达他的意思。君子复仇不在乎一时,磊应该避其锋锐,等十年也不晚。现在我见到磊的勇士,象乙的担心真是多余的了。” “杀妻杀子之仇怎么能不报?我是一刻也等不及啊,恨不得现在就冲过江去。多谢乙和汗两位兄长的关心。”彭磊同学是一个绝对聪明的人,这一阵子连说话的方式也和这个时代融为一体了。 “葛成小儿狡诈残暴,真是万死也不足以洗其罪孽。他明知鸟族勇猛难敌,竟然想借吾族之力。天佑鱼族,葛成的毒计未能成功。”庸父乘机要求,“现吾等两族同仇敌恺,鸟人与白浪又是知交,正好结盟杀贼,鸟人以为如何?” “这个……正我所欲也!白浪兄是真勇士,若是他能率鱼族父老相助,我一定能取下葛成颈上的人头。”彭磊大喜,这真是意外的收获。熊汗还不知道鱼族所发生的事,刚听到庸父提出结盟时还有点发愣,经庸父解释后才恍然大悟。 “真是天助吾也!”微微发愣之后,这家伙竟然有点痴狂。 这好像不关他熊汗的事吧?熊汗兴奋得大叫,却让庸父和彭磊都有些想不通了。不过也难怪,最近他们都被自己的事烦着,很少有精力去关心天下大事。熊汗不一样,他们有熊族是靠近最北边的山区,往北往西现在是个大战场,而且随着难民的移动,战火好像有向这边转移的迹象,他们有熊族是首当其冲。 “柏灌和下羌交战正酣,抢掠已经延伸到我族的领地了。若是他们毁掉西北的密林,杀戮马上就能到这里。吾族以林为生,林毁则族亡,可是此时此刻,我们根本没力阻止。丰伯老了,竟然想举族南迁,以避其祸。此地水草丰茂,良田肥沃,放弃了真是可惜。现在鸟族和鱼族结盟,除去竹山葛成不费吹灰之力。如果有熊氏再加入,以我们三家之力,近万的族众,若是同心协力,或许能保家园不失呢。”熊汗虽然长得粗犷,想不到还是一个难得的谋士,这一番话说得庸父拼命地点头。 “汗只是熊族的一个勇士而已,熊伯尚年轻,熊族中的几位长老也不都是勇猛的人,恐怕熊汗的想法并不是熊伯的想法。”庸父微一沉吟,马上就点出了其中的关键。 那日在市场上抢彭磊烤肉吃的人中,有几位倒真是族中的接班人,象乙、白浪、还有蒲族的苇尘。但是,有羽族的翔、有熊族的熊汗都不是,他们只不过是族中有声望的人,将来说不定能混个族老做做。熊汗的想法虽然很妙,但是他根本就没法做什么决定。 “吾一定力劝熊伯,这是关乎吾族存亡的大事,熊伯应该能决断的。”熊汗颇有信心。 ………… 用得着这样吗?人家杀过来,你不要反抗,投降算了,这样土地不是还有吗! 彭磊对熊汗的提议倒是并不感冒。有鱼族合伙,杀葛成绰绰有余了。报了大仇之后,这鸟族解散也行,反正白浪是鱼族的族长,鸟族也是抓鱼过日子的,或许可以让白浪收留鸟族的人。这应该是没问题的,自己对他白浪有恩,他不能不卖这个面子。至于他彭磊,来到这个世界就是错的,现在老婆孩子都没有了,报了仇之后还是去找找那些个可恶的天狼星人吧。 “我们和柏灌、下羌两国都没有仇恨,等他们分出胜负,我们请他们来管理就是了,何必要战争呢。”彭磊知道这些个都是炎黄子孙,同室操戈,那就是内战。有仇报仇,没仇打什么仗! “彭公真是圣人啊,心怀慈悲。可是彭公不知道,柏灌和下羌暂时很难分出胜负,他们却在四出抢掠人口和粮食。我们若是不抵抗,那只有沦落为奴隶,任人宰割、任人奴役。性命不如草芥,生不如死。”庸父见多识广,微微叹道。 做奴隶?那是万万不行的!奴隶还不如牛马,这个彭磊是知道的。看来形势真的很危急,自己来的真是时候。鸟族的这些子民虽然和自己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自己能忍心让他们沦为奴隶吗? ……今天继续2章,第一章来了! 第十一章礼物 熊汗的提议深得庸父的赞赏,彭磊也只好勉强同意。照理这不关他彭磊什么事,不管他们现在怎么打杀,几千年后,他们的子孙都是把自己认作炎黄子孙。这片土地上将来还是会有一个女子,那是他彭磊的亲娘。 熊汗带来的消息其实也是很重要的,看来这些日子葛成也没有闲着。鱼族的事态发展得太快,结果是彭磊他们自己也是没有想到的,葛成再怎么能算计,也不太可能算得出这样的结果。 第13章 现在对他葛成来说,正是鸡飞蛋打,什么也没有捞着,看来他现在的日子不会好过。 这家伙竟然还想到跑丰伯那里去寻找支援,而且手段颇为高明,好像也有了点成效了,接下来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动作。本来是两家的私仇,被他竹山葛成一搅和,现在竟然变成世界大战了。 非常时期,彭磊拿人民公社的模式来治理他的鸟族,效果是出奇的好,劳动效率是出奇的高。他这鸟族的近千人,生活的目标特别明确,首先是要活下去,其次是要不饿肚子。这两个目标在人民公社的模式下还是很容易满足的,而且劳动力的分配能够更加合理。看着缺少壮年劳力的村子迅速地恢复活力,彭磊同学在梁公的眼里已接近天上的神仙了。 鸟人的公馆虽然少了女主人,但是规模一点也没有缩小,反而增加了一个可以几十个人聚会的大厅。漫山遍野的是过了火的林木,梁公按照彭磊指点煅造的锯子又特别好使,所以现在他们鸟族的村子已经可以算是一个山寨了,外围甚至垒起了高墙。 送走了庸父和熊汗之后,彭磊整整一天一直在做一件很无聊的事,现在这件事情终于完功了。一张十多平米的大桌子,堆了满满一桌子的黄泥,把见多识广的梁公看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这鸟人发烧烧坏了脑袋,想在桌上种高粱了。这也难怪,他哪里见识过几千年后才能有的沙盘。不过彭磊同学也不是行伍出身,只不过是战争题材的电影看得多了,才学会了这一手。 “梁公来得正好,说来惭愧,在下远足不满十里,对周边的环境一无所知。梁公足迹遍布天下,这件事只有你来帮我了。”在沙盘上堆出鸟族的位置,然后是江河,山丘。 “彭公真神人也!”这句话现在几乎成了老头的口头禅。二话不说,照着彭磊的样子,很快附近几十个村寨都在沙盘上有了位置。看来这老头为了寻找落脚地,确实是费了一番心力的。 “哈哈哈,有梁公助我,即便是要统一这块地区,我也有信心。”彭磊看着沙盘,突然间踌躇满志,仰天长笑起来。nnd,反正是玩大了,为了族人的未来,自己又不能撒手就走,何不来个主动出击?熊汗大个子的主意不错,现在自己有白浪相助,纵观附近这一块,也可以算是兵强马壮了。 “彭公……”梁老头稍愣,很快明白了彭磊的意思,双眼猛地放出光来。 “哈哈哈,我要先杀葛成那贼子,后边的事还要和白浪商量了再说。梁公请看,熊汗说得不错,有熊族以北是一大片密林,山其实并不险峻。丰族之西是眉山族,还有这条大江,再过去就是下羌国。若是下羌国赢得这次战争的胜利,他们迟早也会毁林过江。若是柏灌赢得胜利,他们顺江而下,片刻就能到这里。对啊,北方诸族可能还不知道这里的环境。如果柏灌族知道我们这里根本不设防,而且和下羌国只隔了一条大江,几道矮丘,那还得了!不行,我得马上找白浪商量去。”彭磊越说越得意,竟然被他发现了一个关键。 “对啊!若是那甲芒遣一支千人小队顺水而下,这片沃土简直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梁公也是一身冷汗。 ………… 这个季节,最不忙的两个集体就是彭磊他们这以捕鱼为生的。这地方即便是在最冷的冬天,前面这条大河也只不过有些薄冰,并不影响捕鱼人的生计。白浪同学看来对竹山葛成的仇恨快要上升到和彭磊同一层次了,所以等到庸父带回来的消息后,他老兄就迫不及待地渡江来了。这个时候,彭磊正和梁公一家父子对着沙盘研究着战略。 “这是什么?”白浪到彭磊家串门是不用通报的,不过大堂里的沙盘也是让他很吃惊。 “大哥来得正好。”看见白浪,彭磊太高兴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说到曹操,曹操就到”?不过这个年份,那位曹丞相的老妈的老妈可能还没有成形而已。 白浪现在对彭磊的崇拜又上升了一个层次,想不到这肥头大耳的家伙竟然还有这一手。从沙盘上的地形来看,现在的形势非常明朗。有熊族正对着柏灌国,眉山族正对着下羌国;他们鱼族和鸟族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土地少得可怜,北方是有熊族,左侧是丰族,右面是有羽族,南边是竹山,竹山族的旁边还有哥族、蒲族和茂族。竹山葛成现在已经很成功地争取到了丰伯,若是再利用丰伯的影响力,将眉山、哥族、蒲族和茂族等争取过去,自己这边即便是能团结有熊族和有羽族,实力也没法和对方相比。想不到外患临近之时,这家门里就先起了内乱。 “再过不久,今年的第一场雪就要下了。据说冬天是不打仗的,梁公遍游天下,不知这种说法是不是真实的。”白浪对着沙盘发了一阵愣,问梁公道。 “在柏灌国和下羌国,每当岁末,大王和大巫师都会带领全体国民祭祀神灵。这个时节流血的只能是献给神灵的牺牲,连奴隶也不能杀。”梁公撩着胡须点头道。 “操!这么迷信?太好了,天助我也!”彭磊同学又活过来了。这样一算,自己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是可以做很多事的。 “白浪大哥,你马上回去组织人手,不管多少,我们先训练。不需多长时间的,我估计三十天也够了。操他nnd,我们就用仇人的血来祭神。我要去一趟熊汗那里,不管熊伯是什么态度,一定要让他们留意柏灌国的动静。” “鱼凫结盟,磊就是我们的首领,白浪一切听彭公的。”白浪倒也干脆,“兄弟智谋百出,葛成小儿是死定了。今日我不回去,这些事我们稍后再聊,怎么样?” “行,我们弟兄也是好久没有在一起吃肉了,今天我请你喝酒。” 彭磊还真是有酒,正宗的高粱酒。这家伙精通各种美食的制作,对酿酒当然也是略有了解的。中华美食中许多都要用到酒,不同酿造方法制出的酒还有不同的功效,这是做大厨的基本功。这几个月彭磊挖空心思,经过好几次的失败,终于成功地让高粱发酵,又蒸出了醇厚的酒。正高兴呢,想在儿女出生的时候拿出来现宝,却谁知会出这样的伤心事。 “好,喝酒!我真是好久没有吃到磊公亲手做的烤肉了。不过,喝酒之前,请彭公收下白浪的礼物。”这家伙竟然也俗了,还带了礼物来。不过这礼物却是很扎手,彭磊同学也没法下决心,到底能不能收了——竟然是三个年轻的女人,而且都很漂亮。 “还是白浪公想得周到,哈哈哈。”梁公见到白浪的礼物,忍不住仰天大笑,“若不是梁某的女儿都嫁人了,孙女还小,族中的年轻女人都已流散,不然我也会这么做的。彭公年少,两位夫人不幸之后,一直少人照顾,这个正需要呢!” 他们这一说,彭磊更不好意思了,咬着牙叹道:“绢和竹女尸骨未寒,大仇未报,我怎么能再收女子。” “兄弟,你怎么会这么说?我知道你和两位夫人很恩爱,但是这不妨碍你再要女人啊!你是一族之长,这外族的女人只是礼物,兄弟若是不要,可以转送他人的。不过,这两个不行。露儿是我的亲妹,你要善待她。”这家伙竟然将妹妹也送人,有点像三国时的孙仲谋了。 凭良心说,彭磊同学还真是希望能有个女人来陪他。以前被竹女和绢照顾惯了,这几天病好之后,那梁公派来照顾他的老妈子笨手笨脚的,还真是很不适应。可是竹女她们真的是尸骨未寒哪!这要是在几千年后,是要受千夫所指的。 “大哥的好意我彭磊心领了,可是这个时候正是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我哪有心情再收女人?唉!我觉得我不适合有女人,竹女和绢都是被我连累的。大哥的小妹就是我的小妹,怎么能让她在我身边受罪。”虽然是言不由衷,却也是说得声情并茂。受感动的不仅仅是白浪,连旁边的老梁父子也都在暗中惊叹。 “兄弟,不管你说什么,露儿从今天开始就是你的人了。露儿不会持家,不过照顾人的本事应该强过普通的女人。”白浪不多说了,挥手把随从招进来,竟然还有许多的财物。 这算什么?是不是就像昭君出塞一样的和亲?彭磊还想假客气一番,露儿已经带着她的两个陪嫁丫头红药和叶子进内室去了。她的老兄在和彭磊客气的时候,这女孩子一直不动声色,好像全不关她的事。从这点看,这次的和亲应该不是出自她的自愿。看她那样子,好像比竹女还要年轻,nnd,说不定还未成年呢!白浪这礼物送的,这不是害人吗? “白浪大哥,我们两族同仇敌恺,你这样做真是见外了,这不是害了露儿吗!不过让露儿在我这儿玩几天也好,你的妹子也是我的妹子。现在我们去喝酒,我要好好醉一回。” 彭磊豁出去了,露儿这样的小美人不是他能消受得起的。而且,自己还是找时机回自己的世界去,别在这里留什么牵挂了。 这回的酒是真的酒,不是特制的鱼汤,有幸品尝到的都傻眼了。人越老感情越丰富,所以梁公老先生最激动,彭磊自酿的高粱美酒他只干了半碗就手舞足蹈、胡言乱语了,甚至和他的儿子们称兄道弟起来。 从梁公嘴里得知,原来和酒这个东西差不多的饮料早就有了,在柏灌国里就有专门制酒的人,不过那里好像也不叫酒。梁公13岁时就随先祖走南闯北,这样的饮料渴过的也不少了,但是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醇、这么烈的--有才奇怪呢!据说发明酒的家伙叫杜康,这个时候或许还没出世呢。 第14章 梁公所说的类酒饮料,最多只是葡萄酒一类的东西,没有经过蒸煮浓缩,绝对不可能有这个度数。彭磊这几罐酒都是五蒸五煮,至少得50度了。 体重减下来之后,身体上的每一个零件的性能好像都提升了一大步,连酒量也不是原先所能比的。彭磊知道自己的酒量,50度的白酒也就是半斤多一点。可是今天超常了,两大海碗下去,才只是微微有些酒意。再看白浪和梁勇、梁聃三个,脸都成了猪肝色,连东西南北也辨不清了。 第十二章白露妹妹 招呼人将那些个不胜酒量的家伙扶进屋去休息,才吃了一小半的烤全羊就便宜了帮忙的人。这样说来,那个白露还真是有口福,刚来第一天就品尝到了天下第一名厨的手艺。 天微黑了,这些天彭磊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一定要在大河边走上一圈。那里是绢将他救上来的地方,绢精心堆砌的小鱼池也还在。走在那条卵石的堤坝上,仿佛能见到绢纤秀的身子在薄雾中向自己走来。 斯人已去,现在是人鬼两相望——真的有鬼吗? 西风拂面,有点像是用小刀割脸,淡淡地疼。河水起伏着,浪尖上竟然还有成群的野鸭。 这条大河叫凫水,就是因为河边芦苇密布,野鸭成群结队,好像比麻雀还要多,冬天也不离开。不过据说以前这大河也只是叫大河而已,没有一个固定的名字,真正让它有了这么一个拗口的名字的还是彭磊同学。鸟人成名之后,鸟人现身的故事就像是神话一样在世人之间流传。传到后来,已经变成他鸟人睡在大鱼的背上,成群的野鸭护卫着,从遥远的大海一直漂到这里,于是这大河理所当然地就叫凫水了。(借用了大禹浮江的故事,望见谅!) “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肩上的伤早就结痂收口了,心上的伤口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彭磊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个多情的人,甚至可以说很冷漠,不然也不会老是将“全家死光光”作为誓词。现在报应真的来了,真的全家死光光了,都是这臭嘴害的!每想起这个,彭磊同学就想打自己几个嘴巴,可是从来没有行动过。今天冲动起来,竟然真的下了狠手,“啪啪”两声脆响,还惊起了一群野鸭。 今晚家里好像没有自己的床位了,彭磊干脆在西风里打起了太极。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空气特别好的原因呢,还是天狼星人对自己的身体动过手脚,自从到了这里之后,彭磊感觉到自己气功修炼的层次提升的不是一点点。一套太极下来,意随身转、气随念动,简直已经到了大师的层次。那晚一剑绞飞三支竹矛,虽然有点拼命的成份,超水平发挥,但是若没有现在这个修为,也不可能超到那个程度。 “绢、竹儿,我一定要砍下葛成的脑袋,把他的心放到你们的坟头。” 对着河水发了一会儿愣,突然间双掌盘旋,一式太极云手,地上一块拳头大的卵石斜斜地飞起。彭磊气冲掌背,挥拳猛击,把所有的郁闷都发泄到这一拳上了。 “砰”地一声,指骨差一点撞断,不过石头也没有赚到便宜,碎成许多的小块飞落尘埃。大山深处,蒸腾的水雾如同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突然向空中急冲而起,将山岭间的一切都裹在一片白茫茫里。石柱上的流光闪烁着,隐隐地,还有一点红光在跳动,风中好像有一声鹤鸣在回荡…… ………… 今晚没有星月,这样的季节,天宇下除了西风吹过芦苇、树梢的“沙沙”声外,就是一片沉沉的死寂。夜已深了,天地间除了梁公工场里的炉火还在闪烁外,放眼四望,只有偶尔的鬼火在草尖上跳动。自从那晚受袭之后,鸟族也加强了警戒,防御工事也在慢慢地建起来。鸟族有梁公这个能人,这些事都不用鸟人亲自操持,他只要出主意就行了。比如值夜吧,根本用不着年轻力壮的,走得动路的老人就行。三、五个一组,每人拿个竹梆子,巡视起来比年轻人还细心。 总不能在西风里吹一夜吧?白浪这家伙真是害人,要送礼你送其他的啊,竟然将亲妹妹拿来当礼品。nnd,这到底是在几千年前?是哪个朝代? 大厅里的炉火早就熄灭了,不过屋里还是弥漫着浓浓的香。小客厅里还有人影在晃动,还有细细的人声:“小姐,彭公他怎么还不回来?他是不是真的会让我们回去?这酒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难喝?” 敢情三位女客还没有睡,竟然也在喝酒! 彭磊家的客厅,那是按照几千年后的标准装璜的,矮几、竹榻、地毯、壁炉等应有尽有。这房子虽然是新的,但是梁公也没有马虎,完全是按原样复制的。现在三个年轻女人拥坐在壁炉前,火塘上还热着汤水。她们喝酒就细气多了,用的是小小的青铜杯——要命了,三个女人,比先前还多了,这个朝代是不是男少女多? “这肉是彭公亲手烤的,真是好吃,难怪白浪族公一直要往鸟族跑。” “夜很深了,你们两个去睡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他就行了。”白露轻声吩咐着,“记得明天早点起来,我或许……,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火塘上烧的是炭,据哥哥说,这也是他教族人用的。” “小姐,传说鸟人彭公是天上下凡的神,我白天不敢多看呢。” “你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睡吧。红药,你去看看哥哥,这酒不知道伤不伤人。” 凭良心说,白露的声音真是好听,柔柔细细的,有一种很吸引人的磁性。鸟人来到这个世界后有点变性了。要是在以前,看见美女那还了得,早就将他的牛眼凑过去了,不把人家的眉毛数清楚是不肯放过的。今天这三个美女他竟然没有细看,只是大概地扫了一眼而已。这如果让他在几千年后的那些猪狗朋友们知道,绝对是搞死也不相信的。 壁炉里火烧得很旺,这东西本来是彭磊同学专门为他未出世的儿女们准备的,可是现在…… 炉火前同样是纤巧的女人,却不是原来的了。心微微有些抽搐,眼中看出去的东西都有点朦胧。 看见主人回来,火塘边的三个都惊了起来,忙不迭地整理衣裳。她们这个样子,彭磊更是尴尬起来,这一刻他的思想正在几千年间徘徊。 “你们怎么还不睡?很晚了。这夜真冷,看来真是快下雪了。” “彭公也请早点安歇。”露儿轻声地客气,红药和叶子则动作麻利地准备起盆罐、热水,竟然还有热毛巾。看来她们对鸟人的生活习惯很是了解,根本就不像是今天第一天到这里。 “这……我还不想睡,我喝点酒。你们去睡吧,真的很晚了。” 都说一醉能解千愁,老子就不信喝不醉。明天就该为这个世界奔波了,今晚就醉一回吧。 “彭公,露儿姐妹愿意陪彭公呢。彭公且等等,露儿去给彭公热酒。”小姑娘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把彭磊看得一愣。当然,最主要的也还是听了她的话。 “这是烧酒,热了就不好喝了,哈哈哈。当然,也有需要热了以后才好喝的酒,还有必须得冰过才好喝的酒。这肉汤很好喝啊!看来露儿的厨艺很不错。不过,以后千万不要用这铜釜煮汤,也不要用这铜杯。青铜里面含铅,铜也是一种让人衰老的元素,还不如用土陶。等以后倒是要让梁公试试,如果能炼出纯铜,或者白铜、黄铜,那倒是可以做炊具的。对了,老梁既然能炼青铜,那肯定有锡,可以让他做几套杯壶。” 一大堆的新名词,把三个姑娘听得全晕了。这个年代,纯铜早就有了,那叫紫金;金子当然也有,那是人类最早发现使用的纯金属,这个年代也叫黄金;现在人们用来做兵器、盛器的青铜,那叫青金。青铜是需要技术才能炼制成的,只有技术高超的大师才能保证每一炉都能炼出想要的铜水。至于那个锡,在这个年代叫粉金,锡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 微微有些尴尬,终于清醒过来——这些知识对她们来说有点超前了。 笑道:“既然你们都不想睡,那就陪我喝酒好了。不过这酒太烈,不适合你们女孩子,少喝一点吧。以后若有机会,我给你们调鸡尾酒。” 有点口不择言,结果又冒出一个新名词。眼前的三个女人近在咫尺,甚至能看清楚她们鬓角间的绒毛。红红的炉火映照下的美人,精美得无以伦比,尤其是这个露儿。 “露儿真的是白浪大哥的亲妹妹吗?你多大了?你们多大了?” “奴家名叫白露,白浪正是奴的亲哥,因为我们的娘喜欢穿素白的衣裳,所以以白为姓。奴家今年十七岁,过了这个冬天就十八岁了。”白露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说话的姿势也很好看:体态端正,微微垂头闭目,一付大家闺秀的样子。 十七岁!比竹女还年轻!另外的两个也是差不多,一个十七,一个十八,竟然都是鱼公用财物去向人家换来的,跟着白露有三、四年了。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不过中国在春秋时期才进入封建社会。从生产方式来推断,现在应该在春秋以前,那么,叶子和红药是女奴了。 世道真是不公平!彭磊同学又要联想了。这要是在几千年后,在他彭磊生活的年代,这几位年轻美貌的姑娘绝对是公子少爷们追逐的目标,说不定能成为什么明星。 算了,不喝了!一醉虽然能解千愁,但是总会有醒来的时候。而且,面对这三个乖巧的女孩,说不定自己会酒后乱性,那就是又给自己背上一个包袱了。 第15章 突然想起一首歌词,忍不住轻轻哼出:“我孤单的时候,是你牵着我的手,你把所有的温柔,对我释放个够。往日时光如水流,此刻难拖它的节奏,窗外黑色的天空,是我彷徨的宇宙。都说一醉解千愁,才知苦涩难入吼,想来习惯痴痴的守候,来遵守一个人的自由……” “都睡觉去吧,不喝了!唉……” “好凄美的歌!彭公……” 三个女人的眼睛都闪亮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彭磊同学。会唱歌的男人并不稀罕,但是能唱出这么凄美旋律的男人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更何况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仅仅会唱歌。 要死了,几千年后都能流行一时的经典,在这个年代或许能和仙乐划等号了。自己不要成了小姑娘眼中的偶像,那就不好办了。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裤带,绝对不能再留下什么遗憾,否则自己即便是回到未来,心里也会不安的。经过这次大难之后,彭磊同学感觉他自己已经成熟很多了。 “你们不睡?谁帮我泡壶茶来。对了,看看白浪那家伙醒了没有,不会喝酒也不肯悠着点。你们放心,难得醉酒不会伤身的。这茶能醒酒,给他灌两碗茶,或许会好一点。我烤的肉怎么样?不如我来教你们,正好白天杀好的一个兔子还没烧呢。” 干坐着肯定是不行的,彭磊知道自己,不是个意志很坚定的汉子。还是找点事情做吧,天亮后九让白浪把她们带回去。 火塘边那个叫白露的女孩现在看人的眼神怪怪的,让人的心里有点情不自禁地发慌。至于叶子和红药两个,已经完全痴了,一付恨不得钻入男人怀里的样子。 老天,现在这个时候还来考验老子的人品,是不是残忍了点! ……今天很忙,很晚才能回家,更新一回。……还是没有人说话啊! 第十三章同情 酒是不敢多喝了,彭磊同志知道自己的酒性,喝醉了倒是没事,就怕半醉不醉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敢做。记得认识小青的不久前,那次也是喝得半醉,结果和人打赌,光了屁股在闹市跑了半夜,调动了半城的值班警察,就为了100块钱的赌金。 彭磊虽然嘴里说着不喝了,但是大半碗酒不知不觉间还是没有了,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若是能晚出生几千年,白露她们一定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渐渐没有了初时的羞怯后,一个个新名词都被重新翻出来,老彭粗制滥造的茶叶也让她们好奇了好久。这一教一学间,时间倒是过得快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暖暖的暧昧好像也淡了。 夜虽然很长,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流尽。 白浪的身体还真是没说的。没有经过陈年窖藏的新酒其实很难喝,醉了以后的感觉也不好,可是这家伙虽然当时醉得半死,大半夜后竟然能爬起来找水喝了。醉醒后的感觉和大病后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不过男人都很贱,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更贱,偏偏都喜欢那种大醉的感觉。这白浪酒醒后见到还在火塘边品酒的彭磊,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感慨:“磊,这酒真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你一定要送我一些。” “大哥,酒确实是好东西,不过醉酒就不好了。不是我小气,我们兄弟谁跟谁啊。可是这酒是用粮食酿的,而且我也是才找到方法,就这么多了。来年新粮丰收的时候,我们也一定已经报了大仇,到时候我要酿它几大缸。不过小酒娱情,醉酒伤身,贪杯是会误事的。”彭磊叹道,“天亮了,我要去看看梁聃那家伙醒了没有,今天我一定要去见熊汗。” “嘿嘿嘿,昨晚还真的是很狼狈,不过我的酒量是不是比梁勇和梁聃稍微好一点?我知道你的酒藏在哪里,放心,我能控制自己,每天小喝一点没关系吧?” “哥哥,你不回族里去了吗?”白露大惊,想不到白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露儿有所不知,这里和竹山只隔了一道浅水,肯定是日后的前出之地。而且,露儿还没有见到鸟族的勇士。我回去干什么?庸老他们已经在招集战士,这两天就会陆续过来,我要让我族的战士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我留在这里是和三位族老商量后决定的,并不全是因为这美酒。”白浪的嘴里全是理由。 “哥哥……”白露欲言又止,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露儿只要照顾好彭公就行了,族事吾自有分寸。”白浪看了一眼正对着炉火出神的彭磊,叹道,“吾若是女子,此生绝不肯离开彭公半步。露儿是吾亲妹,怜爱尤恐不及,岂肯害你终身。彭公乃神人也,露儿有福,当谢天意。” 这家伙醒了酒之后的话比喝醉时还多,彭磊真是服了。本来还想让他将礼品原封带回去的,现在听他怎么说?他自己也不回去了!心里暗骂:“操!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子前世有仇,非要害老子万劫不复?” 又不能赶他走,以后还想拜托他照顾鸟族的子民呢。 “天亮了,在下要去早锻炼,你老哥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喝了一夜的小酒,还是没有醉,酒意倒是稍稍有了。这个时候部队也该出早操了,自己也去凑个数吧,省得在这里尴尬。 梁聃和梁勇的酒醒得也不慢,居然没有耽误了早操。不过去有熊族的路不近,而且还不知道熊伯的态度,保守估计,至少得三、四天才能回转。因为彭磊是想以族长的身份去串门,所以礼物也是不能少的。昨天才想起来要做这事,却又被老酒耽误了准备工作,今天肯定是走不了的。虽然彭磊心急如焚,但是他也知道,急也没有用,礼不能废。 一夜没睡,又玩命似地发泄了一阵体力,竟然还是没有觉得疲劳,彭磊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仙,甚至可以不需要睡觉了。这种感觉并不是今天才有,竹女和绢先后怀了孩子后,他满身的精力没处释放,那时就常常做夜游神。不过今天彭磊算是领教了,这世上精力充沛的并不仅仅是他彭磊同志,昨晚陪他喝酒的三个女孩同样不简单。 屋里好像是重新布置过了,添了许多的摆设。靠近火塘处的那张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张古琴;炉火烧得旺旺的,浓香在空气中弥漫,红药和叶子两个正忙着给火塘上的烤野兔上佐料——昨晚刚刚学到手的,这一刻马上就用上了。白露妹妹则是斜坐在琴几旁,指上套着厚厚的皮垫,正在专心志致地做着针线活。 心微微地痛,眼前好似突然蒙了层薄纱——就在不久之前,同样的火塘边,不同样的纤手也做过同样的事。呆立在门口,脸颊上竟然不争气地挂起两道清流。 “彭公回来了,快请坐。”三个女人马上忙碌起来,打水的打水,递衣服的递衣服,碗筷酒杯也很快准备妥了。 “你们在忙啊?咳咳,我自己来。谢谢,白浪兄呢,他哪里去了?”洗把脸还真是用得着,最好是能冲个热水澡,不过从白露纤秀的小手中接过擦脸的布巾,那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哥哥回去了呢,他说有许多事要做,不向彭公告辞了。他过两天还会来。” “这家伙,不是说不回去了吗,怎么又走了?这……露儿其实应该跟白浪兄回家去的,来我这里做客人就可以了。” 手微微一颤,刚刚接到手上的擦脸布差一点掉进火塘里。痴痴地看着火塘里暗红的炭火,两串大大的泪珠突然滚出眼窝,在炭火上砸出两团水汽。 “怎、怎么了?你若是不想回家,那就住这里好了,反正我家房子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冷清。”到了这古代,彭磊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天下第一的多情人了。要是在以前,老娘的眼泪也不能左右他的思想。 nnd,这小姑娘的两行泪,让彭磊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这是为什么呀?老子还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伤心呢! “彭公为什么不要露儿?”流泪不算,竟然轻轻地抽泣起来。 晕死了,这是为你们好,不知道吗?才十七岁就被当作物品送人,全无尊严可言,难道还很受用? “露儿还年轻呢,白浪竟然将你送人,这家伙太过份了。你放心,我会和他说的,让露儿将来嫁个好男人。” “不!不要!露儿不要回去!彭公,求你了?”喃喃着,突然转过身子,不顾一切地扑倒在地,双手抱紧了彭磊的右腿,怎么也不肯松开。 “不要这样,有话好好说。” 手足无措,怎么会这样?家里难道反而是火坑? “起来啊,没让你一定要回去啊。你想留在这里就留下好了,是不是?不过我家里没有女人,你们……唉!说什么好呢?” “奴家就是彭公的女人,求彭公不要赶露儿走。”还在抽泣着。 只能苦笑,想不到自己这个男人中的残次品,在这个年代是这么受欢迎。上次绢和竹儿把自己当成宝贝,这次这位白露mm更把自己当成救命稻草,至于吗? “放心,我不会赶你们走的,你们住在这里,这家也不冷清了,是不是?不过……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总得有个理由吧?自己这房子倒真的比鱼族那些茅草屋漂亮、舒服,但是…… “彭公……”人是站起来了,不过眼泪就像那漏水的笼头,再也关不断了。 未语泪先流,够伤心的!那小小的身体里,积留了多少委屈?眼泪这东西还会传染,刚才还在开开心心地准备酒肉的另两位,此刻也是一把鼻涕和着一把眼泪,伤心得肝肠寸断了。 怎么了这是?老头子是一族之长,女儿就相当于公主、郡主,至少也是千斤小姐,哪里来的这么多委曲? 第16章 “彭公……族长之女虽然锦衣玉食,可以不劳而获。可是,生来就是一货物,卑贱尤胜贫女。若不是葛氏事败,岁未奴就是葛成之妾。彭公若是不要奴家,奴不知又会被送与何处。彭公多情之人,兄长怜惜露儿,为奴觅得这个好去处。奴不要太多恩爱,只愿彭公不弃。” 这话说得够伤心的!小脸微仰着,眼中满是乞求。 “这是什么世道,还讲不讲人权了?”话说出口才知道不对,这个时候欧洲那些文明人的祖宗或许还没有褪尽身上的白毛呢,人权这个名词还没有被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 看来做族长也是要尽一点义务的,至少生出的女儿是随时用来送人的。当然,这种年代,女人完全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另外还是男人发泄精力的玩物。漂亮一点或许还能得到恩宠,若是长相过不去,命运一定很惨。 “露儿别哭,在我这里是不会有这样的事的。红药、叶子,你们哭什么?都快点去洗把脸。天冷了,应该多穿一点。”女孩们虽然都穿着棉袄,可是领子里空落落的,好像连毛衣都没穿。 要死了,又有点糊涂了!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发明绒线编织技术吧。彭磊贼眼一亮——小时候看着老妈织绒线,自己瞎绕着好像也玩过,原理就是用几个竹签绕线。找时间倒是要好好回想一下,说不定能想出大概的织法。 “彭公收下露儿了?呀!太好了!”又是不顾一切地跳起,这下是猛冲入彭磊的怀里。这个年代还没有发明钮扣,小姑娘这一激动,棉大衣的腰带也松了,露出里面洁白的内衣。十八岁,已经完全成熟了,该隆的地方隆、该翘的地方翘,细嫩的皮肤在炉火的映衬下闪着妖艳的光。这一刻忘乎所以,将小脸贴在彭磊的胸前,身子也恨不得粘到男人的身上,没有一点点羞怯。旁边的两位也很亢奋,没有男人抱,她们两个就相互拥着,抽抽泣泣、又是喜笑颜开,不知道究竟是笑还是哭。 猛咽了几口口水,拼命地告戒自己要克制,心却不争气地狂跳,脸一下子变得比炉火还要烫。 “露儿放手,我去看看壁炉上的水烫不烫。今天出了好几身的汗,身上臭死了,我要去洗个澡。你们不用客气,若是饿了就先吃,早点睡。明天我要去有熊族,路虽然不远,但是非常时期,或许也不会太平,今天就不喝酒了。要不,来一小杯就够了。”从小女人的紧抱中挣扎出来,彭磊狼狈不堪地逃走。 为了自己那未出世的儿女,也为了让竹女和绢享受生活,彭磊的家在那个年代绝对是超级现代化的。屋里设计有专门的卫生间,专门的洗澡间,澡间的墙面还能加热,甚至还有模仿桑拿浴的蒸气炉。 彭磊同学设计的目标是在三九严寒时也能给小孩子洗澡。反正烧的是柴和炭,满山遍野都是,几千年后这里也没有因为他彭磊砍树烧柴而变成沙漠。 第十四章堕落 水温正合适,是微微有点感觉到烫,正好让身体出汗。 以后这几天是绝对不会有澡洗的。彭磊了解过这里的生活习惯,一般人一年里也就是大热天常常洗凉水澡。这种热水澡还没有流行,可能方圆百里内也只有在他彭磊同学家里有这样的享受。 彭磊家的这套设备让白浪眼红不已,曾经仔细了解过使用方法,当然也曾尝过鲜,所以白露她们三个女孩竟然也能很熟练地使用。 澡盆是个大木桶,架空在一个火塘上,下面可以烧炭保温。墙壁里预埋了一个大水缸,借着壁炉的温度,将水加热到90度没有问题。水缸的外面裹着黄泥,既可预防水缸被烧裂,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温作用。这水缸还有漏斗通到屋外,直接从外面添冷水。冷水缸和隔壁的卫生间共用,也是从外面专门砌出的水房添水。澡盆的旁边还有木板隔出的淋浴房,不过淋浴是手动的,必须自己拿着葫芦瓢舀水冲。 还没有到天寒地冻的时候,本来澡盆下的火塘还用不到,可是红药和叶子手脚麻利,彭磊刚刚说要先洗澡,她们马上就将一切都准备好了,甚至彭磊换洗的衣服。就好像她们在这屋子里生活了不是一天,而是一年似的。 躺在热水里,彭磊的心里真是很矛盾。理智告诉他,美女虽可爱,但不是他应该接受的。如果什么地方有洗头女郎,那倒是可以长包一个,解决生理需要。或者也像白浪那家伙一样,找几个姘头相互调济,都不用负什么责任。 唉,真是心太软!那只歌里唱得好啊,只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可是却做不到无怨无悔。这歌可真是好听,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哼着《心太软》的小曲,一边想着心事。还真是有许多的事要考虑。首先就是葛成那个贼子,这些天他处心积虑,想在鱼族造反。显然他不会只做这件事的,他还做了些什么?正在做什么?自己的控诉队早就回来了,其他的村族不去管他,至少丰伯得表个态吧?可是声息全无,究竟是什么意思?熊汗回去也是好几天了,熊伯是什么态度? 浴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一片白色让彭磊眼前一亮。 三个女人,都是高高盘起发髻,脱掉了臃肿的棉袄,就穿着单薄的白色内衣,衣袖挽到肘部,裸露着圆润细腻的玉臂,羞笑着闯了进来——她们想干什么? “让露儿姐妹来伺候彭公沐浴。” “不要这样,这算什么?我不习惯的。” 紧张!当初动员绢洗鸳鸯浴时,那是磨破了嘴皮的。这些个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老子是男人吗? “露儿从小学的就是怎样伺候人,彭公不要责怪露儿轻贱。” “还有这样的功课?真是想不到。我真的不用伺候,我自己能洗。” 被三个小美女伺候着洗澡,不出洋相才怪呢。彭磊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已经好久没有过那个生活了,元精满得差不多已接近自流的程度,根本不能受刺激。本来还想趁洗澡的时候自我放松一下的,她们这一来,不是打乱自己的计划了吗。虽然答应了收下这三个小女人,但是能不碰还是不要碰,不然就欠白浪太多了。 浴室太暖和了,淡淡的水汽瞬间就在女人们的脸上凝成细小的水珠。彭磊坚持说不要,可是没有人听他的,红药的小手探到盆里试着水温,叶子手上的汗巾已经抚上了彭磊同学的后背,那个露儿更过份,竟然和衣跨进了澡盆,跪在彭磊的身边,手上的汗巾抚着彭磊的胸腹。 这还怎么洗澡啊!幸好当时有先见之明,这澡盆够大的,即便是四个人都下在里面也没有问题。可问题是这几个mm,没有一点点害羞,好像不是第一次伺候人。或许她们虽然年轻,但是早就出道了…… 捉住mm抚向小腹的手,那是关键部位,一碰绝对出丑。今天也是明智,彭磊同学竟然是穿了裤头进澡盆的,那一层薄布至少还能遮一点羞。 “你们饶了我吧,我说过的话决不反悔,但是你们真的不需要这样。” 没有人回答,她们只是闷头干活,那个露儿手没法动了,身子却趁势躺到了彭磊的腿上。老天!她们那个浴衣原来是丝绸的,浸过水后就和没穿一样。这女孩发育得极好,粉红色的肌肤烫得让人摸不着手。 彭磊在心里不停地警告自己要坚持,可是这爪子一落到mm的腰上时就被粘住了,以后的动作全部不经过大脑,改成由屁股指挥了。 ………… 既然做了,那就放开手脚大干,羞羞答答的不是彭磊的性格,不过事后彭磊还是后悔。 明明预料到这三个女孩为了留在这里可能会不顾一切,结果还是着了道儿。暗暗地对竹女和绢说了无数遍的对不起,对露儿她们只能勇敢地负责了。这小姑娘动作大胆,害得彭磊以为她是熟练工,所以丝毫没有顾忌。哪知道一试之下,竟然也是个童子,那招式完全是拼了命装出来的。 她这一装不要紧,差一点就害自己受了重伤,还好彭磊发现不对,收手得早。 这也算是洞房花烛,酒也是不能少的,不过彭磊还算没有完全昏头,并没有放纵自己,所以也没有像上一次洞房花烛那样,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 熊汗那里是一刻也不能耽误了,几十里路,如果下了雨雪就更难走了。一行10个人准时出发,除了彭磊和梁聃外,还有八个挑夫,四辆独轮小推车。这独轮小推车也是彭磊同学从几千年后移植过来的,虽然设有铜铁制的轮轴,负不起太重的东西,但是比挑子还是省力多了。 “梁二,你对有熊族了解吗?熊伯这个人怎么样?” 彭磊同学前些日子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经营小家上,连红土岗上的大集也只是上次打架去过的那一次,熊伯也是那次远远地见过--鸟族中有了梁公一家,所有的技术问题不用出家门就能搞定,去集市只是浪费时间。 “熊伯尚年轻,勇武过人,熊汗也不能及。有一妹,年纪还小,或许也不小了,只是很少有人见过。传说熊汗兄妹是喝母熊之乳长大的,还有仙人指点过他们搏击之术。那丰伯之子象乙曾经想求娶熊妹,不过传说那熊妹长得比男人还强壮。臂如幼松,脸被玄毛,日食三斗,还能力搏猛虎,那象乙才没有坚持。” “有这样的母夜叉吗?那也太夸张了吧,估计只能嫁给公熊了。哈哈哈。我见过那熊伯,确实很威猛,不过听说熊伯很惧怕他的那个妹妹,族中的大事很多都要和他的妹妹商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第17章 其实彭磊知道个屁!这半年他除了这个小家,其它的根本就没有关心过。偶尔有来混饭吃的朋友,也只是关心吃,大多是吃完了走人,很少谈天下大事的。熊伯有个妹妹,这是昨晚白露那个小妞说的--彭磊同志现在正式是她的男人了,男人的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关键要注意的细节也是不能疏忽的。 “好像是有这样的说法。其实数年前柏灌国就曾想劈林为田,发大军南下惩讨,只是被下羌国的战事拖累,探路的小队也过不了有熊族。在柏灌国有这样的传说,柏灌国南边的密林里住着熊神,曾经一口吞掉一个几十人的巡察队。我想熊神不太可能,或许是熊伯早有防备,他们遇到的可能是那个长得吓人的熊妹。” “还真是有可能。这样的人间极品我一定要会会,不知道这次能不能见到。” “磊公若是将熊女娶到家,葛成那小儿一定会吓破苦胆,夜不能寐。” “好主意!我替你老弟去求亲,怎么样?到时候你带着熊女去复仇,柏灌国的千军万马也保不住甲芒的人头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这里的规矩,族长家里的女人都是配给异族族长家里的男人,例外的很少。我算什么,怎敢高攀。不过,大哥收了白浪之妹,可能会有麻烦哦。”梁聃一脸贼笑,未了也不忘善意地提醒。 “为什么?”彭磊一吓。难道白浪那小子也给老子吃药? “磊公有所不知,露女天生丽质,传说她出生之时,室生五彩云霞,浓香弥漫十里,有百鸟为之和鸣。其时诸族之长皆为其子求,奈何露女尚未降生时就已经许与竹山,其余诸族只能枉叹。这竹山葛成虽然体弱,但是自幼聪慧过人,极有才智,大家都以为这是天意所归。等到白浪这一辈的人渐渐长大,诸族中的公子有很多不甘心的,都想方设法地接近白浪,其实都是为了白露。那葛成是大家的情敌,当然就少人结交了。现在磊公收了露女,或许会成为公敌呢。” “啊?白浪那小子怎么能做这样的事!现在是关键时刻,若是因此招来别人的嫉恨,岂不是糟糕之极!” 彭磊一听就急了。这白浪做事也太欠考虑了,即便是要老子照顾你的妹子,也不用这么着急啊,等收拾了葛成那小贼也不迟哪!还有,葛成真的那么聪明吗? “梁二,你们为什么不提醒我?如果我小心点防着他,说不定竹儿和绢也不会遭难了。” “爹爹事后也是很懊悔的,想不到葛成这么能忍,半年以后才出其不意地动手。彭公,那葛成确实是智计过人的,否则那日彭公在他的头上敲竹杠,那竹山公不会如此惊恐。” “操他nnd,真后悔当初没有用点力敲。当初如果把他敲傻就好了。”彭磊长叹,可是这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天狼星的朋友不知道有没有? 第十五章伏击 从鸟族所在的冲水坡到有熊族,大多数的路都是在丰族边缘。一路上林木森森,荒岗起伏连绵,大多是还没有人长住的地方。阴霾密布的天色下,走在这种荒僻的地方,心里不由自主地会发毛。在彭磊的眼睛里,那一个个土岗都成了妖魔鬼怪的家,仿佛随时都会有什么东西从道旁的林子里、从地底下钻出来。 心里对熊汗同志的钦佩上升到了无以加复的程度--他这个知道没有鬼神的现代人都感到阴森恐怖,熊汗这个迷神迷鬼的家伙竟然敢大半夜地孤身走这里,烤肉的魅力真的这么大吗? “梁二,你有没有见过鬼怪?”这个年代,人类还没有对上古遗留下来的异兽进行灭绝性的杀戮,或许真的会有长九条尾巴的白狐。 “我没有见过妖魅,恶鬼倒是常见的。它们顶着阴火,夏日的夜晚最多了,在荒野间常能见着。不过恶鬼怕人,我们这种阳气旺盛的壮年更是恶鬼害怕的。我小时候还看见族中的巫老追鬼,人一赶,鬼就如鸟兽散。” 晕!这家伙将磷火当成鬼了。不过也不能怪他们无知,这个年代有谁知道那是人兽骨骼里的磷元素挥发自燃所形成的?除了外星人,知道的或许只有他彭磊了。不过人就是这样,无所顾忌的时候什么都遇不上,担惊受怕的时候什么都会找上门。 道旁一边是半人高的半枯的茅草,一边是一片荆棘丛生的矮树林。西风微微,只能让茅草轻柔地波动,甚至吹不动残叶无多的树梢。彭磊正和梁聃研究着鬼怪,矮树林里突然响起一阵低沉的呜咽声,树木狂抖着,好像刮起了八级大风。那边的茅草从也不示弱,“叽叽”的噪声此起彼伏,甚至还有一股股黑色、灰色的烟尘袅袅升腾。 “神啊,不要伤害我们啊!”这异象一现,彭磊同志手下的勇士就全部趴到了地上,五体投地地不停叩拜,连梁聃同学也在高声乞求着。 大势所趋,彭磊也只能随波逐流。趴到梁聃的身边问道:“梁二,干什么?是什么神?” “可能是山神吧?彭公,山神显灵,是不让我们过去呢!”梁聃战战兢兢,身子还在微微发抖。 “屁!老子才是神呢!”彭磊反而镇定起来。冷眼四看,矮树林虽然傍着小道,但是荆棘密密层层,即便是想钻只狗出来也不容易。左边的茅草虽然才过半腰,但是眼睛能辨清的范围不超过5o米,再远处即使是藏了千军万马,走在道上也无法看见。 “听着,别叩头了,大家向后退。看见刚才走过的那个凹坑了吗?都躲进去,然后把沟边上的草割掉。”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在后世人人都知道,眼前这一出戏有点像孔明老兄的装神弄鬼,彭磊同学就好像是吞了萤火虫,肚子里亮堂堂的。 那个凹坑他们刚刚走过,就在身后10多米处,其实是小道左边的一条浅沟,估计是大树老死之后,树根拔出泥土形成的。经过雨水的掏挖,沟的最深处超过1米,宽有近2米,长有6米出头,足够他们10个人藏身的了。 在大家的眼里,他们的彭大首领也是神! 执行命令不折不扣,动作还真tmd麻利,把最近练出的身段全部用上了。连滚带爬地躲到沟里,学着彭磊的样子,挥剑拼命地割草,很快每人就都有了一大捆,于是浅沟上又有了一道半米高的茅草墙。迷信有时候也有好处,至少可以少费口舌。梁聃他们紧跟着彭磊,直到彭磊停下来喘气时,才一个个趴下来问原因。 “彭公,这是为什么?” “如果真的是妖魔鬼怪,不会只闻其声,不现其形的。再说了,如果鬼神想害我们,我们跑也没用,还不如留在这里。nnd,肯定是人在装神弄鬼,我倒要看看,那些没胆的强盗都是些什么人。” “彭公英明!鬼神现身时常常伴随着阴风,可是现在动静只是在远处,确实可疑。” “我们去把东西搬过来。”听梁聃和彭磊这么一说,那些个车夫、挑夫也都不抖了,瞪大了眼睛,七手八脚地就想往坑外爬。 “别动,听我的号令。那些人肯定是会来拿东西的,我们有两把弓,你们给我瞄准了射,不许脱靶。”彭磊的心渐渐融入了这个战场,眼前好像又见到了那晚的火光,还有竹女和绢凄惨的呼叫——谁想阻止老子复仇,谁tmd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些装神弄鬼的强盗不管是不是巧遇,让老子遇上了,那就是他们倒霉。 树林中的树还在摇着,号角声也没有停下来;那边的草丛中,烟雾一股股冒起,连刚才走过的道边好像也有地方在冒烟——这是狼烟传信,真tmd聪明,已经用到这么现代化的通讯方法了!或许是得到后面的消息,没有见彭磊他们跑回,草丛中和树林里的动静更大了,甚至还有女人压抑的哭泣声。不过那些扮神的人显然是不知道今天从这里走过的一位是从几千年后过来体验生活的,这些声音对彭磊根本没有用,只有梁聃他们在渐渐丧失冷静,抓着弓箭和宝剑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梁二,给我冷静点,这不是什么神鬼,是有人在装神弄鬼。”这个样子怎么射箭?彭磊不禁微微皱眉。求人不如求己,古代人的心理素质太差了,看来以后这种远距离进攻的武器自己也要学。 “快听,那边有人在过来了。”草丛中那些怪声在渐渐平息,好像有人在分开茅草往小道上过来,“希嗦”的声音越来越响。不多一会儿,三、四个人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遗留在道上的东西旁。 “大哥,他们人不见了,东西还在。” “别说话,快将东西搬走。” 还真是强盗!梁聃又恢复了状态,想想刚才自己的狼狈,把所有的羞愤都发泄到了弓箭上。彭磊刚刚下达射箭的命令,他的箭就连珠射出,十几米外连着响起四声惨叫,露头的四位一个也没有跑掉。 “好,就这样射。鹊岩,你注意后边。”鹊岩是另一位带着弓箭的,好像是从有羽族过来的。 草丛中一阵骚动,再也没有“叽叽”的怪叫声了,是一声声惊恐的怒骂,好像还有人在问候“鸟人”的祖宗。彭磊身边的男人没有经验,一听人家在骂自己偶像的先人,那怎么行!亮起嗓子就叫了起来。 “靠!你干什么?让他们去骂好了。本来他们还不知道我们躲在这里,你tmd这一叫,不是全暴露了吗?”彭磊差一点拔剑将身边这位冲动的仁兄给剁了。 “这、这……他们在骂彭公。”那人也知道闯祸了,缩倒在坑里,悔得差点用剑割自己的脖子。随着他的喊声,天上飞过一片暗影,几十支竹矛破空而来。 第18章 “靠紧了,用草垛护住自己。”彭磊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攻击,幸好这个年代没有大威力的火器,不然草垛还没法子做盾牌用。不过他的这个命令很多余,他手下的这些个家伙反应还真是不慢,一个个把自己护得好好的。而且攻击来自一个方向,这几十支竹矛虽然准头不错,但是也只是在坑沿插了几排,连人毛也没有伤到一根。 这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彭磊吩咐,十个人迅速聚拢,就用刚才人家送过来的竹矛做支撑,把草垛垒成墙,这样四周都护住了。刚才在身后也有狼烟升腾,说明来路上也有人家的埋伏。他们这边刚刚做好防护,第二场竹矛雨又下了,这次连身后也有零星地飞来。不过他们过来处的那些埋伏者可能还不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三个男人是冲到路上投矛的。也就是二、三十米的距离,他们投出的矛才刚刚刺中草垛,鹊岩的弓弦也响了。这家伙的箭术竟然不输于梁聃,用的虽然是竹箭,但是一支连着一支,三支箭一口气射完。一支咽喉、一支小腹、一支右胸,后面的三位也完了。 又是一阵竹矛,那些个强盗也是脑筋不转弯的家伙,都快将茅草堆插成刺猬了,还在这样无用地飞标枪。从标枪的密度来看,估计有三、四十人,要是在空旷的空域,虽然自己这边只有十个人,但是这些个强盗根本不放在彭磊的眼里。有了那晚杀人的经验,彭磊早就对自己的战斗力重新评估了。可是现在不同,那些人隐在暗处,他们还有大威力的暗器。 “箭省着点。你们猜猜,他们每个人都会准备几支竹矛?”这点也很重要,只要对方暗器用完,近距离的格斗谁怕谁啊。 “这样的竹矛,每个人带上五、六支不成问题。”这是大家研究后得出的结论。 “有人带五支,有人带六支。”鹊岩的方向上有三个标本在呢,那些个倒霉蛋才扔了一支竹矛,其余的都还背在背上。 “也有人是不带矛的,你们看,前面那些个人就带着弓箭。”大家都变聪明了。 “要想办法让他们把标枪都射完。”彭磊正在自言自语着,对面埋伏着的人也在动着同样的脑筋。他们那边已经伤了七个,这是绝对不能忍受的,彭磊他们的弓箭也是极大的威胁。突然间喊杀声震天而起,竹矛如雨而下,茅草飞快地向四下分开——开始猛攻了! “注意,三个人一队,互相掩护。”这样的战术平时练得很多了,不过训练场上的气氛怎么及得上真正的战场,除了梁聃还算冷静外,其余的几位都在微微地发抖。 “把箭射完,快!”趁着竹矛雨的间隙,彭磊几个翻滚冲出了掩体——手下的这些兵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得给他们做个示范表演。 掩体外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矛草早就被割光了,彭磊几个翻滚,人已经到了矛草的边缘。减掉了那身肥肉真是很爽,要是在以前,做梦也不可能连做这么七、八个前滚翻。梁聃和鹊岩两个很是听话,弓弦声都快连成音乐了,箭就像是衔着尾巴在飞,一支接着一支地射向有声音的地方。效果还真是不错,惨叫声不断地传来,这伴奏也很合拍。 彭磊最初的估计并不准确,,天上的矛雨下完之后,从草丛里冲出的强盗竟然还有三、四十个。若是加上刚才中箭的,还有那边隐在树林里装神弄鬼的,这帮拦路抢劫的强盗或许有近百人。nnd,差不多能赶上鸟族一半的军力了!不过彭磊根本不让他们聚成队形,那些人刚刚从草丛中钻出,他的剑就贴上了别人的脖子——这个年代杀人是不用偿命的。 南拳的速度,太极的柔巧,在战场上是最好的护身符。彭磊今天并不是那晚的拼命,这帮强盗出现时是散成一大群的,这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了,各个击破,顺便做示范。宝剑一搅,一支长矛飞上半空,随着彭磊的回身,那位任兄的脖子上开了一道血口。身形一挫,架开两支刺向胸口的竹矛,宝剑顺势下落,一位仁兄捂着小腹倒下,另一位还没有退开,彭磊吐气开声,左拳重重地击在他的胸口。胸骨碎裂的声音十几米外都能听得见,那倒霉蛋一声闷哼,口中狂喷血水,人平飞出三、四米,把另一位也差一点撞倒了。 第十六章分道 转眼之间就干掉了三个,坑里还在射箭的梁聃他们看得热血沸腾,竟然箭也不射了,嗷叫着冲到彭磊的身边。不过看人挑担省力,自己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些个强盗显然也是受过训练的,此刻杀红了眼睛,玩命地往上冲,一瞬间的功夫,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了几道伤口。阵地战容不得半点投机取巧,谁的速度快谁就占便宜,彭磊要他们苦练的基本功这时终于用上了。 南拳的精华全在一个快字,据说曾经有位拳击高手全世界摆下擂台,这位老兄的记录是在一秒种的时间里击出七拳半。消息传出,世人皆惊,偏偏在华夏被辱骂成“病夫”的那帮人不屑一顾。在某个武林人物的聚会时,有人以此标准来吹捧西洋拳术,当时有位脾气火爆的仁兄忍不住了,眨眼的功夫,也就是0.9秒的时间,单拳就在一板豆腐上留下九个拳印。据说这是南拳中很普通的一脉--洪拳,把所有崇拜西洋拳击的人都打懵了。不过那个时代只要是洋东西都是好的,那些人不甘心,又抬出东洋人的剑术和腿功。当时一位谭腿高手飞身跃起,等他落地时,旁边一棵大树的树身上出现七个深浅一致的凹坑,这是中华武术中有名的无影腿! 彭磊在学武的时候,那个故事师傅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因为那位拳打豆腐的高手是彭磊师傅的师叔。碍于当时的身体条件,彭磊当然是学了个半吊子,但是理论知识是不少的,自己做老师时也就严格要求了。梁聃他们表现得还不错,虽然初学乍练,但是动作已经有了“快”意。这一刻战场考试基本及格,对方有战斗力的人也只有三十多个,一小半都在围着彭磊“嗷嗷”叫,他们这边最多也是以一对俩。转眼的功夫,地上又躺下了十几个,其中有一半是彭磊干的。 最近这段时间,彭磊的功力突飞猛进,出招的速度当然也快了许多。那些强盗被血水冲昏了头,一个接着一个地往上冲,不过即便是彭磊比他们晚出手,短剑也是先刺入对手的喉咙。 “住手!你们tmd真不要命啦?老子还不好意思杀了!”看见那些个家伙还要不顾一切地往前冲,彭磊同学眼也红了,跳开一步,扬剑吼道。 终于清醒过来了,那些不要命的顿住了脚步。就这一眨眼的功夫,旁边又响起几声惨叫。 “饶命!”本来是昏头了,这一看,谁还有力气举剑啊!只见对手才十个人,此刻都还立着,大多数都只是受了点轻伤,不过一身的血迹让人有点惊心。再看自己这边,还站着的也就是十几个了,虽然人数好像还占着优,但是……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在这里装神弄鬼?”这条道上一年四季也没有多少的人走过,只有在赶集日才会热闹一点,这些个强盗也太没有脑子了,挑选这样的地方抢劫。 “我们……鸟人饶命啊!我们是奉命行事,只是不让人从这里过去。” “靠!居然认得老子,你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奉了谁的命令?”事情好像有点复杂了!这帮人居然不是强盗,只是在这里设卡拦人的。为什么?什么人的主意? 这硕果仅存的十几个强盗已经全无斗志,此刻都趴在地上发抖。彭磊问一句,他们答一句,不敢稍微迟疑。原来他们都是丰族人,领命令在这里值班还不到10天,领队名叫川原,好像没有和大家一起冲锋。 梁聃他们也在听,本来以为是一群流寇,谁知道却是丰族的人--这下子好像闯大祸了!这条道虽然荒僻,但毕竟还是丰族的地界,这在丰族的地界上杀了丰族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性质! “彭公,怎么办?”好像也没法灭口,人家早知道拦的是鸟族的鸟人了,而且漏网的不是一个两个。 “不管他,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彭磊也是无奈,虽然知道丰伯有意偏心竹山葛成,但是脸皮还没有撕破,表面上大家还是客气的。然而这件事……如果丰伯借题发挥,那确实是很麻烦。问题还有,据这些投降的人说,前方十里还有这样的埋伏。 “彭公,还去不去?”虽然打了一个大胜仗,但是第二次不会有这样的战果的,傻子都明白这个道理。 有熊族是一定要去的,但是怎么个去法要重新斟酌,现在审问俘虏要紧,必须尽量多地知道丰族的动静。让彭磊感到欣慰的是,这十几个俘虏大多数是无产阶级,他们被彭磊同学杀怕了,有一大半竟然要举手投降。据他们说,鸟人的贤名早就在外面流传了,他们一直很羡慕。 这个时候彭磊可不敢收人,虽然很想要。而且这个年代,族间的纷争中被抓的就沦落成胜利方的奴隶,比牲畜都不如,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投机。 叹道:“你们看见鹊岩他们的勇猛了吗?他们在几个月前还是和你们一样的凡夫,现在却是万夫莫敌的勇士了。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们,这样的勇士我有近千人。我们鸟族和白浪的鱼族已经正式结成同盟,我们的仇人是竹山葛成。丰伯英明,象乙勇武,我不知道丰伯是怎么想的。你们在这里设卡拦劫,是要阻止熊伯对我族的支援,是不是?可是你们知不知道? 第19章 北方的柏灌国的大军已经侵入到有熊族的领地,随时都会侵入这块我们世代生息的家园。告诉你们也无妨,凭鱼凫两族近千勇士的实力,杀那葛成小儿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和熊伯有约,是要共同抗击即将南下的柏灌国的大军。丰伯虽然是英雄,但是被小人蒙蔽,竟然想将全族南迁,放弃这生息了千年的家,这个你们肯定是不知道。这个非常时期,我族确实是很需要勇敢的战士的,但是现在我不能要你们。” “为什么?我们都听说过竹山和鸟人的仇恨,我们也愿意成为鸟人麾下的勇士。”连原先几个没有表态的家伙都踊跃投降了——彭磊同学透露的消息太惊人,丰伯竟然想迁族;鱼族和鸟族联合了,竟然有一支千人的军队。这还怎么斗啊?眼前的十位煞星就将他们近百人的小队杀得全军覆没,若是对面是百人、千人,或许连神都能屠戮。 “如果你们到了我的旗下,我相信你们都能成为梁聃这样的勇士,不过现在不行。你们放心,我不杀投降的人,我族的子民都是兄弟,不管他是怎么过来的。你们如果想成为鱼凫族的一员,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现在你们回去,可以将我说的话告诉亲朋好友。”不管那些人怎么真诚,彭磊还是将他们赶走了。草丛中还有许多箭伤的,刚才这一阵拼杀,也有受伤的人还留着一口气,若是救治及时,或许能保住性命。 看着那些人恋恋不舍地离开,梁聃小朋友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彭公,这样放他们回去,或许反而是害了他们,丰伯说不定会拿他们泄愤。我看这几位都很真诚,他们看彭公的眼神充满了敬畏,他们都很年轻,正是我族所需要的,彭公怎么就放弃了呢?” “放心,他们带了伤员回去,丰伯不会马上治他们的罪。而且,你看他们对我们鸟族充满了渴望,对鸟族的勇士充满了恐惧,我要他们将这种恐惧带回他们的族里。” 彭磊现在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三国》里的故事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闪过。据说孔明七擒孟获的时候,后面几战老孟的部队听见诸葛亮的名字就溃散,根本不用打。善战者夺人志,下战者戮其身,彭磊同学忍不住就想要活用一把。 “彭公英明!”在梁聃的带领下,其余的八位同学也七嘴八舌地开说他们能想起来的赞美的话,估计此刻彭磊同学的臭脚丫他们都愿意舔。 “好了,别废话,我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你们马上收拾东西回去,让白浪多建一些房子,准备接收从其他地方来投奔的人。nnd,我族地少人多,光靠抓鱼是不行的。丰伯糊涂,那就不要怪老子不义,春耕前我们一定要灭掉竹山,让白浪做好准备。丰伯在前面的道上还设有埋伏,我们人多反而不便。”在梁聃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彭磊吩咐道。 梁聃大吃一惊,捂着屁股蛋,一脸紧张:“彭公想独自去有熊族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只要绕走丰族的腹地就可以了。过了前面那座小山就是有熊族的地盘,我一个人走也不会走迷路。你们快走,刚才我们遣走的人回到族里后,丰伯肯定会派人来此地侦探,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彭磊根本不容大家多说,率人往回急赶二、三里,然后取了一些本来想作为礼物的食物和调味料带在身上--虽然路不远,但是绕道而行,还要寻找人家守卫的间隙。就好像是未来的特种部队,或许要潜伏下来等机会,吃的东西当然是不能少的了。 做领导真的很难,太凶了可能会疏远和下属的感情,但是如果太和气了,手下执行起命令来可能也会感情用事。彭磊同学平时对梁聃他们就像是弟兄一般,此刻彭大首领要一个人去冒险,梁聃是说什么也不答应的。用他的话说,如果他就这样回去,非被老头子劈死不可。于是最后只能兵分两路,梁聃陪着彭磊去有熊族,鹊岩他们其余的八位回家。 去有熊族的最近的一条道不能走了,绕道走可能要多走三、四倍的路。丰族占据的这片地方有两个大湖,其中的一个正在鱼族和有熊族的中间。这里河道密布,只有偶尔的几个地方有独木桥,村与村之间有的也是走不通的,需要渡船摆渡,所以丰伯想要隔断有熊族和南方诸族的联系很容易,只要守住那一条道就可以了。 丰伯这次征召守小路的人手大多数是附近几个村子的,入夜时分,村子都乱了起来。一日之间就有数十人的死伤,那是这些百姓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人心慌慌,恐惧已经在人群中蔓延,还真的有连夜搬家的。流言可畏,传说已经变成这样的了:鱼族和鸟族联合,要杀竹山葛成,鸟人甚至在天神处借了3千神兵;丰伯被葛成的妖言蒙蔽,竟然欲联合竹山与鸟人为敌;据说有熊氏的熊伯因为北边有强敌骚扰,又不堪难民的负担,所以和鸟人联合,借那3千神兵抗御外敌,同时也要抢夺丰伯的土地。传言似模似样,像真的一般。 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很靠近有熊族的地界,梁聃趴在一处沟里狂喘,然后是拼命地笑。刚才在前面的一个村子,本来已经过了,可是这位梁聃小朋友耳朵好使,居然被他听到了几个早起的妇人在谈论鸟人彭磊。据说鸟人彭磊长得青面獠牙、虎背熊腰,说话声若擂鼓,眼中常常会冒出血色的光。更有甚者,居然说鸟人长着一对巨大的翅膀,他的两条腿其实是巨蛇的身子,几十丈的距离眨眼就能越过。 “彭公,丰族的妇孺已经将你和熊伯之妹凑成一对,甚至在猜想你们的子女会是什么样子的。”梁聃忍着笑一路急跑了3千米,害得彭磊以为他被狗在追。 “靠!传言本来就当不得真,也只有那些没有见识的愚民相信。nnd,说不定那熊妹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个样子,脸上长满黑毛的女人老子还没有见过呢!”彭磊只有苦笑,虽然听说过有返祖现象,有猴娃、狼孩什么的,但是还真是没有亲眼见过。比较起对鸟人的传说,所谓的熊女多半也是谣传。 第十七章惊起一窝猪 穿林跨溪,穿村越寨,这一整夜他们俩几乎没有停过。天光大亮之后,他们这一身的血迹就有点触目惊心了,身上的泥尘草屑也掩盖不了。今天还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久阴之后的太阳,亮得让人感到有点眩目。草叶上的淡霜在不知不觉中化开,沾湿了鞋袜、裤腿,害得彭磊同学不由自主地怀念他的那几双名牌运动鞋。 前面坡地起伏连绵,疏林渐渐成片,裸露的大块岩石也变得很常见。一条小溪从林中蜿蜒而出,在稍远处汇成一个几千亩大小的小湖,又辗转流向远方。让彭磊和梁聃吃惊的是,湖面上竟然有十几条船筏,好像正在撒网捕鱼。 从他们站的这小溪边看去,只能见到小湖的大半,溪水的对面是一道隆起的土坡,坡上杂树丛生,到处挂着红艳艳的野果。这个地方梁公在彭磊的地图上标出过,就是丰族和有熊族的接界处,湖边有一大片的沼泽泥滩。四周土岗起伏,难得有几处平地,坡上大多数是没法成材的杂树,连野兽也不多,所以丰族和有熊族都对这里不感兴趣。前些年梁公在这里走村串寨时,这无名的小湖边还没有人烟。现在居然有人在湖中捕鱼,说明肯定有人在湖边居住,而且人还不会少。 “梁二,你估计一下,他们是哪一方的,有熊族还是丰族?”坐在溪边的一块岩石上,彭磊问道。初升的艳阳下,所有的一切都在闪光。湖水波光粼粼,仿佛是一池破碎的镜子,光影里,湖面上的船和筏也好像镀了金的玩具。 “彭公,再向西北十里,那边就是大片的原始森林,有熊族的人大多数住在林子的边缘。往西往北,山峦连绵,少有平地,正适合有熊族和有羽族这样的狩猎村族。我知道有熊族中种粮维生的人不多,捉鱼为生的更少,所以这里虽然鱼多地肥,但是也一直没有人在湖边定居。这里可耕种的地不多,距离附近村寨虽然不远,但是路不好走。至于丰族,他们更不会来这里了。他们那边地广人稀,可开垦成为良田的地方还有无数。” “说得有理,不过我认为很可能是有熊族的。想想,他们那边接受了许多的难民,难民是什么都有的,这里很可能是熊伯安置难民的地方。” “彭公,我们要不要过去?从这个小湖到有熊族的大村有四、五十里,我们沿这条小溪走,傍晚时分应该能到了。”如过按照直线距离算,他们其实已经走到了有熊大村的西北,这一刻是要走回头路了。 “过河,我们两个多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我是走不动了。我们到对面去,最好能讨得一碗热汤。”彭磊其实是另有打算,想想梁公一家,也是逃难出来的,同样的道理,逃难出来的人中说不定是藏龙卧虎。 “可是,我们这个样子……” “还真是的,你tmd就像个叫花子。”彭磊转头细看,忍不住哈哈大笑。 梁聃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不住发笑:发髫散了,头脸满是尘土;衣服裂了,棉絮在到处探头探脑;出门时特意穿的新衣,此刻斑斑的血迹特别醒目;偏偏身上还背着一把制作精美的大弓,箭壶里还有半壶的箭,却是两手空空;腰带上插着的短剑也很刺眼,剑鞘是用蟒蛇皮制的,吞口处还镶了宝石,一看就是好剑。回过头来端详自己,比梁聃好多了,至少衣冠还是端正的。 寂静的清晨,只有鸟雀在肆意地欢叫,他们刚才说话也都是压抑着声音的。 第20章 彭磊这一声狂笑,把梁聃吓了一跳,身边的草丛中也是一阵乱响,竟然有一只野鸡扑楞楞地飞出。 “梁二,干脆你射几只野鸡野兔,我们到对面去换几碗热粥吃,怎么样?搞点血在身上,还可以掩人耳目。” “好,看我的,不过白天野兔不好找。”梁聃答应着,弓箭已经执在手中,蹑手蹑脚地摸向刚才野鸡起落的地方。 彭磊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日出。杀人的本事梁聃不如他,这打猎是10个鸟人也不如一个梁二。耳中传来清越的弓弦声,紧接着是梁聃的惊叫——这家伙大惊小怪的,难道射到了一只天鹅?回头看去,只见梁聃同学正在没命地狂奔,左手执弓,右手竟然还拿着剑。在梁聃的身后,一团黑影紧紧跟着,呼呼的喘气声比梁二的呼叫声还要刺耳。 逆着阳光,看出去模模糊糊,一下子也看不清那黑影是什么东西。眼看着那黑影比梁聃同学跑得快多了,人家是长着四条腿的。不多一会儿的功夫,已经追到了梁聃的屁股后面,彭磊也终于看清楚了——乖乖,竟然是一头大野猪,看样子可能有五、六百斤重。 梁聃这一阵发力急跑,脚下连磕带绊,已经连救命都叫不出来了。这时野猪的獠牙也已经拱到了他的屁股,还算他反应灵敏,趁势几个翻滚,不过屁股好像已经着了道,再蹦起来时是一拐一拐的了。 据说有经验的猎人都是情愿斗熊,也不愿意遇到野猪。这野猪凶悍不输于壮熊,韧劲却比熊强得多了,遇上就是生死相搏。彭磊乱七八糟的书看过很多,这方面的知识也不少,以前在山里郊游时也常常被人警告过。凭良心说,现在心里是怕怕的,恨不得也是拔脚狂奔。可是,不能丢下梁聃不管哪! 急冲而上,让过慌不择路的梁聃,短剑横撩,野猪皮糙肉厚的左臀上开了一条血槽。野猪吃痛,猛地刹住脚步,血红的眼珠紧紧地盯着慢慢移动着脚步的彭磊。猛地一声嚎叫,四蹄腾空地向彭磊扑来。彭磊扭腰跃起,扬起宝剑照准了野猪的脖子。谁知这猪猪也能空中转体,身子猛地向下一沉,血盆大嘴竟然咬向彭磊同学的裤档。 “彭公小心!”梁聃狠喘了两口,猛地拉弓搭箭,射向彭磊的身后。草丛中一道黑影扑出,竟然又是一只野猪,虽然比先前这只小一号,但是粗略地估计也该有两、三百斤重。 “靠,真tmd下贱,竟然咬老子这个东西。”彭磊并腿扭腰,右脚在猪头上一撞,人就势跌出。短剑斜插,一下子将野猪的脖子横着穿透。杀猪的人都知道,枪打猪头,刀刺猪胸,要么打断它的神经,要么刺破它的心脏,否则这野猪伤而不死,比未受伤时更凶。 野猪一个趔趄,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哀嚎,猪头一甩,立足未稳的彭磊只能做滚地的葫芦。身边弓弦声响成一串,好像从后边跟过来的野猪不止一只似的。不过彭磊现在也顾不了身后了,大野猪的臭嘴已经到了眼前,臭臭的唾沫和着血水,如下雨似地往彭磊的脸上喷。这个时候彭磊心中反而没有恐惧了,双手轻撑,做了一个平生做得最好的鲤鱼打挺,趁野猪还没有回转身,一口气猛击出八、九拳;野猪被打得晕头转向,彭磊趁机探左手斜抓住猪耳,右侧步肩撞手带,借着野猪的冲势,五、六百斤的野猪竟然被他带得凌空飞起,重重地摔出一丈开外。不等野猪挣扎起来,彭磊双手云动,右掌轻轻地按上猪头。那野猪惨叫一声,四蹄乱抖,嘴里血沫狂喷,终于起不来了。 抹了一头的冷汗,彭磊终于有时间关心梁聃同学了。这家伙竟然还在射箭,就在他身前十几步远的地方,一只野猪就像刺猬一样躺着,身上至少有十支箭。梁聃现在射的是彭磊右后方,那里竟然还有一只,只不过梁聃的箭都插在猪的厚背上,那野猪正在向射箭的人狂奔。 “梁二,老子让你射野鸡的,你tmd怎么去惹野猪了?nnd,还闯到猪窝里去了。”彭磊忍不住要骂。刚才真是好险,若不是自己到了古代后身手长进了不少,太极的内功也突飞猛进,今天说不定就栽在那野猪嘴里了。大仇未报,如果就这么死了,有何面目去见竹女和绢! “彭公救我!”梁聃根本没有空回答彭磊的不满,突然扔掉手中的弓,绕着圈向彭磊跑来——才半壶箭,大半都给了先前的那只猪猪,这一刻弹尽粮绝,当然只能跑了。 这只猪比先前的那只小一些,不过好像比梁聃射倒的那只要大一号。彭磊不敢大意,短剑被猪压在身下,这一刻也取不出来,看来只能再一次用空手碎石的硬功夫了。趁野猪跑过自己身边的当口,伸腿轻撩,那野猪差一点被绊倒,于是血红的眼中抹去了梁聃的影子,改成张牙舞爪的彭磊了。 后世在人间传说的鸟人空手搏杀野猪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当时西风正紧,鸟人散乱的头发被风吹得平飞起来,就好像是狂风中的树梢;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阳光斜照在鸟人的脸上,鸟人的脸好像是在闪光;那只野猪有几百斤,三、四个壮汉才能抬得动,当时野猪受了箭伤,正是野性狂发的时候,鸟人的同伴已经吓晕了;为了救人,鸟人挡在同伴的身前,只是左手虚抬,那只大野猪就摔了个大跟斗,然后又摔,直到最后摔死。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彭磊侧身闪过野猪的冲刺,左手顺势抓住了它的耳朵,借势一托猪腰,用的是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野猪飞出去又爬起来,爬起来又摔出去,同样的动作彭磊同学做了七遍。最后那野猪也不是摔死的,而是梁聃同学一剑封喉,送它归天的。 小河不宽,土坡不高,野猪的惨嚎惊天动地,已经惊动了那边人了。彭磊喘着粗气指着梁聃的鼻子吼叫的时候,溪边已经转出好几个人来,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 “这下好了,也不用掩饰了,满身都是猪血,脸上都是猪猪的口水。我说梁二,你小子没有脑子啊,竟然敢去惹野猪,一惹还是一窝。nnd,等会儿我们不要露了身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呢。我现在叫苗石,你tmd也换个名字。”彭磊狠狠地吐着唾沫。 “彭公……不、苗、苗哥,我也不是故意的。我确实是射了一只鸡啊,谁知道那鸡跑猪窝里去了。”梁聃满脸委曲。 “好了,总算没有被你害死。妈的,这猪够大的,要是能拿回去就好了。干脆我们到对面村里去煮肉吃,话说在前头,老子今天只吃现成的。” “彭……苗哥,我烧的肉哪有你烧的好吃。”梁聃谗着脸说道。 “我不管,你tmd学了这么久,我就不信你比这猪还笨。这是给你练习的机会,不要不知道好歹。他们过来了,记住,不许乱叫,老子的名声好像大得很,说不定他们就听说过。要不,你干脆就叫猪头吧。” “我情愿叫木头。”眼前的三个黑猪头都是够恶心的,梁聃听彭磊让他叫猪头,那怎么行?临时的也不行。 “靠!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这么认真干吗?你去招呼人吧,我要去洗把脸,这猪的口水太臭了!”彭磊强忍着恶心,也不顾这初冬的河水刺骨地寒,将脑袋浸在水里一分种后才抬起头来狂喘。 第十八章小湖村 溪水并不浅,那小溪对面的人都是绕道上游过来的。上游半里不到的地方,一处水面特别窄,还架着原木作桥梁。 彭磊现在好怀念家里那热汽腾腾的澡盆,若是此刻能浸在热水里,那一定是绝美的享受。刚刚过去的这一天一夜,身上大汗连看小汗,好像没有一刻停过。偏偏白露mm关心男人的冷暖,从贴身的裤头到外面挡寒的棉褛,一件也不许少穿,而且都得换新的,所以彭磊同学比别人更不怕冷,当然出的汗也更多。此刻心情放松下来,只觉得身上好像有千百只虫蚁在爬,别提有多难受了。 “……苗大哥,有人想要这几头野猪,你看怎么样?”梁聃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请示。 对岸的人连跑带跳,最快过来的几个正围着三头野猪评头品足,脑袋好使的已经和梁聃谈起了生意。刚才他们这边的动静太大了,此刻小河对面已经聚了许多的人,有的人不愿意走独木桥,一小会儿的功夫,小溪里甚至有了好几条竹筏。 和野猪搏斗的地方距溪边不远,但是溪边乱草杂树不少,河对面的人当然不可能看清细节。野猪身上触目惊心的箭矢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梁二先生那张精致的强弓,那把包装精美的短剑,还有那身千疮百孔的棉袄,梁二先生理所当然地就是杀猪英雄。搏杀这么大的野猪并不比搏杀一头成年公熊轻松,更何况是三头野猪。 “木大英雄是哪个村的?我家主人对英雄很景仰,不知英雄是否愿意屈尊相交?”说话的是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是最早跑过来的几个人中的一个。他的那个主人却是乘竹筏过来的,脸皮嫩得很,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子。梁聃和彭磊商量了一阵怎样处置这些个猎物,还没来得及和刚才出价的老兄谈判,有人已迫不及待地要和他交友了。 彭磊已经和梁聃约定好了,今天所有的事由梁聃全权处理,所以梁聃被人围着的时候,他还在仔细地擦洗身上野猪的血沫--和古人打交道的经验,彭磊同样没法和梁二比,干脆就什么都不管,乐得省心,反正这三头猪也是意外之财。 梁聃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过此刻也被众人瞻仰得老脸发红。这个年代是朋友越多越好,有人主动结交,当然是不能冒然回绝的。 第21章 赶紧放下生意,随着中年人去见那位叫芹的小朋友。 “木兄真是英雄,我们在远处见到兄台和猪搏斗,心里还在替兄担心呢。想不到,真是想不到,你们竟然杀了这窝猪。”芹的大眼中亮着水汪汪的亮光,拉着梁聃的衣袖道,“我平生最钦佩兄长这样的大英雄,兄长一定要去我家做客,让我帮兄长把这三个猪送回家,兄长也可以拿到对面村上去卖掉。” “小芹,你这小子真贼,老子想赚一点小便宜也不行。哈哈哈,木兄弟真是英雄了得,我方乞也是佩服得很。来来来,大家别看热闹了,把猪抬到筏上去。今天我一定要这头大猪,我请客,我们全村提前过年。” 最早提出和梁聃做交易的家伙一脸的络腮胡子,长得很有个性,有点像画报上的猛张飞。此刻哈哈大笑着,不管梁聃是否同意,指挥着人把猪往竹筏上移。猪太重了,还真是不容易,有两位老兄甚至差点掉进水里。 梁聃找出他射杀的那只野鸡的时候,彭磊同学也终于洗好了他的脸。不管怎样洗,身上这套新衣服肯定是报废了,猪血混着人血,即便是用超强去污的洗衣粉也不可能还其本色,更不要说这个年代连光荣肥皂也没有。不过这三头大肥猪应该能值些钱的,至少能换回两套棉衣吧。 一大群人簇拥着梁聃,彭磊只能默默地做跟屁虫,谁让他的衣服上没有一个破损的地方了。梁聃有点不好意思,彭磊却是心安理得,没人注意的时候还能掏些肉脯、锅巴补充能量。不过做英雄的待遇就是不一样,那些人也真是有点势利眼,第一批过河的筏子上竟然没有彭磊的位置。看梁聃尴尬地在竹筏上挣扎,彭磊挥手让他先走,自己找身边的人搭讪。 “大哥,这里什么时候有人住了?前几年我来过这里,很荒凉的。” “唉,我们都是逃难过来的,又没有本事打猎谋生,熊伯就把我们安置在这月牙湖了。也是今年人才多出来的,前些年只有很少的几户。” “原来是这样,我竟然没有听说过此事,真是惭愧。”彭磊心中彻底放松了下来,看丰族的动静,至少可以确定,熊伯还没有投到丰伯的阵营里去。 “熊伯英武,但愿他能挡得住北国的大军。有熊族有尊驾弟兄这样的英雄人物,我们的担心真是很可笑,请苗兄不要见怪。”那个和彭磊聊得起劲的家伙也是30岁左右的年纪,虽然穿着朴素,但是谈吐优雅,真的不像是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 “惭愧,我们也是情急拼命,差一点就被伤了,哈哈哈。”彭磊谦虚着,终于也等到了竹筏,不过等他到了河的对面,梁聃的影子也找不到了。 “哈哈哈,苗兄不用急,一定是被小芹请去了,我带兄过去就是了。”那个和彭磊很投机的家伙叫石琅,笑着说道,“小芹虽然年轻,却也是勇武过人,连方乞那家伙也不能胜他。听说他们在逃难的路上曾遇上柏灌国的大军,不过他们一家人个个勇猛,所以有惊无险,平安地逃了出来。” “是吗?在下见识太少了,北方的战乱只是耳闻。我看这位小芹身材纤瘦,想不到竟然还是个英雄人物,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熊伯绝对不会放弃这片家园,有各位勇士相助,即便是天上的魔兵也不能让我们屈服。”彭磊突然间觉得语言匮乏,于是又搬出了一大堆现代词汇。 “苗兄谈吐不凡,身量魁伟,在下怎么没有听说过苗兄之名呢?我曾见过熊汗,神采好像并不能胜过苗兄,熊伯麾下真是珠玉无数啊!此地水草丰美,民风淳厚,我们实在是不想再流浪了。柏灌国连年征战,赤地千里,民不聊生,和下羌国的战事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他们若是南下,只要一击不胜,必将两面受敌。其实这么多的人逃难南下,甲芒的大军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不敢。熊伯若有决死之心,我们根本就不用担心的。” “石琅兄一定是个不凡的人物,熊伯怎么不将你留在大村?”彭磊使劲地揉眼睛,把身边这位身高不足165厘米,留着短须,腰上挂着短剑的家伙重新打量了n遍。 “哈哈哈,村夫妄语,苗兄不要见怪。请!”石琅笑着将彭磊引过土坡。他们两个不紧不慢,已经是落到最后了。 转过土坡,一道顺着土坡用乱石泥坯垒起的高墙跃入眼帘。这墙已经有城墙的雏形了!高近三米,厚也有半米多,墙上还有方形、圆形的孔。高墙里面的村子更是不同凡响,房子都是竹木搭起的,甚至还有几栋楼房——本来彭磊一直以为他们鸟族的房子是最现代化的,梁公的见识再加上他鸟人的指点,在其他种族还住泥坯茅屋的时候,他们鸟族大多数的房子都是竹木结构的套房,也都有了采光的窗户。为了保护环境,后来搬到冲水坡的人所建的房子,彭磊还专门设计了污水管道。看眼前的这个难民营,房子的构造非常合理,大多数都有了窗和门。粗略地估计,应该有数百家人家,分散在两条人工开挖成的大水沟旁。稍远处的坡上也有少数,不过房子结构简单得多,应该是稍早期的建筑。中间一大片空地上架着几排凉棚,就像是一个小市场,此刻那里人头涌动,彭磊他们猎到的三头大猪都摆在那里。 nnd,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城了!彭磊暗暗吃惊,知道那些难民中肯定有能人。石琅应该是早就预料到了彭磊会有这样的惊叹,微微笑道:“从北方流浪过来的大多数是家财殷实的大户,曾有丰族的不肖之徒来此地打劫,为了不生事端,我们只能筑此高墙了。熊伯离我们太远,此地又太荒凉了,除了恶徒骚扰,有时还会有猛兽来侵扰,建高墙护村实在是很不得已。天下若能太平,我们怎么会这样劳心劳力呢。” 彭磊已经决心在这里留宿一晚了。一个好汉三个帮,刘备有了关、张、赵还不够,还要三顾茅庐请诸葛亮。他彭磊既然想干一番大事,当然也得找几位能人帮忙了,一个梁公肯定是不够的。眼前这个村子里就是藏龙卧虎,石琅、方乞他们都是可用之材。拱手笑道:“在下弟兄去丰族拜访朋友,想抄近道回家的,没想到竟然能结识石兄。石兄见闻广博,和石兄相比,我们就像是井底的蛤蟆。不知道熊伯有没有来过这里?” “哈哈哈,熊伯百忙之躯,哪里会有时间来这里。倒是熊伯之妹遣人来视察过,曾想将其他地方的人也迁过来,可是这周边大多是沙石荆草之地,良田太少,养不活太多的人。” “熊妹?”彭磊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从石琅的语气里,对熊妹是相当的敬重,看来传言有些还是真的。叹道:“此地倒真是不适合有许多人,丰伯和熊伯都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没有人定居。以后若是有更好的地方,一定告诉石兄。” “多谢,石琅代表月牙湖村的子民先谢了。哈哈哈,在下虽然眼拙,但是在下肯定没有看错。苗兄气定神闲的态度,绝对不是等闲之辈,杀野猪的真英雄应该是苗兄才对。小芹到底还年轻,这柔情要托错人了!”石琅定神看了彭磊好久,把彭磊看得心里直发毛。突然用力一拍彭磊的肩,哈哈大笑起来。 “石琅兄小声点,猪是我兄弟两人一起出力杀的。小芹也没有看错人,我这位木老弟是个难得的勇士,搏击技术高超,箭术更是少有人能比得上。石兄说什么?什么柔情?难道小芹是女孩?”狡辩的高手都是才思敏捷之徒,彭磊这个死胖子虽然肥头肥脑,但是天资聪颖,据说智商有130。稍一愣神,竟然辨出了石琅的话外之音。 “这……在下没说。”石琅竟然也是一吓,转头四望,还好,所有人都在看那三头肥壮的猪,还有被芹和方乞等人簇拥着的梁聃。心有余悸,悄声说道:“苗兄请见谅,在下也是太高兴了,竟然露了风声。芹确实是女孩,不过知道的人不多,连方乞也不知道。他若是知道是我泄露了这个,非杀了我不可。” “这个,石兄放心,在下什么都不知道。哈哈哈。”彭磊大笑,不过对那个能和男人力搏的女孩却是要另眼相看了--这是花木兰之前的花木兰啊,名副其实的女侠客! ……清明雨,纷纷,尽是行人泪!……思念,逝去的人们! 第十九章飞来艳福 彭磊和梁聃的意思,这猪就作为见面礼了,若是主人有多余的棉衣,那换两件也行。可是石琅说的没错,这个年代就是逃难也得有实力,否则到了新地方也会穷死。 这里的主人虽然不是大富豪,但是就这样接受别人的馈赠也是不做的。有钱人和有钱人在一起,面子比钱财重要得多!猪一定要买,而且价格要公道。 月牙湖边的这个小湖村其实是由三个大家族组成的,再加上一些零星的散客,人数大概也有近千。大胡子方乞和小少爷小芹分别是两大家族里的重要人物,还有一族大多是艾姓,至于石琅,则是属于零星散客那一伙的。平时小湖村的百姓很和睦,可以说根本没有争端,稍微有的意见也都是请人仲裁、和平解决的。大家都是背井离乡的人,都知道彼此的不容易。不过今天有点不对,为了谁得到那头大猪,方乞和小芹竟然争执起来。 粱聃是当然的仲裁者,不过两位仁兄他都不想得罪,于是慷慨地把猪送人,每人一半。只不过被送的人不领情,半只也是要给整只猪的价,因此梁聃同学一下子发了大财:方大胡子送出一大块黄金,小芹给的是一套精美的熟皮盔甲。方乞已经放出风去,今天全村提前过年的,两家都有了猪肉,艾族当然也不甘落后,于是彭磊他们的新棉衣也有了着落。 第22章 三头肥猪,近千斤的猪肉,基本上是每家都能分到一大份。这也是托了彭磊的福,否则有的人是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口福的。 梁聃费尽心机也挣不脱小芹和方乞的纠缠,换上了新棉袄,不过这盔甲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穿上,甚至也不肯收下。他们梁家是见过世面的,知道什么东西贵重。这年月好的皮子不难得,一般的皮袄甚至不如一袭棉祆价值高。这熟皮的盔甲就不同了,那不是一般的牛皮,好的皮甲都是用犀牛皮制的,非常难得。至于黄金,虽然稀少,但那种金属又软又重,一般只能做玩物,所以梁聃收下时倒是很坦然的。 收了黄金、棉袄,却不要皮甲,这显然是对小芹同志的不尊重,愤怒的小芹终于想起那位木大英雄还有一个同行的大哥。彭磊和石琅话得投机,这时正在研究美食。古人虽然粮食不丰裕,却还不知道物尽其用。动物的内脏除了心、肝外,其余的竟然都丢到野地里喂苍鹰--这多浪费呀!猪的那个肠、胃、肺等等,哪个不是好东西? 好厨师不仅仅是指烧出来的菜味道好,处理原材料的本事一般也高人一畴。彭磊和石琅说得兴起,忍不住就要手痒。挽起袖口,一会儿的功夫,一付猪下水就处理完了--翻肠、剔油、冲洗,动作干净利索,看傻了边上一大堆的围观者。 “毕竟是猎人,技艺非同小可,真是佩服。”芹本来是想让彭磊评理的,但是彭磊的表演也让他有点傻眼。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正事来,“苗大哥评评理,我为什么要白拿木兄的东西。” 这丫头的眼中只有木大英雄,竟然忘了这猪猪“苗大哥”也是有份的。 “是啊,是不能白拿啊!我说木头,你脑袋真是变木头啦?刚才差一点被那东西咬烂屁股,就凭着那份凶险,换一点东西也是应该的。” “可是,我……”梁聃挠着脖子,脸胀得通红,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什么?没成家的男人真是做不成事。你也是二十出头了吧,看来应该给你找个婆娘,让你也尝尝当家的不易。芹兄弟,这皮甲我们收了,多谢,多谢!日后我们再给兄弟送一头牦鹿来,否则兄弟就太亏了。”彭磊仔细地看了小芹手中的皮甲,不住地点头,拉过梁聃就是狠狠地训斥。 不知道彭磊的哪一句话触动了小芹的神经,这假小子突然小脸微红,眼睛亮得就像通了电的手电筒。石琅有点心领神会,哈哈笑道:“木兄弟竟然还没娶妻,真是没想到。兄弟这样英雄了得的人物,那一定得配出类拔萃的女子,天底下这样的佳人还真是不多。苗兄,不知道苗兄能不能做主?在下恰好知道哪里有这样才貌兼备的女子。” “是吗?长兄为父,在下当然能作主。不瞒石兄,这小子沉迷武道,对婚姻漠不关心,我们家里人给他找的他还看不上眼。说什么好男儿志在天下,岂能耽于枕席!唉,我们家里人拿他没办法。琅兄若是有出色的佳人,在下替全家在此多谢了!我们都知道这小子是口是心非,还不是因为没有遇到出色的姑娘。哈哈哈。” “大哥!”——怎么把话题搞到那边去了?大庭广众之下,还让不让人活了?梁聃急得直跳脚。他之所以没有娶妻,倒不全是彭磊说的那个原因。这个年代,女人就只是工具而已,能生儿子就行。不过梁聃的心中填满了家仇,随时准备赴死的,不娶妻也是不想害人。他们弟兄两个,梁勇长他四岁,早就有儿有女了,梁家的香火也不用他操心。 “叫什么叫?这事我说了算,你老子那边有我呢。nnd,好姑娘很难得的,遇到了怎么能放过?把宝剑给我,我看就拜托石兄了。我相信石兄的眼光,错不了!”彭磊当然知道梁二不娶的原因,但是现在情况变了。眼看着这边十几个村族也在争权夺利,只要自己这方顺利,将来和甲芒就可能在疆场上对阵,那和做刺客是完全两回事了。将手中的短剑交给石琅,贼眼在人丛中乱瞄,当然,某些地方会多停一会儿,害得有些人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哈哈哈,这真是意外的惊喜。木头,还不快谢石兄?小芹兄弟,别走啊,我来做煮白肚、烤肥肠,这可是从鸟族学来的手艺。”彭磊一高兴,把“今天只吃现成的”的誓言也忘了个精光。 猪肚虽然有三个,但是煮熟后就只有一碟,只够每个人尝一尝鲜。肥肠就不一样了,三付猪肠足够彭磊展露厨艺。肠肺汤鲜香味美,瓦罐肥肠浓香熏人,把小湖村的头面人物们都馋得差点忘了祖宗。从鸟族学来的技艺已经如此不凡,那鸟族人烧的肉又是什么滋味呢?吃着碗里的,几乎每个人都在遐想。 “传说那鸟人能化身成人首鸟身蛇尾的样子,是上天的神灵转生,是不是真的啊?”眼前的两位既然能从鸟族学到本事,那肯定也是见过鸟人其人的。当然这样离奇的传说许多人也是不信的,所以虽然好奇,却也没人好意思问。不过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问出来,那就很自然了。 石琅拿了梁聃的短剑,果然是跑去小芹的家,于是乎假小子芹的家里一下子随石琅出来了十几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位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也是。有资格能品尝到客人做出的美食的人本来不多,有了这么些人的加入,屋里才热闹起来。其他人都是对缩手缩脚地躲在一边的梁聃感兴趣,这小姑娘却是和石琅他们一样,对美食和鸟人更好奇。 “胡说呢!即便他真是神灵转世,这肉身也是不可能变化的。”芹轻声斥道。 “二哥不会骗我吧?不会变就好,否则是会吓死人的。我将来要嫁给鸟人,听说他才是真英雄。二姐不是一直说要大英雄才肯嫁吗?木大哥只不过是杀两头猪而已,能杀猪就是大英雄吗?”小姑娘吃着竹签烤肥肠,对芹很不屑。 彭磊同学初听到关于鸟人的传说时,心里只是好笑。那把梁公为他特制的、饮血无数的短剑剁着煮肉,欣赏着芹的热情、梁聃的尴尬,吃得不亦乐乎。冷不丁听到小姑娘说出的那句话,着实将他吓了一跳,差一点将自己的手指头割了下来。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那鸟人已经有老婆了,而且他长得青面獠牙,身上的黑毛有这么长,哪有这位木头大哥帅。”指手划脚地比划着,心里直叫“天哪”! “我叫采葭。苗大哥骗人的,鸟人公的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听说他很魁梧,也是很美貌的。我将来一定要嫁给鸟人公这样的大英雄!苗大哥肯定认识鸟人公,你一定要帮我。” “我……用得着我帮吗?我告诉你,木头和那个彭磊就是好朋友。” “是吗?”小姑娘一愣,然后一步窜到梁聃的身边,抓住梁聃的手臂使劲地摇,“二姐夫,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去见鸟人公。”刚才还对杀猪的大英雄很不屑,这一刻“姐夫”就叫得这么顺溜,真是小孩子。 梁聃本来已经饿得快要四肢抽筋了,刚刚过去的一天一夜真是紧张刺激,也特别耗体力。好不容易能补充能量了,彭磊竟然心血来潮做起了大媒,引来了一大堆相亲的人。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尴尬得不知道吃下去的东西是什么味--关键是他这身份是假的,木头这名字是假的,杀猪英雄也是假的!看彭磊吃得有滋有味,梁二的心里真是无法形容的尴尬,如坐针毡,偏偏还不敢对鸟人有意见。见到小姑娘采葭时他的眼睛倒是一亮,小妹如此,其姐可想而知,看来石琅并不是一个没人性的媒婆。 有句话叫什么?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他鸟人公了!看着彭磊的尴尬,突然间心情大爽,猛嚼了两口肥肉,吐气开声,拍胸保证道:“放心,包在我身上,我一定让你见到鸟人。” 芹仗着自己穿着男装,一直不客气地在梁聃的身边占着一个座位,梁聃身前的碟子里堆满了东西,几乎全是她代劳的。此刻小妹挤到旁边来夹缠不清,才那么小的年纪就想嫁人,嘴里还乱七八糟地胡说,忍不住就要表示一下。 一把将采葭从梁聃的身边拉开,教训道:“你才多大?满嘴胡言。这里都是大人,爹娘也真是的,让小孩子出来乱跑。” “嫁人有什么不好?二姐嘴上说不要嫁人,看见了木头姐夫还不是一样的神魂颠倒?还说我!”小姑娘挣扎着。 “胡说!谁神魂颠倒了?再敢乱说,我、我打你的嘴巴!”芹的小脸变得通红,有点口不择言。突然发现好像说错话了,再看四周,除了难得的几个,连家里人都瞪大了眼睛冲她咧嘴。再也坐不下去了,跳起身来,“哎呀”一声惊叫,捂着脸就跑。 第二十章坦白 平时在小湖村一直大大咧咧、到处寻人比武交友的小芹竟然是个女孩,最吃惊的还不是梁聃,而是和小芹交战无数的大胡子方乞——真是无地自容!虽然从来没有贴身肉搏过,但是枪来盾挡中,他知道小芹的战斗力,像芹这么秀气的男孩确实天下少有,但是有这么强悍的女孩子吗?所以方大胡子是从来也不敢怀疑。 梁聃也吃惊,看着那逃走的芹和一脸不屑的采葭,脑袋里一片空白,说话也不经过大脑了。呆呆地自言自语:“不会吧?不可能!”猛地一把抓住彭磊的前胸,差一点将彭磊从地上拖起来,“彭公,你早就知道芹是女儿家了,是不是?瞒得我好苦!” “臭小子,说什么呢?”彭磊一脸的尴尬,这小子一激动,把自己的老底也给露了。 他这一声不要紧,旁边的石琅首先拜了下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嘴里还叫得特别响:“原来是鸟人彭公驾临,在下等有眼无珠,望请恕罪!” 第23章 “石兄快请起!梁二,你看你做的好事,nnd,一点也不成熟。” “我、我不管,我总不能一直瞒下去吧。”梁聃根本就不怕彭磊,对着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未来丈母娘家的人就拜,然后拉过傻在一旁的采葭塞到彭磊的怀里,笑道,“小妹,我不是木头,我叫梁聃。这个就是你想嫁的鸟人彭公,你现在认识了,能不能嫁就看你自己了。” “我、我……”小姑娘也有点不知所措了,不过动作还是很决断的,抱着彭磊的脖子,在鸟人的脸上印上一个鲜艳的红唇。跳起身来就跑,嘴里还在乱叫:“我太高兴了,我去告诉大姐去,我去告诉二姐去,我……” ………… 彭磊同学现在需要重新评诂自己的影响力,这个年代好像也搞个人崇拜,对偶像的痴迷一点不亚于数千年后那些狂热的歌迷和影迷。有一点不同的是,几千年后那“粉丝”一族几乎都是少男少女,而现在,搞个人崇拜的大多数是成年人。那个石琅就是个代表人物,一大把年纪了,心智还是这样不成熟——石琅现在看鸟人的眼神,和刚才芹姑娘看“木头”的眼神一般无二。 “彭公怎么会来小湖村的呢?”这次倒是方大胡子醒得快了,彭磊和梁聃两个在月牙湖出现很奇怪的,他们出现的时间和方式也耐人寻味。 “哈哈哈,其实我们是要去见熊伯。”到了这个时候,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彭磊于是将来意和路上的经历都说了,顺便也了解了小湖村居民们的祖籍和出身。 现在知道了,原来北方并不只是一个柏灌国,以前还有几个比较小的国家,石琅就是高岩族的。高岩族原先是在柏灌国的北面,后来被柏灌国所灭,大多数人口沦为奴隶。石琅有先见之明,灭族之前就举家南迁了,因为不屑柏灌国贵族的暴虐,所以一路南下,寻找传说中的净土。芹和方乞他们几族的经历也大致差不多,那方乞竟然还是被柏灌国灭掉的郢族的王室。芹她们一家的来历有点玄奇,虽然女多男少,但是大多是技艺高超的工匠。 “石兄错了!这普天之下,总是有争权夺利的小人,和平是要自己去争取的。我族不占丰伯和竹山半寸土地,他们却不容于我,为何?鸟人其实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丰伯却如鲠在喉,竟然与竹山谋,欲除吾而后快,私心也!”彭磊同学抚着腿指点江山,把学校里读过的之乎者也搬出来,也有点三国里刘备、曹操的风范。 “彭公所言极是,石琅想通了。这天下必须由圣人来治理,才能百姓安定。古之尧、舜就是这样的圣君。在下听说过彭公的遭遇,竹山葛成是真小人也。丰伯年迈昏庸,以丰族的财富、彭公的睿知、熊伯的勇猛,若能全力一致,甲芒不足惧也!今丰伯竟然想举族南迁,实在是大失人心。天下这样富饶的沃土或许不少,但是贪婪之人岂会满足于这一点小利,过不了多久,他们的战车还会起动。吾辈若是节节退让,只怕将来会无寸土安身。” “石兄竟然也知道丰伯的动作,真是佩服!”彭磊是真的佩服。这个年代既没有无线电,也没有报纸电视,更没有手机电话,消息闭塞的很。听说过他鸟人的遭遇倒是不奇怪,最近梁公派出的控诉队到处巡游,大半的村寨都去过了。不过丰伯想迁族还没有公开,丰伯自己好像也只是想而已,他石琅待在这么闭塞的小湖村,他是怎么知道的? “彭公有所不知,有熊族遭遇甲芒大军的骚扰已经有些时日了,熊伯早就向丰伯请示过。有熊大村北方有一道峡谷,如天门对出,稍加整理就能过车马。柏灌国的大军若是南下,那里是必经之路。若是丰伯有意保护家园,早就应该聚各族之力在那里防守。可是现在丰伯甚至封锁消息,也不肯出一人一粟,其意思可想而知了。”石琅倒是有点像三国的周郎,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靠!熊伯怎么能让石琅兄待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在下和熊伯不熟,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彭磊感慨道。 “彭公见笑了!小湖村地势偏僻,不过西北五里有山,盛产金、玉。其实此地地少人多,千余人的口粮小半要靠熊伯供给。方乞勇武,熊伯委以重任,维护此地之安全;孜芹的家族都是能工巧匠,又精通技击之道,在此是专为熊伯打造兵刃甲胄的;至于在下,和方乞等颇为投缘,又早于他们南迁,早就在这里栖身安家了。熊伯勇猛无敌,能力搏虎狼,据说曾斩杀柏灌国士兵于天门峡口,甲芒畏其勇,不敢稍动。” “原来这里是熊伯的兵工厂,老熊有意思!熊汗那小子整日忙得不见踪影,看来也并不是一直在猎兔猎虎。不行,事情有点复杂了,我必须马上去见熊伯,不知道石琅兄是否能陪在下一起去?”彭磊突然有点担心起来。从熊伯备战的态度看,显然对丰伯是防一手的,否则小湖村也不需要建城墙。就怕丰伯误会了自己,以为鸟族和有熊族已经结盟,那他很可能孤注一掷,乘熊伯不备,先杀向有熊族。有一点很明显,丰伯一定是认为彭磊他们回鸟族了,鸟族和鱼族已经公开联合,正全力备战。虽然丰伯和竹山的实力超出一大截,但是若一击不果,战事成僵持状态,熊伯一旦加入,他们丰族就会腹背受敌了。 “石琅正闲得无聊,彭公相邀,怎敢不从。” “好,那我们歇一会就走。梁聃留下,爱情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在这里多陪陪芹姑娘。” “彭公,大哥!”梁聃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nnd,真是木头!你们梁家的炼金术,放眼天下有几人能及?你没听石兄说吗?芹姑娘家都是能工巧匠,你小子正好露一手。我们正苦于矿石匮缺,这里竟然有金矿,总比到大梁山采掘来得方便吧!”彭磊对梁聃一点也不客气,点着他的脑门就训。 苗石就是鸟人彭磊,这震撼让许多人有点不知所措,行为也拘束起来。彭磊和石琅研究天下大势,济济一堂的几十个人竟然没有人插嘴说话。终于,有的人慢慢地适应了,鸟人也是人,不是传说中的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于是疑问也多了起来。孜芹的家人首先就有些怀疑,虽然能和鸟人称兄道弟的人肯定不是普通的村夫俗子,但是芹姑娘的眼界高得很,这乱世之中,若是没有几下真功夫也没法活。 “木兄弟原来是叫梁聃,这野猪真的是你猎杀的吗?” “听说彭公勇武过人,曾经以一人之力,将竹山族数十人打得落花流水,那葛成更是差一点被打成傻子。”知道了彭磊的身份之后,方乞也不相信梁聃。 “我……”梁聃真是尴尬,偏偏人家的怀疑都是事实。 “哈哈哈,梁二,你这个样子怎么能杀甲芒?想想昨天的这个时候你在干什么?说实在的,刚才采葭小妹妹说得在理,杀两只野猪还真是不能算英雄。真正的英雄是在战场上,于千军万马中取敌酋的的首级。方兄不信,等将来你手刃了甲芒,他还能不信吗?”彭磊连忙给梁聃打气。 “彭公言重了,不是在下不信,野猪身上数十支箭摆明了的,那肯定是梁兄弟的手段。”方乞连忙声明,“方乞平生好武,曾与熊汗比试,与芹……姑娘更是三日一搏,今日得见彭公,一定是要请彭公指点的。” 原来这家伙是手痒了,据说有大胡子的男人都豪放(本拉登除外),看来这话有点道理。不知道他和芹姑娘比武的时候有没有留手,石琅认为他和芹是半斤八两的——彭磊这样想,倒不是想露一手,自己的实力能藏就多藏一会儿。笑道:“在下的本事都是人家吹出来的,那日和竹山葛成拼命,也是出其不意,占了先下手的便宜。方兄既然这么好武,何不指点一下梁聃?” “彭公……”梁聃又急了,怎么好事都轮到他啊! “小子,人家方兄经常和芹姑娘比武的,你若是不想将来被老婆欺负,就老老实实地请方兄指点几下。”彭磊凑到梁聃的耳朵旁轻吼。 “可是……”梁聃还在犹豫。 “nnd,把平时练的本事拿出来,我不信他能赢你。你看看,芹姑娘家的人可都在看你的脸色呢,怎么样?我可告诉你,芹这样的好姑娘世上是不多的,错过了就没有了。” “我……好吧!”梁聃把心一横,这事关终身大事,在没有野猪杀的前提下,和人比武还真是一个证明自己的办法。向方乞笑道:“方兄,梁聃也酷爱武技,希望能请方兄指点。” “这个,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梁老弟是客,如何比试还请梁老弟示下。”方乞也不客气。说实在的,鸟人的盛名在外,虽然壮着胆子挑战,但是若输得太惨,那也是很丢面子的。至于梁聃,很年轻的样子,弓箭或许射得很好,但是技击之术应该不会太强。 “战场之上,箭能杀敌于百步之外。我看让小聃先射两支箭,然后找两把木剑,方兄和小聃再比一下搏击之法,怎么样?”彭磊当然不能让梁聃吃亏,划出的道也要占点便宜。 “这……方乞还想领教一下徒手搏击,不知……”方大胡子也不是善人,可能徒手搏击是他的强项。 “好啊!”彭磊不容梁聃表态,抢着就答应了。梁聃有太极拳护身,当初杨露蝉闯荡京城的时候,太极拳会遍天下绝技,所向披糜。彭磊最近对太极的领悟颇深,梁聃虽然是初学,但是练习颇勤,用以防身应当不成问题吧。方大胡子想要和梁聃练摔打,只怕会输得更惨。 第二十一章以柔克刚 小湖村作为有熊族的兵工厂,居民又大多是战乱中流浪过的,所以习武之风盛行。 第24章 女性高手也不仅仅是芹姑娘一个,只不过芹姑娘掩饰了自己女人的身份,在公开和男人叫板。其他的女性都是暗地里练着,至少芹姑娘的家族中就不止她一个女强人。比武的消息传得比什么都快,男女老少很快地就在广场上的土台下聚集起来。 孜芹的父亲名叫亢升,五十不到的年纪,是个比较寡言的人,至少从坐到一起到现在,他还很少主动说话。彭磊从石琅处了解了小芹家的大概情况,对这位亢升老前辈很是同情。老头是招赘入孜芹的家族的,偏偏这一家自古都是阴盛阳衰,每一代都是只出女,不出男。他亢升的精虫也不能改变祖传的命运,这一代也是连生四女,小芹是老二。 入赘的男人若是生不出男孩,那和女人不能生男孩一样的没有面子,所以虽然亢升老头现在是他们孜族的家主,但是老头低调得很,平时出面主事的都是他的大女婿谷正,还有就是女扮男装的芹姑娘。 凭良心说,小芹早就该出嫁了,可是这姑娘要强,非要找一个让她自己满意的郎君。这年代少年英雄或许不少,但是年龄相仿,又能比得上她孜芹姑娘的少年郎就难找了,这一点其实芹姑娘的家里人心里都有数。他们家传的武艺据说是由仙人传授的,已经在家族里传了数百年,否则芹一个年轻轻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仗剑在甲芒的大军中冲杀,怎么可能和方大胡子这个壮汉打成平手。姑娘前几年是流浪中错过了机会,到了这里后是找到了榜样,不想嫁人了。上天有眼,竟然送来梁聃这样英俊的少年郎,而且还没有娶妻,不管是不是他一个人猎杀的那三头野猪,就凭着野猪背上的那几十支箭,其实也够资格娶芹姑娘了。 比武当然是好事,但是万一梁聃输了,或许姑娘的心里又要变了。 该是老人家出面说话的时候了!拉过满嘴流油的彭磊,轻声商量道:“彭公,我看这比试就不要了,刀箭无眼,若是误伤了,就有点不太好了。” “哈哈哈,亢公是不相信你这个女婿,是不是?不是我小看方乞兄,方兄想赢小聃很难,真的很难。我保证没事,现在比对方兄或许还公平些,若是以后再比,方乞或许都不敢应战了。” “是吗?彭公这么肯定?”老头还是有点不信。 “亢公也是高手,你看小聃的精神气,有哪点输于方乞的。不瞒你说,昨天在小道上我们中了丰族人的埋伏,当时面对的是数倍于我们的伏兵,小聃身上的伤都是那时添的。亢公是不是嫁女心切了?芹姑娘反而比公有信心。”彭磊笑着。 那边稍稍隐蔽的角落里,刚才难为情跑开的小芹姑娘又跑回来了,身边还带着采葭这个跟屁虫。亢升找彭磊商量的时候,两位女英雄已经将正在准备弓箭的梁聃拉了过去。小芹的眼中充满了热情,正对着情郎面授机宜。 “唉,这丫头怎么会看上小聃的呢?怎么不是彭公?”老头也是奇怪。 “亢公,你看在下这个样子,怎么能和小聃相比,哈哈哈。他们两个是一见种情,那是缘分。”彭磊的相貌虽然不是很糟,但是瘦身之后脸上的皮肉还是松松垮垮,一笑之后还皱纹堆垒,整个是未老先衰的样子,和梁聃还真是没法比。姐儿爱俊男,女英雄也不能脱俗,芹姑娘一眼相中的当然不会是他鸟人了。 “还真是缘分。这方乞的武艺得自祖传,据说是有异人传授的,很是了得。小聃杀敌的勇猛或许不输于他,拳脚的技巧却很难说。不过,正如彭公所说,芹儿和小聃很是投缘,即使是输了又有何妨呢,哈哈哈。”老头突然也想开了。 今天的比武不同以往,一方是盛名远播的鸟人彭公的兄弟,所以方乞也不敢轻视,拉拉队的成员也不少,老婆孩子都上阵了。因为要比试刀枪,甲胄之类的防护当然也是不能少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到了哪个朝代才闭门深闺的,在这石器时代,恋爱中的男女好像还没有那么多的羞涩。既然挑明了爱慕,芹姑娘就自然地成了梁聃的首席拉拉队员,连梁聃身上的皮甲也是她帮着整理的,害得梁二先生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有女人伺候着真是享受,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箭靶是绑在百步外一棵大树上的木板,因为是表演项目,所以梁聃也不等方大胡子了。看看靶标已经准备好,跳上土台,张弓就射。他这张弓是下羌国中造箭名师特制的,当初他老子用上等的刀戈换来的宝贝——青铜浇铸的弓梁、黄羊角片层层叠制的弓背、弹性极好的铁竹做衬、绞丝为弦,射程能及300步外,是普通木弓射程的一倍。 说是比武,其实也是表演给未来丈母娘看,梁聃当然卖力了。弓开如满月,箭射似流星,一口气就是10箭,10声弦声几乎是连成一声。再看箭靶,长箭入木三分,居然还排成规矩的梅花形,把观战的小湖村人惊得一愣一愣的,连彭磊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nnd,如此箭术要是去参加奥运会,金牌还不是囊中之物! 方乞暗中也在观察,从箭矢入木的深度来看,梁聃的长弓不仅仅是制作得精美,应该还是一把难得的硬弓,没有强劲的臂力根本没法用。再看他的连珠箭,动作快如闪电,看来出剑的速度也不会慢。本来就没有信心,这回无形中又打几分折扣。踏上土台时右手执剑,左手还挽了一个硬木盾牌。彭磊没有想到这个年代竟然已经有了盾牌,这是对短剑很好的防御,破解之法他鸟人彭磊也没有好好地研究过,梁聃能行吗? 梁聃也没有想到对手竟然用上了盾牌,不过事已至此,慌也没有用,只能进攻了。轻叱一声,木剑挟着啸声,点向方乞右手。这一招力大势沉,看样子客人是不愿意恋战,几招就想定出输赢。不过梁聃好像是忘了对手有盾牌护身,手中即便是铜剑,也不可能破开硬木打制的盾牌的。 梁聃的剑势方乞看得很清,当下吐气开声,人在盾牌的后面缩成一团,只等梁聃剑招用老,他就可以抢攻了。心中已经放松了下来,仿佛已经看到了结果。 “哒”的一声脆响,没有想像中的重击,方乞正在奇怪呢,一股大力横着撞在盾牌的边缘,带着方乞的人也向左转去。眼角瞥见了晃动的剑影,转眼间就到了自己的右臂。方乞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人趁着盾牌荡开的劲力向左翻滚,梁聃的木剑几乎擦到了他的后背。 “好!梁二,这一招还过得去。”底下一片喝彩声也没能淹没彭磊的大嗓门。 得到师傅的称赞,梁聃兴奋起来,一个侧滑,人紧贴向方乞的后背,木剑顺势斜撩,割向方乞的后颈。方乞刚刚止住身子,劲力还没有送到手上,梁聃的剑又来了。没办法,只能再向前滚。梁聃得势不饶人,右脚点地,人几乎是平着向前飞--若是能悬空十丈,那就有一点白云城主叶孤城那招天外飞仙的味道了! 转身还是慢了点,这次方乞也拼出了抢食的本事,人还没有转停,木盾已架到了背后。“噗”地一声,木剑重重地撞在盾牌上,将方乞又撞得连打了两个滚。这次梁聃也没有撑控好力度,木剑一声轻响,竟然裂了缝。左手一撑地面,人一个就势前滚,梁聃的剑就好似方大胡子的尾巴,转瞬间又到了方乞的身后。 方乞现在恨不得大哭一场,这比剑也比得太窝馕了!干脆收剑挽盾,在土台上一路滚去,直到土台的边缘才刹住挺身。这一招还真是有用,梁聃虽然紧追在他的身后,对着滚成一个球的方乞却也无可奈何。方乞重重地吐出一口闷气,没等身后的梁聃赶到,盾牌护住半侧,木剑随着转动的身子,斜斜地劈向梁聃的右肩。梁聃的剑此时已经递出一半,但若是他不变招,即使能砍下方乞的右手,他自己的右肩也逃不了方乞的这一击--方大胡子耍懒了! 惊呼声响成一片,芹姑娘的喊声中甚至带了哭音。只听梁聃一声轻叱,前冲的身子猛地刹住,一个后步半蹲,本来向前点刺的木剑忽然向上划出一个半圆,轻轻地搭上了方乞的木剑,又带看方乞的剑向下转动。“啪”地一声脆响,刚才已经裂了缝的木剑不堪纠缠,拦腰断为两截。不过方乞也没讨得便宜,木剑上传来的绞力一失,他的剑不可控制地荡向外侧,中门洞开。知道不好,赶紧圈回盾牌,却见梁聃干脆扔掉了断剑,吐气开声,眨眼间就在盾牌上擂了七、八拳。 “住手!聃哥,换剑。”芹姑娘跑得比谁都快,方乞的身子还没有站稳,她已经冲到了梁聃的身边。 梁聃的这几拳也是力大势猛,每一拳还都随着方乞倒退的身形跟进,旁观者或许眼拙,当局者心里明白得很。小芹高叫住手,方乞听话得很,干脆连手中的剑盾都扔了,哈哈笑道:“不打了,在下服输。” “方兄,应该是梁聃认输才是,我连剑都没有了。”梁聃连忙拱手还礼。 “哈哈哈,梁老弟的眼中,方乞的手上可有剑盾?今天一战真是过瘾,方乞受益非浅。梁老弟若是意尤未尽,找芹姑娘比去,在下是不想出丑了。”方乞还真是干脆,拍着身上的灰土,跳下土台抱儿子去了。 原来以为要斗上半天的比武,想不到没几下子就完了,看的人真是太失望了。人群中有不甘心者在起哄:“芹和梁大英雄哪个厉害?比一比啊,谁厉害谁当家。” “就比摔跤好了。哈哈哈!” 第二十二章杀戮 这次绕道而行的收获真是不小,不过比较起来,好像还是梁聃占了便宜。 第25章 彭磊看见换回女装的芹姑娘时,心里不禁暗暗赞叹。和白露的柔怯之美比起来,这小芹又是另外一种吸引人的气质,周身流露着一种英姿飒爽的风采——这样的美女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便宜了梁聃那小子了! 不管梁聃怎么坚持,去有熊大村是没有他的份了,彭磊同学是过来人,知道爱情这个东西的魔力。反正这个时候好像还没有流行婚礼、洞房、花车接送等什么垃圾礼仪,中意的男女直接就是住在一起,只要双方家长同意就行了。他梁聃也是够可怜的,23岁还是处男,很可能是这个年代里最老的老处男了。 小湖村因为是重要的基地,所以通往其他村落的路是特别的好,甚至都能行车。傍晚的时候彭磊和石琅出发,居然还有坐骑,是两头大象。坐到大象背上,彭磊对熊伯充满了好奇——大象这样的大兽,一头就能提供几千斤的肉,熊伯竟然能养着运货,这思想进步的不是一点点啊! 现在彭磊知道了,熊伯并没有浪费石琅这样的人才,小湖村三个大姓中,艾族主要从事农耕、鱼猎,孜族主要从事制作、冶炼,方大胡子的家族主要负责安全,石琅他们的杂姓族群则大多负责采伐,分工非常明确。石琅其实是这小湖村的村长,因为他是较早到月牙湖定居的,也因为他确实有才。 虽然是走夜路,因为天上没有云彩,半弯新月就像是明灯似的,夜也不黑。两头大象除了坐人,身上还背着许多的弓箭、皮甲,后面还跟着三辆牛拉的大车。这批货早就准备送走了,今天既然去大熊村,顺便就带着走了。 从月牙湖到有熊大村路不近,中间许多的地方都是茂密的竹林,竹林里一般没有大的野兽,有也不怕,他们这一支队伍里还有两头大象呢。坐在大象的背上真是舒服,虽然晚上的风很冷,但是彭磊还是忍不住磕睡——前晚没有睡好,昨晚没睡,中间又拼了两回命,不累就是仙人了。 车队一共有十几个人,大多数是搬运工,好像只有四个是方乞派出的镖师。因为是在自家的地盘里,只要防着路上偶遇的野兽就行了。方乞本来是想亲自护送的,但是小湖村的安全更重要,而且鸟人彭磊盛名在外,好像也用不到别人来保护。 不知道什么时候,彭磊被石琅唤醒。抬头看,一弯新月还在中天,好像才睡了一小会儿。车队刚刚走出一片树林,此刻他们是停在一片光秃秃的低坡前。心里忍不住嘀咕:“这老石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拎不清,没见老子睡得正香吗?nnd,这两天是真的累坏了!” “石兄,到了吗?” “彭公,过了前面的黎村,还有小半的路。” 靠!还有一半的路,你老先生叫我干什么? “石兄,为什么停下来不走了?这坡上风大,咱们找个背风的地方歇息。” “彭公,你看前面的黎村,好像出事了。”敢情石琅并不是让彭磊同学下地睡觉,顺着他的指点,彭磊眯着惺松的睡眼看去,远处一片血红的光焰,距离他们停身之处最多三、五里——那个黎村失火了! 一直努力忘记的一幕又浮上脑海,彭磊的心不由自主地抽搐,仿佛又见到了火光中挣扎的人影,凄惨的嘶喊。叹一口长气,无奈地说道:“我们快点走,去看看,或许能帮上忙。这样的季节,木凋草枯,水涸天燥,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 这石器时代的房子,大多是用竹木和茅柴搭起来的,烧起来特别容易。估计火场中松木也不少,离得还很远呢,空气中浓烈的松油香就刺得人忍不住打喷涕。三、五里地片刻就到了近前,已经能看到火光中蹿动的人影,还有隐约的惨叫声。 “彭公,好像有点不对。”石琅首先停了下来。 “还真是有点不正常,我去看看,你们留在这里。”虽然来到这古代也没有多久,但是遇上的都是低手,自已好像还是领导,彭磊同学就常常不由自主地要身先士卒。 “彭公,还是我们去吧!”方乞所派的几位抽剑的抽剑、挽弓的挽弓。 “你们留在这里,把车隐到林子里。要不,两个人跟我走。”彭磊心里有一股不祥的预感,这么火烈的场面,只见人影晃动,只听见人的惨叫,怎么没有人救火呢?脱下略显庸肿的棉袄,提气轻身,从大象背上飞身而下--落地无声、纤尘不惊,假以时日,或许真的能练成身轻如燕、飞檐走壁的轻功绝技。 既然有了预感,行动就非常小心了。黎村大概有四、五十户人家,聚得还很紧,此刻每家每户都是红堂堂的、火光冲天。火光中确实有人,不过不是拿着水桶的救火者,而是提着铜剑、背着弓箭的蒙面人。惨叫声已经没有了,只听到蒙面人低沉们吆喝,还有他们忽忙的身影。 又是一场惨祸,和那晚发生在冲水坡的一幕如出一辙。彭磊的眼前突然一黑,脑袋里“嗡嗡”直响--老天爷啊,不要告诉我没有鬼神,火光中张牙舞爪的那群是什么东西? “你们两个箭射得怎么样?”问两个保镖方曳和千谷--如果梁聃在就好了,这种场合,他那百步穿杨的本事是最最有用的。 “这个……靠近点射人应该也行的。”两位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好!不要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最好射一箭就换一个地方。那些蒙面贼既然没脸见人,那就是该死之徒,不要留情。”那是彭磊同学从电影里看来的知识--潜伏、接近、摧毁、撤离,一击必杀,杀不死也走。特种部队的纲领,以寡击众的信条。干脆再撕一块布将自已的脸也蒙起来,来一点小小的伪装。 越过一垛矮墙,迎面三个男人提着血淋淋的短剑走来,嘴里还在谈论着刚才的艳遇:“老三,那个小女人水灵灵的,我还真舍不得下手。” “滚,你tmd还舍不得?轮到老子时都快没气了!呸!真是晦气。” “这不是不能带走吗,所以老子稍微用力了点,哈哈哈。别他娘的这付嘴脸,下次老子让你先来,怎么样?” “娘的,你这狗东西真够狠的,真下得了手,老子才是真的有点不忍心了。还是小七聪明,情愿独享那个老的。” “哈哈哈,还别说,老子已经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小七,你tmd怎么一声不吭,玩什么深沉?” 小七本来跟在他们的身后,此刻却停在原地,低垂着头,不动也不说话。 “怎么啦?你小子也不比老子差,把那个娘们搞得哭天喊地的,哪里学来的这么多花招?”当先说话的那个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等小七。人没有等到,一道青光从小七的身后闪出,轻柔地划过他的脖子。 “小七,你干什么?”老三刚好回身,隐约看见小七挥出的剑光,不过他没有等到回应,那道剑光掠过他的同伴之后,带着一大团黑影,直冲到他的胸前。 “你不是小七,你是谁?”老三手上的短剑架上那道青光,却好像撞上了巨石,不能撼动丝毫。胸口一阵冰凉,憋在嗓子眼里的那声惊呼还没有叫出来,一个巨大的拳头狠狠地砸在嘴上,把声音连同牙齿一起砸进了肚子。 远处传来垂死的惨叫声,还有男人的喝骂——那两个弓箭手也开张了。 好像有人看见了这里的动静,慌乱的脚步声中,有向这边跑过来的。彭磊侧身滚到一处墙脚,刚刚藏好身子,小七的身边就出现了两个人影。地上的三个人的死相够惨的,一个是被利刃切断了脖子,小七是被人活生生捏碎了喉结,老三最恐怖,被一剑穿心,脸也被砸烂了。 “快来人哪,有人出事了!”其中的一个扯开嗓子就叫,另一个拽紧了宝剑,紧张地四下张望,人还在微微发抖。 居然没有人过来!远处又传来几声惨叫,混乱都在朝着惨叫的地方涌。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中的恐惧。惊叫一声,站起来就跑,转过一处墙脚,看见有一个同道抖着身子在探头探脑,赶紧冲到他的身边趴下。 “是什么人干的?老三他们怎么连声都不出就走了?”刚才验尸的家伙惊魂未定地问。 没人回答他,他的同伴只是发出一声怪异的轻哼。 “怎么啦?你tmd倒是说话呀!”转过头去,却只见他的同伴正靠着那垛被烧得赤红的土墙看星星,身上的皮袄已经被点着了,发出一股刺鼻的焦臭。那个迎接他们隐蔽的男人两手空空地凑到了他的身边,男人手上的短剑却剑把向下地插在同伴的腰间。 “你是谁?”惊叫出来,不过右手还没有来得及抬起,脖子已经被一条胳膊紧紧缠住,再一刻,他听到了自己脖子折断的声音。 火光中的蒙面人虽然数量不少,一时半会儿也没法确定到底有多少,但是他们一般都是两个、三个一伙,在着了火的房子之间跑动。出其不意之下,凭着从小苦练的迅捷的身手,对付两个,彭磊能做到不让他们临死叫出一声。对付三个时,就先击杀一个,然后力搏另外两个。片刻的功夫,彭磊就放倒了七、八组,这是不是读书人所说的杀人如麻?那两个弓箭手的收获也不小,他们还真是很听话,就是射一箭换一个地方,这一刻好像也放倒了十几个了。不过他们的箭术还真是没法和梁聃相比,一小半都是伤在背、胸、手足等不致命的地方。 村子里突然间静了下来,耳中只听得见“呼呼”的风声和“啪啪”的火焰爆裂声。那些蒙面的强盗也聪明了,两、三人的小队都汇聚到了一起,借着地形的掩护,缓缓地在向村东南方向移动——想跑了。 第26章 彭磊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但是弓箭手不停地移位,让蒙面人根本就没法判断到底有多少人在射箭。彭磊在村里的杀戮更让人惊心,只闻惨叫,只见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死相,却连凶手的影子都看不到。被谁杀的?被多少人杀的? 彭磊同学也是杀红了眼了,武打电影里各种各样的杀人方式都忍不住想尝试一下,甚至还试了九阴白骨爪。可惜只是形似,反而是把指尖撞得生疼,最后还是手掌着力,将倒霉鬼的脖子拍折了。 就只留下那些本钱,怎么够偿还黎村数百村民的血债?想跑,没有那么容易!彭磊用最快的速度扒下一个身材较高的死人的棉衣,借着矮墙的掩护,闪身也到了蒙面人后撤的队伍里。 第二十三章惊艳 两个弓箭手一直在监视着蒙面人的行动,彭磊同学的小动作也没有漏出他们的眼睛。彭磊这是赌一把,他们都是猎人出身,眼神都贼得很。果然,虽然彭磊落在最后,箭也只是在他的左右飞。 蒙面人还有六、七十个,不过他们也在奇怪,要说几乎是贴着地面在爬了,可是伏击的人的箭术真让人匪夷所思。队伍的后面不停地有人扑倒,毫无例外,都是一箭毙命。或穿心,或穿颈,精准无比,力透胸背,比之刚才的散射进步了不是一点点。 恐惧在人群中迅速蔓延,不知道是谁突然发了一声喊,原先还井然有序的撤退队伍猛地散开,仅剩的几十个人猛地跳起,争先恐后地向前方狂奔。惨叫声不断地从后面传来,显然是又有人中箭或摔倒了,可是再也没有人愿意回一下头,只是希望厄运不要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长跑是要很好的耐力的,瞬间的爆发力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派不上用场,彭磊同学跑了一小会儿就不行了,捂着胸,喘着气,瘫倒在路边的草丛里,差一点口吐白沫。不过这一次已经刷新了他的长跑记录了,从他的老娘将他生出来到现在,一口气猛跑他彭磊同学从来就没有超过1000米的。这次猛跑的距离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但是从开始狙杀到现在停下来,个把小时总是有的,跟着蒙面人的队伍连爬带滚地撤退也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了,彭磊他还拐弯抹角地追杀别人,真正的路程说不定超过了8000米,应该是不错了。 “nnd,如果让他们去参加运动会,马拉松绝对是没有问题,在这里杀人放火,真是浪费人才。”狠狠地骂。 “彭公,什么是运动会?”两个弓箭手一直紧随在彭磊身后十几步外,其实到后来他们只是跟着,根本就没有开弓射箭,偶尔射几支也是看彭磊手上没货了,就射到他身前的道上。看鸟人混在蒙面人的队伍里装神弄鬼,杀人干脆利落,那两位仁兄差一点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现在鸟人不跟了,他们当然也不走了。他们都知道自己,还没有近身搏杀的本事——虽然一直认为自己身手不错,最多也是比方大胡子、小芹差那么一点点,但是今天开了眼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高手。 “这个……就是大家比武。跑也是一门技术,是不是?你们看,我若是能跑,今晚一个也不会让他们走掉。”彭磊只能苦笑,“你们赶快回去,找到石琅兄,看村里还有没有幸存的人。这些蒙面人往东南跑,那边好像是大湖区,也没有什么村庄的。” “或许又是丰伯的诡诈之计,可惜那些受伤的都被我们射杀了。” “有可能。你们先回去,我要歇一会儿,我走不动了。nnd,看来身体素质还是不行。”抹着脸上的血汗,彭磊忍不住要唉声叹气。 好像有一本什么书上说过,功力的提高突破是要有坚强的意志的,就比如现在,在精疲力竭的时候就不能放松下来,那叫死而后生。虽然也是写书的人乱说的,全无科学的根据,但是想想还真是有道理。彭磊想到这一层,突然就又心血来潮起来。事实已经证明了许多,来到这几千年前的古代之后,他彭磊同志就是已经脱胎换骨了,现在就几乎已经有了传说中的那种武林大侠的身手,除了不会那什么点穴术,还有神奇的轻功——一定是天狼星人在时间传送的过程中,同时也改变了人的体质。 强撑着坐起,可是那个五心向上的动作才坐了半分种,脚就差一点麻木掉。退而求其次,找一个自己感觉最舒服的动作,虚空全身的精气,开放经脉,在身外寻找传说中的灵气——既然能成为武林高手,说不定已能成为仙人呢?不过很失望,身外空空荡荡的,只有激荡的寒风,根本就找不到激荡的能量。倒是经脉放松之后,经脉中那些原先必须随着动作才流动的气息,此刻顺着奇经八脉缓缓转动起来。 对于稍通中医的彭磊来说,经脉和穴位是从小就熟知的,那也是他在朋友中炫耀、吹嘘的资本。太极是内家拳,讲究的是内练一口气,气随身转,身随气行,他外公做事认真,所以彭磊的基本功是绝对扎实的。此刻气脉流转,稍有迟滞,微微调节一下身体的姿势就顺了。这气流初时还非常缓慢,到后来越流越快,十二正经、任督二脉都是一瞬间就能转一圈——这是传说中的大、小周天,彭磊同学用在武侠、传奇小说上的时间绝对不会比读数、理、化、abc等的时间少,这个当然是懂的。 ………… 千里之外,那处浓雾弥漫的山谷,九个在雾气中忽隐忽现的山峰又在微微晃动,填满山谷的浓雾反而淡了,好像在浓缩成团和块,在峰腰间浮动;那块突出九峰间的石柱上,电光流转,袅袅的烟尘在石柱上蒸腾。站在高处往下看,这一刻终于能看清谷底了——信吗?谷底是一片空茫,那九座山峰竟然是在虚空浮着的! “嗡嗡”的轰鸣声在山谷震响,直到第一缕阳光照亮西面的山脊,轰鸣声才渐渐平息,雾才重新升起,山谷又恢复成最初的样子。不过,那石柱……已经变成竹签上穿个山楂的样子,一端垂入雾中,一端尖尖地制向虚空。 ………… 天亮了,彭磊收功站起来时,只觉得天地清朗,刚才累得快断掉的双腿也恢复了,只是微微有些酸麻。村庄其实并不远,在晨曦中亮着淡淡的红光,明火好像已经熄灭了,只有一股股烟尘在袅袅升腾。地平线微微有些起伏,树木都是孤零零、一丛丛的的矮树,杂在长长的荒草间。脚下乱石遍布,根本没有路,夜里黑灯瞎火地狂奔、杀人,竟然没有扭伤脚,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风好像是停了,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杀人的时候不觉得,现在看身上这件借来的棉袄,忍不住有点恶心。远处传来轻微的声响,是那些蒙面人逃跑的方向,彭磊赶紧将自己藏起来--难道逃走的那些人去而复返? 树丛后转出两头壮硕的牦鹿,鹿背上居然还骑着人,看两人艳丽的棉褛、高盘的发髻、狐皮的围脖,显然还是女人。这么早就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时候出的门? “桑儿,黎村肯定是出事了,你看。”走在前面的那个拉住坐骑,点着烟尘袅袅的前方叹道。 “媛姐,是失火了呢,不知道有没有伤到人。”桑儿一纵坐骑,才跑出没几步,突然从鹿背上飘了起来,“媛姐,快来看!” “黎村的火就是这些人放的,他们怎么会死在这里?”那个媛姐只看了一眼就推算出了大概,“他们是在逃跑时被杀的,看他们的眼神,就像是遇见了恶魔。” “看样子是死了一会儿了,这人好厉害的箭术。”桑儿惊叹着。她们面前的两个是彭磊最后击杀的,一个被长箭横着刺入太阳穴,另一个被一箭刺了个后背通前胸。 “这不是一个人射的,两支箭不一样。”媛姐沉声说道,凝视着烟尘袅袅的黎村,突然转向彭磊藏身的方向。 “我不是坏人!”看见她们的玉手探向腰间的宝剑,彭磊赶紧站起来解释。相距才几步远,彭磊知道是藏不住的。 “你是什么人?我们不认识你。”媛姐的玉手按上了剑柄,想了想,还是松开了。彭磊同学的模样很惹人的,这么冷的清晨,他竟然没穿棉衣,身上是一套做工精致的熟皮甲胄,胸口处还镶着铜镜——这是白露妹妹的嫁妆,白浪同学几乎将家里所有的存货都给了妹子。彭磊的身形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高大的了,刚才一轮调息,再加上热胀冷缩,脸上的皮肉也绷紧了,甚至还隐约在放着光,勉强能达到帅哥的标准了。身上斑斑的血迹,剑上凝结的血块,mm们也基本可以判定他的身份。 “我也不认识你们。哈哈哈,我叫苗石。”鸟人的名号太响亮了,说出来或许会吓着人。 “你不是我族人吧?你是哪个村的?”桑儿本来已经抽出了短剑,见同伴那样,也把剑回鞘,瞪起秀目问道。 “我是小湖村的,两位姑娘早啊,你们不是黎村人吧?”彭磊已经缓过劲来了,看见骑鹿的美女,佩剑携弓的,显然也不是弱质女子,不禁有了兴趣。其实两个女人的脸根本就看不清,可能是遮挡清晨的寒风吧,两人都将衣领高高地竖起,再加上裘皮的围脖,眼睛以下差不多都遮盖了。 “说慌!小湖村根本就没有你这个人。你到底是什么人?黎村怎么了?这些人是不是你们杀的?他们是哪里来的?”桑儿的宝剑又抽了出来,问题一大堆。 “姑娘怎么知道在下不是小湖村人?我是从小湖村过来的。姑娘这么肯定,一定是小湖村人,说不定是孜芹姑娘的姐妹,是不是?我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黎村已经没有了,我们也是路过,可惜迟了一步。” 第27章 先攀上交情再说,这年代武艺几乎都是家传的,桑儿的口音和芹姑娘、采葭又很相似,彭磊稍微一动脑筋就猜出来了。 这一招果然灵,桑儿一愣,剑又归鞘,还傻傻地问:“谁告诉你芹是姑娘的?你真的是小湖村人?我怎么不认识你?” “在下是小湖村的新人,现在小湖村的人都知道孜芹是姑娘,马上就嫁人了。桑儿姑娘这次回家真是巧了,还能赶上芹姑娘的喜酒。两位漂亮的小姐,现在的世道好像不太好,孤身出门很危险的,还这么早。” “什么喜酒?我们也不漂亮,我们也不怕!你是一个人吗?”桑儿很不屑彭磊的忠告。 “嘿嘿嘿,还是小心一点好。石琅他们在村里,我是追人追到这里的。唉,学艺不精,跑不过人家。”彭磊的心情莫名其妙地大好,伸了个懒腰,看向不远处的村子。 “多好的空气,多美的早晨,可惜有了这些血腥,把什么都弄脏了。两位mm,我们算不算是见过面了?哈哈哈,我能不能知道两位的名谓?” “油嘴滑舌的,你真是小湖村人?奴家孜媛,妹妹孜桑。”孜媛一直在审视着彭磊的脸,听彭磊这么说话,竟然真的整理起衣领来。 “媛姐……”桑儿显然是很吃惊,连忙学样。却见彭磊呲牙咧嘴的样子,竟然不看自己,忍不住嗔道:“苗石,这样算是认识了吧?” “是、是,两位小姐,拜托你们将脸包起来,最好带个面具。你们家的男人也真是混球,竟然放心让你们在外面乱跑。我的天哪,我这么正派的男人,都忍不住有抱一抱的的冲动,要是遇上色狼,那还了得!”彭磊捂着胸喘气,感慨着。这孜媛妹妹的那张小脸,说不出的精致可爱,皮肤洁白中透着粉红,虽然穿着的是庸肿的棉衣,但是脚步轻移之间,隐约也能见到窈窕的身材。人还不矮,差不多有165厘米——真是极品美人。那个孜桑姑娘也差不多,只是肤色略黑,也没有那层粉色。 “说的都是些什么呀?还说自己是正经男人,呸!媛姐,我们去找石琅。”彭磊同学的感慨虽然很让人开心,但是也让姑娘们脸红。那桑儿狠狠地瞪了彭磊一眼,还真是听话,将脸重新包起来,跳上牦鹿就走。 第二十四章熊伯 石琅他们并没有把鸟人忘记,关心过许多次了,只不过这种冬日的早晨,四野里虫兽绝迹,强盗也早就跑得没了踪影,才放心的让彭磊一个人在草丛里休息。黎村虽然不大,但是二百多口人,居然没有一个幸存者,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没能幸免,那些杀人者真是够狠的!大多数人是死在被窝中,一刀毙命;被奸淫的女人也不少,死状更是凄惨。石琅他们才十数人,这一阵忙得焦头烂额、骨软筋酥,彭磊回到村里时,他们的清理工作也才做了一小半。 彭磊并没有跟着美女们走,人家有四条腿的代步,自己即便是撒开了腿跑也跑不过人家的。没有报告真实的姓名不算是大错,那也只是也个小小的谎言。看两只牦鹿跑开,彭磊还对那两个横尸在寒风中的倒霉蛋检查了一遍。两个都带着铜剑,一个还背着弓箭。这家伙要是少背那筒弓箭,或许能跑得快一点,那就也轮不到他死了。 两个骑鹿的女人没有在村里停留,石琅并没有和彭磊说起她们,彭磊也就懒得问。虽然美女看着让人舒心,但是他彭磊又有了女人了,白露mm的柔情和美貌,让人想想就感到温馨。 “彭公,黎村二百多口人,死得真是好惨。那些蒙面人真是没有人性,比柏灌国的军队都要残忍。鸡犬不留,连牲口也没有留一个活的。”石琅阴沉着脸,长长地叹气。 “石兄,这就是乱世,我的预料没有错,丰伯已经动手了。不管他们如何掩饰,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只求杀戮,也不抢掠,根本就不是强盗的行径。” “彭公所言极是。今日所幸有彭公在,盗贼们死伤也极多,村里就有三十多个。” “这些强盗人人该死,我只恨自己分身乏术,不能多杀几个。”彭磊也是长叹,丰伯这手段很毒的。有熊族五千多人,除了几个大村外,这样几百人的小村也不少,而且大多数是农耕为生的,熊族的谷食大多来源于这些村庄。现在丰伯扮强盗杀戮,既摧毁了熊伯的粮仓,也让有熊族人口猛减,一举几得。 若是只靠石琅的这几个人,黎村的善后工作一整天也是没法做完的。彭磊是一刻也不能等了,于是方曳和千谷他们留守,彭磊和石琅轻骑而行,傍晚时分终于赶到了熊村。 有熊族的大村四周都是起伏的山峦,密林莽莽,数百户人家分散在山坡、谷地,很少有几户人家是聚在一起的。幸好有石琅陪着,若是让彭磊同学一个人找,半天也不一定能找到熊伯的家门。 熊伯还不到30岁,身材魁梧,满脸是钢针一样乍开的胡须,眼腈的形状就是一个句号,白眼球里是同心的黑眼球,鼻子半蹋,下嘴唇反包着上嘴唇--这付尊容确实是不怎么样,不过这家伙内秀,不但勇猛过人,治家也有一手,几千人的大家就管理得非常好。有熊族的地域不比其他家族,几千人,大小十几个村落,沿森林带状辅开,好多地方都是相距遥远,其实也只是在熊村挂个名而已。若不是熊伯的好名声,他那些零星的小村子早就跑到丰族或者其他大族中去了。 或许是有人通报,熊伯是在自家的大门口迎接彭磊的。有熊族的族长的公馆相当的简陋,十几间房子排成四合院式,都是很简单的方形木屋,黄泥糊墙,黄泥糊顶,连窗都没有。真不知道熊伯怎么想的,小湖村都像一个城市了,他这总部也不改善一下基础设施。 “彭公,倬实在是很羡慕白浪的,可以和彭公常常往来。即便是汗,吾也比不上啊。他还能常常去鸟族,吾只能心向往之。”熊伯的名字叫熊倬,见面就将彭磊一把抱住,就好像彭磊同学是他小别的女人似的。听听这话,听的人倒是感到有点难为情了。 “熊伯,这话应该在下说才对。熊伯当世英雄,力阻甲芒大军于山外,丰伯老儿根本就没法和熊伯相比啊。彭磊一直想来拜见,只是吾胸无大志,又懒散无能,结果让葛成小儿算计了。愧对先人,怎敢当熊伯的赞誉。” “葛成是小人啊,就像是潜在暗中的一条毒蛇,若是不提防他,受伤是难免的。倬刚刚听说鱼、鸟合族之事,白浪是怎么做的?”围着火塘坐下,熊伯也不和彭磊客气,稍稍寒喧之后,话就直奔正题了。他这屋子虽然简陋,但是空间够大的,正中间是石砌的火塘,火塘旁边是原木架空的地板,设计得还是很有特色的。屋内也有家具,橱柜、几凳的做工还很精致,一看就是小湖村孜家的手艺。 “熊伯说得没错,葛成是个真小人,现在是鸟族和鱼族共同的仇人。合族只是我的想法,等报了大仇之后,我想将鸟族的子民托付给白浪照顾。” “恐怕这真的只是彭公的想法,哈哈哈,吾知白浪,有彭公在,他怎么肯担此重任。浪乃俊杰也,彭公之德昭于天下,白浪应该在庆幸,为鱼族的子民找到了一个君子。”熊伯抚着腿大笑,连石琅也跟着傻笑。 彭磊微微有点脸红,看来白浪还真是有点名气,不然人家也不会这么了解他。白浪那小子的态度,还真是熊伯说的那样。叹道:“吾丧妻失子,此生唯求报得大仇,为子民谋一安定生计。事成之后,我要遍游天下,访名山大川寻找神灵。熊伯是大英雄,应该能理解磊的想法。” 一直在旁边静听、傻笑的石琅插嘴了,撩着胡须叹道:“彭公还年轻,妻子既失,还可以再有,怎么就这样推卸重任呢?竹山族与丰族结盟已是事实,他们两家人口超过万人,又非常富裕,加上丰伯的地位,应该还有其他的人会加入到他们那边。鱼、鸟两族区区三千多的人口,一旦丰伯起师,或许连招架之力也是很欠缺的。我族虽然彪勇,但是北面要抗击柏灌国大军的侵扰,南面又有丰伯在图谋,形势是非常不利。白浪公应该是能看清这个形势的,他绝对不会让彭公轻松离开。鸟人之才,鸟人之勇,早就在百姓间传颂了,以竹山葛成的智谋和丰伯的势力,竟然不敢轻举妄动,可见得他们对彭公是如何畏惧。白浪虽勇,却尚不能震慑奸人。” “然也,然也!石琅兄说得对极了。女人还会有的,孩子也还会有的。熊汗从鸟族回来后,盛赞彭公的练兵之术,惊为神人。吾等本来都在奇怪,以竹山数千之众,竟然不敢跨溪一步,此时才恍然大悟。熊汗的想法正合我的意思,我数次派人去见丰伯,可是丰伯都含糊其词,也不肯表露他的想法。近日遣去见彭公的人都被山魅惊回,日前我和汗商量过,正欲亲自去见彭公,没想到彭公倒是先倬一步,还为我族黎村的子民雪了血仇。”说到黎村的血仇,熊伯的眼珠子瞪得快掉出眼眶了,双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狂拍,就好像这两条腿就是那些个蒙面人。 “哪里是什么山魅,那只是丰伯遣人在道上装神弄鬼而已。说来黎村的百姓也是被我害的,若不是我们在道上击杀他们装鬼的人,丰伯也不会这样急急行事。至于我的决定,那也是不会改的。不过为了鸟族千余百姓的未来,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我鸟族虽然地寡人少,但是三面环山,林密道险,地势易守难攻,竹山和丰伯若想侵扰鸟族,只有小溪一侧可行。我三百勇士据险而守,所以他不敢妄动。”彭磊解释道。 第28章 “彭公过谦了,我们都知道,那是葛成被彭公杀怕了。彭公可知否?丰伯南迁之说其实很可能是谎言,他对有熊族早有图谋了。”熊伯狠狠地敲着身前的矮几。 坐下有一会儿了,这时陆续有人送来了茶水、瓜果,竟然还有酒。茶是熊汗从彭磊家里弄来的,竟然都孝敬到了熊伯这里,看不出来,那家伙也是个马屁精。酒是淡淡涩涩的果酒,好像就是梁公所说的那种酒味饮料,显然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人带过来的技术。 “彭公,来年采了新茶,一定要多给倬留一些。”喝到了浓香的茶,话题就转到生活上了,“汗说这是红茶,还有绿茶,别有风味,倬真的很想啊。” “唉!”彭磊忍不住一声长叹。多长时间没有喝茶了?这茶叶都是竹女和绢一叶叶采的,还是她们俩亲自揉捻、炒制的,那一把大火把家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毁了,那装在陶罐里的茶叶却还在。重修房子的时候梁公将一切都重归原样,彭磊日日对着那几罐茶叶,却根本不想煮一壶润喉。 “这红茶只要保管得法,稍微陈放一段时间反而更香。既然熊伯喜欢,我家里还有一些,过些时日我让人送来。至于新茶,若是有时间采制,一定有熊伯的份。” 虽然茶这种饮料在这个世界诞生超过半年了,但是它现在还是稀罕物,有的人还是第一次喝到。红茶暖胃生津,在冬天喝特别受用。熊伯虽然生相粗犷,细节却一点也不马虎,把一套泡茶的功夫做得十足。烫、洗、泡一步不少,甚至还有彭磊同学故弄玄虚的花架子,肯定是熊汗同学的真传。 “真是神物也!琅曾在柏城听到过一个传说,有神祗告诉路人,山中有一种树叶可以泡水喝,能治病;还有,米粟久贮能变成酒,能让人陶醉似神仙,忘记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以为只是诳语,谁知道竟是真的。”石琅第一次喝到这种颜色艳红、味道微涩、浓香醉人的饮料,捂着茶杯不停地感慨。杯具不是彭磊送给熊汗的那套,这年代冶炼铜铁的技术不发达,制陶的本事却已经很高超了,能做出非常复杂的形状。彭磊本来一直是用瓦罐煮茶喝的,后来心血来潮做了一套茶具,用功夫茶请客,结果客人抢了他的家当不说,还给鸟族的陶匠带来了许多生意。现在熊伯用的茶具不是鸟族陶匠的手艺,应该是熊汗仿制的。 “真的有这样的传说?”彭磊大吃一惊,然后狂喜,手一抖,一只陶杯在手中炸裂开来,茶汁洒了一身--老天爷啊,不知道那所谓的神是外星人呢,还是和自己一样到古代来改造的倒霉鬼? 第二十五章运筹 好像没见到彭磊用力,茶杯竟然碎了,主人当然是怪自家的东西不结实。恰好这时熊汗来了,他的大嗓门赶走了所有人的尴尬。 “磊,来熊村居然不去我家,我们还是不是兄弟了?nnd!石老也来了!怎么这么巧?”原来石琅竟然还是有熊族的四位长老之一。 “我也是刚到,本想稍过一会儿去拜访汗兄和汗嫂的,谁知道你先来了。这次我是空手来的,礼物只能等下次补了。”彭磊连忙让座,顺手清理身上的水迹、手上的碎杯。 “哈哈哈,你的人就是最好的礼物。明天你给我烤两头鹿,或者你把本事教会我的女人。nnd,真是太好了,我还想过两天带全家去鸟族住几天呢。”在彭磊的狗肉朋友中,国骂是比较流行的时麾词语。 “靠!你是不是太过份了?厨艺也是一门技术活,不是每个人都能学好的,也不是两、三天就能学懂的。” “看不起我的女人,是不是?不是我吹牛,我熊汗娶到家里的女人,那都是既聪明、又漂亮。要不,干脆让她们到鸟村住上几个月,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也太浪费了!” 屋里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石琅差一点把自已的胡子都拔下来。熊汗也发现说错话了,老脸微红,尴尬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真是小人,脑袋里都是脏东西。” 满屋笑声,熊伯更是笑得横在了地上,咧着嘴狂喷唾沫:“汗兄,鱼人和竹山交恶,露女又成了无主之人,倬以为你想将家撤空呢。” 熊汗更尴尬了,说话也吞吞吐吐起来:“伯公,这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休要再提。如今汗有儿有女,怎么会再有此心。不过,倬公也见着鸟人了,当知汗之所言,白浪果决之人,又爱妹至甚,只怕……” “唉!此事我也不能做主。”熊伯对着熊汗直摇头,笑道,“今日有茶,可见神祗之言不虚,不知道这果露能不能算是酒?近些年一直风调雨顺,家家余粮满仓,若是有那酿酒之法,岂不是人人都能做一回神仙。” 彭磊还在想石琅刚才说的那个传说。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那至少说明自己在这个年代并不孤独。最大的可能,他们口中的神是外星人,那样的话,自己回到未来还是有一线希望的。可是白露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吧!该死的白浪,这是不是美人计?他到鸟人的鸟巢做客无数次,和竹女、绢两个混得也很熟,可以说是现在这世上最了解彭磊底细的人。听熊伯在感慨,想也不想就接嘴:“这果露也可以说是酒了,不过原料不好,发酵得也不好,所以入口酸涩。而且这果露酒精度数不高,女人喝还差不多。真正的好酒香味浓郁,入囗甘烈,余味百转,饮之确实如做神仙。” “彭公既然能制茶,应该也能制酒吧?”鸟人的话够吊人胃口的,石琅的眼中充满了渴望。再看其他人,包括身后侍候的,全部把眼神定在彭磊的脸上,仿佛那张脸上正上演着日本av。 “这个……其实酒有许多种,有纯酿的米酒、果酒,也有高粱白酒。因为酒曲的不同,制出的酒还会有不同的香味。当然,好酒还要有好的水。前一阵了我试制过,可惜家无余粮,所得也不多。日后若有空闲,或许能找到制曲之法,再改进一下蒸制的方法,那时就人人皆能酿酒了。”彭磊在肚子里狂骂自己白痴,这不是找抽吗?一个白浪就够烦的,一不当心又招惹了一群。看来酒这个东西对男人的诱惑真是无与伦比,不知道现在那个发明酒的杜康出生了没有?自己到几千年前来改造,不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改变历史?不过细想一下之后,心里马上坦然了,至少在他读过的书里,酒的发明专利是属于杜康先生的,没他彭磊的份。 “老天,让这一天早点来吧。彭公真tmd不够意思,前些日子我去鸟村时,为什么不让汗见一下那烈酒?我敢肯定,现在白浪那小子正在喝着。”熊汗咬牙切齿,“伯公,现在北方无战事,柏灌国和下羌国的大军己经休战,我们只要派人在天门峡警戒就行了。汗想挑选一批人去鸟族,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一段时间。” “滚!若真的能平安过冬,我还想亲自到彭公家里住上半年呢!你可知道?丰伯他不让我们安宁,已经向我族的子民举起了屠刀。你想去冲水坡喝酒,没门!”熊伯冷笑,他熊汗早两天提这个要求或许还能商量,现在休想! “真的不能商量?丰族之贱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们熊族如汗这样的男人多得是,人人都可以杀那丰伯和葛成。我是觉得我们应该看得远些,训练一群能和柏灌国的大军相抗衡的勇士。”熊汗不甘心,继续努力着,仍然想说服熊伯。 熊伯根本不为所动,微笑道:“汗兄所虑甚是,不过丰伯已经反目,吾族去鸟族的小道不能通行了,汗兄想怎样去冲水坡呢?而今之计,是先要打通鸟族到熊村的大道,这样才能真正地联合两家的力量。” 熊伯说得对,他们现在这样被丰族隔开,虽然表面上丰族是两面受放,但是鸟族和丰族并未公开宣战,鸟族和鱼族两族的实力也不强,只不过能对丰伯稍稍牵制。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否则丰伯也不会置鸟人而不顾,反而北上骚扰有熊族。有熊族的形势最是尴尬,同样是腹背受敌,属地又没有纵深,丰伯只要在熊族的中间制造一段无人区,有熊大村就变成了一座孤城,不战自溃。 “唉!看来只能等来年的新酒了。”熊汗轻叹着,“汗这就去挑选勇士攻打丰村,为黎村的子民复仇。” ………… 公元前的xxxx年,彭磊同学被天狼星人送到那个年代劳动改造的第203天,在这个叫有熊族的村子里开的这次准军事会议上,基本决定了有熊族和鸟族、鱼族结盟抗敌,统帅是彭磊同志。除了彭磊同志个人有点意见外,其他人一致通过。彭磊的意见虽然很有道理,论年龄、资历、财产等等,他彭磊都没法和熊伯比,这统帅一职本来就应该是熊伯的,但是别人也有理由,熊伯还要负责北方天门峡方向的防务,那边也是很重要的。 熊汗是最不开心的,虽然每个人都有事做,但是他分到的事是最无聊的。本来麽,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应该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杀人放火的,可是他领到的任务却是做使者,到附近的各族去控诉丰伯屠杀黎村的血腥暴行——这个工作也只有他最合适,谁让他这么爱交朋友了呢! 这一夜没人睡觉,在彭磊连夜堆起的沙盘前,有熊族的头面人物听从了彭磊的建议,把未来放在南方水土丰美的平原上——没有办法,有熊族的人口增长得太快了,森林却在不断地减少,狩猎的收获越来越难满足生活的需要。确实需要有大片的良田,可是南方本来是丰族的地盘,难怪丰伯会对熊族起戒心。现在就不客气了,资源应该重新分配,而且是丰伯先挑起的争端,怪不得别人。 第29章 “熊村位置很重要,北上过天门峡就是柏灌国,南下则是丰族所占据的大片的良田。在下以为,此地宜筑城而守,在天门峡口筑关隘,两城互相照应,坚守应该不成问题的。黎村地势前冲,在有熊族的中心点上,南边是大湖沼泽,西北边是我们的兵工厂小湖村,前面又很接近丰族的腹地。我们应该在那里筑城,作为南下的前哨,也可接应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彭磊指点着地形,感觉自己有点像楚汉相争时的韩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人人叹服,连自认为见多识广,知识渊博的石琅同志也被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居然可以这么打架!在一盘黄土上,敌我双方一目了然,白痴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筑城的事情当然是由石琅负责了,这个年代军队还没有成形,就是柏灌国也没有骑兵,更没有云梯、擂木之类的现代化工具,所以城墙只要能挡人、防箭就行了。石琅设计,彭磊修改的城寨形状很快就决定了下来,战前动员也在第二天一早就传向了全族。 黎村的废墟上建起的黎城并不大,只要垒土为墙就行了,10天后已经大致成形。这些天彭磊并没有闲着,熊伯选出的五百勇士也要稍加训练,至少也得排几个队形。这些家伙大多数是猎人,个人战斗能力都是一流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配合,战斗力很快就翻倍。 丰族的村庄都不大,一般也是两、三百人一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五、六里,同族中人相互通婚,相邻村庄间往来也很多。黎城前面有丰族三个小村,渡村、土坳村和下甘村。在黎城建成的时候,这三个村的村民就逃亡一空了,于是彭磊兵不血刃,前出十里,在土坳村再建新城。 这十几天丰伯倒是再也没有什么新的行动,或许彭磊碰上的那两次让他太受伤了。这种男人四十岁就是老年人的年代,青壮年是绝对珍贵的财富,丰伯再怎么财大气粗,一下子损失了百多人,还是非常心痛的。责任当然要追查,战法也得重新改良。 雪终于下了!在一阵西风后,沸沸扬扬的大雪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抹成了白色。这几日白天在渐渐变长,该过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彭磊长这么大了,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种情怀,倒也难得--老爸老娘,你们过得怎么样?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土坳村前面有一条小溪,现在成了坳城的护城河,彭磊甚至在河上建起了一座吊桥--这是在一款游戏里学来的。梁聃过来的时候,彭磊正一个人站在土墙上看雪景,顺带着吊古思怀。梁聃这趟护驾真是发大了,居然还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蜜月。看他满脸的红光,锦衣亮甲的样子,把彭磊妒忌得眼都红了。 “梁二,你小子还想得到过来,真是不容易。有没有和芹丫头比试过,你们俩到底哪个厉害。” “彭公,是您老人家让我留在小湖村的,怎么又怪我了?彭公在熊村这些天,有没有见着那熊妹?彭公也不招我,聃还以为公被熊妹迷住了呢!” “滚!小子,孜家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你小子既然娶了一个,干脆多娶几个,省得老孜家的美女还要四处去找男人。” “嘿嘿嘿,我能娶到一个就够幸运的了,孜家的其他女人喜欢的都是彭公你老人家。”梁聃笑道。 “胡说!” “我胡说吗?彭公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让人家这么痴迷?你看,她们在那里!”顺着梁聃的指点看去,几头健硕的牦鹿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如白纸上的花蕾。 第二十六章棋开得胜 梁聃归队,不仅带着老婆,还把她们孜家未出嫁的闺女全部带到了坳城,连采葭小妹妹都跟着来凑热闹。彭磊恨得差一点将梁聃掐死:“梁小二,这里是战场,你知不知道?你以为是你家的后院,是不是?你看看对面,丰伯也在集结人马,这里随时都会有流血,你懂不懂?” “大哥,彭公,桑妹和媛姐她们可都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一直跟着熊妹驻守天门峡,据说武功比芹儿还要好。芹儿都要听她们俩的,我有什么办法?”梁聃满腹委屈,苦着脸解释道。 “那采葭呢?她怎么说?你小子有没有把我的情况和她们说?”彭磊这一刻是下定了决心,一个白露还好办,以后找到外星人时多说说好话,或许能让自己带走。女人虽然是越多越好,但是到时候自已舍下哪个? “彭公,采葭还是小孩子呢,她的话怎能作真。彭公要当心的是别人,我真的没有办法,她们对彭公的家充满了好奇,连芹儿都想享受那热水澡。” “靠!你小子都说了些什么?”彭磊一脚踢起满天的雪花。说起洗澡,身上还真是痒了起来,叹道:“不能再等了。从这里往南十里是耒阳村,过了耒阳,往东方就很少有村庄,我们只要占据了耒阳,有熊族和冲水坡就连起来了。你过来就好,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要去取耒阳,然后回家过年。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打仗,只能成功。” 坳城的房屋非常简陋,都是在原先土坳村的房子的基础上搭建的,彭磊才不愿意住那黑乎乎的土坯茅屋呢,好在有熊族多的是兽皮,于是他的中军帐是模仿蒙古包的鹿皮大帐蓬。在女人翻身得解放的未来社会,男人对女人的谦让被称为绅士风度。彭磊同学虽然来到古代世界大半年了,那从小受教育养成的习惯一时也改不了,于是温暖舒服的中军帐只能让给女同胞。 连芹姑娘在内,一共四个女人,当然,采葭其实还不能算。看着她们被炉火映得通红的脸,彭磊不由自主地要想起家里的白露mm,还有已经逝去的竹女姐妹。明天又要去杀人,今天最好是早点休息,然而女人们却是兴致勃勃,那个新娘子孜芹更是有点肆无忌惮。 “彭公,聃哥的武技都是彭公教的,彭公一定不能厚此薄彼,我们也要学!”经过梁聃同学这一个月的用心浇灌,芹这朵花艳得让人有点目眩。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教梁二,芹姑娘想学武技,梁二还不够你学的吗?”可惜梁聃坐得远,不然彭磊肯定能在他身上掐下一块肉来。这家伙对老婆够乖的,冲水坡上的事还有什么她们不知道的? “我们也要学,我们要学那个四两拨千斤的太极。”边上凑过三张红艳艳的脸。梁聃和方乞的比武就胜在他含而不发的用劲、如封似闭的防御上,芹姑娘是行家,找个关键的时刻一拷问,梁聃就把什么都露了。 “这个……等以后好不好?明天我要和丰伯开战,我想大家还是早点休息吧。”站起身就想开溜。 “这么早就休息,骗谁呢!彭公是讨厌我们姐妹吧?我们明天也要上战场,或许就回不来了,彭公今天不请我们醉一回吗?”孜媛捧着鹿皮暖手袋,秀目看着火塘里跳动的火焰,幽幽地叹道。 “你们想怎么醉?我这里又没有酒。你们也要上战场?不要开玩笑,会被丰伯笑话我们男人的!”这绝对不能答应。虽然知道她们或许都是高手,但是这事关男人的面子问题。 “我们怎么了,彭公看看,我们比男人差吗?哼,聃哥,你说!”芹首先就不服气,一把拉过梁聃。她们今天的样子够耀眼的,身上都穿着紧身的薄棉袄,绣花的披肩,百褶长裙,毛皮大披风,腰上还都挂着剑。上一次在晨风中见到梁聃的两位小姨子时,她们都穿着庸肿的大棉衣,那个样子和现在真是没法比。彭磊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美女的抵抗力是极差的,所以到现在也没敢细瞧。现在不行了,人家让你看,不看也是失礼。 孜媛的眼神有点幽怨,孜桑的眼神满是热烈,孜芹的眼神充满挑战,把彭磊的小心肝震得扑楞楞地跳。女人们的脸上就好像抹了油,此刻全部都在放着光。这个样子要是上战场,两边的战士还有心思打仗?都看美女了。 还是采葭最知心,在彭磊的耳边大叫了几声表示抗议后,跳起来跑到帐篷外面吆喝去了。她们这次过来,竟然还带了大队的随从,还有大包小包的行礼,就像是出嫁的嫁妆。彭磊还在想着怎么用词解释,外面挑夫就一波一波地过来了,还真是有酒。 “熊汗回来了呢,这酒是冲水坡有人托汗带来的。我们也不是要这个样子上战场,我们能化装,芹是高手呢。”孜媛真是玲珑剔透,彭磊同学微微的惊诧也没有逃过她的秀目。 “是吗?那就好说。不过。你们必须听命令,否则没得商量。”一见到白露mm托运过来的酒,彭磊的警惕性马上就消失了,“你们都想喝酒,是不是?这酒很难喝,不要怪我没有提醒。过两天把熊伯那边的果露拿一点到我家,我给你们酿白兰地。” “什么是白兰地?彭公,你看我这个样子能不能上战场?哼,谁能知道我采葭是女人?” 是没人知道她是女人了,如果她不说话,说不定没人敢肯定她是人! 身上穿的是碎皮拼成的短袄,连手脚都包了起来;脸上戴了面具,也是画了乱七八糟的颜色,头上的皮帽上甚至还有两个小小的尖角--这行头够唬人的,害得彭磊一口水呛到肺里,差一点喷出血来。 “这个面具不错,能不能给我也找一个?衣服就不用这么穿了,太过份了!” “有啊!”几大包袱衣服,类似的服装道具一大堆呢。 “你们随着熊伯之妹驻守天门峡,平日里一定就是这样唬人的,是不是?那传说中的熊伯之妹内秀外刚,相貌出奇,一定也是谣传了。” 第30章 彭磊大笑起来。 “我们三家合盟,彭公有了白浪之妹,不会还想要熊媛姐姐吧?”芹的小脸上漾起怪怪的笑。 “我……,我只是好奇而已,男人都是这样的,你问问梁聃。哈哈哈,你们不是要醉一回吗?今天我请客,请你们吃名满天下的彭氏烤全羊。”--最好都醉得明天爬不起来,那么面具之类的也用不上了。 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微醉时的感觉真是飘飘然似神仙。女孩子的酒量一般都比男人稍差,如果要学着男人豪饮,醉起来也是极快的。男人醉了会裸奔,女人醉了就跳舞。新娘子首先就忘形地跳起了醉舞,她的姐妹也没能坚持多久,一个个也戴着面具,在鸟人的中军大帐搞起了化妆舞会。 ………… 经过彭磊半个多月的排练,熊族的这支八百人的军队已经有模有样了。队前有盾牌手、弓箭手,盾后是长枪手、短剑手,若不是身上的军服乱七八糟得像土匪,那气势已经很有点秦皇汉武时军队的样子。 彭磊酒不多,所以晚上有点疯的都是女人,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彭磊踏雪点兵的时候,除了采葭被故意灌醉了还没能“活”过来,另外的三姐妹一个不少。都是一身男妆、套着面具,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够眩目的!鸟人自己也是一个大花脸的面罩,若是再有一把长须,那活脱脱一个戏里的曹丞相。 古时候的战争彭磊同学也只是在电影里、在游戏里见过,全无经验可言,冲在最前面这样的傻事当然也是不干的--枪打出头鸟,这年代虽然没有狙击手,但是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如梁聃这样的神箭手? 丰族的耒阳村原先只是一个五、六百人的大村,彭磊占了土坳村之后,丰伯也在耒阳搞起了防御。村外垒起土墙,扎上竹篱,村里的房屋也增加了许多。彭磊在土坳村建城的同时,那种探子、侦察兵也没有少派,对面的动静了解得很清楚。丰伯派了族中一位叫牛轩的勇士带着近千壮丁,在耒阳驻守。 没有炮火突袭,这古代的打仗只能短兵相接,好像还有让大嗓门的人去叫阵的。彭磊这边几个大嗓门一叫,耒阳村里的牛轩还真是披挂整齐,提着长矛,带着大队人马涌出村来。冬天真的不是打仗的季节,所有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衣,真怀疑那铜剑能不能扎到人的肉身。不过时不待人,彭磊不能等。 论战术,牛轩和彭磊相差太大了。耒阳出来的人是铺天盖地,一涌而上,根本就没有队形。彭磊大旗一挥,自己的队伍稍稍后撤,然后是弓箭伺候。一轮急箭,雪地上一下子躺倒了近百人,等牛轩的人吓得都爬在雪地里不动了,彭磊这边也不射,等他们探起头来后,又来一阵急射。 这样打仗太容易了,虽然退了大半里,但是牛轩也损失了小半。他们的弓箭手都是单独行动的,远了射不到,近了就成为梁聃的活靶子,所以这边竟然是毫发无伤。牛轩都快要气疯了,虽然中箭的大多不致命,但是也没了战斗力了,这仗还怎么打?制住已经有点慌乱的队伍,亮开嗓子骂起街来。 这时候再骂街已经晚了,中气首先就不足,耒阳村也在身后数百米外了。彭磊大旗一挥,八百壮士分成三波,盾牌先行,弓箭开路,缓缓向前推进。三波人马轮番冲锋,就和丰族的人保持在一箭的距离上。牛轩虽然很想挥军冲杀,但是盾牌手跑不快,刀枪手跑不过来,队伍更乱了。终于有人开始后退,一开始还是倒着走,几步之后就转身跑了,而且唯恐自己跑得慢。 兵败如山倒,牛轩想不到自己手下的这千多人是这么没用,还想带着近身卫队拼杀一阵,彭磊这边刀枪手冲杀出来,一群人招呼一个,很快就解决了。见过黎村的惨象之后,彭磊真的很想放纵自己这八百壮士,只不过后来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所以耒阳村里没有杀戮。不过没了家的人肯定是破产了,想要活下去就用身体来换——彭磊同学的主意也是很绝的!战争得到的财产暂时都归公,等最后论功行赏;无论是谁,都可以通过立功来赢得财产,投降过来的人则可以保留自己的家产,还可以争取更多。 本来还以为有一场血战的,可是吃了大半天的冷风,竟然连剑也没有出鞘,三位美女肯定是不爽的。不过这样的战争也让她们开了眼界,对方死了二、三百,伤了四、五百,自己这边伤亡加起来也不过几十,这样的战果是事先谁也不会想到的。 看着她们眼中的崇拜、痴迷……,彭磊同学很是不屑。不能告诉她们,在几千年之后,有人在追求战争中零伤亡了。自己这边还是伤了几十个,够让人心疼的。 第二十七章团圆 耒阳村外的这一仗,是这片土地上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争,参战双方的总人数接近2千人。在劳动力还非常溃乏的石器时代,在还没有国家这样的大集团的背景下,两千人的熬战已经可以说是盛况空前了。一边倒的战果更是让人吃惊,于是这次战争的熊族总指挥,那个戴着恐怖面具的苗石同志,在人们的传诵中就变成了战神。 占领了耒阳村,有熊族和鸟族之间的通道的宽度就有了十几里。以耒阳为中心,北有土坳城、黎城,在东南再筑两座大镇,这战役的第一步就胜利完成了。可是彭磊想回家过年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作为总指挥,耒阳的城建工作他是必须负责的,还有大量的移民、俘虏。最让人头痛的是伤员,以前治伤都是用草木灰加药草汁涂抹,能不能痊愈全凭运气。彭磊同学对草药不陌生哪,医者,慈悲为怀!再说了,以后这样的战争场景不会少,救死扶伤的药也确实需要准备。 万木凋零的季节,要寻找足够的药草真是妄想,几天之后彭磊就放弃了努力,但是先进的护理知识还是有用的。在他的传授下,耒阳城里出现了文明史上最早的医疗小分队,还有专职的医师和护士。 梁聃没有一直陪彭磊,占领耒阳的第三天,他的新娘就借口要去见公婆,迫不及待地去鸟人家享用热水澡了。孜媛和孜桑姐妹本来还想留在鸟人身边帮忙的,可是那个立志要嫁鸟人的小姑奶奶一定要去看看她未来的家,于是桑女只能陪去,媛女也就不好意思一个人留下了。 占据了耒阳和土坳之后,有熊族的领地一下子扩大了一倍不止,除了大量的荒地、树林之外,也有大片的良田。可以这么说,即便是有熊族大半的人都改做农民,土地也不缺了。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彭磊将耒阳建成了一座真正的大城--城墙、大街、广场等一应俱全,在广场的一角还造了一座七、八米高的观星台。 深冬的晴夜,站在那么高的地方看风景,心里的感受真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四周除了很少的篝火外,只有满天的繁星在闪烁。天文方面的知识彭磊同学只有幼稚园小朋友的水平,只是勉强知道古代有二十八宿,所以此刻寒风中听石琅老师指点斗、亢、角、奎时,也是非常的新奇。 “石琅兄真是博学,在下看来,天上的星星就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亮点而已。”真的有点后悔,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多学点这种旁门左道。记得有一阵是很流行看风水、星相之类的玄学,认得字的人几乎人人能背几句《易经》里的卦辞:九五,飞龙在天,见利大人;上九,亢龙有悔……可是当时彭磊同学正为了吸引一位小学语文老师而努力钻研唐诗宋词,时间太紧张了,所以那趟时髦没赶上。 得到鸟人的赞赏,石琅反而有点脸红:“彭公,神居住的地方到底是怎样的呢?传说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神的宫殿,彭公来自哪颗亮星呢?彭公胸罗万象,腹藏风云,吾辈能与彭公同行,日后能不能入彭公的神宫?” “这……哈哈哈!”突然想到了,现在是几千年前,若是告诉他每一颗亮星都是一个大火球,不知道这位石兄还想不想去那里留宿。 “石琅兄,你说丰伯这些日子在做什么?冲水坡那边也没有动静,这里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该不会他在准备过年吧?象乙是个不太肯服输的人,虽然我们有些交情,但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照理说他是应该出面了。” “彭公,风伯有七子,乙排在第五,但是丰伯却将象乙选为族业的继承者,为什么?象乙这个人其实很有智计,绝对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随和。”石琅见过象乙,他的看法和彭磊对象乙的感觉差不多。 “石兄,现在的形势对我们有利,是不是?虽然南方诸族大多数归附到了丰伯的麾下,但他们慑于我们的威武,大多数是举棋观望,丰伯的实力其实还是和原来差不多。我们东面虽然多是小族,但是最近几年接收了大量的北方流民,都有地少人多之困境。最近一个月,我们连番大胜,从外面迁入的人口也有数千,我现在已经有了三千人马了。哈哈哈,加上白浪的一千多,春耕前我一定能让这片土地安静下来。到时候我们全力迎战北方的强敌,或许能冲出天门峡,永绝后患。” “彭公是我们的统帅,我们都听彭公的。耒阳城坚民众,熊伯听了汇报之后,也是很心动。明天熊伯会带人来这里,百姓也要求彭公让他们放纵一下心情,毕竟我们打了大胜仗,也要欢庆自己有了这么好的新家。” “好啊!这几天没见着月亮,该是到岁末了,是不是?nnd,放一个长假,过完年再开战。”彭磊的心情也是大好——放长假了,自己或许也可以回家抱mm去,熊伯不是要过来吗?正好交接班,反正北边现在不会有事。 第31章 “彭公是思念家里的佳人了,哈哈哈!不过耒阳是交战的主战场,彭公怎么能离开呢?冲水坡宜守,有白浪就足够了。”石琅笑道。 “石兄,这次我是绝对要休假了,明天熊伯不是要来吗?我这新造的帅府比他的熊窝可舒服多了,说不定他来了还不想走呢!都说守天门峡的是熊媛族妹,大冬天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熊伯留几天该不会有问题的。”彭磊同学现在都快要成为设计师了,大帅府是他按照冲水坡的“鸟巢”的样子设计的,街道是照搬电子游戏里的城市样子,还别说,虽然房子简陋了点,总体上很像城市了。 “彭公话虽有理,不过……”石琅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说来惭愧,这位熊妹是很传奇的人物,我到现在竟然还没有见着,熊伯也太不够意思了。” “石琅也没见过,只知道姑娘名媛,常年独居在密林里,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听说媛姑娘之母曾帮过一位神灵,所以媛姑娘刚学会走路就被送走,十几年后才回家,那时已经是大姑娘了。” “是吗?我一定要见见这位族妹。”彭磊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彭公,熊伯也有将妹托付彭公之意,可是媛姑娘任性独行,熊伯也不能左右她的思想。”石琅叹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不过在人家的眼里,他就是这个意思,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 莫名其妙地心烦意乱起来,再也没有心思看星星了。 熊族虽然位置偏僻,但是守着南方大平原和北方高原之间的门户,北方人的生活方式随着难民流到南方,最先接收的也是有熊族人。所以尽管熊村异常简陋,但是这南方地区的第一座小城也是有熊族的小湖村。彭磊现在知道了,熊伯的眼神早就看上了南边的大平原,和鸟族合盟是送上门的好事。 石琅同志是鸟人的总管,彭磊虽然比石琅多了几千年的见识,但是处理问题的本事根本没法和石琅比,于是干脆放手不管,只抓宏观。石琅也很识趣,细节问题是从来也不烦鸟人的。比如第二天一大早,石琅派人给鸟人送来新衣、新的面罩,才知道今天是吉日,要祭神,还有盛大的舞会。 彭磊也算是一族之长,不过他们鸟族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大形活动,所以对这个年代很流行的一些礼仪和规矩是根本不懂。记得以前在什么书上看过,古人对神是极重视的,每逢重要的日子都要祭神。彭磊原先还想到过年的时候让梁公在鸟村也搞一下,弄个鸟神出来拜拜,现在只能在这里拜熊神了。 出乎彭磊的意料之外的是,先到耒阳的不是熊伯那个大汉,而是来自鸟村的大队车马--石琅大哥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将白露mm从牛车里抱出来的时候,彭磊在心里把石琅家的祖宗八代都感谢了。 耒阳城深入丰族的腹地,其实离冲水坡的鸟村很近了,也就是二、三十里。半天的行程,若是有汽车摩托,一小时就能跑个来回。早就动过将白露mm接到耒阳的脑筋,可是一来公务繁忙,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实在不好意思开口;其次么,耒阳的住宿条件没法和鸟村比,这大冬天的,让mm们来这里受苦,于心何忍呢!不过白浪带了三百人亲自护送,还是很让彭磊不安的--荆州就是关老爷大意了才丢的! “白浪兄,你怎么也来了?” “兄弟,彭公,我想你啊!真有你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大片的土地,鬼脸苗石的名声甚至要超过鸟人彭磊了。”白浪迫不及待地将mm从彭磊的怀里拉开,然后自己凑上去来个法国式的拥抱。 “你不会是将酒窑里的酒都喝光了吧?大哥,有露儿想我就足够了,你看好家吧。” “哈哈哈,听说有人还想让我把露儿带回家去的。”白浪大笑。 “还说呢,你是不是早就放出风声,把露儿给我了?象乙和韦尘不肯出力,很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nnd,不知道是该恨你,还是该谢你。”彭磊这些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照常理,象乙他们在族里也是很有影响力的,又都曾是白浪、鸟人的朋友,对葛成的谋划应该有所警觉,不至于搞成现在这样。 “兄弟,你该体谅我。葛成,小人也,象乙也不是有气度的汉子。露儿若不给彭公,难道给象乙?这倒是甚合族人之意,可是我怎能让露儿受苦!”白浪也是苦笑。 “跟着我就一定好吗?”彭磊狠狠地将白浪推开,拉过一旁的mm,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亲个响嘴,然后叹道,“大哥,随便找个人送露儿来就够了,你跑来这里,万一葛成那小贼又动什么手脚,那又怎么办?” “放心,有梁公和梁勇,还有庸老,我已经将小半的人口迁到了冲水坡。现在咱们鱼凫城比这耒阳大多了,墙高矛利,即便是对着柏灌国的大军,守上一年不会有问题。不过兄弟,我提醒你,露儿我托付给你了,你若是让她受什么委屈,我可不答应。” “我怎么会?你们效率蛮高的嘛,真的比这耒阳还大?” “哈哈哈,等你回去后就知道了,或者你可以问露儿。彭公,熊伯那家伙来了吗?我好想见见那位熊妹。他们熊族真是藏得好宝贝,便宜了梁聃那小子。你没看见梁公老头见着那个芹姑娘时的样子,好像那么漂亮的大姑娘是他娶回来的。不过还是兄弟你有本事,梁聃娶了一个,你带回来了三个。” “不要乱说,我和她们没有什么的。”彭磊连忙向白露mm解释。白露一脸平和,倒是她旁边的红药和叶子有点愤愤不平。 “真的没有关系,也就是见过两次面而已,梁聃可以作证。她们是羡慕咱家的浴室,都是梁聃给乱吹搞出来的。她们人呢?没有和你们走一起吗?” “她们都是很好的姐妹呢。”白露羞笑,“我们屋里去,给磊准备新衣了。哥哥去忙吧。” 中军帐暖,离祭神仪式开始还有一大段时间,足够鸟人同志略解相思之苦了。白露mm有点固执,非要鸟人把小短裤都换成自已亲手制的才满意。在红药和叶子的推波助澜下,这一阵闹得,直到外面钟磬响起时才湿漉漉地起身。 第二十八章合族之祭 熊族的祭神仪式够热闹的,彭磊名义上是客人,所以先进行的一些程序中他只是看客,这些石琅都关照过了。钟磬声响起,说明仪式开始了,出于礼貌,当然也是不能太落后的,虽然彭磊更想陪mm们在火塘边喝茶。 一个巨大的火堆在广场的中间熊熊燃烧,老少男女列成整齐的队形,围在火堆的四周。熊伯带着有熊族的四位长老,面南而跪。他们的身前,一只青铜的鼎炉中煮着沸腾的水,蒸汽袅袅,在火焰的映照下,变幻着不同的颜色和形状。难怪石琅给彭磊准备的衣物中有新的面具,火堆前跪拜着的几位此刻也都带着,面具涂抹成五颜六色,还真是像戏里的脸谱。 鼎炉的前面,一字儿排开,捆着牛、鹿、鸡、羊、猪,牲畜的惨嚎声此起彼伏,人却寂静无声,所有的眼光都在研究鼎炉中水汽的形状和颜色。以前只是在博物馆中才能见到的玉琮、玉璧、玉碟等玉器就摆在熊伯的身前。只见他研读了一会儿蒸汽之后,站起来杀掉那只鸡,几滴鸡血淋到玉器上,余下的用玉碟盛了,倒入鼎炉中,洒到火焰上。火焰在一瞬间幻出艳丽的青绿色,炉中的水汽也微微凝结。 一声欢呼,熊伯领着身后的四个喃喃着,稍过一会儿,旁边有人过来杀鹿和羊。看得出来,出来的人都是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牺牲的血照着先前的顺序,先浇玉器,然后洒入火中,倒入炉中,虔诚的人们又是莫名其妙地欢呼。 彭磊带着家眷和族人观摩着这隆重的仪式,他们的位置就在熊伯的旁边不远处,蒸汽和火焰彭磊看得和熊伯他们一样的清楚,不过他瞪大了鸟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也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而欢呼雀跃。白浪也是一族之长,他的位置在彭磊的对面,不过他比鸟人虔诚得多。彭磊在莫名其妙、东张西望的时候,他是全心全意地和着众人的声调在欢呼。全场数千人,只有他彭磊一个人不专心,或许还有一个,就是那位孜媛小妹。 鱼凫城的上层人物几乎全来了耒阳城,梁聃也重新做回了鸟人的护卫,她们这几个参观者当然也是随着回来了。不过她们的身份很特别,竟然都聚在鸟人的身边。彭磊心不在焉地研究着别人的时候,那位孜媛小妹的眼神大多数的时间也都是停在他的身上。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焦香,还剩下牛犊和肥猪没杀呢,祭祀却好像已经结束了。熊伯站起身来,领着大家一阵欢呼,然后将手伸向左右的彭磊和白浪。群情激动起来,火堆旁原本整齐肃慕的人群起了一波波的骚动。白浪首先起身,在脸上扣上面具,走到熊伯的旁边,恭恭敬敬地叩拜四方。 彭磊最希望自己只是个游客,然而事实好像正相反,鸟人也是主角。该他出场了,可是该怎么做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这时旁边伸过几只小手,帮他戴上面具,整理好衣冠,还在发髻上插上几根长长的雉鸡尾翎--是白露和那个孜媛!心不由自主地有些发慌。 石琅和其他三位长老登上了旁边的观星台,在观星台的四周点燃火把。彭磊刚刚在熊伯的旁边趴下,高台上就传来石琅宏亮的声音“……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聪明睿智,光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世变沧桑,中更蹉跌……此物此志,永矢无谖。 第32章 经武整军,昭告列祖;实鉴临之,皇天厚土。” 原来这不仅仅是熊族的祭神仪式,还是三族正式结盟的典礼。白浪早就和熊伯商量好了,推举彭磊为三族之首,共同经略南方,所以也没有和彭磊商量--他鸟人鸟族又不吃亏!白浪对彭磊了解得够多的,鸟人的鸟脾气有时很难捉摸,和他商量,说不定这鸟人还不干了呢。 彭磊是糊里糊涂中接过熊伯递过的金杖的。这金杖一米多长,应该是簿金板包裹硬木制成的,上面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和纹饰,还镶了许多彩色的宝石。彭磊拿在手上,正不知道是不是要将它再传下去时,那位石琅老兄又在高声背诗了:“皇天苍苍,天降我帝,鱼凫驮之,鱼凫随之。皇天苍苍,天降我帝,百姓乐之,百姓随之。皇天苍苍,赐我露女,彩霞被之,鱼凫喜之。皇天苍苍,赐我媛女,百兽乐之,鱼凫悦之。皇天苍苍,百姓惶惶,帝挥金戈,驱虏杀贼。筑我高城,与我良地,我为子民,幸兮乐兮……” 好像还没有见过这里的文字,这家伙竟然能这样长篇大论地滔滔不绝,真是才比屈原,羞死唐寅,彭磊同学更是钦佩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像也没有听懂他说些什么,不过反正是赞美的话。火堆四周的人们虽然还没有开化,可是理解能力都好过鸟人。石琅声音刚落,欢呼声就接踵而至,差点将彭磊的耳膜震破了。 是不是在说要让鸟人做三族的首领?这怎么行!如果是几千年后的皇帝,坐拥三宫六院,万人景仰,那还可以考虑。这个时代的首领,好像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出门无车,吃饭无酒,有什么意思?连忙将手中的金杖往熊伯怀里塞--自己的鸟族都想托付给白浪呢! “彭公,此乃神意。”熊伯干脆将面具也取了下来,瞪着牛眼,冲彭磊直乐,“浪有妹,倬有妹,你我三家是一家。彭公若有妹与倬,彭公若把白露与倬,此杖就给倬好了。” “这个…大哥,话不能这么说!我若是有妹妹,绝对不会小气的。露儿已经跟了我了,怎么能再给大哥你。而且……我已经有了露儿了,你那贤妹是不敢要的,你给她另找郎君吧,天下好男人多得是。” “那不行!彭公既没有妹妹,又不肯让出白露族妹,那只能接受这金杖了。彭公之才,倬不及万一,彭公就不要谦让了。彭公受了露女,那我家媛妹也是一定要的,否则我会担心彭公厚此薄彼。”熊伯根本没得商量,反而是因为送出了妹子,脸上难以抑止的得意。 彭磊没辙了,久闻熊媛族妹的大名,娶到家里是万万没有胃口的,可是该怎么办呢?此刻的形势,三族的联合是绝对不能有什么变故的。这熊伯同志居心不良,怎么就长了这么一付粗脸?把一个老大难的妹子送出了家门,还得到一个无私的帮工,自己坐享其成,反而还能博得一个贤名。看他的那付得意,彭磊恨不得上去踹上两脚。没有办法,只能苦着脸向旁边的那位求救——大舅子,这你得帮忙,那熊妹是有名的夜叉,若是入了彭家的门,你那娇滴滴的妹妹老子或许难护周全了! 白浪的脸隐在面具的背后,此刻肯定在偷笑。轻拍彭磊的肩劝道:“彭公,熊伯嫁妹也只是他的意思,谁知道熊妹愿不愿意嫁呢。都知道那位族妹立志独身,要嫁的是上天的神。” “我不管,只要我妹妹肯嫁,你彭公一定得娶。”熊伯得意地拍着彭磊的另一边肩,长吁了一口气,罩上面具,嘴里又念念有词起来。 一群人涌上,杀牛杀猪,将牺牲的头扔进火堆,浓浓的焦香在空气里弥漫。鼎炉底下的薪火渐渐燃尽,观星台上响起了清脆的磬声。彭磊也无话可说了,这金杖好像也能值几个美金的,到时候若是能带回去,说不定也能换几间房子。至于那个熊妹,正如白浪说的,谁知道她本人愿不愿呢。 观星台上传出的声音是石磬,石琅指导工匠制作的时候,彭磊旁观过,也试听过那个声音。本来彭磊还想指点石琅铸编钟的(记得曾经看过一回电视节目,是详细地介绍古代的编钟和制造工艺),可是再想想,现在正是战争时期,金属是战略物资,哪有闲余制钟玩啊。 观星台上人影绰绰,除了石琅几个,好像还多了一群女子。定睛细看,可不是麽,白露几个竟然也到了上面,敲鼓击磬的就有红药和叶子、孜桑她们。磬声清悠,鼓声欢快,更有一缕清脆的笛音在百折回转。这笛声好熟啊!记得在读书的时候曾听过一次高雅音乐会,都是大师级的民乐演奏家,当时就有一位吹笛的。那次听到的曲子好像是叫《百鸟朝凤》,那一管竹笛竟然能模仿百鸟的鸣唱,让人叹为观止。(其实《百鸟朝凤》最早是唢呐曲,后来有名了,什么人就都试,甚至还有用钢琴来演奏的)现在听到的这笛声也不简单,吹笛的人也是大师水平。声音极尽空灵,如春日的早晨,明媚阳光下的树林,百鸟欢唱,百花争艳,一片祥和生机。这些日子彭磊同学有太多的时间参详大自然的真谛,感悟自然也是不少,所以神经也变得敏感起来。沫浴着暖暖的火光,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此刻正在寒风中,屋角还残留着未融的冰雪。 那个初见竹女和绢后的早晨,在冲水坡的芦苇丛中见到鱼鹰时,旭日映照下的凫水旁,好像就是这样百鸟和鸣的。夹杂在笛声里的清越的磬声,是多么像绢踩动卵石的声响——心一阵阵刺痛,一股热流在血管里奔涌,冲过经脉大穴时,激起一个个旋涡。 是不是时光真的倒流了?为什么还能听到涓涓的流水声?悠扬的颤音就像那轻风吹过树梢时带出的共鸣,眼前这红红的光,不是那初升的旭日吗?竹女和绢的娇笑在空中回荡,最后汇聚成温暖的波,从四面八方钻入彭磊的身体。 不对!绢和竹儿早就没有了,还带走了即将有的孩子。听,虚空中回荡着金铁交击之声,还有人兽狂乱的嘶喊。那“咚咚”震响的鼓点合着人的心跳,彭磊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冲出胸膛了。血脉里奔流的气旋向丹田急速汇聚,一口闷气从嗓子里蹿出,变成一声声嘶力竭的长啸。“嘣”地一声,脸上的面具被吹出老远,差一点掉进火堆。身上披着的裘皮大披风竟然张开卷动起来,如脚底下正吹着电扇。 ………… 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雾气疯狂地涌动着,无数的电芒在九座山峰间流蹿。反而是那九峰簇拥着的石柱,这此没有丝毫的动静。只有那石质变得越来越透明的,石柱里的大鸟扇动翅膀的影子,在远处能清楚的看见。 ………… 四周鸦雀无声,除了火花爆裂的“啪啪”声外,甚至听不到活人喘息的声音。彭磊知道自己有些失态,赶紧猛擦了几把眼睛,向四周赔礼道歉。转过头来一看,不禁一吓,干什么?——白浪和熊伯都站得像根木头,面具把眼睛都遮住了,反而露出了下巴;两个手紧紧捂着耳朵,好像刚才打雷了。打雷了吗?老子怎么没听见。再看火堆四周,所有人都趴在地上,对着火堆顶礼膜拜。 “为什么?刚才谁吹的笛?我有些失态了。”一把扒下熊伯和白浪捂耳朵的手。 “彭公,你是不是人?”白浪喘着粗气问道。 “操!怎么说话的?”彭磊差点晕倒! 第二十九章熊媛 彭磊不知道,他刚才在心情激荡之下,带动身边的气脉旋动,差一点将熊伯和白浪震出去。不过身前的火堆没有白浪和熊伯那样的定力,被旋动的气流带动,转出一幅很怪异的图形,所以周围膜拜的百姓要这样虔诚了。都以为是神灵借火上身,鸟人这一刻通灵了!只有很少的几位知道,气流是彭磊在沉迷入音乐的境界之后,不知不觉间带出来的,所以白浪有这么一问。 磬鼓声继续响起,笛声和琴声却是没有了,观星台上的女人们陆续走了下来,一个个也罩着面具,甚至还覆着面纱。不过就是把眼睛蒙上,只用鼻子闻,彭磊也有把握从一大堆相似的彩裙中找出白露mm来。观星台上下来的mm们领先在火堆前舞动起来,彭磊还在回味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时,白露mm的手就到了熊伯的手里。 这小子看来是对露儿垂涎已久了,之所以没有挤到熊汗他们的队伍里,一来可能碍于自己的身份,二来也是自卑自己的容貌,否则刚才也不会说出那样的条件。彭磊同学的精神紧张起来,刚想来个熊手夺美,两条舞动的彩裙已转到他的眼前——又是孜媛、孜桑姐妹,她们的身材比大多数男人都要高一点,即使是将头全部罩住也没用。 “彭公,一刻也不能离开露妹吗?”声音中带着浓浓的酸味。 “冲水坡怎么样?这些日子你们是不是在排练音乐?刚才谁吹的笛子,吹得太好了。”顾左右而言他,不过人家的问题确实艰难回答。 面罩后面的秀眸如泉水一样清澈,蓄积着浓浓的感情。那种眼神在电影、电视里多了去了,彭磊同学虽然没有恋爱经验,爱情电影看得可不少。心里暗暗在说对不起,虽然这个年代男人娶再多的老婆也没事,但是彭磊同学可不敢。有了一个白露,还有那个母夜叉熊媛看来也扔不掉,这已经让人头痛了。 “真的很好吗?只怕彭公很快就会厌倦了。”孜媛幽幽地轻叹,裙摆飞旋,绕着彭磊转了起来。 “原来是媛姑娘的笛子,真是神技,害我差一点走火入魔了。这样的笛声听一辈子也不会厌的,可惜我没有这样的福气。” “彭公怎么会没有福气呢? 第33章 姐姐还没嫁人。”孜桑也是够大胆的,整个人差一点就粘到彭磊身上了,“彭公乃神人也,怎么能让白露妹妹一个人占有!” “谁说只有白露了?不是还有红药和叶子吗。嘿嘿嘿,刚才熊伯还让我照顾他的妹妹来着。桑姑娘,我倒是奇怪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没有嫁掉呢。”彭磊见她那么大胆,索性也放开了胆子。 “我们姐妹都在等彭公呢。原来你和熊媛姐姐有了约定,怎么不早说呢,害我们还要这样厚着脸皮求人。”孜桑突然不舞了,连孜媛也停下了脚步。她们本来就是人群里的焦点,这一停下来,舞动的人群都向这边投来惊诧的眼光。 “我们姐妹是立志和熊媛姐姐共进退的,彭公既然接受了熊媛姐姐。那我们俩也是彭公的人了。嘻嘻,彭公就将我们当成叶子和红药好了。”古代的女孩真是够大胆的,竟然这样推销自己,彭磊同学真是有点接受不了。家里说是只有一个白露,但是叶子和红药也是不能怠慢的。这就是三个了,要是再收了熊媛,还得搭上这孜家姐妹,天哪!这还有安稳觉睡吗? 据说带着面具祭奠神灵和欢舞在这儿也是第一次,源于彭磊同学在战场上的光辉形像。巨大的火堆被分散开来,牺牲的头挂上了高高的树梢,烤肉的浓香在城市里弥漫,欢快的鼓点无休无止地响着。孜家姐妹听到了彭磊传达的消息后,从熊伯的手上换下了白露,缠着大熊探听起消息的真实性来。彭磊反而是有点心烦意乱,考虑起了自己的未来——照理说男人活着就是为了女人,如果在这里娶上五、六个如花似玉的老婆,那确实比未来社会惬意得多了。 一直到天黑,白露的舞裙就没有停止过转动,这娇滴滴的身子竟然能承受这么大的运动量,彭磊还真是有点不敢相信。不过白露mm可能也是身不由己,熊族的壮汗们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mm那香香的小手谁都想摸一遍。若不是孜桑和孜媛姐妹挺身相救,估计跳舞到天亮白露也停不下来。看着面具后面潮红的小脸,彭磊是心疼不已。他是早就没有心情扭腰踢腿了,从孜家姐妹的魔爪中脱出身来之后,就缩到一边帮叶子和红药烤起肉来,顺便了解孜家姐妹在冲水坡的活动情况。(奴隶是没有资格跳舞的,所以她们从观星台上下来之后就忙碌起来了。到处都是舞动的人群,鸟人丢下面具之后,孜桑找了很久才将他找到的。) “她们俩一直是陪着熊妹的,就没有说过熊妹长什么样?”彭磊不信,一个多月一直是练音乐,练武功,怎么可能! “小姐或许知道,可是小姐也不和我们说。”俩丫头对孜家姐妹没什么意见,她们的身份也轮不到有意见,愤愤不平的就是这个。 “小姐说了,那个熊媛姐姐将来也会到我们家的,是不是真的?” “我也没有办法。那个熊伯看上去是个粗人,其实精得很,我们现在有求于他,他的条件是不得不答应。唉,我舍不得你们!要么我将露儿和你们一起送给熊伯,要么收下熊妹,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彭公,那我们家的房子要不够住了。”叶子轻叹道。 “这个以后再说。来,我教你们烤全羊!”彭磊也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甩掉裘皮大衣,挽起袖口忙了起来。若不是头上插着的野鸡毛没有除尽,孜桑到天亮也别想找到他。 孜家姐妹比白露圆滑得多了,将白露接出来之后,没跳几下她们也溜之大吉,彭磊心疼地喂mm喝水,殷勤地给mm递肉递汤时,她们俩也聚了过来。不过今天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彭磊总是感觉到心里不舒服,好像有许多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似的。孜媛和孜桑两个不知道从熊伯那得到的是什么消息,笑容竟然也有点勉强,让彭磊心里又是说不出什么滋味——看在这两个美女份上,搭配一个母夜叉也凑和了,若是她们两个通不过,那个熊妹妹就更没有胃口消受了。 彭磊的帅府还是他的,石琅在建城的时候,同样的大房子造了不只是一套,所以这个晚上没有人来烦他,连白浪也知趣地不上门打扰。 孜家姐妹只是陪白露坐了一小会儿,连第二天也没有见到她们,彭磊的心中微微有些失落,也不知道熊伯和她们说了些什么,好像也不好意思问。比较起白露的婉约恬静来,孜家姐妹的英武是另一种诱惑。现在只希望传言不是真的,只要那熊媛mm能有孜家姐妹的一半水准,那就大局为重,自己牺牲一点吧。 …………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白露姐妹几个聚在向阳背风的过道里研究彭磊传授的毛衣编织方法。那些天稍微有空的时候,鸟人将当初在老娘那里学过的手法从脑袋的角落里挖了出来,反复琢磨,终于想起了大概。昨晚其实也没有精力恩爱了,就拿出来献了宝,害得白露她们今天一大早就找竹签、纺粗线,忙得不亦乐乎。 一大早送走了白浪和熊伯,彭磊又在为女人发愁了。以前是愁没有,现在是愁太多,不知道自己的命到底是犯桃花运呢,还是缺桃花运。熊伯临走时拍胸保证,过两天就送小妹来耒阳,害得彭磊同学一个上午都没有心情做事。 书中暗表,那个害得彭磊心神不凝的熊家小妹其实就是那个孜媛。这个季节,北方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异动的,所以负责那个方向动静的熊媛离开一段时间也是很正常。熊伯的母亲曾经救过一个奇怪的人,熊族人认为他是上苍的神灵。后来熊伯之母怀孕生下熊媛,他们兄妹其实是同母异父。这熊家小妹自幼就跟着她的“天神”父亲,长大了才回族中陪母陪兄,因为天门峡离她隐居的地方不远,所以镇守天门的任务是她主动揽的。 在熊媛的眼里,这世上的男人都是粗蛮的野人,包括她的师兄。只有她父亲记忆中的那个世界里才有她要嫁的人。那里的男人读书、习武、吟诗、醉酒,或豪放不羁,或温文尔雅,那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作为兄长,熊伯早就关心过她的终身大事了,可是熊媛的态度很坚决——不考虑!不过这次不对了,鸟人彭磊给人的感觉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那个血腥的黎明,在还不知道他是鸟人时,就给他看了从来没让陌生男人见过的脸--这是不是老父亲所说的心有灵犀呢? 熊媛的行踪做哥哥的当然很清楚了,这个妹妹竟然隐姓埋名地接近彭磊,甚至还去了鸟村,熊伯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正是他想要的,和白浪嫁妹是一个意思。不过熊媛的父亲有两个男弟子,其中的一位正穷追熊媛,非这位师妹不娶。只不过碍于姑娘独身的招牌,所以也只能耗着。现在熊姑娘要嫁鸟人,彭磊凭空就有了情敌。熊伯早就发现了熊媛的师兄也来了耒阳城,只不过一直隐在暗处,后来和小妹一说,害得姑娘也心神不宁了。 这种日子,如果不能静下来想问题,又不能找到事做,人真的是会发疯的。mm们钻研编织技法入了迷,那个梁聃整天和老婆粘在一起,也就是大清早照了一个面,用他的理由,他也要享受假期。没办法,找个人打架也不能如愿,早知道这样,这假也不放了。 站在屋后空荡荡的大院子里,彭磊心里在暗暗发狠。突然心中一动,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又来了,这次更加强烈,好像还有一股浓浓的杀意。 一声清脆的弓弦声,就响在耳边。激烈的金风刺向自已的后心,彭磊是下意识地前扑、侧翻、拔剑、后撩,一支箭擦着脸皮飞过,另一支被撩个正着;左手探出,竟然被他抓住了第三支箭。后背着地,微微用力,人迅速弹起,望向箭射来的方向。 “什么人?给我出来!”若不是近日武功突飞猛进,今天就被这三支箭要了小命了。nnd,自已的地盘里竟然也混进了刺客,要是他向别人下手,那还了得! (自此以后,情节会有很大的起伏,不过是不是好看,还得大家评说。等着……) 第三十章刺客 鸟人大帅府的后花园就像是学校的操场,平整开阔,四周除了几间堆放杂物的小屋外,就是大树小树结成的篱笆。大帅府的守卫只有很少的几个,都在前面居住的屋旁,这兼作后花园的演武场是城里的卫队巡视的地方。其实整个耒阳城也只有几千人口,几乎没有陌生人,巡视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居然有人潜入城里做刺客,不过这刺客的水平很一般,根本不会选择时机。要刺杀彭磊有太多的机会,如果是昨天的人群里,彭磊想躲也没处躲。 随着彭磊的喝喊,左侧的大树后面走出一个人来。身高比彭磊稍矮,头发齐肩披散着,满脸是黑乎乎短须,鹰鼻凤目,身上穿着单薄的皮甲。那人和彭磊相距也就是五十米不到的距离,手上挽着一把长弓,腰上还挂着短剑。这家伙之所以没有再射,可能是没有弹药了,因为没有看见他带着箭壶——晕死!这样自信的刺客还真是少见。 随手扔掉手上的弓,黑脸刺客缓缓抽出腰畔的短剑。彭磊在暴怒的同时,也在向那边靠近,这一会儿的功夫,两个人之间就不满五米了。手中的短剑指向那个胆大包天的刺客,彭磊愤怒的同时,突然也充满了好奇:“站住,想死也给我报个名字。我cao,是谁让你来的?” “鸟人彭磊,我知道你。你究竟有多大的能耐,竟敢夺我爱人。”刺客冷冷地答。 “靠!放你妈的屁!老子就不缺女人,还会要你的婆娘?你tmd是吃屎的?有没有搞错,老子差点被你害死!” 第34章 彭磊火冒三丈,刺客竟然是这个理由! “哼,媛师妹一个多月不返家,都是因为你。接招吧,我倒是要看看,你这野人凭什么能让媛师妹离开我。”短剑徐徐扬起,剑刃上好像有淡淡的清光在流动。 “媛师妹?你是说孜媛小妹?我和她们没有什么的。你tmd是谁?怎么这样糊涂!难怪媛姑娘会看不上你。”彭磊急退三步,短剑在虚空画出一串圆圈,将刺客送出的三道剑光套了起来。 “鹰考!”刺客嘴巴里只漏出两个字,收剑、侧身,短剑带起刺耳的啸声,如一道青色的电光,射向彭磊的右肩。 “好!你tmd谁怕谁啊?”彭磊正想找人发泄呢,这个家伙上来就是暗箭伤人,此刻展示的剑法也是非同寻常,把彭磊的斗志激了起来。半步不退,右腕一振,迎着那道剑光又是一串剑圈。 鹰考也是高手,知道彭磊画出的剑圈是碰不得的。鸟人的短剑虽然轻薄,但是彭磊的动作似慢实快,那一个个剑圈如变出来似的,竟然没法确定剑锋的指向。收住剑式,暴喝一声,手中的宝剑猛地幻出七、八条剑芒,向彭磊飞来。 “哇,厉害!比快是吧,我们就比比!”鸟人最拿手的就是快,当下也是闷吼一声,本来在身前幻成一串、大圈套着小圈的剑圈散了开来,在身前幻成一片错乱的弧光。一串轻轻的“叮叮”声响起,彭磊在第一时间就找到了鹰考的剑。鹰考的短剑在跳了七、八下之后,终于摆不脱彭磊剑上传来的一股扭力,连人带剑摔出三步。 鹰考是彭磊来到这个古代社会后遇到的最厉害的对手,虽然能将他挡住,但是自己也不由自主地退了一大步。心中暗暗惊叹,孜媛姑娘的师兄这么厉害,小姑娘的本事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难怪家里人肯让她们姐妹陪着熊妹守关隘。不过她们的这个叫鹰考的师兄真是够浑的,居然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来争女人。短剑斜起,遥指向正缓缓转身的鹰考,问道:“你真是媛姑娘的师兄?你小子自己没本事追女人,怎么反而来怪我?我认识媛姑娘才多少天?我看你功夫很不错,干脆留下来帮我吧,女人都爱慕胸怀大志的英雄人物,你若是能够立下大功,还怕媛姑娘会不喜欢你?nnd,你差点害死我,这要是让媛姑娘知道,你老小子更加没戏了。” “哼,媛师妹是我的女人,她凭什么喜欢你?你的剑法很奇怪,今天我们还没有分出胜负,为什么要我帮你?鸟人真是很神吗?区区不满千人的鸟村,我一剑就能扫平,你凭什么和我争?看剑!”鹰考一声怒喝,宝剑一抖,也不摆什么姿势,连人带剑向前猛扑。剑才递到一半,剑身“嗡”地一声轻响,爆出一大团碧青色的莹光。 这是不是武侠书中常有的人剑合一?彭磊惊出一身冷汗。人疾退三步,宝剑缓缓撩起。 彭磊被鹰考的气势吓出一身冷汗,这位鹰考壮士也不比彭磊好多少。鸟人的剑术太出人意料了!看似轻柔无力,可是每一次都能抢先一步;剑上传来的力量也很怪,不是横的,就是斜的,还打着旋,让人不得不分出大量的精力防着。这一剑更过份了,看他的剑缓缓斜起,自己疾如电闪的一剑竟然避不开,而两把剑靠上之后就分不开了,鸟人的剑上好像有一股极强的吸力。更让人想不通的是,鸟人彭磊好像成了粘在剑柄上的灰尘,随着剑势浮了起来。 惊而不乱,是为高手!鹰考用力收剑,左手挥起,拳头砸向随剑飘来的彭磊。这时彭磊的剑上猛烈地传出一股大力,重逾千均,鹰考差一点拿不住手中的剑。人随着剑势向下沉,左手的拳头也变向彭磊的小腹。宝剑上的力却又变方向了,鹰考觉得自己就好似站在一个巨大的旋涡里,那怪异的力要将他持剑的手臂从身体上拧下来。左手的拳头已经没了方向,身子随着扭力向一边转去,手中的剑却再也经受不住折腾,“啪”地一声断为两截。踉跄横跌,还没站稳,屁股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脚——跆拳道注重的就是踢腿,彭磊是受过专业教授的,这一脚侧踹拿捏得恰到好处,决不输于中华武术中的狂风摆柳绝技。 “你羸不了我的。”看着灰头土脸地对着手中的断剑发愣的鹰考,彭磊冷笑。这一战虽然凶险,却让彭磊对自己的信心暴涨起来。 “师妹是我的!你夺不走,谁也夺不走!”鹰考根本不看彭磊,喃喃着,扔下手中的断剑,踉踉跄跄地从来的地方冲出鸟人的“后花园”。正遇上一队巡逻者,于是操场外面又响起一串惨呼声。 耒阳城才多大?鸟人遇上刺客的消息在最短的时间里就传了开来,搞得全城都人心慌慌的。最后还是彭磊同学亲自出面解释,当然也不能说实话,这争风吃醋毕竟也不是很光彩的事。最担心的当然是鸟人的mm们,白露mm终于忍不住将熊妹的底给露了——这一吓更超过了刚才躲冷箭!传说中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熊妹,竟然素面朝天地在自己家住了一个多月,若不是白露说出来的,鸟人是死也不会相信的。 “今天早上送熊伯的时候,好像没见着那两个丫头,是不是?”彭磊突然有点迫不及待。熊伯母亲遇到神仙的传说,还有那鹰考的武功,鸟人恨不得马上见着熊媛的师父。 ………… 不管彭磊如何的心急,再见到孜桑和熊媛两位姑娘时,已经是七天以后了。熊伯说是要送妹来的,但是孜桑和熊媛还是独自来的,两头牡鹿冲进鸟人的大帅府时,已是傍晚时分。 长假还没有过完,前一天又下了一场大雪,所以这些天彭磊连屋门也懒得出,就在家里的小院子里做熏肉,顺便研究和鹰考一战的心得。白露和叶子她们对编织已经着了迷,连男人也不陪了,只是派了红药来做男人的下手,她们只是旁观。 两个女人带着一身的水汽,可能不知道身份已经泄露了,还是只用大围脖遮着小脸。见到鸟人,赶紧从鹿背上跳下来,长长地吁气,显然很高兴:“彭公,红药妹妹,这几天没有什么事吧?” “怎么会没事?你们去哪里了,怎么也不打个招呼?你们家里来我这里要人,差—点要了我的命!”彭磊叹道。 原来那日熊伯就在人群里见过鹰考,熊媛和孜桑当夜就在城里寻找,却是一无所获。她们俩是第二天一大早离开耒阳城的,直接就回了天门峡附近的师门。鹰考的目的她们都知道,离开耒阳也是不想鹰考在耒阳闹事。她们没想到的是,鹰考确实是跟着离开了,不过是比她们晚走了大半天,若不是彭磊手下留情,差一点就走不了。 彭磊等了这两位小姐七天了,这一刻见着,哪里还讲什么客气,拥着两人进屋,迫不及待地问起鹰考和熊媛师门的底细。 “这男人真是粗野,媛姐幸亏没有嫁给他。还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彭公真不该饶他。”听到彭磊说起那日发生的事,孜桑绞着衣角狠狠地骂。 “桑儿,算了,想想现在该怎么办。鹰考行事全凭意气,我们总不能一直防着他。”熊媛蹙着双眉轻叹。原来鹰考从耒阳刹羽归去之后,确是回了师门,缠了熊媛三天,最后偷了师父的龙泉宝剑离家出走了。 “怕个鸟!媛姑娘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师兄?他想干什么?如果再来找我决斗,我绝对不会让他离开。nnd,老子还真是不怕他。桑儿,你是不是真的要陪媛妹妹一起嫁人?” “啊?这个死白露,答应保密的呢!”身份暴光,熊媛顿时慌乱起来。 “保什么密?我想通了,既然答应了熊伯,那就要勇敢地承担责任。不过你们也真是的,这么漂亮的大美女竟然嫁不掉。今天来了就好,让我来伺候你们洗个热水澡,然后乖乖地做我的新娘,省得被别人惦记。” “不!我还没准备好呢!”熊媛怆惶而逃,孜桑反应迟了点,结果被鸟人舔了满脸的口水,胸脯也差一点被挤出水来。 从熊媛那里得来的消息,她的神仙师父确实来自另一个世界,不过让彭磊失望的是,那位叫张霖的老先生和鸟人的际遇差不多,也是遭人暗算才来到这个世界的。 孜家姐妹虽然口口声声把自己算成了彭磊的女人,但是这最后的一步还是放不开,结果彭磊同学也没能如愿,只是爪子和嘴巴占了一些便宜。对女人来说,这点便宜和献身也没什么不同了,所以熊媛还稍好点,孜桑是恨不得粘在男人身上,连走路都不肯自己动步了。 第三十一章各显神通 长假在惬意、温馨中迅速过去。这些天四处遣人侦察鹰考的踪迹,然而那家伙就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似的,再也没人见过。看来他对自己的武技失去了信心,一定是找深山老林面壁去了。 满月过后,彭磊就迫不及待地挥兵南进--时不待人,再过两个月就该春种了。 ………… 丰伯这些天一直是坐卧不安,葛成的计谋只是有用了一小段时间,就被鸟人彭磊识破玄机,反而害得族内人心慌慌。本来只是防着熊伯,现在还带着鸟人彭磊。丰族的村庄都是开放式的,根本无险可守;一般的大村都不足千人,也根本不能和熊族的猎人比强悍,想不到熊伯的麾下还有一个鬼脸苗石。 铜鼎里的水早就沸腾了,凝结的鸡血在水中浮沉,水汽袅袅,在炉火的映照下,不停地变幻着形状和颜色。两片龟甲在手里反复地翻转,不时地还要在火光中比照。 终于,丰伯放下手中的龟甲,一个壮汉迫不及待地问:“父亲,神示我们该怎么做?” 第35章 问话的是丰伯的三儿子丰藜。 “唉!”丰伯一声轻叹,“阳浊阴晦,混沌难料。” “都是葛成那小儿,害得我们失地损人。他们竹山族却龟缩一隅,不损一点点皮毛。” “三哥错了。”象乙淡淡地接口道,“有熊族人多地寡,熊伯早有南下之心。今鸟人起事,鱼凫合一,竹山实在是不堪一击。吾若不助他,鱼凫之族又是一个有熊族也,吾族迟早是腹背受放。所未料及的是,熊伯竟然早就准备好了,抢先我们动了手。我派人探过,他们在月牙湖和抢占我们的土地上垒土为城。这大城墙坚沟深,根本没法攻取。” “那便如何是好?这葛成现在怎么又缺少计谋了?他们竹山也有数千之众,和鸟村只隔一道浅浅的溪水,他竟然不敢进一步,真是太没用了!” “这倒也是!不过早先葛成是顾忌着鱼族,又怕鸟人漏网,所以隐忍不发,以图一袭得手。后来鸟人发难,鱼族事败,鸟村也毁林筑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上次熊汗和我说过,鸟族的勇士人人都有百夫莫敌之勇。那日在小道上,鸟人以区区十人之数,竟屠戳我近百人,枭勇之极,难怪葛成要胆寒。” “那如今该怎么办?熊伯蚕食我地,步步为城,难道我们竟坐以待毙吗?” “当然不是!”象乙笑道,“我族粮仓盈实,即便是一年不耕,存粮也能让百姓免受饥饿。熊伯和鸟人可不一样,若是一年没有收获,他们的族人会饿死小半。乙和葛成商量过办法。为今之计,我们只要学他,于关隘之地筑城抗击,再遣人马骚拢有熊族,使他们不敢离开坚城。熊伯能有多少人?能筑多少城?春暖之日,北方战事重开,熊伯就首尾不能相顾了。” “好,还是五弟聪明!我这就去调集人手。月牙湖附近的茅岗,红土坡东三十里的半坡,就这两个地方。”丰藜倒不算太笨,立马兴奋起来。 “嗯,鸟人身世可疑,有人说是天降的魔星,我看很有可能。葛成极有知慧,幼年时曾遇神人教授阳阳盈亏之道,所以能不惧鸟人。现在他正刻木造舟,只要鱼族和鸟族不能自如地在凫水上往来,用不了多少天,他们两族就会自己溃散。”象乙在兄弟中拥有很高的威性,丰伯老头这点本事非常了得,一大群儿子竟然没人争权夺利。 这是彭磊攻下耒阳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在丰伯父子间发生的谈话。因此,彭磊在耒阳大兴土木的时候,丰伯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同时葛成也在加紧建造舟筏,偶尔也会载着弓箭手,在凫水上射杀鱼凫两族内捕鱼人。 ………… 雪如同风中的精灵,轻妙漫舞,在虚空中盘旋、吟唱,刚刚隐去,又辗转飘来。 竹山族靠近凫水的岸边,一个一丈多高的土台上,葛成瘦小的身影已经站了好久了。雪中的凫水,波涛茫茫,那是一个混沌的世界。虽然目不能及三丈之外,但是葛成却看得津津有味,似乎已经沉迷。雪已经在葛成身上堆积了薄薄的一层,凫水上还是空茫茫的,连平日里常见的鸟雀都没了踪影。葛成的掌心有片薄薄的龟甲,被他双手不停地擦揉,姜黄的龟甲变得近乎透明。 雪花还在一朵朵地飘下,不断地落到葛成掌中那片龟甲上,然后融成一滴滴晶莹的水。葛成默默地数着,然后再搓揉这片龟甲,再等着雪花化成水滴。终于,脸上落出一抹惊喜。 “竹山公,熊伯已向丰伯动手,丰族失地流血,不堪熊伯之一击。鸟村弹丸小的地方,我族数千之众,难道真怕了鸟人?我族若是趁机而动,鸟人势急,熊伯或许会派人来守鸟村,也能让丰伯稍事喘息。”葛成开始研究他的乌龟壳的时候,一位身材比葛成略高的男子也来到了这个河边的土台上,看着葛成反复地研读乌龟壳上的水滴,这时终于忍不住了。 葛成笑道:“现在形势相当混乱,我族宜静观,择机而行。丰伯财产盈实,族人近万,地广百里,各族归心。熊伯虽然强悍,但是小小的几个胜利并不能代表什么。数年来丰伯其实一直在防着北方,但是有熊族地处一隅,人口虽不少,却还不足以取代丰族。当初神仙老师曾说过,我们这一片的首领,必须是这一大片粮田的拥有者。若没有鸟人的策应,熊伯是没有余力占据这片土地的。我族不使鸟人妄动,也是在帮丰伯。若别人不顾一切,最后一定会两败俱伤,我族正好能从中谋利。” “原来如此!竹山公深谋远虑,我族昌盛在此一举了。” 葛成轻叹一声,终于转身离开大河边。凫水对面的鱼族虽然人口不少,白浪又是极有威望,但是大水相隔,若是没有冲水坡这个落脚点,白浪根本就没法在这边立足。老鱼公其实也是很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历来和竹山族的关系都是极亲密,那个最美的女儿白露,当初也是许给葛成的。现在白露成了鸟人彭磊的人了,夺妻之恨哪!每想到这个,葛成就恨得咬碎牙关。 残雪竹林,简陋的茅屋,温热的汤,蒸腾的水汽。竹山村边上这片小竹林里,竟然有一泓温泉,若是让鸟人知道,一定眼红得睡不着觉。竹林不足十亩大小,四周竹篱缠绕,只有一条小路通向竹林深处的这处胜地。这是竹山村的禁地,以前是只有族长才能入内的,现在当然有点改变了。 条石铺成的水池内,几个赤裸裸的身体纠缠着,喘息和着呻吟,水波激荡,水花乱溅。若是有旁观着,一定七窍喷血。好一片春意盎然的图景色!一个女人,两个男人,夹在中间的竟然是竹山葛成这位仁兄。想不到这位兄台还有这样的噬好! “竹山公……”葛成背上的男人抖着身子,终于滑落道水里。葛成的嘴里还咬着女人的胸,血丝从他的牙逢里在往外渗。 “阿南,等将来得到白露那个女人,我一定先送给你。”葛成终于松了口,喘息着趴在池边的皮垫上,他身下的女人呻吟着爬起身来,洁白胸脯上满是牙痕。 “竹山公……听说东面大湖里有仙山,竹山公的仙师或许会在那里呢。” “那里住着的是魔鬼!千百年来,无数人去湖心探过,可是有多少人是如愿而归的?我听说过传说,那些魔鬼或许能帮人完成心愿,但是它们的条件常常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葛成叹道。 “阿成,我要去。若是能求得一件神器,若是能求得鸟人的性命,不管什么条件我都能接受。”那个男人将葛成紧紧地搂着,葛成则像小女人似的蜷缩在男人的胸口,看着旁边那个默默穿衣的女人。 “我去,阿莲一起去。鸟人不除,吾不能寐。不管那里住着的是神还是魔,我总得去试试。”葛成将眼光转向汽泡翻滚的水池,突然跳起身来,一把将女人才穿整齐的衣服扯下,人和身扑上……,茅屋里又响起压抑的呻吟和野兽的喘气声。 ………… 大湖就在竹山族的东边,烟波浩淼。湖中有数十个大小岛屿,有人居住的小岛也不少,不过那居住在湖中小岛上的人都是卖身给魔鬼的奴隶。湖中的大岛上住着魔鬼,在这里并不是什么隐秘的消息,附近的长者很多人都知道。葛成是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二十年前那个大雪天他遇到的仙师就曾说起过,但是葛成也被警告过,不要去大湖中的恶魔岛。 马车行不到湖边,还有一段路是必须在一条林中小道上穿过,然后就是几栋原木搭建的小屋,延伸到湖水里的长长的栈桥。葛成和他的随从来到这大湖边的时候,正是雪停后的第二天。满眼琼枝玉叶,这几栋木屋在这个冰雪的世界里特别惹眼,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在人间。 正午的阳光下,眼中的每一样风景都在闪着眩目的光。没有一丝风,湖水荡漾着微微的浪。圆木堆砌的码头上,两个衣衫单薄的男人正在垂钓,一艘形状像一个大蘑菇的银色怪船在稍远处的水面上缓缓沉浮着。 或许是太沉迷了,葛成他们很明显的脚步声已经到了背后不远处,两个男人还是没有注意到,仍然在继续着他们的谈话。 “保持原生态,这是什么狗屁法律。苏阳,我真想做几天皇帝,过过瘾。” “你小子有本事治国吗?你只不过是那东西又痒了。好像很久没见你去杏花村了,怎么,腻了?”苏阳笑道。 “好多年了,一直是那些老面孔,没味。你说这些年是怎么了,怎么没人来拜神了?过两天我要出去兜一圈,这不算违法吧?” “哼!有用吗?这些年风调雨顺,既没有天灾,也没有人祸,谁会来这里拜神?你可不要搞什么小动作,自从这里归入第十五区后,那些小矮人没事还找茬呢。” “唉!例行巡视总可以吧?自从搞了这个通迅中继站后,这大湖都快成了太空垃圾站了。” “安德烈,你想的东西来了!我不会干涉你的行动的,不过我们斗不过小矮人,现在他们是老大,你不要让人家抓到把柄。”苏阳警告道,站起身来--终于发现身后的客人了。 ……虽然很烦,但是,无论如何,每天一章还是要保证的。唉! 第三十二章大吃一惊 葛成、竹南、水莲三个静静地站在雪地里,身后是一串长长的脚印。因为是来见神仙的,所以三人都是刻意地修饰过自己的形象。一式的银色糕羊皮裘大衣,里面是紧身的薄棉衣,脚上是高统的皮靴,头上是银狐皮帽。长途泼涉后,脸上都有一层淡淡的红晕,真是男的精神,女的艳丽,也是很养眼的。 钓鱼的两个眼晴里都冒出了火花,对着这三位来访者研究了许久,脸上都堆起了灿烂的笑。 第36章 “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这里是禁地吗?”苏阳淡淡地问道。 “大神,小民是竹山族的葛成,特来拜谒尊神。”苏阳的身高超过1米80,安德烈更比苏阳还高半头,葛成一看就猜测到了他们的身份--还以为见神仙一定要费一番周折,谁知道是这么容易。 “哈哈哈,好!知道擅闯禁地的代价吗?竹山族的族长。”安德烈虽然语气很冷,脸上却有抑止不住的笑。 真的是神!只听名字就知道了葛成的身份。葛成微微发颤,猛叩了两个头,答道:“神啊,竹山族受神的庇护,千百年来子孙繁衍不断。我族都是神的子民,葛成的生命也是神的。” “嗯,小朋友身体还不错,我喜欢。我们这里很久都没有人来了,难得有你来做客,放心,我们并不会把你怎么样的。说吧,有什么事?只要不太难,我们一定帮你。”安德烈绕着三个人转了几圈,探手将葛成他们拉起,顺手还在三人的脸上手上捏了好几把。 “是那个鸟人……”葛成战战兢兢地答,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苏阳打断了。 “知道了。这事有点难,我们是不能插手俗世的纷争的。不过……” “神啊,只要能让那鸟人消失,无论要葛成做什么,葛成都能答应。” “哈哈哈,我们是从来不强迫人答应什么事的。”苏阳和安德烈相视一笑,“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就到屋里去说。” 屋外是冰天雪地,屋里却温暖如春,葛成他们刚刚进到屋内,热浪就迫得他们浑身冒汗。安德烈和苏阳两个说话根本不顾忌,到屋里后,他们一边脱身上的连体衣,一边商量着:“那个叫彭磊的小子也是小矮人搞来的垃圾,他现在正闹着,咱们如果出手,那也只能怪到小矮人身上,是不是?”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我们还是不适合出面。”苏阳的眼神瞟向旁边热汽腾腾的三个。 “这倒也是!不过……你们为什么不脱掉处套?”安德烈这一刻只穿短袖汗衫和短裤,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 ………… 葛成其实非常聪明,很快就从两人的说话中听出了意思,讨价还价就这样顺势进行了下去。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神仙”开出的条件太低了,竟然只要他们三个做三天奴隶,伺候两位神仙主子……。这太容易了!虽然大神的器官和身材成正比,让人有点发怵,但是……(此处省略x万字,喜欢那些情节的朋友请到街角的地摊上找几张出自日本国的av碟片,好好欣赏,然后想像……) ………… 彭磊挥军西进,三天的功夫,耒阳西南十里处的半坡就成了一座孤城。丰藜的动作不慢,不仅那个半坡村变成了城市模样,甚至半坡周围的几个村庄也都筑起了坚实的高墙。按照象乙的计划,丰族是以坚守为主的。不过,防守其实也是要技巧的,只凭着高墙和弓箭,只能防那四条腿的野兽。 云梯车、盾牌车、强弩车等等,这几十天里彭磊在耒阳赶造了好几辆,这一刻用将出来,丰藜筑起的土城根本不堪一击。硬木制成的强弩可以射四、五百米远,几乎是普通强弓射程的一倍多,配上简易的瞄准具,架上高高的云梯,居高临下地点射防守方的弓箭手,简直就是屠杀!丰藜筑起的城墙在彭磊同学的进攻下,根本形同虚设。 彭磊已经懂得享受了,胯下是一匹枣红马,左边是白马的梁聃、黑马的石琅,右边是三匹犄角高扬的雄鹿,倒也是威风凛凛。这几天的战斗形同游戏,让彭磊的自信心暴涨起来,半坡城虽然不同于城外的那些个小镇,但彭磊踏马在城边的时候,心已经到了城西那红土坡。 简陋的城门徐徐打开,旌旗一队队地行出,急如骤雨敲窗般的蹄声从旗帜的后面响起。当先是一匹墨绿色如犀牛大小的怪兽,嘴似河马,头长短角,四蹄如牛,身披鱼鳞,尾如雄狮。这形象彭磊同学太熟悉了--麒麟!竟然是传说中的麒麟神兽。麒麟神兽的后面,一只通体雪白的大水牛,还有一头比水牛小不了多少的老虎,却通体乌黑,斑纹也是黑的。 使劲地勒住躁动不安的马,鸟人惊得差一点忘了自己是谁。转头看旁边的战友,大家的表现都差不多,尤其是那雄鹿背上的三位小姐。鹿天生就胆小,这一刻惊得四蹄在不停地敲地面,鹿背上的人也是,虽然罩着面具,但是那僵硬的身体把她们的心情暴露无遗。 “下马!弓箭准备,不要让他们靠近。”彭磊想不通啊,电子游戏才有的东西,丰伯是从哪里搞来的呢? 石琅挥旗,部队的两翼稍稍收拢,随着梁聃的弓响,一阵箭雨将半坡城里出来的神兽阻挡在百米开外。 “鸟人,魔鬼!今天我要你来得去不得。”张狂的笑声伴着低沉的兽吼,麒麟背上的赫然是那个葛成。 彭磊大吃一惊,是谁告诉他鬼脸苗石就是鸟人彭磊的?这已经被列为一号机密了,难道是自已这边有了叛徒?冷冷地脱下面具,扔掉手中的长枪,将腰中的短剑缓缓地抽出--这声音,让人不由得想起那个火光冲天的夜。 “彭公,葛成哪里得来的神兽?我看今天不宜开战,我们是不是先避一下?”石琅凑上前来轻声问道。 “好,小聃和我断后,石兄和媛妹先撤。”彭磊果断地下令。虽然心有不甘,仇人相见,真是眼红;但是如果葛成骑着的怪物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既会腾云驾雾,又能喷火放电,那还是另找时间报仇吧。再说了,那边除了那麒麟之外,还有黑虎和白牛,不知道是不是也变态! “我和彭公一起,桑儿先走。彭公,那牛背上的是鹰考。”白牛背上的那位骑士虽然也罩着面具,但是他提在手上的剑比普通的剑长出许多,阳光下反射着银亮的光,熊媛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 “还真是他!那把剑就是湛卢了。千古名剑,绝对不能落在他这种小人手里。”彭磊和鹰考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不过鹰考身上独有的那种气息却非常深刻地印在彭磊的脑海里,此刻被熊媛点明,感觉渐渐清晰起来。 低沉的兽吼声一声接着一声,麒麟背上的葛成也是甲胄鲜明,身上穿的竟然是光华闪烁的金属盔甲。彭磊这边的动静葛成看在眼里,这时挥动手中的长剑叫道:“鸟人,你这个魔鬼,你胆怯了吗?休想逃走,还不过来受死!” “葛成,你这个恶贼,你以为搞三头怪兽就能唬得了你爷爷我吗?有种你过来!还有鹰考,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忘恩负义,居然敢伤师盗宝,还认贼作父,你tmd还是人吗?”彭磊重新操起刚才扔下的长枪,缓缓地行出阵前,指着对面大骂——骂大街也曾经是彭磊同学的强项,谁怕谁啊! “竹山公,让我来取他的性命。”鹰考看见对面几位女将对他指指点点,知道身份败露了,此刻见彭磊出阵,干脆取下面具,摧动胯下的白牛就往前冲——仇人啊!那白牛真是很有灵性,居然自己就能避箭,梁聃两箭连射,都奔着白牛的眼睛去的,那牛头一侧,身一扭,轻而易举地就避开了。 “小聃退后,注意阵脚,我来取他性命。”彭磊心有不甘,这样劳师动众地出来一次,被几头野兽一吓就回去了,以后还怎么混啊?鹰考出来就好,手下败将,正好还可以振一下士气。 猛冲两步,脚下一点,人跃起三、四米高,枪尾轻撑地面,人在半空中突然加速,如梁聃射出的箭,直射向迎面而来的鹰考。“不要脸的东西,让你尝尝老彭家的霸王枪。” 这些天没有女人陪,彭磊同学将过剩的元精都炼化成了气。再加上不断尝试着吸收天地灵气,虽然离成仙还早,但是体质变化却是极显著的,身体轻灵了不少。这一下连跳带撑,一下子出去有十几米,把他身后的一干女眷也唬得一愣一愣的。至于彭家霸王枪,那是鸟人向古龙大侠借来的名字,其实是他近日精悟的几招枪法。 铜铸的枪尖在空中划出一道弯曲如游蛇的黄色轨迹,枪上的红樱时而炸开如云,时而收敛成线,衬着那一线金黄,仿佛是天外飞来的电光。白牛四蹄如飞,刹那间就将鹰考带到了战场的中间。鹰考闪过梁聃两箭的得意还没有消去,彭磊就像天外飞仙似地出现在他的头顶。 “我和你拼了!”鹰考怒吼一声,人从牛背上冲起,手中炸出千百条银色的剑影,层层迭迭地迎向那如金蛇游动的枪尖。白牛身上少了负重,脚步更是轻捷,一闪就到了彭磊的身后面。 鹰考虽然嘴里在说拼了,肚子里却悔得胆都绿了!这是呈什么能啊?原来那天鸟人根本没有尽力。看他现在空中人枪合一的身手,比那日用剑画圈圈高出太多了,今天看来又要出丑了!--这家伙被爱情冲昏了头,在耒阳找彭磊比剑没占到便宜,到师门又被孜桑和熊媛冷落,一怒之下,偷了师父的宝剑,还出手打伤了措不及防的师父。彭磊派人四处打探他的消息,以为他躲起来修炼了。开始几天还真是这样,不过后来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跑到竹山族去了,和葛成同仇敌恺起来。 眼前是一道道金色弧光,还夹着一团团血色的云,鸟人的长枪和湛卢相击之后,这身体非但没有落向地面,反而升向更高的虚空;更让鹰考想不到的是,原来不仅仅短剑可以画出一个个的圆,这一丈多长的枪画出的圆弧更让人难以捉摸。 剑光一条条地在身外重迭,鹰考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长满剑刃的大刺猬。 第37章 不求伤敌,但求自保,在根本没法寻到枪迹的前题下,这是鹰考唯一能做的。 “哞”!身旁一声牛吼,白牛四蹄腾空,竟然高高跃起,两只牛角上电光流动,撞向彭磊的后背--神牛啊,拜托啦!鹰考看得明白,手上不敢稍松,心里在默默祈祷。 第三十三章剑气纵横 书中暗表,这白牛、黑虎和麒麟兽都是葛成同志用身体换来的宝贝。当然,外星人的目标是和天狼星人有牵涉的彭磊,所以出手极是大方,葛成的收获不仅仅是这三匹基因改造成的高科技产品,还有更多……。 白牛纵身一扑,竟然离地四、五米高,牛角上流动的碧蓝色的电光响着“咝咝”的爆炸声。彭磊吓得够呛,那牛果然变态!身形微转,人直线下坠,双腿纵屈,在地上滑出三丈开外,暴喝一声:“看我的回马枪!”一片金黄的弧光罩向跟踪而来的白牛。 这白牛虽然形体庞大,在空中竟然还能迥转,灵巧得就像一只飞蝠。不过到底是畜牲,不懂得判断危险的等级。鹰考落地后滚到一边喘气,它是身形微转,跟着又扑向彭磊的屁股。 “啪”地一声脆响,空中炸出一大团碧蓝的电光。彭磊的枪虽然极快,白牛还是躲过了脑门,左边的尖角撞上枪尖,不过枪上传来的猛力却是全部接受了。一声怪叫,庞大的身体横着旋向地面,落地时还打了两个滚。这一下是硬碰,彭磊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枪高高弹起,差一点脱手,人横跌三步,胸口发闷,几乎吐血。 欢呼声震天响起,梁聃和熊媛竟然都换了坐骑,每人一头大象,手上都是一杆长枪。他们的身后,是五百名压阵的战士。石琅带着大队人马并没有走远,只是稍稍后撤,此刻也驻在稍远处观战。鸟人的表现太振奋人心了,情不自禁地喝彩。另一边,葛成也擂起了战鼓,为他的神兽叫好。 看来如果能制服这头怪异的白牛,比杀鹰考更能振奋人心。趁鹰考还在一边喘气,彭磊长枪一顿,手提着枪尖,人就像是踩着了弹簧,一闪就到了白牛的近前。 “再来一枪,霸王枪之天外归鸿。”彭磊暴喝一声,人腾上半空,长枪在手中急速前滑,枪尖撕裂空气,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 鹰考神色大变,彭磊这一枪刺出,周边的空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虽然不是对着鹰考,但是鹰考也觉得有一点窒息的感觉。顾不上喘气了,人飞身而起,手中的湛卢剑“嗡”地一声轻响,突然间变成暗红色,一道淡红色的剑气冲出剑端有三尺多。就像是剑带着人在飞,转眼就到了彭磊的身后——上一次还没有出杀招就被鸟人弄断了剑,所以鹰考不服。在他的师门中,鹰考是天资最高的,武技据说已经超出了授业的恩师。不过天才很多都有性格缺陷,这位鹰考大侠也不例外,所以就走了极端。葛成也不是没有脑子的人,要不是鹰考显露出的实力让人惊诧,他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得到白牛神兽。 “去死!”吼声几乎同时从彭磊和鹰考的嘴里暴出。彭磊身子猛地往地上坠落,长枪脱手,径自往白牛飞去。人还没有落地,一道红光从腰际腾起,幻成无数弯曲的光影,将鹰考的剑气吞没。 “天狼星的老祖宗,你老人家到底对老子做了什么?”彭磊现在心里充满了疑问。 从中医学来说,人体的生命力都是由流动在经脉里的先天之气提供的,奇经八脉,三百六十大穴,那是人体贮存先天灵气和与宙宇交换灵气的地方。不管你是不是练过,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强或弱的灵气,通过锻炼,提升经脉的通畅度和强度,可以增加灵气的储存量,让人远离百病的侵扰。当然,只有传说中的仙人才能通过身上的穴、甚至毛孔来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能量,普通人还是通过摄入五谷杂粮来积攒灵息。 仙人常说的灵息,不知道是不是科学家研究出来的、占宇宙质量九成多的失踪的能量,那个叫暗物质的东东。 彭磊知道,虽然世界上有许多的拥有特异功能的人,但是发放外气帮人治病之类的说法大多是胡扯,已经被证明是不可能的。所谓特异功能,或许是一种精神力,和先天之气并不一样。彭磊练过气功,以前练过,勉强能做到气随身动;现在进步了,大概能做到气随意动,让自身的暴发力达到一个新高度。可是,遍布人身体的360个大穴能直接和外界交换灵息吗?若是能够,那就是武侠书中的大侠了。 鹰考的剑气太猛了,那剑尖上吞吐的剑芒让彭磊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有三个字在振响:“不能输!” 身体是怎么了?浑身的毛孔紧缩,浑身上下的穴位却好像是洞开的窗口,无数气流汇成激荡的气旋从天灵、风府、膻中、鸠尾、人中……从每个窗口冲入经脉,在丹田打了一个旋,汇成一股滔天的洪流,顺着三焦经脉冲入掌心的劳宫穴。 “不可能!”鹰考不敢相信,傻傻地看着自己的手。手上空空如也,虎口处一缕血线正在慢慢变粗。刚才的人剑合一,那是人间剑道的至高境界了,这彭磊竟然轻松地接住了,还夺走了自己手中的剑--他是人吗?难道真的是神魔? 剑道分为人道和仙道,那是师尊说的。仙道之剑,变幻无穷,瞬息干里,上穷碧落,下穷黄泉,有劈地开天之能。人道之剑,剑气纵横,断金裂帛,身剑一体,杀人百步。鹰考知道自己已经踏入身剑一体的至高境界,可是刚才全力一击,自己的剑气就好像撞上一垛棉花墙,而且那垛墙还是旋动的。宝剑刺中的分明是一个血色的气旋,而且是吞噬一切的气旋。那怪异的吸力又来了,湛卢剑轻轻地跳了两下之后,就被牢牢地吸住,带着鹰考的身体在半空旋转。也幸亏是鹰考,若是换了别人,估计手臂就要被拧下来了。 “哞”,旁边的白牛一声狂吼,彭磊脱手射出的长枪在它的颈后翘起,却有一小半没入牛的身体。现在彭磊和白牛、鹰考成三角之势,靠得还相当的近。彭磊没有乘胜追杀,脚尖点地,人在雪上向后滑动,转瞬间就是近十米。看着在自己青铜剑上打着转的湛卢神剑,忍不住哈哈大笑。 弓弦声响,梁聃在急叫:“彭公小心那牛!” 白牛发狂了,远处的梁聃和熊媛都能看清。两只牛眼亮着血红的光,即使在明亮的雪光下也是亮得眩目;牛角上电光流动,一圈圈碧蓝的电芒在两只牛角中间的空间里撞击、湮灭,发出悚人的爆裂声。梁聃的箭术是没说的,三支利箭几乎是衔着尾巴奔向那白牛的,可是牛背上插着的那支红樱枪根本没有让牛有稍些的迟钝。又是一声狂吼,牛角间的电芒暴闪,奔向白牛脑门的三支长箭就在电光中炸开,变成三团飞灰、几缕青烟。梁聃的叫声还没有散去,那牛又腾上了半空,大嘴微张着,喷溅的唾味如风暴中的雨,在彭磊的身前幻成一片银亮的弧光。 “还我的剑宝来!”鹰考也是怪叫一声,须发怒乍,人就像一阵黑色的风,在白雪上滑向彭磊。身子微屈,拳头挟着风声,冲向彭磊的后腰。 “操!你这畜牲!”彭磊骂的是白牛,可是先对上的却是鹰考。闪避前面过来的牛,却撞到后面包抄过来的拳影里。 湛卢握到了左手,手腕翻起,一片弧光迎向拳影,于是鹰考也闪。不过就这一停顿的刹那,白牛尖角上的电光猛地拉长,蓝光如一条发光的绳,搭上了彭磊的右肩。 “彭公!”惊呼声—片,熊媛和梁聃跳下大象,不顾一切地向战场扑去。对面,欢呼声雷鸣般响起,黑虎四蹄腾空,迎向梁聃和熊媛奔来。 蓝光搭上肩头的一瞬,彭磊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右手一松,铜剑划出一道弧光脱手而去。不过那麻木的感觉也只是一瞬,灼热的电流化成一道热线,从肩窝处冲入丹田,将丹田里的气流都加热成闪光的蓝色,又顺着经脉散向全身。 彭磊中招的一瞬,鹰考狂喜。不可能是伪装的,宝剑都脱手了。脚下一顿,人不退反进,一拳击向彭磊的左肩--打碎你的肩骨,还能拿得住剑吗?可是,怎么会这样? 眼前的鸟人身上实然爆出一团眩目的蓝光,头发也如豪猪的刺,一根根竖得笔直。鹰考想收拳,可是收不住了。一股无法言述的感觉瞬间流过全身,这身子再也不受大脑控制。再一刻,他看见一道蓝色的弧光从眼前滑过,然后就发现自己高高飞起,越飞越高…… “还有你这畜牲!”彭磊一不做、二不休,湛卢换到了右手,一道蓝光划过丈二的空间,精准地劈在两个牛角中间。蓝光骤灭,一声低沉的吼叫嘎然而止,仿佛是被人掐住了嗓子。牛头一分为二,变成两个半片,鲜血喷涌,尸体重重地摔倒。 “彭公,你怎么样?”熊媛己经抢到了彭磊的身边,梁聃则还在身后七、八步外。黑虎停在他们身前十几步外,鹰考的脑袋飞上天时它就停了下来,此刻虎背上的骑士正望向天空,望着那在虚空中飞行的鹰考的脑袋。当然,看稀奇的不仅仅是这一人一虎,战场上数千人几乎都在看,除了熊嫒。 熊媛眼里只有鸟人,会飞的脑袋再稀奇,哪有闪闪发光的男人好看。 “我没事!你们回去。”目送着鹰考的脑袋钻入一片薄云,彭磊拔出牛背上的长枪。血在枪尖上流成一条细线,在雪地上画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符。 “葛成,还不过来送死?”枪尖在虚空缓缓滑动,从黑虎滑向麒麟。 黑虎轻声吼着,血腥让这怪兽变得有点躁。 第38章 虎背上的骑士脸色煞白,提刀的手还在微微发颤--没错,确实是刀,锃亮的钢制马刀!刚才以为鸟人只有半条命了,骑士有点冲动,想捡个大便宜的,谁知道眨眼间会风云突变。鸟人的大喝声让他清醒过来,再不跑,马上就轮到自己的脑袋飞上天了。恰在这时,葛成的声音响起:“阿南,回来。” 梁聃挽弓搭箭,却被彭磊轻轻制止。“为什么?”不解地问道。 “老子要羸得光明正大。那些小卒不足为害,先搞清他们是从哪里得来的怪物,他们背后有些什么人。”不搞清这个问题,彭磊实在是无心恋战。 看着缓缓退去的有熊族大军,麒麟旁边一个骑马的壮汉问道:“竹山公,鸟人好像己经受伤了,我不信他还能斗得过这麒麟神兽。我们虽然损失了白牛和鹰考,但是若乘机追杀,说不定能斩杀鸟人于阵前。” “丰藜兄,鸟人虽然力疲,但尚能战。若他情急拼命,我方难免会有更大的损伤。白牛只是低级神兽,即使这墨麒鳞,它也是低级兽,徒具威仪,神通都被大神收走了。当初大神赠我三兽,以为只是神兽之威就能让鸟人那魔鬼伏诛。现在鸟人休兵,吾正好再去拜会神灵,尽诉鸟人之凶狠,求取更高级的神物。”葛成答道。 “竹山公真是有福之人,得大神如此眷顾。丰藜真是好羡慕,不知道能不能陪竹山公同往?” “这……”脸上浮起一片淡淡的红,竹山葛成叹道,“神心难测,葛成也不敢作主。不如这样,兄可备些礼物,葛成先代兄请示,若是能得恩准,以后就与兄同往。” “多谢!备些什么礼呢?” “牺牲就不用了,若是族中有俊美的少年男女,诸位大神一定会喜欢的。” “哈哈哈,我马上就和五弟商量。鸟人不除,熊伯不除,我们吃饭不香,睡觉不安哪!回城!”丰藜拨转马头,当先往城里冲去。 第三十四章老子造炸弹 白牛的尖角竟然和普通的水牛角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弯曲的弧度更适合攻击。彭磊将白牛剔骨抽筋,蒸煮烩炒,也没有发现和普通的牛有什么不一样。除了肉老了点,一样的四胃一心,一样的美味--怎么会有电呢? 今天一战无功,杀一个鹰考并不算什么,葛成的怪兽却在士兵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不过,至少军心还没有动摇。对于彭磊来说,收获却是不小的。情急拼命那一刻身体的感悟,白牛射入肩窝的电流,让彭磊的心里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吃完牛肉后,别人都在讨论着白天的一切,彭磊却是躲了起来,闭关修炼--是不是真的有神仙? 气息汇成细小的旋涡,在身体外面的虚空中波动,随着呼吸,在经脉里进世出出,好似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能呼吸似的,反而丹田却是成了通道,一点也没有留下。这气息是不是传说中的先天灵气? 意念在身体的表面缓缓流动,彭磊有意识地收缩某些穴位里流过的气息,同时让流过丹田的气流转动起来--好多修真书上的上仙都是这么炼的!还真是行!一开始是隐约的旋涡,后来干脆旋成了太极。 约束了气流后的穴位不再让气息自由进出了,原先在周围振荡的细小的气流汇聚成粗大的几股,分别从彭磊仍然开放的几处大穴涌入。头顶的百汇,两掌的劳宫,双脚的涌泉,还有位于任督二脉上的印堂、膻中、会阴、命门、大椎。气流越走越盛,越走越快,很快丹田里的太极就来不及容纳了,最后彭磊干脆只开放头顶和手脚,小周天上的大穴也当作贮存气息的小水洼,转成一个个小小的太极,存不下了再流向丹田。 后世流传的修炼成仙的功法一定有一部分是真的!这是彭磊某一刻闪过脑海的想法。 气流越来越顺畅,开始时还要彭磊有意识地引导才能转动,到后来走得顺了,即使是胡思乱想也不会停下来,也没有走岔道。身外的气息还在旋动着,被吸走了许多,却好像反而更浓更旺了。进入彭磊身体的那些,或许只不过是从大海里取走的一滴水而已。彭磊真的很想多收集些,让丹田里的那个太极和太极外面弥漫的气息再浓缩、更坚实一点,可是,到后来气息进来得多了,那些关闭的穴位就有点控制不住,又回到初始状态,吞吐起灵气来,吞得少,吐得多。 这还有什么好练的,收工! ………… 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九座隐在雾中的山峰又一次颤动起来,那原先耸立在九峰间的石柱,此刻已经变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蛋。蛋是透明的,壁上是斑斑点点的如符咒一样的花纹、线条,里面是一只雪白的鹤……单腿独立,双翅微张,如雕塑般一动不动,唯有头上的红顶在亮着忽强忽弱的红光。 ………… 屋里黑沉沉的,天还没亮。 外屋隐隐有亮光透入,还有女人的细语。这几位也真是的,居然还不睡。 炉火熊熊,白露mm和叶子正默默地绕着线,熊媛mm一身劲装,盘坐在火塘边喝茶,那把湛卢宝剑就横在她的腿上。孜桑也在厅内,靠着壁炉站着,也是一身短装,手上拿着宝剑,不时地对着空气划几下。 一屋美女,而且都是自己的!看她们那被腰带束缚得凹凸有致的身材,彭磊同学的小腹中一股热火猛烈地燃烧起来。自己好像要赶上韦小宝同志的幸福生活了!等等,好像有一种说法,练气功时要控制情欲的,泄精就是泄气。 自己刚才练习的算不算气功?老天哪!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 “彭公!”,“磊!”……一串惊叫,然后是人影翻飞,一个个温热的身体冲到身前。 “你们怎么还不睡?现在几点了?”要死!这一激动,又忘了现在还是原始社会。 “几点?磊待在屋里三天了,不吃不喝的,我们担心死了。”白露mm手中的线团滚到了远远的屋角,双手现在抱着男人的右臂。 “三、三天?不会吧?真的?”彭磊大吃一惊。三天,自己不吃不喝地在屋里坐了三天,老天,自己也不信啊。 “磊要教我,师尊说过,这世上有许多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功夫,磊一定懂。”左臂被熊媛mm抱着,还轻轻地晃。彭磊的脑袋一阵阵晕,还没来得及解释,旁边“锵”地一声响,孜桑小妹扔掉手中的短剑,纵身就扑到他的背上,嘴里还嚷着:“我也要学!” “真的三天了?这几天没什么事吧?这个以后再说,叶子,看有没有吃的。桑儿,放手,再不放手我就先把你吃了。”孜桑搂着男人的脖子,整个人吊在了男人的背上,害彭磊差一点仰天摔倒。 “我、我不怕!彭公一定要教我们。”孜桑虽然说不怕,手还是缩了回来,圈住了男人的腰。 对着几张红艳艳的小脸,彭磊猛咽口水,可是刚才想到的那个问题……炼精化气,说不定还真有道理,总该试一试吧。先忍一忍!可是那个一直跃跃欲试的桑儿绝对不能轻易饶她。脱出双手,反手将姑娘抱在怀里,也不顾边上还有人在看着,龙爪手出,嘴也凑了上去。眨眼之间,桑儿就崩溃在鸟人的掌心里,只剩下低声地呻吟和无力地扭动。 “磊,现在就要了桑儿姐吧,她一直在盼着呢。”白露mm在旁边轻笑。 “不……,媛姐后才能要我。”桑儿还保持着一点清明,挣扎着说道。 “好啊,那就先给媛媛。”彭磊扔掉孜桑,反手抓住心慌意乱、面红耳赤、正想逃开的熊媛,边蹂躏边问,“媛媛,今天怎么样?” “我、我……磊,听说修炼高级的功夫时,若是有元阴之身,修炼起来会更容易些。”熊媛呻吟道。 “好像是有这种说法。好了,今天就饶过你们,等我研究研究,说不定可以合练,阴阳互济,合籍双修,哈哈。”放开熊媛,又美美的闻了几口白露mm的乳香,才找个地方躺下。客厅里厚厚的地毯,随处都是床。躺下真是舒服,不过小腹下热流翻腾,胀得实在是难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或许应该让这几位离开一段时间! “磊可以要我们呢!”白露和鸟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了,温柔地贴上身体,小手探入男人的衣襟。 “别,我现在正练功呢,或许该克制一点。”彭磊将mm抱紧,笑道,“红药呢?叶子,给倒杯水,渴死了。” 彭磊真是没想到,他这一坐竟然是三天。这三天里,熊媛和孜桑两个轮流在厅里值班守护,其他几位也都是衣不解带,累了就在这厅房里磕睡一会儿——熊媛很明白,练功的时候最忌被人打扰,而且,那个时候也是没有防御的。 心里充满了感激,也有点惶恐,怎样才能不辜负她们呢? “你们去休息吧,我还想一个人静一静,有许多事要想明白。” “不,我们要和磊在一起,我们可以不说话。”女人们的态度非常统一。 无话可说,反正厅房里暖和,就是睡在地毯上也不会有事,于是彭磊也不坚持了。还真是有许多的事要想明白!麒麟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会放电的牛也是,现实中怎么会真的有呢?葛成是从哪里得来的?自己经脉里流动的气流是怎么回事?这些天感应到的身外的气旋又是什么东西? 一夜胡思乱想,女人们还真是说到做到,居然将被褥搬到了客厅,一个个看着她们的男人,然后才沉沉睡去。这让人怎么静得下心来? 第39章 可是彭磊同学也够累的,还不敢走开。若是哪位梦中醒来,不见了男人,说不定还会找呢。 真气在经脉里缓缓流动,那坚挺的枪到是收了起来,不过半夜里某位睡相不好,把被子蹬了一半——房间里太暖和了!她这一下子不要紧,害得彭磊同学满脑袋都是mm粉白的身体,心里发慌,一腔热精没能化成气,一小半突破禁制,冲到了裤档里。 自己练习的气功功法其实很简单,既然女人们想学,彭磊也是不能不教的,所以后半夜彭磊干脆整理起自己学过的武功来。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就聚到了后面的大操场上,彭磊甚至把白露和叶子、红药都拉来了——太极可以强身健体,男女老幼都能练的。 石琅来见彭磊的时候已是傍晚,两人研究了一阵形势,结果还是理不清头绪。崇山峻岭中确实有许多怪兽,可是麒麟、黑虎、会放电的白牛,这些连石琅也没有听说过。那牛很变态,也就是彭磊,如果换了别人,只能是送命。由此看来,那黑虎和麒麟也不是普通人能惹得起的。 “怕个鸟!只要那东西能被杀死,老子我就不怕它。”彭磊想想就不服,忍不住愤愤地骂。 “这怪兽也只有彭公能挡得住,若是他们仗此攻打我们其他的地方,我们很难防守得住啊!”石琅说着他的担忧。 “石兄,你知不知道硫磺,还有硝石,还有红磷、白磷之类的东西?”彭磊同学有点不顾一切了,凡人和“神仙”斗,只能借一点高科技的东西。就让四大发明提前诞生吧!从小就会背的,火药的公式是一硫二硝三木碳。nnd,你有怪兽,老子就造地雷大炮! “彭公,硫磺和硝石是炼金时常用的东西。”旁边的梁聃插嘴道。 “小聃说得对,硫磺和硝石是很普通的东西,至于那个磷么,是什么样的?”石琅问道。 “磷?没有就算了!梁二,你给我马上去找一些纯净的硫磺和硝石来,最好能碾成细粉,越细越好。对了,再找一些木炭,也要碾成细粉。注意,不要让那三样东西混在一起。”彭磊大喜过望,学过的科学知识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配方是现成的,只要东西来了就行了。彭磊把点火的原理粗略地和石琅一说,这位老兄学识渊博,再加上治炼专家梁聃,三天后竟然被他们研究出了简易的雷管。虽然彭磊决定让火药提前在这个世界上诞生,但是这东西用来杀人可是不得了的,所以具体的配比、所用的原料也是只有几个人知道,为保险起见,鸟人甚至还让人起了毒誓。 又是七天,连日的晴好,地上的积雪早已化净,空气暖洋洋的,让人有点穿不上棉袄。远望大地,已经能看见若有若无的嫩绿了。丰伯抱定了一条信念:只守不攻,勤练武功,所以这些天还是没有动作。彭磊可没有这样的耐心,最近竹山族的船筏经常骚扰鱼凫族的捕鱼人,而且眼见着春耕季节就要来了。打仗也不能误了农时,是不是?这是当初定的目标。 准备得也差不多了!开战,战场还是半坡城! 第三十五章以血还血 真是回到了那句古诗所描写的场景:黑云压城城欲摧,铁马金旗战鼓擂。这次彭磊决定要一战定乾坤,首先气势上就不能弱了。人家有神兽,咱没有那怪东西,但是咱有决心,有睥视一切的精神。这支三千多人的军队已经很有型了,甚至有了统一的服装。这么齐刷刷地列队摆“派司”、喊口号,真能给人一点震撼。尤其是那五百属于鱼凫两族的士兵,真个是站如青松,动如猎豹,个个都能称得上是高手。 不知后世的两军开战先骂阵的规矩是不是从这儿继承来的。耒阳到半坡之间一马平川,根本不怕有埋伏。彭磊挥军急行,片刻就到了半坡城下,摆开阵势,选出来的大嗓门就开始骂人。自从上次夺得耒阳的那一战后,战前骂人已经成了鸟人麾下的规矩,据说上次的大胜仗就是骂出来的。 这边骂声一起,半坡城那简陋的城门轰然打开,蹄声震响,旌旗招展,人马一队队地行出--葛成同学的排场不比彭磊同学小,一面面旗帜还都是花花绿绿的,搞得这支部队就好像是节日里的彩旗队。 手中有秘密武器,所以今天彭磊是信心百倍的。若是今天还不能闯入半坡城,那大仇也不要报了,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吧--还有脸活吗?可是现在一见到仇人,彭磊不禁又有点犯晕。葛成那小贼的后台是什么人?难道是传说中专管天上人间百兽的翊圣仙君! 黑虎还在,还是那个阿勇骑着;墨麒麟也在,麒麟背上的那张脸--竟然是鹰考!见鬼了!没有了白牛,但是丰藜胯下的是一匹巨大的青狼,那体型差不多要赶上马了;象乙也露面了,骑着一匹独角斑马。那尖角有1米多长,就像是海中的独角兽;葛成骑着的还是麒麟,不过是火红色的,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跳动的火焰。 “彭公,怎么办?”石琅同志又没有了信心。 “我们有震天雷,怕个鸟。梁二,看见那个叫竹南的家伙拿的刀了吗?不能硬碰,用‘黏’字诀就不怕了。你们看那张脸,是不是那个鹰考?他还是我的。总之,大家小心点,不要慌,怪兽也是血肉做的。”彭磊还是拖着他的红樱枪,点着对面吩咐道。 “咚咚”的鼓声急骤地响起,墨麒麟撒开四蹄,转瞬间就到了阵前。 “鸟人,狗贼,你又欠了鹰考两条命。鹰考是死不了的,还不出来送死!”长剑遥点着彭磊,麒麟背上的人怒骂着。 还真是鹰考!他的身体也是自己和熊媛mm一起埋的,就缺了那个脑袋,怎么可能活过来呢?彭磊想不通,旁边的mm也想不通,面具都在微微抖动。 “磊,会不会是尸变?” “不可能,这不是原来的鹰考,只不过拥有鹰考的意识。”彭磊很快想到了外星人,拥有穿越时空的技术,拷贝一个人的记忆应该也不难吧。那鹰考的脑袋也不会飞,一定是隐在暗处的外星人抢走的。 “他还是我的,你们留心其他人,别让那些怪兽近身。”彭磊跳下马背,拖着长枪,缓缓向前行去。叮嘱是很重要的,电这个东西碰不得;马也没法骑,这畜牲见着前面一字儿排开的怪物,四条腿都在发抖了。 “去死!”鹰考一声怒吼,麒麟四蹄腾空向彭磊扑来。 长枪点地,彭磊猛地横移三尺,双腕抖开,金黄色的枪尖在虚空中跳动起来,如出洞的蛇,一闪就到了麒麟的后胯。可是,竟然扎不进皮肉!一声狂吼,麒麟的尾巴横扫,正打在枪杆子上。彭磊闷哼一声,虎口震裂,长枪差一点脱手,人随着枪飞起,一下子跌出近十米。立足未稳,一道黑影劈空而来,“啪”地一声抽在彭磊的背上。皮甲爆裂,彭磊一个踉跄,又摔了个狗吃屎。 “哈哈哈,狗贼,今天我要将你碎尸万段!”鹰考狂笑着,从麒麟背上飞起,手中一条七、八米长的绳鞭在空中盘出一个个圆圈,向彭磊套来。那麒麟也变态,可能是报复被扎了一枪吧,狂吼一声、带着满天的唾沫向彭磊扑来。 彭磊就地急滚,顾不上抹一下冷汗,枪杆猛拍地面,人凌空又是三个横滚。脚才点地,身子微侧,长枪向右后方急刺。正是麒麟的眼睛,眼睛也刀枪不入吗?可是枪还没到,耳边劲风激荡,鹰考的的鞭子又到了。没办法,只能闪! 惊叫声响成一片,同时,丰族的队伍里响起狂热的欢呼,还有张狂的笑。葛成那略带尖细的嗓音在这一片噪杂声中还能听得分明:“弟兄们,鸟人活不长了,我们杀!谁得到的东西就归谁,杀的人多还有重赏!杀啊!” 火麒麟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才刚刚起动,转眼间就到了战场的中间。独角兽和青狼、黑虎也不落后,撒开四蹄,领先向对面冲来。 混战一触即发,可是对面鸟人的部队是怎么回事?竟然还是稳稳地定在那里。丰藜的青狼和象乙的独角兽都是这次葛成带回来的神仙的礼物,还有手上的神刀,十个少年男女换来的,还是很值。这青狼的速度不输于鹰考骑的墨麒麟,此刻一狼当先,转瞬间就越过了彭磊他们。可是,后面怎么了? 几枝巨箭从头顶上飞过,刺耳的啸声还没有消失,猛烈的爆炸声轰然响起。空气剧烈地震颤,血肉飞溅,马嘶人喊,惨叫声此起彼伏。象乙的独角兽起步稍晚,爆炸的气浪竟然将他从独角兽上震了下来。还好,这神仙送的坐骑处惊不乱,竟然主动将主人拉起。 “杀!”这次连象乙也抡起战刀冲了上去,刚刚冲过中线,一杆长枪就将他挡了下来。 这是彭磊根据大明朝的飞雷制造的飞雷箭,把炸药用竹筒装了,绑在箭头上,用特制的超级巨弩射出,几乎可以射到五百米开外。剧烈的爆炸将丰族的战士炸晕了,勉强有几个冲出去的,也被随后而来的强弓射出的小飞雷炸得血肉横飞。 战斗毫无悬念,还没有开始,丰族的军队就死伤惨重。葛成眼也红了,怒喝一声,麒麟四蹄腾空,如一道血色的闪电,闯入彭磊的队伍。惨叫声也在有熊族的军队里响起,刀光起时,总能带起一抹血线。 丰藜也想跟着葛成,可是葛成一开始的对手是彭磊,两人两兽对一个,彭磊勉强能自保而已,葛成随时都能脱身。丰藜没有那么幸运,他的对面是一个带着面具的女将,一杆长枪指东打西,若不是青狼骨头硬,这一刻四条腿或许都被敲断了。 第40章 再看旁边,骑黑虎的竹南也是不好过,他竟然对了两个女人。一个将枪舞成了蛇,漫空都是弯曲的枪影;一个将枪当成了棍,耳中尽是呼呼的风声。最幸运的或许是象乙,独角兽上的象乙连劈带砍,和拿枪的梁聃战得难解难分。 炸弹炸响的时候,彭磊的精神一振。鹰考重生之后,速度比之前快了一倍不止,用的兵器还是长长的软鞭,太极的以柔克刚全无用处。还有那头墨麒麟,刀枪不入,根本就不怕挨打。这架打得太被动了,葛成又来捡便宜,还真是差一点让他得逞了。爆炸声响起,看葛成舍下自己,彭磊终于松了口气。不过这火麒麟在自己的军队里如入无人之境,每一片刀光都好像是砍在彭磊的心上——葛成这小贼是怎么了,那次被自己敲竹杠的时候,那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啊! “鹰考,回头是岸!”枪在地上一点,人斜斜地飞起,再一转折,左手探出,正好抓住掠过面门的鞭稍——心中一激愤,周身的气流又激荡起来,身外的空气好像也跟着转动起来,转出一个巨大的旋涡。鹰考的长鞭抽入旋动的空气,彭磊清楚地感觉到了鞭子运动的轨迹。 “鸟人,去死吧!”长鞭带着彭磊在空中盘旋,好像彭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真正的鸟雀。一片赤红的光雾从鹰考的身上腾起,手中的长鞭也在眨眼间变成红色。 “嗡”地一声震响,虽然不如身后炸弹的爆炸声震耳,但是那空气的波动却一点也不次于炸弹的冲击波。长鞭寸寸断裂,彭磊手上是一把粉,鹰考的手上是一个柄。鹰考踉跄后腿,身上的红雾袅袅散去,嘴一张,喷出满天的血雾。 彭磊比鹰考好得多,不过他身在半空,刚才这大力一震,人竟然又向上升了两、三米。鸟人现在真的像只鸟了,只见他凌空两个翻身,枪交左手,右手中亮起一片红光。鹰考想躲的,可是刚才这一震,筋骨又酸又麻,腿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勉强抽出短剑,看麒麟正在向自己急冲——只能求神保佑了! “喀嚓”一声脆响,红光从鹰考的头顶灌入,又将鹰考的右手齐腕剁下。麒麟的吼声惊天动地,从鹰考身上脱出的剑气竟然在麒麟的腰上划出一条深深的血线。彭磊也是闷哼一声,麒麟身上传过来的巨力把他重新弹向高空,一口逆血冲口而出,吐了鹰考一身。长枪顺起,略一点地,落地还算平稳。那边鹰考还是站着,终于,开始稍稍摇晃,突然从头到胯裂成两片,血花飞溅。墨麒麟在鹰考的尸体边略微迟疑,猛地又是一声狂吼,腾身向彭磊扑来。 战场还是那样混乱,有熊族的弓箭手死伤惨重,飞雷的爆炸声渐渐稀了起来。一队队撕杀的人中,已经有了普通的战士,不过最触目惊心的还是中间那四个战圈。彭磊现在只有一个对手了,甚至可以分心看其他几人的境况。总的来说,除了梁聃和象乙难分高下外,熊媛她们都是占了上风的。鹰考的死动静不小,旁边的人也都看着,这好像是给她们吃了兴奋剂。只见熊媛的身影突然向青狼横撞过去,擦身而过时人猛地跃起,就在这一刹那,一杆长枪笔直地从青狼大张的嘴巴里刺入。丰藜的身手可没有那么敏捷,人从狼背上狼狈地跌下,还没等爬起来,一片银亮的剑光掠过咽喉,意识在一瞬间就模糊起来。 “媛媛,好样的!”第一个喝彩的是彭磊。传言真是不虚,熊伯的这个妹妹比鹰考也差不了多少。 “三哥!”象乙一声痛呼,手上一滞,差点被梁聃的长枪刺穿肚子。这是战场,是不能分心的,差一点忘了。 那边,被孜家姐妹围住的竹南最是痛苦。大湖边的两位大神不仅仅送给他们神兽,甚止还将他们放入神器里洗髓伐筋,又用大神通传授战斗的技巧。总以为自此以后,天下无人能是敌手了,可是苍天真的会捉弄人,鸟人手下的两个女人都是那么厉害。若不是黑虎的速度和满身的电流,竹南估计自己早就挂了。这两个女人里是不是有熊伯的妹妹?可是不对啊!那边对着丰藜的女人好像更厉害! “阿成,快点来帮我!”没办法,只能叫帮手了。若是让三个女人合到一起,竹南估计自己挺不住两息的时间。 “姑奶奶来帮你!”孜芹一声娇喝,长枪抡圆了,“啪”地一下,狠狠的打在虎头上。这黑虎也不怕打,反震过来的电流甚至能通过木制的枪杆,所以两姐妹一直是以虎背上的骑士为进攻目标的。现在看人家都有收获了,孜芹的脾气也上来了。 轰然暴震,孜芹的长枪上暴出一片淡紫色的电光,孜芹也是尖叫一声,人随着高高飞起的枪远远地跌开。黑亮一声狂吼,孜芹的这一枪将它砸得趴倒在地,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虎背上的竹南也很惨,人从黑虎的头上栽了下来。还好手脚敏捷,空中一个翻滚,竟然没有摔倒。身子微转,马刀向上掠起,只见右边的虚空,一点淡红的弧光正急急地奔向他的胸口。 “喀”地一声脆响,明明是撩中了那光点的,可是那弧光轻轻一跳,竟然还是向前飞。 “阿成……”竹南惨叫一声,带着一脸的不愿,重重地摔倒在黑虎的爪前。 “不!”葛成一声尖叫,火麒麟化作一道红光,转眼就出现在黑虎的旁边。孜桑一枪得手,还没有喘一口气,一团红光就撞在她的胸口。 “桑儿!”熊媛一声惊叫,人随着一片清光飞起,狠狠地撞在葛成挥起的刀上。只听“喀”的一声响,葛成手上的钢刀竟然断为两截。 “轰”地一声暴震,彭磊将一个手雷塞进了墨麒麟大张着的嘴里。身子没有丝毫停顿,枪尖亮起一团赤红的光,如慧星掠空,带着人冲过数十米的空间--这是彭磊从鹰考的身剑合一中参悟来的,霸王枪之鹰击长空——孜桑受伤,熊媛驭剑,彭磊在旁边都看着呢,此刻情急,恨不得拼命了。 经脉中的气流疯狂地旋转着,枪尖虽然是笔直向前,但是彭磊清楚地感觉得到,枪尖破开的空气转成螺旋,人和枪就像是在一个旋动的空气管道中穿行。 劲风激荡!葛成想不明白,手中的刀可以切金断玉,大湖里的尊神曾亲口许诺,这刀是人间最锋利的神兵。可是……葛成握着只剩半截的断刀,看着眼前这个戴着面具的女人。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伤得了自已的神刀?没有时间多想了,看这打断自己神刀的女人转身去扶那被麒麟撞伤的,葛成从麒麟背上跳起,断刀飞出,撞向破空而来的彭磊。 “阿南,我会为你报仇的。”葛成手上拿了竹南的刀,翻身跳上了黑虎,嘴里狂叫着,“鸟人,魔鬼,今天我们不死不休!小红,给我杀。” 第三十六章灰飞烟灭 小红是火麒麟的名字,感受到了葛成的心情,这怪兽一声狂吼,身上红光一亮,一道赤热的气流从它的大嘴中喷出,遇风而化,变成一垛巨大的火墙,向立足未稳的彭磊罩来。 “滚开!”彭磊一声断喝,身边的气旋猛地向前一冲,在枪尖前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麒麟吐出的火焰被这旋涡一撞,在虚空中转成一个火焰太极,然后“呼”地一声反卷,向一边的黑虎罩去。 黑虎重新跳了起来,刚才芹在虎头上敲的那一下,把这怪兽的脾气也敲了出来。狂吼一声,周身紫电乱蹿,将虎背上的葛成也包裹在了一个紫色的光罩里。 旁边传来熊媛mm轻轻的抽泣声,彭磊的心一阵阵绞痛,却不敢回头。火麒麟已经扑到了近前,锋利的爪子带着一团热焰,向彭磊拍来。那黑虎也不甘落后,一声虎啸,紫色的电光在尾巴上聚成一串雷球,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向彭磊抛来。 “阿南,我来为你报仇!”葛成大叫着,从虎背上跳起,手中刀划出一道银亮的光,奔向刚刚缓过气来的孜芹。 又是“喀”地一声轻响,湛卢神剑在熊媛手中绽出一道碧蓝的虹光,然后葛成的身子弹上半空,手中又只剩下半截断剑。不过葛成的冲力不小,熊媛也被震得倒退好几步。 “姐姐,桑妹她怎么样了?”芹也看出了有些不妙,桑儿横躺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在吐着血沫。 “桑儿她……”熊媛干脆扔掉面罩,抹一把眼泪,湛卢剑“嗡”地一声轻响,化作一道蓝色的电光,向立足未稳的葛成劈去。 “桑儿!”芹一声悲呼,“恶贼,我要你死!”一片枪影向葛成飞来。 “哼,你们都得死,陪我的阿南去死!”葛成冲天而起,断剑带起一缕银光,撞入芹的一重重枪影里。 “桑儿!” 彭磊心里发酸,眼睛里差一点冒出火来。身外气流急旋,紫色的雷球在气旋里炸开,在彭磊身外化成一道道紫色的光环。闪身躲过麒麟的一爪,人到了黑虎屁股后面。这老虎还在不停地甩着雷球,翘着屁屁,摇着尾巴,摸样还是蛮可爱的。机会难得,彭磊手中的红缨枪带着一声剌破空气的尖啸,从老虎的屁眼扎入--刀枪不入?这里也不能入吗? 身形旋起,躲过火麒麟的又一扑,凌空一转,人竟然到了麒麟的头上。彭磊没想到自己能跳得这么高,只觉得随着自己的跳起,丹田一股热流沿着任督二脉的腹内通路急速上蹿,过承浆、齿垠、人中,直上紫府,在紫府中急旋,上贯百会,然后沿前胸后背急速冲入会阴。这两股气流在会阴处猛撞,又急涌入丹田。丹田的气旋猛烈地炸开,体内的气旋在一瞬间和身外的气旋融为一体。这一刻竟然感觉不到重力! 第41章 不过彭磊没有时间感受这身轻如羽的感觉,身子在瞬间已经旋到麒麟的头上。 “畜牲,吃我一掌。”一声暴喝,右掌轻轻地按在麒麟的两角之间,浑身的劲气急涌入掌心的劳宫穴,化成一片淡淡的红雾,无声地钻入麒麟的脑袋--这是彭磊自学出来的本事,以前能轻易击碎卵石,还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化骨绵掌! “呦”地一声怪叫,火麒麟高高跃起,然后重重地砸在地上,口鼻里红的、白的乱喷,四肢猛烈地抽搐,眼见是不活了。彭磊根本没有多看它一眼,脚在地上一点,人再一次飞起,腰中的短剑脱鞘飞出,在虚空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红线,直奔数丈外的葛成而去。 葛成正在后悔,为什么要犯险上前线呢!从大湖回来后他试过身己的身手,用鹰考的话来说,这天下能胜过他的人很少了。可是鸟人真是魔鬼吗?还有眼前的这两个女人,她们难道也有自己一样的际遇?不然的话,怎么这么强横? 断刀在芹的枪影里寻找间隙,大量的精神却是留给身边的熊媛。那把长剑大恐怖了!而且,熊媛的功夫明显的还要超过舞枪的芹。火麒麟临死前的哀嚎如九天的惊雷,葛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心微微颤抖,人极尽全力地向自己的队伍跑去。可是迟了,鸟人手中的那道红线竟然能拐弯,向上微微跳起之后,变成一道红色弧光,再一刻,葛成见到了彭磊咬牙切齿的脸,就在他身前三尺之外。 心口一阵灼热,后腰上又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痛,一截红艳艳的枪尖从腹上透出;身子一轻,左臂离肩而去;紧接着,一道红光劈空而下,把葛成刚刚冲出嗓子的惨叫分成两半。 孜桑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血,美丽的小脸因为痛苦,五官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胸前的皮甲早就裂成了碎片,胸衣一片血红。躺在彭磊的怀里,人却还是清醒的。 彭磊这是第二次面对这样的场景,心在滴血,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一串串地淋在孜桑的脸上。孜桑最后说的话更让人揪心:“桑儿还没有做磊的女人,桑儿不想死!” “桑儿是彭磊的女人,我们抱过、亲过,桑儿就是彭磊的女人。”抱着身体渐渐冰凉的孜桑,彭磊一遍遍地说着同一句话。 老天哪,几千年后的誓言,难道真的要应验在这个重生的世界吗?彭磊,你tmd真是个鸟人,害得自己的女人一个个地离去。 深深地自责,泪眼看向还在拼杀的梁聃和象乙,突然—声狂吼,人贴地疾飞几十丈,手中的短剑幻出一片妖艳的血光,狠狠地剁在独角兽的长角上。 蓝光暴闪,空气中响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电离声。独角兽一声狂吼,那尖角竟然被彭磊砍断了三分之二,不过彭磊也没有讨到好处,蓝色的电弧光从宝剑上传来,一下子让他变成一个巨大的灯泡。丹田里的气流疯狂地旋转,身体表面激荡的电流转瞬间化成一缕缕凉凉的气息,迅速地融入身体里那旋动的气流里。 “畜牲,我要杀了你!”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这硕果仅存的独角兽身上,短剑上亮起炽烈的红芒,一下,独角兽的角又短了一截;二下,独角兽的一条后腿和身体分了家。 一声痛苦的惨叫,象乙从半空中摔下,小腹上鲜血喷涌。论本事,象乙同志和梁聃有很大的差距,可是独角兽强悍的攻击,还有变态的电流,刀枪难入的厚皮,让梁聃大量的精力都给了怪兽,所以他们这一对,梁聃反而是微微落在下风。战场上的情况象乙看得明明白白,从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时开始,心里隐隐就有些不安,后来的一切变化都来得太快,象乙根本就来不及做什么。有一个问题他到死也想不明白,鸟人真是神仙吗?不然怎么会飞呢! 彭磊杀麒麟的时候,象乙就知道葛成也完了。再看彭磊,昔日谦卑有礼的一个人,这一刻就像是疯了一样,几十丈的距离,脚不点地就过来了。象乙本能地从独角兽身上跳起,梁聃的长枪却像是暗夜里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着一股灼热冲入象乙的身体。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象乙看着喷涌的血,喃喃着。 “为什么?因为我是魔鬼!”彭磊狠狠地说,梁聃手上滴血的长枪到了他的手上,一咬牙,长枪的一小半贯入独角兽的身体,“这些怪物是哪里来的?” “是葛成从大湖里的仙人那里讨来的。”象乙挣扎着从地上坐起,看着满脸激愤的彭磊,“彭公,我们曾是朋友。” “朋友?是啊!”除了葛成,对别人彭磊提不起半点仇恨。酒肉朋友也是朋友,据说都是要几百年修行才能换来的缘分。 “不要太恨我的家人,求你了。” “我不会恨别人的,我只恨我自己。”彭磊真的是恨自己,这或许就是报应--冥冥之中,到底有没有掌管人的命运的神灵呢? 葛成一死,丰族的部队就没有了斗志,等到象乙的独角兽倒地,这一方的战士几乎在同一时间扔掉了手中的剑,爬到地上高呼饶命。门口的彩旗队见势不妙,扔掉旗帜,苍惶地逃入城里。可是这两扇木门再怎么厚实,怎么抵挡得住炸药的轰击,倾刻间就门倒墙塌了。 彭磊没有随梁聃进城,他还没有习惯那种冷酷的屠杀。梁聃从老婆的哭声中知道小姨子死了,这家伙眼睛一红,血冲脑门,一声号令,刀箭齐飞,炸弹乱响,不到两个小时,半坡城几乎被杀得鸡犬不留。 终于懂了那句话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代的战争,枪来刀去,短兵相接,真个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由于葛成和火麒麟的冲撞,彭磊带过来的三千多人的军队也伤亡了三、四百人,虽然和战果相比,这点损失微不足道,但是彭磊还是心痛啊,这里有许多是他们鸟村走出来的精英。 孜桑的死把胜利的喜悦冲冲洗得不留一点点印痕,本来是应该乘胜追击的,可是彭磊却提不起一点点精神。 “媛姐陪磊出去走走吧?磊最喜欢看日出日落了。”家里一片愁云惨雾,熊媛少了搭挡,心里的伤痛不会少于男人的,可是却不敢流露出来,生怕引起别人更多的伤心。这样忍着真是不好受,白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看屋外夕阳将落,于是轻声建议道。 ………… 小路蜿延,如蛛网似的在冰冻的黑土地上辅开,绿挣扎着虚弱的身体,在一丛丛衰黄、一团团莹白、一片片黝黑中探出头来,仿佛在寻找生的气息。光秃秃的树三三两两地立在视野里,轻风过时,带出它们一声声叹息。太阳透过淡淡的云,有气无力地看着这个世界。薄薄的雾在树脚、在草隙、在每一个阴影里无声地生长。似有似无的流水声偶尔清晰地传入耳鼓,却似来自九天的仙籁,无从寻找它的来处,等着下一个音符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片绛紫色正在西边的天空慢慢堆积,紫色的边缘是如雾的绯红。 又是黄昏了,可是这冬日的夕阳有什么好看的呢? 彭磊扭不过白露的坚持,再看熊媛mm那哀伤的小脸,待在屋里确实会闷出毛病来的。于是携了熊嫒的小手,信步走出了耒阳城的南门。可是天苍苍、野茫茫,这满眼的肃杀萧条更让人心生悲凉。若是多愁善感的诗人,此刻一定能吟几首诗吧?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远处,一架马车正缓缓向这边行来,道旁的一棵大树上,几只大鸟蜷缩着身子,在无精打彩地四下张望。彭磊当初为了泡妞曾经恶补过古诗词,此情此景,一首小令《天净沙》脱口而出。情景虽然不是完全吻合现在,却基本上能表达他现在的心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说的真是不错。 “断肠人在天涯。”熊媛轻轻地重复着这几个字,眼神定在男人的脸上,一时间竟是痴了。 (……不说话,继续帖!虽然不多,但每天不少!……多谢来捧场的,更多谢留言的。) 第三十七章联盟法律 天际红色的云雾在渐渐散去,地平线上一抹浓浓的黑迅速地向上蔓延,那架老马车早已消失在了视野里,空旷的荒野里只有树的呜咽和风的轻语。不知不觉间,离开耒阳城有不少的距离了。极目天涯,四野里寥无人迹,城市的轮廓在暮色中也是隐隐约约,仿佛是一团虚幻的墨迹。这一刻,他们俩好像是天地间唯一的人。 那个世界里的人现在都在做什么呢?还有人记得那个铁齿铜牙的胖子吗? 一声轻叹,问身边的mm道:“媛媛,你说女祸造人时的世界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的?空茫茫的天地间只有两个人,还有的就是青冥中闲得无聊的神仙?” “磊,人是女祸大神造的吗?”熊媛身子一震,小脸看向星光闪闪的苍穹,秀目中亮起迷人的幻彩。 “这……传说是这样的。女娲娘娘见这秀美的山水了无生气,于是按照神的模样,用泥土捏了个人,据说是男人。后来大神又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和上泥水,做成了一个女人。”早知道就不说了,忘了现在是在青铜年代,女娲造人的故事可能还没有被人编造出来。 “磊,神的世界是怎样的呢?桑儿她现在会不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沉醉在男人说的故事里,熊媛痴痴地问道。 “其实这都是故事而已,你知道吗?苍穹里我们看到的每一个亮点其实都是一个大火球,根本没有那传说中的神仙的宫殿。 第42章 人死了之后就什么都没了,灵魂是很虚无的东西,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唉,我倒是真的很想有灵魂存在,那即使是死了,还有来生可以期盼。”仰头看着星光点点的天空,彭磊忍不住要给身边的mm普及科学知识。 “磊哄我呢!我知道有神仙,在青冥中有许多闪着五彩霞光的大房子,那是神仙居住的地方。磊也是从天上下来的神,是不是?”熊媛微微摇头,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微笑。 “瞎说,我怎么可能是神仙呢。我如果是神仙,那绢和竹女的仇早就报了,桑儿也不可能死在这里。葛成贼子,他虽然死了,可是还有大湖里的那些所谓的神仙,这个大仇我一定要报。”彭磊又被勾起了怒火,双目中闪动着淡淡的红芒,看向灿烂的星空--天狼星在哪里?等哪一天老子抢一艘飞船,去灭掉那些小心眼的东西的祖宗。 “在我们心里,磊就是神。”熊媛抱紧了彭磊的左臂,眼光从星空回到彭磊的脸上,“上天对熊媛真是不薄,如果能一直这样,那有多好。磊,你说,葛成背后的神灵会不会来找我们复仇?” “别胡思乱想,我不怕他们的。回去吧,天也黑了,再不回去的话,露儿也要焦急的。”缓缓地把目光从天际收回,突然,一道橙色的亮光划过天幕--是什么?ufo? “神使!这是神使坐的船!”熊媛脸色微变,人不由自主地跪下,连头也不敢抬起。 “媛媛起来,谁说的这是神使的船?外星人而已,我正要找他们算帐呢。”又想起被赤条条绑在床上的情景,彭磊知道外星人不会平白无故地杀人,若是再被他们送到几千年前,那就是自己倒霉。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他们来送自己回家的--这要谈条件了,自己这里毕竟也不是孤身一人,不能说走就走了的。 橙色的光在眼底渐渐放大,转眼间变成一团椭圆形的亮云,长有二、三十米,厚八、九米的样子。这团亮云在彭磊他们前面不足百米的天空悬停下来,离地也就是几十米,渐渐收敛起光彩,露出银亮的本体--真的是传说中的飞碟。 彭磊就是被天狼星人送到这古代来体验生活的,所以此刻心里除了稍稍有点紧张外,倒也不怎么害怕。冷冷地看着那无声无息地停在半空的飞船,心里对外星人的技术还是非常羡慕的。 飞船缓缓降下,彭磊清晰地感觉到从飞船里射出一道微弱的能量,这能量在他们两个人身上不停地扫描,好久才消失。飞船终于停稳,大概过了五分钟,飞船的侧面裂开一条缝,很快就变成一扇发着耀眼白光的门,然后是两个人影从白光里走了出来。 不是天狼星人!彭磊心里是深深的失望。眼前的两个,一个身高1米80出头,另一个尖嘴猴腮,好像是星球大战电影里的人偶。飞船里的灯光换成了幽暗的红色,那两个人步履拖沓地向彭磊走来,彭磊能清楚地看见两人脸上怪异的笑容。 一道细细的蓝光从高个子的手中射出,熊媛身子一颤,人软绵绵地瘫在彭磊的怀里。 “媛媛!你怎么了?你们对她做了些什么?为什么?”彭磊眼冒红光,愤怒地吼道。 “我们说的话不能让这个女人知道。”那个怪模怪样的外星人尖着嗓子说道。 “你们想干什么?”愤怒地吼。 “1497号,名字彭磊,汉族人。奸诈、无礼、好色、贪吃,粗通搏击之术,智商一般。”对彭磊的愤怒,飞碟里出来的两位不屑一顾,那高个子轻蔑地瞄了彭磊一眼,嘴里冷冷地说道。 “我……”彭磊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这样的评价还是很中恳的,只不过稍稍有点夸大。不过,自己怎么有了一个数字符号?弄得像牢监犯似的。 “宇宙联盟的法律,绝对不能干扰文明的自然进程,犯规者将被抹去记忆,你不知道吗?”丑脸冷冷地问道。 “操!我怎么啦?你们和那两个可恶的天狼星人是不是一伙的?把老子弄到这种地方来,老子做错什么了?老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又没有人关照我。你们怕我犯规,为什么不让我回去?” “没有人告诉你应该遵守的纪律吗?对于你们这种被流放的囚犯来说,我们已经非常宽容了。你可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已经在影响文化的发展,这是绝对不容许的。”丑脸并不理睬彭磊的愤怒。 “我是犯人?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又是什么人?那两个天狼星人在哪里?有种叫他们出来。” “可怜的原始人,既然被流放了,那你肯定是犯了大错。你在战争中擅自用了火药,地球文明因此会被干扰,你还不知道错了吗?”那个高个子冷笑道。 “放你妈的屁,老子只是放几个大爆竹而已,倒是你们这些所谓的神仙,竟然制造一些怪兽出来害人。”彭磊好像又回到了从前,讲道理,那是从也来不肯认输的。 “这个……,你这囚犯竟然还不认错,你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高个子一声怒吼,一抬手,一束蓝光射入彭磊的心口。彭磊想不到外星人说动手就动手,根本来不及反应,手脚一颤,就再也动不了了。心里那个后悔哪!早知道外星人都这么不讲理,那就退一步海阔天空了,现在怎么办?又成了人家的鱼肉,还害了怀抱里的媛媛。 眼前满是舞动的金星,这外星人的武器真是霸道!那个外星人击中了彭磊之后,却也在奇怪:“札芬队长,1497号对麻醉光束的反应很怪啊!” “哼,他被传送的过程中防护器毁了,可能是身体的结构发生了异变,所以抵抗力稍强了一点。不过这个人确实有点不同,他的大脑暗区好像有激活的痕迹。天狼星人倒底为什么将他流放,竟然不给他宣讲法规,这好像应该调查一下。” “是要调查,那些小矮人自以为很了不起了,高高在上的样子。这1497号就是证据,我们将他送到总部去,看他们如何解释。如果1497号的的大脑暗区真的被剌激过,那说明传说是真的,他们真的己经找到了激活原始能量的方法,这1497号很可能只是他们的一个试验品。联盟法可是有明确规定的,原始能量是全宇宙人类共有的,不管谁先发现,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公开出来。”苏阳激动地说道。 “嗯,原始能量,我们探索了几万年了,还是一无所获。这1497号身上有原始能量的气息,或许真的是和大脑暗区有关。既然你已经动了手,1497号就带回去好好调查,这个女人就留下吧,我们走。”丑脸札芬说道。 “队长,难得出来一次,这个女人你看……反正也没人看见。”彭磊听到苏阳咽口水的声音。 “你们也越来越放肆了,这要是被总部知道,连我也会受到处罚。” “这个……,我们也是太寂寞了!队长,前几天有人给我们送来几个奴隶,还没成年,皮肉很嫩的,回去后我给你送几个去。”苏阳馋笑着。 “是用那些个改造兽换的吧?嘿嘿嘿,好吧,那就下不为例。去将影像记录抹了,不要留下痕迹。” “影像记录仪早就坏了,嘿嘿嘿。”苏阳怪怪地笑,伸手想要将熊媛从彭磊的怀抱里拉开,可是彭磊刚才在激动中太用力,十指扣得死死的,这一刻心里紧张,虽然动不了,但是经脉里的气息在急速流转(奇*书*网^_^整*理*提*供),双掌好似被粘合在了一起,那个叫苏阳的外星人努力了几次也没有把两人分开。于是彭磊听到苏阳愤怒的骂,还有丑脸怪怪的笑声,身上又传来剧烈的痛,那是大个子外星人羞怒的拳脚。 剧痛传到脑海,手脚反而有点能动了,不过彭磊可不敢轻举妄动。这两个外星人明显不是善类,自己现在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还有媛媛正昏睡不醒,若是惹得他们恼羞成怒,说不定会小命难保。再说了,自己对这些外星人一点也不了解,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怎样联络,有什么弱点,在这里干什么,这些最好都要知道一点。 大个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彭磊和熊媛弄到飞船里,扔到一间像客厅一样的房间里,自己坐在沙发上直喘气。那个丑脸札芬则坐到一张单人沙发上,咧着嘴直乐。彭磊身上的知觉早就恢复了过来,眼睛也恢复了视力,不过他可不敢把眼睛张开。 “苏阳,我真的不明白,那种原始的交配动作很剌激吗?我看你们很享受的样子,好像比喝到新鲜的脑汁还要高兴。”丑脸笑着。 “我们不是同一种族,所以我们的爱好不一样,哈哈哈。” “好久没见到你们做那种事了,要不你现在就做,让我欣赏欣赏。怎么样?反正这沙发够宽大的。” “也不是不可以,不过1497的肌肉力量很怪异,我也没法将他们分开。”苏阳喘着气。 “那是肌肉僵化,1497号的身体肌肉被特别刺激过,所以力量更大一些。先把船开到高空去,等会儿我帮你,用电击可能会让他放松下来。”札芬说着,走到稍前面一点的平台上忙碌起来。 微微的振动从身下传来,彭磊心里不禁着急起来。这飞船若是回到了他们的老窝,那再想出来就麻烦了。听听那两个东西在说什么?自己和熊媛落到他们的手里,一定是生不如死!气息在经脉里飞快地流动,丹田里的气旋转得都快出声音了。彭磊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心跳,这一刻他下定了决心,拼死也不能受那些外星人的凌辱。 第43章 札芬的脚步声又传了过了,只听那尖细的嗓子笑道:“好了,现在高度三千米,我设定了在这里自动巡航,你结束以后我们再回去。哈哈哈,我告诉基地我们飞船有点小故障,稍晚一点归队。” “到底是队长,想得真是周详。”苏阳站起身来,双手抓住了彭磊的双腕,“队长,来试试。若是还不行,我就把他这只手剁了。” “你拿这个棍子,看时机把他的手敲开。”札芬的手上响起“啪啪”的电爆声,彭磊这一刻连呼吸都忍住了。那个东西看上去只是普通的电棍,棍头上跳着幽蓝色的电火花。这电流比那几头怪兽身上的电流弱多了,受上几下应该没有问题,可是,抱着的mm可能受不了的。 猛地翻身,右手扬起,积蓄了许久的力气全部随着右掌切到了札芬的颈侧。左手探出,在苏阳一愣神的当口,牢牢地扣住了他的右腕。 骨头断裂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札芬横着飞起,重重地撞在那张他刚才坐的大沙发上,人懒散地仰斜着,头甩到了背上。手中的电棍却没有松掉,夹在了自己的两腿之间,蓝色的电弧不断地炸响,那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也随着不断地抖着。 一声惨叫,苏阳的右臂一阵暴响,彭磊下手毫不留情,眨眼间就卸下了这大个子右臂上所有的关节,然后是左臂。腾身而起,一脚将苏阳的右腿关节也踹脱了臼,这才放松地喘气,将熊媛轻轻地安置到大沙发上。 “1497,你竟敢造反!”苏阳惊恐的叫声这时才响起。 第三十八章毁尸灭迹 这飞船上只有苏阳和札芬两个人,而且船上没有影像记录,船又在高空自动巡航——简直是特意为彭磊同学准备的杀人环境,若是手脚干净,或许外星人根本就不知道杀人者是谁。彭磊放松了下来,冷冷地看着在地板上挣扎的苏阳同志——这个时候老子是老大了,你说什么屁话都没用。 “造反?造什么反?我想问几个问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回答我?顺便提醒你一句,刚才你说我奸诈、好色,还真是没说错,不过好像也漏了许多,怎么不知道我也很残忍呢?” “你、你想要知道什么?我警告你,你是逃不过联盟的追捕的。如果你放了我,我可以为你掩饰一切,我们也可以成为朋友。”苏阳颤抖着,眼中闪动着幽蓝的荧光。 “这倒是个好主意,不过我的问题还是要问的。”彭磊腰上的短剑猛地飞起,带着一声尖啸,突然停在苏阳眉心,“你可以不答,不过我提醒你,我的刀法还不错,至少能保证你三百刀不死!” “你……想知道些什么?”苏阳的身子猛烈的抖动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害怕呢,还是卸掉的关节处不舒服。 “很简单的几个问题,若是你够朋友,我倒是很愿意考虑你刚才的提议的。”彭磊笑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苏阳对自己这条命是很看重的,只要能渡过现在这个难关,以后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这一刻倒是有点企求,拜托你快点问吧!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所谓的宇宙联盟是什么东西?我怎样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你们在这里有多少人,基地又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抓我?怎样让媛媛醒过来?”彭磊的声音冷得像在冰箱里冻过。 “彭磊,每一个被流放的人身上都有芯片,记录着这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而被流放的,但是你的芯片编码是属于弗仑特星,也就是你说的天狼星。这个女人只是暂时被麻醉,六个小时后自己就能醒来,也可以用光束唤醒。所谓的宇宙联盟,是宇宙中所有高级文明的联合体,暂时有100多个成员,我是来莫尔斯星团谷羊星系的冕古星,我叫苏阳;那个瘦子叫札芬,他是吉克特星系恩札星人。我们这里是一个时空中继战,主要是负责跨时空通讯的。这个时间点上,地球上有十几个同样的站点,每个站点有七、八个人,过一段时间会轮换。我们的总部在大西洋上,太空中也有中转基地。”苏阳倒是爽快,彭磊的问题他根本就没有迟疑,答得还唯恐不快——鸟人的脸色不太好,看他刚才对札芬的那一下,绝对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主。 “芯片?妈的,你们的技术倒是很先进的。怎样把那个东西取出来?它在哪个部位?”彭磊一时间还不能消化苏阳提供的信息,不过轻重缓急还是能把握的。 “你身上的芯片是最新的液态溶晶,植入的部位是大脑,一旦植入,是没法取出的。”苏阳惶恐地说道。 “放你妈的屁,真的不行?你这个飞碟能不能回到未来,不要告诉我不行!” “我……这只是小飞行器,只能做短程的空间跳跃。穿梭时间隧道要许多的能量,逆流穿梭所用的能量更是要翻倍,只有总部的穿梭机或许才能够做到。”苏阳急急巴巴地答道。 “妈的!”彭磊的心里一阵失落,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飞行工具,结果一点用处也没有。束手待毙的事情当然也是不干的,调整了一下情绪,重新对苏阳审问,很快就把飞碟里的一些东西弄明白了大概,甚至还找到了便携式的语言转换设备。 到底是高科技的东西,操作起来特别容易,简直就是自动的。彭磊玩过两把之后,对外星人的这种东西已经不陌生了,不过这飞碟他可不敢要。地球上不是就只有这俩外星人,大山以外还有许多呢,没听这苏阳说吗,大西洋里还有他们的基地。 刚才偷听过这两个外星人的说话,对这两位的人品彭磊是不欣赏的,看来宇宙中所有的人类都相似,每一个人种中都有人渣存在。文明的发展并不能消除人心中的丑恶! 地球人类再过几千年也达不到加入宇宙联盟的条件——星际移民!至少彭磊出生的年代,二十一文学的前一百年还不可能。和这些已经能够星际旅行的外星文明比起来,现在的地球人确实是原始。不过对于这个文明人苏阳,彭磊早就有了解决的办法,当然,在苏阳把彭磊想要知道的东西都讲出来之前,彭磊对他还是比较客气的。 就在这条巡航的线路上,一个乱石堆垒的小土岗,杂树丛生,用来隐藏一些东西真是再好不过了。这个冕古星的苏阳是没有多大用处了,彭磊毫不犹豫地让他去见了上帝。唤醒了熊媛妹妹,顾不上妹妹的惊讶,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能找到的、可能有用的东西藏到小树林里,然后让飞碟自动起飞巡航,高度五千,三十分钟后起动自毁系统。 用最快的速度往耒阳跑,丹田里的气旋越转越快,天地间的灵气从百汇和涌泉大穴急速涌入,融入小周天奔涌的气息里。彭磊觉得自己都快要飞起来了,搀着的熊妹妹最初还能勉强跟上,后来干脆就是被彭磊拉着在飞了。 “磊,神会不会惩罚我们?”大概也有点知道彭磊在做什么,看看家就在面前了,熊媛终于喘着粗气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那两个不是好东西,死不足惜。听着,这件事只有我们俩知道。”彭磊也终于停下了脚步。身后的天空,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然后是无数赤橙黄绿的光线此起彼伏。稍过片刻,两颗流星从天际冲下,湮灭在地平线上,紧接着,一道很奇特的能量波从地平线上蔓延开来。 千万不要发现那些从飞船里搬出来的东西!彭磊在心里默默地求着菩萨。 夜静得让人窒息!站在城里那高高的观星台上,隐约可以见到天际不时闪过的一道道流光。那艘飞船的失事,或许已经惊动了外星人的高层,看那流光的落点,都是东边大湖方向。幸好当时修改了飞船的巡航线路,爆炸的地点已经远离了藏东西的小树林,否则还真是悬了。 “磊,那一道道流光都是神使的船吗?”熊媛今晚是跟定了彭磊了,鸟人爬到高台上,mm二话没说,跟着也跑到高处来吹冷风。 “那不是神,只是从其他星球上过来的人,他们只是技术比我们先进一点,其他的和我们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事到如今,彭磊也不能瞒着mm了,“媛媛,我要见你的师傅,越快越好。” ………… 第二天一早,彭磊就下了一道让所有人都不理解的命令:销毁所有还没有使用的震天雷,禁止任何人再说起那场炸弹满天飞的战斗。好在知道炸药配方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这道命令执行起来并没有难度。话说回来,半坡城一战,丰伯死了两个儿子,包括族中的继承人象乙,丰族大势已去,几乎已经土崩瓦解了。这些天不断有附近的村庄来投降,更有人看见丰伯带着族人匆匆地离家,再加上葛成也死了,其实战争也基本上是结束了。炸弹确实也没了用武之地,禁用就禁用吧。鸟人的命令,也没有人敢反对。 彭磊和熊媛在耒阳城里的高台上看流星的时候,月牙湖边的小湖村里,一个中年男人也背负着双手,愣愣地看着天际不断飞过的流光。 “亢升,你们也不要太伤心了,人生无常,生死在天。唉!你回去吧,我不要人陪的,现在我要去耒阳,你有什么话要我带给芹儿的?”中年人的旁边,赫然是芹的老父亲亢升。 “仙师不等天明了再走吗?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芹儿长大了。”亢升微叹道。 中年人微微摇头,又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转身向亢升摆了摆手。 第44章 稍过一会儿,小湖村去向耒阳的小道上出现一个身影,只见他每一步都是缓缓的,但是速度却胜过了普通人的快跑--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轻功? 这个人正是刚才和亢升在一起的中年人,他正是孜芹姐妹的恩师司徒空。这司徒空据说已经有100多岁了,可是看上去还是这么年轻。他是孜家的供奉,是孜家的保护神,当然也是来自另外的时空。他们这些人其实很痛苦的,若不是投靠一个大家族,自己还得解决温饱问题呢。 站在耒阳城高高的城墙上,彭磊首先看见司徒空潇洒的身影,即边是在数里之外,彭磊也能感觉到司徒空的不寻常,手搭上腰畔的短剑,丹田里的能量开始急速凝聚。感觉到了彭磊的紧张,其他人的目光也都聚向彭磊看的方向。 “是长老呀!我好久没见着他了。”采葭一声惊叫,急冲下城头,向来人迎去。 “是我们家供奉的长老。”孜芹轻声地向身边的人解释——听说彭磊要出一趟远门,所以鸟人一家的男女老少都来送别,所以人都在。 “我们今天不走了,媛媛,能不能给你师傅传个信,他老人家若是能过来住几天就好了。”彭磊当机立断。看得出来,这司徒空不简单,这个时候出现,很可能也是为了昨晚天上的异象。 “我让哥哥送个信。师傅他肯定也知道了昨晚发生的事,或许他也离家出来了。”熊媛轻声地答应。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除了熊媛和彭磊外,他们身边的人其实没人知道。只知道昨晚天上热闹得很,还有就是彭磊好像一夜没休息,和熊媛两个在高台上站了大半宿。 采葭已经迎到了司徒空,这时人到了司徒空的怀抱里。司徒空放缓了速度,彭磊迎出来的时候将手上的小姑娘送出,笑道:“听说葭儿已经嫁人了,还这么没大没小的,不怕你男人不高兴。” “长老笑话采葭呢,我不开心了!”采葭小嘴一翘,从彭磊的怀里跳出,躲到熊媛的身后。 “哈哈哈,好好!”司徒空一声轻笑,对着尴尬着的彭磊直点头,“不错,我们屋里说话。这位是媛媛吧?还认得我吗,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我……”熊媛一脸困惑。不太可能吧?他是孜家的供奉,是前几年才从天门峡外过来的,怎么可能抱过自己! “我和你师傅是多年的朋友,不然的话,你师傅那个臭脾气肯收下桑儿?唉!”司徒空看见熊媛的表情,笑着解释,说到孜桑,忍不住一声轻叹。 “长老,姐姐她是被怪兽杀害的,据说那是大湖里的神仙的东西。”采葭抽泣道。 “我知道了,我是从小湖村来,见过你们的爹娘了。”司徒空挽起采葭,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彭磊的帅府。 小客厅里只有司徒空和彭磊两个人,司徒空的眼光从茶杯里沉浮着的茶叶上移到彭磊的脸上,凝视了良久才沉声问道:“彭磊,你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吗?我知道你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我在你的身上感应到了能量的波动。” “前辈好眼光,我是1497号,被流放的囚犯。”彭磊苦笑。 “1497号?好!我是575号,张霖是648号,这古蜀之地好像就是我们三个,100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人。”司徒空叹道。 “前辈已经来这里100多年了?”彭磊大吃一惊。 “据说是为了适应时空的穿梭,我们的身体都被改良过,百病难侵。我曾质问过那些人,他们说这是一种补偿,按我们的身体状况,都能在近200岁时无疾而终。” “即便是能长生不老,老子也不想来这种地方。可恶的外星人,我总有一天会找他们算帐的。”彭磊愤怒地自言自语。这古代的社会虽然美女如云,可是生活条件也太苦了,没有电视,没有商场,什么都没有。 “昨晚好像发生了大事,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不利。外星人若是有什么异动,是不会留我们在这里的。”司徒空担心地说道。 第三十九章鱼归大海 575号司徒空,竟然是大唐肃宗时期的人。唐肃宗李亨,就是大名鼎鼎的唐明皇李隆基的儿子。彭磊对历史一直是很糊涂的,在他看来,只有玩政治的人才研究历史。肃宗李亨好像没有他的老爸老妈有名,至少没人为他写过《长恨歌》,编过《长生殿》,所以彭磊也是第一次将这个名字装入脑海。 比较起来,司徒空所说的648号,熊媛的师傅张霖,那是来自大宋朝的,彭磊还稍微熟悉一点。大宋朝有包青天,有岳家军,有擂鼓战军山的梁红玉,电视电影里关于这个朝代的知识相对就多一点。其实彭磊最熟悉的那段历史还是大清朝,十三代皇帝能够倒着背下来。皇宫里的奇闻佚事、朝野里的勾心斗角,彭磊知道的都不少——有一阵子所有的电视频道上都是辩子戏,说完了皇帝说太监,说完了后妃说格格,彭磊还真是学了许多的知识。 “司徒前辈,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找不到我们?”知道问也是白问,但是彭磊还是忍不住问了。大唐时期的人,对技术的了解和青铜时期的人也差不了多少,他们能懂什么是跟踪,什么是定位,还有什么是芯片。 “他们都是有大神通的人,据说只要他们刻意地寻找,我们即使是躲在地下,他们也能把我们找到。”果然,司徒空叹道。 “什么神通?那只是技术。若是能将身上的芯片取出来,我即使是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认不出来。”彭磊冷笑道。 “芯片?当初他们确实说过,在我的身上放了一件什么东西。我发现紫府中好像是有异物,但是我不敢将它取出来。” “紫府?司徒前辈是怎样发现的?”彭磊眼睛猛地一亮,听司徒空的的口气,他好像有能力将东西取出来似的。 “道家有内视之术,可以观遍自身的每一个毛孔和血脉,我恰好学过。” “前辈一定要教我。”彭磊大喜,内视之术彭磊也会,说穿了就是静坐加瞑想,但是彭磊的本事只能大概地判断身体的状况,体察入微是根本做不到的。“只要将那大脑中的芯片取掉,我们就是和普通人一样的人。” 司徒空的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因为激动,人竟然有些摇晃。“我一直在冷眼看着,这些自以为是天神的外来人无恶不作。抢掠女子,杀婴吮血,还驭使怪物为祸人间。我若能隐藏起身影,一定要将这些异类逐出家园。” “这件事我来做,请前辈先教我怎样除掉身上的累赘。”彭磊兴奋地说道——这真是意外的收获! “好,我收下你这个弟子。现在你先为我护法,不要让任何人进来。”司徒空说着,盘腿坐了下来。五心朝天,标准的道家坐姿。只见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双目缓缓闭了起来。彭磊就坐在司徒空的旁边,收敛起心神,全神贯注地盯着司徒用功。 屋里的能量在微微波动,彭磊在身外旋出的能量旋涡很清晰地感觉到了司徒空身上流动的气息。司徒空好像也有察觉,微微有些惊诧,看了彭磊一眼,然后继续用功。 室内根本没有风,但是司徒空的衣衫却在轻轻波动,原来是很苍白的脸色,此刻泛上一层淡淡的紫气,发梢间蒸腾着袅袅的青雾,鼻孔里两条碧青的气柱随着呼吸吞吐着,凝而不散,最长时垂下超过20厘米——武侠书里有许多这样的描述,吞烟垂玉是内功臻至化境的标志,想不到今生竟然能遇到这样的高手! 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司徒空终于收功,在他的双掌中各有一撮白色的粉末。愣愣地看着双掌好一会儿,司徒空突然仰天狂笑。 “恭喜前辈,前辈好精湛的内功修为。可是,前辈好像没有教孜家人内功的修炼方法,这是为什么?”彭磊有些不解。孜芹她们的身法、拳脚都很不错,但是若能内外兼修,功夫应该更好一点的。 “她们的手段,在这个时代已经够用了。女流之辈,能自保就行。而且,我这紫阳神功不太适合女孩子,修习时进境又特别慢,所以我只是教了她们简单的练气之法。”司徒空叹道。 紫阳神功?不是华山派的武功秘籍吧!彭磊的心狂跳起来,很明显,司徒空成功了。不过,据说自己被种下的是最先进的液态溶晶,不知道搞起来是不是也容易。 “彭磊,我看你气脉旺盛,不过丹田之气散而不凝,莫非修习的功法出了问题?”司徒空现在的修为也不能像彭磊那样在身外激起能量波动,更重要的是,练气者都是精气内敛,尽量地藏入丹田,没有像彭磊这样的,内息时刻和体外的气息搅在一起,丹田却是空的。 “我根本就没有学过气功,我也不知道如何运气,我只是让气息走在经脉里。”彭磊老实地回答。 “是这样吗?我先教你内视之术,然后想办法将体内的东西逼出来,”司徒空若有所思。 彭磊现在有点明白了,古人所谓的神奇功法,就是将大周天的运行顺序打乱了,某些经脉里的气息被数倍地加强。同时,经脉里的气息凝而不散,又将丹田作为贮气之池,至凝气成丹时,即为大成。彭磊运行的大周天术是科学研究加上历史上流传的各家内修功法,被专家们整理出来的最符合人体的真气流转顺序,虽然没有紫阳神功这样局部威力的提升,但是老少皆宜,而且结丹更加容易。 第45章 一个小时不到,彭磊就将紫阳神功练得似模似样了,脸上竟然也有了淡淡的紫气。按照司徒空传授的内视之术,彭磊还真是在紫府中找到一团不属于自身组织的流体。找到了就好办了,-qi-shu-wang-真气像一只温柔的手,把这团流体一层层地包裹,气流不断地磨擦,将那团溶晶一点点地炼化成气,循着经脉流入掌心。 “还好这晶体不大,炼化起来也不难。”得意地大笑。真的要感谢外星人的技术,两个小时之后,在彭磊的掌心现出两滴比芝麻还小的淡黄色液体,加起来也没有一粒米大,外星人的技术真够可以的。 “彭磊,你的修为竟然已经到了返虚之化境,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是不敢相信。”司徒空却是瞪圆了双眼,恨不得将彭磊看穿。 “返虚是什么境界?我从来也没有认真练过气功,只是在练太极拳时学过运气的方法,后来又读过《黄帝内经》和《易筋经》,来到这里的时候,因为觉得气息运行特别容易,虚空中的能量持别充沛,于是就变成这样了。”彭磊倒是很坦白,可是司徒空不信哪。《易筋经》和《黄帝内经》,哪个不是武林瑰宝,是传说中的仙书,彭磊竟然都学过,难怪会有这样的修为层次。 “敢问彭少侠是哪个门派的弟子?”连语气都变了,真是实力决定身份。 “这个……,我练武是为了减肥,什么门派都不是。前辈,我比你晚出生1000多年,我们那个年代,练武只是为了强身,练武的法诀在书店里都能买到的。”彭磊笑道。 “是吗?”司徒空还是难以相信。在他那个年代,那种传世秘籍是万两黄金也买不到的,千年后就一文不值了吗?不过彭磊也不像是说假话,于是只能将信将疑。 在大唐时代,司徒空只是一个普通的练武之人,还真是华山派一脉。当初他是在蜀山剑阁寻觅传说中的宝藏,没想到宝贝没有找到,却遇到了传说中的仙人,结果是被人家关在笼子里研究了数天,然后流放到了数千年前。以他的武功修为,若还是原来的身体,也是不可能练到现在这个层次的。外星人为了让被流放的人能够顺利地穿越数千年的时空,经受住空间扭曲的压力,在流放之前都要修改人体的组织,同时也强化了人的经脉,等于是给人洗筋筏髓。再加上数倍延长的生命,司徒想不成为高手也难。 司徒空来到耒阳后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闭关修炼,研究彭磊的练功方法,害得采葭不开心了许久。抛开司徒空暂且不说,单说彭磊从屋里出来,突然发现那两滴从身体里炼出来的溶晶放在一起之后,竟然又融合成了一大滴,闪着晶莹的光--未来科技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双手一搓,这溶晶化成轻烟飘散,这下才是彻底的! ………… 半坡城一战真个是惊心动魄,光是战斗伤亡,双方加起来就有数千之众,再加上后来梁聃在城里的发疯,又造成城里百姓伤亡无数,所以处理后事也颇费时间。好在有石琅这个总管,白浪又派了族中长老扁乐公来做帮手,琐事也烦不到彭磊。大家对鸟人都是充满了同情的,孜桑也可以算是彭磊的妻子了,鸟人这一仗牺牲还是挺大的。 准确的消息终于传来,丰伯确实带着近千族人走了,借道南方的雅族和东南的蒲族,进入了东南方的群山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其他种族看来,丰族和有熊族的这场争斗,没有一两年是分不出胜负的。一方财大气粗,经得起消耗;另一方勇猛善斗,实力强横。所以一开始大家都是抱着看戏的心里,都希望到最后能捡个便宜。想不到的是鸟人真的不简单,前后才两个多月的时间,丰族和竹山族的联盟就土崩瓦解,连最出色的两位领袖竹山葛成和象乙都战死沙场。 丰伯南走的消息传出没多久,也就是司徒空到耒阳的那天之后,熊伯也从有熊大村到了耒阳。没有办法,和各族的首脑打交道的本事,彭磊是无论如何也不如熊伯的。 石琅同志很有超前意识,即便是百忙之中,也没忘了耒阳城的建设工作,所以对各族的使者的接待规格也非常上档次。 “彭公,那个蒲族的苇尘要见你。”自从熊伯来了之后,彭磊就闭门谢客,在家里摆灵堂祭奠孜桑,同时和熊媛切磋武艺,钻研司徒空的内功法诀。待客工作是熊伯和熊汗的,彭磊大仇得报,才懒得理那些原始人呢。不过说来也是奇怪,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彭磊其实是很喜欢热闹的,可是现在好像变了性,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成熟。 “这小子,葛成那样害我,他虽然身不由己,但是私下里也没有丝毫的表示,想来也不是个好人。倒是那眉山族刁善,还稍微说过几句客气话的。我还是不见吧,熊汗也是他朋友,就让熊汗陪他。你告诉他,我死了老婆,正伤心呢。”彭磊对传话的石琅说道。 “彭公,他说有丰伯一族的消息,你见还是不见?” “丰伯的削息?那你让人把他带来吧。”不是有句诗叫‘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吗?打蛇不死,必受其害!鲁迅先生也告戒过,对落水狗一定要痛打,不要给它反咬一口的机会。彭磊从梁家父子的身上知道了古人复仇的决心,自己绝对不能犯这样的错。 第四十章美人如玉 蒲族是丰族东南方向的近邻,和竹山族、冲水坡相距遥远,隔着整个丰族,所以蒲苇尘虽然也是彭磊的烤肉之交,但是和彭磊交往的机会并不多,也就是趁着大集的日子顺道来彭磊家聚过几次。比较起白浪和熊汗来,两人的交情生疏多了。彭磊并不怪他没有同情心,说穿了彭磊自己也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既是同类,当然很容易理解。 这世上有一类人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以前的彭磊就是这样的人。不过自从得罪了外星人之后,可说是历尽磨难,是竹女和绢的纯真善良让彭磊的性情有了改变,再加上遇上白浪和熊汗这样率直的汉子,现在的彭磊都快成了圣人了。毕竟是从21文学过来的,在那个处处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混过,再单纯的人也会变成人精,更不要说彭磊并不单纯。彭磊当然知道什么人是可以深交的,什么人只能做酒肉朋友。这苇尘浓眉角眼、薄唇鹰鼻,只看相貌就知道是个私心很重的人,现在的彭磊还真是有点不愿同流合污。 原先一直很羡慕那些官老爷,吃百姓饭,谋自家福,左右缝源,春风得意。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也要强颜欢笑,言不由衷,有时还得昧尽天良,也是有痛苦的。彭磊现在是鱼族、鸟族和有熊族三族的首领,有的事情是根本不容违避的。 蒲苇尘的入场就像是《红楼梦》里的熙凤姐姐,人影未现,笑声先闻:“彭公,多日不见,可想死苇尘了。” “苇尘兄乃贵人也,今日竟然能在这里相见,彭磊也是想不到啊!” “彭公,兄弟,你不怪苇尘吧?”拉着彭磊的手,苇尘的三角眼里泪水盈盈,“葛成小儿,真是心比豺狼,竟然残害竹女和绢。苇尘得此消息时,心如刃戮,怒火填膺,恨不得手刃那恶贼,为彭公的两位娇妻复仇。至今好像还能闻到当日冲水坡前素手煮的那浓汤的香味,梦中还能见到捧上香茶时的笑脸,唉!” “多谢苇尘兄,是我没有照顾好她们。”彭磊嘴上客气,还假装抹了两把泪,心里却在大骂:“操!” “彭兄,苇尘惭愧啊!苇尘之妹乃象乙之妻,我顾忌着妹妹,不敢拂违丰伯的意思。彭公是知道象乙的为人的,并不是彭公这样有气度的人。现在象乙丧身,吾妹己回归本族,苇尘也能来向彭公请罪了。”苇尘一脸挚诚,声泪俱下,恨不能剖腹掏心来证明自己了。 “你我是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我们好久没有相聚了,正好熊汗兄也在,今日就在这里渴酒,一醉方休。过两天我要回冲水坡我的鸟村去了,日后兄若念我,可到鸟村一聚,兄应该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白浪兄了吧?唉!当日几位兄长抢我烤肉的情景尤在眼前,可怜人生无常,这造化真是会捉弄人。”演戏的本事彭磊虽然没法和电影明星相比,但是装模作样还是稍微会一点的。 “彭公不怪我就好,哈哈哈,真是好兄弟。早就知道彭公不是常人,如今公诛异兽,杀仇敌,名传四野,真是天神降世也。可笑葛成小儿不自量力,丰伯也是老糊涂了,竟敢忤逆天意,落得丧家失子的悲惨下场。彭公,我的来意你应该明白的,我也不多说了,为表诚意,礼是不能少的,我们先公后私。彭公一定要收下,这里也有一份是我对竹女姐妹的歉意。” 这一手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走后门?一般的礼物往来都是由熊汗负责的,熊汗现在是正式任命的外交部长。送礼当然是要收的,不过这个年代能有什么好东西,要亲自送到自己手上,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这次彭磊也失算了,苇尘同志送来的东西还真是宝贝——油盐米粮就不说了,还有一颗驼鸟蛋大小的紫色水晶球,一把纯钢打造的短剑,还有一个漂亮的美女。美女是不要的,短剑还可以,那水晶球彭磊是特别喜欢。来到这古代也有一段时间了,所见的都是些破铜碎玉,还真是有点腻了。 “这紫晶石是我族历代珍传的,传说是千年前先祖得自深山仙洞。百年之前,我族归附于丰伯族下,先祖将此晶球作为信物送入丰族。今丰伯南走,过我族时将晶球归还,又赠送了这把神刃。 第46章 我族公可不敢要丰伯的东西,况我族弱小,地产不丰,东南群山中又是鬼魅横行,若是没有强大依靠,我族很难维生啊。”见彭磊很喜欢那颗晶石,苇尘脸上浮出一丝喜色,指点着东西介绍道,“彭公请见谅,丰伯过道蒲村之时,留下许多的财物,我也不便带来,所以都封存在族里。据传半坡城一战,葛成得神人相助,以至彭公又失红颜,苇尘真是很伤心。这女子乃小妹如玉,希望能给彭公带来快乐。” 彭磊的脑袋又在“嗡嗡”作响,这年代女人真是不值钱,如货物一般随意送的。苇尘这家伙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彭磊才不会因为他一时的疏远而给小鞋穿呢。美女是个好东西,可是自己好像不需要,有熊媛和白露两姐妹还不够吗! “彭公,你不收下如玉就是不肯愿谅我。”苇尘的态度非常坚决。 “这……如玉真的是你的妹妹?我现在已经有了白露了,苇兄的心意我收下,如玉还请带回去。你若是实在想把如玉送人,可以给白浪啊,也可以给熊伯。”彭磊笑道。 “兄弟,白浪那个色鬼,如玉若是进了他家的门,还不是等着受苦。熊伯的相貌太异常了,如玉胆小,我也不能让如玉受这个罪。彭公家现在只有白露一个,如玉给彭公正合适,彭公千万不要再推辞了。”苇尘说着挥手吩咐下人往里搬东西。这如玉应该是个美人,看站着的姿态就能揣测个大概,不过她披着大氅,头上还盖着丝巾,像个新娘子似的,一直微沉着头。彭磊还想推辞,后堂上已经有人听到了消息,红药和叶子两个不请自来,竟然也不请彭磊同意,拉着如玉去了。 “今彭公声威震天,各方部族来归,大平原已有一统之势。我族人微,我族公欲将蒲族数千人并入鸟族,彭公一定要接纳。为示决心,吾族之鼎已熔成了一个面罩,祭祀用的玉器也已经深埋入地下。”苇尘的挑夫中间,还真是有人抬着一个老大的铜面罩。面罩的样子看着有点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会不会是某次看出土文物见到的?彭磊心里微微一颤。 苇尘做事没有留丝毫的余地,彭磊只能在心里叹气。让人把熊汗找来,同时吩咐叶子准备酒肉。大战之后,抢掠来的人口也有不少,彭磊也留了一些在家里做下人。以前家里的琐事都是叶子和红药两个人操持的,现在有了帮手,她们俩也轻松多了。 彭磊家的伙食是这个年代里最精美的了。凭白露三姐妹的聪慧,不长的时间里,已经将彭磊的厨艺学到了好几成,做出的菜肴基本有色有香有味了。由于孜桑的不幸,彭公馆里已经冷清了许多天,今天彭磊又要宴客,几个小女人立马兴奋起来——女人不懂政治,只知道男人要她们露一手,她们就竭尽全力。 男人的聚会除了喝酒和神侃外,好像也难得有其他的节目。这个年代连文字都没有定型,吟诗答对之类的雅兴肯定是没有的。真是乏味得很!彭磊又要想起以前的飙歌、艳舞--若是有几个漂亮mm组成一个舞蹈队,肯定受人欢迎。 又是心想事成!听苇尘怎么说:“彭公,如玉自幼就喜欢歌舞,在家中时也常常为客人表演,彭公若是不反对,可以唤她出来跳一支舞。”这苇尘第一次喝到彭磊的烈酒,三口下去就面红耳赤,口不择言了。小妹已经送了人了,这不是在自己家中。 客厅里暖气很足,坐着喝酒的人也都穿着单衣,舞蹈的人更是身着薄褛。苇尘看来是早就准备着要如玉姑娘一展舞姿的,连乐队都带来了,一个弹琴,一个敲磬,一个吹笛。当清脆的乐声响起时,一个彩衣丽影从旁屋转出,扭腰摆胯、搔首弄姿,头上那大红色的薄丝巾随着动作飘成一抹红云。 “咕咕”地咽着唾沫,熊汗一脸的惊诧:“人说我族中两大美女,一个是白露,另一个就是蒲族的如玉。传言那如玉腰若杨柳,唇如樱桃,声如黄莺,脸似明月,更是能歌善舞,更胜白露一筹,今日得见,传言果然不虚。苇尘你tmd真不是人,有这么漂亮的妹妹在家了,也不给我们知道,这还是弟兄吗?” “汗兄,如玉太优秀了,父母爱如掌上之明珠,轻易不得示人。不知道传言起于何处,父母因怕被人求去,如玉是很少见外人的,对外也只是宣称是苇尘之妻,所以能在家里养到这么大。”苇尘苦笑道。 “苇尘兄的父母亲不错,女儿也是人,儿女是平等的,应该同样关爱。不过,老兄,这次你怎么带着如玉出来了?你父母亲舍得?”彭磊说道。 “要说舍得,那两位肯定不信。不过如玉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彭公乃天下奇男子也,如玉能有这样的男人照顾,父母亲心里也是感到宽慰的。其实当初尝到彭公的烤肉时,我就和父母亲商量过,可惜那时彭公有竹女和绢。后来白浪趁机嫁妹时,我在心里把他骂了整整三天。现在有机会了,我还敢迟疑吗?你们不知道,那日半坡大战的消息传来,正好茂村和土酉村的族长在吾族作客,当时他们就感慨,若是有女,一定要嫁彭公这样的英雄。”看着火塘边舞动的丽影,苇尘笑道,“有女一定要嫁彭公,但是彭公有了白露,还有什么样的女子能被彭公看上眼?哈哈哈,我家如玉虽然不一定强过白露,却也不会差很多。” 如玉还在客厅的中间旋转着身子,腰间的佩玉“叮叮”作响,那覆在头上的丝巾终于取了下来。 “好美!”熊汗第一个惊叫。这家伙摆明了自己好色,他也很坦白,在彭磊面前从不掩饰,白露就不知道被他这样夸过多少次了。但是彭磊的女人给他一百个胆子也是不敢动的,所以彭磊也不以为然。 洁白的小脸泛着粉红色的光,双眼清澈,如两潭秋水,细眉弯弯,红唇微启,贝齿轻露,鼻子小巧挺直……脸上的每一个零件都堪称精致,摆放的位置更是恰到好处,真是一个极品美人,绝对不输于熊媛和白露。 眼波随着舞蹈在室内流动,有意无意间就会定到彭磊的脸上。彭磊心中莫名其妙的一颤,那眼神是不是在诉说着什么? 接到彭磊回视的眼神,如玉的嘴角漾起一抹笑意。身体微侧,双袖轻扬,绽开红唇贝齿,清越的仙音在室内响起:“凫水汤汤,岷山巍巍……” 第四十一章司徒空 这个如玉一定是个狐狸精,或许修炼过什么《素女心经》、《迷魂大法》,那两只眼睛竟然能勾走人的魂魄。彭磊的眼神和她对上之后,着实是迷糊了一阵的,还好紫府中灵气旺盛,清气散开,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心里叫着惭愧,彭磊的老脸竟然会莫名其妙地红。想想也不对,最近自己对女色的抵抗力比起以前来,强了不是一点点。别的不说,熊媛和孜桑在自己身边混了那么多天,单独相处的机会也不少,也摸过亲过,但是最后那一招还是能忍着没出。熊媛有点害羞,孜桑可是一直想要的,她两个也都是超级大美女。这如玉不简单,或许也是如白露一样,受过专业训练的,不然她的舞姿也不会这么勾魂,害得彭磊浑身的热气都往脸上和小腹两个地方涌。 酒宴在熊汗的大呼小叫中结束,不过这家伙的抵抗力比彭磊反而是好许多,也没有彭磊那样的神魂颠倒。或许,如玉的妖媚只是对着彭磊一个人的? 泡在澡盆温热的水里,彭磊的脑袋里还是有如玉翩翩起舞的身影。心里暗骂苇尘,这不是害人吗?自己刚刚得到司徒空这样一个内功高手的师父,正想努力学一点炼精化气的功夫,说不定某一天还真的能得道成仙。现在身边有了如玉这样的狐狸精,哪里还能存得下精来。如玉今天是不能碰的,结果满腔的热火都便宜了伺候他洗澡的叶子和红药。 蒲苇尘送出了妹妹之后,第二天一早就走了。如玉有叶子和红药照顾,彭磊有所顾忌,对两人面授机宜,最近尽量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所以如玉的影子倒也渐渐淡了。白露整天看着熊媛和彭磊舞刀弄剑的,竟然正式拜熊媛为师,彭磊的太极拳更是被她学得似模似样。熊媛是下定了决心要保持元阴之身来修练传说中的仙道之术的,在彭磊还没有找到合修之术前,也只敢让鸟人抱抱亲亲,反正彭磊不缺给他降火的女人。因此这些天来,彭磊倒是又有存精可以化气了。 熊媛的师父张霖还是没来,司徒空倒是出关了。这家伙满脸的喜气,好像捡了一个几百克拉的大钻石似的,对着彭磊不住地乐。 “彭公乃吾师也!我终于知道了,普通的内功心法只是辅助之术,也可以说是旁门左道而已,彭公的才是正道。吾日无多也,希望还能来得及,我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我现在去见张霖,他也正在苦寻此道,多日不见奇qisuu.书,不知道他悟得怎么样了。” “前辈,我怎么了,请前辈明示。”彭磊挠着脑门,不明白司徒空是在发什么神经,难道走火入魔了? “哈哈哈,彭公有所不知,练武之至道,那就是练成金刚之躯、不死之身。或者是历劫而飞升,做笑敖四海的神仙。传说中内功修到化境者,是都有可能在丹田里结成金丹,至丹破而成婴时,那就成了千年不死的地仙。可是我已经将紫霞神功修炼到了极致,丹田却毫无结丹的迹象,还以为传说是假的呢。是彭公悟出了仙家之道,原来是要求内外一统,以外为主,取天地之灵息为己之用。以前常听说妖魅一族的修炼是采天地之灵气、取日月之精华,一者没见过什么妖魅,同时天地之气虚无缥缈,所以总是将信将疑。 第47章 现在才知道,我一直以为是至宝的自身的内气,其实是修炼仙道时的累赘。”司徒空眉飞色舞,看来这几天的静思,他的收获不是一般的多。 “真、真的能修成神仙?我听媛媛说过,她师父也说有修仙方法的,可惜一直没有找道。”彭磊也是怦然心动。做仙人,谁不想啊,不过,那只是传说而已。 “哈哈哈,传说当然不虚,只不过仙家之术修炼不易罢了。传说修仙的修为等级分三个层次,分别是金丹、元婴、度劫。金丹期是修炼的基础,丹成才能炼婴。据说金丹期有五个层次,大概称为筑基、旋照、融合、心动、灵寂。我想明白了,等同于普通习武者的练功境界,这炼精化气就是筑基、炼气养神就是旋照、炼神返虚就是融合、炼虚合神就是心动、天道归一就是灵寂,至灵寂时丹成。我的内功修为虽然早到了天道归一之境,但是因为未能采天地之精华为己用,所以丹田虽实,能量却不足以孕丹。这些天我终于悟通此道,现在金丹已成,希望有生之年能破丹成婴。” “真的?恭喜前辈!请前辈教我修炼的方法,我也要做仙人。”彭磊大喜,这样一来,说不定能活到自己出生的那个年代,到时候能不能见到那个死胖子彭磊呢? “彭公哪用得上我教啊!彭公的修炼之法和我大不一样,而且我觉得彭公内外融合的层次比我高许多。传说中修道之术尽在一个‘悟’字,此言看来不虚。”司徒空苦笑道。 “不会吧?我怎么没有觉得丹田处有金丹啊?”拍着肚子,彭磊怀疑道。 “所说的炼丹之境界只是传说,也不一定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想来只是大概的层次划定。只有破丹成婴后,有九劫十难作参考,那层次才基本肯定。” 成婴后就是炼婴,那才是真正的修真,传说中凡人修炼所要经历的九劫十难大都数都在这个阶段。炼婴期一般分四个层次——元婴、出窍、分神、洞虚,那是元婴的炼气过程,婴成才能度大劫。度劫其实只有一个层次,度了劫才能入大乘境,遨游四海,出入青冥;度不了劫就什么也没有,灰飞烟灭,形神具焚。彭磊平时乱七八糟的书也看过几本,对传说也有点知道,只不过不看相信而已。现在司徒空这么说,还有根有据的,那……现在自己是什么层次?难道自己的修炼方法是独创的?那鸟人不是万年难得的天才了吗? 传说中仙道的修炼不同于普通的学武,筑基只需百日,旋照或许要三至十年,而融合期全凭人的资质,聪慧者或许用不了三、五年,愚鲁者或许一生也过不了这一关。至于心动和灵寂,那完全是每个人自己的感悟,大多数人炼成了丹也突破不了最后一关。丹不破则婴不成,这是修仙的第一难。看来传言真的不虚,自己身上那旺盛的气息就是突然间就有的。 司徒空捡了一个大宝贝,急急地来,又匆匆地去,连孜芹和采葭姐妹的面也没有再见。彭磊也是感悟良多,全身心地整理起自己的练功方法——若是媛媛和白露mm也能修炼,到时候有两个漂亮的仙女陪自己,那才不寂寞呢。 气息在身外流转,丹田里的气流也是一波一波的扩散、收缩,感觉丹田处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旋涡,在不停地扩张、塌缩,每经历一次循环,气息就更纯、更透一点。按照司徒空的修炼方法,彭磊现在的丹田里应该有一个凝结的气团,气团再浓缩就成了金丹。可是彭磊的丹田只有气旋,中心甚至是黑暗的空洞——没有可能凝成金丹的,难道也能炼婴? 不死心啊,彭磊将自己关在屋里三天三夜,就是在想这个问题,黑洞的空间里能不能炼出个黑婴来。 轻轻的敲门声,那气息竟然是如玉。彭磊对自己现在的本事还是很得意的,每个人都有特别的气息,彭磊身外的气旋能很清楚地感应到触摸到的任何事物,对气息旺盛的活人当然是更容易分辨。家里每个人的气息彭磊都非常熟,门外敲门的那个正是如玉——虽然只是看过她跳一只舞,也没有摸过抱过,但是如玉那特殊的体香彭磊在暗中也触摸过许多次的。 “如玉,是不是待在我家很无聊啊?没事可以和叶子、红药她们玩的,也可以和白露下下棋。要不,我让人送你回家。” “不,妾身不要回家,如玉是父兄送出的人,是不可以回去的。”如玉手上托着茶盘,看来这几天她也没有闲着,至少学会煮茶了。 “她们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彭磊放开身上的气息,旋动的气旋瞬间就将整个彭公馆包裹起来。家里除了几个男佣在劈柴扫地,门口两个守卫在站岗,操场上有一队战士在训练,其他人都不在,熊媛、白露、叶子、红药,还有六个年轻的女奴,都不知去了哪里。 “近日天气晴好,绿树已经吐新芽了。白露姐姐她们去南坡采新叶,说是可以炒制新茶的。媛媛姐也去了,还带了卫队去,怕出意外。如玉什么都不会,又怕彭公招唤时没人照应,所以就留下来看家。”如玉羞笑道。 “真是巧了,我刚刚才醒来,你就来敲门了。”彭磊笑道,“时间过得可真是快,不知不觉间,又是春天了。” “妾身一直在门外呢,刚才听到屋里彭公的叹息,知道彭公醒来了,所以就煮了茶。” “嘿嘿嘿,我练功是太专心,没想到你一直在外面。谢谢你的茶,我先洗个澡,等会儿也去看露儿她们采茶。”这如玉mm的眼神能把人的魂魄给勾出来,身上那股香味也是很特别,让人的心神不得安宁。两个人独处,彭磊忍不住就想有所动作。虽然这如玉是人家送给他的,但是彭磊还是想正式一点,最好有了一点点感情基础再那个。 如玉虽然是才来没几天,对这个家却是已经了解得够多的了,彭磊的洗澡用品、澡盆里的热水,她都是很快地就准备好了,等彭磊在热水里想着到底要不要将如玉解决掉的时候,上次白露mm献身的一幕又重演了一遍。 “如玉,真的不需要这样的,只要你能和露儿她们相处得好,我是不会强迫你走的。洗澡不用你帮忙,我自己就能洗。” “彭公一定是嫌如玉手笨,我知道彭公洗澡都是有人陪的。”如玉幽幽地叹,眼泪说下就下,顺着脸颊挂到嘴角,又一滴滴地砸进澡盆里。 “我其实也不是真洗,只是泡一下热水放松身体,你在旁边,我很紧张的,你不知道自己很美吗?”彭磊苦笑道。 “如玉是彭公的人呢,彭公怎么会紧张?”女人不明白,紧张的应该是未经人道的女人才是。 “我……算了,和你也说不清楚。我问你,你是不是很喜欢在我家,做我的女人你是不是真的愿意?不要说父兄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彭公是天神下凡,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如玉岂能例外!”如玉的声音轻得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得见了,眼泪的瀑布断流,玉脸上迅速染满红霞。 “那好吧,先和我一起洗个鸳鸯浴。”彭磊探出手去,如玉轻飘飘的身子倾刻离地,她的一声轻呼还没有出喉咙,身子已浸入了水里,小嘴被彭磊轻轻地含住。 有什么好想的,想得太多了有什么意思?女人既然愿意,咱不要白不要。彭磊有拿出了他的本来面目,让假正经见鬼去吧! 如玉并不像彭磊原来预料的那害羞,微微的紧张过后,马上热烈地配合起彭磊的动作来,那柔若无骨的身子在彭磊的掌下蠕动,细细的娇喘,无力的呻吟,很快也让鸟人迷失得不知东南西北了。如玉竟然不是处子,不过处子有什么好呢,经验丰富才是最好的享受,只有自卑的男人才喜欢处汝。 丁香暗度,玉液交融,一股凉凉的气息随着如玉的热吻冲入彭磊的身体,在彭磊脱力的一瞬间,这凉气化成一道游丝,顺着经脉缓缓地爬入彭磊的紫府。 第四十二章生死一刻 东南数百里外的群山中,一个巨大的溶洞深埋在地下数百米处,若不是四壁晶莹的珠光,这山洞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山洞尤如一个巨大的球馆,高有数十米,宽也有数十米,垂地的钟乳石将巨大的空间又分割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厅。洞壁上结满了一簇簇晶莹通透的水晶花,洞底也被石钟乳堆成一个个高底不一、大小不等的平台。一颗颗巨大的夜明珠镶嵌在山洞的壁上、顶上,山洞里的光线就像是六月的黄昏,虽然不太亮,却也是毫发可辨。 大厅的正中间,巨大的石幔组成一个天然的屏风,前面是一只精雕细刻的墨玉椅子——没错,是椅子,花纹精美,很豪华的太师椅。若是被彭磊见到,他一定认得出来,那应该是大清朝的式样。花饰极尽繁华,用料唯恐不多。 这墨玉的太师椅上空空的,只有椅背上镶嵌的那颗紫色晶石在闪着晶莹的光。玉椅的右侧下方站着一个石人,很粗糙的石料雕刻成的石人,其实也不能算是人,只能说是有点人形的一根石柱。这石柱根本没法和前面的玉椅相提并论,不过在石人的前额位置,竟然也镶嵌着一颗紫色的晶石,比椅子上的稍小些,却也有鸭蛋大小。 山洞里并不是没有人,其实人还不少。石像的对面,就是玉椅的左下位置就站着一个,还有三个则跪在石台的下面。这站着的一个长须垂胸,脸色阴沉,赫然是匆匆南走的风伯。再看下面跪的,两个老者,另一个竟然是苇尘。 “事情办得怎么样?”风伯问苇尘。 第48章 “鸟人好色,见到如玉之时,我见他有点失魂落魄。”苇尘如实禀报。 “好!一旦尊主得手,你们就立刻起兵,那时鸟族群狼无首,必定会大乱,胜利是唾手可得的。”丰伯冷笑着,“蒲公应该多派人手到耒阳和鸟村探听消息,时机稍纵即逝,等熊伯等缓过气来,再要取之就不容易了。” “是,我们一定要替丰伯抢回失去的田地。”跪着的蒲公点头道。 “是给蒲公你自己!一旦尊主得手,这世上就没有了丰伯这个人了。只要蒲公听话,全天下都将是你的。”丰伯大笑道。 “嗯,那时候连大湖里的神仙都得听你的,哈哈哈。”丰伯对面的石像突然也大笑起来。 ………… 彭磊已经松开了怀抱着的玉体,如玉赤裸的娇躯不再柔软,身上那醉人的桃花红也渐渐在消褪,原先勾人魂魄的双眼此刻黯淡无光,唯有细细的喘息告诉身边的男人,她还是活着的。 冰凉的游丝钻入紫府,彭磊在第一时间警醒过来,一团气旋紧跟着在紫府中生成,紫府很快就成了一个被气旋围住的空洞,只有那冰凉的游丝在不停地扭动,试探着要触摸大脑的其他地方。 这冰凉的游丝好像是个活物,在彭磊气旋的围困之下,渐渐凝结成团,一波波冰凉的气息不断地散出,冲击着在彭磊紫府外转动着的气旋。是什么东西?彭磊也无暇顾及身边气若游丝的美女了,周身气脉张开,天地之气从百汇穴灌入,将紫府外的气旋一层层加强——幸好自己气功已经小成,紫府就等于是大脑中的空洞,这股凉气又是以气的形式入侵,顺着经脉,被自然地送到了大脑的这个空洞里。若是被它侵蚀了神经组织,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彭磊一边用功,一边抹着冷汗。这凉丝凝成的团虽然冰力还在不断地加强,但是彭磊围在紫府外的气旋也是足够强大的,泄出的凉气被他顺着经脉带到丹田,直接消失在丹田微微转动的气旋里。 “放我出去!”紫府中响起微弱的声音,彭磊措不及防,一吓之下,差一点真气涣散。 “谁?谁在说话?” “我,是我!我认输了,你放我出去。”紫府里的那个声音答道。 “你是谁,怎么会到我脑袋里去的?”这下彭磊听得明白了,还真是有人在自己的脑袋里和自己说话。 “我……啊!你先放我出来,我受不了了!” “放你也可以,不过没人请你到我的脑袋里去,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放你。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害我?”紫府中那团凉气在慢慢地减弱,彭磊心中大定,紫府外的气旋越旋越急,渐渐地也向中心凝聚。 “不、不要,请你饶了我吧。”那个声音颤抖着:“是我有眼无珠,妄图侵占大神的身体。我再也不敢了,请大神饶了我吧?” “你是什么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到我的脑袋里去的?快点说,或许我能饶你。”被人家称作大神,鸟人心里微微得意,稍稍放松了气旋的束缚。 “我是长蛇星系银月星上的生物,我没有肉体。我们很久以前就到了这地球,我的肉身在我生育了之后就消失了,我一直寄生在如玉的身上。大神的肉身太吸引我了,所以我乘大神刚才精神开放的机会进入大神的身体。请大神愿谅我一时的贪欲,我再也不敢了。” “放屁,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说,如玉已经几千几百岁了。你tmd到底是何居心。”彭磊大骂,耍心眼也不看看对象是谁,告诉你,胖子都不傻! “大神饶命啊!”那声音战战兢兢,不过在也不敢拖沓,彭磊的气旋又在收紧。 原来长蛇星系中的银月星是个很特别的星球,那里的生命体都是母性,在成熟之后会自体繁殖后代,然后自身的肉体就会被幼体吞噬。不过母体的生命并不会束,而是会以能量的形式继续存在许久,就像是人类死亡后的灵魂。宇宙联盟的法律规定,有肉体的生命才是保护对象,所以银月星上的能量体常常被捕捉充当玩偶——只要给能量体加一个电场禁制,再给它一个机械的外壳,这能量体就成了智能控制器,比什么智脑都要好使。 “银月星上除了我们这种生命体,其它的只有低等的植物和恶心的爬虫,离开银月星也是我们成熟后最希望的,因为我们能借别人的肉体而重生。可是大神啊,我们不想被当作玩物,所以有机会都会选择逃跑。那紫晶石是银月星的特产,能聚敛天地间的能量,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如果没有了紫晶石,我们就必需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宿主,只要是活物就行。” “为什么要来找我?如玉是你刚刚找到的宿主吧,她现在怎么样?”这么漂亮的美女,若是因为这可恶的能量体而香消玉殒,实在是很可惜的。 “大神饶命!传说大神好色,大神的身体又好像能使用原始的能量,我若是能得到大神的肉身,就能永生不死,还能将银月星上的同族都接出来……”那声音吞吞吐吐着,“如玉是前几天我才得到的,我只是控制,没有吞噬,所以……她应该不会死。” “你的胃口可不小啊,你们这种东西若是在宇宙中散开,我们人类可就要倒霉了。”彭磊冷笑。宇宙联盟的那些个外星人真是不地道,将这种阴魂带到地球上来,这不是害人吗?还说什么保护原生态,他们什么坏事没做?只不过没有亲自出面而已。 “你们的同类有多少,聚居在什么地方?那个蒲苇尘也是被你们侵害过的吧?” “在大湖的基地里,被禁锢着的同类应该还有不少,和我一起逃脱的只有四个。我们能感应风雨的变化,所以在原始人的心中地位超然。我们没有侵扰其他人,他们都是自愿为我们做事的。”那个声音为尽快脱身,现在是有问必答,唯恐彭磊心情不好。 “好,看在你态度这么好的份上,就饶了你,不过放你出来害人是不可能的。”彭磊冷笑着,气旋急剧收缩,从气旋上分出一条条气丝,将那个气团紧紧地裹起,然后顺着任脉逆行,直接将它送入丹田——这地方距离大脑远着呢,而且丹田的气旋是永远转着的,也比紫府里的气旋强得多。 彭磊并没有要毁灭那个能量体的意思,只是想将它暂时禁锢,等以后想出了禁制的方法再将它放出来,随便找一个小猫小狗做宿主,就等于有了一个会说话的宠物了。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不过那被气丝紧裹着的能量体一进入丹田那气旋的空洞,旋动的气息立即塌缩,无数的气丝一层层裹了上来,那能量体就像是被压破的鸡蛋。一波波阴寒的能量向外挣扎着,彭磊体内的灵息将它猛烈地挤压、加热,又还原成一个气团,不过是灼热的。这气团不断地塌缩、扩张,无数遍后,气团外空间再现,气旋也重新轻柔地转动,不过气团已变成一个灼热的小球,隐隐地在放着金色的光。 ………… “轰”地一声暴震,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弥漫在九座山峰间的云雾又在剧烈地波动。那个已经变成大蛋的石柱猛地炸开,碎石还没有落下,就在云雾中熔化成袅袅的烟尘。 一波波的银光在原先石柱的地方闪动,等银光渐暗,终于看得清了,是一只白鹤。舒展着翅膀,伸着脖子四下张望着。突然,那鸟一声长鸣,展翅冲天而起。在数百米高处,白鹤好像冲破了一层薄膜。空中又留下一声嘹亮的鹤鸣,一道白影划破长空,向南方飞去。 ………… 彭磊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把他下了一跳。居然还是赤身裸体地盘坐在地毯上,澡盆里的水早就没了热气,如玉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白露和熊媛两个,正瞪大了眼睛研究自己。 “磊醒了!好吓人哦!”白露纵身扑上,也不管鸟人是光着屁股的,搂着就叫。 下体还有浓浓的腥味,和如玉大战过后,还没有来得及清洗呢。彭磊的老脸也会发红,尴尬地看着白露和熊媛:“我先洗个澡。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如、如玉呢?” “磊,这是第三天了!如玉也是,到现在还在昏睡。你们到底遇到什么事了。”熊媛也不害躁,整理着彭磊的衣衫,一边问道。 “第三天?不、不会吧。”彭磊现在是神清气爽,不过心里有点虚,尤其是不敢看熊媛。 “磊一定要教我炼气的方法,师父说过的,磊这样的炼气之术就是入了仙道了。”熊媛喃喃着。鸟人的裸体虽然是第一次见着,但是两人的肌体接触并不少,自己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几乎被摸过无数遍了,当然,熊媛对彭磊的身体也不会陌生。 “我、我教你们的就是正式的方法,你有没有把经脉记熟?算了,我来帮媛媛疏经导气,露儿给我烧点热水。”彭磊一不做、二不休,伸手就解熊媛的衣衫。 没有钮扣的衣衫解起来太容易了,熊媛下意识的保护根本没法阻止彭磊的动作,很快就只剩下了一身半透明的内衣。猛咽了几口唾沫,彭磊将熊媛动人的肉体搂在怀里,气运双掌,一贴后腰的命门,一贴胸口的膻中,缓缓地将气旋送入,调动熊媛身上微弱的气息,很快就将小周天上的穴位一个个地冲开。 熊媛已经静了下来,练气的方法她以前也学过,但是没有练过大小周天,内息只是局限在丹田,还有几条特殊的经脉里。周天运行时,所有经脉里的气息都是平衡的,对于熊媛来说,要做到平衡却极难,气息会自然而然地流入被强化过的经脉,反而疏忽主脉。 第49章 彭磊为掩饰自己的尴尬,这是第一次主动携助别人练气,一上手就明白了大概。 气旋一波波地流动,小周天里的气流终于奔流顺畅了,彭磊又按照自身气流的样子,在熊媛的周天大穴里制造气旋。这气旋一波波地散开、收缩,把周身的大穴一个个冲开,然后再一个个串起,让气旋顺着大周天运行。三十六遍之后,熊媛身体里的气流终于平稳了下来,丹田里的气旋也转动得顺畅了。 松开手,端详着眼前的美人,彭磊忍不住猛咽口水。此刻的熊媛,纤体在薄纱下若隐若现,脸是娇艳的粉红色,整个人好像是在放着光。 热流在身体里涌动,彭磊赶紧跳进澡盆——有人伺候着真好,澡盆里的水又是温热的了。白露呢?媛媛要守得处子之身修炼高深的仙法,露儿她又跑哪里去了?这个时候真的好想来个鸳鸯浴。 第四十三章有鹤来仪 和彭磊一起洗鸳鸯浴的是熊媛小妹,这mm一梦醒来,被自己的身体惊呆了,不顾一切地扑入澡盆。还好彭磊的脑袋是清明的,没有趁人之危,不过,口舌之瘾还是不能放过的。 彭磊助熊媛练功,自己没有觉得时间流动,谁知道竟然也是一昼夜。这一个鸳鸯浴洗完,又是天色微晓了。 神清气爽,熊媛mm天姿聪颖,什么东西都是一教就会,这按摩的手法也是掌握得相当快。放开羞怯之后,鸟人让漂亮mm客串了一回洗头房的小姐,她倒也能胜任。不过后来mm自己也有点意乱情迷,差一点就献了身。 湿淋淋地从澡堂里出来,外面竟然有人在守着,看着他们两个坏笑。熊媛终于崩溃,捂着脸跑回了房间。彭磊的脸皮厚着呢,抓过白露就地正法——刚才要是三个人一起泡水,那肯定更有味! “磊,如玉姐姐现在还没有醒来,怎么会这样?”猫在彭磊的胸前,白露担心地问。 “是吗?我去看看她。”彭磊心生愧疚,说到底,如玉还是被自己给害的。若不是自己色名远扬,银月星的这个能量体也不会侵犯她的身体,也就不会有她魂魄受损这回事了。好像说过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怎么会还不醒呢? 如玉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气息微微。红药在旁边陪着,见彭磊过来,赶紧站起身来:“彭公,如玉姐姐还是这个样子。” “怎么会这样呢?”彭磊也想不通了。手搭在如玉的额头,气息缓缓渗入,彭磊发现,如玉的经脉竟然像是修炼过的,脉络分明,还有真气在缓缓流动。不过紫府虚空,周天之气运行到头顶百汇大穴时,气流渐渐散乱,没法在紫府里凝结,都从头上的大穴处散掉了。 先阻止她的能量散失!彭磊右手抚上如玉的头顶,气旋从掌心缓缓涌出,在如玉的紫府中凝聚,再循着任脉逆行,很快就占领了丹田。几经努力,如玉的丹田处气旋渐渐稳定了下来,紫府中气息凝成小团,经脉渐渐强盛,开放的穴位也终于被关严实。 “如玉姐醒了呢!”白露一直在旁边陪着,这时惊叫起来。 如玉真的醒了,眼皮猛跳了几下,终于睁了开来,不过双目中神光散乱,脸上也是一片惊神色。“你们……,彭公……。” “如玉还认得我们,真是太好了!”想不到这么简单就能让如玉醒来,彭磊也是很兴奋。 “我是随父兄去见尊主的,怎么会在这里?”如玉眼中的神光渐渐敛聚,记忆也在恢复,于是彭磊他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能量体的身份,还有它们盘踞的山洞的具体位置。 丰伯的这一着棋又走输了,是恰如其分的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些能量体借用了别人的身体后,自身的能力会被束缚,彭磊知道了这点之后,对丰伯的那股残兵就不再重视了。他们一共还有三个能量体,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寄生体,它们连山洞都不敢轻离的。这能量体若是能炼化,对修炼的层次肯定帮助极大,那就以后再去找它们的麻烦吧。 明月高悬,彭磊又在研究那个紫晶球。这东西能聚敛天地间的能量,此刻夜籁人静,彭磊干脆爬上屋顶,在月光下试验——若真是很灵,将来练功不是可以事半功倍了吗! 周天运行,气旋在双掌的中间送入捧着的晶球。一道紫色的炫光闪过,紧接着这晶球的颜色就渐渐变深,直到是浓浓的紫黑。双掌再也捧不住晶球,从球体内冲出的能量将彭磊的双手硬撑开近三十厘米,晶球悬空浮着,淡紫色的雾气在晶球的周围、在彭磊的双掌间不停地波动。 天地好像是在转动,能量从四面八方向晶球疯狂地汇聚,又随着紫雾的脉动冲入彭磊的经脉,疯狂地涌入丹田的旋涡。有点措手不及,想不到晶球汇聚能量的速度这么变态,彭磊的经脉一时难以适应,差一点被撑爆了。极力地旋动丹田的气旋,努力消化从晶球上涌来的能量。刚开始时那能量还只是在旋涡里转动,后来终于找到了归宿——那个宿在丹田空洞处的金色气团。 很清楚地感觉到了金色气团的长大,感觉中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球了,颜色也是明亮耀眼,好像还在散射着炽烈的光。这一刻,彭磊感觉不到自己肉体的存在,所有的意识都是那金色的球体和球体外旋动的气旋。这气旋也变态,在无限地扩张开来,仿佛是银河系这样巨大的星云旋涡,充斥着宇宙。 实心的气团还在变化,中心凝聚成了流动的液体,接着再浓缩,凝成一个盘腿端坐的人像,周身也是金光璨璨——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元婴吧? 不对,彭磊自己就将这个判断否定了。周身所有的大穴处,此刻都转动着气旋,每一个气旋的中心都隐隐有一个人影,都在放着光,难道都是元婴? 紫晶石上传出的能量在渐渐减弱,晶石的颜色也在渐渐恢复明亮,彭磊的意识回到现实,明月还是在头顶高悬。竟然只是过了一小会儿,然而丹田处的气团还是那么庞大,旋涡的速度是慢了,却也是弥漫无际,看不到边缘,仿佛丹田就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宇宙空间。渐渐地,那盘踞在气旋中心的金人也变得虚幻起来,然后溶成气,融进身外的气旋里,丹田又回复成了一个空洞。 这紫晶石太怪异了,彭磊再用气旋刺激它时,它只是颜色稍微变深,吸收周围空间里的能量也是缓缓的,甚至还不如彭磊自己的身体聚敛得快。对炼气彭磊其实也是一知半解,晶石的能量为什么会这样变化更是一窍不通——司徒空或许知道,可惜老家伙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月光如水,天地间的一切都好像是被洗过的一般,纤尘不染,闪着银色的微光。意识随着气息向四周铺开,整个耒阳城的动静都清清楚楚地呈现在彭磊的脑海里,自己家中的细节更是明了清晰——叶子和红药在说着梦话,白露的房间暖暖的,mm把雪白的玉臂都放在被外;如玉没有睡,靠在床上想着心事,脸上还有未干的眼泪;熊媛也没有睡,正坐在床上用功,周身气流激荡,应该是进入了炼气的正道,玉脸上亮着晶莹的光。 夜才过了小半,下半夜要不要睡呢?彭磊正在犹豫,耳中突然响起一声清亮的鹤鸣,仿佛来自天际。 “主人!”好像是仙鹤在和自己交谈。彭磊游目四望,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麻雀也没有一只。 “谁在和我说话?” “是我,我终于等到新主人了。”声音欢悦地响起,彭磊还在张望着,眼前白影一闪,一只白鹤的影子渐渐变浓,然后展翅在头顶缓缓的飞行。 “仙、仙鹤,你竟然会说话?”彭磊惊得跳了起来,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 “主人,我是守护玉泉仙府的白鹤,已经沉睡了千万年了,是主人的灵识将我唤醒的。”白鹤不会说话,不过它的声音还是在彭磊的脑海里响起。 “玉泉仙府?你说真的有仙人?”彭磊的脑袋一下子有点不好使,不过想想也是,自己照这样修炼下去,说不定某一天也能练成传说中的元婴,距离成仙就不远了。 “主人,这一代的新人类只是上次天劫后的幸存者,这颗星球上很久以前就有人生活了,那个时候的人和兽有许多是能取用天地间的原始能量的,就像主人现在这样。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天劫降临,大地流火,天空尽赤。地球上的生命一下子消失了许多,我因为被老主人提前封印了灵息,所以能免遭劫难。”仙鹤停在彭磊的身前,轻轻地扇着翅膀,不住地点着头。 “是吗?你凭什么要认我做主人?玉泉仙府又在什么地方?”彭磊还是不敢相信。 “仙府在千里外的群山中,老主人用大神通封印着,外人是没法探知的。老主人封印我的时候曾叮嘱过,天祸将临,若不能远遁,再大的神通也难逃此劫。主人说过,将来能唤醒我的就是仙府的新主人。” “我没有唤醒你啊,我刚才只是在练功。” “主人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我就醒了!那个月夜,我感觉到了空间的能量波动。我身外的禁制是前几天才解开的,所以我今天才找来。”白鹤兴奋地跳着,“主人什么时候回仙府?” “我……我还有许多的事要做,过些天再说吧。”彭磊还没有想通,这也太神了吧! “那我也不回仙府了,等将来和主人一起回去。”仙鹤跳着,猛然间扬起脖子,发出一声高亢嘹亮的叫声,声震四野,将彭磊吓得差一点从屋顶上掉下去。 “你、你干什么?这是半夜,发什么神经!” 第50章 “主人,鹤童太高兴了,一时忍不住,请主人原谅。”仙鹤战战兢兢,缩头缩脑地看着彭磊。 “算了,以后注意,我们的身份还是要保密的,尽量不要让太多的凡人知道。”彭磊一个翻身落回院子。就是这样,门口也已经有人在探寻了。 “媛媛,你怎么还没有睡?如玉,身体好些了吗?”彭磊笑问道。如玉脸上的泪痕还在,倚着门框,眼中是淡淡的惊恐;熊媛衣着整齐,手上还抓着湛卢宝剑,眼中满是好奇。 “这仙鹤好漂亮!磊是从哪里得来的?”仙鹤就跟在彭磊的身边,此刻正温顺地点着脑袋,端详着眼前的两个美人。 “这两位是主人的弟子吗?修为很差哦!”还不忘了评论。 彭磊懒得理它,把熊媛的剑还入剑鞘,双手将两人揽在怀里,笑道:“我刚才在外面练功,这大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它也不走了。你们说,是不是因为我是鸟人,所以它才喜欢跟我的?” “磊说笑呢,鹤是神鸟,传说能与天地同寿,见之即是有福。想不到今日能够见到,如玉妹妹,彭郎一定是神仙下凡,这下你还不信吗?”熊媛对如玉说道。敢情如玉刚刚醒来见自己才离魔窟,又入狼穴,心情至今还没有平静下来,所以才会独自垂泪,半夜了还不睡觉。 “彭……郎!”如玉喃喃着,脸上渐渐浮上一层粉红。 “如玉,我知道你的心思,来这里不是你自己愿意的。唉,有什么想法尽管说,我不会强求人的。这样吧,明天我就送你回家,让你和亲人团聚。山洞里的那些东西没什么好怕的,它们不会有胆再试第二次。至于你父兄,有我的关照,他们也该醒悟了。”彭磊叹道。 “回家?不!我不要回家!不要!”如玉好像突然发现脚下踩到了毛毛虫,人猛地一颤,然后紧搂住彭磊的熊腰,有点歇斯底里,人还在轻轻地发抖。 怎么回事?这个年代的小姑娘怎么都是这个样子的!娘家都是狼窝吗?上一次白露也是这个表情。 第四十四章立国 一说要回家,如玉的反应让彭磊和熊媛都有点吃惊。熊媛的家庭是幸福的,有个神仙老爸,还有个把她当成姑奶奶捧着的兄长,所以她甚至不愿意嫁人,情愿待在家中终老。家是多幸福啊!如玉怎么了? “如玉,怎么了这是?不回家也可以的,不要这样。”如玉早就不是处子了,彭磊以为她早就有了夫家,只不过因为长得太美,才被苇尘他们找出来做那能量体的宿主,所以彭磊才会这么说。 “我不要回家,我情愿伺候几位姐姐,我不要回家。”如玉喃喃着,玉脸上还有几分期盼、几分惊恐。 “我们是姐妹,才不要你伺候呢。妹妹若是闲不过,替姐姐伺候郎君倒是可以的。”熊媛羞笑道。 “不行!谁都不能代替媛媛。媛媛,昨天那样伺候我就很好,我保证不坏你的身子。”彭磊一把抓过熊媛,满脸坏笑道。 “哎呀,不来了,羞煞人也!”熊媛满脸羞红,提起小手在彭磊的胸上轻轻地捶。 彭磊浑身舒坦,搂过如玉,轻轻地擦去她脸上的泪痕,问道:“如玉,上次我不知道你被剥夺了神知,多有冒犯,请你原谅。我也不是始乱终弃的人,事已至此,只要你愿意和媛媛她们做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不过,请告诉我,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家?”如玉脸上泛起一片惨白,“如玉没有家,他们都是畜牲!如玉只是他们的玩物,三年了,我天天生活在噩梦里。” “是吗?这帮畜牲,枉我还将他作为朋友。”彭磊满腔的热血直冲脑门,双手将如玉搂紧,咬牙切齿地问,“要不要我将他们都杀光!” “不,我只要留在这里,其他的什么都不要。”如玉虚弱地瘫在彭磊的怀里。 “好,你留在这里,没人会让你走的。现在我们睡觉去,挤一挤没关系吧?媛媛,你去哪里?小白,一边玩去,当心不要被人抓走。”彭磊手上搂着两个美女,转头对跟在屁股后面的白鹤说道。 “谁能抓得住我?谁敢来抓我?”白鹤不屑的答着,又有点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女人不是主人的徒弟,而是主人的老婆。都很漂亮,潜质都不错,主人真是好眼力。” ………… 三个人挤一张床,和衣而卧,其实根本就没睡,也就是说说话,谈谈心,天很快就亮了。 门外噪声一片,红药和叶子的声音更是特别分明——虽然同是下人,但是她们俩的身份很特殊,在别人眼里她们也是主人,连她们俩自己也是只在特别的场合才记得自己是奴隶的身份。 昨天还是料峭春寒,万木萧萧,四野里只有一抹抹娇嫩的鹅黄。现在全变了,登高四望,满眼是姹紫嫣红,竟然是一夜花开,而且是不同季节的花都开了——是谁下的百花令? 仙鹤金鸡独立在房子的屋脊上,得意洋洋——是它? 石琅急匆匆地走来,满脸的困惑,却也难掩心底的惊喜:“彭公,昨晚一定是花仙降临,真是大吉的日子。现在方圆数百里内,大大小小的数十个村族尽皆来贺,正是彭公立国的最好时机。日前雄伯和白浪公也都传言过来,眼看着春播将至,北边的战事将开,我族必须尽快整顿好军备和人力,才不至于到时候匆忙应付。” “也是,如今我大仇也报了,也该为日后的日子稍微谋划一下了。石兄,我马上回冲水坡,这里就让给熊伯,他那个大熊村太苦了,而且也太靠前线了。你马上派人去各族传信,我们定个日子,也搞一个仪式。”彭磊点头。 白浪没有骗彭磊,冲水坡上的鱼凫城让彭磊大吃一惊——短短的时间,这村子已经变成方圆十几里的大城了。村后的密林砍伐殆尽,现在围起了高高的土墙。城里的土建工作也在不停歇地进行,这个年白浪一定没有好好过。鸟人的府第扩大了一倍不止,看来白浪早就算准了这家的女主人不会只是他妹妹一个。 仪式在彭磊回鸟村的一个月后举行,不过权力的分配是早就得商量好的。 “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本来就是我们三族合一,鸟族为首。现在竹山和丰族没有了,无数的良田,无数的奴隶,这样的财富都是磊送给三族的子民的。我首先申明,我要随恩师修炼不老的仙法,我熊族的子民磊不能轻待了。哈哈哈,其实我的担心也是多余的,有媛媛帮我看着呢。”三巨头的内部会议上,粗犷的熊伯一脸的得意。 “这怎么行?我也要修炼!”彭磊急得跳脚。 “别看我!我只要有酒喝就行。我的本事只能管管我们鱼村的那几千人,再多就不行了,别人也不服我。”白浪拼命地摇头。 “对,如果只是我们三族,只要彭公不远离,随便找个什么人都行。现在不一样了,远族来归,那都是冲着鸟人来的,我们都不行。”熊伯点头道。 “以我看来,这并不难。”三巨头的会议当然不会只有三个人密谋,列席的还有各族的长老,以及各族中有身份的一些人。说这句话的就是石琅。 “石兄请说。”彭磊找到了救命的稻草——熊伯和白浪都是他的舅老爷,看在老婆的份上,只能让着他们。现在石琅有好办法,那还能不激动吗? “我们立国,只要以鱼凫为号,那这个国家就是彭公的,不管什么人在做事。既然几位都无暇顾及俗事,那也可以在三族中挑选贤德之士,诸位大公逍遥幕后,只要不忘了百姓黎民,那应该也行的。” “哈哈哈,看我有多蠢。”彭磊忍不住狂笑,这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不需要事事都自己出马的,可以搞个议会,或者政府什么的。自己既然逃不掉,那就选一个被人崇拜又没事可做的工作也行。 按照彭磊的设想,新的国家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鱼凫共和国!国王是三位,以鸟人为主,熊伯和白浪为副,其余归附的各族首领都是国会议员,大家参政议政。白浪兼任总理一职,选拔能人主持国家日常事务。同时成立立法院,制订法律法规;成立检察院,监督执法;成立狗仔队,专门收集各种隐秘情报…… 以前不太关心政治,这个时候就有点后悔了,对国家机构的组成、职能,彭磊只是知道个大概,这个时候也就乱搞一气,所以连狗仔队都有了。 大兴土木,随着各族征召来的义工的增加,鱼凫城的建设速度更快了。房子越造越豪华,街道越来越畅平坦,城外的大路也在整治,基本可以跑马车了,凫水上还建起了豪华的码头。 三月初三,是石琅他们几位卜选出来的大吉大利的日子。新整修过的城门口挂上了巨大的红灯笼,甲胄鲜明的卫兵执戈站岗,每隔一个时辰还进行一次隆重的换岗仪式,鼓锣打鼓,吹笙弹琴,就像是娶亲—样,吸引了许许多多的人围观。 一大早就感觉不对劲,左眼猛跳,心里也是慌慌的。彭磊留了一个心眼,这世界上他鸟人还做不到唯我独尊,在某些人的眼里,他还是1497号,是被流放的囚犯。芯片虽然取出了,但是大湖里的外星人不会就这么让自己失踪的,或许会借这个时机有所动作。 今天绝对不能抛头露面,找一个身高体型和自己差不多的,罩上面具,让白露陪着,只要不说话,相信没人能认得出来。 祭神的仪式都差不多,杀牲、占卜、念祭辞,彭磊的替身戴着纯金的面具,手执着金手杖,在白浪和熊伯的陪同下祭神祭天,彭磊自己则拉着熊媛,躲在观礼的人群里,寻找那让他心神不定的东西。 第51章 在他前面不远处,两个男人正在窃窃私语:“这个鸟人不是1497号,他的身体结构也是普通人,没有被处理过。” “上一次86号信号站的巡逻船失事,那个1497号据说是同时失踪的,看来侦测的结果没有差错,这个人只是替身而已。嘿嘿,这黑大个倒是个聪明人。” “黑熊是648号的弟子,648号对他家心存愧疚,平时难免会泄漏一些东西,所以他比一般人聪明也很正常。” 声音渐低,人也挤出了人群。这两位绝对是天狼星人,就是相貌也和将彭磊流放的那两位有点相似--说不定就是那两位的祖宗! 彭磊的心里热烈起来,要不要追呢?微微有些迟疑--错过了这次,再找就难了。可是好不容易去掉了芯片,万一他们翻脸,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磊,那两个男人很奇怪,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他们不会也是外星人吧?”熊媛没有听清楚那两个人的的悄悄话,不过从彭磊的表情上可以认定,那基本上就是让自己男人不安的东西。 “嗯,他们是天狼星人,好像还是所有外星人中最有势力的。别看他们个小,打架的本事却是一流的。”彭磊是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太阳下闪闪发光的小拳头的,现在自己的身手虽然也不是以前那样菜了,可是想到那个拳头,心中还是微微有点发憷。 外星人能给囚犯改变体质,他们自己的身体当然也会修改,这方面自己并不占优势。那天若不是出奇不意,或许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手的。 “磊,他们走了,还会回来吗?”人群中像他们这样戴了面具的人不少,只要稍稍收敛一下自己的气势,腰不要挺得那么直,他们俩也不是很显眼。 “他们的船就隐在凫水里,还没有走。我们以不变应万变,媛媛等会去告诉熊伯我的打算,今天我绝不露面。现在我去看如玉,刚才我好像察觉到一道奇怪的能量,我担心那些东西也会乘今天这个机会来凑热闹。”彭磊放开身上的气旋,将自身能量的强度调整到和周围环境差不多,然后竭力铺开,方圆数里内的能量波动马上就回馈到他的心里。 确实有几股很熟悉的能量,就在人群里移动。若是没有经历过如玉的那次温存,这两点淡淡的能量浓缩彭磊也不会留心——只不过是比普通的背景能量稍稍浓一些而已。但是那个侵犯如玉的能量体现在溶解在了彭磊丹田的气旋里了,所以那两个能量浓缩的点一接触到彭磊散出的气旋,马上在彭磊的丹田产生了共振。 第四十五章礼物 当初炼化那个能量体时曾听它说过,它们一伙有四个,还有许多被外星人禁锢着。那个能量体来见彭磊是有目的的,久久没有回音,彭磊知道它的同伴肯定不会罢休,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探听回音。这一段时间如玉的行动被彭磊严格限制,偶尔露面也是集体活动,绝对没有和彭磊单独在一起出现过——暗处说不定会有监视的人,彭磊让如玉表现得一如往昔,给别人一个假象,就是如玉还没有找到机会。 鱼凫国的成立大典,周围数百里内的村寨中,几乎所有的领导人都有出席,可是送如玉来的蒲族却只是来了两个族长代表。理由很简单,族长年老体弱,而彭磊的老朋友苇尘同志又恰好病了。 如玉今天也没有出来抛头露面,不幸的童年让她有一股极深的自卑感。若不是彭磊为了让外人知道她如玉还活着,如玉情愿永远一个人在没人打扰的地方修炼彭磊传授的气功。彭磊他们都知道她的心思,性情的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当然也不会真的让她一个人独处,那只据说是从神仙府第来的白鹤就成了如玉最好的伴。 外面喧闹异常,如玉却没有一点点出门的冲动,倒是白鹤在客厅里不停地走来走去,伸头展翅,一付不安稳的模样。艳阳高照,三月初三的天气已经很暖和了,门虚掩着,窗都敞开着。客厅虽然不是临街,但是祭祀的广场就在鸟人的公馆旁边,远处喧哗的声浪一波波地传来,想拦也拦不住。 如玉静静地盘坐在锦团上,身前是一张琴几,几上摆着古琴。如玉已经这样坐了很久了,手好几次放到琴上,可是最后都没有弹出声音。仙鹤的主人虽然是彭磊,但是这些日子陪如玉的时间反而多,已经和她很亲近了。如玉也知道这鹤不简单,传说中的仙鸟嘛!以前这鸟能一动不动地站半天,今天怎么了?是想出去凑热闹吧?微微叹道:“小白,我不用你陪的,你去看看彭公,他今天一定很风光。” “这有什么好看的?当初老主人率众仙祭天的场景那才是壮观呢!天上鸾凤和鸣,蛟龙吐雾;地上百花争艳,神女起舞。七星台金光璨璨,轩辕剑杀气弥空;霞幻七彩,莲开虚无,万兽俯首,群仙唱颂。那才是风光呢!”白鹤很不屑地将自己的回答送到如玉的脑袋里。 “你……能说话?”如玉大吃一惊,相处了这么多天,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仙鹤真是成了精的东西,“你说的我都不懂,神鸟啊,彭公他真的是神仙吗?” “他?主人他才刚刚踏上正道,距离成仙还早呢。不过,我有预感,主人的将来一定很辉煌。”白鹤点着头,把脑袋转向窗外。春日的午时,碧空如洗,几抹微云如绢似纱地在树梢飘动,暖风吹过,满树翠绿的新叶“沙沙”地轻语。这鹤或许是在重温那鸾凤和鸣、神女起舞的过去吧,身子保持着单腿独立,终于不走动了。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出现在客厅外的小院子里,彭磊家里留下看家的两个佣人刚想出声问话,走在前面的那个男人突然从地上飘起,抬起的手正好按上两人的额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那两个佣人身子一颤,人软绵绵地浮起,随着那个男人飘向墙角。 客厅的窗很矮,这白鹤伸长了脖子比成人还高,这一刻停住,正是在看着院子里进行着的游戏。彭磊来得也不慢,这时已经到了自家的门口,刚想进门,脑袋里竟然听到白鹤的传音:“主人放心,有我在,这几个幽魂伤害不了如玉姑娘的。” 如玉还是静静地坐着,在想着自己的心事。窗虽然是开着,外面的一切却根本没有进入她的眼睛。她的眼帘半开着,只是偶尔看一眼不安分的白鹤。突然发现它保持那个姿势有一会儿了,这才将头转向窗户。 两个男人已经靠在窗口,正愣愣地打量着室内的一切。那只木立的大鸟虽然少见,但是鸟人家中有只大鸟,好像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倒是如玉的神情让人不安,她太静了。 “她不是尊主!”其中的一个终于开口。 身子飘起,两个人就从窗户飞入室内,站到如玉的琴几前,眼中冒出赤红的光,声音沙哑着,还带着微微的惊惶:“贱人,尊主怎么了?快说!” 如玉看见这两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时,心里也是一吓,不过白鹤跟着传来的安慰让她放松了下来——旁边有一只成了仙的大鸟呢,怕什么! “你们这些恶人,想要做什么?竟然还敢过来送死!”冷冷地答。 “贱人,你把尊主怎么了?快说!尊主他现在在哪里?”两个不速之客的额头都裂开了一条缝,原先在眼中闪动的红芒都向上转移到了那条裂缝中,汇成一团明亮的红色光晕。随着他的说话,那光晕还在不断地闪烁着。 “住嘴,你们两个幽魂,竟敢侮辱女主人!”两人的脑袋里同时响起一声断喝。 猛地一吓,紧张得四出张望。屋里除了冷冷地看着他们两个的如玉外,只有白鹤一个活物。院子里好像有人在过来,不过还远呢。 “谁在说话?给我出来!” “哈哈哈,是我!女主人说得没错,你们这些幽魂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敢出来作恶,真个是活得不耐烦了。今天你们还想回去吗?不如让我来将你们炼成赤魂丹,作为送给主人的礼物。”白鹤转过身来,眼底泛起淡淡的金光,血红的肉冠上红雾升腾,一团亮如烈日的红光从红雾中透出,眨眼间就洒满了客厅的每一个角落。 “你……是传说中的大神?饶命啊!”两个男人保持着伸手踢腿的逃跑姿势,却不能动得了分毫。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额头的红光转成紫色,凝固成一个光球,努力地想回到身子里面去。 “没有用的,这肉身帮不了你们。”白鹤微微点着脑袋,红色的光晕中,那两个男人的身上突然冒出一簇簇火焰,转瞬之间,两个肉体就变成了几缕雾气。赤红的光晕里,只有两团紫色在挣扎。红光慢慢地收缩,两团紫色也随着红光飘起,最后停在白鹤的头顶上。那白鹤朱红色的肉冠离顶而起,化成一只巨大的碗,将那两团紫光裹了起来。只见红色的肉碗里雾气升腾、光华闪动,好久才静止下来。 彭磊在白鹤大展神通的时候就来了,从窗外跳进屋内,搂着如玉,一声不吭地看白鹤表演。心里的震撼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原来传说都是真的,真的有神奇无比的仙术。无论用什么科学的原理也没法解释现在白鹤所做的一切,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学会?一只鸟都能有这样的神通,它的老主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一刻对那神秘的玉泉洞府充满了向往。 “这两个幽魂的修为太低了,真是没意思。”白鹤已经收起了法术,在彭磊的身前,飘浮着两颗赤红色的药丸,有蚕豆大小,闪着明亮的赤色毫光,好像还是空心的,里面有一抹紫色在微微波动。 “小白,这就是赤魂丹吗? 第52章 有什么用?你得将这个法术教我!”彭磊抓过药丸,一把搂过白鹤的脖子,激动得差点嚎叫起来。 “主人,这是用幽魂的元神炼制的,还带着上品的紫晶石,所以比普通的金丹好上百倍。它能帮人凝丹炼婴,其实就是仙丹了。至于炼丹之术,主人现在学来还太早,而且我也只是粗通皮毛,等主人打开了仙府,老主人留下的典籍中自然有记述的。我头上的朱冠是老主人的炼丹炉所化而成的,是一件很厉害的法宝,所以能炼化幽魂。这赤魂丹是最简单的丹药,只要将幽魂的意识抹去,再溶进紫晶石的精华就成,高级的仙丹我也不敢炼。”白鹤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把眼中的金色也换成了红色。 “哈哈哈,好,我知道什么地方有这种幽魂,过几天我们去看看,或许还能找到。有了这赤魂丹,成仙不是很简单了吗?”彭磊得意啊,心中暗暗生成一个大胆的想法。 “小白,你会什么法术?有没有我能练的?有没有飞刀、仙剑之类的宝贝?” “主人,浩劫来临的时候,玉泉仙府已经大半被毁了。我来找主人的时候本想找一些东西给主人的,可是老主人将所有珍贵的东西都封印在了旋玑仙阵里,洞府中也只剩下了仙阵,等以后主人有能力进入旋玑仙阵的时候才能得到老主人的遗物。对了,老主人好像给主人留下了东西,我差点忘了!”白鹤低头梳理起自己的羽毛,好久,终于从背上拔下一根。 彭磊差一点晕倒!千万年送一根鸟毛,是因为老子被称作鸟人吗?这也太过份了。 如玉不知道白鹤在和彭磊说些什么,从彭磊进屋起,她一直是静静地偎在彭磊的胸前,只看不说。现在见白鹤拔下自己的羽毛,忍不住轻声责道:“鹤儿,你这是做什么?不疼吗?” “这是老主人留给新主人的东西,很久以前就封印在我的身上了。主人,你滴一滴血试试,应该能破掉封印的。”白鹤答道。 轻柔柔的一根软毛,只有一指长短,静静地浮在虚空,散射着弱弱的银色毫光。彭磊对传说中的仙道异术其实并不陌生,在书上看过许多,写书的人的想象力都是无与伦比的。以前只是当成童话故事读的,法宝幻术之类东西也是从不当真,谁知道现在真的给自己见着了--这根羽毛会变成什么东西呢? 激动得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短剑轻经地割左手的无名指,结果第一下没有割出血来,再来一下,却割出老大一条血口,鲜血横流,淋了如玉一身。 一滴殷红的血在羽毛上滚动着,如夏日清晨那荷叶上的露珠。在彭磊全神贯注的注视下,血珠渐渐缩小,终于了无踪影。羽毛还是轻柔地浮着,纯白得近乎透明,看不出一丝丝被血粘染过的痕迹,唯有那熠熠的银色毫光在微微波动。 “老主人封印的是什么东西呢?”白鹤也在自言自语,音波却在彭磊和如玉的脑袋里同时响起。有点惊讶地看向白鹤,原来它也不知道这根羽毛里究竟藏了什么,难怪会心不在焉地忘记! 眼前猛地一亮,那根羽毛突然变成了一弯明月--银色的辉光甚至比天上的明月还要亮上许多,让人有点不敢注视。眼睛猛眨,再凝神细看,羽毛已经没有了,辉光中是一只晶莹的玉匣,巴掌大小,却在慢慢地长大。 玉匣长到二尺长,一尺宽,半尺高时,终于不再变大,围绕在玉匣外的银光也渐渐暗了下去。 “那是什么?”窗口露出熊媛俏丽的小脸。她把彭磊的想法传达到熊伯后就急急往家里赶,正好看见鹤羽幻化的一幕,明亮的光辉在房里闪烁,熊媛心里担心,于是也不走房门了。 “媛姐,这是仙鹤带给彭公的,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如玉赶紧从彭磊的怀里脱出来,轻声给熊媛解释。 玉匣光润晶莹,比得上极品的羊脂白玉。竟然还是悬空浮着,离地三尺,也不掉下来。就这个玉匣,如果拿到彭磊出生的那个朝代,估计也能值个百万千万。彭磊猛咽了几口口水,双手将玉匣抱住。 “啊!”突然间,抱着玉匣的彭磊呲牙咧嘴、挤眉弄眼地僵在原地,嗓子里更是憋出一声低沉的惊叫。 第四十六章传承之宝 玉匣的手感太好了,触手微温,润滑细腻,如白露mm的肌肤。彭磊的手刚刚摸及时,那温润的感觉让他心里一荡,舒服得差一点哼出声来。可是这美妙的感觉还没有从心头流到脚尖,手中捧着的温暖突然变成一块寒冰,一股尖锐的冷气从掌心直冲脑海,在紫府中凝结成团,还没等彭磊自身的气旋生成,这冷气又迅速融化开来,化成千丝万缕,消失在彭磊的脑海里。 彭磊嗓子里憋出的怪声就是这个时候发出的,熊媛和如玉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这样,却大概能猜出这玉盒的不寻常。刚想伸手帮忙,却见彭磊又轻哼一声,脸上泛起一抹酒红,身上的衣衫就像是充了气一般,圆圆地鼓起。一个强大的气旋在彭磊的身外生成,将两个美女紧紧地压在屋墙上。再看那仙鹤,这气旋也让它很狼狈,双翅大大地张开,脖子伸得笔直,就像是被人钉在墙上似的。 “呼呼”地喘着长气,彭磊猛吐一口鲜血,双眼紧闭,一缕淡紫色的雾气冲顶而出,在头顶上方三尺高处汇聚成团,剧烈地波动着,好久才缩回彭磊的体内。 室内的气息终于平息下来,白鹤“嘎嘎”地怪叫几声,不满地抗议道:“主人,应该先打个招呼的,你看,两位女主人好像受伤了。” 如玉和熊媛两个正从墙上缓缓滑落,玉脸惨白,秀目无神,嘴角渗着血丝,显然是受了不轻的内伤。 彭磊扔掉手中的玉匣,急急地掏出那两颗赤魂丹,塞进两人的嘴里,轻声道:“守心,调气,别胡思乱想,我没事。” “啪”地一声轻响,玉匣平平地摔在地上,匣盖跳起,一团青蒙蒙的光跳入彭磊的眼帘。匣中东西不多,超过一半的地方被一把无鞘的短剑占据着,还有就是一个紫金小葫芦,两段两指宽、五寸长、一指厚的白玉,还有一段比小指还细,半尺多长,黑不溜湫的铁条。 玉片是书,是传说中的玉简。就像是磁盘可以记录文件一样,纯净的白玉可以用能量波蚀刻,记录海量的信息。白鹤见彭磊盯着玉匣内的东西发愣,连忙在旁边解释。毫无疑问,那两段玉片里肯定记录着什么信息,紫金葫芦里面应该是存着丹药。至于那段黑铁,竟然是一个禁锢的芥子空间。 “主人,芥子空间可以藏东西,如果有灵气,活物也能暂存。”白鹤解释道。 “我懂,这是传说中的贮物手镯,哈哈哈。”没见过不等于没听说过,关于神仙的书彭磊好歹也读过几本。听白鹤一解释,彭磊马上联想起来,只是不知道这段黑铁能不能弯成其他形状。一试之下,竟然弯曲自如,忍不住大笑,差点惊吓了旁边用功的两位mm。 玉简彭磊暂时不想看,匣中的辉光都是那把无鞘的短剑发出的,首先当然研究它了。拿在手上,轻飘飘的,就像是铝合金的玩具。辉光渐渐散去,剑身上泛起一道道繁复的花纹。这花纹不是铸上去的,竟然还在不停地变化,就像是21文学里的激光防伪图像。 “我是老主人看丹炉的童子,是在仙府长大的,只知道丹药,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白鹤见彭磊送来询问的目光,连忙解释。 晕!我说呢,怎么来到老子身边这么多天了,也不主动和老子说说过去是什么样的。真不明白玉泉洞府以前的主人,怎么留下这么个白板。彭磊眼前一黑,差一点晕倒。 剑身凉凉的,剑刃好像没有开锋,但是剑柄却触手温热。靠近短剑的护手处,两小块花纹一直没有变化。指甲大小,细看好像是两个字,却不是彭磊所认识的任何字体。 手指轻抚,淡淡的凉意传到脑海,一股怪诞的感觉从心底泛起。 “连山。”彭磊脑海里突然出现这两个字,不自觉地轻轻读出,马上也把自己吓了一跳--这两个鸟字正是“连山”,自己是怎么认得的? 如玉和熊媛两个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六识全闭,不把赤魂丹炼化不会醒来。彭磊摩娑着连山剑,知道这宝贝肯定不是像普通铁剑那样拿在手上砍劈刺杀的,说不定就是那种会飞、会变的仙剑,可是怎么用呢? 不搞明白是没法安心做其他事的,答案肯定在那两块玉简里。 “小白,你到屋外去,留心外面的情况,有事再来叫我。”吩咐白鹤道--必须有个人值班的,这大鸟虽然见识很一般,站岗却是最佳的。 阅读玉简的方法刚才白鹤已经教了,彭磊将玉匣收好,把玉简捧在掌心,意识通过手三焦经,出劳宫穴,慢慢渗入玉简中。 “好神奇!”情不自禁地轻叹起来。 真的像极了电脑磁盘,里面有图有字,居然还可以翻页。玉片很大,记录的内容却不多,因为这一本书不超过100页,有的一页只有一幅画或几行字。 一部关于练功感受的书,文字是短剑上一样的文字,彭磊竟然能看懂,自己也有点感觉奇怪。 连山诀!几千个文字,大多数字句都是对一幅幅插图的解释。书名好像也很随意!连者,联也,怜也,爱也,恨也,苦也,虚无也。七情皆有,七情皆无。山者,万物皆是,亦水,亦人,亦地,亦天,亦心,亦欲。阴阳也是,五行也是。 不难啊!金庸大侠笔下,武艺最高的境界不就是天人合一,无人无我,无招无式吗。 第53章 更让彭磊兴奋的是,连山诀中阐述的达到天人合一的方法,竟然和他现在的练功方法大同小异。 另外一块玉简,彭磊刚刚将意念沉送进去,就被吓了一大跳。密密麻麻的文字,大块大块的文章,说不定有千万、千千万字。阵法,炼丹,材料的甄别和获得,五行的相克相生……,看得彭磊头多大了。不过原理却并不复杂!万物皆有五性构成,分属金、木、水、火、土等五行,五行相生相克,此生彼长,此盛彼衰,周而复始,永为循环;而创世之初,万物皆无,一元为混沌,后成太极,又生阴阳两仪,再成四象八卦,这些都是道阵仙丹的基础。所谓阵法、仙丹,就是通过特殊的手段凝聚灵气,使阳阴达到特殊的平衡,使五行属性更巧妙地组合和浓缩。 天地间有许多特别的珍宝,它们在炼丹或布阵上有特别的功效,所以玉简中有许多的篇幅是介绍奇珍异宝的。彭磊飞快地浏览,发现来自银月星的那个幽魂的紫晶石赫然在例。短短的几行字:紫色能量石,火、木属性,品级分三等,以通透度和色泽纯度为标准。 就像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即便是仅仅读完它,没有个把月的时间也是不可能的。彭磊收拾起心神,正好看见白鹤从前面的屋脊上滑落。 “主人,有外星人的飞船在过来,他们在半空中停了好久了。” 其实彭磊也感应到了远处高空快速接近的飞船。天已黄昏,熊媛和如玉都还没醒,远处的天空一片微红,显然是广场丛燃起了篝火。彭磊收起玉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开丹田的气旋,这时连空中的飞鸟都能辨别出来,快速飞来的两艘飞船当然不可能漏掉。 并不是彭磊的感应能力有多厉害,实在是外星人的声势太大了。沉闷的雷声遥遥传来(其实更像是发动机的轰鸣),空气也在微微地震动,即便是正专心疗伤的熊媛和如玉两个也睁开了双眼。 “媛媛、如玉,你们怎么样?” “我已经凝气成丹了!彭郎,你给我的是什么伤药?”熊媛满脸惊喜地问道。 “哈哈哈,是天底下最好的伤药。”彭磊开心得大笑,搂过熊媛的细腰,在那红润如桃花一般的小脸上肆意地涂口水。 “媛姐,那是赤魂丹,小白说是仙丹,能帮助人凝气成丹、炼丹成婴。我也是气凝成丹了,太神奇了!”如玉痴痴地看着得意的彭磊,轻声向熊媛解释。 “啊?”熊媛浑身发僵,一下子根本没法消化这样的惊喜。 “彭公,外面是什么声音?”如玉倒是比熊媛清醒得早,轻声问道。 “是外星人来参加我们的开国大典了。来,我们也不要老呆在屋里,到外面看看去。”彭磊抓过如玉的小手,趁机舔了两口如玉娇艳的红唇。 鱼凫国的开国典礼早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全民狂欢的时刻。整个鱼凫城里的人,除了守城的士兵,估计有大半都在凫水旁边的大广场上。彭磊对这次开国大典很看重的,今天在广场上大宴八方宾客,彭氏烤肉、彭氏米酒都是免费供应,更有许多古人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小吃。为了热闹,彭磊专门征召了上百人进行突击培训,教他们做各种风味的小吃,所以现在的鸟城大广场,热闹得像城隍庙的庙会,烤肉、麻花、豆腐脑都有,甚至还有一个摊位在做棉花糖。 彭磊他们冲到屋外的时候,鱼凫城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趴着的,连鸟人家看门的奴隶也是五体投地。也难怪大家,外星人这次的动静太大了,高空那艘巨大的飞船其实更像是一个城堡,明亮的光波把半边天空映得就像是白昼。 “神啊!”如玉没有见识过外星人,刚跑到外面就身体虚软,若不是彭磊搂着,根本就不可能站得直。嘴里喃喃着,眼神也不会转了。 凫水的上空,光芒璨璨,那艘大飞船长超过千米,远望过去,高也应该有近百米。难怪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古代人会惊慌,即便是彭磊,心里也是一阵阵抽搐——外星文明的技术太让人吃惊了!大船悬停在数百米高处,轰鸣声早就消失了,就这样无声无息,光华灿烂,真的像极了传说中的神仙宫殿。巨大的飞船旁边,还有一艘长有百米的小飞船(其实也不小了),一样的光华闪烁。 广场上,彭磊的替身正陪着熊伯他们喝酒吃肉,飞船来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趴下,浑身颤抖,绝不是装的。这时大小飞船都打开了一扇门,从两艘船上都飞出一艘更小的飞船。大船上出来的更像是一辆超级敞蓬车,两个飞行员穿着全封闭的飞行服,站着,暴露在空气里。小船上飞出的则好像是无人驾驶的飞机,绕着城市飞快地转了几圈,身子一抖,竟然又变成了一个人的模样,就好像是变形金刚一样。 “超级敞蓬车”还是悬在虚空,“变形金刚”在“敞蓬车”前稍作停顿后,竟然缓缓降落下来。一声巨响从“变形金刚”的嘴里发出:“鱼凫立国,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大事,我们特来祝贺!” “神啊!我们永远是你忠心的仆人!”广场上趴着的人异口同声。 “鸟人彭磊,现在赐你宝剑一把,希望你能让鱼凫国的百姓幸福,也希望你能对我们忠心不二。”巨大的声响在低空回荡,一道亮光从“变形金刚”的右手上飞出,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哧”地一声插在熊伯他们的酒桌前。 “神啊!”所有的人又都葡伏下来,恭恭敬敬地将脸贴在地上。 “哈哈哈!”狂笑声起,紧接着空中又传来隆隆的轰鸣声,光华渐暗,等大家抬起头来时,空中又只剩下繁星闪烁了。 第四十七章得意楼 夜已深,今夜凫水两岸无人入眠。这老天好像也理解子民的心情,今晚吹的是暖暖的东风,没有丝毫料峭的寒意。 “神仙”送的礼物现在正在彭磊的膝上,一屋子的人,却是鸦雀无声,都在等着彭磊说话。已经是后半夜了,与民同乐的上层人物们从狂欢的人群中脱身出来,都挤身到了彭磊家的客厅里。 剑长1米开外,超过一掌宽,粗看就像杨过大侠的玄铁重剑。剑身上铸满了飘逸的云纹,手挡是一只怪鸟形状,鸟的身体变态地扭曲着,双腿盘成剑柄,尾羽弯成护手。还别说,宝剑真的是很精美,还镶了十多颗大小不一的宝石,整个就是一件工艺品。材料应该是很好的合金钢,从剑刃的锋利度大概能看得出来,但是这么漂亮的一把剑真的不适合作凶器。 “此乃神赐之物,从今天起就是吾族之第一宝器,吾将另建高台供奉,派专人侍候,任何人在神剑的百步之内不得喧哗,违者杀无赦!诸公若无异意,就请石琅兄把我的意思添到法律里。”彭磊扫了一眼一屋子的人,沉吟道。 这一屋子数十个人其实都是他们鱼、鸟、有熊三族的头面人物,还有就是彭家的女人们。鸟人发话,大家当然没有意见,但是也有不理解的,有人就想要举手发言。 彭磊摆摆手,根本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将梁勇招到身边,吩咐道:“勇兄且将神剑护送到城南观星台,再调百人严加看护。” 梁勇接剑而去,好久,彭磊才长吁了一口气,紧接着竟然破口大骂:“我cao他神仙妈妈,给老子使坏!好,咱们走着瞧!我不将你们从这片土地上赶走,老子就不叫彭磊。” 满室皆惊,几十只眼睛全都盯着他的鸟脸,几位老头更是抓了满把的断须,却把疼痛也忘了。 “彭公何出此言?”连熊伯也没想到这个妹夫会这么粗鲁。 “嘿嘿,诸位有所不知,那把剑其实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监视器,它能将它旁边的任何声音都送出去。如果它在我家里,那我晚上的梦话都会被千万里外的人听见。”彭磊冷笑着解释。那把宝剑太漂亮了,就像是电子游戏里的魔剑,彭磊刚拿到手上时,也是差一点被它迷住。剑刃之锋利,真的可以吹亳断发,当时忍不住就想探探它的材质。一缕真气随着剑身漫开时,彭磊却吓了一跳--宝剑竟然是空心的,中空的里面藏了东西,好像是电子设备,还有能量在流动。缀在剑身上的那十几颗宝石更不简单,能量澎湃,竟然就像是电池。彭磊是什么人哪?稍一想像就明白了大概--说穿了就是一窃听器! ………… 彭磊在他的鸟窝里咬牙切齿,数百里外,碧波荡漾的大湖中,彭磊恭恭敬敬的话语声刚刚在一间屋子里响过一遍,此刻又在放第四遍。屋里“环肥燕瘦”十几个人,个个目瞪口呆,有点不知所措。 “早知道这样,就送几件女人的饰品了,那样他总不能也重兵保护了吧。”一个天狼星人小矮个苦笑道。 “都是恩扎星的皮特多嘴,将宝剑搞得这么花俏,如果设计得简单一点,重量也轻一点,说不定鸟人会将它当成随身兵器,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身材高大的谷羊星系冕古星人安德烈叹道。 “无论送什么鸟人都不会带在身上的。诸位刚才没有看见吗?原始人对我们敬若神灵,我们即使是送给他们一张废纸,他们也会当珍宝藏起来的。”尖嘴猴腮的皮特反驳道。 “皮特说的没错,是我们高估了鸟人彭磊。其实如果那个鸟人还是1497号,或许他不会将我们送的东西太看重,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另外肖东中尉的假想也没有可行性,大家想想,鸟人有多少个女人,如果我们将监听目标放在女人身上,我们要送多少?再说了,这个鸟人是假的,真正的1497号已经失踪了,谁知道这些女人会不会和他继续演戏下去。 第54章 要我说,我们如果要监视鱼凫国的动静,又不想太费精力的话,干脆送他一栋大房子,装上现代化的设施,鸟人还能抗拒得了诱惑吗?到时候我们不仅仅能得到他们的声音,即便是实时传送图像也是轻而易举。”另一个满头红发的男人说道。 “卡特上尉,干脆我们也给他们建一个纪念碑什么的,就像埃及的狮身人面像那样来一个,怎么样?如果我带一队机械人,相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完成了。”皮特说道。 “别开玩笑了,建这种永久性的标志物是要上报联盟议会审批的,连基地最高长官也不能擅自作主。”红发的卡特笑道,“不管他了,量他们一群原始人也闹不出什么花样来,只要我们多花点时间盯着就行了。肖东中尉明天归队,请将这里的情况向基地如实汇报。再告诉你们一个内部消息,这个通讯站可能会撤了。地球上原始人的数量增长很快,文明已经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没有人能够逆转。据说联盟议会已经发下命令,要求各处基地尽量转入地下,绝对不能和土著人类发生冲突。” “为什么呀?我们还怕原始人吗?” “不知道!好像是上古就传下来的法律,在其他的星球上是没有这么多限制的,但是这颗星球就不同,绝对不能起冲突,否则会有难以估量的后果。” “不会吧?” ………… 虽然说鱼凫国的日常事务都由白浪这个常务副国王处理的,但是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彭磊还真是不好意思什么都不管,撒手了事。要做的事多了去了!首先就是制定商贸制度,铸造铜钱,不能老是牵着羊换三斗米啊。军队也要重新整顿,从归顺的各族中招募青壮年,让军人成为职业。再有就是让城市热闹起来,开酒楼和茶楼……,这些都是彭磊的强项。 得意楼临江而建,楼高三层,可能是这个年代最漂亮的楼房了。这是彭磊的私产,鱼凫城里最热闹的酒楼,是整个鱼凫共和国中上层人物最常光顾的地方。 已经是五月了,新建的共和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经过几个月的建设,首都已经非常繁荣了,码头旁边的广场上几乎每天都有集市。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果然不错,货币的产生真是把社会的发展向前推了一大步。当然,光靠彭磊一个人也不可能让鱼凫城变成这样,城市的繁荣关键是要人气——鱼凫城里的生活条件太好了,许多其他村族的长者都合家迁入城里,学着彭磊的样子,将自家的田地租给别人耕种。闲人多了,鱼凫城的热闹就在情理之中了。 得意楼开张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是彭磊平时也很少来这里,倒是共和国的常务副国王几乎将三楼的一间雅室当成了办公室。没办法,酒楼的日常经营是白露和叶子姐妹负责的,他白浪就是用老酒泡澡,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今天彭磊难得地坐在酒楼里,不为别的,白露怀孕了,当然不能太操劳。正好彭磊躲了几个月,也有点静极思动。这样春光明媚的日子,如果一直关在屋里,确实也是很残酷的。练功虽然也很重要,但是也不急在这一时吧。 三楼上四面的窗都大开着,外面已经是烈日炎炎,但是来自凫水的江风带来的清凉,让酒楼上的空气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冰爽。没有身份的人是不能上三楼的,所以现在整个三楼上只有彭磊自家的几个人,连白浪也还没有到。 如玉是被彭磊硬拉出来的。这小姑娘的眼里,世界根本就没有色彩,若是没有这个鸟人,这世界对她没有丝毫的诱惑。自从炼化了赤魂丹,如玉就全身心地投入到练功中去了,比谁都要用功,简直是废寝忘食。彭磊当然不希望自己家的女人这个样子,经常封闭自己的人是会得精神病的,所以平日里经常组织家里的其她女人陪如玉,今天也不会将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如玉妹妹,练功是要循序渐进的,据说关健在感悟,你那样的闭门苦修,结果可能反而是不好。你看这天气,真是太好了。东风浩荡,百花争艳,不如明天我们一起去远足,到山里去射鹿,怎么样?”熊媛倚在窗口,看着凫水上往来的船筏,轻声建议道。 “媛姐,我不想去,姐姐和彭郎去吧。” “什么?妹妹,你是不是还放不下过去?有彭郎护着你,还不够吗?要不过几天我陪你回一趟蒲村,将欺负过妹妹的贼子都杀了,怎么样?” “不,不是的!”如玉脸上泛起一片惨白,轻摇着头。 “怎么不是啦?彭郎,我们明天出去玩好不好?听说大路已经修到天门峡了,干脆我们去熊村,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师父他老人家了。大路可以行车,露妹也能一起去,好不好?”熊媛越说越兴奋,恨不得马上就冲进烈日中去。 “不太好。司徒空前辈去找你师父了,我估计这个时候两位老人家都在闭关修炼,你去也见不着。再说了,去熊村太远了,前些天传来消息,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事已开,天门峡已经有敌人进犯,去那里也不安全。不过媛媛的提议我同意,我们往东面去,正好前几日羽翔派人来请。羽族建成新城,羽伯传位给翔,让我派人去见证。我就亲自去一趟,我们全家一起去。”彭磊笑道。 “彭公,露姐也去吗?”叶子在旁边怯怯地问。 “丫头,你是想问自己能不能去,是不是?全都去,哈哈哈。”彭磊大笑。 “是吗?太好了,我这就回家准备去。”叶子小脸微红,跳起来就要跑。 “急什么?你去传信,让熊汗过来一趟。另外,看看白浪这家伙,听说他一天两餐都是在这里吃的,今天怎么还没见踪影。” “哥哥早就来了,他现在在广场上。前些日子梁公用从丰村收缴上来的金精铸成一尊神像,这些日子哥哥一直带人在广场上,正安放神像呢。”白露轻笑道。现在她是彭家最宝贝的宝贝,彭磊恨不得将她永远捧在手里,酒楼的第三层既凉爽又雅静,只要不操心,也是养身的好地方。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些个家伙太不知道好歹了,现在虽然很太平,但是外敌窥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战争,他们竟然用珍贵的青铜铸雕像,唉!”彭磊忍不住自言自语起来。原始人真个是目光短浅,连梁公这样的老头都不能例外,没有一点点忧患意识。 “嘻嘻,郎君错怪梁公了。我听熊伯和哥哥商量的,要借郎君的神气镇压八方妖魔,所以才铸造这尊神像。听说石琅还在寻觅灵石,要琢石布阵,引九天灵气入鱼凫城,以保鱼凫国永盛不衰呢。” “是吗?这些个家伙还真是迷信!不过,或许真的能搞个仙阵,来保一方风调雨顺。”彭磊的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玉泉洞府的老神仙传下的玉简里好多是这方面的知识,据说是很灵异的。 第四十八章荒城姐弟 广场上人头攒动,一片号子之声,一大群人正在忙着。许多是在拆除神像旁边的脚手架,还有是清理巨石基座旁的垃圾。当然,更多的是看热闹的闲人,和顶礼摹拜的妇孺。 基座是大块大块的花岗岩垒成的,高差不多有两、三米,形状就像是去了顶的金字塔。顶上的神像也够神气的。高也有两米多,头戴高帽,手执长枪,腰悬短剑,兀立凝视着前方。虽然偏瘦了点,但是真的很神气。梁公的铸铜技术真是没得话说,这么大件的东西,绝对不比后世那司母毋大方鼎稍差。论工艺的精致和复杂程度,或许更胜之。 雕像看上去很熟悉,彭磊心中微动,难道是曾经在哪个博物馆中见过?努力想回忆起一点东西,可是记忆这东西有时很喜欢和人开玩笑,不经意间可能就会想起,刻意地寻找却常常无头无绪。 “是彭郎的神像吗?脸庞再大一点就更像了。”熊媛拍手笑道。 “我说怎么有点熟呢,原来有点像我。”彭磊恍然。 “彭公,怎么样?梁公的技艺真是出神入化。若不是时间紧迫,他还想铸造成彭公驭剑飞空的样子呢。”白浪在一边得意道。 “大哥,你们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做?这要浪费掉多少青铜!如果用来打造刀剑,那可以做多少啊。”彭磊不喜欢自己的形像被人瞻仰着,一般是人死了才立像的。 “兄弟,谁在管这个家?这是我们大家商量着做的,你少操心。你不是说过青金不能做餐具吗?这做鼎、釜的青金太软,也不适合做刀枪。各村送上来的鼎釜又不少,所以才这么做的,正好废物利用。”白浪大眼一瞪,他根本就不在乎彭磊。 “那你们也不能照着老子的脸做啊。”彭磊还是不服。 “不造你的像,那造谁的?难道是老熊那个丑八怪?好了,你不要说了。听说露儿有孕了,是不是?你小子得请客,今天在得意楼,我派人去叫熊汗他们。” “好吧,随便了。不过你得给我看紧了,不许有人向我吐口水。”彭磊叹道。 “哈哈哈,谁敢?倒是有人不怕登高,去摸神像的下身,说是能沾上神息,求得贵子。”白浪大笑。 晕!彭磊两眼一黑,差点昏倒。遥想当初,人见人厌的彭大胖子若是有这么讨人喜欢,那也不会因为要讨好女朋友而独自上山采草药,也就不会和外星人起冲突,也就不会被流放到这几千年前的青铜时代了。 ………… 得意楼上大摆宴席,出席的都是鱼凫国的上层人物,大多数人彭磊还是很陌生的。鸟人自己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作为一国之首脑,居然连帮他治国的重臣都认不全。 第55章 其实也不能怪彭磊,这些天他老是担心大湖里的外星人还会有所动作,所以一直不敢出头。今天既然白浪要敲他的竹扛,那就顺水推舟,就在得意楼上开国宴。 黄昏时分,凫水码头上靠上了一艘通体乌黑的小船,船舱里走出一对年轻的男女。两个人站在船头迟疑了很久,从两人对望的眼神里,分明看出了彼此心里的惊诧。终于,男子扶着女人跨上石砌的码头,他们的身后,那艘乌黑的小船无声地滑入昏暗的江心,片刻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是城市最热闹的时刻,沿广场一圈排开的商店里人来人往,客栈上高挑着红红的灯笼,卖小吃的商贩高声吆喝着,广场上弥漫着浓浓的肉香、酒香。当然,最热闹的地方还是得意楼,还有就是刚刚落成的神像附近。得意楼因为在开国宴,雕像旁则是无数的篝火,大理石的台阶上摆满了百姓供奉的食物。 “数月前听说鱼凫立国,还说他们的国主是天神转世,难道是真的?”女子轻声地自言自语。 “不久前我们玄界外面的封印被撕开,据长老判定,撕开封印的能量就应该来自千里之内,或许真是这里。这几个月我们足迹踏遍了这块大陆,北面、西面的大山之外,你看见过这样的城市吗?”男子轻声地问道。 “世界大变样了,族中的典籍里说,这世界应该是一整块大陆,四周环以大洋。可是现在你看,大陆四分五裂,大地千创百孔。我们的玄界被封印的这些年里,这大陆上一定发生了什么难以想象的大事。传说大陆上修道成风,百姓生活安逸福足,可是我们一路行来,所见的大多数人都是粗衣烂衫,更没有遇到一个修道之人,委实让人奇怪。”女子轻叹着,“这个城市很不同呢,说不定能解开我们的疑问。师弟,好像有客栈,我们就在这里住上几天。” “我们荒城派重回红尘,想不到满眼所见皆是陋城,根本没有传说中的繁华。这处新城一定是传说中的世外桃园,我一定要去拜会这城的主人,或许还能交个朋友。”男子笑道。 “又来了!你也不看看眼前的人,谁会懂你的诗画?谁会有心看你的诗画?当心不要被人当成怪物。出门前长老可是关照过的,我们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 “师姐,我理会得。哦,好浓的酒香!我们玄界里产粮极少,只有很少一点点能用来酿酒,我还是在很久以前闻过这个香味。” “你!上次在下羌城里你还没有喝够吗?酒鬼一个,早知道就和欣茹师妹结伴了。”女子气结,恨恨地瞪眼。 “师姐,下羌城里的那也能算是酒吗?又酸又涩,也就是有点酒味而已,真是糟蹋了粮食。我也很想和二师兄搭档,不,不是讨厌师姐。不过,你看这世界,若是单身女子出门,好像太惊世骇俗了。长老真是英明,只是便宜了二师兄。” 女子一声冷哼,淡笑道:“还不是在讨厌我?如果我是静宜师妹,你小子一定高兴得屁颠屁颠的。告诉你,我此次可是受人之托,考察某人的秉性的。都说在旅行时最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情,还真是没说错。” “真的?师姐,你一定要帮忙。我去找客栈,等会儿我请师姐喝酒,不,吃饭。” ………… 广场边上的店铺、客栈,有一大半是彭磊开的,谁让他比别人更懂得生财之道呢。作为一国之主,竹山族和丰族的大量战俘奴隶也是属于鸟人的,除了一部分安排劳役之外,分给白浪他们一些,还有许多是留在彭磊家的。不是彭磊残忍,这些人没有了土地,若是给他们自由,说不定反而会饿死。彭磊大量地开店,同时也是要养活这些人。毕竟刚刚立国,虽然各村族都有进贡,但是国库里的东西能少拿一些就尽量少拿,这是彭磊最初的想法。 这个年代的奴隶,一般都是作为牺牲用的,年轻力壮的还能干活,老弱病残的大多是一杀了之。很少有像彭磊这样的主人,他的奴隶都是所谓的自由奴隶,能挣口粮养活家人,所以人人忠心不二,干活也是特别卖力。否则短短的几个月,鱼凫城也不可能建得这么好。 城里的客栈其实就两家,一家是招待普通的经商客的,另一家“五星级宾馆”是招待各村族显贵的,等于是国宾馆。外表上就能看得出来。一家屋檐下挂着五个大红灯笼,另一家只有三个小灯笼在风中晃悠。 师姐弟两个当然是住国宾馆了。客栈的老板叫彭山,当然是彭家的奴仆。三十多岁,彭磊也是看他很稳重的样子,才委以重任的。 “尊敬的客人,请问您是国公的朋友吗?得意楼的酒宴马上就要开始了,客人的房间我会准备好的。” 生意人的成功密诀是什么?那就是察言观色,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尽量不得罪人,所谓和气生财。这一对年轻的男女,女的秀美端庄,身上的裙衫,头上的珠饰,哪个都是精致之物,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普通人;那个男的虽然年青,衣衫也是很普通,但是长身玉立,眉宇间有一股让人敬畏的英气,也不是庸人之相。更何况男人出手的并不是普通的铜钱,而是半两一粒的黄金珠。 “得意楼的酒宴?其实我们不是来赴宴的,只是赶巧了。”看着男人一付心神不宁的样子,女人微微摇头,“店家,我们先梳洗一下,等会儿给我们弄点吃的。” 老板微微一愣,没想到今天还是看走眼了,连忙陪笑道:“小姐,我们这家客栈和得意楼一样,都是国公的私产。不瞒您说,客店里只供应热水和点心,饭菜都是要从得意楼订的,统一结帐。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小姐和公子爷何不去得意楼品酒呢?今晚是国公在得意楼宴客,爷和小姐说不定还能遇上熟人呢。” “那好吧,先给我们两间客房再说。”女子无奈地点头,男人的脸上则飞上一抹喜色。 得意楼上红烛高照,热闹非凡。鸟人宴客,在鱼凫共和国中稍微担点小职的人都在邀请之列,还有附近各村的长老、族长,好在共和国成立不久,公务员人数还不多,否则非将得意楼挤塌不可。就是这样,楼上楼下还是开了几十桌。 得意楼的大厨,那是彭磊亲自培训的。时间虽短,但是人多,各有专攻,每个人精研几个拿手菜,掌握得还是很不错的。其实这种宴席也不像是后世的满汉全席,几百个菜炒、爆、煎、炸都有。这鸟人的国宴简单多了,八个冷菜,是皮蛋、羊糕、蒸肚、酸菜之类,大菜就是烤肉、煮肉、卤肉、酱肉,再加上几个精美的小炒。得意楼的桌子是彭磊效仿后世的八仙桌,椅子是小靠椅,还是很上档次的。 严红袖和关冷城来到得意楼的时候,二楼和三楼已经热闹得不可开交,到处都是噪杂的人声了。严红袖真的不想来这种地方,可是刚才打听过了,好酒只有得意楼有。看关冷城那可怜兮兮的眼神,红袖小姐忍不住心软,最后还是随了她的那个谗虫师弟。 得意楼的掌柜叫彭青,也是彭磊精选出来的人才。今天酒楼老板请客,那些平日里有能力上得意楼消费的主,今天几乎都成了老板的客人,所以他今天的生意肯定是泡了汤了。国宴开在二、三楼,底楼是客人随从聚餐的地方,还有零星的几个是来瞻仰鱼凫国的上层人物的。当然,慕名而来品酒的也有,三三两两地占了几张靠窗的饭桌。 严红袖和关冷城两个跨进店里,彭青的眼神一亮,这个时候过来,肯定不是吃白食的!满脸堆笑,说道:“公子爷和小姐请坐,实在不好意思,今天国公宴客,只能委屈小姐和公子坐楼下了。这靠窗的位子不错,可以看凫水的风景。小姐如果觉得不雅,我让伙计搬个屏风来。” “不用了。店家,你这里有什么好酒,给我来两斤。另外,拿手菜上几个。” “好酒当然有,那是我们国公亲自酿造的。不知道公子爷想喝白酒还是黄酒,我们还有上好的白兰地。至于小姐么,我给您打半斤果酒,怎么样?或者来一杯啤酒。其实还是果酒好喝,不涩,很甜的,只是略有酒味而已。”彭青热情的介绍道。 “啊?”听的两个人目瞪口呆。 第四十九章酒楼风云 椐说我们的世界发芽于诸神播下的一颗种子。在远古的某一刻,这颗种子成熟了,它爆炸开来,形成一个无限大的空间。这颗神奇的种子蕴含了无穷多的生命奥秘,爆发后的每一颗微尘都发育成了灿烂的星辰。不过传说最初的爆发并不是所有的能量都均匀散布的,聚积的就成了星云。还有一些微粒在大爆炸之时没有完全炸开,等后来重新爆发,就形成了寄生在我们这个大宇宙上的一个个小世界,就像是一棵藤上长出的葫芦,有的很大,也有日月星辰;有的很小,或许装不下一只蝼蚁。 青城山的一个很僻静的悬崖对面,虚空中一个只有几个平方米的亮斑在微微波动着,就像一个透明的门。门的四周彩雾缭绕,七彩的光不时地在光斑上闪现。光斑的下面,这一条僻静的峡谷中,群芳争艳,百鸟和鸣,一如仙境。 青城山的荒城玄界就在那光斑的后面。这玄界其实就是与天地共生的一个小空间,被人用大神通开劈了连接,于是就成了这世界上的一个口袋,成了某些人的家。 严红袖和关冷城就是从青城玄界出来的。青城山玄界连通这个世界的那扇门不知道在什么年代就被封闭了,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代,所幸玄界里灵气并不溃乏,荒城派又是有名的修真大派,千万年来生生不息,到现在仍然人丁兴旺。 第56章 不过玄界毕竟比不得外面的宇宙,灵力经过千万年的采撷,渐渐有枯竭之态。而玄界里的生活也是乏味得很,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生产生活基本实行共产主义,一般只维持温饱。好在荒城派大多是修真者,物欲不重,只是较看重生活质量,所以锦衣还是不缺的。 青城玄界里也有酒,甚至有几百年窖藏的美酒,但是如关冷城同志这样的普通弟子,只有在极隆重的日子才能闻到酒香,才能尝到几口,毕竟玄界里粮食产出有限。 哪个男人不爱酒?没醉过的男人其实根本不能算男人。这两个月关冷城同志四出游历,身上金珠多多,总以为可以一饱口福了,谁知道踏遍千山,到处是简陋的乡村。难得的几个小城里倒是有酒,但是那是酒吗?酸涩难入喉,也只是有点酒味而已。 听这老板怎么说?白酒、黄酒、白兰地?是酒吗? 猛咽了两口口水,颤颤道:“每样都给来一点,快!” 今天散客不多,伙计大都在楼上,底楼是掌柜亲自照看的。当下吩咐下去,精美的薄胎陶杯、犀牛角杯、硬木杯……在桌上摆了一圈,将关冷城和红袖两位又惊得一愣一愣的。 “好酒!这才是酒,有味!”浅饮一口干烈的老白干,关冷城不禁拍腿大叫。马上清醒了过来,尴尬地对旁边说道:“红袖姐,真、真的是好酒。店家,这酒真的是国公亲酿的吗?我们从远方来,这是我喝过的最好的酒。” “鱼凫国的酿酒之术就是国公传授的,国公家的酒当然是国公亲酿的了。公子爷好酒量,刚才喝的乃是五蒸五酿的烈酒,也是我们最烈的酒了。不过不瞒公子爷,因为都是新酒,所以上口可能比较干涩。我家主人说了,如果能窖藏十年八年,那才是真正的美酒。”彭青谦虚地答道。 “这鸟人非常人矣!”关冷城无话可说,只能低头轻叹,“店家,有什么好菜?我姐姐喜欢清淡一点的。” “有啊!得意楼有全天下最好的美食。小姐喜欢清淡的,公子爷要下酒,我给公子爷来一份片皮烤鸭,一条清蒸桂鱼,一盘酱鹿肉,一份苦瓜炖肉,一份黄金豆腐,一份凉拌生莱……” “好了,就这些吧,不够再添。”关冷城又要头晕了,急急地打断彭青的话。 雪白的蒜丝,薄薄的芥麦面皮,焦黄脆香的烤鸭,清汤碧绿、苦中带甜的炖肉,外皮金黄、里面嫩白的豆腐……满桌子的精美小菜,还有那冒着细小气泡的青苹果味的果酒,连一向恬淡的红袖姑娘也禁不住有点忘形。 “这果酒是我家主人特别为女主人调制的,也只有在我们楼里才能尝到。”彭青有些得意。 这是两人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的美味,所以店掌柜的得意非但没有让两人不满,反而让两人的心中生出深深的好奇--睹物如见人,能调制出这么精致的果酒,能搞出如此别致的美味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而且那个人还是一个万夫莫敌的勇士! 他们在那里惊讶,彭青却匆匆跑了开去--又有客人上门了。 三人男人,长相都有点和环境格格不入。一个高高大大,满头土黄色的短发,鹰鼻蓝眼,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长着浓密的黄毛,整个就是一刚刚进化的黄毛大猩猩;一个尖嘴猴腮,身体细得像根竹竿,头顶上却是几乎没毛;另一个品相最好些,身材也适中,却有一头如火焰一样艳红的长发。 “卡特大人,安烈大人,皮特大人,你们今天要点什么?”彭青将三人引到关冷城他们旁边的桌子,恭敬地请三人点菜。 “昨天的那个蜜汁熊掌真是太好了,今天再来一份。那条鱼不错,给我们也来一条,再来一个烤乳猪就行了。另外给我们来几个冷菜,打五斤香雪。”红头发的卡特看着关冷城他们的桌子吩咐道。 “大人,熊掌做起来太费功夫,都是要预定的。大人来一份红烧方肉吧,是我们近几日才推出的新菜,很好吃的。” “也行,干脆再来一盆干切牛肉。”卡特点头,突然又问道,“今天是你家主人请客?都请的什么人?” “其实也不是国公请客,是白浪国主借我家主人的名义,宴请那些他请出来为国家办事的大人和他们的家人。还有就是和国公一起征战,立过大功的一些人。”彭青很懂得分寸,恭恭敬敬地回答。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会没有我们的份呢。”皮特尖着嗓门点头道。 彭青去取酒菜,卡特和皮特两个安心地喝着甜茶,那个安大人却不安份,一双蓝眼一直停在邻桌上。其实从进酒店开始,这家伙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红袖的脸,看得兴起,忍不住还在嘴里“啧啧”有声:“好漂亮的娘们,和鸟人的那些个婆娘有得一比,不知道有没有嫁人了。” 红袖一直沉着头,安德烈就在他的侧面,那个眼光就像刀子一样,红袖焉能不知。在荒城派的年轻一辈里,红袖虽然不能算是最漂亮的女孩,但绝对也是追求者无数的。好色的眼神姑娘并不陌生,所以也很坦然——他看他的,我还是吃我的。 关冷城没有红袖那样好的心态,哪有这样看陌生女人的?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回目儆告。 关冷城的眼光仿佛是冰水里浸过的箭,让人禁不住心生寒意,安德烈也不能例外,竟然不自觉地打了个颤。心里暗叫邪门,再凝神细看,没什么啊!是那小白脸在朝自己瞪眼。 嘿嘿笑道:“兄弟,这是你的女人吗?不知道肯不肯转让?”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关冷城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眼中寒光再起。 “兄弟,对不起!我这兄弟脑袋有问题,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卡特也留意到了关冷城的眼神,马上站起身打圆场。一掌将安德烈拍到座上,喝道,“你是不是以后不想出来了?” “队、对不起。”安德烈讪讪地沉下头,抓过伙计送来的酒猛喝。 还好没有闹出事来!在卡特他们进店的一瞬,红袖就看出了他们三人的不平常,暗暗提醒过关冷城。这三个的肉身都强健异常,即便是那个瘦子,都好像修有一身登峰造极的横练外功。若不是这个顾忌,刚才那黄毛猩猩口出污言的时候,红袖只要弹一下小指就能让他吃个暗亏了。 相安无事,各吃各的,关冷城的愤怒也渐渐被美酒冲淡了。不过安德烈好像不死心,三碗入喉,血冲脑门,那双贼眼又转向了旁边的美人。卡特和皮特吃肉吃得手舞足蹈的时候,这家伙竟然晃悠悠地站起,刁着舌头到了邻桌。 “美人,相见就是有缘,我们来一起喝酒。” “走开!”关冷城瞪眼、冷喝。 “小子,这么漂亮的娘们你是从哪里拐来的?我真的很喜欢!你开个价,怎么样?我可以将这个酒楼买下来。” “你是哪里来的畜牲?走不走开?”关冷城的怒火已经冒出了天灵盖,若不是红袖在暗中提醒他不可鲁莽,他此刻早就爆发了。 “小子,不懂礼貌,是不是没人教过你该怎么和人说话?我告诉你,我和你商量是看得起你,你在我的眼里,就和一只蚂蚁差不多。别废话,我给你黄金,还有宝石,你让开。”安得烈卷着舌头,对关冷城直瞪眼。 关冷成的一口酒呛在嗓子里,差一点没将他憋晕过去。遇上这样的事真是开眼了,这鱼凫城真是藏龙卧虎,不但有好酒美食,也有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色鬼。 “你……!” “你怎么?走开!”安德烈牛眼一瞪,往红袖和关冷城的中间一站,左手一伸,竟然搭向红袖的香肩,嘴里怪笑着,“妹妹叫什么名字?大人我叫安德烈,以后我会让妹妹过上神仙一样的生活。哈哈哈,来,陪大人我喝一杯!” 一道寒芒从红袖的眼中闪过,安德烈搂向红袖左肩的手突然顿在半空,一支竹筷如锋利的箭,将安德烈的左手腕刺个对穿,血顺着筷尾丝丝渗出,很快就流成一条线。安德烈大张着嘴,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他的右手本来是举着酒杯的,此刻也僵硬如木雕似的,一动不动。 “你们两个是什么人?”卡特和皮特愣住了,艰难地咽下嘴里的东西,站起身来喝道。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身体都是经过特别改造的,普通人即使拿着刀剑也难伤得了分毫。安德烈腕上竟然插着一只竹筷,这怎么可能?而且,那个怒目圆睁的男人根本没动手,那只筷子是美女送给安德烈的。 “这么美的地方怎么会有这样的无耻之徒!我这是替鸟人国公惩诫他。你们两个与此人为友,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哼!”红袖头也不抬,玉手轻拢着鬓角的一丝秀发,对闻讯而来的掌柜道,“找两个人把这垃圾抬出去,我们的好心情都让他们给搅了,唉!” 安德烈死了!皮特和卡特这才发现,安德烈咧嘴瞪目,嘴角正有几缕血丝在缓缓垂下。再看他的胸前,一团血色正在灰白的长衫上化开,一只竹筷如钉子一般钉着,只露出半指长不到的一段筷尾。 “竟敢杀人!竟敢杀我们的人!”皮特从腰里拔出一截短棍,卡特则扬起了拳头。 “你们我也敢杀!”关冷城的动作也不慢,从座位上腾身而起,右拳猛挥,正迎上一个巨大的、光闪闪的拳头。 知道这三个人的肉体都极强横,但师姐能用竹筷将人扎穿,关冷城的心里不禁有了轻视之意。看到那个卡特冲上半空的身子、闪着晶莹白光的拳头时才豁然警觉。吐气开声,拳过处如括起了旋风,桌上的碗筷竟然也飞了起来。 第57章 “砰”地一声暴震,卡特的身形一坠,猛向后退了三步,撞坏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关冷城比他狼狈,他是伧促间发力的。凌空侧旋,撞倒旁边一片桌椅,连厅中的大柱也差一点撞断了。 “好!再来!”卡特打出瘾来了,和身上扑,拳头又高高扬起。 “我还怕你不成?”关冷城毅然不惧,返身冲了上来。 店里汤汁横飞,红袖已经闪身到一丈开外。对于这个师弟她还是有信心的,这次被派遣出来的人都是已经结丹成功的修炼者,除了飞剑等护身法宝,武技当然也是出类拔萃的。那个红毛人虽然外功变态,但不可能羸。 皮特也闪到了稍远处,手中的短棍指着红袖,眼中满是怀疑。突然,一道刺目的红光从棍端亮起。 第五十章联手 红袖一直在留心着那个秃脑袋的皮特,两只纤白的小手结成兰花指,一只轻抚左胸,一只提在腰间。若不是玉脸上凝着一层冰霜,双眸中闪着冷电,还以为她是被旁边的拳来拳往吓着了呢。 皮特挥动短棍的同时,红袖双手的两朵兰花结在了一起,在她的掌心突然升起一团白光,身外气流激旋,一个透明的气罩随即生成。 “快闪,不能硬挡。”红袖的耳中响起一声急吼,跟着,她身前的一张桌子突兀立起,横在她和皮特的中间。 乱声一片,混乱中可以看见几队持戈的士兵在向得意楼急奔而来,原先在一楼品酒的客人有的已经跳出窗外,此刻在刀光剑影中都趴了下来,没有一个敢远遁。 皮特手中射出的红光太变态了,被射中的盆盘无声地炸成烟尘,桌子被整齐地切开,连旁边的大柱也被切开一半。红袖大吃一惊,人闪身飘出窗口,腰间腾起一道青光,劈向皮特持棍的右手。 皮特一声怪叫,人如飘忽的鬼影,一个侧闪,手上已抓着吓得瘫在桌子底下的店掌柜。彭青虽然身材偏矮,但是骨粗肉实,百把斤也是不止的,哪知道到了皮特的手上,好像变成了一个充气的人偶,轻若无物。 红袖投鼠忌器,那道青光围着皮特疾飞,彭青的身子却总是挡在皮特的身前。皮特尖声大笑,短棍射出的红光追逐着红袖闪动的身影,还有空闲关心旁边的战局:“上尉,这个女人好像学过玄术,要不要抓活的?” 卡特和关冷城的战斗远没有那么轻松,两人拳来脚往,都已经打出了肝火。真是棋逢对手!一个皮糙肉厚,一个内息悠长,直打得盘飞碗裂,柱倾椅侧,连楼也差一点被拆了。 红头发被皮特提醒,人突然聪明起来。右拳虚晃,左手甩出几颗黑色小圆珠。轻微的爆炸声接连响起,得意楼里亮起剌目的白色闪光,那一瞬间,所有睁着眼的人都变成了瞎子。 关冷城措不及防,被倒在地上的椅子绊了个趔趄,还没等他站稳,一道红光倏然而至,在他的左臂上钻了一个洞。 嘿嘿冷笑,卡特手上也是一根黝黑的短棍,一束束红光从棍端射出,却不射人,只是将关冷城身边的桌椅碗碟一件件击碎。红头发现在是一只抓到老鼠的猫,关冷城脸上的不甘和愤怒在他的眼里就是一幅变幻的风景。 关冷城真的不甘心,窗外的红袖处境也不好,若是真的落在这两个怪人手里,那绝对是生不如死。牙关一咬,右手轻抬,一道青光从袖口飞出,向着红头发疾飞。人贴地疾滚,向瘦子皮特猛冲过去。 “师姐快走!” 好像有一道白光掠过,得意楼里响起一声短促的惨叫,红头发的右臂突然凌空飞去。关冷城祭出的青光紧跟而至,轻柔地从红头发的颈侧划过,带起一缕血线。 关冷城送出飞剑之后,全部心神都集中到了瘦子身上,红头发的惨叫甚至没有入他的双耳。人就像是离弦的箭,重重地撞在瘦子的腿上。 皮特也在和红袖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红袖顾忌着皮特手上的人质,又担心着师弟,既不敢全力拼斗,也不愿舍下关冷城远遁。只能仗着小挪移的身法,快速地闪避皮特手上那恐怖的死光。皮特现在的心里别提多得意了,站在不败之地,红光点射着美女飘忽的身影,恍如游戏一样轻松。 关冷城竟然不顾一切地向自己撞来,耳中又听到红头发的惨叫声,皮特的心不禁一抖。回手将短棍指向关冷城,可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围的空气好像突然凝结成了浆糊,摆动一下手臂都是那么艰难。 关冷城没想到自己竟然能成功,看到皮特被自己撞得飞了起来,一时间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彭青的身子从半空中摔下,关冷城闪动之间,终于看清了。一道白光在眨眼间切过皮特的双肩,再一刻,红袖的那道青光划过眼帘,从尚在半空的皮特的前胸穿入,又从后背冲出。 “砰!”、“啪!” 响声一片,稍后,所有的声音终于都静了下来,得意楼里竟然寂静无声,只有粗重的鼻息和流血的“咕咕”声在一片死寂中回荡。 彭青已经昏死过去了,关冷城皱起双眉,和窗口的红袖相视苦笑。想不道会闹出这样的乱子,在天子面前杀人,(鱼凫共和国的头面人物都在楼上呢)更差一点拆了鸟人的得意楼,看来鱼凫城再也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了。只是,这三个是什么样的人呢? 楼梯上已经出现了人影,那些趴在地上的食客也在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彭磊的身影出现在后面的窗口,一闪身,从窗口飞身而入。站在一片狼籍的店里,鸟人的脸上竟然是堆满灿烂的笑。 “叩见彭公!”刚刚爬起身的人又都伏下了身子。 “都起来吧。今天是我宴客,想不到会出这种事。各位受惊了吗?你们都看到了什么?” “没受惊!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聪明人还是有的,马上有人答道。 “嗯,你们回去吧。今天是我请客,各位若是还没有尽兴,请改日再来。得意楼也该清扫一下了,太乱了!”彭磊笑着,突然脸一沉,一声断喝,“妄议者,死!” 刚刚爬起来的人又差一点全趴下,连楼上也传来“噗嗵”的声响。 “鸟人彭磊!”红袖的目光定在彭磊的脸上后就再也挪不开了。 “这位姐姐,楼下太乱了,请到楼上一聚,如何?”身后无声无息地出现一个美人,凭直觉,红袖知道她也是一个炼丹有成的修真者。 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一楼的大厅里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看得出来,都是身手不弱的武者。关冷城的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毕竟是在人家的家里闯祸了,不过彭磊好像不想和他计较这些,反而报以一个灿烂的笑。转身吩咐从门里进来的一个将军:“梁勇,这三个人的随从一个也不能放走,另外,希望没人见过这几个人。” “在下明白,我这就去做。”梁勇转身就走,外面广场上的人群也在转瞬间走得干干净净。 关冷城已经在掌心里抓了一把金豆。打坏了人家的东西肯定是要赔的,谁知道换来彭磊的一句:“多谢!兄台一定尚未尽兴,如若不弃,请上楼一聚,如何?” “我……”这一把金豆要不要给呢?人家都谢了! “哈哈哈,还好这柱梁都结实,都是百年的古木,不然今天这酒楼非塌了不可。不过,这根柱子好像也该换了。”彭磊扫了一眼劫后的战场,心里竟是舒畅无比。吩咐门口的一队士兵帮刚刚醒过来的彭青整理战场,挽起关冷城就往楼上走。关冷城满心的尴尬,又牵挂着师姐,回头看向窗外,正好看见红袖被一位漂亮姑娘拉着走进店来。 楼上热闹依旧,不过刚才彭磊的警告每个人都听见的,所以对关冷城他们,大家也只是投过好奇的目光。其实楼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刚才楼下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窗外有不时闪过的红光,还有楼板的震动和桌椅倾翻的声响。酒宴继续,等席散之后他们走下楼梯,一楼已经回复原貌,没有一丝战场的痕迹了。 三楼一间包厢里,只有彭磊、熊媛、红袖和关冷城四个,酒菜都是红药和叶子两个亲自伺候。关冷城和红袖两个心里忐忑,不过主人不说话,他们两个也不好多说。 “两位如何称呼?是在哪个仙府修炼的?我看得出来,两位都有一身高深的本领。今天真是感谢两位,帮我下定了决心,也帮了我一个大忙。”彭磊拱手笑道。 “惭愧!请问彭公,那三个是什么样人?”通报了姓名之后,关冷成看着桌上的短棍,心中满是疑惑。 “哈哈哈,他们是住在西南大湖里的神仙。其实是从外太空来的外星人!这些家伙虽然不都是恶人,但是他们把地球人类当成不开化的原始人,肆意妄为,根本就没有一点尊重。我要将他们赶出去,正不知道如何下手呢。”彭磊笑道。 “来自另外的星球?”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又是大吃一惊。 虽然荒城派被关在小小的玄界里千万年,但是祖上代代相传的知识却从没有间断过。星空浩瀚无垠,修仙的人都知道,星球之间的距离极为遥远,即使是有大挪移神通的金仙,也不可能凭肉身穿越如此遥远的距离。星空之间是无边的黑暗,绝对的冰寒胜过万年寒冰晶,充斥其间的先天能量狂暴不羁,修炼的人根本无法直接吸收;更何况还有幽灵一样飘忽的寂灭熏风,还有能吞噬一切的空间黑洞。只有修炼成了金刚之体的大罗金仙们,借助特别的神奇法宝,才敢在浩瀚的星空里穿行。普通的修炼者,若没有渡劫的层次,根本不敢裸身在高空停留片刻。 第58章 即便是渡劫后达到大成境界的飞升者,借助仙甲宝衣,也只能在太空中近距离穿行。 那三个人竟然是从另外的星球上来的,难道是大罗金仙的仆从? “借助特别的飞行器,即便是普通的人类也能进行星际旅行。技术能改变一切,甚至能让时间倒流,穿越星空根本就是很容易的事。”彭磊感叹道,“那三位还是不同星系的人类,他们应该是属于一个叫宇宙联盟的组织。这些人的肉体都经过特殊的改造,还拥有犀利无比的武器,要想将他们赶走并不容易。” “从那三个人的品性来看,这些异星人确实不是善类。刚才若不是彭公相助,我姐弟俩或许已遭不测了。大恩难报,彭公若有用得着我姐弟的地方,请给我们一个机会。”红袖的眼中闪着迷人的幻彩。 “严小姐说哪里话来?那三个人七天前以盐商的身份来到我城里,原先以为他们马上就会离开,谁知道他们竟然购房置地,懒在城里不走了。那个外星联盟正在全宇宙中搜找异能之士,有他们宿在屋檐之下,我是如芒刺在背,食不知味。以我的能力,想要无声无息地干掉这三人是根本做不到的,这几天正想出去避难呢。也是这三个的报应,竟然给我招来两位帮手。”彭磊说的倒真是实话,鸟人确实是想出去避风头,如果不是被白浪要挟着请客,他们一家现在已经在羽翔家看孔雀开屏了。 理由大家都摆出来了,但是关冷城他们可不敢居功。叹道:“无论如何,彭公是救了我一命。外星人的死光束太强了,肉身根本没法抵挡,今天若不是彭公及时出手,此刻我身上不知道会有多少个这样的窑窿了。”轻抚着左臂,被激光束射中的地方是一个焦黑的小孔,却没有一滴血流出,甚是怪异。 “这是激光,即便是黄金,如果被它照射,也会在眨眼间化成烟尘。”彭磊笑道,“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作能源的?不过现在这三支都是我的了,我要让他们自已地尝尝这死光的滋味。” “彭公想怎么做?” “这三个人突然失踪,外星人的通讯站一定会找,此刻不宜妄动。我们先静观其变,找时机先弄掉大湖里的通讯站,然后再想办法捣毁他们在大洋里的基地,我看他们走不走。” “好,我们姐弟虽然修为不高,但有一颗决死之心,愿听从彭公差遣。而且,我们还可以联络师门,请长老院派人相助。”红袖果断地说道。 “太好了!帮手暂时还不需要,我知道大湖里的外星人最多也就十几个,我们暗中行动,人也不宜多。”彭磊大喜,亲自给关冷城添酒:“新窖之酒,香不纯,味不甘,还请关兄不要嫌弃。” “如此美酒,天下难觅,彭公过谦了。”关冷城有来必干。 “如此,我们不醉不休,干!”彭磊心情大好,也是举杯狂饮,害得一旁的熊媛mm直皱眉。 第五十一章行动 大湖,据说从远古时就存在了,是昆仑雪山上融化的冰水经过数千里的奔流后稍微歇息的地方。数万顷水面波光粼粼,日出浪花胜火红,虾肥鱼壮,绝对是上苍恩赐给黎民的重礼。不过如此胜地,环瑚数十里内却绝对没有一户人家,大自然的这个礼物只是送给传说中的神仙的。 大湖没有名字,因为湖中有神仙,所以也被称为神仙湖。湖中大大小小42个小岛,被“神仙”占据的只有寥寥的几个,其余大多数是蛇鸟的乐园。 一个面积数平方公里的大岛上,南北两端是两座小山,中间地势平缓,沿湖甚至还有绵延数里的沙滩。小山上林木葱郁,山下却只有零星的大树,平整的土地上是碧油油的草皮,远远望去,就像是天女织就的地毯。草皮上一条条巨石或沥青铺就的大道,是真正的马路,窄的宽十几米,宽的就像是一个个小广场。在草皮的中间,无数个天线耸立着,有的像高高的铁塔,有的像巨大的银锅,有的还在不停地转动。几栋银灰色的小楼点缀在天线中间,只有在北边小山的向阳坡下,才有一片四、五层高的楼群。 五月十五,月半。大湖仙岛上的那群高楼里,几个形象怪异的男人聚在一起,没有人高声说话,隐隐有不安的情绪在室内流动。 “肖东中尉,我们和上尉失去联系有10天了,怎么办?”红头发的卡特离开后,这通讯站里数天狼星人肖东军衔最高了。 “他们是去鱼凫城了解情况的,原始人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难道是他们发现了什么隐秘的东西,在刻意隐藏自己的踪迹?” “有可能!我们在鱼凫城外的凫水上游八十里处、在一个深潭里发现了他们的飞行器,他们好像只带了单人助飞器。” “我看这件事应该马上联络基地。如果上尉他们是遭遇了什么不利的事,我们隐瞒不报,是会受军法制裁的。” “报告基地?你昏了头了!那些官老爷你不知道吗?虽然自己也都是衣冠禽兽,但是满嘴的仁义道德,说起道理来,舌头上能开出莲花来。这次上尉他们虽说是去办正经事,但是我们基站里的一些事是见不得人的。失踪三个官兵,这件事可大可小,万一上面派人来了解情况,万一来人不通情理,你我都可以被流放100次了。”肖东眉头深锁。 “那怎么办?上尉他们也不能就这样不见了啊?” “依我看来,上尉他们说不定是躲在什么地方享受生活呢,不然他也不会连通讯器也不带,定位仪也是关着的,明摆着是不想留下痕迹。那个新建的鱼凫城很有特色,上尉或许还在那里,至少在那里应该能找到他们的足迹。” “好!今天值班的人继续联络,能联系上最好,若是还没有消息,明天我们派两组人出去寻找,重点是那鱼凫城。”肖东最后决定,“如果三天后还是找不到他们,那我们只能另想方法了。或许,毁掉一艘船也是值得的。” ………… 鸟人持矛的铜像屹立在鱼凫城广场的中央,四周不像前几天那般的乱了,脚手架已经清理完毕,现在那些妇人就是想摸鸟人的下身,如果不是自带梯子,那也是够不着了。 三个外星人被杀,那晚的目击者虽然不少,但是鸟人的命令传出,城里真的没有一个敢议论的,自觉的人甚至睡觉都捂着嘴巴,生怕梦中会漏出片言只语。所有见过那三个人的人都被特别谈过话了,统一口径——那三个人见过,但是早就离开了,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是什么时候走的。 彭磊不想冒险,事实上他也没有冒险的本钱。不管怎么样,即便是外星人向通讯站增兵,也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存在,更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动机。以暗击明或许还有一点胜算,若公开对峙,说不定刚刚成立的鱼凫共和国也会灰飞烟灭。 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出身在修真大派,虽然因为玄界里灵气不足的原因,修为好像还及不上刚刚悟道的彭磊,但是两人学识之渊博,那是彭磊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若不是有白鹤送的玉简,彭磊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练呢。 用一个结界将自己封在地下室内,每天美食美酒,一边向红袖她们学习修仙的基本知识,时间过得还真是快。红袖她们也不寂寞。鸟人家的地下室不光是酒窖,连着酒窖的还有四室一厅,是鸟人效仿后世那些国王、总统的应急避难所建的,还有专门的地道通向另外的房舍,不但隐密,而且宽敞。借助了几口竖井,空气自然形成对流,(彭磊从电影《地道战》中学来的)所以一点也不气闷。更让红袖高兴的是,彭家是满门修炼,除了熊媛和如玉外,白露和叶子、红药等也都手脚轻灵,显然是练家子。其实红袖还有一点不知道,彭磊腰里有一葫芦的仙丹,若不是白露她们三个基础太差,无法完全消化仙丹的灵力,彭磊早就让她们也成为仙女了。 彭家的女人个个貌美如花,红袖找到了一群姐妹,自然是开心惬意,不过关冷城比她更得意。美女是不能多看的,那都是人家的花,再说了,自己早就有心上人了。最开心的是每餐有酒,还有人陪自己喝,还是免费的。 彭磊现在最想要那种能杀人于千里之外的仙剑,自己虽然有连山剑,但是熊媛和如玉没有。仙人没有仙剑,没有那种变化如意的法宝,好像不太像仙人。 炼剑的法则玉简上有,但那些都是简述,而且炼器的前提是要熟悉阵法。如果仙器中不能融进阵法,炼出来的器物就是死器,根本就不能算是法宝。为了炼剑,彭磊这些天恶补的是关于材料和阵法的知识。本来想趁这几天让关冷城帮自己炼两把仙剑的,也不要太好,能如意地飞就行,可是关冷城竟然帮不了他。材料倒是并不难找,关键是修为层次,没有元婴期的修为是没有能力炼器的。 炼器除了必须要有鼎炉外,还需要炉火。一般而言,炼器的的炉火都是炼器之人自身激发的,最好是三昧真火,最起码也要有三清道火。三昧真火是只有到了渡劫层次才能孕育成的,三清道火也需要元婴层次的修为。 没有办法,将要开始的行动熊媛肯定是要参加的,但是武器只能借外星人的了。不过也很奇怪,都过去四五天了,大湖方面的外星人竟然还没有动静,不应该啊! 敌不动,己不动;敌若动,己先动!太极的剑诀就是后发制人,这正合彭磊现在的心境。不过那边老是没有动静,心理难免有点忐忑。 红药从门外袅袅婷婷地走来,给两个酒鬼斟上新酒,轻声笑道:“彭公,刚才梁勇大人来说,城里来了几个陌生人,在悄悄地打听那三个死鬼的消息。” 第59章 “是吗?哈哈哈,终于来了!我的猜测没有错,那三个人来我们这里并不光明正大,好像他们的人根本就不能确定那三个人的行踪。这就好,只要梁勇应付得当,说不定他们会帮我们想办法,让那三个人永远消失。”彭磊开心得大笑,酒也不喝了。 “怎么会这样呢?” 别人都不懂,想不明白,古人那单纯的心灵很难理解人心的龌龊。彭磊不一样,他是从数千年后过来的,那种勾心斗角、欺上瞒下、毁尸灭迹、借题发挥等等的龌龊事,在他的那个年代早就发展成了艺术。联想起那宇宙联盟的所谓法律,还有那些外星人的所作所为,彭磊当然能猜测出许多的东西。 解释是不必要了,反正事态的发展和预期的出入不大。沉吟片刻,问红药道:“小红,熊汗找的那两个替身现在怎么样了?” “那两个人啊,一个笨得要死,只有坐着不动的时候才有点像。另一个很聪明的,走路说话都学得很像,笑起来更是和彭公一模一样,外人肯定分辨不清。” “哈哈哈,好!先给你们两个记一个大功。”彭磊心花怒放。现在万事俱备,也该是行动的时刻了。 “明天让那个替身去羽族,露儿、玉儿、叶子和小红都去,让梁聃和芹一起去,再叫上石琅。声势大一点,在羽翔那里多住些天,等我们这边结束后再回来。” “我要和媛姐、彭郎在一起。”如玉不同意,其他人也是一脸的不满。 “听话,我们这次是暗中行事,并不是人越多越好的。据我所知,大湖里的外星人最多也是10个,我们出其不意地偷袭,是稳操胜券的。而且,此行说不定会动刀杀人的,玉儿敢吗?” “我……”如玉结巴起来。 “听我的,陪露儿也是很要紧的事,我让小白陪你们。去那边的山林里看看有没有好看的花草苗木,顺便找一些回来装饰咱家的院子,这样就不会无聊了。”彭磊劝道。 如玉虽然不甘心,但是彭磊说的都是事实,她连蚂蚁都不敢踩死,更不要说拔剑杀人了。 第二天一大早,鱼凫城里的兵马就喧闹起来,前些天被彭磊从天门峡招回的梁聃全身披挂,跃马提枪,大呼小叫,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陪国公彭磊去羽族参加羽翔的继位仪式似的。 片刻的功夫,整个鱼凫城的人就都知道了,羽族给鸟人彭磊建了消夏的行宫,彭磊此行是拖家带口,顺便还要让有孕在身的白露调养身体。 临近午时,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彩旗招展,华盖蔽日,刀剑如林,马嘶人喊,马背上的“彭磊”挎剑提缰,和前来送行的人殷殷道别——真是不枉了红药和叶子一个多月的教诲,即便是知道这家伙是假的,那些个知道内幕的人还是忍不住要怀疑。 送行的人群里,有一个人赫然是天狼星人肖东。目送着车队去远,肖东转到城外一处僻静的地方,他的身旁,还跟着一个高个子。 “这假发戴着真是不舒服!肖东中尉,我们现在怎么办?”高个子将假发抓下,露出一头红发。 “如果上尉他们是遭遇了不测,最让人怀疑的就是1497号。现在你也看到了,真正的1497号已经不在了,这是有熊族那个黑熊找的傀儡。上尉他们一定是遇上了什么事,没有办法了,只能先应付上面。如果上尉他们过几天回来,到时候再圆谎补漏吧。” “我们现在就回去吗?”红头发问道。 “不急,既然出来了,也不急这一时半刻。和其他组联络一下,告诉他们我们的决定,让他们先回去。我们再去城里调查一下,得意楼的酒菜这么好,若是不多吃上几口,好像也有点对不起自己。” “对,中尉说得太对了!”将假发重新戴好,红头发笑道,“我们应该尽量多了解一点消息,毕竟上尉他们来过城里。这发套戴着虽然不舒服,但是这点痛苦我还是能克服的。” ………… 两天后,午夜,又有一颗巨大的流星冲过南天,凌空炸开,方圆百里的人们许多都看见了这个壮观的一幕。无数赤红的流光在天幕上散射,那一刻,半边天空都是血红的。 第五十二章发财了 静悄悄的夜,除了草堆里不知疲倦地吵着的虫子,就只有岸边芦苇丛中的青蛙偶尔地吼几声。虽然已近盛夏,但是白天的暑气只是在天地间留下淡淡的痕迹,尤其是在这大湖边,晚上的南风吹在身上甚至有点凉。 月光如水,天地间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轻纱。波浪轻涌,在水面上挤出一条条深黛的纹。一只浑身漆黑的小船从芦苇荡里无声地滑出,飞快地飘向离岸最近的一个小岛。 “彭兄,这黑晶梭是我师门的珍宝,不但能变幻形态,甚至能隐匿形迹,我不信那些外星人还能发现得了我们。” 船上是彭磊他们四个,那天晚上外星人放过“焰火”之后,彭磊他们第二天就出门了。察看地形,小心翼翼地潜入到这片芦苇荡里,又潜伏了一天,现在是正式行动了。这段时间彭磊没有少听小关的唠叨,他对师门的法器太自信了。若不是红袖对彭磊超级信任,小关同志一定会直闯魔窟。 彭磊只能再一次耐心地解释,没有办法,他们这些个“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科学技术。不知道黑晶梭的隐形原理是什么,但是彭磊可不敢冒险。在现代技术下,即便是深埋在地下的东西都无所遁形,这黑乎乎的小船能真的隐形?现代化的探测技术让人想都无法想像,雷达、红外、电磁、激光、粒子等等,几千年后的地球人类也已经掌握了这些,更何况技术先进了不知道多少倍、已经能进行星际移民的宇宙联盟。 “关兄,小心一点不会错的。据我探测,外星人的基地应该是湖中的那个大岛,如果有探测设备的话,我们这条航线也应该是探测死角,中间的这个小岛正好是屏障。”彭磊已经将丹田的气旋释放开来,在黑晶梭化成的小船外面凝成一个微微转动的小护罩。现在彭磊运用起这个气旋来已经很得心应手了,甚至能将气旋的边缘调整到和虚空中的能量一模一样。 “想不到这前面的小岛上竟然也有雷达站,我感觉到了能量波的扰动。哈哈哈,想不到我的旋涡探测器这么灵,竟然能吸收雷达波的能量。”刚刚解释完,彭磊又得意地轻笑起来。 “彭郎,什么是雷达?”熊媛也对自己的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能在他的身上发现一些未知的东西。 “雷达……咳,是一种探测器。这么说吧,高级的雷达能发现月亮上飞过的一只苍蝇。” “啊?”那是大罗金仙也没有的神通,关冷城又要怀疑彭磊夸大其词了。 懒得解释,发现了自己这气旋又那么神奇的功能后,彭磊信心大增。本来还想让黑晶梭模仿大鱼,在湖里绕几个弯的,现在就不用这么做了,直接上岛。 占水面100多亩的一个小岛,一面是壁立的悬崖,其他的地方也大多数是很陡的坡。从这边看去,岛上林木茂密,根本没路可走。不过彭磊他们都是非常人也,而黑晶梭作为道门宝器,不仅能作船,甚至也能飞,只不过没有仙剑之类法宝的迅捷如意。 黑晶梭如一个大大的黑色气球,贴着树梢缓缓飘上岛顶。在万木之上,视野豁然开朗。原来这个小岛的形状就像一个被啃掉了一大囗的大饼,而那缺掉的一块正好是一个绝好的港湾。这港湾还真的被利用了,有几点亮光在水面上浮动。临水的山坡肯定是被人工修整过的,隐隐地能看到码头的模样。 原来没打算在这个小岛停留的,现在看来,还真的不能过门不入。收起黑晶梭,四个人一起站在一处突出的山石上向下张望。 “彭兄,好像这里也有人。大湖里真的只有不足十人吗?”红袖微蹙双眉,盯着水面上浮动的灯光问道。 那是船,数量还不少。一只长三、四十米的椭圆形大船,好几只十米左右的小船--仅仅这里可能就不止10个了! 彭磊也有点糊涂了,照理说上一次那个外星人苏阳不会撒谎的,自己说他们有10个还是多说了,可是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增兵了? 既然来了,他们即使是加了100个,也不能阻止彭磊,不过,原先计划的行动方案肯定是要修改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按理说我的消息也不会错。这样吧,你们暂时留在这里,我下去探探情况。”彭磊沉吟道。 “这样不好!我们还是一起下去,万一有事也容易接应。”红袖摇头。 “也行!我刚才探测过了,船里没有人。那边码头上好像有台机器在动,我们小心一点,不要靠得太近。”彭磊点头同意,丹田气旋的振动频率调整到和虚空一致,整个小岛的细节马上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好像只有码头旁边有监视设备,你们不要靠得太近,我先过去,看能不能断掉电缆。”彭磊猛吸一口气,人轻轻地飘起,如一只大鸟,在树梢上敏捷地滑行,很快就溶入朦胧的月色中。红袖她们也不慢,黑晶梭化成一团黑雾,裹着三人落向靠近码头的一棵巨树。 彭磊闭着眼睛在树梢上滑行,他释放的气旋甚至能找出埋在泥土里的震动传感器,那些架空的红外和电视探头当然也难逃过他的搜查。本来想找到传输信号的电缆,可是外星人的传感器都是无线的,害得彭磊着实头痛了一阵,不过最后还是让他在石壁上找到了那个信号接收总天线。 第60章 刚才在高处所见的码头上的机器,其实是一辆大吊车,身体是全封闭的,就像是半截火车头。这吊车还真的在动,不过动的不是背上的吊臂,也不是底下的轮子,而是粗壮的车身--仿佛是变形金刚,隔一会儿就会变一下形状,等一会儿又再变回汽车。 虽然是钢筋铁骨的东西,却也隔不断彭磊气旋能量的触摸。彭磊刻意地改变气旋的转速和能量分布,成功地让本来很均匀的能量在某一点上汇聚、停留——那辆大吊车的内核虽然有一个能量罩,但是彭磊还是成功地触摸到了它的核心。 这车就是一个会变身的高级机器人,机器的的核心是一块紫晶能量石,不用说,肯定是还有一个不死的幽魂。 那东西能炼制赤魂丹,即使没有那个幽魂,紫晶石也是很贵重的修炼村料。既然遇上了,彭磊的性格,那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再说了,要想进入码头上方的山洞里,不除掉那辆大汽车也是很难的。 连山剑化成一抹浓缩的月光,从树梢上缓缓飘落,没有惊起一粒微尘。意念锁定那一团紫晶石,将紫晶石外面那一个电光流动的小金属笼紧紧裹住。趁汽车变身的一瞬,连山剑如一条灵蛇,钻入吊车的车身。连接着车肚里一块巨大的水晶石的一个饮水机一样的东西,彭磊判断是能量转换器,将水晶石里的能量转化成其他能量。那东西倾刻间被连山剑剁成碎铁块。 金属笼上的电光突然消失,那块悬空浮着的紫晶石猛地放出炽烈的光,一个淡淡的虚影在紫光中浮现,颤颤惊惊地轻触银亮的金属笼——晕死,好像是铂金!彭磊心中一动,人飞速飘下,连山剑疾挥,眨眼间就将这个白金笼子抓到手上。 外面市场上都卖到500块钱一克了,这样一个笼子,少说有几十斤重,哈哈哈,发了一笔小横财! 十指连动,从玉简上学来的禁锢术快速施出,根本不给幽魂高兴的机会,直接将白金笼子收进缠在左臂上的贮物环里——赤魂丹对彭磊的诱惑太大了,这也是他所仅知的最容易得到的宝贝。为了得到那些幽魂,彭磊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包括现在用出来的那个禁锢术,也是从玉简那浩如烟海的功法中辛苦寻出来的。 不理那支离破碎的变形金刚,彭磊向红袖她们隐身的地方打一个手势,人顺着码头上宽敞平整的水泥大道,小心翼翼地向头顶上不远处的山洞摸去。 一条长长的甬道,宽有五、六米,高有四、五米,盘旋着伸向山腹。彭磊只在洞壁上发现零星的几个传感器,连山剑在气旋的推动下,贴着洞顶向前飘,将所有能找到的传感器都一刀两段——这个时候也不怕打草惊蛇了,不过好像还是没有惊动里面的人。只有一个解释,这些监视设备只是装样的,根本没有人在照看。 转过一个拐角,一扇紧闭着的巨大的门口,站着一个身高两米开外的机器人,在连山剑飘出拐角的刹那,那个钢筋铁骨的机器人警惕地抬起头来。彭磊往前一冲,那个机器人又转向通道之外。说时迟,那时快,连山剑往下一落,眨眼间就将机器人大卸八块,彭磊又收获了一个几斤重的白金笼子。 脚下传来微微的震动,彭磊的动作虽然飞快,但是机器人碎块跌落的声音可能还是引起了门里的警觉。彭磊手忙脚乱地打灵诀,刚将地上的机械垃圾收进储物环,巨大的金属门就无声地打开了。 丹田的气旋全力展开,彭磊将自己尽量地和环境融合,人紧紧贴在洞壁上,连呼吸都克制住了。铁门里也是一个幽暗的空间,一个和刚才被干掉的机器人一模一样的机器人从微光中走出来,站在大门口,不停地四下张望。 又只是一个,彭磊差一点要大叫一声“苍天保佑”。趁机器人还没有确定自己的位置,连山剑落,又开始收获。人不落地,身子凭空轻闪,直接就闯进了门里。 这里好像是外星人的仓库,另外也是修理工厂。小岛似乎整个地被捣空了--门后是一个巨大的空间,零星地放置着一些机器和工具;大厅的旁边还有许多扇小门,连着一个个不太大的房间。彭磊很快地就将大门里这片空间搜索了一遍,还好,没有再发现这种能自由活动的机器人。 靠着洞壁是一条走道,也有四、五米宽,用透明的材料和大车间隔开。过道好像很长,微微向下倾斜,尽头又是一个大厅,应该是在车间的下层了。 这些外星人真是有本事,这要多大的工程啊!彭磊沿着过道快速地往前冲,心中暗自惊叹。 下面的空间是外星人休息和娱乐场所,看布置装饰就能知道个大概。豪华如五星级酒店,灯火通明,隐隐地还有人影在移动。 小心翼翼地靠近,把身体内的能量缓缓释放,彭磊仔细地探测眼前的这个空间。 一个大厅,里面正在整理的是一个矮小的机器人。虽然外表酷似真人,但彭磊还是一眼就辨认了出来。这个机器人没有紫晶石和幽魂,看来外星人基地里那东西也不是无限多的。 一个身材槐梧的男人斜倚在大沙发上,身前的小几上是热腾腾的茶。在稍远处的一扇门里,粗重的喘息声和着女人的尖叫不断传来。 “莫仑,你小子真是够变态的,折腾了多少时间了,还没有尽兴吗?”沙发上的男人用一种怪异的语言问道。彭磊耳畔正挂着上次收缴来的微型语言转换器,听懂不成问题。 门里传出一阵急促的喘息,还有女人压抑的尖叫。莫伦的声音中带着惋惜:“快了!其他的事都做完了,你急什么?上尉他们也真是的,玩什么失踪,弄成现在这样。真是舍不得这些!好不容易把她们都教会了。戈尔,你那东西是不是有病,怎么二三下就完事了?要知道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亨受到了。你说我们会不会被换防?” “去你妈的!这种事不就是要一个痛快吗?像你小子这样翻花样,有什么意思。就你小子和安德烈两个变态,你说,你都弄残多少个了?简直是没人性。应该将你们调防到33号站去,那里的人都是长腿翘臀的黑人,只有那个种群的人才受得了你们这种变态东西。” “嘿嘿,那些个黑人身体倒真是很强壮,不过在下可没有那个胃口,我对深颜色过敏。好了,别烦,完工了。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出来。” “妈的,快点解决掉,还要清理东西呢,你小子还有力气吗?” “这种体力活还要我们亲自做吗?让白金7号和白金八号做就行了。”门内传出“哗哗”的流水声。 “细节他们做不来的。中尉说了,最好这下面一层都毁掉,反正以后想要重建也是很容易的。” “好吧!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基地的调查组不是两天后才过来吗,这么急干嘛?”从门里走出一个黑发男人,中等身材,肌骨强壮,赤裸着上身,只是在腰里裹了一条大毛巾。 “还急吗?若不是要迎接联盟来的巡察官,调查组早就来了。这几个月连续出事,传闻我们可能会被抽调回战斗队。若真是这样,那就惨了。”戈尔坐直身子,看着莫仑直皱眉。 “如果真是这样,那确实是倒霉了。和战斗队比起来,这里就像是生活在天堂里。”莫仑在戈尔的前面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烟点着,微闭起双眼,深吸一口气,笑道:“毁就毁吧,人生要知足。不过既然要毁掉,那还要做什么事?用死光烧干净不就成了。” “你怎么啦?”睁开眼来,见戈尔狠狠地瞪着双眼,左手捂着自己的脖子,嘴微张着,一抹血红正从指缝里飞快地渗出。 “啊!” 莫仑一声惊叫,正看见一道白光掠过稍远处的小机器人。 一个男人从暗处踱了出来,灰色的长衫无风自动,冷漠的脸上看不出丝毫表情。那道白光在男人身边绕了一个圈,转瞬间又飞了回来,静静地停在自己身前三尺不到的虚空。 冰冷的寒气在室内蔓延,莫仑的牙关忍不住颤动起来。 “你是谁?” 第五十三章死罪可免 地下室真是极大,这生活区就有几十个套房,每一个都装修得富丽堂皇。门口的这个大厅是分界线,生活区在左,右边是巨大的空阔的空间,就像是一个超级大棚,摆着层层叠叠的货架,种着形形色色的瓜果蔬菜,好像还有穗子像高粱穗那么大的稻麦。 两个外星人说话的时候,彭磊已经将下面的情况粗略地探明了。右边也有十几个机器人,不过看上去智力很一般,连外形都没有刻意地做成人形,应该只是菜农而已。左边的生活区就不一样,每一间套房内都有人,不过都是死人,死了的漂亮女人。还有两个人形的机器人在一个房间里,却好似用完了电池的玩具,正在歇着。 浓浓的死气在地下室内弥漫着,也只有那间莫仑正努力工作着的套房里才有活人的气息。 来到这青铜时代后彭大胖子都快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了,但是这豪华地下室里的一幕还是让他怒火填膺。人类社会就是这样,最有正义感的永远是旁观者。莫仑赤裸着身子从室内出来,彭磊也开始了行动。 外星人身上高技术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在口袋里有没有眩光弹、烟幕弹之类的玩意,但那个赤身裸体的家伙总不可能再有什么隐私了吧。连山剑沿着天花板上的暗影,无声无息地飞到戈尔的头顶,在戈尔俯身拿茶的一瞬,轻巧地划过他的颈侧,几乎将戈尔的脖子砍断三分之一,戈尔的气管、食管、颈侧的动脉全部变成漏气的了。 第61章 有一把会飞的剑,杀起人来真是爽啊! 冷冷地看着惊恐不安的莫仑,彭磊的眼中全是杀气。现在这个莫仑就像是他彭磊砧板上的肉,想怎么砍都行。看着家伙刚才在房中的丑行,还有这地下室里弥漫的死亡气息,给他个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我是谁,你猜猜!” “我……饶命啊!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喜欢女人而已。”莫仑根本就没有斗志,连山剑散出的冰冷的剑气让他喘气都有点困难,彭磊眼中的杀气更是瞎子都能感觉出来的。 “饶命?可以啊。不过,请给我一个饶你的理由。” “我……,我是天鸦星云蓝鸟星人,我们的祖先最早是从地球上移民过去的。据说在地球的神仙时代,有大神通的仙人将地球人类向外太空移民的,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们有共同的祖先,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一定改过自新,一定改过。”莫仑急急地说着,人不自觉地滑到地上,双膝跪地,声泪俱下。 “我凭什么相信你?你们所做的一切,如果不杀,我对得起那些被你们残害的人吗?”彭磊冷笑着,连山剑随着莫仑降下三尺,仍然停在他的额前。 “我不要死!随便让我做什么都行,我愿意将功赎罪。”莫仑已经脸无人色,“上仙,对,您一定是传说中拥有先天能量的上仙。蓝鸟星上至今还有许多上古遗迹,据说都是神祗留下的,可惜联盟的科学家研究了千万年,还是一无所获。上仙饶命啊,我知道错了!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不肯相信传说。” “传说?” “传说联盟成立之初,曾经收到过警告,只有四个字:不许妄为!后来有探险队无缘无故地失踪,据说就是和那个警告有关。” “是吗?看来你知道得还真是不少。”彭磊冷冷地说道。 “是、是!上仙想知道的,我什么都说,只求上仙不要杀我。呜……我是父母的独子,上面还有八十岁的祖父母,我父母亲体弱多病……” “够了,你tmd糊弄谁呢?操!”彭磊怒骂,不过莫仑这东西说的还真是有点打动了彭磊——蓝鸟星上有上古仙迹,将来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能参详出一些神仙的事情来。如果这家伙肯死心塌地地帮自己,对付宇宙联盟也是一把助力。 “你真的不想死?那好,我给你一次机会。给我说说,你们为什么要杀人?那些女人都是从哪里来的。” “我说!那些女人都是人家送的,是那些原始人求我们做事,那是送来的礼物。联盟法律规定,我们是不能和普通人有接触的,防止引起文化渗透。前些天我们基地的上尉队长失踪了,基地要派人来调查我们的情况,所以……”莫仑在彭磊的语气中听到了希望的福音,连山剑的寒气好像也淡了一些,精神不禁一振,说话也顺了许多。 “杀人灭口,毁尸灭迹。高明!这些女人真是可怜,我要是早来一步就好了。”彭磊正眼也不看战战兢兢的莫仑,巡视着漂亮的大厅,自言自语地轻叹。 “你真的不想死?”冷冷地问道。 “我不要死!我还年轻,我还没有结婚。大人,上仙,只要不让我死,随便让我做什么都行。”莫仑听出了弦外之音,禁不住喜形于色。 “住口!你能不死吗?俗话说杀人偿命,不说以前,就今天,你说说你该死多少回?还想结婚?你这种东西,如果有了后代,绝对也是个人渣。”彭磊一声断喝,话峰一转,“不过,你知道得东西不少,对我也还有点用,看在刚才你的表现上,或许可以给个缓期。” 缓期就是还有一点生的希望,那是全人类都适用的规则。莫仑涕泪淋漓,拼命地叩头:“上仙大人,我不要马上死,我不要死。” “嘿嘿嘿,可以给你一个改过的机会。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仙人,是拥有原始能量的仙人。” “我是你祖宗!妈的,我是1497号,不陌生吧?”彭磊冷笑。 “啊?1497号?鸟人彭磊?不不,彭祖宗。”莫仑吓得脸无人色,终于知道彭磊为什么这样下手无情了。 “叫彭祖宗也不能饶你!”彭磊一掌拍在莫仑的后背,“我在你的血脉埋下禁制,一定时间里如果不帮你梳理,你就会全身爆裂而死。还有你那个该死的脏东西,留着或许还会害人,还是割了省心。” 飞起一脚,将还在颤抖的莫仑踢了个仰面朝天,连山剑迅捷地飘下,将莫仑腰间的围巾割成碎布条。剑光飘起,又带起一条血线。 “啊!你说过不杀我的,你说过……”莫仑捂着下身,浑身抽搐着,嘴里也渗出血沫。 “我说过什么?你想死吗?那太容易了!”彭磊冷笑着,脚高高抬起,那两颗血蛋发出两声轻轻的爆裂声,在脚下变成肉泥。 “我不要死!”莫仑的表情随着彭磊的脚步迅速改变,脸上完全是惶恐不安,再也找不到一点脾气——北方人阉马后都要将割下来的东西用大锤子砸烂,据说这样阉出的马特别温顺,一点点脾气都不会有。这秘方还真是有点道理,用在人身上同样灵验。莫仑现在蜷在地上,彭磊已经收了连山剑了,他还是浑身颤栗着,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吓的。 扔下一颗药丸,彭磊一脚将莫仑踢进房间里。大门外人影晃动,红袖她们等不到彭磊的信号,终于忍不住摸了进来。这莫仑虽然现在成了太监,但是自己这方有两个女人呢,他赤身裸体的毕竟不雅。 “彭郎,这里好漂亮哦!怎么没有人啊?”熊媛看见彭磊就迫不及待地问。 “只有两个外星人,还有是一些被残害的妇人。这里只是他们的仓库,好像还是生产食物的工场,只有几个机器人在这里做事。”彭磊将见到的情况大概地解释了一遍,“我杀了一个,抓了一个,这里的一切等会儿让莫仑来说。” “莫仑是谁?” “就是我抓的那个,我将他阉了。他们两个是来销毁证据和痕迹的,上次我们做的事引来了他们上面的人,他们担心这里的一切会对他们的前程不利。” “阉了?”三个人都一愣,熊媛还不懂那个词是什么意思,红袖是满脸通红,关冷城则放声大笑。 “彭兄,真是服了你了!人呢?” “在里面呢。莫仑,你tmd还不出来?”彭磊扬声骂道。 “上仙大人,小人出、出来了。”莫仑弯腰曲背地从房门后钻出来。 彭磊瞄了他一眼,不解地问道:“不会还疼吧?我给你的那颗是仙丹,虽然不能让你的那个东西重新长出来,但是让伤口马上愈合是不成问题的。难道是放久了,药失效了?把裤子扒下来让我看看!” “大人,不、不用看了,伤口已经好了,多谢大人的仙药。”莫仑的脸上蹿上一抹潮红,人一下子挺得笔直。眼睛偷偷地瞄了一眼眼前的四个人,腰一软,又不自觉地塌了下去。 “那就好。说说,外面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船的?”彭磊冷笑,问道。 “大人,那是我们的私人飞船,是我们随身携带的东西。每一个联盟成员都有一艘这样的船,随大队行动时,这小船可以寄生在大船上,作为每个人的私密空间。每个人的私人飞船都在联盟总部有记录,飞船里也有拥有者的身份证明。外面码头上停着的船是卡特上尉他们的,还有我和戈尔的。以前发生意外的苏阳和扎芬的飞船也在,上面还没有来收取他们的遗物。那艘大船是我们的巡逻艇,其实也只是小飞船。”莫仑乖得不得了,点头哈腰地答着。 “原来是这样。我问你,你们这个通迅站现在有多少人?其他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我们小队一共是八个人,上次扎芬他们发生意外之后,基地又派了一组过来,领队的就是卡特上尉,他曾经在这里驻防过。卡特上尉一行三人前些天失踪了,我一直是负责后勤管理的,增加人手之后,戈尔就来帮我。这里是我们的后勤仓库,除了我们两个外,还有两个战斗机器人值勤。另外,在码头上还有我们的一台装卸机,也是智能机器,配备自卫武器的。” “也就是说其他人都在大岛上了?要求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去大岛汇报?” “我们今天的任务是将所有的痕迹都清理掉,天亮后再去汇报。其实也不要紧的,基地的调查团要过两天才来。” “是吗?这样说来,时间还是足够的。”彭磊命令莫仑去清理房间,自己带着关冷城和红袖、熊媛等认真地巡视起这豪华的地下宾馆。有许多东西在这个年代都是宝贝,保温瓶、玻璃杯等。当然还有厚实的毛巾,漂亮的布料,微型的小机器,这些彭磊都不客气了,好在贮物环里的空间足够装下一个城市,现在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装一点衣被之类的东西也不占什么地方。 “看见什么喜欢的就拿,别客气,反正等会儿这里就要毁掉的。”自己拿还不够,一边还劝着别人。 “我们的乾坤袋里的空间有限,装不下许多东西的。彭兄的这个手环真是宝贝啊,应该是传说中的仙宝级灵物。”关冷城有点眼红了。 “嘿嘿,意外得来的,可能真是宝贝。媛媛,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等以后我一定也给你找一件可以存放东西的法宝。”彭磊笑着,看莫仑推着一辆炮车在几个房间里不停地出入,大厅里渐渐有焦臭的气味在弥漫,赶紧带人跑到右边生产区。 第62章 “彭郎,这么大的穗,要是我们城里的良田都种上这种稻谷,那能养活多少人啊!”熊媛看见棚架上无土栽培的稻麦,忍不住就要感慨,“还有这许多的瓜果,我都没有见过的。” “这些外星人的技术确实是先进,可惜这些东西带不走。我们挑成熟的瓜果采一些,到时候也让露儿她们尝尝。”结果等莫仑的这一段时间,四个人在这疯狂采收,连一直很矜持的红袖也挽起了袖口。 …………………… 第五十四章乘胜追击 对于彭磊来说,山洞里的所有东西都是珍宝,最后恨不得将整座小岛都装进手环里带走。 港湾里的飞船经过组合之后,变成一艘几十米长的大船。洞里储藏的能量晶石够多的,每个船里又都有容积不小的冷藏室,这让彭磊更是兴奋。这座小岛肯定是不能留下来的,太现代化了,里面甚至有微型的核子电站,若是被几千年后的科学家们发现,绝对会引起一场口水大战的。最后彭磊是将东西尽可能地塞进船里,然后将船收进手环,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从小岛到前面的大岛只有几十里的水路,从水面上飘过去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若是从空中飞过去,几乎是瞬间就能到。 船贴着水面缓缓滑行,旭日东升,湖面上是一片粼粼的艳红,如无数的火焰在水面上腾越。天高云淡,鱼鸟嬉戏,若是再有点点帆影,那绝对是人间绝色美景。 巡逻船里只有彭磊和莫仑,为了安全起见,红袖她们还是乘黑晶梭,紧贴在大船的屁股上往前行。在没有外人的时候,莫仑的神情自然多了。 “上仙大人,肖东中尉他们只有十个人,岛上也没有重武器,我们出奇不意之下,很容易就能将他们都干掉。” “你们是战友,你就这么想要他们的命吗?”彭磊冷冷地问。 “大人,我们都来自不同的星球,文化差异很大的。比如那恩扎星人皮特,他们的宗族仍然喜欢吃生肉。我们蓝鸟星人是很文明的,我只是心志不坚,被他们带坏了。那些人都该死,他们做的坏事太多了,联盟法律根本就管不到这里。” “是吗?那你说该如何动手?” “现在天色还早,除了机房里值勤的两个外,其他人估计都还在睡觉。站里有十个武装智能战士,其中四个是智能程序控制的,六个是白金武士。我能控制那四个智能机器战士,白金武士比较麻烦,他们有自己的生命和智力系统,不过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改恶从善,判断会出现混乱的。” “那好,我们就先解决值班的,还有那些个机器人。” ………… 飞船渐渐加速,荧光屏上传来清晰的图像,是大岛的地形,还有值班人的头像。 “是莫仑还是戈尔?为什么不开启图像传输通道。” “费玛,我是莫仑。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船上的信号传输和记录装置都是坏的。” “前些天不是都修好了吗?” “上一次搞得太大了,可能毁坏了关键设备,昨天开机的时间长了些,这不,又坏了。” “好吧,你就降落吧。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你小子不会暗中藏一点私货吧?” “我哪里敢哪!再说了,过了这一关,一切又都会有的。”莫仑一边说着,将大船缓缓降到一段水泥路上。 莫仑一个人跑下飞船,却带着彭磊的连山剑。其实是连山剑幻化成一个铁圈,紧紧地箍在莫仑的腰间。岛虽然不小,但是彭磊的意识还是能触摸到岛上的一切。前面的那座小山很实在,后面的那座却也是空心的,加上前坡的那些房子,这十几个外星人的居住条件至少是很好的。 小岛的上空没有一丝云彩,能量缓缓地波动着。每一个耸立着的天线顶端都有一个能量束,那能量束如喇叭一样向上开着口,到数千米高处时,喇叭口突然变大,所有的能量束汇聚成一个巨大的旋涡,消失在茫茫的高空。 彭磊很容易地就触摸到了小岛上空的能量波动,天线的形状一点也不陌生,高明的科技还是没有发展出取代巨大的天线阵列的东西。倒是室内的控制房简洁得出人意料,只有几排沙发,一个巨大的屏幕,四张操作台,还有几把能移动的椅子。两个真人模样的机器人端坐在操作台上,神情专注,两个男人翘着脚斜在沙发上,头上戴着耳机,眼睛却是看着天花板。 “莫仑,怎么跑值班室来了?中尉在三号楼。”金发的费玛问道。 “这么早,你能肯定他们都醒着?反正也没什么事,我还是先来和你们一起坐坐。”莫仑笑道。 “你小子,看你的脸色就知道,昨天肯定没有睡,是不是?可怜我的那两个,老实告诉我,你有没有作贱她们?我是真的下不了手,也只有你小子才心狠手辣。唉,生离死别,我情愿在这里熬夜的。”另外一个卷发男人叹着。 “都是戈尔做的,我一整夜都在和我的那几个道别。”莫仑说着,走得近了,光枪也悄悄握在手上。 “哼,谁信你胡说?你一直垂涎队长的那两个,这最后一次,还不趁机谋私?喂,你干什么?”卷发男人小眼扫着站在门口的莫仑,正好看见他举着光枪瞄准。 “不做什么,我决定做个好人了,所以你们都该死。”莫仑冷笑道。 “你、你疯了吗?”费玛回过头来,手拍向一旁的操控台。 一道白光从莫仑的腰间飞起,转瞬间就在室内绕了一圈,带起几条手臂,两颗头颅。 惨叫声从费玛和另一个男人的口中同时发出,费玛扬起的手离体而去,断臂处血如泉涌;另一个男人更干脆,莫仑的光枪红光闪动,瞬间在他的身上烧了三个窟窿。最可气的是,这都不致命,而且有一道光是扫向卷发的下体。 还是彭磊有慈悲心,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连山剑起,很干脆地收拾了残局。 莫仑的动作也很快,身上少了零件之后,好像身体的其他器官配合得更协调了——不知道创出《葵花宝典》的前辈是不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原理,才写下“欲练神功,挥刀自宫”的警句的。 “大、大人,我已经切断了通讯站和外面的联系,现在只有区域通讯的中继功能还在运转。另外,我已经给智能机器人输入了检修的指令,十分钟后它们都会自动到一号楼集合,然后休眠待检。那些白银战士是不受指令的,有四个在前面巡逻,两个在综合楼站岗。” “好,做得不错,我会给你记着的。”彭磊微微点头。调过监控图像,综合楼的细节清楚地出现在荧光屏上。 “想不到所有人都醒了。”过道里很清楚地有人在走动。 “现在这里已经没法和外界联系了,是不是?”彭磊不放心地问道。 “是的,个人通讯器是要通过天基中继站转发才能使用的,现在这个时段,我们上空不会有中继卫星经过。”莫仑肯定地答道,“即便是我们将这里炸了,基地也不会马上知道。” “是吗?这岛能炸吗?”彭磊心中一动。 “大人,普通的设备都可以用能量石提供能量,但是通讯中继站和生产基地这些地方,需要巨大的能量,而且要求供能稳定,所以都是用核子能量的。这核子能星还能给能量晶体补充能量,制造虽然较复杂,但是在宇宙联盟中使用得还是很普遍。这个基站供能的是一个中型核子站,如果取消它的负荷限制,关闭它的自保系统,让它超负荷远转,不需要一分钟就能超过临界点,然后就会爆炸。”说起那些东西来,莫仑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连胯下的尴尬也忘了。 如此高深的知识,也只有彭磊能听懂个大概,关冷城他们是如听天书,许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彭磊微微点头:“好,看来留你一命倒好像是留对了。现在这样,你带我和冷城兄去综合楼,红袖姐和媛媛在外面警戒,注意那几个白金卫士。它们虽然也是机械人,但主意识是由幽魂主导的,智力甚至超过普通人。它们的能量转换器应该在胸腔里,寄生幽魂的紫晶石在头部,千万不要让幽魂跑掉。红袖姐应该对禁锢之术不陌生的,是吧?” “嗯,我知道怎么办的。”红袖点头,查看了一下四个机器人的位置,拉了熊媛就先出了值班室,也不问熊媛mm是否乐意。 “姐姐,为什么让我们对付几个机器?”熊媛还没来得及表示不满就被红袖拉走,心里很是不情愿。 “妹妹,那边都是男人,脏男人,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让人恶心的东西,我们还是眼不见为净的好。你那郎君修为之高深,我根本无力揣度,有关师弟协助,又不怕闹出动静,根本就不用为他们担心的。倒是我们要面对的机器战士,应该有一些战斗力的,别大意了。”红袖叹道。 熊媛脸上飘过一抹羞红,乖乖地点头。 综合楼里的肖东等人今天起得特别早,确切地说,这些天就没有睡过安稳觉。 作为一个联盟战士来说,尉级军官是最底层的,但是联盟军队都是以小队、中队、和大队来整编的。一般的太空战斗单位,一艘小型飞船就是一个小队,以此递增。即便是校级军官指挥的大型战舰,直接听命的也只是身边的联络官、战舰的操作人员等寥寥数十人而已。战斗队员都分散在各自的战舰里,带队的至少是中尉,在自己的队里,队长就是最高长官。如这种带队驻站的任务,在军队里那是人人争抢的肥差。现在看来,这趟差事算是到了头了。 第63章 唯一的希望是上面的调查组不要太认真,不要让自己这批人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鸡。 楼下隐隐传来剧烈的爆炸声,房子好像也在微微颤动。 综合楼是这个通讯站的人员休息娱乐的地方,之前彭磊他们经过的那个小岛是基地外的基地,说白了是驻守基地的士官们自作主张搞出来的,属于私产。因为没有侵扰到当地的居民,也没有因此影响了正常的工作任务,所以上面主管方也是眼开眼闭的,并不干涉——人太闲了不好,或许就会做出一些违规的事,军队的高层还是很能理解下层的心理的。 工作还是最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小队里的人都是生活在综合楼里,小岛上的那个地下宾馆,那是轮休度假的地方。其实除了那个小岛,在其他小岛上还有好几个实验基地。宇宙联盟的战士大多是专家,各有钻研,自己的随身小艇有的就是一个实验室。 值班室是半埋在地下的建筑,和综合楼相距有数十米,中间隔着一片碧绿的草坪。从值班楼出去是看不见综合楼的大门口的,视线有一个超过45度的角,中间还隔着一个巨锅型的信号接收天线。 彭磊和关冷城两个绕过天线的后面,贴着墙边向门口摸,莫仑则沿着草皮上的碎石小径大摇大摆地向前走。 关冷城的飞剑叫青风,是荒城派年轻弟子的基本装备,是长老院派发的。当然,也是必须是成功结丹的年轻弟子才能得到。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年,各种材料溃乏异常,基本没法炼制新的法器,所以实行的是共产主义制度。等炼婴成功后,初级的仙剑必须上缴,同时可以在前辈遗物中重新挑选一个法器。 关冷城对这次行动非常期待,男人都喜欢冒险。对于有些人来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杀戮流血的快感,比拥着一个极品美女还要刺激。关冷城在玄界里憋坏了,可是这次跟着彭磊真是无聊透了,不仅彭磊事事争先,甚至大多数时间都是单独行动,自己等只是做了一回看客。 终于有机会了!迫不及待地冲出,青风剑飞得更快,彭磊的连山剑刚刚出手,青风剑已经到了综合楼的大门口。 同样是一柄仙剑,相差得还真是不少。看连山剑砍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是一刀两段,从没有拖泥带水的。青风剑也要学样,可是不知道这机器人是什么材料做的,只听“砰”的一声脆响,青光高高跳起,门口右边的那个白金卫士一个踉跄,猛跳起来。居然没事儿!只是在胸腹间被砸得凹进去了一块。 晕啊,关冷城的脸胀得通红,眼见着那个机器人抬起了手臂,一咬牙,右掌狠狠拍出。 连山剑带着一抹冷光,无声地抹过左边那位机器人的脖子,剑光回落,掠向右边这位抬起的手臂。关冷城隔了七、八米远的劈空掌也来了。只听“喀”地一声,从关冷城的掌心射出一道白光,然后是“轰隆”一声巨响,那个白金战士浑身冒起幽蓝的光,猛烈地炸了开来。 第五十五章毁灭 紫光乱迸,那个白金武士的脑袋高高地飞起,在飞舞的电光中裂成碎片。白金笼子好像也变形了,紫晶石变成了一颗颗碎晶粒,一个虚影被几道蓝色的电光裹着,向虚空急飞。关冷城奋起急追,但是抓到手上时,蓝光和虚影都像是溶入水中的雪花,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彭磊的动作不比关冷城慢,关冷城抓着那虚影的时候,他也给另外一个白金武士的脑袋加了禁制,收进了缠在左臂上的储物环里。看着懊脑无比的关冷城,不禁轻笑:“关兄,这些机器人都是用特殊的合金材料做骨架的,看来你的青风还是差了点。” “我也知道,青风只是初级仙剑,无论是炼制的材料,还是炼制时的火候,都很一般。我们玄界被困了无数年,材料奇缺。这些剑都是前辈师长学习时炼制的,材料也是被回炉过无数次,早就没了灵性了。”关冷城叹道。 “哈哈哈,这里这么多高级合金,说不定能用来做剑坯,关兄可以带点回去啊。”彭磊笑道。 “倒也是!多谢彭兄提醒。可惜了这个幽魂,连紫晶石也碎了。” “我又抓了一个,不少了。走,我们上楼,刚才的爆炸肯定惊动人了,关兄小心一点。” “大家都小心,早知道我也用他们的那个光枪了。”关冷城心里还是不平衡,不过动作却丝毫不拖沓,身子飘起,人如一缕轻烟,转眼间就消失在楼道里。 耀眼的红色光束在楼里乱飞,轰轰隆隆的爆炸声此起彼伏。楼上的八个人都已经醒了,虽然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战士的本能让他们在第一时间都拿起了枪。这样的逐房争夺战,外星来的同志们就明显吃亏了。彭磊和关冷城凭着敏锐的灵觉,即使是隔着三层金属墙,他们也能大概判断出敌人的位置,仙剑还能拐着弯飞。青风剑虽然砍不动机器人,但是砍那些没有防护的外星人,还是像砍萝卜一样轻松。 “彭兄,你解决了几个?”在三层的楼道里,关冷城遇上彭磊。 “三个。” “我四个!”关冷城微微喘了口气,这次终于挣回了点面子,“还有一个,我们分头找。” “不用了,那个家伙被莫仑解决了。”彭磊灵识张开,很快就找道了那个漏网之鱼,正是这里的头,那个天狼星人肖东。他也是机灵人,见机不妙,以最快的速度躲进电梯。下到楼下时,正好看见提着枪跑来的莫仑。以为是来了救兵了,哪里知道气还没喘过来,就被莫仑射成了筛子,还被割了蛋蛋。 关冷城的灵识向下探去,也看清了下面发生的那事,不禁笑道:“彭兄,你没有发现这个莫仑很变态吗?好像和人家的卵蛋有深仇大恨似的。你带他在身边可得小心了,说不定哪天他也给你来一下。哈哈哈。” “他敢?不过兄台的提醒也有道理,还真是得防着他一点。”彭磊感到胯下莫名其妙地升起一股凉气,条件反射地将腿夹了夹,惹得关冷城又是一声大笑。 “去,别乱起哄。我们去看看红袖姐她们,她们好像不太顺利。”推了关冷城一把,彭磊快速冲到楼下。 楼外的空中,赤红的流光不时地划过,偶尔还传来一两声轰轰隆隆的爆炸声。彭磊赶到的时候,红袖和熊媛两个正和两个机器人大打出手。从机器人的身上不时有炸弹飞出,好在熊媛她们的枪法不错,空中的炸弹大多数被凌空射爆。机器人现在是在炸楼,熊媛她们藏身的小楼被炸得摇摇欲坠。也幸亏她们两个的修为都不错,有护体真气的防护,一般的冲击波还伤不到她们,否则可能早就受伤了。 那两个机器人也不是完整的了,身上零件缺了不少,有一个甚至只剩一条臂膀。不过机器人是不知道疼的,除非将它们的能量供给摧毁,否则它们也不会死。 连山剑如一条游动的蛇,贴着草坪飞快地冲向战场。那两个机器人也看见了新的威胁,一道道红光射向连山剑。彭磊就像是在玩电子游戏,连山剑上蹿下跳,剑身上散出的剑气将从附近掠过的红光冲淡成姜黄色。几百米距离眨眼就到了,随着彭磊的剑诀,连山剑穿空而起,瞬间就将两个白金战士大卸八块。 熊媛急速地冲到彭磊身边,捂着胸口喘气,看着还在地上扭动的机器人,满是不解:“好恐怖,这怪人竟然杀不死,红袖姐姐的仙剑也砍不动他们。” “那是高级合金做的,究竟是什么材料,莫仑或许知道。刚才关冷城的飞剑也是没砍动机器人,我就知道你们遇上麻烦了。怎么样,有没有伤着?”拉过熊媛上上下下地检查。 “彭郎,没伤着呢。幸亏我们见机得早,躲到这屋里了。这房子可真是结实,被炸了好几下了,都没有坏。还有那两个幽魂,我们没敢去收取。” “没伤着就好!”彭磊轻吁了一口气。幽魂虽然是好东西,但是他所知道的用处也只不过是炼制赤魂丹,同样功效的仙丹彭磊多着呢。 红袖扔掉激光枪后是用最快的速度打扫战场,熊媛和彭磊卿卿我我的时候,她已经绕着她们刚才战斗过的地方兜了一圈,回来时却是两手空空,一脸的无奈。 “幽魂竟然遁走了!”叹道。 “走了就算了,红袖姐,这外星人的基地里应该有不少好东西的,想要什么就拿什么,等会儿我要将它炸了。”彭磊笑着安慰。 “炸了?好,我去找东西,刚才在那边一间房子里,我看见好多的能量晶石。还有这机器人的骨架,我看它的材质比千锤百炼的钢都要好。”红袖也不多说废话,赶快拉着关冷城行动。也幸亏他们此次出门带的最多的法宝就是储物用的乾坤袋,每一个在外历练的弟子都有义务采集材料——荒城玄界里早就穷疯了。 基地里的收藏比早前的那个小岛里的东西多得多了,熊媛见红袖这么忙,赶紧挽起袖子去帮忙,于是草地上只剩下彭磊和莫仑。 “大人,那四个智能机器人毁了很可惜的,只要修改一下指令,它们就能成为很好的守卫。这是联盟的最新产品,还拥有飞行能力。”莫仑建议道。 “好啊,你去将它们弄到飞船上去,然后我们快点行动。” 两个小时过后,这一群“强盗”终于离开了小岛,心中还是不舍,恨不得将岛上的房子也搬走。路过那个有地下宾馆的小岛时又停了片刻,将里面的瓶瓶罐罐也打包了带走——刚才抽空和莫仑聊了一下,这太监竟然是个植物学家,养花种草是他的专长,所以会被派在小岛上驻防。 第64章 飞船太大了,大白天的,也不好直接开回家。这难不倒彭磊,群山连绵,裂谷纵横,到处都有茂密的森林。彭磊向东直飞千里,找准一个山林中的小湖降落,不过还没有等他们藏好身,大地就剧烈地震颤起来。 “莫仑,会不会引起核子污染?”缩在树林里,看不见外面的天空,彭磊的微微有些担忧——吹的是东南风,大湖的西北虽然是山地,但是现在也是他鱼凫共和国的领地了。 “大人,我们的核子站进行的是聚合反应,不产生污染的放射物,是很安全的。爆炸的瞬间会有许多的射线泄出,但是能量站深埋在山体里,应该不会对原始……居民造成伤害的。”莫仑肯定地答。 彭磊稍稍放心,赶紧动员大家干活。几十米长的飞船将密林中的这个水潭填得严严实实,但是外星人都是高来高去的,上面还得盖上伪装。好在四个人都身手敏捷,三把仙剑砍起树来更是顺手无比。熊媛和莫仑两个负责整理,红袖砍树,彭磊和关冷城做搬运工,几个人分工合作,转眼的功夫,飞船的上面就盖上了一层树木。 大地还在震颤,一波波的能量在脚底涌动,虽然有的已经弱到几乎分辨出,但是彭磊还是没有漏掉脚下的每一次震动。 “不对啊!莫仑,会不会引起连琐反应?我感觉现在脚下传来的震动并不都是大湖方向上过来的,四面八方的都有,有的非常遥远。” “不可能吧?我们基地的能量站是单独成网的,不可能牵连到其他的基站。通讯站特别耗能,所以是中型能量站,再加上堆放在旁边的能量晶体,我估计能超过八千万标准当量。同时暴炸的那个小岛也有数十万当量,可能是能量叠加引起地壳的变异。大人感觉到的震动,会不会是远处的山体崩塌引起的?”莫仑分晰道。 “可能吗?”不过只能这样猜,只有等外面太平了,才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不知道外星人的爆炸当量和现代地球人的爆炸当量是不是差不多的,八千万!把彭磊吓得差一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咬下来。 ………… 遥远的大西洋上,有一座椭圆形的大岛,方圆有数百万平方公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现在是青铜时代,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用具大多数还是陶器和铜器,踏上这座大洋上的岛屿,你一定会以为这是公元28文学的西欧。 碧绿的草地一望无际,层层叠叠的森林连绵不断,山青水绿,白云悠悠,小道蜿蜒,到处是鸟语花香。城市星罗棋布地点缀在绿树群山间,飞行器无声无息地在空中穿梭。城市里看不到忙碌的人,花花绿绿的广告倒是不少。悠闲品茶的,散步溜狗的,高楼间隐隐飘荡着轻柔的音乐——绝对是人间天堂。 大岛的中心位置上,是岛上最大的城市银河城。天刚刚黄昏,银河城最高指挥中心的大厅里人头攒动,亚特兰帝斯岛上的最高层人物都聚集在这里。宇宙联盟派驻地球的最高指挥官布莱恩特少将端坐在他的座位上,忧心忡忡地看着身前那些交头接耳的军官,身后那块占据了整面墙壁的荧光屏上,一分为三,左边是旋涡状的银河系,转动的旋臂中不时有几个特别亮的蓝色光点闪过;右边是旋动的太阳系,一个个星球围着一个炽烈的火球;正中间占荧光屏三分之二大的一块,是一张巨大的世界地图,甚至也划有淡淡的经纬线。 亚特兰帝斯是宇宙联盟在太阳系的指挥中心,太阳系中的一百多个基地,包括空间站,都属于亚特兰帝斯的管辖之下。这本来是个不错的差事,这个星域内没有高级的文明,没有恐怖的变异生物,发生战争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调拨到这个星域的士兵也大多数是技术型的,很少那些争强斗狠的武夫。联盟的法规制订了数万年了,一直是好好的,很少出事。可是最近突然变得不太平起来,连着发生意外,甚至惊动了银河总部。 “肯贝尔上校,知道总部来的是谁了吗?到什么地方了?”银河总部派来了调查组,预计行程,今天晚上该到了。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次上面对调查组的成员组成竟然只字不提,有点不合常理,这也是布莱恩特担心的原因。 这一方星域并不是一个小家庭,手下的士兵也都是来自不同的星球,文化背景相差极大,有时候难免会出些问题。上面不会不知道这些,以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有较真过。这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问题多了点,但是也不至于连调查组成员也要保密吧? “将军,刚才接到的信息,调查组刚到月亮基地,大概半小时后启程过来,着陆地球大概在晚上八点左右。”肯贝尔轻声答道。双目扫视了一下旁边喧闹的众人,凑到布莱恩特的耳边,有点迟疑:“将军,月亮基地传信来说,调查团连飞船都没有下,同时要求我们指挥中心尽量低调,您看?” “怎么不早说?让大家都回去,等候通知。” “是!”肯贝尔转身传令。到底是军人,执行起命令来一点也不打折扣,喧闹的指挥中心很快就静了下来。 指挥中心只剩下了三个人,除了肯贝尔和布莱恩特,还有一位也是少将,是亚特兰蒂斯的技术总长梅森。这次出的事故好像和装备的保养有关系,尤其是最近两次发生在68号通讯站的事故,他这个技术总长是责无旁怠。 “将军……”肯贝尔看着梅森,有点吞吞吐吐。 “有什么话尽管说,你是我们这片星区的联络官,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 “也不能算是,其实马上就能知道了。调查组现在在月亮基地,虽然人员保密,但是却特别招见了一个人。” “谁?”两位少将一起瞪大了眼睛。 “海伦少尉,听说调查组中有海伦少尉的亲人。” 第五十六章树魂 海伦,银河系洛托尔星人,生物工程师。在梅森和布莱恩特的脑袋里同时浮现出一个娇俏的金发美女来。 一般来说,除了高阶军官,联盟派驻在外的都是年轻人,海伦虽然漂亮,但是像她这样的年轻女子在亚特兰蒂斯还是不少的。作为高级将领的布莱恩特和梅森能马上想起她,当然也是另有原因。 洛托尔星也在银河系,但是它的位置恰好在银河的另一头,从太阳系到洛托尔星系,几乎要横穿整个银河,两者相距整整八万光年。洛托尔星的自然条件和地球差不多,星球上的物种,也和地球相似,连人类也几乎和地球人一模一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科学家们相信,洛托尔星上的生命都不是原生的,他们是地球远古时期的移民。 宇宙联盟有一个规定,高级指挥管一般不在自己家乡的星域内任职,技术官员除外。海伦出身在一个军官世家,家族里出过好多的高级将领,现在位居高位的还有好几个。不过梅森他们都知道,海伦家的人都在银河系外的星系中任职,只有海伦的叔叔德礼弗留在银河总部。他是生命科学的权威,是研究人类原始异能方面的专家。 调查组中有海伦的亲人,只会是德礼弗,他来地球干什么? 梅森和布莱恩特面面相觑,如果猜测不错的话,这里面肯定有他们所不清楚的东西。不过也说不过去啊?难道身在地球上的他们都不知道,远在数万光年外的银河中心反而知道? 时间缓缓地流动,三个人各想着心事,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只有屏幕上的光斑在不知疲倦地闪动,将三人的脸涂成一块块斑斓的彩色。 快八点了,布莱恩特站起身来,轻声道:“肯贝尔上校,你去准备一下,我们去接人。” “是,将军!”肯贝尔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转身刚刚迈步,荧光屏中间的那块突然跳出无数的亮线,图像疯狂地扭动起来。等终于平静下来之后,只见巨大的世界地图上无数的绿色光点在闪动,如魔法师打碎了盛满荧光粉的瓶子。 “怎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事?”三人吃惊地盯着屏幕。 急匆匆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一个少校推开指挥中心的大门,立正报告:“将军,刚才有一股冲击波掠过地表,一秒之内绕了地球三圈。冲击波的能量来自浅地表,不像是地震,初步判断是核子爆炸。另外,68号通讯站的联系中断,它们对区域通讯的能量补充也消失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初的冲击波过后三十秒内,在地表又发生了数百次能量波动,波动点分布在地球的各处,海面、低空都有,我们查不出原因。” “再查,一定要弄明白是什么原因。另外,让杰克少校带一个中队,马上赶去68号站,看看那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布莱恩特沉着脸,看着屏幕上闪动的斑点,突然间有点发呆。 “将军,你看是不是要派人去看看那些能量波动点?”梅森皱着眉头说道。 “嗯,到底是出什么事了?”布莱恩特自言自语着,“肯贝尔上校,你顺便关照一下布鲁尼森中校,调十个小队,马上去。等等,等调查组的船降落后再走。” 八点差五分,一艘巨大的飞船缓缓降落在银河城的西郊,长六、七百米的巨舰如同一座堡垒,静卧在停机坪上。舱门打开,没有人走下来,从飞船敞开的舱门里,静静地飞出四艘二、三十米长的小型飞艇。小飞艇速度不快,但是直飞东方,片刻功夫就到了银河城的市中心,缓缓降落在指挥中心所在大楼的房顶上。 “德礼弗将军,查韦斯将军,竟然是你们两个,居然连招呼也不提前打一个,怎么回事?” 第65章 见来人果然是德礼弗中将,还有一位竟然是老朋友查韦斯少将,布莱恩特提着的心终于放回了胸腔。 梅森也是莫名的兴奋,他曾听过德礼弗的讲课,也可以说德礼弗是他的老师。至于查韦斯少将,虽然不熟,但是梅森知道,查韦斯曾经和布来恩特在一个部队里服兵役,在仙女星云里共事过十多个宇宙年。他们两个领衔这次调查,看来事情并不是原先想像的那样复杂。 “我们屋里谈。将军,这次我们又要并肩战斗了。”查韦斯笑道。 满脸的疑惑,布莱恩特带着人往屋里走,身后,灿烂的夜空里,几十道亮线划破天幕,飞快地消失在黑沉沉夜色里。 …………………… 羽族,翔的接任仪式早在五天前就完成了,这几天是男女分开活动。梁聃伴着假彭磊忙着打猎,整日是早出晚归,每天都喝得人事不知——彭磊并不是最幸福的人,梁聃那小子的种子也已经在芹的身上生根发芽了。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其中两个是大肚子,因此也闹不起来。芹姑娘竟然安心地向白露和如玉学习琴技,无聊时还织起了绒线,不知道若是她的老父母知道这些会生何感想。 在羽族有一颗神树,粗壮的树干如擎天立柱,伸展的枝桠如苍龙盘空--这棵树太大了,大得让人不敢相信。 白露她们第一眼看见这棵树的时候,心中只有一种感觉--震撼! 树干的粗细已经不能用“几人合抱”这样的词来描述了,眼前就是一垛墙,圆弧形的数百步宽的褐色高墙!树皮上皲裂的皱折里甚至能让一个壮汉躺下睡觉。抬头望,最低的分叉也在头顶上数十丈处,那粗壮的枝桠简直就是一片山崖,将上层的绿色挡得严严实实。知道它是树,因为枝桠盘空伸展,在数千步外垂到地上,扎入泥土里,然后又辗转冲向天空。仔细数数,四周扎入土里的粗树枝竟有数十个,红药和叶子两个为了看清树的全貌,居然跑得脚底生了一串水泡。 羽翔为彭磊准备的行宫就在这棵大树旁,其实也可以说是在那片树林旁。那棵大树据说是远古时就有了,是这方圆数百里内最大最老的神树。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树种,没人看见过那怕一株同样的树,它是独一无二的。很久很久以前,羽族的先祖还没来这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到现在它依然苍翠挺拔,一年四季绿色如新。 沿着一条垂下的树枝往上走,未经修饰的树干平整、宽敞,甚至能在上面跑马车。稍有的坡陡处用圆木架成台阶,行走起来也是特别方便。在离地百多丈的第二层枝桠间,圆木搭成一个数百步见方的平台,上面建了一栋两层小楼。这几天,那个空中楼阁是鱼凫城里来的女人们待得时间最多的地方。 五月的天气,外面已是骄阳似火,尤其是正午,烈日几乎可以熔金。但是古树旁的别院里却是昼凉夜暖,仿佛仍是阳春三月。难怪羽翔当初向彭磊竭力吹嘘,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那个建在半空中的阁楼更是神奇,人只要是在上面,身体的周围就好像是被一股神奇的能量包裹着,心里生不出一丝杂念,身上更是无比的舒服。 悠扬的琴声在虚空中回荡,那一个个音波仿佛出自天簌,每一个转折都让人荡气迥肠。琴音一停,如玉就幽幽地叹气:“芹姐,真的不相信你只学了几十天的琴。” “玉儿是不是在笑我?我这是瞎弹的,哪能和你们比。”小芹捂嘴轻笑,心中却是难以掩饰的得意。 “我和露姐都是从小练琴,寒暑不缀,至少也有十数年了。听芹姐刚才这曲《南风》,曲意高远,转拔自如,已深得琴中三味。芹姐若是从小练琴,一定能呼凤驭凰,说不定能成为乐仙呢。”如玉还是感慨。 “玉儿是笑话我呢!前些天我还弹不成曲调,也就是这几天进步大些,感觉应该和这棵神树有关系。你们说,你们的那个鸟人倒底是不是神仙?说什么要胎教,还说听音乐是最好的胎教,这样将来的小孩才能更聪明健康。我家梁聃那个信啊!整天唠叨,烦死了!” “咯咯……”半空中笑声一片,原来假小子芹姑娘是这样才学琴的。 “嗡”,悠扬的琴声再起,这次是在如玉的指下。柔柔的和弦在虚空震颤,连神树的枝桠也好像在轻轻摇动,树叶摩娑出的“沙沙”声就像是琴声的伴凑。 空中楼阁里的人们全部沉浸在这美妙的琴音里,突然,身下的大树剧烈地抖动起来,圆木辅成的平台发出恐怖的“咔咔”声,仿佛马上就要裂开似的。如玉反应最快,琴也不弹了,人从蒲团上弹起,携着白露攀上大树粗实的枝桠,嘴里急叫:“叶儿、小红,扶好芹姐!” 保护白露是男人交给的任务,即便是自己的命不要,白露也不能出丝毫差错--鸟人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有那个不幸,她们几个现在已经被人喊“娘”了。 “我没事,妹妹照顾好露儿就是了。”芹虽然挺着肚子,但身手仍然敏捷,两步就到了如玉的身边,“玉儿,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地裂天崩?” “不知道啊!听,是什么声音?”远处传来轰轰隆隆的震响,如闷雷在天际不间断地滚动,久久不绝。 “打雷啊?可是天气这么好!” “不是打雷!打雷怎么会地动山摇呢?” “这树好像还在抖,我们要不要下去?” “不要啦,我们还是待在上面好,这神树能保佑我们。你们看,这凹坑就像一只大碗,树再怎么摇,也不会将我们摇下去的。” “声音好像是大湖方向传来的,是不是彭郎……” ……一时间七嘴八舌,大树上也是乱成一团。 天际的隆隆声还在震响着,突然,一串清越的颤音从不远处传出,将空气中弥漫的恐惧和躁动冲洗得干干净净。 琴声!人都在这里呢,谁在弹琴? 探头望去,所有人都呆了! 如玉的那架古琴静静地浮在虚空,四周空无一人,但是颤颤的琴音确实是从那琴上传出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清琴弦微微的颤动。 简单的和弦一个个响起,渐渐连成曲调,正是刚才孜芹所弹奏的那曲《南风》。一遍又一遍,忽然曲风一转,无数动人心魄的音符层层叠叠地泻出。 “玉儿姐,这曲《青山月冷》竟然还有这样的效果,是神仙在弹琴吗?”白露轻叹着。刚才如玉弹奏的正是这首曲子,但是没有弹完。只是同样的音乐,在如玉的指间流出时是空灵悠扬,而此刻却激越高亢,让人忍不住豪情勃发。 “不知道呢!你们留心看,虚空中有些什么?”如玉轻轻摇头。 顺着如玉的指点,众人都卯足了眼神。琴还在虚空浮着,四周的空气好像在微微波动。仔细看,竟然是一个个无色的气泡,在虚空中升腾,缓缓地向悬着的琴汇聚。 琴声还在响着,虚空中的气泡越来越密,舞动得也越来越快。这气泡的颜色也在渐渐变化,无色、灰色、淡绿、翠绿。又一曲《青山月冷》过后,琴曲渐趋平和,琴音不断,最近几天白露和如玉所弹奏过的曲子一首接着一首地从琴弦上流淌出来。虚空中无数透明的绿色泡泡在飘动,连听琴的几个身边也有。抓过一个,泡泡轻柔地融入掌心,一种无比清爽的感觉浸透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 “嗡——”,最后一个琴音在虚空振动,只见那空中飘满的绿色光泡猛然间向古琴汇聚。一道耀眼的绿光从琴上腾起,那个越来越弱、若有若无的颤音又一次响起,久久不肯散去。 第五十七章天下乱了 天际那轰轰隆隆的震动早已经停止了,大树上又回复了往日的宁静。 绿色的光波渐渐淡去,满空飘浮的泡泡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树上的几个人还没有清醒,美丽的小脸上仍然满是痴迷和沉醉。 “神仙走了吗?”看着缓缓飘落的古琴,几个人面面相觑,叶子和红药更是忍不住出声相问。 “没有人,也没有神仙,是这张古琴自己在弹奏。”如玉淡淡地说道。 如此神奇的事情让她碰上,当然是不会放过一探究竟的机会的。稍稍清醒之后,如玉放开了丹田的气旋,周围数百步内的一切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她的脑海——古琴的四周是一波波的能量,但确实没有人,能量的波动好像是来自于琴的内部。 “是吗?玉儿姐姐的这张古琴会不会是神仙留下来的。”红药听说没有神仙,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哎呀,这琴怎么变得这样沉?” 红药竟然抱不起那张琴,叶子不信,赶过去帮忙,结果合两人之力也没有把琴搬起来。太气人了!刚才它悬在半空这么久,应该比草叶还轻才差不多。 “真的这么沉?我来试试!”孜芹不顾自己挺着大肚子,摩拳擦掌地就要动手。 “芹姐,当心闪了身子。”如玉赶紧拉住。 玉手轻抚古琴,心中微微诧异。刚才的感觉是对的,古琴里确实流动着一股澎湃的能量,而且,琴的外表好像也变了。 “这不是我的那把琴。”轻轻摇头。 “呀,确实不太一样啊,琴桥的颜色变了。”马上有人跟着惊叹起来。但是,原先的那只古琴呢? 还是摇头!如玉的十指上传来轻轻的震动,那琴身里禁锢着的能量好像又开始波动起来。赶紧收敛心神,气旋透指而出,飞快地融入琴身的能量里。左手微微用力,下意识地在琴弦上勒破小指。 一滴艳红的血在那根琴弦上流动,慢慢消失。 第66章 突然,古琴上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一声清越的和弦又自动响起。 “它漂起来了,真是宝贝啊,还是通灵的!”又有人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确实是宝贝,不仅虚空飘浮,竟然还能变幻。孜芹的惊叹声还没有散去,只见悬在虚空的古琴越来越淡,最后变成一个淡淡的虚影,袅袅地贴上如玉的左臂。 “到那里去了?”一群人又是一阵忙乱,差一点将如玉的衣服扒光。如玉心中一阵狂喜,她能清楚地感觉到,那琴静静地躺在左臂的血脉里——彭磊的连山剑也能这样溶入身体,这把古琴竟然变成了和连山剑一样的仙宝。 “嘎,这琴好像是那把传说中的空桑。我没有见过,但是听过它的琴音,有点像。太久了,许多东西都想不起来了!”刚才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的白鹤从枝桠间探出头来,摇头晃脑,一付若有所思的样子。 “空桑?好美的名字。”如玉一抬手,古琴突然就浮现在她的身前。心花怒放,十指轻动,一曲《高山流水》从指间缓缓流出,空中刚才消失的绿色气泡又若隐若现地浮动起来。 …………………… 大西洋里的那个大岛上,银河城里,德礼弗中将双眉紧皱,正静静地看着大屏幕上闪动的绿色光斑发呆。 “终于出事了,我们来得还真是时候。”查韦斯少将也在研究荧光屏上的光点。 “将军,这难道和空间暗物质的异常流动有关?”布莱恩特想不通。 德礼弗是研究生物体先天异能方面的专家,他们这次借调查之名来地球,实则是另有目的。最近一段时间,布置在银河系里的许多侦测站都监测到了宇宙背景能量的异常流动,那流动的方向竟然是处于银河系边缘的太阳系,确切地说,是太阳系这个小行星系中的第四颗行星——地球。这足以引起宇宙联盟的重视了! 地球,一颗看似很普通的行星,上面的高级生命体人类现在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再有几千年才能发展出机械文明,才能跨出自己的家园,到宇宙中去探险。但是据宇宙联盟统计,现在加入联盟的一百多个星系中,绝大多数的人种都和地球上的原始人很相似。甚至干脆可以这么说,现在联盟的成员很可能都和地球原始人有共同的祖先。 联盟中许多星球上的文明史非常悠久,最长的据说有百万、千万年,但是不论历史的长短,在流传的神话传说中,每个星球都曾有过一个神仙时代。在远古的神仙时代,那时候的人类能掌控充斥在宇宙中的先天能量。现代科技已经让人的寿命极限延长,疾病已经被彻底控制,即使是这样,生命的极限也只有几百岁。但是传说中掌控原始能量的先人的生命却是无限长的,所谓长生不老,可以比肩松柏。 上古的遗存在其他的星球上存在许多,但是无论用什么高技术的手段,从来没有人解开过原始能量的秘密。地球,这个人类文明的摇篮,虽然一切是那么原始,但是谁知道在她的某处,是否隐藏着解开这秘密的钥匙呢? 毫无疑问,这颗星球上的文明肯定毁灭过,看如此优越的生存条件,即便是比宇宙中其他星球的发展速度慢上百倍、千倍,也不可能就现在这个水平。唯一的解释,在宇宙联盟还没有找到这颗蓝色星球之前,她的文明毁灭过,或许是毁灭、重生、又毁灭,经历过无数次了。 宇宙间能量异常地扰动,地球上不断传来异常的事故,这足以让一直在寻找那个答案的德礼弗重视起来。不过不仅仅是银河中心在寻找原始能量的秘密,整个宇宙联盟都在找,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银河中心还是不想太张扬。 比较起生命的奥秘、上古之迷、和人类利用原始能量的方法等来,损失几名士兵,毁掉几艘飞船,乃至损失几个基地,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将军,杰克少校已经到了68号通讯站,那里什么都没有了,地形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基本可以确定,刚才那巨大的爆炸就是发生在68号基站。”荧光屏的一角,银河系那转动的星云换成了一位年轻的女性军官的俏脸。 “哦?把图像切换过来。”德礼弗面无表情地命令道。 “是!将军。” 女人的头像隐去,屏幕上换成了一片焦土,一个微微凹陷的不毛之地。巨大的地沟、凌乱的碎石堆、崩塌的山峦、燃烧着的树林,完全是一派地狱的景象。 “已经测算出来了,爆炸的威力超过八千万个标准当量,整个大湖里的水有一大半被汽化,其余的被抛洒到另外的地方。现在将军们所看到的正是68号基站的所在地,它原先是在大湖的湖心。”女声解释着,屏幕的别一边出现一片波光,那是68号站原先的模样。 “八千万当量?一个中型核子站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当量。”梅森摇头,“让技术部再核实一遍,不要想当然。” “将军,这个结论已经核实了许多遍了。”女人的脸又在屏幕上显现出来,一脸的严肃。 “德礼弗将军,你怎么看?”梅森转向沉思着的中将。 “也不是不可能。如果将电站爆炸的临界点大幅提高,爆炸中心的温度和压力就足以引起普通的能量晶体结构异变。如果能量晶体足够多,一个小规模的核子站就能引起亿兆当量的反应。”德礼弗沉吟道。 “将军的意思……这次爆炸是人为的?”梅森和布莱恩特虽然都知道那一个可能,但是心里还是不愿意承认。 “只能是这样!”德礼弗点点头,“仔细搜查那片区域,驻守那里的人员也要调查。” “连续出事故的也是这个基站,这里应该有问题,不然是不可能这么巧的。”查韦斯也点头道。 “那里……”布莱恩特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说,向一旁的肯贝尔摆摆手。 “是,将军,我马上去办。” 肯贝尔刚刚走出指挥中心,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大屏幕上几个绿色的光斑突然变成红色,那位漂亮的女军官的小脸又出现在屏幕的右侧:“将军,73号基地遭到攻击,基地向通讯链中输入的能量被中途截取。他们的核子能量站不堪负荷,已经自动关闭。据第十七小队传回来的信息,好像是一群发疯的动物,它们好像是在自杀。另外,第十七小队损失了两艘小船,他们船上配备的火力不强,一开始有点轻敌。” 女军官的语速很快,伴着她的话音,屏幕左边现出一片莽莽的群山,山头光秃秃的,没有一丝绿色。浓浓的黑雾在山谷里弥漫着,无数浓黑的暗影不断地生出、湮灭。黑雾的上空,几艘小飞艇盘旋着,一束束红的、蓝的、绿的光线在虚空织成一张绚丽的网。 “激光束和粒子能量炮在黑雾中衰减得特别快,黑雾中的生物体的抗击能力相当惊人,好像发生过异变。”女军官解释着。 “将军,第十五小队失踪一艘小艇,猜测是落入空间陷阱中了。第十三小队发现两个空间连接口,但是探不到出口座标,他们也不敢冒然行动。” ………… 女声不断地报告最新消息,指挥中心里的四位将军默默地听着,把眼睛盯着荧光屏上跳动的红点,谁也不说话。好久,布莱恩特才喃喃地自言自语:“我这是后勤保障部队,没有重武器。” “布莱恩,事情可能并不如想像的那样简单。你想想,要多大的能量系统才能扰乱一片空域的能量平衡?传说联盟成立之初,宇宙中的能量也这样波动过,后来总部就收到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告戒。曾有人怀疑这是传说中能驾驭先天能量的古人所为,但是一直找不到证据,这也是联盟研究先天能量秘密的原因。传说那种古人是不死的,但是有时候他们能沉睡千万年,这次我们就是怀疑……。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和猜测一致,那武力或许解决不了问题。”查韦斯拍着布莱恩特的肩说道。 “嗯,暂时不要过份接触。布莱恩,这星球上的通讯基站如果关闭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德礼弗问道。 “我们在太空中有大型中继站,一直是做备用的。之所以把基站建在地球上,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换了是我,如果一天到晚对着空茫茫的星空,时间长了也会发疯的。我的士兵都是年轻人,我不想他们在背后骂我。”布莱恩特笑道。 “那好,暂时关闭地面基站,让各小队保持距离,时刻注意事态的变化。” “太空基站这几天已经在预运行了,两小时后就能达到满负荷状态。”梅森点头道。 “我们的装备还是单薄了点。”布莱恩特是个武夫,对这个仍然念念不忘。 “老朋友,别发牢骚了。”查韦斯笑道,“我的第四混合舰队在阿尔法空域待命,你如果还不满足,那你就向联盟总部要吧。” “第四混合舰队?快招过来啊,我把月亮基地给你,怎么样?”布莱恩特眼睛一亮,嗓门也粗了起来。 第四混合舰队,宇宙联盟派驻银河系的精锐舰队,在整个联盟中也是佼佼者,配备的武器系统都是最先进的。还不满足?那也找不到更强的了。 第五十八章高科技神器 彭磊还在回味莫仑的话,八千万个当量,那是个什么概念呢?搞不好他的鱼凫共和国也完了。 隐身处离大湖已经有千里之遥,还是深藏在大山的环抱里,仍然有这么强烈的震感,数百里外的鱼凫城会不会墙倒楼塌,死伤遍地呢?有手机就好了,一个电话就能知道情况。 第67章 猛然想起,爆炸的当量太大了,外星人的基地绝对能测出来,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会推算出这是有人故意引爆的。nnd,莫仑这太监不知道是不是存心的,这不是害人吗? “莫仑,我们这飞船停在这里,会不会被发现?” “大人,这里离基地那么远,只要不是有人刻意地找,是不可能被发现的。” “操,还是有可能被发现的,是吧!”彭磊双眉紧锁,一咬牙,飞身跳上了飞船顶。 “彭兄,你这是在做什么?”关冷城看彭磊忙着搬堆在飞船顶上的断木、树枝,不解地问道。 “我想布置一个障眼阵,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彭磊手上不停,树枝被他重新摆放,变得参差有序起来。 “布阵?彭兄竟然还是阵道高手吗?” “我是高手?那世界上就没有低手了。我现学现卖,这里有个八极无相阵,说是能锁住灵息,改变幻相,我试试。”彭磊上蹿下跳着,外星人用来做能量储备的水晶石被他切成拇指大的小块奇+shu$网收集整理,不时地镶在断木残枝上,同时右手的短剑在树枝上刻着古怪的线条。 还真是现学现卖!关冷城发现,彭磊左手上抓着一段玉简,这家伙不时地要停下手中的活,对着玉简傻上一阵。 一个多小时,彭磊终于停了下来。站在高处,双手乱划,嘴里念念有词。只见一团白光在彭磊的掌心飞快地凝成,随着他的一声轻喝,白色的光团化成无数银白的丝线,轻轻柔柔地飘满飞船停着的这个山谷。星星点点的白光从四周升起,正是刚才彭磊镶嵌的晶石奇+shu$网收集整理。片刻功夫,山谷的上空好像遮上了一层透明的膜。 “能成吗?”关冷城表示怀疑。 “这阵法好神奇,我刚才试探过了,结界上探不出丝毫能量波动。”红袖感叹着。像这样的阵法其实就是幻阵,一般功力高深者借助自然之势,配以蓄能引导之物,都能布置出简单的幻阵。但是普通的幻阵结界分明,人进入阵里才会产生幻觉。这个阵法恰恰相反,只是对阵外施效,在阵里反而什么也感觉不到。 “哈哈哈,还真是不错。”彭磊自己也得意,“看来一定要抽时间好好研究这玉简上的东西,关键时刻就是有用。” “彭郎,我们要在这里躲多久啊?”如果只是和彭磊两个人,那在这山谷中躲一百年也不嫌久的,可是现在有外人呢,所以熊媛还是想念自家姐妹在一起的日子。 “躲上一、两个月也不要紧,吃的、穿的我们船上都有呢。媛媛可以乘此机会修炼,不懂的地方可以请教红袖姐。我要研究一下外星人的这些金属材料,不知道能不能用来炼器。小白在这里就好了,它身上有仙师的炼丹炉,我们闲着无事,正好可以尝试。” “我看应该可以用。比如这炼制仙剑,基本材料也是五金之精,再佐以锁灵的阵法。这些机械人的骨架所用的材料坚韧无比,我看比九天陨铁还要好。”关冷城举着一段机器人的碎片说道。 “大、大人,这是最新型的超长晶粒单目合金,晶格排列整齐,晶粒间能够蓄积能量,所以用来做机器人的骨架。合金中储存的能量一般作为机械人的备用能源,它的储存量能达到主能源的三分之一。”莫仑凑过来解释。 “是吗?那倒是要好好地研究研究。莫仑,这些天你负责伙食,另外,把那四个武装机器人的系统修改一下,我要它们听命于我。”彭磊不怕莫仑使坏,越是像他那样的人,越是看重自己的命。彭磊加在他身上的禁制虽然不会像所说的那样,过一段时间不解开就会引起自爆,但是每天子、午两个时辰,天地间阴阳之气最盛的时候,身上会微微发痒,那是肯定的。 那几个幽魂彭磊不敢乱动,万一炼坏了,那就可惜了。书上说得明白,炼丹比炼器稍微难上一点点,对火候的掌控要求更高——还是等将来拜托白鹤吧,虽然是个扁毛家伙,但是不得不承认人家。 把激光枪改造成激光熔炉,白金笼子熔炼成坩锅,彭磊和关冷城两个一本正经地开始了炼剑——没有办法,他们的修为只能孕出淡淡的虚无道火,炼制高级仙器所要的是三昧真火,他们不知道还要修炼多久才能拥有。 帮彭磊改造好炼器装备后,莫仑就全力以赴地投入了自己的工作。修改飞船的识别系统,修改机器人的指令系统,修改那些小飞船的身份证明,这些工作对他这个高学历的科学家战士来说,虽然不是本专业的技术活,但是稍微用点心思,做起来也不太难。 莫仑现在有点死心塌地了。他现在的这个身体状况,如果再回到原来的社会,不知道会不会笑死人。宇宙联盟的生命技术尽管非常发达,但是好像还没有听说过可以让“蛋蛋”重生的。还是安心地在这里过隐居生活吧!而且,这位鸟人彭祖宗的表现太让人惊讶了,他那些本事是不是传说中的原始异能所激发出来的? 两天以后,莫仑已经做好了所有的事。回过头来看他的新主人,和关冷城一起,两个人还在坚持不懈烧着一锅锅的铁水。 炼器最基本的就是要制出器具的形状,然后才能考虑融入阵法。普通的炼器,是用仙火烧灼材料,尽量地去除杂质,用不同的火温烧炼不同的材料,然后再将提纯后的材料烧熔在一起,用意念、或者外力制成器坯,再想办法控制器物内部各材料的融合程度,最好是能掌控每一个微粒的分布,最后封印入各种各样的阵法。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炼器高手的,同样是修仙的高人,如果对材料没有特别的敏感,没有如火纯青地掌控火焰的本事,没有体察入微的感觉,没有对各种阵法的感悟和积累,是不可能炼出好器物的。 彭磊和关冷城两个很变态!上百斤重的白金坩锅,温度高达数百万度的光焰——就是大神所拥有的两仪神火也没有这么高的温度吧?烧了十几锅了,全是废品——这么高的温度,所有的东西都在一瞬间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超级合金,但不是仙器的器坯。 “彭兄,关键是我们很难精确地控制光焰的温度,融合时也不能有效地控制不同区域的温度变化。算了,还是乖乖地练功吧。”关冷城已经没有信心了。 “我们这不是试验吗!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行。好吧,这些废材料扔了可惜,我们来炼制两把长剑,怎么样?” “好吧,我来帮你制形,这方面我肯定比你强。啥时候你到我们玄界去做客,我让你看看我的画作。” “算了吧,你把你的女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就够了。” “色鬼!要知道纵欲伤精,你这家伙家里养了那么多的美女,怎么身子骨还这么结实?是不是有什么秘术?” “当然有秘术了,阴阳调和的秘术。怎么样,要不要教你两招?”彭磊笑道。 “屁!我虽然经验不足,但是我看得出来,这位熊姑娘肯定还是处子。彭兄,你不会是把这些美女娶回家欣赏的吧?你和这位莫兄是不是……那个一样,啊?哈哈哈。” “滚!我们那是有约在先。咳咳,莫仑,你是不是有话要说?你的事做得怎么样了?” 莫仑在旁边看着彭磊和关冷城两个忙,关冷城的话让他心中生出一股无比的自卑,尴尬地呶着嘴,倒不是真的想说话。不过,彭磊既然问了,好像也可以说上两句的。 “祖宗大人,我的工作基本上做完了。”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大人,这激光最大的特点就是聚温快,精确,也特别容易控制。如果利用多重光路原理,再使用计算机控制,可以做到逐点控制炉温,可以在微秒的时间段内让某点的温度精确到万分之一度。” “真的?你能不能帮我设计一个炉子,也不要太大,要求炉内每一点的温度都能控制。其实,如果能分出几个区,有一个区必须能精确控制。想想,能不能行?” “很复杂的,太小了可能做不到。大人,如果我做出来,你、你能不能让我也学那种掌控先天能量的方法?我如果知道了大人运用先天能量的原理,今后应该能更好地为大人做事。” “哈哈哈,你如果能做成功,我帮你去找一门特别适合你修炼的本事。”彭磊大笑。 这家伙现在没了卵蛋,身体又是经过了特别地改造过的,不修炼〈葵花宝典〉真是可惜了。司徒空是华山弟子,他们那一派的〈僻邪剑谱〉不知道有没有传下来。 高科技的冶炼炉开始建造了,外形是关冷城设计的,他自诩为是画家,这项工作他是当仁不让的。当然,彭磊是最终的用户,外观也要彭磊接受才行。 彭磊现在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宇宙联盟银河总部地球基地第68通讯站的家当有一大半都在他的储物环中。这储物环真是宝贝,里边的芥子空间几乎可以装得下一个小城,就是这样,现在也已经塞得满满的了。要不然,彭磊也用不着费尽心机地布置这个八极无相阵,直接将这艘飞船收入储物环岂不是更放心。 有了彭磊的创意,三个人马上全身心地投入,后来因为工程量太大了,莫仑干脆改装了几个机器人来帮忙。 火焰控制是16支经过改装的激光枪,其实是12支枪,4门小炮,红、黄、蓝、紫四色波长的光各占其一;每支枪(炮)都分成三道光束,同时将光束能量降低一个数量级,这样可以成倍延长每束光的照射时间;激光枪(炮)被置成四个阵列,呈金字塔型布置;炉膛是一个边长两米、高三米多的长方体,四壁上还布置了四座超级冷光阵列,最下面还设置了自动机械锤。 第68章 控制激光阵列的是一台从小飞船上拆下来的超级电脑,还用了一个幽魂来接受指令;能量供应是两台小型的核子能量站,炉膛里甚至还设置了反重力场。 十多天之后,在众人的面前出现的是一个高七、八米的庞然大物——开始也想不到会这么大,还想敲敲打打做个外壳的,结果只能作罢。最后是拆了一架小飞船,直接将装配好的成品往飞船的空壳里一装,倒也省事。而且,这个高科技产品还拥有了自己的飞行系统。 熊媛和红袖也不做自己的事了,后面几天一直在旁边参观,偶尔的也帮几下忙。刚开始时,听说男人们要造一个自动化的炼器炉,红袖的心里忍不住就想笑,真是异想天开啊。不过这些天好像也没有什么事做,看他们瞎忙也很有意思的,想不到竟然真的被他们造出一个大蛋来(小飞船是椭圆形的,竖在地上真的像是一个大蛋)。 由幽魂来控制炉子,彭磊只要将意念和幽魂沟通,其他什么事都不需要做。试炼出其地顺利,炉子里每一点的温度都可以在零下260c到正二百万度间精确控制。用莫仑的话说,这个炉子可以将晶体生长的时间精确地控制在10微秒之内,淬火这道冶炼最重要的程序,在这里根本就用不到。 高科技产品做出的第一件成品就很完美!一把短剑,形状是关冷城画在荧光屏上,然后幽魂控制着炉子里的机械锤自动打制完成的,连剑身上淡淡的暗纹都丝毫不差。几个人通力合作,在剑身里注入一个启灵阵,再置进一个简单的八卦阵,然后短剑再入炉淬炼,两天后出炉,竟然是一把相当完美的仙剑,胜过关冷城的青风多多。 关冷城的眼睛都快成兔子眼了,不过这东西太大了,他的乾坤袋根本就没法装下,因此也只有眼红的份。想想还是不甘心:“莫仑,有时间再做一个,我一定要想办法找一个大一点的空间腰带。” “大人,没有光枪了!”莫仑摇头。 “没有了?我们再去抢。你们外星人在这个星球上不是还有很多的基地吗!” “大人,你去抢吧,别叫我,我怕!” “操!” 第五十九章无相宝筏 宇宙中第一台高科技炼器炉名叫龙阳,因为这炉子的主要附件都是从来自莫尔斯星团谷羊星系冕古星的苏阳的私人小飞船上拆下来的,连外壳也是。而那位苏阳同志据是爱好很特别——色心不比号称第一的莫仑稍差,却偏好同性。彭磊灵机一动,就给炉子起了一个很诗意的名字。 要说高科技的东西就是好用,功能也是出乎意料地强,那种结构较简单的仙剑,甚至能够批量生产。彭磊他们玩得兴起,一口气又连烧了两炉,第一炉一把,第二炉一下子就是三把。想不到竟然能这样轻松如意地制造仙剑——把想要的形状用意念告诉炉魂,然后超级电脑就会自动绘制出器物的立体图案,还有晶粒生长的数据,各种晶粒的融合度要求等等,然后龙阳炉就能自动烧制出器坯。炼器的人要做的只是在器坯成形后将启灵和增效的阵法封印在器坯里。 连一向沉稳优雅的红袖也玩兴大发,参与到彭磊和关冷城的阵法研究中,第二炉中就有了一把她亲手为自己做的仙剑。 对于炼器,器形当然是关件,但是,仙器的功效是否强大,很大程度上是由器物里封印的阵法来决定的。如彭磊他们几个,对玄阵的理解也只限于简单的聚能、八卦幻化、金刚伏魔等,炼出来的东西就是再怎么好,好像也不会高明到哪里去的。垃圾的东西再多也不值钱,于是解决了有无问题之后,龙阳炉就被彭磊收了起来。 然后的日子就很无聊了,掐指算来,在深山里做缩头乌龟好像也有一个多月了,若是再藏下去,说不定白露都将儿子生下来了。 “不行,我们不能老是这样躲下去。莫仑,你们外星人是不是吃错了药?有一个多月了吧?好像天上巡逻的飞船比先前更多了。怎么回事?”这些天每天都要跑到八极无相阵外去看天,不管是白天黑夜,刮风还是下雨,虚空中总是能发现外星人的飞船在穿梭,把彭磊恨得牙都咬酸了。 “大人,你看这些飞船的信号,好像不是我们地球基地的,有的是银河中心的战斗舰队。”对着微型信号接收器上闪动的数字、符号,莫仑战战兢兢地说道。 “操,都是你tmd坏事。炸就炸了,搞这么大动静,这不是对他们宣战吗?现在怎么办?老子有家不能回,有老婆不能抱。” “大、大人,我不是故意的。”莫仑满腹委屈,却还不敢分辩。突然眉头一展,轻轻道:“大人,或许能将飞船开回去。” “是吗?你们的探测技术这么高,这破飞船又不是隐型飞机。”彭磊可不想现在就暴露自己。 “大人请想,我们在这里这么多天了,造龙阳炉使用的能量也是很大的,但是那些巡逻船却没有发现我们,为什么?” “为什么?八极无相大阵是上古仙阵,能幻影化形,扰乱一切探测。除非你用手触摸,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发现阵中的玄虚。”这些天彭磊对阵法也算是有了研究,说话底气也有点足了。 “大人,这仙阵真是太神奇了,如果被军方发现,绝对会引起轰动的。我在想,如果大人将仙阵固定在我们的飞船上,那我们即使是飞在太空中,联盟的侦测设备也不一定能发现得了。” “有道理,不过八极无相大阵只能固定地模拟周围的环境,它是通过灵息来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布阵的时间越长,灵息交融得越充分,这个阵式就越完美。让它飞起来,环境瞬息万变,能行吗?” “这个……,如果用超级计算机辅助,不知道能不能成?”莫仑也没有了信心。 “操!总该试试的,是不是?让我想想。”彭磊赶紧去找关冷城商量。 这些天对于关冷城和红袖来说,是出生以来最幸福的。彭磊丝毫没有门户观念,在他的脑袋里,学问是要大家一起研究才能进步的。所以这些天一旦有时间,四个人都是凑在一起研究《连山诀》,还有那玉诀上的阵道之术。关冷城和红袖两个的收获可比彭磊和熊媛两个大多了,若不是看彭磊和熊媛两个这样六神无主、心不在焉,他们师姐弟两个愿意在这里待100年。 研究了飞船的性能之后,红袖得出的结论是:飞行的无相大阵或许能成功,但是飞行的过程中飞船自身的被动防护罩就不能用了。 每一个玄阵都有一个阵眼,用来平衡整个大阵。这阵眼也可以是另一个玄阵,所以高级的仙阵都是阵中有阵,阵阵相扣。最基本的八极无相阵是用能量晶石做阵眼的,在能量晶石吸收外面的灵力的同时来感应环境,所以变换的速度很慢。如果用能量晶石作计算机的传感器,在飞船的四周置成一个网络,这样感应环境的速度确实可以提高数倍。问题也有,靠晶石激发的结界好像也只能延伸到晶石外不足百步处,但飞船自身的能量防御罩最近也要在飞船外50米,能量最高时甚至是200米,都超出无相阵的结界了。 “只要能隐身,这防护罩不用也不要紧。反正,如果被发现了,这防护罩也保护不了飞船。”这是彭磊最后的决定。 说干就干,这次是五个人一齐动手,除了计算机系统的驳接较麻烦外,能量晶石的镶嵌、辅助阵式的设置,都是很快就搞定了。为了防止晶石能量涸竭,几个人甚至给每一块能量石都布置了一个微型聚灵阵法,在无相阵不起动的时候,能量石可以自动补充能量。 莫仑真是够用心的,三天下来,好像头发也掉了不少,不过超级计算机控制的八极无相阵终于成功了。当莫仑驾驶着飞船在山谷里测试的时候,彭磊他们都被自己的杰作惊得一愣一愣的。那飞船就像是一只变色龙,不仅眼睛无法看清,探测仪器上也是一片空白,甚至彭磊自己的旋涡气息也捕捉不到它的踪迹。 终于可以回家了,只是,八千万当量炸过的大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飞船无影无声地滑入虚空,缓缓地向彭磊的鱼凫共和国飞去。隐身性能真是不一般的好,许多次,外星人的飞船小队在不足百公里外飞过,愣是没能发现这只无相宝筏。 镜头里是一片惨不忍睹的焦土。这就是昔日波光粼粼的大湖吗?那万顷碧波到哪里去了?彭磊和熊媛面面相觑,心里一阵阵发颤--老天爷,这也太变态了吧? ………… 鱼凫城里,白浪这些天是焦头烂额,暗地里把鸟人的祖宗都快骂醒了。 大湖是外星人划定的禁区,湖边百里是不许有人常住的,所以在那突然而来的剧震、横扫一切的冲击波中,人员的损伤倒是几乎没有。只不过这鸟人搞出来的动静太大了,连鱼凫城的城墙都摇摇欲坠,那百姓的土墙茅屋更是不堪一击。半湖的碧波化成暴雨,所以春作也受损严重。 百姓都以为那是天神震怒,民间谣言不少,有许多是对鸟人不利的。那个鸟人替身已经被白浪从羽翔那边叫了回来,大大小小的祭神仪式也做了三、四回了,虽然救灾工作是由石琅带着长老们在做,但是层出不穷的琐事还是烦得白浪不得安宁--终于知道熊伯和鸟人为什么情愿隐居修炼了,这一国之主确实不是人做的,除非你不想做个好家长。 夜幕低垂,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口,遥看远处得意楼的灯火,还有广场上那高耸的鸟人铜像,白浪忍不住就要叹气。 第69章 这些天真是食不知味啊,连得意楼都好久没去了。 也是奇怪,那天的震动把城里的房子都震塌了一半多,那么高的得意楼就只是摇了几下,竟然没事。还有那铜像,差一点倒了,还是没倒。朦胧的夜色里,原先金黄色的雕像已经披上了青绿的铜色,只有下身那一点,因为浸润了太多的汗水,此刻还是金黄发亮。好久好久,终于收回目光,向身后道:“你说,鸟人他会不会有事?这么多天了,音讯也没有。” 熊汗四平八稳地坐在一张太师椅里,脚高高地搁在前面的小几上,眯着双眼,正默默地欣赏窗外天空中不断飞过的流星。听到白浪说话,他长吁了一口气,笑道:“你说他会有事吗?这鸟人狠着呢,真不知道他是天上的哪颗星宿。” “他们究竟做了什么?那片大湖啊,我听族中的先人说过,湖水浩瀚无边,想不到现在变成了这样。你那边怎么样?熊伯那小子真是铁石心肠,这样多灾多难的时日,他竟然还能什么都不管。tmd,老子恨起来,你们有熊族的事也不管。” “算了,别在这里放屁了,熊伯也不是真的不管。天门峡震塌堵塞,西边的山林被大火焚烧殆尽,北边柏灌国的军队已经可以长驱直入了。你问问梁聃,熊伯他在哪里。”熊汗不屑地撇嘴,“这种日子老子也觉得好累,真是怀念以前。不如这样,现在我们去得意楼,也算是鸟人对我们的补偿,怎么样?” “还能咋的?走,趁露儿不在这边,老子一定要将损失补回来。” ………… 彭磊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听到白浪最后一句狠话,见熊汗的臭脚还在茶几上,忍不住骂道:“妈的,我说怎么会耳朵发烫呢,原来真的是有人在背后惦记着。” “你怎么来了?鸟人……你tmd终于回来了!”两人猝不及防,都是微微一愣,还以为是那个替身呢?猛然醒悟,赶紧压低嗓音轻吼。 “哈哈哈,大功告成,我们去得意楼喝酒。对了,叫上石琅、梁聃他们,我不想他们也骂我。” “算了,北边军情紧急,梁勇在有熊大村带兵,石琅前天去了小湖城,小聃在羽村陪露儿她们。知道你那丑事的就我们这几个,你还要叫上谁?” “哈哈哈,好,等明天我也去羽村,听说那棵神树特别神奇,让露儿她们过了夏天再回来。浪兄,汗兄,你们的救灾能力不错嘛,我一路行来,几乎没有见到灾民。” “哼,如果不是有丰伯留下的存粮,今年不知道会饿死多少人。不过今年肯定是遭劫了,现在已经过了春种季节,即使是补种粮食,能不能有收获,老人们都不能确定。” “这个……哈哈哈,我来想办法。才六月,赶种一季来得及。若还不行,我们就搞一季无土栽培。”彭磊想到了太监莫仑,于是满嘴胡说起来。 第六十章特遣小队 根据莫仑利用超级电脑对未来天气的预测,虽然已是六月,但是近期雨水偏多,只要抢种及时,还是有望获得好收成的。莫仑是宇宙联盟的生物学家,种菜种粮的专家,又有高科技的装备。稍微指导一点点,把种子放入温室催育,结果彭磊回家的半月后,所有受灾的田里都泛起了绿色。 有熊族那边,柏灌国的军队并没有进入鱼凫国的纵深。这边早有准备,梁勇率领的数千人的军队据城而守,驱赶了数支北边的劫掠小队后,柏灌国的军队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而且,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事断断续续,两头交战,柏灌国的大将甲芒再怎么兵多将勇,好像也有点不敢妄为。 不管白浪怎么不乐意,彭磊还是去了羽村,只是把莫仑留在城里指点农事——早就问明白了,羽村的那棵树能改变局部气候。在没有空调的年代,怀孕的女同志们在那里度夏是再好不过了。而且,比起鱼凫城的喧闹来,羽村的宁静更适合修炼者。 或许是五月的那次天摇地动震慑了天底所有的生灵,所以这一年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争也没有好好地打起来,只是双方相互防着,略微有些小小的冲突。这也是彭磊始料未及的,他的不顾一切的那一下,竟然救了本该在战争中殒落的千百条生命。 天上外星人的飞行器还是不见减少,不过彭磊也不在乎了,将那艘隐形飞船也停放在羽村,然后自己悠闲地等着孩子出生,同时努力地学习玉简上的东西。在彭磊看来,修为的提高反而是次要的,基础知识一定要掌握,这样将来才可能成为高手。 ………… 亚特兰蒂斯岛上,银河城的指挥中心里,布来恩特一如既往地早早坐在他的位子上。 一个月多了,发生在68号基站的爆炸事件仍然无头无绪。在那样威力的爆炸下,所有的痕迹都荡然无存。更让人感到愤怒的是,基地对各基站人员的日常生活记录残缺不全,根本找不出一丝线索。若不是此次来的是德礼弗和查韦斯,他布莱恩特说不定也要担一个失察之罪了。 爆炸之日在地球各地同时现出的能量异常点,经调查,许多是一个个空间通道。这些天来,大多数已经又隐去了踪迹,但是还有不少仍然存在,并且不时地有一些特别的生物体从通道中出来。那些生命体虽然很怪异,大多数却很虚弱,冲出空间通道后都是极速地找地方隐匿起来。只有偶尔的几个很强壮的兽类才攻击地面上的通讯基站,将基站里通讯用的能量当成补品。在各舰队的火力下,这些兽类不堪一击,查韦斯的第四混合舰队那强大的火力显得有点多余了。 不过,第四混合舰队的存在还是必要的。现在他们这几位将军感兴趣的不是先天能量,而是那许多的空间之门。 宇宙大爆炸之初,确实是存在无数的寄生空间的。在爆炸形成的宇宙弦线上,有密集的星系,当然也会有密集的小空间,只不过宇宙联盟现在的技术还没法找到它们。话又说回来了,以宇宙那无边无际的尺度来说,所谓的密集也不是像葡萄串上的葡萄那样,挤挤地挨在一起的。 在宇宙的尺度上来说,如太阳系这样很普通的小星系里,能有四、五个微尘幻化的寄生空间就很多了,现在的事实却让将军们大开眼界。如果那些空间通道后面都是一个寄生空间,那么宇宙联盟对空间的认知可能要彻底重来。更让德礼弗中将想不明白的是,按照科学的推算,在寄生空间里一般不可能自然孕育出生命体。可是现实无情,无数的生命从空间之门里出来,那些生命体大多数和地球上的原生体差异极大,很可能是寄生空间里孕育的。 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少将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实验室里,军事行动的指挥还是布莱恩特和查韦斯。当查韦斯带着随从前呼后拥地进到指挥中心的时候,布莱恩特又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了——战斗部队里出来的军官都是那个德性,喜欢摆排场,不过也很准时。 “将军,今天是不是有什么新情况?”查韦斯喝了一口热腾腾的茶,笑着问道。 “没有,我只是习惯了早起。” “哈哈哈,你又在拐弯抹脚地骂我,是不是?老兄,那个进入寄生空间的小队还是没有音讯吗?要不要再派一个小队进去?” “先等等。你没有发现吗?那些敞开着的空间通道都有人为的痕迹,那些开劈出空间连接的人一定掌握着我们所不知道的技术,他们或许还生活在那些寄生空间里。这里的寄生空间也太密集了,有没有可能是人力从别处移过来的?” “这怎么可能?老兄,你想得太多了。” “但愿是我瞎想的。老弟,或许我们不应该探73号基地附近的那个,那里出来的怪兽又多又强,我担心那个小队会发生意外。” “这倒是真有可能的。这样,这次用我的船,我派一个中队去,不求攻敌,自保应该没有问题的。”查韦斯收起嘻笑,沉吟道。 “我看还是派一个小队吧,万一有什么差错,损失也可以少一点。你那小型舰艇的火力也已经能赶上我这里的大型舰了,那上面装备的能量炮够强的,动力也足。” “好,那就这样办,先试一下。”查韦斯向身后摆手,传下令去。 ………… 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第十七特混中队第六小队的队长伯克中尉默默地凝视着荧光屏上那片浓雾弥漫的山峦,手中的一段像荧光棒一样的东西轻轻地甩着,好久,这个动作都没有变过。在他的身边,11个穿着紧身衣的年轻人也是专注地盯着屏幕,其中还有三个是容貌俊秀的女孩。 一大早接到命令,伯克就将能收集的情报都收集了,包括一个多月前地球上发生过的爆炸。作为第四混合舰队特别行动中队的特编小队,第六小队不仅人员比普通战斗小队稍多,装备也好得多,人员也是千挑万捡出来的精英。这些人不仅仅是战斗高手,每个人还至少有一门特长,不然也没有资格进入战斗力全舰队最强的第十七中队。 回过头来,看着身后的这11个年轻人,伯克微微点头。相对于其他星系的动荡来说,银河系平静得多了,作为联盟常驻在银河系的一支重要兵力,第四混合舰队却是太闲了。虽然平时经常有训练,但是作为队长的伯克知道,再逼真的训练都是不能和实战相比的。眼前的11个人,除了鲁尼少尉和加隆少尉曾上过战场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亲历过那种血与火的场景,不过,伯克对他手下的这些年轻人还是很有信心的。 三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蒂娜是医生,云姬是通讯专家,叶惠兰是生物学家;另外那几个同样年轻的男孩:契多夫和纳罗尔是机械专家,杨天和鲁尼是武器专家,塞弗是矿物专家,李宾是化学家,申浩和加隆是能量和光学方面的专家。 第70章 全是一专多能的精英!更难得的是,这一队人全都长得很匀称,没有谷羊星系出来的那种黄毛猩猩,也没有恩扎星人那种超瘦的,只有天狼星人加隆少尉稍微偏矮了一点,至少也不损整个小队的形象。 “大家都知道这次的任务了吧?”伯克轻声问道。 默默地点头,不过还是有人不解。契多夫挠着他的那头红色的短发,闷声问道:“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会让我们去的。我们是特别作战小分队,居然会接到这种无聊的任务。” “先生,你可知道,查韦斯将军本来是想将第十七中队都派出去执行这次任务的,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派了我们小队。这是我通过内部渠道得来的消息,你们有什么见解?”伯克的脸上漾起一层淡淡的笑。 “看来将军对这次行动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不自信。但是,他为什么会选上我们小队呢?论战斗经验,第三、四小队应该都比我们强一点。”蒂娜咬着红唇说道。 “其他小队有我们第六小队这样的吗?看看我们这些个人,各行各业的都有,估计整个第四混合舰队也只有我们小队了。再说了,我们的队长是银河战队的英雄伯克,是不是啊?”云姬捂着嘴轻笑道。 这可能真的是查韦斯选中第六小队的原因。作为宇宙联盟的主力舰队,查韦斯不希望自己派出的队伍也和布莱恩特的杂牌军一样,一去不回。光回来也没有用,还得带回需要的信息。想来想去,还是找到了第十七中队。 伯克脸上的笑化了开来,不过也只有那么一瞬。收起笑脸,对着手下的众人说道:“我们要去探索的是一个未知空间,对于那个空间里的一切我们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我们所熟知的定律在那个空间是否适用。地球基地派出去的探查小队已经失去联络三天了,基地希望我们能顺利回来。” “那个就是传说中的寄生空间,我们平时只是在理论课上学过。我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的,有多大,能量的构成又是怎么样的,物质的属性和这个大宇宙是否一样。”加隆喃喃地补充道。 “不管里面是什么样的,我们一定能回来。中尉,你说是吧?”叶惠兰的俏眼忽闪着。 “对,我们一定能回来,也一定要回来。”伯克点点头,“不过我希望大家都有牺牲的准备。那个空间的危险程度超过了未知的宇宙星域,我们或许只能凭着肉体去战斗。” 无语!凭着肉体去战斗?虽然这十几个年轻人都受过专门的格斗训练,可以说都是格斗方面的强者,但是想到强大的机械武器可能不能使用,心理还是有一点不舒服。 “现在大家都回到自己的战斗位置上去吧。”伯克轻轻摆手,右手微抬,那个一直被他抓在手里玩的荧光棒无声地滑入身前操控台上的一个凹槽,飞船里马上响起轻轻的“嗡嗡”声。 一个两米多高的机器人从伯克身后的地板里升起,浮在半空,微微静止了一瞬,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猛地分解成七、八块,又迅速地合在一起,将穿着紧身衣的伯克裹了起来——这是一套合金护身机甲,是宇宙联盟的科学家研究上古神话的副产品,不过比神话传说中那些神仙的盔甲强得多了。穿上它,普通的凡人就能上天入地,刀枪不入,机甲上更配备了强大的武装。宇宙联盟的最新科技成果,仅仅用一个“强”字还不能形容它。有了它,战士的防护能力直升数级,战斗力也是飚升一大截。 人影闪动,伯克身后的11个人迅速地跑向分散在四周的11张椅子。金属撞击声不断地传出,那十一张椅子在一瞬间都化成和伯克身上一模一样的机甲,再一刻,十一个身穿机甲的人影同时消失。 “嗡嗡”声又起,伴随着微微的震颤,原先站着十几个人的空间迅速塌陷,只留下伯克周围不足10个平方的空间。 机甲巨大的左手按上身前的驾驶台,这艘七、八十米长的战舰微微一抖,舰身上闪过一抹流光,然后一头扎进前方那滚动的黑雾里。 第六十一章陌生空间 黑色的雾如粘稠的浆糊,飞船喷出的强烈的离子风也不能将它吹散。荧光屏上满是黑色的雾丝在游动,还有一缕缕如丝如发的紫色光。 仿佛到了星空中最为恐怖的死亡星云里,飞船的动力竟然也有点微微下降。伯克的脸色冷得像一块铁板,手轻轻地在身前的控制台上敲打着,声音低沉有力:“大家注意了,我们马上就要接近目标。” 黑雾中的紫色光丝越来越密,在飞船的等离子护罩上冲撞出一片片眩目的紫色光斑。荧光屏上一个亮紫色的光点在渐渐扩大,很快就占满了整个荧屏。 其实是一个直径七、八米的椭圆形光圈,淡淡的紫色,光圈的边缘还在不时地波动,如水波中的倒影。光圈旁边的雾气反而是淡了许多,如灰色的云,还是半透明的。飞船的速度慢了下来,伯克中尉的耳畔响起加隆少尉的声音:“伯克,这里正有剧烈的能量对流。” “那些黑色的雾气很怪异,应该是从光圈里泄出的能量凝固成的。”是申浩的判断。 “不管怎样,我们是必须进里面去的。我要开启飞船的战斗防御,大家作好准备,我们走。”伯克微微点头,双手轻按,只见飞船微微一震,一个无形无色的光茧将一道道紫色的流光撑开。下一刻,巨大的飞船已经停在紫色光圈的前面不远处。若是将船和光圈都竖立起来,那光圈就好像是巨人头上的帽子了。 光圈的直径好像只有七、八米,这艘船的最粗处接近20米,能进去吗?船上的人还在担心,突然荧光屏上的能量流旋转起来,自己的这艘七、八十米长的飞船就像是旋涡里的一片树叶,眨眼间就迷失在一片眩目的光影里。 这是什么世界?满眼是无边无际的流光,一簇簇颜色鲜艳的火焰如幽灵鬼火,在虚空飘着,粗大的电光如发疯的蛇,在光影和火焰里游动,无声无息。没有星辰,没有日月,没有土地,也没有生命的踪迹。探测器里一片死寂,只有扫描仪工作时微弱的蜂鸣声在所有人的耳畔回响。 “中尉,那个通道不见了。在这里没法接收到任何信息。”云姬的声音里有点紧张。 “这里不可能没有生命,我们这次探险之所以选中这个空间,是因为在所有已经发现的空间通道中,这个通道最是稳定,并且这些天不断地有生命体从通道中出来。可能是这扰动的能量流影响了探测结果,我现在将飞船的防护改成等离子屏,我们往前去一点。” 巨大的飞船在流光中漂浮,伯克突然发现,飞船的量子引擎虽然完好,但是却不能提供丝毫的动力,飞船还是顺着波动的能量在漂流。 “契多夫,启动你船上的原始喷流引擎,杨天,用粒子炮轰击12点方向,最大能量,短脉冲。”伯克果断下令。 “轰隆”一声巨响,飞船剧烈地震动起来,突然,像是被人狠推了一把似的,猛地向左斜方冲去。与此同时,一道碧蓝色的光从船背上一个突起处冲出,向着飞船前进的方向刺去。 蓝色光照射的方向,漂浮的眩光在极速地汇聚,当第二道蓝光射出时,汇聚的眩光已经形成了一个七彩的光斑,“轰”地一声,光斑和蓝色的粒子束一起炸开,形成一个旋动的能量旋涡,旋涡的中心是黑沉沉的空洞。再一刻,巨大的飞船已撞上了空洞的中心。只见飞船外的等离子罩怪异地变着形状,荧光屏上是一片晶亮的光点,再一刻,换成无数明亮的闪光,然后就是一片怪异的星空。 这是一个幽暗的空间,用已知的物理定律根本没法解释眼中的一切。 空间不大,突出眩光的包围之后,船上所有的设备又能正常运转了。探测仪上显示的数据让人很吃惊,在这里,星体之间的距离简直就是近在咫尺。没有恒星,没有星系,巨大的星体在幽暗中漂浮着,却每颗都在散放着淡淡的微光。 星体之间的距离真的太近了!探测瞬间就有了结果,这个不大的空间里,一共就只有数十个星体,大多数的直径在4000公里左右。星与星之间的距离也就几十万公里,并且所有相邻两颗星之间的距离几乎都十相等的。这几十颗星体组成一个距大的立体星网,围绕着中心一个直径约百万公里的光团。那光团不是恒星,就是他们闯进来时遇上的眩光,雷电如蛇般飞舞的眩光团。 倒吸了一口凉气,飞船上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奇+对于宇宙联盟来说,宇宙的秘密应该来说已经被解开了大半了,连这种宇宙弦上的寄生空间也不陌生——虽然不知道它的内部,但是至少能证明它存在,知道它的成形原因。不过眼前所见确实是太让人震惊了,已知的原理根本就没法解释。 +书+“中尉,我们现在在所有星体的外围,在我们的外面连碎石都找不到。”云姬喃喃地说道。 +网+“能不能探测到边界?” “这个空间应该不大,估计不会超过十亿公里,我们能探测到它的边缘。不过,这空间的边缘不知道是什么组成,好像能吞噬能量。” “现在大船的量子引擎又能工作了,我们靠前一点,先研究那边界。”伯克说着,掉转船头,飞船轻轻一抖,瞬间就出现在数亿公里外。 “杨天、鲁尼,你们两个靠上去,先用脉冲能量探测一下,然后炸一颗微型中子弹。” “是!” 大飞船已经静了下来,从飞船的背上和左后侧分出两块,电光流动,化成两个十几米高的机器巨人,相互打了个招呼,然后化成两道流光,消失在幽暗的虚空。 第71章 “中尉,这片云雾就是空间的边界吗?中子弹也炸不开,好奇怪。”鲁尼的声音不久就传来。 “你们闪开一点,我来用反相弹试试。” 稍后,耳边传来更加吃惊的声音:“中尉,你是放的反相弹吗?烟雾弹吧?” “我们再用粒子炮制造一个空间陷阱,试试黑洞能不能将云雾吸出来。”加隆提议道。 “好,也只能这样了。杨天,放一个空间采样器,我们需要一些雾气的样品。你们两个赶快归队,我们再试一次。” “老天,那究竟是什么物质,中尉,那种雾气很危险,采样器竟然炸掉了。”杨天仿佛在大马路上见着了光屁股的美女,大惊小怪地叫。 “你们快退后,这雾气不能碰,刚才采样器爆炸的威力差不多接近正反粒子湮灭,难道这雾气是反物质粒子云?”李宾的声音有点歇斯底里。 没人知道答案,不过在这个小队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世界上反物质粒子自然存在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万分之一的毫微秒。反物质粒子的用处太大了,作为武器,湮灭时无痕无迹,威力却是普通核炸弹的千万倍。可惜反物质不能大规模制造,又极不稳定。 伯克只能苦笑。如果那弥漫的雾气真的是反物质离子云,那等于是拥有了一个超级能量矿。不过,他们这种作战飞船上是不可能拥有储存、浓缩、固化反物质粒子的专用设备的。 “加隆,看来你的计划很难实施,我无法建起稳定的磁场。”契多夫的声音。 “那些星体上几乎找不到生命能量,嗯,好像有几颗星体上有生命脉动。啊!大多数的星体竟然都有强大的能量波动,好像整个就是一个能量晶体似的,真是奇怪。”叶惠兰在自言自语。 “大气层也很怪异,都是离子体。还有引力,有的星球引力为零,有的却接近矮星体。” “我们现在怎么办?” ………… 通话器里噪声一片,让伯克有一种解开头盔的冲动。 “我们要不要找一颗有生命的星球着陆?” “不好!在星团的里层,虽然也是空无一物,不过有很轻微的能量波动,大家看看这个空间的四维扫描图。”纳罗儿把每个人身前的荧屏上都换上了一条条曲线组成的图像。 “那些如小行星一样的星球很反常,每一颗外围都有一个磁能异常带,整个这几十个星球就连成了一个球体,我们正处在能量边界之外。我认为应该先用无人探测器,找好登陆点,我们现在的位置相对较安全。”李宾也反对道。 “就这样做!这样的空间我们根本没有见过,应该小心一点。”伯克同意道,“加隆,锁定一颗星球,放一个无人登陆船,我们先看看地貌再说。等等,给无人船装上防护罩。” “装防护罩,那会屏闭通讯的。”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中尉不可能不知道,他脑袋发昏了? “设定4小时后关闭。”伯克懒得解释,眼睛盯着屏幕上那微微波动的曲线发呆。 “是,4小时后关闭。中尉,探测器准备完毕,是否马上释放。”加隆的声音不久就传了过来。 “好,大家注意监测,把所有种类的监测器都用上,我们现在只能等。”伯克苦笑着。 他的声音刚落,身后封闭的空间无声地打开,又回复成一个大厅,然后,十几个人一个接着一个地冒了出来。 “大家还是穿好防护服吧,这空间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见大家都脱掉了护身的铠甲,伯克皱着眉头提醒道。 “队长,如果这大船不能保护我们,我们即使穿三层防护盔甲也没有用。”蒂娜幽幽地叹气,“还不如这样来得舒服。” “我情愿对上太空海盗,真刀真枪地战斗。大家看探测器,那是怎么回事?”李宾又在大惊小怪地叫。 距离加隆锁定的3号星体1000公里,探测器外的等离子防护罩上突然亮起绚丽的流光。本来星体之间的能量只是微微波动,这时突然狂暴起来。最让人想不通的是那个探测器,如披上了一层五彩的外衣似的,而且根本没法控制方向,居然在空间里不停地跳跃。 “我们刚才是怎么从里面出来的?我敢肯定,那个空间通道一定在中心那团彩光里。”云姬的话代表了大家的心声,现在12个人几乎都是在想这个问题。 “星体之间的那个空间极不稳定,能量还是分层的。我们如果进到里面,很可能也像探测器现在这样,没法左右自己的行动。一旦能量耗尽,那就只能死在里面了。”鲁尼少尉做了总结性发言。 无语,只能等!4个小时比40天还要漫长,探测器披着彩光,在星球之间挪移着,如一个不知疲倦的精灵。突然,跳动的精灵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扭曲的火焰,一闪即灭。 “我们只能在这里等了,等将军派人来接。”伯克回头看了一眼他的队友,脸色一如既往地平静,“不管怎样,将军是不会置我们不顾的,即便是一个星域,我们现在的技术也能摧毁。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节约能量,尽量坚持。我们三人一组,分四组值勤,密切注意星团里的能量变化。除了值班人员外,其余三组人员进入休眠状态。” 伯克中尉果断地下达了命令。 第六十二章痕迹 7天了,对进入那个空间探险的伯克小队来说,时间仿佛才过了一瞬,他们刚刚才排好队、分好班。 三个女生,却要分成4个组,谁都不希望自己组里都是和尚。伯克着实是头痛了一阵的,最后一咬牙,三个女生都归他自己,最多自己值两轮班。 骂声一片!不过一切命令听指挥,男同胞们只能深深后悔,肚子里将他们的领导咒骂了无数遍。 7天,对于大西洋亚特岛上银河城里的将军们来说,却比过了七年还要漫长。布莱恩特甚至怀疑,再这样下去会不会精神错乱。不过要发疯的并不只是他一个,那个查韦斯少将也不比他好到哪里去。 “布莱恩,你说我们是不是太大意了?其实不应该派人去的,毕竟我们对陌生空间一无所知。”伯克小队除了是第四混合舰队中的精英之外,有几位还和某些大人物沾亲带故。自己这一冲动,他们立功不成,反而丢了性命,怎么向他们的家人交代。 “查尔,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的人进去已经超过10天,你派出的小队也已经进去了7天,可是他们竟然什么信息也没有送出,应该是没有指望了。全球数百个能量异常点,保持稳定的也只有73号站附近的这个,我们别无选择。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坚持呢,还是放弃。” “我不甘心!” “我也不甘心,可是我们能做什么呢?” “多送几艘无人船进去,说不定会有成功的。至少得搞清楚他们究竟是遇到了什么。” ………… 就在伯克中尉他们开始轮流值班的那天,那个空间里所有星体之间的能量流动开始变得杂乱起来。时而狂暴,时而轻弱,可是不管能量如何流动,星体间的距离却永恒不变,相对于整个空间来说,这些个星球就像是被胶水胶在墙上的橡胶球。更让人不明白的是,中心那团眩光仿佛是煮沸的水,隔一段时间就会剧烈波动一次。直到一个多月后,这种有规律的脉动才渐渐平息下来。 巨大的宇宙舰静静地浮在离地3000米的一片薄云里,控制室里的超大荧光屏上,全息扫描的紫色光圈微微地扭曲着,仿佛是风中的一个烟圈,随时都可能飘散。 相对于早些天光环里剧烈的能量对流来说,这些天的能量流动仿佛是奔腾的大江换成了涓涓的小溪,连前一阵不断由里面跑出来的兽类也是极少了,好几天都不能见到一只。空中的将军们都是幸运的,才对着光环看了没有几分钟,就见到了一只长着独角的怪兽从光圈里滚出来。惊恐地张望了一下之后,闪入黑雾深处没了踪影。 布莱恩特双目紧盯着大屏幕,最近养成的自言自语的毛病此刻又犯了,嘴里喃喃着:“这些野兽和当地的同类没有什么不一样。我就奇怪,连这些个动物都能进出自如,为什么我们的铁甲战舰却反而不能?里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那几个小队究竟遇到了什么?” “走吧,再待下去,我担心我会忍不住闯进去。”查韦斯也早就没有了初时的嚣张,双目有些失神。 “唉!可惜了那几个孩子。”布莱恩特微微叹气。 “算了,人都会死的,只不过早晚而已。”查韦斯倒是想通了,向旁边摆手,荧屏上的图像切换成了世界地图。 “飞船正在返航,将军,73号站询问他们什么时候撤离。”一个清脆的女声问道。 “告诉他们,销毁所有痕迹,然后尽快回基地。”布菜恩特说话都没了力气。 宇宙舰缓缓加速,很快就消失在远方云遮雾绕的虚空。 宇宙巨舰停留过的下方,黑褐色的高原平地上,一道道白色的线条勾画出几百幅巨型的图案。八爪的章鱼、巨大的猿猴、摇头摆尾的鳄鱼、展翅的鹰、六指的巨人…… 最近这两个多月,这片高原几乎成了比亚特兰蒂斯岛还要热闹的地方。最多的时候驻扎了第四混合舰队一个大队的战舰,还有地球基地两个中队。好在这片叫做纳斯卡的高原足够荒凉、平整,也没有原始的居民,这里有时好几年都不会下一滴雨。地上的那些画都是那些战舰的舰徽,是战舰停泊的地方。 第72章 一个战斗大队,外加两个中队,大大小小数百艘飞船,若是乱停乱靠,确实是不可想象的。 “队长,这些是不是痕迹?”现在头疼的是73号基站的八位同志。上面的命令已经下了,但是抹去所有的痕迹却真是很难。别的还好说,但是这些指引飞船停靠的地画有数百幅,占了数百平方公里,若是将地上的沟沟都铲平,就他们几个人,花上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完成。 73号基站的队长是一个叫吉安的天狼星人,此刻小脑袋里也是一阵混乱。上面要求是尽快归队,但是如过把高原上的那些也算是痕迹的话,能快得出吗?除非使用非常手段。 “算了,原始人即使是看见了这些,也只会以为是先人开挖的沟渠。除非他们能飞上天空,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看清这些是什么。飞行,对原始人来说,那是数千年以后的事了。这些痕迹,几年以后就会淹没在风沙里,没有人会知道。” ………… 几天后,一道虚影缓缓地滑过纳斯卡高原的上空。 彭磊想在羽族的神树下等候儿子出生的愿望没能实现。 鱼凫城里,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外星科学家莫仑的指导下,农作物长势喜人,老人们甚至预言,今年是一个从来也没有过的丰收年。 今年还有一点让人想不通。下羌国和柏灌国的战争没有打起来,双方只是互相照了一个面,几支小部队象征性的冲撞了几下,就各自收兵,筑城坚守了。不知道是不是突然发现了一个强劲的第三者,心有顾忌才这样的,反正这也是鱼凫国想要的——立国之初,稳定才是第一。 彭磊是早就有言在先的,鱼凫国的大小事务他一概不插手,除非有白浪他们决定不了的事。比起熊伯来,他彭磊还算是好的,还放了一个替身在鱼凫城里。那个熊伯倒好,挂名一个大将军,将所有的权力都扔给梁勇,自己连老婆也不要了——不知道听了谁的谣言,据说修炼有成的人能改头换面。熊伯的心思只向他的小妹透露过,彭磊当然也就知道了,于是只能苦笑。 真的能改头换面吗?传说是这样的,可是也只是传说而已。 彭磊有帮助筑基的仙丹,但是如果基础没有打好,仙丹的功效会大打折扣,所以彭磊也没有急着给。他要修炼,那就练吧。 彭磊在羽村也就过了大半个月的安稳日子。 古老得超乎人的想象的大树,美得让人窒息的风景,还有柔情似水的美人,动人心弦的音乐,这大半个月,是彭磊回到上古的这一年多里,过得最舒心的日子。当然,一年前的那段日子也是很美的!有竹女和绢两个伴着,每日算计着积蓄,算计着将要出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特充实! 常常地,心里会一阵阵发酸: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如玉得到的那张古琴让彭磊也是惊喜了好一阵子,看来冥冥之中,隐伏着的神灵都睁开了眼睛。彭磊对音乐没有什么研究,并不是说他一窍不通。虽然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流行摇滚,但是据说能听得懂古典音乐、交响乐的才是有身份和学问的,彭大胖子为了提升自己的修养,百忙之中当然也要抽空学一点。 还是有点收获的:吉他会弹好几个和弦,提琴也能拉出声来,虽然都连不成曲,但是至少不陌生了。而彭磊在中国民乐上的造诣更高:笛子能吹成简单的曲调,二胡至少拉得比小提琴好。 让彭磊感到幸福的是,他身边的女人几乎都是音乐家。如玉、白露、熊媛,每个都是又能弹琴、又能吹箫,熊媛的箫吹得最好,白露和如玉的琴技差不多。如玉得到一把神奇的古琴,这是不是神仙的眷顾呢? 每日里听着仙乐,品着美酒,喝着香茶,拥着美人,简直就是古代皇帝的生活。不过彭磊可不敢忘了练功。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变数,若是不提高自己的实力,谁知道这样的好日子能保持多久。事实上这样惬意的日子彭磊确实没有享受到几天,关冷城来了。 关冷城和红袖没有跟着彭磊回鱼凫城,他们的隐形飞船从隐藏地飞出后,绕了一个小弯,在青城山附近将两位放下了。其实关冷城和红袖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和彭磊、熊媛分开,但是他们两个离开青城山玄界很久了,又有了这番奇遇,当然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向上禀报的。 彭磊把自己修炼的时间定在正午和午夜,白天就可以多一点时间陪白露。关冷城来的时候正是傍晚,彭磊品着茶,心血来潮地向如玉学起琴来,白露和叶子在一旁编着毛线,熊媛在研究着那块《连山诀》的玉简,芹和红药两个在稍远处给肚子里的小孩做着胎教,保镖梁聃则和莫仑混在一起,在大树旁的一块地里种起了大棚瓜果。 “彭兄,你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关冷城眼红啊,话音里酸酸的。 “嘿嘿嘿,关兄怎么又来了?” “有一笔大买卖,做不做?” “什么?关兄怎么像强盗似的,又想抢谁啊?我申明,如果想打外星人的主意,你不要叫我,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你看看,我的老婆孩子,如果我有什么意外,她们怎么办?” “彭兄说什么呢?我怎么敢抢劫,我的命也值钱。嘿嘿,我们老关家还没有后代呢,我不为自己考虑,至少也得为咱老关家想想吧。” “那你说,做什么买卖?” “最近这一阵子,如我们荒城派一样刚刚觉醒的道派非常多,还有许多异境、妖域,那些地方可是出好东西的。听我族的长老们说,彭兄所说的幽魂,其实就等同于我们这世界里的阴魄,在那些特别的地方很可能存在。” “关兄,我觉得还是应该先提高自己。”彭磊不为所动。说到底,胖子的本性都是懒汉,能懒就懒。现在的日子,在彭磊的眼里已经很完美了。 “唉,彭公,外星人在几天前就已经撤走了,你看看天上,这些天根本就看不见一艘飞船,据说他们分散在各地的基地也在撤离中。彭公是不是还担心啊?那也太不该了。” “我只是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那彭兄就不对了。你也不想想,天下美景,除了凫水和这棵神树外,还有不知凡几。别的不说,名山大川,冰原大海,彭兄或许不希罕,但是嫂夫人们肯定是没有见识过的。” “难道我还带着媛媛她们去旅游不成?顺路帮你探险?亏你想得出来。” “怎么不行?你忘了那艘宝船,既能隐形,待在里面又舒服,不怕风吹雨打。怎么样?” “原来你小子是在打这个主意!你说,外星人真的撤走了?”彭磊有点心动。 “你是怎么回事?这么大的事竟然不关心。”关冷城听出了话外之音,兴奋起来。 “好,那我们就开这飞船周游世界,反正露儿的预产期还有几个月呢。” “哈哈哈,我知道你会同意的。我们说好了,一边玩,若是有巧遇,那也不能放过,怎么样?战斗是提升自己的最好的修炼方法,你不会不知道吧?”关冷城大喜。 于是在某一天,纳斯卡高原上空,原先银河基地73号基站的位置,彭磊的无相宝船缓缓飞过。 第六十三章无名仙府 乘着大飞船旅游其实一点意思都没有。 这飞船混身装甲,根本就没有窗口,而且速度极快,只有那块巨大的荧光屏上不时闪过的一幅幅图像在告知乘船的人,飞船外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白露她们一开始是兴高采烈的,可是很快就没了兴趣——这算是什么旅游呢? 彭磊的兴趣反而比女人们高许多。这次乘飞船的心情和前几次截然不同,飞船缓缓而行,大屏幕上的风景在他的记忆里是那么的陌生。几乎到处都是森林,记忆中所熟悉的地貌根本就找不到,只能依稀地辨出黄河、长江。让彭磊惊奇的是,那黄土高原也是一片葱郁,黄河水和长江水都是清澈透明——黄河还没有成为“黄”河,黄土高原也还没有成为“黄”土高原,真是到了还没有开化的远古。 飞船从青城山接了人之后就一直往东飞,不管关冷城怎么不屑,长江三峡彭磊是一定要停留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壁立千仞的峭壁,白浪飞卷的险滩,每一个风景都能让人惊心动魄。彭磊曾经许多次走过这条水路,每一次的感受都不一样。这一次能见到三峡最最原始的模样,怎么肯放过。 莫仑为了讨好主人,这些天特意改装了一艘观光小艇。不仅仅大开天窗,舷窗也开了无数,船里还装了先进的全息扫描系统。小船有现成的,只要将外壳改动一下就行了,工作量也不是太大。唯一遗憾的是,这样的小船空间太小了,最多只能乘坐10个人。 三峡的风光真是太美了,三峡周边的群山也是风光无限,于是莫仑带着如玉她们细细品味,彭磊和梁聃、关冷城三个男人径直闯进了大山——虽然外星人的医学水平极高,飞船上救急的药有许多,但是总有个用完的时刻。三峡是草药的宝库,若是能采一点珍稀的药材,也就不虚此行了。 传说巫山神女峰上住着仙人,但是彭磊只见到了光秃秃的巨石,还有缭绕的水雾。 关冷城其实根本就不想在这里停留,也不知道风度翩翩的一个才子,怎么一下子变得这样鸹噪,彭磊做的每一件事他都要点评一下。 “女人的见识真是不行,这些个山有什么好看的。” “彭兄,大海上的日出日落那才是美景呢,这点急流和那海上的巨浪相比,根本就是小儿科。 第73章 你不知道,前些天我和师叔从大海上空穿过,亲眼看见数百丈高的巨浪。” “我看你们城市里用黄金来交换货物,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黄金遍地都是。” ………… 彭磊到现在终于明白了,关冷城同志根本就不是来邀他同游大好河山的,醉翁之意不在酒。问道:“关兄,你干脆直说了吧,你想到哪里去。” “嘿嘿,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快点看到更美的风景罢了。” “看来还是得去问静宜小美人。”彭磊坏坏地笑。 “别!我其实想去大洋的对面,据说那里出现了神迹。我也是听族里的长老们说的,我现在的修为,靠仙剑还无法飞越大洋。静宜不知道的,红袖师姐倒是知道,她、她也是赞同我的做法的。”关冷城老脸微红。 “nnd,早说啊!我们从这里出发后就直飞你想去的地方,怎么样?” “太好了,兄弟,我知道你肯定赞成的。能结识兄弟这样的人,真是平生大幸!不如我们来结拜,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怎么样?” “哼!也行,小聃一起来。”彭磊无所谓,虽然不相信真的会有难同当,但是有福同享还是能听得进去的。万一哪天自己回了去,自己的后辈们留在这里,有关冷城这样的仙人照看着,心里也放心。 ………… 巫山离望夫崖不远处的一个山谷,峭壁千仞,怪石嶙峋,古藤缠壁,老树森森。淡淡的水汽在崖壁、古木间浮动,一条细细的水线在崖底辗转。和不远处大峡谷中奔腾的激流比起来,这道水线真的就像是仙女的腰带。静静地,偶尔才荡起几个细小的涟漪,如飘带上的花纹。 即便是梁聃的基本功多扎实,这种地方也不是他能攀越的。“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诗仙的感慨不是平空说说的。好在有飞船,那些个单人小船正好当成小游艇用。 离水面数百米高的悬崖上,有一块突出两、三米的巨石,此刻彭磊和关冷城两个正蹲在石头上,凝视着左下方距离他们两个五、六十米处的一个崖洞。 “老大,看得清那是什么吗?”彭磊问道。 三个人结拜,关冷城是当然的老大,梁聃是当然的老小。 刚才在转入这条山谷时,彭磊发现一道彩霞一直在峭壁上浮动,于是和关冷城两个踏着飞剑爬到了峭壁的中间这块岩石上——这道峡谷宽不足百米,高却有数千米,峭壁几乎垂直,古木突兀壁上,再加上半空水汽袅袅,正常情况下,在那个地方绝对不可能看得见霞光,更不用说是凝聚成一团的霞光了。 “那团霞光缩小了许多了,可能里面是个通顶的山洞,洞里恰好就水晶石之类的东西。”关冷城瞪着眼睛凝视了好一阵子,终于还是没有看清楚什么。 “我感觉到有很强烈的能量波动,很可能是罕见的能量晶石。”彭磊也没有看到什么,不过他的气旋探物法灵验得很,此刻竭力地散发出去,轻而易举就触摸到了霞光里的能量脉动。 “我去看看。”关冷城跳起身来,清风剑挥出,人乘着剑光向下飞去。 彭磊还在用他的气旋探测法,见关冷城动作,赶紧提醒:“老大,当心洞口的那棵古藤,洞里好像还有活物,好像很不简单。” 话音未落,只见关冷城的身前爆出一团眩光,紧接着闷哼一声,所有的动作一瞬间凝固。 “这是怎么回事?”彭磊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异变,连山剑向下疾飞,化成一圈银光,将关冷城护了起来。 “兄弟,我们发财了!”也就是一瞬间,关冷城挣脱了无形的束缚,祭起黑晶梭,脸上满是狂热,“这里很可能是一个上古仙府,里面肯定收藏着宝贝。” “上古仙府?不会吧?”彭磊只知道有一个玉泉洞府在等着他,白鹤孤陋寡闻得很,从来没有和他说过玉泉洞府之外的事。 “怎么不会!这束缚人的鸿蒙之气只有在传说中的古神藏中才有。这里人迹罕至,连蛇虫也到不了这样的地方,而且你看,四周的风景多美!简直就是绝佳的修炼胜地。在这样的地方出现古神藏,很正常。” “就算是宝藏,我们也只有看的份,别忘了刚才。”彭磊也是怦然心动,但是一想到刚才关冷城的狼狈,心马上凉了下来。 “兄弟,你的修为比我强多了,你来试试。”关冷城根本就不理会彭磊,脸上狂热依旧。 彭磊的修为还真是比关冷城强,比红袖也高出许多。书中暗表,修真的修为等级一般分三个层次——金丹、元婴、度劫。金丹期是修炼的基础,丹成才能炼婴。一般将金丹期分为五个层次——筑基、旋照、融合、心动、灵寂,等同于普通习武者的练功境界,炼精化气——筑基、炼气养神——旋照、炼神返虚——融合、炼虚合神——心动、天道归一——灵寂,至灵寂时丹成,破丹后成婴。成婴后就是炼婴,那才是真正的修真,凡人修炼所要经历的九劫十难大都数都在这个阶段。炼婴期一般分四个层次——元婴、出窍、分神、洞虚,那是元婴的炼气过程,婴成才能度大劫。度劫其实只有一个层次,度了劫才能入大乘境,遨游四海,出入青冥;度不了劫就什么也没有,灰飞烟灭,形神具焚。 仙道的修炼不同于普通的学武,筑基只需百日,旋照或许要三至十年,而融合期全凭人的资质,聪慧者或许用不了三、五年,愚鲁者或许一生也过不了这一关。至于心动和灵寂,那完全是每个人自己的感悟,大多数人炼成了丹也突破不了最后一关。丹不破则婴不成,这是修仙的第一难。 按照关冷城讲述的理论,彭磊的层次好像已经进入了元婴期,普通的元婴期高手,体内灵魂凝结成实体,能随意地出入肉体。这也就是那些修为高深的人为什么能杀人于千里之外,能随意幻化的道理。不过彭磊的功法有点怪异,他的元婴虚而不实,更像是肉体的一个影子。关冷城研究过,彭磊那灵敏无比的气旋,其实就是元婴幻化而成的。在彭磊的丹田,普通人结金丹的位置,彭磊是一个空洞,连真气都没有。 关冷城也算是天资不错的,但是碍于青城玄界的条件,所以现在刚刚进入丹成的灵寂期,和彭磊比起来,真是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他也想不明白,彭磊的修炼完全是自学的,时间又只有一年多一点,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进步呢?唯一的解释是,在生死关头,人的精神力会产生异变,这就是传说中的顿悟,毕竟这些日子里彭磊受的刺激太多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关冷城不知道,外星人对彭磊的身体的改造其实是更重要的。 彭磊对自己是根本就没有信心,不借助连山仙剑,他连虚空漂浮的技巧都是刚刚才学会。 “老大,你说的鸿蒙之气是什么东西?我觉得和先天灵气差不多嘛,只不过这气息更浓更稠,好像还有一点点灵性,不去碰它的话,它就不显现出来。” “兄弟,你的那个气旋既能放,又能收,你试试能不能将它收起来。这鸿蒙灵气对人有益,本身也是和天地共生的异宝。”关冷城的修为可不敢直接采收那么浓缩的灵息,只能怂恿彭磊。 “你确定?真的不会有事?”彭磊有点将信将疑。其实彭磊还有一点担心的是,洞口那棵苍劲的古藤上隐隐地流动着一股冰凉的杀气,还有洞里的某处,好像也潜伏着危险。 这个山洞位于悬崖绝壁之上,离水面的高度估计有五、六百米,椭圆形的洞口,差不多只够两个人并肩站立。悬崖微微向外倾斜,在山洞上方四、五米高处,大石更是突兀出十多米,形成一个天然的大帽子。虽然是向阳面,但是绝壁上古木森森,照道理,洞口是终年难见阳光的,这也是彭磊见到那团霞光后会惊讶的原因。 常年不见阳光的山洞口竟然盘着一棵古藤,枝叶不多,但是每一片叶子都绿得让人心醉。古藤的支干更是让人惊叹,斑驳苍劲,如雕塑家手上出来的艺术品。如果将这枝古藤移做盆景,不用修饰,那绝对就是一件珍品。彭磊的脑袋里竟然闪出这个念头,如果被关冷城知道,不知会生出什么样的感想。 肉眼都能看得出来,古藤的枝叶上正泛着淡淡的冷光。彭磊的心中微微发怵:洞里好像还有危险呢! “怕什么?我给兄弟护法。这个洞不太深,我感觉有宝贝在等着我们。怎么?还不放心?要不要我将师姐和师妹都叫来?”被人小瞧的感觉就是不爽,即便那个人是自己兄弟。 “我不是那个意思。要不,我先试试?”彭磊稍稍后退,在黑晶梭上盘腿坐了下来。 一个淡淡的虚影从彭磊的身上飘出,静静地浮在身前的虚空。这影子真人大小,也如彭磊一般地盘坐着,只不过看不清五官。影子静静地浮着,更像是一团浓厚的雾。 关冷城现在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清风剑在彭磊的身边飘着,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虽然建议彭磊收取洞口弥漫的那鸿蒙元气(其实也是猜测,是不是鸿蒙气关冷城也不知道,不过彭磊的见识更是白痴,关冷城说是什么,彭磊从来没有怀疑过。)毕竟是在一起发过誓的兄弟,安全还是要保证的。 那个虚影就是彭磊的元神,这也是关冷城第一次见着。别人的元神都是凝如实体,五官清晰,从来没有听说过如他这样的。这见这个虚影静坐了一会儿之后,体形开始渐渐放大,人的形状也渐渐模糊起来。 四周灵息波动得越来越厉害,无形的气息彼此撞击着,形成一股股激流,把关冷城冲得摇摆不定。 第74章 可是奇怪,彭磊就盘坐在不远处,除了连山剑在身前微微晃动外,他的身体丝毫不动,连身上的衣衫也没有一丝波动。 看着在彭磊的身边摇摇欲坠的清风剑,关冷城微微叹气。只能收起清风剑,飘到稍远处留神警戒。 那个盘坐着的虚影已经没有了人的形状,变成了真正的一大团青雾,将彭磊的本身也包裹了起来。这青雾缓缓转动,在雾团中凝聚出一个个浓缩点,每一个浓缩点也是也个缓缓旋动着的旋涡。让关冷城吃惊的是,那团青雾里的浓缩点就像是巨人身上的经络和穴位,如果将彭磊的肉身放大到和青雾一般大小,那彭磊身上每一个大穴都能在青雾里找到对应的旋涡。 雾团还在扩散,渐渐淡了。 彭磊还是盘腿坐着,可是在他身外方圆一丈的空间却是浓浓的黑,没有一丝雾,只有彭磊这个人在放着淡淡的银色霞光——他那个肉身反而更像是一个修炼成的元婴了。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功法? 第六十四章珍宝 虚空中的能量无绪地波动起来,越来越乱,关冷城一直退出近百米,才感觉波动的灵息不是那样杂乱。不过关冷城的感觉很明白,百米外彭磊那个虚空盘坐的身体现在变成了一个超级吸尘器,天地间的灵息正在急速向这个山谷汇聚。那灵气一旦进入彭磊身外百米的区域,就变成一团团旋动的气流,在彭磊身外的虚空流转。 不管彭磊能不能将山洞里的鸿蒙气吸出,至少这一处灵秀的山谷肯定是遭了浩劫。 关冷城只能苦笑,谁知道这个鸟人全力用功会是这样的呢? 彭磊现在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关冷城的感觉他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也顾不上。 身体的每一个大穴上都凝成一个气旋,每一个气旋都在缓缓地舒张、收缩,每一次舒张都凝而不散,每一次收缩都尽力吸取。气旋越旋越大,感觉丹田里释放出的那个气旋已经溶入整个天地间了。能量在呼吸间极速流转,只不过丹田里还是虚空一片,也没见多出来。倒是身上暖洋洋的,如沫春风,是极端地舒服。 早就忘了原先的目的,好在身前涌入的能量异常地庞大,简直就是取之不尽,彭磊的大部分的精神也就凝聚在身前那个能量源上。 在关冷城的眼里,刚才渐渐淡薄的青雾越来越浓了,雾气中好像有无数条亮线交织成一张网,网上缀着一个个浓黑的小点,每一个小点周围又是一个旋动的雾团。其实严格来说,彭磊身外旋动的雾团也不能称为雾,哪有雾气是半透明的呢?而且越浓越透! 耳中好像听到“嗡嗡”的震响,定神细看,只见洞口的岩石在渐渐剥落,那株老藤不知到什么时候浮到了空中,苍翠的躯体泛着黑亮的光,枝叶好像比刚才多出了不少,却是层层叠叠缠绕着树身。古藤本来就不是很大,此刻好像还在缩小。 一点红光在洞里游移,想要出洞,又不敢的样子。 彭磊还在用功,远远望去,鸟脸上不但放着光彩,好像还在笑! 尖啸声突然传来,紧接着是万丈青碧的光芒从洞口散出。关冷城措不及防,眼睛里除了一片碧光外,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大惊失色,赶紧闭眼凝神,再睁眼时,看到的一幕又吓得他心惊胆颤。 那棵老得不能再老的古藤不见了,原先的位置上,一张长有一丈开外的大弓正振动着弓弦,发出“嗡嗡”的轰鸣声。弦线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碧绿青翠,有一团银光正在上面流动;弓身正是刚才看到的古藤的颜色,青中透出浓亮的黑,上面缠着古藤枝叶的花纹。还有,原先在洞口游移的那点红光也冲入了彭磊身外那旋动的雾里——那是什么东西啊?竟然是一条大蛇,好像只有一只眼睛。 十几米长的大蛇,有男人的大腿那么粗,那只闪着红光的独眼更是让人心怿。 “二弟当心!”关冷城顾不上额头的冷汗,大声提醒,清风剑如一道电芒,直奔那条大蛇而去。 彭磊还是闭着眼睛,那能量在身体里急速流动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关冷城的警告。 青风剑疾如电闪,让关冷城吃惊的是,青风剑居然越飞越慢,仿佛飞入了一团乱丝之中。更让关冷城吃惊的是,层层叠叠的气旋将青风剑裹起,竟然割断了仙剑和主人之间的神识连接。让关冷城稍些安慰的是,那条独眼大蛇也很吃力,它在彭磊的身边费力地游着,想要靠近彭磊坐着的身体,但就是靠不上,仿佛彭磊的身边激荡着惊涛骇浪似的。 “嗡”,又是一声弦响,那张巨弓竟然弓开满月,弦线上那团银光迅速拉长,形成一支巨大的光箭。感觉那大弓在和彭磊争抢能量似的,光箭的亮度晦暗不定,后来干脆变成了一个银色的虚影。 箭还是射出来了,在彭磊身前十多米处撞上连山剑,化成一片银色的碎光。连山剑好像是被撞出了血性,发出一声清脆的龙吟,无边冰冷的杀气向四周蔓延开来。关冷城的清风剑首当其冲,在一片银光中化成碎粉。 “叮”地一声脆响,却是连山剑砍上了独眼蛇。只见那大蛇一阵狂抖,金光乱绽,身体猛地缩小,竟然变成一柄长剑。剑长三尺,剑脊上流动着一条金色的线,剑刃寒光璨璨,轻轻地颤着,剑尖仍然对着连山剑。 清风剑被毁,关冷城眼前一黑,差一点吐出血来。那是他灵魂交修的法宝,虽然垃圾了点,但总比没有好啊。现在好了,宝贝没找着,自己的法宝先没了,亏大了! 身边的能量波动好像缓了许多了,远处的彭磊好像是被一大团淡青色的眩光裹着,眩光里还裹着那古藤化成的弓和独眼蛇幻化成的剑。那把剑一定是极品,无论如何要抢到手,这样的话,自己就不吃亏了。关冷城盯着彭磊,盘算着等会儿怎么开口。突然,身体一震,虚空中的能量化成一道道碧绿的光线,向着彭磊急涌而去。 “哈哈哈,我赚大了!”彭磊大笑着站起身来,身外气旋散尽,他的人好像在放光。 “我亏大了!那把剑呢?弓呢?咦,山洞呢?”除了悬崖绝壁依旧,其他什么都没了,连绝壁上的山洞也不见了。 “在我的丹田里,你信不信?”彭磊虽然这么说,但是自己也不太相信。刚才最后的这一阵能量急敛,彭磊的感觉是世界在一瞬间凝成一团,然后停留在他丹田的空洞里。现在用内视法察看,能看见丹田的深处有一片和身外一模一样的山水,那处悬崖也在,山洞也在。 “不、不会吧?” “看,就是这个。”彭磊的掌心托着一个灰色小球,意念一转,绿光飞泻,绝壁上马上又现出了山洞。 ………… 不用关冷城开口,那把剑彭磊是不会和他争的。很明显,能化成蛇的剑虽然是珍宝,但是不一定比连山更好;那张大弓倒是极精美,收缩成普通弓的大小后,弓身上镂雕着的花纹看上去更是精美。看着梁聃的红眼睛,那神弓也就非他莫属了,还贴掉了彭磊紫金葫芦里的一颗培元丹。 出乎三人意料的是,山洞并不深,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块平整异常的青玉石可以做床外,只有一块几平方米的洞壁好像可以称得上是宝贝——是上好的白玉,光润细腻,就像是精心打磨过似的。 并不太失望,毕竟大家各有所得。比较起来,好像还是彭磊得到得最多。那个鸿蒙气简直就是大补品,让彭磊的修为突飞猛进,进到了他自己也搞不明白的层次。 回到大船上很久了,三个男人还是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那颗融进彭磊丹田的灰色圆珠不知道是什么层次的珍宝,彭磊发现,他竟然能用意念改变圆珠里的景色。并且,那风景里的东西都是和现实世界里的一般真实--水能喝,花会开,虫子也是活的,还有风、雨、雷、电…… “那可能是一件空间神器,我曾听说过这种宝贝,但是从来就没有见识过。”关冷城的结论。 “肯定非常不一般。大哥听说过会化成古藤的神弓吗?这上面好像还有标记。还有变成大蛇的剑,若不是我亲眼见到,杀了我也不会相信。”梁聃搂着他的宝弓,脸上那股痴迷,被孜芹看见,一定会吃醋。 “这剑和弓能自己物化,说明已经通灵,至少是仙宝级的东西。如果山洞里原先的那团灵气真的是鸿蒙气,那即便是普通的刀剑,共处千百年后,也会成为灵宝的。小聃,等报了大仇之后,干脆到青城山学道。这宝弓吸足了灵气,对你将来的修为提高有极大的好处。你看,这弓本来就不是凡胎,多么精美的制作!那不是什么标记,是这张宝弓的名字,叫什么木。”关冷城指点着。他认识的字经过千万年的演变,和上古时的字体也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两处刻痕只认出那个“木”字。 “青木!大哥这把宝剑叫赤宵。”彭磊反而是认得。 关冷城尴尬地笑,在荒城派中他号称诗画双绝,谁知道竟然认不全古字,心中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今天我们的收获真是不小,兄弟,听大哥的没错吧?你若是还在羽村那棵大树下喝茶乘凉,哪个给你这样的宝贝。对了,师姐她们怎么还不回来?莫仑这个太监是怎么回事?” “在回来了。对了大哥,你们荒城派中有没有适合太监修练的功法?莫仑这小子老是缠着我,我也不知道教他什么。”彭磊突然想起,问道。 “操!怎么说话的?荒城派中没有太监,怎么会有适合太监修炼的功法!” 第75章 关冷城破口大骂。什么都可以马虎,这事关名誉,是糊涂不得的。 “哈哈哈。”梁聃笑得前仰后合。 ………… 红袖她们果然对男人们的奇遇羡慕不已,按照关冷城的意思,接下来的行程是顺江水而下,出大江,渡大洋,直往大洋彼岸那个外星人飞船聚集的地方——他和红袖回去复命的时候,正好看见城主和几位长老对着水晶球指点迷惑(水晶球是荒城派的镇派之宝,能实时看见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情况,用来找人更是轻而易举)。 外星人的飞船在大洋彼岸的那个高原上聚集,那个飘浮在淡雾里的紫色光环——外星人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可惜大洋太宽了,若是没有洞虚期的修为,根本就不可能飞渡。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年,道传虽然没有中断,但是玄界里灵气溃乏,炼婴成功或许不难,修到洞虚期却不容易,现在就只有几个长老有这样的修为。大洋对面发生的事虽然很吸引人,那紫色玄界里或许藏着稀世珍宝,但大家也只能望之兴叹。 关冷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彭磊,他的那艘飞船是不怕大洋的。这个建议竟然得到荒城派长老们的一致通过,为了奖励小关同学的冒险精神,那个黑晶梭正式成了他的东西,静宜mm也被破例允许同行。不过这次三峡的观光之旅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行程,mm们眼红男人得到的东西,于是无相宝筏以后的行程就是在长江和黄河间做之字形迂回,每一座山、每一条沟都要仔仔细细地探上一遍才死心。 飞船终于穿过大洋,飞到那块画满地画的高原的上空的时候,是73号基站全部撤走的大半个月之后了。 第六十五章冒险 哀痛地震中丧失生命的同胞们!这些天心里真是不能平静。无奈我力微薄,唯能做的,就是流泪祝福!!痛!!! 纳斯卡地画,地球上赫赫有名的上古文明遗迹,科学家、作家、普通百姓对它们的由来吵翻了天,说什么的都有。 彭磊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地方,没有办法,有一阵子这些东西甚至比电影明星都有名,所有的媒体上都有报道,好像还被拍成了电影。叶子、红药她们对着全息屏大惊小怪的时候,彭磊就做起了导游。 “这片山脉应该就是安第斯山脉,是地球上最长的山脉,从这片大陆的最南端开始,一直沿伸到大陆的最北端,中间没有中断。整个山脉有雪山50多座,这里的位置是山脉的中间偏南,也是整条山脉最美的地方。莫仑,我说得没错吧?” “大人说的怎么会错呢?您看,这是数据。整条山脉长约18000里,宽平均600里,我们刚才越过的那座雪山高6283.45米。”莫仑在第一时间记起了他的主人是1497号,从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体验生活的,知道这条山脉的信息很正常。 “莫仑,你们这些外星人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地上的这些画肯定是你们干的,是不是?你们知不知道,将来会害死多少人?”莫仑在彭磊的面前是一个很标准的太监模样,弯腰曲背,低眉顺眼,彭磊也就很习惯对他冷言冷语。 “大人,前一阵子这里一定是驻扎了舰队,地上的画都是宇宙战舰的徽标。您看,那个大尖叉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的标志,这只蜘蛛图案是第十七特别中队的队标。我有一个朋友在那个中队的第六小队,是矿物学方面的专家,叫塞弗。” “那个大鸟是地球基地第五中队的队徽,他们负责这片大陆的安全。” ………… 无相宝船现在的飞高是3000米,在这个高度看地面上的画,真是一种震撼。 本来他们如果直飞那个黑雾中的紫色光圈处,是不需要到这片荒芜的高原上空的,但是这里是莫仑曾经驻守过的地方,这家伙在86号基站驻守了四年,之前在73号基站却守了六年。彭磊一听说这个,马上就让飞船直飞73号驻地。外星人已经撤了,看看他们曾经做了些什么,还有没有留下痕迹——鸟人突然对考古这门工作感兴趣起来。 如果一直留在这73号基站,不去那个“碧水青天无限好,玉人红袖分外娇”的86号,就不会遇上鸟人这个煞星,自己也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莫仑看着眼前的山川荒漠,突然间悲从心起。不过,细细想来,自己完全是咎由自取,这四年间被自己糟蹋的青春少女也不知道有多少了。悄悄地瞥了旁边的彭磊一眼,只见鸟人的眼中闪着冰冷的光,正看着自己呢。心中一惊,透体冰凉,赶紧将刚刚跑出来的情绪赶走。 “大人,这些家伙连铁屑也没有留下一点,真够彻底的。本来我在那边山里有一个实验室,大人请看,山体都被炸烂了,肯定也不会有东西留下。”指着扫描图说道。 “嗯,那也没什么好看的了。莫仑,你是不是对做太监有意见?” “大、大人,小人是罪有应得,怎么敢有意见。”莫仑的冷汗早就把内衣给浸湿了。 “知道就好!你应该彻底改变自己,和过去告别。”彭磊没想到自己也有做管教的天赋,这两句就说得非常中肯。 “我希望你能忘掉过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地球人。干脆把名字也改了吧,就叫尹仁,怎么样?” “大人,我也早就想改名字了,我想叫伊尹。” “也好,好像是比尹仁好听。那就叫伊尹吧。”彭磊点头。他那个水平,起的是什么鸟名字?“尹仁”,“阴人”,一听名字,很容易让人想起这名字的主人不是男人,难怪莫仑不接受。 (伊尹是历史上有名的辅国大臣,商太甲在位时,曾发生过伊尹放逐太甲的故事。在下心中忐忑,让他做了华夏历史上第一个太监,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份了!) 无相宝筏静静地停在山坡的之上,前面千米处,就是弥漫的黑色雾团。其实也不是黑色,应该是较深的灰色,只不过比较厚实,所以看上去就像是黑雾了。当然,几个月前的雾团也并不是这样的,那时是真正的黑,黑得发紫。 那个空间之门隐在雾中,紫色的光圈只有全息扫描才能看到。山谷里空荡荡的,在扫描图上什么都看不到。没有小草,没有虫子,连石头也没有棱角,只有厚实的雾气在涌动。站在高处看去,仿佛是在飞机上看云。 所有人都站到了飞船的外面,看着远处如云海一般翻腾的黑雾,彭磊的心里满是疑问。问道:“不是说那里面还有野兽跑出来吗?这山谷像是有野兽的地方吗?” “这雾气有很强的腐蚀性,应该是有毒的。”红袖点头同意,“这种地方根本就不可能让生命存在,那些从里面跑出来的动物不可能留在这里。” “有毒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的修为虽然不行,但是闯到空间门外的能力还是有的。”关冷城满不在乎地说道。 “不对!你们青城山的玄界之门是不是也这样?我能感觉到强烈的能量对流。” “能量对流?有吗?玄界之门就是隔断能量对流的。玄界和外面的世界是两个空间,灵息的交换是缓慢无形的,一般都是这样。”红袖蹙起眉头。 “师姐,这个空间不一般,可能有危险,我们还是小心为上。”连一直很少说话的静宜mm都发表了意见。 “我看没什么问题啊!说不定是里面的什么宝贝在作祟。”关冷城有了赤宵仙剑之后,胆气比之以前壮了不知道有多少。 “哼!”静宜瞄了关冷城一眼,小巧的鼻子轻轻皱起,发出冷冷的一声。 “我……对,我们还是小心点为好。”关冷城马上冷静下来。 那翻腾的黑雾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怵。 其实接近光圈的方法很多,坐飞船就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这一队人里还有孜芹和白露两个准妈妈,叶子和红药的身体素质也很一般,如果真的碰上什么问题,那可是说什么都来不及的。 彭磊不想冒险,只是既然都来了,不去探一探也是说不过去的。 “我和关大哥去,其他人留下。”彭磊下了决心。 这一群人里据说他的修为最高,而且他是鸟人,是当然的领导。这个决定没什么问题,只不过红袖作为师姐,心里有点不爽。 黑晶梭化成一艘小船,载着彭磊和关冷城,缓缓地向黑雾里沉去。彭磊虽然自告奋勇,但是他可不是喜欢冒险的人,要是照着他的心思,到此一游也就足够了。若不是不想让这新近结拜的关大哥失望,鬼才愿意陪他冒险呢--根本就不知道那个空间里有些什么,是不是值得走这么一遭! “大哥,我还是觉得不妥,万一那个空间里有什么陷阱,那我们怎么办?” “兄弟,不是我说你,怎么这样胆小,是不是男人?我们有仙剑在手,如果有危险,自保肯定不成问题,对不对?” “此话虽然有点道理,但是我怎么就觉得这黑雾不正常?那个空间里说不定什么都没有,我们会不会在里面迷路?” “兄弟,说不定这个次空间是上古神灵的藏宝处呢?你知不知道?所有的次空间都是与天地一起诞生的,里面一般都有充沛的灵息,甚至还有原生的鸿蒙气。所有的空间之门都是被人用大神通开劈的,有的作为生息之所,如我们荒城玄界;有的作为贮物之所,被大仙们收到自己的洞府里。这个玄界很可能就是藏宝的,里面或许会有一些陷阱,但是,我们小心一点,应该能够应付的。”关冷城很有信心。 “我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的。” 第76章 彭磊可不怕难为情。 “兄弟,虽然是有点冒险,但是……哥哥穷啊!” 彻底无语!谁让他自己也不富呢。玉泉仙府里或许会有许多好东西,但是玉简的最后有一句留言:那洞府外有一个九玄锁灵大阵,解法就在玉简上。 彭磊还没有时间学呢。 “但愿里面什么都没有!”事到如今,彭磊只能求冥冥中的神仙保佑了。 关冷城的家就在青城山的玄界里,对玄界他当然不陌生。所谓的玄界之门,并不是真的一扇门,或者想当然的是泡泡壁上的一个窗口。那是一个空间通道,是用大神通强行撕裂空间形成的,出口在哪里并不一定。就拿他们青城山的荒城玄界来说,玄界里的入口就位于玄界的中心位置。 眼前的这个空间之门确实与众不同!边缘的空间割裂线竟然是紫色的,通道口也没有阻隔能量流动的禁制。或许里面真的会有危险!关冷城有一瞬间也有点犹豫。不过,不冒点风险,怎么能发财呢! 黑晶梭激起无数条彩色的流光,无声地滑入那紫色的光圈里。 后悔!关冷城和彭磊两个的心里马上就只有这一种感觉。 和老命比起来,再宝贝的宝贝也是粪土啊! 满眼是七彩的流光,电芒如游蛇一般乱窜,黑晶梭上绽出绚丽的紫芒。关冷城还没顾得上欣赏这美丽的光雾,一道粗大的电光就差一点将黑晶梭轰碎。 一口血喷出,赤霄剑腾空而起,化成一道红色的光墙,将黑晶梭裹了起来--黑晶梭只是很一般的法器,需要使用者大量的灵力操控,自身对各种打击的抗性很差,所以那电芒的能量差不多全由关冷城承受了。 绚丽的光雾,游动的电蛇,若不是置身其中,绝对是迷人的风景。彭磊和关冷城却没有心情欣赏,现在他们两个就像是掉进猪笼草陷阱里的苍蝇。 连山剑化成一片银色的光幕,圈在赤宵剑的光圈外,神念一波波地漫开--这光的世界里倒底有些什么? “大哥,我们好像是陷入了一个幻阵中了。”四周是杂乱的能量流,彭磊的能量旋涡根本穿不透,也没法影响这杂乱的能量。 “二弟,我们这样太吃力了。你把那个球拿出来,同样是幻阵,说不定能挡一挡。”关冷城毕竟修为偏低,这一小会儿的功夫,就快坚持不住了。 “能有用吗?试试也好!”彭磊比关冷城的状态要好许多,不过连山剑挡在最外层,这几个瞬息的功夫,撞上光墙的电芒就增加了好几倍,挡得也是非常吃力。 灵诀一变,彩色的光雾迅速向四周退去,一片翠绿的山水把两人围了起来。 “哈哈哈,二弟,你的球可真是宝贝啊!”关冷城顿时喜笑颜开。 “什么话?你的球不是宝贝,那割了算了。” “哈哈哈,早知道是这样,就让静宜也进来了。你看,外面的彩光真是漂亮。”关冷城一点也不在意彭磊的反讥,收起仙剑,也不擦一下嘴角的血迹,望着头顶上迷幻的彩光,裂着嘴幻想着。 “先想想怎样才能回去吧!害了我还不满足,连老婆都想害,是不是人哪?”彭磊愤愤地骂着。 在巫山得到的这个灰色小球肯定是很极品的仙宝,可惜彭磊他们都不认识,连白鹤也不知道它的出处。 一个巨大的球静静地浮在一片无边无际彩色光雾中,直经超过10公里。球里是绵延起伏的山川,奔腾咆哮的激流,壁立的悬崖,苍翠的古树老藤,还有两个东张西望的男人。这一片山水的外面,仍然是幻动的彩光,到处乱飞的电芒。 只不过暂时脱离了电芒的威胁,如果找不到出路,仍然是死路一条。 关冷城不理会彭磊的态度,人飘上一处山顶,盘腿虚坐,居然练起功来--事实证明,鸟人的运功方法有许多特别的地方,关键时刻往往能得到意外的好处,所以结拜过后,关冷城老实不客气地研究了。 “兄弟,这彩光都是被禁锢的灵息,五行元素特别的纯。真是想不到,天底下还有这么玄奇的阵法。如果在这里开辟一个练功场,那修炼的速度能提高10倍。”关冷城刚刚才坐下,马上又大惊小怪地跳起来叫着。 第六十六章脱困 彭磊也学着关冷城的样子运起功来。和关冷城相比,他的感觉灵敏多了。 大球外面波动的能量虽然杂乱,但是细细分辨,还是能查觉出来,那些能量流都非常纯净,凝成或粗或细、或扁或圆的一束束。让人惊奇的是,这一束束的能量充斥满整个空间,相互缠绕挤碰,却绝不融合。那满眼的彩色光雾,其实就是一束束能量流相互磨擦激出来的。至于那乱飞的电芒,则是细小的能量流相互碰撞,发生湮灭后产出的。 修炼者为了尽快育丹,在修炼过程中都要采天地间的灵息来滋养自己的灵丹,这就是所谓的炼气养神。充斥在宇宙间的灵息虽然庞大无比,但是各种属性混杂,若是不顾一切地采收,修炼之人根本就没法消化。所以一般人为求稳妥,都是采五行属性中的一种。修炼的人都知道,无行轮转,阴阳互生,在一天的某个时刻,天地间的某种属性的灵息就会特别活跃。 这个内藏着一片山水的球已经和彭磊融为了一体,彭磊的灵息甚至能将这空间作为贮存之所,某种意义来说,这个灰球也能算是彭磊的金丹。现在球体已经完全融合在彩色的光雾里,所以彭磊对球体外的能量波动比关冷城清楚。 球的体积竟然在慢慢变大! “唉!便宜了这些花草了。”关冷城又在感慨。 不断有丝丝缕缕的能量流渗入球体里,转眼间就被树木花草吸收干净,没有留下丝毫的残渣。也有的渗入石缝、流水之中,化成卵石、水滴。 彭磊又将他那个屡试不爽的气旋展了开来。 既然关冷城说这能量可以利用,那暂时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先采集能量提高自己。或许修为能够提升一点点,或许修为提升了之后,探测能力也能提升,到时候就能找到窗口回去了。 元神化成旋涡状的气旋,轰轰烈烈地展开,刹那间就填满了青山绿水。 渗入球体里的光雾突然多了起来,一团一团的,形成一个个小小的旋,浮在虚空中。一道道若有若无的流光组成一个巨大的网,将彭磊和那虚空中的无数气旋连接起来。 “轰”地一声震响,关冷城的眼前突然一亮,那虚空中的气旋急剧增强,亮度在一瞬间亮了百倍不止,如突然间被接通了电源。 “哇”!彭磊也不是万能的,一口逆血喷出,脸一下子胀成猪肝色。 “快收功!”关冷城急叫。 “我……”可怜彭磊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样杂乱的能量狂暴的能量怎么可以直接利用?也只有彭磊这样的白痴敢以身相试。就在这一瞬间,这满含青山绿水的球的体积也缩小了三成。 身体就像是在烈火中烘烤似的,彭磊感觉道自己就快要爆炸了,原先一直保持真空的丹田里也飘满了彩色的光丝。“吃”得太多了,一下子消化不了。 好像有一道白光在丹田亮起,仔细感觉,好像是一块石碑的样子,通体莹白,隐隐地,散出一股股清凉的气息。 丹田里的彩光在一瞬间都溶入了这片突然出现的白色光斑里,彭磊的脸色也迅速地回复正常。 赶紧收功!丹田里的那白色光突然暴涨开来,瞬间就冲出彭磊的身体。接着,在彭磊身外的虚空重新凝聚,变成一块3米多高,2米多宽的椭圆形光斑。洁白晶莹,流动着微弱的光波。 “二弟,这不是山洞里的那块石壁吗?”关冷城被突然的变故惊得一愣一愣的,好在马上就回过神来。 “我……,大哥,拜托你以后不要乱出主意,好不好?在这种地方修炼,非把人练炸了不可。”彭磊心有余悸,抹着额头的冷汗,擦着嘴角的血沫,冲着关冷城狠狠地瞪眼。不过,这块白色的光斑倒是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先是救自己一命,现在又自己跑到外面吸收起彩光来。 “谁让你这么狼吞虎咽的?采天地之灵气,一般都是丝丝缕缕,慢慢地蓄积的。”关冷城可不认错。 “我……”彭磊无言以对,他只会这一种技巧。 “这确实是山洞里的那块石壁,现在洞里石壁的地方是普通的毛石。”关冷城在说话的当口已经从峭壁上的山洞里出来了,“原来这块石壁也是珍宝!” 石壁静静地悬在虚空,无数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光笔直地从远处射来,在离石壁半米处湮灭,没有激起丝微的能量波动。渐渐地,笔直的光线扭动起来,在水平方向旋成一个巨大的旋涡,不时地还有一团团暗影在石壁前消失。 关冷城和彭磊飘在石壁上方的虚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彩光在飞旋,绿色在快速地向外延伸,隐隐地,在群山外还看见了辽阔的草原。头顶上不知道何时开始,竟然出现了一朵朵白云,缓缓地飘着,也不变换形状,就好像是白棉堆成的一般。 终于,最后几抹黑影随着彩光消失在石壁前,虚空中只剩下一座浮空的仙山。广数十里,每一棵草木,每一块山石都在散射着光芒。 “没有了?出口呢?”两个男人面面相觑,都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 “看,那边是什么?”关冷城东张西望的脑袋终于定在一个方向上。 第77章 “飞船!好像比我们的那艘高级多了。”彭磊挠着脑门自言自语。 就在他们上方不远处,一艘七、八十米长的飞船静静地停在几团白云的后面。 这艘飞船正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第十七特别行动中队,第六小队的战舰。为了生存,为了尽可能地节省舰上的能源,伯克中尉制订了轮流值勤的计划。每个小组三、四人,每次值班的时间是300个小时,不值班的人进入休眠状态。 已经是第203个小时了,相比第一次轮班时,光圈里不时出现的能量波动来说,这一趟班就无聊得多了。对着没有一丝变化的信息屏,加隆恨不得也关机睡觉。只有伯克还在坚信,查尔斯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救他们出去的,其他人早就都没有了信心。如果按照民意,他们早就不顾一切地向星体群的中心闯了——尽管探测器探到的结果让人心惊,但是大飞船不比探测器,动力强上不知道多少倍,防护也强得多。 和加隆一起的是李宾和契多夫,两个人也和加隆一样的百无聊籁。李宾干脆泡在他的私人小艇里,研究他的超金属合金;契多夫则猫在飞船的维修舱里,改装他新设计的光枪。 “你们两个,快点过来。”突然,加隆急急地将两人叫到主控室。 “你们看!” 几百个小时没有变过的全息屏上,原来一直像橡胶球一样固定不变的暗青色的星体,此刻都亮成了耀眼的明星。星体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了,每一颗都在循着复杂的轨迹运动,速度还相当地快。更让人惊叹的是,空间中心的那团彩光,此刻转成一个巨大的旋涡。 “它的体积在缩小!整个空间的体积都在缩小。”加隆飞快地计算出扫描结果。 “要不要唤醒大家?”李宾问道。 “情况有变,快唤醒中尉。契多夫,开启飞船的防护系统。” “少尉,飞船的动力系统失灵了,防护系统也没法开启。我们只有备用能量还在维持供应,不用去叫中尉了,五分钟后他们自己就会醒来。”契多夫喃喃地报告道。 “扫描仪能量不足,自动关闭了。”一道彩光从屏幕上闪过,然后全息屏变成了死气沉沉的灰色。 “用光学观测仪,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便是死,也应该知道是怎么死的,否则阎王爷问起来,多没有面子啊! “穿上防护服,打开前舱装甲。到底发生了什么?”加隆的声音还没有消失,伯克中尉就从后面飘了过来——飞船丧失了动力,重力矩阵也不工作了。 前装甲就在全息屏的位置,有专门的备用系统控制,就是防备飞船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前装甲缓缓开启后,原先硕大的显示屏变成无色透明的落地舷窗,主控室还往前缓缓移动,一直到了飞船的最前头。 醒过来的人陆续地飘来,很快,十二个人就都聚在了透明的大窗子前。 伯克紧咬着牙垠,不自觉地揉着自己的眼睛。身边,惊叹声一片,甚至有人在赞美传说中才有的神。 彩光在飞旋,一片绿光在飞船的下面伸展。“砰砰”的响声连成一串,夹杂着“雪雪”的喊疼声。 那片绿光过后,飞船里突然就有了重力,措不及防的人们来不及调整姿势,结果摔成一团。 “中尉,动力系统恢复,扫描系统恢复,武器系统也恢复了。要不要切换到全息扫描模式?”契多夫还在他的值勤位置上。 “不用了,我们现在正在空间的中心位置,正在这一片绿洲的上空。”伯克扫了一眼身前的控制仪,轻轻地摇头。在控制台的小荧光屏上,很明显地有两个年轻的男人正站在不远处的一处山顶上,向这边张望。 现在怎么办?这空间里的变化很可能与眼前的这两个男人有关,看来接触是免不了的了。 “中尉,这个空间的直径缩小了许多,现在不足一亿公里。我们确实在空间的中心,但是扫描不到能量的异常点。”云姬娇俏的声线中带着明显的惊骇。 没有能量异常点,就是说没有空间之门,他们被关在这个空间里了。 “这绿洲上的植物都是地球上的普通物种,那两个人是什么人?”植物学家叶惠兰首先关心的是环境,然后也发现了在山顶上向他们的飞船指指点点的两个男人。 “不知道!大家注意,做好战斗准备,我们需要那两个人。”伯克稍稍迟疑,马上知道了该做什么。 “是!”十一个人迅速散开,各归岗位。 “中尉,动力系统异常,武器系统异常。”还没有准备好,伯克的耳边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报告声,眼中也尽是闪动的红色报警信号。 ………… 第六十七章广成子 彭磊和关冷城一直在看着那艘悬在半空的飞船,虽然两者相距不近,但是彭磊竟然能看清飞船里的一切。 三女九男,十二个人,每个人脸上细微的表情都是清清楚楚,也能听清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很神啊!自己也想不明白原因。 怎么?还没有见面呢,就想打老子的主意?外星人怎么都一样的德性!不过,看来他们得失望了,现在彭磊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才是出去的路。至于打架嘛,在这球球里,即便是神仙,彭磊也不怕。 彭磊能够随意地改变这里的景观,把自己藏起来,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意随心动,四周山峦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头顶上一团团懒洋洋的白云迅速增厚,以飞船为中心,一个能量旋涡疯狂的转动,将飞船上的能量飞快地往外抽。 听到飞船了男女们的惊叫,彭磊心里得意。若是莫仑(现在该叫伊尹)在,说不定能认识飞船里的人。不过,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到出去的通道。 关冷城已经从看见飞船的惊讶中回复过来。在这里看见外星人的飞船很正常,看不见才不正常呢。让人惊奇的是,外星人的这艘飞船竟然没有陷在光雾里。 满眼的翠绿,说明现在处身的还是那个灰球的世界。关冷城听说过这种法宝,在这种次世界里,拥有者就是神。见彭磊果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飞船淹没在浓云里,拍掌笑道:“二弟,先不要去理睬他们,若是他们不老实,等会儿将他们全阉了,这样伊尹也有伴了。” “大哥,你也太狠了吧?飞船里还有三个美女呢,怎么阉?要不给你做老婆,怎么样?” “去!别乱说话,静宜就在外面呢。别担心出去的路,应该在石壁里,你用意念去感觉一下就知道了。”关冷城跳上山顶,极目四望,不禁又长叹道,“又白来了一趟,好东西都进了石壁了。” 四周除了乱飞的云,就是空茫茫的虚空。 “二弟,你这个空间不太好,好像连虫子都没有一个,太死板了。” “把石壁收回来,看看石壁里是否还有空间。” “搞几座大山出来,把那艘船困起来。” ………… 关冷城指手画脚,就像是司令官。飞船里,伯克中尉也冷静了下来。用熟知的科学原理是没法解释今天的遭遇的,唯一的办法是静观其变。 “关闭动力系统,关闭武器系统,我们不要显出敌意。” “中尉,我们被困住了!” 飞船四周骤然聚集的云层飞速凝结,眨眼间变成一座座山峰,上下左右都有。不过,能量倒是稳定了下来,飞船的系统都恢复了正常。 伯克反而冷静了下来,轻轻叹道:“我想,我们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东西。” “中尉,是什么?我们现在怎么办?”云姬的小脸煞白,美目里蓄满了水雾。 “传说在上古年代,整个宇宙中都有一个神仙时代。那个年代的人们通过特别的锻炼,能够利用宇宙间到处存在的能量,和我们利用空间微粒制造能量晶的原理差不多。那样的古人是不死的,生命可以无限长,还拥有我们所不知的能力。比如,瞬间改变景物,就像现在我们看到的。我们这次来地球的任务就是探秘古人是怎样利用先天能量的,那是德礼弗将军的研究课题。”伯克沉吟道。 “可是……我们现在怎么办?” “有许多的证据,银河系里的这颗蓝色星球是神仙文明的发源地,也是宇宙中大多数文明的根。你们看看自己,和这里的原始人有什么不一样?大家都听说过的,当初宇宙联盟发现这颗原始状态的星球时,曾收到过严厉的警告。不过大家放心,如果真的是传说中的神仙,那也应该是我们的祖先。我们没有恶意,也没有做过坏事,想来也不会过份地难为我们。” “我……,中尉,在我们之前,地球基地也派了几个小队过来的,怎么看不见其他的飞船呢?” “那个彩光团很变态,若不是我们果断地进行空间跳跃,我们可能也没有办法逃出来。如果没有契多夫船上的喷流引擎,我们也不可能进行空间跳跃。总之,我们很幸运。” ………… 彭磊就像是飞船里的第十三个人,飞船里的一举一动他都明明白白,见那些人不再有危险的想法了,彭磊暂时也不想理睬他们。如果能出去,就让伊尹和他们交涉吧。 那块悬在半空的石壁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闪着淡淡的荧光,只不过是更晶莹剔透了,就像是一块羊脂白玉。 彭磊的意念刚刚拂上石壁,石壁上的荧光微微一闪,然后石壁就突然到了彭磊身前三米处,体积也长大了一倍多。 第78章 弱弱的光波在石壁上流动,石壁渐渐地变成透明。 “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大阵!”关冷城也凑到了彭磊的身边。 石壁就像是一面巨大的镜子,里面的景色却不是青山绿水。只见一团彩光在石壁里转动着,围着那团彩光,64个青灰色的小球错落有致地构成一个大球,每个小球还在缓缓移动,轨迹却不是圆的。令人惊奇的是,不管小球怎么运动,球与球之间的距离都很稳定,没有靠得太近的。 彭磊比关冷城看到的多多了,他的意识已经沉入石壁。 “大哥,真是没法想象!这些青灰色的小球都是一个星球,有的上面还有生物,有的完全是能量晶石。那彩光里什么都没有,也没有通道。” “不会吧?难道通道被这座仙山压住了?先不管它,我的感觉是,我们绝对是能出去的。你说那些小球上有生物?是什么样的生物体?有没有人?” “死人算不算人?” “什么话?有死人?也算!能不能弄清死人的身份?再找找,既然有死人,说不定也能有活人。” 彭磊的意念在慢慢和石壁融合,感觉那石壁里的这个星团快变成自己气脉里的一个气旋了。中心的彩光团还是那样巨大、激荡,但是彭磊的意识触摸时,七彩的光旋是那样的柔和,就像是小女孩吹出的肥皂泡。 直径四千公里的星体有64个,挤挤地挨在一起,让人感觉特别怪诞。64个星体,有近一半是纯粹的能量体,整个星体就是一块巨大的能量晶石;还有十几颗是灰暗的泥灰乱石星体,上面没有活物,好像有一些机械碎片;有几颗星上只有植物,看不见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有动物的三颗星,星体上山峦起伏,洞穴密布,动物们都躲在洞穴里,仿佛连老虎都在冬眠;只有两颗星体上有人,是死人,还不是完整的,大多数是零碎的骨架。 “我看见一个完整的死人!啊!好像那个人还活着!”彭磊的神识在星体上扫描着,重点当然是那有死人的两个星球。 除了那些个能量星体外,所有的星体外面都裹着一层薄薄的大气,一道道很怪异的能量在大气中流动着,触到地面上任何的活物时,都能激起一个个气旋。 在一个葫芦状的洞穴中,彭磊触摸到一团微弱的能量。石壁现在已经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观看石壁里的情况就像内视自己的身体一样清晰明了。 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身上几乎找不到一两肉。脸上皮肤皱在一起,如漏掉了气的气球;双眸紧闭,花白的眉毛倒是又长有密;嘴上一缕短须,半尺多长,也是白的多,黑的少;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长衫,看样子是宝贝,闪着新丝一样的光泽;完全是皮包枯骨的十指交叉在脐下,作龙虎盘绕之势;屁股下面是一个青石莲座,莲座边的地面上,乱七八糟地摆着一地闪闪发光的小石头。 在这个人的身上有微弱的能量脉动,洞穴的外面也在转动着一股弱弱的能量流,所以彭磊判断,那个人可能还没有死。 意念轻轻地向那个洞穴凝聚,心里想着怎样才能将那个人带出来。按照道理来说,这石壁差不多成了彭磊的灵器,那石壁里的世界彭磊也应该能自如地出入,不过……,那彩色的光雾太变态了,刚才吃的苦头记忆犹新,彭磊可不敢冒险。 突然发现,随着灵识的渐渐融入,彩色的光团中出现了一个影子,赫然就是彭磊自己。让彭磊开心的是,影子在彩光中行动自如,丝毫不受光雾的影响。更让人惊喜的是,只要彭磊的意念到达的地方,影子就能瞬间在那里现出来。现在,那个影子就站在洞穴里,近距离凝视着那个好像还没有死的人。 感受到了别人的注视,那个人身上脉动的能量渐渐加强起来,一团淡淡的金色光芒从他的丹田处漫开,把灰暗的洞室照得金壁辉煌。脸上的皱皮轻轻地蠕动着,像一堆肉虫,眉毛颤了许久,终于睁开了双眼。 灰暗无神的双眼,就像是河滩上晒了两天的死鱼的眼睛。可能是闭得久了,老头的眼珠都不会转动了。空洞的眼神凝视了彭磊好久,终于,眼睛里亮起淡淡的彩光。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两个人几乎同时说话,不过谁也没有听懂谁的。 彭磊的脑袋里隐隐闪过一道白光,上次莫名其妙地认识玉简上的字的一幕又出现了。大嘴张开,竟然说出了一种奇怪的语言:“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的?” “放我出去!条件你出。”半死人没有回答彭磊的问题,喉结恐怖地蠕动着,声音断断续续。 “你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放你出去。” “你?我叫广成子。你既然能在重阳节里来去自如,带我出去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一念就行。” “广成子?不会吧?”广成子的大名彭磊可是听说过的,传说他还是黄帝的恩师,著有《自然之经》七十卷,是道家的创世人,比老子还早。据说他生于鸿蒙初开之时,游仙于凡尘无数载,曾在崆峒山传经论道,后升入天庭,成为天庭十二金仙之首。 广成子!他是广成子?不会吧! 第六十八章大罗金仙 这个身上只有皮和骨的人竟然是传说中的金仙广成子,彭磊连着确认了三遍,最后还绕着广成子转了三圈,然后才彻底无语。 传说广成子在一千二百岁时见到黄帝,那时他的形貌还是很年青的。他是广成子?即使身上多出一百斤肉,那也只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难道传说是假的? “在下被困在这里无数岁月,元神之火都快灭了。道友将我从沉睡中唤醒,该不是为了看我魂飞魄散的吧?”广成子眼中的彩光渐渐亮起。 “这个……,仙师请不要误会!我叫彭磊,刚刚才学的道术,许多东西都不懂。让我想想,怎样才能将仙师带出去。”彭磊赶紧解释。 “哦?道友将我拿在手上就行了。”广成子显然不太相信彭磊说的,但是此刻他只想脱困,眼中彩光微动,十根指骨也微微动了起来。 金光一波波地颤动,光波里好像还杂着无数的暗影。 彭磊正在想着广成子的话,真是莫名其妙!将他拿在手上?开什么玩笑!就他那个骨头架子,提到外面一定会吓着人。别人还好说,若是吓着了两个准妈妈,那自己找谁评理去? 光影浮动,突然间,彭磊发现自己站在一道石壁前,身前半米的虚空,悬停着一只紫金的葫芦。四周的能量激荡起来,旋转着向那葫芦汇聚。 原来是这样!那个葫芦状的洞穴竟然是法宝变的。这样倒是可以拿了。一把将葫芦抓在手上,就在这一瞬间,四周激荡的能量消失得无影无踪。 身随意动,人影瞬间就脱出石壁,化成意念回到身体里。低头看,手上还真是抓着一个葫芦。一掌大小,闪着淡淡的金芒。 关冷城一直在关注着彭磊,见他的手上突然多出一个紫金葫芦,不用细看,肯定是宝贝。二话没说,一把抢到手中:“二弟,你看,到里面来探险是我出的主意吧?你得了玉壁这个大宝贝,这个葫芦就给我了,没意见吧?” “大哥,你想要就拿去,不过,不要后悔哦!” “笑话,有宝贝拿谁会后悔?这葫芦不错,说不定能达到仙器那个等级。兄弟,你只找到这个吗?”关冷城突然想到,外面还有两个他得罪不起的美女,若是她们开口,这葫芦就轮不到他了。 “可能还会有其他的东西,不过我没有仔细找。不如这样,你先问问他,他在里面待得久了,说不定知道。”彭磊指着葫芦笑道。 “它?”关冷城扬着右手。突然,掌心一热,葫芦化成一缕金色的烟尘,袅袅地飘向半空。接着,灰影一闪,一个披着长袍的骷髅飘向彭磊的身前。 “多谢道友相助!”广成子向彭磊一恭到底。 “仙师太客气了!这等小事,是我的举手之劳。不过,现在我们也只是暂时脱离了那个星团,我们还在那个空间里。空间之门找不到了,我们也正在发愁,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到原先的那个世界。”彭磊不理会那边目瞪口呆的关冷城,老实地坦白交代。 广成子啊!他的见识岂是他彭磊和关冷城所能比的。这老头说不定能找到出去的通道,只不过他现在这个样子,好像随时都会散架似的,不知道多久才能恢复。 “道友身边可有固本培元的丹药?”广成子眼中的彩光早就消褪了,两眼无神,不过那眼珠总算是能动了。游目四望,眼中的神彩又是一闪,然后竟然就是向彭磊讨仙丹。 “这……正好有,”彭磊怨哪!这就是所谓的“送佛送到西天”吗?救了人,竟然还要贴上仙丹。罢了,救人就救到底吧!能遇上他也是缘分。 “仙师要什么丹药,自己拿吧。”送上自己的紫金葫芦。 “紫蕴丹!你竟然有紫蕴丹!这葫芦好像是天机子的东西,道友难道是玉泉仙府的人?”广成子还没有接过葫芦,那眼神就傻了,眼底彩光乱晃。看着掌心一颗绕着淡紫色星光的丹丸,下巴上的花白短须就像是小狗的尾巴,晃成了波浪。 “我是仙府这一代的继承人,不过我还没有到过仙府,也没有见过天机子仙师。”彭磊也没有想到,广成子竟然知道玉泉洞府的老主人天机子。 “你的修为尚浅,嗯,等等再说,我需要恢复体力。”广成子将那颗紫蕴丹扔到嘴里,然后随地一坐,旁若无人地练起功来。 第79章 关冷城刚刚抢到手的宝贝又没了,反而冒出一个包着皮的骷髅来,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见彭磊和这骷髅很熟的样子,竟然大度得送上紫蕴仙丹。紫蕴仙丹啊!那是能让修真者立地飞升的至宝,他竟然就这么送了。这骷髅难道是鸟人的祖宗? 修道之人都知道,世间传说的仙丹其实只是指普通的金丹,它能助修炼者快速凝气成丹,也能让普通人百病离身。一般所说的仙丹还有许多种有特殊功效的丹药,有助调气的,有助炼神的,有强健筋骨的,甚至还有助炼器的炼器丹。但是在修炼者来说,所谓的仙丹就那么几种。初级时的金丹,中级时的坎离仙丹,成仙后才用得着的蓝乂仙丹,还有更神奇、只是传说中才有的紫蕴仙丹。彭磊竟然有紫蕴仙丹!据说只有大罗金仙才能使用的紫蕴仙丹! “兄弟,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是在哪里找出来的?他是你的什么人?” “大哥,他叫广成子。没听说过?知道炎黄二帝吗?也不知道?和你没法说了!传说他是炎黄二帝的师父,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他确实是我们的祖宗。”彭磊葫芦里的紫蕴仙丹一共只有两颗,想不道广成子一点也不客气。心痛啊!早知道这样,就给他蓝乂丹了。虽然也不多,好像不满十颗,但总比失掉紫蕴丹强啊。 “广成子?好像听说过,应该是上古的修炼者。”关冷城的眼中满是怀疑,对彭磊所说的炎黄子孙更是不屑——他们是荒城派的子孙,和什么炎黄根本就不搭界。 广成子全身裹在一团金光中,耀眼的紫色星芒在金光中闪动,在他的身外,能量一波波的旋动,刚才被树木、山石吸收的光雾,此刻都在急速向外蒸发,袅袅地聚向广成子的周围。骨架外披着的这件长衫如风中的旗,猎猎地飘动起来。那脸上堆垒的皱皮,好像正在充气的球,渐渐地涨起,连头上、嘴上的毛也好像是施了肥的庄稼,渐渐地在褪去霜色。 “兄弟,他一直被困在里面?那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能让一个古仙人变成一付骷髅。”关冷城看着变化着的广成子,不解地问彭磊。 “里面是怎么回事?一下子还真是说不清楚。要不,我送大哥进去感受一下?”彭磊挠着头皮。不是他不肯说,而是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进去?算了吧,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的。”关冷城赶紧摇头。 广成子现在就像是一块吸水的海绵,用彭磊的眼光来看,就他这一刻的体积,应该能赶上彭磊的全盛时期了。就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原先的一副骷髅骨架,已经变成了一个充气的皮球,圆滚滚的;身体的周围彩雾升腾,脸上手上更是紫光流动。 彭磊几个大步闪向远处——老仙人若是充气爆炸了,说不定会祸及他人。 一点金光在广成子的丹田处亮起,越来越亮,一波波的光芒熠熠地向外发散,广成子的身体却反而在收缩。渐渐地,终于成了普通人的模样。突然,金光一暗,虚空中波动的能量在一瞬间完全平息了下来。 广成子从地上跳起身来,呆呆地看着悬在半空的石壁,好一会儿。突然间放声狂笑,手舞足蹈,衣袂翻飞,差一点就翩翩起舞了。 “恭喜大仙,好像是康复了。”彭磊赶紧上前搭讪。 “哈哈哈,再世为人哪!道友大恩,广成子此生是没法回报的了,日后若有什么差遣,即使是赴汤蹈火,广成子也一定全力以赴,绝对不会推辞。” “大仙言重了!救大仙脱困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别人碰上也会做的。我只是顺手而为,连汗都没有流一滴,大仙真的不要放在心上。”彭磊客气着。 如果救的是别人,彭磊当然不会这样。这次虽然没有流血流汗,但是被他吃了一颗紫蕴仙丹哪!彭磊知道紫蕴仙丹的珍贵,天机子传下来的玉简中有很详细的解说。虽然彭磊现在用不着,但是不表示将来也没有用。而且,这么宝贝的仙丹,若是有机会的话,应该能卖个好价钱的。只是,眼前的这个人是广成子,大罗金仙,说不定是比玉泉仙府的老主人天机子都要横的角色。对那种人,彭磊可不敢居功自傲。 “道友活命之恩,怎么能算是小事?在下是再世为人,道友之恩可比父母啊!我决定了,从今往后,我就追随在道友身边,就做玉泉仙府的一个弟子了,望不弃。”广成子沉吟着,突然眉头一动,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大仙,你不要吓我!你到玉泉仙府做小弟,那我怎么办?”彭磊尴尬着。 大罗金仙做小弟,那他这个不入流的洞主迟早会被天打雷劈的。广成子却并不理会彭磊的态度,好像是觉得自己想出的这个报恩的法子实在是妙不可言,竟然又得意得摇头晃脑。 “对,就是这样!您是玉泉仙府之主,当然是我的师尊。师尊在上,受弟子一拜。” 竟然真的一躬到底,害得旁边的关冷城和彭磊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这世界太疯狂了!彭磊在这一刻,心里都有了想哭的感觉。不是激动,是尴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认了?去死吧!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也没有这样厚的脸皮啊! “师尊,弟子刚刚脱离炼狱,此刻形神俱疲,恐怕是需要许多的时间才能康复。紫蕴仙丹虽然神效卓著,也只是能让弟子勉强回复一点神息。”广成子却是大言不惭,一口一个弟子,叫得那个顺溜,仿佛彭磊真的对他有传道授业之恩似的。 “这……你……怎么会被困在这里的?那个星团好像很恐怖的样子,连大仙这样的高手都没法脱身。现在我们要想办法出去,我们还有同伴在外面。对了,这位是我的结义兄长,荒城派的关冷城。”这时才想起,有一位仁兄还没有介绍呢。 “哦!关师伯。”广成子一声师伯,把关冷城也弄成了大红脸,简直比他的后辈子孙关云长的脸还要红。 广成子可不管关冷城为什么脸红,既然认了彭磊为师,那关冷城当然就是师伯。微微叹道:“九天十地,三界六道,其中有许多的天罚之所,这个空间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名字叫重阳,但是……一般大家都称之为炼狱。师尊也见到了,那些星体其实都是囚笼。魔狱、鬼狱、仙狱、妖狱,不管是神佛,还是仙魔,一入重阳,形神俱灭。那炼狱中心的五行元精气,是酷厉至极的销魂之气,或许只有神王才能稍稍抗拒。” “不、不会吧?这玄界之门刚刚打开的时候,据说有许多的动物从里面跑出来的。”关冷城问道。 “师伯有所不知,相对于仙、佛、魔而言,炼狱里的重阳气对妖族是非常仁慈的。它只是会炼化妖魅的灵力,摧毁它们的内丹,让它们回复到本体。” “大、大仙是怎么会落到里面去的?”这样的称呼真是别扭,一个自称弟子,老师却称呼弟子为大仙,够乱的! “我也不知道!”广成子苦笑着,“那日我正在赶路,突然间就落到了炼狱里。五行销魂阵能熔炼所有有灵息的东西,即便是仙器神器,最后也会分解成最纯的五行灵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炼狱的五行销魂大阵沉寂了许久了。若是一直像现在这样,只怕弟子早就魂飞魄散了。” 第六十九章乾坤 广成子看着石壁里现出的那转动着的星体,心有余悸。喃喃地说道:“炼狱之门打开的时候,弟子也感觉到了。那时能量动荡得很厉害,可能会有体质强横的兽类趁机出逃。至于弟子,已经没有余力一搏了。若不是恩师搭救,即使是炼狱还是如以前一般的沉寂,弟子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广成子为什么会屈尊拜师?实在也是没有办法。他现在只剩下一副空皮囊了,剩下的修为还不足原来的千分之一。即使是神奇的紫蕴仙丹,也只是让他能站着喘气而已。广成子自己估算,若是用正常的方法恢复,千年万年也不可能回到远来的状态。即使是有珍贵如紫蕴仙丹这样的灵药,也不可能真正复原。当然,如果有个十颗八颗紫蕴仙丹,那也就另当别论。 别人不知道,广成子心里清楚得很。天上地下,所有的神仙府第、佛窟魔穴中,能炼制出紫蕴丹这个级别的仙丹的高手,五个指头都数不满,天机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还是高手中的高手。眼前的这个玉泉洞府的新主人,虽然现在的修为不高,但是将来的成就就很难说了。 只要留在玉泉洞府,将来就有希望。 紫蕴仙丹虽然稀罕,在天机子手里并不是极品的珍宝。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得到传说中的明玉神丹。 天上紫宵殿,人间玉泉府!如果在玉泉仙府里得不到,九重天的太乙真仙处更难如愿。 广成子的嘴巴真是够甜的,称自己是一口一个弟子,叫别人是师伯、师尊,一点也不别扭,听的人却是真的脸红。不过,人家就这么叫了,你还能怎么着? “大、大仙,你说那个星团叫什么炼狱?那它怎么会跑到石壁里去的?”人家自谦为弟子,彭磊可不敢真的以师傅自居,诺诺地问道。 “石壁?师尊莫非不知道,这玉璧名叫乾坤,传说生自天地初开时的混沌之中。乾坤其实就像是一个空间,能包容宇宙万物。乾坤之奇妙,至今还没有人能完全明白,这灵物存生的空间都会受其影响,异变成一个独立的玄界,人常称之为乾坤界。很早以前曾听说它在天界出现过,也只是露一面,后来又不知所踪了。想不到它竟然在师尊的身上!若不是这乾坤璧收容了重阳界,炼狱成了师尊的一件法器,弟子也不可能脱出仙狱。 第80章 唉!”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怎么出去呢?”彭磊刚入道门,对那些神仙界里的虚无缥缈的事情,还是喜欢用物理学的定律去研究一下,当然是无法搞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师尊既然拥有乾坤璧,那我们现在存身的就是乾坤界了。要出去其实很简单,师尊只要收起乾坤界就行了。我们这些在乾坤界里的人和物,师尊一念就能带出去。” “真的?我试试!”彭磊装模作样地念念有辞——收起这个灰球其实只要转一下念头,运一下气就行了,但是传说中大仙作法时好像都有一些小动作的,自己都有大罗金仙做徒弟了,当然也不能太另类,免得被徒弟另眼相看。 广成子到底是有来头的大仙人,见识没错。只见一片绿芒飞速流过,转瞬之间,四周的景色又换成了光秃秃的山脊、一毛不生的山谷。 关冷城跳上旁边的山脊,哈哈笑道:“二弟,我没说错吧?我早就知道我们能出来,只有你还担心见不着老婆。” 广成子躬身站在彭磊的身边,抬头看了看四周,微微皱起眉头,轻声说道:“师尊,我感觉这里的灵息还不如乾坤界里充沛,弟子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休养,不知道师尊能不能恩准弟子留在乾坤界里?” “这个……好吧。大仙就在乾坤界里静养好了。我能改变里面的环境,要不要我给大仙造几所房子?”彭磊讨好地问。 “多谢师尊,弟子并不需要。那片草地的景色就很不错,乾坤界里也没有风雨,弟子就在草原上调息。师尊若有什么差遣,弟子也能随时效力。”广成子真的把自己当成小学徒了,说话的神态是那么地自然,没有丝毫的做作。 “那好吧。里面还有一艘外星人的战舰,有十二个年轻人。不要让他们打扰了大仙,我把里面的景物再重新搞一下,让他们和你远一点。”彭磊只能点头,转念之间,广成子就回到了乾坤界里。 那个灰色的小球竟然是这么好的宝贝,这一趟真是赚大了。其实最大的收获还不是得到乾坤玉璧,是收了一个大罗金仙做徒弟。虽然他现在的身体很糟,打架是没法帮忙的,但是,那见识至少得比白鹤强上许多吧! 关冷城站在山头上“嗷嗷”地叫,就像是正在发情的狼。 不知道在里面待了多久了,刚进去的时候好像是日正中天,而现在,却是旭日初升。山谷里是沉沉的黑,那弥漫的雾却是散尽了,满眼是空旷的荒凉。 旭日刚刚爬过东边的山顶,淡淡的水汽在山峦上升腾,几只苍鹰盘旋在虚空。远处荒凉的纳斯卡平地上,风卷起淡淡的黄尘,轻抚着地上纵横交错的白色线条。 他们的船竟然不在原处!难怪关冷城要嗷嗷叫。 难道是太监造反了? 彭磊安置好了广成子之后,也跳到关冷成的边上,不过他比关冷城斯文多了。气旋展开,方圆数十里的一草一木尽在他的心头闪过。 飞船还在,不过是动了位置,移到了稍远处的一个山凹。正想招呼关冷城过去,几条人影从飞船的位置冲出,没入两人的怀抱里。 “静宜!嗯……我没事!真的,有惊无险。哈哈哈,我太高兴了!”关冷城抱着他的梦中情人,差一点发狂。 彭磊怀里的是熊媛,旁边还有羞怯怯的如玉。再稍远处,红袖站在虚空,遥遥地向这边张望。 “怎么了?好像是生离死别似的。看看我,一根头发也没少。”彭磊扶正熊媛,伸手揽过如玉,笑着问道。 “还说呢!那光环消失了三天了。彭郎,我们好担心呢。”熊媛轻轻地捶着彭磊的胸。 “三天?不会吧!感觉就是一会儿。媛媛别哭,我们这不是出来了吗!玉儿,露儿她怎么样?没事吧?”彭磊赶紧手忙脚乱地安抚。 “露儿比媛姐强多了,她是坚信郎君会回来的。就只是媛姐担心,还有那个静宜姐,这些天里,她们两个没有安静过片刻。”如玉咬着红唇,羞笑着。 “死玉儿,竟敢这样说我。到底是谁,整夜坐在那边的石头上,看这个空荡荡的山谷,也不怕夜寒露重。”熊媛立马反击。 “我……”如玉的小脸立即变成了桃花色。虽然早就是鸟人正式的女人了,但是如玉的心底还是留着一份不自信,不知不觉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好感动!我决定了,今天要好好地庆祝。媛媛,今天怎么样?让玉儿陪着,咱们好好地狂欢。”彭磊凑到熊媛的耳边,轻声问道。 “不……我……还没有准备好呢。让玉儿她们陪郎君,我陪露妹好了。”熊媛赶紧逃走。 彭磊一把拉住也想逃走的如玉,狠狠地舔那红艳艳的小嘴,也不管远处还有个大姑娘在看着。看那边,关冷城和静宜妹妹的动作比他们斯文多了。两个人只是轻轻的相拥,好像还在喃喃地轻语。 彭磊的心情大好,突然关心起关冷城来,大笑道:“大哥,你怎么这么傻?这样好的机会也不会用!看看,要这样!”一把搂起如玉的纤腰,大嘴在如玉的红唇上吮得“啧啧”响。 “我……”关冷城兴奋得老脸通红,手上用力,还真的要学。静宜mm也看见了鸟人的举止,玉脸腾霞,心慌意乱,一个闪身脱出关冷城的怀抱,逃到红袖的身边。 “二弟,你真是不够意思,怎么不早点提醒我?”关大哥一口咬了个空,还在埋怨彭磊提醒的迟。 “大哥,你是不是人啊?这也怪我!” “你小子,难道还谢你?提醒我不错,你搞得这么轰动干什么?估计连飞船里的太监都能听到你的亲嘴声了。静宜就是被你吓跑的,我不怪你怪谁?” “苍天啊,大地啊,你杀了我吧!”彭磊目瞪口呆,只能对着苍茫大地哀嚎。 羡慕地看着鸟人怀里的美人,舔着干渴的嘴唇,关冷城心有不甘,却也是无可奈何。 飞船里的人在陆续地出来,连伊尹也跑到船外探头探脑。如玉在轻声地诉说这几天的经历,彭磊终于知道了,外面的人其实并不比他们两个探宝的人轻松。 彭磊他们刚进去时,山谷里没有什么动静,只是通道口的能量微微有些波动。但是,小半天后就变了,那个紫色的光圈波动了一阵之后,竟然就消失了。伊尹打开了飞船上所有的探测设备,还是没能找到光圈的痕迹,山谷里蓄积的黑雾也渐渐地散尽,在第二天时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根据伊尹的分析,外星人还是一直在监视着这个地区。通道消失后没有多久,就有好几艘外星人的飞船来这里探测。外星人的飞船走了之后,伊尹还绕着周围地区飞了好几圈,也是没找到什么线索,于是就回到原地干等。 心中微微有点歉疚,紧了紧如玉的细腰,微微叹道:“玉儿放心,以后我再也不去做这种冒险的事了。现在我知道了,修真界里的奇事是根本就不能用常理去测度的,本事再怎么大,也会有失足的时候。这次我在里面救了一个人,你猜怎么着?是上天的大罗金仙。若不是遇上我们,我看过不了多久他就没命了。” “大罗金仙?真的是仙人?是不是刚才站在郎君边上的那个?人呢?郎君也真是的,竟然就让他走了,你等着媛姐的埋怨吧!”如玉破天荒地责怪起男人来。 “没走,他留在那个灰球——乾坤界里静养呢。哈哈哈,他现在叫我师尊,你们就是他的师娘,看你们的老公,多有本事!老婆,是不是很有面子啊?” “啐!谁有面子了,简直是羞煞也!郎君脸皮好厚哦,我去告诉媛姐、露姐去。”如玉小脸通红,飞身就走——本来就脸嫩,刚才被彭磊示范着亲嘴,已经超出平时的极限了。也就是今天这样的日子,心里实在是高兴。现在兴奋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彭磊的调笑就有点吃不消了。 远处,有一个人正在发疯,对着虚空狂叫:“我也要做仙……人……!” 第七十章何去何从 若是一直对着手下那群整日被他折磨得欲仙欲死的士兵,梁聃也不会生出这样的冲动。修炼是很苦的,开始了就不能停下来,还得节制各种欲望,有什么意思呢!所以前些日子关冷城劝他将来复仇完了之后去修道,当时梁聃并不感冒。 年轻轻的,修什么道?及时须行乐!每晚搂着老婆睡觉的感觉多好啊,傻子才做仙人呢!不过做仙人好像也有许多的好处,看他们虚空临风,那份潇洒,真是让人有点羡慕。 两位兄长都是仙人,看他们同进共退,自己却是局外人。梁聃这两天思想斗争很是激烈,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当然,迫使他下决心的还有飞船上的女人们。芹是特别羡慕别的女人,而静宜和熊媛两个这几天心烦意乱,把淑女的仪态全部都扔到垃圾桶里了,对着梁聃的安慰常常会冷言相对。所以,彭磊他们现身了之后,梁聃也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发泄了。 “三弟,终于想通了吗?哈哈哈。”关冷城终于将激动的心情抚平了。 “大哥,找到什么宝贝了?在里面一待就是三天多,还以为你们出不来了呢。” “屁也没找着一个!唉,以后绝对不和他在一起。”好不容易淡忘了,梁聃这小子却又提起,关冷城忍不住就要出长气。 倒是想起来了,转身向彭磊道:“二弟,那些个人你准备怎么办?”——里面还有一艘外星人的飞船,还有十二个年轻的男女。至于珍宝,没听广成子说吗?即便是神器,在五行炼魂大阵里,也会分解成最最单纯的五行元精,变成大阵里的一缕彩光。 第81章 “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彭磊紧随着如玉回到飞船。 那些个外星人生龙活虎的样子,把他们关几天没有什么的。 ………… 太平洋的一个荒芜的小岛上,彭磊他们的坐驾静静地停在一片椰树林里。 纳斯卡高原是外星人高度关注的地方,在那里停留太久的话,说不定就会被外星人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所以彭磊将解决那艘外星人战舰的事情拿到这里来做。 乾坤界无声地开放,一瞬之间,这座小岛就变成了山峦起伏的大岛。 广成子休养的地方在那片草原的中心,而困住飞船的那几个小山头,已经移到了很远的一角。对于无相宝筏上的乘员来说,这样的奇景见过不止一次了,所以即便是外星人伊尹也并不惊诧。 伯克小队的战舰之上,十二个人默默地围坐着,谁也不说话。 这样坐着已经很久了,男人们的眼神中早就没有了原先的犀利神彩,一个个仿佛是行将入木的老人;女人们更加不堪,眼中都是水雾弥漫,脸上一条条的泪痕清晰可辨。 早先差一点死了的时候,大家的心情反而是没有这样糟糕。所以说死并不可怕,等死才是最残酷的折磨。到了这个地步,很显然不可能等到地球基地的救援了,一船人的命运是什么呢?那两个男人是神仙吗?如果是魔鬼…… “快看,山石散开了,有人来了。”不知道是谁惊叫一声,把沉着的头都唤得抬了起来。 “扫瞄仪又开始工作了。那边有人,好多人,还有女的!” “天哪!那个是谁?我没有看错吧?”有人在使劲蹂躏自己的眼睛。 “塞弗,是怎么回事?”伯克最先镇定下来——既然人家露面了,那是死是活也就马上就能见分晓了。等待的感觉真是折磨人啊! “中尉,那个男人好像是我的朋友,很像!” “塞弗,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朋友了?”周围一片质询之声。 “右边最边上的那个,有点像我童年的伙伴,我的邻居莫仑。他是在地球基地服役,好像是86号基站。对!就是那个发生大爆炸的86号基站。我们来这里的时候我找过他,朋友说是出事了。” “不、不会吧?” 盯着屏幕上的人影,现在不仅仅是塞弗在揉眼睛了,几位姑娘更是不堪,都是手捧着脸,嗓子里发出压抑的抽泣声,不知道是激动呢,还是恐惧。 这是标准的他乡遇故知,但是这位故知是一个早已经死掉的人!迎接他们的命运变得更难测了。 扬声器里传来熟悉的联盟标准语:“不管你们是谁,请马上关闭战舰的所有系统。再说一遍,请关闭船上的所有系统,请马上从船上下来。” “请不要带武器!再说一边,请不要带武器。” 塞弗第一个从打开的舱门中跳下,大叫着:“莫仑,是你吗?我是塞弗,我是塞弗呀!” 莫仑就站在彭磊的身边,他对自己这些天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看得出来,主人对他的表现也是很认可的。虽然做不成男人了,但是总比没命强啊!而且,女主人个个都是大美人,现在的生活环境还是很不错的。 从监听到的宇宙联盟的通讯中,莫仑早就猜到了这艘船里可能有他的老伙伴。现在这个样子,还真是不想见故人哪!不过,彭磊交代的任务也不敢不接,只能老着脸上场了。心里也是奇怪,塞弗这家伙平时很粗枝大叶的,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敏感?看看自己,服饰变了,发型改了,腰也软了,嗓子也尖了,他竟然还能一眼认出来,太行了! “大、大人,他们出来了。”向身边的彭磊请示道。 “竟然有你熟悉的人!对了,前几天好像你说过这个名字。这样就好,你就先和他们叙叙旧情,我们到那边去,一会儿再回来。”彭磊点头。 身边的女人们都想瞻仰传说中的大罗金仙,彭磊说好了带她们去拜访广成子的。至于谈判,给莫仑一个大纲,就让他做全权代表了。 在乾坤界里,彭磊感觉自己就像是无所不能的神,意念轻转,人就到了想到的地方。那种感觉真是太爽了!莫仑早就得到过指示,这一刻又听到彭磊的叮嘱,赶紧点头。谁知道头还没有点下,身边一大群人就凭空消失了——神!真是神啊! 心中感慨,只能老着脸迎上前去:“塞弗,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想不到的是我!怎么回事?传说你已经光荣牺牲了,怎么会和那些人在一起?那些是什么人?”塞弗一把抓住莫仑的肩膀,使劲地摇,不停地问。 “放手!兄弟,一言难尽哪!你们谁是头?伯克中尉?好,我们先公后私,等会儿再叙旧情,好不好?”莫仑挣脱塞弗的魔爪,尴尬地问道。 彭磊给莫仑开的条件很简单,但是也很难接受,莫仑还真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放他们回去肯定是不可能的,痛下杀手也做不出来,毕竟彭磊也算是个文明人。 “莫仑,你是说,神仙是要我们像你一样投降,做他的奴仆?”李宾粗着嗓子吼道。 “妈的,老子情愿来个痛快的!”纳罗尔叫道,“做奴隶,没门!” “他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们?”云姬也喃喃地问。 淡淡地看着情绪激动的众人,莫仑的嘴角泛起尴尬的笑:“你们不要以为大人不敢杀人。我告诉你们实情,他是一个被流放者,编号1497。你们应该猜得出来,86号基站就是大人亲手炸的。大人神通广大,能明察这世界里的最细微的异动。他虽然不在这里,但是你们说的话他都能听见。” “流放者?怎么可能?我们该怎么办?莫仑,我们不想死,但是,我们也不能被人随意地奴役。如果做奴隶,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女奴是最惨的,生不如死!”三个女孩已经脸无人色了。 “先不要说死,想死还不容易?至于你们三个,虽然很漂亮,但是你们也看见了,大人并不缺少女人。你们也不用像我一样!我们都是上了银河基地失踪者名单的人,大人只是不希望你们重新露面而已。” “我们……同意!”伯克代表大家表态。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同意,那只有死路一条。看眼前的莫仑,过得好像还不错的样子,最关键的是,莫仑嘴里的大人是个流放者,是从数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的,大家的文化差异也不会太大。 “这样就好。你们暂时可以保留自己的东西,小艇上的武器系统可能需要拆除。如果大人找到合适的地方,你们将会被重新安置,你们也可以继续自己的研究。我只是把大人的意思告诉你们,具体的以后大人会亲自和你们谈。”莫仑轻叹着,挽起塞弗的手,“我们走走,这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和我们生存的宇宙是并行的,很神奇吧?大家可以随便走走,那边有很美的峡谷风光。” 莫仑,其实现在应该叫伊尹,真是很羡慕塞弗他们。同样是个人,命运怎么就这样不同呢?看人家,只不过是不能回家而已,自己呢?连男人都不是了! 风景确实是很美,但是没有人有好心情。 头顶上的浮云好像是画上去的,柔柔细细的风中挟带着无法形容的清爽气息。莫仑并没有说明,原先的那个星团去了哪里,那团恐怖的彩光又去了何方,不过若是识趣一点的话,看来安全不是问题。这么个美丽的地方做囚室,他们的待遇也算是高的了。 伯克虽然答应了条件,也不打算反抗,但是,心里还是不甘心——这次的经历太莫名其妙了!看得出来,身边的这十位同事也是差不多的心情。 “中尉,如果他真的是个流放者,是谁将他流放到这个时代的呢?” “他会不会折磨我们?伤害我们?” “我想家,想……” 第七十一章炼魂 彭磊过来的时候,莫仑还在稍远的地方和塞弗低声说着话。看塞弗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莫仑并没有隐瞒自己的遭遇。比较起莫仑来,这次彭磊可真是宽大得多了。 伯克中尉安慰着手下,彭磊冷冰冰的眼神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心寒。他这些手下虽然都是极优秀的年轻人,但是正因为优秀,所以也都是很有个性。这突然间就沦落成为阶下囚,没有了自由,没有了亲人和朋友,心里确实是很难承受的。 伯克也受不了!但是他必须忍,只有过了现在,那才能有将来。 彭磊冷冷地看着眼前的十多人,伯克中尉其实也和另外的几位一样年轻。 凭良心说,这十几个人的面相还真是很不错,男的都是俊男,女的都是美女,看着都很养眼。不过,彭磊是被外星人流放过来的,对外星人有一股出自内心的憎恨。那几个美女,如果是在86号基地遇上,说不定真的做得出……先x后杀,再x再杀。 “我不喜欢你们,地球并不是你们的游戏场,我迟早会将所有的外星人都赶出去的。你们若是想回家,就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吧。” “为什么?据我所知,我们并没有干涉本地的文明,也很少做伤害本地居民的事。”有的问题是必须得问明白的,不明不白地窝在心里,那才是让人难受的事。 “不伤害吗?我是怎么会来到这个原始社会的!可怜我家里还有老父老母没人照顾。”彭磊冷笑着,“我希望你们能老实一点,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其实这里的环境很不错,你们可以做做研究什么的。” 伯克中尉在他的队伍里拥有极高的权威,所以彭磊只要说服伯克就行了。 第82章 总得来说,这些个俘虏的态度还是令人满意的,他们各自的专长彭磊更感兴趣。那个蒂娜医生很有用,马上白露和孜芹就要生孩子了;另外的机械、武器等方面的特长生,若是能造出大功率的时间穿梭机来,大家不就可以回到公元2008年了吗! 塞弗和莫仑叙过交情之后,态度是出奇地好。夹着双腿挪到伯克的身边,一口一个大人:“大人,我们绝对安心工作,我们会努力研究穿梭机的。” 老天知道,这位大人竟然有割人卵蛋的僻好,那可是千万不能得罪的! ………… 他们这边诚惶诚恐,另一边,大罗金仙广成子也很头疼。一大堆年轻的男女,偏偏都是长辈。正牌师娘就是三个,还有两个小师娘丫头,还有师叔师婶。心里哀叹,看来紫蕴仙丹的便宜不是能白沾的。 广成子穷啊!现在他是真正的一穷二白。作为大罗金仙,初次见长辈,竟然没有礼物孝敬,心里还是有点难堪的。还是红袖帮他解的围,找几个修炼时遇到的问题提问,再问一些传说中的奇闻轶事,让大罗金仙恢复了一点自信。 屈指算来,从鱼凫城里出来已经一月有余了,时间过得真是快。照着关冷城的意思,既然已经出来了,那就索性玩个够,再找一些有名的地方逛逛,说不定还能有收获。可是彭磊说什么也不干了,眼看着白露她们就快生了,还是回家待产安全一点。 “彭郎,我们是回羽村呢,还是去鱼城?”如玉一向是跟屁虫,这次却破天荒地关心起行程来。 “好像应该回鱼城的。虽然羽村的环境更好,但是露儿生孩子是一件大事,我毕竟是一国之主。而且,鱼凫城离鱼村也近些,露儿的长辈、亲戚来看她时也方便些。” “彭郎,如玉想去羽村,我想去看看那棵神树。” “怎么了?才离开的,你一百年后再去看它,它说不定还是老样子。” 如玉轻咬着嘴唇,微微摇着头:“我担心呢,这两天空桑琴不太安分,常常莫名其妙地躁动。我担心神树会出事,不然宝琴怎么会烦躁不安呢。” “是吗?那我们先回城里,然后再赶去羽村看看。” 彭磊知道那只空桑琴,那是神树的树魂凝成的,是通灵的神器。如果它真的浮躁不安,说不定它的本体神树真的会发生意外。 鱼凫城里,白浪的日子过得悠然自得。作为鱼凫共和国的常务副国王,他要做的事其实也不多——政法、律令方面由石琅带着一群老头包干了,内部各族的调解由熊汗同志分管;军队建设照理是熊伯的事,但是那家伙一心要修炼成仙,改头换面,于是就由后勤部长兼工业部长的梁公兼了,好在鸟村的200壮士几乎全在,做教练绰绰有余;有小湖村的方乞和亢升老头协助,梁公的工作也没出乱子;至于生产方面,老实不客气地交给原先各族的长老,省得有人闲得生事。 最担心的战事没有发生,鱼凫国的元气在迅速恢复中。白浪每日的工作就成了美酒+美女+钓鱼,实在是爽!彭磊出外巡游是举国上下都知道的事,所以鸟人的替身也没有必要出来露面,倒也省掉了许多的尴尬。 今天陪白浪喝酒的是羽翔,两个人对着得意楼外的水光,却都是愁眉不展。 如玉的担心成了事实,羽村的那棵神树真的出了问题。三天前的午夜,神树的四周突然升起浓浓的灰雾。这灰雾来得很突然,而且对人有害,三天来已经将神树淹没了,甚至还弥漫到附近的村子里。人接触到这灰雾之后,轻者神志异常,严重的当场晕厥,沉睡不醒。羽翔无计可施,刚刚接任族长之职,就发生这样的事,那是对他信心的严重打击。 “彭公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现在唯有寄希望于鸟人了。 ………… 浓浓的雾弥漫着,浓雾中不时传出“吱吱嘎嘎”的脆响。往日白露她们休憩的树上小屋前,羽翔精心制造的空中楼阁上,一个面色阴沉的青年盘膝坐在离地三尺的虚空。在他的周围,三尺之内是清明透澈的空间,再外围,就是渐远渐浓的雾气。 没有风,但是那雾气就好像是被风搅动着,一阵阵地扰动,“吱吱嘎嘎”的声响伴随着雾气扰动的节律从四周响起,青年身下的空中楼阁也不时发出一阵阵震颤。 “少爷,我们还要继续吗?已经六天了,或许这枝古槡树是天生的异种,根本就没有树魂。否则,少爷的炼魂大法之下,它怎么还不现出呢?”稍远处的薄雾中,大树的枝桠上,一个淡青色的少年拿着一只水晶瓶,布巾下,淡绿色的发梢拂着雾气。对了,那盘坐虚空的青年竟然是一头墨绿色的长发,在肩上柔柔的飘动,仿佛被轻风吹拂着一般。 “不可能!你只知道这是古槡树,再看看,它是普通的槡树吗?这是极罕见的龙槡,传说只有在非常特别的地方才能生长。它本身就是神树,千万年也不会死。这种神树一出生就有树魂,我没法将它唤出,或许是我的修为还不够。” “那怎么办?少爷的修为都不够,那我们是不是回去请长老和殿主?” “不用了,实在不行的话,我就毁掉这树的本体,我不信那样它还不出现。” “少爷,干脆现在就毁掉它算了,我们已经在这里耽搁好久了。”少年说道。 “你懂什么?这龙槡乃神树,长成这么大,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千年。就这么毁了,实在是很可惜的。我若是能收取树魂,就能将这棵神树移植到我们长生殿去。” 青年微闭起双眼,再张开时,双目中射出淡淡的绿芒。轻叱一声,十指结出一个个印诀,缠绕在他身外的雾海沸腾起来。狂乱的浓雾中,无数绿色的光芒如灵蛇般游动,在枝桠间穿行。树屋狂抖起来,“咔咔”的响声如同点燃了一大堆的爆竹。 “是什么人?还不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断喝。紧接着,雾海疯狂地转动起来,中间还转出一个个小旋涡。 绿色的光芒差一点被旋动的雾气卷走,青年急急地展开灵诀,绿芒飞速地向他的身边聚拢,汇成一个晶亮的光球。耳边只听到一声接着一声的爆响,埋在大树四周的能量禁制一个接着一个地炸开。那禁制生成的浓雾还没来得及散开,就被那巨大的旋涡带着,向着远处的虚空汇聚。 “什么人?竟敢坏我的好事!”青年跳起身来,收起身外的绿芒,右手伸出,一把翠绿色的长剑出现在掌心,剑尖遥指着雾团聚拢的方向。 急旋的雾团渐渐收缩,刚才还是淹没在浓雾中的大树渐渐露出它那虬劲的枝桠。让人心疼的是,千百年常翠的绿叶,此刻如染过了霜,大半已是枯黄;细小的枝条都是低垂着,仿佛被蒸干了水份。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伤害我们的神树?”一声娇俏的喝骂,带着隐隐的颤音。 “在下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云青,两位何人,为何要坏我好事?天下珍宝,能者得之!这棵龙槡乃无主之物怎么说是你们的东西?”云青早就冲向了雾团消失的方向,在他的面前,站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肥头大耳,身材魁梧,女的娇俏动人,彩衣飘飞,正是彭磊和如玉。 彭磊他们的宝船落回“鸟巢”的时候,羽翔已经在他的家里等得快要疯掉了。白浪的日子也不好过,羽翔等不到彭磊,又不敢回家,只能折磨白浪这个共和国的副国王。白浪已经想过无数的办法了,包括派人联系熊伯,找熊伯的师尊和孜家的供奉长老,张霖和司徒空。可是那两位老神仙是彻底失踪了,熊伯也无能为力。 看见彭磊他们在后花园里出现,白浪和羽翔都是激动得差点大哭,于是彭磊就和如玉直奔羽村来了。荒城派的三位其实也在他们的飞船上,但是关冷城已经发誓不和彭磊结伴同行了,而且,他们现在也深知,自己的修为实在是不怎么样,关键时刻也帮不上忙。 什么事情鸟人不能摆平呢?身上藏着一大堆的稀世珍宝,还随时能唤出一个大罗金仙的徒弟。所以,关冷城是拉着白浪和梁聃上得意楼,红袖她们就在鸟人的家里休息,静候佳音。 彭磊的感觉是异常的灵敏,刚到树旁,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分明是有人在作法,那雾气也是阵式幻变出来的——这些天潜心研究天机子传下的玉简,彭磊对玄道之术也有了很多的了解,再不是原先那个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了。 出声喝问的同时,无往而不利的气旋急速展开,直接将雾气收向乾坤界里的乾坤玉璧。那宝贝能把神器融化成最原始的五行灵息,些许迷醉人的雾气算得了什么。 如玉的眼泪让彭磊心疼,在彭磊身边的女人中,如玉是他最关心的,这女孩不幸啊!那空桑琴就是眼前这棵神树的树魂,伤树就是伤琴,那就是伤害自己的如玉美人! 那个搞坏的家伙出来了,听他说什么?无主之物?妈的,即便是无主之物,那也有一个先来后到的。再说了,这着老子鱼凫共和国的财产,羽翔那族人陪了它几千几万年了,怎么是无主之物? “操!这神树在我家生活了几千几万年,怎么是无主之物?你小子对神树做了什么?我警告你,如果神树不能复原,老子我拆了你家的长生殿。还不快滚!” 云青的脸现在都快变成云“彩”了!红橙黄绿青蓝紫,一道道颜色轮流在他的那张脸上闪过。手上的那把翠绿色的长剑上,一道道绿芒吞吐着、盘旋着,剑刃的周围,空气就像是被接通了电流,发出轻轻的“嘶嘶”声。 第83章 难堪啊!堂堂长可生殿的少殿主,平日里也是眼高于顶的人物,哪里受过这样的鸟气!竟然被人指着脸大骂,是忍,孰不可忍?可是云青却不敢发作。虽然长生殿被封闭了无数年,最近才刚刚破开封印,但是云青知道外面的世界不比长生殿,不是他老子说了算的。 第七十二章杀人夺宝 从小就有人教导云青,长生殿之外的世界里高手比比皆是,长生殿在修真界里,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门派而已。长生殿其实是处在昆仑山中的一个异域,无数年前被封闭了,成了与青城山荒城玄界一样的一个独立世界。与荒城玄界不同的是,长生殿寄生在一条奇特的地脉上,能源源不断地吸取地脉送来的灵息,所以玄界里的灵息没有枯竭的担忧。 云青是长生殿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修为已经突破金丹期,进入炼婴之境。元婴期的修炼者,其实已经可以称为真正的仙人了,至少是准仙人。数月前封印破开,云青是第一时间申请出门游历的。如果小心一点,元婴期的修为,自保应该不成问题。他又是现在长生殿殿主的宝贝儿子,说是年轻,其实真实的年龄也不小了,稳重自然不成问题,于是云青的申请是第一时间就获得通过的。 世界大变样了!几个月的游历,云青的心里渐渐放松了警惕。除了那些能在空中飞行的巨大的铁船外,他几乎没有见到什么威胁。传说中比比皆是的修真者,几个月下来,竟然一个也没有见着;传说中富饶繁荣的大陆,现在是支离破碎,百姓都生活在原始和简陋中。若不是这些原始人和传说中的人类一般无异,云青几乎要怀疑是不是还在先祖生存过的这个星球上。 终于见着不同门派的修真者了,从刚才彭磊破掉炼魂阵的手段来看,显然还是高手。临行前长辈的叮咛响在耳边,所以尽管彭磊的话真是伤人的自尊,云青还是忍着,权衡着厉害得失。关键是,他看不透彭磊的修为层次。 彭磊已经表明了态度,见云青定在当场,好像不会再有什么行动了,也就不为己甚,抬手搂过如玉,安尉起妹妹来。 “玉儿别哭,所幸我们回来得及时,我看神树只是被伤得不轻,但是应该能好的。” “彭郎,如玉知道呢,我能听到神树的心声。” 如玉点着头,也不理睬不远处执剑瞪目的云青,就在原地盘膝坐了下来。双手轻按,空桑古琴凭空出现在她的膝上,十指轻挑,一串串音符如流动的水滴,从琴弦上泻下,融进轻轻的风里。 仿佛又回到了阳春三月,柳绿桃红的那个季节。空桑琴响起的时候,音符在空气中震出一个个清晰的涟漪,无数翠绿的光点闪烁着,膨胀着,化成一个个舞动的透明气泡,瞬间就填满了大树所在的虚空。“吱吱嘎嘎”的声音又再响起,这次如同是大树在轻声地诉说,舒缓,呢喃,又似一声声的叹息。树叶在轻轻地摇动,树干也在轻轻地抖动,绿色的光泡舞蹈着,树叶上的枯黄也在渐渐褪去。 “树魂!原来树魂已经被你们收走了,可恨我白费了这么多的心力。”云青一看见如玉膝上的古琴就明白了,再见那漫空飞舞的绿色光泡,心里别提又多窝囊了。白白浪费了六天的时间,一无所获,反而招来一顿臭骂。 “这神树乃我鱼凫国的镇国之宝,你竟敢说它是无主之物,妄加伤害,难道你家里没有长辈教过你吗?这次看在神树还能救治的份上,我暂且饶你。还不快走?我鱼凫国不欢迎你这样的人!”彭磊看见神树起死回生,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那个长生殿的云青看上去很年轻的样子,彭磊就忍不住将他当成梁聃训斥了。看他手执长剑,剑气吞吐的样子,好像还不肯罢休。若是一年前,这样的仙人鸟人确实是不敢惹,也惹不起的,现在,谁怕谁啊! 云青脸上的彩色又在闪动,剑上的绿芒吞吐得更加狂暴,不过他还没有什么动作,有人先替他出头了。身后的枝桠间传出一声怒斥,紧接着,一道碧绿的轻烟袅袅升起,迅速扩散开来,空中那舞动的光泡都向那升腾的烟尘急速汇聚,连如玉膝上的空桑琴也颤动着,再不成曲调,发出一声声“嗡嗡”的颤音。 “大胆!我cao你妈!”鸟人大怒,连山剑随念而出,一片冰冷的杀气漫过虚空,剑光如九天的雷电,带着刺目的银光冲入神树的枝叶之间。 “剑童小心!”云青急叫一声,右手挥动,一道碧绿的光透剑而出,劈向满脸惊色的如玉。 “玉儿小心!”彭磊右手带起,将如玉搂在怀里,左手急换剑诀,连山剑从枝桠间冲出,奔向一脸铁青色的云青。 “哼!小子,不管你是谁,是哪个门派的弟子,今天我们不死不休!” 既然已经动手,云青也豁出去了。右手一松,掌中的仙剑绿薏轻鸣一声,化成无数道绿芒,迎向急飞而来的连山剑。 这是彭磊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和修真者较量,比起对敌外星人来,感觉是那样的不同。绿芒如满天的光雨,还没有到身前,血脉里就生出冰凉的寒意。连山剑也不敢攻敌了,化成一道光墙,先护住自己再说。 没有了连山剑的进攻,躲在枝桠间的剑童肆无忌惮起来。跳到大树的枝叶上面,手中的水晶瓶微倾着。瓶口,碧绿的轻烟升腾着,轻烟中还幻出一丝丝浓绿光线,弯弯曲曲的,如风中舞动的丝线,缠绕向急急向远处跑的彭磊和如玉。 “嗡”! 琴声响起,明亮的光泡又再生出,在如玉的身外堆垒起一个巨大的光泡组成的球——这是如玉研究了天机子的玉简之后,结合玉简中繁多的阵法,和白鹤一起参详出的技能。如玉的性格,杀人放火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但是如果遇到危险,没有一点本事也是不行的,于是聪明的白鹤给出了这个主意。借助空桑琴庞大无比的招唤生命元素的能力,利用阵法结成一个防御阵,固守待援。 刚才心慌,差一点辨不清东西南北,此刻心情渐渐明静下来,于是,空桑琴又一次响起。 彭磊的眼中满是绿光,仿佛是戴着绿色的透镜在看世界。浓绿的光线缠绕着碧绿通透的泡泡,爆出一片晶莹的绿光。连山剑带起的银色光墙如巨大的水幕,无数绿色的光点又在水幕上撞击出一个个耀眼的绿色光斑。 “玉儿,好样的!”彭磊终于喘了一口气,连忙鼓励身边的老婆。 “哈哈哈,我当是你小子有多大的能耐,竟然对我说那样的话。臭小子,你要为你的狂妄付出代价,今天我要你魂飞魄散。”云青的心里松了下来,彭磊的表现太让人失望了。除了那把仙剑很不错之外,他驭剑的灵诀也不是很纯熟,逃跑时的身法也很糙——竟然逃跑!从来没有听说过对着法器的追击掉头逃跑的,太幼稚了! “少爷,那个女人很水灵的,可以带回去伺候您。”剑童托着水晶瓶,神态也是极悠然。 “哈哈哈,好!这也是对这个狂徒的一点惩罚。”云青狂笑道。 “你tmd,我cao你老母!”彭磊怒骂——竟然打如玉的主意,真不是东西!脑袋里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闪过,思考着,自己到底还有什么手段可以用出来的。 这一阵忙的,参研玉简的时间甚至还不如几位妹妹多,连山诀没有时间修炼,连护身的仙法也只是学了几个阵法。看来再这样下去不行了,总不能每次都将乾坤界亮出来吧。乾坤玉璧作为法宝,最好是在紧急的时候才用,毕竟,乾坤界里有好多人在休养。 如玉的防御阵很稳,再加上连山剑全力防守,暂时打个平手。其实如玉的修为是很不错的,甚至比熊媛都要好。当初幽魂侵占她的身体的时候,虽然携带着紫晶石,但是紫晶石毕竟是送给鸟人的东西,并不能随时接触。幽魂王并不确定自己的计划需要多长的时间,所以不惜花大功夫改造了如玉的气脉。如玉得了赤魂丹之后,修为已经到了破丹成婴的边缘,等后来空桑琴认主,如玉也顺利地跨入元婴之境,比云青的修为只差那么点火候而已。 如玉已经离开了彭磊的怀抱,盘膝虚空,空桑琴的琴音又连成了曲调。彭磊对音乐也不是一窍不通,但是如玉弹奏的曲子他就是听不明白。忽而七八个揉音,忽而一串串轮指,音符忽高忽低,而身外那些个绿色的泡泡,一个个如有生命的精灵,飞舞着,球体甚至在渐渐扩大。 “好!玉儿,就这样弹。妈妈的,老子让他们尝尝高科技的东西。”彭磊本来已经想把乾坤界搞出来了,或者让广成子出来帮个小忙——那老小子虽然气虚肾亏,对付一个小小的修真者,应该没有问题的吧?毕竟是大罗金仙,底子厚实。现在见如玉的防御这么出色,空桑琴好像比连山剑也不逊色多少,心中大喜,顿时打消了出动大罗金仙的念头。 一探手,右手上多了一支半米多长的量子枪。 外星人的激光武器都能小到一根短棍那样的程度了,如果做成彭磊现在抓在手上的这么大,能级比起普通的光枪就要上升几个数量级。只是激光太过耗能,所以一般也不会做那样的东西。彭磊手上有几支制式的小光枪,不过彭磊喜欢大家伙,于是就给了莫仑一个表现的机会。可是莫仑也不是枪械方面的专家,让他种菜养花倒是还可以的,最后还是麻烦了伯克小队里的专家。那些个家伙虽然都是一身正气,宁折不弯,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竟然和莫仑是相同的态度,表现唯恐不好,都是竭尽全力,于是就有了彭磊现在抓在手上的杀器。 第84章 瞬间能量达到五百万能级,甚至能摧毁小型的太空船——一支微形量子炮。 枪口喷出幽蓝的光,在一片碧绿里,这一束蓝色特别的显眼。光束旁边的绿色气泡纷纷破碎,连山剑闪出一个缺口,涌向这个缺口的绿芒一接触到这束蓝光,就化成袅袅的绿色烟尘。 眼力不太好,第一束光掠过树梢,切下无数的绿叶,洞穿了一根粗壮的树枝。彭磊只敢将量子束设定为短脉冲,若是用连续波,说不定会毁了大树。 蓝光又一次闪动,这次准确地钻入剑童的左腿。一声惨叫,剑童再也站不住树梢,“砰”地一声,摔到地上。这下距离近了许多,蓝光再闪,连续三道光束,齐齐地钻入剑童的身体。 彭磊之所以先找剑童下手,是因为垂涎剑童手上的水晶瓶——好宝贝!那水晶瓶里发出的绿色光线,好像比云青的剑光还要威胁大。 “剑童!”云青一声惊叫,手上一紧,绿色的光点聚成一束粗大的光,将他的人裹了起来。然后,绿光腾空而起,转瞬间就无影无踪,只留下袅袅余音在空中回荡。 “小子,你等着,这个大仇我一定会报的!” 云青竟然说走就走了,倒是很出乎彭磊的意料。至于他临走时说的场面话,那才不放在彭磊的心上呢。马路上的小流氓打架输了之后,一般都会留下几句。什么“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什么“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什么“有种你不要跑”之类的,若是真的在那里等着,说不定八辈子也等不到他们回头。 那云青应该也算是有些背景的,但是彭磊是什么人哪?这世界上有大罗金仙作弟子的人可不会多的,就算他云青回家里去哭诉,又能怎么着?谁怕谁啊!错又不在自己。 水晶瓶还真是好东西!看那工艺,精美绝伦。瓶的形状就像是观世音菩萨托在掌心的那个玉瓶,不过多了两个耳朵,是两条张牙舞爪的飞龙;瓶口饰着一圈圈的云纹,又浮雕着七条穿云嬉戏的飞龙。(这飞龙和做瓶耳的龙一个样,身上没有龙鳞,颈处也没有鬃毛,应该是比较原始的龙)瓶底饰着一波波的水纹,中间是飘在水纹上的仙山。雕功真是太精美了,若是拿到哪个拍卖市场里,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瓶体晶莹剔透,材质是那种带着一丝丝闪光云纹的绿水晶,也是极为罕见的宝石。 真是好宝贝!即使是没有那个精美的雕刻,没有那神奇的法力,光凭着这绿水晶的瓶身,也应该是一个很值钱的花瓶。 第七十三章这个炉子能用吗 乾坤界里,广成子不在修炼。比起数天前,这家伙的容貌又有了很大的改变。头发已是全黑,脸上有了红晕,胡子也修理得整整齐齐。乍一看,就像是三十刚出头的老青年。 广成子不修炼,那倒不是他不用功,实在是他的身体伤得太重了,灵力几近油尽灯枯,肉身也几乎完全坏死。广成子现在最先要调理的还是肉体,而肉体的调理是经不起猛补的,否则可能适得其反,所以广成子还有心情在乾坤界里闲逛。几天的功夫,他竟然和伯克他们打得火热,甚至指点起他们练功来。 伯克小队的12个人一直生活在阴影中,他们的前途是最灰暗的,没有自由之日,随时还可能会死。打发时间的办法也有很多,钻研专业知识,种瓜果蔬菜,甚至还在彭磊给他们的那块领地上建起了宫殿。都不想死,还得企望鸟人不要在宇宙联盟的手上吃亏。从莫仑的口中得知,那鸟人杀心之重,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若是他吃了亏,说不定还会迁怒别人。广成子的主动结交,让伯克他们惊喜莫名——知道这老头不简单,搞好了关系,将来就多了一个调解的人。 彭磊知道广成子在做什么,不过他也不想干涉。虽然老头称他为师尊,但是他是大罗金仙啊!那十二个人彭磊根本就没想过要放他们出去,就让他们在乾坤界里自生自灭了,最多以后再费心给他们找一些伙伴。广成子就是把他们都教成了仙人,只要自己不放,他们还是只能在乾坤界里做仙人。 不是彭磊残忍,彭磊也是有苦衷的。放了他们,1497号没有死的秘密就暴光了。 广成子对水晶瓶的评价很高,能让大罗金仙看上眼的东西,绝对是一流的珍宝,彭磊暗暗得意自己当时的决断。不过…… “上仙,这水晶瓶是个什么法宝?我怎么没法用它呢?”——拿到水晶瓶之后,彭磊用尽了所有已知的办法,查了所有能查到的资料,还是没法让水晶瓶听话。这水晶瓶在他那里,就只是一个漂亮的花瓶。 没有理由啊!齐天大圣偷到别人的法宝时,不是转手就能用的吗?于是只能请教广成子。 广成子是什么人哪?拿到手上就知道了原因。微笑道:“师尊得了宝贝了!这水晶瓶是用绿鳞晶石精炼而成的,而且,师尊请看,晶体里的云丝晶莹绵长。很显然,这块绿鳞晶石还是极品。这晶瓶里布置了八卦伏魔阵,金刚混元阵,还有一个困仙阵,实在是难得。这瓶子是仙宝级的珍品,自己已有了灵魂,能够认主。师尊没有消去它原先的记忆,当然是没法和它沟通的。” 书中暗表,这九龙樽确实是昆仑山长生殿的镇洞宝物,因为云青是殿主的儿子,又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高手,所以才得到它,作为游历时的护身之宝。本来也是不可能在剑童身上的,也是巧了。剑童拿着它准备收取龙槡的树魂呢,结果就到了彭磊的手上。 “怎么消去它的记忆?”彭磊也曾怀疑过,也用消去幽魂的意识的法子试过,可是根本就没有效果。 “炼制这水晶瓶的人有很不错的修为。”广成子笑道,“瓶子里设置了一个精微的启灵阵,师尊的修为,确实是很难开启它,所以没法抹去它原先的意识了。” “原来是这样!嘿嘿嘿,这样小儿科的阵式,肯定是难不倒大仙你了!” “这……弟子的肉身尚未恢复,没法动用大量的灵力。不过……师尊若是给弟子一颗蓝乂丹,弟子应该能把它搞定。” “蓝乂丹?我好像不少呢!”——这些仙丹在彭磊这里只是收藏品,至少在几十年里,他是不可能用得上的,所以彭磊也从来没有将它们当成宝贝。 既然彭磊不在乎蓝乂丹,那广成子也不多说废话。灵诀展开,三道淡淡的银线从指端飞出,在空中凝成三个淡淡的月芽,盘旋着,将水晶瓶裹到半空。灵诀再展,水晶瓶的上空出现一个淡银色的六角星芒,若隐若现的光点在六角星芒里跳动着。取一滴彭磊的鲜血,广成子轻叱一声,六角星芒光华一耀,星芒中跳动的光点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蓝乂丹闪烁着幽蓝色的宝光,在广成子的掌心渐渐溶化、消失,广成子的身外腾起一团淡淡的金色光晕。又是一声轻叱,双手虚按,水晶瓶上空的六角星芒光华暴闪,缓缓转动起来。一道道红色的光线漏下,丝丝缕缕地渗入水晶瓶里。水晶瓶终于有了反应,淡淡的绿色光华闪烁着,渐渐地融入六角星的红光里。 广成子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对一旁凝神观看的彭磊说道:“师尊,成了!” 十指微动,几道灵诀化成淡淡的银线冲入六角星芒里。只见六角星芒里的光点渐渐隐去,那星芒也逐渐收缩,然后消失在水晶瓶上。 “成了吗?好像很复杂的!”彭磊看得眼花缭乱,拿着广成子递过的水晶瓶,还是不知道怎么用。 “弟子重新设定了水晶瓶的启灵阵,现在师尊是它唯一认同的主人。师尊只要用灵识与它沟通,它就能用了。师尊也可以很轻松地给它添加记忆,让师母们也能用它。这种阵式其实是很简单的,只不过修改阵式的人的功力必须高过最初设定它的人。现在弟子借蓝乂丹之力重新设置的启灵阵,估计很少有几个人能解开。”广成子微微有些得意。 “太好了,我本来就是想给媛媛或者露儿的!大仙,我怎么好意思做你的师尊,干脆,你收我做弟子吧,把这些本事教给我。”彭磊也开心,照广成子的说法,这水晶瓶即使是还给那个云清,长生殿里也不会有人能解开这个启灵阵,除非他们那里也藏了一个大罗金仙。不过,自己和广成子的关系得重新理一理,被他这样“师尊、师尊”地叫着,是会折寿的。 广成子坚决摇头:“那怎么行!师尊是广成子的活命恩人,怎么能屈身为弟子?万万不能!弟子所学极杂,许多的东西是不适合师尊的。而且,师尊应该先将元婴炼实了,许多东西是不用费心学的。” “不肯教就算了,没有听说过不用学就会的。”彭磊不信,说话就忍不住要不客气了。 “是真的,师尊不信,弟子可以发誓。灵诀之类的东西,都是在修炼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习惯,不过,一些小诀窍弟子还是可以传授的。等弟子整理一下适合师尊用的,过两天一起给师尊,好不好?”广成子真的像个学生徒:老师不高兴,弟子腿打颤!连忙解释,发誓,还加上卑躬屈膝地赔笑。 “好吧……”彭磊还能怎么的? “有没有制造储物手镯的方法?我想多造几个。”有一个储物手镯真是太方便了,这次要不是手环中带着量子枪,说不定落荒而逃的就是自己。 “这个……”广成子又为难了,“隔离空间倒是用不了多大的灵力,有蓝乂丹提神,弟子很容易就能做到。但是禁锢空间的材质至少要用三昧真火来锤炼,而且,锤炼过程中设置阵法很耗精力,弟子现在的情况……” 制作一个贮物用的法器,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只要制作的人功力足够就行。 第85章 压缩空间用的是阵法,当然也必须修为达到能撕裂空间的程度才行,普通的度劫期的修真者就勉强能做到。空间压缩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制出的法器的容积,一般的乾坤袋之类的小玩艺儿,最多也就几十个立方的容积,对禁锢空间的阵法和材料的要求都不高,所以能使用三昧真火的修真者都能炼制。但是,好的贮物法器就不一样了,极品神器级的,内部空间甚至能装下几个星球。那就要求炼制者必须有极高的修为来压缩空间,还必须要有极高超的布置禁锢阵法的能力,否则一切免谈。 广成子现在虽然是半残废状态,但是小规模地压缩一个空间还是能做到的,只不过禁锢空间的阵法必须要用三昧真火熔融材料才能布置,可能需要不短的时间。以广成子现在的状态,那是绝对搞不定的。微微叹道:“弟子本来倒是收藏了几个芥子环的,可惜陷入五行炼魂阵里的时候,都被五行元气炼化了。” “大仙,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彭磊终于忍不住问了。 “这个……”广成子脸红啊!怎么说呢?吞吞吐吐地答,“等师尊入主玉泉仙府,或许能炼制出调理肌体的灵丹,如紫蕴丹,甚至是明玉丹,那时……弟子就能康复如初了。” “我……倒!”彭磊差点晕倒!到底是大罗金仙,眼光看得真tmd远,原来他安的是这个心,所以才“师尊、师尊”地叫得这么热呼。 等自己入主玉泉仙府,还要炼出那传说中的仙丹,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不过,自己有一只很现代化的炉子,控制温度是一流的,说不定比那三昧真火还管用呢!一抬手,那只高科技神炉轰轰烈烈现出真身,问道:“怎么样?这炉子炼材料是一流的,大仙能不能试试?” 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当广成子看彭磊表演熔炼合金时,心中的惊诧根本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看来俗话说得真是不错:科学技术是无所不能的! 第七十四章空间法器 大功率激光的温度,甚至能达到千万度以上,几乎比得上恒星中心的高温。在这么高的温度下,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能溶化成最原始的粒子。据广成子所知,即便是神王化出的两仪神火,温度也不过是百万等级的。 这炉子的温度控制又是一绝,竟然能精确地控制-260c到正二百万度之间的温度变化,那是神王级的两仪神火的水平;温度变化的速率是毫秒级的,广成子自己在全盛时也做不到;这一切都是自动的,都由幽魂控制的超级电脑来完成。通过设置在炉子上的高分辨率的超级显微镜,甚至能轻松地排列炉子内熔炼物的分子顺序,用来搭建禁锢空间的阵式,以广成子的修为,几乎能做到分子级。 广成子彻底无语,他所要做的是将一切固定下来。唯一比较消耗心力的,只是压缩空间。 “师尊想做成什么形状的?弟子现在修为大损,无法将空间压缩得太小。”广成子心动了,这么现代化的设备,不试试怎肯甘心。 “也不要太过份,能做出手环这样的就行了。要什么材料?”彭磊大喜——自己身边的几位美人将来都是要修炼做仙女的,最起码要有一个空间法器携带谁身物品吧?没见过哪个腾云驾雾的仙人还背着个大包裹的。想想真是有点对不住白露她们。没有热热闹闹的婚礼不说,连个结婚戒指也没给。倒是她们的娘家礼物贴了不少,甲胄,粮米,宝石,甚至还有牛马。 “能不能多做一些?如果能做成戒指更好,空间小一点没有关系。蓝乂丹我还有好几颗,再给你两颗,够不够?要不,紫蕴丹也给你,反正我也没有用。” “师尊,紫蕴丹留着,将来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用上,师尊也只有一颗了。那蓝乂丹有一颗也够了,弟子也不能多用。至于能做出什么样的来,要试了才能肯定。”广成子接过蓝乂丹,微笑道,“其实在这个乾坤界里,有比蓝乂丹更好的东西。师尊若是从重阳界中取出些五行元精,禁锢在这个空间里,那比什么灵丹都要好。得益的不仅仅是在这乾坤界里休养的人,还有这里的草木和山水。” “那能取出来吗?怎么禁锢?”彭磊好奇地问道。 “师尊现在是重阳界的魂主,即便是将阵中心的五行元精全部移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至于禁锢之术,待我传你。”广成子的掌心亮起一团淡淡的白光,闪烁着,轻轻飘起,印上彭磊的眉心。 “这样啊!好像也不难,我试试。要多大?”彭磊的脑袋里凭空多了许多的灵诀,那感觉有点像上次开启天机子送的玉盒。 “师尊没有发现吗?随着师尊修为的提升,这乾坤界也在长大,所以,师尊尽量多取一点。不过……师尊的修为尚浅,能禁锢出的空间不会太大的。”广成子有时候说出的话也很伤人的自尊,那也怪不得他,毕竟他是大罗金仙,眼界高得很。 “嘿嘿嘿,我试试。”彭磊的不爽也只有那么一瞬,元神浸入乾坤玉璧中,在那团五彩光雾里全力施展,被他禁锢出的空间的直径也有近百公里。不过,和光雾团数百万公里的直径比起来,确实是不值得一提。光团随念而出,漂上白云朵朵的虚空,直到看上去像一个彩色的月亮了,彭磊才将它定住。 “师尊,有了那团五行元精气,弟子以后再也不需要蓝乂丹了。”广成子笑道。 “你怎么不早说?嘿嘿,想不到我还有这样的本事。这乾坤界太神奇了,以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它方开,我自己也要搬进来住。” “师尊说笑了!师尊是它的主人,根本就不虚要待它幻化,用意念就能进到乾坤界里,就像是师尊臂上的储物环收取东西一个样。” “是吗?怎么不早告诉我?”彭磊不怪自己蠢,又怪起广成子来。 ………… 能用来炼制储物法器的原材料非常多,只要是属性纯净的东西就行。因为彭磊是准备给广成子的师母们用的,所以广成子选料也费了一番心思,用的都是黄金、白银、宝石、美玉。试炼还是必须的,一块碧玉在炉子里烧成一团晶莹的玉液,广成子控制着温度,小心谨慎地用晶粒排出禁锢空间的阵式,最后成形的是一只中间留有小空间的白玉手镯。 灵诀展开,在广成子的双掌间浮现出一个银色的光团,光团轻轻飘起,在虚空中渐渐长大,最后差不多有一间房子大小。一道道灵诀从广成子的指端飞出,光团的壁上浮出无数暗明相间的印纹;渐渐地,光团开始收缩,越缩越快,最后小到半支铅笔大小,就像是一根发光的短竹签。 广成子虽然是半残废,压缩这样大小的空间还是用不着蓝乂丹提神的。一声轻叱,光团飞入炉中半固态的玉液里。炉稳渐降,炉中闪烁的光波也暗了下来,一只晶莹的玉镯随着广成子的灵诀从炉内飞出,在五行元精气漏下的彩光映照下,闪烁着斑斓的荧光。 “还不错!这炉子太好使了,可惜我的体力不够,只能压缩这么大的空间。”广成子对自己用这个高科技产品炼出的第一件产品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基本上达到了彭磊的要求。 “太好了!这玉镯给我,炉子就先放在这里,大仙休息一会儿再做,反正我也不急着要。”心急是做不出精品的,彭磊暂时也不想观摩了,所以拿着玉镯闪人,先讨好美人去。 ………… 羽村的那棵龙槡树被长生殿的云青那一番摧残,元气大伤。如玉在树间的小屋里弹了一日一夜的空桑琴,还是有三成的叶子褪不去黄斑。彭磊听从了广成子的建议,利用树魂凝成的空桑琴,用法术将大树移入乾坤界里。这棵龙槡成了乾坤界里的一大风景,它的一根枝条用木属性的元精气培育,一会儿的功夫就长成了一棵数人合抱的大树,移回到原先神树生长的地方——龙槡树虽然从小就有树魂,但是至少在千年之内,它的树魂是凝不成实体的,也就不会被贪心者垂涎了。 龙阳炉用来炼器真是很省力。广成子在熟悉了设备之后,炼制出的东西越来越好,也越来越精致。一口气做了五个镶宝石的戒指,六个手镯,这才收工罢手,鸟人差不多可以做空间法器的批发商了。当然,如果让广成子用这炉子来炼制仙剑之类的兵器,肯定也是比彭磊搞出来的要好,不过……彭磊也知道,以广成子现在的状态,造出的最多也只是高级法器,比没有好一点,也只是浪费材料和心力而已。 ………… 一个月后,孜芹顺利生产,是个儿子;再过半月,白露也生了,是个女儿。这让梁聃在鸟人的面前气壮了不少——孜家的女儿很少有生儿子的,芹证明了他梁聃的种子威力无比,怎么能不自豪。这期间,华夏历史上诞生了第一家现代化的妇保医院,医生是来自宇宙联盟的蒂娜小姐。当然,这家医院也是不对外开放的,只接收鸟人的近卫亲属。不是彭磊没有爱民之心,彭磊是不敢。如果太有名了,说不定会被亚特兰蒂斯岛上的外星人察觉出蛛丝马迹,那时就不好收场了。 ………… 西风骤起,又到了一年月冷霜寒的季节。去年的这个时候,绢和竹女带着未出生的孩子,被埋入溪边的土坡上。后来,战死的孜桑也在土坡上找到一快安息之地,她一直想成为鸟人的女人,不知道彭磊这么做,她是不是满意。 土坡上翠竹荫荫,黄土堆垒的坟包上覆盖了特别烧制的小青砖,坟前的小路上铺上了平整的青石板。这里是属于彭磊一个人的世界,稍稍有空时,他就会来这里坐一会儿。 第86章 也就是因为这个,梁公特意整治了周边的环境,在坟墓前的小道上,还建了一个避雨的草亭。 其实也不是鸟人多情,实在是鱼凫成太热闹了,有时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都不容易。竹女姐妹和桑儿都是彭磊铭心刻骨的女人,竹女姐妹曾经还是彭磊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依靠。而且,她们的死,不知道和平日里那口头禅似的誓言有没有关系?鸟人心里也是内疚。 有孩子的家是没有安宁的!鸟人作为一国之主也不能例外。毕竟那时候的鸟人国的王宫其实只是一栋房间很多,房间很大的四合院而已。避无可避,女人们干脆也不修炼了,小孩子是大人最好的玩物。彭磊自有逃避的地方!国家大事都有白浪担着,他就把大多数的时间都用来陪黄土下的人。 雨,淅淅沥沥。这深冬的雨,就像是溶进了世上所有的伤感,带着让人窒息的寒气。 今天这个属于彭磊一个人的世界里,居然有了外来的客人,而且是两个。一个是容颜苍老,白髯垂胸,满脸皱纹堆垒的男人;另一个却是美女!金色的披肩长发,深蓝色的凤目,坦胸的彩裙——晕!这是什么季节?穿得也太少了吧! “鸟人彭磊?”草亭边上的老者看见从小道上转出的彭磊,腰猛地挺直,脸上的皱纹突然消失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三十岁。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竟然没有预先感知到这里有人,彭磊的心里暗暗吃惊。他现在的修为,虽然入不了大罗金仙广成子的法眼,但是比起普通的武林高手,那也不是同一个层次了。正常情况下,即便是在无意识的时候,身外百米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彭磊的警觉。可是今天,这两个大活人在不远处等着,彭磊竟然没能察觉。 高手!看那美女,难道还是外星人高手? “鸟人哥哥,真的好帅哦!奴家婴纨,想请鸟人哥哥去奴家里做客呢。”美女的脸上浮动着一层动人的粉彩,眼中光华幻动,金色的长发随着身子的摆动,飘成一个个美妙的波纹。 “婴纨?姑娘是从哪里过来的,不是我们鱼凫国人吧?这里是我的家,既然两位来了这里,那是应该到我家里去做客才对。这位大叔是谁?”彭磊的心里已经紧张起来,隐在左臂里的连山剑微微颤动,随时准备冲出来。 “他呀?嘻嘻,他叫郁良,和你有仇哦,所以奴家也不好意思去小哥哥家。哥哥小心一点哦。”婴纨媚笑着。 “和我有仇?不会吧!我的仇人都是死人,这位大叔虽然年事已高,但是离入土还早呢。”彭磊隐隐地有点猜到两个人的来头,所以说话也就不怎么客气了。 “哼!小子,倒是牙尖嘴利。”郁良脸上的皱纹又层层叠叠地显现出来,嘴角浮出一丝淡淡的冷笑。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我怎么会和你们有仇呢?一定是误会了。即便是有仇,两位,这里是我的地盘,你们不知道吗?回吧!”彭磊也看到了郁良嘴角的笑意,心中不安,连山剑离臂而出,在身前幻出几道银色的剑影。 “你的地盘吗?嘿嘿嘿,那我们就换个地方说话。”郁良冷笑着,十指绕动,无数绿色的丝线突然从彭磊的脚下冒出,转瞬之间,就在彭磊的身外结成一个透明的绿色光茧。 “小哥哥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不过,别动哦!这是长生殿的镇教之宝绿萝兜,你若是不听话,说不定会引出能溶炼魂魄的绿磷离火,那时候妹妹我也帮不了你了。”婴纨的粉脸上荡漾着妖艳的笑,娇嫩如削葱根的十指结起灵诀,一片彩光凭空生出,如云雾般绕着光茧浮动,渐渐凝结在光茧上,变成一个个彩色的光点。 “嘻嘻,奴家的彩晶坠是不伤人的。” “你们想干什么?郁良大叔是长生殿的人吧?我们其实是有点误会了。这位婴纨妹妹又是哪一派的高人?我们可以做朋友的。” 彭磊现在知道了,这两个人为了他鸟人,着实是费了一番心机的,连法宝都是预先摆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还是双保险。有大意了!那个云青临逃走时放出的狠话竟然没有记在心上,幸亏这两位比那个竹山葛成的素质高了许多,没有拿鸟人的女人和孩子做人质。 后悔莫及!心里也是奇怪,听那个女人的说话,虽然她是陪郁良一道来的,但是好像不是长生殿的人——凑什么热闹! 第七十五章被抓了 彭磊猜测的没错,这婴纨确实不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人,她是郁良在西方阿尔卑斯山脉里遇上的修炼者,据说出自一个叫阿波罗尼的圣地。阿波罗尼也是隐在大山深处地脉上的一个寄生空间,和昆仑山长生殿差不多,也是数月前的那次天地异动破开了玄界出口的封印。郁良是长生殿的四位长老之一,这次他是带着弟子循着太阳转动的方向往西走的,在阿尔卑斯山脉中遇上了从阿波罗尼出来的婴纨。在他们各自门派的典籍里,这世界里应该是遍布修仙者的,可是事实让郁良和婴纨都很惊讶。 在西方莽莽的荒原上,生活着的人类都是茹毛饮血的野人,要么是驾着飞船在空中横冲直撞的异星人。除了偶尔见着几个道行不深的妖兽,那片大陆和传说中的没有一点点相似之处。两人相见时就有点惺惺相惜了,好像他们是这世上唯一的遗民。因此,尽管话不投机,兴趣爱好也各不相同,两个门派还是订立了同盟关系。 婴纨是受邀请来长生殿访问的,正好碰上云青同志很狼狈地逃回,于是郁良自告奋勇地来复仇,而婴纨则是对鱼凫城感兴趣。并不是郁良人格高尚,能做出暗中埋伏、出奇不意的人大多数是奸诈之徒,人格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毕竟郁良是一派的长老,在他的意识里,每一个修炼者的身后都应该有一个门派,除非是独自修炼的妖魅一族。 按照云青的说法,鸟人的国度里有生长了千万年的龙槡树,那鸟人还拥有法力恐怖的法器,很显然也是某个门派里出世修炼的小辈。剑童既然已经死了,再怎么着也活不过来。而且,剑童这样的低级弟子,死个把也不在郁良长老的心上。关键是要讨回九龙樽!那是长生殿的宝贝。所以,郁良对彭磊也没有下狠手。当然,下马威还是必要的,否则他鸟人还以为长生殿真的好欺负了。 绿萝兜只是困人,为了防止彭磊用出那个很变态的法宝,还请婴纨出手相助——云青将鸟人的量子枪描绘得很恐怖。龙槡树是上古仙种,数千年才能长成材,木质之坚韧,寻常刀剑根本就没法伤得了。即便是道家仙剑,若不是道法高深者施展,也休想能砍断手臂粗的树枝。鸟人那法宝射出的光束竟然能穿透数人合抱的龙槡树的树枝,郁良不敢不防。 婴纨的彩晶坠是一件很特别的法宝,最奇特的功能就是吸收能量。即便是天劫中的焚灭齑雷,只要不是连续地轰击,它一样能承受住那变态的能量。炼制彩晶坠的材料叫暗魂石,外表和普通的水晶一般无异,却是极稀少的储能晶石。吸收能量后,暗魂石就会变幻出色彩斑斓的幻彩,所以婴纨的法宝就叫做彩晶坠,是她的耳饰。 郁良和婴纨两个到鱼凫城已经有好几天了,对鸟人的起居也有了很详细的了解。郁良的首要目的是讨回失落的宝贝,在偷不到的前提下,就只能谈判。当然,和鸟人谈判也是要有筹码的。绑架勒索的事郁良老先生还做不出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鸟人擒了,于是就有了在雨中的等候。 绿萝兜的光线渐渐厚实,绿光里,鸟人没有取出他那威力惊人的法宝,这让郁良稍稍松了一口气。在郁良看来,这鸟人毕竟是一国之主,也不是无脑的莽夫。婴纨的提醒虽然暧昧,但是鸟人也应该能听出言外之意。自己这一方虽然行事有欠光明,却也是没有伤人的意思。 “彭道友,在下是昆仑山长生殿的郁良,道友应该能明白在下的来意。” “老郁,我也不想和你们过不去,何苦呢。不错,剑童是伤在我的手上的。但是,你知道吗?我这是正当防御,是自卫!我若是不伤他,老郁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彭磊的心里也渐渐平静下来。都已经这样了,急也没有用。看郁良好像还有什么说法,那自己就等着,只要他们不迁怒到别人身上就行。至于那个能溶炼魂魄的绿磷离火,彭磊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鸟人不是孙猴子,经不起烧,但是他随身带着乾坤界呢。危急的时候躲到乾坤界里,看那鬼火烧什么? 郁良叹道:“那是个误会!我们不怪道友。不过,道友能不能将九龙樽还我?” “什么九龙樽?是那个水晶瓶吗?恐怕不行!”彭磊也叹着气说道。 郁良想不到彭磊在这样的境况下还能这么干脆地说话,脸色一变,冷冷道:“道友怎么说?” “老郁不知道吗?本来云青兄伤害我族神树的事是误会,我们也不想深究。可是这水晶瓶惹事,竟然伤了我妻子。后来你也知道了,我们争斗起来,剑童也被我失手伤了。这水晶瓶我还是很喜欢的,毕竟是你们的珍宝,但是我想尽了办法,竟然不能使用它,你说气不气人?那天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将它砸碎了,真是对不住!” “你到底还不还?” “真的没法还了!连碎片都被我扔了。” “是吗?那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是不是?”郁良脸上的皱纹有不见了,眼中闪动着妖艳的绿芒,声音冷得就像是天上那正下着的雨。 “不是!有话好说,我可以赔的。 第87章 大叔,我鱼凫国虽然才刚刚立国,但是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想办法。”彭磊还在和郁良胡搞,连旁边的婴纨都看不过去了。 “哼,我们换个地方再说话。”郁良向嬉笑着的婴纨点点头,双手一圈,绿色的光茧急速收缩,回复成一个淡绿色的布兜,缓缓地飘入郁良的袖口。身影一动,两个人腾空而起,向着西北方而去。 ………… 山连着山,沟连着沟,从高空往下看,这里的地面就像是郁良同志的脸,皱纹堆垒。一处寸草不生、怪石嶙峋的山谷中,突然现出两个人影,正是从鱼凫城出来的郁良和婴纨。别看婴纨小姐年轻轻的样子,修真者的脸上是看不出真实的年龄的。婴纨身为阿波罗尼圣地的女长老,一身修为不输于长生殿的长老郁良,两人都已经修到了洞虚期,已经是很强的高手了。 “郁长老,这鸟人到底是什么门派的?他到底是什么层次的修为?”这个问题其实两人已经研究了无数遍,还是没有答案。这些天两人潜伏在暗处,鸟人身边的人都被他们仔仔细细地研究过。除了几个女孩有入门级的修为外,彭磊的身边都是凡人,整个鱼凫共和国里再也找不出一个修真者。 “婴仙子,看来只能问鸟人自己了。我就不信,在我的绿磷离火下,他鸟人的嘴还能硬得起来。不管他背后是什么人,我们长生殿都不会在乎。”郁良狠狠地说道。 “我想见识一下他的那件法宝。这鸟人,身体好棒,是个很难得的男人呢!嘻嘻。” 据现代的某些科学家研究证明,金发美女的基因中含有几个让人淫荡的链节,所以世界上的金发女人大多数很漂亮,也大多数是荡妇。郁良老先生没想到婴纨小姐竟然这么赤裸裸地表白自己的想法,心中一惊,差一点晕倒。虽然两个从相识到现在也有一段时间了,也知道这位美女言辞大胆露骨,却料不到她竟然能如此开放。心中感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真是挺大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啊! 微微笑道:“婴仙子,这鸟人也就是骨骼粗壮而已。你看他长得猪头猪脑的,也就是比我老头子稍稍结实一点。这样的男人,我们长生殿里没有一千,八百肯定是能找得出来的。” “嘻嘻,你们长生殿里的男人都太冷了,不懂风月,不解风情。哪有这个鸟人那样的,家里养着一大堆的女人。不用问,他肯定是个有情趣的男人。” “噗”!郁良一口血喷出,仰面摔倒,好久才挣扎着从乱石堆里爬出来:“仙子放心,老郁只要讨回我们自家的东西。仙子若是真的喜欢这个鸟人,老郁可以让鸟人和仙子签定一个契约,让他永远做仙子的奴隶。” “有这样的法术吗?郁哥哥,这鸟人神秘得很,郁哥哥既然有这样的法术,难道不心动?” 郁良刚刚从乱石堆里爬起来,又“嗵”地一声摔倒!说什么呢?荡妇眼睛里的世界真个是彩色的! “嘿嘿嘿,仙子,在下是个老男人,长得又难看,如果带着鸟人这个大块头在身边,那是会有心里障碍的。而且,昆仑山离鱼凫城不是很远,这鸟人我可不敢带回去。仙子就不同了,阿波罗尼远在数万里之外,鸟人的同门再怎么了得,也不可能找到阿波罗尼去。” “那就先谢谢郁哥哥了。嘻嘻,其实郁哥哥也是很不错的男人呢!” “砰”!郁老先生再一次摔入乱石堆中,狂喷血沫。 ………… 纤秀的十指如兰花绽放,纠结出一个个印诀。一块块乱石飞向虚空,飘浮着,仿佛是没有重力似的;几缕轻烟在浮石间流动,如剪纸出来的云。婴纨也不在意郁老先生的惊愕,转瞬间就用乱石堆砌起一个阵式。 “郁长老,奴家的这个一元锁灵阵放在外围,这样稳妥些。” “仙子想得周到,待我请那鸟人出来。” 郁良左手轻甩,右手灵诀点出,一片柔柔的绿光袅袅升腾,迅速长大,转眼间就变成一个巨大的绿色光茧。 “咦?人呢?”郁良脸上的皱纹有不见了,眼睛瞪大了一倍不止,婴纨的秀目中也满是惊诧,脸上的嬉笑如遇上寒流的水,突然间全部冻结了。 第七十六章小妖兄弟 绿光缭绕,绿光中,那彩晶坠化成的光点也还在,但是透明的光茧中空空如也,连个屁也没有! 鸟人呢?难道他用了隐身术?没有道理啊!在这种法宝里施用隐身术,有啥子意思?他不懂吗?如果不是隐身术,那他人呢? 两个人四只眼睛都看见的,当初收起绿萝兜时,那鸟人明明白白地在绿萝兜中的,还说着话呢。 一朵朵细小的火焰如碧绿色的花,在光茧中飘动,一道道深绿色的光线在火焰中闪动。郁良终于启动了绿萝兜中的炼魂磷火!如果是隐身术,虽然能躲过灵识的搜索,但是在绿磷离火的灼烧下,光茧中的每一个空气微粒都不能幸免。 “郁长老,绿萝兜是不是漏了?里面没有丝微的能量波动,那鸟人确实不在。”因为彩晶坠和绿萝兜附着在一起,所以婴纨也能明明白白地感知绿萝兜里的能量脉动。 真的没有!神识一遍遍地搜索,就是找不到,忍不住就要怀疑长生殿的法宝了。 “婴仙子,这绿萝兜是我派先祖在飞升之后炼制的仙器,即便是大罗金仙,如果陷身其中,也休想轻易地逃脱。这样的仙宝怎么可能漏呢?漏了也就废了,也没法困住鸟人。”郁良要改名叫郁闷了!没有理由啊……可是,事实是,绿萝兜里确实没有人! 在一元锁灵阵里,绿萝兜回复了它的本相。这宝贝也是可怜,被郁良和婴纨两个翻来覆去地检查,每个细小的纹饰都用放大镜研究过许多遍;甩了又甩,捏了又捏,结果当然是肯定的:法宝是完好的,鸟人确实不在! 见鬼了,青天白日见鬼了!两人面面相觑。想不通啊!老头郁闷得差点想哭,美女也笑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现在怎么办?难道……难怪他在绿萝兜里还能这样从容自若。”婴纨皱起秀眉,自言自语着。 “不讨回九龙樽,我也不能回长生殿。那鸟人虽然跑了,但是他的妻儿都在鱼凫城,我就在那里等他。”郁良狠狠地磨着牙,“仙子意欲何往?鱼凫城极是繁华,仙子要不要去那里小住一阵?” “嗯,过一阵子会去,奴家对那个鸟人真的是很好奇哦。至于现在嚒,山外不远就是下羌国,奴家先去那儿逛逛。”婴纨叹道。 “那好,我们就此别过。多谢仙子此次相助,以后或许还会有麻烦到仙子的地方呢。” “嘻嘻,郁长老客气了!记得找到那个鸟人时,把他的宝贝让奴家见识见识哦!” “仙子,那我先走了。”郁良点点头,也不多话,化成一道绿色的光,往东南方而去。婴纨也随着飘起身子,只是她悠闲多了,驾着风,如散花仙子一般,嬝嬝地向东飞。 乱石谷中又恢复了静谧,只有“呼呼”的风声在乱石间回荡。 这片山谷和附近的其它山谷都不一样。其它的山谷虽然也大多数是寸草不生,但是大多数是峭壁悬崖,很少有这样开阔的。这里山坡平缓,最宽处足有数千米,乱石堆垒,简直就是一个采石场。而且这里荒无人烟,好像也没有什么生物,视野开阔,所以郁良会选中在这里和鸟人谈判。 山里的风拥有特别的魔力,好像是很轻柔的,却能将拳头大的碎石吹得“咕噜噜”乱滚,那些更细小的石屑甚至能飞到半空。山谷中不时响起石头撞击的“啪啪”声,拖着“悉嗦”的余音,在这光线晦暗的黄昏,听起来就像是小鬼在拍门。 一条黑蛇在乱石间飞快地穿行,不时地停下,昂起头打量头顶上的虚空。远处的山脊上空,一只苍鹰盘旋着,仿佛在寻找着猎物。 蛇小心翼翼地游过刚才郁良和婴纨停留过的地方,爬上一块光溜溜的巨石,连天也不看了,好像那鹰并不是它的天敌似的。鹰还在飞,对石头上坦露着的黑蛇不屑一顾。看来蛇的大胆是有理由的,这里的鹰确实不喜欢吃蛇餐。 又是一阵风吹过,大石头旁的石粉打着细小的旋。那蛇昂着的头突然一缩,然后,“啊嚏”一声脆响,竟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黑蛇吞吐着的舌头猛地缩回,嘴巴紧闭,最后干脆将头也埋到蜷着的身体里。 不远处,一块百多斤重的石头凌空飞起,砸在黑蛇盘身的大石头旁,石屑纷飞,“啪啪”声响成一片。 “老魇,你tmd不能小心一点吗?你tmd多久没有洗脸刷牙洗澡了?这么臭!”愤怒的吼声,竟然出自大石头上的那条黑蛇。 一声粗豪的吼声从乱石中响起:“操!你小子又不是老子的婆娘,你管老子臭不臭!老子就喜欢这样,你能怎么着?看不惯就离老子远点。” 又是几块大石头飞起,在乱石堆中撞出“砰砰”的巨响。 “妈的,算我怕了你,我躲还不行吗!真羡慕老白,飞得那么高,可以不受这个罪。”黑蛇自言自语着,从大石头上飞快地滑下,迅速地游上稍远处的另一块巨石。 “妈的,假正经!想当年和老子一起在臭水沟里混日子的时候,你小子怎么不嫌老子臭啊?走开最好!老子才不稀罕你小子呢。嘿嘿嘿,这块石头的位置不错。老白,那个女人走了吗?妈的,她可真是漂亮!” 从乱石堆中钻出的是一条大蜥蜴。一米多长,金黄色的鳞甲,就像是一只小鳄鱼。这家伙大张着嘴,嘴角挂着黏黏的唾液,裹着一团浓浓的臭,自言自语地吼着,张牙舞爪地爬上刚才黑蛇占领过的大石头,冲着天空摇头摆尾。 第88章 空中,那只鹰悠然地飞着,突然双翅一抖,一个倒栽葱,从半空跌落,直到快撞上山坡的乱石时,才又挣扎着飞起。 “老白,是怎么回事?”黑蛇关心地问。 “没什么!妈的,老魇,你tmd想害死人啊?就你那个得性,还想人家美女?饶了我吧!”苍鹰“哇哇”大叫。 “操!我怎么了?至少我比你们两个小子都要强壮。没有听到那美女说吗?她就喜欢强壮的男子汉。”蜥蜴大叫着,身子一晃,变成一个身高近2米的黄脸大汉。光秃秃的脑袋,身上披挂着金色的甲胄,若不是嘴角那垂下的臭气熏天的液体,还真是一个伟岸的男子。 “老魇,你饶了我们吧。知道你皮厚,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厚!那美女刚才好像说什么的?对了,她要去山外的下羌国,然后还会到南方的鱼凫国。老魇,你若真的是男子汉,就去吧!”黑蛇哀叫着,天上的苍鹰也发出一声尖细的笑。 “我……你们tmd是不是男人?俗话说什么来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老子就是喜欢。哼,哪天老子高兴,还真的去那个下羌国和鱼凫国逛逛。” “就你?小心被人家逮住了喂狗。”黑蛇冷笑着,摇身变成一个脸色微黑的青年。黑衣黑发,连脚上的鞋都是黑色的,难怪叫小黑。 “老白,那两个男女都有很高深的修为,离飞升也不远了。这些天怎么了?天上那些外星来客横冲直撞的,连传说中的修仙者也见了不少了。”冲着天空说道。 那只鹰在天空又盘旋了一圈,然后双翅一敛,降落到小黑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化身成一个白衣黑发的青年。长身玉立,唯有脸色略显苍白。笑道:“小黑,别理他。他若是真的敢去那鱼凫城,我就把身上的毛拔下来给他做毽子踢。先别说那鱼凫城离这里数百里远,他那身法,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爬到。就是他真的敢去,只怕还没有进到城里,就被人抓去剥皮抽筋了。那个味,我们俩都受不了,那些凡人能饶得了他?” “我……老白,连你也这么说话,真是太伤我的自尊了。妈的,我们还是不是兄弟?” “老魇,你还好意思说?你什么时候听过我们的话了?若不是你这一身奇臭,我和老白早就搬到下羌国去住了。人类的元阳之气能提高我们的修为,你不知道吗?”黑蛇骂道。 “真是忘恩负义啊!如果不是当初我找到了那棵紫晶兰,有你们两个小子现在这样神气活现的臭样吗?尤其是你这黑小子,想当初我们一起吃屎喝尿的时候,你懂什么香臭。现在人模蛇样的,还真当自己是人了?” “叽……”小黑当场晕倒,而老白则变成了老红,一口气没喘上来,噎得直翻白眼。 好半天,那小黑和老白才缓过气来——好汉不提当年勇,这老魇已经修炼成人身了,还在留恋以前吃屎喝尿的日子,真是不知上进,没有出息。 老白看着那边还在张牙舞爪的老魇,皱起眉头,一脸的无奈:“老魇,不要怪我们说你。你看,我们修炼到现在也有好几百年了吧?八百年肯定不止了。为什么修炼?还不是想做人!可是你看你,哪有一点人样!就是我和小黑两个,离真正的人还差得远呢。这远离人类的深山,灵气虽然充沛,这里的灵气却是没有灵性的。其实我们现在的修为,真的应该到凡人中去修炼。” “我……那你们说怎么办?”老魇终于有点脸红了。 “只要你想做,没有做不成的事。我来想想……对了,南边不远处不是有一处沸泉吗?你就每天在泉水里泡上半天,我就不信,你还会那么臭。” “啊?不会吧!那处山泉是从火山口流出的,那硫磺味能熏死人。我去那里泡澡,还要不要命了?”老魇惊叫起来。 “就是要那个硫磺水才能治你的口臭、脚臭和体臭。老魇,你不是凡人,也不是八百年前的那只黄金蜥,那硫磺怎么可能熏得死你。想想,如果你不再臭的话,你这样强壮的身体,若是被刚才那个美女看见,那还了得?” “这……好吧,看在我们八百年的交情份上,我就再帮你们一把。其实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味啊,这么大惊小怪。”老魇的黄脸上亮起淡淡的金光,点着头,冲着黑蛇吼道,“我就不信,你小子身上会没有一点点蛇腥味。我看你也要泡泡硫磺澡,否则到时候说不定就被你坏了我们的好事。” “我……”小黑身子一抖,差一点又摔倒。一声长叹,重新回复成蛇身,飞快地游向南方,“操!老子现在就泡澡去!” ………… 山谷里回复了静谧,刚才吹得石头乱滚的风也轻柔起来,甚至吹不动大石头下细细的石粉。四周没有一声虫鸣,天空也不见鸟影。这是一片深深的死寂,仿佛不是在人间。 刚才那老魇盘踞的巨石旁,突然现出一点浓黑色,在昏暗的暮色里,也辨不真切。只是一转眼的功夫,那点浓黑竟然变成了彩色,无数眩目的彩色丝光从中心那一点散出,形成一个直径约1米的光团。这光团的存在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然后在光团的位置突然现出两个人来,正是彭磊和广成子。 彭磊当然不会隐身术,郁良收起绿萝兜的时候,他也缩进了乾坤界里。广成子没有忽悠他,还真是灵,神念一转就行了。 乾坤界和这个世界的连接,变成了绿萝兜里一个细小得不能再细小的质点,即便是大罗金仙的神念也不一定能搜出来,郁良和婴纨的努力当然是白费了。那一阵折腾,将乾坤界留在了这乱石堆里,他们反而去了鸟人的老家守株待兔,不知道若是郁良老先生知道了这一切,心里会生出什么感想。 虽然躲在乾坤界里,外面的一切彭磊却是清清楚楚。意念通过这节点发散,方圆十里内的动静就像是肉眼看到的一样明白。想不到这乱石滩里还隐藏着三个妖魅!彭磊惊诧于黄金蜥那飞沙走石的声势,也不知道另外两妖的实力,所以一直躲着,直到三只妖魅离开了才现出身来。 第七十七章三个小妖 “妈的,那四脚爬虫确实是臭,都走了这么久了,臭味还是没有散尽。” 石头旁边,石头上,到处是一滩滩污浊的印迹,散发出的臭味让人直打恶心。彭磊赶紧跑到稍远处,跳上一块巨石,对着空气狠狠地骂。 “师尊,我看那三个妖魅品行还可以,修为也还不错,如果收在身边,那倒是很不错的宠兽。”广成子望向南方的天空,向彭磊笑道。 “大仙,你没听他们说吗?都修炼八百多年了,老妖精了。我自己的本事我知道,再说了,那鸟儿还行,蛇和蜥蜴就免了吧!我不喜欢蛇。虽然这黑蛇看上去也不是太讨厌,可是谁知道它有没有毒。至于那四脚蛇,这么臭,会熏死人的。”彭磊直摇脑袋。 “这大光头确实是臭,那是它嘴里和肚子里的细菌发酵后产生的。扁毛小子的主意不错,硫磺水就是能杀菌,用那个泡澡绝对有效。对了,还应该给它灌肠,否则过几天又臭了。至于那黑蛇,师尊不知道,那是一种很少见的灵蛇,人称为肥遗。传说它能引起大旱灾,当然是无稽之谈。这种蛇即使是普通的凡种,也是很通灵性的,所以常被修炼者收做宠物。师尊没有看见它飞行的样子,它有两对肉翅,飞起来特别灵巧。” “是吗?那个大光头如果不臭了,留在家里当个看门的,还是很不错的。大仙,真的有会飞的蛇吗?大仙能不能将他们全抓住?那只老鹰我喜欢,有了它,将来打仗时就不用派探子了。” “师尊,要抓他们是很容易的。他们现在的修为还很差,我如果现身,他们连逃跑都不敢。不过……待我传授师尊灵魂禁咒,到时候师尊给它们刻上印记,它们就终身是师尊的宠兽了。”广成子说着,掌心幻出一团白光,送入彭磊的眉心。 他们这一对师徒,老是徒弟传授师傅本事,真是天晓得! 印诀很简单,彭磊忍不住就想试试。如果能养几个修行了八百多年的妖怪做宠物,那这一次的流放生活就更加精彩了——想不到真的有妖怪,以前还以为猪八戒的故事都是别人编出来的呢! 那个蒸腾着浓烈硫磺味的水池就在南边不远处,彭磊在广成子的帮助下,几乎是一晃身的功夫就到了旁边,隐在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后——最好是一次出手就成功,如果让它们逃散了,再抓就麻烦了。 三个妖怪都幻成了人形,那光头老魇精赤条条地泡在水里,还在不停地喝水漱口。水池旁边,老白和小黑不停地在指手画脚,手上都抓着大瓢,不时地还要给光头浇上几下。 “想做人真是很不容易!”彭磊忍不住感慨。虽然离泉水池不近,但是浓烈的硫磺味还是熏得彭磊头昏脑胀。看那个大光头为了做人,竟然在这么毒的水中洗漱,心里不得不佩服。想不通有些人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做,却偏偏要做畜牲。和眼前的三个比起来,那些人真是枉为人也! “师尊快释放气旋束缚那一片空间,待弟子在助师尊一臂之力,这三个妖物就跑不了了。”广成子提醒道。 “好,那就试试。如果不行的话,就让他们走吧,我看他们修行也挺不容易的。”鸟人竟然起了侧隐之心,实在是难得。 “师尊放心,他们不会跑的。师尊是什么人?他们能在师尊身边做妖,也是他们几百年修来的运气。也就是看他们修行不易,再加上身上没有血光之气,否则弟子也不会建议师尊这么做。 第89章 乾坤界里的灵力之丰沛,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处,而且里面没有天劫的危胁,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堂。”广成子的马屁也是脱口而出。 “那好!”彭磊点头,盘腿坐下,丹田的气旋轰轰烈烈地展开,瞬间的功夫,就将蒸腾着硫磺蒸汽的泉水池盖得严严实实。 袅袅的水汽中,三个人互相泼着水,即便是那个叫老白的苍鹰,身上也是湿漉漉的。这三个一起修炼了八百年,积累的情谊非同寻常,此刻虽然嘴里还在“呱呱”地骂着,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三个情比兄弟。 身边突然掠过一道旋动的能量,能量中夹杂着一股强大无比的威压,让人心惊胆颤。老白抓着石瓢的手僵在半空,小黑的一瓢水全部浇到自己的头上,那老魇“噗”地一声摔倒在水里,大嘴张着,“咕咕”地往自己的肚子里灌水。 彭磊灵诀展开,气旋中幻出三道银色的光线,先后缠上老魇他们三个的头顶。身体一震,三个再也保持不了人形,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地上幻出本相。 “你们给我变成人,到这边来。那个光头,你小子给我继续洗,喝水,拉干净了再过来。”广成子远远地吆喝,同时收起释放出的气息。彭磊的气旋虽然猛烈,但是,凭他的修为还不足以让三个妖兽恐惧。广成子的修为虽然大减,不过一个人的气势是不会随着修为而降低的,大罗金仙的威慑力岂是普通修炼者能比的,借着彭磊的气旋放出,逮住老白它们三个确实是不费吹灰之力。 身上的压力一松,黑蛇和苍鹰马上幻成人形,走出池边几步,趴在地上大叫:“大仙饶命,大仙饶命!” 那个秃头老魇也想爬出来,猛然间耳边响起一声暴喝:“你想死啊?你若是敢这样臭哄哄地出来,我就把你剁碎了喂王八。” 老魇吓得一抖,赶紧沉到水底,拼命地喝水;使劲地挠身上的厚皮,恨不得将每一片鳞片都翻过来洗洗。心里那个怨哪!这是倒了那辈子的霉呢! “你们两个过来,嗯,长得还是很端正的。”广成子可不在乎那个硫磺味,见蛇和鹰还是趴在远处发抖,迫不及待地就跑上前去,一手一个,将两人抓了起来。上上下下地仔细端详,看得小黑和老白心里直发毛,差一点保持不了人形。 确实是鸿云高照了!先前见着的那两个男女,他们的修为就已经高得恐怖。现在看这个老头,好像更高,高得让人不敢感觉。还是作为老鹰的老白稍微镇静一点,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唯有老老实实地认主,只希望自己的主人不是穷凶极恶之徒,这样自己三兄弟或许能活得长一点。 “大仙,主人,我们三兄弟一定赤胆忠心,绝不会三心二意。” “哈哈哈,好,小白脸就是聪明。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师尊的仆人,做护卫也行,具体的就看师尊按排了。还不快去见过师尊?那光头小子就让他在那里泡着,太臭了,会熏死人的。” 广成子找这几个小妖的麻烦其实也是有私心的,他现在的情况,在肉身没有完全康复之前,恢复不能太快。乾坤界里太冷清了,虽然有那十几个外星人,但是他们的基础太差,要培养到能接受大罗金仙的折磨,不知道还要多长的时间。现在好了,有了三个八百年修行的小妖,以后的日子就不寂寞了。 广成子的话把老白和小黑又吓得不轻!这老头的师尊,又是哪路神仙!及至看到肥头大耳的彭磊,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彭磊的气势比广成子弱得太多了,修为比他们俩也不见得强多少……又奇怪了,这年轻人是老头的师尊? 彭磊也在看着这两个,妖啊!真真切切,小时候故事里无数遍地读过,一直以为是子虚乌有,现在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抓过小黑,又是一遍仔仔细细的研究:“还行!虽然我不喜欢蛇,但是你的样子比那个臭蜥蜴还是好得多。它还得洗一会儿,你们给我说说,是怎么修炼的?我家的小狗怎么只能活十几岁呢!” “主人,我们三个的家族本身就都是上古异兽。我是肥遗一族,老白是白头苍鹰,老魇是黄金蜥,我们天生的寿命就比一般兽类要长一些。”小黑听彭磊说不喜欢蛇,心里就直发毛,盘算着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彭磊的话不敢不答:“主人,我们也是巧合,许多年前在山里找到了一株挂果的紫晶兰。我们三个分食了,再加上修炼不断,所以能有今天。” “紫晶兰是什么东西?对,我见过它的图像,那是一种仙草,也是炼丹的好材料。”彭磊想起来了,在天机子的玉简中就有关于紫晶兰的介绍。 “主人真是博学。那株紫晶兰据说已经活了数千年,它一次结了四个果,我们三兄弟分食了三个,还有一个老白保管着,以备不时之需。老白,那个紫晶果呢?给主人吧,以后有主人护着我们,这紫晶果也没有什么用了。”小黑连着奉承附带送礼,极尽全力地讨好。 “嗯,好!那株兰花还在吗?”彭磊知道紫晶兰是仙草,若不是暴力,一般也不会死。不过它的开花结果的周期太长,千年才开花结果一次。一千岁结一个果,四个果就是四千岁,到现在又过了数百年,那就是快五千岁了。 “在呢!那株兰花是我们的宝贝,我们一直将它看护得好好的。它生长在大山的深处,附着在地脉之上,终日不见阳光。我们在兰花的外面还特意布置了一些迷阵,就是担心有兽类伤害到它。”老白掏出一颗樱桃大小、如紫水晶雕成的小果子,一边答着彭磊的话,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嗯,这个紫晶果我来保管吧,等会儿去看看,能不能将那紫晶兰移到乾坤界里。”彭磊毫不客气地将紫晶果收下,问广成子道,“大仙,你看能不能移栽?如果不行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广成子笑道:“师尊,紫晶兰生长需要大量的灵气,所以会生在大山深处的地脉上。乾坤界里的灵息都是最精纯的元精气,比地脉中的灵气不知道要精纯多少。师尊只要引木属性的元精气浇灌,这紫晶兰或许十年就能开花结果。” “是吗?那太好了!紫晶果是炼制紫蕴仙丹的必备之物,哈哈哈。那个光头洗得差不多了吗?” “是吗?”广成子也是大喜。虽然是大罗金仙,但是金仙也是各有所长。比如这仙丹,他就只会吃,不会炼,也不知道炼制仙丹的材料。 同样是紫蕴仙丹,蓝乂仙丹,不同的人可能会用不同的材料来炼制,这都是门派中的秘密。当然,还有溶炼的方式,火候的控制等等,都是各门派的不传之秘。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堂堂的大罗金仙才心甘情愿地屈身在鸟人的手下做弟子。 “那个四脚蛇太脏了,估计泡三天也根除不了臭味。师尊既然等不及,就在乾坤界里也造一个这样的池子,那样的话,这臭蜥蜴泡上三年也没有问题。”广成子献计道。 “能造吗?这是火山地热造就的温泉,乾坤界里怎么造?”彭磊还是很陌生。 “师尊,这世界万物无不是由五行元气幻化而成的,乾坤界里的元精气是所有元气之母,幻化一座火山是轻而易举的,只要师尊取用的灵气足够就行了。”广成子这个弟子又要开始教师傅了。 彭磊没想到五行炼魂阵里的那团彩光还有这样的用处,当下照着广成子的教导,还真是在乾坤界的一角造了一座火山。 “小黑,你在这边陪老魇洗澡,肠子也要洗干净。妈的,如果不除尽臭味,就一直让他泡着。老白陪我去找紫晶兰,我要在龙槡树旁造一个珍稀植物园。” 彭磊的一句话,决定了老魇的悲惨命运。那小黑为了消除主人的陈见,做事唯恐不努力,逼着老魇喝那硫磺水洗肠子,还自制了刷子,将老魇的每一块鳞片都撬起来刷上十来遍,直到黄金蜥的金色快变成银色了,才不情不愿的放手。 广成子的身体状况,只能偶尔陪一会儿彭磊,大多数的时间还是待在乾坤界里安全,所以去下羌国的一路上就是老白陪着彭磊。一个妖鸟,一个鸟人,还真是绝配。 第七十八章羌城 下羌国虽说是就在山外,但是这十万大山层层叠叠,乱石滩到山外也有近百公里,并不近。彭磊驭剑飞行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关键是他从来没有这么长距离地赶过路,起到空中,说不定连方向都搞不明白。现在好了,有了一只老鹰做坐骑,好像比神雕大侠还要风光——神雕大侠的大鸟能变大变小变人吗?只会“呱呱”地叫,会说人话拍马屁吗? 老白现在叫白风。白风比白毛好听一点,主人命令他两选其一,老白当然选白风了。 坐在白风的背上,穿越无限的星空,彭磊的心情是特别地爽。拍着老鹰的脖子,得意洋洋:“白风,飞慢一点,我们也不急。我说,你有没有同族?有没有对象?过两天我放你几天假,你给我多找几个老婆回来,多生几个儿女,怎么样?” “主人,我们白头一族本来就不兴旺,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我的同类。”白风双翅一抖,差一点把鸟人抖落下去,赶紧重新振作精神,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苍鹰一族都是很忠贞的,一旦结合,一定相伴终身。花心会被人看不起的!再说了,我已经修炼成了人形,怎么能再找凡鸟婚配。” “呀,小子,还真是看不出来,蛮清高的吗!”彭磊一得意,忍不住就开说鸟话,“小子,看来你做人真是没有经验。知道什么是成功的男人吗?大大的有钱,大大的有名,多多的女人,有其一就勉强能算了。 第90章 当然,如果变态,多多的男人也算。你小子修炼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一只名鸟了,那怎么还能守老规矩?至少得娶上四、五个老婆,生下十七、八个儿女,这样你才算没有白活一回。等你度过了一劫,人的身体固定了下来,那时候再找两个人类老婆,生几个鸟人……不,是人鸟儿女,那才有意思。” “主人……什么时候给白风放假?” “操!也不用那么急,等老子回家之后。” “主人能不能让我的家人也住到乾坤界里?那里面真是太好了!” “好啊,有什么不好的。不过,你小子还没有找到家人呢,就这么急,真是贱!听说扁毛的东西特别淫,我不信你们的家族真的是一夫一妻制的。有这么规矩吗?” “主人,是真的,我可以发誓。” “算了,和你开玩笑呢。叫你飞得慢一点,还是这么快。好像是到了,下面那座城市应该就是下羌国的都城了,是不是?” “主人,白风来过这里,不会错。这座城市其实建成的时间也不长,好像百年还不到。对了,最初是那些会飞的人类造的,这里是他们玩乐的地方,留下了许多的子女。” “是吗?有这回事?难道我们民族的血统也不纯?”彭磊的脑袋有点晕了。 出大山几百里,彭磊看着那条差不多南北走向的大江,心中微微感慨。这是岷江,长江上游的一条大支流。万壑叠浪堆雪,千山铺翠描金,彭磊在以前曾经不止一次地来旅游过,传说源头的雪山上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当然还有美貌的仙姑。数千年的岁月并没有将这片大地改变多少,大概的地形没有变。 虽然是深冬,但是高山峡谷中的气候不能用常识来测度。刺骨冰寒的雪水旁,竟然还有团团簇簇的黄花绿叶——其实白风飞得很慢了,几百里路飞了大半夜的时间,还怎么慢?也就是他这个修行了八百年的神鹰,换了神雕大侠的巨无霸雕兄,还做不到呢! 天光大亮了,白云下层层叠叠的山峦尽收眼底,大江两边的绿洲、沼泽映射着天光,那个“美”字,只能用心来细细品味。彭磊暗下决心,过两天一定带老婆孩子过来,欣赏这大自然的美景对修炼好像也有好处。 下面的城池背倚着一座小山,巨石堆砌的城墙,巨石堆砌的高塔,巨石堆砌的街道……难道是古罗马尼禄大帝建造的城堡? 现在是什么年代?该死的外星人到底将老子送到了几千年前?如果是在中原大地上,那应该能很快搞明白,到底是夏、商、周的哪个。可是中国的历史书上对古蜀国的记述少得可怜,有的大多也是臆测。大诗人李白好像有诗说过:蚕丛及鱼凫,开国何惘然;还有杜鹃啼血的故事。对了!鱼凫国,难道就是老子的鱼凫国?彭磊这个时候的脑袋突然开窍了,终于被他找到了历史,只可惜历史上鱼凫国也只是一个传说,没人知道它存在的时间是几千年前。 “主人,这是羌国的圣城,是羌人祖先住过的地方。羌国真正的城市在旁边。”白风及时提醒。 还真是的,从空中看去,虽然城市整洁宏伟,但是宽阔的街道上却寥无人迹。这是一座空城,只有在巍峨的城门口,有几队身披甲胄的士兵持矛守着。 离这座空城不到十里,又是一座大城。虽然和之前见到的城市相比要简陋得多,但是规模却要超过许多。石砌的城墙有1米多厚,城市里的房舍大多也是石砌的,间杂着泥坯、木楼,街道很宽畅,也很乱。很显然,这座城市是人口慢慢聚居而自然形成的。 城市真的很大,估计方圆有几十里,占据了好几个山坳。从规模来看,这座城市的人口或许会超过十万。nnd,比鱼凫国的全国人口还要多。彭磊的心里竟然有点微微发虚——若不是他鸟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知识积累,还有外星人有意无意的帮助,他也不可能建起鱼凫共和国,鱼凫共和国的国力也没法和羌国一较短长。据说东北边的柏灌国比下羌国还要强大,他们鸟人国更是没法比了。 妈的,差一点做了一回坐井观天的蛤蟆!回家之后一定要抓革命,促生产。练武很重要,生儿子更重要!人口是一国之根本。对了,还应该开办一个技巧培训班,让全体国民都热爱那种游戏。鸟人不才,房中术据说有数百招之多,彭磊只是试过其中的部分。虽然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作为调节也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能有几张小日本的av大碟,那效果绝对更佳。 人啊人!要制定一个五年、十年计划,没有人,那是什么都做不成的。 大清早的,羌城的街道上已经尽是挤挤的人群了。城里流通一种贝壳的货币,很漂亮的,好像是扇贝,还有就是打制成薄片的黄金。也不明白,扇贝只生活在大海里,还有近海的大湖里,这里离大海数千里远,哪里来的这么多贝壳。 从城门口大摇大摆地进入,彭磊和白风浏览着热闹的街市,还找了家饭馆大吃了一顿。虽然城市很热闹,但是这里最繁华的酒楼也没法和鱼凫城的得意楼相比,这让鸟人的自尊心得到了稍些安慰。 酒是那种曾经喝过的果露,又酸又涩,最高级的也就是数千年后的劣质葡萄酒的水平,彭磊实在是提不起兴趣。那菜肴也很普通,缺油少盐的,大块的肉半生半熟,和彭磊的手艺更是没法相比。倒是那免费赠送的茶水让彭磊大声叫好。那是用上等的中药材,加上蜂蜜、嫩叶,混在一起泡制的,有点像数千年后很流行的茶饮料,商人们灌塑料瓶里卖钱的那种。 城市里的市场非常热闹,是在城市中心的一片开阔地上,商家大都有一个用碎石围起的空间。前后开门,四面矮墙,有点像数千年后山里人养猪的猪圈。有的上面盖了木架茅草的顶,有的支着皮制的帐篷遮风挡雨。一家挨着一家,卖什么的都有。 彭磊和白风尝过这里的美食之后,直接就闯到市场中去了。比起鱼凫共和国的国民来,下羌国的人普遍较高大,1米70以上身高的人比比皆是。在这里,鸟人的身高并不突出,倒也省了鸟人许多的担心。 根据市场上的商品,很容易就能判定这附近的工业水平。许多的商铺都是前店后作坊,想要什么,可以现场制作。看他们的青铜器,材质一般,工艺也很差。看来外星人确实很格守“不干涉”信条,也没有留下很高级的技术。市场里比较吸引彭磊的,是许许多多看的、玩的、用的等等手工制品,还有山里产出的各种土特产。 在一个出售山货的摊位前,彭磊停留了很久。并不是因为摊主是个年轻的女人,而是因为那摊位上的山货大多数都是书上有记录的名贵中药材,甚至还有大块大块的麝香。 让人想不到的是,白风对这个摊位也很关注,不过他只注意女人。 “主人,你看那个女人!”自己看还不够,还要指点给彭磊。 “怎么了?你不会这么快就发情了吧?”彭磊的全部身心都在那些药材上,采这么多的药材,显然也应该初通医理的才是。那个女人虽然很年轻,不过彭磊也没有太在意。五官好像也很端正,但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样子,和白露、如玉他们根本就不能比。 “主人,你看她挂在胸前的那个玉佩。” “老白,你很失礼了!知道吗?看女人不能盯着人家的胸看,会被人当成色狼的。”彭磊一本正经地教训。 “主人,我不是……,那个玉佩,应该是一种很特别的软玉,只有一种叫香脂虫的虫子生长的地方才有。那香脂虫很特别,混身通透无色,只生活在极品的白玉中。白玉被香脂种的体液浸泡过后会变软,还带着淡淡的香。据说那香脂虫的体液能治百病,能让人起死回生。那虫体更是千年不死,也是一种上古留存下来的异兽。”白风被误会了,急忙红着脸解释。 “香脂虫?是不是没头没尾,没嘴没屁眼的?”彭磊问道。 “是,据说我们妖族如果能得到香脂虫的成熟个体,就能直接凝炼成人身,能避开九道天劫。”白风满脸的幻想。 “屁!什么香脂虫,那叫混沌,是天地灵气孕育成的先天异物。”彭磊也来了兴趣。天机子在玉简中有简单的描述,那东西是天下奇珍,极为罕见,或许已经绝迹了。 “主人,要不要抢下来?”白风得到彭磊的肯定,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老白,你也修行了800年了,怎么不动动脑子?抢那东西有什么用,我们是要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 “对,我们抢人!”老白做人的经验还是不丰富,立功的欲望又太强了。 彭磊一把抓住就要往前冲的白风,笑道:“为什么要抢?记着,做人要讲文明礼貌。我们有的是黄金,可以和她交易。” 彭磊和白风两个在摊位前窃窃私语,店堂里的女老板不时地抬起她那好奇的眼睛,打量门口那两个不走也不买东西的男人。男人的眼神不时地掠过自己的胸前,心里不禁有些发毛——难道是色狼? 彭磊和白风商量好了,为了培养白风做人的能力,交易就由白风出面。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泡到漂亮的小妞。白风拿着大块的黄金,不过他的社会实践还没有开始,就不得不中止了。远处一阵阵的混乱正在向这里蔓延,好像是有人在打架、追杀,叫骂、惨叫、哭喊响成一片。 彭磊是在市场上打架打出名的,此情此景,仿佛回到了那个红土坡上的早晨。 第91章 心,不由得激动起来。 一个青年,身披豹皮袍,长发披肩,右手执剑,背着长弓,左手挽着一个少女,闯过人群,向这边急奔而来。远远地就在叫:“宛儿,快走!” 宛儿跑得还真是不慢!扔掉手上的动西,转身就冲出身后石墙上的栅栏。那动作,干净利落,如久经训练的一般。那对逃跑的男女也很快,掠过彭磊的身前,随着宛儿而去。他们的身后,十几个壮汉执剑狂追,嘴里“哇哇”大叫着。 第七十九章积德 “姬爻,你往哪里跑?竟然敢拐骗女人!” “姬爻,还不快放开若水。你小子今天死定了!” 十几个壮汉横冲直撞,把原来就已经很混乱的市场搅得鸡飞狗跳。 彭磊的动作也不慢,姬爻刚刚冲过,他闪身就到了店里。宛儿的摊位上好东西不少呢!那麝香、鹿茸什么的,如果被糟蹋了,很可惜的。 白风真是个“男人”,自从被彭磊提醒了怎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后,他的眼睛注视的目标都是女性。见彭磊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他傻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傻傻地问道:“主人,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那个姬爻抢的女人很漂亮。” “你不会不懂吧?这里好多都是药材,能治病。你们三个这八百年都学了些什么?只有一张人皮是不能算人的。做人就要知道人的七情六欲,还有凡人的生老病死。传说中的妖精都能帮人治病除灾的,那叫入世积德,你们三个怎么什么都不懂?闪过一点,别挡着别人。”彭磊一边指点着,把白风拉到角落里。外边,五、六个壮汉直闯而过,另外的几个绕道边上围堵了。 “主人,我们妖族能不能娶凡人女子?”白风还在回味刚才惊鸿一见的女子,对彭磊的指点充耳不闻。那个女人确实很漂亮,身上的穿着比宛儿干净多了。好像是颜色鲜艳的棉衣,过膝的长裙,描彩的腰带,头上还有许多的装饰,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玉味。彭磊他们从进城到现在,还没有见过穿戴得这么漂亮的姑娘,难怪白风会头晕。 “能,怎么不能?不过一般都是女妖怪嫁凡人,没有听说过男妖娶凡人女子的。你若是真的想和凡人结婚,可以做个变性手术,嘿嘿,我看你的身材很不错。喂,你tmd别瞎想了,不能让他们抓到人,快去帮他们三个一下。”彭磊一脚将白风踹醒。 “我……”白风醒得也快,跳起身来,一扬手,掌中多了一把三尺长的宝剑。 “操!一点经验也没有。又不是要你去打架!会不会法术?比如吹一阵大风,下一场大雨……”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已经腾空的老鹰抓住。 “主人,我们从来没有和人接触过,只是远远地看人说话、做事……”白风脸红,动作却不慢,收起手中剑,右手一点虚空,嘴里一声轻啸,一阵狂风骤然而起。 眨眼之间,整个羌城里飞沙走石,草木狂舞。这风太大了,市场里那些间陋的屋棚、帐篷,有一大半都飞上了天空。行人也是东倒西歪,立足不稳。怪异的是,这风还认人。逃跑的人借着风势,简直就是驭风而行;追的人却是怎么追都是顶着风,嘴巴鼻子里都呛满了灰尘。 “白风,就这么吹。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几个追人的人不是好东西。告诉你,做人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行善积德。那也是修行,是修心。做好事,比如助弱锄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像现在这样。对了,这吹风的法术等会儿教给我,有没有能下雨的法诀?”彭磊想不到老鹰真的能呼风,而且唤出的是这样的大风。若是能学会这一招,那就比诸葛亮都强了。 白风有点尴尬,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鹰族对风有一种天然的感悟,下雨的法术我却是不会;小黑是火属性的蛇,他能招来天火,也不能唤雨;老魇是金属性的,他能感应雷电,也不会招雨。” “是吗?反正等空的时候教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学会。”彭磊心动啊,若是能学会,到时候手指那么一点,满天的大风、大火、惊雷,那比龙王爷也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白风的脸上、身上早就找不到一丁点当初训斥老魇时的沉稳和自信,和彭磊在一起,他只有点头的份。一来,彭磊是主人,能轻易地决定他的生死;再者,他对人类的生活法则确实是很陌生。以前看人,只敢远瞧,只是臆测人是怎样的。而且一直小心翼翼,从不敢轻易地施用法术,更不用说是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了。他对彭磊的恭敬完全发自内心,鸟人教他做人,教他行善积德,而且很少主人的威压……这个主人算是认着了! “主人,他们走远了,我们要不要找过去?”追的人根本就找不到目标,在狂风中愤怒地骂天;逃的人乘着风势,这会儿已经跑出三、四里外了。 “好,我们出去。那个姬爻够大胆的,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抢人。我看那个美女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和他有私情的。老白,你别妄想了!虽然说人妖结婚的例子很多,但是据说是违反天条的,你可以去问问广成子。”做好事是这世上最让人开心的事!彭磊碰巧帮了那三个年轻人,心中得意,对白风的称呼也变成老白了。 “喂,风不要停,我们乘乱出去。”说话之间,外面的狂风突然就停了下来,彭磊以为是白风收了法术了。 “主人,好像是有人用了定风术。”白风一脸的紧张。 “还真是的,城里竟然隐藏着不少的高手。”就在这一瞬间,彭磊就触摸到了三、四道微弱的能量,有点像他放出的气旋。 “主人,我们怎么办?”八百年修行的兽类,相对于修真者来说,最多也就是元婴期的修为。而且,修妖者禁忌极多,妖族的内丹有是修仙者的大补品,所以妖族遇上修真者,一般都是能逃多远就多远。 “怕什么?有我呢!别看我的修为不行,一般的修仙者我还看不上眼呢。我有乾坤界,来的只要不是大罗金仙,就奈何不了我们。”彭磊连忙给白风鼓气。 彭磊还真是不怕。许多次证明了,那乾坤界用来藏身是万无一失的。两个人也不理睬那一遍遍掠过的灵息,尽量地收敛自身的气息。能不被发现当然是最好了,不过也知道可能没有用。 闯出碎石堆砌的矮墙,朝姬爻逃走的方向追去。暗中的修仙者好像没有发现他们,或许也是发现了另外的隐藏者,心有顾忌,竟然也没有给彭磊他们添麻烦。这样最好,虽然彭磊不怕,但是暗中的高手里可能有婴纨那个大美人在,若是事情闹大了,惊动了那些个外星人,对他鸟人也没有好处。 离开乱成一团的市场,穿过几条小街,一直追到靠近城墙的地方。大片大片的空地,不像是在城里,倒有点像是城郊的农村。茅屋并不成堆,大多散得很开,每家都有大大的院子,篱笆的围墙。 很容易就找到了姬爻的家,那是三间很简陋的草房。虽然有大风相助,但是看来姬爻并没有逃过追捕,现在在他们家的院子前,已经有了五、六大执剑的大汉,还有的人在不断地奔来。姬爻正在屋里,那两个少女也在,还多了一个老妇,应该是他们的娘。 白风已经有了一点做人的经验了,跟在彭磊的身边轻声点评道:“主人,这姬爻不聪明。那些人既然认识他,肯定有人知道他家住在这里。他们是不应该回家的。” “有点道理!不过你知道吗?对于人来说,孝是最大的善。那个老妇肯定是他的娘,他是想接老妇人一起走的,是那些人来得太快了!” “那他不应该将两个女人也带回来啊?” “也对!老白,看来你们白头苍鹰一族的智商还是挺高的。”彭磊赞道,“看来还得出手!好人做到底,救人救彻底。” 白风的这个主人很少有主人的架子,心情好的时候,简直和朋友差不多,白风的心情是无法描述的,唯恐没有机会为彭磊卖命。彭磊的话音刚落,他的法诀就展开了。又是狂风呼啸,这次连天空都变了颜色。乌云翻滚,一副大雨将至的样子——这下连那些普通人都感觉出不正常了!这是什么季节?深冬啊!又不是六、七月,这天怎么会这么善变呢! 茅屋前,那些拿着刀剑的“勇士”全都趴到了地上,叩头如捣蒜,最里还在“呱呱”地叫着古怪的词语。让彭磊觉得头晕的是,屋里的那些老少男女竟然也在叩头,也不趁机逃跑。 “还不快走!逃到山里去,越远越好,最好不要再回来。”彭磊忍不住出声吆喝,屋里的人这才惊醒,匆匆爬起身来。姬爻背起了老妇,开门就往外跑。 “哼!”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冷笑。紧接着,风又骤然停了下来,头顶上的云也在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何方妖孽?竟敢在人间作祟,还不给我现出身来!”冷冷的话音在彭磊和白风的耳边响起,一个白袍老头就像是午夜的幽灵一样,从远处漂了过来,转眼间就到了面前。 地上趴着的十几个壮汉也听到了人声,这一刻都抬起头来,转过身子,又朝着老头拜下。嘴里齐声喊着:“参见大法师!” “大法师?你是什么人?”眼前的这个老头很有道行的样子——雪白的胡须垂到胸口,灰白的长发用金冠束着,白棉布的长袍宽宽松松的披在身上,双脚离地有几寸高,脚不沾尘——神仙!不知道和广成子哪个厉害? “老夫谢无双!小朋友是哪个仙府的弟子?这么点修行就敢在外面闯祸,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第92章 竟然和妖魅为伍,不可救药!”谢无双老眼一瞪,两只眼睛中青光闪闪,声音冷得就像是雪山上的冰,一股无形的压力随着他的话音向四周扩散开来。 “谢无双?没有听说过。你是什么大法师?你又是哪个山头的?”彭磊身后的靠山比远处的昆仑山还结实,虽然谢无双的威压让他感觉到吃力,但是嘴里是不会服软的,那不是他的性格。不过,白风就没有什么骨气了,双腿打颤,几乎控制不住身形。 第八十章就是玩你 谢无双也在犯晕!怎么看眼前的这个大脑袋都不像是个二百五,也不像是那种初生的小牛犊。谢无双修行了数百年,洞虚后期的修为,普通人的心智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大脑袋眉如墨蚕,眼神灵动,大耳垂肩,嘴角斜挑,一看就是个精明角色——他想找死? 虽然没法把握住彭磊确切的修为层次,但是谢无双相信自己的眼睛,彭磊的修为绝对没有超越元婴期。至于彭磊身边的小妖,谢无双根本就不放在眼里。还没有度过劫的妖精,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只小蚂蚁,抬手就能灭了。 “老夫谢无双,峨眉山广清仙府的谢无双,娃娃,你的师长呢?”彭磊这么不将他谢无双放在眼里,谢无双猜测,最大的可能就是旁边隐藏着彭磊的长辈。联想到刚才感应到的那几道陌生的灵息,谢无双收敛起杀人的冲动,冷冷地问道。 “峨眉山广清洞府在哪里?峨眉山我去过许多次了,只见着漂亮的小尼姑,从来没见到过传说中的仙人,原来仙人都到山下做法师了。”彭磊对谢无双眼中的杀气漠然无视,指着那些已经退开好远的壮汉问道,“谢大法师,这些是你的家丁吗?一看就是穷凶极恶之徒。大白天的,这样拿着刀剑追人,你怎么也不管管?” “大胆!把你的师长叫出来,我的耐心可不太好!” 谢无双的耐心还真是不太好!在峨眉山,他是出了名的火暴脾气,喜欢干了再考虑后果——他有这个本钱!洞虚后期的修为,那是绝顶的高手了,至少在峨眉山广清洞府中,除了洞主之外,他是绝对的老二。一般而言,度劫期的修仙者是很少出外游历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在外面也不太可能遇上比他还要强的对手。今天谢无双这么有耐心,一来是因为刚才觉察到那几股比他稍弱的灵息;另外,他对彭磊也很好奇——那个妖精竟然称彭磊为主人,在修炼者中是很不可思义的事。对修为尚浅的修仙者来说,妖精的内丹是极品的宝贝。彭磊却留妖精在身边做仆人,难道脑子烧坏了? 彭磊根本就不理睬谢无双的威胁,还是嬉笑着:“什么师长?我没有。徒弟倒是有一个,不过你还是不见的好,我怕吓着你。这些人你真的不管?要知道,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好商量的,大家不要冲动,和为贵!那个若水姑娘不会是你老人家的千金吧?我看姬爻那小子就很不错,若是能好好地培养,前途不可限量。” 谢无双终于放弃了克制,双目中光华闪烁,本来就是悬空则身体又浮高了三寸,那白色的长袍剧烈地摆动起来,周围的空气却好似凝固了似的,连呼吸都感到困难。一道道强劲的能量从谢无双的身上散发出来,向距离十几米远的彭磊和白风汇聚,在两人的身外形成一个坚实的能量罩。 “主人……” 白风首先就坚持不住了,原先很白的脸色,此刻更是苍白得没有一点儿血色。 “坚持!这是锤炼自己的最好机会。放宽心,有我在,他伤不了你!”彭磊给白风鼓气,手上也不闲着,掐起灵诀,丹田的气旋缓缓地释放开来,在身外形成一个能量旋涡,带得谢无双放出的气罩也缓缓转动起来。 谢无双不怒反笑:“娃娃,你那点修为就想和老夫斗,真是太不自量力了。老夫且先将你擒了,不信你的师长不露面。” 在谢无双看来,彭磊完全是螳臂挡车!双手圈起,一道淡蓝色的光线在他的手边亮起,如灵蛇般在气旋里游动,眨眼间又分化成七道,游动到彭磊身外的气旋里。不过,让谢无双惊讶的是,彭磊的那个气旋真的很特别。谢无双放出的那个束缚人的能量,随着旋动的气流,竟然在慢慢减弱,好像那旋涡真的连通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似的。更让谢无双吃惊的是,那道淡蓝色的光线其实是他修炼的一件法器,名字就叫游丝,有束缚灵魂的奇特功效。只要对手的修为不是比他谢无双高太多,一旦受游丝的束缚,绝对是无法逃脱的。 现在面对的这两个,修为一般般,应该是手到擒来的,可是事实就是让人想不通。游丝随着气旋转动,好像全不受力,更有随着那气旋沉到无底深渊去的可能。 脸色微变,冷笑道:“没有用的,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来历,我或许还可以饶你!” 袍袖自动卷起,一直隐在衣袖中的双手露了出来。左手五指轮弹,转动在彭磊身外蓝色光线突然消失了,变成他手腕上的一根细细的蓝线。右手食指点出,一声尖啸随指响起,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 在谢无双食指点出的方向,空气幻出一片眩目的蓝光,那蓝光急速旋转着,就像是一只高速旋转着的光钻,缓缓地伸向彭磊身外那形如实质的气旋。 “你也没有用的!谢无双,你也伤不了我。哈哈哈今天不玩了,我们后会有期!” 彭磊也知道自己的斤量,和谢无双的差距不是一点点。他身外的那个气旋已经用尽了他鸟人全部的劲力,将气旋收缩得这么凝炼也是很不容易的。气旋的中心本来是阴阳互换的空洞,现在彭磊将空洞连接到了乾坤玉璧上,所以谢无双会感觉到能量在被吞噬。就是这样,彭磊也只是勉励能抗住谢无双最初放出的压迫气息。现在老谢动了真火,彭磊根本就没法撼动那慢慢探近的光钻。 此时不撤,更待何时?反正今天的目的也达到了,和超级高手交过手,那经验是平时根本就修不来的。心念微转,身边的白风首先就进了乾坤界。人向后疾退,撞入姬爻家的那三间茅屋里。 “小辈,你在玩我!你竟敢玩我!”谢无双怒火中烧,彭磊的话把他气得够呛,白风的突然消失更让他吃了一惊。 没有理由啊!虽然加在彭磊他们身外的束缚气息在被动地旋转,还在缓慢地流失,但是谢无双相信自己的感觉,大场面还是在他的控制之中。白风的消失很像是修为高深者的挪移之术,那是一般洞虚期高手也很少有参悟的。而且,即使是挪移之术,也应该能激起能量的波动,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无声无息。怒叱一声,蓝色的光钻急速前冲,追着彭磊的屁股就进了茅屋。 “哈哈哈,老子就是玩你,你又怎么着?”彭磊大笑着,就在那光钻前隐去身影。不但是他,连屋里惊慌失措的四个也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留一丝痕迹。 轮到谢无双犯傻了!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空气,灵识疯狂地展开,在整个羌城里一遍一遍地搜寻。彭磊这个人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根本就找不到一丝儿气息,连先前触摸到的那几个隐在暗中的高手,也都收敛起了气息,藏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有点恼羞成怒!谢无双的胡子抖得就像是小狗的尾巴。右手挥处,那转动的光旋猛地炸开,三间茅屋顿时在蓝光中化成瓦砾。谢无双还不解气,蓝光一黯,化成一簇簇幽蓝色的火焰,呼吸之间,就将那片废墟烧成灰烬。 那边的十几个拿棍执剑的大汉全傻了!谢大法师大战鸟人的经过看得真是过瘾,不愧为是大法师,神仙啊!可是结果怎么会是这样?大法师赢了吗? “大法师,那若水小姐……”为首的问道,战战兢兢,有点不知所措。 “滚!”谢无双脸色铁青,一声冷喝,双袖一抖,就在原地隐去了身影,只留下十几个大汉面面相觑。 废墟里什么都没有了,连石头都被烧得粘连在了一起。那些个大汉徒劳地翻动了半天,最后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去交差。 终于,废墟上只剩下风中飞扬的尘土。许久之后,才有人在远处向这边窥探。 乾坤界里,彭磊正在欣赏那个胆大包天的姬爻同志的表情。 说实在的,彭磊还是很佩服姬爻的。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万夫莫敌的超级高手,最多也就是一个一般高手。竟然敢挑战那么一大群人,真是色胆包天!除了一个“服”字,彭磊真的无话可说——那群壮汉中,彭磊倒是发现好几个都有很不错的身手的。 在这个年代,年轻男女之间的恋情其实还是很开放的,贞操也不被看得很重。据彭磊所知,只要是身份并不很特殊,青年男女很多都是自由恋爱的。情人之间幽会,养私生子的现象很正常,好像会生孩子的女青年更受人欢迎。不过那也只是限于普通身份的人,如白露、如玉等家庭很特殊的女孩,就没有那个福气了。她们生来就是货物,是用来交换的。 那个叫若水的女孩衣着很光鲜,看来应该是这下羌城里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不然也不可能有这么一大群身手不错的大汉来追他们。 彭磊在欣赏着姬爻一家的表情的时候,那只老鹰还在看他的美女。白风现在满脑袋都是怎样做成功男人,首先当然是娶回大量的美女。眼神一刻也不肯离开若水的脸,惊魂未定的美女看上去更是别有风味——彭磊心里竟然有些不安!一个若水就让他这么谗,若是将来这只老鸟见着了他的女主人们,那还了得? 第93章 一脚踹上白风的屁股,吼道:“滚!去帮小黑去。没见过世面的东西,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是!主人。”白风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失礼,毕竟他是修炼了800多年了,一些做人的常识也是懂的。而且,有些伦理在人和兽之间是相通的。就是在他们老鸟的家族里,这样毫不掩饰地垂涎别人的配偶,好像也是不道德的。羞红了脸,在彭磊的脚下现出本体,匆匆逃走,闻老魇的体臭去了。 第八十一章豪华婚礼 姬爻一家现在还在品味这如梦境一样的事实,根本都没有清醒过来。只有老太太稍微好一点,知道趴在地上叩头了。那个姬爻拉住若水的小手,大嘴微张着,两眼中尽是茫然;那两个少女也差不多,如被人施了定身术似的,只有眼珠还在转动。 “妖、妖怪!”看见白风现出真身,一只比人还高大的白头神鹰,姬爻倒是醒了,不过是再也站立不住,“噗嗵”一声跌到在地,拉得若水也是一个趔趄。 “大、大仙……”若水和宛儿也终于清醒了过来。眼前的是神啊!赶紧趴到老娘的身边叩头。 “起来!什么大仙?我离成仙还远着呢!”彭磊一把将姬爻拉起,另一只手扶起还在叩着头的老妇——老人家的年龄、身体,自己还受她的叩头,好像会折寿的。 “喂,我也只是碰巧了,是你们命好!说实在的,你小子的胆子真是让人钦佩!没说的,若水还真是值得男人发疯!不过,你也太鲁莽了!这种事情要谋后而动,你应该先按排好老娘和妹子。你看看,今天若不是让我遇上,你们一家就惨了!” 彭磊使劲地想把姬爻扶直,可是这家伙的腿太软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逃命的时候用完了所有的力气,此刻是怎么也站不直。没奈何,彭磊干脆甩手将他扔到一边。哎?姬爻反而站直了。 从储物环里取出几张折叠椅,将老太太送入椅子内,自己也舒舒服服地坐了。至于其他人,随他们便吧,爱坐就坐。 “大仙,今天的事是突然发生的,我们没有料到会被人发现。”姬爻终于渐渐冷静了下来,看到老娘和妹妹都好奇地坐进了椅子,他也老实不客气了。说实在的,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比做梦还要不真实。眼前的这个貌似神仙的年轻人是那么的和蔼可亲,就像是邻家大哥似的。姬爻心中的畏惧终于消褪,说话也渐渐顺了起来。 原来若水的身份确实不一般,她的父亲竟然是下羌国的大祭师。在大法师谢无双还没有来羌国之前,大祭师是下羌国最高级别的神职人员,是仅仅次于国君的高官。 本来若水的婚姻并不像国君之女那样没有自由。虽然对象一般也是羌国中、高层人物家的儿郎,但是平民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也是可以考虑的。这个年代,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没有到完全封闭与外界接触的地步。所以平时若水也有好多的机会抛头露面,所以就认识了姬爻同学,接着就产生了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姬爻同志的家境并不好,虽然不是一贫如洗,至少也轮不上一个“富”字。不过,姬爻身为猎人,身体孔武有力,在年轻人中也算是一把好手。而且,姬爻常年在深山老林里狩猎,又继承了数代家传的治伤治病的知识,在熟悉的人群中拥有很高的声誉。更何况,姬爻的身高也只是比彭磊稍矮,五官那个端正,是鸟人没法比的,归入美男子一类绝对没有问题,能得到美女的亲睐也是很正常的了。只不过,姬爻和若水的相识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数年前的一次,若水姑娘不幸得病,高烧不退,几乎就死了。身为大祭师的老父求遍了能求的所有的神,若水的病就是不见好。真正是无计可施了,也就在等死的时候,听人说起姬爻。本来也是不抱什么希望的,谁知道结果就是出人意料,姬爻的几碗药汤竟然让若水好了起来。 他们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那时若水还年轻,还没有确定嫁人的目标,所以在城里也常能见面。今年开始就不一样了!若水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她这么漂亮的女孩,来求亲的自然不会少。本来,以她父亲的身份和地位,是并不需要去巴结人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年前城里来了几个神仙,是真正的神仙,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他们中的一个成了羌国的大法师,分享了原先大祭师的大部分的权力。 现在若水的父亲不得不考虑家族的未来,而漂亮的女儿就是一张很好的牌。若水的行动从春天开始就受到了限制,身边还经常会跟着护卫,就是那十几个拿着刀剑追姬爻的大汉。本来今天也不是很特别的日子,是若水姑娘避开了护卫的跟踪,偷偷地跑出来找她的意中人商量他们的未来。再过一段时间,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若水就要嫁人了,是她的父亲替她选定的人家。 被人发现的时候,两个人正一筹莫展,商量着是不是要私奔。年轻人就是冲动,面对着那些大汉的威胁,姬爻脑袋发热,竟然动起手来,于是就出现了彭磊见到的那一幕。 “还真是个意外,看来真是有缘分,怎么就被我遇上了呢!”彭磊笑道,“那现在你们准备怎么办?” “大神啊,请帮帮我们!”姬爻不笨,赶紧跪了下去。旁边的若水虽然一声不吭,不过这次也很乖,跪到姬爻的身边,陪着叩头。 “哈哈哈。”彭磊得意地大笑。这种小事真是便宜功德!让有情人成眷属,好像是比救人一命还要大的善,说不定能值两座七级浮陀呢! “你们起来!你们想怎么样?光明正大地回羌城呢?还是离开这里,流浪他乡?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既然我答应了你们,就一定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别看你们的那个大法师好像是很厉害的样子,其实根本就不放在我的眼里,我的徒弟都比他强。” “神啊,若水已经没有家了!”女孩抹着眼泪答道。 “既然这样,那咱们就另找地方安家立业。你们先在这里休息几天,或者,就在这里给你们举行婚礼,怎么样?”彭磊自己也被这个灵机一动诱惑得不轻,突然间有点心痒难挠。 “多谢大仙成全,若水是个好姑娘!”这次表态的是老太太。 “那好!反正我们暂时也没法离开,看来还得在里面待几天。就趁这个机会给姬爻和若水办喜事,一定要隆重、热闹。哈哈哈,这应该是我们华夏历史上的第一场豪华婚礼。”虽然新郎不是鸟人,但是彭磊却也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 彭磊的神识通过乾坤界的节点,一直在探查外面,四周的动静根本就是清清楚楚。废墟上虽然连鬼影也没有一个,那谢无双早就走得无影无踪了。但是,在远处,还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紧盯着这片空地,虚空中还不时有一道道灵识掠过。谢无双的疑惑根本就没有消除,那一道道的灵识中,说不定就有他的。这个时候如果出去,等着给人发现。 乾坤界不会移动,和外界连接的节点就只有一个,在哪里隐迹,就得从哪里现形,这或许也是乾坤界最大的缺点吧。 谢无双绝对不会想到,那些失踪的人是去了另外的一个空间,那里有山有水,有吃有喝,住上十年八年也没有问题。按照谢无双的分析,彭磊的身上一定带着比较特别的法器,但是,彭磊带走了四个普通人呢,他们是要吃喝拉撒的。三两天还好说,六、七天呢?十六、七天呢?所以谢无双根本就没有放弃。 不能出去就不出去,倒要看谁耗得过谁!想到婚礼,彭磊的眼睛差点要放出光来。现在开始筹备,搞得热闹一点,等结束就有十天半月了。寻找香脂虫的事只能以后再做了,虽然修炼也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但是哪里比得上筹备一次热闹的婚礼有意义呢!可惜这次主角不是自己,不过没什么,就让那些原始人开一下眼界吧。 姬爻的脑袋在一阵阵犯晕,那老少三个女人则是一脸的迷惘。眼前这个神仙莫名其妙的兴奋让他们都摸不着头脑。结婚对他们来说,只要是交换了信物,找一个证人,彼此发一个誓言,然后住在一起,就这么简单! 婚礼是什么?难道还要特别的仪式?神的仪式? “哈哈哈,你们什么都不要做,只要保持一个好心情就行了。若水就等着做新娘,我一定要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美、最幸福的新娘。”彭磊得意啊,可惜白露她们不在身边,否则一定更加热闹。心中暗下决心,等回到鱼凫城,一定和白露、熊媛、如玉等几个补办一个婚礼,隆重的婚礼。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对于姬爻一家人来说,简直就是生活在梦中。 在乾坤界里,彭磊虽然可以凭借意念到达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幻出高山大海。但是,如果那样的话,就没有什么可忙的了。一切按传统办!好在人手不缺,那些个外星男女也正闲得发慌呢。 一声令下,伯克亲自带队,两艘小艇从天而降,还搞出轰轰隆隆的震响。那气势,简直比神仙还神仙。 这一段时间,伯克他们竟然在大山脚下建起了一座非常漂亮、宏伟的宫殿。雕樑画栋,斗拱飞檐,极尽装饰。那模样,倒是有点像后世流行的大庙。草原上还开垦了大片的良田,战斗机器都被改装成了农用机械。若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的司令官查韦斯少将知道这些,不知道会不会喷血。 在大罗金仙的帮助下,他们种下的植物都是直接享受水、木元精气的滋润,比那什么肥料都要强上千百万倍。 第94章 此刻的大草原上,瓜果满棚,鲜花满地,再加上那株极壮观的龙槡树,还有宝光莹莹的紫晶兰,让初见到这一切的姬爻等人根本就不敢相信,同时还以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天堂。 对于若水和姬爻的婚礼,伯克小队的十二个人都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极高的热情,仿佛是他们自己要娶老婆、嫁人似的。虽然宫殿中空着的房子不少,但是加隆等人还是特别为新人在龙槡树旁盖了一栋小别墅,旁边种满美丽的花草;鉴于新人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匮乏,别墅里倒是没有添置什么电器,不过,冲浪浴缸之类的也是不会少的。 新房的大门上贴上鸟人亲笔题写的对联,还有机器人剪的大红喜字、窗花,点燃特别制作的鞭炮,乾坤界里马上就有了喜气。这位若水小姐真是幸运,有幸成为了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坐着花轿出嫁的少女,抬花轿的是两个修行了800年的妖精,小黑和老白;音乐当然也是不能少的,云姬和叶惠兰两个敲起了小花鼓,契多夫和纳罗尔两位机械师变身成了小号手,洗得浑身惨白的老魇则敲起大锣,另外还负责燃放烟花爆竹——那臭东西能招引雷电,那一朵朵在虚空炸开的电光比真正的礼花还要绚烂;伴娘是宛儿!这丫头换了行头之后,让白风的眼神又失神了好久——竟然也是个大美人!可见“物要金装,人要衣装”的说法真是太有道理了。 什么都不缺,连媒婆也有,是蒂娜医生客串的;鸟人自己也有角色,担纲起司仪的重任。男方的家长有现成的,女方的家长代表则是广成子——这若水小姑娘的面子真是够大的,恐怕这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豪华婚礼了!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闹洞房也是必须的,鸟人搞的就是一个热闹。当然,热闹之后,许多人都有了莫名其妙的失落。于是,乾坤界里,四位小姐的地位突然变得崇尊起来…… 热热闹闹地处理完姬爻的婚礼,外面真的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盯着废墟的眼睛早就转向了别处。最近这几天,也就是偶尔有几道灵识从附近掠过。 可以出去了,那香脂虫必须尽快找到。天地异宝,只有取到手上才能真正地放心。现在不比几年前,突然间冒出这么多的修真者,其中不乏如谢无双这样的高手,那种宝贝说不定会被某些人无意中找到,那时就说什么都迟了。 第八十二章百年一遇的大雪 这些天彭磊和姬爻谈过,那香玉是他从身山中的一个洞穴里采来的。至于混沌虫,他却没有看见,姬爻只是在碎石堆里捡到几块带着淡香味的软玉而已。还是广成子知道的多,姬爻捡到的碎玉,其实是混沌虫飞升之后留下的。如果那虫子已经飞升很久了,这香玉的颜色会变成黄色。 一般而言,混沌虫需要天地灵气来滋养,所以很少生活在不见天日的山洞里。而且,那虫子虽然极罕见,但是它却喜欢群居。有了一个,说不定旁边就会有第二、第三个。 ………… 雪,如飞舞的精灵,在天宇间轻曼地挥舞着激情。 两天两夜,不间断地积累,将姬爻家的那片废墟完完全全地掩埋在了三尺之下,把所有还坚持着的关注都封冻在了风里。或许连谢无双都失去了信心!今天一整天,彭磊在乾坤界的外面就没有触摸到一道灵识。 又是那句话,天助我也!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午夜,在纷飞的大雪中,一个黑影冲破厚厚的雪,从废墟上腾空而起,飞向西北面连绵的群山。 “主人,这天好冷啊!”白风一边飞,一边还在感慨。从温暖如春的乾坤界里,突然冲入这零下不知道多少度的风雪中,他这个修行了800年的老妖精也有点吃不消。 “废话!不过,你这妖精还怕冷吗?” “我倒是不怕,不过我担心主人。我背上的风太大,我都有点受不了,主人穿得这么单薄,万一着了凉……”白风没话找话,顺便猛拍马屁。 “看不出来,你倒是很有心的。不过你放心,我穿的是宇宙联盟最新式的防护服,带空调的,自动加温、制冷、换气,就是在绝对零度下也能正常工作,别说这点小雪了。哈哈哈,比你这身扁毛可强多了。”彭磊笑道。 “是、是强!”白风讪讪地点着头,“主人,他们人类可真是了不起。我和小黑、老魇去看过那艘大船,那武器,真是太吓人了。” “是我们人类!”想不到可恶的外星人还能给自己带来这么让人自豪的荣誉,心里不免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人类是万物之灵,智慧又岂是你们这些兽类能比的。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有手,有灵巧无比的十指。人类所有的奇迹,都是由这双手创造出来的。” “主人说得真好!其实在上古奇兽中,有许多的种类是极聪明的,智慧并不低于人类。但是,它们没有灵巧的双手,不能创造,所以即便是身体比人类强壮也没有用。它们没有未来,到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唉!不能创造的种族是没有希望的!” ………… 一人一鸟,竟然在风雪中讨论这么高深的哲学问题,无语! “喂,老白,别分心。看着点,是不是飞过头了?”还是彭磊先回到残酷的现实世界!他们飞行在云层的上层,身下是厚厚的雨云,即便是老白的鹰眼也看不透,方位和目标只能靠灵识来搜索。虽然彭磊的气旋好像比老白的灵识还要灵敏一点,但是这找路又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活,所以彭磊是乐得偷懒。靠在鸟的身上,什么也不做! 白风和彭磊研究着哲学问题,还真是有点走神了。被彭磊提醒,赶紧重新集中注意力。一个转身冲向高空,有点尴尬地说道:“主人,好像真是过头了。” 姬爻只是一个普通的猎户,活动半径不会超过羌城四周一百里。这么点距离,如果白风全力而为,扇两下翅膀就过了。刚才冲出羌城时,白风确实是尽力的,后来虽然放松了下来,但是这一阵投入地研究哲学,翅膀下已经过了数百里了。 “你看看,这就是不专心的结果。唉!人若是不专心,什么事情也做不好。”鸟人感慨着,说着风凉话。不过,倒是没有责怪的意思,反正路不是他走的。 “主人,这风雪太大了,好像几百年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也是奇怪啊,本来这里的冬天很暖和的。” “那叫拉妮娜现象,和你说也是白说,你也不可能懂。”什么叫拉妮娜,鸟人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那年全国大雪,神州大地冻得一片雪白,据说是百年一遇。后来就有专家出来解释,说那叫拉妮娜。 “是,主人学识渊博,岂是我能比的。主人,姬爻说的那个山谷在哪里呢?这么大的雪,山都变成一个模样了。”认真地开始认路之后,老白不禁有点傻眼。这样大的雪,山沟都被填平了,世界是一片茫茫的白。就算他是800岁的老鸟,也没法确定自己的方位。 在以前,这样的天气,老鸟是绝对不会出家门的。冬天搜寻食物很不容易,而且老魇和小黑两个在这种大冷天里,活力都要打折扣,所以三兄弟都是在夏秋季才开食,冬天就全身心地闭关修炼。说来惭愧,八百多年里,这么大的雪,他老白还是第一次见着。而且,他们老鹰一族辨别方位的能力并不是很强,根本就没法和大雁、野鸭之类的候鸟相比。虽然也有鹰族在冬天飞往南方的,但是它们都是投机份子,它们只是追随迁徙的猎物,自己并不辨认方向…… 白风虽然是鹰类中的异种,但也还是鹰,造物之神赋于它们的能力是不会太变态的。不然的话,叫它们的猎物怎么活?对着身下的群山,白风一时也不知所措起来:“主人,要不要把姬爻唤出来?” “找不着方向了?老白,你这几百年是怎么活的?一点用也没有。”彭磊的埋怨是脱口而出,不过,当他自己将灵识释放出去之后,也是傻了。 “算了!老白,看下面有没有能避风雪的山洞,我们下去歇一会儿。这种鬼天气,姬爻他又没有灵识,在风雪中他看不出百米远。唤他出来也没有用,还是让他在里面陪老婆吧。老白,你说我是不是很有人情味?像我这样的人,世上真个是不多的。”说着说着,忍不住就自吹自擂起来。 “主人当然是世上少有的贤人君子,我们三兄弟能伺候主人,真是八百年修来的好福气。这些天老魇虽然已经不臭了,但是他还是坚持泡澡,也不敢吃东西,只是希望主人能早日用到他;小黑也希望主人不要讨厌他,他已经立下誓言,如果不是主人的命令,他将终身不现出蛇的本体。主人,他们两个真的很羡慕我的。”白风趁机猛拍马屁,同时为兄弟求情。 彭磊有必要解释一下了!搞好与下属的关系,这也是一个领导最起码的素质,这样人家才肯全心全意地为你卖命。笑道:“嘿嘿嘿,我也不是讨厌他们,是暂时还用不上他们。小黑也不用发什么誓,我也是随口说说的。对蛇我没有成见,相反,我认为,蛇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主人,若是小黑和老魇听到主人这么说,一定非常高兴。”老白兴奋得猛拍翅膀,这一来,差一点就回到了羌城。 “老白,你能不能成熟一点?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你们也不想想,我若是讨厌他们,会将他们两个收下吗?直接杀了多爽快。还特意在乾坤界里建火山和温泉,这犯得着吗?” 第95章 彭磊有点哭笑不得,有时候真的会怀疑,自己的年龄是不是真的只有27岁。在这个世界里,他的思想、推理,简直就像是拥有了72岁的人生经验。这古代的人太单纯了,连古代的妖精也单纯得有点可爱。 “是,主人,是我们很傻!”老白赶紧往回飞。虽然结结巴巴,但是心里的兴奋通过翅膀的小动作表现了出来,让鸟人有幸感受了一下花样飞翔的乐趣。如果此刻他是人的身体,绝对是手舞足蹈的疯样。 “主人,下面有个大山洞,我现在就下去。”这次白风虽然得意,却再也不敢大意了。留神之下,很快就在群山中找到了休息的地方。 山洞很大,却不是很深,更像是几块巨石垒起来后搭成的。不过里面碎石很多,清理出一个避风的地方没有问题。洞里的地面相当的平整,白风巡视了一圈之后,把一块巨石铲平,做成一张很舒服的石床,又用乱石在四周围成墙,山洞里竟然就被他搞出了一间很不错的小石屋。白风自己倒是蹲在洞口守护,害得彭磊有点不好意思。在潜意识里,彭磊一直当白风是人,毕竟是刚刚接触到妖精这一种族。 “老白,这种天气,你还怕有野兽过来吗?” “主人,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那你也不用站在风口里啊?到里边来吧。要不,你先回乾坤界里去,怎么样?这里很冷的,我有防护服护着,你那身鸟毛可不太保暖。”彭磊关心道。 “不用!主人,这里气温虽然很低,但是我还不怕,毕竟我也修炼了数百年了。若是被这点风雪就洞坏了,肯定会被人笑话的,也没脸做妖了。”老白很要面子,不过嘴上虽然这么说,身体还是移到了里面。 “看样子大雪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我们干脆在这里练功。” 这种天气根本就不可能找到那个有香脂虫的山洞。姬爻说过,那山洞很隐秘,是在一处乱石堆垒的山坡上,被乱石堵着。姬爻能发现洞口也是偶然!那次他在乱石丛中找到一株很罕见的鬼脸草,在挖鬼脸草的根时,才将被乱石遮掩得严严实实的洞口翻出来的。那洞口所在的坡不陡,这样的大雪下,不知道上面堆了多厚的雪了。 第八十三章玩玩 雪还在下,这山洞里的小屋虽然避风,但是外面的温度实在是太低了,坐在大石头上,如果没有那防护服,估计用不了多久,屁股上就会生出冻疮。最好是生个火,可是这鬼天气,即使是找来的柴也没法烧,除非鸟人和人鸟想做熏肉。 彭磊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吃苦的!如果白风不搭这间石屋,鸟人就想干脆躲到乾坤界里去了。现在么,当然也要适应一下外面的环境。 从储物手环里取出皮褥,甚至还有棉被和枕头。手环里好东西多着呢!再取出两只莫仑特意为彭磊做的烤炉…… 于是,石屋里外就是春天和冬天两个不同的季节! 风卷着雪花,漫空飞舞着,比起彭磊他们刚进山洞时,这雪和风好像更大了。一团团白影舞动着,冲入敞开着的洞口。不过,这时的鸟人和人鸟都已经舒服得开始做梦了。 又是一阵大风,这次无数的雪影竟然飞到了山洞的深处。或许是感受到了石屋里渗出的热量,那雪花转瞬即融,化成袅袅的水汽,在石屋的外面蒸腾。 “主人,好像不对,我丹田的灵力正在流散。怎么会这样?”正在屋角打坐的白风突然惊叫起来。 “老白,我们着了道了,是有人在暗算。”彭磊叹道。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彭磊也感觉到了异样。周身的气息根本就没法控制,意识好像是被冻住了似的,甚至冲不出紫府。 不能使用灵识,连乾坤界也召唤不出来,这回是栽到家了!想不通!不能啊!难道谢无双老先生竟然这么厉害?先前就是鸟人自己也不知道会来这个山洞,白风从废墟中出来后又是乱飞了一气,现在的位置连彭磊都搞不明白,反正离羌城也不近。 连广成子都没有预卜未来的能力,这谢无双是怎么做到的? 静!山洞里除了“呼呼”的风声,还有就是白风的喘息。这老鸟自从知道主人也遭了暗算后,发疯般地折腾,甚至现出了本相。双脚乱蹬,双翅乱扇,搞得石屋里鸟毛乱飞。不过不管他怎么折腾,还是恢复不了,甚至连飞也飞不起来。 还是彭磊比较冷静!彭磊从小就知道的,高手做事,讲究的就是要胆大、心细、遇事不慌。现在是遇事了,这种情况下,慌乱是一点用也没有的,反而是自乱阵脚。只要对手给自己机会,那结果还是能改写的。到时候不管是卖国也好,卖身也好,都可以商量。 “老白,放松一点,像我这样,深呼吸!对!不管那暗中下手的人是谁,他马上就会露面的。我想,他们不会要我们的命的!你想想,要我们的命有什么用?我们和谁有血海深仇吗?” “可是……主人,我没有保护好主人,我真是该死!”老白现了本体之后,就再也不能幻化成人了。鸟嘴使劲地啄着地,不知道是叩头谢罪呢,还是发泄,一会儿的功夫,就在坚硬的岩石上啄出一个深深的坑。 突然,“呼呼”的风声好像消失了,石洞里只有白风啄石头的“砰砰”声在回荡。 “老白,别啄了,以后让你做个石匠倒是很不错。嗯,好像有人来了,好香!”彭磊制止老鸟发疯,干脆在石床上坐得舒服一点,皱起眉头叹道。 确实是香,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石洞里弥漫起一股淡雅的香,虽然不是很浓,却真是很好闻。 “嘻嘻!”一声轻笑,听的彭磊汗毛直竖,心里骤然紧张起来。竟然不是谢无双,而是那个大美人婴纨。 “想不到是大美人你!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真是太高明了!”由衷地叹服。 “小哥哥,你想是谁这么挂念你啊?那个白胡子老头?嘻嘻,真是会享受啊!这炉子不错,不知道能不能用来烤肉?”婴纨还是穿得那么少,半露的胸在幽暗的洞里泛着银白色的莹光,让看的人的眼神不由自主地随着波动而跳动;灿烂地笑着,两着秀目却是瞄向角落里的大鸟。 “能,当然能!这本来就是我造的烤炉,很环保吧?不过,大姐,你最好不要动老白的主意。他是我的座骑,等于是我的两条腿。大姐若是真的饿了,还不如把我的腿砍去烤来吃呢。” 彭磊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惊之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这个女人和他鸟人是真的无冤无仇,她对鸟人最多也只是好奇而已。如果处理得当,保住性命应该不成问题吧。只要自己的灵力能够展开,一瞬间就足够了,那时就可以逃到乾坤界里去。婴纨说要烤肉,其实也只是威胁而已。她那种修炼成精的人,十年不吃也不会饿着。 “嘻嘻,那只老鸟我才不想吃呢,我只是看它在旁边很烦。这样吧,让它静一会儿!”婴纨笑道,右手轻挥,一片彩光在老白的身外浮起,转瞬间,结成一个彩色的光茧。老鸟在光茧里挣扎了几下,还说了几句“不许伤害我的主人”、“我和你没完”之类的大话,然后就垂头丧气地休息了。 “小哥哥,你哪条腿愿意给婴纨吃呢?嘻嘻。” “随便哪条腿都行,哈哈。大姐,你可真是有本事,竟然能在这里找到我们。” “嘻嘻,奴家知道小哥哥还在那里,迟早会出来的,所以用了一点小手段。那日小哥哥说走就走了,奴家心里可是很舍不得呢。” “美女,我有什么能让你这么牵挂的?真是荣幸之致。说实在的,像大姐这样漂亮的美人儿,我还真是没有见过。大姐该不是本地人吧?难道是大老远地从西方来?”彭磊也是没话找话,在还没有弄清婴纨的目的之前,是绝对不能冷场的。 “小哥哥哄奴家呢!奴家去过鱼凫城,知道小哥哥的家里养了好多的美人。嘻嘻,个个是如花似玉,哪里是婴纨能比的。”婴纨黛眉微蹙,一付似怨似哀的模样,比那大观园的林妹妹还要惹人垂怜。 “大姐,我家的那些都是庸脂俗粉,大姐却是仙女,这哪能比啊!” “嘻嘻,小哥哥可真是会说话。”婴纨扭动着水蛇腰,嬝嬝婷婷地走向鸟人盘踞的石床。走得近了,终于也看清楚了,这骚女的长裙下竟然还是赤足。 “大姐,你不会也是从外面来的吧?这么大的雪,大姐只穿这么点,不冷吗?” “冷呢,所以奴家需要温暖。小哥哥能不能抱抱奴家,施舍一点?”婴纨轻笑着,也不问彭磊同不同意,一步就跨上了石床,在彭磊的腿边跪了下来。 婴纨是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书中暗表,正如婴纨自己所说,自从看见彭磊在羌城现身之后,婴纨就知道了。郁良的绿萝兜其实根本就没有问题,她们确实是将鸟人抓住了,带到了那处荒滩。问题是,鸟人身上可能有很特别的空间宝器,能隐踪潜形。当时他们在怀疑绿萝兜,在那乱石堆中乱翻一气,鸟人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逃脱的。 羌城里的那一幕发生的时候,婴纨也是隐藏着的偷窥者之一。当时就有了经验,知道彭磊迟早会露面的。于是在废墟上洒了阿波罗尼特有的追踪粉,又在废墟的上空布置了一个极隐蔽、极弱的监测阵。只要彭磊触动阵式,婴纨在第一时间就能知道,然后循着追踪粉的痕迹找就行了。这阿波罗尼特产的追踪粉很神奇的,一经撒出,要一个月才能消褪。那是用阿波罗尼特有的一种虫子烘制的,名字就叫月隐。 第96章 这月隐无色无味,只有另外一种很特别的虫子才能感应得到。 婴纨香喷喷的身子挨到彭磊的身边,彭磊的浑身肌肉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不过,嘴上是不肯服软的:“大姐好香啊!大姐多大了?大姐的皮肤可真是好,是怎么保养的?能不能教我?” “小哥哥,问女孩子的年龄是很失礼的哦!”婴纨笑着,纤白细嫩的小手抚上彭磊的大腿。虽然隔着防护服,但是彭磊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掌心透出的温热。心忍不住有点发痒,浑身的毛孔都在“呼呼”地喘气,防护服强大的换气功能也没有用,还是热! “小哥哥很紧张哦!为什么?奴家是女人呢。”缨纨的脸上堆满了迷人的媚笑,“奴家不会把小哥哥烤来吃的,这腿……嘻嘻。” 婴纨的小手在彭磊的大腿上肆意地滑动……彭磊真的恨外星人,高科技弄得这么发达干什么?把防护服做得这么薄,就像是一件很普通的连衫裤似的,彭磊能分辨出婴纨手指上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如果是地球上20文学的那种宇航服就好了,好几百斤一件,婴纨就是用脚踹,彭磊也不会有感觉的。现在,那小手上透出的温热的暖流在彭磊的腿上爬着,那种麻痒,几乎能让人发疯。偏偏彭磊现在除了不能聚集灵力、释放意念,其他没有什么不正常。 叹道:“大姐,我是男人,你是女人,你怎么这样肆无忌惮?要摸也是应该我来摸啊,你这样太伤我的自尊心了!” “小哥哥,我又没有捆住你的手,哥哥要摸就摸吧,奴家喜欢强壮的男人呢!”婴纨笑着,手向上移,一把抓住…… 彭磊惨哼一声,结结巴巴地抗议:“这算什么?” “不算什么呀!姐姐知道小哥哥喜欢玩,嘻嘻,姐姐我也喜欢玩呢!”婴纨是真的玩,隔着衣服玩还不痛快,并指如刀,可怜鸟人身上那件价值连城的高科技防护服,转眼间就成了碎布片。 “喂,你怎么能这样!你不问问我是怎么想的吗?”彭磊紧张啊,可是他那自由的手脚,在婴纨的魔爪下,根本没有一点点抵抗力。转眼间,彭磊“强壮”的身体就完全暴露在婴纨的眼睛里,只有下身还留着一条小短裤遮羞。小手一挥,那仅存的短裤也化成了碎片,关键的东西被婴纨的双手捧得严严实实。 “好宝贝哩!”婴纨赞道,抓着彭磊命门的手也不松开,还肆意地搓了起来,右手一把将彭磊左臂上的储物环抢了。这一声赞,不知道是在赞哪一只手里的东西。 彭磊的那个手环是天机子传下来的,仙宝级的东西,认了主后,就好像是用了指纹密码,别人是没法打开的,除非重新将它炼化。婴纨拿到手上就知道了,这绝对是一个宝贝,鸟人说不定就是借这东西来躲过那几次的。在彭磊的身上,除了这件东西,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可疑之物。 “好宝贝……”收起了储物手环,婴纨的眼中就只有一件宝贝了。 “救命啊!非礼啊!”山洞里响起彭磊恐怖的叫声。可惜,白风被困在彩晶坠里,好像正在做着美梦;大罗金仙广成子则在乾坤界里,没有彭磊自己的灵识引导,乾坤界里的人是出不来的。 没有人来救他!彭磊其实也不指望有人救他。鸟人是什么人?安慰自己的能力是超强的。被女人非礼确实很难堪,但是,如果把婴纨当成一只为人民服务的“鸡”呢?那不是免费的享受吗!嘿嘿嘿,这女人够骚的,这么美,虽然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但是为什么要知道呢?把她当成十八岁好了…… 反正逃不掉,主动一点,还能在其中找到快乐,即使做了鬼,那也是个风流鬼。看婴纨的小手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彭磊把心一横,右手勾住婴纨的腰,左手由下而上,转眼间就将婴纨身上的衣衫扯下大半。大嘴凑上,手脚并用……山洞里很快就响起一串串怪异的声响。 及时须行乐!这是当初彭大胖子的哲学。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彭磊是决定了要做风流鬼了。还别说,婴纨的耐力和经验都是别的女人没法比的。 如果只用评测一个女人的标准来说婴纨,那真是没说的,绝对是极品!皮肤润滑如玉,泛着丝绸一样的光泽;身材凹凸玲珑,玉腿修长,细腰柔软如蛇;那脸更是艳若桃花,白种人的血色就是比黄种人更好一些;一头金发随着身体的摆动,荡起一波波的金浪,让看的人血脉贲胀…… 当初彭大胖子就有一个宏愿,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亲手研究一下非洲的美女,品尝一下西洋的美女,干一打东洋的美女……想不到这宏愿在远古的这刻倒是开始实现了! 第八十四章玩大了 婴纨真的是经验丰富,彭磊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但是两个人的游戏还是由婴纨操控着节奏。彭磊很快就迷失了,而婴纨也很投入,这柔情她已经蓄积了很久了。 阿波罗尼里男人不少,西方男人的体质也很不错,但是婴纨的身份很特别,在阿波罗尼里是不好意思太放肆的。这次出外巡游,婴纨就像是脱出笼子的鸟,连护卫也不带,就是想自由自在一点。总以为应该能好好享受了,谁知道满眼所见,都是茹毛饮血的野人。虽然身体够壮实,可是婴纨还没有饥渴到这个程度,看着他们身上那长长的毛就没有胃口了;等到了东方,人倒是干净了,身材却是普遍的矮小,用婴纨的标准来评判,都是不合格的。试过几下之后,很快就没有了兴趣。今日见着彭磊这个鸟人,各项指标都能够得上优秀,哪里肯放过! 石洞变成了真正的洞房。外面冰天雪地,里面在两个大烤炉的烘烤下,两个人是挥汗如雨……彭磊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只是觉得腰如坠铅,眼冒金星,嗓子冒烟……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即便是那晚和竹女姐妹试那72式,好像也没有这么累过。 再一次抽筋之后,实在是动不了了,拥着婴纨的细腰叹道:“美女,你可真有本事。在这个上我彭磊从来没有输过,今天却是要认输投降了。不如这样,你做我的老婆吧,这样我们就能经常操练了。” “嘻嘻,只要你赢了,我就嫁给你。再来!”婴纨一把搂住彭磊的脖子,笑道。 “饶了我吧,我真的不行了。” “是吗?我不信呢!”婴纨双手用力,翻身将彭磊压在身下,红唇凑上,一口真气度出。 “你……你……”彭磊突然间连话都说不连惯了。一股阴冷的寒气直冲脑门,在紫府打了一个旋,上到百汇,散成无数股旋转着的细流,将彭磊那被封闭在经脉里的灵息牵引着,导向身下那个接触点。气流过处,彭磊全身的穴位闭塞,经脉如脱水的草,清清楚楚地干瘪了下来。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一道冷气循齿垠,过承浆,直下内脏,把彭磊蓄积在五脏六腑里的灵息也通通带走。 “小哥哥,做了普通人之后,奴家就嫁给哥哥了。否则……奴家有点怕呢!”婴纨还在嘻笑。 “你太狠了!”彭磊是欲哭无泪。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不知道广成子能不能助自己恢复。 “嘻嘻,小哥哥的金丹留着也没有用了,不如一并给奴家吧。” 婴纨原先一直以为彭磊拥有至少元婴期的修为,谁知道一试之下,大失所望,根本就没有触摸到彭磊的元婴,只能认为彭磊还停留在金丹期,修炼者的元婴一般都是藏在紫府或者心脉里的!本来婴纨还准备留下彭磊的修为,把他的身体作为双修的栽体,毕竟像彭磊这样“强壮”的男人不好找。可是金丹期的修为对婴纨根本就没有什么帮助,和普通人也差不多,干脆就让鸟人做回普通人了——一股真气直向彭磊的丹田探去。 “咦?”这下轮到婴纨吃惊了。彭磊的丹田什么都没有,空空的,比没有修炼过玄术的人还要空。难道是彭磊的金丹已经被人先摘了?没有理由啊! 不死心!气息在那个空洞的丹田里一遍遍地搜寻,还终于被她发现了一点破绽。在那片虚空中隐隐有一个凝重的质点,不仔细一点的话,还真是发现不了。 微微冷笑,双手搂得更紧了。又是一口真气度出,直冲彭磊的丹田,在那个质点外绕成气阵,一点一点地熔炼。还是有效果的,那个质点在婴纨的坚持下,渐渐地发出有规律的胀缩,原先和背景一样的深黑色,也渐渐地亮了起来。淡银色、淡黄色、淡金色、金黄色……最后变成了绚丽的五彩。 鸟人的功法真是很特别,竟然能将金丹藏得这么好。婴纨决定了,等完功之后,一定是要拷问一下的,说不定自己也能借鉴。婴纨得意啊,最后鸟人还是没有逃过她的手掌心!不过,她的得意也只是维持了一小会儿…… 彭磊的丹田,那幻成五彩的质点在不断地长大,质点的中心,一个金色的人影盘腿坐着,赫然就是正躺在婴纨身下,被蹂躏着的鸟人。婴纨开始时还能摧动气息炼化这质点,等质点幻成五彩之色后,婴纨留在彭磊体内的气息就根本不受她的控制了。随着那质点的长大,婴纨用来炼化质点的真气完全融进了质点外的彩光里,旋成一个不断长大的气旋。气旋的中心,那金色的人影渐渐溶化,变成黑白两色追逐转动着的虚影,最后,那两色的虚影也融合在了一起,又褪化成了一个黑沉沉的空洞。 轮到彭磊开心了!彭磊想不到婴纨是这么的贪心,竟然还要炼化他的内丹。人类修真者的内丹不比妖族,妖族的内丹是凝结的实体,而人类的内丹只是一团凝炼的气,离开本体后就会散失。 第97章 若是想抢夺别人的内丹,唯一的办法是以修炼者的肉身为鼎炉,以自身的真元为炉火来炼化。 婴纨的做法没有错,但是婴纨不知道,彭磊从一开始就没有修炼成内丹,当初只是转旋涡转出了一个太极,得到幽魂之后,又将太极炼成了黑洞,而元婴一直是分散在各处经脉里的。最多的时候,彭磊能在身上每一个大穴处都结成一个气旋,每一个气旋的中心都有一个空洞,每一个空洞里都存放一小份所谓的元婴。等后来得到了乾坤玉璧,因为想吸收乾坤玉璧上的鸿蒙灵气,结果反而被乾坤玉璧抽空了魂魄。现在,那乾坤玉璧就是彭磊的魂,原先分散在各处经穴里的元婴碎片,全部都汇集到了乾坤玉璧里了,在其原来的地方只留下淡淡的痕迹,所以婴纨找不到。 婴纨想要炼化彭磊的元神,除非是能炼化乾坤玉璧里的先天五行炼魂大阵。不要说婴纨只是洞虚中级的水平,就是大罗金仙,也没有这个本事。现在,婴纨把彭磊寄生在乾坤玉璧里的元神唤了出来,还带出了那霸道无比的五行元精气。 一道道幻着绚丽彩光的气流缠绕着,又分化出阴阳两种属性,从彭磊的丹田出发,循着大小周天,缓缓地滋润刚才被婴纨抽空的经脉。彭磊只觉的自己的身体仿佛是被充了氢气,,轻飘飘的。事实上,他确实是浮了起来,就这样载着婴纨,保持着那个极暧昧的姿势,浮在石床上方半米多的空中。 婴纨脸上的嘻笑早就没了踪影,俏脸上艳红的胭脂色也褪得干干净净,连原先那亮着金色光泽的秀发也像秋后的草,没了光彩。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身体里的力气循着两人的接合处急速地往外涌,而婴纨却无力从彭磊的身上爬起来。 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有一点婴纨的心里非常明白——低估了身下的这个鸟人,今天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饶了我吧!我愿意做你的女人!”这话说得有气无力,也只有鸟人和她自己才能听见。 “靠!哪个敢做大姐的男人?妈妈的,老子还想多活几天呢。而且,老子也不喜欢戴绿帽子。不过,美人,你如果答应做老子的侍婢,老子今天就饶过你,过几天再找你练功。”现在轮到彭磊发嗲了!丹田散发出去的气流回归了之后,原先凝而不发的气旋迅速膨胀开来。现在,两个赤条条的人全部罩在一团彩色的光旋里。 婴纨身上的灵力已经不仅仅是通过他们交合处往外泄了,全身的毛孔都在往外蒸发着灵息,龟缩到丹田的元婴根本就控制不住周身的灵力。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修真者的灵力都是随着元婴的力量而增长,平时都储存在元婴身上,游离在经脉里的毕竟只是少量。散完了就完了,只要元婴不伤,稍微调理一下就能补充。让婴纨感到恐惧的是,随着灵力的外泄,那五彩的光雾也侵蚀着她的经脉,好像是想给她改经换脉似的。而婴纨那已经修炼成实体的元婴,在彩光的侵蚀下,竟然在渐渐地溶化。 急急地答:“奴家愿意!奴家什么都愿意!奴家有眼无珠,冒犯大神,求大神手下留情。奴愿意用阿波罗神的名字发誓!” “阿波罗神?那个淫荡的小色鬼?连自己的妹妹都要调戏,你们奉他为神,难怪这么不守妇道。好吧,看你这身修为来得也不容易,老子我就鸟下留情,饶你一命。” (传说阿波罗是西方的太阳神,是老色鬼宙斯的儿子。这家伙继承了他老子全部的色心,厚颜无耻地追求自己的表妹,一个一个地追,害人家女孩子变成树、草来躲他。这样他还不罢休,摘了树枝绕在头上,摘了花插在胸口,常常扛了一个大琴摆酷,于是这也变成了后世西方文明人的礼仪。 这家伙很过份,追求表妹还罢了,咱炎黄子孙在古代好像也不忌表兄妹成亲的。可是他竟然还垂涎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勾引阿佛洛狄忒。这妹妹算是被他带坏了,结果在下界到处找男人玩,又不肯做一点防护,结果生出了一大堆的杂种,倒是换来了一个爱神的称号;至于他追求的另一个妹妹就不是很顺了,那个女孩叫雅典娜,敢跟自己老子叫板的太妹。雅典娜根本就看不起阿波罗这个花花公子,结果两人刀剑相向,据说还引起了神仙之间的世界大战。) 彭磊的气旋一出,婴纨的身体状况就明明白白地呈现在他的脑海。眼看着一团彩光裹着婴纨的元婴,若是不收手的话,用不了多久,婴纨的元婴就会变成乾坤玉璧里的几缕幻彩。饶是可以的,不过彭磊可不敢相信婴纨的誓言。以前彭磊也是常常发誓的,那和放个屁一样轻松。好在在收伏白风他们三个的时候,广成子曾传授过一道灵魂禁咒。趁着收功的时候,灵魂禁咒化成一道白光,透体而入,深深地溶进婴纨那还在挣扎着的元婴身上。 婴纨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誓言还是轻轻地吐出:“多谢大神!奴婴纨以伟大的阿波罗神的名字起誓:自此以后,愿为主人彭磊的奴婢,终身伺候。若有二心,愿诸神同谴。” “誓是用不着发的,天上的神自己都忙着勾心斗角,哪里有闲功夫来管你。不过,我在你的灵魂上种下了禁咒,想来大美人能够感觉得到。放心好了,我也不会真的让你伺候的,伺候老子的女人多了。妈的,你的功夫可真是好,老子的腰都快断了。”彭磊收起气旋,虽然身体疲惫得要死,爪子还是不住在婴纨的肌体上抓几把过瘾。地位变了,手感竟然也随着变了!现在的感觉,比刚才就好得多了。 婴纨神色黯然,轻声应着:“奴是不敢违誓的。用阿波罗神的名字所发的誓言,如若违背,必然不得好死。” 从彭磊的身上脱出身来,默默地清理身体,婴纨的心里,其实死的想法也有了。可是俗话怎么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再怎么着,活着还有渺茫的希望啊!而且,婴纨到现在还没有明白,她自己是怎么失败的,不弄个明白,怎么向阎王爷交代? 身边传来如雷的鼾声,鸟人竟然就这么挺着睡了!看来确实是累坏了,那东西也不遮一下。婴纨的眼神定在那儿,呼吸不由自主地又颤抖起来…… 彭磊那乾坤玉璧里所放出的五彩光雾确实霸道,就这么一小会儿的时间,婴纨的元婴就被侵蚀到了分神初级的层次。至少两百年的修行啊!想想就要后怕。若是彭磊再迟一点收手,只怕婴纨现在已经是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太太了。 元婴的损失只能慢慢地补充,衣服在随身的乾坤袋了也有准备,婴纨干脆到外面取了雪来,化雪为水,还洗了一个简单的热水澡。新主人还在“呼呼”大睡着,婴纨又投入到她的新身份中去,就着热水,细心地为鸟人擦起身来,害得鸟人的好梦只做了一半就醒了。没法不醒,那宝贝刚刚放松下来,被婴纨用热水一捂,又兴奋得蠢蠢欲动了。 第八十五章如愿 从婴纨的小手中脱出身来,彭磊赶紧从储物环中找出衣服穿上,苦笑道:“大姐,你真的愿意做奴婢啊?我还不好意思呢!让我自己来。” “大姐,阿波罗尼远在西方,离这里数万里之遥,你老人家怎么会和郁良那个老头凑在一块儿的?不会是那老头的功夫也很棒吧?” “我……”婴纨竟然也会脸红,当下将认识郁良的经过说了。 “原来是这样!那就让他在鱼凫城等着吧。他若是敢伤我的家人,我就烧了他们的长生殿。” “主人,那个郁良修为深厚,性情也极沉稳,九龙樽虽然是他们一派的珍宝,他不会轻易放弃,但是也不至于会去伤害主人的家人。不过,他们派中的年轻弟子大多很浮躁,如果时间久了,说不定会去闹事。”婴纨换了身份,立场马上转变,马上替彭磊谋划起来。 “那倒也是!”彭磊点头,“我被你们掳到此处有大半个月了,家里还不知道我出了什么事呢。我可能还得在这里耽搁一段时间,那边却也不能不防着。大姐,你不是想去鱼凫城住一段时间吗?” “这个……婴纨是主人的奴婢,婴纨听主人的吩咐。”婴纨垂着头,轻声答道。 “什么主人?你又不是妖精。这样吧,大姐去鱼凫城住几天,就做媛媛她们的师傅好了。不过,大姐别把她们教坏了。我也不是真的要你伺候的,你只要给我护着家的安全。嗯,将来我或许会给你解了那灵魂禁咒。”彭磊被婴纨提醒了之后,真的有点担心起来。眼前最好的法子是让人回家报信,让白露她们小心一点,婴纨当然最合适。 婴纨不敢领鸟人的情,低声答道:“奴家不敢,奴家已经发过誓了。” “那誓言?算了吧!那好,我也不勉强。对了,你的修为大损,若是遇上高手,难免会吃亏。等我回去后,让广成子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快速恢复。你不是一直想要我的宝贝吗?哈哈哈,下面的宝贝你是见识到了,另一个就给你吧,这样我也放心一点。”彭磊笑着,抬手从储物环中取出那支量子枪。这东西当初就是带了两支在身边的,万一坏了,还有备用的。送给婴纨一支也没什么,这东西用起来特方便,三岁的小孩都会。 想想还是不放心,叹道:“大姐一个人去鱼凫城,势单力孤的,媛媛她们修行尚浅,万一有事,根本就帮不了你。这样吧,你把老魇和小黑带去,让他们做大姐的帮手。对,就这样!” 婴纨手里拿着那支威力恐怖的烧火棍,心中是感慨万千——这不知道是不是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98章 听彭磊说还让她带两个帮手,不禁有些错愕:那只老鸟好像是叫老白吧,那小黑和老魇是谁?在哪里?正在想呢,眼前彩光一闪,小黑和老魇带着一身的硫磺味,出现在了山洞里。 “主人!美人?”小黑和老魇想不到彭磊在这样一个香艳的山洞里招见他们,旁边竟然还有老魇朝思暮想的那个香喷喷的美人,而他们的老兄则被困在一团彩光中呼呼大睡。 对小黑和老魇,彭磊就没有那么客气了,直接就是命令。说到底,他们还是低等动物,鸟人在小时候好像还做过往赖蛤蟆的嘴里塞鞭炮的事,对他不喜欢的生物,他绝对不会假装喜欢。现在好像是成熟了,但是在鸟人的眼里,老白就像是他家的小狗阿黄,是可以抱抱、搂搂的,那老魇和小黑,也就比赖蛤蟆稍微高级一点,把他们当成人看,已经是很抬举他们了。 小黑和老魇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彭磊不讨厌,他们就很满足了!现在终于也有机会卖力了,而且是陪婴纨这个大美人,单纯的老魇兴奋得都快疯了。 “大姐,他们两个怎么样?一个能喷火,一个会驭电,都有八百年的修为,让他们跑跑腿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婴纨终于知道了,那个让她欲仙欲死、万劫不复的质点竟然是一个玄界,能炼化神器的超级神器。这下是彻底的死心了!两个八百多岁的小妖精还不错,尤其是小黑,看上去很精明,也很稳重。而彭磊还是担心小黑和老魇的战力不够,和伯克中尉一商量,给他们两个也赶制了两支量子枪。这量子枪的威力婴纨刚才试了,真是恐怖!估计大乘期的准仙人也受不了一击。 婴纨和小黑腾起云雾,往鱼凫城去了。老魇被婴纨用彩晶坠捆着,这东西虽然也会腾云,但他是爬虫,天生的动作缓慢,驾的云也是狗爬式。而且驾云的动作声势浩大,惊天动地,极是张扬。若是让他自己走,说不定还没过羌城,就被谢无双之类的高手抓住,剥皮抽筋了。 老白早就被放出来了,不过彭磊忙着在关照他的两个兄弟,居然还给鱼凫城写信,还有和婴纨商量联络方法,注意事项,所以他也插不上嘴。心里却是奇怪,婴纨这个女人明显的是敌人,怎么突然对主人这么服贴了?彭磊居然还让她带上老魇和小黑去鱼凫城。这老鸟想得头发都白了,还是没有想明白是为什么——或许是主人的人格魅力征服了美女? “主人,我好担心啊!幸好主人没事,否则我和那个女人没完!” “主人,让她带着小黑和老魇,她不会伤害他们吧?” 决心还是很大的,疑问也是很多的!彭磊当然也需要解释一下,刚才山洞里翻云覆雨的时候,老鸟正被强迫着做梦呢。 “放心,刚才我把她制服了,她被我戴上了灵魂禁咒,你说她还敢做什么?” “啊?主人真是伟大!主人,那女人是老魇的梦中情人,你说,他们在一起会不会发生冲突?”白风喃喃地问道。 “哈!老魇可真是有眼光!哈哈哈,希望能发生些故事。”彭磊大笑起来。 ………… 接下来的三天,彭磊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睡大觉了,连做梦也半睁着眼睛。那白风更是提足了警惕,在山洞口喝了整整三天的冷风。不过,这三天却是出奇的静,山洞口的白风连鸟兽的影子也没有见着一个。 雪终于停了!登高望去,真个是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满眼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世界都是纯净的银色。 雪不下了,空气又是特别的纯净,能见度当然也是高得惊人。以下羌城为参照点,从高空往下看,很容易就能找到那发现过香玉的山洞的方位。 彭磊的样子非常时尚!身上是一件宇宙联盟的防护服,翻绒的手套,鼻梁上架着墨镜,有点像一个滑雪的运动员;姬爻的模样就不怎么样了,身上是毛绒绒的豹皮袍,头上是狐皮帽,脚上是鹿皮靴,鼻梁上也是一付眼镜。那模样,有点像在北极冰海边生活的爱斯基摩人。白风对那副墨镜是非常非常的眼热,不过,他那鸟脸真的是没法戴,虽然也讨了一付,却只能作为收藏品。 原先预料的没有错,这场百年一遇的大雪确实把所有的一切都遮得严严实实。好在白风是妖精,会招唤风的妖精。灵诀一展,山谷里顿时狂风大作,于是雪崩连着雪崩,甚至将洞口的乱石都冲走了许多。 绕过堵在洞口的一块巨石之后,走进那个好像是岩缝崩塌所形成的山洞。洞壁粗糙,洞底满是碎石,绝对不是南方常见的溶洞。洞里一阵阵的寒气往外冲,好像比外面的冰天雪地还要冷上许多。上一次姬爻来的时候是盛夏,这洞里也是寒气逼人。姬爻一开始是因为贪凉快才往里走的,后来差一点冻僵了,是裹了现剥的兽皮才逃出来的。因为姬爻说了,里面是一条道到底,没有岔道,所以彭磊也不要姬爻跟了,干脆让他回了乾坤界。 乱石嶙峋的山洞一直沿着一个斜斜的坡度向下延伸,估计有数百米了,洞突然宽了许多,坡度也更陡了。再往下一点点,是一个洞壁光滑的空间,差不多有几间房子大小,当初姬爻就是在这里捡到香玉的。 这个空间原先应该是接近圆形的,现在底下堆着数米厚的碎石,许多是从洞的是壁塌方下来的。或许,以前的某一刻,这洞里发生过一次强烈的爆炸。 这里确实是香脂虫曾经的家,彭磊和白风两个展开灵识,很快就在碎石堆里发现了许多的碎玉,大多数还都有烧灼过的痕迹。同样的,这洞底的碎石许多是被高温烧过,碎石里甚至还有漂亮的玻璃、玛瑙。再看洞的四周,无数条粗细不一的裂缝如蛛丝网般密布。 白风绕着大洞飞了两圈,就确定了方位,指着大洞的一侧说道:“主人,寒气都是从这边的裂缝里过来的。不过很奇怪,这寒气中蕴含了充沛的灵息,那边难道连通着什么灵异的东西?” “你说那边会不会就是未成熟的混沌虫?”彭磊问道。 “主人,听说那香脂虫是中性体,不管它吸收的是什么性质的灵息,它自身的气息应该是温暖的。” “这么说,那我可以肯定,寒气一定是从地底灵脉传过来的。不知道这些石头缝通到哪里。”彭磊把脸贴在裂缝上向里张望,想把石壁看穿的样子。 “主人,裂缝也不太深,那边好像还有一个空间,比这里大多了。这寒气太重了,好像能冻结灵识,我辨不太清楚。”白风说道。 其实彭磊刚才也用灵识探过了,那寒气几乎能将气旋冻成冰,一探的结果,是心也差一点冻麻了。假装往洞里张望,是想让白风也尝尝那麻木的感觉。还别说,白风果然试了。当下哈哈大笑道:“别试了,|奇^_^书-_-网|我们想办法把它挖通,怎么样?” 第八十六章丰收 在彭磊的眼里,那些混在碎石堆里的碎玉都是钱。在他曾经生活过的年代,玉这种石头,被横炒竖炒,已经比黄金都要值钱了。而且,好像有钱都买不到好玉。就是在这古代,玉也是一种神圣的灵石,是帝王、贵族们的私宠。这香脂玉虽然偏软,玉质却是极品,比那羊脂白玉还要纯净、通透,更何况它还是罕见的暖玉,还是香的。 由现在的情况来看,彭磊觉得自己能回到未来的希望是越来越大。伯克小组的成员很多是专家,将来有机会还可以去亚特兰蒂斯,绑架几个精通时空穿梭的专家。这样的话,说不定自己也能造出穿越时空的穿梭机来。 自己现在是家大业大了,若是回到未来,养家糊口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香玉是送上们的财富,是一颗碎片也不能放过的。 开山凿石之前,彭磊和白风两个仔仔细细地将山洞搜了个遍,几乎每块碎石都翻过身来检查过。终于尘埃落定时,鸟人和人鸟两个都累得直喘粗气。 然后就要挖山洞了,用什么挖呢?仙剑吗? 白风的仙剑名叫轻羽,是他用翅膀上的一根刚羽炼成的。此刻执剑在手,等着彭磊的吩咐。洞里挖洞很难的,碎石往哪里扔?边上的裂缝太细小了,只能往里倒小石子。 “老白,闪开点,看我的!” 彭磊当然不会舍得用连山剑去砍石头,他要的工具,乾坤界里就有现成的。伯克手下的那十几个人,是实实在在的人才宝库。武器专家就有杨天和鲁尼两个,还有精通机械的、能量学的。那些天闲着的时候,除了造房子消磨时间、折磨筋骨外,其余的时间大家也都是在玩自己的专业。于是,各种变态的玩艺儿就出现了不少,其中当然也有武器。 反正是造着玩的,在乾坤界里是不可能有战争发生。自从那天和莫仑一起,帮彭磊造了那支变态的量子枪后,杨天他们更是挖空心思,袖珍的小炮也做了不少,竟然是用来作模型用的。晕!不过,那小炮用来挖山洞一定出色,只要把能量的激发状态由瞬发改成缓释就行了,简单得很。 一门袖珍的量子炮,架在距石壁十几米开外的石墩上。幽蓝的光束先是在裂缝边上的山石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光斑,马上,那光斑就变成了赤红色,艳红的岩浆如泉水一般喷涌,顺着洞壁上的缝隙流到地下深处。 “主人,伯克他们真是太了不起了,竟然能造出这么厉害的武器。” 白风又在一旁感慨,彭磊也不去理睬他。伯克他们的武器确实变态,彭磊曾经试过他们那艘大船上的能量大炮。 第99章 那东西,能瞬见将一座小山抹平,把大罗金仙广成子也吓得心慌慌的。 圆洞距离白风探到的那个空间大概只有几十米的距离,岩石在彭磊的那门袖珍量子炮的烧灼下,几分钟的时间就洞穿了。那边应该是大山深处吧,竟然透出银亮的光,还有刺骨的寒气。老鸟缩着脖子,又在不解:“主人是不是把山挖穿了?怎么这么冷?说不定有零下100c” “老白,你要不要也穿一件防护服?”彭磊笑问道。 “不、不要,这衣服太珍贵了,也很结实。穿着它,我可能不能变身。而且……如果损坏了,那也是很可惜!我还受得了!”老白打足了精神,身上浮起一层淡青色的气雾。 “那好,你退开一点,我来把洞弄大些。我估计那边是一道玄阴地脉,我在书上看过介绍。”彭磊还是在天机子的玉简上看到过关于玄阴地脉的一些知识。玄阴地脉是很罕见的,由地心深处孕育了亿万年的玄冰气凝成,中间一般会有极品的玄冰晶,是炼制阴属性器具的上等材料;玄冰晶中有时还会有玄冰乳形成,那是炼制极品仙丹所需要的。 量子炮太好使了,彭磊已经决定,等将来回到那个二十一文学,就组建一个工程队,专门帮人家打山洞、挖地道,一定很赚钱。 彭磊在归还量子炮的时候,老白已经快步冲入了洞里。从彭磊这边望去,老白衬着绚烂的银色背景,身体轻微地颤抖着,远远地就能听到他牙关叩响的声音。 量子炮是必须还的,是当初彭磊和伯克中尉的约定。伯克曾和彭磊约法三章,绝对不在平民面前使用超越时代的科技。他们为彭磊制造的枪械,只能用于自卫。当然,对手如果是和彭磊一样的仙人,那就不在限制之列;还有,救死扶伤的医学也除外。那量子炮之类的工具,彭磊在关键时可以借用,但是如果彭磊想仗此改变文明的进程,伯克他们宁愿将它们毁了。 彭磊根本就不垂涎那些高科技的东西,也就是见着好玩而已。若是要杀人放火,他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可以万夫莫敌了。 老鸟的样子看着很可笑,衬着银亮的背景,他就像是舞台上的皮影木偶。彭磊忍不住又要发善心了!看来他彭磊和鸟真是有缘,不然也不会被叫做鸟人。同样是妖精,鸟人对小黑和老魇就不可能生出这样的温情。问道:“老白,是不是很冷?那边有什么?” “主、主人,我还是穿一件防护服吧!”老白回过头来,见彭磊把手套、头盔都戴了起来,终于眼红服输。不过,他的颤抖也不全部是冻的,是眼前的这道裂缝太惊人了! 形象一点来形容,这座山就像是一个空心大萝卜。一道裂缝,顶,在他们站立处的上方十几米处,底,却根本看不见。站立处的宽也就是几米,但是远出、深处,时宽时窄,一片银色断断续续,隐隐地,好像还有淡淡的绿影。淡淡的寒雾在深处浮动,时隐时现。在这里,灵识根本就没法展开,气旋一出丹田,就和身外的寒气融合,形成一道雾流。范围还不如眼睛看得远,寒气却是循着气旋逆冲经脉。 太冷了!彭磊看了一下头盔上的温度显示,负152c!妈妈的,那老鸟竟然没有冻成r棍,真是了不起。防护服彭磊身边有好多呢,当初从68号基站了搜到许多,伯克同志又无偿送了好几件,是为鸟人量身定做的。赶紧取出一件,给老鸟套上,叹道:“老白,这还是在裂缝的顶端,下边肯定会更冷。” 白风终于不抖了,拼命地点着他的鸟头:“主人,幸好有这防护服,不然我们根本就下不去。嗯,这衣服可真是奇迹啊!” “嗯,这防护服是他们的深空作战服。知道深空的背景温度是多少吗?我知道,是13k,也就是零下260c。这防护服据说能在高于3k的温度下正常工作!你想想,零下270c,绝对零度也就是零下273.15c。怎么样?现在好多了吧?人类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修为高深的仙人靠着护身真气,或许也能抵抗这寒气,但是绝对不会有我们这样轻松。” 彭磊手执着量子枪,量子枪的外面还包着隔热护套。杨天他们设计武器时,都是用的在深空环境下使用的标准,这枪械甚至还有自加热系统。 “主人,我先下去,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主人再下来。”白风也是一支量子枪,这东西的杀伤力比他的轻羽剑强得太多了,虽然不会拐弯,但是速度绝对的快。指哪打哪,在没有遮拦的地方,绝对是一级杀器。白风一枪在手,也有点睥睨天下。自告奋勇,唤出一阵轻风向下飘去。 下面不知道有多深,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白风的做法倒是很合兵法之道的。万一的时候,落在他后面的彭磊也能随机应变。所以彭磊也不客气,鼓荡起丹田的气旋,脚下竟然生出一团亮着淡淡幻彩的雾。人紧随在白风的身后不远处,向着那亮着银光的深处降去。 才飘下一点点,白风竟然改成了平移,头盔中的麦克风里传来他兴奋的声音:“主人,你看两侧,好多的裂缝。有几条是通向我们经过的那个山洞的,许多是通往别处的。” 通往别处,那就是说,很可能在别处也有混沌虫。那虫子本来就喜欢群居,旁边说不定真的会有。两个人于是也不向下去了,改成在裂缝的顶部搜寻。还真是有收获!在不大的区域内,竟然又找到了三个洞穴。这次是用量子枪,再加上仙剑,慢慢地刨石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到了两个空洞,一处实穴。 只有一个洞穴里有收获,不过彭磊并没有失望,反而是非常满足。那洞穴,比原先他们经过的那个大了数倍。洞穴的中间,一根直径五、六米,高几十米的白玉柱,几乎是圆柱体,晶莹、润滑,几近透明。光照下,石柱内的结构能看得清清楚楚。让人惊叹的是,这根巨大的玉柱里面,竟然有一个复杂的迷宫。 九个空穴错落在石柱的里面,如九个汽泡。大的直径超过1米,小的直径也有四、五十厘米。空穴之间,弯弯曲曲的通道相互连接着,有的直通,有的分成好几叉,就像是树的枝桠。管道中间,有清亮的液体在流动着。 九个空穴,有五个里盘踞着东西。三个大的,一个金色,两个无色;两个小的,一个淡黄,一个淡银,都像是一个圆滚滚的肉球。大的也就是一只刚出声的小狗大小,长不满一尺;小的更是只比拳头稍大一点。浸泡在一汪玉液里,每一个都通透纯净。 这方面的知识竟然是彭磊比白风多。指着玉柱解释道:“混沌虫是无属性的,只分阴阳。金色为阳,无色为阴。不过,同居的混沌虫从来不会单独飞升。一个洞穴中如果有几条混沌虫,必须等最后一条成熟后,才会同时破壳。看,那颜色淡的两个,还没有长大呢。” “主人,公为阳,母为阴,你看那两个小的,会不会是那三个的娃?你说,那余下的四个空穴中,会不会还有他们的小小孩?”白风很会联想,认真地研究着。 “不会吧?听说这东西是与天地共生的,种子在天地生成的时候就有了,是灵气凝聚而成的,遇到合适的环境才苏醒、发育,没有听说它们会生娃。而且你看,他们也就是一个肉球,好像连内脏也没有,身上也没有小鸡鸡。”那东西几乎就是透明的,从透明的玉柱外看去,它们就像是一滴有颜色的水。彭磊的知识里,生育是必须要有生殖器官的,就像他鸟人有小鸡鸡一样。 “不会的!虽然是天地同生的仙种,不等于说它们就不能生育后代。就像是兽类,有的也是不用身体接触,就能完成生育的。主人,好像还有一种高级的生育方式,是通过意念来传递爱欲的,叫做神交。”白风很破例地坚持自己的看法。 “神交?哈哈哈,老白,你太有才了!” 神交是指什么,彭磊好像是有点知道的,绝对不是老白说的那个意思。不过,鸟话还是顺着老鸟的意思:“我们就先把它们养着,看能不能再生出娃娃来。” 天地异宝,有缘者得之。彭磊很高兴自己是那个有缘人! 那两个未成熟的混沌虫比起它们的“爹娘”来,身体要小了许多,看来离成熟应该队又增加了一名成员,大罗金仙广成子。 现在的广成子确实够衰的,洞室里的低温让堂堂的大罗金仙直打喷嚏,简直比老鸟白风的防还有些时日。不过,怎样来安置这个天地异宝,彭磊也是没有经验。于是,地穴深处,探险护力还要差。没有办法,只能也用高科技的东西将他保护起来。 广成子见着玉柱里的混沌虫时,那神情就像是赌鬼摸了一条龙、大四喜、杠头开花……眼中直冒彩光,而那道地底裂缝里的寒气更是让他直啧嘴巴。向彭磊建议道:“这是个超级玄阴地脉,留在这里真是太可惜了。阴气这么盛的玄阴地脉,我也是第一次见着。原先以为,玄阴地脉只有在深空里的流浪星上才能形成。想不到,真是想不到,这里竟然也有。那几个混沌虫可以放在乾坤界里,用五行元精气滋润,很快就能成熟。那四个空穴中还真是有胚芽,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娃。待弟子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它们发育。如果行的话,那几个混沌虫还能养得更肥一些。” 第八十七章抢掠 广成子这么说,彭磊那还能有什么想法?当下将玉柱完整地切割下来,移到乾坤界里的珍稀植物园里。 第100章 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不过对玄阴地脉却好奇起来。(关于混沌虫,在拙作《神魔异志》中有详述。)“玄阴地脉是啥样的?我们下去看看。” 广成子有点犹豫:“师尊,玄阴地脉的核心处,温度接近绝对冰点,即便是在玄阴地脉中,吸收这极阴之气成精的冰魅,也没法在这个温度下活动。那形成于开天劈地之时的鸿蒙寒气有极强的侵蚀力,弟子即便是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也是不敢太接近的。” “是吗?不怕!你看这防护服,能防护的极低温度是零下270c,很接近绝对零度了。我们如果不是太靠近,应该不会有问题的。”比较起仙法、道术来,彭磊对科学技术更有信心。这防护服分成三件套,正常穿着时,能防御普通的高、低温,一旦用上手套和头盔,适应外部的温度范围就变成-270c到+800c。头盔上甚至还有扫描显示,可以及时告知身外环境的信息。 (水是所有生命有机体生存的必需品,也是最直观、最常见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几乎所有的文明都会将水的冰点作为温度标准的零点。) 既然彭磊这么说,广成子也不再反对。事实上,大罗金仙也很好奇。一般的玄阴地脉都是在流浪星球的核心处,实质是一种玄晶矿,而且一般都不大,长度过百米的就是大矿了。可是看眼前的这个,离地表很近不说,这道裂缝在山体内延绵,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这种极寒的环境里,他们的修为,灵识会变成温度的导体,根本就没法展开,所以只能猜测。 或许有几公里,十几里?这样的玄晶矿,到底会有什么珍宝伴生呢?肯定是有的!就只是能发育成这么大规模的玄阴地脉,其间所蕴藏的先天灵气,已经不是普通的洞天福地所能比的了。那玄冰晶魄会不会因此而修炼成灵体?这是广成子最想知道的。 一路往下,裂缝时宽时窄,温度也越来越低。寒雾如细碎的冰末,聚成一条条闪亮的光带,在虚空中盘旋、聚散。-260c,温度显示到那个值时才不再变化。这个温度是深空中宇宙尘埃的温度,作为宇宙联盟在深空作战时的防护服,在这个条件下当然是不会有问题的。这下子连广成子也在不停地赞叹,自言自语地念叨,回去后一定要和伯克中尉叩头拜把兄弟。 大概的估计,从裂缝的顶端到最底下,不会少于5公里,彭磊他们小心翼翼地往下飞,花了半天的时间才下到了底。对着所看到的一切,彭磊是彻底无语,也做了一回瞠目结舌的傻子。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底空间,最高或许不过百米,但是宽和长居然有数千米,或者是十几、几十千米。洞顶凹凸不平,从洞顶垂下的巨石形成许多粗壮无比的柱石,把整个洞穴分割成好几个较小的空间。洞穴中只有两种颜色,银白和碧绿。在洞顶上的时候,好像看见银光中有绿色的光影在闪动,原来并不是幻觉。 靠近石柱、石壁的地方,堆积着银白色的冰屑,越靠近洞穴的中心,冰屑的晶粒就越粗大。洞穴的中心,巨大的、如宫殿樑柱一样粗壮的晶体比比皆是。十几米长,直径超过一米,六棱柱形,放射着炽热的银色辉光。一堆堆、一簇簇的冰晶周围,流动着翠绿色的液体,形成一个个水洼,最大的水洼就像是一个大池塘。那绿色其实也不是液体的颜色,是一朵朵莲花大小的火焰映射出来的。在液面的上空,翠绿色的火花闪烁着,燃烧着,此生彼灭。 “玄阴离火!好宝贝啊!不知道是从哪里引来的火种,竟然烧得这么旺盛。”广成子连解说都忘了,自顾自地感慨着。 这玄阴离火和传说中地狱里的幽冥鬼火出自同源,都是天地初生时的火种。虽然是火,却是极阴极寒,燃烧时反而是吸收热量。幽冥鬼火是地狱里的刑火,阴寒之中更带着极强烈的魔性和戾气。这玄阴离火却不一样,同样阴寒,却是光明博大,是炼制阴属性灵丹、法器的最好的火焰。它燃烧的是纯阴纯寒的灵息,也只有玄阴地脉这种地方才能长燃不熄。 白风穿上防护服后,有点肆无忌惮,竟然搞出一根棍子去拨那火焰。棍子可能是他身上的鸟毛变的,离那火焰还有一尺多呢,就化成了一堆细粉。广成子看在眼里,笑道:“小东西,那火焰的温度接近绝对零度,火焰熄灭的一瞬,温度能低至极点。” “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么怪的火!”白风讪讪地笑道。 “你才多大?你不懂的东西多了。告诉你,这火焰的三尺之内是绝对不能靠近的。”广成子在白风的面前,那是完全的大仙派头。指点着脚下碧绿色的液体道:“这也没有见过吧?玄冰乳!一般的玄阴地脉中,最多也就几杯而已。这里竟然汇成了河,真是变态!” “大仙,我们怎么保存它?这些一定都是宝贝。”白风对广成子的尊敬丝毫不差于对彭磊的,恭恭敬敬地问道。 “保存?倒是很难的。这种东西,只能存放在特别的芥子空间里,必须隔绝和外界的一切能量辐射,一般都是重叠三、四层空间才能做到。” “眼看着的宝贝,却不能带走,真是不甘心啊!”彭磊也在感慨。在他的储物环里,有一个小空间,是专门用来储藏这种很特别的东西的。不过,那个空间太小了,不超过一个立方米,能带走多少呢? 广成子隐在头盔里的双眼里彩光乱闪!显然,大罗金仙也是不甘心空手而归。突然,广成子一拍大腿,“叽叽”地怪笑起来。 “大仙,是不是有什么好办法?”彭磊问道。有了别人在动脑筋,彭磊是绝对不肯再伤脑细胞的,轻松地等着答案。 “师尊,我们或许可以把这个地脉移到乾坤界里去。”广成子怪笑道。 “不会吧?这种地方,我的灵识出不去三尺,怎么能够搬移地脉。”彭磊苦笑道。 “应该能的!师尊先用五行元精气在乾坤界里造一座空心的山,留出的空间和这个一样。然后让乾坤界的空间和这个空间重叠,师尊只要在乾坤界的空间壁上留下纯阴的灵气,这灵脉自己会选择乾坤界的空间。” “就这么简单?”彭磊不信。 “简单?”广成子苦笑,真是无话可说。普天之下,也只有彭磊会说简单。换了随便的哪个,都是不可能做到的。没听说过谁有一个灵魂依附的玄界,还拥有无穷无尽的五行元精气,能随意地造山造水。 用五行元精气造山,彭磊曾经做过一次,并不陌生。上次做的是一个活火山,这次要做一座空山,相对的来说,应该是容易多了。默记了洞穴的形状,然后回乾坤界,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造山。说是造山,外形根本就无所谓,重要的是山洞。 把两个空间重叠起来之后,广成子就派不上用场了。这种极限的环境里,修为大减的大罗金仙,也不能散发神识探索,比彭磊这种菜鸟也强不了多少。广成子于是找伯克中尉拜把子去了,只留下白风陪彭磊。 两个人悬在虚空,等那灵脉重新选择寄生的空间。那个过程据说会很久!几天、几十天、几年都有可能。彭磊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闲功夫,不过想着这天地异宝,实在是舍不得放弃。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苦等了,最多等会儿把白风也派出去,到鱼凫城去报信去。 说不定……只要几天就成了呢! 一朵朵绿火在生生灭灭,眼角好像看见一个影子,在晶柱间闪过——难道真的有修炼成精的冰魅? 起雾了?起风了?一团团银白色的雾气在冰柱间汇聚,那一块块的玄冰晶竟似在溶化;碧绿的离火不再熄灭,而是一朵朵地聚拢、融合;冰晶间的那泓静如镜面的冰乳也流动起来,甚至能听到“咕咕”的水流声。 让玄冰晶溶化,那不是升温,而是要比玄冰晶更低的温度,几乎只有在玄阴离火,或者是幽冥鬼火的灼烧下才能发生。看那渐渐聚到一起的玄阴离火,确实是越烧越旺了,连在一起的火焰已经完全遮盖住了玄冰乳的液面,甚至蔓延到了玄冰晶的晶簇之间。 拉着白风飘向高处,彭磊问道:“老白,是不是我们搞乱了这里的环境,所以才会这样?” “主人,不可能啊!我们的灵识只能够影响身外不足一丈的空间,怎么可能扰动这里的环境呢?”白风也在奇怪。 “对了,刚才我好像看见了一个影子,你说会不会真的有冰魅?”彭磊问道。 “我也看到了,以为是眼花了呢。主人,我敢肯定,一定是冰魅。这里的灵气太充沛了,即便是一块烂木头,时间长了,也能修炼出灵智来。”白风使劲地点着脑袋。 第八十八章小妹 彭磊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这老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自信了?叹道:“老白,你是老鹰啊!你连自己的鹰眼都不信了,那还能相信什么?你说吧,现在我们怎么办?要不要把广成子找来?他的修为虽然所剩无几,但是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这……我相信主人!我看不要,先我们试试,看能不能搞定。主人,这冰雾肯定是那冰魅搞出来的,我们最好想办法将它抓住。不然的话,有它在里面作祟,或许玄阴地脉还移不到乾坤界里去。” “去你妈的!老子知道自己的本事。不过,老白你说得对,如果真是冰魅,它就是这里的主人,这地脉就是它的家。如果它不愿意,还真是可能收不走。嗯,我们先试试,不能总是去劳动他大罗金仙的。” “主人将它收到乾坤玉璧里去,行不行?” 第101章 “不妥!我不知道这冰魅的修为怎么样,但是你想想,广成子的修为也经不起那五行炼魂阵的磨炼。我估计,像你们这种修为的小妖,若是掉进那元精气的光团里,瞬间就能化了,根本到不了那几颗镇妖星。”彭磊摇头。 “主人,那冰魅想要对主人不利,还要阻止我们收取这玄阴地脉,灭了它,那也只能怪它自己。”白风振振有辞地开导起彭磊来。 白风怂恿着彭磊灭掉冰魅,他们那个八百年修行,基本上是闭门苦练,又没有名师传授,知识的积累是少得可怜,反而不如彭磊知道得多。 在这个方面,彭磊那几千年后的学问也是用不上的,但是他有两部天机子传下的玉简书,那基本上就是百科全书。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玄阴地脉中如果能产生出冰魅这样的灵物,那这灵物就成了地脉的魂魄。即使要灭掉它,也只能让它的灵智散在地脉里,否则这玄阴地脉也会死掉的。灵外,这冰魅本身也是一个异宝,有着最纯的阴属性。我估计,这玄阴离火说不定是它修炼出来的灵魂之火。老白,我们找找看,看能不能和它谈判。” 这一会儿的功夫,彭磊悄悄地取出那玉简,找出天机子对玄阴地脉的介绍,仔仔细细地读了三遍。 “就听主人的,我们先和它谈判,谈不来就灭了它。”老白扬着手中的量子枪,杀气腾腾地说道。然后,寂静的地穴里就响起老鸟一声声的呼唤,时而温柔,时而严肃。 “你们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闯入我的家?你们置下这重叠的空间想做什么?”一声尖厉的声音在老白的千呼万唤后终于响起。 “哈哈哈,小东西,看你怎么说话的?我叫老白,这是我的主人,是尊贵的神仙。”白风确定了声音的方位,一阵狂风将身边越聚越多的寒雾吹开,闪身就往下冲。量子枪指向冰魅的方向,随时准备开火。 “喂,看你这冰魅来之不易,我家主人不想伤害你。刚才你听到我们说话了吗?我们并不是不能伤你。” “什么神仙?你们闯入我的家,还想搬走这灵脉,简直就是强盗。”那尖细的声音不屑地冷笑,“想伤我,你们能吗?我倒是想看看,你们有什么手段。” 突然之间,虚空中响起“呼呼”的风声,还有轰轰隆隆的震响。巨大的冰晶都浮上了半空,相互撞击着,发出恐怖的“喀喀”声;乳白色的雾汹涌着,那聚成一片的玄阴离火又“轰”地一声炸开,一朵朵的绿火如归巢的蜂,回转着,聚向彭磊和白风两个。 就像是掉进了火海里似的,上下左右都是火,闪都没法闪,防护服上的温度显示已经开始闪动红色的报警。紧急关头,白风忘了谦卑,拿出了英雄本色。大声喝道:“咄!你这妖魅,真的想死啊?那就不要怪我们心狠!” 狂风骤起,在他们两个的周围,一个小型的龙卷风迅速形成,白风和彭磊就在风眼里,四面是急旋的冰屑、绿火。幽蓝的光从量子枪上喷出,刺入旋动的光墙里。嘴巴里还在发狠:“主人,我们杀了它!这妖魅太不知好歹了。” “好吧,不过,若是它投降,那就尽快住手,饶了它。”彭磊手上的光枪也喷发起来。 今天彭磊算是开眼了,原来在极低的温度下,光的速度也是会下降的。看光枪射出的量子束,在射中玄阴离火时,竟然慢得像狗爬。不过,量子束极高的能量和玄阴离火湮灭时那接近绝对零度的空间相接触,竟然发出一阵阵无声的爆炸。一股股狂暴扭曲的能量从爆炸点上散出,将白风的旋风阵也撕得支离破碎,那些悬在空中的玄冰晶更是无声地炸裂,直接碎成冰雾。 “哈哈哈,小妖精,你认不认输?”白风得意地狂笑,幽蓝的量子光束也不找方向了,就向着四面八方乱射。 “你们竟然敢毁坏我的家!我和你们拼了。”尖细的声音有点声嘶力竭,隐隐还带着颤音。骤然之间,整个洞穴好像变成了恐怖的地狱,冰柱的撞击声震耳欲聋,碧绿色的火焰缠绕着冰屑,盘旋着,如一条条喷吐着绿火的银龙。“银龙”的身上,不时闪过一个个幽蓝色的光斑,那是白风的量子枪射出的毁灭能量束。“银龙”无声地炸碎,又在别处无声无息地生成。空间强烈地扭曲着,仿佛随时都会破碎。一道道能量如同锋利的刀刃,在地穴里肆意地切削,把离得较近的石柱也劈得不断地崩塌。 彭磊早就不动了,量子束和玄阴离火冲撞后所爆出的能量都是向外的,白风一个人好像也占了上风。虽然扭曲的能量波把地穴里搞得冰屑乱飞,但是比较起最初的寒雾朦胧的样子来,视野反而是清晰了。 彭磊已经看清了那个冰魅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超大的混沌虫,银白色的身子上流动着艳红的光晕。这东西在冰雾里穿行如电,那碧绿的离火在它的身外不时地腾起,于是,彭磊眼中它的颜色也在不断地变幻,银色、红色、绿色……有时还会幻出艳丽的七彩。 看来这冰魅也是被杀出了脾气,“吱吱”地尖叫着,轰轰隆隆的震响中,不时响起它那尖细的骂声:“强盗!强盗……” 再这样打下去,说不定地脉也要毁了!彭磊倒是不担心量子枪的能量,这变态的东西用的是核子聚变,不是普通的能量电池。据说,在不添加能量的情况下,能连续工作500多个小时。除了刚才挖山洞消耗了一点能量外,余下的能量足够白风杀上十天半月的。但是,地脉如果毁了,这场战斗也就没有了意义。 神念一转,乾坤玉璧无声地浮到石洞之中,渐渐长大,很快就变成一根顶天立地的巨大玉柱。淡淡的青雾缭绕着、蒸腾着,在它周围一丈之内,玄冰都溶成白色的水汽,融进蒸腾的青雾里。 洞穴里,飞舞的冰龙都缩到了远处的玄冰晶簇里,晶簇间的冰乳池也重新变得平静如镜,碧绿的离火有重新散成一簇簇,燃烧在洞穴的每一个角落。白风也不射击了,得意洋洋地吼着:“小妖精,你这是儆酒不吃吃罚酒,惹得我家主人生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再给你一次机会,快点投降!” 那冰魅裹在一团碧绿的离火中,悬停在离乾坤玉壁几十米的地方,“吱吱”地怪叫着:“你们毁了我的家!强盗!这是什么?” “小东西,这是我家主人的宝贝,天下第一的神器。若不是主人不想杀你,哼!主人的宝贝一出,你这小妖精立马就得完蛋!”白风冷冷地威胁。 这话是怎么说的?彭磊听着就是别扭。男人的宝贝,很容易就让人联想起那话儿。对着婴纨时,彭磊还能厚颜无耻地拿出来显摆,可是现在面前的是一个连人形都没有的妖精,这宝贝让它欣赏? 赶紧更正:“这是我的一件法器!老白说的没有错,要杀你真是易如反掌。看见那宝贝外面的青雾了吗?那是妖狱特有的鸿蒙气。你即便是再修炼几万年,也没法反抗这乾坤璧。要不要试试?” 现在乾坤玉璧外的青雾确实是彭磊从五行炼元仙阵的那几颗星球上引出来的,那上面还有未死绝的兽类,应该是广成子所说的妖狱。这种雾气对妖魅一族的灵识有天生的消融作用,连白风也受到了影响,缩头缩脑地躲彭磊的身边,说话气也不粗了。 “小妖精,知道主人的厉害了吧?主人的宝贝是天下第一的神器,连神王都能炼化,何况是你一个区区的小妖魅。其实你连我手上的法宝都对付不了,这种反抗根本就没有意义,是不是?主人只是要将这个玄阴地脉移个位置,又不是要将它毁了,你紧张什么?我看你还是乖乖地投降吧,说不定我还能认你做个兄弟。” “谁要做你的兄弟?你这个坏蛋!你毁了我的家,毁了家里好多的东西,我和你没完。”声音还是很尖细,不过也不再发疯了。乾坤玉璧上的青雾化成一缕一缕,一道道约束灵力的能量随着青雾,袅袅地在地穴里弥漫开来。那一波波毁灭的脉动,冰魅感觉得明明白白,知道彭磊说的话并不全是威胁。 毕竟是修炼成精的东西,也能分出个好歹来。眼前留在它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不投降,只有死。冰魅身外飘动的绿火突然消失,那银色的肉团怪诞地扭动着,竟然变成一个小女孩的模样。身子隐在一团白色的雾中,只露出头脸和手脚,飘到彭磊的面前,很干脆地拜下,叫道:“主人,我愿意投降。” “好!哈哈哈,原来是个小姑娘。早知道这样,我也不拿宝贝出来吓你了!”彭磊见那冰魅化身的模样极是可爱,和采葭差不多的样子。只是脸颊雪白,没有一丝血色,好像是透明的,看着就让人喜欢。 “多谢主人饶命,小妖请主人饶恕刚才的不敬。”小姑娘爬起身来,冲着一旁的白风直瞪眼睛。 “哈哈哈,原来是个小妹妹。大哥哥刚才也不是有意得罪,是不是?谁让你这么厉害的呢?”白风乐得眉开眼笑,这小妖精比小黑和老魇可爱多了。 “哼,你毁了我的家,我和你没完!你个坏蛋,谁是你的小妹妹?”小姑娘瞪起秀目,冲着白风冷冰冰地发狠。 “这……小妹妹,我愿意和你没完!对了,你身上绕着这么多水汽干吗?不冷吗?你叫什么名字?”好像白风才是主人似的,他的话多得彭磊连嘴都插不上。 “我……不理你这个坏蛋!”小姑娘转向彭磊,“主人,小妖的衣衫是寒冰晶所化,是见不得光的。小妖没有名字,请主人赐名。主人若是能给小妖几件衣衫,小妖就能随在主人的身边了。” 第102章 “你……不会吧?你也能暴露在太阳底下?”彭磊有点不信,“名字倒是很简单,就叫晶晶好了。” “太好了!多谢主人赐名。主人,小妖这身子是混沌虫所化,所以哪里都能去得。” “是吗?我说呢!也对,这么多的混沌虫养在家里,自己不要一个,也说不过去。这么说来,你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妖魅了。得了混沌虫,你的身体就是历过劫的仙体。晶晶,你的样子真是可爱。别怪老白,干脆,你做我的小妹妹,怎么样?”彭磊受到了老鸟的启发,也生出了认干妹妹的冲动。 “好啊!哥哥。晶晶也有哥哥了!嘻嘻。”小妖精用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开心得疯笑。身体化成一团白色的魅影,在洞穴里发了好一阵疯,最后停在老白的面前,扬起个小拳头,狠狠地威胁:“哼,老妖精,听到没有?现在我也是你的主人,是女主人,你得听我的!” 白风对着晶晶的小拳头直翻白眼,仰天长叹:“天哪,做女人真是幸福!老天保佑,来生一定让我做个女人!” 不过,叹归叹,对晶晶的威胁老白还是不屑一顾的,他知道彭磊对他这只老鸟的喜爱。 “你这个样子能做女主人?拉倒吧!” “我是女人,是哥哥的妹妹,怎么不是女主人?”晶晶愤怒着,小脸上倒是有了一抹红色。 “悲哀!连什么是女主人都不懂!你最多只能是我老白的小主人。我看晶晶姑娘对人类知之甚少,你也只不过知道什么是男人和女人而已!” 第八十九章消息 “我……哥哥,这老白他笑话我!”晶晶虽然是真的不懂小主人和女主人的不同,但发嗲是小女孩的天性,不用学就会的。 “老白好像没有说错。小妹妹,你平日里生活在这幽深的地下,能懂男人和女人就已经很不错了。”彭磊笑道。 “哥哥也笑话妹妹!这地穴有许多的裂缝通到外面的世界,有的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到过外面好多次的。”晶晶抗议着,身外的寒雾幻成一身素白的裙衫。 “哥哥一定要给妹妹几件衣服,我要到人间去生活,我要做人。” “这个很容易的,等出去之后,让老白给你找去。”彭磊笑着答应。 “好啊!”晶晶好像真的只有十一岁,突然间竟忘了对白风的仇恨,“老白,你如果能给我许多漂亮的衣服,我就饶了你,和你化敌为友。” “这……虽然我老白不怕你,但是你一个小姑娘、小妖精,我若是和你一般见识,倒是显得我老白不成熟似的。放心吧,你以后若是想要什么东西,和我说一声。”白风叹道。 “这还差不多!哥哥,我们什么时候走?” “等玄阴地脉全部移到乾坤界。” “我来帮哥哥!”晶晶说着,小身体化成一道寒流,瞬间就漫遍整个地穴。 “哥哥,好了!走啊。”也就是抽一支烟的功夫,晶晶的身体又重新显了出来。 “哈哈哈,小妹妹出手,到底是不一样!晶晶,你是先待在这里,等我找了衣服来接你呢,还是现在就随我出去玩一会儿?”彭磊笑道。 “我……我要跟着哥哥。现在外面是大冬天呢!” “那好,我们走!” ………… 乾坤界的收起和开放一样简单,彭磊一转神念就行了。银色的辉光突然消失,眼前是一片浓浓的黑。远处,星星点点的荧光在闪烁着,如天上的星光,又如夏日的萤火。 白风在一边惊叫:“哎呀,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主人?” “老白,别大惊小怪的,过一会儿就好了。”彭磊拉上晶晶的小手,带头向上飞。防护服上显示的身外温度在飞速地往上升,意识也渐渐地能散开了。 “主人,好像没有全部都移走,那些裂缝中还留着许多的玄冰晶。”老鸟点着四周那星星点点的荧光叫道。 “还说,都是你刚才搞的坏!我的家本来是整整齐齐的,现在被你破坏得到处都是碎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晶晶又在不满。 其实白风也是很冤枉的!刚才的那场大战,若只是他老鸟一个人,那也是打不起来的啊!既知今日,何必当初!要知道小妖精搞出的寒气太伤人了,若不是他老白全力以赴,说不定现在就成了冰鸟了。isuu書网不过嚒,战争的破坏还是很严重的。那四处激射的能量将碎晶粒带得到处都是,许多的石缝都被塞满了。好在这玄晶矿脉是足够的大,这点损失等同于九牛之一毛,基本上可以忽略。 面对晶晶的指责,白风只能闭嘴。再怎么说,这小妖精现在也是彭磊的小妹。同样是个妖,男妖和女妖的命怎么相差这么大呢?刚才还打得你死我活的,现在就成了小主人了,白风只能在心里哀叹。不过,这小妖精的命确实好得让人眼红。竟然已经得到了成熟的混沌体,实质上已经不是妖,而是仙了。 三个人沿着彭磊他们进来的路线飞快地撤,身后,轰轰隆隆的响声又在响起。回头看,洞穴竟然在不断地崩塌。 怎么会这样? “主人,可能是短时间内温度剧变引起的吧?”白风竟然也会找起科学依据来。 “对,很可能!我们快走,如果被困在这里就糟了!”彭磊忘了自己已经是大仙,手上还握着威力惊人的利器。一看山洞要崩塌,本能的就是逃跑。于是,三个人一路狂飙,在轰轰隆隆的震响中,从大山里急冲而出。 “塌了也好!那些碎晶会重新凝成地脉的。”虚空中的晶晶就像是一个白色的精灵,双眸迷离,凝视着身下断裂的山峦,喃喃着。 山外是刺目的阳光,到处是升腾的雪雾,飞迸的碎石。一个个巨大的雪球在坡谷中滚动,一重重雪浪汹涌着,连天边也好像被抹上了一层淡紫色的油彩。 “变成地震了!”彭磊苦笑道。其实也是正常的!那地脉所处的山洞可不小,还连带着无数大小不一的裂缝,不山崩地裂才是怪事呢! “不知道羌城有没有受到波及。”白风还有任务,帮晶晶找衣服,最近的去处当然是下羌城了。 “难说!虽然塌陷的地方在山区,但是山的裂缝很深、很宽,对羌城的影响应该不会小。”彭磊的判断。在以前,每当有地震和海啸什么的,时常会有科学家出来解释原因,讨论一些很学术的问题,不经意间,鸟人也学到了一些的。 彭磊的估计大体上没错,羌城离塌陷的中心不远,剧烈的震颤已经让羌城面目全非。白风从老城边上掠过的时候,彭磊他们看见的是满城的碎石,一大片的废墟。远处的新城也差不多,房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么大的天灾让下羌国的百姓几乎疯狂,城里乱成一片,高手的神识更是不断地在空中交织。这个时候是不适合进城的,晶晶的新衣服还得等。 刚刚回到山里隐蔽起来,彭磊就发现了驭剑飞行的仙人。两男一女,一个中年男子,一对年轻的男女。那个年轻的男人还是彭磊的老相识,竟然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云青同志。那位女子,看上去20岁左右,腰不盈握,脸赛桃花,着实是漂亮。 这个时候彭磊可不想和云青遇上。仇人啊!若是眼红起来,难道真的大开杀戒?或者再躲到乾坤界里?好的宝贝如果经常使用,说不定就会被别人找出破解之术,到时候就只有后悔了。不过,有一点也是奇怪。他云青不是昆仑山长生殿的少爷吗?谢无双是峨眉山的,好像和郁良并没有交情,云青怎么跑到谢无双的地盘上来了?那个中年人和那个少女,彭磊在他们的身上感应到了和谢无双相似的气息,应该是峨眉山的人,云青怎么和他们混在一起了? 根据从各方面收集来的信息,彭磊基本上可以推测出来,他鸟人的这一次被流放是闯了大祸了。可能是他到达这个时间点时正好是月半,或许还有天狼星人施加在他的那个时间穿梭机上的能量对这个时空产生了干扰,竟然让许多在太古时代就被封印的玄界都被打开,甚至仙鹤小白都是那晚苏醒的。 据小白所说,在它被封印之前,这个星球上有无数的修真门派。在这些修真门派中,许多的大派都有玄界,都有修为高深的真仙坐镇。而且,那些大派人口众多,有的甚至有百万众。当然,当时的天下是什么样的,小白其实也不太清楚,它也只是听说而已。 可以想象,连阿波罗尼这样远在西方的玄界都被破除了封印,这次受鸟人的影响重新回到这个世界的修真门派肯定不会少。古蜀国这么一小块的地方,就有荒城派、长生殿和峨眉山广清仙府,或许还有其他的,整个神洲大地上,这样的修真门派会有多少呢?有多少会如谢无双这样,做一国的大法师呢?若是柏灌国也有几个仙人在做大法师,他鸟人国的处境就很不妙了。 不过,也是奇怪了!云青怎么会和峨眉山的人混在一起的呢?要知道一山难容二虎,彭磊深知其中的道理。谢无双既然已经占了大法师之位,没有理由再容忍长生殿的人插足啊! 不管晶晶怎么不愿,彭磊还是将她请进了乾坤界里。那里的玄阴地脉经历了一场大劫,也需要好好地整理。 彭磊和白风两个躲在一处狭窄的山缝里,遥遥的监视在虚空中不断绕着圈的云青他们。放出一个和背景能量差不多的气旋,覆盖住整个山脉,虚空中丝丝微弱的震动都能清晰地感应得到,云青他们的说话也是句句入耳。 第103章 自从被婴纨激发出乾坤玉璧里寄身的元神主体后,彭磊感觉自己的修为好像上长了一大步。至少在以前,气旋感应的范围是绝对没有这么广的,也不能做到这么细微。 云青的声音:“兰妹,这地震好恐怖,真是山崩地裂!” 美女在答:“云兄,这次山崩很奇怪呢!听城里的年长者说,以前发生这种山崩地裂的情况时,必是先有预兆的。百兽移穴、天生霞彩、鬼神吟诵,有时还有神魔举着天灯在空中巡游。这次却是怪了!突然而起,全无先兆。也幸好是大冬天的,山里没又人走动,而且,山崩之处离城市不近。否则,说不定会死好多的人。” “是吗?六叔,我们长生殿和广清仙府几乎是同一时间被解开封印的,是不是那一刻发生了什么事?会不会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异类,也经历了我们同样的遭遇?您说,这次毫无预兆的山崩会不会是被人用大神通搞出来的?”云青的脑袋竟然这么聪明,居然被他想到了这一点,隐在暗中的鸟人不禁暗暗佩服。 看来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老子一定是个喜欢吃嫩草的老色鬼。据说老夫少妻生出的孩子一般都较聪明!他老子是长生殿的殿主,肯定是不年轻了,云青这小子却是后起之秀,一定是他老子偷吃搞出来的。早就有人研究过的,不是正规场合播的种子,因为那时候生产的人都比较亢奋,所以种子的质量一般也比较高。难怪云清的智商还可以,五官这么端正、漂亮,他老妈一定是个小美人。 “是有这种可能!山崩发生之前,谢长老感影到了空间里很怪异的能量波动,虚空中的灵力突然间消失了十之七、八,然后就发生了这山崩地裂。可能是山里原先藏着什么异宝,现在这宝贝被人得去了,或者是飞升了,所以才引起了天地异动。”中年人沉吟道。 “这……六叔,会不会是我们采了那株朱果?”云青有点尴尬。 “贤侄,朱果虽然是很罕见的仙草,不过它的品位还没有到能引起山崩地裂的程度。你不知道,这方圆数百里内,类似于朱果这样的仙物并不少。前些天,谢长老还见到了一个万年首乌精,可惜没能抓到。” “爹爹,这么说来,是山的深处藏着我们不知道的奇珍异宝,这次山崩,是那宝贝出世了?”少女问道。 “有可能呢!那两个和你们争朱果的女人是什么来路?她们有没有说出她们的出身?” “没有!那两个女人很凶的,居然到我们羌国来抢宝。爹爹,云青兄说她们可能是从鱼凫国来的,云青兄见过她们用的法宝,那鸟人国的国君也曾用过类似的,云青兄和他交过手。” “是吗?她们是往哪边去的?” “东北面。若不是我用了醉仙露,先迷倒了一个,我们还用云青哥的玄云珠护身隐形,朱果就被她们夺去了。” “嗯,不过你们也太鲁莽了!现在的这个世界,各处神魔纷纷觉醒,连我们羌城里也隐藏了好几个修为高深的人。前些天谢长老数次相邀,他们也不肯露面,或许他们中就有鱼凫城来的。我们虽然不怕,但是现在还不到翻脸为敌的时候。”中年人叹着,“不过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见机行事了。只是你们两个以后还是得注意,若是树敌太多,今后怎么出外历练?” 云青恭恭敬敬地答应:“六叔,小侄明白,多谢六叔教诲。” 中年人点头:“嗯,孺子可教也!数月前,你们长生殿的崔鸿长老途经峨眉山,我正好与他有过一遇。说来惭愧,虽然我们峨眉山广清仙府也是大派,可是比较起长生殿来,相差颇远哪!广清仙府人丁不旺,若不是玄界封印被破开,迟早就会没落。而长生殿却是人丁兴旺,崔长老对贤侄是赞誉有加。今日得见,果然不错。” “六叔,我……”云青这家伙竟然也会害羞,倒是让偷窥的鸟人大吃了一惊。 ………… 那三个人驭着法宝,在虚空中绕了大半天才走,急得躲在岩缝里的鸟人差一点憋出尿来。半空中终于看不见他们的影子了,彭磊急急地冲出藏身的石缝,没等白风变好身,一蹦就骑上了老白的脖子,害得老白一个狗吃屎跟斗,啃了一嘴的雪。 第九十章妹妹找哥泪花流 白风虽然没有彭磊这么好使的耳朵,但是隐隐约约地也听到了一些。吐掉嘴里的雪,赶紧变身飞起,问道:“主人,他们说的那两个女人,是不是主人的女人?” “不是!不过……也不一定!”彭磊担心的是熊媛。在他的女人里,有能力出门的就只有熊媛和如玉。以如玉的性情,即便是天荒地老,她都是只会在家死等;熊媛就不一定了。男人突然失踪,她说不定就会像那个孟姜女,来个孤身千里把夫寻。而且,她还能找关冷城、红袖他们帮忙。 按照常理,彭磊的突然失踪,若是不关外星人的话,最有牵连的就是柏灌和下羌两国。所以,云青说的那两个女子中,若真是有熊媛,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主人,我们也往东北面去吗?刚才那三个也是往东北去的。” “你废话少说,飞得高一点,睁的你的鸟眼。那几个狗男女若是要追人,也不会在这里兜那么多圈了。他们只是大概寻找一下而已,最多飞过两道岭,他们就会拐弯。”彭磊拍着老白的鸟头训道。 “是,主人英明!主人,那个小白脸是不是主人的仇敌?一看他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那个美女好像也不是很有教养,这些山怎么变成她们家的了?我老白在这里修行了八百多年,我也不敢说这山就是我的。”老白如果再和鸟人待在一起,绝对会变成一个超级马屁精。好在,这种话听在心里,真是那个舒服,好像也是一种享受。 “嗯,那个小白脸不是个东西,标准一个强盗。妈的,也就是仗着他老子是昆仑山长生殿的殿主,才那么趾高气扬。他那点修为,在老子眼里,跟臭屁虫差不多。那朱果就先让他们保管着,过两天老子再来讨还。”彭磊狠狠地骂着。 “主人,要不要先给他们留点教训?干脆,把那个女人抢过来,主人好好地羞辱她几天,看他们还敢不敢这样嚣张。”老白的人生经验好像突然丰富了不少,居然想得出这样高明的主意。 “这……算了,如果她以后再和我们作对,就将她擒过来,让你和老魇、小黑来羞辱她,怎么样?” “我们……我们是妖,若是污辱人类,是会遭天雷劫的。”老白同志终于还保留着几分神智,喃喃地答道。 “哈哈哈,好!那些人若是敢与我为敌,老子绝对不放过他们。哼,男的就割卵蛋,让他们做太监;女的就先强j,然后充军发配。”鸟人在鸟背上狠狠地发誓。 一路高飞,老鸟又是一路马屁。彭磊的猜测真是很准,云青他们真的只飞过两道山梁,绕了一个大圈,然后回下羌国的大城里去了。虚空中,那些隐在暗处的高手们也早就收回了探测的意念,于是,彭磊找人也可以肆无忌惮了。 在高空展开气旋,彭磊几乎能感知直径近十公里范围内的任何生命能量的波动。神乎奇技啊!若是回到未来,去那种救援队里工作,绝对是专长对口,物尽其用。当然,若是有人刻意掩藏,那人的修为又高出彭磊许多的话,彭磊的感应也是没有用的。 白风掠着雪山的山顶一路缓飞,彭磊一遍遍地展开地毯式搜查,还真是被他找着了。云青所说的两个女人,一个是红袖,另一个正是熊媛。那位受伤的是熊媛妹妹,也因为她受了伤,没法掩藏气息,所以她们两个藏得再好,也被彭磊找到了破绽。 鱼凫城里的那个雨天,彭磊夜不归宿,着实是害得鱼凫共和国乱了好几天的。鸟人当初成立的狗仔队此刻又派上了大用场。鱼凫城里同时失踪的还有一个老头,一个美女,都是外来者。在伊尹的暗中辨认下,排除了宇宙联盟的可能,那么,这两个同时失踪的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大家都知道彭磊的底细,只要不是宇宙联盟的人找上门来,彭磊的人生安全反而是问题不大。白浪他们也不能做什么,除了派人去柏灌和下羌两处打听消息外,唯有在家耐心地等。 彭磊家的女人们是单独行动的,如玉负责安全,熊媛负责找人。虽然熊媛坚信,用处子之身修炼玄功进步更快,但是事实摆在面前,如玉就是不比她差。如玉的身子曾被幽魂改造过,但是,她熊大姐比如玉多练了近20年哪!事实是那样的残酷,害得熊媛差一点放弃坚持。 如玉身上有空桑仙琴,还有彭磊他们用龙阳炉炼的仙剑,还有得自外星人的激光武器。只要来侵犯的敌人不是超级变态,如玉还是能一搏的。而且,家里还有一只不知道水平深浅的仙鹤,还有一个改头换面的太监,也都是高手。 熊媛单枪匹马地离开鱼凫城,首选的目标是青城山。 就江湖经验而言,熊妹妹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能排得上号的。有一个从未来过来的父亲师傅,相依相伴了十几、二十年,学到的东西怎么会少呢。对熊媛来说,路上的强盗是没有威胁的,但是柏灌和下羌两处都城,那也是龙潭虎穴,孤身一个也是很危险的。至于帮手,最佳的当然是红袖。两人一起战斗过许多次,交情深厚。而且,红袖到过下羌国,对那里很熟。 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现在在荒城玄界里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了。荒城玄界刚刚开放的时候,他们两个只是年轻一辈中的人才,是重点培养的对象。 第104章 而现在,关冷城已经进入了玄界的管理层,红袖更是隐隐地成了玄界里的妇女代表了。 一般而言,修仙者的入门是很容易的,而且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大概百日就能完成筑基。但是,初练者若是能有同属性的能量晶石,以晶石为媒介来聚敛灵息,调理经脉,修炼的速度会快上许多,打的基础也更稳固。荒城玄界和外面的世界隔断了无数的文学,玄界里又是人人修炼,所以最缺的就是各种资源。那种能量晶石和炼器的材料,更是几乎已经枯竭。那种东西在地球上也是稀罕物,得来很不容易。不过,托鸟人的福,红袖和关冷城是满载而归的,尤其是能量晶石和金属,多得让人不敢相信。这大功无人能及,红袖和关冷城的地位因此而改变,当然也没有人会有异议。 鱼凫国,鸟人彭磊,现在已经成了青城山荒城玄界的合作伙伴,熊媛的到来,让整个荒城玄界忙乱了起来。大批的高手倾巢出动,长老级的高手亲自去鱼凫城坐镇。关冷城携了他的静宜妹妹,带着一帮师兄师弟,潜往柏灌国探听消息,红袖和熊媛两个则陪着荒城派唯一的女长老关小倩去往下羌国。 探听消息当然是后辈弟子的事,关小倩潜在城里的暗处,正是谢无双没法请出的几位高手之一。 红袖她们到羌城的时候,正是姬爻同志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美女的十天之后。那些日子,鸟人可能正在乾坤界里给姬爻和若水操办婚事,也是忙得不可开交呢。 彭磊在羌城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熊媛她们当然是很容易就探听到了消息。知道彭磊的乾坤界是不可能被烧坏的,一定还留在废墟里,但是,谢无双对那块区域监视得太紧了,他们根本就不敢靠近,只能隐在暗中等。闲着无事时,就在山里转悠,彭磊如果不从乾坤界里出来,她们也没有办法找到。 连着七、八天的雪,两个人闭门静修,哪知等雪停了一看,鸟人已经跑了。 既然彭磊已经离开,那再在羌城待着也没有意义,所以熊媛和红袖是第一时间也离开了羌城。关小倩没有和她们一起走,她在羌城隐藏得非常好,留在那里还能监视谢无双的行动。 熊媛和红袖两个也没有直接回鱼凫城,这么美的雪景,是一定要看个够的,说不定彭磊也没走远呢?或许还能遇上。而且,到了一方宝地,不带一些土特产回去,也说不过去。这时心情好了,时间就过得特别的快,转眼就是大半天。山峦崩塌的时候,她们俩正在一处山谷的上方。等乱石落定,竟然在断崖上发现了那株朱果。 朱果其实也不是什么很极品的仙草,但是它有一个功效很特别,能让人永驻青春。据说吃了这朱果的人永远也不会老,这对女人来说,简直比长生不死药都要珍贵。修仙者虽然能永远不老,如婴纨那样,但是,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逆天而行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一般来说,保持容颜需要付出大量的灵力,肯定会影响修为。若是能得到一颗永保青春的仙丹,或者如朱果那样的仙果,那几乎及得上几百年的修行。 朱果这种仙草虽然罕见,但是在远古的时期应该还是比较多的,所以各门各派的典籍里都有它的详细记述。红袖发现后,那是欣喜若狂;云青和谢幽兰见着时,也是一眼就认了出来,于是毫不客气地动手抢。 彭磊见着的那个中年人是峨眉山广清仙府的谢广衡,是谢无双的第n代玄孙。不过,谢广衡的修为也不错,已经进到了分神的中期之境。谢无双为广清仙府找到羌城这个风水宝地,当然不会单枪匹马地在城里做大法师的,灰孙灰子着实是带了不少来。这片山脉因为有玄阴地脉的灵气滋润,所以灵力之充沛,丝毫不次于他们那寄生在地底灵脉上的广清玄界。谢无双也不是很无私的人,他做大法师,随在身边享受的当然大多数也是他的子孙后辈。 云青作为昆仑山长生殿的少殿主,又是年轻一辈里的第一高手,虽然这次是刹羽而归,但是也没有人敢责难他云青。云青甚至还能讨了宝贝在外面游荡,只不过,他老子不许他跑得太远。当然,堂堂的少殿主,保护的人肯定是要有的,陪他的是三个长辈。所以那日在下羌国,彭磊竟然能探查到那么多的高手。 彭磊这回是又做了一件“功德”事!他这次见义勇为,长生殿的高手都暴露在了谢无双的眼睛里。于是,三天后,谢无双就将长生殿的人都请了出来,而云青竟然找着了红颜知己。云青他们早就在羌城了,不过云青的修为尚浅,不敢靠得太近,否则当时就能认出鸟人来。 这羌城现在就是峨眉山广清仙府的势力,城外大山里的这次异常山崩,身为大法师的谢无双当然是关心的。而且,随着这次山崩,虚空中那充盈的灵力流失了大半,这绝对是要找出原因的。因此,天地间的震动还没有完全静下来,羌城里的仙人就全部出动了。谢幽兰和云青结伴而行,也是巧了,竟然是他们两个遇上了正在准备收取朱果的熊媛和红袖,于是二话不说,就做了一回捕蝉的黄雀。 云青这回的护身法宝是玄云珠,是一件能隐身的宝贝。虽然没有攻击力,但是用来偷袭,绝对是最佳的。当时熊媛正全神贯注地听红袖讲述朱果的神奇,心中正激动呢,冷不防就被撒了醉仙露。 还好红袖近日修为大进(彭磊葫芦里的仙丹当然不会对她和关冷城吝啬的),红袖的飞剑虽然是用龙阳炉炼制的,但是当时合三人之力,又是边参考天机子留下的玉简边制造的,在普通的仙剑里,也能算是极品了,甚至能达到下品仙器的等级。危急的时刻全力施展,再加上那变态的激光枪乱射,一时间云青和谢幽兰竟然也不敢靠近,所以带着熊媛遁走时还是很从容的。而且,云青他们在意的是朱果,也没有追。 红袖跑出百里之后,就找了个隐蔽的山洞藏了起来,彭磊找来的时候,正一筹莫展地看着昏睡不醒的熊媛发呆。试了许多的法子,熊妹妹就是不醒。看她那个样子,脸生红霞,口吐兰香,就像是酒喝多了。 怎么会呢?怎么办呢? 第九十一章生存 (这些天为孩子升学的事,烦得头髪都白了!!) 所有的修真门派,一般都有用来联络的灵符。不过,这种灵符的有用距离和使用者的修为成正比,一般也就是在几十、近百公里的范围内有效。红袖在逃跑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忘记给在羌城里的关小倩长老发信号,但是她们一路急飞,离羌城越来越远,关小倩能不能感应到,红袖心里也没有底。 想不到!关长老没有盼来,鸟人却先找来了。红袖真是喜出望外,她这样已经修成半仙的人,竟然也会激动得流泪。抓着彭磊的手,就是舍不得松开。哽咽道:“彭兄,你看媛媛。” 彭磊刚才偷听到了,熊媛中的是迷香,叫醉仙露,听名字好像并不恐怖。看她的样子,也真的是像喝多了,但愿不会损伤身体。叹道:“红袖姐放心,媛媛不会有事的。你们怎么到了这里来了?羌城现在是卧虎藏龙,谢无双更是个超级高手,这里太危险了。那个云青是个卑鄙小人,你们竟然惹上了他,还好没事!” “还没事?媛媛都这样了!”红袖把经过说了,嗔道。 “我知道,我们先去乾坤界,看广成子能不能唤醒媛媛。要是不行,我们就去羌城抓人质,或者直接杀上峨眉山去。妈的!媛媛要是有什么不好,老子就把峨眉山轰平了!” “你?也就是逃跑的本事强一点而已。你那点修为,和高手比起来,差得远呢!”红袖虽然对鸟人有点崇拜,但是还没有到痴迷的地步,鸟人一吹大牛,就忍不住提醒他。 “嘿嘿,红袖姐说得对。虽然我有长枪大炮,但是不适合用。再说了,若是真的炸了峨眉山,后世的和尚、尼姑绝对不会对我客气的。她们是大派,我也惹不起。”彭磊傻笑着,言不达意地自嘲了几句。 红袖没听懂鸟人在说什么,和尚尼姑是什么东西?不过,彭磊也不解释,连老白也不给介绍,直接就将人移到了乾坤界里。 现在的乾坤界,比当初红袖见到的漂亮多了,这座浮空的仙山也扩大了数倍不止。远处喷烟吐火的火山,近处是白雪压顶的雪山,广阔无边的草原,草原上奔跑着牛羊马鹿;大片的良田,一棚棚的瓜果,巨大的神树,美丽的紫晶兰…… 简直就是一个仙境!连宫殿都有了。这一刻,红袖暗下了决心,将来就到这乾坤界里来修炼。邀上三、五好友,在神树旁盖几栋房子,若是再有个如意郎君,生上一群儿女……不敢再想了! 大罗金仙也不是万能的!广成子对中了醉仙露的熊媛直翻白眼。若是在他的全盛时期,或许还可以引九天灵气,运用洗筋涤魂之术,直接将溶在熊媛血脉里的醉仙露蒸发掉。可是,现在他的修为,根本没法施展那种高深的法术。 广成子只能摇头叹气:“师尊,这种迷yao是用很特别的符咒加上药液炼制成的,必须要专门的解药才能解开,同时还必须施展对应的灵诀,否则可能会引爆血脉。不过……刚才弟子探过师娘的血脉了,很平和,那迷yao好像只是约束元婴的活力,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损伤到身体。” 广成子都摇头了,彭磊还能有什么办法? 还有一招没有试过!把熊媛送到云姬医生的手上,又是挂水,又是按摩,连电击都用上了,熊媛就是不醒……看来真的只剩下去峨眉山抓人质这条路了! 第105章 把熊媛交给若水和宛儿照顾,彭磊又回到了熊媛她们藏身的那个山洞,这回是三个人。白风扛着光枪,一脸的激动!这次是为女主人拼命,意义非同小可,若是能立下大功,今后的小日子就不用多说了。 “老白,你干什么?”彭磊反而没有丧失理智,“我们又不是去抢劫!这光枪不能在凡人的面前用。给你闪光弹,还有震爆弹,这东西和修真者的掌心雷差不多,不会伤人,又不留痕迹,可以放心地用。” 在彭磊出生的那个时代,也有了这种防暴炸弹,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东西,但是效果却是极好的。彭磊在鱼凫城见那个外星人卡特用过之后,一直惦记着。后来收留了伯克他们,第一时间就请求做这个。这种炸弹不会伤人,技术含量又不高,伯克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所以现在彭磊的储物环里是整箱整箱的。 红袖在鱼凫城里吃过这种炸弹的亏,知道是好东西,若是出其不意地使用,大罗金仙也会措手不及。心里高兴!每次和鸟人合作都会有收获!上一次,鸟人和关冷城结拜,她成了师姐,结果得了坎离仙丹,重新修炼了仙剑,还参研了玉泉仙府的秘籍;这次更多!这些特种弹就比普通的法宝还要好使。而且,这次见着广成子,大罗金仙对这个师伯是非常的孝敬,把上次欠下的见面礼也补了。 广成子不练功的时候,一直在研究那个高科技的龙阳炉。那次回到乾坤界后,这老神仙真的和伯克中尉拜了把兄弟,然后把修炼也暂时放下了,全心全意地致力于研究工作。广成子的目标,是把仙法、仙术、灵诀等和科学技术有机地融合起来。各种各样的法器制作了无数个,虽然大多数是半成品,偶尔也会有很不错的。红袖左腕上的盘龙金镯就是一只很不错的储物手镯,同时也是一件很厉害的进攻性法宝,类似于那传说中的太上老君的金刚圈。红袖是广成子的师伯,当然是受之无愧了。 “彭兄,我们真的去羌城吗?上一次你可是差一点就被谢无双点着了。”红袖虽然跟了彭磊出来,心里还是不很放心。 彭磊的脸皮厚着呢!也不尴尬,笑道:“师姐,那次是我想试试自己的本事,所以没有还手。这次不一样,我们是去惹事的,只要手快,先下手为强,抓几个人不会有问题。而且,我的修为也提升了不少,对不对?” “那倒也是!不过,我们还是小心一点。实在危险时,这闪光弹和震爆弹就多放一些,反正也不会伤人。”修炼的人最忌的还是惹杀劫,掌心雷之类的法术虽然威力很大,但是若波及凡人,绝对是血腥的。这外星人的炸弹就人道得多了! 几千年前的大城,也就是方圆几十里而已。放在彭磊出生的那个年代,连大镇都轮不上。尽管羌城人口兴旺,比鱼凫城热闹得多,但是羌城是从小集市自然发展起来的,街道杂乱,房舍简陋,根本就没法和鱼凫城相比。鱼凫城的建筑、街道都是通过严格的论证规划,连污水处理设施也一应俱全。在这个年代,除了那些外星人的城市,其他的地方文明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也是奇怪了,明明不远处有一座漂亮宏伟的小城,这里的人虽然不能占有,但是也可以照着那个样子造房子啊! 只有在羌城的中心,零星地分布着几栋房子,是模仿那石头城里的建筑,其中也有两、三层的小楼。玄阴地脉塌陷造成的破坏太惨了,现在的羌城,几乎就是一片废墟,没有倒塌的房子屈指可数。那也是因为震动发生的时候,房子里有法力高强的人在护着。 在其中一栋未塌楼房的二层平台上,谢无双正阴沉着脸,听谢广衡报告云青和谢幽兰的发现。在他身前的一张矮几上,一只广口的银盆里,那株朱果树静静地躺着。铁褐色的枝干,两、三个小分支,高不过两尺,只有几十片银灰色的叶片,却结了13个红艳艳的小果。每一个都是樱桃大小,裹在几丝似有似无的红雾里,美得让人垂涎。 谢广衡终于讲完,谢无双把眼光转向云青,冷冷地问道:“你能确定那两个女人是鱼凫城的人?” “错不了!晚辈曾经和那个鸟人彭磊交过手,他当时也使用那种能射出死光束的法宝。对了,我们长生殿的郁长老曾经抓住过那个鸟人,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鸟人竟然逃走了。郁长老也没有细说,他现在正在鱼凫国。”云清恭恭敬敬地答。 云青还不知道的是,郁良确实在鱼凫城,但是郁良同志其实已经来过羌城西面的大山,顺便将鸟人也带了来。说到彭磊,云青是咬牙切齿。血海深仇啊!杀了他的随从不说,还抢了长生殿的珍宝九龙樽。本来以为回长生殿一哭诉,他老子一定大动干戈,说不定会引九天的雷火,直接将鸟人的鱼凫共和国给灭了。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族中长老们的意见竟是出奇地统一。反正鸟人得了九龙樽也没法使用,先探明那鸟人的底细再做计较。 郁良自告奋勇地去鱼凫城,到现在一无所获。若是由着云青性情,至少得抓几个鸟人的亲朋好友,让那鸟人拿九龙樽来换。可是,平时脾气并不好的郁长老,这次的耐心竟是出奇的好,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 对了,若是能挑得谢无双大动肝火,说不定能让羌国举兵南征……到时候,师门的禁令不就没有用了吗?想到这儿,云青差一点笑出声来。嘿嘿嘿,这是不是传说中所谓的无毒不丈夫? “大法师,以晚辈看来,我们羌城中肯定有鱼凫城的奸细。不然的话,她们两个年轻的女人,修为也不高,怎么敢大模大样地在我们的城外窥视。” 谢无双面无表情地点着头,不知道是同意云青的说法呢,还是想到了什么。良久,才缓缓说道:“我去过。我族与那鱼凫国,其实只隔了两道矮岭。羌城地处谷地,有若水浇灌,地肥山秀。可是,良田无多,根本没有发展的空间。东出虽然有大片的沃土,但那里有柏灌国。他们的境况其实也不比我们好,也是地少人多。这些年来,我们两族争战不断,为的是那片其实也不宽广的土地。我族之南,只要在山林间破开一条大路,越过一条并不很宽的河……这鱼凫国立国未久,地广人稀,真是想不通,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南下!” 谢广衡轻声问道:“长老,是不是你想南下?” 谢无双又是冷斥:“废话!对了,你还没有去过南方,这也怪不得。南边是广千百里的大平原,湖泊众多,河道密布,每一寸都是沃土。以我看来,那片土地能养活千万人,羌城如果能够占得,我们仙府能得到的好处无法估量。” “那、我们怎么做?修仙者是不适合卷入俗世的纷争的,不知道府中的掌教和长老们会不会同意。” “哼!没有人会置广清仙府的前途而不顾的。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情形,和典籍中记述的大不一样了。那个鸟人明显的也是修仙者,他竟然自立为王,鱼凫和羌城之争,那就不是简单的凡人之间的争斗了。而且,那些隐在暗处的,他们的身份非常可疑。不是修仙者,他们却能自如地出入青冥!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想做什么?会不会对我们不利?我们都得防着。我们必须要得到那片土地,然后聚集天下同道。我有一种预感……”谢无双的眼中闪过两道青光,却没有把话说完。 “谢前辈,云青愿意做冲锋陷阵的小卒。”云青急急地表态。 谢无双点头,这次是对云青的欣赏:“嗯,不错。不过,此事也得与掌教和各位长老商议后才能实施,当然也得知会我们的盟友。我们是有福同享,贵殿主若是肯鼎力相助,鱼凫城一定是唾手可得。” “我这就让人给爹爹传信去。”云青兴奋得满脸通红。 “好!攘外必得先安内,那些隐在羌城的人也该现身了。哼,不臣服者,就得死!广衡,你立即调派人手,监视与柏灌、鱼凫的接界处,让广德去见国君。我们的士兵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 “长老,那我们干什么?”见老爹领命而去,谢幽兰心有不甘。 “你们?年轻人就多往山里走走。这附近的大山里珍宝不少,或许还有传说中的妖魅,你们若是能得到,那就是你们自己的造化了。放心,这里即便是要有所动作,也得十天半月之后。”因为云青是长生殿的少殿主的缘故,所以谢无双也是尽量收起脸上的严肃。 “长老,还有妖怪吗?”谢幽兰声音颤颤的。 “嗯,前些日子在城里闹事的,就有一个是妖。不过,也不要怕,没有历过劫的妖是没有真本事的。以你们的修为,若是小心行之,自保不会有问题。好了,我去请人,今天你们留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 谢无双说着话,人不见有丝毫的动作,凭空就在云青他们的眼中消失,仿佛是一个汽泡。 第九十二章为了爱情 云青算是开了眼了!盯着原先谢无双站的地方,好半天,还在啧着嘴巴感慨。 “兰妹,谢长老的修为真是高啊!这是传说中的大挪移神通。我们什么时候能修到这个层次就好了!到时候我陪你去月亮上玩。” “嗯,谢长老是洞虚后期的修为,听爹爹说,离度劫之境极近的。或许,已经进入度劫之境也难说。我们仙府里,进入度劫之境时,是要卸掉长老一职的,所以谢长老很用心。”谢幽兰笑道。 “原来如此!怪不得。说来惭愧,自从玄界被封印之后,我们长生殿还没有人能修炼到度劫之境。” 第106章 云青叹道。 “这……我也不懂。听说在我们广清仙府倒是很多的,不过……传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入了度劫之境的人都没有能等来仙劫。而且,据说是修为不增反降,常常不满百年就……”谢幽兰脸色微黯,幽幽叹道。 ………… 离谢无双的居所三、五里,临近城市的中心,原本也是一处极好的巨石建筑。虽然规模不如谢无双处,但是建筑的风格也是效仿那个古城里的外星人作品,连屋顶也都是平整的巨石。主房和副房错落成许多进,构成大小五、六个院落。光看这房子的规模就知道,应该也是羌城里有势力的大户。不过,发生在不远处大山里面的塌陷同样给这处华屋带来不小的损伤,主房和厢房大都是扭曲半塌了,只有难得的几间幸运地完好着。 谢无双从那个平台上挪移出来,身影出现在这处房子第二进的左侧厢房的顶上,正是一处还完好的房舍。隔着堆满碎砖碎瓦的院子,冷冷地看着对面侧房走廊上,那个正专心劈柴的壮汉——这个时候应该是救死扶伤,翻砖搬瓦,他却在这里劈柴烧火,很不正常! “朋友是哪个仙府的道友?” “这……,谢大法师,在下只是贪恋这宝地的灵气,好像并没有妨碍大法师做事吧?”壮汉缓缓伸直腰身,有点吃惊地看着站在屋顶上的谢无双,眼底闪过一丝淡淡的亮光。左手轻挥,一片清濛濛的微光洒向四方,瞬间就填满了这处院落。 “我是羌城的大法师,尔等潜在城里,焉知到底想做什么?道友弗怪!近日我城中有许多邻国来的奸细作乱,都是你我一样的修仙者。”谢无双面色阴冷,根本就不在意院子里弥漫的微光,从屋顶缓缓飘落,站到壮汉的身前,双目定在壮汉右手的小斧头上。 “这……请恕罪!在下九嶷山枯木崖的辰北,谢道友言重了。您看我是那作乱的奸细吗?”辰北的身子又挺了挺,一股强大的气势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这家伙身高超过1米90,浓眉大眼,手脚粗壮。衬着他身上那不断散出的劲力,如果手上拿的不是一把小斧头,而是琵琶或雨伞,那绝对可以和庙里的金刚一比了。 “九嶷山?”谢无双沉吟着,眼底彩光闪动。 辰北的威势是不可能吓倒他谢大法师的,但是九嶷山在哪里?谢无双还真是很陌生。这不是他谢无双孤陋寡闻,现在的这个世界,和他们典籍中所记述的世界没有一点点的相同。玄界仙府的封印才解开区区十几个月,根本也没有时间去重新了解这个世界。即便是他们广清仙府所在的那片山脉,也是因为当地的原始人称之为峨嵋,才有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九嶷山离此数千里,其间有飞鸟难逾的十万大山。”辰北看向东北的天空,继续说道,“在下云游世界,喜欢此地的灵山秀水,稍稍驻足而已。” 谢无双还是离地三寸,他的身体好像是一个涟漪的中心,院子里那朦胧的光雾在一波波地震动着。在谢无双无形的威压下,辰北身边的能量波动越来越盛,棉袍微微抖动着,连头发也好似要竖起来似的。紧张的气氛也感染了右手上的那把小斧头,竟然发出微弱的光来。 谢无双的眼神又回到了辰北右手的斧头上,语气稍稍放缓,淡淡地说道:“谢某数次相邀,辰道友不理不睬。此非常时期,羌城之内,非友即敌,何去何从,道友请速决。” 也不等辰北回话,身影微晃,又是大挪移,直接从辰北的面前消失了。 辰北还是紧握着小斧头,那须眉怒乍的姿势保持了许久,才渐渐平息下来。左手轻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喃喃自语着:“算你识货!不过,此地不宜久留也!”身影一晃,化作一道淡淡的流光,眨眼间就飘过数重房舍。 离辰北劈柴的那栋华屋不远,一处很简陋的茅屋,一个相貌很一般的中年妇女正在不紧不慢地往手上的那只梭子上绕着线。半尺来长,两指宽的小梭子,发着紫红色的微光,好像是枣木雕成的。辰北的突然出现没有让她有丝毫的慌乱,只是稍稍侧过头,望向低头欲进的壮汉。微微叹道:“你怎么又来了?我们各行各道,你想听我说多少遍?” 辰北也叹气,说道:“小倩,你信缘分吗?我第一眼见着你时就知道,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这话我已经说过许多遍了,你到底还想听多少遍?小倩,羌城将乱,不宜久留了。谢无双修为之高,或许已经出了洞虚之境。若不是我手上正拿着这刑天神斧,他心有顾忌,或许刚才他就对我下手了。他已经放出话来,非友即敌,那是赶我们动身。” “那你还不快走?” 中年妇女正是荒城派的女长老关小倩。修真者确实是能稍稍地改变相貌,当然,不可能是熊伯所期望的那样改头换面。对女人来说,只要皮肤好、身材好,五官没有大缺陷,那就是初级美女,若是再有那种诱人的气质,就是绝色佳人。修仙的人每天都要用天地之间的灵气滋养身体,皮肤当然不会差,所以修真者中很少有丑女人。 这关小倩很另类,她在少年时感情受过伤害,于是专心修炼,连容貌也不讲究,反而成了荒城派女性中的第一人,洞虚中级的层次。她的性情本来就是恬淡无争,这次只是暗中保护红袖和熊媛两个后辈,所以进城之后,直接就收买了这户人家,做起这家的女主人来。 从进城到今天也有十几天了,关小倩从来没有离开过院子半步,所以谢无双虽然也有所察觉,却没有将她当成头等的威胁。而且,辰北经常性地会出现在这所茅屋附近,也让谢无双产生了一个错觉,以为他们是一伙的。 辰北的修为虽然不及谢无双,但是应该相差不大,辰北也已经步入了洞虚后期的境界。若是两人联手,谢无双要胜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谢无双第一就找辰北。辰北手上的小斧头又让谢无双产生了犹豫,只要被辰北拖延一段时间,惊动了不远处的关小倩,那等待谢无双的就将是一场恶斗,谁胜谁负都难预料。所以,谢无双选择了警告。 辰北看着关小倩,微笑道:“小倩,反正都要走的,我单身一个人,正无聊呢,正好我们结伴同游。” 关小倩终于停下了手中的活,黛眉轻锁,愣愣地看了辰北半晌,轻叹道:“道兄,你多大了?” “这?爱情是不论年纪的!在人生的长河里,它随时都可能出现。这好像是哪个名人说过的。小倩,你不知道吗?自从天地异变以来,就已经没有了历劫飞升了。我等若是能跨过洞虚之境,最多也不过剩下百年。及时行乐!我现在才知道这句话的重要。可是,人生得一知己真的很难,很难哪!” 辰北同志若不是身高臂壮,手挥玉斧,若是穿着白衫马夹,头戴高帽,倒是有点像那在别人家阳台下唱着情歌,勾引小姑娘的罗密欧了。 “你……”关小倩的脸上莫名其妙地升起一抹微红。 平生第一次有男人和她谈爱情,心中竟然会生出一种很陌生的情绪。摇头道:“辰道兄,如此非常时期,道兄竟然有闲情说这等无聊之事。谢无双还会来的,下一次他就不会在乎你的小斧头了。” “小倩是在关心我!还说没有感觉?哈哈哈,爱情就是一点点关心,一点点牵挂,一点点不舍,一点点无奈……累积而成的。这也是哪位名人说过的!”辰北兴奋起来。 “你们九嶷山枯木崖有许多的名人吗?”关小倩终于受不了了,“辰道兄,据小倩所知,近日天下大变,各处蛰伏的神魔纷纷觉醒,千里之内,如我一样的修仙者不计其数也。此处地气灵秀,山中说不定还能找道千年修行的狐仙。小倩无相无貌,怎敢承受道兄厚爱。道兄快走吧,谢无双的耐心并不好,他不会等很长时间的。本来同道中人,自当相敬如宾,结伴同游未偿不可。但是,小倩还有两个后辈,她们去山里巡游了,我总得等她们回来的。” 关小倩说着,左手兰花指轻轻点向虚空,一团暗银色的光在她的指尖生成,又迅速融进虚空中。辰北的脸色微变,身上漫出一波微弱的能量,突然一步冲向茅屋,急急地问道:“小倩,刚才你用的是你们师门的联络灵符?” “是!辰道兄有何说法?”关小倩其实也不讨厌辰北,但是他的要求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而且,对关小倩来说,现在正是修炼的关键时期,容不得半点分心。这辰北也太过份了,竟然谈什么爱情,若是被那些后辈小子们知道,会怎么想?表明了态度,见辰北反而急冲进屋来,不禁有点心慌——这老东西不会用强吧? “快跟我走!你的两个小辈可能遇上麻烦了!”辰北还真是用强了,抓住关小倩的右手,拉着就冲出屋去。 “什么?你说什么?”关小倩乍闻之下,不禁有点心慌,任由辰北拖着,冲向东北的天空。同样是洞虚阶段的修为,上、中、下三个层次,实力的相差却是翻倍的。在不使用法宝的前题下,辰北能很轻松地战胜关小倩。当然,关小倩不抵抗并不是认输,是因为她感触到了辰北的真诚。——怎么回事? “午前的时候,我感应到了一波和小倩刚才送出的灵符很相似的能量,非常弱,距离这里应该很远。我只能大概地判断出方位,我们快去找找。她们放出联络的灵符,说明是遇上事情了,是不是?”辰北边飞边说,看关小倩好像能跟上他的速度,不禁微微有些遗憾。若是能搂着心上人的腰,那才是美呢! 第107章 “这……!”关小倩不禁大急,她知道辰北的修为,比她强上不少,而且,他的样子虽然很赖皮,但是也不会用这种事来诳她。 在羌城她是有责任的!红袖还没什么,虽然也是荒城派的重要弟子,但是万一有什么不测,只不过是自己玄界中的损失。那个熊媛小姑娘就不一样了,她关系到荒城派的未来,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竟然口出怨言。 辰北没有不高兴,反而是心花怒放,不过,脸上还是装出一丝慌急:“是我不对!我不知道那是你们的联络信符。倩倩,她们既然能送出求救的灵符,说明还是有应付事态的余力的。我相信,她们不会有事。倩倩的小辈,一定非常出色。” 这家伙一得意,连称呼都变了。关小倩满心都是红袖和熊媛的影子,竟然没有留意,只是轻轻地点头:“但愿吧!” ………… 辰北和关小倩的身影转瞬间就消失在虚空,在他们的身后,城墙之上,谢无双背负着双手,冷冷地看着两人消失的方向。 一声冷笑从谢无双的嘴里吐出,很轻,但是,在他的身前三丈之内,厚厚的积雪仿佛被一把大笤帚扫了一下,轰然冲开。 第九十三章狭路相逢 关小倩和辰北两个一路急赶,当然是什么也找不着了!这个时候,彭磊已经将熊媛带进了乾坤界,正在给熊妹妹打针吃药、电疗按摩。 传信符的灵息早就消失的干干净净,但是,断崖乱石间,光枪烧灼出来的痕迹还是清晰可辨。关小倩知道,红袖和熊媛两个的身边,怪诞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熊媛,手指上的空间戒指就是仙宝级的东东。 从现场来看,两个人确实是遇上了麻烦。但是两个人还能用光枪抵抗,对手的实力应该不是很强,否则也不可能在山崖上留下那么多的烧痕。辰北的鼻子灵得很,东嗅西嗅,居然被他找出了红袖逃走的方向。指着东北方向,安慰关小倩道:“倩倩,她们在这里打过架,然后往那边去了。我能感应到空中残留的香味,是女孩子的体香,错不了!” “多谢!我们找过去。嗯,道兄对女人的体香很有研究啊!” 关小倩最后的那句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辰北却紧张起来,赶紧声明:“没有,不是的!咳咳,实不相瞒,当初我师尊收授弟子时,一共八个人,只有我一个是男的,还是最小。” “是吗?辰道兄是怎么了?我只是随口说说,没有什么意思的!”回过头来,见辰北的额上好像有了细密的水珠,关小倩连忙解释。 “怎么能没有意思呢?倩倩,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我可以对天发誓的。唉!我小的时候,那些师姐们常常逗我开心,所以我甚至能闻香识人。”辰北一本正经,指天画地,真的要停下来发誓了。 关小倩尴尬不已!随口说的一句话,怎么变得自己好像是吃醋似的。这男人犯起浑来,怎么是这个样子的?真是想不明白,就凭他这个性情,怎么能修炼到现在这个层次。 “道兄,我真的没有什么意思。道兄还能找道踪迹吗?” “倩倩,我只能大概地判断她们走行的方位。其实,她们是从空中飞行的,根本不可能留下太深的痕迹。不过,你想想,她们一般不会绕着弯跑吧?” “这……也难说!我们先在这里等着,我来试试,看能不能联络上她们。”一听辰北同志也是在瞎跑,关小倩赶紧定下身来,降落到一处山脊,送出联络的印符。 这个地方其实离红袖藏身的山洞也不远了!彭磊若是知道辰北是凭着鼻子闻到这里的,一定会想起那位有名的金大侠。据说采花淫贼就有这样的特异功能。有这本事,如果去几千年后做警察,那些狗狗就都要失业了。 这个时候,彭磊正在乾坤界里,和广成子他们研究对策,所以关小倩送出的联络信号当然也是不可能被接收到。站在高高的山脊上,望着白莽莽、空荡荡的世界,关小倩的心情难以自主地波动起来。边上的讨厌鬼还在“倩倩、倩倩”地叫,听在耳中,也感觉别扭起来。 皱起眉头,叹道:“道兄,奴家叫关小倩。道兄以为,她们会遇上什么呢?” “倩倩,你想想,她们走的方向是远离羌城,为什么?很明显,她们不去羌城找你我,说明她们遇上的是谢无双的人。妈的,我们先在这里找找,若是还找不到,干脆到羌城闹去。你我一心,也不怕那个谢无双。”辰北已经开叫“倩倩”了,怎么肯就此收口。不过,他的分析还是极中肯的。关小倩是关心则乱,现在的判断能力大打折口,听他说的有理,连带着那“倩倩”的称呼也好像顺耳了许多。 他们两个也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关小倩隔一段时间就送出一道联络符,直到天色完全黑了,才心有不甘的停下来。 “看来只能去找谢无双了!至少他应该知道红袖她们的去向。”辰北安慰着越来越不安的关小倩。 关小倩的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辰北所说的,可能是现在唯一能做的。作为两个女孩的监护人,不把她们找到,自己也没法回去交差啊!可是,现在的羌城,可以说是非常危险。若是关小倩一个人回去,和送死没有什么不一样。即便是加上辰北,也是毫无胜算可言。这男人,为了那虚无缥缈的什么爱情,竟敢以身犯险,是贱呢?还是傻?可是,那个提议,关小倩却是没有办法拒绝。至少,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一点安全感,还能做一点事。 点头道:“多谢辰兄!我们就去羌城暗中查探,看谢无双的人有什么异动。我心里有种感觉,红袖她们应该很安全。可是她们人呢?为什么不回我的信符?” 辰北听关小倩将称呼改成了“辰兄”,心花顿时怒放起来。恋爱中的人是特别敏感的,虽然关小倩没有说什么,但是一句“辰兄”就足以说明,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反感。哈哈哈,再加把劲,大功就可期了。机会!这个时候,心里竟然有点感激谢无双。若不是他有这个动作,也不可能让关小倩的态度变得这么快。 笑道:“倩倩放心,我这小半天也一直在留意城里的动静,好像没有见着谢无双的人有特别的动作。也就是上午地动山摇的时候,他谢无双的徒子徒孙们在山里乱转悠。对了,红袖她们很可能是和谢无双的小辈们有了冲突。那些小东西修为很一般,红袖她们不会有问题的。她给你发联络的信符,或许是想告知,她们离开了呢。” “但愿如此!”关小倩突然觉得有些无力,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难道……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心中突然有心莫名其妙地慌乱。 “好,我们回羌城!”辰北鼓起了勇气,悄悄地靠到关小倩的身边。这一刻,就是有两个谢无双站在他的面前,估计也不会让他皱一下眉毛。不过,他们两个也只是刚刚起步,马上就稳住身影,辰北也不胆小了,把关小倩拉到身后,轻握她的小手,关照道:“你看着身后,我来!” 已经是深夜了!但是,在白雪皑皑的大山里,天还是明亮如满月之夜。或许,中秋的满月也没有这么亮的。对于修为如关小倩、辰北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夜和白昼根本就没有分别。 就在离他们不远的虚空,谢无双脚踩着云雾,正冷冷地看着这个方向。在他的左右,各有两个中年人,都是脚踩着仙剑,手托着法宝,一付横眉冷对的样子。辰北和关小倩的瞳孔猛地收缩,心脏狂跳起来。 原先的估计没有错!这谢无双真的已经跨出了洞虚之境。只有进入了度劫的层次,才能驾风驭云,这是修真者都知道的常识。那谢无双身边的四个,修为也不差。一个是洞虚中期,两个是洞虚初期,最差的一个也是分神后期。辰北一眼就判断出了他们的实力,而他们手中的法宝更是让人心生警惕。每一个都是宝光流动,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谢无双的掌中是一把散着淡淡蓝光的长剑,洞虚中期的那个,拿着的是一面铜镜,实力最差的那个拿的是一面小黄旗,硬硬的,好像是黄金打造的;在谢无双的左侧的那两个,一个大男人的手中托着一根鲜红色的绸带,极像是后世传说中,那个哪吒三太子的浑天绫;另外的一个,手里拿着一根浅紫颜色的长鞭。 辰北将关小倩拢到身后,一翻手,那把砍柴用的小斧头出现在他的右掌中。迎风虚晃,一道耀眼的金光从斧头上腾起,那斧头如孙行者的如意金箍棒一般,眨眼间就长到了一丈多长,变成了一柄开山大斧。与此同时,辰北魁梧的身上也是光华闪烁,原先披在身上的棉袍炸成破絮,如落叶般纷纷飘落。在辰北的身上,露出一套深蓝色的铠甲。这铠甲光华内敛,精致绝伦,就是白痴也看得出来,那是极品的仙宝。 书中暗表,按照自然界的规律,在宇宙这样的大尺度空间里,太阳系只是微小如芥子的一个点。那些自然分布的寄生空间,在太阳系里,能有四、五个存在,那已经是超多了。现在的事实是,就是地球这个小星球上,作为玄界的寄生空间就有成百上千,这怎么可能呢? 事实上,那些玄界大多数都不是天然形成的,是玄界的主人,那些上古的修仙者,利用无上的神通,在这个世界里隔离出来的,原理等同于广成子炼制空间戒指时隔断空间一样。空间是流动的,就像是水一样,你挖掉了一块,其他的地方就会流过来补充,根本就不会留下痕迹。 第108章 当然,禁锢出玄界这样的大空间,所需的神通无法想象,或许广成子知道。那种修为的人,绝对不是普通的神仙,或许在上古,是比广成子还要横的角色。不管那些人现在还在不在,玄界里生活的人都是那些古人的后辈,他们一定会有许多的珍宝留在玄界里,给他们的后辈。 辰北身上的这件宝甲名叫蓝绡,手中的大斧名叫刑天,都是九嶷山枯木崖里的镇洞之宝。别看辰北这么老了还心花花的样子,好像很不入流,其实这家伙是枯木崖玄界掌教的师弟,也是现在九嶷山的第一高手。这家伙从小就被几位师姐宠着,到老了还被人家当成宝宝护着,出门游历,当然是要带着玄界里最好的宝贝了。 谢无双他们几个手上的东西也都是师门的珍宝,上古传下来的仙物。谢无双掌中的剑名叫破天,那面铜镜名凡天,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仙宝,拿镜子的正是长生殿的长老之一肖奇。长生殿在远古时期是修真大派,派中名师辈出,所以珍藏的宝贝也不是一般的多。肖奇这次是作为云青的护卫的,所以能参与到谢无双的这次行动中来。 其他的三个中年人都是谢无双的后辈,峨眉山广清仙府里的人。小金旗名叫玄黄,拿旗子的叫谢昌庭;拿浑天绫的叫顾无尘,执长鞭的叫归无咎。 辰北的战斗意识和他追求爱情的手段一样果断、坚决!他现在的这个样子,真的就像是一尊开天劈地的天神,看在关小倩的眼里,古井不波的心湖里竟然荡起一波波的涟漪。轻轻关照道:“辰北,他们人多,我们不可力敌,还是见机远遁为宜。” 关小倩激动之余,竟然对辰北直呼其名,听在辰北的耳中,仿佛是九天的仙乐。精神一振,人仿佛是吃了紫蕴仙丹,腰杆挺起,一股澎湃的劲力猛地向四周炸开。那刑天巨斧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斧刃上金光流转,冰冷的杀气瞬间就填满了四周的千山万壑。 谢无双脸色微变,他旁边修为较浅的几个,竟然在虚空中摇晃起来。谢无双一声冷喝,身上腾起一片淡淡的银色辉光,瞬间就将刑天斧上送出的杀气冲淡。冷笑道:“辰北,你真的想动武吗?” “谢无双,你真的认为能留下我们吗?”辰北丝毫不肯示弱。再羸弱的男人,在爱人的面前都会变成勇士。辰北并不弱,他的修为只不过比谢无双稍差而已,可是辰北身上的仙甲,手中的神斧,谢无双能比吗? 第九十四章斗宝 紧盯着辰北掌中的巨斧,谢无双的眼中闪动着清冷的光。微微示意,身边的几个人“倏”地散开,手中的法宝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出灿烂的光芒,护住它们的主人。 谢无双没有动,冷笑着:“辰北,你会后悔的!”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来看看,到底谁会后悔。嘿嘿嘿,可怜这刑天神斧,从到了我的手上之后,就没有饮过鲜血,我都觉得有点对不起它了。” 辰北也是冷笑,右手一摆,就要往前冲。 “等等!” 关小倩及时伸手,轻轻一拉,辰北马上静了下来。 转过头来,苦笑道:“倩倩,这一战是难免的,还等什么?” 关小倩微微摇头,扬声问道:“谢无双,我那两个弟子的人呢?” “嘿嘿,原来你们果然是从鱼凫城来的!那两个小女娃跑了。不过,若是没有我的独门解药,她们中的一个恐怕会睡上十年八年。不如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今天你们两个若是能逃脱出去,明天就到羌城来取解药,我决不留难。”谢无双冷冷地说道。 “此话当真?”关小倩精神一振。 “哼,在下可以对着九天神灵发誓,如违誓言,天诛地灭。” “好!……”关小倩刚想答应,冷不防辰北在她的耳边一声轻斥:“倩倩,别上他的当!若没有决死之心,你认为我们今天能全身而退吗?” 关小倩脸上发烧,也不说话了,眼睛还瞪着谢无双,身子却猛地后退。一道紫光从她的掌心飞出,急冲向那个拿玄黄旗的谢昌庭。双手十指灵动,一道道七彩的丝光从指尖飞出,瞬间就将谢昌庭裹了个严严实实。 没有人想到,这个最沉静的人,刚才还在叫等一等的关小倩,竟然是第一个动手,而且出手就全力以赴。辰北的眼睛一亮,关小倩的脾气竟然是这么爽脆,看来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真是有道理。这脾气简直太对辰北的胃口了,难怪当初一见着她就觉得有缘。 高声叫好:“倩倩,我们就让谢无双看看,他到底肯舍下多少代价。哈哈哈。” 金光暴涨,杀气弥空,刑天斧根本就没有动,但是斧刃上一道金色的弧光疾飞而出。这弧光见风就长,划过几十丈的距离时,已经变成一道宽近十米的金色光刃,劈头盖脸地向谢无双冲去。 “快闪,碰不得!” 谢无双是个识货之人,一边高声警告,人一个挪移闪向远处。 已经有点后悔了!关小倩和辰北虽然只是两个人,但是他们手上的法宝竟然都是极品的仙器。看自己这边,实力虽然超出许多,可是这法宝的档次就没法和人家相比。五件护身的法宝,也大概等同于拥有者的修为。玄黄旗最差,长鞭和浑天绫稍次,谢无双的破山剑最好些。就是最好的破山剑,和刑天斧相比,差了也有一个档次。 其实以谢无双的实力和地位,完全可以取用广清仙府中最好的珍宝,如太昊神镜,青冥宝剑。可是谢无双狂啊!破山剑伴随了他数百年,有了感情,而且,他相信自己的能力。现在知道了,怨哪,为什么没有记住小时候老师说过的话呢,要戒骄戒躁啊!心里还是有点迷糊!由关小倩和辰北手上的仙宝判定,那个枯木崖绝对也是个硬茬——他以为关小倩也是九嶷山枯木崖出来的呢。 先前在城里的时候就知道了,辰北那把劈柴的小斧头不是凡品。谢无双害怕伤了破山剑,而且辰北的修为比他也差不了多少,一旦动手,说不定会祸及全城。不过,后来关小倩和辰北去寻找红袖她们时,谢无双还是下了决心。和鱼凫族的战争不可避免,这两个强敌怎么可以让他们回去呢! 高手相争,在实力相差不大的时候,手上的法宝绝对是制胜的关键。所谓法宝,就是修真者用来聚敛先天的五行灵气,来使自己的功力倍增的法器。越高级的,当然效果越好 关小倩手上的紫金梭确实是一件极品仙宝,她是荒城玄界现在唯一的女长老,玄界里最好的法宝当然是归她了。其他的男同胞发扬风格,都让她先挑的。这一刻抢先下手,紫金梭光芒大盛,如一支离弦的金箭,瞬间就飞过两人之间那几十丈的虚空。 谢昌庭的反应其实并不慢。先前在防着刑天斧漫出的杀气时,玄黄旗已经展开了。一道道金色的毫光在旗面上流动,他的身外也被流动的金色光晕紧裹着。这玄黄旗的特性其实也不是防护,而是困敌。小小旗身里,封印着一个八卦囚龙阵,一经施展,方圆数里之内,连神仙都能困住。 谢无双警告的时候,谢昌庭飞快地挥动了旗帜。五个人里,他的实力最差些,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最想表现自己。竟然不听谢无双的,玄黄旗金光灿烂地迎上了紫金梭。 “轰”地一声暴响,紧接着,谢昌庭一声惨呼,口血狂喷。本来实力就不及关小倩,这一番硬碰,不吃亏才怪呢!玄黄旗恢复成原样,脱手飞出老远。人从飞剑上摔下,在雪谷里滚出老大一个雪团。 “昌庭!” 顾无尘手上的红绫急速变幻,先救人。10秒钟之后,终于将谢昌庭滚成的那个大雪球捞了上来。看他那样,虽然死不了,但是也不能打架了。 顾无尘救人的时候,归无咎已经和关小倩战在了一起。长鞭幻出一重重紫色的光影,鞭梢就像是千百条噬人的蛇,在关小倩的身外乱蹿。一重重劲气被长鞭搅着,凝成一片片能穿透铠甲的气刃,绕着关小倩飞舞。 关小倩的身外,眩丽的光丝凝成一个巨大的茧。那光丝如同实质的一般,鞭梢偶有触及,只不过让它稍微凹陷一点而已。关小倩的进攻却也是极为犀利,紫金梭每一刻都在变幻。一化二、二化四……归无咎的身外,已经满是飞舞的紫光,不时还会发出几声尖戾的啸声。 虽然两人的实力相差不多,但是法宝不行,所以归无咎一开始就被动。开始还以为这满天的金梭都只是幻影,谁知道一试之后才明白,那些都是实体。紫金梭或许就是上古传说中的那个紫金子母梭,专破人的魂魄,能自动感应敌人气息的强弱变化,是一件有了灵智的仙宝。归无咎打足了十二分的精神,就是这样,呼吸之间也已经有点心烦气躁了——紫金梭的攻击就像是泻地的水银,无孔不入。 战斗是同时开始的!谢无双闪开的同时,破山剑掠起一道锋利无比的剑气,劈向挺立在虚空的辰北。这就是法宝实力的差距,这道剑气在刑天斧的金光里,竟然凝成实质,也越行越慢,最后被辰北一斧头砸成碎片。不过辰北也没法攻敌,他的头顶,一道巨大的光束垂天而下,将辰北整个罩住。光柱里,一条条电蛇飞蹿着,在蓝绡仙甲上撞出一缕缕的眩光。 辰北须发怒乍,身上蓝光暴涨,蓝绡仙甲散出一波波形如实质的光晕,将凡天镜里漏下的电光远远地挡在身外。刑天斧抡了起来,一道道金色的光刃从斧刃上飞出,冲出光幕,追逐着远处谢无双的身影。谢无双想不惹辰北都不行! 第109章 谢无双真的很无奈!他原先的想法是先解决了实力稍差的关小倩,然后再几个人合力将辰北拿下。可是关小倩那护身的丝光竟然也是一件很变态的仙宝,凭谢无双的修为,以破山剑的剑气,也只是勉勉强强能将它破开。几番偷袭,根本没有用,关小倩很轻易地就闪了。而这边,辰北如疯了似的,竟然置凡天镜的神光而不顾,死命地缠住自己。怎么办?唯有收捨起心情,先全力应付辰北再说。 一声冷斥,身子再也不动了,破山剑炸成满天的银光,如千万支银箭,向辰北急射。双手灵诀急展,一道道银色的光刃在身边急速地闪动,和刑天斧的光刃撞在一起时,炸成满天赤橙黄绿的碎光。 救起了谢昌庭的顾无尘加入了围攻关小倩的行列,可是他的那个浑天绫很变态,抖开时红浪翻滚,仿佛能填满整个世界。用来攻击,威力也不小,几乎能将关小倩淹没。不过,关小倩身外的光丝将她护得风雨不透,那红绫只不过将那个巨大的彩色光茧给裹起来。什么用也没有,反而替关小倩挡了两下谢无双的剑气,紫金梭还是在外面漫天急射。 无奈!红绫幻化成一重重红色的光墙,结在身外的虚空中。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好像变成了藏身在一个巨大的红色迷宫中的两只大蜘蛛,防御倒是好了不少,但是受浑天绫的阻隔,归无咎的反击也弱了许多。 战局变成这个样子,可能是双方原先谁也没有料到的。 关小倩身外的彩色丝光其实也是一件极品仙器,上古遗存下来的珍宝,名叫七宝锦丝。在荒城派所有的宝藏中,七宝锦丝甚至还排在紫金梭之上,可见其品位了。荒城玄界的位置并不是太好,近年来修为能达到洞虚之境的人也是寥寥无几,女的更是绝无仅有。这七宝锦丝和紫金梭都是适合女人用的法器,关小倩这个第一女性高手,当然是绝对的拥有者了。好的仙宝也必须要高深的法力来驾驭,这是谁都知道的真理。 七宝锦丝能攻能守,防御力超强,绝不输于一般的仙甲,它的攻击也很变态,既能丝丝缕缕地缠,也能如雾如涛地围。关小倩若不是仗着这两件护身法宝,也不敢一个人陪着两个小女孩来闯羌城这个龙潭虎穴。 满天都是紫金梭的光影,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空有满身的气力,可是法宝相克,他两个竟然被杀得没有还手之力。也是谢无双倒霉,如果谢昌庭没有受伤的话,战果也不会这样的。谢昌庭虽然修为稍弱,玄黄旗也不是进攻型的仙宝,但是一旦玄黄旗展开,整个战场就全部罩在八卦囚龙阵中,谢无双他们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依仗着阵式,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 彩色的光丝中,关小倩的脸色变得莹白如玉,人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双手结成兰花指,一道道灵诀环成七彩的眩光,溶进七宝锦丝幻成的光茧里。眼看着自保有余,关小倩一声轻叱,那缠在她身外的丝光波动起来,如春日的藤蔓,不断地向外射出一缕缕的细丝,重点是照顾那正木立虚空、指着凡天镜念念有辞的肖奇。 肖奇的凡天镜本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法宝,镜中的光束能凝滞人的灵力,那光中夹杂的雷电更是能销骨熔金。若是遇上一般的高手,被凡天镜罩住之后,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今天也是绝了!辰北的蓝绡仙甲不仅仅防护能力超好,偏偏还是水属性的,和雷电的金火属性正好相克。为了不让谢无双抽身,辰北竟然变态到这个地步,把肖奇当成不存在,刑天斧挥出的那一道道能劈山裂谷的气刃全部是对着谢无双的。 肖奇郁闷啊!战场上热火朝天,生死互搏,他肖奇同志却好似一个局外人! 终于有人想到他了,七宝锦丝的光线很快就到了他的身边,飞快地在他的身外结起网来。仙器灵宝都是能隔断神念的,一旦那丝网织成,肖奇也没法驾驭凡天镜了。只能躲! 七彩的光丝想要追上不断挪移的肖奇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停挪移的肖奇,对凡天镜的控制也弱了许多。说白了,那凡天镜里漏下的雷电,都是驾驭者的灵力激出来的。 辰北得意啊!满嘴“倩倩、倩倩”乱叫。虽然蓝绡仙甲能挡住凡天镜中的雷电,但是仙甲的防御也是要辰北自身的灵力来催发的。此刻压力大减,更见那光茧中的关小倩美得就像是九天的神女,那个兴奋,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金色的光刃如暴风雨般倾泻,凡天镜罩下的光柱就如同舞台上的聚光灯,追逐着他的身影。那金色的光刃更是如归巢的蜂,在虚空中飞舞。开始还是横冲直撞,后来竟然还会拐弯了。破山剑的辉光和金色的光刃不断地撞击,发出一声声沉闷的轰响,幻成一波波动荡的能量,在身下的山谷中撞出一片片的雪雾。 谢无双也被杀出了脾气。猛地发出一声怒斥,身外旋动的光刃一重重地向外张开,破山剑抓回手上,剑身上振出一声凄厉的长啸。长剑指空,一道粗大的蓝色电芒从天际冲下,如飞驰的蛇。随着剑尖的指引,飞快地游向光幕中的辰北。 第九十五章老子偷袭 面对迎面而来的电芒,辰北毫不示弱。双手放开,刑天斧“嗡”地一声轻响,通体漫出耀眼的金光,斧身急速放大,瞬见就变成了一把数十丈高的巨斧。柄如桅杆,刃如高墙,金色的光波向外急射。那道蓝色的电芒在撞上巨斧时,光线在虚空中冻结了至少3秒钟,然后是无声地湮灭。 如果持斧的是一个百丈巨人,这刑天斧或许真的能将天地劈开! 谢无双脸色铁青,闷哼一声,破山剑脱手飞出。灵诀急展,天际响起轰轰隆隆地的震响。这轰响的余音尚未散去,破山剑上就聚满了蓝色的电光。电光越聚越多,越聚越粗壮,破山剑也随着一起飞快地长大。等这宝剑飞到头顶上百丈高处时,也成了长十数长的巨剑。这巨剑在高处未作片刻停留,微一转折,就骤然而下。挟着数十条飞驰的电芒,冲向光幕中的辰北。 这下辰北吃大亏了!凡天镜能锁住灵息,一旦刑天斧冲出凡天镜的光幕,辰北很可能失去对刑天神斧的控制。 只能被动接招! 怒叱一声,双手攀上了刑天斧的斧尾,巨大的斧刃冲出光幕,狠狠地撞上破空而来的巨剑。天崩地裂般的暴震!震耳欲聋的轰鸣!辰北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张口喷出一口逆血,人就像是被抛出的石子,重重地撞在身下的山崖上。乱石纷飞,雪花飞溅,若不是蓝绡仙甲护着,这一下就能将他全身的筋骨都撞碎。 耳中是不断的轰响,眼中是眩目的白光,这一刻,辰北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聋了、瞎了! 刑天斧已经缩小成了一把三尺小斧,还好没有脱手!浑身酸麻,筋骨欲裂,血脉中真气乱撞。万幸的是,蓝绡仙甲还完好地穿在身上,而且,这一撞竟然把自己撞出了凡天镜的光幕。心中苦笑,不知道是不是还要感谢那个谢无双? 挣扎着爬起身来,害怕关小倩担心,嘶哑着嗓子高喊:“倩倩,坚持住!我没事!谢无双,有种你再来,我们一对一!” 眼前还是白茫茫的一片,耳中还是轰轰隆隆的震响。这一刻,辰北的心中突然有些凄凉。完了!真的是聋了!瞎了!只盼刚才这一撞,让谢无双也受些伤,最好是伤得半死! 谢无双没有受伤,不过,他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虽然他是主攻,而且辰北被凡天镜束缚住了自由,但是破山剑毕竟比刑天斧稍差。谢无双在盛怒之下,灌注了全身的修为,才将破山剑的气势提升到与刑天斧相当的层次。两件仙宝硬碰硬地相撞,巨大的能量在瞬间湮灭所产生的冲击,几乎抵得上核子爆炸。 现在谢无双的眼中也是白茫茫一片,耳中同样是轰轰隆隆的震响。更惨的是,破山剑是驭空飞驰的,这一撞,仙剑化成一道流光,冲开天幕,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谢无双脚下的云雾被震成飞絮,人横飞出数百丈,差一点撞进关小倩那七宝锦丝所编织成的彩光里。 谢无双的心里比辰北还要凉,真是瓦凉瓦凉!眼中那白色的眩光根本就挥不去,耳中的轰鸣声也是越来越响。谢无双悲从中来!修到这个层次了,几乎已经是半仙之躯,竟然会变成聋子、瞎子,这肉身算是白练了。血脉里气息翻腾,一时也没法使用灵识,只能强运灵力护住元婴,期望身体里激荡的灵力快点平息。 辰北还在乱舞着玉斧,嘴巴里高声叫着,要和谢无双决一死战。冷不防身边伸过一只小手,将他轻轻拉住,又在他的鼻梁上放上一样东西。虽然看不清,也听不见,但是那小手润滑细腻,而且身边是一股香香的女人味(还好!鼻子还没有坏!)是关小倩!辰北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长吁了一口气,叹道:“倩倩放心,我没有事!你怎么样?” 奇怪!眼睛竟然能看见东西了,虽然是深沉的暗,但是确实能看见了。身边的确是个女人,但是彩衣绣裙,眉目如画,鼻梁上还架着一付小巧的黑色眼镜。俏丽可人,却不是他的倩倩! 远处,世界也是灰黑色的。关小倩还在那边,身外的彩光丝都变成了灰色,层层叠叠地将她紧紧护着。那紫金梭也不攻击了,千百道流光在光茧外飞舞。再远处。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也是木立在虚空,那浑天绫翻出一重重布浪,将两人护得严严实实。那谢无双的表现非常好笑,紧闭着双目,双手不断地结着印诀。在他的身外,一道淡淡的光晕在渐渐凝结。 第110章 谢无双的身边,两个年轻人正在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一个手上提着晕死过去的谢昌庭,另一个手中提了一根烧火棍,遥指着谢无双。空中那凡天镜已经不见了,刚才拼杀的地方,鲜血淋漓。肖奇捂着右肩,双目紧闭,盘腿虚坐在半空,他的仙剑在他的身外急飞,带出一道道细长的虚影。仔细看,肖奇捂着右肩的指缝里,还有血在不断的渗出。 “你是谁?”辰北喃喃地问。 女孩清秀的脸上漾起淡淡的笑,右手轻摇,左手食指点出。一个淡淡的光团从她尖尖的指端飞出,冲向正全力防守的关小倩。那光团一闪即灭,但是关小倩却好像是听见了召唤似的,突然一震,迅速地收起七宝锦丝和紫金梭,一个挪移就到了辰北的身边。 女孩正是红袖,她见辰北迫不及待地抓住关小倩的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伸手从腕上的黄金镯中取出一付墨镜,轻轻地给关小倩戴上,然后拉起两人就走。辰北耳中的轰鸣声正在渐渐平息,突然间,那轰鸣声又惊天动地地响起,眼中闪过一道道光波。只见那两个年轻人飞快地赶来,鼻梁上也戴着黑眼镜,还带着那昏迷不醒的谢昌庭。 没错!那两个正是彭磊和白风。三个人从乾坤界里出来时,在幽深的山洞中也不知道时间,到了洞外才知道是深夜。这夜色对他们的抓人质行动好像更有利,于是三人急急地往羌城赶,可是没飞出多远,就发现了这边的异常。 辰北他们的战场,彩光闪烁,雪雾升腾,啸声震耳,杀气弥空。在这寂静的冬夜,十几里外就能看见。彭磊是坐在老白的背上在高空飞的,看得更远。 其实三人到战场的边上也有一会儿了,现场的法宝大比拼的场景实在是让人震撼,如果不使用他们的超级量子枪,凭三个人的修为,根本就帮不上忙。彭磊也想知道,像谢无双这样的超级高手到底有多恐怖,所以三个人一直隐在暗处偷窥。战场上,关小倩的一方还占着上风呢! 谢无双的破山剑挟着雷电飞起时,彭磊就感觉到不妙了。辰北被凡天镜罩着,还得防着那光幕里的电光,太被动了!彭磊毫不犹豫地出手,连山剑疾飞而出,冲向正不停地闪展腾挪的肖奇。同时,手上的闪光弹,响声弹,暴震弹,也如撒豆子一般扔出。 刑天斧和破山剑撞击出的冲击波太变态了,连旁边的肖奇他们都有波及,所以关小倩也几乎同时将进攻改成防守。肖奇还是慢了一点点,他的凡天镜还罩着辰北,脚下的仙剑刚刚腾起,彭磊的连山剑就到了。那犹如来自地狱寒潭的冰冷剑气,让措手不及的肖奇几乎绝望。今天他算是开了眼界了!和连山剑相比,辰北的刑天斧也稍有不如,谢无双的破山剑就是垃圾。所幸彭磊的修为不高,无法激发出连山剑全部的杀意,肖奇在拼命之下,竟然躲过一劫,只是右肩被洞穿。 灵力一松,凡天镜灵光顿失,肖奇没来得及收取,刑天斧和破山剑的撞击就发生了。眼中白光闪动,耳中的轰鸣声更是惊天动地。和仙宝比起来,好像还是小命更珍贵些。肖奇拼命地驭动仙剑护身,彭磊也没有再来理他,挥手抢了凡天镜,捡了玄黄旗,抓了谢昌庭。见红袖成功地联络上了关小倩,和老白呼啸一声,又是一轮炸弹,这才从容而去。 辰北的耳中终于能听见声音了!使劲的摇着大脑袋,抓着关小倩的手,瞪着红袖的脸,激动得语无伦次:“倩倩,这就是红袖吗?好女孩!好漂亮!倩倩也漂亮!谢无双这次吃大亏了!哈哈哈,和老子斗?倩倩,你伤着没有?倩倩真漂亮!是功夫漂亮,竟然把那两个家伙杀得灰头土脸,哈哈哈,真是爽!那两个小朋友是谁?红袖,是你的男朋友吗?” 关小倩玉脸通红,使劲地甩也甩不开辰北的手,干脆也不做无用功了,任由他拉着。心里也在奇怪!红袖找来的这两个帮手真是不一般的强,他们用的法宝太变态了,是什么东西?微微嗔道:“辰北,你放手!让孩子们看着,像什么样?红袖,你没有伤着啊!媛媛呢?那两个是谁?” 已经跑出近百里了,几个人也放慢了速度。彭磊驭剑飞行的技术最差,这一路急赶,竟然累得鬓角冒汗。此刻缓下身来,顾不上说话,赶紧喘气调息。红袖听那辰北的胡言乱语,心中暗笑,见他与关小倩这么亲近,又是惊诧不已。笑道:“师祖,这位就是彭磊,那个是白风。媛媛着了暗算,现在正昏迷不醒,我们正想去羌城抓人质呢,路上就遇上了长老你们。” “你就是彭磊?”辰北对鸟人不陌生,刚才的一路上已经听关小倩详细的介绍过了。终于扔下关小倩的小手,探手抓住彭磊的肩膀,把彭磊提在手上,上上下下地研究。嘴里啧啧赞着:“嗯,不错,好筋骨!修为也不错!小朋友,你们刚才用的是什么法宝?哈哈哈,太厉害了!妈的,我还以为自己瞎了、聋了呢!” “前辈,你才是真的厉害!这大斧头,我看连山都能劈开,那谢无双都被你杀得傻掉了!”彭磊连忙拍马屁。辰北比彭磊还要高出一个头,修为更是高出不知道多少,彭磊被他抓在手了,如玩具似的。这大个子高兴起来,就像是那个著名的大猩猩泰山,还没完没了了。 辰北确实是得意,开心得都忘了自己的身份。传说爱情能让人变得更年轻,辰北的爱情虽然还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却也不能妨碍他的心先年轻起来。 “小朋友不错!”辰北终于松开了手,嘴巴里却没有停止喷唾沫,哈哈大笑着,“那谢无双是被小朋友弄傻的!哈哈哈,我看今天谢无双说不定会疯掉。想不到!幸好我和倩倩的法宝都可以。嗯,小朋友的仙剑更好,好像不比我的刑天斧差。小朋友是哪个仙府的?前途无量啊!我看,干脆我们来结拜成兄弟,怎么样?还有你这小妖精,也不错,挺精神的。” 辰北还是亢奋着,口不择言,边上的关小倩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辰北终于也发现自己亢奋得过了点头了,尴尬着,转向关小倩:“倩倩,这两个孩子我喜欢。” “你……”关小倩玉脸飞红,无话可说。辰北的语调,好像这彭磊和红袖是她关小倩的儿女似的! ………… 第九十六章惨了 妖族的身上都有一种和正常人类修行者不同的气息,好像就叫妖气,修为高深的修真者很容易就能辨出来。白风刚才虽然没有现出本相,但是他驭风而行的那个轻松,手上还抓着昏迷的谢昌庭,辰北稍稍留意,就发现了他不是人类。于是,刚才就把老白也表扬了。 辰北从小就在师姐们的宠爱下生活,一直被当成小孩,他自己也没有机会成熟起来——九嶷山枯木崖的玄界不大,怎么走也走不出师姐们的视线。枯木崖的女人看他辰北,要嚒是高不可攀的长者,要么是长不大的小弟。所以,辰北虽然知道,生命在跨过洞虚之境后,很快就会消失,但是他渴望了许久的爱情,在枯木崖也不敢追求。这次外出云游,遇上沉静如水的关小倩,他那脆弱的心灵上马上就激起滔天的巨浪,连性情也变得像少年人了。 刚才的一场生死相搏,关小倩的心里已经抹不去那个挥舞着金斧的壮汉的影子。爱情对一个修仙者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只有如辰北这样,自知末日不远的人才那么认真。但是,若是有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辰北的疯话若是在以前,关小倩一定是拂袖掩耳,有多远躲多远。可是,现在听了,竟然也不觉得怎么刺耳。 微微皱着眉头,提醒道:“辰兄,他们都是孩子,你注意一点身份。刚才辰兄和谢无双硬拼,伤得重不重?我这边有治伤的灵丹。” “是,是,我是他们的长辈,他再怎么厉害,也得叫我前辈。哈哈哈。没事,我有仙甲护身,只是经脉有些震荡,现在已经全好了。那谢无双的修为可真是高!若不是倩倩先伤了他们一个,我们今天可能要吃大亏了。那家伙虽然修为不高,但是这面小旗很不凡。我早就感应到了,那上面是封印着一个玄阵。”辰北连忙点头,顺便猛拍“爱人”的马屁。 这家伙虽然人高马大的,但是感觉却精细如毫发。这一刻平静下来,明显地感觉到了关小倩对他的态度,好像并不违避他的殷勤,不禁心花怒放。马屁源源不断地涌出,把边上的几个都当成了不存在:“倩倩,你那个紫金梭真是好宝贝,初时我见你拿它绕线时就知道了;那个能幻成彩光的法宝也不错,简直能和我的蓝绡仙甲相媲美。嗯,你刚才在光丝中的样子真是美!就像是女神一般……” 关小倩终于受不了了,玉脸通红,暴喝道:“辰北,你有完没完?闭嘴!” “是,我不说了!我的心哪……那一刻差一点忘了谢无双!”辰北还是再说了两句,才转向彭磊:“小朋友,幸亏你们来得巧,不然前辈我就完蛋了。这谢无双真够强的,我看他根本就没有受伤,我可是连斧头都提不起来了。现在怎么办?我听你们的!还要去羌城吗?” 彭磊是什么人哪?对爱情的研究,在坐的所有人的经验都加起来,也不会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的。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疯子,辰北就是最好的例证。强忍着笑,摇头道:“前辈,如果正面冲突,我们根本就没有胜算。现在看来,谢无双有了防备,暗中下手也不一定能得手。反正我们抓到了一个他们的人,前辈知不知道他的身份?或许能用他来换解药。” 第111章 “对!能跟着谢无双出来混的人,一定不普通。不过,这家伙伤得不轻。” “没有办法啦,看来还得给他治伤。若是他就这么死了,或者废了,我估计谢无双会到我的鱼凫城去大开杀戒。”彭磊苦笑道。 “他敢?他若是敢到鱼凫城去惹事,我就灭了他的峨眉山广清洞府。”辰北拍着胸,吹着大气。 关小倩终于忍不住发话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就是对辰北的言行很在意。冷冷地说道:“你……你有多少斤量?一个谢无双就这样了,你知道广清洞府里有什么玄虚?这个人的道源之力和谢无双很相似,我相信他也是广清洞府里出来的。媛媛的解药根本就不用换,把他治好了,他就能解。” “对啊!你看,我怎么就糊涂了呢?哈哈哈,还是倩倩明白,关键时刻,就是要倩倩拿主意,我们都不行。”辰北顺势又说开了。 “你……我们走,回鱼凫城去!”关小倩有点气结,却也毫无办法,总不能封住他的嘴吧。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 ……………… 谢无双没有发疯,却有点抓狂! 筋脉里沸腾的灵息终于平息了下来,灵识向四周散开,却发先辰北和关小倩都没有了踪影。耳中的轰鸣声也渐渐消失了,能清晰地听到仙剑刺破虚空带出的尖啸,还有浑天绫抖动时那很特别的裂帛声。 颤颤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清明的世界。红绫翻浪,仙剑盘空,顾无尘和肖奇两个还在全力施展他们的法宝;归无咎提着长鞭,木立在顾无尘的身侧;刚才萎在山脚的谢昌庭不见了,不问可知,一定是做了辰北的客人。 谢无双心中愤怒,这一刻,真的有不顾一切、大开杀戒的冲动。沉声喝道:“无尘住手,他们走了。肖道友,你怎么样?” 顾无尘和归无咎终于睁开了眼睛,相顾无言;肖奇也收起了仙剑,却是欲哭无泪:“谢兄,这辰北竟然抢了我的凡天镜。” “他们还掳走了昌庭!”谢无双更是咬牙切齿。 “长老……”旁边的归无咎吞吞吐吐,欲说还休。 “怎么?”谢无双现在恨不得找人发泄!归无咎他们两个竟然被关小倩一个女人打得屁滚尿流,正不爽呢,现在说话还这样,没有一点点男人味!眼一瞪,声音冷得像身下的冰雪。 “刚才,我好像感觉到了外人。有好几个,好像就是那天在城里闹事的妖魅。”归无咎终于鼓起了勇气。刚才那个混战的时候,其实他出力最少,躲在浑天绫的防护里,大量的心力还在留意着四周。彭磊的炸弹只是让他失明、失聪,他的灵识还在正常脉动。不过,谢无双和辰北的碰撞太变态了,差一点让空间崩塌,所以归无咎的灵识也不敢放得太开。 “是吗?”谢无双脸上的皮肉抽搐起来,双目巡视着凌乱不堪的战场。辰北在断崖上撞出的裂痕清晰可见,肖奇肩上是很明显的剑伤。微微点头,心里终于慢慢平静了下来。问道:“肖兄,你伤得怎么样?” “不碍事,未伤着筋骨。”肖奇木木地点头,“归老弟说的没错,伤我的是另外的人。那把仙剑好恐怖!好在那人的修为不高,否则,我就只能兵解了!” “嗯,这笔帐我们记着!辰北,枯木崖,还有鱼凫城……”谢无双仰头望天,喃喃着。突然,脸色剧变,沉声喝道:“走!” 归无咎他们还在迟疑,谢无双首先就展开了大挪移。肖奇的反应也不慢,仙剑飞起,人化作一道流光,贴着山脊,眨眼见就没了影子。归无咎和顾无尘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按照道理,他们这样修为高深的半仙也不会这样迟钝的!可是,刚才被彭磊一轮轰炸,两个人的脑袋里还在“嗡嗡”响着,反应及不上平时的一半。 老大老二都走了,肯定是有情况!仙剑挥出,两个人的身子刚刚腾起,眼前突然红光闪动,无数道炽热的光束交织成一张网,将两个人牢牢地网住。要走,除非变成蝼蚁钻地缝了。 ……………… 亚特兰蒂斯,银河城,布莱恩特和查韦斯的心情是一如既往的差。自从数月前伯克小队失踪之后,他们两个的心情就没有好过。聚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你一言、我一语地诅咒那个该死的空间窗。那个空间窗后来真的消失了,然而,他们两个的心情却反而更不爽了。只有那个德礼弗中将,常常是脸带笑容,一付心情不错的样子。 那日在地球上探测到的所有异常能量点,现在都恢复了平静。在有的地方,还能探测到隐起了形的空间窗。不过,布莱恩特和差韦斯是再也舍不得派人去探寻究竟了。只是架起各种各样的侦测设备,全天候地监视。 凭宇宙联盟的技术力量,地球上燃起的每一堆篝火都能监测得到。那些不明的空间窗是隐起来了,可是异常的能量扰动还是时有发生,只不过常常一闪即逝,根本就没有办法跟踪,这也是两位少将不爽的原因。而德礼弗将军却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开心!那些一闪即逝的异常能量,有的非常纯净,很接近那种宇宙的背景辐射,只不过是加强了无数倍。德礼弗猜测,这很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古仙人,至少也应该与此有关。德礼弗相信,只要有耐心,一定能接触到的。 鱼凫国羽村的那棵大树,本来也是在宇宙联盟的地球档案里有记录的,那里的探测设备常常被莫名其妙地干扰,所以也是重点监测的对象。不过,后来那边突然归于了平常,连那棵大树也缩小了无数倍,让亚特兰蒂斯的科学家们惊诧不已,也是让德礼弗兴奋的原因之一。 鱼凫国风平浪静,原始人过着原始的生活,没有一点点的不寻常。倒是数百里外的羌城,不寻常的能量波动特别频繁,所以谢无双的羌城也被无数双眼睛窥视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外星人的天眼能看清天上飞过的小鸟,但是,修真者驭剑飞空时,却能完全隐形。不过,既然重点关注了,那肯定也是能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的。 这几日羌城上空的侦察卫星几乎是挤满了太空中的轨道,彭磊收取玄阴地脉的动静太大了。红袖和云青他们的争斗因为是在山凹,又极短暂,等银河城发现时,现场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后来的这场顶级大战,在银河城的指挥中心里,就几乎是全程直播。 震惊!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几位高级将领心中却是非常犹豫。虽然一直在找,但是想想那个传说中的警告。如过……那会不会招来报复呢?不过,等后来彭磊加入,炸弹满天飞时,布莱恩特和查韦斯就再也坐不住了。 控制大厅里只有几位肩扛将星的老者,几位年轻的军官在稍远的角落交头接耳地议论着。今天的发现是绝密级的,出了这个大厅,不管是谁都得闭嘴。但是……这样的奇迹,若是不说上两句,是会憋出病来的。 肯贝尔上校的头像出现在荧光屏的左侧,中间的屏幕上,是白雪皑皑的群山,木立虚空的两个男人,还有男人身边那红色光束织成的网。 “将军,我们没有跟踪到另外的几个人。这里只有这两个,怎么办?”肯贝尔问道。 “告诉他们,我们并没有恶意。把我们的想法和他们说说,看能不能请他们来银河城。”总指挥是德礼弗。 “是,将军!” 肯贝尔答应着,荧光屏上交织的激光束突然消失,占据整个画面的是归无咎和顾无尘两张不知所措的老脸,四艘三、四十米长的大船静静地悬停在他们两个的四周。对于这种能飞行的金属船,顾无尘和归无咎其实并不陌生,暗中不知道窥探过它们多少次了。虽然没有正面接触过,但是也知道,驾驭这些飞船的人类并不友善。谢无双更是警告过,那些人敌友难明,尽量不要招惹,能避则避。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真是事事倒霉!五个人没能抓到两个,反而被人家伤人,掳人。现在更好了,又成了那些怪人的阶下囚。这一刻,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甚至有了自爆的冲动。 炽热的光束虽然不射了,但是四艘大船上那无数亮闪闪的细管,方向都是指着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 死,只是想想而已,只有傻瓜才那样毫无意义的冲动! 第九十七章坐牢的日子其实也不错 南边的一艘大船上,“喀”地一声轻响,分出四、五米长的一只小船。这小飞船发出“嗡嗡”的轻响,在归无咎和顾无尘的面前扭动着身子,竟然变成了一个三、四米高的人形机器,缓缓地飘到两人的身前。 一个非常和悦的声音从机器的身上传出:“两位受惊了!我们并没有恶意。我是联盟战士库克中尉。” “联盟?你们想干什么?”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也只能随机应变了。归无咎两个毕竟是修炼成了精的人,心请渐渐平复以后,脑袋里也清明起来。 “我们将军想请两位去做客。放心,我们并不会伤害你们。将军是有几个问题,想请两位帮助解答。”库克中尉是肯贝尔上校特别挑选出来的人才,能说会道,是谈判的高手。果然,两个仙人的情绪渐渐地稳定了下来。 “你们将军?是谁?在哪里?” “将军不在这里,我会带你们去见将军的。我们是真心的想交朋友!嗯,将军还会有重礼酬谢。”库克和言悦色。 “重礼?哼!如果我们不合作呢?你们这样是对待朋友吗?” 第112章 两个仙人根本就无视库克中尉的甜言蜜语。 “两位先生怎么会不愿意呢?实在是对不起,我们是敬畏两位的神奇本领,所以才出这样的小手段,请两位先生原谅。我知道,两位其实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嗯,两位如果现在就想见见德礼弗将军,也是可以的。不过,这里的磁场很不稳定,可能无法说话。”库克中尉还是轻声细语。 说话之间,库克抬起巨大的钢铁右臂,一束淡淡的红光从右腕上的一个小突起里射出,在十多米外,红光中凝出四个身穿制服的老男人来。库克朗声介绍道:“左边第二位就是德礼弗中将,还有三位是布莱恩特将军,查韦斯将军和梅森将军。” 可能真的是磁场不稳定,归无咎他们还没有看清四个的脸,红光中的人影就扭动起来。 “对不起,这里无法传送全息影像,所以,还得请两位先生去一趟我们的基地。”库克中尉非常客气地解释道。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面面相觑,从对方的眼中都看出了深深的无奈。人家说请,那是客气的,不请又如何呢?不想死的话,也得走啊!刚才两人已经用神识探过那光束织成的网了,心里非常明白。以他们的修为,身边的这几件法宝,是绝对挡不住那红色的光束的,碰上就得完蛋。 无奈!只能点头:“希望你们能言而有信!我们愿意回答任何问题,只要不是涉及隐私。” “不会有隐私的,我们尊重人权!”库克中尉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笑意,“两位请到前面的那艘飞船上去。请等等,让我派飞艇来接你们。” “不用!告诉我们怎么进去就行了。”归无咎冷冷的说道,和库克中尉比起来,他的修养反而好像是差了一点点。不过也不怪他,不管是谁,落到这个地步,都不会有好心情的。 “请稍等!”库克向后挥手,悬在虚空的飞船缓缓打开了它的侧门。一片淡淡的红色光幕从飞船上漫出,将两个“仙人”温柔地裹住。归无咎和顾无尘轻哼一声,收起长鞭和红绫,仙剑化成一片清光,将自身紧紧护住,人缓缓升起,飘入红光漫出的那个门——虽然做了囚徒,但是风度还是不能丢的,这事关仙人的颜面。 这是宇宙联盟第一次直面传说中能驾驭先天能量的人类,所有参与这次行动的人的心里,除了好奇,就是惊叹。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还没有修炼到那种能揣度人的心理的金仙之境,否则他们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忐忑不安,说不定还会沾沾自喜…… 仙人!和上古传说中的一样,不受重力的约束,不受各种能量定律的限制,除了光学探测仪,所有的其他探测设备都没法锁定他们的影像,这也太神奇了! ………… 肯贝尔上校并没有在这大雪山里多停留,接到客人之后,飞船飞快地重新组合,然后迅速归航。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早就收起了盘绕在他们身外的剑光,现在他们的身外,转动着一个巨大的光圈。这光圈好像是有智力的,他们走到哪里,光圈就转到哪里,不离不弃,永不停歇。 小飞船附上大飞船之后,他们两个就到了一个空空的大房间里,身外除了这个聪明的光圈,其他就是几张硬硬的桌椅。没人问,也没有人管。已经这样了,两人也有点心如死灰,不过,放不下的心事还是有的。 归无咎一声长叹:“无尘,你说谢长老会怎么样?自从仙府的封印被解开之后,谢长老的性情好像变了许多。” 顾无尘点点头,也是轻叹:“修炼至度劫之境时,没法感应到天劫的灵息,虚无业火没法转成三昧真火,所以修为会不升反降,百年后就会元婴枯萎。你没有发现吗?谢长老刚刚跨出洞虚境,但是修为并没有减,我看他孕育的三昧真火越来越纯,简直每天都有进步。看来封印解开之后,度劫之困惑也消除了,所以谢长老会这样。但愿他能冷静!” “嗯!说得有理。对了,幽兰说的那两个鱼凫城的女人,她们用的那个发射光束的法宝,和这些怪人的光束是不是很相似?” “对!难道那鸟人国和这些怪人有关?” “不太可能吧?我刚才试探过那个在机器里的男人,除了筋骨强壮外,没有任何灵力的痕迹。以他们的体质,若是修炼玄功,一定比普通人容易得多。但是……你说为什么?” “如果能脱身,我一定要去一趟鱼凫城,会一会那个鸟人!” “嗯,现在我们只能见机行事!……” 两个人在空舱里低声商量,他们用的是灵息传音,保密性是相当的出色。 ………… 对那种掌控先天能量的人类,宇宙联盟是非常好奇的,急切地渴望着要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但是,德礼弗中将知道那个警告,所以归无咎他们也没有受到过份的非礼。不过,他们两个在德礼弗的眼中,和两只小白鼠没有什么不一样。 宇宙联盟也有秘密,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也不可能一直关着,所以让他们两个知道得越少越好。所以,作为“尊贵”的客人,归、顾两人甚至没能欣赏到亚特兰蒂斯美丽的风景。从船里直接驳到屋里,身外的“呼啦圈”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电、磁、光组成护网的实验室。要想出去,除非会变身,还得改变指纹、声音频率、眼底的花纹、甚至基因结构…… 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得上交,连变成红裤头的浑天绫也没能保住。德礼弗对他们是敬如上宾,好吃好喝不用花一分钱,不过,两人的付出也挺大的。所谓的将军的问题没有人问,只是做了三次ct,六次x光检查,抽了四次血,验了两次尿,甚至还被强迫捐了一次精;最后有一个漂亮的小妞找他们问了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里还有什么人、婚否、有无不良噬好、饮食习惯、性生活的频率(几天一次)、性欲是否正常…… 整个亚特兰蒂斯岛,安全等级已经提升到了最高级别。岛上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战士,空中巡逻的飞船也是一队接着一队。所有非军事性质的活动都被取消,不是军队的交通工具也被停止了运行。在大岛中心的银河城,甚至实行了军事管制。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想要找机会逃走,如果知道了这个情况,不知道还会不会坚持。 招待他们两个的那个房间,是银河城的中心试验室,深埋在地下数百米处。从实验室跑到地面,有十多道关卡,即便是地下的一团空气,也是不可能跑到外面的。 实验室的一间布置豪华的会议室里,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少将正对着眼前的一大叠打印出来的报告发呆。血液正常,肌肉纤维适度,骨密度正常,体细胞正常,内脏器官功能正常,心肺功能正常,脑容量正常,脑活力适度,遗传基因未见变异……完全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啊! “老师,能做的检测我们都做了,现在怎么办?”梅森少将叹道。 “你说,我们还有什么不能检查的呢?”德礼弗微皱着双眉,翻着桌上的那叠纸,“除了他们的思想!对了,这些天他们的表现完全是个普通人,对他们的探测也没有丝毫的阻碍。但是,当他们飞起来时,是只有光学探测才能锁定的,为什么?难道是这里的环境有问题?” “我要找他们谈谈!我们只是检查了他们的生理特症,你也知道的,精神力有时也能激起能量的波动的。”德礼弗沉吟道。 “老师,你是怀疑他们拥有超强的精神力?可是他们的脑电波并不强啊!我曾经测试过精神力异常的人,他们的脑活动也是不正常的。”梅森不肯相信。 “这个很难说!不管怎样,我们都得找他们谈谈。你看看他们的生活习惯,他们维持生命的能量从何而来?这些问题必须要有答案!” …………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还真是认了命了!将元婴锁在丹田里,功也不练了,每天都是大吃大喝。几天下来,身上的赘肉明显增多。这日子,除了没有自由,其他也没有什么不好。希望这里的主人能放松警惕,如果能让他们见到阳光…… 到底是修炼成精的人,这段时间里,两个人已经回复了精明。对着德礼弗和梅森的全息图像,两人的态度沉着冷静:“我们想知道,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对不起,两位,我们只是对你们的生活很好奇而已。我们并没有恶意!请告诉我,你们所说的这些都是真实的吗?”德礼弗扬着手上的问卷问道。 “将军阁下,你认为我们有必要说谎吗?那有意义吗?”归无咎也是一脸的诚恳。如果耗时间,他们两个比谁都耗得起。虽然元婴被深锁进了丹田,但是经脉里的灵息还在缓缓流动,足够滋养元婴的,只不过比正常的修炼会慢上几十、上百倍。不过,他们两个的修为才是洞虚处级,其实是刚刚从分神境界突破出来,元婴正需要这样慢慢地滋养、巩固。 “那么,我知道你们能够飞行,你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将军,想必你也是知道的,那是我们借助了工具。我们的东西都被借去了,不知道将军什么时候能还?” 这些东西,德礼弗其实是很想还的!很想看看他们是怎么使用的,那些东西又是怎么能变化的——这有违物理学定理啊!这些天一直在研究,刀砍斧剁,火烧水泡,什么手段都用上了,珍贵的设备仪器损坏了无数,到现在还是什么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那些东西都很玄,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还?那只是想想而已,未弄明白原理之前,是不可能还的。 第113章 “这……那些是什么东西呢?如果两位能解释它们的原理,如果两位能传授我们使用方法,如果两位能帮助我们制造……” 梅森的话还没有说完,,归无咎就微笑地打断:“将军阁下,你们要失望了。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先辈传下来的,我们只会使用。那什么原理,我们自己也是很想知道。” “这个……那么请问,那天和你们相斗的两个年轻人是谁?” “年轻人?有吗?是一对男女吧?” ………… 这样的问话根本就不会有结果,归、顾两人已经决定装傻装到底了,反正在这里有吃有喝,生活条件是相当的不错。那个鱼凫国的秘密,由这些个自称是外星人的态度可知,他们和鸟人并不是一伙的。那个鸟人彭磊,将来说不定会成为合作伙伴。 好像有一句名言是这么说的,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广清仙府和鸟人彭磊之间的结缘其实并不深。唯一要担心的是谢无双,他现在的心态非常狂傲。这次的打击不小,不知道他会不会做出冲动的事来! 第九十八章妥协 谢无双真的很想发泄!不过,他到底是修炼了这么多年的人,冷静下来之后,也能权衡事态的轻重缓急。这次是真正的偷鸡不着蚀把米,人没有抓着,自己反而损失了三个,亏大了! 下羌城现在是满目疮痍,对于谢无双来说,好像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毕竟他是羌国国主礼聘的大法师。 一片废墟的羌城,虚空中充沛的灵息好像被地震巨大的能量全部蒸发掉了,这些天来,未见有丝毫的恢复——这羌城再也不是以前那样的灵秀宝地了! 谢无双已经决定放弃羌城了。神洲大地上,还有无数的无主灵脉。对于像他这样度劫期的修为来说,若是没有充沛的灵力来补充,三昧真火的孕育会耗费太多的时间,这样就没有时间修炼应对天劫的魂器了。 羌国的国君姜遂,30多岁,是个身高超过180厘米的大汉。 这些天姜遂实在是开心不起来!不仅仅是他,现在站在他面前的羌国的栋梁们也个个都是愁眉苦脸,一付被人偷了金子的倒霉样。 能不倒霉吗?在羌城里能住石头房子的就是这些大人物。这次山崩地裂,城里的房屋倒了无数,他们的华屋也没能幸免。普通百姓的都是泥坯草房,塌了就塌了,压着人也有可能不会死;石头房子就不一样了,砸着就是伤筋动骨啊!这些个大人物的家中,几乎都是死伤无数。谢无双招集大家开会时,都在忙着生产自救呢! 面对着一屋垂头丧气、伤痕累累的大臣,姜遂叹道:“大法师,这次天劫,我族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有近万之众。我欲择日开坛祭天。献牺牲以平诸神之怒,大法师以为如何?” “公之所为,正是我意。”谢无双点头道,“现吾族遭劫,自救尚且难顾,已无力东出、南征。本法师之意,国公可遣使南下,与那鱼凫国结盟。我族与那柏灌国数世为敌,积怨难消。那鱼凫国却是新立之邦,国力羸弱,正可交之。” “这……大法师以为,谁能做出使之臣呢?吾族遭此大难,柏灌必有所闻,若他们乘机起兵,吾族危也!” “国公放心,出使之臣谢某已经想好了,大巫师是最好的人选。至于那东邻之国,谢某会亲自去。大法师之职,谢某荐好友肖奇,望国公允许。” ………… 今天的大会其实就是谢无双的辞职会,顺便将羌国送给长生殿。毕竟长生殿距离此地不远,肖奇只是洞虚期的修为,对灵力的需求并没有他那样苛刻。肖奇这次的损失不小,作为补偿,他应该是能接受的。至于谢无双自己,他的目标是南面的鱼凫城。若是得不到鱼凫城,那还有中原广阔的大地。 站在自家那倒了一半的平台上,谢无双和肖奇并肩而立,望着南方云遮雾绕的天空,肖奇不禁轻叹:“谢兄真的要去柏灌国?昌庭和无尘、无咎他们怎么办?” “肖兄,我用灵识探过了。那日大震,我羌国虽然死伤惨重,但是柏灌国与我族相距不远,也有波及,死伤也不少。以我看来,与东邻的战事比以往更难发生。至于昌庭,确实是那鸟人带走的,不过,他们不敢难为昌庭。他们不是还有一个中了醉仙露的女孩吗?只有养好了昌庭,那女孩才能得救。倒是无尘和无咎两个,我找不到他们的信息。那些驾驭飞船的人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会抓人,我一定要弄明白。所以……或许只能去鱼凫城找那个鸟人。” “谢兄,那鸟人的修为不怎么样,但是法宝层出不穷,件件都让人难测。他与我等交恶,现在又有了辰北这个帮手,你说,他会妥协吗?”肖奇担心地问道。 “天下修真者本是一家,何分你我?我可以去找鸟人的师长、辰北的师长,哼!我有一种预感,鸟人与那些怪人并不友善,我们或许可以利用。羌国弹丸之地,并不利于发展,必须南下。与那鸟人国和谈是符合你我之利益的,这羌国可以不存在,但是我们必需要一片生息之地。”谢无双冷冷地说道。 “肖奇明白,谢兄真是高瞻远瞩。”肖奇微微点头,心头却是狂喜。谢无双送的这个礼可不小,让他肖奇去将羌国送给鸟人,这样的一个大礼包,难道还换不回被抢去的法宝。 谢无双没有去彭磊的鸟人国。将大法师的位子让出来之后,谢无双直接就去了柏灌国的都城屺城。和羌国比起来,柏灌国的地理位置要好许多。虽然也是在大山环抱里,但是山谷间谷地颇多,山谷的地势也较平缓。而且,柏灌国的南面还有大片的平原。 整个柏灌国,人口有数十万之多,境内几万人口的大城也有四、五座。柏灌国的城市大多很杂乱,和羌国的那个新城差不多,但是柏灌国的城中很少有那种巨石堆垒的东西。城市里大多数的房子都是泥坯+草木,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是非常先进了,因为还有两、三层的楼房,许多的屋顶上还铺盖了陶瓦。 想想,那个柏灌国和下羌国只隔了几道山梁,中间的直线距离可能不超过100公里,文化的差异却是这么大,真是让人难以相信。 谢无双的身影在屺城里一所房子的屋顶上出现,稍一停留,人就消失在脚下的院子里。 这所房子前后有三进,旁边还有许多重的厢房小院,中间的大屋是原木拼起来的两层楼房。谢无双的身影出现在二楼中间的客厅里,很快,一个同样是一把年纪的老头出现在他的身边。 “师兄怎么来啦?” “文师弟,这次大地震,你们这里的情况怎么样?”谢无双问道。 度劫层次,如果灵识全力铺开,覆盖的范围几乎能达到数百公里。不过,羌城和屺城之间都是数千米高的大山,除非谢无双爬到大山的上空去释放神识,否则也只能探到山沟沟里的这一块。 “人倒是没有死伤多少,可是房子塌了无数。师兄应该也看见了,城里到处都是废墟,我正在头疼呢。师兄抓到的那个小妖精真有本事,现在的侯鬲什么事都不做了,整日就陪那个小妖精作乐,什么事都推到我的身上。”老头苦笑道。他是谢无双的师弟文道常,那柏灌国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文道常说的侯鬲。 “色是最害人的,自古就如此!那小妖尚未成年,只有六、七百年的修为,那内丹取来也没有多大的助益,所以我才想起这一招。羌国的国力稍弱,而所处之地却极是灵秀,我是不欲让两国相争,耗损羌国的国力。”谢无双笑道。 “师兄,妖魅惑人,或招天谴。这小妖精常此下去,会不会招来天怒?”文道常有点担心的问道。 “天道无常,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的感觉,自从仙府的封印被开启了之后,仙道又回归了秩序。我已经进入了度劫之境,但是道力凝结,真火旺盛,丝毫没有疲竭之相。我估计,天道也回归了正道。我镇压了那个妖精的元神,她能用出的妖力尚不足以害人。而且,即便是她遭天谴,那也是她小妖精的是,与我们没有干系。”谢无双笑道。 “师兄说的有理!确实是那小妖精的事,与我们无关!”文道常也哈哈大笑起来。 “嗯,现在我要去南边,你去将那个小妖精带来,我想带她在身边。”谢无双将他的计划说了,叹道,“那鸟人机警异常,身边又有辰北这样的高手。以我的修为,接近当然不困难,但是或许会惹出不必要的纷争。这鸟人国,宜徐图之!鸟人好色,对妖族有莫名的好感,他身边的常随就是一个小妖。青青随我去鱼凫城,若是能接近那鸟人,那我们的计划就很容易实现了。” 三十六计中最毒的那个美人计,据说就是古代的这个仙人谢无双第一个使用的。 这个时候,其实谢无双并不能确定那救走辰北他们的就是彭磊,但是凭着云青的描述,还有度劫期高手所特有的本事——灵犀,谢无双已经将彭磊认出来了。 青青是一只九头石鸡,和黄金蜥、肥遗一样,也是上古异兽之一。那日谢无双在深山里追踪一只成形首乌精时,无意间发现了在旁窥视的石鸡。可怜那石鸡精石青,不但没能得到那个首乌,自身也落入了谢无双的仙手,成了谢无双的玩物。 玄阴地脉滋润下的若水太神秘了,这十万大山中不知道还藏着多少的神奇。石鸡精、黄金蜥、肥遗、白头苍鹰等,只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几个而已。 第114章 正如谢无双所说的,石鸡的修为比老白还要差,只有六、七百年。那样的内丹对洞虚期的谢无双来说,和垃圾没有什么不一样。 物尽其用!这石鸡精化成人样后,模样俏丽,体态风流,谢无双驻足羌城最需要的是稳定,于是石鸡精石青青就成了柏灌国的国主侯鬲的女人,而谢无双的师弟文道常就成了柏灌国的大法师。 彭磊一直在奇怪,今年不知道是什么好年,交战了许多年的羌国和柏灌国竟然停手不打了,其实原因就这么简单。若不是彭磊带走了玄阴地脉,羌城的灵力衰竭,谢无双根本就不在乎南方的大平原! ………… 鱼凫城,鸟人彭磊家的地下室里,彭磊正和着老酒,不停地咒骂着外星人的祖宗。 被人监视的感觉真是很不爽!这段时间,鸟人国的头顶上,从云层里一直到太空,外星人的飞行器几乎是全天候地存在。虽然彭磊早就知道了,在修真者运功的时候,对那些特殊的探测设备有隐形的效果,但是,谁知道头顶上有多少个光学的望远镜? 谢无双早晚会来鱼凫城的,作为主人,彭人却不能亲自迎接,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其他人都是自由的,唯独他鸟人是见不得光,心里别提有多郁闷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难怪后人会写出这样的名句,彭磊现在才有深深的感悟。 谢昌庭早就恢复了,熊媛也早就醒了,但是谢昌庭是手中的人质,彭磊是不会放的。哪日谢无双来鱼凫城时,还能拿这位仁兄挡两招的,都是本钱! 轻轻地敲门,伊尹走了进来。这太监也是见不得光的,只能陪彭磊住地窖。 “伊尹,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彭磊回来的第二天,鱼凫城就来了好些个年轻的男女。男的健壮,女的漂亮,竟然都在鱼凫城建房长住了,还报了户口。彭磊这些天一直派人假扮街头混混去骚扰,亲自传授各式花招和经验,可是收效甚微。这也是彭磊要骂外星人祖宗的原因。 “主人,那些人都是布兰恩特将军派来的,他们的任务就是潜伏。我侦听了他们的通讯频道,将军已经对这里起了疑心。”伊尹苦笑道。 “疑心个屌!老子才不怕他呢!那些个流氓怎么一点用都没有,这种事难道也要老子亲自出马吗?”彭磊心有不甘,有点愤怒。 “主人,他们都是宇宙联盟的精英!”伊尹轻声提醒。彭磊派出去寻衅闹事的虽然都是从军队里挑出的好手,但是和那些“宇宙战士”比起来,还是嫩了点。也是那些人不愿意惊世骇俗,都是手下留情,不然的话,他鸟人国就要损兵折将了。 “妈的,我知道,我又不是让他们去打架的。一群废物!算了,你去关照梁聃,先收手吧。不行,那些人绝对不能留在城里!嘿嘿嘿,让老子亲自出手,他们就后悔吧!”彭磊咬牙切齿,“对了,还有头顶上的那些个卫星,好像还是蛮先进的!我要把它们都抓回来,将来若是能带回去,也能卖个好价钱。” “主人……”伊尹欲言又止。 第九十九章大扫除 伊尹确实是有话要说。不过被彭磊踩烂了卵蛋之后,这家伙在彭磊的面前就是一付畏畏缩缩的熊样。其实,现在的伊尹,也就是原来那个莫仑同志,一番洗心革面之后,早就不是原先的那个外星淫贼了。 他们宇宙联盟战士的身体都被特别改造过,修炼了紫霞神功之后,伊尹的身手或许能及得上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了,梁聃和梁勇兄弟在他的面前也走不了三招;伊尹更是一个精通植物学的专家,那方面的知识没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鸟人也不行。虽然有些高科技的知识不能拿出来实践,但是他的稍微指点,对于还处在原始的刀耕火种水平上的鱼凫国的国民来说,就好像是神谕一样。在鱼凫国的上层人物中间,这太监的受尊敬程度,甚至超过酒鬼白浪! “主人,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是挑明了吗?和宇宙联盟正面交锋,我们的实力……” 伊尹当然知道布兰恩特手上的实力,对鱼凫国的国力也非常清楚。凭这些仙人的本事,若是隐在暗处下黑手,那可能有一点点胜算。不过,若是布兰恩特和查韦斯不顾一切。灭了这个弹丸大的鱼凫城,对他们来说,比放个屁还要容易。 彭磊现在的心情不好,一点也不给伊尹面子,骂道:“我们怎么了?老子就是喜欢来暗的,老子就是流氓,怎么样?操!他们不是早就确定1497号早就翘了辫子了吗?老子就是露面,量他们也不会认出我。妈的,老子要培养十七、八个分身,到时候用分身大法,到处开花,看他们怎么监视!” “主人要怎么做?”伊尹也来了精神。他上了贼船,已是不能自己的了,现在唯一能做的,是祈求鸟人这艘大船不要翻。而且,这里的日子其实也是很不错的,到处受人尊敬。失去的卵蛋是不可能再长回来的,伊尹连名字都改了,是死心塌地地追随鸟人闹革命了。 “我们找上辰北和关长老,过两天驾船到天上去,把那些个卫星和飞船都搜走。我们的大船能够隐形,那布兰恩特即使是丢了卵蛋,也不会猜到是我割的。哈哈哈,我们不能启用探测器,但是辰北的修为很了得,他的灵识覆盖100公里应该不成问题。我们就在半空中等,先找到,然后用望远镜锁定,怎么样?” “主人,宇宙联盟一直在寻找能驾驭原始能量的人类,就是主人这样的仙人。如果主人这样做了,会不会引起银河城的警觉?”伊尹有些担心。 “操!他都把人派到我的家里来了,还不警觉?放心,只要抓不到人,他们再怎么警觉也没有用。过两天就动手,然后我的家里也要疏散,防备他们狗急跳墙。这次要走得远一点,就去中原,或许还能见着传说中的苏妲己苏大美人,还有姜子牙、黄飞虎、二郎神。哈哈哈。”彭磊越说越得意,多日来的郁闷一扫而空,拉过伊尹研究起细节来。 三天后的深夜,鱼凫国上空的卫星、无人探测器等,突然全部失踪了。彭磊一下子收了十八个,第二天又捞了六个。这些卫星设备有的很微型,有的也是好几吨重的大东西。彭磊也知道大概的行情,就这种大卫星,在地球的21文学,每个都能值上好几个亿,这还不算卫星所包含的技术——发大财了!将来是肯定要想办法回去的,老婆孩子一大堆,或许还会带上几个佣人,这下生活费有着落了。 天上飞的都是好东西!既然已经动手了,彭磊也就不客气了。无相宝筏绕着地球飞了无数圈,把地球近空的卫星什么的都收刮一空。 布兰恩特和查韦斯现在特别胆小,非常时期,战斗队伍都是结队飞行的,所以彭磊想给伯克他们找几个伴的愿望也没有实现。虽然天空中的卫星设备几乎全部没了,但是银河城里的人很明白,变故最早发生的地方还是鱼凫国。而且,鱼凫国里还有他们派出的小队,联络是绝对不能中断的。 一批又一批的无人飞行器被释放到鱼凫城的上空,但是过不了多久,那些东西就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探测器、中继卫星站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是布兰恩特也经不起这样的损失啊,在不见了108个之后,终于舍不得了。 “老弟,难道那鸟人国的上空有个空间裂缝?”布兰恩特实在想不通,他的见识已经不足以解释这几天所发生的一切。 查韦斯也想不通,苦笑道:“空间裂缝能瞒过我们的眼睛吗?我感觉那里有一只隐形的怪兽,喜欢吞吃我们的探测设备。” “tmd,它就是真的是怪兽,吃了这么多,总该拉一点出来吧?喝水拉尿,吃饭拉屎,它吃了我这么多的卫星和探测器,也该拉两个铆钉和螺丝出来啊!”布兰恩特真的要崩溃了,居然不顾身份地暴起了粗口。 “我派一个战斗大队去,我就不信,它能一口吞掉我一个大队!”查韦斯也来了脾气。 “算了,我们还是将探测装备撤到深空吧,只要能保证与鸟人国的通讯就行。我怀疑,我们的那些设备的失踪,应该与那些人有关。那些人很可能在鱼凫国中集结,在不起用重武器的情况下,一旦冲突发生,我们并不占优势。德礼弗将军的研究还没有结果,还是等两天再说吧。”布兰恩特非常无奈,他们是分工合作的。他和查韦斯负责军事布置,收集情报,德礼弗和梅森负责研究俘虏。这个时候,德礼弗也是焦头烂额,把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养肥了几十斤,却是什么结果也没有,布兰恩特也不想现在去打扰他们。 “也只能这样了!我派一个中队在深空待机,随时准备支援鱼凫城里的人。另外,多派些人去鱼凫城,万一有危险,短时间里,他们也能相互接应。我怀疑,他们中有人知道我们的联络和监测方法,所以会扫荡空中的设备。或许,他们真的会在鱼凫城里搞什么小动作,毕竟我们抓了他们的人。”查韦斯点头同意。 几天之后,鱼凫城里的外来人突然剧增。做生意的,投亲靠友的,一波又一波,竟然有好几百人。这里有从亚特兰蒂斯来的几个小队,几十个人,其他的是他们在路上和邻国边境收编、抢掠来的。 鱼凫城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彭磊给白浪和石琅他们的指示就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来的都接收。非常时期,那些个外星人都规矩的很,一般都不会闹事;进城来的修仙者当然也长着眼睛,连长生殿的郁良都是龟缩在一偶,普通修为的人,更是没胆闹事。 第115章 偶尔有些找事的,都是些素质太差的普通人,有的还是鸟人自己找来扮流氓的,梁聃手上的军队完全能够搞定。不过,彭磊却不是个好主人,鱼凫城里贵客盈门,鸟人自己仍然选择撤退避难。 清除天上监视的行动叫大扫除,彭磊要借助关小倩和辰北的灵识,当然是要让辰北见识那无相宝筏的。这飞船已经不是最初的那艘,而是伯克小队的那艘战舰,比原先的进步得太多了。参与改装飞船的都是专业出色的高手,阵式是广成子亲自动手,武器和防御由伯克小队的专家升级,就等于是重新造了一艘。 这样的法宝辰北几曾看见过?登上了飞船后就舍不得下来。那些天在天上捞星星时,这老家伙就一直不停地在做关小倩的思想工作,希望关小倩大局为重,留下来保卫鱼凫城,保卫鱼凫城的百姓。 关仙子暂时还不想坠入红尘!若不是要看护谢昌庭这个伤员,还要防备暗中窥探的郁良和外星人,她早就回她们的青城山玄界了。 人是不能动心的,这凡心一动,几百年的修行就都泡了汤。辰北早就知道了,现在天道变了,仙道归正,过了洞虚之境后,修炼是仍然能进行下去的。可是,心湖里荡起的涟漪,要平息它并不容易,现在他是铁了心要将关小倩追到手,为此还专门和彭磊研究过泡妞大法。(鸟人身边那么多的美女,傻子都看得出来,在某些方面一定是高手。) 第一招,死皮赖脸;第二招,锲而不舍……辰北根本就不掩饰自己的爱情,只要有机会,就对关小倩奉献体贴入微的关怀,害得鸟人家的女眷对她们的关长老羡慕不已。 大扫除行动维持了小半个月,结束之后,彭磊马上就对他的长辈们宣布了他的撤退决定,果然招来一片反对之声。辰北首先就不同意,他的如意算盘,还想在凫水边筑一间洞房呢。 “小彭,那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不留在这里,就凭白浪那个酒鬼,用不了两个月,这块风水宝地就会被人抢了。郁良的那张老脸看着就讨厌,还有谢无双,还有那些外星人。” 辰北知道,关小倩肯定是不会随彭磊一起走的,红袖和鸟人只是姐弟关系。鸟人离开,红袖肯定是回青城山,那么关小倩也没有不回去的理由。这家伙贼精,知道若是让关小倩回青城山,再见就不容易了,他那刚刚萌芽的爱情说不定就会夭折。于是,他当然是举双手双脚反对的。 “前辈,我知道白浪,他一身正气,宁折不弯。而且鱼凫城还有前辈这样的高手,别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再说了,我又不是不回来了,过个三天、五天的,我还是会回来看看的,你说是不是?”彭磊笑道。 “我替你看家?你想得倒美!我有我的事!不行,坚决不行!”辰北猛摇其头。 鸟人一走,关小倩回青城山,他绝对也是赖在青城山的。丑话先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伤感情。 “辰前辈,我鱼凫城山清水秀,灵息充盈,绝对是一个修炼的好地方。而且,我还能让这里的灵气增强十倍。天底下这样的好地方不多的,你能有什么事?”彭磊不客气地批道。 “小彭,你小子装傻,是不是?我声明,我是绝对不会替你看家的,你让这里的灵息增强一百倍也没有用。我只陪倩倩!”辰北瞪起了牛眼,狠狠地说道。 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小辈的面,这家伙说出那么深情的话,一点也不觉得肉麻。不过,这些天肉麻的话听得多了,连关小倩也麻木了,只是回了一个狠狠的白眼。 “前辈,有一句名言说的就是你。热恋中的男女真是十有九傻!你也不想想,我是什么人呢?如果我请关长老也留在这里,那不是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吗?”彭磊将辰北拉到一边,故作神秘地关照。 有一点是不能让关小倩知道的,辰北嘴里的新名词,比如甜心、亲爱的、小密糖等等,还有“你是风儿我是沙”之类的比喻,那都是从彭磊那里讨来的。这些天辰北整天就挂在嘴上,还带唱的,把关小倩烦得差一点发疯。若是被关小倩知道那都是彭磊教的,后果……彭磊不敢想像! 鸟人的身份虽然很特殊,但是鸟人是红袖和关冷城的兄弟,关冷城还是关小倩的直系亲属。这层关系如果算上,关小倩就能够对彭磊动用家法。 彭磊的提议还是不能打动辰北,这家伙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看其他的所有东西都没有了冷静。不屑的说道:“你?就凭你这鸟人?倩倩会听你的?” “我怎么啦?关长老不会听我的,但是我能让她们荒城派的长老会都听我的,你信不信?”鸟人这两个字从辰北的嘴里说出来,听着特别刺耳,彭磊忍不住就有点冲动起来。 “哼,不是我看不起你这鸟人,你凭什么让倩倩听你的?是你的鸟人国重要,还是她们荒城派重要?你若是让这里的灵息增加十倍,争夺鱼凫城的人就不仅仅是谢无双和郁良,还会有其他的门派闻风而来。不是我看不起人,他们荒城派,就是倾全派之力,也是守不住这鱼凫城的。那不仅仅是高手的对峙,还要有能用的人。我声明在先,我们枯木崖是不参与的。我若是回到枯木崖,就可能出不来了!”辰北后面的两句说得有气无力。 第一00章赌约 强忍住笑,彭磊赞道:“前辈,你在你们枯木崖混得真是不怎么的,有点对不起咱男人!” 笑归笑,辰北说的确实是实情。对于谢无双这样的修真者来说,只要彭磊还在鱼凫城,他们就不会将精力放在辰北这样的人身上,虽然辰北是比彭磊高了不知道多少的高手。在鸟人国中,鸟人永远是个头。不过,如果彭磊撤离了鱼凫城,那就变成了谢无双和辰北他们争夺鱼凫城了,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辰北虽然自负,天不怕,地不怕,但是理智还在,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为的。 彭磊的话听着有点逆耳,可是辰北也无话可说。枯木崖的日子不是人过的,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被师姐们当娃娃管着,是男人都受不了。心里也是奇怪,同样是女人,有了一点年纪的女人,倩倩和师姐们相比,相差怎么就那么大呢! 嘿嘿冷笑:“小彭,你说什么也没有用!倩倩如果能留在你这鸟城,我就是拼了老命也会留下来的。不过,你若是走了,那谢无双找不到人出气,凭他们荒城派的实力,尚不足以为你守鱼凫城。所以,我也是不会同意倩倩留在这里的。” “前辈,你真是天底下第一大情圣,关长老在前几世一定是做了无数的善事,所以今生能遇到你。”彭磊怪笑道,“不过前辈也不要忙着下结论,你怎么知道荒城派守不住鱼凫城?我带你们去见一个人,哈哈哈!” ………… 清除掉天上的眼睛之后,彭磊的行动相对来说就自由了许多。那些龟伏在鱼凫城里的外星人虽然也有便携式的侦察设备,但是鱼凫城里的干扰太大了,那种设备几乎没有什么用处。彭磊只要在行动前来一次小规模的戒严,他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黄昏时分,原先熙熙攘攘的广场上却几乎找不到活人,沿街的商铺也都在屋门前的一丈外竖起高高的围帘。广场的四周围了三重围栏,最里层,甚至连站岗值勤的士兵也不能观望。虽然被围掉了许多,但是广场还是广场,空旷,寂静。整个广场,只有那站在高高的台基上的鸟人雕像在孤独地享受着阳光。冰冷的风在空旷的地面上空回旋,鸟人那铜像的脸,在今天最后一抹阳光里,亮着璨璨的金光。这个时候看去,这尊瘦瘦的鸟人像也有了一股很神秘的气息。 随着彭磊一起来的是关小倩、辰北、白风、熊媛、红袖,还有太监伊尹。辰北踏进这被里三层、外三层围起来的广场时就不乐意了,不屑地说着鸟话:“小彭,你的这个像我已经看过无数眼了。要我说,铸造师的技艺不错,不过选材有点问题。铜像的这张脸,还有这身材,还有这姿势,都太差了!如果换了倩倩的形象……” “老辰,你不懂艺术有不要乱说话,也不害躁!这是印象派!”连彭磊都快受不了他的肉麻了,这家伙随便什么都能联想到关小倩。 “我是让你来见人的,看什么铜像。和你谈艺术,简直是对艺术的污辱。” “人呢?我怎么没有见着人?”辰北的灵识早就展开了,可是什么也没有见着。 “前辈,不是我看不起你,你的修养还真是不怎么的。你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我们的关长老?”彭磊大多数的时候也是不将辰北当前辈看待的,轻笑道,“你感觉一下,广场上的空气怎么样?” “哼!小子,你也敢看不起我?就凭你,再过个三百年也到不了我现在的层次。”辰北瞪着眼睛轻吼,不过,灵识还是释放开来,认认真真地感觉这里的气氛。 “彭磊,你是不是在这里置下了一个玄阵?”竟然是关小倩先探出了玄虚。 “嗯,还是关长老心细。辰前辈的修为虽高,却实在是一个粗人。哈哈哈,比张飞还粗!”彭磊笑道。 “呸!我当然是不能和倩倩比了!那个张飞是谁?你叫他出来!我能比不过他?” 辰北不服,不过,到底是高手,此刻静下心来品味,广场上每一缕气息的波动都难逃他的灵识。叹道:“好高明的手法!布阵之人绝对是个高手,是不是小彭的师门前辈?” “哈哈哈,前辈又错了!”彭磊得意地大笑,“他叫我师尊,你信不信?” 第116章 “你徒弟?如果你徒弟有这本事,那谢无双只配做你的徒孙了!小子,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 “吹牛?我吹牛?要不要我们来点彩头?” “打赌?那就算了!我老人家也不好意思赢你。” “你……好,我发誓,这仙阵若不是我徒弟布置的,我随便你怎么样!”彭磊差一点又说出“全家死光光”的誓言,感觉不对,赶紧收口。 辰北对彭磊的誓言嗤之以鼻,不屑地说道:“这仙阵的布局,玄机深藏,机巧内蕴,而置阵之人手法之纯熟,更是绝顶之高手。并不是看看图纸就能置出这样的阵式的!若是没有极高的掌控灵力的技巧,极高的修为……你的徒弟?是哪个层次的高手?若是你的徒弟能置出这样的仙阵,我把我的刑天斧输给你,怎么样?” “那怎么好意思?能赢你的蓝绡仙甲就不错了。”彭磊笑道。 边上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的漠然,不知道都在想什么。彭磊的嬉笑听在耳中,怎么是那么的不舒服!辰北一抬手,将鸟人整个又拎了起来,轻声吼道:“你竟然敢在倩倩的面前看不起我?臭小子,你完了!好,就蓝绡仙甲。老子我有的是宝贝,你以为我会在乎一件仙甲?不过,你若是输了,你就把你的鸟屋输给我,让我和倩倩做新房!” “辰北……”旁边的关小倩再也忍不下去了。 “倩倩,我也是和他说说玩的,嘻嘻。”辰北连忙将彭磊扔掉。 “玩的?我可不是说着玩的。这里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臭小子,真是不知好歹!要不要我们击掌为誓?”辰北扬起了他那巨大的拳头,不过,看边上人的眼神,除了关小倩,每个人都换上了同样的表情——同情!心中不禁有些没底,扬起的拳头也悄悄收向身后。 打赌之说其实也是玩笑,彭磊虽然很眼红辰北身上的那套仙甲,但那是人家的传家宝,彭磊怎么好意思夺人之爱。到了这古代,彭磊的思想境界比起以前来,那是高了不少。这可能也和爱情有关吧?传说被爱情滋润着的男女都是圣人!彭磊在这青铜年代,都快被爱情泡烂了。 封闭广场,布置仙阵,那确实是广成子做的。石琅一直想在鸟人国中布置一个能永保国运的灵阵,参考资料找了不少,巫婆法师也请了无数,但是没人敢在鸟人国装神弄鬼,鸟人是下凡的神仙啊!如果搞出来一个四不像,反而衰了国运,那谁担当得起?所以广场上只立了一个供人瞻仰、震慑八方妖魔的鸟人像,阵式是迟迟不敢开工。 彭磊在研究大扫除的计划时,和伊尹计算了许多的方案。两个现代人,见识根本就不是那些原始的先民能比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水浒三国,彭磊能想得出的谋略都掏了出来,几乎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方案都做了十七、八套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鸟人失踪后,谢无双可能的行动。 大扫除开始的时候,鱼凫城里的国家重点工程也开工了,主设计师、总工程师当然是广成子。鸟人铜像的地基被换了新的,地基的下面开了一个很大的空间,还有密如蛛网的地道。其实从彭磊家的地下室里,可以直接走地道到广场,根本不用走上面了。 广场的地下,几乎已经被掏空了,广成子置下了一个无极天罡归元阵,用来激发天地间的灵气;铜像正下方的空间里,晶晶用万年玄冰晶做阵石,布置了一个五行锁灵阵,阵眼是一大团浓缩的五行元精气。现在阵式还没有启动,在广场的上面,只能隐隐地感觉到精纯的能量脉动。彭磊说的让鱼凫城里的灵息增强十倍,其实也不是信口开河,不过十倍之说,也只是大概而已。 辰北的心里已经在打鼓了!毕竟是那个层次的高手,感觉之敏锐,不是一般人能比的。熊媛和红袖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的分明是同情,连伊尹那个太监好像也在暗笑。刚想再说点什么,眼前金光一闪,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巨人?辰北对自己的身高一直是比较得意的,哪个知道眼前的这个光头竟然比他还要壮实。再凝神细看,那壮汉的身上竟然流动着一股弱弱的妖气。 “主人!”壮汉正是老魇,他的眼里只有彭磊,恭恭敬敬地拜倒。 “老魇,做得怎么样了?小黑呢?彭磊笑问道。 鱼凫城里安置仙阵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工程,挖地道、翻石板之类的都是力气活,当然是不好意思让大罗金仙动手的。老魇和小黑来了鱼凫城后,什么鸟事也没有,就只是看门站岗,正有一身骚劲没处使呢,于是就做了广成子的跟班。 “主人,早就完工好几天了!我们还在城外的小山里僻了一出雅室,老神仙正陪着晶晶小姐在那里布置房间。我和小黑本来都是在这里值守的,现在小黑去叫老神仙他们了。”老魇低眉顺眼地回答。 “嗯,不错。”彭磊点着头,正盘算着要不要将老魇给辰北介绍介绍,却见辰北猛地暴起,一把抓住老魇的前胸,将老魇巨大的身体举过头顶。 眼中金光乱闪,低声吼道:“咄!你是哪里来的妖魅?” 老魇虽然身板壮实,但是800年的修为在洞虚后期的辰北面前,还是娇嫩得像花儿一样。这家伙也是措不及防,没有想到在这里也有人打他的主意,吓得抖成一团,身子一下子缩小了三分之一,差一点现出了原形。 彭磊赶紧将老魇救下,却是和关小倩好奇地讨论:“长老,辰前辈是怎么了?这老魇是我收留的小妖,他摆什么威风?” 关小倩早就看出来了,这些小辈对辰北的伟大爱情都是持鼓励态度的,那个彭磊或许还是辰北的参谋,不过没有证据,也不好发作。此刻还假惺惺地问这种问题!轻哼一声,不知道是回应彭磊呢,还是对辰北不满。 辰北其实并不是想大展神通,降妖捉怪,他是在担心他的蓝绡仙甲。和鸟人认识也有一个多月了,对鸟人的家底还是不甚了了。别的不说,彭磊的几个老婆就没有认全,他的妻儿都在羽村休养呢!现在又跑出一个大妖精来,还说什么老神仙,难道鸟人真的有一个了不得的徒弟?心神不定时,就拿老魇来发泄了。 可怜的老魇,虽然被彭磊及时救下,但是受的惊吓却是不大不小。身体也不敢回复到原样了,远远地躲在老白的身后,连回答彭磊的问话都要先轻声细语地告诉老白,再由老白来转说。 够可怜的!同样是一个妖,老白的待遇怎么就那么好呢?缩在人群的最后,老魇的心里在暗暗发誓:若是有来世,一定不做黄金蜥,最起码也要做一只招人喜爱的小小鸟。 也就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彭磊只来得及问了老魇几句话,眼前金光流动,广成子带着小黑和晶晶从雕像的基座里钻了出来。 一见着广成子,辰北就彻底傻眼了。凭他的修为,根本就看不透,那该是什么层次的修为?而广成子真的恭恭敬敬地称彭磊为师尊,连一旁的关小倩都觉得匪夷所思。 “师尊,这无极天罡归元阵是上古神阵,弟子也是在无意中得到的。本来可以置得更好些,可是弟子后力不继,只能做到这样了。不过,现在弟子用五行锁灵阵做它的阵心,用五行元精气做它的神息,这无极天罡阵也基本上可以用了。”广成子谦虚的介绍。 第一0一章仙阵 辰北是彻底傻了!抢步上前,将彭磊挤到一边,一把抓住广成子的双手,使劲地摇。感慨着:“前辈,您真的是彭小弟的弟子吗?这怎么可能?他怎么配做您的师尊,我看他做您的徒孙都很勉强。” “这个……道兄说笑了!” 广成子称辰北为道兄,辰北竟然凭空比彭磊矮了一辈,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在广成子的面前,辰北老实得一点儿脾气都没有。修道者的修为,每上升一个层次,功力的增长是呈几何级数增加的,尤其是度劫后面的层次,三昧真火孕育成功之后。那谢无双也是因为才进入度劫期,功力还没有稳定下来,才能让辰北稍微占一点便宜。广成子是大罗金仙,底子之厚实,不是辰北他们这些还在为度劫争命的修炼者能比的。即便是修为只剩下千分之一、万份之一,在这凡人界,也是一个无敌的存在。 “哈哈哈!”彭磊大笑。很难得能看到辰北有这样的表情的。 “辰前辈,你听见了吗?这广场上的仙阵叫无极天罡归元阵,下面还有五行锁灵阵,都是广成子布置的。哈哈哈,看来你的蓝绡仙甲……” “你……凭什么能是大仙的师尊?”辰北不服!怎么也想不通。 “凭什么?凭我是鸟人啊!哈哈,多响亮的名号!”彭磊得意,不再理会郁闷无比的辰北,转头问广成子,“大仙,你炼制的仙剑真的能借助这阵势?” “师尊,这无极天罡归元阵其实是一组阵式,不过弟子灵力空虚,只能置出主阵和一组辅阵。弟子在炼制的法器中都置上了一个归元阵的辅助阵式,所以使用这些法器的人,只要在无极天罡归元阵的范围之内,就能借用这神阵的仙力。”广成子介绍道。 “哪……能不能试试?” “能,师尊请退后一点,待弟子来启动这仙阵。” 广成子点着头,只见他双手合什,一个金色的光团在掌心渐渐凝结。稍稍停顿,广成子的双掌缓缓张开,十指在虚空轻弹。那光团飘离广成子的身前三尺,一道道金色的光线从光团上弹出,在光团的外面,缠绕成一个个怪异的符号。 第117章 脸上浮上一丝轻笑,广成子十指的速度越来越快。虚空中,那光团缓缓地飘上了铜像的头顶,无数金色的符印在光团的外面生生灭灭。在这冬日的黄昏,除了眼前的这几个,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在窥视? “主人,这金光太亮了,会不会被人看见?”伊尹已经开始担心了。 “看见就看见,量他们还没有胆子敢轻举妄动!”彭磊很自信,就是要搞一点神秘出来!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空中的那个光团,都想知道那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是一个什么样的神阵。那天彭磊和伊尹研究了所有的问题之后,就将那些问题给了广成子,而广成子在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据说是有鬼神莫测之玄妙,可是到底是怎么个妙法呢? 一声轻叱,广成子终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只见那光团迅速下沉,金光漫过铜像,在雕像的胸口无声地炸开。没有什么感觉!就是近在咫尺的人也没有触摸到能量的波动。正奇怪呢,一波宏大的能量从脚下升起,然后,身边的虚空中传出一波波轻柔的脉动。眼前的鸟人铜像散射出柔和的金色光芒,青绿色的铜锈迅速褪去,眨眼间就变成了新铸时的模样。 辰北的感觉最是敏锐,脚下、身边的每一波微弱的能量脉动都没有能逃过他的触摸。心中除了惊叹,还是惊叹!这一刻,早就把蓝绡仙甲的赌约忘到九霄云外了。 鸟人的雕像成了灵力波动的中心,澎湃的能量轻柔地振动着,向外扩散。每振动一次,能量就强上几分。虚空中的灵息在迅速地增加,感觉无限星空下,所有的灵息都在向鸟人国的这个广场汇聚。刚才广成子用仙诀引出的符印又在虚空中显现,裹在一团团淡淡的彩色光雾里,随着能量的波动,一重重地向四周扩散,又渐渐沉入地下。 符印散出的范围竟然有方圆十几里,整个鱼凫城都被那彩色的光雾滋润着。差不多有十几分钟,一切才渐渐回复。 别人都知道广成子的来头,对这个结果都有心里准备。只有关小倩和辰北两个,被惊得一愣一愣的,不知不觉间,两人的手竟然扣在了一起,也不知道是谁先出的手。 “倩倩,这怎么可能?”辰北已经不会思想了,紧抓着关小倩的手,有点语无伦次。虚空中的灵力并不是彭磊所说的增强十倍,而是百倍都不止。那是什么灵息啊!纯得不能再纯的五行元精气,比仙炉中炼出的还要纯净。这样的环境下修炼,一日可抵一年啊。 灵力微转,辰北突然大叫出声。这么精纯的五行元精气,自身的经脉根本就无力将它融合。刚才暗中运了一下气,结果那狂暴的能量冲入他的经脉,差一点将他的元婴挤爆了。 这是什么仙阵啊! “你放手!”还是关小倩先清醒过来,见旁边的人和妖都在看着他俩,不禁玉脸微红,挣扎着脱出辰北的魔爪。不过,心里的疑问是再也藏不住了,拉过熊媛审问道:“媛媛,他究竟是什么人?” “广成子啊!彭郎说他是上天的大罗金仙,不过他受了伤,好像还没有恢复。”熊媛可不敢和关小倩说笑,老老实实地回答。 “大罗金仙!”关小倩和辰北又齐齐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广成子已经收起了灵诀,静静地闭目站了几秒钟,脸上露出一丝淡笑,向彭磊道:“师尊,结果和弟子预料的差不多,师尊要不要试试这仙阵的威力?” “好啊!怎么试?” 广成子微笑不语,反手拖过小黑,将他的那支微型量子枪拿到手上,对着鸟人的雕像就射。幽蓝的光一闪而逝,只见雕像的左肩上亮起一个巴掌大的蓝色光斑,随着蓝光的消失,那光斑也消失不见。 雕像竟然未损分毫!连彭磊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边的伊尹更是傻得像二百五似的,晶亮的唾液在顺着嘴角往下挂。这量子枪的威力他们是最清楚不过了,居然不能损伤一尊普通的铜像,也太不可思义了吧! 广成子的试验还没有完,刚才只是试了仙阵本身的防御力,无极天罡归元阵的玄妙又岂止这些。右手微动,掌心现出一把三寸长的小剑。将那把微型剑递给熊媛,广成子笑道:“还是让师娘试吧,师娘请滴血认了它。” 这把仙剑虽然小巧,但是辰北和关小倩都留意了,能感觉出来,那是一把非常不错的仙剑。不过,所谓的非常不错,也就是不错而已。比差的好上不少,比较起刑天斧和紫晶梭来,也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虽然不是极品的仙宝,熊媛还是很喜欢!很明显,比上次关冷城和彭磊两个用龙阳炉炼出的东西强得多了。红着脸谢过,接过小剑,刺破手指,一滴殷红的血抹上如一泓清水一般的剑刃。血珠在剑刃上滚出一抹淡淡的血痕,渐渐隐去。突然,一道冰冷的剑气从剑身上漫出,那三寸的小剑在刹那间就长大到了三尺多长。 只不过是认了主而已,仙剑的品相竟然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那剑身上脉动的灵气,简直比辰北的刑天斧也不输多少了。 “哈哈哈,这是因为在无极天罡归元阵里。仙剑上的辅阵和主阵沟通了灵识,融合成了一体,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效果。”广成子笑着解释道。 熊媛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通过这把仙剑,她竟然能感应到整个鱼凫城里的所有细微的动静。这也太神了!轻叱一声,一道灵诀点上仙剑。只见这把宝剑“嗡”地一声轻响,猛地光芒暴涨,凛冽的剑气冲天而起。虚空中,无数游离的光影急速地闪灭,仿佛是无数个仙剑的影子在横行。 “这……”辰北都不会思想了!仙剑这一刻的幻化,好像比他的刑天斧还要变态。 “师娘收起来吧。在无极天罡归元阵里,这仙剑连金仙也能斩杀。”广成子说道。 广成子之所以要熊媛试剑,不是拍师娘的马屁,实在是这一堆人里,他的这个大师娘的实力最差些,这样更具有说服力。低声对彭磊笑道:“师尊,这几天弟子炼了百多炉,师娘的这把最好些。不过,其他的也不比这把差多少。” “百多炉?我的个天哪!那不是还有两、三百把吗?” 彭磊当初只是让广成子多造几把,布置一个剑阵,可以提升修为不高的弟子的攻击力和防御力。这也是从武侠书上看来的!武林大派中都有自己的阵法,用来以多胜少。昆仑派的两仪剑阵,武当派的七星剑阵,少林派的罗汉大阵……都是人海战术的典范。当初和广成子研究时,广成子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于是彭磊就让他顺便搞几把仙剑出来——守阵的人主要来源肯定是荒城派,可是,荒城派太穷了! 广成子太变态了!竟然烧了百多炉。 “师尊,是那个龙阳炉太好使了,也不费心力。而且,伯克老弟提供的材料又都是极品,几乎用不着提炼,所以弟子就多烧了几炉,顺便还制了几件其他的法器。这些东西在无极天罡归元阵中使用时,还能帮助获取仙阵聚敛的灵息。”广成子把一个储物环塞到彭磊的手上,笑这解释道。 “好!真是太好了!不过,使用这法器的人也得注意了,若是被谢无双偷了去,那我们的损失就大了。”彭磊高兴得有点不知所措,抓着那个储物环,手舞足蹈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师尊忘了那个水晶瓶了吗?这些东西我都布置了启灵阵,只能认一次主。”广成子解释道。 “那……哈哈哈,被人抢去了也没用!”彭磊大笑。 辰北一直在听着彭磊和广成子的说话,这时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求道:“小彭,能不能给我两个?我帮你守城!城在我在,城亡我亡,怎么样?” 刚才试过了,这广场上的灵息激荡澎湃,可是肉身根本就没法掌控。听那广成子在说什么?熊媛掌中的仙剑还能帮助人利用这充沛的灵息!这一刻辰北连他的倩倩都放在一边了。 “哈哈哈,前辈,别说是两个,就是一百个也行。不过,这蓝绡仙甲……”彭磊怪笑,乘机讹诈。 “一百个?你说话可得算话!蓝绡仙甲算什么?只要你该我一百个,我马上就给你。” 辰北也是人精,这一说,就好像变成了蓝绡仙甲换一百把归元剑,他赚大了!若是有一百个枯木崖的弟子在鱼凫城,利用这无极天罡归元阵修炼……辰北都不敢想下去了!就是再搭上刑天斧也值啊! 广成子这些天生产出来的东西还真是不少。三百多把归元剑,几十个空间环,还有乾坤圈,霸王枪,离别钩……花样几乎涵盖了所有冷兵器的门类。其实也不是他一个人在做,比如画画、材料等等,他的伯克兄弟就帮他做了大部分。而且,这些东西也不都是现造的,许多都是前一阵研究龙阳炉时做好的半成品。这些天,只是再精加工了一下而已。 彭磊和辰北的打赌其实也只是玩笑!蓝绡仙甲穿在身上的样子确实精神,鸟人眼红了许久了。不过,君子不夺人之爱!鸟人现阶段的思想境界,正在飞快地向传说中的圣人们靠拢。还真是不好意思要!那三百多的归元剑,辰北就是不开口,彭磊也会给他百十把的——鱼凫城需要人守啊!如果有枯木崖和荒城派一起,那力量就翻了倍了。 可是,人就是贱,辰北还非要给!在辰北的脑袋里,还没有想到帮助守城这一层。辰北的如意算盘是,得了归元剑,那就可以继续留在关小倩的身边。 就这么简单! 第一0二章百年之计 谢无双在和文道常研究了对策之后,并没有马上启程,而是在屺城待了有六、七天。 第118章 这段时间,也正是鸟人在计划着搞大扫除。 石青青虽然是妖魅,说走就能走的。但是文道常的大法师还要做下去,事情就必需做得圆满些。石青青身为侯鬲的宠妾,若是就这么失踪了,侯鬲说不定会发人来疯,老文接下来的工作就很难做了。 七天,侯鬲的这个宠妾突然病了,然后马上就一命归天。这样的按排,侯鬲同志就没有话可说了。 鱼凫城不是羌城,也不是屺城,谢无双虽然目空一切,在鱼凫国也是小心翼翼。身为度劫期的高手,谢无双的灵觉比别人可灵敏得多了。满天的无人探测器、卫星,一个也逃不出他的法眼。鱼凫城显然是在外星人的严密监控之下,而城里的修真者也都是小心翼翼的龟缩着,没人敢轻举妄动。这个时候显然不适合寻衅闹事,谢无双的耐心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竹山村就在鱼凫城的城外,隔了一条小溪,几乎就是连在一起的。谢无双没有进城,带着石青青,他们在竹山村做起了农民。凭着谢无双的灵觉,神识一经展开,鱼凫城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控之中。 这些天来,谢无双平静的心湖一直在翻着波澜。天上的飞行物消失得很突然,城里的修真者们突然就活跃起来,而进城去过普通人生活的外星人也增加了许多。不过,灵识的探测虽然很神奇,有的东西也是没法探测到的。比如,他就没有找着他的小辈谢昌庭。 谢无双心里很矛盾,很想亲身去鱼凫城看看。可是,城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如果惊动了辰北,翻脸动起手来,下一步就不太好走了。 黄昏,夕阳刚刚沉到鱼凫城高高的城墙后面,虚空中的能量突然剧烈地波动起来。原先平淡温和的灵息,突然间增强了百倍、千倍,比起大地震前的羌城还要强上许多。不过,这激荡的灵力非常地狂躁,要想取来利用,必须花上百倍的心力。 又是一件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按照道理,灵息这样充沛的环境里,神识会比平时更加灵敏。可是,事实让谢无双非常想不通。在这躁动的灵息里,运用神识非常吃力。 城里一定正在发生着什么,不然不可能会这样!谢无双真的很想能亲眼看看,可是,这里不是羌城,也不是屺城。在这里,他谢无双只是一个外来人。心里那个急啊,谢大仙甚至有点想骂人。都怪肖奇办事太拖拉,和谈的使节这个时候还没有到。 和谢无双有着同样心情的还有万里之外、亚特兰蒂斯的几位将军。虽然近地点的卫星和无人监测设备被彭磊大扫除扫掉了大多数,但是能量的侦测并不需要靠得太近,整个地球表面的能量脉动仍然在监控之中。这一刻布莱恩特和查韦斯的心中也是非常矛盾!能量异动之后,通讯就变得有些不畅了。若是为了鱼凫城里小分队的安全,是应该将他们撤出来的。可是,能量的异常变化,说明一直在等的好戏开始上演了,怎么能走呢? 彭磊根本就不知道,他的以防万一的举动,让那些个对手都这样为难。事前他也是没有想到,广成子布置出的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是那样“邪恶”,熊媛一把仙剑就能激起这么大的声势。若是两百、三百人同时施展,那会是怎么样的壮观呢? 熊媛这个层次的修为,在荒城派中,找出两、三千个也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还有辰北的九嶷山枯木崖。 “大仙,这仙阵能持续多久?”如果两、三年就不行了,那也没有多大意义,至少得维持二、三十年才行。 “师尊,因为阵眼是玄冰晶做骨架的五行锁灵仙阵,还有五行元精气做仙阵的灵力补充。即便是有五百人同时借用仙阵之力修行,估计也能维持数百年。”广成子笑道。 “数百……年?”彭磊猛咽了几口口水——好像也足够了!华夏历史上最长的王朝也只有四百多年的时间,这鱼凫城能存在个数百年,也应该满足了。(事实上,鱼凫城存在了八百多年的时间,直到后来开明帝迁都时,才渐渐衰落。) 广成子批量生产的仙剑彭磊一个也没有留,全部给了辰北和关小倩。最后好像是关小倩得大半,辰北拿小半,然后两人迫不及待地从自己的门派里招来数百弟子。为了让分不到仙剑的人也能利用无极天罡归元仙阵来修炼,广成子还特意在城市的四周布置了十几座简单的阵式。彭磊想得远,将来鱼凫城发达起来之后,各地来这里串门的修仙者肯定不会少,也该给他们准备一些临时的修炼场所的。而且,这样也便于管理。 羌国的使者其实来得并不慢,至少还赶上了见鸟人一面。 彭磊已经做好了出门的全部准备工作,听到说有异国的使者到来,鸟人不得不推迟行程。 羌城的大巫师虞禾,原先是下羌国中手眼通天的人物,可是自从谢无双到了羌城之后,他的地位一落千丈——人家那是真正的仙人,能呼风唤雨、驱云驭电;反观自己,只有自己知道,祖传的通灵之术到底是什么东西。 连举国的大祭也都轮不上他参与了,大巫师虞禾同志几乎沦落成了宗祠的看护人。什么鸟事也轮不上,别人对他的尊重也在时间中渐渐流逝。事事不顺,屋漏还偏偏遇到下雨,宠爱的女儿若水竟然跟着穷小子姬爻跑了;谢无双真不是东西,也不知道自己是哪辈子和他有仇,竟然这样寻人开心。他不想做大法师了,却找了个更加小心眼的接班人,临走还给别人留了一个断子绝孙的好差事。 “两国相争,不斩来使”,那是千百年以后,文明大发展之后才有的。在这个洪荒年代,杀使示威是最正常的事。其实虞禾早就从羌城出来了,带足了礼品和牺牲,不过,想到一旦踏入鱼凫城,说不定就是老命归天的时刻,所以虞禾同志对他的神圣使命根本就提不起精神。一天才走几里路,一休倒是要休上好几天,谢无双是冤枉了肖奇同志了! 虞禾大巫师的担心其实当然是多余的。出乎他的意料的是,还没有等他进鱼凫城,谢大法师就迎了上来。更让虞禾大巫师想不通的是,他的那个穷鬼女婿姬爻,竟然成了鱼凫城里的大医官——这是一根实实在在的救命稻草啊!现在看那姬爻,怎么看怎么顺眼。 对谢无双的冤恨全部化成了恐惧和钦佩。真是仙人啊! ………… 在洪荒年代,姬爻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国家紧缺的人才。彭磊在羌城的市场上第一眼见着宛儿小店里的东西时,就有了引进的想法。这些天来,彭磊和姬爻兄妹一起研究草药知识的时间也不少,这是他鸟人的强项,当然是要找机会拿出来显摆显摆的。当初若不是因为这个,彭大胖子也不会遇上那两个天狼星人,也就不会被流放到这个年代做鸟人了。 姬爻兄妹的草药知识大多是家传,其实也是少得可怜,根本没法和彭磊相比。不过,在这个年代,好像已经很了不起了。不知道他们姬家的老祖宗,是不是那个遍尝百草的神农氏,或者是神农氏的小跟班? 这些天对外星流氓的怨恨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对文化的好奇、对原始先民的同情却是在快速地增长。虽然他的那些草药知识在地球的21文学,好像也拿不出手,但是在这鱼凫国的年代,那绝对是大师,权威!是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姬爻兄妹两个在彭磊那里学到的知识,比他们的祖辈传了十八代的还要多得多。 草药的材料都是在山野里长着的,只要不是文字记录,好像对文明的进展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彭磊和姬爻兄妹两个研究这个课题时,那是无所顾忌的。本来鱼凫国就有一所很简陋的战地医院,姬爻又是土生土长的原始人,回到鱼凫城后,姬爻就义不容辞地担起了救死抚伤的神圣职责,成了鱼凫城的首席大医官,吃上了皇粮。让彭磊没有想到的是宛儿,这女孩对乾坤界里的生活特别留恋,情愿和那几个外星人囚徒一起生活。 虞禾大巫师驾临鱼凫城的时候,鸟人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若不是因为他是姬爻的老丈人,鸟人说不定还没有兴趣改变计划呢。 这次出门,无相宝筏上只有彭磊一家人,连一向喜欢旅游的关冷城也没有同行。 现在的鱼凫城,对于拥有归元剑的修真者来说,甚至胜过天堂。关冷城和红袖结交了鸟人这个好兄弟之后,仙丹加上仙器的滋润,这些日子已经相继跨入了元婴期,鱼凫城正是他们修炼的最好的地方,因此,彭磊请也请不动了。 接见羌国来的使者也是有收获的,收获的还是非同一般的宝贝。 谢无双的态度转变得太快,彭磊一时还不敢确定。不过,谢无双送出的大礼却是贵重无比,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太扎手了!收不好,不收更不好! 石青青,一个很可怜的女妖精。不过,这位青青姑娘好像对妇道看得并不是很重。看她的眉梢眼角,不经意间就会流出许多的风流媚态。放她回去?谢无双拿她做棋子,说不定就会用到其他的地方去;留下?留给白浪?那鱼凫国等得及完蛋。白浪那斯的色心,那是不一般的重!带走?自己身边这么多的女人了,再带着一个风流的女妖,会不会鸡飞狗跳?杀了炖鸡汤?看她那娇柔妩媚的小样,那个念头鸟人想也没有想过。 “虞大巫师,你说谢大法师真的是这个意思?”满脑袋是青青这个小妖精嗲嗲的身影,彭磊的脑袋里乱七八糟的,心不在焉地问道。 “彭公,羌国现在的大法师是叫肖奇的神仙,也是谢大法师举荐的。 第119章 臣下离开羌国的时候,肖大法师密嘱臣下,为万民福祉,肖大法师愿意劝羌国国主捧鼎南下。这也是谢大法师临行之嘱托。”虞禾大巫师对这个照顾他女儿的鸟人是充满了敬畏。想想,连神仙一般的谢无双和肖奇都要向鸟人臣服,这鸟人的身份或许能赶上天上的金仙了。肖奇叮嘱他卖国的时候,还以为是开他的玩笑,安他的心的。后来见着谢无双,见着姬爻,虞禾同志就有了主见了。反正羌国迟早会散的,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将来就跟着女婿混了。 “谢无双他这是干什么?怎么突然间就变成圣人了?还有那个肖奇,长生殿应该是和我仇深似海才对。他们长生殿的人,人品都不怎么的,那郁良我就很讨厌,长的那是个什么样?一点也不注意形象,整天就像是被人追着讨债似的。这老头最近老缠着婴纨仙子,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彭磊回味着虞禾的话,自言自语着。心里其实也有点明白,说到底,长生殿的几个长老都是吝啬鬼,舍不得他们的宝贝。亏他们想得出来,拿羌国来换。不过,好像也可以接受。 “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是不是在追求婴仙子?老魇那几天特冲动,若不是我和小黑拦着,他已经和那个老东西决斗了!”白风笑道。 “他?他那是仗着和婴纨有些交情,在搞曲线救国。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们三个一样好色?对了,老白,我将那个青青给你做老婆,怎么样?不知道她是什么妖,如果是狮子老虎,那你就赚大了!”彭磊哈哈大笑。 白风现在是彭磊影形不离的跟班,同样是个妖,老白在彭磊身边的地位,比小黑和老魇高得太多了。三兄弟聚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说起,小黑和老魇除了眼红外,只能咒骂自己的祖宗太死板,目光短浅。如果稍微有一点向前看的眼光,找一只鸟杂交,让自己的血脉里有一点鸟类的基因,那现在也不会这样屈憋啊! 第一章决定 彭磊竟然要将石青青给白风做老婆,打死老白也不敢要啊!不说石青青是谢无双送给彭磊的妖人,就是小黑和老魇的妒火,那都能将他白风烧死。 “主人,那怎么行?青青是主人的女人,即使她是妖,那也是主人的妖人。白风在她的身上感应到了一股同类的气息,他或许也是禽类。” “呸!什么妖人?你tmd真是不识抬举!说不定她是你们白头苍鹰一族呢?你看青青那个骚样,搂着抱着的感觉一定错不了。你真的不要?不要后悔哦。我看小黑和老魇都是很想要的,我送给小黑去。”彭磊骂道。 当着别国大使的面,他两个在讨论这个问题,鸟人的素质其实也不怎么地!不过,不管老白敢不敢要,不管彭磊能不能将青青送出去,好像谢无双的这个厚礼也是必须收下的。心里把谢无双的祖宗问候了无数遍,表面上还得拿出姿态——和为贵!鱼凫国也不想要战争。而且,谢无双也是一个得罪不起的人,除非和鸟人国沾亲带故的人都一直龟缩在这个鸟窝里。 叹道:“大巫师,如果能再见到谢大法师,请一定代为转告。红颜祸水,这样的厚礼下不为例,否则不要怪我不通人情。我和谢大法师其实也没有什么仇冤,一切都源于误会。至于肖奇大法师,他如果能让羌国献鼎而降,我会在鱼凫城里给他留一块修炼的地方的,就算是作为补偿吧。” 红颜确实是祸水,谁叫女人是水做的呢!当然,其实所有的错都是男人做的,可是因为有了女人,男人就有了许多的借口,历史也有了许多的悲剧。男人都很贱,在美女的面前,有时贱得连猪狗都不如。 青青这样的小妖精,彭磊是不敢留给白浪的。于是,鸟人起驾的时候,石青青小姐就成了无相宝筏上的服务员。这可能是地球的这个文明史中,最早的专职空姐吧。 彭磊原先的打算是直飞北方,去中原大地上看看。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记录的都是黄河边发生的故事。黄河文明的几个标志点彭磊还依稀记得,夏、商、周、春秋、战国,三皇五帝,夏禹商汤,姜子牙,苏妲己……到了那边,就能大概判断出自己现在所在的年代了。(不知道编写中国历史的都是什么人,竟然没有人记述蜀中大平原上的这个柏灌国,下羌国,还有自己的鱼凫国,彭磊心里有时也很郁闷。在长江的下游,鱼米之乡的江南,上次经过时也见到了,好像也有很发达的村落,听说那边也有国家,叫东夷,历史上好像也没有记述。) 彭磊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的那两个天狼星人的技术误差到底有多少,他鸟人是见着了几千年前的祖宗?不过,伊尹和老白的几句对话让他改变了主意,无相宝筏升空之后,竟然直奔西方而去。 白风三兄弟对他们的主人的崇拜,那是完全出自内心的。鱼凫国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在白风他们的眼里,都可他们的主人一样,是这个世界上的奇迹。见过了羌城的简陋之后,鱼凫城那整洁的街道,宏伟的广场,精美的雕塑,高耸入云的观星台,还有设计很别致的民房……在老白他们的嘴里,没有一件不是精美的艺术品。说起建筑,在老白他们的眼睛里,即使是羌国的那个圣城,也没法和鱼凫城相比。 伊尹虽然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来自外太空的生物,但是,人类所固有的虚荣并不是那么容易褪掉的。听老白他们对宇宙联盟是那样的不屑一顾,心里禁不住就有些不服。 “老白,主人设计建造的这座城市确实很好。无论是街道的布局,房舍等建筑物的式样,无一不是很精巧,也很科学。其实你们没有看出来,最让人称道的应该是这座城市的公共卫生设施。那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等系统,确实是我见过最好的。不过,你们说世界上没有像鱼凫城一样的城市,那是你们孤陋寡闻了。” “哪里还有?你们外星人造的不能算!” “我们宇宙联盟的城市和这种土城没有可比性。嘿嘿嘿,建筑材料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啥时候你见过亚特兰蒂斯的银河城,你就知道我没有瞎说。” “老伊,你是想说你们外星人很了不起,是不是?材料不同就不能比吗?主人如果不是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彰显我们修仙一脉的存在,主人说不定会将鱼凫城造成一座仙城。” 白风早就和伊尹成了好朋友。他们两个,一个是妖人,一个是太监,虽然是彭磊的左参右谋,但是在人群里生活着,心里总是有一点点的自卑,一点点的心虚。两人在一起时就不一样了,同病相怜,就是好兄弟。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鱼凫城虽然很完美,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去除我们外星人参与的不说,就是地球人类自己建造的,有许多也可以称得上是奇迹。由这里向西,越过几座这个星球上最高的山峰,那边是大片的沙漠。在穿行于沙漠边缘的大河边,有许多座大城。建城的国主虽曾经得到过我们的指点,但是大多数的创意都是他们自己的。我也只是听说!那些城市都有数百、数千年的历史了。是我以前的同事,说起原始居民的智力时,偶然说起的。” “数百年又怎么样?我们鱼凫国虽然才立国一年多,但是我相信,如果主人率师西征,一定能将他们的宗祠拆了,将他们的祖坟刨了。” “这……我也相信!不过,要刨他们的祖坟可不容易。或许,只有用量子大炮才能将他们的祖坟挖开。” “屁!又吹了,是不是?” “我吹牛吗?如果我吹牛,那就让我断子绝孙!”伊尹指天画地地发起誓来,“你以后见着就知道了!那些坟墓简直没法用语言来描述,当初是作为纪念碑和座标的,我们宇宙联盟也参与了设计和建设。” “我不信!只要是你们外星人的东西,你小子就认为是了不起的。如果主人出手,就能造出比你们外星人的东西壮观十倍的坟墓来。而且,你发什么誓?你小子还想不断子绝孙?唉,前半生坏事做得太多,这就是报应。别和我狡辩了,看你可怜,哥哥我将来多生一个儿子送给你,怎么样?”老白笑道。 “滚!我和你无话可说!我也不要鸟人做儿子!”伊尹有点发恼了。 “嘘!人家都称主人是鸟人,你说什么?”老白压低了嗓音提醒,“不说就不说!反正你们外星人不地道。给死人盖房子有啥意思?有力气不能给活人造一点福吗?” “我们……是不能干涉文明进程的,建房子也会泄漏技术。” “操!我说你们那个联盟真不是东西。你们如果能将技术拿出来与地球人类共享,别的不说,每年能少饿死多少人!”老白说着说着,就变成了满怀慈悲的圣徒了。 他们两个在边上低声伴嘴,也不是说给彭磊听的,但是彭磊就听到了。伊尹说的那个古国,如果不是古巴比伦,那就是古埃及。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了中国,就剩下那么几个。而四周都是沙漠的,也就是埃及和巴比伦。少年时的彭磊虽然满脑袋肥油,但是记忆力其实是相当的好,所以那些不太要动脑筋的功课都是优秀。历史地理中,那些是最基本的知识,从小就学,已经根深蒂固地印在脑海里,很难忘记的了。 心中不免有些冲动:“伊尹,你说的那个国家是不是非洲的埃及?”——坚不可摧的大坟,那不是金字塔吗! 平时也和伊尹一起研究过地图,所以在欧罗巴、亚细亚被命名之前,鱼凫城里的这些人就已经知道地球有七块大陆了。 第120章 “是的,主人,那片海边的沙漠是宇宙联盟最早着陆的地方,那时候这星球上比现在荒凉得多了,联盟在那里建了着陆纪念碑。那里就叫埃及。听说当时的生存环境并不好,所以首批着陆的联盟战士并没有在那里久留,而是在东边找到了一块肥沃的平原。当时教授了当地人一些基本的生活技巧,后来大部队来了之后,才又将着陆点西边的平原也规划成根据地。”伊尹介绍道。 “我知道那片地方,一直想去看看,可是以前是没有条件,也没有本钱,也没有机会。” 彭磊突然间就作出决定。反正是出门避风头,时间在他来说,多得就像是长江里的水。那就先周游世界,顺便也给自己增加点见识。不要以后回去,见着了原先的那帮狐群狗党,大家问将起来,自己无言以对。 苏妲己和姜子牙过些天再去见也不迟,先去见识一下古代埃及人是怎样造金字塔的,哈哈哈! 第二章上古文明 上一次陪关冷城去觅宝的时候,是顺大江而下,穿越大洋,一路上都是明媚的山水。这一次彭磊要让全家人见识那世界七大奇迹之首的大金字塔,那是只沿着北纬30c线,一直向西就到了。 有的知识在教课书上学不到,偏偏又是生活中很重要的,那是吹牛的资本。彭磊虽然肥头大耳,一脸的笨相。其实肚子里除了肥油之外,那些杂七杂八的学问也是不少的。 北纬30c线是一条奇迹之线,在那条线上,有许许多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还有无数的巧合。只是神洲大地上,就有长江入海口,有钱塘江大潮,有地球上最大的伤口——雅鲁藏布大峡谷,有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喜玛拉雅雪山,还有秀丽的黄山、卢山;放眼世界,还有地球上最深的裂缝——马里亚纳海沟,有死海,有百慕大死亡三角,有撒哈拉大沙漠,有地球最年轻的海洋——红海,有玛雅文明,最主要的是有大金字塔。 一路向西,荧光屏上显现出来的地貌就像是那长生殿长老郁良同志的脸,满是堆垒的皱折。白皑皑的雪山一座连着一座,雪山过去又是连绵的黄土沙漠,绿洲只是黄色上的蕾丝花边。对于见惯了黑土、碧水、青山的白露她们来说,确实是开了眼界,连带着几个月大的彭家大小姐也高兴得“哇哇”直叫。 忘了介绍彭家的这位千金小姐了!由于彭家的女人中,熊媛妹妹是当然的老大,又有本事,又有见识。所以彭磊这个女儿的名字是由女人们起的,后宫一致通过,大姑娘就叫彭媛,彭磊再怎么反对也没有用。 这些天鸟人家的喜事儿不断。可能是休养的时间久了,种子的质量相应有所提高,叶子和红药竟然相继被命中,都成了准妈妈了。阿波罗尼的婴纨长老也是可怜,遇上了这样的喜事,她这保镖又兼职成了保姆。如果不是无相宝筏上有七、八个智能机器人做杂事,还有小黑和老魇做粗活,最近又来了一个空中小姐石青青,婴纨就连修炼的时间也不可能有了——鸟人的底细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彭磊家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内堂里伺候的仆妇丫环却一个也没有添。 女人有了孩子之后,几乎所有的爱都会转移,男人也变得可有可无了。在鱼凫国的时候,白露她们就几乎一直留在羽村休养,连如玉也不肯待在鱼凫城里陪鸟人。羽村的宫殿是鸟人专门设计的,设施比鱼凫城的鸟巢还要好,而且也没有城里的那些嘈杂。平时在城里陪彭磊的就只是红药或者叶子,还有就是熊媛。熊媛mm的处子修炼计划终于破产了——做了娘的女人,如果还是处子之身,好像也太说不过去了! 彭磊对婴纨是有点内疚的,毕竟婴纨不是大奸大恶的人,只不过是色心稍重而已——谁让她是金发美女呢!那是天生的性情,应该被同情才对。 婴纨的修为从洞虚中期直退到分神初期期,又发了血誓,所以彭磊回到鱼凫城后,仙丹灵药给了不少,这样也只是让她回复到分神中期。这次出来,彭磊本来是不想带着她的。以她的状态,如果留在鱼凫城里,在无极天罡归元阵的滋养下,用个十年八年,应该能恢复到原先的状态。可是,婴纨竟然是做保姆做出了瘾,执意要跟着伺候彭家的大小姐。于是,彭磊只能感慨,还是不了解女人! 现在的无相宝筏,虽然是近百米长的中型舰,但是因为是战舰改造的,居住的空间其实并不多。好在外星人的飞船都能附带小飞船,而彭磊身边那种无主的小飞船着实不少。将小飞船里的战斗系统拆掉之后,稍加改造,就成了很不错的套房,所以现在的大船上,婴纨、老白他们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 飞船的速度并不快,时速甚至不超过两百公里。置在飞船上的仙阵感应环境是需要时间的,速度越慢,和环境融合得就越好。而且,飞得慢一点,船外的风景也能看得清楚一点。 飞船大屏幕上的风景从连绵的雪山换成了漫漫的黄沙,一条条绿色沿着江河铺开,如精心织就的锦缎。在两条几乎平行的大河中间,一大块绿色特别引人注目。把远景推成近景,能清楚地看见一垄垄的农田,错落的村庄。不过,扫描了无数遍,还是没能发现有大型的城市。 “伊尹,这里是什么地方?环境很不错嘛!”彭磊感慨着。 在两边大片的黄土、沙漠的衬下,这两条大河之间的绿色更加美得醉人,这是真正的鱼米之乡,或许能和长江南岸的大平原相媲美。这里和四川盆地远隔了千重大山,那些外星人即使是见着了彭磊,估计也不会想到他是1497号那个鸟人。彭磊突然间有些冲动,如果在这里安一个家,那一定很安全。 自从飞船升空了之后,伊尹就一直陪在彭磊的身边,此刻听到彭磊的问话,赶紧回答:“主人,这里就是宇宙联盟最早建设基地的地方。因为是两条大河之间的平原,我们银河中心的通用语言称之为美索不达米亚。联盟当处建成的基地在靠近北边的山区,平原地带是安置迁移出来的原始居民的。刚才我们来的时候,主人是顺着那条山脉看雪山,如果当初一直向西,好像是要经过一片河谷,那里有好几座当初联盟修建的大城。后来在亚特兰蒂斯建起总部之后,才将这里放弃的。” “是吗?你tmd怎么不早说?算了,回头再去拜访吧!”彭磊不满地骂道。 “是。主人,那些城市已经荒废好久了,我也是听说过,从来没有去过那里。据说当初撤离的时候正赶上那边有几族原始人内战,联盟趁机把城炸了。近千年过去了,主人现在也只能看见几片废墟。”伊尹连忙点头哈腰地解释。 “那也要去考察一下的,毕竟是历史,将来回去之后,还能写本书什么的,说不定就能成为专家、权威。对了,这里叫什么?美索不达米亚?”彭磊嘴里唠叨着,突然,心猛地一跳,头一阵发晕。 原来这里就是美索不达米亚!科学家研究判定,美索不达米亚是地球现代文明最早的发源地,看来有点道理。这片平原上有举世闻名的古巴比伦王国,有那古拥有无数珍宝的所罗门王,确实是好地方!不过,彭磊马上就绝了在这里安家的想法。 上古时期的巴比伦人,好像只有短短的几百年幸福生活,在公元前后的数千年里,被外族一茬一茬地杀戮,在那个大神耶酥死去活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要断子绝孙了。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是没有善终的,即使是在文明发达的21文学,他们的总统还不是被人绞断了脖子。 虽然没了安家的想法,但是作为文明的发源地,考察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我们向北飞一点,去看看。” “主人,这里的房舍明显有外星文明的风格,我估计,最早就是外星人帮着建的。他们所说的不干涉文明的进步,也就是说说而已!”白风一见那些砖瓦结构的房子,就不满地点评起来。 “还真是的,这里造房子的水平可比我们那边高上不少。” 村子虽然都不大,但是房子都很豪华。红砖陶瓦,有的房子外面还镶着漂亮的玛赛克拼图,简直就是一栋栋的小别墅。看得彭磊也是一愣一愣的!要知道,他们鱼凫国中建房用的砖瓦,还是他彭磊和梁公研究了许多的日夜,试烧了几十窑,才搞出来的。 “主人,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伊尹赶紧解释,“我知道得也不多,以前我也没有来过这里。宇宙联盟登陆到现在,已经有数千年了。当初的近千年里,登陆的人并不多,生活和工作有时还要原始的居民相助,所以这里的先民就学会了一些建筑和制造的技术。不过,到后来,技术的控制就比较严格了。” “是这样吗?这一大片的平原,人口好像也不少,怎么没有像样一点的大城?”彭磊一直在找传说中的空中花园,可是最大的村庄也只不过是几千人的大镇,那传说中城墙的边长有20多公里的巴比伦王城,连影子也没有找到。 “主人,北边的山区一直有我们的13号基地,这美索不达米亚也是我们的粮食供给区,所以宇宙联盟对这片平原的控制从来没有放松过。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让这里有比较强的势力产生。我是猜想的,具体的也不知道。”伊尹解释道。 “你说的有道理!”彭磊点头同意,不过心里却是凉凉的。据他所知,古代的巴比伦王国是和中原大地上的商朝同时存在的。 第121章 这里古巴比伦城的影子也看不到,那他想去中原大地拜见姜子牙和妲己美人的愿望显然也要落空了。那个九尾狐狸或许已经有了,但是绝对不会在朝歌城——还没有朝歌城呢! “主人,还要往北飞吗?”伊尹问道——再向北就要进入山区了。 “没什么看头了!我们还是往南面去,我们去参观游览你们外星人建造的纪念碑。” “主人,从这里过去一点点路就能到,就在那海边的沙漠里。” “我知道!是吉萨的大金字塔。” “金字塔?是三星连塔,旁边还有巨石狮子坐标。” “狮身人面像?原来真的是你们外星人造的。” 古代埃及的标志性建筑,是地球人都知道!不过,作为建造方的宇宙联盟战士、太监伊尹来说,彭磊说出来的两个名词却也是非常陌生。位于银河系边缘的这个恒星系中的地球,虽然貌不惊人,但是它在整个宇宙文明中的地位太特殊了!所以,当初登临这个星系时,宇宙联盟马上就在这里建起了许多的永久性基地。为了便于联系,又将从地球上观测到的星空划分成许多的小空域,大多数是以地球上的动物来命名的,比如狮子、白羊、长蛇等等。为了拉近和这颗人类之源的星球的关系,甚至有的人把自己家乡的星球也改了名字,如来自弗仑特星的小矮人就将自己家乡的星球改名叫了天狼星。 “主人,当初发现这个星系中有生命存在的,是来自亚格里星云艾莱恩星的侦测小队,他们也是最先在地球上登陆的宇宙联盟战队。从地球上看去,亚格里星云位于狮子座内,所以后来建登陆地标的时候,就将地标做成了一只狮子雕像。”伊尹指点着屏幕上出现的图像,耐心地解释着。 荒凉的沙漠,起伏的沙丘,数百座大大小小的金字塔一堆堆地耸立着。有的孤零零地,半埋在沙丘里,有的几座、十几座聚在一起,周围甚至还有阻挡流沙的墙。夜色正浓,整个世界一片静谧,明月投下厚厚的阴影,虚空中只有能量在一波波地脉动。 金子塔的数量太多了,在高空看去,大多数保存得相当完好。除了有些是阶梯形的,有些没有尖顶外,大多数都差不多,基本上看不见图片上的那个斑驳的模样,所以彭磊一时间竟然确定不了,哪个是最著名的胡夫金字塔。 那只大狮子倒是一眼就找到了,静静地趴在距河边不远的沙漠里,身子被黄沙半埋着,头望向东南的天空。狮子的头大得惊人,双眼好像是镶着巨大的宝石,在探测器的镜头里闪着熠熠的宝光;眉心处,一道强大的脉冲能量有规律的闪灭着,就像是一束看不见的光,指向那黑沉沉的星空。 彭磊抓着下巴上的短须,一脸的困惑——自从女儿出生之后,鸟人为显得成熟,心血来潮地留起了胡子,几个月下来,竟也有数寸长了。 “伊尹,好像不对啊!怎么是狮子像呢?应该是狮身人面像才对啊!” 第三章金色的沙漠 “狮身人面像?主人怎么会这么说?这座标一直是这个样子的,几千年来,从来没有修改过。那狮子的额头上安置了大功率的脉冲信号发生器,所以隔几十年要换一次能量晶体。那旁边的高塔,对,就是最前面的那座,听说当初就是用来给能量晶体补充能量用的。据说最初也没有这么大,好像后来还扩建了。”伊尹虽然说没有到过这里,但是对这些标志性的建筑物却也不陌生。 “狮身人面像?对,如果将那个狮子头换成主人的容貌,一定更加神气!”老魇不失时机地插上一嘴。 彭磊早就在宣传他们将要参观的奇迹,所以即使是半夜了,除了白露母女早早地睡了之外,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都是精神抖擞地在等着奇迹出现。主控室里聚满了人,老魇的发言当即招来了满屋的批评。 “胡说,主人的面容怎么能在这里出现呢?” “狮子的身体人的头,难看死了!” ………… “兽头人身是我们神话传说中的图腾,是神祗;而人头兽身,那叫斯芬克斯,是传说中的恶魔。”伊尹也不同意。 “斯芬克斯?对,我想起来了!这尊大雕像就叫斯芬克斯。伊尹,难道这个词语也是你们联盟里的语言?”彭磊的记忆终于彻底恢复。对着狮子像手舞足蹈,挥洒着唾沫:“传说真tmd不地道!还说这斯芬克斯是看守法老陵墓的。可怜后世的那些科学家,找出一条条的证据,为这大狮子到底是看守哪座金字塔吵得你死我活,原来都是臆想。” “主人说后世这尊狮子像变成了斯芬克斯,那肯定是哪个混蛋的恶作剧。”伊尹也是愤愤不平。 这大狮子像是他们宇宙联盟前辈们的杰作,就那样被亵渎了,心里还真是不爽,恨不得此刻就找出那恶人的祖宗来,先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虽然科学技术发展到他们那个程度,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了,但是,当初弄出这尊巨大的雕像也是一件很伟大的事。别的不说,将那块巨大的石头从数百里外搬到这里,就是很不容易的事。 “这大石头是从别处搬来的吗?那要多大的力气?”老魇吐着他的蓝舌头,喘着粗气评论道。 “嗯,这巨石就像是一座小山,我看只有上仙施展移山倒海的大法才能将它移动。不过,要搬动数百里,那也是难以想像的。”另外一个小妖精小黑也在指指点点地感慨。 他们这一群人里,也有修真界的高手,那就是金发美人婴纨,只不过做了保姆之后,婴纨的性情大变。原先脸上常有的甜笑,换成了一本正经的严肃,让彭磊也觉得非常不习惯。 婴纨也在欣赏着月色星光下的奇迹。在小黑和老魇的面前,她还是原来的她。轻声笑道:“两个小妖精,不懂就不要乱说。你们知道天界的上仙是什么样子的吗?上仙都有通天彻地之能,改天换地、移山倒海只是小法术。” 偶像一开口,老魇赶紧闭嘴。不过,小黑对婴纨可没有老魇的那种疯狂。这一刻有理在身,那肯定是要辩几句的:“仙子大姐,我们确实不知道上仙有多大的本事,但是上仙肯定是不如大罗金仙的吧?老神仙就是大罗金仙,我看他的本事就不是那么神!” “黑子,你不要不懂装懂了,还嘴硬!你不知道老神仙的伤还没有好吗?我认为仙子姐姐说的对极了!如果大仙出手,这样的小石头,一个手指就能搬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出这样的石像来。”只要是婴纨说的,在老魇看来,就是仅次于彭磊的真理。这大光头马上收起他的蓝舌头,站到了小黑的对立面。 老魇自从提议将狮子头换成鸟人头,遭到一致的谴责后,就一直收敛起嗓门,躲在人群的后面。现在他们三个说话,也是在人后窃窃私语。不过,好多人都同意老魇最初的说法。那狮子是整块石头雕成的,要搬动这样大的石头,那该有多大的力气啊!它真的是从别处搬过来的吗? “伊尹,我们这个大船也搬不动它吧?”熊媛问道。 “是的,必须先给这块大石头安上反重力装置,或许还要装上独立的引擎,才能将它搬运到这里来。当初设置这个坐标时,宇宙联盟的技术还没有现在这个水平,所以我说当初他们很不容易。这坐标建成至今,以地球年来计,大概有八千多年了。” “八千多年?”彭磊又要咬舌头了,瞪着伊尹狠狠地问,“骗我们有什么意思?我知道这几座金字塔:胡夫金字塔,海夫塔金字塔,还有胡夫的孙子,那个什么的金字塔,就是那座小的。他们都是第四王朝的法老。也就是公元前2600年左右。” 如果真的如伊尹所说,八千多年?那现在是什么年代? “主人,我不知道公元是什么年代,但是,这些确实是八千多年前造的。主人请看,狮子背上的那些沟痕,那是雨水冲刷出来的。据说当初这地方还远没有现在这样的荒凉,河西是茂密的原始丛林,这河东也是大片的草原。”伊尹诚惶诚恐地解释道。 “可能吗?那这金字塔是什么时代造的?不会也是八千多年前吧?” “这……原来也建造的,后来宇宙联盟将地球作为重要的监测点后,又重新修缮、扩建了。据说当初银河中心的最高指挥官来自天狼星,地球基地的最高指挥官也来自天狼星,于是才按照星域中天狼星的位置造了这个纪念碑。” “看来传说是真的,地球的现代文明中,确实到处有你们外星人的影子。”彭磊还能不信吗?只能感慨。 “主人,当初宇宙联盟对建设纪念性质的建筑远没有现在这样严格的规定。我听说过,在地球的其他地方,这样类似的大型建筑还有许多。当时地球上的人类还只会使用最原始的工具,而且,每个族群都弱得可怜,所以宇宙联盟建造的东西都被当成神迹。那些天狼星人虽然长得小不拉几的,却是非常喜欢排场,搞出的东西都是巨大无比。等后来地球文明渐渐发展了,地球人类的族群也不断合并、壮大,宇宙联盟对银河中心的监管也严格了,大规模的建设才渐渐停了下来。在原始人活动较频繁的地区,甚至直接毁掉了那些建筑物和城堡,这在银河中心的历史档案中都能查到。” “原来都是那些天狼星人搞出来的!小矮人喜欢大东西,那是一种自卑心理,很变态。好像天也快亮了,我们下去看日出。还别说,虽然我不喜欢那些小矮子,但是他们搞出来的这些还真是不错。” 第122章 彭磊点评着,将飞船缓缓降到狮子像前。 脚下的沙漠里,埋着不知道有多少木乃伊,每一座金字塔都是一座不朽的坟!这种地方阴气极重,是恶灵的乐园。虽然叶子和红药两个也想亲身站到狮子像前,现场感受那大金字塔的宏伟,但是彭磊可不敢拿后代的命运开玩笑,说什么也不答应。 “不行!知道什么叫木乃伊吗?那是千年不烂的干尸,据说都是灵魂不灭的。万一被它们侵犯了我们的宝宝,那就糟了。要不,你们先休息一会儿,然后让婴纨大姐陪你们去那边的城里玩去。伊尹,那座大城是不是叫孟斐斯?”彭磊安慰着,问伊尹道。 “确实是叫孟斐斯,银河中心的语言,意思是神的花园。”伊尹诺诺地回答。不过伊尹有一点不知道,所以也没有说。孟斐斯在当地土人的语言里,是白色的墙。 “听听,神的花园,多美的地方!”彭磊笑道。 “我们才不稀罕呢!也不见得会比我们鱼凫城好!而且,他们这里的人不知道说的是什么语言,我们也许根本就听不懂。花园就花园了,叫什么孟斐斯。婴纨大姐的家乡话我们就听不懂!” 在叶子和红药的眼里,鸟人是最完美的,连鸟人的鸟毛也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鸟毛。她们这样的小女人,能傍到鸟人这样一个大人物,那是几世修来的命,这世上还有什么风俗风景能比她们的鸟人好看?而且,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小宝宝还在她们肚子里的时候,她们是恨不得将男人也拴在腰带上。但是一旦宝宝出生,她们生命的全部就都变成了那个自己生下来的宝贝,男人也变成可有可无的工具了。 “主母,我这里有自动语言转换器,能自动学习语言。”伊尹很讨好,却招来一片白眼。 “伊尹,是不是金字塔里有什么隐私,是不能让我们看的?” “绝对没有!以前这些塔是兼作储藏室用的,当地的土人知道放入塔中的东西不会变质,所以想出来将金字塔当坟墓,保存他们国王的尸体。其实在这么干燥的沙漠里,随便把死人扔在什么地方,只要没有虫兽的侵害,很快也会变成干尸的。”伊尹赶紧解释。 “我们才不信呢!不过,这些大坟也没有什么好看的,是不是?媛媛姐。”叶子她们的不愿意,其实也就是仗着肚子里的小宝宝,稍微发一下嗲而已。归根到底,彭磊说什么,她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违抗过。 “好像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熊媛竟然也会同意。 “唉!”彭磊一声轻叹。女人们这么说,他反而生出一点点失落。以前听人说过,赏景也是要有文化的。没有一定的文化积累,根本就不可能和风景产生共鸣,尤其是这中人文景观。许多人赶东赶西地旅游,大多就是看热闹,或者就是换个享乐的环境,还有的是为了不同地方的美味。若还是要说欣赏风景,那就是对风景本身的一种亵渎。若说鸟人自己,在以前,其实也是那种亵渎风景的人,只不过来到了这古代,有点道貌岸然了而已。 熊媛才不理会彭磊的叹息呢,轻声笑道:“要我说,趁天还没有亮,我们马上就去。否则我们一群女人突然出现在异邦,说不定会引起骚乱。” 整个这一大片沙漠就是一个乱坟岗,熊媛的思想还在遥远的东方文明中。坟堆里的风景再怎么好,也还是坟堆,怎么能和繁华的都市相比呢!金字塔在她们的眼里,也就是造型很别致的大坟包而已,她们关心的只是那个看风景的男人,外星人的建筑艺术,那什么边长、高度、面积的巧合什么的,在她们眼里,远不如鸟人的一根鸟毛来得重要。最初的好奇过后,高塔也回复成了大坟。 不过,彭磊也没有变成孤家寡人。如玉轻声说道:“姐姐们先去城里吧,我陪郎君看风景。” 这如玉的心情有些古怪,船外沉沉的死寂好像对她有着强烈的吸引。从飞船来到这片荒漠上空后,她的眼神一直迷离地在荧光屏上游移。 “妹妹,没听伊尹说吗?那里都是死人,没什么好看的。”熊媛低声说道。 “我是死过一次的人,还怕什么死人。”如玉淡淡地答。 这下连彭磊都无语了。既然这么说定了,正好彭家的大小姐也开闹了,于是彭磊收起了无相宝筏,从乾坤界里移出一艘原先游览凫水用的楼船,摆上满船的绸缎、彩陶、粮米、瓜果、珍珠、宝玉,顺河而下,漂向对面的大城。彭磊甚至没有留下伊尹,只是和如玉、白风三个,蹚着冰冷的黄沙,走向浓黑笼罩下的金字塔。 白风识趣得很,而且他是真的鸟,不是鸟人,在沙漠中走两步就不耐烦了。化出本相,飞上千米的高空。用他自己的解识,既可已免做主人旁边的电灯泡,又可以侦察沙漠里的环境,同时还能跟踪顺江而下的楼船,一举三得! 地平线上,白色的光晕正在渐渐变亮。彭磊施展好久没用的轻身功夫,扶着如玉,一路上踏雪无痕,竟然还爬上了大金字塔的塔顶,摆了一个金鸡独立的造型。 “彭郎,这高塔真的是国王的坟墓吗?建一个要多少的人力啊!你看那边,还有好几座,有的好像比这几座还要高大。”如玉偎在彭磊的胸前,指点着西南的天空。 第四章如玉的愿望 “玉儿,这片平原是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知道最早有国家的地方。没有听伊尹说吗?刚开始时是他们外星人经营的。这里的国力和人口都不是我们鱼凫国能比的,那些帝王都是高高在上的独裁者,掌控着全国的财产,哪像我们国家那样民主。他们修建陵墓,往往是十几年、几十年,倾全国之力。要是我也这样,比这个大一倍的金字塔也能修得起来,修一条万里长城也是轻而易举。”拥着怀里的美人,彭磊海吹着。伊尹不在身边,那所有的知识他鸟人就是权威。 如玉指的方向,远方隐隐的有一堆金字塔,刚才在空中也见到过。不过,刚才全部的身心都在狮子像和胡夫大金字塔身上,对其它的没有太留心而已。如玉指的那几座,离这里也不远,署光中能清晰地看清轮廓。有一座好像是没顶的,还有阶梯,还真是大,边长可能超过胡夫塔一半。高度也不低,最上面的平顶也和胡夫塔的尖顶差不多高。 超级奇迹啊!若是它的什么边长、面积、高度……也和某些天文数字吻合,胡夫金字塔只能做小弟了。刚才竟然没有问一下伊尹,彭磊心中微微有些悔意。这座塔在后世没有记录,彭磊曾经查过金字塔的词条,在大金字塔这么近的周边确实没有这个大塔。或许,几千年后,都埋入黄沙下了。 “彭郎是神仙呢!”如玉回首淡淡地一笑。 “嘻嘻,玉儿是仙女呢!”彭磊轻声淫笑着,在怀里的美人身上蹭着,“我们到那座塔上去,这里站着真是累人,或许只有小白才能习惯。” 连山剑挥出,瞬间就到了阶梯金字塔那平坦的塔顶。踩在脚下,看得就清楚了。刚才的估算一点也没有错,还真是比胡夫塔大得多。高有近两百米,每个阶梯都超过一米,阶梯的宽也有半米多;最上面的平顶都是用平整的大石板铺成的,还仔仔细细地打磨过,光滑如镜。平台是正方型的,边长大概有九米,边上还留有栏杆的痕迹,不过,现在是没有了。 “玉儿,你看这里的风景多美!我们来亲热亲热,怎么样?”刚才在如玉的身上乱摸,彭磊的心中此刻是热腾腾的,竟然在这时生出欲望。 “彭郎,不要啊!白风在上面呢,这四周还有无数的亡灵……”如玉小脸通红。 “不怕,亡灵还敢靠近我们吗?老白也不敢看的,我让他飞远点。”彭磊说着,手上就动了起来。 如玉的挣扎只是象征性,彭磊就是让她脱光了在闹市跳舞,估计她也会照做不误。 渐亮的天光下,高高的金字塔顶,喃喃的呻吟声响起,春光在金色的沙漠中伴着署光漫开……在这种环境里做,人特别兴奋,难怪后世的许多人都喜欢野合! 如玉完全是被动的,在她看来,男人的快乐就是她最大的满足。有时候她自己也会迷惘,为什么同样是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身上折腾,别的男人给自己的是无尽的痛苦,还有深深的厌恶。这个男人却不一样,虽然肉体上并没有男人所说的那种高朝,但是心里确实有一种深深的愉悦。或许……这就是爱情? 在这样的场合,鸟人的激情也只是持续了片刻的功夫。不过,既然已经躺下了,如玉可不愿意就这么起来。躺着看天多容易啊!偎在男人的胸前,望着星光渐淡的天空,还有远方老白若有若无的影子,轻声问道:“彭郎,白风他刚才真的没有偷看?为什么小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们都是鸟族呢!” 自从老白到了鱼凫城后,白鹤就一直躲在羽村的那棵龙槡树上,闷闷不乐。后来,彭磊干脆让它去了乾坤界,和晶晶做伴。 “他不敢看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白和他合不来。或许……小白是仙鸟,虽然也能幻化成人身,但是它的本相就是仙体,比幻相更能蓄积法力。会不会是它在嫉妒老白?也可能是它自命清高,不屑与老白为伍。随它去!不过,我们好像也有责任。你想想,小白多大了,几乎是与天地同寿的,可它还是小白;再说那白风,一个几百年的小妖而已,却是老白。难怪它会想不通了,哈哈哈!”彭磊分析道。 “正好晶晶也需要人陪,就让它和晶晶做伴吧。 第123章 那小丫头,若不是玄阴地脉需要整理,是绝对不肯待在乾坤界里的。” “彭郎,玉儿也想去乾坤界里修炼!”如玉突然吞吞吐吐地申请。 “玉儿,这是怎么了?是和媛媛她们相处得不好吗?”彭磊突然不安起来。三个女人就能唱一台戏,自己家里可不止三个,闹点事情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仙女也是女人!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预防,一旦发现,必须及时处理。 “不……是玉儿想清静一点。” “这个……以后再说,好不好?前些日子我在乾坤界里给若水和姬爻两个办喜事,那个热闹,真恨自己不是那个新郎。我准备等几天安定下来之后,我们也热热闹闹地办一次喜事,大宴宾客。我是新郎,你们都是新娘。我们的玉儿是最美的新娘呢!”抱着如玉柔柔的身子,亲着红红的小脸,彭磊轻声哄着。 “彭郎,如玉不能生孩子,是个废人呢!”如玉在彭磊的怀里无力地扭着,突然间满脸都是晶亮的泪水。敢情她见白露她们一个个地都做了名正言顺的娘,心中不平衡了。 “玉儿这是怎么说的?谁说玉儿不能生孩子了?还不是因为玉儿害羞,平时陪我的时间太少了。宝贝,我们再来,我让玉儿在这里怀孕,将来生一个和玉儿一样漂亮的女儿。对,就叫克里奥佩特拉,怎么样?”彭磊贼笑着,手脚又动了起来。 “不是的,我知道不是的!彭郎,我找过蒂娜医生,她说我……从小……所以……”如玉泣不成声,眼泪都能给鸟人洗淋浴了。 原来如此!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如玉好像总是躲着自己。记得刚开始的那段日子,这女孩也是很痴的。还是封建思想在作祟!这个年代的女人,都自觉地把自己当成生儿育女的工具。不会生孩子,那就什么也不是了。难怪如玉更要自卑了!彭磊还能做什么?这能搜肠刮肚地找词语安慰,心里突然记起了那几个逃脱的幽魂,还有逃往东边深山里的丰伯,还有如玉的父兄。这一阵子享受得,竟然将他们给忘了! 如玉的伤痛都是他们给的,此仇不报,鸟人就白长这一身膘了!不管他们是如玉的什么人,就凭他们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这种人就没有活着的理由。找时间一定要去问候他们! “玉儿,我们家的孩子,不管是谁生的,都是大家的,是不是?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年轻姑娘都不愿意生孩子了。没有孩子多好,又自由,又能保持好身材。看看露儿,前些天就在烦恼,她的小腰都粗了好几寸了。” “郎君不要安慰如玉了。如玉知道,没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郎君,蒂娜姐姐答应过我,所以我想到乾坤界里住一段时间。”如玉的脸上又泛起一片艳红,眼中闪动着晶亮的光。 “这……蒂娜她怎么说?” “蒂娜姐答应帮我想办法,她说她有许多的办法,实在不行的话,还能用人工方法。”如玉根本就不知道人工方法是怎么回事,所以虽然吞吞吐吐,还是把什么都说了。 彭磊脑袋一热,差一点晕过去。不过,看在可怜的如玉份上,无论蒂娜想出的是什么人工方法,彭磊都准备接受——想来蒂娜一个黄花闺女,方法也不会太变态。 “那好吧!玉儿,等我们安定下来之后,怎么样?玉儿还年轻呢,也不急。现在露儿一点儿热情也没有,叶子和红药又怀了孩子,你若是走了,那就只有媛媛一个人陪我了。”彭磊可怜兮兮地求道。 “郎君,怎么会只有媛姐一个呢?那个青青是人家送给郎君的,还有婴大姐……” “别瞎说,婴纨大姐是前辈!” “郎君,婴纨大姐什么都说了!”如玉还满是泪痕的脸上绽出一丝淡淡的笑。 “我……”彭磊的老脸终于红了,恨不得身下的石板是空心的,自己能融身进去。 ………… 空中一声嘹亮的鹰啼,白风的身影在眼睛里迅速放大。两个人再也不好意思在石板上躺着了,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整理衣裳。 “老白,你tmd干吗?没看见老子正在休息吗?”白风还在头顶上百米外,彭磊的骂声就破口而出。 “主人,主母,对、对不起!我是来报告情况的。” “有什么鸟事?这样急匆匆的!快说!怎么又不说了?” “主、主人,婴大姐他们已经靠上码头了,我看见伊尹和老魇两个上了岸。城里的码头上很热闹,有船队正在往这边过来,听说话,好像法老要祭奠神灵。好多的持矛士兵,看上去很威武。”老白被彭磊一骂,说话也不顺畅了。 彭磊已经开骂了,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意犹未尽,仍然是骂:“这点鸟事,有什么好惊慌的?这地方大大小小的金字塔上百座,谁知道他们会去哪里祭神?妈的,等他们的船队靠了岸再报告也不迟啊!你看你做的事!要是吓着了玉儿,老子拔光你的鸟毛!傻什么?再去探啊!看他们的法老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俊的还是丑的……” “主、主人。”老白刚刚化成人身,白脸被彭磊骂得通红,马上又化回鸟身,结果连头顶上的鸟毛也是粉红色的。结结巴巴的报告:“是、是女王,很漂亮,很年轻。他们的船队里有祭神的绘画,我看、看那座神塔很像主人身下的这座,所以就、就……,我再去探。” “妈的,已经来了,还去个鸟!你确定那神塔是这座?你tmd什么眼神?这么神?” “主人,不会错的,您看石级上的花纹,还有塔底四角的那几个蛇头雕塑。我刚才对比了这附近所有的金字塔,只有这座最像。主人,这座塔是整个沙漠里最大的,好像也最精雕细刻,建塔的巨石比那座胡夫塔的还要大,而且,用的都是大青石。”老白的说话顺畅多了,点着鸟头,扇着鸟翅,在塔顶卷起一阵阵的旋风。 “是吗?你tmd不会变人啊?”彭磊又有点脸红。刚才急着要做那鸟事,对身下这座高塔竟然没有多看一眼。被白风提醒之后,还真是有点难为情。一转念头,把白鹤从乾坤界里唤了出来。 “小白,你背着玉儿,我们去看看法老的船队。不急,先看看这座塔再说。老白?你tmd怎么又变成人了?从现在起,没有我的吩咐,你不要化成人形,知不知道?” “知、知道!”老白怨哪!刚刚变成人,又急急化回鸟身。 “彭郎,你不要折腾白风了。快来看,这塔好奇怪啊,好像是用法术建起来的。这塔顶的石板上也有纹饰,竟然是隐在石头里的。彭郎,这些花纹好面熟,我好像在玉简里看过。”如玉反而没有彭磊那么多的脾气。在她而言,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玩弄也是常有的事,比较起以前那不堪回首的羞辱,现在这点实在是不算什么。 彭磊在训斥白风的时候,如玉反而是心平气和的,站在塔的边缘,在仔仔细细地打量这座刚才作为大床的神塔。一看就被镇住了,见彭磊还在和白风没完没了,忍不住开口帮老白解围。 “是吗?到底是玉儿心细,一眼就看出它的不凡来了!”胡乱地拍着马屁,彭磊干脆趴到如玉的脚边,仔仔细细的研究起来。 “玉儿,你说这会不会是谢无双造的?”没话找话。 “嘎!”冷不防一声嘹亮的鹤鸣,声震千里,差一点将近在咫尺的鸟人震下塔去。 第五章金字塔的秘密 刚刚从被老白的惊吓的尴尬中恢复过来,又被小白这一声大叫吓得三魂出窍,彭磊恨得直磨鸟牙。 狠狠地骂:“操!你鬼叫什么?小心老子将你封印在玄阴地脉里,把你这东西做成冰雕。” “主、主人,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缩头缩脑地躲到如玉的身后,白鹤竟然结巴着说起了人话,把彭磊又吓了一跳。 “你tmd什么时候成了精了?” “主人,是晶晶小主人建议我学说话的。其实我觉得,还是传递灵息更方便,可是小主人说,说话更能培养感情,增进了解。”小白战战兢兢地答。 “靠!她哪里学来的这些?随你吧!我问你,你tmd激动什么?有什么好激动的?难道女王是你的小情人?” “主、主人,这高塔我有点眼熟,很像当初老主人祭天时的那个祭天台。所以……” “是吗?难怪!难道这是上古留下来的东西?” 彭磊听了如玉的话后,已经试着释放气旋去探测这座金字塔的结构了,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和其他大多数的金字塔一样,灵识很难探到塔的内部。这座塔更加特别,每一块大青石上都好像聚敛着浑厚的能量,却又无可捉摸,灵识甚至没法探清建塔的青石是什么形状的,有多大。 如果这金字塔真的是上古遗存下来的,那么旁边的金字塔也不是外星人的原创了。可惜伊尹去了孟斐斯,不过,稍后再问也不迟。这应该是很重要的事,在那个宇宙联盟的史料中一定会有记述。对于上古神迹,宇宙联盟并不陌生,伊尹投降时曾经说过,在他家乡的那个星球上,这种上古遗存就有许多,而且都保存得很好。 (考古研究证明,在地球的其他地方,遍布着远古时期留下来的金字塔型的建筑,大多数是阶梯形的。即便是在古埃及,在河东沙漠那块地方,已知的最古老的金字塔也是阶梯形的,据说年代可能超过一万年。那个时代,即便是丰茂肥沃的尼罗河谷,原始人也还是刀耕火种的极小的部落,他们为什么要聚沙成塔? 第124章 是怎样堆出雄伟的高塔的? 狮身人面像背上的刻痕虽然还在争论,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那就是雨水冲刷出的痕迹……;著名的胡夫金字塔因为许许多多的数字巧合,还有堆成塔身的那巨大的石材,所以才被人称道。曾有专家在研究后说,大金字塔其实还有个核,是一个小得多的阶梯形小塔。如果这些都是真的……) “主人,上古的东西能不能留传到现在?”白鹤其实知道得很少,看眼前这个山河移位的大陆,它的心里也没有底——天地毁灭时都发生了什么?连地都能撑裂,山都能抹平,一座石塔没有理由还保存得这么完好。除了少了几许的栏杆和雕饰,甚至连风沙侵蚀的痕迹都看不出来。 “我怎么知道?不过,你这肉身的老鸟都能不死,石头做的高塔也就有可能不倒,对不对?这个我们以后再研究。我们到空中去,看看古代埃及法老的仪仗队。你能不能背动玉儿?”隐隐的已经能听到远处低沉的号声,估计法老卫队的快船已经上岸了。 “主人,我是仙鸟,背人是轻而易举的事。”白鹤赶紧答应,身体稍稍放大,背上的白羽彩光流转,竟然还幻化出一个柔软的垫子。 “主母请上来,垫子硬不硬?要不要加个靠背?要不要加个遮阳伞?这太阳能晒伤皮肤。”叽叽呱呱地一通马屁。 “马屁精!”老白没有在背上幻化出沙发的法术,只能咬牙切齿地不满。 天光已经大亮,湛蓝的天空中找不到一丝浮云,连地平线也都是浓浓的蓝紫色。只有东边,一小段的弧线是鲜艳的红,映照得那上边的天幕也是妖艳的紫红色。 突然,一点眩目的红光从那段红亮的地平线上探出,红色的光波刹那间就在沙漠上漫开,同时在沙谷处留下层层叠叠的深黑色阴影。还没等人的眼睛适应这光与色,那地平线上的红色光点已经长大成了半圆,妖艳的红色也变成了淡淡的金色。回过头去,看那沐浴在光与影里的高塔和狮子像,金色正在它们的身上渐渐漫开。那种壮观,根本没法用语言来描述。 彭磊呆立在高塔上,搜肠刮肚地在记忆里寻找描写日出的诗词——这个时候若是能来两句……。可恨从大唐朝到大清朝,无数写诗写词的大作家,好像没有人写过大漠日出的。——大漠日落倒是有人写过,什么“长河落日圆”,改成“长河日出圆”?好像很别扭! 虚空中的能量渐渐动荡起来,气温也在急速升高。白鹤背着如玉已经飞离了塔顶,在阶梯金字塔的半腰高处缓缓滑翔。日光下,人和鸟如同是刚从仙界下凡的神灵,整个罩在一团淡淡的金光中。 古人说的不错,即便是最最简单的看风景,不同修养的人也能看出不同的境界来。鸟人和人鸟的修养境界更是有天壤之别。彭磊对着金光璨璨的沙漠感慨着,搜肠刮肚地在心里组织着最美的言词——主要是表达自己现在的心境,也不求韵律,反正也没有人懂。话说回来,只要是他鸟人搞出来的,哪怕是狗屁不通,自有人会当成无价之珍宝的。 白风的思想单纯得多了,数百年在荒无人烟的深山修炼,风景在他们这种妖族的心里根本就没法激起共鸣。对他来说,有灵息就能修炼;主人心情好了,他的日子也好过,就这么简单。彭磊绞尽脑汁在吟诗赋词的时候,这家伙在旁边一直不停地跳着脚,却不敢化成人身——白鹤如纸鳶一般地在虚空飘着,那是赤裸裸的炫耀啊! 彭磊搜遍的肠子的角落,所知道的词语始终没能凑成四句,不免有些气馁。终于发现了旁边不安份的白风,忍不住又要开骂:“你tmd跳什么跳?把老子的诗都跳没了。” “主人,主母在等我们呢。”白风怯怯地答。 “急什么急?我又不是没长眼睛。老白,你tmd一点也不成熟,还是这样浮躁!走,怎么又不走了?”远处如玉好像是在招手,彭磊赶紧跳上鸟背。 “主人,我……还没有准备好,主人坐好!”老白措不及防,又差一点亲吻了青石板。急急地抖起身子,向塔下俯冲而去。 “彭郎,你看这座大塔,确实很神奇呢!”如玉确实是在招手,指点着他们刚才当作爱床的阶梯塔,轻声叹道。 放眼看去,远近那些沫浴在旭日中的金字塔,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只要是阳光亲吻着的,每一座都是金光灿灿。可是眼前的这座巨无霸,好像是裹在了一个罩子里,一个淡淡的青色雾气的罩子。塔身上没有一点点的亮光,仿佛它不属于这个世界一般。 彭磊也有点糊涂了,只会喃喃自语:“没听说过有这座神塔,这是真正的神迹!说不定法力还在。小白,应该就是老主人天机子祭天的那座神塔。” “主人,我们能不能把它搬走?”白风的本事比白鹤差了不少,在空中必须不停地盘旋,才能不掉下去。如白鹤那样,背着个人还能一动不动地悬停,它就做不到。展着双翅,绕着小白不停地转圈,彭磊在感慨的时候,他及时地冒出一个伟大的主意。 “你以为是玩具啊?操!你能不能不动?离小白近点!”彭磊轻拍着鸟脑袋,白风这样不停地飞,彭磊想和如玉说句悄悄话都很困难。 “主人,我不能停下来的,我做不到!”老白讪讪地答。 “靠!你是不是妖精?书上说妖精也是法术通天的,你tmd竟然连悬停都不会,真是无话可说。” “我……以后一定苦练!”白风咬牙切齿地发誓。 “算了,你又不是蜻蜓,也不是蜂鸟。我们飞高一点,去看看法老的船队。”彭磊招呼一声如玉,吩咐道。 飞在空中,白鹤的自信心就暴满了。其实它根本就不是在飞,翅膀只是象征性地动几下而已。仙鸟就是仙鸟,天生的就和天地间的元素很融合。老白驾驭风的技巧其实也是很纯熟了,但是小白看向老白的眼神就是充满了不屑。 “主人,当初老主人的祭天台就是一件法宝,好像是可以幻化的。” “是吗?那也得等我回到玉泉仙府,找到仙诀之后才能做到。玉儿,看那河边的船,是不是很怪?船头太夸张了,就像是海盗船。嗯,和我们国家的龙舟也很像。这些船怎么来得这么快?”(古埃及人用的船,是两头尖翘,中间狭长,形状还真是像龙舟。) “彭郎刚才就只是在沙漠里找金字塔了,根本就没有看过那条大河。”如玉轻笑道。 “还真是的!哈哈,伊尹他们的楼船上有扫描仪,肯定是避开了这些船队的。老白,是不是这样?” “主人,正是这样的!主母们坐的楼船装的是喷水引擎,速度极快,这江面又很宽,所以没有遇上。” “是吗?不对啊!都是些运货的船,还有就是军队。女王呢?不会也坐这种破船吧?” “主人,女王只是送行,我没有看见她登船。” “可能才是祭祀的开始!彭郎,石琅大相国曾经说过,祭神是很讲究的,有的大族会准备很长的时间。”如玉轻声提醒。 “只有这种可能!我们先看看他们是怎么搞的,然后就去孟斐斯,等他们正式开始后再来。” ………… 第六章尼克托里斯 摇曳的烛光,静寞的人群,大祭司那尖细的嗓音在金色的大殿里回荡着,冗长的词语不断地从她那干瘪的双唇里吐出。仿佛是在和许多的人对话,声音时而轻柔,时而激昂,时而是欣赏的愉悦,时而是不安的惶恐。 尼托克里斯根本没有在意大祭司在说什么,她的眼神一直在看着大祭司手舞足蹈、声情并茂的表演——大半夜了,这老太太不累吗?是吃了什么药了?自己站着都已经腰酸背疼了,身后的那些个跪着不能动的,不知道是啥样了?可惜不能回头看! “啊!赞美伟大的神荷鲁斯!赞美普塔,赞美奥恩里斯,伟大的神灵和王同在!” 大祭司的嘴巴里终于吐出最后的赞美词,在她那白袍背后的众人听来,这最后的几个单词或许比仙乐都要动听——长时间的听戏真的是很累的,尤其是跪在硬梆梆的石板上听戏,还不能做小动作。 摇曳的烛火和着人的口气,在大祭司的身外凝成一层淡淡的水雾。白袍下,大祭司的身影仿佛是浮空的幽灵,披散着的花白长发遮住了脸的大部分器官,只有那张嘴巴还是轮廓完整的。 向后退开两步,大祭司枯瘦的十指撩开额上的长发,看定躬身站着的尼克托里斯,尖声笑道:“尊敬的女王,可以开始了!” 尼克托里斯轻吁了一口气,缓步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向旁边挥了挥手,那些仍然跪着的老少爷们一大半直接趴到地上,在仆从的扶持下才挣扎着站起身来,从大殿旁边的小门里退出。 大殿的主席台上,端端正正地坐着几尊神像,是木制的,有点像那大庙里的菩萨。这几尊大神宝相庄严,五官端正,其中竟然还有女的。刚才大祭司就是对着他们,说了大半夜的话,差一点将孟斐斯城里的这些大老爷们都累趴下。 两队衣冠整齐的持矛战士踏着正步走进殿来,八人一组,捧起神像前的香烛,将神像扛在头顶,默默地走进殿外阴冷的夜色里。 尼克托里斯坐着没动,眼神一直送那最后一尊神像走出殿门,才轻轻地闭上双眼,捶了捶酸痛的双腿。 “大祭司,我们现在就走吗?” “尊敬的王,诸神的灵魂会伴着启明星一起升起,现在还早呢,陛下可以休息一会儿。” 第125章 “那好吧!我去休息一会儿。莎伦奶奶也累了,去休息吧!”尼克托里斯淡淡地说道。 “是!”大祭司明显地一愣,看着被搀扶着走向殿后的女王,眼睛在烛光下闪着晶莹的光,双唇蠕动着,好像想说什么话。不过,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微微闭了一下眼睛,将长发覆盖主脸庞,默默地退出殿外。 就在旁边的一栋宫殿里,尼克托里斯才刚刚坐稳,一个清秀的侍女匆匆地跑进来,跪趴在尼克托里斯的脚下,禀告道:“女王陛下,恩图蒙特殿下想见你。” “恩图蒙特?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尼克托里斯的眼中飘过一丝冷漠。 “是!”侍女退开两步,转身匆匆跑出殿去。 尼克托里斯目送着侍女的身影,嘴角微微颤动着。恩图蒙特,他为什么要见我?他还有脸来见我?他害得我还不够吗?他还想要什么? 烛光猛烈地晃动起来,宫殿的门突然洞开,冷冷的风旋转着,瞬间就填满了屋里的每一个角落。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殿门里跨入,缓缓地走近。 “你们出去!”对着尼克托里斯身边的侍女。 “恩图蒙特,你想干什么?”女王站起身来,瞪圆了双目,愤怒地呵斥道。 “尼克,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以后,我们或许会有好久没有这样说话的机会了。难道你不愿意吗?你们出去。”恩图蒙特轻声说道,转向四周的眼神却是冰冷刺骨。 没有人敢抗拒,连正在帮尼克托里斯整理衣裳的侍女都颤抖着身子退出殿外。“啪”地一声轻响,殿门又重新合上。烛焰轻轻地跳跃着,一串串烛泪挂下,屋里不时地响起“滋滋”的声响。 尼克托里斯紧盯着身前那个高大的男人半晌,缓缓坐下身来,双手轻轻拢着衣衫,将头转向身边跳动烛焰。 “恩图蒙特,你还想和我说什么情话吗?我现在是埃及的王。” “尼克,我知道你在怪我,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来见你。相信我,等尼罗河水上涨的时候,我一定率埃及的大军,去将你接回。” “我相信,不过,你不是去接我,你是去接这神杖,对不对?”尼克托里斯冷笑着,扬着手中那只两尺来长的黄金权杖。 “尼克,你难道不知道我对你的爱吗?拉尔沙的盟会到河水上涨的时候就会结束,到时候我想娶尊敬的女王做妻子,不知道能不能允许。”恩图蒙特跨上一大步,跪倒在女王脚下的厚毡上,手轻抚上尼克托里斯的双膝。 “哼!恩图蒙特,到时候你还要我吗?不要以为我很傻,什么都不知道。拉沙尔的盟会就是你操控着搞出来的,女王是你送给各大城主的厚礼。大家玩得开心了,你就有了准备的时间;大家玩得不开心,你就能找到结盟的伙伴。”尼克托里斯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 “女王陛下,盟会的客人都是埃及帝国的属臣,谁敢对陛下不敬?孟斐斯是帝国的都城,也是陛下的家。北边的拉摩利人正在窥视我们的家园,南方的各族又纷纷拥兵自重。尼克是我的爱人,我是那种轻易抛弃所爱的人吗?相信我!如果有人图你的不轨,我会第一时间将你接回。” “会吗?我真的是你的爱人吗?为什么会轮到我?为什么不是埃德蒙特,我的哥哥?我不要做这个王!你如果真的爱我,就不应该让我做这个王!”尼克托里斯淡笑道。 “埃德?他的身体怎么能做王?莎伦大祭司也很担心他,他太不知自爱了。” “是吗?你是哥哥最好的朋友,你是怎么看护他的?好了,恩图蒙特大将军,马上要送神灵过河了,我也该起程了。三天之后,你还会来送我吗?” “尼克,没有人能管得了埃德蒙特。他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是他自己。埃及不能没有王,不能是短命的王。尼克,我的爱难道还要什么证明吗?如果这样,那我就一直陪着你在拉尔沙,这样你还不相信吗?” “你的爱?哈哈哈!”尼克托里斯突然放肆地狂笑起来,“恩图蒙特,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我们爱过,曾经爱过!我希望你能信守诺言。” “尼可,你要怎样才相信我呢?难道要我用神的名字发誓吗?” “不!不用!我相信,我怎么能不相信呢。大将军,我该去送神过江了,三天后你来送我过江吧。”尼克托里斯淡淡地说道。 ………… 看着尼克托里斯走出殿门的身影,恩图蒙特缓缓地从地上站起,眼中闪过两道妖异的蓝芒。整了整衣衫,从容地随到尼克托里斯身后三丈处。大队的车马轰轰隆隆地汇聚,瞬间就组成一个庞大的车队。 一个持矛的男人急匆匆地跑来,在恩图蒙特的耳边轻声地禀告。恩图蒙特面无表情地听着,眼角却在微微地跳动。 女王的车队并没有耽搁时间,只是用了不长的时间就到了大部队集结的码头。巨石砌成的码头宽阔平整,此刻早就被旌旗填满。一队队的士兵持矛而立,一群群的奴隶躬身趴在道旁,宽阔的河面上,一队队的帆已经隐没在水线之下。 大祭司莎伦奶奶早就来了,枯瘦的手中抓着一支比她的人还要长的古藤杖,站在码头上的一个石台上。尼克托里斯的车队过来的时候,老奶奶正仰着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 又是叽叽呱呱的祭礼,神像被战士抬着,每一个都是一艘专船。这次的大祭司有点不敬业,叽叽呱呱的同时,眼神不时地瞄向天空,好像天上正下着流星雨似的。终于把神像请上船了,船也开走了,莎伦老奶奶又回到她刚才看天的平台,这次是跪在地上,沉着头念起了经文。 恩图蒙特早就发现了莎伦大祭司的异样,缩在队伍的最后,他也在观察着天幕。眼中不时闪出淡淡的蓝芒,右手紧抓着腰际的弯刀。看得出来,他也很紧张。 一道白影从江面划过,又直冲天际。这下不仅仅是大祭司和恩图蒙特,码头上的人有大半都看清楚了,那是一只硕大的鹰! “神啊!”连持矛挺立的战士也趴下了一大半。 “看,那是什么?”又有人惊呼起来。江面上的水汽正在迅速消散,一艘描金绘彩的楼船从水雾里冒了出来。 那才是真正的船!看铺满江面的自家的叫做船的东西,两头翘,中间窄,底下还漏水。和那只渐渐靠近的大船相比,简直就是一堆漂在水上的柴禾。 刚才那只掠过水面的神鹰又一次踏上水面,这次虽然很远,但是因为大家都留意着,所以看得反而比刚才清楚。确实是鹰,头上长着白毛的大鹰!这鹰后一次飞下,居然是抓住了一条大鱼,然后又将大鱼扔到了那艘船上。 神啊!那船上住的难道是神的神? 没有见着划船的浆,船确实是在无声地滑动。一个高大的男人抓着鹰扔下的鱼,好像在笑,好像还在向天空挥手。 白色的影子又一次掠过水面,这次抓住了两条大鱼。那鱼……码头上的人都傻了!那后抓的两条都是如成人那般体型的大鱼,平日里连见也难得能见着,今天好像是送到神鹰的爪上去的。 白风不知道,这里的人们对他们老鹰家族是超级崇拜的,他们的主神,那个住在太阳里的大神荷鲁斯,据说就是一只大鹰。他见伊尹的船快要靠岸了,岸上又是这么热闹,忍不住就做了一回开道的——靠得近点,也能看得清些。第二次俯冲时,是因为看见一条正在水面上喘气的大鱼,顺手就抓了,送给伊尹他们做点心。老魇只见过老大抓兔子、山羊,没想到这老大还会抓鱼。夸上两句,又提出一个非份的要求。于是,老白又冲了一次,不过这次用了一点小小的法术,从水底赶出两条百年的鱼精来。 伊尹他们也不知道码头上的人为什么都跪着行大礼,当然不会是迎接他们的,最大的可能,是在送那几艘载着神像的船。白风拍着翅膀去见彭磊了,伊尹他们也泊好了船,准备游逛这个白色城墙的城市,神的花园。 老魇的光头在晨光中闪着妖艳的光,身上的那金色衣甲,更是如黄金打造的一般,散射着炽热的金光。手上一杆丈八蛇矛枪,这么站在众人的面前,比天上的神将还要威风凛凛。伊尹一身的锦袍,丝绸特有的光泽在老魇身上的金光的映照下,也是光鲜夺目。只有小黑还是一身的黑,无论什么光都没法在他的身上照出反光来。 船上就三个男人,黑黑的小黑留在楼船上,老魇迫不及待跳上岸,系船泊舟;伊尹也急随了老魇下船,不停地向四周围拢的人打招呼,套近乎——本来准备趁天色未明时悄悄靠岸,靠岸的地点也是在码头的一个很偏僻的角落。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今天这码头上竟有这么多不睡觉的人! 一辆豪华的马车缓缓驶近,马车上走下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只见她:深黑色的长发散过腰际,额上是一只制作精美的金冠;两条弯弯细细的娥眉,一双略带忧伤的大眼,深棕色的皮肤在晨光中也是金光灿灿;身材修长,十指尖尖,半敞的胸衣中,隐约能见到饱满的球形;白袍及髁,光着的小脚也是润滑丰满…… 伊尹的身后传来夸张的吞口水的声音,老魇已经在急急巴巴地表白:“美人!真是美啊!” 第七章算计 露儿她们乘着的这艘楼船,想不张扬也不行。 送露儿她们上船的时候,彭磊也是不想露儿和叶子、红药累着,所以拿出这艘船来。船上的布置都是五星级的,船也是长超过六十米,宽近八米的巨船,甲板上就有三层。 第126章 这是彭磊定做的超级游轮,里面虽然不敢太现代化,但是关键的部位还是用了许多外星人的技术。 毕竟尼罗河上的船太多了,虽然这游轮上有扫描系统,但还是没有完全避开孟斐斯的耳目。刚才那个在女王寝殿外向恩图蒙特报告的士兵,就是告诉恩图蒙特,发现了这艘奇怪的船。恩图蒙特本来已经暗中布置,在上游的某处,要将这船拦截下来。谁知道这大船竟然是来孟斐斯的,竟然这样大模大样地来孟斐斯,靠岸前还搞了一场神鹰献鱼的表演。 这里毕竟是女王最大,在公众面前,法老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至少,恩图蒙特需要让公众保持这样的觉悟。恩图蒙特很想亲自接待那艘奇怪的船,不过,现在不是唱主角的时候,那就混个配角吧——亲自带着一队卫兵,紧随在女王的车驾背后。 尼克托里斯的眼中闪动着迷人的幻彩。在她看来,这艘船上的都是天国来的神灵。她知道自己的美,但是被神夸赞,那是对美貌最好的赞誉了。抛开心中郁积的忧伤,一丝微笑漾上俏脸:“尊敬的客人,请问你们从哪里来?我是这片土地上的王,我叫尼克托里斯。如果客人愿意,我希望能在我的宫殿里和你们一起品尝神赐给我们的食物。” 尼克托里斯确实美貌,那展开的笑容对男人有极大的杀伤力。那是一种另类的美,和婴纨的风骚、白露她们的恬静、石青青的妖媚等绝然不同的美。老魇又在猛咽口水,来不及咽下去的,就顺着嘴角往下挂——太失礼了! 伊尹没了卵蛋,再美的笑现在他都免疫。拱手笑道:“尊敬的王,我们是来自东方的商人,从大海里逆流至此。这世界到处是荒蛮的沙漠和丛林,能在这里见着美丽宏伟的城,能见着美丽的女王陛下,我们真是非常高兴。不过,我不能回答您的问题,请您稍等,待我去请示我的女主人。” 就只是服装的对比上,楼船上下来的伊尹和老魇,就比这些荷鲁斯神的信徒们胜出了无数。生长在沙漠边缘的人们,即便是尊贵的王,身上也只是灰白的长褛。她身后的将士,即便是大将军恩图蒙特,那甲胄也只是一块块的熟牛皮,青铜的头盔既笨且重。看眼前的伊尹,那身锦袍在一片素白中份外耀眼——正宗的丝绸,还千丝万缕地绣着精美的花草。 彭磊在做鸟族首领的那几个月里,不仅仅是造了他那有淋浴和暖气的鸟巢,对一些能改善生活的最基本的东西,着实是动了一番脑筋的。比如烧砖烧瓦,比如染丝绣花。技术的进步就是这样,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梁公是一位杰出的技术大师,加上彭磊的创意,当时的鸟族就已经能印染色彩鲜艳的布料了,彭磊更是将刺绣引入到了这古代文明中——后世名扬四海,为华夏四大名绣之一的蜀绣,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进化的。 一身锦袍、略显丰满的伊尹,在外人看来,不折不扣就是一个财主。旁边的老魇更是张扬!他的那身盔甲是他身上的鳞甲所化,虽然非金非银,但是金光灿灿,精致绝伦,再傻的人也能看得出来,是极品的宝贝。和老魇站在一起,恩图蒙特大将军身上的皮甲简直就是垃圾。 伊尹的话让女王微微心惊,跟随在车驾后面的恩图蒙特更是大吃一惊。这两个男人只是下人,等同于自己身边的奴隶,他们的主人难道真的是神? 东方,是哪位神的乐园? 这个时候他们出现在孟斐斯,到底是凶是吉? 转头看向身后,枯瘦如精灵的大祭司莎伦正木立在那个石台之上,花白的长发在晨风中波动着,隐隐有一团幽幽的蓝光在长发后面闪动。 老魇还在啧着嘴巴,咽着口水,伊尹轻轻的一脚将他踹醒。这家伙猛地一甩光头,晶晶亮的口水差一点甩到女王的身上。尴尬地一声怪笑,老魇手中的长矛一顿,两步就退出了数丈的距离,巨大的身躯又飞起数丈,凌空一个转折,带着呼啸的风声落向船头。 这东西不知道是想掩饰自己的失态呢,还是想显摆一下自己的本事!一片的惊叹之声,中间也夹杂着一声呵斥。站在三层甲板上的小黑,如一道黑色的电光,先一步站在了老魇的落点上。身影飘起数尺,在老魇落地前的一瞬抓住了他的颈皮——两个妖精在一起修炼了八百多年了,谁不知道谁的本事?若是让他这一下踩实了,非将船头砸一个大窟窿不可! “你tmd若是惊吓了小公主,主人非剥了你的皮不可,连带着老子也跟着你倒霉。”愤怒地骂。 “嘿嘿,我们是兄弟,你还会让我出丑吗?那是信任!主人说的,兄弟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放开我,你的爪子用得着抓得这么紧吗?”老魇舔着他的蓝舌头,怪笑着。在小黑的面前,他是从来不认错的。 “操!”小黑也是无话可说,人就是这样,不怕强盗,最怕无赖!一抬手,将老魇庞大的身体扔上第二层的甲板。 码头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傻愣愣地发呆。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把这艘大船归入了神的行列。但是,真正的神谁也没有见过。谁能想得到,老魇那巨大的身躯,披着沉重的金甲,手中还提着一杆巨大的矛——这样的组合,竟然还是那样的敏捷,竟然能跳得那么高! 码头上被长矛撞击的地方,老魇的大脚踩过的地方,铺地的巨石上满是裂纹——那双大脚简直比开山的大锤还要有力!小黑的表现反而没有多少人看清。一时之间,老魇的形象在那些身穿白袍的人的心里,是真真实实地和神划上了等号。 伊尹没有回头,不过,他能感知老魇的卖弄。轻声笑道:“尊敬的女王陛下,请宽恕我们的失礼。看得出来,陛下是一位仁爱的君王。我家主人特别喜欢结交朋友,相信陛下也会愿意和我们做朋友的。看,那是我家大主母。” 老魇滚得很快!其实不用他禀报,熊媛和婴纨就已经看清了码头上的形势,石青青也早就讨好地给在舷窗旁看着的白露她们讲解了。这就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竟然直接遇上了这城里的最高领导。原先的计划全部泡了汤,只能规规矩矩地按照外交礼节交往了。 白露和叶子她们当然是不适合露面的!而且,熊媛是姐妹中的老大,抛头露面也是义不容辞。 嬝嬝婷婷地走上船头的甲板,身后婴纨大姐和老魇,老魇还夸张地打了一个黄纙大伞。 又是一阵无声的骚动! 熊媛妹妹的服装是她的老公亲手设计的,参考了大戏里仙女、小姐们穿的彩裙。 绚丽的色彩,飘飞的彩带,精美的凤冠,颤微微的步摇,莹白如玉的肌肤,碧翠如新叶的玉镯,精致绝伦的五官,娇艳如花的笑容……梦中的仙女也没有这样养眼的! 熊媛身后的婴纨大姐更是夸张,一如既往地半袒着白嫩饱满的酥胸,露着大半条雪白的臂膀,披散的金色长发在晨风中波动着,脸上挂着迷死人的甜笑——这是人吗?神啊! 出于礼节,熊媛将尼克托里斯请到了船上。一楼的船舱宽敞豪华,不过也没有什么超越时代的科技。只是若大的一艘船,除了所见的三个男人,还有只是一群羸弱的女人,让随同尼克托里斯一起上船的恩图蒙特更加心惊。 楼船的出现,对于整个孟斐斯城来说,是天大的新闻,几乎在瞬间就传遍了全城。正是法老祭神的日子,圣河上出现这艘神秘豪华的大船,大船上美艳如仙子的女人,勇猛如天神的侍卫,这是不是预示着王国的昌盛呢? 和熊媛、白露的交谈是出奇的容洽,白露她们生意也不做了,上等的绸缎一下子就送出了许多。法老当然是不能白拿客人的东西的,于是黄金、珍珠、宝石、珍玩等也是大把大把地送,两家是皆大欢喜。 尼克托里斯几乎是哼着小曲回她的寝宫的。当然,不会是人人都如她那般的开心。恩图蒙特大将军就是满怀的忧心,大祭司莎伦老奶奶也是满脸的阴霾。 “长老,你看她们到底是什么人?难道真的是上天的神?”恩图蒙特喃喃地问。此刻的密室里,只有他和大祭司两个。 “他们是人间的魔鬼!那个身披金甲的壮汉就是一个妖魅。不过,后来出现的女人,不知道她们是哪里的修炼者。传说在东方有一个神的乐园,或许她们真的是神的使者?”莎伦大祭司自言自语着,花白的长发拢在脸后,原先在脸上堆垒的皱纹少了无数,脸也饱满了许多,仿佛年轻了三十岁。 “神的使者?不是说我们所有的神都是传说吗?”恩图蒙特的眼中闪着幽蓝的光。 “传说?既然有我主索卡尔的存在,那传说的荷鲁斯就也有可能存在。” “那我们该怎么办?绝对不能让这些外来的妖魅和魔鬼惊扰了我主索卡尔,绝对不能让她们影响了我们的计划。让我点齐三千幽灵战士,将她们抓来,送给我主索卡尔大神。” “我主需要处汝法老的鲜血才能完全苏醒,南方的诸城也需要暂时安抚。这些个异乡人的来意我们尚未明白,不可妄动。只要法老在祭台上洒下处汝的血,尼克托里斯的灵魂就属于了伟大的索卡尔神。”莎伦尖细的声音仿佛是在冰里泡过。 “长老,那……这些外乡人怎么办?” “法老在准备祭酒的这三天里,是不能离开她的寝宫的,而且,也不能见外人。我会提醒女王陛下,接待异乡贵客的重任,当然是你这个大将军了。” “是!长老,今天在船上,我已经种下了主神赐下的拘魂神咒。 第127章 如果她们有什么异动,我相信,我能轻易地将她们擒下。” “嗯,这样很好!很好!”莎伦老奶奶披散的长发又遮住了脸,刚才已经很丰满的双唇也重新变得干瘪、冷漠起来。 ………… 第八章先盗先得 事前是谁也料不到的,孟斐斯的主人是如此的热情,让熊媛她们游览异乡风情的愿望变成了奢望。他们这一船人,肤色和当地的棕色皮肤大不一样,服饰也是花花绿绿,在这一片由灰、白、黄组成的世界里,就像是米汤里的老鼠屎,想混也没法混。 按照熊媛的主意,既然没法自由活动,那干脆就走人,等有机会了再来。可是白露她们已经闲得太久了,和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一番礼尚往来,仔细算来竟然赚了不少——换来的东西都是女人的最爱:漂亮的宝石,巨大的珍珠,精美的黄金工艺品等等,这些竟然勾起了白露妹妹在得意楼做老板娘的回忆。 当初从鱼凫国出来的时候,丝绸、美酒、土产等等带出来无数,这船上大半也都是装着这些东西。既然货源充足,白露于是决定真的做几天的老板。恩图蒙特虽然讨到了全权负责的接待工作,奈何这些个客人真的做起了生意。白露她们甚至连船也不下,而是在码头上支起了帐篷,丝绸美酒之类的就在帐篷里摆开,等客人自动上门。做大宗的生意的同时,还卖起了冰镇酸梅汤,卖汤的是千娇百媚的青青小姐。 船上本来就人手不足,去掉两位准妈妈,两个主人,婴纨要照顾彭家大小姐,真正的伙计只有小黑、老魇、伊尹和青青。生意太好了,为谋得一匹漂亮的丝绸,当地的财主们把黄金都当成了粪土,甚至派遣家里的奴隶通宵排队。不过,论人气还不如青青的酸梅汤、冰麒凌。这冷饮是配合伊尹他们的生意而做的,也只是中午最热的几个小时才供应。在青青的摊位前排队的都是这些财主本人,这些平时连路都不肯自己走的财主们,为了一杯冰水,竟然愿意亲自在烈日下晒上半个小时——世界完全疯了,恩图蒙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白露她们在孟斐斯的码头上红红火火地开做生意,她们的男人却是对她们不闻不问,他对这座平顶的金字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的金字塔前的神庙里都供奉着精美的神像,神像的模样彭磊很熟悉,以前图片看得多了,都是那些建塔的法老——方方的帽子,编扎起来的胡子,双手扶膝,正经危坐,每一个的表情都是一样的。早先光顾着享受如玉的温情了,没有留意这座塔前的庙。作为上古留存下来的神迹,好像也没有庙。此刻天光大亮,又起在空中,终于也看得明白了。和其他金字塔前的方方正正的石砌宫殿不同,这塔前的庙只是一片青石铺地的废墟——数十根高耸入云、精雕细刻的巨大石柱,几个巨石垒起的石台。 白风和白鹤在低空盘旋了数圈之后,就升上了数千米的高空,彭磊不想惊动那些正向这边开进的士兵。这个季节,对这片沙漠来说,可以说得上是风和日丽。彭磊从鱼凫城出发的时候,同纬度的鱼凫共和国还是冰天雪地、万木萧条。而这里,即便是待在金字塔的阴影里,光屁股也不会觉得冷。 一队队的士兵整齐地开进,没有喧哗的人声,只有金属撞击发出的“噹噹”声,还有就是脚趟开沙子的“沙沙”声。距离这神庙的废墟还有数百米的时候,队伍散开,开始忙碌地安营扎寨。 远处的河滩上,不断地有人在登陆;宽阔的大河里,船还在络绎不绝地驶来,仿佛整个孟斐斯在忙着搬家似的。 在几千米的高空,人的眼睛根本就没法分辨地面的细节了,鸟人也不行。不过也有眼睛好的,老白和小白就能点清侍女提篮里葡萄的颗数。 “主人,下面这一队人抬了四个神像。原来这破庙也是有神住的,不知道是不是玉泉仙府的老主人?”白风看见大队人马抬着神像进入那片废墟,赶紧报告。 “胡说!怎么可能是老主人呢?老主人是紫金冠,白胡子,身上穿的是伽蓝神衣。看这几个神像,人不像人,妖不像妖!主人,我看这几个神像有点怪。对了,这座神塔好像也和原来不一样了,有一股我说不清的气息。”小白赶紧反驳。 彭磊也在看,虽然看不清,但是他的气旋探测却是灵得很。那几个神像确实古怪,面相就是伊尹所说的、外星人传说中的神魔:一个鹰头人身,一个浑身长满蛇的男人,一个长了一双鹤腿的女人,还有一个是带着面具的司芬克斯。这些个神像不仅仅是外表古怪,彭磊的气旋触摸之下,分明能感觉得到,每一个神像的身体里,都潜伏着一股阴森森的能量。 在这些神像被抬进破庙的一瞬,神像里潜伏的阴寒之气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剧烈地波动了一下。在神庙的地底下,好像也有一股强大的异能在那一刻苏醒,一股阴冷的气息在一瞬间填满了整个金字塔的区域。 从高空看去,刚才还是青濛濛的阶梯形金字塔,好像又添了一层淡淡的黑气。这弥漫在神庙和金字塔旁边的阴冷的气息里,带着一股让灵息不安的能量。彭磊现在的修为,其实已经很不错了。虽然他的修炼方法与众不同,元婴是一团虚幻的雾,但是,大致也应该有分神初级的修为。这样的修为,也没法抗拒灵息的躁动,让彭磊心惊不已。这阴冷的气息对彭磊的气旋也有阻碍,好像比玄阴地脉里的灵气还要冷。强忍着心头的一阵阵烦恶,彭磊的气旋也是一放即收,根本就不敢全力施为。 “确实古怪,我们先找地方歇息,等会儿再来探!”点头吩咐。 不搞清楚这些神像的秘密,彭磊是再也没有心思做其他的事了。在他现在的心里,金字塔里的秘密比如玉mm的肉体都要吸引人。把老白留在天上值班,彭磊和如玉潜入胡夫金字塔前的神庙里躲太阳。如玉妹妹已经决定要到乾坤界里去休养身体了,所以这一段陪郎君的时光是分外珍惜。彭磊让她去孟斐斯,和白露她们会合,她是坚决不同意,情愿陪男人蹲在这黄沙漫漫的乱坟堆里晒太阳。 “郎君,这金字塔真的是法老的陵墓吗?我看法老更像是葬在神庙底下。”依偎在男人的胸前,如玉眼波流转,没话找话。 “瞎说,这神庙下什么都没有!我的气旋大概能探清地下七、八米。”彭磊笑道。 “郎君,刚才那边庙里的气息很像是那种幽魂呢!”如玉对幽魂的感觉比谁都要敏感,指着前面端坐在神台上的胡夫像,“那几个神像和这个一样,眼睛是晶石镶成的。” “有可能呢!玉儿好眼力。这神像的眼睛真是宝石,不过,好像不是那种能量晶石。”彭磊一挥手,连山剑出,胡夫神像的两个眼珠就到了他的掌心。这家伙竟然这么肆无忌惮地破坏文物,可见一句古话是真的没有错的:江山好改,本性难移!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郎君损坏了神像了!”如玉一吓。 “这种泥塑木雕的东西,吓唬凡人的。我是什么人?还会怕这些!过不了几年,这大庙都会在风沙中变成沙尘,我只不过是可惜这宝石而已。”彭磊搓着掌中的两颗鸭蛋大小的宝石笑道,“md,这些个法老真是有钱,这两颗蓝宝石太漂亮了,镶宝石的还是黄金。哈哈哈,正好给女儿打个长命锁。” “主人,这庙里许多的器物都是包金的。”小白见彭磊这么喜欢这种黄澄澄的软金属,连忙在一边提醒。 “嗯,黄金是个好东西,宝石也是个好东西。小白,去叫老白下来,我们尽量多收一点。过不了几年,这庙就会变成一片废墟。”彭磊被小白提醒,贪心起来。 在他生长发育的那个年代,金字塔前根本就没有神庙,不知道在古代的哪个时段就全部被毁了。与其便宜了后世的强盗,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于是,白露她们正和尼克托里斯女王把酒言欢、礼尚往来的时候,这边一对男女和两只老鸟却在疯狂地找金子,剥了胡夫的金身不说,连胡夫的儿子、孙子也未能幸免。 强盗的贪欲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彭磊甚至想将庙里的神像也搬到乾坤界里藏起来,等以后回到未来,这些东西都是文物,都是无价之宝。后来之所以没有做,是因为他毕竟还没有那样无耻。如西方的某些人权卫士那样,满嘴巴嚷着人权、平等、仁义、道德,却把祖宗做强盗抢来的珍宝堂而皇之地拿出来显摆,还厚颜无耻地辩解是保护,彭磊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盗也有道!那些剥去金皮的神像还是神像,几千年后若是能被人找着,那还是文物。彭磊很小心的,剥金子时尽量不损坏主体,比起某些在圆明园抢掠奸杀,末了还放一把大火的文明人的祖宗来,其实已经文明得多了。 上樑不正下樑歪!庙里的金子很快就采完了,彭磊拉着如玉,一本正经地研究海夫拉神庙里的象形文字和壁画,两只老鸟却是意犹未尽,竟然结伴钻进了金字塔。 彭磊并不是没有想过去金字塔里找宝贝,但是他心有顾忌。金字塔被作为法老的陵墓之后,据说都有法老留下的诅咒,惊扰法老灵魂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死掉。在后世,这样的传说被传得家喻户晓。彭磊还指望着长命百岁做神仙呢,那种没有把握的冒险是坚决不做的。而且,偷法老的随葬品,那等同与盗墓。盗墓就是辱尸,是大不敬,死后是会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还会累及子孙万代。更重要的是,后世的科学家研究过了,其他的金字塔确实有很多是法老的陵墓,但是这三座塔里根本就没有法老的遗体,从来也没有放过,当然也没有随葬的珍宝。 第128章 果然,两只老鸟很快就灰头土脸地从海夫拉的金字塔里钻了出来,两手空空,只有一些放置了几百年的瓜果。 “主人,里面什么宝贝也没有!只有空的石棺,空的陶罐,还有一些祭酒和瓜果。” “废话!你们也不想想,这三座塔都是伊尹他们的宇宙联盟建的,是纪念碑和坐标,能让胡夫法老在塔前建神庙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真的让他们将尸体放进去?这三位法老肯定是另有金字塔存放他们的遗体,过些天我们仔细找找,一定就在这附近。”彭磊一付未卜先知的样子。 “主人英明!不过这三座塔一座不如一座,那座最小的更是简陋,不像是那些外星人造的。”白风和伊尹处得久了,对外星科技了解颇深,所以也有自己的认识。 “传说是这样的!最小的塔是胡夫的孙子,叫什么我倒是忘了。据说它还没有造好,这法老就翘了辫子。你们干脆到里面去看看,说不定在那里会有线索。”彭磊自己不敢钻坟,却怂恿两只老鸟。 白风和百鹤还真是听话。本来还有点畏首畏尾,现在主人特批,于是争先恐后地往金字塔一侧虚掩着的天窗里钻。不过,这次两只老鸟并不顺,不知道是被塔里的干尸吓着了呢?还是着了法老的诅咒,出来的身影比进去时还急。“嘎嘎”叫着,连人话也不会说了。 在白风的身后,一团黑雾如老鸟的影子,不管他飞高飞低,黑雾总是紧紧跟着;白鹤的境况也不好,这鸟儿盘旋在半空中,身上散出一波波七彩的霞光。在它的身外,几个黑影忽隐忽现,想要贴到小白的身上去,却又被小白身上的光波撑开,数次之后,干脆凝成一个影子。 彭磊正和他的如玉妹妹研究着古埃及人的建筑风格和雕刻艺术,还有神庙四壁上刻满的象形文字。三座金字塔靠得很近,两只老鸟的遭遇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这一惊非同小可! 真的惹出僵尸来了,回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大片《木乃伊》,心里一阵阵发毛。赶紧将从神庙里搜罗来的黄金珠宝塞进储物环里,拉着如玉,跳上神庙的屋顶。 第九章讨债的来了 白风他们刚才进出的天窗里,黑色的烟气还在不断地往外冒。 白鹤身外的那团浓缩的黑影在看见彭磊和如玉之后,竟然变成了一个黑衣黑发黑面的年轻人。只见他将手一挥,那些从天窗里冒出、正在四周弥漫的黑烟,连同老白身后的那个尾巴,都在虚空中扭动着,然后化成一个个裹着一团黑雾的骷髅骨架。 好恐怖!光天化日之下见鬼了。如玉虽然说是死过一次了,不怕死了,但是见此场景,还是吓得惊叫一声,一头缩到彭磊的怀里,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大胆妖孽,竟敢惊扰法老的灵魂,还不快快受死!”黑衣人的手上是一把黑漆漆的弯刀,人虚立空中,怒目对着向彭磊靠拢的两只老鸟。 彭磊的瞳孔急速收缩!对修炼者修为的判断标准他也有所了解。比如像对方这样虚空而立,脚下还有一团团凝结的云气,那是必须要超越洞虚层次的修为的。难道眼前又是一个谢无双一般的高手? 连山剑急忙挥出,如定海神针般地插在老白他们的身前,冰冷的剑气向两侧展开。 “喂,这位朋友怎么称呼?哈哈哈,误会,误会!这两个小妖是我的手下,他们不是故意的。凭他们的修为,怎么惊扰得了法老的灵魂呢,是不是?他们只是好奇,是想瞻仰一下法老的遗容,表示一下崇高的敬意。传说法老都是超人,若不是我不会变身,连我也想去法老的棺椁前叩几个头呢。在下彭磊,这厢陪礼了,朋友请息怒!”远远地打躬作揖。 “朋友?嘿嘿嘿!彭磊,你的所作所为,可以死一万次了!真是强盗!你洗劫神庙里的祭品和法器,污辱法老的神像,你以为神鬼不知吗?本来这笔帐以后会有人找你算的,可是,你竟敢指使下属的小妖来骚扰法老神圣的灵魂。异乡人,只有用你的灵魂作祭品,才能洗刷掉你的罪!”黑面人冷冷地说道。 “这个……”鸟人一阵脸红,他怀里的如玉更是羞得无地自容。两个人的境界都还没有到恬不知耻的层次,刚才在三座神庙里的所作所为确实很下流无耻,哪个知道竟然被人在暗中偷看着。 尴尬地笑道:“老兄误会了!其实老兄也知道,这种神像无灵无欲,只是摆设而已。搞得这么夸张干嘛呢?朴素才是真美,对不对?那些黄金宝石放在这里真是太浪费了!我准备拿回去换成粮食。老兄想想,用来救人,能救多少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该抵得上多少浮屠?我会把这功德都算在你老兄和法老的身上的,怎么样?老兄英明神武,不知道怎么称呼?正如你老兄所说,我只是一个外乡人,游历经过这里而已。哈哈哈,你们的法老都是美男子,据说法老的性能力都是超级强悍,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能理解我对法老的崇拜的,是不是?对了,不知道老兄是不是知道法老的养身秘法?” 一大通胡言乱语,说得黑衣人也是一愣一愣的。 “咄!对法老的不敬,就是对神的不敬。彭磊,快快献出你的灵魂吧!” “哈哈哈,你们的神是谁?能不能介绍来认识一下?老兄,亏你也是这么高的高人,难道你真的相信死人能复活之类的无稽之谈?法老也是人,他们的灵魂也只是一个鬼魂而已。说实在的,法老的木乃伊我见得多了,都是一些没心没肺的干尸。也不知道是哪个没知识的想出来的,这样的干尸若是也能复活,那真是烂木头也能成精了。在下不才,倒是知道许多完整保存尸体的方法。在我们东方,保存几千年不腐不朽的遗体多不胜数。马王堆听说过吗?我就是想不通,你们有金字塔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将法老的遗体剖腹挖心呢?我敢肯定,传授你们这个方法的人不怀好意!老兄,不会是你们的神吧?” 彭磊也是很久没有说那么多的话了!此刻情形特殊:白露她们还在人家的地盘上,眼前的这个黑衣人又好像是超级高手,还带着一群的骷髅战士。一走了之肯定不妥,当务之急是要先稳住对方的情绪。于是,差不多要荒废掉了的铁齿铜牙又重新武装起来——若是能将黑衣人说糊涂了,那就什么事也不会有了。 “咄!异乡人,你竟敢污辱我们神圣的神,你的灵魂必须受到审判!”黑面人虽然被彭磊说得有点迟钝,可是原则还没有丧失。傻过之后,又给鸟人添了一个罪名。 “没有,没有,误会,绝对是误会!我怎么敢污辱你们伟大的神呢?我对天下所有的神都是非常敬仰,非常崇拜的,当然不会对你们的神灵例外,请相信我。你们的神真是伟大,能指导你们建起这样宏伟的金字塔,真是了不起。我对他们的敬仰,就像那滔滔的尼罗河水,连绵不绝!我真的很想当面拜见他们,请老兄先饶恕了我们的罪,好不好?我知道我有错,我应该先和老兄你商量后,再替你们做善事积德的。不过你放心,既然你有意见,我愿意先将神像的金衣还回去。这很简单,一个小小的法术就能搞定!”彭磊越说越顺,越说越来劲。 “花言巧语!我克瑞埃蒙绝对不会被你蒙骗,你必须受到审判!”黑面人清醒过来之后,对鸟人的口水有了免疫,就不太容易再犯晕了。 话虽然说得很硬,克瑞埃蒙的手上却还是很小心。彭磊不清楚那潭黑水的深浅,克瑞埃蒙也在心里不断地掂量鸟人的斤两。一只老鹰和一只白鹤是彭磊的奴仆,那鹰还罢了,白鹤可不是凡鸟。克瑞埃蒙刚才一直盯着小白,对小白身上的彩色神光颇多忌惮。再看彭磊和如玉两个,一个肥头大耳,满身的痞气;一个娇艳秀美,恍如仙子。明显的不凡!而彭磊的那把连山剑更是让克瑞埃蒙心惊。那剑气澎湃激荡,杀意凛然。这还是剑气向两侧展开的,若是直冲着人来,克瑞埃蒙甚至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不出丑。 不过,作为守陵人,自古以来的教诲就是,不惜生命,也要捍卫神祗的尊严。克瑞埃蒙的原则没有改变,只是气势退了许多。左手轻摆,围在他身后的黑色骷髅们躁动起来,其中的几个化身成烟尘,沉入到身下的黄沙中。 “主人,他们是不是去找帮手?”老白化身成了人形之后,一手平端着他的量子枪,掌中还抓着大把的闪光弹。 “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动手。虽然我们不怕他,但是我们的行踪是个秘密,不能让宇宙联盟侦测到。” 还不到和宇宙联盟公开对决的时候,彭磊也不想走到哪里都被人家盯着。眼前的这个叫克瑞埃蒙的家伙虽然阴森森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神祗都是伟大、光明、正确的神吧?(那个叫宙斯的除外,整个一大淫棍!)彭磊曾经看到过古埃及的那种亡灵书,那些法老虽然虚伪、残暴、奸诈,死后却都要假装是清白的善良人,说明这边的神大概也不是恶神。 咧着嘴怪笑道:“克瑞埃蒙老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难免是会犯一些小错的,是不是?你们伟大的神难道连这点宽容之心都没有吗?知错则改,善莫大矣!神或许正在为我的觉悟而高兴呢。我看老兄确实是一个忠诚严谨的伟丈夫,我对你的景仰,就像那滔……。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的。在我们东方也有伟大的神,玉皇大帝、女娲娘娘、太上老君……听说过吗?说不定他们和你们的神是好朋友呢。 第129章 千万不要打架,你看那边,闲人很多的。若是惊动了凡人,恐怕不太好。” “彭磊,你很会说话啊!”克瑞埃蒙算是长见识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能说话的男人,“想不动武也行,不过,我需要你的血去安抚神祗被惊扰的灵魂。” “我的血?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看,神并不认识我,刚才进入金字塔的是这两个小妖。老兄先带点他们的血回去,怎么样?若还是不行,那我也不会舍不得我的血的。” 一听说要他们的血,两只老鸟立即成了伙伴,凑到彭磊的耳边,叽叽呱呱地说开了:“主人,我们到里面什么都没有做啊!只、只是打碎了两个瓦罐。是空的,只有半罐臭水。主人,我看那个黑小子一身的邪气,很不正经。主人这样低声下气了,他竟然还不满足,简直就是得寸进尺。我们难道还真的怕他?也就是一群小鬼而已!他们的那个神,说不定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魔鬼。” “主人,我是神族,我的血怎么能送给魔鬼呢?主人千万不能答应啊!”小白急急地声明。 “操!你们两个怎么没有一点点牺牲精神?难道真的要我的血?你们两个长得这么健壮,给他几滴血又伤不了身体。告诉你们,经常献血对身体还有好处,可以促进造血机能的代谢。和你们说这么高深的道理,想来你们也不会懂。总之,出点血并没有什么坏处。管他是鬼还是魔,先应付了现在再说,等以后我们再来报仇。”彭磊抓住小白的脖子开导道。 “主人,恶魔都是贪得无厌的,到头来他还是会要主人的血,那我和老白不是白白地牺牲了吗?老白,你说对不对?”为了一点点鸟血,白鹤也不和老鹰争老大了。 “对,对,鹤兄说得太对了!主人,对恶人的迁就,就是谋杀自己,谋杀善良人。这不是小事!主人,干脆我们为民除害,然后就离开这里。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好的,漫天黄沙,城市也是一片惨白色,哪有我们鱼凫城漂亮。” 不仅仅人类是自私的,有灵性的鸟也是自私的! 血、肉、须、发等得自于父母,不好好养护珍惜,那就是不忠不孝。两只老鸟为了一点点鸟血,把彭磊平时教诲的仁义道德都搬了出来。献血不损伤身体?才不信呢!若是真的对身体有益,主人这个鸟人为什么还向别人推荐鸟血?不过,彭磊的态度好像非常决绝,好像又要拿出主人的嘴脸来了,小白赶紧将头转向它善良慈悲的主母。 古人说,知夫者,莫如妾也!在古代,男人是女人的饭碗。而且男人很多都是三妻四妾,心花花的。女人若是不将自己的男人研究透,日子肯定是过不好的。彭磊就是如玉的全部,如玉从小就学的是如何琢磨男人,做了仙女后也没有改变。 现在彭磊的态度很反常——对着前面的那一群黑色鬼魅卑躬屈膝,对两只老鸟又是一本正经地威迫利诱,这完全不是平日里的那个男人!看他眼神游移,动作夸张,很显然,肚子里在打着什么主意!彭磊和克瑞埃蒙套近乎的时候,如玉也从最初的惊吓中清醒了过来。搂过可怜兮兮的小白,轻抚着鸟背安慰,害得老白又嫉妒得差点抓狂。 如玉料得没有错!两只老鸟的见识,大多数也是从鸟人那里学来的,他们都能明白的道理,彭磊哪能不知道。之所以和克瑞埃蒙又是称兄、又是道弟,还要劝老鸟献血,都是为了拖延时间,静观变化。在不能使用乾坤界的情况下,还是要讲一点策略的。 克瑞埃蒙可不知道彭磊在动什么脑筋!说实在的,鸟人的鸟话他也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有朋自远方来?自说自话吧!犯了错,那就得承担责任,咱“黑人”只知道你死我活,大家快活。不过,派出去找帮手的好像也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帮手怎么还不来呢? 冷冷地看着在唱着戏的鸟人和老鸟:“你们四个的血都要!你们都有罪,别想跑!我们的神即将苏醒,你们即便是逃到天上,也跑不出大神的掌心!” 第十章谁怕谁呢 鸟人的脾气其实并不好,而且也难得有今天这么好的大局观。这一番委曲求全,在他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谁知道克瑞埃蒙根本就不领情。终于来了血性,向老白使眼色,一边张开鸟嘴骂起来:“靠!得寸进尺啊!你们的那个鸟神难道是西天的如来佛祖?” 这边如果动起手来,那么在孟斐斯的白露她们当然也得以防万一,而老白是最好的送信使者。白风接到指示,晃身现出本相,振翅而起。不过,很快他就急冲而下,叫道:“主人,好像他们的帮手来了!那边的兵士都在发呆,有的干脆在睡觉。这片沙漠好像是被禁锢了!” “哈哈哈!”克瑞埃蒙也觉察到了环境的异变,狂笑起来。右手扬起,那把黑色的弯刀上腾起一道道暗影,落向四面的沙漠。 头顶上炽烈的阳光突然就淡了。抬头看,太阳仍在,只是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黑纱,散着阴森森的寒意。 “主人,怎么办?”两只老鸟紧张起来,白风又化成了人身。这样变来变去,他也不觉得烦! “听我的指挥!还不知道他们的帮手是什么级别的。tmd,但愿不要太变态!”彭磊低声叮嘱,跨前一步,也是仰天长笑,“老克,不要以为我们怕了你!老子错也认了,你还想怎么着?真的要老子的血?你tmd不要逼人太甚!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将你的祖坟也炸了,你信不信?” 灵诀点出,连山剑一阵轻颤,冰冷的剑气突然向四周无声地炸开。 克瑞埃蒙没想道彭磊说动手就动手,刀光一摆,重重黑影在身前结成一道黑色的幕墙。如果说幕墙是用黑色的冰垒成的,连山剑的剑气就是那炽烈的阳光,袅袅的黑气在虚空升腾。透过升腾的烟气,隐隐地能看见克瑞埃蒙黑脸上颤动的皮肉。 克瑞埃蒙身边的那些黑骷髅更加倒霉。在连山剑形如实质的剑气的冲击下,一个个就如同被戳穿的肥皂泡,无声无息地化成一缕缕轻烟。 克瑞埃蒙的黑脸上泛出晶晶亮的光,猛地一声长啸。四周的空气剧烈地波动起来,脚下的黄沙一团团的暴起,和着袅袅升腾的烟尘,竟然都幻成了人形——巨大的沙魈! 不用彭磊吩咐,白风手上的炸弹已经接连扔出,不过,在重重的黑幕中,闪光弹的眩光就像是萤火虫的微光;量子枪射出的一束束幽蓝的光穿入沙魈的胸膛,可是,那些没有血肉的沙人根本就没有感觉,仍然在原地摇摇摆摆地调整着姿势。 比较起来,白鹤的进攻就稍微有效一点。这老鸟起到半空,周身亮起七彩的毫光,头顶上的朱冠长大了数倍,变成了一顶鲜艳的大红帽。这红顶亮着耀眼的红光,光波如水中的涟漪,一层层地向外散射。那些沙魈之所以还在原地摇摆,大概也是因为小白头顶上的这个红光。 沙魈涌起的时候,克瑞埃蒙就遁身到了远处,隐身在层层叠叠的黄沙后面。不过,他的进攻并没有停下来,一道道黑色的光刃不时地从沙尘里飞出,冲入连山剑的剑气里,撞出“嗞嗞”的声响。 老白的光枪没有什么杀伤力,只能悻悻地收起。于是,手执着他的轻羽剑,站到小白的身边吆喝:“鹤兄,有没有更厉害的法术?tmd,这些鬼魅太变态了,竟然能附身到沙子上。呀!看地上,还真的有死人!” 沙子里,一只只枯瘦的手正在探出,然后是干瘪的身子。每一个都裹着一团淡淡的黑气,深凹的眼窝里闪动着幽幽的蓝光。“呵呵”地叫着,向着他们站着的屋顶涌来。虚空中迅速被浓烈的恶臭填满。 彭磊迅速地从储物环中掏出两个口罩,一边给如玉戴上,一边关心地问:“玉儿要不要到乾坤界里去躲一躲?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修的是什么法术,太恶心了!” 如玉轻轻地摇头:“有郎君在身边,如玉不怕!” 挣开男人的怀抱,如玉捂着口罩轻咳了两声,秀眉微皱,人竟然盘膝坐了下来。碧光一闪,空桑琴现在她的玉腿上;玉臂轻扬,叮咚的琴声悠然响起。 彭磊这时才想起,自己的这个娇艳的老婆也是仙女,还拥有一件极神奇的仙宝。上次在羽村对阵长生殿的云青时,空桑琴就发过一次威。那琴声唤出的充满生命力的泡泡,或许也能和关小倩的那件仙宝——七宝锦丝的防御力相媲美。 如玉指尖流出的音符彭磊并不陌生,据说还是那些日子,她们一群女人在羽村度假消夏时,如玉和白露两个自编自创的,曲名《南山春早》。音乐欢快明亮,每一个音符中都蕴涵着蓬勃的生机。 随着琴音的流动,绿色的气泡迅速在虚空幻现,随风舞动着,一层层地向四周漫开。谁也想不到,那些张牙舞爪的干尸和沙魈,一旦碰上那些轻柔的小泡泡,立即就会被一层绿光包裹起来,然后轰轰烈烈地炸开。 惨叫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中间还杂着克瑞埃蒙的怒骂,老白和小白的惊叹。 “主母真是太伟大了!” “空桑琴是生命之琴,正是这些鬼魂的剋星啊!” “主母弹的琴曲真是太美妙了,简直比仙乐都要动听啊!” “你听过仙乐吗?哈哈,我倒是听过!仙乐哪有主母弹的琴曲美妙!” 小白是马屁和用功两不误!回到这个世界之后,它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陪如玉,所以和如玉的感情特别深。现在如玉大显神通,仿佛弹琴的就是它自己,连看向老白的眼神也是斜的了。 第130章 音符在虚空回荡,原先黑沉沉的沙漠中,此刻添满了绚丽的颜色。连彭磊也得意得有点忘形了!收起连山剑,取了个摇椅,就这么欣赏起克瑞埃蒙的狼狈来。 远处,克瑞埃蒙的怒斥变成了凄戾的长啸,四周的那些干尸和沙魈也一起暴哮,倒也有点惊天动地的气势。不过,在层层叠叠的绿色泡泡所组成的空间里,那暴哮更像是临死前的哀嚎。 彭磊得意啊,扔掉口罩,左手酒杯,右手烤肉——这一招是从周星星的电影里学来的!扬声笑道:“老克,我并不想这样的!何必呢!是不是?老兄若是收起这些鬼魅,我就让我老婆停下来。我声明在先,这才是开始,更厉害的还在后面呢!” 远处的回答是愤怒的咒骂:“异乡人,你们要付出代价的!” “哈哈哈,老兄,你也看见了,你的这些鬼东西根本就没法奈何得了我们!想要代价可不容易,老兄,识时务者为俊杰,看你的样子也不傻,怎么就像个二百五似的。不如我们大家收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 “住口!你们都是恶魔,今天你们休想离开这片沙漠!”克瑞埃蒙对彭磊的提议根本就不心动,金字塔边上的沙魈和干尸还在不断的爆开,他也毫不心疼。不断从沙子里钻出的比爆掉的还要多,连彭磊他们占着的神庙也被震得在微微摇动。 四周黑气在越聚越多,越聚越浓,小白羽冠上射出的红光也在渐渐被压缩。刚才还能隐隐地看见远处的金字塔,现在都溶在了浓浓的黑色里。一声声异样的尖啸响起,渐渐地汇成一种很恐怖的声响。白风的眼神好使,突然大声惊叫起来:“主人,他们竟然会射箭!那是什么虫子?太恐怖了!那边的沙山好像在动,他们要干什么?” “虫子?”如玉本来是全心全意地弹着琴,听说有虫子,立即玉颜失色,指法也散乱起来。彭磊也吓得不轻——天上是密如雨点的黑色光点,无数的箭带着刺耳的啸声,正高速向这边飞来;地面上也是黑乎乎的一片,拳头大的甲虫将整个的沙漠都铺满了,蜂涌向这座塔前的神庙,空桑琴召唤出的光泡根本就不能将它们稍微阻挡。 彭磊飞起一脚,将老白踹出三尺,骂道:“鬼叫什么?那是食尸虫。你tmd动手啊!枪有什么用?吹风!对,吹风!把它们吹到尼罗河里去,吹到地中海里去!” 老白从得意转为惊骇,那一刻确实是有点傻了。其实也不怪他,自从得了闪光弹、量子枪之后,这小妖精早就将自己原先所拥有的本事都藏到脑袋的角落里了。此刻被彭磊踹醒,心中暗骂自己蠢。这里是沙漠,他老白驭风的本事在这种地方,好像也是能露一手的。若是搞出个沙尘暴来,说不定能将尼罗河给填了。 晃身现出本相,一声长嚎,振翅而起,急旋的风从他的翅尖荡出,世界立即就回复成黎明前那昏晓难离的朦胧。 风急旋着,又是一个巨大的龙卷风。老白被彭磊一骂,心中惶恐,出手就是竭尽全力。一声嘹亮的鹰啼,甚至盖过了狂啸的风声,那爬满沙漠的黑色甲虫这一刻都变成了飞虫,和着黄沙,在金字塔和神庙的周围转成一垛黑色的墙。 箭还在飞,不时有冲出那旋转的黑色虫墙的,却都是串着好几个虫,如一串串烧焦了的糖葫芦。 小白干脆收起了法术,缩起身子,单腿独立在如玉的琴旁。彭磊也收起了连山剑,心里却是在后悔。当初在羌城抢来的几件宝贝——谢昌庭的玄黄旗和肖奇的凡天镜,如果不还就好了。那日会见羌国的使者时,为了回应谢无双的诚意,心里一冲动,把到手的宝贝都作为大礼了。 那些个东西如果还在手上,玄黄旗或许用处不大,但是凡天镜绝对能派上大用场。据说那仙镜能约束一切灵力,此刻若是拿出来一照,或许能将那些干尸和骷髅都照没了。 老白的啸声过后,满耳就都是“叽叽”的惨叫声和呼啸的风。小白摇头晃脑地乱叫:“老白,没听主人说吗?往外吹,吹到大河里去!” “这……说得倒是容易,你让我怎么吹?四面八方都是虫子!” “就这么吹,不错!”彭磊及时鼓劲,“把沙漠给我吹成戈壁,看他们还哪里去找沙魈和骷髅怪物!” 如果把沙子都吹没了,那些食尸虫也没处藏身了,克瑞埃蒙同志的法术也就不灵了! 第十一章都不是好惹的 小金字塔的塔顶,克瑞埃蒙的脸亮着妖异的紫光,口鼻处袅袅地往外冒着淡淡的黑色烟气。在他的身边,一左一右,一个是浑身裹在黑袍里的女人;一个是身穿灰色长袍,满脸金毛的老头。他们三个,就是这片沙漠的看护者,这个死亡灵之禁域的守护人。 克瑞埃蒙、卡奴、安德诺尔,据说是神的直接传承者,拥有役使死亡灵的能力,这片沙漠中最接近神的存在,此刻却一样的一筹莫展。 “克瑞埃蒙,他们是什么人?难道是传说中的死敌,光明神的传人?”卡奴的声音虽然冰冷,却是出奇的悦耳,是那种略带沙哑,带着强烈磁性的女低音。这嗓子若是在床上呻吟,一定能醉死世上所有的男人。 “他们来自东方,他们的神是玉皇大帝,还有什么女娲娘娘。传说中的光明神,召唤的是白色的生命之光;这个女人的琴音,召唤的却是绿色的生命元素。”克瑞埃蒙终于不吐烟圈了,喘着粗气,愤愤地答。 “卡奴,收了你的噬灵箭,你射的都是我的圣甲虫。”满脸金毛的安德诺尔顿着手中的金杖,一脸的不甘。 卡奴全身都罩在那件宽大的黑袍里,头上顶着黑色的头巾,脸上还遮着黑纱,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根本看不出老少美丑;在她的身前,一张黑气缭绕的两尺小弓正不断地自动向天上射着箭。其实也不是箭,而是凝在弓弦上的一道道箭形的黑光。这黑光无声地飞上虚空,在高空炸开,然后才化成尖啸着的满天的箭雨。。 安德诺尔是他们这一片空域中唯一不是黑色的东西。穿的衣服不是黑色的,手中的法器也是镶满了五彩宝石的金杖,金杖散射着一波波淡淡的紫光。手中不断地变换着印诀,一道道深紫色的光从指尖飞出,融进金杖的光波里。紫光所到之处,沙漠就像海面一样起伏着。 “把你的虫子收起来,把你们的法术都收起来,恶魔之徒这样摧残我们神圣的禁域,我们决不能让他们离开,他们必须受到惩罚。”卡奴的声音真的很吸引人,却是冷冰冰的,没有丝毫的感情。 “禁域之地,他们即便是上界的神灵,也休想能够猖狂。你们都退开,我要将他们封印到地底的禁湖里。”安德诺尔虽然收起了法诀,却也不甘心就此罢手。 “你想让这些罪人去惊扰禁湖里的圣主吗?若是还有其他的办法,我们就不能这样做。卡奴,你有什么办法?”克瑞埃蒙并不同意安德诺尔。 “可是,驭风术正是禁域之禁术,你们看那几个妖魅,若是不赶快制止,这风暴或许会毁坏禁域之根本!” “你们退开,即使是烧尽我的灵魂,我也要将他们毁灭!”卡奴没有回答克瑞埃蒙,脚下浮动的黑雾迅速凝成云团,托着她升向高空。一直笼在黑袍里的双手伸了出来,却是出奇的白嫩细腻。十指急速地幻动,一道道紫色的眩光随着指尖飞舞,飞向尤在空中不住轻颤着的那把小弓。 克瑞埃蒙脸上的紫光迅速消褪,身影一闪,化成一道黑光,飞向远处的另一个金字塔顶。安德诺尔的动作也不慢,几乎是随在克瑞埃蒙的身后闪向远处。 风还在呼啸,远处那个铁桶般的风墙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其实风墙外的卡奴等人也并不清楚。只知道那旋动的风眼里脉动着澎湃的生命元力,由此可以断定,那几个人和鸟还在。 禁域里的死气还在升腾,黄沙漫空飘舞,远近都是灰蒙蒙的。只有卡奴的身外,不足一丈方圆的空间,是一片澄澈透明的紫色。 弓在缓缓上升,紫色的光在向弦上汇聚,那片澄澈透明的空间在渐渐放大。哀婉的轻吟从纱巾后吐出,袅袅地溶入紫色的光晕里。 “嗡”一声轻颤,那张小弓上紫光暴涨,弓好像和了发酵粉的面团,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张超过十米的超级巨弓。一道黑影从卡奴的身上透出,在紫光中长成一个十多米的巨大身影。仍然是黑纱蒙面、黑袍飘飞。这巨大的卡奴左手轻抬,将巨弓抓在掌心,右手搭上弓弦,曲腿拧腰,弓弦徐徐张开。 死寂!这一刻的沙漠就是一片死寂! 虚空中升腾的死亡灵之气急速地向弓弦汇聚,漫空飘浮的黄沙突然停止了振动,空间仿佛是凝成了一锅胶,连那疯狂旋动着的风墙也静了下来。 白风还在舞动着翅膀,嘴里还哼着小调:“吹、我吹、我吹呀吹!” 得意啊!可惜旁观者都是主人一级的人物,一个小白的奉承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虚荣。 “老白,为什么停下来?”彭磊突然怒声呵斥。 “主人,没有啊!”老白很委屈,可是风确实是停了下来。满眼的黑色早就褪尽,风墙本来是一片金灿灿的黄。此刻却是凝在空中,如一垛真正的墙。呼啸的风声是突然没有的,空荡荡的风眼里,只有悠扬空灵的琴声和老白得意的小调。 “主人,好像有危险!”白鹤最是敏感。 虚空中的灵力在急速消失,空桑琴召唤出来的泡泡也褪变成了灰白色。 第131章 “停下来,看看他们在干什么!”彭磊还不知道克瑞埃蒙究竟找来了什么样的帮手,这片空域的空间有点扭曲,就如同陷身在仙阵里,灵识根本就没有办法及远。 事实上,沙漠中的这个死亡灵之禁域确实是一个很特别的阵式。它是一个被禁锢的空间,能聚敛天地间的至阴、至戾之气,滋养沙土下的万千亡灵、万千枯骨。那一缕缕的黑气都是极毒无比的尸毒,能腐蚀人的灵魂,也能消蚀人的灵识。 彭磊不知道,连仙鹤小白也不知道,如玉的空桑琴根本就不是普通的仙宝,而是一件上古时代就存在的神物。空桑琴最强的属性就是生机,琴音能激励出天地间所有生的气息。如玉的修为太低了,若是广成子这一级的高手,空桑的琴音能让死人复活,让朽木开花。 此刻,天地间所有生的气息都在被急速地抽走,如玉的修为根本就没法留住。 “主人,我的法术失灵了。”老白干脆回复了人形,哭丧着脸。 沙墙凝在虚空,却在微微地波动;头顶上也是一层厚厚的黄云,不见天日。 “知道了!大家小心。听到这个声音了吗?好像是个女人!不知道漂不漂亮。老白,如果是美女,我们抓来给你做老婆。” 这个时候鸟人还有心思开玩笑,小白“叽”地一声笑了出来:“主人,肯定是像克瑞埃蒙一样年轻,不过,肯定很黑!黑白配,不知道将来生下来的东西是什么颜色。” “你tmd找打?配你也是黑白配!”老白一脚踹去,两只老鸟刚刚结成的同志加兄弟的感情就此烟消云散。 卡奴的低吟在虚空回响,配上空桑的琴音,却是极为动听的。“噗”地一声,如玉小脸上的血色褪尽,张口喷出大口的鲜血。那已经变成灰白色的泡泡在一瞬间全部炸开,空桑琴也化成一缕轻烟,钻入如玉的袖口。 “咔咔”的爆裂声不断传来,凝在虚空的沙墙如同是真的混凝土墙,裂出一道道恐怖的缝。轰轰隆隆的震响紧接着响起,沙墙的一面猛烈地炸开,现出一个紫光缭绕的巨大空洞。 “主人,危险!”小白振翅而起,一点鲜红从它的头顶飞出,撞向那紫色的空洞。 “玉儿,你怎么样?”彭磊也知道危险,但是老婆的状况更让他担心。把如玉紧搂在怀里,急急地问。 “彭郎,我很累!” “玉儿到乾坤界里去,小白也去!” 一道乌光从紫色的空洞中飞来,正撞上小白飞出的鹤顶。 满眼是迷离的幻彩,空间剧烈地扭曲,空洞附近的沙墙也崩裂成纷纷扬扬的沙雾。红光急速而回,却已是一团红色的沙尘。在小白的头顶上急旋数圈之后,才回复成一个满是裂纹的红球。 小白尖叫一声,连翅膀也垂了下来。彭磊心疼如玉妹妹的同时,顺手也将小白请进了乾坤界。它这个样子,显然是受伤不轻,再也没力帮忙了。 又能触摸到虚空中的灵息,白风的风魔法也重新吹了起来。不过,老白现在的样子可不好看,浑身的毛都倒竖着,仿佛是还没有干透的落汤鸡。他的自信心也大打折口,风卷向紫光亮着的方向,嘴巴里却在哇哇叫着:“主人,怎么办?我们走吧!” “没出息!你看那个女人,好像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扭曲的空间稍稍平缓了下来,彭磊的灵识就迫不及待向外漫开。现实并不是特别不堪。虽然如玉和小白都退出了战场,但是克瑞埃蒙好像也很惨。至于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估计现场的人和鸟没有一个明白的。 卡奴确实没有占到便宜!她的那张威力绝伦的弓名叫塞尔克特,传说中人面蝎身的女魔的名字,据说是大神用女魔的尾巴炼制成的。塞尔克特弓,一如它曾经的主人,带着强大的魔性,只有人的魂魄才能将它拉开。在塞尔克特弓开满的时候,方圆数十里内,所有的生机和死气都会被弓魂吞噬。那支由天地间所有气息所凝成的箭,能摧毁神魔的金刚之身。 卡奴奋身开弓的时候,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只能快跑。他们的修为,在塞尔克特的魔力之下,根本就没法守住自己的魂魄。如果塞尔克特没有伤到敌人,却先将自己人的魂魄拘走了,那绝对是天大的笑话。 塞尔克特确实是魔弓,如果能如愿地击伤敌人,魔弓会将吞噬而来的生机回馈给开弓的魂魄,卡奴会因此而修为大进;不过,若是一箭无功,魔箭会在力尽之后化成虚无,开弓的魂魄会因此大伤元气。最惨的,或许连自己的魂魄也会被魔箭带走。卡奴最初发誓说,愿意献上自己的灵魂,当然不是说说而已的。 塞尔克特魔箭,传说中能撕裂神的魂魄,在这死亡灵之禁域里,所聚敛的死气又是被禁域翻倍的。这一箭谁能挡得下?可是事实确是大出克瑞埃蒙他们的意料,魔箭竟然在半途就炸开了。 小白的朱冠是玉泉洞府的老主人、天机子的炼丹炉所化成的,作为远古诸仙中炼丹最出色者之一,天机子的炼丹炉当然不会是蹩脚的东西。这一下硬碰,鹤顶固然差一点被射烂,神器碰撞所发生的灵魂脉冲,让塞尔克特弓也差一点魔魂出窍。 剧烈的碰撞,仿佛是置身在原子弹爆炸的中心,若不是连山剑化成的护幕,彭磊估计自己也会像身外的黄沙一样,被吹到尼罗河里去。即便是这样,老白也还是被震得像脱毛的鸡似的。 爆炸的能量当然是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魔箭炸开之后,箭身所蓄积的吞噬之气在一瞬间就填满了禁域的每一个角落,连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不能幸免。 金字塔发出“喀喀”的暴响,覆盖金字塔表面的石板裂出一道道细纹,石屑混入狂暴的沙尘中,卷向更远处的虚空。克瑞埃蒙掌中的黑刀倒是变得漂亮了,阴沉的黑色褪尽,成了一把亮银刀;安德诺尔的宝杖却是废了!上面镶着的宝石一颗颗地炸开,化成一朵朵彩色的石雾。他们两个人更惨,仿佛是挨了炸弹似的,齐齐地狂喷鲜血。连虚空也站不住了,顺着金字塔的斜坡滚落到沙尘里。 和他们两个相比,卡奴反而是好许多,至少人还是在虚空立着。那张塞尔克特魔弓也还在,仍然是高近十米的巨弓。弓弦震颤着,弓身上紫光闪烁,黑气缭绕。卡奴木立着,衣衫仍然整齐,不过蒙面的黑纱上却满是浸湿的点,一滴滴的殷红还在顺着沙巾往下滴。 彭磊并不知道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现在的狼狈,毕竟他们两个离得太远了。但是,近在咫尺的卡奴却是看得分明。不要说卡奴把自己包装得像个修女似的,全不知美丑。即便她是一个如仙女一样的超级大美人,此刻的鸟人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了。机会稍纵即逝,不好好把握的话,怎么对得起自己! 连山剑化成一道银亮的光,劈向那尤在虚空振颤着的塞尔克特魔弓。 第十二章我不是坏人,我是小人 “轰”地一声巨响,强烈的震颤将整座沙丘都抛上了半空。虚空中彩光乱闪,黄尘漫舞,那座小金字塔前的神庙首当其冲,连摇也没来得及摇几下,就在猛烈的震颤中轰然倒下。覆盖金字塔的巨石也不能幸免,不少被吹上半空,又在半空中炸成碎沫。 塞尔克特魔弓仿佛是一只受伤的野兽,发出一阵阵凄惨的哀鸣,然后化身成一缕黑色的烟气,遁入卡奴的黑袍里。卡奴也终于动了,“哼”地一声惨吟,大口大口地狂喷鲜血,几乎将蒙面的黑巾也吹走。 鸟人做事,一向是心黑手辣,此刻当然也不能例外。此时此刻,在别人的地盘上,自保的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抓人质,那是电影里屡试不爽的妙招。人随着剑光飞出,眨眼间就到了卡奴的身前。 双手一合,将黑袍里的身子紧紧抱住,还不忘了腾出一只爪子,在胸前肉多的地方捏几下。怪笑道:“哈哈哈,咪咪还不错!” “流氓!”卡奴酥软的身子突然硬得像块石头,然后很快又软成一滩烂泥。狠吐了一口血,头一歪,竟然晕了。 “老白,给你做老婆,要不要?”彭磊得意啊!卡奴的身份不会低,说不定是老克同志的情人。有这样的一个人做人质,他克瑞埃蒙还不认栽? “主人,我……说不定真的很年轻,如果和婴大姐差不多漂亮,可以让她和青青一起干活。要不,给老魇。”白风虽然鸟毛都快震秃了,但是速度却不慢,紧随在彭磊的身后,黑着脸,提着枪,全神戒备。少了小白和如玉之后,他身上的担子一下子就重了,丝毫不敢马虎。彭磊说要将这个俘虏给他做老婆,先别说还不知道美丑,即便是美貌如婴纨,好像也是不妥的。他老白对女人,还只是停留在幻想阶段,真的要讨老婆,还真是没有准备好呢。急急巴巴地答,顺便提了个建议——老魇这方面的欲望好像更强些。 “妈的,你小子若是有老魇的一半色胆就好了!”彭磊又在卡奴的身上乱捏了一阵,感叹着,“这女人不丑,或许可以和青青做个伴。和老子斗,他们还嫩了点。老白,你那鸟枪没有用,把这黄沙吹开,我们干脆把他们的老巢炸了,看他们还怎么横。克瑞埃蒙在那边,好像也受了伤。真是没有用,看来先前是高估了他们的修为了。” 灵识铺开之后,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被彭磊找着了。克瑞埃蒙被黄沙半埋着,身上黑气缭绕,显然是在疗伤;安德诺尔稍好些,人还浮在沙尘中。手中的金杖不见了,双手结着印诀,却是在召唤法术。 第132章 白风答应一声,风又在身边卷起,不过,这次人家比他快。 天空中闪过一抹浓重的黑色,紧接着,脚下的沙漠中传出恐怖的“喀喀”声,仿佛是圆木折断的声响。轰轰隆隆的震响紧接着响起,一道数丈宽的裂缝平空出现在沙漠上,绵延向远处,没有尽头;黑沉沉的烟气在裂缝里蒸腾,根本就没法探知裂缝的深浅;一个比白风唤出的旋风强上数十倍的气旋在身边转起,把他们拉向那无边无底的黑色中。 彭磊挥出连山剑,刚想乘着剑光遁走,头顶上的黑色一合,然后眼前就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耳中只有老白的惊叫:“主人,我们中埋伏了!” “妈的,怕什么?我们有人质!看能不能弄点光出来。”彭磊夹紧了腋下的卡奴,一探手,抓住了老白的脖子。 “主人,我喘不过气来了。”老白死命地挣扎,手上倒是还没有放松,将量子枪改成了激光电筒。 “鬼叫什么?我还不是怕你走丢了!”彭磊也从储物环里取出一个电筒,四下里乱照。 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脚下是一个看不见边岸的大湖,黛绿色的湖水浓厚得像胶,微微地波动着,泛着一圈圈细密的涟漪;四周是厚重的黑雾,渐远渐浓,光束根本就没法穿透,只不过这黑雾只是浓缩在湖面上的两、三丈高处;头顶处也是浓黑,是如暴风雨来临前的积云,翻卷着,其间穿梭着一道道更浓更黑的线。 “流氓,恶魔,你们逃不了了。”这时的卡奴小姐竟然醒了。 “妈的,我们跑不了,你有什么好处?小姐,不知道你如何称呼,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你指点我们出去,我就放了你。”彭磊的眼珠乱转,手上紧了紧,俯身说道。 “我……恶魔,你玷污了我的身子,我的心也死了。”卡奴喃喃着。 “小姐,用不着这样决绝吧?也就是摸两下而已。你的生命可不仅仅是你的!给你生命的是父母,他们的养育之恩你报答了吗?教你本事的是你的师傅,他们的授业之恩你报答了吗?人必须要有报恩的心,就这样死了,你就是不孝;这世上还有许多爱你的人,许多你爱的人,你舍得抛开他们吗?你舍得,他们也舍不得啊!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者!看你的样子也不笨,怎么会这样看不开呢?你若是觉得吃亏,等出去之后,我让你摸还,怎么样?开个玩笑,不过,还是请你认真想想,不要这样随便就想死。” 这个时候,人质如果是个死人,那对彭磊一点好处也没有。彭磊赶紧收起他的魔爪,鼓起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做起了人质的思想工作。 “恶魔,流氓,我卡奴无父无母,无朋无友,我的生命和身体都是属于圣主的。你玷污了我的身体,也玷污了我的灵魂,我只有一死才能赎罪。恶魔,你也跑不了的。” “不会吧?你们的圣主是个什么东西?竟然会这么自私!我对你也没做什么呀,也就是不小心碰了几下,你连一根毫毛也没又少。反正我不同意你死!不如这样,你带我们出去,以后我收留你。在我的身边,没人能欺负你。” 卡奴轻哼了一声,转过头去,干脆不搭理鸟人的鸹噪了。 “主人,怎么办?”一到危急关头,老白准会问出这一句。这老鸟投奔了鸟人之后,把原来做老大时的主见、信心和尊严全都扔到鱼凫城的垃圾筒里了。 “你tmd闭嘴!没看老子正在想办法吗?”连山剑化成一圈弧光,在身外隔出一个几丈直径的清明的空间,然后彭磊轻拍卡奴的小脸,继续谈判。 “小姐,凡事都好商量的。不如这样,我们离开这里之后,我给你三次机会,让你报仇雪恨,怎么样?我决不还手!想想,我是你的大仇人,你若是能亲手杀了我,那多解恨啊!” “喂!你到底在不在听我说话?” “你现在在我的手上,想死也不容易。嘿嘿嘿,即使要死,怎么个死法也得我说了算,是不是?” 这句话倒是很有威力,卡奴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双目终于睁了开来,大眼睛里流动着明显的惊惶。 “嘿嘿,想死还不容易?不过,人有不同的死法,正好我也知道好多种。剥皮、抽筋、凌迟、油煎、刀锯、斧剁、点天灯、五马分尸等等,太多了!还可以把人放在火上慢慢地烤熟,据说也是一种很痛苦的死法。你是个女人,看样子很年轻漂亮。嗯,鬓角的乳毛还在,竟然还是处汝!没尝过男女欢爱的滋味就死了,不觉得亏吗?我也觉得很可惜。不如这样,我每天给你找一百个男人,让你尝够了欢爱的滋味再死,怎么样?” 鸟人多精啊!卡奴心湖的波动通过她身体的颤栗,明显地传到了彭磊的眼里。轻撩开黑纱的一角,彭磊阴森森地趁热打铁。 卡奴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的绝望。彭磊所说的那些个死法,想想都是一种恐惧。牙关紧咬,竟然发出细细的“咯吱”声。可惜,自从她落到鸟人的手上之后,浑身的力气已经不受她自己控制,此时此刻,想自杀都做不到。 “恶魔,你若是个男人,就干脆一点杀了我!” “哈哈哈,如果你不识相,那我是不是个男人,你很快就会知道。我可告诉你,我非但是个正常的男人,有时还很坏。我当然也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本事!不管怎么说,你毕竟也是个处汝,好像还很漂亮。就让我来做你的第一个男人好了!” 彭磊根本就不理卡奴的激将法,那种小手段在他这里根本就没用。一把撕开卡奴脸上那浸透鲜血的黑纱,賊手从胸腹移上卡奴雪白的颈脖,啧啧赞道:“好一身皮肉,如果你愿意给我多看一点,我不会拒绝的。” 卡奴现在的样子,根本就看不出美丑。五官扭曲着,脸上沾满了血污,倒是脖子那一段的皮肉还真是极品,细腻白嫩,摸上去手感极好。 “我……你杀了我吧!恶魔,否则我死后的灵魂也不会饶过你的。”卡奴无力地挣扎着,她的脸上的纱巾只有在祭拜她们的神时才会解开,她是属于她们的圣主的。看着鸟人狰狞的脸,卡奴的心是彻底地死了。那只魔手的掌心透出的一丝丝灼热,就好像是一条毒蛇的血信,在吞噬着她的灵魂。 “你想死吗?如果我不让你死,你想死也死不了!”彭磊板起他的棺材脸,阴笑着,随手将那块沾满鲜血的纱巾远远地扔开。 “噗”,卡奴又是一口鲜血。血沫在虚空漂舞,沾上那在连山剑的剑光里游动的黑雾时,竟然烧了起来,烧成一朵朵淡紫色的火焰。 “轰”,一声巨响。彭磊还在奇怪那血沫怎么能烧起来时,那块纱巾也落到了那微波荡漾的水面上,却如同是炸开了一颗重磅炸弹。波涛在刹那间壁立而起,铺天盖地地向他们压来。 连山剑的剑光剧烈地震颤起来,纯白的剑光里溶进了淡淡的紫色。彭磊也顾不上摸美女了,一道道灵诀飞入剑光中。收效甚微,剑光在水墙的压迫下,不断地收缩。那水墙的每一次撞击,都能让剑光减弱几分,剑圈缩小几许。灵诀如投入到无底的深渊似的,反而引得彭磊的灵魂跟着剑光一起颤抖。轰轰隆隆的震响惊天动地,中间好像还夹杂着一个阴森森的冷笑。 “圣主!”卡奴垂下的眼帘猛地打开,眼中闪动着希冀的光。 “有鬼!主人,怎么办?”老白又搬出了他的口头禅。 “妈的,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这是什么鬼地方?”彭磊一脚将老白踹成鸟,翻身跳上鸟背;将连山剑的剑光尽量地收缩,剑诀也不掐了,改掐卡奴那细腻秀美的脖子,拿出一付恶狠狠的嘴脸:“小娘皮,不要以为老子是在吓唬你!老子真的做得出来的。说!这是什么地方?怎样才能出去?” “恶魔,你们逃不了的!你们已经惊醒了圣主,献出你们的心血吧!”卡奴仿佛看见了救星,精神突然焕发起来。 “什么圣主?我就是不明白,小姐很聪明的一个美人,竟然是非不分。你们的圣主才是恶魔!看这个地方,阴森森的。待在这种地方修炼的,绝对不会是好东西。环境能影响人的性格,这个你懂不懂?在我们东方,有一个更形象的比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和鬼魂混在一起的,性情肯定是超级变态。话又说回来,我虽然不是个坏人,但是对敌人绝对不会心慈手软。小姐,你还是死了心。既然你落在我的手里,就没有人能救得了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怎样才能出去?” 彭磊也顾不上再做道貌岸然的君子了,嘴上说着狠话,手上也下了狠劲。这一用力,卡奴连气都喘不上来了,小嘴微张,连舌头都在往外吐。 “说还是不说?” “这是禁域之源,是深埋在地下千丈深处的禁湖,是死亡灵沉睡之地。除非有神的神通,神的恩赐,否则是不可能出得去的。”卡奴这次没有坚持,喘息着答道。 “骗谁呢?当我是小孩子吗?卡奴小姐的本事不错,一定也是个有地位的人物。是谁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难道不是小姐你吗?”鸟人以为世上的人都是如他一般的奸诈之徒,当然不信,手上又加了把劲。 “住、住手,恶魔,你这样折磨我是没有用的。看守死亡灵之禁域的是我们三个,但是只有安德诺尔能开启进入这圣湖的通道。” 第十三章禁域之湖 不会这么背吧?想想也对,当时这小妞已经做了俘虏了,也没法搞什么花招。 第133章 但是,他们师出同门,她真的没学过这门法术?不信! “看来小姐不尝尝男人的手段,是不肯说实话了不得”彭磊放松了卡奴脖子上的手,却又将爪子移到了卡奴的胸前,甚至伸到了黑袍里。 “恶魔,你会受到报应的!”这次卡奴没有反抗,只是在嘴里喃喃着,两行泪水涌出眼眶,在斑驳的脸上冲出两道白晰的泪痕。 “别着!我又不是真的想把你怎么样!小姐连死都不怕,还在乎我摸这几下吗?好了,老子就先放过你。妈的,会会你们的圣主也行。再哭,老子现在就将你奸了,你信不信?”现在的彭磊,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要是以前那个彭大胖,对女人的眼泪他是完全免疫的。可能是到了这古代后,地位高了,责任重了,怜爱之心自然也跟长了吧。 “我……”卡奴被彭磊一吓,还真是马上就收住了泪。不过,双目紧闭,是再也不肯睁开了。 这个禁湖卡奴很清楚的,她也没有骗彭磊。这里确实是死亡灵之禁域的灵力之源,是他们的圣主,大神索卡尔的灵魂休憩之地。那一泓碧水,其实是无数亡灵的心头之血汇聚而成的,也是亡灵们的栖息之所。在这里,只有灵魂才能存在。肉身只要沾上那黛色的尸水,那黑色的死气,倾刻间就会化成禁湖了的水滴。可是,卡奴不敢相信,这人和鸟竟然有这样的神通,竟然能在禁湖上空的死雾里隔出这样的一个空间,而且坚持了这么久。老白的背又宽又平,软软的,好像比家里的床还要舒服。若是这个男人临死前真的不顾一切,好像也没有谁能阻止得了。 卡奴不哭了之后,在彭磊的眼里,这个女人又回复成了敌人。彭磊在老白的背上坐稳身子,将卡奴舒舒服服地搂在怀里,一只手却开始挠头上的鸟毛——大话已经说出口了,不怕是假的。通过连山剑的灵力沟通,彭磊能清楚地触摸到剑光外那怪诞、恐怖的气息。此刻他已经将支持连山剑的灵力和丹田处的那乾坤界连了起来,依仗着乾坤界源源不断的灵力供应,才坚持得这么久,这么轻松。但是,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呀! “主人,好像在变了!”老白又积极地报起警来。自从彭磊跳到他的背上,他就规规矩矩地做他的老鹰了,多看,多听,少说话,反正防护的事有他的主人呢。 “我也看见了,你小子机灵点,一有机会就给我跑!”彭磊拍着鸟头关照。 连山剑上的压力减了许多,黛绿色的水正在向远处退,激荡的浪也平静了下来;空中,那浓黑的雾也在向中间汇聚。突然间,眼前一亮,原先那深沉的黑,换成了一个闪烁着淡绿色荧光的幽暗空间。远处,一个浓黑的人影如山岳般高大,巨大双眼中也是闪着绿色的荧光。一道道浓黑的气流在他的身外缠绕着,如飞舞的蛇。这身影木立着,发出一声如擂鼓一样沉闷的笑,然后身影迅速缩小。变成两米左右时,停在彭磊身外不足10米处的虚空。 “圣主!”卡奴的身子又剧烈地震颤起来。 “圣主?”彭磊也是一吓。这家伙的出场仪式太震撼了,看样子就是不好惹。搂着卡奴,在鸟背上站起,右手抚胸,行了个不伦不类的唯吾尔见面礼。 “老兄,能见到你真是荣幸!我是来这里旅游的,无意间惊扰了你,真是不好意思。我和你的人有些误会,不过,现在没有了,都解释清楚了,哈哈哈!” “放下我的人。”黑色的身影渐渐厚实起来,双目中荧光波动着,仿佛是有一团黑色在荧光的背后游动。 “你的人?是这位漂亮的小姐吗?她是自由的,随时都可以走。不过,她好像是岔了气,有点行动不便。您看,她连站着都很困难。” “嗯,你是从哪里来的修炼者?你很聪明。”黑影竟然出奇的和言悦色。 “多谢大神的夸奖。其实我只是个凡人,才刚刚开始修炼。不过,我的私产倒真是不少,肯定有大神喜欢的。哈哈哈,我们能够交个朋友,下次我一定不会忘了带礼物。” “朋友?哈哈哈,礼物倒是不必了,你愿意在这里陪我,我就非常开心了。”黑影轻笑着,眼中的绿光暗了下去,身体渐渐亮了起来。一个身高两米左右的男人,身披紫袍,黑发垂肩,高鼻凹目,白牙大耳,比老魇俊多了。 “到底是神仙!老兄,你的那些手下就很死板。不介意我称你为老兄吧?哈哈,不是我说你,这里的环境真是不怎么样。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在尼罗河上泛舟品酒,怎么样?” “很好!我真的很想出去!不过,不瞒老弟说,我现在这个身子,是不适合暴露在阳光下的,只能委屈老弟在这里陪我了。”神仙也很坏,说话阴阳怪气的。 “这不好吧?你看,这次我见面礼都没有带。我的家人都在孟斐斯,我也得和她们说一声。对了,还没有请教兄台的高姓大名呢。”彭磊已经慢慢地将警惕心又提足了,搂着卡奴,一边和黑面神胡扯着。 “我只是一个魂魄,在地底下孤独了无数年,难得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愿意来陪我,我真是很开心。我叫索卡尔,我真的舍不得让兄弟离开。不如这样,老弟牵挂你的家人,就让我帮你,把他们召到这里来。”索卡尔笑道。 “不,不用!”彭磊的肚子里已经开骂了,“其实也才和她们分开。我在这里待几天,没 有事的。” “是吗?那最好了!老弟,你抱着的女人是我的奴隶,她的身体既然已经不再纯洁,那我干脆就将她送给你好了,就作为我们的见面礼吧。哈哈哈。” “这个……不好吧?你看,我身边什么都没有。”怀里的身子又在剧烈地颤动,彭磊倒是满怀的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抱着。 “既然是朋友,就不用那么客气的,是不是?哈哈哈,老弟若真是想送礼,就将这把仙剑借我一用,怎么样?”索卡尔满脸堆笑,若是在阳光下,一定会被认定为是一个知书识礼的阳光青年。 原来他是看上了那把悬在虚空的连山剑!彭磊如梦方醒。我说怎么态度这么好呢,和他的徒辈完全不是一样的个性。连山剑是彭磊的命根,当然是不可能答应的,用一打的美女换也不行。刚想再商量,怀里的卡奴已经先叫出声来:“不!圣主,不要!” “怎么?难道你想违抗我的命令吗?难道你不愿意吗?”索尔卡沉下脸来,声音冷得就像是嘴里含了冰,眼中又有绿光在闪动。 “我……不敢!遵命……”卡奴的身子彻底地放松了下来,抖成一团,软软地瘫在彭磊的怀里。脸上又是热泪横流,不知道是害怕、是紧张、还是委屈。 “哈哈哈!”彭磊大笑起来,“老兄,你真是太了解我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你的厚礼!这把剑名叫连山,照理说,就是送给老兄也行的。可是,不瞒老兄说,这是我师尊传给我的唯一的仙宝,也是我师门中历代相传的信物。若不是有师门长老做主,它是绝对不能离身的。老兄想要借剑,请老兄先送我出去,待我禀明了师门,一定将仙剑送来。” “这……你叫彭磊,是吧?好一个奸诈之徒!你难道真的还想出去?”索卡尔的脸又板了起来。 “大哥,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这地方真的不适合我,我怎么会不想出去呢?不过,能结识大哥这样的神仙,真是三生有幸。大哥还慷慨地赠送美人,我真是赚大了!不虚此行,真是不虚此行!”彭磊还在拱手谦虚,老白却是鼓动双翅,突然间冲天而起。 “哼!哈哈哈!想走?”索卡尔狂笑起来,右臂伸出,那手臂急速伸长,手掌化成一片浓云,铺天盖地地向老白盖来。 “主人,上面是封印的结界,我们没法出去。” 老白根本就没有飞出多远!头顶上的虚空流动着一道道淡淡的黑色暗纹,是一个浑然一体的结界,根本就没有门;索卡尔的手掌刚刚伸出,那暗纹就明显地显现了出来。 “我来把它烧开!” 连山剑化成剑光,把人和鸟紧紧护住,彭磊手上的量子枪吐出幽蓝的光束。不过,这光束只是在头顶画出一个明亮的蓝色光斑。转瞬间,光斑就像是掉进清水里的一滴墨,迅速化开,然后无影无踪,没留下丝毫痕迹。 如果索卡尔是穿着袈裟,捻着佛珠,光着脑袋的和尚,彭磊一定会怀疑他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长臂罗汉。那黑手伸长的速度比老白飞得还快,而且见风就长,很快就成了一团乌云。 连山剑的剑光里又是紫电乱蹿,一股让人昏昏欲睡的气息顺着剑气倒流而来,渐渐充满这剑光隔出的空间。还好,这气息也有灵性,只是顺着气旋往彭磊的血脉里钻。很变态,彭磊在一瞬间就放弃了对连山剑的控制。不过,连山剑连接的彭磊的元神深居在乾坤玉璧里,所以,剑还是那个剑,剑光也丝毫未见减弱——这气息若是让老白承受,估计此刻老鸟已经要开始做春梦了。 彭磊的丹田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玄界,感觉到没法抵抗索卡尔通过剑气传来的诱惑时,彭磊干脆不抵抗了。将气旋全力展开,除了一点维系连山剑的灵力外,其余的全力向丹田收拢,全部送到乾坤玉璧里去。 索卡尔之所以一开始和彭磊好言好语,甚至大方得连座下的圣女都送人,他的目的就是连山剑。凭他的眼光,一接触到连山剑的剑光就知道了那剑的不凡。 第134章 而且,这仙剑在他眼里,怎么看都是似曾相识。 剑绝对是好剑,而且不仅仅是剑,或许它就是那个上古时就传说的东西? 借,当然只是说说而已,不借也得借。在他的眼里,彭磊他们已经不是活人,只是他漫长的囚禁生活中的几个玩具而已。不过,连山剑的剑气所连接的灵识庞大得近乎变态,绝对不是彭磊这个层次的修为所拥有的。和彭磊瞎扯,也是想摸摸彭磊的底。 彭磊的身上肯定还有很特别的珍宝!现在,索卡尔已经非常明白了。不然的话,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绝对不可能还这样镇静自若。 抓活的,然后再慢慢地拷问,不怕鸟人不说!彭磊刚才威胁卡奴的那些个话,索卡尔当然也听着。索卡尔算是开了眼界:原来杀人还有这么多的艺术!或许可以在眼前的这几个人身上试几种? 第十四章那招术对我没有用 魔掌在渐渐收紧。没有意外,彭磊果然又借助仙宝,向连山剑源源不断地供应灵力。 一把连山剑的防护圈,索卡尔若是全力以赴,有n种的方法可以让彭磊剑毁人亡。不过,索卡尔需要那把连山剑,对彭磊那给连山剑提供灵力的仙宝也是特别感兴趣,所以他就选用了比较委婉的方法。效果还不错,彭磊的失神在第一时间就被索卡尔觉察到了。 暗展魔诀,正想一鼓作气将人和鸟拿下,突然发现,连山剑的剑光好像成了一张网,所有的气息都能从剑网中漏进去。剑光中的气息都在急旋着汇向彭磊的脐下,连那些能腐金烂铁的尸气也照单全收。 想不通啊!那是什么样的仙宝呢? 不用他费神想了!一团绚丽的七彩霞光从彭磊的脐下透出,光丝和着那个灵息的旋涡缓缓转着。好美!连瘫软在彭磊怀里的卡奴小姐也瞪大了眼睛。 一块三尺高的椭圆形石碑静静地浮现在虚空,霞光灿烂,光雾还在不断地从石碑上飘出。 “乾坤玉璧!” 索卡尔倒是识货,玉璧刚刚才现身,他就轻声的惊叹出来。眼中绿光狂闪,手脚都在轻轻地颤抖,嘴角抽搐着,差一点儿就流下“金津玉液”来。 终于明白连山剑为什么这么经打了!有乾坤玉璧做依恃,灵力当然是取之不绝的了。有乾坤玉璧,当然还应该有乾坤界,很明显是隐藏在彭磊的脐下!所以刚才还有一人一鸟,此刻都不在了;所以彭磊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环境,还能这样有恃无恐。 索卡尔心里之激动,简直没法用言语来描述,差一点就想高歌一曲来表达心头的狂喜。和乾坤玉璧比起来,这世上所有的仙宝神器都是垃圾!只要活抓到彭磊,索卡尔有信心将乾坤界从彭磊的身上剥下来。 紫色的电光骤然亮起。这紫光仿佛是有灵性的,钻过连山剑的剑网后,竟然炸碎开来,顺着剑网的内壁铺开。一道道黑黑的烟气凝成臂儿粗的一束束,顺着彩光的旋涡转开,丝丝缕缕地逆着旋涡扩散,转瞬间就填满了乾坤玉璧的周围。 “主人,那东西竟然想抢主人的乾坤玉璧,真是太不自量力了!”老白是绝对不会放过每一个吹捧的机会的,这一刻,机会又有了。 “哈哈哈,让他抢!这家伙的本事,不知道和广成子哪个厉害。要不,干脆请他到重阳节里去玩玩。” 乾坤玉璧现出身影之后,彭磊不禁暗骂自己糊涂。有个这么好的宝贝,怎么没有想到拿出来显摆一下呢?其实自己引以为至宝的乾坤界,还只是这块玉璧的附属品而已。玉璧里现在有一个被称做炼狱的重阳节,那东西能把大罗金仙炼成骷髅,眼前的这个魂魄,或许连仙狱都到不了,就在五行元精气中分解成元素了。 心念电转,意念迅速沉入乾坤玉璧里。盘旋在乾坤玉璧外的丝丝缕缕的彩光突然间变成大团大团的彩雾,如一片片彩色的浮云,钻出连山剑的剑网,融入剑网外浓重的黑色里。 索卡尔大惊失色!这彩光好像并不伤人,但是他索卡尔不是人! 光雾中澎湃的灵力,让人仿佛置身在鸿濛初开之时。这充满生机的灵息对一个阴气深沉的魂魄来说,就好像是冰和火。大喝一声,一道道黑影从索卡尔的身上冲出,在虚空中排出一个升腾的紫色火焰阵。 炼魂紫火阵,上古十二魔阵之一。即便是创世的真神、远古的魔帝,在这紫火阵里,一样会魂飞魄散。紫火升腾,火光迅猛地向四外蔓延。 乾坤玉璧还是毫光万丈,却不向外喷彩雾了,一个个青灰色的影子从乾坤玉璧那晶莹的面上飞出,飞入升腾的紫火里。 这么一点修为,竟然敢硬抗上古的炼魂紫火魔阵!索卡尔不禁轻笑出声。本来还想留彭磊一命,在这里多玩几天的…… 乾坤玉璧难道这么不经烧?那青影是什么?是不是玉璧里收容的神器?不要跑走了! 索卡尔正在担心着,寻找着那些青影的踪迹。突然,身上一紧,眼前一亮,紫火里升腾起一道道粗大的彩色电芒。七彩的光流动着,那光仿佛是灭火的神水,彩光闪处,紫色的魔火马上就烟消云散。 “这是什么法宝?彭磊,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能这样对我?”索卡尔的身影化开,老白的身下,又是一片浓稠的湖海。不过,那湖面上的黑雾却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袅袅的彩光。 “这个叫重阳节,哈哈哈,也有人叫它炼狱,不知道老兄以前有没有听说过?我想过了,我们兴趣不同,爱好不一样,生活习惯更是天壤之别。没有共同语言,很难成为真正的朋友的。不过,念在你送的大礼的份上,我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放我们出去,我也不和你认真。我们就此罢手,怎么样?” “你好阴险!快收起这重阳节,我同意你的建议!”索卡尔连考虑都没有考虑,急急地答应。 其实已经见不着索卡尔的人了,只有他的声音,还有脚下汹涌着浓稠波浪的绿水。彩光流动着,绿水蒸腾着,水面上浮满了细碎的泡泡。随着泡泡的破碎,无数的暗影从波浪里浮起,融入袅袅的彩光中。 “老弟,快收起这乾坤玉璧,我们有事好商量!”索卡尔的声音在四下里回荡。 “老兄,你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你了?你看,环境真的是很影响人!老兄一直待在这种地方,难怪心情时常会不好,也找不着朋友。不如我将这大湖移到乾坤玉璧里,以后你我兄弟就随时都能见面了。索兄也看见了,这里多漂亮啊!彩光满天,简直就是人间仙境。”彭磊睁大了双眼,四下里寻找索卡尔的影子,嘴巴里唾沫四溅地说着鸟话。 “快住手!呀!小子,我饶不了你!”索卡尔的声音突然急促起来。 一团幽幽的绿光在远处的浪底滚动,沸腾的湖水突然围着那绿光急旋起来,凝成无数粗大的旋臂,护着那光团,向着彭磊急冲而来。 重阳节里的这个彩色光团确实变态,索卡尔的吼声急速靠近,但是那绿色光团外的旋臂也在飞快地消融,等终于冲到彭磊的面前时,旋臂只剩下臂儿粗的几缕了。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位索卡尔老兄确实是有些本事,五行元精气中的电芒在那绿光外炸出一片片的弧光,还真是砸不动那个巨大的光球。 绿光是一个直径超过一米的水晶大球,晶莹剔透,能清楚地看到球内索卡尔同志呲牙咧嘴的怒容。又是一眨眼的功夫,最后几缕绿水在彩光里消失了。 水晶球的位置,现在是堵在老白的鸟头前不足10米的地方,不管老白怎么努力,水晶球喷吐着绿色的光雾,总是在老白的鸟头前。太近了,彭磊只能把五行元精气中的电芒驱开。否则这电光炸碎开来,或许就将老白给烤糊了。 水晶球外的绿水虽然没有了,但是那球体外喷吐的绿色光雾蒸腾着,五行元精气的彩光根本就近不了球身。彭磊的连山剑照着水晶球劈头盖脸就剁,嘴里还赞着:“老索,你这个乌龟壳很不错嚒!” “啊!”卡奴小姐紧闭起双眼,还用她的小手捂着。浑身颤抖着,仿佛连山剑劈的是她的心头肉。 “小妹妹,现在你是我的人了,还这样关心他?当心我吃醋!这种男人阴阳怪气、无情无义的,不要也罢。放心,我会待你好的。跟着我,比在这里修炼幸福多了。”彭磊捏着卡奴的小手,阴阳怪气地点评。 “气死我了!”索卡尔的声音随着绿色的光雾喷发,四周的气温在急速降低,好像彩光的流动也缓了下来。 “主、主人,好冷啊!”老白首先就受不了了,抖着翅膀乱飞。 确实是冷!随着水晶球的那绿色光雾喷出的,是极度冰寒的冷气,让人的感觉是又置身在了晶晶小妹的玄阴地脉里。老白披着那么厚的鸟毛都冷得直跳,鸟背上的彭磊和卡奴更是差一点直接冻成人棍。 彭磊顾不上搭理老鸟的话,双手一分,“嘶啦”一声,将卡奴身上的黑袍撕成碎片。卡奴的黑袍里面,只有小小的紧身底衫,那玲珑的身体随着鸟人的双手,干干净净的立在鸟背上。各色彩光的映照下,那裸露的皮肉散发出一种妖艳到极致的美。 卡奴还有几分清醒,“呀”地一声惊叫,脸上腾起一团红云。身外的冰冷在这一瞬间,倒是好像弱了许多。 “主、主人,这么冷也行啊?” 老白知道鸟人和婴纨大姐的事,彭磊对谁都瞒着,对老白却是很相信。 第135章 男人,有的时候表现的欲望能盖过所有的理智。在那想当初,彭磊还从生理角度给老白普及基本常识——在太冷的环境里,人的生理机能处于自我保护状态,连那个东西也会萎缩。若是强行勃起,先不说很难品尝到性趣,好像还很伤肾。老白把彭磊的话是永远铭记在心里的,所以有此刻的一问。这一刻,比当初羌城外的那个山洞可冷得太多了。 不仅仅老白误会了,那边水晶球里的索卡尔也是呆了一下,绿雾倒真是收敛了几分。 别人不知道,索卡尔心里明白得很。这个看上去就像是水晶球的东西可不普通,其实也称得上是上古奇珍。阴魄珠,据说是阴阳初分之时,天地间的阴魄所凝结而成的,几乎是和乾坤玉璧同级别的珍宝。 阴魄珠所蕴含的气息至阴至寒,这一刻用法力唤出的寒雾,那种冰寒可能接近绝对的零度。阴魄珠作为天地异宝,自身和乾坤玉璧一样,也能在周围结出一个玄界。现在这个空间,其实就是阴魄珠的玄界,只不过索卡尔老兄没有法身,无法像彭磊那样,在自己的玄界里呼风唤雨。 此刻,这个空间已经填满了阴魄珠的气息,那种极度的冰寒,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看彭磊在干什么?撕卡奴的衣服!难道真的想做那事?人类在做那事的时候,倒确实是会消耗大量的能量,产生大量的热能。但是,现在这样的冰寒中,还能有用吗?索卡尔放松了几分意念,等着看彭磊的御寒表演呢。 彭磊当然不是想做那事!这么冷的环境里,胯下的东西早缩得不足一寸了。虽然好色,虽然卡奴是个美貌的小处汝,但是鸟人还没有急色到这样的地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也不好意思!不久前的晨曦中,彭磊才和如玉妹妹欢爱过,此刻那两个肉蛋里也没有多少精虫。 就在大家都瞎想的当口,彭磊手脚并用,飞快地给卡奴穿上防护服。当然,自己也套上一件,笑道:“妹妹现在是我的人,我是不会让你冻着的。老白,你怎么样?能不能坚持?” “主人,我飞不动了!” 老白不敢变身成人形,当然就不能穿防护服。他的那身鸟毛,此刻早已不管用了。怎么努力也甩不掉那个阴魄珠,寒气侵身,老鸟都快冻成水晶鸟了。 “你去歇着,看看小白和玉儿怎么样了,待会儿我再叫你。妈的,在这里和我斗,大罗金仙也没有用。” 此刻的彭磊已是信心百倍,连山剑挡着水晶球,任那喷涌的绿雾将自己包裹住。把老白收入乾坤界里,搂着卡奴,冷冷地看着那个在阴魄珠里指手画脚的索卡尔。 卡奴的心也终于放松了下来!虽然差一点被彭磊剥光,但是男人最后没有当众做那事,还是让她心底稍安。正如彭磊所说,她卡奴是彭磊的了,这男人随便对她怎样,她都没有权力反抗。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身裸体已经很难堪了,再做那原始的交配,好像更加羞辱人!所幸那一切都没有发生! 眼前是一片迷离的彩光,卡奴突然觉得,心不知道应该摆在何方。那个在水晶球里的身影,原先就是自己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现在,他竟亲手让自己成了他的敌人;这个搂着自己,将自己百般羞辱的男人,现在却成了自己必须要服从的男人。 这男人……,心底一阵抽搐,忍不住轻哼出声来。 第十五章只要活着 卡奴的呻吟真是很诱人,不由得鸟人不浮想联翩。此刻彭磊心里下的决心竟然是,让卡奴小姐学会中国话,然后听她用这迷人的声音哼哼。 看着连山剑不断地撞出一片片的绿雾,彭磊搂紧卡奴,贼笑道:“小宝贝,不会还冷吧?其实你还是应该感激他一点点的。把宝贝你送给我,可能也是老索一生中做过的最大的好事了。这种鬼魂太过无情无义,妹妹这么美的美女,也就是被我不小心碰几下而已,他就这样不要了,真是冷漠!没必要同情他,他这是恶贯满盈。放心,他那点道行,想伤到我是不可能的。” “圣主……”看着在绿光中愤怒的索卡尔,卡奴的心底还是在流血。 “该死!你们都该死!” 索卡尔的声音咆哮如雷,他可不把卡奴和彭磊分开对待。球外的光雾迅速凝实,化成一道道绿色的光鞭,将虚空中的卡奴和彭磊紧紧围住。 索卡尔想不通啊!这阴魄珠炼化过的冰寒气,温度接近绝对冰点,几乎能点燃地心的幽冥鬼火。即使是创世的大神,在这绝对冰寒的环境里,也应该全力防护才对。可是看那鸟人,只是换了一件连头带脚都罩着的衣服,身外连防护的能量也没有。卡奴的修为索卡尔更是清楚,她居然也能在这寒雾中存身——那奇怪的衣服难道是极品的神甲?彭磊的身上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稀世奇珍?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彭磊可不管索卡尔的愤怒,敌人越失态,露出的破绽就越多,也就越容易被打败!这是每一个武林高手都知道的真理。不仅仅在每一本描写大侠的书上都有不厌其烦的描写,连彭磊的外公、师傅这样的业余高手也都能说出无数的事例来。 “老兄,在这里我就是神!你若是肯投降认输,叩几个响头,我就饶你,怎么样?” 广成子说过的,重阳节就是炼狱,是囚禁诸神的地方。再大的神通,如果陷身在重阳节里,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神王也不能幸免。所以,自从乾坤玉璧现出身影来之后,彭磊的心情就好得出奇。这大话说的,仿佛他真的是创世的神王似的。 “投降?哈哈!”索卡尔怒极反笑。 阴魄珠上闪动起一波波的眩光,彭磊那防护服上的温度指示在急速闪烁。接近—270c了,数字还在闪烁着减小。那些靠近阴魄珠的五行元精气已经凝成了一片片彩色的冰雾,连闪电也冻成了一条条闪亮的光带。 彭磊的心里又生感慨,看来物理学定理在这里还是起作用的:在绝对零度下,一切的运动都会停止!防护服真是不错,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什么原理制成的。21文学的地球将是进入太空的时代,若是能将这防护服的技术搞到手,回去不怕不发财。 这个时候,连卡奴小姐也在头盔里好奇地转动她的双眼,都忘了她的伤心、她的立场了。 “妈的,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我不信制不了你!”彭磊一边搂着卡奴闪展腾挪,一边叽叽歪歪地骂。 在重阳节里换地方,彭磊只要转个念头就行了。 索卡尔虽然惊诧于彭磊和卡奴身上的“神衣”,但是他对阴魄珠的寒气也有绝对的信心。不管是什么仙阵、魔阵,只要是通过灵息驱动幻化的,在这绝对的冰寒之下,阵式根本起不了作用。五行炼魂阵虽然变态,但是一旦元精气的活力消失,它们就是一堆彩色的冰碴。 想不到的是彭磊那防护服,居然有这么强的防护力。正想再加把劲,把温度再降低一点点,突然,眼前一黯,阴魄珠居然砸到了坚实的大地。 四周是一片青濛濛的雾气。 “鸿濛气!”索卡尔大惊失色。 修炼有成的人都知道,鸿濛气是仙家至宝,是修炼百变之身所必需的先天灵息。这世上的所有有形和无形之物,都源于创世之时的一股鸿濛之气,那是一切灵息之根源。对于修炼来说,一丝一缕都是无价的珍宝。 我们知道,万物由生至死,寂灭之后又会重生。这一切,其实就是那一团鸿濛之气幻化万物,最后又回归鸿濛的一个过程。法力高强者,可能截取一缕,按自己的意愿炼化,炼成的就是神乎其神的神器。神器当然不是什么人都会炼的,所以说炼化鸿濛气是极难的!炼器不成,反为器噬!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当初彭磊在收取乾坤玉璧时,居然大胆地想要炼化玉璧外的鸿濛元气,结果差一点被那鸿濛之气将他的元神给炼了。所幸的是,那时候彭磊的元神还不是实体,气旋又太过分散,在鸿濛气侵蚀他的经脉和灵魂时,彭磊的一部分元神已经侵入了乾坤玉璧,这样才因祸得福,得了个天大的宝贝。 换了随便什么人,在现在这个环境里,都会如索卡尔一般的吃惊。鸿濛气能同化世上所有的能量,它既是万物之源,也能将所有的东西回归到一缕青雾。感受到青雾里所蕴涵的极恐怖的吞噬能量,索卡尔的心一下子从高处落入谷底。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蓄积了这么多的鸿濛气?炼狱!对修炼的人来说,这鸿濛的世界是切切实实的炼狱!阴阳两气最初也是从鸿濛元气中分化出来的,在鸿濛之境里,阴魄珠的冰寒根本就散发不出来。 “快带我离开这里!我愿意把这冰魄珠送给你!我愿意投降!” 冰魄珠是索卡尔同志最厉害的法宝,是他保命的魂珠。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怎么这样倒霉?冰魄珠居然能遇上比它更高级的宝贝。鸿濛元气正是冰魄珠这种后天所生的单属性的神物的剋星。若是不赶快离开这里,一旦鸿濛元气中的元阳之精入侵,冰魄珠这件天地异宝也就废了。 这个时候若是还死要面子,那就是找死!识时务者为俊杰!对索卡尔来说,尊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这个时候,保命是最最重要的。只要不死,将来就有机会!不要说是让他投降认输了,就是让他做彭磊的灰孙子,索卡尔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老兄,我怎么才能相信你呢?说实在的,我有些信不过你!”现在的彭磊,那真是意气风发! 第136章 解开了防护服,搂着六神无主的卡奴,得意洋洋! “我可以发誓的,我……”索卡尔已经顾不上说话了。绿色的光波在阴魄珠外努力地扩张,希望能将那噬魂的青雾推远些。 “发誓有个屌用?和放屁也差不多!” 彭磊是最最不信什么誓言的,虽然怀疑竹女和绢都是因为他的誓言而遭的难,但是毕竟也只是怀疑。白露和叶子她们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都给他生了小小媛了。 “你老兄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信物?如果没有,那就算了!这阴魄珠你认为是宝贝,老子我还看不上眼呢!这么冷,我怎么用它?你说是不是?”帮索卡尔稍稍隔开一些青雾,彭磊怪笑道。 “这……我愿意献出元神之火!”索卡尔什么都顾不上了,先活下去再说。 一朵深紫色的小火从绿色的光雾中飞起,袅袅地飞向彭磊的身前。 “元神之火是什么东西?”彭磊不懂,所以还不屑一顾。 索卡尔怨哪,居然连这个都不懂!没有办法,还得解释!可是,这真是没法说得出口。还是卡奴帮了他,轻声地说道:“献出了元神之火,那他就是你的奴隶。” “是吗?是真的吗?这倒是可以考虑的。卡奴小姐,你看,你都是我的人了,我摸也摸了,看也看了,好像应该给你一些东西作信物的。不如这样,索卡尔的灵魂之火就送给你,算是我对你的补偿,怎么样?”彭磊笑道。 “不、不行的!”卡奴的小脸上,在一瞬间至少泛过三种颜色,涩涩地答道,“我的灵魂之火已经献给了圣主,没有灵魂的人,是没法保存别人的灵魂之火的。” “还有这样的事?老索,是怎么回事?” “这……”索卡尔差点发疯。 “我也不要你的灵魂之火,你tmd快将卡奴妹妹的还来!”彭磊吼道。 “主人,大人,我收取的灵魂之火都已经融入了我自己火种之中,是没法分开的。” “妈的,那卡奴妹妹怎么办?永远都不能拥有自己的灵魂之火了吗?” “主人,通过特殊的修炼,能够重新点燃灵魂之海的火种……”索卡尔欲语还休。 “那好,咱们以后再说。宝贝,老索的灵魂之火就暂时先保存在我这儿,等以后你有能力收藏了,我再将它送给你。”彭磊轻抚着卡奴光洁的玉背,一把抓过那朵在虚空飘浮的紫色小火苗。也不知道怎么收藏,干脆,就种在乾坤界的那个火山口上——同样是火,这样肯定不会被风吹灭了,否则,也对不起自己这平生拥有的第一个奴隶。 收起乾坤玉璧,阴魄珠又绿光四射地浮在虚空。不用彭磊吩咐,索卡尔自觉地掐起灵诀。一阵光波闪动,眼前一亮,居然停身在阶梯金字塔前的神庙废墟里。 正是午后时分,骄阳似火。那几个神像端坐着,一队队士兵横七竖八地躺在黄沙中,虚空中没有一丝丝的生气。阴魄珠刚刚在虚空现出,那几个神像身上就腾起一缕缕的轻烟,袅袅地融入阴魄珠的绿光里。 “老索,这几个神像果然是你用来害人的。”彭磊笑道。 “主人,冤枉!那只是几个收集人间元阳之气的阵式,是我准备重塑肉身用的。”索卡尔有点委屈。 “狗屁!就是用来害人的。你tmd一个阴魂,怎么还可能重塑肉身?那些法老的所谓复活游戏,肯定也是你在搞坏,是不是?” “不是!主人,只要灵魂不灭,是真的可以重生的。” “是吗?是不是需要杀人无数?” “这个……那个……”索卡尔终于不说话了。 “妈的,这些士兵死了没有?你tmd又多了一大笔血债。”指点着那些横七竖八倒着的士兵和侍女,彭磊又慈悲起来。双手合什,一本正经地念起了阿弥陀佛。 “他们只是沉睡,或许……是被风暴夺走了性命。”卡奴到底还是关心她的老主人,适时地帮着说上两句。不过,她现在和彭磊的关系很复杂,连称呼都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主人,男人……都不恰当,最接近的好像是主人爷爷,晕! “你这么说,难道是我害了他们?”鸟人佛也不念了,搂过卡奴,瞪着她的小脸狠狠地问。 “我……不是这个意思。”卡奴心慌,身子又抖成一团。 “格老子的!罪魁祸首还是老索。若不是你在这里装神弄鬼,若不是他们这样对我不依不饶,今天什么都不会发生。” 将阴魄珠缩成拳头大小,抓在掌心,对着球里的索卡尔不耐烦道:“这球是我的了,你tmd怎么还不出来?” “主人,我是个阴体,没法在阳光下久待。若是离开了这阴魄珠,我只能回地下去。” “放屁!你这么大的本事,一点阳光还能难到你吗?那边好多刚死的人,比不上你地下的骷髅干尸吗?操!” 指点着那边沙子里的士兵,彭磊张口就是脏话。其实,那些人大多数也只是昏睡而已,但是彭磊只要阴魄珠,别人的死活才不管呢。 “多谢主人恩准!”索卡尔大喜。夺舍本来就是他游戏人间的一个方法,只不过在占了别人的身体之后,法力会受那个肉身的束缚,反而只能发挥出一点点。别人的身体再好,那也是别人的,根本就没法和自己的相比,所以索卡尔情愿幽居地底,收集天地间的生气和死气,希望能重新炼成不死的魔身。 黑影从阴魄珠里飘出,冲入离得最近的一个士兵的身体。那个士兵大叫一声,从黄沙里跳起,一口鲜血喷出,然后就朝着彭磊拜下——索卡尔的本事,抢一个没有修行过的凡人的身体,那真是太容易了。 “妈的,这个人总该是你杀的了吧?”彭磊阴阴地骂。 “主人,我……好热啊!”索卡尔拜伏在黄沙里,突然大叫一声,魂魄化成一缕轻烟从天庭冲出,在虚空略微盘旋,转身冲入祭台前的一位侍女身上。 看那侍女口喷鲜血,彭磊也不骂了,心里却是想不通——照理说这索卡尔应该收敛一些了,怎么还这样肆无忌惮地杀人夺命?他说“好热”是什么意思?这是在沙漠里,是沙漠里的午后! “热啊!”索卡尔在那侍女的身上也没有几分钟,又大叫着冲出,连着又换了三个人的身体,还是大叫着:热! “你tmd再杀人,老子现在就将你灭了!”彭磊终于看不过去了。 “我……泡水去!”索卡尔也在奇怪,怎么会这样呢?沙漠的气温照理说也不会这么不适应的,难道是因为自己没了灵魂之火?(不热才怪呢!他的灵魂之火被鸟人种在火山口上。) 化成一团黑雾在尼罗河上飘着,寻找着可以寄身的生命。人是不敢再杀了,那边水滩上有一头白牛。没办法,先借一下身子再说。 黑雾一落,白牛怪叫一声——还是热得难受! 泡水吧!泡在水里稍微好受一些。 第十六章女王的悲哀 彭磊担心这老索杀戮太多,所以一直紧跟着。从现在起,老索同志手上的鲜血也会有他鸟人的一份的。老索就是他鸟人的一只狗,狗狗的罪孽就是主人的罪孽。 还行!刚才的警告有点作用。索卡尔在河面上飘了一阵,满河面的战船他都不敢靠近,最后竟然在河边找了一头畜牲。那是什么牛?怎么是雪白的?传说中白牛都是神牛,看来又被老索赚了。 索卡尔的声音远远传来:“主人,我还是不适应阳光下的生活,请主人允许我在水里多一些时间。” “你就是一直待在水里,老子也没有意见!哈哈哈。”白牛不是神牛,被老索上身之后,雪白的牛皮迅速地蒙上了一层黑色——这不是水牛吗? “多谢主人恩准!” “哈哈哈,你不要骂我就行了,不用谢的。”彭磊大笑,广成子传授的灵魂禁咒又派上了用场。灵诀悄悄飞出,化成几缕白光钻入牛头。这次彭磊动了一番手脚,禁咒中将索卡尔的元神永远禁锢在牛身上。除非他能将牛练成神牛,否则就乖乖地做牛吧。 “主人,我不要啊!”索卡尔终于发现了不对,急叫起来。 “做牛有什么不好?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全世界的人都会感激你的,也算是对你前生罪孽的补偿吧。哈哈哈,你就在这里给我好好待着,等我回家的时候再来接你。放心,你不会无聊的,明天我就给你找一群母的来。”彭磊大笑,也不理在水中扑腾的老牛了,拉着卡奴的小手,继续他的金字塔考察工作。 ………… 孟斐斯,尼罗河边的码头广场,白露妹妹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黄金宝石赚了无数。 三天了,河对岸的沙尘暴已渐渐平息,但是她们的男人却还不见回来,心里不免有些意见。根据婴纨大姐的推测,那漫天的黄沙烟尘也很可能是老白和彭磊搞出来的。不是说去研究金字塔吗?怎么会弄成这样? 这样的沙尘里,那一队队过江而去的军队也肯定是凶多吉少,这不是枉造杀劫吗!这男人有时候就是冲动。若是被女王陛下得知沙尘暴的起因,这些天和女王结成的友谊肯定就保不住了。 白露生意在做,对男人也在时刻牵挂着。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了,向熊媛道:“媛姐,彭郎他这是怎么了?要不,媛姐去找找他们?” “露妹不用担心的,彭郎有乾坤界在身,无论是什么劫难,都没法伤得了他们。我倒是有点奇怪,如玉妹妹平日里那么慈善,怎么不劝劝郎君,任他这样胡来。” 第137章 “玉儿?算了吧!在郎君面前,她什么主意都不会有的。”还是白露比较了解如玉。 “这风暴!婴大姐,你说是不是郎君他遇到了什么事?”沉吟了片刻,熊媛问一边的婴纨。论见识,她们几个加起来,也及不上婴纨的一半的。 “有可能!这里的土人中有许多的传说,据说那些金字塔底有神住着,死去的法老也会在金字塔里复活。我估计,那些塔里很可能藏着不知名的妖魅。另外,这里很可能也有修炼的门派。那个恩图蒙特大将军虽然年轻,身上却是灵力充沛,很显然是一个修炼者。不过,他的修炼方法很特别,很难估量出他的修为层次。”婴纨点头道。 “那怎么办?郎君若不是遇上了麻烦,也不会搞出这样大的动静。还是去找找吧,让老魇去也行。”虽然说是不担心,但是婴纨分析得这么肯定,白露还是有点心慌起来。 “老魇的修为,也只能吓唬外面的那些凡人。主公不知道是遇上了什么麻烦,若是连他都没法脱身,我们谁去都没有用。”婴纨现在已经很清楚彭磊的底细了,所以有这么一说。若是乾坤界里的广成子都帮不了鸟人,她婴纨即使是功力完全恢复,估计也没法帮得上忙。至于老魇和小黑,那更是没用。 “那我们只能等了?郎君他们究竟是遇到了什么?风暴好像已经停了,他至少应该让老白回来报个信的,是不是?” ………… 一群女人在楼船里埋怨,舱外青青忽悠悠地飘进来,禀报道:“主母,大姐,那个女王来了呢。” “女王不是说要闭门净身,不能见外人的吗?怎么又出来了?”婴纨皱起了秀眉。 “可能是风暴延误了她们的祭礼。大姐,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大将军把女王请出来的?”熊媛到底聪明,秀眸一转,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这些天虽然忙着做生意,但是和孟斐斯的高层的接触,也是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老魇和伊尹都吃了好几餐的白食了。 恩图蒙特很贪心,楼船上的东西在恩图蒙特大将军眼里,那都是无价的珍宝,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太重要了。不过,这些天恩图蒙特费尽心机,楼船的主人就是不接见男性。伊尹只是管家,做不了主。总是回去请示,却总是没有回应。 若不是垂涎船上所承载的技术,恩图蒙特早就起用早些天他偷偷种下的那拘魂咒了。这楼船来得也太巧了!自从这船出现之后,发生的异常事也太多了! 河对面的那片沙漠是神栖之所,沙尘暴是怎么回事呢?范围也不见扩散,只是在禁域的范围内。船上现在只有女人,她们的男人呢? 恩图蒙特和莎伦祭师都清楚禁域里有些什么,对他们所伺候的主,他们是充满信心的。既然主神已经苏醒,那祭祀的大礼或许可以暂缓,至少也得请示而行了。 对于恩图蒙特来说,楼船上所拥有的技术是最诱人的。为了权力,为了埃及,无论如何也要搞到手。若是能得到造船的技术,得到冶炼盔甲的技术,得到制造刀枪的技术,得到印染绸缎的技术,得到种槡养蚕的技术,得到烹制烤肉、美食的技术……这孟斐斯城还有谁能匹敌?还有谁敢垂涎? 沙暴在渐渐平息,恩图蒙特的侦察小队已经向河对岸开进,希望能联络上禁域的守护者,了解沙暴的起因。同一时间,女王的斋期也暂时终止。和船上打交道必须由女人出面,女王是当然的最佳人选。 女王来访,作为主人的熊媛她们当然是高规格款待了。熊妹妹她们毕竟心虚,对岸的那场沙尘暴,十有八九是她们的男人闯的祸。那片沙漠中,女王准备祭礼的士兵和侍从不下数千。撤回来的士兵寥寥无几,彭磊这次造的杀劫可不小——这些日子虽然忙着生意,对河对岸的情况也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耽误了祭礼,照理说,女王应该悲慽才对。可是,尼克托里斯美丽的小脸上看不出一丝丝的忧伤,那双美丽的蓝眼睛里闪烁着的,是欲说还休的渴望。怎么回事呢? 客气的场面话就不多说了,楼船上的美食本来就是一绝。虽然人手不足,叶子和红药又是身子不便,但是,有小黑和青青做下手,婴纨和伊尹亲自操刀,还有一队机器侍从,丰盛的酒宴还是很快就摆上了。 女王的随从只能在底舱品酒,恩图蒙特大将军也不能例外,因为这里的主人都是年轻的女性。三层的空调船舱连女王的侍女都没能陪上去!尼克托里斯满眼的希冀和问号,这根本就瞒不过已修成半仙的婴纨。于是,尼克托里斯女王就有幸进到了楼船上从来没有外人到过的顶层。 “各位姐姐,你们究竟从何处来?” 船外正是一天中最热的午后,若不是恩图蒙特威迫利诱,女王自己也是心情急迫,一般的这个时候,尼克托里斯是绝对不会外出的。 这舱里竟然透体阴凉,四壁是透明的长窗,关得严严实实,却有徐徐的风在身边流动,风中还带着沁人心脾的幽香。再看这舱室,一盆盆青翠欲滴的花草,艳丽的花姹紫嫣红,藤萝爬满了头顶的盆架。那垂下的一串串碧绿和幽紫,分明是自己这疆土上刚刚结出青涩果实的葡萄。 精美的桌椅,精美的器物,每一件都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作为女王,尼克托里斯心中的惊诧是无与伦比的。在她的心中,眼前的一切只有神的宫殿里才会有。 “女王陛下何出此言呢?我们来自东方,早就向陛下禀报过了。”熊媛笑道。 “不!姐姐一定是仙宫的神女,一定是大神的使者,一定是来拯救埃及的,一定是来救尼克托里斯的。”尼克托里斯急急地说着,腿一软,竟然跪倒在船板上。 “陛下,您是尊贵的王,请不要这样!我们确实是来自东方的凡人。”熊媛连忙把女王扶起,一边轻轻地安慰,轻轻地解释。 “不!神仙姐姐,请你们一定要答应我!帮帮我!”尼克托里斯干脆赖在船板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伤心起来。 “尊贵的王,您是埃及的主宰,您才是神的化身,您还会有什么为难的事吗?请起来说话吧。”婴纨一个小法术,就将女王搬到了船舱边的大沙发上。 “我……姐姐们一定是来帮我的,来救我的!”尼克托里斯更加肯定了!这神乎其神的本事,在她的国度里,只有莎伦大祭司才拥有。可是莎伦…… 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转向婴纨叩头了。 “陛下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陛下有什么请求?请说出来吧!我们虽然不是神仙,但是或许也能帮陛下想想办法。谁让我们同是女子呢?我们第一次见着时,我就觉得我们很有缘。” 本来就是静极了想动一下,把女王单独请上楼就是想帮她。见尼克托里斯如此动容,熊媛她们也不装模作样了。 “姐姐……”尼克托里斯大喜,抹一把鼻涕眼泪,一字一句地说开了。 据说埃及的每一个男性国王都拥有超强的性能力,那是神赐给的神通。所以,每一位国王都拥有无数的女人,同样也拥有无数的子女。但是,埃及的上一任王,尼克托里斯的父亲,虽然也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只有一子三女,而且国王英年早逝,早早地就去见他们的神了。 尼克托里斯的两位妹妹都还年幼,她却还有个哥哥,埃德蒙特王子。本来埃德蒙特王子也是年少英俊,威武了得,可是王子殿下的胎毛尚未褪尽,就迫不及待地要证明自己拥有神赐的能力,在床席上日夜拼搏。产出倒是稍有,不过王子自身产出的元精根本供不上他的挥霍,不到二十岁,就举而不坚,坚而不挺,百病缠身了。现在的他,连喘气都吃力,也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而已。 按理说,能成为埃及的王,尼克托里斯应该高兴才对。可是,现在的埃及,已经不是她父辈那个时代的埃及了。王国里最有权力的并不是尊贵的王,而是她的表兄表弟、叔伯长辈。他们踞着高位,握着兵权,女王只是他们发号施令的工具。 埃及这个昔日强盛无比的王国,现在正是内忧外患。就在孟斐斯的北边,尼罗河入海口的西面,原先深居在大山里的拉摩利人不断地骚扰国王的属地,威胁着孟斐斯的安全。而在南方,在圣河的两边,新近崛起的数座城池,那里的领主财力日盛,纷纷拥兵自重。孟斐斯的号令已经传不到那里了,那里的城主甚至还在河西的一片沙谷中另选圣地,作为帝王的埋骨之所。 “姐姐,恩图蒙特是我的未婚夫,他现在是孟斐斯最有权力的人。这一年里,他几乎杀光了反对我成为女王的人。埃德蒙特本来和他是最好的朋友,埃德蒙特的放纵就是他的唆使,我知道的。拉沙尔的盟会也是恩图蒙特一手操作的,他希望我能让南方的城主俯首听命。为了埃及,为了我的母亲、兄长、妹妹,女王应该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 尼克托里斯早就抛掉了女王的威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第十七章王宫后院 婴纨和熊媛四目相对,却是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若只是杀人夺命,由婴纨大姐出手,即使是千军万马,鹦纨也有把握。可是,尼克托里斯的烦恼好像不是武力能够解决的。这中间牵连到权力! 若是不顾一切地除去恩图蒙特的势力,孟斐斯显然会成为一团乱麻。尼克托里斯能控制得了孟斐斯吗? 第138章 她有能力对抗南方的异族和北方的诸侯吗?好像要讲一点谋略,而政治这个东西,一般是属于男人的玩艺儿,婴纨还真是不太懂。 “女王陛下,你想怎么做呢?” “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姐姐们一定能够救我的!” “这……我看还是等郎君回来再说吧。” 熊媛很无奈,尼克托里斯这女王做得也够可怜的。既舍不得她的王朝,又舍不得她的尊严,还要顾着她的百姓和家人。这个忙熊媛也不知道怎么帮了!事前谁能想到会这么复杂!毕竟她们只是来此休闲的游客,不会久留的,对人家的国事也不可能插手太深。不过,熊媛知道她的鸟人男人还有个符号,1497号,来自数千年后的未来。他应该能有些办法,先答应了尼克托里斯再说,一切等彭磊回来再做决定。 尼克托里斯今天来的主要任务其实是商量科技合作和技术交流方面的问题的,孟斐斯真正的王是在一楼甲板上陪伊尹品酒聊天的恩图蒙特。不过尼克托里斯的正事办得并不顺,这事关文明的发展和进步,熊媛也不敢做主。 技术是恩图蒙特的渴望,尼克托里斯只要安全。得到了熊媛的承诺之后,女王的心情就像那放飞的鸟。眼前的世界虽然还是云遮雾绕,但是尼克托里斯却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希望——那本来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尼克托里斯原先只是希望能平安地离开,走到一个没有烦恼纷争的地方。 熊媛她们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是狮身人面的魔?还是狮面人身的神?不管熊媛怎么否认,这艘楼船在这个时刻来到孟斐斯,尼克托里斯坚信,船上的主人就是受了神的指示,来这里拯救埃及,拯救她尼克托里斯的。 船上的人都是神!连侍女青青都是!若是能成为船上的一员,情愿不要做这个女王的。回去的路上,尼克托里斯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以至于旁边恩图蒙特的脸色都没有在意。 “尼克,船上的异乡人怎么说?”宫殿中的静室,恩图蒙特迫不及待赶走身边的侍从。 “她们……技术也是得自于神灵。只有献身给神祗的最纯洁的处汝,才能学习养丝织绸的技术;只有将灵魂献给神的最聪明的工匠,才能学到制造的技术。不过,她们愿意请示赐给她们技术的神。或许,奥西里斯和奈库贝特也会帮我们的。”尼克托里斯当然不蠢,和熊媛她们的约定当然是不能告诉恩图蒙特的。 “奥里西斯?他真的是我们的守护者吗?看那些异乡人,既然他们能得到神祗这样的恩赐,为什么我们的神对我们是这样的吝啬?”恩图蒙特喃喃着,对他们的神也不满起来。 “大将军,你怎么能说出这样不敬神灵的话?”尼克托里斯大惊。 “那些神,或许只有我们的父普塔,还有忠诚地保护我们的灵魂的索卡尔大神才是真实的。荷鲁斯,他将沃土晒成沙漠,他是什么神?奥里西斯,他连自己也不能保全,他自己的灵魂都是破碎的,凭什么来审判别人的灵魂?”恩图蒙特的眼中绿光微闪。 “恩图蒙特,你是不是被魔鬼蒙蔽了心窍?伟大的普塔神啊!伟大的荷鲁斯神啊,伟大的奥里西斯神啊,请你们宽恕他!”尼克托里斯惊恐地闭起双眼,双手抚胸,喃喃地祷告她的神灵。 “嘿嘿嘿!”恩图蒙特根本就没有理会尼克托里斯的不安,冷笑着,“尼克,她们究竟答应了你什么?那些来自异乡的人,用锦衣和美食来诱惑埃及的人民,她们就是魔鬼的使者。自从她们来到这里,圣灵安息的沙漠就暴发了数百年不见的沙尘暴。这些天大祭司一直在请求神的明示,可是,只有伟大的索卡尔神传来告诫。女王陛下,你是埃及的王,为了埃及,为了这片圣地,你不该再去见她们了。” “不,她们不是魔鬼!我能感觉到她们的诚意。”尼克托里斯没有想到恩图蒙特的态度转变得这么快。 “听着,陛下当然是无所不知的,不过,即使是伟大的神,有时也会上当受骗。”恩图蒙特的双眼中绿光又闪,一道微不可察的光波罩住端坐着的尼克托里斯,光波中隐约还有暗影在浮动。 “嗯。”尼克托里斯脸色微变,头上的金色王冠突然放射出一波波妖艳的红光;女王的胸口,一团金色也在渐渐亮起。 “恩图蒙特,你想干什么?” “陛下,我只是想看看那些异乡人有没有在陛下身上种下巫术。看来我是多虑了!陛下有圣冠护身,没有什么法术能伤害得了女王陛下。”恩图蒙特站起身来退向门口,“不过,为了孟斐斯的人民,陛下还是不要再冒险了。那些异乡人,就让我来去招待吧。” 王冠上的红光已经消失,胸口的金光也不见了踪影。 望着恩图蒙特的身影从眼睛里消失,尼克托里斯瘫坐在她的王位上,双手抚胸,微微喘着粗气。谁能想到呢?恩图蒙特竟然真的拥有可怕的法术!刚才若不是有王冠和护身符的保护,真不知道他会对自己做些什么! “伊奈,大将军走了吗?”问刚从殿门口走进来的一个侍女。 伊奈比尔,一个和女王一起长大的女奴,尼克托里斯身边唯一敢倾诉心事的人。 “王,将军走了,脸色很不好。” “我知道,伊奈,你愿不愿意离开我?” “王,伊奈比尔是王的奴隶,不敢离开的。” “不,我们是姐妹!伊奈比尔是尼克托里斯唯一能相信的人。听着,如果这次我能平安,我会让伊奈比尔成为自由人的。” “王,伊奈比尔不敢要!陪伴尊贵的王,是每一个埃及人都梦想的荣耀。请不要赶我走。”伊哎比尔默默地帮女王整理着衣衫,垂泪道。 “我怎么会赶走伊奈比尔呢?我们要做真正的姐妹。来吧,我们回寝宫,等会儿我有事要让你做。”携起伊奈比尔的手,尼克托里斯也走进殿外的阳光里。 ………… 女王宫殿旁不远处的一栋白石建筑里,老祭司莎伦正在等着恩图蒙特。还是披散着长发,手握着藤杖。不过,发都披在肩后,露出一张瘦小的、古铜色的脸。没有一丝皱纹,若不是仍然是那个装束,那个神态,陌生人或许会认为她是莎伦的女儿或孙女。 “长老。”趾高气扬的恩图蒙特在莎伦的面前是出奇的恭敬。 “恩图,你给我带来什么消息呢?”莎伦庸懒地倚在一张宽大的藤椅上,若是没有手中的道具,再换上彩衣绣裙,那姿态就有点像大观园里醉酒的史缃云妹妹了。 “长老,不出长老所料,那些异乡人果然是心怀不轨。我怀疑,她们不是来自东方。她们好像对尼克做了什么,可惜的是,尼克有王冠护住灵魂,王冠上的神咒极是厉害,我无法读取她的思想。” “她想借助那些异乡人的力量!恩图蒙特,圣台上的祭礼仍然要进行,只是,女王的处子之血需要用圣器来采集了。七天之后,是女王的血气最盛的时候,到那天我们再重开祭坛。从现在起,不要让尼克走出宫殿了。” “我已经这么做了!长老,圣域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那场风暴是从哪里来的。”恩图蒙特恭恭敬敬地问。在孟斐斯,恩图蒙特是幕后之王,而莎伦则是最高领袖,是王中王。 “圣域来了外人,修为高深的外人!有人有妖!那只白头鹰也出现了,可见他们是一伙的。他们肆意破坏圣庙,毁坏神像,还伤了圣域的护卫者。恩图蒙特,我要配制一剂启灵汤,原料你给我准备,越快越好。”莎伦沉吟着,甩了甩脑后的长发,身子在藤椅上靠得更舒服些。 “长老,我马上照办!9对少年男女的心肝,一杯处汝的脑血,一棵七心紫苷蓝,三根蓝隼的尾羽,两根雌猫的须……”恩图蒙特板着手指数着。 “在大神密诀录上都有记录,你回去翻翻就能知道。把所有的牺牲和祭品都送到圣河边的大祭台去,记着,所有的牺牲都必须是新鲜的。”莎伦翻了恩图蒙特一眼,笑着打断。 “我知道!但是,这是长老亲自教诲的知识,我不敢忘。同样的祭礼我们去年就做过一次,这次不会出差错的。”恩图蒙特在莎伦的轻笑中放松了下来。 启灵汤是一种很特别的药汁,或许等同于彭磊手中的仙丹。启灵汤再加上特殊的修炼,能让失去灵魂之火的灵魂重新生出火种。这是为卡奴准备的!只要卡奴重新燃起灵魂之火,那就能接纳索卡尔的献祭。卡奴本身就是索卡尔的奴隶,当两人共用灵魂火种时,索卡尔有无数的方法能夺回灵魂之火——恩图蒙特去见熊媛她们时,前往沙漠圣域探听消息的亡灵战士已经带回来了沙漠中的消息,救回了重伤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通过灵魂感应,得到了神牛的指示。 “嗯,坐吧!在我面前,是不用这样拘束的。”莎伦的脸上飘过一道淡淡的幻彩,放下手中的藤杖,微微坐直身子,“恩图是不是还在怪我?尼克拥有法老的血统,你也知道,只有经过法老王冠滋润过三代以上的血脉,那处汝的血才能给圣主足够的灵力。这次天生异变,或许尼克的血还不够,那我们还得将法老的王冠传给尼克的妹妹。” “长老,尼克是属于圣主的,我岂敢不满。长老对恩图的教诲,恩图蒙特永远是放在心里的。刚才我去见尼克的时候,心里想的可都是长老您。” 第139章 恩图蒙特微笑着,走到莎伦的身边,捧起莎伦刚才拿杖的右手,轻轻地抚着。 “算你有良心!嗯,不要这样!你的心思我会记着的。”莎伦脸上的幻彩又在闪动,眼中仿佛要滴出水来,声音也糯得有点发粘,“我老了!年轻人的心思其实很难懂了,你得经常提醒我。” “长老老吗?”恩图蒙特的笑也黏了起来,手上根本没有停,手指反而沿着手背游向莎伦的臂,屁股微挪,竟然坐到了莎伦的身边。 “小坏蛋!是不是被尼克勾起了心火?还说不怪我!”莎伦左手轻轻地捶恩图蒙特的腿。 “是我想长老了!”恩图蒙特怪笑着,一圈手,将莎伦抱个结结实实,大嘴跟着凑上,屋子里立即响起一片让人喷血的怪声。 ………… 第十八章主人就是老公 彭磊现在有点知道灵魂诅咒的约束力了!其实婴纨的用神的名字发誓,也差不多是一种灵魂咒语,所以婴纨大姐现在死心塌地地做起了女管家。对于卡奴来说,她的誓言是正对着她的灵魂之主说出的,所以约束力更大。不久前还誓不两立的死对头,现在成了彭磊的奴隶,卡奴的心里却不敢生出丝毫的反抗,只有一丝丝的无奈和满腔的惶恐。 鸟人对女人的态度,从他懂得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回事起,对美女就只敢仰视,只有在梦想中才能拥有。长大了之后,心中的自卑更是随着体重的增加而增加,爱情也是屡试屡败。到得罪那两个天狼星人的时候,对美女的渴望已经到了有点变态的程度。在这青铜年代,他彭大胖在那点上倒是翻身了,美女能自动送上门来,甚至还有点应接不暇的感觉。可是,有一种说法叫本性难改!内骨子里,彭磊对自己能够亲近的女性都有一种讨好的冲动。反正是拿不出奴隶主的嘴脸来。 卡奴的黑色制服早就随着沙尘沉到尼罗河里去了,那灰白的亚麻内衣虽然性感,可是毕竟不雅。将那位索卡尔大神的魂魄封印住之后,彭磊就迫不及待地给妹妹换新衣服。不管妹妹喜不喜欢,最后还是换上了彩衣绣裙。 卡奴其实很漂亮,那身材是没说的。碧眼乌发,长长的睫毛,配上那彩衣,就像是芭比娃娃一般。走在那阶梯金字塔的露天神殿里,彭磊忍不住要一步三回头,还在不停地啧嘴:“小姐真是个大美人!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等明年你为我生了儿子,你就是我正式的老婆。妈的,老子交的是什么桃花运,怎么到处都有美女送上门?” 作为女奴,卡奴的身心都是属于彭磊的,不管鸟人的鸟嘴里说出什么鸟话,卡奴都只能默默承受。这是自己招来的报应,怨不得别人! “别这样,笑一笑!”托起卡奴仍是血迹斑斑的小脸,彭磊又生感慨——索卡尔这个鬼魂真的会选人,仔细看,这位卡奴小姐不仅仅皮肤超好,五官也是精致绝伦,绝对是一个和白露、如玉她们同档次的美女。nnd,若是有一天能回去,在彭市的广场上展示这些属于自己的美女,不知道那些一直对自己很不屑的美女和帅哥会是怎样的一付嘴脸。 “是,主人。”卡奴挤出一个恐怖的笑容。她在等鸟人的惩罚!虽然女人都要过那一关,而这个新主人肯定是不会放过她的,但是,等待的心情比承受时的心情更让人难以忍受。 “靠,别笑得这么难看!”彭磊终于有点理解卡奴的心情了。松开手,转移话题:“这座金字塔是怎么回事?和边上的那些个塔都不一样。那个死亡灵之禁域又是怎么回事?那个禁湖就在这神庙的地底,是不是?小妹妹,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主人,这塔是上古遗留下来的神迹,据说是在诸神来到埃及这块土地上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了。圣主是一个神圣的灵魂,与这神迹同生。在神庙的下面,有一个被上古诸神禁咒的空间,圣湖就在那里。那是圣主收集天地间的灵气,还有死去生命的灵魂而成的。圣主看护着这片诸神灵魂安息之地,他能让灵魂永生不灭。最近,圣主也即将重生,他已经破除了上古诸神加在这片土地上的诅咒。他是不死的神!主人冒犯了神圣的灵魂,一定会受到诅咒的。圣主可以化身万千,主人是没法将他封印的。”这次卡奴倒是很能说,把知道的都说了。她的心还在她的老主人那里,末了还没有忘记对鸟人威吓。 “靠,你到底帮谁?我能封印他,也能毁灭他。别忘了他求我时的那个可怜相!我不怕他,而且,他不是已经献出他的灵魂之火了吗?他现在也是我的奴隶,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灵魂,哈哈哈。” “他是神!神的灵魂之火是会重生的!”卡奴轻叹道。 “不会吧?放心,我不会让他翻身的!哼,要做神,那也只能做神牛。”彭磊得意地笑。 金字塔高耸着,这漫天的沙暴没有在它的台阶上留下一粒沙尘。那平整的塔顶,上次如玉留下的痕迹好像还依稀能辨。小白很肯定这塔是天机子那个时代的东西,卡奴的话也间接证明了。现在看来,真是神物!彭磊没有马上回楼船和白露她们会合,也是想再确认一遍。若是能有所发现,那可比神像上的黄金值钱多了。 所有的灵诀都试过了,气旋也探过了金字塔的每一条石缝,不过,彭磊的努力根本就没有回报。这座青石堆砌的巍峨的高塔严丝密缝,不肯吐露丝毫的秘密。彭磊恼羞成怒之下,差一点又要去骚扰广成子的清修。 卡奴的心里还没有接纳这个新主人,一直冷眼看着。眼看着鸟人磨牙砺齿、舞剑弄棒,恨不得将金字塔上的石板撬下来的样子,终于忍不住了,淡淡地提醒道:“主人,在朝着初升的太阳方向,第三个台阶之上,有一道暗门,可以进入神塔上层的一个密室。只是,那道门只能在月圆之夜,天地间阴晦之气最盛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来。我知道开启那道门的秘诀,但是必须借助禁湖的原力。” “宝贝,你怎么不早说?害我白费了这么多的力气!”彭磊大喜,搂过卡奴,在那血迹斑斑的小脸上狠亲了几口。看女人惊恐的样子,心里竟然有一股莫名的冲动。nnd,趁四下无人,要不要将这神塔再做一次婚床? 猛咽了几口口水,但是,想要将那浮起的想法抹去却是好辛苦。 “这个时候是找不到那条通道的,没有圣主的源力相助,我也没法将那暗门打开。” 卡奴身上还带着重伤,一身法力几乎丧失殆尽。再加上给她们几个守陵人源力的索卡尔大神现在成了神牛,索卡尔搜集了千万年而成的灵魂元力之湖也被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炼成了单纯的元素。 鸟人的脾气,只相信自己。没有试过,说什么都不算!归根到底,他也是对自己的身份有信心。按照白鹤的说法,这高塔说不定也是天机子想方设法留给他鸟人的传家宝。 卡奴的秘诀没什么用处,那是一种将自己的灵魂作引子,聚积天地间特别属性的灵力的方法,很变态。她们的法诀,大多是利用这片沙漠中隐藏着的阵法之力,借助索卡尔千万年积累的庞大的尸气,所以她们现在这个层次就能做到度劫期才能有的聚气成云。 现在的卡奴,即便是没有重伤,也几乎是凡人一个。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被彭磊禁锢之后,他们已经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境界,所以索卡尔很爽气地将卡奴送人。 循着卡奴的指点,这次彭磊倒是很容易地就找到了秘密门的方位。不过,找到方位也没有用,大石板平整光洁,根本看不出哪里是门,准备好的撬棒也派不上用场。 台阶的上方也是一块大石板,乍看之下,和其他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彭磊的灵力浸润过之后,那方青石上隐隐地有花纹在透出。是一团团的云纹,还是活动的。 这云纹的样子,看着很是眼熟,仿佛是在哪里看到过。拉过卡奴,指点着青石板问道:“卡小姐,这花纹是不是有什么规律?你们在月圆之夜里见到的通道是不是这样的?” “不,不知道。”卡奴好奇地看着那块神奇的石板,转向鸟人的眼神也增加了许多的敬畏。 在这片沙漠上世代相传的神话里,这座青石堆砌的阶梯金字塔是一个极端神圣的存在。那是诸神的灵魂安息的地方,是通向神之天国的阶梯。如彭磊一般地探查这座神塔,千万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做过。但是,在世代相传的传说里,从来就没有人说过这通道口的云纹石板,连神圣的圣主也没有明示过。每年阴气最盛的那个满月之夜,在这块青石上会出现一个彩色的光斑,那才是通道。 自己的这个新主人,这个叫彭磊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竟然能在这样烈日炎炎的白天,让通道口的石板上现出这种神奇的云纹,难道他和神塔有什么渊源?卡奴的心里一时颇多疑惑。 “主人,这块石板的变化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我见过的通道口并不是这样的。” “是吗?难道是因为老索变成了牛?”彭磊挠着头皮,“不要叫主人,我听着感觉就不舒服。对,你以后叫我老公,就是主人的意思。你们以前见过的通道口是什么样子的?这云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怪眼熟的。你帮我想想,是不是哪个金字塔里的。” “不,这不是这里的纹饰。主……老公,好像有点像老公的那把仙剑上的暗纹。”卡奴倒是听话,既然主人和老公是一个意思,那换一个称呼也没什么。 第140章 鸟人得意,哈哈笑道:“老婆mm真是聪明,看我多蠢,竟然连这个都没有看出来。” 卡奴的声线本来就是特别的诱人,那一声“老公”虽然漠然无情,但是听在鸟人的耳中还是像吃了人参果一样的舒服。习惯动作,搂过mm的细腰,也不管卡奴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照着那小脸、红唇就亲——连山剑上的花纹,彭磊只是在得到的那日仔细地研究过。那花纹一波一波的幻动,还没有规律,看久了就头晕;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装饰而已。在内心里,一直当这把连山剑是没有纹饰的,所以竟然没有想起来。倒是刚才,索卡尔老兄想要讨这把仙剑时,彭磊拿在手上炫耀过,却让卡奴mm记住了。 卡奴说的没有错,青石板上隐隐透出的云纹还真是和连山剑上的纹饰很相似,还都是活的。把连山剑定格成三尺长的实体,横在青石板上,仔仔细细地比对。 “老婆,快来看,石板上的云纹在变呢。看来不必等到月圆之夜,有这把仙剑,说不定现在就能将通道打开。” 连山剑横在石板上之后,青石上透出的云纹越来越清晰,即便是彭磊收起了灵力法诀,这云纹也不再褪去;而且,石板上的云纹变幻渐渐地和连山剑上的融为一体,老大的一块大青石,仿佛变成了电影屏幕。 卡奴现在就像是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媳妇。在她的内心,彭磊根本就还只是一个外人,一个色狼。这男人既不英俊,人品又是极差,除了身上的肉稍多一点外,其他也没有什么能让女孩心动的优点。刚才就改了一声称呼,却招来一阵臭吻,自己仿佛是他发泄情绪的玩物。卡奴不敢反抗,却可以不看。紧闭上双眼,眼不见,心不烦。不看也不说,省得又招来非礼。 听男人在说什么?不会吧?这男人的嘴脸虽然看着不舒服,但是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 “老公,圣主想要这把剑,是不是他也知道这神剑能打开圣塔的通道?”见连山剑渐渐地和石板融合成一体,卡奴连刚才的担心也忘了,喃喃地问道。 “有道理!老婆,那索卡尔并不是个好东西。他肯定是知道这神迹的秘密,却连你也不告诉,真是不应该。老天让他做神牛,看来不能怪我。我说怎么天机子老前辈会留给我这把仙剑呢!小白说过,他用来号令众仙的神剑叫轩辕。现在我明白了,这连山剑或许是开启许多神迹的钥匙。” 彭磊其实也不笨,此刻举一反三,倒是被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原先一直以为是因为他的修为太差,用不动轩辕神剑,所以天机子将传家宝换成了连山。 没有等来彭磊的非礼,卡奴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下,胆气也稍壮了。此刻的连山剑,已经成了青石板上的一件浮雕,那变幻的云纹也已渐渐隐去。不过,这块三米多长,两米多宽的石板却在亮着淡淡的光,即便是卡奴这样的重伤员,也能清晰地感应到石板上的能量脉动。 “老公,这石板上有能量在波动,看来通道真的要打开了。” “哈哈哈,老婆,你老公有些本事吧?以后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在我的眼里,你的那个圣主,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简直就是一文不值,连一颗耳屎都不如。看,通道打开了!让我亲个嘴儿,我们下去。”鸟人一得意,又肆无忌惮地海吹起来。 第十九章趁人之危 通道还真是打开了! 那块大石板在亮了一会儿光之后,竟然整个地凹了进去。无声无息,在彭磊和卡奴的面前,出现一条长长的甬道。微微向下倾斜,并不是很暗,依稀可辨镶嵌在甬道两边石壁上的精美的浮雕。 这种雕刻彭磊并不陌生,在从前游览名胜古迹的时候就见过。主要的内容是普通人和帝王的生活场景,还有江河湖海,山川百兽。在艺术鉴赏这方面的修为,彭磊还是幼稚园小朋友级别的。所以,他睁大了鸟眼四下观望,也只看出那些人物的服饰和现代人很不一样;那些野兽也很怪,大多数是没有见过的。不过,好像也有认识的,小时候在科普书上见过图画。 拉过战战兢兢地跟在身后的卡奴,得意洋洋地指点:“老婆,看,那是恐龙,霸王龙。” 通道一打开,彭磊就迫不及待地往里闯,根本就不容卡奴提醒。可怜卡奴现在才能说话:“老公,这不是我们以前打开过的那条通道。” 那条通道是通向神塔上层的一间秘室,比现在这条要窄小得多,仅够一个人勉强通行,四壁也没有这些浮雕。 “这个……”彭磊兴奋地跨入通道的那一刻,还真是没有考虑这个。微一迟疑,马上镇定下来:“老婆别怕,不会有什么的。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上古神仙留下的珍宝。不瞒你说,这神塔其实是我们玉泉仙府的仙宝,是仙府的老主人留在这里的。我今天来,就是要将它找回去。不知道天机子仙师在这神塔里封印了什么宝贝?我敢肯定,绝对不会一无所有的。” “你……老公……”卡奴对彭磊的话已经不敢有丝毫的怀疑了。 事实摆在面前,他确实是做到了别人从来就没有做到过的。在神塔的上层密室里,只有一幅星图,一个祭台,还有一个聚敛灵息的小玄阵。她们三个守陵人,曾借助索卡尔的神识,役使三千灵鬼战士,对这个神塔仔仔细细地探查过,什么都没有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在通道口的同一地方开启了另外的通道,或许他真的是这个远古圣迹的拥有者? 那一声“老公”叫得,颤颤、柔柔、甜甜、糯糯,差一点把听的人的魂魄给勾出来。 “老婆,过来,注意安全!传说这种通道上都是有机关陷阱的。”猛咽了几口口水,彭磊挽起卡奴的小蛮腰。若不是在这个环境下,若还是在塔顶,卡奴的这一声,说不定就将彭磊的兽欲给引出来了。现在嚒,捏几把小手过过干瘾。 通道很长,并不都是如出口处般的宽敞,而是时宽时窄,最窄处仅够一人侧身而过。彭磊这又有发福趋势的身子是提气轻身硬挤过去的。浮雕也是时有时无,不过彭磊对这种东西并不感兴趣,也只是在进入通道的时候认真看过几块。走到后来,身后妹妹的微喘早就将他的魂全部勾了去了。有一阵子,甚至忘了为什么要来钻这个地道。 强摄心神,终于让自己清醒过来。在一个较宽敞的拐角,彭磊停了下来,问道:“老婆,不对啊?我们走了多远了?” “老公,这甬道或许是个迷宫。”卡奴重伤未愈,这一阵走得很辛苦。若是地位倒转过来,说不定会指着鸟人的鼻子大骂了——这男人,说话时轻轻巧巧,看现在,好像终于等到报应了。 “怎么不早提醒我?小小迷宫,还能困得住我吗。不对,我好像没有见到岔道啊!” “这……”卡奴也想不通了。 “不管它,我们先在这里歇一会儿。这地方很宽畅,还有那穿廊的风,不错。老婆饿不饿?我们先吃点东西再说。老婆累了吧,要不,你先洗个澡,歇一会儿?” 往回走是不可能的,刚才进入通道没多久,外面的入口就自动关闭了。此刻,连山剑又在彭磊的手上。根据卡奴的经验,出口应该在塔里的另外一个地方。 “我不饿,我不要吃东西。”洗澡?那就更不要了!又不是准备洞房,洗什么澡! “没吃过你老公做的东西,就先别说不想吃。”对彭磊来说,吃是和美女同等重要的生活,所以材料和工具永远是随身带的。有了那个储物铁环,一切不可能都成为可能。 就在金字塔的这条甬道里,靠着石壁,彭磊摆开了桌椅,架起了炉灶,油盐酱醋、碗碟刀叉一件也不少,当然,酒也是必需的。卡奴终于明白这个新主人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生活。在之前,谁会给她准备酒肉碗碟? 大盘的水果,大多数是第一次见着;同样是烤肉,这肉怎么会有这么浓的甜香?这男人,在现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有这么好的心情弄吃的,真不是个正常东西!还有那酒,以前都是献祭给神的圣物,也只有那些身份高贵的贵族才能稍微享用。卡努是女人,还是女奴,连闻那酒香都是罪。现在的这个主人,居然邀请女奴一起喝酒!卡奴的心中,第一次生出淡淡的感动。 酒能让人忘记一切的不幸,肉更是人间少有的美味! “老婆,你老公做的烤肉怎么样?”看着卡奴渐渐失去拘谨,彭磊得意。 “老公,这是卡奴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老公莫非是东方的食神?” 三杯酒下肚,在卡奴的眼里,原来那个卑鄙、龌龊、下流的“老公”的形象,好像也变得有点神圣起来。彭磊的厨艺,在这个年代,确实担得起食神这个称号。即便是贵为国王,好像也没法在埃及找出能烹制这么美味的烤肉的厨师来。 今天,彭磊为了给卡奴一个下马威,拿出的是一个半成品的烤乳猪,只要再稍微过一过火就成了。浓浓的蜜香,焦黄的色泽,这些就已经让没见过世面的卡奴小姐不知所措了;那无法用言词来描述的口感,再加上两三杯美酒,于是,鸟人这个流氓也成了神。 “哈哈哈,食神是一个叫周星星的家伙,老子我是爱神。”一得意,彭磊的骨头又轻了起来。 “周星星?老公,我有点头晕。” 卡奴小姐不知道,鸟人的酒是不能多喝的。那不比孟斐斯的苦涩的葡萄酒,彭磊拿出的是醇香的桂花米酒,精酿的糯米黄酒,还有精心调制的花酒。 第141章 上口都是甘甜香醇,酒精的度数可都不低,即便是普通的男人,大概也就是四、五杯的量。她有伤在身,更是经受不起。五、六杯后,已是醉意朦胧了。 满脸的桃花红,眼中亮着晶莹的水光。那几声“老公”叫得,让彭磊仿佛回到了从前,和洗头房的小姐们一起宵夜时的场景。酒真是个好东西,至少现在是!这样的机会,鸟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将卡奴抱到膝上,一手搂着,边喂边亲,不亦乐乎。 “老公……”卡奴的反应已经迟钝,微微的挣扎,细细的喘息,那一声声的哀求却仿佛成了叫春。于是,熊媛在替尼克托里斯女王谋划未来的时候,在金字塔的这条神秘甬道里,鸟人完成了对另外一个女人的占有。 到底是修炼过的身子,卡奴的酒醒得也很快,醒过来后的心情,那就是死心塌地,心如死灰。从这一刻起,她只能努力地做好身边这个男人的女奴了。 “宝贝,头还晕不晕?”彭磊关心地问。 若不是给卡奴灌了醒酒汤,这mm也不会醒得这么快。彭磊也是为自己好!醉酒之后的卡奴,原先洁白细腻的肌肤都变成了妖艳的粉色,再加上那下意识的挣扎,让彭磊的兽欲空前旺盛。也不知道在卡奴的身上趴了多久,直到骨软筋酥,实在奉献不出了,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的。若不让mm快点醒来,听着mm娇弱的呻吟,彭磊怕自己真的会在这里精尽人亡。 “我……”醒酒药是来自蒂娜医生的东西,绝对的高科技产品,所以卡奴的头是不晕了;可是,浑身的筋骨都是酥的,根本就坐不起来。 “宝贝,先吃颗金丹,调息一下。”于是鸟人又贴了一颗修真者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仙丹。 洞中没有日月,两个人再起身时,已不知是多久以后了。好在通道里仍然是轻风徐徐、荧光微微,没有丝毫的改变。又是好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一个约五米见方的秘室。 当时的判断没有错,这条通道确实不是迷宫,但是弯曲实在太多,而且时上时下,在通道里又没法展开灵识,所以彭磊现在甚至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塔里。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只是在空间的正中间,有一道淡淡的剑形光斑。若不是仔细看,或许还发现不了。石室的四壁平整光滑,仿佛是在整块的巨石上凿出来的,没有任何雕饰,也找不到另外的门户。 卡奴和彭磊面面相觑,都是很失望,也不太肯相信这现实。 “老公,这间密室还不如上层的那一间。”卡奴喃喃道。 “你说,那个光斑会不会是连山剑的剑魂?不应该啊,连山剑中有剑魂,我能感应到的。” “会不会也是开启另一个门户的密钥?否则,它不会这么神秘。” “有可能,让我施展仙诀试试。” 卡奴虽然是瞎猜,但是事实还真是可能。彭磊打起精神,灵诀一道道放出。一时之间,这间不大的密室里满是幻灭的光线。 随着彭磊的努力,密室中的那个光斑竟然渐渐亮了起来。看得清了,不是剑形,而是如正午的猫眼,两端是淡淡的蓝色,中心一点是一个稍亮的淡黄色光球。这光斑的外围,居然还有一个球形的保护光幕,是通透的银色,彭磊的灵力根本就没法透入。 “老婆,你有没有办法?”又要别人替他动脑筋了,这就是彭磊。 “老公,我的修炼全废了!”卡奴淡淡地答。 伤其实是全好了。那一颗金丹在让她的腰腿硬实起来的同时,也让她的内伤霍然痊愈;但是,卡奴能召唤的灵力都是索卡尔聚敛在沙漠地底的尸气。此刻此地,当然是什么也没有了。 “废了?不怕!废了我们就重炼。让老婆成为长生不老的仙女是轻而易举的事!而且,老婆原先炼的东西太邪恶,不要也罢。”彭磊拉过卡奴,魔掌在那温热的肉体上又是一阵摸索。直摸到自己的小腹热流奔涌,才不舍地放手。 感受着男人的侵扰,卡奴已经决定将自己的身心交给这个食神+爱神的男人了,自然地应和。可是,前一阵鸟人实在是太贪了,此刻是心有余而力略显不足,只能罢手。 记起以前卡奴说过的话,问道:“宝贝,你说过神庙下面有一个封印的空间,怎样才能到那里?” “我不知道。那个空间是圣主的栖身之所,只有安德诺尔才能够进入。我们见到圣主的地方应该就是。” “那个黑水湖?那个空间可能是阴魄珠的玄界,看来你们是被那个鬼魂给骗了。我敢肯定,索卡尔一定是很久以前被封印在这神塔里的魔魂。你看他修炼的方法,用生灵的灵魂来修炼,太邪恶了!” “这个……”卡奴不再为她的圣主辩护,事实上,彭磊说的很有道理。 “这光斑肯定是能通向其他地方的通道口,不然的话,天机子老神仙没有必要搞得这么神秘,对不对?要不,再用连山剑试试?说不定它只是一个钥匙孔呢!”说着说着,彭磊突然得意起来。 说干就干,连山剑从臂上脱出,浮到身前。经过先前开启通道那一遭,这仙剑上的能量好像更盛了,闪烁的光斑也更亮了。随着彭磊的灵诀,三尺长的剑身徐徐飞起,剑尖飞向那个球形的护幕。 有门! 银光接触连山剑的一瞬,光幕仿佛是被拉伸的肥皂泡,一下子将仙剑也包裹起来。只见连山剑上银光暴闪,剑身微微收缩,一头钻入光斑中心的那个黄色光球里。 “轰”地一声轻响,银色的光幕仿佛是受了刺激,猛地炸开,将整个石室照得亮如白昼。彭磊的眼中满是白光,一时间根本不辨形物,下意识地紧抓住卡奴的小手,生怕这个刚到手的老婆跑了。 感觉空间在微微震动,等一切平息下来,终于能看清东西的时候,彭磊一把抱起目瞪口呆卡奴,没头没脑的亲,以此来表示他的激动和兴奋。 “哈哈哈!”空间里回荡着他得意的狂笑。 第二十章九叶神莲 神仙的法术真是奥妙无穷!就在那光波一闪的瞬间,竟然已经换了环境。 眼前又是一个空间,不太大,但是绝不是原先的那间石室。 四周是淡淡的雾围绕成的墙,头顶是深邃的黑,仿佛连着无垠的太空;脚下是一整块黝黑的岩石地坪,平整得如同是被精心修理打磨过似的,在微光下闪着黑亮的粼光;地坪的正中间是一个渐渐低下的凹陷,如一个大盆;盆的直径大概有十几米,深好似有近十米,里面是大半盆清亮透底的液体。 液面的正中,一枝如睡莲一般的植物舒展着九瓣椭圆形的小叶,每一瓣叶子都翠得能滴出水来,亮着莹莹的碧光;一朵银白色的小花在枝叶间冒出不足一尺,花形就像是刚刚盛开的玉兰,闪烁着一波波微弱的银色毫光。 九片翠叶在水面上铺开的面积不会超过直径一米,但是它的根却异常发达。银色透明的根须细如毫发,如伞盖一般地在液面下铺开,丝丝缕缕,没有一根缠绕纠结,浮满了大半盆。在九片翠叶的正下方,如液面上叶子铺开同样大小面积的一缕,却是垂直而下,如工笔画就的文士的须,一直蔓到盆底,紧裹着一个金色的方盒。 “九叶莲!竟然是九叶莲!”彭磊笑过之后,早已目瞪口呆。 自从广成子提起过那传说中的明玉丹后,彭磊对炼丹的材料是很专心地研究过的。明玉丹只是传说中的东西,连太上老君也没有炼成过,天机子好像也没有。那明玉丹炼制的条件绝对苛刻,天时、地理、人和缺一不可;更关键的是,炼丹所需的材料只有传说中才有,比如这九叶莲。 九叶莲的种子是在宇宙初生时凝成的,必需种在五行元精所凝成的鸿濛清露中才能萌芽;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千万年、千千万年才能开花结实。它本身就是天地间无上的神物,能消一切灾祸于无形,即便是九天神劫也不能将它摧毁。 九叶莲实只是炼制明玉丹的材料之一!明玉丹是不可能在这凡界诞生的,这是天机子的预言。彭磊一眼就认出了九叶莲,怎能不傻! 难怪那传说中的天地浩劫也摧不毁这座祭天台! “老公……”卡奴也在看,不似彭磊的那般痴狂,她更多的是惊奇。 那朵小花,那棵九叶莲,肯定是稀世之宝。它生长在这里,彭磊这样的表情,不用解释,卡奴也能猜出。让卡奴更好奇的是在盆底被九叶莲的根须裹着的方盒,那是什么珍宝? “你说,会不会是天机子老前辈留给我的仙丹?” 虽然在这样问,但是彭磊也只是说说而已,自己也没有当真。天机子留给他的仙丹已经够多的了,连紫蕴丹都有,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搞得这么神秘。可是,不是仙丹,那又会是什么呢? 不会是真正的明玉神丹吧?要么是极品的神器?也不可能啊!有什么珍宝,留在玉泉仙府不是更安全吗? 除了卡奴妹妹细细的喘息,听不见其他任何的声音,空间里是一种难以言述的静。 或许是适应了环境吧,感觉眼前好像是亮了许多。那朵九叶莲花所释放出来的光波虽然是弱弱的,但是一波一波,层次分明,在空中画出明显的明暗花纹。这一刻,彭磊甚至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老公,你看那水池!”卡奴压抑的声音轻轻响起。 原先静如镜面的池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生出一圈圈细密的涟漪。以九叶莲为中心,波纹一层层地向外展开,池底的那点金色一下子变得模糊起来。 第142章 “那是九叶莲在动!” 那花茎在微微地摆动,幅度虽然不大,却足以搅动水面。不仅如此,那花释放出来的光波好像真是强了许多,并且还在变亮。在银色的辉光下,能清楚地看到液面上袅袅升腾的雾汽。 “我很热!”卡奴又在呻吟。 她的样子看上去不仅是热,脸色潮红,鬓角滴汗,身子还在微微地颤抖。 “不好!老婆不要动!”彭磊猛然醒悟——那盆地里的是鸿濛清露,蒸腾出来的雾气就是鸿濛元气。卡奴的身子,是根本消受不起的。气旋急展而出,匆匆地将卡奴裹起。 要不要将卡奴请到乾坤界里暂避呢?彭磊有些犹豫不决。这种探险的活,几个人一起的时候很有乐趣,若只是一个人独自面对,那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彭磊还在犹豫,还没有下定决心,身边异变又生。或许是感应到了彭磊气旋的能量,那棵九叶莲突然剧烈地晃动起来,莲花亮出的银光也在眨眼间强了许多倍,如一盏明亮的灯;连那九片翠叶也在亮着绿莹莹的光,有几叶甚至微微卷起,挺到了空中;液面下的根须好像也在舞动,一片炽烈的金光从池底漫射开来,原先裹着盒子的根须好像也飘了起来。 “老婆,你怎么样?行不行?” 在彭磊的眼里,美女永远是第一位的,然后是美食,然后才是珍宝。 “我没事,我现在感觉好多了。” 卡奴是真的好多了,连她自己也想不通。那一阵躁热过后,经脉里生出无数的清凉,将渗入肌肤的鸿濛元气化成普通的灵力,在经脉里奔涌,激荡起一个个细碎的气旋,融进身外彭磊的气旋里。 彭磊得意,以为他自己的修为又进步了,居然能如此轻松地替妹妹抵挡鸿濛元气的侵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不过,他鸟人也确实是功不可没。先前的那一阵,他射到卡奴妹妹身体里的生命元精,或许能装满一大杯。再加上那颗金丹,这饱含了他鸟人的生命元力的精元,此刻已经完全溶化到了卡奴的血液里。这一小会儿的时间,卡奴只是消化吸收了其中的一点点而已。那些精元都是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生成的,根本就不惧鸿濛元气的侵蚀。那些渗入卡奴身体的鸿濛元气催醒了这些精元的生命力,再加上彭磊的气旋一搅,卡奴的筋骨在一瞬间就被重炼了一遍。 卡奴被这鸿濛元气改变着经脉,连带着和她血脉相连的塞尔克特魔弓也受了洗礼。只听“嗡”的一声轻响,那通体漆黑的魔弓从卡奴的身上飞出,在一缕缕青雾的浸润下,渐渐变成了明亮的银色,还缠绕着一缕缕的翠绿。仔细看,那一道道碧丝,一片片翠斑,正是九叶莲的九片茎叶的模样。或卷或展,微微凸印在弓身上。 置池底越来越强烈的金光而不顾,彭磊一把拉过发呆的卡奴妹妹,兴奋地亲嘴庆贺。嘴巴里还叽叽呱呱地感慨:“老婆,你发大财了!” 这个空间里的鸿濛元气,滋养着九叶神莲,同样地也被九叶神莲的灵气滋润着,每丝每缕都烙上了九叶莲的元精烙印。刚才这一阵改筋换脉,卡奴所得到的好处是两个人做梦都想不到的,现在他们都还是懵胧无知。最最直观地体现是塞尔克特弓,经受了鸿濛元气的洗礼,弓身上甚至有了九叶莲的幻身。 “我……”卡奴只会发呆,跟了这个男人之后,她感觉自己好像笨了许多。 塞尔克特弓的显现也只有很短的一会儿,在越来越强烈的金光的照耀下,那神弓迅速地收敛起形体,化成一道彩光,回到卡奴的身上。也就在这一小会儿的时间里,九叶莲的光华又渐渐弱了,空间也好像是在收缩,那盆鸿濛清露看着好像也越来越小了。 仿佛又只是一瞬间,彭磊和卡奴的身前出现一个直径1米左右的大球。球面上闪烁着灰暗的符印,球里是半透明的青雾,正中间是一只黑色的水盆,九叶莲在盆中起伏着,仍是亮着弱弱的银光;那只金色的方盒和他们两个人一样,都和九叶莲不在同一个空间了。此刻它正静静地浮在球体的上方不足一尺处;光倒是暗了下来,不过,盒体上闪烁着无数的印纹,每一个印纹都带着庞大的能量脉动。 还是一间石室,只不过比先前的那间又大了许多,宽和高都要超过10米。四壁上微光闪烁,还有强烈的能量波动,很显然是被加了禁制。 “老婆,这金盒里一定是九叶莲实。”彭磊肯定地猜道。 九叶莲实不仅能用来炼制明玉神丹,还能用来炼制超级神器,即便是什么都不炼,就是它的先天属性,就能消除一切仙劫神劫。有了它在身边,就好像是有了一颗不死丹。修炼之人,哪个不是梦寐以求!不过,九叶莲实和九叶莲一样,必须在鸿濛的环境下才能保存。天机子将它和九叶莲一起收藏,那也是在情理之中。 “老公,让卡奴来将它打开。”卡奴挽起玉臂,款款上前。 卡奴身上的灵力是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产生出来的,有着九叶莲的元神烙印。即便是这样,双手靠上金盒的时候,一股强大的斥力也将她推开三、四步。闷哼一声,小嘴微张,呛出一口血来。 扶住脸色煞白的卡奴,彭磊先关心:“老婆,有没有伤着。” 见卡奴摇头,彭磊放下心来,挽着袖口,满怀信心道:“让我来,天机子老前辈不会连我也不相信的。” 彭磊的信心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比卡奴还要不堪,他的双手还没有靠上金盒,那强大的排斥力就将他推得身子直摇。不仅如此,一股若有若无的怪异能量还循着斥力钻入他的筋脉,好像是在他的身体里寻找着什么。 “tmd,天机子那个老东西真变态,连自己的传人都不相信!”彭磊这下连老神仙也不敬了。 还是卡奴的心底稍微善良一点,喃喃道:“老公,或许不是天机子老神仙留下的呢!” “不可能!小白说的,这金字塔其实是天机子那老头的祭天台。妈的,他难道会送给别人?” 彭磊一边骂着,同时极力地收敛心神。刚才从盒子上传来的那股能量竟然还在经脉里游动,害得隐伏在左臂血脉里的连山剑躁动不已。 “嗡”地一声轻颤,连山剑终于不耐烦那股能量的侵扰,从彭磊的臂上脱出身来,浮在彭磊的身前,轻轻的振动。 “老公,会不会这金盒也需要用神剑才能打开?”卡奴提醒道。 “有可能!宝贝,你怎么这么聪明?”彭磊笑道,灵诀已迫不及待地施出。 连山剑一离开他的身体,那股怪异的能量也跟着消失了。其实不用卡奴提醒,彭磊也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一章祖宗传下的宝贝 连山剑确实是打开这座阶梯金字塔里的宝藏的钥匙。或许,天机子在准备赠品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他的传人所处的这个年代,是一无所有,举目无亲,所以想得这么周到。 不知道当初天机子为什么不将这祭天台,这金盒,这九叶莲全部搬到玉泉仙府去?按照彭磊的想法,这祭天台既然是神物,天机子既然是神仙,只要一个乾坤大挪移的小法术,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金盒的每一个面都是毫无雕饰的素面,好像也没有铰链和锁,只是上下两层合在一起。被彭磊和卡奴碰过之后,这盒子又闪烁起明亮的光来。好像盒子里装了一个千瓦的大灯炮,而盒子又是半透明的似的。 连山剑缓缓飘起,浮到了金盒的上方。光波映照下,仙剑也在变幻着色彩,改变着形状,最后定格成下大上尖的一团,仿佛就是一个大水滴。 彭磊和卡奴都是凝神敛息,连大气都不敢喘,都在等着那盒子打开。可是,那连山剑化成的一团悬在盒子的上空,微微地闪了几下光之后,竟然再也没有什么动作了。好像,那盒子里的光波也在渐渐暗下去。 怎么会这样? “老公,或许还没有到打开这盒子的时候。我听说过传说,那些异常珍贵的仙宝都是要在特别的时间和条件下才能出世的。”卡奴现在已经完全忘了她和鸟人的主卑关系,仿佛就是一对情侣,靠在彭磊的身边,轻声指点道。 “可能吧!不过,也可能是要人帮忙才能打开。对了,连山诀的最后好像是有几篇灵诀,让我来试试。” 彭磊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家伙。卡奴说的有道理,但是就这么放弃是不甘心的;要等,他也没有那个耐心。死了一堆脑细胞之后,终于被他想起了连山诀。那本记录在玉简上的练功秘籍他根本就没有好好学,倒是熊媛和如玉比他学得好许多。 连山诀的最后有几篇口诀,那是必须修到度劫期才能用的。彭磊的修为,距离那度劫期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所以当初他只是看一遍而已。不过,现在有些不一样,他的元神有乾坤玉璧做依附,有的时候好像也是能超水平发挥一下的。 还是那个收取乾坤玉璧时用的姿势——盘膝而坐,气旋从丹田散出,在身外凝成一个虚幻的影子。乾坤玉璧光华灿烂地填在影子的丹田,灵诀缓缓画出,透入玉璧,再从玉璧里射出,变成一道道彩色的光线,汇到连山剑化成的那个大水滴上。 变了!那一大滴银色渐渐变得虚幻起来,然后好像有丝丝缕缕在漏下。差不多有半个小时,那一大滴银色终于消失殆尽。彭磊的灵识再也找不到连山剑的能量后,才悻悻的收手。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刚才这一阵,连山剑到底从乾坤玉璧里抽走了多少五行元精气;反正,他只是用灵识控制,自身的灵力消耗不足千分之一,到现在也有一点虚脱的感觉。 第143章 心中大骂:“nnd,那几道灵诀或许只有到飞升的层次才能施展。” “老公,好像还是没有用。”卡奴轻叹着。 “妈的,天机子那老家伙到底搞的是什么鬼名堂?这下老子连仙剑也没有了。”彭磊破口大骂,差一点要拿出他的量子枪来。 其实是他们太心急了!连山剑化成流光,漏到金盒里,当然不可能什么变化都没有的,只不过是没有他们所期望的那么快。就在彭磊骂祖宗的时候,金盒又亮起了淡淡的光;一道银线在盒上流动着,所过之处,盒体上竟然现出一块块精雕细刻的花纹。 “好漂亮!好美!”卡奴双手抚胸,喃喃着。 “美人,只要你以后乖乖地听话,老公我把它送给你装首饰,怎么样?”鸟人一得意,又信口开河地许诺起来。 “我……不敢要!”卡奴还是清醒的。这男人的身边早就有先来者了,而且,她卡奴只是奴隶,有的东西不是她能够拥有的。如果惹起女主人的妒火,她将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哈哈哈,看来是我错怪了天机子前辈了。老婆,你猜猜,会是什么宝贝?” “不知道。” “瞎猜猜。” “不知道……”…………………… 不用他们瞎猜,金盒没让他们等得太久。那道银线越流越快,很快地,整个盒体上就覆满了精美的雕饰。难怪先前盒子能透出光来!现在仔细看,盒子就像是用整块黄金全镂空雕出来的,连先前所见到的那条貌似盒盖的缝也消失不见了。 这盒子应该也是一件了不得的珍宝! 没有盒盖!最上面的那个面,上面的雕饰在渐渐熔化,渐渐地变成一个直径三十公分大小的洞。一道光柱从盒子里射出,笔直而上。奇怪了!这光柱是无限的长,难道石室的顶只是个幻影? 没有什么仙宝现形!盒子里好像只是藏了满满的泡泡。一个个,或大或小,赤橙黄绿,在金色的光柱里慢慢地浮起;随着这些泡泡的浮出,空间里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如许多人在窃窃私语,又好像是某个会场。隐隐杳杳,时轻时响,在卡奴和彭磊的耳边嘈杂。 差不多又是一柱香的功夫,泡泡终于冒完,杂乱的声音也消失了,盒子的金光从底下收起,没入虚空。那盒子又是一阵微光闪烁,滑落到彭磊的脚前。还没等彭磊看清盒子里到底还有些什么,那个装着九叶莲的球一阵幻动,居然钻进了盒子。然后,盒子上的那个洞迅速地融合,又回复成精雕细刻的整体;连山剑也在正对着彭磊的那个面上现出了身影,成了花纹中的一块。 居然什么都没有!彭磊又要骂祖宗了。 意识已经能透过连山剑透入盒子里,里面空荡荡的,只有那棵九叶莲——天机子那老头搞的什么鬼!更让彭磊愤怒的是,连山剑居然和盒子融为了一体,再也分不开了。 这不是开玩笑吗?这下好了,连护身的仙剑也没了!正宗的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卡奴通过九叶莲的感应,倒是明白了个大概。叹道:“老公,原来这金盒里藏着的是许多上古修炼者的魂魄。” “是吗?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天机子那个老家伙!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这不是害我吗?”彭磊是心有不甘,耿耿于怀。 “我想,天机子老前辈一定是会有什么指示给老公的,或许是老公还没有找到。” “是吗?要么他是留在玉泉仙府了。妈的,不知道那里有没有称手的宝剑。老子现在手无寸铁,若是再遇上索卡尔这样的变态东西,那不是死路一条吗!看来得尽快去一趟那个玉泉洞府,或许广成子能够进得去。” 其实,据说玉泉仙府也只剩下一片废墟了,只有一个璇玑仙阵还完好。彭磊的修为,要想进入那仙阵还有点难,但是广成子是大罗金仙哪!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根基还在,小小仙阵应该不在话下的。卡奴说的有点道理,也只有盼着天机子能在那里给自己留一些传家宝了。没有了仙剑,怎么能和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外星人斗? 叹道:“天机子这个老妖精,他肯定是算准了天劫的时刻,才将自己亲朋好友的魂魄藏在金盒里用九叶神莲护着,就等我来将他们放出。算了,事已至此!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轻抚金盒,气旋向四周散开,寻找出去的路。这盒子现在也舍不得送人了,回去好好地研究连山诀,让广成子也想想办法,说不定能将连山剑取下来。 感受了彭磊的思想,空间突然波动起来,远处的石壁仿佛是映在起伏的水面上。卡奴一声轻轻的惊讶还没有消散,眼中猛然填满银色的月光。金字塔高高地耸立在脚下,头顶是星光灿烂的夜空,一轮圆月正在向远处的沙丘后沉落;金盒还在手中,盒中却多了一个金字塔模型,连塔前的露天神庙也不缺。那个装着九叶莲的球,端端正正的浮在金字塔的顶上,球下还拖着一条柔柔的气带,仿佛就是那种广告气球。 彭磊的心里终于有了稍些安慰,哈哈大笑道:“老婆,看来我也没有吃亏。妈的,我们去孟斐斯。” 心理却是真的好奇!居然连这祭天台也有魂魄!收入盒子里的一定是它的元神了。或许是这高塔的地基连着地脉,所以只能带走它的魂? ………… 却说在孟斐斯,女王的寝宫,尼克托里斯在受到恩图蒙特的警告之后,还真是没有再出门。国事家事一概不理,连恩图蒙特和莎伦大祭司都不见,真正的闭门净身。 码头上,白露的商店也早已歇业。倒不是白露已无物交易了,她们身上、船上带的,即便是在这里摆上三个月的地摊,也不会货源短缺。 鱼凫国虽然立国不久,但是那场立国之战只经历了短短的几个月,各族都未伤元气。那片平原上的几十个家族原先都很富裕,归为一统之后,大量的财富都流入了鱼凫城。彭磊虽然筑城修路用去了不少,却也留下了无数。这次彭磊本来是想移民到中原去的,财产当然要带一些;再加上外星人那个68号基地的家当,不但装满了个人的储物法宝,连乾坤界里也专门僻了仓库。 尼克托里斯离开之后,熊媛就发觉了不对。一队队的士兵开到了码头附近,闲杂人已无法靠近这艘停在码头一角的楼船了。不仅如此,船上暗藏的护符竟然接连爆开,在船舱里清除掉六、七道怪异的能量。 按着白露的意思,就该乘着天黑悄悄地离开了,很明显,是当地人起了歹意。这次是熊媛不想走!这小妞从小受的是侠义思想的教育,现在答应了尼克托里斯,于是坚决要做一回侠女。楼船上的其他人,除了伊尹有点畏头畏尾、不愿闹事外,其他的人和妖都是闲的手痒,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都是唯恐天下无事。 试想,他们一船仙人,船舱里有广成子布置的防御结界,船顶上更是藏着超级粒子大炮,谁能奈何得了她们?所以,几天了,没有生意可做,也没有尼克托里斯的消息,但是船还是停在码头上,船上的人是每天品酒练琴,在静观其变。 其实,恩图蒙特已经将熊媛她们归入敌人的行列。尼克托里斯从船上回来之后,态度变得有点不可捉摸,隐隐有不顾一切的迹象。这是恩图蒙特不想要的!可是,无法读到女王的思想,所以也没法知到船上的女人们都对女王做了些什么。和莎伦大祭司密会过之后,恩图蒙特在第一时间就唤醒了当初种在船上的拘魂禁咒,希望能通过禁咒来控制船上人的思想和行动。 真的是流年不利,事事不顺!以往灵验无比的禁咒竟然失效了!据监视的哨兵报告,船上的人行动一如往常,一个也没有少。没办法,不知道老魇他们的深浅,恩图蒙特也不敢冒险用强,只能加强监视,以不变应万变。 女王的寝宫,外面的大殿里只有一群侍女在忙碌着。明亮的阳光在殿外的长廊上层层反射后,在殿里投下大片大片惨白的炫光,映着殿里摆满的黄金和宝石的饰物,使得这宫殿里到处都弥漫着迷离的幻彩。 那些侍女忙着在整理女王的衣物和日常用具——难道尼克托里斯小姐准备搬家了?连恩图蒙特都有些想不通。 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的!祭祀的大礼过后,会给女王一段时间的休养。拉沙尔的盟会要下个月才正式开始,女王晚些时候去也是很正常的。 她竟然有些迫不及待了吗?恩图蒙特恨不得能扳开尼克托里斯的脑壳看看,那漂亮的小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参见大将军!”恩图蒙特驾临,正在忙碌着的侍女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 第二十二章神的召唤 “罢了!女王陛下还在休息吗?我要见她,有重要的国事商议。”恩图蒙特摆手吩咐道。 “大将军,陛下正在准备祭礼,明月初上的时候,陛下会召见大将军。”一个侍女轻声禀告道。 “是吗?告诉我,女王陛下多久没见人了?” 恩图蒙特微皱起双眉,望这通向内室的门廊。若是在平时,他说不定就往里闯了。可是,自从那日没能读到尼克托里斯的思想,恩图蒙特的心里就开始有一点点的顾忌。那道门廊里隐隐有特别的能量波动——若是女王不顾一切,借助外来人的力量对他不利呢? 恩图蒙特不敢冒险!那里毕竟是女王的寝室,他不能带着侍卫往里闯。 自从那日在女王面前露了一手之后,恩图蒙特再也没有见过尼克托里斯。女王把自己关在寝室,恩图蒙特几次求见都被回绝。 第144章 今天,尼克托里斯竟然回复要召见他,让恩图蒙特的心中生出莫名其妙的渴望和冲动——尼克,只要圣主摆脱束缚,这整个埃及就都是圣主的领域,那些异乡人,他们迟早会是圣台上的祭品。尼克,你的命是出生后就被按排好的,你还想改变吗? 女王并不知道这些天里恩图蒙特大将军的心情,她正在为自己的命运作最后的抗争。 整个埃及都是国王的,但是,在孟斐斯城里,女王却没有一块属于她的私密空间。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地方,那她的寝宫中心处的这间寝室也勉强能算。这里一直是历代国王睡觉的地方,除了国王最信任的人,一般是没有人能进入的。不过,自从尼克托里斯做了王之后,这间卧室也是恩图蒙特和莎伦常到的地方。现在,这里终于又成了国王的私密空间。五天里,隐藏在暗处的法老卫士已经斩杀了十多个未经召唤,试图靠近寝室的人。 国王卫队,在第一位统一了埃及的国王美尼斯时就存在的国王的影子护卫,他们代代相传,人数虽然不多,却都是身怀异术,只忠于拥有埃及王冠的君王,只在被召唤的时候才出现。 尼克托里斯现在并不在她的卧室,在她的那张金玉镶成的大床下,有一条秘道通向地底深处的一个大空间。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工事,又像是一座宏伟的地下神庙。半圆形的穹顶,最高处有近50米,一圈十几根巨大的石柱,在下面撑着穹顶的边缘,穹顶的旁边,还有平顶的裙边,高也在10米开外;地坪是精心琢磨过的大块方石,平整光亮,几可鉴人;穹顶是深深的黑色,镶着无数七彩的宝石。抬头望,宛如满天的繁星;在穹顶的正下方,竖着几圈1米多高的青石柱,每一根都是精雕细刻着精美的云纹;青石柱的中间,横着一根满是裂纹,有点支离破碎的大石柱。这石柱的表面是粗糙的灰石,从裂纹往里看,却是幽亮的纯黑。 没有火把油灯的照明,这巨大的空间却是不黑,是如黄昏一般的灰暗。尼克托里斯跪在那满是裂纹的大石柱前,双手抚胸,正闭目默念着什么;她的那个侍女伊奈比尔,则是平躺在她的膝前,双手抚胸,双目紧闭。若不是胸在微微起伏,鼻翕在微微开合,真是像极了那捆扎完成的木乃伊。 在伊奈比尔额上三寸的空中,一颗拳头大的紫色五角星闪烁着弱弱的光,而女王的王冠此刻也戴在了伊奈比尔的头上。 尼克托里斯虔诚地祈祷着,空中回响着她的细语;石柱之间,空气在微微震荡,仔细看,隐隐能看见在青石柱旁,缠绕着一股股气流。 “嗯”地一声轻叹,躺着的伊奈比尔突然睁开了双眼,两道清光在她的眼窝闪过,额前的紫星光华大盛,那些在青石柱间流动的气流急速起来,汇成一个巨大的气旋,钻入那颗光华灿烂的紫星里。 尼克托里斯终于停止了祈祷,睁开双目,脸上漾起惊喜的笑。那颗紫星在闪过几道强光之后,渐渐收缩成指甲大小,轻轻地贴上伊奈比尔的额头。 “啊!”伊奈比尔又是一声轻叹。 “伊奈比尔,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王,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这样?”伊奈比尔爬起身来,跪在尼克托里斯的身前,双手捧着王冠,战战兢兢。 “伊奈比尔,快点起来。你现在是国王卫队的首领,神的召唤果然神奇。”尼克托里斯戴上王冠,扶住伊奈比尔的双手,轻叹道。 “王,伊奈比尔不懂。” “伊奈比尔,你看看身边是什么?这是什么地方?” “王,是王带伊奈比尔来这个密室的,这些是圣塔上的石栏,王也说过。” “对!其实圣塔上最早是没有这些石栏的。传说,在圣殿里有三根这样的神柱,每一根神柱里都封印着一个上古神祗的魂,他们被当作圣殿的守护者。这些青石的栏杆其实都是法器,它能把生生不息的灵息送到那三根神柱里。后来,天地间发生了大劫难,那三个神灵的封印被破坏了,他们都得到了自由。再后来,他们起了争执,互相争斗,都受了严重的伤,又开始各自修炼,寻找自己的保护者。 据说,美尼斯就是得到了神的启示,他从遥远的北方来到孟斐斯,修建了宫殿,也修建了这个密室。神给了美尼斯神秘的力量,他是埃及的第一位真正的国王,拥有神赐给的卫队。这个王冠能改变佩戴者的血脉,也是召唤神秘的国王卫队的唯一法器。” “王,伊奈比尔还是不明白,王为什么现在才召唤?为什么要给伊奈比尔神奇的力量。” “伊奈,国王卫队虽然是神赐予的,但是,他们需要一个统领,拥有神祗烙印的统领,这样他们的能力才能全部发挥出来。还有,国王卫队的能力也不是无限的,他们生活在凡人中间,有的甚至世代是奴隶。神赐给的血脉在他们的家族中传承,每超过一百年才能苏醒一次,每次只有短短的五年。”尼克托里斯苦笑道。 “尼克是幸运的!本来也只是想试试,想不到竟然成功了。” “王,我知道了!我该怎么做?”伊奈比尔扶起尼克托里斯,站直身子,额上的紫星已完全融入她的血脉。 “伊奈在沉睡的时候,国王卫队就已经到了我的身边。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但我相信他们能保护我和你。明晚就是月亮最圆的夜,恩图蒙特要将我的血献祭给在圣地守护着亡灵的神,我不能!我的处汝之血只能献给给了我神圣权力的神,长眠在这个神柱里的神圣灵魂伊库奈特。伊奈比尔,我要为我的命运赌一把,那些外乡来的神祗应该也能帮我。” “王,我们能杀了恩图蒙特大将军。”伊奈比尔说话虽然有点吞吞吐吐,但是眼中青光闪闪,明显地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怯懦的女奴了。 “不,我不想孟斐斯混乱,我要让恩图蒙特所有的计划都不成功。伊奈比尔,我要去参加拉沙尔的盟会,那里应该会有我的帮手。” “王,我们的神主沉睡了吗?” “神主的灵魂一直在沉睡,只有这些神柱重归圣庙,神主才可能会苏醒。不过,即便是睡着,神主那神圣的灵魂也一直在护着埃及。” 尼克托里斯又跪下身子,从那根破碎的大石柱上取下一块尖锐的黑石片,解开衣襟,露出古铜色的胸膛。那两团饱满坚挺地耸立在胸前,幸亏现场没有男人! “王要做什么?保重!”伊奈比尔大惊,颤颤地问。双手微抖,却不敢上前阻止。 “放心,这圣石喝过许多国王的心血,从来没有要过命。”尼克托里斯淡笑着,稍稍按下左侧的乳,右手用力将石片插入胸口。感觉着剧烈的痛,尼克托里斯轻轻地哼着,身子却仍然跪得笔直。 “王……陛下……”伊奈比尔的脸上顺下两行热泪。 半尺多长的石片,有大半插入了那美丽的胸膛,却没有一滴血渗出。女王头上的王冠又在亮起妖艳的红光,那石片却是在渐渐变成紫色。时间在缓缓流动,尼克托里斯的脸色也渐渐苍白。那插在她胸口的石片已经紫得发光了,一波波诡丽的紫光在红光中流动。 它在饮血!石头竟然能饮血!伊奈比尔数次想将石片拔出,却还是不敢。终于,石片饮饱了女王的心血,慢慢地在离开女王的身体。完全脱离的那一瞬,亮成一团明亮的紫光,落回那根破碎的石柱里。 紫色的光并没有全部离开,一道细长的光斑仍然贴在女王的胸口,很久才渐渐淡去。 “神啊!”尼克托里斯在轻轻呢喃。她的胸口光洁平滑,根本就没有留下伤痕。 王冠上的红光也随着紫光的淡去而淡去,空间回复成淡淡的昏暗,好像比刚才更暗了一点。在伊奈比尔的搀扶下,尼克托里斯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轻轻说道:“伊奈比尔,哦,不!比尔是奴隶的称呼,妹妹现在起就叫伊西斯吧,这是神赐的名字。” “谢我主!谢陛下!” “伊西斯妹妹,你去见下那位熊媛姐姐,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不知道那位姐姐的夫君有没有归来!” “不!这个时候我不能离开陛下一步。”伊奈比尔轻轻地摇头。 “扶我去休息。黄昏后我答应了要见恩图蒙特的,这段时间我不会有事。而且,寝宫里已经有国王卫队在守护,没人能闯到这里来。” “陛下……” 伊奈比尔还想说什么,但是最后什么也没说。左手抚胸,一团淡淡的雾气在她的身外旋气,将尼克托里斯也裹了起来。转眼间,她俩就出现在女王的那张大床前。 “陛下,我现在就去!”轻轻地帮女王整理好衣角,伊奈比尔转身走上室外的那条长廊…… 尼罗河上 又是数日前的繁忙!一队队的船往返不断,船上持刀执矛的士兵挺胸凸肚,杀气腾腾,丝毫没有刚刚遭过大难的样子。也是上苍保佑孟斐斯,那三日三夜的沙暴中,数千的士兵和奴隶,竟然大部分都活了下来。 这是神的眷顾!当莎伦大祭司将得自神的训示召告全城时,孟斐斯城里,从奴隶到将军,个个都是很亢奋。对于马上就要开始的大祭,全城都在期待。 最忙碌的当然是莎伦大祭司,这样的时刻,随时都要保持和神祗的联系的。所以,江边的祭台上,莎伦几乎整日整夜地在祷告。 这江边的祭台距离码头并不远,祭台的形状就像是一个微型的阶梯金字塔。按照白露的看法,这个式样的神台,只有如金字塔般巨大时,才能显出恢宏的气度。 第145章 像江边的这个,还不如将四边拉直了,像鱼凫城的七星台,那样更好看些。 日已西垂,祭台上炉火熊熊,青烟燎绕。一只巨大的金盆架在火堆上,盆里是大半盆沸腾的汤。这汤居然是彩色的,仿佛是天上彩虹的色彩——最中心碗口大小的一团是清澈透明,向外,一层层地,变换着颜色,沸腾的汽泡也不能扰乱颜色的分界。 莎伦站在汤盆边,也不怕烟熏火燎;长发披散着,不时地顿着手中的藤杖,偶尔还要向盆里加一些佐料。 恩图蒙特从女王的寝宫出来之后,直接就到了这里,一直站在祭台的边缘。终于见莎伦放下了手中的藤杖,撩起覆面的长发,迫不及待地问:“大祭司,怎么样了?” “将军请看,很顺利!或许是因为圣主即将醒来,是他的无上大法在帮助我。”莎伦轻笑着,从怀里取出一只白石瓶,嘴里念念有词。只见汤盆中心的那团澄清的液体凝成一个晶亮的球,裹在一团五彩的雾里,飘向瓶口。 “长老,圣主究竟为什么要这启灵汤?” 若是没有神灵的辅助,炼出的启灵汤只会有五色。现在汤盆里竟然是七色彩液,不用莎伦解释,恩图蒙特也有点明白这老女人为什么又要杀人夺命炼制这汤药。 “我也不知道,圣主只是传谕,到时候会有人来向我求取。”莎伦收起石瓶,转向恩图蒙特,轻扭了几下腰,叹道,“累死了!我的腰也快断了!” “我来给长老揉揉。”恩图蒙特赶紧出手。 “不要啦!这地方……” “下面静室里我已经给长老准备好了休息的地方,我来扶长老。” “你个小坏蛋……嘻嘻……” 第二十三章运筹帷幄 一个人影如一团虚幻的气,从半空中悠悠地飘过,祭台外层层叠叠的士兵让影子稍稍迟疑。这近乎透明的影子在人圈外停了半晌,然后升向更高的虚空,又悄无声息地向祭台飘落。 祭台外,最近的士兵也在百米开外。台上的火堆早已没有了火焰,微微的火星偶尔炸开,一团团烟尘随风飘散;那金盆还在,只是已经冷了下来,只有半盆绛紫色的汤还在冒着微微的热气。 人影微闪,伊奈比尔娇小的身子出现在金盆边,看着盆中的汤,古铜色的俏脸上满是疑惑。突然,伊奈比尔的双眉紧皱起来not;——脚下传来微微的震动,还有男女粗重的喘息,然后是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声音在笑:“今天一定要姐姐先投降!” 伊奈比尔的小脸一下子红得就像是煮熟的蟹。“呸”!一口唾沫飞入那盆里,只听“轰”地一声,竟然激起数米高的紫色火焰,差一点燎着了伊奈比尔的眉毛。 “呀!”一声惊呼,伊奈比尔双脚轻顿,只听“喀啦”一声,这微型金字塔的祭台轰然炸开。满天的烟尘,伴着惊怒交加的尖叫,等两条赤条条的人影飘上高空,伊奈比尔人影已杳,虚空中只有呛人的紫烟在尘埃中浮动。 尼罗河水轻波荡漾,暮日黄昏中,楼船仿佛是浑身贴了金衣。 这是一日中最惬意的时分。气温不高不低,阳光不晦不明,所以船上的女人们都走出了恒温的空调房,在三层的甲板上享受自然。品茶的品茶,调琴的调琴,好不悠然。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也都慵懒地坐在摇椅上,给未来的儿女准备着衣衫。 白露的琴声真是天籁之音,听得一旁打坐的婴纨也是如痴如醉。那神态,让站在甲板边站岗的老魇口水直流。虽然甲板上个个都是美女,但是这家伙的眼神自始至终都定在他的偶像身上,倒是个真真的情痴——爱了就坚定不移,明知不可得也不气馁! 本来老魇的岗位是一层的船头,三层甲板是小黑值勤的地方。这几日,每当这个时刻,婴纨她们都要到甲板上品茶练琴,老魇就仗着他的无赖,硬是和小黑换了两个小时,可以近距离地保护他的偶像。因此,此刻小黑和伊尹两个是在船头的甲板上品酒,青青则是带着小小媛在船舱里游戏学语。 熊媛的身前也是一把琴,不过她只是双手按紧琴弦,十指也不动一下。白露一曲终了,熊媛跟着就叹:“我不学了,即使给我一百年,也学不会妹妹这样的琴技。” 白露掩嘴轻笑:“姐姐过谦了呢!姐姐的箫声能让百鸟和鸣,那才是别人学不会的。姐姐若真是要练琴,就等郎君回来,向如玉妹妹讨了空桑琴来练,包你不用学就会,就像孜芹姐那般。” “算了,技多不精,嘻嘻。”熊媛笑道,“露妹,不如我们来合奏一曲《春江花月夜》,如何?那日郎君哼的曲调我大概记得,前日听露妹也弹了呢。” “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记性,是如玉妹妹记的。郎君真是神仙,随口哼出的旋律都是那么动人。春江花月夜,曲名也取得好美!姐姐,他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还不回来?” “他呀,最喜欢玩闹。放心好了,有如玉妹妹陪着,不会出什么事的。倒是这女王陛下,这些天连音讯也不送个过来。会不会是她行动不便?等天黑之后,我去看看她。” “嗯,早点事了,我们也好离开。我不喜欢这沙漠,没有一丝丝的生机。郎君说的中原,是天底下第一繁华胜地呢!婴纨大姐,你说,尼克托里斯女王会不会遭遇了什么不测?”白露点着头,十指轻动,指下的琴弦又颤出轻轻的音符。 “主母,或许就在这几天,应该会有分晓了!” 婴纨抬起头来,收敛起脸上的迷醉。这里她的修为最高,因为她不愿意留在鱼凫城,彭磊还特意请广城子帮忙,封印了一大团的五行元精气,作为婴纨恢复功力的源力。这一段时间的静修,虽然距离完全恢复还有些距离,但是也恢复了许多了。 缓缓地站起身来,脸上那招牌的媚笑也收了起来,款款地走到老魇身边,望向左舷的虚空。远处,正是那莎伦大祭司的祭台,一团紫色的烟尘正在空中袅袅升腾。 “大、大姐。”老魇猛吸着鼻翼,闻着婴纨身上的幽香。 “守护好主母!”婴纨藐了老魇一眼,脚下升起一片彩光,人袅袅地飘向船头。 离船头大概三米多高的左侧河面上空,突然幻出一片迷离的彩光,一个个彩色光点绕着一团白影幻灭着。 老魇被婴纨的一眼藐得神魂颠倒,眼睛是一刻也不肯离开婴纨的身影。那团彩光生成的时候,他也是第一个发现。一声断喝,虚空中随即亮起一道幽蓝的电光,劈向彩光中挣扎的人影。人也从三层直跳而下,却是看准了正端着酒杯的小黑的脑袋。 “什么人?大胆!竟敢擅闯禁地!” 一声怒斥,小黑身形电闪,一脚踢在老魇的屁股上。这老魇平移三尺,倒是来了个安全的软着陆,却并不领情,还要怪人家。 “你tmd为什么踢人?不能用其他的招术吗!” “你tmd还不知道来者是友是敌,就这样乱出手!如果不是敌人,伤着人怎么办?你竟敢不相信婴纨大姐的彩晶坠?”小黑对老魇也是从来就不客气的。 空中,一团紫光在人影的身前炸开,将老魇的电芒化成丝丝缕缕的光雾,声音急急地传来:“众位大仙,奴是女王陛下的侍女伊奈比尔。” “小妹妹,好修为呢!怎么不走平地?”婴纨轻笑着,手指轻点,彩色的光雾散开,露出伊奈比尔惶急的小脸。 “还真是伊奈比尔!上次来时,没见小妹妹有这样的修为啊!” “上仙姐姐,小奴的法力是直接得自传承,是女王陛下赐予的。”伊奈比尔的身后腾起一片淡淡的雾,人缓缓飘落,向着船上的人拜下。看向老魇的眼神满是崇拜,在孟斐斯人的传说中,能驾驭雷电的都是大神! “大仙好厉害的雷电,差一点要了小奴的贱命。” “这个……小妹妹……”老魇也知道不好意思,挠着光头,躲到了伊尹的身后。 伊奈比尔带来的消息让熊媛很头疼!看来真是“侠”字好写,做起来却不容易。不过,这些天都等了,总得做点什么的,有始无终不是熊媛的性格。只是,心里终于生出了一丝丝的怨气——那个鸟男人,干吗去了呢? 这个时刻,鸟人正在金字塔底研究那金盒的秘密,身边还有漂亮的小妞陪着,当然不知道熊媛妹妹的烦。这世上的事也往往是这样,有人依靠的时候,再强的强人也会偷懒。熊媛小姐本来就不是平庸女子,胸中的韬略胜过普通男人多多,当初助兄治家的时候就略显了才华。此刻没有男人依靠,熊媛小姐就干脆不等不靠了,身边还有伊尹和婴纨两个参谋呢! “我们先阻止他们的祭礼,争取几天时间,最好是能将女王陛下的亲人都带离孟斐斯。不过,我们毕竟是外人,不太适合直接参与。” “祭祀大典的时间是不能改变的!我们或许能让恩图蒙特他们在祭祀现场多留些时日。这城里戒备森严,女王又甚少亲信,想要把女王的亲友带出城外,是谈何容易!”婴纨沉吟道。 “女王陛下不会连一个可以信赖的人都没有吧?”伊尹不信,若真是如此,这个王做得也真是太可怜了! “忠于陛下的大臣当然也有,不过,恩图大将军几乎将所有敢和陛下亲近的大臣都杀完了。据小奴所知,只有在我们奴隶、兵士和下层的平民中,陛下还是至高无上的王。”伊奈比尔垂泪道。 “有就好!我认为主母的方法可行。先隔断祭祀圣地和孟斐斯的联系,然后我们招集一些人马,把王子和公主们带离孟斐斯。 第146章 只要女王态度稍微软一点,恩图蒙特还是希望女王能在拉沙尔的盟会上有所表现的,所以暂时不会对女王下毒手。”伊尹捏着光溜溜的下巴分析道——想学鸟人那个撩须沉思的样子,可是他的下巴不会长毛。 这边虽然人手不多,但是质量都不是孟斐斯的那些拿着矛、光着膀的士兵可以比的。若只是运出人来,一个小法术就行。但他们是王子、公主,得有人伺候着,还得有衣物行李,所以还得要帮手。 “陛下身边有一个贴身的卫队,安全不劳诸位大仙担心。伊奈比尔现在就回去招募死士,陛下最担心恩图大将军摧残两位小公主。”伊奈比尔说着,匆匆地回去复命。 月上中天的时候,伊奈比尔第二次到了楼船,带来的消息让熊媛信心大增。经过国王卫队的暗中查探,女王的兄妹几个都在孟斐斯。虽然都有重兵守着,但是行动还算自由。若是行动能稍微小心一点,想要脱身并不难。不过,女王的声威虽然尤在,但是恩图蒙特的威压更胜一筹。伊奈比尔携着女王的手令,恩威并施之下,得到的死士竟不足五百。 或许是被伊奈比尔撞了好事后心情不佳,或者是伊奈比尔联络的人斗胆告密,天黑之后,恩图蒙特也没有去见尼克托里斯女王。只是加强了女王寝宫外的保护,然后莎伦大祭司早早地就将女王接了出去。 准备多时的圣祭正式开始了! 伊奈比尔禀告道:“女王陛下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最关心的还是两位小公主。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莎伦大祭司和恩图蒙特大将军是一伙的,他们要的是女王的处子之精血,是必须经过王冠护佑过三代以上的王族血脉。除了现在的女王陛下,我们担心大将军还会利用两位小公主。” 婴纨点头道:“这或许是某种法术。可惜我们人手不多,否则倒是要和他们斗上一斗。” “大姐,你说,彭郎他是怎么回事?到今天还不回来!会不会是遇上了什么不测?”熊媛点头,终于忍不住了,说出了心头的不满。 那鸟男人会有什么麻烦?或许他是和如玉妹妹找地方度蜜月去了!! 白露对她的男人却是满怀信心,笑道:“前些日子的沙暴一定是那个老白搞出来的,郎君他们或许是遇上了强敌。姐姐不用管我们的。有婴纨大姐的彩晶坠护着船,想来也没有人能侵犯我们。而且,我们还有枪呢,只要有伊尹和青青在船上,想来也足够了。姐姐放手去做吧,实在不行,就将两位小公主接到船上来,我们离开这里。” “想离开这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说不定要大动干戈。那个恩图蒙特已经在四周布置下重兵了。”熊媛叹道。 其实白露说的也有道理。如果只是防守,这船外有彩晶坠护着,船的四周还有十来门量子大炮,数十支高能激光枪,由超级电脑控制着。若真有敌人来犯,即便是度劫期的高手,措不及防之下,也唯有死路一条——有一个伊尹就足够了! 当然,只留伊尹一个人看家还是不放心的! “婴大姐想法子助埃德蒙特王子和两位小公主离城,我和小黑去那个圣塔,暗中留意,顺便还能查探彭郎的踪迹;老魇留在船上。” 这是最无奈的按排,还是人太少!熊媛此刻也在暗下决心——等此地事了,一定先回一趟鱼凫城,找一些亲信带在身边,然后再去中原。如这样助人为乐的事以后还是要遇上的,却也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束手缚脚了。 月光如水,尼罗河上升腾着袅袅的水雾;远处塔影重重,如师父笔下的水墨画。熊媛心里感慨,这蛮荒的沙漠也只有在月明之夜才有这样震撼人心的静美。 伊奈比尔要等女王过河时才归队,于是就成了临时的导游,站在三层的甲板上指点着远近的暗影,向这些远方的客人讲述她所知道的孟斐斯的故事。可怜白露她们来这里半月有余,黄金宝石赚了无数,却还是第一次真正地了解这座白色城墙的城市。 第二十四章有客人来了 午夜的沙漠,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美!白露在这一刻,竟然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这里。喃喃地叹:“要是这明月永不落下,要是那烈日永不出来,我倒是愿意在这里待上三年的。” “嘻!” 她的感慨招来一片笑声。 沙漠中的影并不都是浓淡的黑,那踞首蟠坐的石狮子就是深紫色的,还亮着淡淡的荧光;狮子头部在月色下特别醒目,好像那月光在狮脸处特别的浓。即是是在这么远的地方,也能清楚地看到狮脸上反射的光波。至于更远处的那个阶梯金字塔,更是特别,竟然是明亮的银色,宛如是沐浴在阳光下似的。 “这就是圣塔,是祭祀大典举行的地方。孟斐斯还没有人迹时候,这圣塔就存在了,传说那是神留给我们的。”伊奈比尔解释道。 “确实很神奇!看,那是什么?”熊媛点头。 在她手指点的方向,就是那座神奇的阶梯金字塔,塔前应是神庙所在的地方,一片金色的光在渐渐亮起;然后,一道合抱粗的金色光柱直上云天,仿佛是一根黄金柱,撑着天幕。 “一定是郎君!原来他是在找宝贝呢。”白露最是肯定,一片惊讶声后,首先就猜到了原因。 “应该是吧!不知道郎君找到了什么珍宝。”熊媛也同意。很明显的,那金字塔是传说中的上古神迹,里面没有宝贝才不正常呢。 “可是……那是圣迹,是神留给尼罗河的。” 伊奈比尔虽然也在惊叹,心中却有点不服。那道冲天而起的光柱亮了好久,终于消失在星光灿烂的天幕。随着那金色的隐去,原先在月光下亮如白银铸就的金字塔竟也暗了下来,也成了淡淡的灰黑色。 “怎么能这样呢?神啊,眼前的这些人,究竟是救星,还是强盗?”伊奈比尔在心中哀叹。 ………… 遥远的亚特兰蒂斯,银河城,那空旷的指挥大厅里,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下级军官在忙碌着。巨大的屏幕依然亮着,中间还是地球的世界地图,只不过图上闪烁的各色光点比先前少了许多;左边是一幅深空群星图,一个巨大的金属堡垒在缓缓旋动;右边则是一个繁忙的军事基地的全景图,大大小小的飞行船在不停地降落、起飞。 布兰恩特少将无精打采地坐着,手上玩着一支笔。在他身前的大桌子上,三块较小的显示屏,一幅也是地球全图,另一幅则是一个罩在一片淡淡的炫光中,显得有点朦胧的城市;有边的那块显示屏上,图像是一片无垠的沙漠,无数的金字塔,最显眼的是那端坐着的巨大石狮子。 “上校,有没有查出来,那边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这星球是怎么了?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乱!”终于放下手中的笔,布兰恩特转头问站在身后的肯贝尔上校。 “将军,那边是有上古遗迹的圣地。一直以来,除了那作为路标的狮子像外,其他的设备根本就没法在那片沙漠上正常工作。那座高塔非常神奇,我们的粒子炮也没法打碎筑塔的石头。和其他星球上的遗迹一样,那里一直被联盟示为禁地,连飞船也不允许飞越。这两天那边的反常,或许和那遗迹有关吧!会不会也是那些被地球人称为神仙的修炼者搞出来的?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弄明白他们驾驭先天能量的方法,德礼弗将军的头发都白了。” “唉!”布兰恩特一声轻叹,“那两个地球人,现在反而成了捧在掌心的炸弹。放了他们是不甘心的,可是关着他们也一无所获,反而要担心那些拥有先天异能的地球人的报复。最近这段时间,我们捕捉到了许多波次的能量,他们已经注意到我们的存在了。还有,那个鱼凫城究竟是怎么回事?” “查韦斯将军前一阵曾亲自去了一趟那边,城里其实看不出什么异样,只是能量的变化有些不可测度,仪器基本没法使用。将军已经下令,让那边的人陆续撤离,只留几个监视的人。几天前,将军回来时,正好遇上那边的沙暴,将军又亲身犯险的。后来,他径直去了月球基地,只说过几日就返回。”肯贝尔答道。 “这家伙,我还以为他的舰队有什么新的行动呢,也不和我打个招呼。给我联络上他,还有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将军,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他们。”布兰恩特喃喃着,“查韦斯一定也看见了,毕竟那光柱太显眼了。” “是,将军,我马上去。” 肯贝尔转身,跑向旁边的一张大桌。不一会儿,梅森和德礼弗的全息影像出现在布兰恩特的桌前,查韦斯则在大屏幕上露出半个身子。 “我知道了,正派人去查看。”查韦斯也不问什么,直接就说道。看他眉头深锁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数月前刚到地球时的狂傲和自信。 “发生了什么事?”梅森和德礼弗都还不知道布兰恩特为什么打断他们的研究工作。 “是这样的,将军请看。”肯贝尔上校的手脚很利落,说话的同时,屏幕上已经现出了那道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在金字塔阴影里,那明亮的金色是那样的特别,仿佛就是进入天堂的天梯。隐隐地,还能辨出光柱里明暗交错的波纹。 “告诉他们不要靠得太近,小心行事!”德礼弗的脸上泛起一阵阵的红色,连气也仿佛喘不匀了。 “明白,他们会小心的!”查韦斯答得极干脆。 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惊醒的不仅仅是宇宙联盟的将军们和楼船上的仙女们,孟斐斯城也被这金色的光柱惊呆了。 第147章 孟斐斯迅速地从沉睡中醒来,光柱才刚刚消失,码头上已经有了急奔的驼队,尼罗河上升起了片片帆影。 小黑驾着黑雾刚刚腾起,熊媛还没有驭起飞剑,驾驶舱里的伊尹突然白着老脸,匆匆地奔出来叫道:“主母,不好了!” “怎么回事?”伊尹一直是沉着冷静的,什么事能让他如此失态?熊媛一吓,飞剑差一点掉进河里去。 一边的白露妹妹也是大惊失色!只有婴纨还算冷静,沉声问道:“何事惊慌?” “外、外星人来了!” “来就来,我们也不怕!”婴纨狠狠地瞪眼——你小子老家来人了,应该高兴才对,怎么是现在这个熊样?看来这太监做得还很有滋味的,都舍不得了! 说是不怕,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有点忐忑不安。外星人的战斗力非同一般,自己这船上的法宝对付普通人还行,对外星人的大炮可是一点把握也没有的。毕竟,彩晶坠也不是什么高级的仙宝。 还是熊媛最先冷静下来,吩咐道:“大姐用彩晶坠护住内舱,伊尹快些启用船上的能量护罩;老魇到水里去,伺机行动;小黑背我去空中,露妹把水晶瓶给我。” 楼船停在这码头上太显眼了!外面还有彩晶坠化成的防护罩。凭熊媛对外星人科技的了解,知道除非他们不看这边,否则一定第一眼就能看出这船的不寻常来。好在这船上人不多,法宝却不少,只希望那些外星人不要乱来。 老魇跟着伊尹的屁股冲入控制舱,嘴里还在嚷着:“那里有什么外星人?让老子来将他们全部杀掉算了!”——他是不太愿意做熊媛按排的工作!早就发过誓言的,后半生一定要以人的形象活在世上!这主母分派的是什么活?潜到水里,那就得露出本相了!让婴大姐见着,以后还怎么相处? “你tmd那点本事,唬人还差不多。你看,那不是他们吗?”伊尹对老魇也不客气,边骂边干活。这船上的控制舱绝对是现代化,超级电脑,全方位被动监测系统等等,什么都有。现在,太师椅前的大屏幕上是波光粼粼的尼罗河,一条巨鲸正潜在水里快速游动。屏幕上不断地刷新着巨鲸的数据——长超过五十米,体宽六米,速度接近300公里/小时。 “它刚刚从河口进来,速度已经慢下来了。估计,半小时后它就能到这里。”伊尹说道。 “好大的鱼!” 老魇对伊尹还是很尊敬的。虽然伊尹没有卵蛋,但是他修炼的紫霞神功,加上彭磊传授的剑术,在老魇不使用法术的情况下,根本就不是伊尹的对手。这东西只服强者,当然是小黑除外。 “小心一点!那是宇宙联盟的侦察船,你若是被人家逮了去,这边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伊尹已经启动了船上的能量防护罩,讨厌老魇的鸹噪,一脚将他踹出舱外。 “我……谁抓得了我?”老魇不服,还想和伊尹辩上一辩,冷不防屁股上又挨了一脚。这下是凌空飞起,重重地砸入河中,溅起一朵巨大的浪花。 “黑子,你tmd等着,这一脚我一定要踢回来的。”老魇的怒骂声从水中冒出,然后水面上一阵水泡翻滚,这家伙终于回复了本相,就像是一条没长大的尼罗鳄,摇头摆尾地向深水潜去。 他们两个的粗话,都是跟他们的主人学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船上虽然都是女人,倒也不在意他们的粗鲁。看着水面上那翻滚的水泡,婴纨有点迟疑不决,对熊媛说道:“要不,还是我和小黑去吧。” “大姐这是信不过我呢!放心,我们只是隐在暗处,见机行事。”熊媛笑道。 “那好吧,小黑当心点。”婴纨无奈,只能点头。 “大姐放心,主母放心。”小黑也是信心百倍,身形一晃,化成一条身长超过十米的双头大蟒,背上还鼓着一对肉翅。 “嘻嘻,幸好我不怕蛇!”熊媛笑着,纵身跳上蛇背。 “主母站稳了!”小黑说着,身下生出一团黑雾,裹住那长长的身子,然后一团浓黑迅速地飘向空中——敢情它的翅膀是摆着看的。 ………… 孟斐斯旁边的这片沙漠,据说飞船从上面飞过时也会受干扰,最安全的还是走水路。所以,查韦斯少将派来的侦察小队就是一艘潜水艇。不过,这位将军也学乖了,伯克小队的失踪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这次潜水艇上的人员素质就差多了,人数也只有四位。两个是年纪一大把的机械师,一位是半老不死的驾驶员,连负责通讯联络的莎拉小姐也是一位五大三粗的美娇娘。 “米卢大叔,快到那片区域了,走慢一点吧。”莎拉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声音却是非常的纤细,嗲嗲的,甚至有点腻人。 “好吧!不过,我们不能出水。昆哈,先放个探测器。”驾驶员米卢老头答应着,船速迅速地降了下来。他们这几个老家伙都是无家无室的义务兵,有一技之长,却基本派不上用场的。在舰队里,他们也是混饭吃。查韦斯思来想去,终于被他想起了这几块还能发挥余热的老料。至于莎拉小姐,虽然业务一流,但是那个身材实在是太粗壮了,在流行纤巧修长的女人中间,就像是鸡群中的驼鸟,粥汤里的鼠屎,特别的碍眼。本来莎拉小姐就是通讯对里的“勤务员”,这次当然也是她了。 第二十五章轮到咱老魇立功了 查韦斯的这个侦察小队是临时拼凑出来的,除了莎拉小姐和米卢大叔外,另外的两个老机械师,一个叫昆哈,另外一个是索普,是个脾气不太好的老家伙。这不,又有脾气了! “照我看,根本就没什么好探的。这片区域一直是禁区,我们的这艘破船,连防护都没有,离水就得死。我们都是这么大的年纪了,也活够了!只是可惜了莎拉。多好的孩子!老米,你说查韦斯那老东西是不是发疯了?这样明目张胆地让人来送死,他难道不怕联盟法律?” “行了,你少说两句吧!我们又不是去战斗,将军也没有要求我们离水。再说了,我们都是自愿接受这个任务的。”米卢叹道。 “自愿?我不自愿行吗?埃米特星上我什么都没有,回埃米特星还不如在军队里呢,至少这里还有几个能说说话的老家伙。”索普愤愤地说道。 “他们也是这样和我说的。不过,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多好的机会啊!在基地里整日无所事事,我都快憋疯了。其实我根本就不怕让我回家乡,他们还真的能让我饿死吗?毕竟我也是这么老的老兵了。不要把谣言太当真了!这星球上最近确实有点乱,但是也不会像传说中的那样恐怖,毕竟这里都是原始人。以我看来,未来的三千年里,他们不可能构成对联盟的威胁。我是来游玩的,我们正好一路看看风景。”昆哈老头倒是想得通,满脸都堆着开心。 “如果只是来看风景,那怎么轮得到我们几个?”米卢大叔的心情也不好。这个小队他的年纪最大,军衔也是最高,所以是当然的领队。出来的时候,卡梅伦上校一再叮嘱要小心,好像这里比前些日子出现的空间陷阱还要恐怖似的。 “卡梅伦?那小东西,我不喜欢他的嘴脸。”索普不屑地摇头。 “我也不喜欢他!马屁精一个!上次我撞见了他向安妮中尉求欢,所以他一直恨我呢。”莎拉叹道。 “是吗?看来这里确实有点问题,卡梅伦不会这么把军功章送给我们几个的,我们还是小心一点。”昆哈收起了脸上的笑,手脚很快,转眼间,两只机械鸟就冲出水面,飞上了沙漠上的蓝天。 显示屏上的图像看上去有点恐怖!以那座金字塔为中心,方圆十里之内,大大小小的营盘有几十个,驻守的士兵和侍从或许超过万人。不过,此时此刻,沙漠里一片静谧,连空气好像也是凝固的。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是站着的,连营里的猫、狗、牛、羊等也是躺着的,仿佛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杀戮。可是,细细地辨,人和畜竟然都还有气,都是活着的,就是没人肯从睡梦中醒过来。 “这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怎么侦测不到能量的异动呢?和其他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不一样啊!那边就是狮子坐标了,奇怪,它的能量正在迅速衰减。”莎拉的十指飞快地在操控台上移动着——这四个人,其实她才是主力。 按照常理,飞行的电子鸟在金字塔的上空会受到强烈的干扰,所以刚才放出去的两个都是高级智能鸟,由幽魂控制的,能自主判断危险的程度。现在,这两个电子鸟都已经在金字塔的上空飞了好几圈了,一切如常,预想中的干扰也没有遇上。 正常是最好了,谁想找麻烦呀!索普大叔已经没有了脾气,凑到莎拉的身边,边看边笑,绝对的放松:“这里是不是正在举行什么仪式?看河上那么多的船!这些原始人真是可笑,把我们造的纪念碑当成神迹了,哈哈哈。” “我们干脆把船靠岸,怎么样?我很想去参加那些原始人的活动。这大半辈子都是在太空中度过的,我早就厌倦了。我觉得,原始人的生活虽然很艰辛,却也是很温馨的。”昆哈仿佛是一个做着白日梦的少女,双手合在胸口,微闭着双眼,喃喃着。 “昆哈大叔是否还想在这里成个家,生上一群小娃娃?嘻嘻。” 暂时没有危险,所以莎拉也放下了忐忑不安的心情,和几位前辈开起了玩笑。 “我若是年轻几十岁,倒真是想。比起我的家乡来,这里的人多单纯。” 第148章 昆哈一点也不介意莎拉的玩笑,反而是认真地点头。 四个人中,只有米卢大叔还保持着警惕。他是这个小组的组长,责任重大。冷冷地打断昆哈的幻想,吩咐道:“莎拉,让探测器飞得远些,去看看那座城市。索普,再送两个模拟人出去,检查一下狮子坐标,还有那光柱发生的地方。如果没有什么异常,我们就返航。” 索普又不乐意了,一边给模拟人输着指令,一边抗议:“老米,我们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机会吗?以我看,这是神给我们的恩赐,我们怎么能不好好享受呢。我们先不要将探测结果传回去,莎拉,大叔等会儿陪你去逛城,怎么样?” “好啊!”莎拉虽然长得虎背熊腰,但是皮肤很好,五官端正,笑起来还是很有一点少女的妩媚的,很是灿烂。 “你就是想要留在这里也没有问题,将军只要这里的确切信息,根本不会在意我们几个的死活。哈哈哈,逛城我也去,我们都去。”昆哈也凑起了热闹。 “别闹了,认真一点。那我们就说是飞船故障,迟一点回去。反正这也是一艘破船,出点毛病很正常的。信息不能迟,那边急着要。”米卢终于随了大流,点头道。 “谢谢米卢大叔!啊!大叔,你们看那艘船!”莎拉满脸都是兴奋,屏幕上的风景也在迅速地变换——那艘三层的楼船确实很特别,虽然它停在码头的一角,但是和满江的小帆船比起来,这无疑就是巨大的母舰了。更让人吃惊的是,船的外围竟然有一个明显的能量护盾。 “护盾的能量很奇怪,不太像是联盟的东西。”三个老头凑在一起研究起来。 “除了联盟外,这星球上难道还有其他的星外文明?” “没听说过!会不会是海盗?” “不可能!他们不可能穿越我们设在星球外的监测系统!难道是那些被称为是神仙的地球人?” “不可能!那船的材质是极普通的木料,船的能量护盾有好几层,最外面的是明显的等离子护罩,频率也和联盟常用的很相似。” “它只是防御,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进攻武器。里层的防护罩能隔断探测射线,没法分析船的结构。” “要不要把信息传回去?” “等一等再说,或许是联盟的伪装船,和我们一起行动的。先联络一下。” 几个人一阵激动之后,马上开始了行动。宇宙联盟的活动地域大多是在太空,所以很少有能在水中隐形的船只,还不能太大;亚特兰蒂斯虽然在地球上的大海里,但是远离大陆,往返也都是大型的飞船。这艘鲸鱼式的潜水艇还是几个文学以前的东西,是特制的运货船,这次使用,只是临时搬了一些设备,连护盾也没有,武器也只有简单的枪炮。查韦斯将军选派这几位老师傅出来冒险,倒并不全是让他们出来送死的——这老掉牙的船,也只有上了年纪的人熟悉起来更容易些。 现在,这艘船更像一条大鲸鱼了!摇头摆尾,在深水里慢慢的游动。 “对方没有回应,我们是不是还要靠近?”莎拉问米卢。 “小心一点吧,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我们不能太接近。或许,对方已经发现我们了,他们不联络我们,很可能是敌非友。让探测器靠近一点,看能不能看清细节。” 米卢已经将船停了下来,这条大鱼静静地半埋在河底的淤泥里,头顶上,船影穿梭,帆影点点,一轮明月正在沉入远方的山后。那两只机械鸟已经飞到了楼船的上空,索普送出的两个机器人也到了金字塔的旁边,莎拉身前的显示屏一分为四,不断地变换着画面。突然,一道亮线滑过两块屏幕,然后,那两块显示屏一起暗了下来。 “不好,探测器被攻击了!”莎拉第一时间惊叫起来,双手捧胸的样子,倒是有点像小女孩踩着了毛毛虫。 “看那边!”莎拉的惊叫余音还在,索普也跳了起来,动作之激烈,完全不似他那个年纪。 那个狮子像的画面还在正常切换,另一个探测金字塔的模拟人传回的图像里,显出一团淡淡的黑雾,一条巨大的飞蛇驮着一个千娇白媚的美女;让人吃惊的还不是人和蛇,而是美女手中端着的武器,怎么看都像是出自联盟军队;还有不可思义的,美女的头顶上,悬着一只精美的水晶瓶,一道绿色的光如流水一般,正从瓶口泻出。 画面在这一瞬间凝固,然后,整块屏幕也静寂了下来。另外的那个机械人可能是探测到了同伴的遭遇,从狮子像边飞起,竟然是急速地往金字塔边赶。 “快将它召回来。”米卢急急地命令。 “没有用了,我们的通讯受到了干扰!”到底是女人,体形再壮实也是女人。莎拉一急,竟然流下泪来。 “返航!快返航!”昆哈也不要逛孟斐斯城了,扯着米卢急叫。 其实也不用他急叫,米卢大叔已经将船从淤泥里拔了出来。不过,一团浑水还没有化开,却见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蜥蜴贴到了船头上,而且,不走了。 “是鳄鱼还是蜥蜴?长得好奇怪!”船中的四个对生物学的了解都不是很多,几乎是异口同声,一起感慨,然后是面面相觑。 “赶走它还是抓住它?”昆哈虽然在问,手上却已经动了起来。船的全息图像上,背部的两架激光炮已经在缓缓升起,能量的填充也在飞快地进行中。不过,他的动作还是慢了。只见那大蜥蜴大嘴张开,眼睛忽闪着,仿佛是在得意。还没有等船里的人想明白,一团蓝色的弧光从蜥蜴的身上爆出,眨眼间就蔓延过整个船身。船舱里的灯光急闪起来,警报声更是接连响起,那激光炮才升到一半就卡住不动了,填了大半的能量也在电弧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片漆黑中,莎拉的声音已带着哭泣,她的胆子根本就不像她的体形。 “它是冲着我们来的,这里真的不安全。” “丫头,哭也没有用。你穿上防护服,等会儿有机会就跑。我倒要看看,那是个什么东西。”索普的倔脾气这时又上来了,关照莎拉的同时,他自己也迅速地披挂起来,变成了一个三米多高的机械巨人。 老魇得意啊,这下是立了大功了!逮到一条大鱼。这东西知道彭磊和外星人有深仇大恨,所以出手绝不留情,上来就是全力以赴,居然在深水里引动雷电。也是巧了,这艘船虽然精巧,却是运输船改造的,一没有护盾,还是金属制品,正好导电。 这一段水面其实离楼船已经很近了,孟斐斯出来的船队就在上面往来。老魇这一发威,附近那些简陋的帆船上的人们就倒霉了,一下子被电到了无数。这个时候尼克托里斯的车驾刚刚到达码头,那位莎伦大祭司和恩图蒙特大将军也在码头上等待曙光的降临。突然出现的电光把所有人都吓傻了。只见一条金色的蜥蜴趴在一头巨大的鲸鱼头上浮出水面,然后,在大鱼的周围的水面和空中,五颜六色的电芒如飞蛇乱蹿。 所有人都趴在地上祈求神灵,只有恩图蒙特和莎伦两个迟疑地站着,面面相觑。 老魇还在得意,婴纨还在船上看着呢,此刻正是表演的机会。雷电不是一道道的,而是一团团、一片片,恨不得将身下的船炸碎、熔掉。 就在老魇得意的时候,他身后的船身无声地裂开一个大洞,穿着防护服的索普急冲而出,一个闪着红光的电网在他的头顶上散开,将老魇搞出的电芒远远地撑开。一瞬间,耳中充满了“呲呲”的电离声,红色的光束从索普的手中喷出,射向近在咫尺的老魇。 第二十六章超级大礼物 乖乖隆的东!老魇还在得意呢,差一点就被射个正着。还算机灵,一个翻身沉到水里,满空的电芒却汇集成束,劈头盖脸地罩向索普。索普头顶上的那个红色的电网终于崩溃,“轰”地一声,炸成一片红色的星光;索普手上的光束也只是闪了两下,很快他就被一团蓝光裹住,一阵“啪啪”的爆响之后,重重地砸在船头上。 “鲸鱼”肚子里的另外三个其实也不慢,就在索普冲出的同时,他们也在船尾的另外一个舱中往外冲,不过,索普老兄坚持的时间太短了。没等他们升上空中,虚空中又布满了飞驰的电芒。 为了掩护莎拉突围,米卢和昆哈两个老家伙还真是奋不顾身。防护的能量开到最大,光枪乱射,只是老魇唤出的雷电天生就是他们的克星,在电芒强大的能量的轰击下,身外那金属护具的关节都烧熔在了一起。而且他们的牺牲也没有回报,莎拉小姐也没能冲出去。 雷电是黄金蜥生下来就有的驾驭自然的能力,修为越深,掌控雷电的能力就越强,雷电影响的范围也越广。老魇虽然只是八百年的小妖,离大成还有遥远的距离,但是最近在广成子的训斥下,修为也是突飞猛进,大范围的雷电魔法甚至能覆盖数公里的区域。 眼见着莎拉要逃走,那怎么行?这一发急,尼罗河上顿时下起了电光雨,莎拉还没来得及加速,就被炸成一团蓝光,一头栽进河水里。 那条酷似大鱼的船又缓缓沉入水里,刚才飞上半空的四个巨人也重新聚在了一起,不过是被人拖着的。老魇趁着沉入水里的机会又变回了人形,使一个挪移术,将这个鱼形的船移到了楼船的旁边,然后,将穿着护具的米卢他们一个个扔到楼船的甲板上。 月影西斜,黑雾在水面上满开,小黑背着熊媛降到船头,正看到老魇将米卢他们一个个从护具里剥出来。 第149章 连剥了三个老头,这家伙已经在发牢骚了:“妈的,主人出手就能捉到美女,怎么轮到我就都是老头了?” “黑小子,看看,这些都是我抓来的!” “哇!女的啊!” 小黑根本就不理老魇的鸹噪,提着两个逮来的机器人去见伊尹了,甲板上只有老魇一个人在审俘虏,还有青青在稍远处笑:“魇大哥,这位姑娘好身材呢!和魇大哥很般配呢!” “去!小妖精,你也敢笑我?当心我收拾你!”老魇扬着拳头威胁。 “魇大哥想怎样收拾青青呢?奴可是主人的侍婢哦!”青青根本就不怕老魇,仍是笑,“这位姐姐有什么不好?看她长的多清秀!哇!皮肤也是超好哦!” 老魇对青青只敢磨牙切齿地诅咒。青青虽然有点夸大自己的地位,但是在鸟人的家里,这小妖精的地位却是非同一般的重要。反而是老魇,好像是人见人厌似的。狠狠地瞪了青青两眼,把愤懑都发泄到了俘虏的身上。 当胸一把将莎拉提起——还别说,莎拉虽然长得人高马大的,接近两米的身高,五官却也很精致;皮肤还真是好,白嫩细腻,如丝绸一般;胸口的那两座肉山更是雄伟,抓在手上的那个感觉,真tmd是一种享受! 莎拉现在是浑身酸麻,除了嘴里一声轻呼,身子连扭也扭不动一下。心如死灰,不过,对船上的那些人却是充满了好奇。 伊尹的身影出现在三层甲板,冲着下面轻吼:“老魇,把人扶到舱里去,把那艘船收起来。” 宇宙联盟的人都是伊尹的老乡,做了太监之后,伊尹对女同胞尤其的充满了敬意。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老魇竟然在莎拉身上发泄兽欲,伊尹早就愤怒了。在这条船上,老魇是绝对的下层贱民,谁让他是主人不喜欢的四脚爬虫呢!而且,老魇的行为很让人不齿,已经惹起众怒了。不过,熊媛和小黑带回来那两个机器人是宝贝,都是有幽魂控制的机器人,让伊尹处理,还能改造利用,所以伊尹现在才出来阻止,倒是让老魇占到了便宜。 话又说回来,也是一物降一物。老魇的雷电魔法正是外星人这飞船的克星,换了其他人,都不可能赢得这么轻松。 彭磊回来的时候,正看见老魇一个一个地往船舱里搬人,这家伙的意志力太差!刚才抓莎拉时的那种感觉无法形容,所以其他人都是拖、拉、扔,莎拉则是轻轻抱着,一个手还偷偷地在肉多的地方挤捏,把莎拉捏的眼睛里差一点掉出水来。 “嘿嘿嘿,哪里找来的美女?老魇你小子很出息啊!”冷不防耳边响起一声赞叹,惊得正偷偷品味指尖传来的快感的老魇差一点将抱着的莎拉扔掉。 “主、主人?” 脸红的不只是老魇和正被轻薄的莎拉,还有鸟人身后的美女。卡努的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同情,眼前的这位大妹妹也是一只落入狼口的羔羊——这壮汉是彭磊的下人?虽然听不懂说话,但神情也能猜出大概。和这欺辱自己的男人一个德行!那爪子…… “主人,这位漂亮的小姐是谁?老白和玉主母怎么没有和主人在一起?要不要我去通知主母们?”老魇扔掉莎拉,搓着大手,点头哈腰地讨好。 “不用了!卡奴现在是我老婆。这几个是宇宙联盟的人吧?你小子是从哪里抓来的?啊!媛媛!露儿!我好想你们!”鸟人还没有向老魇介绍完,上层的美女们已经蜂拥而下。除了两位准妈妈,连婴纨也抱着刚刚睡醒的小小媛下到了底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鸟人这一刻忙的,恨不得拥有八爪鱼的臂。至于这几日发生的事,前面部分就由唤出的老白说,鸟人偷懒,只解说后面探宝的部分。 在距今好几千年的青铜年代,据说人的寿命很短,而繁育生命又是每个部落、每个种族最重要的使命,所以,在那个年代,成功的男人一般都会拥有许多的女人。这种风俗在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在某些地方,也仍在悄悄的流传着。 在白露她们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生出过要独占鸟人这个男人的念头。所以,鸟人一次次地从外面带美女回家,她们也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男人回来了,那尼克托里斯的烦恼也就拜托这个鸟男人了。只留下一个熊媛和伊奈比尔陪着彭磊,其余的小手都伸向卡奴,连不久前还是敌人的如玉也不忌违,拥着这个新来的姐妹,哄着哇哇大哭的小小媛,登楼赏日出、叙家常去了。 彭磊有些哭笑不得,还想好好的洗个澡、喝口茶呢!真是没想到,还以为只是自己这几天过得惊心动魄,谁知道白露她们也是过得丰富多彩,连喘气的时间也不给,就有事情等着自己做了。没办法,谁让自己是男人呢! 新抓来的那几个俘虏就交给伊尹,当前最重要的事还真是帮那个女王。 “伊奈比尔小姐,你去回复女王陛下,尽管放心去,那个什么典礼没法伤害她的。嘿嘿,这几天我把在那个沙漠里作祟的死亡灵收服了。我估计,你们的大将军和大祭司一定都是那个死亡灵的属下。天黑后我再去一趟金字塔,我会保护女王的。至于你们,不是有几百号人吗?等女王过江之后,马上到城里制造一些小小的骚乱,散布一些谣言。对,就说大将军要谋权篡位,大祭司和大将军通奸……总之,随便怎么说,城里越乱越好。” 到底是鸟人,那种计谋在三国里俯首可拾,根本就不用动脑子。不过,他的那番话却惊呆了伊奈比尔——这男人,居然知道那个超级大隐私!天哪,难道神真的是无所不知的吗? 彭磊在这边替伊奈比尔出谋划策,那边伊尹对米卢他们的审讯也已告一段路。虽然伊尹没有吐露自己的身份,但是米卢他们还是隐约猜到了一些。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根本就没有必要隐瞒什么。四个人是有问必答,不到一刻钟,就把自己的祖宗三代都交代清楚了。 除了莎拉外,另外三个老头都是阅历丰富的人才,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大年纪了还留在军队里,毕竟军队不是养老院。米卢,曾经担任过大型战舰的首席技师,也做过特遣小队的指挥官,精通舰船上的各种通用设备;昆哈,高级技师,曾经是第四舰队里首屈一指的改装专家,对整合各种设备,那是大师级的水平;至于那个爱发脾气的索普,他的脾气也是有来历的。他并不属于第四舰队,而是布兰恩特月亮基地里的成员,只不过曾经在第四舰队呆过。这家伙居然是一个空间维护专家!因为一次操作失误,损失了一个中队,才被贬为普通技师,永不录用。不过空间方面的专家在整个宇宙联盟中也都是极稀罕的人才,所以还被养着,关键时刻好让他戴罪立功。 怀才不遇!他的心情能好吗? 绝对是意外的收获!伊尹当然知道彭磊最大的心愿是什么。穿越时空回到未来,说来容易,但是这手段即使是在宇宙联盟,好像也是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当初对彭磊说,在亚特兰蒂斯有设备能完成穿越,其实也是信口胡扯。当然,短途的时空跳跃还是能做到的。 现在逮到了一个时空专家,这怎么能不让伊尹欣喜若狂呢!说到底,这家伙自己也不愿意留在这个时空。做太监的尴尬,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尤其是在遇到熟人时。 “老魇,你立了大功了!去准备些酒菜,好好款待这几位。哈哈哈,你若是能再立几次这样的大功,说不定婴大姐就对你另眼相看了!”对着还在回味刚才的手感的老魇,伊尹一点也不吝啬他的表扬not;not;not;not;not;not;not;。这太监现在是鸟人家的管家,有时候说的话比鸟人的老婆们都管用。 “老尹,你说为什么女人身上的肉摸上去的感觉那么怪?”这东西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人的羡慕,今天以前只是停留在视觉上,刚才的这一阵抓揉,才真正品尝到了肉欲的刺激。 “这个……你还是去请教主人吧。”伊尹脸红,这方面他曾经也是专家,可是现在…… “你……不肯说就算了,我自己也能想明白的。哼,多试几次不就知道了!”老魇怎么敢去问鸟人?偏偏船上的男人就这么几个,老白和小黑是如他一样的白板,更不可能知道问题的答案。想来想去,还是自己摸索吧,就当成一次修炼了!他的求知欲是值得称道的,只是莎拉小姐倒霉了。 旭日初升的时候,孟菲斯的人们才从惊悚中醒来。日出前在大河上发生的一幕,见者无数,再也没有人敢怀疑神的存在。河面上倾覆的船只以数十计,所幸除了被雷电伤到的百多人外,连沙漠中昏睡的军队也都在阳光中醒了过来。 祭礼在最虔诚的心情下开始了。旌旗招展,钟鼓齐鸣,美酒一桶桶地撒入江中。女王在大祭司的陪同下,终于登上了过江的船。这一天,沙漠上的金字塔会饱饮牺牲的血,聆听到最华美的赞颂,享受最虔诚的叩拜。当然,祭礼的最高朝是在午夜,明月当顶的时候,所以彭磊也不急,有足够多的时间来准备。他的想法和熊媛差不多,既要帮尼克托里斯女王,又不能彰显行迹。这祭礼本来就是一场不多见的大戏,彭磊还想好好的观摩呢。等将来回到未来之后,将这仪式在大金字塔前重演,绝对原汁原味。到时候,光是参观的门票就能狠赚一笔。 其实鸟人已经从卡奴处知道了,莎伦大祭司是索卡尔在人间的代言人之一,而恩图蒙特和她们几个守陵人一样,也是索卡尔的灵魂献祭者。 第150章 索卡尔老兄都已经被禁锢在老牛的身体里了,要阻止这场祭礼还不是小菜一碟,只要索卡尔老兄显一下灵就行了。 大半天的时间,彭磊既要安慰久别的老婆们,又要让卡奴熟悉新家;他还是一个做了父亲的人,小小媛虽然还不会叫爸爸,但是父女感情也不能疏远了。 这一天真是够忙的! 第二十七章神圣的祭礼 他这边软玉温香怀抱,那边孟菲斯城里却是暗流汹涌。 谣言在人类之间的传播,比虱群在猫狗身上的扩散更加迅捷。熊媛认为很难办的事,却出乎意料的顺利。女王的影子卫队办事的效率真是很高,到傍晚时分,流言已经遍布了大街小巷。从奴隶到大臣,都在传播大祭司和大将军之间的绯闻,大将军的胃口让无数人倾倒。 孟菲斯早已没有了以往国祭时的那种肃穆,恩图蒙特的亲信们甚至举起了屠刀。但是他们不知道,快刀是斩不断流言的,反而会让流言更加逼真。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法老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流言让尼克托里斯获得的同情在呈几何级数地递增,留守在孟菲斯的官老爷们也在彷徨自己应该站的立场。所以天还没有断黑,伊奈比尔就传回消息,除了大王子重病在身,没法转移外,女王的两个小妹都在守卫的不作为下出了王宫,甚至还带出了大王子的一对子女。 当然,流言是传不到金字塔边的,即使是现在敌人杀入孟菲斯城,也必须等到日出后才能禀报。更何况,老白和小黑已经封锁住了尼罗河水面,送信者都是当场拿下,哪里来回哪里去。 冗长的祷告,飘荡的黑雾,这是莎伦大祭司第三次举起她的藤杖了。 跪在祭台前,莎伦大祭司的身影甚至比在恩图蒙特怀抱里时还要显得年轻。除了头发稍稍花白,脸上已经没有了一丝丝的皱纹。头发整齐地披在肩上,脸上泛着红潮,如刚刚从欲河里爬出来的少女。 祭台前,只有恩图蒙特和莎伦两个,还有十几位捧着祭器的少女,分成两排,木立在稍远处,如十几尊雕像。黑色的烟尘从藤杖上蒸发出来,缠绕成一条长蛇的样子,在立柱间、在祭台的上空不停的游动。 尼克托里斯女王当然也在,不过她的姿势最是舒服。平平的躺在祭台上,双手抚胸,双目微闭,嘴角漾着迷人的笑。她的身上不着寸缕,骄人的身材在月光下泛着迷人的光。 “长老,圣主为什么还不驾临?”恩特蒙特艰涩地吞咽着口水,不知道是因为那展示着迷人酮体的女王,还是返老还童、青春泛滥的情人。毕竟他的地位远及不上莎伦和卡奴她们,在索卡尔招揽的人才里面,恩图蒙特只是外围的重要成员,所以,索卡尔的灵魂根本就不会向他昭示什么。 “圣主的灵魂之力非常微弱,难道他在很远的地方?他为什么不给我明示?”莎伦也在想不通,没有回答情人的问题,只是在喃喃的自言自语。 这样的祭礼,莎伦已经主持过无数次了,作为长老,除了她自己的元身是献祭给他们的圣主的,每个三五年,莎伦大祭司都要给她的主人送上许多处汝的元精。这样的祭礼从来就没有出过错,今天是怎么啦? 难道是因为自己刚刚和身边的这个小男人欢爱过,身体不洁?也不对啊!圣主对这方面并不是斤斤计较的。而且,这次是他亲自选定的祭品,法老的处汝元精,他没有理由不来啊! 轻烟绕成的蛇还在虚空盘旋,莎伦的心渐渐着急起来,第四次,又念起了那冗长的咒语。额头上紫光闪烁,一个火焰标志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有效果!虚空中响起了低沉的回响,仿佛是牛在吼。那盘旋的蛇影终于也停了下来,定在祭台的上空,烟雾一阵扭曲,最后竟然幻成一个巨大的牛头。 “啊!”莎伦和恩图蒙特齐声轻呼,还没等他们定住的眼神重新转动,牛头的额头生出无数璀璨的紫色星芒,无声地没入两人的身体。 牛头虽然是烟尘凝结成的,但是眼会眨,嘴能动,还会开口说话,如真的一般。 “老索,你是怎么出来的?居然能破开我设下的禁制!”彭磊的声音从正中间的那尊神像的后面传出。他早就来了!他来的时候这神庙里还有许多的人,尼克托里斯女王也还衣冠整齐,也不是这样躺着。当时是趁着老巫婆念咒语的时候,和老白两个躲到神像的屁股下的。 鸟人也很悲哀,又是只有老白做搭档,船上那么多的美女,没有一个肯陪他的。没老婆的男人是痛苦的,可是老婆太多的男人有时也很悲哀。 “主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能脱开主人的禁咒,索卡尔只是一个小小的幽灵,怎么可能例外。我只是通过灵魂共享,将这个手下的灵魂借用,因为他们曾经向我献祭过灵魂之火。”索卡尔恭敬地说道。 “是吗?我还以为你自由了呢!老索,你的手下是在搞什么名堂?”看向祭台上精赤条条的美女,鸟人忍不住直咽口水,下身的那个坏东西竟然又要蠢蠢欲动了。 “这姑娘真是漂亮!这身材……啧啧。”老白从后面凑过头来,他虽然发誓不近女色,但是跟随了鸟人这么久,眼光却也贼了。 “滚一边去!谁让你过来的?你不知道这叫偷窥吗?你tmd有没有道德?什么素质?”鸟人一边骂,同时一脚将老白又踹到神像底下。 “咭……” 神像的后面传出一阵怪声,不知道是老白在叹息,还是在讥笑。彭磊也觉得理亏,所以也不和老鸟计较,而且,那边牛头又在说话了。 “主人,处汝的元精对我的灵魂来说,是极好的滋补品,所以,我的这些奴才们常常用这种方法来讨好我。我只是采一次元精,对少女而言,她们的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损伤的。” “你的手下很有本事啊!把法老都弄来给你了。”鸟人冷笑。 “主人,这不是我的主意。”牛头连忙解释,“我的灵魂之火都已经献给了主人你,这种祭品现在我已经没法接受。主人,这位女王确实很美,而且她有完整的灵魂,主人何不将她收为老婆呢?” 堂堂索卡尔大神,竟然客串起拉皮条的活,连鸟人也没话可说了。骂道:“你tmd想害我?我老婆还少吗?对了,你什么时候将卡奴的灵魂之火重新点燃?你tmd不要耍花招!惹得老子生气,老子将你用幽灵鬼火烤熟。” “主人,小的怎么敢?今天我本来也是要来见主人的。主人看见了吗?女王头边上的那三个水晶杯,那就是主人要的东西。那天主人接受了我的礼物之后,我就通过灵魂依附,指点这个奴才炼制主人要的东西了。一杯是启灵汤,一杯是培元汤,还有一杯是迷情的。” 索卡尔的声音是标准的奴才口气,这家伙到底是个人物,能屈能伸。一边解释,从额头处飞出几点紫星,落入中间的水晶杯中。那一杯本来是无色透明的汤剂,突然间变成了琥珀色,还冒着细碎的气泡,宛如一杯刚刚倒出的啤酒。 “还有迷情的?你tmd真是卑鄙!”彭磊一边大骂,眼神却是定在那杯淡蓝色的液体上——这东西是不是和数千年后的伟哥、迷奸水等高科技产品类似? “把配方给我!” “这个……需要特殊的法术,还有,必须是女人才能炼成!” “放屁!你tmd给不给?你以为老子不懂吗?药都是可以配出来的!”彭磊的嘴巴就像是在茅坑里浸过的,出口就是骂人的脏话。 “冤枉!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怎么敢骗主人呢?”索卡尔怨哪!心里泛起的脏话比鸟人还多,不过,他是不敢吐出一个字来。 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牛头的形象在虚空中突然微微抖动起来,索卡尔的声音渐渐趋弱:“主人,我被召唤的时间快要用完了。” 话音刚落,牛头就被风吹散了。 “tmd,你是什么心思能瞒过我?”彭磊嘴上骂着,却也不和那个鬼魂计较。 转头看向祭台,猛咽了两下口水。nnd,祭台上的裸女太诱人了!取出一条毛毯给美女盖上,收好那个启灵汤,端着那个迷情的,看向老白贼笑:“老白,要不要试试?那边十几个美女呢!” “主人,她们都没有了魂魄,和死人也差不多了。那个美女还差不多!”老白和鸟人混久了,偶尔也开开玩笑的。 “滚!那个不能动!那边还有一个呢。”指向木立着的莎伦。 “她?又老又丑,我才没有胃口呢!”老白贼笑。 他们两个在肆无忌惮地嬉笑,却见莎伦和恩图蒙特的脸都红了起来。索卡尔一走,他们也很快就恢复了神智。老鸟的嬉笑比咒骂还要伤人心哪! “主人要试药效,可以让那个男人哪!”老白指向恩图蒙特。 “不!”恩图蒙特一惊,忍不住叫出声来。 “哈哈哈,不能不!”鸟人一乐,真是亏老鸟想得出来。手指一勾,一团晶亮的蓝色液体从杯中飞出,化作一道流线,冲入恩图蒙特的嘴里。 一声惊叫,恩图蒙特的脸迅速变得赤红,浑身一颤,猛地从地上跳起,一个饿虎扑羊之势,冲向祭台。手一挥,彭磊刚刚给尼克托里斯女王盖上的毛毯又飞了出去。 一声轻呼,却是出自尼克托里斯的嘴里,一直微闭着的双眼猛地睁大。敢情这小妮子一直都醒着? 彭磊也是被吓了一跳,不过老鸟的动作比他还快。恩图蒙特刚刚扑上尼克托里斯的裸身,左脚就被老白提了起来。 第151章 一抖手,这大将军哪里来还回哪里去,把刚刚能活动手脚的莎伦大祭司撞了一个大跟斗。 一声惊呼,一声轻吼,恩图蒙特跳起身来,还想往祭台上冲,被他身下的莎伦一把抱住。莎伦倒不是吃醋什么的,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恩图蒙特却是有点清醒了,翻过身来,手脚并用,眨眼间,大祭司身上的衣衫就化成了破布条。惊叫声中,莎伦又瘫软在地上。 莎伦她们修炼的是索卡尔的亡灵术,是能随意变幻自己的肉身的。当初彭磊和如玉初遇克瑞埃蒙的时候,那个大男人就能幻化自己的肉身,甚至能将身子化成尘雾。 传说,巫婆越老越有本事,所以莎伦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形象一直是一个老太婆。此刻的莎伦大祭司,是准备着拜见她的圣主的,所以除了长发是花白的,整个形象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风流小媳妇,这身上的皮肉也是白嫩水灵。 那袒露在空气中的白色,那颤动的肉,刺激得恩图蒙特又是一声大叫。他自己身上的衣衫也是连撕带扯,还没等鸟人决定要不要干预,在莎伦的一声惨叫声中,恩图蒙特已经挺枪跃马,直捣黄龙了。 “好厉害的药!那老巫婆惨了!”老白感慨着。 “算了,我来行行善吧!”彭磊笑着,一伸手,同样的一团蓝色液体从杯中飞出,冲入莎伦惨叫着的牙关。真是灵药!惨叫声立即消失,变成哼哼唧唧的呓语。 “要不要叫人来看戏?”老白意犹未尽,在恩图蒙特起伏的屁股上轻踹两脚,轻声怪笑道。 “你tmd真是禽兽!这种想法都能想得出来!我们走。”彭磊笑骂。 “那个美女怎么办?主人请看,她好像也吃了药了。” 老白的鸟眼视力一流,即便是在黑夜里也能明察秋毫。尼克托里斯虽然双目紧闭,但是长长的睫毛在不停的抖动,皮肤泛着红光,毛孔里渗着汗珠;双峰高耸,在微微的波动着;更要命的是下身,虽然双腿是紧紧地并拢着,但是油亮的体液已经从腿下、臀下流了出来。 彭磊的经验当然更丰富,刚才尼克托里斯睁开双眼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小妞是醒着,而且被人喂了蝽药。最好的解药当然是那个……。不过,若真做了,就是真正的趁人之危,鸟人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 “她的那个侍女就在那边,你去将她叫来。” 伊奈比尔就守在最远处的石柱外,虽然她也知道里面的动静,但是她相信彭磊,所以一直收敛着气息。刚才索卡尔现身的时候,她也确实感到了危机,所以更加不敢妄动 第二十八章驾临拉沙尔,神龙的诞生 不用老白解释,伊奈比尔也知道露天神庙里发生的一切,她的女主人需要什么。看着被彭磊用毛毯遮着的尼克托里斯,双目垂泪。 “王!” “你不用管我,只有神才能救得了我。”凑在伊奈比尔的耳边,尼克托里斯轻声喃喃着。 即使没有被喂蝽药,旁边那两个男女肆无忌惮的动作也够刺激人的,对尼克托里斯这样未经人道的小处汝来说,那是一种剜骨挠心的折磨。现在在尼克托里斯的血液里,正是春潮澎湃。她一直醒着,也知道解除自身煎熬的最好的药是什么——旁边不是正好有男人在吗?神一样的男人!自己的处子之身若是能给他,夫复何求! 伊奈比尔是和女王一起长大的,尼克托里斯的心思她怎么会不懂。虽然有些不舍,但是…… 也不说话,红着脸看了一眼旁边正忘我战斗着的一对男女,向彭磊盈盈一拜,竟然抽身就走了。 “喂!喂!”彭磊急叫。 老白比他更快,闪身追在伊奈比尔的身后,叫道:“主人,这小丫头是怎么回事?我去将她追回来。” “神啊!救救我!我好难受!” 尼克托里斯终于动了,手脚轻轻的扭动,身上的毛毯再一次滑落;双目微张,眼底闪着晶莹的光。 “神啊!我该怎么办?救救我!”鸟人也在心里哀叹。这美女,还有那边的一对,比看日本国的av还要刺激。若不是这几天体内空虚,他下面的水龙头都快管不住了。现在是心慌慌,头昏昏,热血奔涌,心烦意乱。因为有老白在,那是一个克制自己的很好的理由。现在老白也找借口溜了,这不是暗示自己可以犯错吗? 罢了!救人要紧。武侠书上都这样说的,那种淫毒若是长时间不解,可能会害死人的。 老白去质问伊奈比尔为什么走开,他两个也没有走远,意念再回到神庙时,鸟人和祭台上的尼克托里斯都不见了,只有莎伦和恩图蒙特两个还在不知疲倦地战斗。她们是已入佳境,姿势都换了十七八个了。一直到天光大亮,日上中天,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才分开。 爱情能让人年轻!这时的莎伦,根本没有丝毫的疲倦,反而是满脸的桃花红,仿佛是一个双十佳人,连头发也退去了花白色,成了乌油滴水的纯黑。反而是那恩图蒙特老兄,一脸的倦容,昏昏欲睡。 “恩图宝贝,你先歇着。我们回城去!那个男人一定就是守护人所说的那个。圣主他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我要去禁湖。”轻抚着恩图蒙特的脸,莎伦现在完全是一个温柔的小媳妇。 “圣主或许有了意外,只能靠我们自己了。”虽然疲惫得要死,但是恩图蒙特还是挺直了身子,一任油光闪闪的下身在阳光下竖着。 “我必须马上回城,这里就先拜托长老了。” “我是你的小伦!宝贝,放心吧,我会马上赶回去的。” 莎伦挥手从旁边木立着的侍女身上扯下两件衣服,细心地给恩图蒙特遮好下身,自己也稍作整理,提起扔在一旁的藤杖,先一步飞走了。 伊奈比尔和老白两个一直在远处守着,冷眼看着莎伦和恩特蒙特两个相继离开,看着一队队的士兵开拔回城,看着侍从将神庙里的那些失掉了魂魄的侍女抬走。一直到日影西斜,才见彭磊和尼克托里斯在神庙的祭台前露出身影。 “主人!”两个人急冲而入。 彭磊和女王两个都是一脸的平静,尼克托里斯的穿戴也是整整齐齐,脸上的桃花色早就褪尽,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 “王!”伊奈比尔叩拜在地,扶上尼克托里斯的赤足。 “伊奈妹妹,城里怎么样了?”斜了旁边道貌岸然的男人一眼,尼克托里斯拉住伊奈比尔的手,轻声问道。 “王,两位小公主已经接到城外,还有特雷埃蒙殿下的家人。除了殿下本人,其他人都在前往伊斯坦城堡的途中。” 伊奈比尔把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地禀告,那边老白凑到鸟人的身边,挤着眉,弄着眼:“主人,女王殿下真是个美女,我看她的肤色非常健康,是很特别的那种。听说那天老魇第一次见到女王殿下时,馋得口水流这么长。” “tmd,你想说什么?我告诉你,我和女王没什么的。我只是给了她一颗仙丹,然后帮她调理气血,否则也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彭磊瞪眼骂道。 “是吗?主人真是伟大!女王的那个模样,我估计连伊尹都回流鼻血,主人居然能不动心,简直就是圣人!这是真正的坐怀不乱,比那个柳下惠还让人佩服!” “操!那个柳下惠还没有被生出来呢!你是不是不信?你tmd要不要去验验,看女王是不是还是处汝。” “不!我哪敢不信!那个我也不懂,也验不出来。而且,好像人类的标准很特别的,伊尹说过,很容易造假的。” “你tmd还是不相信我!我警告你,你要是敢乱说,我饶不了你。妈的,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歪。”鸟人嘴里虽然这么说,脸上却微微有些上火。 他们这边在低声辩论,说的都是标准的国语,两位女同志也没法听懂。只不过尼克托里斯很惊诧他们两个的表情,对伊奈比尔说道:“如此说来,恩图蒙特肯定会有所动作。不过,据彭公判断,这迷yao极伤人的精神,恩图蒙特可能需要几天时间恢复。我们立即赶到伊斯坦去,我要去参加拉沙尔的盟会。” “王,那盟会是大将军设下的陷阱……” “我知道,这也是我的机会,我一定能找到能够帮我的人。绝对不能让恩图蒙特和莎伦如愿!埃及的王冠在我这里。” “可是,我们……”伊奈比尔欲言又止。 “放心,妹妹,彭公答应帮我,他会陪我去拉沙尔,直到我找到能帮我的人。”尼克托里斯的脸上飘上一抹红霞,看向鸟人的眼神中满是迷离的柔情。然后,又是一声轻叹:“他是异乡人,不属于这片土地,他不能留在这里。” 情绪是会传染人的!刚才还在和老白怒目相对的彭磊,听了尼克托里斯的话,也轻轻的叹起气来,安慰道:“陛下放心,我一定帮你重回孟菲斯城。我可以发誓,即使是天上的神魔也不能阻止我的决心。” ………… 恩图蒙特派大军包围停在码头上的那艘楼船的时候,船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仿佛是一个冒出水面的泡泡,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尼克托里斯和伊奈比尔两个也没有马上赶回伊斯坦城堡去,而是在船上休养了三天,那船就停在距离拉沙尔不到一天行程的尼罗河上。 对于这位女王,鸟人是近乎肉麻的讨好。那德性,让船上的女人们也都生出了醋意。 尼克托里斯现在是真正的孤家寡人,尊贵的女王驾幸自己的属地,排场当然是要的,现在这些都不用女王操心。 第152章 前一阵子白露赚来的金银珠宝,都被鸟人拿来给尼克托里斯装点门面了。 彭磊替尼克托里斯想的那真是面面俱到,甚至还有护卫。光靠她那些个见不得人的影子卫队怎么行?有的时候威压也是很重要的,可以让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老白是鸟人专用的,而且,那老鸟知道得太多了,必须放在眼皮底下看着;最好是老魇这样的大个,可惜着四脚爬虫又蠢又笨又好色,还不会飞;小黑也不错,这神蛇变身后有足够的气势,还会喷火,只不过作为人的形象,是稍稍差了一点。 这样的机会老魇真是极想拥有。别的不说,女王身边那么多的漂亮女奴,据说只要女王不反对,是可以随便结交的。多美的差事啊!自从老魇在莎拉的身上找到那种神秘的快感之后,特别想找一位女性彻底地感受一下。可是,在船上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 只要是机会,就一定要争取,老魇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主人,小黑这么丑,他怎么能做女王的侍卫呢?我倒是愿意去的,只要主人同意。” “你……你tmd连飞都不会,关键时刻怎么保护女王陛下?你tmd是不是想去泡妞?听说你小子很眼馋女王陛下的美貌,是不是?我警告你,你若是敢有非分之想,老子我把你剥皮抽筋!”鸟人瞪着眼训道。 “主人,我冤枉!我真的是为主人着想。小黑的那个样子,很损主人的颜面的……” 老魇还在厚颜无耻地解释,屁股上又重重地挨了小黑一脚。这次,比上次的那一脚还重,直把老魇踹到三楼甲板那么高的虚空,然后重重地砸入河里。 “主人,我干脆回复本相。听伊奈比尔说,这里的人很崇拜蛇的。”小黑也不太满意自己做人的模样,但是,对鸟人安排的工作又是极端的渴望,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行动的机会。 “你那两个头的样子,很难看!”彭磊摇头,问道:“小黑,你会不会变身?人家妖精都会千变万化,连猪八戒都有三十六变。你们是怎么修炼的,tmd,形象也太差了点吧。” “主人,我们很渴望获得人的身体,所以在刚刚能够化身成人形时,就一直强制用这个形象修炼,所以这个身体是不能改变的了。不过,短时间里化身成其他的样子,也是能够做到的。” “是吗?会不会变成老虎、狮子?” “这个……化身成其他的形象时,我很难藏起我的翅膀。”小黑为难道。 “哈哈哈!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鸟人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大笑起来。狠狠的拍着小黑的肩,冲着刚刚从水里爬起来,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老魇吼道:“你tmd去将伊尹叫来。他脑子灵,让他给小黑设计几个形象。” 伊尹的电脑显示屏上翻过无数的图像,可是,现成的动物形象几乎没有让鸟人满意的。小黑这条长着翅膀的大泥鳅,若是没有那对翅膀,倒是有现成的——咱东方的神龙形象可以借来一用。他这腾云驾雾、吐火吹风的模样在那些土人的面前一站,保证没人再敢对尼克托里斯动半分歪念。 “对啊,游戏里的龙就是长翅膀的!”想到了龙,鸟人的脑瓜也开窍了。 于是,小黑变身后的形象就由鸟人亲自设计,是一只长颈大肚的大恐龙,鼓着一对巨大的黑色翅膀,那形象也是很威武的。 尼克托里斯女王的车队是在那日之后的第八天来到拉沙尔的,车队虽然人不多,但是车队进入拉沙尔时的轰动却是没人能比的。端坐在八人抬的大轿车上,阳光下,王冠上的那颗红晶宝石闪着璀璨的光;几十个精美的描金大箱子,装满的是女王准备馈赠的礼物;伊奈比尔和小黑两个一左一右,几乎是脚不沾地地飘在女王的身边。车驾未到,一股凛冽的杀气就将挡道的人远远地冲开。 这女子,是那个传说中软弱无能的女王吗?早就在拉沙尔聚集的南方的领主们,不禁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 第二十九章拉沙尔,见面就是朋友 拉沙尔城紧靠着尼罗河,是一片河边的高地,正好是在河水泛滥后的水线之上。本来,这里是上、下埃及的分界线,但是自从上下埃及一统之后,这片原先的荒蛮之地,现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人口聚居,城市自然就形成了。 埃及,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土地,至尼克托里斯这一代,包括上、下埃及的历史,其实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狮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或许更加久远。数千年来,虽然也经历了无数争权夺利的战争,但是总体来说,和平发展的岁月远多于战乱。尤其是在伟大的美尼斯让埃及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之后,埃及已经成为一个强大无比的王国。即使是下属的一个小小城邦,也拥有强大的军队和数不清的财富。所以,在孟菲斯出现动乱之后,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时候,处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动。 在埃及的南边,有一个大城叫底比斯,千年以前,它就是下埃及的国都。现在的底比斯,据说继承王权的将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这拉美西斯虽然年轻,但是治城有法,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优势,现在的底比斯,隐隐又是埃及南边的老大了。 其实,埃及在尼克托里斯接过王冠之前,就已经岌岌可危了,分裂几成定局。不过,在美尼斯一统埃及之后,国王的王冠就是整个埃及最神圣的圣物。人心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当然,这只是传说。其实底比斯远在南方,那些离孟菲斯较近的城邦,实力比底比斯胜出的也不在少数,比如赫尔摩波里斯。只不过中部地区没有大的城池,历史上也是从来没有出过统治埃及的帝王,所以从来就不被人看好。 拉沙尔城的繁华大异于彭磊所熟悉的东方城市。这里本来就是各个势力的交汇处,所以每个势力都在这片高地上圈地,形成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是高墙大院,房屋无数。数十个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间反而是一片空旷的区域。原先这片区域里只有极少的房舍,作为一些相互交易和议事的场所,少数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间搭房建舎。整个城市,反而是没有统一的城墙。 毕竟这里还是埃及,是孟菲斯国王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恩图蒙特传下的命令也没人反抗,所以此时此刻,拉沙尔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旷之地上,由各大城堡出钱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连成了片,俨然又是一个中央城堡。 出这份子大家都是愿意的,这是利己利国的大事,谁也不肯落后。想想,国王登基已经三年了,照理说,各城邦的领主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到孟菲斯去参拜。但是,谁都知道,法老只是大将军手中的木偶,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许就永远也出不了城了。 礼不能废,安全又是第一位的,恩图蒙特想出的这一招,让大家在拉沙尔见法老,可谓是皆大欢喜。这女王在少年时就是出色的美女,后来被藏起来养着,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大家也都是渴望着见到。这期间,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 作为国王的行宫,服务人员当然也是各个城堡里凑出来的。对于各个城堡来说,在女王的身边伺候,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监视女王的生活,还能接触各地来参拜女王的贵宾,那绝对是重要的。所以,这片新建成的建筑里的服务人员也都是千里挑一,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彭磊比尼克托里斯早两天到拉沙尔,他是装成一个普通的观摩盛况、凑热闹的贵族,住进拉沙尔的公共客店的。随行的人还不少!老白是必须的,还有就是卡奴,另外鸟人在半途上向一个奴隶主强索了十几个年轻的男女奴隶。 拉沙尔的盛会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领主们的叩拜,所有的活动经费当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摊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在乎这份开支,所以,能够参加到这次盛会的人,包括来观礼的客人,都是免费吃喝,连大家带来的奴隶也能白吃。 这样的便宜鸟人当然不会放过,那十几个奴隶的口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至于鸟人自己,对这里的伙食有点水土不服,而且,他的手艺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操练了,更何况这是他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本事,怎么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 拉沙尔的盟会也是各个城邦间相互公关的一个机会,所以女王没到的这几天,拉沙尔已经热闹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后的春节庙会了。在彭磊看来,帮尼克托里斯重回孟菲斯是极容易的事,只要在拉沙尔挑拨离间,威胁利诱,招几个稍有实力的帮手,然后杀鸡儆猴,让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变成竹篮打水,拉沙尔的盟会或许能成为真正的盟会。 到时候,尼克托里斯大旗一举,孟菲斯还不是囊中之物?当然,知己知彼是必须的,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里斯车驾的前面。 一袭埃及人最流行的细麻长袍,披着齐肩的长发,留着半尺多长的胡子,彭磊的形象也够酷的——胡子本来也没有这么长的,留了大半年,最愿意长的几根也没有超过两寸。不过在这尼罗河边,好像胡子的长势是和身份成正比的,许多嘴上没毛的小年轻,竟然也在下巴上挂上好长的假胡子,搞得像唱戏的老生似的。 彭磊还没有无聊到作假的地步,他那个胡子是货真价实的真品——身边有伊尹这个植物学家,搞一点肥料出来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彭磊的胡子这两天是发了疯似的长,才有了现在这样。 第153章 伴着如花似玉的美女,随着英武精悍的侍卫,在拉沙尔城里,彭磊的形象虽然不能算得上凤毛麟角,至少也可以是鹤立鸡群,是极稀罕的人物了。再加上鸟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一有机会就张扬显摆,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 对了,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叫艾奥利斯。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喝着小酒,晒着日光浴。 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是这些天里,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连过场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 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今天只有两堆人。彭磊这边,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那个香,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 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两个漂亮的女奴,一队持矛的士兵,七八个年轻的男奴,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不过,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 卡奴还是有点羞涩,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数的时间,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这几天,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很容易地就实现了。 “放心,谁怕谁呢!老婆,我们喝酒!”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超过卡奴许多。 两队人相顾无言,秋波暗送,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凑到彭磊的身边,恭敬地打躬行礼。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 “你家王子?我们好像不熟,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毕竟,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不过,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那也是不干的。不管地盘大小,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那时的他,地位、金钱、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这个……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向后挥挥手,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乳羊,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 “多谢,多谢!”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应该是极品的陈酿,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还散着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当然,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颗颗晶莹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来的,而且,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几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红,双眼迷离了。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 当然,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礼,是不太好收的。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彭磊这边,老白也站起身来,手上两个小瓷罐,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产哪!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那更是极品,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正宗的瓷器。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 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装的是烈酒;另一个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 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虽然还没有开始,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这叫做先声夺人。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彭磊干脆接着送,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不顾亲随的劝阻,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也不等主人劝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两眼紧盯着彭磊,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 “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第三十章酒肉朋友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发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chin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第154章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文学,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chin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0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0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置被客人占了,这老鸟干脆站到了彭磊的身后,也不坐了。 拉美西斯指点彭磊他们的桌面后,眼神又定在桌子上不动了。他的话也不是开彭磊的玩笑,鸟人在拉沙尔就是摆排场,桌上盛装水果、烤肉的盆子都是黄金的,倒是拉特老师刚才差人送过来的烤羊和水果,都是摆在黑漆漆的木盆里。 还有,咱埃及人吃饭、吃肉都是用手抓的,他这盆子里的是什么?银光闪闪的小刀和小叉。用这些东西割肉吃饭,真是太妙了!不过,贵为王子,吃东西当然是轮不到他自己动手的!心里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奴隶叫来,试试那些新奇的小东西。 这东西怎么用呢?偏偏这艾奥里斯好像不喜欢吃肉,不但自己送的烤羊丝毫没动,连他们自己的烤肉也都是完整的。这三个人只喝酒,偶尔才吃几颗葡萄。 “兄弟,我有十二个妻子,三百九十六个贴身女奴,可是没有一位能及得上你的妻子。真是太美丽了!”拉美西斯没话找话,借机把他的那两个女奴招了过来。 拉美西斯也是太客气了,卡奴的美丽是确确实实的,但是他的那两个女奴也都是细皮嫩肉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根本就分不出上下来。用一句将来会流行的话说,脱光了后,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彭磊算是见识了奴隶主的无耻,拉美西斯是真的食来张口。那两双小手将盘子里的肉撕烂了,一点一点的喂入他的嘴里,他的双手连酒杯也不用拿,闲着的时候可以摸摸女奴的大腿和胸脯。 刚才拉美西斯自己动手倒酒喝,实在是破例了,只因为鸟人三个也都是自己动手的。 有人喂着吃的感觉一定很爽,不过也不能太过分了。鸟人一开始还有点羡慕,但是在看拉美西斯吃那个烤肉后,就只有恶心了。 那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用手是绝对撕不下来的。还是那两位小妞,洁白的牙齿将大块的肉啃下,撕咬成一丝丝,再用小手喂到主人张开的嘴里——美女的口水虽然可能是香的,但是,不知道她们每天刷几遍牙? “老公,要不要卡奴伺候老公吃肉?”见鸟人傻傻地看着拉美西斯享受,身边的卡奴有些误会了,轻声问道。 “不、不用,如果我要吃老婆的口水,可以这样!”搂过卡奴的小蛮腰,彭磊狠狠地亲了一大口,然后举起小刀,挽起袖口,片刻间,就将一只烤全羊分解成一块块的碎肉,只有四条腿还是完整的。 举起一只完整的羊腿,彭磊一边啃,一边轻笑:“还是这么吃香!” “嗯!”卡奴被鸟人啃得意乱情迷,慌张地举起刀叉。这工具她也是刚学会的,虽然没用过几次,但是凭着聪明和对武器的感觉,已经用得非常熟练了。而且,刀叉用起来确实也不难,如果是筷子,那就有点难说了。 “老公,我要学烤肉,我要老公亲自教。” 如果她以前的两位同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在旁边,一定不敢相信,这个嗲嗲的小女人就是那个整日不露面目,掌控死亡之弓塞克里斯的亡灵圣女卡奴。 “好,好,等会儿就学!拉美西斯老兄,还有拉特老师,别客气,尝尝我的烤肉。” 拉美西斯虽然喝的是鸟人的酒,但是肉食吃的还是自己的,是那两个女奴从自家的地盘上搬过来的。彭磊和卡奴说私房话时,用的都是鸟人的家乡话,所以拉特老师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间两个人动作有点暧昧,这很正常,埃及的老爷们都是这个调调。不过,彭磊的那手解肉的刀术确实把两人镇住了,思忖着,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是不是一个翻身的奴隶,否则,怎么会有这样的一手绝技。 彭磊家里那些黄金盘里的的肉确实不一样,那个香味,那个颜色,看着闻着就勾人的口水。可是,这里的规矩,没有主人的邀请,动人家盘子里的肉是不礼貌的,所以拉美西斯忍到了现在。 听彭磊劝吃,那还客气什么?没等那两个女奴动手,他的那双刚才还在女奴臀部摸摸的爪子已经抓住了一只羊腿。另外的一个嘉宾拉特老师虽然年迈,动作却也不慢,手上也是一只油光闪闪的烤羊腿。 几乎是当初冲水坡白浪和熊汗他们初次吃到鸟人家美食的那一幕的重现,拉美西斯和拉特哪里还顾得及身份。那位拉美西斯老兄下巴上的假胡子都歪了,满嘴流油,两眼放光,那情景,倒是让彭磊有点亲切。看样子,拉美西斯的性格也是属于比较豪爽的那一类型。 抚掌笑道:“老兄,你不会是饿了三天了吧?”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拉美西斯也不脸红,干脆扯下下巴上的假胡子当抹布,挥手赶走那两个伺候他吃的美女,笑道,“其实我喜欢这样,被人伺候着很不舒服的。艾奥里斯老兄,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到底比斯去做客,我给你准备最好的宫殿,最漂亮的女奴。嗯,这两个先给你。” “不会吧?这么漂亮的女奴你随便就送了?真舍得?”彭磊大笑,“我可不敢要,我家里的女人很凶的,我怕她们吃醋。老兄,你还是自用吧。” “吃醋?醋是什么东西?很难吃吗?艾奥里斯,我对你很好奇!这两个女奴你一定要收下,算是给卡奴夫人的。”拉美西斯终于啃完了手中的羊腿,假胡子也仍了,女奴也送人了,满手的油就照顾了身上的衣服。再看自己的样子,忍不住又是哈哈大笑。 那边,他的拉特老师毕竟年纪大了,牙口可能不太好,此刻还在艰苦地啃着手中的骨头。 “老师,这真是天下最好的美味,真希望我的母亲和叔王也能品尝到。”拉美西斯叹道。 “嗯,这一定是出自大神塞拉特涅之手,老朽不枉此生了。” 拉特终于发现所有人都在对着他看,他的主子已经停嘴了。他如果再这样啃下去,那是冒犯主子,是对上司的大不敬。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半条羊腿,见旁边女奴手中正有一块给主子擦手用的亚麻布,二话不说,一把抢过来,利索地将手中的东西包了,揣在怀里。 第三十一章老婆怎么能送人 “殿下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仪容?”收起羊腿,拉特又成了一个道貌岸然的长者。 “我……哈哈哈,老师,你也要注意一下。艾奥里斯老兄,真是见笑了。”站起身来,拉美西斯干脆在衣服上蹭干净双手,拉住拉特,相对大笑。 稍远处,人渐渐在多了起来,那些衣冠楚楚的贵族老爷们,不管是轻狂的少年,还是迟暮的老者,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表情——敬慕!痴迷!一个侍卫匆匆的跑来,低声向拉美西斯禀告——女王已经驾临,底比斯的最高领导人、拉美西斯的叔叔请他马上回去。 彭磊的耳朵贼灵,心下这才恍然。拉美西斯只不过是底比斯的总理,他的叔叔才是总统,所以用不着他去迎接女王陛下,所以他能够在这露天酒吧里啃彭磊烤的羊腿。 拉美西斯还真是讲信用,彭磊回到暂住地的时候,那地方已经挤满了人,都是俊美漂亮的年轻男女,大多数的臂上还没有奴隶的烙印——拉美西斯送出手的不是50个,而是整整100。可能是怕彭磊真的把他们饿着,这些奴隶还带着衣衫酒食,活蹦乱跳的牛羊就有一大群。这阵式,让彭磊真的有点哭笑不得。 第155章 老白终于升职了,做起了临时大总管;卡奴则不得不享受起少nnd待遇,吃喝拉撒都有人陪着,反而没了自由。 在埃及,黄金虽然是硬通货,早就有人将那种软软的金属打制成薄薄小小的圆片,作为等价交换的筹码。但是普通的交易之间,还是最直接的以货易货。人就是一种很好的商品,一个女奴等于四只羊。彭磊收到的礼物,光是那些奴隶,就可以换近千只羊了。 他真是发财了! 拉美西斯绝对是当今拉沙尔城里的风云人物,估计连放个屁都有无数的鼻子在暗中闻着。露天酒吧里他的失态,虽然当时他的卫队已经驱散了几乎所有的侍者和招待员,但是,黄昏时分,彭磊住宿的宾馆门口还是被前来拜访和打探消息的人挤得水泄不通,连女王派来送信的人也只能走空中通道。 小黑真的是换了个人似的,虽然还是深沉寡言,酷酷的样子,但是眼角眉梢到处流露出的兴奋,那小样,连老白看了都眼红。 “黑子,你是不是堕落了?让老子来查一查,看童子功还在不在!” “滚!老子是那样的蛇吗?老白,我现在才知道,被人尊敬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没有不满主人的意思!你tmd别乱想!我是说女王陛下,她对我真是太好了!嗯,还……专门派人来伺候我。” “你个小样,怎么和老魇一个出息?这点就满足成这个样子了?照我说,和主人一起冒险的日子才有意思。” “我知道你要看不起我的,我也想和主人一起去冒险哪,可是主人只喜欢老鸟。我就是想不通了,你个老鸟有什么好!”小黑酸溜溜地叹。 “这……我……主人有时确实有点变态。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小黑,其实你若是想留在女王身边,也不是不可能的,只要女王向主人开口请求……” “真的?可是……算了!再怎么说,我们三兄弟也是在一起修炼了八百年了,怎么舍得分开。” “去!少来这一套!主人说过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人也一样。嗯,妖也一样。只要大家过的开心就好。”老白揉着鸟眼,狠狠地训小黑。 小黑一付受教的样子,不停的点头:“老白,我不是那个意思,不过,在女王身边的日子确实是很爽。你说,如果女王陛下真的向主人说起,主人能同意吗?主人身边人手太缺了,即使是主人同意,我也不好意思离开。” 老白又要对小黑刮目相看了。两只鸟眼对小黑上上下下地打量,看得那条黑蛇浑身起鸡皮疙瘩:“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没想到几天没在一起,你小子竟然这么能说会道了。跟谁学的?” “这……你tmd少笑话我!我……伊尹他让我向你请教的。”小黑吞吞吐吐,终于供出了幕后主使。原来女王启程之前,小黑和伊尹谈过心。这太监和小黑相处的时间不短,交情也是很不一般。 “伊尹?哈哈哈,我说你小子怎么变得这么机灵了呢!放心,只要女王陛下开口,嗯,即使是女王陛下要我这只老鸟,主人也一定会答应的。你tmd别问我为什么,有的事情我也不知道!” “真的?多谢!老白,不管在不在一起,我们永远是兄弟。”小黑搂着老白的肩,有些激动。 “你tmd越来越像人了!我和老魇都不如你!”老白感慨,“女王陛下怎么样?你怎么有空来这里?要知道,若是女王陛下有什么意外,你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没人能救得了你!” “我……是陛下让我来送信的,可是主人正在接见客人。这样吧,这信给你,一定要亲手送到主人手上。” 小黑说完,掏出几张莎草纸,塞到老白的手上,人幻成一缕黑烟,赶紧走了——老白的威胁提醒很管用,女王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他小黑所有的希望就都成了幻影。 ………… 视金钱如粪土的是圣人!彭磊虽然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很伟大了,但是在黄金宝石的面前,彭磊还是保持不住尊严。现在拉沙尔的所有有身份的人物几乎都知道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家伙是一个堪比大神塞拉特涅的神厨。底比斯的主子竟然用100个奴隶来换两条羊腿,简直太疯狂了。 何等美食?若是不能亲口尝到,那怎么还能睡得着? 这些奴隶主才是真正视金钱如粪土的圣人,黄金宝石都是差人挑着送上门的,不求别的,但求能得到一条羊腿。 这让彭磊如何回绝?没办法,有求必应,反正人手够多,自己只要动动嘴就行了。今天当然是没有的了,有的也要留给自己。一律预定,给钱多的先交货。至于那些在拉沙尔有些影响力的大人物,好像也不能得罪,还得亲自接待。 此刻正陪鸟人饮茶的,是这中部地区最大的城市赫尔摩波里斯的城主米亚雷尼。说实在的,彭磊对这位米亚雷尼先生的第一印象就不太好。这老兄年纪应该不年轻了,下巴上的胡子比鸟人的还长,是货真价实的真货,梳理得整整齐齐。那个须辫上还抹了橄榄油,整个地乌青发亮;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付英雄豪杰的模样。不过,他的那对眼神却不太听话,很少能固定在一个地方的(卡奴的胸脯除外)。 彭磊是什么人?看眼神就能大概知道那个人在想些什么,更何况他看的是卡奴妹妹的胸。此时的拉沙尔城里,最大的势力就是三股。一股是来自孟菲斯的恩图蒙特的亲信,一股是底比斯的拉美西斯,还有一股就是这个赫尔摩波里斯城的城主米亚雷尼。 本来请他喝酒吃肉也不是不行,现在么,就改喝茶了。其实茶这样东西在这里也是稀罕物,不过对于一心想吃肉的人来说,茶水的味确实是淡了点。 “大人,实在是对不起,不是我不愿意,我是真的没有了。烤熟一只羊很容易,但是要烤出美妙的滋味,那就必须要很长的时间。瓷器也没有了,这茶具是我唯一剩下的。我向你保证,以后再见到我的那位朋友,一定为大人讨上几件精美的酒具。” 米亚雷尼不仅仅想见识彭磊那堪比大神塞拉特涅的厨艺,对彭磊和拉美西斯的交往也是清楚得很。上层人物之间的攀比,面子比什么都重要,所以那个瓷器也是很想得到的。这个倒不是彭磊不喜欢米亚雷尼的人品才不给,他的身边确实不多。当初是烧了几窑,但是只有很少的几件成品,让彭磊喜欢的更少,所以带在身边的也只有一两件而已。若是再送了,自己也没有了。 听彭磊这么说,米亚雷尼也是无话可说了。这次亲自上门,结果却一无所获,烤肉也没吃到,真是很没面子。就这样回去是不甘心的,和别人一样排队等待,那太失他米亚雷尼城主的身价了,说不定会害拉美西斯笑疼肚子。 眼睛又转向彭磊身边、正替彭磊剥着葡萄的美女,馋着脸笑道:“兄弟身边的东西,真的没有一件不让人羡慕。你的这个女人也是少有的极品,我真是很喜欢。不知道兄弟愿不愿意割爱,我愿意出50个年轻的女奴和你换。” 在埃及,女人除了成为一家之主,否则就是男人的物品,妻子和女奴其实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也就是前者不用辛勤地劳作而已。卡奴乖巧地在彭磊的身边伺候,米亚雷尼不知道,彭磊身边本来只有她一个女性,还以为卡奴也不过是主人比较喜欢的女奴而已。那异于普通埃及人的雪白的肌肤,绝美的脸,迷人的身材,对那些女人多得无法算计的奴隶主们来说,确实是一件很新奇的宝贝。 米亚雷尼并不知道彭磊的心中,老婆和女奴是决然不同的概念,他只是稍微有点大胆,只是把面子看得太重了,不想让拉美西斯笑话而已。 彭磊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卡奴亲手剥好的葡萄,真的没想到米亚雷尼老兄会有这样的请求。一个失神,一颗葡萄籽滑入气管,呛得他直翻白眼。低头看身边的卡奴,人一下子坐的笔直,眼底光波闪烁,脸上红霞满布,双手竟然在微微颤抖。 使劲地咳出喉咙里的异物,彭磊轻拍卡奴的小手,哈哈大笑道:“米亚雷尼大人,卡奴是神赐给我的礼物,我怎么能将她给别人呢?我这边有许多的女奴,还不错吧,个个年轻漂亮,这些我倒是可以送人的。” “这……我出100个,怎么样?”原来是神赐给的,所以异于普通的女孩子。米亚雷尼的兴趣非但没有打消,反而加大了筹码。他又不是没有女人,对别的根本就没有兴趣。 “或许,借给我三天,怎么样?” “大人,卡奴是我的心肝宝贝,我还要留着她为我生儿子呢。哈哈哈,不如这样,明天我送你两只烤羊。”彭磊虽然笑着,眼底却也在亮起闪光。反而是卡奴,听了彭磊的话后,眼中生出一团水雾,把头轻轻地抵到彭磊的胸前。 彭磊这么说,米亚雷尼终于不说话了,不过看向卡奴的眼神依然炽热。一声轻哼响自米亚雷尼的身后,是一个穿着连体长袍的中年人,帽子盖着大半个脸,标准的巫师打扮。彭磊的估计,那个人应该有分神初期的修为。不过,西方的法术和他接触过的长生殿、峨眉山等的修炼方法可能不太一样,如卡奴和埃德蒙特他们,当初彭磊就是误读了他们的实力。 眼前的这个中年人,不知道又是哪个门派出来混世的高手。 “艾奥里斯,我们城主愿意要你的东西,那是看得起你,你不要不识抬举。” 说话的是中年人身边的一个武士,一身盔甲,腰悬短剑,脸上光光的,居然不留一根胡子,在这个男人都戴假须装成熟的社会,确实是很另类。 第156章 中年人轻哼示威的时候,卡奴已经抬起了她的小脸。此刻听到了那个武士的发言,眼底的迷雾迅速被一道幻彩所取代。包括米亚雷尼在内,所有盯着彭磊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移向卡奴的脸。 米亚雷尼的脸上满是痴迷,中年人的眼睛是片刻的失神,那武士更是神情恍惚,身体微晃,竟然一个跟斗栽倒在地。虽然很快就爬了起来,但是目光呆滞,仿佛是中了邪。中年人神色大变,一掌轻拍在武士的后背,才将武士的魂招了回来。看向卡奴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双手在暗中掐起了灵诀,一边暗暗地向米亚雷尼传言。 第三十二章无心发财财自来 米亚雷尼神色微变,终于发现气氛好像有点不对。虽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他对身边的这位大法师还是绝对的信任的。赶紧站起身来,留下一大盘的金珠,告辞走了。 “我要杀了他!”看着米亚雷尼消失的方向,卡奴缓缓地站起身来,喃喃地说道。 彭磊赶紧劝:“老婆,别和那种粗人一般见识。所谓不知者不罪,我们不理他就是了,那个人我还有用。那个中年人也不知道是什么门派的,修为不错,我们犯不着和他们闹僵。” “我听老公的!他若是还有下次,我决不饶他。” 匆匆离开彭磊住的客栈,米亚雷尼是一脸的不爽,不过,他对这个中年人还是足够的尊重,虽然颇有怨言,但是也没有过多的责备。 “法蒂亚,刚才是怎么回事?我这么空着手回去,很没面子的。” “大人,我们低估了那个艾奥里斯,他不是普通人,他的那个女人也是巫师。刚才我感觉到了强烈的灵魂颤动,那是她施展的灵魂法术。这还是因为她是针对苏亚雷将军的,我估计,如果她对我施展法术,我一样受不了。” 法蒂亚的脸上仍然有着一丝丝的茫然,再看他拉着的那个武士苏亚雷,神情恍惚,仿佛还在梦游。 “这……这便如何是好?我刚才的说话一定得罪了她。法蒂亚先生,你一定要保护我!”米亚雷尼终于露出一丝丝的后怕,“先生,苏亚雷怎么样?” “大人放心,我马上回我的师门去,请我们一派的长老出来。这女人的法术攻击的是人的灵魂层面,我的修为或许没法将她完全克制。不仅是她,那个拉美西斯身边也有法术高强的修炼者。今天我们见到那位女王,她的随从队伍中也有强烈的异能波动。看来这几天拉沙尔不会平静,大人先小心应付着,我马上回去,两天就能回来。” 法蒂亚沉吟着,掏出一颗药丸塞到苏亚雷的嘴里,吩咐下人好好照看这位苏亚雷将军,自己解开裹身的长衫,乘着夜色,破空向西方飞去。 这一晚,米亚雷尼是怎么也不敢睡觉了,心中懊悔,恨不得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那个兄弟。都是欲念害得,平白得罪了一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神圣。直到天光大亮,日上三竿,彭磊差遣奴隶抬着两只油光光、亮闪闪、香喷喷的烤全羊送上门来,他的心才放回肚子里。不过对卡奴的得罪是心照不宣的,当然,自己的态度也是要表明的。即使要翻脸,也得等法蒂亚搬回救兵再说。 于是,在广场的东北方向,靠近尼罗河,那片由米亚雷尼城堡主建的公共建筑,在半天的时间里就被清空。里面牛羊、金珠无数,还带着上百的奴隶,都成了鸟人的财产。 米亚雷尼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至少现在是。彭磊才不愿意和米亚雷尼一般见识呢!男人都是这个德性,彭磊是很理解的。所谓不知者不罪,米亚雷尼还有用,而且,他也受到了警告,应该会识相一点的。 这一晚,彭磊也睡不着,他为的是尼克托里斯的信。安慰了卡奴之后,拿着尼克托里斯让小黑带来的信,鸟人也是转辗难眠。那是画在莎草纸上的一副小图,一个女人的侧身像,大大的眼睛下挂着一滴大大的水珠。 那是什么意思?彭磊心里是有点明白,却不敢太明白。一晚上只能骚扰卡奴妹妹,抱着卡奴胡思乱想,害得卡奴半夜里逃起,硬拉了两个年轻的女奴塞进鸟人的被窝里。不过,鸟人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于是,天还没亮就起来工作了。 那些隔天向鸟人预定了烤肉的老爷们,一大早就陆续收到了他们要的东西,只是不知道他们领不领情,有几个在感谢给他们带来口福的女王陛下。 彭磊并没有住到米亚雷尼送的那片房子里去,那里成了鸟人安置奴隶和财产的地方。彭磊还是住原先的客栈,因为卡奴夫人讨厌被人前呼后拥地伺候。当然,两个地方其实也是连在一起的,所以,总管白风也不用和他的主人分开。 尼克托里斯到达拉沙尔后,闭门休养了整三天,第四天才开始接受下属的参拜。当然,彭磊是轮不到的。他这几天不停地杀牛宰羊,生火烤肉,收礼迎客,忙得连露天酒吧也没时间去。这次拉沙尔之行,竟然变成了卖肉的屠夫,这也是始料未及的。 女王陛下因为舟车劳顿,闭门休养,于是这几天彭磊自然就是拉沙尔城里最红的红人。彭磊和卡奴不愿意住到米亚雷尼送的那片房子里去,除了不习惯被人体贴入微的伺候,也是不想听牲畜凄惨的哀嚎——那里已经成了屠宰场了! 刚开始时,彭磊还在愁,那么多的奴隶闲在那里,会不会出什么事——为了向他们心目中的神厨讨一口美味,那些财主们大方得近乎变态,送出的奴隶男的都是年少英俊,女的妩媚漂亮。这些少年男女在一起,若是没什么事情可做,说不定就管不住下身的东西了。 虽然来到着古代埃及的时间不长,而且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和鬼魂打交道,但是彭磊对这里的民风民俗、法律法规还是稍微了解了一下的——锦衣玉食的都是财主大人,奴隶们大多是衣不蔽体;对犯规的奴隶的惩罚也是相当残酷的,但是,荒淫无耻的老爷们表率在前,少年人本能的冲动在后,再加上袒露的身体,常在一起的年轻奴隶们,敢于犯规的也不在少数。 彭磊可不想在离开拉沙尔的时候,那些女奴们都是挺胸凸肚、拖儿抱女的。现在倒是没有了这个顾虑!地方大了,男女分开。放羊的,杀羊的,腌肉的,煮肉的,事情不少,好像也没有多少人能闲着。 彭磊自己也很忙,忙得甚至没有多少时间去关心那些烤炉。这三天里,只是那个拉美西斯小朋友就光临了五次。还有其他的那些小财主们,川流不息,络绎不绝,差一点就喝完了鸟人储物环里备着的茶叶。倒是那个米亚雷尼,在鸟人这里受了惊吓,只是第三天派人又送了些牛羊来。 好在有老白!这老鸟一直是彭磊的跟屁虫,又不笨,又好学,早就将烤肉的基本操作学得差不多了。此刻临危受命,担纲起了重任。虽然弄出的东西和彭磊亲手做的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应付那些吃惯了生肉的老爷们,还是绰绰有余了。 今天是女王接受参拜的日子,鸟人家的客厅里也终于安静了下来。其实,大多数的人都在接驾时见过女王陛下了,那绝美的芳容正是这两天里最勾人的东西之一,对某些人来说,或许还胜过鸟人家的烤肉。 女王接见下属是点名轮候的,小字辈可能今天还轮不到,可是,大家都愿意等在行宫的门口,等候女王的传见,就像在鸟人家等烤肉一样的虔诚。 因为有了那次米亚雷尼的冒犯,所以这些天卡奴倒是做着正经的女主人,协助老白管理那一大群奴隶,也不敢陪在鸟人身边应酬。今天家门口清净了下来,她才又坐到了男人的身边,陪着喝茶。 彭磊的手上正在玩着一把仙剑,是托广成子特别炼制的。他的连山剑成了金盒上的一块浮雕之后,他就变得手无寸铁了,连飞行的法器也没有,只能拿一个储物环当风火轮使。 要一把仙剑其实并不难,乾坤界里有一个前大罗金仙,还有一只高科技的神炉,不过,广成子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做出的东西也只能是差强人意。彭磊现在手上的这把就是如此,和连山剑是没法比的,甚至还不如谢无双用过的那把。好在彭磊只是要求能驾驭飞行就行,关键时刻保命,他可以依仗乾坤玉璧,还有激光枪炮。 “老公,这把仙剑很不错呢!”卡奴偎在彭磊的腿边,静静地享受着这难得的温馨。 “这就不错了吗?真是孤陋寡闻!也难怪,都是索卡尔那个鬼魂害的,害得我老婆对外面的世界这样陌生。宝贝,你也见过我的连山剑,这种仙剑和连山剑比起来,就是一块垃圾。即使是我们东方几个大门派里的稍微好一点的仙剑,都要比它强。我只是先将就着用而已。这种剑,广成子能一下子炼出百件、千件。等过几天回到我的鱼凫国,我一定要去试试能不能开启玉泉仙府,那里才有真正的仙剑。” “嗯,可是,这把仙剑确实也不错了。老公,广成子是谁?是上界的大神吗?他很会炼剑吗?若真是这样,我能不能也有一把?”卡奴好奇地问,破天荒地第一次开口向鸟人讨东西。 “这个……惭愧!” 彭磊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卡奴进到他的家门已经好几天了,这些天更是他晚上唯一的慰藉,可是他鸟人还有许多的秘密没有告诉mm,未免有点不够意思了。广成子的事在家里不是隐私,其实早该带卡奴去逛逛乾坤界了。 笑道:“广成子还真的是神!大罗金仙,和你们传说中的神也应该差不多。不过,他是我的弟子。 第157章 嘿嘿,过几天让你去见见他。这仙剑真的很普通,只是封印了几个简单的防御阵法和攻击阵法,没什么用的。对了,最近广成子正在研究用五行元精气炼制法器。利用五行阵法,据说能纯化自然界中的五行元素,和你们西方传说中的魔法术差不多。这真的是我教的,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魔法。听他说已经有头绪了!老婆喜欢什么式样的法器,过两天告诉他。” “嗯,不过……我还是先要一把剑,我不想让他们认出我来。”卡奴点着头,彭磊的话让她有点发呆。这鸟男人!还好,她还没有傻掉,自己的要求还没有忘。 “他们?是什么人?” “埃德蒙特和安德诺尔,昨天晚上,我感应到了他们的气息,他们也到了拉沙尔了。” “是吗?难道是那头老牛出了问题?不可能啊!看来我们也要小心一点。那孤魂对我有点阳奉阴违,我也拿他没有办法,除非将他关进重阳节里去毁掉。”彭磊点头,手一摊,卡奴的面前突然现出一大堆的东西——储物手镯,激光炸弹,量子枪,金箍棒,双节棍,火焰枪……应有尽有。卡奴已经死心塌地地做鸟人的老婆了,彭磊当然也应该对她一视同仁,把她好好地包装起来。 ………… 恩图蒙特的计划其实有点道理,原先喜庆吉祥的拉沙尔城,在尼克托里斯接见下属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弥漫一种很压抑的气氛。谣言四起,甚至有人点着艾草计算某人被女王接见的时间。一旦某人的时间稍长,猜忌就跟着而起。 公共场所已经没有了酒客,原先的露天酒吧也被老白废物利用,变成他鸟人家的烧烤场了。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杀戮终于不可避免的发生。最先是米亚雷尼属下的一个城主和别人发生了争执,夜里,双方的城堡里就都发生了战争。据说是刺客,死了好多的侍卫。 彭磊是第二天中午听小黑说的。尼克托里斯第二次遣小黑来见彭磊,除了告诉那个消息外,当然还有信,和原先那封一样内容的信。 “主人,那个米亚雷尼不是个好东西,今早他来见陛下时,说了一大堆恶心的话。”小黑虽然不清楚鸟人和尼克托里斯的关系究竟有多亲密,但是凭老白的几番话,大概也能猜出一些,所以,告密也是他认为应该做的任务。 “嗯,女王陛下是什么态度?”收到那封信,彭磊的心情本来就有点乱,小黑的密告更让他心烦。又是那个米亚雷尼! “陛下对他很客气……很好。可是,我看得出来,那个米亚雷尼的人品不怎么样。主人是不是去劝劝陛下,不要被那个坏蛋骗了。” “这个不用你操心,你tmd给我保护好女王。她若是被人伤了一根毫毛,我剥了你的皮。”彭磊狠狠地训。 “我……我担心我的修为不够。主人,我发现了许多的修真者,那个米亚雷尼的身边也有。” 第三十三章大家都是演员,谁也跑不了 “怕个鸟!要不要让老白和你换?广成子为你特别炼制的那个五行离火兜是吃素的?那五行元精气能够让你吐出的火气直接升华为三昧真火。它的阵眼更是采自玄阴地脉的玄阴离火,极阴极阳共存。别说是一般的修真者,即便是天上的金仙也受不了。而且,你tmd还有量子枪,还有手榴弹。”心情不好,鸟人就没有好脾气,点着小黑的鼻子训斥。 “妈的,老子我也在这里,关键时刻,老子也会去帮你的。” “是,主人,我不是怕,我是担心。” “担心个鸟?告诉女王陛下,过两天我会去拜访她的。嗯,若是能借米亚雷尼之手除去恩图蒙特的爪牙,那也是个好办法。” 凭良心说,彭磊对尼克托里斯的关心真是到了很变态的地步,就差亲自去陪她了。小黑只是一个修炼了八百年的小妖精,这世上的修真者,只要跨入元婴期,就能够对它产生威胁。让他去保护尼克托里斯,对付普通的凡人是绰绰有余了,可是,就怕万一,那这小黑蛇就可能自身难保了。 彭磊为此特别和广成子研究了对策,用了三颗蓝乂丹,将他的修为提升了一个劫层,又固定了他的飞天巨龙的第二形象,还特别针对他的特长,炼制了那件五行离火兜。现在的小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其实他至少有了相当于1800年修行的修为,更有变态的法宝护身,普通分神期的修真者根本没法欺负他了。 小黑被彭磊骂得屁也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回他的工作岗位去了,留下彭磊自己在家里心烦意乱,摔盘子骂娘。心痒手痒,肉也懒得烤了! 总该做点什么才好!拉沙尔城太平静了,稍微的一点点小风浪也不过瘾。把老白叫到身边,问道:“那两家都是哪个势力的?好像一个是米亚雷尼的,另一个呢?” “是的,还有一个是孟菲斯附近的小城邦,也不是恩图蒙特那一派的。”老白对所有上门求肉的客人都做过调查,而拉沙尔城里,没有上过鸟人家门的财主老爷好像找不出来了。 “妈的,我还以为是底比斯的呢。那些小势力很有用,我们的先帮帮他们;不能让底比斯看好看,想办法让他们也动起来。最好是让他们先关心恩图蒙特的势力。” 彭磊知道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想坐山观虎斗,最后渔翁得利,没门! “主人,要不我们还是用老办法,造谣!主人很精通的。”老白虽然机灵,但是头小脑小,让他想办法,也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放你妈的屁!你tmd才是精通造谣呢。那是计谋,懂不懂?离间计,无中生有计,妈的!” 鸟人莫名其妙的怒火,让老白很委屈。造谣和计谋有什么区别吗?喃喃问道:“主人,那我们应该怎样计谋?” “怎样计谋?老子若是知道,还问你干什么?造谣……就是无中生有,要有个对象。老子对两边的人都不熟,妈的,造谣都没法造。对了,调查一下来向我们买肉的那些人,有没有恩图蒙特那一脉的。” 不用调查,老白这些天的工作,就是借卖肉的机会接触那些贵族,摸清那些人的底细。彭磊问起,老白脱口就禀告道:“主人,有好多!约翰逊、肯尼迪、罗斯福、亚历山大、默罕默德、查理、彼得……(古埃及的有名人物,大多数淹没在岁月的长河里,无从考证了。老曹懒得动脑筋,反正名字只是符号,就从现代借几个代替了,勿笑!!)还有艾诺拉,理查德等,好多。主人,那个艾诺拉好像还是恩图蒙特的兄弟,长得也差不多。” “是吗?妈的,那就是他了。等会儿你找一些奴隶,让他们去造谣。就这么说:女王陛下是恩图蒙特大将军的,若是有非分之想,就要和昨晚的那两个家伙一样,小心脑袋。还有,找几个假扮拉美西斯的人,想办法让他们互相不满,搞一些冲突。不会?你tmd这么笨!当初在鱼凫城,我找人扮流氓对付那些外星人,你没看见吗?对!一个样!先可以让我们的人在热闹的地方搞些小冲突,等他们双方的人加入了,我们的人就抽身离开。” 这是现代中国那些“托儿”常玩的把戏,彭磊的思想一投入,办法就信手而来。这妙计把老白惊得目瞪口呆,都不会说话了。 “主人真是太高明了,这样的计策都想得出来,tmd太绝了!我……我不是骂主人,我是太激动了!” “激动个鸟!这种小儿科的办法,也只能骗骗那些满脑袋羊屎的财主们,还有你们这些不谙世事的小妖精。注意,挑一些机灵一点的,关键是不能太露痕迹。干脆,明天我来给他们排练。” 彭磊当然也知道这个方法很绝,即便是在数千年后的现代社会,那些读书无数的现代人,也免不了要上当受骗。拿到这原始社会,哪有不灵的道理?关键是痕迹!要让他们吃了羊屎还以为是怪味豆,那才是艺术! 突然间,彭磊精神抖擞起来。把尼克托里斯的信藏在胸口,鸟人竟然兴致勃勃地亲自去挑选演戏的奴隶。 短短的几天,鸟人已经是一个大财主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些天收礼和送礼的都是老白总管,彭磊根本就不闻不问,现在一查看,好么!男男女女的奴隶竟然有近800个,男女的比例大概是3:2。一问才知到,老白这些天烤肉的产量着实不小,那些大财主们除了送金银宝石外,奴隶也是三个五个、十个八个地送,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这么多。 对彭磊来说,人多就好办事。十中选一,千里挑十,总是能挑出几个聪明伶俐的。彭磊也不要太多人,只要肯用心出力,足够机灵就行。 对于那些被送到鸟人家的奴隶来说,这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的家,简直就是天堂。虽然一样要劳作,但是没有打骂,没有挨饿,奴隶居然可以和主子吃一样的食物,可以和主子穿一样的衣衫。 精神上的满足对人的滋养是由内而外的,远胜于物质的享受,更何况在鸟人的家里,物质层面上的供给也远胜原先的主人多多。所以,这几天的功夫,在这些奴隶们的身上,少年人的神气又重新焕发了出来。披上武士的甲胄,穿上老爷的衣衫,即便是他们原先的兄弟,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更过分的是,鸟人还在他们的身上、脸上抹满油彩,这下那些被挑选出来演戏的,说不定连他们的老子、亲娘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了。 为主人出力卖命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是这样的主人。人人争先、个个恐后,被挑中的人更是努力学习,废寝忘食,唯恐做得不好! 第158章 拍戏彭磊也是外行,但是正应了那句老话:没见过猪跑,猪肉总该是吃过的吧?现代社会上的那一幕幕街头小把戏,这时都被彭磊搬到了拉沙尔城的街头。甚至,彭磊还特意让人进城出城,假扮有钱的老爷。 现代在西方捧为经典的戏剧,最早的起源据说是遥远的古埃及,而并不是传说中的罗马。在xx千年前的青铜年代,在尼罗河边的这片绿州上,在这个叫拉沙尔的无名小城里,一幕幕小戏在街头精彩地上演。后来,这种表演被镶上艺术的蕾丝,就成了戏剧;再后来,他又回归到了街头小巷,又成了骗术。 剧情都是精心编排好的,效果当然不会错!那些个奴隶们为求表演逼真,甚至不惜让自己的皮肉受苦。在演戏的过程中,武打动作都是真刀真枪地上,头破血流也就成了必然。 三天的时间,原来超然事外,只想煽风点火看好看的恩图蒙特的那帮人,俨然已经成了主角。除了总导演彭磊,没人知道拉沙尔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乱,即便是聪明绝顶的拉美西斯也是困惑不解。 和彭磊一起喝上三杯酒,是拉美西斯这些天的必修课。说到拉沙尔的混乱,拉美西斯也是双眉深锁,叹道:“这是天下大乱之兆吗?这些人也真是太肆无忌惮了,这是对女王陛下的大不敬。艾奥里斯有没有去见过女王陛下?唉,陛下真是一个天下少有的美人!若不是现在国运难测,我真的很想成为她的男人。可惜,底比斯离孟菲斯太远了。” “殿下,传言说,女王陛下有意在此次来到拉沙尔的大人中挑选丈夫,拉美西斯是很热门的人选哦!”彭磊笑道。 “谣言!谣言真的很讨厌!就因为这些谣言,米亚雷尼视我为仇敌,来自孟菲斯的国王卫队竟然在半夜闯到我的城堡里,妄图对我不利。艾奥里斯见过米亚雷尼这个人,觉得怎么样?小心一点他!”拉美西斯叹道。 “米亚雷尼?很不错的一个人啊!”鸟人只能装傻。 “他不错?老兄不识人啊!他其实很幻想国王的权力,只是因为顾忌底比斯的存在,才对孟菲斯隐忍至今。女王和他接近,或许会吃亏的。哈哈哈!这是恩图蒙特大将军的顾虑,用不着我cao心,是不是?” 彭磊当然是什么都知道的,但是,在拉美西斯的面前,只能继续装傻。问道:“殿下,既然女王陛下有危险,殿下为什么不向陛下进言?传说恩图蒙特大将军是陛下的未婚夫,怎么会让女王陛下到拉沙尔来挑选男人,说实在的,我真的是不明白!” “哈哈,艾奥里斯只会烤肉,这些权力之间的问题,对你来说是太深奥了!”拉美西斯大笑道,“女王北上,显然是大将军用的一个计谋。我看,大将军对成为女王的男人也不是很在意,所以才会让女王陛下来拉沙尔。米亚雷尼这个人,哼,狂得很!大将军即使是送掉陛下,我估计也不能平息米亚雷尼心中的欲望。不过,女王陛下来这里,拉沙尔确实是乱了,米亚雷尼连自己的兄弟都杀,这点上,大将军的计谋是成功的。” 彭磊没想到拉美西斯对形势看得如此的透彻,不禁心头滴汗。在拉沙尔街头上演的无数小戏中,针对底比斯的也不少,但是所造成的混乱,往往都是还没有形成动静就没了下文。底比斯城堡还是一如往昔的平静,而其他的地方,城堡之间,城堡之内,仇恨已经如春日的种子,萌芽生长了。 虽然和拉美西斯是称兄道弟的朋友,但是彭磊并不想让底比斯置身事外,拉沙尔越混乱,他鸟人就越好办事。到时候大开杀戒,再来几个嫁祸江东之计,让恩图蒙特吃不了兜着走。想不到拉美西斯不上当,看来还得另想别法。 故意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大人英明,大人不为尊贵的女王陛下效命,是不是也另有打算?” “女王陛下只是恩图蒙特大将军手上的一块肉,你不明白的。艾奥里斯若是不想远走他乡,可以到底比斯去。天下将乱,岂是人力可为?说实在的,我倒是很想为陛下效命的,但是我也得为我们底比斯的未来着想。除了神,没人能帮得了陛下。我现在的力量,保底比斯有余,保陛下的权力,却是无法做到的。” “多谢殿下,殿下的邀请,艾奥里斯会考虑的。”彭磊只能这样说了。 ………… 女王的行宫,尼克托里斯端坐在她的王位上,米亚雷尼恭敬地跪在她的脚边。女王垂下的一只右手被米亚雷尼紧紧抓着,一双手还在贪婪地抚摸那五根尖尖的手指。尼克托里斯的脸上是淡淡的笑,她的身后,伊奈比尔是一脸的漠然,小黑却是两眼喷火,恨不得将米亚雷尼一口吞了。 稍远处,米亚雷尼的两个侍从恭敬地站着,一个赫然就是法蒂亚,只不过今天换了装束;另一个是老头,花白的长须自由地飘散着,头上别着黄金的头箍,身上长袍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此刻,两个人虽然都低垂着头,但意识却全都集中在女王的身后。 第三十四章行动 米亚雷尼真是舍不得放下手中这只温润柔软的小手。 这世界上美女虽然有无数,但是美女国王却只有眼前的这一个。不屑地瞄了一眼气势汹汹的小黑,第三次劝尼克托里斯。 “陛下,属下怀疑,有人欲趁陛下在拉沙尔的机会制造混乱。而且,陛下真是太美了!我担心有人会不自量力,惊吓到陛下。这边的侍卫是大将军派来的,我不信任他们。陛下还是去我的城堡吧。看那边,他们都是我礼聘来的大法师,都有呼风唤雨的异能。在米亚雷尼城堡里,有他们特别布置的宫殿,那是我为陛下准备的。” “米亚雷尼大人,拉沙尔真的很乱吗?”尼克托里斯笑问道。 “其实……也不是,但是,陛下这么美丽,已经有许多的人为陛下发狂了。陛下,艾诺拉城主对陛下可不太关心。” “我知道!但……我想,没人会这么大胆的。米亚雷尼大人,我真的那么美吗?”尼克托里斯终于抽回被糅躏的手,轻声叹道,“王国人心涣散,忠臣寥寥,所幸还有米亚雷尼大人。大人的关心我会考虑的,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呢。” “是!陛下,为什么不传下法旨,让米亚雷尼派士兵来保护陛下呢?” 深深地看了米亚雷尼一眼,尼克托里斯微笑道:“大人,如果拉沙尔已经这样危险,我还是早日回孟菲斯的好!相信不用这样的,大人请回吧,我有些倦了!” 退出女王的行宫,米亚雷尼还在搓着他的那双手,那上面还有女王掌心的香汗。法蒂亚和那个老者紧跟在他的身后,后者沉着脸,蹙着眉,好像在思考什么数学难题。 “阿巴斯长老,请你们一定要帮我。若是能够成为埃及的国王,我就将耶和华尊为埃及唯一的神。” “大人,这件事其实并不难。只要得到国王头上的王冠,那就是埃及的王了,我现在就能帮大人取来。”老头笑道。 “长老,如果这么容易的话,恩托蒙特大将军早就成了国王了。国王的王冠,必须是由神庙里的大祭司亲手戴在继承者的头上,还要听从诸神的裁决。现在王国动乱将现,我若是能让埃及重归和平,我就可以亲手任命大祭司。” “大人想怎么做?”法蒂亚问道。 “恩图蒙特想借女王之手来笼络人心,只怕他的计划会落空了。这么美丽的女人,谁愿意她落入别人的怀抱?连马特拉齐都要和我争,这样的兄弟不要也罢!大法师法术神奇,杀几个不听话的小人物,肯定不难的。”米亚雷尼答道。 “确实不难!但是现在大人已经是所有人关注的目标,只怕我们一旦行动,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若是他们趁机投到底比斯和孟菲斯去,大人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个……传说恩图蒙特胁迫女王陛下,那我们就打出拥护女王陛下的旗号,先找孟菲斯的人下手。至于拉美西斯,量他也不敢妄动,除非他也想将女王接到底比斯去。” ………… 行动计划就这样在路上研究确定了下来,当天晚上,许多的贵族老爷都收到米亚雷尼送出的信,连拉美西斯和彭磊都有。深夜,凶案就在许多的城堡里发生了,艾诺拉城堡也不能幸免,连堡主艾诺拉也差一点被砍了脑袋。 尼克托里斯黛眉深锁,国王卫队探来的消息让她非常焦心。这些天,那个化名叫艾奥里斯的鸟人只是烤肉换钱,财产倒是积累了不少。但是,他缺钱花吗? 小黑现在是女王的亲信,看到他,就好像见到了那个鸟人。可是,都送了两趟信了,怎么一点回应都不给,难道是他忘了……??? 米亚雷尼并不是个好男人,尼克托里斯的心里非常明白。但是,恩图蒙特更坏!在其他的城邦里,或许能找出几个稍微有点男人气概的人物来,但是他们的能力…… “班克大师,你是不是再去见见彭公大人?”小黑在女王的这边,连名字都是新的。叫什么班克,还是什么大师,难怪想永远留在这里。 “我……陛下,主人答应过几天来见陛下的,他一定会来。我估计,城里现在四下里流传的那些谣言,或许都是主人弄出来的。主人是这方面的专家。主人不相信那个米亚雷尼,否则也不会这样。” 小黑再也不敢去见彭磊了,怕么!虽然现在被尊为大师了,但是平时和女王说话的机会还是不多,现在正好趁机劝说。 “彭公他这是干什么呢? 第159章 米亚雷尼或许是我唯一可以依仗的。”尼克托里斯叹道。 伊奈比尔传承了神祗的力量之后,脑袋瓜子也变得不一般的聪明,分析道:“王,彭大人这些时间一直在和底比斯的小王子拉美西斯接近,他会不会想打散米亚雷尼的力量,然后让王去投奔底比斯?” “底比斯?若是没有米亚雷尼在,那倒是个好地方。可是……” 尼克托里斯轻叹,她心里明白得很,现在的状况,即使是米亚雷尼死了,这赫尔摩波里斯地区也不可能变成无人管的地带,还会出现第二、第三个米亚雷尼。 彭磊的目的几乎被伊奈比尔猜中。前一阶段的宣传工作做得极好,取得的效果让人不敢相信。关键是,埃及人太纯洁了!现在,彭磊正在物色米亚雷尼的接班人。必须是肯听话的,又不能太蠢,这样的人还真是不好找! “主人,前些天米亚雷尼杀了他的兄弟马特拉奇,现在马特拉奇城堡的城主是马特拉奇的儿子,叫诺列加。这诺列加才十三岁,听说非常聪明。” 说话的是一个叫诺维的奴隶,彭磊给他的新名字叫彭九。这是彭磊这次挑选演员时的意外收获。八百多奴隶,当然会有蠢得只会吃饭干活的,但也有聪明伶俐肯动脑子的,而且那些人大多数是一张白纸,想怎么教就怎么教。彭磊对家里的这些“财产”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组长、队长、大队长,编制齐全。特别能干的,抽调到身边辅助老白工作。 这彭九就是一个人才,现在已经是副总管了,专门负责关注拉沙尔的动静,收集各式各样的情报。当然,除了彭九,还有彭三、彭四、彭五、彭六;至于女的,彭磊是学《唐伯虎点秋香》电影里的名字,那是梅、兰、竹、菊,再加上石榴和春桃,当然也还有春、夏、秋、冬。 看来真是“一个好汉三个帮”,彭磊眼睛一亮,计上心头。十三岁的小孩,可塑性很强啊!不管多聪明,还能聪明过周瑜、陆逊?点头道:“叫彭六派人给他送些东西去,就算是贺礼。烤两只羊,还有酒。你派人去和他的亲信接触,探探他们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 夜,沉沉的黑。彭磊和卡奴坐在老白的背上,在拉沙尔城的上空滑翔。 女王的行宫里还有灯光,那个米亚雷尼以保护女王为借口,几乎是赖在女王的行宫里了,恨不得在女王的寝宫门口搭一张地铺。 拉沙尔城的样子确实不太像是城市。 几乎没有街道,数十座独立的城堡散在四周,中间是空闲的荒地,许多还种着葡萄和高粱。如果将这些空地用马路和房屋填满,那倒是一个方圆近百公里的超级大城了。 远古时期的夜,没有一点点灯光的污染,星空纯净得如同是一幅画。抱着妹妹在高空看星星,确实是非常浪漫的事。不过,今天彭磊并不是来数星星的。那个十三岁的小城主诺列加,对彭磊派去做宣传的人很坦白。传说并不都是空穴来风,这小孩真是很聪明。米亚雷尼能干净利落地砍下他老子马特拉奇的脑袋,他这个小孩更加不会被放在眼里,说不定在某一天,米亚雷尼就会向他诺列加挥起屠刀。 能有人投靠当然最好,不管是孟菲斯还是底比斯,只要离开赫尔摩波里斯。不过,诺列加还是有顾虑的,米亚雷尼非常人也!彭磊今晚要做的,是让小城主诺列加相信,米亚雷尼城堡也不安全,他米亚雷尼在拉沙尔,和别人一样的不要猖狂。 一团浓黑的云在老白翼下的虚空飘过,竟然是逆风而行,飘入米亚雷尼的城堡。这黑云,彭磊他们都不陌生。卡奴首先是挺直了身子,一伸手,掌中已经多了一把半尺长的小剑——广成子的五行法器虽然有了眉目,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大功告成,所以暂时的,卡奴手中也是广成子特制的仙剑。 “老白,我们飞高一点。nnd,有人代劳是最好了。” 克瑞埃蒙做的,正是彭磊他们想做的。听到城堡方向隐隐传来惨呼和惊叫声,彭磊干脆吩咐老白飞向高空。 那团黑云正是克瑞埃蒙,看黑云的聚敛程度,这家伙恢复得不错。只是不知道彭磊囚禁了他们的圣主之后,他的亡灵战士还剩下多少。 仿佛是要告诉彭磊他们答案,七八道灿烂的银光腾上夜空,瞬间就搅碎了克瑞埃蒙裹身的黑云。克瑞埃蒙可能是没有料到,米亚雷尼的城堡里会有这么强的防御,黑色的刀光轰然炸开,将迫近身边的银光挡住,居然也不召唤骷髅战士,而是抹身就跑,比来的时候还快。 “米亚雷尼是哪里找来的帮手?修为还真是tmd不错。换了我们,也只有跑的份。”彭磊感慨着。 “主人,我们才不怕他们呢。”老白不服。 “妈的,要谦虚!懂不懂?”彭磊训道。 “老公,自从被你毁了禁湖之后,圣主……那个索卡尔收集的亡灵损失殆尽。克瑞埃蒙是亡灵战士,他的战力大多数是要依靠死亡灵来完成的,所以,我看他的战斗力根本就没法和原先相比了。而且,这里是绿洲,他也没法召唤沙魅巨人战斗。”卡奴解释道。 “有道理!不过这家伙恢复的还是挺快的,我在他的身边感应到了灵魂的能量,这些天不知道他害了多少人。”彭磊叹着,有点像慈悲的和尚禅师了。 这一瞬间,克瑞埃蒙已经隐没在了黑沉沉的夜里,不过,这一夜注定是不平静的。克瑞埃蒙的影子才刚刚隐去,拉沙尔城的中心,女王的行宫里,一股阴冷的旋风冲天而起,追逐着一团淡金色的虚影。 “是伊奈比尔和安德诺尔!”老白自认眼力好,虽然离得不近,他的鹰眼还是一眼就看清了旋风中的人影。 “安德诺尔为什么去闯女王的行宫?”卡奴和彭磊虽然视力不如白风,但是对能量的感应能力却是胜过他多多,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就知道了下面两个人的身份。 “下面还有人!米亚雷尼呢?他刚才还在女王的身边的!”隐隐能看到行宫的外面士兵的骚动,好像还有刀矛撞击的声响。 刚出来的时候,老白特意在女王寝宫的上面绕了几个圈,所以彭磊知道,米亚雷尼还赖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那个法蒂亚也在。可是现在,米亚雷尼好像已经走了,行宫里一个个不太强的能量波动点,应该就是那些传说中的国王卫士。小黑倒是很忠于职守,坚守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一直没有动。 看来鸟人的威胁很有效果! 一个人影在高空现出,好像看见了高空的老白,送过深深的一瞥,一个闪身,消失得无影无踪。 “瞬间移动?”彭磊大吃一惊。传说中瞬间移动是渡劫期高手才能拥有的本事! “老公,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去帮伊奈比尔?安德诺尔并不是普通的守灵人,他是我们一族的长老,修为比我们要高出许多,伊奈比尔或许很难胜过他。”卡奴担心道。 “我看好伊奈比尔!至少暂时她不会输。这里不是那片沙漠圣地,安德诺尔的能力并不能百分之百地发挥出来。再说了,在高空,他的虫虫也不会飞。”彭磊不屑道。 话虽然这么说,老白还是跟着伊奈比尔召唤出的那股旋风飞了过去。 第三十五章冲动 安德诺尔还是老样子。灰白的长袍,黄金的神杖,一只手里居然还抓着尼克托里斯常戴的那顶王冠。难怪伊奈比尔要紧追不舍了!女王的王冠是神权的象徵,就像是观音菩萨的玉净瓶一样。若是丢了,虽然王还是王,但是威信却是要损失无数的。 “老白,赶到他的前面去!” 彭磊决定干预了!别人的帽子你拿多少都不管鸟人的鸟事,竟敢偷尼克托里斯mm的王冠,那不是找死吗! 其实不用他吩咐,老白也看清了安德诺尔手上那个亮晃晃的东西。鸟嘴里一声尖啸,强烈的旋风在虚空荡开,将伊奈比尔召唤出来的那股旋风也裹在了里面。 这鸟叫声,安德诺尔不陌生哪!当初在金字塔前,吃的亏还真是不小。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来了。心里直骂老天,真是屋漏偏逢下雨!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摆脱不了女王身边这个凭空冒出来的高手,如今又见着了老鸟这个死克星。若是让他们聚到一起,自己今天就有难了! 安德诺尔当机立断,神杖上腾起一片金雾,手中的王冠化作流星,直向老白的鸟头飞来。趁伊奈比尔注意半空的一瞬,身子向下一沉,人随着那团金雾瞬间没入黄沙里——和伊奈比尔的一番追逐,居然已经到了绿洲的边缘。 安德诺尔居然做起了偷帽子的贼,那是彭磊暂时还想不通的。女王王冠上的那颗红宝石虽然值几个钱,但也算不上是稀世珍宝。至于王冠的工艺,在彭磊看来,也只是一般般。若不是它是国王的帽子,彭磊还有点看不上眼呢。 把王冠交给伊奈比尔,催老白急赶回城中。女王寝宫里的混乱已经平息了下来,士兵正在整队,女王在小黑的陪同下,站在宫殿的门口,翘首望天,不知在等她的帽子呢,还是在等那个鸟背上的男人。 彭磊没有随伊奈比尔去见尼克托里斯,卡奴也在身边呢。带着老婆去见别的女人,万一尼克托里斯情绪失控,好像很难堪的。还是以后找机会吧!不过,彭磊的脾气,当然是不甘心只看人家表演的。 安德诺尔去偷尼克托里斯的帽子,这事几乎可以肯定是恩图蒙特的主意,至于为什么不在孟菲斯动手,那就不是鸟人现在能想明白的。 第160章 这事绝对不是跑了就算了的!半夜三更地把妹妹惊醒,至少也应该付出点代价的。 和尚跑了,庙还在!在拉沙尔的上空绕了几圈之后,白风双翅一敛,带着彭磊和卡奴落向艾诺拉的城堡——谁让你是恩图蒙特的兄弟了?兄债弟还,说不定安德诺尔就在城堡里落脚呢! 彭磊当然不是想在艾诺拉的城堡里大开杀戒,但是偷几箱金银,绑架艾诺拉的几个小老婆,那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不过,他的如意算盘也没有得逞。或许安德诺尔和克瑞埃蒙真的在城堡里,而且已经回来了。老白还没有落地,周边就黑雾弥漫,鬼哭狼嚎起来,无数的骷髅乘着阴风,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涌来。 在拉沙尔,艾奥里斯的形象是正直向上的阳光青年,只是稍稍有点爱财而已,这种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勾当是不能让别人知道的。虽然彭磊和老白都想大干一场,但是最后还是只能悻悻地回家。不过,临走时狠狠地撒了一把闪光弹,让拉沙尔的夜中断了整整10分钟。 第二天天刚放亮,彭磊的家就热闹起来了。那个拉美西斯天还没亮就来敲鸟人家的门,那个时侯鸟人还搂着mm在做梦呢。 拉美西斯是真的将鸟人当成知己好友了!吃早茶只是一个借口,他是一本正经地来向鸟人告别的,同时再一次盛情邀请鸟人移民到底比斯去。 “为什么要回去?三天后女王陛下还要设宴款待四方城主,同时还要封赏各位大人。” 彭磊大概能猜到拉美西斯急着要回底比斯去的原因,毕竟他是底比斯的希望。眼见着拉沙尔渐渐地不安全起来,而底比斯的代表有他的叔叔就足够了,他的离开确实是比较明智的。不过,彭磊当然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拉美西斯看了鸟人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怀疑,轻叹道:“艾奥里斯兄长,我们是兄弟,我相信兄长来拉沙尔并不只是赠送烤肉和美酒的。拉沙尔并不是该留恋的地方!陛下虽然威仪尚在,但是各方城主异心已起,恐怕很难平息了。我有时真是想不明白,陛下为什么要到拉沙尔来。” “我……难道还有人敢害陛下?你不要告诉我是那个米亚雷尼。” 彭磊知道自己在拉沙尔太出风头了,等人们冷静下来之后,肯定有人会去调查他鸟人的来路。想不到的是,拉美西斯这么早就怀疑自己了。这些天他对自己推心置腹,难道也是另有图谋? “昨晚有人闯入女王陛下的寝宫,兄长不会不知道吧?听说,昨晚兄长也很忙啊!”猛灌了自己一大杯啤酒,拉美西斯笑道。 彭磊不得不对拉美西斯另眼相看了,连这个也知道?难道昨晚在半空中见到的那个高手是他的人?不过,让鸟人坦白是不可能的,即使是铁证如山也能赖皮啊。 笑道:“我倒真的是很忙。不知道是什么人替我宣传的,连女王陛下也知道我家的肉好吃。陛下昨天遣人传下令旨,要我为她的宴席准备酒食,你说我哪里敢怠慢。殿下所说的是否当真?真的有人胆敢骚扰女王陛下?抓到人了吗?” “哈哈哈,兄长,今天我是来告辞的。另外,我也是要告诉兄长,艾奥里斯永远是底比斯期待的贵客。还有,希望兄长明白,底比斯是永远忠于国王陛下的,但是不是那些乱臣贼子。” “告诉我这些干嘛?我又不认识国王陛下。你以为我是陛下的探子?” “不是吗?哈哈哈!” “殿下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谣言?不过,我不认为殿下现在离开拉沙尔是明智之举。这正是接近陛下的最好时机!看那个米亚雷尼,简直有点死皮赖脸。殿下至少应该表示表示,对不对?相信我,陛下不会听任拉沙尔这么乱下去的。” 彭磊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照理,拉沙尔城里造谣的人几乎都是他鸟人派出去的,难道拉美西斯就凭着见到自己晚上在拉沙尔城的上空兜风,就能断定自己是尼克托里斯的同党?这也太聪明了吧? 又是深深的看了彭磊一眼,拉美西斯的眼中闪过一丝决断,展颜笑道:“兄长所言极是!此刻确实不是离开的时候。等会儿我要去拜见女王陛下,不知兄长能不能同行?” “这个……”轮到鸟人伤脑筋了!这个拉美西斯今天大大的不正常,这么早来骚扰人家不说,还提出这么个馊主意,是何居心?难道要老子替他拉皮条?不过,这家伙若是没有12个老婆,396个贴身女奴,倒是可以替尼克托里斯考虑一下的。毕竟,自己不会留在这里,而尼克托里斯也不可能离开这片土地。 “好啊,听说陛下花容月貌,沉鱼落雁,我早就想见见了。” 早晚要见的,人家都送了两封信了,一直躲着也不是个办法。而且,心里其实一直是痒痒的,只不过当初说的话太决绝,有点不好意思重来。有拉美西斯陪着,那是最好不过了,也不可能失控,一错再错。 拉美西斯是临时决定请彭磊一起去见尼克托里斯的,本意只是进一步试探,没想到他竟然一口答应,心中突然莫名其妙地狂喜。至于那两个成语,花容月貌很容易懂,沉鱼落雁就不是他的学问所能理解的了。 昨晚彭磊见到的那个高手确实是拉美西斯的手下,当然,他对彭磊也只是怀疑而已。拉沙尔城里最重要的势力只有三股,如彭磊这样的身怀奇技的人不可能投靠那些小的势力,这样的话,彭磊的真实身份就很明白了。拉美西斯今天这么早就来骚扰彭磊,虽然也是告辞,最主要的还是试探。 见女王陛下当然不能如拉美西斯见彭磊那样,把人家从被窝里拉出来,最早也得午后两三点钟。不过,这两位心照不宣的朋友在喝酒吃肉、研究拉沙尔的治安问题的时候,又有人不请自来了——竟然是尼克托里斯!尊贵的女王陛下! 这是尼克托里斯来到拉沙尔城后,第一次离开她的行宫,所以引起的轰动足以惊动拉沙尔城里的所有生灵。 对于在鸟人的住所见到拉美西斯,尼克托里斯一点点也没有惊讶,不过她的眼神藏不住她的心情,这让拉美西斯暗暗心惊。女王陛下的说话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委屈,在拉美西斯的眼中,对着艾奥里斯的女王,就只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人。 “艾奥里斯,我要见你就这么难吗?” 两个人一起迎接女王陛下的,但是尼克托里斯的眼中却只有那个肥头大耳的“食神”,英俊潇洒的拉美西斯仿佛只是一个气泡。问过了鸟人之后,才转向拉美西斯:“殿下乃帝国之栋梁,艾奥里斯这边除了有美酒和美食外,还有什么安邦定国的妙策吗?” 两个男人都无话可说。彭磊在心里琢磨着,尼克托里斯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来见自己?看向伊奈比尔和小黑,前者一如往昔地板着小脸,而小黑却是骨碌着眼珠,满肚子话要说的样子。可惜现在不是他说话的时候,传音入密也不妥,拉美西斯身边也带着高手呢,天知道他们有没有窃听的本事。 “陛下,属下正想午后去见陛下。”拉美西斯大礼参拜道。 “嗯,我来拉沙尔这些天,听到关于殿下的传说可不少呢,可是竟然只见到殿下一面。三天后我要宴请城里的诸位大人,到时候殿下能不能陪在我身边?艾奥里斯做的美食你们都知道了,到时候请一定要来哦。听说底比斯有事,殿下马上要回去,是不是?我看还是让拉奥城主回去吧。我……好久没见到艾奥里斯了,有些事要找他商议。”尼克托里斯抚平了心中的激动,美目流转,女王的威仪稍稍流露了出来。 “是,陛下。”拉美西斯只能答应,不过,尼克托里斯的话让他更加胡思乱想。 在拉美西斯看来,彭磊绝对是女王的亲信。昨天晚上有人骚扰女王的行宫,今天两人见面是很正常的事,他邀请彭磊一起去拜见尼克托里斯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他没想到,尊贵的国王竟然亲自上门来见这个艾奥里斯。尼克托里斯的意思他当然明白,人家要说私房话,他拉美西斯还没有资格听。 尼克托里斯心里在想些什么,彭磊当然也能猜到一点,但是,大庭广众之下,鸟人也只能装傻演戏。拉美西斯离开之后,彭磊正想遣开小黑和老白,没想到尼克托里斯比他还心急。身边的侍卫一律到客舍外面站岗,伊奈比尔带着礼物去见卡奴夫人,老白和小黑去准备宴会的酒水,连彭磊身边伺候的下人她都看着碍眼,一律赶走。 大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了,面对着尼克托里斯有点哀怨的眼神,彭磊只能苦笑:“尼克,这样不好吧?会被人说闲话的!” “谁敢?而且,我也不怕!我已经决定了,这国王我不要做了,我情愿和彭公在一起。”尼克托里斯狠狠地说道。 彭磊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张望,生怕被人听见似的。劝道:“尼克,我其实也是很不甘心的!可是,我不想尼克成为天下罪人。恩图蒙特和莎伦是最希望尼克永远都不回孟菲斯的,我们怎么能让他们得逞呢!” “你……彭公心里真的有尼克吗?”幽幽地叹。 “说什么话呢?我心里怎么会没有你?” “那……我还想去那个地方。”尼克托里斯的脸色有点惨白,声音好像是咬着牙齿说出来的。 “这个……好!”彭磊的说话也有点咬牙切齿,话音刚落,两个人的身影就同时从屋里消失了。 ………… 第三十六章方寸大乱 乾坤界的一角,崇山峻岭之间,一片绿树环绕的绿茵茵的草甸。 第161章 小溪潺潺,野花遍地,百鸟和鸣,彩蝶纷飞。这美丽,比江南的春日还要让人心醉。草甸靠着小溪的旁边,一栋看似很简陋的小木屋,门窗都是敞开着,仿佛是一座木制的小亭。木屋里的家具却是不少,床椅、被褥、炉灶等一应俱全。紧靠着木屋的一边,一池清水蒸腾着袅袅的水汽,冒着细碎的气泡——竟然是温泉! 小木屋里的那张木制大床上,彭磊舒舒服服地躺着,尼克托里斯幽幽的细语却响在鸟人的胸膛上:“我不要报仇了!父亲说过,我没法阻止王国的崩溃。我还是相信命运吧!神给尼克送来这样的郎君,尼克应该满足了。” “尼克,不要冲动!我已经答应了,以后一定常来看你。”彭磊心不在焉地劝。 “男人说的和想的是不一样的,郎君的心在告诉我,尼克甚至不如底比斯的一个王子。彭郎啊,黄金和宝石尼克也有不少呢,郎君不能把烤肉的时间给点尼克吗?” “不是这样的!宝贝,你误会了。我哪里会在乎黄金和宝石,等我走的时候,这些宝石和奴隶都是要留给尼克的。其实,那个拉美西斯还真是个人才,可惜的是,底比斯远在南方,而且,暂时的实力也没法和恩图蒙特、米亚雷尼相抗衡。” “那……我就将法老的王冠送给他,希望他能让埃及重新振兴和繁荣。” “我不是这个意思!宝贝,拉美西斯暂时还没有野心,有他在南面牵制,米亚雷尼也不敢轻举妄动。看来赫尔摩波里斯确实应该换个头了!到时候,我们再把恩图蒙特和莎伦这对不要脸的东西搞定,这孟菲斯还是尼克的。” “不,没有用的。王冠上的宝石早就有了裂痕,神意告诉我,我没法改变命运的。”抚着枕边的王冠,尼克托里斯喃喃道。 “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真的!你们的那个是什么神?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还真是不咋地。你看那个索卡尔,你们看守亡灵的神祗,还不是做了我的奴才!是真的,过两天我带你去看他。要不,我让他做你的坐骑,尼克天天可以骑它。那个宝石是怎么回事?还真是有了裂缝!”彭磊赶紧哄妹妹。 “我不要骑它,我不会做亵渎神灵的事,我要郎君天天骑我!哦……嗯……”尼克托里斯话语稍顿,接着又说道,“王冠是大神奈库贝塔赐给埃及的圣物,这宝石上有奈库贝塔留下的神息。那年父亲在梦中见到王冠摔落,醒来后,发现那王冠上的宝石果然有了裂痕。父亲就是在那个时候染上了重病,然后就再没有好过。莎伦大祭司说,这是凶兆,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宝石既然自己会裂开,将来也一定会自己愈合,可是,那个国王不知道是谁。” “别信那个老巫婆的!说不定就是她动的手脚。等会儿我找一块宝石将它换下来,我就不信修不好。”彭磊知道了尼克托里斯灰心丧气的原因后,赶紧安慰。 “我……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这国王做来有什么意思?郎君啊,神真的是永生不死的吗?”长长的发梢轻轻撩着彭磊的皮肉,尼克托里斯轻叹着。 “可能吧?不过,真正能不死的神好像也不多的。听说做神仙也有劫,天劫起时,魂飞魄散。对了,我身边有仙丹呢,可以让尼克永远不老……宝贝,别动了,很痒的!” “真的能不老吗?我……偏动!” “再动我就不客气了!” “我很怕呢!嘻嘻……” ………… 小木屋里又是一阵天摇地动,沉寂下来之后,彭磊的声音叹道:“该回去了!找不到你,说不定拉沙尔已经乱了。” “伊奈姐姐会应付的!彭郎,你真的想让我嫁给那个拉美西斯吗?” “这个……咳咳,也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那个家伙是个很有用的人才,尼克若是能得到他的支持,将来也是一大臂助。” “我知道该怎么做。郎君若是能给我一个孩子,我就是嫁给他也行的。” “这个……好像不妥吧?” “怎么不妥?你给不给?” “给!马上就给!再来……” ………… 回到拉沙尔城的那个客厅,鸟人这么厚的脸皮竟然也有点发烧——空荡荡的厅堂里只有一个人,是卡奴,如一只猫似的蜷缩在那张大摇椅里,闭目养着神。那两个拉美西斯送的女奴也不在她的身边伺候,而是在稍远处的一角煮着茶水。金色的阳光从高处泻下丝丝缕缕,在梁柱间投下一重重阴沉沉的暗影。 和屋里的静谧相反,客厅的外面却是人声喧哗,他鸟人的家今天又是贵客盈门。老白在忙着招呼客人,他彭家的四、五、六、九也都忙得额头滴汗。小黑是板着一张黑脸,如门神一般,站在大厅的门外,身上杀气盈盈,没人敢走进他身边十步之内;伊奈比尔却是一反常态,带着一群女奴在小黑的对面,脸上堆着淡淡的笑。 “咳咳,老婆,家里怎么这么热闹?”把尼克托里斯放到正中间的座位上,彭磊尴尬地问道。 “老公,全城的人都知道女王陛下在我们家。老公若是再不回来,那个米亚雷尼说不定要带着士兵杀进来了。”轻轻地舒展了一下自己的手脚,卡奴轻声说道,“若不是小黑板着脸有点吓人,家里早就出事了。” “咳咳,那个米亚雷尼也太大胆了!明知道女王陛下在这里,他还敢这么放肆!”彭磊有点恼羞成怒。 “正因为陛下在这里,他们才这么放肆的。老公现在成了所有人的敌人了!谁让你们离开得这么久呢。” “很久了吗?哦,已经下午了。” 这下连尼克托里斯都脸红起来——本来还想装无赖的。看着卡奴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尼克托里斯突然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恨不得重新躲回那山中的小屋去。 “马上就要落日了,陛下是否有点饿了?我让人准备酒食去。” 卡奴倒是不觉得尴尬,这鸟人的色心她是早有领教了。家里养着好几个貌如天仙的妻子,却还要对她卡奴如此。眼前的这个美貌的女王,若是不能勾起他的色欲,卡奴反而不会相信。 “我……彭公。”尼克托里斯方寸大乱,只能向鸟人求救。 这种场合就显出男人的优势了,彭磊拿出无赖的本相,一把抱住卡奴,在她那莹白如玉的小脸上轻轻地蹭,叮嘱道:“老婆,这事不要和别人说啊!咳咳,媛媛和露儿她们也不要告诉。我还真是有点饿了,先来点吃的,别管外面的那些人。对了,刚才我和尼克商量了,拉沙尔这么多人闲着也不是个事儿。要来点节目,顺便探探各家的实力。我准备搞个竞技会,老婆你来做总裁判,怎么样?谁输谁赢你说了算,很爽的。” “我……我不习惯的!我不想别人认出我是……”卡奴没有思想准备,一下子有点不知道到说什么好。 “没有人会认出你来的。老婆的经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淬炼,身上已经没有丝毫亡灵的气息,而且,缺损的灵魂之火也重新点燃了。嘿嘿,即使是告诉安德诺尔你是谁,估计他也不敢相信。对,干脆把名字也改了,叫、叫……嫦娥,怎么样?是我们东方神话传说中最漂亮的女神的名字。” 这鸟人,为了说服卡奴不泄露他和尼克托里斯的关系,对卡奴是百般的讨好奉承,甚至将嫦娥的名字都送人了——这鸟人对华夏的文明史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嫦娥妹妹的老公是射日的英雄,却不知传说中后羿命丧在徒弟之手。嘿嘿,如果他知道,不知还要不要卡奴妹妹改名字了。 “我……我去准备酒食去。”嫦娥是最美的女神的名字!这下轮到卡奴脸红了。只是,拒绝却是舍不得的。 卡奴并没有走出客厅,只是在门口轻轻招呼,把伊奈比尔为首的一群女人引进屋里。小黑当然也知道到彭磊回来了,主人正看着他的表现呢!于是,脸板得更紧,腰挺得更直,眼瞪得更圆,让那些想探听消息的人更加望而却步。 终于有人不耐烦了,一声轻轻的冷哼响自米亚雷尼的身侧:“小小妖魅,怎么会成为女王陛下的侍卫的?” 说话的是法蒂亚的那个长老阿巴斯。 米亚雷尼早就来了!一大清早就听说拉美西斯要离开拉沙尔,虽然暗叹可惜,但是现在确实不是和底比斯交恶的时候。拉美西斯走了也好,自己在女王面前少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成功的可能性更增了几分。 在米亚雷尼看来,拉美西斯的爱好有点变态。虽然天底下美女真的不少,但是美女国王却只有这一个。而且,男人可以不爱美女,但是不能不爱权力。只要把这女王控制住,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绿洲就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了。天下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事?拉美西斯那小子毕竟年轻,竟然只贪恋美酒美食。没听说他有不寻常的爱好啊! 今天稍后一些传来的消息却让米亚雷尼大大的不安。自己请了这么多天也没有请得动的女王陛下,竟然只带着贴身的随从出宫了,去了那个食神艾奥里斯的家。 这怎么可能?艾奥里斯家里出产烤肉,米亚雷尼这几天没有少送给女王陛下啊! 昨天晚上米亚雷尼的城堡里有人骚扰,女王的行宫里更加热闹,米亚雷尼当然也是知道的。安德诺尔冲出王宫的时候,他们才离开不久,还没有走远呢。 女王亲自去见艾奥里斯,在受了惊吓之后!那个艾奥里斯深藏不露,连身边的女人都是高深莫测的巫师。米亚雷尼终于想明白了两个人的关系,不禁暗骂自己白痴。 第162章 再想想,拉美西斯还在艾奥里斯的家里,若是那个拉美西斯早就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米亚雷尼怎么能不急? 还好,米亚雷尼赶到彭磊家的时候,拉美西斯已经告辞出来了。若是拉美西斯陪着尼克托里斯和彭磊一起深藏不出,也不理会别人的求见,米亚雷尼早就发作了。小黑虽然趾高气扬、威风凛凛的样子,但是米亚雷尼也有依仗,真正不顾一切起来,三个小黑也拦不住。 马上就要日落了,女王和那个艾奥里斯再怎么亲信,也不需要一整天哪!而且,女王陛下竟然连随身的侍女都不带。若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一整天的时间,什么事情都能做的。米亚雷尼的耐心本来就不怎么好,这一整天等下来,早就心浮气躁了。再看看旁边,那些和自己一样闻讯过来凑热闹的小城主们,陆续的来,陆续的走。看他们见面时的笑容,不知道是在嘲笑呢?还是幸灾乐祸! 阿巴斯话音出口,人从米亚雷尼的身后飘出,离小黑身前已不足一丈。白须飘动,双目微蹙,两手背在身后,目光紧紧地定在小黑的黑脸上,冷冷道:“我家大人是女王陛下的忠臣,有紧急公事求见陛下。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为陛下的侍卫的,但是,你若是不识时务,我倒是很想见识一下你的本相。” “你?你tmd是什么东西?你竟然敢在陛下的面前放肆?我警告你,你若是惊扰了尊贵的陛下,我能让你形神俱灭!你信不信?” 现在的小黑早就不是那个只有八百年修为的小蛇妖了,虽然眼前的白胡子老头看上去修为很高的样子,但是这是什么地方?是他小黑的家!威胁?这老头真是白修炼了!早干什么了?现在主人已经回来了,他小黑就是将这地方拆了,把这些人全烧熟了,也有鸟人来顶着。 这些天一直能看见米亚雷尼的脸,小黑早就不耐烦了。而且,广成子老仙人把小黑重新锤炼了之后,小黑也一直想知道自己比原先高了多少。黑脸一沉,扔掉手上原先装样用的长矛,右手往手腕上一抹,再对着阿巴斯的就变成闪烁着幽蓝色光芒的枪口。 第三十七章冲突,我是个好妖精 老魇为什么要眼红小黑?理由是明摆着的。鸟人为了弥补不能和尼克托里斯妹妹在一起的缺憾,对妹妹是极尽可能的讨好,给妹妹配备的护卫当然必须是一流的高手的。 看现在的小黑,修为提升了一大截,法宝是广成子为他量身特制的,手上的光枪也是换上了鸟人同样的量子枪——其实也可以说是微型量子炮了!当初在羌城外的大山中开山凿洞,这量子枪显示出巨大的威力,过后,彭磊就给家里的主要人员都配备了。这东西用来防身,比普通的仙剑强上不知道多少。当然,小黑和老魇是不属于主要成员的,还有青青。 蓝幽幽的炮口,不用眼睛也能感觉出来那幽蓝背后蕴含的恐怖的能量。阿巴斯虽然没有见过量子枪,但是他那几百年可不是白活的。瞳孔猛然收缩,人不进反退,如贴地飘飞一般滑出三丈,几乎撞倒了一根大柱;长须如马尾般的炸开,背在身后的双手向前托出,一个璀璨无比的光团突现在他的身前。 没有一丝声响,这一刻,连人的呼吸和心跳都好像是凝固了。幽蓝的光凝成一根如鸡蛋般粗细的棍,从小黑的双手伸到阿巴斯身前的那个晶晶亮的光团上。仿佛突然间转换了时空,掉进了诡异的异域空间。昏暗的夕阳光辉在瞬间就被吞噬,闪烁的晶蓝填满了身边的每一个角落,甚至穿透屋顶,穿透厚墙。 彭磊正左拥右抱着妹妹,讨好地剔肉倒酒。这个时侯,他的全部的身心都在他的嫦娥妹妹身上,外面的嘈杂虽然也听见了,但是根本没加理会。对小黑是充满信心的,而且,现在哄老婆要紧。 突然出现的蓝光把鸟人吓了一跳,眼睛一花,剔肉的小刀差一点割到了旁边端盘子的女奴的小手。吩咐伊奈比尔照顾好尼克托里斯,彭磊一个闪身冲向门口,一路上还撞到了两个女奴、三张矮桌。 蓝色的光波还在闪烁,彭磊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了,还是被小黑搞出来的场面惊得一愣一愣的。咬着自己的大拇指,喃喃着,就像个大傻冒。 “妈的,好大的钻石!不知道是人造的还是天然的?” 彭磊用来招待客人的大厅也是一栋巨型建筑,其实是许多的小客房去掉墙和屋顶,再加高空间而成的,采光特别好,也特别宽敞。最初的几天,鸟人看家里有闲着的奴隶,安排老白没事找事做的。本来也不想改这么多,但是后来人手太多了,老白又有点误会鸟人的意思,所以居然大兴土木。不过,改造的时间也不长,人多好办事,再加上老白还稍稍用了点法术,所以整个工程的时间也就是两天——当然,不算准备材料的时间。 这大厅,有点像后世那种大饭店的大堂了,只不过没有富丽堂皇的装饰而已——几十根大石柱,整排的天窗,石板铺就的地坪,甚至比女皇的行宫还要气派。面积也是够大的了,摆上百十桌宴席绝对没有问题。 现在这个大厅里,除了米亚雷尼那一拨人之外,另外来凑热闹、看好看的财主老爷也有十一、二个,加上他们带来的侍卫和奴隶,还有女王的侍卫,大厅里的人还真是不少。不过,此刻大厅里还站着的人是寥寥无几,大多数的人都是四肢着地地趴着。 阿巴斯的身前,那个闪烁着刺目蓝光的东西几乎有两米高,细长的椭圆形,晶莹剔透;闪光的是无数个被精心打磨过的平面,就像是后世电视里常见的那种绝世大钻石,正反射着蓝色的死光。 阿巴斯的脸色如刚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僵尸,不知道是青还是蓝;双手交叉抚在胸口,眼睛瞪得老大,须发上冒着袅袅的烟;在他的身外,隐隐有几个不同颜色的光圈在闪烁——量子枪多大的能量啊!虽然被无数个镜面反射分散了,但是总的能量好像是遵守那个守恒定律的;小黑搞的还是连发!大厅虽然空间够大,空气的流通也很好,但是温度还是在急速升高。所幸当初小黑的杀气太重了,没有人敢靠的太近,否则,那反射的光波就可能伤人了。 即便是这样,那些离阿巴斯和小黑较近的的易燃物,也开始像阿巴斯的须发一样,袅袅的青烟升腾了。 “还不快住手?你tmd要把这里烧了啊?”彭磊终于把他的大拇指从嘴巴里拿了出来,急吼道。 小黑还真是听话,他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开枪的时候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第一时间就看见彭磊从屋里冲出来了;不过,这鸟主人咬手指的傻样倒是第一次见着。稍稍有些发愣,倒是忘了主动请示了。听彭磊的语气好像不善,赶紧收起光枪,报告道:“主人,那老小子耍横,居然敢看不起……主人!还想动粗!” “够了,你退一边去,这里我来处理。妈的,这老头的盾牌好漂亮,真的可能是钻石。”彭磊咽着唾沫,两眼亮着贼光。 小黑一收起光枪,屋内的蓝光顿时消散,阿巴斯身前的那个盾牌又恢复成晶莹剔透的无色,那无数个切面在天窗漏下的夕阳余晖下,闪烁着瑰丽的虹彩。凭彭磊的感觉,那不太像是水晶,但是,有这么大个的钻石吗? 阿巴斯的身外盘旋着三个银色的光圈,就像是那种超大的呼啦圈。小黑虽然已经收起了光枪,但是阿巴斯还是不敢收起他的钻石星光盾。双眼有点茫然地看着恭敬地和彭磊说着话的小黑,看着他空空的双手。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是知道小黑在听训斥——这个艾奥里斯竟然训斥女王的侍卫?那个喷吐蓝光的东西是什么法宝?钻石星光盾是阿巴斯元神驱动的法器,当然能感觉到那蓝光中蕴含着的恐怖能量。 彭磊把小黑拉到一边,自己则嬉笑着向四周打躬作揖:“阿巴斯前辈,请不要和下人一般见识。这个小……班、班克太无礼了!哦,米亚雷尼大人受惊了!还有各位大人,快快请起!我给大家赔罪了!你们,快去准备酒食。” “我……我只是想见陛下,没有想……想……”米亚雷尼惊魂未定,语无伦次。 阿巴斯终于收起了身外的光圈和法宝,眼神在彭磊和小黑的身上不断地游移,双手不断地理着他那已经烫卷了的花白长须,沉吟不语;法蒂亚则闪身到了阿巴斯的身边,看小黑的眼神中满是敌意。问彭磊道:“艾奥里斯大人,刚才是误会了。我家长老有点怀疑班克大人的身份!大人你也知道,班克大人是陛下的贴身侍卫,陛下的安全不能有丝毫的差错,可是,班克大人的元神……” 米亚雷尼自从第一次在彭磊家里受了惊吓之后,以后凡是到彭磊家的交往,都是由法蒂亚出面的,所以法蒂亚和彭磊也见过几次面,不算陌生。毕竟,这些天里,彭磊收受米亚雷尼的东西不在少数。 “哈哈哈,前辈多虑了!”彭磊大笑,“前辈,据说天地初始时,众生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兽高级。而且,人好像也是从野兽进化而来的,据说人的祖先是猴子,哈哈哈。圣贤说过,茹毛饮血的并不一定是恶魔,衣冠楚楚的也不都是圣人。所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你的明白?班克的本相确实不是人类,但是它是上古遗存的神兽。前辈应该能感觉出来,他有一颗向善的心。若不是这样,我怎么敢让他做陛下的侍卫。” 那一大通的话,也只有他鸟人自己知道在说些什么,什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什么“人是猴子变的”,子羽是什么? 第163章 猴子怎么能是人的祖宗?不过,鸟人的道理却是大概能明白的,就是说,这妖精原本是他艾奥里斯的,是艾奥里斯送给女王陛下的,而且,班克是个好妖精! “原来大人是陛下派来的!”法蒂亚假装如梦方醒的样子,转向阿巴斯问道,“长老受惊了!长老有没有伤着?” “哼!”阿巴斯一声冷笑。 法蒂亚的关心虽然出自自然,但是在阿巴斯听来,却是那么刺耳,好像有点看不起自己似的。那个班克尽管是什么上古神兽,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妖精而已。彭磊的解释也让人难以接受!在阿巴斯看来,人再怎么坏也是人,妖再怎么好也是妖,妖怎么能和人相提并论?阿巴斯法眼一转,已经大概估算出彭磊的修为层次,心中更是不屑。 刚才被小黑先发制人,大庭广众之下,阿巴斯够狼狈的。这是个大仇,一定要报的,否则哪里还有脸在红尘中厮混!这一声冷笑,是表明了他阿巴斯同志的态度。 “艾奥里斯大人,妖总是妖,除非它能修到金身,否则兽性是不会泯灭的。大人让这个小妖精保护尊贵的陛下,是不是有点不妥?” “你……你这个老龟蛋,竟敢侮辱我!” 小黑本来已经退到一边,轻声细气地向随着鸟人出来的卡奴禀告事情的原委。阿巴斯的话被他听在耳中,那是对他那颗善良的蛇心的最大的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转过身来,瞪着阿巴斯狠狠地骂。不过,阿巴斯的身边还有鸟人那恶狠狠的眼神,所以小黑也不敢用通用语言,怕激化矛盾。它是操着鸟人的家乡话,末后还带出一句“格老子的”。 在彭磊的言传身教下,老白他们几个小妖精越来越像人了。特别是小黑,因为他的鸟主人不喜欢蛇,所以他的心里难免有些自卑,学做人更是刻苦。除了彭磊,还有伊尹,还有广成子,还有彭家的那些女人,都是他学习的榜样。彭家就是女人多,唯一的男人总管也是残缺不全的半男人,和彭磊、广成子在一起的机会又很少,所以这黑子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阴阴的柔美,老魇最是看不惯这点。但是,不可否认,不管是语言还是行为,小黑是他们几个里进步最快的,早就淘尽了妖气。这一番开骂,真的如成都街头的泼妇,让鸟人也有点忍俊不禁。 彭磊当然是向着小黑的,而且他也不同意阿巴斯的观点。若是在平时,倒是可以辩上一辩的。现在么,当然是不太合适。他的心里还在惦记着阿巴斯的那块超级大钻石,若是能搞到手,绝对可以当做镇宅之宝了。不过,看阿巴斯的修为,除非将广成子请出来,否则动武是绝对讨不到便宜的。最好是能和他交换,那就要搞好关系了。 哈哈笑道:“前辈所言极是!看他现在的这个样子,确实是兽性未尽,看来我还得加强管教。不过,前辈放心,这小妖精是绝对不敢撒野的。他的灵魂被我加了禁咒,除非他不要命了。对了,米亚雷尼大人,其实陛下是在和我研究大事。俗话说得好,温饱思淫欲,闲极动乱心。最近几天拉沙尔城里好像很乱,或许就是大家太闲了。各位大人都是陛下的良臣,陛下不想责罚任何人,也不想任何人受伤害,只是各位大人身边都有法术高强、武艺出众的随从,就这么闲着,难免会生出事端。陛下有个主意,三天后在宴请各位大人的时候,同时在城里摆一个擂台。大家出人,比武助兴,胜出者由陛下封赏,怎么样?” 在阿巴斯看来,这是一个最好的台阶,毕竟现在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彭磊又公开了身份,是国王身边的人,好像不能公开得罪的。君子报仇,十天不晚!当下也不再说话,收敛起精神,随着法蒂亚,退到米亚雷尼的身后。 彭磊最后的提议让阿巴斯很感兴趣!放眼整个拉沙尔城,暂时还没有发现修为和他阿巴斯同一层次的。即便是他不参与,凭他这个修为,暗中助力还不是轻而易举?眼睛看向彭磊,心中在暗自嘀咕——难道是这个艾奥里斯借此机会,暗中向米亚雷尼大人送礼?暗中讨好自己? 第三十八章奖品丰厚的运动会 米亚雷尼这个时候终于活了过来。喘着粗气,眼神在法蒂亚、阿巴斯、彭磊、小黑的身上转来转去,却还是忍住了不看笑语盈盈的卡奴。 彭磊说得有道理,或许真的是太闲了,所以拉沙尔城才会这么乱。彭磊提出的活动方案他很感兴趣,米亚雷尼需要时间,据说感情是需要时间来培养的。拉沙尔城若是还这样乱下去,说不定女王陛下真的提早回孟菲斯了。 脸上堆满媚笑,向彭磊道:“艾奥里斯大人,我真是有眼无珠,不知道大人是陛下的人。大人所说的比武是什么意思?大人也知道了,阿巴斯先生和法蒂亚先生都是法力高强的巫师,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参加?” “能!”彭磊答应得很爽脆,笑道,“其实拉沙尔城里藏龙卧虎,法术高强的巫师也不仅仅是两位前辈。我和陛下研究过了,比武分成两个场次。一场是普通的武士,陛下将封赏最后的优胜者为将军;另一场由学习法术的巫师进行,胜利者将被奉为大国师。大人,自从埃及成为统一的王国至今,虽然我们每年都要向神灵奉献祭品,但是真正见识到神灵的人好像并不多。我知道,许多的人可能已经在心里怀疑了,怀疑我们的神灵是不是真的存在。其实,巫师的法术就是得自神的传承。如阿巴斯前辈的法力,翻江倒海也是轻而易举的。正好借此机会,让全埃及的人民都知道,神和我们永远在一起。国王万岁!埃及万岁!” 鸟人多能说啊!最后竟然还喊起了口号。米亚雷尼一听说阿巴斯也能参加比武,心中激动,竟然也随着鸟人高喊起了口号——在米亚雷尼的眼中,阿巴斯是如神一般的存在!最后的优胜者,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大厅里人不少,衣冠楚楚的大人也有好几位。本来这些人大多数就是米亚雷尼手下的喽啰,平时就是唯恐没有机会拍马屁的主儿。现在惊魂已过,见领导扯着嗓子在高呼口号,哪个还敢有什么迟疑,立马跟着高喊起来。一时间,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想是最后一个停下来的人。结果,一刻钟后,大家都喊不动时,一个个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大型集会上高呼万岁,好像是从这一刻起开始有的。至少,以前彭磊从来就没有见过,以后却是经常能见着。 这个年代的比武,其实就像是电影里的角斗,以前早就有了,只不过仅仅局限于奴隶主的城堡内,由奴隶对奴隶,罪犯对猛兽,还有战俘之间,残酷而且血腥。这次彭磊制定的比武规则却是大异于从前。首先,不是以杀戮为目的,一方服输,另一方即告胜利;所用的武器也是没有锋刃的刀和矛,胜负以裁判的判罚为准,击中对方的要害即为胜出。 倒不是彭磊怕见血腥。这次规定,参加比武的都不能是奴隶地身份,即使原先是奴隶,在踏上擂台的那一刻,也必须是自由人。这些人大多是各方城主的心腹骨干,城主才是他们的主子,国王在他们心里都是次要的。那样的人,死多少也不在彭磊的心上。不过,彭磊的目的并不是想削弱各方的实力,加深各方的仇恨。普通的武士,在鸟人看来,根本就不是威胁。彭磊想知道的是渗透到各方势力中的修炼者的实力,巫师的法术比赛才是重点。 阿巴斯对彭磊的做法根本是很不屑的——他艾奥里斯若是想借机为女王招贤纳才,注定了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要米亚雷尼示意,阿巴斯可以让每一个可能倒向女王的所谓人才变成残人。至于国王赐予的称号和金银,在米亚雷尼那边也一样能得到。谁都知道,现在的女王陛下只不过是一只笼子里的金丝雀,自己也是朝不保夕。 阿巴斯是什么修为?若不是为了门派的前程,他也不会来这个红尘世界厮混。玄界初开,一切都在重归秩序,此刻正是修炼的大好时机。而且,世界和传说中的大不一样了,游历也比做国师所获得的回报多——说不定在哪里能遇上奇珍异宝呢,修炼人的珍宝,王宫内院里是不会有的。 阿巴斯真的不想去参加什么比武,大庭广众之下和别人打斗,让许多人看着、笑着,那和街角撕咬的野狗没什么两样,这岂是阿巴斯这样身份的人做的。不过,预定比武开始的前一天,在露天酒吧的广场上,国王的侍卫特别展示了这次比武大会的奖品。阿巴斯是听到惊叫声后才忍不住去亲眼看一看的,看过之后,却是再也静不下心来,恨不得飞升上天,和传说中的圣甲虫一起推那个太阳,好让明天快一点到来。 彭磊为普通武士比武的胜出者准备的奖品是长剑、盾牌和盔甲。据说,长剑是用一种叫合金钢的金属特别制造的,锋利无比;盾牌是那种透明的大盾,有点像后世防爆警察用的,是高强度的钛镁合金加上有机树脂制成,坚韧异常,又轻若灯草;盔甲的式样连阿巴斯也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却绝对是防护极品。阿巴斯暗中估算过它的韧力,即便是有元婴期的修为,若是使用普通的铜剑,也不一定能破开那个坚韧无比的护身宝甲。 盔甲的式样当然是鸟人设计的,锁子连环甲,照搬电影里的。本来彭磊是想装备他的鸟人国的将士的,后来考虑到文化和工艺(在鱼凫国里,亚特兰蒂斯的探子太多了),就一直保存在他的储物环里。那个让阿巴斯惊诧不已的背甲,其实是伯克同志试制的一件防弹背心,指标应该更超过后世那些米国大兵穿的,据说能防住ak—47的近距离直射。 第164章 只有刀枪,那才是这些天特别赶制的。 那位广成子的拜把兄弟伯克同志,为了打发漫长的时间,最近率领他的手下,在乾坤界里建起了一个完整的实验室,还有一个小型工厂,已经全方位地投入到时空穿梭机的研究中了。这两天又有新人加入,而且那几位都是老专家,所以乾坤界里现在是空前的热闹。大家的干劲都是非常的足,加工几件刀枪和盾牌,那是根本不浪费多少时间的。 乾坤界虽然是一个世外桃源,但是在里面度假还行,永世生活在里面,那未免太寂寞了。这么大的世界,只有可怜的几个人,甚至组不成一个社会。彭磊答应的,如果能回到未来,至少要离开这个时间节点,彭磊愿意让伯克他们离开乾坤界的。大家的心里都有希望,最近的这几天,查韦斯少将又给送了几位专家来,如此下去,说不定不需要去亚特兰蒂斯冒险,就能离开这个时间点了。 当然,那些普通的刀枪、盾牌、盔甲不管有多么不凡,也还是入不了阿巴斯老先生的法眼的。让阿巴斯心动的是女王为巫师比武所准备的奖品。那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七把品位上乘的仙剑,分别偏属七种属性:金、木、水、火、土、电、风,仙剑里镶刻的单属性阵法,强烈的元素波动,让每一个看到者都眼馋不已。那么纯净的单元素仙剑,即使是对阿巴斯这样修为的层次,那也是胜过普通无属性法器多多。 七把仙剑只是彭磊给给优胜者的彩头,每个参与者都有质量不错的法器赠送,阿巴斯看见的普通仙剑就有一大堆;最后的胜利者的奖品更加不凡:一根镶嵌了许多宝石的黄金神杖,绝对是极品的法器,那是鸟人仿照安德诺尔的神杖制造的;一只打造成蝎子形状的黄金手镯,好像是极品的空间法器;一颗金黄色的、星光缠绕的仙丹,坎离仙丹;甚至还有一把阿巴斯吃过大亏的量子枪。 彭磊把那么多的东西陈列出来,当然不是全部送人的,但是放出豪言,最后的胜出者至少可以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那黄金神杖和蝎子形状的手镯都可以算得上是极品的宝贝了,阿巴斯相信自己的眼光。但是,对于他们这样的修炼者来说,最梦寐以求的宝贝却是那颗仙丹,坎离仙丹。即便是那七把不同属性的仙剑,在阿巴斯看来,在刚刚恢复秩序的修真界,各玄界的资源都极端匮乏的今天,都能算得上是极品的珍宝。 意识倒是有点糊涂了——这个艾奥里斯究竟是从哪座仙宫里出来的?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宝贝?他在女王的身边出现,究竟是什么征兆? 犯迷糊的不仅仅是阿巴斯、法蒂亚他们,拉沙尔城里和他们同样疑惑的大有人在,连鸟人的老婆卡奴妹妹在没有听到解释以前,也是不敢相信的。 其实,彭磊拿出那么多的法宝来,并不是张扬显摆,彭磊只是想让尽量多的人来参加,增加一点人气。至于那些仙剑、法宝,大多数是广成子试验的残次品,彭磊能拿出几百件来。刀枪剑棍,乾坤界里应有尽有,只要稍微改变一下形状,重新修改一下阵法布置就行。 国王举行竞技大会,奖品当然是国王出的,一般人都只会惊叹王国宫殿里珍藏之丰,却不知道这些都是那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的贡献。所以,拉沙尔城里震耳欲聋的口号声中,仍然只有女王万岁,埃及万岁,仍然没有“艾奥里斯大人万岁”! 奖品真是太诱人了,即便是一个参与奖,那奖品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宝啊!于是,参加比武的报名者竟然有近千人,不得已只能重新制定比赛规则,重新确定比赛场地。结果,最后正式比赛是推迟了两天进行的,而女王陛下原先确定的宴会,也决定推迟到最后比赛结束,和庆功大会一起举行。 这些天,女王陛下的心情明显好转,受她的影响,伊奈比尔的小脸上也常常能看到淡淡的笑。至于那位班克大师——小黑同志,更是心花怒放,站岗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傻笑。那日差一点将鸟人的行宫烧了,鸟人非但没有责骂,反而给了很多的鼓励。更让小黑高兴的是,尼克托里斯终于向鸟人提出了,如果鸟人离开,小黑就留下来,继续做他的女王侍卫。 这些天在小黑的蛇眼里,世界是那么的灿烂美丽,连米亚雷尼的脸好像也不那么讨厌了。 风和日丽,难得的一个好天气。 对于拉沙尔城的居民来说,艳阳高照当然不是什么稀奇的日子。让人惊奇的是,明明是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可是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竟然没有往日那般的酷热感觉;还有更让人惊喜的,明明是刚刚平整过的操场和跑道,今天一早,竟然都长满了绿茵茵的小草;广场的四周,看台的周围,更是立着整排的参天大树。 除了伟大的神,谁还会有这样的本事? 知道其中奥秘的当然已有!竞技场的上空过滤阳光的是一个巨大的结界,不过,即便是阿巴斯老先生,走进这个结界时,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阿巴斯知道,没有渡劫期的修为,根本没法布置得出这样庞大的结界;而那一夜长出的小草和大树,更是想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有想出个道理来。 反而是艾诺拉城堡里出来的高手知道,如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同志。他们知道,这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就是那个来自东方的异乡人,毁坏了他们圣域的罪魁祸首。他的老婆不是有一把能召唤生命元素的宝琴吗?催生一些大树和小草,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安德诺尔和克瑞埃蒙知道彭磊的底细,他们也报名了。当然不是想获得最后的封赏,他们的目的是搅局,绝对不能让尼克托里斯的任何行动如愿。凭他们召唤亡灵的能力,让女王的这个竞技盛会变成一个死亡舞会,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着比赛的开始。 第三十九章比赛 第一天其实并没有法术的比赛,参加普通武士比武的人太多了,若是用传统的方法,一个对一个的较量,即便使用淘汰赛,三天的时间也是不够的。最后还是彭磊设计了许多全新的方法,节约了许多的时间,也让拉沙尔城的人民开了眼界。 报名参加武士比武的1000多人,按照个人的特长,先参加单项的比赛,可以参加复选,不能不选。单项比赛的科目是鸟人定的:武装越野长跑,投掷长矛,射箭,投掷石饼,摔跤,还有举石担。每个单项的前八名可以进入最后的决斗,参加两个以上单项比赛,最后都获得前三名的,可以直接进入最后十二名的决赛。 这是彭磊照搬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形式,并不是鸟人的创造,但是在这个茹毛饮血的年代,却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创举。既避免了许多人的伤亡,也让比赛变得非常热闹好看。 据说,现代的那个奥运会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是那些希腊的先民厌倦了血腥的战争,用另一种比较平和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武力,就像大猩猩拍自己的胸一样。那是纪元开始前的776年,在奥林匹亚村的阿尔齐斯神域内进行的,一位厨师代表他所在的城邦,赢得了跑步冠军。至于是什么力量让战争中的各个城邦放下手中的刀枪,聚到奥林匹亚村里,就没有人说得清了。 公元20文学的某一天,在幼发拉底河边的一座神庙的废墟里,人们发现了一块用古文字雕刻的石板,或许能让探索古代奥运会起源的专家们得到启发,可惜没有多少人愿意相信那个翻译石板上文字的人。 据说在纪元开始前776年的许多许多许多年,尼罗河边有一座叫拉沙尔的城市,石板上的文字记录了某天女王陛下观看战士们比武的场面——伟大的王高高在上,身上披着灿烂的神光;她的身边,神的使者端着黄金的酒杯,头上顶着明亮的太阳,神鹰站在他的肩上;巨大的龙在空中飞舞,翅膀就像尼罗河中的船帆。他喷吐着火焰,将黑暗的灵魂烧成烟尘;战士们奋力地向前奔跑,争取得到国王的封赏;长矛在空中飞过,还有磨成圆饼的石头,优胜者将从神的手中获得美酒…… 石板上记录的是一场完整的运动会的盛况,可惜在公元的20文学,那种文字已经没有人认得。翻译出这段文字的专家呕心沥血,却换来世人的冷嘲热讽,最后是忧愤交加,吐血而亡。倒是后世一位叫萨拉姆的君王,认真地阅读了那段历史之后,曾经大笑着说道:“只要是比赛,那就是战争,参与就是要赢得胜利。那些失败者,他们只能得到死亡,他们让主人的名字受到了侮辱,自古就是这样!” 确实是如此,尽管彭磊的出发点是善良的,用不流血的比赛来选拔人才,但是到了那些城主老爷们的手里,什么都变样了。没有获得最后决赛权的人,不管是战士还是奴隶,据说下场都很惨。记述这件事情的人就是一个逃亡者,据说他还是一个长跑比赛的优胜者。 不管是比赛单项,还是最后的刀剑决斗,普通战士的比武其实就是图一个热闹,彭磊关心的是第二天要进行的法师的比武。由报名者来看,虽然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个,但其中赫然有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的名字,当然也有法蒂亚和阿巴斯。他们有男有女,许多人的修为和东方修真者划分的修为层次很相似,但是也有许多身上脉动的元素特别单纯的。 据广成子推断,他们修炼的方法肯定是走的极端,有点像后世人常说的旁门左道。广成子的判断,这种修炼方法虽然功力提升极快,战斗时的攻击力也稍强,但是因为人体本身就是五行具全、阴阳调和的一个有机体,孤阳不长,独木难荫,所以这种功法很难大成。 第165章 这样的场面,上场比武的许多人的修为好像都要比他鸟人好一点,若是控制不住,说不定真的会出乱子。彭磊又自知之明,那个结界就是他请大罗金仙的弟子搞的,也算是来个先声夺人。那比武场的护法,当然也是非广成子莫属了。至于老白,他的身份很特殊,既不适合站在鸟人身边,又不甘于错过这难得的开眼界的机会,还不愿意自掉身份去和彭家的五、六、八、九们一起看热闹,于是干脆恢复他的本相,缩小成一只幼鹰大小,规规矩矩地蹲在鸟人的左肩上。 后世那块石板上的文字记述的内容是千真万确的,连细节都没有错,那个吐血而亡的专家死的真是冤哪! 法术比赛的奖品分成三个档次,彭磊当然不会要求元婴期的修真者去挑战洞虚期的高手。据说,这叫不拘一格选人才,方法在后世也被广泛应用,连中华帝国的科举考试都是借鉴于此。当然,这也只是传说。 三个层次的比武,最低级别的人最多,都是元婴期的层次,连克瑞埃蒙同学也参加这个层次的选拔。这个层次的主考官是小黑,现在女王陛下的侍卫长班克大人。这让老白有点愤愤不平!暗地里缠了广成子许久,希望老仙人看在他老白跟随鸟人出生入死、劳苦功高的份上,也帮他提升修为,至少要和小黑持平。作为小黑的大哥,现在这黑蛇的修为超出老鸟一大截,让老鸟将来怎么面对熟人?不过,老鸟的请求广成子也无能为力,那得鸟人点头啊!提升修为需要仙丹,那都在鸟人身上藏着呢。 担任第二个层次的主裁判是鸟人的那个老婆卡奴妹妹,现在改名叫嫦娥仙子了。当初彭磊许诺的,反正大场面由广成子看着,卡奴只要指点谁输谁赢就成了。这个层次的修真者也不少,其中就有大家都熟悉的法蒂亚同志,还有那个安德诺尔。 埃及王国的第一任大国师当然不会出自那两个级别,最后一个级别虽然人少,只有三个人,但是他们都有不低于洞虚期的修为,那才是争夺坎离仙丹的人。三个人,一个当然是阿巴斯,另两个是费拉姆和基恩,同样都是长须拂胸,白发童颜,一付得道高人的样子,好像彭磊的这一级比试就是为老头准备的似的。 因为引进了裁判制度,所以武士的比赛热闹非凡。那些裁判,都是老白从鸟人家的奴隶中挑选出来的,本来都有不同的主子,现在换了东家,对原先主人的不满或是感激,当然是要表示表示的。所以,体育比赛中的裁判问题,据说从裁判这个职业第一次出现时就有了。 事前彭磊开过裁判会议,不管参加的人的实力如何,最后进入十二人决赛的优胜者,必须是各个势力平均分配,所以裁判同志们想要秉公执法也不行。 看武士的比武,其实就是看热闹。跑步跑不死人,举石担更是累不死人,即便是刀剑相向,那磨掉了刃口的刀枪,最多也只是让人伤筋动骨、流点血而已。 第一天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过去了!看着穿红披绿的最后胜利者,所有人都在期待第二天快些到来。第二天是巫师的比武,比的是神奇的法术!而且大家都看到了,女王陛下奖给最后胜利者的,也不再是寻常的刀剑、金银、奴隶、土地,而是神奇无比的法宝。在珍宝展示的时候,陛下的侍卫,那位班克大人,就曾经现场表演,将一大堆货物装进那个蝎子形状的黄金手镯里。 据说,那黄金手镯是神赐的圣物,巫师比赛的所有的奖品都是神赐的圣物! 神啊!对于一般的埃及人来说,他们只是梦中才有的存在。明天,明天就能见到神的传承者,那些巫师表演神奇的法术了! 太阳在大家的期盼中,终于冲出了东方的地平线,拉沙尔城的广场上,从来没有聚集过这么多的人,简直就是摩肩接踵。只要能从家里出来的,不管是老弱还是病残,只要还能动的,都聚到了今天进行法术比赛的大操场上;有些比较开明的老爷们,甚至给自己的奴隶也放了假。 第一缕阳光照上广场上那高耸的石碑尖顶的时候,比赛就正式开始了。小黑挺胸凸肚地站在高台边,那神态是学老魇的,可惜了他的小身板,挺得再怎么直,也没法释放出那种睥睨天下的威压来。 他这个班克大师是第一轮比赛的主裁判,对着台下十几个将要参加比武的高手,小黑确实有点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看看他们,每一个都是元神期的修真者,有的好像已跨入分神期的境界。若是在以前,他小黑只配做他们的宠兽,想都不敢想,自己竟然站在那么多高手面前,对他们吆五喝六。 清了清嗓子,开始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工作报告:“各位,大家能在这里认识,本身就是缘分,是前世修来的善果。不容易啊!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舟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个……咳咳,陛下爱惜各位的才能,希望诸位将来都能成为王国的栋梁。今天是以武会友,参加者都能得到王国珍藏的仙宝。大家都看见了,这样极品的仙剑,都是出自名师之手。若不是这样的机会,这样的宝贝各位可能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吧。哈哈哈,陛下爱才,它们马上就是你们的了。这个……我现在宣布比赛规则:没有限制,大家可以各尽所能。不过,陛下是仁爱的君王,不想看到流血,我希望大家能点到即止。俗话数,得饶人处其饶人!还有,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大家放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输谁赢大家不会看错。我是本轮比赛的裁判,我不会偏袒任何人。这个……现在我宣布,比赛马上开始!这个,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再强调一点……” 这小黑蛇第一次做大事,这片演讲稿已经准备了好多天了,唯恐讲得不好,关照的不周到,于是在台上滔滔不绝,讲了无数个“再强调一点”。直道远处隐隐传来嘘声,才擦着黑脸上的汗,让参加比武的人上台。 进入元婴期的修炼者,若是在不借助法宝的情况下,强和弱光凭气势就能分辨出来。这十几位同志,虽然目标是那七把纯属性的仙剑,但是大多数人对自己的修为也很心知肚明。退而求其次的不在少数,毕竟参与就有奖,而且那参与奖也是品位不错的仙剑。 应该说,每一个出门闯荡的人都会有护身的法宝,但是,或许是自己的法宝档次太低,或者是怕自己露了宝贝后招来别人的眼红,所以这第一场比武,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比法诀,拼功力。两个人相对而立,以指代刃,在虚空中画出不同的印符,牵动灵息,向对方发动攻击。 看戏的人,只见高台上相对的两个人都是手脚不停地舞动,他们的身边,空气如水纹一般的波动,隐隐地还有各色光线在飞舞;然后,很快的,其中的一个就退下台去,表示输了。 这算什么法术?还没有昨天的跑步、掷矛、摔跤来的热闹。太让人失望了!耐心稍差的已经在暗中骂娘,退到自己准备的帐篷中摸美女了。 看得懂门道的当然也有,彭磊就一直在和身边的广成子窃窃私语。 昨天的比赛,图的是一个热闹,所以广成子也没有出来。彭磊是扛着老白,坐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陪了女王一整天的。自从招摇了那些宝贝之后,这个鸟人在别人的眼里变得高深莫测起来,人家对他都是敬而远之,家里也冷清了下来,连拉美西斯也不找他吃早茶了。观看比赛的时候,本来拉美西斯、艾诺拉、米亚雷尼等都是被邀请到女王身边的,可是女王身边有那个食神,其他人竟然都个找借口,缩到自己的阵营里,连米亚雷尼也破天荒的没有在女王的身边待满一刻钟。 第四十章雷霸天 今天因为比的是法术,彭磊也是第一次搞这种活动。以前看过小说,描写两个法力高强的人比斗时,那场面都是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电闪雷鸣,鬼哭狼嚎。所以,今天彭磊特意让伊奈比尔和卡奴两个陪着尼克托里斯,自己和广成子两个靠到前面。这样的话,关键时刻广成子出手也方便些。 看过了三、四个对阵之后,没有见到预想中的大场面,彭磊忍不住就要点评了:“大仙,我看那些家伙的修为都很好啊,怎么他们的法诀都这么弱?是不是你的那个结界阻隔了天地间的灵气,影响了他们的发挥?” 广成子的圆脸上一直堆满着笑,他的修为,比刚刚脱离重阳节时又恢复了许多。广成子是从心底里感激他的这个师尊的,简直就是再生之父母,所以只要是彭磊吩咐的事,他都是竭尽全力,尽力做得最好。 大罗金仙广成子虽然是历劫重生,修为退步了无数,但是眼界还在。在广成子的眼里,还在为度劫而苦练的修真者,那都是和童子一般的稚嫩,那种比武,也等同于孩童的游戏。见彭磊发言,连忙应答:“师尊,我置下的结界并不会阻断灵息的流动,只不过稍稍迟缓而已。他们的那个修为层次,是根本感觉不出来的。在我看来,他们之所以表现得这么弱,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法诀修炼得还不够,或许是和他们本身所处的玄界长久被封闭有关。在小玄界里,若是没有鸿蒙元气催生五行循环,灵息是会渐渐枯竭的。到最后,甚至没法凝成风雨雷电。师尊可曾看见,刚才的那位胜者,他的法诀召唤出许多的光点和亮线?其实那应该是一个万雷引的法诀。若是修炼有成,应该能引动天地间的灭神齑雷,万雷齐发,或许会比老魇的雷电还强一些。 第166章 他明显是修炼不够,对灵息的控制力太差了。按照他的修为,应该能做得更好些的。” “是吗?我一直想学那种招引雷电的法诀,可是老魇太笨,根本不会教,大仙你又不肯教我。这个人我要了!他叫什么?雷霸天?妈的,太土了!怎么叫这样的名字?好像是我的老乡似的!嘿嘿嘿,老白,关照小黑一声,这个人要留到最后。最好是把他招过来,不过他得把名字改了。” 赤裸裸的舞弊!幸亏他们开的是国语,在这个地方也没有人能听得懂,否则,说不定坎离仙丹也吸引不了人了。 比赛采取的是淘汰制,胜一场者休息,抽签决定谁对谁。果然不出所料,克瑞埃蒙的修为虽然不是初级中最高的,而且他还是旧伤未愈,但是他的亡灵术却是够阴的。那些鬼魅无形无迹,专门攻击人的灵魂,普通的仙剑根本没法将它们驱散。小黑在暗中使坏之下,还是被他连赢了数场。彭磊心中恼怒,差一点要忍不住亲自下场动手。中场休息时,还将小黑叫到边上,狠狠地骂了一通。 还是广成子出面帮小黑解围,劝彭磊道:“师尊,那个人修炼的亡灵术已入魔境,对修炼者的元神有侵蚀的效果,不能怪小黑。亡灵术在以前是被归入禁术一类的,修炼那种法术的人,是所有修炼者的公敌,常常不得善终。师尊说他是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的传人,以后我倒是要去见见,或许那个索卡尔还是过去的熟人。” 广成子虽然是彭磊的弟子,但那是人家客气,毕竟他是大罗金仙,他的话在鸟人那里,也是等同于圣旨的。不过么,死心塌地地看小克同学耍威风也是不可能的。正好,下一次小克同学对上的正是那个雷霸天,于是,比武的擂台上空,那个结界上,突然现出一个绚丽的日晕。 广成子才不管别人的死活呢!做人家的弟子,那就得听人家的话。一个五行聚元阵悄悄地附着在结界上,五彩的光晕是从乾坤玉璧里移出的五行元精气。这光晕和普通的日晕大不一样,隐隐的,彩光中还有一条条银亮的光线在闪烁。 克瑞埃蒙的心理终于有了一丝快感!看着稍远处看台上彭磊那死板着的脸,克瑞埃蒙忍不住就想哼上一曲。虽然没法像原先预计的那样,收集到许多的亡灵,但那些所谓的修真高手在亡灵禁咒的困扰下,束手无策、灵魂颤栗的样子,还是让克瑞埃蒙充满了成就感。 灵魂层次的感应是明辨分毫的,小黑的使坏克瑞埃蒙当然也知道,但是,但是啊,谁能奈何?当初被彭磊打击掉的信心重新又膨胀起来。斜眼看着站在三丈外的雷霸天,竖起手中的黑刀。 人有了精神,礼貌也跟着来了!笑道:“雷霸天,你若是没有新的高招,我们就不要比了,你赢不了我的。”——反正那个仇人是不会让自己伤人的,干脆就大度一点,拿出一点绅士的风度来,先礼后兵。 雷霸天虽然名字够威猛的,但是他的那个形象——看上去三十不到的年纪,皮肤微黑,乱七八糟的一把短胡子也好像失却肥料似的,枯黄而稀疏;身高不过170厘米,眉毛倒是又细又长的娥眉,如精心描过似的;头上挽了一个工整的髻,用一只白银簪管着;大大的眼睛大多数的时候是瞪着的,仿佛对世界充满了惊奇;腰细得可以和嫦娥妹妹相媲美,偏偏身上的对襟长衫有点像古画中孔老二穿的那种,袖子大得能装进一个人去。他的那副身板,站在高处,就好像是一根竹竿上缠着一匹布,让人忍不住要担心,大风不要将他吹走; 根本没有一点点霸天的气势,反而有点像是一个小丑!彭磊对他注意了之后,忍不住充满了好奇。还别说,他在那边一站,还是蛮可爱的。 雷霸天是代表底比斯附近的一个小城邦来参赛的,据说,他来拉沙尔比尼克托里斯女王还要晚的多,是前些天刚刚到的,正赶上这个盛会。 终于把瞪大的双眼放松下来,微翘的嘴角牵出一丝冷笑,雷霸天的声音没有一丝的感情:“克瑞埃蒙,这应该是最后的几番比试了,你小心点,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双眼又猛地瞪圆,左手腕一抖,一道碧绿的丝光从手腕上腾起,迅速在他的省外绕成一个淡淡的绿色光圈。 绿色起时,广成子已经在掐须点头了:“嗯,不错的法宝,很强的生命气息。这小雷子不错,很聪明!这法宝确实是最好的护身符。” 雷霸天的这件法宝叫翠竹神针,是上古传下来的宝贝,据说是用远古竹海中的万年神竹之心炼制而成,正是一切妖邪鬼魅的克星。本来雷霸天也不想在今天的比武时用出家传的法宝的,但是他刚才去探视过和克瑞埃蒙交过手的人,他们的遭遇让雷霸天再也不敢有所掩藏。 “哼!没有用的!”克瑞埃蒙一声冷笑,手中的黑刀闪起光来,是黑漆漆的光;清白的天空迅速暗了下来,一丝丝的浓黑在虚空中飞快地凝聚。 拉沙尔的人民等了这么久,终于等来了期待的大法术。满场的嘈杂声戛然而止,连呼吸都是轻轻地忍住,耳边甚至能听到轻风拂动衣角的“啪啪”声。雷霸天再也没有说话,双眼却是眯了起来,双手在胸前不停地结着印诀。 “看刀!” 还是克瑞埃蒙,黑刀一挥,一道浓黑的刀影脱出刀身,向雷霸天冲去;左手指点虚空,正在凝聚的黑色,猛然间像雨点一般往下落,在雷霸天的周围旋成一片诡异的黑雾。 绿光暴涨,雷霸天虽然话没有克瑞埃蒙多,手上的动作却也不慢。翠竹神针化成的光团甚至比头顶上的太阳还要耀眼,碧绿的光线在重重的黑色中穿行,那透出黑色的绿光,翠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远处看戏的人们的眼里,整个擂台就像是一个色彩妖艳的蕾丝裹着的绿球,人成了球体里晃动的影子。 克瑞埃蒙神色微变,一声冷叱,刀芒轰然炸开,黑色的雾气也在他的脚下升腾,很快就填满了那些漏出绿色光线的空隙。刚刚才看到一点滋味的观众朋友们不满起来,人群里传出大声的抗议:“班克大人,这样不公平!” “班克大人,快点点灯!” “班克大人,到底谁赢了?” “班克大人,那个人犯规……” ………… 小黑没有和克瑞埃蒙交过手,对克瑞埃蒙的认识都是听老白教导的。据老白的述说,上次在金字塔前的战斗,因为卡奴的神箭和小白的鹤顶冲撞的能量太变态,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都是受了重伤的,而且彭磊还收服了那些死亡灵的的祖宗,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应该是没有什么威胁了。前几场比斗,克瑞埃蒙也确实只是唤出了几个混杂在淡雾里的游魂。没想到这家伙是掩藏着实力,看他现在的表现,实力好像都恢复了似的。 亡灵术真是黑,比他小黑还要黑!这黑沉沉的雾气,把擂台遮得像黑夜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了。群众的抗议可以不理,但是主人的关照却是必须放在心上的。彭磊要保住那个雷震天,若是自己没看好,让雷震天输了,那就是失职啊! 当下也有点急了,冲到台边大声地吼:“克瑞埃蒙,你犯规!在不撤去这黑雾,我就判你输!雷震天,你怎么样?还在不在?” 克瑞埃蒙在黑雾里冷冷地笑:“大人,规定是可以各施法术的,我保证不会伤他的性命。” 雷震天的声音也是冷冰冰的:“大人放心,区区鬼魅,我还不怕!” 他不怕,作为主裁判的小黑却是怕的。忐忑不安地看向看台上的彭磊,见广成子在向他摆手,才退到他的裁判席上,紧张得将他性命交修的仙剑“细鳞”也掏了出来。 蛇本身就是阴性的生物,会喷火的蛇小时候也是阴性的。蛇性对那种同是阴属性的东西特别敏感。古时候就有传说,蛇最喜欢和人的灵魂在一起,据说,在坟墓中几乎都有蛇穴。小黑的细鳞剑虽然不是极品仙剑,却是他的本命剑,等同于他的舌头。通过仙剑的感应,小黑终于知道了黑雾中的状况,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一点。 雷震天没有说大话,他现在的处境虽然看上去很危险,但是好像守得还是比较稳的。周身裹在翠竹神针化成的绿色光团里,身外一丈的空间中没有一丝黑色。不过,只是防守不还手,是不可能赢得!小黑关心自己的前程,恍惚间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居然爬到擂台边高喊:“喂,雷震天,你还手啊!你不是会放雷电吗?为什么还不放?” 这样明目张胆的偏袒,和他开始时作报告时所说的完全不一样,底下那些已经比完的同志,忍不住发出一片轻叹;至于那些还没有比的,则都在暗中猜测,这雷震天同学貌生异相,不知道是不是和小黑一样,同是妖魅一族,否则,尊贵的主裁判大人为什么这样不顾道义和信用?这次若是雷震天过关,那下一次若是轮到自己和姓雷的对阵,是不是还有必要一比? 小黑的偏心也激怒了克瑞埃蒙,他今天本来就是来搅场的,根本没什么顾忌。尼克托里斯要招揽的肯定是最后的优胜者,克瑞埃蒙的目的是让那些坚持到最后的同志们元气大伤,即便是能成为尼克托里斯的帮手,也是暂时没有用的废物。看小黑关心的样子,那个雷震天或许已经是女王内定的人选了。既然如此,克瑞埃蒙也不再留手。 一声尖啸,已经浓黑如墨的雾气剧烈地波动起来,如被狂风吹着,甩出的丝丝缕缕甚至飘向远处的观众席。那黑雾中,和着克瑞埃蒙的尖啸,响起让人牙酸的“吱吱”声,仿佛千万只老鼠在集体唱歌。 第167章 第四十一章千雷决,这是我的法术吗 现场的观众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市民,更有许多是弱不禁风的老弱病残。那黑雾里的“吱吱”声就已经让许多的人捂着脑袋喊头疼了,那些被黑雾卷到的,直接就是两眼一闭,瘫倒在地,口吐白沫了。 人群一阵骚乱,小黑也禁不住心慌起来。一边指挥人救死扶伤,一边扯着嗓子高喊:“克瑞埃蒙,你犯规了,快停下来!再不停下来,后果自负!” “不,不用停下来,继续!继续!比赛必须公正!”说话的居然是彭磊。 一群的奴隶抬着一缸化了金丹的水,拿着水瓢,开始加入小黑的救人队伍。还真是灵!那水泼到脸上,灌到嘴里,刚才还口吐白沫、半死不活的那些,马上又红光满面、生龙活虎起来。看那些大难不死的康复者,精神好像更胜过晕倒之前。 鸟人开口,那就是圣旨,一切的后果就都不关他班克大人了。小黑悻悻地退开,不过,既然已经明目张胆地偏心了,那也是不甘心半途而废的。趴到擂台边,扯着嗓子威胁:“继续!雷震天,你再不还手,老子就判你输了!加油!” 这次小黑博得的不再是嘘声,反而是一片赞扬。那些刚刚被救醒的人们情绪亢奋,他们的亲朋好友也几近疯狂,一起加入到了小黑的行列。一时间,“雷震天加油!”的吼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雷震天不是不想加油,只不过是他对自己没有信心,所以到现在还在被动防御,等待机会。他来自东方一个叫昆吾的玄界,在昆吾玄界里,他这样刚刚突破分神期的修为,已经算得上是绝顶的高手了。昆吾玄界并不大,人口也少的可怜。可能是因为千万年来近亲通婚的缘故吧,昆吾一族中适合修炼的人越来越少,能修到元婴期的已是凤毛麟角了;不仅如此,就是人的体相,好像也越来越差。 玄界中的灵气经过千万年的消耗,几乎已经枯竭,连人和畜的生育也大不如前,新生的也大多是畸形。若是玄界继续封闭下去,不久的将来,昆吾一族说不定就绝种了。上古传下来的修真法诀,到了雷震天的这一代,能练成的少之又少。那个广成子认为的万雷引的法术,雷震天只是练到了千雷决的层次,那也是在玄界开放后才有的突破。 玄界之门打开得太及时了,雷震天的这次云游,是担负着种族兴旺的重任的。因为昆吾玄界很小,所以本身所储备的资源更是少得可怜,即便是族中人丁不旺,那些资源也是远远不够族人使用的。雷震天云游的目的,除了寻找所有可用的资源外,还想给本族找一个迁徙的地方,最好是人丁兴旺、文化发达的地方。 雷震天从玄界里出来后,是一直跟着太阳走的。他的修为并不高,一路上翻山越岭,穿洋跨海,吃了不少的苦。走过的地方不少,但是所见所闻却让他很灰心。地球上大多的民族都还是茹毛饮血的原始人,所用的工具都还是原始的石头。这样的条件,比他们昆吾玄界也好不了多少。直到走到尼罗河边,雷震子的心情才亢奋起来。 尼罗河边的居民的生活那才是人过的,丰衣足食,土地肥沃。雷震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更让他开心的是,这里的人种和他的种族也差不了多少,虽然皮肤稍黑,但是至少也是黑发,而且体毛并不是那么兴盛。 像雷震天这样的神仙,对于埃及的每一个城邦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无价之宝。雷震天想借一块土地安置他的族人,区区数千人,根本就不成问题。所以雷震天就成了古斯城堡的大法师,在第一时间就被陪着赶到拉沙尔城,和古斯城堡的城主摩斯德会合。 昆吾玄界的环境太恶劣了,最近一段时间,连风雨雷电都已经没法孕成,所以雷震天的引雷术根本就没法修炼。偏偏他们祖上传下来的法诀大多数和雷电有关,这也是一个剑走偏锋的门派。玄界之门打开之后,雷震天这些日子边走边练,可以说,大多数的法诀都是刚刚修炼成的。对付实力稍弱的对手或许有用,对克瑞埃蒙这样实力甚至在他之上的,雷震天实在不敢献丑。但是,为了种族的未来,这个面子还是要争的。好在有翠竹神针在,加上雷震天坚实的元神之力,防护暂时还没有问题。 主裁判说的不错,老是挨打也不是个问题。看克瑞埃蒙的攻势,源源不绝,根本没有灵力枯竭的迹象。若是一直这样相持下去,说不定三天三夜也结束不了。不过,雷震天对自己的防守还是有信心的,翠竹神针本来就是克瑞埃蒙的克星,再加上他雷震天的元神层次——他的分神期,就像那树木中的紫檀,千年才长一握粗;虽然层次不高,但是却是用了千年才修到的,比之普通的分神期修为,不知道要坚实多少。 克瑞埃蒙劈出的一道道黑色的刀气冲击着翠竹神针化成的防护,那黑雾中无数的骷髅在绿色的光波中不断地炸开,又不断地聚结,无休无止。外面,震耳欲聋的加油声让人有点热血沸腾,雷震天冷静的心湖也忍不住稍稍波动起来。而且,早就有规定在先的,比赛时间不会一直拖下去,若是主裁判中途中断比赛,被动方就得认输。 虽然雷震天的初衷只是为新东家露露脸,但是比赛到现在,雷震天倒是也想要拿那把雷属性仙剑了——若是有那把剑在手,自己修炼万雷引的时间几乎可以缩短百倍。 牙关紧咬,秀眉微张,眼睛瞪得都快要掉出眼眶了。雷震天猛然一声暴喝,翠竹神针的光团竟然散开,化成无数道细碎的针芒,向外激射;右掌竖起,掌心外翻,一道刺目的白色电光从掌心飞出,奔向数丈外那浓黑的雾团里举着黑刀的克瑞埃蒙。 “喀喇”一声爆响,电光在黑雾里冲出一条明亮的轨迹,精准地轰在克瑞埃蒙的黑刀上。一团银光暴起,差一点将克瑞埃蒙身边的黑雾炸碎;克瑞埃蒙也是大叫一声,人凌空飞起,几乎跌出擂台。好不容易定下身来,手中摆着那把变得灰蒙蒙的刀,看着满天激射的绿芒,竟然有些发愣。 “太好了!老雷加油!继续啊!再轰他娘的!”小黑是干脆不要脸了,他的细鳞剑就是他的眼睛,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黑雾里的动静。雷震天终于还手了,只要打赢了,那自己也是有功的,嘿嘿! 雷震天并没有继续,反而和克瑞埃蒙一样,傻傻地看着自己的手掌。翠竹神针也因为少了灵力支持,回复成一团淡绿的光,缠绕在他的身外。雷震天想不通啊!刚才的那个掌心雷是自己使出来的吗? 雷震天知道自己的能力,掌心雷本来是万雷引法诀的基本雷诀,到了元婴期就应该能激发出来,但是,在昆吾玄界,根本没法引出雷电。靠自己的元神激起的电能,甚至还不能点燃一支蜡烛。出了玄界之后,修为确实是一日千里,但是刚才这样威力的掌心雷,也不是他雷震天能做到的。修炼万雷引的人,对雷电的能量特别敏感,即便是按照典籍上的记述,刚才这个层次的掌心雷,也要有洞虚期的修为才能释放啊! 他还在那边想不通,克瑞埃蒙却是比他恢复得快多了!一声狂吼,手中的刀又回复成浓黑,刀气向前急冲,在翠竹神针的外围缠成一道浓黑的云带,无数的鬼魅尖啸着撞入翠竹神针的防护圈,在刀气的防护下,一点点的向内迫近。 再傻就没得命了!雷震天也不敢再想自己怎么会突然进步了这么多的,保命要紧。右掌再推,又是一道电光,伴着“喀喇”的惊雷声,将克瑞埃蒙轰出老远。这次雷震天也不傻了,双手合起,然后十指翻动,一道道灵诀化成淡淡的弧光冲入黑雾里。 拉沙尔城的居民们终于看到了久盼的大场面。只见一道道电光在虚空飞驰,一个个耀眼的银色光球在黑雾中浮动、炸开,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满眼的黑色顷刻间被刺目的白光取代。让人惊叹的是,这不断从天空飘落的电光和雷球,炸开的地方就只是那个擂台,渐渐的,还聚向一个点。 “住手!我认输!”雷声中响起一个声嘶力竭的声音。 “轰啊!好啊!炸死他!”群情激愤的百姓们代表着小黑在高喊,声浪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小黑知道克瑞埃蒙是敌人,人民的呼声就是他的心声,不过这个时候他终于回复了清醒,没有跟着起哄。当然,心里也是在默默通神的,希望雷震天同学顺应民意,来个大快人心。 可惜,雷震天只是雷震天,他怎么会知道作为主裁判的班克大人在想些什么?自从离开他们的昆吾玄界之后,雷震天过的日子一直是小心翼翼的。即便是对着一路上遇着的原始人和原始兽,他雷震天也是夹紧了尾巴,不敢有丝毫的张扬——根据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中的描述,这个世界上的仙道门派比那马蜂窝上的马蜂还要多,他雷震天的这点修为,根本就是刚刚入门级而已,或许,大山深处的某处洞穴里修炼的妖魅都能把他欺负了。 到了拉沙尔之后,雷震天更加庆幸自己的明智。虽然修真者没有预想的那么多,但是厉害的妖却是真的见到了。这位女王的侍卫长班克大师据说就是妖精,可是他的修为,雷震天也只敢仰视。做人要低调,所以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冲动就是魔鬼! 听到克瑞埃蒙大叫认输,雷震天第一时间就收起了法诀——事实上,他到现在也还在糊涂,那漫天的雷光真的是自己的千雷决? 雷光散尽,天宇间又是一片清朗,连头顶上那道绚烂的日晕也消散了。 第168章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焦臭,看台上,观众同志们笑声雷动——也不怪他们要激动,克瑞埃蒙同学的模样确实是够狼狈的!衣衫早就在雷光中化成了碎末,赤裸着焦黑的身子,披肩的长发变成了焦黄的卷毛;佝偻着腰,刀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空着的双手下意识地掩着下身的宝贝——这还是广成子有恻隐之心,暗中使了个法诀帮他护着元神,否则,他连这个样子也争取不到的。 在普通百姓的眼里,能驱雷驭电的都是神。一时间,雷震天成了万人瞩目的明星。即使是那些修真者,比过的和没有比过的都在庆幸。幸好雷震天这个时候才发威,若是他一开始就弄出这么厉害的雷诀,或许第二场比试的高手也没有几个能招架得住。 小黑也是够坏的,跳上擂台,绕着僵立的克瑞埃蒙转了几个圈,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向四周喊:“大家安静!这位克瑞埃蒙大师受了一点轻伤,你们谁有多余的衣服,请借一件来。” 又是一阵哄笑,尤其是那些刚才被黑雾熏到的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拍手抚胸,甚至有人笑得七窍流红,一命呜呼。擂台上的克瑞埃蒙终于也能动了,一声冷哼,眼中射出的毒光恨不得将哄笑的人都射死。小黑正想回过头来再安慰他几句,却见他身子一晃,本来已经像枯木的肉身,竟然在顷刻间化成一团浓黑的雾,袅袅地升起,在擂台的前面飞快地绕了半圈,然后浓缩成一缕,钻入人群不见了。 观众席上的笑声戛然而止,突然间换成了哭声和骂声。 “班克大人,为我们报仇啊!” “死神啊,请宽恕我们的无礼吧!” ………… 哭叫声四起,又是乱成一片。克瑞埃蒙化成黑雾遁走,顺便地也带走了数十个魂魄,这些都是他的补品。彭磊和广成子本来是能将他拦下的,但是鸟人这几天心里得意,听到雷震天这个名字时,又想起了一句名言:得饶人处且饶人,要以理服人!——好像那个方世玉的老丈人也叫雷霸天雷老虎,好像他常说的就是这句话(电影里看来的,居然还记得,有时候这鸟人也要对自己刮目相看。)心里一犹豫,也就放克瑞埃蒙走了。等见到老克同学临走时还杀人,再想出手就有点来不及了。 第四十二章各显其能 小黑毕竟经验不足,对着混乱的看台,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求助地看向那边的广成子和鸟人,却见他们两个正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美酒,身边漂亮的女奴轻摇着羽扇。心里忐忑,看来今天也是他班克大师的考场!不管成绩如何,都是要过这个关的。 转向克瑞埃蒙消失的方向,指点着人群,扬声喝道:“大家都看见了,这个克瑞埃蒙巫师是一个吞噬人的灵魂的魔鬼。今天我以神的名义,以陛下的名义,一定为大家讨回公道。那个……你,快将克瑞埃蒙那个魔鬼交出来!别以为没人看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我警告你!” “你说的是我吗?班克大人,你说的是我吗?这第一场的比赛好像还没有结束啊?”那个被小黑指点的人冷冷地答着,人徐徐地从人群中升起,脚下踩着一朵淡淡的黑云,手中一根黄金的神杖——正是安德诺尔。 人群中又是一片嘘声:“不公平!为什么他已经得到了神杖?” “他是不是小偷?快交出来!”………… “安、安德诺尔?”小黑终于看清了来人,心里反而是冷静了下来。 安德诺尔是参加第二场比试的,他若是要上台,那主裁判是不是也要换了?看向那边正和女王聊着的主母——卡奴今天一反往常,穿得是花枝招展!彩绣的绸衣,鸾带飞扬;盘高的丫髻,珠翠乱颤;描眉点唇,涂指抹甲,搞得比婴纨大姐还要花俏。而且,她一直是侧对着擂台,微垂着脸袋,一付羞于见人的样子。即便是擂台上电闪雷鸣,她也只是偶尔地掠过一眼。而此刻,她好像又有许多说不完的话,和尼克托里斯两个在窃窃私语。倒是那个伊奈比尔妹妹,一直在凝神作势,随时准备冲出去拼命的样子。 终于想起来了,这个新主母好像原来是和克瑞埃蒙他们一伙的。听老白说,她的弃暗投明还有一个很曲折的故事,好像她还不想暴露自己原先的身份。看来,面对着安德诺尔,这出戏还得自己继续唱下去。再一想,谁怕谁啊?有广成子老神仙在,难道他还会看着自己吃亏? 腰杆挺起,人好像也长高了两寸。两眼中亮起淡淡的金光,脚底漫起淡紫色的云雾;双手一搓,细鳞剑换成一把半月形的弯刀,向雷震天摆手,冷笑道:“你下去!我现在宣布,第一场比试现在结束,名次由剩余的选手协商决定。嘿嘿,反正大家都有奖品!安德诺尔前辈,本来第二场比试的裁判长是我家主母嫦娥仙子,因为这一场人不多,所以采用挑战赛。前辈包庇恶人,好歹不分,现在我宣布,我将代表刚才受克瑞埃蒙残害的兄弟向你挑战。除非你现在交出克瑞埃蒙那个恶亡灵,否则,你将被取消第二场比武的资格。” “你?哈哈哈!小小妖魅,竟敢大言不惭。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你们谁看见我包庇刚才的那位了?倒是你这位班克大人,本身是一个猥琐的妖精,却混在尊贵的女王陛下身边做侍卫,不知道是何居心?看来我今天要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愿伟大的盖特神赐给我力量!愿伟大的索卡尔神赐给我力量!” 安德诺尔代表的是孟菲斯的中央政权,在这比武场中,观众的人数也不在少数,这些人的心情是非常压抑的。刚才第一场,代表孟菲斯的克瑞埃蒙明明是战绩辉煌,却最后成了讨伐的对象,而且输的确实是足够的狼狈。别人在欢呼、斥骂的时候,他们为了表明对女王陛下的忠心,也只能勉强地违心附和。此刻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随着安德诺尔义正词严的声音,那边的观众同志们也在他们的主人的带领下,喊起了整齐划一的口号。 这场景,让彭磊的心情有点恍惚起来,仿佛是回到了数千年后。在那个激情挥洒的绿茵场,双方的拥趸为自己的球队加呐喊的情景,和现在是多么的像! 小黑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苦学苦练怎么做人,而且进步不小,但是毕竟还是嫩,口才和安德诺尔比起来,差距不是一点点。他只会说说所谓的“俗话说”,一旦被人找茬,马上就张口结舌、哑口无言了。 眼中的金色在渐渐加浓,身体好像真的在渐渐变大,指点着安德诺尔,也不讲道理了,狠狠地骂:“放你妈的屁!你这个老龟蛋,我知道你和刚才那个克瑞埃蒙是一伙的,是偷盗别人灵魂的恶魔。今天我要让你恶贯满盈,来得去不得!” “哈哈哈,妖就是妖!妖言惑众!你以为埃及是什么地方?你以为埃及人都是傻子?你以为挟持了女王陛下就能为所欲为?伟大的神一直和我们在一起!陛下放心,属下马上就收服这个妖魅,让陛下恢复自由。” 和小黑辩论,安德诺尔是游刃有余,越说越来劲。虽然知道小黑的后台很硬,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只要让小黑现出原形,相信舆论是会倒向自己一边的。最主要的,现在安德诺尔代表的是孟菲斯,名义上孟菲斯还是女王的直属,群众当然是拥护的。实在闹得大了,彭磊恼羞成怒,不顾一切地出手,自己也可以一走了之。头顶上虽然有结界封印着,底下却是没有。安德诺尔的本事,上天可以,入地更是拿手。 嘿嘿,只要彭磊一动手,那今天的比武大会就完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接下去,由莎伦和恩图蒙特亲自出面,究竟谁的收获最多,那还是个未知数呢。 小黑到底是做人的经验不足,被安德诺尔两句话一逼,顿时哑口无言,只会呼呼地喘粗气。求救的眼光转向彭磊,却见那鸟人满脸的欣赏,但不是看他小黑,而是看那个神气活现的安德诺尔。 彭磊是真的没想到,安德诺尔竟然这么能说。若是早知道,这一场就自己亲自上了。这些日子,这舌头除了吃饭喝酒、舔妹妹的红唇,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操练了。 小黑不知道鸟人的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啊,心里忐忑,仿佛是安德诺尔抢了他的饭碗。这样一来,更是话不成句了。只结结巴巴地挤出两个“你……你……”,双手舞动,那把弯刀上亮起了刺目的红光。 安德诺尔也是眼光六路,眼见着小黑有点恼羞成怒,他马上先下手为强。暴喝一声:“妖怪,你祸害人间,今天你自投罗网。我代表全埃及的人民,为我们的神主持正义,一定要毁灭你的灵魂。” 没等小黑举起手中的弯刀,一道黑色的闪电无声无息地从空中落下,在小黑的头顶上炸开。 “呀!你tmd卑鄙无耻!我和你拼了!”小黑还想正儿八经地叫阵呢,没想到安德诺尔不说动手就动手了,倒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归根到底,这小黑还是和彭磊相处的时间太少,主人的卑鄙无耻根本就没有学到。 黑色的闪电在头顶上炸开,化成一朵朵幽黑的火焰,几乎在一瞬间就飘满了擂台上面的空间。安德诺尔手中的神杖轻轻地挥着,杖头上的金顶再也不是射出紫光,而是飘出一道道深紫色的弧光,在小黑的身外飘着,也不幻灭,排列出不断变幻的图形。 “好像是那个炼魂紫火神阵!让小黑小心点!”卡奴妹妹终于不再假装和尼克托里斯说话了,轻声提醒还在假痴不癫的鸟人。 第169章 “放心,黑子有法宝护身,什么火对他都没有用。”彭磊笑着安慰。 这小黑的本体是火属性的上古神兽双头蛇肥遗,蛇本身又是阴属性的,这种阴属性的紫火,小黑几乎是完全免疫。果然,只见小黑一声怒吼,手上的那把弯刀在一瞬间红光暴闪,然后炸成许多块大小不一的小块,在他的身外,排成一个转动的立体八卦。当然,也只有广成子和彭磊两个知道那个阵势是八卦。 红光再闪,八卦上的每一个小块又再炸开,每一块又分化成一个转动的血色小八卦。广成子炼制这件五行离火兜时,其实是很伤了一番脑筋的。这东西并不能算是一件法宝,更像是一件法宝拼凑起来的杀器。当初彭磊要求是尽可能地增加它的威力,把各式杀伤阵法堆砌在一起,却没有时间进行融合炼制,连广成子也没有办法。最后还是鸟人出的注意,那本什么经上不是说了吗:天地之初,一元既始;后生阴阳,化为四象;六和八卦,又生万物;万物有卦,卦又生兆…… 既然没有办法融为一体,那就让它们自成一体,就像一个公司,上级管下级。这是一个偷懒投机的方法,做起来应该不难,但是,若是要对做出的东西进行精微的控制,小黑的修为就有点勉为其难了。不过,鸟人变态,根本不管那么多,于是就有了小黑手中的弯刀,那其实就是有无数个小块聚集起来的五行离火兜。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一个套着一个的八卦就和安德诺尔的紫色弧光重叠在了一起。一时间,擂台上紫光杂着红光,还有一朵朵飘动的黑色火焰,真是美到了极点,看上去就如同是幻境一般。 安德诺尔的得意还没有从大脑流到心头,身外就被一重重的红色包裹起来,不禁有些不安,更是有点想不通——没有道理啊!自己布阵在先,这黑色的火焰又是专门焚烧灵魂的紫磷毒火。虽然自己还没有练到紫色,黑色的紫磷火也不是普通的修炼者能承受的。为什么小黑这个妖精好像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居然还能布出这样迷宫一样的阵势?好在虽然身外红光闪烁,空间中的灵力也在剧烈地扰动,但是自己布阵在先,炼魂紫火阵又是上古神阵,虽然尚未完成,至少框架已经架成了,红光已经没法隔断自己的灵息。 也是一声大喝,神杖上射出的闪光再也不是先前的那种弧光,而是弯弯扭扭,各种各样的形状都有,有的甚至像道士画出的符咒。小黑头顶上的那个黑色闪电更是一道接着一道的砸下,仿佛小黑顶着一个黑色的避雷针似的。 彭磊这个时候倒是有点紧张起来,毕竟有些关心。小黑若是输了,他鸟人是很没有面子的。而且,彭磊心里也有些困惑。酒也不喝了,问广成子道:“大仙,我见过那个索卡尔弄出的炼魂紫火阵,和安德诺尔现在搞出来的不一样啊?莫非现在的这个不是?” “可能是修为不一样!这个阵势不能算是真正的炼魂紫火阵。惭愧,真正的炼魂紫火阵我也没有见识过。” “还真是很恐怖的!那日若不是我将他收进了重阳节里,说不定当时我就完蛋了。大仙你看,要不要帮小黑一把?老婆,要不你射他一箭?” “不劳师母动手的,小黑他应该没事。”广成子倒是胸有成竹。 既然广成子这么说,彭磊也只能勉强地收拾起心情,看小黑的表现。五行离火兜的威力彭磊是知道的,严格来说,那不是一件法宝,而是一堆法宝,几乎是龙阳炉里制出的最好的东西。彭磊不惜血本,仙丹仙液、玄阴离火、鸿蒙元气、五行元精气等等,凡是他鸟人能找到的东西,都被广成子想方设法地封印到了五行离火兜里。若是时间充裕,又能找到几件珍贵的辅材,这五行离火兜能成为一件大神也垂涎的极品仙宝。 不仅仅是五行离火兜,在小黑的身外,还裹着一层几乎透明的炫光,那其实也是一件法宝,是广成子自己的名义送给小黑的护身符。纯防御性的,那是广成子早些时间就炼成的试制品,品位上甚至比五行离火兜都要好上一些。安德诺尔的那个黑色闪电,本来是是直射小黑的头顶的,之所以中途炸开,也是因为小黑的这件护身法器的缘故。 第四十三章巨龙现,女人才是无敌的 黑色的电光还在不停地落下,擂台上面的空间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幻境。看台上的观众同志们终于大饱了眼福,一个个都看得如痴如醉,干脆都闭口不语了。 这个时候,谁是好人和谁是坏人都不重要了,再没有人还记得他们两个刚才的辩论。连那个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的阿巴斯老神仙,此刻也是捻着他的长须,阴沉着脸,一付讨不到钱的债主的嘴脸。 凭着灵息的感应,阿巴斯很清楚现在擂台上那两个人的状况。两个人的修为都还只是分神期,或许安德诺尔要高一些,却也没法和他这种洞虚后期的修为相比。但是,他们两个弄出的法器却是太惊人了。阿巴斯暂时还不知道小黑那个五行离火兜的威力,红光中蕴藏着的繁杂却又偏偏是很纯粹的恐怖能量,阿巴斯是清清楚楚地能触摸到的。心下暗暗感慨,那日这小妖精若是也不顾一切地把这个东东拿出来,自己或许会比烫焦胡子狼狈百倍。 再看那个安德诺尔,随着紫色光班的增多,黑色火焰的漫开,那个恐怖的阵法也渐渐成形了。换了阿巴斯自己,若是想破除这个阵法,唯一的手段就是在阵法还没有成型之前,全力干掉施法的人。 手情不自禁地摸向自己的腰包,脸上的苦笑比哭还要难看。不过,看人群里那两个将要和他阿巴斯争胜的老同志,也是同样的一付苦脸。看来,大家的家底也差不了多少。 眼睛藐向那边又在品酒哼小曲的鸟人,那个艾奥里斯,那态度让人忍不住要喷血——你喝酒就喝酒啦,摆什么臭架子?眯着眼睛,抚着肩上那只小鹰的鸟毛,偶尔还要在女奴的腰上、腿上蹭蹭手掌;还是和他一起对饮的那个老头看着顺眼,一付开心果的模样,手脚也没有那么不规矩,一看就是成熟男人,有修养。 阿巴斯本来就一直对头顶上的这个结界耿耿于怀,今天见着了广成子,早就打定了主意,要规规矩矩地参加比赛,尽量将那颗坎离仙丹赢到手。最最起码,也要得到那根镶嵌了纯粹的五行元精石的神杖。虽然比不上台上安德诺尔正在使用的那个,但在修真界里,绝对是不可多得的极品珍宝。 看着,想着,神情不禁稍稍有些恍惚,那两个包裹在一片光怪陆离的光影里的身影好像也变得虚幻起来。首先是那个安德诺尔,持杖默念神咒的身影突然变成了两个,然后又是四个,转眼间又变成了八个。 八个一模一样的安德诺尔,绕着擂台的中心上下飘着,转着,手上的动作却不一样,连神杖上射出的光斑也是不同形状,不同颜色的——太好看了!看台上也腾起了压抑的惊叹。 小黑的身影也晃动起来,不过,最先听到的还是这黑蛇的怒骂:“你个老混蛋,龟儿子,格老子的,你以为老子真的怕你吗?tmd,你爷爷我和你这龟蛋拼了!” 也不知道他骂的是什么?是怎么排辈分的! 急旋的风从擂台的中心生出,原先那轻轻的火焰剥蚀声马上被凄厉的风啸淹没,刺骨的阴寒从绚烂的光雾中透出,弥漫向远方的看台。 擂台上明明燃烧着熊熊的火焰啊,怎么吹出来的风是这么的冷?离得近的人拼命往后退,可是,还得给后面的人解释。怎么也想不通啊! 坐得远的人倒是开始兴奋起来:“快看,那是什么?” “是什么?是神圣的龙!伟大的神祗!” 惊叹的是普通的看客,解释的是彭磊家的奴才。这样的场面彭磊早就有准备了,那些原先的演员同志们,此刻又都乔装改扮,分散坐在看客的中间。 “神啊!原来班克大师是伟大的神祗!” “苍天啊,请宽恕那些对神祗不敬的罪人吧!” …………惊呼声和祈祷声此起彼伏!小黑确实是够威风的,化出他的第二兽相,那个小头长颈、大肚巨翼的法身,体长接近二十米。尾巴如巨大的鳄鱼尾,一对巨爪是鸟人模仿传说中的东方巨龙的爪子设计的,那对稍小一点的前爪就像是袋鼠的小手,缩在胸前,每个爪子上的四指却是如猿猴手指一般灵活——传说中的西方巨龙好像是没有那对小手的,否则又是翅膀,又是前肢的,在解剖学上也难解释。可是,小黑想要,据说还可以端枪使刀,求着彭磊给他添了一个。反正是想象出来的形象,添上六个手也没有问题,最多在美学欣赏上有点别扭;幸好那对小手几乎是缩在小黑胸前的鳞片里,否则看上去还真的会不伦不类。 一声狂吼,小黑浮上高空,身上那个护身符化成的无色光罩变成了明亮的紫色,光波如水中的涟漪,一波波地向外散射;那个缓缓旋动着的五行离火兜,此刻红光敛起,改成一团团、一簇簇的火,红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有。 安德诺尔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位班克大师不怕紫磷毒火了,原来他的法身也是火属性的,而且是那么变态,居然有蕴含了金、木、水、土、电等多种属性的火焰,居然还是阴属性的。不明白啊,搞死也想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这样的火!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让安德诺尔心神难安的还是那里面的绿色小火焰,在一丝丝肉眼难察的晶亮的光雾里浮着。通过紫火阵的感应,安德诺尔能明白地感知那能够让人灵魂破裂的冰寒。 第170章 随着小黑身子的舒展,原先只是在擂台上空的阵势,已经在虚空中蔓延开来,连观众席上空数十米的空域也被绚烂的光焰填满。小黑得意的狂笑从那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小头中传出,巨大的肉翼轻扇着,卷起一团团旋风。 安德诺尔郁闷得差一点吐血!炼魂紫火阵是上古神阵啊!但是在那一团团的绿火周围,紫火阵的结点却如冰凌一般的脆弱;那些其他颜色的火焰,好像是有特别的吸引力似的,一旦融入自己的紫磷火,马上就把紫磷火烧成它们的颜色。 真tmd见鬼了!这还怎么斗啊? 神杖上的光还在不断地幻出,八个安德诺尔的幻影突然又合在了一起;一片紫色的云从身下的擂台上渐渐升起,将安德诺尔裹起来的的那一瞬,擂台上空的那些残存的黑火、黑电、黑雾、紫光突然间都没有了,只剩下巨龙在高空缓缓地盘旋,还有那彩色的火焰在漫空飘舞…… “还不快下来?安德诺尔早就逃走了!”老白从彭磊的肩上飞起,冲到擂台边,尖着嗓子大叫。 “逃走了?从哪里逃走的?我怎么没有看见?”小黑扭着他那细长的脖子,四下张望。 “操!你累不累?你这么大的肚子,人家从你的屁股下面走掉的,你看得见个屁!”对现在的小黑,老白是满肚子酸酸的醋意,所以语气就这样了。好在小黑大获全胜,心里痛快着呢,也不和老白计较。 确认了老白没有骗他之后,终于收起了幻体,收起了漫天的火焰,问站到他肩上的老白:“你知道他逃走,为什么不拦下他?对了,你这老鸟怕火,是不是被他吓怕了?那些人是干什么?怎么都趴在地上?是不是刚才伤着人了?” “妈的,老子会怕他?老子又不是没有会过他?他们为什么趴着?他们是在拜神仙!你小子出风头了,比主人还威风了!靠!安德诺尔那个老小子贼胆小,上次也是他逃得快。那龟儿子好像是土行孙似的,会土遁!如果老魇在这里,那或许能堵住他。” “我不信!难道连老神仙也抓不住他?”小黑摇头摆尾地计较。 “妈的!你tmd得意个啥?也不用你那小脑袋想想。若是老神仙肯动手,还用得着你小子出来显威风吗?我回主人那边去了!”老白酸酸地骂,总算也是发泄了一点心中的妒忌。 看台上的观众确实大多数是趴着,除了怕头顶上那五颜六色、阴气森森的火焰掉下来烧着自己外,也是对他们第一次见到的这个叫神圣巨龙的神兽的敬畏——小黑的拿手本事还没有拿出来呢!若是再吐上两口大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会想办法把自己埋进泥里去。 不仅仅是看台上的观众,连尊敬的女王陛下也是身子发颤,两眼发光,有点情不自禁;那个伊奈比尔小妞,更是目光呆滞,如痴如醉——早就知道彭磊送的这个班克大师也是和老白、老魇一样的妖精,却不知道他的本相是什么。今天终于见着了,原来是叫做巨龙的神兽。太震撼了! 伊奈比尔的双眼根本没有离开擂台哪怕一秒,小黑和老白两个拌嘴的时候,她的脑袋里是一片空白的。见小黑此刻站在空荡荡的擂台之上,茫然四顾,一付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的样子,伊奈比尔突然冲了出去,顺手拔了旁边花瓶里插着的一束鲜花。 “班克大哥,你真是太伟大了!”鲜花塞到小黑的怀里,伊奈比尔激动得小脸通红。 “伊奈,我的本相是不是很恐怖?有没有吓着你?”小黑抱着鲜花,心虚地问。 “怎么会?怎么会吓着我?大哥的形象真是太神圣了!”伊奈比尔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说着,猛然一纵身,搂住小黑的脖子,在那黑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然后捂着小脸,一阵风似的跑回尼克托里斯的身边。 据说,后世流行的在公共场合献花和献吻,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渐渐流行的。 看台上,趴着的群众这时已经陆续地支起身子。人就是这样,危险一过,丑陋的劣性马上就暴露了出来。伊奈比尔的吻许多人都看见了——那个是女王陛下的贴身侍女啊!虽然是女奴的身份,地位却是不一般的尊贵。这班克大师刚才是那样的神圣不可侵犯,现在在台上的样子却好像是有点傻乎乎的,太诱人了! 也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突然间,无数的人影奔向擂台,都是女人!跑在前面的,扑在小黑的身上,不管三七二十一,抱着就舔;跑在后面的,脸是肯定轮不上了,没有关系,手、背、臂、腿,甚至手指、脚趾,只要是班克大师身上的皮肉,都是一样的。 小黑开始时还有点发愣,后来就不知所措,身不由己了。都是些没有法术,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也没法对她们动粗……可是……挣扎了一阵之后,班克大师终于急叫起来:“救命啊!……” “这不公平!”老白本来是一直扇着翅膀在彭磊的耳边鸹噪,还特意地飞到伊奈比尔的身边挑拨:“伊奈小妹妹,小黑只是个小妖精,你竟敢亲他!老魇都比他强啊!” 见到小黑喊救命时,他那颗鸟心才平衡了下来,哈哈笑道:“这臭小子,便宜是那么容易占的吗?有本事你放火啊!若是换了老白我,一阵小风就跳出来了。” 伊奈比尔看来是对小黑心生好感了,可是她的法术好像也没法在不伤人的情况下,把小黑从女人堆里救出来。心急啊,听老白这么吹嘘,连忙求道:“白大哥,快帮帮小黑哥哥。” “呦!瞧你,小黑哥哥,叫得这么肉麻。”老白扇着翅膀,阴阳怪气地笑,“放心,他身上只有几根鸟毛,拔光了也损失不大,哈哈哈。” “白大哥开玩笑呢!那些女人怎么这么无耻!” “这叫美女爱英雄!谁让黑子这么英雄了得了?哈!” 老白还在和伊奈比尔胡扯,说着鸟话,冷不防鸟头上挨了重重的一拍。当然是彭磊,也只有他能这样拍老白的鸟头。 “你tmd怎么这么多的废话?小心一点,把那些女人吹开!” “是,主人。”老白只能灰溜溜地答应。翅膀轻扇,擂台上空突然生出无数细小的旋风,伴随而起的是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嘘声。一时间,广场上乱成一片。 第四十四章悲哀,痛苦的巨龙 此时正是尼罗河边的夏初季节,一年中气候最温和的时节。白天和夜里的温差不是很大,白天的温度是最舒服的那种。当地人的服装几乎不分男女,都是把身体整块包起来的长袍,然后在腰里围一条带子。只不过女人的衣服胸口暴露得稍微少些,有的男人是干脆袒胸露腹。这样的季节,女人在外袍里再穿内衣的不多,或许也只有卡奴那样的圣女才穿了黑袍还要穿紧身的内衣。 老白没有女人献吻,又被主人敲脑袋,想想就是不平衡。心里的酸水又在往外冒,使出的旋风就稍稍出了点差错。一个风旋卷起一个女人,顺便将人家的衣衫也倒卷上来,于是空中一下子飞满了几乎赤裸裸的女人。一个个光溜溜的身子,手舞足蹈,倒是环肥燕瘦,丰乳肥臀,让人有点目不暇接。 “哈哈。”连彭磊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坏蛋!一样的坏蛋!”嫦娥仙子小脸绯红,轻轻地啐。 “老婆,这怎么能怪我?这老鸟不知道在哪里学的坏,把我的脸也丢尽了!”彭磊连忙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护。 “哼!过些天我和媛姐说去,老白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些天被鸟人宠着、惯着,这鸟人又是老婆、老婆地叫,卡奴早就忘了自己原先是被送给鸟人做女奴的。这些天里,老白和小黑对她是毕恭毕敬,还有新收的那几百奴隶,在他们的眼里,卡奴确实是女主人。自然地,卡奴有时也就会生出一点点女主人的威仪出来。老白这样使坏,卡奴不禁想起了自己,就是这样被身边的这个鸟男人轻薄之后,才弄假成真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忍不住就要轻轻地埋怨。 “别着!老婆你看,那些女人也不好。你看她们,都快把小黑剥光了。” 彭磊连忙投降。熊媛是他的那些女人中最有主见的一个,也只有她知道鸟人的底细最多,所受的教育也最接近彭磊的年代。平时熊媛就不是对他百依百顺,隐隐地,好像还能左右他彭磊的思想,所以彭磊在内心里,对熊媛也是另眼相看的。 那些女人确实过分,小黑现在的样子,就是刚才克瑞埃蒙被雷震天炸光衣衫的模样,只不过他的某些部位还挂着几丝布条。头发被揉得就像树上的鸟窝,身体佝偻着,赤裸的皮肤上满是晶亮的口水印,双手护着胯下的重点,满脸惊恐。对着拿着衣衫冲上擂台的伊奈比尔,喃喃着,几乎痛哭流涕:“天哪!女人怎么这样可怕!!” “我哪里可怕了?班克大哥去整理整理吧,那些女人太无耻了!”伊奈比尔也是皱起双眉,可是她的身份只是女奴,而刚才那些冲上擂台,被老白剥光的,却几乎都是财主大人们的太太小姐,所以伊奈比尔也没有资格动怒,只敢偷偷地不满。 这一阵乱的,那些女人也顾不得光屁股露腿了,台下哭声笑声,还有欣喜若狂的尖叫:“龙毛,我抓到龙毛了,我抓到……” “吐、吐……有啥稀奇的,我吃到龙精了!老爷,这是千真万确的龙精,快快收起来。” ………… 伊奈比尔花容失色,老白笑得鸟毛乱颤,女王和嫦娥仙子则是面红耳赤,擂台边的男人们是匪夷所思,彭磊和广成子开怀大笑,小黑是无地自容……也不顾被伊奈比尔抱着手臂,冲天而起,带着伊奈比尔逃进鸟人的家。 第171章 这黑蛇虽然是修炼了几百年了,化成人后,绝对是练的童子功。刚才的那些女人,拉手拉脚不说,在他的身上乱舔乱啃,居然连那个部位也不放过。小黑又不敢运功抗拒,生怕伤着人,只能忍着。那个刺激真是太挠心了,一腔元精终于没有守住,也不知道流到了哪个空洞里。那时的感觉是特别的悲哀,连龙毛被拔光的疼痛也几乎没有感觉到。叫救命时,是差不多第二次又要有将死的感觉了。 一只尖声怪笑的鸟在耳边扑棱着翅膀,那个感觉是既怪诞,又有趣,别人看着或许很有意思,彭磊可受不了。抓着老白的脖子使劲地扔开,边笑边骂:“你tmd笑什么?黑子不错,这说明他还是处男。妈的,想当初老子第一次那个,是被那个金毛一抓就射了,第二次也没有射进那个里,哈哈哈。你小子若是不服,等会儿找几个女奴给你试试。快滚回去准备宴席,今天tmd不比了。妈的,老子的目的也达到了,从今往后,还有哪个鸟、哪个人敢轻视尼克!” 反正,现在的比武场里是真够乱的,除了那些大法师和小法师,也没有多少人还在注意这边——龙精和龙毛谁见过?不乘机见识一下,以后哪里还有机会。所以,那些个东西虽然杂着吐沫,还散发着浓烈的异味,仍然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已经有人在开始讨价还价了。那些没有抢到龙精和龙毛的,则是呼天抢地地后悔。 这么乱,确实也没法再进行比赛了! 老白被彭磊赶走,这边广场上的看客也在渐渐散去——马上就要参加女王陛下的宴会,沐浴、熏香是必须的。而且,今天的宴会在艾奥里斯大人的临时官邸举行,这位大人喜欢什么,经过了这么些日子,大家的心里也都大概知道一点。黄金、宝石、美女、俊男、肥羊、土鸡,不管什么,都是必须带上一点的,这位大人一般不接待空手而去的人。 彭磊举行比武大会的目的,除了给大家找乐子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找机会展示一下实力,改变尼克托里斯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告诉人家,传说只是传说,女王并不是恩图蒙特的傀儡!即使不是安德诺尔起来挑战,鸟人也要想办法让小黑显一下龙身的。必要时,彭磊甚至准备亲自上阵,这样也就能把广成子拖下水。 这叫立威!至于奖品,即便是参加比武的人每人给一件,彭磊的身上也拿得出来,他也不会心疼舍不得。今天小黑的表现真是出人意料,太棒了!虽然最后一刻有些狼狈,但是那更是体现出了他的仁爱之心。 这样的结果,让后面的比武变得毫无意义。事实上,小黑展示了实力之后,连阿巴斯他们也没有了争胜的冲动。 热热闹闹的盛会就这么虎头蛇尾地结束了,最最失望的还不是那些不再参加比武的法师,最心灰意冷的是那个米亚雷尼城主。一直以来,米亚雷尼都知道,如阿巴斯这样的法师是接近神的存在,所以在拉沙尔城里,他敢为所欲为,甚至动过把女王抢到自己的城堡里玩上几天的念头。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什么是神?那个班克大人才是啊!看法蒂亚和阿巴斯两位大法师的脸色,米亚雷尼就知道完了。 心里还是有点庆幸的。幸亏那时没有冲动!可是那个班克大人的眼神……现在想来,背上不禁冷汗直流。神的力量岂是凡人能够抗御的?那个能够焚烧灵魂的火焰,即便是千军万马,遇上也是死路一条啊! 晚宴的时候,米亚雷尼还是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不过,他是再也没胆抚摸尼克托里斯那双美丽的小手了。奴颜婢膝地亲自为女王和彭磊倒酒,整个晚上也一直再找机会关心班克大师——这位大师自从在擂台上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在人前路过脸。 不正常的还有那个伊奈比尔,伺候女王的时候也一直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几次,差一点将酒倒在女王的裙子上;那个小脸上根本看不到一点点招牌的那个冷漠,倒是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泛起一片潮红,对米亚雷尼也是客气有加,米亚雷尼的一大半话也是对她说的——没有办法!她是女王的贴身侍女,有时候女王的主意说不定就是她的主意;更主要的,擂台上伊奈比尔献花和献吻时,米亚雷尼也在看呢,心里还有一点点幻想,或许他还能左右那个班克大师的思想。说不定哦! 比武不再举行,当然,那些展示过的宝贝作为女王许诺的彩头,也是不会收回来的,不过,白送当然也是不可能的。鸟人多精啊!从来是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的。公告全城:尊贵的王希望诸位大师能为埃及的繁荣昌盛出力,愿意效忠者才有奖品拿;至于那些心怀不轨,想要给埃及制造麻烦的,则一定严惩不怠。 这一招还真是灵,当晚就有许多领了奖品的离开了拉沙尔城。女王身边的那个大国师的位置肯定是轮不到他们这些修为只是一般般的人的,若还是留在那些小城主的身边,或许会被人误会——能修炼到元婴层次的修真者,大多数都是人精。眼见着无利可图,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第一个决定就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然,有的人是不能一走了之的,要走也得说明白了再走。 天刚放亮,最后的客人才离开了没多久,法蒂亚的身影又出现在了鸟人家的门口。这次是形单影只,连个随从也没有带。见着在门口空地上打着拳的老白,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白兄早!艾奥里斯大人休息了吗?” 这么亲热的问好,让白风恍惚是回到了鱼凫城里。笑道:“法蒂亚前辈,你好像刚刚才回去没多久吧?哈哈哈是不是也想要几根龙毛?据说那东西是拉沙尔城里最抢手的宝贝。” “白兄见笑了!我是来见艾奥里斯大人的。我家长老,就是阿巴斯前辈,想和大人谈谈。”法蒂亚满脸堆着笑,现在他的样子,不知道他底细的人,没人敢相信他是一个分神期修为的修真者。 老白的稍远处,还有两个人也在练拳。一个是昨天消失了小半天的小黑,另一个是伊奈比尔。闻鸡起舞是鸟人家的家规,虽然彭磊在收了老白他们三个小妖之后,好像自己也从来没有做到过,但是他对属下还是严格要求的。不管是小黑他们,还是以前鱼凫国的国王的卫队,都必须严格遵守他的家规。 据说,起得早,精神好!早上起来练上一路太极拳,可以明显地提高白天的工作效率。小黑这几天做了女王的侍卫之后,因为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松懈,连打盹也几乎是站着的,彭磊家的优良传统也就荒废了许多天了。昨晚女王没有回王宫,他们的主人做了女王的贴身侍卫,等于是放了小黑和伊奈比尔的假。于是,老白迎着旭日伸拳踢腿时,小黑自然也跟着出来早锻炼了,而且还带着伊奈比尔这条尾巴。 从昨天到现在,老白的鸟脸上总是堆着诡异的笑,小黑敏感的心灵实在是没法承受。小黑躲着别人,但是老白他躲不了啊,每一次照面,这老鸟都会开口讨龙毛。是可忍,孰不可忍?对这只老鸟,小黑是能躲则躲,练拳也是缩在一角。 小黑虽然离得不近,但是老白和法蒂亚的说笑他还是听着。真是有点忍无可忍了,愤怒地威胁:“老白,你有完没完?tmd再这样,我拔光你的鸟毛!” “我的鸟毛不值钱,哈哈哈,有种你去拔主人的鸟毛,那才是宝贝!” “你……个龟儿子!老子不练了!”小黑无奈,只能认输。他们三个里,他的嘴是最笨的。 “真的不练了?你小子嗲什么嗲?伊奈小妹妹,你怎么也走啊?哈哈哈,我知道了!黑子,你tmd老实交代,你是不是那个……那个了?啊?” 老白不叫,伊奈比尔还若无其事。两个男妖的拌嘴她根本就当是听相声,自顾自地扭腰踢腿,做着健美操——连健美操都学会了,可见得这小妞和小黑的亲热程度不一般。 这老白这么这样说话的?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外人,这么问人家女孩子!——伊奈比尔一惊之下,小脸通红,转身就跑,走得比小黑还快。 “天哪!看来真的是那个了!看来以后若是想要龙精和龙毛,只能向伊奈比尔这个小丫头讨了。”白风突然间有点意兴阑珊,喃喃自语着,问旁边还在等着他回话的法蒂亚:“前辈,我家主人才刚刚休息,最早也得午后才会会见客人。阿巴斯前辈有什么要紧事吗?” 第四十五章王国分裂 老白的话不太能让人相信!法蒂亚是什么人?当然也知道彭磊并不是只知道吃饭睡觉的饭桶。修炼的人,睡觉是可有可无的。若是彭磊装腔作势,不愿意见他们,那么未来就得另外安排了。不过,话还是要问明白的:“这个……艾奥里斯大人还要睡觉吗?” “人怎么能不睡觉?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其实,我家主人睡觉就是练功。”反正没有人考证,老白信口说道。 “这个……艾奥里斯大人真的让人崇拜!”法蒂亚现在的样子,根本找不出一点点世外高人的风范。附和着老白怪笑了两声,又悄声问道:“白兄,陛下是不是还没有休息?” “这个……法蒂亚大人,女王陛下的事我就不太知道了。前辈刚才怎么没有问他们两个?”差一点就说漏了嘴,老白赶紧捂住嘴巴,转移话题,“那个班克是我的兄弟,前辈真的不要龙毛?” “白兄说笑了!哎,白兄不知道,真是一言难尽啊!白兄也看见了,班克大人对我们有误会,我想白兄应该能帮忙解释解释的。 第172章 其实,我家长老想见艾奥里斯大人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只不过是告诉大人一声,我们过一段时间也会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去米亚雷尼城堡了。” 法蒂亚说的也是事实。虽然法蒂亚没有和小黑打招呼,但是小黑也没有正眼看法蒂亚一眼。其实,这些天里,法蒂亚和小黑在一起的时间应该远远超过他见老白的时间,他们的米亚雷尼大人一有空闲就往女王的行宫跑,阿巴斯只是偶尔的陪客,大部分的时间还是法蒂亚陪的,小黑的白眼法蒂亚真是没有少吃。 今天的比武和宴会让阿巴斯想通了许多的细节,终于下定了决心。于是,法蒂亚就在这大清早出现在了鸟人家的大门口。 “前辈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嘿嘿,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是我吹嘘,我家主人的实力,说出来能吓死你!米亚雷尼不是个好东西,这个……前辈下午来吧,主人一定很乐意见阿巴斯大法师的。” 这个家他老白也是几分之一的主人,有时候说的话也很有分量。现在么,当然是不能将鸟人从床上叫起来的,让法蒂亚在家里等也是不妥的。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真的很无聊!小黑有人陪了,自己又是一个形单影只的小妖精。练拳是再也没有心思了,法蒂亚其实也是一个人不错的人,至少鸟人曾经这样评价过。难得的是,表面上这法蒂亚对他老白一直还是很不错的。 一把拉住正要转身离开的法蒂亚,笑道:“前辈既然来了,也不用急着走啊!今天这里我是老大!哈哈哈。我们也算是朋友,是不是?你看,认识了这么久,还没有一起喝过一次酒,太那个了!我家主人说的,不是敌人,那就是朋友!那边去,我请前辈喝酒!我家自制的烧刀子,比这里的葡萄酒厉害多了,是男人都爱喝!” 非敌即友,这句话真是说到了法蒂亚的心坎里了。老白虽然是一个法力一般般的小妖精,但是他的后台硬啊!老白的邀请,让法蒂亚竟然生出受宠若惊的心情。 这里老白确实是老大!小手一挥,一大群早起的奴隶就聚了过来,听候差遣。院子里的那张石桌上,热茶、酒菜源源不断地添了上来。老白现在的厨艺,可以说是深得鸟人的真传。来拉沙尔后,那些奴隶被他强化训练,那些个专职的,基本上也能有当初得意楼里的厨师的手艺了,搞一两个稍微像样的菜没有问题。 要知道,对彭磊来说,吃是一件绝对不能马虎的大事。他现在的身份,当然是不能每餐都亲自下厨的。这样的话,若想吃到好东西,必须让老白成为一个好厨师。老白若是想要偷懒的话,那也必须让手下的这些新手学会他的手艺。所以,法蒂亚有福,今天竟然尝到了鸟人家的家宴——红烧排骨、红焖肘子、松鼠桂鱼、蜜汁熊掌、油炸豆腐…… 受宠若惊!是真的受宠若惊!酒过两巡,法蒂亚的眼里,老白已经是一个无话不谈的知己了。其实,老白和他的感觉是差不多,不然也不会这样大宴宾客,把鸟人的熊掌都拿上桌来了——平时那些对他老白尊敬有加的人,都是不知道他老白是什么东西的凡人;法蒂亚不一样,法蒂亚的修为已经是分神的后期,还这样和他推杯换盏,称兄道弟,那是真的看得起他。 又一杯烈酒下肚,精神也高了起来:“法兄,说实在的,我还是很佩服你的,眼光不错。其实,若不是我家主人和女王陛下是那个……,米亚雷尼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这是我家主人说的。不过,现在不行!即使是老米没有骚扰我家主母,主人也不会让他如意的。” “多谢夸奖!唉!都是一个‘穷’字害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那个封闭了无数年的玄界终于能打开了,可是,玄界里什么都缺啊!”法蒂亚轻叹道。 “这个不怪你们!我家主人是很通情达理的。主人容不下老米,也不是因为他骚扰了女王陛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男人都喜欢美女。我们其实也是很为难的!依我看来,法兄其实也不需要离开赫尔摩波里斯,不过,老米不行。”老白的兴致空前高涨,酒入鸟肠,血脉沸腾,那张鸟嘴根本就没法管住。还好,他还知道有的是绝对不能说的。 老白的话让法蒂亚精神一振。谁想走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地方,也算是打下了不错的基础了,就这么走了,一切还得重新开始。 “哦,法蒂亚愚鲁,请白兄指点迷津。” “迷津其实很简单!现在孟菲斯被恩图蒙特占着,陛下手上的力量太弱了,光靠我们几个是不行的,对不对?老米其实是很英雄了得的,我家主人很是欣赏他。不过,他对陛下实在是一个威胁。赫尔摩波里斯需要一个首领,但并不是老米,法兄明白我的话吗?” 老白唾沫横飞地指点着。这些知识都是彭磊前些日子一直在琢磨的,具体的行动还是他老白一起参与做的,他当然知道。 “是这样啊!艾奥里斯大人的顾虑我能理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多谢白兄!请白兄转告大人,我们摩纳族只要在埃及一天,国王陛下就是我们最尊贵的王。只要大人选定了米亚雷尼的接替者,我们就马上离开米亚雷尼城。”法蒂亚大喜,恨不得给老白两个热吻。 能留在埃及当然是好了,但是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身?只不过即使要走,那也得找到地方再走,那需要时间。还有一点是彭磊的实力,就只是展示出来的那一点点,也是他们所得罪不起的。能够好聚好散,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知道了彭磊可能的态度,满桌的山珍海味也没法留住法蒂亚的心了。其实,酒也喝得差不多了,菜也尝过了,家里还有长辈在等着消息呢。 ………… 米亚雷尼的暴病身亡是法蒂亚和老白饮酒谈心后的第三天,据说是心肌梗塞。可怜老米同志英雄一世,本以为这乱世正是他兴旺发达的大好时机,却谁知道这么倒霉,偏偏撞上了彭磊这个鸟人。 老米暴毙,赫尔摩波里斯却也没有混乱。被老米如神仙般尊敬的两位大法师阿巴斯和法蒂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拥护米亚雷尼的小侄诺列加。赫尔摩波里斯也是一个大区,当然不会人人都服贴诺列加这个十三岁的小毛孩的。不过,有法蒂亚出面,不服的人家每家都出点事,很快的,原先不服的也心服口服了。 拉沙尔城的盟会其实已经是名存实亡了,所以在彭磊宣布取消接下来的比武的第二天,一些城邦的领主们就开始陆续地离开,有的甚至连招呼也不打,就比如艾诺拉城堡。彭磊算计好米亚雷尼后才知道,艾诺拉城堡里只剩下了老弱病残的奴隶。这位艾诺拉城主走得匆忙,甚至大量的金银珠宝和牛羊牲口都留给了彭磊这个鸟人。 再过两天,从北方传来消息,孟菲斯的大祭司居然昭告天下,斥女王尼克托里斯淫乱朝纲,背叛埃及的神祗盖特、索卡尔和奥里希斯,和异乡来的妖魅私通。大祭司以神的名义,废黜了尼克托里斯女王的身份,改立尼克托里斯的哥哥,王子埃德蒙特为国王。 这些天尼克托里斯一直是以泪洗面,连鸟人的恩爱也没法给她带来欢笑。事实上,彭磊自己也很烦。前些日子,几乎和莎伦自立国王的消息一起来的,还有伊尹让小白送来的信。 在尼罗河入海口的地中海边,还有东北边拉摩利人生活的山区,发现了外星人的战斗舰队——亚特兰蒂斯是不甘心这样忍气吞声的,鱼凫城里去不得,难道这尼罗河边的这片沙漠也去不得?那里毕竟曾经是宇宙联盟的基地,虽然留下的记录不多,但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危险的,不搞个明白怎么甘心! 失踪的米卢他们即便是粉身碎骨了,也该留些痕迹的!德里弗将军的意思,这片区域存在着电磁禁区,说不定会和正在研究的原始异能有关,正好借此机会一起查个明白。不过,查韦斯将军这次是慎重了,兵分两路,一路从尼罗河的入海口登陆,一路从印度河的那个古代基地遗址开始。步步为营,从陆上向埃及的那片有上古地标的沙漠开进,所以推进的速度是相当的慢。 彭磊不想现在就和亚特兰蒂斯正面冲突,所以这里就不能久留了。可是,这个时候怎么能离开尼克托里斯呢?彭磊虽然无赖,但自问也不是个寡情的男人。 拉美西斯还是偶尔会来陪彭磊喝茶。因为早就表明了态度,所以他那边的高手和低手们倒是没有像阿巴斯那样表明忠心。事实上,经过这些天的了解,彭磊也知道了拉美西斯并没有说谎。底比斯虽然富庶,不过它地处南方,中间有赫尔摩波里斯等大大小小无数的势力隔着,根本没法影响孟菲斯。而且,底比斯附近富庶的城邦不少,许多的势力也只是比底比斯稍弱而已。拉美西斯即使是想扫平底比斯附近的势力,好像也不是一件轻易地事情。拉美西斯表态支持孟菲斯的女王陛下,确实是明智之举。既得民心,又合天下形势。 彭磊虽然也算是一个有不错修为半仙人,但是距离喜怒不行于色的高手境界还是相去甚远,心中的烦恼在喝茶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中表露出来。拉美西斯也是个人精,焉会看不出来?笑着安慰道:“兄长,埃及的打一半的领土和人口在我们底比斯地区和赫尔摩波里斯地区,有我们拥戴女王陛下,不管孟菲斯是如何的闹,他们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暂时的分裂并没什么,只要陛下传下命令,有兄长在,剿灭孟菲斯的叛军还不是轻而易举?” 第173章 彭磊只能苦笑着摇头,他烦恼的有些事是见不得光的,怎么能和你拉美西斯说?叹道:“老弟有所不知,莎伦那个老巫婆在那边胡说八道,我倒是没什么,可是女王陛下还是姑娘,她怎么受得了!这老巫婆真是该死!他们现在拥立埃德蒙特王子为王,偏偏陛下一直认为这王位本来就该是埃德蒙特的,竟然没有了争夺之心,你让我怎么办?我一个异乡人,能做什么呢?” 原来是这样!这下连拉美西斯也头疼了,总不能胁迫尼克托里斯吧?人家自己都不急,说明白了,他们这些人都是外人。可是…… “兄长,我们心中的王只是尼克托里斯,我们怎么办?” “我再去和尼克谈谈。” 彭磊是真的头疼,莎伦这一闹,说不定尼克托里斯的心里正高兴呢,这小妞会不会生出离开埃及的意思?彭磊倒不是不愿意带尼克托里斯走,只是心里总是有些不平——若真是那样,岂不是便宜了那对狗男女? 第四十六章女王的决定 “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出乎彭磊的意料,尼克托里斯抹干了眼泪之后,竟然表现得出奇地沉稳。叹道:“彭郎是不是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我见到小白了!嫦娥姐姐和我说了许多事。” “这个……她知道什么?是不是小白乱说什么话了?尼克,如果你真的想离开这里……”彭磊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了。不过,他鸟人的家底卡奴知道的也确实不多,关于外星人这一层面的事情更是从来也没有和她说起过。小白和卡奴倒是不打不相识,自从卡奴到了楼船之后,它和卡奴确实是比较亲热的,不过也没有到什么都坦白的程度吧! “不!彭郎,我不能让恩图蒙特和莎伦如意的。现在我知道了,父亲也是他们害死的,埃德蒙特也是被他们害成这样的。我若是就这样离开,最开心的就是我的仇人。” “那……这个……尼克怎么知道我要离开这里了?小白乱说了什么?这老鸟真是不懂规矩。” “彭郎,不怪小白的。孟菲斯也有消息传来,圣域附近出现了许多行为怪异的陌生人,他们甚至禁止我们的人去圣域朝拜。据说那些人都拥有神奇的本领,其中甚至有几十丈高的巨人,和上古流传的建造圣域的神灵差不多。彭郎啊,他们是来找你的,是不是?” “不是!当然不是!这个……我和他们其实是敌人,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在这里。”彭磊尴尬地解释。 “啊?……彭郎,这些日子尼克很开心呢!”依偎在彭磊的怀里,尼克托里斯的心湖好像是彻底地平静了下来。今天的她,连王冠都不戴,素颜彩袖,完全是一个乖顺的小媳妇的样子。 自从彭磊答应给她一个孩子后,这女王陛下几乎是将彭磊的宿舍当成了自己的行宫,反正卡奴不介意,别人也不敢说三道四。莎伦废黜尼克托里斯的那些理由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的,当初彭磊诬陷莎伦和恩图蒙特通奸是歪打正着,莎伦却是有正宗的消息来源。女王在拉沙尔的一切活动,暗地里都会传回孟菲斯去的。 “尼克,那就和我一起离开这里吧,我去想办法杀了恩图蒙特和莎伦那对狗男女。” “不!即使是杀了他们,也不能解我心头的恨!我决定了,我要嫁人!彭郎不是说那个拉美西斯是个好男人吗?我就嫁给他!”尼克托里斯轻轻地摇头道。 “啊?这不行!拉美西斯好多女人了,尼克怎么能嫁给他?而且,尼克是我的!”彭磊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反对。 “嘻嘻,彭郎也有许多的女人呢!郎君啊,尼克只是郎君一个人的,此生永不会变。郎君放心,我已经和拉美西斯谈过了,他也已经答应了。”看着彭磊的尴尬,尼克托里斯轻声地笑。 “谈过了?谈什么?拉美西斯怎么没有和我说起?” “郎君,我还是埃及的王呢。这件事是我求他,对他有利无痹,他当然会答应。他是个聪明人呢,不是吗?嘻嘻,就是在昨天,他见过你之后,我和他说的。” 从彭磊的怀抱里脱出双手,尼克托里斯的红唇轻轻地蹭着彭磊的脸颊,双手搂紧彭磊的脖子,笑道:“尼克只是拉美西斯的妻子,不是拉美西斯的女人!彭郎说过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王冠上的宝石既然已经有了裂痕,那么埃及或许就是到了该分的时候。孟菲斯城里忠于我尼克托里斯的人几乎都被杀光了,我回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他要做王,那就让他做吧,我想过些天把王冠给他送去。” “这……这怎么行?”彭磊一下子也有点糊涂了,想不通拉美西斯和尼克托里斯唱的是什么戏,下意识地不同意,“尼克既然不做埃及的王了,那就随我走吧。” “不!我不能让莎伦的谣言成为真的事实,我不能离开埃及,我要看见恩图蒙特是怎么死的!我要看见埃及重新成为统一的王国!” 尼克托里斯打的算盘彭磊终于是弄明白了,就是传说中既要做xx,又要树牌坊的那个做法,彻底晕倒!犯得着吗?这样一来,自家的男人不是反而成了偷偷摸摸的第三者了吗? 尼克托里斯的那些个愿望倒是很容易做到的。一颗普通的金丹就能让她长命百岁,百年里什么事情都能有个结局了;若是拉美西斯用心一点的话,统一大业也应该能完成了。可是……自己真的舍得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里,等待着奇迹的发生吗? “尼克,我舍不得你的!谣言过些天自然会消失。我让拉美西斯照顾你,过了这一阵,我会来接你的。怎么样?” “郎君来接我吗?尼克当然是开心了!不过,我不会离开的。郎君是不是担心尼克一个人会很孤单?郎君放心,尼克还有妹妹,还有……孩子,尼克不会孤单的。”尼克托里斯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的那几个字比蚊子的哼哼还要轻,也幸亏是彭磊这么好的听力才能听得见。 “孩子?什么孩子?尼克怀孕了?”彭磊又是大吃一惊。 “轻声点!也是这两天才确定的,只是不知道是男是女!我好希望他是个儿子,像郎君一样的男人。” “这个……我过两天一定会回来!我要找拉美西斯谈谈!我先找广成子研究研究!我……”吃惊之余,彭磊的心里乱成一团麻。 尼克托里斯能够怀孕,说明他鸟人的种子的质量还是过得去的。其实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从现代医学角度来说,尼克托里斯第一次献身的日子是莎伦特别推算出来的,应该是最容易受孕的那几天。现在想来,后面的那几天的努力都只是浇花而已。可是,问题又有了!那曾经有过的誓言…… 绢和竹女的悲剧绝对不能再次发生!别的都可以马马虎虎,这件事现在必须重新审慎对待。那个誓言,宁信其有! “彭郎担心什么呢?拉美西斯吗?尼克把王冠送走之后,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而且,有班克大师在尼克身边,不会有事的。” “不!尼克不知道的!拉美西斯不会有问题,问题在孟菲斯!会有人知道王冠上的宝石不是真的,到时候,班……小黑他一个人护不了你。这件事大意不得,我必须处理好了才能走。” 本来在彭磊看来,送走王冠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注意。王冠上的所有秘密都在那颗宝石上,只要宝石修补完成,拥有宝石的人就能召唤出神圣的能量,让最普通的帽子变成神圣的王冠。不过,如果不是尼克托里斯怀孕了,要和拉美西斯假结婚的话,彭磊也是不会同意这么做的。王冠留在自己这边,那么孟菲斯的就是伪政权。只要拉美西斯举旗一呼,大家起兵讨伐,就让埃及乱去,也可以让恩图蒙特寝食难安。 现在不一样了!为了他鸟人的孩子,底比斯必须置身事外,积蓄力量。底比斯现在毕竟还不是很强大,若是恩图蒙特以王冠为借口,将底比斯拖入到战乱中去,那岂不是害得尼克托里斯也不得安宁。 王冠还是要送走,但是可能知道王冠秘密的人,那些和这王冠有过亲密接触的朋友们,都不能留在埃及,必须离开,或者,死! 从储物环里取出一个精美的小金盒,放在尼克托里斯的手上。盒子很精致,但不是装着九叶莲的那只。这个是彭磊照着那只金盒的样子仿造的,属于盗版作品,不仅仅样子做得像,连盒子上也封印了许多个防止开启的阵法。 “彭郎,这是什么?”看着掌中那精美的盒子,尼克托里斯满脸的疑惑。 “里面就是王冠上的那颗宝石。我让广成子设置了特别的仙阵,用五行元精气和鸿蒙元气滋养它。等这块宝石中的元神印记完全复原之后,这金盒会自己打开。到那时,尼克可以重新取回王冠,将它镶回去。”彭磊解释道。 尼克托里斯知道广成子,但是那什么鸿蒙元气和五行元精气,就不是她能够搞明白的了。那没什么,知道身边的这个男人没有忘了这件事,心里就满足了。脸上挤出一个凄楚的笑,幽幽地叹道:“彭郎不怪尼克吗?不怪尼克不肯陪彭郎吗?” “怪!怎么会不怪?尼克那天说的,要我天天骑你。现在才几天,尼克已经反悔了。唉!我会经常回来的!对了,我必须提醒拉美西斯。若是那小子给我来个弄假成真,我不是亏大了吗?” “你……好坏!他怎么敢?嗯,彭郎今天不要骑吗?” “我……不行了!尼克,怀孕初期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引起流产。尤其是这最初的三个月,不是骗你!” 第174章 “不!我不信!彭郎小心一点嘛……” 这一对男女,在知道分别在即后,已经变得无所顾忌,恨不得整天都是粘在一起。偏偏那个嫦娥仙子又是那么善解人意、通情达理,任由着他们厮混,她自己趁机休假,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管理家庭内务上。那么一大群的奴隶,无数的财物,光靠着五、六、七、九等几个奴隶和老白,确实是很吃力的。 ………… 拉美西斯今天一整天都是无精打采的。昨天尼克托里斯向他说了她的决定之后,这小子就一直是坐立不安。原先只是猜测女王和那个艾奥里斯有一腿,现在女王自己都承认了,不是一腿,是无数腿,都怀了孩子了。女王的要求,他拉美西斯除了答应之外,好像也没有其他的选择,除非他也想步米亚雷尼的后尘。不过,权衡利弊,他拉美西斯好像也不吃什么亏。 从彭磊对付米亚雷尼的手段来看,这鸟人下手之狠辣,行事之慎密,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女王身边还有那个班克大师,还有据说也是高手的伊奈比尔,还有让自己这边的费拉姆大师也胆颤心惊的其他高手。若是自己稍微犹豫,难保那个男人不翻脸无情,把对付赫尔摩波里斯的那一套搬到底比斯去。女王只是要找个男人做他的遮羞布,不是一定要拉美西斯的。 让拉美西斯担心的不止这些,女王透露的孟菲斯的许多内幕让拉美西斯也是心神难安。拉美西斯也担心,那王冠送走之后,能不能就此平息恩图蒙特的贪欲。若是他们还不肯放过尼克托里斯和她的妹妹们,底比斯想偏安一隅的愿望恐怕就要落空了。还有最重要的,尼克托里斯找他拉美西斯做挡箭牌,若是那个艾奥里斯误会了,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问题一大堆,这一夜,愁得他头发都白了。找自己这边的仙人法师商量对策,可是那些仙人不食人间烟火久矣,对这些涉及政治和人情方面的问题,办法也是少得可怜。除了拍胸脯保证安全问题外,根本也是不知道如何应对。 想想人真是tmd贱!照理说,是自己帮那个艾奥里斯照顾老婆孩子,自己一介凡人,应该是那个艾奥里斯担心才是正理。可是,他是神通广大的神仙啊! 拉美西斯的愁怀直到见到了彭磊时才稍稍松开。这食神,相识了这么许多天,只有拉美西斯去拜访,今晚他是第一次登门。现在想来,那架子也确实是够大的。 彭磊登门拜访拉美西斯,除了尼克托里斯的那个事,送礼也是最主要的。这鸟人到了古代,把几千年后的那个人情世故都带去了,祖先那纯洁的心灵也因为他而沾上了丝丝的金锈——在彭磊的心里,人家来他家求肉,当然是要送礼才能过关的。现在倒过来了,是拉美西斯帮他彭磊,礼物当然也不能少。 这些天收受的金银珠宝、牛羊、奴隶,彭磊除了挑选几个心灵手巧,人又长得漂亮的年轻女奴外,其余的都变成拉美西斯的了。这留下的几个也是因为小白带来的消息,熊媛的烦恼是船上人太少了,若是叶子和红药都生产了之后,靠青青一个人是绝对忙不过来的,让彭磊向女王讨几个女孩到船上做帮手。讨是用不着的,自己家的这近千男女奴隶,大多数都是年轻貌美。其中一小半是女的,嫦娥仙子亲自出手,于是留下了八个女孩,外加一个彭九。 第四十七章老索的末日 近千数的奴隶,无数的牛羊,无数的金银!拉美西斯真的有点不敢拿彭磊带来的礼单。不仅仅是这些,还有艾诺拉城堡,那是临时归彭磊管辖的,里面的一切都还没有清点,那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拉美西斯的财产。 发财了!发大财了!不过丑话还是得说在前面,否则将来万一有个什么问题,他拉美西斯真的是负不起这个责。叹道:“大哥放心,陛下绝对不会受到丝毫的委屈。大哥是怕我养不活陛下吗?这些财物都是大哥的,我会替陛下收好。可是,大哥也是知道的,我只是一个凡人,莎伦大祭司若是不肯放过女王陛下,还有几位公主,我担心我自己没法保护她们。” 彭磊能怎么办?只能劝!给拉美西斯吃定心丸。安慰道:“放心,我会办妥后再走的。安德诺尔和莎伦若是不肯罢休,我就将他们带走。嘿嘿……老弟,其实我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还真是怕尼克想不通,会有什么意外!” “这点大哥请放心,尼克在底比斯,在我的宫殿里,她还是尊贵的王!”拉美西斯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不是神仙、妖魅来骚扰,他拉美西斯的能力,保尼克托里斯的安全还是能做到的。 “唉!老弟不懂的!尼克她不肯跟我走,我又不能在这里陪她。你虽然老婆比我多,但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算了,你怎么会懂女人!一切顺其自然吧。我只要她们人安全,心里开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能理解的。” 彭磊确实有许多话要说,但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开口,总不能亲口求拉美西斯给自己戴几顶绿帽子吧!尼克托里斯还不满二十,吃了金丹之后,再活上一百年也不是问题。彭磊是从文明社会过来的,知道男女大欲是怎么回事。 此去中原,除了寻找自己能确定的时间节点外,还要加紧修炼,尽可能到达可以开启玉泉仙府的层次,还要加紧时间穿梭机器的研制,说不定还得到亚特兰蒂斯去冒几次险,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到这里。女人的那个心理,彭磊是有过很深的研究的。所谓水性杨花,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是女人心软,确实很容易上当。爱的时候可以死去活来,恨的时候也可以是咬牙切齿,再加上空虚寂寞,红杏出墙也是很正常的。 还是那一句话,一切顺其自然吧! “老弟,我真的要谢你。我的孩子就是拉美西斯的孩子,尼克生了之后,就让他们也叫拉美西斯好了。我知道,总有一天,埃及会重新统一,不过,不是现在。” 这是彭磊最后和拉美西斯说的话,拉美西斯还真是不客气,于是乎尼克托里斯生下的儿子叫拉美西斯,儿子的儿子也叫拉美西斯,儿子的儿子的儿子还是叫拉美西斯。据说后来,有一位自称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王——拉美西斯二世,曾经梦见自己的祖先是一个骑在大鸟背上的人,于是他在自己的金字塔里,给自己的画像按上鸟头和翅膀,称自己是一个伟大的鸟人。 ………… 楼船已经收到乾坤界里,现在彭磊的一家又都移到了无相宝筏上。因为如玉坚持要到乾坤界了,让蒂娜医生帮助调理身体,所以船上那个原来属于她的寄生小飞船,现在临时的也变成了嫦娥仙子的闺房,连小白也暂时成了嫦娥仙子的玩伴。 彭磊的回来,让无相宝筏变得空前的热闹,最开心的还是老魇。本来这一大家子里,他是地位最最低下的妖,连新来的青青都比不上。现在不同了,有了一个比他还不如的彭九,还有八个如花似玉、年轻貌美的丫头姐妹。虽然不能像对莎拉那样肆无忌惮地揩油,但是被人崇拜者,“魇哥哥、魇哥哥”地叫着,心里也是无比的爽啊! 无相宝筏隐在离孟菲斯数十公里的一个沙丘下,离那座大金字塔也不足100公里。整个船身只有船背上的一小块暴露在空气中,不过,即便是站在它的面前,用肉眼也没法将它找出来。那如变色龙一般的神奇伪装,让它和周边的沙子几乎成了一体。 亚特兰蒂斯的军队已经封锁了金字塔周边的区域,孟菲斯旁边的尼罗河,水面上飘荡着浓浓的雾气,即便是烈日炎炎的正午,那水雾也不消散。伊尹其实并不同意彭磊回孟菲斯冒险,虽然无相宝筏神奇无比,但是伊尹也深知宇宙联盟的技术。在有的层面上,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绝对不输于那神奇无比的仙法。 万一被侦测到,那该怎么办?这次不知道触痛了亚特兰蒂斯的哪根神经,竟然这样大张旗鼓。按理说,米卢老师他们几个虽然也算是人才,但是在宇宙联盟的银河战队里,只能是没有都大用处的废材,根本没法和伯克小队相提并论。 难道米卢老师是查韦斯将军的老爹? 不管伊尹怎么反对,为了尼克托里斯,为了他那未出世的儿子,彭磊的这次冒险是必须进行的。伊尹也知道反对是无效的,虽然无相宝筏曾经许多次成功地规避开宇宙联盟的探测,但是伊尹还是怕万一,所以船是停靠在远离孟菲斯的郊外沙漠里,深埋在沙丘下,所有人员都禁止出船,探测器也只是开启被动设备。 船上现在人手多了,家务活根本就不需要老魇和伊尹,青青带着彭九和梅兰竹菊、春夏秋冬八个俏丫鬟,还有十几个比人还要聪明能干的机器人,组成无相宝筏上的空乘小队,连婴纨大姐也彻底没事可做了。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除了几位女主人外,彭家的其他人也都不得闲着。 老白是当然的最佳侦察员,混入沙漠上空的老鹰堆里,若不是有心辨认,没人会注意他顶着一头白毛;老魇的任务是潜伏,这东西又不得不在新交的弟妹面前露出他的本相,化装成尼罗河里的一条小鳄鱼,蜷缩在臭烘烘的烂泥里。 这东西是真正的乡下人进城,忘了自己曾经也是泥腿子。每天的报告会,前半部分都是强调自己的工作环境是如何的恶劣,那些鳄鱼是如何的不爱卫生;每次都是要老白提醒他曾经的硫磺浴,他才能将报告转上正题。 “主人,今天是第三天有重型机械上岸了。 第175章 我估计,敌人肯定是想做点什么,或许又想造金字塔,或者狮子像什么的。他们还到处捕捉兽类,不知道是不是当做粮食,我看他们连蚂蚁和蜘蛛都不放过。有一次我也差一点被他们发现,幸亏我跑得快。” 每天的例行报告是在午夜,一个星期以来,宇宙联盟的战斗队员已经在大金字塔区域聚集了数百人,大大小小的机械装备也有近百台,飞上高空进行的测试也越来越频繁。看那个架势,确实有点再建一座大金字塔的架势。伊尹的判断,可能是那片区域里原先扰乱电磁信号的能量消失了,所以宇宙联盟要彻底调查原因,不排除在那里建一个临时基地的可能。 “老白,你有什么发现没有?” 老魇的报告大量的是主观臆测,他不敢靠的太近;老白就不一样了,他在数千米的高空,地上的一举一动都没法瞒过他的鸟眼。 “主人,他们只是在集结,许多人在忙着挖土堆沙,好像是要造房子似的。还有,有些人在破坏那座金字塔,就是那座平顶的,我看见他们把整块的大石头撬下来。” “妈的,他们想干什么?”彭磊愤愤地自言自语。本来他们在金字塔边随便怎么玩都不关他鸟人的鸟事,可是宇宙联盟的人竟然也混进了孟菲斯,害的彭磊也不敢在孟菲斯露脸了。最主要的,那个莎伦虽然还不时地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露脸,装神弄鬼,但是恩图蒙特已经深居简出,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更是影踪全无。或许他们也知道那些外星人惹不起,所以躲起来了。他们这一躲不要紧,让彭磊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们了。 不解决掉莎伦他们,彭磊是不敢放心离开这条尼罗河的。尼克托里斯派出送王冠的军队已经启程,虽然叮嘱了要走得慢一点,但是还得走啊!也不可能永远不走到孟菲斯。 问道:“老白,孟菲斯城里有什么动静?” “好像一直都是那样。那些个外星人,就像是进我们鱼凫城一样,只是四处乱逛。那个克瑞埃蒙昨天傍晚曾经出现过一次,在王宫和那个莎伦说了好久的话。我看他好像是完全恢复了。这些天我没有见到安德诺尔,我也不敢跟踪那个克瑞埃蒙。主人,我的修为太低了,如果能够像小黑那样……,一定能把他们找出来。” “你tmd又要惦记我的仙丹了!告诉你,现在这些我要省着用了。等以后我自己炼出蓝乂丹,一定给你重塑妖身。有没有见到广成子?这么些天了,以他的本事,早就该把事情办妥了。” 彭磊葫芦里的仙丹有一小半留给了小黑。这黑蛇背上的责任太重了,有仙丹在手,装龙也能装得更像一些。至于广成子,则是在执行彭磊交给的一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同行的还有那个雷震天。 恩图蒙特策划的那个拉沙尔的盟会,是有人发财,有人败家。米亚雷尼是一个倒霉蛋,比较起来,雷震天同学就是一个超级幸运儿。万雷引的法诀虽然是他们昆吾玄界里的无上秘法,但是传给人家的同时,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看人家给的学费——大把的金丹,还有一颗让人垂涎欲滴的坎离仙丹;而且,彭磊还给他的家族另外找了一块风水宝地。 从地图上看,那片河谷平原比埃及还要宽广丰茂,离他们的昆吾玄界也不远,据说也是一个文明非常发达的地区。雷震天得到的好处还有许多。彭磊不惜仙丹,广成子耗费功力,居然在两天里就将他的修为提升到了洞虚层次。虽然有揠苗助长的嫌疑,但是只要日后苦练不缀,把基础重新打结实了,对他以后的突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广成子还正式收雷震天同学为弟子,乾坤界里的那些仙器、法器的实验品,一下子送了雷震天一大堆。 当然,彭磊是个小气人,雷震天是不可能白受这些好处的。彭磊给雷震天一个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做个牛倌,看好索卡尔那头老牛! 广成子对索卡尔不陌生,竟然真的是熟人。这位老鼠同志在上古时期曾经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因为修炼的是亡灵法术,残害生灵无数,所以激起公愤,最后被焚灭肉身,灵魂也被禁锢起来。据说索卡尔当初已经是魔神级别的厉害人物,普通的仙火、法器根本没法毁掉他的灵魂,所以只能封印。 真是恶人需要恶人磨!彭磊对付索卡尔的手段让广成子大开了眼界。不过,安全隐患也是有的。彭磊不知道索卡尔的深浅,广成子知道啊,在广成子的面前装傻,老索是自寻死路。 普通的人,三魂六魄凝成一体,灵魂之火只是一朵。就好像卡奴,献掉了灵魂之火,自身的灵魂就只能由别人来控制了。生死存亡,都在接收了他的灵魂火种的那个人的一念间。灭掉灵魂之火很简单,修为不高的人,灵魂的火种本来就弱,一口逆风就可能将它吹灭了。修为高的人稍微有些难,需要用自身的真火将灵力烧干,所以一般只有修为高的人才能控制比自己修为差的人。 索卡尔的灵魂之所以没法灭掉,是因为他的灵魂火种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作为旷世魔头,他的三魂六魄已经炼成分身,每一魂都自己孕育了灵魂火种。三朵灵魂之火,即使是灭掉一个,其他的两朵也能保他不死。而且,他的三朵灵魂之火并不是一般高手那般是同一属性的,竟然是不同属性的三个火种——紫磷毒火、幽冥鬼火、黑狱魔火。和他索卡尔为敌的人,即便是成帮结队,也不可能凑全那么多不同属性的高手,所以索卡尔是打不死的小强。 第四十八章恒河神牛 当然,所谓不死也是相对的,不管是什么属性的灵魂火种,不管有多强,在鸿蒙元气中都会化成最简单的能量。重阳节的可怕就在于此!索卡尔肯献出紫磷火种的原因也是!当时真是很紧急,若不是投降得快,一旦鸿蒙元气炼化了阴魄珠,他的灵魂之火没有肉身的保护,在鸿蒙元气中坚持不了十息的时间的。 三魂中送掉一魂,对索卡尔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虽然一魂没法左右他的生死,但是至少也能影响他的行为。让索卡尔欣慰的是,若没有乾坤玉璧的帮助,彭磊的修为其实是很弱的,而且,彭磊根本就不知道他老索同志有三个灵魂火种。真是上天保佑,这样的话,以后总是有机会的,说不定还能将那个乾坤玉璧也顺手牵羊了。 让人高兴的事还在后面!看那个贱男人做什么?为了讨好女人,竟然要将自己献祭的紫磷火送给卡奴。索卡尔当时真是心花怒放,恨不得高歌一曲。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卡奴曾经是献祭过灵魂火种的人,即便是重新给她点燃,通过灵魂的烙印也能触摸到她的灵魂。卡奴的修为才多少一点点啊!索卡尔甚至不用动手,紫磷火自己就能将卡奴的肉身占为己有。这个女人好像是很讨男人喜欢的,到时候要取彭磊的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机会会多的没法数——多么英明的灵魂啊!当初收这个漂亮女人做圣女就是一着妙招,现在果断地将她送人,更是妙得不能再妙! 让人意外的事当然也有,彭磊竟然将索卡尔的灵魂火种,那个紫磷毒火种在火山口上。这种阴毒的火焰,哪里经得起地火的烘烤。他一步走错,竟然陷身在牛身里,一时难以自拔。唯有让莎伦赶快炼出那个启灵汤,让卡奴快点接受自己的紫磷火种,然后才能想办法夺舍抢宝。可是,又有不测发生了!卡奴的灵魂不知道是吃了什么仙丹,竟然改变了属性,充斥着澎湃的生命原力。紫磷毒火刚刚上身,索卡尔还没有来得及启动意念,紫磷毒火中的毒焰就被那旺盛的生命原力吞噬了,只剩下厚重的灵魂印记——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啊!到现在,即使是将来能将那个火种抢回来,也必须重新修炼,才能还回本来的属性。 虽然被禁锢在了牛身上,但是通过灵魂的共享,索卡尔还是能和他的拥趸们沟通的,甚至也能用特殊的方法来给他的属下们特别的鼓励。安德诺尔他们之所以能恢复得这么快,当然是索卡尔这头老牛做的手脚。现在彭磊就是死对头了,只要能给彭磊打击,什么手段都要使出来。 早就知道安德诺尔他们不是彭磊的对手,但是,那些小喽啰的生死才不在老索同志的心上呢,他只要快感。意外当然还是有的,想不到彭磊身边还有广成子这样的高人。 灵魂之火是紧紧融合在灵魂之中的,若不是拥有者主动献出,别人即使是将灵魂灭了,也不可能从灵魂中剥离出火种。除非是那种传说中的真神,有夺天地造化的手段,或许才能做到。索卡尔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广成子不但看出他隐藏的另外两朵火种,居然还有能力抢夺。 落难的大罗金仙对上落难的魔魂,还是大罗金仙占了绝对的上风。广成子对着索卡尔一阵淫笑,灵诀展开,轻松地就抢了老索的幽冥鬼火。你抢就抢了,让索卡尔吐血的是,广成子竟然将抢来的幽冥火种送给和他一起的那个丑八怪。苍天啊,还有大地啊!你一样送人,不能送一个英俊一点的小生,漂亮点的娘们吗? 索卡尔现在心里最恨的人不是彭磊,而是这满脸笑容的广成子。真是满脸笑嘻嘻,不是好东西!手段比什么人都毒,而且是赶尽杀绝。抢了幽冥火种还不罢休,又用无上大法将黑狱魔火的火种禁锢起来,索卡尔自己也只能勉强地感应火种微弱的灵息——比灭了稍微好一点点。 彭磊让雷震天将索卡尔带离埃及,离得越远越好。印度平原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离孟菲斯够远的,也适合雷震天的族人生活。 第176章 不过,带一头牛到千里之外,中间还有高山大海,索卡尔也不一定肯听话,雷震天即使是修为大涨,好像也不是能轻松做到的。 不是彭磊知道索卡尔还藏着两个火种,实在是老索流年不利,凑巧了!想想啊,彭磊这边能帮雷震天的,也只有老白和广成子。老白虽然飞得快,但是现在遍地外星人,万一遇上了,老鸟或许自身也难保。广成子是最好的人选,正好老仙人也想见见老索,看是不是老相识,这一看,索卡尔才倒霉的。 索卡尔是真的不服,离开埃及的时候,是走一路骂一路。让他愤怒的还有那个雷震天,长得那个丑不说,为了表示工作的认真,这家伙的屁股几乎就没有离开过牛背。想想自己今后的命运就一直会被这个丑男人掌控,索卡尔真是自杀的心思都有了。 从埃及到印度半岛的恒河平原,若是广成子稍微用点法术,几乎须臾之间就能打个来回。不过,广成子既然收了雷震天做弟子,那个传道、授业、解惑的义务也是必须稍微尽一点。还有一点,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行是最好的学习,既能增长见识,那些自然的风光也能荡涤人的心灵。而且,据说在旅行中是最能看出人的性格的,广成子也需要对雷震天多了解一些,可以因材施教。收雷震天做弟子是迫于师命,广成子虽然做了人家的师傅,心里却是还没有决定教什么呢。 彭磊曾经和广成子讨论过人性,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之类,也研究过后世对罪恶的惩罚手段。各种各样的刑罚中,广成子比较赞同发配充军。远距离的长途跋涉,餐风露宿,除了对肉身是一种惩罚外,对人性也是一种洗礼。这次彭磊让他陪雷震天,把索卡尔弄到印度去,老神仙忍不住就要实践一下那个后世会很流行的刑罚——索卡尔凶性未泯,让他跑上几天路,打击一下他的气焰,也是很有必要的。彭磊当初也没有要求广成子快去快回,所以广成子是乐得悠闲。他两个也不用法术,竟是一骑双跨,一路悠然。照这个速度,不要说七天,十七天也回不了孟菲斯的。 索卡尔一直在哀叹倒霉,那个雷震天也是满肚子的疑惑。虽然拜了神仙师傅,做了牛倌,但是师祖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做个牛倌,用得着这样吗? 广成子是相当的敬业,一路上和雷震天讲解修炼中常遇到的一些常识,同时欣赏着大好的河山,无限的风光,兴致是相当的高。虽然这一路上大多是荒山和沙漠,风景根本就没法和乾坤界里相比,灵息也没有乾坤界里充沛,但是这地球上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那都是纯粹地出自天然,没有丝毫人的痕迹,看着是那么的和谐。山林之间,江河湖海之内,生机盎然。生物种类之多,也不是乾坤界能比的。 广成子从重阳节里脱困之后,一直躲在乾坤界里调养身体,研究学问,对现在的这个世界还真是没有好好地欣赏过。这一路走,一路品味着自然风光,心中不自禁地生出感慨。他的金仙之体若是想完全复原,需要的灵力是没法想象的,在这凡界根本找不到这样的地方。凡界的灵力,供修真者到度劫的层次已是极限,已经会引起天脉的共振,就是仙劫。只有在乾坤界里,取乾坤界的五行元精气,再加上仙狱里的鸿蒙元气,才能让他的金身重新回到巅峰状态。 这世界虽然美好,至少不是他现在就可以享受的! 雷震天并不敢打扰广成子,虽然叫了这么些天的师尊,但是这老师只是一本正经地教学问,很少和他交流思想。还是不熟,但是心里的问题一直憋着,好像也会憋出结石来的。坐在牛背上其实并不是很舒服,但是看广成子好像很享受,而且,今天的心情好像特别的好。犹豫再三,终于鼓起了勇气。 “师尊,师祖为什么要把这头老牛赶到东方去?还要让我小心看护?师祖若是不放心,为什么不干脆将它灭了,这样也就不用担心出麻烦了。” “嘿嘿,小子,还没有开始做事,就不耐烦了,是不是?”广成子冷笑。 “不!不是!弟子是心中有些不解,不知道将来如何对它。”雷震天赶紧解释。 “告诉你吧,我也不知道!哈哈哈!不过,常听师尊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凡事皆有因,有因就有报……道理可能就在这里!别这样看着我,我是真的不知道。”广成子捻着胡子,踢着牛头,一付动脑筋的样子,“或许这老牛知道!索卡尔也是够倒霉的,他这次是真的永世不得翻身了!不过,你还是得小心一点,也不要让他接触那些鬼灵。” “上天有好生之德……???”广成子转述的鸟人鸟语是如此的深奥,足够雷震天用一生的时间来研究了。 绕过印度河边的城市废墟,转到恒河边那片水草丰茂的大平原,雷震天和广成子两个一路欣赏着怡人的风景,一路磨砺着索卡尔这头老牛的筋骨……。这几天,是索卡尔一生的梦魇,此生是再也不可能忘记的了。多多少少地领略了雷震天的手段之后,老索同志是彻底地心灰意冷,开始死心塌地地做他的牛了。据说这就是从肉体到心灵的净化,后世流行的苦行苦修,也是雷震天从这次的经历上总结,然后推广的。 彭磊没有糊弄雷震天,印度半岛确实是一个绝美的地方。尤其是这恒河平原,真可谓是民心淳朴,物产丰富。这里离昆吾玄界真的很近,向北翻过一重高山就是了。广成子和雷震天来的还真是时候,正遇上鬼魅横行,怪病肆虐,据说已经死人无数。彭磊在孟菲斯伸长脖子等着广成子的时候,这老仙人正指点着雷震天炼药救人,驱邪捉鬼。路上关照雷震天的,不要让老索这头牛接近鬼灵,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捉拿那些出没无迹的鬼灵,还有谁能比得上老索呢?于是几天下来,老索也博得了神牛的称号。 要说那些居住在恒河平原上的先民真是心地淳朴,为了感谢雷震天和索卡尔的功绩,他们特意堆土为山,劈石建庙,将一人一牛奉为尊神。据说,最初的那个大庙被称作大显婆罗门多,雷震天被尊为梵天,老牛的名字变成索婆。对于名字,不管叫什么都没有意见,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只要叫得顺口就行。大显婆罗门多太拗口了,雷震天自己称之为雷隐,不知后世大雷音寺之名,是不是由此而来! 做神牛好像也不错!供奉一样也不少,恶鬼和亡灵又是老索最喜欢的补品。随着时间的流逝,索卡尔是彻底死了翻盘的心,干脆拜雷震天为师,专心地做他的神牛了——世界文明的发展史上,不知道有没有人记下这一段故事。当然,老索之能成为神牛,也并不全是巧合。彭磊其实是知道印度的神牛很有名的,所以才想到让雷震天将老索带到恒河平原上去,只是不知道这一因一果,哪个才是原因。 神牛的事是彭磊做的实实在在的善事,有一件事却是彭磊最初没有考虑到的。恒河边的先民们本来也都是五官端正、眉目清秀的人种,雷震天的族人迁入之后,因为这生就异相的大神被所有人崇拜着,连带着他的族人也跟着沾光。昆吾玄界里出来的人的后代是几何级数地增加,飞快地改变着恒河平原上的人种基因,害得数千年后,那边的人民被彭磊的同胞尊称为阿三,这是后话! 第四十九章忍无可忍了 广成子回到孟菲斯时,几乎是一个月之后了。 宇宙联盟还是封锁着孟菲斯附近的河面,那么多的大型机械,后来甚至还冒险进驻了大型的战舰,他们却没有再建金字塔,也没有建设永久的基地。在老白他们看来,那些外星人完全是疯了。他们将一座座金字塔小心地拆开,然后又小心地恢复原样;只有那座雄伟壮观的阶梯金字塔,是拆了之后,将石头编号打包,竟然也不装回去。 那是祖宗传给彭磊的宝贝啊!眼睁睁看着被人破坏、抢走,却好像不能做些什么,彭磊是恨得一直在问候外星人的老娘。不过也是想不通啊!当初自己也试过,光枪也没法破开那表面的石板,怎么现在能被拆了呢?难道是因为自己收走了塔魂? 每日午夜的例行报告会早就取消了,老魇的自怨、老白的自艾终于让彭磊崩溃。事实上沙漠里发生的事每天都是重复的,老魇和老白两个早就厌倦了这样的上班生活。自由多好啊?彭磊不管之后,他们只要向伊尹汇报所见所闻,那就随便多了。老白是每天例行飞一遍,检查一下宇宙联盟的工作进度;到孟菲斯上空转几圈,看看恩图蒙特和莎伦是不是又在翻江倒海;顺便再留意一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的踪迹。 可能是失去了和索卡尔的联系的缘故吧,莎伦大祭司在不安宁了几天之后,变得非常的疯狂。最近的几天,几乎是和那个恩图蒙特胶在了一起。自从小黑被拔光了龙毛之后,老白对那个事变得特别感兴趣,有好几次,他都是偷偷地收敛起精神,在恩图蒙特和莎伦的房间外倾听全过程。好在莎伦和恩图蒙特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是意乱情迷,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只变态的小鸟在偷听。 老白的变态也有意外的收获。原来,莎伦之所以这么疯,是因为她也要离开孟菲斯。两个目的:一是在南方找一个基地,培养人才,把索卡尔传下的亡灵术发扬光大;另外是要易容改扮,到底比斯去找尼克托里斯姐妹——这消息太重要了! 比较起老白来,老魇就懒散多了。 第177章 最近这些天,外星人也不走水路了,趴在水边最多只能看见偶尔出现的科研人员和后勤小队。宇宙联盟所有的人员几乎都集中在金字塔区域,老魇见得最多的是他形容的侩子手——那些在沙漠上寻找生命体的研究人员,所以老魇更加不敢靠的太近。尼罗河的这段水面被严密地监控着,老魇在水里游动的速度也不敢太快,所以他的活动范围就小得可怜。于是,这家伙大多数的时间是跑出去后,找一个比较安全的沙丘,挖一个深洞,睡上一觉后回去交差,和那个传说中的猪悟能相仿。 对那些外星人的行为,彭磊不是不想干涉,可是伊尹顾虑太多,彭磊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外星人谨慎得很,工作区域都支起防护盾,老白的旋风和老魇的雷电根本没法吹进去,所以只能干瞪眼。 广成子怎么还不回来呢?或许只有大罗金仙才能有办法破开他们的护盾…… “主人,女王的王冠昨天送到了。我今天听那个莎伦和恩图蒙特在说话,好像也只是怀疑。主人是不是把那块宝石的裂痕弄得太大了?好像莎伦过两天要去南方,可能会去找女王陛下。还有,他们好像在南方的什么城的城郊搞了一个基地,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应该都在那里。”今天老白的发现相当的重要,所以直接向鸟人报告了。 “是吗?当初只是简单地模仿,也没有做得太精致。妈的,还是慢了!今天你不要休息了,给我盯着点。只要发现莎伦离开孟菲斯,我们就想办法将她擒下,绝对不能让她到底比斯去。他们现在才知道人多力量大,未免太晚了!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莎伦手下能用的人竟然比我们还少!哈哈哈!索卡尔那个鬼魂真是吃屎长大的!这么些年了,居然只有不到10个手下。妈的,我们只要将那几个灭了,索卡尔留在人世间的痕迹也就烟消云散了。”彭磊愤愤地骂,拍着老白的肩鼓励着。 “是!主人,我马上去!唉,现在连老魇都让我羡慕。我的命真是苦,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能者多劳?”一边往外走,一边忍不住喃喃自语。 都要造反了!连老白都这样了!彭磊的耳朵多灵啊,吐沫星子马上就喷了老白一脸:“你tmd少说废话!看看小黑,比你们自觉多了!好好地向人家学,不要好样不学学坏样,出不出息?老魇那东西躲哪里去了?我看他是真的没有用,什么用场都派不上。脑袋倒是不笨,居然想到用鳄鱼皮做包包。他是不是又躲到什么地方睡觉去了?妈的,老子让他帮伯克他们敲大锤去。” 这些天听多了那两个小妖精的牢骚话,所以老白稍微有点情绪外露,彭磊马上就狠狠地威胁。至于那个鳄鱼皮的包包,那也是受了他鸟人的启发,老魇才想得出来的。平日里老魇没少挨鸟人的骂,每次骂人的时候,有一句话总是不会少的,那就是“剥了你的皮做包包”。后来老魇曾私下里和老白、伊尹考证过,老白也和彭磊研讨过,据说在未来,用鳄鱼皮做的包包、皮带等,都是价值千金的奢侈品,尤其受女性朋友的喜欢。老魇的本相是黄金蜥,虽然不是鳄鱼,长相却也差不多,所以彭磊一直惦记着他的那身皮。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老魇这些天实在是无聊透顶,每天又是与鳄鱼为伍,哪有不趁机发财的道理!据说鳄鱼全身都是宝啊,不仅仅皮是做包包的好材料,那肉也是既美味、又营养,所以老魇身上的储物环里,大大小小的鳄鱼皮已经收集了几百张,鳄鱼肉也堆满了空间。也是尼罗河里的鳄鱼大哥、大姐们流年不利!当然,罪魁祸首还是亚特兰蒂斯的外星朋友朋友们。 老白作报告的时候,老魇其实也回来了,不过这些天养成了习惯,是老白报告完了之后才轮到他老魇的。这些天他的全副精力都在那个鳄鱼皮的利用上,几乎连新闻也没有,伊尹都懒得听了。也就是今天彭磊亲自过问,这东西才又编了些新闻。 今天有些不对,主人可能是搭错神经了,或许是又被谁刺激了,居然连老白都这样挨骂。心里早就有点慌了!听到彭磊在惦记自己,赶紧跌跌撞撞地冲出去报告:“主、主人,今天我看见他们抓了三只天牛、四只蚂蚁、一只羚羊、两只小兔,还有一只我叫不出名字的小鸟……” “够了!你tmd真是一点用也没有!明天你不要出去了!不……你给老子去骚扰,看见有落单的,就给他们几个雷电!” “主人,我……是!保证完成任务!” 老魇的脑筋一时没有转过弯来,等明白了彭磊的意思,立即喜形于色。终于可以不做缩头乌龟了!彭磊的意思,就是要主动出击,和外星人对着干了。老魇其他的本事都是一般般,雷电魔法的威力却是超一流的,而且这雷电正是外星人那些金属机械的克星——这次又有大功可以立了! 搓着自己的大手——这双手自从上次捏过莎拉之后,再也没有品尝过那种神秘的感觉。这次机会又来了!忍不住自言自语:“看你们往哪里跑?看你们能不能跑出老子的手掌?哈哈哈,美女们,这次我一定要那个!” 敢情那东西除了在鳄鱼堆里睡觉,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很敬业的。他能看得到的外星人,大多数是做研究的技术人员,其中居然女性居多数。这次老魇所见到的,几乎个个都是如蒂娜医生一样的大美女,其实早就眼馋了很久了。 彭磊这些天一直是患得患失,心力交瘁之下,连老婆也没有心思陪了。终于决定不等广成子了,先和外星朋友们打游击战,反正老婆孩子们可以躲到乾坤界里去。决心一下,心里马上轻松了。让彭九送来酒食,连夜和伊尹、老白他们研究起行动方案——反正亚特兰蒂斯已经怀疑这里了,搞点事情出来,最多也只是证实了他们的怀疑而已。敌明我暗,再讲究一点配合,完全有可能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的。 打游击战彭磊是专家,没亲自上过战场,但是理论知识不少啊。什么敌进我退,敌退我进,避强击虚……等等,不管这里如何的闹,只要他彭磊躲得好,查韦斯他们也不可能联想到鱼凫城去。 说干就干!无相宝筏启动,缓缓沉入沙丘的深处;老白也不监视莎伦了,改由婴纨大姐去底比斯,暂时帮小黑,防着莎伦;老魇则是连夜赶工,从沙丘开始,横着掘一条数公里长的隧道,一直延伸到另外一个高大的沙丘。在隧道的那头,挖上几个宽大的地下洞穴,布置上结界,作为可能用得到的临时牢房——无相宝筏的秘密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知道那个秘密的人都在乾坤界里。 挖土打洞是老魇天生的本事,和他的雷电魔法一样,是钻出蛋蛋时就会的。当然,几公里长的隧道是一个不小的工程,但是在老白的协助下,老魇的工作进度也是非常快的。仅仅两天,一切就大功告成了!这东西还心怀不轨,甚至将地下室都稍稍装饰了一下,添了桌椅床被。 金字塔区域的真正神迹就是那座阶梯金字塔,宇宙联盟对地球的开发史上记录得明明白白。后来建造的那些金字塔,包括作为地标的那三座大金字塔,也都是仿着那个阶梯塔建的,所以,布兰恩特将军给部队的命令是:尽量搞清楚那个遗迹的秘密,即使将塔拆了也在所不惜;至于那些后世所建的,若是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也要一查到底。 后世所建的那些个金字塔的结构都非常简单,用仪器就能将它们看透。所以虽有疑问,一般也只是在局部动些手脚,而且是拆开之后马上就又原样装回去的。只有那个神迹,探测器根本没法正常使用。有时好像找到了隧道,但是拆开一看,却是密密实实的巨石;探测器上什么也没有的地方,又是撬开一块巨石之后,却会发现竟然由一个小小的密室。这样的怪事每天都有发现,所以布兰恩特最后干脆下了命令,将这塔完全拆开,每一块石头都认真检查。若不是这阶梯塔实在是太大了,总重量有数千万吨,布兰恩特还想将它整个搬到月亮基地上去呢。 上一次失踪的米卢他们还是没有丝毫的踪迹,(有才怪呢!)但是查韦斯和布兰恩特非常清楚,米卢他们的船就是在这段河面上消失的。现在,河里的鱼虾都被抽样做了检验,河底是几乎每一寸都探过了,也没有发现船爆炸的痕迹。在那片金字塔区域考察也已经数十天了,除了那个怪怪的金字塔,也没有感应到丝毫异常的能量波动。查韦斯已经亲临指导两次了,若不是布兰恩特劝阻,这位宇宙联盟银河战队第四特混舰队的最高指挥官,就要将他的指挥舰也搬到这片沙漠上了。 这就是脱离群众的后果! 其实那天老魇大展神威的场面,整个孟菲斯几乎人人都看见的,可是布兰恩特派出去到孟菲斯的卧底,却是只相信仪器。长着那个嘴巴不会打听,怪得了谁呢? 第五十章忘不了的爱 又是一个残月夜,头顶上的天幕上,繁星闪烁;脚下的沙还有暖暖的温度,踩着的感觉是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爽。 对于长久生活在太空的宇宙联盟的战士来说,星空是最平常的风景。反而是脚下这大地,即便是漫漫的荒芜,看着也让人倍感亲切——这才是时时在梦中出现的东西。 爱丽丝呆呆地看着身后那排刚刚被自己踩出的脚印,看着夜色中耸立的金字塔的黑影,看着远处地平线上隐隐的眩光,久久!轻轻地把一朵小黄花插在身前堆起的一小撮黄沙上,心里第一万遍地默念莎拉的名字——如果真的有神灵,神啊,请保佑表姐的灵魂幸福吧! 第178章 虽然只是表姐妹,但是爱丽丝和莎拉不一样,除了皮肤是一样的细腻,基本上找不出其他相像的,身体的体积也小了几个等级。宇宙联盟的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能筛选人的基因,所以人类若是愿意,已经可以选择自己到底想长成什么样子,就如同地球文明中将来会很流行的整容术差不多。当然,那么无聊的事情一般也只是女孩子才比较喜欢,所以联盟中的女性队员大多数是丰胸、柳腰、翘臀的美女。 爱丽丝也一样!一头红发,精致的五官,身高在170厘米左右,身上穿的是别致的短裙。她是银河战区附属的空间实验室的研究员,在地球的卫星——月亮上工作,因为是文职人员,所以不需要时刻将自己裹在紧身的战斗服里。 莎拉是爱丽丝的表姐,两个人从小是一起长大的。莎拉的体魄,自然就是爱丽丝的保护神。后来,莎拉在第四特混舰队服役,爱丽丝则到了地球,在银河中心所属的第五空间实验室工作,两姐妹是许久许久都没有见面了。这次第四舰队巡防到地球,驻扎在月亮基地,对爱丽丝来说,是意外的惊喜。可是,表姐妹的团聚才只有几天,噩耗就从基地送到了她的手上。 莎拉竟然出事了!执行任务后再也没有回来! 按照道理,查韦斯将军指挥的这次扫荡行动,除了相关的研究人员和战士外,闲杂人员是不能参与的。可是,这么多天来,在这片区域里什么都没有发现。布兰恩特将军经不住爱丽丝的再三请求,查韦斯将军也有一点点内疚,所以特批爱丽丝可以随科研组行动。爱丽丝是10天前过来的。这些天除了每天跟随着科研组寻找蛛丝马迹外,每天的午夜,她都会来到这片沙岗,对着远处的河,给莎拉献上一朵小花。 “爱丽丝,回去吧!莎拉她不会喜欢你这样的!”一个窈窕的身影从一边的沙丘上走过来,轻轻地跪在爱丽丝的身侧。 “苏娅姐姐,他们地球人相信,人死后会升入天堂的。姐姐,你说,莎拉会不会和伯克大哥他们在一起?”爱丽丝没有起身,轻抚这身前的黄沙,喃喃地问身边的女孩。 苏娅看上去比爱丽丝成熟一点,一样的是身材玲珑,眉目精致;一头常常的披肩黑发,穿的是淡灰色的紧身制服;淡淡的月光下,美得如画家笔下的风景。 “天堂……”苏娅的身子轻轻一颤,喃喃道,“天堂在哪里呢?他们还说,每一颗星星都是神的眼睛,你信吗?天堂只在爱人的心里!傻妹妹。” “可是……姐姐,传说中人的灵魂是不会死的,它会从这个世界去到另外一个我们不知道的世界。”爱丽丝轻声地辩。 “是你们星球上的传说吧?我们的星球上也有这样的传说!但是……妹妹啊,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世界吗?灵魂到底是什么呢?或许将来某一天,我们死了的时候,才会知道。好了,回去吧!” “我知道有!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姐姐,听说你们第四舰队马上就要换防了,是不是?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姐姐你了。” “傻吧!联盟虽然很大,但是在这个时间点上,不管要到达哪一个角落,都是轻而易举的。这方面你才是专家,还会不知道?而且,我可能不会走,我已经申请留在这里了。” “是吗?太好了!可是,这为什么?” “不为什么!他们是在这里失踪的,如果有灵魂的话,我想,他们的灵魂也应该在这个星球上!”轻轻地叹。 “嗯!姐姐对伯克大哥真是好!可惜……我也是听莎拉姐姐说的!苏娅姐姐,对不起,伤你的心了。”搂住苏娅的肩膀,爱丽丝就在苏娅的肩上擦着眼泪。 “傻妹妹……”苏娅一声轻叹,站起身来把目光转向西北的天空,凝视良久。又是一声轻叹,拉住爱丽丝的小手走向远处的营地。 “姐姐,你看那是什么?怎么会这样?”突然,爱丽丝停下脚步,纤纤的食指点向她们左前方不远处的仓库区。 可能500米远的地方,虽然月色很朦胧,但是看上去还是很清楚,因为那东西在发光,淡淡的蓝色电光。估计是一条大蜥蜴,身体是沙子一样的颜色,大半的都埋在沙子里,只有头和尾露着,在轻轻地晃荡。一圈圈淡淡的蓝色弧光不断地从蜥蜴的头上生出,一波波地漫向尾尖——不是鳄鱼,鳄鱼不会有像蛇一样分叉的蓝舌头。 这大蜥蜴好像是在刻意地隐藏它的身体,不断地抖起一团团的尘土,将它的身体盖住。不过,随着它的身体的晃动,刚刚盖在身上的黄沙又泻到身旁,顷刻间就在身体的旁边堆起两道沙坎。终于,那大蜥蜴不甩尾巴了,于是,沙坎上的沙粒向中间泻下,一下子将它整个地埋住。 “呸!呸!操tmd!” “哈哈!”…… 竟然是人语声,还有压抑的笑声。难道那是蜥蜴发出的?苏娅和爱丽丝已经趴在沙地里,心紧张得都快从胸腔里冲出来了!可是,身上竟然没有带武器。幸亏那大蜥蜴是屁股斜对着她们的,离得还这么远,想来也不可能发现她们两个。 “姐姐,那是个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有会放电的蜥蜴啊!”爱丽丝低声问着。 “我也没有见过这种野兽!不过,听说地球基地有许多人在搞研究时,擅自改变物种基因,制造了许多原先不存在的新物种。你在这里有些时间了吧,反而没有听说过吗?”苏娅的双眼一直紧盯着前方,轻声地答着爱丽丝的问话。 “我真的不知道!有的东西你们反而知道,那是很正常的。姐姐是负责信息传送的,有什么能是你们不知道的呢?” “不是这样的!这种制造新物种的试验在联盟内部是明令禁止的,是这里的值班人员太无聊了,然后自己乱搞的。据说那些被改良过的物种都能拥有很奇特的本领,有的甚至就像是传说中的神兽。那些都是小道消息,是从地球上出去的人私下里流传的,我也是听……说。”苏娅的眼角突然滚下两滴晶莹的泪珠。 “哦!姐姐,要不要我们去将它抓住,研究一下它的变异基因?那蓝色的好像是电弧光,好像还很强呢!” “不!先看看。你不觉得这东西出现得很奇怪吗?外面我们有三重防护盾开着,它是怎么进来的?嘘!不要说话!它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她们俩在窃窃私语时,那大蜥蜴突然转过头来,向这边张望了几下,长长的舌头泛着蓝光,很恐怖的样子。 “不会吧?蜥蜴的视力好像不会这么好!而且我们在下风处,气味也不会传得那么远。不过,如果它真的是那种改良过的人造物种,也不一定……”爱丽丝紧抓着苏娅的右臂的小手轻轻地颤着,传递着她的紧张。 “看!姐姐,它在干什么?我们要不要报警?” “怎么报警?我没有带武器!但愿它没有发现我们。”苏娅只能苦笑。 那蜥蜴可能真的没有发现她们俩,吐了几下舌头之后,又转向了一个个简易仓库和旁边的十几个巨型机械。一道道蓝光从它的尾尖悠悠地飘起,在虚空聚成一个个若有若无的浅蓝色光球。那些球首先是飘向那几个大型的机械,几乎是同一时间,十几个大型机械一起爆出一片幽蓝色的电火花,隐隐地,还能看见袅袅的青烟在升腾,鼻中也闻到了淡淡的臭味。 终于惊醒了正在休息的战斗队员!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响起,巨大的机器人无声地飞上高空。有几个一经发现了目标,呼啸着向那蜥蜴扑去。 “趴下!别动!”爱丽丝刚想站起身来,苏娅却先探手将她按住。只见头顶上突然飘过一片蓝光,然后是轰轰隆隆的爆炸声。刹那之间,头顶上的虚空就被蓝色的闪电填满。这电光千姿百态,什么形状的都有:丝状的,雾状的,片状的,条状的,球状的……每一个飞在空中的机器人,无一例外地披上了一件绚烂的蓝光外衣,然后是轰隆隆地砸向地面。 斥骂声从远处传来,还有女人那尖声的惊叫;各种颜色的光束越过头顶,交织在蓝色的电光中,地上也不断地腾起一团团的沙尘。 苏娅并没有移开自己的视线,那团蓝色在沙地上时隐时现,不断地在不同的地方出现。自己这边的攻击根本没有收获,电光还在空中闪灭,倒是地平线上那护盾特有的炫光,看上去有些模糊了。 空中穿梭的光束在渐渐变少,惊叫声倒是越来越多。好像还起风了!或许是光束加热了空气的缘故,刺目的电光中杂进了一个个小小的风旋,很快蔓延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黄沙铺天盖地,眨眼间就填满了虚空。 “快离开这里!”苏娅小脸色变,拉着爱丽丝的小手就向后跑。她们刚才看星星的地方是一个沙岗,按照常理,沙岗后面是躲避这种沙暴的最好的地方。这种沙尘,苏娅以前在其他的星球上也遇到过,即便是带着战斗护具,若不能及时脱离,好像也是非常危险的。 爱丽丝不是战斗队员,人生的阅历比苏娅少得太多了,突然遇到这种情况,完全是不知道如何是好。若不是苏娅拉着,她还傻乎乎地愣着呢。 苏娅完全是凭着感觉在狂奔。她们的体质,都是经过特别改造过的。这一刻发力,完全能媲美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几乎是脚不沾地,眨眼间就掠过数百米的距离。奇怪!刚才听过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抓了几个?主人让尽量多的把他们的机器搬回去,你tmd全毁了!” “我有什么办法? 第179章 他们的东西太差了,沾上雷电就炸开,这能怪我吗?反正我都把东西收起来了,伊尹说不定能修好呢!” “这还能修好?上次老米他们的那几个机器怎么样?都成废铁了!依我看,你这些东西带回去,也只能给伯克老兄回炉。” “能回炉也是好东西啊!哈哈,我抓了三个,一个男的,两个女的。真是美女!比蒂娜、云姬和叶惠兰她们三个都要漂亮。怎么样?我们每人一个,要不要?你若是不敢要,那我就都自己要了。你不知道,女人的那个感觉,真是很神奇!” “哇!!这里还有两个……” “妈的,你小子看来是活够了!你知道什么是善和恶?主人一直强调的,万恶淫为首!要尊重妇女儿童,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礼貌!知道伊尹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那就是被主人割了那东西!这两个我来,快走!” 苏娅的脑袋里一片轰鸣。虽然一时没有听懂那两个声音在辩些什么,但是那几个名字……几乎每天,自己都要在梦里念上几遍的啊!脚步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身边却只有声音,根本看不见人影。突然,沙尘中飘出一团绿光,一下子将她和爱丽丝裹住,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隐隐地,听到爱丽丝也是一声惊呼…… 第五十一章君子好逑 这两个正是老白和老魇! 彭磊也是糊涂了,那外星人的护盾虽然无懈可击,但是,防护盾的能量一般只是在疏松的物质中才能传递。比如这脚下的大地,防护盾的能量就没法渗透进去。就是说,在地面上,那防护盾反而有漏洞。现在那些外星人在那边拆着金字塔,他们的营地是临时的。虽然外面有各种各样的防护,但地基不会用水泥钢筋浇上里三层、外三层吧? 暗骂自己蠢!既然不能表面突破,用地道战不是更有隐蔽性吗? 老魇还真是积极,把它老祖宗传给他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从无相宝筏开始,地道一直向金字塔区域延伸,中间搞上许多的迷宫、岔道,一直挖到狮子像的旁边才停下来。虽然老魇这家伙好像是人见人厌,但是不可否认,这东西偷鸡摸狗的本事还是有一点的。当初在鱼凫城帮广成子布置仙阵时就深得广成子的赞誉,此刻又有机会发挥,老白在他的嘴里就什么都不是了,连出手偷袭都被他抢了先。 本来按照彭磊的安排,他俩从地下突入外星人的防御圈之后,老白在里面吹大风,把水搅浑了,然后把能用的机器设备尽可能的搬走。可是老魇一出手,所有的宝贝就都成了废品。偏偏老魇还不服气,至少,在老白的面前认错是不可能的。 “反正我们这次收获是大大的!是马上回去呢,还是先在这里看看情况?老白,你早就知道这两个是美女了,是不是?哇,好漂亮!什么是万恶淫为首?主人说的,那叫遥遥素女,君子好球!只有喜欢美女的人,才能算是男人。” 得意洋洋!不过彭磊给他们装俘虏的法宝只能容下两个,他是负责抓人的,一看见美女就动手,于是直接就收了两位女同志。后来撤退的时候顺手牵羊抓的那个,是男的,还穿着厚实的防护衣,老魇只能抱着。后来遇上的那两个美女,老白是一手一个搂着,平飘在他的身后。 看着就是心痒!老着脸皮要求道:“我们换个俘虏!” “滚!快点爬!我们要尽量离这里远一点。妈的,什么遥遥素女?那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没有文化还装文化人,傻帽!知道主人为什么让你尽量多抓女人吗?你以为是给你玩的?我告诉你,你的那个爪子若是敢有不规矩,将来说不定会像老伊一样,被主人阉了。主人让我们抓美女,那是准备给伯克他们做老婆的。嘿嘿,上次你非礼了莎拉小姐,伯克好像很有意见呢!”老白最看不惯老魇那个小人得志的腔调,冷冷地把自己知道的内幕透露出一点点。 “我……我还怕他?老白,主人是不是也很生气?我又不是故意的!你tmd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们还是不是兄弟?”老魇的热情明显地在消褪,心情也是忐忑不安起来。 “主人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你小子要知道,在主人的眼里,伯克比你我都要重要得多。像我们这样的小妖精哪里都有,但是若是没有伯克,杨天、鲁尼、加隆他们就不会乖乖地听话。” 老魇是标准的身大胆小!老白透露的消息把它身上涌动的热流瞬间就浇了个透凉。他的蛇眼再看出去时,那几个身材凹凸玲珑的美女,怎么看都是张牙舞爪的恶魔。不过,嘴上是不肯承认的! “主人那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怕他们造反不成?不就是会造个枪,会造个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我说,主人也是很变态!他自己就有那么多的老婆,还要说那种话,这不是说自己是恶人吗?而且,给伯克他们找老婆还不容易?梅、兰、竹、菊,春、夏、秋、冬那几个小妹妹个个漂亮,我不信伯克那小子会不喜欢!” “妈的,你小子到底是没有学问,没有见过世面。告诉你,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只有在条件相当的时候才会长久。所谓妖配妖,神配神。我老白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是老子懂!伯克他们会喜欢春、夏、秋、冬她们?你以为他们也是象你一样的急色鬼?” “我……那你说,他们谁会娶莎拉?最好是加隆那个天狼星人,这样我就不怕了。嘿嘿,主人不喜欢天狼星人的。”老魇到底还是心慌,生怕莎拉未来的男人找他算账,心里已经在研究着对策。 偏偏白风一点也不给他面子,冷笑道:“放屁!你脑袋里都是浆糊,是不是?加隆那个小身体,和莎拉配吗?我看呐,最有可能的是契多夫。我那次送莎拉他们去时,那个契多夫对莎拉别提多好了!听说他们还是老乡,是一个星球上出来的。” 白风也是讨厌老魇的臭嘴,干脆信口开河地唬他。伯克小队的那12个人中,就数契多夫最是彪悍,脾气好像也是最躁。果然,老魇立刻就心神不宁起来,好几次差点陷在沙子里出不来,嘴里喃喃着,不知道是在盘算着什么。 这东西是真的没用!老白心里暗笑,真担心这家伙会不会变成神经病。没办法,还得说几句宽心的话,帮他出出主意。 “你tmd担心一点!伯克他们不就是才九个人吗,我们想办法多给他们抓几个美女,让他们每人有三个老婆。到时候,他们反而会谢我们,莎拉说不定就没有人要了。嘿嘿嘿,说不定主人会让你娶了她。” “我……我决定了,暂时绝对不和女人有接触!”老魇终于浪子回头,咬牙切齿地发誓。 老白说的太对了,莎拉还真是个定时的炸弹。回想起那女人被请进乾坤界时看自己的眼神,老魇还真是有点不寒而栗。除非此生再也不进乾坤界,除非永远不见伯克他们!可是那不是他老魇说了算的。没听老白说吗,彭磊还想让他老魇去乾坤界里劳动改造呢。 誓言虽然说得坚决,可是看着老白抱着的那两个美女,还有自己抓的那两个……口水还是忍不住往肚子里咽。说话之间,已经到了老魇精心布置的,准备结束他的处男身份的地牢,看老白小心地将苏娅和爱丽丝放在那张大床上,心里还是充满了愤怒。 “老白,你tmd真是够朋友的。明知道老子准备这间地牢是想干那个的,你tmd也不提醒我。就是想要我难堪!是不是?我真是怀念和小黑在一起的日子!” “嘿嘿嘿,小黑若是听到你这句话,一定会感动得昏过去。好了,现在我在这里守着,你去请主人。要不,我去请主人,你留在这里。不过我警告你,若是不想和伊尹一样,身上割掉点什么,那你的爪子最好规矩点。”老白根本就不理睬老魇的废话,冷笑着,又给老魇出了一个选择题。 “我……我去向主人报告!我好可怜!我……”老魇都有些神经了,扔下自己抓的那两女一男,闪身就跑。 去掉法术的束缚,俘虏们马上就清醒过来;床上的两个美女也醒了!陌生的环境,熟悉的人,模糊的经历,几个人面面相觑,突然间,尖叫声响成一片。 老白比老魇聪明多了,知道俘虏们就会醒来,知道自己一个人对四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即便是再多生10张鸟嘴也是不够用的。(跟着鸟人这些日子出生入死,接触的人和事不算少,鸟人嘴里时不时要漏出的俗话,基本都是老白帮他收好的。一个女人等于50只鸭子,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一旦发起疯来,比男人野得多!)这些人醒转时,一定不会清醒,发疯的可能性大大的。因此,老魇前脚刚走,老白就化身成了一只小小鸟,躲到囚室顶上一个小小的凸起处,冷眼监视,反正也不怕他们跑掉。 老魇一开始就抓的那两个美女,一个叫美亚,是在实验室工作的;另一个叫艾玛,是苏娅的部下;那个男的则是他们实验室的警卫,叫罗定。 一阵尖叫过后,五个人慢慢地平静了下来,然后大家才知道,居然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是怎么会到这个陌生的地下室的。相比之下,还是苏娅和爱丽丝知道得稍微多一点。 爱丽丝抹干眼泪,满脸困惑地问苏娅:“姐姐,一定是那条大蜥蜴!好像还有两个人!他们说的语言不是这里的方言。” “对!那是东方一个部落的语言!那个发音,语调,我想过了,就是那个鱼凫国。他们还说到几个名字,伊尹,还有……伯克!” 第180章 苏娅是搞通讯工作的,前一阵子都在围绕着鱼凫城展开工作,所以老白和老魇的对话虽然初期有些模糊,但是认真一想,还是被她辨出来了。躲在她们头顶上的老白差一点晕倒!老魇抢着要动手,老白是负责警戒的,当时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鸟眼的监视之下,老魇回头向苏娅她们藏身的地方张望,也是老白的提醒。心里暗暗庆幸——幸亏那两个是美女,若是男人,自己说不定就放过他们了。居然凭着自己和老魇的几句对话就能猜出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若是被彭磊知道就是这样泄露了身份,说不定会想办法让自己和老魇变成哑巴。 “姐姐,我也听到了,他们确实是提到了伯克大哥的名字。难道他们是从鱼凫城里出来的修炼者?难道伯克大哥他们也在鱼凫城里?”爱丽丝有许多的疑问,惊魂稍定之后,苏娅自然就成了她发问的对象,谁让苏娅是军衔最高的长官呢。 “上尉,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艾玛的问题也不少。她是苏娅的直属部下,她和美亚都是在听到爆炸声之后惊起的,然后迷迷糊糊中就被老魇盯上。 苏娅和爱丽丝的对话让他们感到莫名其妙。谁都知道苏娅是那个失踪的伯克小队的队长,伯克中尉的未婚妻,同时她还是查韦斯将军的外甥女,因为要和未婚夫在一起,特意放弃在银河中心指挥部的工作,转到一线部队来的。后来伯克小队失踪之后,查韦斯将军差一点疯掉,有一小半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外甥女。 听苏娅和爱丽丝的说话,好像她们俩知道发生的一切似的。 苏娅到底是长官,军衔比伯克还要高一阶,此刻大家都把信心寄托在她的身上,她也是很快地让自己冷静了下来。安抚众人,问刚从护具中挣扎出来的男人:“艾玛、美亚,不要紧张。事已至此,我们只有冷静以对。只要我们心不乱,相信他们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我们有5个人在。罗定中士,你伤得怎么样?” “没有大碍,只是受了一点点震荡。上尉,我发现入侵者好像是一只金黄色的大蜥蜴,那布满空间的雷电就是大蜥蜴引出来的。我的探测器很清楚地记录了雷电的范围和强度。能量的强度并不是太大,但是范围极广。这雷电还能引起电磁紊乱,我的护具就是被电磁乱流烧毁的。” “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先天能量,是德里弗将军正在研究的东西。那两个人把我们带到这里,会不会是想那我们和德里弗将军换人?”苏娅轻叹,喃喃自问。她所在的岗位接触的机密太多了,而且她的身份又很特殊,上一次抓人质的事她也知道。 爱丽丝不知道什么人质,她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环顾四周,黑沉沉的沙壁上亮着淡淡的荧光,光线的强度勉强够大家相互看清眉目;这间地下室也是够大的,两人多一点的高度,四米多一点宽,就像是一个大房间;边上还有一间,也是差不多;七个黑沉沉的洞口,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 两眼放光,满脸希望地问道:“姐姐,如果他们真的是传说中的神仙,那么伯克大哥和莎拉姐姐他们是不是都是被抓走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五十二章女俘虏 “爱丽丝,我在想刚才听到的那几句话,我现在大概地明白了。十有八九,莎拉她们的失踪是和这些人有关,伯克他们或许真的没有死。”苏娅跳起身来,这时竟然是精神抖擞。 沿着囚室仔细地寻找着蛛丝马迹,一边喃喃地自言自语:“他们为什么不带我们走?为什么将我们留在这里?” 艾玛和美亚面面相觑!在她们看来,爱丽丝和苏娅一定是想亲人想得疯了。忍不住就要泼冷水:“上尉,伯克中尉他们失踪的那个空间早已经消失了,我们去那里察探过,什么痕迹都没有。他们即使是还活着,那也只能是在一个我们陌生的空间里。以我们现在的技术,突坡那空间壁垒是不可能做到的。” “艾玛,这世界上我们所不知道的还有太多太多了!我们做不到,不等于别人也做不到。其实德里弗将军早就怀疑,有一种很简单的方法可以改变时间和空间的排列,这也是将军要研究先天异能的原因之一;那条大蜥蜴可能就拥有驭使先天能量的能力,否则他也不可能引出那么强的雷暴。”苏娅坚定地说道 老白躲藏的地方本来就只是一小块突出的沙石,一点点小的地方,还不够立足的,苏娅的分析惊得老白差一点鼓掌叫好!人类真是太聪明了!这个聪明绝伦少女好像还和伯克同学有点关系——老天哪,真是天降的大功劳啊!老魇不在,若不趁机将这个大功劳据为己有,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要知道,广成子炼制的法器虽然是修真界的极品,但是这样的法宝是要和本身的元神一起修炼的,一般有一两件也就够了;伯克他们做的东西可不一样,件件都是精巧无比的好东东。那能够帮人做事的机器,善解人意的小宠物,威力无比的激光炮……那些个东西即便是有上百十件,那也是不会嫌多的。只要伯克点头,加隆、契多夫他们反对的屁也不会放一个。不过,伯克那小子平时一本正经的,连彭磊的请求也常常要打几个折扣。这位大美女若真的是伯克那小子的老婆,他该怎么谢人家呢? 老魇啊,对不起了!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吗,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妖也一样哦! 一骨碌跳起,从众人的头顶上直直地摔下来,“啪”地一声轻响,砸起一团烟尘。就在烟尘中现出人样,哈哈笑道:“诸位受惊了!在下白风,乃中土人士。这个……请诸位到这里来,实在是万不得已,还请见谅。诸位放心,你们的安全我是能够保证的。而且,马上你们也能恢复自由。诸位若是有什么疑问,可以问我;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投诉;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说。这里只是暂时停留的地方,很是简陋,请诸位稍微包涵一点,你们的起居处另有安排。至于我们的身份和来历,刚才这位漂亮的小姐也大概猜到了一些。在这里我想和诸位说明一点,请诸位务必听从安排,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误会,伤了彼此的感情。我们这里有些弟兄的素质是很差的,那是个人问题,并不代表我们这方。” 老白的从天而降,从无到有,把所有人都惊得一愣一愣的。这东西居然还操着一口流利的宇宙联盟的官话,更是让人难以置信,连一向沉稳的苏娅也目瞪口呆地傻在那里。 老白给人的形象还算可以,不胖不瘦,脸相也不像是奸猾之徒,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让人生不出讨厌;说话的语气和颜悦色,凭感觉,隐隐能感受到他的真诚。他是什么人呢?苏娅勉强压制住心头的激动,挺身站到老白的身前,沉声问道:“这位朋友,我们宇宙联盟和地球上的原住民一直是平安相处,互无干涉;我们对你们这些拥有神奇本领的人类也只有敬仰之心,相互间从来就没有冲突。其实若不是今天亲眼见到,我们还不能确定你们是否真的存在。我们到这个星球来,只是把这里作为宇宙航行的中转站。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我们抓到这里来!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最近发生了好几次失踪事件,是不是也和你们有关?” “对!我表姐前些天在这里失踪了,是不是你们干的?我表姐在什么地方?”爱丽丝也活了过来,冲到苏娅的身边,小手攥着拳头,对这老白尖叫,一付话不投机就扑上去拼命的架势。 老白是过来调和关系、套近乎的,当然不会冲动。态度是出奇的好!心里明白,这几位不管是不是和伯克中尉沾亲带故,既然已经抓来了,放走他们是不可能的。她们唯一的目的地就是乾坤界里的那片草原,还有伯克他们的试验工厂。随便什么都可以告诉他们,这样也能显出他老白的好来。 展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从储物环里取出杯壶,在桌上摆开,问爱丽丝道:“小姐的表姐是谁?如果真是我们所为,我一定能让你见到。我声明在先,我们痛恨暴力,我们是以德服人的,一般我们不会伤害俘虏。诸位小姐和这位先生为什么不坐下呢?先喝口茶水,我还要回答这位小姐的问题。你们宇宙联盟的法律我也看过,规定确实是很多的。但是,具体的执行情况是什么样的,我想小姐的心里也应该知道一点。我家主人……这个,前些天我们经过一处你们废弃的城市,那里面成百上千的人类骸骨,老幼都有啊!这个……当然,你们能到这里也是缘分,你们将见到一个全新的世界。不瞒诸位,我白风就有许多朋友是你们一样的联盟战士。” “联盟战士?你们抓了我们多少人?为什么要这样?如果对宇宙联盟有不满的,我们可以坐下来,开诚布公地谈判。还有,我好像听你和你的同伴说起过伯克和蒂娜,是不是?”老白话中有话,苏娅的心紧张得狂跳不止,涨红着脸,微喘着问道。 “哈哈哈,小姐很紧张哦!不要这样,请放松,放松!我申明,我能和你们联盟中的人成为朋友,完全是因为巧遇。我还真是说过小姐说的这两位的名字,蒂娜、伯克!哈,我听到小姐心跳的声音了。小姐这么漂亮,气质绝佳,不知道有没有意中人了?我的那位朋友绝对配得上你!他曾经是宇宙联盟的战斗英雄!对,他就是伯克中尉……” “快说,他在哪里?”老白还在吐沫飞溅地比划,冷不防双肩被一双小手紧紧抓住。苏娅的手劲还真是不小,抓的又是肩窝大穴,捏得老白直咧嘴。 第181章 “请、请放手!他很好!你们很快就能见面的。哦,我家主人来了!” 虽然文明的程度不一样,但是所谓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关系,苏娅她们还是能弄明白的——搞了半天,这个叫白风的男人只是一个下人!那他的主人又是哪方神圣呢? 手松开,紧张地注视着从旁边那间的暗道里钻出来的老魇和彭磊。一见之下,又是色变。喃喃道:“鸟、鸟人!彭磊?” “小姐竟然认识我家主人?哈哈哈,那就用不着我介绍了。”老白笑着,跳到彭磊的面前,指着一堆美女介绍,“主人,四位小姐,个个都是大美人。这位还是上尉军官,可能是伯克中尉的相好;刚才我提及伯克的名字时,她激动得差点发疯;这位漂亮的小姐可能是老魇的小姨子。嘻嘻,她是那个沙拉小姐的表妹。” “哦?……”彭磊也是没有想到,这第一次出手就这么巧,把伯克同学的相好搞了来了,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意?另一位美女竟然也是沾亲带故,是莎拉的表妹?正在回味老白还有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小姨子?那边上老魇一个虎跳冲出,一把抓住老白的细脖子,将老白凭空拎起,咬牙切齿地吼:“老白,你tmd说什么?我和莎拉是清白的!我真的没干什么!主人,你要为我做主,这老鸟一直这样诬陷我!” 老白没想到老魇会来这一手,猝不及防之下,竟然没有闪开。一声怪叫,拼命地挣扎,像极了那垂死挣扎的鸭。好不容易挣脱出来,闪身跳到爱丽丝的身后,点着老魇的光头介绍道:“小姐,你姐姐遇人不淑,被这个坏蛋非礼了之后,只能认命。没能及时地制止他,我真的很抱歉。不过,他的本性不坏,就是稍微有点好色。你们放心,有我在,他不敢再骚扰你们的。” “我要杀了你!”老魇和爱丽丝几乎同时尖叫,一个扑向老白,一个扑向老魇。老魇也是心虚,听老白的意思,这个漂亮的小姑娘竟然是莎拉的妹妹。就让她打上几拳又能怎么的呢?那个雪白粉嫩的小拳头,擂在身上说不定还很舒服的呢!浑然不顾疯狂的爱丽丝,他的目标只是老白。可是白风这次刻意提防,又岂是他能抓得到的! 绕了两圈,老魇一根鸟毛也没有抓着,爱丽丝的小拳头却终于找着了他的光头。“砰、砰”……一顿组合拳,老魇瞬间就鼻青脸肿,晕头转向。可是,彭磊的教诲时刻记在心上,好男不跟女斗!在老白的狂笑声中,老魇狼狈地钻进地洞里才脱出声来。 彭磊早就知道宇宙联盟的同志们都有很好的筋骨和武术功底,而且老魇有的时候也确实很欠扁,所以竟然也是笑着看戏。直到那看似娇滴滴的小妞瞪着鼻青脸肿的老魇狂抹眼泪,才大笑着将老魇护在身后。笑道:“这位小姐有些误会了!这是他们两兄弟开玩笑,小姐怎么竟然当真了?莎拉小姐确实和老魇有些冲突,不过不是老白说的那个,我可以作证。我是彭磊,这位小姐怎么称呼?想不到你竟然认识我!” “你说的是真的?对、对不起!”爱丽丝瞪大了怀疑的眼睛,看着对面的三个,不知道他们究竟谁的话是真的。可是,如果那个叫老魇的大光头不是理亏,他怎么会任由自己狠揍? “我叫爱丽丝,这是苏娅上尉,那边是艾玛、美亚,还有罗定中士。你就是鱼凫城的那个彭磊吗?你很有名的!” 彭磊的大名连她这种整天呆在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都知道,确实是货真价实的有名。关于彭磊的来历,当初68号基站并没有上报,因为在彭磊后来进行的立国战争中,68号基站的某些同志也有介入,并且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而且,鱼凫城的彭磊就是1497号流放者,那个秘密即便是68号基站的同志们也只是怀疑。68号基站毁灭得太彻底了,有关彭磊过去的一切,都在那场爆炸中化成了烟尘。但是,后来在鱼凫城发生了很多让人想不通的事,亚特兰蒂斯派往鱼凫城的探子是一群一群的,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比较轰动的事。作为鱼凫城的最高领导,鸟人的尊容被大家熟知,那也是很正常的。 闻名不如见面,在苏娅看来,彭磊的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让人无法捉摸的气度。他竟然任由自己的手下被别人狠揍!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苏娅想不通,也没有心思去想。她现在最关心的是爱人的消息。如果真的还能见到伯克,那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不是传说中能自由穿越不同世界的神? “彭磊,我想知道有关伯克的消息。我知道是你们囚禁了他!你的这位下属刚才说了。” 彭磊今天的心情大好。本来是让老白他们随便抓几个会来的,没想到竟然会逮到伯克同学的情人。不知道伯克那小子见到这位苏娅小姐时,还会不会一本假正经?话说回来,不得不承认,那小子的眼光真是不错。苏娅不仅仅是身材好,脸袋漂亮,即使是站在那里不说话,身上也自然流露出一股让人痴迷的气质。 第五十三章乾坤界 抓过桌上的茶杯猛喝一口,润了润自己干涩的嗓子,彭磊笑道:“苏娅小姐是伯克兄的什么人?我想小姐是有些误会了!我根本就没有囚禁过任何人。我和伯克他们相遇也是巧合,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巧遇了他们。不过,很不幸,他们暂时不能回到这个世界,因为他们答应了要替我保守某些秘密。” “另外的世界?他们死了吗?” 从彭磊口中所处的话,听在苏娅她们五个人的耳中,简直就像是平地惊雷。五个人全傻了!当初查韦斯少将调兵遣将地往那个寄生空间里寻找伯克小队的踪迹,在亚特兰蒂斯是一件妇孺皆知的事情。当时声势那个大啊,是数千年里地球驻军的最大规模的一次行动。结果大家也都知道,损失了无数的探测器,最后是什么也没有找到。 听彭磊在说什么?他们在另外的一个空间,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另外的一个世界?地球人的说法,就是生死相隔,人鬼殊途——悲从中来,眼泪忍不住刷刷而下。 “怎么会这样想的?怎么可能是死的呢?即便是死人,遇上我家主人,也能让他们活过来。”白风及时地凑过来解释。 “活着?”居然真的是安然无恙地活着!这下是再也不会错了!眼泪流得更欢,脸上却是绽出淡淡的笑意。 “对,伯克他们活得好好的,12个人,一个不少。我们是文明人,我不喜欢暴力,我和他们的约定是双方都自愿的。不过,对你们几位我真的是很遗憾,因为你们现在正在进行的行动已经侵犯了我的利益。我知道你们很委屈,但是我也很无奈,希望你们能理解。几位小姐,还有这位兄弟,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你们有什么想法尽管说,我如果能做的,一定不会拒绝。”彭磊是满脸堆着假笑,研究着四个漂亮妹妹的小脸,心里暗自盘算着该把她们怎么分配,自己要不要截留一个。外星美女,看她们的身材和筋骨,做起那个事来肯定是别有一番滋味。 “你不准备放我们回去了,是不是?”稍显文静的美亚怯怯地问。 “这个……真是对不起!我不想骗你们,我也有我的难处。或许将来某一天,我和宇宙联盟和解了,那你们也就可以那个了。哈哈哈,我们不要说那些个扫兴的问题了,好不好?这地方阴森森的,我都觉得不舒服。走,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去。”彭磊今天是决定把这副笑脸坚持到底了,一边说着,双手微抬,一团碧光从他的身上漫出,眨眼间就将众人带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这、这是什么地方?太美了!” 女人对美丽的事物特别的敏感!等眼睛适应了之后,四个美女毫不例外地张大了小嘴,瞪大了杏眼,傻傻地看着眼前的风景——头顶上艳阳高照,不一样的是,这太阳光是七彩的,连空气中都飘着如有如无的七彩光丝;缓缓起伏的大草原,碧草如茵,团花簇锦;远山隐隐,一边是白皑皑的雪山,一边是红彤彤的烈焰;再回头看,山如斧劈,峰如插笋,激流飞瀑,静潭曲水,又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 彭磊他们所处的地方是乾坤界的珍稀植物园的上空。在乾坤界里,物理学的原理都会随着鸟人的意愿而改变,现在他们几个就是漂浮在半空。 看着身边一群半傻了的男女,彭磊高声笑道:“怎么样?这里的风景不错吧?请各位放心,你们是我的客人,你们想找的人都好好的,等会儿就能见着。不如这样,我先带大家看看这里的大概,以后你们自己行走时也不至于迷路。” 彭磊带大家参观乾坤界,当然是用不着跑路的。小手一挥,身下的大地飞快地移动起来。从他们最初立身的珍异园开始,身后的远处,从高山峡谷中奔腾而出的大河,曲曲弯弯地在大草原上绕了几个大弯,分成几十条细流,汇成一滩滩清水;在草原和峡谷高山的接界处,又聚成一个波光粼粼的大湖。湖面上岛影如带,水鸟翻飞;湖边绿树粉墙相映,酒旗飘飘。那是彭磊一家休闲的地方,平时那艘楼船就停在这里,还有彭磊从外星人那里抢来的战利品,包括米卢大叔他们的那条鲸鱼船。 从湖边的别墅群到珍异园,一路都是平缓起伏的山丘,茂密的山林,五颜六色的树,那是彭磊仿照九寨沟布置的风景,连水都是彩色的。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从森林中蜿蜒而出,绕过珍异园,前面就是大片无垠的草原;疏树碧草,繁花似锦,伯克他们最早建起的宫殿就在那边;马路穿过宫殿前的大广场,连接远处零星散落的数十栋别致的小楼。 第182章 凑近看,每一栋小楼的花园里,都是瓜果飘香,奇花争艳。 马路继续向前延伸,穿过草原,在一个巨大的断层处凌空飞起。从远处大湖中蜿蜒而来的水,在断层处也汇集成河,激荡着,从断层处跃下,形成一个壮观非凡的大瀑布。那也是地球上现成的风景,是彭磊从黄河上抄来的。瀑布汇成激流,绕过一片奇形怪状的森林山地,又汇成一个烟波浩渺的大湖。湖面上蒸腾着袅袅的彩雾,湖边沙滩椰影,甚至还有几把花伞躺椅。 离湖边稍远处,有一片银亮色的建筑群,那是伯克他们的研究所和工厂。这边的大湖是属于伯克他们的,使他们工作之余休闲的地方。 整个大草原的两边,一面是连绵的皑皑雪山,那是玄阴地脉的所在,是晶晶小妹修炼的地方;另一边是岩浆喷涌的火山,当初为了给老魇除臭所建,后来就成了乾坤界里的居民泡温泉的好地方。 从断崖上凌空飞起的马路如一条宽宽的缎带,在空中随意的盘曲,在大湖边落到地面,又辗转绕向远处那片银色的房舍。这就是现在乾坤界里的大概布局,如放电影一样,一会儿就全部看完。 爱丽丝甚至已经忘了她的表姐,和美亚两个双手相扣,小嘴里一直在喃喃地惊叹:“太美了!那是什么?好漂亮!可惜没有人!” 其他的几位比她们也好不了多少,艾玛小姐就一直在蹂躏自己的双眼,揉啊揉,直揉得双眼通红,如熟透的水蜜桃。 “是不是很漂亮?你们马上就会喜欢上这里的。可以种种花,钓钓鱼,可以做你们想做的任何事。这里就是天堂,甚至可以长生不老。是我选中你们的!”老魇讨好地凑到爱丽丝的旁边。 “你、你个坏蛋!你是不是真的欺负了我表姐?”看见那个锃亮的光头,爱丽丝马上回到现实中,那两个粉拳又握了起来。 “我……没有!我可以发誓,若是我做了那种事,让我每天都被五雷轰顶!小妹妹别听某些人的胡说,我老魇堂堂男子汉,是那样的人吗?这个……你马上就能见到你的表姐的。老白,你tmd快说,哪栋是莎拉小姐的房子?” 上次是老白和彭磊送米卢他们到乾坤界的,所以老魇转向老白耍横。 “你小子还敢见莎拉?等会儿我带你去。先警告你,我不会帮你的!”老白怪笑。 “你tmd再笑?我拔光你的鸟毛!”老魇恨得咬牙切齿。 宇宙联盟的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几乎到了无所不知的程度,但是这种神奇的空间,许多的现象让苏娅根本就想不通。奇异的地貌,彩色的太阳,失去的重力……老魇和老白的争吵声中,彭磊带着众人缓缓落下,落点就是那棵巨无霸的龙桑树…… 在宇宙联盟的档案里,在最近一段时间的考察活动中,这棵龙桑树的影像曾经无数遍地出现。苏娅对这棵树不陌生,心中的惊诧真是无与伦比!喃喃地问道:“我们还是在鱼凫城旁边的那个羽村,是不是?” “不!哈哈哈,想来是小姐见过羽村的那棵树,是不是?小姐没有看错,这确实就是那棵神树,不过,它现在是在乾坤界里。对!这里是乾坤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彭磊笑着解释。 “这里就是那个空间,是不是?”脚踏实地之后,心里也踏实起来。不管怎么说,这片空间不是传说中的鬼域,伯克还是活生生的人。对了,刚才看见的那片小楼中,一定有一栋是属于自己牵挂着的人的。 彭磊微笑着,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旁边有人急不可耐地凑上前来解释:“苏娅小姐,这不是那个差点要了伯克他们小命的空间。那个空间是真正的地狱,我家主人在那里救了伯克他们,把他们带到这里来的。他们在这里的生活还不错的,乾坤界比天堂还要美。” “真是太美了!若是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即使是老死在这里,那也是非常幸福的啊!”旁边好久没有出声的艾玛小姐轻声地感慨。 “对!艾玛小姐说的太对了!小姐有没有爱人?没有?那就在这里找一个!嘿嘿,不是我!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我们这里厚颜无耻,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只有老魇一个!”老白凑上去套近乎。 “我要杀了你!我要拔光你的鸟毛!”老魇怒吼着,撩胳膊踢腿,追到老白的身边就要动粗。 “你们tmd给我闭嘴!都给我滚一边去!”彭磊及时干预,把两个妖精赶到众人的身后,向苏娅笑道:“听说苏娅小姐是伯克老兄的爱人,是不是真的?天下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我和你们真是有缘。我们不要耽误时间了,大家那边请。不瞒你们说,虽然这个空间是属于我的,但是常住在这里的不是我,所以规矩也不是我定的。我也得遵守这里的规定,要见人,先得预约。” 彭磊说的是实话,当然,所谓的见人是见伯克他们12个,还有后来的4个,那是伯克同学定下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一条。这个珍异园处在乾坤界的中心,彭磊和伯克他们的联络站也在这里,还有专职的联络员,那个羌城的宛儿姑娘。 宛儿现在是乾坤界里最自由的人,除了晶晶的那个玄阴地脉她去不了之外,其他的地方是百无禁忌的,甚至伯克他们的实验室也是通行无阻。彭磊认她做干妹妹,她就成了广成子的师叔,伯克他们也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朴实无邪的漂亮姑娘;乾坤界里常住的人太少了,宛儿是彭磊在乾坤界里的管家,负责照料这个用珍宝堆成的珍异园。她的住所就在珍异园的旁边,一栋小巧的竹楼。 竹楼虽小,但是设施绝对现代化,抽水马桶、按摩浴缸、电灯冰箱,现代家庭所必备的东西,她这里是一件也不缺,连电脑彩电都有——没有节目看,那是用来学习的。难怪宛儿情愿一个人孤独地在乾坤界里,现在这个生活条件,在乾坤界外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彭磊带着一群人走到宛儿的小楼的时候,宛儿正倚在二楼的窗前,大声地打着电话。没错,是电话,还是移动电话,俗称大哥大的那种。 “加隆哥,你到底回不回来?我都三天没有见着你了!我今天配了两罐药酒,用紫晶兰上的露水调和的,你过来帮我看看。今天想吃什么菜?上次放生的野兔都成灾了,今天我让阿强去抓了几只,我已经将它们烤熟了。还有谁要过来?好的!顺便抓几条桂鱼回来!……哼!当心我不理你!” “加隆是不是那个天狼星人?”彭磊明知故问。 “正是!这家伙竟敢欺负我们宛儿小姐,他是不是不想活了?主人,要不要将他也那个了?让他和伊尹一样!” 是男人都听得出宛儿话中那绵绵的情意,老白不禁义愤填膺。别的什么人都行,怎么能是加隆呢?加隆是天狼星人,彭磊和外星人之间的深仇大恨最初就是由天狼星人引发的。 加隆竟敢和宛儿相好!宛儿是谁?几乎就是彭磊的妹妹! 第五十四章我做错了吗 彭磊当然知道老白为什么这么激动,不过,他现在反而是大人大量了。其实,天狼星人只是外星人中的一个种族,最近和外星人的冲突中,彭磊明显地占了上风,刚来到现在这个世界时的愤怒,早就被一次次的胜利冲淡得几乎没有痕迹了。 轻拍了一下老白的鸟头,彭磊笑骂道:“你tmd,别总是提那个。若是被伊尹听见,说不定会跟你拼命的。加隆少尉在他们外星人的部队里,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据说身经百战,立功无数。他能看得上宛儿,那是宛儿的福气,有什么不好?别提他是什么出身,在乾坤界里,他现在只是乾坤界里的居民。” “可是加隆那个小身体,宛儿小姐和他在一起能快乐吗?”老白不服,喃喃地自问。言下之意,不言自明,惹得身边的女人们都对他瞪眼。 彭磊一脚将老白踹出三丈,骂道:“说你无知吧,还不承认!快乐和人的身体大小有关吗?照你这样说,女人跟了老魇就一定快乐了?妈的,浓缩的就是精华!矮人大多数都是聪明蛋,小黑就比你们两个都聪明。同样是男人,契多夫、杨天都比加隆帅多了,宛儿却偏偏看上他,还真是不简单。” 他们这一群人虽然大多数是沉默不言,但是老白和彭磊的声音在这个干净的世界里还是异常的突出。楼上的宛儿探出半个身子,一声轻呼,然后是风一般地冲下竹楼。站到彭磊身前时,小脸绯红,娇喘嘘嘘。 “彭大哥又来吓我!是不是来看如玉姐姐的?这几位姐姐是什么人?都是彭大哥的老婆吗?好漂亮!” 彭磊大笑,轻轻捏一把宛儿的脸蛋,笑道:“丫头,是你吓了我一跳!上次见到你时,没听说你和加隆那个了。是什么时候的事?看来乾坤界里又要举行一场婚礼了!” “哎呀!大哥好坏!偷听人家说话!” “我偷听?我以为你是故意说给我们听的呢!哈哈,别乱猜,这几位小姐都是我请来的朋友。去和伯克联络,叫他来见朋友。对,把他们都叫来,今晚我们热闹一下。老白去把媛媛她们也带来,所有人都来。” 熊媛她们都在上游的那个湖滨度假地,连晶晶姑娘都在。彭磊又给她找了一个新嫂子,小姑娘当然是要来拜访的了,而且,晶晶就是喜欢热闹。所有的人,除了广成子送佛去了印度,婴纨去了底比斯,伊尹羞见故乡来的人,借口等婴纨和广成子,无相宝筏仍然留在那个沙丘底下,其他人都在。人反而多了!多了八个女佣,还有男仆彭九。 第183章 白风得令一声,驾风就走。宛儿却在皱眉,低声说道:“彭大哥,那个伯克大哥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他了,听说他正在和老仙人一起练仙术。要不,我让加隆去将他抓来。” “嗯,看来加隆还是很听话的,是个好男人!告诉加隆,不管他们手上正在做什么,都必须给我过来,否则别怪我不守规矩。那个伯克,练什么仙术?做凡人多好!可以喝酒吃肉讨老婆,是不是?好了,我们去那边宫殿里。快联络啊,有人早就等不及了!” “大哥好凶啊!我这就去说。阿兔……阿兔!” 阿兔是伯克特别给宛儿的联络机器人,当然也能做其他许多的事。名字是彭磊给的,《星球大战》电影中有个特别可爱的机器人叫r2,到了宛儿的嘴里就成了阿兔了。 阿兔从竹楼里探出圆圆的脑袋,奏过一段轻快的音乐,然后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婉儿姐姐,我都听见了,是马上联络吗?联络伯克中尉吗?还是加隆少尉?” “当然是伯克中尉!快点!”宛儿有点脸红,看来阿兔平时没有少做红娘做的事儿。 “好了,联络伯克中尉,加隆少尉也要联络。成功了!他们马上就回来。”阿兔又是一阵轻快的音乐,然后隐到门后。 小机器人才隐身,宛儿的身上就向起了铃声,是她的移动电话。加隆的声音,紧张得有点颤抖:“宛儿,是不是真的?” “什么事?你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宛儿轻声问道,她也不知道阿兔送了些什么话过去。 “那几个人!苏娅上尉……我告诉你,我们这里有人已经发疯了!” “苏娅上尉?女的吗?彭大哥带来了4位漂亮的姐姐。你怎么了?你们是不是以前认识?”小姑娘的话中突然融进了一丝酸酸的情绪。 “认识!当然认识!你等着,我们马上就过来,马上……对了,阿兔还说,彭祖同意了,是不是?” “同意什么?哼!” “同意你嫁给我啊!告诉他,我很感谢他!不说了,我马上过来” …………身边一阵轻轻的笑,宛儿赤红着脸,对着那个小小的电话发愣。边上,老魇讨好地凑过来贺喜:“恭喜小姐,我做了一只很漂亮的小包包,是鳄鱼皮的,你一定喜欢。还有这些珍珠,前些天人家送给我的,我给小姐做一条项链,好不好?” “你走开啦!讨厌!”宛儿转身就跑。 老魇抓着大把的珍珠,一脸的困惑:“主人,我又做错了吗?” 彭磊大笑:“你个马屁精!你没说错,是丫头害羞了。妈的,便宜了加隆那个小子,倒真是要准备一些礼物。我们走,到那边家里去等他们。” 心念一转,一行人已经停身在宫殿前的大广场上。轻柔的马达声遥遥地传来,远处,一辆银色的敞篷跑车如一道流动的光,众人的眼神刚刚捕捉到那灵动的车影,车子已经在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中听在了一群人的前面。 伯克中尉早已扔掉了原先的战斗服,此刻身上穿的是宽松的练功衫。这家伙两眼通红,蓬头散发,不知道是不是车开得太快,一路上风给吹的。车轮磨出的青烟缓缓散去,伯克却还是呆坐在车里,双眼盯着满面泪痕的苏娅,如一尊瞬间定格的雕像。突然,伯克从车里腾身而起,仿佛是屁股上装了火箭。只见他身子在空中微微转折,一下子就扑到了彭磊的面前。 彭磊张开双手,等着那热烈的拥抱,哈哈笑道:“这叫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用谢的,举手之劳,哈哈!喂!干什么?” 伯克的动作出人意料,他给鸟人的不是拥抱。只见他双手做虎爪之势,一下抓着彭磊胸前的衣服,居然将彭磊拎得双脚离地,嗓子里还发出压抑的怒吼:“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喂,你有没有搞错?难道真的疯了?”彭磊使劲挣裂衣衫,狼狈地飘向空中。不过,伯克同学的手劲够足的,彭磊这一挣扎,胸口的衣衫一直撕到贴身,把他那胸口肉鼓鼓的两点也露了出来。 还好,伯克只是疯了这么一下,没有继续跟进。这家伙双手抓着两团破布,冲着空中的彭磊吼:“为什么?” 彭磊一脸的尴尬,双手护着胸口,那动作倒是有点像j国发骚的av女郎。心里还是不解,简直就是满腹委屈:“喂,你tmd有没有搞错?这不是狗咬吕洞宾吗?老子哪里做错了?” 那边老魇已经急急地跳了出来,一步退开三丈,手中端起量子枪,冲着伯克大喊:“反了!大胆!住手!” 对老魇的威胁,伯克根本就是不屑一顾,也不理睬半空中委屈的彭磊,扔掉手中的两团破布,转向泪眼婆娑的苏娅。这使得苏娅,身体软得就像是大病初愈,微微晃着,嘴里喃喃着不知道是什么词句。若不是旁边爱丽丝扶着,估计她连站都站不住。突然,一声轻呼,挣脱爱丽丝的双手,一下子扑到伯克的怀里,嚎啕大哭。 终于安全了!彭磊满怀郁闷,向俘虏中唯一的男人罗定摊开双手,叹道:“我做错了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做啊!” “主人,露点了!”老魇及时提醒。 “滚开!老子是男人,怕个鸟?”恶气出在老魇头上总不会有报应吧?也是老魇该着倒霉,鸟人现在看什么都是不顺眼,恶声骂道,“你tmd想干什么?想打架?想杀人?” “我……”老魇赶紧灰溜溜地收起枪,“我去看看主母她们在不在来了!” 这东西也是学乖了!虽然不知道伯克为什么激动成这样,居然对鸟人动粗,但是看样子确实不会真的打起来。再说了,谁能奈何得了他的鸟人主人啊!马屁没拍到,反而惹了一身骚!躲吧…… 这边伯克和苏娅两个旁若无人地抱头痛哭,旁边,美亚、艾玛、罗定却是捂嘴暗笑。老魇确实是够窝囊的,彭磊的形象也实在是好笑。彭磊也知道她们笑什么,虽然男人露一点没有什么,但是在年轻小姐们的面前,确实是有点不雅。嘴里狠狠地问候着伯克老兄的先人,从储物环中找出替换的衣服,正想换上,耳中又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然后是五颜六色的小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地冲到近前。 “真的是苏娅姐姐!是真的!”蒂娜、云姬和叶惠兰三个女孩还没有下车,就在车里尖叫起来。 旁边还有一个尖尖的嗓门:“爱丽丝!” 杨天、鲁尼、契多夫等却是绕着彭磊转圈,嘴里还要啧啧评论:“彭祖,这是今年流行的新款吗?怪怪的,我觉得不好看!”——他们几个是武器和机械专家,平时彭磊就是和他们接触得最多,所以也是最熟。 广场上乱成一片,此时最放松的反而是老魇了。把艾玛和美亚等人介绍给米卢几个,有详细地向加隆等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一次的团聚,同时还稍稍关心了一下莎拉对他老魇的仇恨消退了多少。 爱丽丝的一顿老拳让老魇有点担心自己的未来。他老魇被人家这么欺负,作为主人的鸟人居然什么表示都没有,反而是很欣赏的样子,老魇的心里真是瓦凉瓦凉的!看来老白说得一点都没错,他们几个小妖精在彭磊心中的份量,是真的轻如鸿毛。色字头上真是一把刀!老魇现在是相当的后悔,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冲动,那么好奇!如果莎拉不肯原谅,这个仇恨随时都可能升级,那就必须尽早应对。 老魇的形象在米卢他们的眼里,那就是一个凶神恶煞。当初被他不当人似的折腾,那个仇恨至少得记上三、五年,回答老魇的关心也就不可能太热心。米卢老头的话比玄冰还要冷:“人家黄花大闺女,被你那样糟蹋,你说她会忘吗?除非你现在剁了你的那双爪子!哼!” “完了!完了!”老魇的心马上沉入谷底,摸着还隐隐作痛的脸,心事重重地退到一边发呆去了。 那一边,伯克同学终于抚平了自己那激动的心情,抹干苏娅小姐脸上的泪,沉声问起究竟:“阿娅,你们是怎么落到他的手里的?他没有欺负你们吧?”——彭磊的形象在伯克的心中并不好,这家伙老婆一大堆,好像看见美女就会想办法占有的样子。连他的手下也不入流,老魇对莎拉的侵犯是大家第一时间就知道的。 “他们没有!伯克,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的?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回去?那个彭磊是什么样人?他为什么恨我们联盟的人?我好想你!”苏娅小姐的问题比伯克老兄多得多了,不顾旁边那么多关心的眼睛,把头埋在伯克的胸口,喃喃地问着。 “一言难尽!以后我们慢慢说。阿娅,这里或许就是我们终老的地方,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分开了。”伯克苦笑着,“他们真的没有欺负你们?这几个家伙都是色狼!” “色狼?没、没有!我们……”苏娅大吃一惊,原来刚才老白和老魇的说话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她们四个没有受到侮辱,或许真是侥幸,是这几个男人大发慈悲?或许是没有时间?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是伯克的女人? 第五十五章老魇的灾难 苏娅真是心惊胆颤!女人就是这样,在大多数女人的眼里,死或许并不是最痛苦的,最让人痛不欲生的是失身,是被侵犯,虽然大多数的侵犯女人其实并没有损失。 暗暗地检查了一下身体,确信没有异样了,才真的放松下心情。把她们为什么被抓简单地说了,悄声问道:“那个他说,你是他的朋友,要为他保守什么秘密,是不是真的?” “算是吧!阿娅,你可知道,进了乾坤界,你就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了!” 第184章 伯克苦恼地直抓自己的头发。 “我为什么要回去?和你在一起,即便是死在宇宙的角落,我也愿意!” “这……我知道!可是……查韦斯将军怎么办?你的爹娘会怎么伤心?” “傻瓜,我们是联盟战士,牺牲是最正常的事了。而且,刚才那个彭磊说了,如果他和联盟谈判成功,他会让我们离开的。这乾坤界真是太美了!是怎样的一个空间呢?” …………他们两个在一边卿卿我我,伯克同学对彭磊的愤怒也在苏娅的爱情中渐渐被冲淡;那边蒂娜她们几位小姐正拉着新认识的姐妹叽叽喳喳地探问着原因,那个男生、罗定同学则是向几位老前辈做着报告;彭磊还在尴尬地向契多夫他们解释着,莎拉和爱丽丝姐妹则在另一边窃窃私语,不时地还要将目光投向远远地躲在人后的老魇。 彭磊最早从人堆里挣脱出来,向着还在和苏娅低声诉说着衷情的伯克表示他的不满:“你tmd够了没有?老子又不知道这个美女是你的老婆!老子又不是故意的!妈的,凭什么说老子是色狼?早知道你们这么不知好歹,老子就专抓老头老太太了。看什么看?老子还不是为你们这想吗!以后你们讨不到老婆别怪我,妹子我只有一个!” “你……”伯克终于放开了怀中的女人,指着彭磊,却是哑口无言。 “你为什么要抓人?你和联盟的误会难道不能用其他的办法解决吗?” “老兄,你也是知道的,老子我是见不得光的,谁知道你们宇宙联盟的指挥官是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若是他们把怨气发泄到我的鱼凫国,我不是亏大了吗?我和你说,除非我能离开这个时间点,或者宇宙联盟离开地球,否则,你们还会见到很多你们的战友的!”彭磊愤愤地表态,胸口的那两团白肉随着他的动作,居然还能微微地颤动,确实很是惹眼。 “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说的!你tmd是不是保证过?你说你可以不再伤人的!”伯克自从和广成子拜了把兄弟之后,对彭磊的性格也是稍微作了一些研究,知道这鸟人虽然有时候出手狠辣,有些无赖,但是总体来说也不是奸诈、邪恶的小人,所以有时候也会和彭磊讲讲道理。 彭磊感觉到了胸口的凉意,双手又护住他那健硕的胸肌,嘴里还是狠狠地不满:“妈的,我伤人了吗?若是老子想杀人,他们这些拆我圣塔的外星人,此刻就都是基本粒子了。我若是将他们收进重阳节里,你tmd哪里还有老婆?不行,今天我亏大了!你小子必须赔我两套衣服!否则老子就做一回色狼,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老婆这么漂亮,老子我早就馋了!” “你tmd敢?”伯克扬起了拳头。 “我为什么不敢?你赔不赔?”彭磊也想挥拳头示威的,不过想想还是保护胸口的两点重要,于是只能竖脖子瞪眼。 伯克还能怎么办?虽然知道这鸟人可能也只是说说而已,但是,万一这淫魔当真了呢?在乾坤界里,连广成子也没法搞过他的!只能自认倒霉,心中哀叹的声音不自觉地从嗓子眼里滚出来:“真tmd无赖啊!那两个天狼星人怎么这样不长眼?把这么个无耻的家伙送到这里来,是哪家的祖宗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啊?” 看他们两个斗嘴,新来的几位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态——没想到伯克中尉竟然敢和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这样理论,照此看来,两人平时的交情应该真的不错,或许真的是朋友那个级别的!看来即便是真的不能离开这个地方,有伯克中尉罩着,受虐待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心下稍定,这世界在他们的眼中就越发新奇起来。 金碧辉煌的宫殿,远处精致的小楼,绿茵茵的碧草……伯克他们的座驾也很别致,那是按照彭磊的描述而特别制造的汽车。当然,这些汽车的动力系统是绝对现代化的,是宇宙联盟的技术,只不过彭磊要求它们不能飞行;驾驶系统也绝对高级,可以人力操控,也可以全自动,让汽车自己跑;连汽车的外形也各不一样,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专门定造的。 彭磊和伯克辩论是非的时候,老魇还是缩头缩脑地呆在一边,为了避免碰上莎拉和爱丽丝的目光,他装模作样地观察熊媛她们有没有在来。熊媛她们有孕妇,有小孩,当然是不可能马上就过来的,不过他望穿了秋水,也确实被他看见了人来。草地上一道彩虹闪过,如玉踩着仙剑,贴着草尖悠悠地飘来。她一直在蒂娜的小楼里休养、修炼,蒂娜回来的时候,当然也给她传了信息。 彭磊还在和伯克纠缠不清,讨论着要不要赔,赔什么的问题。那两个手捂胸也捂得累了,现在干脆放开胸怀,在那里指手画脚。他也不请大家屋里坐,一点也没有主人的样子。他那个服装,如玉妹妹看了也脸红——你说什么地方不好露,偏偏要露那两点!丈夫就是女人的脸面,这男人怎么突然间变成这样了?难道是因为几位漂亮的姑娘? 鸟人的那身破衣服还是如玉妹妹帮他换掉的。如玉一边替他换衣服,一边娇嗔:“郎君怎么穿成这样?这几位姐姐好漂亮!郎君怎么不请大家屋里坐?” “这个……这不是没有钥匙吗,宛儿那丫头还没有过来呢!”彭磊尴尬地解释。 “瞎说呢,这里什么时候锁过门了?那些机械人已经在准备茶水了,郎君还是里面去吧。媛姐马上就过来,还有嫦娥姐姐,露儿姐姐她们会稍迟一点来。”如玉的脸上荡漾着迷死人的笑,转身招呼客人往宫殿里去。 她这露面不要紧,马上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新来的几位迅速知道了,原来这位倾国倾城的仙女是彭磊的妻子,看来彭磊想占苏娅小姐便宜的说法基本上也只是一个玩笑。如玉的美是那种如水般的温柔恬静、能渗透到人的心头的美丽,现场的七八位姑娘,虽然个个都是花容月貌,但是和如玉比起来,就是好像少了一点什么。让他们更加吃惊的还在后面,紧接着出现在大家面前的熊媛和卡努,一个阳光明媚,一个艳丽照人,那都是人世间找不出第二个的极品女人,天知道彭磊这个鸟人是从哪里收集来的!等后来白露妹妹她们过来,更是让来自宇宙联盟的光棍们眼红得滴血。 虽然大家在乾坤界里生活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彭磊的家人确实是第一次见着,连进乾坤界疗养的如玉也只是和蒂娜她们几个女生接近。倒不是彭磊舍不得,实在是彭磊为他们好,不想勾起他们的情欲。男人太闲了的时候,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的。 今天不一样了,外星人女同胞的数量一下子翻了个倍还不止,他鸟人还搭上了个妹妹,再也不怕那些家伙会发疯了。女同学够多了,有本事就竞争。实在没本事的,到时候也可以劝劝他们,学加隆算了。所以彭磊今天也不把老婆们藏起来了,甚至连新收的春夏秋冬、梅兰竹菊八个丫头也一起展示。 如玉她们对男人的杀伤力,彭磊是绝对了解的,她们的亮相,也确实让契多夫、杨天等同志眼红得几乎发狂——幸好妖媚无双的婴纨大姐不在,那个美貌的尼克托里斯女王也缺席,否则,说不定有人会当场吐血。 乾坤界里从来也没有这样热闹过,上次大办喜事也没有这样热闹!而且,彭磊借着酒劲当场拍胸脯承诺,将来有一天,他若是能和宇宙联盟谈判成功,或者离开这个时间点,他就会接通乾坤界和外面的那个世界,让大家自由出入。这对大家来说是一个新的利好,于是这一天,乾坤界里的男人,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妖人还是人妖,几乎全部是喝得醉醺醺的;那个天狼星人加隆更是差一点一醉不醒,与世长辞。 彭磊进入乾坤界后,又特意联络过伊尹,所以原先的那个在地洞里的质点,现在也被移到了无相宝筏上。广成子回来得巧,正是乾坤界里杯箸交错、酒气熏天的时候。找到彭磊留下的那个质点,广成子的本事,进入乾坤界里当然不是难事。不过,五谷杂粮早就勾不起老神仙的食欲,广成子只对仙丹仙液感兴趣。若不是彭磊告诉他,他的拜把兄弟找到了老婆,那种场合广成子连看也不会去看上一眼。 现在当然不一样了,他广成子是坠入凡尘的大神,至少也是半个俗人。第一次见弟媳妇,礼物是不能少的,可是广成子穷啊,手上的东西好像也没有适合送人的。马上开炉准备,等他赶到时,还是迟了。伯克今天是各位男同胞重点照顾的对象,不管愿不愿意,开不开心,酒必须喝!他的状态比加隆稍好一点,只是也分不清男人和女人了。广成子准备好了礼物过来时,苏娅已经和云姬两个将伯克老兄运回了他的小楼。 蒂娜负责招呼新来的女同胞,广成子过来的时候,她们也已经起身离开,彭磊家的宴会厅里,只有一地醉得一塌糊涂的光棍们。不过,今天他们的命好,每人的身边至少有一位妹妹照顾着,青青带着一群女奴,发扬着一不怕脏,二不怕累的精神,把每个人都伺候的服服帖帖。当然,醉鬼们大多数神志不清,被别人吃点豆腐、揩点油,那也只能怨他们自己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稍微清醒的,那是老魇。这家伙带着重重心事,根本就提不起兴致喝酒,最想做的是马上离开乾坤界,找伊尹讨教对策去——这一个大家庭里,也只有伊尹最助人为乐,不会因为他是老魇而看不起他。不过,彭磊正在兴头上,好像也没有什么借口,所以这家伙一直忍着。老白被杨天他们拉着拼酒的时候,他是自觉地和彭九凑在一起,任劳任怨地位大家服务。 第185章 彭磊早就被他的女人们抬到里屋醒酒去了,老魇也想溜走,但是别人不放过他。报应来得太快了!莎拉和爱丽丝两个将他堵在屋角,一个鼻涕眼泪,一个横眉冷对,把老魇逼得差一点发疯。这个时候是深深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和老白一样,来个大醉不醒呢! “小姐,算是我求你们了,好不好?饶了我吧!我一个小妖精,刚刚学会做人,什么都不懂啊!我没有碰过女人,小姐你是第一个,我、我有点好奇。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伊尹可以作证。” 这句话他已经说了n遍了,可是莎拉还是只顾着抹鼻涕眼泪,爱丽丝永远是一句话:“饶你?哼!”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你们说!这手脚是不能剁掉的,我还得为主人做事。那个东西也不能割掉,我还是处男,那个东西没有错。而且,我将来也的传宗接代,我是我爹妈唯一的儿子。其他的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只要我能做到。”没办法了,老魇也豁出去了。总是躲着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错了,那就勇敢地认错。这两个女人不可能离开乾坤界,将来见面的机会多了,还是趁早讲妥条件,免得一直尴尬。 “我们……”老魇这么爽快,两位女同志倒是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其实她们两个盯着老魇,也就是想出口恶气。尤其是莎拉,今次是第一次有机会单独面对老魇,还是平等地面对。想想做俘虏的那刻,真是恨不得死了算了——老魇这家伙为了研究女性身体上的磁性,被伊尹拒绝解释女人的问题后,又找机会仔仔细细地在莎拉的身上研究了好几次,莎拉身上的毛孔数量都几乎被他数清了。 就差最后一步,若不是彭磊将莎拉送走,老魇连这最后的也要做了。老魇在仔细地研究了莎拉的身体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女人对男人的化学反应,最强烈的可能是在交配上。所以这次彭磊让他们抓美女,这家伙事先还给自己准备了婚床。幸好没有用上!被莎拉和爱丽丝步步紧逼的时候,这家伙心里还在暗暗庆幸——若是老白没有提醒,自己现在可能真的要做世上第二个太监了。 “谁要你的脏东西!可是,表姐的清白身体被你糟蹋了,你这样道歉就完事了吗?他们都知道了你对表姐的所作所为,你让表姐以后怎么做人?对,你必须把表姐带出乾坤界去!反正不能和那些男人在一起。他们的研究工作表姐也帮不上忙,也不在乎少表姐一个。”沉吟良久,爱丽丝终于开除了条件。 第五十六章别闹了,一切都是缘分 即便是彭磊宠着的老白,也没有本事放人出去,这一点老魇是明白的。冷静下来之后,心中微微冷笑:若是这两个女人借此挟持自己,自己正好可以公报私仇,说不定能趁机将她们两个除掉,永绝后患! “不可能!你们即使是杀了我,这也是不可能的。我劝你们死了这个心,我没有本事将你们带出去的。你们也看见了,我家主人不太喜欢我,因为我只是一个本事不大的小妖精。” “为什么不行?哼!你没有试过,怎么就说不行了?表姐被你这么侮辱,即便是杀了你,也不能弥补她心灵上受的创伤。我告诉你,表姐这些天都是以泪洗面,根本没法和那些人相处。你若是不能想办法消除影响,我此生都不会饶你!你看着办吧!”爱丽丝狠狠地威胁。照理说她也只是和莎拉重逢了不长的时间,连乾坤界里原先的那些同志都还没有认熟,凭什么就说莎拉受到了歧视?不过,这小妞绝对是聪明人,经过这一阵仔细的推敲之后,很快就拿定了主意。要不,怎么莎拉只是装腔作势地抹眼泪,她爱丽丝上蹿下跳地发飙呢。 “不用试的,绝对不行的!”走投无路之下,老魇也硬了起来,“你们杀了我也没有用,主人不会听我的。我告诉你们,我已经道歉了,你们要钱、要肉都可以说,老子既然做了,绝不抵赖的。哭也没用,你们即使是真的砍下我的手,我也是摸了。离开乾坤界也是不可能的,外星人都不能离开,伯克也不行。” “你……无耻!”莎拉终于不抹眼泪了,冲上前去,一把抓着老魇的胸衣。这家伙为了不惊世骇俗,最近一直在盔甲外加上一件棉长袍,据说是韬光隐晦,就是低调的意思。此刻莎拉一爆发,那棉袍“嘶啦”一声就裂成了两片,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甲胄来。 彭磊最初收的三个妖精里,若只是看外表,老魇其实是最帅的一个。近两米的身高,浓眉大眼,鼻正口方,原先有的口臭也在刻意的治疗之下,早就完全消去了,否则彭磊也不会放他出来看家。这一身黄金色的盔甲,配上那魁梧的身材,如传说中的天神一般,看得爱丽丝和莎拉竟有点稍稍愣神。 “谁说我们联盟的人不能在乾坤界外的?你们的那个伊尹为什么能?”莎拉狠狠地问。 “伊尹是不一样的!他现在正式是我们家的人,即使是放他回去,他也回不去了,他也不可能回去。这里面的原因和你们说不明白!反正,伊尹可以,但是,你们不行!”老魇既然已经硬了,也就豁出去了,把莎拉稍稍推开,冷冷地答。 这个宫殿是伯克他们刚到乾坤界时造的,当时是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建这个宫殿完全是消磨时间,所以这栋建筑是怎么复杂怎么造。光是体积就大的让彭磊无法忍受,所以彭磊情愿住在草原边上的大湖边。整个宫殿极尽豪华,无数的殿堂鳞次栉比,甚至彭磊到现在也没有完整地参观过一遍。 今天彭磊用来宴客的大殿在宫殿的前面,同样的也是一个巨大的建筑。巨大的柱子就有几十根,青青她们在大殿中间照顾那些醉酒的人,和老魇他们所处的角落相去甚远,他们即使大打出手也不会干涉大殿中间的人——只要不死人,他们即使真的打起来,也不会有人在意!那个小妖精石青青最想看老魇的好看呢。 “为什么不一样?我……”莎拉咬牙切齿,但是后面的话还是没能说出口。 不过,今天她不一样了,身边有了最忠心的帮手!爱丽丝“嗖”地一声窜到前面,又扬起了她雪白的小拳头:“表姐被你这么侮辱,你以为表姐还能嫁人吗?就做你的家人好了,这样还不能出去吗?” “做我的家人?什么意思?不可能的!”老魇一时也没有理会出头绪,只是本能地摇头。 “哇!”莎拉一愣之下,突然放声大哭。 “你这个无赖!流氓!坏蛋!你始乱终弃!你不负责任!你不是男人!我们也不要活了!我们和你拼了!”爱丽丝终于爆发,不顾一切地向上扑,拳头抡圆了,专找老魇的眼和鼻。 说得好好的,两个女人突然发难,老魇猝不及防,差一点又着了粉拳。边闪边嚷:“住手!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好说,可以商量的!” “没什么好商量的,你不答应,表姐就不想活了;表姐不活了,我也不活了!”爱丽丝的拳头专找上三路,偏偏闪展腾挪就是老魇的弱项,没多久,他们这个角落里就响起了皮肉相撞的“噗噗”声。 “住手!再不住手我要还手了!”在这里,打死老魇也是不敢用出他的看家绝技。乾坤界上的太阳就是五行元精气凝成的,若是妄动法术,一个控制不好,说不定会引起五行元精气的融合,那这里的一切都会在一瞬间化成飞灰。这一点彭磊早就关照过! 狠狠地威胁,老魇无力地攥着他的拳头,却还是不敢还手。彭磊又说过的,好男不和女斗!这小拳头虽然力不小,伤人却还是做不到的,所以老魇也只是用两个大拳头护住面门。心里直叫苍天,咨询着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生物! 边上居然还有人再鼓掌、喝彩,老魇气得差点晕掉。青青的笑声清脆悠扬,还带表扬的:“爱丽丝小姐,打得好!这老魇平时就喜欢欺负女人。你这是为我们妇女同志出气,没人会责怪你的!放心好了,主人早就想惩罚他了。他竟然敢暗恋婴大姐,还一直威胁我,这个老色鬼!” “你个小妖精,我总有一天会找你算账的,你……住手!啊,老神仙,快来帮帮我!”老魇走投无路之下,终于看到了救星。 可不正是广成子!依然是那个长髯垂胸,红光满面的福相,脸上找不到一丝丝长途跋涉的风尘。其实广成子进来有一段时间了,再大殿的中间已经听过了青青的报告。当然,广成子还没有踏进大殿的时候就已经明了了大殿里的一切——老魇被两位女性这么欺负,这东西居然还这么坚强地忍着,实在是太反常了,老神仙也是长了见闻。 老魇在楼船上做的一切,有时候偷偷摸摸,有时候堂而皇之。不过他自以为很隐蔽的时候,也没能瞒过一个人,那就是青青。青青这小妖精,那也是相当的聪明,对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更是经验丰富。自从最初见到老魇对莎拉的那个小样,她就一直在暗中监视,希望能有机会捉奸在床。此刻向广成子报告,那当然是添油加醋了。 听青青一解释,原来那是人家的私事,是老魇的报应,所以老头和青青在远处静观变化,已经看了好一阵热闹了。不过,即便是家庭矛盾,打闹也得有个度,所以这个时候广成子凑到了近前。若不是有广成子在身边,青青也不敢这么拍手起哄的。别的不怕,就怕老魇恼羞成怒,在莎拉身上吃了亏,却把怨气发泄到别人的身上,这家伙做得出来的。 老魇一叫,爱丽丝也不打了。不是不想打,而是打不动!拳头上仿佛缠上了千丝万缕的线,极尽全力打出去,也是慢腾腾、软绵绵的,估计连蚂蚁也打不疼。 第186章 奇怪的是,只要不是那种激烈的动作,手脚却是如平常一样,丝毫感觉不到阻力。所以不打了!一双俏眼回望笑眯眯的广成子,人躲到莎拉的身后,一下子就成了一个柔弱娇羞的小女子。 广成子的大名莎拉当然也是知道的,进入乾坤界的第一天就知道了,只不过今天才见着而已。不好意思地抹干眼泪,红着脸,垂着头,却不敢看任何人。 老魇终于胜利突围,一腔怨气真的全部转移到青青身上。扬着他的大拳头,咬牙切齿地恐吓:“你个小妖精,胳膊肘往外拐,居然帮外人欺负我!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了?我什么时候能欺负你了?你造谣,你诬陷!你小心一点!哼,总有一天我会要你的好看!我要拔光你的鸡毛!” “老神仙救我!这个老魇好坏哦!好凶哦!”青青“咯咯”地娇笑,躲到广成子的身后,还不忘挤眉弄眼。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老魇只能对着天花板哀嚎。 “你气什么?这件事情的原委我都知道了,你个小妖精确实该死!谁让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呢,哎!想不到我还要沾染上这样的俗事。”广成子捻着胡子,笑眯着双眼,却是哀声叹着气。 “老神仙肯帮我?太好了!老神仙,小妖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老魇大喜过望,赶紧爬到地上,恭恭敬敬地给广成子叩头。 广成子哈哈大笑,轻轻敲着老魇的额头,感慨着:“你个小东西,还想要下次啊?起来吧。你和她或许也是有缘,修炼者最应该看重的就是一个‘缘’字。这事就让我来处理吧!还不起来?这里你也是主人,让客人这样累着,像什么样?这姑娘叫爱丽丝,是吧?很聪明伶俐的样子,不错!你是初来乾坤界,不如先四处走走,这里的环境很不错的。” 爱丽丝疑惑地瞪大了双眼,听广成子的口气,仿佛他是这里的主子似的。难道那个彭磊是他的儿子?不然的话,老魇怎么会这么听话?看看自己的表姐,紧张得脸袋通红,好像决定了要善罢甘休似的。怎么办?苦主都认命了,自己一个帮凶,还能做什么?乖乖地缩到莎拉的身后,和刚才那个凶神恶煞的样子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老神仙,我们走了。”莎拉毕竟心里没底,想想还是委屈,以后很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一把眼泪,洒了老魇一脸——这次是真的伤心! “哈哈哈。”广成子忍不住笑,“丫头,这事我老头子为你做主,放心好了。你既然不愿意和伯克老弟他们在一起,那就到我的院子里去吧,正好我也想要一个帮手。还有你这小东西,别起哄了,还不去给我沏壶茶来?嗯,拿到外面去,这里太臭了!” 广成子的指头也点到了青青的额头上,这小妖精马上低眉顺眼,袅袅婷婷地扭着细腰,亲自给老神仙准备茶水去了。 乾坤界里的时间和外面世界一样,每过24小时,那个五行元精气凝成的太阳都要升降一次,作为一天的循环。彭磊他们的狂欢是在黄昏,宴席散去时是午夜,广成子在宫殿的广场边品茶时,那就是快要日出的时刻了。 彭磊的体质,再加上在这乾坤界里,即便是真的醉得半死,即便是没有熊媛、如玉她们帮着醒酒,醉的时间也不会很长的。广成子的一壶茶还没有喝完,他就跑到外面来探视那些还在和酒精战斗着的勇士了。见到广成子,彭磊比见到美女还要高兴。这些天是天天在盼着,终于回来了,简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有广成子坐镇,应该可以动手把那些外星人赶出沙漠的。彭磊知道,凭广成子的法力,布置几个装神弄鬼的阵法是轻而易举的,到时候不怕宇宙联盟的人不走。尼克托里斯那边不能总这样担惊受怕,必须尽快解决掉莎伦大祭司她们几个索卡尔留下的祸害。只要外星人撤走,他彭磊也可以动手了。 “大仙,你说什么?雷震天现在被称为梵天?索卡尔成了索婆?我的天哪!”听完广成子的汇报,彭磊一口茶呛得几乎将苦胆汁都呕吐出来——他老娘是信佛的,他当初为了表示自己很博学,佛经之类的书也没有少读。梵天是什么?古印度最早的神话传说中的神!据说和毗湿奴、湿婆三位一体,掌控人世间一切善恶和生死,也是佛教中佛的前身! 妈的!他雷震天若是佛,那老子彭磊是什么? 第五十七章尘埃落定 想想就是不服,彭磊忍不住就爆粗口。 广成子知道彭磊有时候是很小心眼的,连忙将自己一路上的传授详细禀告:“师尊,那些愚民能懂些什么!师尊不必放在心上。这个雷震天的品性还可以,我把师尊平时的言行都转述给了他,他立志要发扬光大。这就是师尊给万民留下的福祉,那些虚名过不了几年就不会存在了。” “你不懂的,这次是不一样的!”彭磊想想就是郁闷,早知道这样,那就自己亲自送索卡尔老兄去恒河了。想到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在对着叩头的某一尊神就是今天的雷震天老兄,心里是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不知道他会是哪一尊菩萨?哈哈哈,我知道了!我说怎么印度的神像没有一个是帅哥呢,原来是因为这个雷震天!”事已至此了,鸟人也只能自我安慰,不过心里却是暗暗发誓,将来若是能回去,绝对不再踏进和尚庙。 问广成子道:“大仙,你想怎样处理老魇这件事?我也不想和伯克闹僵。这件事其实老魇也没有什么大错,也就是摸了几把而已嘛。他一个老处男,干柴烈火,受不了诱惑,也是很正常的事。那个莎拉也没有少什么,这样寻死觅活的!” “多谢主人原谅!多谢主人理解!”老魇一直在旁边陪广成子,听到彭磊这么说,那真是感激得涕泪横流,差一点就要高喊“理解万岁”了。 藐了一眼兴奋得差点发狂的老魇,广成子哈哈笑道:“师尊,若真的只是摸两把,那确实是没什么的。不过,你问问老魇,他是怎么摸的!是那个青青告诉我的。这东西,他把人家剥光了,连体毛都数清楚了。哈哈哈,即便是丈夫对妻子,也没有这样研究的。” “真的?老魇,你tmd太变态了!”彭磊也乐。 “我……那个小妖精!”老魇无地自容,却也不敢逃走。 “你个小东西,你想了解人家小姑娘,那也没有错,但是,你为什么不找个隐秘点的地方?你竟然当着别人的面研究!人家小姑娘能忍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广成子干脆点着老魇的脑门训斥,他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管教孩子的家长。 “是吗?你tmd是不是人啊?”彭磊又是惊叹。 “所以,我想干脆让他们凑成一对算了。师尊请看,老魇这小子和莎拉还是很般配的。”广成子笑着,点着老魇的额头继续训,“你小子娶了莎拉之后,即使愿意把她给全世界的人看,只要莎拉同意,别人也不会有说法的。” “不……”老魇张口结舌。 “这个……”彭磊也有点意外,没想到广成子是这样解决的。可是,广成子虽然是他鸟人的弟子,但他是大罗金仙,平时都是师傅听弟子的,这次当然也不可能例外。疑问当然也是有的,问道:“大仙,老魇只是个小妖,莎拉却是人,人和妖能不能结婚?传说人妖恋是乱伦,是会遭遇天谴的。” “师尊,妖只要修成了人身,那就是人。传说只是传说而已!不过,老魇的修为确实是差了点,这肉身未实,至少得过了一劫,才能真的算是人。我们先给他们把事情定了,也可以安慰小妞的心,别人也不会再说笑话。我想,莎拉就先和我在一起。老魇若是努力一点,进阶也是很快的。”广成子解释道。 “是吗?这样最好了!不行,得想办法给老白也找一个老婆,不然的话,这老鸟肯定不会安心。”彭磊恍然大悟——原来法海和尚真的是吃醋,所以老是找白娘子的茬。老神仙都说了,妖人也是人!不过,想想就是不甘心,老魇这东西不是赚大了吗?若是以后别人都学他那样,他鸟人家的名声就都被他们败坏完了。 一把抓过老魇,阴森着脸恭喜道:“听见了吗?想什么哪?这次对你网开一面,你tmd记住了。你小子现在起就是有婆娘的人了,以后若是再管不住自己的爪子,我让你和伊尹一个样。” “主人,饶了我吧!我不想讨老婆啊!我什么都不懂啊!”老魇低声地哀求,却是有气无力,知道求也没有用。 果然,彭磊对他的哀求根本就是不理睬。叫过青青,让青青去将刚刚回家休息的莎拉和爱丽丝叫来,然后和广成子商量:“大仙,要说老魇这东西也还忠心,平时办事也很出力,他也算是我们家的成员。你说,要不要先给他们把事情办了,免得夜长梦多,这东西以后赖账。要不,就等我处理完这边的事。” “嗯,也行!莎拉那丫头的筋骨不错,我会好好地给她调理的,免得将来我们不在身边时,她被这小东西欺负。到时候她若是怪起我们两个来,我们岂不是很冤。”广成子点头。 这次老魇的反应比彭磊快,而且激烈。这家伙一声哀嚎:“天哪!”然后“噗通”一声,仰面摔倒,口喷血沫,两眼翻白,差一点就接不上气。 尘埃落定。乾坤界里老魇对空狂喷血沫的时候,在亚特兰蒂斯岛上,银河城中的那个现代化的指挥中心里,查韦斯少将正对着那个大屏幕轻轻地咳,捂嘴的纸巾上也是星星点点的红。 大屏幕上,远景是错落的金字塔,神色惊慌的士兵,缓慢移动着的机械;近景是一片凌乱的沙丘,熔融的钢渣,烧焦的飞船,还有几张如丧考妣的苦脸。 第187章 “将军,没有一点点线索。除了上尉她们五个,还有一批机械。其他的都在,不过大面积的雷暴烧毁了几乎全部的设备。我们测试过了,雷暴中心有些闪电的能量,超过这个星球上正常值的数百倍。这是我们接触过的最强的雷电!”一个面无表情的中校军官一字一句地报告。 “雷电?怎么可能!”查韦斯抹掉嘴角的血沫,喃喃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我不该让她去的!” “老弟,我知道阿娅那丫头,只要是地球上的行动,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你阻止不了她。算了,如果他们两个能在那个世界团聚,那也是随了她的心愿。”布兰恩特也是长吁短叹。 “那个世界?真的有那个世界吗?不行,我要亲自去看一看。”查韦斯狠狠地敲着桌子。 “你去有什么用?我已经下令结束那边的行动了。我担心这只是开始,或许还会有针对我们的阴谋。那些隐在暗处的究竟是什么人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老弟,你想过没有?”布兰恩特微微摇头,亲手端了一杯热水到查韦斯的手中。 “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想做什么,我绝对会奉陪到底的!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被动过!第四舰队绝对不能这样离开!德里弗将军那边怎么样了?我要亲自审问那两个人!我就不信!哼,我可以将他们每一个脑细胞都复制下来。” “老弟,梅森将军已经这么做了!可是,他们的脑波在离开身体之后会迅速衰竭,我们根本没法复制,连读取也做不到。德里弗将军已经决定,用强电流分割他们的局部记忆。若是再不行,那只能将他们放了。”布兰恩特指着桌边的一个透明的水晶屏。随着他的说话,屏幕上显示出在羌城外抓来的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来。 几个月的牢狱生活,这两位都增肥了几十斤,现在都是肥腰大肚,满脸流油。不过,他们的好日子在前些天到了尽头,现在在他们的身外,那束缚人的光圈又转动了起来。在光圈的里面,是一片迷幻的红光。他们两个都是几乎赤身裸体,直挺挺地站着,双目紧闭,手脚上缠着一圈圈深红色的光线;在他们的头顶,都有一道明亮的白色光柱,如天线般地伸出光圈,连上这间密室的天花板。看他们两个手脚轻颤,眼皮狂跳的样子,好象不是很舒服。 “16个小时了!”布兰恩特指着屏幕下跳动的数字说道,“再过4个小时,如果还是不行,就将他们当作诱饵。” “这样是不是太激烈了?”查韦斯反而不安起来。作为高级指挥官,他们都知道隐藏在文明背后的那个阴影。 “我们总得做点什么,不能总是这样被动!你看,刚刚从总部传来的命令,还有这些。”布兰恩特站起身来,身板挺得笔直。这一刻,他又是一位威武冷峻的将军。 两张薄纸送到查韦斯的面前,角上都是五个黑三角的绝密印戳。上面一页是给布兰恩特的,寥寥的几个字:“慎守,试探,必要时撤离。” 另一页是给他查韦斯的,第四混成舰队司令官的名讳下,也只有几个字:“第四混成舰队在31区集结,掩护地球基地行动。” 前面的大屏幕上,地球的世界地图已经换成了浩渺的星空,然后是一个又一个的有文明的星球,一个又一个的巨石建筑。那些巨石堆砌起来的建筑物几乎都是处在荒芜的平地上,几乎都是残垣断壁。但是,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形状,却都是晶莹透亮,仿佛是被聚光灯照着似的。不管背景是黑夜,还是白昼,那晶莹的光波都是那么醒目,而且还缓缓地变幻着色彩。 “这些遗迹……”查韦斯猛地站直身子,神情和布兰恩特一样的严肃。 “你看看时间,几乎是同一时间!那个时侯,我们这里刚刚出现过这个!”布兰恩特苦笑,旁边的屏幕上显出阶梯金字塔的图像,还有金字塔前那神庙废墟上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 “这是银河总部送来的命令吗?”查韦斯的脸上再也找不出刚才的颓丧之气,嘴角微微牵动,两眼放光,右手的拳头轻轻擂着身前的桌面。 “对,我已经传下命令,银河城的非战斗人员先撤向附近的黑户星云。那是没有上古遗迹的地方,又正好在31区边缘。撤掉月球上所有的表面基地,只留下北极点一个出入口,这样防御起来也容易些。你看怎么样?” “好!就这样,我马上去布置深空探测器。德里弗将军要不要随我走?”查韦斯理了理军装,将刚才布兰恩特给他倒的那杯水一口喝了,擦着嘴角的水渍问道。 “他不肯走!不过,等几天我会将他送走的。” “那就这样。我留一个机动大队给你,另外,我会在恒星系外布置机动中队,在航路附近也会留下警戒的舰队。”查韦斯举手向布兰恩特行了个军礼,转身就走。 布兰恩特没有送查韦斯,目送也没有。他的双眼仍然停在大屏幕上,嘴里却在喃喃自语:“这家伙,看不起我!如果我的部队对付不了那些人,那你给我三个大队也不会有用的。” 转过身去,问身边站得像木雕一样的肯贝尔上校:“那边撤离的进展怎么样了?” “遵照将军的命令,撤离工作正在进行中,估计还有八小时就能完成。不过,将军请看,战士们好像有些情绪,附近的石塔被他们毁坏了不少,那座阶梯塔也不可能复原了。”肯贝尔指着转换过来的屏幕回答。刚才换成星空、神迹的主屏幕,此刻又换成了金字塔边的沙漠。凌乱的巨石堆积如山,如废弃的采石场;天际不断有光束划过,在远处的金字塔上炸出一团团的闪光。 “叫他们住手!这不是联盟军人的行为!把那片场地清理干净,那些石头……不要留在原地,时间会淹没一切的。”布兰恩特皱起眉头,显然对沙漠上那些军人的行为很不满。 “是,将军!可是,那个塔太大了,那么多的巨石,要运走也不容易!”肯贝尔为难道。 “必须处理掉!碾碎了填河也可以。把地基也炸掉!这地方太邪了,不能留着。”布兰恩特的脸上闪过一丝戾气,轻轻地挥手,“布置警示标志,以后联盟的人绝对不能进入那个空域。” “已经布置了,就在原先的坐标上改造的,将军请看!” 第五十八章狮身人面像 随着肯贝尔的声音,屏幕上的画面又转到那三座标志性的金字塔。空中不断有划过的光束,却没有一道是射向这三座高塔的。金字塔边的狮子雕像仍然巍峨地耸立着,看护着这三座据说是国王陵墓的伟大建筑。不过,变化还是有的,狮子雕像巨大的头部缩小了许多;原先鬃发飘飘,怒目凝视天宇的狮子脸,居然变成了一个带着王冠,结着须辫的人头像。 “将军,只要是联盟中人,都知道狮身人面像是恶魔的象徵。在狮子爪下的密室里,我们安置了被动式警告装置,能量来自这颗星球内部的磁力,永远也不需要维护。” “好!我们去看看基地的撤离情况。”布兰恩特点头、转身…… ………… 孟菲斯城对面的那片沙漠,传说中神祗灵魂的栖息之地上,风沙早已经平静了下来。一望无际的沙漠平缓地起伏,沙面陡然增高了许多,甚至没过了大金字塔的小半;原先那座神圣的阶梯金字塔的地方,空空荡荡,所有的一切都埋在了厚厚的黄沙之下。 远处,原先耸立在沙漠上的数百座高塔,现在只能看见寥寥的几个塔尖,大多数也都是支离破碎;那个巨大的狮子像倒是没有被完全埋掉,狮子的脊梁如水中的鱼背一样,在沙面上微微凸起,那已经换成人面的头高昂着,带着一抹怪异的笑,凝视着遥远的苍穹。 尼罗河上的水雾早已散去多日,但是河面上仍然没有一片帆影。只有在孟菲斯郊外的河边,常常有百姓对着那片消失了塔影的沙漠叩拜。 无相宝筏静静地停在狮身人面像的旁边,沙漠的上空,老白和小白两只老鸟忽起忽落,已经飞了小半天了;老魇不知疲倦地在沙漠里钻进钻出,不断地变换着他的本相和人样;彭磊和伊尹两个一直靠着那座海芙拉金字塔,呆呆地审视着换了人头的狮子像;金字塔的塔顶,那位嫦娥仙子静静地坐着,目光凝视着彭磊他们身后,那本该是阶梯金字塔的地方。现在,那里只有一片平展展的沙漠,三个彩衣美女在沙漠上飘着,不时地脚点黄沙,留下一个个秀美的脚印——那是熊媛、婴纨和青青,空中的两只老鸟和在沙漠中出没的老魇也不时地在她们的身边出现。 这已经是那个广成子给老魇做大媒的第七天,婴纨刚刚从底比斯回来。彭磊的担心完全多余,莎伦根本就没有在底比斯出现。而且,现在小黑的修为进步飞快,连伊奈比尔好像也是修为大进,他两个贴身护着尼克托里斯,婴纨大姐反而好像是多余的。还有,那个拉美西斯“娶了”尼克托里斯女王之后,把女王当成无价的珍宝护着,女王的护卫中,又添了那个叫基恩的修真者一脉的高手。在婴纨看来,即便是渡劫期的高手,如谢无双辈,也很难靠近得了尼克托里斯了。 当然,婴纨不呆在底比斯也是另有原因的。那个莎伦大祭司失踪了!确切地说是莎伦大祭司一伙都失踪了,连孟菲斯的恩图蒙特大将军也没了踪影。广成子的推断,是索卡尔那头老牛使的坏。一定是那个鬼魂不忍心自己的传人被彭磊斩尽杀绝,趁广成子离开之际,及时提醒安德诺尔他们逃离埃及,逃到彭磊暂时找不到的地方避难去了。 第188章 如玉仍在乾坤界里休养,白露她们也不想过居无定所的生活,所以也留在了乾坤界里。有彭九带着八个女奴伺候着,还有老魇的老婆,那个莎拉小姐做顾问,连青青小妖精也脱产了。熊媛她们虽然在尼罗河边待的时间不短,但是这金字塔却真的是没有好好欣赏过,尤其是那座雄伟壮丽的白色阶梯型金字塔。现在只能后悔了!神塔居然被外星人毁了,另外的也大半被黄沙掩埋。这些天关于金字塔的传说听得不少,心有不甘,于是三个女人在沙漠上一遍一遍地兜着圈,老白和老魇则不时地凑过来讲解。 卡奴一直在痴痴地凝视,身下的高塔是和彭磊初遇的地方,远处那消失了的塔影,却是她心中原先的圣地,是神圣殿堂,也是她失去处子之身的所在。如今那里什么都没有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倒不是她留恋过去那作为守灵人的生活,实实在在地说,现在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有爱情,有期望。 事实上,自从被九叶神莲改造过血脉之后,索卡尔的名字流过她的心头时,再也激不起一点点的情绪。可是,这里毕竟是她曾经献身的地方,如今只能在记忆里寻找它的影子了。 同样是个鸟,小白远没有老白的兴致高。这老鸟在空中绕了半天已经很破例了,现在终于不飞了,停在卡奴的身边,不停地东张西望,梳理羽毛。他是个神鸟,根本就不食人间烟火,对凡人的七情六欲也是刚刚才开始有一点点的认识。它就是不明白,今天这个鸟主人为什么这么反常,连主母们的表现也都是怪怪的。 听卡奴在轻轻地叹气,忍不住出声问道:“嫦娥主母,主人已经收了神塔的塔魂,以后只要愿意,随便什么地方都能重建。老白和老魇真是傻,他们在找什么?主人是怎么了?他发呆了好久了!连伊尹也不正常!” “你没有看见吗?原先的狮子像现在变成狮身人面像了。那些外星人真是做得出来,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你看,掩埋这些高塔,那得搬运多少沙子啊!”轻抚着小白的羽毛卡奴轻叹。 “主母,伊尹曾经说过,外星人把人面兽身的生物称为魔鬼。他们这是在发泄!叽叽。至于搬运这些沙子,根本就不是难事。如果让老白来做,不费吹灰之力,半天就能搞定。” 小白是难得的为老白吹嘘!虽然心里常常对那只妖鸟不服,但是毕竟是同类,一荣俱荣。 “我知道老白。但是,那些外星人都是凡人哪!” “这个……好像他们真是有些本事。主母,那些外星人很坏的,他们雕刻的这个狮身人面像居然和主人有点像,这不是在骂主人是魔鬼吗!” “是吗?还真是的!这怎么可能?”卡奴吃了一惊,转过头来仔细看,小白说的一点也没错,难怪彭磊和伊尹两个傻了这么久。 彭磊确实是有点懵,想不到历史是他鸟人创造的!狮身人面像居然是这样来的!还有那张石雕的巨大的脸,怎么看都是鱼凫城广场上那个雕塑的放大版,只不过多了下巴上的须和头上那披开的王冠。 “雕刻这头像的鸟人一定去过鱼凫国,说不定老子认识。妈的,你说他们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让老子流芳百世吗?”踢着脚下的黄沙,对着伊尹愤愤地唠叨。 “主人,在宇宙联盟的建筑中,人面兽身的魔鬼是守护凶恶之地的。他们这么做,肯定是一个警告。狮子爪下好像还有通讯设施,不过是被动应答的,要不要我去联络一下?”伊尹陪着彭磊发呆,一半是装模作样。他早就看出那个斯芬克斯是鸟人的脸,心中暗暗好笑呢,那些战友终于替自己出了一口闷气。可是,笑是绝对不可以的,这鸟人恼羞成怒起来,根本就是一个魔鬼。 宇宙联盟用这个方法来作为警示地标,想出这个办法来的人真是天才!伊尹也是有些感慨。历史弄人!记得那天刚到这里的时候,彭磊曾经问过狮身人面像的问题,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来的。 “不用了,我知道它的脚下有一个石室。妈的,他们把老子的脸放在这里,任风吹雨打,看来对老子很有意见哪!总该想个办法,不然的话,那些埃及人还会以为我自己臭美,把脸搁在狮子背上,替他们看好风水呢。” “主人,认识主人的埃及人多吗?他们也没有去过鱼凫国,谁会知道雕像是照着主人做的。”伊尹假模假样地安慰。 “操!说会知道?大半个埃及的人都会知道。老子在拉沙尔大出风头,这张脸是现在埃及最有名的一张脸,比小黑的龙脸还要有名。”彭磊恨道。 “那……干脆我来将它炸掉?”伊尹吞吞吐吐地问。 “那个怎么行?得想个办法!对了改成别人的脸就成了!是不是?你会不会雕刻?谁会?传说这座金字塔是海芙拉法老的陵墓,我们就将它改成海芙拉的脸可以了!哈哈,和我斗?他们还差一点点!”抓掉了后脑勺上的一把头发之后,彭磊终于想出了妙计。 “主人太英明了!”伊尹连忙拍马屁,“这样的法子也能想得出来,估计那个传说中的诸葛亮也要自叹不如。雕刻我是不会,但是我们可以让机器人做,机器人什么都会。” “哈哈,对,让机器人做!你tmd以后不要烙拿传说中的人物来和我比,这个年代,那个诸葛亮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可能还没有呢!” “是!我也是说顺口了。嘿嘿,那我马上去准备机器人。”伊尹的那个脸,比以前在68号通讯站时,不知道粉嫩了多少,这一刻又飘上了一抹红晕,竟然也有一股很特别的美丽。见彭磊张口又想说些什么,赶紧借口逃开。 “哈哈!”彭磊大笑,扬手招呼小白,“去,把老魇给我叫来。” 海芙拉法老长得是什么个模样,只有天知地知,或许索卡尔也知道?不过,金字塔的神庙里有他的雕像,照着雕像搞就成了。现在那些个神庙都被埋在厚厚的黄沙下,钻地洞的事当然是非老魇莫属了。 ………… 无相宝筏无声地飞上半空。看着那重新雕刻好的狮身人面像,彭磊是越想越得意。本来还想在金字塔里留下一些线索,以备后世之人考察的,后来想想,还是什么也没有做——那些后世的专家学者,大多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信奉以“事实”说话的教条,他们甚至连地球是圆的都不肯承认,要他们相信外星人?嘿嘿! 虽然很想去到传说中的中原,去寻找传说中的姜子牙、苏妲己……,但是彭磊还是没有直接往东去。 据婴纨大姐的推测,此去西北,应该是很靠近她的那个阿波罗尼玄界了。从大屏幕上所显示的地标来看,孟菲斯的西北数百公里就是大海,那海洋的轮廓线和婴纨记忆中的很相似。因为阿波罗尼玄界也是考海的,只不过大海在它的南面。 既然已经过来了,好像也应该去探访以下的,毕竟婴纨也是彭家的人。尽管婴纨很低调,平时一直以下人自居,但是白露她们都尊她为姐,青青和老白他们也默认她是主母。彭磊和婴纨的那次亲密接触是刻骨铭心的以后虽然没有再尝试过,但是婴纨因此而功力大减,彭磊也是稍稍有些内疚的。更何况,这婴纨大姐在彭磊的身边,说是彭磊的女人,其实更像是彭磊的老娘,是他家实实在在的管家婆,已经是不可或缺了。 婴纨从阿波罗尼出来已经有些时日了,虽然修炼的人对时间并不是很敏感,但是过家门而不入,毕竟也是很不好的! 无相宝筏贴着海面缓缓地飞行,这宝贝唯一的缺点就是速度,若是要保证隐身的效果,那最好是保持低速。 舱里,伊尹小心翼翼地辨认着系统传回来的每一个细节——虽然宇宙联盟的大部队已经撤走,但是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在附近布置几个暗哨? 彭磊悠闲地躺在舷舱旁的一张太师椅里,嘴巴上居然叼着一只粗大的雪茄。这次西方之行,除了收获了嫦娥仙子外,这烟草和咖啡也是意外之财。只要找到这些东西,当然是不怕没有地方种植。在乾坤界里,在伊尹这位植物学家的护理下,彭磊甚至能让它们当天种下,当天就收获;其实好东西还有,就是那种传说中的罂粟和大麻,不过,那些东西的危害彭磊清楚得很。那是毒品!除非想自杀,否则最好别碰。 第五十九章色即是空 偌大的控制舱里弥漫着呛人的烟气! 这无相宝筏本来是太空船,所有的舱室都是密封的,空调也是循环用风。外星人的科技虽然发达,但是他们早就淘汰了香烟,所以自动净化设备一时也没有适应那个叫尼古丁的东西,所以鸟人的口气在舱室里郁积着,越来越浓,连伊尹都在皱眉。 本来这控制舱里还有卡奴和熊媛她们的,但是雪茄虽然名为香烟,那味道其实根本就是呛人,而且,据说二手烟对身体有巨大的危害,所以她们几个早就逃到上层的小舱里去了。现在这船舱里,男的还有老白和老魇,女同志就只有婴纨大姐了。 老魇的手上也有一支雪茄。凡是彭磊做的,这东西都会想方设法地学过。不过,他的雪茄根本就没有点燃,婴纨的两下白眼,让老魇一直浑身不自在,手上的烟既舍不得扔,却也不敢吸。在这点上还是老白识相——主子做得,不等于你也做得!乖巧一点的话,躲远点再做。 香烟真的不是个好东西,婴纨就是不明白,这男人怎么这样津津有味的。也就是抽出两口烟而已嘛!难道真的这样享受? 第189章 男人有时候也是很奇怪!难道他那是在羡慕女人?女人在那个的时候,常常会拿着男人的那个又啃又咬的。也是什么都没有,一根长条形的肉而已,女人们却常常是很陶醉,和男人抽烟时的神态很相似。 突然间,婴纨看鸟人的眼神充满了怜悯。 虽然烟气很呛人,但是婴纨不能走,这是在送她回家呢!唯一能做的就是稍微里鸟人远点。因此,婴纨是一直凑在伊尹的身边,和伊尹一起研究荧光屏上显示出来的风景。这婴大姐还是穿得那么少,胸衣根本就保不住那两坨坚挺饱满的肉。那片雪白在伊尹的眼前晃着,黄金镶嵌蓝宝石的胸坠在那道深深的沟里滑进滑出——可怜伊尹虽然已经没有了激情,身心却也是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玉脸微红,眼光游离,鼻孔中不知何时挂下了两条红线。 实在受不了了!轻声地抗议:“大姐,你能不能不要靠得这么近?主人好像再找什么东西?是不是想喝茶?大姐为什么不往那边去一点?” “怎么?你那东西是不是又长出来了?”婴纨阅人无数,当然知道伊尹为什么说这些话,悄声问道。 “没、没有!可是,大姐,我也是人哪!求求你了,主人那边不是还有一张躺椅吗?我把图像传到那旁边的显示屏上,大姐一样能看到。” “坏蛋!你怎么还不如老魇和老白?你看他们两个,比你强多了!”婴纨轻声地骂,却还是饶了伊尹,姗姗站到彭磊的身边——这鸟人,嘴里终于不吐烟了。 “我……他们两个都是老处男,他们懂什么?”伊尹喃喃地抗议,终于静下了心来,马上就有了发现,“主人,你看那边,他们在干什么?” 左前方百公里左右,一座光秃秃的小岛,长、宽都只有百米左右,露出水面最高处也不过七、八米。寸草不生,其实也只是一堆黑乎乎的礁石。此刻的海面,微风细浪,更像是一个内陆湖泊。小岛的边缘,一圈一圈细碎的白色浪花,让小岛看上去就像是平展在海面上的一丛美丽的花。 伊尹让彭磊看得正是那个小岛,此刻,那弹丸之地的小岛上却好像是城市庆典的夜空,充斥着各种彩色的光线。一重重能量组成的护罩在无相宝筏的扫描仪上显现出来,或曲或直,层层叠叠;有强有弱,居然有十几层之多。礁石岛上,男女老少有几十个,既有黄肤黑发的东方人,也有碧眼金发的粗毛汉子。那些人三五成群,组成一个个小小的阵势,奇形怪状的法器飞满了小岛上的空间。 随着伊尹的调整,小岛上空的景象迅速地在屏幕上放大,老魇已经急不可耐地下了判断:“主人,是在打架!看,那边好像已经有死人了!” “你看清楚点再说也不迟,没人当你是哑巴的!”瞪了老魇一眼,彭磊从太师椅上跳起身来。 婴纨大姐正好端着刚沏好的茶过来,取下鸟人手中的雪茄,随手扔进垃圾桶,把茶递到鸟人手中,淡淡地说道:“他们在防着什么!有一帮是阿波罗尼的人。看那边,那绿色的剑气,有点像是昆仑山长生殿的法术。” “还是大姐眼力好!嗯,大姐……你说怎么办?”彭磊是很久没有和婴纨走得这么近了,这些日子,婴纨是忙着修炼,还要照顾他鸟人的女儿,彭磊也是忙着泡妞,做善事,住在一个家里,却连照面的机会也不多。此刻婴纨贴在身边,那醉人的体香,诱人的体态,让彭磊忍不住要想起那个大雪封掩中的山洞。熊媛她们虽然个个都是极品的美女,但是那个的经验,是加起来也没法和婴纨相比的——这是不是所谓的熟女的诱惑? 本来想提醒婴纨多穿一些的,居然没能说出口。心里暗骂了一句老天,(也是老天倒霉,碍着他的鸟了!)爪子不自觉地轻撩那丰满高翘的臀——好色的男人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即使是身边有三千美娇娘,他也会想方设法地去寻野味,还美其名曰:家花不如野花香!一个字,其实就是“贱”! “奴家现在已经不是阿波罗尼的人了!他们不是在争斗,长生殿和阿波罗尼有契约,他们的郁良长老到过阿波罗尼。彭公请看,他们虽然各自防守,但是结界相连,层层相护,显然是在共同防御。”婴纨的眉梢轻跳,向彭磊微微靠紧,那凸起的地方贴上彭磊的右臂。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迅速地相互渗透,一丝红晕泛上婴纨如玉般润白的脸,彭磊则是口干得直咽吐沫。 “大姐,长生殿离这里不下万里,他们来这里干什么?”彭磊现在的脑袋里有点短路,又舍不得移开手臂,只是下意识地问。 “彭公不知道那个长生殿,所以才会这么问。长生殿玄界灵气充盈,人口不下百万,修炼者也有数十万之众。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修炼的进境十分缓慢,突破非常难。长生殿是一个大族,里面有六、七个小的族群,如我认识的郁良,本身所属就不是大族。不过,在玄界封闭的时候,当时他们是各自修炼,彼此间还算和睦。自从玄界开放之后,长生殿的各个分支好像有各自发展的意向。我猜想,郁良是因为有和我的关系,或许他们会向西方寻找空间。”婴纨淡淡地答,一双美目在彭磊的脸上流连,俏脸上一扫那招牌似的妖媚,“本来那郁良有意在鱼凫城附近寻找落脚点的,可是现在,我想他不会再留在彭公的府第之旁。” “嗯,有道理!你说他们这是在干什么?难道是那里有什么珍宝出世?难道海里有海妖?伊尹,我们先停一停!”离那个小岛不足百公里,若是无相宝筏提上速度,一会儿就能赶到。眼看着那边暂时好像没有危险,彭磊生出了隔岸观火的想法。 其实不用他吩咐,伊尹早就把无相宝筏停了下来。百公里的距离,正是在探测器最佳的探测范围之内,对飞船也是一个很安全的距离。 显示屏上的图像非常清晰,虽然没法看清人的脸上的皱纹,但是身体的轮廓、衣服的颜色、五官的位置等还是很清楚的。属于长生殿的有五个,从他们释放的防御能量来看,修为都不是很高;属于阿波罗尼的有七八个,有两个还是金发飞扬的女人;另外还有四个小团体,每个团体也是五、六个人,白发和红发的都有。看他们的发色好像很天然,不像是为了时尚才染的。 所有的人都是凝视向外,仿佛暗中的敌人隐伏在小岛的四周,潜在那荡漾着轻波的海水里。 “主人,是不是海怪?要不要让老魇去看看?”老白凑过来建议道。 “为什么要我去?主人,我看还是老白飞得快,他的鸟眼找起东西来,比什么人都厉害。”彭磊还没有表态,老魇已经跳起来反对了。 “那个……也对!看那些人的态度,他们面对的威胁不一般。老魇现在是有家的人,如果有什么意外,我也没法向莎拉交代。嘿嘿,要不,还是老白你去一趟,怎么样?”彭磊笑道。 “主人,我……我要找老婆!”老白怨哪!没想到娶了老婆的人还有这样的好处! “去你妈的!要不,把青青给你?你tmd自己不要的!你tmd要讨老婆也得等飞过了这次再说!”彭磊骂道。 “主人,老白去也没有用!这飞船上的仪器能收集到的信息,不会比现场看到的少。”伊尹解释道。 “对!还是伊尹了解我!我的本事又不高,这大海上无遮无拦的,连一只杂毛鸟也没有。我若是飞过去,根本就是明显的目标。主人,我看还是让老魇去。他钻在水里,只要海水里的怪物不是靠得很近,他就不会有危险。而且,他的雷电法诀威力无比,普通的妖怪根本就不是对手。”老白连忙表白,为了不吃亏,甚至不惜对老魇横加吹捧。 “也对啊!老魇,要不,你就到海里去探探?若是论起动手的本事,你确实比老白强多了。”彭磊笑道。 “是,主人,我马上去!什么妖怪我也不怕,看我将他们抓来!”老魇真是受宠若惊!跟了彭磊这么些的时日,从来就没有被这么夸过。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刻老魇的心里真是热血沸腾,恨不得前面的是那火海刀山,这样才能显出他的忠心和勇气来。 “我也去!毕竟我曾经是阿波罗尼的人。”婴纨的脸上又荡漾起迷死人的笑。把身子稍稍离开彭磊一点,手上操起了那威力绝伦的量子枪。 “大姐,你不能去!要去也得等探明了再去。”彭磊的手勾起,一把搂住那柔软的小蛮腰,趁机好好地感受一下那久违的温暖。 “我……只是要靠得近些!”婴纨微微有些气喘,胸膛在彭磊的胸前一撞,那本来就鼓胀欲出的两团差一点就脱出了束缚。 “那么我也去!天下修真是一家,是不是?你们tmd看什么看?老魇你tmd还不快走?老白去和媛媛她们说一声;伊尹你tmd把船隐蔽好,对,探测一下小岛四周的海底。” 旁边是一阵吞口水的声音。老魇的双眼是一如既往地随着婴纨的身子移动的,有了老婆之后,稍微有所收敛,不过婴纨胸前的每一次波动也还是没有漏掉;老白则是一直在念叨这些天才学会的一句哲言:色即是空!那个没有卵蛋的伊尹更是干脆,他把脸贴在显示屏上,假模假样地寻找着蛛丝马迹,擦着屏幕上根本就没有的灰尘。 “妈的,没见过你们老爸和老妈亲热吗?用得着这样吗?大姐,你怎么这么香?”彭磊干脆无赖了,反正家里的女人都是默认婴纨是他彭磊的女人,事实也曾经是;只不过他彭磊自己抹不开面子,好像最近也没有机会,也没有借口,也很忙的。 第190章 这婴纨曾经阅人无数,那方面的经验好像比他鸟人还要丰富。干什么事都得讲究个棋逢对手才刺激!彭磊色心一起,把曾经有过的誓言忘了个干干净净。 低头在婴纨那裸露的白嫩的胸口轻咬一口,探手又感觉了两下,瞪着老魇轻吼:“看够了没有?你小子回头摸莎拉去,老子回来就给你们成亲。还不快走?” “主人,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我马上就走!”老魇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立正转身,这次竟然是身法轻灵,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婴纨是面红耳赤,体温在急剧升高,呼吸也有些急促,好像连站也有些站不稳了,全仗着鸟人扶着。彭磊也是心火旺旺的,心里直骂自己是白痴——明明知道这大姐一直在等着和自己重温旧梦,自己却偏偏要假装正经。这不是传说中的装b卖乖吗,怎一个贱字了得! 第六十章诱饵行动 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彭磊舔了一口婴纨那娇艳的红唇,胸前那诱人的白嫩当然也不能放过。强压着心头泛起的欲火,问婴纨道:“大姐现在恢复得怎么样?要不,你还是在船上呆着,我去看看就行了。放心,大姐是因为我而离开阿波罗尼的,我心里有数。” “不,我要去,正好我也有话要对他们交代。”婴纨脸上的红晕迅速褪去,腰杆也重新挺直了,从彭磊的怀中站起身来,小手有意无意地撩过鸟人的下身,轻声笑道:“妾身是彭公的人呢!妾身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彭公对妾身的关心少矣!” “我……以后我一定多多关心大姐。”彭磊浑身一紧,赶紧将双手放开,“那我们也走!要不要一起骑老白?” “不要啦!我怕彭公会不专心呢!” 婴纨的脸上彩光流动,惹得彭磊真的想马上犯错,不过,嘴上是不肯服软的。贼笑道:“大姐是信不过我?我决定了,就这样,我们骑着老白去。”——拉着婴纨就往外走…… 伊尹在后面急叫:“主人慢一点,看看这些是什么?” 小岛的上空,三、四千米高的空中,淡淡的云如羽如绢,轻缓地舒展着;偶尔有几团稍微厚实一点的,如白羊,如棉团,也是悬在空中几乎不动。就在这云层里,两只银灰色的金属鸟在缓缓地盘旋。差不多只有鸽子大小,若不是仔细看,几乎就找不出来——刚才彭磊和婴纨你搂我抱的时候,伊尹不顾一切地放了一个探测器出去,一只脸盆大小的飞盘,也是隐在飘忽的云雾里。 “是外星人的探测器!难道他们是在防着宇宙联盟的人?”彭磊提起了兴致,转身问道。 “主人看这边!我把图像切换过来。” 随着伊尹的说话,大屏幕上换成了小岛四周的海底风景——起伏的山峦,嶙峋的怪石,幽深的峡谷……看不到一条游鱼。在两边的深谷底下,分别停着两艘巨大的雪茄型飞船,每艘的长度都超过百米,接近百米的中型船也有两三艘。大飞船的上方,海流中漂浮着几十个小飞船,形状五花八门,大小也是各不相同,却毫不例外地开启了护盾;船上的炮口分别亮着幽蓝、橙黄、赤红的光,看上去真的像妖魅的怪眼——那是随时准备这开火的样子! “应该有两个中队!其中的一个中队很可能是属于伯克他们的第四混合舰队的,那上面的武器系统和这艘船上的很相似。”伊尹指点道。 “是吗?他们这是干什么?对了,能不能联络上老魇?让他小心一点。”彭磊凑过脑袋,他们的身后,升降机落下,熊媛她们也是蜂涌而下。 “老魇他带着通讯器呢!这家伙现在做起事来很小心的。” 一边的屏幕上现出老魇的身影,他才刚刚下到海里,身子缩小到不足一米,真让人担心,如果遇上大鱼,会不会被吞了。这家伙一对鼓出的大眼球上套着一付半包围的纯黑潜水镜,那个模样就是怪。只见他摇头摆尾,瞬间就没了踪迹,只是耳中传来他的声音:“主人放心,主母放心,大、大姐放心,我会小心的!” “我们也去,危急时把防护开启,我们也不要怕暴露。”彭磊吩咐着伊尹,拉起老白就走…… 婴纨并没有看错,那个小岛上的有一群人确实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修炼者。事实上,自从彭磊和谢无双讲和了之后,郁良就放弃了在鱼凫城附近寻觅修真之地的想法。那个地方虽然地灵人杰,但是既然已经有了先来者,争一份残羹也没有什么意思。世界之大,未知的灵秀之地多不胜数,在西方,在阿波罗尼玄界的附近,好的修炼场所就有好多。唯一遗憾的是肤色!好像昆仑山就是人种肤色的界线似的,东边大多数是黄肤黑发,西边大多是粗毛白肤,毛发的颜色也是五颜六色。 郁良曾经往西方去过,一路上虽然荒芜,修真的门派却也不多,至少没有东方这么密集。即使是那些重新开放的玄界,也大多数是人口不多的小门派,连阿波罗尼也是,根本就没法和长生殿相比。不过也是奇怪,玄界里出来的修真者虽然也有各种发色的,但是几乎没有见到过像从林中那些原始人那样高鼻凹眼、毛脸长毛的。那些个原始人,茹毛饮血,野性十足,仿佛就是人和野兽的杂种。 好多地方环境还可以,但是人气不行,所以郁良老先生一路考察,一路向西。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一队后生小辈。本来这种长途跋涉是不适合修为稍差的人的,但是因为郁良曾经报告过,西方高山纵横,森林密布,其间珍禽异兽不计其数。若是有时间仔细探秘,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所以郁良还带了几个族中的小辈,顺便也让他们磨砺意志。 郁良此次向西,还有寻访婴纨大姐的意思。自从在羌城外的深山中和婴纨分手之后,郁良就没有得到过婴纨的消息。前一段时间在东方考察时也顺便探访过,可是婴纨如此显眼的一个人,居然就没有人见到过。这位大姐到东方游历,作为长生殿的嘉宾,她的安全长生殿也是有义务关心的。这么长时间没有婴纨的消息,郁良觉得有必要知会阿波罗尼一声,那是起码的礼貌。 据说西方的女性修真者都是如婴纨那样的美女,而且她们和男人交往时很随便的,所以那位少殿主云青也是死皮赖脸地要跟着。只要云青的老子同意,郁良当然也不能反对。偏偏云青那小子失掉水晶瓶之后一直是心怀不畅,在羌城的暗斗中又什么也没有捞到,新结识的女朋友也忙着修炼,他老子正想着怎样来讨他开心,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年轻人就是张狂,才离开昆仑山不久,他们就以考察、探宝为借口,肆无忌惮地猎禽捕兽,寻妖觅鬼。一路上剑气横飞,法宝频展,直闹得鸡飞狗跳,狼奔豕突。郁良是深深地后悔,但是那个是殿主宠着的宝贝,连带着郁良自己的小辈他也不好意思训斥。 这也要怪他们在羌城的那个长老肖奇同志。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失踪时,他也在一旁窥视的,他居然没有将那么重要的消息向长生殿的殿主汇报。郁良他们一路西行,那真是浩浩荡荡,所向披靡,根本就是唯恐别人不知,于是第三天上就被别人盯上了。 外星人的飞船和他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窥探着他们的行动,对他们的好奇也是不理不睬。整整三天平安无事,第四天上,那些会飞的船开始发飙,恐怖的光束在他们的身外乱飞,他们的防护结界根本就是不堪一击,飞剑也在光束下熔为银汁。还好,那飞船上的敌人没有杀人的意思,否则不到一刻他们就会全部光荣。 可怜的郁良长老带着一群人落荒而逃,慌不择路之下,居然到了海上——其实也可以说是被人赶到这个荒岛上的,这里居然还见到了许多的同道,包括阿波罗尼的长老斐尼斯。在这里已经一天一夜了,只要不跑,那隐在暗处的外星人也不出现。但是只要离开这小岛,飞不出百丈,马上就会有恐怖的光线跑到你的面前。 郁良和斐尼斯也算是见过面,此刻老友相见却没有丝毫的激动,相互了解了遭遇之后,心底更是一阵阵的悲哀——这不是被挟持做了人质了吗?那些是什么人?怎么有这么恐怖的实力?他们是想做什么? 没有人知道!至少岛上的这些人都是差不多的遭遇,至少这些人都是不知道为了什么?唯一的办法是固守,等待对方摊牌。心里也是知道的,凭他们的修为结出的结界,是根本没法防住敌人的攻击的,所以修为高的几个,如郁良、斐尼斯等辈,干脆就缩在石缝里凝神戒备,准备危急时出手救人。 岛上确实已经有了伤者,大多数是想逃离小岛时被打伤的。那光束直接穿皮透肉,甚至不流点滴鲜血。不过被伤者也是血液沸腾,经脉错乱,基本上变成一个废人,有的甚至变成疯子——小岛的一隅,两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就一直在手舞足蹈,浑不知自己是赤身裸体,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 ………… 飞船虽然是沉在海底,这片海域的环境又是自己亲手布置的,连眼前的这个裸露的小岛也是自己亲手造的,但是巴比奇中校还是不能放下心来。毕竟,前一段时间宇宙联盟受到的打击是足够惨痛的;而那隐身在暗处的敌人的手段,也根本还没有被了解哪怕是一点点。 疑问太多了!他们是如何克服重力的?他们飞行的原理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能在瞬间聚敛起那么强大的能量?能量聚集和储藏的机理又是什么?还有,他们使用的武器居然是能量的结晶体,是如何凝聚的? 第191章 为什么不会分解融化?等等……德礼弗将军此次安排的任务是尽量接近、观察,看似简单,但是潜在的威胁也是显而易见的。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确实很惨,应该是惨不忍睹!修炼到分神后期,即便是在平常的环境下,那也是必须得一两百年的苦修才能达到的层次。可是在外星人的变态的试验下,他们那凝练的元神差一点就被野蛮地摧毁掉。所幸两人见机得早,发现不对时,先一步将元神藏在肉身的隐秘处,尽力隔断元神和肉体之间的联系。即便是这样,大脑在外力的刺激下,还是下意识地和元神联系,身体的某些基本反应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够控制的。 外星人的试验终于结束了,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却悲哀地发现,他们现在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肉身。这肉体的经脉已经变得乱七八糟,身体的动作也无法和大脑里的意识配合起来——德礼弗将军这次很绝,试验时将他们身体上的神经系统完全打乱,重新驳接时也是乱搭一气,所以现在归无咎他们想举手的时候,很可能动的是一个脚趾头。 这肉身已经全无用处!偏偏如果没有外人相帮,他们两个连自己兵解的能力也没有——明明想大声说话的,结果却是响亮地放了个屁。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两个在一边发疯,偏偏还没有人敢帮他们——谁会去砍疯子的脑袋? 这次行动对布兰恩特、德礼弗和梅森将军来说,那也是孤注一掷,成败在此一举。这次在归无咎他们身上的研究,收获也是稍微有一点的。通过反复的测试和观察,终于弄明白了那些修炼原始异能的人不可探测的原因。那是在他们的身外生出了一个能量场,有点像是等离子体。 许多的事情有收获时,可能也会带着遗憾。搞乱了归无咎他们的神经系统之后,他们两个的生理机制完全紊乱,根本没法得到连续的效应,所以德礼弗将军的诱饵计划仍然进行,并且将场地设在军队还没有完全撤走的地中海上——不需要重新布置部队,也不需要添加装备,那些部队本来就带着大型的工程机械。 把场地设在大海上还有另外的好处。海面之上,四周空阔,退可避,进可攻,监视起来也是无遮无拦。最主要的一点,解开了那不可探测的奥秘之后,在那片海域四周的大陆上,很快就发现了许多神秘人活动的痕迹。在特别的光学模式下,他们的行踪还是非常清楚的。 德礼弗将军有一个计划,那就是尽可能多地了解那些拥有原始异能的人的活动影像——他们在各种状态下的反应,他们的能量护罩的物理结构……等等。这一切,暂时还是非常的顺利。 先后被圈到这个荒岛上的人们的表现,完全是和德礼弗的预想吻合的,不过,巴比奇中校传回的影像和数据却让人越来越糊涂——那些人真的是神!在他们的手中,仿佛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克服重力,那些能量结晶所形成的武器还都能变幻形态。即便是用超慢的速度分析他们的动作,还是没法解开变幻的原理,于是只能继续观察。 第六十一章短兵相接 其实,能量结晶而成的武器的随意变幻还是在德礼弗将军的意料之中的,毕竟他们也曾经见过在羌城外大山中的那场大战,顾无尘的浑天绫就能够化成小裤头穿在身上。 最让将军们吃惊的是小岛上空的能量结界。 十几道结界,有强有弱,有阴有阳,层层叠叠,相互交叉,却又完全独立,互不干涉。当然,将军同志们也没有研究过阴阳五行,但是极端相反的属性还是能感觉得出来的,比如极端的高温和低温。如这样的几种不同的能量层,相互交叉,却不会湮灭,完全是没有道理的。 作为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巴比奇中校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这次行动的成败,甚至可能关联到宇宙联盟的未来。巴比奇不敢不小心!除了高空有微型的探测器外,小岛四周的十公里范围之内,海面上,深海里,无人武器站和微型探测器也被安置了成百上千。巴比奇要确保发现进入小岛五十公里范围内的任何物体,必要时能够在瞬间攻击、摧毁百公里范围内的敌人,同时掩护他们的舰队从海底安全撤走。 屏幕上还是那个景象!那几十个人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已经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有意思的是,没有发现他们补充食物,那些能量护盾也从来没有消失过,能量的强度好像还会间断性地增强;至少,-qi-shu-wang-没有探测到明显的衰竭的迹象。 飞船的中央控制室里,除了设备发出的轻轻的蜂鸣声,另外只有人员进出的急促的脚步声,偶尔还有一两声压抑的轻咳。巴比奇中校的身边,是宇宙联盟第四混成舰队第十六大队第三中队的指挥官贝宁少校,还有一个虚幻的投影,那是另一个军官,银河中心派驻地球的部队——布兰恩特将军所属的舰队中的一个中队长,加莱少校。加莱少校的部队是负责外围警戒的,配合贝宁少校的舰队行动。 两位少校虽然是笔直地站着,但是军官的待遇就是不同于普通的士兵。作为指挥官,他们在等待和思考的时候,还可以享受热气腾腾的饮料。 轻轻地敲着手上一根十几公分长的金属小棒,巴比奇问那个影子少校加莱:“加莱少校,德礼弗将军有没有什么新的指示?银河城那边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吗?” “是的!中校,将军好像也快要像那两个人一样了!”加莱无奈地一笑,“他们的能量共存方式暂时不可能搞明白!或许时间能帮我们。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多的记录,我看,德礼弗将军已经准备放弃了。” “我们记录了这么多的影像,难道还不够吗?”贝宁少校双眉紧锁,杯中的饮料又是一口喝完,旁边马上就有一个拟人的女性机器人轻盈地走来,给他的杯中添满。 “不够!我们要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联络方式,战斗方式等等,梅森将军甚至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和正常人一样生育。”加莱叹道。 “真tmd变态!我就是不明白,他们还是不是人?以前他们都是在什么地方的?怎么突然间就有了这么多!” 贝宁少校的问题代表了大多数人,所以连巴比奇都是微微地点头。继续敲着他手中的金属小棒,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任何的响声传出。问加莱道:“少校,大陆上的动静如何?” “我们在这片海域附近的大陆上发现了七处,他们好像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情况,我发现他们都很紧张。现在我们能捕捉到他们的行踪,暂时还没有发现他们有针对这里的行动。” “好!或许我们可以把警戒的区域再扩大一点,看样子这里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员。”巴比奇中校沉吟道。 “中校请放心,这里距离沙漠中的那片禁区足够远,也不是鱼凫城那边的魔鬼空域。我们布置的探测器完全能够覆盖整个海域,只是我怕会暴露我们的意图。”加莱答道。 “那个顾虑也有道理!我们还是得关心重点地区。空中的探测器尽量用仿生的,海中多布置一些战斗小艇。记住,随时准备脱离!脱离后到指定空域集结。” “明白!中校,我要去歇一会儿了。你们俩也是!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撤离呢!”加莱叹了一口长气,也不注意形象了,竟然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说完,他的影像凭空消失,如草叶上蒸发掉的水滴,不留丝毫的痕迹——这技术真是神奇,地球文明中不知道猴年马月后才能拥有。 “休息?我真的很想!可是……”巴比奇也是轻叹,把手上的金属条也扔了,向还在让机器人倒水的贝宁少校苦笑,“老弟,你是不是也有原始异能?这已经是第十六杯了吧?怎么喝得下去的?” “报告长官,是第十八杯!”机器人少女用甜美的声音更正。 “十八杯?天哪!”巴比奇瞪大了双眼研究贝宁少校的下身。 “中校,别这样不正经,你是长官!嘿嘿,我这是习惯了,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容易出汗,而且,我们种族就是多汗的人种。”贝宁尴尬地解释。也幸亏了他们身上的衣服有自动调节功能,否则不用看下身,这么多的汗出来,衣服早就吸足了水分。 “不管怎么样,我对少校你还是非常佩服!”巴比奇笑道,“少校也去休息一会儿吧!你和加莱一样,必须得保持旺盛的体力。战斗的时候,必须是你们在前线的。” “放心,我的精神好得很!而且,中校认为,加莱那个家伙会真的去睡觉?我估计,他说不定会亲自跑到警戒前线去。”贝宁也笑。 仿佛要印证贝宁的猜测,飞船中红光一闪,刚刚隐去的加莱又现出了影像。这次是一脸的严肃,手上也在玩着一根和巴比奇手中差不多的金属小棒。 “中校,贝宁少校,你们看这个!这个不是我们的探测器!” 主显示屏的旁边,一块稍微小一点的显示屏,原先一直是蓝天白云,还有大海的远景。此刻,显示屏上换成了云层的特写——两只飞鸟一般的探测器在缓缓地盘旋,还有一只圆盘形的,静静地藏在一团浓云里,探测器的颜色竟然能随着云雾的浓淡来变化。 “就是那个!绝对是联盟的技术,通讯方式也很相似。刚才我们接收到几个短暂的信号。我怀疑,在附近有和我们相似程度的文明存在。”指点着屏幕,加莱沉声解释道。 “怎么可能?难道是太空海盗?知不知道他们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贝宁少校水也不喝了,将水杯递给机器服务生,手上也摇起了一只金属小棍。 第192章 “不知道!现在他们使用的是和我们一样的通讯频率,只不过经过了特别的加密,一时没法破解。” “有没有将这个发现传到银河城?”巴比奇问道。 “传过去了。将军正联络各个防区,寻找海盗出没的踪迹。” “太空海盗?不可能!他们到这个星球来干什么?难道想将这里作为据点?这也太妄想了吧!所有人都知道,这颗名叫地球的星球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我们甚至被禁止在这里开采资源。他们难道想找死?”巴比奇的眼中闪着星光,精神倒是亢奋起来了。 如果真的是海盗在旁边窥视,那倒是一个机会。对海盗来说,他们宇宙联盟的正规军是有心里优势的,打击海盗的同时,还能向暗中的神秘力量表白他们保护地球的用心,或许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德礼弗将军的研究也不用这样辛苦了。可是,太空中海盗虽然不少,巴比奇知道,在这附近见到的可能性非常的小。这颗星球虽然距离银河中心不远,但是到最近的有文明的星系也都不近,而且这里一直是宇宙联盟规定的军事禁地,周围空域密布监测器。太空海盗想要到达这片空域,除非有能力自己开辟空间窗。 开辟空间窗所需要的能量、材料和技术,对宇宙联盟这样的机构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海盗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 “中校,玛丽少校指挥的特战中队正向这边靠拢,她请示作战任务。”加莱少校并没有和他们讨论海盗的问题,而是接着报告。显示屏的一角显出一位年轻的女军官,她正是加莱所说的玛丽,布莱恩特手下有数的大将之一。 年轻轻的就是少校军衔,在整个宇宙联盟中也是很少的。当然,太空人很难从外表上看出真实的年龄,尤其是女性。不过玛丽确实是年轻,是比伯克稍微年长一点点。这就是女人比男人的优势了,同样是战功赫赫的英雄人物,女人的晋升就比男人快许多,毕竟,出色的女性太难得了。声明一点,“潜规则”在宇宙联盟不流行! “少校,欢迎你!见到你真是高兴。暂时还不能确定那是什么人的探测器,我想,他们总是会露面的,我们静观其变。少校可以在附近找地方隐蔽起来,保持通讯畅通。” 这个时侯巴比奇中校最好是整个第四舰队都在这里,人员是越多越好。心中暗暗感激布兰恩特,一边迅速地传达下命令:“第十二、十三小队留在原地警戒,马上接管侦测器和武器站。其余舰船马上往外撤50公里,到深海沟里隐蔽待命。” ………… 远处的无相宝筏上,彭磊和婴纨都在。见到了全副武装的宇宙联盟的战舰之后,彭磊再也不敢做英雄了。对外星人的科学技术,彭磊是有深刻的了解的。若是暴露在那些激光大炮之下,即便是大罗金仙广成子,也绝对是灰飞烟灭一个下场。他们现在唯一的优势是隐身,无相宝筏的隐身能力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 圆盘探测器已经飞出去了三个,都是从深海接近,然后从宇宙联盟的探测器旁边飞上天空的,同时无相宝筏还做着机动飞行,不但没有再靠近,反而是稍稍后撤了一些。对彭磊来说,别人的死活都是次要的,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那是丝毫马虎不得的;老魇也被要求以更安全的方法接近!事关生死,老魇也是绝对的小心谨慎。这家伙将自身的特长发挥到了极致,居然在坚硬无比的海床上用土遁之术。 巴比奇中校即便是仙人他老爹,也不会猜得到敌人是这样靠近到身边的。他的舰队刚刚到达新的隐蔽地,老魇居然也到了,从碎石中拱出脑袋时,差一点就撞到了飞船的船身。 这是彭磊教给老魇的方法! 彭磊知道,通讯联络的过程中,最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即便是在地球科技的二十一文学,那也是最简单的技术。现在的对手时宇宙联盟的军队,他们的技术更是发展到了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步。不过,有一点都是通的,敌人的身边或许就是最安全的所在。自己这边的通讯信号其实和宇宙联盟正在使用的几乎一样,船队的附近又肯定是信号杂乱,多出一个信号,说不定别人也不会在意。所以老魇躲到了巴比奇的指挥舰的一个凹陷处,才敢接通无相宝筏上传来的信息。 “主人,我很安全!这大船说不定是外星人的指挥船,要不要我将它毁掉?” “毁了它也没有用,你旁边这样的船还有呢。注意隐蔽!我们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找机会暗中出手,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是谁!”彭磊面授机宜,无相宝筏上的信号也是在海里几经周择,最后才通过天上的圆盘传下的。 “我明白!可是这天气怎么这么好,一点儿风浪也没有!连老天都在帮外星人。若是有一场大风就好了,那我就可以趁机用雷电招呼他们。”老魇感慨道。 “暴风?对!好办法!老魇,你tmd越来越会干事了!这次大功给你记着,等会儿让他们每家都给你送几个美女!”彭磊高兴得直搓老白的鸟头。他也是当局者迷,只想着怎样才能不知不觉地做事,没想到有时候声势大了,也是能不知不觉的。老白就是一个环境武器,搞几场暴风比放个屁还容易。 第六十二章解围 彭磊一把将老鸟从身后拉出来,吼道:“听到没有?你怎么变得傻乎乎的,连老魇都不如了。” “我……”老白恨不得撞墙死了算了!这是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听听这鸟人在说什么?自己出力搞风,功劳是老魇的,还平白无故地挨骂。想想就是委屈!看身边的其他人,居然也没有帮自己说话的。 真个是人心不古,世态炎凉!想想自己也没有做错什么呀,怎么会有今天这样那个的待遇?所有的原因都是老魇有了老婆!联想到彭磊对尼克托里斯和卡奴的殷勤,心中不免生疑——难道这鸟人和老魇的老婆也有一腿?,所以才这样对待老魇? 有可能的!说不定这鸟人要换个口味呢?若真是这样的话,自己的倒霉日子还在后头呢! 有些不愿,有些心寒,有些害怕,却又不敢不去!边走边喃喃地打着招呼:“主人,我去了;主母,我去了;大姐,我去了;老伊,……;青青……;主人,这天上只有几丝薄云,突然就起大风,会不会引起敌人的注意?” “你tmd走就走了,又不是上断头台!敌人的注意!他们早就注意了。不过你说的也对,天上一点云也没有,你这老鸟确实不安全。最好是能搞些黑云出来,这样老魇也能乘机下手!可惜小黑不在这里!妈的,你们三个东西倒真是缺一不可。”彭磊挠着脑门点头。 “如果有时间让我施展,我倒是有能力聚敛一点云雾的。”婴纨苦笑道。 “或者让我来试试吧?我修炼过的法术就是以召唤云雾为基础的。不过,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卡奴吞吞吐吐地说。 “哈哈,对啊!”彭磊抱过他的嫦娥仙子,对着那红艳艳的小嘴就啃,赞道,“老婆你一定行!还有那把神弓,到时候给他个漫天箭雨。” “老公,不要啦!让我先试试!”卡奴挣扎出鸟人的魔爪,聚敛心神,默默地吟诵起了咒语。很快,在她的身边,一团团朦胧的水汽袅袅地升腾起来。 “真的行呢!老白,你背我到外面去!”卡奴喜滋滋地收起法诀——这是她第一次为彭磊出力,心里难免有些激动。 “不!老白背我,小白背你。万一被外星人发现,小白还能保护你。”彭磊唤出小白,同时吩咐婴纨,“大姐,我们不分你我,我的就是你的。嗯,你的也是我的。你在船上安心呆着。伊尹,我们出去之后,你就定在这里不要动了,免得到时候混乱起来被误伤。” 距离小岛近两百多公里的一片海域,突然升腾起淡淡的水雾,这水雾迅速郁积,很快就成了一大团浓雾。在海面,在空中,这团浓雾飞快地蔓延,几乎就是眨眼的功夫,原先风清日丽的海面上,就已经是伸手难见五指了。 随着雾的蔓延,风也渐渐地吹起。开始时还是微风徐徐,吹得水雾如悠然的丝帛;很快,这风就越来越猛,打着旋,推着云,挟着浪,首当其冲的就是巴比奇中校布置在海面和海里的探测器、武器站。 这片海域之所以被选作诱饵的置场,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海水不深。最深处的海沟不过数百米,一般的深度也就是一、二百米,大多数的地方只有不到百米的一层海水。那个孤零零的荒岛是巴比奇他们临时造出来的,若是海水太深,造岛就不会那么容易了。 水浅不仅仅造人工岛比较容易,那些布置在海床上的武器站也能直接攻击空中的目标。不过,万事当然都是有利有弊的。水太浅,一旦天气变坏,浪底的水流也可能会将海床上的东西卷走。 巴比奇中校又在不停地敲着他的小棍,他的旁边,现在是两个投影,贝宁少校又在喝水,加莱少校则是学者他的长官的样子,也是将一根小棍敲得“噗噗”响。 “没有理由啊!这片海域我们已经进行了磁力干扰,水温和空气的流速都是被精确地控制的,怎么可能会起雾?居然还有风暴,见鬼了!”加莱少校满脸都是不解。 “最初起雾的地方在哪个方位?能不能探测到云雾里的动静?”巴比奇问道。 “中校,这片风暴来得很突然,自然界的风暴不会起得这么快的。 第193章 而且,这就是气旋,居然能扰动百米深的海底。看这张扫描图,是不是有点像宇宙乱流?不过,宇宙乱流是粒子流,这个却是水汽和各种杂质组成的漩涡。”贝宁少校紧拧着双眉,连干了两杯水,指着屏幕上一张满是曲线的扫描图说道,“水汽中还杂着很奇怪的能量团,极不稳定,我担心它们随时都会炸开。中校,据我们测算,那能量团的爆炸威力或许可以和中型核弹相当。” “嗯,这怎么可能?它是怎么生成的?难道是那神秘的原始能量?”巴比奇想不通,一时间也不敢确定究竟该如何应对。问道:“加莱少校,你们那边有没有动静?” “没有看到有人往来。请相信我,我们监视着离海岸100公里内的所有生命,哪怕是一只蚂蚁。” “我知道!贝宁,会不会是气候控制出了问题?”巴比奇转向那个还在喝着水的影子。 “中校,直到风云起时,一切都是正常的。即使是现在,控制区的数据也还在正常范围之内。会不会是那些使用探测器的人干的?掌握高科技文明的神?我的天哪!”贝宁少校说着说着,竟然将杯子咬下一块来。 “现在和银河城的通信是否正常?” “不行了!中校请看,就这一小会儿的时间,我们的控制区已经完全被云雾覆盖。这风好大啊,这个星球上只有在极地才有,真的不正常。这云雾覆盖的海域,云层中的异常能量对通讯的干扰非常强烈,我们舰队之间的通讯也是通过水中接力才完成的。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加莱少校所属马上撤离!贝宁少校马上集结舰队,组成统一的防御。我们也走!”巴比奇中校站起身来,手上的金属棒上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只见飞船一阵轻颤,缓缓地漂浮起来。 不冒险,不牺牲!这是巴比奇这次任务的宗旨。反正对那些神秘人类的监视已经有了近七天的记录,德礼弗将军若是还不能从中参悟出门道,那只能寻找那些拥有高科技手段的第三方了。当然,临走时若是能抓上几个人质回去研究,那也是绝对有益无害的。 平白无故地起风,让巴比奇也想起了刚刚发生在沙漠里的那些。若真的是同一伙人所为,人质就变得非常重要。说不定岛上的人之中有很重要的人物,沙漠中失踪的人也可能还活着。这么多的人中,总会有几个贪生怕死的! “第十二、十三小队立即脱离,带走岛上的人质!”巴比奇果断下令,“玛丽少校,请立即向我们靠拢,攻击风暴的中心。” “攻击准备完成!请中校尽快脱离。”显示屏上现出玛丽少校冷漠的俏脸。 “长官,我们受到攻击,没法接近人质!”另一边,在小岛边警戒的两个小队传来急促的呼叫;图像跟着传来,只见一片绚丽的蓝色雷光,夹杂在迷蒙的水汽里,在飞船的周围炸出一团团幽蓝色的光焰。 “撤走!”巴比奇的命令只有两个字。 随着他的手势挥动,这艘大船轻轻一抖,如一道银色的刀刃割开水幕,眨眼间就出去了几十公里;那些散在大船四周的小飞船动作也不慢,一个个如小鱼归巢,在翻卷的波浪中划出一道道亮银色的线,一只接着一只地贴上大船的外壳。巨浪冲天而起,天幕上现出四个深黑色的光斑,弥漫的水雾和着水浪,裹着巨大的飞船,一只接着一只地消失在黑斑里。 腾起的水浪还没有落到水面,小岛四周的海底,数百道光柱冲天而起,向四周的天空乱射一气,同时还夹着轰轰隆隆的爆炸。海水急剧沸腾,水浪重新冲上数千米的高空,比老白唤出的旋风还要壮观。 远处的天幕上,那吞噬了飞船的黑斑才刚刚褪去,无数个殷红的、幽蓝的光点接着亮起。瞬间,一道道粗大的光柱从天而降,刺入急旋的云雾中。爆炸声更加惊天动地,水雾翻飞,光波流转,岛上的人在这一刻几乎都成了傻子。 生死存亡的关头,一直养精蓄锐的高手们个个奋勇向前,全力以赴,覆盖在小岛上空的能量结界陡然间扩大了一倍不止,强度也是数十倍的增加。即使是这样,那水底射出的光束冲入结界时,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结界破开。好在光束几乎都是射向空中的,最多也只是将小岛四周的礁石炸碎几块。不过,头顶上传过来的能量波动却不是那么好躲的,一波波强大的冲击,将郁良他们结出的防护一层层地剥去。全仗着大家咬牙坚持,才没有最后崩溃。 一片银光劈空而下,轰隆隆的震响还在耳边回荡,四周弥漫的水雾,急旋的风,冲天的浪,却在突然间无影无踪了,世界仿佛回到了混沌初开之时,静得只有人的喘息和心跳声。 放眼四周,竟然看不到一滴水!只有一片嶙峋的山谷,黝黑的岩石还在不断地爆裂。他们存身的小岛,就好像是突兀于云端的天台。 不知是谁最先惊叫,然后那些年轻者一个个惊叹连连,甚至连法宝都已经收了起来。远处,隐隐有声音传来,身下的小岛又开始了微微的晃动。极目看去,天际一道水墙壁立千仞,从四面向这中间急速合拢。 “快!大家聚在一起,到空中去!” 有人在高喊,然后一个个的身影冲天而起,在柔和的银色辉光中,这几十个人聚成一个巨大的人球,最外层的当然是那些修为最高的长者。说时迟,那时快,岛上的那些人也才不过飞出数百米,那壁立千仞的水墙就到了脚底。数百米高的巨浪几乎是从四面同时撞上那座小岛,巨大的轰鸣声震得人头皮发麻。水浪冲天,几乎是直上万米高空;小岛在瞬间支离破碎,石屑带着恐怖的尖啸,在水浪里、在虚空中激射,将郁良他们仓促间结成的人团冲的七零八落。 这个时侯,水汽漫空,伸手难见五指。结界一碎,长辈们也只能照顾身边的弟子了。哗哗的水声中,一时杂满了惊恐的尖叫。好在水波的冲击只是最初的那么几下,后面劈头盖脸的大水和水中的碎石毕竟威力有限,好像还没有办法带走这些修炼者的生命。不过,伤筋动骨,喝上几口咸咸的海水,那是谁也跑不了的了。 头顶上倾泻而下的水已经不能算是雨了,简直就是天河倒灌。这水中甚至还有鱼虾,还有新鲜的断肠碎肉。不过,这天水下得虽猛,结束得也快。也就是几十息的功夫,脚下又是轻波荡漾,头顶又是银辉耀耀,四周又是清风徐徐。雾也散了,只有细碎的水珠在漫空飞洒。 小岛上的那几十个人,论平均的修为,还数东方来得客人为高。郁良他们是重任在身,出来的人都是男生,至少也都是元婴期的修为,所以这一次浩劫,对他们来说,应付得还算轻松;虽然也是浑身湿透,满袖鱼虾,毕竟都是衣衫完整,甚至没有皮肉的外伤。至于其他的组织,包括阿波罗尼的,就没有一组是他们那样完整的。那些修为较弱的,甚至才刚刚结丹,所以伤筋动骨的都有。有些个甚至漂在水面上,就像那飘着的死鱼死虾,只不过他们还会叫。 女人的哭声惊天动地地响起,夹杂着有男人的呻吟和抽泣。浩劫过后的海面,一片惨不忍睹的景象,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已经结束,刚才那恐怖的一幕还会不会再次降临。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惊慌失措,修为高深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长生殿的那个郁良长老,他就已经大概猜出了刚才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此刻,他正仰头向天,研究着那片高悬在头顶上空的银色光斑。 第六十三章大家高兴,谁是谁的恩人 郁良老先生望天的神态非常的虔诚,就像是那传说中沐浴着神光的圣女! 郁良知道,刚才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的动静,是因为有人惊走了围困他们的人,而头顶上的那块银色的光斑,更是一件无上的仙宝。应该就是它,替岛上的人挡了那来自高空的致命攻击。 云青老兄经过这些天的打击,早就没有了初始时的意气风发。他一直是在郁良的庇护之下,郁良老先生情愿自己吃点苦,也不敢让他伤着,所以郁良的肩头贴着一大块不知是什么的碎肉,而云青同学只是被几只小虾小鱼撞了。 把郁良肩上的肉块远远地扔开,云青颤声问道:“长、长老,我们死了没有?” 郁良苦笑着摇头,他还没有把话说出口,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从高空传来:“兄弟啊,你死得好惨哪!云青你个忘恩负义的小白脸,你刚才扔掉的是你的救命恩人哪! 一道人影从高空扑下,半空中接住云青扔掉的肉块,嚎啕大哭起来。这哭声惊住了所有人,那些原先还在惊叫、抽泣的伤心人,此刻也都收住了眼泪,向这边注目;云青和郁良更是目瞪口呆!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看相貌还是同乡,口音也是,他居然还叫出了云青的名字,这怎么可能? 郁良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来了,老白只是一个修为一般般的小妖精。难道刚才是他在施展大法?没有理由啊! 就在他们惊讶之际,头顶上那银色的辉光渐渐散去,又有人从空中下来,还有一只白翅黑羽的鹤。这次是一男一女两个,女的那个美貌,根本不似人间女子;男的大头大脑,身材丰满,正是那个老冤家、鱼凫城的鸟人。 郁良老先生至此才如梦方醒。虽然他知道彭磊的修为不是太高,但是也知道那个鸟人背后有贵人,所以常常能做出一些超出他的能力的事来,这次显然又是如此。 第194章 长生殿和鱼凫国的恩怨因为谢无双的调解,早就翻过了,那水晶瓶既已失去,也是讨不回来了。郁良毕竟是修炼有成的高手,气度也不是寻常人一般的小鸡肠子。由刚才那个小妖精的话可知,确实是彭磊他们赶走了围困他们许多天的那些煞星,对他们来说,确实是救命的恩人——被困了这么多天,所有能用的法子都想过了,郁良几乎已经绝望! 这鸟人真的是个大救星!郁良赶紧整衣上前施礼:“彭公,救命之恩他日定当重谢。不知那些都是什么人?他们不像是修炼者,为何对我们围而不攻?罹难的是彭公的什么人?他为我们而死,我等理应将他铭记在心。” 老白还在那边干嚎!左手一块肉,右手一段肠,哭得那个悲惨:“兄弟啊,我的那个好兄弟!我们同甘共苦数百年,现在遇到了这样伟大的主人,美好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哪,你怎么就死了?你答应我们的啊,你说你会好好地活着的啊!你怎么就死了啊?你死了,让我怎么办哪?让你老婆怎么办哪?我苦命的好兄弟,你的灵魂在哪里啊?为什么不来见哥哥最后一面哪?可怜我们都是孤儿啊,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你却来不及享受就走了!你这么去了,莎那个拉怎么办哪?你是不是也在担心她啊?兄弟你放心,哥哥我会照顾她的!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啊!” 这家伙的舌头跟还真是挺长的,刚开始还是干嚎,后来竟然真的掉出几滴眼泪来。彭磊一开始也只是当把戏看,以为老白是在胡闹的,后来见他越来越像是来真的,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脚将老鸟踹进水里,狠狠地骂:“你tmd干吗?有没有脑子?拿着一根鱼肠哭鬼,也不怕人家笑话?那个死鱼是你的兄弟?妈的,也不用脑子想一想,老魇他就在这附近,我将这里罩着呢,他怎么可能死?你tmd不会是看上了莎拉,所以在诅咒老魇吧?” “冤枉!主人,我只是担心麽!您说,老魇他若真的没事,怎么现在还不出来?会不会是被抓走了?”老白赶紧扔掉手上的碎肉,抹干眼泪,喃喃地问。 “妈的,你以为老魇是你老白啊?它浑身雷电,他们怎么可能抓得住他?这东西最大的可能是藏在海底的烂泥里。凭他的本事,刚才那段时间,足够他钻出几百米去了。” 自从老魇帮广成子布置了鱼凫城里的那个仙阵,彭磊就从广成子那里详细地了解了老魇和小黑的本事,所以他对老魇的能力的判断,甚至比老白都要准确。尤其是对老魇的性情的了解,根本不是老白能比的。老魇那家伙虽然进化成了人,内骨子还是一个四脚爬虫,别看他看似勇往直前的样子,天生的就是胆小怕事,一旦发现异常,这家伙跑得比谁都快。 老魇确实如彭磊所料,只不过海底没有烂泥,它是借土遁之术,将自己嵌进海底的巨石里。在巴比奇的大船附近和彭磊通过话之后,这家伙就继续往小岛靠近,在海沟里寻找到巴比奇留下警戒的小队,一边暗中监视,一边伺机偷袭。 那次莎拉他们坐的船是老掉牙的货运船,而且没有防护,所以老魇轻易就得了手。这次故技重施,效果却并不理想。那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和舰队的主力战舰,是和无相宝筏同一级别的,而且一直开着防御系统。老魇的水中雷电虽然范围够广,强度也不弱,但是还是没法渗进战舰的护盾,只不过那个情况下,那些战舰也不敢开放自己的防护,去到岛上抓人。 小岛附近的武器站和侦测器被老魇毁了许多,老魇见攻击无法得逞,也果断地抽身,躲到了小岛边上的海底。老魇当然知道,一旦开战,那些外星人或许会对岛上的人动手,他贴近小岛,也是想在危急的时候能救上几个,那就是主人常说的大善!当然,最好是能救几个女的,若是她们能以身相报,那么他老魇也可以和鸟人一样,有许多的老婆了——莎拉那个身材,做老婆虽然也不错,但是看着人家那些苗条的美女,毕竟心里不满足啊! 老魇躲藏的地方正是彭磊提供的保护伞的边缘,老白手上的碎肉和断肠当然不可能是他的。老魇躲得不慢,只不过是身上被压了无数的碎石。后来又被海水一压,这家伙就不敢冒头了,干脆继续躲在海底等确保安全了之后,才努力地往外拱。钻出来时,正听见老白的最后一句“老魇的老婆就是老白的老婆!” 莎拉虽然不能算是美女,但是毕竟也是女人哪,有总比没有的强!老魇这方面比谁都敏感,后面彭磊和老白的辩论就根本没有听进去一个字。心里在一瞬间将老白的祖宗问候了几十遍,挟着一身电光,急冲出水面,一把就抓住了老白的脖子,愤怒地吼:“你个老鸟,亏我还把你当成兄弟,你竟敢打我老婆的注意,老子还没有死呢!妈的,今天我和你没完!主人,你要为我做主啊!” 原先紧张压抑的战场,突然间变成了剧场。两个妖精你推我搡,一个挣扎,一个发狠,闹得一塌糊涂。所有人都是瞠目结舌!许多人还听不懂他们的方言,但是傻子都知道他们是一伙的,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彭磊对他们则是懒得理会,将嫦娥妹妹扶上小白的背,彭磊开始打量四周,看那些人的伤情。倒是那位心地善良的郁良老前辈心生不忍,跑上前去劝架了:“两位……那个道友,是误会了!这位老魇兄,刚才你的兄长是以为你不幸了,所以才会发誓照顾你的家眷。刚才他伤心痛苦,实在是真情流露,使我辈也心中凄凄也!” “你……你这个老龟蛋!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帮他说话!我连你也打!”老魇发起疯来,只认彭磊和婴纨,其他人谁也不认识,居然冲着劝架的郁良发飙。 “我……”郁良郁闷哪!这不是自讨没趣吗?偏偏此时此地,这家伙还是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被骂几句好像并不是什么大委屈,自己还不能发作!只能尴尬这老脸,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尴尬着,旁边的云青同学不服气了。他年轻气盛,从小就被娇惯坏了,连亲娘老子也敢动手,恩人算个屁!冲上前去,扬起手中的仙剑就骂:“你个妖孽!竟敢对我们长老无礼!” “什么?你小子竟敢骂我?”老魇扔掉老白,对着云青就扬起了拳头。 冲突一触即发,彭磊终于看不过去了,赶到老魇的身边,冲着他的屁股蛋就是一脚。老魇正想动手解气呢,没有防备被人从后面偷袭,以为是老白的,所以张口就骂:“tmd,你还敢动手?老子……主、主人,我、我不是骂你,我是骂老白那个色鸟。他就是成了人,那也是个好色的鸟人,不是个好东西!” “操!你tmd是不是疯了?再不滚,老子把你的皮剥下来拍卖!”彭磊勃然大怒。 “我……我真的不是骂主人啊!”老魇张口结舌,终于苦着脸退到一边。 彭磊这时却是无名火起,意犹未尽,点着老白和老魇两个的鼻子狠狠地训:“你们tmd是不是想造反了?在老子身边不开心吗?没有?那还不快去谢人家郁长老?妈的,他老人家才是你们的恩人呢!你们tmd也不想想,若没有云青兄和我的误会,没有郁前辈的盛情,老子我会去那荒山野岭吗?会遇上你们这几个小妖精吗?你们说说,他们是不是你们的恩人?哼!若不是老子我,你们几个现在说不定早就被人家剥皮抽筋了。妈的,还傻?要老子替你们谢吗?” 老魇还是胆小,彭磊一发飚,就把他所有的理由都吓跑了。缩头缩脑地看着云青和郁良,不知道是不是要识相地赔礼道歉,毕竟心里还没有调整过来;老白跟着鸟人混的日子长了,人也变得油滑多了。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到个谢吗?舌头上打个滚就行了,又不要自己出力出钱。马上是馋着脸打躬作揖:“这个……老前辈,小前辈,得罪得罪,多谢多谢。” 他们两个偃旗息鼓,云青却还是意犹未尽。这些天所受的委屈和惊吓,此刻全部都转化成了斗气。让他更加理直气壮的是,居然自己对他们还是有恩在先。当下更是恨不得打斗一场,发泄一下心中的火气。可是……老魇和老白居然就这么软了,他举着的剑总不能继续吧?这破碎的小岛上不仅仅是他们两家人,那边还有几十位难兄难弟、难姐难妹,都瞪大了眼睛在看着呢,这两个却是他们货真价值的恩人!自己若是不依不饶,说不定会激起公愤。 经过许多的磨难之后,云青同学的性格也稍微被抹掉了一些些棱角,有时也知道审时度势了。他这边人少,若是真的动手,除了阿波罗尼的同道或许会中立,其他人肯定不会帮他们——同甘共苦的情谊哪里及得上救命的大恩情! 事实上也确实只有他一个人还有斗志,那边彭磊和郁良两位已经把手言欢,郁良身边的那群后辈弟子正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恩人介绍着他们的经历;另外一边,那些刚刚逃出生天的几十个,救死扶伤之后,也在向这边靠拢。也就是云青稍微迟疑的这一会儿,老白和老魇两个就被团团围住;唯一还是孤零零一个的是那位骑着仙鹤的仙子,人家可能是顾虑这性别的不同,所以对卡奴只是遥遥地点头示意。 云青可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猛咽了几口口水,满腔的斗气在一瞬间全部化成了对鸟人的嫉妒——上一次在取龙桑树魂的时候遇上的女子已经是人间绝色,那是鸟人的女人。这一个的美貌和那个不相上下,显然也是鸟人的! 第195章 同样是个男人,自己长这么大了,还是处男一个,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女性的朋友,人家还要修炼为上。 老天他对人为什么这样不公平? 第六十四章天有不测风云 所有人都有了说话的对象,就只有云青和卡奴两个是孤独的,凑成一对也是合情合理!这是不是老天给的机会? 云青做事就是爽快,根本没有瞻前顾后、婆婆妈妈、拖泥带水!收敛起情绪,凑到白鹤面前套近乎:“仙子好!在下云青,是彭公的朋友。敢问仙子芳名?今次都亏了仙子和彭公,我等才能大难不死。” 卡奴可不知道这位云公子和彭磊究竟是什么样的交情,看他和老白、老魇的那个样子,交情肯定也不会深到哪里去!她本来就不喜热闹,所以没有跟在鸟人的身边,现在有人主动和她打招呼,当然也是不能不理不睬的。当下只能还礼:“奴家嫦娥,云兄多礼了!同道中人,理当同仇敌忾,这是我辈应该做的。” “仙子说的真好!这仙鸟好漂亮,仙子与它为友,一定是个博爱之人。” “云兄夸奖了呢!这是奴家夫君的。像如此通灵的神兽,确实是天下少有的。” “仙子说的有道理!天下虽大,但是真正的宝贝却不多。在下等此次西游,途中偶得一兽,也极稀罕。不如送与仙子,聊表此次相救之谢意,如何?”云青说着,从身边掏出一个黄金笼来,笼中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这兔子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和普通的兔子相比,就是干净,肤色好像也更好些,另外它双眼如红宝石般艳红。因为被囚着,所以神情萎靡,整个地缩成一团,好像还在微微地颤抖。 云青将兔子送到卡奴手上,还不厌其烦地介绍:“据说这兔子是上古异种,名为玉兔。非常聪明,甚至能听懂人话。假以时日,或许能够修炼成精。不过,这个兔子年纪尚幼,我是看它可怜,才将它收养在身边的。嘿嘿,我一个男人,养个小兔在身边很不便的,我也没有好的耐心。仙子才适合做它的主人!” 事实当然不是云青所说的那样,他是因为爱心膨胀了才收留这个小玉兔的。事实上,西游的前几天,他们一群人就像是进村的强盗,在昆仑山西边的那大片的原始从林中大肆劫掠。那些在这片荒野里生存了千百年的动物们也是天降杀劫,在他们的屠刀之下,死伤无数。这玉兔的父母都是有数百年修行的小妖,内丹都已经化成云青他们身体里的灵力了。这小兔子因为还小,大概也只有二三百岁,内丹初成,只不过那丹还小,取了也没有什么助益。反而是养活的好,可以送给妹妹做玩物,所以云青留着。 那个兔子确实可爱,抱在手上的感觉是暖暖的,卡奴是真的喜欢。大凡寂寞的人,都是希望能有一个玩伴的,小猫小狗都行。要知道,彭磊身边那么多的女人,卡奴总不能整天赖在男人的身边。虽然家里的女人都很和善,卡奴也整天老公地叫着,但是卡奴也不敢奢望鸟人对她多爱一点。和其他的姐妹比起来,她嫦娥没有任何优势。 有时真的没法理解,以前的那么多的日子,在幽暗的金字塔里独自修炼,没人说话,没人陪着睡觉,这日子是怎么过的!现在男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卡奴有时就会觉得空虚。好在有小白,但是,小白是如玉的呢!等她养好了身体,小白肯定是要走的。这小兔子不错,正是卡奴想要的,当下是欣然收下。 卡奴很开心,对云青是连声的道谢。她身下的老鸟却是心火万丈!小白是仙鸟啊,能通过意识和人交流,当然也能和兽交流。嫦娥妹妹在爱抚着小兔子的时候,小白也在暗中安慰它未来的同伴,还向小兔子介绍那边两个趾高气扬、意气风发的妖精。兔子当然也向小白述说它的悲惨遭遇,诉说云青他们的凶残,说到伤心处,就差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了。 卡奴还没有谢完,老鸟就不客气地插嘴:“云道兄这么有爱心,真是难得!天底下这么善良的男人真是不多了!这种珍兽伺候起来其实是很麻烦的,它们对食物很挑剔,天下或许只有我家主人能养得起他们。你看这只小兔子,就几天的功夫,都快被你养死了!道兄为什么不把那只狐狸也让我家主母来照顾呢?我怕道兄很难将它养活。” 这老鸟突然说话,把云青吓得半死!而且它居然还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一只狐狸,不得不对它刮目相看。当下是满脸的尴尬,可是被人家表扬了是天下少有的大善人,好像也应该做出一点善人应该有的表现来,尽管有些舍不得——送一个玉兔已经是很冲动了,那个毕竟是曾经和他云青有深仇大恨的彭磊的女人,至今还没有要回那个水晶瓶呢! 真的从另一个皮兜里抓出一只银白色的狐狸,叹道:“云青是不好意思,怕累着仙子!” 这狐狸气色比兔子还要不好,几乎就是半死了,小白真正是它的救命恩人。也是一只小狐狸,不是身体小,是年龄小,大概也就是三四百岁的样子,勉强已经能化成人形了,是一个标准的小狐狸精。三四百岁的小狐狸精,内丹初成,软而不实,只能驱病,不能延年,对修炼者是根本没有用的。云青他们没有找到老狐狸,这小狐狸又舍不得放走,所以带着。毕竟是个小狐妖,平时除了能亵玩之外,那身皮毛也是很不错的衣料。还有一个原因,这只狐狸尾分九叉,额前有红色的火焰烙印,通体雪白,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幽香!正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九尾天狐。 云青没有想到的是兽有兽语,他们在沿途的所作所为,此刻都被兔子转告给了小白。他刚才被人家夸成是天底下最有爱心的男人了,自己总不能给自己抹黑吧。送了一个,附带着又被讨走一个,那也只能怪自己。无话可说,只能讪讪地夸老鸟,胡编着收养狐狸和兔子的故事。 卡奴现在是一手兔子,一手狐狸,一只耳朵听云青的,一只耳朵听小白的,真是够累的。当然,仙女肯定是相信仙鸟的,于是兔子和狐狸是毫不客气地收下,对云青的态度也迅速冷了下来:“云兄一路辛苦了!这两个小宝贝我一定会照顾好它们的,我先替它们谢谢你了。看,大家都已经启程了呢,你家长老该是在等云兄了。” 他们在这边送礼收礼的时候,大部队的人都已经见过了彭磊,正陆续地离开。连那两个疯子也被人带着,虽然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既然在岛上出现,肯定就是同道。老魇被老白拉着,已经走得不见了踪影;长生殿的弟兄们正在向他招手,有几位正随着阿波罗尼的弟兄御剑升空;小岛唯一留下的几块露出水面的礁石上,只有三个人还在。郁良,彭磊,还有一个是阿波罗尼的长老斐尼斯,显然,他们是在等这边。 彭磊并没有随郁良他们去阿波罗尼。他们此行,只是送婴纨大姐探家,彭磊并不想去。他把人家的长老那个了,虽然没人知道,但是鸟人毕竟还有一点耻辱之心,对着婴纨的徒子徒孙,好像还是很尴尬的。更何况还有郁良这个老熟人在,不说别的,就是彼此间的辈分就很难理顺。而且,他们若是回到鱼凫城,给自己添油加醋一宣传,鸟人的声誉也是会稍稍蒙尘的。 卡奴也不喜欢抛头露面,虽然最近总是在做露脸的事。现在手上又有了两个可爱的活宝贝,更是恨不得马上会无相宝筏去。云青在这边送礼的时候,彭磊正被一大群人围着道谢,所以也不知道云青在和卡奴说些什么,送的是什么礼。直等到回到无相宝筏,才发现那两个活宝竟然是玉兔和九尾狐。 彭磊心中真的很迷糊,嫦娥的名字送给卡奴,那也只是一时好玩,是哄妹妹的。现在居然连兔宝宝都有了,难道后世传说中的嫦娥仙子真的有?难道就是自己的老婆? 还有那个狐狸,虽然勉强能算是妖精了,但是肉身不稳,内丹不实,比青青的修为还要低,给人做老婆都不行。可是,她竟然有九条尾巴,和传说中的苏妲己一样是个九尾狐狸精。难道它是苏妲己的姐妹? 虽然这九尾天狐非常乖巧,又实在是讨人喜欢,可是彭磊就是不太敢和它亲近。熊媛也不喜欢狐狸!在她的习惯了,除了狗和鸟,那些走兽都是低人一等的。于是这只被彭磊赐名叫媚喜的九尾狐就成了婴大姐的宠物——毕竟人家已经勉强能幻化成人了,所以名字还是要的。至于玉兔,当然是嫦娥的,连名字都不要,只是有了一个昵称,叫什么红眼。 婴纨在阿波罗尼停留了三天,因为先前约定,鸟人要多了解婴纨大姐一点,所以这三天里,无相宝筏上的雄性生物都是心浮气躁,六神不宁;那个不雄不雌的伊尹竟然也是心事重重,整天就是把自己关在控制室里,对着一个个显示屏发呆。 宇宙联盟的战舰早就走得干干净净了,连带着先前他们布置在海岛周围的无人武器站和侦测器,也都没有留下哪怕一个碎片。无相宝筏还是留在海上,就在靠近那个破碎的小岛的地方;大海风平浪静,只有细碎的波浪轻拍船舷,头顶上的天空湛蓝湛蓝的,看不见一丝的云。不过在第二天上,彭磊他们也感觉到了空气中躁动的能量,平时温和的灵息就像是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也变得狂躁不宁起来,好像还在积聚着爆发的能量。 伊尹可能就是在担忧这个,可惜无相宝筏上的人都是各怀心事,没有人和他分忧。彭磊一直在那个残破的小岛上望穿秋水,惦记着婴大姐香喷喷的身体;老魇在上着心事,想着彭磊答应的那个事,憧憬着有老婆的日子;老白则是自怨自艾,整天没精打采,只有青青偶尔的媚眼才能让他精神焕发。 第196章 婴纨终于回来了,鸟人的思想也终于回到了正道,也终于发现船上的气氛很不正常了。不过,老魇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他的修行尚浅,若是马上给他洞房花烛,害的就是莎拉。至于老白,一顿训斥就可以让他清醒了。 凑到伊尹的身边,陪着他一起研究显示屏。婴大姐回来之后,鸟人是在第一时间就得偿心愿,此刻是浑身舒坦,心情也是好得不得了。伊尹面前的显示屏上没有美女,也没有什么风景,只是一条条弯弯曲曲的线,还有不断变换的数字——那有什么好看的?没有了卵蛋的人,爱好也是那么怪诞! “伊尹,我以为你见到了老相好了呢?这些线是什么意思?”鸟人看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 “主人,这是地球上空的空气密度图,还有是各种成分的分布图。”伊尹解释道。 “有什么好研究的?难道大气层出了问题?我知道有个臭氧层,还有等离子层,不会是出了问题吧?” “主人,还真的是出了问题!主人请看,这是等离子层的数据,这几天它正在迅速变化,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消失;还有那个臭氧层,现在我们的头顶上就已经没有了。”伊尹苦笑着,指点着屏幕。 “没有了?”彭磊一吓!等离子层有什么用他不知道,臭氧层他知道啊,那是阻隔太空中的紫外线的。有一段时间,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研究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所以彭磊也学到了一点科学常识。 “怎么会这样?没有了臭氧层,这地球上的生命都危险了!”彭磊的常识也只有这些。 “主人,大气层的毁坏并不是永久的,过一段时间他会自己修复。可是这段时间里,地球上的气候可能会发生大的变化,物种也会有很多的变异。主人请看,这是地球两极这两天的温度记录,几乎上升了五度。我担心,地球上马上就会有大洪灾出现。” “啊!怎么会这样的?”大吃一惊,马上又想起了传说中的大禹治水,诺亚方舟。 第六十五章洪水 经过几天的突击培训,现在老魇都已经成了气象专家了,居然能对着弯弯曲曲的线和乱七八糟的数字来预测自然状态下未来两天的天气情况。当然,老魇的听众也只是春、夏、秋、冬和梅、兰、竹、菊等几个丫头,还有小妖精青青,还有小狐狸媚喜,偶尔还有小兔子红眼。这媚喜和红眼经过彭磊和广成子的灵药灵力的调养之后,内丹已经巩固了下来,已经可以用人身来修炼了,不过彭磊有点顾忌传说,又不相信自己的定力,所以禁止它两个化成人形。 宇宙联盟当然不会撤出地球,深空中,各种监测地球的卫星还有许多。当初彭磊进行大扫除的时候,也是很有针对性的,那些特殊用途的留下了少许。地球的大气扰动对出入大气层的飞船来说还是有一些影响的,所以布莱恩特将军也不会让它缺少,现在伊尹接收的就宇宙联盟的信号。 绕了地球几圈之后才知道,这次闯的祸可能大了!不仅仅是大气层的气流发生了紊乱,海洋的洋流好像也开始走岔路了。最让彭磊想不通的是,连地球的两极都发生了大范围的漂移。这所有的起因都是因为前些天的那场战争,那场不超过十分钟的遭遇战。 彭磊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巴比奇中校他们脱离老白召唤出的旋风,用的居然是空间跳跃。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空间跳跃会使用巨大的能量,引起局部的时空弯曲,一般只是在深空中才能使用的。在小型的星系里,空间跳跃非常危险,空间扭曲产生巨大的引力可能会改变附近行星的轨道,也能影响恒星内部的活动;若是这能量叠加在星球上,它甚至能摧毁比地球还大的星体。 巴比奇中校是艺高人胆大,他们紧急脱离的坐标也是预先计算好的,已经努力地把对太阳系、地球的影响降到最小。但是,他们离开时在小范围内制造了四个空间窗,巨大的能量逸散开来,对地球的影响根本就是不可避免的。 正是北半球的夏季,但是本该是烈日炎炎的大江南北,此刻却是阴风怒号,浓云蔽日,有的地方甚至还在飘着鹅毛大雪。再向北,那片以后属于红色苏联的广袤的领土上,却是春光明媚,桃红柳绿;那些原先只能在长江以南才能见到的花草,却在数日之间,就占领了最北边沿海的滩地;大块的冰山在不断地崩塌,海面上蒸腾着暖暖的水汽。 彭磊在这个时间点上的老家也未能幸免。鱼凫城两面环水,凫水和绕城的小溪都是源自大山,积雨之下,洪水泛滥,小溪成了大河,小河成了大江;山坳低洼处,大水郁积,都成了水库。那个原先68号基站所处的大湖,重新水满为患,波涛汹涌了。 鱼凫城是依着土坡而建,地势较高,而且城中广成子置下了神奇的仙阵,所以山水没法侵入城里去。大水在仙阵的边缘掏挖、切割,在鱼凫城的四周挖出宽宽的护城河。几天的功夫,鱼凫城就成了大湖中的仙岛了。 真的是罕见的自然灾害!彭磊当然不会去关心其他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有限的几处是和他鸟人有关的。尼克托里斯的尼罗河没有好担心的,她那里本来年年就有洪水,只不过今年的水更大一点而已。大水漫上沙漠,说不定沙漠就变成绿洲了。彭磊最关心的是鱼凫城,还有长江和黄河之间的中原大地。 鱼凫城成了仙岛,城市旁边的乡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首先竹山和渔村就完全沉到了水里,丰族和有熊族交界处的小湖城也沉入了湖底,大片的良田变成池塘。只有靠山而居的熊族、羽族等,生活未受多大的影响。 彭磊用了七天的时间考察全球气候的变化,回到鱼凫城时,白浪正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带着城里修行的仙人们也都被他烦得逃走了大半。辰北和关小倩就都走了!辰北是借口回他的九嶷山向他的师姐们汇报他的爱情,关小倩则是回荒城玄界交接族中事物,顺便准备嫁妆。鱼凫城里,找得到的修真者只有关冷城和红袖这样的后辈弟子。 传说仙人都是能呼风唤雨的,当然也应该能够止风止雨。不过红袖他们的修为尚浅,对白浪的求助都是爱莫能助,他们也只是能在围堰筑坝时出一份力而已。 由于战争消耗和前一阵子大兴土木,鱼凫国中本来的存粮就不是太多。当然,如果不是这次超级大洪水,在城里修炼的仙人的关心下,在鱼凫城里的仙阵的影响下,鱼凫城四周数百公里范围内,风调雨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所以鸟人在决定离开之前,还调用了大量的粮食酿酒。 洪水泛滥,白浪当然心焦,暗中不知道将鸟人骂了多少遍了。他当然不知道这祸还是鸟人闯出来的,若是知道,说不定会将鸟人家的祖宗都从地狱里唤起来。 彭磊回来的正是时候,虽然他们的本事没法让地球恢复正常,连广成子都摇头,但是他毕竟有高科技。干脆在鱼凫城的一角开辟了一个军事禁区,围出数千亩水面,把木属性的五行元精做肥料,置上一个微型的核能电站作能源,搞起了无土栽培。据后来白浪述说,那数千亩的试验田在当年一共收获了六季,每季的亩产都在数千斤。为了堆积粮食,白浪为此还不得不加修了许多的仓库。 无土栽培的技术当然是绝密的,鱼凫城里的试验田也只有一年的效应,所以在别的地方,彭磊和伊尹对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人们只能表示深深地同情。 相比起鱼凫国来,黄河边得灾情更加严重。这中段的黄土高原,土质疏松,丘陵起伏,居然很少能看见参天的大树。这个季节,应该正是农耕最忙的时节,但是狂暴的冷雨并没有漏掉这片地方。河道成了大湖,大地上到处是奔流的黄水,原先青翠的草皮被水流剥蚀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深沟。 到处是呼天抢地的人们,暴风雨中随处都能看见袅袅升腾青烟的祭坛。披头散发的巫师在杀鸡宰牛,煮血求神,跳着原始粗狂的舞,甚至还有半裸着身子的妹妹。若不是这恶劣的天气,这舞蹈倒是很对鸟人和他的属下的胃口的。 为了不惊世骇俗,无相宝筏被彭磊安置在稍北面的太一山上,封闭在一个巨大的山洞里。白露她们几乎没有修炼过,着外面恶劣的天气对怀孕的妈妈非常不好,也不适合小孩,所以白露和叶子、红药她们就都留在乾坤界里。那里面还有保健医生,万一有个伤风感冒什么的,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一大群的丫头,还有宛儿和莎拉,男人有彭九,还有伯克他们做邻居,所以乾坤界里是足够热闹的。白露她们根本就不用担心彭磊的安危,因为这次连老神仙都留在了外面。据说自然的灵息虽然不如乾坤界里纯净充裕,但是在那个环境中修炼能锤炼人的意志,所以连如玉都回到了无相宝筏上。所有的人和妖都在广成子的带领下,在太一山里修炼起来。 老魇和老白当然是没有修炼的时间的,彭磊带着他们,还有伊尹,划着竹筏小船,在大水里寻找传说中的城市。每一座的祭坛下,几乎都能找到许多被毁坏的村庄。彭磊还真是有点想不明白。板着手指脚趾算算,从那天开始,去掉等婴纨大姐的几天,去掉和婴纨大姐亲热的大半天,去掉满世界巡视的几天,去掉在鱼凫城指导生产的小半个月,这样算来,差不多也要有近一个月了。一个月不间断地下雨,天上堆积了多少的水啊? 看着水中漂浮的尸体,许多的猪牛,许多的人,其间大多数还是妇女孩子,那一刻彭磊心中的怜悯极度地膨胀,真是无比的痛心,恨不得自杀以谢罪天下。 第197章 老白和老魇不是人,虽然在努力地学做人,但是人类的感情多复杂呀,也不是他们一时半会儿就能学全的。对水面上随处都能见到的尸体和毁坏的房舍,两个妖精是根本就没有感觉,仿佛就是天经地义的。飘在水中的浮尸中,有些个是很年轻的女子,老魇和老白甚至还在偷偷地感慨,那些女人若是不死,若是被他们早点找到,带回家做老婆肯定不错。听得彭磊义愤填膺,恨不得将他们扔进乾坤界里去。最后是罚他们两个小妖精乘一个大竹筏,在水中收集人和动物的尸体,集中到高地上埋掉。 据说这是预防瘟疫,是环保行动,是救灾中必须要做的。由于鸟人的冲动,两个小妖精就成了华夏历史上有史料记载的最早的科学救灾人员。传说帝舜时,天降大水时,百川为泽,人畜淹死者无数。当时有一个叫益的勇士,在另一个不知名的神的帮助下,将死去的人和兽都安葬在高山上,让他们的灵魂得到安宁。这个叫益的勇士身披黄金的盔甲,身高过丈,光着大头,手中常常拿着一根黄金打造的长矛,非常威武。后来帝舜听说了他的名字,倾慕他的勇猛,就让他协助大禹治水。 这个益就是老魇!自从和莎拉订了亲之后,老魇一直对自己的名字不满,一直缠着伊尹给他改名字。据说,“魇”不是好词,是老白和小黑在城里听人说话时听来的,老魇当时不知词义,只是想要名字,所以欣然接受了。现在不同了,有了老婆的人,不能给未来的老婆孩子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老魇现在应该叫老益。名字读音差不多,但是意义却是天壤之别的。 老魇不知道他和老白的苦差会流芳百世,所以工作是在满腹的牢骚中进行的。他们两个,一个借着风势做船夫,一个不怕脏,不怕累地满世界寻找遇难者,那行为确实让活着的人感动。要知道,有些人和兽都在水里泡了许多天了,几乎就是烂了。可是老魇那个诚心,仿佛根本闻不到那个恶臭,看不见尸体上爬满的蛆虫。试问人世间的正常人,有几个能够这样? 他们不知道,老魇小的时候,那种腐烂的尸块还是他的食物,在老魇的眼里,蠕动的蛆虫和香喷喷的红烧肉一样是美味。当然,做了人之后,老魇是彻底改变了他的饮食习惯,再也不以腐肉为食了,至于厌恶,那当然也是不可能的。彭磊一时的善心冲动,居然成就了老魇百世的善名,那也是鸟人未曾想到的。 其实彭磊让老魇他们去清理水面之后,心里是很后悔的。这远古时期,虽然人口不少,河中的浮尸堆积,但是村与村之间都是相隔遥远,每一个村落的人口也不多,最多也就是几千人而已。大水中死掉的人其实并不很多,附近就是黄河,人畜的尸身都顺流而下,向大河汇集。只要注意饮水,一般瘟疫流行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而且,据说一般疫情的流行都是在灾后。老魇和老白的举动,有点是多此一举的。 彭磊希望能知道整个洪灾的情况,还有天气的变化,天气发展的趋势,地球磁极的异动等等的情况,这个工作非伊尹莫属。所以伊尹只是陪鸟人在风雨中转了半天,就回到了无相宝筏上,彭磊又回复到了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孤家寡人一个。如果没有叫老魇和老白去做那个事,他彭磊也不用亲自动手撑船摇橹了——当然,那动作只是掩人耳目的,他的独木舟安置的是最新的磁流动力,还可以远距离遥控,上面还有比较简单的武器系统。若是真的能拿到他出生的那个文学,或许能让007的座驾也相形见绌。 一个人行动虽然有些无聊,但是在安全能保证的情况下,好像也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所以彭磊也没有找人陪——无相宝筏上人还是有的,可是那些个妹妹都像天上的仙女似的,根本不适合在这天灾肆虐的场合出现。 游荡了一天一夜,救济的口粮送掉了两船,彭磊终于在一个小山上停了下来。正是黎明时分,天色虽然还是阴沉,但风却是小了,雨好像稍微弱了,气温也在迅速回升。彭磊看了一眼身上的电子气温计,20°,在正是六月的季节里,这温度很不正常,但是比起前些天来,已经升高了好多了。 第六十六章五雷轰顶 历史上关于洪水的记录好像从来没有过,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洪水都只是传说中的东西。西方神话中有海神波塞冬,有诺亚方舟;中国神话中有四海龙王,有大禹治水。传说地球上洪水肆虐时期有许多次,有几次几乎将人类全部灭绝,比如诺亚方舟的那一次。 让彭磊心里稍安的是,这次虽然暴雨连下了几十天,两级的冰山消融,海面上升,但是在低纬度地区,气温骤降,即使是不高的山脉里,溪水也冻成了冰川;积雪不化,居然成了雪山。广成子带着大家修炼的太一山,海拔好像才两千多米,可是那里这些天一直就是在下大雪,整个太一山几乎就成了一座大冰山了。 这次的洪水一定不是传说中诺亚方舟的那次,这次没有死那么多的人,至少现在还没有! 彭磊的独木舟停靠的地方是一个高不过数百米的小山峰,是附近这一带的最高点。原先应该是有植被的,现在到处是裸露的红色岩石,一道道沟壑里奔流着黄浊的泥水。站在高处看四周,茫茫的水汽中,一个个冒出水面的高台上青烟缭绕——彭磊不得不佩服!这么大的雨水里,居然还能将火烧得这么旺,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连广成子也没有办法让地球那躁动的大气层恢复平静,鸟人的修为当然更是无能为力,他现在只能做“救世主”,把储物环和乾坤界里能动用的粮食拿出来救济。这祸虽然最后还得和外星人算,但是他鸟人也脱不了干系,所以彭磊这次倒是诚心诚意,带着赎罪的心里在做事,真的很累! 山上居然还能找到下不到雨的山洞,让彭磊有些意外。在一个南向的悬崖旁,有一个天然的小山洞,口小里大,洞口微微向下倾;里面平整干燥,足有近百个平方。现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山洞简直比国王的宫殿还要舒坦。 事实上,山洞里确实是有人住的,但是只在靠近洞口的一角用乱石围出一块,铺着厚厚的茅草,还有编织精致苇席;山洞的里面,许多的小窟窿好像接通深处的洞穴,隐隐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那些小窟窿还是天然的换气孔,所以在那边有一个乱石砌成灶台。 山洞的深处,堆积的干柴不少,还有几个陶罐贮藏着稻谷,甚至还有几个新鲜的瓜果。洞口平整的地方,纺车、织布机一应俱全;看整齐地堆叠在苇席上的衣裳,完全可以确定,这家一定有一个勤快的女主人。不过鸟人也是有点不解,怎么苇席上只有一个枕头? 彭磊是过了一阵苦日子的,知道这个年代什么是小康生活。看这山洞人家的家当,完全可以称得上富裕。那衣裳都是细棉织成,裁剪精细,还染过色,印过花。普通人家的服装,大多还是粗麻布,即使是细棉布,也很少这样浸染花色的。这山洞人家绝对是个富农,但是如果只是一个女人,可能吗?这是农耕社会,男人才是主要的生产力! 除非她是女巫!可是,女巫用得着自己纺线织布吗? 主人不在,彭磊却是不客气。石桌上的水果肯定是绿色食品,绝对是纯天然,尝过,味道果然不错。他那个陶罐中的稻谷却是不怎么样!虽然山洞里很干燥,没有发霉虫蛀,但是他的谷粒又小又瘪,根本就不如鸟人自家的颗大粒圆。 看在吃了她几个水果的份上,彭磊干脆做起了好人好事。从储物环中取出微型碾磨机,片刻功夫,就将陶罐中的稻谷全部变成白花花的大米,那一罐高粱籽也被他磨成金灿灿的小米。干得兴起,干脆把自家的也拿出一点,直到将山洞里的瓶瓶罐罐全部装满,鸟人才借着那个灶台生火造饭。 这家主人明显的是个女人,可能还是相当漂亮的美女,所以鸟人才会有这样大的兴趣。不知道这位美女回家时,看见满锅的白米饭,吃到瓦罐中肥美的山鸡鲜菇汤,闻到烤全羊的浓香,会是个什么样的神态。 想想也是奇怪,这么早的天,这家的主人怎么会不在家里?要知道这种鬼天气,田里的活根本就是没有了。山里或许能采到一些野味,但是这山洞人家不缺吃啊,用得着这样起早吗?彭磊忙完之后,在山洞前修炼了一会儿,气旋满世界铺开,在附近数千米内就是没有找到落单的人,也就是说,山洞人家的主人根本就不再这个小山上。 放着家里这么多的粮食,居然敢远离,这里的社会治安绝对是不错的。 找不到这里的主人,彭磊又不愿意去正在搞祭祀活动的那些高地上凑热闹,干脆就在山崖的上面修炼起来。彭磊做事,常常是三分钟的热度。学习也好,练功也好,若是他能持之以恒,早就成了大家了。当初若不是他的外公逼着,他的太极功夫和中药常识也不可能会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本性难移,鸟人现在修炼做仙人也是三天打鱼,两头晒网的。天机子传下的秘诀他根本就没有好好练,上次向雷震天讨来的万雷引的法诀也只是好玩了几个时辰。这次慈悲心发,救苦救难了两天,鸟人已经热度大减了。反正还有老白和老魇在努力,还有伊尹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他在这儿偷懒几刻,也是心安理得。 确实也应该温习一下功课了!这些天来,他鸟人只有那个鸟东西是一直不得闲着。 第198章 如果不是趁早提升一下自己的体力,总有一天会精尽人亡的。 撑起一把大伞,彭磊渐渐地也进入了物我两忘之境。 万雷引的法诀就是把自身的能量揉和进天地间的灵力中,把雷电属性的气息直接导入身体,再通过身体的诱发,在灵力所及的范围内引起雷电效应。原理非常简单,修炼起来也不难。据说最难的是开始阶段,需要让身体能同化电能。若果做不到,后面的修炼就根本没法进行;若是修炼不慎,也可能引雷击身,送掉自己的小命。 普通的修炼者,等修为到了一定的层次,都是能够使用掌心雷的,不过那样的掌心雷和万雷引的掌心雷是绝然不同的两中。普通的掌心雷,是将体内的灵息放出体外,激起虚空中的微粒电离,形成雷电。万雷引的掌心雷,那是将身体作为电池,把身外灵力能够达到的空间作为导体。一旦引发,虚空中游离的灵息都会成为雷电的增强剂,这也是它能作为一门绝学存在的原因。 彭磊的身体是被鸿蒙元气改造过的,连元婴都是如神器一般地被鸿蒙元气滋养着,普通的雷电当然不可能伤得了他的元神。不过,初练乍始,吃一点苦还是免不了的。毕竟要储存雷电的能量,经脉还必须重新调整过来。 万雷引的法诀其实非常霸道,极容易伤到修炼者自身,所以修炼的时候一定要循序渐进,从最基础的慢慢练起,让身体也能有个适应的过程。鸟人不懂啊,他也没有那个耐心。灵力在丹田一转,感觉自己就已经入门了。试一试,还真是能够在身边的雨雾里引出丝丝的电弧花,鸟人这个得意,马上就将修炼推进到了下一层次的千雷劫。 彭磊不知道,他有元神从乾坤玉璧中借来的鸿蒙元气的供应,就是现在马上修炼最高层次的万雷引法诀,也是能激起天地间的效应的。他自以为是天才,是进步飞快,心中那个得意,对照着雷震天传授的法诀,居然将千雷劫的诀要也连了起来。 彭磊现在的修为,按照正常的层次来划分,也就是元婴中期的水平。在这个水平上,能将掌心雷修炼纯熟已经很不错了。千雷诀能引起大范围的雷暴,自身作为引雷的中心,也必须能迅速同化雷电的能量。否则,一旦雷暴起时,肉身来不及消化及身的雷电,引雷者也可能会被雷电烤熟。彭磊哪知道厉害啊?以为自己是天才呢,根本就是毫无顾忌。 一道道灵诀幻成丝丝缕缕的亮银色丝光,在雨雾中漂浮。气旋向虚空发散,在丹田渐渐凝成元神的实体,元神的双手也渐渐跟上身体的速度,于是,一缕缕的电光也在元婴的周围泛起,串成一张有蓝色的电网。 电光刚起时,彭磊还微微得意,可是马上他就感觉到不好了。元婴结出的灵诀越来越纯熟,肉体的双手居然有点跟不上节奏。身外的电光在迅速增强,范围也在迅速扩大。也幸亏刚才查过了,周围数里内没有人,否则鸟人无意中又要杀生了。 漂浮的电弧在向高空蔓延,彭磊的经脉已经有点承受不住电弧滋润,正想回收法诀,电光已经接通了高空的云层。云雾翻卷,雨突然就停了,原先灰蒙蒙的天,突然间变成了浓黑,一道道刺目的蓝光劈空而下,在彭磊的四周狂乱地激射。彭磊的身外,灵诀化成一个透明的蓝色光团,将近身的电光反弹向远方。也是很神奇,接触他身外那个光团的雷电,在反弹出去时,好像变得更加暴烈。 轰轰隆隆的震响在虚空回荡,四周被雨水泡烂了的黄土,几乎在瞬间就被烧成了砖陶。这是方圆数十里内的最高峰,绚烂的雷光在阴沉的天幕下爆开,这山岗仿佛成了巨大的灯塔,无数人都在向这里瞩目。 彭磊当然不知道他正在成为万人膜拜的对象,他现在正在和自己作拼死的斗争,努力要截断从重阳节里输出的灵息。不过,真的不容易! 第一道惊雷及身的时候,彭磊就知道不好了,凭他的肉身修为,是绝对消化不了那巨大的能量的。好在他有救命的乾坤玉璧!意念一转,电光中携带着的能量从他的经脉中直接冲入乾坤玉璧里。就只是这一下,也差一点将他导引雷电的经脉烧焦。 雷电冲入乾坤玉璧,将彭磊在乾坤玉璧中滋养着的另一部分元神也惊醒了,极速地融入先前那个正在结着灵诀的元神。元神的体态在一瞬间膨胀了一倍不止,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急速地化成纯粹的灵力,在彭磊的身外爆炸般地震荡。虚空中飞驰的雷电比刚才的雨丝还要密了!这已经不是千雷劫,已经是万雷引的初级层次。 彭磊当然可以马上停掉法诀,但是如果没有法诀引出的这个防护罩,他的肉身眨眼间就会被烧焦。他自身的修为,根本激不起这样程度的防护。为了这身臭皮囊,于是他只能慢慢地收功,于是这天色也只是慢慢放亮,空中的雷电也只是慢慢地减少。 不过,如果能够平平安安地完成收功,那就不是鸟人了!能招引出这么强的雷电,除了重阳节里取之不竭的灵息外,自身至少也是有一点成就的,是不是?彭磊本来就是急性子的人,最近又总是一帆风顺,顺得他都忘了自己到底有多少的斤两了。慢慢地收功劳心劳力,彭磊渐渐地就不耐烦了,收功的速度渐渐加快。 他不知道,在千雷劫的初级层次时,万雷引这个特殊法诀所能诱导出的肉身第二防御,就是那个透明的蓝色护罩就会消失,千雷劫的所有能量都需要施诀者自身修炼的灵力去同化。彭磊现在的身体,初级的千雷劫或许勉强能够应付,但中级层次的雷暴,对他来说,绝对是超负荷了。 灵诀缓缓收起,感觉到身外的雷电在迅速减弱,彭磊又得意起来。渐渐地切断和乾坤玉璧的联系,把身外的灵息迅速散开,彭磊双手结成兰花指,就在千雷劫的层次上准备收功了。身外那个透明的蓝色光罩的能量极速减弱,虚空中幻灭的雷光迅速消散,雷电的能量除了一部分逸散在虚空中外,少部分却是迅速凝聚,回馈到彭磊的身体。 彭磊的修为若是再高上一点,这部分回馈的能量正好滋润他的身体,弥补他刚才的损耗。不过他刚才招引雷电的灵力是借来的,这一刻回馈的能量却是猛了点。彭磊急急地将能量导引到乾坤玉璧,也无法完全消去那爆炸性的能量对身体的冲击。 这一下真的就像是传说中的五雷轰顶!只听“喀拉”一声,鸟人身体上炸出一团耀眼的蓝色火光,他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就口喷鲜血,人事不知了。 第六十七章又遇红颜 彭磊知道自己没有死,但是就是睁不开眼睛,连一贯灵验的气旋也展不开来。 原先他的元神就是分成好几份,大部分寄生在乾坤玉璧里,小部分分散在经脉里。此刻经脉淤塞,散在经脉里的那部分元神差一点被雷电轰没了。不过他在最后的那一瞬间连接了乾坤玉璧,所以原先寄生在乾坤玉璧里的元神也在那一刻回到了那个五行元精团里。这时彭磊虽然不知道身外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是那遁入乾坤玉璧里的元神又回到了丹田处,正重新聚集被震散到四肢百骸的元神碎末。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也混杂在鸿蒙元气里,从元神的丹田散出,慢慢地疏通淤塞的经脉。 终于能感应到胸腔胀缩的那种舒坦了,气流出入鼻孔的那种感觉真是很奇妙,那一刻彭磊的心中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激动。心脏在轻缓地跳动,血在欢快地流,围绕着元婴的气旋不断地散开、收缩,终于在身体里激起一个个的漩涡,旋涡的中心又重新凝成一个个的小元神。彭磊知道自己又活过来了,好像元神的强壮程度更胜从前,经脉中的那一个个小元神也都是比以前坚实了数倍。 这是真正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不定修为就因为这一下进步了,回头倒是要让广成子帮着测验一下。 眼睛其实早就能够睁开了,气旋也早就能够散出体外,探测身外的世界。但是这段时间彭磊潜心接续经脉,是真正的心无旁念。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还在雨中,是躺着还是坐着。 眼睛缓缓地睁开,身外果然还是一片灰暗,不过,雨好像是停了,听不见这些天最熟的那淅淅沥沥的声响。他的身体居然是躺着,而且是用一种最标准的姿势平躺着。身下是碎石黄泥垒平的床,床上铺着厚厚的茅草;头下有茅草扎成的枕头,身上穿的衣服竟然是蓝印蜡染的细棉袍,好像也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两边不足一米的地方,是碎石和着黄泥垒成的墙,高也不过一米多,若是彭磊站起身来,或许只能到他的胸口;两边的墙上架着几根木条,上面铺着厚厚的茅草——我说怎么看出去是灰蒙蒙的,原来是被人盖住了天。 彭磊的心里这时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这一刻真的愿意为那个替他搭棚遮风挡雨的人赴汤蹈火。坐起身来,头几乎要撞到上面的茅草,但是茅草编成的门在他的脚边,他若是想出去,在不损坏这小房子的前提下,只能往前爬。 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为了不吓着那个可能是自己恩人的人,彭磊把伸向草帘的手缩了回来。跪着身子,翘着屁股,昂着头,瞪着眼,这一刻的鸟人,就像是一只乞食的狗。 草帘一动,一道刺目的光照了进来。彭磊瞪大着眼睛,屏着呼吸,想在第一时间看清来的是什么样人的,没想到外面是这么明亮的天。赶紧闭目呼气,还没有等他再次睁开眼睛,一片温暖就撞上他的嘴唇。 第199章 惊呼声是两个人一起发出的,进来的人软软地向旁边倒下,彭磊是条件反射般地跳起。伸手抱住倒下的人,也顾不得保护现场了,人腾身而起,在纷飞的草屑和泥石中,跳上了一块数米高的巨石。 “你是什么人?”仿佛是心有灵犀,又是两个人同时发问。 彭磊这个时候竟然是心情激荡,欲火焚身。看他抱着的人,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少妇。虽然身上沾满了草屑泥浆,脸色因为惊吓而惨白,但是柔然的腰,那精致的五官,那鼓动的胸口,还有那灼热的小腹……真是一个诱人犯罪的尤物! 她是谁?彭磊一边暗骂自己无耻,一边强压着心火,将怀抱里的美人轻轻放开,在脸上挤出一个他认为应该是最美的微笑,问道:“我应该怎么称呼姑娘?一定是您替我盖了这间遮风挡雨小屋的,是不是?” “妾、妾身姜原,君子何人?何处来?”美女轻抚着起伏的胸口,一边整理凌乱的散发,掸掉身上的草屑,一边轻声问道。 “我?我叫彭磊,是从那边,南边很远的地方来。”彭磊也是整理衣裳,拱手回答。毕竟他在这个时间点上也是一国的君主,好像也是能登堂入室的贵族。 拂过衣衫才知道,原来这美女真是自己的恩人,身上的这衣裳明显的和美女穿的是一个布料,还可能是这个叫姜原的美女临时替自己做的。衣服的式样很简单,没有袖子,只是一块布挖了两个洞,胸口处有一个很精致的纽扣,腰里是一条宽宽的腰带。这衣服的里面竟然是空荡荡的,他原先的衣衫早就不知到去了哪里。 强压下去的心火又忍不住窜上脑门——是姜原替他彭磊换的衣服,她竟然将男人剥光了,那不是什么都被她看了去了吗?自己被雷电反震后的这一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彭磊忍不住要抓耳挠腮了。一挠头发不要紧,又是一吓,头顶上竟然只有短短的一寸毛,几乎就是第二个老魇。还好,臂上的储物环还在! “您是彭磊的恩人!请受我一拜!”吃惊归吃惊,礼是不能少的。 “妾、妾身不敢受!君子居然真的活过来了!”姜原脸上的白迅速被粉红色淹没,喃喃着,有点手足无措。 “我死了吗?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的?姑娘照顾了我多少天了?咦?什么时候开始不下雨了?”彭磊的问题一大堆,有的问题当然是瞎问的。比如,这个地方叫高辛,那是他早就知道的,他系舟停留的小山叫历山,那也是他早就知道的。 姜原的气息渐渐平缓下来,两眼闪着亮光,眼神定在鸟人的脸上,好像有点魂不守舍。好久,才竖起尖尖的十指,边数边喃喃地答:“磊公,睡了有半个月了。这山原来叫历山,现在叫夏雷山。我们见到磊公时,磊公浑身焦黑,我们以为磊公是死了呢!” 盯着姜原的十指稍稍发了一下楞,彭磊强摄心情,游目四顾——真是惭愧,站到阳光下也有好几刻了,那双贼眼居然还没有离开过姜原身外三寸。传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来思考问题的,看来一点也不夸张。 这是在半山腰,距离他泊舟的石滩不远,离那个他煮饭烤肉的山洞倒是不近。一片乱石,朝向东南方,背后是十数米高的一片断崖。他练功的地方在西北面的峰顶,抬头望,直线距离好像也不远。正是清晨,太阳刚刚跃出水面不久,还没有升上一竿高,明亮的辉光中还带着淡淡的红色,照着锗红色的山石,那沟隙、裂缝处湿漉漉的闪光,如新鲜的血在流动,特别刺目。 那个他临时的家彻底塌了,变成了一大堆的乱石乱草。不过,看那石堆上的黄泥蒿草,如果真的是眼前这双晶莹剔透的小手所为,这小手怎么还是这样光洁细嫩? 姜原稍稍喘息,继续在说:“磊公一定是坐船漂泊而来的,那边我们找到了磊公的船。嗯,现在还在呢。半月前,雷神降临历山,当时是满山的雷电,磊公一定是那时遭了难。我们在这里找到磊公时,磊公已经没了气息。当时我们将磊公埋在这乱石堆的,可是第二天妾身经过这里时,发现乱石堆上有霞光升腾,所以妾身将磊公的坟改成小屋。天见可怜,磊公真的醒过来了!” 姜原没有说的是,她将彭磊从坟墓里挖出来时,彭磊还是浑身焦黑,赤身露体的,连小鸡鸡都被烧成了黑棒。但是彭磊居然有心跳,所以姜原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给他盖了一间小屋,还每天两次给鸟人擦身。一般烧伤烫伤的人,那都是会腐烂发炎的,但是这个在山脚下捡到倒霉鬼非但没有发炎,一块块掉落的黑痂下面,居然是粉嫩的新肉,这也是让姜原坚持悉心照顾他的原因。 彭磊身上的衣服是第十天上才穿上的,之前他一直是光溜溜地睡在那间小小的石屋里,大多数时间还一柱擎天。他那东西上的黑痂也是姜原的小手细心地擦去的,当然,姜原还做过什么小动作,她是更加不会坦白——这鸟人,若是知道眼前这个小美人为他擦过十几天的身,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神气活现。 “可能真的是雷神降世吧?或许他认为我是无心冒犯,所以不要我死。多谢小姐的照顾,可惜我身上什么也没有,不能报答小姐的大恩。”彭磊这两句说的倒是很诚心的,人家看见自己时是赤条条的,除了手上的储物环,真的什么也没有。储物环里当然有好东西,但是也不能当着人家的面取啊。 “磊公能遭雷击而不死,一定也是大贵之人。妾身的家就在山上,公若不弃,可到家中稍作休息,待奴为公煮些汤喝。”姜原脸上的红晕渐渐淡去,神态也恢复了自如。 “原来山上的石洞就是你的家?”彭磊心情恍惚之下,竟然把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 “公到过奴家的家?”姜原显然也是一吓。 “嗯!大水连天,在下到处寻找可以避难的所在,在历山稍息时,到过上面的山洞。请小姐原谅在下,未经主人的同意,我吃了洞中的几个鲜果。我以为这里是神女修炼的仙山,心中惶恐,下山时就遇上了雷暴。以为是神对我亵渎仙子的惩罚呢!”彭磊马上想到了他在洞中所做的一切,有些是超出现代这个生产力水平的。若是老实承认了,说不定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美女虽然可爱,但是……还是低调一点吧! “一定是神可怜奴家,一定!”姜原喃喃着,小手扶上彭磊的手臂,“磊公能走吗?磊公遍游天下,妾身想听听磊公的见闻呢!” “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来,让我来扶小姐。”彭磊反过身来,抄住姜原柔柔的细腰,脚尖点地,施展出好久没有用的轻身功夫,踩着断树碎石,腾云驾雾般地冲上山崖。 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一般的男人都会想方设法地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彭磊这样的男人更是这样。这一番卖弄,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山洞口。姜原哪里遭遇过这样的阵仗,小脸又回复成惨白,整个人瘫软在彭磊怀里,恨不得和鸟人粘在一起。彭磊停下脚步时,她还是浑身酥软,根本站不直。 “彭郎一定是上天的神!”只会痴痴地盯着鸟人的脸,傻傻地自言自语。 “小姐,这是普通的轻身术,神仙都是会飞的。”彭磊笑道。 被美女崇拜的感觉就是爽,看着姜原痴迷的眼神,鸟人几乎要忍不住真的飞上一回。还好,最后是强压住了冲动。不过,那红红的小嘴,细细的喘息,却实在是让人没法抗拒。低下头,还是在那颤动的红唇上轻轻地舔了一口。 “嗯!”姜原的身子猛地一震,双臂一紧,整个人几乎悬在了彭磊的身上。彭磊的脚步没有停,不过最后跨入山洞的这一程,姜原是被他抱着走过的。 山洞里其实没有坐的地方,所有的貌似凳子的东西都是粗糙的山石。在彭磊看来看来,能把美女放下来的地方只有那个铺着厚厚的软草的床。 这姜原不知道为什么独自一个人生活在这里?或许也是像绢一样,是被夫家赶出来的。看她在男人的怀里很享受的样子,一定是很久没有被男人抱过了!这样的美女,居然被社会遗弃,老天有没有眼?这一刻彭磊突然想起了绢和竹女,怀抱里的女人,那眼睛里痴迷的神情,怎么和绢那么的相似? 轻轻地一吻,不似刚才,这一吻鸟人带着浓浓的温情。 “彭郎,帮妾身生个孩子好吗?”喃喃的声音如梦中的呓语。 “生个孩子?什么?”彭磊大吃一惊,终于清醒了过来。 第六十八章送子 彭磊知道,这古代的单身男女,对两性间的那个事并不是特别拘泥的。只要是单身,只要两个人对得上眼,那么随时都可以做那个事。可是这位小姐的要求还是吓了彭磊一跳,这是他到这个时间点上后,遇到的最直接,最大胆的要求。 两个人认识还不满十分钟呢! 彭磊的惊诧并没有赶走姜原的热情,双手死死地搂着彭磊的脖子,胸在彭磊的胳膊上揉着,腿更是紧紧贴着彭磊的小腹。她的小脸已经成了艳丽的玫瑰色,气喘吁吁,头贴着彭磊的脖子,呼出的热气几乎能冲到彭磊的脚跟。 看她的小样,那就是一个久旷的怨妇,好不容易逮到一个男人,还是彭磊这样男人中的男人。彭磊知道姜原肯定研究过他鸟人的身体,所以才会这么猴急。他彭磊昏睡了十几天,身上的衣裳都是这个小美女换的,据说她每天还要来照看一次,是人就都会好奇的,毕竟彭磊是个很难的的男人——彭磊对自己的身体一向是很失望的,唯有那个男人的根本是他的骄傲,也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来和其他男人相比的东西。 第200章 可惜那东西在正常的时候都是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所以也只有见过、试过的人知道它的好处。 女人也好色,尤其是这种没有男人照顾的女人!正好男人也需要,彭磊也不是那种吝啬的男人。俗话说得好,助人是快乐的根本!这大家都开心的事,不做那就是傻蛋!而且,那个火热的身子在怀里摩擦,彭磊的下身早就不听他的了。 两个人都是薄薄的一层衣裳,露胳膊露腿的,内心的炽热通过裸露的肌肤互相交流着,连彭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个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了。生孩子的动作彭磊是无比的纯熟,而且还会生出许多的技巧。那个姜原当然也不是处汝,但是她生活在这个蛮荒年代,她原先的男人虽然富裕,也不可能有鸟人那么多的经验和知识。只是动作和姿势,彭磊就能搞出几十种来,大多数都是姜原没有听说过的。一开始姜原还是狂热地索取,很快就只是被动地坚持了。不过,彭磊给她的愉悦那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即使是身体疲累,还是赖在彭磊的怀里不肯离开。 “宝贝,你多久没有和男人做这个了?这么疯!”看着昏昏欲死的姜原,彭磊心里是偷偷地笑。 “我……前些天郎君昏睡的时候……可是……”姜原羞愧欲死,不过还是老实交代了。 “什么?”这次轮到彭磊昏倒了——这年代的女人可真是大胆! 姜原其实坦白得还不彻底,她是怕彭磊在昏睡时也有知觉,所以才吐露了一点点。诸位想想,在第十天上,彭磊身上的黑痂就已经完全脱落了,露出了新生的肌肉。那个坏东西还经常是竖着的,姜原为他擦洗身子,那东西这么雄壮,当然是要稍微玩玩的。姜原独自一个在这孤山上生活,她是个正常的女人,正常人的欲望当然也会有。彭磊这样躺着,竖着,连姿势都不用调整,姜原试过几回也是极正常的。不过姜原就是奇怪,任她在男人身上怎么使劲,彭磊就是很吝啬,就是不肯付出。 姜原需要的是男人的种子,肉身的愉悦那是其次的,所以她一开始就求彭磊帮她生孩子,没有丝毫的生涩。醒过来后的男人果然不一样,给人的抚慰是无微不至,付出也是无比慷慨。姜原舍不得那些好不容易求来的种子白白地流掉,干脆将身子搁在男人的身上,倒挂着身子休息。 “宝贝,不用这样的,只要里面的一小滴就够了。”彭磊将姜原压在身下,笑着安慰。 “不!郎君不知道的,我一定要有一个孩子。”姜原努力地将身体抬起,挣扎着解释。 “要个孩子还不容易?我辛苦一点就行。宝贝,你先歇一会儿,等会儿我们再来。” “我……多谢郎君!妾身给郎君煮汤去。”姜原挣扎着爬起身来整理衣裳。 真是世道变换,什么奇遇都会有!彭磊现在是感慨万千,哪里想到做这种事还会被人感谢的,好像成了吃软饭的了。那哪成啊?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层皮!在这种事上,他鸟人必须是主导者,“送子”也应该是主动送的。 一把将姜原按下,一口津液渡去,顺口送下一粒金丹。姜原没想到这个男人会这么强劲,金丹在嘴里化成一股暖暖的汁,流到肚子里是,又化成熊熊的热火。刚才还是酸疼欲死的小腹、腰腿,突然间又生满了精力。小手撩处,男人那还没有干透的东西又是火热坚挺。一声惊呼还没有出口,那东西已经从手中挣脱,滑入了身体的深处。 这一次彭磊不再轻易付出,直干到天色昏暗,月上南天,试过了所有鸟人知道的动作,才放开闸门,大泄收兵。当然,彭磊也做了几番小动作,趁两人身体交接,唇齿相偎,帮姜原将体内的金丹化开,帮她稍稍调理了一下经脉。这样一来,这位姜原妹妹长命百岁是绝对不成问题了。 即便是有金丹滋润,姜原也经不起这样没日没夜的折腾,更何况金丹的药力在体内化开,也需要时间吸收,所以彭磊鸣金收兵的之后,这大胆的美女只是呻吟了两声,就沉沉睡了。彭磊当然没有时间在这里陪她,对鸟人来说,付出这么多已经够慷慨了,毕竟这美女是别人家的女人。 欢好的时候,彭磊从姜原的嘴里也陆陆续续地知道了一点她的背景。原来她确实是当地一个首领的女人,因为没有生孩子,才独自一个人迁到这个山洞里。和绢的被逐不同的是,这是她自愿的。据说这山上常常有神灵经过,能赐给凡人幸福。姜原希望,一个人在山洞里生活,每时每刻都能让神灵听到她的心声,能赐给她一个孩子。果然,神是有灵的!那铺天盖地的雷暴下,那个被烧成焦碳的男人还能复活,他的那个雄壮的根,如果不是送子的神物,那还会是什么呢? 姜原以为神是让她自己索取的,谁知自己努力了好几次,这男人就是不交货。后来才知道,只有在两情愉悦的时候,生命的种子才会生根发芽!(是那个男人说的!)意乱情迷的时候,姜原将她对鸟人所做的全部坦白了,所以彭磊离开的时候,也是没有丝毫的遗憾。 半个月了,老白和老魇早就结束了他们的工作,回到了无相宝筏上。彭磊心中郁闷,作为一家之主,他失踪了半个月,居然没有人出外找找,家里居然还是风平浪静。也幸亏他鸟人命大,若是直接被雷劈死了,岂不是连收尸的人也没有?不过,任他怎么不满也没有用,根本找不到人发泄。老魇和老白或许是厌倦了埋死人的工作,居然也闭关修炼起来。整个无相宝筏上,还醒着的人就只有伊尹这个太监,还有半梦半醒的广成子。 其实熊媛她们修炼的地方也不是在无相宝筏上,而是无相宝筏边上,群山中广成子特意布置的一个仙阵。既然是集体修炼,那么安全是第一位的。熊媛她们都是广成子的师母,平日里也没有时间辅导,这次是一个机会,是广成子动员大家一起修炼的,他也可以省却许多的精力;反正彭磊暂时好像也不准备离开这里,那些外星人最近也不可能再会有什么大动作,而且大水未退,鸟人自己也是什么事情也不能做。 按照广成子的意思,彭磊也因该停下来修炼,巩固被雷损后又重生的肌体。可是广成子也说不出这次集体修炼要多长的时间,若是一下子几个月,那绝对不是彭磊能忍受的。别的不说,这几个月里,说不定叶子和红药就生了。老婆生孩子,老公若是不在身边,那是很不道德的。 老白和老魇的闭关修炼也是广成子的意思,老仙人也有理由,这两个小妖精是彭磊的左膀右臂,但是他们的修为实在是拿不上台面,也就是能唬唬人而已。反正彭磊暂时无事可做,或许彭磊也要停下来修炼,于是老神仙就先斩后奏,先用大神通将两个妖精的元神打散,用纯净的元素重新培育,再加上一缕鸿蒙元气。这样的造化,比小黑的蓝乂丹还要好上数倍,这也是两个小妖精平日里恭敬孝顺所得来的报应。 老神仙这样做,同样的也是给家里其他的一些妖物一个榜样:只要孝顺,将来主人是不会忘了她们的! 彭磊的家里,现在确实是成分很复杂的。小妖精还有青青、媚喜和小兔红眼,还有仙鸟小白,另外还有外星人伊尹。除了伊尹,这一刻连媚喜和红眼它们都陪着它们的主人修炼了。伊尹也想,不过他失了灵根,无精可化,无气可聚,只能修炼凡人的武功。广成子根据他的身体特点,特别给他弄了一套调气运功的方法,彭磊还给他起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什么《葵花宝典》。至于那个紫霞神功,和《葵花宝典》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所以伊尹早就放弃了。 伊尹一个人留在船里,他却也不觉得孤独,反正没事可做的时候,他还可以在无相宝筏上的实验室里做研究工作。伊尹的性格其实是很开朗活泼的,可是被彭磊割了蛋蛋之后,这家伙就是不愿意和人在一起,情愿一个人对着仪器沉思。 这半个月里,让彭磊稍微安心地事也有。首先知道了家里人并不是不顾他的死活,雷暴起时,老魇和老白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通知了广成子。彭磊被反馈的雷电击晕,广成子也是亲眼目睹。不过,广成子触摸到了他开放了乾坤玉璧,触摸到了从乾坤玉璧里出来滋润身体的精元,所以才让彭磊自生自灭的。没想到的是,鸟人有鸟福,这样烧焦了都会有美女喜欢,都能结到露水情缘。 还有一件事就是,宇宙联盟的家伙们闯了祸之后,也不是死活都不管了,他们也在尽力干预地球的气候。地球偏离的磁极已经在迅速回归,洪水泛滥的地区,雨基本上都已经控制住。要说外星人的技术就是好,这么短短的时间,已经让大气层的扰动平息了下来,两极的冰山重新在凝聚,地球各处的气温也在迅速回归正常。 闭关修炼彭磊是绝对不做的,即便是只有独自一个人,鸟人的心也在那青山绿水的红尘间。伊尹坚持要留在无相宝筏上,监视气候的变化,监视宇宙联盟的动向,于是彭磊在乾坤界里开心了几天之后,就一个人驾着独木舟,在到处是水天一色的红尘中游荡。 这个年代肯定是过了黄帝战蚩尤的那个岁月,照理这中原地区应该是一个统一的大国。传说就是这样的,好像史料中也是这样记述的。不过,彭磊一路游荡,所见所闻让他非常失望。根本就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反而是如他们鱼凫国的前身一样,一个个大族分踞各地。 第201章 比如他遇见姜原的地区叫高辛,旁边还有叫高阳的,另外还有周、狄、商、夏等等,把鸟人搞得糊里糊涂的。 对于上古中国的历史,彭磊是从姜子牙以后才有明确的记忆的,但是那上古的几个王朝还是知道的。比如三皇五帝,比如大禹治水,比如夏商周的朝代更替。现在怎么夏商周都在一起并存?这让彭磊到哪里去确定准确的时间坐标? 另外,中原文明的繁荣也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在彭磊看来,这被大水浸过的中原,甚至还不如他的鱼凫国繁华。据说原先也是有城市的,但是这一场大水,把所有的一切都冲毁了,彭磊见到最多的,还是残垣断壁。让彭磊很失望的是,中原地广人稀,各族拥有的地域都是极大,族与族之间少有往来。相邻之间的交往,一般仅仅限于贵族层次,还不如原先的鱼凫国。地广人稀,信息也是相当的闭塞,普通的百姓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首领叫什么,只知道他们应该向谁交地租。 每一个大族都像是一个国家,只不过彭磊找不到他们的国都。这大水来的真不是时候,这里的建筑大多数是泥坯木头搭建的,被水一泡,什么都没有了,连那些上层的统治者都没有了踪影。当然,也是彭磊没有刻意地找,深深地失望之下,他对什么都没有了热情,一切都是走马观花,顺便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比如挖沟开渠,劈山导水之类的。 第六十九章遥远的中原 在不经意间,时间过得是飞快的。 大水在渐渐地退去,不过这年的收成肯定是没有指望了。好在这个年代人口不多,没有田里的产出,还有水中的鱼虾可以贴补。即便是这样,饿死者还是不少。归根到底,还是生产力水平太低。在彭磊看来,虽然大水退后,原来的良田还是沼泽一片,但是若是能在高地上种些瓜果素菜,关键时也是能补充营养,维持生命的。可是这里的灾民大多数只是搜渔捕猎,挖野菜野果充饥,自救能力太差了。 彭磊大量的时间都在乾坤界里陪老婆和孩子。红药和叶子两个真是争气,给他生了一男一女。本来鸟人是不在乎男孩女孩的,男女都一样,好像女孩还更可爱一些。可是到了这远古,在女人们时刻的唠叨下,在乡里乡亲的习惯的熏陶下,彭磊也慢慢的有点重男轻女起来。 有了男孩,那就有了延续他鸟人香火的人了,彭磊当然要多陪她们一会儿的。另外,熊媛、如玉她们都闭关修炼了,他鸟人的阳精也要找人宣泄,当然只有找白露妹妹了。不过,白露这小妞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如玉的影响,对男女的欢爱根本就是不投入,一付可有可无、为人民服务的样子。她们的爱完全就是为了给男人快乐,还有就是向男人索取生命的种子,实在是太原始了,所以彭磊有时也会意兴索然。也不明白,年轻轻的,照理都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怎么就这样了呢? 不在乾坤界里的时候,彭磊也是很忙的。全世界都在抗洪救灾,他鸟人当然不能袖手旁观,这中原地区毕竟是祖宗生活的地方!而且,偶尔地做些农活其实也是很有意思的。彭磊甚至扮成流浪汉,在涂山旁劈地种粮,亲身体验做农活的辛劳。 涂山离彭磊遇见姜原的夏雷山不近,已经不是高辛族了。涂山族人口不多,好像还是一个叫夏侯的大族的一脉。彭磊虽然是从几千年后来的,但是对历史几乎就是白丁,这上古时期的人物,他也只知道皇帝、炎帝、大禹、共工、蚩尤、尧舜等。这么长的时间,有一点终于让他弄明白了,这个时期中原大地上其实没有一个统一的大国,还是各族分踞。不过各族之间有盟约,推举某族的族长为王。 勉强一点的话,也可以说这是一个很松散的国家制度,各族类似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王的权利也是很大的,可以调用各族组建的军队,可以任命各族的族长,还可以给有功的人土地,分享百姓的收成。现在各族推举的首领是高辛族的姬俊,好像还是个很贤德的王。 姜原就是高辛族一个首领的女人,说不定能和那个姬俊攀上关系。彭磊在了解清楚了这个时代背景之后,心里着实是很兴奋的。虽然以后几次去那个夏雷山时没有见到姜原,但是这正好说明姜原妹妹借种成功,他鸟人的种子又在一位妹妹的身上生根发芽了。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关系,将来若是想要接近这个高辛王,想要在高辛王身边搞个官做做,也可以走走姜原妹妹的门路。 这段时间彭磊也有空关心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了,毕竟那个祸患也是因为他鸟人的参与才引发出来的。洪水滔天,生灵荼汏是肯定的,但是彭磊心里竟然只有幸灾乐祸,生不出丝毫助人为乐的心情。鸟人也有理由,这西方的强盗子孙后世几千年后,在中华大地上烧杀抢掠,几乎是无恶不作。这大水正好是应了那句骂人的话:入你妈的先人板板!也是替后世的人们报一点小仇。 尼克托里斯那边的形势倒是一片大好,他们的绿洲本来就是狭长,又是紧邻大河,三角洲地区也是水网发达,水流也是非常通畅,所以大水退得也快。不过那边的政局却是非常动荡,埃德蒙特王子即位不到三个月就翘了辫子,现在的国王是赫尔摩波利斯的小首领诺列加,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而底比斯的拉美西斯却成了辅国的大臣。 尼克托里斯的肚子很是争气,生的也是男孩。这小妞对彭磊给她的礼物是相当的满意,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身份之中,几乎就是深居简出,已经渐渐地被埃及人淡忘了。这正是彭磊和尼克托里斯所希望的,所以彭磊也只是到尼罗河边探望了几次,并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 让彭磊不爽的是印度,那个雷震天和索卡尔。这次全球的气候异动,印度当然也是不能幸免,可是雷震天真的是爱民如子,那头老牛也是,把那片地方当成他们的家了。这两个全力以赴之下,再加上雷震天那个昆吾玄界的人的力量,水患治理得远比彭磊所在的中原好,让鸟人眼红不已。 当然,这也不是彭磊不如雷震天,两人所处的地位就是不一样。雷震天已经是“神”了,在那里只要振臂一呼,马上就是应者云集。索卡尔那东西很是变态,施展法术根本就无所顾忌,所以他们两个的地位和声誉,那简直就是如日中天。彭磊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一个流浪者,孤家寡人一个,做事也不是很用心,所以也只是涂山旁的那几条小河被他疏通了,他也只是涂山族里的一个名人。 想不出名也不行!别人家都是田地荒芜,百草枯黄,可是他鸟人门前的两分薄地却是瓜果累累,鸟语花香。彭磊当然不会自己亲自去翻土施肥,那种苦活偶尔尝试一下就可以了。反正现在没有事情做的人很多,彭磊是把当初在冲水坡的那一套又拿出来。请几个小工,用鱼肉做酬劳,他只是动动嘴就行了,一样能够大丰收。 还是一栋和当初竹女她们一起居住时一样的竹楼,面水背山,屋后几丛疏竹,数株矮树。因为白露她们不愿意再回到原始社会,过那种没有电灯电话的日子,所以彭磊又只能一个人捕鱼摸虾。早起练拳,傍晚弹琴,品品小酒,猎猎野兽,倒也别有情趣。反正饥渴时可以去乾坤界里寻找安慰,所以这样的日子彭磊也是自得其乐。 又是黄昏,这是又一年的春天了。落日将天上的云彩涂满了鲜艳的红色,门前的小湖里波光粼粼,鱼儿不时地跃出水面,弄出老大的声响。风轻轻地吹着,暖暖的,屋前的小树也很享受这时光,轻摆着树梢,招揽着过往的飞鸟。浓浓的香在空气中淤积,欢笑声一阵阵地从屋里传出。这年代不缺哭声和眼泪,但是,如这样的欢笑真是很少有了。 鸟人的家,散出浓香的当然是烤肉和美酒。不过,今天有点特殊,掌勺的居然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当然也不是鸟人家的那几位中的一个。屋里人也不多,除了彭磊之外,只有三个花白胡子的半老头。其中的一个长须垂胸,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脚上还穿着棉布的袜子;头上的帽子是木制的,雕刻着花纹,在彭磊看来,已经可以算是工艺品了;他纶住发髻的发簪更是高级,竟然是黄金打制的,不但有精美的花纹,簪尾还制成一只咆哮的怪兽模样。 这是彭磊在中原见到的最精致的艺术品,动了许多的脑筋了,就是想不出把它骗到手的办法——这东西是涂山族的信物,是族长权力的象徵。彭磊想要得到它,除非动武,或者遵循民意,做涂山族的族长,带领大家一起战天斗地,脱贫致富。 这三个半老的男人分别叫耕、麋和象,应该是现在涂山族的最高领导,那个头上插着金簪的长胡子正是族长耕。民以食为天!据说耕是族中最好的种地能手,他的族长位置是全民选举出来的,然后上一任族长禅让给他的——这个年代,只要品行贤德,技术高超,想不出名也是很困难的。所谓有口皆碑,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太单调了,闲暇时除了做那生儿育女的事,传说小道消息几乎就是唯一的娱乐。 不过,涂山族太小了,人口不过数千,几乎就和彭磊原先的鸟族差不多大。这中原大地上的大族,有的领地宽数百里,人口数十万。几千人的涂山族,也就是大集体时的一个生产队而已,只不过族长的福利比生产队的队长要好得多了。 彭磊搭建竹楼的地方原先是一个远离村庄的荒僻之地,但是正应了那句话:再远的蜜也能招徕蜜蜂,在高的山也挡不住蝴蝶的翅膀。 第202章 彭磊的二分薄地旁,很快也有人学着平地播种。很快地,他的竹楼旁边也有了一栋栋简陋的茅屋。在冬天的时候,那边已经是一个小村庄了,连涂山族的族长都将一半的家迁到了鸟人的家附近。 象是耕的兄弟,也是协助耕管理族务的副村长;麋是前任族长的儿子,同时兼任着族中的祭师一职。这涂山族也是够寒碜的,连专职的和神仙联络的人员也没有。这三个聚在彭磊的家中,大杯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天灾人祸没有给他们造成丝毫的伤感,反而好像是捡到大元宝似的兴奋。 这已经不是他们三个第一次到彭磊家讨酒喝了。自从那日彭磊给全村的男女上织网和捕鱼的课,彭磊的家就成了涂山族正式的会议中心。只要是族中有什么事要决定,三巨头必定是聚在彭磊的家里。两个原因,其一是彭磊家的条件最好,有茶有酒,还有美味免费吃;另一个原因不用多说,彭磊在乡民的心中已经成了接近神仙的人,有他参与的决定,往往对涂山族的生存和发展都有重大的影响。另外还有一个不是原因的原因——彭磊的家几乎就可以说是他们自己的家,因为每次给他们端茶送水、煮饭烧肉的年轻姑娘不是外人,正是耕的小女儿阿娇。 阿娇是涂山族公认的最漂亮的女孩,十八岁还没有嫁人,本来族长是留她作政治投资的。涂山族只是夏侯族所属的众多小姓中的一个,和大族的首领处好关系,也是每一任族长的义务。除了逢年过节的重礼之外,若是能搭上姻亲关系,那是更加能得到照顾。 耕有三个老婆,七个儿女,没有嫁出去的女儿就只有阿娇,未成家的儿子倒是还有两个。作为一族之长,自然是明察本族中的一切的。虽然彭磊在那个小湖边大兴土木的时候洪水还没有退去,正是救灾工作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但是鸟人凭着一己之力,数日的功夫,无中生有地变出许多的材料,又建起那栋豪华的小楼,还围堵、疏浚了周围数里内的河道,让他的屋前出现大片可平整耕种的良田。在乡人的眼里,那几乎就是接近神的存在了。试想,若是没有神灵的帮助,普通人怎么可能办得到? 这样的奇迹就发生在涂山族的领地上,耕当然是要关注的。随着大批在竹楼附近建房开荒的人群,耕的一个老婆带着一儿一女也搬了过来,而且是做了彭磊的近邻——作为一族之长,不管先来后到,这点特权还是有的。 彭磊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但是也不干涉别人,这让他在别人的眼里更加神秘。这鸟人本来就喜欢成为焦点,在别人的景仰下,更是起劲地卖弄。他的那一小块试验田里,瓜果比豆芽长得都快;竹楼前的花木更是发了疯一般地长,根本就不辨季节,梅、桃、李、菊等居然能一起开!如果这不是神仙,那还能是什么? 彭磊的举动更加证明了别人的猜测!虽然没有人见过他呼风唤雨,可是他的小船不用出力就能动,他撒出的网从来没有空过,他的行踪非常神秘,常常会不知所踪,又会突然出现……所以,耕在第一时间就使出了杀手锏,将自己的漂亮女儿派上了战场。 第七十章我的女儿你一定要收下 美酒,美女,权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为这三样东西而活着的! 在耕看来,仙人也是人。仙人的家里常常会飘出浓郁的酒香,仙人看美女的眼神也是傻傻的……这个神秘的男人还年轻,他的家里常常彻夜都有火光,显然是精力过剩。只要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把他用出的技术学到十之一二,涂山族的前途就会像春天一样充满希望。当然,这个男人若是能永远留在涂山族,那涂山族的兴旺发达几乎就是指日可待。 阿娇是彭磊深度接触的第二个中原美女,和那个姜原相比,阿娇的温柔乖巧,就像是那落在沙子地上的水,渗透是无形无迹的。同样是族长之女,和如玉、白露受的教育不同,这阿娇除了会鼓瑟吹箫,纺纱织布也是能手,甚至还亲身下地除草施肥。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当她扭着小蛮腰,红着小脸蛋,偷偷地学者鸟人的样子平整沟垄时,彭磊的心里还真是激动,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传说中的上山下乡的年代。 美女的魅力真是无法抵挡。从第一眼看到阿娇时的欣赏,到现在对那个窈窕的身影暗暗的渴盼,彭磊在一片苦心编织的温柔中越陷越深。当然,也是鸟人愿意陷下去才有今天这样的情景的。 在第一眼瞄上阿娇的那天,彭磊就调查清楚了阿娇的底细,也大概知道了阿娇接近自己的目的。本来彭磊就不想藏私,凡是有人向他请教,他都是不厌其烦的,甚至还慷慨地赠送种子。有的技术,彭磊还是刻意地施展,就是想送给人家的。现在人家派了个美女来做学生,当然比胡子拉茬的老头让人心里舒畅了,那双小手虽然织布锄地的活都干,但是握在手心里还是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心跳加速。 一个是刻意地接近,一个是有意地勾引,所以阿娇和彭磊的关系是飞速发展。从一开始的帮彭磊除草补网,迅速地发展到洗碗煮汤,离暖脚陪床也就是差那么一个借口了。因为阿娇的介入,彭磊和涂山族的村民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对涂山族的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也越来越深。涂山族本来是一个农耕的大家族,这半年里,却几乎全部成了渔民了,耕种的技术更是进步极大。这个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天灾的年头,涂山族居然过了一个从没有过的好年,这是大水初起时谁也想不到的。 在暗地里,涂山族的人已经将彭磊当成神灵来膜拜了。确实是神,只要他鸟人走过的地方,不管原先的土地是多么贫瘠,顷刻间就会变成肥沃的良田,栽什么丰收什么,没有虫害,稻子甚至能在寒冬成熟——不可能不神!鸟人把乾坤玉璧里的五行元精气拿出来滋润地气,若是有人肯把种子撒在石头上,保证石头上也能长出人参果来。 春种开始的时候,只要探得彭磊在家里,涂山族的三位最高领导总是想方设法地找借口,尽可能地在竹楼里多坐一会儿。阿娇的厨艺又是鸟人的嫡传,这女娃聪明伶俐,学什么会什么。经过几个月的操练,烤肉的火候掌控几乎能达到鸟人的水平了,而她自创的野菜烧鸡汤,连彭磊吃了也是赞叹不已。当然,阿娇若是想练手艺,也只能在彭磊的小楼里做彭磊的管家。放眼天下,除了大族的族长家,这样的大灾年份,有几家能鸡鸭成群,牛羊满圏?更变态的是,地下室的大冰窖里,甚至还冻着老虎、狗熊和梅花鹿的胴体。 今天的天气真好,风和日丽,气温也是不暖不凉,所以阿娇烤肉的炭盆搬到了院子里的石台上,彭磊他们的酒席也开在石台旁边的石桌上。一米多直径的石桌,是彭磊仿照后世公园里常见的那种石桌造的。配着四个很古典的石鼓凳,摆在他这个开满乱七八糟花卉的院子里,有点不伦不类,但是此刻用来当酒桌,那是再好也不过了。 今天彭磊高兴,因为昨天刚从尼克托里斯那里回来。喜得贵子的心情没有人能够分享,昨天晚上对着满园的鸡鸭倾诉了大半夜,但是人家根本就不理解,最多也是胡乱发几声敷衍。偏偏彭磊心里的这个快乐是不能和白露她们分享的,知道他在拉萨尔的行径的只有老白、小黑和嫦娥,或许还有婴纨大姐,可是她们都在修炼。 当然,喜得贵子是要庆祝的,本来彭磊就想找几个人来同喜呢,三个老头不请自来,彭磊正是求之不得。杯中的酒再不是平日里喝的烧刀子,而是孟菲斯王宫里珍藏了数百年的葡萄美酒,那浓烈的香,甘醇的味,即便是在未来,那也是千金难求的极品。彭磊的储物环里,这样的美酒不少,但是平时彭磊也是舍不得拿出来,他还想带到未来去,到那些平日里一起在歌楼酒吧鬼混的兄弟那儿显摆。今天也是三个老头有福,居然能尝到来自万里之外异域他邦的极品佳酿。 今天阿娇的心情也是不错,或许是她昨晚偷听了鸟人对鸡鸭们的倾诉吧?今天她格外的勤快,一大早就在彭磊的竹楼里看见了她忙碌的身影。最近这段时间,除了晚上,她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是在彭磊的竹楼里,不管彭磊在不在家。不过,平日里的阿娇只是默默地操持家务,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像还轻声地哼着小曲,小脸上会无缘无故地爬上红晕,眼神却不敢在彭磊的身上停留。 彭磊在中午的时候就有了疑心,这小妞是不是早就知道三个老头今天要来他家蹭酒喝,所以准备了这么丰盛的菜。土耳其烤肉、松鼠鲑鱼、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烤乳猪……只要是她会的,几乎全做了,满满地摆了一桌。平日里彭磊请客,最多也只是鸡汤烤羊,至于其他的菜,也只有彭磊家里才能做得出来,别人家或许都难找到那些原料——阿娇今天大显身手,让她的父亲和叔伯们恨不得多长几张嘴。 小半天的时间,三个老头就只顾着吃菜喝酒,连平日里常常要关心的农事、天气等天下大事都顾不上了,满嘴都是冒着肥油的风花雪月。彭磊当然不在乎阿娇糟蹋他的家当,对着美食,他永远都有好心情和好胃口,所以彭磊的筷子也是密如雨点,他满嘴流出的都是对阿娇的夸奖。 “阿娇真是聪明,比我做的都好!这些菜肴的制作方法是我在南方的鱼凫国学到的,那边有个豪华的酒楼,我曾在那里待过几年。我是学了好多年才学会的,真的不如她。耕叔,你有个好女儿!” 第203章 “哈哈哈,我这女儿确实不错,所以我到现在还舍不得将她嫁出去。鱼儿老弟,你若是喜欢阿娇,我就将她送给你,怎么样?不过,你必须每天请我喝这样的酒。”耕早就眼睛红得要滴水了,说话也是大着舌头,好像也不经过大脑思考了。 百年干红,酒虽然是好喝,但是酒精的浓度也不低。耕他们几个的肠胃平日里很少被烈酒洗礼,彭磊家的烧刀子也不是如今天这样放量喝的。今天美酒加上佳肴,小半天的时间,每个人至少入肚了两斤了。也就是那几位平日里劳作辛苦,身体素质都是超级好,否则都该滚到桌子底下去了。 “不行!阿娇我喜欢,美酒没有!”彭磊也有点发酒疯,咧着大嘴,看着三个醉态可掬的老头,心里就是高兴。他不会醉,即使是泡在酒缸里也醉不了,但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不用酒,人也是会醉的。不过彭磊说的确实是大实话,这样的美酒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舍得拿出来消费,每天都给?门都没有! 没想到彭磊回答得这么干脆,旁听的阿娇微微发愣,三个老头却反而毫不介意。麋拍着石桌,高着嗓门吼:“鱼儿说得对!这样的美酒,如果每天都喝,那我们就成了神仙了!今生能喝到这样的美酒,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对!鱼儿一定要收下阿娇,我代表我们涂山族,把阿娇送给你做妻子。我们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就是……以后能常常吃到这样的佳肴。”象也是激动万分,拍着桌子,敲着筷子,差一点就要站到石凳上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舍得把阿娇给我?我在家乡已经娶了妻子了,最近她还为我生了儿子。”彭磊大笑。虽然很想把阿娇那个,但是也不能让她误会自己是骗子,免得将来不好说话。所以,趁着酒兴,稍微透露一点家底,反正这个年代女人是不太在乎男人有几房太太的。 (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不过,我身边真是有几件神奇的法宝,能避邪驱鬼。” “啊?”惊叫一声的是阿娇,她一直以为她的男人是神仙,谁知道变成了她和神仙争男人,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原来是这样!耕和麋他们是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不是仙人也有好处的,至少他应该可以平等地对待阿娇,也能够将这里当做他的第二故乡。这样的话,涂山族所能得到的好处是想也不敢想的。看看这家伙的竹楼,看看这家伙的恒温大棚,还有那两分地上的过冬瓜果,若是他能将这个技术在族中推广,涂山族明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了。所以,三个老头心中的激动还是远远超出了失望,脸上开满了怒放的心花,连醉意也淡了不少。 其实已经是酒足饭饱了。那么多的菜,就他们几个人,即便是多么的能吃,也只是用掉了小半而已。阿娇在心不在焉地用竹筒装着肉食,给麋和象打包;三个老头则是手捧着乌龙茶,嘴里磕着瓜子,兴奋地憧憬着未来,预测着涂山族的兴旺。彭磊也是一杯在手,不过他没有参与老头们的谈话,收拾饭局也用不着他,所以他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个人欣赏着落日的余晖。 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对修行之道的认识比现世的随便哪个仙人都要深刻得多。一般以为,在灵气越浓密的地方,修行的进步也越快。对初窥门径的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修炼过程中有一个练气化神的阶段,元神的凝练确实需要天地间充沛的灵息供应。但是,就像是温室中培育出的花儿经不起风霜一样,修炼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炼的过程,不仅仅是炼身,炼神,还要炼心,炼意志,这样才能得窥大道,进入更高的境界。 广成子带着彭磊的家人们在太乙山中修炼,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这老头甚至重新布置了结界和阵法,几乎就是想一口气将熊媛她们炼到飞升之境。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彭磊有时也要忍不住怀疑老头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报恩。本来家里三妻四妾,美女怀抱,现在害得他鸟人只能面对一个有点冷淡的白露妹妹。幸好在这边有个阿娇小美女,看在眼里也是一个风景,否则真的会无聊死的。 女人无才便是德!在鸟人的心里,熊媛她们已经入了仙道的门径,长生不老是肯定的了,又不是要做绝世的高手,这么用功干什么?若不是广成子已经是个老头了,平日里也没有发现有对美女特别的爱好,他这样尽力地帮熊媛她们修炼,彭磊几乎就要怀疑他是不是垂涎师母们的美色。 广成子决定延长熊媛她们修炼的时间也是有理由的。这次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变,地磁极的大幅度偏移,虽然暂时被宇宙联盟的高科技治理好了,但是,深藏在地底深处的扰动根本没有平息。对于彭磊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很容易地就能感觉到虚空中狂躁的灵力波动。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这样的环境简直就是灾难,练气的过程会艰难许多。 第204章 广成子却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锻炼机会,在他的护法下,修炼者的元神培育能达到意想不到的境界。 眼望着天际的云霞,彭磊最近也渐渐有了那种传说中出世高人才有的超凡脱俗的情绪。心境和天籁相溶的那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无形无相、无我无人的天人合一之境,现在彭磊很容易就能得到。这或许是因为修炼了万雷引的法诀,被五雷轰顶,又脱胎换骨的缘故吧。反正,那次雷暴对彭磊自身的改变是明显的,据广成子测定,他的修为也进境了许多,普通人数百年也不一定能修到他现在这样的层次。 满天红云舒卷,一块块浅灰、淡黑镶嵌在红色中,如熔岩中骤冷的石皮。梯田层层叠叠,在夕阳下堆砌出一层层斑斓的幻影。彭磊进入那个天人合一的止境也只是一瞬,眼光很快就被在湖边采花的阿娇吸引住了。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这姑娘已经换下了劳作时穿的粗麻衣,现在穿的是一身蓝印花的连衫裙,挽着高高的发髻。在夕阳下的剪影是如此的美妙,彭磊的心中突然一阵激动,这一刻他想起了初来这个世界时,第一眼所看见的美景——绢和竹女姐妹的身影也是在这样的霞光中向他展示的。 一个男人从东边的岭上下来,霞光下,仿佛是浑身抹了红漆。这男人的眼力还真是好,远远地就认出了湖边的阿娇,亮起嗓子吼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我找他,有大事了!” 这男人是阿娇的大哥,耕最大的儿子山治。所谓虎父无犬子,山治也是涂山族中的能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是涂山族的族长接班人。平时耕他们不在族中的时候,族中的大小事都是由山治来处理的。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涂山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老少加起来,也有数万之众,若是摆到鸟人的鱼凫国,那就是一个超级大族了。 彭磊选的这个地方,虽然也是依山傍水,但是他所依的那座小山其实叫小涂山,他这片地方原先是几个小山怀抱的一片谷地,是无人居住和耕作的。借着这次洪水,彭磊将这里改造成一个世外桃源,这在涂山族中是无人不知的,但是对族外来说,这里是涂山族的机密。迁家到这里做彭磊的邻居的,虽然也有近百户,但是除了最初的几户外,另外的族人几户都是族中的权贵人物的家人,他们将这里当成度假的胜地。 耕和象他们平时是没有多少时间在这里的,族中的事务大多还是在谷外,尤其是这个季节,族中该忙的事太多了。不过今年有点不同,照理二三月的天气,应该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凉的时分,可是今年的春天来得早,酷热早早地就降临了大地,在彭磊的指点下,涂山族早就完成了春种,所以耕有空到山谷里来嫁女儿。 照理说族中不会有什么事的,即便是有人打架杀人,山治也完全有能力处置。看山治的表情,满脸的惶急,泥水混着汗水,连彭磊看着心里也是不忍。那山治是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阿娇的近前,急急地问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在家吗?” “大哥,出什么是了吗?爹爹在神仙住的那个竹楼里喝茶,象叔和麋叔也在。”阿娇压低了嗓音低声告知。 “神仙?他若是真的是神仙就好了!阿娇,你可能不能留在这里了!唉!这个稍后再说,现在我先去找父亲大人。”山治轻叹一声,转身向竹楼奔去。 “为什么?”阿娇愣愣地看着山治的背影,手中的花束不知不觉地滑落。这是她准备布置洞房的,那个男人已经答应要她了,就在今天!今天是她阿娇的大喜之日,洞房之中,当然也是要有花的。 大哥说得话是什么意思?长兄若父,有时候兄长的话比父亲的意见还要权威。在这个年代,家里的女孩其实就是一件货物,父亲能支配,作为长兄的山治当然也能决定她阿娇的命运。 泪水顺着脸颊肆意地流!阿娇是个聪慧女孩,当然也知道事态的轻重。这个男人不是神仙,他刚才亲口说的!大哥的话中之话很明白了,只要他不是神仙,就没法保得住阿娇。让山治这样匆忙慌乱的,肯定不会是小事。在这个年代,虽然高辛氏仁政博爱,天下太平,但是各族之间的冲突还是时有发生,大族吞并小族的事是天经地义的。涂山族势单力薄,又没有有力的靠山,也不是作为上族的夏侯的直系亲族,平日里就是饱受敲诈排挤,这样的乱世,一旦族中发生大事,夏侯是绝对不会帮大忙的。 女孩本来就是一件货物,即便是嫁出去了,也是可以讨回来的。看向远处那个站在院子外的男人,阿娇怎么可能不伤心?既然没有缘分,那为什么要将这个男人送到自己身边?有了这半年在这个男人身边的经历,以后……阿娇不敢想象未来。 一双有力的手轻轻挽住阿娇的腰,那柔柔的腰肢上传来的温热和轻颤,让彭磊身体里循环系统内的液体迅速升温——这个女人,现在已经是他鸟人的了,谁也夺不走! “阿娇,怎么了?我来帮你采花,怎么样?”老婆多了之后,鸟人也学会了几分柔情。轻轻地擦去阿娇脸上的泪,轻轻地哄。 “鱼凫郎,把阿娇留在身边吧,不要让我离开这里,阿娇什么都能干,什么都愿意干。”反手抱住彭磊的腰,阿娇轻轻地抽泣。 “傻丫头,刚才你父亲已经将你嫁给我了,现在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怎么可能离开我呢?只要我不同意,天上的神仙也不能把你带走,相信我。来,让我亲一个。别害羞,等会儿我们一起洗个澡,怎么样?我好想看看阿娇的身体哦!”舔着那粉色的肌肤,鸟人迅速地反应,肚子里肮脏的念头也毫不迟疑地随着吐气往外跑。 “郎君答应阿娇了?阿娇愿意做郎君的女人,随便什么时候都愿意!” 阿娇被动地应承着鸟人的挑逗,喘息着,体温也在急速提升;身体颤着,手脚软着,仿佛是刚刚捏好的橡皮人。 有个什么名人说过,没有激情的爱就像是干涩的蜡,是没有什么滋味的。据说偷情而孕的孩子大多是男孩,就是因为在偷情的时候,男人是更加地投入,所以种子的活力也更强。阿娇刚才和山治的对话彭磊也听见了,山治的意思好像是要将阿娇讨回去。到手的美女,如果被别人抢了,那也不是彭磊了。先下手为强,彭磊能感觉出怀抱里的这个女孩的颤抖,处汝的羞涩对色鬼来说,那是最最强烈的兴奋剂。 彭磊之所以不愿意长留在乾坤界里,也是应为白露她们对他的爱,更多的是付出,是被动的承受,几乎找不出一点最初是的激情。现在激情就在怀抱里,彭磊怎么会客气?就在这夕阳的余晖下,那双爪子已经探入了阿娇单薄的衣衫。 “不!郎君,爹爹他们就在屋里!……郎君要了阿娇吧,随便怎么要都好!”阿娇刚开始还有一丝丝的清醒,很快就陷入疯狂,意乱情迷之中,连身处在何方都不知道了。 彭磊当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那事!乾坤界里有一栋现成的洞房,那里还留有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体香。现在,又一个美女的丹红留在了那张豪华的大床上,所以阿娇清醒之后,看到的是满眼青翠的绿,呼吸到的是清新醉人的空气,听到的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婉转悦耳的鸟鸣…… “郎君,这是在哪里?爹爹呢?大哥呢?……”虚弱地问。 “宝贝,这个地方没有人能找到,是不是很美?现在你已经正式是我的了,告诉我,山治为什么说你不能留在我身边了?”彭磊贼笑着,一边还过着手瘾。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夏侯伯里,去年他就想要我,可是爹爹想将我送给夏侯温……”阿娇喘着。 第七十二章又有热闹了 夏侯族的族长名字叫粟,是一个长寿的老头,据说已经有59岁了。粟有六子八女,大多数已经成年,唯有最小的儿子伯里还年轻,20岁还不到一点点的样子。因为是老来得子,所以粟对这个小儿子是宠爱得要命,于是这个夏侯伯里就成长成了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不稼不穑,不狩不猎,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更要命的是那小子还特好色,夏侯一族中被他沾染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女孩子只要是稍有姿色,绝对难逃他的魔掌。 细想起来也难怪他!这个年代,能娱乐消遣的东西太少了。粟本来也是一个很开明贤德的族长,可是俗话说得好,年纪是对品德的最无情的考验!粟老来发昏,对这个小儿子的不良居然不闻不问,甚至还包庇纵容。于是这夏侯伯里更是肆无忌惮,除了还有一点点良知,家里的和长辈家的女人不敢动之外,外面只要他看上的,都会想尽办法搞到手。 阿娇的美艳在涂山族中是非常有名的,但是她老子能将她养到现在,完全也是巧合。阿娇从小就聪明过人,又艳丽端庄,耕早就算计着要用她来派上大用场的。当然,作为礼物,绝对是越神秘越好,所以自阿娇13岁起,涂山族中就禁止谈论这位小公主,更不许在外宣扬;阿娇在族中的行动虽然是自由的,不过她的活动区域也被严格限定,接近她的人也大多数是近亲,或者是族中上层人物的家人。 最近几年,耕一直准备着的这个礼物要出手了,目标是夏侯粟的兄弟的儿子温。夏侯温在家里排行老三,年纪三十不到,不过他虽然年轻,却是贤名在外,又极能干,已经被粟选定为接班人。若是阿娇能成为族长的女人,那么涂山族的将来也算是有了靠山了,只不过夏侯温早就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了。 第205章 人家是贤德善良的大人物,在家疼爱妻儿,在外关心黎民,行贿受贿的事是不做的;和那个伯里完全不一样,温对女色更是不苛求,家里的妻妾就都不是美女,所以近几年涂山耕斗胆了好几次,都没有将女儿送出。 最近一次尝试是去年,夏侯昌来涂山做客,席间添酒加菜的就是可以装束了的阿娇。耕的担忧终于得到了夏侯的同情,他对那位兄弟夏侯伯里的行为也是很不齿的,但是碍于族长的面子,他也不能出头。那次酒席的时候,温答应保护阿娇,暂时将阿娇收到他家。不过,这位温老兄可能真是圣贤,行事一点也不懂得遮掩。还没有将阿娇接过去,就将阿娇的美貌在朋友兄弟间传得无人不知了。于是,他还没有上门接人,他的老弟夏侯伯里就捷足先登,上门索人了。 那段时间耕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偏偏那个夏侯伯里跳出来之后,温反而是没有了激情,对涂山的求助也是敷衍了事。幸亏了那场及时雨,将天地间的一切美好都毁了,也将所有的烦恼都洗掉了。彭磊占据的这片山谷本来就是无人区,远离尘嚣,族外的人很少有知道的,于是阿娇也就成了彭磊最早的邻居之一。对外,耕将所有的责任都给了那场大水,就说阿娇死了。人都没了,夏侯还能怎么样呢?若是将阿娇给那个花花公子,那不但断送了阿娇的一生,对涂山也没有一丝毫的好处,还是“死”了的好!不过涂山族的希望也泡了黄水。所以鸟人彭磊出现时,耕毫不犹豫地又使出了他的女儿武器。 让山治那么紧张的是夏侯粟的使者,传的竟然是夏侯粟的族长令。一块牛甲骨上,凌乱地刻着许多字,若不是阿娇读出来,彭磊几乎一个也不认得——有点像曾经在电视、书本上看见过的甲骨文,但又不全是。看那个文字的线条和构架,成熟,流畅,虽然是象形表意,但是文字已经基本固定了下来,否则也不可能让许多人读懂。 甲骨上的文字:末大阴出水土乞温上位伯里婚女娇女十粮千祀归 “什么意思?”彭磊问道。 彭磊正襟危坐,阿娇柔柔地斜倚在他的身边,山治和耕父子俩满脸都是愁容,看着满脸桃花的阿娇和心不在焉的彭磊,满嘴都是想说的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爷儿俩比着在吞咽口水,偏偏阿娇对父兄两个是爱理不理,自从回到竹楼之后,一直是粘在彭磊的身上,那眼神也不肯离开鸟人半尺,甚至不愿意在父兄身上停留半刻。 “意思是说,在月圆之日要举行温的继位大礼,还有那个夏侯伯里也要大婚,我们族要送礼,十个女孩,一千担粮食,还有娇女。”阿娇喃喃着,终于将眼光扫向父兄,问道,“爹爹,大兄,娇说的可对?” “嗯,粟老遣鹰翔为使,举长戈而问娇,很是不善。父亲大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泄露了此处的秘密,鹰翔甚至还打探鱼凫的消息。据说温欲以岭南百里之地换此处山谷,鹰翔的随从也四处寻找入谷的山道。若不是我等严防在先,鹰翔就找到这里来了。”山治点头。 彭磊之前也大概探查过各族的领地,这夏侯一族的领地几乎有数千平方公里,差不多等于后世的一个地区市的范围。若是筑上几座大城,围上高高的城墙,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是一个不小的国家,比他的鱼凫国也小不了多少。当然,也是因为鱼凫国所辖的人口太少,周边大片的荒地没有利用,有人聚居的地方就显得小了一点。 这中原地区就不一样,虽然也有高山大河,但是幅员辽阔,大小部落成百上千,总人口数或许能以千万计,如夏侯族这样的大族也有数十之多。大族的族长差不多就等于是诸侯国的国君,享有非常大的特权。彭磊在寻找文明节点的时候,也在各个大村停留过。因为那场铺天盖地的大洪水几乎毁了中原大地上的所有的一切,所以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对中原地区的文明程度也还是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的。 总的来说,这里的文明比他的鱼凫国要发达得多,当然是鸟人没有来之前的鱼凫国。首先文字已经很流行,尽管彭磊不认识,但是他知道那些刻在甲壳上、泥坯上的图案是文字。另外,建筑的水平也不是鱼凫国所能比的。看他们新建的大村,有街有店,有厅有房,甚至还有广场和花园。虽然房屋的结构稍微简陋了点,但是也早就不是考古发现的那种茅草棚,彭磊甚至还发现了竹木搭起的楼房和高台,比下羌古城内的外星人遗迹也差不了多少。 从本地区的建筑手法和文字的构架来看,没有一点点外星文明的影子,这点彭磊还向伊尹求证过。当时心里还稍稍有些不爽,为什么宇宙联盟的家伙在地球上到处留情,却偏偏漏掉了他彭磊的故乡?不过后来再想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了咱大汉民族的祖先和那些外星人没有什么瓜葛,咱是纯种的地球人! 彭磊在涂山劈荒种地,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稍微传授一点耕种和天气的知识给当地的百姓;其二是方便他去埃及探望尼克托里斯。若是和伊尹在一起,难保这太监不会多嘴。这山谷在涂山族不是秘密,但是进山的路却是秘密,因为只有一条被严密监视、刻意掩藏的小路。当初彭磊怕他不在家的时候被野猪、野猴什么的毁了家里的东西,所以封住了所有其他进谷的小道,只留下一条。后来有了邻居,尤其是阿娇来了之后,那封路的障碍也没有了多大的意思,但是鸟人也懒得撤掉。 这个神秘的山谷中流出的技术是那么神奇,而到过这山谷的人也并不都是守口如瓶的君子,所以这山谷在涂山族中几乎就是无人不知。不过,自从开始有计划地向山谷中移民,耕就严格审查进谷的人,只有族中的上层人物才能带人进入。看来向夏侯族告密的并不是涂山族中的上层管理者,因为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进出山谷是不用蒙脸的。夏侯温愿意用岭南百里的良田换此处的山谷,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里的繁华,不过看在他们不知道鱼凫其人的那个方面,告密的人可能只是道听途说之徒,也可能是偶尔来过山谷的普通族人。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 第206章 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山的,随便大兄怎么处置。不过,我不赞成大兄拿它去送人。我想,夏侯如果得了这个宝贝,一定会更想要得到我的人,到时候恐怕大兄会更加难以应付。嘿嘿,这世上贪心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圣贤也一样。还是按照我先前说的,大兄和岳父大人先回去,安抚好那个鹰翔。就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好了,明天一早我陪阿娇过去。我保证,我带去的东西没有人敢留下!那个夏侯若是徒有虚名之辈,说不定我会让他连老婆孩子都赔出来。”彭磊拍着胸脯保证。 这些天也是闲得够了!尼克托里斯生了儿子之后,他鸟人牵挂的事又少了一件,正觉得无聊呢。现在好了,有麻烦找上门来,以他鸟人的脾气,怎么肯善罢甘休。趁机去会会那个夏侯温,最好是顺便做几件大好事,把那个伯里给解决了。若是能顺便敲一笔竹杠,那也是损人利己的乐事。 既然彭磊这么坚持,耕和山治也是无话可说了。娇已经是送人了,也不好意思带走。天已经断黑,回大村还有数里的山路,最关键的是,大村里还有一群贪得无厌的兵痞在等着。两个人也不敢多耽搁,于是匆匆地离开。 这一夜算来也是彭磊和阿娇的新婚之夜,两个人却也没有心情睡觉。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 第207章 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谈后,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山治恨不得如送瘟神似的将这个鹰翔送走。这家伙真是超人,来这里的一天一夜,身边一直要十个女人陪着,没日没夜,丑的还不要。不仅他一个,陪他来得护卫随从也都是一个德性,每个都要有女人陪着才肯躺下;比鹰翔还要恶劣的是,他们居然在村里乱闯,比那1937年的日本鬼子也好不了多少。 虽然这年代男人不是很在意女人的贞操,但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那个了,毕竟心里不爽,所以今天涂山村的人民其实也是窝着心火的。山治昨天动员了全族的寡妇,这一天下来,伤员有了七八个,有一个还差点没了命。这一帮瘟神若是继续留在涂山村,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往外逃难了。 “麻辣个屁!这东西是不是属驴的?老子一定要将他的那个东西切下来研究研究,也算是为被他糟蹋过的妇女同胞们报仇。”彭磊安慰着他的那个眼睛有点血红的大舅——昨晚他回来得晚了,鹰翔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居然到了他家,把他的第三个老婆那个了。你tmd那个就那个了,那家伙居然还和山治探讨了好久的经验和体会,对三姑的感受和反应都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气得山治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锵,夏侯一族治下,如涂山这样的小族有九个之多。虽然他们去年也遭了天灾,但是从岁末开始,已经数次向我族催供,全不顾我们小族的生计。我们只是那虎口边上的羊羔,根本无力反抗。幸亏有你,不然我族连那个冬天也难挨过的。其他的几族和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是他们比我们惨多了!那个温虽有贤名,可是他能容忍那么多的恶事而不加劝阻,我看也是徒有虚名。我现在也是反对将娇送给那个温,兄弟若是能将娇带回,我把我的二女儿也给你!”昨晚鹰翔的那个小队长和山治的谈心肯定很伤山治的自尊,所以他在发了一会儿愣之后,跟在麋的身后,就和彭磊推心置腹起来。 对了,彭磊因为要做阿娇的护卫,所以又有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叫什么锵! 第七十四章第一招,诱惑 或许是彭磊今天的那身装扮给了山治信心,所以他居然连女儿也舍得拿出来做筹码。彭磊早就调查过的,那个涂山村有名的美女还真是就这么几个,阿娇算一个,山治的二女儿也是一个。不过阿娇已经成年,但是山治的那个二闺女却只有十五岁,要明年才能出阁。 彭磊却是有点哭笑不得!他已经那个了阿娇了,如果再那个山治的二闺女,辈分不就全乱了?好像有点那个东瀛国av电影中的那个不伦之爱的情节了!他鸟人再怎么厚颜无耻,还是有点做不出来。毕竟曾经受过孔孟之道的熏陶,那种乱伦之爱,偶一为之尚可,若是堂而皇之,那就真的是无耻了。 搂过山治,又是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兄,我已经娶了阿娇了,怎么能再要二妞?那个辈分乱了,在家里也没法称呼,是不是?别劝我,我很在乎的。放心,二妞是阿娇的侄女,也是我的侄女,我会关心她的。今天阿娇怎么样?漂亮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眼馋!谁敢碰阿娇一根手指头,我就将谁的手指剁下来喂猪。那个就是鹰翔吧?看他也不过如此!对了,最好招几个人帮我,只要机灵一点的就行。还有,岳父大人也是糊涂,俗话说得好,没有强大的实力,就不可能有家族的安全!我族的存亡和兴旺不能寄托在别人的怜悯上。看那个鹰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兄若是给我三百壮士,不出一年,我就能将他们训练成真正的勇士。嘿嘿,到时候,十个鹰翔也不在话下。对了,就这样!大兄马上征召壮士,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武力。大兄准备好人先,等我回来后,让我来训练!哼!用不了一年,涂山族就会出现一支无敌的雄师!” 彭磊的“俗话”大多数都是他即兴编造的,不过听在山治的耳中,却真的是真理圣言。彭磊描绘的是一幅怎样动人的图画啊?恍惚间,山治仿佛已经看见了三千壮士,骑着高角壮鹿,挥着长矛短刀,在夏侯大城里烧杀抢掠。那是以前连梦也不敢梦到的!可是,彭磊若真的能在族中训练出三百个如鹰翔一般的勇士,不要说取夏侯大城如反掌,即便是纵横中原,试问有谁能敌? 涂山族两万多的人口,去掉老弱病残,青壮年的数量其实也不少,数千肯定使能找出来的。现在他们族中也有自卫队,不过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正式的训练,连民兵都算不上。那只是在应付外敌的骚扰时才临时召集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战斗力。并不是耕不想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是族中找不出能统帅军队的将才。一支不堪一击的军队,比没有更害人!所以一直以来,涂山族的上层都将这个梦想留在梦中。 彭磊的自告奋勇,让山治的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彭磊是什么人?半仙啊!他若是肯尽力为涂山族训练一支军队,这支部队不就是仙兵仙将了吗?这一刻,昨晚的尴尬和郁闷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拉着彭磊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狂笑了好一阵才放松下来。 本来鹰翔来涂山传旨催供,涂山族只需要将他们要的东西交割就行了。此去夏侯大城百多里路,一天还赶不到,涂山族的人犯不着还要劳心劳力地辛苦。不过,这次不一样,彭磊是要将带去的东西都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10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路上的安全也是相当的重要的。毕竟,鹰翔那一伙都是如狼似虎色鬼,万一他们在途中不甘寂寞,想动那些少女的脑筋,彭磊一个人也看不过来。而且,这次涂山做得漂亮,不但夏侯开出的单子上的东西一点不少,还另外准备了好多的礼物,所以山治给彭磊的帮手也有浩浩荡荡的30个人之多,其中带队的两个年轻人据说还是搏击的高手。 鹰翔虽然对彭磊他们的随行非常的不满,但是好像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反对,于是只能默许。因为是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要在路上过夜,所以队伍是在午后出发的。 烈日炎炎,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彭磊看过温度计,太阳底下的数字跳过了37°。今天也是巧了,居然还是最近最热的一天。若是在几千年后的现代文明社会,这样的酷热天气,野外活动都是要尽量避免的,可是这是在远古的青铜文明年代,避高温和中暑的概念还没有在人们的心中形成,所以鹰翔的队伍还是在炎炎的烈日下开拔了。 挥汗如雨,只有在这样的烈日下曝晒过的人才会有那样的体会!不过,队伍中也不是人人都讨厌这天气的,有人就是在享受。雄鹿背上的阿娇,屁股下是彭磊准备的柔软的藤椅,头顶上是竹编的遮阳伞,身上穿的是爽凉透气的丝绸,胸口挂着阴凉透体的玄冰项链。这大热天里,小妞连香汗也不出一滴。 最郁闷痛苦的是那个鹰翔!这家伙是此行的老大,当然应该是最最拉风的。平时和邻族争斗的时候,他们乘坐的是马拉的战车。此次作为使者,若是驾着战车来,好像有点太兴师动众,所以鹰翔是徒步来的。让鹰翔不爽的是涂山族派出来送阿娇公主的这个领头的男人!看那个家伙,个头比他鹰翔矮了半头不止,身材也没法和他鹰翔相比。看他脸上垂下的肥嘟嘟的赘肉,不用试就知道,一定是个空心壳子。 就那么个东西,他凭什么穿那么好的皮甲?他凭什么用那么精美的宝剑?他凭什么不用走路?你tmd坐骑是其他的畜生也还罢了,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彭磊屁股下的坐骑也是和美人骑乘的一模一样的雄鹿。那高高挑起的鹿角,是不是在向他鹰翔示威呢? 此时不是翻脸的时候,若是由着鹰翔的性子,当时就拔剑将彭磊屁股下的雄鹿砍了。不过,这雄鹿看上去还真是很壮,以后若是骑着它冲锋陷阵,或许比战车还要爽!在旁人的指点下,鹰翔也学会了忍一时之气。只要离开这涂山族,那个男人还不是任他鹰翔宰割!即便是他把那30多个涂山族的男人的头都砍了,涂山族还能把他鹰翔怎么样? 涂山族对娇女这位小公主的重视是无与伦比的,而涂山族的家底也让人刮目相看,居然还能找出这样强壮的神鹿。让鹰翔同志强压冲动的还有,这位涂山娇女实在是太美了,简直就是上天下凡的仙女。就她现在的这个样子,在夏侯城引起轰动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她被夏侯宠幸,那么除非鹰翔不想再夏侯族混饭吃了,否则也不能当着她的面太放肆。 鹰翔能作为使者出使,当然也不是只会吃生肉的莽夫,有的时候也会观察思量。更何况,他身边其实也有几位帮他拿主意的参谋。找彭磊的晦气是肯定要的,不过不能明目张胆。反正有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有一夜,时间多多,机会也多多。退一步说,即便是路上没有机会,到了夏侯城,还有谁能保得了他? 话又说回来,彭磊骑着高头大鹿走在美女的身边,他鹰翔若是扛着盾牌短剑跑路,那未免也太没有面子了。于是鹰翔的屁股下也是一头畜生,是一只刚刚生完崽的小母驴。这母驴对被人骑乘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也是被骑大的,早就惯了;可是今天骑它的人太过分了,强行将它们母子分离,害的母驴奶胀得难受;这骑它的人比和它生孩子驴子还重,还无缘无故地打人家的屁股,所以母驴也是非常的不爽。 第208章 这一路上,母驴一直在闹着脾气。上蹿下跳,跑前跑后,把鹰翔颠得头晕眼花、七荤八素,实在比走路累得多了。可是人家要面子,颠烂了屁股也决不屈服,坚持着,心里却是把驴子和彭磊的祖宗都骂醒了。 太阳刚刚坠下天幕,晚风轻吹下,暑气飞快地消散。照理这正是赶路的好时后,可是鹰翔实在受不了那头驴子了,路过那个叫小营的小村时,这家伙居然传令不走了。让彭磊对那头母驴刮目相看的是,这小半天的亲密接触后,鹰翔居然连性趣都没有了,爬进一所民房,趴着就睡。那鼾声,居然比驴子的叫声还要响。 宿营过夜了,鹰翔也到梦里去找彭磊撕杀去了,而且在烈日下走了小半天的路,大家也确实都很累了。照理是应该埋锅造饭,心平气和地早早休息才对。可是刚刚停下没有一刻钟,那鹰翔也才刚刚进入梦境,他的那百十人的护卫队就乱了。不为别的,为的是待遇! 彭磊今天使出的第一招就叫勾引。相比那些夏侯族的人来说,涂山族的男女今天其实并没有受多大的罪。虽然也是在烈日下走路,男人们甚至还都挑着担,赶着驮牛,不过出发前鸟人稍稍做了一点手脚。作为涂山族人,每人的左腕上都有一条红线,系着一块酸枝木刻成的小木片,那是涂山族的族徽。临行前,彭磊将每个人的族徽都在圣水里泡了一下,那圣水是彭磊用玄晶冰乳调制的。所以不要说烈日下的温度才37°,即便是137°,涂山族的几位也不会感到酷热的。 半天的路,对于习惯了农活的年轻男女来说,根本就是才热了身。天色尚早,鹰翔的战士们在村里扫荡,寻找吃的喝的的时候,涂山族的年轻人都聚在彭磊的身边,也开始了忙碌。架起篝火,取出腌渍好的肉,淘好晶莹的白米,糊好高筋的白面,调制好鲜美的陷…… 彭磊答应将他们全部带回家的,彭磊是什么人?一行的男女心里都非常明白。此行明着是送贺礼给夏侯,实则是这个来自鱼凫的仙人去向夏侯示威的。一行人都唯彭磊的马首是瞻,这是临行前山治和耕暗中都关照过的。有仙人同行,鹰翔一个莽夫有什么可怕的?看这半天鹰翔受的罪就是解气,所以停下来宿营的时候,涂山族的这边是气氛热烈,男孩女孩们甚至还在对唱着情歌。 鹰翔的手下能不眼红吗?开始还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可是不久之后,浓浓的烤肉香味就在小村里弥漫,连沉睡的鹰翔也在梦中咽口水;还有呢!那雪白的瓦罐闷饭,淋着肥油浓卤、腊肉鲜菜,看着就让人垂涎;还有,在汤水里浮沉的、如人耳一般的玩意儿,看那个美人咬开时流出的鲜汁……;还有那杂在浓香里的一股异味——酒啊!闻闻就知道,那是陈酿的高度烈酒…… 饺子是彭磊做给新娘子吃的,当然,同行的女同胞也有份。百年修得同舟渡嚒,这一次同行也是缘分。白米饭加上鲜菜浇卤,那是彭磊犒赏他在中原的第一批手下的,将来这几位都是涂山族军队里的骨干,有用得着他们的时候。美酒和烤肉其实只是诱饵,那是用来害人的——老子就是不给你没吃,有本事你们来抢! 出门在外,到处是敌人,彭磊可不敢让他的儿郎们喝酒——最多也只能尝一点!酒能误事,三国时张飞就是喝醉酒后被人砍了脑袋的! 对了,还要立威!这个年代,百姓对鬼神是最最崇拜的了!所以篝火烧旺了之后,彭磊还在他们营地的东西南北角堆土为台,各埋上一颗玄冰珠,喃喃有词着,请地府的鬼魂来守护他们的营地。那玄冰珠的阴气多强啊,在地脉里蓄积了千万年了,被彭磊用简单的阵法隔成围栏,只留下一个出口。不明所以的人闯入他们的营地,被那玄冰珠的阴气扫过身体,还真的像是被恶鬼抚摸过的一般。 彭磊在那边装神弄鬼的时候,也是有人看见的,后来有人受不了那肉香和酒香的诱惑,也向里闯过。不过,被玄冰珠里的玄阴之气滋润的滋味并不好受,不要说是凡人了,即便是修炼有成的半仙,也不敢轻易地尝试的。那阴气能透入骨髓,若不能马上去除,轻则大病,不巧的话,或许连命都会送上。所以几个人试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往圈子里闯了。 他们40多个年轻的男女,男的血气方刚、英俊挺拔,女的娇艳如花、美貌多情,(反正有仙人在,山治也是放肆了一把,挑选男女的时候,全部找的是族中最出色的)他们在那边唱歌调情,吃肉喝酒,作为主人的夏侯族战士,却只能远远地看着,流口水。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彭磊的情歌才唱了两首,圈外就已经是群情激愤,连大梦未醒的鹰翔也被请了出来。 第七十五章我们的地盘禁止进入 鹰翔根本就不想出面,他现在最想要的是躺平了休息。这刚刚过去的半天可能是他平生最痛苦的几个小时,当时在驴背上时还能忍着,此刻稍息之后,臀部传来的痛楚让他也有了痛不欲生的感觉。浑身的骨架都像是散开了,可怜平日那强壮的双腿,此刻竟然支持不住他的体重,于是走路的样子就像极了鸭子。 那头驴子是一定要杀了解恨的,当然,必须亲手杀!那个涂山锵也要杀,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屁股!不过……听过来传话的弟兄们说什么?那个涂山锵竟然还是个巫师?鹰翔本来还打不起精神,一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是屁股真的分成了两半,他也要亲自去看个究竟了。 彭磊他们占领的一块地盘是村头一棵大槐树,有三人合抱粗,估计已有了数百岁。槐树的枝桠伸展开来,占了好大的一片空间;树底下却是非常的平整,空间也足够大,正好可以给彭磊他们安营扎寨。 东西分开,一边是女生的营地,另一边是男人的地盘,四周的边界用茅草和竹木简单地圈出,免得外人误入。和外面相比,他们的这个圈子完全是另外的一个世界——熊熊燃烧的篝火,溢彩流香的烤肉,还有那醇香扑鼻的美酒……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酷热的天,外面到处蚊虫肆虐,苍蝇乱舞,可是那棵大树下,却好像是初春的季节。看那些在篝火旁陶醉的男女,脸上、身上没有丝毫的汗迹;而且,那么香的肉,居然看不见一只飞舞的苍蝇! 邪门啊! 闻着那勾人肝肠的浓香,鹰翔连屁股上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狂咽着口水,却也不敢太靠近——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心里,巫师是如神仙一般的存在。不由你不信,榜样就在边上躺着呢!刚才有四五个弟兄受不了诱惑,提枪举剑地就往里闯,可是现在都躺在地上抽搐。那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的样子,看着真的是被鬼神拘了灵魂似的。 若是现在够得着彭磊,鹰翔绝对能够把彭磊生吞活剥地吃下去! 他们算是什么?有酒肉居然敢不先孝敬他鹰翔大人,居然还敢使用巫术……不过,看在他是个巫师的份上,如果能让他鹰翔分享那些美味,那么或许白天的不满鹰翔都能忘记…………当然,那是鹰翔同志的心里话,他不说出来,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涂山族的人是只听彭磊的,而彭磊正忙得连放屁的时间都没有呢,根本没有闲暇关心外面围观的人,甚至没有发现鹰翔也过来闻香了。 彭磊不忙才怪呢!他现在客串火头军,整整42个人的伙食,都得他一个人弄。本来出门在外,这么大热的天,干粮凉水填饱肚子就行了,可是今天鸟人就是心情好,想整人,所以赤膊上阵,光烤全羊就是三个。没有办法,大话说在前面了,今天请大家放开肚子吃的。这个年代的男女,肚子里的油水少得可怜,若真是放开肚子,说不定一个人就能吞下半只羊去。这还是大家收敛着,所以才准备了三只烤全羊。 还有前面说到的面食!一路上向他的新娘子炫耀,于是决定拿几样阿娇还没有学会的手艺出来,顺便讨好和阿娇同行的那10个漂亮的妹妹。那些都要鸟人亲自动手的,别人只能做下手,帮着生个火、倒个水什么的,连阿娇也帮不上忙——其实烤肉之类的阿娇还是能做的,但是,她今天穿得这么亮,若是沾上一手的黑灰、满身的油渍,好像也有点对不起那身新衣裳。 别人都在开吃了,只有彭磊还在忙着擀面,搞得满头的白粉。不是大家不帮忙,一来大家确实帮不上忙,另外,也没有人顾得上帮忙了。那烤全羊里面还没有烤透,就有人迫不及待地用短剑割肉尝鲜,然后是你争我挤,一会儿的功夫就消灭了一个,又围着另外的两个垂着口水,浑不管圈子外面鹰翔他们血红的眼神。 还是那些个妹妹稍微斯文一些,彭磊一锅一锅地煮着饺子,她们文文静静地围着大锅唱歌,偶尔起来跳几圈艳舞——阿娇就是她们的榜样,若是能够和阿娇一样,被眼前这个男人宠幸,那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因为大家都知道,她们此去夏侯城,是陪着阿娇公主去游玩的,这个神奇的男人答应了的,要将她们全部带回族里。没有人不信,没有人怀疑这个男人的许诺,尤其是在吃过饺子和烤肉之后。 鹰翔终于忍无可忍了!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这么无视过他的存在,即便是尊贵的夏侯族长粟,尊贵的中原之主高辛,见到他鹰翔的时候,也都是客气万分。眼前的这一群涂山人,居然敢对他鹰翔这么怠慢,这不是请他杀人吗?即便是杀光了他们又如何呢?夏侯只要那得到几个女人就可以了。 怒气直灌百汇大穴,那一瞬间,没有被缚住的头发也根根倒竖起来。 第209章 不过,对那个无影无迹的恶魔守护的屏障还是有点心悸。短剑离鞘,指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彭磊怒吼:“咄!大胆的贱民,竟敢偷食族主的牛羊,竟敢偷喝族主的美酒。还不给我滚过来?” 终于有人留心圈子外的动静了!还是鹰翔凶名在外,他这一嗓子不要紧,那些围着烤羊流口水的涂山族的男女们立即清醒过来。彭磊虽然给他们保证过,但是谁知道彭磊的巫术能不能敌得过鹰翔的凶悍?彭磊身上带着神奇的仙宝,在夏侯面前换回他们几个的自由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得罪深了鹰翔,这野蛮的家伙不顾一切起来,他们这一群人说不定连夏侯城也到不了。 彭磊是从小吓大的,鹰翔的这一嗓子在他的耳中,甚至比不上妹妹的一个响屁。终于也不擀面了,扔掉擀面杖,搓着满是白粉的双手,脸上堆满贼笑,向远处的鹰翔一躬到底:“鹰翔大人,听说您老人家正在休息呢!不是我说这些大人的坏话,这些大人真是没有人情,他们竟然不让大人好好休息,真正是该死!大人为什么站这么远说话?大人是盖世英雄,妖魔鬼怪怎么敢冒犯大人的虎威?我布置的这个小小的法阵是防止坏人来骚扰这些漂亮姑娘的,若是她们有什么闪失,我没法向涂山交代。” “咄!快快撤了这个妖阵!有我们在此,什么人敢来侵扰这些女子!”被彭磊一吹捧,鹰翔暴躁的心火竟然渐渐平息下来。这年代还没有流行阳奉阴违和两面三刀,还有口蜜腹剑之类的操行,他鹰翔自己就是一个坦荡荡的君子——杀人就是杀人,强j就是强j,吃生肉就是吃生肉——原来他鹰翔在涂山锵的心中也是一个大英雄,他没有看不起自己!那么鹰翔如果还是生气,好像确实对不起人家的尊敬。而且,涂山锵的话确实有点道理,看身边的这些个随从,人品还真的是不怎么的! 吼了一嗓子之后,转向身边正愤愤不平,等着看血流满地的暴力的那些随从,手中的宝剑扬了起来:“你们是不是有人做了?这些女人都是夏侯族长的,我有没有和你们说过?” “大人,是涂山人污蔑我们,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要和这些下民为伍。大人,那个巫师就是在防着我们,他们刚刚占据这块地方时,他就用巫术将这里圈起来了。大人请看,他们居然杀了三只羊,煮了数十罐的白米,还有那些,我们连见都没有见过!这些本来都应该是献给夏侯的,他们就是该死!”马上有人向鹰翔解释。 “嗯?对!咄,好你个涂山锵,快快将妖术解掉,我就饶你。否则,我砍下你的人头!”今天的鹰翔,脑袋里的血液也参与到了安抚腰臀的骨肉的行动中了,所以根本就懒得动脑筋,别人给他的提示就全部都是道理了。弟兄们说的也对啊!所以又将怒气冲向彭磊。 彭磊还是一脸的贼笑,阿娇妹妹亲手端过清水,他优哉游哉地洗手洗脸,慢条斯理地整理身上的盔甲,鹰翔的咆哮他就好像是没有听见。品一口艳红醇香的葡萄酒,啃两口热气腾腾的烤肉,然后才抹着嘴巴向鹰翔方向走去。 “大人,不是我不解开这个法术,因为这道护栏是鬼神的魂魄镇守的,这夜色,正是阴魂们最兴奋的时候,我的法力低微,恐怕没法请动它们。大人,只要这黑夜过尽,等明天旭日升起的时候,这道障碍自然就会破碎的。大人不用担心我们,现在我们也是没法出去的。”揉掉脸上的贼笑,勉强堆上一丝诚惶诚恐的态度,彭磊凑到近前解释道。 “什么?”鹰翔满脸的怀疑,可是对巫术这一门,他还真的是一窍不通。看彭磊的表情,好象不是说谎。可是,如果真的只能这样,那心中的不平衡怎么能够抚平? 宝剑抡起,狠狠地砍向虚空——明明只要一步就能跨过去的一道浅沟,他鹰翔却不敢冲过去,这将来若是传出去,鹰翔的名声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玷污?眼中杀气涌动,鹰翔的心中已经拿定了主意,绝对不能让前面的这些人回到涂山族去。至于眼前,当然也不是这样就善罢甘休了。别人说跨过这道茅草断枝覆盖的浅沟就会中邪,那是别人说的,鹰翔没见过啊!没见过怎么个中邪法,怎么能判断那道无影无迹的魔墙的凶险? 一把抓过身边的一个,那家伙正是和涂山山治探讨山治老婆的经验的那位。 “你,过去将那只烤羊带出来!”一声怒吼,抬手就将那可怜的家伙扔了进去。 “不!大人不要啊!”惊恐声在夜空中回荡,却又戛然而止,如被人硬生生地一刀切断的似的。那个倒霉人是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当然知道擅闯者的下场。他是队长么,前面几个受难者也都是受了他的挑拨和威胁才遭殃的,不过前面的人行动小心翼翼,只是轻触那个界线,所以倒在圈子的外面。他的遭遇就不一样了,虽然飞得够高,但是那极度的阴寒还是瞬间冻住了他的血脉。 “砰!”一声脆响,倒霉蛋摔到地上的姿势非常的优美,还是保持着在空中飞翔时的那个动作,不过鹰翔用怒火点燃的气力实在是太大了,他飞行的高度超过四米,飞行的距离超过十米。这一下硬着落,摔得真是够惨的。“咔咔”声中,身上的衣甲就如寒月里水面上的薄冰,碎成一片片的;手指折断了三根,左耳也在地上蹭掉了,右腿上布满了裂纹,火把的光照下,能清楚地看到一块块碎裂的皮肉。 “妖术!”鹰翔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所有的冲动都在那一瞬间被冻住了。心中暗暗庆幸,幸亏他自己没有冲动!若是当时听了边上这些人的话,不顾一切地往里闯,那么现在躺在那边地上的死人就是他鹰翔大英雄了。难怪对面的那个涂山人对着自己挥舞的宝剑会那样镇定,这个被阴魂守护的界线确实变态!不过,若是希望这样就能让鹰翔束手无策,那也未免太天真了! 一声冷笑,鹰翔又探出他的大手,这次抓的不是人,他的手上是一把精致的强弓。箭缓缓地搭上弓弦,方向却指向大树下正向这里关注的男人们。 “涂山人,不知道你唤出的阴魂是不是也能冻住某的利箭?” “大人想干什么?我们都是向夏侯献礼的劳力,我们并不想冒犯大人的虎威!”彭磊的脸色也变了,他知道自己置下的结界,只有阴力,对飞空的利箭根本就是不设防的。 “没有冒犯吗?谁说你们是劳力?你们只是一群下等的奴民而已。你这贱人,你召唤出的这些阴魂已经伤了我们多少人了?你自己不知道吗?你的行为已经犯了夏侯的大律,该当诛灭全族了!还要妖言狡辩,我看你是存心的!” 鹰翔冷冷地吐着气,弓弦在双手中坚定地张开,甚至没有多看近在咫尺的彭磊一眼。又是一声冷哼,弓弦发出一声悦耳的轻响,箭簇那一点淡淡的黄色划破黑沉沉的夜幕,如天际的流星,疾奔向树底下的人群。 第七十六章练兵 虽然是背对着自己的那帮人,但是彭磊却清楚地知道那支箭的落点——鹰翔拿起弓箭的那一刻,彭磊就提起了全部的精神,丹田的气旋全力张开,圈子里空气的丝微颤动都清清楚楚地呈现在他的脑袋里。 看鹰翔弯弓射箭的姿势就知道,这家伙一定是个箭道高手,和梁聃弟兄俩同级别的高手!臂壮力沉不说,那张弓也是好东西,绝对不比当初梁聃的那张鹿角铜胎弓差。果然,听那弓弦的响声,仿佛是七弦琴上奏出的和弦;那点金黄色的流光,在昏黑的夜空里,在篝火的光照下,几乎是走的直线,直奔姚鹄的咽喉——姚鹄就是山治给彭磊的两个助手之一,另外一个叫姚雀。忘了说明一个事了,涂山族的人好像大多数姚姓。 男人们虽然都在垂涎那余下的两只烤羊,那越来越浓烈的香味,熏得人有点神魂颠倒了。不过鹰翔扔了一个人进来之后,圈子里的男女们都聚到了树旁。姚鹄和姚雀因为是领导,所以自然地就排在人群的最前面,所以鹰翔的利箭就找准了姚鹄的喉咙了。 这次涂山族的男人是作为挑夫去夏侯城的,所以除了彭磊外,没有人带了刀剑。姚鹄和姚雀虽然是高手,但是他们也是赤手空拳——彭磊不让带,如果他们需要,彭磊的储物环里多着呢!姚鹄的反应也是不慢,鹰翔的箭才离弓弦,姚鹄和姚雀两个已经抡起了手中的挑棒。 “砰”地一声脆响,居然让姚鹄挑个正着。那点黄光在姚鹄的身前两米处突然拐弯向上,“哧”地一声,插入头顶上的树枝里。也是姚鹄幸运,那支箭在飞抵姚鹄的身前时,好像速度锐减,几乎就是要停下来了,这才让姚鹄拍开的。 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姚鹄和姚雀两个都曲起腰身,斜拄着竹棒,随时准备着再挥起。 “趴下!”姚鹄是心有余悸,及时提醒大家。这个时侯,只有趴下才是最安全的,要么干脆躲到树后去。可是,就一棵树,怎么藏得了40个人! 鹰翔的下一箭还会那么停顿一下吗?如果不停那么一下,自己能不能把它打开?姚鹄和姚雀都是心里没底! “住手!快快住手!大人不怕触怒这法阵中的阴魂吗?”彭磊的气旋紧紧地锁定着那飞驰的箭,即便是没有姚鹄的大棒,彭磊也有把握将箭拉住;不过,若是这样了,那他这个巫师的本事也未免太惊世骇俗了,所以还是将箭送到姚鹄的棒上。可是,也不能任由他鹰翔这样胡作非为啊! 警告声中,弓弦声再起!鹰翔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这一刻,什么腰酸屁股疼都没了感觉。 第210章 眼中只有敌人,只有该死的人,那什么巫师、美女也都是一样的该死。彭磊的警告就像是那耳边嘈杂的蚊子的嗡嗡,根本就没有进入他的耳道。 箭似流星,这次是两支连射。可是……箭矢飞越身前那道屏障的时候,突然耀出明亮的辉光,这金红色的辉光随着箭矢的飞行越来越明亮,仿佛就是在烈火中飞驰一般;而且箭矢飞行的速度也太慢了!开始还是如流星穿空,随着箭矢上的辉光越来越亮,那两支箭就像是两段燃烧着的干柴,在虚空慢慢飘浮。也就是飞出十多米的距离,离姚鹄他们还有四五米呢,那两支箭无声地炸开,化成漫天的火星,仿佛是点燃的烟花。 鹰翔还是保持着那个射箭的姿势,弯弓拧身,动作真的很完美。第四只箭已经搭上弓弦,但是却没有拉开发射。不是鹰翔不想射,而是…… 那两支连珠箭穿过彭磊的身前时,彭磊把他全部的能量都聚焦到了那箭矢上,差一点就要引动万雷引的法诀;气旋向身前展开,鹰翔那两支箭的轨迹清清楚楚地画在空中,一股取自万年玄晶的寒气顺着那箭矢的轨迹逆行,瞬间就找上了鹰翔的弓。 真的是触怒了法阵中的阴魂了吗?这一刻鹰翔是魂飞魄散,若是身体能动,他甚至肯跪下叩求。不过,好像那个阴气也没有想象中的恐怖,至少自己的人没有像陶片那般破碎,身体里的血液好像还在流动。 保持那个射箭的动作也只是一小会儿,鹰翔的身体渐渐回暖,只是那张被鬼魂抚摸过的强弓却是再也不敢拿了。扔掉手中的弓箭,高举起双手,鹰翔有点声嘶力竭,大喊道:“神啊!我不是故意冒犯,我是要惩治那些肆意犯上的贱民!” “操!那些鬼魂是我的朋友,你tmd说老子是贱民,那不是说老子的朋友也很贱?”彭磊装腔作势,双手在虚空画着乱七八糟的曲线,嘴里喃喃着自己也听不懂的咒语。事已至此,脸皮也撕破了,以后就是针锋相对。那就不客气了,该骂的还是要骂! 鹰翔虽然是在请求阴魂的宽恕,但是对彭磊这个能请动阴魂的活人还是有点不屑一顾——不是说天光大亮的时候这些阴物就会散去吗?到时候看你还怎么横?愤怒地瞪圆了他那血红的大眼,手中的短剑狠狠地劈着空气,心里盘算着明天怎么算计这些涂山族的男女,嘴里咽着口水和不甘,最后还是灰溜溜地撤了。 涂山族从来没有这样扬眉吐气过!受气的还是传说中的无敌勇士鹰翔!鹰翔的身影在夜色中消失的时候,涂山族的男女都趴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鸟人叩头,连阿娇也不顾地上的脏乱,不顾身上的新衣。被人崇拜当然是一件很得意的事,这也是彭磊想要的——既然已经决定做涂山族的女婿,总得为丈母娘家做点什么。这个年代,挣一个地位和一份安宁是最好的了。看那个鹰翔在涂山村的所作所为,彭磊一早就下定了决心要拿他开刀了。杀一儆百!拿下了他鹰翔,看哪个鸟人还敢惹涂山族! 本来以为鹰翔的手下或许还会找些借口,所以彭磊用的第一招是引诱。没想到鹰翔真是很干脆,好话都不说,见面就是那个腔调,所以彭磊那原先准备着给他们的烤肉和美酒也就便宜了姚鹄他们。当然,就可以喝,肉可以吃,但是今天晚上却不可以睡。 彭磊原先是准备到了夏侯城后再和鹰翔翻脸的,可是现在提前了,明天还有大半天的路,当然是不得不防。山治说他选出的这30个男人都是勇士,都有一身不错的筋骨,对打架也都是很精通的高手——到底是怎么个高法,彭磊心里没底啊! 阿娇的心里满是担忧,脸上已经没有了白天的那种红艳,取而代之的是忧郁的惨白。看着沉思的男人,还有那些兴奋得有点发狂的族人,她的心情却是怎么也激动不起来。这男人如果真的是神,他也不会把自己一个凡人女子娶到帐中——除了那个“坏东西”之外,他身上的一切都和凡人没什么不一样,他自己也说了,只不过是学过几天法术而已。鹰翔是谁?万人敌的勇士啊!若是没有那法术的护佑,自己这边的几十个人,还不够鹰翔一个人杀的,更不要说他们还有近百的战士。 让阿娇担心的不仅仅这些,原先她对父兄的怨意,自从父兄将她安置到鸟人身边的时候,就已经全部变成了感恩了。此次去夏侯族,男人是去和夏侯谈判的。虽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是阿娇猜测,这个男人很可能是用法术威胁,用珍宝诱惑。对于天底下普通的凡人来说,那些都是不可抗拒的,所以阿娇对自己一行人的命运是非常有信心。可是……现在居然动起武力来了,若是鹰翔迁怒涂山族,若是夏侯也是和鹰翔一样的浑人,涂山族岂不危也! “郎君,要不阿娇去向鹰翔赔罪?等到了夏侯城时,有夏侯做主,我们就不怕他了。”偎在彭磊的胸前,阿娇低声请示道。 “宝贝,你这样信不过你老公吗?虽然我没有学到什么厉害的仙法,但是我以前也是一个战士,区区一个鹰翔也不在我的眼里。想想,你老公若是一个没有本事的男人,仙女怎么肯做我的老婆。嘿嘿,不要以为我就那个东西有些本事!好了,今晚上肯定不会有事,你和你的姐妹们早点睡。那些男人就让他们再闹一会儿,等会儿你去将这颗药丸化一坛清水,每人都必须喝。嗯,你们女孩子也可以喝。这是仙丹,能治百病的。” 将阿娇抱在怀里轻轻地温存,彭磊一边吹嘘,一边从兜里掏出一颗再就准备好的金丹,交到阿娇的手里。这金丹是万能的良药,包治百病不说,提神醒脑,强健筋骨也是立竿见影。接下来的这一晚彭磊不准备让那些男人睡觉了,当然也得给他们准备一点兴奋剂的。 喝了金丹汤的女人们也是精神百倍,于是就在阿娇的带领下准备吃的。事实上即便是她们没有喝金丹汤,也休想能睡得着——圈子就这么大,边上有30个男人在操练,还不断地喊着口号。那号子让人禁不住热血沸腾,连女孩子们都恨不得是那些拿着短剑的一员了。 山治没有敷衍彭磊,他选出的这些个男丁确实可以说是涂山族的精英了,确实都有一点搏击的基础。彭磊将人分成三组,每组十个,先将他的太极八剑学会再说。当初将这路剑法教他的鱼凫国的战士的时候,彭磊是特别用心精炼的,那八剑基本上也不能算是太极剑诀了,彭磊甚至还揉进了少林刀法。一共八剑,套路并不复杂,一个小时的强化训练就全学会了;剑诀也很简单,基本上不是白痴都能理解。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彭磊就让那30个男人捉对撕杀,用实战来领悟剑招——每人一把木剑,反正杀不死人。如果受伤了,只要擦上那没有喝完的丹药水,马上就痛止肿消。 天亮前的一个小时,彭磊把30个男人聚集起来,让他们演练三角阵法。这些东西以前都教过梁聃兄弟,在战争中证明了非常有效,所以此刻彭磊又掏将出来。30个人,就是10个三角阵,在以少对多的混战中,绝对能减少自己的损失。演练的时间太少了,但是彭磊着眼的是将来,明天即便是有冲突,他彭磊也不会让冲突变成百人混战。 他鸟人有心情这样教人的时间是不多的,趁心情好的时候多教一点,能学到多少,就看学的人的造化了。 天还是亮了,一夜未睡的涂山族的男女们,却全都是是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当笼罩在圈子边缘的淡雾渐渐散去的时候,金色的阳光从树隙漏下,将那些个年轻人的身子一个个地照亮。彭磊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对眼前的这一队人是越看越满意。那颗金丹虽然是大家分的,但是对凡人来说,即便是分到的那一点点,好处也是不可估量的。看他们现在,一个个神气活现的样子,估计徒手杀个老虎一定不成问题。 嘿嘿,鹰翔同志,你现在在哪里?不知道你今天还能不能那样猖狂? 昨晚练了一整晚,彭磊倒是有点萎靡不振了。当然不是他的精神还不如姚鹄他们,而是鸟人一心二用,一边还在惦记着阿娇香喷喷的身体。彭磊倒是不担心被鹰翔窥探他们的动作,自从鹰翔撤退之后,他就将他们的地盘封印了起来。这样一个长宽不过百多米的区域,彭磊还是有能力搞定的。 妈的!这一个晚上,鹰翔同志一定也没有睡好!可是,天已大亮了,外面的封禁也解除了,怎么没有听到人声? 不仅没有人声,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没有,好像连鸟都还没有醒来。吹开残存的雾气,村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点生气。没有人影,好像连树边上的小草都是死的,一动不动。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沉沉的压抑,仿佛还有一种特别的气味在弥漫。 “姚鹄,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彭磊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那双眼中仿佛流动着血色的光。腰中的短剑连着鞘扔给姚鹄,彭磊的声音冷得能冻住人的呼吸。 第七十七章血战前夕 姚鹄往回跑的速度飞快,仿佛身后有几十只饿狼在追着似的。看他的脸色,那颜色白得几乎能赶上妹妹的屁股了;喘着粗气,连话都说不成句。 “死了,全死了!好恐怖!没有活的!他们不在……” 只有彭磊知道他在说什么。其实封印解开的那一刻,那异常的寂静就引起了彭磊的警觉。彭磊当然不需要如普通人那般地眼见为实,他的气旋在第一时间就触摸遍了几乎整个村庄。 没有活口,仿佛又见到了当初丰伯屠村的那一幕。 第211章 全村一百多口,男女老少全部是一夜暴毙,连栏中的禽畜也没有幸免。死人中最惨的还是妇女和儿童,那些小孩几乎没有一个的尸身是完整的,有的身体上居然还有清晰的牙印,胸腔裂开,心脏都被活生生地掏走了;女人的尸身则都是赤身裸体,连老妇也不能幸免。那些稍微年轻漂亮的,许多都是下体裂开,有的还被插了异物;更有许多人是皮开肉绽,胸腹都被剖开,乳fang也被割掉了…… 残忍!彭磊的意识突然忽悠到未来,仿佛看见了希特勒那冒着浓浓黑烟的焚尸房,南京城里遍地的血腥,还有那一年,在印度尼西亚,那些贱民针对华人的杀戮…… 鹰翔,你tmd是人还是畜牲? 从来没有哪一刻,在彭磊的心中涌动这么浓烈的杀意。连站在他的身边,仍然语无伦次、不知道说什么好的姚鹄都忍不住微微颤抖,不由自主地退开三尺。 “不要说了,我知道了。冷静一点,兄弟一定没有杀过人,是不是?嘿嘿,看来以后你们杀人的机会要多一些了。这些村民是因为我们而死的,大家心里记着,等将来见着那些个凶手,别忘了为他们报仇。”彭磊的心冷了下来,一把抓住瑟瑟发抖的姚鹄的衣领,狠狠地训斥,“把男人都叫上,把那些尸体都堆到一起,随便你怎么处置,烧或者埋。女孩们留在这里,准备吃的,哪里也不许去。这里是夏侯到涂山的必经之路,我们今天不走了,继续在这里休整。还不快去?就你们这个熊样,涂山族怎么可能兴旺?” 有的男人,自尊甚至比生命都重要!姚鹄就是这样的一个。彭磊的一顿训斥,他的脸色迅速地由白转红,身体也不抖了,只不过话还是不会说,只是嗓子眼里挤出几个模糊的音节。举手,拔剑,冲着姚雀和另外的28个男丁嘶喊,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不过,彭磊听不懂,并不代表大家都不懂。姚雀他们的脸色都在不停地变幻,肌肉也都在不由自主地抽搐——彭磊刚才训斥姚鹄的话太伤人的自尊了!彭磊骂的是姚鹄,针对的却是大家,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 30个人还是分成三组,好在这个村子并不大,罹难的人口也就只有168人。姚雀他们30个人,几乎都是拼了命在干活,效率还是挺高的。也就是半天的功夫,人畜都埋入了黄土,那些沾染了血腥的房舍也被彭磊一把火烧了——虽然说证据很重要,但是彭磊现在不想和夏侯讲道理了。 这株昨晚他们作为营地的大树旁搭起了简易的帐篷,四周围上了简单的围栏。彭磊的决定,在这个地方继续休整,直到姚鹄他们把彭磊教的都练纯熟为止。反正饮食有阿娇她们操持,姚鹄他们只要全身心地练怎样杀人就行了。 三天,这个叫小垭村的地方,空气中一直激荡着一股澎湃的杀气。彭磊又浪费了三颗金丹,不惜一切地给姚鹄他们调理筋骨。那30个男人也是争气,仿佛村子里那些枉死的冤魂都附着在他们的身上似的,训练时个个拼命,都把对手当成鹰翔了。 三天,女孩子们的脸上也没有笑意,她们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那不堪入目的血腥,但是从男人们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她们也大概知道了。从彭磊把一把把精美的铜剑分给姚鹄他们的那一刻开始,她们就明白了,她们或许有幸能亲眼见识到一场传说中的战争。 怕吗?说实在的,她们还真是不怕! 有阿娇在!有阿娇的男人在!男人们还会让她们受伤害吗?看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穿上了锃亮的盔甲,背上铜臂的强弓,手上拿着锋利的短剑,还有画了恐怖图案的盾牌……一个个凶神恶煞似的,一个个都是盖世的英雄! 彭磊也是不顾一切了!按照他的推断,鹰翔在这里杀戮了之后,一定是回了夏侯城,然后将一切的罪孽全部推到他们涂山族的身上。夏侯不会没有反应的,很可能几天之后,就会派兵到涂山族去兴师问罪。当然,也有可能是等大典之后…… 彭磊当然是要做两手准备的,身边的这30个男人就是生力军。三天的时间,彭磊的刻意所为下,这30个同志绝对都成了这个年代少有的杀手。金丹不是白吃的,有了那丹药的调理,30个男人几乎人人都能飞檐走壁了,对技击的理解更是突飞猛进,人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以一敌百的高手——这些人是涂山族未来军队的骨干,万一夏侯族反应迅速,有他们在这里,再加上彭磊布置的阵法,彭磊也有把握在他不出手的情况下,将夏侯的三千大军挡在这里。 看看彭磊给姚鹄他们的装备:锁子连环甲,吹毛断发的越王剑,射程千步的铁臂弓,树脂合成的防爆盾……就差一点给他们装备冲锋枪了。 小垭村这个地方已经染上了血腥,就让它作为战场吧。或许只有战死者的灵魂陪伴,那些枉死的村民的灵魂才能得到宽慰! 小垭村正好也是在涂山族到夏侯城的中点附近,往涂山族的方向,虽然还有许多夏侯的村落,但是大多数零碎,有许多还是依附涂山族的。夏侯的真正核心势力,是在小垭村再过去。对于战争的理解,彭磊比这个年代的任何人都要深刻得多。战争对国力的影响不仅仅在胜负上,还体现在战争过程中对国土和生产力的破坏程度上,所以现代战争讲究的是拒敌于国门之外。 关门打狗是万不得已的做法!诱敌深入虽然是杀敌的良策,但是战火在自己的土地上蔓延的时候,人民肯定也是要流离失所。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损失就是双重的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诱敌深入是万万行不得的。 彭磊在小垭村练兵,鹰翔还真是配合,三天的时间,居然没有派一只狗来骚扰。彭磊要的就是时间,这三天给他,勉强也够了。 又是一天的黎民,仿佛是预示着有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这初生的太阳也是特别的红,一直升到三竿高得时候,还是血红的,仿佛是被染过似的。本来今天彭磊是想让人回涂山族送信的,后来看见了这个血色的太阳,彭磊也放弃了派人回去的念头。只是让人将他们自己的掩体修整得好一点,同时将阿娇她们搬到大桑树上的树屋里,树的四周置上防护的阵势,树顶上插上飘扬的族旗。 彭磊他们的营地是在村子的边缘,旁边就是那条离开村子的大道。说是大道,其实也就是够三四个人并行而已,而且也只有弯弯曲曲的近千米长。再过去,那是零碎的小道,只够行骡马的。道路的两边,是层层叠叠的农田,这个季节,大多数是存了水,长着绿茵茵的稻禾。理论上说,只要守住村头的这条大道,鹰翔就没法越过小垭村,所以彭磊认为他们30个人也勉强够了。 担当瞭望的姚雀最早发现了敌情,这家伙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彭磊的身边,急急巴巴地报告:“锵大哥,好像是鹰翔来了!” “什么好像?跑前一点!看明白一点!这个绝对不能搞错的。对了,吩咐大家,先确认来者的身份,经过这里的目的。若是对我们不利的,格杀无论。”涂山族的弟兄们虽然也是生活在这个战乱频发的年代,但是涂山族奉行的是忍着为先,背靠着夏侯这棵大树,所以涂山族的勇士根本就没有打仗杀人的经验。彭磊这几天对他们的突击训练,再加上小垭村168口人的血,让这30个男人都变成了冲动的暴力男,一个个都是神经兮兮的。若不是彭磊再三叮嘱,连跑过村头的野兔都会被他们当成敌人射杀。 那边过来的还真的是鹰翔的队伍,不过今天他虽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却不是老大。在他的身边,一头强壮的青牛背上,一个脸色青灰的中年男子,阴沉着脸,不时地让鹰翔回头。看鹰翔满脸恭敬的样子,显然那个人才是带头大哥。 离村头的那棵大桑树差不多还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刚刚踏上入村的大道,鹰翔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那个青牛背上的男人手里摇着一把黑色的鹅毛扇,轻轻捻着下巴上几缕飘逸的长须,向鹰翔笑道:“鹰壮士所料果然不错,那个涂山锵确实有些法术。这入村的大道上被他设置了幻阵,普通人等若是不知道如何破解,在阵势里会六感不敏,方向不辨。今天幸亏有我同行,否则壮士可能又要吃亏了。” “大法师请快快施用法术,只要破解了那个涂山锵的妖术,我一定能将他碎尸万段。”鹰翔咬牙切齿地说道。 那天悻悻不甘地离开,鹰翔越想越是窝火。他是什么人?哪里吃过这样的亏!一腔怒火都通过下身发泄了,只是苦了小垭村的女人和孩子。他的那些随从也都不是好东西,上行下效,一个个如狼似虎,很快小垭村就变成了人间地狱。那个时侯,彭磊已经将他们的营地封印起来,两耳不闻界外事,一心只练他的兵;鹰翔一开始还稍稍有些顾忌,后来见涂山族人没有丝毫的反应,而且他们的营地被浓浓的雾笼罩着,看不见里面,也不被里面的人看见。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将小垭村来个鸡犬不留。一来可以灭口,同时也能嫁祸于人。 被鹰翔称呼为大法师的这个男人,确实有点来头,是夏侯粟用重礼留住的一个世外高人。据说去年大雨如注的那个时侯,他踩水而行三千里,从东海出,跨越千山万水,寻找大雨不止的原因。路过夏侯族的时候,还顺手救了夏侯族许多人的生命。这样的高人,夏侯当然是要想方设法留住的。偏偏这个高人对红尘中的俗事好像也很感兴趣,比如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最原始的交流。 第212章 事实上在那一道,这个叫丰谷子的男人确实很有一套,连一向不太喜欢那种简单欲望的夏侯温,在受了他的引导之后,好像也有点向他的兄弟伯里学习的样子。 丰谷子在夏侯城的地位很超然,平日里也就是讲讲养生之道,传授娱乐之术,让夏侯族的贵人尽量多地享受生的乐趣。这个年代,虽然多灾,但是在高辛氏的管理下,大族之间很少有征战,所以夏侯粟留下丰谷子的时候,也并不是准备着有朝一日让他杀敌护族的。丰谷子既然是大法师,神仙一流的人物,对凡尘间的争斗也不感兴趣!若不是鹰翔报告说,在小垭村施妖术害人的涂山人锵,能招引鬼神的灵魂,丰谷子今天也不会随鹰翔出来。 丰谷子当然也是一位刚刚出世的玄界修道者,他们的玄界是在东海边,一座叫高凌的小山。作为玄界里派出外的游历者,丰谷子也不例外的是一代高手,修为已经跨入洞虚之境。看他骑在青牛牛背上的那个风度,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吕纯阳在世,潇洒得一塌糊涂。 彭磊的修为再怎么进步,里洞虚之境毕竟还有遥远的距离。他确实在村外的大道上布置了幻阵,不仅仅是大道上,连道边上的农田、沟壑里也都有。不过他的置阵之法都是对照着玉简,现学现做的,难免粗糙。骗骗鹰翔那样的凡人当然没有问题,想要让丰谷子也着道儿,那就有点痴心妄想了。 彭磊的心里这个时候却是在后悔,姚雀来报告的时候,他的意识马上就向来人的方向探寻了,丰谷子的出现着实让他大吃一惊。想不到夏侯族中也养着这么厉害的修仙者!而自己这边,老魇他们都在修炼,马上搬救兵也来不及了。看来今天只能靠他自己死扛了!奇+shu$网收集整理早知道这样,这三天多的时间,完全可以布置几个更厉害的阵势,也可以给姚鹄他们换更变态的武器——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大家都趴下,不管听到什么,没有我叫你们,绝对不许抬头观望,听到没有?”飞快地将树屋里的妹妹们搬到树下早就挖好的地下掩体里,彭磊又对正东张西望着的男人们喝道。 第七十八章万雷噬身 随着彭磊的吆喝,一片彩光从大树的顶上泻下,将姚鹄他们的掩体和阿娇她们藏身的地坑都罩了起来。绚丽的光丝如雾如纱,中间还缀着无数闪亮的星光,沐浴在其间的人不觉得什么,外面看上去就有点惊艳了。 没错,这正是婴纨大姐的彩晶坠。要说西方的女子就是多情,也勇于表达,西方出来的仙女也一样。那个婴纨大姐被鸟人多多关照了之后,那真是柔情似水,恩爱无限,甚至还一定要和鸟人交换定情的信物。那个年代还没有流行钻石戒指,所以婴大姐送出的是一对彩晶坠中的一个,彭磊嚒,亲自动手,用龙阳炉炼制了一只红宝石的空间戒指。(现学现卖,虽然简陋了点,但是那是他的一份心意,嘿嘿!) 彩晶坠的玄光在大树的周围亮起来得时候,那边丰谷子也从青牛的背上飘了起来。羽扇轻挥,一团团黑色的云气从扇子上飞出,飘向清朗的天宇,在头顶上聚集,很快就遮住了血红的阳光。 丰谷子落向地面,却是脚不沾地,独自一个人沿着大道向前飘去。他经过的地方,肉眼可辨的一个个银色的光斑从四面八方升起,仿佛是水里升腾出的气泡;丝丝缕缕的淡雾从丰谷子的身边向外迅速蔓延,让丰谷子的影子看上去有点像午夜的幽魂。 鹰翔他们没有跟随丰谷子,远远地缩在后面,一个个是心惊胆颤着——那个涂山锵真的不仅仅能召唤冤魂!也幸亏他鹰翔机智,否则今天吃的亏可能比那晚还要大! 一声冷笑,出自已经行出百多米的丰谷子。只见刚才还是一片片从他的扇子上飘出的黑云,突然间像是点燃了狼烟,聚成一个十数米粗的黑色烟柱,旋转着冲向天幕。天上原先已经聚集了不少的黑云,也是被狂风吹鼓了似的,疯狂地扩张,瞬间就遮天蔽日了。 黑色的烟柱从中间断开,上面的一半升入天际的云层,下面的一半浓缩成一团亮紫色的云,聚到丰谷子的脚下。丰谷子的人已经离地数十米了,在紫色的云端轻挥羽扇,衣袂飘飞,那神态不仅仅镇住了请他出来的鹰翔,连远处隐在树梢的彭磊也是心惊胆颤——能驾驭祥云的修仙者,一般都是有渡劫层次的修为。如果对面的这位真是渡劫期的高手,彭磊今天若是想赢,只有两招可以使:搬出重阳节,或者去请广成子。 一道紫光从丰谷子的头顶升起,在众人的眼中只留下一道残影,还没有等人看明白,丰谷子头顶上的黑云闪亮起来,一道道紫色的光丝如纠结的树根,在云缝中瞬间生成。很漂亮!彭磊在心里感慨,这家伙若是在几千年后,拍起电影来,那什么背景、道具可以省多少钱啊! 丰谷子搞出的场面虽然很大,但是过了最初的震惊之后,彭磊对这位还没有交上手的前辈也有了一点看法。其实连凡人都知道的,不管是武道还是仙道,速度都是最厉害的法宝,不然的话,那些做电玩的大师们也不会把绝技释放的时间和间隙设定成技能等级。丰谷子搞出这满天的黑云,满天紫色的电光,看上去确实像是世界的末日似的,有点恐怖,但是他的准备时间也太长了点。从他离开青牛的背开始,到现在云电生成,彭磊估计,差不多够抽两支烟了。 也就是彭磊,身边有必杀的法宝,对丰谷子的法术也只不过是震惊而已。若是换了宇宙联盟的人,或者是老魇、老白他们,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使出那些个微型量子炮来,一百个仙人也杀完了。 “咔嚓”一声,一道紫色的电光劈空而下,目标是丰谷子身下的大路。随着那道电光,天上的黑云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筛子,只不过它筛下的是紫色的电光雨。 也就是一瞬间,彭磊置下的那些个幻阵在电光下烟消云散,只有一缕缕阴寒的气息在紫色的光雨中流动,久久不肯散去。本来丰谷子的身影在电光骤下的那一刻,是加速往大树的方向飞去的,是那丝丝缕缕的寒气让他稍微小心了一点。脚下的紫云散去,人贴近地面,小心地向彭磊的方向飘来。 紫色的电光雨还在下!这法术是丰谷子的绝学,也没有练到最高的层次,所以准备的时间长了点,当然,收功的时间可能更长,因为紫电既然已经形成,丰谷子的修为只能控制它的范围和方向,根本不能让它停下来。只有这空间里的能量耗尽了,天上的紫云才会散去。 今天丰谷子是用它来唬人的,其实破除彭磊堆砌的那些小阵法,根本用不着这样大的动作。不过,今天之后的丰谷子,在夏侯和涂山的心里,绝对是一个神的形象! 可是,不对啊!紫鎏盏的功法只有到了第七层之后,电光中才会生出白色的寂灭天雷。丰谷子才飘行了不到百米,就满怀疑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向四周,只见渐渐减弱的紫色光雨中,丝丝缕缕的亮白色越来越密。更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远处近处的虚空,一个个耀眼的光点正在渐渐放大,有的甚至在无声地炸开。 老天,难道这半年多的采阴补气,自己那紫鎏盏的修为已经到了最高的第九层?要不,怎么会有这球形的灭神雷? 一波波庞大的能量不断地在爆开,球形的飘雷所聚集的能量,比普通的闪电强得太多了。即便是那雷球没有炸开,就只是在旁边感受那光团所散发出的能量,也能让元婴期的修真者形神俱灭。丰谷子是真的想不通了!照理说自己的紫鎏盏功法是雷属性的,法术使用的时候,能免疫雷电,除非环境中雷元素的能量远远超出他丰谷子的修为层次。以他现在洞虚中级的修为,即便是渡劫初期的功力使出的第七层的紫鎏盏,召唤出那能够摧毁万物的寂灭天雷,应该也不会让他如现在着样的难受。 雷电元素怎么会这样程度地聚集呢?那白色的雷球虽然不是传说中的灭神雷,但是它们是怎么形成的呢?丰谷子知道,如果真的是灭神雷,只要被那球雷湮灭时的能量稍微波及,他现在的修为,根本坚持不住一瞬的时间。难道说在这个灵息混乱的世界,紫鎏盏的功法也变了形了? 雷电覆盖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粗略地估计,直径差不多有近500米了。以丰谷子为中心,紫色和着白色的闪光漫天飘飞,鹰翔带着他的手下已经退出千米之外了。电光雨的边缘,正是彭磊护着阿娇她们的彩晶坠,丝丝缕缕幻动的彩色光丝外面,一道道白色的电光组成一个光帘,将偶尔飘来的紫色毫不客气地吞噬。 即便是在彩晶坠的防护里,外面那轰轰隆隆的震响还是隐隐能够感觉到。那刺眼的光早就晃得大家睁不开双眼了,所以涂山族的人除了阿娇在努力地寻找她的男人的影子外,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趴着,在祈求神灵保佑。 阿娇当然找不到她的男人,彭磊现在正在那电光雨中,得意洋洋地欣赏丰谷子的窘态。 那紫色的电光闪亮的时候,彭磊的心中是无比的激动,不知道那一瞬间,他在心里念了多少遍的阿弥陀佛。那一瞬间,真的是很感谢雷震天! 对面的这位老兄一定是属熊的,要不怎么会这么背呢?天底下无穷多的法术,你什么不能用,却偏偏要招引雷电?要知道彭磊的身体自从那日被雷电烧焦后又重生,对雷电的敏感程度,已经远远超出普通的修炼者。另外,他的万雷引的法诀是上古金仙留下的无上大法,威力比紫鎏盏大上许多,更何况彭磊在施展万雷引时,元神借用的是重阳节里的能量。 第213章 丰谷子不狼狈才是奇怪的!这还是彭磊控制着,不然的话,那球形的飘雷可能真的是能毁神灭仙的灭神雷。 丰谷子的身外亮起一圈圈紫色的光波,他已经用法术将自己和身外这个雷电的空间隔绝开来。丰谷子知道,身外的这个雷电场景已经不是他的修为所能够控制得了的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自己,等雷电弱下来再说。 丰谷子的想法是好的,但是他没敢想的是,这现场还有一个比他还要变态的家伙。经过那次重生之后,彭磊能自如地将乾坤玉璧当作他的元神来使了,身外的电场即便是再强上万倍,也还是不能和重阳节里的那个五行元精气团里那扰动的纯元素相提并论的。 看到丰谷子放弃了进攻,彭磊也不和他耗时间了。灵诀展开,虚空中白色的电光骤然增多数倍,几乎是一瞬间,就将眼中残存的紫色完全吞没,连天上的紫云也在银亮的辉光下变成了隐隐的红色。 彭磊控制雷电的能力明显地比丰谷子强,他甚至能让雷电在一个点上凝聚。 虚空中完全被银白色的辉光填满的时候,无数的光线渐渐地向一个方向游动。彭磊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丰谷子惊恐万状的脸,不过垂死者的表情根本谈不上动人,彭磊也没有那种变态的嗜好,所以也只是瞄了一眼而已。 “天啊!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万雷噬身的报应吗?” 空中回荡着丰谷子凄惨的嘶喊,这声音被彭磊刻意地增强、扩散,再加上九重回音,基本上就有了窦娥临刑前怒问苍天时同样的不甘。 白色的光雨聚向丰谷子的速度突然加快,几乎就是一眨眼的时间,漫天的电光收缩成一个刺眼的光点,然后无声地炸开。巨大的能量居然只是在垂直的方向上震荡,将头顶上的云层吹得无影无踪;脚下的大地也是一阵剧烈地震颤,彩晶坠里的大桑树猛烈地晃着,摇下一地碧绿的树叶。 丰谷子刚才站立的地方,那一段长近百米的大路,好像刚刚出窑的红陶,冒着热腾腾的气,亮着暗暗的红光。在鹰翔眼里是无比伟大的丰谷子大法师,人踪已杳,连一点点灰尘也没有留下。 炽烈的阳光铺天盖地,刚才的那一幕,在围观者的心里,仿佛是一场梦。这一刻云散电息,天宇间没有丝毫可以寻找的痕迹。从地上爬起来的彭磊也弄了一身的灰土做伪装,从彩晶坠里出来的姚鹄他们则是惊恐地四下张望着,甚至忘了他们的武器;对面,鹰翔所带领的那群人也差不多,突然回复视力之后,一个个都是茫然。 “大法师!杀啊!我们要为大法师报仇!”一声怒喊在人群中炸开,鹰翔的手下们立即躁动起来——丰谷子临死前的声音所有人都听见的,大法师是被他自己搞死的,并不是因为涂山人。 “对,为大法师复仇,杀光涂山人!谁杀了那个涂山锵,我就将涂山娇女给谁享用。我能做主!大家冲啊!”鹰翔也惊醒过来,挥动手中的短剑,加入了高声叫喊的人群。不过,作为指挥者,冲锋陷阵当然是别人的事,有时候督阵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嘿嘿! 沿着那条被雷电烧成红色的土路,夏侯族的勇士们脚下踩出飞扬的尘土,提着短剑,挽着盾牌,急速地向大桑树冲来。涂山族的男人们还在傻着,女人们却先是惊叫起来。 “快!到阵地里去!你们tmd快!娇带人到树上去。”彭磊一脚将姚鹄踹到他的阵前掩体里,挽住阿娇的小蛮腰,微一用力,阿娇腾云驾雾般地飞上头顶的树屋。 大树旁搭着软梯,其他人爬树用不着彭磊帮忙。姚雀他们经彭磊那一叫喊,几乎在同一时间反应了过来,嗷叫一声,扑到自己原先的阵地里,扔下剑盾,挽起了弓箭。 彭磊的动作比谁都快,射箭虽然不是他的强项,事实上即便是到了这祖先生活的年代,他也没有弯弓射过几只箭。不过,彭磊交往的人中,箭道高手却是不少,连老婆中也有一个。没射过不等于不会射,射箭的标准姿势是扭身侧腰,这样容易瞄准,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射箭比赛都是这样射的。彭磊知道动作要领,不过那样射箭的姿势好像太平淡了一点,也显现不出豪放的气概来。 彭磊也是弯弓搭箭,他用的是电影里郭靖大侠射大雕的技术动作。曲腿,扭腰,侧目,弓开满月(不过,这个动作好像只适合射高处的东东),那动作几乎和那个著名的扔铁饼的雕塑一样有名。彭磊摆出的造型还是很标准的,只是这样的一个造型,没有几个人在欣赏,好像在视野里也很难找到贴地疾奔的敌人。 不管了!箭离弦,带出一声刺耳的尖啸。意念紧紧锁住那飞出的箭矢,将向着虚空疾飞的箭拉向地面。那支箭真是神箭了,在空中绕出一个完美的螺旋,最后竟然也找到了一个夏侯族勇士的脚板,让人叹为观止! “呀!”又是一声惨叫,在虚空中回荡。 第七十九章兵者,无所不用 那个被彭磊射中的家伙也属于这世界上比较背运的人!那向着太阳飞的箭竟然是遥控的,事前有谁能想得到?不要说是鹰翔他们,即便是伊尹在这里,他也不会相信!不过,事实就在眼前,就是有人被羽箭钉住了脚板。 惨叫声就是命令,姚鹄他们也没有那么好的眼力能辨出彭磊那支箭的轨迹,只是知道他们的领导已经开张了,于是一个个嗷嗷叫着,弓开满月,连珠箭发,甚至也不瞄准。 “妈妈的,你们这么射,这些箭能射多久?”彭磊也不摆造型了,扔了手里的弓,冲着姚鹄他们大骂——这些个家伙一点也没有战斗经验,彭磊储物手环里的箭矢根本也不多,那还是在尼克托里斯身边的时候,因为准备着尼克托里斯的卫队可能会和恩图蒙特的军队开战,所以才特别准备了一批弓箭的。弓才十几张,箭也只不过数百支。 他们这样不看目标地乱射,用的还是连珠箭法,数百支箭能射几个敌人?鹰翔带的人差不多有近三百呢! “等他们跑近了再射!”彭磊命令道。 必须命令!这一阵乱射,倒是将鹰翔的勇士们吓得不敢冲了,但是战果实在是可怜。最前面的几位,满身的箭矢插得像发怒的豪猪似的,而姚鹄他们射出的近百支箭,杀伤的也只有那几位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而已。 “杀呀!”嚎叫声远远地在鹰翔的队伍中响起。 鹰翔有几个没有想到。首先是没有想到彭磊他们还在这里!另外没有想到的是涂山人竟然敢动手。三天的时间了,涂山族可以做许多事,甚至也来得及逃走。只要不再见到涂山族的人,那就不会有人知道小垭村的血案是他鹰翔做的。当然,涂山人不离开也不要紧,神仙似的大法师还不能将那个涂山锵摆平吗? 大法师竟然把自己搞死了!他临死时的惨叫鹰翔听着呢,还有上天回应的那一重重震撼心灵的回响——或许是大法师做了什么得罪天地的罪事,这个时侯遭了报应?这报应来得也太不是时候了! 真正是苍天无眼!但是,即便是没有大法师,涂山人就能挡得住他鹰翔剑盾?痴心妄想吧!这又不是晚上,那个锵难道还能召唤出鬼魅?你能射箭,我们不能吗? 喊杀声在队伍中响起的时候,鹰翔手中的弓也张了开了。箭矢如流星赶月,目标是数百米外指手画脚的鸟人彭磊。 “彭郎小心啊!”阿娇惊叫起来。 妹妹们所处的位置是大树的中段,面对大道,正好是枝叶不密。彭磊搭建这个树上小屋,就是满足妹妹们的好奇心,让妹妹们观战的。阿娇这些天几乎每天都在用仙丹进补,而彭磊的生命元精甚至是比金丹更好的仙露,这些天妹妹获取的着实是不少。阿娇的身体也几乎是脱胎换骨了,视力比原先进步得不是一点点。战场上的一切动静都在她的眼里,包括她的鸟男人射出的那支让人匪夷所思的遥控箭。鹰翔的箭才刚刚离弦,阿娇就猜到了箭矢的目标。 彭磊并不想太出头,如果他真的想表演,鹰翔他们的这数百人还不够他一个人杀的。不过,装傻也是一门很艺术的技巧,彭磊其实并不擅长。好在这个年代的人们大多缺乏想象力,他们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就在箭快要飞到胸口的时刻,彭磊横着跌入姚鹄的掩体,一个不小心,还呛了一嘴的黄土。箭带着啸声插入树干,把树上树下的人都吓坏了。 彭磊是他们的精神支柱,若是这个神仙翘了辫子,他们也不要挣扎了! “老子没事!妈的,射箭!谁杀死鹰翔,老子做主,把鹰翔的财产都归谁!”彭磊从土坑里跳起来,吐着嘴里的泥沙,狠狠地骂——本来只是想做做样子的,没想到姚鹄那小子的坑里有这么多的浮土!心里问候了姚鹄他老妈几十遍,一边骂着,一边赶紧找水漱口。 “杀!大家听到了没有?锵大哥说了,我们可以得到敌人的财产!” 姚鹄不知道彭磊在问候他的老妈,彭磊的话就像是兴奋剂,让他的精神极度亢奋起来。 在以前,涂山很少和别族冲突,即便是偶尔有缴获,也都是归入公共财产,私人是不得占有的。现在彭磊这样许诺,那不就是说,只要杀光了对面这些敌人,将来那些人的家产就归他们30个人了——彭磊的话,现在在涂山族里,比那个族长耕都要管用。 “妈的!这么想发财啊?你tmd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说!”彭磊一把抓住想跳出掩体的姚鹄——这家伙被发财梦冲昏了脑袋,见夏侯的人龟缩不前,竟然想主动出击了。 第214章 彭磊的狼狈鹰翔也是远远地看着,不过,毕竟离得远了,鸟人满嘴喷吐的黄土,鹰翔都看成是血沫了。那一刻就是狂喜,仿佛是头顶上的阳光也灿烂了许多。弦声又响,飞矢向着还佝偻着腰狂吐着泥灰的鸟人,一支连着一支。 树上的阿娇妹妹也不提醒了,她的鸟男人精神得很!一边漱着口,一边跳着摇摇摆摆的蒙古舞,同时还不忘向姚鹄他们吆喝——鹰翔的弓弦声把他的手下们都从地上唤了起来,一个个胆气也壮了。弯弓搭箭的,迂回前进的都有。进攻又开始了! 箭矢射入木盾的声音不断地响起,这一轮的劲箭,收效甚至还不如第一轮的乱射。鹰翔麾下的情绪被着动人的声音激荡起来,冲锋的速度明显加快,跑得快的已经冲出大道,眼看着离大桑树已经不远了。 胜利在望,只要对上刀剑,鹰翔不相信涂山族的那几十个人能挡住他手下的这三百多壮士。若是冲得晚了,那个涂山锵被哪位弟兄失手伤了,那个美女就没有他鹰翔的份了!鹰翔虽然好色,但是大丈夫讲的就是信用。既然许下承诺,那就一定要兑现的,即便是要他牺牲自己的老婆孩子,鹰翔也不会食言。 现在是和时间争美女!只要跑到前面,麾下的这些个男人有谁敢和他鹰翔争功?所以鹰翔也扔了弓箭,眨眼间就冲到了队伍的中段。 突然,又是一阵惊叫,紧接着是凄厉的惨呼。 就在离姚鹄他们的阵地十数米处,平实的大地上凭空出现许多大坑。鹰翔手下的那些冲出大道的勇士们,为了争功,一下子散开成燕翅阵,百多号人眼中只有持剑退到掩体外的姚鹄他们。个个迫不及待,人人争先恐后,嚎叫着往前涌,然后是如下饺子似的往坑里掉。 惨叫声此起彼伏,一个字:惨! 鹰翔是心有余悸,刚才那一阵疾奔,他也出了大道。若是再跑快几步,他也下去了。也是他的基本功扎实,在坑的边缘硬生生刹住步子。看着在深坑里挣扎、惨嚎的同仁,鹰翔的眼睛都红了。 剑指着对面得意洋洋的彭磊,破口大骂:“卑鄙无耻的涂山人,居然使用这种无礼的手段!我要将你碎尸万段!我要吃尔的心,我要喝你的血!” 彭磊确实得意!略施小计,就将鹰翔的人马除掉了小半。那三天里,姚鹄他们忙着操练,他彭磊其实也没有闲着。本着光明正大的原则,彭磊并不想拿出他那驱云驭电的本事来,当然,宇宙联盟的高科技装备也是不能在这里显现的。但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那些小手段,彭磊完全可以拿来小试一下。 彭磊的储物手环是天机子传给他的仙宝,里面还珍藏着他从宇宙联盟的第68号地球基站里掠夺来的大量机械,这些大坑就是他一个人的杰作。不仅仅是这些深坑,深坑里还灌了硝镪水,埋了尖利的竹刺,撒了生石灰……只要下去,有没有命在,那就得看自己的命了!基本上是死路一条! 得意!看着鹰翔的手下如他所料的那样散开队伍,如他所料的那样掉下陷阱,彭磊得意得呵呵大笑。唯一遗憾的是那个鹰翔,那小子真是命大,居然也不身先士卒。听他在骂人,那个谁怕谁啊?鹰翔他是不是昏了头了?不知道骂人也是鸟人的强项吗。 拥着姚鹄和姚雀哥俩,彭磊毫不客气地向鹰翔喷吐唾沫:“操!你他妈是怎么生的你?你tmd连兵不厌诈、兵贵神速、上兵伐谋、那个……都不懂,你tmd还有脸带兵打仗?你tmd看着那么多的弟兄在陷阱里,你居然也不救援,还在这里骂人,你还有没有人性?夏侯的弟兄们哪,你们怎么跟了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们看看,他真是个懦夫!其实他早就知道这里有陷阱了,所以他缩在后面做缩头乌龟,让你们跑在前面送死。这样的人只有傻瓜才愿意相信,这样的人只有同样卑鄙的人才会重用他。我看你们还是另谋生计吧,离开夏侯,夏侯不值得你们为他拼命。” 彭磊是骂人附带着策反,对面的鹰翔听得是火冒三丈。彭磊冤枉他了!他之所以没有冲杀在前,是因为他忙着射箭!这年头,人格比生命都要重要!若不是中间隔着一条四五米宽的深沟,当时鹰翔就跳到彭磊的身前了。 短剑在虚空乱舞,指着对面还在指手画脚、意犹未尽的彭磊,对着身边的手下声嘶力竭地喊:“休要听他胡言乱语!我鹰翔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夏侯是宽厚仁慈的君主,只有涂山人才是奸骛小人。大家冲过去,把他们都给我杀了!杀!” 噼噼啪啪的掌声,鸟人竟然鼓起掌来。对着那些作势欲跳,还有想要迂回包抄的夏侯族人嬉笑道:“好啊!有种你们就过来。我可以保证,这里绝对没有陷阱了。哈哈哈,鹰翔好汉,你为什么只让大家杀过来,你为什么自己不过来?” “住口!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区区这么宽的的一道沟,就能挡住我的勇士们吗?大家跳过去!他们自己就站在坑的边上了,我们不用怕!”鹰翔怒喝着,话虽这么说,但是……谁知道这个涂山人是不是真个没有了卑鄙手段!有时候虽然人格比性命还重要,但是命毕竟只有一条,人格么,和女人、家财一样,好像也是身外的东西…… 坑才四五米宽,稍微助跑一下,跳过去是不费多少力的。可是,平日里绝对服从的手下们居然在后退,居然没有一个奋勇向前的,气的鹰翔哇哇大叫。抓住一个退到身边的,一把提住腰带,怒吼一声就扔了出去:“杀!后退者,杀无赦!” “嗷”地一声怪叫,那个被鹰翔扔过深坑的壮士来了一个标准的平沙落雁式,在远离深坑三四米的地方着陆。不过,坑对面是姚鹄他们严阵以待着,那个空中飞人的落点正在他们的阵列中。那个勇士刚刚挣扎着爬起身来,他的背上已经插了三支短剑。一声惨叫,他比那些个还在深坑里挣扎着的同仁们幸福多了,爽爽气气地就去见了阎王。 “看!那边什么都没有!我们一起跳!听我的口令,预备,杀呀!” 那位仁兄的归天,鹰翔没有丝毫的同情,反而是无比兴奋。他的手下们和他差不多,一个个将刚才的恐惧和怀疑扔到臀后。看对面严阵以待的涂山人,区区30个而已。自己这边虽然损失惨重,但是还有一百多人哪!平均算算,对方也要以一敌五。而且,自己这边还有无敌的英雄鹰翔! 鹰翔的口号刚刚喊出口,近百人几乎同时开始助跑、跳跃,落点当然是深坑边缘——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坑虽然有四五米深,但是彭磊用机器挖的,两边是接近垂直的陡坡。只要落点离坑的边缘稍微远一点,不可能把坑缘踩塌了。 近百米宽的正面上,近百的人同时助跑、起跳,场面真是壮观。不过,涂山人的勇气让鹰翔也不由得生出丝丝敬意——英雄惜英雄!无论如何,自己这一百多人,绝对不是那30个涂山人能应付的,否则涂山耕也不会任他鹰翔在涂山村里那么吃喝玩乐了。可是看那些个涂山人,虽然面有怯意,却没有一个后退的,真英雄也! 眼看着最先跳起的就要落地,鹰翔也甩开了臂膀,开始助跑。可是……又是凄惨的痛呼声响起,那些跳过坑的战士没有一个是直立的……为什么? 刹车!紧急刹车!鹰翔的双脚在黄土上擦出一缕尘土,终于在坑的边缘停住了身子。 第八十章残忍 鹰翔的双眼真的能滴出血来了! 四五米宽的深坑,这边跳过去的人,落点都是在离坑的边缘一米之内。坑的边上确实不可能再有深坑,但是却排满了两米宽、半尺长的尖利的竹刺。整个的深坑的对面,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钉板。 涂山人太卑鄙了!竹刺上盖着茅草,茅草上撒上浮土,即使是在近前细看,也不一定能看出来。鹰翔现在真是怨自己,恨不得将自己这右手砍了——刚才为什么不少用一点力?如果那个被自己扔过去的落在坑的边缘,涂山人的毒计就不可能得逞了! 其实他是错怪了他自己了!他手下的壮士,少说也有一百多斤吧?就凭着他鹰翔一只手,真的能扔出八九米远?传说中的李元霸也不一定能做到!那位仁兄飞上半空的时候,是被彭磊接了一下的,所以才能飞得那么远! 本来彭磊只是想控制夏侯族的人过深坑的规模的,所以才排了这么多的竹刺——两个机器人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完成的,若是用人力,一百个人一天也不一定能做好。有了这些竹刺,夏侯族人若是要过坑,只能搭浮桥,那就只能一个个地过。 事前彭磊也没有想到,这些竹刺的杀伤力会有这么厉害。这个年代,还没有发明军用防刺鞋,战士们穿的都是草鞋,有的甚至还是光着脚丫。这一落地,尖利的竹刺直接将脚板刺穿,人一旦弯倒,竹刺就穿透小腿大腿,穿透胸腹。恐怖的是,这些穿在竹刺上的勇士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心惊胆颤!鹰翔身后的那些幸存者们突然一声嘶喊,掉头就往回跑。不过,能往回跑的也只有可怜的五六十个了。 鹰翔的心在滴血!那些在坑里坑外痛呼挣扎的都是他一起吃喝玩乐许多年的弟兄啊!这个年代,每一个壮年男丁都是家族的财富,整个夏侯族,如他手下这样能征惯战的男人也不过千多人。这些人都是夏侯的立足之本,是夏侯的心肝宝贝!他这里一下子拿两百多填了涂山人挖的深坑,这回去怎么向夏侯交代? 跑又不甘心,战却也没法战。扭头看四周,还在他身边的只有可怜的五六个死党,一个个也都是战战兢兢,眼睛里流露出的只有恐惧;那些跑得快的,这一刻已经冲过了刚才丰谷子大法师遭雷劈的那段红土路。 第215章 看对面涂山族的那些个男人,一个个兴奋得近乎发狂。就这个状态,即便是他鹰翔真的能以一敌百,对面那些涂山族的疯汉也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鹰翔剑指着对面的彭磊,牙齿磨得“咯咯”响,身体却是在缓缓地向后挪。他身边的那仅存的几位比他还要识时务,一看头儿都在往后倒着走,他们还充哪门子英雄?面面相觑,然后发一声喊,一个个争先恐后,往先行的大部队追去。 这下好了,就剩下鹰翔一个光杆司令了!鹰翔愤愤地转过身,才跑出两步,想想还是不甘心,又转过头来发誓:“涂山人,你们在这里等着,你们不要跑!十天之内,我鹰翔若是不能血洗涂山族,我誓不为人!” 彭磊大笑,原来后世那些流氓的祖宗在这里!鹰翔的这几句,在后世是黑道的经典,有一阵子他彭磊也常常引用的。从姚鹄的背上摘下弓来,弯弓搭箭,一边笑骂:“操!你tmd若是还敢在老子的面前出现,老子也不杀你,不过一定要割了你的卵蛋喂狗!” 羽箭离弦,又是一支遥控箭。 鹰翔睚眦欲裂!彭磊的这只箭虽然飞行不是很快,但是飞箭割裂空气的啸声却是异常的尖厉,更让人不理解的是,那飞箭的轨迹居然是如蛇在虚空中游动,根本没法判断它的方向!鹰翔根本不敢转身,连闪避也不敢!还是他的本事不错,一个倒纵,人已经退出四五米,再来一次,居然后发先至,到了后跑的那几位弟兄的前头。 彭磊的箭法真是变态,鹰翔跳了两次,那飞箭竟然也是来了两个起伏。鹰翔刚刚落地,那飞箭也“嗖”地一声,掠过一位仁兄的发髻,避过鹰翔掠出的盾牌,从鹰翔的胯下穿过,连根没入鹰翔身后的黄土里。 “呀”地一声怪叫,鹰翔干脆地扔掉左手的木盾,捂住他下身的兄弟,一跳一蹦地急跑,跳上远处那头丰谷子骑来的大青牛,一路哇哇叫着,很快就超过了他的那些先跑的弟兄。 彭磊是意犹未尽,若不是那个遥控飞箭是特别的劳神费劲,他还真是想再来上几箭,直接将鹰翔的那个东西射下来算了——鹰翔的反应真是没说的,刚才彭磊说要割他的卵蛋,他在闪箭的时候就留了一个心眼。当时他是尽量佝偻起身子,木盾护住心腹的时候,也尽量护着下身。就是这样,那飞箭擦着木盾的边缘掠过时,箭尾还是擦着了他那小兄弟的光头。 鹰翔同学留在涂山人的眼里的最后一个形象确实可笑,彭磊将手中的弓箭还给姚鹄的时候,涂山族的男女们已经笑成了一团,树上树下都是一片狂喜。然而就在他们的前面不远处,却是血流成河,惨叫和着呻吟——这世界就是这么残酷!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失败者只能任人鱼肉。 笑声终于停了下来,涂山族的男人们面面相觑,突然间齐刷刷地在彭磊的身前跪下,五体投地地叩拜——对着鹰翔带领的三百多战士,他们30个人只是射了几只箭,鹰翔就几乎是全军覆灭了。若不是这个彭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战果?如果没有彭磊的妙计,即便是他们舍身往死,30对阵300,能活下来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如果没有彭磊,或许现在鹰翔的剑就在暴饮涂山族人的血,涂山族的女人又在那些淫魔的身下哀嚎。 “大人,请大人传授我们神箭之术!”姚雀斗胆地要求道。 “你们?太贪心了!这样的箭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学的,即便是我,也没法连射。哈哈哈,今天我们大获全胜,料想那夏侯人不会马上回来,我们先打扫战场,然后烤肉庆祝。妈的,反正已经和夏侯族翻脸了,我们就将这里作为战场。小雀儿你等会儿派几个人回去,让族长大人增派人力到这里来。我们必须在这里修建防御工事,还要囤积粮食。嗯,从现在开始,这里过去的土地就都是我们涂山的了。” “大人,我马上带人回去!” 听到彭磊说那个箭术普通人没法学时,姚雀他们都是很失望的,不过彭磊小手一挥,小垭村过去的这大片土地都归了涂山族,涂山族的领地凭空多了一倍不止。这些多出来的土地也是他们30个人参与争讨来的,也应该有他们的份。这么多的土地,即便是只能占有其中的一点点,那也成富翁了啊!姚雀答应得爽爽脆脆,也不参与打扫战场了,站起身来就点人起程。 夏侯族的伤者还在挣扎,本来彭磊还想让姚鹄同学发扬一下救死扶伤的精神,把还没有断气的找出来。可是这年代的人可能是离进化成人的时间比较短,身上还带着浓浓的兽性,根本不懂什么叫人道主义。姚雀带走五个男人,姚鹄带着剩下的24个,一个个剑砍枪刺,将坑沿上那些还在挣扎的全部杀掉,居然还砍下一大堆的脑袋堆在大桑树下,作为牺牲,祭奠涂山族的族旗。至于那陷阱里的倒霉鬼,姚鹄他们根本不看他们的死活,就地挥镐刨土,一埋了之。 够残忍的!要知道当时陷阱里大半的人还是活的!彭磊是现代社会出来的文明人,虽然见识过了埃及奴隶主的剖腹掏心、挖眼剁手的酷刑,但是这样残忍的战场还是第一次遭遇,于是忍不住要有点微词。 “姚鹄,你tmd真不是人!这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杀伤他们也是万不得已,大家同类,都是炎黄子孙,本来是应该和为贵的。你应该先让他们投降,不愿意投降的再处理,但是也不能这样将人活埋啊!你这样做,tmd和那些东洋畜牲有什么两样?” “大、大人,这是两族交战的惯例,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交战中捕获的男丁很多都是就地杀死的,偶尔会留一些做劳力。在别的族中得到的女子,一般都是分给杀敌最多的勇士,那些敌族的妇孺,也是要杀死的。”姚鹄战战兢兢地解释。 “这个……还是很残忍!他们虽然是敌人,但是也是人。你们既然现在跟着我,就照我的规矩做。以后不管捕获的人是伤者还是老弱妇孺,一律先劝他们投降。所有战争中的所得,都归全族所有,由族长最后论功行赏。”isuu書网彭磊闲事已经管了,总不能就此罢休,于是颁布了第一条命令。 彭磊的命令,现在比族长耕老的话更有份量,姚鹄为表郑重,甚至是单腿跪地接受的,然后所有的男人还立了一遍誓言。彭磊在他们的眼里,现在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神,一个和蔼、仁慈的战神。 “大人,小垭村周围10里之内,有大概五六个村子,我们要不要另找一个村子暂歇?这里血腥味太浓了!而且,村里的粮食和牲畜都被鹰翔那恶贼毁了,我们自己所带的粮食和鲜肉也所剩不多了。” 这些天彭磊是让大家放开肚子吃,管理伙食的是阿娇她们,其实姚鹄并不知道他们这几天用掉了多少粮食。不过,他们给自己准备的口粮也就是路上来回的三天,再加上可能在夏侯城里停留的三天。现在在小垭村里都有四天了,所以兴奋之余,姚鹄还是担心起自己这方面的补给来。 本来夏侯要求涂山的供礼中还有千担粮食,不过那么多的粮食需要大批的驮马和推车,也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所以并没有随他们一起走;即便是带着,那是涂山的财产,也是不能擅自动用的。 “也行!血腥味倒是不怕,不过,这里死掉的大多是无辜者,难免会有冤魂不肯离开。若是它们找上了妹妹们,那确实也是麻烦事。对了,那天我们过来的时候,路过的那条小河离这里也就两三里地,河边还有坡地和密林,正好可以野营。” 彭磊现在不想去其他的村庄。虽然他自说自话地将小垭村东南的土地都划归了涂山族,但是这片地方良田千倾,散居的村落至少也有数十个。虽说这些小族平日里受惯了夏侯大族的欺凌,但是有几个敢起反心的还真是不能确定。如果他们现在去了别的村子,那村子里的人对他们来个阳奉阴违,他们这区区30多个人,是根本不够人家杀的。 天色尚早,既然彭磊做了如此的决定,一行人马上转移。不过,彭磊的担心好像有些多余,他们才在新的营地上燃起篝火,邻村过来探听消息的也陆陆续续地到了。 这次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战斗早就惊动了四邻!要知道小垭村附近都是平缓的农田,偶尔有的坡地也不过几十米高。好像,小垭村的村址还是选在高坡上的。丰谷子搞出来的那漫天的雷电,在方圆十里之内,几乎人人都能看见。那一片紫色的光雷,不知道是瑞光呢,还是煞气?附近的村民们当然是要弄明白的。 小垭村已经是一片废墟,那大桑树下堆着的人头是那样的触目惊心,彭磊他们的新营地离这里又是不远,很容易就能找到。 姚鹄现在是涂山族的兼职外交部长,对前来探问的都是一段话:“夏侯逞恶,生灵涂汏。鹰翔鱼肉我族民,我族抗之,杀之!夏侯贼人,屠戮小垭村的妇孺泄愤,丧尽天良。可怜小垭村老少168口,皆被残杀,连鸡犬都未幸免。尔等所见之紫光,是夏侯所为。奈何夏侯气数将尽,天道谴之。他们的大法师虽然能召唤雷电,却因为所行已惹天怒,结果那个法师被自己召唤的雷电劈死。各位请看,我们区区30人,却将鹰翔恶贼统帅的300多人杀得片甲不留,这是苍天助我,夏侯将亡也!” 那段话是彭磊编的,也颇有文采,有理有据,好像也很有说服力。姚鹄说这段话的时候,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是彭磊规定好的,该舞剑的时候舞剑,该伤心的时候假装抹眼泪,说话的语速还要抑扬顿挫——总之,每一个听了姚鹄述说的人,几乎都是怒发冲冠,骂夏侯无义,发誓要支持涂山,甚至有人自告奋勇地要去高辛族告状。 第216章 这个时侯,彭磊是拥着妹妹,喝着美酒,在营地旁边的土岗上,看小河流水,听小鸟和鸣……又享受起来了! 第八十一章筑城以待 姚鹄的声情并茂的演讲为涂山族赢来了无数的同情,第二天一大早,姚雀带着涂山族的增援部队赶到的时候,附近十几个村子里,陆陆续续地有人偷偷给他们送来粮草;更有不怕死的,携家带口地入了他们的营地,发誓要成为涂山族的一员了。 彭磊现在才知道,原来涂山族并不是真的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逆来顺受。山治比他的老子有心计多了!他那是韬光隐晦,在暗中积蓄着力量。彭磊他们随着鹰翔启程之后,几乎就是同时,山治就举行了全族动员,把原先隐藏起来的力量都亮了出来。 归根到底,那是山治对他的这个鸟人妹夫有信心。虽然山治自己并没有到彭磊种试验田的那个山谷去几次,但是他有耳朵,他的老子几乎就常驻在山谷里,他的老妹更是每天都在彭磊的身边转悠。对彭磊他是早就有自己的判断,而事实上,耕决定将阿娇嫁给彭磊,那几乎也是山治的主意,只不过他在暗处,连阿娇也不知道老兄在算计她。至于那日在山谷中,和彭磊谈判的那个过程,其实就是他们父子两个演戏而已。 彭磊说要将阿娇她们毫发无伤地带回族中,山治相信他能做到。不过,山治作为涂山族的接班人,更知道夏侯人的性情。彭磊不管用什么办法,涂山和夏侯的交恶是免不了的。彭磊临走时不是说过吗?给他三百壮士,他能训练出一支无敌的军队!山治给彭磊准备的不是三百,而是整整两千。 是弱者谦,势强者横!涂山族还是个小族,所以作为族长的耕也常常和平民平等相处,同耕同作。夏侯平日里确实有点作威作福,对下属疏于管束。如鹰翔之辈,平时在外巡视时,那真正是横行无忌,早就激起了民愤。山治轻而易举地就将族人的怒火点燃,和姚雀他们一起开拔到小垭村的还有大批来做义工的族人。 阿娇是他彭磊的老婆,涂山族的人都知道,所以彭磊拥着老婆睡懒觉,好像也没有人有什么异议。这晚彭磊将自己的帐篷置在林地的边缘,稍稍远离那些男人,免得他自己搞出的动静影响了别人的休息。不过这样的胜利之夜,原始的人们也是肆无忌惮地庆祝。他带出的男女中,女孩肯定都没有嫁人,男人也有许多还没有成家。那些个年轻的男女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天,也有许多已经暗生情愫。于是彭磊拥着阿娇恩爱的时候,他们的帐篷旁边,不少于五对也是恩爱缠绵。这古代的男女在激情的时候,对别人也不避讳,肆无忌惮地呻吟喘息。那一波接着一波的声浪,反而吵得彭磊没法睡觉,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放过阿娇。刚想稍微养一会儿神,外面杂乱的噪声又将他惊醒。 山治搞出的排场让彭磊也吃了一惊。仿佛涂山族要举族迁徙似的,浩浩荡荡的数千人,男女老少都有,还赶着鸡鸭牲畜——这怎么能打仗啊?这是战场,飞矢无眼,这要是伤了妇女儿童,怪谁? 急急地找到正在得意洋洋地列队训话的姚雀,也不管会不会伤他的自尊,当着群众的面,当胸一把将他提得双脚离地,狠狠地骂:“小雀,你tmd怎么办事的?这里是战场,你tmd带这么多的闲人来,这些人是不是都是你的仇人?” “大人,冤枉啊!是山治的意思。这些人都是自愿来的,山治答应他们,将小垭村所属的土地给他们,只要我们战胜夏侯,他们也是有功之人,还能分得夏侯的财产。所以、所以就来了这么多人。这些族人大多数也是家产微薄,生存艰难的一些,这对他们也是一个机会。”姚雀也顾不得形象了,双手乱舞,急急巴巴地解释。 “靠!你是说他们都是穷人?妈的,穷人的命也是命,不能这样糟蹋啊!以后要和山治好好谈谈。我族一共才几万人,除去老弱病残,真正健康的男丁也只有数千而已,是不是?这是我族的立族之本,每个人,每家每户都是重要的。战场是属于男人的地方,敌人的利刃不会避开妇孺的身体。这些人必须离开这里!”彭磊滔滔不绝地向姚雀他们灌输尊老爱幼、人人平等的思想。 “可是……大人,这些家庭离开本族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先祖的灵前起过誓言,将永生追随大人的脚步。大人现在是涂山族的统帅,他们已经属于军队。”姚雀对彭磊的训导一时半会儿也理解不了,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解释,再解释。 “属于军队?妈的,那是什么编制?算了!你tmd给我统计一下,一共有多少人,男女老少各有多少,有多少家庭,婚姻情况等等,越详细越好!妈的,老子居然还要做这种事!算了,将能做体力活的人选出来,其他的人都交给阿娇好了,让阿娇给他们安排粮食。这些就是涂山族的战士?嗯,不错!哈哈哈。”彭磊对这个年代的一些潜规则还是不太懂,多说反而显得自己无知,再想想,反正不管死掉的是谁,他的老祖宗肯定是活得好好的。即然这样,那就只能走着瞧了。 把那些随军家属的事放过一边之后,再看姚雀正在训话的那一群男人,彭磊不禁心花怒放——两千,黑压压的一片!虽然服装凌乱,站姿并不标准,但是一个个挺胸凸肚,精神饱满。半夜的赶路没有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丝毫的疲惫,反而是亢奋着,眼中流露出的都是莫名的狂热。 看他们的装备,虽然都是普通的木弓,但是一壶壶竹箭,镶着锋利的青铜箭头;一把把短剑都还配着精致的木鞘,大多数的人身上还穿着皮甲——山治确实在暗中准备了不少,否则也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家当。这些男人比当初他的鸟人族的那两百男丁强得太多了!若是时间足够多,彭磊还真是有信心训练出一支横扫中原的无敌雄师。 训练军队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务之急是安顿好眼前的这些人。小垭村毕竟是临时的地方,地形上没有任何的特色。高坡沼泽环绕着的一个台地,在弱势时固守是非常适合的,但是这地形也是有利有弊,作为进攻的大部队,这样的环境也非常不利于展开。当然,若是有大量的轻型坦克和装甲车,那也另当别论。 有一点彭磊非常清楚,这一年可能还会有大水,所以安营扎寨的地方一定要选高地。有了这两千人的战士,战场也可以选得大一点。于是彭磊也顾不得休息了,把所有疲累的男女都唤起,立即转移,在小垭村东南五里处的一个高台上扎营——这个时侯必须争分夺秒了!谁知道夏侯接下来会有什么动作?什么时候会动作! 当然,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丰谷子作为夏侯族的大法师,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夏侯一定上下震惊;还有那鹰翔折损了那么多的人,那些平时都是从不吃亏的存在。如此巨大的打击,夏侯的下一次行动一定会非常小心,除非主事的是一个无脑的莽夫。不过,防还是要防一手的。 这种事彭磊已经是轻车熟路,以前统领他的鱼凫国大军时,国事处理的还是有点章法的。只不过那时候有贤人相助,现在身边还没有发现有特别才能的人,大事小事都得靠他自己。 侦察小队由姚鹄带队,这门工作甚至小孩也能做,于是姚鹄手下还有了一个儿童团。姚雀带队,那另外的28人都是正副小队长,负责训练涂山族有史以来的第一支军队。阿娇是内务主管,带着她的那10位姐妹,统一调度物资的分配。彭磊自己亲自挂帅,规划营地,修建城墙工事,制造简单的防御武器,百忙中还指点妇女们耕种、捕鱼。 夏侯确实被打懵了,所以鹰翔逃回去之后,居然什么动静也没有了,连原先准备的禅位大典也不搞了。这一个月彭磊倒是紧张得要死,甚至和阿娇恩爱的时间也没有!修城是个大工程,需要的人力物力无数,光凭着从涂山族支援过来的这数千老弱,只能堆几段土墙。 当然,这样的事是难不死鸟人的,只不过他不想很张扬。城墙可以慢慢砌,护城河必须先挖起来。这河道既可以疏水,又可以阻敌,是多用途的。而且,开河挖沟不比砌墙,砌墙必须人力一块块地将砖垒起来,挖河可以请“神仙”帮忙的。 在空地上垒砌起高台,彭磊一本正经地登台作法,献上牺牲,点上香烛,请九天的神灵下凡来帮他。“神仙”当然是听他的话的,他请的“神仙”就在他手臂上的储物环里——四套幽魂控制的大型挖掘机,两个能够飞行的智能机器人,没日没夜地开工,那个效率,让那些还在用石锄刨地的涂山人彻底无语,除了膜拜,还是膜拜! 彭磊请来的“神仙”还非常的人性,知道涂山人缺什么,甚至还给涂山人送来了两个聚宝盆。一个尽出建房用的砖瓦,一个尽出建城用的巨砖。虽然好像只是将那些挖出来的黄泥压实而成的,但是非常结实,甚至可以和石头互击。 山治当然不会不管彭磊,给彭磊的那两千男丁是涂山族全部的家当,而且涂山族的农事也有许多要向他这个妹夫请教的。这一个月里,派遣到彭磊他们这个叫阳邑的新城的人员也是络绎不绝。彭磊设祭台请神仙的动作也作为传奇,迅速在四乡里传播,于是从邻近的乡村向这边迁移的也是天天都有。 传说是这样的:涂山锵,一个叫鱼的鸟人,是个半神,能降妖驱魔;传说锵和夏侯温争涂山女娇,鹰翔率千人攻涂山,锵召唤鬼神相助,在小垭村斩杀夏侯族数百人,鹰翔也差点送命;锵选阳邑为城,请四方神灵护佑,神灵派神牛帮他挖地开河,送聚宝盆给他取砖瓦砌墙建楼。 第217章 距离彭磊在小垭村拒敌的第三十一天,古历的一个月零三天,预料中的大雨终于如期而至了。在宇宙联盟建造的那四台超级机器的努力下,阳邑城的护城河也基本完工了。宽三四十米,深五六米,总长居然有数千米。这若是让原始人肩挑手刨,几万人也得干上几年。 城中的房舍也是按照规划来建造的,大体布局参照鸟人的鱼凫城。街道、广场、商铺一应俱全,城郊的民房守着耕地,城里的民房连着作坊,暂时实行共产主义,一切按需分配。当然,鸟人是不肯吃亏的。现在的阳邑城里,人口几乎有了近万人,山治提供的粮食根本是不够的。而且,大多数人从事修城建房的工作,根本就没有粮食产出。粮食补贴都得靠他储物环里的储蓄,所以新城里好地段的商铺肯定也是属于他彭磊私人的。 大雨中是没法开战的,除了涂山族在彭磊的关照下早有准备,其他的各族都忙着抗涝救灾。这是老天给彭磊的喘息时间,彭磊正好抓紧时间修建防御工事,反正只要将城砖砌起来就成了——砖当然不是烧制的,那是彭磊请伊尹想的办法,直接开模,用挖河出来的黄泥压制成型,在成型机的出口处挖一个浅坑,浅坑就成了搬不完砖头的聚宝盆了。 今年的大雨虽然没有去年的变态,但是淅淅沥沥也是几十天。由于许多地方的河道淤塞,去年的大水也还没有褪尽,今年又是那么久的雨,所以雨终于不下了的时候,满世界又是一片黄水泛滥的惨象。 涂山人真是幸运,他们的美人外交所取得的成果,让耕、象他们几位老者睡梦中都常常会笑醒。彭磊的那个山谷已经成了涂山族的粮食基地,满世界的风雨对那里的农事根本没有丝毫影响,那里的大棚里照样出产新鲜的果蔬,梯田里粮食照样茁壮成长。自从彭磊在阳邑建城,涂山族的名声已经渐渐在周围响亮起来,前来谈合作的族群也是络绎不绝,隐隐地,在这东南一隅,涂山族已经有了超越夏侯的声势。 “七月,望,雨止,太岁出。阳邑成,鱼婚,娇孕。是大吉。”涂山村那个秘密的峡谷,彭磊的小竹楼里,涂山族的长老象借用彭磊的小刀,在一块龟甲上刻上上面的几个字,然后得意地欣赏一阵,才递给旁边悠闲地喝着茶的耕。 在象的身前,是彭磊学琴的一张矮桌,桌上堆满了凌乱的甲克和大小不一的一堆刻刀,还有一块好大的牛甲骨,上面也刻着弯弯扭扭的字符。山治正用手抚摸着那些线条,嘴里还在喃喃地读:“三日,决战于夏阳之郊。” 看着满脸得意地欣赏象的雕刻技艺的耕,山治忍不住轻声问道:“父亲,这是夏侯送来的战书,鱼凫遣人送来的。我们怎么做?” 第八十二章准备 山治的话耕好像根本没有听见,他仍然眉开眼笑地欣赏着象的雕刻作品。看来象的这件作品相当的不错,耕摩挲着那些弯弯扭扭的线条,有点爱不释手。仿佛那是某个篆刻大师的杰作,每一根线条里都流动着灵气似的。 象也没有搭理山治的意思!外人不知道,但是他们上层领导都是明白得很。早就做了决定了,这乱世需要有活力、有魄力的领导人,在涂山族的年轻一辈中,山治的能力是最杰出的。早在数年前,山治就进入了涂山族的管理层,出任他父亲的助手,为涂山族的未来做着准备,所以才有了彭磊现在的那两千人的军队。 耕已经将族中的大多数事物和权力都放手给他的儿子了,比如这种应对外敌的大事,平时就是山治独自处理的,耕和象他们几位族中的长者只是象征性地点个头而已。山治这个时侯还这么问,其实也只是礼貌和尊重。很可能,他早就有了主意了。 敲着手中的小锉刀,象还是和耕研究神仙的问题:“族主,鱼凫到底是什么人呢?他的来历一定不凡!以区区30人,打败了鹰翔率领的数百人的军队,杀敌无数,自己却毫发无伤,非神人不可为也!他居然还能请下九天的神兽帮他筑城,真让人难以置信!那神兽我也见着了,虽然模样丑怪,却是力大无比,千钧的巨石也能轻松地抓起。阳邑周围的那条大河,居然只用了20天的时间就开成了,若非亲眼所见,绝对是不敢相信的;还有这些刀锉,锋利无比,甚至能击石而不损,简直就是仙物;他还精擅建筑,耕作,甚至捕鱼,简直无所不能。他若还不是神,那么神仙是什么样子的呢?” “即使他真的不是那种造化万物的真神,至少他也是来自神仙界的圣贤之士。他是苍天遣来拯救天下黎民的,或许也是为了这即将出现的乱世而生的。”耕终于放下了他手中的工艺品,拿起那套刻刀中的一把仔细端详,叹道,“神器也!若是以此金制犁,胜过青金之犁千倍。吾曾见鱼凫以此凿石,百击而不损。唉!天赐鱼凫与吾族,真是太幸运了。” 喝一口香茶,才转向有些心不在焉的山治:“治既然已有决断,就说来听听,我们知道就可以了。天下大势,对我族有大利,治只要顺应时势,一定能让我族昌盛。可惜我们老了!已经无力揣度这变幻的风云。若是我们强谋恶断,恐怕会误了我族。” 山治连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给耕和象叩头。这个时侯,他不像是耕的儿子,更像是曹操身边的荀攸,刘备身边的诸葛。诚惶诚恐:“山治能得到尊长们这样的信任,心中只有感激。若是我稍有懈怠,那就是涂山的罪人。不过,族长大人,我看鱼凫的才能胜过我千万倍,鱼凫才是涂山的希望。我已经决定了,以后一定事事向鱼凫请教,全心全力辅助鱼凫。这个乱世,正是涂山族兴盛的好时机。” 耕和象同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面面相觑,突然又齐声大笑。其实作为涂山族中的长者,关于接班人的事情,从彭磊正式接受阿娇的那一夜起,老头子们就不止一次地重新研究过了,只不过这样敏感的问题,不适合被山治知道而已。 让鱼凫接替山治,这是许多长者的意思,只要彭磊同意,基本上没有人会反对。尤其是彭磊带着区区的30个男人,在小垭村两次打败鹰翔之后。亲历那两次战事的人们把这个涂山锵的本事描述得神乎其神,简直就是天上的星宿下凡。问题是,那个叫彭磊的、来自遥远的鱼凫国的男人愿意吗? 俗话说:市行三人,必有智者。几个老头经过反复的研究,终于明白了形势。不管天下怎么变化,如现在这样,各族分居的现状不可能马上改变。彭磊若是想谋权力,以他的能力,又岂是一个小小涂山族能满足得了他的!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彭磊借涂山族的力量,利用他的本事,把涂山族变成一个大族。但是如果彭磊想,他取代高辛成为天下的帝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样的话,涂山族还是需要一个领导,山治根本不能隐退。如果彭磊真的是上天下凡的星宿,那么他只是来拯救天下的黎民的,不可能会在意涂山族的族长之位,山治还是责无旁贷。 当局者迷!山治虽然能力出众,但是毕竟是俗人,对权力和财富的态度也不可能太超脱。客观地说,他能主动地和他的老子、叔叔说出让贤的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象捻着下巴上的长须,虽然忍住了笑,但是满脸的皱纹还是在不断地调整着位置。轻拍着山治的肩,却冲着耕挤眉弄眼。 “治,你是族老的亲儿,也是我的亲侄,选你为吾族的下任族主,当然我们也并没有私情。吾族人丁不旺,实在是无人能及你啊!高辛帝没有子嗣,天下都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所以才会有前些年的干旱,才会有去年和今年的大水。这些年,天上星象之混乱,是以前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这应该是天下将乱的征兆,凡人恐怕很难逃过这次劫难。这样的乱世,需要的是贤德的能人,还需要有雄才大略,要善于利用时机。不是叔叔夸你,山治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和你父亲有个赌约,我赌你会自己提出让贤的。哈哈哈,我赢了三只羊!” “可是,我怎么能和鱼凫比呢?鱼凫胜过我太多了!”山治没有听明白象的话中话。 “鱼凫当然胜过山治,但是鱼凫是人吗?他是天上的鸟人,涂山只是他临时的栖息之所。鹏程万里,岂会久留于一囿?治以后不用和我们商量的,只要倾全族之力助鱼凫就行了。或许,这也是神祗对涂山的考验。”耕拉起山治,郑重其事地叮嘱。 阳邑,彭磊正指点姚雀他们给护城河安装他设计的吊桥,一边还在听姚鹄汇报军队的训练情况。一把太师椅,一张小圆桌,一壶热茶,一盘冰凉的水果,头顶着大大的遮阳伞,脚穿着细麻拖鞋,身上也没有甲胄,是彩印的真丝t恤加沙滩裤,造型绝对夸张;在他的身边,阿娇带着两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妹,伺候着男人茶水;还有一个男人,精瘦精瘦的,仿佛是非洲难民,浑身没有几两肉;人也长得不高,就像一只大猴子;但是眼神却特别的精神,情绪也是不错,脸上的每一根毫毛都在宣泄着激动的情绪。 那个人叫姚凫,据说是姚雀和姚鹄的同族兄弟,所以以鸭子为名。也不知道他老妈是和谁那个后怀的他?一族兄弟,姚鹄和姚雀两个都是长身玉立,五官端正的俊男,他却是那个样子,和两位兄长没有一点点的相似之处。基因突变也不能变成这个样子啊! 不过,这姚鹄一族的男人,不管是俊还是丑,个个都是人才。这姚凫不仅仅身手敏捷,耳目聪明,也极善于伪装隐伏,以前就是一个出色的猎人。 第218章 现在彭磊是人尽其才,让他负责情报工作。他也是不负重托,此刻正是在向彭磊报告刺探来的最新消息。 “大人,夏侯温忙着治水抚民,连原先那个每月向各村族催讨供奉的行为也没有了。夏侯族统帅军队的是粟的第三子侯离,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各族征集壮丁,操练士卒。前些天夏侯遣到高辛帝处的人回来了,不知道带回的是什么消息;听说自从鹰翔败后,夏侯一直在寻觅有奇才异能的人,鹰翔也离开了好长一段时间,前些天才在夏侯村中见到他。据属下探明,此次夏侯集结的士卒几乎有万人。也是鹰翔回来之后,温才遣人来送战书的。” “妈的,区区万人而已,他就敢下战书?你们怕不怕?”彭磊翘着二郎腿,身后还有一个小美女给他捶着肩,活脱脱一个黑社会大佬的形象。那个给他捶肩的美女是上次他准备送到夏侯去的10个中的一个,和另外的一位一样,也是心志坚强的女孩。下定了决心要留在军营,留在彭磊的身边,即便是给阿娇做奴才也愿意。都这样了,彭磊也不好意思赶人家走。而且,阿娇贵为公主,虽然并不娇生惯养,什么活都能干,但是有两个同样能干的女孩照顾着,又是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彭磊留两位美女在身边,私下里也是有猫腻的。这些天他乾坤界里的老婆们居然也开始修炼了,做了爱丽丝她们的老师;同时,她们也下定了决心要一步跨入现代化,做一个掌握科学技术的文明人,所以也是如饥似渴地学起了宇宙联盟的技术,连她们的男人回来探视也是心不在焉地应付。即然这样,彭磊也懒得缠着她们交流。不过,如玉她们不知道何时才能修炼结束,现在陪他的只有阿娇一个——虽然阿娇体质不错,但是怎么受得了他这个变态的鸟人?一两天还能勉强应付,时间长了,阿娇也常常要找借口推辞。留两个小美女在身边,可以替阿娇分担一点,反正她们也是求之不得呢!反正这个年代男人爱女人,好像也是不用负什么责任的! 在给他捶背的女卿的眼里,鸟人的跷二郎腿的动作也是那样的潇洒。手上渐渐无力,腰腿也是一阵阵的疲软。悄悄地,人几乎就是要伏在男人身上了。娇在旁边偷笑,另一位女孩青娘也是一脸的羞红,仿佛压着鸟人的背的是她的胸。彭磊问怕不怕,三个女人是下意识地摇头,那个姚凫则是立正,敬礼,然后大声地报告:“大人,有大人在,我们不怕!” 希特勒虽然是残暴无道的暴君,但是他的治军之术还是很有一套的,所以彭磊现在的这支军队,规矩也是非常地多。下级向上级说话必须端正态度,报告和敬礼是最起码的体现。 “靠!用不着这样大声的,我们是在说机密!”彭磊对姚凫的大声也是颇有微词,被他这么一叫,背上的卿卿美女的腰也硬了,鸟人也享受不到那烫烫的、柔柔的刺激了。 “是!大人,属下已经报告完了!”姚凫也是老大不小了,对男女之事,他是过来人,当然也能看出一点气色。想了想,还是先退开再说。 “完了?等等,我等会儿有事情让你做。”彭磊也不好意思太过分,毕竟这是光天化日之下,他的手下们正在烈日下挥汗劳作,还在刻苦地操练。 站起身来,将桌上的西瓜拿了半片给姚凫,问道:“高辛帝对夏侯族里的动乱有什么动静?你派去的人回来了吗?” “回大人,我派去的人回来了,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不过,夏侯的人在高辛求见了俊帝的妻子常仪,这常仪是夏侯温的女儿,非常的美貌,深得俊帝宠爱。可惜,这帝后常仪嫁给了帝已经五年了,还没有怀孕生子。”姚凫非常的识趣,这次真是压低了嗓子说话,弄得他们好像是情人在说悄悄话似的。 “帝后常仪是夏侯温的女儿?”彭磊一下子没有理顺思想,问道,“帝后不是叫姜原吗?听说是有邰族人。” 姜原就是他鸟人在夏雷山的那个山洞里艳遇的美人,向他借种来着。她说自己是高辛的妻子,彭磊还曾经想到高辛族去,靠着和帝后的那关系,在帝王的身边发展呢。怎么现在姚凫说高辛的王后是常仪,还是夏侯的女人。 “大人,帝俊有四个妻子,分别是夏侯女常仪,陈锋女庆都,有邰女姜原,有戎女简狄,帝后帝妃皆无出。所以帝虽然壮年,却是心老神疲,身体很不好。”姚凫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俊帝是有名的圣贤,怎么可能会无后呢?” 其实男人不能有精无虫很正常,这个彭磊当然知道。不过这个原始社会,人们放个屁也常常要起个卦,算个凶吉什么的。不能生儿子,四个老婆都没有下蛋,在这个社会绝对是天大的事。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那样有名望的,更应该寻找一下因果。入乡随俗,彭磊也就装模作样地瞎问。 第八十三章妹妹的处境,试枪 “帝无出,天下祸。大人,这是天意!”彭磊问得随心,姚凫答得却是郑重其事。 姚凫不愧是情报天才、包打听!这个年代不比21文学,虚拟网络内什么信息都可以查到,有的时候还能搞个人肉搜索,将某人祖宗八代的生辰八字都找出来。这个年代,村与村之间相距遥远,即便是鸡犬相闻的邻居,相互间也是敬如宾客。民风朴素,人们还没有养成窥探别人隐私的癖好;大多数人都是日出而作,也很少有闲人传说别人的家长里短。要找一些关于别人的信息太难了!虽然原始的人们还没有养成保密的习惯,但是在这样淳朴的社会里,打听别人的隐私也是非常显眼的事情。就是这样,姚凫还是收集到了足够多的内部消息。 彭磊指给姚凫的有几十个人,除了散在四乡探察邻近的各村族的动静,调查夏侯的战争准备情况外,还要确定高辛帝对夏侯族内乱的反应,以及各族头面人物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文化程度等等。后面的几项都是个人隐私,姚凫还是出色地完成了彭磊交给的任务,甚至还有超额的——这家伙就曾经亲自去了夏侯城和高辛城数次,还开始用彭磊教授的方法绘制山川地图。 搞情报工作的人就是嗅觉灵敏!虽然姚凫不是涂山族的高层,彭磊也没有向他的手下骨干们吐露过他的雄心壮志,但是只要看一眼姚鹄和姚雀操练着的这支军队,无论是谁都会生出纵横天下的雄心。 认识姚凫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彭磊到现在还在好奇,他们老姚家的祖宗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姚雀和姚鹄的名字倒是还说得过去,可这个精瘦的男人居然叫凫。凫虽然可以是水鸟的统称,但是单指的时候,就是鸭子。一个男人名叫鸭子,太雷人了! 姚凫人如其名,还真是特别的能说话。平日里见彭磊时,领导一直是衣冠楚楚,一本正经的样子,所以他的报告也都是能简则简,生怕冒犯了神仙的威严。今天不同,领导自己也是一身休闲,仿佛是为那个即将来到的战争在彻底放松身心,旁边甚至还有妹妹伺候、调戏。这样的环境,姚凫也在恍惚间忘掉了尊卑,对着彭磊滔滔不绝起来。 “大人,其实高辛帝还有另外的妻子,好像还不止一个。不过,在帝上位之前,她们都或病或死了。她们都是无福之人,没法分享帝的威严,只是给高辛帝留下了两个女儿。现在这两位帝女都已经成年,可是都还没有嫁人。帝曾经宣告天下,有贤才之士能服天下者,就是他两个女儿的夫君。大人,也是奇怪啊,高辛为帝之后,先后娶四女为妻,却不产一子,甚至连一个女儿也没有生。” “是有点奇怪!莫非是他做了大王之后,工作压力太大,太辛苦了,造成了内分泌失调?”到底是学过医术的,彭磊开口就来了一句很专业的,将旁边听的人都唬得一愣一愣的。 “内分泌失调?属下无知!不过最近几年,天下灾祸连发,民不聊生。帝操劳日甚,确实是很见衰老了。”姚凫点头附和。 “这个高辛应该是个好皇帝,是不是?哪天见着他时,倒是要替他好好地诊治一下。照理说他以前的老婆帮他生过女儿,说明他的那个还是有能力的,也不可能四个老婆都不生啊!你说会不会高辛帝是遭人暗算了,所以才会生不出儿子的?”彭磊突然对高辛帝的传宗接代问题感了兴趣——若是高辛得的是外伤,根本就不能那个了,他鸟人给姜原妹妹播了种,生出来后,这算是谁的? “大人怎么会这样想?天下人都在传唱:帝无出,天下祸!这应该是天意。谁敢暗中伤害帝君呢?帝君都是有神灵护佑的。”姚凫突然激动起来。在他们看来,彭磊所说的可能是那么大逆不道,简直就是公然地和上天作对,是绝对会遭到现世报的。 “操!什么神灵护佑?老子还不知道神仙是什么东西吗?再给你一个艰巨的任务,查查看,那句所谓的:帝无出,天下祸,最早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妈的,你若是能查出来,老子我送你千顷良田,万名奴隶,让你的子子孙孙都做衣来伸手的有钱人!”彭磊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传说,说穿了那就是造谣。虽然这样的手段他在尼罗河边也用过一回,但是并不表示他喜欢——曾经有他的情敌造谣说,彭大胖子减肥的时候也不节食,但是吃下去什么东西,拉出来的还是什么东西。害得有一阵子,彭磊在人前都不敢吃东西,同事都问他家里为什么不多养几条狗。 “多谢大人!凫一定极尽全力!”姚凫兴奋得又是立正敬礼。 第219章 虽然不知道千顷良田是什么概念,但是……万名奴隶!即便是百名,那他姚凫也是发大财了。这年代奴隶就是劳动力,是和牛、羊、狗、猪等一样的家产。 消息没有报告完呢!又说道:“大人,这种传说可能会消失了,因为帝后姜原好像怀孕了。传说帝后是在夏雷圣山上得到雷神的恩宠,是她的美貌和虔诚感动了真神,所以才给高辛送了一个孩子。不过,天下各族对此事不认同的也是很多,连高辛族中也不是人人都赞成姜原帝后生下这个孩子。前些天我在高辛时,就曾经听路人在传说,说帝后所怀的是孽种,据说还有人劝高辛帝杀了姜女呢。” “是吗?这个消息很重要!高辛帝怎么看?”彭磊神经紧张起来,手指轻敲这桌面,又摸索着想从储物环里掏东西出来。 “帝对别人的言辞不屑一顾,相信帝后所怀的孩子是神灵所赐,是他高辛的。不过,好像帝也答应了,等孩子出生之后,会给孩子一些考验,来证明他不是妖孽。” “这个……我算算!帝后所怀的孩子确实不是孽种!这样,你也不用查那个谣言的出处了,你给我想办法保护帝后生下的这个孩子,也算是我们为苍生做一点微薄的事。记住,是暗中保护,只要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就可以了。对了,我给你一件护身的法器。过来,我教你怎么用!”彭磊终于从储物环中掏出一件东西来,放到一只果盘里。 对彭磊来说,什么东西能和他鸟人留下的种相提并论?马上给姚凫改了任务。 果盘里的东西亮晶晶、明晃晃的,也不过比手掌稍大,模样很是怪异。仿佛是纯银打制的,周身印着精美的花纹,许多的地方还刻着工整的符号。 好精美的一件宝贝!所有的人都是眼前一亮。 没有错,那是一把做工精致的左轮手枪,俗称掌心雷的那种,这也是彭磊在电影中看来得式样。 其实以前彭磊对武器并不是很关心的,中国大陆禁止百姓拥有枪械,他彭大胖子又没有当兵的资格,平日里他关心的也都是怎么讨妹妹的欢心,在哪里能找到便宜的美食。对于武器,他只知道有机枪、步枪、手枪、坦克、导弹、火箭等等,但是枪械的原理却根本就是不甚了了。 外星人的激光枪虽然既小巧好用,又威力强大,但是毕竟是外星人的东西。他们一直在旁观者地球原始居民的一举一动,若是发现有人拥有他们制造的武器,绝对会查个水落石出的。那些东西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保命用,用了还得想方设法地掩盖痕迹,很累人的! 火枪是地球文明几千年后自然出现的,这个年代的外星人不可能知道几千年后地球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会出现什么杀人的武器,所以彭磊很早就想着要搞几支枪出来——用来打猎也比那些弓箭强啊!那些外星人即便是发现了,也只会怀疑是仙人搞出来的法宝,不可能联系到鱼凫城的1497号。 从宇宙联盟的68号基站搞到打量的机械之后,彭磊就试过他伟大的造枪行动。不过,他少年时的业余时间大多是在餐馆和操场度过的,对油盐酱醋的调配是了如指掌,但是对枪械的原理和火药的制造却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死了许多的脑细胞之后,也只是大概地画出了几张手枪、步枪、机枪的外形图来。 彭磊现在放在盘子里的东西是伯克小队里的机械专家的杰作。如杨天、契多夫他们,一个个都是学富五车的专家,只要彭磊说出形状,说出大概的使用方法,契多夫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很快就设计出了许多的品种。不过,这也是在彭磊给伯克找来老婆之后,伯克对他的敌意和戒备都减了许多,才同意他的弟兄们帮鸟人的。 在彭磊看来是杀人利器的机枪,在宇宙联盟的战士眼里,都是一些极幼稚的玩具而已。只要凝神戒备,伯克他们能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轻松闪避正面的子弹。不过这种东西如果应用到了这原始社会的战场,绝对是会改变地球文明的正常进程的,所以伯克只同意给彭磊做盘子里装的这种小左轮。射程不过几十米,即便是连发,火力也不是很猛,一般只适合防身用。 只要是给彭磊做的东西,伯克他们都是力求完美——这鸟人是从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的,若是宇宙联盟做出的东西还不如几千年后的地球人自己做的,那个鸟人说不定会看不起宇宙联盟的超级技术。事关联盟的荣誉,所以伯克他们从来也不应付了事的。 彭磊订做的这几十把手枪,每一支都是精雕细刻,每一支的图案都各不相同,每一支都可以作为工艺品来收藏。前些日子彭磊还送了一支到埃及去,给尼克托里斯妹妹防身用。据说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人在埃及沙漠中的一座金字塔里找到一支精美的手枪,以为是后世哪位盗墓的gg畏惧法老的诅咒,自动缴的械,一时成为笑谈。 听姚凫说起高辛氏的内情,彭磊立即想到的就是给姜原妹妹也配一支掌心雷,免得她被那些窥视帝位的歹人给和谐了。要知道,姜原妹妹怀的是他鸟人的种,那是万万大意不得的。不过,最后彭磊还是决定将掌心雷装备姚凫这个情报头子,由他护着姜原妹妹母子,好像更妥当些。 “这是什么宝贝?好漂亮!”女人就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这下连阿娇妹妹的眼神也被吸引住了。这些天男人在她的面前展示出的法宝不少,不过大多数是瓶瓶罐罐,用来装东西的。这样一个金属制成的宝贝,还是那样的精致,彭磊确实是没有拿出来过。 “掌心雷,是我仙宫中的朋友送给我防身用的,没有修炼成仙法的凡人也能使用。嗯,其实它的制作方法很简单的,待将来我有空闲时,我再去求人,让朋友给我多做几个,怎么样?不过,宝贝,你得给我生个儿子。哈哈哈!”彭磊得意地搂过妹妹,边亲热,一边详细地介绍使用方法。 左轮手枪的特点就是结构简单,使用简单,维护也简单。松开枪机,在弹仓里填进六颗金灿灿的九毫米子弹,然后模仿电影里的牛仔,将弹仓转得飞快,又潇洒地合上;打开保险,扳开击锤,然后就是三点成一线地瞄准。 一头刚刚拉完木料的老牛正慢慢腾腾地往回走,在他们不远处稍停,然后毫无顾忌地排泄。几个大兵大声地吆喝,一边清理着牛的排泄物,一边使劲地想把老牛拉开。不过这头老牛年纪不小了,吃得也太多了,泄起来也就滴滴答答、断断续续。就像人一样,牛也是一屎不拉二坑的。这老牛没拉完呢,于是任那几个兵怎么吆喝、牵拉,它就像铁铸铜浇的一般,在原地纹丝不动;连头也不摇一下,只是在嗓子里挤出一声不满的低吼。 其实牛粪并不臭,风干了后还是上好的燃料,只不过那么老大的一堆,黑乎乎的,就在彭磊晒日光浴的不到20米处,确实破坏环境。彭磊正举着手枪到处瞄着,介绍着动作要领,这老牛在这个时侯、这个地点放松,不是自己想成为鸟人的目标吗? 以彭磊现在的修为,即便是射程五六百米的步枪,也不用刻意地瞄准,绝对能做到指哪打哪。只是现在在做示范呢!枪口指向那只扭头瞪目正享受着的老牛,还刻意地闭上一只眼,装模作样了一下,然后就是扣动手指。 第八十四章分兵 “砰”,一声震响,将远近的那些有意的和无意的,正向着这边张望的人都吓了一跳,甚至有人扔掉手中的活,虔诚地趴在地上祈求上苍。 “哞~~”,那老牛仿佛是想将浑身的气力都在这一声长嚎中吐出来,苍凉的声音低沉悲呛,让每个人的心房都在这低沉的声响中震颤。 老牛的前蹄高高扬起,脑袋猛地向后甩,一串殷红的血珠在艳阳下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后腿微曲,在空中保持张牙舞爪的姿势两秒钟,然后后腿一软,肥硕的屁股重重地坐在它刚刚拉出的那一堆里。“噗”地一声脆响,黑色的浆水从牛的臀下激射开来,那几位正在伺候牛的士兵一个也没有跑掉,每一个都是牛屎淋头,至少三个月不会被阴物上身了。 牛还是保持着那个蛙坐的姿势,浑身抽搐着,殷红的血浆顺着长长的脸颊、顺着嘴角,瞬间就流遍了全身。看客们的心还是紧张地紧缩着的时候,又是一声爆响。袅袅的青烟在彭磊的掌中升腾,老牛那僵直的粗脖子上现出一个小盆口那么大的窟窿,血肉飞溅。这一次,那头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浑身一震,软软地就塌了下去。 “神啊!”四周一片惊叫之声。 彭磊掌中的那个玩意儿是要给姚凫的,所以彭磊的动作姚凫一直是紧张地看着。那从掌心发出的爆响确实惊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数十步外的那头老牛,竟然就那么完了。老牛的双角之间,一个核桃大小的血洞,正不住地往外流着红白相间的汁;还有老牛的脖子,那更加是触目惊心。那个血窟窿,几乎能放进一个小孩的脑袋去。 那个宝贝若是握在他姚凫的手里,还用怕鹰翔那个变态狂吗? 彭磊得意!这手枪虽然外星人看不上眼,但是在这青铜年代,还是接近神器的存在。看那些人吓得,说不定裤裆都湿了。其实掌心雷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即便是在地球的文明中,它也只是在牛仔时代才稍微风光一下。射速慢,射程近,只适合贴身防卫,或者警察抓小偷时用来示威吓人。彭磊这两枪之所以效果卓然,主要是目标太近了,而且,他第二枪用的还是弹头装药的拉姆弹——虽然九毫米的枪弹弹丸只有那么一点点大,但是只要外星人愿意,他们甚至能在枪弹上装上核子弹;彭磊只要求装上炸药,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第220章 哈哈大笑,将弹仓里的子弹退掉,把枪扔给姚凫:“怎么样?有这宝贝护身,我要求的任务不难吧?拿着,感觉一下。” “大、大人,这个宝贝真的给我?”姚凫拿枪在手,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切!难道是老子忽悠你?我告诉你,其实这个东西只是发射雷弹的器具,真正能杀人的是这个小小的雷弹。”颠着手中刚刚从弹仓里退出的子弹,彭磊指点着,“看见没有,头上有红点的是会炸的,灰色的是普通的穿透弹。你小心拿着,它虽然不能如弓箭般射远,但是威力之大,根本就不是弓箭能比的。” 彭磊手上的弹药也只有两种,给姚凫的数量也不多,一个小盒子分成两格,每个装30颗。用来防身唬敌,这些弹药也够了。若是给多了,难保他姚凫不会滥用。 “我刚才关照的事你亲自去做,绝对不能让她们受到伤害。那个军情方面的事你就时让别人来做,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变故。”彭磊对姚凫是再三关照,恨不得亲自送他一程。 这个时侯彭磊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热,他以为是他自己当着阿娇的面关心另外的女人,心底沉睡的羞耻之心苏醒了,有了一点点的内疚。其实他不知道,这个时侯,在涂山族那个山谷中的那个鸟巢,有人正怀着无比敬重的心情,将他归入天上的星宿,尊称他是天下无双的鸟人! 养鸟捕鱼的人是鸟人!如鸟一样去留无迹的人,也是鸟人! 遣走了姚凫,天色也已经垂暮。红色的太阳大如锅盖,绚丽的晚霞铺满天幕。极目望远,绵延起伏的土坡如海中的浪,绿茸茸的草一丛丛的,在一片片灰黄中分外妖娆。连续的大雨,让这片土地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那绿色和灰黄的中间,一块块晶亮的水面映射着天光,赤橙黄绿青蓝紫,彩色的水汽在地面上升腾,在云天间漂移。 若是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这是多么美的一个世界啊!可是彭磊的心里明白,即便是那一片片的水,也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这迷幻般的美景中,浸泡着这里的人民几千年来辛苦耕耘的良田,浸泡着人们辛苦积攒的粮食、房舍,浸泡着人们的希望。这个被大水摧残着的世界,良田更加弥足珍贵。这个时代,虽然是民族和睦,领导圣明。但是各族都有自己的核心,一旦核心的生存受到了威胁,抢掠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割肉饲鹰的佛祖好像还没有出世呢,佛光还没有普照到这片大地。人们的心里,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牺牲精神还没有觉醒。这个年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还是传宗接代的本性一样的纯粹自然。 即便是没有他彭磊的出现,没有阿娇这个美人,如涂山族这样远离夏侯核心的边缘小族都是夏侯充饥的对象。彭磊的出现,是夏侯的前辈做了孽,留下的报应;也是涂山的老祖宗积了德,收获的因果。 夏侯的战书是今早收到的,彭磊只是看了一眼,立即就派人送往了涂山村。至于应战,彭磊根本不紧张。还有两天呢! 夏阳之郊是阳邑西北的一片开阔台地,两边是荆棘疏林,还有高不过百米的小山岗,东南通向彭磊的新城阳邑,西北连向夏侯的大村。面积大概有数千亩,遍地砾石,土地贫瘠,只生杂草。不过这一大片的土地却是出奇的平整,好像是一片巨大的建筑遗址似的,用来做万人交战的战场,倒是非常的合适。 彭磊也有一点是想不明白的!鹰翔大败而归,夏侯不仅仅失去了近三百名战士,还没了一个修为高深的法师,看来他们对他彭磊领军的涂山也是有所顾忌,所以隐忍了这么久。但是他们怎么突然宣战了呢?他彭磊带领的30个战士,能轻松地击败鹰翔的数百人,现在涂山族的两千壮士,难道就不能再击败夏侯的近万人? 鹰翔远出初归,难道他们又有了新的依仗? 不管如何,现代战争的理念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这点彭磊非常清楚。即便是有必胜的把握,也还是要小心,再小心!若是像那个关老爷一样,阴沟里翻了船,那他鸟人彭磊也对不起阿娇这个新娶的老婆啊!要知道,现在他手上的这些人力,是涂山族的全部。他可没有曹操的资本,即便是被人家烧了百万大军,人家还能再凑出几个百万来争霸天下。 约是不能爽的!在这个年代,不敢应战就是认输,即便是他彭磊将来率大军平定中原,涂山族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让各族服帖大族。好在还有两天的时间呢,足够彭磊准备了! 中军帐就设在他试枪的吊桥头,一个高约三丈的土台,搭上一个大帐篷——没有办法,这个年代,这样的装备已经超前了!看他鸟人像模像样地击鼓聚将,分发令箭,手下就两千来兵,那阵势,那规模,和三国时徐庶火烧博望坡时倒有点相似。 夏阳高台的两侧都是疏林茅草,藏上一两千人根本没有问题。彭磊也没有那么多的人。不过,彭磊毕竟是读过《三国》的,俗话说,熟读三国会用兵。会用兵说不上,至少也能照搬出一两个计策出来。 姚鹄和姚雀两个分别领兵五百,在两边疏林里埋伏,准备强弓硬弩,打鼓旌旗;另外一个叫陶的姚家子弟,带着三百人,在阳邑通往夏阳台的一个浅洼地上游筑坝蓄水,彭磊自己则带兵七百,如关老爷的七百校刀手一般,雄赳赳、气昂昂地正面迎敌。 三国里用火的战例不少,用水的计谋也不止一两次。 艳阳高照。在久雨之后,这阳光本该是爽心舒神的。不过这是在炎夏,这阳光给人的只有煎熬。37度的高温,暴露在阳光下的黄土高台,地表蒸腾出的热气更是在40度之上。站在无遮无拦的平地上,人的汗还没有挤出毛孔,就直接被蒸发成水汽,只在皮肤上留下腻腻的汗渍。 彭磊还是最最保身,好像是怕被晒黑似的,浑身包裹,如古罗马的骑士。整个身子除了双手,裸露的皮肤只有眼部眼镜那么大的一块。以他为榜样,他的那头壮鹿的旁边,是20位穿着亮晶晶金属铠甲的战士,那是最初小垭村的那30个中的一部分。除了这些,另外的700个就没有那么好的装备了,不过也大多是皮甲护身,脚上穿着细麻编织的战靴,手上长弓短剑,一个个也是神气活现。 夏侯的军队比彭磊的部队晚到战场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等他们到时,彭磊的战士们已经抽空吃过了中饭——即便是光荣了,也得吃饱了再死,免得被牛头马面歧视!彭磊现在迷信多了——既然有神仙,那么一定也有阴曹地府,就如那个索卡尔的玄阴界,只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阎王是谁。 彭磊才不会让他的士兵累着呢!探子前出三五里,等夏侯的军队快到的时候才整队成现在这样。休息的时候他鸟人还做了一点小动作,好在七百人的队伍并不占地,在中心置上一个万年冰乳制成的玄晶球,在他的队伍休息的地方,烈日下的温度就只有20度左右了,比春天还爽! 看对面夏侯的军队,黑乎乎的一大片,还真的有近万人!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夏侯的军队就像是山坳里出来的土匪。首先是服装,大多是衣不蔽体,光着古铜色的膀子。确实健康、健美,但是这是战场,有一块布挡一下流矢和刀刃,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啊! 看他们的装备,也没法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大多数的弓都是射力不强的竹弓,战士大多还是拿着非洲土人用的那种差不多的长矛,如上次鹰翔带领的手下那般装备整齐的,算来也不过三四千人而已。 鹰翔还是跑在最前面,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位和他同样壮硕的,也是和鹰翔一样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家伙尝到了骑马的便捷,宁愿放着战车不用,不过他不知道彭磊的屁股下还设计了隐形的马蹬,骑着舒服多了。看他的样子,虽然马背上也衬着麻垫,但是骑没有脚蹬的马,必须靠双腿夹紧马腹,时间一长,比走路累多了。 鹰翔的身后,是一千衣冠整齐的战士,一个个也是剑出鞘、弓上弦。不过从早上6点多他们整队出发,到现在接近中午11点,近五个小时的行军,这些全副武装的战士们已经是筋疲力尽了。看他们脸上的花纹就知道! 在鹰翔的先头部队的后面,一个身穿绸衫的中年人特别引人注目。一辆两匹白马拉着的大型战车,车上还有专门的御者,专门的持矛战士;中年人的前后是近千装备整齐的战士,战车的旁边是一头青牛和一头梅花鹿,分别坐着的是一个獐眉鼠目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年轻妖娆的美女。那两个,一个肩上扛着一把黑漆漆的耙子,若是有以前的彭磊那般的体重,完全就和那个姓猪的和尚神似形也似了;至于那个女子,一头亮晶晶的花饰,手上一把团花小扇,身披罗衣,脚穿绣鞋,酥胸半坦,眉目含情。若是婴纨大姐在此,两个人也有得一比。 在那些人的后面,那是夏侯的大部队,那就有点不敢恭维了。队形散乱,好像还没有指挥的人,只知道跟着前面的人往前奔。鹰翔他们的队伍已经停下来了,那些人还在往前挤,不知道是想瞻仰传说中的涂山人锵呢,还是根本没有人让他们停下来。 后队挤着前队,夏侯的部队未战先乱。好在这片被选定做战场的地方够大,鹰翔老兄又防着彭磊可能的陷阱,早早地就停下了军队,所以他们一阵混乱之后,也还在彭磊他们的箭程之外。只不过,原先那些整整齐齐的先头部队里,不可避免地杂进了许多光膀子露大腿的猛士。 第221章 “冲啊!杀啊!他们只有那么一点点人!”不知道是谁大喊,然后是一片和声,然后就有人举着长矛向前狂奔。 突然之间,鹰翔他们反而落到了中间。 第八十五章激战 彭磊就怕他们不冲!他这边区区几百人,即便是每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猛男,也不够对面那近万人杀的。而且,你夏侯把战场定在这夏阳台,老子彭磊是什么人,一定要听你的吗? 彭磊的战士们非但没有冲锋,排在前排的盾牌手反而稍稍后退,然后蹲了下去。盾牌手的身后,一字排开的是四百弓箭手,随着彭磊手中小红旗的挥动,第一排飞矢已经带着悦耳的和音飞向敌阵。 惨叫声响起,这第一排飞箭下倒下的战士,竟然有两三百人之多。彭磊的战士们所用的弓,都是他用合金钢条加固的,弦线也是选用弹性和韧性极佳的合成材料,据说比传说中的蛟筋都要好。他带的七百名战士,有五百是弓箭手,还是经过他特别强化力气训练的大力士,否则也开不了那么强的弓。 每一张强弓的射程都在250米开外,几乎是夏侯的人才跑出散乱的队形,箭就到了。近万人在宽不过几百米的正面上冲锋,那些弓箭手根本不需要瞄准。 夏侯的军队里本来也是有盾牌手的,就在鹰翔带领的先头部队里。这专业的盾牌手的武器是如门板一般的硬木盾,使用时还需要两个人操作,对阵时挡在自己队伍的前面,冲锋时撤到两边。现在,他们被那些急着立功的战士们挤着,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第一排倒下的几百人根本没有让冲锋的稍停,惨嚎和鲜血让旁边的人更加冲动,狂嚎着跨过倒下的身体。不过,后面的那些也没有多跑出几米,第二、第三排箭矢又接着飞来。冲锋的人还是冲锋,好像他们的生命根本不值钱似的。彭磊的士兵们射箭已经很用功了,个个都是连珠箭,就是这样,最快的也才射了十六七箭,夏侯的冲锋战士已经到了百米远的地方了。 眼看着肉搏战不可避免,彭磊的弓箭手可能是胆怯了,稍稍后退,然后转身就跑。区区百米,眼力好的甚至能看清对阵之人的鼻毛。夏侯的战士又是一阵狂嚎,原先佝偻的腰猛地挺直,一个个舞动短剑,向前猛冲。 耳中又听到一种奇怪的声响,好像是飞矢破空的声音,但是也不太像。没有弓弦颤动的和声,只有一声声轻轻的撞击。“啪、啪”。 彭磊的身前还有百多人,每个都端着一件很奇怪的东西,那清脆的撞击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一道道肉眼难辨的虚影从涂山的阵中飞出,是长不过三寸多的短箭,但是每一支都是致命的,几乎都找上人的咽喉或心口。 虽然诸葛亮他老妈也还没有出世,但是彭磊还是给他的这件兵器取名叫诸葛弩。反正是冷兵器,制造这件东西的材料也不是这个年代能搞出来的,所以也不怕技术扩散。作为战士的第二件武器,诸葛弩力求小巧。长不过五六十厘米,下面的机匣中可以存放20支细针,靠弹簧发力射出。因为只要上弦开弓,不需要手动上箭,所以几乎可以连发;弩不大,彭磊追求的是高射速,所以机簧的弹力也不是很强,因此射程也不远,也就是百米稍多而已。 对于冷兵器的制作,伯克是不限制他的弟兄们帮彭磊的,所以契多夫、杨天他们甚至置自己的研究而不顾,忙中抽闲帮彭磊设计出这样变态的东西。那些个自动供箭的机关,百米内精确的瞄准系统,箭矢的大小、形状设计等等,若不是有宇宙联盟的那些变态的家伙,给他鸟人一百年的时间也是不可能搞明白的——彭磊给他们的俘虏队伍里又添了几位漂亮的妹妹,而且他们的二把手加隆成了鸟人的妹夫,那些个家伙谁都想很好地表现表现啊! 垂死的哀嚎此起彼伏,夏侯的军中还响起了声嘶力竭的高喊:“撤退!撤退!射箭,给我射箭!” 短弩的射速太快了!虽然两军相隔只不过百多米,但是彭磊手下的那些弩手,三人一组,每组负责近二十米的区间。那一百米处仿佛画了一条界线,跑得最远的也只是冲出不到十米。最外面的两翼,是彭磊的那些刚才后撤的长弓手的防区,那些想包抄的聪明人也是一个下场,幸运的家伙身上都能插上几十支箭。 从开始冲锋到现在,也就是几眨眼的功夫,可是……撤退是那个坐在大车上的人最先喊出来的,然后是已经退到中年人身边的鹰翔大声疾呼,然后连那个扛钉耙的家伙也喊将起来。 热血在每个人的心里沸腾,鹰翔的喊声淹没在狂乱声响中,几乎没有被人听见。让冲锋的战士停下来的是青牛背上的中年人!虽然他只不过是稍微提高了语气,但是他的声音却几乎同时在每个人的耳畔响起。 人就是这样,冲动的时候,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的。不过,清醒过来之后,那份恐惧和后悔,也是铭心刻骨的。 中年人的喝声震醒了每一个人,然后注入他们耳鼓的就是凄厉的惨叫。战场在那一瞬间突然静止了下来,当又一批越过那条无影的百米禁线的战士惨叫着倒下的时候,刚才还是没命地冲锋着的战士们,突然发现了生命的珍贵。几乎是同一时间,转身就跑,速度比刚才冲锋时还要快上一些。 弓弦声响,这次是来自夏侯族的部队。彭磊看得分明,鹰翔身边的几位战士,还有鹰翔和那个与他同样骑马的,这时都举起了他们的弓箭。鹰翔的箭术确实可以,几乎可以和那个熊媛的师兄鹰考相媲美。力大弓强,射出的箭几乎就是直线飞行。那个和他同样骑马的也差不多,几乎就是箭不虚发。相比之下,他们的部下就差多了,射出的箭只是刚刚能到涂山族战士的脚边。 夏阳之台并不是彭磊决定的战场,但是要撤走当然也是需要理由的。彭磊并不是理想主义者,既然是战争,零伤亡只是幻想,除非他鸟人请出重阳节来! 惨叫声也在涂山族的弓箭手中响起,好在对方能威胁的也只有鹰翔他们两个,所以受伤的只是六七个。这也是弩的缺点,必须将敌人放近了才能发威。若是夏侯族的冲锋不是一开始时的这么乱,此刻涂山族的战士就全部在夏侯的箭程之内了。 清脆的锣声响起,那叫鸣金收兵,是撤退的信号。于是战场上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两边的人都是没命地往自己的方向跑,只不过涂山族的战士义气多了,自己跑的时候,还不忘了救死扶伤。 刚才冲锋的时候,夏侯族里的那辆大车几乎没有移动,所以现在后撤的时候,部队也是以此为限,在战车的周围渐渐集结。比较起来,涂山族的战士们却心虚多了,他们居然一刻不停,盾牌手反背着盾牌,留几位弓箭手射着冷箭,大部队瞬间就跑得没了影子。 这样的交战夏侯还是第一次碰上,鹰翔在一边破口大骂,大多数人是面面相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放眼望去,对面那片两百多米的开阔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垂死的人,居然有近千之数,凄惨的嚎叫听得人有点毛骨悚然。 这些都是夏侯族的精英啊!战车上的男人身形微晃,嘴角竟然渗出艳红的血丝。 “族主,你的士兵们太缺少纪律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伤亡。那个骑在鹿背上的男人就是涂山锵吧?倒是很有些本事。不过,妾看他不像是身怀法术的异士。”战场上的血腥根本没有撼动战车旁边那两位骑士的心灵,中年人除了帮着吆喝了一嗓子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动作;那位美女则是巧笑依然,罗扇轻摇,还不忘点评两家的战术。 战车上的中年人就是夏侯的继任族长夏侯温,这是他继任后的第一个大动作,也是关系到夏侯族将来的稳定和繁荣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出马。本来是很有把握的!虽然知道涂山族在阳邑挖河修墙,防御夏侯的报复,但是,战争一定要攻城吗? 鹰翔这两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循着丰谷子留下的指示,他跨越千山万水,终于在东海边找到了丰谷子的同门,就是那个青牛背上的拿钉耙的猛男,大号叫朱槐。至于那个美女,那是朱槐的朋友,也是神仙一脉的人物,叫青卿。有了这两个人的相助,即便是涂山族有千军万马,夏侯温也有信心将它灭了。毕竟那个涂山锵的法术据说只有晚上才能有用,毕竟他们夏侯族有一支万人的军队。 彭磊的元婴在平常时都是龟缩在乾坤玉璧里滋养的,他的丹田和经脉里只有比普通人稍微强盛一点点的灵息。两军相接,彭磊和青卿她们的距离最多不过四五百米,对于洞虚期的高手来说,这点距离根本就是近在咫尺。彭磊在忙着摇旗指挥,青卿和朱槐两个的灵识却是一遍遍地在扫描他这个鸟人。没能发现彭磊的元婴,所以青卿才有那样的判断。 “可是,他确实能召唤阴灵。那晚我的战士闯入他置下的禁区时,瞬间就被阴灵吞噬了灵魂,变成一个冰冷的僵尸。”鹰翔凑过身来,喃喃地解释道。 “是吗?据说他还能召唤九天的神兽,他们阳邑外的大河就是神兽在三天之内挖成的,是不是?妾修炼多年,尚不知九天的神兽是什么样子的呢,可恨没有早来几天!朱槐道兄,你怎么看?”青卿轻笑道。 “我一直在怀疑丰谷子师兄的死!以丰谷子师兄的修为,绝对不可能让紫鎏盏中出现球形的灭神雷。我怀疑那个涂山锵!你看他以区区数百人,对着我们近万的大军时是那样从容,若是没有什么依仗,可能吗? 第222章 我们小心一点,这个人可能不简单!族主,你的军队如果也是如对方那样进退有据,也不会损失这么多!”朱槐淡淡地分析道。 “族主,我们现在怎么办?是不是继续下战书?”鹰翔身边的壮士是鹰翔的表兄弟,名叫力雉——有力气的小鸡?给他起名字的一定是个诗人! “不!那个涂山锵不拘成规,我们也不能那样拘泥不化!刚才对阵的不足千人,显然不是涂山的全部军力,他本来就是不想和我们在这里对阵。”夏侯温已经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一边遣人救死扶伤,一边回答力雉的问话。 “传下命令,我们立即追击,不要让他们有喘息的时机。此去阳邑不远,我们就到他们的城下休息。有两位仙长在,我们也不用怕涂山人召唤出的鬼魅。而且,区区一条小河,几尺高的一堵墙,就能挡住朱槐仙长的天雷吗?时间尚早,我们今晚就在阳邑休息,明天去踏平涂山。大家必须听令行动,有功者将分得涂山的天地和女子。”温沉吟了片刻,征求了身边的两位仙人的意见之后,终于又下了行动的命令。 这次夏侯的行军就小心翼翼了!绝对是密集队形,盾牌手开道,弓箭手压阵,只留下四五百人在夏阳台上照顾刚才那场窝囊战事中的死伤者。下了夏阳台,行出去不足五里,那里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溪水缓缓,虽然水量不大,但是卵石间流动的水却是特别的清澈。夏侯的士兵们在烈日下奔波、战斗已经大半天了,一个个都是饥渴难忍。此刻见到这清冽的水,哪个能忍得住? 比刚才的冲锋还迅速,几乎是转眼间,卵石间就挤满了丢盔卸甲的战士,甚至有人光着屁股洗起澡来。够混乱的!只是此刻族长的命令根本传不到任何人的耳中,满河里都是痛快的呼声,还有对涂山人不满的叫骂! 俗话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在安全能保证的前提下,让士兵们稍微休息,也是一种人道精神。眼看着没法将浸在凉水中的人唤起,夏侯干脆宣布就地休息,命鹰翔派人到河对面警戒,防备涂山人返回,夏侯温自己也捧起凉水,在河边洗刷起来。 惬意!那河水的冰凉渗入心头,简直比美酒还要让人陶醉。甚至刚才战场上的牺牲都已经从夏侯温的心头流走——有战就有死亡,只不过自己这边的牺牲暂时还没有回报!可是,再也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了!接下去应该轮到涂山人! 天上还是万里无云,但是怎么会有轰轰的雷声? 望向雷声传来的方向,几座矮丘遮着地平线,什么都看不见!这条他们正洗刷着的小溪弯弯曲曲地从矮丘后面转出,隐隐地,好象有一股凉风贴着水面吹来。 “仙长?怎么会有雷声?”自己不懂,边上有神仙呢!夏侯温转过头去,可是,刚才还在身边戏水的仙女怎么不见了?哦!居然真的会飞,飞到天上去了! 只有在高空才能看清矮丘那边的地平线,才能知道这雷声是从哪里来的!夏侯温心头释然,仙人和他一样的好奇! “快!马上离开!到高处去!”朱槐的那个充满神通的警告又在每个人的耳边响起,朱槐自己已经扑向夏侯温,将他搂上战车,然后疾奔向高处。 第八十六章杀器,九齿钉耙 贴着水面向雷声响起的方向看去,一道浑黄色的高墙沿着河道极速冲来,在烈日的映照下,那黄色反射着一道道刺目的闪光。 这几年一直在和大水打交道,几乎所有人都见过洪水,见过溃堤,见过滑坡,见过吞噬一切的泥石流。但是,如眼前这样的水墙,数丈高的水墙,几乎就没有人见过! 水墙的推进速度好像比声音还快!这边感觉那轰隆隆的震响越来越近的时候,那夹杂着泥沙、碎木的巨浪已经到了眼前。朱槐的警告确实救了一部分的人,但是大多数的人还是刚刚才觉察到危险,还没有来得及穿衣拔腿,人就成了巨浪中的一粒浮沙。 望着陡然宽了数倍的河面,望着在河的两岸惊魂未定的战士,夏侯温是欲哭无泪!嘴里一直喃喃着两个字:“卑鄙!卑鄙!” 朱槐和青卿都已经回到了地面,两个人是面面相觑,牙缝里都漏着丝丝的凉气。河道里的水面正在迅速回缩,但是夏侯族的战士们却是非常的凄惨。刚才那个打头的巨浪,几乎吞掉了夏侯大半的战士,若不是他们两个仙人最后努力了一把,此刻在河的两边惊慌失措的甚至还没有现在的这两三千人。 “那个涂山锵太厉害了!道兄怎么看?”青卿的脸上也收起了娇艳的媚笑,沉声问身边的同道。 “此人智计百出,不似这个时代的人。照我看来,他若不是我们的同道,必定是那些神秘人,至少也是和神秘人有关系的。”朱槐一脸的凝重,“我们不知道神秘人的细节,不知道那个涂山锵隐匿在这里的目的,看来行事也必须小心一点。” “仙长,我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啊?”夏侯温已经没有了睿智,环顾四周,心在滴血,意识也渐渐混乱起来。 “族主,现在这个样子,征讨涂山族有些不太可能了。我的看法,族主先整队回归,严防那个涂山趁我族虚弱时侵扰。族主放心,不管那个涂山锵是什么样人,我的师兄的死一定是他的原因。他已经是我的仇人,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朱槐沉吟着,望着河对面那些失魂落魄的幸存者,双目中闪动着淡紫色的神光。突然,神色又是一凝,和身边的美女对视了一眼,微微点头道:“仙子将对岸的人接过来,待我来会他一会!” 现在夏侯温的眼睛里除了他的两位仙长,都不敢有其他的任何东西!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位迷了路的小孩,这两位是他唯一可依仗的靠山了。朱槐虽然没有他的师兄丰谷子那般英俊洒脱,但是性情却比丰谷子果决得多,修为好像也不弱于丰谷子。朱槐的承诺对他来说,那就像是溺水时抓到的救命稻草,让他的情绪迅速稳定下来。不过,朱仙人最后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 朱槐没有解释,也没有等夏侯温的疑问说出口,他的手上飞出一片银光,人腾身而起,踩着那光斑,贴着奔腾的激流,眨眼间就到了对面的河坡上。那位青卿仙子也没有和他们的东家解释,人随在朱槐的身后飞起,却在河面的中间停了下来。 洁白细腻的赤足踩着溅起的浪花,左手掐着兰花指,右手摇着轻罗扇,宝相端庄,罗带飞扬。那个风流态度,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出水龙女。 青卿脚下踩着的那朵浪花仿佛是黄金雕琢出来似的,凝在水面的上空;一圈圈肉眼可辨的银色光波在青卿的身外律动,光波融入激流时,那激流上也生出一圈圈以她脚下的那朵浪花为中心的涟漪。 “还不快过河!”一声娇叱,青卿那糯糯的声音在河对岸的那些幸存者的耳边震响。 又是如梦方醒!所有人都知道,这两位是族主礼聘而来的神仙。现在神仙出手了,还出言警告,说明在河的这边还是不安全的。过河!虽然河水还是很深,水流也急,但是由河面的宽度也能揣度出来,小心一点的话,过河应该不成问题! 青卿的话就像是命令,所有人都是狂喊着往河里跳。不过,怪事了!明明那浑黄的河水还在急急地奔流,但是人踩到水面的时候,竟然能感觉到软软的弹性。在涟漪波动的地方,那激流居然只能淹没人的脚髁。 简直就是奇迹!在发现了这个之后,夏侯的幸存者们迅速在青卿的旁边冲过河去。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连鹰翔带着警戒的哨兵们也都赶了回来——他们离河边不近,不可能听得到青卿的警告,他们是被朱槐送回来的。 河坡岸并不高,这条小河本来就是有季节性的,夏天雨水多时河水暴涨,河水常常会漫过河坡,阳邑通往夏阳之郊的夏阳台的这条大路就是不通的;不过,一年中的大多数时候,这条小河里的水很少,筑上简易的堤坝后,人就可以不湿脚就过河。那是涂山等几族去夏侯城的近道,所以河坡的那边,都有被人踩出来的大道。 朱槐就站在坡上,踩着柔柔的青草,面对着炽烈的太阳,衣袂在微风中轻轻舞动。夏侯族的战士看他们的仙人,正是逆光,朱槐就像是一个镶了紫色花边的神像。 朱槐的身上散射着一圈圈紫色的光波,虽然不是耀眼,但是在那么炽烈的阳光下,紫色还是非常地明显。以他的头顶正上方为中心,天空中生出了丝丝缕缕的雾,雾迅速聚成云,云很快就遮住了烈日。 这样的天象很多人都见识过!就在几个月之前,在小垭村,夏侯族的那个风度翩翩的仙人就曾经搞出过这样的紫色云雾,还有紫色的雷电。现场的幸存者中,有几位也是上次的幸存者。而朱槐面对的方向,也有几十个人曾经历那一次。 朱槐面对的正是想杀个回马枪的彭磊。 这条叫做淇水的小溪并不简单,彭磊很早就留意它了。夏阳之名,其实是指淇水上游的一座小山。淇水从夏阳山流出,绕过几个矮丘,就到了夏阳台附近。彭磊之所以关心这条平时只是涓涓细流的小溪,是因为就在夏阳台下的路口上游,不到十里的地方,淇水有一个高近十米的落水,形成一条小瀑布。因为水量不大,所以也没有什么气势。 就在淇水那个落水的地方,两边巨石突兀,自然形成了一个小水潭。再向上游,旁边还有两条大水形成的溪流,水位都比淇水高,不过它们在夏阳山前都是拐了一个弯,流向了别处。 第223章 夏阳台在没有被指定做战场前,彭磊已经关注过它了。那片地方既平整,地理位置又好,甚至比他筑城的阳邑都要好上一筹。若是在夏阳山将那两条流到别处去的溪水也导入淇水,在那个瀑布处修堤坝,再挖渠引到夏阳台,那么夏阳台就是一个非常棒的宅基地,修一座小城是再好也不过了。 对于打仗,彭磊最熟悉的计策当然是美人计,另外还有火烧,水淹。收到夏侯送来的那个战书的时候,彭磊就有了主见,所以战前还分兵三百,偷偷摸摸地在淇水的上游动手脚。当然,将另外两条溪水引入淇水是他鸟人亲自动的手,还得请那些“神兽”帮忙才不至于耽误时间。 本来彭磊是想将他的人埋伏在河岸边的,等上游放水之后,夏侯的幸存者们一定是失魂落魄,心无斗志,那个时侯杀人是最轻松的。让彭磊感慨的是,虽然部族中的军队好像并不专业,孙子兵法也还没有问世,但是带兵的统领却还是很有经验。鹰翔带着数十人,沿着河岸,前出几乎有三四里。为了让夏侯的战士们放心洗澡,彭磊只能带着他的人一本正经地撤退,几乎退出了七八里。 淇水上游放水的轰响就是号令,当那个轰轰隆隆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的时候,彭磊是第一时间就击鼓进军,往回奔杀。好像是鲁迅先生说过的,对落水狗就要痛打,不能给它有反咬一口的机会。在这点上,彭磊绝对是自私的。不是说“无毒不丈夫”吗?古代的圣贤都说的,大丈夫就应该心狠手辣,浑身是毒! 人家都是两条腿,他鸟人身下是四条腿,虽然是控制着雄鹿的速度,还是跑得比别人快。那天上飞快凝聚的紫云是大家都能看的见的,但是那个放着紫光、扛着钉耙的“仙人”还是彭磊第一个见着。 不用试的,彭磊大概也知道他自己的实力。若是凭真功夫,像那些大侠一样比内力决胜负,他彭磊即便是再勤修一百年,也不一定能比得过人家。不过,傻子才那样你三掌、我三掌地互殴呢!打架讲的是以我之长,攻敌之短,得胜就是硬道理。 自打在队伍里见到这朱槐和青卿,彭磊就开始盘算了。这朱槐很明显是先前那个叫丰谷子的修仙者的同门,大家都以为丰谷子是被他自己搞死的,彭磊当然不能揽下那个责任。这样的话,现在他鸟人最厉害的本事就不能用了!不过那也难不倒彭磊,若是实在没辙,他甚至准备动用那微型量子炮。 远远地停住坐骑,彭磊从雄鹿的背上飞身而起,落向朱槐前面百米远的地方。人还没有落地,一团晶莹的幻彩从他的掌心飞出,如一片彩色的轻云,缓缓地落向他和朱槐的中间。 收起手中的短剑,彭磊也是双手乱打着印诀,嘴里胡乱地念着咒语——那都是装样的,经过广成子的改造之后,那个水晶瓶只要他的灵力注入就能使用,用意念控制瓶子上封印的仙阵,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那团彩光正是那个得自长生殿的水晶瓶所化,本来这个宝瓶是给白露玩的,后来白露给了熊媛;现在熊媛在忙着修炼,而彭磊的连山剑在金字塔时又被九叶神莲炼化了,所以就先借来护身壮胆。 仿佛突然间进入了苍翠的森林,眼睛里的世界只有一种颜色——碧绿! 一道绿色的光波从水晶瓶幻化成的那团彩光中漫出,迅速填满目所能及的世界。随着绿色的流出,那团彩光也消退了,回复成一个高有两尺的无色透明的宝瓶,静静地浮在虚空,瓶中无数翠绿的光点就像夏夜的萤火虫,在无序颤动。 朱槐那紫色的双目反射着翠绿的光,变成一种说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诡异光波,脸上的皮肉轻微地颤着,右手高举着他的钉耙,左手急速地画着印诀。在他的头顶,浓云迅速堆积,闪亮的光线在云层的间隙穿梭着,发出刺耳的“噼啪”声。 一声暴喝,朱槐左手猛推,整个天空都猛地一亮,仿佛是在云层的背面点亮了一盏闪光灯。紫色一耀,刹那间,那填满眼帘的绿色几乎被紫光取代。就在绿色重新回归的那一刻,天上下起了电光雨,范围就只有彭磊周边几百米的范围。 论紫鎏盏的修为,朱槐虽然是师弟,但是比他的师兄却要高上一点点。丰谷子对紫色雷电的召唤,只能控制雷电的方向,还没有能力框定范围。所以丰谷子的紫鎏盏虽然壮观,但是没有重点,反而威力稍弱。朱槐对紫鎏盏的控制力比丰谷子强上许多,那从天而降的光雨几乎都是飘向彭磊的,仿佛彭磊不是鸟人,而是一块大磁铁。 长生殿的那个水晶瓶还真的是极品的仙宝,随着彭磊的意念,那填满虚空的绿色急速回收,在瓶子的上空转成一个光的漩涡。朱槐的眼睛真的绿了!他那个全部功力使出的法术,那漫天的紫色光雨,居然如调皮的顽童,和着那绿色的光旋,全都往水晶瓶里跑,任他朱槐怎么使力,没有哪怕一道电光听他的。 一声怒斥,朱槐原先微黑的瘦脸胀得通红,左手也不结印诀了,也抓上了右手的钉耙。一道明亮的紫光从他握钉耙的双手间爆开,瞬间就漫遍那把黑不溜秋的耙子。再看他手上的那件农具,通体晶莹,宝光闪闪,傻子都能看出是一件了不得的宝贝——或许真的是天蓬元帅曾经用过的? “去死吧!” 朱槐低声轻吼,双手猛地挥动,只见九道淡淡的紫光脱出钉耙,在虚空稍停,然后幻出一个精美的九齿钉耙的虚影。还真的是九个齿!彭磊刚刚数清,心下感慨,那钉耙的虚影突然就像被通了电,放出的紫色宝光刺得人几乎睁不开双眼。 满耳都是空气被割裂的尖啸,仿佛连空间也在那紫色的光影中裂了开来。彭磊想闪的,但是空间好像被冻结了似的,根本没法移动分毫! 第八十七章反击 再不想办法就要没命了! 那变态的紫色撕扯着彭磊身边的空间,彭磊的灵识随着气旋散在身外,一接触到那钉耙划出的能量,彭磊就知道碰不得。说不定,这钉耙比辰北的刑天大斧还要变态! 三十六计,走为上!先避其锋锐再说!空间被束缚了,但是这难不倒彭磊。身随意动,连水晶瓶也来不及收,人及时地缩到乾坤界里避难去了。 “奇怪!人呢?”短兵相接之后,朱槐对自己的信心暴涨起来。离得这么近,双方的灵力和意识直接接触了,若是还不能探出对手的强弱来,他这么多年就是白修了。 钉耙幻化的时候,朱槐的意念已经紧紧锁定了彭磊。钉耙是上古传下的异宝,使他们玄界里的镇界之物,从来都是只传给族中最具潜质的人。彭磊很倒霉,朱槐虽然面容猥琐,但是正因为他长得丑,所以他才用功。人都是这样,有缺陷的的人,不管是男还是女,都希望自己能有某些才能超越普通人,以此来弥补自己的缺陷。 人不可貌相的说法,可能也是这么来的!历史上有记录的这样的异人不知凡几,孔子年代有子羽,三国时有庞统,后世有时迁、武大等等。不过,自古人们都习惯了以貌取人的,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形象的成功者,五千多年的华夏文明中,被记录下来的也只有寥寥无几的数人而已。 这朱槐就是其中一个!他是东海高凌玄界的护法长老,是后辈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他的年纪比丰谷子小许多,但是修为已经大大超越,几乎直追玄界尊主。对于朱槐其人,族中早有公论,他是高凌玄界数千年来少见的天才,拥有镇族的至宝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可是,明明是用灵识锁定了的,那个涂山锵怎么就不见了呢?钉耙能撕裂空间,难道是那个不中用的家伙掉进空间裂缝中去了?没有理由啊?即便是他的肉身掉进去了,他的灵魂在穿越空间缝隙时会被吹离肉身,在这个世界里会留下碎片。但是……没有啊!不管怎么找,就是没有丝毫的痕迹。 紫鎏盏引出的雷火还在不断地流向那个水晶瓶,要说刚才瓶中泻出的绿色光波,其实也只有那么一下下,但是为什么那个回收的绿色光旋是无休无止呢?涂山锵都不在了,它居然还在幻化,真是极品的宝贝!朱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所以紫鎏盏也不敢回收。对那个水晶瓶倒是很眼红的,虽然它还在收取自己紫鎏盏的雷火,但是这样有自主灵识的法宝并不多见,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法宝中的极品。 朱槐没有找到彭磊,却是对那个水晶瓶起了贪心,犹豫再三,终于收起举起的钉耙,双手结出一道道灵诀,向那个悬在半空的水晶瓶套去。 一道道紫色中带着混着金色的炫光在虚空中闪灭,水晶瓶口那回旋的绿光在炫光的冲击下,还真是渐渐淡了。不过,原先是浓浓的翠绿色光旋,现在渐渐浓缩成一条条碧绿的光丝,如喇叭花上的藤须,扭曲着,舒展着,向着朱槐立身的地方拢来。 好变态!若是连这个无主的水晶瓶都搞不定,那怎么还好意思为师兄复仇?怎么还有脸享受夏侯的供奉?朱槐咬牙切齿,又祭出了那把九齿钉耙。 紫色的光刃划过虚空,碎裂的空间将绿色的光丝割成一段段,可是,那断裂的光丝却并不湮灭,居然如有生命似的,仍然扭动着伸向朱槐。当然,朱槐这几耙也不是完全无功,刚才突然消失不见的彭磊就被他刨了出来。 其实彭磊躲在乾坤界里是很安全的,而且,通过乾坤界和这个世界相连的质点,他的意念仍然控制着水晶瓶。朱槐以为水晶瓶是有灵识的神物,那是高估了那个法宝了。 第224章 不过,朱槐的那个钉耙确实变态,彭磊担心水晶瓶经不起他的一耙。还好,朱槐对这个宝瓶起了贪念,钉耙搅起的光刃只是切割宝瓶外围的空间。只是这样一来,彭磊在乾坤界里遥控水晶瓶就非常吃力了。 彭磊再次冒死现身,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必须面对现实,而且必须争胜。要知道在夏阳台的两侧还埋伏着姚鹄和姚雀带着的一千名战士,就等着夏侯的人溃退时捡便宜。如果彭磊不搞定这个朱槐,他带着的这千把人或许不会有事,但是姚鹄他们就不一定了。一旦被夏侯发觉,绝对是死路一条。 没有了连山剑,不能用万雷引的法诀,彭磊能用的法宝还真是不多。身上顶级的宝贝当然还有,乾坤玉璧,索卡尔的那颗玄阴珠,还有那个宝中之宝九叶神莲,随便搞一样出来,取胜都是没有悬念的。可是,那是他彭磊全部的底子,能不让人知道,那就最好不要让人知道。 不过,不使用宝贝的本体,那几件至宝中所包容的东西可以借用啊!如玄阴珠中的极阴之气和幽冥鬼火,乾坤玉璧里的鸿蒙元气和五行元精气,那都是可以杀人于无形中的。 彭磊再出现时,身上的盔甲也散了,披散着头发,还露着半边胸大肌。那裸露的皮肉倒也白嫩,可惜胸部微微有点下垂,而且上面还画了一道道粉红的血痕;手中的剑也掉了,双手不知道用什么染过,变成黑不溜秋的;嘴里含了一大口的番茄汁,在嘴角还稍稍渗出一点,弄成内伤吐血的模样。 那样子够狼狈的!仿佛他确实是被朱槐的那一个钉耙伤了,而且伤得还不轻! 彭磊的动作也很夸张!双手胡乱地结着印诀,手脚抽搐着,跳起21文学流行的抽筋舞。在外人看来,他这鸟人是在垂死挣扎了。不过,他的垂死表现也很有气势:在他的身外,一个强大的气旋在急速转动,甚至气旋中还有一个个小而强劲的旋动,将他周围那个空间里的灵力抽得一滴不剩,连灵识也探不进去。 正主出现了,当然是先收拾人,再谋取物了。朱槐的眼中紫光闪动,不管能不能锁定彭磊,手中的钉耙又挥了起来。可是不对啊!怎么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呢? 随着钉耙上光刃的幻现,彭磊身外的气旋确实是被搅乱了,只是,那能够割裂空间的齿刃,在搅动那被彭磊搞出来的气旋时,光刃上的能量仿佛是掉进热水里的冰,迅速地溶化。彭磊身外的那个气旋能辨出来的直径不会超过百米,钉耙幻出的光刃的速度至少能超越声速吧,却愣是没能冲到那正手舞足蹈抽筋着的家伙身边。 仿佛也感觉到了朱槐的无奈,彭磊抽搐的动作慢慢地缓了下来,那个水晶瓶也自觉地飞起,悬到了彭磊的头顶,射出一道翠绿出的光,将它的主人罩住。远远看去,现在的鸟人就是被聚光灯照着的戏子。 朱槐的钉耙砍不到气旋中的彭磊,水晶瓶中旋出的绿色光丝却是融进了气旋,忽忽悠悠,变幻随心,像极了那种大舞台上激光射出的背景。光丝盘旋着,还夹带着丝丝缕缕清雾,缠上钉耙变幻出的光刃。 这光丝很有问题,难道能吞噬灵力? 朱槐心头的失落感就是在光丝缠上钉耙之后才有的,而且,钉耙的幻化好像不是那么随心了,仿佛是被催了眠。 怎么会这样?不光朱槐想不通,连青卿仙子也是莫名其妙! 青卿已经成功地将夏侯族的幸存者都送过了河,眼看着朱槐用出了他轻易不肯用的八宝沁金耙,那个涂山人锵果然不堪,一下子就被钉耙割裂的空间吞噬了。青卿也想看看那个还不肯服贴的法宝,所以凑到了近前。想不到的是,朱槐居然没能搞定那个水晶瓶,钉耙居然将那个涂山人锵又从空间裂缝中刨了出来。 彭磊在那边大跳抽筋舞时,青卿一直是强忍着笑。不过,对彭磊的修为还是很赞赏的——虽然还是没能找到彭磊成型的元婴,但是彭磊丹田激发的能量居然能让虚空中的灵息这么转动起来,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是,八宝沁金耙的齿刃居然冲不过这短短的一段空间,那把紫光萦然的宝刃居然还被水晶瓶里漫出的那个光丝缠绕起来。这位朱槐道兄平时也不是这么没用啊?看他现在,连紫鎏盏也不顾了,头顶上那纷飞的紫色电光也正在迅速消退。 “道兄,可要奴家助一臂之力?”看出了朱槐的底气不足,青卿轻身问道。 修道中人都是很要面子的,有时候帮忙打架反而可能会伤人的自尊。 “多谢仙子!仙子用七巧紫琉篕试试!”朱槐是如逢救星,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急急地向青卿指点。 青卿秀眉微皱,但是手上还是没有迟疑。左手轻抬,右手掐动灵诀,一团七彩的光从她轻托起的左掌心飞起,急速飞向彭磊头顶上的虚空。 青卿皱眉也是有道理的,那个七巧紫琉篕是她的护身至宝,几乎是朱槐那个钉耙同一级的宝物,青卿轻易是决不用的。七巧紫琉篕的宝光能侵蚀人的元神,即便是大罗金仙,在七巧紫琉篕的炼魂光中困上半天,也是决无重生的可能。青卿本来只是想发几个掌心雷什么的,搅乱一下彭磊身外的这个气旋,吸引一下水晶瓶的注意,让朱槐可以尽力发挥。 七巧紫琉篕的威力太过变态,青卿并不想越厨代庖,变成涂山人锵的死敌。她只是客之客,朱槐才是正主,是和那个男人有仇的。不过既然已经出手,那就得全力以赴! 据说七巧紫琉篕的宝光能穿透阴阳界的追魂雾,能驱散仙凡界的厉波云,能穿山透水,甚至还能拐弯追踪。一旦被七巧紫琉篕锁定,基本上是无路可逃。除非修为出众,或者有厉害的宝器抵挡,否则难逃一死。青卿对自己的法宝是非常有信心的,否则也不会皱眉了。 可是?水晶瓶还在漫射着丝丝缕缕的翠绿的光丝,朱槐的九齿钉耙现在已经被缠了许多了,不仅仅是钉耙幻化出的虚影上缠有光丝,连钉耙的本体上也流动着一丝丝的翠绿。七巧紫琉篕在水晶瓶的上面,变幻的宝光也是一丝丝的,在那片翠绿上描出一道道彩色的曲线。一个个彩色的符印,在那片绿色中浮动,如森林中飞舞的彩蝶。 “哇!仙女啊!好漂亮!”彭磊终于停止了跳舞,黑手搓着白嫩的胸,对着头顶上那飘飞的彩色光斑感慨,那句赞美却是送给轻轻的。 青卿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眼中满是不信和迷茫。虽然女人都喜欢被人欣赏,但是鸟人的赞美并没有在她的心头激起涟漪。这样的称赞平日里早就听得多了,眼前这个衣冠不整的男人也不是她青卿的白马王子!让青卿不服的是,七巧紫琉篕怎么可能只是画出满天的彩蝶呢?而且,透过七巧紫琉篕,她也触摸到了彭磊身外那个气旋中怪异的吞噬能量。 难道是那若有若无的雾气?对!是那雾气! “朱道兄,小心那些轻雾!我怎么感觉它像那传说中的鸿蒙元气呢?只有在鸿蒙元气里,七巧紫琉篕的宝光才会变成现在这样。七巧紫琉篕是上古神物,据说最早曾用天地初始时残留的鸿蒙气淬炼,所以才能有熔炼仙魂的能力。现在我感觉到宝物的内心好像有一丝亲近感,只有遇上它成型时的环境时,它才可能这样!”手中灵诀急速地画出,青卿已经决定收回法宝了。 如果那个真是鸿蒙元气,那么不要说她的七巧紫琉篕,即便是天母娘娘的金簪,也割不开这个转动的气旋的。修仙的人都知道,鸿蒙元气能吞噬一切仙灵之力。这仙凡界的法宝大多数是用凡界的灵力调剂而成的,一旦被鸿蒙元气侵蚀,再高级的法宝都会回复成一堆原始的元素。当然,鸿蒙元气也是淬炼最高级别的仙宝所不可缺少的。就像青卿的这个七巧紫琉篕和朱槐的八宝沁金耙,若不是它们产生时被鸿蒙元气淬炼过,此刻可能都已经化成那旋动的雾气了。 可是,鸿蒙元气在天地之初就化成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只有在某些特别的地方,它们还可能留存少许。传说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传说是对的,那么眼前的那个雾气还是不是鸿蒙元气呢? “道兄,是不是你的金耙割裂了空间,让异世界的气息漏到这里来了?” “不!这不可能!可能吗?”朱槐现在都快要没有思想了! 第八十八章有缘? 不要说朱槐不敢相信,即便是提出这个问题的青卿也不相信,她也只是说说而已。 看那个涂山人锵身外的气旋,虽然直径只有两三百米,但是它之所以能够被肉眼也能看清,就是那弥漫的淡淡清雾。传说鸿蒙元气是一切幻化之源,即便是燃烧一根小草所产生的烟尘那么多的一缕,也能幻化成一颗星辰。如果眼前的这些轻雾真的是从异世界泄过来鸿蒙元气,那么这异世界又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那个涂山人又怎么可能安然地回来呢? 不过,也不由他们不信!就在那个气旋里,手舞足蹈着的彭磊稍微安静了一会儿,突然又动作起来。这回他将嘴里含着的番茄酱一直吐到了胸口,努力地将他的腿脚盘起,搞了个五心向天的姿势,嘴里念念有着辞,仿佛是很用功的样子。那个散射着翠绿光丝的水晶瓶,那绿色的光丝开始还和气旋中的轻雾相互缠绕,甚至还将轻雾送上了朱槐的八宝沁金耙,不过也就是几息的时间,那轻雾的飘曳中,青翠的绿渐渐淡去,然后水晶瓶又飞快地化成一团彩光,很快就溶化在气旋里。 不好!看来那雾气确实有问题! 第225章 朱槐和青卿两个看着彭磊的模样,看着彭磊的水晶瓶消失,一时间有点傻了。虚空中那抹耀眼的亮绿消失了之后,那弥漫的气旋看得更加分明了,突然发现,连自己站立的地方也有丝丝缕缕的在飘动。 这不是纯粹的鸿蒙元气!朱槐和青卿都明白了。就他们两个的修为,若这个真的是鸿蒙元气,此刻他们已经魂飞魄散了。但是,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呢? “涂山人,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些是什么?”朱槐愤懑不已!他的八宝沁金耙在轻雾的滋润下,原先那个灰黑色的伪装全部被剥掉,还原成了金灿灿的一个九齿耙。让朱槐愤怒的不仅仅是这个,他突然发现,他的灵识居然没法控制钉耙的幻化了。 涂山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朱槐也顾不上听!双手拽紧了他的法宝,调动了全身的功力,脸色胀得像放了半个月猪肝。突然猛吐了一大口血,然后双手一松,人向外急跑,嘴里还在急叫:“仙子快离开这里!今天我们栽了!” “不!我的宝贝!”朱槐冲着彭磊怒吼的时候,青卿的脸色也变得煞白!手上灵诀不断地幻出,可是她的那个七巧紫琉篕就是不听她的,仍然悠然地在虚空散射着彩色的光线,在轻雾里画着一个个彩色的印符。朱槐向外急跑,青卿却是飞身而起,扑向那仍然悬在高空的七巧紫琉篕。 “仙子保重!我先走一步了!”朱槐大惊失色,不过他确实无能为力,连那个八宝沁金耙也带不走,眼睁睁看着它像那个水晶瓶一样,在轻雾中渐渐变成虚影。而他自己,身体里的灵力突然间消失了大半,仿佛是吃了那种传说中的化功散似的。 “道兄先走!奴死也不能失掉奴的七巧紫琉篕的。”青卿神色绝然,努力地驱开涌向她的雾气,但是,刚才还在那边放着璀璨光芒的七巧紫琉篕,突然间只剩下一个淡淡的虚影。 “怎么会这样!”青卿浑身的真气突然放松,人居然站不住虚空,软软地从高空摔下。 “我要死了!救命啊!”鸟人也在跟着起哄,身外的气旋在急速减弱。不过,那个雾气好像只是喜欢法宝,在吞噬了青卿的七巧紫琉篕之后,那漂浮在彭磊身外的雾气迅速变淡,不知不觉间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还活着!哈哈哈,我还活着!”彭磊的双手现在是血红的,刚刚他抽空在乾坤界里抓了一个野兔,弄了一身的兔子血——也不能老是喝番茄酱啊! “为什么会这样?你到底是什么人?”虽然是从百米的高空跌下,但是青卿却没有受伤,只是神情有些不振,嘴角也渗着血丝。满身满脸是血的鸟人是足够的恐怖,青卿虽然现在很虚弱,但是彭磊的低级化妆术还是没法瞒过轻轻的眼睛。 “我、我是涂山人锵,哈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仙子好漂亮!我们真是有缘,在下能不能知道仙子的芳名?让我来扶仙子一把,仙子伤得不轻呢!” “你到底是什么人?刚才的那个轻雾是什么?你把我们的法宝都弄到哪里去了?你没法骗我的,你根本就没有受伤!”甩开彭磊讨好的龙爪手,青卿冷冷地问道。 “仙子真的能确定在下没有受伤?我都吐了这么多鲜血了,还没有受伤吗?若不是有这个,仙子以为我现在还能站着和你说话吗?”彭磊的手上抓着一把金丹,取出一颗,送给一脸冰冷的美女。 “原来是这样!收起来吧,这个对我没有用!”青卿的脸色稍微放松,但是却换上了深深的绝望。 “怎么可能没有用呢?只要是修真者,金丹都能助他恢复,这是我的师傅说的。对了,可能是仙子的修为高深,这金丹药力太低,是不是?这个……也罢,谁让我是一个爱美之人呢!我们有缘,据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成此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一千次擦肩而过,才能换得此生的一次牵手。这颗仙丹给仙子吧,希望你以后不要将我当成敌人。” 彭磊装出一付咬牙切齿的犹豫,收起金丹,换成一颗金光灿灿的坎离仙丹。那一团流动的金色外面闪烁的金色星光,晃得青卿有点睁不开眼,这一瞬间,将七巧紫琉篕也忘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只是瞄了一眼金光灿灿的坎离仙丹,青卿就将目光定在彭磊的脸上,仿佛鸟人脸上的血光比仙丹还要好看。 “我只是一个喜欢游山玩水的采药人。”这一刻彭磊突然决定再编个故事,“我老家住在一座叫彭山的小山旁,所以小时候乡人都叫我小彭;后来我跟随师傅学艺,炼药,采药。师傅常住在泗水,故而给我的姓也叫泗,赐名文命。天下大水,瘟疫肆孽,师父说了,此刻正是我辈炼药之人济世积德的好时候,所以我就到了涂山。仙子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和那个丑八怪在一起?那个家伙真是本事,是不是那个丰谷子的师傅?我不喜欢他,仙子也最好离他远点!我看仙子骨骼风流,灵气纯正,和那些人在一起很危险。那个丰谷子的人品太差了,他们门派中的修炼功法也很变态。采阴补阳,丰谷子在夏侯的那些天,不知道坏了多少纯真女子。” “我……看来你并不是个很坏的人!不过,我劝你还是离开这里的好,包括你的族人,能走多远就多远,不要被人找到。”青卿好像是个很容易被人骗的的女人,彭磊的一席话,说得她小脸微红,反而为彭磊的将来谋划起来。 “我们为什么要走?大丈夫立身天地之间,就应该救死扶伤、惩恶扬善。夏侯暴虐,鱼肉乡邻,乃天下大害。我是可怜这里的苍生,所以才答应涂山,帮他们谋取存身的土地的。” “是吗?天地间本来就没有善恶,只有强弱!我不知道你的师尊是谁,但是看你能拿出坎离仙丹,可知你的师门一定不弱。听我之言,你若是能请来师门的强者,或许能如你所愿。否则,众生一若,人和牛羊有什么不一样呢?牛羊能杀,杀人也是可以无忌的。嗯,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会在八宝沁金耙下毫发无伤的?怎么会突然又回来的?你的盔甲丢在哪里了?这些雾气是从哪里来的?那边又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我……”彭磊其实一直在留意着朱槐和青卿的说话,此刻当然是顺着他们的意思编故事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空间突然裂开,然后我就掉进了一个朦胧的世界,什么也看不见。看,若不是我有这颗宝石护身,我肯定就完了!后来我又被拉出了那个空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彭磊拿出的宝石是索卡尔的那颗玄阴珠,只不过被他缩小成指甲大小,藏在胸口。随着彭磊的说话,玄阴珠在彭磊抹满了兔子血的胸口露出,晶莹剔透,还带着一抹粉红,倒是有点像鸟人的第三个乃头。 青卿还是识货的,只是看了一眼,就如梦方醒。一声轻叹,脸色一阵白,一阵红地不停变幻:“原来如此!此珠如此珍宝,竟然已经能孕育自己的玄界,难怪能救你。只是……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呢?怎么可能……” “这宝珠是我在泗水里得到的,它当初是在一只大蚌里。后来我师尊说这是缘分,就将它炼成现在这个样子,让我随身带着,据说能逢凶化吉。仙子,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好,还是快将这仙丹吃了吧!放心,(奇*书*网^_^整*理*提*供)我是一切随缘的,这仙丹留着也是为了救人的,我自己也用不上。再说了,仙子之所以受伤,也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误会。拿着啊,别客气!”抓过青卿的玉手,彭磊趁机感觉了一下那软软的温暖。 “哈哈哈,我们都拉过手了,说明我们前世就有过至少千次的擦肩而过,不能算是陌生人了,是不是?”好像这坎离仙丹不是修炼者个个都梦寐以求的至宝,鸟人就这么想将它送掉。在想当初,尼罗河边的拉沙尔城,为了一颗坎离仙丹,已经修炼到洞虚最高层次的阿巴斯都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比武争胜。 “坎离仙丹确实是宝贝,道友不该这样随便拿出来示人的。其实,我们确实没有什么仇恨,或许正如你所说的,这也是缘分,是宿命吧。”出乎彭磊的意料,修炼者视为至宝的坎离仙丹,青卿竟然连正眼也不给一个。反手抓过彭磊的血手,将仙丹放回到彭磊的手心里,“我的伤我自己知道,这仙丹并不能救我。” “不会吧?怎么说得这么伤感?我是学医的,我看得出来,仙子只是经脉有点凝滞,气息有点散乱,只要疏通经络,调顺气息,马上就能好的。”彭磊笑道。 归根究底,让青卿受伤的还是他彭磊。当然,气旋里那淡淡的雾气也不全是仙狱里挖出来的鸿蒙元气,若是真的是纯净的鸿蒙气,青卿和朱槐就真的已经变成元素粒子了。彭磊是眼红朱槐的那把九齿钉耙,若是真的能和天蓬元帅接上关系,绝对是一件可以炫耀的事。于是那气旋里除了丝丝缕缕的鸿蒙元气外,还找出五行元精气团中纯净的元素,假装反抗,实际是锤炼那把八宝沁金耙!(这当然是从广成子那里学来的绝招!) 若是纯净的鸿蒙元气,绝对是能溶化人的元神的,参杂了五行元精气之后就不一样了,只是腐蚀人的经脉和气穴。青卿和朱槐的伤都是这么受的,若是马上静养调理,也是能够恢复的。青卿不要仙丹,难道是看出了鸟人的色心?也确实是这样,若不是这么娇艳的美人,鸟人也舍不得这么珍贵的仙丹。 “不!你不知道的!彭……道兄,帮我一个忙好吗?不要让我的身体接触到泥土。” 第226章 青卿脸上的红色越来越艳,鼻子里的气息也越来越重,伴随着说话,嘴里隐隐还有血腥之气;身体微微颤抖着,体内的气息竟然在飞快地流转,刚才还是郁积的血脉,居然在迅速地恢复。 “嗯”地一声轻哼,青卿看着彭磊的那双眼睛是那么地透澈,仿佛是一潭清水;彭磊却是有点傻了,不知道青卿的要求是怎么回事。 “呀!仙子,你怎么在流血?伤在什么地方?快让我看看!”彭磊突然大声惊叫起来。 青卿本来是穿着一身鹅黄色的长裙,裙摆上绣着鲜艳的百蝶戏花图案。此刻,青卿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裙摆摇晃着,由内向外透出一点点的殷红。那是血!一小会儿的时间,整个裙子就变成了红色。 “不!道兄请看在同道的份上,帮我!”青卿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挥起右手,那纤巧的小手中居然握着一把短短的小刀。 第八十九章青卿仙子 近在咫尺,彭磊甚至能闻到青卿鼻子中呼出的血气,甚至能听到青卿的心跳声。 随着青卿血脉中的气息恢复运行,她的元神也回到了丹田,她手中挥动的小刀虽然长不过三寸,但是刀刃上流动森森的寒气,分明是一把修炼过的仙刃。让彭磊想不通的是,这美女居然将小刀插向自己的丹田,插向她自己的元婴。 为什么?如她这样修为达到洞虚层次的高手,即便是伤重不治,亦应该破顶开颅,让元婴逃出。那就是所谓的兵解!没有像她现在这样的,居然就是想搅碎自己的元神。 这么漂亮的一个美女,若是就这样在自己的面前香消玉殒了,那绝对是一件残酷的事!更何况,美女所以会这样,也是因为他鸟人暗中做的手脚。想想自己,和人家根本就是无怨无仇,彭磊知道,虽然他现在比以前冷酷多了,但是如果眼睁睁地看着美女杀掉她自己,他的后半生一定会经常做恶梦。 美女啊!老天造出这样的一个美女也不容易,而且看她的心地也不是那种恶人,若是让她死了,说不定真的会被五雷轰顶的! “不要!有什么想不开的?不管是怎么重的伤,我都能给你治好。相信我!好端端的,怎么就想不开了呢?” 大叫一声,彭磊的动作飞快,那原先练南拳练成的速度全力爆发,左手轻绞,青卿握在手上的小刀脱手飞出;右手轻揽,将青卿滚烫的身体紧紧抱住,然后手指急点,瞬间就封住了她全身的经脉。 “没有用的,你这是害我!道兄,杀了我!快一点!。”青卿虽然经脉中的气息已经开始恢复,但是被彭磊抱住的时候,却是很深酥软,根本没有力气挣扎。 彭磊也是和她身体接触了才知道,她的经脉竟然在倒转,她体内的所有灵力都在急速地向元婴汇聚,所以彭磊阻止她时,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我怎么可能害你?我怎么舍得害你?仙子的伤也是因为我而起的,我帮仙子治伤也是义不容辞的。”彭磊这次很坚决,不容青卿反抗,取出两根细针,小心地封住青卿经脉中的大穴,把她的元神孤立起来;气旋从掌心透出,绕过青卿的身体,将她经脉中那些逆走的灵力全部吸出,然后才将美女放开。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经脉怎么突然会逆转呢?” “你害死我了!或许这就是命?命中注定我青卿会不得好死?”青卿呆呆地看着彭磊,脸色是一片煞白。彭磊封闭她胸背大穴的针法确实很神奇,居然能将元神孤立起来。但是难道自己一直这样带着针过一辈子?一世的修为既然废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仙子,我就是想不通,你好端端的怎么就想不开了呢?受点小伤而已麽!人生谁会一帆风顺?是不是心疼你的那个法宝?放心,你的伤是因为我们的误会而起的,我一定想办法赔你一个更好的。告诉我你伤在哪里?”彭磊对美女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恨不得马上给美女宽衣解带,敷药包扎,推拿按摩。 “你不知道的!你既然不肯帮我,我只能去求别人!我们确实是有缘分,你好自为之,我帮不了你了。”青卿轻轻一叹,从地上捡起她的那把小刀,呆呆地发愣。她现在被封了灵力,变成一个比凡人还要虚弱的小女子,何去何从呢?一时间竟是茫然无绪。 “不要这样好不好?还是跟着我吧!我相信,若是我不能帮你,这世界上就没有人能帮得了仙子!先将这颗坎离仙丹吃了,怎么样?”彭磊谦虚地贴在青卿的身边,极力地讨好。 “哼!若是我服了这颗坎离仙丹,你以为你的那几根细针还能封得住我的经脉吗?”青卿的脸上又飘上了粉红,微微冷笑着,“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修炼的,但是我知道,你的修为绝对不可能超过我。你知道吗,一旦我的经脉恢复,我就会精神分裂,意志丧失,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疯子。有一个办法能救我,就是将我的元婴化去,让我变成一个凡人。你能吗?即便是你能够做到,那也不如杀了我干脆!” “不会吧?仙子也只不过是经脉稍微受损而已,怎么可能会这样呢?”彭磊倒是大吃一惊,如果真的如美女所说的,那倒是真的害死人家了! “我就这么想死吗?哼!你现在想做什么?你们的仗还要打吗?”青卿不再理睬彭磊,就在路边找一个石头坐下,望着头顶的烈日出神,浑不顾裙子上触目惊心的血迹。 “这个……我必须给我族寻得立命的空间,所以一定要打败夏侯。仙子和他们也不会有什么交情,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是不是?” “我不管你们,我歇一会儿就走!”青卿喃喃着,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身上的衣衫也在这一会儿的时间里就被汗水浸湿了。不过,她歇一会儿再走的愿望也没能实现,在这个烈日的烘烤下,失去了灵力支撑,刚才又出了那么多的血,此刻她就是一个虚弱的病人。那句话才说出口,青卿的身子一歪,竟然晕了。 一把将美女抱住,彭磊信誓旦旦地发誓:“放心,我会让仙子康复的!我平生就是看不得美女受委屈!仙子先在这里小睡一会儿,等我杀了那个夏侯淫贼后,再帮你想办法。” 就在河堤的上边,彭磊随手整理出一片平地,插上一把老大的遮阳伞,置上一粒万年玄冰,摆上一张软软的躺椅,将青卿安置在躺椅里。美女的裙子都被血浸透了,但是哪里来得那么多血呢?伤口在哪里?虽然好像已经不在流血了,但是鸟人有理由知道伤口在哪里吧? 撩起青卿的长裙,彭磊这一吓,差点能赶上那次和白露妹妹的洞房花烛——血竟然是从青卿的下体流出的,也就是那个女性最隐私的部位。 自己什么时候伤到她那里了?难道是流产?难道这位美女仙子是个怀孕的准妈妈?阿弥陀佛!若真是这样,这罪孽就大了!难怪她要痛不欲生!难怪她那么果决地要自杀! 青卿的血已经止住了,用不着他鸟人帮忙,难怪美女不担心自己会流尽血而死。彭磊尴尬地站起,一边想着对策,一边准备着过河打仗。 他们这边又是雷、又是电的,再加上青卿想要自杀,时间不等人,依然在悄无声息地流走。其实距离彭磊开闸放水已经差不多有个把小时了,夏侯的残部一开始还是在河对岸观战的,等着他们的仙人大获全胜之后,夏侯温还想领兵杀过河去,直接杀入阳邑,为那些被大水卷走的士兵们复仇。没有了那个涂山锵之后,阳邑的涂山人还能抵挡得住夏侯的长矛和短剑吗? 抚平被大水惊坏了的心情,开始时夏侯温还是极有信心的。看朱槐和青卿两个,一个是呼云唤电,一个是凝水成桥,那些都是大神通啊。等看到朱槐挥起他的九齿钉耙,那边的观众甚至忘情地喝彩起来。不过,最后朱大仙人怎么就连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走了呢?那个青卿仙女怎么也不打了呢?居然还和仇人搂搂抱抱! 形势好像有点不妙,这个时侯夏侯温才想到要撤退,彭磊的那七百个战士也已经赶到了河边,挽起裤腿准备过河了。 决堤已经接近一个小时了,此刻河水已经退回了涓涓细流的模样。本来急流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但是小溪就什么都不是了。而且,河堤的两边毫无遮拦,弓箭可以直接攻击,这下彭磊手下那些拿着强弓的又可以发挥了。 还没有过河,一轮弓箭急射,夏侯又扔下几百的死伤者。没有办法啊!涂山族的弓箭就是射得远!整理残兵,急急如丧家之犬。可是,由此处回夏侯,夏阳之台也是必经之路。 夏阳台上,刚才留下来救死扶伤的那几百号人倒是还在,伤病员也救治得差不多了,正在将还有气的搬上担架和牛车。全线的败军来得太快了,呼啦一下就到了跟前,还没有等他们问清缘由,耳边又向起震耳欲聋的鼓声。 这次大战以涂山族的全胜而宣告结束!是役,涂山人杀敌四千余,俘敌三千余,夏侯温只带着不足两千的残部幸免,连鹰翔和他的表弟力稚同志都受了不轻的伤。让夏侯不甘心的是,这场让夏侯族伤筋动骨的大战,涂山人却几乎没有损失。据说战死者不过十几个,伤者也不过百。 彭磊是什么人?对战争的认识是这个年代任何人都没法相比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对落水狗就要痛打。彭磊是绝对不会给夏侯翻身喘息的机会的,对处理俘虏,他也只是给一个原则,具体怎么做,还是让山治执行。 夏侯弃村而走,涂山族自然就成了夏侯的接替者,不过不知道山治是怎么想的,他们竟然不肯接受夏侯族的领地。 第227章 涂山村的首府从那个山坳迁到阳邑,但是夏侯族的另外一大半的领地,涂山耕全部给了他的女婿。 山治正式接替了耕的族长之位,彭磊也变成了一族之长,他的集团叫夏阳,首都就是夏阳台。彭磊的族长之位是山治硬给的,而且山治自己也宁愿屈居为小,尊彭磊为首领,让彭磊颇为不好意思。 夏侯族原先统治下的大小家族有十几个,除了和夏侯有血缘的几个嫡系被山治清洗了之后,这篇领地上还有近十个大家族。涂山和夏侯的交战在当时是一件非常轰动的事情,故事的细节被四处传播之后,已经大大地变形。两边仙人的对决,神兽的互殴,还有龙王吐水,还有仙女献书……据说此战后,上天的神王亲自封赏涂山人,那个涂山人锵已经被神灵护佑了!这样的半神做领导,当然比他山治一个凡人有号召力得多了! 彭磊也确实没有让大家失望! 仿佛是为了洗刷夏阳台上那场杀戮的血腥,短暂的十几天烈日之后,世界再次被浓云遮住,然后又是暴雨连绵。为了应付和夏侯的这场战争,彭磊曾不止一次地亲自踏勘四周的地形,姚凫同志也是不辞辛劳地绘制了许多的地图。对方圆百里内的地形,彭磊可谓是了然于胸。 既然已经是一个大族的首领,彭磊也有义务帮助大家抗洪救灾的。可怜鸟人本来是想过几天悠然的隐居生活的,最后又不得不抛头露面,为天下的苍生做贡献。 治水其实并不难,历史上就有大禹治水的传说,说穿了就是一个理——疏! 当然,挖土搬石头的活彭磊是不可能亲自去做的,除了偶尔在百姓面前秀一下之外,他的时间大多是在夏阳山上一个新搭建的小楼里。那里是彭磊划定的新的禁区,甚至还设置了阵法,禁止陌生人闯入。 疏导河道、积水的工作由山治挂帅,按照彭磊的指示,干得有声有色;阿娇妹妹太幸运了,就这么几天,已经就怀上了孩子,满心都是幸福地到娘家静养了。于是鸟人也可以借工作之名,尽量多的时间待在夏阳山上,待在那座小楼里。 小楼里当然不是鸟人一个人,那小楼是他特意为漂亮妹妹盖的。 青卿自从那日在烈日下昏死过去之后,居然一直昏迷了十几天,甚至没能赶上鸟人加冕族长的大礼。对于这个睡美人,彭磊还真是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封住她的元神是暂时唯一的办法,彭磊抽空也去请教过广成子,连广成子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经脉逆转。唯一的可能就是她修炼的功法有问题,还有就是她曾经受过什么伤。 办法由广成子去想,彭磊要做的是尽量多地陪美女,给人家做心理辅导,防止美女想不开,又要做那个决绝的事。 青卿现在穿的是彭磊老婆们的衣衫,可能她偏爱黄色,还是一身鹅黄色的彩绣长裙,头上插着步摇珠花,脸颊上抹了薄粉——由于失血过多,她醒来后一直是很虚弱的样子,脸上再也没有出现过那迷死人的红晕;原先那个妖娆迷人的美人,突然间变成羞涩敏感的林妹妹,让彭磊颇为不适应。而且,女人真是死也要漂亮!从醒过来的那天起,她情愿不吃不喝,每天在自己脸上抹上胭脂的工作是绝对不肯不做的。 第九十章性情 窗外还是大雨,不过有雨棚遮着,窗里只是偶尔能飘进几滴水花。彭磊在一边的矮几边品着茶,一边在琢磨着那个天机子留给他的玉简,偶尔地,瞄一眼窗口伫立着的美女。没有办法,书到用时方恨少!最近老是有一种很心虚的感觉,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多不会!或许这就是成熟? 要说修炼仙道,连广成子都不太明白他的师傅,他现在这个层次是怎么来的?那个藏在他的丹田的乾坤界对他的修炼会有什么切实的好处?现在彭磊的修为,在广成子的眼里,那只是初级阶段,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乾坤玉璧的作用只有到彭磊过了渡劫层次时才会体现出来!在普通修真者看来是一道天关的渡劫,彭磊因为有了乾坤玉璧,根本就不是问题。 广成子都这么看,所以彭磊对普通的修炼更加随心。可是,有的时候真的很心虚,感觉自己是一无是处!这一段时间,阿娇在娘家养胎,白露她们也只要偶尔去探望,这边却有个得了抑郁症的美女——和青卿其实也不太熟,彭磊更多的是因为内疚,或许是入了仙道之后,良心也上了正道。不过美女好像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想事、做事,所以彭磊只能自己找事做打发时间。天机子是炼药的大师,广成子还指望着彭磊将来能炼出更高级的仙丹呢!那门功课不用功是不会自己进步的,所以…… 对于这个叫青卿的美女,彭磊确实很用心了。该说的宽慰话都说了至少n遍,连彭磊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耐心——这美女虽然看上去也是个风流人物,但是和他彭磊不太可能有那个方面的发展,他最多也是捏几把小手而已。可是他居然就这样陪了她许多天,甚至还编故事、说笑话让她开心。 这几天青卿也听腻了鸟人的故事,她的情绪好像也比以前好多了。凭良心说,这女人真是很漂亮,尤其是她不经意间的回眸,所带出的风韵,或许连婴大姐也要逊色三分。 青卿在音乐上的造诣也是很深的,绝对是高手。彭磊身边的乐器,许多是为他的老婆们准备的,他自己心血来潮时也学上一阵。那些琴和箫,在青卿的手上,不费劲就能出来美妙的音乐,让彭磊又是惊艳不已。 自从青卿醒来之后,彭磊就没有见过她的笑容,也很少听到她说话。许多时候,彭磊甚至要怀疑自己,这个衣着暴露的美女是不是那天在阵前见着的那个妖媚的仙女。倒是那几天她昏睡的时候,有时展露出的媚态还有当初初见时的一点风韵。有好几次,引得偷看的鸟人差一点欲火焚身。 或许是经脉逆转之后,性情也大变了? 一管洞箫拿在手上,几次凑近那娇艳的红唇,却都没有吹出声来。不会是因为有彭磊这个听客在,这样的场景这几天经常有,以前青卿却从来就没有顾忌妨碍彭磊学习的。 一声轻叹,转过身来,展出一个很诡异的笑容。声音有点飘忽,问彭磊道:“你是在看我呢?还是在听雨?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谢你的!” 彭磊确实不是很专心,青卿每一次举起洞箫,他的心都要莫名其妙的激动一下。好久没有这样欣赏美女的心情了!当然,彭磊也从来不吝啬对美女的赞美。 “雨声哪里有仙子的啸声好听!我当然是在看仙子了!我就是不明白,上帝是用什么材料造的仙子呢?同样是一个人,仙子是那么香!那么美!连说话的声音都是甜的。天哪!上苍让我能有这么几天陪着仙子,我真是死而无憾了!” “是吗?嗯,你很会哄女孩子开心的。其实你这个人还真是不坏,若不是因为丰谷子,你倒是可以和朱槐做朋友的。你现在还想帮我吗?”淡淡地说着,脸上长出一个有点凄楚的笑。虽然是问,但是却没有看彭磊。 “仙子你算是说对了,我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传说中的极品。在这个年代,像我这样思想开放,通情达理,尊重女性,尊老爱幼,那个嫉恶如仇,遵纪守法的人绝对是找不到的。不是我说大话,即便是那些传说中的圣贤,也不可能比我更伟大!我比他们多读了几千年的书,我还是那么谦虚的一个人。是不是?嘿嘿,那个朱槐是仙子的什么人?男朋友吗?” 彭磊还真是脸皮厚,肆无忌惮地为自己吹嘘,也不怕听的人肠胃不舒服。 “嗯,若是能早点见着道兄,或许你真的能帮我!朱槐是我的朋友,她们的高凌仙界和我们清灵仙境相去不远,所以我们就认识了。”对彭磊的吹嘘,青卿只是报以淡淡的一笑,连那个本色的妖媚也不相杂一丝丝,看在彭磊的眼里,就好像是不信任的嬉笑。 “我……我知道仙子不信,但是仙子总有一天会相信的!我说过能帮仙子,那就一定能帮!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连坎离仙丹都不能治好仙子呢?要不我想办法送仙子回家?你们的那个清灵仙境在哪里?家里总有人能救你吧?” “家?清灵仙境的无双派弟子都是没有家的!如我现在的这个情况,无双派的弟子只有自戕一条路可走,或者是请人杀了自己。没人愿意死,可是我必须死!道兄,我告诉你,现在我还是好好地,但是你的封印之术不会长久,你的修为太低了。你不杀我就是害我,若是真的有来世,我也会恨你的!”这段时间彭磊没有少和美女说来世今生的传说,所以青卿也不自觉地引用了。 “我才不怕你恨我呢!对了,坎离仙丹没法帮你,那么紫蕴仙丹呢?蓝乂仙丹呢?我都能想办法找到!”听美女看不起他的修为,彭磊心中不服,忍不住就显出了自己的长处。 “你?你若是有那传说中的九九归元丹,那或许能让我重新修炼!”听彭磊报出那么多只在传说中才有的仙丹的名字,青卿的俏脸上不自觉地现出一丝惊讶。那种仙丹她也只是听过传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彭磊说的那些都不能帮她。 “怎么可能?你修炼的到底是什么功法?你究竟受的是什么伤?这九九归元丹到底是什么东西?”轮到彭磊发呆了!确实,九九归元丹的名字他也是第一次听到。 “算了!你是没法帮我的!听着,这些天我过得很开心,我感觉我又回复成了一个普通的女人。 第228章 道兄别伤神了,我还能坚持几天。只要在我坚持不住的时候,道兄不要吝啬成全,我来生一定会报答你的。”青卿又是凄楚地笑。 “说什么呢?我是不会让你死的!相信我!不就是九九归元丹吗?明天我就去找,说不定我自己都能炼出来。”彭磊扔掉手上的玉简,走到青卿的身边,无限真诚地保证。 “你!可能真的有来世和前生,我的前生一定是做了什么罪孽,所以此生会有这样的报应。”青卿不再说话,眼睛看向水雾迷蒙的山外,箫又凑到了嘴上。 如低沉的倾诉,如哀婉的哭泣,啸声婉转缠绵,和着窗外飞泻的雨丝,一阵阵的疾风,让彭磊的心情也低沉到了极点,恨不得马上跑去太一山,将广成子拉到这里来。毕竟广成子没有亲眼见到青卿的模样,医生看病还讲究个望、闻、问、切,他若是亲手给青卿把把脉,或许就有办法了呢? “仙子姐姐,你还没有告诉我,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我记得你受的伤不重啊,到现在我还没有想明白。还有,那天你怎么会大出血呢?是不是小产了?” “我……小产?啐!我们无双剑派的功法必须处子之身才能修炼,我怎么可能那个?无双剑派的人是不应该走出无量山的,因为无双剑派的人不能受伤,一旦受伤就可能引起经脉逆转。唉,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神奇,可是也没有能解救无双剑派的秘术,我早该回去的。” “处子之身才能修炼,难道是传说中的素女功?那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啊!那功法有失人道,仙子为什么要练呢?当然,现在说什么都迟了!等我找找有没有九九归元丹的配方。” “不用费心了,传说而已。九九归元丹是和蓝乂丹同级别的仙物,岂是随便就可以得到的?”青卿的脸上褪去凄婉,换上一抹久违的媚笑,“你可能真的是男人中的极品,根本就不似一个修道者。”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修道者。我看仙子今天心情好多了,就应该这样。要知道,情绪会影响人的内分泌系统,对女性尤其明显。不要等我找到了方法,仙子的脸上却长出了皱纹,那就不值得了。不如这样,和我说说你们的清灵仙境,说说你们的无双剑派。我们也算是认识个把月了,可怜我只知道仙子姐姐名叫青卿,只知道仙子姐姐来自东海中的清灵仙境,来自一个叫无双剑派的修道门派。” “嘻,道兄很会说话呢!若是能早认识道兄两百年,或许我会选道兄作为我的合体之人。说吧,想知道点什么呢?清灵仙境没有什么不能告诉人的。”青卿或许真的想通了,准备开开心心地享受余生,所以那个娇媚的神情重上眉梢,连嘴角都带上了浅浅的笑。 “我的天哪!为什么要早两百年?现在也行啊!我是最喜欢和美女合体双修的。”彭磊看惯了青卿的凄婉之态,突然间面对那妖艳无双的媚态,脑筋一下子短路了,连深藏心底的话都不由自主地漏了出来。说完了才知道不妥,那么老的脸皮也忍不住微微泛红。 “男人……嘻嘻!道友若是上天的金仙,那倒是可以娶我的。不过……”青卿的神情突然一阵变幻,呆呆地看着鸟人的脸出神,好久才将目光重新投向窗外的雨幕。 “夜夜人无寐,牙床锦被轻;啸声幽且咽,凄凄无人听;卷帘问明月,问月何为仙?月影圆又缺,迟迟未肯停;鬓花渐已老,罗衫色易暗;朱唇为谁点,冰泪洗玉颜;瑶池路迢迢,仙踪了无迹;菱镜无觅处,顾影自可怜;花庭草萋萋,蓬门无客人;来生再为女,宁丑不入仙。唉!这是无双剑派的女人的心情,或许是月儿被我问多了,所以这些天她甚至都不肯来见人。”青卿轻叹道。 青卿居然脱口成诗,彭磊对眼前的这个美女不禁又要刮目相看了,搜肠刮肚地也想找几句诗出来,奈何正应了那句话,“诗”到用时方恨少!只能尴尬地胡说:“我看仙子是太胆小了,你们有没有试过?科学已经证明了,所谓的处子,其实就是多了一层毫无用处的薄膜而已。若是不能接触男人的体液,那倒是有可能的,那是一种过敏症。但是可以用套套啊?虽然不能怀孕生子,但是男女间的那种两情相悦还是能享受的,是不是?这个我可以帮你,不同型号的我都能搞到,仙子即便是每天用十个,我也能保证供应。” “你……不知道的!罢了!若不是亲眼见着,想来你也是不肯相信的。彭兄所说的套套是什么?能不能让青卿看看?彭兄对女人很了解哦,是不是有过许多的女人?”对彭磊说的那些,青卿还真是有点糊涂。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居然知道处子和女人之间的生理差别,倒是要对他刮目相看了。一般来说,男人对女人的爱慕,仅仅限于身体的交流,很少有男人有心去研究女人的身体结构的。 “这个……嘿嘿,我身边没有。不过,如果仙子想要,我可以想办法的。”彭磊继续尴尬。 “我……我现在元神被封,精血已泄,早已经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即便是你能让我的经脉回归正常,我的修为也不可能回复。而且,我失掉了七巧紫琉篕,也无脸再活在这个世上。”青卿淡淡地叹。 “信心!要有信心!只要经脉能恢复,咱再用仙丹滋补,肯定能恢复的。至于那个七巧紫琉篕,已经没了,想也没有用。不如以后我给你找一个更好的,等将来你回去之后,就说拿七巧紫琉篕换了。” 身前的美女说着说着,神情又有点凄迷起来,彭磊恍惚间将她当成了如玉,轻抚住她的肩,低声地劝。 “嗯!可是……我拿什么谢你呢?道兄,青卿还美吗?就让青卿把身子给道兄修炼好了,这样青卿也能如愿做一个普通的女人。道兄要吗?” 青卿微微将身子向彭磊靠了靠,眼睛还是看着窗外,一抹红晕却迅速地在脸颊上化开,急速蔓延,转眼间,连那深深的乳勾也是一片诱人的粉色了。 第九十一章重组元神 天哪!老子这不是趁人之危吗? 扶着青卿那纤弱的肩,彭磊的双手居然在微微颤抖!(老曹的心也在颤抖,苍天呐,什么时候让这这鸟男人变得这么正经了呢?) 心里在提醒自己不妥,但是那双抓奶无数的龙爪手却不听大脑的指挥,颤颤地将青卿的身体往身边拉。青卿脸上的那个神情很怪异,彭磊斗争了好久,他的臭嘴终于没有去舔那鲜艳的红唇。但是,下面的那丘峦上没有眼睛,只有诱人的葡萄…… “嗯……彭兄帮我!我要做女人!” 青卿一开始还是神志清醒,虽然脸上身上到处透出娇艳的妩媚,但是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只是条件反射似地在彭磊的手下扭动。不过,彭磊是真正的阅女无数,经验丰富。这嘴和手一开动,早就将心底那点可怜的良心储存到盲肠里去了,全部的身心都在品味那手指和唇舌传来的刺激。在他的折腾下,青卿的喘息渐渐厚重起来,很快就眼神迷离,神志全失了。 或许是因为有太久的渴望,所以彭磊还没有开动,青卿就已经崩溃了。彭磊今天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如泉涌!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婴纨大姐也没有青卿这样的!彭磊刚刚接触她的身体,她就抽搐着狂喷体液。高朝一个连着一个,让彭磊不由得要担心,这样下去,这美人会不会脱水。 “天!原来做女人的感觉是那样美妙!”每一次悠悠醒转之后,青卿都要轻声感慨。当然,她的每一次感慨,一定会招来彭磊更激烈的动作。 “姐姐,这样多好!我不在乎多一个老婆的,姐姐也不要想死的事了。”彭磊终于决定暂停工作了,望着身下已经迷醉了的女人,喃喃地建议。 “不!”青卿幽幽一叹,翻身爬到彭磊的胸上,双目中满是迷茫,“做女人真好!可是,无双剑派的弟子没有做女人的权力,除非能修到大成。我已经是废人一个,郎君让青卿得偿心愿,青卿很感激的。郎啊,一旦青卿的元神突破封印,郎君一定要杀了我,毁掉我的元神。” “为什么?姐姐也只不过是经脉逆转而已。我看过许多书,经脉逆转也不是很么大不了的,最多是修为丧失而已。” “你不知道的!我的一个师妹,因为是受不了寂寞,没有守住元身。她后来是疯了!经脉逆转之后,本性全失,甚至、甚至和牲畜滥交。即便是后来她被灭了肉身,她的元神也常常寄生禽兽。若是一日没有那个,就会发狂。后来……咳!郎君不是希望青卿也成为那样吧?” “不,怎么可能?”彭磊真的不信,可是青卿会说谎吗? “郎君,算是青卿求你了!看在郎君是青卿唯一的男人的份上,你就成全了青卿吧!即便是郎君封闭了青卿的元身,经脉逆转的作用还是有的,否则奴家也不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郎君的元精就像是灵丹,好像在溶解奴的经脉,青卿不会坚持太久的。不如这样,郎君再爱奴家一次,然后就杀了奴家,让妾身干干净净地死,来生也能干干净净地做人。”青卿被封住了元神之后,根本就是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即使给她一件神器,她也没法搅碎自己的元婴,所以必须求彭磊。 “我不会让姐姐发狂的,绝对不会!看来你们修炼的那个功法真的有问题,迷失本性的根源在那个元婴。妈的!我就不信,我们再来过。”彭磊抱住身上的美人发狠。对调理元气的那个方面,他其实所知极少,但是彭磊也知道,只有元婴才能对另外的元婴做手脚。 第229章 再试一次,彭磊决定请出他自己的元神,在元婴的那个界面对青卿的元婴进行研究。 “不!郎君千万不要犯傻!我知道郎君的修为,你的元神比青卿的要弱许多呢。其实,郎君若是有飞升层面的元神修为,用元婴帮青卿调理,也是不需要九九归元丹的。可是,若是没有重组阴阳的能力,郎君的元神会被青卿的元神同化。来吧,好好爱姐姐一次,听话!”青卿看出了彭磊的举动,大吃一惊。一边劝阻,同时主动地动了起来。 “有这么复杂吗?我就不信!姐姐放心,我只是将姐姐的元神请到另外的一个地方去,那样的话,姐姐的经脉可以开放了,我可以将姐姐的身体和元神分开来调养。姐姐不要抵抗,放松下来,跟着我走!”彭磊对自己的元神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的元婴能借助乾坤玉璧的能量,即便是上天的金仙,如果在那个层面上和他较量,也不一定能胜过他。这是广成子说的,大罗金仙也是对他的这个特异功能羡慕不已。青卿肯定了元神调理的方法后,彭磊更加有了信心。 大嘴咬上青卿的红唇,在妹妹痴迷地闭上双眼的那刻,丹田的气旋透体而出,带上袅袅的鸿蒙元气,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紧紧裹住。身随意动,再一刻,两个搂抱在一起的人已经身处在一片迷离的眩光中。 “这是什么地方?”青卿身体内的经脉在一瞬间全部开放,奇怪的是,元神并没有从经脉中汲取到灵力。 她的洞虚中层的元婴已经很成型了,在完全开放之后,几乎就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照理,彭磊的修为比她低好几个层次,元婴应该小很多才对。可是,那个抱着她的元神的男人简直就是一个巨无霸,身高超过两米。唯一不足的是能量体好像并不凝实,不像青卿的元婴那样宛如肉身。 没有从经脉中汲取灵力,不是她的元神复原了,而是因为身外的这个巨无霸元婴。虽然看似一团虚幻的影子,但是经脉分明,经脉中还盘旋着一个个强烈的气旋。那气旋的能量无比怪异,居然能带动青卿的元婴中的能量一起旋转,将逆行的气脉直接溶化,同时又新生出特别纯净的全新灵力。 不仅仅青卿的元神在接受洗礼,她的肉身也在接受同样的滋润。彭磊也不在她的身体里动作了,而是将她紧紧抱着,盘坐在一片迷离的彩光中。一个巨大的气旋在身外盘旋,一个个微小的气旋在经脉里转动,纯净的灵力随着气旋不断地渗入身体,冲刷着原来已经杂乱的经脉。 “彭郎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下凡的金仙?”这个时侯青卿妹妹反而是清醒了,不管是元婴还是肉体,她都能清楚地感觉到那飞快的异变。那个速度,甚至比当初经脉逆转的还要迅疾。 关于经脉逆转后的调理,作为当事人的青卿,当然知道所需要的条件。无双剑派流传至今,已经无数代,数千万年。虽然女子必须保持处子之身,没有了人伦之乐,但是在清灵仙境中,无双剑派还是属于一个不小的门派,修习者甚众。不为别的,修习无双剑派的功法,只要不受重伤,不损元婴,不泄元精,进步的速度是其他门派的数倍。而且,无双剑派的弟子都是女人,再丑的女人,在进入无双剑派后,都会变成倾国倾城的绝色。在清灵仙境中,无双剑派是一个神圣的存在,受人尊敬,这样也稍微能弥补一点不能做普通女人的遗憾。 数千万年来,无数的修炼者,受重伤的、耐不住寂寞、受不了诱惑的弟子肯定也是不少的,但是没有人能逃脱经脉逆变的惩罚。调理元神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对方必须是男性,必须有洗炼元婴的能力——据说无双剑派是培养天界的神女的,她们只有飞升了之后,才能做正常的女人,因为只有飞升成为金仙的修仙者才有洗炼元神的能力。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传说中的九九归元丹,将异变的元婴化去,重新修炼。只不过九九归元丹只是传说中的东西,元婴化去之后,也不再是无双剑派的圣女了。 身上的这个男人正在做什么?那不正是传说中的洗筋伐髓吗?那丝丝缕缕在身体里流动的,怎么那么像那天的轻雾?不过,这流动的气息显然比那天让她和朱槐受伤的轻雾纯净得多,是确确实实地在熔化经脉。 那一个个气旋是怎么回事?从身外注入的灵力在迅速地重组着被熔化的身体,甚至比身体被侵蚀的速度还要快许多。不仅仅是这肉体,那个被拥抱着的元婴也在享受差不多的待遇。一个个气旋强行注入元婴的体内,重新布置元婴的能量运行,那些逆行的气息直接就在身外注入的灵力中熔化——抱着自己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个独断专行的强盗,根本不容青卿反抗! 事实上,青卿根本无力反抗。肉体被封闭了经脉,无力抗拒是情理中的,她的元神被那个丝丝缕缕的不明属性的灵力缠住之后,也根本连抗拒的意念都生不出来。 只有传说中的金仙的元婴才能有那么强大的约束力!这个男人是吗? 身体又没法控制地颤动起来,不是高朝,而是激动! “姐姐不要乱想!我哪里是什么金仙?我只是有幸得到了一件天地异宝,那宝贝能增强元婴的能力。好了,马上就要完工了!妈的,原来这么简单就可以了!可叹我还伤了那么多的脑神经,想那个莫名其妙的九九归元丹。姐姐你也不好,知道我什么都不懂,姐姐可以早点告诉我办法啊,这样我们就可以早点享受这个了,是不是?嗯,还有广成子,那个死老头,什么大罗金仙,连这样简单的办法也不知道!”彭磊一边感慨,一边收工,趁青卿神智有点不清的时机,又大泄了一次,才将怀里的女人放开。 “我真的好了吗?这是什么地方?”青卿这次没有喷涌,彭磊做小动作的时候,她在默察着自己的身体。呆呆地看着淋漓不堪的身体,看着眼前赤条条的男人,看着男人那仍然坚挺着的东西……青卿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不但她元神回复了正常,经脉也恢复了常态,而且她的修为好像也进步了一大截,直接跳过了她还没有到达的洞虚高级的层次,进入了渡劫的境界了! “这个地方么……真是一句话说不清,以后再和姐姐细说。怎么样,姐姐的身体好了吗?还有什么不妥?哇,姐姐的身材真是太性感了!我爱死你啦!”彭磊嬉皮笑脸,一边从五行元精气中找出水元素,化成清水,清洗身体,一边还在青卿那粉红色的身体上摩擦着揩油。 “天哪!这竟然是真的!”青卿默默地享受着彭磊的按摩,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似的,猛地跳起,整个人挂到彭磊的脖子上。这次是彭磊被动,还没有准备好,就被青卿压倒在身下,然后就承受美女痴痴的疯狂。 “姐姐好功力,真是太爽了!看,回到这界面也没有问题,哈哈。”这次彭磊只是调动全部身心享受,被动地应承,所以抽空就将战场搬回了大雨中的小楼。 “嗯!郎君大恩,青卿真是无以为报的。” “报什么?姐姐每天陪我来这个就是报答!哈哈” “不!彭郎,青卿应该知足的!青卿能做正常的女人了,也享受到了人伦的快乐,此生无憾也。从今往后,青卿更应该努力修炼,希望能早窥大道。彭郎啊,等那个时侯,希望彭郎能收留奴家。”青卿疯狂地动作,痴痴地答。 “不要这样啊!做仙人有什么意思?跟在我的身边一样也不会有天劫,这是我徒弟说的。”彭磊劝道。 “奴家相信!可是,彭郎应该给奴家一个独立的机会。嗯……来日方长!”青卿果决地脱离,亲吻着彭磊的身体,洒下两行热泪,“奴受彭郎大恩,修为又有进步,离大成之境只是咫尺之遥了。郎君让卿独自修炼吧,卿也想好好的整理无双剑派的功法,想想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禁忌。” “那个……好姐姐,我真的舍不得你呢。你们无双剑派的人多不多?姐姐也不用整理那个功法,干脆我陪姐姐回去,帮她们一个个都调理了,怎么样?”彭磊拥着美人,馋着脸笑道。 “贪心!我们剑派数千姐妹呢,郎君一个人能行?而且,不是每个姐妹都渴望着做凡人的,在清灵仙境,受伤的机会也不多。郎君放心,奴已尝人伦大乐,此生足矣!卿非淫贱之人,此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的。不管能否窥得大道,卿都是郎君的人。郎啊,卿在此地留得太久了,不知朱槐遁走之后,会不会生出什么事端。奴必须尽快回去!郎君能不能把奴家的七巧紫琉篕还给奴家,那是无双剑派的重宝,奴家担待不起遗失之责呢!”青卿轻抚着彭磊的脸,嫣然笑道。 “这……?”彭磊满脸尴尬。 第九十二章无双心法 青卿巧笑着向彭磊讨要七巧紫琉篕,彭磊不尴尬才怪呢。想想,前些日子还表现得对这位仙子姐姐非常关心似的,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义不容辞。可是,明明知道七巧紫琉篕是青卿的师门重宝,青卿在当时就想自杀,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失掉了那个,他却怀着贪心,也不主动还人家。这和把人家女孩子拥在怀里时的表现比起来,是不是有点口是心非?人面兽心? 这美女怎么知道七巧紫琉篕在自己的身边?怎么知道当时只是自己用了一个障眼法? 结结巴巴地解释:“这个……姐姐,其实姐姐的法宝确实在我这里,但是我之所以不给姐姐,是怕姐姐伤心。 第230章 姐姐也知道了,我给姐姐调理经脉和元神用的是那个鸿蒙元气,当初那个七巧紫琉篕也被我用鸿蒙元气锤炼过了。嘿嘿,即便是还给姐姐,姐姐可能也没法再用。当、当然,现在不一样了!姐姐的元婴被鸿蒙元气淬炼过,那个七巧紫琉篕也不会对姐姐产生抗拒。其实,即便是姐姐不说,我、我也是要还给姐姐的。” “多谢彭郎弟弟,奴家真的要走了!郎君啊,青卿身无长物,唯有留一把青丝给郎君稍作纪念。哪日青卿能够堪破无双剑派的修炼秘法,青卿就回来陪郎君修炼,不管那时郎君身边有多少女人,只要郎君分给奴家一点点爱怜就成了。”青卿并不怪彭磊,喜滋滋地收起她那失而复得的法宝,剪下一截秀发,结成一个蝴蝶结,郑重地放到彭磊的手心,郑重地保证。 不知道后世那些割发赠给情人的女人,是不是从这里学来的情调? 彭磊捂着青卿的那把头发,心里感慨。还真是无话可说,唯有留恋地替她清理身子,整理衣衫。对青卿的不舍,其实肉欲远多于情爱。青卿和他虽然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两个人之间根本还没有生出爱情——青卿的心里或许有,毕竟女人常常把性、情混在一起来表达的。她既然肯大胆地向彭磊袒露身体,说明心里至少有那么一点点的情;彭磊不一样,对于青卿,一开始只是一点可惜,后来想做救美的英雄,再后来是沉迷那肉欲的享受。 或许也有一点点爱,但是最多也只是谷雨前的茶芽,才刚刚开了苞! 青卿这样的女人,无论是容貌身材,还是交合时给人的愉悦,都是极品中的极品。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在身边,那才是真正的不羡皇帝不羡仙!彭磊当然是舍不得,明知道不可能留得住,还做着徒劳的努力。 “姐姐,何必要姐姐劳心劳力地费神呢?我徒弟广成子是上天的大罗金仙,现在他正在闭关,等过两天让他给姐姐诊治一下,让他去想办法,肯定比姐姐稍强些,是不是?” “彭郎还有大罗金仙的弟子吗?嘻嘻,郎啊,青卿先回家,不如等广成子开关之后,郎君和广成子一起来东海。清灵仙境其实就在东海之上,是离海岸不远的的一片岛屿。无双剑派在琅琊,那边遍地紫竹,在整个清灵仙境中是唯一的,很好找。等郎君来时,奴陪郎君在潮音洞旁听潮声,好不好?据说紫竹院旁的潮音洞连着上界的天河,潮声中能听到上界金仙的说话呢。” “你……”彭磊看青卿的眼神突然有点发愣。 东海琅琊,遍地紫竹,还有潮音洞!那个地方彭磊曾经慕名去过,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普陀山吗?好像普陀曾经被叫做琅琊山的。最主要的是紫竹院,传说!都是传说!传说那个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化身万千,有一个化身叫送子观音。当菩萨变身成送子观音时,她是一个叫青姑的渔家女,出入波涛,受万民的香火…… 老天!难道……?青姑?青卿!名字也出入不大啊! “彭郎,奴真的要走了!记得一定要来看奴家!嗯,这支箫就送给青卿作纪念吧。他日郎君来清灵仙境,妾用潮音洞旁的紫竹给郎君重做一管箫,好不好?” “好!当然好!其实……都是广成子这老家伙,都这么大的本事了,还修炼个鸟啊!妈的,正经事倒是不做!我就是不信,凭他的本事,真的会没有办法!这老家伙是不是看老子有那么多如花似玉的老婆,心里嫉妒?他居然还将玉儿她们带着一起修炼,害得老子空有那么多的仙女老婆,却没有一个能亲热的。对,一定是他居心不良。仙子姐姐放心,我再去找老头去,肯定很快就去找姐姐的。”彭磊揉着青卿的小手,狠狠地发誓。 “郎啊,奴家真的要走了!叫奴青姑吧,奴不要做郎君的姐姐!嗯,紫竹院里的姐妹都是唤奴青姑的。”青卿也是舍不得走,两个人就在窗口依依不舍,搂搂抱抱。这一刻,彭磊的心里还真是生出无数的爱恋,于是对广成子的不满也就像那溪中的水位,飞快地涨。 “那个死老头,居然敢忽悠老子。看他平时很那个的样子,哼,老子差点就被他骗了!” 这次没有轮到青卿接口,窗外一个声音在痛苦地哼哼:“冤枉!真是很冤啊!” “你?大、大仙,你怎么来了?”彭磊对广成子的不满,也只敢在广成子的背后表示。人家毕竟是大罗金仙,如果要对付他鸟人,比掐死一只蚂蚁也难不了多少。人家肯做他的弟子已经够委屈了!他这个师尊也没有给弟子什么实质的好处,反而是弟子常常要帮着师傅出头。 “师尊交代的事,弟子怎么敢怠慢!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无双派的那个问题,终于有了些眉目,所以来了。师尊已经找到调治的方法了?真是没想到!师尊,时间太久远了,许多的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了。我也是刚刚想起无双派的由来,那是紫薇仙宫的紫薇大帝为仙宫培养侍女的一个道派。人间传说圣王母的瑶池仙境中仙女无数,瑶池还真是有,那边的侍女有许多都是来自紫薇大帝搞出的这个无双派。师尊对仙姑用的方法是最简单有效的,还有就是想办法化去元神,用五行灵气重塑,只是恐怕师尊的修为有点不够。”广成子好像亲眼看见了彭磊和青卿那个了,陪着笑,眯着小眼,嘴里是滔滔不绝。 青卿的脸烫得快要烧起来了!刚才还在怀疑彭磊所说的,可是这个红脸老头真的对彭磊自称是弟子,他的修为根本就没法测度,他居然知道无双剑派的宗源!一点没错,她们供奉的祖先确实是紫薇大帝——老天!难道他真的是大罗金仙?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彭磊也关心那个,但是最关心的是这个!这老头,在窗外无声无息地冒出,会不会早就来了? “弟子刚刚到!真的是刚刚到!师尊和仙姑在调理身体,弟子当然是不适合旁观的!嘿嘿。对了,弟子看师尊一个人很是孤单,师母们也很难放心修炼。过两天弟子让那两个小妖精先结束修炼,来这里伺候师尊。” “好!那个……也不急!你让他们去我的夏阳城,或者阳邑也行。”彭磊也有点脸红,那老头还是撞见了他和青卿的好事。 “奴……见过大仙,奴家先走了!”青卿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浑身发热,头也不敢抬起来。微微地向广成子一拜,手掐灵诀就要遁走——奇怪了!怎么法诀不灵了?难道是重练了元神之后,所有的法诀都得重新练过? 耳边广成子在笑:“弟子不敢当!师母请稍留片刻!师尊,紫薇传下的这个功法是无法修改的,除非你不练。不过,有师尊在,其实不用怕经脉逆转的。调治经脉逆行的法子还有一种灵丹,是不是?那是紫薇托上清大帝炼制的丹丸,一共才得了七七四十九颗。这丹丸最主要的一剂配料就是鸿蒙元气,那还是我帮紫薇一起在鑫波角的星云里冒险得来的。只是这一界里纯净的五行元精更难觅到,只有上清的丹炉里才稍微有一点点的产出。嗯,天机子或许也会有。所以那个丹丸只能化去元神,不能让元神再生。师尊可知弟子的意思?” “知道!他nnd!幸亏你来得晚!”彭磊把刚才的难为情都忘了,哈哈大笑。 “我……彭郎再给奴家一点。”青卿一开始还是深深的失望,不过后来接着就是惊喜,彭磊的话中之意也没空去细辨了。彭磊给她调理身体的那个环境她也仔细地辨别过,那四周就是充盈着纯净五行元精啊!再加上那好像也不缺的鸿蒙元气,不是又可以炼制许多的九九归元丹了吗? “其实也不用去费神炼制丹丸了!师母的身体,完全能够同化鸿蒙元气,师尊只要给师母足够多的数量,师母随时都可以救人的。”广成子低声解释。 “那样最好!你身边有没有好一点的容器?” “弟子没有!要修炼能盛放鸿蒙元气的法器很费功夫的。对了,那个水晶瓶就可以,前些日子在乾坤界里,弟子曾经将它重新调理过。” “这……”不是彭磊舍不得,可是这青姑再手拿一个水晶瓶,那和传说是不是更接近了?妈妈的,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他鸟人是不是太有福了? ………… 老白比老魇早到彭磊那里报到!这两兄弟被广成子一番调理,修为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都跨过了一劫。用广成子的话说,那是真正的妖人了。老魇完全可以娶妻成亲,老白么,因为还没有对象,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就因为这一个原因,老白对老魇是非常的看不顺眼,所以本来两兄弟应该一起向彭磊报到的,但是老白就是不愿意带着老魇——想想也是!他老魇这个臭东西都有了老婆,还是有本事的外星女人;再看看他老白,可怜啊!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唯一肯向他抛媚眼的异性也只有青青那个小野鸡。 上帝对妖为什么也是这样不公平呢?在老魇的面前老白是发过誓言的:不找到超过莎拉一百倍好的美女做老婆,他老白情愿做鸟。 送走了青卿仙子,彭磊又变得无事可做了。他现在的修为,即便是将天机子的炼丹术学得炉火纯青,也不可能炼出高级的仙丹来,所以彭磊干脆不做,免得浪费珍贵的材料。事实上,他虽然闲着,但也没有那个修炼仙丹的时间。丹炉一开,时间就不是以天来计算的,而是以月、年来计算的。据说炼制高级的仙丹时,光是丹成前的凝炼时间就可能长达千年,丹成后的醅育又得千年。 第231章 彭磊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千年炼丹,只有活够了的老神仙才肯做那样的傻事,他鸟人还没有玩够呢!所以说,广成子想要得到他的鸟人师尊亲手炼成的神丹,至少还得等nnn年的时间。 天下大灾,洪水肆孽。他彭磊也是官运亨通,到哪里都能做头儿。鱼凫城的国王也还没有正式退位,这边又捞了个夏阳族之长,还是百里内各族推举的首领。虽然这儿没有在鱼凫国时的风光,但是这里毕竟是中原,是华夏文化的正源。说不定他鸟人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出生在这里,所以彭磊对现在这个夏阳族长的职务还是很看重的。 作为一族之长,在这个多灾的季节,其实也不可能真的无事可做。虽然开河挖渠的工作有山治在领导,但是有的细节还是要他彭磊出马的。比如劈山搬石的力气活,筑堤导流的技术活。白风找到他鸟人的时候,彭磊就在涂山东边的一座小山上,为西南面泄过来的洪水伤脑筋。 老白并没有听广成子的所传言,到夏阳台和阳邑去找彭磊。他和彭磊相处久了,自有一种寻找的方法,几乎没有多走一步弯路。从空中俯冲下来,带着一片急雨,几乎将彭磊带在身边的两个助手撞到山下。 “神仙啊!” 彭磊带在身边的当然是脑筋灵活,又稍微有点本事的,正是姚鹄和姚雀两兄弟。这两位被空中突兀而来的疾风撞出好几丈远,也亏得他们根基扎实,才没有滚到山下去。惊慌失措!却见他们的领导纹丝不动地站在风雨里,那疾风好像没有能吹起领导的蓑衣。再细看,朦朦的细雨中,领导的身边好像还站着个男人!他们两个除了跪拜叩头,也不会做什么了! 第九十三章黄河正道,瀑布 看见老白过来报到,彭磊当然很高兴,尤其是老白的修为,或许比在尼克托里斯身边护卫的小黑还要高上一点点。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手段不是他这个做师傅的能比的。好像也没有用仙丹来固本培元!也只是消耗了一点点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而已。 见姚雀和姚鹄两个在雨中撅着屁股叩头,彭磊忍不住就乐。也不理那两个多礼的男人,当胸一把将老白拖到身边,上上下下地研究,一边还不停地惊叹:“嗯,不错!成熟了!好像也没有改变模样!广成子真行!妈的,你小子这么久不在老子身边,老子还真是有点想你了。怎么样?和青青在一起修炼了这么多天,有进步没有?妈的,别和老子打马虎眼,老子知道,老魇那小子和老子说过,青青那小妖精对你很有意思的。嘿嘿,你现在也可以讨老婆了,青青不错,和你还是同类。”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老白后,彭磊就是莫名其妙地兴奋,话也多了起来。 “主、主人,青青是主人的,小的怎么、怎么敢要。我们只是兄妹之情,没有那个的意思。老魇那混蛋,居然敢造谣生事,看我怎么收拾他!”老白猝不及防,只能结结巴巴地解释,咬牙切齿地发狠。 “拉倒吧!所谓兄妹之情,其实就是那回事。妈的,青青不好吗?回头让老神仙也帮她调理一下,也不会输给你多少的,是不是?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比翼齐飞了!妈的,不知道会羡慕死多少妖人。哈哈!” “可、可是,小的想、想找个人做、做老婆!”老白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愿。 “妈的,志向不小啊?人有什么好?一样的那几个零件,感情还不如妖多呢!我是过来人,我当然知道!而且,尽管你们现在已经是人了,但是基因的变异不会很彻底,生出的下一代很可能就是人妖,多恐怖啊!还是妖配妖好,像那种狮虎杂交的后代,还是被人珍视的异兽呢!” 刚才想了好久的正经事,没有找到有效的方法,正脑袋疼呢。老白过来的正是时候,这和他一番调笑,不知不觉中,脑筋也活络了,心情也舒畅了。 “主、主人,老魇怎么能?我也要!为了下一代,我受点苦没什么!我情愿等上千年,等身体再成熟一点。”老白认了死理,也是根本劝不醒。 即然这样,再说下去就是饶舌了。搂上老白的肩,彭磊哈哈笑道:“看不出你小子还这么有志气!嗯,比老魇那个色魔强多了。老魇不同的,他老婆是外星人,本身也可能是被改造过的。他老婆有本事,将来即使是生出个人妖来,也能用基因工程改造。算了!既然你坚持,那我也不勉强了。算老子多管闲事!老子还不是怕你小子眼红老魇,会无心做事。这样吧,我也不勉强你,反正青青我给你留着。以后你若是有本事娶到美貌的人类女子,再把青青也娶了,那也是行的!” “多、多谢主人!”老白唯有不停地点他的鸟头。 “谢个鸟!你们虽然是我的小弟,但是也是朋友加兄弟,对不对?废话也不多说了,你来得正好,帮我想想办法。看见没有?前面这片大水,若是能在这个小山上开一条裂口,让水从这边泄下,这边的水位可以下降许多,两边也可以多出许多的良田来。”指点着那绕山而走、滔滔奔流的黄水,彭磊说道。 “主人,过了这座山,那边就有现成的山谷,那溪水是通向大河的。主人的想法真是太伟大了!劈开这个山很容易啊,我们不是有那个枪和炮吗?” “妈的!那还要你说?我们这不是在原始社会吗?你tmd若是搞出炸药来,说不定明天宇宙联盟的人又要找上门来了。” “这个……主人,我们可以请神仙啊!宇宙联盟的人被神仙吓怕了,所以若是神仙现身,劈开这山岭,估计他们也不会过来找事的。”老白修为进步了之后,脑袋也好像开窍了许多。 “这倒也是个办法!可是,老神仙是不可能来做这种俗事的,老子也没有沉香的开山巨斧,难道要回鱼凫城去向辰北借刑天斧?要不你干脆回一趟鱼凫城,把辰北老头找来。” “主人,好像不用这么复杂的。主人最精通装模作样、装神弄鬼了,只要等老魇过来,让他祭起雷电,我再助以风雨,然后我们用量子炮将山炸了,那些外星人肯定发现不了。” 不知道老白是懒了呢,还是大脑确实进化了,居然能想出这么绝的主意来,连彭磊也禁不住要对他刮目相看。轻拍一下鸟头表示赞扬,也不去计较老鸟的用词不当了。笑道:“那个办法不错!这样的话,也不用等老魇了。那个四脚爬虫行动迟缓,心又野,你不和他一起走,正是他求之不得的。妈的,那小子说不定还会寻花问柳。到时候你帮我查一查,若是他真的做了对不起莎拉的事,老子替莎拉报仇。你也一样,记着点。君子做事坦荡荡!就像我,虽然老婆许多,但是每一个都是征得家里人同意后才敢要的。说正事!那个雷电魔法老子也会。等我安排一下,在这边修个高台。嘿嘿,要糊弄的不仅仅是宇宙联盟的人,还有这里的百姓。我的公开身份只是一个能请得动神仙,有一点点法术,被众神眷顾的凡人。你也给我记住了,平时不要太彰显行迹,这里不比鱼凫城。” “是,主人,白风明白!”老白的鸟头点得就像啄木鸟,一边点着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么借鸟人之手,煞一煞老魇的风头。 彭磊和老鸟在那边说话,当然是不能让姚鹄和姚雀听到的,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把风雨搞大一点就可以了,只是可怜了姚鹄和姚雀两个。 这风雨真是莫名其妙!突然间会狂暴倾盆,忽然间又雨消云开了。尽管是夏末,气温还是暖暖的,但是这山区的气侯本身就不比平地,山上的雨也比平地上的要冷许多。两个人哆嗦着身子,心怀着对神仙的敬畏,见彭磊向他们招手,才敢颤颤兢兢凑到前面来,还不敢正眼看老白。 老白既然要留在身边,他两个在一起共事的时间和机会多了,这样陌生是不行的。彭磊免不了还要帮他们相互介绍:“这是姚鹄和姚雀,他们的老祖宗喜欢鸟,所以给儿孙起得名字都用的鸟名。你们两个也不要这样,来见过白风,他是我以前的随从,是我仙宫的老婆让他来帮我的。嗯,你们以后就兄弟相称好了!是不是被刚才的风雨吓着了?白风是乘着神鸟来的!哈哈哈” 原来只是一个下人!姚鹄和姚雀的心里稍微平衡了一点。不过,即便是奴才,那也是神仙奴才啊!能和他称兄道弟,那也是能沾到许多的仙气的。至于老白,做人是他梦寐以求的,能有一个人类朋友也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梦想的。在鱼凫城的时候,生活太紧张了,根本就没有时间交朋友,一直引以为憾。现在这鸟主人让他和姚鹄他们做兄弟,老白是莫名其妙地兴奋——两个崇拜鸟的人,比那个老是和他抬杠的老魇强多了。 张臂将姚鹄和姚雀搂住,谦虚地自我介绍:“我叫白风,能和两位做兄弟,我真是很高兴。我最喜欢和鸟人做朋友了,改日我一定到你们家去拜访你们的长辈。我从仙宫过来,彭公是我一直伺候的。对了,两位兄弟以后若是有什么急难的事,尽管和我说。” “我们……哥哥若是有什么需求,请和我们说。”姚鹄和姚雀只有感激,当下是涕泪淋漓,几乎是老婆都肯送给这个叫白风的仙奴。 “我也没有什么要的。对了,两位兄弟以后若是见到有聪明、贤惠、漂亮、又有本事的女人,请不要忘了介绍给我认识。” “一定不会忘!大哥要女人吗?我家从夏侯家族中收到许多的女奴,很多都是年轻漂亮的。 第232章 等哪天回去,哥哥到我家去挑几个,怎么样?” “不、不!现在不要!哈哈,和你们开玩笑的。来,主人有事要吩咐了。”老白也只是心里有些不平衡,一听到姚鹄要送给他女人,赶紧扯开话题。 ………… 彭磊受了老白的开导,决定了再做一回呼风唤雨的神仙。装神弄鬼其实他并不擅长,至少比鱼凫城里的石琅差多了,或许连熊伯和白浪都不如。他的所有的招式,也都是向前面所说的那几位学来的,还有就是三国里孔明借东风时在七星台上的动作。 披头散发,手持桃木剑,烧几张符。(没有纸,就用树叶来代替。)这几套动作前些日子也做过,找神兽帮忙造阳邑之城时,就这样表演过。不过也只有彭磊自己知道,他这个神仙的舞蹈动作是越来越标准化了。 因为是要请雷神下凡,所以能在山边观看彭磊作法的也只有老白,普通的凡人只能远远地躲开。偷窥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靠得近了,或许会被天雷所伤,被飞石砸死,那就有点不值得了。 彭磊的桃木剑一举,老白就迫不及待的刮风,连酝酿一下气氛都不会。没有办法,彭磊也只能马上跟上。元神展开,万雷引的印诀一个接着一个印在虚空。 本来就是阴雨连绵,能见度低得不能再低了,那些观礼者又都被禁止在很远的地方,所以在普通乡民的眼里,只是见着远处一片眩目的电光,还能听到惊天动地的雷声,惊天动地的水声。至于彭磊请下来的雷神长得是怎样的一付尊容,那也只能在心中臆想了。 彭磊使出的雷诀是不能中断的,所以真正劈山开河的是白风这只老鸟。说实在的,大水在山前的宽度超过千米,这座山岭虽然不高,但是宽度也超过百米,高也有数百米。若是正常地劈出一道峡谷,即便是拥有超级能量的量子炮,要做的工作量还是挺大的。彭磊并没有关照老白应该怎么做,老白于是把工作量压缩到了最小,反正目的是把水引到山的这边就是了。 在虚空中架起量子炮,先在下面的山谷中挖一个深潭,切出一块导流的石槽;引水的工程就偷懒了!沿着山势,将高处尽量地削低,到最后泄水的地方,宽就只有几十米了。浊黄的水从老白削出的石台上倾泻而出,跌落两三百米搞得悬崖,落入底下的深潭,沿着新的河道奔流而去。 还真是壮观!想不到无意间又给人间添了一处绝妙的风景。 看着那奔腾咆哮的浊流,彭磊竟然也会忘乎所以,于是雷电也消了。老白不懂什么是风景,他的量子炮还在喷吐这光焰,在努力地切削着河床,努力要使跌落的水位尽量低一点。这老鸟一边干着,一边还念念有辞,向飘到他身边的彭磊解释。 “主人,水量太大了,能量在水中减弱得太快。干脆我在山崖上打个大洞,我们想办法将它炸开;或者,我到水下面去。” “妈的,你小子一点也不懂美学!看这个,那是瀑布!多壮观!就这样行了!你到两边去看看,想办法把两边漫出的水给堵住。哈哈哈,先给你记一大功。”彭磊赶紧让老白停下,心中却是得意。 彭磊这么说,白风马上就收手,化出本相,冲入风雨里。很快,这老鸟又飞回来了,向彭磊报告成就:“主人,我测过了,两边的水位都比这里高,现在两边漫水的地方都断流了。主人,这大水由此泻下,水量好像比百里外的那条大河还要大。” “那个是当然!本来这就是主脉嚒!等我将上游的几条小河都导入这里,这里的水量还要大。对了这就是黄河!”彭磊原先也只是想着怎么把水引出去,白风所说的百里之外的那条大河才是黄河,可是经他们在此一搞,这泄水的瀑布反而成了黄河的干流了——上游有的地方还被彭磊蓄意堵着,一旦放开,经过这瀑布下泄的水量还要大上一倍。 “主人,这条大河将来一定会非常有名。这个水口是主人打开的,我们干脆叫他鱼凫口,要不就叫彭口,怎么样?后世的人们一定会景仰主人的神力,感谢主人的功绩的。”老白和彭磊在一起久了,马屁的技术学了确实不少。一看彭磊的得意样,马上就有了献媚的机会。 “操!黄河是我们民族的母亲河,当然是有名的了。至于这瀑布的名字,将来自然有人会取的。什么彭口?还不如叫壶口好听呢!壶口?妈的!这名字怎么这么熟?你如果要留名,可以在山石上刻字啊!对了,就在刻在水下。”彭磊一得意,忍不住就要骂人。 “主人,你说我们现在写的字,后世的人能不能读懂?”老白很关心这个,修行入了正道之后,这老鸟的名利心也越来越重了。 第九十四章使者 瀑布如此壮观,将来一定是一个非常有名的风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等回到未来之后,一定会再来这里观赏风景的。到那个时候,指点某处某处,向昔日那些朋友炫耀炫耀,那也是自己到这个青铜年代一游的佐证。 彭磊的记忆力是很好的,平日里所看的乱七八糟的书也不少,甚至国外的尼加拉瓜大瀑布都知道。不过,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国外的东西都是更感兴趣些,在他们的心里,自家的东西再怎么美,也没有洋人的东西好。那个时侯的彭大胖子也不能脱俗,背唐诗时知道有匡庐瀑布,课文里学到大小龙湫,其他的就是所知了了。彭磊的那一身肉注定了的,他不是那么爱活动的人,所以对祖国的山川大河也不是太关心。可怜黄河上大名鼎鼎的壶口瀑布,他也只是觉得名字有点熟而已,实在是无话可说。 蛮荒年代的鸟字,后世当然不可能有人认得。不过,若是写上几个现代汉字,那就人人都能认识了。于是老白在瀑布背后的悬崖上刻着鸟字的时候,彭磊也在一边的悬崖上刻上工工整整的几个大字:“蜀中彭磊到此一游!” 写的还是彭磊比较擅长的隶书!真正是铁画银钩,入石三分! 彭磊请天神开山劈岭,引洪水入黄的事,在那个年代是一件轰动天下的大事。原先滔滔的洪水在那片山岭前郁积成湖,湖水漫开,淹没了大片的良田。现在壶口一开,洪水一泄千丈,受益的又岂止他彭磊的夏阳族和涂山族。所以彭磊率领姚鹄他们刚刚回到阳邑,还没来得及探望大腹便便的阿娇,山治就将他请到了议事大厅。 炸开壶口之后,彭磊和老白还带着姚鹄他们整理了壶口上下游的河道,所以回到阳邑时已经是一个月后了,所以他们的壮举已经在民间传得神乎其神,几乎无人不知了。 自从彭磊接手治水的工作后,山治就代理了彭磊的职务,管理整个夏阳大区的事务。彭磊是涂山人的骄傲,也是整个夏阳族的精神领袖,更是他山治的妹夫。山治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当然知道怎么造势。在民间传颂的彭磊的那些伟大壮举,有许多也是山治特别地推广和散播的,添油加醋当然更是不能少。不说别的,那个壮观的壶口瀑布,山治就组织了几十批的人次前往祭拜,彭磊请神的七星坛也改造成了祭神的神坛了。 不过,山治急急地请彭磊,倒不是他思念他的神仙妹夫,而是远方有客人来了,是得罪不得的客人。 阳邑的宫殿是彭磊为自己造的,当然是极尽奢华。若不是这个年代的雕刻工艺还是非常原始,而且造阳邑城时间也比较仓促,彭磊甚至还想造一个小故宫,至少得造成一个大庙,也能显得他鸟人的威严奇+shu$网收集整理。不过他在夏阳台垒土造城后,涂山族的根基也向北迁移,这阳邑就成了涂山山治的了,谁让他鸟人娶了人家的妹子了呢。 相比之下,他在夏阳之台上造的城池就小得多。夏阳台作为几千人作战的战场还算开阔,可是作为城池的基础就略嫌小了,最多只能作为一个城堡。因此,那里的建筑反而没法和阳邑相比。那里只是夏阳新族的行政中心,彭磊很多的时间更愿意呆在阳邑。 嫁掉阿娇这个妹妹,是涂山山治这辈子做得最成功的买卖。先不说涂山族吞并了附近许多的小家族,成功地成为一个大族;光是妹夫送出的聘礼就是举世无双!那个彭磊原先隐居的山谷现在成了涂山族养老的圣地,这座阳邑新城好像是方圆数百里内最大的城池,这城中的宫殿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光是用来装饰的黄澄澄的金子、亮晶晶的宝石就不知道用掉了多少!也不知道他那个妹夫是从哪里弄来得这么多的珍贵的东西。 (山治不知道,老曹知道。那些都是从埃及法老的神像身上剥下来的!嘿嘿。) 金碧辉煌的大厅宽敞明亮,足够百人聚会的,不过今天没有那么多的人。除了十几个忙碌伺候的年轻男女外,中间正厅坐着的只有三个人。山治一脸恭谦,不时地俯身和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说着话。那个中年男子身穿细麻长袍,头上带着本地人很少有人穿戴的木头帽子,束发的簪好像是玉的,亮着晶莹莹的油光;脸色白润,下巴上几缕青丝非常干净。不过那家伙好像缺少表情,尽管山治自己常常发出一两声的轻笑,他的脸色却一直是低沉着,眼中满含着警惕,反而他身边的那个大汉,倒是常常会陪着山治大笑几声。 彭磊走进来时,终于让山治解脱了尴尬,那个不苟言笑的贵客也悚然动容,眼中的警惕换成了怀疑。那个陪在中年人身边的大汉却是尴尬起来,原先舒舒服服的坐姿换成标准的马步,屁股至少离凳面两寸——没错! 第233章 那家伙正是老魇。 难怪中年人要怀疑!彭磊的形象确实没有一点点的世外高人的味道。预先就调查过了,客人是从高辛来的,于是彭磊就稍微对自己的形象做了一番加工。身上的雨水是本来就有的,再加上一点泥浆,挽起裤腿,抹上半腿的黄泥,沾上几丝蓑衣的断草,带上一个磨坏边的斗笠……可惜前些日子和青姑在一起时,为了形象,彭磊养成了每天刮胡子的良好生活习惯,所以现在下巴上也是光溜溜的。要是再有一把乱糟糟的胡子,现在的鸟人就活脱脱一个辛苦操劳的农民兄弟。 彭磊的元婴是躲在乾坤玉璧里滋养的,除了在经脉里能触摸到稍强于凡人的灵力,在彭磊的身上还真是看不出修真者的痕迹。彭磊的灵识也是一放即收,其实不用主动去测探,就凭中年人那在他鸟人身上不断扫描的灵识就能断定,这中年人也是一个修仙者。这下轮到彭磊想不通了!有修仙者辅助高辛帝,那个并不奇怪。自从那不知道原因的异变引起隐在世界各处的仙迹苏醒之后,那些离世多年的修仙者都想在这个俗世寻找一个立足点,所以世俗中每一个大的种族身边都有可能出现修炼者的身影。让彭磊奇怪的是,修仙者一般都自认为是正道,和妖族都是形同水火的。老魇这个妖精虽然修为大进,但是毕竟是妖,以中年人的修为不可能辨不出来。他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而且,看样子好像老魇还代表着高辛的一方,也是高辛使者团中的重要人物。 山治最先一步站起身来,跑到双方的中间,帮彭磊取下头上的破斗笠,指点着对方介绍:“锵贤弟,这两位是受命高辛帝而来的使者,姬元大巫师,还有勇士益。贤弟治水之功,泽被千里,帝大悦,特命大巫师送重礼嘉奖。两位,这位就是锵。” “这个……” 彭磊还在装腔作势,想着以什么面目和姬元交往,那边老魇已经趁机站起身来,跑到彭磊的身边一躬到底:“益见过……” “哈哈哈,真是勇士!不错!好身材!”彭磊对老魇的称赞是由衷的,轻拍了一下老魇的光头,摆手让他退过一旁——虽然不知道老魇怎么会和姬元混在一起的,但是这中间肯定有原因,当然现在也不是详谈的时候。 彭磊知道他治水的故事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了,事实上他所用的技术在这个年代确实可以称得上神奇。姬元不是普通人,普通的谎言当然不可能消除他眼中的疑虑,于是彭磊决定重复那个和青卿说过的故事:“其实……在下的师傅在泗水边修炼,所以在下的真名叫泗文命。天下大灾,在下奉师命……” “原来如此!”姬元脸上的凝重褪去了大半。 “这个……文命!那么仙宫的公主是不是真的?”轮到山治怀疑了。 “当然是真的!我师乃天下炼丹的宗师,我娶一个仙宫的公主也不是很稀奇的事儿。天下仙宫多了去了,姬元大巫师应该知道。”彭磊笑道。 “这……若是大人能赐一颗仙丹,益愿意奉大人为主!”老魇趁机曲腿下跪行大礼。 姬元知道他的底细,对妖族来说,固本培元的仙丹堪比妖族修炼千年的内丹,关键时有上一颗,应对天劫也是能增添七成把握的。所以老魇的变节在姬元看来,应该是天经地义的!没听那个涂山人说吗?他的师傅是炼丹的宗师,说不定就能有几颗仙丹。 “哈哈哈,起来,好说话!”彭磊高兴,想不到老魇这家伙变得这么聪明了,和老白也差不多了!也不知道广成子是怎么帮他们修炼的。 “文命兄若是有富余的丹药,姬元也很想要一颗啊!” “大巫师客气了!可惜师尊遣在下出山时,所给的丹药都是普通的药丸,最好也只是那没有多大用处的金丹。他日我回归师门的时候,一定向师尊求取,不会忘了大巫师今日所言的。”彭磊笑道。 “如此,姬元就先谢了!文命兄果然出自仙门,所以治水能有如此章法。所谓祸出必有因,文命兄可知此次天降大祸的渊源?”谈好了交易,姬元和彭磊之间的感情好像突然就增进了三分。奉着女奴送上的茶,姬元马上和彭磊讨论起天下大事来。 “这……听民间传言……”原因彭磊当然是知道的,但是不好意思说出口,说出来也怕别人不相信。 “民间的传言怎么能信?我观天象,这些年天上的星宿运行无常,天地间的灵力也是狂躁不顺,这一定是有人蓄意而为。东夷有一大族名曰共工,司亲水之神。此次大灾,极有可能是他们所为。文命兄以为呢?” 姬元其实对这个事早有了判断,和彭磊商量也只是走走过场。他是修仙的,所有的原因当然都要从仙魔鬼神的场面处寻找,共工氏当然是最让人怀疑的对象。事实明摆着的,他们供奉的是水神,天下偏偏连年的大水,这大水还由东向西倒灌。若不是共工氏做了手脚,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这个……大巫师说的有道理!大巫师有没有去东夷查探过?”虽然彭磊从来不会在乎别人替他分担罪责,但是这次人家共工氏真的很无辜,说不定连梦也没有做到,同样也是受灾的,他们还成了罪人。所以,彭磊也有点不好意思附和。 “有必要亲身去探查吗?道日盛,魔必生!自古有阴必有阳,有道必有魔。据传上古至今,共工氏已经祸害人间无数次了。可惜人间道力不盛,黄帝轩辕氏也曾屡次讨伐共工魔孽,却总是除而不尽。此次水患,必是共工氏作祟无疑。所幸天降贤人,有文命兄辅佐高辛帝,此水患不足为虑也。” 姬元如果也是那些玄界里出来的修仙者,没有理由知道轩辕黄帝,所以他的此番话倒是把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问道:“黄帝伐共工氏,真有吗?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吾曾入高阳迷窟,窟中有黄帝造像,还有黄帝战共工氏的画卷。黄帝是何时人?嘿嘿,在下也不太明白。帝曾言,黄帝乃帝之先祖,后飞升为神祗。” “不会是真的吧?有机会请让我也去见见那个高阳迷窟可好?”彭磊听说居然还有黄帝的神像留在世上,心中突然激动起来。黄帝战共工氏的传说他好像也听说过,那个共工氏就是传说中撞断昆仑山的大神,因为那次大战,才有了女娲补天的传说。听姬元在说什么?上古时居然还留下了画卷!若是不去亲眼目睹一回,怎么对得起送他到这里来的那两个天狼星人孙子! “当然可以!在姬元看来,飞升之说毕竟虚无,吾辈修道之人,皆知修炼之艰辛。不过,文命兄确实应该前去。以姬元看来,那位轩辕氏一定是文命兄的前世。哈哈哈!皆因文命兄和轩辕氏长得太像了,如同是一个人也!”姬元审视着彭磊的脸,突然毫无顾忌地大笑起来。 “不,不会吧?” 第九十五章高辛帝 由于宇宙联盟的家伙在近地轨道上进行空间跳跃,空间扭曲时产生的巨大引力对地球大环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虽然宇宙联盟的人后期也运用了一些手段进行修补,但是地球环境的恢复也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毁坏可以在瞬间就完成,治理却可能要三五年、三五十年的时间。 这是从科学本质上分析得来的结果,上升到仙道层面当然不太可能适用。据说这世界都是上古的大神创造的,神祗们只要手指轻点,凭一口气就能弄出一个比地球还美的星球来。如果他们愿意,恢复地球的环境当然是举手之劳。可是真的有这样的神仙吗?在彭磊看来,身为大罗金仙的广成子已经是无所不能了,简直真的就能无中生有,覆雨翻云。可是这老神仙甚至不能让自己康复,他即便是全力施为,据说也只能影响方圆数百里内的环境,和传说中的大神差远了!所以地球环境的还是只能让它自己慢慢地恢复,所以这中原,夏天就像是江南的雨季;而地球的南半球,原先应该苦寒的冬天,也突然间没有了冰雪;在非洲的泛滥平原,早就该来的雨季也迟迟不来,害得在那片大草原上生存的生灵凋零了无数。 彭磊虽然在读书是并不是个优秀学生,但是本国的教育就是有这个特点,不管你感不感兴趣,只要你想升学,学校给的课程就必须学,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必须知道。彭磊毕竟是拿到正牌大学文凭的,所以彭大胖子肚子里除了油水,乱七八糟的皮毛也存了不少的。 当然,彭磊最感兴趣的学问是烹饪,然后就是泡妞,那些机械、地理、历史、文学等的功课都是学校硬让他学的,只有泡妞时用得到的知识他才学得稍微好一点。关于治水患的学问,他是真正的略知皮毛,只比那些原始社会的人们强一点而已。不过,就那么一点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很不得了了,所以还惊动了高辛帝。 关键是他搞出的动静太大了!竟然能让黄河改道,竟然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传说中的神祗请下来做苦力。替他鸟人做宣传的不仅仅是山治组织的宣传队,还有那些原先夏侯家族的流亡者。在那些人的嘴里,涂山族的那个神秘的锵,简直也是一个能驱云御电的半神。 贵为帝的高辛身边也没有这样的能人啊!尊为大巫师姬元也只是能变几下小戏法、看看星象风云,卜测凶吉而已。 姬元是修真者,当然知道传说中的某些是被夸大了的。但是,涂山锵以区区三十人,屡胜夏侯勇士鹰翔,那是不争的事实;夏侯族的大法师是被雷电烧化的,这也是事实;夏侯族的近万大军是被涂山族几百人打败的,这好像也是事实。 第234章 还有传说中涂山族的神秘山谷,据说那里没有冬夏,花儿天天开放,树梢都是可以吃的瓜果……把所有的传说加以整理,那么给涂山族带来这一切的这个涂山锵就不是简单人物了。如果是同道,也可能胜过他姬元多多。所以,出使涂山的任务本来是不需要姬元这个大巫师来做的,但是姬元还是亲自揽了下来。 现实见到的彭磊虽然让姬元有点失望,但是彭磊所说的却让他更加惊喜。 天底下所有的修真者都知道,仙器易得,一丹难求!只要稍通阵法,修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即便是普通的材料,都能炼制出随心幻化的仙器来。仙器的品质虽然不一定好,但是毕竟是带了灵气的。仙丹就不同了!能称得上是仙丹的,至少应该能让人延年益寿,帮助修炼者聚气凝婴,甚至能让人起死回生,助修仙者渡劫飞升。那些都是必须有真材实料的,原材料一般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珍宝,炼制者还必须是专家,修为也是越高越好,甚至还要有极品的丹炉。据说高级仙丹中最一般的坎离仙丹,在成丹之时都会引动天劫。若那炼丹者修为普通,即便是炉中丹成,恐怕也享受不到收获。 自古至今,修仙的各大门派中,炼器的高人不少,所以各大门派几乎都能拿出几件威力强大的法宝;但是传说至今,炼丹的名家却是屈指可数。即便是勉强能找出几个,也没有人敢自诩为宗师——敢说这种话的炼丹人只有在传说中的仙界才能找得到! 听彭磊的口气,好像他的师尊真的很了不得的样子,甚至可以拿得出修仙者奉为至宝的坎离仙丹——姬元怎么能不对眼前的这个自称泗文命的家伙另眼相看? 姬元是尽可能地表现得平易近人,对彭磊甚至不隐瞒高阳迷窟这样的国家机密。要知道迷窟中留存的不仅仅是传说中的黄帝造像和那精美的画卷,还有另外的奇迹,其中的许多对修仙者来说也是极品的珍宝。 彭磊对未知的东西当然是好奇的,但是,让他吃惊的却是姬元的推断。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有六道轮回,如果他鸟人真的是上古那位传说中的帝王的转世真身,用来解释他彭磊的际遇倒是能说通许多的。但是,真的可能吗? 不管如何,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一刻彭磊立即下定了决心,高阳迷窟是必须要亲自去一趟的,最好还要带上伊尹和广成子。 惊诧之后,看一脸和悦的姬元就非常顺眼了。人说和人交往,第一印象非常重要,第一次的交往常常会影响终身的感觉。现在彭磊就觉得姬元非常的诚实正派,他甚至能和老魇在一起,绝对是个大好人。 叹道:“高阳密窟一定要去拜祭的,大巫师所见的塑像不一定是传说中的黄帝,但是一定是我的先人,否则我们也不可能长得那么相像。哈哈哈,大巫师远道而来,一定辛苦了。在下虽然学艺不精,尚无能炼制灵丹,但是调制的酒水还不是太差,煮的菜也可称是美味。大巫师请稍坐一会儿,让我换件像样一点的衣服,然后我们大醉一回。” 高辛帝遣姬元来见彭磊,其实有几重目的。首先天底下的水患确实是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去年那场大水的记忆犹在,黄水泛滥,天下几乎没有了立足之地,地里的庄稼几乎是颗粒无收。就去年那一年,连淹带饿,有的家族人口减员接近了一半。河道淤塞,虽然极尽全力,但是这片土地上还是留下了无数沼泽。今年的水量比去年略小,但是雨还在下,好像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去年淤塞而成的沼泽、湖泊,早就被今年的水泡烂了围堤,浸没了农田。若是不赶紧治水补种,今年又该是一个颗粒无收的饥荒年了。 高辛帝早就派姬元大巫师作法求神,在天底下寻觅治水的能手,擅长耕作的高人。不过,求神当然是不太可能有回音的,神仙们也都是自顾不暇呢。这个时侯从夏侯传来涂山人的消息,高辛帝怎么能不开心! 这个年的的帝王,还没有大明、大清皇帝那样脱离群众,把自己关在高高的紫禁城里,就听一群宦官奸臣搬弄是非。这个年代的帝王还是很亲民的,据说偶尔还要亲自下地劳动。民间的传言高辛帝当然也有耳闻,虽然他有两个女儿,但是确实没有儿子。帝无出,天下祸!好恶毒的诅咒!可是,传言根本没法制止,杀再多的人也没有用。 这个传言现在是不攻自破了!在他的努力下,在神灵的眷顾下,他现在有两个老婆怀孕了。大老婆姜原即将生产,小老婆常仪也怀孕了五个月。她两个里总有一位会生个儿子吧?当然,谣言的源头是一定要查的!现在天下大祸,民心本就不稳,谣言之下,很容易就另起祸乱。大巫师姬元的理论,治天下不能有仁慈之心,否则害人害己。大巫师是仙人,仙人说的道理当然是真理! 不过,天才是不甘寂寞的!这个年代,有才的人大多数也都是隐藏在人民群众之中。高辛帝以为在民间流传的那些话不应该有人说了,可是没过了多久,他听到的却是另外的传言:圣贤出,帝有后!真tmd让不让人活了?迷信真是害死人,自己老婆大肚子也关人家的鸟事?可是传言已成,他姬俊也确实需要一位有能力的人来帮助,所以高辛帝很早就昭告天下,寻觅有贤能的人。只不过那个时侯,彭磊对于涂山族的普通族人来说也是一个秘密,涂山族更不会让彭磊的本事让外族人知道,所以高辛帝所征召到的所谓贤人少说也有几十个,却没有鸟人彭磊。 高辛帝急找彭磊,还有一个原因是彭磊表现出来的军事才能。高辛对涂山族是没有好感的,他娶的不是涂山女阿娇,而是夏侯女常仪。这常仪聪明漂亮,又是个治家的能手,虽然在高辛的四个老婆中进门最晚,却是母仪天下,是高辛帝的最爱。涂山人抢了常仪的娘家,当然会有人向常仪哭诉,常仪在高辛的面前也伤心过许多回了,高辛帝没有向涂山问罪,已经是非常克制了。也就是这个非常时期,若是在太平盛世…… 自轩辕黄帝至今,几千几百年间,天下如现在这般的大水其实也有许多次了,每一次在高阳密窟里都有记述。高阳迷窟的存在当然不可能让普通百姓知道,所以高辛帝不相信那些谣言。试问,如果真是谣言所说,那么上古时期的帝王也是断子绝孙的? 黄帝战共工氏的画图是高阳迷窟中最早、最精美的壁画,那上面的场景也是最惊心动魄。共工氏的神灵乘着喷火的飞船,手中的法宝放射着七彩的死光;黄帝的战士身披着黄金的铠甲,举着发光的盾牌,射出的箭如太阳般放射着光辉……没有战死的人,整个场面都填满了幻动的云雾…… 在后面的帝王世代所绘制的图画中,基本都找不到了那些神灵,只有背景的边角好象有神灵关切的目光。以后的战场图画中,战死者也是遍地都是,所用的武器也恢复成简陋的长矛和弓箭;而且,图画的技巧和色彩也比最早的那幅差远了。 高阳迷窟中的秘密是历代帝王亲口传授的,高辛帝也曾不止一次地前去拜祭。高阳迷窟是一座宏伟的地下迷城,历代帝王都必须将天下发生的大事画下来,尤其是战争和天灾。千百年来,迷窟的几十个洞室几乎都已经涂满了颜料,其中记述大洪水和对东夷亲水之族的战争就有六七次。先辈们都是这样做的,他高辛显然也不能例外!东夷以水祸害天下,为万民福祉,战争是绝对必须的。 可是,得千军容易,求一将难哪!高辛帝麾下不乏勇士,甚至还有如姬元这般能通神的半仙。最初的时候高辛帝也是踌躇满志的,但是当夏侯族的不幸传到他的耳中的时候,高辛帝才彻悟人才的重要——若是东夷也有如涂山人锵这样的人才? 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在杯箸之间研究,不管是大事小事、家事国事,都可以轻松解决;所谓一杯泯恩仇,只要酒杯在手,什么矛盾都能解决。 这传统或许就是从彭磊这个时候传下来的!也难怪,鸟人的菜确实精美,鸟人的就就是好喝!那些他自酿的酒再也不是当初的老白干了。经过伊尹的改进,彭磊酿出的白酒和黄酒都已经非常正宗,再加上得自埃及女王的葡萄美酒,三杯下肚,姬元大巫师就对彭磊推心置腹了。 高阳迷窟的详细情形姬元也不隐瞒,高辛帝的渴望更是添油加醋。不过,姬元修行高深,对人性当然也是有深刻的理解。高辛帝的圣贤之名传诵天下,姬元在几杯之后,却提醒彭磊小心应对。在姬元看来,高辛不是个心怀宽广的人,暂时这天下确实需要彭磊这样的人才相助,但是一旦天下太平,天下就不需要那么多的贤能之士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下能够安身立命的地方多了去了,帝王身边的大巫师之位虽然尊贵,但是和一个炼丹大师的朋友相比,前者显然是贱得多了。而且,姬元粗通相术,眼前的这个泗文命,相貌不普通啊!如高阳密窟中的黄帝像,都是帝王之相。以姬元洞虚中级的修为也看不透彭磊的本事,姬元就下决心赌一把了。 归根到底,对修仙者来说,仙道才是正道,渡劫才是最后的关口,仙丹才是无双至宝。大巫师的职位根本没法和炼丹宗师的弟子的朋友这样的身份相比,所以乘着酒兴,姬元甚至建议和彭磊拜把兄弟。 第九十六章错了!巧合? 高辛帝姬俊的年纪其实并不大,若是放在21文学,或许才是中年的开始。五十还不到,对于男人来说,正是如狼似虎的当口。 第235章 不过在缺医少药的这个年代,即便是没有污染,所食者又都是绿色环保的东西,也不可能饿着,人的健康状况还是不能和未来的同龄人相比。五十岁还不到的姬俊,垂胸的长髯已经花白,两鬓一片冰雪,身上不见一两赘肉。 有钱难买老来瘦!健康确实是有了,但是在他的地位上,他的那个瘦骨嶙峋的身材就未免显得单薄了点。若不是眼中还有神光,彭磊甚至不敢相信他还不到五十岁。 真是替姜原妹妹可惜了!好漂亮的一个美女,居然伴的是这么一个半老头! 彭磊宴请姬元的时候,当然也有山治和老魇在场。老魇的际遇咱暂时不说,不过老魇居然成为高辛帝的使者,就这点上,老白就不爽了。上菜添杯的时候,老魇的那份是加了特别的调料的。唾沫、鼻涕、泥巴都有,若不是因为取之不便,老白甚至还想调点屎尿进去。反正老魇的味觉异于常人,那点异味说不定正和他的口味呢。 姬元为表对彭磊的诚心,甚至提醒彭磊在高辛帝身边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当时最害怕的是山治和阿娇,但是彭磊是什么人?先不说天下的水患确实要治理。这是由他彭磊而起的,好像也只有他鸟人才有最科学的方法。不过,夏侯族留下的财力毕竟有限,现在他的地盘也只是水患的一隅。如果想将水彻底治好,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大河的上下游同时疏浚河道,引水入海。这么大的工程,没有高辛帝的支持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这是不是叫戴罪立功? 宽慰了替他担心的人以后,彭磊是立即动身,随姬元赶去见高辛帝姬俊,身边只带老白和老魇两个。其实老白也是自己不好,从太一山到阳邑,他是走的空中。展翅高飞,振翅千里,须臾间就到了。老魇就没有他那么难耐!修为大进了之后,老魇御风的速度确实也是快了许多,但是最多也勉强够日行百里而已。除非他不惜损耗灵力,用那个土遁之术,那倒是能将速度提高数倍的。 老魇和老白的心情不一样,他根本就不急。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没人管的机会,怎么肯这么就浪费了。现在修为上进了,放眼望天下,即便是遇见洞虚期的修真者,凭着手中广成子特制的法宝,老魇也有七分取胜的把握。天下何处不能去得?花花世界啊!只要行为检点一点,想来彭磊也不会太计较。 这就是有老婆的好处!莎拉是什么人啊?跟了老魇这个男人之后,当然是要为男人的未来出谋划策的。人的性情虽然很难捉摸,但是本性是不太会变的。老魇出门的时候,莎拉没少给他的男人分析彭磊的脾性,怎样讨彭磊的欢心等等的技巧。在莎拉看来,老魇和老白两个是彭磊的臂膀,只要不是犯大错,彭磊是不可能重责的。所以,以前彭磊老是挂在嘴上的威胁,也只不过是威胁而已。只要应付得当,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仗着本事,老魇一路上是脚踩实地地一步步走过来的。这大灾之年,沿途饿殍遍地,危险重重,老魇当然也免不了要稍微做一点好事。去年的大水中,就是他和老白在洪水中救活人,埋死人,地点也是在高辛族的核心地带。今年老魇一出手,马上就有人认出了这个叫益的人物,于是他马上就上了高辛帝的忠臣贤才榜。 作为高辛帝的大巫师,姬元当然能辨出老魇的元神并不是人类。不过,老魇的一身修为确实高了许多,他拿出来显摆的法宝让姬元也是非常忌惮。另外一个原因,据老魇所说,他只是奉命出门做好事的,背后有很大的靠山。能收留老魇这样修为的妖精做手下,老魇背后的势力绝对不是姬元能应付的。一个妖精的内丹最多只是能提供一点点的元力,让修为上升一节而已。先不说姬元一己之力也不一定能摆得平老魇,即使能稳妥地得到老魇的内丹,将来老魇后面的那势力寻上门来,说不定会祸及他的嵩山清风仙境。 老魇为了那还是虚无缥缈的仙丹,居然马上改认彭磊为主,让姬元着实为妖精的没有人性感慨了好久。不过将来即使有什么麻烦,那也是这个泗文命的师门和老魇的后台之间的纠葛,和他姬元没有丝毫的干系。 彭磊的坦率也确实让姬元心服!姬元是修炼成精的人物,进入这红尘就是为了寻找对清风仙境有利的关系,所以他连妖精都能交往。他的涂山之行也达到了目的,一路上和彭磊推心置腹。反而彭磊是有点阳奉阴违,鸟人的秘密是不可能告诉外人的。 高辛帝姬俊对彭磊也是一见钟情,事实上彭大胖子的面相确实很给人亲近感。若是收敛起眼中的贼光,乍一看,他彭磊甚至还有点傻。这样的一个人,好像也不是很难管束的,所以姬俊第一眼看见彭磊时,心中就放松了一大半。 “泗文命,你是天下难得的贤人,是天帝送你来帮我的吗?哈哈哈。大巫师都对你非常的佩服,可见得百姓间的传闻并非虚言。我就是很奇怪,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本事?另外我也很想知道,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传言你并不是涂山人,传言是不是真的?”这古代的人就是爽直,才刚刚见面,姬俊也不和彭磊寒暄,开头就直抒心头的疑惑。 “这个……”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彭磊也没有准备好答案。不过,当然难不倒彭磊,最多是再编一个故事,反正姬元也不会拆穿他的谎言。 “大王,这哪里是什么本事?这是从一次次失败中积累得到的经验。失败是成功之母!我的许多亲人都是因为这大水而死的,所以我发过誓言,一定要治好洪魔,让万流归海,让百姓乐业。在南方有十万大山,大山中有鱼凫国,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我顺流而下,曾经进入大海。海洋真是广阔无边,完全能容下天下所有的水。海里的鱼又大又多,根本超出我们的想象。我见过一条大鱼,它浮在水面上时,就像是一座小山。大海这样宽阔,我们这里下的水,没有理由经年不退啊!于是我又逆流而上,寻找积水成灾的原因,于是我就到了涂山。” “失败乃成功之母!好一句真言。传言在大地的东边是无边的海洋,海洋里的大神主宰着天下的雨水。传言东夷的共工氏就是海神的信徒,共工氏与我族有世仇,这是不是海神对我们的报复?” 彭磊的自述让高辛帝听得目眩神迷。虽贵为帝王,但是他的领地距离海边还有很遥远的一段距离,大海只是传说中的一个名字。海中有仙山,海中有神灵,海中有大鱼……这个泗文命竟然亲眼见过海中的大鱼,让高辛帝羡慕不已。 “大王,大海何其广也?东夷族居于南隅,应该是在大江的入海处。在南方有条大江,江水清澈,是从我的故乡流出的。那条大江的水比这条黄河的水量大多了!而且江河并没有交汇的地方。东夷族即便是海神的信徒,也不太可能到大河来作祟。这是我的看法!大河之所以泛滥成灾,可能和这流经地方的土质有关系。” “南方的大江我知道,但是,你能说他们没有垂涎我族的沃土?文命,你足迹遍及大江大河,对治水又有心得,我想请你担负起责任,让天下那泛滥的洪水都回到大海。如果你能成功,那就是天下苍生的大恩人,也是我姬俊的大恩人。”高辛对彭磊的判断不予评论。 “这……我族之财力……人力也是个问题。”彭磊叹道。 “我已经昭告天下,只要文命所需,不管是人还是物,各族必须倾力而为。” “如此……,我一定极尽全力!” 根本不需要废话,姬俊也没有和彭磊多说废话,连一口老酒也没有。也不是高辛帝不通人情,实在是这水患太急人了!今年的这雨,虽然是断断续续,虽然是雨量比去年的小,但是积水成潭,点滴积起来,总量也不小了。去年围水的堤坝早就崩塌,所以今年的水势,看上去比去年还要大一点。 真的是要争分夺秒!这大水多留一日,天下就可能多出几百饿死的人。 从高辛帝的宫殿里出来,彭磊的心里也是很迷糊的:这段情节在传说中也有,只不过是大禹治水,和大禹交易做的大名鼎鼎的舜帝。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别人看来是千难万险的大工程,到彭磊的手上却是极其简单,只不过花费一点人力和时间而已。老白在天上飞上一圈,彭磊就将大河流域的地形大概地弄明白了,他所要做的就是分派人手开沟挖渠、筑堤固坝。那泛滥的洪水该引的引,改堵的堵,他彭磊要做的就是亲临现场,告诉人家该如何做。当然,为了鼓舞士气,树立形象,偶尔他也会亲自铲几下土。 就是这些个活,彭磊也是够忙的!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没有承包商,没有工程图纸。大河流域实在是太广了,每一个施工点都要他亲自指点,有的地方还必须他请“神仙”帮忙,所以彭磊还真是有点像那个传说中的大禹,忙得连家门都没时间进。 当然,彭磊不是大禹,他不进家门也只是白天。不管离家有多远,有老白在身边,只要不是事情紧急,彭磊是坚持回涂山族的那个幽谷睡觉的。临睡前泡一个热水澡,这已经成了习惯。他在外面随身携带有一个帐篷,每晚都有老魇在帐篷外守着,有谁能知道帐篷是空的? 说书人常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许多事情确实是在同时发生的,只不过讲述的人不能同时说。彭磊并没有在高辛大城停留,甚至也没有想办法见他的情人一面。对高辛帝他是有些愧疚的。常仪也是高辛的老婆,她不是也怀孕了吗? 第236章 可是姜原却怀了他彭磊的孩子。此刻的姜原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 另外一个原因,高辛大城实在是非常的简陋,根本就没法和他彭磊的鱼凫城相比。据说原先的大城还是很豪华的,城里的建筑也是宏伟,城市还有夯土的城墙。不过原先的大城在大河边,地势低洼,在去年是重灾区,至今还泡在大水里。这新城是临时的,一切都因陋就简,只求安身。即便是高辛帝的宫殿,也只是许多茅屋连成的一所大房子,实在是寒酸。不要说是和鱼凫城相比,就近而言,比彭磊新建的阳邑也是差了许多。 贵为帝君,虽然条件艰苦,但是独立的办公室还是有的。接见彭磊的是议事厅,高辛帝在旁边还有专门处理公务的所在。那日送走彭磊之后,高辛帝姬俊就把他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连大巫师姬元都没有相陪。 天色已经微黑。高辛帝的办公室是一栋土坯木顶房,虽然比普通的民房要宽敞,高度也高上不少,四周还开着许多的窗户,但是每一扇窗户都半掩着,房子的四周还有姬元大巫师布置下的结界,所以从外看,窗户里透出的火光也是微弱如星光,屋里人的声音更是不可能被外面的人听见。 高辛帝不要任何人陪他办公,但是屋里却不是他一个人。 这间紧邻议事大厅的办公室大概也有二三十个平方,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大房子了。向南方有单独的开门,门两旁是两排推窗;屋里正对大门的是一个土炕,炕上铺着苇席;炕前是一个火塘,架着原木的支架,不过现在只有火塘上燃着照明的松木。 高辛帝并没有因为得到彭磊这样的治水人才而高兴,脸上的期待和笑意在送走了彭磊之后就全部褪掉了。盘腿坐在炕上,两眼注视着火塘上的松明,高辛帝姬俊神情肃然。在火塘的两边,有两排矮几和蒲团,每排各五个。屋里除了炕上的姬俊,在那火塘边,一边一个还坐着两个中年男人。姬俊虽然眼睛在看着火焰跳跃,但是双耳却是专注地在听两人说话。 第九十七章后宫 坐在高辛左手的那位,身上穿的是灰色的绸衫,却眉目猥琐,神情落寞,好像满怀着心事的样子。正是和彭磊有过一面之缘的朱槐! 朱槐对面的那位,长得就比朱槐老兄英俊多了。白面长髯,红唇星目,好像比那个在雷电中消失了的丰谷子还要上镜。事实上他正是丰谷子的小叔,高凌玄界的护法长老之一,万兮殿的殿主乐鹏。 位于东海边的高凌玄界也是一个不小的寄生世界,依附在地球的灵脉之上,空间宽广,灵力充盈,所以玄界里面人口也有数万之众。和昆仑山麓的长生殿相似,高凌玄界中也是有好几个分支,每一分支的掌派人物兼任玄界的护界长老。其实这些个分支流派也是千万年修炼过程中的自然分化,他们的祖宗原先还是同门的兄弟姐妹。 因为资源紧张,所以高凌玄界也毫不例外地实行共产主义,按需分配,长老院监督制。在玄界里,不管是什么流派,筑基的功法都是一样的,到了分神期,长老院还要对修炼者的资质进行统一评估,所以玄界中的同辈人也都是以兄弟相称,所以丰谷子和朱槐也是师兄弟。 朱槐在夏阳山被彭磊炼化了至宝,人也是跑得快,才不至于被重创。惊魂未定之下,不敢在夏阳山稍作停留,急急地就往家跑。虽然想不通钉耙怎么会刨出那么多的鸿蒙元气的,但是事实就在眼前,不但是他的八宝沁金耙,连青卿的七巧紫琉篕也在那轻雾中失去了控制。朱槐作为青卿的朋友,当然知道一点清灵仙境无双剑派的秘辛,也知道青卿的七巧紫琉篕的厉害。青卿不顾一切地向前抢法宝时,朱槐就知道完了!不过当时他也已经无力阻拦,唯一能做的就是快点回去搬救兵。 丢了师门的至宝,朱槐早就没有了平日里的那种自信。不管那八宝沁金耙是不是真的被炼化了,至少那个罪魁祸首涂山人锵还活着,所以仇还是要报的。高凌玄界的长老们当然不会重责朱槐,修炼者讲的是缘,一切皆有缘,生死、得失也不能例外。但是朱槐的心结是无法解开的,若是他能看得开,那就是因祸得福,修为绝对能进阶到渡劫层次了。 朱槐曾经是夏侯的贵宾,夏侯虽然流亡了,但是根没有灭,在高辛帝的身边还有常仪帝后,所以朱槐和乐鹏第一时间就被介绍给了姬俊。这个时侯正是姬元大巫师出使涂山不久,正是高辛帝最心神不宁的时候。 高辛帝没有让彭磊介绍天下风物,并不是他不好奇,而是有人给他说过了。姬元大巫师当然也是游遍天下的,不过姬元还是稍微保密他的修真者的身份,所以并没有拿他的见识出来炫耀。朱槐和乐鹏就不一样了,夏侯温就是将他们以仙人的身份介绍给姬俊的,所以天下的人物风情,高辛也着实听了不少了。 那个乐鹏不仅仅修为高深,能腾云驾雾,居然还能看出孕妇肚子里的胎儿是男是女,甚至能算出婴儿将来的命运。高辛帝急急地回到他的办公室,不仅仅是要听朱槐对彭磊的评价,还要听乐鹏给他即将有的两个儿子算命。 “大王,槐不知道大巫师是何来历,但是大巫师的行为颇为让人不明白。那个叫益的大汉不是普通人,在我看来,他绝对是一个妖精。大巫师居然和妖精为伍,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那个涂山锵应该也是一个修仙的人,只是他的修为让人有点捉摸不透。想来不会太高!或许他身上会有几件威力很大的法器,所以能劈山疏水。” “我在那个妖精的身上感应到了很强烈的雷电元素,妖精一般都会天生就拥有某项五行技能,这个益可能精擅雷电。我师兄也能呼唤雷电,他就是在和涂山人纠缠中,被雷电反噬而死的。当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见到这个妖精,我突然明白了。只有在事前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搅乱了虚空中的灵力,才可能引起雷电反噬。” “这个涂山人不是一个坦荡的君子。大江从十万大山顺流而下,浩浩几千里,沿途激流险滩无数。即便是我等苦修之人,也是坚持不住的。还要逆大河而上来到这里!完全是谎言。大河入海,又是几千里浩浩激流。” “他的来历有点不明不白,我看他可能会对大王不利,大王应该早做准备。” “大王,乐鹏见过两位帝后了。恭喜大王,两位帝后怀的都是儿子,这绝对不会错。大王真是有福之人,几位帝后都是天下难觅的美人。大王之所以现在才有儿子,应该是天时未到。天底下除了大王,谁还能是圣贤呢?百姓之言,尽皆是无稽之谈。” “姜后风流,常后婉约,她们的孩子也会继承她们的秉性。姜原帝后的孩子是天生所赐,但是乐鹏在帝后的身上却看见淡淡的戾气,不知道是何原因。” “万流归真,天地中的一切都将归于正道,五行紊乱应该是大同前的正常反应。姜原帝后是应雷而孕,孩子或许会有一点暴戾性情。常仪帝后婉约温和,那孩子将来一定智慧出众,有圣贤帝王之气。” “我见庆都和简狄帝后,也都是风貌无双,不像是无出之人。若是由我帮助调养,两位帝后应该也能怀上帝子。” “嗯,在我看来,姜原帝后这几天就会生了。恭喜大王。” ………… 一直都是朱槐和乐鹏两位神仙再说话,姬俊两眼看着火塘上窜动的火焰,双目微闭,脸上连一点表情也没有流露。关于姜原所怀的孩子,在家族中曾经有过剧烈的争论。若是这几天就要生了,细细算来,好像和十月怀胎的定理也有点时间差。 帝后一个人在厉山求神三年,为什么是在天灾横行的时候怀孕呢?难道真的是天神赐福?若是…… 这一夜高辛帝是转辗反侧,根本没法入眠了。 天下大灾,有才人奋身而出,治水为民。作为帝君,除了极力调度物资人力之外,对天上的神灵,地下的鬼魂,人间的精灵等等,也是需要献祭告示的。于是第二天,在远离大城的高前山上,大巫师亲自督队,大兴土木,筑十丈高台,作为叩神之所。高台还没有动工就有了名字,叫紫星台,还是高辛帝亲自铲土奠基的。 三天后,还是高辛的那间办公室,还是傍晚,还是朱槐、乐鹏和高辛帝姬俊三个。 姬俊脸色阴沉,看不出丝毫老年得子的快乐。朱槐也是脸色阴沉,他的任务是监视彭磊的行动,但是这三天里,他居然不知道彭磊到过哪里,现在在什么地方。只有乐鹏的脸上是平静的,肚子里甚至还在偷偷的笑——刚才高辛帝已经同意了,让他帮另外的两位帝后调养身体。同时,为了照顾两位仙人,高辛帝还主动征召了十几位年轻的女奴,来照顾他们的生活。还有,姬元大巫师被派到城外去督造紫星台了,他乐鹏法师现在可以无所顾忌地在村里出入。 “大王,先前我们是低估了那个涂山人了!那个他一直带在身边的侍从也是个妖精,而且应该是拥有天生的风属性。就这两天,涂山人已经跑了数百里的地方。我若是不调用灵力,驭剑而行,根本没法盯住他。可是,我很怕惊扰了黎民。”朱槐非常郁闷。 “此地有我的师叔在,妖魔鬼怪绝对不敢侵扰大王。我决定隐身到涂山去,就在那个涂山人的妻子身边。涂山人若是治水不力,必定会回家与妻儿团聚。” “好主意!朱仙长辛苦了!寸有所长,人各有专,仙长也莫要太高看了他。这涂山人来历不明,据说所擅长的杂艺也很多,吾曾经怀疑他是传说中向先帝祖传授耕作和建造技艺的神灵一脉的人物。 第237章 现在听仙长所言,这涂山锵娶凡人妻,役妖精奴,显然不会是圣明的神灵。我担心天下的黎民,如果受了他的蛊惑,将来认魔为善,那才是人间最悲惨的事情。”姬俊终于不再沉默,撩着下巴上花白的胡子,喃喃地叹气。 “这个请大王不要担心。自古邪不胜正!涂山人行为诡异,心术难测,绝对不是良善之徒,。我等决不会任其横行!一旦他恶行稍显,我们会立即将他灭掉。治水虽然是造福黎民的大事,但是让恶人趁机积善,那个也是绝对不允许的。治水其实并不难,大王先前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为不明地势,而且千山阻隔、百川淤塞,大王立足之高不足十丈,无法窥得大地的全貌。我已经决定了,一旦除去涂山人锵,我就开坛祭请先祖同意,带本门弟子为大王效力。”乐鹏拍着胸脯保证。 “大仙!姬俊该如何感谢大仙的大恩呢!”高辛感慨道。 “大王对乐鹏已经够好了。朱槐和涂山人有深仇,大王让朱槐关注涂山人,你就是给朱槐复仇的机会;有年轻的女子陪伴在身边,对乐鹏的修行有非常大的助益,大王就给了乐鹏十几位年轻的少女,这些都是大王的恩德。” “哦!听说仙人有一种办法能让人不老,不知道大仙能不能赐恩给姬俊?唉!我已经老了,行事常有不力,或许死期也是不远了。”微微沉吟,姬俊终于说出了忍了很久的话。 “这……长生的仙丹或许是真的有,但是,大王不知道,即便是上天的仙界,能炼制这种仙丹的也只有寥寥数人而已。修道者的长生,是通过苦修而来的。吞风餐露,化精炼气,直到三花盖顶、灵胎暗结,才算是初窥长生之道。不过,若不能渡过以后的无数劫难,进入飞升的境界,不死也是空谈,最多也不过虚度几百、上千年的光阴而已。”乐鹏叹道。 “哦?”姬俊是非常失望。 “大王还不满五十,身体健康,离大归之期尚远呢!不老的仙丹我等确实是没有,不过大王身居帝位,有一件丹药很容易得到。若是大王勤加修炼,我能保证大王有百岁的寿辰。”眼珠微转,乐鹏突然轻轻笑道。 朱槐本来就是一直微低着头,一付很上心事的样子。乐鹏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朱槐的脸上流过一丝惊诧,抬头轻声问道:“师叔,这是不是有些不妥?” “有什么不妥?大王贵为人王,天下最贤德的人,我若是能让大王长生,这也是修炼的一点功德。”乐鹏摇头道。 一直急切地等着乐鹏下文的姬俊有点忍不住了!对凡人来说,长生是一个梦想。普通的人活到六十岁就是奇迹了,不死是确确实实的奢望。听听仙人的话,即便是仙人,也不是不死的。既然躲不过那道坎,那么能晚死几年就是最切实的希望了!这个仙人能够帮他实现,所需要的灵丹就在自己的身边? 这一刻竟然有点恨那个朱槐!打什么岔?难道乐鹏大仙将要传授的仙法是凡人不能学的?若是乐鹏因此而犹豫了,自己岂不是亏了? “朱仙长,姬俊前些日子得到一块上好的白玉,仙长若是不嫌弃,我想赠送给仙长。乐大仙,请大仙不要吝啬赐教,姬俊若是能如愿,一定不会亏待大仙的。” “这个……多谢大王。这白玉晶莹润泽,乃天下难得的极品。他日朱槐若是能用它炼成上品的仙宝,一定会再来当面道谢。师叔保重,我也不在这里久留了。”朱槐审视这姬俊递过的这块白玉,低声告辞。这块白玉有两拳相抱那么大,晶莹剔透,是半透明的;玉石的中间,在火光下幻动着色彩,好像流动着一泓清泉——那是传说中的玉液,据说是能让人长生不老的!事实当然不是,否则姬俊也不会拿它送人。 这玉液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可以祛病强身,但是让人不老是不可能的,长生也是妄想!姬俊贵为天下帝,这样的珍品收藏的有不少,玉液也喝过,却并没有什么成效。不过那玉液对修真者来说,确实是很好的宝贝。那是天地灵气凝炼的精华,打个比方,如果这玉液是十年陈酿的美酒,那么吞云吐雾采来的甘露连白开水都算不上。 朱槐很明智的,他的辈分比乐鹏低上一辈,根本没法对乐鹏说长道短。再说了,如果有报应,也不会应到他朱槐的身上。得宝走人!没有片刻的迟疑。 朱槐一走,姬俊立即跳起身来,再没有刚才的那份淡泊。急急地冲到乐鹏的前面,一躬到底:“大仙请教我!” 第一节关与新书 有一天电视里正介绍着三星堆的铜器,恰好看见。心中之惊叹,无法用语言来表述。于是知道了有个古蜀国,知道了四千年前,古蜀国就有如此发达的青铜文明,知道了四千年前,古蜀国的先民已经越过了高高的唐古拉山脉、喜玛拉雅山脉,开辟了上古的西方丝绸之路。 四千年前,我们的世界上到底发生里什么? 那个时候,中原大地上,商汤结束了夏的统治,中华文明中首次出现成熟的青铜和文字;隔着高高的秦岭,四川盆地上也是烽火连天。怪怪的鱼凫国取代了蚕丛和柏灌,鸭子河边出现了三星堆这样的文明。 也是在这个时候,古印度河流域出现了昙花一现的青铜文明,古代印度的神,大多也是在那个年代孕育的;那个时代,幼发拉底河的阿摩利人开创了古巴比伦亚文明,那个汉谟拉比王还搞了一个法典,又在某些城市里进行了几次核爆炸;也是在那个时期,古埃及结束了建造大金字塔的统一的古王国时代,进入了动荡的诸王争霸的一百年…… 老天,怎么这么巧呢? 还有许多……地球完整的古大陆是怎么会分离的呢?传说中的仙岛亚特兰蒂斯是怎么会沉没的呢? 无数关于神的传说,不会都是空穴来风吧?于是有了写《鸟人传》的冲动。 华夏文明中有一个历史上很传奇的人物。传说他是炎黄二帝的师祖,也有人说他是帝颛顼之孙,传说他是美食和中医的祖师爷,传说他房中术的创世人,传说他一生有五十个妻子…… 关于他的传说太多太多了,或许他就是所有历史的见证人? 老曹一直坚信,神魔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我们凡人只能沿着神魔画好的生命线度过短短的一生。许多人不信,认为事在人为,孰不知,冥冥中,无数的神魔在轻轻地笑…… <鸟人传>之情节说明 《鸟人传》应该是一本很正统的书:有情,但不色;有爱,但不淫;有杀戮,但是不暴力;好多的是历史背景,但只是老曹的臆想,如果有十之一、二是真的,也是巧合。 书从彭磊被流放到上古时期开始,建起古蜀四国之鱼凫国,这一段文字里只有爱情,没有仙人,大概有十万字。之后,神洲大地上风起云涌,各方觉醒的神魔纷至沓来,古蜀国成了神魔们较技的战场,那就必须写神仙了。后面还有鸟人助商汤立国,驱逐外星人,建造金字塔……等等的情节。 写我想像中的历史,很想是一本妇孺老幼都能看的书,而不是“少儿不宜”。不管有没有人支持,我都会坚持。 当然,还是希望有人也能和我一样的好奇! 问候灾区的同胞,哀悼死难者…… ………… 三个人沿着彭磊他们进来的路线飞快地撤,身后,轰轰隆隆的响声又在响起。回头看,洞穴竟然在不断地崩塌。 怎么会这样? “主人,可能是短时间内温度剧变引起的吧?”白风竟然也会找起科学依据来。 “对,很可能!我们快走,如果被困在这里就糟了!”彭磊忘了自己已经是大仙,手上还握着威力惊人的利器。一看山洞要崩塌,本能的就是逃跑。于是,三个人一路狂飙,在轰轰隆隆的震响中,从大山里急冲而出。 “塌了也好!那些碎晶会重新凝成地脉的。”虚空中的晶晶就像是一个白色的精灵,双眸迷离,凝视着身下断裂的山峦,喃喃着。 山外是刺目的阳光,到处是升腾的雪雾,飞迸的碎石。一个个巨大的雪球在坡谷中滚动,一重重雪浪汹涌着,连天边也好像被抹上了一层淡紫色的油彩。 “变成地震了!”彭磊苦笑道。其实也是正常的!那地脉所处的山洞可不小,还连带着无数大小不一的裂缝,不山崩地裂才是怪事呢! “不知道羌城有没有受到波及。”白风还有任务,帮晶晶找衣服,最近的去处当然是下羌城了。 “难说!虽然塌陷的地方在山区,但是山的裂缝很深、很宽,对羌城的影响应该不会小。”彭磊的判断。在以前,每当有地震和海啸什么的,时常会有科学家出来解释原因,讨论一些很学术的问题,不经意间,鸟人也学到了一些的。 彭磊的估计大体上没错,羌城离塌陷的中心不远,剧烈的震颤已经让羌城面目全非。白风从老城边上掠过的时候,彭磊他们看见的是满城的碎石,一大片的废墟。远处的新城也差不多,房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么大的天灾让下羌国的百姓几乎疯狂,城里乱成一片,高手的神识更是不断地在空中交织。这个时候是不适合进城的,晶晶的新衣服还得等。 ………… ————这段文字写于五月三日。彭磊再在羌城收取玄阴地脉,引起大地震!本书的羌城,大概就是成都西北方数百里的阿坝羌族之地。无语! 老天开什么玩笑?我只是随变乱写的!! 心中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难道…… 第二节关于第二卷的一些人物和情节说明。 第238章 (补充中) 注:在古埃及的传说中,荷鲁斯一直是个最重要的神之一,对他的崇拜贯穿了古埃及的始终,他是那天上的太阳。 奥西里斯是在中王国的时候才被人扶上重要岗位的,他是荷鲁斯之父,是古埃及最著名的神话战争中的主角,后来成了所谓的灵魂审判者。 奈库贝特是位女同志,一直以来,上埃及的法老都认为她是王权的守护者。以鸢羽为头饰,雕塑像为展翅之鸢,两爪各握有一象征王权永恒之环。自从美尼斯统一了上下埃及之后,奈库贝特小姐的王冠上也染上了代表下埃及的红色。 在古代埃及的传说中,索卡尔一直守护死后的亡灵,据说是女的,但是我让他成为吞噬亡灵的恶魔。 尼克托里斯,埃及古王国时期的最后一位王,第六王朝的末代帝王,有史可查。在她的身后,是在位七十三天的第七王朝。政权动荡,地方世力割踞的中王国一直延续了一百年,直到第十一王朝,北方底比斯的王重新统一了整个埃及。 停了两个多月,想不到还有这么多的朋友在等待,我的感觉,真是没法用语言描述的激动。这两个月,其实几乎就停了下来,没码多少字。可是,这么多人的期待,让我实在是不安哪!没话可说了,尽量更新! 回答一些书友的疑问 一天的日程安排: am:5:30起床准备早饭 6:30女儿上学 7:00老婆上班 7:30我上班 pm6:00到家 准备晚饭或出门吃晚饭(老婆在单位吃过晚饭才回家,时间是8点) 洗碗(有时) 8:00开电脑 10:30睡觉 这是正常日子某人的正常工作!一个可怜的男人! 正式的工作是可有可无的,靠着它交那些什么金,挣个千把块钱,还不够糊口的。养家靠老婆!一个悲哀的男人!我能不努力操持家务吗? 周末还要忙一些,打扫卫生(有时),买、汰、烧(必须)!烧的菜比老婆搞出的稍好些,无奈! 码字基本是在上班的时候,所以经常要请人等了,望见谅! 码字不赚钱,所以只能珍惜现在这千把块的工资,不能太过份! 呜呼哀哉!! 关于历史的一些疑惑 中华文明的历史,据说是五千年。但是自轩辕以来,唯有商周之史偶见文字遗存,殷商之前,大多只是传诵于民间,实难考证也! 太史公所书五帝本纪、黄帝列传,区区数百字,也大多只是传说。后人却常以此为据,论上古数千年之兴衰,岂不荒谬!禹之父为鲧,大鱼也!一说为舜斩于羽山,也是荒谬!事实上,夏禹立国,传位于启,那些应该是真的。至于三过家门而不入,那未免太不是人了。 大禹之前,华夏的历史少有文字记述,所谓的三皇五帝是否真有其人?古代的那些大夫们有谁敢确言其是?难保不是他们编出来的故事! 现代考古的发现,早在公元八千年前,在中原大地上就有比较大的部落存在,据说炎黄两帝的坂泉结盟之战,炎黄联盟与蚩尤部落的逐鹿大战,应该发生在距今的七八千年之时,距太史公所述的历史还要早上几千年。试问,传说帝高辛氏传为给尧,帝高辛即为传说中的帝喾,乃黄帝重孙。尧传位给舜,舜传給禹。老天,这样算来,三皇五帝的人物都应该是寿与天齐的寿星才是。 最可能的传说是,大禹之前,分别是高辛、高阳等的部落统治中原,且屡经更迭。比如高辛部落,或许真的是黄帝孙所属。这历代的部落中,或许出过许多圣贤人物,最著名的就是被称为五帝的少昊、颛顼、帝喾、尧、舜。 但是,那位传说中圣明的舜帝真的有吗?据说他出生平民,据说他是因为贤德才得到大位……传说而已!也有人说,帝喾名姬俊,舜者,俊字的误读而已! 总之,上古的历史,我们能知道的只是区区半数,再往前,只有天知地知,或许还有传说中的不死神仙知道。 第一章无妄之祸 闹钟的铃声一阵紧似一阵,不过,不听到那声声嘶力竭的“快起床”的吼声,彭磊是绝对不肯起床的。终于,刺耳的吼声响起,小小的房间里回荡起恐怖的震响。 穿衣,洗脸,刷牙,吃减肥药,所有的动作都是程序安排好的,每个动作所用的时间精确到秒。飞身出门!别看他200多斤的身体,动作看不出丝毫的笨拙,这也是平时吃饭锻炼两不误的结果。 脑袋还是有点晕!都怪那帮狐朋狗友,昨晚上泡吧太疯了,差一点吃得上吐下泻。nnd,不就是小青带来的几位姊妹都有点姿色吗?一群色鬼,女孩子几个媚眼就让他们不知道祖宗姓什么了,变着花样往自己肚子里灌酒,灌了自己还不算,别人也跟着倒霉。 彭磊完全是下意识地完成了起床后的全套动作,连早饭的两个特制蛋饼也没有遗漏,这就是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好处了。 班车怎么还没有来?糟了,今天是礼拜六!彭磊猛然醒悟,今天是不用上班的。倒是新处的女朋友听说他对药草略知一二,结果给自己的老爸老妈老祖宗罗列了一堆的毛病,怎么表现就看他彭磊了。 像他彭磊这样“超棒”的身材,要找一个登得上台面的女朋友还真是不容易。就凭着人家女孩子不是转身就说“拜拜”的份上,稍微花点精神体力也是应该的,权作是锻炼身体,也算是报答人家的好胃口吧。 彭磊并不是学医的,但是中草药方面的知识却绝对可以和正牌的大学生相比,因为他的外公曾经做过几十年的赤脚医生,彭磊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 滋补的中药在药房里都能买到,不过若是能掺进几味自己采的,说不定小青会激动得失去警惕…… 李公山并不高,形状就像是一个大肉包子。曾经有传言说这是一个古代帝王的坟墓,结果这小山愣是被人炸了小半,于是它现在就像是被肯残的包子。李公山只长草,不长树,千百年来一直如此。倒不是树真的不能活,而是栽上去的树最后都会像藤一样爬着长。当然也只是小树,大树是绝对没有的。不过,李公山上的草却极多,几乎什么样的草都能找到,甚至还有人找到过只有在阴暗潮湿的东北密林里才有的人参。 彭磊的运气不错,在靠近悬崖的半山腰,竟然找到一株何首乌。得意!这可是传说中的仙药,仿佛已经看到了小青宽衣解带的媚态。站在悬崖边,望山下江水滔滔,不知不觉中竟然热血沸腾,但紧接着是腹如刀绞——今天是不用吃那减肥药的,怎么就忘了呢? 悬崖边上的这些石头很怪异,好多的凹槽,有的是很深的洞,竟然是天然的茅厕。那就不客气了,这一通泄,差一点将石洞填满。没有准备手纸,结果擦屁屁的草用了一大捆。意犹未尽,对着空气狠狠地打了一炮,才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 “臭小子,死胖子,没人教你注意公共卫生吗?竟然在这里拉野屎!”身后一个愤怒的声音吼道。 “什么人?你tmd吓死我了。”彭磊差一点踩到自己拉的东西里。 “吓了?老子今天要揍你,替你祖宗管教你。”说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不过两个人都是一般的矮小,最多才1米60,比1米78的彭磊矮了半个头,身材更是没法比。 “你们要揍我,哈哈哈!” “很好笑吗?等会儿如果你再笑得出来,老子就饶了你!”当先的那个眼中冒着火花,小拳头上闪着光——阳光太烈了! “哈哈哈,真tm好笑。老子给这里的花草施肥,碍着你们什么事了?你们两个老小子不地道,刚才肯定是在偷看,是不是?肯定是嫉妒老子的宝贝了。” “死胖子,等会儿老子将你那话儿切下来喂狗。不知廉耻!” “什么?还来真的?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们,我可是柔道黑带,跆拳道红带,还拜师学过拳击、太极拳、南拳,不怕死的你们就上来。妈的,这世道是怎么回事?”彭磊忍不住笑道。 “是吗?我倒是要见识见识。你这只猪,真是猪。”中年人没有被彭磊吓倒,远远地就扬起了他的拳头。 那是拳头吗,怎么像个发光的灯炮?彭磊微微有些吃惊——碰上武林高手了? 看他的两个眼睛,竟然是碧蓝的,闪着妖异的荧光。难道他们是在这里修炼的妖魔鬼怪,否则管别人拉野屎干吗?一脚踩在自己刚才擦屁屁的乱草上,脚下一滑,差一点摔倒。还好,那家伙没有冲过来,正被身后的那个拉着。不过危险并没有过去,听他们在说什么? “老七,不要在这儿,上边有人。” “好!这种垃圾,活在世上也是浪费资源。把他弄到下面去,我们好好收拾他。” 彭磊头皮开始发麻——真的碰到妖魔鬼怪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我只是拉了一次野屎、打了一次飞机而已,又不是糟蹋了你们家的女人,你们犯得着着样吗?” “死胖子,嘴和屁眼一样的贱。”老七骂着,拳头在阳光下划出一道明亮的幻彩,可怜跆拳道黄带连身体都没有来得及移动,就闷哼一声,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 幽暗的灯,难闻的恶臭。彭磊猛打了两个喷涕,强忍着冲到喉咙口的恶心,好奇地打量着这间囚室。 第239章 若不是这难闻的臭,倒是有点像科幻电影中常能看见的实验室。现在他被剥得赤条条的,只是在胯部留一小块遮羞的布,手脚还都被绑在床上,如一只解剖台上的青蛙。 老子这是怎么了?只不过拉了一泡野屎而已,好像就是犯了死罪似的。那两个矮子到底是什么东西? “救命啊,杀人啦!你们这是违法的。” “死胖子,在我们的换气口里拉屎,还塞茅草破坏我们的换气管道。这味道是不是很难闻?你tmd也知道难闻!你吃的是什么东西,胃口真是不错啊,放的屁也是这么肥。”刚才的两位又露面了,不过这回是带着封闭的头盔,说话还要通过麦克风。 彭磊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墙上“滴”地一声轻响,一盏蓝灯闪了一下,然后是一个清脆的声音:“空气检测完毕,氧含量18,氮含量71,二氧化碳2。5……硫化氢0。07,二氧化氮0。02……” “怎么又升高了?” “臭小子,你是不是放屁了?” “我要杀了你!”…… “我和你们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们这样做太过份了!你们又没有规定在那里不能拉屎,凭什么要对我这样?我要控告。”看样子不像是妖魔鬼怪,彭磊倒是胆大了点——十有八九是国家的什么秘密实验室,那两个矮子可能是有特异功能的保安。 “好啊,欢迎你去控告。死胖子,肥猪,活着真是糟蹋粮食。你看看你拉的东西,牛排还是整块的,真是恶心。应该将你送到饭都不够吃的地方去,看你还有没有这么多的屎好拉。” “只怕那时候他会将**洗洗再吃也说不定哦!”那个一直很少说话的家伙并不是不会说话,这一句就很倒人胃口。彭磊再也忍不住冲动,大嘴张开,胃里的东西像喷泉一样往外涌。 这间囚室面积不小,此刻又混杂进浓烈的酸臭,墙上的红灯猛闪,然后是清脆急促的声音:“警报!警报!” “我受不了了!我要将你送到一万年前去!”老七声嘶力竭地吼。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这也不是故意的,你们放我下来,我会清理干净的。”终于吐完了肚子里的东西,彭磊尴尬地问。这两位到底是什么来路?送自己到一万年前?吹吧!不过,若是他们恼羞成怒,来个毁尸灭迹,吃亏的还是自己。 “我们是什么人?小子,你听着,我们是外星人,天狼星人。老五,你看怎么样?” “这小子不能留在船里,谁知道他这身肥膘里面还存着多少脏东西。我们的空气净化系统算是毁了,咳!”老五一扬小手,床边凭空生出一只玻璃罩,将彭磊连人带床都罩了起来。 “外星人?大哥,别逗了!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我一定将这里清理干净,求求你们,放我下来吧,我害怕。”彭磊真的紧张起来,这肚子里就又要翻江倒海了。 “你tmd真是没完没了了!你这种垃圾留在世上,真是罪过啊!地球的资源这么紧缺,还要有你这样的东西来浪费,真是没有天理。你去过几天你们祖宗的日子也好。”老五右手虚点,一道电流从玻璃罩上冲出,接上彭磊的头顶。 没有觉得疼,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脑袋里一时间有点模糊。上下的阀门再也控制不住,玻璃罩里传出恐怖的声响。那个老七闪到了一台仪器前,手旋着上面的一个旋钮,玻璃罩里的声音吓着了他,闭着眼在仪器上乱敲了一气,然后使劲地按下按钮。 “等等!快停下!”惊叫的除了彭磊,竟然还有那个老五。碧蓝的电光在玻璃罩上一波波地闪动,彭磊只见到玻璃罩炸开,然后脑袋一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章姻缘 圆月高挂在中天,明亮的银辉洒满乾坤。袅袅的水汽在山谷中弥漫着,九个山头就像是海中的仙岛,只有一点点峰尖在水汽上忽隐忽现。 这是一座很奇特的山,两道圆弧形的高大山岭绕成一个巨大的眼睛形状,中间就是那九个在水汽中隐现的小山头。九个小山头都是刀劈斧削般地陡峭,上面不长一点绿色,密密地挤在一块很小的区域内。在九峰怀抱的中间,一根白色的石柱如巨大的男根,突兀而起,高度甚至超过了四周的九峰。 静寂!这样的晚春,这样的山里,竟然听不到丝毫虫鸣鸟唱。 风轻轻掠过山峦,峰谷间的水汽却根本不受风的指使,永远按照自己的频率蒸腾着,忽东、忽西…… 突然,天上的圆月好像受了什么刺激,光润的月面上泛起一波波的涟漪。北边的天际,星光中裂开一道赤红的血缝,刺眼的红光从天幕漏下,紧接着,一道流光冲过天宇,撞向森林密布的南方。 山微微颤动起来,九峰间的水汽狂乱的波动着。若是有人仔细看,一定会大吃一惊,那九座隐在水汽里的山峰竟然在微微转动,而那根耸立在山峰间的石柱上,一道道淡淡的光流动着,奇qisuu.书仿佛是接通了电流。 好久,山谷终于又沉寂了下来,石柱上的微光也消失了。但是,石柱是不是矮了一截? ………… 软软的床,香香的被,漂亮的mm,这是在哪里? 头还是有点发胀,身子也是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彭磊好奇地四下张望,正好门口那位整理着丝线的mm回过头来。阳光斜斜地从mm的身后射来,在她的脸上涂上一层明亮的金辉,衬着竹门简陋的暗影,真是绝美的风景。 相机!如果照相机在手就好了。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惊叫出声。彭磊突然想起,自己是得罪了那两个所谓的天狼星人来着,被赤条条地绑在床上,说什么要送自己到一万年前吃苦的。nnd,这是一万年前吗?不过,那两个家伙对他彭磊的这身膘可能真是很有意见,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方法,彭磊发现,他竟然真的瘦了许多。 门口的女子惊叫了之后并没有进屋来,反而是急急忙忙地跑向外面,嘴里还在高声叫着姐姐。 挣扎着坐起身子,被子下是光溜溜的,好在旁边有一件长衫,就当它是睡衣了。粗略地估计,现在的体重比起前几天来,至少得减轻了四、五十斤。脑袋很清醒了,头晕是饿出来的。摇摇晃晃地摸到门边,终于看清了环境——这是一片水边的坡地,右边数百米处是一条大河,前面不足百米处是一条小河,身后的低地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稍高处的坡地则长满了竹子。大河边芦苇密布,水鸟翻飞;小河里浪花飞溅,竹筏三三两两。村庄好像是在河的对面,隐隐约约地能看见袅袅的炊烟。是黄昏了! 真的好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看这两间房子,简陋的竹梁泥坯,屋顶也是黄泥糊草。屋里几乎没有家俱,只有几张竹椅,几个陶罐。地面倒是很平整,好像是用泥坯整了地后,再铺上芦苇席,所以踩上去软绵绵的,就像是高级宾馆的地毯。 两个女人从小河边急匆匆地跑来,当先的一个正是刚才在门边上的那位。看她们的衣着,好像是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很是朴素。头发是用一块素帕裹着,只是耳边垂下零碎的几缕。素布的长裙几乎遮住脚板,却是非常合体,腰间的那条布带束出玲珑的身材,夕阳斜映下,真是美极了。走得近了,也看得清楚了,两个女人都很年轻,很漂亮,相貌还很相像,不用问,一定是一家姐妹。 紧了紧衣襟,彭磊抢步上前。站起来后,头晕的感觉渐渐消退了。“小姐,你们不会也是外星人吧?那两位呢?我郑重道歉。”--nnd,玩笑开大了,这下子不知道要旷工多少天了。 惊讶地停住脚步,女人们面面相觑着,然后俏脸上堆满灿烂的笑:“客人说什么呢,我们不明白。” 说话的是那个略显年长的,声音脆脆的,很好听。口音有点拗,好像是川南地区的方言,若不是彭磊的老娘就是四川人,他就是在成都长大的,或许还听不懂呢。 “听不懂?这是什么地方?我是怎么来这里的?请你们告诉我,我怎样才能回去。外星人小姐,这里还是地球吧?”——这里的风景看不出一点点人工的痕迹,如果搞个度假村什么的,绝对抢人眼球,不知道交通方不方便。努力地学着mm的口音,彭磊指手画脚地比划。 “客人是从大河里漂过来的。昨晚天火冲过圆月,江中响起雷声,然后姐姐就在江滩上看见了你。”年轻的那位脸上漾着潮红,轻笑着说道。 “什么?天哪!”——我x你外星人的xx,真的将老子弄到了一万年前?彭磊眼前一黑,差一点站不住。 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床上的,脑袋里空白一片。对着俯在眼前的两张俏脸,彭磊是欲哭无泪。怎么向一万年前的这两位漂亮mm解释?她们的秀目里全是疑惑和关切,彭磊不傻,看得很明白。不过,一万年前应该是原始社会,不会有这么好的房子、这么好的衣服吧? “我叫彭磊,这里是什么地方?两位小姐怎么称呼?唉,我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了。”还能怎么着呢,先讨口饭吃再说。 “彭磊?我们这里是竹山族,姐姐叫绢,我叫竹女。”彭磊的名字估计很少有人用,两位美女记得很辛苦,不过彭磊总算也知道了现在的处境。 河对面的那个村子就是竹山族的聚居地,村里的人都姓竹山,这两个美女就分别叫竹山绢和竹山竹女。(怎么有点像日本人的名字? 第240章 ) 竹山族能用来耕种的土地不多,常常需要用竹子制造的东西来和别的村子交换食物。绢今年24岁,因为嫁人后三年未生孩子,所以被赶出了夫家。竹女今年十八岁,她们的母亲在竹女六岁的时候就得病死了,三年前他她们的父亲也在和茂族的冲突中伤重不治,现在家里就只剩下她们姐妹俩相依为命。族中人认为她们两姐妹是灾星,既不能生孩子,又害得父母早死,所以将她们赶出了村子。 这一片土坡也是竹山族的地盘,因为风水不好,所以很早就被放弃了,现在成了被放逐的人的家。她们姐妹也不是唯一住在这里的,坡上、竹林边还有几户人家,只不过大家都是灾星,所以很少往来。 “你们平时吃什么?粮食很少吗?”怯怯地问。 该死的外星人,扬言要送自己到没有饭吃的地方的,看来这里不会丰衣足食。他nnd,要饿老子的肚子用得着这样吗?国家还有几千万人还没有脱贫,随便将老子送到哪一家,就够老子体验生活的了——彭磊在肚子里使劲地问候外星人的祖宗。 “磊是饿了吧?昨晚找到你的时候,你的身边有好多的鱼哦,都是被雷打晕的。那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粮食,够我们吃好多天的了。你等着,我去给你煮鱼汤。”绢轻轻笑着,关照妹妹好好照顾客人,自己提了裙子匆匆往江边去。 吃鱼汤?看来条件真的很艰苦,彭磊的头又痛了起来。 竹女和绢两个孤陋寡闻得很,居然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她们所用的生活必需品也是托村里一位亲戚到市场上去换的。离竹山村最近的几个村子分别是有熊,鱼族,蒲族,丰族,有羽族、茂族,每个月的月圆之日是附近村子的集日,大家都聚到丰族南边一片红泥岗上交换东西。 听听这名字,就好像是到了三皇五帝的那个年代!一想到历史,彭磊的头不由自主地剧痛——老天,外星人究竟做了些什么? 鱼汤很快就上来了,盛汤的是红黑双色的陶碗。汤很淡,虽然很鲜,却也是够腥的,绢的煮汤水平很一般。彭磊估计自己已经几十天没有吃东西了,这么难喝的汤,居然也是喝得津津有味。 彭磊喝汤的时候,绢一直微笑着看着,就像是老娘看儿子。二十四岁,要是在现代化的大城市里,正是最最青春的年纪,可是绢的脸上只有沧桑,眼角甚至还有了淡淡的细纹。或许是没有生育过吧,身材还是很匀称,皮肤还是非常红润。 “我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两位姐姐能不能收留我?我也会做事的。”有点汗颜,但是总不能露宿荒野吧。 “我们姐妹是灾星,磊若是不怕被我们害,尽管留下来好了。”绢灿烂地笑了起来,竹女的脸上升起一片红霞,手忙脚乱地帮姐姐收拾碗筷。 猛咽了一口口水,肚子里莫名其妙地烧起一团热火,一个很龌龊的念头怎么压也压不住——人怎么就那么贱呢?饱暖思淫欲,古话真是有道理。 门口,姐妹俩的说话虽然很轻,彭磊还是能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竹儿,磊是个很好的男人呢,他肯留在这里真是太好了,竹儿也可以嫁人了。” “姐姐,磊是姐姐背回来的,是姐姐的男人呢。” “傻妹妹,姐姐是灾星,怎么能再要男人。妹妹还是处子呢,如果能生下儿女,说不定能回到族里去。就这样定了,等会儿姐姐和磊说去。” “不,竹女决不和姐姐分开,竹女的男人,也是姐姐的男人,姐姐不是灾星。” “别傻了,磊是上天送给竹女的,你要好好珍惜。前些天听族叔在说,外面有拿人去换财物的。族里有人曾经想过拿我们这些被逐的人去换牛羊,只是当时竹山没有同意。等磊的身体强壮了,妹妹就和磊离开这里。我们这些人的死活是没有人管的,迟早他们会动手来抓人。” “不,姐姐,我不会走的,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说着说着,两位竟然在门外轻轻抽泣起来。 躺不住了,彭磊发现,只要不去想一些事的细节,脑袋就不会疼。那碗鱼汤下肚之后,浑身躁热,什么东西都想往身体外跑。傍晚的风也是暖暖的,应该是春夏交汇的季节。这个时候去洗个冷水澡,或许偏凉了点,不过一定能冷却身体里的欲火。 绢和竹女真是极聪明的女孩。下到河边,彭磊心里禁不住暗暗赞叹。 河水很清,水应该不太深,水底的卵石清晰可辨。靠岸边的河滩上,卵石围成一个小水潭,一小半还长着芦苇。水潭里鱼儿悠闲地游着,有几条还是超级巨无霸。这个水潭设计得极巧,鱼儿还可以在芦苇下遮荫,进出水口都有竹枝结成的篱笆。水太凉了,彭磊只是匆匆地泡了一下就逃了出来,于是站在女孩们自制的鱼池边看鱼,顺便也想想自己的未来。 还能不能回去呢?该死的外星人,气量太小了。可怜自己家里还有老父老母,现在他们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到外面去找找,若是能找到外星人,好好商量,说不定能将自己送回去。至于现在么,一定要好好谢谢两位美女。从这河边到上边的竹屋,近百米的距离,坡也很陡,不知道两个娇小的女人是怎样将自己这两百多斤的身体搬上去的。还别说,现在这身体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棒,某些部位上甚至能看到肌肉的轮廓了。 “磊,看看这些大鱼,都是昨天和你一起飘过来的。有两条大青鱼比我的人还要长了,可惜拿不到外面去,不然一定能换好多的东西。” “为什么拿不到外面去?集市离这里很远吗?”彭磊正想着怎么谢她们姐妹,还有刚才听到的那些话,心不在焉地问道。 “水道很远,还是逆流,我们也没有船。岸上的路稍近些,可是这么大的鱼,两个男人也是扛不动的。” “是吗?可能是老天爷知道我食量大,所以给你们送两条大鱼作补偿的吧。”彭磊笑道,“我来想办法。我们才三个人,这么大的鱼,10天也吃不完,自己吃真是太浪费了。绢,多谢你们救我,还收留我,我一定能让你们过上幸福生活的。” 这里的生活水平好像还停留在物物交换的年代,还没有发明钱,这样年代的技术水平可想而知。彭磊突然对自己充满信心,凭着自己21文学大学本科的学历,虽然学的不是理科,但是见识肯定超常,挣个小康应该没有问题吧。 “磊,你是不是愿意娶竹女?刚才你肯定是听到我们说话了,是吧?我希望你能带竹女离开这里,往西北面去。听说在西北面有一个大族,还有许多的大城。磊的身体很强壮呢,竹女也会纺线织布,你们一定能过得好好的。”绢望着渐渐昏黑的天幕,眼中亮起晶亮的光。 “不,现在我不能走。绢,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和你们姐妹生活在一起。只是,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像昨天一样,突然地就消失了,我怕对不起你们。”若是能将两姐妹都拥有,在这里过上几年田园生活,暂时不回去也是可以考虑的。反正,现在的这个工作肯定是保不了了。 晚风中,绢鬓边的发丝有点乱,不时有几缕飘到她的嘴边,看得彭磊心痒痒的,恨不得举手帮她整理。 “我是个灾星!”绢的话轻轻的,可能是脚下的卵石有点滑,人微微一颤,差一点摔倒。 “小心。”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绢揽在怀里。 衣衫太单薄了,甚至能感觉到肌肤下血脉的搏动。要命了,刚刚冷下的心火又熊熊燃烧起来。 第三章小康生活 身子真的在颤抖,绢的紧张明明白白地堆在脸上。 很年轻、漂亮的一张脸,腰也是软软的。不过即使绢并不年轻,彭磊的感观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他这个年纪,是咸淡不忌、老少皆宜的,更何况在这异世他乡,举目无亲,绢和竹女是他彭磊唯一的依靠。 这粗布衣裳下的肌体又是怎样的呢? 认识小青以前,彭磊从来没有正经地交过女朋友。他的那个身材,连卖肉的女性也不喜欢。身上唯一拿当得出的是男人那见不得人的东西,据识货的弟兄说,那是天生异秉,可惜没有用武之地。当然,他彭磊也早就不是处男了。在东洋人的av的狂轰滥炸下,十八岁就被洗头房的姑娘骗去了童贞。今年25岁了,和他肉体交流过的女性绝对不少于50个,可那都是付钱的买卖,从来没有过这样搂抱着的温存。 身上的赘肉少了这么多,一下子还真是不太习惯。 眼前的那张脸上的红晕太诱人了,还有那红红的唇。彭磊的控制能力太差,或许也是不懂控制吧,手上一紧,绢的脚尖几乎离开了地面。小嘴微张,一声惊呼还没有吐出,就被彭磊的大嘴紧紧盖住了。 紧绷着的肌肉渐渐软了下来,鼻孔里呼出赤热的气流,绢柔柔的唇舌放松了抵抗,任凭彭磊在自己的地盘里翻江倒海。可惜彭磊也只是瞎搅一气而已,他亲近过的女人都是只和他接触下面那一点。再说了,卖肉的女人的嘴是什么都肯尝的,说不定比下面的器官更脏,一般男人也不会有胃口亲嘴。 身子紧紧相贴,彭磊身下的累赘紧紧抵着绢的小腹,绢怎么能不明白。脖子里也是红红的了,双手搂紧彭磊的腰,轻轻地叹:“我相信磊能照顾好我们姐妹俩的,可是绢不能生孩子,而且都这么老了。磊乖乖地养好身体,带上竹女走吧。” “老了?绢才24岁,就老了吗?哈哈哈。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今天就娶你们姐妹也没有问题。 第241章 而且,能不能生孩子也不能全怪女人,说不定是你嫁的那个男人不行呢。放心,有没有孩子我无所谓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快活就行。”彭磊把21文学的思想搬了出来。 “真、真的?”绢的身体猛烈地震颤起来,抱住彭磊腰的双手再也不肯松开——这就是瘦身的好处,要是在几天前,小彭的熊腰她或许还抱不住呢,那么小彭同学也享受不到这样的温暖了。 “骗你我就是狗娘养的,让我全家都死光。”这样的誓言在以前是口头禅,家里老头老太太的身体棒得很,根本没有应誓的症兆。 “我信!磊,你如果不怕我会给你带来灾祸,你就娶我吧。”双手移到了彭磊的脖子上,头微仰着,眼中蓄满了迷惘。 “相信我,你们是我的福星,我一定能让你们过得比别人更幸福。”这一瞬间,彭磊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男人了。 晚饭还是鱼汤,竹笋鱼汤,多了许多的野菜,甚至还有鲜嫩的芦根。一碗稀饭,米粒少得能数清楚。这样的日子,如果过上一个月,估计身上的肥膘不会留下多少了。彭磊满脑袋都在盘算着将来的生活,所谓幸福,首先就是要吃饱穿暖,而且不能老吃鱼。 春宵苦短,彭磊的这一夜是在不断的激动、冲动中过去的。绢的冲动、痴狂,竹女的娇羞、扭捏,让彭磊的这一夜过得如痴如醉。古代的女人和马路上的姐儿太不一样了,这个时候彭磊甚至在庆幸那泡野屎。女朋友小青早就没有印象了,老爹老娘也没有想起过,若是这时那两位天狼星人让他回去,估计他更要骂娘了。 头不疼了,改成腰酸了。没有办法,仙人也经不起这样的一夜。像彭磊这样还能爬得起来,已经是奇迹了。对着初升的旭日打了一趟拳,马上就感觉神清气爽,腰好像也不酸了。 千里之外的那处神奇的山谷,水雾中的那根石柱又在闪着微光。银色的光影里,隐隐地,好像有一只大鸟在扇动翅膀…… ………… 一趟太极打完,彭磊深深地呼吸着,心里不由自主地感慨:这里的空气真是好,若是伙食能好一点,那个生活能节制一点,说不定能活上百岁。 水面上,早起的鸟儿已经飞成一片,捕鱼的男人也是三三两两。彭磊在水边才走了几步,芦苇边的几只水鸟就吸引了他的眼球——好大的鱼鹰,正懒洋洋地缩着脖子晒太阳。以前见到它们时,都是在捉鱼人的船上的。 生产工具真是不一般的简陋,竟然还是石斧石刀,彭磊不由自主地怀疑,是不是真的到了一万年前的石器社会——要是真是石器时代,凭着自己掌握的知识,说不定能弄个大王做做。发现了鱼鹰,彭磊特别兴奋,整个上午都是在不停地砍竹梢,然后编成几个大大的竹笼。等晚上时,竹笼内已经有了十几只羽毛初长的幼鸟。 竹女姐妹两个对彭磊所做的一切充满好奇。有了男人之后,两姐妹做事更是勤快,彭磊起来打拳的时候,绢已经准备好了早餐,竟然还有鲜菇;竹女也是不顾初夜的不适,早早地起身纺纱了。本来绢还是个织布高手,但是她们没能力添置织机,所以只能养蚕煮丝谋生。好在河里有吃不完的鱼虾,山上有吃不完的野菜,只要能换来一点点盐米和粗布,就足够她们两个生活了。可是现在好像不一样了,男人身上的衣服也是老父亲的遗物,也不合身,总不能一直这样穿吧。 这个男人忒不简单了,除了能给人身心的慰藉外,还能创造什么奇迹呢!他是驾着天火来到这里的,难道是天上的神仙? 没有灯火,这样的晚上是夫妻恩爱的好时光。左拥右抱着两个年轻的女人,彭磊感觉自己是生活在梦中。若是伙食能好一点,在这里过上几年也不错。即便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竹女和绢都是难得的美女,本来嘛,蜀中就是出美女的地方。虽然两人的技巧不如那些卖肉的女人,但是彭磊能够感觉到她们全心全意的讨好,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满足了。 “绢子,下次赶集我也要去,我们一起去。”要建设小康生活仅靠一双肉手显然是不行的,如果有了好的工具,彭磊甚至马上能搭起一座竹楼。记得小时候学过那些基本的知识,而且看得多了,大概的原理也是不会错的。 “前天是月圆之日,下一次还有许多天呢。磊,我和竹女是灾星,是不能见陌生人的,而且我们也没有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绢涩涩地说道。屋外月正中天,竹女到底是初经人道,早早地投降睡着了。只有绢和彭磊两个精力旺盛,恩爱过后,还有心情聊天。 “放心,有我呢,我们走水道去。明天我就开始做竹筏,不会太难的。交换的东西我来找,我们可以带几条鱼去。到时候你们待在筏上,不要去见人就行了。是不是?”看着窗外漏进的月光,彭磊信心百倍地拍着胸保证。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是彭磊此生过得最充实的。小小竹筏一做就是两个,竹编的篓子逮了十几只又肥又壮的野兔,成年的鱼鹰也抓了好几只,驯了几天之后,甚至能帮着抓鱼了。简直就是每天都有惊喜,竹女和绢美得都快找不着北了。 绢的消息并不准确,丰族也在大江边,走水路其实并不远。只不过大河水深,而且是逆水行舟,所以大多数人情愿走陆路。他们这几家被遗弃的人里,有几位体弱身残的老者,彭磊几条鱼的恩惠,就把天下大势都搞明白了。由于他这个现代人的加入,绢和竹女的家俨然成了奇迹之地,所以赶集的这一天,他们的竹筏上还有了彭磊雇佣的小工。 古代人的集市也是非常热闹,到处是喧闹的人。十几个家族各据一方,每族都插着大旗,旗帜上画着不同的图案。零星的散客也不少,有的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有的就像彭磊同学一样,满世界的跑。集市已经很像样了,商品的种类不少,除了没有零食和玩具,生活必需品几乎都有,大多数是丝、线、麻、布、兽皮、禽畜。彭磊最感兴趣的是工具,这是最能反映生产力水平的。让他感到欣慰的是,集市上也有许多人在出售青铜器,甚至有青铜的刀斧——一万年前不可能有这个东西的,看来那两个外星流氓还是出了差错。 走马观花地看一遍用不了多少时间,可是也就是这一小会儿,自家的摊位前竟然聚了一大堆的人,远远地就能听见竹女声嘶力竭的哭喊,还有陌生男人张狂的笑声。 “快滚,你这个扫帚星,竟然敢到集市上来。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一定是偷来的。” “竹山就是心软,这样的扫帚星早该卖了,或许还能换两头羊呢。” “葛成干脆将她带回家吧,省得还要过江去拿人,说不定她回去后就跑了呢。” “不行的,把这样的人带回村是不吉利的,如果没有神灵的允许,灾祸会降临到别人的头上。桑先将人看好了,等会儿我们将她带回去,我现在就去和竹山说。”葛成就是刚才狂笑的那个声音。 彭磊冲到跟前的时候,人群正在散开,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养成看热闹的好习惯。自家的摊位前,装着野兔的笼子被几个男人提着,他们的小工鼓叟缩在一边发抖,竹女被一个小个子男人压在地上,正在往身上绕着绳索。竹女声嘶力竭地哭着,还在徒劳地挣扎,看见急急跑来的彭磊,猛地大叫起来:“磊,快跑!” 彭磊估计今天自己的搏击水平能达到柔道黑带二段的层次,两个想阻挡他的男人被他连推带打,一下子摔出三、四米远。那个正压着竹女的男人桑,被他抓着衣领提起来,一个背摔,砸出一大片烟尘。把竹女揽在怀里,心疼地问:“怎么回事?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是族里的人,认出我来了,呜呜。”头埋在彭磊的胸前,竹女抖成一团。 “放心,有我在,没有人敢欺负你们。”彭磊游目四看,大多数的男人都是1米60左右的矮个,不会都是外星人吧?凭着自己多年减肥所练出的身手,一个对俩是小菜一碟,一个对仨也有把握,一个对四要讲究点策略,一个对……nnd,谁怕谁啊?竹女和绢是他彭磊在这个社会立足的依靠,拼了命也不能认输的。 “你就是那两个扫帚星的男人磊?”那个带头的男人葛成回过身来,紧张兮兮地问道。 “你妈才是扫帚星。”彭磊一声怒骂,脚尖一挑,手上已经抓住一根竹杠。 废话少说,先下手为强,他们除了在地上挣扎的三个外,还有七八个人呢。棍棍不留情,就将他们当外星人打了。可怜竹山族的那些汉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呢,横七竖八地就躺倒了大半,就只剩下那个葛成和两位提着兔笼的还竖着,只不过双腿也抖成了波浪形了。 集市好像突然散了,除了葛成他们牙关颤抖的声音和地上伤者的呻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从古到今,在这样规模的集市上,这样的战斗场面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所有人的眼光都聚向这里。 “住手!住手!”苍老的声音带着哭腔,从远处遥遥地传来。 第四章集市 要求住手的是竹山族的族长竹山,彭磊刚才在闲逛时就认识了。 竹山四十多岁的年纪,留着花白的长须,身上穿的是染过色的丝绸长袍。彭磊对竹山族的男人都没有好感,他们竟然把竹女和绢这样的美女说成祸害,绝对是有眼无珠的人物。不过么,事情最好不要搞大,毕竟以后还是要在一起过日子的。 “竹山,竹女和绢已经不是族里的人了,你们还要这样对待她们,是有失公道的,上天的神灵也不会同意的。” 第242章 竹杠压着葛成的脑袋,彭磊真是意气风发。古代的人都很敬畏那虚无的神仙,彭磊是学管理的,学过心理学,说话间就将神仙先请了出来。 “这个,她们虽然被逐出了村子,但是冲水坡还是竹山族的土地。她们喝的是竹山族的水,住的是竹山族的地,她们还是要遵守族里的族规的。”竹山到底是族长,没有急糊涂。 “族长,如果这样说的话,你们族内的规矩就是太不人道了,绝对不是神的意愿。被驱逐的人也要生活的,如果神要她们死,会明白告诉你,干脆杀了她们。现在神只是要她们离开,并没有要她们死。她们居住的还是竹山神不要的土地,她们能活下来,说明神灵早就宽恕了。你现在要剥夺她们谋生的权利,神一定会降罪的。”彭磊同学在21文学就是狡辩的高手,有名的铁嘴,这一番义正词严,直说得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胡、胡说,昨天出行的时候,山神就昭示了,在冲水坡上有天降的煞星,就是她们。”竹山也是高手,这两句胡说也很有水准。 “竹山,神灵有没有告诉你,煞星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彭磊手上的竹杠在葛成的脑袋上敲得噹噹响。 “住手,山神确实没有明示,或许也是我们理会错了。”葛成是竹山的宝贝儿子,竹杠这样没轻没重地敲,万一搞出个脑震荡来,那就说什么都迟了,所以竹山赶紧改口声明。 “不会吧,你身为族长,怎么可能误会神的意思,难道说你听不懂神的指示了?”彭磊可不想就此罢休。看身边的竹女,俏脸上眼泪鼻涕糊着黄泥,连嘴角都是泥灰,身上更是脏得一塌糊涂,看得彭磊心痛不已。娘的,已经翻了脸了,怎么的也要敲出一笔精神损失费来。 “这……请你住手,今天是我们不对。其实也没有神示,是葛成这混蛋的心坏了,我们回去之后一定请族规严惩。”比较起儿子得脑震荡来,自己这个族长的地位好像更重要些。竹山族长花白胡子乱抖,脸也变成了猪肝色。 竹杠下的讨价还价真是顺利得没话可说,竹山最后付了10束蚕丝作赔偿,两匹布作精神损失费,还加上永久割让冲水坡这块土地,才将儿子葛成从彭磊的大棒下赎出来。葛成连惊带伤,已是半痴呆状态,而且,他也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了。彭磊后来才知道,一个勤快的女人劳作一年,也只不过能缫出十束丝来。 竹山族是没脸再在这集市上混了,七八个壮汉被彭磊一个人修理成了半残废,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割地赔钱,这台算是塌到了家。彭磊这一仗是大获全胜,也为他赢得了无上的声望,不过他心里却也是七上八下的,没有丝毫的欢悦--现在这个家和竹山村就隔了一条浅浅的小河,那些家伙临走时的眼神能电死兔子,谁知道他们回去后会不会报复。冲水坡十几家人,身强力壮的男人好像就他彭磊一个。看来必须准备搬家,防着点好。 担心归担心,生意还是要做的,否则这一趟就白来了。集市才刚刚开张,当然也不会因为没有了竹山族的参与而扫兴。这是一个崇尚武力的年代,打架高手和英雄是划等号的。彭磊同学还不知道,他刚才的一路疯魔棍法已经在参与大集的人民的心目中确立了旁人无法比拟的形象。放眼看,本地的男人很少有1米70以上的,更不用说这样的年代根本找不出像彭同学这样肥头大耳、满身肥膘的人物。在连猪也养不肥的年代,身上这肥膘就是身份,只有想像中的神仙才可能拥有。于是彭磊还在心神不宁地安慰竹女和他们的小工鼓叟老头的时候,已经有人主动来和他联络感情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生得精悍结实,古铜色的皮肤在烈日下闪着光。看来是个很豪爽的男人,来到彭磊家的地摊前也不是交换东西,是直接了当地交朋友:“磊真是英雄,我叫白浪,是大河旁边的鱼族人,我们是近邻,欢迎磊去我们鱼族做客。” 这个时候有朋友送上门来,彭磊同学的心情真可谓是受宠若惊,虽然眼前这个叫白浪的同志好像叫黑浪更适合些。 放开仍是涕泪淋漓的竹女,抓着白浪的大手使劲地摇:“白浪大哥,有空闲时我一定去鱼族做客。看得出来,白浪大哥绝对是一个好汉,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的。白大哥若是不忙,也请到冲水坡做客,我请大哥喝酒,我们一醉方休。” “什么是酒?我白浪一定去冲水坡喝酒,那一定是好东西!哈哈哈。” “是好东西,就是用鱼和山菇一起炖制的鲜汤,白浪大哥或许不会稀罕的。”彭磊差一点扇自己两耳光。这个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酒这个东西或许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呢!赶紧改口解释。 还好,白浪没有不高兴,反而更加开心,大笑道:“我白浪平生就喜欢结交英雄人物,磊兄弟要用最好的鱼汤来款待我,这酒虽然我还没有喝到,但是现在我已经陶醉了。今天真是太高兴了,磊兄弟的鱼汤他日再喝,今天先请磊兄弟来和我们一起共进午餐,请千万不要推辞。” 居然就请客吃饭了!古人的性格真是直爽。不过今天不太适合,老婆的情绪还没有安抚好,若是自己就这么去了,回家说不定就没有热被窝睡了。 只是白浪同志确实是很想高攀小彭同志的,见请不到人,干脆解下腰间的青铜短剑作礼物,来了个宝剑赠英雄。 彭磊了解过行情,手上的这把青铜剑虽然做工很一般,可是作为高级兵器,没有3束生丝是换不来的,也就是说可以换3头羊,或者是一只小牛犊。很值钱的东西,白浪竟然就送了,真让彭磊为难——太想要了,但也太贵重了! “白浪大哥,这宝剑太好了,我也正需要,既然白大哥诚意相送,我就不客气了。很惭愧,我家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就送你两只捉鱼鸟吧。”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好在这古代的鸟都有点傻,自己驯化的还有许多只,更有几十只正在长大。 白浪同志并不愿意要彭磊的东西。两只肉很糙很骚的老水鸟,如果收下了,那好像变成自己和彭大英雄做买卖似的,而且自己还变成了冤大头。这彭大英雄人长得高大魁梧,气量却是不怎么的,早知道如此,剑就不送了。 彭磊是什么人啊,据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胖子大多是贼精的货色。白浪同志脸上的尴尬彭磊明白得很——那是你不要的,不是老子不给,在场的数百人都长眼呢。哈哈笑道:“既然白浪大哥不接受,那就以后再谢吧。” 时间还早,虽然这一阵闹得,但是太阳仍然斜斜地挂在东边的天上。有了打架的壮举和白浪的结交,彭磊觉得自己已经成了这次大集的焦点人物(能不是焦点吗?这架打得够轰动的了,而且白浪同志还是鱼族的族长接班人)所带的货物也成了最抢手的东西。其实野兔确实是个好东西,肉可吃,皮可用,个头还特别大。不过那东西特机灵,猎人们很难活逮它们。哪个像彭磊现在,十多个大竹笼里都是活蹦乱跳的。他们的竹筏舱里还带了数百斤的鱼,那几条特大号的把抓了一辈子鱼的白浪都惊得一愣一愣的,所以彭磊这次是真的发了。集市才过半的时候,他们一家已是满载而归。柴米油盐全都有了,彭磊甚至还向铜匠订购了自己设计的青铜刀锯。当然,绢和竹女梦寐以求的高档家具--织机也是没有遗漏的。 日过中天,早该是过了用午饭的时间了,可是生意人真是命苦,这一个上午彭磊同志又是打架又是交朋友,还要悉心挑选货物,忙得屁眼冒烟,连一口水都没喝到。总算结束了,该要的都有了,犒劳一下自己也不过份吧?虽然绢早已经准备好了米饭鱼汤,但是此时此刻,来一次户外烧烤,那绝对是另有情趣。 宰了一只舍不得卖的肥兔,在河边燃起篝火,彭磊决定让竹女和娟也尝尝正宗新疆风味的烤肉。据说胖子不但大多数是人精,一般也都是美食家,否则他们也存不了那么多的肥膘。彭磊煮菜的手艺就相当的不错,若不是刀功稍欠缺,上次他差一点拿到了国家二级证书——曾经有哲人说过,内在美才是真的美。彭磊同学很有自知之明,他的身体形象基本可以归入废品那一类的,但是如果能多几手绝招,那竞争力上也许能加上几分。 “磊,绢煮的饭不好吗?”看男人不吃自己烧的饭,还忙着杀鱼宰兔,绢和竹女的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上天送给她们的这个男人不但能照顾家,居然还是打架的高手,莫非真是神仙? “说什么呢?绢烧出来的饭怎么可能不好吃。今天我们收获很多,应该庆祝一下的,而且,回家还早呢。我是手痒了,绢和竹女也累了,哈哈哈。”仿佛看见了竹女举着烤兔的馋样,彭磊心里是真的开心。竹女才十八岁,这个年龄的少女,如果在21文学,许多还是背书包的学生呢。早上被竹山族的人骚扰过之后,竹女一直很忧郁,这瞒不过彭磊的眼腈,她脸上的笑都是勉强堆出来的。这些天下来,彭磊对这个时代的女人也有点了解了。虽然没有男人也能活,但是绝对不是一样的生活,她们在担心! “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们要一起过一辈子的,偶而也该尝尝我做的饭菜的,是不是?”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彭磊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啥样的,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外星人兄弟接回去了呢。尽量给她们多积蓄一点,这是彭磊唯一能做的,所以以后也不会有许多这样的闲功夫来烧烤。 第243章 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佐料彭磊还是准备得很齐全的。山野里野葱、野辣椒、野姜等遍地都是,只不过这些东西都不能充饥,从来没有人正视过它们。彭磊托外星人的福来到这石器时代,整天忙着筹备家当,一直还没有机会露一手,那些东西却是随手采了不少。今天本来还想卖掉一点的,不过看人家吃的干粮,都是缺油少盐,不用说,自己带的东西不会有销路,这个时候就自用了。 浓浓的香在河滩边积聚,也在破坏百米外市场上的气氛。 烤肉谁不会啊,可是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当彭磊一家三口在火堆旁啃着烤肉,喝着鱼汤的时候,终于有人受不了诱惑,领头的正是刚才想请客的白浪。 “磊兄弟,难怪你不肯来和我们一起吃,你们这么香的烤肉,我们确实是做不出来的。”咽着唾沫,眼冒着红光,恨不得从彭磊的手上抢了。他身后的七八个,都是刚才和彭磊有过交易的,据说也是朋友。 舔着指上的油水,竹女和绢姐妹俩乖巧地让位。刚才这一阵买卖,这些人的身份都自报过了,大多是各族中很有声望的人物。有羽族的翔、蒲族的韦尘、丰族的象乙都是族中的勇士,有熊族的猎人熊汗更是身材魁伟,据说能单人猎熊——这是英雄相惜的时代,只有大本事的人才能吸引大本事的人。平日里各族之间虽然常有纷争,不过族与族之间相隔不近,有的也只是小磨擦,总体上还是很和睦的。彭磊现在正是需要朋友的时候,若是这些人中有几位表明态度,那以后竹山或许不敢明目张胆地上门欺负。 “白大哥言重了,我哪会是这样的人呢。哈哈哈,我只是想讨好我的女人,各位不要笑。”竹女和绢已经到了竹筏上,彭磊说话就有点肆无忌惮了,“女人一开心,我们男人也是有福享的,各位不会不懂吧?白大哥,在下烤出的肉确实是很有特色的,以后一定请大哥品尝。” “为什么要以后,我现在就想知道,磊烤的肉是什么味。”白浪根本就不客气,抓过彭磊腰间的短剑,砍下一只兔腿就啃。 “磊,鱼能不能烤?我决定明天就搬家,我要和你住在一起。我明天给你送一头大猪来,我……”才啃了两口,白浪同学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其他的几位和彭磊没有那么深的交情,他们都是白浪的狗党,是跟着来闻香的。见白浪两口烤肉吃得忘了祖宗是谁,其他几位都是好奇啊,这么神奇,不尝一下是会后悔终身的。古人就是豪放,主人不请,那客人就自己动手。一只十几斤的肥兔,转眼间就只剩下彭磊自己手上抓的一小块,再一眨眼,手上的这一块也被人抢了去。 “各位大哥,你们给我留点啊,我还没吃饭呢!”彭磊哭笑不得。 “哈哈哈,好吃,真是好吃。明天我让人给磊送一只梅花鹿,磊一定要给熊汗留一半。”有熊族的这个大汉也不含糊,彭磊手上的肉就是他抢的。 “磊,干脆你搬到我们丰村来吧,我给你准备最好的房子。”丰族的象乙胃口最大,提的要求也最过份,结果招来一阵拳脚。 一只烤野兔就引出这样的轰动,要是让他们尝到松鼠桂鱼、蜜汁熊掌……那还了得? 第五章鸟人 事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华夏文明史因为彭磊的这只烤野兔而翻开了新的篇章。不过这是后话,咱暂且不说。 且说彭磊一家回到冲水坡后,生活完全变了样了。绢和竹女兴奋得有点不知所措!对她们来说,烤肉还是次要的,安全才是第一位。如果白浪不是信口胡说,如果他真的把家搬到这附近,那就不用担心竹山的威胁了。 遣走了小工鼓叟,竹女去煮水梳洗,绢一边整理着今天的收获,一边憧憬着未来:“磊,白浪大哥会不会真的把家搬来?今天居然换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些盐够我们吃几年的了。明天我要给磊做几件新衣服,我们的磊是个大英雄呢。磊烤的肉真是好吃,一定要教我们,让我们来做给磊吃。” “我估计他真的会来,他家本来就在河对岸,离这里也不远。这家伙很不错,这么好的铜剑就送了,很大方的。不过他的嘴太谗,我哪来那麽多时间烧烤,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肉,是不是?”白浪他们的鱼族也是坐船筏去赶集的,回程和彭磊走的是一路,这家伙一路上还在念叨着烤肉,甚至对彭磊竹筏上蹲着的鱼鹰也视而不见。 “磊教我们啊,不知道烤鱼是不是也很好吃。” “宝贝,今天本来是想慰劳你们两个的,结果都让那些谗鬼抢了。现在还早,干脆我们来个篝火晚会,我先教你们烤鱼。不过,晚上就得听我的,不许害羞,怎么样?”彭磊贼笑。那些天一直想和绢姐妹俩试试新花样,可是那两个古董女人说什么也放不开手脚。 “磊是大英雄,绢是磊的女人,磊想怎么样都行。”女人将头垂到了膝盖,还用手捂着脸,不过脸上的红光却是根本遮不住的。 “哈哈哈,一言为定,谁赖皮谁是小狗。”说服了一个,那另一个也好办了,彭磊仿佛已经看到了月光下……床榻上……这以后的生活肯定更加丰富多彩。 这个夜晚比过去的任何一天都过得精彩,当然也更伤体力,直接的后果是,日上三竿的时候这一家三口还懒在被窝里,连绢和竹女也破例睡了懒觉。当然,这一夜睡不着的人更多,早早的就有人将他们家的河滩当成码头,卸下了大堆的竹木。有人更过份,竟然已经在大河边选址筑路,准备建房了。 早晨的阳光有点刺眼,空气清新得让人不忍呼吸。虽然屋里已经是像被点着了似的艳红,但是如果没有熊汗的大嗓门,估计彭磊还能睡上三个小时。有熊族邻近这竹山村,是在北边的山区,距离这冲水坡也有几十、近百里。这家伙这么早就赶过来了,难道是一夜没睡? 出乎彭磊意料的是,那赶早在他的地盘上安营扎寨的并不是白浪那个谗虫,而是一个叫粱公的老人。他带着的一群人中竟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那边的河滩俨然已是个大工地。这粱公昨天见过,好像并不是附近这几个村子里的人,他们昨天拿出来的货物大多数是工具,也有一些是毛皮。彭磊曾经和这位梁公研究过能不能制一把锯子,所以颇有印象的。 熊汗显然也是被江边的工地所吸引,大嗓门是冲着在彭磊家门口遇上的梁公的:“梁公,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昨天没有回大梁村吗?” “熊汗?你看我,真是老眼昏花了。老远的见到人影,还以为是磊主人呢。早就没有大粱村了,我们昨天半夜时就到了这里。你看,河滩前的地也已经平整好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不过,这还没有得到磊主人的同意呢,唉!” “啊!为什么?大梁怎么啦?你们不是为了烤肉吧?”熊汗大惊小怪着。 还赖在被窝里的三位再也躺不住了,两个女人狼狈地逃出屋去,躲到河滩上芦苇丛中去梳洗清理,彭磊同志也是一脸尴尬。在这个时代,这个季节,这么能睡的人很少的。偏偏熊汗同志还对彭磊表示理解:“磊的两位妻子很漂亮,当初我刚娶老婆的时候,恨不得七天七夜不起床,哈哈哈。” 只能陪他干笑:“嘿嘿,大熊,你家里养鹿的吗?还真的抓了鹿来了。” “磊真是神人啊!”熊汗大惊小怪地叫。 彭磊知道了,熊汗所居住的有熊村临近山区,人口大概有五、六千人,是一个大族。他们大部分人是以狩猎为生,也开荒种粟和水稻,生活很富足。这一片地方山缓林密,大河流过处,溪流密布,草茂地肥,实在是非常适宜居住的。附近狩猎本领出众的就数他们有熊族了,这个季节猎物多得吃不完,肉又不能久藏,所以驯养活兽也很正常。不过彭磊和神仙根本不搭界,只要看见熊汗牵的那两头鹿,那个乖顺的样子,傻子也猜得出来。 冲水坡已经是属于彭磊的土地了,彭磊确实很想有人能过来做邻居,本来还在盼着白浪,谁知道这第一户移民竟然是梁公。梁公原来的家大梁村距这里有数百里之遥,因为他们也是居住在大河边,这一段水路虽然水深流急,但总体来说河道还是很平缓的,浅水区行舟也不太难,所以他们也常常来参加黄土岗的集市。想不到的是这次他们连家也搬来了,而且选择彭磊做邻居。 梁老先生的移民要求彭磊当然是举双手同意的,甚至还非常感激。这有朋自远方来,当然是不亦乐乎,于是客人们还没有吃到彭氏烤肉,就先喝到了彭磊同学亲手摘炒的茶了。 “妙极了!”对于这平生第一次品尝到的饮料,老梁先生是用这三个字评价的,接下来还引用了一句熊大个子用过的话,“磊真是神人也!” 汗哪,彭磊同学知道自己的手艺,炒茶并不是他的专长。现在喝的这茶,也只是勉强有点茶味而己,色形俱无,改良的余地大了。当然,凭着彭磊同学丰富的知识,若是有好的工具,多实习几把,或许也能炒出稍微象样的茶来。 熊汗远道而来,而且送来了两头壮鹿,彭磊有点欣喜若狂。那鹿还是活的,中药学上说,鹿血和鹿肉都是滋阴壮阳的极品,彭磊同学现阶段真是用得着。 熊汗和梁公他们是熟识,等烤肉的这段时间,他就做了工地上的小工。烤肉其实是一件很细道的菜,尤其是烤这种大块的肉,若是先盐渍一段时间,烤出来的味更是绝佳。因为还想让熊汗带点回去,彭磊干脆放开了手脚,连叫花鸡都准备了。 第244章 这准备的小段时间,甚至还能捕上几十斤的鱼。 白浪来的时候彭磊正往岸上起鱼,这谗虫今天有点不一样,看彭磊时眼神是怪怪的,好像彭磊脸上画着美女似的。而且昨天他和彭磊一起时话特别多,几乎什么都说,但是今天他却特反常,乖乖地帮绢和竹女一起杀鱼煮汤,却像个女人似的,一句话也没有。 这还是白浪同学吗? 凭良心说,今天彭磊做出来的这些烤肉,还有叫花鸡、鸭血鲜姑汤,比起昨天那个烤野兔来,味道好了不是一点点。本来兔肉就没法和鹿肉相比,而且今天的工艺很正宗,用料火候也更地道。不过白浪好像胃口不好,熊汗同学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白浪同学还是食不甘味,心不在焉。 彭磊今天的客人不只是白浪和熊汗,还有梁公和他家的两个年轻的男人。这么美味的烤肉,吃得梁公这老头也是斯文全无,感叹着:“北边有个柏灌国,是好几个大族合起来的,势力强盛。那里有许多座大城,非常繁华,有专门帮别人煮食为生的人。我曾经去过那里,尝过许多别人烧的肉,从来没有吃到过磊做出的这么好吃的。可惜我没有吃到磊昨天烧的烤野兔,看白浪的神情,昨天的肉一定更好吃。” “白浪,你今天是怎么了?”熊汗终于关心起白浪来。 “磊一定是神人!”早些时候熊汗和梁公说过的话,现在白浪又说了一遍。这家伙或许终于想通了,甩开膀子猛地开吃,过足了瘾后才继续说话,“磊,我要那两只鸟。” 原来刚才彭磊趁腌肉的间隙去捕鱼,白浪正好过来。鱼鹰帮人抓鱼,那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想到昨天自己不要彭磊送的捕鱼鸟,白浪同学悔得心都碎了,这个时候终于老着脸皮说了出来。 “哈哈哈,这鱼鹰白浪大哥怎么又要了?那可是比牛都值钱。你看,这几十条鱼都是鱼鹰捉的,也只是用了一小会儿。”彭磊大笑,这样的结果他早就预料到了。 彭磊同学竟然能让水鸟帮人捕鱼,这一惊让见多识广的梁公都差一点傻掉,熊汗更是直接送给彭磊一个响亮的称号——用水鸟捕鱼的人,简称鸟人。 什么鸟人?彭磊差点吐血,可是任他怎么解释,他都没法改变这个现实了。他,彭磊,就是一个鸟人!他们这个冲水坡,连同梁公他们几户新居民,现在也有了一个新名称,鸟村。 除了彭磊,其他人对“鸟人”这个称呼都没有反感,反而都认为鸟村既然已经脱离了竹山族,就应该自立门户,干脆叫鸟族。白浪同学讨回了两只鱼鹰之后,心情大变,好得一塌糊涂,当即声明,第二天他代替彭磊去拜会丰族的族长丰伯,登记开户。 这附近几十个村子就数丰族最富有,人丁也最旺,所以丰族的族长丰伯是各族推选出来的领导,一般村与村之间若有什么冲突,都是要请丰伯来调解的。 随便吧,鸟人就鸟人吧,反正除了自己,好像没有人知道“鸟人”是贬人的。彭磊同学认了,同时也在想一个问题——虽然这附近的村族还是生活在石器时代,但是北方已经有了国家,有了大城,说明自己到的地方是落后地区,并不能代表这个时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即便是上溯到黄帝的时代,好像也只有七、八千年,这样看来,外星流氓的技术也不可靠,误差也太大了。自己若是走到中原大地去,或许能见到狐狸精妲己美人。想到这里,不禁热血沸腾。 彭磊同学的历史知识很匮乏,学知识的年代,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美食和娱乐上了。刚刚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历史知识甚至想也不能想,一想就头痛,显然可恶的外星人还做了手脚。不过外星人的技术并不成熟,现在彭磊感觉就好多了,也能记起某些细节。 四川盆地在上古时期好像有个古蜀国,或许就是梁公所说的柏灌国吧。 有国家就有战争,不知道什么时候战火会烧到这里。要么干脆就走出去,到那个柏灌国去谋一官半职。梁公一言惊醒梦中人,彭磊同学开始谋划未来了。 ……继续更新!! 第六章惊魂 彭磊为自己着想,也想为竹女和绢寻找一个安全的未来,计划着要去北方的大城谋生。然而,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意料,在整个以丰族为中心的族群中,他彭磊已经是一个非凡的人物,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 想走,没有那么容易! 丢下自己的子民是很不人道的! 半个月不到,彭磊家南面的大河边,梁公的新家附近,新建的房子就有近百栋了。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因为烤肉而搬家,许多是对面竹山族里过来的,是绢的亲戚。咱中国人投亲靠友的习俗是自古就有的,绢的这些亲戚,大多数是温饱不济的穷人。现在出了个有钱有本事的亲戚,当然是第一时间搬家了。另外许多是从各族中迁出来的,他们大多数是慕“鸟人”的大名而来,也有一些是各族派来卧底的——彭大英雄的出现太突然了!横空出世,一鸣惊人。若真是上天的神灵,那是绝对不能疏远感情的。 只能安心地做领袖了!好在这个年代的领导没有什么公务,也不用应酬。也就是替大家定主意、分家产,做主持人的角色。当然,领导也不是义务的。每家每户,若是有了新的收获,都应该给领导留一份。这还是因为他们这个鸟族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家底。在其他的大族,族长还负责管理族中的公共财产,包括那些犯了族规的家庭的家产,还有那些有罪的族人。 日子匆匆而过,这些日子既忙碌,也很惬意,喜事儿不断。最让彭磊开心的是,绢和竹女竟然都怀孕了。作为领导夫人,两位当然是可以享受一些特权的,不用那么起早贪黑地忙碌。而且现在她们的家,和数月前已大不一样了。彭磊早就发动群众将自家的小屋改造过了,现在是三室二厅的大房子,外面还有工作间,屋后是一个大院子,鸡鸭羊鹿养了一大群。 没有人对他的家产的来路表示过怀疑,那都是用手艺换来的,彭磊同学也基本实现了他的小康目标:一日三餐,荤素搭配;有劳有逸,张弛有度;晚赏夕阳红,早看鱼吹波,中午喝喝小茶看鸟舞;这样的日子,简直就像是度假。若是真的回不去,那也将就了。 竹山村的葛成自从那日被彭磊修理了过后,竟然接任了竹山族的族长位置,因为老竹山忧愤交加,回去后就一病不起,两个月后干脆驾鹤西游了。葛成是当然的接班人,这家伙虽然打架的本事不行,但是算计、谋划都很出众,在族中也是很有人拥护的。几个月前的那次集市,竹山族的人大败而归,但是族人并没有将罪责堆到他的身上。葛成有许多的理由来证明,那次谋事并不是他的主意,而且河对岸的家伙真是天降的灾星,他葛成一定会带领族人将灾祸除去的。 彭磊知道河对岸的葛成在念念不忘着复仇,不过彭磊并不担心,他葛成早就错过了最好的报仇机会了。现在自己这边,粮草充足,人丁兴旺,每天仍然有各地的无产阶级来投奔。驯养鱼鹰当然是绝密技术,但是人手多了,鱼鹰的产量也大增。几个月下来,新抓的加上长成的,彭磊的鱼鹰场里能抓鱼的已经达到了三位数,现在满大江都能见到筏上蹲着几只鱼鹰的鸟族人。好在对岸的鱼族只是在浅水区捕鱼,不然两家的冲突就很难避免了。 十月,天早早地就吹起了西风,听梁公说,今年的天气不好,风中有肃杀之气,是凶兆。 这老梁同志不但是炼铜的高手,还是个博学的星象家,常常在星光灿烂的晚上和彭磊同学一起研读天上的星星。彭磊是学管理的,星象是天文学家研究的东西,在他的眼睛里,除了北斗弯弯能够很明白的辨别出外,其他的星星都长得差不多。 对梁老师只能佩服。除此之外,这老头还很神秘,他很少讲他们大梁村的事情,他们为什么搬家。 绢和竹女怀孕了之后,彭磊就自觉的收起性来。他是学过现代科学的,知道怀孕期禁忌很多,不当心就会伤了他的继承人。而且,这么多日子的疯狂,生活也渐渐归于平淡,彭磊好像也没有刚开始时的激情了。这或许就是现代人常说的婚姻疲劳吧?不过竹女和绢两个同时怀孕也不人道,彭磊同学积聚的元精除了偶尔让两位帮着泄掉之外,大多数累积成了用不完的精力,连睡觉都可以省掉了。 夜风很凉,十月已是深秋了。虽然还不是落叶萧萧的时候,但是树叶渐黄、小草渐衰,这夜晚,耳中尽是虫子的悲鸣。这些天彭磊同学常常会一个人思考人生,没有办法,在这样的环境,没有夜总会,没有洗头房,没有按摩店,也没有ktv,只有时间——如果当初不是那么冲动,那两个天狼星人或许也不会将他送到这几千年前,自己也不会过上这样惬意的田园生活。这不,马上就升级做父亲了,真是造化弄人! 这么些天不见外星人光顾,看来若是自己不主动去找,那两个变态的家伙是不会来接自己回去的。要不要回去呢? 江水滔滔,星光下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太低下了,水中的鱼儿的长成速度远远超过了被捕捉的。真是个好地方!水清山美,地肥人勤,民心也很淳朴。虽然彭磊知道每个地方都有坏人,但是至少他现在遇上的还不多。 鼻孔中好像闻到一股烟尘味,彭磊转身看向自家的屋后,不禁大惊失色。屋后的山林已经是一片血红色,火光冲天,烟尘翻卷,隐隐还有“啪啪”的竹木爆裂声传来。 第245章 老天爷啊,这可怎么办哪? 彭磊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入家里的,唤醒还在睡梦中的绢和竹女,将两人撤到河滩。绢和竹女不顾身体的不便,竟然还想抢救家当——在她们的眼里,生命远不及一部织机值钱。彭磊急得都快叫奶奶了,她们怎么就不知道钱财都是身外物的道理呢?衣物倒是很重要的,马上就要过冬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衣物,那这个冬天会很艰难的。 “绢,房子的四周都是竹木,今天的风又是很大,估计很难幸免的了。你和竹儿在这里别动,我去家里搬东西。”火不可能烧到河滩上,所以彭磊很放心。 “磊,一定要把织机搬出来。还有纱线,还有布,还有粮盐,还有……” 山火烧得很快,蔓延得也很快。稍远处梁公的住处已经有人影在晃动,那边的房子因为是整开地形后建的,靠着河边,四周除了乱草,竹木很稀疏。梁公的经验到底是丰富,远远地见他在组织人手清理村后的杂草,准备救火的盆罐。彭磊这边的几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房子大多数建在林木的中间,环境确实很好,但是这个时候也就无路可逃了。 火借风势,已经快烧到屋门口了。彭磊慈悲心肠,不忍心屋后院子里的禽畜就这样被活烤了,先不搬家俱,提了短剑往后院去。这工作并不难,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只要砍开栅栏笼子就行了。 屋后竟然有人声,有人先一步在帮他行善了,还有人在悄声说话:“这家伙真是我们的祸害,将我们的财神阻在这里了。你们看,才多长的时间,他们竟然已经积攒了这么多的财产,这些原先都应该是我们的。” “我们先缓一缓,把这些财物搬走,怎么样?” “不行,那边已经有人醒了。这祸害虽然纵欲过度,但是烧得这么旺的火,死人也会醒的。没有了这祸星,财富自然会回到竹山。快点动手,这灾神身手了得,我们很难打得过他,不要让他醒过来碍事。” 彭磊脑子里一片空白,竟然傻傻地看着那四个人在他的后院四处点火,然后看着他们离开。猛然惊醒时,那四个放火的人已经没了踪影。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这是不是平时所说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己怎么会没有想到这一招呢?心里暗骂:“葛成,你等着,老子和你没完!” 劈开栅栏,然后以最快的动作冲入屋,抱起衣服被子。其他的东西只能以后再添置了,或许可以到河对面讨去。此仇如果不报,那干脆一头撞死算了。想当初在21文学时,彭磊同学也是一个从来也不肯吃亏的人物,否则也不会被外星人送到这几千年前来忆苦思甜。现在这仇大了,简直就是仇深似海了。 河滩上人影攒动,竟然已是有许多的人了。绢和竹女还在尖声嘶叫着,女人就是这样,一点也放不开。自己能用半年的时间攒下这点家产,那在过半年还能攒这么多。可是不太对,绢的声音撕心裂肺,难道……彭磊猛然间急出一身冷汗,急步向河滩冲去。 “磊,不要过来!啊……”竹女的惨叫声响起,在这微凉的夜空回荡着,听得人毛骨悚然。 “竹儿,你怎么了?”彭磊急冲,丝毫没有放缓脚步。 “放箭,射死他!”一个冷酷的声音喝道,“魔鬼,去死吧!” “葛成?” 彭磊悔哪!早该想到了,既然他们会放火,那河滩肯定也不是安全的地方。 几支竹箭“嗖嗖”地从身旁飞过,抱着的衣物上面也插了两支——再这样往前猛冲就是送死!彭磊无奈,将手上的东西扔了,就地一滚,躲到旁边的树后。 河滩上燃起了火把,葛成扭曲的脸在火光中特别狰狞恐怖。他的脚下,竹女衣不蔽体地躺着,身子还在微微抽搐;她的脖子上交叉压着两根竹棒,圆滚滚的肚子上,赫然插着一把短剑。另一边,绢蜷在地上已经不动了,一个男人的大棒还在不停地挥动。 “绢……竹儿……”彭磊突然间手脚无力,差一点抓不住手上的短剑。 “哈哈哈,魔鬼,你这个魔鬼,今天我要将你烧死。”葛成张狂的笑声如同鬼嚎。 ………… 九峰耸立的山谷,水汽沸腾着,山峰也在微微晃动。九峰怀抱的那根石柱上,电光急速地流动着。光影里,那着大鸟拍着翅膀,伸长的脖子,好像在嘶叫着…… 第七章血仇 “嗡”。 清脆的弦声就响在彭磊的耳边,那个还在对绢挥着大棒的男人惨叫一声,扔掉大棒,仰面朝天的摔倒,咽喉处一支羽箭在微微轻颤。 彭磊同志终于醒了,扭过头去,身后凑过两张年轻的脸。那是梁公的两个儿子,那日也曾吃过彭磊的烤肉。一个叫勇,一个叫聃,想不到他们俩都是神箭手。几乎是同一时间,弓弦声再起,两个拿棒压着竹女中的一个翻身倒地。 火把被远远地扔开,葛成的身影比兔子还敏捷,抽出插在竹女肚子上的短剑,人就地一滚,已飞快地闪入人群里。声音从人墙的后面传来:“投矛,射箭,杀死他!” 好像有点迟了,那个垂死男人的惨叫把正挽弓射箭的人吓着了,眼前突然的黑也让他们有点不适应。等他们手中的竹矛往外飞时,彭磊的身影距离他们已不足10米,聃和勇也早已经不在了原位。 微微的火光中,竹女裸露的小腹如小山似的凸着,创口喷射的血如音乐广场上的喷泉。长发遮住了大半边扭曲的脸,人早已不动了,只有四肢还在微微筋挛。另一边,同样是仰身躺着的绢,小腹竟然是平的,身下是大片的血污。 彭磊的眼中已经看不见人了,只有一张张狰狞的脸,只有凄惨的哭喊,只有恶毒的狞笑。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字:杀! 彭磊原先一直锻炼身体时,体重几乎是现在的一倍,那个时候练起功来,也能有型有劲,现在……当然更不用说了。 天狼星人的改造计划还是很成功的,在这样的年代,虽然不缺吃穿,但是每日劳作,身上的肥油流失得还真是快。现在的彭磊身体轻捷,他曾经怀疑过自己,现在百米障碍跑的速度或许能追上刘翔,这和少林和尚背沙袋练功的原理或许有点相似。 这一刻拼命,一点点距离转瞬就到。还没有等竹山族的投手投出第二矛,彭磊的短剑已经划过两个人的喉咙。身形回转,左拳重重地击在一个人的胃部,竟然将那人击得凌空飞了起来。闪过右边刺来的一矛,左肩处却同时被两支长矛刺中。剧痛让彭磊稍微清醒,却也让他更加疯狂。一招仙鹤缠颈,两支竹矛被他扣在肋下,短剑抡起,惨叫声中,空中飞起一个头颅、两条断臂。彭磊身形猛挫,刚才闪过的那支竹矛连同握矛的手,又一起飞出丈外。扔掉肋下的,探手又抓住一支刺来的,一个勾手锁喉,那位可怜的仁兄脸向后转过195度,连哼也没哼一声,就翘了辫子。 出手迅捷本来就是南拳的最大卖点,这一刻彭磊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下,将这个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果他的恩师能目睹彭磊刚才的这身手,一定会感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没人再敢主动递矛了,几十个人持弓执矛,盯着浑身浴血的彭磊,如看着一个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彭磊的眼中根本没有那晃动的矛影,只有葛成缩在人墙后的脸。 中华武术讲究的就是近身相搏,一招制敌。彭磊学过的南拳更是以步稳、拳刚、势烈而闻名,又以小巧称著于世,它是南少林的镇寺之宝,历史上名人辈出,最著名的当然是方世玉和黄飞鸿。彭磊因为有了一个酷爱中医的外公,又从小身体超重,练武强身就成了不二的选择。这南拳不太注重下盘的闪展腾挪,当然是最适合彭磊这样的胖墩练了。彭磊学的太极是老头亲自传授的,南拳的师父是外公找关系寻的,完全不同于时下的那些在暑假班里学的功夫。相反的,那让他在朋友中威风八面的柔道、跆拳道和拳击,都是长大后赶时麾学的,大多是花架子。 手中的剑刃上已经满是缺口,可是彭磊根本没有在意,怒喝一声,又猛地跨步向前冲。身后10多米处,梁公的两个儿子大惊。彭磊的身前是几十支尖尖的竹矛,难道他想自杀?刚才彭磊在一眨眼间连杀数人,那技巧和狂野把梁勇和梁聃吓坏了。他俩也不是未见世面的人,但是这样的杀戮,只有传说中的战神才可相比啊。连忙箭发连珠,射向彭磊的左侧,在竹山族的人墙上激起一阵混乱。 彭磊的眼中只有血,身子却是前所未有的轻灵。前冲的身体猛然刹住,短剑前探,一招太极云手,将堪堪够到自已胸前半尺的三支竹矛卷上半空。脚尖轻旋,从已经闪入了矛墙的缝隙。左肘横击,清脆的骨裂声和着一个人的惨叫,身边的人横七竖八地倒了一片。还没有等那些人爬起来,彭磊的短剑已穿透两个人的后心,又割断了一个男人的喉咙。 “葛成,你这畜牲,你别跑!你跑不了的。”彭磊的短剑在寻找第四个冤魂的时候,突然发现竟然无人可杀了。刚才还持矛堵在身前的竹山族的勇士们,猛地一声惊叫,向着四处狂奔,连地上倒着的也不落后。 竹女双目怒睁着,早就没了气息。绢反而还有一口气在,嘴里喃喃着竹女和彭磊的名字。彭磊再也忍不住悲痛,扔了手中血淋淋的剑,抱起绢的身体,放声大哭。 “磊,对不起,孩子没了。”这是绢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要他们拿命来偿还这血债,我要拿他们的血来浇灌你们坟头的草。 第246章 绢,我会把葛成的心拿给你看的。”将绢放到竹女的身边,彭磊又操起了短剑。手起剑落,那个嗓子眼插着箭矢的男人的脑袋滚出三丶四米远;再一下,一颗血淋淋的心被他抓在了手中。 大山深处,那颤动的山峰终于静寂了下来,那石柱上的流光也暗淡了,大鸟的影子深藏了起来。好像……石柱是不是细了?又矮了一截? ………… 梁勇和梁聃或许第一次经历这样凄惨的场面,手中挽着弓箭,人却已有点迟钝。山火烧得很快,这会儿彭磊的家已陷入一片火海中了,这河滩边的草木也燃出了火光。梁聃一箭将远处一个人影射倒在小河里,跑去捡起还插着竹箭的衣被,盖上竹女和绢的身体,叹道:“彭公节哀,这血仇我们一定要报。” “你们怎么过来的?谢谢。”彭磊毕竟还年轻,这一刻他的脑袋里混乱不堪,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爹爹被火光惊醒,怀疑这山火是人为的,让我们来告诉彭公。”梁勇答道。 原来人老了以后,睡觉就很容易惊醒,再加上老梁同志老担心有事,一直提着心,所以他几乎是和彭磊同时发现的火情。一边叫醒大家救火,同时也不忘了让儿子来告知。 彭磊无语,只有说谢谢。如果不是两人的箭,彭磊也没有那么容易闯入人群的,所以现在这样的战果,两位弓箭手应该分享一半的功劳。 夜就这样在火光中烧净,地上还在挣扎着的伤者也早就流尽了血。因为是人为纵火,火中还有人乘火打劫,所以死伤者竟然超过半百,财物损失更是无数。不过幸运的是,伤者大多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人,鸟族的主要财产“鱼鹰”也基本没有伤着--有那个在,那就不会饿肚子。 天近中午的时候,小河的对岸开始有了大队的人马。不是排兵布阵,而是围栏筑堤,开建防御工事。这个时代孙武子应该还没有出生,不过竹山葛成对兵法的运用还是很有章法的。攻则避强击弱,出其不意;退则坚墙利矛,步步为营。只不过他的神经还是过敏了点,鸟人彭磊现在是肝肠寸断、心碎神疲,躺在榻上说着胡话,还发着高烧呢。 鸟族火劫过后的后事都是梁公在操办,等三天后彭磊清醒过来时,竹女和绢也已经入土了。 生病是最好的减肥药!彭磊同学的这场大病,把身上那些硕果仅存的赘肉也消耗掉了。原先圆圆的南瓜形脑袋现在拉长成了橄榄形,瓜子脸袋,下巴上还有了一个像鹈鹕一样的小皮袋。如果这个时候外星人想起他,包管不敢相信他是那个近300斤的死胖子。 现在的彭磊真个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了。从幸福的天堂突然间跌入痛苦的深渊,他那颗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根本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大病过后才稍微好过一些。绢和竹女的模样是此生也不会忘记的了,不杀葛成,誓不为人,也是想通了这一点,他的高烧才渐渐退去的。 “梁公,我年轻识浅,又有大仇待报,这族中之事以后就拜托梁公多操心了。”彭磊不想拖累其他人,若是自己还是一族之长,复仇就变成了战争。能一个人将大仇搞定最好,只要手段得当,相信也不会太难--这个时代虽然尚武,但是打架的技巧好像还没有精炼成武术,古人的动作糙得很。这几天彭磊不仅仅是在发烧说胡话,具体的问题也想了许多。 “彭公在,鸟族存。没有了彭公,也就没有了鸟族,我们又都成了流浪的人。彭公不该说那样的话。彭公的家仇也是鸟族的族仇,我们所有的子民都已经发过誓言,一定要追随彭公,灭竹山,报血仇。”老梁同志的双眸中闪动着熠熠神彩,话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好!家有恶邻,鸡犬难宁。梁公若有富余之金石,请给我制一把长剑。”既然人家愿意,不要那就是傻瓜。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有人帮当然是最好了。竹女和绢已经没有了,自己再怎么伤心,她们连同孩子都不可能回来。唯有将最惨烈的报复回报仇人,那就是对亲人最好的祭奠。 “彭公,这世道死亡很平常,还望彭公节哀。君子复仇,不在乎一日。我族人少,若能从长计议,此仇必报。”看彭磊同学的情绪安定了下来,老梁适时的安慰道。 “我知道,我不会鲁莽行事的。他能忍数月,我也能忍几年,我会让他们活着等到报应的。”彭磊是咬牙切齿。 如果他一个人去复仇,那只要找机会潜藏接近,然后杀人放火就行了。现在既然老梁想将复仇行动上升到战争层次,那稍作准备还是应该的。就让他葛成多活几天也无妨,当然,也是不能让他们过得安心的。 当了小半年的族长,彭磊突然发现,自己对鸟族的家底根本就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有多少人口。现在想来,不能怪葛成的处心积虑,根本就是自己咎由自取。这数千年前的社会,大概是和非洲原始丛林中的食人族同一个文明程度吧,杀人掠地是最正常的事。自己居然蠢得全无戒心,若不是小时候减肥练出的基本功还在,此刻就也随着老婆孩子去见阎王了。 明知道葛成日日算计着要报复,竟然也不提防,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亡羊补牢也已经晚了。 不统计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彭磊只知道这几个月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投奔,但是根本不管来的都是什么人。现在才知道,那都是在其他的族里失了家产的,或者是体弱多病的。鸟族的大名在外,连老人都能驭使神鸟捕鱼,体弱者还可以申请照顾,做一些杂事也能领到口粮。在鸟族是不会有人挨饿的,这样的诱惑,让冲水坡这块河边滩地已经成了附近各族人心中的圣地了。经过近半年的发展,鸟族的人口已近千,只不过大半是老弱病残。可以这么说,鸟族已经跨入了老龄社会。 难怪那些人都愿意为彭磊卖命,族里的青壮年,几乎每一个都是一拖好几,若是换个地方,每家都得饿死小半。现在为鸟族卖命,只要能打败对岸的竹山族,还能分得一份田地。这其实也是赌一把,只不过胜算很大。那天河滩上的战场就是梁公父子带着族人清理的,在缺少利器的年代,那样支离破碎的尸身是很少能见到的。梁勇和梁聃是目击者,将当时的场景添油加醋说出,彭磊在他的子民中的形象,现在已经上升到了神的高度。彭磊不知道,他那个时候身疲神虚,早就处于半昏迷状态。 不过仔细算来,真正能帮他彭磊冲锋陷阵打群架的勇士全部都加起来也不足两百数,而且总不能全上吧? 第八章立誓 20岁左右的青壮年竟然不满200人,若是都有机枪火箭筒,两百个人还勉强能有一些战斗力。可是这是什么年代?好像大刀、铁剑这样的兵器都是奢侈品。那晚竹山族的偷袭部队里,用青铜兵器的只有寥寥几人,连射出的箭上也没有安装铜箭头。记得以前在书上看过,古代人打仗都是成千上万人的会战,区区两百人的小队,能有多大的战斗力?或许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偷袭呢。彭磊了解了情况之后,心里反而犹豫起来。 梁公也是个贼精的人物,不但能观星星、看风水,也善于察言观色。彭磊的犹豫他看在眼里,微微叹道:“彭公的勇猛,放眼天下不可能找得出第二个人来,即便是柏灌国以勇猛闻名的大将军甲芒也不会是彭公的对手。这两百儿郎都是死士,成则荣,败则亡,彭公若能善用,河对岸的那群贼子是不足为敌的。” “柏灌国,大将军甲芒?”彭磊第二次听老梁说那个神秘的国家。 梁公又是一声长叹,干脆说开了。原来大梁村紧挨着柏灌国最远的边界,距离不远处还有一个较小的叫下羌的国家,最近这两个国家正在开战。大梁族人丁不旺,但是世代居住在深山,以找矿、冶炼、打猎为生,炼金术就是远近闻名。北方国家之间的战争和这里两族之间的械斗大不一样,那都是成千上万的军队,拿的都是铜制的利剑和长矛,箭矢上都是镶嵌青铜的箭头。大军对垒时,枪如林,箭如雨,所以大梁族就成了柏灌和下羌都争取的力量。梁公是大梁村族长的兄弟,当时曾劝其兄长要么远离是非之地,要么干脆投靠一方。可是柏灌势强但遥远,下羌势弱却相邻。正犹豫不决时,柏灌国的甲芒亲率大军杀进村里,于是他们就成了丧家之犬,几乎没有容身的地方了。 终于知道了刚才老先生劝自己那句话的意思,在这样的时代,死亡真是很平常的事。原来同是天涯断肠人,自己的仇人只是一群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农民,努力一把,复仇应该不成问题的;但是梁老先生的仇却难了,总不见得和柏灌国开战吧!或许老梁也是想借这个机会发泄一下,久闷是会让人发疯的。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过。彭磊同学本来以为他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了,可是突然发现身边的人都是命运相同的不幸者之后,心情竟然莫名其妙地轻松起来。 “彭公身手之敏捷,显然是久经训练的。不知道彭公能不能收授徒弟?我们兄弟两人若是能有彭公的战斗技巧,定能刺杀甲芒,为族人复仇。”梁勇和梁聃竟然提出了这样的非份之想。 “你们想去刺杀柏灌国的大将军?那不等于是去送死吗?”这点上彭磊还是有常识的。只要是有身份的人物,不管是在哪个年代,肯定都是护卫重重。即便是能一击得手,想要全身而退也是妄想。 第247章 毕竟没有武侠书中所描写的轻功,那种军队也不是竹山村的村民。 “不能复仇,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初爹爹选定与彭公为邻,也是因为在集上见到了彭公的身手,惊为神人,欲找时机让我兄弟两个习艺的。” “不会吧,梁公,你们真是这么想的?”彭磊想不通了,还有这样的老子,明知道复仇也是送死,还会这样费尽心机。 “生死只是一件小小的事,灭族的大仇若是能报,那死又算得了什么。我老了,若是我能够,我也想和儿孙们一起去复仇。”梁老头撩着花白的胡子,激动起来,“彭公是我见到的最勇猛的人,希望你能成全他们。” “我……”彭磊无语,还真有着样的人。可是自己拿什么教呢?碍于当时的身体条件,南拳的许多精髓他根本没法学,器械更是只练过一路刀术和一路棍术,好像也没有学到家。这要是乱教,是不是误人子弟?遇到高手不是送死吗! “彭公……”老梁同志不知道是不是会错了意,见彭磊犹豫,竟然跪了下来。 “不能这样,快起来!”彭磊一咬牙,教就教吧。自己这样三脚猫的功夫,据说都可以万夫莫敌了,说明这个年代还没有培养出武林高手。最主要的,南拳的精髓就是仿形,许多的绝招都是模仿动物的搏击而成的,当时自己没有领会,现在可以自学,边复习边教。 努力地将绢和竹女的影子排出脑海,彭磊知道,过份地沉溺在悲痛之中对他的复仇大计有百害而无一利。这点上梁公他们一家做的就很好,至少彭磊是现在才知道他们身上背着灭族的大恨,还随时都准备回去送死的。彭磊毕竟是现代人,平时也不是一个太重感情的人,不然也不会常常发誓,让全家死光光。等等,那誓言没有应到爹娘身上,会不会应验到几千年前的古代,应到竹女和绢的身上?彭磊突然浑身冷汗淋漓。 一百多人的队伍在这个年代,真是不够填车轮的,不过若是运筹得当,也能有不小的效能。彭磊既燃准备开馆教学,那当然不能只教勇和聃两位,所有即将和他一起冲杀疆场的战士都要学。首先将人分成三队,轮着学。(重建家园的工作也是不能停下的,眼看着天就要冷了)先教授十二招军体拳,那是普及套路,简单易学,在近身格斗中却非常有效。又在自己学过的武术动作中,努力地拼凑、改编成七招剑法、三招枪术,然后就是让大家苦练基本功。 在两军对阵中,除非你基本功扎实,否则小巧的动作只能害了自己。那时唯一能自保的,就是先一步杀死敌人。彭磊也算是从生死线上走过一回的人了,回想起那晚的经历,彭磊同学也是心有余悸的。至于梁勇和梁聃两位立志要做刺客去送死的,那当然是学得越多越好,只能给他们开小灶。 彭磊原来就是学管理专业的,以前只是因为沉迷在自己的小家里,所以族中的事务从来很少过问。正好大家都是新来乍到,敬于鸟人的威名,又没有老姿格的人摆谱,所以族中也没有什么混乱的事情发生。此刻彭磊痛改前非,把大家当成小家来治理,当然更是非同小可,直把梁公老师惊得背后一直竖他的大母指。 数天后的一个中午,彭磊正在看梁公铸剑,突然想起一件事。既然要准备开战了,而且好像自己这边还是主攻方,那舆论宣传好像也应该跟进的。这种地方,村与村之间相距遥远,信息闭塞,若是被竹山族的人先传谣言,自己这方还要吃理亏了。 “梁公,我想应该让人去一趟丰族,将我们的不幸告知丰伯。”老梁现在是鸟族的军师。 “对啊!你看,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不但要告知丰伯,其他临近的大族中都应该告知。我曾经了解过,有羽翔、蒲韦尘、丰象乙、有熊熊汗、鱼白浪等几位都是本族中很有声望的人,他们和彭公交好,只要他们能声援我们,竹山的恶贼一定会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的。” “梁公想得真是周到,本来这是私人的恩怨,我不想让朋友牵连进来。现在想来,真是很蠢。只要他们能口头上表示支持,丰伯的态度也会不一样的。”彭磊同学终于彻底想通了,这战争也和做生意一样,所有的资源都是要尽可能的利用的。 拉关系找同盟当然是要礼物的,最好的礼物当然是彭磊同学亲手烤制的肉。说干就干,马上支起烤炉,杀羊宰鹿。真是神奇,这鹿肉还没有烤透,好久不见的白浪同志竟然登门了——这家伙或许是狗变的,不然为什么数天前的大火视若不见,今天的肉香却将他招来了呢? “磊,真是对不起,你这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却不能帮你。”白浪望着一片焦黑的冲水坡,竟然放声大哭,好像遭难的真是他的亲人。 “已经发生了的事,就不要再提了,这都怪我,是我的大意害了绢和竹儿。不过白浪大哥,本来你是每个月都要来两趟的,这次好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着你了。”彭磊叹着,白浪的眼泪将好不容易压抑住的悲痛又钓了起来。 “磊,现在我也是无家可归的人,我想让磊收留我。”白浪收起眼泪,长叹道。 “为什么?” “真是一言难尽!”白浪呆呆地看着大河里翻卷的浪花,脸上突然泛起一抹羞红。原来这家伙在家里除了有三个老婆之外,还和族里两个年轻的女人有着暧昧关系,但是那两个女人都是有男人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女人的男人也是知情者,一直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女人的男人突然都翻脸了,白浪同志不幸被捉奸在床。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好像还是很大的罪,按理应该没收家产,赶出本族的。只不过白浪同志身份不同,好歹也是内定的接班人。俗话说刑不上大夫,在更早以前也有这样的默认。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好像在21文学的现代社会也还没有做到。于是白浪同志只是吃了两个月的官司,被充公了一半的家产,又发誓放弃鱼族的继承权,这才得以重新做人。 “大哥,还是我连累了你!”彭磊已经从悲伤中摆脱出来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中,这样的故事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彭磊也是鱼族的常客,对族长一家的背景稍有了解,白浪一说他的遭遇,彭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磊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大丈夫敢作敢为,确实是白浪错了。”白浪同志的思想还是很单纯的,这些日子里,他只是在怨自己身上的那个零件,从来没有往深处想。 “嘿嘿嘿,白浪被逐,继承鱼族族长之位的肯定是衿垣。衿垣之母竹山葛女是竹山族葛成之母的亲妹,白浪和我交好,那些人怎能容你。我敢说,你的那两个姘头说不定也是他们一伙的。葛成和我有仇,他肯定会防着大哥帮我,所以先下手以除后患,这是一箭双雕的计策,怎么能瞒得过我。”彭磊冷笑。衿垣是白浪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一个很出众的人物,不过屈居为次,当然什么也轮不到他了。 “好一个一箭双雕,现在想来,可能真是这样的。气死我了,我要报仇!” “大哥,这葛成虽然勇武不足,但是计谋百出,我们得防他。若是老鱼父现在有什么意外,衿垣担了族长之职,说不定会和竹山合为一处,大哥在族中的亲朋也危险了。”把三国故事拿到现在一对照,彭磊同学马上得出这样让人心惊胆颤的结论。他没有说透,其实事情若真是如预料的这样发展,危险的岂只是白浪的亲朋,他们这鸟族也难逃灭顶之灾。葛成是被彭磊杀怕了,再说也要安抚族里的死伤者,所以这一阵按兵不动,他在等另一个机会。如果衿垣成功登上族长之位,他至少可以借鱼族的一份力。 借口太容易找了,白浪被逐之后,绝对是跑河对面去的,然后再找一个借口,栽脏陷害,让鱼族领头,他们竹山还能搏得一个好名声呢。 “这可怎么办?我真是贱!”白浪同学现在悔啊,恨不得拔剑自宫。 “这是天意,怪不得大哥,也怪不得我彭磊,这滔滔的河水可以作证。”彭磊突然间意气风发,感觉自己就是那赤壁滩前的诸葛亮。 “彭公请教我!”白浪担心起族中的亲朋好友,彭磊说的几乎就是现实,他更知道衿垣和葛成的关系。 “我们是兄弟,白大哥的事就是我彭磊的事。既然竹山葛成在等鱼族的事变,那我们这边也不急,先解决了白大哥的事再说。白大哥这件事并不需要武力,若是操持得法,我可以让白大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回失去的东西。” 彭磊豁出去了,搞大就搞大吧,谁怕谁啊?竹女和绢都死了,自己一个人苟活着,还真是没有意思。葛成这家伙真有一套,不过他也不看看是在和谁斗。自己再怎么蠢,总算也是几千年后过来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都研读过,三国更是听、读、看过不同的版本无数遍,什么计策没有听说过?斗不过他葛成,自己干脆就跳江喂鱼算了。 ……看过后,请好歹说上两句,这样老曹也有动力!嘿嘿嘿!!! 第九章鱼族 既然拿定了主意,那就事不宜迟,彭磊立即升帐发兵。白浪马上回族中,公开准备搬家的事。白浪在鱼族的亲朋好友当然也是主角,一边要公开声讨白浪的丑行,同时也要刻意接近平时比较中立的人。鸟族的父老乡亲当然更忙,首先以丰族为中心的十几个族中是要去控诉的,控诉的内容当然是越惨越好。平时和鱼族有接触的人也有任务,必须有意无意地散布一些小道消息。 第248章 夜,萧瑟沉寂。虽然才是晚秋,但是西风一阵催着一阵,穿过竹林树梢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怪兽的吼叫。霜如白雪,虫孑们早就停止了哀鸣。这月光如水的夜空,天籁也是透心的凉。 鱼父睡不着,最近常常失眠。岁月真是不饶人!其实如他这般活过50的人,在这缺医少药的年代,已经可以算是高寿了。若是没有最近发生的这件事,即使是明天就死了,也应该是了无遗憾的。可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事呢?为什么是自己钟爱的大儿子白浪呢? 鱼族是一个二千多人的大族,作为族长,自然是家财殷实,也不用卖命劳作,身体自然较一般人要好。最让他开心的是,一大群儿女中唯有的两个儿子,白浪和衿垣,两个都是很有出息。尤其是这大儿子白浪,自幼就勇武过人,长大后更是出类拔萃。不但深得族人拥戴,更是广交朋友,在附近村族中也有很高的威信。这样的接班人是百年不遇的,以后鱼族在白浪的统领下,一定比现在更加富裕、幸福。可是……这小子真不知自爱,他不但是害了自己,也是害了鱼族啊!小儿衿垣虽然也很出色,假以时日,或许也能长成现在的白浪。但是他才17岁,而自己已经老了! “族公请保重身体,白浪儿真是让人痛心,只是事已至此,族公也无力回天哪。只盼衿垣儿能如白浪一般出众,也不枉了族公的教诲,族人的期盼。”竹山葛氏关心地给男人披上长褛,微微叹着。鱼父共有5个女人,已经死了两个,包括白浪的生母。这葛氏30多岁,年轻时非常漂亮,至今风韵尤存,是老头最喜欢的老婆。葛氏自己也很争气,不但生了三个女儿,也生了衿垣这个宝贝儿子。而且葛氏很会做人,初来时很低调,生了儿子后也不嚣张,所以老鱼父宠爱她也在情理之中。 “唉,你是妇人,哪里知道其中的厉害。现今天下渐乱,北方柏灌国和下羌国交战正酣,一旦战事平息,必乘势南下。看我族中,丰伯已老,不复当年之勇。其子象乙虽然英雄,却尚不如浪儿,实难服众。且当初丰伯为族首之时,其族五千余众,吾等诸族皆不足两千数。现今诸族屡有合分,有熊等族又收容南迁难民无数,人口余三千的不只是一二,有心族首之职者也不在少数。只怕一旦丰伯老去,各族就会有纷争。衿垣尚幼啊!” “族公尚在,三老尚在,族公担心得太早了。”葛氏劝道。 “我日无多矣!衿垣固执,恐三老难有作为。现今葛成与鸟人交恶,吾恐他们兄弟都会陷身其中。” “族公多虑了,公身体康健,怎么能说这样不祥的话。况且白浪儿见识过人,应该不会不知进退的。”葛氏劝道。 “哼,他的见识,怎么能抵挡得住鸟人的诱惑。吾更担心的是衿垣,葛成也算是他的兄长。” “不会的,葛成体弱,怎会与鸟人争短长。妾听说他正力求平息事端,还专门请丰伯作调解人。” “你的消息倒是很灵通啊!葛成体弱是真,却也极有智谋,吾等皆知。这次纷争恐怕很难平息,那鸟人也不是平常之人。好了,你去歇息吧,我想独自静一静。”老鱼父并不糊涂。 “这鸟人身量魁伟,传说是天降的魔星,不知是不是真的。白浪儿与他为友,恐怕迟早会被他所牵累。”葛氏意尤未尽,还不想走。 “什么是魔星?若真是天降的星君,那就是神灵,我等庶民只能仰枧之。你该记得我刚才所说的话,还有衿垣,他还年轻,很听母亲的话的。”鱼父的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好像比屋外的月光还要冷。葛氏身上微微有些发寒,忍不住轻颤了一下。 目送着葛氏转回她自已的屋子,鱼父微微沉吟,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竟然跨出屋去。 距离主屋十几丈的西北角,有三间独立的小屋,鱼父推门进入其中一间时,躺在屋里草榻上的人翻身爬起来,就趴在铺上叩头。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上衣衫整齐,根本不像是忽忙中从睡梦中惊起的。 “怎么样?”鱼父就这样站着,轻声问道。 “主人吩咐,风奴不敢懈怠。白浪终日寡欢,三日前从鸟族回来后,开始清理家什和收藏,大多数换成丝帛,看来真的要迁居了。” “哦……还有呢?”鱼父微微皱眉。 “容女和娇女与浪的私情确是事实,浪现在深悔不已。只是风奴查证过了,他们的私情已有一年余,且两女之夫也是早已知情,还常常收受浪之馈赠。” “难道传言是真?”鱼父的眼中又亮起了寒光,人竟然在微微颤抖。 “主人保重。风奴在白浪家正屋的西北角一丈三尺处,发现一灰坑,深两尺五寸。内有一猫,黑丝缚颈而死,不腐不朽;门前那棵大桑树下也有一坑,深一尺三寸,内有一偶。”风奴说着,探手从被窝里掏出一个布娃娃来。这布娃娃做得很粗糙,脸上也没有五官,只是画满了弯曲的黑色线条,头顶上还插着一支长长的骨针。 “白浪儿受委屈了。”鱼父喃喃地叹着,“我知道了,你先睡吧。记住,不要懈怠,有事尽快向我汇报。” 脑袋有点发晕,眼睛也有点昏花,鱼父重新回到西风里时,嘴里不住地喘着粗气。 真是不敢相信这个现实,风奴是他的奴隶,是绝对不会骗他的。看来传说并不都是谣言,白浪真是被人施了巫术,所谓的捉奸在床原来只是一场闹剧,是做给自己看的戏。那么传说竹山葛成欲借鱼族之力杀掉彭磊也可能是真的了。 彭磊是上天的神,是乘着大鱼从大海里游过来的。竹山自己不是对手,屡战屡败,所以想让鱼族的人去送死,他自己再趁机下手——好阴险! ………… 自从和彭磊深谈过之后,白浪的心情看上去更坏了。这几天忙着整理家产,能换的都换成容易携带的东西,带不走的忙着送人,一边还要拜会亲朋好友,一付永别了的样子。今天天有些阴,一如往日地整理家当,等彭磊派人来接。彭磊给他安排的工作极简单,除了安排亲信做一些细小的事外,他自己只要虚心认罪就可以了。这日子真是度日如年,若还是懵懂无知倒也罢了,但是推测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心情却怎么也安抚不平。 装孙子也是一门技术,不是每个人都能擅长的。 今天村里怎么这么热闹?白浪推门出去时,不禁吓了一跳。门外聚了许多的人,领头的是族中三位长老之一的扁乐公。 “诸位父老,浪已知错了,难道你们还不能饶了我这个罪人吗?” “白浪,请你不要走,我们鱼族不能没有你啊!”人群骚动起来。 原来是这样!彭磊这个鸟人真有本事,现在面前的这些人中,有许多还是那日逼着自己发誓的。长叹道:“浪是罪人,实在无脸面对乡亲。不过鱼族是生养我的地方,无论天涯海角,白浪永远不会忘。” “不行,白浪你不能走,我们知道你是受了委屈,所犯之错皆是无心的,我们已经提请鱼父重开宗祠,废除你的誓言。白浪,你知道当今天下的形势,怎能不顾鱼族的命运离开。”扁乐公是个急性子,抓住白浪的一只手,拉着就走。 鱼父一夜反侧,天亮时才刚刚睡着,哪知道还没有做完一个梦就被吵醒了。两位族老庸父和云叟,原先是没有大事还请不到他们的,今天竟然相约来喝早茶了,真是难得。 “鱼公,我们是为了白浪而来。”两老也不说废话,“我们已派人探明,今天鸟人就会来接白浪。” “浪是罪人,只要不与本族为敌,吾等也不能阻其远行。二老的意思……” “族公,浪是难得的人材,我们都老了,鱼族的未来族公想过吗?当时我们好像都有点鲁莽了,这非常时期……” “唉!此等事若是其他人犯了,或许还可宽恕。可是浪乃吾儿,若是网开一面,乡亲父老们会怎么想。” “能怎么想?鱼公不知道,外面有许多的说法,或许白浪也是受害的人。我们应该将那两家人找来,再了解一点情况。而且,乡亲们活得安闲,有几个知道现在的形势。山雨欲来,如果没有出色的领袖人物,我族有灭亡之危啊。衿垣太年轻了,我们或者都等不及他长大。”云叟叹道。 “这个……”鱼父撩着胡须,装模作样地沉吟,此时外边人声噪噪,扁乐公拉着白浪闯了进来。 那还有什么可商量的,不管白浪如何不愿,他的那桩公案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就开始了重新审理。具体的事情就不用多烦神了,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传说太多了,不同的版本都有,那就有必要找当事人重新对质了。 “回族公和三位长老,那两家人都搬走了,好像是不久前才走的。”找人的人带回来的消息让人很失望,不过人家搬走也合情理,家里出了丑事,换个环境或许会好一点。 没法审案了,可是扁乐公还不肯罢休,突然问鱼父道:“族公近来身体可好?是否有什么不适?” “人老了,一些小病很正常的。”鱼父答道。 “我可听说有人想让鱼公早日仙去,或许就在等白浪离开。” “扁乐公,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旁边的衿垣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吼道。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吗?衿垣还年轻,莫要被人利用了。”扁乐公现在看谁都不顺眼,衿垣虽然是内定的族长接班人,但是17岁的毛头小伙,怎么能让老人家放心。他们这三位长者都是家大业大,把身家托付给衿垣,想想就是不甘心。 第249章 “爹爹请为衿垣做主。扁乐公身为长者,怎么能说出这等捕风捉影的事?”衿垣虽然才17岁,但是身体早已长成,身高甚至超过乃兄白浪。相貌端正,身材魁伟,还真是个好模样。如果不是出了白浪这档子事,这小少爷在族中的人气其实还是很高的。 “嘿嘿嘿,什么是捕风捉影?我问你,老竹山公逝去之后,竹山族的人来见你母子多少次了?”扁乐公平对就负责族中对外联络的事,周边发生的大小事当然都在他的监视范围之内。 “这个……新任竹山公葛兄怕我娘伤怀,送此小礼物宽慰,这也错了吗?” “这没错,不过礼物中若夹带穿肠毒药,这就居心匿测了。”老头全然不顾身份了,竟然和衿垣当街大吵起来。 “放屁!今日你若是不能证明你刚才说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衿垣抓住了腰间的短剑,眼中差一点就喷火了。 “证明?衿垣,你太年轻了。七日前葛成给你母亲送来许多东西,衿垣知道那都是什么?”扁乐公冷笑。 这个时候,鱼族的所有头面人物几乎都聚在了这屋子里,葛氏当然也在。这种族中的大事,她们女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的,能够旁听已是天大的面子。听到现在,葛氏已经面无人色--扁乐公这老头难道是房旮旯里的那只老苍蝇?他怎么全知道啊? 未等庸老他们吩咐,已经有人到葛氏房中去抄家了。抄家的人很熟悉他们要找的东西,没过多久就提来了几个小葫芦。葫芦掏空了之后,确实是很好的盛具。这六、七个葫芦显然是被高手加工过,表面上还刻了细致的花纹。 “这能说明什么?这些葫芦确是葛成公送的,难道里面有毒药吗?” 看着暴跳如雷的衿垣和面如死灰的葛氏,扁乐公反而有些犹豫。再看老鱼父,也是一付心力交瘁的样子,不禁长叹:“鱼公,这些小杂物就由我来保管吧,衿垣以后尽量少收竹山葛成的东西。白浪是吾族的希望,是绝对不能离开鱼族的,还望鱼公三思。比较起我族存亡的命运来,浪所犯之错真是非常不值得一提的。” “哈哈哈,这小葫芦中装的都是葛成特别熬制的药,是送给我娘亲治病的,你竟敢说它是毒药。扁乐公,若不是看在你已经年老的份上,我现在就杀了你。”衿垣抓过一个萌芦,倒出几颗米粒大的药丸在掌心,冷笑着吼道。 扁乐公不吭声,只是回报以冷笑。旁边的云叟插上话来:“这几个葫芦中装的确是药丸,只不过不全是。扁乐公有位故友叫蛇翁,善取蛇虫之毒。他常将所取之毒凝成小丸,用这样的小葫芦保存。这蛇翁的葫芦都刻着穿云吐雾的大蛇,衿垣看看掌中之物。” “不可能,你们这是含血喷人。”衿垣并没有看掌中的葫芦,这些个小葫芦制作得很精巧,他早就将各自的图案记在了心里。眼睛扫视着周围的人群,还有摇摇欲坠的生母葛氏,突然大笑道:“不可能!” 一抬手,把掌中的三颗药丸一口吞下:“不可能!” “不要啊!苍天哪!”葛氏的哭喊声撕心裂肺。 ……每日两更,坚持不懈! 第十章结盟 七日之后,鱼族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该打鱼的打鱼,该织网的织网,只不过人人的脸上都染上了寒霜,有一种情绪正在无声无息地蔓延。 白浪最后还是没有走成。 事情大体上还是按照原先预料的那样发展的,当然也有些出人意料。葛成有谋害老鱼父的意思,这只是彭磊同学的臆测,那些谣言本来也只是谣言而已。无毒不丈夫,目的是要把水搅浑了。谁知道扁乐公真是天才,竟然连证据也找到了。最让人伤心的是衿垣,他从头至尾都是个不知情的人,是别人手里的棋子而已。谁知道他竟然会服毒!葛氏死不足惜,却把自己儿子的命也赔进去了。 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老鱼父当场吐血,三老也是措不及防,白浪更是后悔莫及。事前谁也没有料到衿垣的脾气这么暴烈呢! 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鱼父心力交瘁,实在是无力持家了。不过白浪的态度让所有鱼族的子民担心,白浪只同意暂时做这个族长,大家以后要推选更合适的。 白浪家的厅堂里,鱼族的三位长老又聚在一起,今天是第三次试着说服白浪。就职族长是一族的大事,那是要选吉日、开宗祠、祭鱼神的。 “三位族老,你们不要劝了,我意已决。我曾经发过誓言,若是违誓而行,一定会给族中带来大祸的。”白浪非常坚决。 “可是鱼族除了白浪,哪里去找能担当族长重任的人呢?”云叟长叹。 “白浪是被逼的,那个誓言可以不算,神灵会明白的。”非常时期,所有的规矩都是可以商量的,这誓言当然也可以不算,大不了向神灵告知一声。 “白浪虽是被陷害的,但是岂能无罪?这誓言是出自我的心里,怎么能不算?鱼族数千之众,不可能没有能担此任的人,只不过大家没有用心寻找而已。” “都是竹山葛成那个小儿害的,害得我们失去了这么好的一个领袖。”劝说不成,老头们将所有的怒气全部转移到葛成的身上。 “无主即无族,这葛成是要我们灭族啊。灭族之仇怎么能不报?白浪,不管你愿不愿意做这个族长,你一定要带领大家报这个仇。”扁乐公那个老头真是很会联想。 “对,此仇不报,我们也无脸去见先祖了。正好竹山和鸟人有仇,势有一战,鸟人又是白浪之友。我们何不和鸟族联合,狠狠教训葛成那个小儿,也可报我族之仇。”庸父到底是经验丰富,马上想出了投机取巧的办法。 三个长老,加上一个代族长,那就等同于国家的元首+议会,商量好了的事就是最后决定。庸父甚至还自告奋勇,亲自过江去做说客,同时也了解一下鸟族的实力,看是不是适合做盟友。虽然白浪对鸟族是非常熟悉,鱼族和鸟族交往的也不是白浪一个人,但是老头们还是要眼见为实,毕竟这关系到一族的命运。 …………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彭磊手下的那个两百人的军队已经很有模样了。行头都是彭磊亲自设计的。草鞋厚袜,紧衣绑腿,头插鸟羽,脸绘迷彩,一个个像那印地安土著。矛尖镶了锐石,人手一把短剑——也没有那么多的铜,但是难不倒彭磊同学。纯铜的剑太费料了,咱可以来个包铜的,以硬木做芯,效果同样的好。这个发明直接导致了青铜铸造技术的一大飞跃,这是后话。 庸父来的真是时候,还没有见到彭磊,老远地就先听到了熊汗的大嗓门。这个季节,正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刻。对于那些以农耕为主的村落来说,此时正忙着准备来年的春种。而像有熊族这样以狩猎为生的族群,此时也是大收获的季节:尽量多地储存肉和皮毛,尽量多地收集野生的瓜果,等大雪封山之后,那就什么也不能做了。这些日子熊汗一直在外面,回到家之时正好见着了梁公派往各族的控诉队,于是控诉队还没有回家,他倒是先赶过来了。 “磊,你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这么多的勇士?”庸父听到的就是熊汗对彭磊训练的军队的惊叹。 所谓勇士,首先是要有勇气,那是一股气势。经过这些天的训练,那些年轻人已渐渐有了那股精神。因为他们都知道,现在练的是杀敌的技巧。想想那个晚上,他们的“鸟人”首领那把伤痕累累的短剑,假以时日,若是自己也能如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不用彭磊训导,人人自觉刻苦,那梁勇和梁聃两个更是废寝忘食。南拳的发力方法与一般的武术门派很不同,用的是寸劲,常常是要用瞬间的爆发力,常常借吐气开声来发力。彭磊对基本功非常重视,这一刻操场上就有近百人在苦练。剑舞匹练、枪走龙蛇、棍扫落叶,拳走流星,喊杀声沉闷有力,吐气声裂金碎石,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的模样,熊汗怎么能不吃惊。 “这样的勇士,人人皆可以一当十,以一当百啊。”庸父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我族人少,所幸人人皆是勇士,否则吾以何雪仇。”彭磊叹道。庸父的来意他早就知道了,今天在操场上接见他,也是让老头见识一下。其实彭磊传授的那几招动作非常简单,用不了多久就能熟练掌握,通过对练和基本功的训练,大家的信心也在迅速地提高。庸父说的不错,即便是马上上战场,这些人也能以一挡十了。 “葛成小儿危也!”熊汗一直在咂嘴巴,他是以勇敢而出名的有熊族的壮士,不过看着场中那些操练中的汉子,此刻心中竟然生出莫名其妙的怯意,这是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 感慨着:“吾来此之前曾见过象乙,葛成曾派人见过丰族的长老,许以厚礼。丰伯年老昏庸,竟有默许竹山之意。乙人单力孤,无力助磊,吾来之时,乙曾嘱托吾转达他的意思。君子复仇不在乎一时,磊应该避其锋锐,等十年也不晚。现在我见到磊的勇士,象乙的担心真是多余的了。” “杀妻杀子之仇怎么能不报?我是一刻也等不及啊,恨不得现在就冲过江去。多谢乙和汗两位兄长的关心。”彭磊同学是一个绝对聪明的人,这一阵子连说话的方式也和这个时代融为一体了。 “葛成小儿狡诈残暴,真是万死也不足以洗其罪孽。他明知鸟族勇猛难敌,竟然想借吾族之力。天佑鱼族,葛成的毒计未能成功。”庸父乘机要求,“现吾等两族同仇敌恺,鸟人与白浪又是知交,正好结盟杀贼,鸟人以为如何?” 第250章 “这个……正我所欲也!白浪兄是真勇士,若是他能率鱼族父老相助,我一定能取下葛成颈上的人头。”彭磊大喜,这真是意外的收获。熊汗还不知道鱼族所发生的事,刚听到庸父提出结盟时还有点发愣,经庸父解释后才恍然大悟。 “真是天助吾也!”微微发愣之后,这家伙竟然有点痴狂。 这好像不关他熊汗的事吧?熊汗兴奋得大叫,却让庸父和彭磊都有些想不通了。不过也难怪,最近他们都被自己的事烦着,很少有精力去关心天下大事。熊汗不一样,他们有熊族是靠近最北边的山区,往北往西现在是个大战场,而且随着难民的移动,战火好像有向这边转移的迹象,他们有熊族是首当其冲。 “柏灌和下羌交战正酣,抢掠已经延伸到我族的领地了。若是他们毁掉西北的密林,杀戮马上就能到这里。吾族以林为生,林毁则族亡,可是此时此刻,我们根本没力阻止。丰伯老了,竟然想举族南迁,以避其祸。此地水草丰茂,良田肥沃,放弃了真是可惜。现在鸟族和鱼族结盟,除去竹山葛成不费吹灰之力。如果有熊氏再加入,以我们三家之力,近万的族众,若是同心协力,或许能保家园不失呢。”熊汗虽然长得粗犷,想不到还是一个难得的谋士,这一番话说得庸父拼命地点头。 “汗只是熊族的一个勇士而已,熊伯尚年轻,熊族中的几位长老也不都是勇猛的人,恐怕熊汗的想法并不是熊伯的想法。”庸父微一沉吟,马上就点出了其中的关键。 那日在市场上抢彭磊烤肉吃的人中,有几位倒真是族中的接班人,象乙、白浪、还有蒲族的苇尘。但是,有羽族的翔、有熊族的熊汗都不是,他们只不过是族中有声望的人,将来说不定能混个族老做做。熊汗的想法虽然很妙,但是他根本就没法做什么决定。 “吾一定力劝熊伯,这是关乎吾族存亡的大事,熊伯应该能决断的。”熊汗颇有信心。 ………… 用得着这样吗?人家杀过来,你不要反抗,投降算了,这样土地不是还有吗! 彭磊对熊汗的提议倒是并不感冒。有鱼族合伙,杀葛成绰绰有余了。报了大仇之后,这鸟族解散也行,反正白浪是鱼族的族长,鸟族也是抓鱼过日子的,或许可以让白浪收留鸟族的人。这应该是没问题的,自己对他白浪有恩,他不能不卖这个面子。至于他彭磊,来到这个世界就是错的,现在老婆孩子都没有了,报了仇之后还是去找找那些个可恶的天狼星人吧。 “我们和柏灌、下羌两国都没有仇恨,等他们分出胜负,我们请他们来管理就是了,何必要战争呢。”彭磊知道这些个都是炎黄子孙,同室操戈,那就是内战。有仇报仇,没仇打什么仗! “彭公真是圣人啊,心怀慈悲。可是彭公不知道,柏灌和下羌暂时很难分出胜负,他们却在四出抢掠人口和粮食。我们若是不抵抗,那只有沦落为奴隶,任人宰割、任人奴役。性命不如草芥,生不如死。”庸父见多识广,微微叹道。 做奴隶?那是万万不行的!奴隶还不如牛马,这个彭磊是知道的。看来形势真的很危急,自己来的真是时候。鸟族的这些子民虽然和自己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自己能忍心让他们沦为奴隶吗? ……今天继续2章,第一章来了! 第十一章礼物 熊汗的提议深得庸父的赞赏,彭磊也只好勉强同意。照理这不关他彭磊什么事,不管他们现在怎么打杀,几千年后,他们的子孙都是把自己认作炎黄子孙。这片土地上将来还是会有一个女子,那是他彭磊的亲娘。 熊汗带来的消息其实也是很重要的,看来这些日子葛成也没有闲着。鱼族的事态发展得太快,结果是彭磊他们自己也是没有想到的,葛成再怎么能算计,也不太可能算得出这样的结果。现在对他葛成来说,正是鸡飞蛋打,什么也没有捞着,看来他现在的日子不会好过。 这家伙竟然还想到跑丰伯那里去寻找支援,而且手段颇为高明,好像也有了点成效了,接下来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动作。本来是两家的私仇,被他竹山葛成一搅和,现在竟然变成世界大战了。 非常时期,彭磊拿人民公社的模式来治理他的鸟族,效果是出奇的好,劳动效率是出奇的高。他这鸟族的近千人,生活的目标特别明确,首先是要活下去,其次是要不饿肚子。这两个目标在人民公社的模式下还是很容易满足的,而且劳动力的分配能够更加合理。看着缺少壮年劳力的村子迅速地恢复活力,彭磊同学在梁公的眼里已接近天上的神仙了。 鸟人的公馆虽然少了女主人,但是规模一点也没有缩小,反而增加了一个可以几十个人聚会的大厅。漫山遍野的是过了火的林木,梁公按照彭磊指点煅造的锯子又特别好使,所以现在他们鸟族的村子已经可以算是一个山寨了,外围甚至垒起了高墙。 送走了庸父和熊汗之后,彭磊整整一天一直在做一件很无聊的事,现在这件事情终于完功了。一张十多平米的大桌子,堆了满满一桌子的黄泥,把见多识广的梁公看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这鸟人发烧烧坏了脑袋,想在桌上种高粱了。这也难怪,他哪里见识过几千年后才能有的沙盘。不过彭磊同学也不是行伍出身,只不过是战争题材的电影看得多了,才学会了这一手。 “梁公来得正好,说来惭愧,在下远足不满十里,对周边的环境一无所知。梁公足迹遍布天下,这件事只有你来帮我了。”在沙盘上堆出鸟族的位置,然后是江河,山丘。 “彭公真神人也!”这句话现在几乎成了老头的口头禅。二话不说,照着彭磊的样子,很快附近几十个村寨都在沙盘上有了位置。看来这老头为了寻找落脚地,确实是费了一番心力的。 “哈哈哈,有梁公助我,即便是要统一这块地区,我也有信心。”彭磊看着沙盘,突然间踌躇满志,仰天长笑起来。nnd,反正是玩大了,为了族人的未来,自己又不能撒手就走,何不来个主动出击?熊汗大个子的主意不错,现在自己有白浪相助,纵观附近这一块,也可以算是兵强马壮了。 “彭公……”梁老头稍愣,很快明白了彭磊的意思,双眼猛地放出光来。 “哈哈哈,我要先杀葛成那贼子,后边的事还要和白浪商量了再说。梁公请看,熊汗说得不错,有熊族以北是一大片密林,山其实并不险峻。丰族之西是眉山族,还有这条大江,再过去就是下羌国。若是下羌国赢得这次战争的胜利,他们迟早也会毁林过江。若是柏灌赢得胜利,他们顺江而下,片刻就能到这里。对啊,北方诸族可能还不知道这里的环境。如果柏灌族知道我们这里根本不设防,而且和下羌国只隔了一条大江,几道矮丘,那还得了!不行,我得马上找白浪商量去。”彭磊越说越得意,竟然被他发现了一个关键。 “对啊!若是那甲芒遣一支千人小队顺水而下,这片沃土简直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梁公也是一身冷汗。 ………… 这个季节,最不忙的两个集体就是彭磊他们这以捕鱼为生的。这地方即便是在最冷的冬天,前面这条大河也只不过有些薄冰,并不影响捕鱼人的生计。白浪同学看来对竹山葛成的仇恨快要上升到和彭磊同一层次了,所以等到庸父带回来的消息后,他老兄就迫不及待地渡江来了。这个时候,彭磊正和梁公一家父子对着沙盘研究着战略。 “这是什么?”白浪到彭磊家串门是不用通报的,不过大堂里的沙盘也是让他很吃惊。 “大哥来得正好。”看见白浪,彭磊太高兴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说到曹操,曹操就到”?不过这个年份,那位曹丞相的老妈的老妈可能还没有成形而已。 白浪现在对彭磊的崇拜又上升了一个层次,想不到这肥头大耳的家伙竟然还有这一手。从沙盘上的地形来看,现在的形势非常明朗。有熊族正对着柏灌国,眉山族正对着下羌国;他们鱼族和鸟族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土地少得可怜,北方是有熊族,左侧是丰族,右面是有羽族,南边是竹山,竹山族的旁边还有哥族、蒲族和茂族。竹山葛成现在已经很成功地争取到了丰伯,若是再利用丰伯的影响力,将眉山、哥族、蒲族和茂族等争取过去,自己这边即便是能团结有熊族和有羽族,实力也没法和对方相比。想不到外患临近之时,这家门里就先起了内乱。 “再过不久,今年的第一场雪就要下了。据说冬天是不打仗的,梁公遍游天下,不知这种说法是不是真实的。”白浪对着沙盘发了一阵愣,问梁公道。 “在柏灌国和下羌国,每当岁末,大王和大巫师都会带领全体国民祭祀神灵。这个时节流血的只能是献给神灵的牺牲,连奴隶也不能杀。”梁公撩着胡须点头道。 “操!这么迷信?太好了,天助我也!”彭磊同学又活过来了。这样一算,自己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是可以做很多事的。 “白浪大哥,你马上回去组织人手,不管多少,我们先训练。不需多长时间的,我估计三十天也够了。操他nnd,我们就用仇人的血来祭神。我要去一趟熊汗那里,不管熊伯是什么态度,一定要让他们留意柏灌国的动静。” “鱼凫结盟,磊就是我们的首领,白浪一切听彭公的。”白浪倒也干脆,“兄弟智谋百出,葛成小儿是死定了。今日我不回去,这些事我们稍后再聊,怎么样?” 第251章 “行,我们弟兄也是好久没有在一起吃肉了,今天我请你喝酒。” 彭磊还真是有酒,正宗的高粱酒。这家伙精通各种美食的制作,对酿酒当然也是略有了解的。中华美食中许多都要用到酒,不同酿造方法制出的酒还有不同的功效,这是做大厨的基本功。这几个月彭磊挖空心思,经过好几次的失败,终于成功地让高粱发酵,又蒸出了醇厚的酒。正高兴呢,想在儿女出生的时候拿出来现宝,却谁知会出这样的伤心事。 “好,喝酒!我真是好久没有吃到磊公亲手做的烤肉了。不过,喝酒之前,请彭公收下白浪的礼物。”这家伙竟然也俗了,还带了礼物来。不过这礼物却是很扎手,彭磊同学也没法下决心,到底能不能收了——竟然是三个年轻的女人,而且都很漂亮。 “还是白浪公想得周到,哈哈哈。”梁公见到白浪的礼物,忍不住仰天大笑,“若不是梁某的女儿都嫁人了,孙女还小,族中的年轻女人都已流散,不然我也会这么做的。彭公年少,两位夫人不幸之后,一直少人照顾,这个正需要呢!” 他们这一说,彭磊更不好意思了,咬着牙叹道:“绢和竹女尸骨未寒,大仇未报,我怎么能再收女子。” “兄弟,你怎么会这么说?我知道你和两位夫人很恩爱,但是这不妨碍你再要女人啊!你是一族之长,这外族的女人只是礼物,兄弟若是不要,可以转送他人的。不过,这两个不行。露儿是我的亲妹,你要善待她。”这家伙竟然将妹妹也送人,有点像三国时的孙仲谋了。 凭良心说,彭磊同学还真是希望能有个女人来陪他。以前被竹女和绢照顾惯了,这几天病好之后,那梁公派来照顾他的老妈子笨手笨脚的,还真是很不适应。可是竹女她们真的是尸骨未寒哪!这要是在几千年后,是要受千夫所指的。 “大哥的好意我彭磊心领了,可是这个时候正是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我哪有心情再收女人?唉!我觉得我不适合有女人,竹女和绢都是被我连累的。大哥的小妹就是我的小妹,怎么能让她在我身边受罪。”虽然是言不由衷,却也是说得声情并茂。受感动的不仅仅是白浪,连旁边的老梁父子也都在暗中惊叹。 “兄弟,不管你说什么,露儿从今天开始就是你的人了。露儿不会持家,不过照顾人的本事应该强过普通的女人。”白浪不多说了,挥手把随从招进来,竟然还有许多的财物。 这算什么?是不是就像昭君出塞一样的和亲?彭磊还想假客气一番,露儿已经带着她的两个陪嫁丫头红药和叶子进内室去了。她的老兄在和彭磊客气的时候,这女孩子一直不动声色,好像全不关她的事。从这点看,这次的和亲应该不是出自她的自愿。看她那样子,好像比竹女还要年轻,nnd,说不定还未成年呢!白浪这礼物送的,这不是害人吗? “白浪大哥,我们两族同仇敌恺,你这样做真是见外了,这不是害了露儿吗!不过让露儿在我这儿玩几天也好,你的妹子也是我的妹子。现在我们去喝酒,我要好好醉一回。” 彭磊豁出去了,露儿这样的小美人不是他能消受得起的。而且,自己还是找时机回自己的世界去,别在这里留什么牵挂了。 这回的酒是真的酒,不是特制的鱼汤,有幸品尝到的都傻眼了。人越老感情越丰富,所以梁公老先生最激动,彭磊自酿的高粱美酒他只干了半碗就手舞足蹈、胡言乱语了,甚至和他的儿子们称兄道弟起来。 从梁公嘴里得知,原来和酒这个东西差不多的饮料早就有了,在柏灌国里就有专门制酒的人,不过那里好像也不叫酒。梁公13岁时就随先祖走南闯北,这样的饮料渴过的也不少了,但是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醇、这么烈的--有才奇怪呢!据说发明酒的家伙叫杜康,这个时候或许还没出世呢。梁公所说的类酒饮料,最多只是葡萄酒一类的东西,没有经过蒸煮浓缩,绝对不可能有这个度数。彭磊这几罐酒都是五蒸五煮,至少得50度了。 体重减下来之后,身体上的每一个零件的性能好像都提升了一大步,连酒量也不是原先所能比的。彭磊知道自己的酒量,50度的白酒也就是半斤多一点。可是今天超常了,两大海碗下去,才只是微微有些酒意。再看白浪和梁勇、梁聃三个,脸都成了猪肝色,连东西南北也辨不清了。 第十二章白露妹妹 招呼人将那些个不胜酒量的家伙扶进屋去休息,才吃了一小半的烤全羊就便宜了帮忙的人。这样说来,那个白露还真是有口福,刚来第一天就品尝到了天下第一名厨的手艺。 天微黑了,这些天彭磊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一定要在大河边走上一圈。那里是绢将他救上来的地方,绢精心堆砌的小鱼池也还在。走在那条卵石的堤坝上,仿佛能见到绢纤秀的身子在薄雾中向自己走来。 斯人已去,现在是人鬼两相望——真的有鬼吗? 西风拂面,有点像是用小刀割脸,淡淡地疼。河水起伏着,浪尖上竟然还有成群的野鸭。 这条大河叫凫水,就是因为河边芦苇密布,野鸭成群结队,好像比麻雀还要多,冬天也不离开。不过据说以前这大河也只是叫大河而已,没有一个固定的名字,真正让它有了这么一个拗口的名字的还是彭磊同学。鸟人成名之后,鸟人现身的故事就像是神话一样在世人之间流传。传到后来,已经变成他鸟人睡在大鱼的背上,成群的野鸭护卫着,从遥远的大海一直漂到这里,于是这大河理所当然地就叫凫水了。(借用了大禹浮江的故事,望见谅!) “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肩上的伤早就结痂收口了,心上的伤口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彭磊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个多情的人,甚至可以说很冷漠,不然也不会老是将“全家死光光”作为誓词。现在报应真的来了,真的全家死光光了,都是这臭嘴害的!每想起这个,彭磊同学就想打自己几个嘴巴,可是从来没有行动过。今天冲动起来,竟然真的下了狠手,“啪啪”两声脆响,还惊起了一群野鸭。 今晚家里好像没有自己的床位了,彭磊干脆在西风里打起了太极。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空气特别好的原因呢,还是天狼星人对自己的身体动过手脚,自从到了这里之后,彭磊感觉到自己气功修炼的层次提升的不是一点点。一套太极下来,意随身转、气随念动,简直已经到了大师的层次。那晚一剑绞飞三支竹矛,虽然有点拼命的成份,超水平发挥,但是若没有现在这个修为,也不可能超到那个程度。 “绢、竹儿,我一定要砍下葛成的脑袋,把他的心放到你们的坟头。” 对着河水发了一会儿愣,突然间双掌盘旋,一式太极云手,地上一块拳头大的卵石斜斜地飞起。彭磊气冲掌背,挥拳猛击,把所有的郁闷都发泄到这一拳上了。 “砰”地一声,指骨差一点撞断,不过石头也没有赚到便宜,碎成许多的小块飞落尘埃。大山深处,蒸腾的水雾如同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突然向空中急冲而起,将山岭间的一切都裹在一片白茫茫里。石柱上的流光闪烁着,隐隐地,还有一点红光在跳动,风中好像有一声鹤鸣在回荡…… ………… 今晚没有星月,这样的季节,天宇下除了西风吹过芦苇、树梢的“沙沙”声外,就是一片沉沉的死寂。夜已深了,天地间除了梁公工场里的炉火还在闪烁外,放眼四望,只有偶尔的鬼火在草尖上跳动。自从那晚受袭之后,鸟族也加强了警戒,防御工事也在慢慢地建起来。鸟族有梁公这个能人,这些事都不用鸟人亲自操持,他只要出主意就行了。比如值夜吧,根本用不着年轻力壮的,走得动路的老人就行。三、五个一组,每人拿个竹梆子,巡视起来比年轻人还细心。 总不能在西风里吹一夜吧?白浪这家伙真是害人,要送礼你送其他的啊,竟然将亲妹妹拿来当礼品。nnd,这到底是在几千年前?是哪个朝代? 大厅里的炉火早就熄灭了,不过屋里还是弥漫着浓浓的香。小客厅里还有人影在晃动,还有细细的人声:“小姐,彭公他怎么还不回来?他是不是真的会让我们回去?这酒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难喝?” 敢情三位女客还没有睡,竟然也在喝酒! 彭磊家的客厅,那是按照几千年后的标准装璜的,矮几、竹榻、地毯、壁炉等应有尽有。这房子虽然是新的,但是梁公也没有马虎,完全是按原样复制的。现在三个年轻女人拥坐在壁炉前,火塘上还热着汤水。她们喝酒就细气多了,用的是小小的青铜杯——要命了,三个女人,比先前还多了,这个朝代是不是男少女多? “这肉是彭公亲手烤的,真是好吃,难怪白浪族公一直要往鸟族跑。” “夜很深了,你们两个去睡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他就行了。”白露轻声吩咐着,“记得明天早点起来,我或许……,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火塘上烧的是炭,据哥哥说,这也是他教族人用的。” “小姐,传说鸟人彭公是天上下凡的神,我白天不敢多看呢。” “你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睡吧。红药,你去看看哥哥,这酒不知道伤不伤人。” 凭良心说,白露的声音真是好听,柔柔细细的,有一种很吸引人的磁性。鸟人来到这个世界后有点变性了。要是在以前,看见美女那还了得,早就将他的牛眼凑过去了,不把人家的眉毛数清楚是不肯放过的。 第252章 今天这三个美女他竟然没有细看,只是大概地扫了一眼而已。这如果让他在几千年后的那些猪狗朋友们知道,绝对是搞死也不相信的。 壁炉里火烧得很旺,这东西本来是彭磊同学专门为他未出世的儿女们准备的,可是现在…… 炉火前同样是纤巧的女人,却不是原来的了。心微微有些抽搐,眼中看出去的东西都有点朦胧。 看见主人回来,火塘边的三个都惊了起来,忙不迭地整理衣裳。她们这个样子,彭磊更是尴尬起来,这一刻他的思想正在几千年间徘徊。 “你们怎么还不睡?很晚了。这夜真冷,看来真是快下雪了。” “彭公也请早点安歇。”露儿轻声地客气,红药和叶子则动作麻利地准备起盆罐、热水,竟然还有热毛巾。看来她们对鸟人的生活习惯很是了解,根本就不像是今天第一天到这里。 “这……我还不想睡,我喝点酒。你们去睡吧,真的很晚了。” 都说一醉能解千愁,老子就不信喝不醉。明天就该为这个世界奔波了,今晚就醉一回吧。 “彭公,露儿姐妹愿意陪彭公呢。彭公且等等,露儿去给彭公热酒。”小姑娘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把彭磊看得一愣。当然,最主要的也还是听了她的话。 “这是烧酒,热了就不好喝了,哈哈哈。当然,也有需要热了以后才好喝的酒,还有必须得冰过才好喝的酒。这肉汤很好喝啊!看来露儿的厨艺很不错。不过,以后千万不要用这铜釜煮汤,也不要用这铜杯。青铜里面含铅,铜也是一种让人衰老的元素,还不如用土陶。等以后倒是要让梁公试试,如果能炼出纯铜,或者白铜、黄铜,那倒是可以做炊具的。对了,老梁既然能炼青铜,那肯定有锡,可以让他做几套杯壶。” 一大堆的新名词,把三个姑娘听得全晕了。这个年代,纯铜早就有了,那叫紫金;金子当然也有,那是人类最早发现使用的纯金属,这个年代也叫黄金;现在人们用来做兵器、盛器的青铜,那叫青金。青铜是需要技术才能炼制成的,只有技术高超的大师才能保证每一炉都能炼出想要的铜水。至于那个锡,在这个年代叫粉金,锡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 微微有些尴尬,终于清醒过来——这些知识对她们来说有点超前了。 笑道:“既然你们都不想睡,那就陪我喝酒好了。不过这酒太烈,不适合你们女孩子,少喝一点吧。以后若有机会,我给你们调鸡尾酒。” 有点口不择言,结果又冒出一个新名词。眼前的三个女人近在咫尺,甚至能看清楚她们鬓角间的绒毛。红红的炉火映照下的美人,精美得无以伦比,尤其是这个露儿。 “露儿真的是白浪大哥的亲妹妹吗?你多大了?你们多大了?” “奴家名叫白露,白浪正是奴的亲哥,因为我们的娘喜欢穿素白的衣裳,所以以白为姓。奴家今年十七岁,过了这个冬天就十八岁了。”白露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说话的姿势也很好看:体态端正,微微垂头闭目,一付大家闺秀的样子。 十七岁!比竹女还年轻!另外的两个也是差不多,一个十七,一个十八,竟然都是鱼公用财物去向人家换来的,跟着白露有三、四年了。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不过中国在春秋时期才进入封建社会。从生产方式来推断,现在应该在春秋以前,那么,叶子和红药是女奴了。 世道真是不公平!彭磊同学又要联想了。这要是在几千年后,在他彭磊生活的年代,这几位年轻美貌的姑娘绝对是公子少爷们追逐的目标,说不定能成为什么明星。 算了,不喝了!一醉虽然能解千愁,但是总会有醒来的时候。而且,面对这三个乖巧的女孩,说不定自己会酒后乱性,那就是又给自己背上一个包袱了。突然想起一首歌词,忍不住轻轻哼出:“我孤单的时候,是你牵着我的手,你把所有的温柔,对我释放个够。往日时光如水流,此刻难拖它的节奏,窗外黑色的天空,是我彷徨的宇宙。都说一醉解千愁,才知苦涩难入吼,想来习惯痴痴的守候,来遵守一个人的自由……” “都睡觉去吧,不喝了!唉……” “好凄美的歌!彭公……” 三个女人的眼睛都闪亮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彭磊同学。会唱歌的男人并不稀罕,但是能唱出这么凄美旋律的男人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更何况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仅仅会唱歌。 要死了,几千年后都能流行一时的经典,在这个年代或许能和仙乐划等号了。自己不要成了小姑娘眼中的偶像,那就不好办了。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裤带,绝对不能再留下什么遗憾,否则自己即便是回到未来,心里也会不安的。经过这次大难之后,彭磊同学感觉他自己已经成熟很多了。 “你们不睡?谁帮我泡壶茶来。对了,看看白浪那家伙醒了没有,不会喝酒也不肯悠着点。你们放心,难得醉酒不会伤身的。这茶能醒酒,给他灌两碗茶,或许会好一点。我烤的肉怎么样?不如我来教你们,正好白天杀好的一个兔子还没烧呢。” 干坐着肯定是不行的,彭磊知道自己,不是个意志很坚定的汉子。还是找点事情做吧,天亮后九让白浪把她们带回去。 火塘边那个叫白露的女孩现在看人的眼神怪怪的,让人的心里有点情不自禁地发慌。至于叶子和红药两个,已经完全痴了,一付恨不得钻入男人怀里的样子。 老天,现在这个时候还来考验老子的人品,是不是残忍了点! ……今天很忙,很晚才能回家,更新一回。……还是没有人说话啊! 第十三章同情 酒是不敢多喝了,彭磊同志知道自己的酒性,喝醉了倒是没事,就怕半醉不醉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敢做。记得认识小青的不久前,那次也是喝得半醉,结果和人打赌,光了屁股在闹市跑了半夜,调动了半城的值班警察,就为了100块钱的赌金。 彭磊虽然嘴里说着不喝了,但是大半碗酒不知不觉间还是没有了,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若是能晚出生几千年,白露她们一定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渐渐没有了初时的羞怯后,一个个新名词都被重新翻出来,老彭粗制滥造的茶叶也让她们好奇了好久。这一教一学间,时间倒是过得快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暖暖的暧昧好像也淡了。 夜虽然很长,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流尽。 白浪的身体还真是没说的。没有经过陈年窖藏的新酒其实很难喝,醉了以后的感觉也不好,可是这家伙虽然当时醉得半死,大半夜后竟然能爬起来找水喝了。醉醒后的感觉和大病后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不过男人都很贱,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更贱,偏偏都喜欢那种大醉的感觉。这白浪酒醒后见到还在火塘边品酒的彭磊,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感慨:“磊,这酒真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你一定要送我一些。” “大哥,酒确实是好东西,不过醉酒就不好了。不是我小气,我们兄弟谁跟谁啊。可是这酒是用粮食酿的,而且我也是才找到方法,就这么多了。来年新粮丰收的时候,我们也一定已经报了大仇,到时候我要酿它几大缸。不过小酒娱情,醉酒伤身,贪杯是会误事的。”彭磊叹道,“天亮了,我要去看看梁聃那家伙醒了没有,今天我一定要去见熊汗。” “嘿嘿嘿,昨晚还真的是很狼狈,不过我的酒量是不是比梁勇和梁聃稍微好一点?我知道你的酒藏在哪里,放心,我能控制自己,每天小喝一点没关系吧?” “哥哥,你不回族里去了吗?”白露大惊,想不到白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露儿有所不知,这里和竹山只隔了一道浅水,肯定是日后的前出之地。而且,露儿还没有见到鸟族的勇士。我回去干什么?庸老他们已经在招集战士,这两天就会陆续过来,我要让我族的战士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我留在这里是和三位族老商量后决定的,并不全是因为这美酒。”白浪的嘴里全是理由。 “哥哥……”白露欲言又止,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露儿只要照顾好彭公就行了,族事吾自有分寸。”白浪看了一眼正对着炉火出神的彭磊,叹道,“吾若是女子,此生绝不肯离开彭公半步。露儿是吾亲妹,怜爱尤恐不及,岂肯害你终身。彭公乃神人也,露儿有福,当谢天意。” 这家伙醒了酒之后的话比喝醉时还多,彭磊真是服了。本来还想让他将礼品原封带回去的,现在听他怎么说?他自己也不回去了!心里暗骂:“操!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子前世有仇,非要害老子万劫不复?” 又不能赶他走,以后还想拜托他照顾鸟族的子民呢。 “天亮了,在下要去早锻炼,你老哥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喝了一夜的小酒,还是没有醉,酒意倒是稍稍有了。这个时候部队也该出早操了,自己也去凑个数吧,省得在这里尴尬。 梁聃和梁勇的酒醒得也不慢,居然没有耽误了早操。不过去有熊族的路不近,而且还不知道熊伯的态度,保守估计,至少得三、四天才能回转。因为彭磊是想以族长的身份去串门,所以礼物也是不能少的。昨天才想起来要做这事,却又被老酒耽误了准备工作,今天肯定是走不了的。虽然彭磊心急如焚,但是他也知道,急也没有用,礼不能废。 一夜没睡,又玩命似地发泄了一阵体力,竟然还是没有觉得疲劳,彭磊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仙,甚至可以不需要睡觉了。 第253章 这种感觉并不是今天才有,竹女和绢先后怀了孩子后,他满身的精力没处释放,那时就常常做夜游神。不过今天彭磊算是领教了,这世上精力充沛的并不仅仅是他彭磊同志,昨晚陪他喝酒的三个女孩同样不简单。 屋里好像是重新布置过了,添了许多的摆设。靠近火塘处的那张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张古琴;炉火烧得旺旺的,浓香在空气中弥漫,红药和叶子两个正忙着给火塘上的烤野兔上佐料——昨晚刚刚学到手的,这一刻马上就用上了。白露妹妹则是斜坐在琴几旁,指上套着厚厚的皮垫,正在专心志致地做着针线活。 心微微地痛,眼前好似突然蒙了层薄纱——就在不久之前,同样的火塘边,不同样的纤手也做过同样的事。呆立在门口,脸颊上竟然不争气地挂起两道清流。 “彭公回来了,快请坐。”三个女人马上忙碌起来,打水的打水,递衣服的递衣服,碗筷酒杯也很快准备妥了。 “你们在忙啊?咳咳,我自己来。谢谢,白浪兄呢,他哪里去了?”洗把脸还真是用得着,最好是能冲个热水澡,不过从白露纤秀的小手中接过擦脸的布巾,那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哥哥回去了呢,他说有许多事要做,不向彭公告辞了。他过两天还会来。” “这家伙,不是说不回去了吗,怎么又走了?这……露儿其实应该跟白浪兄回家去的,来我这里做客人就可以了。” 手微微一颤,刚刚接到手上的擦脸布差一点掉进火塘里。痴痴地看着火塘里暗红的炭火,两串大大的泪珠突然滚出眼窝,在炭火上砸出两团水汽。 “怎、怎么了?你若是不想回家,那就住这里好了,反正我家房子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冷清。”到了这古代,彭磊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天下第一的多情人了。要是在以前,老娘的眼泪也不能左右他的思想。 nnd,这小姑娘的两行泪,让彭磊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这是为什么呀?老子还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伤心呢! “彭公为什么不要露儿?”流泪不算,竟然轻轻地抽泣起来。 晕死了,这是为你们好,不知道吗?才十七岁就被当作物品送人,全无尊严可言,难道还很受用? “露儿还年轻呢,白浪竟然将你送人,这家伙太过份了。你放心,我会和他说的,让露儿将来嫁个好男人。” “不!不要!露儿不要回去!彭公,求你了?”喃喃着,突然转过身子,不顾一切地扑倒在地,双手抱紧了彭磊的右腿,怎么也不肯松开。 “不要这样,有话好好说。” 手足无措,怎么会这样?家里难道反而是火坑? “起来啊,没让你一定要回去啊。你想留在这里就留下好了,是不是?不过我家里没有女人,你们……唉!说什么好呢?” “奴家就是彭公的女人,求彭公不要赶露儿走。”还在抽泣着。 只能苦笑,想不到自己这个男人中的残次品,在这个年代是这么受欢迎。上次绢和竹儿把自己当成宝贝,这次这位白露mm更把自己当成救命稻草,至于吗? “放心,我不会赶你们走的,你们住在这里,这家也不冷清了,是不是?不过……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总得有个理由吧?自己这房子倒真的比鱼族那些茅草屋漂亮、舒服,但是…… “彭公……”人是站起来了,不过眼泪就像那漏水的笼头,再也关不断了。 未语泪先流,够伤心的!那小小的身体里,积留了多少委屈?眼泪这东西还会传染,刚才还在开开心心地准备酒肉的另两位,此刻也是一把鼻涕和着一把眼泪,伤心得肝肠寸断了。 怎么了这是?老头子是一族之长,女儿就相当于公主、郡主,至少也是千斤小姐,哪里来的这么多委曲? “彭公……族长之女虽然锦衣玉食,可以不劳而获。可是,生来就是一货物,卑贱尤胜贫女。若不是葛氏事败,岁未奴就是葛成之妾。彭公若是不要奴家,奴不知又会被送与何处。彭公多情之人,兄长怜惜露儿,为奴觅得这个好去处。奴不要太多恩爱,只愿彭公不弃。” 这话说得够伤心的!小脸微仰着,眼中满是乞求。 “这是什么世道,还讲不讲人权了?”话说出口才知道不对,这个时候欧洲那些文明人的祖宗或许还没有褪尽身上的白毛呢,人权这个名词还没有被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 看来做族长也是要尽一点义务的,至少生出的女儿是随时用来送人的。当然,这种年代,女人完全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另外还是男人发泄精力的玩物。漂亮一点或许还能得到恩宠,若是长相过不去,命运一定很惨。 “露儿别哭,在我这里是不会有这样的事的。红药、叶子,你们哭什么?都快点去洗把脸。天冷了,应该多穿一点。”女孩们虽然都穿着棉袄,可是领子里空落落的,好像连毛衣都没穿。 要死了,又有点糊涂了!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发明绒线编织技术吧。彭磊贼眼一亮——小时候看着老妈织绒线,自己瞎绕着好像也玩过,原理就是用几个竹签绕线。找时间倒是要好好回想一下,说不定能想出大概的织法。 “彭公收下露儿了?呀!太好了!”又是不顾一切地跳起,这下是猛冲入彭磊的怀里。这个年代还没有发明钮扣,小姑娘这一激动,棉大衣的腰带也松了,露出里面洁白的内衣。十八岁,已经完全成熟了,该隆的地方隆、该翘的地方翘,细嫩的皮肤在炉火的映衬下闪着妖艳的光。这一刻忘乎所以,将小脸贴在彭磊的胸前,身子也恨不得粘到男人的身上,没有一点点羞怯。旁边的两位也很亢奋,没有男人抱,她们两个就相互拥着,抽抽泣泣、又是喜笑颜开,不知道究竟是笑还是哭。 猛咽了几口口水,拼命地告戒自己要克制,心却不争气地狂跳,脸一下子变得比炉火还要烫。 “露儿放手,我去看看壁炉上的水烫不烫。今天出了好几身的汗,身上臭死了,我要去洗个澡。你们不用客气,若是饿了就先吃,早点睡。明天我要去有熊族,路虽然不远,但是非常时期,或许也不会太平,今天就不喝酒了。要不,来一小杯就够了。”从小女人的紧抱中挣扎出来,彭磊狼狈不堪地逃走。 为了自己那未出世的儿女,也为了让竹女和绢享受生活,彭磊的家在那个年代绝对是超级现代化的。屋里设计有专门的卫生间,专门的洗澡间,澡间的墙面还能加热,甚至还有模仿桑拿浴的蒸气炉。 彭磊同学设计的目标是在三九严寒时也能给小孩子洗澡。反正烧的是柴和炭,满山遍野都是,几千年后这里也没有因为他彭磊砍树烧柴而变成沙漠。 第十四章堕落 水温正合适,是微微有点感觉到烫,正好让身体出汗。 以后这几天是绝对不会有澡洗的。彭磊了解过这里的生活习惯,一般人一年里也就是大热天常常洗凉水澡。这种热水澡还没有流行,可能方圆百里内也只有在他彭磊同学家里有这样的享受。 彭磊家的这套设备让白浪眼红不已,曾经仔细了解过使用方法,当然也曾尝过鲜,所以白露她们三个女孩竟然也能很熟练地使用。 澡盆是个大木桶,架空在一个火塘上,下面可以烧炭保温。墙壁里预埋了一个大水缸,借着壁炉的温度,将水加热到90度没有问题。水缸的外面裹着黄泥,既可预防水缸被烧裂,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温作用。这水缸还有漏斗通到屋外,直接从外面添冷水。冷水缸和隔壁的卫生间共用,也是从外面专门砌出的水房添水。澡盆的旁边还有木板隔出的淋浴房,不过淋浴是手动的,必须自己拿着葫芦瓢舀水冲。 还没有到天寒地冻的时候,本来澡盆下的火塘还用不到,可是红药和叶子手脚麻利,彭磊刚刚说要先洗澡,她们马上就将一切都准备好了,甚至彭磊换洗的衣服。就好像她们在这屋子里生活了不是一天,而是一年似的。 躺在热水里,彭磊的心里真是很矛盾。理智告诉他,美女虽可爱,但不是他应该接受的。如果什么地方有洗头女郎,那倒是可以长包一个,解决生理需要。或者也像白浪那家伙一样,找几个姘头相互调济,都不用负什么责任。 唉,真是心太软!那只歌里唱得好啊,只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可是却做不到无怨无悔。这歌可真是好听,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哼着《心太软》的小曲,一边想着心事。还真是有许多的事要考虑。首先就是葛成那个贼子,这些天他处心积虑,想在鱼族造反。显然他不会只做这件事的,他还做了些什么?正在做什么?自己的控诉队早就回来了,其他的村族不去管他,至少丰伯得表个态吧?可是声息全无,究竟是什么意思?熊汗回去也是好几天了,熊伯是什么态度? 浴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一片白色让彭磊眼前一亮。 三个女人,都是高高盘起发髻,脱掉了臃肿的棉袄,就穿着单薄的白色内衣,衣袖挽到肘部,裸露着圆润细腻的玉臂,羞笑着闯了进来——她们想干什么? “让露儿姐妹来伺候彭公沐浴。” “不要这样,这算什么?我不习惯的。” 紧张!当初动员绢洗鸳鸯浴时,那是磨破了嘴皮的。这些个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老子是男人吗? “露儿从小学的就是怎样伺候人,彭公不要责怪露儿轻贱。” “还有这样的功课? 第254章 真是想不到。我真的不用伺候,我自己能洗。” 被三个小美女伺候着洗澡,不出洋相才怪呢。彭磊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已经好久没有过那个生活了,元精满得差不多已接近自流的程度,根本不能受刺激。本来还想趁洗澡的时候自我放松一下的,她们这一来,不是打乱自己的计划了吗。虽然答应了收下这三个小女人,但是能不碰还是不要碰,不然就欠白浪太多了。 浴室太暖和了,淡淡的水汽瞬间就在女人们的脸上凝成细小的水珠。彭磊坚持说不要,可是没有人听他的,红药的小手探到盆里试着水温,叶子手上的汗巾已经抚上了彭磊同学的后背,那个露儿更过份,竟然和衣跨进了澡盆,跪在彭磊的身边,手上的汗巾抚着彭磊的胸腹。 这还怎么洗澡啊!幸好当时有先见之明,这澡盆够大的,即便是四个人都下在里面也没有问题。可问题是这几个mm,没有一点点害羞,好像不是第一次伺候人。或许她们虽然年轻,但是早就出道了…… 捉住mm抚向小腹的手,那是关键部位,一碰绝对出丑。今天也是明智,彭磊同学竟然是穿了裤头进澡盆的,那一层薄布至少还能遮一点羞。 “你们饶了我吧,我说过的话决不反悔,但是你们真的不需要这样。” 没有人回答,她们只是闷头干活,那个露儿手没法动了,身子却趁势躺到了彭磊的腿上。老天!她们那个浴衣原来是丝绸的,浸过水后就和没穿一样。这女孩发育得极好,粉红色的肌肤烫得让人摸不着手。 彭磊在心里不停地警告自己要坚持,可是这爪子一落到mm的腰上时就被粘住了,以后的动作全部不经过大脑,改成由屁股指挥了。 ………… 既然做了,那就放开手脚大干,羞羞答答的不是彭磊的性格,不过事后彭磊还是后悔。 明明预料到这三个女孩为了留在这里可能会不顾一切,结果还是着了道儿。暗暗地对竹女和绢说了无数遍的对不起,对露儿她们只能勇敢地负责了。这小姑娘动作大胆,害得彭磊以为她是熟练工,所以丝毫没有顾忌。哪知道一试之下,竟然也是个童子,那招式完全是拼了命装出来的。 她这一装不要紧,差一点就害自己受了重伤,还好彭磊发现不对,收手得早。 这也算是洞房花烛,酒也是不能少的,不过彭磊还算没有完全昏头,并没有放纵自己,所以也没有像上一次洞房花烛那样,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 熊汗那里是一刻也不能耽误了,几十里路,如果下了雨雪就更难走了。一行10个人准时出发,除了彭磊和梁聃外,还有八个挑夫,四辆独轮小推车。这独轮小推车也是彭磊同学从几千年后移植过来的,虽然设有铜铁制的轮轴,负不起太重的东西,但是比挑子还是省力多了。 “梁二,你对有熊族了解吗?熊伯这个人怎么样?” 彭磊同学前些日子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经营小家上,连红土岗上的大集也只是上次打架去过的那一次,熊伯也是那次远远地见过--鸟族中有了梁公一家,所有的技术问题不用出家门就能搞定,去集市只是浪费时间。 “熊伯尚年轻,勇武过人,熊汗也不能及。有一妹,年纪还小,或许也不小了,只是很少有人见过。传说熊汗兄妹是喝母熊之乳长大的,还有仙人指点过他们搏击之术。那丰伯之子象乙曾经想求娶熊妹,不过传说那熊妹长得比男人还强壮。臂如幼松,脸被玄毛,日食三斗,还能力搏猛虎,那象乙才没有坚持。” “有这样的母夜叉吗?那也太夸张了吧,估计只能嫁给公熊了。哈哈哈。我见过那熊伯,确实很威猛,不过听说熊伯很惧怕他的那个妹妹,族中的大事很多都要和他的妹妹商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其实彭磊知道个屁!这半年他除了这个小家,其它的根本就没有关心过。偶尔有来混饭吃的朋友,也只是关心吃,大多是吃完了走人,很少谈天下大事的。熊伯有个妹妹,这是昨晚白露那个小妞说的--彭磊同志现在正式是她的男人了,男人的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关键要注意的细节也是不能疏忽的。 “好像是有这样的说法。其实数年前柏灌国就曾想劈林为田,发大军南下惩讨,只是被下羌国的战事拖累,探路的小队也过不了有熊族。在柏灌国有这样的传说,柏灌国南边的密林里住着熊神,曾经一口吞掉一个几十人的巡察队。我想熊神不太可能,或许是熊伯早有防备,他们遇到的可能是那个长得吓人的熊妹。” “还真是有可能。这样的人间极品我一定要会会,不知道这次能不能见到。” “磊公若是将熊女娶到家,葛成那小儿一定会吓破苦胆,夜不能寐。” “好主意!我替你老弟去求亲,怎么样?到时候你带着熊女去复仇,柏灌国的千军万马也保不住甲芒的人头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这里的规矩,族长家里的女人都是配给异族族长家里的男人,例外的很少。我算什么,怎敢高攀。不过,大哥收了白浪之妹,可能会有麻烦哦。”梁聃一脸贼笑,未了也不忘善意地提醒。 “为什么?”彭磊一吓。难道白浪那小子也给老子吃药? “磊公有所不知,露女天生丽质,传说她出生之时,室生五彩云霞,浓香弥漫十里,有百鸟为之和鸣。其时诸族之长皆为其子求,奈何露女尚未降生时就已经许与竹山,其余诸族只能枉叹。这竹山葛成虽然体弱,但是自幼聪慧过人,极有才智,大家都以为这是天意所归。等到白浪这一辈的人渐渐长大,诸族中的公子有很多不甘心的,都想方设法地接近白浪,其实都是为了白露。那葛成是大家的情敌,当然就少人结交了。现在磊公收了露女,或许会成为公敌呢。” “啊?白浪那小子怎么能做这样的事!现在是关键时刻,若是因此招来别人的嫉恨,岂不是糟糕之极!” 彭磊一听就急了。这白浪做事也太欠考虑了,即便是要老子照顾你的妹子,也不用这么着急啊,等收拾了葛成那小贼也不迟哪!还有,葛成真的那么聪明吗? “梁二,你们为什么不提醒我?如果我小心点防着他,说不定竹儿和绢也不会遭难了。” “爹爹事后也是很懊悔的,想不到葛成这么能忍,半年以后才出其不意地动手。彭公,那葛成确实是智计过人的,否则那日彭公在他的头上敲竹杠,那竹山公不会如此惊恐。” “操他nnd,真后悔当初没有用点力敲。当初如果把他敲傻就好了。”彭磊长叹,可是这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天狼星的朋友不知道有没有? 第十五章伏击 从鸟族所在的冲水坡到有熊族,大多数的路都是在丰族边缘。一路上林木森森,荒岗起伏连绵,大多是还没有人长住的地方。阴霾密布的天色下,走在这种荒僻的地方,心里不由自主地会发毛。在彭磊的眼睛里,那一个个土岗都成了妖魔鬼怪的家,仿佛随时都会有什么东西从道旁的林子里、从地底下钻出来。 心里对熊汗同志的钦佩上升到了无以加复的程度--他这个知道没有鬼神的现代人都感到阴森恐怖,熊汗这个迷神迷鬼的家伙竟然敢大半夜地孤身走这里,烤肉的魅力真的这么大吗? “梁二,你有没有见过鬼怪?”这个年代,人类还没有对上古遗留下来的异兽进行灭绝性的杀戮,或许真的会有长九条尾巴的白狐。 “我没有见过妖魅,恶鬼倒是常见的。它们顶着阴火,夏日的夜晚最多了,在荒野间常能见着。不过恶鬼怕人,我们这种阳气旺盛的壮年更是恶鬼害怕的。我小时候还看见族中的巫老追鬼,人一赶,鬼就如鸟兽散。” 晕!这家伙将磷火当成鬼了。不过也不能怪他们无知,这个年代有谁知道那是人兽骨骼里的磷元素挥发自燃所形成的?除了外星人,知道的或许只有他彭磊了。不过人就是这样,无所顾忌的时候什么都遇不上,担惊受怕的时候什么都会找上门。 道旁一边是半人高的半枯的茅草,一边是一片荆棘丛生的矮树林。西风微微,只能让茅草轻柔地波动,甚至吹不动残叶无多的树梢。彭磊正和梁聃研究着鬼怪,矮树林里突然响起一阵低沉的呜咽声,树木狂抖着,好像刮起了八级大风。那边的茅草从也不示弱,“叽叽”的噪声此起彼伏,甚至还有一股股黑色、灰色的烟尘袅袅升腾。 “神啊,不要伤害我们啊!”这异象一现,彭磊同志手下的勇士就全部趴到了地上,五体投地地不停叩拜,连梁聃同学也在高声乞求着。 大势所趋,彭磊也只能随波逐流。趴到梁聃的身边问道:“梁二,干什么?是什么神?” “可能是山神吧?彭公,山神显灵,是不让我们过去呢!”梁聃战战兢兢,身子还在微微发抖。 “屁!老子才是神呢!”彭磊反而镇定起来。冷眼四看,矮树林虽然傍着小道,但是荆棘密密层层,即便是想钻只狗出来也不容易。左边的茅草虽然才过半腰,但是眼睛能辨清的范围不超过5o米,再远处即使是藏了千军万马,走在道上也无法看见。 “听着,别叩头了,大家向后退。看见刚才走过的那个凹坑了吗?都躲进去,然后把沟边上的草割掉。”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在后世人人都知道,眼前这一出戏有点像孔明老兄的装神弄鬼,彭磊同学就好像是吞了萤火虫,肚子里亮堂堂的。 那个凹坑他们刚刚走过,就在身后10多米处,其实是小道左边的一条浅沟,估计是大树老死之后,树根拔出泥土形成的。 第255章 经过雨水的掏挖,沟的最深处超过1米,宽有近2米,长有6米出头,足够他们10个人藏身的了。 在大家的眼里,他们的彭大首领也是神! 执行命令不折不扣,动作还真tmd麻利,把最近练出的身段全部用上了。连滚带爬地躲到沟里,学着彭磊的样子,挥剑拼命地割草,很快每人就都有了一大捆,于是浅沟上又有了一道半米高的茅草墙。迷信有时候也有好处,至少可以少费口舌。梁聃他们紧跟着彭磊,直到彭磊停下来喘气时,才一个个趴下来问原因。 “彭公,这是为什么?” “如果真的是妖魔鬼怪,不会只闻其声,不现其形的。再说了,如果鬼神想害我们,我们跑也没用,还不如留在这里。nnd,肯定是人在装神弄鬼,我倒要看看,那些没胆的强盗都是些什么人。” “彭公英明!鬼神现身时常常伴随着阴风,可是现在动静只是在远处,确实可疑。” “我们去把东西搬过来。”听梁聃和彭磊这么一说,那些个车夫、挑夫也都不抖了,瞪大了眼睛,七手八脚地就想往坑外爬。 “别动,听我的号令。那些人肯定是会来拿东西的,我们有两把弓,你们给我瞄准了射,不许脱靶。”彭磊的心渐渐融入了这个战场,眼前好像又见到了那晚的火光,还有竹女和绢凄惨的呼叫——谁想阻止老子复仇,谁tmd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些装神弄鬼的强盗不管是不是巧遇,让老子遇上了,那就是他们倒霉。 树林中的树还在摇着,号角声也没有停下来;那边的草丛中,烟雾一股股冒起,连刚才走过的道边好像也有地方在冒烟——这是狼烟传信,真tmd聪明,已经用到这么现代化的通讯方法了!或许是得到后面的消息,没有见彭磊他们跑回,草丛中和树林里的动静更大了,甚至还有女人压抑的哭泣声。不过那些扮神的人显然是不知道今天从这里走过的一位是从几千年后过来体验生活的,这些声音对彭磊根本没有用,只有梁聃他们在渐渐丧失冷静,抓着弓箭和宝剑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梁二,给我冷静点,这不是什么神鬼,是有人在装神弄鬼。”这个样子怎么射箭?彭磊不禁微微皱眉。求人不如求己,古代人的心理素质太差了,看来以后这种远距离进攻的武器自己也要学。 “快听,那边有人在过来了。”草丛中那些怪声在渐渐平息,好像有人在分开茅草往小道上过来,“希嗦”的声音越来越响。不多一会儿,三、四个人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遗留在道上的东西旁。 “大哥,他们人不见了,东西还在。” “别说话,快将东西搬走。” 还真是强盗!梁聃又恢复了状态,想想刚才自己的狼狈,把所有的羞愤都发泄到了弓箭上。彭磊刚刚下达射箭的命令,他的箭就连珠射出,十几米外连着响起四声惨叫,露头的四位一个也没有跑掉。 “好,就这样射。鹊岩,你注意后边。”鹊岩是另一位带着弓箭的,好像是从有羽族过来的。 草丛中一阵骚动,再也没有“叽叽”的怪叫声了,是一声声惊恐的怒骂,好像还有人在问候“鸟人”的祖宗。彭磊身边的男人没有经验,一听人家在骂自己偶像的先人,那怎么行!亮起嗓子就叫了起来。 “靠!你干什么?让他们去骂好了。本来他们还不知道我们躲在这里,你tmd这一叫,不是全暴露了吗?”彭磊差一点拔剑将身边这位冲动的仁兄给剁了。 “这、这……他们在骂彭公。”那人也知道闯祸了,缩倒在坑里,悔得差点用剑割自己的脖子。随着他的喊声,天上飞过一片暗影,几十支竹矛破空而来。 “靠紧了,用草垛护住自己。”彭磊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攻击,幸好这个年代没有大威力的火器,不然草垛还没法子做盾牌用。不过他的这个命令很多余,他手下的这些个家伙反应还真是不慢,一个个把自己护得好好的。而且攻击来自一个方向,这几十支竹矛虽然准头不错,但是也只是在坑沿插了几排,连人毛也没有伤到一根。 这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彭磊吩咐,十个人迅速聚拢,就用刚才人家送过来的竹矛做支撑,把草垛垒成墙,这样四周都护住了。刚才在身后也有狼烟升腾,说明来路上也有人家的埋伏。他们这边刚刚做好防护,第二场竹矛雨又下了,这次连身后也有零星地飞来。不过他们过来处的那些埋伏者可能还不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三个男人是冲到路上投矛的。也就是二、三十米的距离,他们投出的矛才刚刚刺中草垛,鹊岩的弓弦也响了。这家伙的箭术竟然不输于梁聃,用的虽然是竹箭,但是一支连着一支,三支箭一口气射完。一支咽喉、一支小腹、一支右胸,后面的三位也完了。 又是一阵竹矛,那些个强盗也是脑筋不转弯的家伙,都快将茅草堆插成刺猬了,还在这样无用地飞标枪。从标枪的密度来看,估计有三、四十人,要是在空旷的空域,虽然自己这边只有十个人,但是这些个强盗根本不放在彭磊的眼里。有了那晚杀人的经验,彭磊早就对自己的战斗力重新评估了。可是现在不同,那些人隐在暗处,他们还有大威力的暗器。 “箭省着点。你们猜猜,他们每个人都会准备几支竹矛?”这点也很重要,只要对方暗器用完,近距离的格斗谁怕谁啊。 “这样的竹矛,每个人带上五、六支不成问题。”这是大家研究后得出的结论。 “有人带五支,有人带六支。”鹊岩的方向上有三个标本在呢,那些个倒霉蛋才扔了一支竹矛,其余的都还背在背上。 “也有人是不带矛的,你们看,前面那些个人就带着弓箭。”大家都变聪明了。 “要想办法让他们把标枪都射完。”彭磊正在自言自语着,对面埋伏着的人也在动着同样的脑筋。他们那边已经伤了七个,这是绝对不能忍受的,彭磊他们的弓箭也是极大的威胁。突然间喊杀声震天而起,|奇^_^书-_-网|竹矛如雨而下,茅草飞快地向四下分开——开始猛攻了! “注意,三个人一队,互相掩护。”这样的战术平时练得很多了,不过训练场上的气氛怎么及得上真正的战场,除了梁聃还算冷静外,其余的几位都在微微地发抖。 “把箭射完,快!”趁着竹矛雨的间隙,彭磊几个翻滚冲出了掩体——手下的这些兵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得给他们做个示范表演。 掩体外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矛草早就被割光了,彭磊几个翻滚,人已经到了矛草的边缘。减掉了那身肥肉真是很爽,要是在以前,做梦也不可能连做这么七、八个前滚翻。梁聃和鹊岩两个很是听话,弓弦声都快连成音乐了,箭就像是衔着尾巴在飞,一支接着一支地射向有声音的地方。效果还真是不错,惨叫声不断地传来,这伴奏也很合拍。 彭磊最初的估计并不准确,,天上的矛雨下完之后,从草丛里冲出的强盗竟然还有三、四十个。若是加上刚才中箭的,还有那边隐在树林里装神弄鬼的,这帮拦路抢劫的强盗或许有近百人。nnd,差不多能赶上鸟族一半的军力了!不过彭磊根本不让他们聚成队形,那些人刚刚从草丛中钻出,他的剑就贴上了别人的脖子——这个年代杀人是不用偿命的。 南拳的速度,太极的柔巧,在战场上是最好的护身符。彭磊今天并不是那晚的拼命,这帮强盗出现时是散成一大群的,这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了,各个击破,顺便做示范。宝剑一搅,一支长矛飞上半空,随着彭磊的回身,那位任兄的脖子上开了一道血口。身形一挫,架开两支刺向胸口的竹矛,宝剑顺势下落,一位仁兄捂着小腹倒下,另一位还没有退开,彭磊吐气开声,左拳重重地击在他的胸口。胸骨碎裂的声音十几米外都能听得见,那倒霉蛋一声闷哼,口中狂喷血水,人平飞出三、四米,把另一位也差一点撞倒了。 第十六章分道 转眼之间就干掉了三个,坑里还在射箭的梁聃他们看得热血沸腾,竟然箭也不射了,嗷叫着冲到彭磊的身边。不过看人挑担省力,自己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些个强盗显然也是受过训练的,此刻杀红了眼睛,玩命地往上冲,一瞬间的功夫,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了几道伤口。阵地战容不得半点投机取巧,谁的速度快谁就占便宜,彭磊要他们苦练的基本功这时终于用上了。 南拳的精华全在一个快字,据说曾经有位拳击高手全世界摆下擂台,这位老兄的记录是在一秒种的时间里击出七拳半。消息传出,世人皆惊,偏偏在华夏被辱骂成“病夫”的那帮人不屑一顾。在某个武林人物的聚会时,有人以此标准来吹捧西洋拳术,当时有位脾气火爆的仁兄忍不住了,眨眼的功夫,也就是0.9秒的时间,单拳就在一板豆腐上留下九个拳印。据说这是南拳中很普通的一脉--洪拳,把所有崇拜西洋拳击的人都打懵了。不过那个时代只要是洋东西都是好的,那些人不甘心,又抬出东洋人的剑术和腿功。当时一位谭腿高手飞身跃起,等他落地时,旁边一棵大树的树身上出现七个深浅一致的凹坑,这是中华武术中有名的无影腿! 彭磊在学武的时候,那个故事师傅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因为那位拳打豆腐的高手是彭磊师傅的师叔。碍于当时的身体条件,彭磊当然是学了个半吊子,但是理论知识是不少的,自己做老师时也就严格要求了。 第256章 梁聃他们表现得还不错,虽然初学乍练,但是动作已经有了“快”意。这一刻战场考试基本及格,对方有战斗力的人也只有三十多个,一小半都在围着彭磊“嗷嗷”叫,他们这边最多也是以一对俩。转眼的功夫,地上又躺下了十几个,其中有一半是彭磊干的。 最近这段时间,彭磊的功力突飞猛进,出招的速度当然也快了许多。那些强盗被血水冲昏了头,一个接着一个地往上冲,不过即便是彭磊比他们晚出手,短剑也是先刺入对手的喉咙。 “住手!你们tmd真不要命啦?老子还不好意思杀了!”看见那些个家伙还要不顾一切地往前冲,彭磊同学眼也红了,跳开一步,扬剑吼道。 终于清醒过来了,那些不要命的顿住了脚步。就这一眨眼的功夫,旁边又响起几声惨叫。 “饶命!”本来是昏头了,这一看,谁还有力气举剑啊!只见对手才十个人,此刻都还立着,大多数都只是受了点轻伤,不过一身的血迹让人有点惊心。再看自己这边,还站着的也就是十几个了,虽然人数好像还占着优,但是……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在这里装神弄鬼?”这条道上一年四季也没有多少的人走过,只有在赶集日才会热闹一点,这些个强盗也太没有脑子了,挑选这样的地方抢劫。 “我们……鸟人饶命啊!我们是奉命行事,只是不让人从这里过去。” “靠!居然认得老子,你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奉了谁的命令?”事情好像有点复杂了!这帮人居然不是强盗,只是在这里设卡拦人的。为什么?什么人的主意? 这硕果仅存的十几个强盗已经全无斗志,此刻都趴在地上发抖。彭磊问一句,他们答一句,不敢稍微迟疑。原来他们都是丰族人,领命令在这里值班还不到10天,领队名叫川原,好像没有和大家一起冲锋。 梁聃他们也在听,本来以为是一群流寇,谁知道却是丰族的人--这下子好像闯大祸了!这条道虽然荒僻,但毕竟还是丰族的地界,这在丰族的地界上杀了丰族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性质! “彭公,怎么办?”好像也没法灭口,人家早知道拦的是鸟族的鸟人了,而且漏网的不是一个两个。 “不管他,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彭磊也是无奈,虽然知道丰伯有意偏心竹山葛成,但是脸皮还没有撕破,表面上大家还是客气的。然而这件事……如果丰伯借题发挥,那确实是很麻烦。问题还有,据这些投降的人说,前方十里还有这样的埋伏。 “彭公,还去不去?”虽然打了一个大胜仗,但是第二次不会有这样的战果的,傻子都明白这个道理。 有熊族是一定要去的,但是怎么个去法要重新斟酌,现在审问俘虏要紧,必须尽量多地知道丰族的动静。让彭磊感到欣慰的是,这十几个俘虏大多数是无产阶级,他们被彭磊同学杀怕了,有一大半竟然要举手投降。据他们说,鸟人的贤名早就在外面流传了,他们一直很羡慕。 这个时候彭磊可不敢收人,虽然很想要。而且这个年代,族间的纷争中被抓的就沦落成胜利方的奴隶,比牲畜都不如,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投机。 叹道:“你们看见鹊岩他们的勇猛了吗?他们在几个月前还是和你们一样的凡夫,现在却是万夫莫敌的勇士了。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们,这样的勇士我有近千人。我们鸟族和白浪的鱼族已经正式结成同盟,我们的仇人是竹山葛成。丰伯英明,象乙勇武,我不知道丰伯是怎么想的。你们在这里设卡拦劫,是要阻止熊伯对我族的支援,是不是?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北方的柏灌国的大军已经侵入到有熊族的领地,随时都会侵入这块我们世代生息的家园。告诉你们也无妨,凭鱼凫两族近千勇士的实力,杀那葛成小儿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和熊伯有约,是要共同抗击即将南下的柏灌国的大军。丰伯虽然是英雄,但是被小人蒙蔽,竟然想将全族南迁,放弃这生息了千年的家,这个你们肯定是不知道。这个非常时期,我族确实是很需要勇敢的战士的,但是现在我不能要你们。” “为什么?我们都听说过竹山和鸟人的仇恨,我们也愿意成为鸟人麾下的勇士。”连原先几个没有表态的家伙都踊跃投降了——彭磊同学透露的消息太惊人,丰伯竟然想迁族;鱼族和鸟族联合了,竟然有一支千人的军队。这还怎么斗啊?眼前的十位煞星就将他们近百人的小队杀得全军覆没,若是对面是百人、千人,或许连神都能屠戮。 “如果你们到了我的旗下,我相信你们都能成为梁聃这样的勇士,不过现在不行。你们放心,我不杀投降的人,我族的子民都是兄弟,不管他是怎么过来的。你们如果想成为鱼凫族的一员,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现在你们回去,可以将我说的话告诉亲朋好友。”不管那些人怎么真诚,彭磊还是将他们赶走了。草丛中还有许多箭伤的,刚才这一阵拼杀,也有受伤的人还留着一口气,若是救治及时,或许能保住性命。 看着那些人恋恋不舍地离开,梁聃小朋友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彭公,这样放他们回去,或许反而是害了他们,丰伯说不定会拿他们泄愤。我看这几位都很真诚,他们看彭公的眼神充满了敬畏,他们都很年轻,正是我族所需要的,彭公怎么就放弃了呢?” “放心,他们带了伤员回去,丰伯不会马上治他们的罪。而且,你看他们对我们鸟族充满了渴望,对鸟族的勇士充满了恐惧,我要他们将这种恐惧带回他们的族里。” 彭磊现在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三国》里的故事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闪过。据说孔明七擒孟获的时候,后面几战老孟的部队听见诸葛亮的名字就溃散,根本不用打。善战者夺人志,下战者戮其身,彭磊同学忍不住就想要活用一把。 “彭公英明!”在梁聃的带领下,其余的八位同学也七嘴八舌地开说他们能想起来的赞美的话,估计此刻彭磊同学的臭脚丫他们都愿意舔。 “好了,别废话,我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你们马上收拾东西回去,让白浪多建一些房子,准备接收从其他地方来投奔的人。nnd,我族地少人多,光靠抓鱼是不行的。丰伯糊涂,那就不要怪老子不义,春耕前我们一定要灭掉竹山,让白浪做好准备。丰伯在前面的道上还设有埋伏,我们人多反而不便。”在梁聃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彭磊吩咐道。 梁聃大吃一惊,捂着屁股蛋,一脸紧张:“彭公想独自去有熊族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只要绕走丰族的腹地就可以了。过了前面那座小山就是有熊族的地盘,我一个人走也不会走迷路。你们快走,刚才我们遣走的人回到族里后,丰伯肯定会派人来此地侦探,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彭磊根本不容大家多说,率人往回急赶二、三里,然后取了一些本来想作为礼物的食物和调味料带在身上--虽然路不远,但是绕道而行,还要寻找人家守卫的间隙。就好像是未来的特种部队,或许要潜伏下来等机会,吃的东西当然是不能少的了。 做领导真的很难,太凶了可能会疏远和下属的感情,但是如果太和气了,手下执行起命令来可能也会感情用事。彭磊同学平时对梁聃他们就像是弟兄一般,此刻彭大首领要一个人去冒险,梁聃是说什么也不答应的。用他的话说,如果他就这样回去,非被老头子劈死不可。于是最后只能兵分两路,梁聃陪着彭磊去有熊族,鹊岩他们其余的八位回家。 去有熊族的最近的一条道不能走了,绕道走可能要多走三、四倍的路。丰族占据的这片地方有两个大湖,其中的一个正在鱼族和有熊族的中间。这里河道密布,只有偶尔的几个地方有独木桥,村与村之间有的也是走不通的,需要渡船摆渡,所以丰伯想要隔断有熊族和南方诸族的联系很容易,只要守住那一条道就可以了。 丰伯这次征召守小路的人手大多数是附近几个村子的,入夜时分,村子都乱了起来。一日之间就有数十人的死伤,那是这些百姓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人心慌慌,恐惧已经在人群中蔓延,还真的有连夜搬家的。流言可畏,传说已经变成这样的了:鱼族和鸟族联合,要杀竹山葛成,鸟人甚至在天神处借了3千神兵;丰伯被葛成的妖言蒙蔽,竟然欲联合竹山与鸟人为敌;据说有熊氏的熊伯因为北边有强敌骚扰,又不堪难民的负担,所以和鸟人联合,借那3千神兵抗御外敌,同时也要抢夺丰伯的土地。传言似模似样,像真的一般。 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很靠近有熊族的地界,梁聃趴在一处沟里狂喘,然后是拼命地笑。刚才在前面的一个村子,本来已经过了,可是这位梁聃小朋友耳朵好使,居然被他听到了几个早起的妇人在谈论鸟人彭磊。据说鸟人彭磊长得青面獠牙、虎背熊腰,说话声若擂鼓,眼中常常会冒出血色的光。更有甚者,居然说鸟人长着一对巨大的翅膀,他的两条腿其实是巨蛇的身子,几十丈的距离眨眼就能越过。 “彭公,丰族的妇孺已经将你和熊伯之妹凑成一对,甚至在猜想你们的子女会是什么样子的。”梁聃忍着笑一路急跑了3千米,害得彭磊以为他被狗在追。 “靠!传言本来就当不得真,也只有那些没有见识的愚民相信。nnd,说不定那熊妹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个样子,脸上长满黑毛的女人老子还没有见过呢!” 第257章 彭磊只有苦笑,虽然听说过有返祖现象,有猴娃、狼孩什么的,但是还真是没有亲眼见过。比较起对鸟人的传说,所谓的熊女多半也是谣传。 第十七章惊起一窝猪 穿林跨溪,穿村越寨,这一整夜他们俩几乎没有停过。天光大亮之后,他们这一身的血迹就有点触目惊心了,身上的泥尘草屑也掩盖不了。今天还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久阴之后的太阳,亮得让人感到有点眩目。草叶上的淡霜在不知不觉中化开,沾湿了鞋袜、裤腿,害得彭磊同学不由自主地怀念他的那几双名牌运动鞋。 前面坡地起伏连绵,疏林渐渐成片,裸露的大块岩石也变得很常见。一条小溪从林中蜿蜒而出,在稍远处汇成一个几千亩大小的小湖,又辗转流向远方。让彭磊和梁聃吃惊的是,湖面上竟然有十几条船筏,好像正在撒网捕鱼。 从他们站的这小溪边看去,只能见到小湖的大半,溪水的对面是一道隆起的土坡,坡上杂树丛生,到处挂着红艳艳的野果。这个地方梁公在彭磊的地图上标出过,就是丰族和有熊族的接界处,湖边有一大片的沼泽泥滩。四周土岗起伏,难得有几处平地,坡上大多数是没法成材的杂树,连野兽也不多,所以丰族和有熊族都对这里不感兴趣。前些年梁公在这里走村串寨时,这无名的小湖边还没有人烟。现在居然有人在湖中捕鱼,说明肯定有人在湖边居住,而且人还不会少。 “梁二,你估计一下,他们是哪一方的,有熊族还是丰族?”坐在溪边的一块岩石上,彭磊问道。初升的艳阳下,所有的一切都在闪光。湖水波光粼粼,仿佛是一池破碎的镜子,光影里,湖面上的船和筏也好像镀了金的玩具。 “彭公,再向西北十里,那边就是大片的原始森林,有熊族的人大多数住在林子的边缘。往西往北,山峦连绵,少有平地,正适合有熊族和有羽族这样的狩猎村族。我知道有熊族中种粮维生的人不多,捉鱼为生的更少,所以这里虽然鱼多地肥,但是也一直没有人在湖边定居。这里可耕种的地不多,距离附近村寨虽然不远,但是路不好走。至于丰族,他们更不会来这里了。他们那边地广人稀,可开垦成为良田的地方还有无数。” “说得有理,不过我认为很可能是有熊族的。想想,他们那边接受了许多的难民,难民是什么都有的,这里很可能是熊伯安置难民的地方。” “彭公,我们要不要过去?从这个小湖到有熊族的大村有四、五十里,我们沿这条小溪走,傍晚时分应该能到了。”如过按照直线距离算,他们其实已经走到了有熊大村的西北,这一刻是要走回头路了。 “过河,我们两个多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我是走不动了。我们到对面去,最好能讨得一碗热汤。”彭磊其实是另有打算,想想梁公一家,也是逃难出来的,同样的道理,逃难出来的人中说不定是藏龙卧虎。 “可是,我们这个样子……” “还真是的,你tmd就像个叫花子。”彭磊转头细看,忍不住哈哈大笑。 梁聃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不住发笑:发髫散了,头脸满是尘土;衣服裂了,棉絮在到处探头探脑;出门时特意穿的新衣,此刻斑斑的血迹特别醒目;偏偏身上还背着一把制作精美的大弓,箭壶里还有半壶的箭,却是两手空空;腰带上插着的短剑也很刺眼,剑鞘是用蟒蛇皮制的,吞口处还镶了宝石,一看就是好剑。回过头来端详自己,比梁聃好多了,至少衣冠还是端正的。 寂静的清晨,只有鸟雀在肆意地欢叫,他们刚才说话也都是压抑着声音的。彭磊这一声狂笑,把梁聃吓了一跳,身边的草丛中也是一阵乱响,竟然有一只野鸡扑楞楞地飞出。 “梁二,干脆你射几只野鸡野兔,我们到对面去换几碗热粥吃,怎么样?搞点血在身上,还可以掩人耳目。” “好,看我的,不过白天野兔不好找。”梁聃答应着,弓箭已经执在手中,蹑手蹑脚地摸向刚才野鸡起落的地方。 彭磊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日出。杀人的本事梁聃不如他,这打猎是10个鸟人也不如一个梁二。耳中传来清越的弓弦声,紧接着是梁聃的惊叫——这家伙大惊小怪的,难道射到了一只天鹅?回头看去,只见梁聃同学正在没命地狂奔,左手执弓,右手竟然还拿着剑。在梁聃的身后,一团黑影紧紧跟着,呼呼的喘气声比梁二的呼叫声还要刺耳。 逆着阳光,看出去模模糊糊,一下子也看不清那黑影是什么东西。眼看着那黑影比梁聃同学跑得快多了,人家是长着四条腿的。不多一会儿的功夫,已经追到了梁聃的屁股后面,彭磊也终于看清楚了——乖乖,竟然是一头大野猪,看样子可能有五、六百斤重。 梁聃这一阵发力急跑,脚下连磕带绊,已经连救命都叫不出来了。这时野猪的獠牙也已经拱到了他的屁股,还算他反应灵敏,趁势几个翻滚,不过屁股好像已经着了道,再蹦起来时是一拐一拐的了。 据说有经验的猎人都是情愿斗熊,也不愿意遇到野猪。这野猪凶悍不输于壮熊,韧劲却比熊强得多了,遇上就是生死相搏。彭磊乱七八糟的书看过很多,这方面的知识也不少,以前在山里郊游时也常常被人警告过。凭良心说,现在心里是怕怕的,恨不得也是拔脚狂奔。可是,不能丢下梁聃不管哪! 急冲而上,让过慌不择路的梁聃,短剑横撩,野猪皮糙肉厚的左臀上开了一条血槽。野猪吃痛,猛地刹住脚步,血红的眼珠紧紧地盯着慢慢移动着脚步的彭磊。猛地一声嚎叫,四蹄腾空地向彭磊扑来。彭磊扭腰跃起,扬起宝剑照准了野猪的脖子。谁知这猪猪也能空中转体,身子猛地向下一沉,血盆大嘴竟然咬向彭磊同学的裤档。 “彭公小心!”梁聃狠喘了两口,猛地拉弓搭箭,射向彭磊的身后。草丛中一道黑影扑出,竟然又是一只野猪,虽然比先前这只小一号,但是粗略地估计也该有两、三百斤重。 “靠,真tmd下贱,竟然咬老子这个东西。”彭磊并腿扭腰,右脚在猪头上一撞,人就势跌出。短剑斜插,一下子将野猪的脖子横着穿透。杀猪的人都知道,枪打猪头,刀刺猪胸,要么打断它的神经,要么刺破它的心脏,否则这野猪伤而不死,比未受伤时更凶。 野猪一个趔趄,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哀嚎,猪头一甩,立足未稳的彭磊只能做滚地的葫芦。身边弓弦声响成一串,好像从后边跟过来的野猪不止一只似的。不过彭磊现在也顾不了身后了,大野猪的臭嘴已经到了眼前,臭臭的唾沫和着血水,如下雨似地往彭磊的脸上喷。这个时候彭磊心中反而没有恐惧了,双手轻撑,做了一个平生做得最好的鲤鱼打挺,趁野猪还没有回转身,一口气猛击出八、九拳;野猪被打得晕头转向,彭磊趁机探左手斜抓住猪耳,右侧步肩撞手带,借着野猪的冲势,五、六百斤的野猪竟然被他带得凌空飞起,重重地摔出一丈开外。不等野猪挣扎起来,彭磊双手云动,右掌轻轻地按上猪头。那野猪惨叫一声,四蹄乱抖,嘴里血沫狂喷,终于起不来了。 抹了一头的冷汗,彭磊终于有时间关心梁聃同学了。这家伙竟然还在射箭,就在他身前十几步远的地方,一只野猪就像刺猬一样躺着,身上至少有十支箭。梁聃现在射的是彭磊右后方,那里竟然还有一只,只不过梁聃的箭都插在猪的厚背上,那野猪正在向射箭的人狂奔。 “梁二,老子让你射野鸡的,你tmd怎么去惹野猪了?nnd,还闯到猪窝里去了。”彭磊忍不住要骂。刚才真是好险,若不是自己到了古代后身手长进了不少,太极的内功也突飞猛进,今天说不定就栽在那野猪嘴里了。大仇未报,如果就这么死了,有何面目去见竹女和绢! “彭公救我!”梁聃根本没有空回答彭磊的不满,突然扔掉手中的弓,绕着圈向彭磊跑来——才半壶箭,大半都给了先前的那只猪猪,这一刻弹尽粮绝,当然只能跑了。 这只猪比先前的那只小一些,不过好像比梁聃射倒的那只要大一号。彭磊不敢大意,短剑被猪压在身下,这一刻也取不出来,看来只能再一次用空手碎石的硬功夫了。趁野猪跑过自己身边的当口,伸腿轻撩,那野猪差一点被绊倒,于是血红的眼中抹去了梁聃的影子,改成张牙舞爪的彭磊了。 后世在人间传说的鸟人空手搏杀野猪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当时西风正紧,鸟人散乱的头发被风吹得平飞起来,就好像是狂风中的树梢;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阳光斜照在鸟人的脸上,鸟人的脸好像是在闪光;那只野猪有几百斤,三、四个壮汉才能抬得动,当时野猪受了箭伤,正是野性狂发的时候,鸟人的同伴已经吓晕了;为了救人,鸟人挡在同伴的身前,只是左手虚抬,那只大野猪就摔了个大跟斗,然后又摔,直到最后摔死。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彭磊侧身闪过野猪的冲刺,左手顺势抓住了它的耳朵,借势一托猪腰,用的是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野猪飞出去又爬起来,爬起来又摔出去,同样的动作彭磊同学做了七遍。最后那野猪也不是摔死的,而是梁聃同学一剑封喉,送它归天的。 小河不宽,土坡不高,野猪的惨嚎惊天动地,已经惊动了那边人了。彭磊喘着粗气指着梁聃的鼻子吼叫的时候,溪边已经转出好几个人来,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 “这下好了,也不用掩饰了,满身都是猪血,脸上都是猪猪的口水。 第258章 我说梁二,你小子没有脑子啊,竟然敢去惹野猪,一惹还是一窝。nnd,等会儿我们不要露了身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呢。我现在叫苗石,你tmd也换个名字。”彭磊狠狠地吐着唾沫。 “彭公……不、苗、苗哥,我也不是故意的。我确实是射了一只鸡啊,谁知道那鸡跑猪窝里去了。”梁聃满脸委曲。 “好了,总算没有被你害死。妈的,这猪够大的,要是能拿回去就好了。干脆我们到对面村里去煮肉吃,话说在前头,老子今天只吃现成的。” “彭……苗哥,我烧的肉哪有你烧的好吃。”梁聃谗着脸说道。 “我不管,你tmd学了这么久,我就不信你比这猪还笨。这是给你练习的机会,不要不知道好歹。他们过来了,记住,不许乱叫,老子的名声好像大得很,说不定他们就听说过。要不,你干脆就叫猪头吧。” “我情愿叫木头。”眼前的三个黑猪头都是够恶心的,梁聃听彭磊让他叫猪头,那怎么行?临时的也不行。 “靠!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这么认真干吗?你去招呼人吧,我要去洗把脸,这猪的口水太臭了!”彭磊强忍着恶心,也不顾这初冬的河水刺骨地寒,将脑袋浸在水里一分种后才抬起头来狂喘。 第十八章小湖村 溪水并不浅,那小溪对面的人都是绕道上游过来的。上游半里不到的地方,一处水面特别窄,还架着原木作桥梁。 彭磊现在好怀念家里那热汽腾腾的澡盆,若是此刻能浸在热水里,那一定是绝美的享受。刚刚过去的这一天一夜,身上大汗连看小汗,好像没有一刻停过。偏偏白露mm关心男人的冷暖,从贴身的裤头到外面挡寒的棉褛,一件也不许少穿,而且都得换新的,所以彭磊同学比别人更不怕冷,当然出的汗也更多。此刻心情放松下来,只觉得身上好像有千百只虫蚁在爬,别提有多难受了。 “……苗大哥,有人想要这几头野猪,你看怎么样?”梁聃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请示。 对岸的人连跑带跳,最快过来的几个正围着三头野猪评头品足,脑袋好使的已经和梁聃谈起了生意。刚才他们这边的动静太大了,此刻小河对面已经聚了许多的人,有的人不愿意走独木桥,一小会儿的功夫,小溪里甚至有了好几条竹筏。 和野猪搏斗的地方距溪边不远,但是溪边乱草杂树不少,河对面的人当然不可能看清细节。野猪身上触目惊心的箭矢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梁二先生那张精致的强弓,那把包装精美的短剑,还有那身千疮百孔的棉袄,梁二先生理所当然地就是杀猪英雄。搏杀这么大的野猪并不比搏杀一头成年公熊轻松,更何况是三头野猪。 “木大英雄是哪个村的?我家主人对英雄很景仰,不知英雄是否愿意屈尊相交?”说话的是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是最早跑过来的几个人中的一个。他的那个主人却是乘竹筏过来的,脸皮嫩得很,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子。梁聃和彭磊商量了一阵怎样处置这些个猎物,还没来得及和刚才出价的老兄谈判,有人已迫不及待地要和他交友了。 彭磊已经和梁聃约定好了,今天所有的事由梁聃全权处理,所以梁聃被人围着的时候,他还在仔细地擦洗身上野猪的血沫--和古人打交道的经验,彭磊同样没法和梁二比,干脆就什么都不管,乐得省心,反正这三头猪也是意外之财。 梁聃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过此刻也被众人瞻仰得老脸发红。这个年代是朋友越多越好,有人主动结交,当然是不能冒然回绝的。赶紧放下生意,随着中年人去见那位叫芹的小朋友。 “木兄真是英雄,我们在远处见到兄台和猪搏斗,心里还在替兄担心呢。想不到,真是想不到,你们竟然杀了这窝猪。”芹的大眼中亮着水汪汪的亮光,拉着梁聃的衣袖道,“我平生最钦佩兄长这样的大英雄,兄长一定要去我家做客,让我帮兄长把这三个猪送回家,兄长也可以拿到对面村上去卖掉。” =奇=“小芹,你这小子真贼,老子想赚一点小便宜也不行。哈哈哈,木兄弟真是英雄了得,我方乞也是佩服得很。来来来,大家别看热闹了,把猪抬到筏上去。今天我一定要这头大猪,我请客,我们全村提前过年。” =书=最早提出和梁聃做交易的家伙一脸的络腮胡子,长得很有个性,有点像画报上的猛张飞。此刻哈哈大笑着,不管梁聃是否同意,指挥着人把猪往竹筏上移。猪太重了,还真是不容易,有两位老兄甚至差点掉进水里。 =网=梁聃找出他射杀的那只野鸡的时候,彭磊同学也终于洗好了他的脸。不管怎样洗,身上这套新衣服肯定是报废了,猪血混着人血,即便是用超强去污的洗衣粉也不可能还其本色,更不要说这个年代连光荣肥皂也没有。不过这三头大肥猪应该能值些钱的,至少能换回两套棉衣吧。 一大群人簇拥着梁聃,彭磊只能默默地做跟屁虫,谁让他的衣服上没有一个破损的地方了。梁聃有点不好意思,彭磊却是心安理得,没人注意的时候还能掏些肉脯、锅巴补充能量。不过做英雄的待遇就是不一样,那些人也真是有点势利眼,第一批过河的筏子上竟然没有彭磊的位置。看梁聃尴尬地在竹筏上挣扎,彭磊挥手让他先走,自己找身边的人搭讪。 “大哥,这里什么时候有人住了?前几年我来过这里,很荒凉的。” “唉,我们都是逃难过来的,又没有本事打猎谋生,熊伯就把我们安置在这月牙湖了。也是今年人才多出来的,前些年只有很少的几户。” “原来是这样,我竟然没有听说过此事,真是惭愧。”彭磊心中彻底放松了下来,看丰族的动静,至少可以确定,熊伯还没有投到丰伯的阵营里去。 “熊伯英武,但愿他能挡得住北国的大军。有熊族有尊驾弟兄这样的英雄人物,我们的担心真是很可笑,请苗兄不要见怪。”那个和彭磊聊得起劲的家伙也是30岁左右的年纪,虽然穿着朴素,但是谈吐优雅,真的不像是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 “惭愧,我们也是情急拼命,差一点就被伤了,哈哈哈。”彭磊谦虚着,终于也等到了竹筏,不过等他到了河的对面,梁聃的影子也找不到了。 “哈哈哈,苗兄不用急,一定是被小芹请去了,我带兄过去就是了。”那个和彭磊很投机的家伙叫石琅,笑着说道,“小芹虽然年轻,却也是勇武过人,连方乞那家伙也不能胜他。听说他们在逃难的路上曾遇上柏灌国的大军,不过他们一家人个个勇猛,所以有惊无险,平安地逃了出来。” “是吗?在下见识太少了,北方的战乱只是耳闻。我看这位小芹身材纤瘦,想不到竟然还是个英雄人物,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熊伯绝对不会放弃这片家园,有各位勇士相助,即便是天上的魔兵也不能让我们屈服。”彭磊突然间觉得语言匮乏,于是又搬出了一大堆现代词汇。 “苗兄谈吐不凡,身量魁伟,在下怎么没有听说过苗兄之名呢?我曾见过熊汗,神采好像并不能胜过苗兄,熊伯麾下真是珠玉无数啊!此地水草丰美,民风淳厚,我们实在是不想再流浪了。柏灌国连年征战,赤地千里,民不聊生,和下羌国的战事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他们若是南下,只要一击不胜,必将两面受敌。其实这么多的人逃难南下,甲芒的大军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不敢。熊伯若有决死之心,我们根本就不用担心的。” “石琅兄一定是个不凡的人物,熊伯怎么不将你留在大村?”彭磊使劲地揉眼睛,把身边这位身高不足165厘米,留着短须,腰上挂着短剑的家伙重新打量了n遍。 “哈哈哈,村夫妄语,苗兄不要见怪。请!”石琅笑着将彭磊引过土坡。他们两个不紧不慢,已经是落到最后了。 转过土坡,一道顺着土坡用乱石泥坯垒起的高墙跃入眼帘。这墙已经有城墙的雏形了!高近三米,厚也有半米多,墙上还有方形、圆形的孔。高墙里面的村子更是不同凡响,房子都是竹木搭起的,甚至还有几栋楼房——本来彭磊一直以为他们鸟族的房子是最现代化的,梁公的见识再加上他鸟人的指点,在其他种族还住泥坯茅屋的时候,他们鸟族大多数的房子都是竹木结构的套房,也都有了采光的窗户。为了保护环境,后来搬到冲水坡的人所建的房子,彭磊还专门设计了污水管道。看眼前的这个难民营,房子的构造非常合理,大多数都有了窗和门。粗略地估计,应该有数百家人家,分散在两条人工开挖成的大水沟旁。稍远处的坡上也有少数,不过房子结构简单得多,应该是稍早期的建筑。中间一大片空地上架着几排凉棚,就像是一个小市场,此刻那里人头涌动,彭磊他们猎到的三头大猪都摆在那里。 nnd,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城了!彭磊暗暗吃惊,知道那些难民中肯定有能人。石琅应该是早就预料到了彭磊会有这样的惊叹,微微笑道:“从北方流浪过来的大多数是家财殷实的大户,曾有丰族的不肖之徒来此地打劫,为了不生事端,我们只能筑此高墙了。熊伯离我们太远,此地又太荒凉了,除了恶徒骚扰,有时还会有猛兽来侵扰,建高墙护村实在是很不得已。天下若能太平,我们怎么会这样劳心劳力呢。” 彭磊已经决心在这里留宿一晚了。一个好汉三个帮,刘备有了关、张、赵还不够,还要三顾茅庐请诸葛亮。 第259章 他彭磊既然想干一番大事,当然也得找几位能人帮忙了,一个梁公肯定是不够的。眼前这个村子里就是藏龙卧虎,石琅、方乞他们都是可用之材。拱手笑道:“在下弟兄去丰族拜访朋友,想抄近道回家的,没想到竟然能结识石兄。石兄见闻广博,和石兄相比,我们就像是井底的蛤蟆。不知道熊伯有没有来过这里?” “哈哈哈,熊伯百忙之躯,哪里会有时间来这里。倒是熊伯之妹遣人来视察过,曾想将其他地方的人也迁过来,可是这周边大多是沙石荆草之地,良田太少,养不活太多的人。” “熊妹?”彭磊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从石琅的语气里,对熊妹是相当的敬重,看来传言有些还是真的。叹道:“此地倒真是不适合有许多人,丰伯和熊伯都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没有人定居。以后若是有更好的地方,一定告诉石兄。” “多谢,石琅代表月牙湖村的子民先谢了。哈哈哈,在下虽然眼拙,但是在下肯定没有看错。苗兄气定神闲的态度,绝对不是等闲之辈,杀野猪的真英雄应该是苗兄才对。小芹到底还年轻,这柔情要托错人了!”石琅定神看了彭磊好久,把彭磊看得心里直发毛。突然用力一拍彭磊的肩,哈哈大笑起来。 “石琅兄小声点,猪是我兄弟两人一起出力杀的。小芹也没有看错人,我这位木老弟是个难得的勇士,搏击技术高超,箭术更是少有人能比得上。石兄说什么?什么柔情?难道小芹是女孩?”狡辩的高手都是才思敏捷之徒,彭磊这个死胖子虽然肥头肥脑,但是天资聪颖,据说智商有130。稍一愣神,竟然辨出了石琅的话外之音。 “这……在下没说。”石琅竟然也是一吓,转头四望,还好,所有人都在看那三头肥壮的猪,还有被芹和方乞等人簇拥着的梁聃。心有余悸,悄声说道:“苗兄请见谅,在下也是太高兴了,竟然露了风声。芹确实是女孩,不过知道的人不多,连方乞也不知道。他若是知道是我泄露了这个,非杀了我不可。” “这个,石兄放心,在下什么都不知道。哈哈哈。”彭磊大笑,不过对那个能和男人力搏的女孩却是要另眼相看了--这是花木兰之前的花木兰啊,名副其实的女侠客! ……清明雨,纷纷,尽是行人泪!……思念,逝去的人们! 第十九章飞来艳福 彭磊和梁聃的意思,这猪就作为见面礼了,若是主人有多余的棉衣,那换两件也行。可是石琅说的没错,这个年代就是逃难也得有实力,否则到了新地方也会穷死。 这里的主人虽然不是大富豪,但是就这样接受别人的馈赠也是不做的。有钱人和有钱人在一起,面子比钱财重要得多!猪一定要买,而且价格要公道。 月牙湖边的这个小湖村其实是由三个大家族组成的,再加上一些零星的散客,人数大概也有近千。大胡子方乞和小少爷小芹分别是两大家族里的重要人物,还有一族大多是艾姓,至于石琅,则是属于零星散客那一伙的。平时小湖村的百姓很和睦,可以说根本没有争端,稍微有的意见也都是请人仲裁、和平解决的。大家都是背井离乡的人,都知道彼此的不容易。不过今天有点不对,为了谁得到那头大猪,方乞和小芹竟然争执起来。 粱聃是当然的仲裁者,不过两位仁兄他都不想得罪,于是慷慨地把猪送人,每人一半。只不过被送的人不领情,半只也是要给整只猪的价,因此梁聃同学一下子发了大财:方大胡子送出一大块黄金,小芹给的是一套精美的熟皮盔甲。方乞已经放出风去,今天全村提前过年的,两家都有了猪肉,艾族当然也不甘落后,于是彭磊他们的新棉衣也有了着落。 三头肥猪,近千斤的猪肉,基本上是每家都能分到一大份。这也是托了彭磊的福,否则有的人是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口福的。 梁聃费尽心机也挣不脱小芹和方乞的纠缠,换上了新棉袄,不过这盔甲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穿上,甚至也不肯收下。他们梁家是见过世面的,知道什么东西贵重。这年月好的皮子不难得,一般的皮袄甚至不如一袭棉祆价值高。这熟皮的盔甲就不同了,那不是一般的牛皮,好的皮甲都是用犀牛皮制的,非常难得。至于黄金,虽然稀少,但那种金属又软又重,一般只能做玩物,所以梁聃收下时倒是很坦然的。 收了黄金、棉袄,却不要皮甲,这显然是对小芹同志的不尊重,愤怒的小芹终于想起那位木大英雄还有一个同行的大哥。彭磊和石琅话得投机,这时正在研究美食。古人虽然粮食不丰裕,却还不知道物尽其用。动物的内脏除了心、肝外,其余的竟然都丢到野地里喂苍鹰--这多浪费呀!猪的那个肠、胃、肺等等,哪个不是好东西? 好厨师不仅仅是指烧出来的菜味道好,处理原材料的本事一般也高人一畴。彭磊和石琅说得兴起,忍不住就要手痒。挽起袖口,一会儿的功夫,一付猪下水就处理完了--翻肠、剔油、冲洗,动作干净利索,看傻了边上一大堆的围观者。 “毕竟是猎人,技艺非同小可,真是佩服。”芹本来是想让彭磊评理的,但是彭磊的表演也让他有点傻眼。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正事来,“苗大哥评评理,我为什么要白拿木兄的东西。” 这丫头的眼中只有木大英雄,竟然忘了这猪猪“苗大哥”也是有份的。 “是啊,是不能白拿啊!我说木头,你脑袋真是变木头啦?刚才差一点被那东西咬烂屁股,就凭着那份凶险,换一点东西也是应该的。” “可是,我……”梁聃挠着脖子,脸胀得通红,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什么?没成家的男人真是做不成事。你也是二十出头了吧,看来应该给你找个婆娘,让你也尝尝当家的不易。芹兄弟,这皮甲我们收了,多谢,多谢!日后我们再给兄弟送一头牦鹿来,否则兄弟就太亏了。”彭磊仔细地看了小芹手中的皮甲,不住地点头,拉过梁聃就是狠狠地训斥。 不知道彭磊的哪一句话触动了小芹的神经,这假小子突然小脸微红,眼睛亮得就像通了电的手电筒。石琅有点心领神会,哈哈笑道:“木兄弟竟然还没娶妻,真是没想到。兄弟这样英雄了得的人物,那一定得配出类拔萃的女子,天底下这样的佳人还真是不多。苗兄,不知道苗兄能不能做主?在下恰好知道哪里有这样才貌兼备的女子。” “是吗?长兄为父,在下当然能作主。不瞒石兄,这小子沉迷武道,对婚姻漠不关心,我们家里人给他找的他还看不上眼。说什么好男儿志在天下,岂能耽于枕席!唉,我们家里人拿他没办法。琅兄若是有出色的佳人,在下替全家在此多谢了!我们都知道这小子是口是心非,还不是因为没有遇到出色的姑娘。哈哈哈。” “大哥!”——怎么把话题搞到那边去了?大庭广众之下,还让不让人活了?梁聃急得直跳脚。他之所以没有娶妻,倒不全是彭磊说的那个原因。这个年代,女人就只是工具而已,能生儿子就行。不过梁聃的心中填满了家仇,随时准备赴死的,不娶妻也是不想害人。他们弟兄两个,梁勇长他四岁,早就有儿有女了,梁家的香火也不用他操心。 “叫什么叫?这事我说了算,你老子那边有我呢。nnd,好姑娘很难得的,遇到了怎么能放过?把宝剑给我,我看就拜托石兄了。我相信石兄的眼光,错不了!”彭磊当然知道梁二不娶的原因,但是现在情况变了。眼看着这边十几个村族也在争权夺利,只要自己这方顺利,将来和甲芒就可能在疆场上对阵,那和做刺客是完全两回事了。将手中的短剑交给石琅,贼眼在人丛中乱瞄,当然,某些地方会多停一会儿,害得有些人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哈哈哈,这真是意外的惊喜。木头,还不快谢石兄?小芹兄弟,别走啊,我来做煮白肚、烤肥肠,这可是从鸟族学来的手艺。”彭磊一高兴,把“今天只吃现成的”的誓言也忘了个精光。 猪肚虽然有三个,但是煮熟后就只有一碟,只够每个人尝一尝鲜。肥肠就不一样了,三付猪肠足够彭磊展露厨艺。肠肺汤鲜香味美,瓦罐肥肠浓香熏人,把小湖村的头面人物们都馋得差点忘了祖宗。从鸟族学来的技艺已经如此不凡,那鸟族人烧的肉又是什么滋味呢?吃着碗里的,几乎每个人都在遐想。 “传说那鸟人能化身成人首鸟身蛇尾的样子,是上天的神灵转生,是不是真的啊?”眼前的两位既然能从鸟族学到本事,那肯定也是见过鸟人其人的。当然这样离奇的传说许多人也是不信的,所以虽然好奇,却也没人好意思问。不过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问出来,那就很自然了。 石琅拿了梁聃的短剑,果然是跑去小芹的家,于是乎假小子芹的家里一下子随石琅出来了十几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位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也是。有资格能品尝到客人做出的美食的人本来不多,有了这么些人的加入,屋里才热闹起来。其他人都是对缩手缩脚地躲在一边的梁聃感兴趣,这小姑娘却是和石琅他们一样,对美食和鸟人更好奇。 “胡说呢!即便他真是神灵转世,这肉身也是不可能变化的。”芹轻声斥道。 “二哥不会骗我吧?不会变就好,否则是会吓死人的。我将来要嫁给鸟人,听说他才是真英雄。二姐不是一直说要大英雄才肯嫁吗? 第260章 木大哥只不过是杀两头猪而已,能杀猪就是大英雄吗?”小姑娘吃着竹签烤肥肠,对芹很不屑。 彭磊同学初听到关于鸟人的传说时,心里只是好笑。那把梁公为他特制的、饮血无数的短剑剁着煮肉,欣赏着芹的热情、梁聃的尴尬,吃得不亦乐乎。冷不丁听到小姑娘说出的那句话,着实将他吓了一跳,差一点将自己的手指头割了下来。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那鸟人已经有老婆了,而且他长得青面獠牙,身上的黑毛有这么长,哪有这位木头大哥帅。”指手划脚地比划着,心里直叫“天哪”! “我叫采葭。苗大哥骗人的,鸟人公的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听说他很魁梧,也是很美貌的。我将来一定要嫁给鸟人公这样的大英雄!苗大哥肯定认识鸟人公,你一定要帮我。” “我……用得着我帮吗?我告诉你,木头和那个彭磊就是好朋友。” “是吗?”小姑娘一愣,然后一步窜到梁聃的身边,抓住梁聃的手臂使劲地摇,“二姐夫,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去见鸟人公。”刚才还对杀猪的大英雄很不屑,这一刻“姐夫”就叫得这么顺溜,真是小孩子。 梁聃本来已经饿得快要四肢抽筋了,刚刚过去的一天一夜真是紧张刺激,也特别耗体力。好不容易能补充能量了,彭磊竟然心血来潮做起了大媒,引来了一大堆相亲的人。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尴尬得不知道吃下去的东西是什么味--关键是他这身份是假的,木头这名字是假的,杀猪英雄也是假的!看彭磊吃得有滋有味,梁二的心里真是无法形容的尴尬,如坐针毡,偏偏还不敢对鸟人有意见。见到小姑娘采葭时他的眼睛倒是一亮,小妹如此,其姐可想而知,看来石琅并不是一个没人性的媒婆。 有句话叫什么?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他鸟人公了!看着彭磊的尴尬,突然间心情大爽,猛嚼了两口肥肉,吐气开声,拍胸保证道:“放心,包在我身上,我一定让你见到鸟人。” 芹仗着自己穿着男装,一直不客气地在梁聃的身边占着一个座位,梁聃身前的碟子里堆满了东西,几乎全是她代劳的。此刻小妹挤到旁边来夹缠不清,才那么小的年纪就想嫁人,嘴里还乱七八糟地胡说,忍不住就要表示一下。 一把将采葭从梁聃的身边拉开,教训道:“你才多大?满嘴胡言。这里都是大人,爹娘也真是的,让小孩子出来乱跑。” “嫁人有什么不好?二姐嘴上说不要嫁人,看见了木头姐夫还不是一样的神魂颠倒?还说我!”小姑娘挣扎着。 “胡说!谁神魂颠倒了?再敢乱说,我、我打你的嘴巴!”芹的小脸变得通红,有点口不择言。突然发现好像说错话了,再看四周,除了难得的几个,连家里人都瞪大了眼睛冲她咧嘴。再也坐不下去了,跳起身来,“哎呀”一声惊叫,捂着脸就跑。 第二十章坦白 平时在小湖村一直大大咧咧、到处寻人比武交友的小芹竟然是个女孩,最吃惊的还不是梁聃,而是和小芹交战无数的大胡子方乞——真是无地自容!虽然从来没有贴身肉搏过,但是枪来盾挡中,他知道小芹的战斗力,像芹这么秀气的男孩确实天下少有,但是有这么强悍的女孩子吗?所以方大胡子是从来也不敢怀疑。 梁聃也吃惊,看着那逃走的芹和一脸不屑的采葭,脑袋里一片空白,说话也不经过大脑了。呆呆地自言自语:“不会吧?不可能!”猛地一把抓住彭磊的前胸,差一点将彭磊从地上拖起来,“彭公,你早就知道芹是女儿家了,是不是?瞒得我好苦!” “臭小子,说什么呢?”彭磊一脸的尴尬,这小子一激动,把自己的老底也给露了。 他这一声不要紧,旁边的石琅首先拜了下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嘴里还叫得特别响:“原来是鸟人彭公驾临,在下等有眼无珠,望请恕罪!” “石兄快请起!梁二,你看你做的好事,nnd,一点也不成熟。” “我、我不管,我总不能一直瞒下去吧。”梁聃根本就不怕彭磊,对着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未来丈母娘家的人就拜,然后拉过傻在一旁的采葭塞到彭磊的怀里,笑道,“小妹,我不是木头,我叫梁聃。这个就是你想嫁的鸟人彭公,你现在认识了,能不能嫁就看你自己了。” “我、我……”小姑娘也有点不知所措了,不过动作还是很决断的,抱着彭磊的脖子,在鸟人的脸上印上一个鲜艳的红唇。跳起身来就跑,嘴里还在乱叫:“我太高兴了,我去告诉大姐去,我去告诉二姐去,我……” ………… 彭磊同学现在需要重新评诂自己的影响力,这个年代好像也搞个人崇拜,对偶像的痴迷一点不亚于数千年后那些狂热的歌迷和影迷。有一点不同的是,几千年后那“粉丝”一族几乎都是少男少女,而现在,搞个人崇拜的大多数是成年人。那个石琅就是个代表人物,一大把年纪了,心智还是这样不成熟——石琅现在看鸟人的眼神,和刚才芹姑娘看“木头”的眼神一般无二。 “彭公怎么会来小湖村的呢?”这次倒是方大胡子醒得快了,彭磊和梁聃两个在月牙湖出现很奇怪的,他们出现的时间和方式也耐人寻味。 “哈哈哈,其实我们是要去见熊伯。”到了这个时候,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彭磊于是将来意和路上的经历都说了,顺便也了解了小湖村居民们的祖籍和出身。 现在知道了,原来北方并不只是一个柏灌国,以前还有几个比较小的国家,石琅就是高岩族的。高岩族原先是在柏灌国的北面,后来被柏灌国所灭,大多数人口沦为奴隶。石琅有先见之明,灭族之前就举家南迁了,因为不屑柏灌国贵族的暴虐,所以一路南下,寻找传说中的净土。芹和方乞他们几族的经历也大致差不多,那方乞竟然还是被柏灌国灭掉的郢族的王室。芹她们一家的来历有点玄奇,虽然女多男少,但是大多是技艺高超的工匠。 “石兄错了!这普天之下,总是有争权夺利的小人,和平是要自己去争取的。我族不占丰伯和竹山半寸土地,他们却不容于我,为何?鸟人其实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丰伯却如鲠在喉,竟然与竹山谋,欲除吾而后快,私心也!”彭磊同学抚着腿指点江山,把学校里读过的之乎者也搬出来,也有点三国里刘备、曹操的风范。 “彭公所言极是,石琅想通了。这天下必须由圣人来治理,才能百姓安定。古之尧、舜就是这样的圣君。在下听说过彭公的遭遇,竹山葛成是真小人也。丰伯年迈昏庸,以丰族的财富、彭公的睿知、熊伯的勇猛,若能全力一致,甲芒不足惧也!今丰伯竟然想举族南迁,实在是大失人心。天下这样富饶的沃土或许不少,但是贪婪之人岂会满足于这一点小利,过不了多久,他们的战车还会起动。吾辈若是节节退让,只怕将来会无寸土安身。” “石兄竟然也知道丰伯的动作,真是佩服!”彭磊是真的佩服。这个年代既没有无线电,也没有报纸电视,更没有手机电话,消息闭塞的很。听说过他鸟人的遭遇倒是不奇怪,最近梁公派出的控诉队到处巡游,大半的村寨都去过了。不过丰伯想迁族还没有公开,丰伯自己好像也只是想而已,他石琅待在这么闭塞的小湖村,他是怎么知道的? “彭公有所不知,有熊族遭遇甲芒大军的骚扰已经有些时日了,熊伯早就向丰伯请示过。有熊大村北方有一道峡谷,如天门对出,稍加整理就能过车马。柏灌国的大军若是南下,那里是必经之路。若是丰伯有意保护家园,早就应该聚各族之力在那里防守。可是现在丰伯甚至封锁消息,也不肯出一人一粟,其意思可想而知了。”石琅倒是有点像三国的周郎,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靠!熊伯怎么能让石琅兄待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在下和熊伯不熟,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彭磊感慨道。 “彭公见笑了!小湖村地势偏僻,不过西北五里有山,盛产金、玉。其实此地地少人多,千余人的口粮小半要靠熊伯供给。方乞勇武,熊伯委以重任,维护此地之安全;孜芹的家族都是能工巧匠,又精通技击之道,在此是专为熊伯打造兵刃甲胄的;至于在下,和方乞等颇为投缘,又早于他们南迁,早就在这里栖身安家了。熊伯勇猛无敌,能力搏虎狼,据说曾斩杀柏灌国士兵于天门峡口,甲芒畏其勇,不敢稍动。” “原来这里是熊伯的兵工厂,老熊有意思!熊汗那小子整日忙得不见踪影,看来也并不是一直在猎兔猎虎。不行,事情有点复杂了,我必须马上去见熊伯,不知道石琅兄是否能陪在下一起去?”彭磊突然有点担心起来。从熊伯备战的态度看,显然对丰伯是防一手的,否则小湖村也不需要建城墙。就怕丰伯误会了自己,以为鸟族和有熊族已经结盟,那他很可能孤注一掷,乘熊伯不备,先杀向有熊族。有一点很明显,丰伯一定是认为彭磊他们回鸟族了,鸟族和鱼族已经公开联合,正全力备战。虽然丰伯和竹山的实力超出一大截,但是若一击不果,战事成僵持状态,熊伯一旦加入,他们丰族就会腹背受敌了。 “石琅正闲得无聊,彭公相邀,怎敢不从。” “好,那我们歇一会就走。梁聃留下,爱情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在这里多陪陪芹姑娘。” “彭公,大哥!” 第261章 梁聃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nnd,真是木头!你们梁家的炼金术,放眼天下有几人能及?你没听石兄说吗?芹姑娘家都是能工巧匠,你小子正好露一手。我们正苦于矿石匮缺,这里竟然有金矿,总比到大梁山采掘来得方便吧!”彭磊对梁聃一点也不客气,点着他的脑门就训。 苗石就是鸟人彭磊,这震撼让许多人有点不知所措,行为也拘束起来。彭磊和石琅研究天下大势,济济一堂的几十个人竟然没有人插嘴说话。终于,有的人慢慢地适应了,鸟人也是人,不是传说中的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于是疑问也多了起来。孜芹的家人首先就有些怀疑,虽然能和鸟人称兄道弟的人肯定不是普通的村夫俗子,但是芹姑娘的眼界高得很,这乱世之中,若是没有几下真功夫也没法活。 “木兄弟原来是叫梁聃,这野猪真的是你猎杀的吗?” “听说彭公勇武过人,曾经以一人之力,将竹山族数十人打得落花流水,那葛成更是差一点被打成傻子。”知道了彭磊的身份之后,方乞也不相信梁聃。 “我……”梁聃真是尴尬,偏偏人家的怀疑都是事实。 “哈哈哈,梁二,你这个样子怎么能杀甲芒?想想昨天的这个时候你在干什么?说实在的,刚才采葭小妹妹说得在理,杀两只野猪还真是不能算英雄。真正的英雄是在战场上,于千军万马中取敌酋的的首级。方兄不信,等将来你手刃了甲芒,他还能不信吗?”彭磊连忙给梁聃打气。 “彭公言重了,不是在下不信,野猪身上数十支箭摆明了的,那肯定是梁兄弟的手段。”方乞连忙声明,“方乞平生好武,曾与熊汗比试,与芹……姑娘更是三日一搏,今日得见彭公,一定是要请彭公指点的。” 原来这家伙是手痒了,据说有大胡子的男人都豪放(本拉登除外),看来这话有点道理。不知道他和芹姑娘比武的时候有没有留手,石琅认为他和芹是半斤八两的——彭磊这样想,倒不是想露一手,自己的实力能藏就多藏一会儿。笑道:“在下的本事都是人家吹出来的,那日和竹山葛成拼命,也是出其不意,占了先下手的便宜。方兄既然这么好武,何不指点一下梁聃?” “彭公……”梁聃又急了,怎么好事都轮到他啊! “小子,人家方兄经常和芹姑娘比武的,你若是不想将来被老婆欺负,就老老实实地请方兄指点几下。”彭磊凑到梁聃的耳朵旁轻吼。 “可是……”梁聃还在犹豫。 “nnd,把平时练的本事拿出来,我不信他能赢你。你看看,芹姑娘家的人可都在看你的脸色呢,怎么样?我可告诉你,芹这样的好姑娘世上是不多的,错过了就没有了。” “我……好吧!”梁聃把心一横,这事关终身大事,在没有野猪杀的前提下,和人比武还真是一个证明自己的办法。向方乞笑道:“方兄,梁聃也酷爱武技,希望能请方兄指点。” “这个,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梁老弟是客,如何比试还请梁老弟示下。”方乞也不客气。说实在的,鸟人的盛名在外,虽然壮着胆子挑战,但是若输得太惨,那也是很丢面子的。至于梁聃,很年轻的样子,弓箭或许射得很好,但是技击之术应该不会太强。 “战场之上,箭能杀敌于百步之外。我看让小聃先射两支箭,然后找两把木剑,方兄和小聃再比一下搏击之法,怎么样?”彭磊当然不能让梁聃吃亏,划出的道也要占点便宜。 “这……方乞还想领教一下徒手搏击,不知……”方大胡子也不是善人,可能徒手搏击是他的强项。 “好啊!”彭磊不容梁聃表态,抢着就答应了。梁聃有太极拳护身,当初杨露蝉闯荡京城的时候,太极拳会遍天下绝技,所向披糜。彭磊最近对太极的领悟颇深,梁聃虽然是初学,但是练习颇勤,用以防身应当不成问题吧。方大胡子想要和梁聃练摔打,只怕会输得更惨。 第二十一章以柔克刚 小湖村作为有熊族的兵工厂,居民又大多是战乱中流浪过的,所以习武之风盛行。女性高手也不仅仅是芹姑娘一个,只不过芹姑娘掩饰了自己女人的身份,在公开和男人叫板。其他的女性都是暗地里练着,至少芹姑娘的家族中就不止她一个女强人。比武的消息传得比什么都快,男女老少很快地就在广场上的土台下聚集起来。 孜芹的父亲名叫亢升,五十不到的年纪,是个比较寡言的人,至少从坐到一起到现在,他还很少主动说话。彭磊从石琅处了解了小芹家的大概情况,对这位亢升老前辈很是同情。老头是招赘入孜芹的家族的,偏偏这一家自古都是阴盛阳衰,每一代都是只出女,不出男。他亢升的精虫也不能改变祖传的命运,这一代也是连生四女,小芹是老二。 入赘的男人若是生不出男孩,那和女人不能生男孩一样的没有面子,所以虽然亢升老头现在是他们孜族的家主,但是老头低调得很,平时出面主事的都是他的大女婿谷正,还有就是女扮男装的芹姑娘。 凭良心说,小芹早就该出嫁了,可是这姑娘要强,非要找一个让她自己满意的郎君。这年代少年英雄或许不少,但是年龄相仿,又能比得上她孜芹姑娘的少年郎就难找了,这一点其实芹姑娘的家里人心里都有数。他们家传的武艺据说是由仙人传授的,已经在家族里传了数百年,否则芹一个年轻轻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仗剑在甲芒的大军中冲杀,怎么可能和方大胡子这个壮汉打成平手。姑娘前几年是流浪中错过了机会,到了这里后是找到了榜样,不想嫁人了。上天有眼,竟然送来梁聃这样英俊的少年郎,而且还没有娶妻,不管是不是他一个人猎杀的那三头野猪,就凭着野猪背上的那几十支箭,其实也够资格娶芹姑娘了。 比武当然是好事,但是万一梁聃输了,或许姑娘的心里又要变了。 该是老人家出面说话的时候了!拉过满嘴流油的彭磊,轻声商量道:“彭公,我看这比试就不要了,刀箭无眼,若是误伤了,就有点不太好了。” “哈哈哈,亢公是不相信你这个女婿,是不是?不是我小看方乞兄,方兄想赢小聃很难,真的很难。我保证没事,现在比对方兄或许还公平些,若是以后再比,方乞或许都不敢应战了。” “是吗?彭公这么肯定?”老头还是有点不信。 “亢公也是高手,你看小聃的精神气,有哪点输于方乞的。不瞒你说,昨天在小道上我们中了丰族人的埋伏,当时面对的是数倍于我们的伏兵,小聃身上的伤都是那时添的。亢公是不是嫁女心切了?芹姑娘反而比公有信心。”彭磊笑着。 那边稍稍隐蔽的角落里,刚才难为情跑开的小芹姑娘又跑回来了,身边还带着采葭这个跟屁虫。亢升找彭磊商量的时候,两位女英雄已经将正在准备弓箭的梁聃拉了过去。小芹的眼中充满了热情,正对着情郎面授机宜。 “唉,这丫头怎么会看上小聃的呢?怎么不是彭公?”老头也是奇怪。 “亢公,你看在下这个样子,怎么能和小聃相比,哈哈哈。他们两个是一见种情,那是缘分。”彭磊的相貌虽然不是很糟,但是瘦身之后脸上的皮肉还是松松垮垮,一笑之后还皱纹堆垒,整个是未老先衰的样子,和梁聃还真是没法比。姐儿爱俊男,女英雄也不能脱俗,芹姑娘一眼相中的当然不会是他鸟人了。 “还真是缘分。这方乞的武艺得自祖传,据说是有异人传授的,很是了得。小聃杀敌的勇猛或许不输于他,拳脚的技巧却很难说。不过,正如彭公所说,芹儿和小聃很是投缘,即使是输了又有何妨呢,哈哈哈。”老头突然也想开了。 今天的比武不同以往,一方是盛名远播的鸟人彭公的兄弟,所以方乞也不敢轻视,拉拉队的成员也不少,老婆孩子都上阵了。因为要比试刀枪,甲胄之类的防护当然也是不能少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到了哪个朝代才闭门深闺的,在这石器时代,恋爱中的男女好像还没有那么多的羞涩。既然挑明了爱慕,芹姑娘就自然地成了梁聃的首席拉拉队员,连梁聃身上的皮甲也是她帮着整理的,害得梁二先生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有女人伺候着真是享受,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箭靶是绑在百步外一棵大树上的木板,因为是表演项目,所以梁聃也不等方大胡子了。看看靶标已经准备好,跳上土台,张弓就射。他这张弓是下羌国中造箭名师特制的,当初他老子用上等的刀戈换来的宝贝——青铜浇铸的弓梁、黄羊角片层层叠制的弓背、弹性极好的铁竹做衬、绞丝为弦,射程能及300步外,是普通木弓射程的一倍。 说是比武,其实也是表演给未来丈母娘看,梁聃当然卖力了。弓开如满月,箭射似流星,一口气就是10箭,10声弦声几乎是连成一声。再看箭靶,长箭入木三分,居然还排成规矩的梅花形,把观战的小湖村人惊得一愣一愣的,连彭磊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nnd,如此箭术要是去参加奥运会,金牌还不是囊中之物! 方乞暗中也在观察,从箭矢入木的深度来看,梁聃的长弓不仅仅是制作得精美,应该还是一把难得的硬弓,没有强劲的臂力根本没法用。再看他的连珠箭,动作快如闪电,看来出剑的速度也不会慢。本来就没有信心,这回无形中又打几分折扣。踏上土台时右手执剑,左手还挽了一个硬木盾牌。 第262章 彭磊没有想到这个年代竟然已经有了盾牌,这是对短剑很好的防御,破解之法他鸟人彭磊也没有好好地研究过,梁聃能行吗? 梁聃也没有想到对手竟然用上了盾牌,不过事已至此,慌也没有用,只能进攻了。轻叱一声,木剑挟着啸声,点向方乞右手。这一招力大势沉,看样子客人是不愿意恋战,几招就想定出输赢。不过梁聃好像是忘了对手有盾牌护身,手中即便是铜剑,也不可能破开硬木打制的盾牌的。 梁聃的剑势方乞看得很清,当下吐气开声,人在盾牌的后面缩成一团,只等梁聃剑招用老,他就可以抢攻了。心中已经放松了下来,仿佛已经看到了结果。 “哒”的一声脆响,没有想像中的重击,方乞正在奇怪呢,一股大力横着撞在盾牌的边缘,带着方乞的人也向左转去。眼角瞥见了晃动的剑影,转眼间就到了自己的右臂。方乞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人趁着盾牌荡开的劲力向左翻滚,梁聃的木剑几乎擦到了他的后背。 “好!梁二,这一招还过得去。”底下一片喝彩声也没能淹没彭磊的大嗓门。 得到师傅的称赞,梁聃兴奋起来,一个侧滑,人紧贴向方乞的后背,木剑顺势斜撩,割向方乞的后颈。方乞刚刚止住身子,劲力还没有送到手上,梁聃的剑又来了。没办法,只能再向前滚。梁聃得势不饶人,右脚点地,人几乎是平着向前飞--若是能悬空十丈,那就有一点白云城主叶孤城那招天外飞仙的味道了! 转身还是慢了点,这次方乞也拼出了抢食的本事,人还没有转停,木盾已架到了背后。“噗”地一声,木剑重重地撞在盾牌上,将方乞又撞得连打了两个滚。这次梁聃也没有撑控好力度,木剑一声轻响,竟然裂了缝。左手一撑地面,人一个就势前滚,梁聃的剑就好似方大胡子的尾巴,转瞬间又到了方乞的身后。 方乞现在恨不得大哭一场,这比剑也比得太窝馕了!干脆收剑挽盾,在土台上一路滚去,直到土台的边缘才刹住挺身。这一招还真是有用,梁聃虽然紧追在他的身后,对着滚成一个球的方乞却也无可奈何。方乞重重地吐出一口闷气,没等身后的梁聃赶到,盾牌护住半侧,木剑随着转动的身子,斜斜地劈向梁聃的右肩。梁聃的剑此时已经递出一半,但若是他不变招,即使能砍下方乞的右手,他自己的右肩也逃不了方乞的这一击--方大胡子耍懒了! 惊呼声响成一片,芹姑娘的喊声中甚至带了哭音。只听梁聃一声轻叱,前冲的身子猛地刹住,一个后步半蹲,本来向前点刺的木剑忽然向上划出一个半圆,轻轻地搭上了方乞的木剑,又带看方乞的剑向下转动。“啪”地一声脆响,刚才已经裂了缝的木剑不堪纠缠,拦腰断为两截。不过方乞也没讨得便宜,木剑上传来的绞力一失,他的剑不可控制地荡向外侧,中门洞开。知道不好,赶紧圈回盾牌,却见梁聃干脆扔掉了断剑,吐气开声,眨眼间就在盾牌上擂了七、八拳。 “住手!聃哥,换剑。”芹姑娘跑得比谁都快,方乞的身子还没有站稳,她已经冲到了梁聃的身边。 梁聃的这几拳也是力大势猛,每一拳还都随着方乞倒退的身形跟进,旁观者或许眼拙,当局者心里明白得很。小芹高叫住手,方乞听话得很,干脆连手中的剑盾都扔了,哈哈笑道:“不打了,在下服输。” “方兄,应该是梁聃认输才是,我连剑都没有了。”梁聃连忙拱手还礼。 “哈哈哈,梁老弟的眼中,方乞的手上可有剑盾?今天一战真是过瘾,方乞受益非浅。梁老弟若是意尤未尽,找芹姑娘比去,在下是不想出丑了。”方乞还真是干脆,拍着身上的灰土,跳下土台抱儿子去了。 原来以为要斗上半天的比武,想不到没几下子就完了,看的人真是太失望了。人群中有不甘心者在起哄:“芹和梁大英雄哪个厉害?比一比啊,谁厉害谁当家。” “就比摔跤好了。哈哈哈!” 第二十二章杀戮 这次绕道而行的收获真是不小,不过比较起来,好像还是梁聃占了便宜。彭磊看见换回女装的芹姑娘时,心里不禁暗暗赞叹。和白露的柔怯之美比起来,这小芹又是另外一种吸引人的气质,周身流露着一种英姿飒爽的风采——这样的美女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便宜了梁聃那小子了! 不管梁聃怎么坚持,去有熊大村是没有他的份了,彭磊同学是过来人,知道爱情这个东西的魔力。反正这个时候好像还没有流行婚礼、洞房、花车接送等什么垃圾礼仪,中意的男女直接就是住在一起,只要双方家长同意就行了。他梁聃也是够可怜的,23岁还是处男,很可能是这个年代里最老的老处男了。 小湖村因为是重要的基地,所以通往其他村落的路是特别的好,甚至都能行车。傍晚的时候彭磊和石琅出发,居然还有坐骑,是两头大象。坐到大象背上,彭磊对熊伯充满了好奇——大象这样的大兽,一头就能提供几千斤的肉,熊伯竟然能养着运货,这思想进步的不是一点点啊! 现在彭磊知道了,熊伯并没有浪费石琅这样的人才,小湖村三个大姓中,艾族主要从事农耕、鱼猎,孜族主要从事制作、冶炼,方大胡子的家族主要负责安全,石琅他们的杂姓族群则大多负责采伐,分工非常明确。石琅其实是这小湖村的村长,因为他是较早到月牙湖定居的,也因为他确实有才。 虽然是走夜路,因为天上没有云彩,半弯新月就像是明灯似的,夜也不黑。两头大象除了坐人,身上还背着许多的弓箭、皮甲,后面还跟着三辆牛拉的大车。这批货早就准备送走了,今天既然去大熊村,顺便就带着走了。 从月牙湖到有熊大村路不近,中间许多的地方都是茂密的竹林,竹林里一般没有大的野兽,有也不怕,他们这一支队伍里还有两头大象呢。坐在大象的背上真是舒服,虽然晚上的风很冷,但是彭磊还是忍不住磕睡——前晚没有睡好,昨晚没睡,中间又拼了两回命,不累就是仙人了。 车队一共有十几个人,大多数是搬运工,好像只有四个是方乞派出的镖师。因为是在自家的地盘里,只要防着路上偶遇的野兽就行了。方乞本来是想亲自护送的,但是小湖村的安全更重要,而且鸟人彭磊盛名在外,好像也用不到别人来保护。 不知道什么时候,彭磊被石琅唤醒。抬头看,一弯新月还在中天,好像才睡了一小会儿。车队刚刚走出一片树林,此刻他们是停在一片光秃秃的低坡前。心里忍不住嘀咕:“这老石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拎不清,没见老子睡得正香吗?nnd,这两天是真的累坏了!” “石兄,到了吗?” “彭公,过了前面的黎村,还有小半的路。” 靠!还有一半的路,你老先生叫我干什么? “石兄,为什么停下来不走了?这坡上风大,咱们找个背风的地方歇息。” “彭公,你看前面的黎村,好像出事了。”敢情石琅并不是让彭磊同学下地睡觉,顺着他的指点,彭磊眯着惺松的睡眼看去,远处一片血红的光焰,距离他们停身之处最多三、五里——那个黎村失火了! 一直努力忘记的一幕又浮上脑海,彭磊的心不由自主地抽搐,仿佛又见到了火光中挣扎的人影,凄惨的嘶喊。叹一口长气,无奈地说道:“我们快点走,去看看,或许能帮上忙。这样的季节,木凋草枯,水涸天燥,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 这石器时代的房子,大多是用竹木和茅柴搭起来的,烧起来特别容易。估计火场中松木也不少,离得还很远呢,空气中浓烈的松油香就刺得人忍不住打喷涕。三、五里地片刻就到了近前,已经能看到火光中蹿动的人影,还有隐约的惨叫声。 “彭公,好像有点不对。”石琅首先停了下来。 “还真是有点不正常,我去看看,你们留在这里。”虽然来到这古代也没有多久,但是遇上的都是低手,自已好像还是领导,彭磊同学就常常不由自主地要身先士卒。 “彭公,还是我们去吧!”方乞所派的几位抽剑的抽剑、挽弓的挽弓。 “你们留在这里,把车隐到林子里。要不,两个人跟我走。”彭磊心里有一股不祥的预感,这么火烈的场面,只见人影晃动,只听见人的惨叫,怎么没有人救火呢?脱下略显庸肿的棉袄,提气轻身,从大象背上飞身而下--落地无声、纤尘不惊,假以时日,或许真的能练成身轻如燕、飞檐走壁的轻功绝技。 既然有了预感,行动就非常小心了。黎村大概有四、五十户人家,聚得还很紧,此刻每家每户都是红堂堂的、火光冲天。火光中确实有人,不过不是拿着水桶的救火者,而是提着铜剑、背着弓箭的蒙面人。惨叫声已经没有了,只听到蒙面人低沉们吆喝,还有他们忽忙的身影。 又是一场惨祸,和那晚发生在冲水坡的一幕如出一辙。彭磊的眼前突然一黑,脑袋里“嗡嗡”直响--老天爷啊,不要告诉我没有鬼神,火光中张牙舞爪的那群是什么东西? “你们两个箭射得怎么样?”问两个保镖方曳和千谷--如果梁聃在就好了,这种场合,他那百步穿杨的本事是最最有用的。 “这个……靠近点射人应该也行的。”两位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好!不要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最好射一箭就换一个地方。那些蒙面贼既然没脸见人,那就是该死之徒,不要留情。” 第263章 那是彭磊同学从电影里看来的知识--潜伏、接近、摧毁、撤离,一击必杀,杀不死也走。特种部队的纲领,以寡击众的信条。干脆再撕一块布将自已的脸也蒙起来,来一点小小的伪装。 越过一垛矮墙,迎面三个男人提着血淋淋的短剑走来,嘴里还在谈论着刚才的艳遇:“老三,那个小女人水灵灵的,我还真舍不得下手。” “滚,你tmd还舍不得?轮到老子时都快没气了!呸!真是晦气。” “这不是不能带走吗,所以老子稍微用力了点,哈哈哈。别他娘的这付嘴脸,下次老子让你先来,怎么样?” “娘的,你这狗东西真够狠的,真下得了手,老子才是真的有点不忍心了。还是小七聪明,情愿独享那个老的。” “哈哈哈,还别说,老子已经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小七,你tmd怎么一声不吭,玩什么深沉?” 小七本来跟在他们的身后,此刻却停在原地,低垂着头,不动也不说话。 “怎么啦?你小子也不比老子差,把那个娘们搞得哭天喊地的,哪里学来的这么多花招?”当先说话的那个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等小七。人没有等到,一道青光从小七的身后闪出,轻柔地划过他的脖子。 “小七,你干什么?”老三刚好回身,隐约看见小七挥出的剑光,不过他没有等到回应,那道剑光掠过他的同伴之后,带着一大团黑影,直冲到他的胸前。 “你不是小七,你是谁?”老三手上的短剑架上那道青光,却好像撞上了巨石,不能撼动丝毫。胸口一阵冰凉,憋在嗓子眼里的那声惊呼还没有叫出来,一个巨大的拳头狠狠地砸在嘴上,把声音连同牙齿一起砸进了肚子。 远处传来垂死的惨叫声,还有男人的喝骂——那两个弓箭手也开张了。 好像有人看见了这里的动静,慌乱的脚步声中,有向这边跑过来的。彭磊侧身滚到一处墙脚,刚刚藏好身子,小七的身边就出现了两个人影。地上的三个人的死相够惨的,一个是被利刃切断了脖子,小七是被人活生生捏碎了喉结,老三最恐怖,被一剑穿心,脸也被砸烂了。 “快来人哪,有人出事了!”其中的一个扯开嗓子就叫,另一个拽紧了宝剑,紧张地四下张望,人还在微微发抖。 居然没有人过来!远处又传来几声惨叫,混乱都在朝着惨叫的地方涌。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中的恐惧。惊叫一声,站起来就跑,转过一处墙脚,看见有一个同道抖着身子在探头探脑,赶紧冲到他的身边趴下。 “是什么人干的?老三他们怎么连声都不出就走了?”刚才验尸的家伙惊魂未定地问。 没人回答他,他的同伴只是发出一声怪异的轻哼。 “怎么啦?你tmd倒是说话呀!”转过头去,却只见他的同伴正靠着那垛被烧得赤红的土墙看星星,身上的皮袄已经被点着了,发出一股刺鼻的焦臭。那个迎接他们隐蔽的男人两手空空地凑到了他的身边,男人手上的短剑却剑把向下地插在同伴的腰间。 “你是谁?”惊叫出来,不过右手还没有来得及抬起,脖子已经被一条胳膊紧紧缠住,再一刻,他听到了自己脖子折断的声音。 火光中的蒙面人虽然数量不少,一时半会儿也没法确定到底有多少,但是他们一般都是两个、三个一伙,在着了火的房子之间跑动。出其不意之下,凭着从小苦练的迅捷的身手,对付两个,彭磊能做到不让他们临死叫出一声。对付三个时,就先击杀一个,然后力搏另外两个。片刻的功夫,彭磊就放倒了七、八组,这是不是读书人所说的杀人如麻?那两个弓箭手的收获也不小,他们还真是很听话,就是射一箭换一个地方,这一刻好像也放倒了十几个了。不过他们的箭术还真是没法和梁聃相比,一小半都是伤在背、胸、手足等不致命的地方。 村子里突然间静了下来,耳中只听得见“呼呼”的风声和“啪啪”的火焰爆裂声。那些蒙面的强盗也聪明了,两、三人的小队都汇聚到了一起,借着地形的掩护,缓缓地在向村东南方向移动——想跑了。彭磊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但是弓箭手不停地移位,让蒙面人根本就没法判断到底有多少人在射箭。彭磊在村里的杀戮更让人惊心,只闻惨叫,只见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死相,却连凶手的影子都看不到。被谁杀的?被多少人杀的? 彭磊同学也是杀红了眼了,武打电影里各种各样的杀人方式都忍不住想尝试一下,甚至还试了九阴白骨爪。可惜只是形似,反而是把指尖撞得生疼,最后还是手掌着力,将倒霉鬼的脖子拍折了。 就只留下那些本钱,怎么够偿还黎村数百村民的血债?想跑,没有那么容易!彭磊用最快的速度扒下一个身材较高的死人的棉衣,借着矮墙的掩护,闪身也到了蒙面人后撤的队伍里。 第二十三章惊艳 两个弓箭手一直在监视着蒙面人的行动,彭磊同学的小动作也没有漏出他们的眼睛。彭磊这是赌一把,他们都是猎人出身,眼神都贼得很。果然,虽然彭磊落在最后,箭也只是在他的左右飞。 蒙面人还有六、七十个,不过他们也在奇怪,要说几乎是贴着地面在爬了,可是伏击的人的箭术真让人匪夷所思。队伍的后面不停地有人扑倒,毫无例外,都是一箭毙命。或穿心,或穿颈,精准无比,力透胸背,比之刚才的散射进步了不是一点点。 恐惧在人群中迅速蔓延,不知道是谁突然发了一声喊,原先还井然有序的撤退队伍猛地散开,仅剩的几十个人猛地跳起,争先恐后地向前方狂奔。惨叫声不断地从后面传来,显然是又有人中箭或摔倒了,可是再也没有人愿意回一下头,只是希望厄运不要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长跑是要很好的耐力的,瞬间的爆发力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派不上用场,彭磊同学跑了一小会儿就不行了,捂着胸,喘着气,瘫倒在路边的草丛里,差一点口吐白沫。不过这一次已经刷新了他的长跑记录了,从他的老娘将他生出来到现在,一口气猛跑他彭磊同学从来就没有超过1000米的。这次猛跑的距离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但是从开始狙杀到现在停下来,个把小时总是有的,跟着蒙面人的队伍连爬带滚地撤退也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了,彭磊他还拐弯抹角地追杀别人,真正的路程说不定超过了8000米,应该是不错了。 “nnd,如果让他们去参加运动会,马拉松绝对是没有问题,在这里杀人放火,真是浪费人才。”狠狠地骂。 “彭公,什么是运动会?”两个弓箭手一直紧随在彭磊身后十几步外,其实到后来他们只是跟着,根本就没有开弓射箭,偶尔射几支也是看彭磊手上没货了,就射到他身前的道上。看鸟人混在蒙面人的队伍里装神弄鬼,杀人干脆利落,那两位仁兄差一点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现在鸟人不跟了,他们当然也不走了。他们都知道自己,还没有近身搏杀的本事——虽然一直认为自己身手不错,最多也是比方大胡子、小芹差那么一点点,但是今天开了眼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高手。 “这个……就是大家比武。跑也是一门技术,是不是?你们看,我若是能跑,今晚一个也不会让他们走掉。”彭磊只能苦笑,“你们赶快回去,找到石琅兄,看村里还有没有幸存的人。这些蒙面人往东南跑,那边好像是大湖区,也没有什么村庄的。” “或许又是丰伯的诡诈之计,可惜那些受伤的都被我们射杀了。” “有可能。你们先回去,我要歇一会儿,我走不动了。nnd,看来身体素质还是不行。”抹着脸上的血汗,彭磊忍不住要唉声叹气。 好像有一本什么书上说过,功力的提高突破是要有坚强的意志的,就比如现在,在精疲力竭的时候就不能放松下来,那叫死而后生。虽然也是写书的人乱说的,全无科学的根据,但是想想还真是有道理。彭磊想到这一层,突然就又心血来潮起来。事实已经证明了许多,来到这几千年前的古代之后,他彭磊同志就是已经脱胎换骨了,现在就几乎已经有了传说中的那种武林大侠的身手,除了不会那什么点穴术,还有神奇的轻功——一定是天狼星人在时间传送的过程中,同时也改变了人的体质。 强撑着坐起,可是那个五心向上的动作才坐了半分种,脚就差一点麻木掉。退而求其次,找一个自己感觉最舒服的动作,虚空全身的精气,开放经脉,在身外寻找传说中的灵气——既然能成为武林高手,说不定已能成为仙人呢?不过很失望,身外空空荡荡的,只有激荡的寒风,根本就找不到激荡的能量。倒是经脉放松之后,经脉中那些原先必须随着动作才流动的气息,此刻顺着奇经八脉缓缓转动起来。 对于稍通中医的彭磊来说,经脉和穴位是从小就熟知的,那也是他在朋友中炫耀、吹嘘的资本。太极是内家拳,讲究的是内练一口气,气随身转,身随气行,他外公做事认真,所以彭磊的基本功是绝对扎实的。此刻气脉流转,稍有迟滞,微微调节一下身体的姿势就顺了。这气流初时还非常缓慢,到后来越流越快,十二正经、任督二脉都是一瞬间就能转一圈——这是传说中的大、小周天,彭磊同学用在武侠、传奇小说上的时间绝对不会比读数、理、化、abc等的时间少,这个当然是懂的。 ………… 千里之外,那处浓雾弥漫的山谷,九个在雾气中忽隐忽现的山峰又在微微晃动,填满山谷的浓雾反而淡了,好像在浓缩成团和块,在峰腰间浮动;那块突出九峰间的石柱上,电光流转,袅袅的烟尘在石柱上蒸腾。 第264章 站在高处往下看,这一刻终于能看清谷底了——信吗?谷底是一片空茫,那九座山峰竟然是在虚空浮着的! “嗡嗡”的轰鸣声在山谷震响,直到第一缕阳光照亮西面的山脊,轰鸣声才渐渐平息,雾才重新升起,山谷又恢复成最初的样子。不过,那石柱……已经变成竹签上穿个山楂的样子,一端垂入雾中,一端尖尖地制向虚空。 ………… 天亮了,彭磊收功站起来时,只觉得天地清朗,刚才累得快断掉的双腿也恢复了,只是微微有些酸麻。村庄其实并不远,在晨曦中亮着淡淡的红光,明火好像已经熄灭了,只有一股股烟尘在袅袅升腾。地平线微微有些起伏,树木都是孤零零、一丛丛的的矮树,杂在长长的荒草间。脚下乱石遍布,根本没有路,夜里黑灯瞎火地狂奔、杀人,竟然没有扭伤脚,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风好像是停了,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杀人的时候不觉得,现在看身上这件借来的棉袄,忍不住有点恶心。远处传来轻微的声响,是那些蒙面人逃跑的方向,彭磊赶紧将自己藏起来--难道逃走的那些人去而复返? 树丛后转出两头壮硕的牦鹿,鹿背上居然还骑着人,看两人艳丽的棉褛、高盘的发髻、狐皮的围脖,显然还是女人。这么早就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时候出的门? “桑儿,黎村肯定是出事了,你看。”走在前面的那个拉住坐骑,点着烟尘袅袅的前方叹道。 “媛姐,是失火了呢,不知道有没有伤到人。”桑儿一纵坐骑,才跑出没几步,突然从鹿背上飘了起来,“媛姐,快来看!” “黎村的火就是这些人放的,他们怎么会死在这里?”那个媛姐只看了一眼就推算出了大概,“他们是在逃跑时被杀的,看他们的眼神,就像是遇见了恶魔。” “看样子是死了一会儿了,这人好厉害的箭术。”桑儿惊叹着。她们面前的两个是彭磊最后击杀的,一个被长箭横着刺入太阳穴,另一个被一箭刺了个后背通前胸。 “这不是一个人射的,两支箭不一样。”媛姐沉声说道,凝视着烟尘袅袅的黎村,突然转向彭磊藏身的方向。 “我不是坏人!”看见她们的玉手探向腰间的宝剑,彭磊赶紧站起来解释。相距才几步远,彭磊知道是藏不住的。 “你是什么人?我们不认识你。”媛姐的玉手按上了剑柄,想了想,还是松开了。彭磊同学的模样很惹人的,这么冷的清晨,他竟然没穿棉衣,身上是一套做工精致的熟皮甲胄,胸口处还镶着铜镜——这是白露妹妹的嫁妆,白浪同学几乎将家里所有的存货都给了妹子。彭磊的身形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高大的了,刚才一轮调息,再加上热胀冷缩,脸上的皮肉也绷紧了,甚至还隐约在放着光,勉强能达到帅哥的标准了。身上斑斑的血迹,剑上凝结的血块,mm们也基本可以判定他的身份。 “我也不认识你们。哈哈哈,我叫苗石。”鸟人的名号太响亮了,说出来或许会吓着人。 “你不是我族人吧?你是哪个村的?”桑儿本来已经抽出了短剑,见同伴那样,也把剑回鞘,瞪起秀目问道。 “我是小湖村的,两位姑娘早啊,你们不是黎村人吧?”彭磊已经缓过劲来了,看见骑鹿的美女,佩剑携弓的,显然也不是弱质女子,不禁有了兴趣。其实两个女人的脸根本就看不清,可能是遮挡清晨的寒风吧,两人都将衣领高高地竖起,再加上裘皮的围脖,眼睛以下差不多都遮盖了。 “说慌!小湖村根本就没有你这个人。你到底是什么人?黎村怎么了?这些人是不是你们杀的?他们是哪里来的?”桑儿的宝剑又抽了出来,问题一大堆。 “姑娘怎么知道在下不是小湖村人?我是从小湖村过来的。姑娘这么肯定,一定是小湖村人,说不定是孜芹姑娘的姐妹,是不是?我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黎村已经没有了,我们也是路过,可惜迟了一步。”先攀上交情再说,这年代武艺几乎都是家传的,桑儿的口音和芹姑娘、采葭又很相似,彭磊稍微一动脑筋就猜出来了。 这一招果然灵,桑儿一愣,剑又归鞘,还傻傻地问:“谁告诉你芹是姑娘的?你真的是小湖村人?我怎么不认识你?” “在下是小湖村的新人,现在小湖村的人都知道孜芹是姑娘,马上就嫁人了。桑儿姑娘这次回家真是巧了,还能赶上芹姑娘的喜酒。两位漂亮的小姐,现在的世道好像不太好,孤身出门很危险的,还这么早。” “什么喜酒?我们也不漂亮,我们也不怕!你是一个人吗?”桑儿很不屑彭磊的忠告。 “嘿嘿嘿,还是小心一点好。石琅他们在村里,我是追人追到这里的。唉,学艺不精,跑不过人家。”彭磊的心情莫名其妙地大好,伸了个懒腰,看向不远处的村子。 “多好的空气,多美的早晨,可惜有了这些血腥,把什么都弄脏了。两位mm,我们算不算是见过面了?哈哈哈,我能不能知道两位的名谓?” “油嘴滑舌的,你真是小湖村人?奴家孜媛,妹妹孜桑。”孜媛一直在审视着彭磊的脸,听彭磊这么说话,竟然真的整理起衣领来。 “媛姐……”桑儿显然是很吃惊,连忙学样。却见彭磊呲牙咧嘴的样子,竟然不看自己,忍不住嗔道:“苗石,这样算是认识了吧?” “是、是,两位小姐,拜托你们将脸包起来,最好带个面具。你们家的男人也真是混球,竟然放心让你们在外面乱跑。我的天哪,我这么正派的男人,都忍不住有抱一抱的的冲动,要是遇上色狼,那还了得!”彭磊捂着胸喘气,感慨着。这孜媛妹妹的那张小脸,说不出的精致可爱,皮肤洁白中透着粉红,虽然穿着的是庸肿的棉衣,但是脚步轻移之间,隐约也能见到窈窕的身材。人还不矮,差不多有165厘米——真是极品美人。那个孜桑姑娘也差不多,只是肤色略黑,也没有那层粉色。 “说的都是些什么呀?还说自己是正经男人,呸!媛姐,我们去找石琅。”彭磊同学的感慨虽然很让人开心,但是也让姑娘们脸红。那桑儿狠狠地瞪了彭磊一眼,还真是听话,将脸重新包起来,跳上牦鹿就走。 第二十四章熊伯 石琅他们并没有把鸟人忘记,关心过许多次了,只不过这种冬日的早晨,四野里虫兽绝迹,强盗也早就跑得没了踪影,才放心的让彭磊一个人在草丛里休息。黎村虽然不大,但是二百多口人,居然没有一个幸存者,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没能幸免,那些杀人者真是够狠的!大多数人是死在被窝中,一刀毙命;被奸淫的女人也不少,死状更是凄惨。石琅他们才十数人,这一阵忙得焦头烂额、骨软筋酥,彭磊回到村里时,他们的清理工作也才做了一小半。 彭磊并没有跟着美女们走,人家有四条腿的代步,自己即便是撒开了腿跑也跑不过人家的。没有报告真实的姓名不算是大错,那也只是也个小小的谎言。看两只牦鹿跑开,彭磊还对那两个横尸在寒风中的倒霉蛋检查了一遍。两个都带着铜剑,一个还背着弓箭。这家伙要是少背那筒弓箭,或许能跑得快一点,那就也轮不到他死了。 两个骑鹿的女人没有在村里停留,石琅并没有和彭磊说起她们,彭磊也就懒得问。虽然美女看着让人舒心,但是他彭磊又有了女人了,白露mm的柔情和美貌,让人想想就感到温馨。 “彭公,黎村二百多口人,死得真是好惨。那些蒙面人真是没有人性,比柏灌国的军队都要残忍。鸡犬不留,连牲口也没有留一个活的。”石琅阴沉着脸,长长地叹气。 “石兄,这就是乱世,我的预料没有错,丰伯已经动手了。不管他们如何掩饰,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只求杀戮,也不抢掠,根本就不是强盗的行径。” “彭公所言极是。今日所幸有彭公在,盗贼们死伤也极多,村里就有三十多个。” “这些强盗人人该死,我只恨自己分身乏术,不能多杀几个。”彭磊也是长叹,丰伯这手段很毒的。有熊族五千多人,除了几个大村外,这样几百人的小村也不少,而且大多数是农耕为生的,熊族的谷食大多来源于这些村庄。现在丰伯扮强盗杀戮,既摧毁了熊伯的粮仓,也让有熊族人口猛减,一举几得。 若是只靠石琅的这几个人,黎村的善后工作一整天也是没法做完的。彭磊是一刻也不能等了,于是方曳和千谷他们留守,彭磊和石琅轻骑而行,傍晚时分终于赶到了熊村。 有熊族的大村四周都是起伏的山峦,密林莽莽,数百户人家分散在山坡、谷地,很少有几户人家是聚在一起的。幸好有石琅陪着,若是让彭磊同学一个人找,半天也不一定能找到熊伯的家门。 熊伯还不到30岁,身材魁梧,满脸是钢针一样乍开的胡须,眼腈的形状就是一个句号,白眼球里是同心的黑眼球,鼻子半蹋,下嘴唇反包着上嘴唇--这付尊容确实是不怎么样,不过这家伙内秀,不但勇猛过人,治家也有一手,几千人的大家就管理得非常好。有熊族的地域不比其他家族,几千人,大小十几个村落,沿森林带状辅开,好多地方都是相距遥远,其实也只是在熊村挂个名而已。若不是熊伯的好名声,他那些零星的小村子早就跑到丰族或者其他大族中去了。 或许是有人通报,熊伯是在自家的大门口迎接彭磊的。 第265章 有熊族的族长的公馆相当的简陋,十几间房子排成四合院式,都是很简单的方形木屋,黄泥糊墙,黄泥糊顶,连窗都没有。真不知道熊伯怎么想的,小湖村都像一个城市了,他这总部也不改善一下基础设施。 “彭公,倬实在是很羡慕白浪的,可以和彭公常常往来。即便是汗,吾也比不上啊。他还能常常去鸟族,吾只能心向往之。”熊伯的名字叫熊倬,见面就将彭磊一把抱住,就好像彭磊同学是他小别的女人似的。听听这话,听的人倒是感到有点难为情了。 “熊伯,这话应该在下说才对。熊伯当世英雄,力阻甲芒大军于山外,丰伯老儿根本就没法和熊伯相比啊。彭磊一直想来拜见,只是吾胸无大志,又懒散无能,结果让葛成小儿算计了。愧对先人,怎敢当熊伯的赞誉。” “葛成是小人啊,就像是潜在暗中的一条毒蛇,若是不提防他,受伤是难免的。倬刚刚听说鱼、鸟合族之事,白浪是怎么做的?”围着火塘坐下,熊伯也不和彭磊客气,稍稍寒喧之后,话就直奔正题了。他这屋子虽然简陋,但是空间够大的,正中间是石砌的火塘,火塘旁边是原木架空的地板,设计得还是很有特色的。屋内也有家具,橱柜、几凳的做工还很精致,一看就是小湖村孜家的手艺。 “熊伯说得没错,葛成是个真小人,现在是鸟族和鱼族共同的仇人。合族只是我的想法,等报了大仇之后,我想将鸟族的子民托付给白浪照顾。” “恐怕这真的只是彭公的想法,哈哈哈,吾知白浪,有彭公在,他怎么肯担此重任。浪乃俊杰也,彭公之德昭于天下,白浪应该在庆幸,为鱼族的子民找到了一个君子。”熊伯抚着腿大笑,连石琅也跟着傻笑。 彭磊微微有点脸红,看来白浪还真是有点名气,不然人家也不会这么了解他。白浪那小子的态度,还真是熊伯说的那样。叹道:“吾丧妻失子,此生唯求报得大仇,为子民谋一安定生计。事成之后,我要遍游天下,访名山大川寻找神灵。熊伯是大英雄,应该能理解磊的想法。” 一直在旁边静听、傻笑的石琅插嘴了,撩着胡须叹道:“彭公还年轻,妻子既失,还可以再有,怎么就这样推卸重任呢?竹山族与丰族结盟已是事实,他们两家人口超过万人,又非常富裕,加上丰伯的地位,应该还有其他的人会加入到他们那边。鱼、鸟两族区区三千多的人口,一旦丰伯起师,或许连招架之力也是很欠缺的。我族虽然彪勇,但是北面要抗击柏灌国大军的侵扰,南面又有丰伯在图谋,形势是非常不利。白浪公应该是能看清这个形势的,他绝对不会让彭公轻松离开。鸟人之才,鸟人之勇,早就在百姓间传颂了,以竹山葛成的智谋和丰伯的势力,竟然不敢轻举妄动,可见得他们对彭公是如何畏惧。白浪虽勇,却尚不能震慑奸人。” “然也,然也!石琅兄说得对极了。女人还会有的,孩子也还会有的。熊汗从鸟族回来后,盛赞彭公的练兵之术,惊为神人。吾等本来都在奇怪,以竹山数千之众,竟然不敢跨溪一步,此时才恍然大悟。熊汗的想法正合我的意思,我数次派人去见丰伯,可是丰伯都含糊其词,也不肯表露他的想法。近日遣去见彭公的人都被山魅惊回,日前我和汗商量过,正欲亲自去见彭公,没想到彭公倒是先倬一步,还为我族黎村的子民雪了血仇。”说到黎村的血仇,熊伯的眼珠子瞪得快掉出眼眶了,双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狂拍,就好像这两条腿就是那些个蒙面人。 “哪里是什么山魅,那只是丰伯遣人在道上装神弄鬼而已。说来黎村的百姓也是被我害的,若不是我们在道上击杀他们装鬼的人,丰伯也不会这样急急行事。至于我的决定,那也是不会改的。不过为了鸟族千余百姓的未来,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我鸟族虽然地寡人少,但是三面环山,林密道险,地势易守难攻,竹山和丰伯若想侵扰鸟族,只有小溪一侧可行。我三百勇士据险而守,所以他不敢妄动。”彭磊解释道。 “彭公过谦了,我们都知道,那是葛成被彭公杀怕了。彭公可知否?丰伯南迁之说其实很可能是谎言,他对有熊族早有图谋了。”熊伯狠狠地敲着身前的矮几。 坐下有一会儿了,这时陆续有人送来了茶水、瓜果,竟然还有酒。茶是熊汗从彭磊家里弄来的,竟然都孝敬到了熊伯这里,看不出来,那家伙也是个马屁精。酒是淡淡涩涩的果酒,好像就是梁公所说的那种酒味饮料,显然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人带过来的技术。 “彭公,来年采了新茶,一定要多给倬留一些。”喝到了浓香的茶,话题就转到生活上了,“汗说这是红茶,还有绿茶,别有风味,倬真的很想啊。” “唉!”彭磊忍不住一声长叹。多长时间没有喝茶了?这茶叶都是竹女和绢一叶叶采的,还是她们俩亲自揉捻、炒制的,那一把大火把家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毁了,那装在陶罐里的茶叶却还在。重修房子的时候梁公将一切都重归原样,彭磊日日对着那几罐茶叶,却根本不想煮一壶润喉。 “这红茶只要保管得法,稍微陈放一段时间反而更香。既然熊伯喜欢,我家里还有一些,过些时日我让人送来。至于新茶,若是有时间采制,一定有熊伯的份。” 虽然茶这种饮料在这个世界诞生超过半年了,但是它现在还是稀罕物,有的人还是第一次喝到。红茶暖胃生津,在冬天喝特别受用。熊伯虽然生相粗犷,细节却一点也不马虎,把一套泡茶的功夫做得十足。烫、洗、泡一步不少,甚至还有彭磊同学故弄玄虚的花架子,肯定是熊汗同学的真传。 “真是神物也!琅曾在柏城听到过一个传说,有神祗告诉路人,山中有一种树叶可以泡水喝,能治病;还有,米粟久贮能变成酒,能让人陶醉似神仙,忘记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以为只是诳语,谁知道竟是真的。”石琅第一次喝到这种颜色艳红、味道微涩、浓香醉人的饮料,捂着茶杯不停地感慨。杯具不是彭磊送给熊汗的那套,这年代冶炼铜铁的技术不发达,制陶的本事却已经很高超了,能做出非常复杂的形状。彭磊本来一直是用瓦罐煮茶喝的,后来心血来潮做了一套茶具,用功夫茶请客,结果客人抢了他的家当不说,还给鸟族的陶匠带来了许多生意。现在熊伯用的茶具不是鸟族陶匠的手艺,应该是熊汗仿制的。 “真的有这样的传说?”彭磊大吃一惊,然后狂喜,手一抖,一只陶杯在手中炸裂开来,茶汁洒了一身--老天爷啊,不知道那所谓的神是外星人呢,还是和自己一样到古代来改造的倒霉鬼? 第二十五章运筹 好像没见到彭磊用力,茶杯竟然碎了,主人当然是怪自家的东西不结实。恰好这时熊汗来了,他的大嗓门赶走了所有人的尴尬。 “磊,来熊村居然不去我家,我们还是不是兄弟了?nnd!石老也来了!怎么这么巧?”原来石琅竟然还是有熊族的四位长老之一。 “我也是刚到,本想稍过一会儿去拜访汗兄和汗嫂的,谁知道你先来了。这次我是空手来的,礼物只能等下次补了。”彭磊连忙让座,顺手清理身上的水迹、手上的碎杯。 “哈哈哈,你的人就是最好的礼物。明天你给我烤两头鹿,或者你把本事教会我的女人。nnd,真是太好了,我还想过两天带全家去鸟族住几天呢。”在彭磊的狗肉朋友中,国骂是比较流行的时麾词语。 “靠!你是不是太过份了?厨艺也是一门技术活,不是每个人都能学好的,也不是两、三天就能学懂的。” “看不起我的女人,是不是?不是我吹牛,我熊汗娶到家里的女人,那都是既聪明、又漂亮。要不,干脆让她们到鸟村住上几个月,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也太浪费了!” 屋里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石琅差一点把自已的胡子都拔下来。熊汗也发现说错话了,老脸微红,尴尬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真是小人,脑袋里都是脏东西。” 满屋笑声,熊伯更是笑得横在了地上,咧着嘴狂喷唾沫:“汗兄,鱼人和竹山交恶,露女又成了无主之人,倬以为你想将家撤空呢。” 熊汗更尴尬了,说话也吞吞吐吐起来:“伯公,这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休要再提。如今汗有儿有女,怎么会再有此心。不过,倬公也见着鸟人了,当知汗之所言,白浪果决之人,又爱妹至甚,只怕……” “唉!此事我也不能做主。”熊伯对着熊汗直摇头,笑道,“今日有茶,可见神祗之言不虚,不知道这果露能不能算是酒?近些年一直风调雨顺,家家余粮满仓,若是有那酿酒之法,岂不是人人都能做一回神仙。” 彭磊还在想石琅刚才说的那个传说。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那至少说明自己在这个年代并不孤独。最大的可能,他们口中的神是外星人,那样的话,自己回到未来还是有一线希望的。可是白露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吧!该死的白浪,这是不是美人计?他到鸟人的鸟巢做客无数次,和竹女、绢两个混得也很熟,可以说是现在这世上最了解彭磊底细的人。听熊伯在感慨,想也不想就接嘴:“这果露也可以说是酒了,不过原料不好,发酵得也不好,所以入口酸涩。而且这果露酒精度数不高,女人喝还差不多。真正的好酒香味浓郁,入囗甘烈,余味百转,饮之确实如做神仙。” “彭公既然能制茶,应该也能制酒吧?” 第266章 鸟人的话够吊人胃口的,石琅的眼中充满了渴望。再看其他人,包括身后侍候的,全部把眼神定在彭磊的脸上,仿佛那张脸上正上演着日本av。 “这个……其实酒有许多种,有纯酿的米酒、果酒,也有高粱白酒。因为酒曲的不同,制出的酒还会有不同的香味。当然,好酒还要有好的水。前一阵了我试制过,可惜家无余粮,所得也不多。日后若有空闲,或许能找到制曲之法,再改进一下蒸制的方法,那时就人人皆能酿酒了。”彭磊在肚子里狂骂自己白痴,这不是找抽吗?一个白浪就够烦的,一不当心又招惹了一群。看来酒这个东西对男人的诱惑真是无与伦比,不知道现在那个发明酒的杜康出生了没有?自己到几千年前来改造,不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改变历史?不过细想一下之后,心里马上坦然了,至少在他读过的书里,酒的发明专利是属于杜康先生的,没他彭磊的份。 “老天,让这一天早点来吧。彭公真tmd不够意思,前些日子我去鸟村时,为什么不让汗见一下那烈酒?我敢肯定,现在白浪那小子正在喝着。”熊汗咬牙切齿,“伯公,现在北方无战事,柏灌国和下羌国的大军己经休战,我们只要派人在天门峡警戒就行了。汗想挑选一批人去鸟族,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一段时间。” “滚!若真的能平安过冬,我还想亲自到彭公家里住上半年呢!你可知道?丰伯他不让我们安宁,已经向我族的子民举起了屠刀。你想去冲水坡喝酒,没门!”熊伯冷笑,他熊汗早两天提这个要求或许还能商量,现在休想! “真的不能商量?丰族之贱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们熊族如汗这样的男人多得是,人人都可以杀那丰伯和葛成。我是觉得我们应该看得远些,训练一群能和柏灌国的大军相抗衡的勇士。”熊汗不甘心,继续努力着,仍然想说服熊伯。 熊伯根本不为所动,微笑道:“汗兄所虑甚是,不过丰伯已经反目,吾族去鸟族的小道不能通行了,汗兄想怎样去冲水坡呢?而今之计,是先要打通鸟族到熊村的大道,这样才能真正地联合两家的力量。” 熊伯说得对,他们现在这样被丰族隔开,虽然表面上丰族是两面受放,但是鸟族和丰族并未公开宣战,鸟族和鱼族两族的实力也不强,只不过能对丰伯稍稍牵制。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否则丰伯也不会置鸟人而不顾,反而北上骚扰有熊族。有熊族的形势最是尴尬,同样是腹背受敌,属地又没有纵深,丰伯只要在熊族的中间制造一段无人区,有熊大村就变成了一座孤城,不战自溃。 “唉!看来只能等来年的新酒了。”熊汗轻叹着,“汗这就去挑选勇士攻打丰村,为黎村的子民复仇。” ………… 公元前的xxxx年,彭磊同学被天狼星人送到那个年代劳动改造的第203天,在这个叫有熊族的村子里开的这次准军事会议上,基本决定了有熊族和鸟族、鱼族结盟抗敌,统帅是彭磊同志。除了彭磊同志个人有点意见外,其他人一致通过。彭磊的意见虽然很有道理,论年龄、资历、财产等等,他彭磊都没法和熊伯比,这统帅一职本来就应该是熊伯的,但是别人也有理由,熊伯还要负责北方天门峡方向的防务,那边也是很重要的。 熊汗是最不开心的,虽然每个人都有事做,但是他分到的事是最无聊的。本来麽,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应该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杀人放火的,可是他领到的任务却是做使者,到附近的各族去控诉丰伯屠杀黎村的血腥暴行——这个工作也只有他最合适,谁让他这么爱交朋友了呢! 这一夜没人睡觉,在彭磊连夜堆起的沙盘前,有熊族的头面人物听从了彭磊的建议,把未来放在南方水土丰美的平原上——没有办法,有熊族的人口增长得太快了,森林却在不断地减少,狩猎的收获越来越难满足生活的需要。确实需要有大片的良田,可是南方本来是丰族的地盘,难怪丰伯会对熊族起戒心。现在就不客气了,资源应该重新分配,而且是丰伯先挑起的争端,怪不得别人。 “熊村位置很重要,北上过天门峡就是柏灌国,南下则是丰族所占据的大片的良田。在下以为,此地宜筑城而守,在天门峡口筑关隘,两城互相照应,坚守应该不成问题的。黎村地势前冲,在有熊族的中心点上,南边是大湖沼泽,西北边是我们的兵工厂小湖村,前面又很接近丰族的腹地。我们应该在那里筑城,作为南下的前哨,也可接应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彭磊指点着地形,感觉自己有点像楚汉相争时的韩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人人叹服,连自认为见多识广,知识渊博的石琅同志也被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居然可以这么打架!在一盘黄土上,敌我双方一目了然,白痴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筑城的事情当然是由石琅负责了,这个年代军队还没有成形,就是柏灌国也没有骑兵,更没有云梯、擂木之类的现代化工具,所以城墙只要能挡人、防箭就行了。石琅设计,彭磊修改的城寨形状很快就决定了下来,战前动员也在第二天一早就传向了全族。 黎村的废墟上建起的黎城并不大,只要垒土为墙就行了,10天后已经大致成形。这些天彭磊并没有闲着,熊伯选出的五百勇士也要稍加训练,至少也得排几个队形。这些家伙大多数是猎人,个人战斗能力都是一流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配合,战斗力很快就翻倍。 丰族的村庄都不大,一般也是两、三百人一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五、六里,同族中人相互通婚,相邻村庄间往来也很多。黎城前面有丰族三个小村,渡村、土坳村和下甘村。在黎城建成的时候,这三个村的村民就逃亡一空了,于是彭磊兵不血刃,前出十里,在土坳村再建新城。 这十几天丰伯倒是再也没有什么新的行动,或许彭磊碰上的那两次让他太受伤了。这种男人四十岁就是老年人的年代,青壮年是绝对珍贵的财富,丰伯再怎么财大气粗,一下子损失了百多人,还是非常心痛的。责任当然要追查,战法也得重新改良。 雪终于下了!在一阵西风后,沸沸扬扬的大雪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抹成了白色。这几日白天在渐渐变长,该过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彭磊长这么大了,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种情怀,倒也难得--老爸老娘,你们过得怎么样?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土坳村前面有一条小溪,现在成了坳城的护城河,彭磊甚至在河上建起了一座吊桥--这是在一款游戏里学来的。梁聃过来的时候,彭磊正一个人站在土墙上看雪景,顺带着吊古思怀。梁聃这趟护驾真是发大了,居然还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蜜月。看他满脸的红光,锦衣亮甲的样子,把彭磊妒忌得眼都红了。 “梁二,你小子还想得到过来,真是不容易。有没有和芹丫头比试过,你们俩到底哪个厉害。” “彭公,是您老人家让我留在小湖村的,怎么又怪我了?彭公在熊村这些天,有没有见着那熊妹?彭公也不招我,聃还以为公被熊妹迷住了呢!” “滚!小子,孜家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你小子既然娶了一个,干脆多娶几个,省得老孜家的美女还要四处去找男人。” “嘿嘿嘿,我能娶到一个就够幸运的了,孜家的其他女人喜欢的都是彭公你老人家。”梁聃笑道。 “胡说!” “我胡说吗?彭公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让人家这么痴迷?你看,她们在那里!”顺着梁聃的指点看去,几头健硕的牦鹿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如白纸上的花蕾。 第二十六章棋开得胜 梁聃归队,不仅带着老婆,还把她们孜家未出嫁的闺女全部带到了坳城,连采葭小妹妹都跟着来凑热闹。彭磊恨得差一点将梁聃掐死:“梁小二,这里是战场,你知不知道?你以为是你家的后院,是不是?你看看对面,丰伯也在集结人马,这里随时都会有流血,你懂不懂?” “大哥,彭公,桑妹和媛姐她们可都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一直跟着熊妹驻守天门峡,据说武功比芹儿还要好。芹儿都要听她们俩的,我有什么办法?”梁聃满腹委屈,苦着脸解释道。 “那采葭呢?她怎么说?你小子有没有把我的情况和她们说?”彭磊这一刻是下定了决心,一个白露还好办,以后找到外星人时多说说好话,或许能让自己带走。女人虽然是越多越好,但是到时候自已舍下哪个? “彭公,采葭还是小孩子呢,她的话怎能作真。彭公要当心的是别人,我真的没有办法,她们对彭公的家充满了好奇,连芹儿都想享受那热水澡。” “靠!你小子都说了些什么?”彭磊一脚踢起满天的雪花。说起洗澡,身上还真是痒了起来,叹道:“不能再等了。从这里往南十里是耒阳村,过了耒阳,往东方就很少有村庄,我们只要占据了耒阳,有熊族和冲水坡就连起来了。你过来就好,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要去取耒阳,然后回家过年。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打仗,只能成功。” 坳城的房屋非常简陋,都是在原先土坳村的房子的基础上搭建的,彭磊才不愿意住那黑乎乎的土坯茅屋呢,好在有熊族多的是兽皮,于是他的中军帐是模仿蒙古包的鹿皮大帐蓬。在女人翻身得解放的未来社会,男人对女人的谦让被称为绅士风度。彭磊同学虽然来到古代世界大半年了,那从小受教育养成的习惯一时也改不了,于是温暖舒服的中军帐只能让给女同胞。 第267章 连芹姑娘在内,一共四个女人,当然,采葭其实还不能算。看着她们被炉火映得通红的脸,彭磊不由自主地要想起家里的白露mm,还有已经逝去的竹女姐妹。明天又要去杀人,今天最好是早点休息,然而女人们却是兴致勃勃,那个新娘子孜芹更是有点肆无忌惮。 “彭公,聃哥的武技都是彭公教的,彭公一定不能厚此薄彼,我们也要学!”经过梁聃同学这一个月的用心浇灌,芹这朵花艳得让人有点目眩。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教梁二,芹姑娘想学武技,梁二还不够你学的吗?”可惜梁聃坐得远,不然彭磊肯定能在他身上掐下一块肉来。这家伙对老婆够乖的,冲水坡上的事还有什么她们不知道的? “我们也要学,我们要学那个四两拨千斤的太极。”边上凑过三张红艳艳的脸。梁聃和方乞的比武就胜在他含而不发的用劲、如封似闭的防御上,芹姑娘是行家,找个关键的时刻一拷问,梁聃就把什么都露了。 “这个……等以后好不好?明天我要和丰伯开战,我想大家还是早点休息吧。”站起身就想开溜。 “这么早就休息,骗谁呢!彭公是讨厌我们姐妹吧?我们明天也要上战场,或许就回不来了,彭公今天不请我们醉一回吗?”孜媛捧着鹿皮暖手袋,秀目看着火塘里跳动的火焰,幽幽地叹道。 “你们想怎么醉?我这里又没有酒。你们也要上战场?不要开玩笑,会被丰伯笑话我们男人的!”这绝对不能答应。虽然知道她们或许都是高手,但是这事关男人的面子问题。 “我们怎么了,彭公看看,我们比男人差吗?哼,聃哥,你说!”芹首先就不服气,一把拉过梁聃。她们今天的样子够耀眼的,身上都穿着紧身的薄棉袄,绣花的披肩,百褶长裙,毛皮大披风,腰上还都挂着剑。上一次在晨风中见到梁聃的两位小姨子时,她们都穿着庸肿的大棉衣,那个样子和现在真是没法比。彭磊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美女的抵抗力是极差的,所以到现在也没敢细瞧。现在不行了,人家让你看,不看也是失礼。 孜媛的眼神有点幽怨,孜桑的眼神满是热烈,孜芹的眼神充满挑战,把彭磊的小心肝震得扑楞楞地跳。女人们的脸上就好像抹了油,此刻全部都在放着光。这个样子要是上战场,两边的战士还有心思打仗?都看美女了。 还是采葭最知心,在彭磊的耳边大叫了几声表示抗议后,跳起来跑到帐篷外面吆喝去了。她们这次过来,竟然还带了大队的随从,还有大包小包的行礼,就像是出嫁的嫁妆。彭磊还在想着怎么用词解释,外面挑夫就一波一波地过来了,还真是有酒。 “熊汗回来了呢,这酒是冲水坡有人托汗带来的。我们也不是要这个样子上战场,我们能化装,芹是高手呢。”孜媛真是玲珑剔透,彭磊同学微微的惊诧也没有逃过她的秀目。 “是吗?那就好说。不过。你们必须听命令,否则没得商量。”一见到白露mm托运过来的酒,彭磊的警惕性马上就消失了,“你们都想喝酒,是不是?这酒很难喝,不要怪我没有提醒。过两天把熊伯那边的果露拿一点到我家,我给你们酿白兰地。” “什么是白兰地?彭公,你看我这个样子能不能上战场?哼,谁能知道我采葭是女人?” 是没人知道她是女人了,如果她不说话,说不定没人敢肯定她是人! 身上穿的是碎皮拼成的短袄,连手脚都包了起来;脸上戴了面具,也是画了乱七八糟的颜色,头上的皮帽上甚至还有两个小小的尖角--这行头够唬人的,害得彭磊一口水呛到肺里,差一点喷出血来。 “这个面具不错,能不能给我也找一个?衣服就不用这么穿了,太过份了!” “有啊!”几大包袱衣服,类似的服装道具一大堆呢。 “你们随着熊伯之妹驻守天门峡,平日里一定就是这样唬人的,是不是?那传说中的熊伯之妹内秀外刚,相貌出奇,一定也是谣传了。”彭磊大笑起来。 “我们三家合盟,彭公有了白浪之妹,不会还想要熊媛姐姐吧?”芹的小脸上漾起怪怪的笑。 “我……,我只是好奇而已,男人都是这样的,你问问梁聃。哈哈哈,你们不是要醉一回吗?今天我请客,请你们吃名满天下的彭氏烤全羊。”--最好都醉得明天爬不起来,那么面具之类的也用不上了。 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微醉时的感觉真是飘飘然似神仙。女孩子的酒量一般都比男人稍差,如果要学着男人豪饮,醉起来也是极快的。男人醉了会裸奔,女人醉了就跳舞。新娘子首先就忘形地跳起了醉舞,她的姐妹也没能坚持多久,一个个也戴着面具,在鸟人的中军大帐搞起了化妆舞会。 ………… 经过彭磊半个多月的排练,熊族的这支八百人的军队已经有模有样了。队前有盾牌手、弓箭手,盾后是长枪手、短剑手,若不是身上的军服乱七八糟得像土匪,那气势已经很有点秦皇汉武时军队的样子。 彭磊酒不多,所以晚上有点疯的都是女人,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彭磊踏雪点兵的时候,除了采葭被故意灌醉了还没能“活”过来,另外的三姐妹一个不少。都是一身男妆、套着面具,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够眩目的!鸟人自己也是一个大花脸的面罩,若是再有一把长须,那活脱脱一个戏里的曹丞相。 古时候的战争彭磊同学也只是在电影里、在游戏里见过,全无经验可言,冲在最前面这样的傻事当然也是不干的--枪打出头鸟,这年代虽然没有狙击手,但是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如梁聃这样的神箭手? 丰族的耒阳村原先只是一个五、六百人的大村,彭磊占了土坳村之后,丰伯也在耒阳搞起了防御。村外垒起土墙,扎上竹篱,村里的房屋也增加了许多。彭磊在土坳村建城的同时,那种探子、侦察兵也没有少派,对面的动静了解得很清楚。丰伯派了族中一位叫牛轩的勇士带着近千壮丁,在耒阳驻守。 没有炮火突袭,这古代的打仗只能短兵相接,好像还有让大嗓门的人去叫阵的。彭磊这边几个大嗓门一叫,耒阳村里的牛轩还真是披挂整齐,提着长矛,带着大队人马涌出村来。冬天真的不是打仗的季节,所有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衣,真怀疑那铜剑能不能扎到人的肉身。不过时不待人,彭磊不能等。 论战术,牛轩和彭磊相差太大了。耒阳出来的人是铺天盖地,一涌而上,根本就没有队形。彭磊大旗一挥,自己的队伍稍稍后撤,然后是弓箭伺候。一轮急箭,雪地上一下子躺倒了近百人,等牛轩的人吓得都爬在雪地里不动了,彭磊这边也不射,等他们探起头来后,又来一阵急射。 这样打仗太容易了,虽然退了大半里,但是牛轩也损失了小半。他们的弓箭手都是单独行动的,远了射不到,近了就成为梁聃的活靶子,所以这边竟然是毫发无伤。牛轩都快要气疯了,虽然中箭的大多不致命,但是也没了战斗力了,这仗还怎么打?制住已经有点慌乱的队伍,亮开嗓子骂起街来。 这时候再骂街已经晚了,中气首先就不足,耒阳村也在身后数百米外了。彭磊大旗一挥,八百壮士分成三波,盾牌先行,弓箭开路,缓缓向前推进。三波人马轮番冲锋,就和丰族的人保持在一箭的距离上。牛轩虽然很想挥军冲杀,但是盾牌手跑不快,刀枪手跑不过来,队伍更乱了。终于有人开始后退,一开始还是倒着走,几步之后就转身跑了,而且唯恐自己跑得慢。 兵败如山倒,牛轩想不到自己手下的这千多人是这么没用,还想带着近身卫队拼杀一阵,彭磊这边刀枪手冲杀出来,一群人招呼一个,很快就解决了。见过黎村的惨象之后,彭磊真的很想放纵自己这八百壮士,只不过后来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所以耒阳村里没有杀戮。不过没了家的人肯定是破产了,想要活下去就用身体来换——彭磊同学的主意也是很绝的!战争得到的财产暂时都归公,等最后论功行赏;无论是谁,都可以通过立功来赢得财产,投降过来的人则可以保留自己的家产,还可以争取更多。 本来还以为有一场血战的,可是吃了大半天的冷风,竟然连剑也没有出鞘,三位美女肯定是不爽的。不过这样的战争也让她们开了眼界,对方死了二、三百,伤了四、五百,自己这边伤亡加起来也不过几十,这样的战果是事先谁也不会想到的。 看着她们眼中的崇拜、痴迷……,彭磊同学很是不屑。不能告诉她们,在几千年之后,有人在追求战争中零伤亡了。自己这边还是伤了几十个,够让人心疼的。 第二十七章团圆 耒阳村外的这一仗,是这片土地上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争,参战双方的总人数接近2千人。在劳动力还非常溃乏的石器时代,在还没有国家这样的大集团的背景下,两千人的熬战已经可以说是盛况空前了。一边倒的战果更是让人吃惊,于是这次战争的熊族总指挥,那个戴着恐怖面具的苗石同志,在人们的传诵中就变成了战神。 占领了耒阳村,有熊族和鸟族之间的通道的宽度就有了十几里。以耒阳为中心,北有土坳城、黎城,在东南再筑两座大镇,这战役的第一步就胜利完成了。可是彭磊想回家过年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作为总指挥,耒阳的城建工作他是必须负责的,还有大量的移民、俘虏。最让人头痛的是伤员,以前治伤都是用草木灰加药草汁涂抹,能不能痊愈全凭运气。 第268章 彭磊同学对草药不陌生哪,医者,慈悲为怀!再说了,以后这样的战争场景不会少,救死扶伤的药也确实需要准备。 万木凋零的季节,要寻找足够的药草真是妄想,几天之后彭磊就放弃了努力,但是先进的护理知识还是有用的。在他的传授下,耒阳城里出现了文明史上最早的医疗小分队,还有专职的医师和护士。 梁聃没有一直陪彭磊,占领耒阳的第三天,他的新娘就借口要去见公婆,迫不及待地去鸟人家享用热水澡了。孜媛和孜桑姐妹本来还想留在鸟人身边帮忙的,可是那个立志要嫁鸟人的小姑奶奶一定要去看看她未来的家,于是桑女只能陪去,媛女也就不好意思一个人留下了。 占据了耒阳和土坳之后,有熊族的领地一下子扩大了一倍不止,除了大量的荒地、树林之外,也有大片的良田。可以这么说,即便是有熊族大半的人都改做农民,土地也不缺了。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彭磊将耒阳建成了一座真正的大城--城墙、大街、广场等一应俱全,在广场的一角还造了一座七、八米高的观星台。 深冬的晴夜,站在那么高的地方看风景,心里的感受真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四周除了很少的篝火外,只有满天的繁星在闪烁。天文方面的知识彭磊同学只有幼稚园小朋友的水平,只是勉强知道古代有二十八宿,所以此刻寒风中听石琅老师指点斗、亢、角、奎时,也是非常的新奇。 “石琅兄真是博学,在下看来,天上的星星就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亮点而已。”真的有点后悔,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多学点这种旁门左道。记得有一阵是很流行看风水、星相之类的玄学,认得字的人几乎人人能背几句《易经》里的卦辞:九五,飞龙在天,见利大人;上九,亢龙有悔……可是当时彭磊同学正为了吸引一位小学语文老师而努力钻研唐诗宋词,时间太紧张了,所以那趟时髦没赶上。 得到鸟人的赞赏,石琅反而有点脸红:“彭公,神居住的地方到底是怎样的呢?传说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神的宫殿,彭公来自哪颗亮星呢?彭公胸罗万象,腹藏风云,吾辈能与彭公同行,日后能不能入彭公的神宫?” “这……哈哈哈!”突然想到了,现在是几千年前,若是告诉他每一颗亮星都是一个大火球,不知道这位石兄还想不想去那里留宿。 “石琅兄,你说丰伯这些日子在做什么?冲水坡那边也没有动静,这里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该不会他在准备过年吧?象乙是个不太肯服输的人,虽然我们有些交情,但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照理说他是应该出面了。” “彭公,风伯有七子,乙排在第五,但是丰伯却将象乙选为族业的继承者,为什么?象乙这个人其实很有智计,绝对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随和。”石琅见过象乙,他的看法和彭磊对象乙的感觉差不多。 “石兄,现在的形势对我们有利,是不是?虽然南方诸族大多数归附到了丰伯的麾下,但他们慑于我们的威武,大多数是举棋观望,丰伯的实力其实还是和原来差不多。我们东面虽然多是小族,但是最近几年接收了大量的北方流民,都有地少人多之困境。最近一个月,我们连番大胜,从外面迁入的人口也有数千,我现在已经有了三千人马了。哈哈哈,加上白浪的一千多,春耕前我一定能让这片土地安静下来。到时候我们全力迎战北方的强敌,或许能冲出天门峡,永绝后患。” “彭公是我们的统帅,我们都听彭公的。耒阳城坚民众,熊伯听了汇报之后,也是很心动。明天熊伯会带人来这里,百姓也要求彭公让他们放纵一下心情,毕竟我们打了大胜仗,也要欢庆自己有了这么好的新家。” “好啊!这几天没见着月亮,该是到岁末了,是不是?nnd,放一个长假,过完年再开战。”彭磊的心情也是大好——放长假了,自己或许也可以回家抱mm去,熊伯不是要过来吗?正好交接班,反正北边现在不会有事。 “彭公是思念家里的佳人了,哈哈哈!不过耒阳是交战的主战场,彭公怎么能离开呢?冲水坡宜守,有白浪就足够了。”石琅笑道。 “石兄,这次我是绝对要休假了,明天熊伯不是要来吗?我这新造的帅府比他的熊窝可舒服多了,说不定他来了还不想走呢!都说守天门峡的是熊媛族妹,大冬天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熊伯留几天该不会有问题的。”彭磊同学现在都快要成为设计师了,大帅府是他按照冲水坡的“鸟巢”的样子设计的,街道是照搬电子游戏里的城市样子,还别说,虽然房子简陋了点,总体上很像城市了。 “彭公话虽有理,不过……”石琅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说来惭愧,这位熊妹是很传奇的人物,我到现在竟然还没有见着,熊伯也太不够意思了。” “石琅也没见过,只知道姑娘名媛,常年独居在密林里,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听说媛姑娘之母曾帮过一位神灵,所以媛姑娘刚学会走路就被送走,十几年后才回家,那时已经是大姑娘了。” “是吗?我一定要见见这位族妹。”彭磊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彭公,熊伯也有将妹托付彭公之意,可是媛姑娘任性独行,熊伯也不能左右她的思想。”石琅叹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不过在人家的眼里,他就是这个意思,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 莫名其妙地心烦意乱起来,再也没有心思看星星了。 熊族虽然位置偏僻,但是守着南方大平原和北方高原之间的门户,北方人的生活方式随着难民流到南方,最先接收的也是有熊族人。所以尽管熊村异常简陋,但是这南方地区的第一座小城也是有熊族的小湖村。彭磊现在知道了,熊伯的眼神早就看上了南边的大平原,和鸟族合盟是送上门的好事。 石琅同志是鸟人的总管,彭磊虽然比石琅多了几千年的见识,但是处理问题的本事根本没法和石琅比,于是干脆放手不管,只抓宏观。石琅也很识趣,细节问题是从来也不烦鸟人的。比如第二天一大早,石琅派人给鸟人送来新衣、新的面罩,才知道今天是吉日,要祭神,还有盛大的舞会。 彭磊也算是一族之长,不过他们鸟族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大形活动,所以对这个年代很流行的一些礼仪和规矩是根本不懂。记得以前在什么书上看过,古人对神是极重视的,每逢重要的日子都要祭神。彭磊原先还想到过年的时候让梁公在鸟村也搞一下,弄个鸟神出来拜拜,现在只能在这里拜熊神了。 出乎彭磊的意料之外的是,先到耒阳的不是熊伯那个大汉,而是来自鸟村的大队车马--石琅大哥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将白露mm从牛车里抱出来的时候,彭磊在心里把石琅家的祖宗八代都感谢了。 耒阳城深入丰族的腹地,其实离冲水坡的鸟村很近了,也就是二、三十里。半天的行程,若是有汽车摩托,一小时就能跑个来回。早就动过将白露mm接到耒阳的脑筋,可是一来公务繁忙,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实在不好意思开口;其次么,耒阳的住宿条件没法和鸟村比,这大冬天的,让mm们来这里受苦,于心何忍呢!不过白浪带了三百人亲自护送,还是很让彭磊不安的--荆州就是关老爷大意了才丢的! “白浪兄,你怎么也来了?” “兄弟,彭公,我想你啊!真有你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大片的土地,鬼脸苗石的名声甚至要超过鸟人彭磊了。”白浪迫不及待地将mm从彭磊的怀里拉开,然后自己凑上去来个法国式的拥抱。 “你不会是将酒窑里的酒都喝光了吧?大哥,有露儿想我就足够了,你看好家吧。” “哈哈哈,听说有人还想让我把露儿带回家去的。”白浪大笑。 “还说呢,你是不是早就放出风声,把露儿给我了?象乙和韦尘不肯出力,很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nnd,不知道是该恨你,还是该谢你。”彭磊这些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照常理,象乙他们在族里也是很有影响力的,又都曾是白浪、鸟人的朋友,对葛成的谋划应该有所警觉,不至于搞成现在这样。 “兄弟,你该体谅我。葛成,小人也,象乙也不是有气度的汉子。露儿若不给彭公,难道给象乙?这倒是甚合族人之意,可是我怎能让露儿受苦!”白浪也是苦笑。 “跟着我就一定好吗?”彭磊狠狠地将白浪推开,拉过一旁的mm,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亲个响嘴,然后叹道,“大哥,随便找个人送露儿来就够了,你跑来这里,万一葛成那小贼又动什么手脚,那又怎么办?” “放心,有梁公和梁勇,还有庸老,我已经将小半的人口迁到了冲水坡。现在咱们鱼凫城比这耒阳大多了,墙高矛利,即便是对着柏灌国的大军,守上一年不会有问题。不过兄弟,我提醒你,露儿我托付给你了,你若是让她受什么委屈,我可不答应。” “我怎么会?你们效率蛮高的嘛,真的比这耒阳还大?” “哈哈哈,等你回去后就知道了,或者你可以问露儿。彭公,熊伯那家伙来了吗?我好想见见那位熊妹。他们熊族真是藏得好宝贝,便宜了梁聃那小子。你没看见梁公老头见着那个芹姑娘时的样子,好像那么漂亮的大姑娘是他娶回来的。不过还是兄弟你有本事,梁聃娶了一个,你带回来了三个。” “不要乱说,我和她们没有什么的。”彭磊连忙向白露mm解释。 第269章 白露一脸平和,倒是她旁边的红药和叶子有点愤愤不平。 “真的没有关系,也就是见过两次面而已,梁聃可以作证。她们是羡慕咱家的浴室,都是梁聃给乱吹搞出来的。她们人呢?没有和你们走一起吗?” “她们都是很好的姐妹呢。”白露羞笑,“我们屋里去,给磊准备新衣了。哥哥去忙吧。” 中军帐暖,离祭神仪式开始还有一大段时间,足够鸟人同志略解相思之苦了。白露mm有点固执,非要鸟人把小短裤都换成自已亲手制的才满意。在红药和叶子的推波助澜下,这一阵闹得,直到外面钟磬响起时才湿漉漉地起身。 第二十八章合族之祭 熊族的祭神仪式够热闹的,彭磊名义上是客人,所以先进行的一些程序中他只是看客,这些石琅都关照过了。钟磬声响起,说明仪式开始了,出于礼貌,当然也是不能太落后的,虽然彭磊更想陪mm们在火塘边喝茶。 一个巨大的火堆在广场的中间熊熊燃烧,老少男女列成整齐的队形,围在火堆的四周。熊伯带着有熊族的四位长老,面南而跪。他们的身前,一只青铜的鼎炉中煮着沸腾的水,蒸汽袅袅,在火焰的映照下,变幻着不同的颜色和形状。难怪石琅给彭磊准备的衣物中有新的面具,火堆前跪拜着的几位此刻也都带着,面具涂抹成五颜六色,还真是像戏里的脸谱。 鼎炉的前面,一字儿排开,捆着牛、鹿、鸡、羊、猪,牲畜的惨嚎声此起彼伏,人却寂静无声,所有的眼光都在研究鼎炉中水汽的形状和颜色。以前只是在博物馆中才能见到的玉琮、玉璧、玉碟等玉器就摆在熊伯的身前。只见他研读了一会儿蒸汽之后,站起来杀掉那只鸡,几滴鸡血淋到玉器上,余下的用玉碟盛了,倒入鼎炉中,洒到火焰上。火焰在一瞬间幻出艳丽的青绿色,炉中的水汽也微微凝结。 一声欢呼,熊伯领着身后的四个喃喃着,稍过一会儿,旁边有人过来杀鹿和羊。看得出来,出来的人都是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牺牲的血照着先前的顺序,先浇玉器,然后洒入火中,倒入炉中,虔诚的人们又是莫名其妙地欢呼。 彭磊带着家眷和族人观摩着这隆重的仪式,他们的位置就在熊伯的旁边不远处,蒸汽和火焰彭磊看得和熊伯他们一样的清楚,不过他瞪大了鸟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也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而欢呼雀跃。白浪也是一族之长,他的位置在彭磊的对面,不过他比鸟人虔诚得多。彭磊在莫名其妙、东张西望的时候,他是全心全意地和着众人的声调在欢呼。全场数千人,只有他彭磊一个人不专心,或许还有一个,就是那位孜媛小妹。 鱼凫城的上层人物几乎全来了耒阳城,梁聃也重新做回了鸟人的护卫,她们这几个参观者当然也是随着回来了。不过她们的身份很特别,竟然都聚在鸟人的身边。彭磊心不在焉地研究着别人的时候,那位孜媛小妹的眼神大多数的时间也都是停在他的身上。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焦香,还剩下牛犊和肥猪没杀呢,祭祀却好像已经结束了。熊伯站起身来,领着大家一阵欢呼,然后将手伸向左右的彭磊和白浪。群情激动起来,火堆旁原本整齐肃慕的人群起了一波波的骚动。白浪首先起身,在脸上扣上面具,走到熊伯的旁边,恭恭敬敬地叩拜四方。 彭磊最希望自己只是个游客,然而事实好像正相反,鸟人也是主角。该他出场了,可是该怎么做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这时旁边伸过几只小手,帮他戴上面具,整理好衣冠,还在发髻上插上几根长长的雉鸡尾翎--是白露和那个孜媛!心不由自主地有些发慌。 石琅和其他三位长老登上了旁边的观星台,在观星台的四周点燃火把。彭磊刚刚在熊伯的旁边趴下,高台上就传来石琅宏亮的声音“……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聪明睿智,光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世变沧桑,中更蹉跌……此物此志,永矢无谖。经武整军,昭告列祖;实鉴临之,皇天厚土。” 原来这不仅仅是熊族的祭神仪式,还是三族正式结盟的典礼。白浪早就和熊伯商量好了,推举彭磊为三族之首,共同经略南方,所以也没有和彭磊商量--他鸟人鸟族又不吃亏!白浪对彭磊了解得够多的,鸟人的鸟脾气有时很难捉摸,和他商量,说不定这鸟人还不干了呢。 彭磊是糊里糊涂中接过熊伯递过的金杖的。这金杖一米多长,应该是簿金板包裹硬木制成的,上面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和纹饰,还镶了许多彩色的宝石。彭磊拿在手上,正不知道是不是要将它再传下去时,那位石琅老兄又在高声背诗了:“皇天苍苍,天降我帝,鱼凫驮之,鱼凫随之。皇天苍苍,天降我帝,百姓乐之,百姓随之。皇天苍苍,赐我露女,彩霞被之,鱼凫喜之。皇天苍苍,赐我媛女,百兽乐之,鱼凫悦之。皇天苍苍,百姓惶惶,帝挥金戈,驱虏杀贼。筑我高城,与我良地,我为子民,幸兮乐兮……” 好像还没有见过这里的文字,这家伙竟然能这样长篇大论地滔滔不绝,真是才比屈原,羞死唐寅,彭磊同学更是钦佩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像也没有听懂他说些什么,不过反正是赞美的话。火堆四周的人们虽然还没有开化,可是理解能力都好过鸟人。石琅声音刚落,欢呼声就接踵而至,差点将彭磊的耳膜震破了。 是不是在说要让鸟人做三族的首领?这怎么行!如果是几千年后的皇帝,坐拥三宫六院,万人景仰,那还可以考虑。这个时代的首领,好像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出门无车,吃饭无酒,有什么意思?连忙将手中的金杖往熊伯怀里塞--自己的鸟族都想托付给白浪呢! “彭公,此乃神意。”熊伯干脆将面具也取了下来,瞪着牛眼,冲彭磊直乐,“浪有妹,倬有妹,你我三家是一家。彭公若有妹与倬,彭公若把白露与倬,此杖就给倬好了。” “这个…大哥,话不能这么说!我若是有妹妹,绝对不会小气的。露儿已经跟了我了,怎么能再给大哥你。而且……我已经有了露儿了,你那贤妹是不敢要的,你给她另找郎君吧,天下好男人多得是。” “那不行!彭公既没有妹妹,又不肯让出白露族妹,那只能接受这金杖了。彭公之才,倬不及万一,彭公就不要谦让了。彭公受了露女,那我家媛妹也是一定要的,否则我会担心彭公厚此薄彼。”熊伯根本没得商量,反而是因为送出了妹子,脸上难以抑止的得意。 彭磊没辙了,久闻熊媛族妹的大名,娶到家里是万万没有胃口的,可是该怎么办呢?此刻的形势,三族的联合是绝对不能有什么变故的。这熊伯同志居心不良,怎么就长了这么一付粗脸?把一个老大难的妹子送出了家门,还得到一个无私的帮工,自己坐享其成,反而还能博得一个贤名。看他的那付得意,彭磊恨不得上去踹上两脚。没有办法,只能苦着脸向旁边的那位求救——大舅子,这你得帮忙,那熊妹是有名的夜叉,若是入了彭家的门,你那娇滴滴的妹妹老子或许难护周全了! 白浪的脸隐在面具的背后,此刻肯定在偷笑。轻拍彭磊的肩劝道:“彭公,熊伯嫁妹也只是他的意思,谁知道熊妹愿不愿意嫁呢。都知道那位族妹立志独身,要嫁的是上天的神。” “我不管,只要我妹妹肯嫁,你彭公一定得娶。”熊伯得意地拍着彭磊的另一边肩,长吁了一口气,罩上面具,嘴里又念念有词起来。 一群人涌上,杀牛杀猪,将牺牲的头扔进火堆,浓浓的焦香在空气里弥漫。鼎炉底下的薪火渐渐燃尽,观星台上响起了清脆的磬声。彭磊也无话可说了,这金杖好像也能值几个美金的,到时候若是能带回去,说不定也能换几间房子。至于那个熊妹,正如白浪说的,谁知道她本人愿不愿呢。 观星台上传出的声音是石磬,石琅指导工匠制作的时候,彭磊旁观过,也试听过那个声音。本来彭磊还想指点石琅铸编钟的(记得曾经看过一回电视节目,是详细地介绍古代的编钟和制造工艺),可是再想想,现在正是战争时期,金属是战略物资,哪有闲余制钟玩啊。 观星台上人影绰绰,除了石琅几个,好像还多了一群女子。定睛细看,可不是麽,白露几个竟然也到了上面,敲鼓击磬的就有红药和叶子、孜桑她们。磬声清悠,鼓声欢快,更有一缕清脆的笛音在百折回转。这笛声好熟啊!记得在读书的时候曾听过一次高雅音乐会,都是大师级的民乐演奏家,当时就有一位吹笛的。那次听到的曲子好像是叫《百鸟朝凤》,那一管竹笛竟然能模仿百鸟的鸣唱,让人叹为观止。(其实《百鸟朝凤》最早是唢呐曲,后来有名了,什么人就都试,甚至还有用钢琴来演奏的)现在听到的这笛声也不简单,吹笛的人也是大师水平。声音极尽空灵,如春日的早晨,明媚阳光下的树林,百鸟欢唱,百花争艳,一片祥和生机。这些日子彭磊同学有太多的时间参详大自然的真谛,感悟自然也是不少,所以神经也变得敏感起来。沫浴着暖暖的火光,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此刻正在寒风中,屋角还残留着未融的冰雪。 那个初见竹女和绢后的早晨,在冲水坡的芦苇丛中见到鱼鹰时,旭日映照下的凫水旁,好像就是这样百鸟和鸣的。夹杂在笛声里的清越的磬声,是多么像绢踩动卵石的声响——心一阵阵刺痛,一股热流在血管里奔涌,冲过经脉大穴时,激起一个个旋涡。 第270章 是不是时光真的倒流了?为什么还能听到涓涓的流水声?悠扬的颤音就像那轻风吹过树梢时带出的共鸣,眼前这红红的光,不是那初升的旭日吗?竹女和绢的娇笑在空中回荡,最后汇聚成温暖的波,从四面八方钻入彭磊的身体。 不对!绢和竹儿早就没有了,还带走了即将有的孩子。听,虚空中回荡着金铁交击之声,还有人兽狂乱的嘶喊。那“咚咚”震响的鼓点合着人的心跳,彭磊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冲出胸膛了。血脉里奔流的气旋向丹田急速汇聚,一口闷气从嗓子里蹿出,变成一声声嘶力竭的长啸。“嘣”地一声,脸上的面具被吹出老远,差一点掉进火堆。身上披着的裘皮大披风竟然张开卷动起来,如脚底下正吹着电扇。 ………… 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雾气疯狂地涌动着,无数的电芒在九座山峰间流蹿。反而是那九峰簇拥着的石柱,这此没有丝毫的动静。只有那石质变得越来越透明的,石柱里的大鸟扇动翅膀的影子,在远处能清楚的看见。 ………… 四周鸦雀无声,除了火花爆裂的“啪啪”声外,甚至听不到活人喘息的声音。彭磊知道自己有些失态,赶紧猛擦了几把眼睛,向四周赔礼道歉。转过头来一看,不禁一吓,干什么?——白浪和熊伯都站得像根木头,面具把眼睛都遮住了,反而露出了下巴;两个手紧紧捂着耳朵,好像刚才打雷了。打雷了吗?老子怎么没听见。再看火堆四周,所有人都趴在地上,对着火堆顶礼膜拜。 “为什么?刚才谁吹的笛?我有些失态了。”一把扒下熊伯和白浪捂耳朵的手。 “彭公,你是不是人?”白浪喘着粗气问道。 “操!怎么说话的?”彭磊差点晕倒! (……今天比较开心,清晨打开书页,看见许多得回贴。……废话不多说了,对读者最好得回报就是……更新!) 第二十九章熊媛 彭磊不知道,他刚才在心情激荡之下,带动身边的气脉旋动,差一点将熊伯和白浪震出去。不过身前的火堆没有白浪和熊伯那样的定力,被旋动的气流带动,转出一幅很怪异的图形,所以周围膜拜的百姓要这样虔诚了。都以为是神灵借火上身,鸟人这一刻通灵了!只有很少的几位知道,气流是彭磊在沉迷入音乐的境界之后,不知不觉间带出来的,所以白浪有这么一问。 磬鼓声继续响起,笛声和琴声却是没有了,观星台上的女人们陆续走了下来,一个个也罩着面具,甚至还覆着面纱。不过就是把眼睛蒙上,只用鼻子闻,彭磊也有把握从一大堆相似的彩裙中找出白露mm来。观星台上下来的mm们领先在火堆前舞动起来,彭磊还在回味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时,白露mm的手就到了熊伯的手里。 这小子看来是对露儿垂涎已久了,之所以没有挤到熊汗他们的队伍里,一来可能碍于自己的身份,二来也是自卑自己的容貌,否则刚才也不会说出那样的条件。彭磊同学的精神紧张起来,刚想来个熊手夺美,两条舞动的彩裙已转到他的眼前——又是孜媛、孜桑姐妹,她们的身材比大多数男人都要高一点,即使是将头全部罩住也没用。 “彭公,一刻也不能离开露妹吗?”声音中带着浓浓的酸味。 “冲水坡怎么样?这些日子你们是不是在排练音乐?刚才谁吹的笛子,吹得太好了。”顾左右而言他,不过人家的问题确实艰难回答。 面罩后面的秀眸如泉水一样清澈,蓄积着浓浓的感情。那种眼神在电影、电视里多了去了,彭磊同学虽然没有恋爱经验,爱情电影看得可不少。心里暗暗在说对不起,虽然这个年代男人娶再多的老婆也没事,但是彭磊同学可不敢。有了一个白露,还有那个母夜叉熊媛看来也扔不掉,这已经让人头痛了。 “真的很好吗?只怕彭公很快就会厌倦了。”孜媛幽幽地轻叹,裙摆飞旋,绕着彭磊转了起来。 “原来是媛姑娘的笛子,真是神技,害我差一点走火入魔了。这样的笛声听一辈子也不会厌的,可惜我没有这样的福气。” “彭公怎么会没有福气呢?姐姐还没嫁人。”孜桑也是够大胆的,整个人差一点就粘到彭磊身上了,“彭公乃神人也,怎么能让白露妹妹一个人占有!” “谁说只有白露了?不是还有红药和叶子吗。嘿嘿嘿,刚才熊伯还让我照顾他的妹妹来着。桑姑娘,我倒是奇怪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没有嫁掉呢。”彭磊见她那么大胆,索性也放开了胆子。 “我们姐妹都在等彭公呢。原来你和熊媛姐姐有了约定,怎么不早说呢,害我们还要这样厚着脸皮求人。”孜桑突然不舞了,连孜媛也停下了脚步。她们本来就是人群里的焦点,这一停下来,舞动的人群都向这边投来惊诧的眼光。 “我们姐妹是立志和熊媛姐姐共进退的,彭公既然接受了熊媛姐姐。那我们俩也是彭公的人了。嘻嘻,彭公就将我们当成叶子和红药好了。”古代的女孩真是够大胆的,竟然这样推销自己,彭磊同学真是有点接受不了。家里说是只有一个白露,但是叶子和红药也是不能怠慢的。这就是三个了,要是再收了熊媛,还得搭上这孜家姐妹,天哪!这还有安稳觉睡吗? 据说带着面具祭奠神灵和欢舞在这儿也是第一次,源于彭磊同学在战场上的光辉形像。巨大的火堆被分散开来,牺牲的头挂上了高高的树梢,烤肉的浓香在城市里弥漫,欢快的鼓点无休无止地响着。孜家姐妹听到了彭磊传达的消息后,从熊伯的手上换下了白露,缠着大熊探听起消息的真实性来。彭磊反而是有点心烦意乱,考虑起了自己的未来——照理说男人活着就是为了女人,如果在这里娶上五、六个如花似玉的老婆,那确实比未来社会惬意得多了。 一直到天黑,白露的舞裙就没有停止过转动,这娇滴滴的身子竟然能承受这么大的运动量,彭磊还真是有点不敢相信。不过白露mm可能也是身不由己,熊族的壮汗们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mm那香香的小手谁都想摸一遍。若不是孜桑和孜媛姐妹挺身相救,估计跳舞到天亮白露也停不下来。看着面具后面潮红的小脸,彭磊是心疼不已。他是早就没有心情扭腰踢腿了,从孜家姐妹的魔爪中脱出身来之后,就缩到一边帮叶子和红药烤起肉来,顺便了解孜家姐妹在冲水坡的活动情况。(奴隶是没有资格跳舞的,所以她们从观星台上下来之后就忙碌起来了。到处都是舞动的人群,鸟人丢下面具之后,孜桑找了很久才将他找到的。) “她们俩一直是陪着熊妹的,就没有说过熊妹长什么样?”彭磊不信,一个多月一直是练音乐,练武功,怎么可能! “小姐或许知道,可是小姐也不和我们说。”俩丫头对孜家姐妹没什么意见,她们的身份也轮不到有意见,愤愤不平的就是这个。 “小姐说了,那个熊媛姐姐将来也会到我们家的,是不是真的?” “我也没有办法。那个熊伯看上去是个粗人,其实精得很,我们现在有求于他,他的条件是不得不答应。唉,我舍不得你们!要么我将露儿和你们一起送给熊伯,要么收下熊妹,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彭公,那我们家的房子要不够住了。”叶子轻叹道。 “这个以后再说。来,我教你们烤全羊!”彭磊也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甩掉裘皮大衣,挽起袖口忙了起来。若不是头上插着的野鸡毛没有除尽,孜桑到天亮也别想找到他。 孜家姐妹比白露圆滑得多了,将白露接出来之后,没跳几下她们也溜之大吉,彭磊心疼地喂mm喝水,殷勤地给mm递肉递汤时,她们俩也聚了过来。不过今天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彭磊总是感觉到心里不舒服,好像有许多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似的。孜媛和孜桑两个不知道从熊伯那得到的是什么消息,笑容竟然也有点勉强,让彭磊心里又是说不出什么滋味——看在这两个美女份上,搭配一个母夜叉也凑和了,若是她们两个通不过,那个熊妹妹就更没有胃口消受了。 彭磊的帅府还是他的,石琅在建城的时候,同样的大房子造了不只是一套,所以这个晚上没有人来烦他,连白浪也知趣地不上门打扰。 孜家姐妹只是陪白露坐了一小会儿,连第二天也没有见到她们,彭磊的心中微微有些失落,也不知道熊伯和她们说了些什么,好像也不好意思问。比较起白露的婉约恬静来,孜家姐妹的英武是另一种诱惑。现在只希望传言不是真的,只要那熊媛mm能有孜家姐妹的一半水准,那就大局为重,自己牺牲一点吧。 …………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白露姐妹几个聚在向阳背风的过道里研究彭磊传授的毛衣编织方法。那些天稍微有空的时候,鸟人将当初在老娘那里学过的手法从脑袋的角落里挖了出来,反复琢磨,终于想起了大概。昨晚其实也没有精力恩爱了,就拿出来献了宝,害得白露她们今天一大早就找竹签、纺粗线,忙得不亦乐乎。 一大早送走了白浪和熊伯,彭磊又在为女人发愁了。以前是愁没有,现在是愁太多,不知道自己的命到底是犯桃花运呢,还是缺桃花运。熊伯临走时拍胸保证,过两天就送小妹来耒阳,害得彭磊同学一个上午都没有心情做事。 书中暗表,那个害得彭磊心神不凝的熊家小妹其实就是那个孜媛。这个季节,北方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异动的,所以负责那个方向动静的熊媛离开一段时间也是很正常。 第271章 熊伯的母亲曾经救过一个奇怪的人,熊族人认为他是上苍的神灵。后来熊伯之母怀孕生下熊媛,他们兄妹其实是同母异父。这熊家小妹自幼就跟着她的“天神”父亲,长大了才回族中陪母陪兄,因为天门峡离她隐居的地方不远,所以镇守天门的任务是她主动揽的。 在熊媛的眼里,这世上的男人都是粗蛮的野人,包括她的师兄。只有她父亲记忆中的那个世界里才有她要嫁的人。那里的男人读书、习武、吟诗、醉酒,或豪放不羁,或温文尔雅,那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作为兄长,熊伯早就关心过她的终身大事了,可是熊媛的态度很坚决——不考虑!不过这次不对了,鸟人彭磊给人的感觉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那个血腥的黎明,在还不知道他是鸟人时,就给他看了从来没让陌生男人见过的脸--这是不是老父亲所说的心有灵犀呢? 熊媛的行踪做哥哥的当然很清楚了,这个妹妹竟然隐姓埋名地接近彭磊,甚至还去了鸟村,熊伯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正是他想要的,和白浪嫁妹是一个意思。不过熊媛的父亲有两个男弟子,其中的一位正穷追熊媛,非这位师妹不娶。只不过碍于姑娘独身的招牌,所以也只能耗着。现在熊姑娘要嫁鸟人,彭磊凭空就有了情敌。熊伯早就发现了熊媛的师兄也来了耒阳城,只不过一直隐在暗处,后来和小妹一说,害得姑娘也心神不宁了。 这种日子,如果不能静下来想问题,又不能找到事做,人真的是会发疯的。mm们钻研编织技法入了迷,那个梁聃整天和老婆粘在一起,也就是大清早照了一个面,用他的理由,他也要享受假期。没办法,找个人打架也不能如愿,早知道这样,这假也不放了。 站在屋后空荡荡的大院子里,彭磊心里在暗暗发狠。突然心中一动,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又来了,这次更加强烈,好像还有一股浓浓的杀意。 一声清脆的弓弦声,就响在耳边。激烈的金风刺向自已的后心,彭磊是下意识地前扑、侧翻、拔剑、后撩,一支箭擦着脸皮飞过,另一支被撩个正着;左手探出,竟然被他抓住了第三支箭。后背着地,微微用力,人迅速弹起,望向箭射来的方向。 “什么人?给我出来!”若不是近日武功突飞猛进,今天就被这三支箭要了小命了。nnd,自已的地盘里竟然也混进了刺客,要是他向别人下手,那还了得! (自此以后,情节会有很大的起伏,不过是不是好看,还得大家评说。等着……) 第三十章刺客 鸟人大帅府的后花园就像是学校的操场,平整开阔,四周除了几间堆放杂物的小屋外,就是大树小树结成的篱笆。大帅府的守卫只有很少的几个,都在前面居住的屋旁,这兼作后花园的演武场是城里的卫队巡视的地方。其实整个耒阳城也只有几千人口,几乎没有陌生人,巡视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居然有人潜入城里做刺客,不过这刺客的水平很一般,根本不会选择时机。要刺杀彭磊有太多的机会,如果是昨天的人群里,彭磊想躲也没处躲。 随着彭磊的喝喊,左侧的大树后面走出一个人来。身高比彭磊稍矮,头发齐肩披散着,满脸是黑乎乎短须,鹰鼻凤目,身上穿着单薄的皮甲。那人和彭磊相距也就是五十米不到的距离,手上挽着一把长弓,腰上还挂着短剑。这家伙之所以没有再射,可能是没有弹药了,因为没有看见他带着箭壶——晕死!这样自信的刺客还真是少见。 随手扔掉手上的弓,黑脸刺客缓缓抽出腰畔的短剑。彭磊在暴怒的同时,也在向那边靠近,这一会儿的功夫,两个人之间就不满五米了。手中的短剑指向那个胆大包天的刺客,彭磊愤怒的同时,突然也充满了好奇:“站住,想死也给我报个名字。我cao,是谁让你来的?” “鸟人彭磊,我知道你。你究竟有多大的能耐,竟敢夺我爱人。”刺客冷冷地答。 “靠!放你妈的屁!老子就不缺女人,还会要你的婆娘?你tmd是吃屎的?有没有搞错,老子差点被你害死!”彭磊火冒三丈,刺客竟然是这个理由! “哼,媛师妹一个多月不返家,都是因为你。接招吧,我倒是要看看,你这野人凭什么能让媛师妹离开我。”短剑徐徐扬起,剑刃上好像有淡淡的清光在流动。 “媛师妹?你是说孜媛小妹?我和她们没有什么的。你tmd是谁?怎么这样糊涂!难怪媛姑娘会看不上你。”彭磊急退三步,短剑在虚空画出一串圆圈,将刺客送出的三道剑光套了起来。 “鹰考!”刺客嘴巴里只漏出两个字,收剑、侧身,短剑带起刺耳的啸声,如一道青色的电光,射向彭磊的右肩。 “好!你tmd谁怕谁啊?”彭磊正想找人发泄呢,这个家伙上来就是暗箭伤人,此刻展示的剑法也是非同寻常,把彭磊的斗志激了起来。半步不退,右腕一振,迎着那道剑光又是一串剑圈。 鹰考也是高手,知道彭磊画出的剑圈是碰不得的。鸟人的短剑虽然轻薄,但是彭磊的动作似慢实快,那一个个剑圈如变出来似的,竟然没法确定剑锋的指向。收住剑式,暴喝一声,手中的宝剑猛地幻出七、八条剑芒,向彭磊飞来。 “哇,厉害!比快是吧,我们就比比!”鸟人最拿手的就是快,当下也是闷吼一声,本来在身前幻成一串、大圈套着小圈的剑圈散了开来,在身前幻成一片错乱的弧光。一串轻轻的“叮叮”声响起,彭磊在第一时间就找到了鹰考的剑。鹰考的短剑在跳了七、八下之后,终于摆不脱彭磊剑上传来的一股扭力,连人带剑摔出三步。 鹰考是彭磊来到这个古代社会后遇到的最厉害的对手,虽然能将他挡住,但是自己也不由自主地退了一大步。心中暗暗惊叹,孜媛姑娘的师兄这么厉害,小姑娘的本事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难怪家里人肯让她们姐妹陪着熊妹守关隘。不过她们的这个叫鹰考的师兄真是够浑的,居然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来争女人。短剑斜起,遥指向正缓缓转身的鹰考,问道:“你真是媛姑娘的师兄?你小子自己没本事追女人,怎么反而来怪我?我认识媛姑娘才多少天?我看你功夫很不错,干脆留下来帮我吧,女人都爱慕胸怀大志的英雄人物,你若是能够立下大功,还怕媛姑娘会不喜欢你?nnd,你差点害死我,这要是让媛姑娘知道,你老小子更加没戏了。” “哼,媛师妹是我的女人,她凭什么喜欢你?你的剑法很奇怪,今天我们还没有分出胜负,为什么要我帮你?鸟人真是很神吗?区区不满千人的鸟村,我一剑就能扫平,你凭什么和我争?看剑!”鹰考一声怒喝,宝剑一抖,也不摆什么姿势,连人带剑向前猛扑。剑才递到一半,剑身“嗡”地一声轻响,爆出一大团碧青色的莹光。 这是不是武侠书中常有的人剑合一?彭磊惊出一身冷汗。人疾退三步,宝剑缓缓撩起。 彭磊被鹰考的气势吓出一身冷汗,这位鹰考壮士也不比彭磊好多少。鸟人的剑术太出人意料了!看似轻柔无力,可是每一次都能抢先一步;剑上传来的力量也很怪,不是横的,就是斜的,还打着旋,让人不得不分出大量的精力防着。这一剑更过份了,看他的剑缓缓斜起,自己疾如电闪的一剑竟然避不开,而两把剑靠上之后就分不开了,鸟人的剑上好像有一股极强的吸力。更让人想不通的是,鸟人彭磊好像成了粘在剑柄上的灰尘,随着剑势浮了起来。 惊而不乱,是为高手!鹰考用力收剑,左手挥起,拳头砸向随剑飘来的彭磊。这时彭磊的剑上猛烈地传出一股大力,重逾千均,鹰考差一点拿不住手中的剑。人随着剑势向下沉,左手的拳头也变向彭磊的小腹。宝剑上的力却又变方向了,鹰考觉得自己就好似站在一个巨大的旋涡里,那怪异的力要将他持剑的手臂从身体上拧下来。左手的拳头已经没了方向,身子随着扭力向一边转去,手中的剑却再也经受不住折腾,“啪”地一声断为两截。踉跄横跌,还没站稳,屁股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脚——跆拳道注重的就是踢腿,彭磊是受过专业教授的,这一脚侧踹拿捏得恰到好处,决不输于中华武术中的狂风摆柳绝技。 “你羸不了我的。”看着灰头土脸地对着手中的断剑发愣的鹰考,彭磊冷笑。这一战虽然凶险,却让彭磊对自己的信心暴涨起来。 “师妹是我的!你夺不走,谁也夺不走!”鹰考根本不看彭磊,喃喃着,扔下手中的断剑,踉踉跄跄地从来的地方冲出鸟人的“后花园”。正遇上一队巡逻者,于是操场外面又响起一串惨呼声。 耒阳城才多大?鸟人遇上刺客的消息在最短的时间里就传了开来,搞得全城都人心慌慌的。最后还是彭磊同学亲自出面解释,当然也不能说实话,这争风吃醋毕竟也不是很光彩的事。最担心的当然是鸟人的mm们,白露mm终于忍不住将熊妹的底给露了——这一吓更超过了刚才躲冷箭!传说中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熊妹,竟然素面朝天地在自己家住了一个多月,若不是白露说出来的,鸟人是死也不会相信的。 “今天早上送熊伯的时候,好像没见着那两个丫头,是不是?”彭磊突然有点迫不及待。熊伯母亲遇到神仙的传说,还有那鹰考的武功,鸟人恨不得马上见着熊媛的师父。 ………… 不管彭磊如何的心急,再见到孜桑和熊媛两位姑娘时,已经是七天以后了。 第272章 熊伯说是要送妹来的,但是孜桑和熊媛还是独自来的,两头牡鹿冲进鸟人的大帅府时,已是傍晚时分。 长假还没有过完,前一天又下了一场大雪,所以这些天彭磊连屋门也懒得出,就在家里的小院子里做熏肉,顺便研究和鹰考一战的心得。白露和叶子她们对编织已经着了迷,连男人也不陪了,只是派了红药来做男人的下手,她们只是旁观。 两个女人带着一身的水汽,可能不知道身份已经泄露了,还是只用大围脖遮着小脸。见到鸟人,赶紧从鹿背上跳下来,长长地吁气,显然很高兴:“彭公,红药妹妹,这几天没有什么事吧?” “怎么会没事?你们去哪里了,怎么也不打个招呼?你们家里来我这里要人,差—点要了我的命!”彭磊叹道。 原来那日熊伯就在人群里见过鹰考,熊媛和孜桑当夜就在城里寻找,却是一无所获。她们俩是第二天一大早离开耒阳城的,直接就回了天门峡附近的师门。鹰考的目的她们都知道,离开耒阳也是不想鹰考在耒阳闹事。她们没想到的是,鹰考确实是跟着离开了,不过是比她们晚走了大半天,若不是彭磊手下留情,差一点就走不了。 彭磊等了这两位小姐七天了,这一刻见着,哪里还讲什么客气,拥着两人进屋,迫不及待地问起鹰考和熊媛师门的底细。 “这男人真是粗野,媛姐幸亏没有嫁给他。还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彭公真不该饶他。”听到彭磊说起那日发生的事,孜桑绞着衣角狠狠地骂。 “桑儿,算了,想想现在该怎么办。鹰考行事全凭意气,我们总不能一直防着他。”熊媛蹙着双眉轻叹。原来鹰考从耒阳刹羽归去之后,确是回了师门,缠了熊媛三天,最后偷了师父的龙泉宝剑离家出走了。 “怕个鸟!媛姑娘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师兄?他想干什么?如果再来找我决斗,我绝对不会让他离开。nnd,老子还真是不怕他。桑儿,你是不是真的要陪媛妹妹一起嫁人?” “啊?这个死白露,答应保密的呢!”身份暴光,熊媛顿时慌乱起来。 “保什么密?我想通了,既然答应了熊伯,那就要勇敢地承担责任。不过你们也真是的,这么漂亮的大美女竟然嫁不掉。今天来了就好,让我来伺候你们洗个热水澡,然后乖乖地做我的新娘,省得被别人惦记。” “不!我还没准备好呢!”熊媛怆惶而逃,孜桑反应迟了点,结果被鸟人舔了满脸的口水,胸脯也差一点被挤出水来。 从熊媛那里得来的消息,她的神仙师父确实来自另一个世界,不过让彭磊失望的是,那位叫张霖的老先生和鸟人的际遇差不多,也是遭人暗算才来到这个世界的。 孜家姐妹虽然口口声声把自己算成了彭磊的女人,但是这最后的一步还是放不开,结果彭磊同学也没能如愿,只是爪子和嘴巴占了一些便宜。对女人来说,这点便宜和献身也没什么不同了,所以熊媛还稍好点,孜桑是恨不得粘在男人身上,连走路都不肯自己动步了。 第三十一章各显神通 长假在惬意、温馨中迅速过去。这些天四处遣人侦察鹰考的踪迹,然而那家伙就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似的,再也没人见过。看来他对自己的武技失去了信心,一定是找深山老林面壁去了。 满月过后,彭磊就迫不及待地挥兵南进--时不待人,再过两个月就该春种了。 ………… 丰伯这些天一直是坐卧不安,葛成的计谋只是有用了一小段时间,就被鸟人彭磊识破玄机,反而害得族内人心慌慌。本来只是防着熊伯,现在还带着鸟人彭磊。丰族的村庄都是开放式的,根本无险可守;一般的大村都不足千人,也根本不能和熊族的猎人比强悍,想不到熊伯的麾下还有一个鬼脸苗石。 铜鼎里的水早就沸腾了,凝结的鸡血在水中浮沉,水汽袅袅,在炉火的映照下,不停地变幻着形状和颜色。两片龟甲在手里反复地翻转,不时地还要在火光中比照。 终于,丰伯放下手中的龟甲,一个壮汉迫不及待地问:“父亲,神示我们该怎么做?”问话的是丰伯的三儿子丰藜。 “唉!”丰伯一声轻叹,“阳浊阴晦,混沌难料。” “都是葛成那小儿,害得我们失地损人。他们竹山族却龟缩一隅,不损一点点皮毛。” “三哥错了。”象乙淡淡地接口道,“有熊族人多地寡,熊伯早有南下之心。今鸟人起事,鱼凫合一,竹山实在是不堪一击。吾若不助他,鱼凫之族又是一个有熊族也,吾族迟早是腹背受放。所未料及的是,熊伯竟然早就准备好了,抢先我们动了手。我派人探过,他们在月牙湖和抢占我们的土地上垒土为城。这大城墙坚沟深,根本没法攻取。” “那便如何是好?这葛成现在怎么又缺少计谋了?他们竹山也有数千之众,和鸟村只隔一道浅浅的溪水,他竟然不敢进一步,真是太没用了!” “这倒也是!不过早先葛成是顾忌着鱼族,又怕鸟人漏网,所以隐忍不发,以图一袭得手。后来鸟人发难,鱼族事败,鸟村也毁林筑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上次熊汗和我说过,鸟族的勇士人人都有百夫莫敌之勇。那日在小道上,鸟人以区区十人之数,竟屠戳我近百人,枭勇之极,难怪葛成要胆寒。” “那如今该怎么办?熊伯蚕食我地,步步为城,难道我们竟坐以待毙吗?” “当然不是!”象乙笑道,“我族粮仓盈实,即便是一年不耕,存粮也能让百姓免受饥饿。熊伯和鸟人可不一样,若是一年没有收获,他们的族人会饿死小半。乙和葛成商量过办法。为今之计,我们只要学他,于关隘之地筑城抗击,再遣人马骚拢有熊族,使他们不敢离开坚城。熊伯能有多少人?能筑多少城?春暖之日,北方战事重开,熊伯就首尾不能相顾了。” “好,还是五弟聪明!我这就去调集人手。月牙湖附近的茅岗,红土坡东三十里的半坡,就这两个地方。”丰藜倒不算太笨,立马兴奋起来。 “嗯,鸟人身世可疑,有人说是天降的魔星,我看很有可能。葛成极有知慧,幼年时曾遇神人教授阳阳盈亏之道,所以能不惧鸟人。现在他正刻木造舟,只要鱼族和鸟族不能自如地在凫水上往来,用不了多少天,他们两族就会自己溃散。”象乙在兄弟中拥有很高的威性,丰伯老头这点本事非常了得,一大群儿子竟然没人争权夺利。 这是彭磊攻下耒阳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在丰伯父子间发生的谈话。因此,彭磊在耒阳大兴土木的时候,丰伯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同时葛成也在加紧建造舟筏,偶尔也会载着弓箭手,在凫水上射杀鱼凫两族内捕鱼人。 ………… 雪如同风中的精灵,轻妙漫舞,在虚空中盘旋、吟唱,刚刚隐去,又辗转飘来。 竹山族靠近凫水的岸边,一个一丈多高的土台上,葛成瘦小的身影已经站了好久了。雪中的凫水,波涛茫茫,那是一个混沌的世界。虽然目不能及三丈之外,但是葛成却看得津津有味,似乎已经沉迷。雪已经在葛成身上堆积了薄薄的一层,凫水上还是空茫茫的,连平日里常见的鸟雀都没了踪影。葛成的掌心有片薄薄的龟甲,被他双手不停地擦揉,姜黄的龟甲变得近乎透明。 雪花还在一朵朵地飘下,不断地落到葛成掌中那片龟甲上,然后融成一滴滴晶莹的水。葛成默默地数着,然后再搓揉这片龟甲,再等着雪花化成水滴。终于,脸上落出一抹惊喜。 “竹山公,熊伯已向丰伯动手,丰族失地流血,不堪熊伯之一击。鸟村弹丸小的地方,我族数千之众,难道真怕了鸟人?我族若是趁机而动,鸟人势急,熊伯或许会派人来守鸟村,也能让丰伯稍事喘息。”葛成开始研究他的乌龟壳的时候,一位身材比葛成略高的男子也来到了这个河边的土台上,看着葛成反复地研读乌龟壳上的水滴,这时终于忍不住了。 葛成笑道:“现在形势相当混乱,我族宜静观,择机而行。丰伯财产盈实,族人近万,地广百里,各族归心。熊伯虽然强悍,但是小小的几个胜利并不能代表什么。数年来丰伯其实一直在防着北方,但是有熊族地处一隅,人口虽不少,却还不足以取代丰族。当初神仙老师曾说过,我们这一片的首领,必须是这一大片粮田的拥有者。若没有鸟人的策应,熊伯是没有余力占据这片土地的。我族不使鸟人妄动,也是在帮丰伯。若别人不顾一切,最后一定会两败俱伤,我族正好能从中谋利。” “原来如此!竹山公深谋远虑,我族昌盛在此一举了。” 葛成轻叹一声,终于转身离开大河边。凫水对面的鱼族虽然人口不少,白浪又是极有威望,但是大水相隔,若是没有冲水坡这个落脚点,白浪根本就没法在这边立足。老鱼公其实也是很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历来和竹山族的关系都是极亲密,那个最美的女儿白露,当初也是许给葛成的。现在白露成了鸟人彭磊的人了,夺妻之恨哪!每想到这个,葛成就恨得咬碎牙关。 残雪竹林,简陋的茅屋,温热的汤,蒸腾的水汽。竹山村边上这片小竹林里,竟然有一泓温泉,若是让鸟人知道,一定眼红得睡不着觉。竹林不足十亩大小,四周竹篱缠绕,只有一条小路通向竹林深处的这处胜地。这是竹山村的禁地,以前是只有族长才能入内的,现在当然有点改变了。 条石铺成的水池内,几个赤裸裸的身体纠缠着,喘息和着呻吟,水波激荡,水花乱溅。 第273章 若是有旁观着,一定七窍喷血。好一片春意盎然的图景色!一个女人,两个男人,夹在中间的竟然是竹山葛成这位仁兄。想不到这位兄台还有这样的噬好! “竹山公……”葛成背上的男人抖着身子,终于滑落道水里。葛成的嘴里还咬着女人的胸,血丝从他的牙逢里在往外渗。 “阿南,等将来得到白露那个女人,我一定先送给你。”葛成终于松了口,喘息着趴在池边的皮垫上,他身下的女人呻吟着爬起身来,洁白胸脯上满是牙痕。 “竹山公……听说东面大湖里有仙山,竹山公的仙师或许会在那里呢。” “那里住着的是魔鬼!千百年来,无数人去湖心探过,可是有多少人是如愿而归的?我听说过传说,那些魔鬼或许能帮人完成心愿,但是它们的条件常常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葛成叹道。 “阿成,我要去。若是能求得一件神器,若是能求得鸟人的性命,不管什么条件我都能接受。”那个男人将葛成紧紧地搂着,葛成则像小女人似的蜷缩在男人的胸口,看着旁边那个默默穿衣的女人。 “我去,阿莲一起去。鸟人不除,吾不能寐。不管那里住着的是神还是魔,我总得去试试。”葛成将眼光转向汽泡翻滚的水池,突然跳起身来,一把将女人才穿整齐的衣服扯下,人和身扑上……,茅屋里又响起压抑的呻吟和野兽的喘气声。 ………… 大湖就在竹山族的东边,烟波浩淼。湖中有数十个大小岛屿,有人居住的小岛也不少,不过那居住在湖中小岛上的人都是卖身给魔鬼的奴隶。湖中的大岛上住着魔鬼,在这里并不是什么隐秘的消息,附近的长者很多人都知道。葛成是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二十年前那个大雪天他遇到的仙师就曾说起过,但是葛成也被警告过,不要去大湖中的恶魔岛。 马车行不到湖边,还有一段路是必须在一条林中小道上穿过,然后就是几栋原木搭建的小屋,延伸到湖水里的长长的栈桥。葛成和他的随从来到这大湖边的时候,正是雪停后的第二天。满眼琼枝玉叶,这几栋木屋在这个冰雪的世界里特别惹眼,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在人间。 正午的阳光下,眼中的每一样风景都在闪着眩目的光。没有一丝风,湖水荡漾着微微的浪。圆木堆砌的码头上,两个衣衫单薄的男人正在垂钓,一艘形状像一个大蘑菇的银色怪船在稍远处的水面上缓缓沉浮着。 或许是太沉迷了,葛成他们很明显的脚步声已经到了背后不远处,两个男人还是没有注意到,仍然在继续着他们的谈话。 “保持原生态,这是什么狗屁法律。苏阳,我真想做几天皇帝,过过瘾。” “你小子有本事治国吗?你只不过是那东西又痒了。好像很久没见你去杏花村了,怎么,腻了?”苏阳笑道。 “好多年了,一直是那些老面孔,没味。你说这些年是怎么了,怎么没人来拜神了?过两天我要出去兜一圈,这不算违法吧?” “哼!有用吗?这些年风调雨顺,既没有天灾,也没有人祸,谁会来这里拜神?你可不要搞什么小动作,自从这里归入第十五区后,那些小矮人没事还找茬呢。” “唉!例行巡视总可以吧?自从搞了这个通迅中继站后,这大湖都快成了太空垃圾站了。” “安德烈,你想的东西来了!我不会干涉你的行动的,不过我们斗不过小矮人,现在他们是老大,你不要让人家抓到把柄。”苏阳警告道,站起身来--终于发现身后的客人了。 ……虽然很烦,但是,无论如何,每天一章还是要保证的。唉! 第三十二章大吃一惊 葛成、竹南、水莲三个静静地站在雪地里,身后是一串长长的脚印。因为是来见神仙的,所以三人都是刻意地修饰过自己的形象。一式的银色糕羊皮裘大衣,里面是紧身的薄棉衣,脚上是高统的皮靴,头上是银狐皮帽。长途泼涉后,脸上都有一层淡淡的红晕,真是男的精神,女的艳丽,也是很养眼的。 钓鱼的两个眼晴里都冒出了火花,对着这三位来访者研究了许久,脸上都堆起了灿烂的笑。 “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这里是禁地吗?”苏阳淡淡地问道。 “大神,小民是竹山族的葛成,特来拜谒尊神。”苏阳的身高超过1米80,安德烈更比苏阳还高半头,葛成一看就猜测到了他们的身份--还以为见神仙一定要费一番周折,谁知道是这么容易。 “哈哈哈,好!知道擅闯禁地的代价吗?竹山族的族长。”安德烈虽然语气很冷,脸上却有抑止不住的笑。 真的是神!只听名字就知道了葛成的身份。葛成微微发颤,猛叩了两个头,答道:“神啊,竹山族受神的庇护,千百年来子孙繁衍不断。我族都是神的子民,葛成的生命也是神的。” “嗯,小朋友身体还不错,我喜欢。我们这里很久都没有人来了,难得有你来做客,放心,我们并不会把你怎么样的。说吧,有什么事?只要不太难,我们一定帮你。”安德烈绕着三个人转了几圈,探手将葛成他们拉起,顺手还在三人的脸上手上捏了好几把。 “是那个鸟人……”葛成战战兢兢地答,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苏阳打断了。 “知道了。这事有点难,我们是不能插手俗世的纷争的。不过……” “神啊,只要能让那鸟人消失,无论要葛成做什么,葛成都能答应。” “哈哈哈,我们是从来不强迫人答应什么事的。”苏阳和安德烈相视一笑,“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就到屋里去说。” 屋外是冰天雪地,屋里却温暖如春,葛成他们刚刚进到屋内,热浪就迫得他们浑身冒汗。安德烈和苏阳两个说话根本不顾忌,到屋里后,他们一边脱身上的连体衣,一边商量着:“那个叫彭磊的小子也是小矮人搞来的垃圾,他现在正闹着,咱们如果出手,那也只能怪到小矮人身上,是不是?”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我们还是不适合出面。”苏阳的眼神瞟向旁边热汽腾腾的三个。 “这倒也是!不过……你们为什么不脱掉处套?”安德烈这一刻只穿短袖汗衫和短裤,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 ………… 葛成其实非常聪明,很快就从两人的说话中听出了意思,讨价还价就这样顺势进行了下去。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神仙”开出的条件太低了,竟然只要他们三个做三天奴隶,伺候两位神仙主子……。这太容易了!虽然大神的器官和身材成正比,让人有点发怵,但是……(此处省略x万字,喜欢那些情节的朋友请到街角的地摊上找几张出自日本国的av碟片,好好欣赏,然后想像……) ………… 彭磊挥军西进,三天的功夫,耒阳西南十里处的半坡就成了一座孤城。丰藜的动作不慢,不仅那个半坡村变成了城市模样,甚至半坡周围的几个村庄也都筑起了坚实的高墙。按照象乙的计划,丰族是以坚守为主的。不过,防守其实也是要技巧的,只凭着高墙和弓箭,只能防那四条腿的野兽。 云梯车、盾牌车、强弩车等等,这几十天里彭磊在耒阳赶造了好几辆,这一刻用将出来,丰藜筑起的土城根本不堪一击。硬木制成的强弩可以射四、五百米远,几乎是普通强弓射程的一倍多,配上简易的瞄准具,架上高高的云梯,居高临下地点射防守方的弓箭手,简直就是屠杀!丰藜筑起的城墙在彭磊同学的进攻下,根本形同虚设。 彭磊已经懂得享受了,胯下是一匹枣红马,左边是白马的梁聃、黑马的石琅,右边是三匹犄角高扬的雄鹿,倒也是威风凛凛。这几天的战斗形同游戏,让彭磊的自信心暴涨起来,半坡城虽然不同于城外的那些个小镇,但彭磊踏马在城边的时候,心已经到了城西那红土坡。 简陋的城门徐徐打开,旌旗一队队地行出,急如骤雨敲窗般的蹄声从旗帜的后面响起。当先是一匹墨绿色如犀牛大小的怪兽,嘴似河马,头长短角,四蹄如牛,身披鱼鳞,尾如雄狮。这形象彭磊同学太熟悉了--麒麟!竟然是传说中的麒麟神兽。麒麟神兽的后面,一只通体雪白的大水牛,还有一头比水牛小不了多少的老虎,却通体乌黑,斑纹也是黑的。 使劲地勒住躁动不安的马,鸟人惊得差一点忘了自己是谁。转头看旁边的战友,大家的表现都差不多,尤其是那雄鹿背上的三位小姐。鹿天生就胆小,这一刻惊得四蹄在不停地敲地面,鹿背上的人也是,虽然罩着面具,但是那僵硬的身体把她们的心情暴露无遗。 “下马!弓箭准备,不要让他们靠近。”彭磊想不通啊,电子游戏才有的东西,丰伯是从哪里搞来的呢? 石琅挥旗,部队的两翼稍稍收拢,随着梁聃的弓响,一阵箭雨将半坡城里出来的神兽阻挡在百米开外。 “鸟人,魔鬼!今天我要你来得去不得。”张狂的笑声伴着低沉的兽吼,麒麟背上的赫然是那个葛成。 彭磊大吃一惊,是谁告诉他鬼脸苗石就是鸟人彭磊的?这已经被列为一号机密了,难道是自已这边有了叛徒?冷冷地脱下面具,扔掉手中的长枪,将腰中的短剑缓缓地抽出--这声音,让人不由得想起那个火光冲天的夜。 “彭公,葛成哪里得来的神兽?我看今天不宜开战,我们是不是先避一下?”石琅凑上前来轻声问道。 第274章 “好,小聃和我断后,石兄和媛妹先撤。”彭磊果断地下令。虽然心有不甘,仇人相见,真是眼红;但是如果葛成骑着的怪物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既会腾云驾雾,又能喷火放电,那还是另找时间报仇吧。再说了,那边除了那麒麟之外,还有黑虎和白牛,不知道是不是也变态! “我和彭公一起,桑儿先走。彭公,那牛背上的是鹰考。”白牛背上的那位骑士虽然也罩着面具,但是他提在手上的剑比普通的剑长出许多,阳光下反射着银亮的光,熊媛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 “还真是他!那把剑就是湛卢了。千古名剑,绝对不能落在他这种小人手里。”彭磊和鹰考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不过鹰考身上独有的那种气息却非常深刻地印在彭磊的脑海里,此刻被熊媛点明,感觉渐渐清晰起来。 低沉的兽吼声一声接着一声,麒麟背上的葛成也是甲胄鲜明,身上穿的竟然是光华闪烁的金属盔甲。彭磊这边的动静葛成看在眼里,这时挥动手中的长剑叫道:“鸟人,你这个魔鬼,你胆怯了吗?休想逃走,还不过来受死!” “葛成,你这个恶贼,你以为搞三头怪兽就能唬得了你爷爷我吗?有种你过来!还有鹰考,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忘恩负义,居然敢伤师盗宝,还认贼作父,你tmd还是人吗?”彭磊重新操起刚才扔下的长枪,缓缓地行出阵前,指着对面大骂——骂大街也曾经是彭磊同学的强项,谁怕谁啊! “竹山公,让我来取他的性命。”鹰考看见对面几位女将对他指指点点,知道身份败露了,此刻见彭磊出阵,干脆取下面具,摧动胯下的白牛就往前冲——仇人啊!那白牛真是很有灵性,居然自己就能避箭,梁聃两箭连射,都奔着白牛的眼睛去的,那牛头一侧,身一扭,轻而易举地就避开了。 “小聃退后,注意阵脚,我来取他性命。”彭磊心有不甘,这样劳师动众地出来一次,被几头野兽一吓就回去了,以后还怎么混啊?鹰考出来就好,手下败将,正好还可以振一下士气。 猛冲两步,脚下一点,人跃起三、四米高,枪尾轻撑地面,人在半空中突然加速,如梁聃射出的箭,直射向迎面而来的鹰考。“不要脸的东西,让你尝尝老彭家的霸王枪。” 这些天没有女人陪,彭磊同学将过剩的元精都炼化成了气。再加上不断尝试着吸收天地灵气,虽然离成仙还早,但是体质变化却是极显著的,身体轻灵了不少。这一下连跳带撑,一下子出去有十几米,把他身后的一干女眷也唬得一愣一愣的。至于彭家霸王枪,那是鸟人向古龙大侠借来的名字,其实是他近日精悟的几招枪法。 铜铸的枪尖在空中划出一道弯曲如游蛇的黄色轨迹,枪上的红樱时而炸开如云,时而收敛成线,衬着那一线金黄,仿佛是天外飞来的电光。白牛四蹄如飞,刹那间就将鹰考带到了战场的中间。鹰考闪过梁聃两箭的得意还没有消去,彭磊就像天外飞仙似地出现在他的头顶。 “我和你拼了!”鹰考怒吼一声,人从牛背上冲起,手中炸出千百条银色的剑影,层层迭迭地迎向那如金蛇游动的枪尖。白牛身上少了负重,脚步更是轻捷,一闪就到了彭磊的身后面。 鹰考虽然嘴里在说拼了,肚子里却悔得胆都绿了!这是呈什么能啊?原来那天鸟人根本没有尽力。看他现在空中人枪合一的身手,比那日用剑画圈圈高出太多了,今天看来又要出丑了!--这家伙被爱情冲昏了头,在耒阳找彭磊比剑没占到便宜,到师门又被孜桑和熊媛冷落,一怒之下,偷了师父的宝剑,还出手打伤了措不及防的师父。彭磊派人四处打探他的消息,以为他躲起来修炼了。开始几天还真是这样,不过后来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跑到竹山族去了,和葛成同仇敌恺起来。 眼前是一道道金色弧光,还夹着一团团血色的云,鸟人的长枪和湛卢相击之后,这身体非但没有落向地面,反而升向更高的虚空;更让鹰考想不到的是,原来不仅仅短剑可以画出一个个的圆,这一丈多长的枪画出的圆弧更让人难以捉摸。 剑光一条条地在身外重迭,鹰考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长满剑刃的大刺猬。不求伤敌,但求自保,在根本没法寻到枪迹的前题下,这是鹰考唯一能做的。 “哞”!身旁一声牛吼,白牛四蹄腾空,竟然高高跃起,两只牛角上电光流动,撞向彭磊的后背--神牛啊,拜托啦!鹰考看得明白,手上不敢稍松,心里在默默祈祷。 第三十三章剑气纵横 书中暗表,这白牛、黑虎和麒麟兽都是葛成同志用身体换来的宝贝。当然,外星人的目标是和天狼星人有牵涉的彭磊,所以出手极是大方,葛成的收获不仅仅是这三匹基因改造成的高科技产品,还有更多……。 白牛纵身一扑,竟然离地四、五米高,牛角上流动的碧蓝色的电光响着“咝咝”的爆炸声。彭磊吓得够呛,那牛果然变态!身形微转,人直线下坠,双腿纵屈,在地上滑出三丈开外,暴喝一声:“看我的回马枪!”一片金黄的弧光罩向跟踪而来的白牛。 这白牛虽然形体庞大,在空中竟然还能迥转,灵巧得就像一只飞蝠。不过到底是畜牲,不懂得判断危险的等级。鹰考落地后滚到一边喘气,它是身形微转,跟着又扑向彭磊的屁股。 “啪”地一声脆响,空中炸出一大团碧蓝的电光。彭磊的枪虽然极快,白牛还是躲过了脑门,左边的尖角撞上枪尖,不过枪上传来的猛力却是全部接受了。一声怪叫,庞大的身体横着旋向地面,落地时还打了两个滚。这一下是硬碰,彭磊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枪高高弹起,差一点脱手,人横跌三步,胸口发闷,几乎吐血。 欢呼声震天响起,梁聃和熊媛竟然都换了坐骑,每人一头大象,手上都是一杆长枪。他们的身后,是五百名压阵的战士。石琅带着大队人马并没有走远,只是稍稍后撤,此刻也驻在稍远处观战。鸟人的表现太振奋人心了,情不自禁地喝彩。另一边,葛成也擂起了战鼓,为他的神兽叫好。 看来如果能制服这头怪异的白牛,比杀鹰考更能振奋人心。趁鹰考还在一边喘气,彭磊长枪一顿,手提着枪尖,人就像是踩着了弹簧,一闪就到了白牛的近前。 “再来一枪,霸王枪之天外归鸿。”彭磊暴喝一声,人腾上半空,长枪在手中急速前滑,枪尖撕裂空气,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 鹰考神色大变,彭磊这一枪刺出,周边的空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虽然不是对着鹰考,但是鹰考也觉得有一点窒息的感觉。顾不上喘气了,人飞身而起,手中的湛卢剑“嗡”地一声轻响,突然间变成暗红色,一道淡红色的剑气冲出剑端有三尺多。就像是剑带着人在飞,转眼就到了彭磊的身后——上一次还没有出杀招就被鸟人弄断了剑,所以鹰考不服。在他的师门中,鹰考是天资最高的,武技据说已经超出了授业的恩师。不过天才很多都有性格缺陷,这位鹰考大侠也不例外,所以就走了极端。葛成也不是没有脑子的人,要不是鹰考显露出的实力让人惊诧,他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得到白牛神兽。 “去死!”吼声几乎同时从彭磊和鹰考的嘴里暴出。彭磊身子猛地往地上坠落,长枪脱手,径自往白牛飞去。人还没有落地,一道红光从腰际腾起,幻成无数弯曲的光影,将鹰考的剑气吞没。 “天狼星的老祖宗,你老人家到底对老子做了什么?”彭磊现在心里充满了疑问。 从中医学来说,人体的生命力都是由流动在经脉里的先天之气提供的,奇经八脉,三百六十大穴,那是人体贮存先天灵气和与宙宇交换灵气的地方。不管你是不是练过,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强或弱的灵气,通过锻炼,提升经脉的通畅度和强度,可以增加灵气的储存量,让人远离百病的侵扰。当然,只有传说中的仙人才能通过身上的穴、甚至毛孔来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能量,普通人还是通过摄入五谷杂粮来积攒灵息。 仙人常说的灵息,不知道是不是科学家研究出来的、占宇宙质量九成多的失踪的能量,那个叫暗物质的东东。 彭磊知道,虽然世界上有许多的拥有特异功能的人,但是发放外气帮人治病之类的说法大多是胡扯,已经被证明是不可能的。所谓特异功能,或许是一种精神力,和先天之气并不一样。彭磊练过气功,以前练过,勉强能做到气随身动;现在进步了,大概能做到气随意动,让自身的暴发力达到一个新高度。可是,遍布人身体的360个大穴能直接和外界交换灵息吗?若是能够,那就是武侠书中的大侠了。 鹰考的剑气太猛了,那剑尖上吞吐的剑芒让彭磊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有三个字在振响:“不能输!” 身体是怎么了?浑身的毛孔紧缩,浑身上下的穴位却好像是洞开的窗口,无数气流汇成激荡的气旋从天灵、风府、膻中、鸠尾、人中……从每个窗口冲入经脉,在丹田打了一个旋,汇成一股滔天的洪流,顺着三焦经脉冲入掌心的劳宫穴。 “不可能!”鹰考不敢相信,傻傻地看着自己的手。手上空空如也,虎口处一缕血线正在慢慢变粗。刚才的人剑合一,那是人间剑道的至高境界了,这彭磊竟然轻松地接住了,还夺走了自己手中的剑--他是人吗?难道真的是神魔? 第275章 剑道分为人道和仙道,那是师尊说的。仙道之剑,变幻无穷,瞬息干里,上穷碧落,下穷黄泉,有劈地开天之能。人道之剑,剑气纵横,断金裂帛,身剑一体,杀人百步。鹰考知道自己已经踏入身剑一体的至高境界,可是刚才全力一击,自己的剑气就好像撞上一垛棉花墙,而且那垛墙还是旋动的。宝剑刺中的分明是一个血色的气旋,而且是吞噬一切的气旋。那怪异的吸力又来了,湛卢剑轻轻地跳了两下之后,就被牢牢地吸住,带着鹰考的身体在半空旋转。也幸亏是鹰考,若是换了别人,估计手臂就要被拧下来了。 “哞”,旁边的白牛一声狂吼,彭磊脱手射出的长枪在它的颈后翘起,却有一小半没入牛的身体。现在彭磊和白牛、鹰考成三角之势,靠得还相当的近。彭磊没有乘胜追杀,脚尖点地,人在雪上向后滑动,转瞬间就是近十米。看着在自己青铜剑上打着转的湛卢神剑,忍不住哈哈大笑。 弓弦声响,梁聃在急叫:“彭公小心那牛!” 白牛发狂了,远处的梁聃和熊媛都能看清。两只牛眼亮着血红的光,即使在明亮的雪光下也是亮得眩目;牛角上电光流动,一圈圈碧蓝的电芒在两只牛角中间的空间里撞击、湮灭,发出悚人的爆裂声。梁聃的箭术是没说的,三支利箭几乎是衔着尾巴奔向那白牛的,可是牛背上插着的那支红樱枪根本没有让牛有稍些的迟钝。又是一声狂吼,牛角间的电芒暴闪,奔向白牛脑门的三支长箭就在电光中炸开,变成三团飞灰、几缕青烟。梁聃的叫声还没有散去,那牛又腾上了半空,大嘴微张着,喷溅的唾味如风暴中的雨,在彭磊的身前幻成一片银亮的弧光。 “还我的剑宝来!”鹰考也是怪叫一声,须发怒乍,人就像一阵黑色的风,在白雪上滑向彭磊。身子微屈,拳头挟着风声,冲向彭磊的后腰。 “操!你这畜牲!”彭磊骂的是白牛,可是先对上的却是鹰考。闪避前面过来的牛,却撞到后面包抄过来的拳影里。 湛卢握到了左手,手腕翻起,一片弧光迎向拳影,于是鹰考也闪。不过就这一停顿的刹那,白牛尖角上的电光猛地拉长,蓝光如一条发光的绳,搭上了彭磊的右肩。 “彭公!”惊呼声—片,熊媛和梁聃跳下大象,不顾一切地向战场扑去。对面,欢呼声雷鸣般响起,黑虎四蹄腾空,迎向梁聃和熊媛奔来。 蓝光搭上肩头的一瞬,彭磊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右手一松,铜剑划出一道弧光脱手而去。不过那麻木的感觉也只是一瞬,灼热的电流化成一道热线,从肩窝处冲入丹田,将丹田里的气流都加热成闪光的蓝色,又顺着经脉散向全身。 彭磊中招的一瞬,鹰考狂喜。不可能是伪装的,宝剑都脱手了。脚下一顿,人不退反进,一拳击向彭磊的左肩--打碎你的肩骨,还能拿得住剑吗?可是,怎么会这样? 眼前的鸟人身上实然爆出一团眩目的蓝光,头发也如豪猪的刺,一根根竖得笔直。鹰考想收拳,可是收不住了。一股无法言述的感觉瞬间流过全身,这身子再也不受大脑控制。再一刻,他看见一道蓝色的弧光从眼前滑过,然后就发现自己高高飞起,越飞越高…… “还有你这畜牲!”彭磊一不做、二不休,湛卢换到了右手,一道蓝光划过丈二的空间,精准地劈在两个牛角中间。蓝光骤灭,一声低沉的吼叫嘎然而止,仿佛是被人掐住了嗓子。牛头一分为二,变成两个半片,鲜血喷涌,尸体重重地摔倒。 “彭公,你怎么样?”熊媛己经抢到了彭磊的身边,梁聃则还在身后七、八步外。黑虎停在他们身前十几步外,鹰考的脑袋飞上天时它就停了下来,此刻虎背上的骑士正望向天空,望着那在虚空中飞行的鹰考的脑袋。当然,看稀奇的不仅仅是这一人一虎,战场上数千人几乎都在看,除了熊嫒。 熊媛眼里只有鸟人,会飞的脑袋再稀奇,哪有闪闪发光的男人好看。 “我没事!你们回去。”目送着鹰考的脑袋钻入一片薄云,彭磊拔出牛背上的长枪。血在枪尖上流成一条细线,在雪地上画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符。 “葛成,还不过来送死?”枪尖在虚空缓缓滑动,从黑虎滑向麒麟。 黑虎轻声吼着,血腥让这怪兽变得有点躁。虎背上的骑士脸色煞白,提刀的手还在微微发颤--没错,确实是刀,锃亮的钢制马刀!刚才以为鸟人只有半条命了,骑士有点冲动,想捡个大便宜的,谁知道眨眼间会风云突变。鸟人的大喝声让他清醒过来,再不跑,马上就轮到自己的脑袋飞上天了。恰在这时,葛成的声音响起:“阿南,回来。” 梁聃挽弓搭箭,却被彭磊轻轻制止。“为什么?”不解地问道。 “老子要羸得光明正大。那些小卒不足为害,先搞清他们是从哪里得来的怪物,他们背后有些什么人。”不搞清这个问题,彭磊实在是无心恋战。 看着缓缓退去的有熊族大军,麒麟旁边一个骑马的壮汉问道:“竹山公,鸟人好像己经受伤了,我不信他还能斗得过这麒麟神兽。我们虽然损失了白牛和鹰考,但是若乘机追杀,说不定能斩杀鸟人于阵前。” “丰藜兄,鸟人虽然力疲,但尚能战。若他情急拼命,我方难免会有更大的损伤。白牛只是低级神兽,即使这墨麒鳞,它也是低级兽,徒具威仪,神通都被大神收走了。当初大神赠我三兽,以为只是神兽之威就能让鸟人那魔鬼伏诛。现在鸟人休兵,吾正好再去拜会神灵,尽诉鸟人之凶狠,求取更高级的神物。”葛成答道。 “竹山公真是有福之人,得大神如此眷顾。丰藜真是好羡慕,不知道能不能陪竹山公同往?” “这……”脸上浮起一片淡淡的红,竹山葛成叹道,“神心难测,葛成也不敢作主。不如这样,兄可备些礼物,葛成先代兄请示,若是能得恩准,以后就与兄同往。” “多谢!备些什么礼呢?” “牺牲就不用了,若是族中有俊美的少年男女,诸位大神一定会喜欢的。” “哈哈哈,我马上就和五弟商量。鸟人不除,熊伯不除,我们吃饭不香,睡觉不安哪!回城!”丰藜拨转马头,当先往城里冲去。 第三十四章老子造炸弹 白牛的尖角竟然和普通的水牛角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弯曲的弧度更适合攻击。彭磊将白牛剔骨抽筋,蒸煮烩炒,也没有发现和普通的牛有什么不一样。除了肉老了点,一样的四胃一心,一样的美味--怎么会有电呢? 今天一战无功,杀一个鹰考并不算什么,葛成的怪兽却在士兵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不过,至少军心还没有动摇。对于彭磊来说,收获却是不小的。情急拼命那一刻身体的感悟,白牛射入肩窝的电流,让彭磊的心里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吃完牛肉后,别人都在讨论着白天的一切,彭磊却是躲了起来,闭关修炼--是不是真的有神仙? 气息汇成细小的旋涡,在身体外面的虚空中波动,随着呼吸,在经脉里进世出出,好似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能呼吸似的,反而丹田却是成了通道,一点也没有留下。这气息是不是传说中的先天灵气? 意念在身体的表面缓缓流动,彭磊有意识地收缩某些穴位里流过的气息,同时让流过丹田的气流转动起来--好多修真书上的上仙都是这么炼的!还真是行!一开始是隐约的旋涡,后来干脆旋成了太极。 约束了气流后的穴位不再让气息自由进出了,原先在周围振荡的细小的气流汇聚成粗大的几股,分别从彭磊仍然开放的几处大穴涌入。头顶的百汇,两掌的劳宫,双脚的涌泉,还有位于任督二脉上的印堂、膻中、会阴、命门、大椎。气流越走越盛,越走越快,很快丹田里的太极就来不及容纳了,最后彭磊干脆只开放头顶和手脚,小周天上的大穴也当作贮存气息的小水洼,转成一个个小小的太极,存不下了再流向丹田。 后世流传的修炼成仙的功法一定有一部分是真的!这是彭磊某一刻闪过脑海的想法。 气流越来越顺畅,开始时还要彭磊有意识地引导才能转动,到后来走得顺了,即使是胡思乱想也不会停下来,也没有走岔道。身外的气息还在旋动着,被吸走了许多,却好像反而更浓更旺了。进入彭磊身体的那些,或许只不过是从大海里取走的一滴水而已。彭磊真的很想多收集些,让丹田里的那个太极和太极外面弥漫的气息再浓缩、更坚实一点,可是,到后来气息进来得多了,那些关闭的穴位就有点控制不住,又回到初始状态,吞吐起灵气来,吞得少,吐得多。 这还有什么好练的,收工! ………… 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九座隐在雾中的山峰又一次颤动起来,那原先耸立在九峰间的石柱,此刻已经变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蛋。蛋是透明的,壁上是斑斑点点的如符咒一样的花纹、线条,里面是一只雪白的鹤……单腿独立,双翅微张,如雕塑般一动不动,唯有头上的红顶在亮着忽强忽弱的红光。 ………… 屋里黑沉沉的,天还没亮。 外屋隐隐有亮光透入,还有女人的细语。这几位也真是的,居然还不睡。 炉火熊熊,白露mm和叶子正默默地绕着线,熊媛mm一身劲装,盘坐在火塘边喝茶,那把湛卢宝剑就横在她的腿上。孜桑也在厅内,靠着壁炉站着,也是一身短装,手上拿着宝剑,不时地对着空气划几下。 第276章 一屋美女,而且都是自己的!看她们那被腰带束缚得凹凸有致的身材,彭磊同学的小腹中一股热火猛烈地燃烧起来。自己好像要赶上韦小宝同志的幸福生活了!等等,好像有一种说法,练气功时要控制情欲的,泄精就是泄气。 自己刚才练习的算不算气功?老天哪!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 “彭公!”,“磊!”……一串惊叫,然后是人影翻飞,一个个温热的身体冲到身前。 “你们怎么还不睡?现在几点了?”要死!这一激动,又忘了现在还是原始社会。 “几点?磊待在屋里三天了,不吃不喝的,我们担心死了。”白露mm手中的线团滚到了远远的屋角,双手现在抱着男人的右臂。 “三、三天?不会吧?真的?”彭磊大吃一惊。三天,自己不吃不喝地在屋里坐了三天,老天,自己也不信啊。 “磊要教我,师尊说过,这世上有许多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功夫,磊一定懂。”左臂被熊媛mm抱着,还轻轻地晃。彭磊的脑袋一阵阵晕,还没来得及解释,旁边“锵”地一声响,孜桑小妹扔掉手中的短剑,纵身就扑到他的背上,嘴里还嚷着:“我也要学!” “真的三天了?这几天没什么事吧?这个以后再说,叶子,看有没有吃的。桑儿,放手,再不放手我就先把你吃了。”孜桑搂着男人的脖子,整个人吊在了男人的背上,害彭磊差一点仰天摔倒。 “我、我不怕!彭公一定要教我们。”孜桑虽然说不怕,手还是缩了回来,圈住了男人的腰。 对着几张红艳艳的小脸,彭磊猛咽口水,可是刚才想到的那个问题……炼精化气,说不定还真有道理,总该试一试吧。先忍一忍!可是那个一直跃跃欲试的桑儿绝对不能轻易饶她。脱出双手,反手将姑娘抱在怀里,也不顾边上还有人在看着,龙爪手出,嘴也凑了上去。眨眼之间,桑儿就崩溃在鸟人的掌心里,只剩下低声地呻吟和无力地扭动。 “磊,现在就要了桑儿姐吧,她一直在盼着呢。”白露mm在旁边轻笑。 “不……,媛姐后才能要我。”桑儿还保持着一点清明,挣扎着说道。 “好啊,那就先给媛媛。”彭磊扔掉孜桑,反手抓住心慌意乱、面红耳赤、正想逃开的熊媛,边蹂躏边问,“媛媛,今天怎么样?” “我、我……磊,听说修炼高级的功夫时,若是有元阴之身,修炼起来会更容易些。”熊媛呻吟道。 “好像是有这种说法。好了,今天就饶过你们,等我研究研究,说不定可以合练,阴阳互济,合籍双修,哈哈。”放开熊媛,又美美的闻了几口白露mm的乳香,才找个地方躺下。客厅里厚厚的地毯,随处都是床。躺下真是舒服,不过小腹下热流翻腾,胀得实在是难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或许应该让这几位离开一段时间! “磊可以要我们呢!”白露和鸟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了,温柔地贴上身体,小手探入男人的衣襟。 “别,我现在正练功呢,或许该克制一点。”彭磊将mm抱紧,笑道,“红药呢?叶子,给倒杯水,渴死了。” 彭磊真是没想到,他这一坐竟然是三天。这三天里,熊媛和孜桑两个轮流在厅里值班守护,其他几位也都是衣不解带,累了就在这厅房里磕睡一会儿——熊媛很明白,练功的时候最忌被人打扰,而且,那个时候也是没有防御的。 心里充满了感激,也有点惶恐,怎样才能不辜负她们呢? “你们去休息吧,我还想一个人静一静,有许多事要想明白。” “不,我们要和磊在一起,我们可以不说话。”女人们的态度非常统一。 无话可说,反正厅房里暖和,就是睡在地毯上也不会有事,于是彭磊也不坚持了。还真是有许多的事要想明白!麒麟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会放电的牛也是,现实中怎么会真的有呢?葛成是从哪里得来的?自己经脉里流动的气流是怎么回事?这些天感应到的身外的气旋又是什么东西? 一夜胡思乱想,女人们还真是说到做到,居然将被褥搬到了客厅,一个个看着她们的男人,然后才沉沉睡去。这让人怎么静得下心来?可是彭磊同学也够累的,还不敢走开。若是哪位梦中醒来,不见了男人,说不定还会找呢。 真气在经脉里缓缓流动,那坚挺的枪到是收了起来,不过半夜里某位睡相不好,把被子蹬了一半——房间里太暖和了!她这一下子不要紧,害得彭磊同学满脑袋都是mm粉白的身体,心里发慌,一腔热精没能化成气,一小半突破禁制,冲到了裤档里。 自己练习的气功功法其实很简单,既然女人们想学,彭磊也是不能不教的,所以后半夜彭磊干脆整理起自己学过的武功来。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就聚到了后面的大操场上,彭磊甚至把白露和叶子、红药都拉来了——太极可以强身健体,男女老幼都能练的。 石琅来见彭磊的时候已是傍晚,两人研究了一阵形势,结果还是理不清头绪。崇山峻岭中确实有许多怪兽,可是麒麟、黑虎、会放电的白牛,这些连石琅也没有听说过。那牛很变态,也就是彭磊,如果换了别人,只能是送命。由此看来,那黑虎和麒麟也不是普通人能惹得起的。 “怕个鸟!只要那东西能被杀死,老子我就不怕它。”彭磊想想就不服,忍不住愤愤地骂。 “这怪兽也只有彭公能挡得住,若是他们仗此攻打我们其他的地方,我们很难防守得住啊!”石琅说着他的担忧。 “石兄,你知不知道硫磺,还有硝石,还有红磷、白磷之类的东西?”彭磊同学有点不顾一切了,凡人和“神仙”斗,只能借一点高科技的东西。就让四大发明提前诞生吧!从小就会背的,火药的公式是一硫二硝三木碳。nnd,你有怪兽,老子就造地雷大炮! “彭公,硫磺和硝石是炼金时常用的东西。”旁边的梁聃插嘴道。 “小聃说得对,硫磺和硝石是很普通的东西,至于那个磷么,是什么样的?”石琅问道。 “磷?没有就算了!梁二,你给我马上去找一些纯净的硫磺和硝石来,最好能碾成细粉,越细越好。对了,再找一些木炭,也要碾成细粉。注意,不要让那三样东西混在一起。”彭磊大喜过望,学过的科学知识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配方是现成的,只要东西来了就行了。彭磊把点火的原理粗略地和石琅一说,这位老兄学识渊博,再加上治炼专家梁聃,三天后竟然被他们研究出了简易的雷管。虽然彭磊决定让火药提前在这个世界上诞生,但是这东西用来杀人可是不得了的,所以具体的配比、所用的原料也是只有几个人知道,为保险起见,鸟人甚至还让人起了毒誓。 又是七天,连日的晴好,地上的积雪早已化净,空气暖洋洋的,让人有点穿不上棉袄。远望大地,已经能看见若有若无的嫩绿了。丰伯抱定了一条信念:只守不攻,勤练武功,所以这些天还是没有动作。彭磊可没有这样的耐心,最近竹山族的船筏经常骚扰鱼凫族的捕鱼人,而且眼见着春耕季节就要来了。打仗也不能误了农时,是不是?这是当初定的目标。 准备得也差不多了!开战,战场还是半坡城! 第三十五章以血还血 真是回到了那句古诗所描写的场景:黑云压城城欲摧,铁马金旗战鼓擂。这次彭磊决定要一战定乾坤,首先气势上就不能弱了。人家有神兽,咱没有那怪东西,但是咱有决心,有睥视一切的精神。这支三千多人的军队已经很有型了,甚至有了统一的服装。这么齐刷刷地列队摆“派司”、喊口号,真能给人一点震撼。尤其是那五百属于鱼凫两族的士兵,真个是站如青松,动如猎豹,个个都能称得上是高手。 不知后世的两军开战先骂阵的规矩是不是从这儿继承来的。耒阳到半坡之间一马平川,根本不怕有埋伏。彭磊挥军急行,片刻就到了半坡城下,摆开阵势,选出来的大嗓门就开始骂人。自从上次夺得耒阳的那一战后,战前骂人已经成了鸟人麾下的规矩,据说上次的大胜仗就是骂出来的。 这边骂声一起,半坡城那简陋的城门轰然打开,蹄声震响,旌旗招展,人马一队队地行出--葛成同学的排场不比彭磊同学小,一面面旗帜还都是花花绿绿的,搞得这支部队就好像是节日里的彩旗队。 手中有秘密武器,所以今天彭磊是信心百倍的。若是今天还不能闯入半坡城,那大仇也不要报了,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吧--还有脸活吗?可是现在一见到仇人,彭磊不禁又有点犯晕。葛成那小贼的后台是什么人?难道是传说中专管天上人间百兽的翊圣仙君! 黑虎还在,还是那个阿勇骑着;墨麒麟也在,麒麟背上的那张脸--竟然是鹰考!见鬼了!没有了白牛,但是丰藜胯下的是一匹巨大的青狼,那体型差不多要赶上马了;象乙也露面了,骑着一匹独角斑马。那尖角有1米多长,就像是海中的独角兽;葛成骑着的还是麒麟,不过是火红色的,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跳动的火焰。 “彭公,怎么办?”石琅同志又没有了信心。 “我们有震天雷,怕个鸟。梁二,看见那个叫竹南的家伙拿的刀了吗?不能硬碰,用‘黏’字诀就不怕了。你们看那张脸,是不是那个鹰考?他还是我的。总之,大家小心点,不要慌,怪兽也是血肉做的。” 第277章 彭磊还是拖着他的红樱枪,点着对面吩咐道。 “咚咚”的鼓声急骤地响起,墨麒麟撒开四蹄,转瞬间就到了阵前。 “鸟人,狗贼,你又欠了鹰考两条命。鹰考是死不了的,还不出来送死!”长剑遥点着彭磊,麒麟背上的人怒骂着。 还真是鹰考!他的身体也是自己和熊媛mm一起埋的,就缺了那个脑袋,怎么可能活过来呢?彭磊想不通,旁边的mm也想不通,面具都在微微抖动。 “磊,会不会是尸变?” “不可能,这不是原来的鹰考,只不过拥有鹰考的意识。”彭磊很快想到了外星人,拥有穿越时空的技术,拷贝一个人的记忆应该也不难吧。那鹰考的脑袋也不会飞,一定是隐在暗处的外星人抢走的。 “他还是我的,你们留心其他人,别让那些怪兽近身。”彭磊跳下马背,拖着长枪,缓缓向前行去。叮嘱是很重要的,电这个东西碰不得;马也没法骑,这畜牲见着前面一字儿排开的怪物,四条腿都在发抖了。 “去死!”鹰考一声怒吼,麒麟四蹄腾空向彭磊扑来。 长枪点地,彭磊猛地横移三尺,双腕抖开,金黄色的枪尖在虚空中跳动起来,如出洞的蛇,一闪就到了麒麟的后胯。可是,竟然扎不进皮肉!一声狂吼,麒麟的尾巴横扫,正打在枪杆子上。彭磊闷哼一声,虎口震裂,长枪差一点脱手,人随着枪飞起,一下子跌出近十米。立足未稳,一道黑影劈空而来,“啪”地一声抽在彭磊的背上。皮甲爆裂,彭磊一个踉跄,又摔了个狗吃屎。 “哈哈哈,狗贼,今天我要将你碎尸万段!”鹰考狂笑着,从麒麟背上飞起,手中一条七、八米长的绳鞭在空中盘出一个个圆圈,向彭磊套来。那麒麟也变态,可能是报复被扎了一枪吧,狂吼一声、带着满天的唾沫向彭磊扑来。 彭磊就地急滚,顾不上抹一下冷汗,枪杆猛拍地面,人凌空又是三个横滚。脚才点地,身子微侧,长枪向右后方急刺。正是麒麟的眼睛,眼睛也刀枪不入吗?可是枪还没到,耳边劲风激荡,鹰考的的鞭子又到了。没办法,只能闪! 惊叫声响成一片,同时,丰族的队伍里响起狂热的欢呼,还有张狂的笑。葛成那略带尖细的嗓音在这一片噪杂声中还能听得分明:“弟兄们,鸟人活不长了,我们杀!谁得到的东西就归谁,杀的人多还有重赏!杀啊!” 火麒麟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才刚刚起动,转眼间就到了战场的中间。独角兽和青狼、黑虎也不落后,撒开四蹄,领先向对面冲来。 混战一触即发,可是对面鸟人的部队是怎么回事?竟然还是稳稳地定在那里。丰藜的青狼和象乙的独角兽都是这次葛成带回来的神仙的礼物,还有手上的神刀,十个少年男女换来的,还是很值。这青狼的速度不输于鹰考骑的墨麒麟,此刻一狼当先,转瞬间就越过了彭磊他们。可是,后面怎么了? 几枝巨箭从头顶上飞过,刺耳的啸声还没有消失,猛烈的爆炸声轰然响起。空气剧烈地震颤,血肉飞溅,马嘶人喊,惨叫声此起彼伏。象乙的独角兽起步稍晚,爆炸的气浪竟然将他从独角兽上震了下来。还好,这神仙送的坐骑处惊不乱,竟然主动将主人拉起。 “杀!”这次连象乙也抡起战刀冲了上去,刚刚冲过中线,一杆长枪就将他挡了下来。 这是彭磊根据大明朝的飞雷制造的飞雷箭,把炸药用竹筒装了,绑在箭头上,用特制的超级巨弩射出,几乎可以射到五百米开外。剧烈的爆炸将丰族的战士炸晕了,勉强有几个冲出去的,也被随后而来的强弓射出的小飞雷炸得血肉横飞。 战斗毫无悬念,还没有开始,丰族的军队就死伤惨重。葛成眼也红了,怒喝一声,麒麟四蹄腾空,如一道血色的闪电,闯入彭磊的队伍。惨叫声也在有熊族的军队里响起,刀光起时,总能带起一抹血线。 丰藜也想跟着葛成,可是葛成一开始的对手是彭磊,两人两兽对一个,彭磊勉强能自保而已,葛成随时都能脱身。丰藜没有那么幸运,他的对面是一个带着面具的女将,一杆长枪指东打西,若不是青狼骨头硬,这一刻四条腿或许都被敲断了。再看旁边,骑黑虎的竹南也是不好过,他竟然对了两个女人。一个将枪舞成了蛇,漫空都是弯曲的枪影;一个将枪当成了棍,耳中尽是呼呼的风声。最幸运的或许是象乙,独角兽上的象乙连劈带砍,和拿枪的梁聃战得难解难分。 炸弹炸响的时候,彭磊的精神一振。鹰考重生之后,速度比之前快了一倍不止,用的兵器还是长长的软鞭,太极的以柔克刚全无用处。还有那头墨麒麟,刀枪不入,根本就不怕挨打。这架打得太被动了,葛成又来捡便宜,还真是差一点让他得逞了。爆炸声响起,看葛成舍下自己,彭磊终于松了口气。不过这火麒麟在自己的军队里如入无人之境,每一片刀光都好像是砍在彭磊的心上——葛成这小贼是怎么了,那次被自己敲竹杠的时候,那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啊! “鹰考,回头是岸!”枪在地上一点,人斜斜地飞起,再一转折,左手探出,正好抓住掠过面门的鞭稍——心中一激愤,周身的气流又激荡起来,身外的空气好像也跟着转动起来,转出一个巨大的旋涡。鹰考的长鞭抽入旋动的空气,彭磊清楚地感觉到了鞭子运动的轨迹。 “鸟人,去死吧!”长鞭带着彭磊在空中盘旋,好像彭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真正的鸟雀。一片赤红的光雾从鹰考的身上腾起,手中的长鞭也在眨眼间变成红色。 “嗡”地一声震响,虽然不如身后炸弹的爆炸声震耳,但是那空气的波动却一点也不次于炸弹的冲击波。长鞭寸寸断裂,彭磊手上是一把粉,鹰考的手上是一个柄。鹰考踉跄后腿,身上的红雾袅袅散去,嘴一张,喷出满天的血雾。 彭磊比鹰考好得多,不过他身在半空,刚才这大力一震,人竟然又向上升了两、三米。鸟人现在真的像只鸟了,只见他凌空两个翻身,枪交左手,右手中亮起一片红光。鹰考想躲的,可是刚才这一震,筋骨又酸又麻,腿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勉强抽出短剑,看麒麟正在向自己急冲——只能求神保佑了! “喀嚓”一声脆响,红光从鹰考的头顶灌入,又将鹰考的右手齐腕剁下。麒麟的吼声惊天动地,从鹰考身上脱出的剑气竟然在麒麟的腰上划出一条深深的血线。彭磊也是闷哼一声,麒麟身上传过来的巨力把他重新弹向高空,一口逆血冲口而出,吐了鹰考一身。长枪顺起,略一点地,落地还算平稳。那边鹰考还是站着,终于,开始稍稍摇晃,突然从头到胯裂成两片,血花飞溅。墨麒麟在鹰考的尸体边略微迟疑,猛地又是一声狂吼,腾身向彭磊扑来。 战场还是那样混乱,有熊族的弓箭手死伤惨重,飞雷的爆炸声渐渐稀了起来。一队队撕杀的人中,已经有了普通的战士,不过最触目惊心的还是中间那四个战圈。彭磊现在只有一个对手了,甚至可以分心看其他几人的境况。总的来说,除了梁聃和象乙难分高下外,熊媛她们都是占了上风的。鹰考的死动静不小,旁边的人也都看着,这好像是给她们吃了兴奋剂。只见熊媛的身影突然向青狼横撞过去,擦身而过时人猛地跃起,就在这一刹那,一杆长枪笔直地从青狼大张的嘴巴里刺入。丰藜的身手可没有那么敏捷,人从狼背上狼狈地跌下,还没等爬起来,一片银亮的剑光掠过咽喉,意识在一瞬间就模糊起来。 “媛媛,好样的!”第一个喝彩的是彭磊。传言真是不虚,熊伯的这个妹妹比鹰考也差不了多少。 “三哥!”象乙一声痛呼,手上一滞,差点被梁聃的长枪刺穿肚子。这是战场,是不能分心的,差一点忘了。 那边,被孜家姐妹围住的竹南最是痛苦。大湖边的两位大神不仅仅送给他们神兽,甚止还将他们放入神器里洗髓伐筋,又用大神通传授战斗的技巧。总以为自此以后,天下无人能是敌手了,可是苍天真的会捉弄人,鸟人手下的两个女人都是那么厉害。若不是黑虎的速度和满身的电流,竹南估计自己早就挂了。这两个女人里是不是有熊伯的妹妹?可是不对啊!那边对着丰藜的女人好像更厉害! “阿成,快点来帮我!”没办法,只能叫帮手了。若是让三个女人合到一起,竹南估计自己挺不住两息的时间。 “姑奶奶来帮你!”孜芹一声娇喝,长枪抡圆了,“啪”地一下,狠狠的打在虎头上。这黑虎也不怕打,反震过来的电流甚至能通过木制的枪杆,所以两姐妹一直是以虎背上的骑士为进攻目标的。现在看人家都有收获了,孜芹的脾气也上来了。 轰然暴震,孜芹的长枪上暴出一片淡紫色的电光,孜芹也是尖叫一声,人随着高高飞起的枪远远地跌开。黑亮一声狂吼,孜芹的这一枪将它砸得趴倒在地,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虎背上的竹南也很惨,人从黑虎的头上栽了下来。还好手脚敏捷,空中一个翻滚,竟然没有摔倒。身子微转,马刀向上掠起,只见右边的虚空,一点淡红的弧光正急急地奔向他的胸口。 “喀”地一声脆响,明明是撩中了那光点的,可是那弧光轻轻一跳,竟然还是向前飞。 “阿成……”竹南惨叫一声,带着一脸的不愿,重重地摔倒在黑虎的爪前。 “不!” 第278章 葛成一声尖叫,火麒麟化作一道红光,转眼就出现在黑虎的旁边。孜桑一枪得手,还没有喘一口气,一团红光就撞在她的胸口。 “桑儿!”熊媛一声惊叫,人随着一片清光飞起,狠狠地撞在葛成挥起的刀上。只听“喀”的一声响,葛成手上的钢刀竟然断为两截。 “轰”地一声暴震,彭磊将一个手雷塞进了墨麒麟大张着的嘴里。身子没有丝毫停顿,枪尖亮起一团赤红的光,如慧星掠空,带着人冲过数十米的空间--这是彭磊从鹰考的身剑合一中参悟来的,霸王枪之鹰击长空——孜桑受伤,熊媛驭剑,彭磊在旁边都看着呢,此刻情急,恨不得拼命了。 经脉中的气流疯狂地旋转着,枪尖虽然是笔直向前,但是彭磊清楚地感觉得到,枪尖破开的空气转成螺旋,人和枪就像是在一个旋动的空气管道中穿行。 劲风激荡!葛成想不明白,手中的刀可以切金断玉,大湖里的尊神曾亲口许诺,这刀是人间最锋利的神兵。可是……葛成握着只剩半截的断刀,看着眼前这个戴着面具的女人。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伤得了自已的神刀?没有时间多想了,看这打断自己神刀的女人转身去扶那被麒麟撞伤的,葛成从麒麟背上跳起,断刀飞出,撞向破空而来的彭磊。 “阿南,我会为你报仇的。”葛成手上拿了竹南的刀,翻身跳上了黑虎,嘴里狂叫着,“鸟人,魔鬼,今天我们不死不休!小红,给我杀。” 第三十六章灰飞烟灭 小红是火麒麟的名字,感受到了葛成的心情,这怪兽一声狂吼,身上红光一亮,一道赤热的气流从它的大嘴中喷出,遇风而化,变成一垛巨大的火墙,向立足未稳的彭磊罩来。 “滚开!”彭磊一声断喝,身边的气旋猛地向前一冲,在枪尖前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麒麟吐出的火焰被这旋涡一撞,在虚空中转成一个火焰太极,然后“呼”地一声反卷,向一边的黑虎罩去。 黑虎重新跳了起来,刚才芹在虎头上敲的那一下,把这怪兽的脾气也敲了出来。狂吼一声,周身紫电乱蹿,将虎背上的葛成也包裹在了一个紫色的光罩里。 旁边传来熊媛mm轻轻的抽泣声,彭磊的心一阵阵绞痛,却不敢回头。火麒麟已经扑到了近前,锋利的爪子带着一团热焰,向彭磊拍来。那黑虎也不甘落后,一声虎啸,紫色的电光在尾巴上聚成一串雷球,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向彭磊抛来。 “阿南,我来为你报仇!”葛成大叫着,从虎背上跳起,手中刀划出一道银亮的光,奔向刚刚缓过气来的孜芹。 又是“喀”地一声轻响,湛卢神剑在熊媛手中绽出一道碧蓝的虹光,然后葛成的身子弹上半空,手中又只剩下半截断剑。不过葛成的冲力不小,熊媛也被震得倒退好几步。 “姐姐,桑妹她怎么样了?”芹也看出了有些不妙,桑儿横躺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在吐着血沫。 “桑儿她……”熊媛干脆扔掉面罩,抹一把眼泪,湛卢剑“嗡”地一声轻响,化作一道蓝色的电光,向立足未稳的葛成劈去。 “桑儿!”芹一声悲呼,“恶贼,我要你死!”一片枪影向葛成飞来。 “哼,你们都得死,陪我的阿南去死!”葛成冲天而起,断剑带起一缕银光,撞入芹的一重重枪影里。 “桑儿!” 彭磊心里发酸,眼睛里差一点冒出火来。身外气流急旋,紫色的雷球在气旋里炸开,在彭磊身外化成一道道紫色的光环。闪身躲过麒麟的一爪,人到了黑虎屁股后面。这老虎还在不停地甩着雷球,翘着屁屁,摇着尾巴,摸样还是蛮可爱的。机会难得,彭磊手中的红缨枪带着一声剌破空气的尖啸,从老虎的屁眼扎入--刀枪不入?这里也不能入吗? 身形旋起,躲过火麒麟的又一扑,凌空一转,人竟然到了麒麟的头上。彭磊没想到自己能跳得这么高,只觉得随着自己的跳起,丹田一股热流沿着任督二脉的腹内通路急速上蹿,过承浆、齿垠、人中,直上紫府,在紫府中急旋,上贯百会,然后沿前胸后背急速冲入会阴。这两股气流在会阴处猛撞,又急涌入丹田。丹田的气旋猛烈地炸开,体内的气旋在一瞬间和身外的气旋融为一体。这一刻竟然感觉不到重力!不过彭磊没有时间感受这身轻如羽的感觉,身子在瞬间已经旋到麒麟的头上。 “畜牲,吃我一掌。”一声暴喝,右掌轻轻地按在麒麟的两角之间,浑身的劲气急涌入掌心的劳宫穴,化成一片淡淡的红雾,无声地钻入麒麟的脑袋--这是彭磊自学出来的本事,以前能轻易击碎卵石,还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化骨绵掌! “呦”地一声怪叫,火麒麟高高跃起,然后重重地砸在地上,口鼻里红的、白的乱喷,四肢猛烈地抽搐,眼见是不活了。彭磊根本没有多看它一眼,脚在地上一点,人再一次飞起,腰中的短剑脱鞘飞出,在虚空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红线,直奔数丈外的葛成而去。 葛成正在后悔,为什么要犯险上前线呢!从大湖回来后他试过身己的身手,用鹰考的话来说,这天下能胜过他的人很少了。可是鸟人真是魔鬼吗?还有眼前的这两个女人,她们难道也有自己一样的际遇?不然的话,怎么这么强横? 断刀在芹的枪影里寻找间隙,大量的精神却是留给身边的熊媛。那把长剑大恐怖了!而且,熊媛的功夫明显的还要超过舞枪的芹。火麒麟临死前的哀嚎如九天的惊雷,葛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心微微颤抖,人极尽全力地向自己的队伍跑去。可是迟了,鸟人手中的那道红线竟然能拐弯,向上微微跳起之后,变成一道红色弧光,再一刻,葛成见到了彭磊咬牙切齿的脸,就在他身前三尺之外。 心口一阵灼热,后腰上又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痛,一截红艳艳的枪尖从腹上透出;身子一轻,左臂离肩而去;紧接着,一道红光劈空而下,把葛成刚刚冲出嗓子的惨叫分成两半。 孜桑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血,美丽的小脸因为痛苦,五官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胸前的皮甲早就裂成了碎片,胸衣一片血红。躺在彭磊的怀里,人却还是清醒的。 彭磊这是第二次面对这样的场景,心在滴血,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一串串地淋在孜桑的脸上。孜桑最后说的话更让人揪心:“桑儿还没有做磊的女人,桑儿不想死!” “桑儿是彭磊的女人,我们抱过、亲过,桑儿就是彭磊的女人。”抱着身体渐渐冰凉的孜桑,彭磊一遍遍地说着同一句话。 老天哪,几千年后的誓言,难道真的要应验在这个重生的世界吗?彭磊,你tmd真是个鸟人,害得自己的女人一个个地离去。 深深地自责,泪眼看向还在拼杀的梁聃和象乙,突然—声狂吼,人贴地疾飞几十丈,手中的短剑幻出一片妖艳的血光,狠狠地剁在独角兽的长角上。 蓝光暴闪,空气中响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电离声。独角兽一声狂吼,那尖角竟然被彭磊砍断了三分之二,不过彭磊也没有讨到好处,蓝色的电弧光从宝剑上传来,一下子让他变成一个巨大的灯泡。丹田里的气流疯狂地旋转,身体表面激荡的电流转瞬间化成一缕缕凉凉的气息,迅速地融入身体里那旋动的气流里。 “畜牲,我要杀了你!”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这硕果仅存的独角兽身上,短剑上亮起炽烈的红芒,一下,独角兽的角又短了一截;二下,独角兽的一条后腿和身体分了家。 一声痛苦的惨叫,象乙从半空中摔下,小腹上鲜血喷涌。论本事,象乙同志和梁聃有很大的差距,可是独角兽强悍的攻击,还有变态的电流,刀枪难入的厚皮,让梁聃大量的精力都给了怪兽,所以他们这一对,梁聃反而是微微落在下风。战场上的情况象乙看得明明白白,从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时开始,心里隐隐就有些不安,后来的一切变化都来得太快,象乙根本就来不及做什么。有一个问题他到死也想不明白,鸟人真是神仙吗?不然怎么会飞呢! 彭磊杀麒麟的时候,象乙就知道葛成也完了。再看彭磊,昔日谦卑有礼的一个人,这一刻就像是疯了一样,几十丈的距离,脚不点地就过来了。象乙本能地从独角兽身上跳起,梁聃的长枪却像是暗夜里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着一股灼热冲入象乙的身体。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象乙看着喷涌的血,喃喃着。 “为什么?因为我是魔鬼!”彭磊狠狠地说,梁聃手上滴血的长枪到了他的手上,一咬牙,长枪的一小半贯入独角兽的身体,“这些怪物是哪里来的?” “是葛成从大湖里的仙人那里讨来的。”象乙挣扎着从地上坐起,看着满脸激愤的彭磊,“彭公,我们曾是朋友。” “朋友?是啊!”除了葛成,对别人彭磊提不起半点仇恨。酒肉朋友也是朋友,据说都是要几百年修行才能换来的缘分。 “不要太恨我的家人,求你了。” “我不会恨别人的,我只恨我自己。”彭磊真的是恨自己,这或许就是报应--冥冥之中,到底有没有掌管人的命运的神灵呢? 葛成一死,丰族的部队就没有了斗志,等到象乙的独角兽倒地,这一方的战士几乎在同一时间扔掉了手中的剑,爬到地上高呼饶命。门口的彩旗队见势不妙,扔掉旗帜,苍惶地逃入城里。可是这两扇木门再怎么厚实,怎么抵挡得住炸药的轰击,倾刻间就门倒墙塌了。 第279章 彭磊没有随梁聃进城,他还没有习惯那种冷酷的屠杀。梁聃从老婆的哭声中知道小姨子死了,这家伙眼睛一红,血冲脑门,一声号令,刀箭齐飞,炸弹乱响,不到两个小时,半坡城几乎被杀得鸡犬不留。 终于懂了那句话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代的战争,枪来刀去,短兵相接,真个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由于葛成和火麒麟的冲撞,彭磊带过来的三千多人的军队也伤亡了三、四百人,虽然和战果相比,这点损失微不足道,但是彭磊还是心痛啊,这里有许多是他们鸟村走出来的精英。 孜桑的死把胜利的喜悦冲冲洗得不留一点点印痕,本来是应该乘胜追击的,可是彭磊却提不起一点点精神。 “媛姐陪磊出去走走吧?磊最喜欢看日出日落了。”家里一片愁云惨雾,熊媛少了搭挡,心里的伤痛不会少于男人的,可是却不敢流露出来,生怕引起别人更多的伤心。这样忍着真是不好受,白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看屋外夕阳将落,于是轻声建议道。 ………… 小路蜿延,如蛛网似的在冰冻的黑土地上辅开,绿挣扎着虚弱的身体,在一丛丛衰黄、一团团莹白、一片片黝黑中探出头来,仿佛在寻找生的气息。光秃秃的树三三两两地立在视野里,轻风过时,带出它们一声声叹息。太阳透过淡淡的云,有气无力地看着这个世界。薄薄的雾在树脚、在草隙、在每一个阴影里无声地生长。似有似无的流水声偶尔清晰地传入耳鼓,却似来自九天的仙籁,无从寻找它的来处,等着下一个音符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片绛紫色正在西边的天空慢慢堆积,紫色的边缘是如雾的绯红。 又是黄昏了,可是这冬日的夕阳有什么好看的呢? 彭磊扭不过白露的坚持,再看熊媛mm那哀伤的小脸,待在屋里确实会闷出毛病来的。于是携了熊嫒的小手,信步走出了耒阳城的南门。可是天苍苍、野茫茫,这满眼的肃杀萧条更让人心生悲凉。若是多愁善感的诗人,此刻一定能吟几首诗吧?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远处,一架马车正缓缓向这边行来,道旁的一棵大树上,几只大鸟蜷缩着身子,在无精打彩地四下张望。彭磊当初为了泡妞曾经恶补过古诗词,此情此景,一首小令《天净沙》脱口而出。情景虽然不是完全吻合现在,却基本上能表达他现在的心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说的真是不错。 “断肠人在天涯。”熊媛轻轻地重复着这几个字,眼神定在男人的脸上,一时间竟是痴了。 (……不说话,继续帖!虽然不多,但每天不少!……多谢来捧场的,更多谢留言的。) 第三十七章联盟法律 天际红色的云雾在渐渐散去,地平线上一抹浓浓的黑迅速地向上蔓延,那架老马车早已消失在了视野里,空旷的荒野里只有树的呜咽和风的轻语。不知不觉间,离开耒阳城有不少的距离了。极目天涯,四野里寥无人迹,城市的轮廓在暮色中也是隐隐约约,仿佛是一团虚幻的墨迹。这一刻,他们俩好像是天地间唯一的人。 那个世界里的人现在都在做什么呢?还有人记得那个铁齿铜牙的胖子吗? 一声轻叹,问身边的mm道:“媛媛,你说女祸造人时的世界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的?空茫茫的天地间只有两个人,还有的就是青冥中闲得无聊的神仙?” “磊,人是女祸大神造的吗?”熊媛身子一震,小脸看向星光闪闪的苍穹,秀目中亮起迷人的幻彩。 “这……传说是这样的。女娲娘娘见这秀美的山水了无生气,于是按照神的模样,用泥土捏了个人,据说是男人。后来大神又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和上泥水,做成了一个女人。”早知道就不说了,忘了现在是在青铜年代,女娲造人的故事可能还没有被人编造出来。 “磊,神的世界是怎样的呢?桑儿她现在会不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沉醉在男人说的故事里,熊媛痴痴地问道。 “其实这都是故事而已,你知道吗?苍穹里我们看到的每一个亮点其实都是一个大火球,根本没有那传说中的神仙的宫殿。人死了之后就什么都没了,灵魂是很虚无的东西,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唉,我倒是真的很想有灵魂存在,那即使是死了,还有来生可以期盼。”仰头看着星光点点的天空,彭磊忍不住要给身边的mm普及科学知识。 “磊哄我呢!我知道有神仙,在青冥中有许多闪着五彩霞光的大房子,那是神仙居住的地方。磊也是从天上下来的神,是不是?”熊媛微微摇头,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微笑。 “瞎说,我怎么可能是神仙呢。我如果是神仙,那绢和竹女的仇早就报了,桑儿也不可能死在这里。葛成贼子,他虽然死了,可是还有大湖里的那些所谓的神仙,这个大仇我一定要报。”彭磊又被勾起了怒火,双目中闪动着淡淡的红芒,看向灿烂的星空--天狼星在哪里?等哪一天老子抢一艘飞船,去灭掉那些小心眼的东西的祖宗。 “在我们心里,磊就是神。”熊媛抱紧了彭磊的左臂,眼光从星空回到彭磊的脸上,“上天对熊媛真是不薄,如果能一直这样,那有多好。磊,你说,葛成背后的神灵会不会来找我们复仇?” “别胡思乱想,我不怕他们的。回去吧,天也黑了,再不回去的话,露儿也要焦急的。”缓缓地把目光从天际收回,突然,一道橙色的亮光划过天幕--是什么?ufo? “神使!这是神使坐的船!”熊媛脸色微变,人不由自主地跪下,连头也不敢抬起。 “媛媛起来,谁说的这是神使的船?外星人而已,我正要找他们算帐呢。”又想起被赤条条绑在床上的情景,彭磊知道外星人不会平白无故地杀人,若是再被他们送到几千年前,那就是自己倒霉。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他们来送自己回家的--这要谈条件了,自己这里毕竟也不是孤身一人,不能说走就走了的。 橙色的光在眼底渐渐放大,转眼间变成一团椭圆形的亮云,长有二、三十米,厚八、九米的样子。这团亮云在彭磊他们前面不足百米的天空悬停下来,离地也就是几十米,渐渐收敛起光彩,露出银亮的本体--真的是传说中的飞碟。 彭磊就是被天狼星人送到这古代来体验生活的,所以此刻心里除了稍稍有点紧张外,倒也不怎么害怕。冷冷地看着那无声无息地停在半空的飞船,心里对外星人的技术还是非常羡慕的。 飞船缓缓降下,彭磊清晰地感觉到从飞船里射出一道微弱的能量,这能量在他们两个人身上不停地扫描,好久才消失。飞船终于停稳,大概过了五分钟,飞船的侧面裂开一条缝,很快就变成一扇发着耀眼白光的门,然后是两个人影从白光里走了出来。 不是天狼星人!彭磊心里是深深的失望。眼前的两个,一个身高1米80出头,另一个尖嘴猴腮,好像是星球大战电影里的人偶。飞船里的灯光换成了幽暗的红色,那两个人步履拖沓地向彭磊走来,彭磊能清楚地看见两人脸上怪异的笑容。 一道细细的蓝光从高个子的手中射出,熊媛身子一颤,人软绵绵地瘫在彭磊的怀里。 “媛媛!你怎么了?你们对她做了些什么?为什么?”彭磊眼冒红光,愤怒地吼道。 “我们说的话不能让这个女人知道。”那个怪模怪样的外星人尖着嗓子说道。 “你们想干什么?”愤怒地吼。 “1497号,名字彭磊,汉族人。奸诈、无礼、好色、贪吃,粗通搏击之术,智商一般。”对彭磊的愤怒,飞碟里出来的两位不屑一顾,那高个子轻蔑地瞄了彭磊一眼,嘴里冷冷地说道。 “我……”彭磊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这样的评价还是很中恳的,只不过稍稍有点夸大。不过,自己怎么有了一个数字符号?弄得像牢监犯似的。 “宇宙联盟的法律,绝对不能干扰文明的自然进程,犯规者将被抹去记忆,你不知道吗?”丑脸冷冷地问道。 “操!我怎么啦?你们和那两个可恶的天狼星人是不是一伙的?把老子弄到这种地方来,老子做错什么了?老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又没有人关照我。你们怕我犯规,为什么不让我回去?” “没有人告诉你应该遵守的纪律吗?对于你们这种被流放的囚犯来说,我们已经非常宽容了。你可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已经在影响文化的发展,这是绝对不容许的。”丑脸并不理睬彭磊的愤怒。 “我是犯人?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又是什么人?那两个天狼星人在哪里?有种叫他们出来。” “可怜的原始人,既然被流放了,那你肯定是犯了大错。你在战争中擅自用了火药,地球文明因此会被干扰,你还不知道错了吗?”那个高个子冷笑道。 “放你妈的屁,老子只是放几个大爆竹而已,倒是你们这些所谓的神仙,竟然制造一些怪兽出来害人。”彭磊好像又回到了从前,讲道理,那是从也来不肯认输的。 “这个……,你这囚犯竟然还不认错,你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高个子一声怒吼,一抬手,一束蓝光射入彭磊的心口。彭磊想不到外星人说动手就动手,根本来不及反应,手脚一颤,就再也动不了了。心里那个后悔哪!早知道外星人都这么不讲理,那就退一步海阔天空了,现在怎么办? 第280章 又成了人家的鱼肉,还害了怀抱里的媛媛。 眼前满是舞动的金星,这外星人的武器真是霸道!那个外星人击中了彭磊之后,却也在奇怪:“札芬队长,1497号对麻醉光束的反应很怪啊!” “哼,他被传送的过程中防护器毁了,可能是身体的结构发生了异变,所以抵抗力稍强了一点。不过这个人确实有点不同,他的大脑暗区好像有激活的痕迹。天狼星人倒底为什么将他流放,竟然不给他宣讲法规,这好像应该调查一下。” “是要调查,那些小矮人自以为很了不起了,高高在上的样子。这1497号就是证据,我们将他送到总部去,看他们如何解释。如果1497号的的大脑暗区真的被剌激过,那说明传说是真的,他们真的己经找到了激活原始能量的方法,这1497号很可能只是他们的一个试验品。联盟法可是有明确规定的,原始能量是全宇宙人类共有的,不管谁先发现,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公开出来。”苏阳激动地说道。 “嗯,原始能量,我们探索了几万年了,还是一无所获。这1497号身上有原始能量的气息,或许真的是和大脑暗区有关。既然你已经动了手,1497号就带回去好好调查,这个女人就留下吧,我们走。”丑脸札芬说道。 “队长,难得出来一次,这个女人你看……反正也没人看见。”彭磊听到苏阳咽口水的声音。 “你们也越来越放肆了,这要是被总部知道,连我也会受到处罚。” “这个……,我们也是太寂寞了!队长,前几天有人给我们送来几个奴隶,还没成年,皮肉很嫩的,回去后我给你送几个去。”苏阳馋笑着。 “是用那些个改造兽换的吧?嘿嘿嘿,好吧,那就下不为例。去将影像记录抹了,不要留下痕迹。” “影像记录仪早就坏了,嘿嘿嘿。”苏阳怪怪地笑,伸手想要将熊媛从彭磊的怀抱里拉开,可是彭磊刚才在激动中太用力,十指扣得死死的,这一刻心里紧张,虽然动不了,但是经脉里的气息在急速流转,双掌好似被粘合在了一起,那个叫苏阳的外星人努力了几次也没有把两人分开。于是彭磊听到苏阳愤怒的骂,还有丑脸怪怪的笑声,身上又传来剧烈的痛,那是大个子外星人羞怒的拳脚。 剧痛传到脑海,手脚反而有点能动了,不过彭磊可不敢轻举妄动。这两个外星人明显不是善类,自己现在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还有媛媛正昏睡不醒,若是惹得他们恼羞成怒,说不定会小命难保。再说了,自己对这些外星人一点也不了解,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怎样联络,有什么弱点,在这里干什么,这些最好都要知道一点。 大个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彭磊和熊媛弄到飞船里,扔到一间像客厅一样的房间里,自己坐在沙发上直喘气。那个丑脸札芬则坐到一张单人沙发上,咧着嘴直乐。彭磊身上的知觉早就恢复了过来,眼睛也恢复了视力,不过他可不敢把眼睛张开。 “苏阳,我真的不明白,那种原始的交配动作很剌激吗?我看你们很享受的样子,好像比喝到新鲜的脑汁还要高兴。”丑脸笑着。 “我们不是同一种族,所以我们的爱好不一样,哈哈哈。” “好久没见到你们做那种事了,要不你现在就做,让我欣赏欣赏。怎么样?反正这沙发够宽大的。” “也不是不可以,不过1497的肌肉力量很怪异,我也没法将他们分开。”苏阳喘着气。 “那是肌肉僵化,1497号的身体肌肉被特别刺激过,所以力量更大一些。先把船开到高空去,等会儿我帮你,用电击可能会让他放松下来。”札芬说着,走到稍前面一点的平台上忙碌起来。 微微的振动从身下传来,彭磊心里不禁着急起来。这飞船若是回到了他们的老窝,那再想出来就麻烦了。听听那两个东西在说什么?自己和熊媛落到他们的手里,一定是生不如死!气息在经脉里飞快地流动,丹田里的气旋转得都快出声音了。彭磊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心跳,这一刻他下定了决心,拼死也不能受那些外星人的凌辱。 札芬的脚步声又传了过了,只听那尖细的嗓子笑道:“好了,现在高度三千米,我设定了在这里自动巡航,你结束以后我们再回去。哈哈哈,我告诉基地我们飞船有点小故障,稍晚一点归队。” “到底是队长,想得真是周详。”苏阳站起身来,双手抓住了彭磊的双腕,“队长,来试试。若是还不行,我就把他这只手剁了。” “你拿这个棍子,看时机把他的手敲开。”札芬的手上响起“啪啪”的电爆声,彭磊这一刻连呼吸都忍住了。那个东西看上去只是普通的电棍,棍头上跳着幽蓝色的电火花。这电流比那几头怪兽身上的电流弱多了,受上几下应该没有问题,可是,抱着的mm可能受不了的。 猛地翻身,右手扬起,积蓄了许久的力气全部随着右掌切到了札芬的颈侧。左手探出,在苏阳一愣神的当口,牢牢地扣住了他的右腕。 骨头断裂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札芬横着飞起,重重地撞在那张他刚才坐的大沙发上,人懒散地仰斜着,头甩到了背上。手中的电棍却没有松掉,夹在了自己的两腿之间,蓝色的电弧不断地炸响,那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也随着不断地抖着。 一声惨叫,苏阳的右臂一阵暴响,彭磊下手毫不留情,眨眼间就卸下了这大个子右臂上所有的关节,然后是左臂。腾身而起,一脚将苏阳的右腿关节也踹脱了臼,这才放松地喘气,将熊媛轻轻地安置到大沙发上。 “1497,你竟敢造反!”苏阳惊恐的叫声这时才响起。 第三十八章毁尸灭迹 这飞船上只有苏阳和札芬两个人,而且船上没有影像记录,船又在高空自动巡航——简直是特意为彭磊同学准备的杀人环境,若是手脚干净,或许外星人根本就不知道杀人者是谁。彭磊放松了下来,冷冷地看着在地板上挣扎的苏阳同志——这个时候老子是老大了,你说什么屁话都没用。 “造反?造什么反?我想问几个问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回答我?顺便提醒你一句,刚才你说我奸诈、好色,还真是没说错,不过好像也漏了许多,怎么不知道我也很残忍呢?” “你、你想要知道什么?我警告你,你是逃不过联盟的追捕的。如果你放了我,我可以为你掩饰一切,我们也可以成为朋友。”苏阳颤抖着,眼中闪动着幽蓝的荧光。 “这倒是个好主意,不过我的问题还是要问的。”彭磊腰上的短剑猛地飞起,带着一声尖啸,突然停在苏阳眉心,“你可以不答,不过我提醒你,我的刀法还不错,至少能保证你三百刀不死!” “你……想知道些什么?”苏阳的身子猛烈的抖动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害怕呢,还是卸掉的关节处不舒服。 “很简单的几个问题,若是你够朋友,我倒是很愿意考虑你刚才的提议的。”彭磊笑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苏阳对自己这条命是很看重的,只要能渡过现在这个难关,以后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这一刻倒是有点企求,拜托你快点问吧!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所谓的宇宙联盟是什么东西?我怎样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你们在这里有多少人,基地又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抓我?怎样让媛媛醒过来?”彭磊的声音冷得像在冰箱里冻过。 “彭磊,每一个被流放的人身上都有芯片,记录着这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而被流放的,但是你的芯片编码是属于弗仑特星,也就是你说的天狼星。这个女人只是暂时被麻醉,六个小时后自己就能醒来,也可以用光束唤醒。所谓的宇宙联盟,是宇宙中所有高级文明的联合体,暂时有100多个成员,我是来莫尔斯星团谷羊星系的冕古星,我叫苏阳;那个瘦子叫札芬,他是吉克特星系恩札星人。我们这里是一个时空中继战,主要是负责跨时空通讯的。这个时间点上,地球上有十几个同样的站点,每个站点有七、八个人,过一段时间会轮换。我们的总部在大西洋上,太空中也有中转基地。”苏阳倒是爽快,彭磊的问题他根本就没有迟疑,答得还唯恐不快——鸟人的脸色不太好,看他刚才对札芬的那一下,绝对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主。 “芯片?妈的,你们的技术倒是很先进的。怎样把那个东西取出来?它在哪个部位?”彭磊一时间还不能消化苏阳提供的信息,不过轻重缓急还是能把握的。 “你身上的芯片是最新的液态溶晶,植入的部位是大脑,一旦植入,是没法取出的。”苏阳惶恐地说道。 “放你妈的屁,真的不行?你这个飞碟能不能回到未来,不要告诉我不行!” “我……这只是小飞行器,只能做短程的空间跳跃。穿梭时间隧道要许多的能量,逆流穿梭所用的能量更是要翻倍,只有总部的穿梭机或许才能够做到。”苏阳急急巴巴地答道。 “妈的!”彭磊的心里一阵失落,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飞行工具,结果一点用处也没有。束手待毙的事情当然也是不干的,调整了一下情绪,重新对苏阳审问,很快就把飞碟里的一些东西弄明白了大概,甚至还找到了便携式的语言转换设备。 到底是高科技的东西,操作起来特别容易,简直就是自动的。彭磊玩过两把之后,对外星人的这种东西已经不陌生了,不过这飞碟他可不敢要。 第281章 地球上不是就只有这俩外星人,大山以外还有许多呢,没听这苏阳说吗,大西洋里还有他们的基地。 刚才偷听过这两个外星人的说话,对这两位的人品彭磊是不欣赏的,看来宇宙中所有的人类都相似,每一个人种中都有人渣存在。文明的发展并不能消除人心中的丑恶! 地球人类再过几千年也达不到加入宇宙联盟的条件——星际移民!至少彭磊出生的年代,二十一文学的前一百年还不可能。和这些已经能够星际旅行的外星文明比起来,现在的地球人确实是原始。不过对于这个文明人苏阳,彭磊早就有了解决的办法,当然,在苏阳把彭磊想要知道的东西都讲出来之前,彭磊对他还是比较客气的。 就在这条巡航的线路上,一个乱石堆垒的小土岗,杂树丛生,用来隐藏一些东西真是再好不过了。这个冕古星的苏阳是没有多大用处了,彭磊毫不犹豫地让他去见了上帝。唤醒了熊媛妹妹,顾不上妹妹的惊讶,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能找到的、可能有用的东西藏到小树林里,然后让飞碟自动起飞巡航,高度五千,三十分钟后起动自毁系统。 用最快的速度往耒阳跑,丹田里的气旋越转越快,天地间的灵气从百汇和涌泉大穴急速涌入,融入小周天奔涌的气息里。彭磊觉得自己都快要飞起来了,搀着的熊妹妹最初还能勉强跟上,后来干脆就是被彭磊拉着在飞了。 “磊,神会不会惩罚我们?”大概也有点知道彭磊在做什么,看看家就在面前了,熊媛终于喘着粗气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那两个不是好东西,死不足惜。听着,这件事只有我们俩知道。”彭磊也终于停下了脚步。身后的天空,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然后是无数赤橙黄绿的光线此起彼伏。稍过片刻,两颗流星从天际冲下,湮灭在地平线上,紧接着,一道很奇特的能量波从地平线上蔓延开来。 千万不要发现那些从飞船里搬出来的东西!彭磊在心里默默地求着菩萨。 夜静得让人窒息!站在城里那高高的观星台上,隐约可以见到天际不时闪过的一道道流光。那艘飞船的失事,或许已经惊动了外星人的高层,看那流光的落点,都是东边大湖方向。幸好当时修改了飞船的巡航线路,爆炸的地点已经远离了藏东西的小树林,否则还真是悬了。 “磊,那一道道流光都是神使的船吗?”熊媛今晚是跟定了彭磊了,鸟人爬到高台上,mm二话没说,跟着也跑到高处来吹冷风。 “那不是神,只是从其他星球上过来的人,他们只是技术比我们先进一点,其他的和我们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事到如今,彭磊也不能瞒着mm了,“媛媛,我要见你的师傅,越快越好。” ………… 第二天一早,彭磊就下了一道让所有人都不理解的命令:销毁所有还没有使用的震天雷,禁止任何人再说起那场炸弹满天飞的战斗。好在知道炸药配方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这道命令执行起来并没有难度。话说回来,半坡城一战,丰伯死了两个儿子,包括族中的继承人象乙,丰族大势已去,几乎已经土崩瓦解了。这些天不断有附近的村庄来投降,更有人看见丰伯带着族人匆匆地离家,再加上葛成也死了,其实战争也基本上是结束了。炸弹确实也没了用武之地,禁用就禁用吧。鸟人的命令,也没有人敢反对。 彭磊和熊媛在耒阳城里的高台上看流星的时候,月牙湖边的小湖村里,一个中年男人也背负着双手,愣愣地看着天际不断飞过的流光。 “亢升,你们也不要太伤心了,人生无常,生死在天。唉!你回去吧,我不要人陪的,现在我要去耒阳,你有什么话要我带给芹儿的?”中年人的旁边,赫然是芹的老父亲亢升。 “仙师不等天明了再走吗?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芹儿长大了。”亢升微叹道。 中年人微微摇头,又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转身向亢升摆了摆手。稍过一会儿,小湖村去向耒阳的小道上出现一个身影,只见他每一步都是缓缓的,但是速度却胜过了普通人的快跑--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轻功? 这个人正是刚才和亢升在一起的中年人,他正是孜芹姐妹的恩师司徒空。这司徒空据说已经有100多岁了,可是看上去还是这么年轻。他是孜家的供奉,是孜家的保护神,当然也是来自另外的时空。他们这些人其实很痛苦的,若不是投靠一个大家族,自己还得解决温饱问题呢。 站在耒阳城高高的城墙上,彭磊首先看见司徒空潇洒的身影,即边是在数里之外,彭磊也能感觉到司徒空的不寻常,手搭上腰畔的短剑,丹田里的能量开始急速凝聚。感觉到了彭磊的紧张,其他人的目光也都聚向彭磊看的方向。 “是长老呀!我好久没见着他了。”采葭一声惊叫,急冲下城头,向来人迎去。 “是我们家供奉的长老。”孜芹轻声地向身边的人解释——听说彭磊要出一趟远门,所以鸟人一家的男女老少都来送别,所以人都在。 “我们今天不走了,媛媛,能不能给你师傅传个信,他老人家若是能过来住几天就好了。”彭磊当机立断。看得出来,这司徒空不简单,这个时候出现,很可能也是为了昨晚天上的异象。 “我让哥哥送个信。师傅他肯定也知道了昨晚发生的事,或许他也离家出来了。”熊媛轻声地答应。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除了熊媛和彭磊外,他们身边的人其实没人知道。只知道昨晚天上热闹得很,还有就是彭磊好像一夜没休息,和熊媛两个在高台上站了大半宿。 采葭已经迎到了司徒空,这时人到了司徒空的怀抱里。司徒空放缓了速度,彭磊迎出来的时候将手上的小姑娘送出,笑道:“听说葭儿已经嫁人了,还这么没大没小的,不怕你男人不高兴。” “长老笑话采葭呢,我不开心了!”采葭小嘴一翘,从彭磊的怀里跳出,躲到熊媛的身后。 “哈哈哈,好好!”司徒空一声轻笑,对着尴尬着的彭磊直点头,“不错,我们屋里说话。这位是媛媛吧?还认得我吗,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我……”熊媛一脸困惑。不太可能吧?他是孜家的供奉,是前几年才从天门峡外过来的,怎么可能抱过自己! “我和你师傅是多年的朋友,不然的话,你师傅那个臭脾气肯收下桑儿?唉!”司徒空看见熊媛的表情,笑着解释,说到孜桑,忍不住一声轻叹。 “长老,姐姐她是被怪兽杀害的,据说那是大湖里的神仙的东西。”采葭抽泣道。 “我知道了,我是从小湖村来,见过你们的爹娘了。”司徒空挽起采葭,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彭磊的帅府。 小客厅里只有司徒空和彭磊两个人,司徒空的眼光从茶杯里沉浮着的茶叶上移到彭磊的脸上,凝视了良久才沉声问道:“彭磊,你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吗?我知道你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我在你的身上感应到了能量的波动。” “前辈好眼光,我是1497号,被流放的囚犯。”彭磊苦笑。 “1497号?好!我是575号,张霖是648号,这古蜀之地好像就是我们三个,100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人。”司徒空叹道。 “前辈已经来这里100多年了?”彭磊大吃一惊。 “据说是为了适应时空的穿梭,我们的身体都被改良过,百病难侵。我曾质问过那些人,他们说这是一种补偿,按我们的身体状况,都能在近200岁时无疾而终。” “即便是能长生不老,老子也不想来这种地方。可恶的外星人,我总有一天会找他们算帐的。”彭磊愤怒地自言自语。这古代的社会虽然美女如云,可是生活条件也太苦了,没有电视,没有商场,什么都没有。 “昨晚好像发生了大事,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不利。外星人若是有什么异动,是不会留我们在这里的。”司徒空担心地说道。 第三十九章鱼归大海 575号司徒空,竟然是大唐肃宗时期的人。唐肃宗李亨,就是大名鼎鼎的唐明皇李隆基的儿子。彭磊对历史一直是很糊涂的,在他看来,只有玩政治的人才研究历史。肃宗李亨好像没有他的老爸老妈有名,至少没人为他写过《长恨歌》,编过《长生殿》,所以彭磊也是第一次将这个名字装入脑海。 比较起来,司徒空所说的648号,熊媛的师傅张霖,那是来自大宋朝的,彭磊还稍微熟悉一点。大宋朝有包青天,有岳家军,有擂鼓战军山的梁红玉,电视电影里关于这个朝代的知识相对就多一点。其实彭磊最熟悉的那段历史还是大清朝,十三代皇帝能够倒着背下来。皇宫里的奇闻佚事、朝野里的勾心斗角,彭磊知道的都不少——有一阵子所有的电视频道上都是辩子戏,说完了皇帝说太监,说完了后妃说格格,彭磊还真是学了许多的知识。 “司徒前辈,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找不到我们?”知道问也是白问,但是彭磊还是忍不住问了。大唐时期的人,对技术的了解和青铜时期的人也差不了多少,他们能懂什么是跟踪,什么是定位,还有什么是芯片。 “他们都是有大神通的人,据说只要他们刻意地寻找,我们即使是躲在地下,他们也能把我们找到。”果然,司徒空叹道。 “什么神通?那只是技术。若是能将身上的芯片取出来,我即使是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认不出来。” 第282章 彭磊冷笑道。 “芯片?当初他们确实说过,在我的身上放了一件什么东西。我发现紫府中好像是有异物,但是我不敢将它取出来。” “紫府?司徒前辈是怎样发现的?”彭磊眼睛猛地一亮,听司徒空的的口气,他好像有能力将东西取出来似的。 “道家有内视之术,可以观遍自身的每一个毛孔和血脉,我恰好学过。” “前辈一定要教我。”彭磊大喜,内视之术彭磊也会,说穿了就是静坐加瞑想,但是彭磊的本事只能大概地判断身体的状况,体察入微是根本做不到的。“只要将那大脑中的芯片取掉,我们就是和普通人一样的人。” 司徒空的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因为激动,人竟然有些摇晃。“我一直在冷眼看着,这些自以为是天神的外来人无恶不作。抢掠女子,杀婴吮血,还驭使怪物为祸人间。我若能隐藏起身影,一定要将这些异类逐出家园。” “这件事我来做,请前辈先教我怎样除掉身上的累赘。”彭磊兴奋地说道——这真是意外的收获! “好,我收下你这个弟子。现在你先为我护法,不要让任何人进来。”司徒空说着,盘腿坐了下来。五心朝天,标准的道家坐姿。只见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双目缓缓闭了起来。彭磊就坐在司徒空的旁边,收敛起心神,全神贯注地盯着司徒用功。 屋里的能量在微微波动,彭磊在身外旋出的能量旋涡很清晰地感觉到了司徒空身上流动的气息。司徒空好像也有察觉,微微有些惊诧,看了彭磊一眼,然后继续用功。 室内根本没有风,但是司徒空的衣衫却在轻轻波动,原来是很苍白的脸色,此刻泛上一层淡淡的紫气,发梢间蒸腾着袅袅的青雾,鼻孔里两条碧青的气柱随着呼吸吞吐着,凝而不散,最长时垂下超过20厘米——武侠书里有许多这样的描述,吞烟垂玉是内功臻至化境的标志,想不到今生竟然能遇到这样的高手! 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司徒空终于收功,在他的双掌中各有一撮白色的粉末。愣愣地看着双掌好一会儿,司徒空突然仰天狂笑。 “恭喜前辈,前辈好精湛的内功修为。可是,前辈好像没有教孜家人内功的修炼方法,这是为什么?”彭磊有些不解。孜芹她们的身法、拳脚都很不错,但是若能内外兼修,功夫应该更好一点的。 “她们的手段,在这个时代已经够用了。女流之辈,能自保就行。而且,我这紫阳神功不太适合女孩子,修习时进境又特别慢,所以我只是教了她们简单的练气之法。”司徒空叹道。 紫阳神功?不是华山派的武功秘籍吧!彭磊的心狂跳起来,很明显,司徒空成功了。不过,据说自己被种下的是最先进的液态溶晶,不知道搞起来是不是也容易。 “彭磊,我看你气脉旺盛,不过丹田之气散而不凝,莫非修习的功法出了问题?”司徒空现在的修为也不能像彭磊那样在身外激起能量波动,更重要的是,练气者都是精气内敛,尽量地藏入丹田,没有像彭磊这样的,内息时刻和体外的气息搅在一起,丹田却是空的。 “我根本就没有学过气功,我也不知道如何运气,我只是让气息走在经脉里。”彭磊老实地回答。 “是这样吗?我先教你内视之术,然后想办法将体内的东西逼出来,”司徒空若有所思。 彭磊现在有点明白了,古人所谓的神奇功法,就是将大周天的运行顺序打乱了,某些经脉里的气息被数倍地加强。同时,经脉里的气息凝而不散,又将丹田作为贮气之池,至凝气成丹时,即为大成。彭磊运行的大周天术是科学研究加上历史上流传的各家内修功法,被专家们整理出来的最符合人体的真气流转顺序,虽然没有紫阳神功这样局部威力的提升,但是老少皆宜,而且结丹更加容易。 一个小时不到,彭磊就将紫阳神功练得似模似样了,脸上竟然也有了淡淡的紫气。按照司徒空传授的内视之术,彭磊还真是在紫府中找到一团不属于自身组织的流体。找到了就好办了,真气像一只温柔的手,把这团流体一层层地包裹,气流不断地磨擦,将那团溶晶一点点地炼化成气,循着经脉流入掌心。 “还好这晶体不大,炼化起来也不难。”得意地大笑。真的要感谢外星人的技术,两个小时之后,在彭磊的掌心现出两滴比芝麻还小的淡黄色液体,加起来也没有一粒米大,外星人的技术真够可以的。 “彭磊,你的修为竟然已经到了返虚之化境,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是不敢相信。”司徒空却是瞪圆了双眼,恨不得将彭磊看穿。 “返虚是什么境界?我从来也没有认真练过气功,只是在练太极拳时学过运气的方法,后来又读过《黄帝内经》和《易筋经》,来到这里的时候,因为觉得气息运行特别容易,虚空中的能量持别充沛,于是就变成这样了。”彭磊倒是很坦白,可是司徒空不信哪。《易筋经》和《黄帝内经》,哪个不是武林瑰宝,是传说中的仙书,彭磊竟然都学过,难怪会有这样的修为层次。 “敢问彭少侠是哪个门派的弟子?”连语气都变了,真是实力决定身份。 “这个……,我练武是为了减肥,什么门派都不是。前辈,我比你晚出生1000多年,我们那个年代,练武只是为了强身,练武的法诀在书店里都能买到的。”彭磊笑道。 “是吗?”司徒空还是难以相信。在他那个年代,那种传世秘籍是万两黄金也买不到的,千年后就一文不值了吗?不过彭磊也不像是说假话,于是只能将信将疑。 在大唐时代,司徒空只是一个普通的练武之人,还真是华山派一脉。当初他是在蜀山剑阁寻觅传说中的宝藏,没想到宝贝没有找到,却遇到了传说中的仙人,结果是被人家关在笼子里研究了数天,然后流放到了数千年前。以他的武功修为,若还是原来的身体,也是不可能练到现在这个层次的。外星人为了让被流放的人能够顺利地穿越数千年的时空,经受住空间扭曲的压力,在流放之前都要修改人体的组织,同时也强化了人的经脉,等于是给人洗筋筏髓。再加上数倍延长的生命,司徒想不成为高手也难。 司徒空来到耒阳后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闭关修炼,研究彭磊的练功方法,害得采葭不开心了许久。抛开司徒空暂且不说,单说彭磊从屋里出来,突然发现那两滴从身体里炼出来的溶晶放在一起之后,竟然又融合成了一大滴,闪着晶莹的光--未来科技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双手一搓,这溶晶化成轻烟飘散,这下才是彻底的! ………… 半坡城一战真个是惊心动魄,光是战斗伤亡,双方加起来就有数千之众,再加上后来梁聃在城里的发疯,又造成城里百姓伤亡无数,所以处理后事也颇费时间。好在有石琅这个总管,白浪又派了族中长老扁乐公来做帮手,琐事也烦不到彭磊。大家对鸟人都是充满了同情的,孜桑也可以算是彭磊的妻子了,鸟人这一仗牺牲还是挺大的。 准确的消息终于传来,丰伯确实带着近千族人走了,借道南方的雅族和东南的蒲族,进入了东南方的群山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其他种族看来,丰族和有熊族的这场争斗,没有一两年是分不出胜负的。一方财大气粗,经得起消耗;另一方勇猛善斗,实力强横。所以一开始大家都是抱着看戏的心里,都希望到最后能捡个便宜。想不到的是鸟人真的不简单,前后才两个多月的时间,丰族和竹山族的联盟就土崩瓦解,连最出色的两位领袖竹山葛成和象乙都战死沙场。 丰伯南走的消息传出没多久,也就是司徒空到耒阳的那天之后,熊伯也从有熊大村到了耒阳。没有办法,和各族的首脑打交道的本事,彭磊是无论如何也不如熊伯的。 石琅同志很有超前意识,即便是百忙之中,也没忘了耒阳城的建设工作,所以对各族的使者的接待规格也非常上档次。 “彭公,那个蒲族的苇尘要见你。”自从熊伯来了之后,彭磊就闭门谢客,在家里摆灵堂祭奠孜桑,同时和熊媛切磋武艺,钻研司徒空的内功法诀。待客工作是熊伯和熊汗的,彭磊大仇得报,才懒得理那些原始人呢。不过说来也是奇怪,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彭磊其实是很喜欢热闹的,可是现在好像变了性,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成熟。 “这小子,葛成那样害我,他虽然身不由己,但是私下里也没有丝毫的表示,想来也不是个好人。倒是那眉山族刁善,还稍微说过几句客气话的。我还是不见吧,熊汗也是他朋友,就让熊汗陪他。你告诉他,我死了老婆,正伤心呢。”彭磊对传话的石琅说道。 “彭公,他说有丰伯一族的消息,你见还是不见?” “丰伯的削息?那你让人把他带来吧。”不是有句诗叫‘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吗?打蛇不死,必受其害!鲁迅先生也告戒过,对落水狗一定要痛打,不要给它反咬一口的机会。彭磊从梁家父子的身上知道了古人复仇的决心,自己绝对不能犯这样的错。 第四十章美人如玉 蒲族是丰族东南方向的近邻,和竹山族、冲水坡相距遥远,隔着整个丰族,所以蒲苇尘虽然也是彭磊的烤肉之交,但是和彭磊交往的机会并不多,也就是趁着大集的日子顺道来彭磊家聚过几次。 第283章 比较起白浪和熊汗来,两人的交情生疏多了。彭磊并不怪他没有同情心,说穿了彭磊自己也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既是同类,当然很容易理解。 这世上有一类人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以前的彭磊就是这样的人。不过自从得罪了外星人之后,可说是历尽磨难,是竹女和绢的纯真善良让彭磊的性情有了改变,再加上遇上白浪和熊汗这样率直的汉子,现在的彭磊都快成了圣人了。毕竟是从21文学过来的,在那个处处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混过,再单纯的人也会变成人精,更不要说彭磊并不单纯。彭磊当然知道什么人是可以深交的,什么人只能做酒肉朋友。这苇尘浓眉角眼、薄唇鹰鼻,只看相貌就知道是个私心很重的人,现在的彭磊还真是有点不愿同流合污。 原先一直很羡慕那些官老爷,吃百姓饭,谋自家福,左右缝源,春风得意。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也要强颜欢笑,言不由衷,有时还得昧尽天良,也是有痛苦的。彭磊现在是鱼族、鸟族和有熊族三族的首领,有的事情是根本不容违避的。 蒲苇尘的入场就像是《红楼梦》里的熙凤姐姐,人影未现,笑声先闻:“彭公,多日不见,可想死苇尘了。” “苇尘兄乃贵人也,今日竟然能在这里相见,彭磊也是想不到啊!” “彭公,兄弟,你不怪苇尘吧?”拉着彭磊的手,苇尘的三角眼里泪水盈盈,“葛成小儿,真是心比豺狼,竟然残害竹女和绢。苇尘得此消息时,心如刃戮,怒火填膺,恨不得手刃那恶贼,为彭公的两位娇妻复仇。至今好像还能闻到当日冲水坡前素手煮的那浓汤的香味,梦中还能见到捧上香茶时的笑脸,唉!” “多谢苇尘兄,是我没有照顾好她们。”彭磊嘴上客气,还假装抹了两把泪,心里却在大骂:“操!” “彭兄,苇尘惭愧啊!苇尘之妹乃象乙之妻,我顾忌着妹妹,不敢拂违丰伯的意思。彭公是知道象乙的为人的,并不是彭公这样有气度的人。现在象乙丧身,吾妹己回归本族,苇尘也能来向彭公请罪了。”苇尘一脸挚诚,声泪俱下,恨不能剖腹掏心来证明自己了。 “你我是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我们好久没有相聚了,正好熊汗兄也在,今日就在这里渴酒,一醉方休。过两天我要回冲水坡我的鸟村去了,日后兄若念我,可到鸟村一聚,兄应该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白浪兄了吧?唉!当日几位兄长抢我烤肉的情景尤在眼前,可怜人生无常,这造化真是会捉弄人。”演戏的本事彭磊虽然没法和电影明星相比,但是装模作样还是稍微会一点的。 “彭公不怪我就好,哈哈哈,真是好兄弟。早就知道彭公不是常人,如今公诛异兽,杀仇敌,名传四野,真是天神降世也。可笑葛成小儿不自量力,丰伯也是老糊涂了,竟敢忤逆天意,落得丧家失子的悲惨下场。彭公,我的来意你应该明白的,我也不多说了,为表诚意,礼是不能少的,我们先公后私。彭公一定要收下,这里也有一份是我对竹女姐妹的歉意。” 这一手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走后门?一般的礼物往来都是由熊汗负责的,熊汗现在是正式任命的外交部长。送礼当然是要收的,不过这个年代能有什么好东西,要亲自送到自己手上,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这次彭磊也失算了,苇尘同志送来的东西还真是宝贝——油盐米粮就不说了,还有一颗驼鸟蛋大小的紫色水晶球,一把纯钢打造的短剑,还有一个漂亮的美女。美女是不要的,短剑还可以,那水晶球彭磊是特别喜欢。来到这古代也有一段时间了,所见的都是些破铜碎玉,还真是有点腻了。 “这紫晶石是我族历代珍传的,传说是千年前先祖得自深山仙洞。百年之前,我族归附于丰伯族下,先祖将此晶球作为信物送入丰族。今丰伯南走,过我族时将晶球归还,又赠送了这把神刃。我族公可不敢要丰伯的东西,况我族弱小,地产不丰,东南群山中又是鬼魅横行,若是没有强大依靠,我族很难维生啊。”见彭磊很喜欢那颗晶石,苇尘脸上浮出一丝喜色,指点着东西介绍道,“彭公请见谅,丰伯过道蒲村之时,留下许多的财物,我也不便带来,所以都封存在族里。据传半坡城一战,葛成得神人相助,以至彭公又失红颜,苇尘真是很伤心。这女子乃小妹如玉,希望能给彭公带来快乐。” 彭磊的脑袋又在“嗡嗡”作响,这年代女人真是不值钱,如货物一般随意送的。苇尘这家伙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彭磊才不会因为他一时的疏远而给小鞋穿呢。美女是个好东西,可是自己好像不需要,有熊媛和白露两姐妹还不够吗! “彭公,你不收下如玉就是不肯愿谅我。”苇尘的态度非常坚决。 “这……如玉真的是你的妹妹?我现在已经有了白露了,苇兄的心意我收下,如玉还请带回去。你若是实在想把如玉送人,可以给白浪啊,也可以给熊伯。”彭磊笑道。 “兄弟,白浪那个色鬼,如玉若是进了他家的门,还不是等着受苦。熊伯的相貌太异常了,如玉胆小,我也不能让如玉受这个罪。彭公家现在只有白露一个,如玉给彭公正合适,彭公千万不要再推辞了。”苇尘说着挥手吩咐下人往里搬东西。这如玉应该是个美人,看站着的姿态就能揣测个大概,不过她披着大氅,头上还盖着丝巾,像个新娘子似的,一直微沉着头。彭磊还想推辞,后堂上已经有人听到了消息,红药和叶子两个不请自来,竟然也不请彭磊同意,拉着如玉去了。 “今彭公声威震天,各方部族来归,大平原已有一统之势。我族人微,我族公欲将蒲族数千人并入鸟族,彭公一定要接纳。为示决心,吾族之鼎已熔成了一个面罩,祭祀用的玉器也已经深埋入地下。”苇尘的挑夫中间,还真是有人抬着一个老大的铜面罩。面罩的样子看着有点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会不会是某次看出土文物见到的?彭磊心里微微一颤。 苇尘做事没有留丝毫的余地,彭磊只能在心里叹气。让人把熊汗找来,同时吩咐叶子准备酒肉。大战之后,抢掠来的人口也有不少,彭磊也留了一些在家里做下人。以前家里的琐事都是叶子和红药两个人操持的,现在有了帮手,她们俩也轻松多了。 彭磊家的伙食是这个年代里最精美的了。凭白露三姐妹的聪慧,不长的时间里,已经将彭磊的厨艺学到了好几成,做出的菜肴基本有色有香有味了。由于孜桑的不幸,彭公馆里已经冷清了许多天,今天彭磊又要宴客,几个小女人立马兴奋起来——女人不懂政治,只知道男人要她们露一手,她们就竭尽全力。 男人的聚会除了喝酒和神侃外,好像也难得有其他的节目。这个年代连文字都没有定型,吟诗答对之类的雅兴肯定是没有的。真是乏味得很!彭磊又要想起以前的飙歌、艳舞--若是有几个漂亮mm组成一个舞蹈队,肯定受人欢迎。 又是心想事成!听苇尘怎么说:“彭公,如玉自幼就喜欢歌舞,在家中时也常常为客人表演,彭公若是不反对,可以唤她出来跳一支舞。”这苇尘第一次喝到彭磊的烈酒,三口下去就面红耳赤,口不择言了。小妹已经送了人了,这不是在自己家中。 客厅里暖气很足,坐着喝酒的人也都穿着单衣,舞蹈的人更是身着薄褛。苇尘看来是早就准备着要如玉姑娘一展舞姿的,连乐队都带来了,一个弹琴,一个敲磬,一个吹笛。当清脆的乐声响起时,一个彩衣丽影从旁屋转出,扭腰摆胯、搔首弄姿,头上那大红色的薄丝巾随着动作飘成一抹红云。 “咕咕”地咽着唾沫,熊汗一脸的惊诧:“人说我族中两大美女,一个是白露,另一个就是蒲族的如玉。传言那如玉腰若杨柳,唇如樱桃,声如黄莺,脸似明月,更是能歌善舞,更胜白露一筹,今日得见,传言果然不虚。苇尘你tmd真不是人,有这么漂亮的妹妹在家了,也不给我们知道,这还是弟兄吗?” “汗兄,如玉太优秀了,父母爱如掌上之明珠,轻易不得示人。不知道传言起于何处,父母因怕被人求去,如玉是很少见外人的,对外也只是宣称是苇尘之妻,所以能在家里养到这么大。”苇尘苦笑道。 “苇尘兄的父母亲不错,女儿也是人,儿女是平等的,应该同样关爱。不过,老兄,这次你怎么带着如玉出来了?你父母亲舍得?”彭磊说道。 “要说舍得,那两位肯定不信。不过如玉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彭公乃天下奇男子也,如玉能有这样的男人照顾,父母亲心里也是感到宽慰的。其实当初尝到彭公的烤肉时,我就和父母亲商量过,可惜那时彭公有竹女和绢。后来白浪趁机嫁妹时,我在心里把他骂了整整三天。现在有机会了,我还敢迟疑吗?你们不知道,那日半坡大战的消息传来,正好茂村和土酉村的族长在吾族作客,当时他们就感慨,若是有女,一定要嫁彭公这样的英雄。”看着火塘边舞动的丽影,苇尘笑道,“有女一定要嫁彭公,但是彭公有了白露,还有什么样的女子能被彭公看上眼?哈哈哈,我家如玉虽然不一定强过白露,却也不会差很多。” 如玉还在客厅的中间旋转着身子,腰间的佩玉“叮叮”作响,那覆在头上的丝巾终于取了下来。 “好美!”熊汗第一个惊叫。这家伙摆明了自己好色,他也很坦白,在彭磊面前从不掩饰,白露就不知道被他这样夸过多少次了。 第284章 但是彭磊的女人给他一百个胆子也是不敢动的,所以彭磊也不以为然。 洁白的小脸泛着粉红色的光,双眼清澈,如两潭秋水,细眉弯弯,红唇微启,贝齿轻露,鼻子小巧挺直……脸上的每一个零件都堪称精致,摆放的位置更是恰到好处,真是一个极品美人,绝对不输于熊媛和白露。 眼波随着舞蹈在室内流动,有意无意间就会定到彭磊的脸上。彭磊心中莫名其妙的一颤,那眼神是不是在诉说着什么? 接到彭磊回视的眼神,如玉的嘴角漾起一抹笑意。身体微侧,双袖轻扬,绽开红唇贝齿,清越的仙音在室内响起:“凫水汤汤,岷山巍巍……” 第四十一章司徒空 这个如玉一定是个狐狸精,或许修炼过什么《素女心经》、《迷魂大法》,那两只眼睛竟然能勾走人的魂魄。彭磊的眼神和她对上之后,着实是迷糊了一阵的,还好紫府中灵气旺盛,清气散开,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心里叫着惭愧,彭磊的老脸竟然会莫名其妙地红。想想也不对,最近自己对女色的抵抗力比起以前来,强了不是一点点。别的不说,熊媛和孜桑在自己身边混了那么多天,单独相处的机会也不少,也摸过亲过,但是最后那一招还是能忍着没出。熊媛有点害羞,孜桑可是一直想要的,她两个也都是超级大美女。这如玉不简单,或许也是如白露一样,受过专业训练的,不然她的舞姿也不会这么勾魂,害得彭磊浑身的热气都往脸上和小腹两个地方涌。 酒宴在熊汗的大呼小叫中结束,不过这家伙的抵抗力比彭磊反而是好许多,也没有彭磊那样的神魂颠倒。或许,如玉的妖媚只是对着彭磊一个人的? 泡在澡盆温热的水里,彭磊的脑袋里还是有如玉翩翩起舞的身影。心里暗骂苇尘,这不是害人吗?自己刚刚得到司徒空这样一个内功高手的师父,正想努力学一点炼精化气的功夫,说不定某一天还真的能得道成仙。现在身边有了如玉这样的狐狸精,哪里还能存得下精来。如玉今天是不能碰的,结果满腔的热火都便宜了伺候他洗澡的叶子和红药。 蒲苇尘送出了妹妹之后,第二天一早就走了。如玉有叶子和红药照顾,彭磊有所顾忌,对两人面授机宜,最近尽量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所以如玉的影子倒也渐渐淡了。白露整天看着熊媛和彭磊舞刀弄剑的,竟然正式拜熊媛为师,彭磊的太极拳更是被她学得似模似样。熊媛是下定了决心要保持元阴之身来修练传说中的仙道之术的,在彭磊还没有找到合修之术前,也只敢让鸟人抱抱亲亲,反正彭磊不缺给他降火的女人。因此这些天来,彭磊倒是又有存精可以化气了。 熊媛的师父张霖还是没来,司徒空倒是出关了。这家伙满脸的喜气,好像捡了一个几百克拉的大钻石似的,对着彭磊不住地乐。 “彭公乃吾师也!我终于知道了,普通的内功心法只是辅助之术,也可以说是旁门左道而已,彭公的才是正道。吾日无多也,希望还能来得及,我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我现在去见张霖,他也正在苦寻此道,多日不见,不知道他悟得怎么样了。” “前辈,我怎么了,请前辈明示。”彭磊挠着脑门,不明白司徒空是在发什么神经,难道走火入魔了? “哈哈哈,彭公有所不知,练武之至道,那就是练成金刚之躯、不死之身。或者是历劫而飞升,做笑敖四海的神仙。传说中内功修到化境者,是都有可能在丹田里结成金丹,至丹破而成婴时,那就成了千年不死的地仙。可是我已经将紫霞神功修炼到了极致,丹田却毫无结丹的迹象,还以为传说是假的呢。是彭公悟出了仙家之道,原来是要求内外一统,以外为主,取天地之灵息为己之用。以前常听说妖魅一族的修炼是采天地之灵气、取日月之精华,一者没见过什么妖魅,同时天地之气虚无缥缈,所以总是将信将疑。现在才知道,我一直以为是至宝的自身的内气,其实是修炼仙道时的累赘。”司徒空眉飞色舞,看来这几天的静思,他的收获不是一般的多。 “真、真的能修成神仙?我听媛媛说过,她师父也说有修仙方法的,可惜一直没有找道。”彭磊也是怦然心动。做仙人,谁不想啊,不过,那只是传说而已。 “哈哈哈,传说当然不虚,只不过仙家之术修炼不易罢了。传说修仙的修为等级分三个层次,分别是金丹、元婴、度劫。金丹期是修炼的基础,丹成才能炼婴。据说金丹期有五个层次,大概称为筑基、旋照、融合、心动、灵寂。我想明白了,等同于普通习武者的练功境界,这炼精化气就是筑基、炼气养神就是旋照、炼神返虚就是融合、炼虚合神就是心动、天道归一就是灵寂,至灵寂时丹成。我的内功修为虽然早到了天道归一之境,但是因为未能采天地之精华为己用,所以丹田虽实,能量却不足以孕丹。这些天我终于悟通此道,现在金丹已成,希望有生之年能破丹成婴。” “真的?恭喜前辈!请前辈教我修炼的方法,我也要做仙人。”彭磊大喜,这样一来,说不定能活到自己出生的那个年代,到时候能不能见到那个死胖子彭磊呢? “彭公哪用得上我教啊!彭公的修炼之法和我大不一样,而且我觉得彭公内外融合的层次比我高许多。传说中修道之术尽在一个‘悟’字,此言看来不虚。”司徒空苦笑道。 “不会吧?我怎么没有觉得丹田处有金丹啊?”拍着肚子,彭磊怀疑道。 “所说的炼丹之境界只是传说,也不一定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想来只是大概的层次划定。只有破丹成婴后,有九劫十难作参考,那层次才基本肯定。” 成婴后就是炼婴,那才是真正的修真,传说中凡人修炼所要经历的九劫十难大都数都在这个阶段。炼婴期一般分四个层次——元婴、出窍、分神、洞虚,那是元婴的炼气过程,婴成才能度大劫。度劫其实只有一个层次,度了劫才能入大乘境,遨游四海,出入青冥;度不了劫就什么也没有,灰飞烟灭,形神具焚。彭磊平时乱七八糟的书也看过几本,对传说也有点知道,只不过不看相信而已。现在司徒空这么说,还有根有据的,那……现在自己是什么层次?难道自己的修炼方法是独创的?那鸟人不是万年难得的天才了吗? 传说中仙道的修炼不同于普通的学武,筑基只需百日,旋照或许要三至十年,而融合期全凭人的资质,聪慧者或许用不了三、五年,愚鲁者或许一生也过不了这一关。至于心动和灵寂,那完全是每个人自己的感悟,大多数人炼成了丹也突破不了最后一关。丹不破则婴不成,这是修仙的第一难。看来传言真的不虚,自己身上那旺盛的气息就是突然间就有的。 司徒空捡了一个大宝贝,急急地来,又匆匆地去,连孜芹和采葭姐妹的面也没有再见。彭磊也是感悟良多,全身心地整理起自己的练功方法——若是媛媛和白露mm也能修炼,到时候有两个漂亮的仙女陪自己,那才不寂寞呢。 气息在身外流转,丹田里的气流也是一波一波的扩散、收缩,感觉丹田处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旋涡,在不停地扩张、塌缩,每经历一次循环,气息就更纯、更透一点。按照司徒空的修炼方法,彭磊现在的丹田里应该有一个凝结的气团,气团再浓缩就成了金丹。可是彭磊的丹田只有气旋,中心甚至是黑暗的空洞——没有可能凝成金丹的,难道也能炼婴? 不死心啊,彭磊将自己关在屋里三天三夜,就是在想这个问题,黑洞的空间里能不能炼出个黑婴来。 轻轻的敲门声,那气息竟然是如玉。彭磊对自己现在的本事还是很得意的,每个人都有特别的气息,彭磊身外的气旋能很清楚地感应到触摸到的任何事物,对气息旺盛的活人当然是更容易分辨。家里每个人的气息彭磊都非常熟,门外敲门的那个正是如玉——虽然只是看过她跳一只舞,也没有摸过抱过,但是如玉那特殊的体香彭磊在暗中也触摸过许多次的。 “如玉,是不是待在我家很无聊啊?没事可以和叶子、红药她们玩的,也可以和白露下下棋。要不,我让人送你回家。” “不,妾身不要回家,如玉是父兄送出的人,是不可以回去的。”如玉手上托着茶盘,看来这几天她也没有闲着,至少学会煮茶了。 “她们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彭磊放开身上的气息,旋动的气旋瞬间就将整个彭公馆包裹起来。家里除了几个男佣在劈柴扫地,门口两个守卫在站岗,操场上有一队战士在训练,其他人都不在,熊媛、白露、叶子、红药,还有六个年轻的女奴,都不知去了哪里。 “近日天气晴好,绿树已经吐新芽了。白露姐姐她们去南坡采新叶,说是可以炒制新茶的。媛媛姐也去了,还带了卫队去,怕出意外。如玉什么都不会,又怕彭公招唤时没人照应,所以就留下来看家。”如玉羞笑道。 “真是巧了,我刚刚才醒来,你就来敲门了。”彭磊笑道,“时间过得可真是快,不知不觉间,又是春天了。” “妾身一直在门外呢,刚才听到屋里彭公的叹息,知道彭公醒来了,所以就煮了茶。” “嘿嘿嘿,我练功是太专心,没想到你一直在外面。谢谢你的茶,我先洗个澡,等会儿也去看露儿她们采茶。”这如玉mm的眼神能把人的魂魄给勾出来,身上那股香味也是很特别,让人的心神不得安宁。 第285章 两个人独处,彭磊忍不住就想有所动作。虽然这如玉是人家送给他的,但是彭磊还是想正式一点,最好有了一点点感情基础再那个。 如玉虽然是才来没几天,对这个家却是已经了解得够多的了,彭磊的洗澡用品、澡盆里的热水,她都是很快地就准备好了,等彭磊在热水里想着到底要不要将如玉解决掉的时候,上次白露mm献身的一幕又重演了一遍。 “如玉,真的不需要这样的,只要你能和露儿她们相处得好,我是不会强迫你走的。洗澡不用你帮忙,我自己就能洗。” “彭公一定是嫌如玉手笨,我知道彭公洗澡都是有人陪的。”如玉幽幽地叹,眼泪说下就下,顺着脸颊挂到嘴角,又一滴滴地砸进澡盆里。 “我其实也不是真洗,只是泡一下热水放松身体,你在旁边,我很紧张的,你不知道自己很美吗?”彭磊苦笑道。 “如玉是彭公的人呢,彭公怎么会紧张?”女人不明白,紧张的应该是未经人道的女人才是。 “我……算了,和你也说不清楚。我问你,你是不是很喜欢在我家,做我的女人你是不是真的愿意?不要说父兄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彭公是天神下凡,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如玉岂能例外!”如玉的声音轻得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得见了,眼泪的瀑布断流,玉脸上迅速染满红霞。 “那好吧,先和我一起洗个鸳鸯浴。”彭磊探出手去,如玉轻飘飘的身子倾刻离地,她的一声轻呼还没有出喉咙,身子已浸入了水里,小嘴被彭磊轻轻地含住。 有什么好想的,想得太多了有什么意思?女人既然愿意,咱不要白不要。彭磊有拿出了他的本来面目,让假正经见鬼去吧! 如玉并不像彭磊原来预料的那害羞,微微的紧张过后,马上热烈地配合起彭磊的动作来,那柔若无骨的身子在彭磊的掌下蠕动,细细的娇喘,无力的呻吟,很快也让鸟人迷失得不知东南西北了。如玉竟然不是处子,不过处子有什么好呢,经验丰富才是最好的享受,只有自卑的男人才喜欢处汝。 丁香暗度,玉液交融,一股凉凉的气息随着如玉的热吻冲入彭磊的身体,在彭磊脱力的一瞬间,这凉气化成一道游丝,顺着经脉缓缓地爬入彭磊的紫府。 第四十二章生死一刻 东南数百里外的群山中,一个巨大的溶洞深埋在地下数百米处,若不是四壁晶莹的珠光,这山洞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山洞尤如一个巨大的球馆,高有数十米,宽也有数十米,垂地的钟乳石将巨大的空间又分割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厅。洞壁上结满了一簇簇晶莹通透的水晶花,洞底也被石钟乳堆成一个个高底不一、大小不等的平台。一颗颗巨大的夜明珠镶嵌在山洞的壁上、顶上,山洞里的光线就像是六月的黄昏,虽然不太亮,却也是毫发可辨。 大厅的正中间,巨大的石幔组成一个天然的屏风,前面是一只精雕细刻的墨玉椅子——没错,是椅子,花纹精美,很豪华的太师椅。若是被彭磊见到,他一定认得出来,那应该是大清朝的式样。花饰极尽繁华,用料唯恐不多。 这墨玉的太师椅上空空的,只有椅背上镶嵌的那颗紫色晶石在闪着晶莹的光。玉椅的右侧下方站着一个石人,很粗糙的石料雕刻成的石人,其实也不能算是人,只能说是有点人形的一根石柱。这石柱根本没法和前面的玉椅相提并论,不过在石人的前额位置,竟然也镶嵌着一颗紫色的晶石,比椅子上的稍小些,却也有鸭蛋大小。 山洞里并不是没有人,其实人还不少。石像的对面,就是玉椅的左下位置就站着一个,还有三个则跪在石台的下面。这站着的一个长须垂胸,脸色阴沉,赫然是匆匆南走的风伯。再看下面跪的,两个老者,另一个竟然是苇尘。 “事情办得怎么样?”风伯问苇尘。 “鸟人好色,见到如玉之时,我见他有点失魂落魄。”苇尘如实禀报。 “好!一旦尊主得手,你们就立刻起兵,那时鸟族群狼无首,必定会大乱,胜利是唾手可得的。”丰伯冷笑着,“蒲公应该多派人手到耒阳和鸟村探听消息,时机稍纵即逝,等熊伯等缓过气来,再要取之就不容易了。” “是,我们一定要替丰伯抢回失去的田地。”跪着的蒲公点头道。 “是给蒲公你自己!一旦尊主得手,这世上就没有了丰伯这个人了。只要蒲公听话,全天下都将是你的。”丰伯大笑道。 “嗯,那时候连大湖里的神仙都得听你的,哈哈哈。”丰伯对面的石像突然也大笑起来。 ………… 彭磊已经松开了怀抱着的玉体,如玉赤裸的娇躯不再柔软,身上那醉人的桃花红也渐渐在消褪,原先勾人魂魄的双眼此刻黯淡无光,唯有细细的喘息告诉身边的男人,她还是活着的。 冰凉的游丝钻入紫府,彭磊在第一时间警醒过来,一团气旋紧跟着在紫府中生成,紫府很快就成了一个被气旋围住的空洞,只有那冰凉的游丝在不停地扭动,试探着要触摸大脑的其他地方。 这冰凉的游丝好像是个活物,在彭磊气旋的围困之下,渐渐凝结成团,一波波冰凉的气息不断地散出,冲击着在彭磊紫府外转动着的气旋。是什么东西?彭磊也无暇顾及身边气若游丝的美女了,周身气脉张开,天地之气从百汇穴灌入,将紫府外的气旋一层层加强——幸好自己气功已经小成,紫府就等于是大脑中的空洞,这股凉气又是以气的形式入侵,顺着经脉,被自然地送到了大脑的这个空洞里。若是被它侵蚀了神经组织,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彭磊一边用功,一边抹着冷汗。这凉丝凝成的团虽然冰力还在不断地加强,但是彭磊围在紫府外的气旋也是足够强大的,泄出的凉气被他顺着经脉带到丹田,直接消失在丹田微微转动的气旋里。 “放我出去!”紫府中响起微弱的声音,彭磊措不及防,一吓之下,差一点真气涣散。 “谁?谁在说话?” “我,是我!我认输了,你放我出去。”紫府里的那个声音答道。 “你是谁,怎么会到我脑袋里去的?”这下彭磊听得明白了,还真是有人在自己的脑袋里和自己说话。 “我……啊!你先放我出来,我受不了了!” “放你也可以,不过没人请你到我的脑袋里去,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放你。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害我?”紫府中那团凉气在慢慢地减弱,彭磊心中大定,紫府外的气旋越旋越急,渐渐地也向中心凝聚。 “不、不要,请你饶了我吧。”那个声音颤抖着:“是我有眼无珠,妄图侵占大神的身体。我再也不敢了,请大神饶了我吧?” “你是什么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到我的脑袋里去的?快点说,或许我能饶你。”被人家称作大神,鸟人心里微微得意,稍稍放松了气旋的束缚。 “我是长蛇星系银月星上的生物,我没有肉体。我们很久以前就到了这地球,我的肉身在我生育了之后就消失了,我一直寄生在如玉的身上。大神的肉身太吸引我了,所以我乘大神刚才精神开放的机会进入大神的身体。请大神愿谅我一时的贪欲,我再也不敢了。” “放屁,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说,如玉已经几千几百岁了。你tmd到底是何居心。”彭磊大骂,耍心眼也不看看对象是谁,告诉你,胖子都不傻! “大神饶命啊!”那声音战战兢兢,不过在也不敢拖沓,彭磊的气旋又在收紧。 原来长蛇星系中的银月星是个很特别的星球,那里的生命体都是母性,在成熟之后会自体繁殖后代,然后自身的肉体就会被幼体吞噬。不过母体的生命并不会束,而是会以能量的形式继续存在许久,就像是人类死亡后的灵魂。宇宙联盟的法律规定,有肉体的生命才是保护对象,所以银月星上的能量体常常被捕捉充当玩偶——只要给能量体加一个电场禁制,再给它一个机械的外壳,这能量体就成了智能控制器,比什么智脑都要好使。 “银月星上除了我们这种生命体,其它的只有低等的植物和恶心的爬虫,离开银月星也是我们成熟后最希望的,因为我们能借别人的肉体而重生。可是大神啊,我们不想被当作玩物,所以有机会都会选择逃跑。那紫晶石是银月星的特产,能聚敛天地间的能量,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如果没有了紫晶石,我们就必需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宿主,只要是活物就行。” “为什么要来找我?如玉是你刚刚找到的宿主吧,她现在怎么样?”这么漂亮的美女,若是因为这可恶的能量体而香消玉殒,实在是很可惜的。 “大神饶命!传说大神好色,大神的身体又好像能使用原始的能量,我若是能得到大神的肉身,就能永生不死,还能将银月星上的同族都接出来……”那声音吞吞吐吐着,“如玉是前几天我才得到的,我只是控制,没有吞噬,所以……她应该不会死。” “你的胃口可不小啊,你们这种东西若是在宇宙中散开,我们人类可就要倒霉了。”彭磊冷笑。宇宙联盟的那些个外星人真是不地道,将这种阴魂带到地球上来,这不是害人吗?还说什么保护原生态,他们什么坏事没做?只不过没有亲自出面而已。 “你们的同类有多少,聚居在什么地方?那个蒲苇尘也是被你们侵害过的吧?” “在大湖的基地里,被禁锢着的同类应该还有不少,和我一起逃脱的只有四个。 第286章 我们能感应风雨的变化,所以在原始人的心中地位超然。我们没有侵扰其他人,他们都是自愿为我们做事的。”那个声音为尽快脱身,现在是有问必答,唯恐彭磊心情不好。 “好,看在你态度这么好的份上,就饶了你,不过放你出来害人是不可能的。”彭磊冷笑着,气旋急剧收缩,从气旋上分出一条条气丝,将那个气团紧紧地裹起,然后顺着任脉逆行,直接将它送入丹田——这地方距离大脑远着呢,而且丹田的气旋是永远转着的,也比紫府里的气旋强得多。 彭磊并没有要毁灭那个能量体的意思,只是想将它暂时禁锢,等以后想出了禁制的方法再将它放出来,随便找一个小猫小狗做宿主,就等于有了一个会说话的宠物了。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不过那被气丝紧裹着的能量体一进入丹田那气旋的空洞,旋动的气息立即塌缩,无数的气丝一层层裹了上来,那能量体就像是被压破的鸡蛋。一波波阴寒的能量向外挣扎着,彭磊体内的灵息将它猛烈地挤压、加热,又还原成一个气团,不过是灼热的。这气团不断地塌缩、扩张,无数遍后,气团外空间再现,气旋也重新轻柔地转动,不过气团已变成一个灼热的小球,隐隐地在放着金色的光。 ………… “轰”地一声暴震,千里之外的那个山谷,弥漫在九座山峰间的云雾又在剧烈地波动。那个已经变成大蛋的石柱猛地炸开,碎石还没有落下,就在云雾中熔化成袅袅的烟尘。 一波波的银光在原先石柱的地方闪动,等银光渐暗,终于看得清了,是一只白鹤。舒展着翅膀,伸着脖子四下张望着。突然,那鸟一声长鸣,展翅冲天而起。在数百米高处,白鹤好像冲破了一层薄膜。空中又留下一声嘹亮的鹤鸣,一道白影划破长空,向南方飞去。 ………… 彭磊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把他下了一跳。居然还是赤身裸体地盘坐在地毯上,澡盆里的水早就没了热气,如玉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白露和熊媛两个,正瞪大了眼睛研究自己。 “磊醒了!好吓人哦!”白露纵身扑上,也不管鸟人是光着屁股的,搂着就叫。 下体还有浓浓的腥味,和如玉大战过后,还没有来得及清洗呢。彭磊的老脸也会发红,尴尬地看着白露和熊媛:“我先洗个澡。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如、如玉呢?” “磊,这是第三天了!如玉也是,到现在还在昏睡。你们到底遇到什么事了。”熊媛也不害躁,整理着彭磊的衣衫,一边问道。 “第三天?不、不会吧。”彭磊现在是神清气爽,不过心里有点虚,尤其是不敢看熊媛。 “磊一定要教我炼气的方法,师父说过的,磊这样的炼气之术就是入了仙道了。”熊媛喃喃着。鸟人的裸体虽然是第一次见着,但是两人的肌体接触并不少,自己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几乎被摸过无数遍了,当然,熊媛对彭磊的身体也不会陌生。 “我、我教你们的就是正式的方法,你有没有把经脉记熟?算了,我来帮媛媛疏经导气,露儿给我烧点热水。”彭磊一不做、二不休,伸手就解熊媛的衣衫。 没有钮扣的衣衫解起来太容易了,熊媛下意识的保护根本没法阻止彭磊的动作,很快就只剩下了一身半透明的内衣。猛咽了几口唾沫,彭磊将熊媛动人的肉体搂在怀里,气运双掌,一贴后腰的命门,一贴胸口的膻中,缓缓地将气旋送入,调动熊媛身上微弱的气息,很快就将小周天上的穴位一个个地冲开。 熊媛已经静了下来,练气的方法她以前也学过,但是没有练过大小周天,内息只是局限在丹田,还有几条特殊的经脉里。周天运行时,所有经脉里的气息都是平衡的,对于熊媛来说,要做到平衡却极难,气息会自然而然地流入被强化过的经脉,反而疏忽主脉。彭磊为掩饰自己的尴尬,这是第一次主动携助别人练气,一上手就明白了大概。 气旋一波波地流动,小周天里的气流终于奔流顺畅了,彭磊又按照自身气流的样子,在熊媛的周天大穴里制造气旋。这气旋一波波地散开、收缩,把周身的大穴一个个冲开,然后再一个个串起,让气旋顺着大周天运行。三十六遍之后,熊媛身体里的气流终于平稳了下来,丹田里的气旋也转动得顺畅了。 松开手,端详着眼前的美人,彭磊忍不住猛咽口水。此刻的熊媛,纤体在薄纱下若隐若现,脸是娇艳的粉红色,整个人好像是在放着光。 热流在身体里涌动,彭磊赶紧跳进澡盆——有人伺候着真好,澡盆里的水又是温热的了。白露呢?媛媛要守得处子之身修炼高深的仙法,露儿她又跑哪里去了?这个时候真的好想来个鸳鸯浴。 第四十三章有鹤来仪 和彭磊一起洗鸳鸯浴的是熊媛小妹,这mm一梦醒来,被自己的身体惊呆了,不顾一切地扑入澡盆。还好彭磊的脑袋是清明的,没有趁人之危,不过,口舌之瘾还是不能放过的。 彭磊助熊媛练功,自己没有觉得时间流动,谁知道竟然也是一昼夜。这一个鸳鸯浴洗完,又是天色微晓了。 神清气爽,熊媛mm天姿聪颖,什么东西都是一教就会,这按摩的手法也是掌握得相当快。放开羞怯之后,鸟人让漂亮mm客串了一回洗头房的小姐,她倒也能胜任。不过后来mm自己也有点意乱情迷,差一点就献了身。 湿淋淋地从澡堂里出来,外面竟然有人在守着,看着他们两个坏笑。熊媛终于崩溃,捂着脸跑回了房间。彭磊的脸皮厚着呢,抓过白露就地正法——刚才要是三个人一起泡水,那肯定更有味! “磊,如玉姐姐现在还没有醒来,怎么会这样?”猫在彭磊的胸前,白露担心地问。 “是吗?我去看看她。”彭磊心生愧疚,说到底,如玉还是被自己给害的。若不是自己色名远扬,银月星的这个能量体也不会侵犯她的身体,也就不会有她魂魄受损这回事了。好像说过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怎么会还不醒呢? 如玉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气息微微。红药在旁边陪着,见彭磊过来,赶紧站起身来:“彭公,如玉姐姐还是这个样子。” “怎么会这样呢?”彭磊也想不通了。手搭在如玉的额头,气息缓缓渗入,彭磊发现,如玉的经脉竟然像是修炼过的,脉络分明,还有真气在缓缓流动。不过紫府虚空,周天之气运行到头顶百汇大穴时,气流渐渐散乱,没法在紫府里凝结,都从头上的大穴处散掉了。 先阻止她的能量散失!彭磊右手抚上如玉的头顶,气旋从掌心缓缓涌出,在如玉的紫府中凝聚,再循着任脉逆行,很快就占领了丹田。几经努力,如玉的丹田处气旋渐渐稳定了下来,紫府中气息凝成小团,经脉渐渐强盛,开放的穴位也终于被关严实。 “如玉姐醒了呢!”白露一直在旁边陪着,这时惊叫起来。 如玉真的醒了,眼皮猛跳了几下,终于睁了开来,不过双目中神光散乱,脸上也是一片惊神色。“你们……,彭公……。” “如玉还认得我们,真是太好了!”想不到这么简单就能让如玉醒来,彭磊也是很兴奋。 “我是随父兄去见尊主的,怎么会在这里?”如玉眼中的神光渐渐敛聚,记忆也在恢复,于是彭磊他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能量体的身份,还有它们盘踞的山洞的具体位置。 丰伯的这一着棋又走输了,是恰如其分的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些能量体借用了别人的身体后,自身的能力会被束缚,彭磊知道了这点之后,对丰伯的那股残兵就不再重视了。他们一共还有三个能量体,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寄生体,它们连山洞都不敢轻离的。这能量体若是能炼化,对修炼的层次肯定帮助极大,那就以后再去找它们的麻烦吧。 明月高悬,彭磊又在研究那个紫晶球。这东西能聚敛天地间的能量,此刻夜籁人静,彭磊干脆爬上屋顶,在月光下试验——若真是很灵,将来练功不是可以事半功倍了吗! 周天运行,气旋在双掌的中间送入捧着的晶球。一道紫色的炫光闪过,紧接着这晶球的颜色就渐渐变深,直到是浓浓的紫黑。双掌再也捧不住晶球,从球体内冲出的能量将彭磊的双手硬撑开近三十厘米,晶球悬空浮着,淡紫色的雾气在晶球的周围、在彭磊的双掌间不停地波动。 天地好像是在转动,能量从四面八方向晶球疯狂地汇聚,又随着紫雾的脉动冲入彭磊的经脉,疯狂地涌入丹田的旋涡。有点措手不及,想不到晶球汇聚能量的速度这么变态,彭磊的经脉一时难以适应,差一点被撑爆了。极力地旋动丹田的气旋,努力消化从晶球上涌来的能量。刚开始时那能量还只是在旋涡里转动,后来终于找到了归宿——那个宿在丹田空洞处的金色气团。 很清楚地感觉到了金色气团的长大,感觉中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球了,颜色也是明亮耀眼,好像还在散射着炽烈的光。这一刻,彭磊感觉不到自己肉体的存在,所有的意识都是那金色的球体和球体外旋动的气旋。这气旋也变态,在无限地扩张开来,仿佛是银河系这样巨大的星云旋涡,充斥着宇宙。 实心的气团还在变化,中心凝聚成了流动的液体,接着再浓缩,凝成一个盘腿端坐的人像,周身也是金光璨璨——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元婴吧? 不对,彭磊自己就将这个判断否定了。 第287章 周身所有的大穴处,此刻都转动着气旋,每一个气旋的中心都隐隐有一个人影,都在放着光,难道都是元婴? 紫晶石上传出的能量在渐渐减弱,晶石的颜色也在渐渐恢复明亮,彭磊的意识回到现实,明月还是在头顶高悬。竟然只是过了一小会儿,然而丹田处的气团还是那么庞大,旋涡的速度是慢了,却也是弥漫无际,看不到边缘,仿佛丹田就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宇宙空间。渐渐地,那盘踞在气旋中心的金人也变得虚幻起来,然后溶成气,融进身外的气旋里,丹田又回复成了一个空洞。 这紫晶石太怪异了,彭磊再用气旋刺激它时,它只是颜色稍微变深,吸收周围空间里的能量也是缓缓的,甚至还不如彭磊自己的身体聚敛得快。对炼气彭磊其实也是一知半解,晶石的能量为什么会这样变化更是一窍不通——司徒空或许知道,可惜老家伙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月光如水,天地间的一切都好像是被洗过的一般,纤尘不染,闪着银色的微光。意识随着气息向四周铺开,整个耒阳城的动静都清清楚楚地呈现在彭磊的脑海里,自己家中的细节更是明了清晰——叶子和红药在说着梦话,白露的房间暖暖的,mm把雪白的玉臂都放在被外;如玉没有睡,靠在床上想着心事,脸上还有未干的眼泪;熊媛也没有睡,正坐在床上用功,周身气流激荡,应该是进入了炼气的正道,玉脸上亮着晶莹的光。 夜才过了小半,下半夜要不要睡呢?彭磊正在犹豫,耳中突然响起一声清亮的鹤鸣,仿佛来自天际。 “主人!”好像是仙鹤在和自己交谈。彭磊游目四望,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麻雀也没有一只。 “谁在和我说话?” “是我,我终于等到新主人了。”声音欢悦地响起,彭磊还在张望着,眼前白影一闪,一只白鹤的影子渐渐变浓,然后展翅在头顶缓缓的飞行。 “仙、仙鹤,你竟然会说话?”彭磊惊得跳了起来,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 “主人,我是守护玉泉仙府的白鹤,已经沉睡了千万年了,是主人的灵识将我唤醒的。”白鹤不会说话,不过它的声音还是在彭磊的脑海里响起。 “玉泉仙府?你说真的有仙人?”彭磊的脑袋一下子有点不好使,不过想想也是,自己照这样修炼下去,说不定某一天也能练成传说中的元婴,距离成仙就不远了。 “主人,这一代的新人类只是上次天劫后的幸存者,这颗星球上很久以前就有人生活了,那个时候的人和兽有许多是能取用天地间的原始能量的,就像主人现在这样。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天劫降临,大地流火,天空尽赤。地球上的生命一下子消失了许多,我因为被老主人提前封印了灵息,所以能免遭劫难。”仙鹤停在彭磊的身前,轻轻地扇着翅膀,不住地点着头。 “是吗?你凭什么要认我做主人?玉泉仙府又在什么地方?”彭磊还是不敢相信。 “仙府在千里外的群山中,老主人用大神通封印着,外人是没法探知的。老主人封印我的时候曾叮嘱过,天祸将临,若不能远遁,再大的神通也难逃此劫。主人说过,将来能唤醒我的就是仙府的新主人。” “我没有唤醒你啊,我刚才只是在练功。” “主人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我就醒了!那个月夜,我感觉到了空间的能量波动。我身外的禁制是前几天才解开的,所以我今天才找来。”白鹤兴奋地跳着,“主人什么时候回仙府?” “我……我还有许多的事要做,过些天再说吧。”彭磊还没有想通,这也太神了吧! “那我也不回仙府了,等将来和主人一起回去。”仙鹤跳着,猛然间扬起脖子,发出一声高亢嘹亮的叫声,声震四野,将彭磊吓得差一点从屋顶上掉下去。 “你、你干什么?这是半夜,发什么神经!” “主人,鹤童太高兴了,一时忍不住,请主人原谅。”仙鹤战战兢兢,缩头缩脑地看着彭磊。 “算了,以后注意,我们的身份还是要保密的,尽量不要让太多的凡人知道。”彭磊一个翻身落回院子。就是这样,门口也已经有人在探寻了。 “媛媛,你怎么还没有睡?如玉,身体好些了吗?”彭磊笑问道。如玉脸上的泪痕还在,倚着门框,眼中是淡淡的惊恐;熊媛衣着整齐,手上还抓着湛卢宝剑,眼中满是好奇。 “这仙鹤好漂亮!磊是从哪里得来的?”仙鹤就跟在彭磊的身边,此刻正温顺地点着脑袋,端详着眼前的两个美人。 “这两位是主人的弟子吗?修为很差哦!”还不忘了评论。 彭磊懒得理它,把熊媛的剑还入剑鞘,双手将两人揽在怀里,笑道:“我刚才在外面练功,这大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它也不走了。你们说,是不是因为我是鸟人,所以它才喜欢跟我的?” “磊说笑呢,鹤是神鸟,传说能与天地同寿,见之即是有福。想不到今日能够见到,如玉妹妹,彭郎一定是神仙下凡,这下你还不信吗?”熊媛对如玉说道。敢情如玉刚刚醒来见自己才离魔窟,又入狼穴,心情至今还没有平静下来,所以才会独自垂泪,半夜了还不睡觉。 “彭……郎!”如玉喃喃着,脸上渐渐浮上一层粉红。 “如玉,我知道你的心思,来这里不是你自己愿意的。唉,有什么想法尽管说,我不会强求人的。这样吧,明天我就送你回家,让你和亲人团聚。山洞里的那些东西没什么好怕的,它们不会有胆再试第二次。至于你父兄,有我的关照,他们也该醒悟了。”彭磊叹道。 “回家?不!我不要回家!不要!”如玉好像突然发现脚下踩到了毛毛虫,人猛地一颤,然后紧搂住彭磊的熊腰,有点歇斯底里,人还在轻轻地发抖。 怎么回事?这个年代的小姑娘怎么都是这个样子的!娘家都是狼窝吗?上一次白露也是这个表情。 第四十四章立国 一说要回家,如玉的反应让彭磊和熊媛都有点吃惊。熊媛的家庭是幸福的,有个神仙老爸,还有个把她当成姑奶奶捧着的兄长,所以她甚至不愿意嫁人,情愿待在家中终老。家是多幸福啊!如玉怎么了? “如玉,怎么了这是?不回家也可以的,不要这样。”如玉早就不是处子了,彭磊以为她早就有了夫家,只不过因为长得太美,才被苇尘他们找出来做那能量体的宿主,所以彭磊才会这么说。 “我不要回家,我情愿伺候几位姐姐,我不要回家。”如玉喃喃着,玉脸上还有几分期盼、几分惊恐。 “我们是姐妹,才不要你伺候呢。妹妹若是闲不过,替姐姐伺候郎君倒是可以的。”熊媛羞笑道。 “不行!谁都不能代替媛媛。媛媛,昨天那样伺候我就很好,我保证不坏你的身子。”彭磊一把抓过熊媛,满脸坏笑道。 “哎呀,不来了,羞煞人也!”熊媛满脸羞红,提起小手在彭磊的胸上轻轻地捶。 彭磊浑身舒坦,搂过如玉,轻轻地擦去她脸上的泪痕,问道:“如玉,上次我不知道你被剥夺了神知,多有冒犯,请你原谅。我也不是始乱终弃的人,事已至此,只要你愿意和媛媛她们做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不过,请告诉我,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家?”如玉脸上泛起一片惨白,“如玉没有家,他们都是畜牲!如玉只是他们的玩物,三年了,我天天生活在噩梦里。” “是吗?这帮畜牲,枉我还将他作为朋友。”彭磊满腔的热血直冲脑门,双手将如玉搂紧,咬牙切齿地问,“要不要我将他们都杀光!” “不,我只要留在这里,其他的什么都不要。”如玉虚弱地瘫在彭磊的怀里。 “好,你留在这里,没人会让你走的。现在我们睡觉去,挤一挤没关系吧?媛媛,你去哪里?小白,一边玩去,当心不要被人抓走。”彭磊手上搂着两个美女,转头对跟在屁股后面的白鹤说道。 “谁能抓得住我?谁敢来抓我?”白鹤不屑的答着,又有点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女人不是主人的徒弟,而是主人的老婆。都很漂亮,潜质都不错,主人真是好眼力。” ………… 三个人挤一张床,和衣而卧,其实根本就没睡,也就是说说话,谈谈心,天很快就亮了。 门外噪声一片,红药和叶子的声音更是特别分明——虽然同是下人,但是她们俩的身份很特殊,在别人眼里她们也是主人,连她们俩自己也是只在特别的场合才记得自己是奴隶的身份。 昨天还是料峭春寒,万木萧萧,四野里只有一抹抹娇嫩的鹅黄。现在全变了,登高四望,满眼是姹紫嫣红,竟然是一夜花开,而且是不同季节的花都开了——是谁下的百花令? 仙鹤金鸡独立在房子的屋脊上,得意洋洋——是它? 石琅急匆匆地走来,满脸的困惑,却也难掩心底的惊喜:“彭公,昨晚一定是花仙降临,真是大吉的日子。现在方圆数百里内,大大小小的数十个村族尽皆来贺,正是彭公立国的最好时机。日前雄伯和白浪公也都传言过来,眼看着春播将至,北边的战事将开,我族必须尽快整顿好军备和人力,才不至于到时候匆忙应付。” “也是,如今我大仇也报了,也该为日后的日子稍微谋划一下了。石兄,我马上回冲水坡,这里就让给熊伯,他那个大熊村太苦了,而且也太靠前线了。 第288章 你马上派人去各族传信,我们定个日子,也搞一个仪式。”彭磊点头。 白浪没有骗彭磊,冲水坡上的鱼凫城让彭磊大吃一惊——短短的时间,这村子已经变成方圆十几里的大城了。村后的密林砍伐殆尽,现在围起了高高的土墙。城里的土建工作也在不停歇地进行,这个年白浪一定没有好好过。鸟人的府第扩大了一倍不止,看来白浪早就算准了这家的女主人不会只是他妹妹一个。 仪式在彭磊回鸟村的一个月后举行,不过权力的分配是早就得商量好的。 “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本来就是我们三族合一,鸟族为首。现在竹山和丰族没有了,无数的良田,无数的奴隶,这样的财富都是磊送给三族的子民的。我首先申明,我要随恩师修炼不老的仙法,我熊族的子民磊不能轻待了。哈哈哈,其实我的担心也是多余的,有媛媛帮我看着呢。”三巨头的内部会议上,粗犷的熊伯一脸的得意。 “这怎么行?我也要修炼!”彭磊急得跳脚。 “别看我!我只要有酒喝就行。我的本事只能管管我们鱼村的那几千人,再多就不行了,别人也不服我。”白浪拼命地摇头。 “对,如果只是我们三族,只要彭公不远离,随便找个什么人都行。现在不一样了,远族来归,那都是冲着鸟人来的,我们都不行。”熊伯点头道。 “以我看来,这并不难。”三巨头的会议当然不会只有三个人密谋,列席的还有各族的长老,以及各族中有身份的一些人。说这句话的就是石琅。 “石兄请说。”彭磊找到了救命的稻草——熊伯和白浪都是他的舅老爷,看在老婆的份上,只能让着他们。现在石琅有好办法,那还能不激动吗? “我们立国,只要以鱼凫为号,那这个国家就是彭公的,不管什么人在做事。既然几位都无暇顾及俗事,那也可以在三族中挑选贤德之士,诸位大公逍遥幕后,只要不忘了百姓黎民,那应该也行的。” “哈哈哈,看我有多蠢。”彭磊忍不住狂笑,这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不需要事事都自己出马的,可以搞个议会,或者政府什么的。自己既然逃不掉,那就选一个被人崇拜又没事可做的工作也行。 按照彭磊的设想,新的国家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鱼凫共和国!国王是三位,以鸟人为主,熊伯和白浪为副,其余归附的各族首领都是国会议员,大家参政议政。白浪兼任总理一职,选拔能人主持国家日常事务。同时成立立法院,制订法律法规;成立检察院,监督执法;成立狗仔队,专门收集各种隐秘情报…… 以前不太关心政治,这个时候就有点后悔了,对国家机构的组成、职能,彭磊只是知道个大概,这个时候也就乱搞一气,所以连狗仔队都有了。 大兴土木,随着各族征召来的义工的增加,鱼凫城的建设速度更快了。房子越造越豪华,街道越来越畅平坦,城外的大路也在整治,基本可以跑马车了,凫水上还建起了豪华的码头。 三月初三,是石琅他们几位卜选出来的大吉大利的日子。新整修过的城门口挂上了巨大的红灯笼,甲胄鲜明的卫兵执戈站岗,每隔一个时辰还进行一次隆重的换岗仪式,鼓锣打鼓,吹笙弹琴,就像是娶亲—样,吸引了许许多多的人围观。 一大早就感觉不对劲,左眼猛跳,心里也是慌慌的。彭磊留了一个心眼,这世界上他鸟人还做不到唯我独尊,在某些人的眼里,他还是1497号,是被流放的囚犯。芯片虽然取出了,但是大湖里的外星人不会就这么让自己失踪的,或许会借这个时机有所动作。 今天绝对不能抛头露面,找一个身高体型和自己差不多的,罩上面具,让白露陪着,只要不说话,相信没人能认得出来。 祭神的仪式都差不多,杀牲、占卜、念祭辞,彭磊的替身戴着纯金的面具,手执着金手杖,在白浪和熊伯的陪同下祭神祭天,彭磊自己则拉着熊媛,躲在观礼的人群里,寻找那让他心神不定的东西。 在他前面不远处,两个男人正在窃窃私语:“这个鸟人不是1497号,他的身体结构也是普通人,没有被处理过。” “上一次86号信号站的巡逻船失事,那个1497号据说是同时失踪的,看来侦测的结果没有差错,这个人只是替身而已。嘿嘿,这黑大个倒是个聪明人。” “黑熊是648号的弟子,648号对他家心存愧疚,平时难免会泄漏一些东西,所以他比一般人聪明也很正常。” 声音渐低,人也挤出了人群。这两位绝对是天狼星人,就是相貌也和将彭磊流放的那两位有点相似--说不定就是那两位的祖宗! 彭磊的心里热烈起来,要不要追呢?微微有些迟疑--错过了这次,再找就难了。可是好不容易去掉了芯片,万一他们翻脸,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磊,那两个男人很奇怪,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他们不会也是外星人吧?”熊媛没有听清楚那两个人的的悄悄话,不过从彭磊的表情上可以认定,那基本上就是让自己男人不安的东西。 “嗯,他们是天狼星人,好像还是所有外星人中最有势力的。别看他们个小,打架的本事却是一流的。”彭磊是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太阳下闪闪发光的小拳头的,现在自己的身手虽然也不是以前那样菜了,可是想到那个拳头,心中还是微微有点发憷。 外星人能给囚犯改变体质,他们自己的身体当然也会修改,这方面自己并不占优势。那天若不是出奇不意,或许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手的。 “磊,他们走了,还会回来吗?”人群中像他们这样戴了面具的人不少,只要稍稍收敛一下自己的气势,腰不要挺得那么直,他们俩也不是很显眼。 “他们的船就隐在凫水里,还没有走。我们以不变应万变,媛媛等会去告诉熊伯我的打算,今天我绝不露面。现在我去看如玉,刚才我好像察觉到一道奇怪的能量,我担心那些东西也会乘今天这个机会来凑热闹。”彭磊放开身上的气旋,将自身能量的强度调整到和周围环境差不多,然后竭力铺开,方圆数里内的能量波动马上就回馈到他的心里。 确实有几股很熟悉的能量,就在人群里移动。若是没有经历过如玉的那次温存,这两点淡淡的能量浓缩彭磊也不会留心——只不过是比普通的背景能量稍稍浓一些而已。但是那个侵犯如玉的能量体现在溶解在了彭磊丹田的气旋里了,所以那两个能量浓缩的点一接触到彭磊散出的气旋,马上在彭磊的丹田产生了共振。 第四十五章礼物 当初炼化那个能量体时曾听它说过,它们一伙有四个,还有许多被外星人禁锢着。那个能量体来见彭磊是有目的的,久久没有回音,彭磊知道它的同伴肯定不会罢休,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探听回音。这一段时间如玉的行动被彭磊严格限制,偶尔露面也是集体活动,绝对没有和彭磊单独在一起出现过——暗处说不定会有监视的人,彭磊让如玉表现得一如往昔,给别人一个假象,就是如玉还没有找到机会。 鱼凫国的成立大典,周围数百里内的村寨中,几乎所有的领导人都有出席,可是送如玉来的蒲族却只是来了两个族长代表。理由很简单,族长年老体弱,而彭磊的老朋友苇尘同志又恰好病了。 如玉今天也没有出来抛头露面,不幸的童年让她有一股极深的自卑感。若不是彭磊为了让外人知道她如玉还活着,如玉情愿永远一个人在没人打扰的地方修炼彭磊传授的气功。彭磊他们都知道她的心思,性情的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当然也不会真的让她一个人独处,那只据说是从神仙府第来的白鹤就成了如玉最好的伴。 外面喧闹异常,如玉却没有一点点出门的冲动,倒是白鹤在客厅里不停地走来走去,伸头展翅,一付不安稳的模样。艳阳高照,三月初三的天气已经很暖和了,门虚掩着,窗都敞开着。客厅虽然不是临街,但是祭祀的广场就在鸟人的公馆旁边,远处喧哗的声浪一波波地传来,想拦也拦不住。 如玉静静地盘坐在锦团上,身前是一张琴几,几上摆着古琴。如玉已经这样坐了很久了,手好几次放到琴上,可是最后都没有弹出声音。仙鹤的主人虽然是彭磊,但是这些日子陪如玉的时间反而多,已经和她很亲近了。如玉也知道这鹤不简单,传说中的仙鸟嘛!以前这鸟能一动不动地站半天,今天怎么了?是想出去凑热闹吧?微微叹道:“小白,我不用你陪的,你去看看彭公,他今天一定很风光。” “这有什么好看的?当初老主人率众仙祭天的场景那才是壮观呢!天上鸾凤和鸣,蛟龙吐雾;地上百花争艳,神女起舞。七星台金光璨璨,轩辕剑杀气弥空;霞幻七彩,莲开虚无,万兽俯首,群仙唱颂。那才是风光呢!”白鹤很不屑地将自己的回答送到如玉的脑袋里。 “你……能说话?”如玉大吃一惊,相处了这么多天,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仙鹤真是成了精的东西,“你说的我都不懂,神鸟啊,彭公他真的是神仙吗?” “他?主人他才刚刚踏上正道,距离成仙还早呢。不过,我有预感,主人的将来一定很辉煌。”白鹤点着头,把脑袋转向窗外。春日的午时,碧空如洗,几抹微云如绢似纱地在树梢飘动,暖风吹过,满树翠绿的新叶“沙沙”地轻语。这鹤或许是在重温那鸾凤和鸣、神女起舞的过去吧,身子保持着单腿独立,终于不走动了。 第289章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出现在客厅外的小院子里,彭磊家里留下看家的两个佣人刚想出声问话,走在前面的那个男人突然从地上飘起,抬起的手正好按上两人的额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那两个佣人身子一颤,人软绵绵地浮起,随着那个男人飘向墙角。 客厅的窗很矮,这白鹤伸长了脖子比成人还高,这一刻停住,正是在看着院子里进行着的游戏。彭磊来得也不慢,这时已经到了自家的门口,刚想进门,脑袋里竟然听到白鹤的传音:“主人放心,有我在,这几个幽魂伤害不了如玉姑娘的。” 如玉还是静静地坐着,在想着自己的心事。窗虽然是开着,外面的一切却根本没有进入她的眼睛。她的眼帘半开着,只是偶尔看一眼不安分的白鹤。突然发现它保持那个姿势有一会儿了,这才将头转向窗户。 两个男人已经靠在窗口,正愣愣地打量着室内的一切。那只木立的大鸟虽然少见,但是鸟人家中有只大鸟,好像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倒是如玉的神情让人不安,她太静了。 “她不是尊主!”其中的一个终于开口。 身子飘起,两个人就从窗户飞入室内,站到如玉的琴几前,眼中冒出赤红的光,声音沙哑着,还带着微微的惊惶:“贱人,尊主怎么了?快说!” 如玉看见这两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时,心里也是一吓,不过白鹤跟着传来的安慰让她放松了下来——旁边有一只成了仙的大鸟呢,怕什么! “你们这些恶人,想要做什么?竟然还敢过来送死!”冷冷地答。 “贱人,你把尊主怎么了?快说!尊主他现在在哪里?”两个不速之客的额头都裂开了一条缝,原先在眼中闪动的红芒都向上转移到了那条裂缝中,汇成一团明亮的红色光晕。随着他的说话,那光晕还在不断地闪烁着。 “住嘴,你们两个幽魂,竟敢侮辱女主人!”两人的脑袋里同时响起一声断喝。 猛地一吓,紧张得四出张望。屋里除了冷冷地看着他们两个的如玉外,只有白鹤一个活物。院子里好像有人在过来,不过还远呢。 “谁在说话?给我出来!” “哈哈哈,是我!女主人说得没错,你们这些幽魂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敢出来作恶,真个是活得不耐烦了。今天你们还想回去吗?不如让我来将你们炼成赤魂丹,作为送给主人的礼物。”白鹤转过身来,眼底泛起淡淡的金光,血红的肉冠上红雾升腾,一团亮如烈日的红光从红雾中透出,眨眼间就洒满了客厅的每一个角落。 “你……是传说中的大神?饶命啊!”两个男人保持着伸手踢腿的逃跑姿势,却不能动得了分毫。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额头的红光转成紫色,凝固成一个光球,努力地想回到身子里面去。 “没有用的,这肉身帮不了你们。”白鹤微微点着脑袋,红色的光晕中,那两个男人的身上突然冒出一簇簇火焰,转瞬之间,两个肉体就变成了几缕雾气。赤红的光晕里,只有两团紫色在挣扎。红光慢慢地收缩,两团紫色也随着红光飘起,最后停在白鹤的头顶上。那白鹤朱红色的肉冠离顶而起,化成一只巨大的碗,将那两团紫光裹了起来。只见红色的肉碗里雾气升腾、光华闪动,好久才静止下来。 彭磊在白鹤大展神通的时候就来了,从窗外跳进屋内,搂着如玉,一声不吭地看白鹤表演。心里的震撼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原来传说都是真的,真的有神奇无比的仙术。无论用什么科学的原理也没法解释现在白鹤所做的一切,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学会?一只鸟都能有这样的神通,它的老主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一刻对那神秘的玉泉洞府充满了向往。 “这两个幽魂的修为太低了,真是没意思。”白鹤已经收起了法术,在彭磊的身前,飘浮着两颗赤红色的药丸,有蚕豆大小,闪着明亮的赤色毫光,好像还是空心的,里面有一抹紫色在微微波动。 “小白,这就是赤魂丹吗?有什么用?你得将这个法术教我!”彭磊抓过药丸,一把搂过白鹤的脖子,激动得差点嚎叫起来。 “主人,这是用幽魂的元神炼制的,还带着上品的紫晶石,所以比普通的金丹好上百倍。它能帮人凝丹炼婴,其实就是仙丹了。至于炼丹之术,主人现在学来还太早,而且我也只是粗通皮毛,等主人打开了仙府,老主人留下的典籍中自然有记述的。我头上的朱冠是老主人的炼丹炉所化而成的,是一件很厉害的法宝,所以能炼化幽魂。这赤魂丹是最简单的丹药,只要将幽魂的意识抹去,再溶进紫晶石的精华就成,高级的仙丹我也不敢炼。”白鹤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把眼中的金色也换成了红色。 “哈哈哈,好,我知道什么地方有这种幽魂,过几天我们去看看,或许还能找到。有了这赤魂丹,成仙不是很简单了吗?”彭磊得意啊,心中暗暗生成一个大胆的想法。 “小白,你会什么法术?有没有我能练的?有没有飞刀、仙剑之类的宝贝?” “主人,浩劫来临的时候,玉泉仙府已经大半被毁了。我来找主人的时候本想找一些东西给主人的,可是老主人将所有珍贵的东西都封印在了旋玑仙阵里,洞府中也只剩下了仙阵,等以后主人有能力进入旋玑仙阵的时候才能得到老主人的遗物。对了,老主人好像给主人留下了东西,我差点忘了!”白鹤低头梳理起自己的羽毛,好久,终于从背上拔下一根。 彭磊差一点晕倒!千万年送一根鸟毛,是因为老子被称作鸟人吗?这也太过份了。 如玉不知道白鹤在和彭磊说些什么,从彭磊进屋起,她一直是静静地偎在彭磊的胸前,只看不说。现在见白鹤拔下自己的羽毛,忍不住轻声责道:“鹤儿,你这是做什么?不疼吗?” “这是老主人留给新主人的东西,很久以前就封印在我的身上了。主人,你滴一滴血试试,应该能破掉封印的。”白鹤答道。 轻柔柔的一根软毛,只有一指长短,静静地浮在虚空,散射着弱弱的银色毫光。彭磊对传说中的仙道异术其实并不陌生,在书上看过许多,写书的人的想象力都是无与伦比的。以前只是当成童话故事读的,法宝幻术之类东西也是从不当真,谁知道现在真的给自己见着了--这根羽毛会变成什么东西呢? 激动得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短剑轻经地割左手的无名指,结果第一下没有割出血来,再来一下,却割出老大一条血口,鲜血横流,淋了如玉一身。 一滴殷红的血在羽毛上滚动着,如夏日清晨那荷叶上的露珠。在彭磊全神贯注的注视下,血珠渐渐缩小,终于了无踪影。羽毛还是轻柔地浮着,纯白得近乎透明,看不出一丝丝被血粘染过的痕迹,唯有那熠熠的银色毫光在微微波动。 “老主人封印的是什么东西呢?”白鹤也在自言自语,音波却在彭磊和如玉的脑袋里同时响起。有点惊讶地看向白鹤,原来它也不知道这根羽毛里究竟藏了什么,难怪会心不在焉地忘记! 眼前猛地一亮,那根羽毛突然变成了一弯明月--银色的辉光甚至比天上的明月还要亮上许多,让人有点不敢注视。眼睛猛眨,再凝神细看,羽毛已经没有了,辉光中是一只晶莹的玉匣,巴掌大小,却在慢慢地长大。 玉匣长到二尺长,一尺宽,半尺高时,终于不再变大,围绕在玉匣外的银光也渐渐暗了下去。 “那是什么?”窗口露出熊媛俏丽的小脸。她把彭磊的想法传达到熊伯后就急急往家里赶,正好看见鹤羽幻化的一幕,明亮的光辉在房里闪烁,熊媛心里担心,于是也不走房门了。 “媛姐,这是仙鹤带给彭公的,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如玉赶紧从彭磊的怀里脱出来,轻声给熊媛解释。 玉匣光润晶莹,比得上极品的羊脂白玉。竟然还是悬空浮着,离地三尺,也不掉下来。就这个玉匣,如果拿到彭磊出生的那个朝代,估计也能值个百万千万。彭磊猛咽了几口口水,双手将玉匣抱住。 “啊!”突然间,抱着玉匣的彭磊呲牙咧嘴、挤眉弄眼地僵在原地,嗓子里更是憋出一声低沉的惊叫。 第四十六章传承之宝 玉匣的手感太好了,触手微温,润滑细腻,如白露mm的肌肤。彭磊的手刚刚摸及时,那温润的感觉让他心里一荡,舒服得差一点哼出声来。可是这美妙的感觉还没有从心头流到脚尖,手中捧着的温暖突然变成一块寒冰,一股尖锐的冷气从掌心直冲脑海,在紫府中凝结成团,还没等彭磊自身的气旋生成,这冷气又迅速融化开来,化成千丝万缕,消失在彭磊的脑海里。 彭磊嗓子里憋出的怪声就是这个时候发出的,熊媛和如玉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这样,却大概能猜出这玉盒的不寻常。刚想伸手帮忙,却见彭磊又轻哼一声,脸上泛起一抹酒红,身上的衣衫就像是充了气一般,圆圆地鼓起。一个强大的气旋在彭磊的身外生成,将两个美女紧紧地压在屋墙上。再看那仙鹤,这气旋也让它很狼狈,双翅大大地张开,脖子伸得笔直,就像是被人钉在墙上似的。 “呼呼”地喘着长气,彭磊猛吐一口鲜血,双眼紧闭,一缕淡紫色的雾气冲顶而出,在头顶上方三尺高处汇聚成团,剧烈地波动着,好久才缩回彭磊的体内。 室内的气息终于平息下来,白鹤“嘎嘎”地怪叫几声,不满地抗议道:“主人,应该先打个招呼的,你看,两位女主人好像受伤了。” 第290章 如玉和熊媛两个正从墙上缓缓滑落,玉脸惨白,秀目无神,嘴角渗着血丝,显然是受了不轻的内伤。 彭磊扔掉手中的玉匣,急急地掏出那两颗赤魂丹,塞进两人的嘴里,轻声道:“守心,调气,别胡思乱想,我没事。” “啪”地一声轻响,玉匣平平地摔在地上,匣盖跳起,一团青蒙蒙的光跳入彭磊的眼帘。匣中东西不多,超过一半的地方被一把无鞘的短剑占据着,还有就是一个紫金小葫芦,两段两指宽、五寸长、一指厚的白玉,还有一段比小指还细,半尺多长,黑不溜湫的铁条。 玉片是书,是传说中的玉简。就像是磁盘可以记录文件一样,纯净的白玉可以用能量波蚀刻,记录海量的信息。白鹤见彭磊盯着玉匣内的东西发愣,连忙在旁边解释。毫无疑问,那两段玉片里肯定记录着什么信息,紫金葫芦里面应该是存着丹药。至于那段黑铁,竟然是一个禁锢的芥子空间。 “主人,芥子空间可以藏东西,如果有灵气,活物也能暂存。”白鹤解释道。 “我懂,这是传说中的贮物手镯,哈哈哈。”没见过不等于没听说过,关于神仙的书彭磊好歹也读过几本。听白鹤一解释,彭磊马上联想起来,只是不知道这段黑铁能不能弯成其他形状。一试之下,竟然弯曲自如,忍不住大笑,差点惊吓了旁边用功的两位mm。 玉简彭磊暂时不想看,匣中的辉光都是那把无鞘的短剑发出的,首先当然研究它了。拿在手上,轻飘飘的,就像是铝合金的玩具。辉光渐渐散去,剑身上泛起一道道繁复的花纹。这花纹不是铸上去的,竟然还在不停地变化,就像是21文学里的激光防伪图像。 “我是老主人看丹炉的童子,是在仙府长大的,只知道丹药,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白鹤见彭磊送来询问的目光,连忙解释。 晕!我说呢,怎么来到老子身边这么多天了,也不主动和老子说说过去是什么样的。真不明白玉泉洞府以前的主人,怎么留下这么个白板。彭磊眼前一黑,差一点晕倒。 剑身凉凉的,剑刃好像没有开锋,但是剑柄却触手温热。靠近短剑的护手处,两小块花纹一直没有变化。指甲大小,细看好像是两个字,却不是彭磊所认识的任何字体。 手指轻抚,淡淡的凉意传到脑海,一股怪诞的感觉从心底泛起。 “连山。”彭磊脑海里突然出现这两个字,不自觉地轻轻读出,马上也把自己吓了一跳--这两个鸟字正是“连山”,自己是怎么认得的? 如玉和熊媛两个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六识全闭,不把赤魂丹炼化不会醒来。彭磊摩娑着连山剑,知道这宝贝肯定不是像普通铁剑那样拿在手上砍劈刺杀的,说不定就是那种会飞、会变的仙剑,可是怎么用呢? 不搞明白是没法安心做其他事的,答案肯定在那两块玉简里。 “小白,你到屋外去,留心外面的情况,有事再来叫我。”吩咐白鹤道--必须有个人值班的,这大鸟虽然见识很一般,站岗却是最佳的。 阅读玉简的方法刚才白鹤已经教了,彭磊将玉匣收好,把玉简捧在掌心,意识通过手三焦经,出劳宫穴,慢慢渗入玉简中。 “好神奇!”情不自禁地轻叹起来。 真的像极了电脑磁盘,里面有图有字,居然还可以翻页。玉片很大,记录的内容却不多,因为这一本书不超过100页,有的一页只有一幅画或几行字。 一部关于练功感受的书,文字是短剑上一样的文字,彭磊竟然能看懂,自己也有点感觉奇怪。 连山诀!几千个文字,大多数字句都是对一幅幅插图的解释。书名好像也很随意!连者,联也,怜也,爱也,恨也,苦也,虚无也。七情皆有,七情皆无。山者,万物皆是,亦水,亦人,亦地,亦天,亦心,亦欲。阴阳也是,五行也是。 不难啊!金庸大侠笔下,武艺最高的境界不就是天人合一,无人无我,无招无式吗。更让彭磊兴奋的是,连山诀中阐述的达到天人合一的方法,竟然和他现在的练功方法大同小异。 另外一块玉简,彭磊刚刚将意念沉送进去,就被吓了一大跳。密密麻麻的文字,大块大块的文章,说不定有千万、千千万字。阵法,炼丹,材料的甄别和获得,五行的相克相生……,看得彭磊头多大了。不过原理却并不复杂!万物皆有五性构成,分属金、木、水、火、土等五行,五行相生相克,此生彼长,此盛彼衰,周而复始,永为循环;而创世之初,万物皆无,一元为混沌,后成太极,又生阴阳两仪,再成四象八卦,这些都是道阵仙丹的基础。所谓阵法、仙丹,就是通过特殊的手段凝聚灵气,使阳阴达到特殊的平衡,使五行属性更巧妙地组合和浓缩。 天地间有许多特别的珍宝,它们在炼丹或布阵上有特别的功效,所以玉简中有许多的篇幅是介绍奇珍异宝的。彭磊飞快地浏览,发现来自银月星的那个幽魂的紫晶石赫然在例。短短的几行字:紫色能量石,火、木属性,品级分三等,以通透度和色泽纯度为标准。 就像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即便是仅仅读完它,没有个把月的时间也是不可能的。彭磊收拾起心神,正好看见白鹤从前面的屋脊上滑落。 “主人,有外星人的飞船在过来,他们在半空中停了好久了。” 其实彭磊也感应到了远处高空快速接近的飞船。天已黄昏,熊媛和如玉都还没醒,远处的天空一片微红,显然是广场丛燃起了篝火。彭磊收起玉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开丹田的气旋,这时连空中的飞鸟都能辨别出来,快速飞来的两艘飞船当然不可能漏掉。 并不是彭磊的感应能力有多厉害,实在是外星人的声势太大了。沉闷的雷声遥遥传来(其实更像是发动机的轰鸣),空气也在微微地震动,即便是正专心疗伤的熊媛和如玉两个也睁开了双眼。 “媛媛、如玉,你们怎么样?” “我已经凝气成丹了!彭郎,你给我的是什么伤药?”熊媛满脸惊喜地问道。 “哈哈哈,是天底下最好的伤药。”彭磊开心得大笑,搂过熊媛的细腰,在那红润如桃花一般的小脸上肆意地涂口水。 “媛姐,那是赤魂丹,小白说是仙丹,能帮助人凝气成丹、炼丹成婴。我也是气凝成丹了,太神奇了!”如玉痴痴地看着得意的彭磊,轻声向熊媛解释。 “啊?”熊媛浑身发僵,一下子根本没法消化这样的惊喜。 “彭公,外面是什么声音?”如玉倒是比熊媛清醒得早,轻声问道。 “是外星人来参加我们的开国大典了。来,我们也不要老呆在屋里,到外面看看去。”彭磊抓过如玉的小手,趁机舔了两口如玉娇艳的红唇。 鱼凫国的开国典礼早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全民狂欢的时刻。整个鱼凫城里的人,除了守城的士兵,估计有大半都在凫水旁边的大广场上。彭磊对这次开国大典很看重的,今天在广场上大宴八方宾客,彭氏烤肉、彭氏米酒都是免费供应,更有许多古人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小吃。为了热闹,彭磊专门征召了上百人进行突击培训,教他们做各种风味的小吃,所以现在的鸟城大广场,热闹得像城隍庙的庙会,烤肉、麻花、豆腐脑都有,甚至还有一个摊位在做棉花糖。 彭磊他们冲到屋外的时候,鱼凫城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趴着的,连鸟人家看门的奴隶也是五体投地。也难怪大家,外星人这次的动静太大了,高空那艘巨大的飞船其实更像是一个城堡,明亮的光波把半边天空映得就像是白昼。 “神啊!”如玉没有见识过外星人,刚跑到外面就身体虚软,若不是彭磊搂着,根本就不可能站得直。嘴里喃喃着,眼神也不会转了。 凫水的上空,光芒璨璨,那艘大飞船长超过千米,远望过去,高也应该有近百米。难怪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古代人会惊慌,即便是彭磊,心里也是一阵阵抽搐——外星文明的技术太让人吃惊了!大船悬停在数百米高处,轰鸣声早就消失了,就这样无声无息,光华灿烂,真的像极了传说中的神仙宫殿。巨大的飞船旁边,还有一艘长有百米的小飞船(其实也不小了),一样的光华闪烁。 广场上,彭磊的替身正陪着熊伯他们喝酒吃肉,飞船来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趴下,浑身颤抖,绝不是装的。这时大小飞船都打开了一扇门,从两艘船上都飞出一艘更小的飞船。大船上出来的更像是一辆超级敞蓬车,两个飞行员穿着全封闭的飞行服,站着,暴露在空气里。小船上飞出的则好像是无人驾驶的飞机,绕着城市飞快地转了几圈,身子一抖,竟然又变成了一个人的模样,就好像是变形金刚一样。 “超级敞蓬车”还是悬在虚空,“变形金刚”在“敞蓬车”前稍作停顿后,竟然缓缓降落下来。一声巨响从“变形金刚”的嘴里发出:“鱼凫立国,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大事,我们特来祝贺!” “神啊!我们永远是你忠心的仆人!”广场上趴着的人异口同声。 “鸟人彭磊,现在赐你宝剑一把,希望你能让鱼凫国的百姓幸福,也希望你能对我们忠心不二。”巨大的声响在低空回荡,一道亮光从“变形金刚”的右手上飞出,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哧”地一声插在熊伯他们的酒桌前。 “神啊!”所有的人又都葡伏下来,恭恭敬敬地将脸贴在地上。 “哈哈哈!”狂笑声起,紧接着空中又传来隆隆的轰鸣声,光华渐暗,等大家抬起头来时,空中又只剩下繁星闪烁了。 第291章 第四十七章得意楼 夜已深,今夜凫水两岸无人入眠。这老天好像也理解子民的心情,今晚吹的是暖暖的东风,没有丝毫料峭的寒意。 “神仙”送的礼物现在正在彭磊的膝上,一屋子的人,却是鸦雀无声,都在等着彭磊说话。已经是后半夜了,与民同乐的上层人物们从狂欢的人群中脱身出来,都挤身到了彭磊家的客厅里。 剑长1米开外,超过一掌宽,粗看就像杨过大侠的玄铁重剑。剑身上铸满了飘逸的云纹,手挡是一只怪鸟形状,鸟的身体变态地扭曲着,双腿盘成剑柄,尾羽弯成护手。还别说,宝剑真的是很精美,还镶了十多颗大小不一的宝石,整个就是一件工艺品。材料应该是很好的合金钢,从剑刃的锋利度大概能看得出来,但是这么漂亮的一把剑真的不适合作凶器。 “此乃神赐之物,从今天起就是吾族之第一宝器,吾将另建高台供奉,派专人侍候,任何人在神剑的百步之内不得喧哗,违者杀无赦!诸公若无异意,就请石琅兄把我的意思添到法律里。”彭磊扫了一眼一屋子的人,沉吟道。 这一屋子数十个人其实都是他们鱼、鸟、有熊三族的头面人物,还有就是彭家的女人们。鸟人发话,大家当然没有意见,但是也有不理解的,有人就想要举手发言。 彭磊摆摆手,根本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将梁勇招到身边,吩咐道:“勇兄且将神剑护送到城南观星台,再调百人严加看护。” 梁勇接剑而去,好久,彭磊才长吁了一口气,紧接着竟然破口大骂:“我cao他神仙妈妈,给老子使坏!好,咱们走着瞧!我不将你们从这片土地上赶走,老子就不叫彭磊。” 满室皆惊,几十只眼睛全都盯着他的鸟脸,几位老头更是抓了满把的断须,却把疼痛也忘了。 “彭公何出此言?”连熊伯也没想到这个妹夫会这么粗鲁。 “嘿嘿,诸位有所不知,那把剑其实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监视器,它能将它旁边的任何声音都送出去。如果它在我家里,那我晚上的梦话都会被千万里外的人听见。”彭磊冷笑着解释。那把宝剑太漂亮了,就像是电子游戏里的魔剑,彭磊刚拿到手上时,也是差一点被它迷住。剑刃之锋利,真的可以吹亳断发,当时忍不住就想探探它的材质。一缕真气随着剑身漫开时,彭磊却吓了一跳--宝剑竟然是空心的,中空的里面藏了东西,好像是电子设备,还有能量在流动。缀在剑身上的那十几颗宝石更不简单,能量澎湃,竟然就像是电池。彭磊是什么人哪?稍一想像就明白了大概--说穿了就是一窃听器! ………… 彭磊在他的鸟窝里咬牙切齿,数百里外,碧波荡漾的大湖中,彭磊恭恭敬敬的话语声刚刚在一间屋子里响过一遍,此刻又在放第四遍。屋里“环肥燕瘦”十几个人,个个目瞪口呆,有点不知所措。 “早知道这样,就送几件女人的饰品了,那样他总不能也重兵保护了吧。”一个天狼星人小矮个苦笑道。 “都是恩扎星的皮特多嘴,将宝剑搞得这么花俏,如果设计得简单一点,重量也轻一点,说不定鸟人会将它当成随身兵器,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身材高大的谷羊星系冕古星人安德烈叹道。 “无论送什么鸟人都不会带在身上的。诸位刚才没有看见吗?原始人对我们敬若神灵,我们即使是送给他们一张废纸,他们也会当珍宝藏起来的。”尖嘴猴腮的皮特反驳道。 “皮特说的没错,是我们高估了鸟人彭磊。其实如果那个鸟人还是1497号,或许他不会将我们送的东西太看重,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另外肖东中尉的假想也没有可行性,大家想想,鸟人有多少个女人,如果我们将监听目标放在女人身上,我们要送多少?再说了,这个鸟人是假的,真正的1497号已经失踪了,谁知道这些女人会不会和他继续演戏下去。要我说,我们如果要监视鱼凫国的动静,又不想太费精力的话,干脆送他一栋大房子,装上现代化的设施,鸟人还能抗拒得了诱惑吗?到时候我们不仅仅能得到他们的声音,即便是实时传送图像也是轻而易举。”另一个满头红发的男人说道。 “卡特上尉,干脆我们也给他们建一个纪念碑什么的,就像埃及的狮身人面像那样来一个,怎么样?如果我带一队机械人,相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完成了。”皮特说道。 “别开玩笑了,建这种永久性的标志物是要上报联盟议会审批的,连基地最高长官也不能擅自作主。”红发的卡特笑道,“不管他了,量他们一群原始人也闹不出什么花样来,只要我们多花点时间盯着就行了。肖东中尉明天归队,请将这里的情况向基地如实汇报。再告诉你们一个内部消息,这个通讯站可能会撤了。地球上原始人的数量增长很快,文明已经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没有人能够逆转。据说联盟议会已经发下命令,要求各处基地尽量转入地下,绝对不能和土著人类发生冲突。” “为什么呀?我们还怕原始人吗?” “不知道!好像是上古就传下来的法律,在其他的星球上是没有这么多限制的,但是这颗星球就不同,绝对不能起冲突,否则会有难以估量的后果。” “不会吧?” ………… 虽然说鱼凫国的日常事务都由白浪这个常务副国王处理的,但是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彭磊还真是不好意思什么都不管,撒手了事。要做的事多了去了!首先就是制定商贸制度,铸造铜钱,不能老是牵着羊换三斗米啊。军队也要重新整顿,从归顺的各族中招募青壮年,让军人成为职业。再有就是让城市热闹起来,开酒楼和茶楼……,这些都是彭磊的强项。 得意楼临江而建,楼高三层,可能是这个年代最漂亮的楼房了。这是彭磊的私产,鱼凫城里最热闹的酒楼,是整个鱼凫共和国中上层人物最常光顾的地方。 已经是五月了,新建的共和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经过几个月的建设,首都已经非常繁荣了,码头旁边的广场上几乎每天都有集市。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果然不错,货币的产生真是把社会的发展向前推了一大步。当然,光靠彭磊一个人也不可能让鱼凫城变成这样,城市的繁荣关键是要人气——鱼凫城里的生活条件太好了,许多其他村族的长者都合家迁入城里,学着彭磊的样子,将自家的田地租给别人耕种。闲人多了,鱼凫城的热闹就在情理之中了。 得意楼开张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是彭磊平时也很少来这里,倒是共和国的常务副国王几乎将三楼的一间雅室当成了办公室。没办法,酒楼的日常经营是白露和叶子姐妹负责的,他白浪就是用老酒泡澡,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今天彭磊难得地坐在酒楼里,不为别的,白露怀孕了,当然不能太操劳。正好彭磊躲了几个月,也有点静极思动。这样春光明媚的日子,如果一直关在屋里,确实也是很残酷的。练功虽然也很重要,但是也不急在这一时吧。 三楼上四面的窗都大开着,外面已经是烈日炎炎,但是来自凫水的江风带来的清凉,让酒楼上的空气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冰爽。没有身份的人是不能上三楼的,所以现在整个三楼上只有彭磊自家的几个人,连白浪也还没有到。 如玉是被彭磊硬拉出来的。这小姑娘的眼里,世界根本就没有色彩,若是没有这个鸟人,这世界对她没有丝毫的诱惑。自从炼化了赤魂丹,如玉就全身心地投入到练功中去了,比谁都要用功,简直是废寝忘食。彭磊当然不希望自己家的女人这个样子,经常封闭自己的人是会得精神病的,所以平日里经常组织家里的其她女人陪如玉,今天也不会将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如玉妹妹,练功是要循序渐进的,据说关健在感悟,你那样的闭门苦修,结果可能反而是不好。你看这天气,真是太好了。东风浩荡,百花争艳,不如明天我们一起去远足,到山里去射鹿,怎么样?”熊媛倚在窗口,看着凫水上往来的船筏,轻声建议道。 “媛姐,我不想去,姐姐和彭郎去吧。” “什么?妹妹,你是不是还放不下过去?有彭郎护着你,还不够吗?要不过几天我陪你回一趟蒲村,将欺负过妹妹的贼子都杀了,怎么样?” “不,不是的!”如玉脸上泛起一片惨白,轻摇着头。 “怎么不是啦?彭郎,我们明天出去玩好不好?听说大路已经修到天门峡了,干脆我们去熊村,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师父他老人家了。大路可以行车,露妹也能一起去,好不好?”熊媛越说越兴奋,恨不得马上就冲进烈日中去。 “不太好。司徒空前辈去找你师父了,我估计这个时候两位老人家都在闭关修炼,你去也见不着。再说了,去熊村太远了,前些天传来消息,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事已开,天门峡已经有敌人进犯,去那里也不安全。不过媛媛的提议我同意,我们往东面去,正好前几日羽翔派人来请。羽族建成新城,羽伯传位给翔,让我派人去见证。我就亲自去一趟,我们全家一起去。”彭磊笑道。 “彭公,露姐也去吗?”叶子在旁边怯怯地问。 “丫头,你是想问自己能不能去,是不是?全都去,哈哈哈。”彭磊大笑。 “是吗?太好了,我这就回家准备去。”叶子小脸微红,跳起来就要跑。 “急什么?你去传信,让熊汗过来一趟。 第292章 另外,看看白浪这家伙,听说他一天两餐都是在这里吃的,今天怎么还没见踪影。” “哥哥早就来了,他现在在广场上。前些日子梁公用从丰村收缴上来的金精铸成一尊神像,这些日子哥哥一直带人在广场上,正安放神像呢。”白露轻笑道。现在她是彭家最宝贝的宝贝,彭磊恨不得将她永远捧在手里,酒楼的第三层既凉爽又雅静,只要不操心,也是养身的好地方。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些个家伙太不知道好歹了,现在虽然很太平,但是外敌窥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战争,他们竟然用珍贵的青铜铸雕像,唉!”彭磊忍不住自言自语起来。原始人真个是目光短浅,连梁公这样的老头都不能例外,没有一点点忧患意识。 “嘻嘻,郎君错怪梁公了。我听熊伯和哥哥商量的,要借郎君的神气镇压八方妖魔,所以才铸造这尊神像。听说石琅还在寻觅灵石,要琢石布阵,引九天灵气入鱼凫城,以保鱼凫国永盛不衰呢。” “是吗?这些个家伙还真是迷信!不过,或许真的能搞个仙阵,来保一方风调雨顺。”彭磊的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玉泉洞府的老神仙传下的玉简里好多是这方面的知识,据说是很灵异的。 第四十八章荒城姐弟 广场上人头攒动,一片号子之声,一大群人正在忙着。许多是在拆除神像旁边的脚手架,还有是清理巨石基座旁的垃圾。当然,更多的是看热闹的闲人,和顶礼摹拜的妇孺。 基座是大块大块的花岗岩垒成的,高差不多有两、三米,形状就像是去了顶的金字塔。顶上的神像也够神气的。高也有两米多,头戴高帽,手执长枪,腰悬短剑,兀立凝视着前方。虽然偏瘦了点,但是真的很神气。梁公的铸铜技术真是没得话说,这么大件的东西,绝对不比后世那司母毋大方鼎稍差。论工艺的精致和复杂程度,或许更胜之。 雕像看上去很熟悉,彭磊心中微动,难道是曾经在哪个博物馆中见过?努力想回忆起一点东西,可是记忆这东西有时很喜欢和人开玩笑,不经意间可能就会想起,刻意地寻找却常常无头无绪。 “是彭郎的神像吗?脸庞再大一点就更像了。”熊媛拍手笑道。 “我说怎么有点熟呢,原来有点像我。”彭磊恍然。 “彭公,怎么样?梁公的技艺真是出神入化。若不是时间紧迫,他还想铸造成彭公驭剑飞空的样子呢。”白浪在一边得意道。 “大哥,你们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做?这要浪费掉多少青铜!如果用来打造刀剑,那可以做多少啊。”彭磊不喜欢自己的形像被人瞻仰着,一般是人死了才立像的。 “兄弟,谁在管这个家?这是我们大家商量着做的,你少操心。你不是说过青金不能做餐具吗?这做鼎、釜的青金太软,也不适合做刀枪。各村送上来的鼎釜又不少,所以才这么做的,正好废物利用。”白浪大眼一瞪,他根本就不在乎彭磊。 “那你们也不能照着老子的脸做啊。”彭磊还是不服。 “不造你的像,那造谁的?难道是老熊那个丑八怪?好了,你不要说了。听说露儿有孕了,是不是?你小子得请客,今天在得意楼,我派人去叫熊汗他们。” “好吧,随便了。不过你得给我看紧了,不许有人向我吐口水。”彭磊叹道。 “哈哈哈,谁敢?倒是有人不怕登高,去摸神像的下身,说是能沾上神息,求得贵子。”白浪大笑。 晕!彭磊两眼一黑,差点昏倒。遥想当初,人见人厌的彭大胖子若是有这么讨人喜欢,那也不会因为要讨好女朋友而独自上山采草药,也就不会和外星人起冲突,也就不会被流放到这几千年前的青铜时代了。 ………… 得意楼上大摆宴席,出席的都是鱼凫国的上层人物,大多数人彭磊还是很陌生的。鸟人自己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作为一国之首脑,居然连帮他治国的重臣都认不全。其实也不能怪彭磊,这些天他老是担心大湖里的外星人还会有所动作,所以一直不敢出头。今天既然白浪要敲他的竹扛,那就顺水推舟,就在得意楼上开国宴。 黄昏时分,凫水码头上靠上了一艘通体乌黑的小船,船舱里走出一对年轻的男女。两个人站在船头迟疑了很久,从两人对望的眼神里,分明看出了彼此心里的惊诧。终于,男子扶着女人跨上石砌的码头,他们的身后,那艘乌黑的小船无声地滑入昏暗的江心,片刻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是城市最热闹的时刻,沿广场一圈排开的商店里人来人往,客栈上高挑着红红的灯笼,卖小吃的商贩高声吆喝着,广场上弥漫着浓浓的肉香、酒香。当然,最热闹的地方还是得意楼,还有就是刚刚落成的神像附近。得意楼因为在开国宴,雕像旁则是无数的篝火,大理石的台阶上摆满了百姓供奉的食物。 “数月前听说鱼凫立国,还说他们的国主是天神转世,难道是真的?”女子轻声地自言自语。 “不久前我们玄界外面的封印被撕开,据长老判定,撕开封印的能量就应该来自千里之内,或许真是这里。这几个月我们足迹踏遍了这块大陆,北面、西面的大山之外,你看见过这样的城市吗?”男子轻声地问道。 “世界大变样了,族中的典籍里说,这世界应该是一整块大陆,四周环以大洋。可是现在你看,大陆四分五裂,大地千创百孔。我们的玄界被封印的这些年里,这大陆上一定发生了什么难以想象的大事。传说大陆上修道成风,百姓生活安逸福足,可是我们一路行来,所见的大多数人都是粗衣烂衫,更没有遇到一个修道之人,委实让人奇怪。”女子轻叹着,“这个城市很不同呢,说不定能解开我们的疑问。师弟,好像有客栈,我们就在这里住上几天。” “我们荒城派重回红尘,想不到满眼所见皆是陋城,根本没有传说中的繁华。这处新城一定是传说中的世外桃园,我一定要去拜会这城的主人,或许还能交个朋友。”男子笑道。 “又来了!你也不看看眼前的人,谁会懂你的诗画?谁会有心看你的诗画?当心不要被人当成怪物。出门前长老可是关照过的,我们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 “师姐,我理会得。哦,好浓的酒香!我们玄界里产粮极少,只有很少一点点能用来酿酒,我还是在很久以前闻过这个香味。” “你!上次在下羌城里你还没有喝够吗?酒鬼一个,早知道就和欣茹师妹结伴了。”女子气结,恨恨地瞪眼。 “师姐,下羌城里的那也能算是酒吗?又酸又涩,也就是有点酒味而已,真是糟蹋了粮食。我也很想和二师兄搭档,不,不是讨厌师姐。不过,你看这世界,若是单身女子出门,好像太惊世骇俗了。长老真是英明,只是便宜了二师兄。” 女子一声冷哼,淡笑道:“还不是在讨厌我?如果我是静宜师妹,你小子一定高兴得屁颠屁颠的。告诉你,我此次可是受人之托,考察某人的秉性的。都说在旅行时最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情,还真是没说错。” “真的?师姐,你一定要帮忙。我去找客栈,等会儿我请师姐喝酒,不,吃饭。” ………… 广场边上的店铺、客栈,有一大半是彭磊开的,谁让他比别人更懂得生财之道呢。作为一国之主,竹山族和丰族的大量战俘奴隶也是属于鸟人的,除了一部分安排劳役之外,分给白浪他们一些,还有许多是留在彭磊家的。不是彭磊残忍,这些人没有了土地,若是给他们自由,说不定反而会饿死。彭磊大量地开店,同时也是要养活这些人。毕竟刚刚立国,虽然各村族都有进贡,但是国库里的东西能少拿一些就尽量少拿,这是彭磊最初的想法。 这个年代的奴隶,一般都是作为牺牲用的,年轻力壮的还能干活,老弱病残的大多是一杀了之。很少有像彭磊这样的主人,他的奴隶都是所谓的自由奴隶,能挣口粮养活家人,所以人人忠心不二,干活也是特别卖力。否则短短的几个月,鱼凫城也不可能建得这么好。 城里的客栈其实就两家,一家是招待普通的经商客的,另一家“五星级宾馆”是招待各村族显贵的,等于是国宾馆。外表上就能看得出来。一家屋檐下挂着五个大红灯笼,另一家只有三个小灯笼在风中晃悠。 师姐弟两个当然是住国宾馆了。客栈的老板叫彭山,当然是彭家的奴仆。三十多岁,彭磊也是看他很稳重的样子,才委以重任的。 “尊敬的客人,请问您是国公的朋友吗?得意楼的酒宴马上就要开始了,客人的房间我会准备好的。” 生意人的成功密诀是什么?那就是察言观色,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尽量不得罪人,所谓和气生财。这一对年轻的男女,女的秀美端庄,身上的裙衫,头上的珠饰,哪个都是精致之物,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普通人;那个男的虽然年青,衣衫也是很普通,但是长身玉立,眉宇间有一股让人敬畏的英气,也不是庸人之相。更何况男人出手的并不是普通的铜钱,而是半两一粒的黄金珠。 “得意楼的酒宴?其实我们不是来赴宴的,只是赶巧了。”看着男人一付心神不宁的样子,女人微微摇头,“店家,我们先梳洗一下,等会儿给我们弄点吃的。” 老板微微一愣,没想到今天还是看走眼了,连忙陪笑道:“小姐,我们这家客栈和得意楼一样,都是国公的私产。不瞒您说,客店里只供应热水和点心,饭菜都是要从得意楼订的,统一结帐。 第293章 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小姐和公子爷何不去得意楼品酒呢?今晚是国公在得意楼宴客,爷和小姐说不定还能遇上熟人呢。” “那好吧,先给我们两间客房再说。”女子无奈地点头,男人的脸上则飞上一抹喜色。 得意楼上红烛高照,热闹非凡。鸟人宴客,在鱼凫共和国中稍微担点小职的人都在邀请之列,还有附近各村的长老、族长,好在共和国成立不久,公务员人数还不多,否则非将得意楼挤塌不可。就是这样,楼上楼下还是开了几十桌。 得意楼的大厨,那是彭磊亲自培训的。时间虽短,但是人多,各有专攻,每个人精研几个拿手菜,掌握得还是很不错的。其实这种宴席也不像是后世的满汉全席,几百个菜炒、爆、煎、炸都有。这鸟人的国宴简单多了,八个冷菜,是皮蛋、羊糕、蒸肚、酸菜之类,大菜就是烤肉、煮肉、卤肉、酱肉,再加上几个精美的小炒。得意楼的桌子是彭磊效仿后世的八仙桌,椅子是小靠椅,还是很上档次的。 严红袖和关冷城来到得意楼的时候,二楼和三楼已经热闹得不可开交,到处都是噪杂的人声了。严红袖真的不想来这种地方,可是刚才打听过了,好酒只有得意楼有。看关冷城那可怜兮兮的眼神,红袖小姐忍不住心软,最后还是随了她的那个谗虫师弟。 得意楼的掌柜叫彭青,也是彭磊精选出来的人才。今天酒楼老板请客,那些平日里有能力上得意楼消费的主,今天几乎都成了老板的客人,所以他今天的生意肯定是泡了汤了。国宴开在二、三楼,底楼是客人随从聚餐的地方,还有零星的几个是来瞻仰鱼凫国的上层人物的。当然,慕名而来品酒的也有,三三两两地占了几张靠窗的饭桌。 严红袖和关冷城两个跨进店里,彭青的眼神一亮,这个时候过来,肯定不是吃白食的!满脸堆笑,说道:“公子爷和小姐请坐,实在不好意思,今天国公宴客,只能委屈小姐和公子坐楼下了。这靠窗的位子不错,可以看凫水的风景。小姐如果觉得不雅,我让伙计搬个屏风来。” “不用了。店家,你这里有什么好酒,给我来两斤。另外,拿手菜上几个。” “好酒当然有,那是我们国公亲自酿造的。不知道公子爷想喝白酒还是黄酒,我们还有上好的白兰地。至于小姐么,我给您打半斤果酒,怎么样?或者来一杯啤酒。其实还是果酒好喝,不涩,很甜的,只是略有酒味而已。”彭青热情的介绍道。 “啊?”听的两个人目瞪口呆。 第四十九章酒楼风云 椐说我们的世界发芽于诸神播下的一颗种子。在远古的某一刻,这颗种子成熟了,它爆炸开来,形成一个无限大的空间。这颗神奇的种子蕴含了无穷多的生命奥秘,爆发后的每一颗微尘都发育成了灿烂的星辰。不过传说最初的爆发并不是所有的能量都均匀散布的,聚积的就成了星云。还有一些微粒在大爆炸之时没有完全炸开,等后来重新爆发,就形成了寄生在我们这个大宇宙上的一个个小世界,就像是一棵藤上长出的葫芦,有的很大,也有日月星辰;有的很小,或许装不下一只蝼蚁。 青城山的一个很僻静的悬崖对面,虚空中一个只有几个平方米的亮斑在微微波动着,就像一个透明的门。门的四周彩雾缭绕,七彩的光不时地在光斑上闪现。光斑的下面,这一条僻静的峡谷中,群芳争艳,百鸟和鸣,一如仙境。 青城山的荒城玄界就在那光斑的后面。这玄界其实就是与天地共生的一个小空间,被人用大神通开劈了连接,于是就成了这世界上的一个口袋,成了某些人的家。 严红袖和关冷城就是从青城玄界出来的。青城山玄界连通这个世界的那扇门不知道在什么年代就被封闭了,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代,所幸玄界里灵气并不溃乏,荒城派又是有名的修真大派,千万年来生生不息,到现在仍然人丁兴旺。不过玄界毕竟比不得外面的宇宙,灵力经过千万年的采撷,渐渐有枯竭之态。而玄界里的生活也是乏味得很,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生产生活基本实行共产主义,一般只维持温饱。好在荒城派大多是修真者,物欲不重,只是较看重生活质量,所以锦衣还是不缺的。 青城玄界里也有酒,甚至有几百年窖藏的美酒,但是如关冷城同志这样的普通弟子,只有在极隆重的日子才能闻到酒香,才能尝到几口,毕竟玄界里粮食产出有限。 哪个男人不爱酒?没醉过的男人其实根本不能算男人。这两个月关冷城同志四出游历,身上金珠多多,总以为可以一饱口福了,谁知道踏遍千山,到处是简陋的乡村。难得的几个小城里倒是有酒,但是那是酒吗?酸涩难入喉,也只是有点酒味而已。 听这老板怎么说?白酒、黄酒、白兰地?是酒吗? 猛咽了两口口水,颤颤道:“每样都给来一点,快!” 今天散客不多,伙计大都在楼上,底楼是掌柜亲自照看的。当下吩咐下去,精美的薄胎陶杯、犀牛角杯、硬木杯……在桌上摆了一圈,将关冷城和红袖两位又惊得一愣一愣的。 “好酒!这才是酒,有味!”浅饮一口干烈的老白干,关冷城不禁拍腿大叫。马上清醒了过来,尴尬地对旁边说道:“红袖姐,真、真的是好酒。店家,这酒真的是国公亲酿的吗?我们从远方来,这是我喝过的最好的酒。” “鱼凫国的酿酒之术就是国公传授的,国公家的酒当然是国公亲酿的了。公子爷好酒量,刚才喝的乃是五蒸五酿的烈酒,也是我们最烈的酒了。不过不瞒公子爷,因为都是新酒,所以上口可能比较干涩。我家主人说了,如果能窖藏十年八年,那才是真正的美酒。”彭青谦虚地答道。 “这鸟人非常人矣!”关冷城无话可说,只能低头轻叹,“店家,有什么好菜?我姐姐喜欢清淡一点的。” “有啊!得意楼有全天下最好的美食。小姐喜欢清淡的,公子爷要下酒,我给公子爷来一份片皮烤鸭,一条清蒸桂鱼,一盘酱鹿肉,一份苦瓜炖肉,一份黄金豆腐,一份凉拌生莱……” “好了,就这些吧,不够再添。”关冷城又要头晕了,急急地打断彭青的话。 雪白的蒜丝,薄薄的芥麦面皮,焦黄脆香的烤鸭,清汤碧绿、苦中带甜的炖肉,外皮金黄、里面嫩白的豆腐……满桌子的精美小菜,还有那冒着细小气泡的青苹果味的果酒,连一向恬淡的红袖姑娘也禁不住有点忘形。 “这果酒是我家主人特别为女主人调制的,也只有在我们楼里才能尝到。”彭青有些得意。 这是两人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的美味,所以店掌柜的得意非但没有让两人不满,反而让两人的心中生出深深的好奇--睹物如见人,能调制出这么精致的果酒,能搞出如此别致的美味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而且那个人还是一个万夫莫敌的勇士! 他们在那里惊讶,彭青却匆匆跑了开去--又有客人上门了。 三人男人,长相都有点和环境格格不入。一个高高大大,满头土黄色的短发,鹰鼻蓝眼,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长着浓密的黄毛,整个就是一刚刚进化的黄毛大猩猩;一个尖嘴猴腮,身体细得像根竹竿,头顶上却是几乎没毛;另一个品相最好些,身材也适中,却有一头如火焰一样艳红的长发。 “卡特大人,安烈大人,皮特大人,你们今天要点什么?”彭青将三人引到关冷城他们旁边的桌子,恭敬地请三人点菜。 “昨天的那个蜜汁熊掌真是太好了,今天再来一份。那条鱼不错,给我们也来一条,再来一个烤乳猪就行了。另外给我们来几个冷菜,打五斤香雪。”红头发的卡特看着关冷城他们的桌子吩咐道。 “大人,熊掌做起来太费功夫,都是要预定的。大人来一份红烧方肉吧,是我们近几日才推出的新菜,很好吃的。” “也行,干脆再来一盆干切牛肉。”卡特点头,突然又问道,“今天是你家主人请客?都请的什么人?” “其实也不是国公请客,是白浪国主借我家主人的名义,宴请那些他请出来为国家办事的大人和他们的家人。还有就是和国公一起征战,立过大功的一些人。”彭青很懂得分寸,恭恭敬敬地回答。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会没有我们的份呢。”皮特尖着嗓门点头道。 彭青去取酒菜,卡特和皮特两个安心地喝着甜茶,那个安大人却不安份,一双蓝眼一直停在邻桌上。其实从进酒店开始,这家伙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红袖的脸,看得兴起,忍不住还在嘴里“啧啧”有声:“好漂亮的娘们,和鸟人的那些个婆娘有得一比,不知道有没有嫁人了。” 红袖一直沉着头,安德烈就在他的侧面,那个眼光就像刀子一样,红袖焉能不知。在荒城派的年轻一辈里,红袖虽然不能算是最漂亮的女孩,但绝对也是追求者无数的。好色的眼神姑娘并不陌生,所以也很坦然——他看他的,我还是吃我的。 关冷城没有红袖那样好的心态,哪有这样看陌生女人的?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回目儆告。 关冷城的眼光仿佛是冰水里浸过的箭,让人禁不住心生寒意,安德烈也不能例外,竟然不自觉地打了个颤。心里暗叫邪门,再凝神细看,没什么啊!是那小白脸在朝自己瞪眼。 嘿嘿笑道:“兄弟,这是你的女人吗?不知道肯不肯转让?”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第294章 关冷城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眼中寒光再起。 “兄弟,对不起!我这兄弟脑袋有问题,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卡特也留意到了关冷城的眼神,马上站起身打圆场。一掌将安德烈拍到座上,喝道,“你是不是以后不想出来了?” “队、对不起。”安德烈讪讪地沉下头,抓过伙计送来的酒猛喝。 还好没有闹出事来!在卡特他们进店的一瞬,红袖就看出了他们三人的不平常,暗暗提醒过关冷城。这三个的肉身都强健异常,即便是那个瘦子,都好像修有一身登峰造极的横练外功。若不是这个顾忌,刚才那黄毛猩猩口出污言的时候,红袖只要弹一下小指就能让他吃个暗亏了。 相安无事,各吃各的,关冷城的愤怒也渐渐被美酒冲淡了。不过安德烈好像不死心,三碗入喉,血冲脑门,那双贼眼又转向了旁边的美人。卡特和皮特吃肉吃得手舞足蹈的时候,这家伙竟然晃悠悠地站起,刁着舌头到了邻桌。 “美人,相见就是有缘,我们来一起喝酒。” “走开!”关冷城瞪眼、冷喝。 “小子,这么漂亮的娘们你是从哪里拐来的?我真的很喜欢!你开个价,怎么样?我可以将这个酒楼买下来。” “你是哪里来的畜牲?走不走开?”关冷城的怒火已经冒出了天灵盖,若不是红袖在暗中提醒他不可鲁莽,他此刻早就爆发了。 “小子,不懂礼貌,是不是没人教过你该怎么和人说话?我告诉你,我和你商量是看得起你,你在我的眼里,就和一只蚂蚁差不多。别废话,我给你黄金,还有宝石,你让开。”安得烈卷着舌头,对关冷城直瞪眼。 关冷成的一口酒呛在嗓子里,差一点没将他憋晕过去。遇上这样的事真是开眼了,这鱼凫城真是藏龙卧虎,不但有好酒美食,也有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色鬼。 “你……!” “你怎么?走开!”安德烈牛眼一瞪,往红袖和关冷城的中间一站,左手一伸,竟然搭向红袖的香肩,嘴里怪笑着,“妹妹叫什么名字?大人我叫安德烈,以后我会让妹妹过上神仙一样的生活。哈哈哈,来,陪大人我喝一杯!” 一道寒芒从红袖的眼中闪过,安德烈搂向红袖左肩的手突然顿在半空,一支竹筷如锋利的箭,将安德烈的左手腕刺个对穿,血顺着筷尾丝丝渗出,很快就流成一条线。安德烈大张着嘴,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他的右手本来是举着酒杯的,此刻也僵硬如木雕似的,一动不动。 “你们两个是什么人?”卡特和皮特愣住了,艰难地咽下嘴里的东西,站起身来喝道。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身体都是经过特别改造的,普通人即使拿着刀剑也难伤得了分毫。安德烈腕上竟然插着一只竹筷,这怎么可能?而且,那个怒目圆睁的男人根本没动手,那只筷子是美女送给安德烈的。 “这么美的地方怎么会有这样的无耻之徒!我这是替鸟人国公惩诫他。你们两个与此人为友,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哼!”红袖头也不抬,玉手轻拢着鬓角的一丝秀发,对闻讯而来的掌柜道,“找两个人把这垃圾抬出去,我们的好心情都让他们给搅了,唉!” 安德烈死了!皮特和卡特这才发现,安德烈咧嘴瞪目,嘴角正有几缕血丝在缓缓垂下。再看他的胸前,一团血色正在灰白的长衫上化开,一只竹筷如钉子一般钉着,只露出半指长不到的一段筷尾。 “竟敢杀人!竟敢杀我们的人!”皮特从腰里拔出一截短棍,卡特则扬起了拳头。 “你们我也敢杀!”关冷城的动作也不慢,从座位上腾身而起,右拳猛挥,正迎上一个巨大的、光闪闪的拳头。 知道这三个人的肉体都极强横,但师姐能用竹筷将人扎穿,关冷城的心里不禁有了轻视之意。看到那个卡特冲上半空的身子、闪着晶莹白光的拳头时才豁然警觉。吐气开声,拳过处如括起了旋风,桌上的碗筷竟然也飞了起来。 “砰”地一声暴震,卡特的身形一坠,猛向后退了三步,撞坏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关冷城比他狼狈,他是伧促间发力的。凌空侧旋,撞倒旁边一片桌椅,连厅中的大柱也差一点撞断了。 “好!再来!”卡特打出瘾来了,和身上扑,拳头又高高扬起。 “我还怕你不成?”关冷城毅然不惧,返身冲了上来。 店里汤汁横飞,红袖已经闪身到一丈开外。对于这个师弟她还是有信心的,这次被派遣出来的人都是已经结丹成功的修炼者,除了飞剑等护身法宝,武技当然也是出类拔萃的。那个红毛人虽然外功变态,但不可能羸。 皮特也闪到了稍远处,手中的短棍指着红袖,眼中满是怀疑。突然,一道刺目的红光从棍端亮起。 第五十章联手 红袖一直在留心着那个秃脑袋的皮特,两只纤白的小手结成兰花指,一只轻抚左胸,一只提在腰间。若不是玉脸上凝着一层冰霜,双眸中闪着冷电,还以为她是被旁边的拳来拳往吓着了呢。 皮特挥动短棍的同时,红袖双手的两朵兰花结在了一起,在她的掌心突然升起一团白光,身外气流激旋,一个透明的气罩随即生成。 “快闪,不能硬挡。”红袖的耳中响起一声急吼,跟着,她身前的一张桌子突兀立起,横在她和皮特的中间。 乱声一片,混乱中可以看见几队持戈的士兵在向得意楼急奔而来,原先在一楼品酒的客人有的已经跳出窗外,此刻在刀光剑影中都趴了下来,没有一个敢远遁。 皮特手中射出的红光太变态了,被射中的盆盘无声地炸成烟尘,桌子被整齐地切开,连旁边的大柱也被切开一半。红袖大吃一惊,人闪身飘出窗口,腰间腾起一道青光,劈向皮特持棍的右手。 皮特一声怪叫,人如飘忽的鬼影,一个侧闪,手上已抓着吓得瘫在桌子底下的店掌柜。彭青虽然身材偏矮,但是骨粗肉实,百把斤也是不止的,哪知道到了皮特的手上,好像变成了一个充气的人偶,轻若无物。 红袖投鼠忌器,那道青光围着皮特疾飞,彭青的身子却总是挡在皮特的身前。皮特尖声大笑,短棍射出的红光追逐着红袖闪动的身影,还有空闲关心旁边的战局:“上尉,这个女人好像学过玄术,要不要抓活的?” 卡特和关冷城的战斗远没有那么轻松,两人拳来脚往,都已经打出了肝火。真是棋逢对手!一个皮糙肉厚,一个内息悠长,直打得盘飞碗裂,柱倾椅侧,连楼也差一点被拆了。 红头发被皮特提醒,人突然聪明起来。右拳虚晃,左手甩出几颗黑色小圆珠。轻微的爆炸声接连响起,得意楼里亮起剌目的白色闪光,那一瞬间,所有睁着眼的人都变成了瞎子。 关冷城措不及防,被倒在地上的椅子绊了个趔趄,还没等他站稳,一道红光倏然而至,在他的左臂上钻了一个洞。 嘿嘿冷笑,卡特手上也是一根黝黑的短棍,一束束红光从棍端射出,却不射人,只是将关冷城身边的桌椅碗碟一件件击碎。红头发现在是一只抓到老鼠的猫,关冷城脸上的不甘和愤怒在他的眼里就是一幅变幻的风景。 关冷城真的不甘心,窗外的红袖处境也不好,若是真的落在这两个怪人手里,那绝对是生不如死。牙关一咬,右手轻抬,一道青光从袖口飞出,向着红头发疾飞。人贴地疾滚,向瘦子皮特猛冲过去。 “师姐快走!” 好像有一道白光掠过,得意楼里响起一声短促的惨叫,红头发的右臂突然凌空飞去。关冷城祭出的青光紧跟而至,轻柔地从红头发的颈侧划过,带起一缕血线。 关冷城送出飞剑之后,全部心神都集中到了瘦子身上,红头发的惨叫甚至没有入他的双耳。人就像是离弦的箭,重重地撞在瘦子的腿上。 皮特也在和红袖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红袖顾忌着皮特手上的人质,又担心着师弟,既不敢全力拼斗,也不愿舍下关冷城远遁。只能仗着小挪移的身法,快速地闪避皮特手上那恐怖的死光。皮特现在的心里别提多得意了,站在不败之地,红光点射着美女飘忽的身影,恍如游戏一样轻松。 关冷城竟然不顾一切地向自己撞来,耳中又听到红头发的惨叫声,皮特的心不禁一抖。回手将短棍指向关冷城,可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围的空气好像突然凝结成了浆糊,摆动一下手臂都是那么艰难。 关冷城没想到自己竟然能成功,看到皮特被自己撞得飞了起来,一时间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彭青的身子从半空中摔下,关冷城闪动之间,终于看清了。一道白光在眨眼间切过皮特的双肩,再一刻,红袖的那道青光划过眼帘,从尚在半空的皮特的前胸穿入,又从后背冲出。 “砰!”、“啪!” 响声一片,稍后,所有的声音终于都静了下来,得意楼里竟然寂静无声,只有粗重的鼻息和流血的“咕咕”声在一片死寂中回荡。 彭青已经昏死过去了,关冷城皱起双眉,和窗口的红袖相视苦笑。想不道会闹出这样的乱子,在天子面前杀人,(鱼凫共和国的头面人物都在楼上呢)更差一点拆了鸟人的得意楼,看来鱼凫城再也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了。只是,这三个是什么样的人呢? 楼梯上已经出现了人影,那些趴在地上的食客也在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彭磊的身影出现在后面的窗口,一闪身,从窗口飞身而入。站在一片狼籍的店里,鸟人的脸上竟然是堆满灿烂的笑。 第295章 “叩见彭公!”刚刚爬起身的人又都伏下了身子。 “都起来吧。今天是我宴客,想不到会出这种事。各位受惊了吗?你们都看到了什么?” “没受惊!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聪明人还是有的,马上有人答道。 “嗯,你们回去吧。今天是我请客,各位若是还没有尽兴,请改日再来。得意楼也该清扫一下了,太乱了!”彭磊笑着,突然脸一沉,一声断喝,“妄议者,死!” 刚刚爬起来的人又差一点全趴下,连楼上也传来“噗嗵”的声响。 “鸟人彭磊!”红袖的目光定在彭磊的脸上后就再也挪不开了。 “这位姐姐,楼下太乱了,请到楼上一聚,如何?”身后无声无息地出现一个美人,凭直觉,红袖知道她也是一个炼丹有成的修真者。 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一楼的大厅里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看得出来,都是身手不弱的武者。关冷城的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毕竟是在人家的家里闯祸了,不过彭磊好像不想和他计较这些,反而报以一个灿烂的笑。转身吩咐从门里进来的一个将军:“梁勇,这三个人的随从一个也不能放走,另外,希望没人见过这几个人。” “在下明白,我这就去做。”梁勇转身就走,外面广场上的人群也在转瞬间走得干干净净。 关冷城已经在掌心里抓了一把金豆。打坏了人家的东西肯定是要赔的,谁知道换来彭磊的一句:“多谢!兄台一定尚未尽兴,如若不弃,请上楼一聚,如何?” “我……”这一把金豆要不要给呢?人家都谢了! “哈哈哈,还好这柱梁都结实,都是百年的古木,不然今天这酒楼非塌了不可。不过,这根柱子好像也该换了。”彭磊扫了一眼劫后的战场,心里竟是舒畅无比。吩咐门口的一队士兵帮刚刚醒过来的彭青整理战场,挽起关冷城就往楼上走。关冷城满心的尴尬,又牵挂着师姐,回头看向窗外,正好看见红袖被一位漂亮姑娘拉着走进店来。 楼上热闹依旧,不过刚才彭磊的警告每个人都听见的,所以对关冷城他们,大家也只是投过好奇的目光。其实楼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刚才楼下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窗外有不时闪过的红光,还有楼板的震动和桌椅倾翻的声响。酒宴继续,等席散之后他们走下楼梯,一楼已经回复原貌,没有一丝战场的痕迹了。 三楼一间包厢里,只有彭磊、熊媛、红袖和关冷城四个,酒菜都是红药和叶子两个亲自伺候。关冷城和红袖两个心里忐忑,不过主人不说话,他们两个也不好多说。 “两位如何称呼?是在哪个仙府修炼的?我看得出来,两位都有一身高深的本领。今天真是感谢两位,帮我下定了决心,也帮了我一个大忙。”彭磊拱手笑道。 “惭愧!请问彭公,那三个是什么样人?”通报了姓名之后,关冷成看着桌上的短棍,心中满是疑惑。 “哈哈哈,他们是住在西南大湖里的神仙。其实是从外太空来的外星人!这些家伙虽然不都是恶人,但是他们把地球人类当成不开化的原始人,肆意妄为,根本就没有一点尊重。我要将他们赶出去,正不知道如何下手呢。”彭磊笑道。 “来自另外的星球?”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又是大吃一惊。 虽然荒城派被关在小小的玄界里千万年,但是祖上代代相传的知识却从没有间断过。星空浩瀚无垠,修仙的人都知道,星球之间的距离极为遥远,即使是有大挪移神通的金仙,也不可能凭肉身穿越如此遥远的距离。星空之间是无边的黑暗,绝对的冰寒胜过万年寒冰晶,充斥其间的先天能量狂暴不羁,修炼的人根本无法直接吸收;更何况还有幽灵一样飘忽的寂灭熏风,还有能吞噬一切的空间黑洞。只有修炼成了金刚之体的大罗金仙们,借助特别的神奇法宝,才敢在浩瀚的星空里穿行。普通的修炼者,若没有渡劫的层次,根本不敢裸身在高空停留片刻。即便是渡劫后达到大成境界的飞升者,借助仙甲宝衣,也只能在太空中近距离穿行。 那三个人竟然是从另外的星球上来的,难道是大罗金仙的仆从? “借助特别的飞行器,即便是普通的人类也能进行星际旅行。技术能改变一切,甚至能让时间倒流,穿越星空根本就是很容易的事。”彭磊感叹道,“那三位还是不同星系的人类,他们应该是属于一个叫宇宙联盟的组织。这些人的肉体都经过特殊的改造,还拥有犀利无比的武器,要想将他们赶走并不容易。” “从那三个人的品性来看,这些异星人确实不是善类。刚才若不是彭公相助,我姐弟俩或许已遭不测了。大恩难报,彭公若有用得着我姐弟的地方,请给我们一个机会。”红袖的眼中闪着迷人的幻彩。 “严小姐说哪里话来?那三个人七天前以盐商的身份来到我城里,原先以为他们马上就会离开,谁知道他们竟然购房置地,懒在城里不走了。那个外星联盟正在全宇宙中搜找异能之士,有他们宿在屋檐之下,我是如芒刺在背,食不知味。以我的能力,想要无声无息地干掉这三人是根本做不到的,这几天正想出去避难呢。也是这三个的报应,竟然给我招来两位帮手。”彭磊说的倒真是实话,鸟人确实是想出去避风头,如果不是被白浪要挟着请客,他们一家现在已经在羽翔家看孔雀开屏了。 理由大家都摆出来了,但是关冷城他们可不敢居功。叹道:“无论如何,彭公是救了我一命。外星人的死光束太强了,肉身根本没法抵挡,今天若不是彭公及时出手,此刻我身上不知道会有多少个这样的窑窿了。”轻抚着左臂,被激光束射中的地方是一个焦黑的小孔,却没有一滴血流出,甚是怪异。 “这是激光,即便是黄金,如果被它照射,也会在眨眼间化成烟尘。”彭磊笑道,“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作能源的?不过现在这三支都是我的了,我要让他们自已地尝尝这死光的滋味。” “彭公想怎么做?” “这三个人突然失踪,外星人的通讯站一定会找,此刻不宜妄动。我们先静观其变,找时机先弄掉大湖里的通讯站,然后再想办法捣毁他们在大洋里的基地,我看他们走不走。” “好,我们姐弟虽然修为不高,但有一颗决死之心,愿听从彭公差遣。而且,我们还可以联络师门,请长老院派人相助。”红袖果断地说道。 “太好了!帮手暂时还不需要,我知道大湖里的外星人最多也就十几个,我们暗中行动,人也不宜多。”彭磊大喜,亲自给关冷城添酒:“新窖之酒,香不纯,味不甘,还请关兄不要嫌弃。” “如此美酒,天下难觅,彭公过谦了。”关冷城有来必干。 “如此,我们不醉不休,干!”彭磊心情大好,也是举杯狂饮,害得一旁的熊媛mm直皱眉。 (……虽然是劳动节,但是希望大家都不要劳动。哈哈,吃好,玩好!) 第五十一章行动 大湖,据说从远古时就存在了,是昆仑雪山上融化的冰水经过数千里的奔流后稍微歇息的地方。数万顷水面波光粼粼,日出浪花胜火红,虾肥鱼壮,绝对是上苍恩赐给黎民的重礼。不过如此胜地,环瑚数十里内却绝对没有一户人家,大自然的这个礼物只是送给传说中的神仙的。 大湖没有名字,因为湖中有神仙,所以也被称为神仙湖。湖中大大小小42个小岛,被“神仙”占据的只有寥寥的几个,其余大多数是蛇鸟的乐园。 一个面积数平方公里的大岛上,南北两端是两座小山,中间地势平缓,沿湖甚至还有绵延数里的沙滩。小山上林木葱郁,山下却只有零星的大树,平整的土地上是碧油油的草皮,远远望去,就像是天女织就的地毯。草皮上一条条巨石或沥青铺就的大道,是真正的马路,窄的宽十几米,宽的就像是一个个小广场。在草皮的中间,无数个天线耸立着,有的像高高的铁塔,有的像巨大的银锅,有的还在不停地转动。几栋银灰色的小楼点缀在天线中间,只有在北边小山的向阳坡下,才有一片四、五层高的楼群。 五月十五,月半。大湖仙岛上的那群高楼里,几个形象怪异的男人聚在一起,没有人高声说话,隐隐有不安的情绪在室内流动。 “肖东中尉,我们和上尉失去联系有10天了,怎么办?”红头发的卡特离开后,这通讯站里数天狼星人肖东军衔最高了。 “他们是去鱼凫城了解情况的,原始人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难道是他们发现了什么隐秘的东西,在刻意隐藏自己的踪迹?” “有可能!我们在鱼凫城外的凫水上游八十里处、在一个深潭里发现了他们的飞行器,他们好像只带了单人助飞器。” “我看这件事应该马上联络基地。如果上尉他们是遭遇了什么不利的事,我们隐瞒不报,是会受军法制裁的。” “报告基地?你昏了头了!那些官老爷你不知道吗?虽然自己也都是衣冠禽兽,但是满嘴的仁义道德,说起道理来,舌头上能开出莲花来。这次上尉他们虽说是去办正经事,但是我们基站里的一些事是见不得人的。失踪三个官兵,这件事可大可小,万一上面派人来了解情况,万一来人不通情理,你我都可以被流放100次了。”肖东眉头深锁。 “那怎么办?上尉他们也不能就这样不见了啊?” “依我看来,上尉他们说不定是躲在什么地方享受生活呢,不然他也不会连通讯器也不带,定位仪也是关着的,明摆着是不想留下痕迹。 第296章 那个新建的鱼凫城很有特色,上尉或许还在那里,至少在那里应该能找到他们的足迹。” “好!今天值班的人继续联络,能联系上最好,若是还没有消息,明天我们派两组人出去寻找,重点是那鱼凫城。”肖东最后决定,“如果三天后还是找不到他们,那我们只能另想方法了。或许,毁掉一艘船也是值得的。” ………… 鸟人持矛的铜像屹立在鱼凫城广场的中央,四周不像前几天那般的乱了,脚手架已经清理完毕,现在那些妇人就是想摸鸟人的下身,如果不是自带梯子,那也是够不着了。 三个外星人被杀,那晚的目击者虽然不少,但是鸟人的命令传出,城里真的没有一个敢议论的,自觉的人甚至睡觉都捂着嘴巴,生怕梦中会漏出片言只语。所有见过那三个人的人都被特别谈过话了,统一口径——那三个人见过,但是早就离开了,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是什么时候走的。 彭磊不想冒险,事实上他也没有冒险的本钱。不管怎么样,即便是外星人向通讯站增兵,也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存在,更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动机。以暗击明或许还有一点胜算,若公开对峙,说不定刚刚成立的鱼凫共和国也会灰飞烟灭。 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出身在修真大派,虽然因为玄界里灵气不足的原因,修为好像还及不上刚刚悟道的彭磊,但是两人学识之渊博,那是彭磊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若不是有白鹤送的玉简,彭磊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练呢。 用一个结界将自己封在地下室内,每天美食美酒,一边向红袖她们学习修仙的基本知识,时间过得还真是快。红袖她们也不寂寞。鸟人家的地下室不光是酒窖,连着酒窖的还有四室一厅,是鸟人效仿后世那些国王、总统的应急避难所建的,还有专门的地道通向另外的房舍,不但隐密,而且宽敞。借助了几口竖井,空气自然形成对流,(彭磊从电影《地道战》中学来的)所以一点也不气闷。更让红袖高兴的是,彭家是满门修炼,除了熊媛和如玉外,白露和叶子、红药等也都手脚轻灵,显然是练家子。其实红袖还有一点不知道,彭磊腰里有一葫芦的仙丹,若不是白露她们三个基础太差,无法完全消化仙丹的灵力,彭磊早就让她们也成为仙女了。 彭家的女人个个貌美如花,红袖找到了一群姐妹,自然是开心惬意,不过关冷城比她更得意。美女是不能多看的,那都是人家的花,再说了,自己早就有心上人了。最开心的是每餐有酒,还有人陪自己喝,还是免费的。 彭磊现在最想要那种能杀人于千里之外的仙剑,自己虽然有连山剑,但是熊媛和如玉没有。仙人没有仙剑,没有那种变化如意的法宝,好像不太像仙人。 炼剑的法则玉简上有,但那些都是简述,而且炼器的前提是要熟悉阵法。如果仙器中不能融进阵法,炼出来的器物就是死器,根本就不能算是法宝。为了炼剑,彭磊这些天恶补的是关于材料和阵法的知识。本来想趁这几天让关冷城帮自己炼两把仙剑的,也不要太好,能如意地飞就行,可是关冷城竟然帮不了他。材料倒是并不难找,关键是修为层次,没有元婴期的修为是没有能力炼器的。 炼器除了必须要有鼎炉外,还需要炉火。一般而言,炼器的的炉火都是炼器之人自身激发的,最好是三昧真火,最起码也要有三清道火。三昧真火是只有到了渡劫层次才能孕育成的,三清道火也需要元婴层次的修为。 没有办法,将要开始的行动熊媛肯定是要参加的,但是武器只能借外星人的了。不过也很奇怪,都过去四五天了,大湖方面的外星人竟然还没有动静,不应该啊! 敌不动,己不动;敌若动,己先动!太极的剑诀就是后发制人,这正合彭磊现在的心境。不过那边老是没有动静,心理难免有点忐忑。 红药从门外袅袅婷婷地走来,给两个酒鬼斟上新酒,轻声笑道:“彭公,刚才梁勇大人来说,城里来了几个陌生人,在悄悄地打听那三个死鬼的消息。” “是吗?哈哈哈,终于来了!我的猜测没有错,那三个人来我们这里并不光明正大,好像他们的人根本就不能确定那三个人的行踪。这就好,只要梁勇应付得当,说不定他们会帮我们想办法,让那三个人永远消失。”彭磊开心得大笑,酒也不喝了。 “怎么会这样呢?” 别人都不懂,想不明白,古人那单纯的心灵很难理解人心的龌龊。彭磊不一样,他是从数千年后过来的,那种勾心斗角、欺上瞒下、毁尸灭迹、借题发挥等等的龌龊事,在他的那个年代早就发展成了艺术。联想起那宇宙联盟的所谓法律,还有那些外星人的所作所为,彭磊当然能猜测出许多的东西。 解释是不必要了,反正事态的发展和预期的出入不大。沉吟片刻,问红药道:“小红,熊汗找的那两个替身现在怎么样了?” “那两个人啊,一个笨得要死,只有坐着不动的时候才有点像。另一个很聪明的,走路说话都学得很像,笑起来更是和彭公一模一样,外人肯定分辨不清。” “哈哈哈,好!先给你们两个记一个大功。”彭磊心花怒放。现在万事俱备,也该是行动的时刻了。 “明天让那个替身去羽族,露儿、玉儿、叶子和小红都去,让梁聃和芹一起去,再叫上石琅。声势大一点,在羽翔那里多住些天,等我们这边结束后再回来。” “我要和媛姐、彭郎在一起。”如玉不同意,其他人也是一脸的不满。 “听话,我们这次是暗中行事,并不是人越多越好的。据我所知,大湖里的外星人最多也是10个,我们出其不意地偷袭,是稳操胜券的。而且,此行说不定会动刀杀人的,玉儿敢吗?” “我……”如玉结巴起来。 “听我的,陪露儿也是很要紧的事,我让小白陪你们。去那边的山林里看看有没有好看的花草苗木,顺便找一些回来装饰咱家的院子,这样就不会无聊了。”彭磊劝道。 如玉虽然不甘心,但是彭磊说的都是事实,她连蚂蚁都不敢踩死,更不要说拔剑杀人了。 第二天一大早,鱼凫城里的兵马就喧闹起来,前些天被彭磊从天门峡招回的梁聃全身披挂,跃马提枪,大呼小叫,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陪国公彭磊去羽族参加羽翔的继位仪式似的。 片刻的功夫,整个鱼凫城的人就都知道了,羽族给鸟人彭磊建了消夏的行宫,彭磊此行是拖家带口,顺便还要让有孕在身的白露调养身体。 临近午时,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彩旗招展,华盖蔽日,刀剑如林,马嘶人喊,马背上的“彭磊”挎剑提缰,和前来送行的人殷殷道别——真是不枉了红药和叶子一个多月的教诲,即便是知道这家伙是假的,那些个知道内幕的人还是忍不住要怀疑。 送行的人群里,有一个人赫然是天狼星人肖东。目送着车队去远,肖东转到城外一处僻静的地方,他的身旁,还跟着一个高个子。 “这假发戴着真是不舒服!肖东中尉,我们现在怎么办?”高个子将假发抓下,露出一头红发。 “如果上尉他们是遭遇了不测,最让人怀疑的就是1497号。现在你也看到了,真正的1497号已经不在了,这是有熊族那个黑熊找的傀儡。上尉他们一定是遇上了什么事,没有办法了,只能先应付上面。如果上尉他们过几天回来,到时候再圆谎补漏吧。” “我们现在就回去吗?”红头发问道。 “不急,既然出来了,也不急这一时半刻。和其他组联络一下,告诉他们我们的决定,让他们先回去。我们再去城里调查一下,得意楼的酒菜这么好,若是不多吃上几口,好像也有点对不起自己。” “对,中尉说得太对了!”将假发重新戴好,红头发笑道,“我们应该尽量多了解一点消息,毕竟上尉他们来过城里。这发套戴着虽然不舒服,但是这点痛苦我还是能克服的。” ………… 两天后,午夜,又有一颗巨大的流星冲过南天,凌空炸开,方圆百里的人们许多都看见了这个壮观的一幕。无数赤红的流光在天幕上散射,那一刻,半边天空都是血红的。 第五十二章发财了 静悄悄的夜,除了草堆里不知疲倦地吵着的虫子,就只有岸边芦苇丛中的青蛙偶尔地吼几声。虽然已近盛夏,但是白天的暑气只是在天地间留下淡淡的痕迹,尤其是在这大湖边,晚上的南风吹在身上甚至有点凉。 月光如水,天地间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轻纱。波浪轻涌,在水面上挤出一条条深黛的纹。一只浑身漆黑的小船从芦苇荡里无声地滑出,飞快地飘向离岸最近的一个小岛。 “彭兄,这黑晶梭是我师门的珍宝,不但能变幻形态,甚至能隐匿形迹,我不信那些外星人还能发现得了我们。” 船上是彭磊他们四个,那天晚上外星人放过“焰火”之后,彭磊他们第二天就出门了。察看地形,小心翼翼地潜入到这片芦苇荡里,又潜伏了一天,现在是正式行动了。这段时间彭磊没有少听小关的唠叨,他对师门的法器太自信了。若不是红袖对彭磊超级信任,小关同志一定会直闯魔窟。 彭磊只能再一次耐心地解释,没有办法,他们这些个“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科学技术。不知道黑晶梭的隐形原理是什么,但是彭磊可不敢冒险。 第297章 在现代技术下,即便是深埋在地下的东西都无所遁形,这黑乎乎的小船能真的隐形?现代化的探测技术让人想都无法想像,雷达、红外、电磁、激光、粒子等等,几千年后的地球人类也已经掌握了这些,更何况技术先进了不知道多少倍、已经能进行星际移民的宇宙联盟。 “关兄,小心一点不会错的。据我探测,外星人的基地应该是湖中的那个大岛,如果有探测设备的话,我们这条航线也应该是探测死角,中间的这个小岛正好是屏障。”彭磊已经将丹田的气旋释放开来,在黑晶梭化成的小船外面凝成一个微微转动的小护罩。现在彭磊运用起这个气旋来已经很得心应手了,甚至能将气旋的边缘调整到和虚空中的能量一模一样。 “想不到这前面的小岛上竟然也有雷达站,我感觉到了能量波的扰动。哈哈哈,想不到我的旋涡探测器这么灵,竟然能吸收雷达波的能量。”刚刚解释完,彭磊又得意地轻笑起来。 “彭郎,什么是雷达?”熊媛也对自己的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能在他的身上发现一些未知的东西。 “雷达……咳,是一种探测器。这么说吧,高级的雷达能发现月亮上飞过的一只苍蝇。” “啊?”那是大罗金仙也没有的神通,关冷城又要怀疑彭磊夸大其词了。 懒得解释,发现了自己这气旋又那么神奇的功能后,彭磊信心大增。本来还想让黑晶梭模仿大鱼,在湖里绕几个弯的,现在就不用这么做了,直接上岛。 占水面100多亩的一个小岛,一面是壁立的悬崖,其他的地方也大多数是很陡的坡。从这边看去,岛上林木茂密,根本没路可走。不过彭磊他们都是非常人也,而黑晶梭作为道门宝器,不仅能作船,甚至也能飞,只不过没有仙剑之类法宝的迅捷如意。 黑晶梭如一个大大的黑色气球,贴着树梢缓缓飘上岛顶。在万木之上,视野豁然开朗。原来这个小岛的形状就像一个被啃掉了一大囗的大饼,而那缺掉的一块正好是一个绝好的港湾。这港湾还真的被利用了,有几点亮光在水面上浮动。临水的山坡肯定是被人工修整过的,隐隐地能看到码头的模样。 原来没打算在这个小岛停留的,现在看来,还真的不能过门不入。收起黑晶梭,四个人一起站在一处突出的山石上向下张望。 “彭兄,好像这里也有人。大湖里真的只有不足十人吗?”红袖微蹙双眉,盯着水面上浮动的灯光问道。 那是船,数量还不少。一只长三、四十米的椭圆形大船,好几只十米左右的小船--仅仅这里可能就不止10个了! 彭磊也有点糊涂了,照理说上一次那个外星人苏阳不会撒谎的,自己说他们有10个还是多说了,可是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增兵了? 既然来了,他们即使是加了100个,也不能阻止彭磊,不过,原先计划的行动方案肯定是要修改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按理说我的消息也不会错。这样吧,你们暂时留在这里,我下去探探情况。”彭磊沉吟道。 “这样不好!我们还是一起下去,万一有事也容易接应。”红袖摇头。 “也行!我刚才探测过了,船里没有人。那边码头上好像有台机器在动,我们小心一点,不要靠得太近。”彭磊点头同意,丹田气旋的振动频率调整到和虚空一致,整个小岛的细节马上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好像只有码头旁边有监视设备,你们不要靠得太近,我先过去,看能不能断掉电缆。”彭磊猛吸一口气,人轻轻地飘起,如一只大鸟,在树梢上敏捷地滑行,很快就溶入朦胧的月色中。红袖她们也不慢,黑晶梭化成一团黑雾,裹着三人落向靠近码头的一棵巨树。 彭磊闭着眼睛在树梢上滑行,他释放的气旋甚至能找出埋在泥土里的震动传感器,那些架空的红外和电视探头当然也难逃过他的搜查。本来想找到传输信号的电缆,可是外星人的传感器都是无线的,害得彭磊着实头痛了一阵,不过最后还是让他在石壁上找到了那个信号接收总天线。 刚才在高处所见的码头上的机器,其实是一辆大吊车,身体是全封闭的,就像是半截火车头。这吊车还真的在动,不过动的不是背上的吊臂,也不是底下的轮子,而是粗壮的车身--仿佛是变形金刚,隔一会儿就会变一下形状,等一会儿又再变回汽车。 虽然是钢筋铁骨的东西,却也隔不断彭磊气旋能量的触摸。彭磊刻意地改变气旋的转速和能量分布,成功地让本来很均匀的能量在某一点上汇聚、停留——那辆大吊车的内核虽然有一个能量罩,但是彭磊还是成功地触摸到了它的核心。 这车就是一个会变身的高级机器人,机器的的核心是一块紫晶能量石,不用说,肯定是还有一个不死的幽魂。 那东西能炼制赤魂丹,即使没有那个幽魂,紫晶石也是很贵重的修炼村料。既然遇上了,彭磊的性格,那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再说了,要想进入码头上方的山洞里,不除掉那辆大汽车也是很难的。 连山剑化成一抹浓缩的月光,从树梢上缓缓飘落,没有惊起一粒微尘。意念锁定那一团紫晶石,将紫晶石外面那一个电光流动的小金属笼紧紧裹住。趁汽车变身的一瞬,连山剑如一条灵蛇,钻入吊车的车身。连接着车肚里一块巨大的水晶石的一个饮水机一样的东西,彭磊判断是能量转换器,将水晶石里的能量转化成其他能量。那东西倾刻间被连山剑剁成碎铁块。 金属笼上的电光突然消失,那块悬空浮着的紫晶石猛地放出炽烈的光,一个淡淡的虚影在紫光中浮现,颤颤惊惊地轻触银亮的金属笼——晕死,好像是铂金!彭磊心中一动,人飞速飘下,连山剑疾挥,眨眼间就将这个白金笼子抓到手上。 外面市场上都卖到500块钱一克了,这样一个笼子,少说有几十斤重,哈哈哈,发了一笔小横财! 十指连动,从玉简上学来的禁锢术快速施出,根本不给幽魂高兴的机会,直接将白金笼子收进缠在左臂上的贮物环里——赤魂丹对彭磊的诱惑太大了,这也是他所仅知的最容易得到的宝贝。为了得到那些幽魂,彭磊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包括现在用出来的那个禁锢术,也是从玉简那浩如烟海的功法中辛苦寻出来的。 不理那支离破碎的变形金刚,彭磊向红袖她们隐身的地方打一个手势,人顺着码头上宽敞平整的水泥大道,小心翼翼地向头顶上不远处的山洞摸去。 一条长长的甬道,宽有五、六米,高有四、五米,盘旋着伸向山腹。彭磊只在洞壁上发现零星的几个传感器,连山剑在气旋的推动下,贴着洞顶向前飘,将所有能找到的传感器都一刀两段——这个时候也不怕打草惊蛇了,不过好像还是没有惊动里面的人。只有一个解释,这些监视设备只是装样的,根本没有人在照看。 转过一个拐角,一扇紧闭着的巨大的门口,站着一个身高两米开外的机器人,在连山剑飘出拐角的刹那,那个钢筋铁骨的机器人警惕地抬起头来。彭磊往前一冲,那个机器人又转向通道之外。说时迟,那时快,连山剑往下一落,眨眼间就将机器人大卸八块,彭磊又收获了一个几斤重的白金笼子。 脚下传来微微的震动,彭磊的动作虽然飞快,但是机器人碎块跌落的声音可能还是引起了门里的警觉。彭磊手忙脚乱地打灵诀,刚将地上的机械垃圾收进储物环,巨大的金属门就无声地打开了。 丹田的气旋全力展开,彭磊将自己尽量地和环境融合,人紧紧贴在洞壁上,连呼吸都克制住了。铁门里也是一个幽暗的空间,一个和刚才被干掉的机器人一模一样的机器人从微光中走出来,站在大门口,不停地四下张望。 又只是一个,彭磊差一点要大叫一声“苍天保佑”。趁机器人还没有确定自己的位置,连山剑落,又开始收获。人不落地,身子凭空轻闪,直接就闯进了门里。 这里好像是外星人的仓库,另外也是修理工厂。小岛似乎整个地被捣空了--门后是一个巨大的空间,零星地放置着一些机器和工具;大厅的旁边还有许多扇小门,连着一个个不太大的房间。彭磊很快地就将大门里这片空间搜索了一遍,还好,没有再发现这种能自由活动的机器人。 靠着洞壁是一条走道,也有四、五米宽,用透明的材料和大车间隔开。过道好像很长,微微向下倾斜,尽头又是一个大厅,应该是在车间的下层了。 这些外星人真是有本事,这要多大的工程啊!彭磊沿着过道快速地往前冲,心中暗自惊叹。 下面的空间是外星人休息和娱乐场所,看布置装饰就能知道个大概。豪华如五星级酒店,灯火通明,隐隐地还有人影在移动。 小心翼翼地靠近,把身体内的能量缓缓释放,彭磊仔细地探测眼前的这个空间。 一个大厅,里面正在整理的是一个矮小的机器人。虽然外表酷似真人,但彭磊还是一眼就辨认了出来。这个机器人没有紫晶石和幽魂,看来外星人基地里那东西也不是无限多的。 一个身材槐梧的男人斜倚在大沙发上,身前的小几上是热腾腾的茶。在稍远处的一扇门里,粗重的喘息声和着女人的尖叫不断传来。 “莫仑,你小子真是够变态的,折腾了多少时间了,还没有尽兴吗?” 第298章 沙发上的男人用一种怪异的语言问道。彭磊耳畔正挂着上次收缴来的微型语言转换器,听懂不成问题。 门里传出一阵急促的喘息,还有女人压抑的尖叫。莫伦的声音中带着惋惜:“快了!其他的事都做完了,你急什么?上尉他们也真是的,玩什么失踪,弄成现在这样。真是舍不得这些!好不容易把她们都教会了。戈尔,你那东西是不是有病,怎么二三下就完事了?要知道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亨受到了。你说我们会不会被换防?” “去你妈的!这种事不就是要一个痛快吗?像你小子这样翻花样,有什么意思。就你小子和安德烈两个变态,你说,你都弄残多少个了?简直是没人性。应该将你们调防到33号站去,那里的人都是长腿翘臀的黑人,只有那个种群的人才受得了你们这种变态东西。” “嘿嘿,那些个黑人身体倒真是很强壮,不过在下可没有那个胃口,我对深颜色过敏。好了,别烦,完工了。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出来。” “妈的,快点解决掉,还要清理东西呢,你小子还有力气吗?” “这种体力活还要我们亲自做吗?让白金7号和白金八号做就行了。”门内传出“哗哗”的流水声。 “细节他们做不来的。中尉说了,最好这下面一层都毁掉,反正以后想要重建也是很容易的。” “好吧!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基地的调查组不是两天后才过来吗,这么急干嘛?”从门里走出一个黑发男人,中等身材,肌骨强壮,赤裸着上身,只是在腰里裹了一条大毛巾。 “还急吗?若不是要迎接联盟来的巡察官,调查组早就来了。这几个月连续出事,传闻我们可能会被抽调回战斗队。若真是这样,那就惨了。”戈尔坐直身子,看着莫仑直皱眉。 “如果真是这样,那确实是倒霉了。和战斗队比起来,这里就像是生活在天堂里。”莫仑在戈尔的前面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烟点着,微闭起双眼,深吸一口气,笑道:“毁就毁吧,人生要知足。不过既然要毁掉,那还要做什么事?用死光烧干净不就成了。” “你怎么啦?”睁开眼来,见戈尔狠狠地瞪着双眼,左手捂着自己的脖子,嘴微张着,一抹血红正从指缝里飞快地渗出。 “啊!” 莫仑一声惊叫,正看见一道白光掠过稍远处的小机器人。 一个男人从暗处踱了出来,灰色的长衫无风自动,冷漠的脸上看不出丝毫表情。那道白光在男人身边绕了一个圈,转瞬间又飞了回来,静静地停在自己身前三尺不到的虚空。 冰冷的寒气在室内蔓延,莫仑的牙关忍不住颤动起来。 “你是谁?” 第五十三章死罪可免 地下室真是极大,这生活区就有几十个套房,每一个都装修得富丽堂皇。门口的这个大厅是分界线,生活区在左,右边是巨大的空阔的空间,就像是一个超级大棚,摆着层层叠叠的货架,种着形形色色的瓜果蔬菜,好像还有穗子像高粱穗那么大的稻麦。 两个外星人说话的时候,彭磊已经将下面的情况粗略地探明了。右边也有十几个机器人,不过看上去智力很一般,连外形都没有刻意地做成人形,应该只是菜农而已。左边的生活区就不一样,每一间套房内都有人,不过都是死人,死了的漂亮女人。还有两个人形的机器人在一个房间里,却好似用完了电池的玩具,正在歇着。 浓浓的死气在地下室内弥漫着,也只有那间莫仑正努力工作着的套房里才有活人的气息。 来到这青铜时代后彭大胖子都快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了,但是这豪华地下室里的一幕还是让他怒火填膺。人类社会就是这样,最有正义感的永远是旁观者。莫仑赤裸着身子从室内出来,彭磊也开始了行动。 外星人身上高技术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在口袋里有没有眩光弹、烟幕弹之类的玩意,但那个赤身裸体的家伙总不可能再有什么隐私了吧。连山剑沿着天花板上的暗影,无声无息地飞到戈尔的头顶,在戈尔俯身拿茶的一瞬,轻巧地划过他的颈侧,几乎将戈尔的脖子砍断三分之一,戈尔的气管、食管、颈侧的动脉全部变成漏气的了。 有一把会飞的剑,杀起人来真是爽啊! 冷冷地看着惊恐不安的莫仑,彭磊的眼中全是杀气。现在这个莫仑就像是他彭磊砧板上的肉,想怎么砍都行。看着家伙刚才在房中的丑行,还有这地下室里弥漫的死亡气息,给他个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我是谁,你猜猜!” “我……饶命啊!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喜欢女人而已。”莫仑根本就没有斗志,连山剑散出的冰冷的剑气让他喘气都有点困难,彭磊眼中的杀气更是瞎子都能感觉出来的。 “饶命?可以啊。不过,请给我一个饶你的理由。” “我……,我是天鸦星云蓝鸟星人,我们的祖先最早是从地球上移民过去的。据说在地球的神仙时代,有大神通的仙人将地球人类向外太空移民的,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们有共同的祖先,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一定改过自新,一定改过。”莫仑急急地说着,人不自觉地滑到地上,双膝跪地,声泪俱下。 “我凭什么相信你?你们所做的一切,如果不杀,我对得起那些被你们残害的人吗?”彭磊冷笑着,连山剑随着莫仑降下三尺,仍然停在他的额前。 “我不要死!随便让我做什么都行,我愿意将功赎罪。”莫仑已经脸无人色,“上仙,对,您一定是传说中拥有先天能量的上仙。蓝鸟星上至今还有许多上古遗迹,据说都是神祗留下的,可惜联盟的科学家研究了千万年,还是一无所获。上仙饶命啊,我知道错了!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不肯相信传说。” “传说?” “传说联盟成立之初,曾经收到过警告,只有四个字:不许妄为!后来有探险队无缘无故地失踪,据说就是和那个警告有关。” “是吗?看来你知道得还真是不少。”彭磊冷冷地说道。 “是、是!上仙想知道的,我什么都说,只求上仙不要杀我。呜……我是父母的独子,上面还有八十岁的祖父母,我父母亲体弱多病……” “够了,你tmd糊弄谁呢?操!”彭磊怒骂,不过莫仑这东西说的还真是有点打动了彭磊——蓝鸟星上有上古仙迹,将来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能参详出一些神仙的事情来。如果这家伙肯死心塌地地帮自己,对付宇宙联盟也是一把助力。 “你真的不想死?那好,我给你一次机会。给我说说,你们为什么要杀人?那些女人都是从哪里来的。” “我说!那些女人都是人家送的,是那些原始人求我们做事,那是送来的礼物。联盟法律规定,我们是不能和普通人有接触的,防止引起文化渗透。前些天我们基地的上尉队长失踪了,基地要派人来调查我们的情况,所以……”莫仑在彭磊的语气中听到了希望的福音,连山剑的寒气好像也淡了一些,精神不禁一振,说话也顺了许多。 “杀人灭口,毁尸灭迹。高明!这些女人真是可怜,我要是早来一步就好了。”彭磊正眼也不看战战兢兢的莫仑,巡视着漂亮的大厅,自言自语地轻叹。 “你真的不想死?”冷冷地问道。 “我不要死!我还年轻,我还没有结婚。大人,上仙,只要不让我死,随便让我做什么都行。”莫仑听出了弦外之音,禁不住喜形于色。 “住口!你能不死吗?俗话说杀人偿命,不说以前,就今天,你说说你该死多少回?还想结婚?你这种东西,如果有了后代,绝对也是个人渣。”彭磊一声断喝,话峰一转,“不过,你知道得东西不少,对我也还有点用,看在刚才你的表现上,或许可以给个缓期。” 缓期就是还有一点生的希望,那是全人类都适用的规则。莫仑涕泪淋漓,拼命地叩头:“上仙大人,我不要马上死,我不要死。” “嘿嘿嘿,可以给你一个改过的机会。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仙人,是拥有原始能量的仙人。” “我是你祖宗!妈的,我是1497号,不陌生吧?”彭磊冷笑。 “啊?1497号?鸟人彭磊?不不,彭祖宗。”莫仑吓得脸无人色,终于知道彭磊为什么这样下手无情了。 “叫彭祖宗也不能饶你!”彭磊一掌拍在莫仑的后背,“我在你的血脉埋下禁制,一定时间里如果不帮你梳理,你就会全身爆裂而死。还有你那个该死的脏东西,留着或许还会害人,还是割了省心。” 飞起一脚,将还在颤抖的莫仑踢了个仰面朝天,连山剑迅捷地飘下,将莫仑腰间的围巾割成碎布条。剑光飘起,又带起一条血线。 “啊!你说过不杀我的,你说过……”莫仑捂着下身,浑身抽搐着,嘴里也渗出血沫。 “我说过什么?你想死吗?那太容易了!”彭磊冷笑着,脚高高抬起,那两颗血蛋发出两声轻轻的爆裂声,在脚下变成肉泥。 “我不要死!”莫仑的表情随着彭磊的脚步迅速改变,脸上完全是惶恐不安,再也找不到一点脾气——北方人阉马后都要将割下来的东西用大锤子砸烂,据说这样阉出的马特别温顺,一点点脾气都不会有。这秘方还真是有点道理,用在人身上同样灵验。 第299章 莫仑现在蜷在地上,彭磊已经收了连山剑了,他还是浑身颤栗着,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吓的。 扔下一颗药丸,彭磊一脚将莫仑踢进房间里。大门外人影晃动,红袖她们等不到彭磊的信号,终于忍不住摸了进来。这莫仑虽然现在成了太监,但是自己这方有两个女人呢,他赤身裸体的毕竟不雅。 “彭郎,这里好漂亮哦!怎么没有人啊?”熊媛看见彭磊就迫不及待地问。 “只有两个外星人,还有是一些被残害的妇人。这里只是他们的仓库,好像还是生产食物的工场,只有几个机器人在这里做事。”彭磊将见到的情况大概地解释了一遍,“我杀了一个,抓了一个,这里的一切等会儿让莫仑来说。” “莫仑是谁?” “就是我抓的那个,我将他阉了。他们两个是来销毁证据和痕迹的,上次我们做的事引来了他们上面的人,他们担心这里的一切会对他们的前程不利。” “阉了?”三个人都一愣,熊媛还不懂那个词是什么意思,红袖是满脸通红,关冷城则放声大笑。 “彭兄,真是服了你了!人呢?” “在里面呢。莫仑,你tmd还不出来?”彭磊扬声骂道。 “上仙大人,小人出、出来了。”莫仑弯腰曲背地从房门后钻出来。 彭磊瞄了他一眼,不解地问道:“不会还疼吧?我给你的那颗是仙丹,虽然不能让你的那个东西重新长出来,但是让伤口马上愈合是不成问题的。难道是放久了,药失效了?把裤子扒下来让我看看!” “大人,不、不用看了,伤口已经好了,多谢大人的仙药。”莫仑的脸上蹿上一抹潮红,人一下子挺得笔直。眼睛偷偷地瞄了一眼眼前的四个人,腰一软,又不自觉地塌了下去。 “那就好。说说,外面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船的?”彭磊冷笑,问道。 “大人,那是我们的私人飞船,是我们随身携带的东西。每一个联盟成员都有一艘这样的船,随大队行动时,这小船可以寄生在大船上,作为每个人的私密空间。每个人的私人飞船都在联盟总部有记录,飞船里也有拥有者的身份证明。外面码头上停着的船是卡特上尉他们的,还有我和戈尔的。以前发生意外的苏阳和扎芬的飞船也在,上面还没有来收取他们的遗物。那艘大船是我们的巡逻艇,其实也只是小飞船。”莫仑乖得不得了,点头哈腰地答着。 “原来是这样。我问你,你们这个通迅站现在有多少人?其他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我们小队一共是八个人,上次扎芬他们发生意外之后,基地又派了一组过来,领队的就是卡特上尉,他曾经在这里驻防过。卡特上尉一行三人前些天失踪了,我一直是负责后勤管理的,增加人手之后,戈尔就来帮我。这里是我们的后勤仓库,除了我们两个外,还有两个战斗机器人值勤。另外,在码头上还有我们的一台装卸机,也是智能机器,配备自卫武器的。” “也就是说其他人都在大岛上了?要求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去大岛汇报?” “我们今天的任务是将所有的痕迹都清理掉,天亮后再去汇报。其实也不要紧的,基地的调查团要过两天才来。” “是吗?这样说来,时间还是足够的。”彭磊命令莫仑去清理房间,自己带着关冷城和红袖、熊媛等认真地巡视起这豪华的地下宾馆。有许多东西在这个年代都是宝贝,保温瓶、玻璃杯等。当然还有厚实的毛巾,漂亮的布料,微型的小机器,这些彭磊都不客气了,好在贮物环里的空间足够装下一个城市,现在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装一点衣被之类的东西也不占什么地方。 “看见什么喜欢的就拿,别客气,反正等会儿这里就要毁掉的。”自己拿还不够,一边还劝着别人。 “我们的乾坤袋里的空间有限,装不下许多东西的。彭兄的这个手环真是宝贝啊,应该是传说中的仙宝级灵物。”关冷城有点眼红了。 “嘿嘿,意外得来的,可能真是宝贝。媛媛,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等以后我一定也给你找一件可以存放东西的法宝。”彭磊笑着,看莫仑推着一辆炮车在几个房间里不停地出入,大厅里渐渐有焦臭的气味在弥漫,赶紧带人跑到右边生产区。 “彭郎,这么大的穗,要是我们城里的良田都种上这种稻谷,那能养活多少人啊!”熊媛看见棚架上无土栽培的稻麦,忍不住就要感慨,“还有这许多的瓜果,我都没有见过的。” “这些外星人的技术确实是先进,可惜这些东西带不走。我们挑成熟的瓜果采一些,到时候也让露儿她们尝尝。”结果等莫仑的这一段时间,四个人在这疯狂采收,连一直很矜持的红袖也挽起了袖口。 …………………… 第五十四章乘胜追击 对于彭磊来说,山洞里的所有东西都是珍宝,最后恨不得将整座小岛都装进手环里带走。 港湾里的飞船经过组合之后,变成一艘几十米长的大船。洞里储藏的能量晶石够多的,每个船里又都有容积不小的冷藏室,这让彭磊更是兴奋。这座小岛肯定是不能留下来的,太现代化了,里面甚至有微型的核子电站,若是被几千年后的科学家们发现,绝对会引起一场口水大战的。最后彭磊是将东西尽可能地塞进船里,然后将船收进手环,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从小岛到前面的大岛只有几十里的水路,从水面上飘过去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若是从空中飞过去,几乎是瞬间就能到。 船贴着水面缓缓滑行,旭日东升,湖面上是一片粼粼的艳红,如无数的火焰在水面上腾越。天高云淡,鱼鸟嬉戏,若是再有点点帆影,那绝对是人间绝色美景。 巡逻船里只有彭磊和莫仑,为了安全起见,红袖她们还是乘黑晶梭,紧贴在大船的屁股上往前行。在没有外人的时候,莫仑的神情自然多了。 “上仙大人,肖东中尉他们只有十个人,岛上也没有重武器,我们出奇不意之下,很容易就能将他们都干掉。” “你们是战友,你就这么想要他们的命吗?”彭磊冷冷地问。 “大人,我们都来自不同的星球,文化差异很大的。比如那恩扎星人皮特,他们的宗族仍然喜欢吃生肉。我们蓝鸟星人是很文明的,我只是心志不坚,被他们带坏了。那些人都该死,他们做的坏事太多了,联盟法律根本就管不到这里。” “是吗?那你说该如何动手?” “现在天色还早,除了机房里值勤的两个外,其他人估计都还在睡觉。站里有十个武装智能战士,其中四个是智能程序控制的,六个是白金武士。我能控制那四个智能机器战士,白金武士比较麻烦,他们有自己的生命和智力系统,不过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改恶从善,判断会出现混乱的。” “那好,我们就先解决值班的,还有那些个机器人。” ………… 飞船渐渐加速,荧光屏上传来清晰的图像,是大岛的地形,还有值班人的头像。 “是莫仑还是戈尔?为什么不开启图像传输通道。” “费玛,我是莫仑。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船上的信号传输和记录装置都是坏的。” “前些天不是都修好了吗?” “上一次搞得太大了,可能毁坏了关键设备,昨天开机的时间长了些,这不,又坏了。” “好吧,你就降落吧。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你小子不会暗中藏一点私货吧?” “我哪里敢哪!再说了,过了这一关,一切又都会有的。”莫仑一边说着,将大船缓缓降到一段水泥路上。 莫仑一个人跑下飞船,却带着彭磊的连山剑。其实是连山剑幻化成一个铁圈,紧紧地箍在莫仑的腰间。岛虽然不小,但是彭磊的意识还是能触摸到岛上的一切。前面的那座小山很实在,后面的那座却也是空心的,加上前坡的那些房子,这十几个外星人的居住条件至少是很好的。 小岛的上空没有一丝云彩,能量缓缓地波动着。每一个耸立着的天线顶端都有一个能量束,那能量束如喇叭一样向上开着口,到数千米高处时,喇叭口突然变大,所有的能量束汇聚成一个巨大的旋涡,消失在茫茫的高空。 彭磊很容易地就触摸到了小岛上空的能量波动,天线的形状一点也不陌生,高明的科技还是没有发展出取代巨大的天线阵列的东西。倒是室内的控制房简洁得出人意料,只有几排沙发,一个巨大的屏幕,四张操作台,还有几把能移动的椅子。两个真人模样的机器人端坐在操作台上,神情专注,两个男人翘着脚斜在沙发上,头上戴着耳机,眼睛却是看着天花板。 “莫仑,怎么跑值班室来了?中尉在三号楼。”金发的费玛问道。 “这么早,你能肯定他们都醒着?反正也没什么事,我还是先来和你们一起坐坐。”莫仑笑道。 “你小子,看你的脸色就知道,昨天肯定没有睡,是不是?可怜我的那两个,老实告诉我,你有没有作贱她们?我是真的下不了手,也只有你小子才心狠手辣。唉,生离死别,我情愿在这里熬夜的。”另外一个卷发男人叹着。 “都是戈尔做的,我一整夜都在和我的那几个道别。”莫仑说着,走得近了,光枪也悄悄握在手上。 “哼,谁信你胡说?你一直垂涎队长的那两个,这最后一次,还不趁机谋私?喂,你干什么?” 第300章 卷发男人小眼扫着站在门口的莫仑,正好看见他举着光枪瞄准。 “不做什么,我决定做个好人了,所以你们都该死。”莫仑冷笑道。 “你、你疯了吗?”费玛回过头来,手拍向一旁的操控台。 一道白光从莫仑的腰间飞起,转瞬间就在室内绕了一圈,带起几条手臂,两颗头颅。 惨叫声从费玛和另一个男人的口中同时发出,费玛扬起的手离体而去,断臂处血如泉涌;另一个男人更干脆,莫仑的光枪红光闪动,瞬间在他的身上烧了三个窟窿。最可气的是,这都不致命,而且有一道光是扫向卷发的下体。 还是彭磊有慈悲心,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连山剑起,很干脆地收拾了残局。 莫仑的动作也很快,身上少了零件之后,好像身体的其他器官配合得更协调了——不知道创出《葵花宝典》的前辈是不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原理,才写下“欲练神功,挥刀自宫”的警句的。 “大、大人,我已经切断了通讯站和外面的联系,现在只有区域通讯的中继功能还在运转。另外,我已经给智能机器人输入了检修的指令,十分钟后它们都会自动到一号楼集合,然后休眠待检。那些白银战士是不受指令的,有四个在前面巡逻,两个在综合楼站岗。” “好,做得不错,我会给你记着的。”彭磊微微点头。调过监控图像,综合楼的细节清楚地出现在荧光屏上。 “想不到所有人都醒了。”过道里很清楚地有人在走动。 “现在这里已经没法和外界联系了,是不是?”彭磊不放心地问道。 “是的,个人通讯器是要通过天基中继站转发才能使用的,现在这个时段,我们上空不会有中继卫星经过。”莫仑肯定地答道,“即便是我们将这里炸了,基地也不会马上知道。” “是吗?这岛能炸吗?”彭磊心中一动。 “大人,普通的设备都可以用能量石提供能量,但是通讯中继站和生产基地这些地方,需要巨大的能量,而且要求供能稳定,所以都是用核子能量的。这核子能星还能给能量晶体补充能量,制造虽然较复杂,但是在宇宙联盟中使用得还是很普遍。这个基站供能的是一个中型核子站,如果取消它的负荷限制,关闭它的自保系统,让它超负荷远转,不需要一分钟就能超过临界点,然后就会爆炸。”说起那些东西来,莫仑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连胯下的尴尬也忘了。 如此高深的知识,也只有彭磊能听懂个大概,关冷城他们是如听天书,许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彭磊微微点头:“好,看来留你一命倒好像是留对了。现在这样,你带我和冷城兄去综合楼,红袖姐和媛媛在外面警戒,注意那几个白金卫士。它们虽然也是机械人,但主意识是由幽魂主导的,智力甚至超过普通人。它们的能量转换器应该在胸腔里,寄生幽魂的紫晶石在头部,千万不要让幽魂跑掉。红袖姐应该对禁锢之术不陌生的,是吧?” “嗯,我知道怎么办的。”红袖点头,查看了一下四个机器人的位置,拉了熊媛就先出了值班室,也不问熊媛mm是否乐意。 “姐姐,为什么让我们对付几个机器?”熊媛还没来得及表示不满就被红袖拉走,心里很是不情愿。 “妹妹,那边都是男人,脏男人,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让人恶心的东西,我们还是眼不见为净的好。你那郎君修为之高深,我根本无力揣度,有关师弟协助,又不怕闹出动静,根本就不用为他们担心的。倒是我们要面对的机器战士,应该有一些战斗力的,别大意了。”红袖叹道。 熊媛脸上飘过一抹羞红,乖乖地点头。 综合楼里的肖东等人今天起得特别早,确切地说,这些天就没有睡过安稳觉。 作为一个联盟战士来说,尉级军官是最底层的,但是联盟军队都是以小队、中队、和大队来整编的。一般的太空战斗单位,一艘小型飞船就是一个小队,以此递增。即便是校级军官指挥的大型战舰,直接听命的也只是身边的联络官、战舰的操作人员等寥寥数十人而已。战斗队员都分散在各自的战舰里,带队的至少是中尉,在自己的队里,队长就是最高长官。如这种带队驻站的任务,在军队里那是人人争抢的肥差。现在看来,这趟差事算是到了头了。唯一的希望是上面的调查组不要太认真,不要让自己这批人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鸡。 楼下隐隐传来剧烈的爆炸声,房子好像也在微微颤动。 综合楼是这个通讯站的人员休息娱乐的地方,之前彭磊他们经过的那个小岛是基地外的基地,说白了是驻守基地的士官们自作主张搞出来的,属于私产。因为没有侵扰到当地的居民,也没有因此影响了正常的工作任务,所以上面主管方也是眼开眼闭的,并不干涉——人太闲了不好,或许就会做出一些违规的事,军队的高层还是很能理解下层的心理的。 工作还是最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小队里的人都是生活在综合楼里,小岛上的那个地下宾馆,那是轮休度假的地方。其实除了那个小岛,在其他小岛上还有好几个实验基地。宇宙联盟的战士大多是专家,各有钻研,自己的随身小艇有的就是一个实验室。 值班室是半埋在地下的建筑,和综合楼相距有数十米,中间隔着一片碧绿的草坪。从值班楼出去是看不见综合楼的大门口的,视线有一个超过45度的角,中间还隔着一个巨锅型的信号接收天线。 彭磊和关冷城两个绕过天线的后面,贴着墙边向门口摸,莫仑则沿着草皮上的碎石小径大摇大摆地向前走。 关冷城的飞剑叫青风,是荒城派年轻弟子的基本装备,是长老院派发的。当然,也是必须是成功结丹的年轻弟子才能得到。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年,各种材料溃乏异常,基本没法炼制新的法器,所以实行的是共产主义制度。等炼婴成功后,初级的仙剑必须上缴,同时可以在前辈遗物中重新挑选一个法器。 关冷城对这次行动非常期待,男人都喜欢冒险。对于有些人来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杀戮流血的快感,比拥着一个极品美女还要刺激。关冷城在玄界里憋坏了,可是这次跟着彭磊真是无聊透了,不仅彭磊事事争先,甚至大多数时间都是单独行动,自己等只是做了一回看客。 终于有机会了!迫不及待地冲出,青风剑飞得更快,彭磊的连山剑刚刚出手,青风剑已经到了综合楼的大门口。 同样是一柄仙剑,相差得还真是不少。看连山剑砍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是一刀两段,从没有拖泥带水的。青风剑也要学样,可是不知道这机器人是什么材料做的,只听“砰”的一声脆响,青光高高跳起,门口右边的那个白金卫士一个踉跄,猛跳起来。居然没事儿!只是在胸腹间被砸得凹进去了一块。 晕啊,关冷城的脸胀得通红,眼见着那个机器人抬起了手臂,一咬牙,右掌狠狠拍出。 连山剑带着一抹冷光,无声地抹过左边那位机器人的脖子,剑光回落,掠向右边这位抬起的手臂。关冷城隔了七、八米远的劈空掌也来了。只听“喀”地一声,从关冷城的掌心射出一道白光,然后是“轰隆”一声巨响,那个白金战士浑身冒起幽蓝的光,猛烈地炸了开来。 (砸点票吧!送点花吧!说几句话吧!求求大家了!!) 第五十五章毁灭 紫光乱迸,那个白金武士的脑袋高高地飞起,在飞舞的电光中裂成碎片。白金笼子好像也变形了,紫晶石变成了一颗颗碎晶粒,一个虚影被几道蓝色的电光裹着,向虚空急飞。关冷城奋起急追,但是抓到手上时,蓝光和虚影都像是溶入水中的雪花,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彭磊的动作不比关冷城慢,关冷城抓着那虚影的时候,他也给另外一个白金武士的脑袋加了禁制,收进了缠在左臂上的储物环里。看着懊脑无比的关冷城,不禁轻笑:“关兄,这些机器人都是用特殊的合金材料做骨架的,看来你的青风还是差了点。” “我也知道,青风只是初级仙剑,无论是炼制的材料,还是炼制时的火候,都很一般。我们玄界被困了无数年,材料奇缺。这些剑都是前辈师长学习时炼制的,材料也是被回炉过无数次,早就没了灵性了。”关冷城叹道。 “哈哈哈,这里这么多高级合金,说不定能用来做剑坯,关兄可以带点回去啊。”彭磊笑道。 “倒也是!多谢彭兄提醒。可惜了这个幽魂,连紫晶石也碎了。” “我又抓了一个,不少了。走,我们上楼,刚才的爆炸肯定惊动人了,关兄小心一点。” “大家都小心,早知道我也用他们的那个光枪了。”关冷城心里还是不平衡,不过动作却丝毫不拖沓,身子飘起,人如一缕轻烟,转眼间就消失在楼道里。 耀眼的红色光束在楼里乱飞,轰轰隆隆的爆炸声此起彼伏。楼上的八个人都已经醒了,虽然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战士的本能让他们在第一时间都拿起了枪。这样的逐房争夺战,外星来的同志们就明显吃亏了。彭磊和关冷城凭着敏锐的灵觉,即使是隔着三层金属墙,他们也能大概判断出敌人的位置,仙剑还能拐着弯飞。青风剑虽然砍不动机器人,但是砍那些没有防护的外星人,还是像砍萝卜一样轻松。 “彭兄,你解决了几个?”在三层的楼道里,关冷城遇上彭磊。 第301章 “三个。” “我四个!”关冷城微微喘了口气,这次终于挣回了点面子,“还有一个,我们分头找。” “不用了,那个家伙被莫仑解决了。”彭磊灵识张开,很快就找道了那个漏网之鱼,正是这里的头,那个天狼星人肖东。他也是机灵人,见机不妙,以最快的速度躲进电梯。下到楼下时,正好看见提着枪跑来的莫仑。以为是来了救兵了,哪里知道气还没喘过来,就被莫仑射成了筛子,还被割了蛋蛋。 关冷城的灵识向下探去,也看清了下面发生的那事,不禁笑道:“彭兄,你没有发现这个莫仑很变态吗?好像和人家的卵蛋有深仇大恨似的。你带他在身边可得小心了,说不定哪天他也给你来一下。哈哈哈。” “他敢?不过兄台的提醒也有道理,还真是得防着他一点。”彭磊感到胯下莫名其妙地升起一股凉气,条件反射地将腿夹了夹,惹得关冷城又是一声大笑。 “去,别乱起哄。我们去看看红袖姐她们,她们好像不太顺利。”推了关冷城一把,彭磊快速冲到楼下。 楼外的空中,赤红的流光不时地划过,偶尔还传来一两声轰轰隆隆的爆炸声。彭磊赶到的时候,红袖和熊媛两个正和两个机器人大打出手。从机器人的身上不时有炸弹飞出,好在熊媛她们的枪法不错,空中的炸弹大多数被凌空射爆。机器人现在是在炸楼,熊媛她们藏身的小楼被炸得摇摇欲坠。也幸亏她们两个的修为都不错,有护体真气的防护,一般的冲击波还伤不到她们,否则可能早就受伤了。 那两个机器人也不是完整的了,身上零件缺了不少,有一个甚至只剩一条臂膀。不过机器人是不知道疼的,除非将它们的能量供给摧毁,否则它们也不会死。 连山剑如一条游动的蛇,贴着草坪飞快地冲向战场。那两个机器人也看见了新的威胁,一道道红光射向连山剑。彭磊就像是在玩电子游戏,连山剑上蹿下跳,剑身上散出的剑气将从附近掠过的红光冲淡成姜黄色。几百米距离眨眼就到了,随着彭磊的剑诀,连山剑穿空而起,瞬间就将两个白金战士大卸八块。 熊媛急速地冲到彭磊身边,捂着胸口喘气,看着还在地上扭动的机器人,满是不解:“好恐怖,这怪人竟然杀不死,红袖姐姐的仙剑也砍不动他们。” “那是高级合金做的,究竟是什么材料,莫仑或许知道。刚才关冷城的飞剑也是没砍动机器人,我就知道你们遇上麻烦了。怎么样,有没有伤着?”拉过熊媛上上下下地检查。 “彭郎,没伤着呢。幸亏我们见机得早,躲到这屋里了。这房子可真是结实,被炸了好几下了,都没有坏。还有那两个幽魂,我们没敢去收取。” “没伤着就好!”彭磊轻吁了一口气。幽魂虽然是好东西,但是他所知道的用处也只不过是炼制赤魂丹,同样功效的仙丹彭磊多着呢。 红袖扔掉激光枪后是用最快的速度打扫战场,熊媛和彭磊卿卿我我的时候,她已经绕着她们刚才战斗过的地方兜了一圈,回来时却是两手空空,一脸的无奈。 “幽魂竟然遁走了!”叹道。 “走了就算了,红袖姐,这外星人的基地里应该有不少好东西的,想要什么就拿什么,等会儿我要将它炸了。”彭磊笑着安慰。 “炸了?好,我去找东西,刚才在那边一间房子里,我看见好多的能量晶石。还有这机器人的骨架,我看它的材质比千锤百炼的钢都要好。”红袖也不多说废话,赶快拉着关冷城行动。也幸亏他们此次出门带的最多的法宝就是储物用的乾坤袋,每一个在外历练的弟子都有义务采集材料——荒城玄界里早就穷疯了。 基地里的收藏比早前的那个小岛里的东西多得多了,熊媛见红袖这么忙,赶紧挽起袖子去帮忙,于是草地上只剩下彭磊和莫仑。 “大人,那四个智能机器人毁了很可惜的,只要修改一下指令,它们就能成为很好的守卫。这是联盟的最新产品,还拥有飞行能力。”莫仑建议道。 “好啊,你去将它们弄到飞船上去,然后我们快点行动。” 两个小时过后,这一群“强盗”终于离开了小岛,心中还是不舍,恨不得将岛上的房子也搬走。路过那个有地下宾馆的小岛时又停了片刻,将里面的瓶瓶罐罐也打包了带走——刚才抽空和莫仑聊了一下,这太监竟然是个植物学家,养花种草是他的专长,所以会被派在小岛上驻防。 飞船太大了,大白天的,也不好直接开回家。这难不倒彭磊,群山连绵,裂谷纵横,到处都有茂密的森林。彭磊向东直飞千里,找准一个山林中的小湖降落,不过还没有等他们藏好身,大地就剧烈地震颤起来。 “莫仑,会不会引起核子污染?”缩在树林里,看不见外面的天空,彭磊的微微有些担忧——吹的是东南风,大湖的西北虽然是山地,但是现在也是他鱼凫共和国的领地了。 “大人,我们的核子站进行的是聚合反应,不产生污染的放射物,是很安全的。爆炸的瞬间会有许多的射线泄出,但是能量站深埋在山体里,应该不会对原始……居民造成伤害的。”莫仑肯定地答。 彭磊稍稍放心,赶紧动员大家干活。几十米长的飞船将密林中的这个水潭填得严严实实,但是外星人都是高来高去的,上面还得盖上伪装。好在四个人都身手敏捷,三把仙剑砍起树来更是顺手无比。熊媛和莫仑两个负责整理,红袖砍树,彭磊和关冷城做搬运工,几个人分工合作,转眼的功夫,飞船的上面就盖上了一层树木。 大地还在震颤,一波波的能量在脚底涌动,虽然有的已经弱到几乎分辨出,但是彭磊还是没有漏掉脚下的每一次震动。 “不对啊!莫仑,会不会引起连琐反应?我感觉现在脚下传来的震动并不都是大湖方向上过来的,四面八方的都有,有的非常遥远。” “不可能吧?我们基地的能量站是单独成网的,不可能牵连到其他的基站。通讯站特别耗能,所以是中型能量站,再加上堆放在旁边的能量晶体,我估计能超过八千万标准当量。同时暴炸的那个小岛也有数十万当量,可能是能量叠加引起地壳的变异。大人感觉到的震动,会不会是远处的山体崩塌引起的?”莫仑分晰道。 “可能吗?”不过只能这样猜,只有等外面太平了,才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不知道外星人的爆炸当量和现代地球人的爆炸当量是不是差不多的,八千万!把彭磊吓得差一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咬下来。 ………… 遥远的大西洋上,有一座椭圆形的大岛,方圆有数百万平方公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现在是青铜时代,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用具大多数还是陶器和铜器,踏上这座大洋上的岛屿,你一定会以为这是公元28文学的西欧。 碧绿的草地一望无际,层层叠叠的森林连绵不断,山青水绿,白云悠悠,小道蜿蜒,到处是鸟语花香。城市星罗棋布地点缀在绿树群山间,飞行器无声无息地在空中穿梭。城市里看不到忙碌的人,花花绿绿的广告倒是不少。悠闲品茶的,散步溜狗的,高楼间隐隐飘荡着轻柔的音乐——绝对是人间天堂。 大岛的中心位置上,是岛上最大的城市银河城。天刚刚黄昏,银河城最高指挥中心的大厅里人头攒动,亚特兰帝斯岛上的最高层人物都聚集在这里。宇宙联盟派驻地球的最高指挥官布莱恩特少将端坐在他的座位上,忧心忡忡地看着身前那些交头接耳的军官,身后那块占据了整面墙壁的荧光屏上,一分为三,左边是旋涡状的银河系,转动的旋臂中不时有几个特别亮的蓝色光点闪过;右边是旋动的太阳系,一个个星球围着一个炽烈的火球;正中间占荧光屏三分之二大的一块,是一张巨大的世界地图,甚至也划有淡淡的经纬线。 亚特兰帝斯是宇宙联盟在太阳系的指挥中心,太阳系中的一百多个基地,包括空间站,都属于亚特兰帝斯的管辖之下。这本来是个不错的差事,这个星域内没有高级的文明,没有恐怖的变异生物,发生战争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调拨到这个星域的士兵也大多数是技术型的,很少那些争强斗狠的武夫。联盟的法规制订了数万年了,一直是好好的,很少出事。可是最近突然变得不太平起来,连着发生意外,甚至惊动了银河总部。 “肯贝尔上校,知道总部来的是谁了吗?到什么地方了?”银河总部派来了调查组,预计行程,今天晚上该到了。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次上面对调查组的成员组成竟然只字不提,有点不合常理,这也是布莱恩特担心的原因。 这一方星域并不是一个小家庭,手下的士兵也都是来自不同的星球,文化背景相差极大,有时候难免会出些问题。上面不会不知道这些,以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有较真过。这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问题多了点,但是也不至于连调查组成员也要保密吧? “将军,刚才接到的信息,调查组刚到月亮基地,大概半小时后启程过来,着陆地球大概在晚上八点左右。”肯贝尔轻声答道。双目扫视了一下旁边喧闹的众人,凑到布莱恩特的耳边,有点迟疑:“将军,月亮基地传信来说,调查团连飞船都没有下,同时要求我们指挥中心尽量低调,您看?” “怎么不早说? 第302章 让大家都回去,等候通知。” “是!”肯贝尔转身传令。到底是军人,执行起命令来一点也不打折扣,喧闹的指挥中心很快就静了下来。 指挥中心只剩下了三个人,除了肯贝尔和布莱恩特,还有一位也是少将,是亚特兰蒂斯的技术总长梅森。这次出的事故好像和装备的保养有关系,尤其是最近两次发生在68号通讯站的事故,他这个技术总长是责无旁怠。 “将军……”肯贝尔看着梅森,有点吞吞吐吐。 “有什么话尽管说,你是我们这片星区的联络官,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 “也不能算是,其实马上就能知道了。调查组现在在月亮基地,虽然人员保密,但是却特别招见了一个人。” “谁?”两位少将一起瞪大了眼睛。 “海伦少尉,听说调查组中有海伦少尉的亲人。” (点击为3!太惨了!我晕啊!看来得去看看其他大神是怎么写的。暂停更新,有不同意的请举手。) 第五十六章树魂 海伦,银河系洛托尔星人,生物工程师。在梅森和布莱恩特的脑袋里同时浮现出一个娇俏的金发美女来。 一般来说,除了高阶军官,联盟派驻在外的都是年轻人,海伦虽然漂亮,但是像她这样的年轻女子在亚特兰蒂斯还是不少的。作为高级将领的布莱恩特和梅森能马上想起她,当然也是另有原因。 洛托尔星也在银河系,但是它的位置恰好在银河的另一头,从太阳系到洛托尔星系,几乎要横穿整个银河,两者相距整整八万光年。洛托尔星的自然条件和地球差不多,星球上的物种,也和地球相似,连人类也几乎和地球人一模一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科学家们相信,洛托尔星上的生命都不是原生的,他们是地球远古时期的移民。 宇宙联盟有一个规定,高级指挥管一般不在自己家乡的星域内任职,技术官员除外。海伦出身在一个军官世家,家族里出过好多的高级将领,现在位居高位的还有好几个。不过梅森他们都知道,海伦家的人都在银河系外的星系中任职,只有海伦的叔叔德礼弗留在银河总部。他是生命科学的权威,是研究人类原始异能方面的专家。 调查组中有海伦的亲人,只会是德礼弗,他来地球干什么? 梅森和布莱恩特面面相觑,如果猜测不错的话,这里面肯定有他们所不清楚的东西。不过也说不过去啊?难道身在地球上的他们都不知道,远在数万光年外的银河中心反而知道? 时间缓缓地流动,三个人各想着心事,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只有屏幕上的光斑在不知疲倦地闪动,将三人的脸涂成一块块斑斓的彩色。 快八点了,布莱恩特站起身来,轻声道:“肯贝尔上校,你去准备一下,我们去接人。” “是,将军!”肯贝尔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转身刚刚迈步,荧光屏中间的那块突然跳出无数的亮线,图像疯狂地扭动起来。等终于平静下来之后,只见巨大的世界地图上无数的绿色光点在闪动,如魔法师打碎了盛满荧光粉的瓶子。 “怎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事?”三人吃惊地盯着屏幕。 急匆匆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一个少校推开指挥中心的大门,立正报告:“将军,刚才有一股冲击波掠过地表,一秒之内绕了地球三圈。冲击波的能量来自浅地表,不像是地震,初步判断是核子爆炸。另外,68号通讯站的联系中断,它们对区域通讯的能量补充也消失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初的冲击波过后三十秒内,在地表又发生了数百次能量波动,波动点分布在地球的各处,海面、低空都有,我们查不出原因。” “再查,一定要弄明白是什么原因。另外,让杰克少校带一个中队,马上赶去68号站,看看那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布莱恩特沉着脸,看着屏幕上闪动的斑点,突然间有点发呆。 “将军,你看是不是要派人去看看那些能量波动点?”梅森皱着眉头说道。 “嗯,到底是出什么事了?”布莱恩特自言自语着,“肯贝尔上校,你顺便关照一下布鲁尼森中校,调十个小队,马上去。等等,等调查组的船降落后再走。” 八点差五分,一艘巨大的飞船缓缓降落在银河城的西郊,长六、七百米的巨舰如同一座堡垒,静卧在停机坪上。舱门打开,没有人走下来,从飞船敞开的舱门里,静静地飞出四艘二、三十米长的小型飞艇。小飞艇速度不快,但是直飞东方,片刻功夫就到了银河城的市中心,缓缓降落在指挥中心所在大楼的房顶上。 “德礼弗将军,查韦斯将军,竟然是你们两个,居然连招呼也不提前打一个,怎么回事?”见来人果然是德礼弗中将,还有一位竟然是老朋友查韦斯少将,布莱恩特提着的心终于放回了胸腔。 梅森也是莫名的兴奋,他曾听过德礼弗的讲课,也可以说德礼弗是他的老师。至于查韦斯少将,虽然不熟,但是梅森知道,查韦斯曾经和布来恩特在一个部队里服兵役,在仙女星云里共事过十多个宇宙年。他们两个领衔这次调查,看来事情并不是原先想像的那样复杂。 “我们屋里谈。将军,这次我们又要并肩战斗了。”查韦斯笑道。 满脸的疑惑,布莱恩特带着人往屋里走,身后,灿烂的夜空里,几十道亮线划破天幕,飞快地消失在黑沉沉夜色里。 …………………… 羽族,翔的接任仪式早在五天前就完成了,这几天是男女分开活动。梁聃伴着假彭磊忙着打猎,整日是早出晚归,每天都喝得人事不知——彭磊并不是最幸福的人,梁聃那小子的种子也已经在芹的身上生根发芽了。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其中两个是大肚子,因此也闹不起来。芹姑娘竟然安心地向白露和如玉学习琴技,无聊时还织起了绒线,不知道若是她的老父母知道这些会生何感想。 在羽族有一颗神树,粗壮的树干如擎天立柱,伸展的枝桠如苍龙盘空--这棵树太大了,大得让人不敢相信。 白露她们第一眼看见这棵树的时候,心中只有一种感觉--震撼! 树干的粗细已经不能用“几人合抱”这样的词来描述了,眼前就是一垛墙,圆弧形的数百步宽的褐色高墙!树皮上皲裂的皱折里甚至能让一个壮汉躺下睡觉。抬头望,最低的分叉也在头顶上数十丈处,那粗壮的枝桠简直就是一片山崖,将上层的绿色挡得严严实实。知道它是树,因为枝桠盘空伸展,在数千步外垂到地上,扎入泥土里,然后又辗转冲向天空。仔细数数,四周扎入土里的粗树枝竟有数十个,红药和叶子两个为了看清树的全貌,居然跑得脚底生了一串水泡。 羽翔为彭磊准备的行宫就在这棵大树旁,其实也可以说是在那片树林旁。那棵大树据说是远古时就有了,是这方圆数百里内最大最老的神树。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树种,没人看见过那怕一株同样的树,它是独一无二的。很久很久以前,羽族的先祖还没来这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到现在它依然苍翠挺拔,一年四季绿色如新。 沿着一条垂下的树枝往上走,未经修饰的树干平整、宽敞,甚至能在上面跑马车。稍有的坡陡处用圆木架成台阶,行走起来也是特别方便。在离地百多丈的第二层枝桠间,圆木搭成一个数百步见方的平台,上面建了一栋两层小楼。这几天,那个空中楼阁是鱼凫城里来的女人们待得时间最多的地方。 五月的天气,外面已是骄阳似火,尤其是正午,烈日几乎可以熔金。但是古树旁的别院里却是昼凉夜暖,仿佛仍是阳春三月。难怪羽翔当初向彭磊竭力吹嘘,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那个建在半空中的阁楼更是神奇,人只要是在上面,身体的周围就好像是被一股神奇的能量包裹着,心里生不出一丝杂念,身上更是无比的舒服。 悠扬的琴声在虚空中回荡,那一个个音波仿佛出自天簌,每一个转折都让人荡气迥肠。琴音一停,如玉就幽幽地叹气:“芹姐,真的不相信你只学了几十天的琴。” “玉儿是不是在笑我?我这是瞎弹的,哪能和你们比。”小芹捂嘴轻笑,心中却是难以掩饰的得意。 “我和露姐都是从小练琴,寒暑不缀,至少也有十数年了。听芹姐刚才这曲《南风》,曲意高远,转拔自如,已深得琴中三味。芹姐若是从小练琴,一定能呼凤驭凰,说不定能成为乐仙呢。”如玉还是感慨。 “玉儿是笑话我呢!前些天我还弹不成曲调,也就是这几天进步大些,感觉应该和这棵神树有关系。你们说,你们的那个鸟人倒底是不是神仙?说什么要胎教,还说听音乐是最好的胎教,这样将来的小孩才能更聪明健康。我家梁聃那个信啊!整天唠叨,烦死了!” “咯咯……”半空中笑声一片,原来假小子芹姑娘是这样才学琴的。 “嗡”,悠扬的琴声再起,这次是在如玉的指下。柔柔的和弦在虚空震颤,连神树的枝桠也好像在轻轻摇动,树叶摩娑出的“沙沙”声就像是琴声的伴凑。 空中楼阁里的人们全部沉浸在这美妙的琴音里,突然,身下的大树剧烈地抖动起来,圆木辅成的平台发出恐怖的“咔咔”声,仿佛马上就要裂开似的。如玉反应最快,琴也不弹了,人从蒲团上弹起,携着白露攀上大树粗实的枝桠,嘴里急叫:“叶儿、小红,扶好芹姐!” 保护白露是男人交给的任务,即便是自己的命不要,白露也不能出丝毫差错--鸟人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有那个不幸,她们几个现在已经被人喊“娘”了。 第303章 “我没事,妹妹照顾好露儿就是了。”芹虽然挺着肚子,但身手仍然敏捷,两步就到了如玉的身边,“玉儿,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地裂天崩?” “不知道啊!听,是什么声音?”远处传来轰轰隆隆的震响,如闷雷在天际不间断地滚动,久久不绝。 “打雷啊?可是天气这么好!” “不是打雷!打雷怎么会地动山摇呢?” “这树好像还在抖,我们要不要下去?” “不要啦,我们还是待在上面好,这神树能保佑我们。你们看,这凹坑就像一只大碗,树再怎么摇,也不会将我们摇下去的。” “声音好像是大湖方向传来的,是不是彭郎……” ……一时间七嘴八舌,大树上也是乱成一团。 天际的隆隆声还在震响着,突然,一串清越的颤音从不远处传出,将空气中弥漫的恐惧和躁动冲洗得干干净净。 琴声!人都在这里呢,谁在弹琴? 探头望去,所有人都呆了! 如玉的那架古琴静静地浮在虚空,四周空无一人,但是颤颤的琴音确实是从那琴上传出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清琴弦微微的颤动。 简单的和弦一个个响起,渐渐连成曲调,正是刚才孜芹所弹奏的那曲《南风》。一遍又一遍,忽然曲风一转,无数动人心魄的音符层层叠叠地泻出。 “玉儿姐,这曲《青山月冷》竟然还有这样的效果,是神仙在弹琴吗?”白露轻叹着。刚才如玉弹奏的正是这首曲子,但是没有弹完。只是同样的音乐,在如玉的指间流出时是空灵悠扬,而此刻却激越高亢,让人忍不住豪情勃发。 “不知道呢!你们留心看,虚空中有些什么?”如玉轻轻摇头。 顺着如玉的指点,众人都卯足了眼神。琴还在虚空浮着,四周的空气好像在微微波动。仔细看,竟然是一个个无色的气泡,在虚空中升腾,缓缓地向悬着的琴汇聚。 琴声还在响着,虚空中的气泡越来越密,舞动得也越来越快。这气泡的颜色也在渐渐变化,无色、灰色、淡绿、翠绿。又一曲《青山月冷》过后,琴曲渐趋平和,琴音不断,最近几天白露和如玉所弹奏过的曲子一首接着一首地从琴弦上流淌出来。虚空中无数透明的绿色泡泡在飘动,连听琴的几个身边也有。抓过一个,泡泡轻柔地融入掌心,一种无比清爽的感觉浸透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 “嗡——”,最后一个琴音在虚空振动,只见那空中飘满的绿色光泡猛然间向古琴汇聚。一道耀眼的绿光从琴上腾起,那个越来越弱、若有若无的颤音又一次响起,久久不肯散去。 第五十七章天下乱了 天际那轰轰隆隆的震动早已经停止了,大树上又回复了往日的宁静。 绿色的光波渐渐淡去,满空飘浮的泡泡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树上的几个人还没有清醒,美丽的小脸上仍然满是痴迷和沉醉。 “神仙走了吗?”看着缓缓飘落的古琴,几个人面面相觑,叶子和红药更是忍不住出声相问。 “没有人,也没有神仙,是这张古琴自己在弹奏。”如玉淡淡地说道。 如此神奇的事情让她碰上,当然是不会放过一探究竟的机会的。稍稍清醒之后,如玉放开了丹田的气旋,周围数百步内的一切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她的脑海——古琴的四周是一波波的能量,但确实没有人,能量的波动好像是来自于琴的内部。 “是吗?玉儿姐姐的这张古琴会不会是神仙留下来的。”红药听说没有神仙,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哎呀,这琴怎么变得这样沉?” 红药竟然抱不起那张琴,叶子不信,赶过去帮忙,结果合两人之力也没有把琴搬起来。太气人了!刚才它悬在半空这么久,应该比草叶还轻才差不多。 “真的这么沉?我来试试!”孜芹不顾自己挺着大肚子,摩拳擦掌地就要动手。 “芹姐,当心闪了身子。”如玉赶紧拉住。 玉手轻抚古琴,心中微微诧异。刚才的感觉是对的,古琴里确实流动着一股澎湃的能量,而且,琴的外表好像也变了。 “这不是我的那把琴。”轻轻摇头。 “呀,确实不太一样啊,琴桥的颜色变了。”马上有人跟着惊叹起来。但是,原先的那只古琴呢? 还是摇头!如玉的十指上传来轻轻的震动,那琴身里禁锢着的能量好像又开始波动起来。赶紧收敛心神,气旋透指而出,飞快地融入琴身的能量里。左手微微用力,下意识地在琴弦上勒破小指。 一滴艳红的血在那根琴弦上流动,慢慢消失。突然,古琴上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一声清越的和弦又自动响起。 “它漂起来了,真是宝贝啊,还是通灵的!”又有人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确实是宝贝,不仅虚空飘浮,竟然还能变幻。孜芹的惊叹声还没有散去,只见悬在虚空的古琴越来越淡,最后变成一个淡淡的虚影,袅袅地贴上如玉的左臂。 “到那里去了?”一群人又是一阵忙乱,差一点将如玉的衣服扒光。如玉心中一阵狂喜,她能清楚地感觉到,那琴静静地躺在左臂的血脉里——彭磊的连山剑也能这样溶入身体,这把古琴竟然变成了和连山剑一样的仙宝。 “嘎,这琴好像是那把传说中的空桑。我没有见过,但是听过它的琴音,有点像。太久了,许多东西都想不起来了!”刚才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的白鹤从枝桠间探出头来,摇头晃脑,一付若有所思的样子。 “空桑?好美的名字。”如玉一抬手,古琴突然就浮现在她的身前。心花怒放,十指轻动,一曲《高山流水》从指间缓缓流出,空中刚才消失的绿色气泡又若隐若现地浮动起来。 …………………… 大西洋里的那个大岛上,银河城里,德礼弗中将双眉紧皱,正静静地看着大屏幕上闪动的绿色光斑发呆。 “终于出事了,我们来得还真是时候。”查韦斯少将也在研究荧光屏上的光点。 “将军,这难道和空间暗物质的异常流动有关?”布莱恩特想不通。 德礼弗是研究生物体先天异能方面的专家,他们这次借调查之名来地球,实则是另有目的。最近一段时间,布置在银河系里的许多侦测站都监测到了宇宙背景能量的异常流动,那流动的方向竟然是处于银河系边缘的太阳系,确切地说,是太阳系这个小行星系中的第四颗行星——地球。这足以引起宇宙联盟的重视了! 地球,一颗看似很普通的行星,上面的高级生命体人类现在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再有几千年才能发展出机械文明,才能跨出自己的家园,到宇宙中去探险。但是据宇宙联盟统计,现在加入联盟的一百多个星系中,绝大多数的人种都和地球上的原始人很相似。甚至干脆可以这么说,现在联盟的成员很可能都和地球原始人有共同的祖先。 联盟中许多星球上的文明史非常悠久,最长的据说有百万、千万年,但是不论历史的长短,在流传的神话传说中,每个星球都曾有过一个神仙时代。在远古的神仙时代,那时候的人类能掌控充斥在宇宙中的先天能量。现代科技已经让人的寿命极限延长,疾病已经被彻底控制,即使是这样,生命的极限也只有几百岁。但是传说中掌控原始能量的先人的生命却是无限长的,所谓长生不老,可以比肩松柏。 上古的遗存在其他的星球上存在许多,但是无论用什么高技术的手段,从来没有人解开过原始能量的秘密。地球,这个人类文明的摇篮,虽然一切是那么原始,但是谁知道在她的某处,是否隐藏着解开这秘密的钥匙呢? 毫无疑问,这颗星球上的文明肯定毁灭过,看如此优越的生存条件,即便是比宇宙中其他星球的发展速度慢上百倍、千倍,也不可能就现在这个水平。唯一的解释,在宇宙联盟还没有找到这颗蓝色星球之前,她的文明毁灭过,或许是毁灭、重生、又毁灭,经历过无数次了。 宇宙间能量异常地扰动,地球上不断传来异常的事故,这足以让一直在寻找那个答案的德礼弗重视起来。不过不仅仅是银河中心在寻找原始能量的秘密,整个宇宙联盟都在找,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银河中心还是不想太张扬。 比较起生命的奥秘、上古之迷、和人类利用原始能量的方法等来,损失几名士兵,毁掉几艘飞船,乃至损失几个基地,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将军,杰克少校已经到了68号通讯站,那里什么都没有了,地形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基本可以确定,刚才那巨大的爆炸就是发生在68号基站。”荧光屏的一角,银河系那转动的星云换成了一位年轻的女性军官的俏脸。 “哦?把图像切换过来。”德礼弗面无表情地命令道。 “是!将军。” 女人的头像隐去,屏幕上换成了一片焦土,一个微微凹陷的不毛之地。巨大的地沟、凌乱的碎石堆、崩塌的山峦、燃烧着的树林,完全是一派地狱的景象。 “已经测算出来了,爆炸的威力超过八千万个标准当量,整个大湖里的水有一大半被汽化,其余的被抛洒到另外的地方。现在将军们所看到的正是68号基站的所在地,它原先是在大湖的湖心。”女声解释着,屏幕的别一边出现一片波光,那是68号站原先的模样。 “八千万当量?一个中型核子站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当量。” 第304章 梅森摇头,“让技术部再核实一遍,不要想当然。” “将军,这个结论已经核实了许多遍了。”女人的脸又在屏幕上显现出来,一脸的严肃。 “德礼弗将军,你怎么看?”梅森转向沉思着的中将。 “也不是不可能。如果将电站爆炸的临界点大幅提高,爆炸中心的温度和压力就足以引起普通的能量晶体结构异变。如果能量晶体足够多,一个小规模的核子站就能引起亿兆当量的反应。”德礼弗沉吟道。 “将军的意思……这次爆炸是人为的?”梅森和布莱恩特虽然都知道那一个可能,但是心里还是不愿意承认。 “只能是这样!”德礼弗点点头,“仔细搜查那片区域,驻守那里的人员也要调查。” “连续出事故的也是这个基站,这里应该有问题,不然是不可能这么巧的。”查韦斯也点头道。 “那里……”布莱恩特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说,向一旁的肯贝尔摆摆手。 “是,将军,我马上去办。” 肯贝尔刚刚走出指挥中心,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大屏幕上几个绿色的光斑突然变成红色,那位漂亮的女军官的小脸又出现在屏幕的右侧:“将军,73号基地遭到攻击,基地向通讯链中输入的能量被中途截取。他们的核子能量站不堪负荷,已经自动关闭。据第十七小队传回来的信息,好像是一群发疯的动物,它们好像是在自杀。另外,第十七小队损失了两艘小船,他们船上配备的火力不强,一开始有点轻敌。” 女军官的语速很快,伴着她的话音,屏幕左边现出一片莽莽的群山,山头光秃秃的,没有一丝绿色。浓浓的黑雾在山谷里弥漫着,无数浓黑的暗影不断地生出、湮灭。黑雾的上空,几艘小飞艇盘旋着,一束束红的、蓝的、绿的光线在虚空织成一张绚丽的网。 “激光束和粒子能量炮在黑雾中衰减得特别快,黑雾中的生物体的抗击能力相当惊人,好像发生过异变。”女军官解释着。 “将军,第十五小队失踪一艘小艇,猜测是落入空间陷阱中了。第十三小队发现两个空间连接口,但是探不到出口座标,他们也不敢冒然行动。” ………… 女声不断地报告最新消息,指挥中心里的四位将军默默地听着,把眼睛盯着荧光屏上跳动的红点,谁也不说话。好久,布莱恩特才喃喃地自言自语:“我这是后勤保障部队,没有重武器。” “布莱恩,事情可能并不如想像的那样简单。你想想,要多大的能量系统才能扰乱一片空域的能量平衡?传说联盟成立之初,宇宙中的能量也这样波动过,后来总部就收到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告戒。曾有人怀疑这是传说中能驾驭先天能量的古人所为,但是一直找不到证据,这也是联盟研究先天能量秘密的原因。传说那种古人是不死的,但是有时候他们能沉睡千万年,这次我们就是怀疑……。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和猜测一致,那武力或许解决不了问题。”查韦斯拍着布莱恩特的肩说道。 “嗯,暂时不要过份接触。布莱恩,这星球上的通讯基站如果关闭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德礼弗问道。 “我们在太空中有大型中继站,一直是做备用的。之所以把基站建在地球上,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换了是我,如果一天到晚对着空茫茫的星空,时间长了也会发疯的。我的士兵都是年轻人,我不想他们在背后骂我。”布莱恩特笑道。 “那好,暂时关闭地面基站,让各小队保持距离,时刻注意事态的变化。” “太空基站这几天已经在预运行了,两小时后就能达到满负荷状态。”梅森点头道。 “我们的装备还是单薄了点。”布莱恩特是个武夫,对这个仍然念念不忘。 “老朋友,别发牢骚了。”查韦斯笑道,“我的第四混合舰队在阿尔法空域待命,你如果还不满足,那你就向联盟总部要吧。” “第四混合舰队?快招过来啊,我把月亮基地给你,怎么样?”布莱恩特眼睛一亮,嗓门也粗了起来。 第四混合舰队,宇宙联盟派驻银河系的精锐舰队,在整个联盟中也是佼佼者,配备的武器系统都是最先进的。还不满足?那也找不到更强的了。 第五十八章高科技神器 彭磊还在回味莫仑的话,八千万个当量,那是个什么概念呢?搞不好他的鱼凫共和国也完了。 隐身处离大湖已经有千里之遥,还是深藏在大山的环抱里,仍然有这么强烈的震感,数百里外的鱼凫城会不会墙倒楼塌,死伤遍地呢?有手机就好了,一个电话就能知道情况。 猛然想起,爆炸的当量太大了,外星人的基地绝对能测出来,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会推算出这是有人故意引爆的。nnd,莫仑这太监不知道是不是存心的,这不是害人吗? “莫仑,我们这飞船停在这里,会不会被发现?” “大人,这里离基地那么远,只要不是有人刻意地找,是不可能被发现的。” “操,还是有可能被发现的,是吧!”彭磊双眉紧锁,一咬牙,飞身跳上了飞船顶。 “彭兄,你这是在做什么?”关冷城看彭磊忙着搬堆在飞船顶上的断木、树枝,不解地问道。 “我想布置一个障眼阵,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彭磊手上不停,树枝被他重新摆放,变得参差有序起来。 “布阵?彭兄竟然还是阵道高手吗?” “我是高手?那世界上就没有低手了。我现学现卖,这里有个八极无相阵,说是能锁住灵息,改变幻相,我试试。”彭磊上蹿下跳着,外星人用来做能量储备的水晶石被他切成拇指大的小块,不时地镶在断木残枝上,同时右手的短剑在树枝上刻着古怪的线条。 还真是现学现卖!关冷城发现,彭磊左手上抓着一段玉简,这家伙不时地要停下手中的活,对着玉简傻上一阵。 一个多小时,彭磊终于停了下来。站在高处,双手乱划,嘴里念念有词。只见一团白光在彭磊的掌心飞快地凝成,随着他的一声轻喝,白色的光团化成无数银白的丝线,轻轻柔柔地飘满飞船停着的这个山谷。星星点点的白光从四周升起,正是刚才彭磊镶嵌的晶石。片刻功夫,山谷的上空好像遮上了一层透明的膜。 “能成吗?”关冷城表示怀疑。 “这阵法好神奇,我刚才试探过了,结界上探不出丝毫能量波动。”红袖感叹着。像这样的阵法其实就是幻阵,一般功力高深者借助自然之势,配以蓄能引导之物,都能布置出简单的幻阵。但是普通的幻阵结界分明,人进入阵里才会产生幻觉。这个阵法恰恰相反,只是对阵外施效,在阵里反而什么也感觉不到。 “哈哈哈,还真是不错。”彭磊自己也得意,“看来一定要抽时间好好研究这玉简上的东西,关键时刻就是有用。” “彭郎,我们要在这里躲多久啊?”如果只是和彭磊两个人,那在这山谷中躲一百年也不嫌久的,可是现在有外人呢,所以熊媛还是想念自家姐妹在一起的日子。 “躲上一、两个月也不要紧,吃的、穿的我们船上都有呢。媛媛可以乘此机会修炼,不懂的地方可以请教红袖姐。我要研究一下外星人的这些金属材料,不知道能不能用来炼器。小白在这里就好了,它身上有仙师的炼丹炉,我们闲着无事,正好可以尝试。” “我看应该可以用。比如这炼制仙剑,基本材料也是五金之精,再佐以锁灵的阵法。这些机械人的骨架所用的材料坚韧无比,我看比九天陨铁还要好。”关冷城举着一段机器人的碎片说道。 “大、大人,这是最新型的超长晶粒单目合金,晶格排列整齐,晶粒间能够蓄积能量,所以用来做机器人的骨架。合金中储存的能量一般作为机械人的备用能源,它的储存量能达到主能源的三分之一。”莫仑凑过来解释。 “是吗?那倒是要好好地研究研究。莫仑,这些天你负责伙食,另外,把那四个武装机器人的系统修改一下,我要它们听命于我。”彭磊不怕莫仑使坏,越是像他那样的人,越是看重自己的命。彭磊加在他身上的禁制虽然不会像所说的那样,过一段时间不解开就会引起自爆,但是每天子、午两个时辰,天地间阴阳之气最盛的时候,身上会微微发痒,那是肯定的。 那几个幽魂彭磊不敢乱动,万一炼坏了,那就可惜了。书上说得明白,炼丹比炼器稍微难上一点点,对火候的掌控要求更高——还是等将来拜托白鹤吧,虽然是个扁毛家伙,但是不得不承认人家。 把激光枪改造成激光熔炉,白金笼子熔炼成坩锅,彭磊和关冷城两个一本正经地开始了炼剑——没有办法,他们的修为只能孕出淡淡的虚无道火,炼制高级仙器所要的是三昧真火,他们不知道还要修炼多久才能拥有。 帮彭磊改造好炼器装备后,莫仑就全力以赴地投入了自己的工作。修改飞船的识别系统,修改机器人的指令系统,修改那些小飞船的身份证明,这些工作对他这个高学历的科学家战士来说,虽然不是本专业的技术活,但是稍微用点心思,做起来也不太难。 莫仑现在有点死心塌地了。他现在的这个身体状况,如果再回到原来的社会,不知道会不会笑死人。宇宙联盟的生命技术尽管非常发达,但是好像还没有听说过可以让“蛋蛋”重生的。还是安心地在这里过隐居生活吧! 第305章 而且,这位鸟人彭祖宗的表现太让人惊讶了,他那些本事是不是传说中的原始异能所激发出来的? 两天以后,莫仑已经做好了所有的事。回过头来看他的新主人,和关冷城一起,两个人还在坚持不懈烧着一锅锅的铁水。 炼器最基本的就是要制出器具的形状,然后才能考虑融入阵法。普通的炼器,是用仙火烧灼材料,尽量地去除杂质,用不同的火温烧炼不同的材料,然后再将提纯后的材料烧熔在一起,用意念、或者外力制成器坯,再想办法控制器物内部各材料的融合程度,最好是能掌控每一个微粒的分布,最后封印入各种各样的阵法。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炼器高手的,同样是修仙的高人,如果对材料没有特别的敏感,没有如火纯青地掌控火焰的本事,没有体察入微的感觉,没有对各种阵法的感悟和积累,是不可能炼出好器物的。 彭磊和关冷城两个很变态!上百斤重的白金坩锅,温度高达数百万度的光焰——就是大神所拥有的两仪神火也没有这么高的温度吧?烧了十几锅了,全是废品——这么高的温度,所有的东西都在一瞬间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超级合金,但不是仙器的器坯。 “彭兄,关键是我们很难精确地控制光焰的温度,融合时也不能有效地控制不同区域的温度变化。算了,还是乖乖地练功吧。”关冷城已经没有信心了。 “我们这不是试验吗!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行。好吧,这些废材料扔了可惜,我们来炼制两把长剑,怎么样?” “好吧,我来帮你制形,这方面我肯定比你强。啥时候你到我们玄界去做客,我让你看看我的画作。” “算了吧,你把你的女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就够了。” “色鬼!要知道纵欲伤精,你这家伙家里养了那么多的美女,怎么身子骨还这么结实?是不是有什么秘术?” “当然有秘术了,阴阳调和的秘术。怎么样,要不要教你两招?”彭磊笑道。 “屁!我虽然经验不足,但是我看得出来,这位熊姑娘肯定还是处子。彭兄,你不会是把这些美女娶回家欣赏的吧?你和这位莫兄是不是……那个一样,啊?哈哈哈。” “滚!我们那是有约在先。咳咳,莫仑,你是不是有话要说?你的事做得怎么样了?” 莫仑在旁边看着彭磊和关冷城两个忙,关冷城的话让他心中生出一股无比的自卑,尴尬地呶着嘴,倒不是真的想说话。不过,彭磊既然问了,好像也可以说上两句的。 “祖宗大人,我的工作基本上做完了。”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大人,这激光最大的特点就是聚温快,精确,也特别容易控制。如果利用多重光路原理,再使用计算机控制,可以做到逐点控制炉温,可以在微秒的时间段内让某点的温度精确到万分之一度。” “真的?你能不能帮我设计一个炉子,也不要太大,要求炉内每一点的温度都能控制。其实,如果能分出几个区,有一个区必须能精确控制。想想,能不能行?” “很复杂的,太小了可能做不到。大人,如果我做出来,你、你能不能让我也学那种掌控先天能量的方法?我如果知道了大人运用先天能量的原理,今后应该能更好地为大人做事。” “哈哈哈,你如果能做成功,我帮你去找一门特别适合你修炼的本事。”彭磊大笑。 这家伙现在没了卵蛋,身体又是经过了特别地改造过的,不修炼〈葵花宝典〉真是可惜了。司徒空是华山弟子,他们那一派的〈僻邪剑谱〉不知道有没有传下来。 高科技的冶炼炉开始建造了,外形是关冷城设计的,他自诩为是画家,这项工作他是当仁不让的。当然,彭磊是最终的用户,外观也要彭磊接受才行。 彭磊现在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宇宙联盟银河总部地球基地第68通讯站的家当有一大半都在他的储物环中。这储物环真是宝贝,里边的芥子空间几乎可以装得下一个小城,就是这样,现在也已经塞得满满的了。要不然,彭磊也用不着费尽心机地布置这个八极无相阵,直接将这艘飞船收入储物环岂不是更放心。 有了彭磊的创意,三个人马上全身心地投入,后来因为工程量太大了,莫仑干脆改装了几个机器人来帮忙。 火焰控制是16支经过改装的激光枪,其实是12支枪,4门小炮,红、黄、蓝、紫四色波长的光各占其一;每支枪(炮)都分成三道光束,同时将光束能量降低一个数量级,这样可以成倍延长每束光的照射时间;激光枪(炮)被置成四个阵列,呈金字塔型布置;炉膛是一个边长两米、高三米多的长方体,四壁上还布置了四座超级冷光阵列,最下面还设置了自动机械锤。控制激光阵列的是一台从小飞船上拆下来的超级电脑,还用了一个幽魂来接受指令;能量供应是两台小型的核子能量站,炉膛里甚至还设置了反重力场。 十多天之后,在众人的面前出现的是一个高七、八米的庞然大物——开始也想不到会这么大,还想敲敲打打做个外壳的,结果只能作罢。最后是拆了一架小飞船,直接将装配好的成品往飞船的空壳里一装,倒也省事。而且,这个高科技产品还拥有了自己的飞行系统。 熊媛和红袖也不做自己的事了,后面几天一直在旁边参观,偶尔的也帮几下忙。刚开始时,听说男人们要造一个自动化的炼器炉,红袖的心里忍不住就想笑,真是异想天开啊。不过这些天好像也没有什么事做,看他们瞎忙也很有意思的,想不到竟然真的被他们造出一个大蛋来(小飞船是椭圆形的,竖在地上真的像是一个大蛋)。 由幽魂来控制炉子,彭磊只要将意念和幽魂沟通,其他什么事都不需要做。试炼出其地顺利,炉子里每一点的温度都可以在零下260c到正二百万度间精确控制。用莫仑的话说,这个炉子可以将晶体生长的时间精确地控制在10微秒之内,淬火这道冶炼最重要的程序,在这里根本就用不到。 高科技产品做出的第一件成品就很完美!一把短剑,形状是关冷城画在荧光屏上,然后幽魂控制着炉子里的机械锤自动打制完成的,连剑身上淡淡的暗纹都丝毫不差。几个人通力合作,在剑身里注入一个启灵阵,再置进一个简单的八卦阵,然后短剑再入炉淬炼,两天后出炉,竟然是一把相当完美的仙剑,胜过关冷城的青风多多。 关冷城的眼睛都快成兔子眼了,不过这东西太大了,他的乾坤袋根本就没法装下,因此也只有眼红的份。想想还是不甘心:“莫仑,有时间再做一个,我一定要想办法找一个大一点的空间腰带。” “大人,没有光枪了!”莫仑摇头。 “没有了?我们再去抢。你们外星人在这个星球上不是还有很多的基地吗!” “大人,你去抢吧,别叫我,我怕!” “操!” (上了强推榜了,没话说,今天只能加班!!) 第五十九章无相宝筏 宇宙中第一台高科技炼器炉名叫龙阳,因为这炉子的主要附件都是从来自莫尔斯星团谷羊星系冕古星的苏阳的私人小飞船上拆下来的,连外壳也是。而那位苏阳同志据是爱好很特别——色心不比号称第一的莫仑稍差,却偏好同性。彭磊灵机一动,就给炉子起了一个很诗意的名字。 要说高科技的东西就是好用,功能也是出乎意料地强,那种结构较简单的仙剑,甚至能够批量生产。彭磊他们玩得兴起,一口气又连烧了两炉,第一炉一把,第二炉一下子就是三把。想不到竟然能这样轻松如意地制造仙剑——把想要的形状用意念告诉炉魂,然后超级电脑就会自动绘制出器物的立体图案,还有晶粒生长的数据,各种晶粒的融合度要求等等,然后龙阳炉就能自动烧制出器坯。炼器的人要做的只是在器坯成形后将启灵和增效的阵法封印在器坯里。 连一向沉稳优雅的红袖也玩兴大发,参与到彭磊和关冷城的阵法研究中,第二炉中就有了一把她亲手为自己做的仙剑。 对于炼器,器形当然是关件,但是,仙器的功效是否强大,很大程度上是由器物里封印的阵法来决定的。如彭磊他们几个,对玄阵的理解也只限于简单的聚能、八卦幻化、金刚伏魔等,炼出来的东西就是再怎么好,好像也不会高明到哪里去的。垃圾的东西再多也不值钱,于是解决了有无问题之后,龙阳炉就被彭磊收了起来。 然后的日子就很无聊了,掐指算来,在深山里做缩头乌龟好像也有一个多月了,若是再藏下去,说不定白露都将儿子生下来了。 “不行,我们不能老是这样躲下去。莫仑,你们外星人是不是吃错了药?有一个多月了吧?好像天上巡逻的飞船比先前更多了。怎么回事?”这些天每天都要跑到八极无相阵外去看天,不管是白天黑夜,刮风还是下雨,虚空中总是能发现外星人的飞船在穿梭,把彭磊恨得牙都咬酸了。 “大人,你看这些飞船的信号,好像不是我们地球基地的,有的是银河中心的战斗舰队。”对着微型信号接收器上闪动的数字、符号,莫仑战战兢兢地说道。 “操,都是你tmd坏事。炸就炸了,搞这么大动静,这不是对他们宣战吗?现在怎么办?老子有家不能回,有老婆不能抱。” “大、大人,我不是故意的。” 第306章 莫仑满腹委屈,却还不敢分辩。突然眉头一展,轻轻道:“大人,或许能将飞船开回去。” “是吗?你们的探测技术这么高,这破飞船又不是隐型飞机。”彭磊可不想现在就暴露自己。 “大人请想,我们在这里这么多天了,造龙阳炉使用的能量也是很大的,但是那些巡逻船却没有发现我们,为什么?” “为什么?八极无相大阵是上古仙阵,能幻影化形,扰乱一切探测。除非你用手触摸,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发现阵中的玄虚。”这些天彭磊对阵法也算是有了研究,说话底气也有点足了。 “大人,这仙阵真是太神奇了,如果被军方发现,绝对会引起轰动的。我在想,如果大人将仙阵固定在我们的飞船上,那我们即使是飞在太空中,联盟的侦测设备也不一定能发现得了。” “有道理,不过八极无相大阵只能固定地模拟周围的环境,它是通过灵息来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布阵的时间越长,灵息交融得越充分,这个阵式就越完美。让它飞起来,环境瞬息万变,能行吗?” “这个……,如果用超级计算机辅助,不知道能不能成?”莫仑也没有了信心。 “操!总该试试的,是不是?让我想想。”彭磊赶紧去找关冷城商量。 这些天对于关冷城和红袖来说,是出生以来最幸福的。彭磊丝毫没有门户观念,在他的脑袋里,学问是要大家一起研究才能进步的。所以这些天一旦有时间,四个人都是凑在一起研究《连山诀》,还有那玉诀上的阵道之术。关冷城和红袖两个的收获可比彭磊和熊媛两个大多了,若不是看彭磊和熊媛两个这样六神无主、心不在焉,他们师姐弟两个愿意在这里待100年。 研究了飞船的性能之后,红袖得出的结论是:飞行的无相大阵或许能成功,但是飞行的过程中飞船自身的被动防护罩就不能用了。 每一个玄阵都有一个阵眼,用来平衡整个大阵。这阵眼也可以是另一个玄阵,所以高级的仙阵都是阵中有阵,阵阵相扣。最基本的八极无相阵是用能量晶石做阵眼的,在能量晶石吸收外面的灵力的同时来感应环境,所以变换的速度很慢。如果用能量晶石作计算机的传感器,在飞船的四周置成一个网络,这样感应环境的速度确实可以提高数倍。问题也有,靠晶石激发的结界好像也只能延伸到晶石外不足百步处,但飞船自身的能量防御罩最近也要在飞船外50米,能量最高时甚至是200米,都超出无相阵的结界了。 “只要能隐身,这防护罩不用也不要紧。反正,如果被发现了,这防护罩也保护不了飞船。”这是彭磊最后的决定。 说干就干,这次是五个人一齐动手,除了计算机系统的驳接较麻烦外,能量晶石的镶嵌、辅助阵式的设置,都是很快就搞定了。为了防止晶石能量涸竭,几个人甚至给每一块能量石都布置了一个微型聚灵阵法,在无相阵不起动的时候,能量石可以自动补充能量。 莫仑真是够用心的,三天下来,好像头发也掉了不少,不过超级计算机控制的八极无相阵终于成功了。当莫仑驾驶着飞船在山谷里测试的时候,彭磊他们都被自己的杰作惊得一愣一愣的。那飞船就像是一只变色龙,不仅眼睛无法看清,探测仪器上也是一片空白,甚至彭磊自己的旋涡气息也捕捉不到它的踪迹。 终于可以回家了,只是,八千万当量炸过的大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飞船无影无声地滑入虚空,缓缓地向彭磊的鱼凫共和国飞去。隐身性能真是不一般的好,许多次,外星人的飞船小队在不足百公里外飞过,愣是没能发现这只无相宝筏。 镜头里是一片惨不忍睹的焦土。这就是昔日波光粼粼的大湖吗?那万顷碧波到哪里去了?彭磊和熊媛面面相觑,心里一阵阵发颤--老天爷,这也太变态了吧? ………… 鱼凫城里,白浪这些天是焦头烂额,暗地里把鸟人的祖宗都快骂醒了。 大湖是外星人划定的禁区,湖边百里是不许有人常住的,所以在那突然而来的剧震、横扫一切的冲击波中,人员的损伤倒是几乎没有。只不过这鸟人搞出来的动静太大了,连鱼凫城的城墙都摇摇欲坠,那百姓的土墙茅屋更是不堪一击。半湖的碧波化成暴雨,所以春作也受损严重。 百姓都以为那是天神震怒,民间谣言不少,有许多是对鸟人不利的。那个鸟人替身已经被白浪从羽翔那边叫了回来,大大小小的祭神仪式也做了三、四回了,虽然救灾工作是由石琅带着长老们在做,但是层出不穷的琐事还是烦得白浪不得安宁--终于知道熊伯和鸟人为什么情愿隐居修炼了,这一国之主确实不是人做的,除非你不想做个好家长。 夜幕低垂,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口,遥看远处得意楼的灯火,还有广场上那高耸的鸟人铜像,白浪忍不住就要叹气。这些天真是食不知味啊,连得意楼都好久没去了。 也是奇怪,那天的震动把城里的房子都震塌了一半多,那么高的得意楼就只是摇了几下,竟然没事。还有那铜像,差一点倒了,还是没倒。朦胧的夜色里,原先金黄色的雕像已经披上了青绿的铜色,只有下身那一点,因为浸润了太多的汗水,此刻还是金黄发亮。好久好久,终于收回目光,向身后道:“你说,鸟人他会不会有事?这么多天了,音讯也没有。” 熊汗四平八稳地坐在一张太师椅里,脚高高地搁在前面的小几上,眯着双眼,正默默地欣赏窗外天空中不断飞过的流星。听到白浪说话,他长吁了一口气,笑道:“你说他会有事吗?这鸟人狠着呢,真不知道他是天上的哪颗星宿。” “他们究竟做了什么?那片大湖啊,我听族中的先人说过,湖水浩瀚无边,想不到现在变成了这样。你那边怎么样?熊伯那小子真是铁石心肠,这样多灾多难的时日,他竟然还能什么都不管。tmd,老子恨起来,你们有熊族的事也不管。” “算了,别在这里放屁了,熊伯也不是真的不管。天门峡震塌堵塞,西边的山林被大火焚烧殆尽,北边柏灌国的军队已经可以长驱直入了。你问问梁聃,熊伯他在哪里。”熊汗不屑地撇嘴,“这种日子老子也觉得好累,真是怀念以前。不如这样,现在我们去得意楼,也算是鸟人对我们的补偿,怎么样?” “还能咋的?走,趁露儿不在这边,老子一定要将损失补回来。” ………… 彭磊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听到白浪最后一句狠话,见熊汗的臭脚还在茶几上,忍不住骂道:“妈的,我说怎么会耳朵发烫呢,原来真的是有人在背后惦记着。” “你怎么来了?鸟人……你tmd终于回来了!”两人猝不及防,都是微微一愣,还以为是那个替身呢?猛然醒悟,赶紧压低嗓音轻吼。 “哈哈哈,大功告成,我们去得意楼喝酒。对了,叫上石琅、梁聃他们,我不想他们也骂我。” “算了,北边军情紧急,梁勇在有熊大村带兵,石琅前天去了小湖城,小聃在羽村陪露儿她们。知道你那丑事的就我们这几个,你还要叫上谁?” “哈哈哈,好,等明天我也去羽村,听说那棵神树特别神奇,让露儿她们过了夏天再回来。浪兄,汗兄,你们的救灾能力不错嘛,我一路行来,几乎没有见到灾民。” “哼,如果不是有丰伯留下的存粮,今年不知道会饿死多少人。不过今年肯定是遭劫了,现在已经过了春种季节,即使是补种粮食,能不能有收获,老人们都不能确定。” “这个……哈哈哈,我来想办法。才六月,赶种一季来得及。若还不行,我们就搞一季无土栽培。”彭磊想到了太监莫仑,于是满嘴胡说起来。 (突然觉得,鲜花和票票都是很重要的,各位点过之后,请顺便投几张!!) 第六十章特遣小队 根据莫仑利用超级电脑对未来天气的预测,虽然已是六月,但是近期雨水偏多,只要抢种及时,还是有望获得好收成的。莫仑是宇宙联盟的生物学家,种菜种粮的专家,又有高科技的装备。稍微指导一点点,把种子放入温室催育,结果彭磊回家的半月后,所有受灾的田里都泛起了绿色。 有熊族那边,柏灌国的军队并没有进入鱼凫国的纵深。这边早有准备,梁勇率领的数千人的军队据城而守,驱赶了数支北边的劫掠小队后,柏灌国的军队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而且,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事断断续续,两头交战,柏灌国的大将甲芒再怎么兵多将勇,好像也有点不敢妄为。 不管白浪怎么不乐意,彭磊还是去了羽村,只是把莫仑留在城里指点农事——早就问明白了,羽村的那棵树能改变局部气候。在没有空调的年代,怀孕的女同志们在那里度夏是再好不过了。而且,比起鱼凫城的喧闹来,羽村的宁静更适合修炼者。 或许是五月的那次天摇地动震慑了天底所有的生灵,所以这一年柏灌国和下羌国的战争也没有好好地打起来,只是双方相互防着,略微有些小小的冲突。这也是彭磊始料未及的,他的不顾一切的那一下,竟然救了本该在战争中殒落的千百条生命。 天上外星人的飞行器还是不见减少,不过彭磊也不在乎了,将那艘隐形飞船也停放在羽村,然后自己悠闲地等着孩子出生,同时努力地学习玉简上的东西。 第307章 在彭磊看来,修为的提高反而是次要的,基础知识一定要掌握,这样将来才可能成为高手。 ………… 亚特兰蒂斯岛上,银河城的指挥中心里,布来恩特一如既往地早早坐在他的位子上。 一个月多了,发生在68号基站的爆炸事件仍然无头无绪。在那样威力的爆炸下,所有的痕迹都荡然无存。更让人感到愤怒的是,基地对各基站人员的日常生活记录残缺不全,根本找不出一丝线索。若不是此次来的是德礼弗和查韦斯,他布莱恩特说不定也要担一个失察之罪了。 爆炸之日在地球各地同时现出的能量异常点,经调查,许多是一个个空间通道。这些天来,大多数已经又隐去了踪迹,但是还有不少仍然存在,并且不时地有一些特别的生物体从通道中出来。那些生命体虽然很怪异,大多数却很虚弱,冲出空间通道后都是极速地找地方隐匿起来。只有偶尔的几个很强壮的兽类才攻击地面上的通讯基站,将基站里通讯用的能量当成补品。在各舰队的火力下,这些兽类不堪一击,查韦斯的第四混合舰队那强大的火力显得有点多余了。 不过,第四混合舰队的存在还是必要的。现在他们这几位将军感兴趣的不是先天能量,而是那许多的空间之门。 宇宙大爆炸之初,确实是存在无数的寄生空间的。在爆炸形成的宇宙弦线上,有密集的星系,当然也会有密集的小空间,只不过宇宙联盟现在的技术还没法找到它们。话又说回来了,以宇宙那无边无际的尺度来说,所谓的密集也不是像葡萄串上的葡萄那样,挤挤地挨在一起的。 在宇宙的尺度上来说,如太阳系这样很普通的小星系里,能有四、五个微尘幻化的寄生空间就很多了,现在的事实却让将军们大开眼界。如果那些空间通道后面都是一个寄生空间,那么宇宙联盟对空间的认知可能要彻底重来。更让德礼弗中将想不明白的是,按照科学的推算,在寄生空间里一般不可能自然孕育出生命体。可是现实无情,无数的生命从空间之门里出来,那些生命体大多数和地球上的原生体差异极大,很可能是寄生空间里孕育的。 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少将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实验室里,军事行动的指挥还是布莱恩特和查韦斯。当查韦斯带着随从前呼后拥地进到指挥中心的时候,布莱恩特又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了——战斗部队里出来的军官都是那个德性,喜欢摆排场,不过也很准时。 “将军,今天是不是有什么新情况?”查韦斯喝了一口热腾腾的茶,笑着问道。 “没有,我只是习惯了早起。” “哈哈哈,你又在拐弯抹脚地骂我,是不是?老兄,那个进入寄生空间的小队还是没有音讯吗?要不要再派一个小队进去?” “先等等。你没有发现吗?那些敞开着的空间通道都有人为的痕迹,那些开劈出空间连接的人一定掌握着我们所不知道的技术,他们或许还生活在那些寄生空间里。这里的寄生空间也太密集了,有没有可能是人力从别处移过来的?” “这怎么可能?老兄,你想得太多了。” “但愿是我瞎想的。老弟,或许我们不应该探73号基地附近的那个,那里出来的怪兽又多又强,我担心那个小队会发生意外。” “这倒是真有可能的。这样,这次用我的船,我派一个中队去,不求攻敌,自保应该没有问题的。”查韦斯收起嘻笑,沉吟道。 “我看还是派一个小队吧,万一有什么差错,损失也可以少一点。你那小型舰艇的火力也已经能赶上我这里的大型舰了,那上面装备的能量炮够强的,动力也足。” “好,那就这样办,先试一下。”查韦斯向身后摆手,传下令去。 ………… 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第十七特混中队第六小队的队长伯克中尉默默地凝视着荧光屏上那片浓雾弥漫的山峦,手中的一段像荧光棒一样的东西轻轻地甩着,好久,这个动作都没有变过。在他的身边,11个穿着紧身衣的年轻人也是专注地盯着屏幕,其中还有三个是容貌俊秀的女孩。 一大早接到命令,伯克就将能收集的情报都收集了,包括一个多月前地球上发生过的爆炸。作为第四混合舰队特别行动中队的特编小队,第六小队不仅人员比普通战斗小队稍多,装备也好得多,人员也是千挑万捡出来的精英。这些人不仅仅是战斗高手,每个人还至少有一门特长,不然也没有资格进入战斗力全舰队最强的第十七中队。 回过头来,看着身后的这11个年轻人,伯克微微点头。相对于其他星系的动荡来说,银河系平静得多了,作为联盟常驻在银河系的一支重要兵力,第四混合舰队却是太闲了。虽然平时经常有训练,但是作为队长的伯克知道,再逼真的训练都是不能和实战相比的。眼前的11个人,除了鲁尼少尉和加隆少尉曾上过战场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亲历过那种血与火的场景,不过,伯克对他手下的这些年轻人还是很有信心的。 三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蒂娜是医生,云姬是通讯专家,叶惠兰是生物学家;另外那几个同样年轻的男孩:契多夫和纳罗尔是机械专家,杨天和鲁尼是武器专家,塞弗是矿物专家,李宾是化学家,申浩和加隆是能量和光学方面的专家。全是一专多能的精英!更难得的是,这一队人全都长得很匀称,没有谷羊星系出来的那种黄毛猩猩,也没有恩扎星人那种超瘦的,只有天狼星人加隆少尉稍微偏矮了一点,至少也不损整个小队的形象。 “大家都知道这次的任务了吧?”伯克轻声问道。 默默地点头,不过还是有人不解。契多夫挠着他的那头红色的短发,闷声问道:“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会让我们去的。我们是特别作战小分队,居然会接到这种无聊的任务。” “先生,你可知道,查韦斯将军本来是想将第十七中队都派出去执行这次任务的,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派了我们小队。这是我通过内部渠道得来的消息,你们有什么见解?”伯克的脸上漾起一层淡淡的笑。 “看来将军对这次行动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不自信。但是,他为什么会选上我们小队呢?论战斗经验,第三、四小队应该都比我们强一点。”蒂娜咬着红唇说道。 “其他小队有我们第六小队这样的吗?看看我们这些个人,各行各业的都有,估计整个第四混合舰队也只有我们小队了。再说了,我们的队长是银河战队的英雄伯克,是不是啊?”云姬捂着嘴轻笑道。 这可能真的是查韦斯选中第六小队的原因。作为宇宙联盟的主力舰队,查韦斯不希望自己派出的队伍也和布莱恩特的杂牌军一样,一去不回。光回来也没有用,还得带回需要的信息。想来想去,还是找到了第十七中队。 伯克脸上的笑化了开来,不过也只有那么一瞬。收起笑脸,对着手下的众人说道:“我们要去探索的是一个未知空间,对于那个空间里的一切我们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我们所熟知的定律在那个空间是否适用。地球基地派出去的探查小队已经失去联络三天了,基地希望我们能顺利回来。” “那个就是传说中的寄生空间,我们平时只是在理论课上学过。我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的,有多大,能量的构成又是怎么样的,物质的属性和这个大宇宙是否一样。”加隆喃喃地补充道。 “不管里面是什么样的,我们一定能回来。中尉,你说是吧?”叶惠兰的俏眼忽闪着。 “对,我们一定能回来,也一定要回来。”伯克点点头,“不过我希望大家都有牺牲的准备。那个空间的危险程度超过了未知的宇宙星域,我们或许只能凭着肉体去战斗。” 无语!凭着肉体去战斗?虽然这十几个年轻人都受过专门的格斗训练,可以说都是格斗方面的强者,但是想到强大的机械武器可能不能使用,心理还是有一点不舒服。 “现在大家都回到自己的战斗位置上去吧。”伯克轻轻摆手,右手微抬,那个一直被他抓在手里玩的荧光棒无声地滑入身前操控台上的一个凹槽,飞船里马上响起轻轻的“嗡嗡”声。 一个两米多高的机器人从伯克身后的地板里升起,浮在半空,微微静止了一瞬,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猛地分解成七、八块,又迅速地合在一起,将穿着紧身衣的伯克裹了起来——这是一套合金护身机甲,是宇宙联盟的科学家研究上古神话的副产品,不过比神话传说中那些神仙的盔甲强得多了。穿上它,普通的凡人就能上天入地,刀枪不入,机甲上更配备了强大的武装。宇宙联盟的最新科技成果,仅仅用一个“强”字还不能形容它。有了它,战士的防护能力直升数级,战斗力也是飚升一大截。 人影闪动,伯克身后的11个人迅速地跑向分散在四周的11张椅子。金属撞击声不断地传出,那十一张椅子在一瞬间都化成和伯克身上一模一样的机甲,再一刻,十一个身穿机甲的人影同时消失。 “嗡嗡”声又起,伴随着微微的震颤,原先站着十几个人的空间迅速塌陷,只留下伯克周围不足10个平方的空间。 机甲巨大的左手按上身前的驾驶台,这艘七、八十米长的战舰微微一抖,舰身上闪过一抹流光,然后一头扎进前方那滚动的黑雾里。 第六十一章陌生空间 黑色的雾如粘稠的浆糊,飞船喷出的强烈的离子风也不能将它吹散。 第308章 荧光屏上满是黑色的雾丝在游动,还有一缕缕如丝如发的紫色光。 仿佛到了星空中最为恐怖的死亡星云里,飞船的动力竟然也有点微微下降。伯克的脸色冷得像一块铁板,手轻轻地在身前的控制台上敲打着,声音低沉有力:“大家注意了,我们马上就要接近目标。” 黑雾中的紫色光丝越来越密,在飞船的等离子护罩上冲撞出一片片眩目的紫色光斑。荧光屏上一个亮紫色的光点在渐渐扩大,很快就占满了整个荧屏。 其实是一个直径七、八米的椭圆形光圈,淡淡的紫色,光圈的边缘还在不时地波动,如水波中的倒影。光圈旁边的雾气反而是淡了许多,如灰色的云,还是半透明的。飞船的速度慢了下来,伯克中尉的耳畔响起加隆少尉的声音:“伯克,这里正有剧烈的能量对流。” “那些黑色的雾气很怪异,应该是从光圈里泄出的能量凝固成的。”是申浩的判断。 “不管怎样,我们是必须进里面去的。我要开启飞船的战斗防御,大家作好准备,我们走。”伯克微微点头,双手轻按,只见飞船微微一震,一个无形无色的光茧将一道道紫色的流光撑开。下一刻,巨大的飞船已经停在紫色光圈的前面不远处。若是将船和光圈都竖立起来,那光圈就好像是巨人头上的帽子了。 光圈的直径好像只有七、八米,这艘船的最粗处接近20米,能进去吗?船上的人还在担心,突然荧光屏上的能量流旋转起来,自己的这艘七、八十米长的飞船就像是旋涡里的一片树叶,眨眼间就迷失在一片眩目的光影里。 这是什么世界?满眼是无边无际的流光,一簇簇颜色鲜艳的火焰如幽灵鬼火,在虚空飘着,粗大的电光如发疯的蛇,在光影和火焰里游动,无声无息。没有星辰,没有日月,没有土地,也没有生命的踪迹。探测器里一片死寂,只有扫描仪工作时微弱的蜂鸣声在所有人的耳畔回响。 “中尉,那个通道不见了。在这里没法接收到任何信息。”云姬的声音里有点紧张。 “这里不可能没有生命,我们这次探险之所以选中这个空间,是因为在所有已经发现的空间通道中,这个通道最是稳定,并且这些天不断地有生命体从通道中出来。可能是这扰动的能量流影响了探测结果,我现在将飞船的防护改成等离子屏,我们往前去一点。” 巨大的飞船在流光中漂浮,伯克突然发现,飞船的量子引擎虽然完好,但是却不能提供丝毫的动力,飞船还是顺着波动的能量在漂流。 “契多夫,启动你船上的原始喷流引擎,杨天,用粒子炮轰击12点方向,最大能量,短脉冲。”伯克果断下令。 “轰隆”一声巨响,飞船剧烈地震动起来,突然,像是被人狠推了一把似的,猛地向左斜方冲去。与此同时,一道碧蓝色的光从船背上一个突起处冲出,向着飞船前进的方向刺去。 蓝色光照射的方向,漂浮的眩光在极速地汇聚,当第二道蓝光射出时,汇聚的眩光已经形成了一个七彩的光斑,“轰”地一声,光斑和蓝色的粒子束一起炸开,形成一个旋动的能量旋涡,旋涡的中心是黑沉沉的空洞。再一刻,巨大的飞船已撞上了空洞的中心。只见飞船外的等离子罩怪异地变着形状,荧光屏上是一片晶亮的光点,再一刻,换成无数明亮的闪光,然后就是一片怪异的星空。 这是一个幽暗的空间,用已知的物理定律根本没法解释眼中的一切。 空间不大,突出眩光的包围之后,船上所有的设备又能正常运转了。探测仪上显示的数据让人很吃惊,在这里,星体之间的距离简直就是近在咫尺。没有恒星,没有星系,巨大的星体在幽暗中漂浮着,却每颗都在散放着淡淡的微光。 星体之间的距离真的太近了!探测瞬间就有了结果,这个不大的空间里,一共就只有数十个星体,大多数的直径在4000公里左右。星与星之间的距离也就几十万公里,并且所有相邻两颗星之间的距离几乎都十相等的。这几十颗星体组成一个距大的立体星网,围绕着中心一个直径约百万公里的光团。那光团不是恒星,就是他们闯进来时遇上的眩光,雷电如蛇般飞舞的眩光团。 倒吸了一口凉气,飞船上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对于宇宙联盟来说,宇宙的秘密应该来说已经被解开了大半了,连这种宇宙弦上的寄生空间也不陌生——虽然不知道它的内部,但是至少能证明它存在,知道它的成形原因。不过眼前所见确实是太让人震惊了,已知的原理根本就没法解释。 “中尉,我们现在在所有星体的外围,在我们的外面连碎石都找不到。”云姬喃喃地说道。 “能不能探测到边界?” “这个空间应该不大,估计不会超过十亿公里,我们能探测到它的边缘。不过,这空间的边缘不知道是什么组成,好像能吞噬能量。” “现在大船的量子引擎又能工作了,我们靠前一点,先研究那边界。”伯克说着,掉转船头,飞船轻轻一抖,瞬间就出现在数亿公里外。 “杨天、鲁尼,你们两个靠上去,先用脉冲能量探测一下,然后炸一颗微型中子弹。” “是!” 大飞船已经静了下来,从飞船的背上和左后侧分出两块,电光流动,化成两个十几米高的机器巨人,相互打了个招呼,然后化成两道流光,消失在幽暗的虚空。 “中尉,这片云雾就是空间的边界吗?中子弹也炸不开,好奇怪。”鲁尼的声音不久就传来。 “你们闪开一点,我来用反相弹试试。” 稍后,耳边传来更加吃惊的声音:“中尉,你是放的反相弹吗?烟雾弹吧?” “我们再用粒子炮制造一个空间陷阱,试试黑洞能不能将云雾吸出来。”加隆提议道。 “好,也只能这样了。杨天,放一个空间采样器,我们需要一些雾气的样品。你们两个赶快归队,我们再试一次。” “老天,那究竟是什么物质,中尉,那种雾气很危险,采样器竟然炸掉了。”杨天仿佛在大马路上见着了光屁股的美女,大惊小怪地叫。 “你们快退后,这雾气不能碰,刚才采样器爆炸的威力差不多接近正反粒子湮灭,难道这雾气是反物质粒子云?”李宾的声音有点歇斯底里。 没人知道答案,不过在这个小队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世界上反物质粒子自然存在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万分之一的毫微秒。反物质粒子的用处太大了,作为武器,湮灭时无痕无迹,威力却是普通核炸弹的千万倍。可惜反物质不能大规模制造,又极不稳定。 伯克只能苦笑。如果那弥漫的雾气真的是反物质离子云,那等于是拥有了一个超级能量矿。不过,他们这种作战飞船上是不可能拥有储存、浓缩、固化反物质粒子的专用设备的。 “加隆,看来你的计划很难实施,我无法建起稳定的磁场。”契多夫的声音。 “那些星体上几乎找不到生命能量,嗯,好像有几颗星体上有生命脉动。啊!大多数的星体竟然都有强大的能量波动,好像整个就是一个能量晶体似的,真是奇怪。”叶惠兰在自言自语。 “大气层也很怪异,都是离子体。还有引力,有的星球引力为零,有的却接近矮星体。” “我们现在怎么办?” ………… 通话器里噪声一片,让伯克有一种解开头盔的冲动。 “我们要不要找一颗有生命的星球着陆?” “不好!在星团的里层,虽然也是空无一物,不过有很轻微的能量波动,大家看看这个空间的四维扫描图。”纳罗儿把每个人身前的荧屏上都换上了一条条曲线组成的图像。 “那些如小行星一样的星球很反常,每一颗外围都有一个磁能异常带,整个这几十个星球就连成了一个球体,我们正处在能量边界之外。我认为应该先用无人探测器,找好登陆点,我们现在的位置相对较安全。”李宾也反对道。 “就这样做!这样的空间我们根本没有见过,应该小心一点。”伯克同意道,“加隆,锁定一颗星球,放一个无人登陆船,我们先看看地貌再说。等等,给无人船装上防护罩。” “装防护罩,那会屏闭通讯的。”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中尉不可能不知道,他脑袋发昏了? “设定4小时后关闭。”伯克懒得解释,眼睛盯着屏幕上那微微波动的曲线发呆。 “是,4小时后关闭。中尉,探测器准备完毕,是否马上释放。”加隆的声音不久就传了过来。 “好,大家注意监测,把所有种类的监测器都用上,我们现在只能等。”伯克苦笑着。 他的声音刚落,身后封闭的空间无声地打开,又回复成一个大厅,然后,十几个人一个接着一个地冒了出来。 “大家还是穿好防护服吧,这空间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见大家都脱掉了护身的铠甲,伯克皱着眉头提醒道。 “队长,如果这大船不能保护我们,我们即使穿三层防护盔甲也没有用。”蒂娜幽幽地叹气,“还不如这样来得舒服。” “我情愿对上太空海盗,真刀真枪地战斗。大家看探测器,那是怎么回事?”李宾又在大惊小怪地叫。 距离加隆锁定的3号星体1000公里,探测器外的等离子防护罩上突然亮起绚丽的流光。本来星体之间的能量只是微微波动,这时突然狂暴起来。 第309章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那个探测器,如披上了一层五彩的外衣似的,而且根本没法控制方向,居然在空间里不停地跳跃。 “我们刚才是怎么从里面出来的?我敢肯定,那个空间通道一定在中心那团彩光里。”云姬的话代表了大家的心声,现在12个人几乎都是在想这个问题。 “星体之间的那个空间极不稳定,能量还是分层的。我们如果进到里面,很可能也像探测器现在这样,没法左右自己的行动。一旦能量耗尽,那就只能死在里面了。”鲁尼少尉做了总结性发言。 无语,只能等!4个小时比40天还要漫长,探测器披着彩光,在星球之间挪移着,如一个不知疲倦的精灵。突然,跳动的精灵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扭曲的火焰,一闪即灭。 “我们只能在这里等了,等将军派人来接。”伯克回头看了一眼他的队友,脸色一如既往地平静,“不管怎样,将军是不会置我们不顾的,即便是一个星域,我们现在的技术也能摧毁。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节约能量,尽量坚持。我们三人一组,分四组值勤,密切注意星团里的能量变化。除了值班人员外,其余三组人员进入休眠状态。” 伯克中尉果断地下达了命令。 第六十二章痕迹 7天了,对进入那个空间探险的伯克小队来说,时间仿佛才过了一瞬,他们刚刚才排好队、分好班。 三个女生,却要分成4个组,谁都不希望自己组里都是和尚。伯克着实是头痛了一阵的,最后一咬牙,三个女生都归他自己,最多自己值两轮班。 骂声一片!不过一切命令听指挥,男同胞们只能深深后悔,肚子里将他们的领导咒骂了无数遍。 7天,对于大西洋亚特岛上银河城里的将军们来说,却比过了七年还要漫长。布莱恩特甚至怀疑,再这样下去会不会精神错乱。不过要发疯的并不只是他一个,那个查韦斯少将也不比他好到哪里去。 “布莱恩,你说我们是不是太大意了?其实不应该派人去的,毕竟我们对陌生空间一无所知。”伯克小队除了是第四混合舰队中的精英之外,有几位还和某些大人物沾亲带故。自己这一冲动,他们立功不成,反而丢了性命,怎么向他们的家人交代。 “查尔,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的人进去已经超过10天,你派出的小队也已经进去了7天,可是他们竟然什么信息也没有送出,应该是没有指望了。全球数百个能量异常点,保持稳定的也只有73号站附近的这个,我们别无选择。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坚持呢,还是放弃。” “我不甘心!” “我也不甘心,可是我们能做什么呢?” “多送几艘无人船进去,说不定会有成功的。至少得搞清楚他们究竟是遇到了什么。” ………… 就在伯克中尉他们开始轮流值班的那天,那个空间里所有星体之间的能量流动开始变得杂乱起来。时而狂暴,时而轻弱,可是不管能量如何流动,星体间的距离却永恒不变,相对于整个空间来说,这些个星球就像是被胶水胶在墙上的橡胶球。更让人不明白的是,中心那团眩光仿佛是煮沸的水,隔一段时间就会剧烈波动一次。直到一个多月后,这种有规律的脉动才渐渐平息下来。 巨大的宇宙舰静静地浮在离地3000米的一片薄云里,控制室里的超大荧光屏上,全息扫描的紫色光圈微微地扭曲着,仿佛是风中的一个烟圈,随时都可能飘散。 相对于早些天光环里剧烈的能量对流来说,这些天的能量流动仿佛是奔腾的大江换成了涓涓的小溪,连前一阵不断由里面跑出来的兽类也是极少了,好几天都不能见到一只。空中的将军们都是幸运的,才对着光环看了没有几分钟,就见到了一只长着独角的怪兽从光圈里滚出来。惊恐地张望了一下之后,闪入黑雾深处没了踪影。 布莱恩特双目紧盯着大屏幕,最近养成的自言自语的毛病此刻又犯了,嘴里喃喃着:“这些野兽和当地的同类没有什么不一样。我就奇怪,连这些个动物都能进出自如,为什么我们的铁甲战舰却反而不能?里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那几个小队究竟遇到了什么?” “走吧,再待下去,我担心我会忍不住闯进去。”查韦斯也早就没有了初时的嚣张,双目有些失神。 “唉!可惜了那几个孩子。”布莱恩特微微叹气。 “算了,人都会死的,只不过早晚而已。”查韦斯倒是想通了,向旁边摆手,荧屏上的图像切换成了世界地图。 “飞船正在返航,将军,73号站询问他们什么时候撤离。”一个清脆的女声问道。 “告诉他们,销毁所有痕迹,然后尽快回基地。”布菜恩特说话都没了力气。 宇宙舰缓缓加速,很快就消失在远方云遮雾绕的虚空。 宇宙巨舰停留过的下方,黑褐色的高原平地上,一道道白色的线条勾画出几百幅巨型的图案。八爪的章鱼、巨大的猿猴、摇头摆尾的鳄鱼、展翅的鹰、六指的巨人…… 最近这两个多月,这片高原几乎成了比亚特兰蒂斯岛还要热闹的地方。最多的时候驻扎了第四混合舰队一个大队的战舰,还有地球基地两个中队。好在这片叫做纳斯卡的高原足够荒凉、平整,也没有原始的居民,这里有时好几年都不会下一滴雨。地上的那些画都是那些战舰的舰徽,是战舰停泊的地方。一个战斗大队,外加两个中队,大大小小数百艘飞船,若是乱停乱靠,确实是不可想象的。 “队长,这些是不是痕迹?”现在头疼的是73号基站的八位同志。上面的命令已经下了,但是抹去所有的痕迹却真是很难。别的还好说,但是这些指引飞船停靠的地画有数百幅,占了数百平方公里,若是将地上的沟沟都铲平,就他们几个人,花上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完成。 73号基站的队长是一个叫吉安的天狼星人,此刻小脑袋里也是一阵混乱。上面要求是尽快归队,但是如过把高原上的那些也算是痕迹的话,能快得出吗?除非使用非常手段。 “算了,原始人即使是看见了这些,也只会以为是先人开挖的沟渠。除非他们能飞上天空,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看清这些是什么。飞行,对原始人来说,那是数千年以后的事了。这些痕迹,几年以后就会淹没在风沙里,没有人会知道。” ………… 几天后,一道虚影缓缓地滑过纳斯卡高原的上空。 彭磊想在羽族的神树下等候儿子出生的愿望没能实现。 鱼凫城里,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外星科学家莫仑的指导下,农作物长势喜人,老人们甚至预言,今年是一个从来也没有过的丰收年。 今年还有一点让人想不通。下羌国和柏灌国的战争没有打起来,双方只是互相照了一个面,几支小部队象征性的冲撞了几下,就各自收兵,筑城坚守了。不知道是不是突然发现了一个强劲的第三者,心有顾忌才这样的,反正这也是鱼凫国想要的——立国之初,稳定才是第一。 彭磊是早就有言在先的,鱼凫国的大小事务他一概不插手,除非有白浪他们决定不了的事。比起熊伯来,他彭磊还算是好的,还放了一个替身在鱼凫城里。那个熊伯倒好,挂名一个大将军,将所有的权力都扔给梁勇,自己连老婆也不要了——不知道听了谁的谣言,据说修炼有成的人能改头换面。熊伯的心思只向他的小妹透露过,彭磊当然也就知道了,于是只能苦笑。 真的能改头换面吗?传说是这样的,可是也只是传说而已。 彭磊有帮助筑基的仙丹,但是如果基础没有打好,仙丹的功效会大打折扣,所以彭磊也没有急着给。他要修炼,那就练吧。 彭磊在羽村也就过了大半个月的安稳日子。 古老得超乎人的想象的大树,美得让人窒息的风景,还有柔情似水的美人,动人心弦的音乐,这大半个月,是彭磊回到上古的这一年多里,过得最舒心的日子。当然,一年前的那段日子也是很美的!有竹女和绢两个伴着,每日算计着积蓄,算计着将要出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特充实! 常常地,心里会一阵阵发酸: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如玉得到的那张古琴让彭磊也是惊喜了好一阵子,看来冥冥之中,隐伏着的神灵都睁开了眼睛。彭磊对音乐没有什么研究,并不是说他一窍不通。虽然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流行摇滚,但是据说能听得懂古典音乐、交响乐的才是有身份和学问的,彭大胖子为了提升自己的修养,百忙之中当然也要抽空学一点。 还是有点收获的:吉他会弹好几个和弦,提琴也能拉出声来,虽然都连不成曲,但是至少不陌生了。而彭磊在中国民乐上的造诣更高:笛子能吹成简单的曲调,二胡至少拉得比小提琴好。 让彭磊感到幸福的是,他身边的女人几乎都是音乐家。如玉、白露、熊媛,每个都是又能弹琴、又能吹箫,熊媛的箫吹得最好,白露和如玉的琴技差不多。如玉得到一把神奇的古琴,这是不是神仙的眷顾呢? 每日里听着仙乐,品着美酒,喝着香茶,拥着美人,简直就是古代皇帝的生活。不过彭磊可不敢忘了练功。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变数,若是不提高自己的实力,谁知道这样的好日子能保持多久。 第310章 事实上这样惬意的日子彭磊确实没有享受到几天,关冷城来了。 关冷城和红袖没有跟着彭磊回鱼凫城,他们的隐形飞船从隐藏地飞出后,绕了一个小弯,在青城山附近将两位放下了。其实关冷城和红袖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和彭磊、熊媛分开,但是他们两个离开青城山玄界很久了,又有了这番奇遇,当然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向上禀报的。 彭磊把自己修炼的时间定在正午和午夜,白天就可以多一点时间陪白露。关冷城来的时候正是傍晚,彭磊品着茶,心血来潮地向如玉学起琴来,白露和叶子在一旁编着毛线,熊媛在研究着那块《连山诀》的玉简,芹和红药两个在稍远处给肚子里的小孩做着胎教,保镖梁聃则和莫仑混在一起,在大树旁的一块地里种起了大棚瓜果。 “彭兄,你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关冷城眼红啊,话音里酸酸的。 “嘿嘿嘿,关兄怎么又来了?” “有一笔大买卖,做不做?” “什么?关兄怎么像强盗似的,又想抢谁啊?我申明,如果想打外星人的主意,你不要叫我,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你看看,我的老婆孩子,如果我有什么意外,她们怎么办?” “彭兄说什么呢?我怎么敢抢劫,我的命也值钱。嘿嘿,我们老关家还没有后代呢,我不为自己考虑,至少也得为咱老关家想想吧。” “那你说,做什么买卖?” “最近这一阵子,如我们荒城派一样刚刚觉醒的道派非常多,还有许多异境、妖域,那些地方可是出好东西的。听我族的长老们说,彭兄所说的幽魂,其实就等同于我们这世界里的阴魄,在那些特别的地方很可能存在。” “关兄,我觉得还是应该先提高自己。”彭磊不为所动。说到底,胖子的本性都是懒汉,能懒就懒。现在的日子,在彭磊的眼里已经很完美了。 “唉,彭公,外星人在几天前就已经撤走了,你看看天上,这些天根本就看不见一艘飞船,据说他们分散在各地的基地也在撤离中。彭公是不是还担心啊?那也太不该了。” “我只是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那彭兄就不对了。你也不想想,天下美景,除了凫水和这棵神树外,还有不知凡几。别的不说,名山大川,冰原大海,彭兄或许不希罕,但是嫂夫人们肯定是没有见识过的。” “难道我还带着媛媛她们去旅游不成?顺路帮你探险?亏你想得出来。” “怎么不行?你忘了那艘宝船,既能隐形,待在里面又舒服,不怕风吹雨打。怎么样?” “原来你小子是在打这个主意!你说,外星人真的撤走了?”彭磊有点心动。 “你是怎么回事?这么大的事竟然不关心。”关冷城听出了话外之音,兴奋起来。 “好,那我们就开这飞船周游世界,反正露儿的预产期还有几个月呢。” “哈哈哈,我知道你会同意的。我们说好了,一边玩,若是有巧遇,那也不能放过,怎么样?战斗是提升自己的最好的修炼方法,你不会不知道吧?”关冷城大喜。 于是在某一天,纳斯卡高原上空,原先银河基地73号基站的位置,彭磊的无相宝船缓缓飞过。 第六十三章无名仙府 乘着大飞船旅游其实一点意思都没有。 这飞船混身装甲,根本就没有窗口,而且速度极快,只有那块巨大的荧光屏上不时闪过的一幅幅图像在告知乘船的人,飞船外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白露她们一开始是兴高采烈的,可是很快就没了兴趣——这算是什么旅游呢? 彭磊的兴趣反而比女人们高许多。这次乘飞船的心情和前几次截然不同,飞船缓缓而行,大屏幕上的风景在他的记忆里是那么的陌生。几乎到处都是森林,记忆中所熟悉的地貌根本就找不到,只能依稀地辨出黄河、长江。让彭磊惊奇的是,那黄土高原也是一片葱郁,黄河水和长江水都是清澈透明——黄河还没有成为“黄”河,黄土高原也还没有成为“黄”土高原,真是到了还没有开化的远古。 飞船从青城山接了人之后就一直往东飞,不管关冷城怎么不屑,长江三峡彭磊是一定要停留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壁立千仞的峭壁,白浪飞卷的险滩,每一个风景都能让人惊心动魄。彭磊曾经许多次走过这条水路,每一次的感受都不一样。这一次能见到三峡最最原始的模样,怎么肯放过。 莫仑为了讨好主人,这些天特意改装了一艘观光小艇。不仅仅大开天窗,舷窗也开了无数,船里还装了先进的全息扫描系统。小船有现成的,只要将外壳改动一下就行了,工作量也不是太大。唯一遗憾的是,这样的小船空间太小了,最多只能乘坐10个人。 三峡的风光真是太美了,三峡周边的群山也是风光无限,于是莫仑带着如玉她们细细品味,彭磊和梁聃、关冷城三个男人径直闯进了大山——虽然外星人的医学水平极高,飞船上救急的药有许多,但是总有个用完的时刻。三峡是草药的宝库,若是能采一点珍稀的药材,也就不虚此行了。 传说巫山神女峰上住着仙人,但是彭磊只见到了光秃秃的巨石,还有缭绕的水雾。 关冷城其实根本就不想在这里停留,也不知道风度翩翩的一个才子,怎么一下子变得这样鸹噪,彭磊做的每一件事他都要点评一下。 “女人的见识真是不行,这些个山有什么好看的。” “彭兄,大海上的日出日落那才是美景呢,这点急流和那海上的巨浪相比,根本就是小儿科。你不知道,前些天我和师叔从大海上空穿过,亲眼看见数百丈高的巨浪。” “我看你们城市里用黄金来交换货物,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黄金遍地都是。” ………… 彭磊到现在终于明白了,关冷城同志根本就不是来邀他同游大好河山的,醉翁之意不在酒。问道:“关兄,你干脆直说了吧,你想到哪里去。” “嘿嘿,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快点看到更美的风景罢了。” “看来还是得去问静宜小美人。”彭磊坏坏地笑。 “别!我其实想去大洋的对面,据说那里出现了神迹。我也是听族里的长老们说的,我现在的修为,靠仙剑还无法飞越大洋。静宜不知道的,红袖师姐倒是知道,她、她也是赞同我的做法的。”关冷城老脸微红。 “nnd,早说啊!我们从这里出发后就直飞你想去的地方,怎么样?” “太好了,兄弟,我知道你肯定赞成的。能结识兄弟这样的人,真是平生大幸!不如我们来结拜,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怎么样?” “哼!也行,小聃一起来。”彭磊无所谓,虽然不相信真的会有难同当,但是有福同享还是能听得进去的。万一哪天自己回了去,自己的后辈们留在这里,有关冷城这样的仙人照看着,心里也放心。 ………… 巫山离望夫崖不远处的一个山谷,峭壁千仞,怪石嶙峋,古藤缠壁,老树森森。淡淡的水汽在崖壁、古木间浮动,一条细细的水线在崖底辗转。和不远处大峡谷中奔腾的激流比起来,这道水线真的就像是仙女的腰带。静静地,偶尔才荡起几个细小的涟漪,如飘带上的花纹。 即便是梁聃的基本功多扎实,这种地方也不是他能攀越的。“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诗仙的感慨不是平空说说的。好在有飞船,那些个单人小船正好当成小游艇用。 离水面数百米高的悬崖上,有一块突出两、三米的巨石,此刻彭磊和关冷城两个正蹲在石头上,凝视着左下方距离他们两个五、六十米处的一个崖洞。 “老大,看得清那是什么吗?”彭磊问道。 三个人结拜,关冷城是当然的老大,梁聃是当然的老小。 刚才在转入这条山谷时,彭磊发现一道彩霞一直在峭壁上浮动,于是和关冷城两个踏着飞剑爬到了峭壁的中间这块岩石上——这道峡谷宽不足百米,高却有数千米,峭壁几乎垂直,古木突兀壁上,再加上半空水汽袅袅,正常情况下,在那个地方绝对不可能看得见霞光,更不用说是凝聚成一团的霞光了。 “那团霞光缩小了许多了,可能里面是个通顶的山洞,洞里恰好就水晶石之类的东西。”关冷城瞪着眼睛凝视了好一阵子,终于还是没有看清楚什么。 “我感觉到有很强烈的能量波动,很可能是罕见的能量晶石。”彭磊也没有看到什么,不过他的气旋探物法灵验得很,此刻竭力地散发出去,轻而易举就触摸到了霞光里的能量脉动。 “我去看看。”关冷城跳起身来,清风剑挥出,人乘着剑光向下飞去。 彭磊还在用他的气旋探测法,见关冷城动作,赶紧提醒:“老大,当心洞口的那棵古藤,洞里好像还有活物,好像很不简单。” 话音未落,只见关冷城的身前爆出一团眩光,紧接着闷哼一声,所有的动作一瞬间凝固。 “这是怎么回事?”彭磊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异变,连山剑向下疾飞,化成一圈银光,将关冷城护了起来。 “兄弟,我们发财了!”也就是一瞬间,关冷城挣脱了无形的束缚,祭起黑晶梭,脸上满是狂热,“这里很可能是一个上古仙府,里面肯定收藏着宝贝。” “上古仙府? 第311章 不会吧?”彭磊只知道有一个玉泉洞府在等着他,白鹤孤陋寡闻得很,从来没有和他说过玉泉洞府之外的事。 “怎么不会!这束缚人的鸿蒙之气只有在传说中的古神藏中才有。这里人迹罕至,连蛇虫也到不了这样的地方,而且你看,四周的风景多美!简直就是绝佳的修炼胜地。在这样的地方出现古神藏,很正常。” “就算是宝藏,我们也只有看的份,别忘了刚才。”彭磊也是怦然心动,但是一想到刚才关冷城的狼狈,心马上凉了下来。 “兄弟,你的修为比我强多了,你来试试。”关冷城根本就不理会彭磊,脸上狂热依旧。 彭磊的修为还真是比关冷城强,比红袖也高出许多。书中暗表,修真的修为等级一般分三个层次——金丹、元婴、度劫。金丹期是修炼的基础,丹成才能炼婴。一般将金丹期分为五个层次——筑基、旋照、融合、心动、灵寂,等同于普通习武者的练功境界,炼精化气——筑基、炼气养神——旋照、炼神返虚——融合、炼虚合神——心动、天道归一——灵寂,至灵寂时丹成,破丹后成婴。成婴后就是炼婴,那才是真正的修真,凡人修炼所要经历的九劫十难大都数都在这个阶段。炼婴期一般分四个层次——元婴、出窍、分神、洞虚,那是元婴的炼气过程,婴成才能度大劫。度劫其实只有一个层次,度了劫才能入大乘境,遨游四海,出入青冥;度不了劫就什么也没有,灰飞烟灭,形神具焚。 仙道的修炼不同于普通的学武,筑基只需百日,旋照或许要三至十年,而融合期全凭人的资质,聪慧者或许用不了三、五年,愚鲁者或许一生也过不了这一关。至于心动和灵寂,那完全是每个人自己的感悟,大多数人炼成了丹也突破不了最后一关。丹不破则婴不成,这是修仙的第一难。 按照关冷城讲述的理论,彭磊的层次好像已经进入了元婴期,普通的元婴期高手,体内灵魂凝结成实体,能随意地出入肉体。这也就是那些修为高深的人为什么能杀人于千里之外,能随意幻化的道理。不过彭磊的功法有点怪异,他的元婴虚而不实,更像是肉体的一个影子。关冷城研究过,彭磊那灵敏无比的气旋,其实就是元婴幻化而成的。在彭磊的丹田,普通人结金丹的位置,彭磊是一个空洞,连真气都没有。 关冷城也算是天资不错的,但是碍于青城玄界的条件,所以现在刚刚进入丹成的灵寂期,和彭磊比起来,真是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他也想不明白,彭磊的修炼完全是自学的,时间又只有一年多一点,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进步呢?唯一的解释是,在生死关头,人的精神力会产生异变,这就是传说中的顿悟,毕竟这些日子里彭磊受的刺激太多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关冷城不知道,外星人对彭磊的身体的改造其实是更重要的。 彭磊对自己是根本就没有信心,不借助连山仙剑,他连虚空漂浮的技巧都是刚刚才学会。 “老大,你说的鸿蒙之气是什么东西?我觉得和先天灵气差不多嘛,只不过这气息更浓更稠,好像还有一点点灵性,不去碰它的话,它就不显现出来。” “兄弟,你的那个气旋既能放,又能收,你试试能不能将它收起来。这鸿蒙灵气对人有益,本身也是和天地共生的异宝。”关冷城的修为可不敢直接采收那么浓缩的灵息,只能怂恿彭磊。 “你确定?真的不会有事?”彭磊有点将信将疑。其实彭磊还有一点担心的是,洞口那棵苍劲的古藤上隐隐地流动着一股冰凉的杀气,还有洞里的某处,好像也潜伏着危险。 这个山洞位于悬崖绝壁之上,离水面的高度估计有五、六百米,椭圆形的洞口,差不多只够两个人并肩站立。悬崖微微向外倾斜,在山洞上方四、五米高处,大石更是突兀出十多米,形成一个天然的大帽子。虽然是向阳面,但是绝壁上古木森森,照道理,洞口是终年难见阳光的,这也是彭磊见到那团霞光后会惊讶的原因。 常年不见阳光的山洞口竟然盘着一棵古藤,枝叶不多,但是每一片叶子都绿得让人心醉。古藤的支干更是让人惊叹,斑驳苍劲,如雕塑家手上出来的艺术品。如果将这枝古藤移做盆景,不用修饰,那绝对就是一件珍品。彭磊的脑袋里竟然闪出这个念头,如果被关冷城知道,不知会生出什么样的感想。 肉眼都能看得出来,古藤的枝叶上正泛着淡淡的冷光。彭磊的心中微微发怵:洞里好像还有危险呢! “怕什么?我给兄弟护法。这个洞不太深,我感觉有宝贝在等着我们。怎么?还不放心?要不要我将师姐和师妹都叫来?”被人小瞧的感觉就是不爽,即便那个人是自己兄弟。 “我不是那个意思。要不,我先试试?”彭磊稍稍后退,在黑晶梭上盘腿坐了下来。 一个淡淡的虚影从彭磊的身上飘出,静静地浮在身前的虚空。这影子真人大小,也如彭磊一般地盘坐着,只不过看不清五官。影子静静地浮着,更像是一团浓厚的雾。 关冷城现在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清风剑在彭磊的身边飘着,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虽然建议彭磊收取洞口弥漫的那鸿蒙元气(其实也是猜测,是不是鸿蒙气关冷城也不知道,不过彭磊的见识更是白痴,关冷城说是什么,彭磊从来没有怀疑过。)毕竟是在一起发过誓的兄弟,安全还是要保证的。 那个虚影就是彭磊的元神,这也是关冷城第一次见着。别人的元神都是凝如实体,五官清晰,从来没有听说过如他这样的。这见这个虚影静坐了一会儿之后,体形开始渐渐放大,人的形状也渐渐模糊起来。 四周灵息波动得越来越厉害,无形的气息彼此撞击着,形成一股股激流,把关冷城冲得摇摆不定。可是奇怪,彭磊就盘坐在不远处,除了连山剑在身前微微晃动外,他的身体丝毫不动,连身上的衣衫也没有一丝波动。 看着在彭磊的身边摇摇欲坠的清风剑,关冷城微微叹气。只能收起清风剑,飘到稍远处留神警戒。 那个盘坐着的虚影已经没有了人的形状,变成了真正的一大团青雾,将彭磊的本身也包裹了起来。这青雾缓缓转动,在雾团中凝聚出一个个浓缩点,每一个浓缩点也是也个缓缓旋动着的旋涡。让关冷城吃惊的是,那团青雾里的浓缩点就像是巨人身上的经络和穴位,如果将彭磊的肉身放大到和青雾一般大小,那彭磊身上每一个大穴都能在青雾里找到对应的旋涡。 雾团还在扩散,渐渐淡了。 彭磊还是盘腿坐着,可是在他身外方圆一丈的空间却是浓浓的黑,没有一丝雾,只有彭磊这个人在放着淡淡的银色霞光——他那个肉身反而更像是一个修炼成的元婴了。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功法? 第六十四章珍宝 虚空中的能量无绪地波动起来,越来越乱,关冷城一直退出近百米,才感觉波动的灵息不是那样杂乱。不过关冷城的感觉很明白,百米外彭磊那个虚空盘坐的身体现在变成了一个超级吸尘器,天地间的灵息正在急速向这个山谷汇聚。那灵气一旦进入彭磊身外百米的区域,就变成一团团旋动的气流,在彭磊身外的虚空流转。 不管彭磊能不能将山洞里的鸿蒙气吸出,至少这一处灵秀的山谷肯定是遭了浩劫。 关冷城只能苦笑,谁知道这个鸟人全力用功会是这样的呢? 彭磊现在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关冷城的感觉他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也顾不上。 身体的每一个大穴上都凝成一个气旋,每一个气旋都在缓缓地舒张、收缩,每一次舒张都凝而不散,每一次收缩都尽力吸取。气旋越旋越大,感觉丹田里释放出的那个气旋已经溶入整个天地间了。能量在呼吸间极速流转,只不过丹田里还是虚空一片,也没见多出来。倒是身上暖洋洋的,如沫春风,是极端地舒服。 早就忘了原先的目的,好在身前涌入的能量异常地庞大,简直就是取之不尽,彭磊的大部分的精神也就凝聚在身前那个能量源上。 在关冷城的眼里,刚才渐渐淡薄的青雾越来越浓了,雾气中好像有无数条亮线交织成一张网,网上缀着一个个浓黑的小点,每一个小点周围又是一个旋动的雾团。其实严格来说,彭磊身外旋动的雾团也不能称为雾,哪有雾气是半透明的呢?而且越浓越透! 耳中好像听到“嗡嗡”的震响,定神细看,只见洞口的岩石在渐渐剥落,那株老藤不知到什么时候浮到了空中,苍翠的躯体泛着黑亮的光,枝叶好像比刚才多出了不少,却是层层叠叠缠绕着树身。古藤本来就不是很大,此刻好像还在缩小。 一点红光在洞里游移,想要出洞,又不敢的样子。 彭磊还在用功,远远望去,鸟脸上不但放着光彩,好像还在笑! 尖啸声突然传来,紧接着是万丈青碧的光芒从洞口散出。关冷城措不及防,眼睛里除了一片碧光外,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大惊失色,赶紧闭眼凝神,再睁眼时,看到的一幕又吓得他心惊胆颤。 那棵老得不能再老的古藤不见了,原先的位置上,一张长有一丈开外的大弓正振动着弓弦,发出“嗡嗡”的轰鸣声。弦线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碧绿青翠,有一团银光正在上面流动;弓身正是刚才看到的古藤的颜色,青中透出浓亮的黑,上面缠着古藤枝叶的花纹。 第312章 还有,原先在洞口游移的那点红光也冲入了彭磊身外那旋动的雾里——那是什么东西啊?竟然是一条大蛇,好像只有一只眼睛。 十几米长的大蛇,有男人的大腿那么粗,那只闪着红光的独眼更是让人心怿。 “二弟当心!”关冷城顾不上额头的冷汗,大声提醒,清风剑如一道电芒,直奔那条大蛇而去。 彭磊还是闭着眼睛,那能量在身体里急速流动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关冷城的警告。 青风剑疾如电闪,让关冷城吃惊的是,青风剑居然越飞越慢,仿佛飞入了一团乱丝之中。更让关冷城吃惊的是,层层叠叠的气旋将青风剑裹起,竟然割断了仙剑和主人之间的神识连接。让关冷城稍些安慰的是,那条独眼大蛇也很吃力,它在彭磊的身边费力地游着,想要靠近彭磊坐着的身体,但就是靠不上,仿佛彭磊的身边激荡着惊涛骇浪似的。 “嗡”,又是一声弦响,那张巨弓竟然弓开满月,弦线上那团银光迅速拉长,形成一支巨大的光箭。感觉那大弓在和彭磊争抢能量似的,光箭的亮度晦暗不定,后来干脆变成了一个银色的虚影。 箭还是射出来了,在彭磊身前十多米处撞上连山剑,化成一片银色的碎光。连山剑好像是被撞出了血性,发出一声清脆的龙吟,无边冰冷的杀气向四周蔓延开来。关冷城的清风剑首当其冲,在一片银光中化成碎粉。 “叮”地一声脆响,却是连山剑砍上了独眼蛇。只见那大蛇一阵狂抖,金光乱绽,身体猛地缩小,竟然变成一柄长剑。剑长三尺,剑脊上流动着一条金色的线,剑刃寒光璨璨,轻轻地颤着,剑尖仍然对着连山剑。 清风剑被毁,关冷城眼前一黑,差一点吐出血来。那是他灵魂交修的法宝,虽然垃圾了点,但总比没有好啊。现在好了,宝贝没找着,自己的法宝先没了,亏大了! 身边的能量波动好像缓了许多了,远处的彭磊好像是被一大团淡青色的眩光裹着,眩光里还裹着那古藤化成的弓和独眼蛇幻化成的剑。那把剑一定是极品,无论如何要抢到手,这样的话,自己就不吃亏了。关冷城盯着彭磊,盘算着等会儿怎么开口。突然,身体一震,虚空中的能量化成一道道碧绿的光线,向着彭磊急涌而去。 “哈哈哈,我赚大了!”彭磊大笑着站起身来,身外气旋散尽,他的人好像在放光。 “我亏大了!那把剑呢?弓呢?咦,山洞呢?”除了悬崖绝壁依旧,其他什么都没了,连绝壁上的山洞也不见了。 “在我的丹田里,你信不信?”彭磊虽然这么说,但是自己也不太相信。刚才最后的这一阵能量急敛,彭磊的感觉是世界在一瞬间凝成一团,然后停留在他丹田的空洞里。现在用内视法察看,能看见丹田的深处有一片和身外一模一样的山水,那处悬崖也在,山洞也在。 “不、不会吧?” “看,就是这个。”彭磊的掌心托着一个灰色小球,意念一转,绿光飞泻,绝壁上马上又现出了山洞。 ………… 不用关冷城开口,那把剑彭磊是不会和他争的。很明显,能化成蛇的剑虽然是珍宝,但是不一定比连山更好;那张大弓倒是极精美,收缩成普通弓的大小后,弓身上镂雕着的花纹看上去更是精美。看着梁聃的红眼睛,那神弓也就非他莫属了,还贴掉了彭磊紫金葫芦里的一颗培元丹。 出乎三人意料的是,山洞并不深,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块平整异常的青玉石可以做床外,只有一块几平方米的洞壁好像可以称得上是宝贝——是上好的白玉,光润细腻,就像是精心打磨过似的。 并不太失望,毕竟大家各有所得。比较起来,好像还是彭磊得到得最多。那个鸿蒙气简直就是大补品,让彭磊的修为突飞猛进,进到了他自己也搞不明白的层次。 回到大船上很久了,三个男人还是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那颗融进彭磊丹田的灰色圆珠不知道是什么层次的珍宝,彭磊发现,他竟然能用意念改变圆珠里的景色。并且,那风景里的东西都是和现实世界里的一般真实--水能喝,花会开,虫子也是活的,还有风、雨、雷、电…… “那可能是一件空间神器,我曾听说过这种宝贝,但是从来就没有见识过。”关冷城的结论。 “肯定非常不一般。大哥听说过会化成古藤的神弓吗?这上面好像还有标记。还有变成大蛇的剑,若不是我亲眼见到,杀了我也不会相信。”梁聃搂着他的宝弓,脸上那股痴迷,被孜芹看见,一定会吃醋。 “这剑和弓能自己物化,说明已经通灵,至少是仙宝级的东西。如果山洞里原先的那团灵气真的是鸿蒙气,那即便是普通的刀剑,共处千百年后,也会成为灵宝的。小聃,等报了大仇之后,干脆到青城山学道。这宝弓吸足了灵气,对你将来的修为提高有极大的好处。你看,这弓本来就不是凡胎,多么精美的制作!那不是什么标记,是这张宝弓的名字,叫什么木。”关冷城指点着。他认识的字经过千万年的演变,和上古时的字体也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两处刻痕只认出那个“木”字。 “青木!大哥这把宝剑叫赤宵。”彭磊反而是认得。 关冷城尴尬地笑,在荒城派中他号称诗画双绝,谁知道竟然认不全古字,心中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今天我们的收获真是不小,兄弟,听大哥的没错吧?你若是还在羽村那棵大树下喝茶乘凉,哪个给你这样的宝贝。对了,师姐她们怎么还不回来?莫仑这个太监是怎么回事?” “在回来了。对了大哥,你们荒城派中有没有适合太监修练的功法?莫仑这小子老是缠着我,我也不知道教他什么。”彭磊突然想起,问道。 “操!怎么说话的?荒城派中没有太监,怎么会有适合太监修炼的功法!”关冷城破口大骂。什么都可以马虎,这事关名誉,是糊涂不得的。 “哈哈哈。”梁聃笑得前仰后合。 ………… 红袖她们果然对男人们的奇遇羡慕不已,按照关冷城的意思,接下来的行程是顺江水而下,出大江,渡大洋,直往大洋彼岸那个外星人飞船聚集的地方——他和红袖回去复命的时候,正好看见城主和几位长老对着水晶球指点迷惑(水晶球是荒城派的镇派之宝,能实时看见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情况,用来找人更是轻而易举)。 外星人的飞船在大洋彼岸的那个高原上聚集,那个飘浮在淡雾里的紫色光环——外星人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可惜大洋太宽了,若是没有洞虚期的修为,根本就不可能飞渡。荒城派被困在玄界里无数年,道传虽然没有中断,但是玄界里灵气溃乏,炼婴成功或许不难,修到洞虚期却不容易,现在就只有几个长老有这样的修为。大洋对面发生的事虽然很吸引人,那紫色玄界里或许藏着稀世珍宝,但大家也只能望之兴叹。 关冷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彭磊,他的那艘飞船是不怕大洋的。这个建议竟然得到荒城派长老们的一致通过,为了奖励小关同学的冒险精神,那个黑晶梭正式成了他的东西,静宜mm也被破例允许同行。不过这次三峡的观光之旅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行程,mm们眼红男人得到的东西,于是无相宝筏以后的行程就是在长江和黄河间做之字形迂回,每一座山、每一条沟都要仔仔细细地探上一遍才死心。 飞船终于穿过大洋,飞到那块画满地画的高原的上空的时候,是73号基站全部撤走的大半个月之后了。 第六十五章冒险 哀痛地震中丧失生命的同胞们!这些天心里真是不能平静。无奈我力微薄,唯能做的,就是流泪祝福!!痛!!! 纳斯卡地画,地球上赫赫有名的上古文明遗迹,科学家、作家、普通百姓对它们的由来吵翻了天,说什么的都有。 彭磊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地方,没有办法,有一阵子这些东西甚至比电影明星都有名,所有的媒体上都有报道,好像还被拍成了电影。叶子、红药她们对着全息屏大惊小怪的时候,彭磊就做起了导游。 “这片山脉应该就是安第斯山脉,是地球上最长的山脉,从这片大陆的最南端开始,一直沿伸到大陆的最北端,中间没有中断。整个山脉有雪山50多座,这里的位置是山脉的中间偏南,也是整条山脉最美的地方。莫仑,我说得没错吧?” “大人说的怎么会错呢?您看,这是数据。整条山脉长约18000里,宽平均600里,我们刚才越过的那座雪山高6283.45米。”莫仑在第一时间记起了他的主人是1497号,从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体验生活的,知道这条山脉的信息很正常。 “莫仑,你们这些外星人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地上的这些画肯定是你们干的,是不是?你们知不知道,将来会害死多少人?”莫仑在彭磊的面前是一个很标准的太监模样,弯腰曲背,低眉顺眼,彭磊也就很习惯对他冷言冷语。 “大人,前一阵子这里一定是驻扎了舰队,地上的画都是宇宙战舰的徽标。您看,那个大尖叉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的标志,这只蜘蛛图案是第十七特别中队的队标。我有一个朋友在那个中队的第六小队,是矿物学方面的专家,叫塞弗。” “那个大鸟是地球基地第五中队的队徽,他们负责这片大陆的安全。” 第313章 ………… 无相宝船现在的飞高是3000米,在这个高度看地面上的画,真是一种震撼。 本来他们如果直飞那个黑雾中的紫色光圈处,是不需要到这片荒芜的高原上空的,但是这里是莫仑曾经驻守过的地方,这家伙在86号基站驻守了四年,之前在73号基站却守了六年。彭磊一听说这个,马上就让飞船直飞73号驻地。外星人已经撤了,看看他们曾经做了些什么,还有没有留下痕迹——鸟人突然对考古这门工作感兴趣起来。 如果一直留在这73号基站,不去那个“碧水青天无限好,玉人红袖分外娇”的86号,就不会遇上鸟人这个煞星,自己也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莫仑看着眼前的山川荒漠,突然间悲从心起。不过,细细想来,自己完全是咎由自取,这四年间被自己糟蹋的青春少女也不知道有多少了。悄悄地瞥了旁边的彭磊一眼,只见鸟人的眼中闪着冰冷的光,正看着自己呢。心中一惊,透体冰凉,赶紧将刚刚跑出来的情绪赶走。 “大人,这些家伙连铁屑也没有留下一点,真够彻底的。本来我在那边山里有一个实验室,大人请看,山体都被炸烂了,肯定也不会有东西留下。”指着扫描图说道。 “嗯,那也没什么好看的了。莫仑,你是不是对做太监有意见?” “大、大人,小人是罪有应得,怎么敢有意见。”莫仑的冷汗早就把内衣给浸湿了。 “知道就好!你应该彻底改变自己,和过去告别。”彭磊没想到自己也有做管教的天赋,这两句就说得非常中肯。 “我希望你能忘掉过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地球人。干脆把名字也改了吧,就叫尹仁,怎么样?” “大人,我也早就想改名字了,我想叫伊尹。” “也好,好像是比尹仁好听。那就叫伊尹吧。”彭磊点头。他那个水平,起的是什么鸟名字?“尹仁”,“阴人”,一听名字,很容易让人想起这名字的主人不是男人,难怪莫仑不接受。 (伊尹是历史上有名的辅国大臣,商太甲在位时,曾发生过伊尹放逐太甲的故事。在下心中忐忑,让他做了华夏历史上第一个太监,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份了!) 无相宝筏静静地停在山坡的之上,前面千米处,就是弥漫的黑色雾团。其实也不是黑色,应该是较深的灰色,只不过比较厚实,所以看上去就像是黑雾了。当然,几个月前的雾团也并不是这样的,那时是真正的黑,黑得发紫。 那个空间之门隐在雾中,紫色的光圈只有全息扫描才能看到。山谷里空荡荡的,在扫描图上什么都看不到。没有小草,没有虫子,连石头也没有棱角,只有厚实的雾气在涌动。站在高处看去,仿佛是在飞机上看云。 所有人都站到了飞船的外面,看着远处如云海一般翻腾的黑雾,彭磊的心里满是疑问。问道:“不是说那里面还有野兽跑出来吗?这山谷像是有野兽的地方吗?” “这雾气有很强的腐蚀性,应该是有毒的。”红袖点头同意,“这种地方根本就不可能让生命存在,那些从里面跑出来的动物不可能留在这里。” “有毒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的修为虽然不行,但是闯到空间门外的能力还是有的。”关冷城满不在乎地说道。 “不对!你们青城山的玄界之门是不是也这样?我能感觉到强烈的能量对流。” “能量对流?有吗?玄界之门就是隔断能量对流的。玄界和外面的世界是两个空间,灵息的交换是缓慢无形的,一般都是这样。”红袖蹙起眉头。 “师姐,这个空间不一般,可能有危险,我们还是小心为上。”连一直很少说话的静宜mm都发表了意见。 “我看没什么问题啊!说不定是里面的什么宝贝在作祟。”关冷城有了赤宵仙剑之后,胆气比之以前壮了不知道有多少。 “哼!”静宜瞄了关冷城一眼,小巧的鼻子轻轻皱起,发出冷冷的一声。 “我……对,我们还是小心点为好。”关冷城马上冷静下来。 那翻腾的黑雾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怵。 其实接近光圈的方法很多,坐飞船就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这一队人里还有孜芹和白露两个准妈妈,叶子和红药的身体素质也很一般,如果真的碰上什么问题,那可是说什么都来不及的。 彭磊不想冒险,只是既然都来了,不去探一探也是说不过去的。 “我和关大哥去,其他人留下。”彭磊下了决心。 这一群人里据说他的修为最高,而且他是鸟人,是当然的领导。这个决定没什么问题,只不过红袖作为师姐,心里有点不爽。 黑晶梭化成一艘小船,载着彭磊和关冷城,缓缓地向黑雾里沉去。彭磊虽然自告奋勇,但是他可不是喜欢冒险的人,要是照着他的心思,到此一游也就足够了。若不是不想让这新近结拜的关大哥失望,鬼才愿意陪他冒险呢--根本就不知道那个空间里有些什么,是不是值得走这么一遭! “大哥,我还是觉得不妥,万一那个空间里有什么陷阱,那我们怎么办?” “兄弟,不是我说你,怎么这样胆小,是不是男人?我们有仙剑在手,如果有危险,自保肯定不成问题,对不对?” “此话虽然有点道理,但是我怎么就觉得这黑雾不正常?那个空间里说不定什么都没有,我们会不会在里面迷路?” “兄弟,说不定这个次空间是上古神灵的藏宝处呢?你知不知道?所有的次空间都是与天地一起诞生的,里面一般都有充沛的灵息,甚至还有原生的鸿蒙气。所有的空间之门都是被人用大神通开劈的,有的作为生息之所,如我们荒城玄界;有的作为贮物之所,被大仙们收到自己的洞府里。这个玄界很可能就是藏宝的,里面或许会有一些陷阱,但是,我们小心一点,应该能够应付的。”关冷城很有信心。 “我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的。”彭磊可不怕难为情。 “兄弟,虽然是有点冒险,但是……哥哥穷啊!” 彻底无语!谁让他自己也不富呢。玉泉仙府里或许会有许多好东西,但是玉简的最后有一句留言:那洞府外有一个九玄锁灵大阵,解法就在玉简上。 彭磊还没有时间学呢。 “但愿里面什么都没有!”事到如今,彭磊只能求冥冥中的神仙保佑了。 关冷城的家就在青城山的玄界里,对玄界他当然不陌生。所谓的玄界之门,并不是真的一扇门,或者想当然的是泡泡壁上的一个窗口。那是一个空间通道,是用大神通强行撕裂空间形成的,出口在哪里并不一定。就拿他们青城山的荒城玄界来说,玄界里的入口就位于玄界的中心位置。 眼前的这个空间之门确实与众不同!边缘的空间割裂线竟然是紫色的,通道口也没有阻隔能量流动的禁制。或许里面真的会有危险!关冷城有一瞬间也有点犹豫。不过,不冒点风险,怎么能发财呢! 黑晶梭激起无数条彩色的流光,无声地滑入那紫色的光圈里。 后悔!关冷城和彭磊两个的心里马上就只有这一种感觉。 和老命比起来,再宝贝的宝贝也是粪土啊! 满眼是七彩的流光,电芒如游蛇一般乱窜,黑晶梭上绽出绚丽的紫芒。关冷城还没顾得上欣赏这美丽的光雾,一道粗大的电光就差一点将黑晶梭轰碎。 一口血喷出,赤霄剑腾空而起,化成一道红色的光墙,将黑晶梭裹了起来--黑晶梭只是很一般的法器,需要使用者大量的灵力操控,自身对各种打击的抗性很差,所以那电芒的能量差不多全由关冷城承受了。 绚丽的光雾,游动的电蛇,若不是置身其中,绝对是迷人的风景。彭磊和关冷城却没有心情欣赏,现在他们两个就像是掉进猪笼草陷阱里的苍蝇。 连山剑化成一片银色的光幕,圈在赤宵剑的光圈外,神念一波波地漫开--这光的世界里倒底有些什么? “大哥,我们好像是陷入了一个幻阵中了。”四周是杂乱的能量流,彭磊的能量旋涡根本穿不透,也没法影响这杂乱的能量。 “二弟,我们这样太吃力了。你把那个球拿出来,同样是幻阵,说不定能挡一挡。”关冷城毕竟修为偏低,这一小会儿的功夫,就快坚持不住了。 “能有用吗?试试也好!”彭磊比关冷城的状态要好许多,不过连山剑挡在最外层,这几个瞬息的功夫,撞上光墙的电芒就增加了好几倍,挡得也是非常吃力。 灵诀一变,彩色的光雾迅速向四周退去,一片翠绿的山水把两人围了起来。 “哈哈哈,二弟,你的球可真是宝贝啊!”关冷城顿时喜笑颜开。 “什么话?你的球不是宝贝,那割了算了。” “哈哈哈,早知道是这样,就让静宜也进来了。你看,外面的彩光真是漂亮。”关冷城一点也不在意彭磊的反讥,收起仙剑,也不擦一下嘴角的血迹,望着头顶上迷幻的彩光,裂着嘴幻想着。 “先想想怎样才能回去吧!害了我还不满足,连老婆都想害,是不是人哪?”彭磊愤愤地骂着。 在巫山得到的这个灰色小球肯定是很极品的仙宝,可惜彭磊他们都不认识,连白鹤也不知道它的出处。 一个巨大的球静静地浮在一片无边无际彩色光雾中,直经超过10公里。 第314章 球里是绵延起伏的山川,奔腾咆哮的激流,壁立的悬崖,苍翠的古树老藤,还有两个东张西望的男人。这一片山水的外面,仍然是幻动的彩光,到处乱飞的电芒。 只不过暂时脱离了电芒的威胁,如果找不到出路,仍然是死路一条。 关冷城不理会彭磊的态度,人飘上一处山顶,盘腿虚坐,居然练起功来--事实证明,鸟人的运功方法有许多特别的地方,关键时刻往往能得到意外的好处,所以结拜过后,关冷城老实不客气地研究了。 “兄弟,这彩光都是被禁锢的灵息,五行元素特别的纯。真是想不到,天底下还有这么玄奇的阵法。如果在这里开辟一个练功场,那修炼的速度能提高10倍。”关冷城刚刚才坐下,马上又大惊小怪地跳起来叫着。 第六十六章脱困 彭磊也学着关冷城的样子运起功来。和关冷城相比,他的感觉灵敏多了。 大球外面波动的能量虽然杂乱,但是细细分辨,还是能查觉出来,那些能量流都非常纯净,凝成或粗或细、或扁或圆的一束束。让人惊奇的是,这一束束的能量充斥满整个空间,相互缠绕挤碰,却绝不融合。那满眼的彩色光雾,其实就是一束束能量流相互磨擦激出来的。至于那乱飞的电芒,则是细小的能量流相互碰撞,发生湮灭后产出的。 修炼者为了尽快育丹,在修炼过程中都要采天地间的灵息来滋养自己的灵丹,这就是所谓的炼气养神。充斥在宇宙间的灵息虽然庞大无比,但是各种属性混杂,若是不顾一切地采收,修炼之人根本就没法消化。所以一般人为求稳妥,都是采五行属性中的一种。修炼的人都知道,无行轮转,阴阳互生,在一天的某个时刻,天地间的某种属性的灵息就会特别活跃。 这个内藏着一片山水的球已经和彭磊融为了一体,彭磊的灵息甚至能将这空间作为贮存之所,某种意义来说,这个灰球也能算是彭磊的金丹。现在球体已经完全融合在彩色的光雾里,所以彭磊对球体外的能量波动比关冷城清楚。 球的体积竟然在慢慢变大! “唉!便宜了这些花草了。”关冷城又在感慨。 不断有丝丝缕缕的能量流渗入球体里,转眼间就被树木花草吸收干净,没有留下丝毫的残渣。也有的渗入石缝、流水之中,化成卵石、水滴。 彭磊又将他那个屡试不爽的气旋展了开来。 既然关冷城说这能量可以利用,那暂时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先采集能量提高自己。或许修为能够提升一点点,或许修为提升了之后,探测能力也能提升,到时候就能找到窗口回去了。 元神化成旋涡状的气旋,轰轰烈烈地展开,刹那间就填满了青山绿水。 渗入球体里的光雾突然多了起来,一团一团的,形成一个个小小的旋,浮在虚空中。一道道若有若无的流光组成一个巨大的网,将彭磊和那虚空中的无数气旋连接起来。 “轰”地一声震响,关冷城的眼前突然一亮,那虚空中的气旋急剧增强,亮度在一瞬间亮了百倍不止,如突然间被接通了电源。 “哇”!彭磊也不是万能的,一口逆血喷出,脸一下子胀成猪肝色。 “快收功!”关冷城急叫。 “我……”可怜彭磊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样杂乱的能量狂暴的能量怎么可以直接利用?也只有彭磊这样的白痴敢以身相试。就在这一瞬间,这满含青山绿水的球的体积也缩小了三成。 身体就像是在烈火中烘烤似的,彭磊感觉道自己就快要爆炸了,原先一直保持真空的丹田里也飘满了彩色的光丝。“吃”得太多了,一下子消化不了。 好像有一道白光在丹田亮起,仔细感觉,好像是一块石碑的样子,通体莹白,隐隐地,散出一股股清凉的气息。 丹田里的彩光在一瞬间都溶入了这片突然出现的白色光斑里,彭磊的脸色也迅速地回复正常。 赶紧收功!丹田里的那白色光突然暴涨开来,瞬间就冲出彭磊的身体。接着,在彭磊身外的虚空重新凝聚,变成一块3米多高,2米多宽的椭圆形光斑。洁白晶莹,流动着微弱的光波。 “二弟,这不是山洞里的那块石壁吗?”关冷城被突然的变故惊得一愣一愣的,好在马上就回过神来。 “我……,大哥,拜托你以后不要乱出主意,好不好?在这种地方修炼,非把人练炸了不可。”彭磊心有余悸,抹着额头的冷汗,擦着嘴角的血沫,冲着关冷城狠狠地瞪眼。不过,这块白色的光斑倒是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先是救自己一命,现在又自己跑到外面吸收起彩光来。 “谁让你这么狼吞虎咽的?采天地之灵气,一般都是丝丝缕缕,慢慢地蓄积的。”关冷城可不认错。 “我……”彭磊无言以对,他只会这一种技巧。 “这确实是山洞里的那块石壁,现在洞里石壁的地方是普通的毛石。”关冷城在说话的当口已经从峭壁上的山洞里出来了,“原来这块石壁也是珍宝!” 石壁静静地悬在虚空,无数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光笔直地从远处射来,在离石壁半米处湮灭,没有激起丝微的能量波动。渐渐地,笔直的光线扭动起来,在水平方向旋成一个巨大的旋涡,不时地还有一团团暗影在石壁前消失。 关冷城和彭磊飘在石壁上方的虚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彩光在飞旋,绿色在快速地向外延伸,隐隐地,在群山外还看见了辽阔的草原。头顶上不知道何时开始,竟然出现了一朵朵白云,缓缓地飘着,也不变换形状,就好像是白棉堆成的一般。 终于,最后几抹黑影随着彩光消失在石壁前,虚空中只剩下一座浮空的仙山。广数十里,每一棵草木,每一块山石都在散射着光芒。 “没有了?出口呢?”两个男人面面相觑,都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 “看,那边是什么?”关冷城东张西望的脑袋终于定在一个方向上。 “飞船!好像比我们的那艘高级多了。”彭磊挠着脑门自言自语。 就在他们上方不远处,一艘七、八十米长的飞船静静地停在几团白云的后面。 这艘飞船正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第十七特别行动中队,第六小队的战舰。为了生存,为了尽可能地节省舰上的能源,伯克中尉制订了轮流值勤的计划。每个小组三、四人,每次值班的时间是300个小时,不值班的人进入休眠状态。 已经是第203个小时了,相比第一次轮班时,光圈里不时出现的能量波动来说,这一趟班就无聊得多了。对着没有一丝变化的信息屏,加隆恨不得也关机睡觉。只有伯克还在坚信,查尔斯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救他们出去的,其他人早就都没有了信心。如果按照民意,他们早就不顾一切地向星体群的中心闯了——尽管探测器探到的结果让人心惊,但是大飞船不比探测器,动力强上不知道多少倍,防护也强得多。 和加隆一起的是李宾和契多夫,两个人也和加隆一样的百无聊籁。李宾干脆泡在他的私人小艇里,研究他的超金属合金;契多夫则猫在飞船的维修舱里,改装他新设计的光枪。 “你们两个,快点过来。”突然,加隆急急地将两人叫到主控室。 “你们看!” 几百个小时没有变过的全息屏上,原来一直像橡胶球一样固定不变的暗青色的星体,此刻都亮成了耀眼的明星。星体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了,每一颗都在循着复杂的轨迹运动,速度还相当地快。更让人惊叹的是,空间中心的那团彩光,此刻转成一个巨大的旋涡。 “它的体积在缩小!整个空间的体积都在缩小。”加隆飞快地计算出扫描结果。 “要不要唤醒大家?”李宾问道。 “情况有变,快唤醒中尉。契多夫,开启飞船的防护系统。” “少尉,飞船的动力系统失灵了,防护系统也没法开启。我们只有备用能量还在维持供应,不用去叫中尉了,五分钟后他们自己就会醒来。”契多夫喃喃地报告道。 “扫描仪能量不足,自动关闭了。”一道彩光从屏幕上闪过,然后全息屏变成了死气沉沉的灰色。 “用光学观测仪,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便是死,也应该知道是怎么死的,否则阎王爷问起来,多没有面子啊! “穿上防护服,打开前舱装甲。到底发生了什么?”加隆的声音还没有消失,伯克中尉就从后面飘了过来——飞船丧失了动力,重力矩阵也不工作了。 前装甲就在全息屏的位置,有专门的备用系统控制,就是防备飞船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前装甲缓缓开启后,原先硕大的显示屏变成无色透明的落地舷窗,主控室还往前缓缓移动,一直到了飞船的最前头。 醒过来的人陆续地飘来,很快,十二个人就都聚在了透明的大窗子前。 伯克紧咬着牙垠,不自觉地揉着自己的眼睛。身边,惊叹声一片,甚至有人在赞美传说中才有的神。 彩光在飞旋,一片绿光在飞船的下面伸展。“砰砰”的响声连成一串,夹杂着“雪雪”的喊疼声。 那片绿光过后,飞船里突然就有了重力,措不及防的人们来不及调整姿势,结果摔成一团。 “中尉,动力系统恢复,扫描系统恢复,武器系统也恢复了。要不要切换到全息扫描模式?”契多夫还在他的值勤位置上。 “不用了,我们现在正在空间的中心位置,正在这一片绿洲的上空。” 第315章 伯克扫了一眼身前的控制仪,轻轻地摇头。在控制台的小荧光屏上,很明显地有两个年轻的男人正站在不远处的一处山顶上,向这边张望。 现在怎么办?这空间里的变化很可能与眼前的这两个男人有关,看来接触是免不了的了。 “中尉,这个空间的直径缩小了许多,现在不足一亿公里。我们确实在空间的中心,但是扫描不到能量的异常点。”云姬娇俏的声线中带着明显的惊骇。 没有能量异常点,就是说没有空间之门,他们被关在这个空间里了。 “这绿洲上的植物都是地球上的普通物种,那两个人是什么人?”植物学家叶惠兰首先关心的是环境,然后也发现了在山顶上向他们的飞船指指点点的两个男人。 “不知道!大家注意,做好战斗准备,我们需要那两个人。”伯克稍稍迟疑,马上知道了该做什么。 “是!”十一个人迅速散开,各归岗位。 “中尉,动力系统异常,武器系统异常。”还没有准备好,伯克的耳边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报告声,眼中也尽是闪动的红色报警信号。 ………… 第六十七章广成子 彭磊和关冷城一直在看着那艘悬在半空的飞船,虽然两者相距不近,但是彭磊竟然能看清飞船里的一切。 三女九男,十二个人,每个人脸上细微的表情都是清清楚楚,也能听清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很神啊!自己也想不明白原因。 怎么?还没有见面呢,就想打老子的主意?外星人怎么都一样的德性!不过,看来他们得失望了,现在彭磊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才是出去的路。至于打架嘛,在这球球里,即便是神仙,彭磊也不怕。 彭磊能够随意地改变这里的景观,把自己藏起来,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意随心动,四周山峦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头顶上一团团懒洋洋的白云迅速增厚,以飞船为中心,一个能量旋涡疯狂的转动,将飞船上的能量飞快地往外抽。 听到飞船了男女们的惊叫,彭磊心里得意。若是莫仑(现在该叫伊尹)在,说不定能认识飞船里的人。不过,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到出去的通道。 关冷城已经从看见飞船的惊讶中回复过来。在这里看见外星人的飞船很正常,看不见才不正常呢。让人惊奇的是,外星人的这艘飞船竟然没有陷在光雾里。 满眼的翠绿,说明现在处身的还是那个灰球的世界。关冷城听说过这种法宝,在这种次世界里,拥有者就是神。见彭磊果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飞船淹没在浓云里,拍掌笑道:“二弟,先不要去理睬他们,若是他们不老实,等会儿将他们全阉了,这样伊尹也有伴了。” “大哥,你也太狠了吧?飞船里还有三个美女呢,怎么阉?要不给你做老婆,怎么样?” “去!别乱说话,静宜就在外面呢。别担心出去的路,应该在石壁里,你用意念去感觉一下就知道了。”关冷城跳上山顶,极目四望,不禁又长叹道,“又白来了一趟,好东西都进了石壁了。” 四周除了乱飞的云,就是空茫茫的虚空。 “二弟,你这个空间不太好,好像连虫子都没有一个,太死板了。” “把石壁收回来,看看石壁里是否还有空间。” “搞几座大山出来,把那艘船困起来。” ………… 关冷城指手画脚,就像是司令官。飞船里,伯克中尉也冷静了下来。用熟知的科学原理是没法解释今天的遭遇的,唯一的办法是静观其变。 “关闭动力系统,关闭武器系统,我们不要显出敌意。” “中尉,我们被困住了!” 飞船四周骤然聚集的云层飞速凝结,眨眼间变成一座座山峰,上下左右都有。不过,能量倒是稳定了下来,飞船的系统都恢复了正常。 伯克反而冷静了下来,轻轻叹道:“我想,我们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东西。” “中尉,是什么?我们现在怎么办?”云姬的小脸煞白,美目里蓄满了水雾。 “传说在上古年代,整个宇宙中都有一个神仙时代。那个年代的人们通过特别的锻炼,能够利用宇宙间到处存在的能量,和我们利用空间微粒制造能量晶的原理差不多。那样的古人是不死的,生命可以无限长,还拥有我们所不知的能力。比如,瞬间改变景物,就像现在我们看到的。我们这次来地球的任务就是探秘古人是怎样利用先天能量的,那是德礼弗将军的研究课题。”伯克沉吟道。 “可是……我们现在怎么办?” “有许多的证据,银河系里的这颗蓝色星球是神仙文明的发源地,也是宇宙中大多数文明的根。你们看看自己,和这里的原始人有什么不一样?大家都听说过的,当初宇宙联盟发现这颗原始状态的星球时,曾收到过严厉的警告。不过大家放心,如果真的是传说中的神仙,那也应该是我们的祖先。我们没有恶意,也没有做过坏事,想来也不会过份地难为我们。” “我……,中尉,在我们之前,地球基地也派了几个小队过来的,怎么看不见其他的飞船呢?” “那个彩光团很变态,若不是我们果断地进行空间跳跃,我们可能也没有办法逃出来。如果没有契多夫船上的喷流引擎,我们也不可能进行空间跳跃。总之,我们很幸运。” ………… 彭磊就像是飞船里的第十三个人,飞船里的一举一动他都明明白白,见那些人不再有危险的想法了,彭磊暂时也不想理睬他们。如果能出去,就让伊尹和他们交涉吧。 那块悬在半空的石壁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闪着淡淡的荧光,只不过是更晶莹剔透了,就像是一块羊脂白玉。 彭磊的意念刚刚拂上石壁,石壁上的荧光微微一闪,然后石壁就突然到了彭磊身前三米处,体积也长大了一倍多。弱弱的光波在石壁上流动,石壁渐渐地变成透明。 “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大阵!”关冷城也凑到了彭磊的身边。 石壁就像是一面巨大的镜子,里面的景色却不是青山绿水。只见一团彩光在石壁里转动着,围着那团彩光,64个青灰色的小球错落有致地构成一个大球,每个小球还在缓缓移动,轨迹却不是圆的。令人惊奇的是,不管小球怎么运动,球与球之间的距离都很稳定,没有靠得太近的。 彭磊比关冷城看到的多多了,他的意识已经沉入石壁。 “大哥,真是没法想象!这些青灰色的小球都是一个星球,有的上面还有生物,有的完全是能量晶石。那彩光里什么都没有,也没有通道。” “不会吧?难道通道被这座仙山压住了?先不管它,我的感觉是,我们绝对是能出去的。你说那些小球上有生物?是什么样的生物体?有没有人?” “死人算不算人?” “什么话?有死人?也算!能不能弄清死人的身份?再找找,既然有死人,说不定也能有活人。” 彭磊的意念在慢慢和石壁融合,感觉那石壁里的这个星团快变成自己气脉里的一个气旋了。中心的彩光团还是那样巨大、激荡,但是彭磊的意识触摸时,七彩的光旋是那样的柔和,就像是小女孩吹出的肥皂泡。 直径四千公里的星体有64个,挤挤地挨在一起,让人感觉特别怪诞。64个星体,有近一半是纯粹的能量体,整个星体就是一块巨大的能量晶石;还有十几颗是灰暗的泥灰乱石星体,上面没有活物,好像有一些机械碎片;有几颗星上只有植物,看不见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有动物的三颗星,星体上山峦起伏,洞穴密布,动物们都躲在洞穴里,仿佛连老虎都在冬眠;只有两颗星体上有人,是死人,还不是完整的,大多数是零碎的骨架。 “我看见一个完整的死人!啊!好像那个人还活着!”彭磊的神识在星体上扫描着,重点当然是那有死人的两个星球。 除了那些个能量星体外,所有的星体外面都裹着一层薄薄的大气,一道道很怪异的能量在大气中流动着,触到地面上任何的活物时,都能激起一个个气旋。 在一个葫芦状的洞穴中,彭磊触摸到一团微弱的能量。石壁现在已经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观看石壁里的情况就像内视自己的身体一样清晰明了。 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身上几乎找不到一两肉。脸上皮肤皱在一起,如漏掉了气的气球;双眸紧闭,花白的眉毛倒是又长有密;嘴上一缕短须,半尺多长,也是白的多,黑的少;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长衫,看样子是宝贝,闪着新丝一样的光泽;完全是皮包枯骨的十指交叉在脐下,作龙虎盘绕之势;屁股下面是一个青石莲座,莲座边的地面上,乱七八糟地摆着一地闪闪发光的小石头。 在这个人的身上有微弱的能量脉动,洞穴的外面也在转动着一股弱弱的能量流,所以彭磊判断,那个人可能还没有死。 意念轻轻地向那个洞穴凝聚,心里想着怎样才能将那个人带出来。按照道理来说,这石壁差不多成了彭磊的灵器,那石壁里的世界彭磊也应该能自如地出入,不过……,那彩色的光雾太变态了,刚才吃的苦头记忆犹新,彭磊可不敢冒险。 突然发现,随着灵识的渐渐融入,彩色的光团中出现了一个影子,赫然就是彭磊自己。让彭磊开心的是,影子在彩光中行动自如,丝毫不受光雾的影响。更让人惊喜的是,只要彭磊的意念到达的地方,影子就能瞬间在那里现出来。 第316章 现在,那个影子就站在洞穴里,近距离凝视着那个好像还没有死的人。 感受到了别人的注视,那个人身上脉动的能量渐渐加强起来,一团淡淡的金色光芒从他的丹田处漫开,把灰暗的洞室照得金壁辉煌。脸上的皱皮轻轻地蠕动着,像一堆肉虫,眉毛颤了许久,终于睁开了双眼。 灰暗无神的双眼,就像是河滩上晒了两天的死鱼的眼睛。可能是闭得久了,老头的眼珠都不会转动了。空洞的眼神凝视了彭磊好久,终于,眼睛里亮起淡淡的彩光。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两个人几乎同时说话,不过谁也没有听懂谁的。 彭磊的脑袋里隐隐闪过一道白光,上次莫名其妙地认识玉简上的字的一幕又出现了。大嘴张开,竟然说出了一种奇怪的语言:“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的?” “放我出去!条件你出。”半死人没有回答彭磊的问题,喉结恐怖地蠕动着,声音断断续续。 “你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放你出去。” “你?我叫广成子。你既然能在重阳节里来去自如,带我出去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一念就行。” “广成子?不会吧?”广成子的大名彭磊可是听说过的,传说他还是黄帝的恩师,著有《自然之经》七十卷,是道家的创世人,比老子还早。据说他生于鸿蒙初开之时,游仙于凡尘无数载,曾在崆峒山传经论道,后升入天庭,成为天庭十二金仙之首。 广成子!他是广成子?不会吧! 第六十八章大罗金仙 这个身上只有皮和骨的人竟然是传说中的金仙广成子,彭磊连着确认了三遍,最后还绕着广成子转了三圈,然后才彻底无语。 传说广成子在一千二百岁时见到黄帝,那时他的形貌还是很年青的。他是广成子?即使身上多出一百斤肉,那也只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难道传说是假的? “在下被困在这里无数岁月,元神之火都快灭了。道友将我从沉睡中唤醒,该不是为了看我魂飞魄散的吧?”广成子眼中的彩光渐渐亮起。 “这个……,仙师请不要误会!我叫彭磊,刚刚才学的道术,许多东西都不懂。让我想想,怎样才能将仙师带出去。”彭磊赶紧解释。 “哦?道友将我拿在手上就行了。”广成子显然不太相信彭磊说的,但是此刻他只想脱困,眼中彩光微动,十根指骨也微微动了起来。 金光一波波地颤动,光波里好像还杂着无数的暗影。 彭磊正在想着广成子的话,真是莫名其妙!将他拿在手上?开什么玩笑!就他那个骨头架子,提到外面一定会吓着人。别人还好说,若是吓着了两个准妈妈,那自己找谁评理去? 光影浮动,突然间,彭磊发现自己站在一道石壁前,身前半米的虚空,悬停着一只紫金的葫芦。四周的能量激荡起来,旋转着向那葫芦汇聚。 原来是这样!那个葫芦状的洞穴竟然是法宝变的。这样倒是可以拿了。一把将葫芦抓在手上,就在这一瞬间,四周激荡的能量消失得无影无踪。 身随意动,人影瞬间就脱出石壁,化成意念回到身体里。低头看,手上还真是抓着一个葫芦。一掌大小,闪着淡淡的金芒。 关冷城一直在关注着彭磊,见他的手上突然多出一个紫金葫芦,不用细看,肯定是宝贝。二话没说,一把抢到手中:“二弟,你看,到里面来探险是我出的主意吧?你得了玉壁这个大宝贝,这个葫芦就给我了,没意见吧?” “大哥,你想要就拿去,不过,不要后悔哦!” “笑话,有宝贝拿谁会后悔?这葫芦不错,说不定能达到仙器那个等级。兄弟,你只找到这个吗?”关冷城突然想到,外面还有两个他得罪不起的美女,若是她们开口,这葫芦就轮不到他了。 “可能还会有其他的东西,不过我没有仔细找。不如这样,你先问问他,他在里面待得久了,说不定知道。”彭磊指着葫芦笑道。 “它?”关冷城扬着右手。突然,掌心一热,葫芦化成一缕金色的烟尘,袅袅地飘向半空。接着,灰影一闪,一个披着长袍的骷髅飘向彭磊的身前。 “多谢道友相助!”广成子向彭磊一恭到底。 “仙师太客气了!这等小事,是我的举手之劳。不过,现在我们也只是暂时脱离了那个星团,我们还在那个空间里。空间之门找不到了,我们也正在发愁,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到原先的那个世界。”彭磊不理会那边目瞪口呆的关冷城,老实地坦白交代。 广成子啊!他的见识岂是他彭磊和关冷城所能比的。这老头说不定能找到出去的通道,只不过他现在这个样子,好像随时都会散架似的,不知道多久才能恢复。 “道友身边可有固本培元的丹药?”广成子眼中的彩光早就消褪了,两眼无神,不过那眼珠总算是能动了。游目四望,眼中的神彩又是一闪,然后竟然就是向彭磊讨仙丹。 “这……正好有,”彭磊怨哪!这就是所谓的“送佛送到西天”吗?救了人,竟然还要贴上仙丹。罢了,救人就救到底吧!能遇上他也是缘分。 “仙师要什么丹药,自己拿吧。”送上自己的紫金葫芦。 “紫蕴丹!你竟然有紫蕴丹!这葫芦好像是天机子的东西,道友难道是玉泉仙府的人?”广成子还没有接过葫芦,那眼神就傻了,眼底彩光乱晃。看着掌心一颗绕着淡紫色星光的丹丸,下巴上的花白短须就像是小狗的尾巴,晃成了波浪。 “我是仙府这一代的继承人,不过我还没有到过仙府,也没有见过天机子仙师。”彭磊也没有想到,广成子竟然知道玉泉洞府的老主人天机子。 “你的修为尚浅,嗯,等等再说,我需要恢复体力。”广成子将那颗紫蕴丹扔到嘴里,然后随地一坐,旁若无人地练起功来。 关冷城刚刚抢到手的宝贝又没了,反而冒出一个包着皮的骷髅来,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见彭磊和这骷髅很熟的样子,竟然大度得送上紫蕴仙丹。紫蕴仙丹啊!那是能让修真者立地飞升的至宝,他竟然就这么送了。这骷髅难道是鸟人的祖宗? 修道之人都知道,世间传说的仙丹其实只是指普通的金丹,它能助修炼者快速凝气成丹,也能让普通人百病离身。一般所说的仙丹还有许多种有特殊功效的丹药,有助调气的,有助炼神的,有强健筋骨的,甚至还有助炼器的炼器丹。但是在修炼者来说,所谓的仙丹就那么几种。初级时的金丹,中级时的坎离仙丹,成仙后才用得着的蓝乂仙丹,还有更神奇、只是传说中才有的紫蕴仙丹。彭磊竟然有紫蕴仙丹!据说只有大罗金仙才能使用的紫蕴仙丹! “兄弟,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是在哪里找出来的?他是你的什么人?” “大哥,他叫广成子。没听说过?知道炎黄二帝吗?也不知道?和你没法说了!传说他是炎黄二帝的师父,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他确实是我们的祖宗。”彭磊葫芦里的紫蕴仙丹一共只有两颗,想不道广成子一点也不客气。心痛啊!早知道这样,就给他蓝乂丹了。虽然也不多,好像不满十颗,但总比失掉紫蕴丹强啊。 “广成子?好像听说过,应该是上古的修炼者。”关冷城的眼中满是怀疑,对彭磊所说的炎黄子孙更是不屑——他们是荒城派的子孙,和什么炎黄根本就不搭界。 广成子全身裹在一团金光中,耀眼的紫色星芒在金光中闪动,在他的身外,能量一波波的旋动,刚才被树木、山石吸收的光雾,此刻都在急速向外蒸发,袅袅地聚向广成子的周围。骨架外披着的这件长衫如风中的旗,猎猎地飘动起来。那脸上堆垒的皱皮,好像正在充气的球,渐渐地涨起,连头上、嘴上的毛也好像是施了肥的庄稼,渐渐地在褪去霜色。 “兄弟,他一直被困在里面?那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能让一个古仙人变成一付骷髅。”关冷城看着变化着的广成子,不解地问彭磊。 “里面是怎么回事?一下子还真是说不清楚。要不,我送大哥进去感受一下?”彭磊挠着头皮。不是他不肯说,而是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进去?算了吧,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的。”关冷城赶紧摇头。 广成子现在就像是一块吸水的海绵,用彭磊的眼光来看,就他这一刻的体积,应该能赶上彭磊的全盛时期了。就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原先的一副骷髅骨架,已经变成了一个充气的皮球,圆滚滚的;身体的周围彩雾升腾,脸上手上更是紫光流动。 彭磊几个大步闪向远处——老仙人若是充气爆炸了,说不定会祸及他人。 一点金光在广成子的丹田处亮起,越来越亮,一波波的光芒熠熠地向外发散,广成子的身体却反而在收缩。渐渐地,终于成了普通人的模样。突然,金光一暗,虚空中波动的能量在一瞬间完全平息了下来。 广成子从地上跳起身来,呆呆地看着悬在半空的石壁,好一会儿。突然间放声狂笑,手舞足蹈,衣袂翻飞,差一点就翩翩起舞了。 “恭喜大仙,好像是康复了。”彭磊赶紧上前搭讪。 “哈哈哈,再世为人哪!道友大恩,广成子此生是没法回报的了,日后若有什么差遣,即使是赴汤蹈火,广成子也一定全力以赴,绝对不会推辞。” “大仙言重了! 第317章 救大仙脱困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别人碰上也会做的。我只是顺手而为,连汗都没有流一滴,大仙真的不要放在心上。”彭磊客气着。 如果救的是别人,彭磊当然不会这样。这次虽然没有流血流汗,但是被他吃了一颗紫蕴仙丹哪!彭磊知道紫蕴仙丹的珍贵,天机子传下来的玉简中有很详细的解说。虽然彭磊现在用不着,但是不表示将来也没有用。而且,这么宝贝的仙丹,若是有机会的话,应该能卖个好价钱的。只是,眼前的这个人是广成子,大罗金仙,说不定是比玉泉仙府的老主人天机子都要横的角色。对那种人,彭磊可不敢居功自傲。 “道友活命之恩,怎么能算是小事?在下是再世为人,道友之恩可比父母啊!我决定了,从今往后,我就追随在道友身边,就做玉泉仙府的一个弟子了,望不弃。”广成子沉吟着,突然眉头一动,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大仙,你不要吓我!你到玉泉仙府做小弟,那我怎么办?”彭磊尴尬着。 大罗金仙做小弟,那他这个不入流的洞主迟早会被天打雷劈的。广成子却并不理会彭磊的态度,好像是觉得自己想出的这个报恩的法子实在是妙不可言,竟然又得意得摇头晃脑。 “对,就是这样!您是玉泉仙府之主,当然是我的师尊。师尊在上,受弟子一拜。” 竟然真的一躬到底,害得旁边的关冷城和彭磊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这世界太疯狂了!彭磊在这一刻,心里都有了想哭的感觉。不是激动,是尴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认了?去死吧!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也没有这样厚的脸皮啊! “师尊,弟子刚刚脱离炼狱,此刻形神俱疲,恐怕是需要许多的时间才能康复。紫蕴仙丹虽然神效卓著,也只是能让弟子勉强回复一点神息。”广成子却是大言不惭,一口一个弟子,叫得那个顺溜,仿佛彭磊真的对他有传道授业之恩似的。 “这……你……怎么会被困在这里的?那个星团好像很恐怖的样子,连大仙这样的高手都没法脱身。现在我们要想办法出去,我们还有同伴在外面。对了,这位是我的结义兄长,荒城派的关冷城。”这时才想起,有一位仁兄还没有介绍呢。 “哦!关师伯。”广成子一声师伯,把关冷城也弄成了大红脸,简直比他的后辈子孙关云长的脸还要红。 广成子可不管关冷城为什么脸红,既然认了彭磊为师,那关冷城当然就是师伯。微微叹道:“九天十地,三界六道,其中有许多的天罚之所,这个空间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名字叫重阳,但是……一般大家都称之为炼狱。师尊也见到了,那些星体其实都是囚笼。魔狱、鬼狱、仙狱、妖狱,不管是神佛,还是仙魔,一入重阳,形神俱灭。那炼狱中心的五行元精气,是酷厉至极的销魂之气,或许只有神王才能稍稍抗拒。” “不、不会吧?这玄界之门刚刚打开的时候,据说有许多的动物从里面跑出来的。”关冷城问道。 “师伯有所不知,相对于仙、佛、魔而言,炼狱里的重阳气对妖族是非常仁慈的。它只是会炼化妖魅的灵力,摧毁它们的内丹,让它们回复到本体。” “大、大仙是怎么会落到里面去的?”这样的称呼真是别扭,一个自称弟子,老师却称呼弟子为大仙,够乱的! “我也不知道!”广成子苦笑着,“那日我正在赶路,突然间就落到了炼狱里。五行销魂阵能熔炼所有有灵息的东西,即便是仙器神器,最后也会分解成最纯的五行灵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炼狱的五行销魂大阵沉寂了许久了。若是一直像现在这样,只怕弟子早就魂飞魄散了。” 第六十九章乾坤 广成子看着石壁里现出的那转动着的星体,心有余悸。喃喃地说道:“炼狱之门打开的时候,弟子也感觉到了。那时能量动荡得很厉害,可能会有体质强横的兽类趁机出逃。至于弟子,已经没有余力一搏了。若不是恩师搭救,即使是炼狱还是如以前一般的沉寂,弟子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广成子为什么会屈尊拜师?实在也是没有办法。他现在只剩下一副空皮囊了,剩下的修为还不足原来的千分之一。即使是神奇的紫蕴仙丹,也只是让他能站着喘气而已。广成子自己估算,若是用正常的方法恢复,千年万年也不可能回到远来的状态。即使是有珍贵如紫蕴仙丹这样的灵药,也不可能真正复原。当然,如果有个十颗八颗紫蕴仙丹,那也就另当别论。 别人不知道,广成子心里清楚得很。天上地下,所有的神仙府第、佛窟魔穴中,能炼制出紫蕴丹这个级别的仙丹的高手,五个指头都数不满,天机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还是高手中的高手。眼前的这个玉泉洞府的新主人,虽然现在的修为不高,但是将来的成就就很难说了。 只要留在玉泉洞府,将来就有希望。 紫蕴仙丹虽然稀罕,在天机子手里并不是极品的珍宝。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得到传说中的明玉神丹。 天上紫宵殿,人间玉泉府!如果在玉泉仙府里得不到,九重天的太乙真仙处更难如愿。 广成子的嘴巴真是够甜的,称自己是一口一个弟子,叫别人是师伯、师尊,一点也不别扭,听的人却是真的脸红。不过,人家就这么叫了,你还能怎么着? “大、大仙,你说那个星团叫什么炼狱?那它怎么会跑到石壁里去的?”人家自谦为弟子,彭磊可不敢真的以师傅自居,诺诺地问道。 “石壁?师尊莫非不知道,这玉璧名叫乾坤,传说生自天地初开时的混沌之中。乾坤其实就像是一个空间,能包容宇宙万物。乾坤之奇妙,至今还没有人能完全明白,这灵物存生的空间都会受其影响,异变成一个独立的玄界,人常称之为乾坤界。很早以前曾听说它在天界出现过,也只是露一面,后来又不知所踪了。想不到它竟然在师尊的身上!若不是这乾坤璧收容了重阳界,炼狱成了师尊的一件法器,弟子也不可能脱出仙狱。唉!”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怎么出去呢?”彭磊刚入道门,对那些神仙界里的虚无缥缈的事情,还是喜欢用物理学的定律去研究一下,当然是无法搞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师尊既然拥有乾坤璧,那我们现在存身的就是乾坤界了。要出去其实很简单,师尊只要收起乾坤界就行了。我们这些在乾坤界里的人和物,师尊一念就能带出去。” “真的?我试试!”彭磊装模作样地念念有辞——收起这个灰球其实只要转一下念头,运一下气就行了,但是传说中大仙作法时好像都有一些小动作的,自己都有大罗金仙做徒弟了,当然也不能太另类,免得被徒弟另眼相看。 广成子到底是有来头的大仙人,见识没错。只见一片绿芒飞速流过,转瞬之间,四周的景色又换成了光秃秃的山脊、一毛不生的山谷。 关冷城跳上旁边的山脊,哈哈笑道:“二弟,我没说错吧?我早就知道我们能出来,只有你还担心见不着老婆。” 广成子躬身站在彭磊的身边,抬头看了看四周,微微皱起眉头,轻声说道:“师尊,我感觉这里的灵息还不如乾坤界里充沛,弟子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休养,不知道师尊能不能恩准弟子留在乾坤界里?” “这个……好吧。大仙就在乾坤界里静养好了。我能改变里面的环境,要不要我给大仙造几所房子?”彭磊讨好地问。 “多谢师尊,弟子并不需要。那片草地的景色就很不错,乾坤界里也没有风雨,弟子就在草原上调息。师尊若有什么差遣,弟子也能随时效力。”广成子真的把自己当成小学徒了,说话的神态是那么地自然,没有丝毫的做作。 “那好吧。里面还有一艘外星人的战舰,有十二个年轻人。不要让他们打扰了大仙,我把里面的景物再重新搞一下,让他们和你远一点。”彭磊只能点头,转念之间,广成子就回到了乾坤界里。 那个灰色的小球竟然是这么好的宝贝,这一趟真是赚大了。其实最大的收获还不是得到乾坤玉璧,是收了一个大罗金仙做徒弟。虽然他现在的身体很糟,打架是没法帮忙的,但是,那见识至少得比白鹤强上许多吧! 关冷城站在山头上“嗷嗷”地叫,就像是正在发情的狼。 不知道在里面待了多久了,刚进去的时候好像是日正中天,而现在,却是旭日初升。山谷里是沉沉的黑,那弥漫的雾却是散尽了,满眼是空旷的荒凉。 旭日刚刚爬过东边的山顶,淡淡的水汽在山峦上升腾,几只苍鹰盘旋在虚空。远处荒凉的纳斯卡平地上,风卷起淡淡的黄尘,轻抚着地上纵横交错的白色线条。 他们的船竟然不在原处!难怪关冷城要嗷嗷叫。 难道是太监造反了? 彭磊安置好了广成子之后,也跳到关冷成的边上,不过他比关冷城斯文多了。气旋展开,方圆数十里的一草一木尽在他的心头闪过。 飞船还在,不过是动了位置,移到了稍远处的一个山凹。正想招呼关冷城过去,几条人影从飞船的位置冲出,没入两人的怀抱里。 “静宜!嗯……我没事!真的,有惊无险。哈哈哈,我太高兴了!”关冷城抱着他的梦中情人,差一点发狂。 彭磊怀里的是熊媛,旁边还有羞怯怯的如玉。再稍远处,红袖站在虚空,遥遥地向这边张望。 “怎么了? 第318章 好像是生离死别似的。看看我,一根头发也没少。”彭磊扶正熊媛,伸手揽过如玉,笑着问道。 “还说呢!那光环消失了三天了。彭郎,我们好担心呢。”熊媛轻轻地捶着彭磊的胸。 “三天?不会吧!感觉就是一会儿。媛媛别哭,我们这不是出来了吗!玉儿,露儿她怎么样?没事吧?”彭磊赶紧手忙脚乱地安抚。 “露儿比媛姐强多了,她是坚信郎君会回来的。就只是媛姐担心,还有那个静宜姐,这些天里,她们两个没有安静过片刻。”如玉咬着红唇,羞笑着。 “死玉儿,竟敢这样说我。到底是谁,整夜坐在那边的石头上,看这个空荡荡的山谷,也不怕夜寒露重。”熊媛立马反击。 “我……”如玉的小脸立即变成了桃花色。虽然早就是鸟人正式的女人了,但是如玉的心底还是留着一份不自信,不知不觉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好感动!我决定了,今天要好好地庆祝。媛媛,今天怎么样?让玉儿陪着,咱们好好地狂欢。”彭磊凑到熊媛的耳边,轻声问道。 “不……我……还没有准备好呢。让玉儿她们陪郎君,我陪露妹好了。”熊媛赶紧逃走。 彭磊一把拉住也想逃走的如玉,狠狠地舔那红艳艳的小嘴,也不管远处还有个大姑娘在看着。看那边,关冷城和静宜妹妹的动作比他们斯文多了。两个人只是轻轻的相拥,好像还在喃喃地轻语。 彭磊的心情大好,突然关心起关冷城来,大笑道:“大哥,你怎么这么傻?这样好的机会也不会用!看看,要这样!”一把搂起如玉的纤腰,大嘴在如玉的红唇上吮得“啧啧”响。 “我……”关冷城兴奋得老脸通红,手上用力,还真的要学。静宜mm也看见了鸟人的举止,玉脸腾霞,心慌意乱,一个闪身脱出关冷城的怀抱,逃到红袖的身边。 “二弟,你真是不够意思,怎么不早点提醒我?”关大哥一口咬了个空,还在埋怨彭磊提醒的迟。 “大哥,你是不是人啊?这也怪我!” “你小子,难道还谢你?提醒我不错,你搞得这么轰动干什么?估计连飞船里的太监都能听到你的亲嘴声了。静宜就是被你吓跑的,我不怪你怪谁?” “苍天啊,大地啊,你杀了我吧!”彭磊目瞪口呆,只能对着苍茫大地哀嚎。 羡慕地看着鸟人怀里的美人,舔着干渴的嘴唇,关冷城心有不甘,却也是无可奈何。 飞船里的人在陆续地出来,连伊尹也跑到船外探头探脑。如玉在轻声地诉说这几天的经历,彭磊终于知道了,外面的人其实并不比他们两个探宝的人轻松。 彭磊他们刚进去时,山谷里没有什么动静,只是通道口的能量微微有些波动。但是,小半天后就变了,那个紫色的光圈波动了一阵之后,竟然就消失了。伊尹打开了飞船上所有的探测设备,还是没能找到光圈的痕迹,山谷里蓄积的黑雾也渐渐地散尽,在第二天时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根据伊尹的分析,外星人还是一直在监视着这个地区。通道消失后没有多久,就有好几艘外星人的飞船来这里探测。外星人的飞船走了之后,伊尹还绕着周围地区飞了好几圈,也是没找到什么线索,于是就回到原地干等。 心中微微有点歉疚,紧了紧如玉的细腰,微微叹道:“玉儿放心,以后我再也不去做这种冒险的事了。现在我知道了,修真界里的奇事是根本就不能用常理去测度的,本事再怎么大,也会有失足的时候。这次我在里面救了一个人,你猜怎么着?是上天的大罗金仙。若不是遇上我们,我看过不了多久他就没命了。” “大罗金仙?真的是仙人?是不是刚才站在郎君边上的那个?人呢?郎君也真是的,竟然就让他走了,你等着媛姐的埋怨吧!”如玉破天荒地责怪起男人来。 “没走,他留在那个灰球——乾坤界里静养呢。哈哈哈,他现在叫我师尊,你们就是他的师娘,看你们的老公,多有本事!老婆,是不是很有面子啊?” “啐!谁有面子了,简直是羞煞也!郎君脸皮好厚哦,我去告诉媛姐、露姐去。”如玉小脸通红,飞身就走——本来就脸嫩,刚才被彭磊示范着亲嘴,已经超出平时的极限了。也就是今天这样的日子,心里实在是高兴。现在兴奋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彭磊的调笑就有点吃不消了。 远处,有一个人正在发疯,对着虚空狂叫:“我也要做仙……人……!” 第七十章何去何从 若是一直对着手下那群整日被他折磨得欲仙欲死的士兵,梁聃也不会生出这样的冲动。修炼是很苦的,开始了就不能停下来,还得节制各种欲望,有什么意思呢!所以前些日子关冷城劝他将来复仇完了之后去修道,当时梁聃并不感冒。 年轻轻的,修什么道?及时须行乐!每晚搂着老婆睡觉的感觉多好啊,傻子才做仙人呢!不过做仙人好像也有许多的好处,看他们虚空临风,那份潇洒,真是让人有点羡慕。 两位兄长都是仙人,看他们同进共退,自己却是局外人。梁聃这两天思想斗争很是激烈,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当然,迫使他下决心的还有飞船上的女人们。芹是特别羡慕别的女人,而静宜和熊媛两个这几天心烦意乱,把淑女的仪态全部都扔到垃圾桶里了,对着梁聃的安慰常常会冷言相对。所以,彭磊他们现身了之后,梁聃也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发泄了。 “三弟,终于想通了吗?哈哈哈。”关冷城终于将激动的心情抚平了。 “大哥,找到什么宝贝了?在里面一待就是三天多,还以为你们出不来了呢。” “屁也没找着一个!唉,以后绝对不和他在一起。”好不容易淡忘了,梁聃这小子却又提起,关冷城忍不住就要出长气。 倒是想起来了,转身向彭磊道:“二弟,那些个人你准备怎么办?”——里面还有一艘外星人的飞船,还有十二个年轻的男女。至于珍宝,没听广成子说吗?即便是神器,在五行炼魂大阵里,也会分解成最最单纯的五行元精,变成大阵里的一缕彩光。 “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彭磊紧随着如玉回到飞船。 那些个外星人生龙活虎的样子,把他们关几天没有什么的。 ………… 太平洋的一个荒芜的小岛上,彭磊他们的坐驾静静地停在一片椰树林里。 纳斯卡高原是外星人高度关注的地方,在那里停留太久的话,说不定就会被外星人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所以彭磊将解决那艘外星人战舰的事情拿到这里来做。 乾坤界无声地开放,一瞬之间,这座小岛就变成了山峦起伏的大岛。 广成子休养的地方在那片草原的中心,而困住飞船的那几个小山头,已经移到了很远的一角。对于无相宝筏上的乘员来说,这样的奇景见过不止一次了,所以即便是外星人伊尹也并不惊诧。 伯克小队的战舰之上,十二个人默默地围坐着,谁也不说话。 这样坐着已经很久了,男人们的眼神中早就没有了原先的犀利神彩,一个个仿佛是行将入木的老人;女人们更加不堪,眼中都是水雾弥漫,脸上一条条的泪痕清晰可辨。 早先差一点死了的时候,大家的心情反而是没有这样糟糕。所以说死并不可怕,等死才是最残酷的折磨。到了这个地步,很显然不可能等到地球基地的救援了,一船人的命运是什么呢?那两个男人是神仙吗?如果是魔鬼…… “快看,山石散开了,有人来了。”不知道是谁惊叫一声,把沉着的头都唤得抬了起来。 “扫瞄仪又开始工作了。那边有人,好多人,还有女的!” “天哪!那个是谁?我没有看错吧?”有人在使劲蹂躏自己的眼睛。 “塞弗,是怎么回事?”伯克最先镇定下来——既然人家露面了,那是死是活也就马上就能见分晓了。等待的感觉真是折磨人啊! “中尉,那个男人好像是我的朋友,很像!” “塞弗,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朋友了?”周围一片质询之声。 “右边最边上的那个,有点像我童年的伙伴,我的邻居莫仑。他是在地球基地服役,好像是86号基站。对!就是那个发生大爆炸的86号基站。我们来这里的时候我找过他,朋友说是出事了。” “不、不会吧?” 盯着屏幕上的人影,现在不仅仅是塞弗在揉眼睛了,几位姑娘更是不堪,都是手捧着脸,嗓子里发出压抑的抽泣声,不知道是激动呢,还是恐惧。 这是标准的他乡遇故知,但是这位故知是一个早已经死掉的人!迎接他们的命运变得更难测了。 扬声器里传来熟悉的联盟标准语:“不管你们是谁,请马上关闭战舰的所有系统。再说一遍,请关闭船上的所有系统,请马上从船上下来。” “请不要带武器!再说一边,请不要带武器。” 塞弗第一个从打开的舱门中跳下,大叫着:“莫仑,是你吗?我是塞弗,我是塞弗呀!” 莫仑就站在彭磊的身边,他对自己这些天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看得出来,主人对他的表现也是很认可的。虽然做不成男人了,但是总比没命强啊!而且,女主人个个都是大美人,现在的生活环境还是很不错的。 从监听到的宇宙联盟的通讯中,莫仑早就猜到了这艘船里可能有他的老伙伴。现在这个样子,还真是不想见故人哪! 第319章 不过,彭磊交代的任务也不敢不接,只能老着脸上场了。心里也是奇怪,塞弗这家伙平时很粗枝大叶的,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敏感?看看自己,服饰变了,发型改了,腰也软了,嗓子也尖了,他竟然还能一眼认出来,太行了! “大、大人,他们出来了。”向身边的彭磊请示道。 “竟然有你熟悉的人!对了,前几天好像你说过这个名字。这样就好,你就先和他们叙叙旧情,我们到那边去,一会儿再回来。”彭磊点头。 身边的女人们都想瞻仰传说中的大罗金仙,彭磊说好了带她们去拜访广成子的。至于谈判,给莫仑一个大纲,就让他做全权代表了。 在乾坤界里,彭磊感觉自己就像是无所不能的神,意念轻转,人就到了想到的地方。那种感觉真是太爽了!莫仑早就得到过指示,这一刻又听到彭磊的叮嘱,赶紧点头。谁知道头还没有点下,身边一大群人就凭空消失了——神!真是神啊! 心中感慨,只能老着脸迎上前去:“塞弗,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想不到的是我!怎么回事?传说你已经光荣牺牲了,怎么会和那些人在一起?那些是什么人?”塞弗一把抓住莫仑的肩膀,使劲地摇,不停地问。 “放手!兄弟,一言难尽哪!你们谁是头?伯克中尉?好,我们先公后私,等会儿再叙旧情,好不好?”莫仑挣脱塞弗的魔爪,尴尬地问道。 彭磊给莫仑开的条件很简单,但是也很难接受,莫仑还真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放他们回去肯定是不可能的,痛下杀手也做不出来,毕竟彭磊也算是个文明人。 “莫仑,你是说,神仙是要我们像你一样投降,做他的奴仆?”李宾粗着嗓子吼道。 “妈的,老子情愿来个痛快的!”纳罗尔叫道,“做奴隶,没门!” “他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们?”云姬也喃喃地问。 淡淡地看着情绪激动的众人,莫仑的嘴角泛起尴尬的笑:“你们不要以为大人不敢杀人。我告诉你们实情,他是一个被流放者,编号1497。你们应该猜得出来,86号基站就是大人亲手炸的。大人神通广大,能明察这世界里的最细微的异动。他虽然不在这里,但是你们说的话他都能听见。” “流放者?怎么可能?我们该怎么办?莫仑,我们不想死,但是,我们也不能被人随意地奴役。如果做奴隶,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女奴是最惨的,生不如死!”三个女孩已经脸无人色了。 “先不要说死,想死还不容易?至于你们三个,虽然很漂亮,但是你们也看见了,大人并不缺少女人。你们也不用像我一样!我们都是上了银河基地失踪者名单的人,大人只是不希望你们重新露面而已。” “我们……同意!”伯克代表大家表态。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同意,那只有死路一条。看眼前的莫仑,过得好像还不错的样子,最关键的是,莫仑嘴里的大人是个流放者,是从数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的,大家的文化差异也不会太大。 “这样就好。你们暂时可以保留自己的东西,小艇上的武器系统可能需要拆除。如果大人找到合适的地方,你们将会被重新安置,你们也可以继续自己的研究。我只是把大人的意思告诉你们,具体的以后大人会亲自和你们谈。”莫仑轻叹着,挽起塞弗的手,“我们走走,这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和我们生存的宇宙是并行的,很神奇吧?大家可以随便走走,那边有很美的峡谷风光。” 莫仑,其实现在应该叫伊尹,真是很羡慕塞弗他们。同样是个人,命运怎么就这样不同呢?看人家,只不过是不能回家而已,自己呢?连男人都不是了! 风景确实是很美,但是没有人有好心情。 头顶上的浮云好像是画上去的,柔柔细细的风中挟带着无法形容的清爽气息。莫仑并没有说明,原先的那个星团去了哪里,那团恐怖的彩光又去了何方,不过若是识趣一点的话,看来安全不是问题。这么个美丽的地方做囚室,他们的待遇也算是高的了。 伯克虽然答应了条件,也不打算反抗,但是,心里还是不甘心——这次的经历太莫名其妙了!看得出来,身边的这十位同事也是差不多的心情。 “中尉,如果他真的是个流放者,是谁将他流放到这个时代的呢?” “他会不会折磨我们?伤害我们?” “我想家,想……” 第七十一章炼魂 彭磊过来的时候,莫仑还在稍远的地方和塞弗低声说着话。看塞弗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莫仑并没有隐瞒自己的遭遇。比较起莫仑来,这次彭磊可真是宽大得多了。 伯克中尉安慰着手下,彭磊冷冰冰的眼神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心寒。他这些手下虽然都是极优秀的年轻人,但是正因为优秀,所以也都是很有个性。这突然间就沦落成为阶下囚,没有了自由,没有了亲人和朋友,心里确实是很难承受的。 伯克也受不了!但是他必须忍,只有过了现在,那才能有将来。 彭磊冷冷地看着眼前的十多人,伯克中尉其实也和另外的几位一样年轻。 凭良心说,这十几个人的面相还真是很不错,男的都是俊男,女的都是美女,看着都很养眼。不过,彭磊是被外星人流放过来的,对外星人有一股出自内心的憎恨。那几个美女,如果是在86号基地遇上,说不定真的做得出……先x后杀,再x再杀。 “我不喜欢你们,地球并不是你们的游戏场,我迟早会将所有的外星人都赶出去的。你们若是想回家,就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吧。” “为什么?据我所知,我们并没有干涉本地的文明,也很少做伤害本地居民的事。”有的问题是必须得问明白的,不明不白地窝在心里,那才是让人难受的事。 “不伤害吗?我是怎么会来到这个原始社会的!可怜我家里还有老父老母没人照顾。”彭磊冷笑着,“我希望你们能老实一点,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其实这里的环境很不错,你们可以做做研究什么的。” 伯克中尉在他的队伍里拥有极高的权威,所以彭磊只要说服伯克就行了。总得来说,这些个俘虏的态度还是令人满意的,他们各自的专长彭磊更感兴趣。那个蒂娜医生很有用,马上白露和孜芹就要生孩子了;另外的机械、武器等方面的特长生,若是能造出大功率的时间穿梭机来,大家不就可以回到公元2008年了吗! 塞弗和莫仑叙过交情之后,态度是出奇地好。夹着双腿挪到伯克的身边,一口一个大人:“大人,我们绝对安心工作,我们会努力研究穿梭机的。” 老天知道,这位大人竟然有割人卵蛋的僻好,那可是千万不能得罪的! ………… 他们这边诚惶诚恐,另一边,大罗金仙广成子也很头疼。一大堆年轻的男女,偏偏都是长辈。正牌师娘就是三个,还有两个小师娘丫头,还有师叔师婶。心里哀叹,看来紫蕴仙丹的便宜不是能白沾的。 广成子穷啊!现在他是真正的一穷二白。作为大罗金仙,初次见长辈,竟然没有礼物孝敬,心里还是有点难堪的。还是红袖帮他解的围,找几个修炼时遇到的问题提问,再问一些传说中的奇闻轶事,让大罗金仙恢复了一点自信。 屈指算来,从鱼凫城里出来已经一月有余了,时间过得真是快。照着关冷城的意思,既然已经出来了,那就索性玩个够,再找一些有名的地方逛逛,说不定还能有收获。可是彭磊说什么也不干了,眼看着白露她们就快生了,还是回家待产安全一点。 “彭郎,我们是回羽村呢,还是去鱼城?”如玉一向是跟屁虫,这次却破天荒地关心起行程来。 “好像应该回鱼城的。虽然羽村的环境更好,但是露儿生孩子是一件大事,我毕竟是一国之主。而且,鱼凫城离鱼村也近些,露儿的长辈、亲戚来看她时也方便些。” “彭郎,如玉想去羽村,我想去看看那棵神树。” “怎么了?才离开的,你一百年后再去看它,它说不定还是老样子。” 如玉轻咬着嘴唇,微微摇着头:“我担心呢,这两天空桑琴不太安分,常常莫名其妙地躁动。我担心神树会出事,不然宝琴怎么会烦躁不安呢。” “是吗?那我们先回城里,然后再赶去羽村看看。” 彭磊知道那只空桑琴,那是神树的树魂凝成的,是通灵的神器。如果它真的浮躁不安,说不定它的本体神树真的会发生意外。 鱼凫城里,白浪的日子过得悠然自得。作为鱼凫共和国的常务副国王,他要做的事其实也不多——政法、律令方面由石琅带着一群老头包干了,内部各族的调解由熊汗同志分管;军队建设照理是熊伯的事,但是那家伙一心要修炼成仙,改头换面,于是就由后勤部长兼工业部长的梁公兼了,好在鸟村的200壮士几乎全在,做教练绰绰有余;有小湖村的方乞和亢升老头协助,梁公的工作也没出乱子;至于生产方面,老实不客气地交给原先各族的长老,省得有人闲得生事。 最担心的战事没有发生,鱼凫国的元气在迅速恢复中。白浪每日的工作就成了美酒+美女+钓鱼,实在是爽!彭磊出外巡游是举国上下都知道的事,所以鸟人的替身也没有必要出来露面,倒也省掉了许多的尴尬。 今天陪白浪喝酒的是羽翔,两个人对着得意楼外的水光,却都是愁眉不展。 第320章 如玉的担心成了事实,羽村的那棵神树真的出了问题。三天前的午夜,神树的四周突然升起浓浓的灰雾。这灰雾来得很突然,而且对人有害,三天来已经将神树淹没了,甚至还弥漫到附近的村子里。人接触到这灰雾之后,轻者神志异常,严重的当场晕厥,沉睡不醒。羽翔无计可施,刚刚接任族长之职,就发生这样的事,那是对他信心的严重打击。 “彭公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现在唯有寄希望于鸟人了。 ………… 浓浓的雾弥漫着,浓雾中不时传出“吱吱嘎嘎”的脆响。往日白露她们休憩的树上小屋前,羽翔精心制造的空中楼阁上,一个面色阴沉的青年盘膝坐在离地三尺的虚空。在他的周围,三尺之内是清明透澈的空间,再外围,就是渐远渐浓的雾气。 没有风,但是那雾气就好像是被风搅动着,一阵阵地扰动,“吱吱嘎嘎”的声响伴随着雾气扰动的节律从四周响起,青年身下的空中楼阁也不时发出一阵阵震颤。 “少爷,我们还要继续吗?已经六天了,或许这枝古槡树是天生的异种,根本就没有树魂。否则,少爷的炼魂大法之下,它怎么还不现出呢?”稍远处的薄雾中,大树的枝桠上,一个淡青色的少年拿着一只水晶瓶,布巾下,淡绿色的发梢拂着雾气。对了,那盘坐虚空的青年竟然是一头墨绿色的长发,在肩上柔柔的飘动,仿佛被轻风吹拂着一般。 “不可能!你只知道这是古槡树,再看看,它是普通的槡树吗?这是极罕见的龙槡,传说只有在非常特别的地方才能生长。它本身就是神树,千万年也不会死。这种神树一出生就有树魂,我没法将它唤出,或许是我的修为还不够。” “那怎么办?少爷的修为都不够,那我们是不是回去请长老和殿主?” “不用了,实在不行的话,我就毁掉这树的本体,我不信那样它还不出现。” “少爷,干脆现在就毁掉它算了,我们已经在这里耽搁好久了。”少年说道。 “你懂什么?这龙槡乃神树,长成这么大,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千年。就这么毁了,实在是很可惜的。我若是能收取树魂,就能将这棵神树移植到我们长生殿去。” 青年微闭起双眼,再张开时,双目中射出淡淡的绿芒。轻叱一声,十指结出一个个印诀,缠绕在他身外的雾海沸腾起来。狂乱的浓雾中,无数绿色的光芒如灵蛇般游动,在枝桠间穿行。树屋狂抖起来,“咔咔”的响声如同点燃了一大堆的爆竹。 “是什么人?还不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断喝。紧接着,雾海疯狂地转动起来,中间还转出一个个小旋涡。 绿色的光芒差一点被旋动的雾气卷走,青年急急地展开灵诀,绿芒飞速地向他的身边聚拢,汇成一个晶亮的光球。耳边只听到一声接着一声的爆响,埋在大树四周的能量禁制一个接着一个地炸开。那禁制生成的浓雾还没来得及散开,就被那巨大的旋涡带着,向着远处的虚空汇聚。 “什么人?竟敢坏我的好事!”青年跳起身来,收起身外的绿芒,右手伸出,一把翠绿色的长剑出现在掌心,剑尖遥指着雾团聚拢的方向。 急旋的雾团渐渐收缩,刚才还是淹没在浓雾中的大树渐渐露出它那虬劲的枝桠。让人心疼的是,千百年常翠的绿叶,此刻如染过了霜,大半已是枯黄;细小的枝条都是低垂着,仿佛被蒸干了水份。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伤害我们的神树?”一声娇俏的喝骂,带着隐隐的颤音。 “在下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云青,两位何人,为何要坏我好事?天下珍宝,能者得之!这棵龙槡乃无主之物怎么说是你们的东西?”云青早就冲向了雾团消失的方向,在他的面前,站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肥头大耳,身材魁梧,女的娇俏动人,彩衣飘飞,正是彭磊和如玉。 彭磊他们的宝船落回“鸟巢”的时候,羽翔已经在他的家里等得快要疯掉了。白浪的日子也不好过,羽翔等不到彭磊,又不敢回家,只能折磨白浪这个共和国的副国王。白浪已经想过无数的办法了,包括派人联系熊伯,找熊伯的师尊和孜家的供奉长老,张霖和司徒空。可是那两位老神仙是彻底失踪了,熊伯也无能为力。 看见彭磊他们在后花园里出现,白浪和羽翔都是激动得差点大哭,于是彭磊就和如玉直奔羽村来了。荒城派的三位其实也在他们的飞船上,但是关冷城已经发誓不和彭磊结伴同行了,而且,他们现在也深知,自己的修为实在是不怎么样,关键时刻也帮不上忙。 什么事情鸟人不能摆平呢?身上藏着一大堆的稀世珍宝,还随时能唤出一个大罗金仙的徒弟。所以,关冷城是拉着白浪和梁聃上得意楼,红袖她们就在鸟人的家里休息,静候佳音。 彭磊的感觉是异常的灵敏,刚到树旁,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分明是有人在作法,那雾气也是阵式幻变出来的——这些天潜心研究天机子传下的玉简,彭磊对玄道之术也有了很多的了解,再不是原先那个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了。 出声喝问的同时,无往而不利的气旋急速展开,直接将雾气收向乾坤界里的乾坤玉璧。那宝贝能把神器融化成最原始的五行灵息,些许迷醉人的雾气算得了什么。 如玉的眼泪让彭磊心疼,在彭磊身边的女人中,如玉是他最关心的,这女孩不幸啊!那空桑琴就是眼前这棵神树的树魂,伤树就是伤琴,那就是伤害自己的如玉美人! 那个搞坏的家伙出来了,听他说什么?无主之物?妈的,即便是无主之物,那也有一个先来后到的。再说了,这着老子鱼凫共和国的财产,羽翔那族人陪了它几千几万年了,怎么是无主之物? “操!这神树在我家生活了几千几万年,怎么是无主之物?你小子对神树做了什么?我警告你,如果神树不能复原,老子我拆了你家的长生殿。还不快滚!” 云青的脸现在都快变成云“彩”了!红橙黄绿青蓝紫,一道道颜色轮流在他的那张脸上闪过。手上的那把翠绿色的长剑上,一道道绿芒吞吐着、盘旋着,剑刃的周围,空气就像是被接通了电流,发出轻轻的“嘶嘶”声。 难堪啊!堂堂长可生殿的少殿主,平日里也是眼高于顶的人物,哪里受过这样的鸟气!竟然被人指着脸大骂,是忍,孰不可忍?可是云青却不敢发作。虽然长生殿被封闭了无数年,最近才刚刚破开封印,但是云青知道外面的世界不比长生殿,不是他老子说了算的。 第七十二章杀人夺宝 从小就有人教导云青,长生殿之外的世界里高手比比皆是,长生殿在修真界里,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门派而已。长生殿其实是处在昆仑山中的一个异域,无数年前被封闭了,成了与青城山荒城玄界一样的一个独立世界。与荒城玄界不同的是,长生殿寄生在一条奇特的地脉上,能源源不断地吸取地脉送来的灵息,所以玄界里的灵息没有枯竭的担忧。 云青是长生殿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修为已经突破金丹期,进入炼婴之境。元婴期的修炼者,其实已经可以称为真正的仙人了,至少是准仙人。数月前封印破开,云青是第一时间申请出门游历的。如果小心一点,元婴期的修为,自保应该不成问题。他又是现在长生殿殿主的宝贝儿子,说是年轻,其实真实的年龄也不小了,稳重自然不成问题,于是云青的申请是第一时间就获得通过的。 世界大变样了!几个月的游历,云青的心里渐渐放松了警惕。除了那些能在空中飞行的巨大的铁船外,他几乎没有见到什么威胁。传说中比比皆是的修真者,几个月下来,竟然一个也没有见着;传说中富饶繁荣的大陆,现在是支离破碎,百姓都生活在原始和简陋中。若不是这些原始人和传说中的人类一般无异,云青几乎要怀疑是不是还在先祖生存过的这个星球上。 终于见着不同门派的修真者了,从刚才彭磊破掉炼魂阵的手段来看,显然还是高手。临行前长辈的叮咛响在耳边,所以尽管彭磊的话真是伤人的自尊,云青还是忍着,权衡着厉害得失。关键是,他看不透彭磊的修为层次。 彭磊已经表明了态度,见云青定在当场,好像不会再有什么行动了,也就不为己甚,抬手搂过如玉,安尉起妹妹来。 “玉儿别哭,所幸我们回来得及时,我看神树只是被伤得不轻,但是应该能好的。” “彭郎,如玉知道呢,我能听到神树的心声。” 如玉点着头,也不理睬不远处执剑瞪目的云青,就在原地盘膝坐了下来。双手轻按,空桑古琴凭空出现在她的膝上,十指轻挑,一串串音符如流动的水滴,从琴弦上泻下,融进轻轻的风里。 仿佛又回到了阳春三月,柳绿桃红的那个季节。空桑琴响起的时候,音符在空气中震出一个个清晰的涟漪,无数翠绿的光点闪烁着,膨胀着,化成一个个舞动的透明气泡,瞬间就填满了大树所在的虚空。“吱吱嘎嘎”的声音又再响起,这次如同是大树在轻声地诉说,舒缓,呢喃,又似一声声的叹息。树叶在轻轻地摇动,树干也在轻轻地抖动,绿色的光泡舞蹈着,树叶上的枯黄也在渐渐褪去。 “树魂!原来树魂已经被你们收走了,可恨我白费了这么多的心力。”云青一看见如玉膝上的古琴就明白了,再见那漫空飞舞的绿色光泡,心里别提又多窝囊了。白白浪费了六天的时间,一无所获,反而招来一顿臭骂。 第321章 “这神树乃我鱼凫国的镇国之宝,你竟敢说它是无主之物,妄加伤害,难道你家里没有长辈教过你吗?这次看在神树还能救治的份上,我暂且饶你。还不快走?我鱼凫国不欢迎你这样的人!”彭磊看见神树起死回生,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那个长生殿的云青看上去很年轻的样子,彭磊就忍不住将他当成梁聃训斥了。看他手执长剑,剑气吞吐的样子,好像还不肯罢休。若是一年前,这样的仙人鸟人确实是不敢惹,也惹不起的,现在,谁怕谁啊! 云青脸上的彩色又在闪动,剑上的绿芒吞吐得更加狂暴,不过他还没有什么动作,有人先替他出头了。身后的枝桠间传出一声怒斥,紧接着,一道碧绿的轻烟袅袅升起,迅速扩散开来,空中那舞动的光泡都向那升腾的烟尘急速汇聚,连如玉膝上的空桑琴也颤动着,再不成曲调,发出一声声“嗡嗡”的颤音。 “大胆!我cao你妈!”鸟人大怒,连山剑随念而出,一片冰冷的杀气漫过虚空,剑光如九天的雷电,带着刺目的银光冲入神树的枝叶之间。 “剑童小心!”云青急叫一声,右手挥动,一道碧绿的光透剑而出,劈向满脸惊色的如玉。 “玉儿小心!”彭磊右手带起,将如玉搂在怀里,左手急换剑诀,连山剑从枝桠间冲出,奔向一脸铁青色的云青。 “哼!小子,不管你是谁,是哪个门派的弟子,今天我们不死不休!” 既然已经动手,云青也豁出去了。右手一松,掌中的仙剑绿薏轻鸣一声,化成无数道绿芒,迎向急飞而来的连山剑。 这是彭磊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和修真者较量,比起对敌外星人来,感觉是那样的不同。绿芒如满天的光雨,还没有到身前,血脉里就生出冰凉的寒意。连山剑也不敢攻敌了,化成一道光墙,先护住自己再说。 没有了连山剑的进攻,躲在枝桠间的剑童肆无忌惮起来。跳到大树的枝叶上面,手中的水晶瓶微倾着。瓶口,碧绿的轻烟升腾着,轻烟中还幻出一丝丝浓绿光线,弯弯曲曲的,如风中舞动的丝线,缠绕向急急向远处跑的彭磊和如玉。 “嗡”! 琴声响起,明亮的光泡又再生出,在如玉的身外堆垒起一个巨大的光泡组成的球——这是如玉研究了天机子的玉简之后,结合玉简中繁多的阵法,和白鹤一起参详出的技能。如玉的性格,杀人放火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但是如果遇到危险,没有一点本事也是不行的,于是聪明的白鹤给出了这个主意。借助空桑琴庞大无比的招唤生命元素的能力,利用阵法结成一个防御阵,固守待援。 刚才心慌,差一点辨不清东西南北,此刻心情渐渐明静下来,于是,空桑琴又一次响起。 彭磊的眼中满是绿光,仿佛是戴着绿色的透镜在看世界。浓绿的光线缠绕着碧绿通透的泡泡,爆出一片晶莹的绿光。连山剑带起的银色光墙如巨大的水幕,无数绿色的光点又在水幕上撞击出一个个耀眼的绿色光斑。 “玉儿,好样的!”彭磊终于喘了一口气,连忙鼓励身边的老婆。 “哈哈哈,我当是你小子有多大的能耐,竟然对我说那样的话。臭小子,你要为你的狂妄付出代价,今天我要你魂飞魄散。”云青的心里松了下来,彭磊的表现太让人失望了。除了那把仙剑很不错之外,他驭剑的灵诀也不是很纯熟,逃跑时的身法也很糙——竟然逃跑!从来没有听说过对着法器的追击掉头逃跑的,太幼稚了! “少爷,那个女人很水灵的,可以带回去伺候您。”剑童托着水晶瓶,神态也是极悠然。 “哈哈哈,好!这也是对这个狂徒的一点惩罚。”云青狂笑道。 “你tmd,我cao你老母!”彭磊怒骂——竟然打如玉的主意,真不是东西!脑袋里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闪过,思考着,自己到底还有什么手段可以用出来的。 这一阵忙的,参研玉简的时间甚至还不如几位妹妹多,连山诀没有时间修炼,连护身的仙法也只是学了几个阵法。看来再这样下去不行了,总不能每次都将乾坤界亮出来吧。乾坤玉璧作为法宝,最好是在紧急的时候才用,毕竟,乾坤界里有好多人在休养。 如玉的防御阵很稳,再加上连山剑全力防守,暂时打个平手。其实如玉的修为是很不错的,甚至比熊媛都要好。当初幽魂侵占她的身体的时候,虽然携带着紫晶石,但是紫晶石毕竟是送给鸟人的东西,并不能随时接触。幽魂王并不确定自己的计划需要多长的时间,所以不惜花大功夫改造了如玉的气脉。如玉得了赤魂丹之后,修为已经到了破丹成婴的边缘,等后来空桑琴认主,如玉也顺利地跨入元婴之境,比云青的修为只差那么点火候而已。 如玉已经离开了彭磊的怀抱,盘膝虚空,空桑琴的琴音又连成了曲调。彭磊对音乐也不是一窍不通,但是如玉弹奏的曲子他就是听不明白。忽而七八个揉音,忽而一串串轮指,音符忽高忽低,而身外那些个绿色的泡泡,一个个如有生命的精灵,飞舞着,球体甚至在渐渐扩大。 “好!玉儿,就这样弹。妈妈的,老子让他们尝尝高科技的东西。”彭磊本来已经想把乾坤界搞出来了,或者让广成子出来帮个小忙——那老小子虽然气虚肾亏,对付一个小小的修真者,应该没有问题的吧?毕竟是大罗金仙,底子厚实。现在见如玉的防御这么出色,空桑琴好像比连山剑也不逊色多少,心中大喜,顿时打消了出动大罗金仙的念头。 一探手,右手上多了一支半米多长的量子枪。 外星人的激光武器都能小到一根短棍那样的程度了,如果做成彭磊现在抓在手上的这么大,能级比起普通的光枪就要上升几个数量级。只是激光太过耗能,所以一般也不会做那样的东西。彭磊手上有几支制式的小光枪,不过彭磊喜欢大家伙,于是就给了莫仑一个表现的机会。可是莫仑也不是枪械方面的专家,让他种菜养花倒是还可以的,最后还是麻烦了伯克小队里的专家。那些个家伙虽然都是一身正气,宁折不弯,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竟然和莫仑是相同的态度,表现唯恐不好,都是竭尽全力,于是就有了彭磊现在抓在手上的杀器。 瞬间能量达到五百万能级,甚至能摧毁小型的太空船——一支微形量子炮。 枪口喷出幽蓝的光,在一片碧绿里,这一束蓝色特别的显眼。光束旁边的绿色气泡纷纷破碎,连山剑闪出一个缺口,涌向这个缺口的绿芒一接触到这束蓝光,就化成袅袅的绿色烟尘。 眼力不太好,第一束光掠过树梢,切下无数的绿叶,洞穿了一根粗壮的树枝。彭磊只敢将量子束设定为短脉冲,若是用连续波,说不定会毁了大树。 蓝光又一次闪动,这次准确地钻入剑童的左腿。一声惨叫,剑童再也站不住树梢,“砰”地一声,摔到地上。这下距离近了许多,蓝光再闪,连续三道光束,齐齐地钻入剑童的身体。 彭磊之所以先找剑童下手,是因为垂涎剑童手上的水晶瓶——好宝贝!那水晶瓶里发出的绿色光线,好像比云青的剑光还要威胁大。 “剑童!”云青一声惊叫,手上一紧,绿色的光点聚成一束粗大的光,将他的人裹了起来。然后,绿光腾空而起,转瞬间就无影无踪,只留下袅袅余音在空中回荡。 “小子,你等着,这个大仇我一定会报的!” 云青竟然说走就走了,倒是很出乎彭磊的意料。至于他临走时说的场面话,那才不放在彭磊的心上呢。马路上的小流氓打架输了之后,一般都会留下几句。什么“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什么“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什么“有种你不要跑”之类的,若是真的在那里等着,说不定八辈子也等不到他们回头。 那云青应该也算是有些背景的,但是彭磊是什么人哪?这世界上有大罗金仙作弟子的人可不会多的,就算他云青回家里去哭诉,又能怎么着?谁怕谁啊!错又不在自己。 水晶瓶还真是好东西!看那工艺,精美绝伦。瓶的形状就像是观世音菩萨托在掌心的那个玉瓶,不过多了两个耳朵,是两条张牙舞爪的飞龙;瓶口饰着一圈圈的云纹,又浮雕着七条穿云嬉戏的飞龙。(这飞龙和做瓶耳的龙一个样,身上没有龙鳞,颈处也没有鬃毛,应该是比较原始的龙)瓶底饰着一波波的水纹,中间是飘在水纹上的仙山。雕功真是太精美了,若是拿到哪个拍卖市场里,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瓶体晶莹剔透,材质是那种带着一丝丝闪光云纹的绿水晶,也是极为罕见的宝石。 真是好宝贝!即使是没有那个精美的雕刻,没有那神奇的法力,光凭着这绿水晶的瓶身,也应该是一个很值钱的花瓶。 第七十三章这个炉子能用吗 乾坤界里,广成子不在修炼。比起数天前,这家伙的容貌又有了很大的改变。头发已是全黑,脸上有了红晕,胡子也修理得整整齐齐。乍一看,就像是三十刚出头的老青年。 广成子不修炼,那倒不是他不用功,实在是他的身体伤得太重了,灵力几近油尽灯枯,肉身也几乎完全坏死。广成子现在最先要调理的还是肉体,而肉体的调理是经不起猛补的,否则可能适得其反,所以广成子还有心情在乾坤界里闲逛。几天的功夫,他竟然和伯克他们打得火热,甚至指点起他们练功来。 伯克小队的12个人一直生活在阴影中,他们的前途是最灰暗的,没有自由之日,随时还可能会死。 第322章 打发时间的办法也有很多,钻研专业知识,种瓜果蔬菜,甚至还在彭磊给他们的那块领地上建起了宫殿。都不想死,还得企望鸟人不要在宇宙联盟的手上吃亏。从莫仑的口中得知,那鸟人杀心之重,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若是他吃了亏,说不定还会迁怒别人。广成子的主动结交,让伯克他们惊喜莫名——知道这老头不简单,搞好了关系,将来就多了一个调解的人。 彭磊知道广成子在做什么,不过他也不想干涉。虽然老头称他为师尊,但是他是大罗金仙啊!那十二个人彭磊根本就没想过要放他们出去,就让他们在乾坤界里自生自灭了,最多以后再费心给他们找一些伙伴。广成子就是把他们都教成了仙人,只要自己不放,他们还是只能在乾坤界里做仙人。 不是彭磊残忍,彭磊也是有苦衷的。放了他们,1497号没有死的秘密就暴光了。 广成子对水晶瓶的评价很高,能让大罗金仙看上眼的东西,绝对是一流的珍宝,彭磊暗暗得意自己当时的决断。不过…… “上仙,这水晶瓶是个什么法宝?我怎么没法用它呢?”——拿到水晶瓶之后,彭磊用尽了所有已知的办法,查了所有能查到的资料,还是没法让水晶瓶听话。这水晶瓶在他那里,就只是一个漂亮的花瓶。 没有理由啊!齐天大圣偷到别人的法宝时,不是转手就能用的吗?于是只能请教广成子。 广成子是什么人哪?拿到手上就知道了原因。微笑道:“师尊得了宝贝了!这水晶瓶是用绿鳞晶石精炼而成的,而且,师尊请看,晶体里的云丝晶莹绵长。很显然,这块绿鳞晶石还是极品。这晶瓶里布置了八卦伏魔阵,金刚混元阵,还有一个困仙阵,实在是难得。这瓶子是仙宝级的珍品,自己已有了灵魂,能够认主。师尊没有消去它原先的记忆,当然是没法和它沟通的。” 书中暗表,这九龙樽确实是昆仑山长生殿的镇洞宝物,因为云青是殿主的儿子,又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高手,所以才得到它,作为游历时的护身之宝。本来也是不可能在剑童身上的,也是巧了。剑童拿着它准备收取龙槡的树魂呢,结果就到了彭磊的手上。 “怎么消去它的记忆?”彭磊也曾怀疑过,也用消去幽魂的意识的法子试过,可是根本就没有效果。 “炼制这水晶瓶的人有很不错的修为。”广成子笑道,“瓶子里设置了一个精微的启灵阵,师尊的修为,确实是很难开启它,所以没法抹去它原先的意识了。” “原来是这样!嘿嘿嘿,这样小儿科的阵式,肯定是难不倒大仙你了!” “这……弟子的肉身尚未恢复,没法动用大量的灵力。不过……师尊若是给弟子一颗蓝乂丹,弟子应该能把它搞定。” “蓝乂丹?我好像不少呢!”——这些仙丹在彭磊这里只是收藏品,至少在几十年里,他是不可能用得上的,所以彭磊也从来没有将它们当成宝贝。 既然彭磊不在乎蓝乂丹,那广成子也不多说废话。灵诀展开,三道淡淡的银线从指端飞出,在空中凝成三个淡淡的月芽,盘旋着,将水晶瓶裹到半空。灵诀再展,水晶瓶的上空出现一个淡银色的六角星芒,若隐若现的光点在六角星芒里跳动着。取一滴彭磊的鲜血,广成子轻叱一声,六角星芒光华一耀,星芒中跳动的光点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蓝乂丹闪烁着幽蓝色的宝光,在广成子的掌心渐渐溶化、消失,广成子的身外腾起一团淡淡的金色光晕。又是一声轻叱,双手虚按,水晶瓶上空的六角星芒光华暴闪,缓缓转动起来。一道道红色的光线漏下,丝丝缕缕地渗入水晶瓶里。水晶瓶终于有了反应,淡淡的绿色光华闪烁着,渐渐地融入六角星的红光里。 广成子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对一旁凝神观看的彭磊说道:“师尊,成了!” 十指微动,几道灵诀化成淡淡的银线冲入六角星芒里。只见六角星芒里的光点渐渐隐去,那星芒也逐渐收缩,然后消失在水晶瓶上。 “成了吗?好像很复杂的!”彭磊看得眼花缭乱,拿着广成子递过的水晶瓶,还是不知道怎么用。 “弟子重新设定了水晶瓶的启灵阵,现在师尊是它唯一认同的主人。师尊只要用灵识与它沟通,它就能用了。师尊也可以很轻松地给它添加记忆,让师母们也能用它。这种阵式其实是很简单的,只不过修改阵式的人的功力必须高过最初设定它的人。现在弟子借蓝乂丹之力重新设置的启灵阵,估计很少有几个人能解开。”广成子微微有些得意。 “太好了,我本来就是想给媛媛或者露儿的!大仙,我怎么好意思做你的师尊,干脆,你收我做弟子吧,把这些本事教给我。”彭磊也开心,照广成子的说法,这水晶瓶即使是还给那个云清,长生殿里也不会有人能解开这个启灵阵,除非他们那里也藏了一个大罗金仙。不过,自己和广成子的关系得重新理一理,被他这样“师尊、师尊”地叫着,是会折寿的。 广成子坚决摇头:“那怎么行!师尊是广成子的活命恩人,怎么能屈身为弟子?万万不能!弟子所学极杂,许多的东西是不适合师尊的。而且,师尊应该先将元婴炼实了,许多东西是不用费心学的。” “不肯教就算了,没有听说过不用学就会的。”彭磊不信,说话就忍不住要不客气了。 “是真的,师尊不信,弟子可以发誓。灵诀之类的东西,都是在修炼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习惯,不过,一些小诀窍弟子还是可以传授的。等弟子整理一下适合师尊用的,过两天一起给师尊,好不好?”广成子真的像个学生徒:老师不高兴,弟子腿打颤!连忙解释,发誓,还加上卑躬屈膝地赔笑。 “好吧……”彭磊还能怎么的? “有没有制造储物手镯的方法?我想多造几个。”有一个储物手镯真是太方便了,这次要不是手环中带着量子枪,说不定落荒而逃的就是自己。 “这个……”广成子又为难了,“隔离空间倒是用不了多大的灵力,有蓝乂丹提神,弟子很容易就能做到。但是禁锢空间的材质至少要用三昧真火来锤炼,而且,锤炼过程中设置阵法很耗精力,弟子现在的情况……” 制作一个贮物用的法器,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只要制作的人功力足够就行。压缩空间用的是阵法,当然也必须修为达到能撕裂空间的程度才行,普通的度劫期的修真者就勉强能做到。空间压缩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制出的法器的容积,一般的乾坤袋之类的小玩艺儿,最多也就几十个立方的容积,对禁锢空间的阵法和材料的要求都不高,所以能使用三昧真火的修真者都能炼制。但是,好的贮物法器就不一样了,极品神器级的,内部空间甚至能装下几个星球。那就要求炼制者必须有极高的修为来压缩空间,还必须要有极高超的布置禁锢阵法的能力,否则一切免谈。 广成子现在虽然是半残废状态,但是小规模地压缩一个空间还是能做到的,只不过禁锢空间的阵法必须要用三昧真火熔融材料才能布置,可能需要不短的时间。以广成子现在的状态,那是绝对搞不定的。微微叹道:“弟子本来倒是收藏了几个芥子环的,可惜陷入五行炼魂阵里的时候,都被五行元气炼化了。” “大仙,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彭磊终于忍不住问了。 “这个……”广成子脸红啊!怎么说呢?吞吞吐吐地答,“等师尊入主玉泉仙府,或许能炼制出调理肌体的灵丹,如紫蕴丹,甚至是明玉丹,那时……弟子就能康复如初了。” “我……倒!”彭磊差点晕倒!到底是大罗金仙,眼光看得真tmd远,原来他安的是这个心,所以才“师尊、师尊”地叫得这么热呼。 等自己入主玉泉仙府,还要炼出那传说中的仙丹,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不过,自己有一只很现代化的炉子,控制温度是一流的,说不定比那三昧真火还管用呢!一抬手,那只高科技神炉轰轰烈烈现出真身,问道:“怎么样?这炉子炼材料是一流的,大仙能不能试试?” 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当广成子看彭磊表演熔炼合金时,心中的惊诧根本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看来俗话说得真是不错:科学技术是无所不能的! 第七十四章空间法器 大功率激光的温度,甚至能达到千万度以上,几乎比得上恒星中心的高温。在这么高的温度下,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能溶化成最原始的粒子。据广成子所知,即便是神王化出的两仪神火,温度也不过是百万等级的。 这炉子的温度控制又是一绝,竟然能精确地控制-260c到正二百万度之间的温度变化,那是神王级的两仪神火的水平;温度变化的速率是毫秒级的,广成子自己在全盛时也做不到;这一切都是自动的,都由幽魂控制的超级电脑来完成。通过设置在炉子上的高分辨率的超级显微镜,甚至能轻松地排列炉子内熔炼物的分子顺序,用来搭建禁锢空间的阵式,以广成子的修为,几乎能做到分子级。 广成子彻底无语,他所要做的是将一切固定下来。唯一比较消耗心力的,只是压缩空间。 “师尊想做成什么形状的?弟子现在修为大损,无法将空间压缩得太小。”广成子心动了,这么现代化的设备,不试试怎肯甘心。 “也不要太过份,能做出手环这样的就行了。要什么材料?”彭磊大喜——自己身边的几位美人将来都是要修炼做仙女的,最起码要有一个空间法器携带谁身物品吧? 第323章 没见过哪个腾云驾雾的仙人还背着个大包裹的。想想真是有点对不住白露她们。没有热热闹闹的婚礼不说,连个结婚戒指也没给。倒是她们的娘家礼物贴了不少,甲胄,粮米,宝石,甚至还有牛马。 “能不能多做一些?如果能做成戒指更好,空间小一点没有关系。蓝乂丹我还有好几颗,再给你两颗,够不够?要不,紫蕴丹也给你,反正我也没有用。” “师尊,紫蕴丹留着,将来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用上,师尊也只有一颗了。那蓝乂丹有一颗也够了,弟子也不能多用。至于能做出什么样的来,要试了才能肯定。”广成子接过蓝乂丹,微笑道,“其实在这个乾坤界里,有比蓝乂丹更好的东西。师尊若是从重阳界中取出些五行元精,禁锢在这个空间里,那比什么灵丹都要好。得益的不仅仅是在这乾坤界里休养的人,还有这里的草木和山水。” “那能取出来吗?怎么禁锢?”彭磊好奇地问道。 “师尊现在是重阳界的魂主,即便是将阵中心的五行元精全部移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至于禁锢之术,待我传你。”广成子的掌心亮起一团淡淡的白光,闪烁着,轻轻飘起,印上彭磊的眉心。 “这样啊!好像也不难,我试试。要多大?”彭磊的脑袋里凭空多了许多的灵诀,那感觉有点像上次开启天机子送的玉盒。 “师尊没有发现吗?随着师尊修为的提升,这乾坤界也在长大,所以,师尊尽量多取一点。不过……师尊的修为尚浅,能禁锢出的空间不会太大的。”广成子有时候说出的话也很伤人的自尊,那也怪不得他,毕竟他是大罗金仙,眼界高得很。 “嘿嘿嘿,我试试。”彭磊的不爽也只有那么一瞬,元神浸入乾坤玉璧中,在那团五彩光雾里全力施展,被他禁锢出的空间的直径也有近百公里。不过,和光雾团数百万公里的直径比起来,确实是不值得一提。光团随念而出,漂上白云朵朵的虚空,直到看上去像一个彩色的月亮了,彭磊才将它定住。 “师尊,有了那团五行元精气,弟子以后再也不需要蓝乂丹了。”广成子笑道。 “你怎么不早说?嘿嘿,想不到我还有这样的本事。这乾坤界太神奇了,以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它方开,我自己也要搬进来住。” “师尊说笑了!师尊是它的主人,根本就不虚要待它幻化,用意念就能进到乾坤界里,就像是师尊臂上的储物环收取东西一个样。” “是吗?怎么不早告诉我?”彭磊不怪自己蠢,又怪起广成子来。 ………… 能用来炼制储物法器的原材料非常多,只要是属性纯净的东西就行。因为彭磊是准备给广成子的师母们用的,所以广成子选料也费了一番心思,用的都是黄金、白银、宝石、美玉。试炼还是必须的,一块碧玉在炉子里烧成一团晶莹的玉液,广成子控制着温度,小心谨慎地用晶粒排出禁锢空间的阵式,最后成形的是一只中间留有小空间的白玉手镯。 灵诀展开,在广成子的双掌间浮现出一个银色的光团,光团轻轻飘起,在虚空中渐渐长大,最后差不多有一间房子大小。一道道灵诀从广成子的指端飞出,光团的壁上浮出无数暗明相间的印纹;渐渐地,光团开始收缩,越缩越快,最后小到半支铅笔大小,就像是一根发光的短竹签。 广成子虽然是半残废,压缩这样大小的空间还是用不着蓝乂丹提神的。一声轻叱,光团飞入炉中半固态的玉液里。炉稳渐降,炉中闪烁的光波也暗了下来,一只晶莹的玉镯随着广成子的灵诀从炉内飞出,在五行元精气漏下的彩光映照下,闪烁着斑斓的荧光。 “还不错!这炉子太好使了,可惜我的体力不够,只能压缩这么大的空间。”广成子对自己用这个高科技产品炼出的第一件产品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基本上达到了彭磊的要求。 “太好了!这玉镯给我,炉子就先放在这里,大仙休息一会儿再做,反正我也不急着要。”心急是做不出精品的,彭磊暂时也不想观摩了,所以拿着玉镯闪人,先讨好美人去。 ………… 羽村的那棵龙槡树被长生殿的云青那一番摧残,元气大伤。如玉在树间的小屋里弹了一日一夜的空桑琴,还是有三成的叶子褪不去黄斑。彭磊听从了广成子的建议,利用树魂凝成的空桑琴,用法术将大树移入乾坤界里。这棵龙槡成了乾坤界里的一大风景,它的一根枝条用木属性的元精气培育,一会儿的功夫就长成了一棵数人合抱的大树,移回到原先神树生长的地方——龙槡树虽然从小就有树魂,但是至少在千年之内,它的树魂是凝不成实体的,也就不会被贪心者垂涎了。 龙阳炉用来炼器真是很省力。广成子在熟悉了设备之后,炼制出的东西越来越好,也越来越精致。一口气做了五个镶宝石的戒指,六个手镯,这才收工罢手,鸟人差不多可以做空间法器的批发商了。当然,如果让广成子用这炉子来炼制仙剑之类的兵器,肯定也是比彭磊搞出来的要好,不过……彭磊也知道,以广成子现在的状态,造出的最多也只是高级法器,比没有好一点,也只是浪费材料和心力而已。 ………… 一个月后,孜芹顺利生产,是个儿子;再过半月,白露也生了,是个女儿。这让梁聃在鸟人的面前气壮了不少——孜家的女儿很少有生儿子的,芹证明了他梁聃的种子威力无比,怎么能不自豪。这期间,华夏历史上诞生了第一家现代化的妇保医院,医生是来自宇宙联盟的蒂娜小姐。当然,这家医院也是不对外开放的,只接收鸟人的近卫亲属。不是彭磊没有爱民之心,彭磊是不敢。如果太有名了,说不定会被亚特兰蒂斯岛上的外星人察觉出蛛丝马迹,那时就不好收场了。 ………… 西风骤起,又到了一年月冷霜寒的季节。去年的这个时候,绢和竹女带着未出生的孩子,被埋入溪边的土坡上。后来,战死的孜桑也在土坡上找到一快安息之地,她一直想成为鸟人的女人,不知道彭磊这么做,她是不是满意。 土坡上翠竹荫荫,黄土堆垒的坟包上覆盖了特别烧制的小青砖,坟前的小路上铺上了平整的青石板。这里是属于彭磊一个人的世界,稍稍有空时,他就会来这里坐一会儿。也就是因为这个,梁公特意整治了周边的环境,在坟墓前的小道上,还建了一个避雨的草亭。 其实也不是鸟人多情,实在是鱼凫成太热闹了,有时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都不容易。竹女姐妹和桑儿都是彭磊铭心刻骨的女人,竹女姐妹曾经还是彭磊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依靠。而且,她们的死,不知道和平日里那口头禅似的誓言有没有关系?鸟人心里也是内疚。 有孩子的家是没有安宁的!鸟人作为一国之主也不能例外。毕竟那时候的鸟人国的王宫其实只是一栋房间很多,房间很大的四合院而已。避无可避,女人们干脆也不修炼了,小孩子是大人最好的玩物。彭磊自有逃避的地方!国家大事都有白浪担着,他就把大多数的时间都用来陪黄土下的人。 雨,淅淅沥沥。这深冬的雨,就像是溶进了世上所有的伤感,带着让人窒息的寒气。 今天这个属于彭磊一个人的世界里,居然有了外来的客人,而且是两个。一个是容颜苍老,白髯垂胸,满脸皱纹堆垒的男人;另一个却是美女!金色的披肩长发,深蓝色的凤目,坦胸的彩裙——晕!这是什么季节?穿得也太少了吧! “鸟人彭磊?”草亭边上的老者看见从小道上转出的彭磊,腰猛地挺直,脸上的皱纹突然消失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三十岁。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竟然没有预先感知到这里有人,彭磊的心里暗暗吃惊。他现在的修为,虽然入不了大罗金仙广成子的法眼,但是比起普通的武林高手,那也不是同一个层次了。正常情况下,即便是在无意识的时候,身外百米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彭磊的警觉。可是今天,这两个大活人在不远处等着,彭磊竟然没能察觉。 高手!看那美女,难道还是外星人高手? “鸟人哥哥,真的好帅哦!奴家婴纨,想请鸟人哥哥去奴家里做客呢。”美女的脸上浮动着一层动人的粉彩,眼中光华幻动,金色的长发随着身子的摆动,飘成一个个美妙的波纹。 “婴纨?姑娘是从哪里过来的,不是我们鱼凫国人吧?这里是我的家,既然两位来了这里,那是应该到我家里去做客才对。这位大叔是谁?”彭磊的心里已经紧张起来,隐在左臂里的连山剑微微颤动,随时准备冲出来。 “他呀?嘻嘻,他叫郁良,和你有仇哦,所以奴家也不好意思去小哥哥家。哥哥小心一点哦。”婴纨媚笑着。 “和我有仇?不会吧!我的仇人都是死人,这位大叔虽然年事已高,但是离入土还早呢。”彭磊隐隐地有点猜到两个人的来头,所以说话也就不怎么客气了。 “哼!小子,倒是牙尖嘴利。”郁良脸上的皱纹又层层叠叠地显现出来,嘴角浮出一丝淡淡的冷笑。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我怎么会和你们有仇呢?一定是误会了。即便是有仇,两位,这里是我的地盘,你们不知道吗?回吧!”彭磊也看到了郁良嘴角的笑意,心中不安,连山剑离臂而出,在身前幻出几道银色的剑影。 “你的地盘吗?嘿嘿嘿,那我们就换个地方说话。”郁良冷笑着,十指绕动,无数绿色的丝线突然从彭磊的脚下冒出,转瞬之间,就在彭磊的身外结成一个透明的绿色光茧。 第324章 “小哥哥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不过,别动哦!这是长生殿的镇教之宝绿萝兜,你若是不听话,说不定会引出能溶炼魂魄的绿磷离火,那时候妹妹我也帮不了你了。”婴纨的粉脸上荡漾着妖艳的笑,娇嫩如削葱根的十指结起灵诀,一片彩光凭空生出,如云雾般绕着光茧浮动,渐渐凝结在光茧上,变成一个个彩色的光点。 “嘻嘻,奴家的彩晶坠是不伤人的。” “你们想干什么?郁良大叔是长生殿的人吧?我们其实是有点误会了。这位婴纨妹妹又是哪一派的高人?我们可以做朋友的。” 彭磊现在知道了,这两个人为了他鸟人,着实是费了一番心机的,连法宝都是预先摆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还是双保险。有大意了!那个云青临逃走时放出的狠话竟然没有记在心上,幸亏这两位比那个竹山葛成的素质高了许多,没有拿鸟人的女人和孩子做人质。 后悔莫及!心里也是奇怪,听那个女人的说话,虽然她是陪郁良一道来的,但是好像不是长生殿的人——凑什么热闹! 第七十五章被抓了 彭磊猜测的没错,这婴纨确实不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人,她是郁良在西方阿尔卑斯山脉里遇上的修炼者,据说出自一个叫阿波罗尼的圣地。阿波罗尼也是隐在大山深处地脉上的一个寄生空间,和昆仑山长生殿差不多,也是数月前的那次天地异动破开了玄界出口的封印。郁良是长生殿的四位长老之一,这次他是带着弟子循着太阳转动的方向往西走的,在阿尔卑斯山脉中遇上了从阿波罗尼出来的婴纨。在他们各自门派的典籍里,这世界里应该是遍布修仙者的,可是事实让郁良和婴纨都很惊讶。 在西方莽莽的荒原上,生活着的人类都是茹毛饮血的野人,要么是驾着飞船在空中横冲直撞的异星人。除了偶尔见着几个道行不深的妖兽,那片大陆和传说中的没有一点点相似之处。两人相见时就有点惺惺相惜了,好像他们是这世上唯一的遗民。因此,尽管话不投机,兴趣爱好也各不相同,两个门派还是订立了同盟关系。 婴纨是受邀请来长生殿访问的,正好碰上云青同志很狼狈地逃回,于是郁良自告奋勇地来复仇,而婴纨则是对鱼凫城感兴趣。并不是郁良人格高尚,能做出暗中埋伏、出奇不意的人大多数是奸诈之徒,人格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毕竟郁良是一派的长老,在他的意识里,每一个修炼者的身后都应该有一个门派,除非是独自修炼的妖魅一族。 按照云青的说法,鸟人的国度里有生长了千万年的龙槡树,那鸟人还拥有法力恐怖的法器,很显然也是某个门派里出世修炼的小辈。剑童既然已经死了,再怎么着也活不过来。而且,剑童这样的低级弟子,死个把也不在郁良长老的心上。关键是要讨回九龙樽!那是长生殿的宝贝。所以,郁良对彭磊也没有下狠手。当然,下马威还是必要的,否则他鸟人还以为长生殿真的好欺负了。 绿萝兜只是困人,为了防止彭磊用出那个很变态的法宝,还请婴纨出手相助——云青将鸟人的量子枪描绘得很恐怖。龙槡树是上古仙种,数千年才能长成材,木质之坚韧,寻常刀剑根本就没法伤得了。即便是道家仙剑,若不是道法高深者施展,也休想能砍断手臂粗的树枝。鸟人那法宝射出的光束竟然能穿透数人合抱的龙槡树的树枝,郁良不敢不防。 婴纨的彩晶坠是一件很特别的法宝,最奇特的功能就是吸收能量。即便是天劫中的焚灭齑雷,只要不是连续地轰击,它一样能承受住那变态的能量。炼制彩晶坠的材料叫暗魂石,外表和普通的水晶一般无异,却是极稀少的储能晶石。吸收能量后,暗魂石就会变幻出色彩斑斓的幻彩,所以婴纨的法宝就叫做彩晶坠,是她的耳饰。 郁良和婴纨两个到鱼凫城已经有好几天了,对鸟人的起居也有了很详细的了解。郁良的首要目的是讨回失落的宝贝,在偷不到的前提下,就只能谈判。当然,和鸟人谈判也是要有筹码的。绑架勒索的事郁良老先生还做不出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鸟人擒了,于是就有了在雨中的等候。 绿萝兜的光线渐渐厚实,绿光里,鸟人没有取出他那威力惊人的法宝,这让郁良稍稍松了一口气。在郁良看来,这鸟人毕竟是一国之主,也不是无脑的莽夫。婴纨的提醒虽然暧昧,但是鸟人也应该能听出言外之意。自己这一方虽然行事有欠光明,却也是没有伤人的意思。 “彭道友,在下是昆仑山长生殿的郁良,道友应该能明白在下的来意。” “老郁,我也不想和你们过不去,何苦呢。不错,剑童是伤在我的手上的。但是,你知道吗?我这是正当防御,是自卫!我若是不伤他,老郁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彭磊的心里也渐渐平静下来。都已经这样了,急也没有用。看郁良好像还有什么说法,那自己就等着,只要他们不迁怒到别人身上就行。至于那个能溶炼魂魄的绿磷离火,彭磊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鸟人不是孙猴子,经不起烧,但是他随身带着乾坤界呢。危急的时候躲到乾坤界里,看那鬼火烧什么? 郁良叹道:“那是个误会!我们不怪道友。不过,道友能不能将九龙樽还我?” “什么九龙樽?是那个水晶瓶吗?恐怕不行!”彭磊也叹着气说道。 郁良想不到彭磊在这样的境况下还能这么干脆地说话,脸色一变,冷冷道:“道友怎么说?” “老郁不知道吗?本来云青兄伤害我族神树的事是误会,我们也不想深究。可是这水晶瓶惹事,竟然伤了我妻子。后来你也知道了,我们争斗起来,剑童也被我失手伤了。这水晶瓶我还是很喜欢的,毕竟是你们的珍宝,但是我想尽了办法,竟然不能使用它,你说气不气人?那天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将它砸碎了,真是对不住!” “你到底还不还?” “真的没法还了!连碎片都被我扔了。” “是吗?那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是不是?”郁良脸上的皱纹有不见了,眼中闪动着妖艳的绿芒,声音冷得就像是天上那正下着的雨。 “不是!有话好说,我可以赔的。大叔,我鱼凫国虽然才刚刚立国,但是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想办法。”彭磊还在和郁良胡搞,连旁边的婴纨都看不过去了。 “哼,我们换个地方再说话。”郁良向嬉笑着的婴纨点点头,双手一圈,绿色的光茧急速收缩,回复成一个淡绿色的布兜,缓缓地飘入郁良的袖口。身影一动,两个人腾空而起,向着西北方而去。 ………… 山连着山,沟连着沟,从高空往下看,这里的地面就像是郁良同志的脸,皱纹堆垒。一处寸草不生、怪石嶙峋的山谷中,突然现出两个人影,正是从鱼凫城出来的郁良和婴纨。别看婴纨小姐年轻轻的样子,修真者的脸上是看不出真实的年龄的。婴纨身为阿波罗尼圣地的女长老,一身修为不输于长生殿的长老郁良,两人都已经修到了洞虚期,已经是很强的高手了。 “郁长老,这鸟人到底是什么门派的?他到底是什么层次的修为?”这个问题其实两人已经研究了无数遍,还是没有答案。这些天两人潜伏在暗处,鸟人身边的人都被他们仔仔细细地研究过。除了几个女孩有入门级的修为外,彭磊的身边都是凡人,整个鱼凫共和国里再也找不出一个修真者。 “婴仙子,看来只能问鸟人自己了。我就不信,在我的绿磷离火下,他鸟人的嘴还能硬得起来。不管他背后是什么人,我们长生殿都不会在乎。”郁良狠狠地说道。 “我想见识一下他的那件法宝。这鸟人,身体好棒,是个很难得的男人呢!嘻嘻。” 据现代的某些科学家研究证明,金发美女的基因中含有几个让人淫荡的链节,所以世界上的金发女人大多数很漂亮,也大多数是荡妇。郁良老先生没想到婴纨小姐竟然这么赤裸裸地表白自己的想法,心中一惊,差一点晕倒。虽然两个从相识到现在也有一段时间了,也知道这位美女言辞大胆露骨,却料不到她竟然能如此开放。心中感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真是挺大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啊! 微微笑道:“婴仙子,这鸟人也就是骨骼粗壮而已。你看他长得猪头猪脑的,也就是比我老头子稍稍结实一点。这样的男人,我们长生殿里没有一千,八百肯定是能找得出来的。” “嘻嘻,你们长生殿里的男人都太冷了,不懂风月,不解风情。哪有这个鸟人那样的,家里养着一大堆的女人。不用问,他肯定是个有情趣的男人。” “噗”!郁良一口血喷出,仰面摔倒,好久才挣扎着从乱石堆里爬出来:“仙子放心,老郁只要讨回我们自家的东西。仙子若是真的喜欢这个鸟人,老郁可以让鸟人和仙子签定一个契约,让他永远做仙子的奴隶。” “有这样的法术吗?郁哥哥,这鸟人神秘得很,郁哥哥既然有这样的法术,难道不心动?” 郁良刚刚从乱石堆里爬起来,又“嗵”地一声摔倒!说什么呢?荡妇眼睛里的世界真个是彩色的! “嘿嘿嘿,仙子,在下是个老男人,长得又难看,如果带着鸟人这个大块头在身边,那是会有心里障碍的。而且,昆仑山离鱼凫城不是很远,这鸟人我可不敢带回去。仙子就不同了,阿波罗尼远在数万里之外,鸟人的同门再怎么了得,也不可能找到阿波罗尼去。” “那就先谢谢郁哥哥了。 第325章 嘻嘻,其实郁哥哥也是很不错的男人呢!” “砰”!郁老先生再一次摔入乱石堆中,狂喷血沫。 ………… 纤秀的十指如兰花绽放,纠结出一个个印诀。一块块乱石飞向虚空,飘浮着,仿佛是没有重力似的;几缕轻烟在浮石间流动,如剪纸出来的云。婴纨也不在意郁老先生的惊愕,转瞬间就用乱石堆砌起一个阵式。 “郁长老,奴家的这个一元锁灵阵放在外围,这样稳妥些。” “仙子想得周到,待我请那鸟人出来。” 郁良左手轻甩,右手灵诀点出,一片柔柔的绿光袅袅升腾,迅速长大,转眼间就变成一个巨大的绿色光茧。 “咦?人呢?”郁良脸上的皱纹有不见了,眼睛瞪大了一倍不止,婴纨的秀目中也满是惊诧,脸上的嬉笑如遇上寒流的水,突然间全部冻结了。 第七十六章小妖兄弟 绿光缭绕,绿光中,那彩晶坠化成的光点也还在,但是透明的光茧中空空如也,连个屁也没有! 鸟人呢?难道他用了隐身术?没有道理啊!在这种法宝里施用隐身术,有啥子意思?他不懂吗?如果不是隐身术,那他人呢? 两个人四只眼睛都看见的,当初收起绿萝兜时,那鸟人明明白白地在绿萝兜中的,还说着话呢。 一朵朵细小的火焰如碧绿色的花,在光茧中飘动,一道道深绿色的光线在火焰中闪动。郁良终于启动了绿萝兜中的炼魂磷火!如果是隐身术,虽然能躲过灵识的搜索,但是在绿磷离火的灼烧下,光茧中的每一个空气微粒都不能幸免。 “郁长老,绿萝兜是不是漏了?里面没有丝微的能量波动,那鸟人确实不在。”因为彩晶坠和绿萝兜附着在一起,所以婴纨也能明明白白地感知绿萝兜里的能量脉动。 真的没有!神识一遍遍地搜索,就是找不到,忍不住就要怀疑长生殿的法宝了。 “婴仙子,这绿萝兜是我派先祖在飞升之后炼制的仙器,即便是大罗金仙,如果陷身其中,也休想轻易地逃脱。这样的仙宝怎么可能漏呢?漏了也就废了,也没法困住鸟人。”郁良要改名叫郁闷了!没有理由啊……可是,事实是,绿萝兜里确实没有人! 在一元锁灵阵里,绿萝兜回复了它的本相。这宝贝也是可怜,被郁良和婴纨两个翻来覆去地检查,每个细小的纹饰都用放大镜研究过许多遍;甩了又甩,捏了又捏,结果当然是肯定的:法宝是完好的,鸟人确实不在! 见鬼了,青天白日见鬼了!两人面面相觑。想不通啊!老头郁闷得差点想哭,美女也笑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现在怎么办?难道……难怪他在绿萝兜里还能这样从容自若。”婴纨皱起秀眉,自言自语着。 “不讨回九龙樽,我也不能回长生殿。那鸟人虽然跑了,但是他的妻儿都在鱼凫城,我就在那里等他。”郁良狠狠地磨着牙,“仙子意欲何往?鱼凫城极是繁华,仙子要不要去那里小住一阵?” “嗯,过一阵子会去,奴家对那个鸟人真的是很好奇哦。至于现在嚒,山外不远就是下羌国,奴家先去那儿逛逛。”婴纨叹道。 “那好,我们就此别过。多谢仙子此次相助,以后或许还会有麻烦到仙子的地方呢。” “嘻嘻,郁长老客气了!记得找到那个鸟人时,把他的宝贝让奴家见识见识哦!” “仙子,那我先走了。”郁良点点头,也不多话,化成一道绿色的光,往东南方而去。婴纨也随着飘起身子,只是她悠闲多了,驾着风,如散花仙子一般,嬝嬝地向东飞。 乱石谷中又恢复了静谧,只有“呼呼”的风声在乱石间回荡。 这片山谷和附近的其它山谷都不一样。其它的山谷虽然也大多数是寸草不生,但是大多数是峭壁悬崖,很少有这样开阔的。这里山坡平缓,最宽处足有数千米,乱石堆垒,简直就是一个采石场。而且这里荒无人烟,好像也没有什么生物,视野开阔,所以郁良会选中在这里和鸟人谈判。 山里的风拥有特别的魔力,好像是很轻柔的,却能将拳头大的碎石吹得“咕噜噜”乱滚,那些更细小的石屑甚至能飞到半空。山谷中不时响起石头撞击的“啪啪”声,拖着“悉嗦”的余音,在这光线晦暗的黄昏,听起来就像是小鬼在拍门。 一条黑蛇在乱石间飞快地穿行,不时地停下,昂起头打量头顶上的虚空。远处的山脊上空,一只苍鹰盘旋着,仿佛在寻找着猎物。 蛇小心翼翼地游过刚才郁良和婴纨停留过的地方,爬上一块光溜溜的巨石,连天也不看了,好像那鹰并不是它的天敌似的。鹰还在飞,对石头上坦露着的黑蛇不屑一顾。看来蛇的大胆是有理由的,这里的鹰确实不喜欢吃蛇餐。 又是一阵风吹过,大石头旁的石粉打着细小的旋。那蛇昂着的头突然一缩,然后,“啊嚏”一声脆响,竟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黑蛇吞吐着的舌头猛地缩回,嘴巴紧闭,最后干脆将头也埋到蜷着的身体里。 不远处,一块百多斤重的石头凌空飞起,砸在黑蛇盘身的大石头旁,石屑纷飞,“啪啪”声响成一片。 “老魇,你tmd不能小心一点吗?你tmd多久没有洗脸刷牙洗澡了?这么臭!”愤怒的吼声,竟然出自大石头上的那条黑蛇。 一声粗豪的吼声从乱石中响起:“操!你小子又不是老子的婆娘,你管老子臭不臭!老子就喜欢这样,你能怎么着?看不惯就离老子远点。” 又是几块大石头飞起,在乱石堆中撞出“砰砰”的巨响。 “妈的,算我怕了你,我躲还不行吗!真羡慕老白,飞得那么高,可以不受这个罪。”黑蛇自言自语着,从大石头上飞快地滑下,迅速地游上稍远处的另一块巨石。 “妈的,假正经!想当年和老子一起在臭水沟里混日子的时候,你小子怎么不嫌老子臭啊?走开最好!老子才不稀罕你小子呢。嘿嘿嘿,这块石头的位置不错。老白,那个女人走了吗?妈的,她可真是漂亮!” 从乱石堆中钻出的是一条大蜥蜴。一米多长,金黄色的鳞甲,就像是一只小鳄鱼。这家伙大张着嘴,嘴角挂着黏黏的唾液,裹着一团浓浓的臭,自言自语地吼着,张牙舞爪地爬上刚才黑蛇占领过的大石头,冲着天空摇头摆尾。空中,那只鹰悠然地飞着,突然双翅一抖,一个倒栽葱,从半空跌落,直到快撞上山坡的乱石时,才又挣扎着飞起。 “老白,是怎么回事?”黑蛇关心地问。 “没什么!妈的,老魇,你tmd想害死人啊?就你那个得性,还想人家美女?饶了我吧!”苍鹰“哇哇”大叫。 “操!我怎么了?至少我比你们两个小子都要强壮。没有听到那美女说吗?她就喜欢强壮的男子汉。”蜥蜴大叫着,身子一晃,变成一个身高近2米的黄脸大汉。光秃秃的脑袋,身上披挂着金色的甲胄,若不是嘴角那垂下的臭气熏天的液体,还真是一个伟岸的男子。 “老魇,你饶了我们吧。知道你皮厚,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厚!那美女刚才好像说什么的?对了,她要去山外的下羌国,然后还会到南方的鱼凫国。老魇,你若真的是男子汉,就去吧!”黑蛇哀叫着,天上的苍鹰也发出一声尖细的笑。 “我……你们tmd是不是男人?俗话说什么来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老子就是喜欢。哼,哪天老子高兴,还真的去那个下羌国和鱼凫国逛逛。” “就你?小心被人家逮住了喂狗。”黑蛇冷笑着,摇身变成一个脸色微黑的青年。黑衣黑发,连脚上的鞋都是黑色的,难怪叫小黑。 “老白,那两个男女都有很高深的修为,离飞升也不远了。这些天怎么了?天上那些外星来客横冲直撞的,连传说中的修仙者也见了不少了。”冲着天空说道。 那只鹰在天空又盘旋了一圈,然后双翅一敛,降落到小黑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化身成一个白衣黑发的青年。长身玉立,唯有脸色略显苍白。笑道:“小黑,别理他。他若是真的敢去那鱼凫城,我就把身上的毛拔下来给他做毽子踢。先别说那鱼凫城离这里数百里远,他那身法,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爬到。就是他真的敢去,只怕还没有进到城里,就被人抓去剥皮抽筋了。那个味,我们俩都受不了,那些凡人能饶得了他?” “我……老白,连你也这么说话,真是太伤我的自尊了。妈的,我们还是不是兄弟?” “老魇,你还好意思说?你什么时候听过我们的话了?若不是你这一身奇臭,我和老白早就搬到下羌国去住了。人类的元阳之气能提高我们的修为,你不知道吗?”黑蛇骂道。 “真是忘恩负义啊!如果不是当初我找到了那棵紫晶兰,有你们两个小子现在这样神气活现的臭样吗?尤其是你这黑小子,想当初我们一起吃屎喝尿的时候,你懂什么香臭。现在人模蛇样的,还真当自己是人了?” “叽……”小黑当场晕倒,而老白则变成了老红,一口气没喘上来,噎得直翻白眼。 好半天,那小黑和老白才缓过气来——好汉不提当年勇,这老魇已经修炼成人身了,还在留恋以前吃屎喝尿的日子,真是不知上进,没有出息。 老白看着那边还在张牙舞爪的老魇,皱起眉头,一脸的无奈:“老魇,不要怪我们说你。你看,我们修炼到现在也有好几百年了吧?八百年肯定不止了。为什么修炼? 第326章 还不是想做人!可是你看你,哪有一点人样!就是我和小黑两个,离真正的人还差得远呢。这远离人类的深山,灵气虽然充沛,这里的灵气却是没有灵性的。其实我们现在的修为,真的应该到凡人中去修炼。” “我……那你们说怎么办?”老魇终于有点脸红了。 “只要你想做,没有做不成的事。我来想想……对了,南边不远处不是有一处沸泉吗?你就每天在泉水里泡上半天,我就不信,你还会那么臭。” “啊?不会吧!那处山泉是从火山口流出的,那硫磺味能熏死人。我去那里泡澡,还要不要命了?”老魇惊叫起来。 “就是要那个硫磺水才能治你的口臭、脚臭和体臭。老魇,你不是凡人,也不是八百年前的那只黄金蜥,那硫磺怎么可能熏得死你。想想,如果你不再臭的话,你这样强壮的身体,若是被刚才那个美女看见,那还了得?” “这……好吧,看在我们八百年的交情份上,我就再帮你们一把。其实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味啊,这么大惊小怪。”老魇的黄脸上亮起淡淡的金光,点着头,冲着黑蛇吼道,“我就不信,你小子身上会没有一点点蛇腥味。我看你也要泡泡硫磺澡,否则到时候说不定就被你坏了我们的好事。” “我……”小黑身子一抖,差一点又摔倒。一声长叹,重新回复成蛇身,飞快地游向南方,“操!老子现在就泡澡去!” ………… 山谷里回复了静谧,刚才吹得石头乱滚的风也轻柔起来,甚至吹不动大石头下细细的石粉。四周没有一声虫鸣,天空也不见鸟影。这是一片深深的死寂,仿佛不是在人间。 刚才那老魇盘踞的巨石旁,突然现出一点浓黑色,在昏暗的暮色里,也辨不真切。只是一转眼的功夫,那点浓黑竟然变成了彩色,无数眩目的彩色丝光从中心那一点散出,形成一个直径约1米的光团。这光团的存在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然后在光团的位置突然现出两个人来,正是彭磊和广成子。 彭磊当然不会隐身术,郁良收起绿萝兜的时候,他也缩进了乾坤界里。广成子没有忽悠他,还真是灵,神念一转就行了。 乾坤界和这个世界的连接,变成了绿萝兜里一个细小得不能再细小的质点,即便是大罗金仙的神念也不一定能搜出来,郁良和婴纨的努力当然是白费了。那一阵折腾,将乾坤界留在了这乱石堆里,他们反而去了鸟人的老家守株待兔,不知道若是郁良老先生知道了这一切,心里会生出什么感想。 虽然躲在乾坤界里,外面的一切彭磊却是清清楚楚。意念通过这节点发散,方圆十里内的动静就像是肉眼看到的一样明白。想不到这乱石滩里还隐藏着三个妖魅!彭磊惊诧于黄金蜥那飞沙走石的声势,也不知道另外两妖的实力,所以一直躲着,直到三只妖魅离开了才现出身来。 第七十七章三个小妖 “妈的,那四脚爬虫确实是臭,都走了这么久了,臭味还是没有散尽。” 石头旁边,石头上,到处是一滩滩污浊的印迹,散发出的臭味让人直打恶心。彭磊赶紧跑到稍远处,跳上一块巨石,对着空气狠狠地骂。 “师尊,我看那三个妖魅品行还可以,修为也还不错,如果收在身边,那倒是很不错的宠兽。”广成子望向南方的天空,向彭磊笑道。 “大仙,你没听他们说吗?都修炼八百多年了,老妖精了。我自己的本事我知道,再说了,那鸟儿还行,蛇和蜥蜴就免了吧!我不喜欢蛇。虽然这黑蛇看上去也不是太讨厌,可是谁知道它有没有毒。至于那四脚蛇,这么臭,会熏死人的。”彭磊直摇脑袋。 “这大光头确实是臭,那是它嘴里和肚子里的细菌发酵后产生的。扁毛小子的主意不错,硫磺水就是能杀菌,用那个泡澡绝对有效。对了,还应该给它灌肠,否则过几天又臭了。至于那黑蛇,师尊不知道,那是一种很少见的灵蛇,人称为肥遗。传说它能引起大旱灾,当然是无稽之谈。这种蛇即使是普通的凡种,也是很通灵性的,所以常被修炼者收做宠物。师尊没有看见它飞行的样子,它有两对肉翅,飞起来特别灵巧。” “是吗?那个大光头如果不臭了,留在家里当个看门的,还是很不错的。大仙,真的有会飞的蛇吗?大仙能不能将他们全抓住?那只老鹰我喜欢,有了它,将来打仗时就不用派探子了。” “师尊,要抓他们是很容易的。他们现在的修为还很差,我如果现身,他们连逃跑都不敢。不过……待我传授师尊灵魂禁咒,到时候师尊给它们刻上印记,它们就终身是师尊的宠兽了。”广成子说着,掌心幻出一团白光,送入彭磊的眉心。 他们这一对师徒,老是徒弟传授师傅本事,真是天晓得! 印诀很简单,彭磊忍不住就想试试。如果能养几个修行了八百多年的妖怪做宠物,那这一次的流放生活就更加精彩了——想不到真的有妖怪,以前还以为猪八戒的故事都是别人编出来的呢! 那个蒸腾着浓烈硫磺味的水池就在南边不远处,彭磊在广成子的帮助下,几乎是一晃身的功夫就到了旁边,隐在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后——最好是一次出手就成功,如果让它们逃散了,再抓就麻烦了。 三个妖怪都幻成了人形,那光头老魇精赤条条地泡在水里,还在不停地喝水漱口。水池旁边,老白和小黑不停地在指手画脚,手上都抓着大瓢,不时地还要给光头浇上几下。 “想做人真是很不容易!”彭磊忍不住感慨。虽然离泉水池不近,但是浓烈的硫磺味还是熏得彭磊头昏脑胀。看那个大光头为了做人,竟然在这么毒的水中洗漱,心里不得不佩服。想不通有些人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做,却偏偏要做畜牲。和眼前的三个比起来,那些人真是枉为人也! “师尊快释放气旋束缚那一片空间,待弟子在助师尊一臂之力,这三个妖物就跑不了了。”广成子提醒道。 “好,那就试试。如果不行的话,就让他们走吧,我看他们修行也挺不容易的。”鸟人竟然起了侧隐之心,实在是难得。 “师尊放心,他们不会跑的。师尊是什么人?他们能在师尊身边做妖,也是他们几百年修来的运气。也就是看他们修行不易,再加上身上没有血光之气,否则弟子也不会建议师尊这么做。乾坤界里的灵力之丰沛,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处,而且里面没有天劫的危胁,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堂。”广成子的马屁也是脱口而出。 “那好!”彭磊点头,盘腿坐下,丹田的气旋轰轰烈烈地展开,瞬间的功夫,就将蒸腾着硫磺蒸汽的泉水池盖得严严实实。 袅袅的水汽中,三个人互相泼着水,即便是那个叫老白的苍鹰,身上也是湿漉漉的。这三个一起修炼了八百年,积累的情谊非同寻常,此刻虽然嘴里还在“呱呱”地骂着,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三个情比兄弟。 身边突然掠过一道旋动的能量,能量中夹杂着一股强大无比的威压,让人心惊胆颤。老白抓着石瓢的手僵在半空,小黑的一瓢水全部浇到自己的头上,那老魇“噗”地一声摔倒在水里,大嘴张着,“咕咕”地往自己的肚子里灌水。 彭磊灵诀展开,气旋中幻出三道银色的光线,先后缠上老魇他们三个的头顶。身体一震,三个再也保持不了人形,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地上幻出本相。 “你们给我变成人,到这边来。那个光头,你小子给我继续洗,喝水,拉干净了再过来。”广成子远远地吆喝,同时收起释放出的气息。彭磊的气旋虽然猛烈,但是,凭他的修为还不足以让三个妖兽恐惧。广成子的修为虽然大减,不过一个人的气势是不会随着修为而降低的,大罗金仙的威慑力岂是普通修炼者能比的,借着彭磊的气旋放出,逮住老白它们三个确实是不费吹灰之力。 身上的压力一松,黑蛇和苍鹰马上幻成人形,走出池边几步,趴在地上大叫:“大仙饶命,大仙饶命!” 那个秃头老魇也想爬出来,猛然间耳边响起一声暴喝:“你想死啊?你若是敢这样臭哄哄地出来,我就把你剁碎了喂王八。” 老魇吓得一抖,赶紧沉到水底,拼命地喝水;使劲地挠身上的厚皮,恨不得将每一片鳞片都翻过来洗洗。心里那个怨哪!这是倒了那辈子的霉呢! “你们两个过来,嗯,长得还是很端正的。”广成子可不在乎那个硫磺味,见蛇和鹰还是趴在远处发抖,迫不及待地就跑上前去,一手一个,将两人抓了起来。上上下下地仔细端详,看得小黑和老白心里直发毛,差一点保持不了人形。 确实是鸿云高照了!先前见着的那两个男女,他们的修为就已经高得恐怖。现在看这个老头,好像更高,高得让人不敢感觉。还是作为老鹰的老白稍微镇静一点,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唯有老老实实地认主,只希望自己的主人不是穷凶极恶之徒,这样自己三兄弟或许能活得长一点。 “大仙,主人,我们三兄弟一定赤胆忠心,绝不会三心二意。” “哈哈哈,好,小白脸就是聪明。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师尊的仆人,做护卫也行,具体的就看师尊按排了。还不快去见过师尊?那光头小子就让他在那里泡着,太臭了,会熏死人的。” 广成子找这几个小妖的麻烦其实也是有私心的,他现在的情况,在肉身没有完全康复之前,恢复不能太快。乾坤界里太冷清了,虽然有那十几个外星人,但是他们的基础太差,要培养到能接受大罗金仙的折磨,不知道还要多长的时间。 第327章 现在好了,有了三个八百年修行的小妖,以后的日子就不寂寞了。 广成子的话把老白和小黑又吓得不轻!这老头的师尊,又是哪路神仙!及至看到肥头大耳的彭磊,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彭磊的气势比广成子弱得太多了,修为比他们俩也不见得强多少……又奇怪了,这年轻人是老头的师尊? 彭磊也在看着这两个,妖啊!真真切切,小时候故事里无数遍地读过,一直以为是子虚乌有,现在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抓过小黑,又是一遍仔仔细细的研究:“还行!虽然我不喜欢蛇,但是你的样子比那个臭蜥蜴还是好得多。它还得洗一会儿,你们给我说说,是怎么修炼的?我家的小狗怎么只能活十几岁呢!” “主人,我们三个的家族本身就都是上古异兽。我是肥遗一族,老白是白头苍鹰,老魇是黄金蜥,我们天生的寿命就比一般兽类要长一些。”小黑听彭磊说不喜欢蛇,心里就直发毛,盘算着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彭磊的话不敢不答:“主人,我们也是巧合,许多年前在山里找到了一株挂果的紫晶兰。我们三个分食了,再加上修炼不断,所以能有今天。” “紫晶兰是什么东西?对,我见过它的图像,那是一种仙草,也是炼丹的好材料。”彭磊想起来了,在天机子的玉简中就有关于紫晶兰的介绍。 “主人真是博学。那株紫晶兰据说已经活了数千年,它一次结了四个果,我们三兄弟分食了三个,还有一个老白保管着,以备不时之需。老白,那个紫晶果呢?给主人吧,以后有主人护着我们,这紫晶果也没有什么用了。”小黑连着奉承附带送礼,极尽全力地讨好。 “嗯,好!那株兰花还在吗?”彭磊知道紫晶兰是仙草,若不是暴力,一般也不会死。不过它的开花结果的周期太长,千年才开花结果一次。一千岁结一个果,四个果就是四千岁,到现在又过了数百年,那就是快五千岁了。 “在呢!那株兰花是我们的宝贝,我们一直将它看护得好好的。它生长在大山的深处,附着在地脉之上,终日不见阳光。我们在兰花的外面还特意布置了一些迷阵,就是担心有兽类伤害到它。”老白掏出一颗樱桃大小、如紫水晶雕成的小果子,一边答着彭磊的话,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嗯,这个紫晶果我来保管吧,等会儿去看看,能不能将那紫晶兰移到乾坤界里。”彭磊毫不客气地将紫晶果收下,问广成子道,“大仙,你看能不能移栽?如果不行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广成子笑道:“师尊,紫晶兰生长需要大量的灵气,所以会生在大山深处的地脉上。乾坤界里的灵息都是最精纯的元精气,比地脉中的灵气不知道要精纯多少。师尊只要引木属性的元精气浇灌,这紫晶兰或许十年就能开花结果。” “是吗?那太好了!紫晶果是炼制紫蕴仙丹的必备之物,哈哈哈。那个光头洗得差不多了吗?” “是吗?”广成子也是大喜。虽然是大罗金仙,但是金仙也是各有所长。比如这仙丹,他就只会吃,不会炼,也不知道炼制仙丹的材料。 同样是紫蕴仙丹,蓝乂仙丹,不同的人可能会用不同的材料来炼制,这都是门派中的秘密。当然,还有溶炼的方式,火候的控制等等,都是各门派的不传之秘。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堂堂的大罗金仙才心甘情愿地屈身在鸟人的手下做弟子。 “那个四脚蛇太脏了,估计泡三天也根除不了臭味。师尊既然等不及,就在乾坤界里也造一个这样的池子,那样的话,这臭蜥蜴泡上三年也没有问题。”广成子献计道。 “能造吗?这是火山地热造就的温泉,乾坤界里怎么造?”彭磊还是很陌生。 “师尊,这世界万物无不是由五行元气幻化而成的,乾坤界里的元精气是所有元气之母,幻化一座火山是轻而易举的,只要师尊取用的灵气足够就行了。”广成子这个弟子又要开始教师傅了。 彭磊没想到五行炼魂阵里的那团彩光还有这样的用处,当下照着广成子的教导,还真是在乾坤界的一角造了一座火山。 “小黑,你在这边陪老魇洗澡,肠子也要洗干净。妈的,如果不除尽臭味,就一直让他泡着。老白陪我去找紫晶兰,我要在龙槡树旁造一个珍稀植物园。” 彭磊的一句话,决定了老魇的悲惨命运。那小黑为了消除主人的陈见,做事唯恐不努力,逼着老魇喝那硫磺水洗肠子,还自制了刷子,将老魇的每一块鳞片都撬起来刷上十来遍,直到黄金蜥的金色快变成银色了,才不情不愿的放手。 广成子的身体状况,只能偶尔陪一会儿彭磊,大多数的时间还是待在乾坤界里安全,所以去下羌国的一路上就是老白陪着彭磊。一个妖鸟,一个鸟人,还真是绝配。 第七十八章羌城 下羌国虽说是就在山外,但是这十万大山层层叠叠,乱石滩到山外也有近百公里,并不近。彭磊驭剑飞行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关键是他从来没有这么长距离地赶过路,起到空中,说不定连方向都搞不明白。现在好了,有了一只老鹰做坐骑,好像比神雕大侠还要风光——神雕大侠的大鸟能变大变小变人吗?只会“呱呱”地叫,会说人话拍马屁吗? 老白现在叫白风。白风比白毛好听一点,主人命令他两选其一,老白当然选白风了。 坐在白风的背上,穿越无限的星空,彭磊的心情是特别地爽。拍着老鹰的脖子,得意洋洋:“白风,飞慢一点,我们也不急。我说,你有没有同族?有没有对象?过两天我放你几天假,你给我多找几个老婆回来,多生几个儿女,怎么样?” “主人,我们白头一族本来就不兴旺,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我的同类。”白风双翅一抖,差一点把鸟人抖落下去,赶紧重新振作精神,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苍鹰一族都是很忠贞的,一旦结合,一定相伴终身。花心会被人看不起的!再说了,我已经修炼成了人形,怎么能再找凡鸟婚配。” “呀,小子,还真是看不出来,蛮清高的吗!”彭磊一得意,忍不住就开说鸟话,“小子,看来你做人真是没有经验。知道什么是成功的男人吗?大大的有钱,大大的有名,多多的女人,有其一就勉强能算了。当然,如果变态,多多的男人也算。你小子修炼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一只名鸟了,那怎么还能守老规矩?至少得娶上四、五个老婆,生下十七、八个儿女,这样你才算没有白活一回。等你度过了一劫,人的身体固定了下来,那时候再找两个人类老婆,生几个鸟人……不,是人鸟儿女,那才有意思。” “主人……什么时候给白风放假?” “操!也不用那么急,等老子回家之后。” “主人能不能让我的家人也住到乾坤界里?那里面真是太好了!” “好啊,有什么不好的。不过,你小子还没有找到家人呢,就这么急,真是贱!听说扁毛的东西特别淫,我不信你们的家族真的是一夫一妻制的。有这么规矩吗?” “主人,是真的,我可以发誓。” “算了,和你开玩笑呢。叫你飞得慢一点,还是这么快。好像是到了,下面那座城市应该就是下羌国的都城了,是不是?” “主人,白风来过这里,不会错。这座城市其实建成的时间也不长,好像百年还不到。对了,最初是那些会飞的人类造的,这里是他们玩乐的地方,留下了许多的子女。” “是吗?有这回事?难道我们民族的血统也不纯?”彭磊的脑袋有点晕了。 出大山几百里,彭磊看着那条差不多南北走向的大江,心中微微感慨。这是岷江,长江上游的一条大支流。万壑叠浪堆雪,千山铺翠描金,彭磊在以前曾经不止一次地来旅游过,传说源头的雪山上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当然还有美貌的仙姑。数千年的岁月并没有将这片大地改变多少,大概的地形没有变。 虽然是深冬,但是高山峡谷中的气候不能用常识来测度。刺骨冰寒的雪水旁,竟然还有团团簇簇的黄花绿叶——其实白风飞得很慢了,几百里路飞了大半夜的时间,还怎么慢?也就是他这个修行了八百年的神鹰,换了神雕大侠的巨无霸雕兄,还做不到呢! 天光大亮了,白云下层层叠叠的山峦尽收眼底,大江两边的绿洲、沼泽映射着天光,那个“美”字,只能用心来细细品味。彭磊暗下决心,过两天一定带老婆孩子过来,欣赏这大自然的美景对修炼好像也有好处。 下面的城池背倚着一座小山,巨石堆砌的城墙,巨石堆砌的高塔,巨石堆砌的街道……难道是古罗马尼禄大帝建造的城堡? 现在是什么年代?该死的外星人到底将老子送到了几千年前?如果是在中原大地上,那应该能很快搞明白,到底是夏、商、周的哪个。可是中国的历史书上对古蜀国的记述少得可怜,有的大多也是臆测。大诗人李白好像有诗说过:蚕丛及鱼凫,开国何惘然;还有杜鹃啼血的故事。对了!鱼凫国,难道就是老子的鱼凫国?彭磊这个时候的脑袋突然开窍了,终于被他找到了历史,只可惜历史上鱼凫国也只是一个传说,没人知道它存在的时间是几千年前。 “主人,这是羌国的圣城,是羌人祖先住过的地方。羌国真正的城市在旁边。”白风及时提醒。 还真是的,从空中看去,虽然城市整洁宏伟,但是宽阔的街道上却寥无人迹。这是一座空城,只有在巍峨的城门口,有几队身披甲胄的士兵持矛守着。 第328章 离这座空城不到十里,又是一座大城。虽然和之前见到的城市相比要简陋得多,但是规模却要超过许多。石砌的城墙有1米多厚,城市里的房舍大多也是石砌的,间杂着泥坯、木楼,街道很宽畅,也很乱。很显然,这座城市是人口慢慢聚居而自然形成的。 城市真的很大,估计方圆有几十里,占据了好几个山坳。从规模来看,这座城市的人口或许会超过十万。nnd,比鱼凫国的全国人口还要多。彭磊的心里竟然有点微微发虚——若不是他鸟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知识积累,还有外星人有意无意的帮助,他也不可能建起鱼凫共和国,鱼凫共和国的国力也没法和羌国一较短长。据说东北边的柏灌国比下羌国还要强大,他们鸟人国更是没法比了。 妈的,差一点做了一回坐井观天的蛤蟆!回家之后一定要抓革命,促生产。练武很重要,生儿子更重要!人口是一国之根本。对了,还应该开办一个技巧培训班,让全体国民都热爱那种游戏。鸟人不才,房中术据说有数百招之多,彭磊只是试过其中的部分。虽然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作为调节也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能有几张小日本的av大碟,那效果绝对更佳。 人啊人!要制定一个五年、十年计划,没有人,那是什么都做不成的。 大清早的,羌城的街道上已经尽是挤挤的人群了。城里流通一种贝壳的货币,很漂亮的,好像是扇贝,还有就是打制成薄片的黄金。也不明白,扇贝只生活在大海里,还有近海的大湖里,这里离大海数千里远,哪里来的这么多贝壳。 从城门口大摇大摆地进入,彭磊和白风浏览着热闹的街市,还找了家饭馆大吃了一顿。虽然城市很热闹,但是这里最繁华的酒楼也没法和鱼凫城的得意楼相比,这让鸟人的自尊心得到了稍些安慰。 酒是那种曾经喝过的果露,又酸又涩,最高级的也就是数千年后的劣质葡萄酒的水平,彭磊实在是提不起兴趣。那菜肴也很普通,缺油少盐的,大块的肉半生半熟,和彭磊的手艺更是没法相比。倒是那免费赠送的茶水让彭磊大声叫好。那是用上等的中药材,加上蜂蜜、嫩叶,混在一起泡制的,有点像数千年后很流行的茶饮料,商人们灌塑料瓶里卖钱的那种。 城市里的市场非常热闹,是在城市中心的一片开阔地上,商家大都有一个用碎石围起的空间。前后开门,四面矮墙,有点像数千年后山里人养猪的猪圈。有的上面盖了木架茅草的顶,有的支着皮制的帐篷遮风挡雨。一家挨着一家,卖什么的都有。 彭磊和白风尝过这里的美食之后,直接就闯到市场中去了。比起鱼凫共和国的国民来,下羌国的人普遍较高大,1米70以上身高的人比比皆是。在这里,鸟人的身高并不突出,倒也省了鸟人许多的担心。 根据市场上的商品,很容易就能判定这附近的工业水平。许多的商铺都是前店后作坊,想要什么,可以现场制作。看他们的青铜器,材质一般,工艺也很差。看来外星人确实很格守“不干涉”信条,也没有留下很高级的技术。市场里比较吸引彭磊的,是许许多多看的、玩的、用的等等手工制品,还有山里产出的各种土特产。 在一个出售山货的摊位前,彭磊停留了很久。并不是因为摊主是个年轻的女人,而是因为那摊位上的山货大多数都是书上有记录的名贵中药材,甚至还有大块大块的麝香。 让人想不到的是,白风对这个摊位也很关注,不过他只注意女人。 “主人,你看那个女人!”自己看还不够,还要指点给彭磊。 “怎么了?你不会这么快就发情了吧?”彭磊的全部身心都在那些药材上,采这么多的药材,显然也应该初通医理的才是。那个女人虽然很年轻,不过彭磊也没有太在意。五官好像也很端正,但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样子,和白露、如玉他们根本就不能比。 “主人,你看她挂在胸前的那个玉佩。” “老白,你很失礼了!知道吗?看女人不能盯着人家的胸看,会被人当成色狼的。”彭磊一本正经地教训。 “主人,我不是……,那个玉佩,应该是一种很特别的软玉,只有一种叫香脂虫的虫子生长的地方才有。那香脂虫很特别,混身通透无色,只生活在极品的白玉中。白玉被香脂种的体液浸泡过后会变软,还带着淡淡的香。据说那香脂虫的体液能治百病,能让人起死回生。那虫体更是千年不死,也是一种上古留存下来的异兽。”白风被误会了,急忙红着脸解释。 “香脂虫?是不是没头没尾,没嘴没屁眼的?”彭磊问道。 “是,据说我们妖族如果能得到香脂虫的成熟个体,就能直接凝炼成人身,能避开九道天劫。”白风满脸的幻想。 “屁!什么香脂虫,那叫混沌,是天地灵气孕育成的先天异物。”彭磊也来了兴趣。天机子在玉简中有简单的描述,那东西是天下奇珍,极为罕见,或许已经绝迹了。 “主人,要不要抢下来?”白风得到彭磊的肯定,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老白,你也修行了800年了,怎么不动动脑子?抢那东西有什么用,我们是要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 “对,我们抢人!”老白做人的经验还是不丰富,立功的欲望又太强了。 彭磊一把抓住就要往前冲的白风,笑道:“为什么要抢?记着,做人要讲文明礼貌。我们有的是黄金,可以和她交易。” 彭磊和白风两个在摊位前窃窃私语,店堂里的女老板不时地抬起她那好奇的眼睛,打量门口那两个不走也不买东西的男人。男人的眼神不时地掠过自己的胸前,心里不禁有些发毛——难道是色狼? 彭磊和白风商量好了,为了培养白风做人的能力,交易就由白风出面。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泡到漂亮的小妞。白风拿着大块的黄金,不过他的社会实践还没有开始,就不得不中止了。远处一阵阵的混乱正在向这里蔓延,好像是有人在打架、追杀,叫骂、惨叫、哭喊响成一片。 彭磊是在市场上打架打出名的,此情此景,仿佛回到了那个红土坡上的早晨。心,不由得激动起来。 一个青年,身披豹皮袍,长发披肩,右手执剑,背着长弓,左手挽着一个少女,闯过人群,向这边急奔而来。远远地就在叫:“宛儿,快走!” 宛儿跑得还真是不慢!扔掉手上的动西,转身就冲出身后石墙上的栅栏。那动作,干净利落,如久经训练的一般。那对逃跑的男女也很快,掠过彭磊的身前,随着宛儿而去。他们的身后,十几个壮汉执剑狂追,嘴里“哇哇”大叫着。 第七十九章积德 “姬爻,你往哪里跑?竟然敢拐骗女人!” “姬爻,还不快放开若水。你小子今天死定了!” 十几个壮汉横冲直撞,把原来就已经很混乱的市场搅得鸡飞狗跳。 彭磊的动作也不慢,姬爻刚刚冲过,他闪身就到了店里。宛儿的摊位上好东西不少呢!那麝香、鹿茸什么的,如果被糟蹋了,很可惜的。 白风真是个“男人”,自从被彭磊提醒了怎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后,他的眼睛注视的目标都是女性。见彭磊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他傻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傻傻地问道:“主人,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那个姬爻抢的女人很漂亮。” “你不会不懂吧?这里好多都是药材,能治病。你们三个这八百年都学了些什么?只有一张人皮是不能算人的。做人就要知道人的七情六欲,还有凡人的生老病死。传说中的妖精都能帮人治病除灾的,那叫入世积德,你们三个怎么什么都不懂?闪过一点,别挡着别人。”彭磊一边指点着,把白风拉到角落里。外边,五、六个壮汉直闯而过,另外的几个绕道边上围堵了。 “主人,我们妖族能不能娶凡人女子?”白风还在回味刚才惊鸿一见的女子,对彭磊的指点充耳不闻。那个女人确实很漂亮,身上的穿着比宛儿干净多了。好像是颜色鲜艳的棉衣,过膝的长裙,描彩的腰带,头上还有许多的装饰,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玉味。彭磊他们从进城到现在,还没有见过穿戴得这么漂亮的姑娘,难怪白风会头晕。 “能,怎么不能?不过一般都是女妖怪嫁凡人,没有听说过男妖娶凡人女子的。你若是真的想和凡人结婚,可以做个变性手术,嘿嘿,我看你的身材很不错。喂,你tmd别瞎想了,不能让他们抓到人,快去帮他们三个一下。”彭磊一脚将白风踹醒。 “我……”白风醒得也快,跳起身来,一扬手,掌中多了一把三尺长的宝剑。 “操!一点经验也没有。又不是要你去打架!会不会法术?比如吹一阵大风,下一场大雨……”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已经腾空的老鹰抓住。 “主人,我们从来没有和人接触过,只是远远地看人说话、做事……”白风脸红,动作却不慢,收起手中剑,右手一点虚空,嘴里一声轻啸,一阵狂风骤然而起。 眨眼之间,整个羌城里飞沙走石,草木狂舞。这风太大了,市场里那些间陋的屋棚、帐篷,有一大半都飞上了天空。行人也是东倒西歪,立足不稳。怪异的是,这风还认人。逃跑的人借着风势,简直就是驭风而行;追的人却是怎么追都是顶着风,嘴巴鼻子里都呛满了灰尘。 “白风,就这么吹。 第329章 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几个追人的人不是好东西。告诉你,做人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行善积德。那也是修行,是修心。做好事,比如助弱锄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像现在这样。对了,这吹风的法术等会儿教给我,有没有能下雨的法诀?”彭磊想不到老鹰真的能呼风,而且唤出的是这样的大风。若是能学会这一招,那就比诸葛亮都强了。 白风有点尴尬,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鹰族对风有一种天然的感悟,下雨的法术我却是不会;小黑是火属性的蛇,他能招来天火,也不能唤雨;老魇是金属性的,他能感应雷电,也不会招雨。” “是吗?反正等空的时候教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学会。”彭磊心动啊,若是能学会,到时候手指那么一点,满天的大风、大火、惊雷,那比龙王爷也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白风的脸上、身上早就找不到一丁点当初训斥老魇时的沉稳和自信,和彭磊在一起,他只有点头的份。一来,彭磊是主人,能轻易地决定他的生死;再者,他对人类的生活法则确实是很陌生。以前看人,只敢远瞧,只是臆测人是怎样的。而且一直小心翼翼,从不敢轻易地施用法术,更不用说是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了。他对彭磊的恭敬完全发自内心,鸟人教他做人,教他行善积德,而且很少主人的威压……这个主人算是认着了! “主人,他们走远了,我们要不要找过去?”追的人根本就找不到目标,在狂风中愤怒地骂天;逃的人乘着风势,这会儿已经跑出三、四里外了。 “好,我们出去。那个姬爻够大胆的,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抢人。我看那个美女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和他有私情的。老白,你别妄想了!虽然说人妖结婚的例子很多,但是据说是违反天条的,你可以去问问广成子。”做好事是这世上最让人开心的事!彭磊碰巧帮了那三个年轻人,心中得意,对白风的称呼也变成老白了。 “喂,风不要停,我们乘乱出去。”说话之间,外面的狂风突然就停了下来,彭磊以为是白风收了法术了。 “主人,好像是有人用了定风术。”白风一脸的紧张。 “还真是的,城里竟然隐藏着不少的高手。”就在这一瞬间,彭磊就触摸到了三、四道微弱的能量,有点像他放出的气旋。 “主人,我们怎么办?”八百年修行的兽类,相对于修真者来说,最多也就是元婴期的修为。而且,修妖者禁忌极多,妖族的内丹有是修仙者的大补品,所以妖族遇上修真者,一般都是能逃多远就多远。 “怕什么?有我呢!别看我的修为不行,一般的修仙者我还看不上眼呢。我有乾坤界,来的只要不是大罗金仙,就奈何不了我们。”彭磊连忙给白风鼓气。 彭磊还真是不怕。许多次证明了,那乾坤界用来藏身是万无一失的。两个人也不理睬那一遍遍掠过的灵息,尽量地收敛自身的气息。能不被发现当然是最好了,不过也知道可能没有用。 闯出碎石堆砌的矮墙,朝姬爻逃走的方向追去。暗中的修仙者好像没有发现他们,或许也是发现了另外的隐藏者,心有顾忌,竟然也没有给彭磊他们添麻烦。这样最好,虽然彭磊不怕,但是暗中的高手里可能有婴纨那个大美人在,若是事情闹大了,惊动了那些个外星人,对他鸟人也没有好处。 离开乱成一团的市场,穿过几条小街,一直追到靠近城墙的地方。大片大片的空地,不像是在城里,倒有点像是城郊的农村。茅屋并不成堆,大多散得很开,每家都有大大的院子,篱笆的围墙。 很容易就找到了姬爻的家,那是三间很简陋的草房。虽然有大风相助,但是看来姬爻并没有逃过追捕,现在在他们家的院子前,已经有了五、六大执剑的大汉,还有的人在不断地奔来。姬爻正在屋里,那两个少女也在,还多了一个老妇,应该是他们的娘。 白风已经有了一点做人的经验了,跟在彭磊的身边轻声点评道:“主人,这姬爻不聪明。那些人既然认识他,肯定有人知道他家住在这里。他们是不应该回家的。” “有点道理!不过你知道吗?对于人来说,孝是最大的善。那个老妇肯定是他的娘,他是想接老妇人一起走的,是那些人来得太快了!” “那他不应该将两个女人也带回来啊?” “也对!老白,看来你们白头苍鹰一族的智商还是挺高的。”彭磊赞道,“看来还得出手!好人做到底,救人救彻底。” 白风的这个主人很少有主人的架子,心情好的时候,简直和朋友差不多,白风的心情是无法描述的,唯恐没有机会为彭磊卖命。彭磊的话音刚落,他的法诀就展开了。又是狂风呼啸,这次连天空都变了颜色。乌云翻滚,一副大雨将至的样子——这下连那些普通人都感觉出不正常了!这是什么季节?深冬啊!又不是六、七月,这天怎么会这么善变呢! 茅屋前,那些拿着刀剑的“勇士”全都趴到了地上,叩头如捣蒜,最里还在“呱呱”地叫着古怪的词语。让彭磊觉得头晕的是,屋里的那些老少男女竟然也在叩头,也不趁机逃跑。 “还不快走!逃到山里去,越远越好,最好不要再回来。”彭磊忍不住出声吆喝,屋里的人这才惊醒,匆匆爬起身来。姬爻背起了老妇,开门就往外跑。 “哼!”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冷笑。紧接着,风又骤然停了下来,头顶上的云也在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何方妖孽?竟敢在人间作祟,还不给我现出身来!”冷冷的话音在彭磊和白风的耳边响起,一个白袍老头就像是午夜的幽灵一样,从远处漂了过来,转眼间就到了面前。 地上趴着的十几个壮汉也听到了人声,这一刻都抬起头来,转过身子,又朝着老头拜下。嘴里齐声喊着:“参见大法师!” “大法师?你是什么人?”眼前的这个老头很有道行的样子——雪白的胡须垂到胸口,灰白的长发用金冠束着,白棉布的长袍宽宽松松的披在身上,双脚离地有几寸高,脚不沾尘——神仙!不知道和广成子哪个厉害? “老夫谢无双!小朋友是哪个仙府的弟子?这么点修行就敢在外面闯祸,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和妖魅为伍,不可救药!”谢无双老眼一瞪,两只眼睛中青光闪闪,声音冷得就像是雪山上的冰,一股无形的压力随着他的话音向四周扩散开来。 “谢无双?没有听说过。你是什么大法师?你又是哪个山头的?”彭磊身后的靠山比远处的昆仑山还结实,虽然谢无双的威压让他感觉到吃力,但是嘴里是不会服软的,那不是他的性格。不过,白风就没有什么骨气了,双腿打颤,几乎控制不住身形。 第八十章就是玩你 谢无双也在犯晕!怎么看眼前的这个大脑袋都不像是个二百五,也不像是那种初生的小牛犊。谢无双修行了数百年,洞虚后期的修为,普通人的心智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大脑袋眉如墨蚕,眼神灵动,大耳垂肩,嘴角斜挑,一看就是个精明角色——他想找死? 虽然没法把握住彭磊确切的修为层次,但是谢无双相信自己的眼睛,彭磊的修为绝对没有超越元婴期。至于彭磊身边的小妖,谢无双根本就不放在眼里。还没有度过劫的妖精,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只小蚂蚁,抬手就能灭了。 “老夫谢无双,峨眉山广清仙府的谢无双,娃娃,你的师长呢?”彭磊这么不将他谢无双放在眼里,谢无双猜测,最大的可能就是旁边隐藏着彭磊的长辈。联想到刚才感应到的那几道陌生的灵息,谢无双收敛起杀人的冲动,冷冷地问道。 “峨眉山广清洞府在哪里?峨眉山我去过许多次了,只见着漂亮的小尼姑,从来没见到过传说中的仙人,原来仙人都到山下做法师了。”彭磊对谢无双眼中的杀气漠然无视,指着那些已经退开好远的壮汉问道,“谢大法师,这些是你的家丁吗?一看就是穷凶极恶之徒。大白天的,这样拿着刀剑追人,你怎么也不管管?” “大胆!把你的师长叫出来,我的耐心可不太好!” 谢无双的耐心还真是不太好!在峨眉山,他是出了名的火暴脾气,喜欢干了再考虑后果——他有这个本钱!洞虚后期的修为,那是绝顶的高手了,至少在峨眉山广清洞府中,除了洞主之外,他是绝对的老二。一般而言,度劫期的修仙者是很少出外游历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在外面也不太可能遇上比他还要强的对手。今天谢无双这么有耐心,一来是因为刚才觉察到那几股比他稍弱的灵息;另外,他对彭磊也很好奇——那个妖精竟然称彭磊为主人,在修炼者中是很不可思义的事。对修为尚浅的修仙者来说,妖精的内丹是极品的宝贝。彭磊却留妖精在身边做仆人,难道脑子烧坏了? 彭磊根本就不理睬谢无双的威胁,还是嬉笑着:“什么师长?我没有。徒弟倒是有一个,不过你还是不见的好,我怕吓着你。这些人你真的不管?要知道,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好商量的,大家不要冲动,和为贵!那个若水姑娘不会是你老人家的千金吧?我看姬爻那小子就很不错,若是能好好地培养,前途不可限量。” 谢无双终于放弃了克制,双目中光华闪烁,本来就是悬空则身体又浮高了三寸,那白色的长袍剧烈地摆动起来,周围的空气却好似凝固了似的,连呼吸都感到困难。一道道强劲的能量从谢无双的身上散发出来,向距离十几米远的彭磊和白风汇聚,在两人的身外形成一个坚实的能量罩。 第330章 “主人……” 白风首先就坚持不住了,原先很白的脸色,此刻更是苍白得没有一点儿血色。 “坚持!这是锤炼自己的最好机会。放宽心,有我在,他伤不了你!”彭磊给白风鼓气,手上也不闲着,掐起灵诀,丹田的气旋缓缓地释放开来,在身外形成一个能量旋涡,带得谢无双放出的气罩也缓缓转动起来。 谢无双不怒反笑:“娃娃,你那点修为就想和老夫斗,真是太不自量力了。老夫且先将你擒了,不信你的师长不露面。” 在谢无双看来,彭磊完全是螳臂挡车!双手圈起,一道淡蓝色的光线在他的手边亮起,如灵蛇般在气旋里游动,眨眼间又分化成七道,游动到彭磊身外的气旋里。不过,让谢无双惊讶的是,彭磊的那个气旋真的很特别。谢无双放出的那个束缚人的能量,随着旋动的气流,竟然在慢慢减弱,好像那旋涡真的连通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似的。更让谢无双吃惊的是,那道淡蓝色的光线其实是他修炼的一件法器,名字就叫游丝,有束缚灵魂的奇特功效。只要对手的修为不是比他谢无双高太多,一旦受游丝的束缚,绝对是无法逃脱的。 现在面对的这两个,修为一般般,应该是手到擒来的,可是事实就是让人想不通。游丝随着气旋转动,好像全不受力,更有随着那气旋沉到无底深渊去的可能。 脸色微变,冷笑道:“没有用的,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来历,我或许还可以饶你!” 袍袖自动卷起,一直隐在衣袖中的双手露了出来。左手五指轮弹,转动在彭磊身外蓝色光线突然消失了,变成他手腕上的一根细细的蓝线。右手食指点出,一声尖啸随指响起,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 在谢无双食指点出的方向,空气幻出一片眩目的蓝光,那蓝光急速旋转着,就像是一只高速旋转着的光钻,缓缓地伸向彭磊身外那形如实质的气旋。 “你也没有用的!谢无双,你也伤不了我。哈哈哈今天不玩了,我们后会有期!” 彭磊也知道自己的斤量,和谢无双的差距不是一点点。他身外的那个气旋已经用尽了他鸟人全部的劲力,将气旋收缩得这么凝炼也是很不容易的。气旋的中心本来是阴阳互换的空洞,现在彭磊将空洞连接到了乾坤玉璧上,所以谢无双会感觉到能量在被吞噬。就是这样,彭磊也只是勉励能抗住谢无双最初放出的压迫气息。现在老谢动了真火,彭磊根本就没法撼动那慢慢探近的光钻。 此时不撤,更待何时?反正今天的目的也达到了,和超级高手交过手,那经验是平时根本就修不来的。心念微转,身边的白风首先就进了乾坤界。人向后疾退,撞入姬爻家的那三间茅屋里。 “小辈,你在玩我!你竟敢玩我!”谢无双怒火中烧,彭磊的话把他气得够呛,白风的突然消失更让他吃了一惊。 没有理由啊!虽然加在彭磊他们身外的束缚气息在被动地旋转,还在缓慢地流失,但是谢无双相信自己的感觉,大场面还是在他的控制之中。白风的消失很像是修为高深者的挪移之术,那是一般洞虚期高手也很少有参悟的。而且,即使是挪移之术,也应该能激起能量的波动,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无声无息。怒叱一声,蓝色的光钻急速前冲,追着彭磊的屁股就进了茅屋。 “哈哈哈,老子就是玩你,你又怎么着?”彭磊大笑着,就在那光钻前隐去身影。不但是他,连屋里惊慌失措的四个也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留一丝痕迹。 轮到谢无双犯傻了!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空气,灵识疯狂地展开,在整个羌城里一遍一遍地搜寻。彭磊这个人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根本就找不到一丝儿气息,连先前触摸到的那几个隐在暗中的高手,也都收敛起了气息,藏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有点恼羞成怒!谢无双的胡子抖得就像是小狗的尾巴。右手挥处,那转动的光旋猛地炸开,三间茅屋顿时在蓝光中化成瓦砾。谢无双还不解气,蓝光一黯,化成一簇簇幽蓝色的火焰,呼吸之间,就将那片废墟烧成灰烬。 那边的十几个拿棍执剑的大汉全傻了!谢大法师大战鸟人的经过看得真是过瘾,不愧为是大法师,神仙啊!可是结果怎么会是这样?大法师赢了吗? “大法师,那若水小姐……”为首的问道,战战兢兢,有点不知所措。 “滚!”谢无双脸色铁青,一声冷喝,双袖一抖,就在原地隐去了身影,只留下十几个大汉面面相觑。 废墟里什么都没有了,连石头都被烧得粘连在了一起。那些个大汉徒劳地翻动了半天,最后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去交差。 终于,废墟上只剩下风中飞扬的尘土。许久之后,才有人在远处向这边窥探。 乾坤界里,彭磊正在欣赏那个胆大包天的姬爻同志的表情。 说实在的,彭磊还是很佩服姬爻的。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万夫莫敌的超级高手,最多也就是一个一般高手。竟然敢挑战那么一大群人,真是色胆包天!除了一个“服”字,彭磊真的无话可说——那群壮汉中,彭磊倒是发现好几个都有很不错的身手的。 在这个年代,年轻男女之间的恋情其实还是很开放的,贞操也不被看得很重。据彭磊所知,只要是身份并不很特殊,青年男女很多都是自由恋爱的。情人之间幽会,养私生子的现象很正常,好像会生孩子的女青年更受人欢迎。不过那也只是限于普通身份的人,如白露、如玉等家庭很特殊的女孩,就没有那个福气了。她们生来就是货物,是用来交换的。 那个叫若水的女孩衣着很光鲜,看来应该是这下羌城里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不然也不可能有这么一大群身手不错的大汉来追他们。 彭磊在欣赏着姬爻一家的表情的时候,那只老鹰还在看他的美女。白风现在满脑袋都是怎样做成功男人,首先当然是娶回大量的美女。眼神一刻也不肯离开若水的脸,惊魂未定的美女看上去更是别有风味——彭磊心里竟然有些不安!一个若水就让他这么谗,若是将来这只老鸟见着了他的女主人们,那还了得? 一脚踹上白风的屁股,吼道:“滚!去帮小黑去。没见过世面的东西,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是!主人。”白风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失礼,毕竟他是修炼了800多年了,一些做人的常识也是懂的。而且,有些伦理在人和兽之间是相通的。就是在他们老鸟的家族里,这样毫不掩饰地垂涎别人的配偶,好像也是不道德的。羞红了脸,在彭磊的脚下现出本体,匆匆逃走,闻老魇的体臭去了。 第八十一章豪华婚礼 姬爻一家现在还在品味这如梦境一样的事实,根本都没有清醒过来。只有老太太稍微好一点,知道趴在地上叩头了。那个姬爻拉住若水的小手,大嘴微张着,两眼中尽是茫然;那两个少女也差不多,如被人施了定身术似的,只有眼珠还在转动。 “妖、妖怪!”看见白风现出真身,一只比人还高大的白头神鹰,姬爻倒是醒了,不过是再也站立不住,“噗嗵”一声跌到在地,拉得若水也是一个趔趄。 “大、大仙……”若水和宛儿也终于清醒了过来。眼前的是神啊!赶紧趴到老娘的身边叩头。 “起来!什么大仙?我离成仙还远着呢!”彭磊一把将姬爻拉起,另一只手扶起还在叩着头的老妇——老人家的年龄、身体,自己还受她的叩头,好像会折寿的。 “喂,我也只是碰巧了,是你们命好!说实在的,你小子的胆子真是让人钦佩!没说的,若水还真是值得男人发疯!不过,你也太鲁莽了!这种事情要谋后而动,你应该先按排好老娘和妹子。你看看,今天若不是让我遇上,你们一家就惨了!” 彭磊使劲地想把姬爻扶直,可是这家伙的腿太软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逃命的时候用完了所有的力气,此刻是怎么也站不直。没奈何,彭磊干脆甩手将他扔到一边。哎?姬爻反而站直了。 从储物环里取出几张折叠椅,将老太太送入椅子内,自己也舒舒服服地坐了。至于其他人,随他们便吧,爱坐就坐。 “大仙,今天的事是突然发生的,我们没有料到会被人发现。”姬爻终于渐渐冷静了下来,看到老娘和妹妹都好奇地坐进了椅子,他也老实不客气了。说实在的,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比做梦还要不真实。眼前的这个貌似神仙的年轻人是那么的和蔼可亲,就像是邻家大哥似的。姬爻心中的畏惧终于消褪,说话也渐渐顺了起来。 原来若水的身份确实不一般,她的父亲竟然是下羌国的大祭师。在大法师谢无双还没有来羌国之前,大祭师是下羌国最高级别的神职人员,是仅仅次于国君的高官。 本来若水的婚姻并不像国君之女那样没有自由。虽然对象一般也是羌国中、高层人物家的儿郎,但是平民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也是可以考虑的。这个年代,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没有到完全封闭与外界接触的地步。所以平时若水也有好多的机会抛头露面,所以就认识了姬爻同学,接着就产生了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姬爻同志的家境并不好,虽然不是一贫如洗,至少也轮不上一个“富”字。不过,姬爻身为猎人,身体孔武有力,在年轻人中也算是一把好手。而且,姬爻常年在深山老林里狩猎,又继承了数代家传的治伤治病的知识,在熟悉的人群中拥有很高的声誉。 第331章 更何况,姬爻的身高也只是比彭磊稍矮,五官那个端正,是鸟人没法比的,归入美男子一类绝对没有问题,能得到美女的亲睐也是很正常的了。只不过,姬爻和若水的相识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数年前的一次,若水姑娘不幸得病,高烧不退,几乎就死了。身为大祭师的老父求遍了能求的所有的神,若水的病就是不见好。真正是无计可施了,也就在等死的时候,听人说起姬爻。本来也是不抱什么希望的,谁知道结果就是出人意料,姬爻的几碗药汤竟然让若水好了起来。 他们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那时若水还年轻,还没有确定嫁人的目标,所以在城里也常能见面。今年开始就不一样了!若水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她这么漂亮的女孩,来求亲的自然不会少。本来,以她父亲的身份和地位,是并不需要去巴结人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年前城里来了几个神仙,是真正的神仙,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他们中的一个成了羌国的大法师,分享了原先大祭师的大部分的权力。 现在若水的父亲不得不考虑家族的未来,而漂亮的女儿就是一张很好的牌。若水的行动从春天开始就受到了限制,身边还经常会跟着护卫,就是那十几个拿着刀剑追姬爻的大汉。本来今天也不是很特别的日子,是若水姑娘避开了护卫的跟踪,偷偷地跑出来找她的意中人商量他们的未来。再过一段时间,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若水就要嫁人了,是她的父亲替她选定的人家。 被人发现的时候,两个人正一筹莫展,商量着是不是要私奔。年轻人就是冲动,面对着那些大汉的威胁,姬爻脑袋发热,竟然动起手来,于是就出现了彭磊见到的那一幕。 “还真是个意外,看来真是有缘分,怎么就被我遇上了呢!”彭磊笑道,“那现在你们准备怎么办?” “大神啊,请帮帮我们!”姬爻不笨,赶紧跪了下去。旁边的若水虽然一声不吭,不过这次也很乖,跪到姬爻的身边,陪着叩头。 “哈哈哈。”彭磊得意地大笑。这种小事真是便宜功德!让有情人成眷属,好像是比救人一命还要大的善,说不定能值两座七级浮陀呢! “你们起来!你们想怎么样?光明正大地回羌城呢?还是离开这里,流浪他乡?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既然我答应了你们,就一定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别看你们的那个大法师好像是很厉害的样子,其实根本就不放在我的眼里,我的徒弟都比他强。” “神啊,若水已经没有家了!”女孩抹着眼泪答道。 “既然这样,那咱们就另找地方安家立业。你们先在这里休息几天,或者,就在这里给你们举行婚礼,怎么样?”彭磊自己也被这个灵机一动诱惑得不轻,突然间有点心痒难挠。 “多谢大仙成全,若水是个好姑娘!”这次表态的是老太太。 “那好!反正我们暂时也没法离开,看来还得在里面待几天。就趁这个机会给姬爻和若水办喜事,一定要隆重、热闹。哈哈哈,这应该是我们华夏历史上的第一场豪华婚礼。”虽然新郎不是鸟人,但是彭磊却也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 彭磊的神识通过乾坤界的节点,一直在探查外面,四周的动静根本就是清清楚楚。废墟上虽然连鬼影也没有一个,那谢无双早就走得无影无踪了。但是,在远处,还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紧盯着这片空地,虚空中还不时有一道道灵识掠过。谢无双的疑惑根本就没有消除,那一道道的灵识中,说不定就有他的。这个时候如果出去,等着给人发现。 乾坤界不会移动,和外界连接的节点就只有一个,在哪里隐迹,就得从哪里现形,这或许也是乾坤界最大的缺点吧。 谢无双绝对不会想到,那些失踪的人是去了另外的一个空间,那里有山有水,有吃有喝,住上十年八年也没有问题。按照谢无双的分析,彭磊的身上一定带着比较特别的法器,但是,彭磊带走了四个普通人呢,他们是要吃喝拉撒的。三两天还好说,六、七天呢?十六、七天呢?所以谢无双根本就没有放弃。 不能出去就不出去,倒要看谁耗得过谁!想到婚礼,彭磊的眼睛差点要放出光来。现在开始筹备,搞得热闹一点,等结束就有十天半月了。寻找香脂虫的事只能以后再做了,虽然修炼也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但是哪里比得上筹备一次热闹的婚礼有意义呢!可惜这次主角不是自己,不过没什么,就让那些原始人开一下眼界吧。 姬爻的脑袋在一阵阵犯晕,那老少三个女人则是一脸的迷惘。眼前这个神仙莫名其妙的兴奋让他们都摸不着头脑。结婚对他们来说,只要是交换了信物,找一个证人,彼此发一个誓言,然后住在一起,就这么简单! 婚礼是什么?难道还要特别的仪式?神的仪式? “哈哈哈,你们什么都不要做,只要保持一个好心情就行了。若水就等着做新娘,我一定要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美、最幸福的新娘。”彭磊得意啊,可惜白露她们不在身边,否则一定更加热闹。心中暗下决心,等回到鱼凫城,一定和白露、熊媛、如玉等几个补办一个婚礼,隆重的婚礼。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对于姬爻一家人来说,简直就是生活在梦中。 在乾坤界里,彭磊虽然可以凭借意念到达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幻出高山大海。但是,如果那样的话,就没有什么可忙的了。一切按传统办!好在人手不缺,那些个外星男女也正闲得发慌呢。 一声令下,伯克亲自带队,两艘小艇从天而降,还搞出轰轰隆隆的震响。那气势,简直比神仙还神仙。 这一段时间,伯克他们竟然在大山脚下建起了一座非常漂亮、宏伟的宫殿。雕樑画栋,斗拱飞檐,极尽装饰。那模样,倒是有点像后世流行的大庙。草原上还开垦了大片的良田,战斗机器都被改装成了农用机械。若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合舰队的司令官查韦斯少将知道这些,不知道会不会喷血。 在大罗金仙的帮助下,他们种下的植物都是直接享受水、木元精气的滋润,比那什么肥料都要强上千百万倍。此刻的大草原上,瓜果满棚,鲜花满地,再加上那株极壮观的龙槡树,还有宝光莹莹的紫晶兰,让初见到这一切的姬爻等人根本就不敢相信,同时还以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天堂。 对于若水和姬爻的婚礼,伯克小队的十二个人都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极高的热情,仿佛是他们自己要娶老婆、嫁人似的。虽然宫殿中空着的房子不少,但是加隆等人还是特别为新人在龙槡树旁盖了一栋小别墅,旁边种满美丽的花草;鉴于新人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匮乏,别墅里倒是没有添置什么电器,不过,冲浪浴缸之类的也是不会少的。 新房的大门上贴上鸟人亲笔题写的对联,还有机器人剪的大红喜字、窗花,点燃特别制作的鞭炮,乾坤界里马上就有了喜气。这位若水小姐真是幸运,有幸成为了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坐着花轿出嫁的少女,抬花轿的是两个修行了800年的妖精,小黑和老白;音乐当然也是不能少的,云姬和叶惠兰两个敲起了小花鼓,契多夫和纳罗尔两位机械师变身成了小号手,洗得浑身惨白的老魇则敲起大锣,另外还负责燃放烟花爆竹——那臭东西能招引雷电,那一朵朵在虚空炸开的电光比真正的礼花还要绚烂;伴娘是宛儿!这丫头换了行头之后,让白风的眼神又失神了好久——竟然也是个大美人!可见“物要金装,人要衣装”的说法真是太有道理了。 什么都不缺,连媒婆也有,是蒂娜医生客串的;鸟人自己也有角色,担纲起司仪的重任。男方的家长有现成的,女方的家长代表则是广成子——这若水小姑娘的面子真是够大的,恐怕这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豪华婚礼了!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闹洞房也是必须的,鸟人搞的就是一个热闹。当然,热闹之后,许多人都有了莫名其妙的失落。于是,乾坤界里,四位小姐的地位突然变得崇尊起来…… 热热闹闹地处理完姬爻的婚礼,外面真的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盯着废墟的眼睛早就转向了别处。最近这几天,也就是偶尔有几道灵识从附近掠过。 可以出去了,那香脂虫必须尽快找到。天地异宝,只有取到手上才能真正地放心。现在不比几年前,突然间冒出这么多的修真者,其中不乏如谢无双这样的高手,那种宝贝说不定会被某些人无意中找到,那时就说什么都迟了。 第八十二章百年一遇的大雪 这些天彭磊和姬爻谈过,那香玉是他从身山中的一个洞穴里采来的。至于混沌虫,他却没有看见,姬爻只是在碎石堆里捡到几块带着淡香味的软玉而已。还是广成子知道的多,姬爻捡到的碎玉,其实是混沌虫飞升之后留下的。如果那虫子已经飞升很久了,这香玉的颜色会变成黄色。 一般而言,混沌虫需要天地灵气来滋养,所以很少生活在不见天日的山洞里。而且,那虫子虽然极罕见,但是它却喜欢群居。有了一个,说不定旁边就会有第二、第三个。 ………… 雪,如飞舞的精灵,在天宇间轻曼地挥舞着激情。 两天两夜,不间断地积累,将姬爻家的那片废墟完完全全地掩埋在了三尺之下,把所有还坚持着的关注都封冻在了风里。或许连谢无双都失去了信心! 第332章 今天一整天,彭磊在乾坤界的外面就没有触摸到一道灵识。 又是那句话,天助我也!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午夜,在纷飞的大雪中,一个黑影冲破厚厚的雪,从废墟上腾空而起,飞向西北面连绵的群山。 “主人,这天好冷啊!”白风一边飞,一边还在感慨。从温暖如春的乾坤界里,突然冲入这零下不知道多少度的风雪中,他这个修行了800年的老妖精也有点吃不消。 “废话!不过,你这妖精还怕冷吗?” “我倒是不怕,不过我担心主人。我背上的风太大,我都有点受不了,主人穿得这么单薄,万一着了凉……”白风没话找话,顺便猛拍马屁。 “看不出来,你倒是很有心的。不过你放心,我穿的是宇宙联盟最新式的防护服,带空调的,自动加温、制冷、换气,就是在绝对零度下也能正常工作,别说这点小雪了。哈哈哈,比你这身扁毛可强多了。”彭磊笑道。 “是、是强!”白风讪讪地点着头,“主人,他们人类可真是了不起。我和小黑、老魇去看过那艘大船,那武器,真是太吓人了。” “是我们人类!”想不到可恶的外星人还能给自己带来这么让人自豪的荣誉,心里不免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人类是万物之灵,智慧又岂是你们这些兽类能比的。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有手,有灵巧无比的十指。人类所有的奇迹,都是由这双手创造出来的。” “主人说得真好!其实在上古奇兽中,有许多的种类是极聪明的,智慧并不低于人类。但是,它们没有灵巧的双手,不能创造,所以即便是身体比人类强壮也没有用。它们没有未来,到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唉!不能创造的种族是没有希望的!” ………… 一人一鸟,竟然在风雪中讨论这么高深的哲学问题,无语! “喂,老白,别分心。看着点,是不是飞过头了?”还是彭磊先回到残酷的现实世界!他们飞行在云层的上层,身下是厚厚的雨云,即便是老白的鹰眼也看不透,方位和目标只能靠灵识来搜索。虽然彭磊的气旋好像比老白的灵识还要灵敏一点,但是这找路又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活,所以彭磊是乐得偷懒。靠在鸟的身上,什么也不做! 白风和彭磊研究着哲学问题,还真是有点走神了。被彭磊提醒,赶紧重新集中注意力。一个转身冲向高空,有点尴尬地说道:“主人,好像真是过头了。” 姬爻只是一个普通的猎户,活动半径不会超过羌城四周一百里。这么点距离,如果白风全力而为,扇两下翅膀就过了。刚才冲出羌城时,白风确实是尽力的,后来虽然放松了下来,但是这一阵投入地研究哲学,翅膀下已经过了数百里了。 “你看看,这就是不专心的结果。唉!人若是不专心,什么事情也做不好。”鸟人感慨着,说着风凉话。不过,倒是没有责怪的意思,反正路不是他走的。 “主人,这风雪太大了,好像几百年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也是奇怪啊,本来这里的冬天很暖和的。” “那叫拉妮娜现象,和你说也是白说,你也不可能懂。”什么叫拉妮娜,鸟人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那年全国大雪,神州大地冻得一片雪白,据说是百年一遇。后来就有专家出来解释,说那叫拉妮娜。 “是,主人学识渊博,岂是我能比的。主人,姬爻说的那个山谷在哪里呢?这么大的雪,山都变成一个模样了。”认真地开始认路之后,老白不禁有点傻眼。这样大的雪,山沟都被填平了,世界是一片茫茫的白。就算他是800岁的老鸟,也没法确定自己的方位。 在以前,这样的天气,老鸟是绝对不会出家门的。冬天搜寻食物很不容易,而且老魇和小黑两个在这种大冷天里,活力都要打折扣,所以三兄弟都是在夏秋季才开食,冬天就全身心地闭关修炼。说来惭愧,八百多年里,这么大的雪,他老白还是第一次见着。而且,他们老鹰一族辨别方位的能力并不是很强,根本就没法和大雁、野鸭之类的候鸟相比。虽然也有鹰族在冬天飞往南方的,但是它们都是投机份子,它们只是追随迁徙的猎物,自己并不辨认方向…… 白风虽然是鹰类中的异种,但也还是鹰,造物之神赋于它们的能力是不会太变态的。不然的话,叫它们的猎物怎么活?对着身下的群山,白风一时也不知所措起来:“主人,要不要把姬爻唤出来?” “找不着方向了?老白,你这几百年是怎么活的?一点用也没有。”彭磊的埋怨是脱口而出,不过,当他自己将灵识释放出去之后,也是傻了。 “算了!老白,看下面有没有能避风雪的山洞,我们下去歇一会儿。这种鬼天气,姬爻他又没有灵识,在风雪中他看不出百米远。唤他出来也没有用,还是让他在里面陪老婆吧。老白,你说我是不是很有人情味?像我这样的人,世上真个是不多的。”说着说着,忍不住就自吹自擂起来。 “主人当然是世上少有的贤人君子,我们三兄弟能伺候主人,真是八百年修来的好福气。这些天老魇虽然已经不臭了,但是他还是坚持泡澡,也不敢吃东西,只是希望主人能早日用到他;小黑也希望主人不要讨厌他,他已经立下誓言,如果不是主人的命令,他将终身不现出蛇的本体。主人,他们两个真的很羡慕我的。”白风趁机猛拍马屁,同时为兄弟求情。 彭磊有必要解释一下了!搞好与下属的关系,这也是一个领导最起码的素质,这样人家才肯全心全意地为你卖命。笑道:“嘿嘿嘿,我也不是讨厌他们,是暂时还用不上他们。小黑也不用发什么誓,我也是随口说说的。对蛇我没有成见,相反,我认为,蛇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主人,若是小黑和老魇听到主人这么说,一定非常高兴。”老白兴奋得猛拍翅膀,这一来,差一点就回到了羌城。 “老白,你能不能成熟一点?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你们也不想想,我若是讨厌他们,会将他们两个收下吗?直接杀了多爽快。还特意在乾坤界里建火山和温泉,这犯得着吗?”彭磊有点哭笑不得,有时候真的会怀疑,自己的年龄是不是真的只有27岁。在这个世界里,他的思想、推理,简直就像是拥有了72岁的人生经验。这古代的人太单纯了,连古代的妖精也单纯得有点可爱。 “是,主人,是我们很傻!”老白赶紧往回飞。虽然结结巴巴,但是心里的兴奋通过翅膀的小动作表现了出来,让鸟人有幸感受了一下花样飞翔的乐趣。如果此刻他是人的身体,绝对是手舞足蹈的疯样。 “主人,下面有个大山洞,我现在就下去。”这次白风虽然得意,却再也不敢大意了。留神之下,很快就在群山中找到了休息的地方。 山洞很大,却不是很深,更像是几块巨石垒起来后搭成的。不过里面碎石很多,清理出一个避风的地方没有问题。洞里的地面相当的平整,白风巡视了一圈之后,把一块巨石铲平,做成一张很舒服的石床,又用乱石在四周围成墙,山洞里竟然就被他搞出了一间很不错的小石屋。白风自己倒是蹲在洞口守护,害得彭磊有点不好意思。在潜意识里,彭磊一直当白风是人,毕竟是刚刚接触到妖精这一种族。 “老白,这种天气,你还怕有野兽过来吗?” “主人,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那你也不用站在风口里啊?到里边来吧。要不,你先回乾坤界里去,怎么样?这里很冷的,我有防护服护着,你那身鸟毛可不太保暖。”彭磊关心道。 “不用!主人,这里气温虽然很低,但是我还不怕,毕竟我也修炼了数百年了。若是被这点风雪就洞坏了,肯定会被人笑话的,也没脸做妖了。”老白很要面子,不过嘴上虽然这么说,身体还是移到了里面。 “看样子大雪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我们干脆在这里练功。” 这种天气根本就不可能找到那个有香脂虫的山洞。姬爻说过,那山洞很隐秘,是在一处乱石堆垒的山坡上,被乱石堵着。姬爻能发现洞口也是偶然!那次他在乱石丛中找到一株很罕见的鬼脸草,在挖鬼脸草的根时,才将被乱石遮掩得严严实实的洞口翻出来的。那洞口所在的坡不陡,这样的大雪下,不知道上面堆了多厚的雪了。 第八十三章玩玩 雪还在下,这山洞里的小屋虽然避风,但是外面的温度实在是太低了,坐在大石头上,如果没有那防护服,估计用不了多久,屁股上就会生出冻疮。最好是生个火,可是这鬼天气,即使是找来的柴也没法烧,除非鸟人和人鸟想做熏肉。 彭磊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吃苦的!如果白风不搭这间石屋,鸟人就想干脆躲到乾坤界里去了。现在么,当然也要适应一下外面的环境。 从储物手环里取出皮褥,甚至还有棉被和枕头。手环里好东西多着呢!再取出两只莫仑特意为彭磊做的烤炉…… 于是,石屋里外就是春天和冬天两个不同的季节! 风卷着雪花,漫空飞舞着,比起彭磊他们刚进山洞时,这雪和风好像更大了。一团团白影舞动着,冲入敞开着的洞口。不过,这时的鸟人和人鸟都已经舒服得开始做梦了。 又是一阵大风,这次无数的雪影竟然飞到了山洞的深处。或许是感受到了石屋里渗出的热量,那雪花转瞬即融,化成袅袅的水汽,在石屋的外面蒸腾。 第333章 “主人,好像不对,我丹田的灵力正在流散。怎么会这样?”正在屋角打坐的白风突然惊叫起来。 “老白,我们着了道了,是有人在暗算。”彭磊叹道。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彭磊也感觉到了异样。周身的气息根本就没法控制,意识好像是被冻住了似的,甚至冲不出紫府。 不能使用灵识,连乾坤界也召唤不出来,这回是栽到家了!想不通!不能啊!难道谢无双老先生竟然这么厉害?先前就是鸟人自己也不知道会来这个山洞,白风从废墟中出来后又是乱飞了一气,现在的位置连彭磊都搞不明白,反正离羌城也不近。 连广成子都没有预卜未来的能力,这谢无双是怎么做到的? 静!山洞里除了“呼呼”的风声,还有就是白风的喘息。这老鸟自从知道主人也遭了暗算后,发疯般地折腾,甚至现出了本相。双脚乱蹬,双翅乱扇,搞得石屋里鸟毛乱飞。不过不管他怎么折腾,还是恢复不了,甚至连飞也飞不起来。 还是彭磊比较冷静!彭磊从小就知道的,高手做事,讲究的就是要胆大、心细、遇事不慌。现在是遇事了,这种情况下,慌乱是一点用也没有的,反而是自乱阵脚。只要对手给自己机会,那结果还是能改写的。到时候不管是卖国也好,卖身也好,都可以商量。 “老白,放松一点,像我这样,深呼吸!对!不管那暗中下手的人是谁,他马上就会露面的。我想,他们不会要我们的命的!你想想,要我们的命有什么用?我们和谁有血海深仇吗?” “可是……主人,我没有保护好主人,我真是该死!”老白现了本体之后,就再也不能幻化成人了。鸟嘴使劲地啄着地,不知道是叩头谢罪呢,还是发泄,一会儿的功夫,就在坚硬的岩石上啄出一个深深的坑。 突然,“呼呼”的风声好像消失了,石洞里只有白风啄石头的“砰砰”声在回荡。 “老白,别啄了,以后让你做个石匠倒是很不错。嗯,好像有人来了,好香!”彭磊制止老鸟发疯,干脆在石床上坐得舒服一点,皱起眉头叹道。 确实是香,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石洞里弥漫起一股淡雅的香,虽然不是很浓,却真是很好闻。 “嘻嘻!”一声轻笑,听的彭磊汗毛直竖,心里骤然紧张起来。竟然不是谢无双,而是那个大美人婴纨。 “想不到是大美人你!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真是太高明了!”由衷地叹服。 “小哥哥,你想是谁这么挂念你啊?那个白胡子老头?嘻嘻,真是会享受啊!这炉子不错,不知道能不能用来烤肉?”婴纨还是穿得那么少,半露的胸在幽暗的洞里泛着银白色的莹光,让看的人的眼神不由自主地随着波动而跳动;灿烂地笑着,两着秀目却是瞄向角落里的大鸟。 “能,当然能!这本来就是我造的烤炉,很环保吧?不过,大姐,你最好不要动老白的主意。他是我的座骑,等于是我的两条腿。大姐若是真的饿了,还不如把我的腿砍去烤来吃呢。” 彭磊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惊之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这个女人和他鸟人是真的无冤无仇,她对鸟人最多也只是好奇而已。如果处理得当,保住性命应该不成问题吧。只要自己的灵力能够展开,一瞬间就足够了,那时就可以逃到乾坤界里去。婴纨说要烤肉,其实也只是威胁而已。她那种修炼成精的人,十年不吃也不会饿着。 “嘻嘻,那只老鸟我才不想吃呢,我只是看它在旁边很烦。这样吧,让它静一会儿!”婴纨笑道,右手轻挥,一片彩光在老白的身外浮起,转瞬间,结成一个彩色的光茧。老鸟在光茧里挣扎了几下,还说了几句“不许伤害我的主人”、“我和你没完”之类的大话,然后就垂头丧气地休息了。 “小哥哥,你哪条腿愿意给婴纨吃呢?嘻嘻。” “随便哪条腿都行,哈哈。大姐,你可真是有本事,竟然能在这里找到我们。” “嘻嘻,奴家知道小哥哥还在那里,迟早会出来的,所以用了一点小手段。那日小哥哥说走就走了,奴家心里可是很舍不得呢。” “美女,我有什么能让你这么牵挂的?真是荣幸之致。说实在的,像大姐这样漂亮的美人儿,我还真是没有见过。大姐该不是本地人吧?难道是大老远地从西方来?”彭磊也是没话找话,在还没有弄清婴纨的目的之前,是绝对不能冷场的。 “小哥哥哄奴家呢!奴家去过鱼凫城,知道小哥哥的家里养了好多的美人。嘻嘻,个个是如花似玉,哪里是婴纨能比的。”婴纨黛眉微蹙,一付似怨似哀的模样,比那大观园的林妹妹还要惹人垂怜。 “大姐,我家的那些都是庸脂俗粉,大姐却是仙女,这哪能比啊!” “嘻嘻,小哥哥可真是会说话。”婴纨扭动着水蛇腰,嬝嬝婷婷地走向鸟人盘踞的石床。走得近了,终于也看清楚了,这骚女的长裙下竟然还是赤足。 “大姐,你不会也是从外面来的吧?这么大的雪,大姐只穿这么点,不冷吗?” “冷呢,所以奴家需要温暖。小哥哥能不能抱抱奴家,施舍一点?”婴纨轻笑着,也不问彭磊同不同意,一步就跨上了石床,在彭磊的腿边跪了下来。 婴纨是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书中暗表,正如婴纨自己所说,自从看见彭磊在羌城现身之后,婴纨就知道了。郁良的绿萝兜其实根本就没有问题,她们确实是将鸟人抓住了,带到了那处荒滩。问题是,鸟人身上可能有很特别的空间宝器,能隐踪潜形。当时他们在怀疑绿萝兜,在那乱石堆中乱翻一气,鸟人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逃脱的。 羌城里的那一幕发生的时候,婴纨也是隐藏着的偷窥者之一。当时就有了经验,知道彭磊迟早会露面的。于是在废墟上洒了阿波罗尼特有的追踪粉,又在废墟的上空布置了一个极隐蔽、极弱的监测阵。只要彭磊触动阵式,婴纨在第一时间就能知道,然后循着追踪粉的痕迹找就行了。这阿波罗尼特产的追踪粉很神奇的,一经撒出,要一个月才能消褪。那是用阿波罗尼特有的一种虫子烘制的,名字就叫月隐。这月隐无色无味,只有另外一种很特别的虫子才能感应得到。 婴纨香喷喷的身子挨到彭磊的身边,彭磊的浑身肌肉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不过,嘴上是不肯服软的:“大姐好香啊!大姐多大了?大姐的皮肤可真是好,是怎么保养的?能不能教我?” “小哥哥,问女孩子的年龄是很失礼的哦!”婴纨笑着,纤白细嫩的小手抚上彭磊的大腿。虽然隔着防护服,但是彭磊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掌心透出的温热。心忍不住有点发痒,浑身的毛孔都在“呼呼”地喘气,防护服强大的换气功能也没有用,还是热! “小哥哥很紧张哦!为什么?奴家是女人呢。”缨纨的脸上堆满了迷人的媚笑,“奴家不会把小哥哥烤来吃的,这腿……嘻嘻。” 婴纨的小手在彭磊的大腿上肆意地滑动……彭磊真的恨外星人,高科技弄得这么发达干什么?把防护服做得这么薄,就像是一件很普通的连衫裤似的,彭磊能分辨出婴纨手指上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如果是地球上20文学的那种宇航服就好了,好几百斤一件,婴纨就是用脚踹,彭磊也不会有感觉的。现在,那小手上透出的温热的暖流在彭磊的腿上爬着,那种麻痒,几乎能让人发疯。偏偏彭磊现在除了不能聚集灵力、释放意念,其他没有什么不正常。 叹道:“大姐,我是男人,你是女人,你怎么这样肆无忌惮?要摸也是应该我来摸啊,你这样太伤我的自尊心了!” “小哥哥,我又没有捆住你的手,哥哥要摸就摸吧,奴家喜欢强壮的男人呢!”婴纨笑着,手向上移,一把抓住…… 彭磊惨哼一声,结结巴巴地抗议:“这算什么?” “不算什么呀!姐姐知道小哥哥喜欢玩,嘻嘻,姐姐我也喜欢玩呢!”婴纨是真的玩,隔着衣服玩还不痛快,并指如刀,可怜鸟人身上那件价值连城的高科技防护服,转眼间就成了碎布片。 “喂,你怎么能这样!你不问问我是怎么想的吗?”彭磊紧张啊,可是他那自由的手脚,在婴纨的魔爪下,根本没有一点点抵抗力。转眼间,彭磊“强壮”的身体就完全暴露在婴纨的眼睛里,只有下身还留着一条小短裤遮羞。小手一挥,那仅存的短裤也化成了碎片,关键的东西被婴纨的双手捧得严严实实。 “好宝贝哩!”婴纨赞道,抓着彭磊命门的手也不松开,还肆意地搓了起来,右手一把将彭磊左臂上的储物环抢了。这一声赞,不知道是在赞哪一只手里的东西。 彭磊的那个手环是天机子传下来的,仙宝级的东西,认了主后,就好像是用了指纹密码,别人是没法打开的,除非重新将它炼化。婴纨拿到手上就知道了,这绝对是一个宝贝,鸟人说不定就是借这东西来躲过那几次的。在彭磊的身上,除了这件东西,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可疑之物。 “好宝贝……”收起了储物手环,婴纨的眼中就只有一件宝贝了。 “救命啊!非礼啊!”山洞里响起彭磊恐怖的叫声。可惜,白风被困在彩晶坠里,好像正在做着美梦;大罗金仙广成子则在乾坤界里,没有彭磊自己的灵识引导,乾坤界里的人是出不来的。 没有人来救他!彭磊其实也不指望有人救他。鸟人是什么人?安慰自己的能力是超强的。 第334章 被女人非礼确实很难堪,但是,如果把婴纨当成一只为人民服务的“鸡”呢?那不是免费的享受吗!嘿嘿嘿,这女人够骚的,这么美,虽然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但是为什么要知道呢?把她当成十八岁好了…… 反正逃不掉,主动一点,还能在其中找到快乐,即使做了鬼,那也是个风流鬼。看婴纨的小手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彭磊把心一横,右手勾住婴纨的腰,左手由下而上,转眼间就将婴纨身上的衣衫扯下大半。大嘴凑上,手脚并用……山洞里很快就响起一串串怪异的声响。 及时须行乐!这是当初彭大胖子的哲学。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彭磊是决定了要做风流鬼了。还别说,婴纨的耐力和经验都是别的女人没法比的。 如果只用评测一个女人的标准来说婴纨,那真是没说的,绝对是极品!皮肤润滑如玉,泛着丝绸一样的光泽;身材凹凸玲珑,玉腿修长,细腰柔软如蛇;那脸更是艳若桃花,白种人的血色就是比黄种人更好一些;一头金发随着身体的摆动,荡起一波波的金浪,让看的人血脉贲胀…… 当初彭大胖子就有一个宏愿,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亲手研究一下非洲的美女,品尝一下西洋的美女,干一打东洋的美女……想不到这宏愿在远古的这刻倒是开始实现了! 第八十四章玩大了 婴纨真的是经验丰富,彭磊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但是两个人的游戏还是由婴纨操控着节奏。彭磊很快就迷失了,而婴纨也很投入,这柔情她已经蓄积了很久了。 阿波罗尼里男人不少,西方男人的体质也很不错,但是婴纨的身份很特别,在阿波罗尼里是不好意思太放肆的。这次出外巡游,婴纨就像是脱出笼子的鸟,连护卫也不带,就是想自由自在一点。总以为应该能好好享受了,谁知道满眼所见,都是茹毛饮血的野人。虽然身体够壮实,可是婴纨还没有饥渴到这个程度,看着他们身上那长长的毛就没有胃口了;等到了东方,人倒是干净了,身材却是普遍的矮小,用婴纨的标准来评判,都是不合格的。试过几下之后,很快就没有了兴趣。今日见着彭磊这个鸟人,各项指标都能够得上优秀,哪里肯放过! 石洞变成了真正的洞房。外面冰天雪地,里面在两个大烤炉的烘烤下,两个人是挥汗如雨……彭磊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只是觉得腰如坠铅,眼冒金星,嗓子冒烟……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即便是那晚和竹女姐妹试那72式,好像也没有这么累过。 再一次抽筋之后,实在是动不了了,拥着婴纨的细腰叹道:“美女,你可真有本事。在这个上我彭磊从来没有输过,今天却是要认输投降了。不如这样,你做我的老婆吧,这样我们就能经常操练了。” “嘻嘻,只要你赢了,我就嫁给你。再来!”婴纨一把搂住彭磊的脖子,笑道。 “饶了我吧,我真的不行了。” “是吗?我不信呢!”婴纨双手用力,翻身将彭磊压在身下,红唇凑上,一口真气度出。 “你……你……”彭磊突然间连话都说不连惯了。一股阴冷的寒气直冲脑门,在紫府打了一个旋,上到百汇,散成无数股旋转着的细流,将彭磊那被封闭在经脉里的灵息牵引着,导向身下那个接触点。气流过处,彭磊全身的穴位闭塞,经脉如脱水的草,清清楚楚地干瘪了下来。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一道冷气循齿垠,过承浆,直下内脏,把彭磊蓄积在五脏六腑里的灵息也通通带走。 “小哥哥,做了普通人之后,奴家就嫁给哥哥了。否则……奴家有点怕呢!”婴纨还在嘻笑。 “你太狠了!”彭磊是欲哭无泪。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不知道广成子能不能助自己恢复。 “嘻嘻,小哥哥的金丹留着也没有用了,不如一并给奴家吧。” 婴纨原先一直以为彭磊拥有至少元婴期的修为,谁知道一试之下,大失所望,根本就没有触摸到彭磊的元婴,只能认为彭磊还停留在金丹期,修炼者的元婴一般都是藏在紫府或者心脉里的!本来婴纨还准备留下彭磊的修为,把他的身体作为双修的栽体,毕竟像彭磊这样“强壮”的男人不好找。可是金丹期的修为对婴纨根本就没有什么帮助,和普通人也差不多,干脆就让鸟人做回普通人了——一股真气直向彭磊的丹田探去。 “咦?”这下轮到婴纨吃惊了。彭磊的丹田什么都没有,空空的,比没有修炼过玄术的人还要空。难道是彭磊的金丹已经被人先摘了?没有理由啊! 不死心!气息在那个空洞的丹田里一遍遍地搜寻,还终于被她发现了一点破绽。在那片虚空中隐隐有一个凝重的质点,不仔细一点的话,还真是发现不了。 微微冷笑,双手搂得更紧了。又是一口真气度出,直冲彭磊的丹田,在那个质点外绕成气阵,一点一点地熔炼。还是有效果的,那个质点在婴纨的坚持下,渐渐地发出有规律的胀缩,原先和背景一样的深黑色,也渐渐地亮了起来。淡银色、淡黄色、淡金色、金黄色……最后变成了绚丽的五彩。 鸟人的功法真是很特别,竟然能将金丹藏得这么好。婴纨决定了,等完功之后,一定是要拷问一下的,说不定自己也能借鉴。婴纨得意啊,最后鸟人还是没有逃过她的手掌心!不过,她的得意也只是维持了一小会儿…… 彭磊的丹田,那幻成五彩的质点在不断地长大,质点的中心,一个金色的人影盘腿坐着,赫然就是正躺在婴纨身下,被蹂躏着的鸟人。婴纨开始时还能摧动气息炼化这质点,等质点幻成五彩之色后,婴纨留在彭磊体内的气息就根本不受她的控制了。随着那质点的长大,婴纨用来炼化质点的真气完全融进了质点外的彩光里,旋成一个不断长大的气旋。气旋的中心,那金色的人影渐渐溶化,变成黑白两色追逐转动着的虚影,最后,那两色的虚影也融合在了一起,又褪化成了一个黑沉沉的空洞。 轮到彭磊开心了!彭磊想不到婴纨是这么的贪心,竟然还要炼化他的内丹。人类修真者的内丹不比妖族,妖族的内丹是凝结的实体,而人类的内丹只是一团凝炼的气,离开本体后就会散失。若是想抢夺别人的内丹,唯一的办法是以修炼者的肉身为鼎炉,以自身的真元为炉火来炼化。 婴纨的做法没有错,但是婴纨不知道,彭磊从一开始就没有修炼成内丹,当初只是转旋涡转出了一个太极,得到幽魂之后,又将太极炼成了黑洞,而元婴一直是分散在各处经脉里的。最多的时候,彭磊能在身上每一个大穴处都结成一个气旋,每一个气旋的中心都有一个空洞,每一个空洞里都存放一小份所谓的元婴。等后来得到了乾坤玉璧,因为想吸收乾坤玉璧上的鸿蒙灵气,结果反而被乾坤玉璧抽空了魂魄。现在,那乾坤玉璧就是彭磊的魂,原先分散在各处经穴里的元婴碎片,全部都汇集到了乾坤玉璧里了,在其原来的地方只留下淡淡的痕迹,所以婴纨找不到。 婴纨想要炼化彭磊的元神,除非是能炼化乾坤玉璧里的先天五行炼魂大阵。不要说婴纨只是洞虚中级的水平,就是大罗金仙,也没有这个本事。现在,婴纨把彭磊寄生在乾坤玉璧里的元神唤了出来,还带出了那霸道无比的五行元精气。 一道道幻着绚丽彩光的气流缠绕着,又分化出阴阳两种属性,从彭磊的丹田出发,循着大小周天,缓缓地滋润刚才被婴纨抽空的经脉。彭磊只觉的自己的身体仿佛是被充了氢气,,轻飘飘的。事实上,他确实是浮了起来,就这样载着婴纨,保持着那个极暧昧的姿势,浮在石床上方半米多的空中。 婴纨脸上的嘻笑早就没了踪影,俏脸上艳红的胭脂色也褪得干干净净,连原先那亮着金色光泽的秀发也像秋后的草,没了光彩。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身体里的力气循着两人的接合处急速地往外涌,而婴纨却无力从彭磊的身上爬起来。 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有一点婴纨的心里非常明白——低估了身下的这个鸟人,今天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饶了我吧!我愿意做你的女人!”这话说得有气无力,也只有鸟人和她自己才能听见。 “靠!哪个敢做大姐的男人?妈妈的,老子还想多活几天呢。而且,老子也不喜欢戴绿帽子。不过,美人,你如果答应做老子的侍婢,老子今天就饶过你,过几天再找你练功。”现在轮到彭磊发嗲了!丹田散发出去的气流回归了之后,原先凝而不发的气旋迅速膨胀开来。现在,两个赤条条的人全部罩在一团彩色的光旋里。 婴纨身上的灵力已经不仅仅是通过他们交合处往外泄了,全身的毛孔都在往外蒸发着灵息,龟缩到丹田的元婴根本就控制不住周身的灵力。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修真者的灵力都是随着元婴的力量而增长,平时都储存在元婴身上,游离在经脉里的毕竟只是少量。散完了就完了,只要元婴不伤,稍微调理一下就能补充。让婴纨感到恐惧的是,随着灵力的外泄,那五彩的光雾也侵蚀着她的经脉,好像是想给她改经换脉似的。而婴纨那已经修炼成实体的元婴,在彩光的侵蚀下,竟然在渐渐地溶化。 急急地答:“奴家愿意!奴家什么都愿意!奴家有眼无珠,冒犯大神,求大神手下留情。奴愿意用阿波罗神的名字发誓!” “阿波罗神?那个淫荡的小色鬼?连自己的妹妹都要调戏,你们奉他为神,难怪这么不守妇道。 第335章 好吧,看你这身修为来得也不容易,老子我就鸟下留情,饶你一命。” (传说阿波罗是西方的太阳神,是老色鬼宙斯的儿子。这家伙继承了他老子全部的色心,厚颜无耻地追求自己的表妹,一个一个地追,害人家女孩子变成树、草来躲他。这样他还不罢休,摘了树枝绕在头上,摘了花插在胸口,常常扛了一个大琴摆酷,于是这也变成了后世西方文明人的礼仪。 这家伙很过份,追求表妹还罢了,咱炎黄子孙在古代好像也不忌表兄妹成亲的。可是他竟然还垂涎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勾引阿佛洛狄忒。这妹妹算是被他带坏了,结果在下界到处找男人玩,又不肯做一点防护,结果生出了一大堆的杂种,倒是换来了一个爱神的称号;至于他追求的另一个妹妹就不是很顺了,那个女孩叫雅典娜,敢跟自己老子叫板的太妹。雅典娜根本就看不起阿波罗这个花花公子,结果两人刀剑相向,据说还引起了神仙之间的世界大战。) 彭磊的气旋一出,婴纨的身体状况就明明白白地呈现在他的脑海。眼看着一团彩光裹着婴纨的元婴,若是不收手的话,用不了多久,婴纨的元婴就会变成乾坤玉璧里的几缕幻彩。饶是可以的,不过彭磊可不敢相信婴纨的誓言。以前彭磊也是常常发誓的,那和放个屁一样轻松。好在在收伏白风他们三个的时候,广成子曾传授过一道灵魂禁咒。趁着收功的时候,灵魂禁咒化成一道白光,透体而入,深深地溶进婴纨那还在挣扎着的元婴身上。 婴纨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誓言还是轻轻地吐出:“多谢大神!奴婴纨以伟大的阿波罗神的名字起誓:自此以后,愿为主人彭磊的奴婢,终身伺候。若有二心,愿诸神同谴。” “誓是用不着发的,天上的神自己都忙着勾心斗角,哪里有闲功夫来管你。不过,我在你的灵魂上种下了禁咒,想来大美人能够感觉得到。放心好了,我也不会真的让你伺候的,伺候老子的女人多了。妈的,你的功夫可真是好,老子的腰都快断了。”彭磊收起气旋,虽然身体疲惫得要死,爪子还是不住在婴纨的肌体上抓几把过瘾。地位变了,手感竟然也随着变了!现在的感觉,比刚才就好得多了。 婴纨神色黯然,轻声应着:“奴是不敢违誓的。用阿波罗神的名字所发的誓言,如若违背,必然不得好死。” 从彭磊的身上脱出身来,默默地清理身体,婴纨的心里,其实死的想法也有了。可是俗话怎么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再怎么着,活着还有渺茫的希望啊!而且,婴纨到现在还没有明白,她自己是怎么失败的,不弄个明白,怎么向阎王爷交代? 身边传来如雷的鼾声,鸟人竟然就这么挺着睡了!看来确实是累坏了,那东西也不遮一下。婴纨的眼神定在那儿,呼吸不由自主地又颤抖起来…… 彭磊那乾坤玉璧里所放出的五彩光雾确实霸道,就这么一小会儿的时间,婴纨的元婴就被侵蚀到了分神初级的层次。至少两百年的修行啊!想想就要后怕。若是彭磊再迟一点收手,只怕婴纨现在已经是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太太了。 元婴的损失只能慢慢地补充,衣服在随身的乾坤袋了也有准备,婴纨干脆到外面取了雪来,化雪为水,还洗了一个简单的热水澡。新主人还在“呼呼”大睡着,婴纨又投入到她的新身份中去,就着热水,细心地为鸟人擦起身来,害得鸟人的好梦只做了一半就醒了。没法不醒,那宝贝刚刚放松下来,被婴纨用热水一捂,又兴奋得蠢蠢欲动了。 第八十五章如愿 从婴纨的小手中脱出身来,彭磊赶紧从储物环中找出衣服穿上,苦笑道:“大姐,你真的愿意做奴婢啊?我还不好意思呢!让我自己来。” “大姐,阿波罗尼远在西方,离这里数万里之遥,你老人家怎么会和郁良那个老头凑在一块儿的?不会是那老头的功夫也很棒吧?” “我……”婴纨竟然也会脸红,当下将认识郁良的经过说了。 “原来是这样!那就让他在鱼凫城等着吧。他若是敢伤我的家人,我就烧了他们的长生殿。” “主人,那个郁良修为深厚,性情也极沉稳,九龙樽虽然是他们一派的珍宝,他不会轻易放弃,但是也不至于会去伤害主人的家人。不过,他们派中的年轻弟子大多很浮躁,如果时间久了,说不定会去闹事。”婴纨换了身份,立场马上转变,马上替彭磊谋划起来。 “那倒也是!”彭磊点头,“我被你们掳到此处有大半个月了,家里还不知道我出了什么事呢。我可能还得在这里耽搁一段时间,那边却也不能不防着。大姐,你不是想去鱼凫城住一段时间吗?” “这个……婴纨是主人的奴婢,婴纨听主人的吩咐。”婴纨垂着头,轻声答道。 “什么主人?你又不是妖精。这样吧,大姐去鱼凫城住几天,就做媛媛她们的师傅好了。不过,大姐别把她们教坏了。我也不是真的要你伺候的,你只要给我护着家的安全。嗯,将来我或许会给你解了那灵魂禁咒。”彭磊被婴纨提醒了之后,真的有点担心起来。眼前最好的法子是让人回家报信,让白露她们小心一点,婴纨当然最合适。 婴纨不敢领鸟人的情,低声答道:“奴家不敢,奴家已经发过誓了。” “那誓言?算了吧!那好,我也不勉强。对了,你的修为大损,若是遇上高手,难免会吃亏。等我回去后,让广成子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快速恢复。你不是一直想要我的宝贝吗?哈哈哈,下面的宝贝你是见识到了,另一个就给你吧,这样我也放心一点。”彭磊笑着,抬手从储物环中取出那支量子枪。这东西当初就是带了两支在身边的,万一坏了,还有备用的。送给婴纨一支也没什么,这东西用起来特方便,三岁的小孩都会。 想想还是不放心,叹道:“大姐一个人去鱼凫城,势单力孤的,媛媛她们修行尚浅,万一有事,根本就帮不了你。这样吧,你把老魇和小黑带去,让他们做大姐的帮手。对,就这样!” 婴纨手里拿着那支威力恐怖的烧火棍,心中是感慨万千——这不知道是不是也算是如愿以偿了?听彭磊说还让她带两个帮手,不禁有些错愕:那只老鸟好像是叫老白吧,那小黑和老魇是谁?在哪里?正在想呢,眼前彩光一闪,小黑和老魇带着一身的硫磺味,出现在了山洞里。 “主人!美人?”小黑和老魇想不到彭磊在这样一个香艳的山洞里招见他们,旁边竟然还有老魇朝思暮想的那个香喷喷的美人,而他们的老兄则被困在一团彩光中呼呼大睡。 对小黑和老魇,彭磊就没有那么客气了,直接就是命令。说到底,他们还是低等动物,鸟人在小时候好像还做过往赖蛤蟆的嘴里塞鞭炮的事,对他不喜欢的生物,他绝对不会假装喜欢。现在好像是成熟了,但是在鸟人的眼里,老白就像是他家的小狗阿黄,是可以抱抱、搂搂的,那老魇和小黑,也就比赖蛤蟆稍微高级一点,把他们当成人看,已经是很抬举他们了。 小黑和老魇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彭磊不讨厌,他们就很满足了!现在终于也有机会卖力了,而且是陪婴纨这个大美人,单纯的老魇兴奋得都快疯了。 “大姐,他们两个怎么样?一个能喷火,一个会驭电,都有八百年的修为,让他们跑跑腿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婴纨终于知道了,那个让她欲仙欲死、万劫不复的质点竟然是一个玄界,能炼化神器的超级神器。这下是彻底的死心了!两个八百多岁的小妖精还不错,尤其是小黑,看上去很精明,也很稳重。而彭磊还是担心小黑和老魇的战力不够,和伯克中尉一商量,给他们两个也赶制了两支量子枪。这量子枪的威力婴纨刚才试了,真是恐怖!估计大乘期的准仙人也受不了一击。 婴纨和小黑腾起云雾,往鱼凫城去了。老魇被婴纨用彩晶坠捆着,这东西虽然也会腾云,但他是爬虫,天生的动作缓慢,驾的云也是狗爬式。而且驾云的动作声势浩大,惊天动地,极是张扬。若是让他自己走,说不定还没过羌城,就被谢无双之类的高手抓住,剥皮抽筋了。 老白早就被放出来了,不过彭磊忙着在关照他的两个兄弟,居然还给鱼凫城写信,还有和婴纨商量联络方法,注意事项,所以他也插不上嘴。心里却是奇怪,婴纨这个女人明显的是敌人,怎么突然对主人这么服贴了?彭磊居然还让她带上老魇和小黑去鱼凫城。这老鸟想得头发都白了,还是没有想明白是为什么——或许是主人的人格魅力征服了美女? “主人,我好担心啊!幸好主人没事,否则我和那个女人没完!” “主人,让她带着小黑和老魇,她不会伤害他们吧?” 决心还是很大的,疑问也是很多的!彭磊当然也需要解释一下,刚才山洞里翻云覆雨的时候,老鸟正被强迫着做梦呢。 “放心,刚才我把她制服了,她被我戴上了灵魂禁咒,你说她还敢做什么?” “啊?主人真是伟大!主人,那女人是老魇的梦中情人,你说,他们在一起会不会发生冲突?”白风喃喃地问道。 “哈!老魇可真是有眼光!哈哈哈,希望能发生些故事。”彭磊大笑起来。 ………… 接下来的三天,彭磊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睡大觉了,连做梦也半睁着眼睛。那白风更是提足了警惕,在山洞口喝了整整三天的冷风。 第336章 不过,这三天却是出奇的静,山洞口的白风连鸟兽的影子也没有见着一个。 雪终于停了!登高望去,真个是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满眼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世界都是纯净的银色。 雪不下了,空气又是特别的纯净,能见度当然也是高得惊人。以下羌城为参照点,从高空往下看,很容易就能找到那发现过香玉的山洞的方位。 彭磊的样子非常时尚!身上是一件宇宙联盟的防护服,翻绒的手套,鼻梁上架着墨镜,有点像一个滑雪的运动员;姬爻的模样就不怎么样了,身上是毛绒绒的豹皮袍,头上是狐皮帽,脚上是鹿皮靴,鼻梁上也是一付眼镜。那模样,有点像在北极冰海边生活的爱斯基摩人。白风对那副墨镜是非常非常的眼热,不过,他那鸟脸真的是没法戴,虽然也讨了一付,却只能作为收藏品。 原先预料的没有错,这场百年一遇的大雪确实把所有的一切都遮得严严实实。好在白风是妖精,会招唤风的妖精。灵诀一展,山谷里顿时狂风大作,于是雪崩连着雪崩,甚至将洞口的乱石都冲走了许多。 绕过堵在洞口的一块巨石之后,走进那个好像是岩缝崩塌所形成的山洞。洞壁粗糙,洞底满是碎石,绝对不是南方常见的溶洞。洞里一阵阵的寒气往外冲,好像比外面的冰天雪地还要冷上许多。上一次姬爻来的时候是盛夏,这洞里也是寒气逼人。姬爻一开始是因为贪凉快才往里走的,后来差一点冻僵了,是裹了现剥的兽皮才逃出来的。因为姬爻说了,里面是一条道到底,没有岔道,所以彭磊也不要姬爻跟了,干脆让他回了乾坤界。 乱石嶙峋的山洞一直沿着一个斜斜的坡度向下延伸,估计有数百米了,洞突然宽了许多,坡度也更陡了。再往下一点点,是一个洞壁光滑的空间,差不多有几间房子大小,当初姬爻就是在这里捡到香玉的。 这个空间原先应该是接近圆形的,现在底下堆着数米厚的碎石,许多是从洞的是壁塌方下来的。或许,以前的某一刻,这洞里发生过一次强烈的爆炸。 这里确实是香脂虫曾经的家,彭磊和白风两个展开灵识,很快就在碎石堆里发现了许多的碎玉,大多数还都有烧灼过的痕迹。同样的,这洞底的碎石许多是被高温烧过,碎石里甚至还有漂亮的玻璃、玛瑙。再看洞的四周,无数条粗细不一的裂缝如蛛丝网般密布。 白风绕着大洞飞了两圈,就确定了方位,指着大洞的一侧说道:“主人,寒气都是从这边的裂缝里过来的。不过很奇怪,这寒气中蕴含了充沛的灵息,那边难道连通着什么灵异的东西?” “你说那边会不会就是未成熟的混沌虫?”彭磊问道。 “主人,听说那香脂虫是中性体,不管它吸收的是什么性质的灵息,它自身的气息应该是温暖的。” “这么说,那我可以肯定,寒气一定是从地底灵脉传过来的。不知道这些石头缝通到哪里。”彭磊把脸贴在裂缝上向里张望,想把石壁看穿的样子。 “主人,裂缝也不太深,那边好像还有一个空间,比这里大多了。这寒气太重了,好像能冻结灵识,我辨不太清楚。”白风说道。 其实彭磊刚才也用灵识探过了,那寒气几乎能将气旋冻成冰,一探的结果,是心也差一点冻麻了。假装往洞里张望,是想让白风也尝尝那麻木的感觉。还别说,白风果然试了。当下哈哈大笑道:“别试了,我们想办法把它挖通,怎么样?” 第八十六章丰收 在彭磊的眼里,那些混在碎石堆里的碎玉都是钱。在他曾经生活过的年代,玉这种石头,被横炒竖炒,已经比黄金都要值钱了。而且,好像有钱都买不到好玉。就是在这古代,玉也是一种神圣的灵石,是帝王、贵族们的私宠。这香脂玉虽然偏软,玉质却是极品,比那羊脂白玉还要纯净、通透,更何况它还是罕见的暖玉,还是香的。 由现在的情况来看,彭磊觉得自己能回到未来的希望是越来越大。伯克小组的成员很多是专家,将来有机会还可以去亚特兰蒂斯,绑架几个精通时空穿梭的专家。这样的话,说不定自己也能造出穿越时空的穿梭机来。 自己现在是家大业大了,若是回到未来,养家糊口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香玉是送上们的财富,是一颗碎片也不能放过的。 开山凿石之前,彭磊和白风两个仔仔细细地将山洞搜了个遍,几乎每块碎石都翻过身来检查过。终于尘埃落定时,鸟人和人鸟两个都累得直喘粗气。 然后就要挖山洞了,用什么挖呢?仙剑吗? 白风的仙剑名叫轻羽,是他用翅膀上的一根刚羽炼成的。此刻执剑在手,等着彭磊的吩咐。洞里挖洞很难的,碎石往哪里扔?边上的裂缝太细小了,只能往里倒小石子。 “老白,闪开点,看我的!” 彭磊当然不会舍得用连山剑去砍石头,他要的工具,乾坤界里就有现成的。伯克手下的那十几个人,是实实在在的人才宝库。武器专家就有杨天和鲁尼两个,还有精通机械的、能量学的。那些天闲着的时候,除了造房子消磨时间、折磨筋骨外,其余的时间大家也都是在玩自己的专业。于是,各种变态的玩艺儿就出现了不少,其中当然也有武器。 反正是造着玩的,在乾坤界里是不可能有战争发生。自从那天和莫仑一起,帮彭磊造了那支变态的量子枪后,杨天他们更是挖空心思,袖珍的小炮也做了不少,竟然是用来作模型用的。晕!不过,那小炮用来挖山洞一定出色,只要把能量的激发状态由瞬发改成缓释就行了,简单得很。 一门袖珍的量子炮,架在距石壁十几米开外的石墩上。幽蓝的光束先是在裂缝边上的山石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光斑,马上,那光斑就变成了赤红色,艳红的岩浆如泉水一般喷涌,顺着洞壁上的缝隙流到地下深处。 “主人,伯克他们真是太了不起了,竟然能造出这么厉害的武器。” 白风又在一旁感慨,彭磊也不去理睬他。伯克他们的武器确实变态,彭磊曾经试过他们那艘大船上的能量大炮。那东西,能瞬见将一座小山抹平,把大罗金仙广成子也吓得心慌慌的。 圆洞距离白风探到的那个空间大概只有几十米的距离,岩石在彭磊的那门袖珍量子炮的烧灼下,几分钟的时间就洞穿了。那边应该是大山深处吧,竟然透出银亮的光,还有刺骨的寒气。老鸟缩着脖子,又在不解:“主人是不是把山挖穿了?怎么这么冷?说不定有零下100c” “老白,你要不要也穿一件防护服?”彭磊笑问道。 “不、不要,这衣服太珍贵了,也很结实。穿着它,我可能不能变身。而且……如果损坏了,那也是很可惜!我还受得了!”老白打足了精神,身上浮起一层淡青色的气雾。 “那好,你退开一点,我来把洞弄大些。我估计那边是一道玄阴地脉,我在书上看过介绍。”彭磊还是在天机子的玉简上看到过关于玄阴地脉的一些知识。玄阴地脉是很罕见的,由地心深处孕育了亿万年的玄冰气凝成,中间一般会有极品的玄冰晶,是炼制阴属性器具的上等材料;玄冰晶中有时还会有玄冰乳形成,那是炼制极品仙丹所需要的。 量子炮太好使了,彭磊已经决定,等将来回到那个二十一文学,就组建一个工程队,专门帮人家打山洞、挖地道,一定很赚钱。 彭磊在归还量子炮的时候,老白已经快步冲入了洞里。从彭磊这边望去,老白衬着绚烂的银色背景,身体轻微地颤抖着,远远地就能听到他牙关叩响的声音。 量子炮是必须还的,是当初彭磊和伯克中尉的约定。伯克曾和彭磊约法三章,绝对不在平民面前使用超越时代的科技。他们为彭磊制造的枪械,只能用于自卫。当然,对手如果是和彭磊一样的仙人,那就不在限制之列;还有,救死扶伤的医学也除外。那量子炮之类的工具,彭磊在关键时可以借用,但是如果彭磊想仗此改变文明的进程,伯克他们宁愿将它们毁了。 彭磊根本就不垂涎那些高科技的东西,也就是见着好玩而已。若是要杀人放火,他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可以万夫莫敌了。 老鸟的样子看着很可笑,衬着银亮的背景,他就像是舞台上的皮影木偶。彭磊忍不住又要发善心了!看来他彭磊和鸟真是有缘,不然也不会被叫做鸟人。同样是妖精,鸟人对小黑和老魇就不可能生出这样的温情。问道:“老白,是不是很冷?那边有什么?” “主、主人,我还是穿一件防护服吧!”老白回过头来,见彭磊把手套、头盔都戴了起来,终于眼红服输。不过,他的颤抖也不全部是冻的,是眼前的这道裂缝太惊人了! 形象一点来形容,这座山就像是一个空心大萝卜。一道裂缝,顶,在他们站立处的上方十几米处,底,却根本看不见。站立处的宽也就是几米,但是远出、深处,时宽时窄,一片银色断断续续,隐隐地,好像还有淡淡的绿影。淡淡的寒雾在深处浮动,时隐时现。在这里,灵识根本就没法展开,气旋一出丹田,就和身外的寒气融合,形成一道雾流。范围还不如眼睛看得远,寒气却是循着气旋逆冲经脉。 太冷了!彭磊看了一下头盔上的温度显示,负152c!妈妈的,那老鸟竟然没有冻成r棍,真是了不起。防护服彭磊身边有好多呢,当初从68号基站了搜到许多,伯克同志又无偿送了好几件,是为鸟人量身定做的。 第337章 赶紧取出一件,给老鸟套上,叹道:“老白,这还是在裂缝的顶端,下边肯定会更冷。” 白风终于不抖了,拼命地点着他的鸟头:“主人,幸好有这防护服,不然我们根本就下不去。嗯,这衣服可真是奇迹啊!” “嗯,这防护服是他们的深空作战服。知道深空的背景温度是多少吗?我知道,是13k,也就是零下260c。这防护服据说能在高于3k的温度下正常工作!你想想,零下270c,绝对零度也就是零下273.15c。怎么样?现在好多了吧?人类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修为高深的仙人靠着护身真气,或许也能抵抗这寒气,但是绝对不会有我们这样轻松。” 彭磊手执着量子枪,量子枪的外面还包着隔热护套。杨天他们设计武器时,都是用的在深空环境下使用的标准,这枪械甚至还有自加热系统。 “主人,我先下去,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主人再下来。”白风也是一支量子枪,这东西的杀伤力比他的轻羽剑强得太多了,虽然不会拐弯,但是速度绝对的快。指哪打哪,在没有遮拦的地方,绝对是一级杀器。白风一枪在手,也有点睥睨天下。自告奋勇,唤出一阵轻风向下飘去。 下面不知道有多深,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白风的做法倒是很合兵法之道的。万一的时候,落在他后面的彭磊也能随机应变。所以彭磊也不客气,鼓荡起丹田的气旋,脚下竟然生出一团亮着淡淡幻彩的雾。人紧随在白风的身后不远处,向着那亮着银光的深处降去。 才飘下一点点,白风竟然改成了平移,头盔中的麦克风里传来他兴奋的声音:“主人,你看两侧,好多的裂缝。有几条是通向我们经过的那个山洞的,许多是通往别处的。” 通往别处,那就是说,很可能在别处也有混沌虫。那虫子本来就喜欢群居,旁边说不定真的会有。两个人于是也不向下去了,改成在裂缝的顶部搜寻。还真是有收获!在不大的区域内,竟然又找到了三个洞穴。这次是用量子枪,再加上仙剑,慢慢地刨石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到了两个空洞,一处实穴。 只有一个洞穴里有收获,不过彭磊并没有失望,反而是非常满足。那洞穴,比原先他们经过的那个大了数倍。洞穴的中间,一根直径五、六米,高几十米的白玉柱,几乎是圆柱体,晶莹、润滑,几近透明。光照下,石柱内的结构能看得清清楚楚。让人惊叹的是,这根巨大的玉柱里面,竟然有一个复杂的迷宫。 九个空穴错落在石柱的里面,如九个汽泡。大的直径超过1米,小的直径也有四、五十厘米。空穴之间,弯弯曲曲的通道相互连接着,有的直通,有的分成好几叉,就像是树的枝桠。管道中间,有清亮的液体在流动着。 九个空穴,有五个里盘踞着东西。三个大的,一个金色,两个无色;两个小的,一个淡黄,一个淡银,都像是一个圆滚滚的肉球。大的也就是一只刚出声的小狗大小,长不满一尺;小的更是只比拳头稍大一点。浸泡在一汪玉液里,每一个都通透纯净。 这方面的知识竟然是彭磊比白风多。指着玉柱解释道:“混沌虫是无属性的,只分阴阳。金色为阳,无色为阴。不过,同居的混沌虫从来不会单独飞升。一个洞穴中如果有几条混沌虫,必须等最后一条成熟后,才会同时破壳。看,那颜色淡的两个,还没有长大呢。” “主人,公为阳,母为阴,你看那两个小的,会不会是那三个的娃?你说,那余下的四个空穴中,会不会还有他们的小小孩?”白风很会联想,认真地研究着。 “不会吧?听说这东西是与天地共生的,种子在天地生成的时候就有了,是灵气凝聚而成的,遇到合适的环境才苏醒、发育,没有听说它们会生娃。而且你看,他们也就是一个肉球,好像连内脏也没有,身上也没有小鸡鸡。”那东西几乎就是透明的,从透明的玉柱外看去,它们就像是一滴有颜色的水。彭磊的知识里,生育是必须要有生殖器官的,就像他鸟人有小鸡鸡一样。 “不会的!虽然是天地同生的仙种,不等于说它们就不能生育后代。就像是兽类,有的也是不用身体接触,就能完成生育的。主人,好像还有一种高级的生育方式,是通过意念来传递爱欲的,叫做神交。”白风很破例地坚持自己的看法。 “神交?哈哈哈,老白,你太有才了!” 神交是指什么,彭磊好像是有点知道的,绝对不是老白说的那个意思。不过,鸟话还是顺着老鸟的意思:“我们就先把它们养着,看能不能再生出娃娃来。” 天地异宝,有缘者得之。彭磊很高兴自己是那个有缘人! 那两个未成熟的混沌虫比起它们的“爹娘”来,身体要小了许多,看来离成熟应该队又增加了一名成员,大罗金仙广成子。 现在的广成子确实够衰的,洞室里的低温让堂堂的大罗金仙直打喷嚏,简直比老鸟白风的防还有些时日。不过,怎样来安置这个天地异宝,彭磊也是没有经验。于是,地穴深处,探险护力还要差。没有办法,只能也用高科技的东西将他保护起来。 广成子见着玉柱里的混沌虫时,那神情就像是赌鬼摸了一条龙、大四喜、杠头开花……眼中直冒彩光,而那道地底裂缝里的寒气更是让他直啧嘴巴。向彭磊建议道:“这是个超级玄阴地脉,留在这里真是太可惜了。阴气这么盛的玄阴地脉,我也是第一次见着。原先以为,玄阴地脉只有在深空里的流浪星上才能形成。想不到,真是想不到,这里竟然也有。那几个混沌虫可以放在乾坤界里,用五行元精气滋润,很快就能成熟。那四个空穴中还真是有胚芽,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娃。待弟子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它们发育。如果行的话,那几个混沌虫还能养得更肥一些。” 第八十七章抢掠 广成子这么说,彭磊那还能有什么想法?当下将玉柱完整地切割下来,移到乾坤界里的珍稀植物园里。 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不过对玄阴地脉却好奇起来。(关于混沌虫,在拙作《神魔异志》中有详述。)“玄阴地脉是啥样的?我们下去看看。” 广成子有点犹豫:“师尊,玄阴地脉的核心处,温度接近绝对冰点,即便是在玄阴地脉中,吸收这极阴之气成精的冰魅,也没法在这个温度下活动。那形成于开天劈地之时的鸿蒙寒气有极强的侵蚀力,弟子即便是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也是不敢太接近的。” “是吗?不怕!你看这防护服,能防护的极低温度是零下270c,很接近绝对零度了。我们如果不是太靠近,应该不会有问题的。”比较起仙法、道术来,彭磊对科学技术更有信心。这防护服分成三件套,正常穿着时,能防御普通的高、低温,一旦用上手套和头盔,适应外部的温度范围就变成-270c到+800c。头盔上甚至还有扫描显示,可以及时告知身外环境的信息。 (水是所有生命有机体生存的必需品,也是最直观、最常见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几乎所有的文明都会将水的冰点作为温度标准的零点。) 既然彭磊这么说,广成子也不再反对。事实上,大罗金仙也很好奇。一般的玄阴地脉都是在流浪星球的核心处,实质是一种玄晶矿,而且一般都不大,长度过百米的就是大矿了。可是看眼前的这个,离地表很近不说,这道裂缝在山体内延绵,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这种极寒的环境里,他们的修为,灵识会变成温度的导体,根本就没法展开,所以只能猜测。 或许有几公里,十几里?这样的玄晶矿,到底会有什么珍宝伴生呢?肯定是有的!就只是能发育成这么大规模的玄阴地脉,其间所蕴藏的先天灵气,已经不是普通的洞天福地所能比的了。那玄冰晶魄会不会因此而修炼成灵体?这是广成子最想知道的。 一路往下,裂缝时宽时窄,温度也越来越低。寒雾如细碎的冰末,聚成一条条闪亮的光带,在虚空中盘旋、聚散。-260c,温度显示到那个值时才不再变化。这个温度是深空中宇宙尘埃的温度,作为宇宙联盟在深空作战时的防护服,在这个条件下当然是不会有问题的。这下子连广成子也在不停地赞叹,自言自语地念叨,回去后一定要和伯克中尉叩头拜把兄弟。 大概的估计,从裂缝的顶端到最底下,不会少于5公里,彭磊他们小心翼翼地往下飞,花了半天的时间才下到了底。对着所看到的一切,彭磊是彻底无语,也做了一回瞠目结舌的傻子。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底空间,最高或许不过百米,但是宽和长居然有数千米,或者是十几、几十千米。洞顶凹凸不平,从洞顶垂下的巨石形成许多粗壮无比的柱石,把整个洞穴分割成好几个较小的空间。洞穴中只有两种颜色,银白和碧绿。在洞顶上的时候,好像看见银光中有绿色的光影在闪动,原来并不是幻觉。 靠近石柱、石壁的地方,堆积着银白色的冰屑,越靠近洞穴的中心,冰屑的晶粒就越粗大。洞穴的中心,巨大的、如宫殿樑柱一样粗壮的晶体比比皆是。十几米长,直径超过一米,六棱柱形,放射着炽热的银色辉光。一堆堆、一簇簇的冰晶周围,流动着翠绿色的液体,形成一个个水洼,最大的水洼就像是一个大池塘。那绿色其实也不是液体的颜色,是一朵朵莲花大小的火焰映射出来的。在液面的上空,翠绿色的火花闪烁着,燃烧着,此生彼灭。 第338章 “玄阴离火!好宝贝啊!不知道是从哪里引来的火种,竟然烧得这么旺盛。”广成子连解说都忘了,自顾自地感慨着。 这玄阴离火和传说中地狱里的幽冥鬼火出自同源,都是天地初生时的火种。虽然是火,却是极阴极寒,燃烧时反而是吸收热量。幽冥鬼火是地狱里的刑火,阴寒之中更带着极强烈的魔性和戾气。这玄阴离火却不一样,同样阴寒,却是光明博大,是炼制阴属性灵丹、法器的最好的火焰。它燃烧的是纯阴纯寒的灵息,也只有玄阴地脉这种地方才能长燃不熄。 白风穿上防护服后,有点肆无忌惮,竟然搞出一根棍子去拨那火焰。棍子可能是他身上的鸟毛变的,离那火焰还有一尺多呢,就化成了一堆细粉。广成子看在眼里,笑道:“小东西,那火焰的温度接近绝对零度,火焰熄灭的一瞬,温度能低至极点。” “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么怪的火!”白风讪讪地笑道。 “你才多大?你不懂的东西多了。告诉你,这火焰的三尺之内是绝对不能靠近的。”广成子在白风的面前,那是完全的大仙派头。指点着脚下碧绿色的液体道:“这也没有见过吧?玄冰乳!一般的玄阴地脉中,最多也就几杯而已。这里竟然汇成了河,真是变态!” “大仙,我们怎么保存它?这些一定都是宝贝。”白风对广成子的尊敬丝毫不差于对彭磊的,恭恭敬敬地问道。 “保存?倒是很难的。这种东西,只能存放在特别的芥子空间里,必须隔绝和外界的一切能量辐射,一般都是重叠三、四层空间才能做到。” “眼看着的宝贝,却不能带走,真是不甘心啊!”彭磊也在感慨。在他的储物环里,有一个小空间,是专门用来储藏这种很特别的东西的。不过,那个空间太小了,不超过一个立方米,能带走多少呢? 广成子隐在头盔里的双眼里彩光乱闪!显然,大罗金仙也是不甘心空手而归。突然,广成子一拍大腿,“叽叽”地怪笑起来。 “大仙,是不是有什么好办法?”彭磊问道。有了别人在动脑筋,彭磊是绝对不肯再伤脑细胞的,轻松地等着答案。 “师尊,我们或许可以把这个地脉移到乾坤界里去。”广成子怪笑道。 “不会吧?这种地方,我的灵识出不去三尺,怎么能够搬移地脉。”彭磊苦笑道。 “应该能的!师尊先用五行元精气在乾坤界里造一座空心的山,留出的空间和这个一样。然后让乾坤界的空间和这个空间重叠,师尊只要在乾坤界的空间壁上留下纯阴的灵气,这灵脉自己会选择乾坤界的空间。” “就这么简单?”彭磊不信。 “简单?”广成子苦笑,真是无话可说。普天之下,也只有彭磊会说简单。换了随便的哪个,都是不可能做到的。没听说过谁有一个灵魂依附的玄界,还拥有无穷无尽的五行元精气,能随意地造山造水。 用五行元精气造山,彭磊曾经做过一次,并不陌生。上次做的是一个活火山,这次要做一座空山,相对的来说,应该是容易多了。默记了洞穴的形状,然后回乾坤界,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造山。说是造山,外形根本就无所谓,重要的是山洞。 把两个空间重叠起来之后,广成子就派不上用场了。这种极限的环境里,修为大减的大罗金仙,也不能散发神识探索,比彭磊这种菜鸟也强不了多少。广成子于是找伯克中尉拜把子去了,只留下白风陪彭磊。 两个人悬在虚空,等那灵脉重新选择寄生的空间。那个过程据说会很久!几天、几十天、几年都有可能。彭磊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闲功夫,不过想着这天地异宝,实在是舍不得放弃。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苦等了,最多等会儿把白风也派出去,到鱼凫城去报信去。 说不定……只要几天就成了呢! 一朵朵绿火在生生灭灭,眼角好像看见一个影子,在晶柱间闪过——难道真的有修炼成精的冰魅? 起雾了?起风了?一团团银白色的雾气在冰柱间汇聚,那一块块的玄冰晶竟似在溶化;碧绿的离火不再熄灭,而是一朵朵地聚拢、融合;冰晶间的那泓静如镜面的冰乳也流动起来,甚至能听到“咕咕”的水流声。 让玄冰晶溶化,那不是升温,而是要比玄冰晶更低的温度,几乎只有在玄阴离火,或者是幽冥鬼火的灼烧下才能发生。看那渐渐聚到一起的玄阴离火,确实是越烧越旺了,连在一起的火焰已经完全遮盖住了玄冰乳的液面,甚至蔓延到了玄冰晶的晶簇之间。 拉着白风飘向高处,彭磊问道:“老白,是不是我们搞乱了这里的环境,所以才会这样?” “主人,不可能啊!我们的灵识只能够影响身外不足一丈的空间,怎么可能扰动这里的环境呢?”白风也在奇怪。 “对了,刚才我好像看见了一个影子,你说会不会真的有冰魅?”彭磊问道。 “我也看到了,以为是眼花了呢。主人,我敢肯定,一定是冰魅。这里的灵气太充沛了,即便是一块烂木头,时间长了,也能修炼出灵智来。”白风使劲地点着脑袋。 第八十八章小妹 彭磊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这老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自信了?叹道:“老白,你是老鹰啊!你连自己的鹰眼都不信了,那还能相信什么?你说吧,现在我们怎么办?要不要把广成子找来?他的修为虽然所剩无几,但是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这……我相信主人!我看不要,先我们试试,看能不能搞定。主人,这冰雾肯定是那冰魅搞出来的,我们最好想办法将它抓住。不然的话,有它在里面作祟,或许玄阴地脉还移不到乾坤界里去。” “去你妈的!老子知道自己的本事。不过,老白你说得对,如果真是冰魅,它就是这里的主人,这地脉就是它的家。如果它不愿意,还真是可能收不走。嗯,我们先试试,不能总是去劳动他大罗金仙的。” “主人将它收到乾坤玉璧里去,行不行?” “不妥!我不知道这冰魅的修为怎么样,但是你想想,广成子的修为也经不起那五行炼魂阵的磨炼。我估计,像你们这种修为的小妖,若是掉进那元精气的光团里,瞬间就能化了,根本到不了那几颗镇妖星。”彭磊摇头。 “主人,那冰魅想要对主人不利,还要阻止我们收取这玄阴地脉,灭了它,那也只能怪它自己。”白风振振有辞地开导起彭磊来。 白风怂恿着彭磊灭掉冰魅,他们那个八百年修行,基本上是闭门苦练,又没有名师传授,知识的积累是少得可怜,反而不如彭磊知道得多。 在这个方面,彭磊那几千年后的学问也是用不上的,但是他有两部天机子传下的玉简书,那基本上就是百科全书。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玄阴地脉中如果能产生出冰魅这样的灵物,那这灵物就成了地脉的魂魄。即使要灭掉它,也只能让它的灵智散在地脉里,否则这玄阴地脉也会死掉的。灵外,这冰魅本身也是一个异宝,有着最纯的阴属性。我估计,这玄阴离火说不定是它修炼出来的灵魂之火。老白,我们找找看,看能不能和它谈判。” 这一会儿的功夫,彭磊悄悄地取出那玉简,找出天机子对玄阴地脉的介绍,仔仔细细地读了三遍。 “就听主人的,我们先和它谈判,谈不来就灭了它。”老白扬着手中的量子枪,杀气腾腾地说道。然后,寂静的地穴里就响起老鸟一声声的呼唤,时而温柔,时而严肃。 “你们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闯入我的家?你们置下这重叠的空间想做什么?”一声尖厉的声音在老白的千呼万唤后终于响起。 “哈哈哈,小东西,看你怎么说话的?我叫老白,这是我的主人,是尊贵的神仙。”白风确定了声音的方位,一阵狂风将身边越聚越多的寒雾吹开,闪身就往下冲。量子枪指向冰魅的方向,随时准备开火。 “喂,看你这冰魅来之不易,我家主人不想伤害你。刚才你听到我们说话了吗?我们并不是不能伤你。” “什么神仙?你们闯入我的家,还想搬走这灵脉,简直就是强盗。”那尖细的声音不屑地冷笑,“想伤我,你们能吗?我倒是想看看,你们有什么手段。” 突然之间,虚空中响起“呼呼”的风声,还有轰轰隆隆的震响。巨大的冰晶都浮上了半空,相互撞击着,发出恐怖的“喀喀”声;乳白色的雾汹涌着,那聚成一片的玄阴离火又“轰”地一声炸开,一朵朵的绿火如归巢的蜂,回转着,聚向彭磊和白风两个。 就像是掉进了火海里似的,上下左右都是火,闪都没法闪,防护服上的温度显示已经开始闪动红色的报警。紧急关头,白风忘了谦卑,拿出了英雄本色。大声喝道:“咄!你这妖魅,真的想死啊?那就不要怪我们心狠!” 狂风骤起,在他们两个的周围,一个小型的龙卷风迅速形成,白风和彭磊就在风眼里,四面是急旋的冰屑、绿火。幽蓝的光从量子枪上喷出,刺入旋动的光墙里。嘴巴里还在发狠:“主人,我们杀了它!这妖魅太不知好歹了。” “好吧,不过,若是它投降,那就尽快住手,饶了它。”彭磊手上的光枪也喷发起来。 今天彭磊算是开眼了,原来在极低的温度下,光的速度也是会下降的。看光枪射出的量子束,在射中玄阴离火时,竟然慢得像狗爬。不过,量子束极高的能量和玄阴离火湮灭时那接近绝对零度的空间相接触,竟然发出一阵阵无声的爆炸。 第339章 一股股狂暴扭曲的能量从爆炸点上散出,将白风的旋风阵也撕得支离破碎,那些悬在空中的玄冰晶更是无声地炸裂,直接碎成冰雾。 “哈哈哈,小妖精,你认不认输?”白风得意地狂笑,幽蓝的量子光束也不找方向了,就向着四面八方乱射。 “你们竟然敢毁坏我的家!我和你们拼了。”尖细的声音有点声嘶力竭,隐隐还带着颤音。骤然之间,整个洞穴好像变成了恐怖的地狱,冰柱的撞击声震耳欲聋,碧绿色的火焰缠绕着冰屑,盘旋着,如一条条喷吐着绿火的银龙。“银龙”的身上,不时闪过一个个幽蓝色的光斑,那是白风的量子枪射出的毁灭能量束。“银龙”无声地炸碎,又在别处无声无息地生成。空间强烈地扭曲着,仿佛随时都会破碎。一道道能量如同锋利的刀刃,在地穴里肆意地切削,把离得较近的石柱也劈得不断地崩塌。 彭磊早就不动了,量子束和玄阴离火冲撞后所爆出的能量都是向外的,白风一个人好像也占了上风。虽然扭曲的能量波把地穴里搞得冰屑乱飞,但是比较起最初的寒雾朦胧的样子来,视野反而是清晰了。 彭磊已经看清了那个冰魅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超大的混沌虫,银白色的身子上流动着艳红的光晕。这东西在冰雾里穿行如电,那碧绿的离火在它的身外不时地腾起,于是,彭磊眼中它的颜色也在不断地变幻,银色、红色、绿色……有时还会幻出艳丽的七彩。 看来这冰魅也是被杀出了脾气,“吱吱”地尖叫着,轰轰隆隆的震响中,不时响起它那尖细的骂声:“强盗!强盗……” 再这样打下去,说不定地脉也要毁了!彭磊倒是不担心量子枪的能量,这变态的东西用的是核子聚变,不是普通的能量电池。据说,在不添加能量的情况下,能连续工作500多个小时。除了刚才挖山洞消耗了一点能量外,余下的能量足够白风杀上十天半月的。但是,地脉如果毁了,这场战斗也就没有了意义。 神念一转,乾坤玉璧无声地浮到石洞之中,渐渐长大,很快就变成一根顶天立地的巨大玉柱。淡淡的青雾缭绕着、蒸腾着,在它周围一丈之内,玄冰都溶成白色的水汽,融进蒸腾的青雾里。 洞穴里,飞舞的冰龙都缩到了远处的玄冰晶簇里,晶簇间的冰乳池也重新变得平静如镜,碧绿的离火有重新散成一簇簇,燃烧在洞穴的每一个角落。白风也不射击了,得意洋洋地吼着:“小妖精,你这是儆酒不吃吃罚酒,惹得我家主人生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再给你一次机会,快点投降!” 那冰魅裹在一团碧绿的离火中,悬停在离乾坤玉壁几十米的地方,“吱吱”地怪叫着:“你们毁了我的家!强盗!这是什么?” “小东西,这是我家主人的宝贝,天下第一的神器。若不是主人不想杀你,哼!主人的宝贝一出,你这小妖精立马就得完蛋!”白风冷冷地威胁。 这话是怎么说的?彭磊听着就是别扭。男人的宝贝,很容易就让人联想起那话儿。对着婴纨时,彭磊还能厚颜无耻地拿出来显摆,可是现在面前的是一个连人形都没有的妖精,这宝贝让它欣赏? 赶紧更正:“这是我的一件法器!老白说的没有错,要杀你真是易如反掌。看见那宝贝外面的青雾了吗?那是妖狱特有的鸿蒙气。你即便是再修炼几万年,也没法反抗这乾坤璧。要不要试试?” 现在乾坤玉璧外的青雾确实是彭磊从五行炼元仙阵的那几颗星球上引出来的,那上面还有未死绝的兽类,应该是广成子所说的妖狱。这种雾气对妖魅一族的灵识有天生的消融作用,连白风也受到了影响,缩头缩脑地躲彭磊的身边,说话气也不粗了。 “小妖精,知道主人的厉害了吧?主人的宝贝是天下第一的神器,连神王都能炼化,何况是你一个区区的小妖魅。其实你连我手上的法宝都对付不了,这种反抗根本就没有意义,是不是?主人只是要将这个玄阴地脉移个位置,又不是要将它毁了,你紧张什么?我看你还是乖乖地投降吧,说不定我还能认你做个兄弟。” “谁要做你的兄弟?你这个坏蛋!你毁了我的家,毁了家里好多的东西,我和你没完。”声音还是很尖细,不过也不再发疯了。乾坤玉璧上的青雾化成一缕一缕,一道道约束灵力的能量随着青雾,袅袅地在地穴里弥漫开来。那一波波毁灭的脉动,冰魅感觉得明明白白,知道彭磊说的话并不全是威胁。 毕竟是修炼成精的东西,也能分出个好歹来。眼前留在它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不投降,只有死。冰魅身外飘动的绿火突然消失,那银色的肉团怪诞地扭动着,竟然变成一个小女孩的模样。身子隐在一团白色的雾中,只露出头脸和手脚,飘到彭磊的面前,很干脆地拜下,叫道:“主人,我愿意投降。” “好!哈哈哈,原来是个小姑娘。早知道这样,我也不拿宝贝出来吓你了!”彭磊见那冰魅化身的模样极是可爱,和采葭差不多的样子。只是脸颊雪白,没有一丝血色,好像是透明的,看着就让人喜欢。 “多谢主人饶命,小妖请主人饶恕刚才的不敬。”小姑娘爬起身来,冲着一旁的白风直瞪眼睛。 “哈哈哈,原来是个小妹妹。大哥哥刚才也不是有意得罪,是不是?谁让你这么厉害的呢?”白风乐得眉开眼笑,这小妖精比小黑和老魇可爱多了。 “哼,你毁了我的家,我和你没完!你个坏蛋,谁是你的小妹妹?”小姑娘瞪起秀目,冲着白风冷冰冰地发狠。 “这……小妹妹,我愿意和你没完!对了,你身上绕着这么多水汽干吗?不冷吗?你叫什么名字?”好像白风才是主人似的,他的话多得彭磊连嘴都插不上。 “我……不理你这个坏蛋!”小姑娘转向彭磊,“主人,小妖的衣衫是寒冰晶所化,是见不得光的。小妖没有名字,请主人赐名。主人若是能给小妖几件衣衫,小妖就能随在主人的身边了。” “你……不会吧?你也能暴露在太阳底下?”彭磊有点不信,“名字倒是很简单,就叫晶晶好了。” “太好了!多谢主人赐名。主人,小妖这身子是混沌虫所化,所以哪里都能去得。” “是吗?我说呢!也对,这么多的混沌虫养在家里,自己不要一个,也说不过去。这么说来,你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妖魅了。得了混沌虫,你的身体就是历过劫的仙体。晶晶,你的样子真是可爱。别怪老白,干脆,你做我的小妹妹,怎么样?”彭磊受到了老鸟的启发,也生出了认干妹妹的冲动。 “好啊!哥哥。晶晶也有哥哥了!嘻嘻。”小妖精用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开心得疯笑。身体化成一团白色的魅影,在洞穴里发了好一阵疯,最后停在老白的面前,扬起个小拳头,狠狠地威胁:“哼,老妖精,听到没有?现在我也是你的主人,是女主人,你得听我的!” 白风对着晶晶的小拳头直翻白眼,仰天长叹:“天哪,做女人真是幸福!老天保佑,来生一定让我做个女人!” 不过,叹归叹,对晶晶的威胁老白还是不屑一顾的,他知道彭磊对他这只老鸟的喜爱。 “你这个样子能做女主人?拉倒吧!” “我是女人,是哥哥的妹妹,怎么不是女主人?”晶晶愤怒着,小脸上倒是有了一抹红色。 “悲哀!连什么是女主人都不懂!你最多只能是我老白的小主人。我看晶晶姑娘对人类知之甚少,你也只不过知道什么是男人和女人而已!” 第八十九章消息 “我……哥哥,这老白他笑话我!”晶晶虽然是真的不懂小主人和女主人的不同,但发嗲是小女孩的天性,不用学就会的。 “老白好像没有说错。小妹妹,你平日里生活在这幽深的地下,能懂男人和女人就已经很不错了。”彭磊笑道。 “哥哥也笑话妹妹!这地穴有许多的裂缝通到外面的世界,有的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到过外面好多次的。”晶晶抗议着,身外的寒雾幻成一身素白的裙衫。 “哥哥一定要给妹妹几件衣服,我要到人间去生活,我要做人。” “这个很容易的,等出去之后,让老白给你找去。”彭磊笑着答应。 “好啊!”晶晶好像真的只有十一岁,突然间竟忘了对白风的仇恨,“老白,你如果能给我许多漂亮的衣服,我就饶了你,和你化敌为友。” “这……虽然我老白不怕你,但是你一个小姑娘、小妖精,我若是和你一般见识,倒是显得我老白不成熟似的。放心吧,你以后若是想要什么东西,和我说一声。”白风叹道。 “这还差不多!哥哥,我们什么时候走?” “等玄阴地脉全部移到乾坤界。” “我来帮哥哥!”晶晶说着,小身体化成一道寒流,瞬间就漫遍整个地穴。 “哥哥,好了!走啊。”也就是抽一支烟的功夫,晶晶的身体又重新显了出来。 “哈哈哈,小妹妹出手,到底是不一样!晶晶,你是先待在这里,等我找了衣服来接你呢,还是现在就随我出去玩一会儿?”彭磊笑道。 “我……我要跟着哥哥。现在外面是大冬天呢!” “那好,我们走!” ………… 乾坤界的收起和开放一样简单,彭磊一转神念就行了。银色的辉光突然消失,眼前是一片浓浓的黑。远处,星星点点的荧光在闪烁着,如天上的星光,又如夏日的萤火。 第340章 白风在一边惊叫:“哎呀,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主人?” “老白,别大惊小怪的,过一会儿就好了。”彭磊拉上晶晶的小手,带头向上飞。防护服上显示的身外温度在飞速地往上升,意识也渐渐地能散开了。 “主人,好像没有全部都移走,那些裂缝中还留着许多的玄冰晶。”老鸟点着四周那星星点点的荧光叫道。 “还说,都是你刚才搞的坏!我的家本来是整整齐齐的,现在被你破坏得到处都是碎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晶晶又在不满。 其实白风也是很冤枉的!刚才的那场大战,若只是他老鸟一个人,那也是打不起来的啊!既知今日,何必当初!要知道小妖精搞出的寒气太伤人了,若不是他老白全力以赴,说不定现在就成了冰鸟了。不过嚒,战争的破坏还是很严重的。那四处激射的能量将碎晶粒带得到处都是,许多的石缝都被塞满了。好在这玄晶矿脉是足够的大,这点损失等同于九牛之一毛,基本上可以忽略。 面对晶晶的指责,白风只能闭嘴。再怎么说,这小妖精现在也是彭磊的小妹。同样是个妖,男妖和女妖的命怎么相差这么大呢?刚才还打得你死我活的,现在就成了小主人了,白风只能在心里哀叹。不过,这小妖精的命确实好得让人眼红。竟然已经得到了成熟的混沌体,实质上已经不是妖,而是仙了。 三个人沿着彭磊他们进来的路线飞快地撤,身后,轰轰隆隆的响声又在响起。回头看,洞穴竟然在不断地崩塌。 怎么会这样? “主人,可能是短时间内温度剧变引起的吧?”白风竟然也会找起科学依据来。 “对,很可能!我们快走,如果被困在这里就糟了!”彭磊忘了自己已经是大仙,手上还握着威力惊人的利器。一看山洞要崩塌,本能的就是逃跑。于是,三个人一路狂飙,在轰轰隆隆的震响中,从大山里急冲而出。 “塌了也好!那些碎晶会重新凝成地脉的。”虚空中的晶晶就像是一个白色的精灵,双眸迷离,凝视着身下断裂的山峦,喃喃着。 山外是刺目的阳光,到处是升腾的雪雾,飞迸的碎石。一个个巨大的雪球在坡谷中滚动,一重重雪浪汹涌着,连天边也好像被抹上了一层淡紫色的油彩。 “变成地震了!”彭磊苦笑道。其实也是正常的!那地脉所处的山洞可不小,还连带着无数大小不一的裂缝,不山崩地裂才是怪事呢! “不知道羌城有没有受到波及。”白风还有任务,帮晶晶找衣服,最近的去处当然是下羌城了。 “难说!虽然塌陷的地方在山区,但是山的裂缝很深、很宽,对羌城的影响应该不会小。”彭磊的判断。在以前,每当有地震和海啸什么的,时常会有科学家出来解释原因,讨论一些很学术的问题,不经意间,鸟人也学到了一些的。 彭磊的估计大体上没错,羌城离塌陷的中心不远,剧烈的震颤已经让羌城面目全非。白风从老城边上掠过的时候,彭磊他们看见的是满城的碎石,一大片的废墟。远处的新城也差不多,房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么大的天灾让下羌国的百姓几乎疯狂,城里乱成一片,高手的神识更是不断地在空中交织。这个时候是不适合进城的,晶晶的新衣服还得等。 刚刚回到山里隐蔽起来,彭磊就发现了驭剑飞行的仙人。两男一女,一个中年男子,一对年轻的男女。那个年轻的男人还是彭磊的老相识,竟然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云青同志。那位女子,看上去20岁左右,腰不盈握,脸赛桃花,着实是漂亮。 这个时候彭磊可不想和云青遇上。仇人啊!若是眼红起来,难道真的大开杀戒?或者再躲到乾坤界里?好的宝贝如果经常使用,说不定就会被别人找出破解之术,到时候就只有后悔了。不过,有一点也是奇怪。他云青不是昆仑山长生殿的少爷吗?谢无双是峨眉山的,好像和郁良并没有交情,云青怎么跑到谢无双的地盘上来了?那个中年人和那个少女,彭磊在他们的身上感应到了和谢无双相似的气息,应该是峨眉山的人,云青怎么和他们混在一起了? 根据从各方面收集来的信息,彭磊基本上可以推测出来,他鸟人的这一次被流放是闯了大祸了。可能是他到达这个时间点时正好是月半,或许还有天狼星人施加在他的那个时间穿梭机上的能量对这个时空产生了干扰,竟然让许多在太古时代就被封印的玄界都被打开,甚至仙鹤小白都是那晚苏醒的。 据小白所说,在它被封印之前,这个星球上有无数的修真门派。在这些修真门派中,许多的大派都有玄界,都有修为高深的真仙坐镇。而且,那些大派人口众多,有的甚至有百万众。当然,当时的天下是什么样的,小白其实也不太清楚,它也只是听说而已。 可以想象,连阿波罗尼这样远在西方的玄界都被破除了封印,这次受鸟人的影响重新回到这个世界的修真门派肯定不会少。古蜀国这么一小块的地方,就有荒城派、长生殿和峨眉山广清仙府,或许还有其他的,整个神洲大地上,这样的修真门派会有多少呢?有多少会如谢无双这样,做一国的大法师呢?若是柏灌国也有几个仙人在做大法师,他鸟人国的处境就很不妙了。 不过,也是奇怪了!云青怎么会和峨眉山的人混在一起的呢?要知道一山难容二虎,彭磊深知其中的道理。谢无双既然已经占了大法师之位,没有理由再容忍长生殿的人插足啊! 不管晶晶怎么不愿,彭磊还是将她请进了乾坤界里。那里的玄阴地脉经历了一场大劫,也需要好好地整理。 彭磊和白风两个躲在一处狭窄的山缝里,遥遥的监视在虚空中不断绕着圈的云青他们。放出一个和背景能量差不多的气旋,覆盖住整个山脉,虚空中丝丝微弱的震动都能清晰地感应得到,云青他们的说话也是句句入耳。自从被婴纨激发出乾坤玉璧里寄身的元神主体后,彭磊感觉自己的修为好像上长了一大步。至少在以前,气旋感应的范围是绝对没有这么广的,也不能做到这么细微。 云青的声音:“兰妹,这地震好恐怖,真是山崩地裂!” 美女在答:“云兄,这次山崩很奇怪呢!听城里的年长者说,以前发生这种山崩地裂的情况时,必是先有预兆的。百兽移穴、天生霞彩、鬼神吟诵,有时还有神魔举着天灯在空中巡游。这次却是怪了!突然而起,全无先兆。也幸好是大冬天的,山里没又人走动,而且,山崩之处离城市不近。否则,说不定会死好多的人。” “是吗?六叔,我们长生殿和广清仙府几乎是同一时间被解开封印的,是不是那一刻发生了什么事?会不会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异类,也经历了我们同样的遭遇?您说,这次毫无预兆的山崩会不会是被人用大神通搞出来的?”云青的脑袋竟然这么聪明,居然被他想到了这一点,隐在暗中的鸟人不禁暗暗佩服。 看来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老子一定是个喜欢吃嫩草的老色鬼。据说老夫少妻生出的孩子一般都较聪明!他老子是长生殿的殿主,肯定是不年轻了,云青这小子却是后起之秀,一定是他老子偷吃搞出来的。早就有人研究过的,不是正规场合播的种子,因为那时候生产的人都比较亢奋,所以种子的质量一般也比较高。难怪云清的智商还可以,五官这么端正、漂亮,他老妈一定是个小美人。 “是有这种可能!山崩发生之前,谢长老感影到了空间里很怪异的能量波动,虚空中的灵力突然间消失了十之七、八,然后就发生了这山崩地裂。可能是山里原先藏着什么异宝,现在这宝贝被人得去了,或者是飞升了,所以才引起了天地异动。”中年人沉吟道。 “这……六叔,会不会是我们采了那株朱果?”云青有点尴尬。 “贤侄,朱果虽然是很罕见的仙草,不过它的品位还没有到能引起山崩地裂的程度。你不知道,这方圆数百里内,类似于朱果这样的仙物并不少。前些天,谢长老还见到了一个万年首乌精,可惜没能抓到。” “爹爹,这么说来,是山的深处藏着我们不知道的奇珍异宝,这次山崩,是那宝贝出世了?”少女问道。 “有可能呢!那两个和你们争朱果的女人是什么来路?她们有没有说出她们的出身?” “没有!那两个女人很凶的,居然到我们羌国来抢宝。爹爹,云青兄说她们可能是从鱼凫国来的,云青兄见过她们用的法宝,那鸟人国的国君也曾用过类似的,云青兄和他交过手。” “是吗?她们是往哪边去的?” “东北面。若不是我用了醉仙露,先迷倒了一个,我们还用云青哥的玄云珠护身隐形,朱果就被她们夺去了。” “嗯,不过你们也太鲁莽了!现在的这个世界,各处神魔纷纷觉醒,连我们羌城里也隐藏了好几个修为高深的人。前些天谢长老数次相邀,他们也不肯露面,或许他们中就有鱼凫城来的。我们虽然不怕,但是现在还不到翻脸为敌的时候。”中年人叹着,“不过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见机行事了。只是你们两个以后还是得注意,若是树敌太多,今后怎么出外历练?” 云青恭恭敬敬地答应:“六叔,小侄明白,多谢六叔教诲。” 中年人点头:“嗯,孺子可教也!数月前,你们长生殿的崔鸿长老途经峨眉山,我正好与他有过一遇。 第341章 说来惭愧,虽然我们峨眉山广清仙府也是大派,可是比较起长生殿来,相差颇远哪!广清仙府人丁不旺,若不是玄界封印被破开,迟早就会没落。而长生殿却是人丁兴旺,崔长老对贤侄是赞誉有加。今日得见,果然不错。” “六叔,我……”云青这家伙竟然也会害羞,倒是让偷窥的鸟人大吃了一惊。 ………… 那三个人驭着法宝,在虚空中绕了大半天才走,急得躲在岩缝里的鸟人差一点憋出尿来。半空中终于看不见他们的影子了,彭磊急急地冲出藏身的石缝,没等白风变好身,一蹦就骑上了老白的脖子,害得老白一个狗吃屎跟斗,啃了一嘴的雪。 第九十章妹妹找哥泪花流 白风虽然没有彭磊这么好使的耳朵,但是隐隐约约地也听到了一些。吐掉嘴里的雪,赶紧变身飞起,问道:“主人,他们说的那两个女人,是不是主人的女人?” “不是!不过……也不一定!”彭磊担心的是熊媛。在他的女人里,有能力出门的就只有熊媛和如玉。以如玉的性情,即便是天荒地老,她都是只会在家死等;熊媛就不一定了。男人突然失踪,她说不定就会像那个孟姜女,来个孤身千里把夫寻。而且,她还能找关冷城、红袖他们帮忙。 按照常理,彭磊的突然失踪,若是不关外星人的话,最有牵连的就是柏灌和下羌两国。所以,云青说的那两个女子中,若真是有熊媛,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主人,我们也往东北面去吗?刚才那三个也是往东北去的。” “你废话少说,飞得高一点,睁的你的鸟眼。那几个狗男女若是要追人,也不会在这里兜那么多圈了。他们只是大概寻找一下而已,最多飞过两道岭,他们就会拐弯。”彭磊拍着老白的鸟头训道。 “是,主人英明!主人,那个小白脸是不是主人的仇敌?一看他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那个美女好像也不是很有教养,这些山怎么变成她们家的了?我老白在这里修行了八百多年,我也不敢说这山就是我的。”老白如果再和鸟人待在一起,绝对会变成一个超级马屁精。好在,这种话听在心里,真是那个舒服,好像也是一种享受。 “嗯,那个小白脸不是个东西,标准一个强盗。妈的,也就是仗着他老子是昆仑山长生殿的殿主,才那么趾高气扬。他那点修为,在老子眼里,跟臭屁虫差不多。那朱果就先让他们保管着,过两天老子再来讨还。”彭磊狠狠地骂着。 “主人,要不要先给他们留点教训?干脆,把那个女人抢过来,主人好好地羞辱她几天,看他们还敢不敢这样嚣张。”老白的人生经验好像突然丰富了不少,居然想得出这样高明的主意。 “这……算了,如果她以后再和我们作对,就将她擒过来,让你和老魇、小黑来羞辱她,怎么样?” “我们……我们是妖,若是污辱人类,是会遭天雷劫的。”老白同志终于还保留着几分神智,喃喃地答道。 “哈哈哈,好!那些人若是敢与我为敌,老子绝对不放过他们。哼,男的就割卵蛋,让他们做太监;女的就先强j,然后充军发配。”鸟人在鸟背上狠狠地发誓。 一路高飞,老鸟又是一路马屁。彭磊的猜测真是很准,云青他们真的只飞过两道山梁,绕了一个大圈,然后回下羌国的大城里去了。虚空中,那些隐在暗处的高手们也早就收回了探测的意念,于是,彭磊找人也可以肆无忌惮了。 在高空展开气旋,彭磊几乎能感知直径近十公里范围内的任何生命能量的波动。神乎奇技啊!若是回到未来,去那种救援队里工作,绝对是专长对口,物尽其用。当然,若是有人刻意掩藏,那人的修为又高出彭磊许多的话,彭磊的感应也是没有用的。 白风掠着雪山的山顶一路缓飞,彭磊一遍遍地展开地毯式搜查,还真是被他找着了。云青所说的两个女人,一个是红袖,另一个正是熊媛。那位受伤的是熊媛妹妹,也因为她受了伤,没法掩藏气息,所以她们两个藏得再好,也被彭磊找到了破绽。 鱼凫城里的那个雨天,彭磊夜不归宿,着实是害得鱼凫共和国乱了好几天的。鸟人当初成立的狗仔队此刻又派上了大用场。鱼凫城里同时失踪的还有一个老头,一个美女,都是外来者。在伊尹的暗中辨认下,排除了宇宙联盟的可能,那么,这两个同时失踪的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大家都知道彭磊的底细,只要不是宇宙联盟的人找上门来,彭磊的人生安全反而是问题不大。白浪他们也不能做什么,除了派人去柏灌和下羌两处打听消息外,唯有在家耐心地等。 彭磊家的女人们是单独行动的,如玉负责安全,熊媛负责找人。虽然熊媛坚信,用处子之身修炼玄功进步更快,但是事实摆在面前,如玉就是不比她差。如玉的身子曾被幽魂改造过,但是,她熊大姐比如玉多练了近20年哪!事实是那样的残酷,害得熊媛差一点放弃坚持。 如玉身上有空桑仙琴,还有彭磊他们用龙阳炉炼的仙剑,还有得自外星人的激光武器。只要来侵犯的敌人不是超级变态,如玉还是能一搏的。而且,家里还有一只不知道水平深浅的仙鹤,还有一个改头换面的太监,也都是高手。 熊媛单枪匹马地离开鱼凫城,首选的目标是青城山。 就江湖经验而言,熊妹妹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能排得上号的。有一个从未来过来的父亲师傅,相依相伴了十几、二十年,学到的东西怎么会少呢。对熊媛来说,路上的强盗是没有威胁的,但是柏灌和下羌两处都城,那也是龙潭虎穴,孤身一个也是很危险的。至于帮手,最佳的当然是红袖。两人一起战斗过许多次,交情深厚。而且,红袖到过下羌国,对那里很熟。 关冷城和严红袖两个现在在荒城玄界里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了。荒城玄界刚刚开放的时候,他们两个只是年轻一辈中的人才,是重点培养的对象。而现在,关冷城已经进入了玄界的管理层,红袖更是隐隐地成了玄界里的妇女代表了。 一般而言,修仙者的入门是很容易的,而且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大概百日就能完成筑基。但是,初练者若是能有同属性的能量晶石,以晶石为媒介来聚敛灵息,调理经脉,修炼的速度会快上许多,打的基础也更稳固。荒城玄界和外面的世界隔断了无数的文学,玄界里又是人人修炼,所以最缺的就是各种资源。那种能量晶石和炼器的材料,更是几乎已经枯竭。那种东西在地球上也是稀罕物,得来很不容易。不过,托鸟人的福,红袖和关冷城是满载而归的,尤其是能量晶石和金属,多得让人不敢相信。这大功无人能及,红袖和关冷城的地位因此而改变,当然也没有人会有异议。 鱼凫国,鸟人彭磊,现在已经成了青城山荒城玄界的合作伙伴,熊媛的到来,让整个荒城玄界忙乱了起来。大批的高手倾巢出动,长老级的高手亲自去鱼凫城坐镇。关冷城携了他的静宜妹妹,带着一帮师兄师弟,潜往柏灌国探听消息,红袖和熊媛两个则陪着荒城派唯一的女长老关小倩去往下羌国。 探听消息当然是后辈弟子的事,关小倩潜在城里的暗处,正是谢无双没法请出的几位高手之一。 红袖她们到羌城的时候,正是姬爻同志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美女的十天之后。那些日子,鸟人可能正在乾坤界里给姬爻和若水操办婚事,也是忙得不可开交呢。 彭磊在羌城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熊媛她们当然是很容易就探听到了消息。知道彭磊的乾坤界是不可能被烧坏的,一定还留在废墟里,但是,谢无双对那块区域监视得太紧了,他们根本就不敢靠近,只能隐在暗中等。闲着无事时,就在山里转悠,彭磊如果不从乾坤界里出来,她们也没有办法找到。 连着七、八天的雪,两个人闭门静修,哪知等雪停了一看,鸟人已经跑了。 既然彭磊已经离开,那再在羌城待着也没有意义,所以熊媛和红袖是第一时间也离开了羌城。关小倩没有和她们一起走,她在羌城隐藏得非常好,留在那里还能监视谢无双的行动。 熊媛和红袖两个也没有直接回鱼凫城,这么美的雪景,是一定要看个够的,说不定彭磊也没走远呢?或许还能遇上。而且,到了一方宝地,不带一些土特产回去,也说不过去。这时心情好了,时间就过得特别的快,转眼就是大半天。山峦崩塌的时候,她们俩正在一处山谷的上方。等乱石落定,竟然在断崖上发现了那株朱果。 朱果其实也不是什么很极品的仙草,但是它有一个功效很特别,能让人永驻青春。据说吃了这朱果的人永远也不会老,这对女人来说,简直比长生不死药都要珍贵。修仙者虽然能永远不老,如婴纨那样,但是,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逆天而行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一般来说,保持容颜需要付出大量的灵力,肯定会影响修为。若是能得到一颗永保青春的仙丹,或者如朱果那样的仙果,那几乎及得上几百年的修行。 朱果这种仙草虽然罕见,但是在远古的时期应该还是比较多的,所以各门各派的典籍里都有它的详细记述。红袖发现后,那是欣喜若狂;云青和谢幽兰见着时,也是一眼就认了出来,于是毫不客气地动手抢。 彭磊见着的那个中年人是峨眉山广清仙府的谢广衡,是谢无双的第n代玄孙。不过,谢广衡的修为也不错,已经进到了分神的中期之境。 第342章 谢无双为广清仙府找到羌城这个风水宝地,当然不会单枪匹马地在城里做大法师的,灰孙灰子着实是带了不少来。这片山脉因为有玄阴地脉的灵气滋润,所以灵力之充沛,丝毫不次于他们那寄生在地底灵脉上的广清玄界。谢无双也不是很无私的人,他做大法师,随在身边享受的当然大多数也是他的子孙后辈。 云青作为昆仑山长生殿的少殿主,又是年轻一辈里的第一高手,虽然这次是刹羽而归,但是也没有人敢责难他云青。云青甚至还能讨了宝贝在外面游荡,只不过,他老子不许他跑得太远。当然,堂堂的少殿主,保护的人肯定是要有的,陪他的是三个长辈。所以那日在下羌国,彭磊竟然能探查到那么多的高手。 彭磊这回是又做了一件“功德”事!他这次见义勇为,长生殿的高手都暴露在了谢无双的眼睛里。于是,三天后,谢无双就将长生殿的人都请了出来,而云青竟然找着了红颜知己。云青他们早就在羌城了,不过云青的修为尚浅,不敢靠得太近,否则当时就能认出鸟人来。 这羌城现在就是峨眉山广清仙府的势力,城外大山里的这次异常山崩,身为大法师的谢无双当然是关心的。而且,随着这次山崩,虚空中那充盈的灵力流失了大半,这绝对是要找出原因的。因此,天地间的震动还没有完全静下来,羌城里的仙人就全部出动了。谢幽兰和云青结伴而行,也是巧了,竟然是他们两个遇上了正在准备收取朱果的熊媛和红袖,于是二话不说,就做了一回捕蝉的黄雀。 云青这回的护身法宝是玄云珠,是一件能隐身的宝贝。虽然没有攻击力,但是用来偷袭,绝对是最佳的。当时熊媛正全神贯注地听红袖讲述朱果的神奇,心中正激动呢,冷不防就被撒了醉仙露。 还好红袖近日修为大进(彭磊葫芦里的仙丹当然不会对她和关冷城吝啬的),红袖的飞剑虽然是用龙阳炉炼制的,但是当时合三人之力,又是边参考天机子留下的玉简边制造的,在普通的仙剑里,也能算是极品了,甚至能达到下品仙器的等级。危急的时刻全力施展,再加上那变态的激光枪乱射,一时间云青和谢幽兰竟然也不敢靠近,所以带着熊媛遁走时还是很从容的。而且,云青他们在意的是朱果,也没有追。 红袖跑出百里之后,就找了个隐蔽的山洞藏了起来,彭磊找来的时候,正一筹莫展地看着昏睡不醒的熊媛发呆。试了许多的法子,熊妹妹就是不醒。看她那个样子,脸生红霞,口吐兰香,就像是酒喝多了。 怎么会呢?怎么办呢? (前因后果必须讲清,没想到花了这么多的章节!!) 第九十一章生存 (这些天为孩子升学的事,烦得头髪都白了!!) 所有的修真门派,一般都有用来联络的灵符。不过,这种灵符的有用距离和使用者的修为成正比,一般也就是在几十、近百公里的范围内有效。红袖在逃跑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忘记给在羌城里的关小倩长老发信号,但是她们一路急飞,离羌城越来越远,关小倩能不能感应到,红袖心里也没有底。 想不到!关长老没有盼来,鸟人却先找来了。红袖真是喜出望外,她这样已经修成半仙的人,竟然也会激动得流泪。抓着彭磊的手,就是舍不得松开。哽咽道:“彭兄,你看媛媛。” 彭磊刚才偷听到了,熊媛中的是迷香,叫醉仙露,听名字好像并不恐怖。看她的样子,也真的是像喝多了,但愿不会损伤身体。叹道:“红袖姐放心,媛媛不会有事的。你们怎么到了这里来了?羌城现在是卧虎藏龙,谢无双更是个超级高手,这里太危险了。那个云青是个卑鄙小人,你们竟然惹上了他,还好没事!” “还没事?媛媛都这样了!”红袖把经过说了,嗔道。 “我知道,我们先去乾坤界,看广成子能不能唤醒媛媛。要是不行,我们就去羌城抓人质,或者直接杀上峨眉山去。妈的!媛媛要是有什么不好,老子就把峨眉山轰平了!” “你?也就是逃跑的本事强一点而已。你那点修为,和高手比起来,差得远呢!”红袖虽然对鸟人有点崇拜,但是还没有到痴迷的地步,鸟人一吹大牛,就忍不住提醒他。 “嘿嘿,红袖姐说得对。虽然我有长枪大炮,但是不适合用。再说了,若是真的炸了峨眉山,后世的和尚、尼姑绝对不会对我客气的。她们是大派,我也惹不起。”彭磊傻笑着,言不达意地自嘲了几句。 红袖没听懂鸟人在说什么,和尚尼姑是什么东西?不过,彭磊也不解释,连老白也不给介绍,直接就将人移到了乾坤界里。 现在的乾坤界,比当初红袖见到的漂亮多了,这座浮空的仙山也扩大了数倍不止。远处喷烟吐火的火山,近处是白雪压顶的雪山,广阔无边的草原,草原上奔跑着牛羊马鹿;大片的良田,一棚棚的瓜果,巨大的神树,美丽的紫晶兰…… 简直就是一个仙境!连宫殿都有了。这一刻,红袖暗下了决心,将来就到这乾坤界里来修炼。邀上三、五好友,在神树旁盖几栋房子,若是再有个如意郎君,生上一群儿女……不敢再想了! 大罗金仙也不是万能的!广成子对中了醉仙露的熊媛直翻白眼。若是在他的全盛时期,或许还可以引九天灵气,运用洗筋涤魂之术,直接将溶在熊媛血脉里的醉仙露蒸发掉。可是,现在他的修为,根本没法施展那种高深的法术。 广成子只能摇头叹气:“师尊,这种迷yao是用很特别的符咒加上药液炼制成的,必须要专门的解药才能解开,同时还必须施展对应的灵诀,否则可能会引爆血脉。不过……刚才弟子探过师娘的血脉了,很平和,那迷yao好像只是约束元婴的活力,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损伤到身体。” 广成子都摇头了,彭磊还能有什么办法? 还有一招没有试过!把熊媛送到云姬医生的手上,又是挂水,又是按摩,连电击都用上了,熊媛就是不醒……看来真的只剩下去峨眉山抓人质这条路了! 把熊媛交给若水和宛儿照顾,彭磊又回到了熊媛她们藏身的那个山洞,这回是三个人。白风扛着光枪,一脸的激动!这次是为女主人拼命,意义非同小可,若是能立下大功,今后的小日子就不用多说了。 “老白,你干什么?”彭磊反而没有丧失理智,“我们又不是去抢劫!这光枪不能在凡人的面前用。给你闪光弹,还有震爆弹,这东西和修真者的掌心雷差不多,不会伤人,又不留痕迹,可以放心地用。” 在彭磊出生的那个时代,也有了这种防暴炸弹,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东西,但是效果却是极好的。彭磊在鱼凫城见那个外星人卡特用过之后,一直惦记着。后来收留了伯克他们,第一时间就请求做这个。这种炸弹不会伤人,技术含量又不高,伯克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所以现在彭磊的储物环里是整箱整箱的。 红袖在鱼凫城里吃过这种炸弹的亏,知道是好东西,若是出其不意地使用,大罗金仙也会措手不及。心里高兴!每次和鸟人合作都会有收获!上一次,鸟人和关冷城结拜,她成了师姐,结果得了坎离仙丹,重新修炼了仙剑,还参研了玉泉仙府的秘籍;这次更多!这些特种弹就比普通的法宝还要好使。而且,这次见着广成子,大罗金仙对这个师伯是非常的孝敬,把上次欠下的见面礼也补了。 广成子不练功的时候,一直在研究那个高科技的龙阳炉。那次回到乾坤界后,这老神仙真的和伯克中尉拜了把兄弟,然后把修炼也暂时放下了,全心全意地致力于研究工作。广成子的目标,是把仙法、仙术、灵诀等和科学技术有机地融合起来。各种各样的法器制作了无数个,虽然大多数是半成品,偶尔也会有很不错的。红袖左腕上的盘龙金镯就是一只很不错的储物手镯,同时也是一件很厉害的进攻性法宝,类似于那传说中的太上老君的金刚圈。红袖是广成子的师伯,当然是受之无愧了。 “彭兄,我们真的去羌城吗?上一次你可是差一点就被谢无双点着了。”红袖虽然跟了彭磊出来,心里还是不很放心。 彭磊的脸皮厚着呢!也不尴尬,笑道:“师姐,那次是我想试试自己的本事,所以没有还手。这次不一样,我们是去惹事的,只要手快,先下手为强,抓几个人不会有问题。而且,我的修为也提升了不少,对不对?” “那倒也是!不过,我们还是小心一点。实在危险时,这闪光弹和震爆弹就多放一些,反正也不会伤人。”修炼的人最忌的还是惹杀劫,掌心雷之类的法术虽然威力很大,但是若波及凡人,绝对是血腥的。这外星人的炸弹就人道得多了! 几千年前的大城,也就是方圆几十里而已。放在彭磊出生的那个年代,连大镇都轮不上。尽管羌城人口兴旺,比鱼凫城热闹得多,但是羌城是从小集市自然发展起来的,街道杂乱,房舍简陋,根本就没法和鱼凫城相比。鱼凫城的建筑、街道都是通过严格的论证规划,连污水处理设施也一应俱全。在这个年代,除了那些外星人的城市,其他的地方文明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也是奇怪了,明明不远处有一座漂亮宏伟的小城,这里的人虽然不能占有,但是也可以照着那个样子造房子啊! 只有在羌城的中心,零星地分布着几栋房子,是模仿那石头城里的建筑,其中也有两、三层的小楼。玄阴地脉塌陷造成的破坏太惨了,现在的羌城,几乎就是一片废墟,没有倒塌的房子屈指可数。 第343章 那也是因为震动发生的时候,房子里有法力高强的人在护着。 在其中一栋未塌楼房的二层平台上,谢无双正阴沉着脸,听谢广衡报告云青和谢幽兰的发现。在他身前的一张矮几上,一只广口的银盆里,那株朱果树静静地躺着。铁褐色的枝干,两、三个小分支,高不过两尺,只有几十片银灰色的叶片,却结了13个红艳艳的小果。每一个都是樱桃大小,裹在几丝似有似无的红雾里,美得让人垂涎。 谢广衡终于讲完,谢无双把眼光转向云青,冷冷地问道:“你能确定那两个女人是鱼凫城的人?” “错不了!晚辈曾经和那个鸟人彭磊交过手,他当时也使用那种能射出死光束的法宝。对了,我们长生殿的郁长老曾经抓住过那个鸟人,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鸟人竟然逃走了。郁长老也没有细说,他现在正在鱼凫国。”云清恭恭敬敬地答。 云青还不知道的是,郁良确实在鱼凫城,但是郁良同志其实已经来过羌城西面的大山,顺便将鸟人也带了来。说到彭磊,云青是咬牙切齿。血海深仇啊!杀了他的随从不说,还抢了长生殿的珍宝九龙樽。本来以为回长生殿一哭诉,他老子一定大动干戈,说不定会引九天的雷火,直接将鸟人的鱼凫共和国给灭了。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族中长老们的意见竟是出奇地统一。反正鸟人得了九龙樽也没法使用,先探明那鸟人的底细再做计较。 郁良自告奋勇地去鱼凫城,到现在一无所获。若是由着云青性情,至少得抓几个鸟人的亲朋好友,让那鸟人拿九龙樽来换。可是,平时脾气并不好的郁长老,这次的耐心竟是出奇的好,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 对了,若是能挑得谢无双大动肝火,说不定能让羌国举兵南征……到时候,师门的禁令不就没有用了吗?想到这儿,云青差一点笑出声来。嘿嘿嘿,这是不是传说中所谓的无毒不丈夫? “大法师,以晚辈看来,我们羌城中肯定有鱼凫城的奸细。不然的话,她们两个年轻的女人,修为也不高,怎么敢大模大样地在我们的城外窥视。” 谢无双面无表情地点着头,不知道是同意云青的说法呢,还是想到了什么。良久,才缓缓说道:“我去过。我族与那鱼凫国,其实只隔了两道矮岭。羌城地处谷地,有若水浇灌,地肥山秀。可是,良田无多,根本没有发展的空间。东出虽然有大片的沃土,但那里有柏灌国。他们的境况其实也不比我们好,也是地少人多。这些年来,我们两族争战不断,为的是那片其实也不宽广的土地。我族之南,只要在山林间破开一条大路,越过一条并不很宽的河……这鱼凫国立国未久,地广人稀,真是想不通,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南下!” 谢广衡轻声问道:“长老,是不是你想南下?” 谢无双又是冷斥:“废话!对了,你还没有去过南方,这也怪不得。南边是广千百里的大平原,湖泊众多,河道密布,每一寸都是沃土。以我看来,那片土地能养活千万人,羌城如果能够占得,我们仙府能得到的好处无法估量。” “那、我们怎么做?修仙者是不适合卷入俗世的纷争的,不知道府中的掌教和长老们会不会同意。” “哼!没有人会置广清仙府的前途而不顾的。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情形,和典籍中记述的大不一样了。那个鸟人明显的也是修仙者,他竟然自立为王,鱼凫和羌城之争,那就不是简单的凡人之间的争斗了。而且,那些隐在暗处的,他们的身份非常可疑。不是修仙者,他们却能自如地出入青冥!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想做什么?会不会对我们不利?我们都得防着。我们必须要得到那片土地,然后聚集天下同道。我有一种预感……”谢无双的眼中闪过两道青光,却没有把话说完。 “谢前辈,云青愿意做冲锋陷阵的小卒。”云青急急地表态。 谢无双点头,这次是对云青的欣赏:“嗯,不错。不过,此事也得与掌教和各位长老商议后才能实施,当然也得知会我们的盟友。我们是有福同享,贵殿主若是肯鼎力相助,鱼凫城一定是唾手可得。” “我这就让人给爹爹传信去。”云青兴奋得满脸通红。 “好!攘外必得先安内,那些隐在羌城的人也该现身了。哼,不臣服者,就得死!广衡,你立即调派人手,监视与柏灌、鱼凫的接界处,让广德去见国君。我们的士兵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 “长老,那我们干什么?”见老爹领命而去,谢幽兰心有不甘。 “你们?年轻人就多往山里走走。这附近的大山里珍宝不少,或许还有传说中的妖魅,你们若是能得到,那就是你们自己的造化了。放心,这里即便是要有所动作,也得十天半月之后。”因为云青是长生殿的少殿主的缘故,所以谢无双也是尽量收起脸上的严肃。 “长老,还有妖怪吗?”谢幽兰声音颤颤的。 “嗯,前些日子在城里闹事的,就有一个是妖。不过,也不要怕,没有历过劫的妖是没有真本事的。以你们的修为,若是小心行之,自保不会有问题。好了,我去请人,今天你们留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 谢无双说着话,人不见有丝毫的动作,凭空就在云青他们的眼中消失,仿佛是一个汽泡。 第九十二章为了爱情 云青算是开了眼了!盯着原先谢无双站的地方,好半天,还在啧着嘴巴感慨。 “兰妹,谢长老的修为真是高啊!这是传说中的大挪移神通。我们什么时候能修到这个层次就好了!到时候我陪你去月亮上玩。” “嗯,谢长老是洞虚后期的修为,听爹爹说,离度劫之境极近的。或许,已经进入度劫之境也难说。我们仙府里,进入度劫之境时,是要卸掉长老一职的,所以谢长老很用心。”谢幽兰笑道。 “原来如此!怪不得。说来惭愧,自从玄界被封印之后,我们长生殿还没有人能修炼到度劫之境。”云青叹道。 “这……我也不懂。听说在我们广清仙府倒是很多的,不过……传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入了度劫之境的人都没有能等来仙劫。而且,据说是修为不增反降,常常不满百年就……”谢幽兰脸色微黯,幽幽叹道。 ………… 离谢无双的居所三、五里,临近城市的中心,原本也是一处极好的巨石建筑。虽然规模不如谢无双处,但是建筑的风格也是效仿那个古城里的外星人作品,连屋顶也都是平整的巨石。主房和副房错落成许多进,构成大小五、六个院落。光看这房子的规模就知道,应该也是羌城里有势力的大户。不过,发生在不远处大山里面的塌陷同样给这处华屋带来不小的损伤,主房和厢房大都是扭曲半塌了,只有难得的几间幸运地完好着。 谢无双从那个平台上挪移出来,身影出现在这处房子第二进的左侧厢房的顶上,正是一处还完好的房舍。隔着堆满碎砖碎瓦的院子,冷冷地看着对面侧房走廊上,那个正专心劈柴的壮汉——这个时候应该是救死扶伤,翻砖搬瓦,他却在这里劈柴烧火,很不正常! “朋友是哪个仙府的道友?” “这……,谢大法师,在下只是贪恋这宝地的灵气,好像并没有妨碍大法师做事吧?”壮汉缓缓伸直腰身,有点吃惊地看着站在屋顶上的谢无双,眼底闪过一丝淡淡的亮光。左手轻挥,一片清濛濛的微光洒向四方,瞬间就填满了这处院落。 “我是羌城的大法师,尔等潜在城里,焉知到底想做什么?道友弗怪!近日我城中有许多邻国来的奸细作乱,都是你我一样的修仙者。”谢无双面色阴冷,根本就不在意院子里弥漫的微光,从屋顶缓缓飘落,站到壮汉的身前,双目定在壮汉右手的小斧头上。 “这……请恕罪!在下九嶷山枯木崖的辰北,谢道友言重了。您看我是那作乱的奸细吗?”辰北的身子又挺了挺,一股强大的气势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这家伙身高超过1米90,浓眉大眼,手脚粗壮。衬着他身上那不断散出的劲力,如果手上拿的不是一把小斧头,而是琵琶或雨伞,那绝对可以和庙里的金刚一比了。 “九嶷山?”谢无双沉吟着,眼底彩光闪动。 辰北的威势是不可能吓倒他谢大法师的,但是九嶷山在哪里?谢无双还真是很陌生。这不是他谢无双孤陋寡闻,现在的这个世界,和他们典籍中所记述的世界没有一点点的相同。玄界仙府的封印才解开区区十几个月,根本也没有时间去重新了解这个世界。即便是他们广清仙府所在的那片山脉,也是因为当地的原始人称之为峨嵋,才有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九嶷山离此数千里,其间有飞鸟难逾的十万大山。”辰北看向东北的天空,继续说道,“在下云游世界,喜欢此地的灵山秀水,稍稍驻足而已。” 谢无双还是离地三寸,他的身体好像是一个涟漪的中心,院子里那朦胧的光雾在一波波地震动着。在谢无双无形的威压下,辰北身边的能量波动越来越盛,棉袍微微抖动着,连头发也好似要竖起来似的。紧张的气氛也感染了右手上的那把小斧头,竟然发出微弱的光来。 谢无双的眼神又回到了辰北右手的斧头上,语气稍稍放缓,淡淡地说道:“谢某数次相邀,辰道友不理不睬。此非常时期,羌城之内,非友即敌,何去何从,道友请速决。” 也不等辰北回话,身影微晃,又是大挪移,直接从辰北的面前消失了。 第344章 辰北还是紧握着小斧头,那须眉怒乍的姿势保持了许久,才渐渐平息下来。左手轻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喃喃自语着:“算你识货!不过,此地不宜久留也!”身影一晃,化作一道淡淡的流光,眨眼间就飘过数重房舍。 离辰北劈柴的那栋华屋不远,一处很简陋的茅屋,一个相貌很一般的中年妇女正在不紧不慢地往手上的那只梭子上绕着线。半尺来长,两指宽的小梭子,发着紫红色的微光,好像是枣木雕成的。辰北的突然出现没有让她有丝毫的慌乱,只是稍稍侧过头,望向低头欲进的壮汉。微微叹道:“你怎么又来了?我们各行各道,你想听我说多少遍?” 辰北也叹气,说道:“小倩,你信缘分吗?我第一眼见着你时就知道,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这话我已经说过许多遍了,你到底还想听多少遍?小倩,羌城将乱,不宜久留了。谢无双修为之高,或许已经出了洞虚之境。若不是我手上正拿着这刑天神斧,他心有顾忌,或许刚才他就对我下手了。他已经放出话来,非友即敌,那是赶我们动身。” “那你还不快走?” 中年妇女正是荒城派的女长老关小倩。修真者确实是能稍稍地改变相貌,当然,不可能是熊伯所期望的那样改头换面。对女人来说,只要皮肤好、身材好,五官没有大缺陷,那就是初级美女,若是再有那种诱人的气质,就是绝色佳人。修仙的人每天都要用天地之间的灵气滋养身体,皮肤当然不会差,所以修真者中很少有丑女人。 这关小倩很另类,她在少年时感情受过伤害,于是专心修炼,连容貌也不讲究,反而成了荒城派女性中的第一人,洞虚中级的层次。她的性情本来就是恬淡无争,这次只是暗中保护红袖和熊媛两个后辈,所以进城之后,直接就收买了这户人家,做起这家的女主人来。 从进城到今天也有十几天了,关小倩从来没有离开过院子半步,所以谢无双虽然也有所察觉,却没有将她当成头等的威胁。而且,辰北经常性地会出现在这所茅屋附近,也让谢无双产生了一个错觉,以为他们是一伙的。 辰北的修为虽然不及谢无双,但是应该相差不大,辰北也已经步入了洞虚后期的境界。若是两人联手,谢无双要胜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谢无双第一就找辰北。辰北手上的小斧头又让谢无双产生了犹豫,只要被辰北拖延一段时间,惊动了不远处的关小倩,那等待谢无双的就将是一场恶斗,谁胜谁负都难预料。所以,谢无双选择了警告。 辰北看着关小倩,微笑道:“小倩,反正都要走的,我单身一个人,正无聊呢,正好我们结伴同游。” 关小倩终于停下了手中的活,黛眉轻锁,愣愣地看了辰北半晌,轻叹道:“道兄,你多大了?” “这?爱情是不论年纪的!在人生的长河里,它随时都可能出现。这好像是哪个名人说过的。小倩,你不知道吗?自从天地异变以来,就已经没有了历劫飞升了。我等若是能跨过洞虚之境,最多也不过剩下百年。及时行乐!我现在才知道这句话的重要。可是,人生得一知己真的很难,很难哪!” 辰北同志若不是身高臂壮,手挥玉斧,若是穿着白衫马夹,头戴高帽,倒是有点像那在别人家阳台下唱着情歌,勾引小姑娘的罗密欧了。 “你……”关小倩的脸上莫名其妙地升起一抹微红。 平生第一次有男人和她谈爱情,心中竟然会生出一种很陌生的情绪。摇头道:“辰道兄,如此非常时期,道兄竟然有闲情说这等无聊之事。谢无双还会来的,下一次他就不会在乎你的小斧头了。” “小倩是在关心我!还说没有感觉?哈哈哈,爱情就是一点点关心,一点点牵挂,一点点不舍,一点点无奈……累积而成的。这也是哪位名人说过的!”辰北兴奋起来。 “你们九嶷山枯木崖有许多的名人吗?”关小倩终于受不了了,“辰道兄,据小倩所知,近日天下大变,各处蛰伏的神魔纷纷觉醒,千里之内,如我一样的修仙者不计其数也。此处地气灵秀,山中说不定还能找道千年修行的狐仙。小倩无相无貌,怎敢承受道兄厚爱。道兄快走吧,谢无双的耐心并不好,他不会等很长时间的。本来同道中人,自当相敬如宾,结伴同游未偿不可。但是,小倩还有两个后辈,她们去山里巡游了,我总得等她们回来的。” 关小倩说着,左手兰花指轻轻点向虚空,一团暗银色的光在她的指尖生成,又迅速融进虚空中。辰北的脸色微变,身上漫出一波微弱的能量,突然一步冲向茅屋,急急地问道:“小倩,刚才你用的是你们师门的联络灵符?” “是!辰道兄有何说法?”关小倩其实也不讨厌辰北,但是他的要求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而且,对关小倩来说,现在正是修炼的关键时期,容不得半点分心。这辰北也太过份了,竟然谈什么爱情,若是被那些后辈小子们知道,会怎么想?表明了态度,见辰北反而急冲进屋来,不禁有点心慌——这老东西不会用强吧? “快跟我走!你的两个小辈可能遇上麻烦了!”辰北还真是用强了,抓住关小倩的右手,拉着就冲出屋去。 “什么?你说什么?”关小倩乍闻之下,不禁有点心慌,任由辰北拖着,冲向东北的天空。同样是洞虚阶段的修为,上、中、下三个层次,实力的相差却是翻倍的。在不使用法宝的前题下,辰北能很轻松地战胜关小倩。当然,关小倩不抵抗并不是认输,是因为她感触到了辰北的真诚。——怎么回事? “午前的时候,我感应到了一波和小倩刚才送出的灵符很相似的能量,非常弱,距离这里应该很远。我只能大概地判断出方位,我们快去找找。她们放出联络的灵符,说明是遇上事情了,是不是?”辰北边飞边说,看关小倩好像能跟上他的速度,不禁微微有些遗憾。若是能搂着心上人的腰,那才是美呢! “这……!”关小倩不禁大急,她知道辰北的修为,比她强上不少,而且,他的样子虽然很赖皮,但是也不会用这种事来诳她。 在羌城她是有责任的!红袖还没什么,虽然也是荒城派的重要弟子,但是万一有什么不测,只不过是自己玄界中的损失。那个熊媛小姑娘就不一样了,她关系到荒城派的未来,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竟然口出怨言。 辰北没有不高兴,反而是心花怒放,不过,脸上还是装出一丝慌急:“是我不对!我不知道那是你们的联络信符。倩倩,她们既然能送出求救的灵符,说明还是有应付事态的余力的。我相信,她们不会有事。倩倩的小辈,一定非常出色。” 这家伙一得意,连称呼都变了。关小倩满心都是红袖和熊媛的影子,竟然没有留意,只是轻轻地点头:“但愿吧!” ………… 辰北和关小倩的身影转瞬间就消失在虚空,在他们的身后,城墙之上,谢无双背负着双手,冷冷地看着两人消失的方向。 一声冷笑从谢无双的嘴里吐出,很轻,但是,在他的身前三丈之内,厚厚的积雪仿佛被一把大笤帚扫了一下,轰然冲开。 第九十三章狭路相逢 关小倩和辰北两个一路急赶,当然是什么也找不着了!这个时候,彭磊已经将熊媛带进了乾坤界,正在给熊妹妹打针吃药、电疗按摩。 传信符的灵息早就消失的干干净净,但是,断崖乱石间,光枪烧灼出来的痕迹还是清晰可辨。关小倩知道,红袖和熊媛两个的身边,怪诞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熊媛,手指上的空间戒指就是仙宝级的东东。 从现场来看,两个人确实是遇上了麻烦。但是两个人还能用光枪抵抗,对手的实力应该不是很强,否则也不可能在山崖上留下那么多的烧痕。辰北的鼻子灵得很,东嗅西嗅,居然被他找出了红袖逃走的方向。指着东北方向,安慰关小倩道:“倩倩,她们在这里打过架,然后往那边去了。我能感应到空中残留的香味,是女孩子的体香,错不了!” “多谢!我们找过去。嗯,道兄对女人的体香很有研究啊!” 关小倩最后的那句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辰北却紧张起来,赶紧声明:“没有,不是的!咳咳,实不相瞒,当初我师尊收授弟子时,一共八个人,只有我一个是男的,还是最小。” “是吗?辰道兄是怎么了?我只是随口说说,没有什么意思的!”回过头来,见辰北的额上好像有了细密的水珠,关小倩连忙解释。 “怎么能没有意思呢?倩倩,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我可以对天发誓的。唉!我小的时候,那些师姐们常常逗我开心,所以我甚至能闻香识人。”辰北一本正经,指天画地,真的要停下来发誓了。 关小倩尴尬不已!随口说的一句话,怎么变得自己好像是吃醋似的。这男人犯起浑来,怎么是这个样子的?真是想不明白,就凭他这个性情,怎么能修炼到现在这个层次。 “道兄,我真的没有什么意思。道兄还能找道踪迹吗?” “倩倩,我只能大概地判断她们走行的方位。其实,她们是从空中飞行的,根本不可能留下太深的痕迹。不过,你想想,她们一般不会绕着弯跑吧?” “这……也难说!我们先在这里等着,我来试试,看能不能联络上她们。”一听辰北同志也是在瞎跑,关小倩赶紧定下身来,降落到一处山脊,送出联络的印符。 第345章 这个地方其实离红袖藏身的山洞也不远了!彭磊若是知道辰北是凭着鼻子闻到这里的,一定会想起那位有名的金大侠。据说采花淫贼就有这样的特异功能。有这本事,如果去几千年后做警察,那些狗狗就都要失业了。 这个时候,彭磊正在乾坤界里,和广成子他们研究对策,所以关小倩送出的联络信号当然也是不可能被接收到。站在高高的山脊上,望着白莽莽、空荡荡的世界,关小倩的心情难以自主地波动起来。边上的讨厌鬼还在“倩倩、倩倩”地叫,听在耳中,也感觉别扭起来。 皱起眉头,叹道:“道兄,奴家叫关小倩。道兄以为,她们会遇上什么呢?” “倩倩,你想想,她们走的方向是远离羌城,为什么?很明显,她们不去羌城找你我,说明她们遇上的是谢无双的人。妈的,我们先在这里找找,若是还找不到,干脆到羌城闹去。你我一心,也不怕那个谢无双。”辰北已经开叫“倩倩”了,怎么肯就此收口。不过,他的分析还是极中肯的。关小倩是关心则乱,现在的判断能力大打折口,听他说的有理,连带着那“倩倩”的称呼也好像顺耳了许多。 他们两个也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关小倩隔一段时间就送出一道联络符,直到天色完全黑了,才心有不甘的停下来。 “看来只能去找谢无双了!至少他应该知道红袖她们的去向。”辰北安慰着越来越不安的关小倩。 关小倩的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辰北所说的,可能是现在唯一能做的。作为两个女孩的监护人,不把她们找到,自己也没法回去交差啊!可是,现在的羌城,可以说是非常危险。若是关小倩一个人回去,和送死没有什么不一样。即便是加上辰北,也是毫无胜算可言。这男人,为了那虚无缥缈的什么爱情,竟敢以身犯险,是贱呢?还是傻?可是,那个提议,关小倩却是没有办法拒绝。至少,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一点安全感,还能做一点事。 点头道:“多谢辰兄!我们就去羌城暗中查探,看谢无双的人有什么异动。我心里有种感觉,红袖她们应该很安全。可是她们人呢?为什么不回我的信符?” 辰北听关小倩将称呼改成了“辰兄”,心花顿时怒放起来。恋爱中的人是特别敏感的,虽然关小倩没有说什么,但是一句“辰兄”就足以说明,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反感。哈哈哈,再加把劲,大功就可期了。机会!这个时候,心里竟然有点感激谢无双。若不是他有这个动作,也不可能让关小倩的态度变得这么快。 笑道:“倩倩放心,我这小半天也一直在留意城里的动静,好像没有见着谢无双的人有特别的动作。也就是上午地动山摇的时候,他谢无双的徒子徒孙们在山里乱转悠。对了,红袖她们很可能是和谢无双的小辈们有了冲突。那些小东西修为很一般,红袖她们不会有问题的。她给你发联络的信符,或许是想告知,她们离开了呢。” “但愿如此!”关小倩突然觉得有些无力,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难道……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心中突然有心莫名其妙地慌乱。 “好,我们回羌城!”辰北鼓起了勇气,悄悄地靠到关小倩的身边。这一刻,就是有两个谢无双站在他的面前,估计也不会让他皱一下眉毛。不过,他们两个也只是刚刚起步,马上就稳住身影,辰北也不胆小了,把关小倩拉到身后,轻握她的小手,关照道:“你看着身后,我来!” 已经是深夜了!但是,在白雪皑皑的大山里,天还是明亮如满月之夜。或许,中秋的满月也没有这么亮的。对于修为如关小倩、辰北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夜和白昼根本就没有分别。 就在离他们不远的虚空,谢无双脚踩着云雾,正冷冷地看着这个方向。在他的左右,各有两个中年人,都是脚踩着仙剑,手托着法宝,一付横眉冷对的样子。辰北和关小倩的瞳孔猛地收缩,心脏狂跳起来。 原先的估计没有错!这谢无双真的已经跨出了洞虚之境。只有进入了度劫的层次,才能驾风驭云,这是修真者都知道的常识。那谢无双身边的四个,修为也不差。一个是洞虚中期,两个是洞虚初期,最差的一个也是分神后期。辰北一眼就判断出了他们的实力,而他们手中的法宝更是让人心生警惕。每一个都是宝光流动,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谢无双的掌中是一把散着淡淡蓝光的长剑,洞虚中期的那个,拿着的是一面铜镜,实力最差的那个拿的是一面小黄旗,硬硬的,好像是黄金打造的;在谢无双的左侧的那两个,一个大男人的手中托着一根鲜红色的绸带,极像是后世传说中,那个哪吒三太子的浑天绫;另外的一个,手里拿着一根浅紫颜色的长鞭。 辰北将关小倩拢到身后,一翻手,那把砍柴用的小斧头出现在他的右掌中。迎风虚晃,一道耀眼的金光从斧头上腾起,那斧头如孙行者的如意金箍棒一般,眨眼间就长到了一丈多长,变成了一柄开山大斧。与此同时,辰北魁梧的身上也是光华闪烁,原先披在身上的棉袍炸成破絮,如落叶般纷纷飘落。在辰北的身上,露出一套深蓝色的铠甲。这铠甲光华内敛,精致绝伦,就是白痴也看得出来,那是极品的仙宝。 书中暗表,按照自然界的规律,在宇宙这样的大尺度空间里,太阳系只是微小如芥子的一个点。那些自然分布的寄生空间,在太阳系里,能有四、五个存在,那已经是超多了。现在的事实是,就是地球这个小星球上,作为玄界的寄生空间就有成百上千,这怎么可能呢? 事实上,那些玄界大多数都不是天然形成的,是玄界的主人,那些上古的修仙者,利用无上的神通,在这个世界里隔离出来的,原理等同于广成子炼制空间戒指时隔断空间一样。空间是流动的,就像是水一样,你挖掉了一块,其他的地方就会流过来补充,根本就不会留下痕迹。当然,禁锢出玄界这样的大空间,所需的神通无法想象,或许广成子知道。那种修为的人,绝对不是普通的神仙,或许在上古,是比广成子还要横的角色。不管那些人现在还在不在,玄界里生活的人都是那些古人的后辈,他们一定会有许多的珍宝留在玄界里,给他们的后辈。 辰北身上的这件宝甲名叫蓝绡,手中的大斧名叫刑天,都是九嶷山枯木崖里的镇洞之宝。别看辰北这么老了还心花花的样子,好像很不入流,其实这家伙是枯木崖玄界掌教的师弟,也是现在九嶷山的第一高手。这家伙从小就被几位师姐宠着,到老了还被人家当成宝宝护着,出门游历,当然是要带着玄界里最好的宝贝了。 谢无双他们几个手上的东西也都是师门的珍宝,上古传下来的仙物。谢无双掌中的剑名叫破天,那面铜镜名凡天,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仙宝,拿镜子的正是长生殿的长老之一肖奇。长生殿在远古时期是修真大派,派中名师辈出,所以珍藏的宝贝也不是一般的多。肖奇这次是作为云青的护卫的,所以能参与到谢无双的这次行动中来。 其他的三个中年人都是谢无双的后辈,峨眉山广清仙府里的人。小金旗名叫玄黄,拿旗子的叫谢昌庭;拿浑天绫的叫顾无尘,执长鞭的叫归无咎。 辰北的战斗意识和他追求爱情的手段一样果断、坚决!他现在的这个样子,真的就像是一尊开天劈地的天神,看在关小倩的眼里,古井不波的心湖里竟然荡起一波波的涟漪。轻轻关照道:“辰北,他们人多,我们不可力敌,还是见机远遁为宜。” 关小倩激动之余,竟然对辰北直呼其名,听在辰北的耳中,仿佛是九天的仙乐。精神一振,人仿佛是吃了紫蕴仙丹,腰杆挺起,一股澎湃的劲力猛地向四周炸开。那刑天巨斧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斧刃上金光流转,冰冷的杀气瞬间就填满了四周的千山万壑。 谢无双脸色微变,他旁边修为较浅的几个,竟然在虚空中摇晃起来。谢无双一声冷喝,身上腾起一片淡淡的银色辉光,瞬间就将刑天斧上送出的杀气冲淡。冷笑道:“辰北,你真的想动武吗?” “谢无双,你真的认为能留下我们吗?”辰北丝毫不肯示弱。再羸弱的男人,在爱人的面前都会变成勇士。辰北并不弱,他的修为只不过比谢无双稍差而已,可是辰北身上的仙甲,手中的神斧,谢无双能比吗? 第九十四章斗宝 紧盯着辰北掌中的巨斧,谢无双的眼中闪动着清冷的光。微微示意,身边的几个人“倏”地散开,手中的法宝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出灿烂的光芒,护住它们的主人。 谢无双没有动,冷笑着:“辰北,你会后悔的!”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来看看,到底谁会后悔。嘿嘿嘿,可怜这刑天神斧,从到了我的手上之后,就没有饮过鲜血,我都觉得有点对不起它了。” 辰北也是冷笑,右手一摆,就要往前冲。 “等等!” 关小倩及时伸手,轻轻一拉,辰北马上静了下来。 转过头来,苦笑道:“倩倩,这一战是难免的,还等什么?” 关小倩微微摇头,扬声问道:“谢无双,我那两个弟子的人呢?” “嘿嘿,原来你们果然是从鱼凫城来的!那两个小女娃跑了。不过,若是没有我的独门解药,她们中的一个恐怕会睡上十年八年。不如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今天你们两个若是能逃脱出去,明天就到羌城来取解药,我决不留难。” 第346章 谢无双冷冷地说道。 “此话当真?”关小倩精神一振。 “哼,在下可以对着九天神灵发誓,如违誓言,天诛地灭。” “好!……”关小倩刚想答应,冷不防辰北在她的耳边一声轻斥:“倩倩,别上他的当!若没有决死之心,你认为我们今天能全身而退吗?” 关小倩脸上发烧,也不说话了,眼睛还瞪着谢无双,身子却猛地后退。一道紫光从她的掌心飞出,急冲向那个拿玄黄旗的谢昌庭。双手十指灵动,一道道七彩的丝光从指尖飞出,瞬间就将谢昌庭裹了个严严实实。 没有人想到,这个最沉静的人,刚才还在叫等一等的关小倩,竟然是第一个动手,而且出手就全力以赴。辰北的眼睛一亮,关小倩的脾气竟然是这么爽脆,看来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真是有道理。这脾气简直太对辰北的胃口了,难怪当初一见着她就觉得有缘。 高声叫好:“倩倩,我们就让谢无双看看,他到底肯舍下多少代价。哈哈哈。” 金光暴涨,杀气弥空,刑天斧根本就没有动,但是斧刃上一道金色的弧光疾飞而出。这弧光见风就长,划过几十丈的距离时,已经变成一道宽近十米的金色光刃,劈头盖脸地向谢无双冲去。 “快闪,碰不得!” 谢无双是个识货之人,一边高声警告,人一个挪移闪向远处。 已经有点后悔了!关小倩和辰北虽然只是两个人,但是他们手上的法宝竟然都是极品的仙器。看自己这边,实力虽然超出许多,可是这法宝的档次就没法和人家相比。五件护身的法宝,也大概等同于拥有者的修为。玄黄旗最差,长鞭和浑天绫稍次,谢无双的破山剑最好些。就是最好的破山剑,和刑天斧相比,差了也有一个档次。 其实以谢无双的实力和地位,完全可以取用广清仙府中最好的珍宝,如太昊神镜,青冥宝剑。可是谢无双狂啊!破山剑伴随了他数百年,有了感情,而且,他相信自己的能力。现在知道了,怨哪,为什么没有记住小时候老师说过的话呢,要戒骄戒躁啊!心里还是有点迷糊!由关小倩和辰北手上的仙宝判定,那个枯木崖绝对也是个硬茬——他以为关小倩也是九嶷山枯木崖出来的呢。 先前在城里的时候就知道了,辰北那把劈柴的小斧头不是凡品。谢无双害怕伤了破山剑,而且辰北的修为比他也差不了多少,一旦动手,说不定会祸及全城。不过,后来关小倩和辰北去寻找红袖她们时,谢无双还是下了决心。和鱼凫族的战争不可避免,这两个强敌怎么可以让他们回去呢! 高手相争,在实力相差不大的时候,手上的法宝绝对是制胜的关键。所谓法宝,就是修真者用来聚敛先天的五行灵气,来使自己的功力倍增的法器。越高级的,当然效果越好 关小倩手上的紫金梭确实是一件极品仙宝,她是荒城玄界现在唯一的女长老,玄界里最好的法宝当然是归她了。其他的男同胞发扬风格,都让她先挑的。这一刻抢先下手,紫金梭光芒大盛,如一支离弦的金箭,瞬间就飞过两人之间那几十丈的虚空。 谢昌庭的反应其实并不慢。先前在防着刑天斧漫出的杀气时,玄黄旗已经展开了。一道道金色的毫光在旗面上流动,他的身外也被流动的金色光晕紧裹着。这玄黄旗的特性其实也不是防护,而是困敌。小小旗身里,封印着一个八卦囚龙阵,一经施展,方圆数里之内,连神仙都能困住。 谢无双警告的时候,谢昌庭飞快地挥动了旗帜。五个人里,他的实力最差些,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最想表现自己。竟然不听谢无双的,玄黄旗金光灿烂地迎上了紫金梭。 “轰”地一声暴响,紧接着,谢昌庭一声惨呼,口血狂喷。本来实力就不及关小倩,这一番硬碰,不吃亏才怪呢!玄黄旗恢复成原样,脱手飞出老远。人从飞剑上摔下,在雪谷里滚出老大一个雪团。 “昌庭!” 顾无尘手上的红绫急速变幻,先救人。10秒钟之后,终于将谢昌庭滚成的那个大雪球捞了上来。看他那样,虽然死不了,但是也不能打架了。 顾无尘救人的时候,归无咎已经和关小倩战在了一起。长鞭幻出一重重紫色的光影,鞭梢就像是千百条噬人的蛇,在关小倩的身外乱蹿。一重重劲气被长鞭搅着,凝成一片片能穿透铠甲的气刃,绕着关小倩飞舞。 关小倩的身外,眩丽的光丝凝成一个巨大的茧。那光丝如同实质的一般,鞭梢偶有触及,只不过让它稍微凹陷一点而已。关小倩的进攻却也是极为犀利,紫金梭每一刻都在变幻。一化二、二化四……归无咎的身外,已经满是飞舞的紫光,不时还会发出几声尖戾的啸声。 虽然两人的实力相差不多,但是法宝不行,所以归无咎一开始就被动。开始还以为这满天的金梭都只是幻影,谁知道一试之后才明白,那些都是实体。紫金梭或许就是上古传说中的那个紫金子母梭,专破人的魂魄,能自动感应敌人气息的强弱变化,是一件有了灵智的仙宝。归无咎打足了十二分的精神,就是这样,呼吸之间也已经有点心烦气躁了——紫金梭的攻击就像是泻地的水银,无孔不入。 战斗是同时开始的!谢无双闪开的同时,破山剑掠起一道锋利无比的剑气,劈向挺立在虚空的辰北。这就是法宝实力的差距,这道剑气在刑天斧的金光里,竟然凝成实质,也越行越慢,最后被辰北一斧头砸成碎片。不过辰北也没法攻敌,他的头顶,一道巨大的光束垂天而下,将辰北整个罩住。光柱里,一条条电蛇飞蹿着,在蓝绡仙甲上撞出一缕缕的眩光。 辰北须发怒乍,身上蓝光暴涨,蓝绡仙甲散出一波波形如实质的光晕,将凡天镜里漏下的电光远远地挡在身外。刑天斧抡了起来,一道道金色的光刃从斧刃上飞出,冲出光幕,追逐着远处谢无双的身影。谢无双想不惹辰北都不行! 谢无双真的很无奈!他原先的想法是先解决了实力稍差的关小倩,然后再几个人合力将辰北拿下。可是关小倩那护身的丝光竟然也是一件很变态的仙宝,凭谢无双的修为,以破山剑的剑气,也只是勉勉强强能将它破开。几番偷袭,根本没有用,关小倩很轻易地就闪了。而这边,辰北如疯了似的,竟然置凡天镜的神光而不顾,死命地缠住自己。怎么办?唯有收捨起心情,先全力应付辰北再说。 一声冷斥,身子再也不动了,破山剑炸成满天的银光,如千万支银箭,向辰北急射。双手灵诀急展,一道道银色的光刃在身边急速地闪动,和刑天斧的光刃撞在一起时,炸成满天赤橙黄绿的碎光。 救起了谢昌庭的顾无尘加入了围攻关小倩的行列,可是他的那个浑天绫很变态,抖开时红浪翻滚,仿佛能填满整个世界。用来攻击,威力也不小,几乎能将关小倩淹没。不过,关小倩身外的光丝将她护得风雨不透,那红绫只不过将那个巨大的彩色光茧给裹起来。什么用也没有,反而替关小倩挡了两下谢无双的剑气,紫金梭还是在外面漫天急射。 无奈!红绫幻化成一重重红色的光墙,结在身外的虚空中。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好像变成了藏身在一个巨大的红色迷宫中的两只大蜘蛛,防御倒是好了不少,但是受浑天绫的阻隔,归无咎的反击也弱了许多。 战局变成这个样子,可能是双方原先谁也没有料到的。 关小倩身外的彩色丝光其实也是一件极品仙器,上古遗存下来的珍宝,名叫七宝锦丝。在荒城派所有的宝藏中,七宝锦丝甚至还排在紫金梭之上,可见其品位了。荒城玄界的位置并不是太好,近年来修为能达到洞虚之境的人也是寥寥无几,女的更是绝无仅有。这七宝锦丝和紫金梭都是适合女人用的法器,关小倩这个第一女性高手,当然是绝对的拥有者了。好的仙宝也必须要高深的法力来驾驭,这是谁都知道的真理。 七宝锦丝能攻能守,防御力超强,绝不输于一般的仙甲,它的攻击也很变态,既能丝丝缕缕地缠,也能如雾如涛地围。关小倩若不是仗着这两件护身法宝,也不敢一个人陪着两个小女孩来闯羌城这个龙潭虎穴。 满天都是紫金梭的光影,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空有满身的气力,可是法宝相克,他两个竟然被杀得没有还手之力。也是谢无双倒霉,如果谢昌庭没有受伤的话,战果也不会这样的。谢昌庭虽然修为稍弱,玄黄旗也不是进攻型的仙宝,但是一旦玄黄旗展开,整个战场就全部罩在八卦囚龙阵中,谢无双他们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依仗着阵式,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 彩色的光丝中,关小倩的脸色变得莹白如玉,人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双手结成兰花指,一道道灵诀环成七彩的眩光,溶进七宝锦丝幻成的光茧里。眼看着自保有余,关小倩一声轻叱,那缠在她身外的丝光波动起来,如春日的藤蔓,不断地向外射出一缕缕的细丝,重点是照顾那正木立虚空、指着凡天镜念念有辞的肖奇。 肖奇的凡天镜本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法宝,镜中的光束能凝滞人的灵力,那光中夹杂的雷电更是能销骨熔金。若是遇上一般的高手,被凡天镜罩住之后,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今天也是绝了!辰北的蓝绡仙甲不仅仅防护能力超好,偏偏还是水属性的,和雷电的金火属性正好相克。为了不让谢无双抽身,辰北竟然变态到这个地步,把肖奇当成不存在,刑天斧挥出的那一道道能劈山裂谷的气刃全部是对着谢无双的。 第347章 肖奇郁闷啊!战场上热火朝天,生死互搏,他肖奇同志却好似一个局外人! 终于有人想到他了,七宝锦丝的光线很快就到了他的身边,飞快地在他的身外结起网来。仙器灵宝都是能隔断神念的,一旦那丝网织成,肖奇也没法驾驭凡天镜了。只能躲! 七彩的光丝想要追上不断挪移的肖奇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停挪移的肖奇,对凡天镜的控制也弱了许多。说白了,那凡天镜里漏下的雷电,都是驾驭者的灵力激出来的。 辰北得意啊!满嘴“倩倩、倩倩”乱叫。虽然蓝绡仙甲能挡住凡天镜中的雷电,但是仙甲的防御也是要辰北自身的灵力来催发的。此刻压力大减,更见那光茧中的关小倩美得就像是九天的神女,那个兴奋,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金色的光刃如暴风雨般倾泻,凡天镜罩下的光柱就如同舞台上的聚光灯,追逐着他的身影。那金色的光刃更是如归巢的蜂,在虚空中飞舞。开始还是横冲直撞,后来竟然还会拐弯了。破山剑的辉光和金色的光刃不断地撞击,发出一声声沉闷的轰响,幻成一波波动荡的能量,在身下的山谷中撞出一片片的雪雾。 谢无双也被杀出了脾气。猛地发出一声怒斥,身外旋动的光刃一重重地向外张开,破山剑抓回手上,剑身上振出一声凄厉的长啸。长剑指空,一道粗大的蓝色电芒从天际冲下,如飞驰的蛇。随着剑尖的指引,飞快地游向光幕中的辰北。 第九十五章老子偷袭 面对迎面而来的电芒,辰北毫不示弱。双手放开,刑天斧“嗡”地一声轻响,通体漫出耀眼的金光,斧身急速放大,瞬见就变成了一把数十丈高的巨斧。柄如桅杆,刃如高墙,金色的光波向外急射。那道蓝色的电芒在撞上巨斧时,光线在虚空中冻结了至少3秒钟,然后是无声地湮灭。 如果持斧的是一个百丈巨人,这刑天斧或许真的能将天地劈开! 谢无双脸色铁青,闷哼一声,破山剑脱手飞出。灵诀急展,天际响起轰轰隆隆地的震响。这轰响的余音尚未散去,破山剑上就聚满了蓝色的电光。电光越聚越多,越聚越粗壮,破山剑也随着一起飞快地长大。等这宝剑飞到头顶上百丈高处时,也成了长十数长的巨剑。这巨剑在高处未作片刻停留,微一转折,就骤然而下。挟着数十条飞驰的电芒,冲向光幕中的辰北。 这下辰北吃大亏了!凡天镜能锁住灵息,一旦刑天斧冲出凡天镜的光幕,辰北很可能失去对刑天神斧的控制。 只能被动接招! 怒叱一声,双手攀上了刑天斧的斧尾,巨大的斧刃冲出光幕,狠狠地撞上破空而来的巨剑。天崩地裂般的暴震!震耳欲聋的轰鸣!辰北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张口喷出一口逆血,人就像是被抛出的石子,重重地撞在身下的山崖上。乱石纷飞,雪花飞溅,若不是蓝绡仙甲护着,这一下就能将他全身的筋骨都撞碎。 耳中是不断的轰响,眼中是眩目的白光,这一刻,辰北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聋了、瞎了! 刑天斧已经缩小成了一把三尺小斧,还好没有脱手!浑身酸麻,筋骨欲裂,血脉中真气乱撞。万幸的是,蓝绡仙甲还完好地穿在身上,而且,这一撞竟然把自己撞出了凡天镜的光幕。心中苦笑,不知道是不是还要感谢那个谢无双? 挣扎着爬起身来,害怕关小倩担心,嘶哑着嗓子高喊:“倩倩,坚持住!我没事!谢无双,有种你再来,我们一对一!” 眼前还是白茫茫的一片,耳中还是轰轰隆隆的震响。这一刻,辰北的心中突然有些凄凉。完了!真的是聋了!瞎了!只盼刚才这一撞,让谢无双也受些伤,最好是伤得半死! 谢无双没有受伤,不过,他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虽然他是主攻,而且辰北被凡天镜束缚住了自由,但是破山剑毕竟比刑天斧稍差。谢无双在盛怒之下,灌注了全身的修为,才将破山剑的气势提升到与刑天斧相当的层次。两件仙宝硬碰硬地相撞,巨大的能量在瞬间湮灭所产生的冲击,几乎抵得上核子爆炸。 现在谢无双的眼中也是白茫茫一片,耳中同样是轰轰隆隆的震响。更惨的是,破山剑是驭空飞驰的,这一撞,仙剑化成一道流光,冲开天幕,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谢无双脚下的云雾被震成飞絮,人横飞出数百丈,差一点撞进关小倩那七宝锦丝所编织成的彩光里。 谢无双的心里比辰北还要凉,真是瓦凉瓦凉!眼中那白色的眩光根本就挥不去,耳中的轰鸣声也是越来越响。谢无双悲从中来!修到这个层次了,几乎已经是半仙之躯,竟然会变成聋子、瞎子,这肉身算是白练了。血脉里气息翻腾,一时也没法使用灵识,只能强运灵力护住元婴,期望身体里激荡的灵力快点平息。 辰北还在乱舞着玉斧,嘴巴里高声叫着,要和谢无双决一死战。冷不防身边伸过一只小手,将他轻轻拉住,又在他的鼻梁上放上一样东西。虽然看不清,也听不见,但是那小手润滑细腻,而且身边是一股香香的女人味(还好!鼻子还没有坏!)是关小倩!辰北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长吁了一口气,叹道:“倩倩放心,我没有事!你怎么样?” 奇怪!眼睛竟然能看见东西了,虽然是深沉的暗,但是确实能看见了。身边的确是个女人,但是彩衣绣裙,眉目如画,鼻梁上还架着一付小巧的黑色眼镜。俏丽可人,却不是他的倩倩! 远处,世界也是灰黑色的。关小倩还在那边,身外的彩光丝都变成了灰色,层层叠叠地将她紧紧护着。那紫金梭也不攻击了,千百道流光在光茧外飞舞。再远处。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也是木立在虚空,那浑天绫翻出一重重布浪,将两人护得严严实实。那谢无双的表现非常好笑,紧闭着双目,双手不断地结着印诀。在他的身外,一道淡淡的光晕在渐渐凝结。 谢无双的身边,两个年轻人正在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一个手上提着晕死过去的谢昌庭,另一个手中提了一根烧火棍,遥指着谢无双。空中那凡天镜已经不见了,刚才拼杀的地方,鲜血淋漓。肖奇捂着右肩,双目紧闭,盘腿虚坐在半空,他的仙剑在他的身外急飞,带出一道道细长的虚影。仔细看,肖奇捂着右肩的指缝里,还有血在不断的渗出。 “你是谁?”辰北喃喃地问。 女孩清秀的脸上漾起淡淡的笑,右手轻摇,左手食指点出。一个淡淡的光团从她尖尖的指端飞出,冲向正全力防守的关小倩。那光团一闪即灭,但是关小倩却好像是听见了召唤似的,突然一震,迅速地收起七宝锦丝和紫金梭,一个挪移就到了辰北的身边。 女孩正是红袖,她见辰北迫不及待地抓住关小倩的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伸手从腕上的黄金镯中取出一付墨镜,轻轻地给关小倩戴上,然后拉起两人就走。辰北耳中的轰鸣声正在渐渐平息,突然间,那轰鸣声又惊天动地地响起,眼中闪过一道道光波。只见那两个年轻人飞快地赶来,鼻梁上也戴着黑眼镜,还带着那昏迷不醒的谢昌庭。 没错!那两个正是彭磊和白风。三个人从乾坤界里出来时,在幽深的山洞中也不知道时间,到了洞外才知道是深夜。这夜色对他们的抓人质行动好像更有利,于是三人急急地往羌城赶,可是没飞出多远,就发现了这边的异常。 辰北他们的战场,彩光闪烁,雪雾升腾,啸声震耳,杀气弥空。在这寂静的冬夜,十几里外就能看见。彭磊是坐在老白的背上在高空飞的,看得更远。 其实三人到战场的边上也有一会儿了,现场的法宝大比拼的场景实在是让人震撼,如果不使用他们的超级量子枪,凭三个人的修为,根本就帮不上忙。彭磊也想知道,像谢无双这样的超级高手到底有多恐怖,所以三个人一直隐在暗处偷窥。战场上,关小倩的一方还占着上风呢! 谢无双的破山剑挟着雷电飞起时,彭磊就感觉到不妙了。辰北被凡天镜罩着,还得防着那光幕里的电光,太被动了!彭磊毫不犹豫地出手,连山剑疾飞而出,冲向正不停地闪展腾挪的肖奇。同时,手上的闪光弹,响声弹,暴震弹,也如撒豆子一般扔出。 刑天斧和破山剑撞击出的冲击波太变态了,连旁边的肖奇他们都有波及,所以关小倩也几乎同时将进攻改成防守。肖奇还是慢了一点点,他的凡天镜还罩着辰北,脚下的仙剑刚刚腾起,彭磊的连山剑就到了。那犹如来自地狱寒潭的冰冷剑气,让措手不及的肖奇几乎绝望。今天他算是开了眼界了!和连山剑相比,辰北的刑天斧也稍有不如,谢无双的破山剑就是垃圾。所幸彭磊的修为不高,无法激发出连山剑全部的杀意,肖奇在拼命之下,竟然躲过一劫,只是右肩被洞穿。 灵力一松,凡天镜灵光顿失,肖奇没来得及收取,刑天斧和破山剑的撞击就发生了。眼中白光闪动,耳中的轰鸣声更是惊天动地。和仙宝比起来,好像还是小命更珍贵些。肖奇拼命地驭动仙剑护身,彭磊也没有再来理他,挥手抢了凡天镜,捡了玄黄旗,抓了谢昌庭。见红袖成功地联络上了关小倩,和老白呼啸一声,又是一轮炸弹,这才从容而去。 辰北的耳中终于能听见声音了!使劲的摇着大脑袋,抓着关小倩的手,瞪着红袖的脸,激动得语无伦次:“倩倩,这就是红袖吗?好女孩!好漂亮!倩倩也漂亮!谢无双这次吃大亏了!哈哈哈,和老子斗? 第348章 倩倩,你伤着没有?倩倩真漂亮!是功夫漂亮,竟然把那两个家伙杀得灰头土脸,哈哈哈,真是爽!那两个小朋友是谁?红袖,是你的男朋友吗?” 关小倩玉脸通红,使劲地甩也甩不开辰北的手,干脆也不做无用功了,任由他拉着。心里也在奇怪!红袖找来的这两个帮手真是不一般的强,他们用的法宝太变态了,是什么东西?微微嗔道:“辰北,你放手!让孩子们看着,像什么样?红袖,你没有伤着啊!媛媛呢?那两个是谁?” 已经跑出近百里了,几个人也放慢了速度。彭磊驭剑飞行的技术最差,这一路急赶,竟然累得鬓角冒汗。此刻缓下身来,顾不上说话,赶紧喘气调息。红袖听那辰北的胡言乱语,心中暗笑,见他与关小倩这么亲近,又是惊诧不已。笑道:“师祖,这位就是彭磊,那个是白风。媛媛着了暗算,现在正昏迷不醒,我们正想去羌城抓人质呢,路上就遇上了长老你们。” “你就是彭磊?”辰北对鸟人不陌生,刚才的一路上已经听关小倩详细的介绍过了。终于扔下关小倩的小手,探手抓住彭磊的肩膀,把彭磊提在手上,上上下下地研究。嘴里啧啧赞着:“嗯,不错,好筋骨!修为也不错!小朋友,你们刚才用的是什么法宝?哈哈哈,太厉害了!妈的,我还以为自己瞎了、聋了呢!” “前辈,你才是真的厉害!这大斧头,我看连山都能劈开,那谢无双都被你杀得傻掉了!”彭磊连忙拍马屁。辰北比彭磊还要高出一个头,修为更是高出不知道多少,彭磊被他抓在手了,如玩具似的。这大个子高兴起来,就像是那个著名的大猩猩泰山,还没完没了了。 辰北确实是得意,开心得都忘了自己的身份。传说爱情能让人变得更年轻,辰北的爱情虽然还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却也不能妨碍他的心先年轻起来。 “小朋友不错!”辰北终于松开了手,嘴巴里却没有停止喷唾沫,哈哈大笑着,“那谢无双是被小朋友弄傻的!哈哈哈,我看今天谢无双说不定会疯掉。想不到!幸好我和倩倩的法宝都可以。嗯,小朋友的仙剑更好,好像不比我的刑天斧差。小朋友是哪个仙府的?前途无量啊!我看,干脆我们来结拜成兄弟,怎么样?还有你这小妖精,也不错,挺精神的。” 辰北还是亢奋着,口不择言,边上的关小倩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辰北终于也发现自己亢奋得过了点头了,尴尬着,转向关小倩:“倩倩,这两个孩子我喜欢。” “你……”关小倩玉脸飞红,无话可说。辰北的语调,好像这彭磊和红袖是她关小倩的儿女似的! ………… 第九十六章惨了 妖族的身上都有一种和正常人类修行者不同的气息,好像就叫妖气,修为高深的修真者很容易就能辨出来。白风刚才虽然没有现出本相,但是他驭风而行的那个轻松,手上还抓着昏迷的谢昌庭,辰北稍稍留意,就发现了他不是人类。于是,刚才就把老白也表扬了。 辰北从小就在师姐们的宠爱下生活,一直被当成小孩,他自己也没有机会成熟起来——九嶷山枯木崖的玄界不大,怎么走也走不出师姐们的视线。枯木崖的女人看他辰北,要嚒是高不可攀的长者,要么是长不大的小弟。所以,辰北虽然知道,生命在跨过洞虚之境后,很快就会消失,但是他渴望了许久的爱情,在枯木崖也不敢追求。这次外出云游,遇上沉静如水的关小倩,他那脆弱的心灵上马上就激起滔天的巨浪,连性情也变得像少年人了。 刚才的一场生死相搏,关小倩的心里已经抹不去那个挥舞着金斧的壮汉的影子。爱情对一个修仙者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只有如辰北这样,自知末日不远的人才那么认真。但是,若是有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辰北的疯话若是在以前,关小倩一定是拂袖掩耳,有多远躲多远。可是,现在听了,竟然也不觉得怎么刺耳。 微微皱着眉头,提醒道:“辰兄,他们都是孩子,你注意一点身份。刚才辰兄和谢无双硬拼,伤得重不重?我这边有治伤的灵丹。” “是,是,我是他们的长辈,他再怎么厉害,也得叫我前辈。哈哈哈。没事,我有仙甲护身,只是经脉有些震荡,现在已经全好了。那谢无双的修为可真是高!若不是倩倩先伤了他们一个,我们今天可能要吃大亏了。那家伙虽然修为不高,但是这面小旗很不凡。我早就感应到了,那上面是封印着一个玄阵。”辰北连忙点头,顺便猛拍“爱人”的马屁。 这家伙虽然人高马大的,但是感觉却精细如毫发。这一刻平静下来,明显地感觉到了关小倩对他的态度,好像并不违避他的殷勤,不禁心花怒放。马屁源源不断地涌出,把边上的几个都当成了不存在:“倩倩,你那个紫金梭真是好宝贝,初时我见你拿它绕线时就知道了;那个能幻成彩光的法宝也不错,简直能和我的蓝绡仙甲相媲美。嗯,你刚才在光丝中的样子真是美!就像是女神一般……” 关小倩终于受不了了,玉脸通红,暴喝道:“辰北,你有完没完?闭嘴!” “是,我不说了!我的心哪……那一刻差一点忘了谢无双!”辰北还是再说了两句,才转向彭磊:“小朋友,幸亏你们来得巧,不然前辈我就完蛋了。这谢无双真够强的,我看他根本就没有受伤,我可是连斧头都提不起来了。现在怎么办?我听你们的!还要去羌城吗?” 彭磊是什么人哪?对爱情的研究,在坐的所有人的经验都加起来,也不会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的。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疯子,辰北就是最好的例证。强忍着笑,摇头道:“前辈,如果正面冲突,我们根本就没有胜算。现在看来,谢无双有了防备,暗中下手也不一定能得手。反正我们抓到了一个他们的人,前辈知不知道他的身份?或许能用他来换解药。” “对!能跟着谢无双出来混的人,一定不普通。不过,这家伙伤得不轻。” “没有办法啦,看来还得给他治伤。若是他就这么死了,或者废了,我估计谢无双会到我的鱼凫城去大开杀戒。”彭磊苦笑道。 “他敢?他若是敢到鱼凫城去惹事,我就灭了他的峨眉山广清洞府。”辰北拍着胸,吹着大气。 关小倩终于忍不住发话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就是对辰北的言行很在意。冷冷地说道:“你……你有多少斤量?一个谢无双就这样了,你知道广清洞府里有什么玄虚?这个人的道源之力和谢无双很相似,我相信他也是广清洞府里出来的。媛媛的解药根本就不用换,把他治好了,他就能解。” “对啊!你看,我怎么就糊涂了呢?哈哈哈,还是倩倩明白,关键时刻,就是要倩倩拿主意,我们都不行。”辰北顺势又说开了。 “你……我们走,回鱼凫城去!”关小倩有点气结,却也毫无办法,总不能封住他的嘴吧。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 ……………… 谢无双没有发疯,却有点抓狂! 筋脉里沸腾的灵息终于平息了下来,灵识向四周散开,却发先辰北和关小倩都没有了踪影。耳中的轰鸣声也渐渐消失了,能清晰地听到仙剑刺破虚空带出的尖啸,还有浑天绫抖动时那很特别的裂帛声。 颤颤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清明的世界。红绫翻浪,仙剑盘空,顾无尘和肖奇两个还在全力施展他们的法宝;归无咎提着长鞭,木立在顾无尘的身侧;刚才萎在山脚的谢昌庭不见了,不问可知,一定是做了辰北的客人。 谢无双心中愤怒,这一刻,真的有不顾一切、大开杀戒的冲动。沉声喝道:“无尘住手,他们走了。肖道友,你怎么样?” 顾无尘和归无咎终于睁开了眼睛,相顾无言;肖奇也收起了仙剑,却是欲哭无泪:“谢兄,这辰北竟然抢了我的凡天镜。” “他们还掳走了昌庭!”谢无双更是咬牙切齿。 “长老……”旁边的归无咎吞吞吐吐,欲说还休。 “怎么?”谢无双现在恨不得找人发泄!归无咎他们两个竟然被关小倩一个女人打得屁滚尿流,正不爽呢,现在说话还这样,没有一点点男人味!眼一瞪,声音冷得像身下的冰雪。 “刚才,我好像感觉到了外人。有好几个,好像就是那天在城里闹事的妖魅。”归无咎终于鼓起了勇气。刚才那个混战的时候,其实他出力最少,躲在浑天绫的防护里,大量的心力还在留意着四周。彭磊的炸弹只是让他失明、失聪,他的灵识还在正常脉动。不过,谢无双和辰北的碰撞太变态了,差一点让空间崩塌,所以归无咎的灵识也不敢放得太开。 “是吗?”谢无双脸上的皮肉抽搐起来,双目巡视着凌乱不堪的战场。辰北在断崖上撞出的裂痕清晰可见,肖奇肩上是很明显的剑伤。微微点头,心里终于慢慢平静了下来。问道:“肖兄,你伤得怎么样?” “不碍事,未伤着筋骨。”肖奇木木地点头,“归老弟说的没错,伤我的是另外的人。那把仙剑好恐怖!好在那人的修为不高,否则,我就只能兵解了!” “嗯,这笔帐我们记着!辰北,枯木崖,还有鱼凫城……”谢无双仰头望天,喃喃着。突然,脸色剧变,沉声喝道:“走!” 归无咎他们还在迟疑,谢无双首先就展开了大挪移。肖奇的反应也不慢,仙剑飞起,人化作一道流光,贴着山脊,眨眼见就没了影子。归无咎和顾无尘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349章 按照道理,他们这样修为高深的半仙也不会这样迟钝的!可是,刚才被彭磊一轮轰炸,两个人的脑袋里还在“嗡嗡”响着,反应及不上平时的一半。 老大老二都走了,肯定是有情况!仙剑挥出,两个人的身子刚刚腾起,眼前突然红光闪动,无数道炽热的光束交织成一张网,将两个人牢牢地网住。要走,除非变成蝼蚁钻地缝了。 ……………… 亚特兰蒂斯,银河城,布莱恩特和查韦斯的心情是一如既往的差。自从数月前伯克小队失踪之后,他们两个的心情就没有好过。聚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你一言、我一语地诅咒那个该死的空间窗。那个空间窗后来真的消失了,然而,他们两个的心情却反而更不爽了。只有那个德礼弗中将,常常是脸带笑容,一付心情不错的样子。 那日在地球上探测到的所有异常能量点,现在都恢复了平静。在有的地方,还能探测到隐起了形的空间窗。不过,布莱恩特和差韦斯是再也舍不得派人去探寻究竟了。只是架起各种各样的侦测设备,全天候地监视。 凭宇宙联盟的技术力量,地球上燃起的每一堆篝火都能监测得到。那些不明的空间窗是隐起来了,可是异常的能量扰动还是时有发生,只不过常常一闪即逝,根本就没有办法跟踪,这也是两位少将不爽的原因。而德礼弗将军却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开心!那些一闪即逝的异常能量,有的非常纯净,很接近那种宇宙的背景辐射,只不过是加强了无数倍。德礼弗猜测,这很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古仙人,至少也应该与此有关。德礼弗相信,只要有耐心,一定能接触到的。 鱼凫国羽村的那棵大树,本来也是在宇宙联盟的地球档案里有记录的,那里的探测设备常常被莫名其妙地干扰,所以也是重点监测的对象。不过,后来那边突然归于了平常,连那棵大树也缩小了无数倍,让亚特兰蒂斯的科学家们惊诧不已,也是让德礼弗兴奋的原因之一。 鱼凫国风平浪静,原始人过着原始的生活,没有一点点的不寻常。倒是数百里外的羌城,不寻常的能量波动特别频繁,所以谢无双的羌城也被无数双眼睛窥视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外星人的天眼能看清天上飞过的小鸟,但是,修真者驭剑飞空时,却能完全隐形。不过,既然重点关注了,那肯定也是能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的。 这几日羌城上空的侦察卫星几乎是挤满了太空中的轨道,彭磊收取玄阴地脉的动静太大了。红袖和云青他们的争斗因为是在山凹,又极短暂,等银河城发现时,现场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后来的这场顶级大战,在银河城的指挥中心里,就几乎是全程直播。 震惊!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几位高级将领心中却是非常犹豫。虽然一直在找,但是想想那个传说中的警告。如过……那会不会招来报复呢?不过,等后来彭磊加入,炸弹满天飞时,布莱恩特和查韦斯就再也坐不住了。 控制大厅里只有几位肩扛将星的老者,几位年轻的军官在稍远的角落交头接耳地议论着。今天的发现是绝密级的,出了这个大厅,不管是谁都得闭嘴。但是……这样的奇迹,若是不说上两句,是会憋出病来的。 肯贝尔上校的头像出现在荧光屏的左侧,中间的屏幕上,是白雪皑皑的群山,木立虚空的两个男人,还有男人身边那红色光束织成的网。 “将军,我们没有跟踪到另外的几个人。这里只有这两个,怎么办?”肯贝尔问道。 “告诉他们,我们并没有恶意。把我们的想法和他们说说,看能不能请他们来银河城。”总指挥是德礼弗。 “是,将军!” 肯贝尔答应着,荧光屏上交织的激光束突然消失,占据整个画面的是归无咎和顾无尘两张不知所措的老脸,四艘三、四十米长的大船静静地悬停在他们两个的四周。对于这种能飞行的金属船,顾无尘和归无咎其实并不陌生,暗中不知道窥探过它们多少次了。虽然没有正面接触过,但是也知道,驾驭这些飞船的人类并不友善。谢无双更是警告过,那些人敌友难明,尽量不要招惹,能避则避。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真是事事倒霉!五个人没能抓到两个,反而被人家伤人,掳人。现在更好了,又成了那些怪人的阶下囚。这一刻,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甚至有了自爆的冲动。 炽热的光束虽然不射了,但是四艘大船上那无数亮闪闪的细管,方向都是指着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 死,只是想想而已,只有傻瓜才那样毫无意义的冲动! 第九十七章坐牢的日子其实也不错 南边的一艘大船上,“喀”地一声轻响,分出四、五米长的一只小船。这小飞船发出“嗡嗡”的轻响,在归无咎和顾无尘的面前扭动着身子,竟然变成了一个三、四米高的人形机器,缓缓地飘到两人的身前。 一个非常和悦的声音从机器的身上传出:“两位受惊了!我们并没有恶意。我是联盟战士库克中尉。” “联盟?你们想干什么?”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也只能随机应变了。归无咎两个毕竟是修炼成了精的人,心请渐渐平复以后,脑袋里也清明起来。 “我们将军想请两位去做客。放心,我们并不会伤害你们。将军是有几个问题,想请两位帮助解答。”库克中尉是肯贝尔上校特别挑选出来的人才,能说会道,是谈判的高手。果然,两个仙人的情绪渐渐地稳定了下来。 “你们将军?是谁?在哪里?” “将军不在这里,我会带你们去见将军的。我们是真心的想交朋友!嗯,将军还会有重礼酬谢。”库克和言悦色。 “重礼?哼!如果我们不合作呢?你们这样是对待朋友吗?”两个仙人根本就无视库克中尉的甜言蜜语。 “两位先生怎么会不愿意呢?实在是对不起,我们是敬畏两位的神奇本领,所以才出这样的小手段,请两位先生原谅。我知道,两位其实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嗯,两位如果现在就想见见德礼弗将军,也是可以的。不过,这里的磁场很不稳定,可能无法说话。”库克中尉还是轻声细语。 说话之间,库克抬起巨大的钢铁右臂,一束淡淡的红光从右腕上的一个小突起里射出,在十多米外,红光中凝出四个身穿制服的老男人来。库克朗声介绍道:“左边第二位就是德礼弗中将,还有三位是布莱恩特将军,查韦斯将军和梅森将军。” 可能真的是磁场不稳定,归无咎他们还没有看清四个的脸,红光中的人影就扭动起来。 “对不起,这里无法传送全息影像,所以,还得请两位先生去一趟我们的基地。”库克中尉非常客气地解释道。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面面相觑,从对方的眼中都看出了深深的无奈。人家说请,那是客气的,不请又如何呢?不想死的话,也得走啊!刚才两人已经用神识探过那光束织成的网了,心里非常明白。以他们的修为,身边的这几件法宝,是绝对挡不住那红色的光束的,碰上就得完蛋。 无奈!只能点头:“希望你们能言而有信!我们愿意回答任何问题,只要不是涉及隐私。” “不会有隐私的,我们尊重人权!”库克中尉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笑意,“两位请到前面的那艘飞船上去。请等等,让我派飞艇来接你们。” “不用!告诉我们怎么进去就行了。”归无咎冷冷的说道,和库克中尉比起来,他的修养反而好像是差了一点点。不过也不怪他,不管是谁,落到这个地步,都不会有好心情的。 “请稍等!”库克向后挥手,悬在虚空的飞船缓缓打开了它的侧门。一片淡淡的红色光幕从飞船上漫出,将两个“仙人”温柔地裹住。归无咎和顾无尘轻哼一声,收起长鞭和红绫,仙剑化成一片清光,将自身紧紧护住,人缓缓升起,飘入红光漫出的那个门——虽然做了囚徒,但是风度还是不能丢的,这事关仙人的颜面。 这是宇宙联盟第一次直面传说中能驾驭先天能量的人类,所有参与这次行动的人的心里,除了好奇,就是惊叹。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还没有修炼到那种能揣度人的心理的金仙之境,否则他们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忐忑不安,说不定还会沾沾自喜…… 仙人!和上古传说中的一样,不受重力的约束,不受各种能量定律的限制,除了光学探测仪,所有的其他探测设备都没法锁定他们的影像,这也太神奇了! ………… 肯贝尔上校并没有在这大雪山里多停留,接到客人之后,飞船飞快地重新组合,然后迅速归航。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早就收起了盘绕在他们身外的剑光,现在他们的身外,转动着一个巨大的光圈。这光圈好像是有智力的,他们走到哪里,光圈就转到哪里,不离不弃,永不停歇。 小飞船附上大飞船之后,他们两个就到了一个空空的大房间里,身外除了这个聪明的光圈,其他就是几张硬硬的桌椅。没人问,也没有人管。已经这样了,两人也有点心如死灰,不过,放不下的心事还是有的。 归无咎一声长叹:“无尘,你说谢长老会怎么样?自从仙府的封印被解开之后,谢长老的性情好像变了许多。” 顾无尘点点头,也是轻叹:“修炼至度劫之境时,没法感应到天劫的灵息,虚无业火没法转成三昧真火,所以修为会不升反降,百年后就会元婴枯萎。你没有发现吗?谢长老刚刚跨出洞虚境,但是修为并没有减,我看他孕育的三昧真火越来越纯,简直每天都有进步。 第350章 看来封印解开之后,度劫之困惑也消除了,所以谢长老会这样。但愿他能冷静!” “嗯!说得有理。对了,幽兰说的那两个鱼凫城的女人,她们用的那个发射光束的法宝,和这些怪人的光束是不是很相似?” “对!难道那鸟人国和这些怪人有关?” “不太可能吧?我刚才试探过那个在机器里的男人,除了筋骨强壮外,没有任何灵力的痕迹。以他们的体质,若是修炼玄功,一定比普通人容易得多。但是……你说为什么?” “如果能脱身,我一定要去一趟鱼凫城,会一会那个鸟人!” “嗯,现在我们只能见机行事!……” 两个人在空舱里低声商量,他们用的是灵息传音,保密性是相当的出色。 ………… 对那种掌控先天能量的人类,宇宙联盟是非常好奇的,急切地渴望着要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但是,德礼弗中将知道那个警告,所以归无咎他们也没有受到过份的非礼。不过,他们两个在德礼弗的眼中,和两只小白鼠没有什么不一样。 宇宙联盟也有秘密,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也不可能一直关着,所以让他们两个知道得越少越好。所以,作为“尊贵”的客人,归、顾两人甚至没能欣赏到亚特兰蒂斯美丽的风景。从船里直接驳到屋里,身外的“呼啦圈”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电、磁、光组成护网的实验室。要想出去,除非会变身,还得改变指纹、声音频率、眼底的花纹、甚至基因结构…… 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得上交,连变成红裤头的浑天绫也没能保住。德礼弗对他们是敬如上宾,好吃好喝不用花一分钱,不过,两人的付出也挺大的。所谓的将军的问题没有人问,只是做了三次ct,六次x光检查,抽了四次血,验了两次尿,甚至还被强迫捐了一次精;最后有一个漂亮的小妞找他们问了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里还有什么人、婚否、有无不良噬好、饮食习惯、性生活的频率(几天一次)、性欲是否正常…… 整个亚特兰蒂斯岛,安全等级已经提升到了最高级别。岛上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战士,空中巡逻的飞船也是一队接着一队。所有非军事性质的活动都被取消,不是军队的交通工具也被停止了运行。在大岛中心的银河城,甚至实行了军事管制。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想要找机会逃走,如果知道了这个情况,不知道还会不会坚持。 招待他们两个的那个房间,是银河城的中心试验室,深埋在地下数百米处。从实验室跑到地面,有十多道关卡,即便是地下的一团空气,也是不可能跑到外面的。 实验室的一间布置豪华的会议室里,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少将正对着眼前的一大叠打印出来的报告发呆。血液正常,肌肉纤维适度,骨密度正常,体细胞正常,内脏器官功能正常,心肺功能正常,脑容量正常,脑活力适度,遗传基因未见变异……完全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啊! “老师,能做的检测我们都做了,现在怎么办?”梅森少将叹道。 “你说,我们还有什么不能检查的呢?”德礼弗微皱着双眉,翻着桌上的那叠纸,“除了他们的思想!对了,这些天他们的表现完全是个普通人,对他们的探测也没有丝毫的阻碍。但是,当他们飞起来时,是只有光学探测才能锁定的,为什么?难道是这里的环境有问题?” “我要找他们谈谈!我们只是检查了他们的生理特症,你也知道的,精神力有时也能激起能量的波动的。”德礼弗沉吟道。 “老师,你是怀疑他们拥有超强的精神力?可是他们的脑电波并不强啊!我曾经测试过精神力异常的人,他们的脑活动也是不正常的。”梅森不肯相信。 “这个很难说!不管怎样,我们都得找他们谈谈。你看看他们的生活习惯,他们维持生命的能量从何而来?这些问题必须要有答案!” …………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还真是认了命了!将元婴锁在丹田里,功也不练了,每天都是大吃大喝。几天下来,身上的赘肉明显增多。这日子,除了没有自由,其他也没有什么不好。希望这里的主人能放松警惕,如果能让他们见到阳光…… 到底是修炼成精的人,这段时间里,两个人已经回复了精明。对着德礼弗和梅森的全息图像,两人的态度沉着冷静:“我们想知道,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对不起,两位,我们只是对你们的生活很好奇而已。我们并没有恶意!请告诉我,你们所说的这些都是真实的吗?”德礼弗扬着手上的问卷问道。 “将军阁下,你认为我们有必要说谎吗?那有意义吗?”归无咎也是一脸的诚恳。如果耗时间,他们两个比谁都耗得起。虽然元婴被深锁进了丹田,但是经脉里的灵息还在缓缓流动,足够滋养元婴的,只不过比正常的修炼会慢上几十、上百倍。不过,他们两个的修为才是洞虚处级,其实是刚刚从分神境界突破出来,元婴正需要这样慢慢地滋养、巩固。 “那么,我知道你们能够飞行,你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将军,想必你也是知道的,那是我们借助了工具。我们的东西都被借去了,不知道将军什么时候能还?” 这些东西,德礼弗其实是很想还的!很想看看他们是怎么使用的,那些东西又是怎么能变化的——这有违物理学定理啊!这些天一直在研究,刀砍斧剁,火烧水泡,什么手段都用上了,珍贵的设备仪器损坏了无数,到现在还是什么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那些东西都很玄,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还?那只是想想而已,未弄明白原理之前,是不可能还的。 “这……那些是什么东西呢?如果两位能解释它们的原理,如果两位能传授我们使用方法,如果两位能帮助我们制造……” 梅森的话还没有说完,,归无咎就微笑地打断:“将军阁下,你们要失望了。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先辈传下来的,我们只会使用。那什么原理,我们自己也是很想知道。” “这个……那么请问,那天和你们相斗的两个年轻人是谁?” “年轻人?有吗?是一对男女吧?” ………… 这样的问话根本就不会有结果,归、顾两人已经决定装傻装到底了,反正在这里有吃有喝,生活条件是相当的不错。那个鱼凫国的秘密,由这些个自称是外星人的态度可知,他们和鸟人并不是一伙的。那个鸟人彭磊,将来说不定会成为合作伙伴。 好像有一句名言是这么说的,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广清仙府和鸟人彭磊之间的结缘其实并不深。唯一要担心的是谢无双,他现在的心态非常狂傲。这次的打击不小,不知道他会不会做出冲动的事来! 第九十八章妥协 谢无双真的很想发泄!不过,他到底是修炼了这么多年的人,冷静下来之后,也能权衡事态的轻重缓急。这次是真正的偷鸡不着蚀把米,人没有抓着,自己反而损失了三个,亏大了! 下羌城现在是满目疮痍,对于谢无双来说,好像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毕竟他是羌国国主礼聘的大法师。 一片废墟的羌城,虚空中充沛的灵息好像被地震巨大的能量全部蒸发掉了,这些天来,未见有丝毫的恢复——这羌城再也不是以前那样的灵秀宝地了! 谢无双已经决定放弃羌城了。神洲大地上,还有无数的无主灵脉。对于像他这样度劫期的修为来说,若是没有充沛的灵力来补充,三昧真火的孕育会耗费太多的时间,这样就没有时间修炼应对天劫的魂器了。 羌国的国君姜遂,30多岁,是个身高超过180厘米的大汉。 这些天姜遂实在是开心不起来!不仅仅是他,现在站在他面前的羌国的栋梁们也个个都是愁眉苦脸,一付被人偷了金子的倒霉样。 能不倒霉吗?在羌城里能住石头房子的就是这些大人物。这次山崩地裂,城里的房屋倒了无数,他们的华屋也没能幸免。普通百姓的都是泥坯草房,塌了就塌了,压着人也有可能不会死;石头房子就不一样了,砸着就是伤筋动骨啊!这些个大人物的家中,几乎都是死伤无数。谢无双招集大家开会时,都在忙着生产自救呢! 面对着一屋垂头丧气、伤痕累累的大臣,姜遂叹道:“大法师,这次天劫,我族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有近万之众。我欲择日开坛祭天。献牺牲以平诸神之怒,大法师以为如何?” “公之所为,正是我意。”谢无双点头道,“现吾族遭劫,自救尚且难顾,已无力东出、南征。本法师之意,国公可遣使南下,与那鱼凫国结盟。我族与那柏灌国数世为敌,积怨难消。那鱼凫国却是新立之邦,国力羸弱,正可交之。” “这……大法师以为,谁能做出使之臣呢?吾族遭此大难,柏灌必有所闻,若他们乘机起兵,吾族危也!” “国公放心,出使之臣谢某已经想好了,大巫师是最好的人选。至于那东邻之国,谢某会亲自去。大法师之职,谢某荐好友肖奇,望国公允许。” ………… 今天的大会其实就是谢无双的辞职会,顺便将羌国送给长生殿。毕竟长生殿距离此地不远,肖奇只是洞虚期的修为,对灵力的需求并没有他那样苛刻。肖奇这次的损失不小,作为补偿,他应该是能接受的。至于谢无双自己,他的目标是南面的鱼凫城。若是得不到鱼凫城,那还有中原广阔的大地。 第351章 站在自家那倒了一半的平台上,谢无双和肖奇并肩而立,望着南方云遮雾绕的天空,肖奇不禁轻叹:“谢兄真的要去柏灌国?昌庭和无尘、无咎他们怎么办?” “肖兄,我用灵识探过了。那日大震,我羌国虽然死伤惨重,但是柏灌国与我族相距不远,也有波及,死伤也不少。以我看来,与东邻的战事比以往更难发生。至于昌庭,确实是那鸟人带走的,不过,他们不敢难为昌庭。他们不是还有一个中了醉仙露的女孩吗?只有养好了昌庭,那女孩才能得救。倒是无尘和无咎两个,我找不到他们的信息。那些驾驭飞船的人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会抓人,我一定要弄明白。所以……或许只能去鱼凫城找那个鸟人。” “谢兄,那鸟人的修为不怎么样,但是法宝层出不穷,件件都让人难测。他与我等交恶,现在又有了辰北这个帮手,你说,他会妥协吗?”肖奇担心地问道。 “天下修真者本是一家,何分你我?我可以去找鸟人的师长、辰北的师长,哼!我有一种预感,鸟人与那些怪人并不友善,我们或许可以利用。羌国弹丸之地,并不利于发展,必须南下。与那鸟人国和谈是符合你我之利益的,这羌国可以不存在,但是我们必需要一片生息之地。”谢无双冷冷地说道。 “肖奇明白,谢兄真是高瞻远瞩。”肖奇微微点头,心头却是狂喜。谢无双送的这个礼可不小,让他肖奇去将羌国送给鸟人,这样的一个大礼包,难道还换不回被抢去的法宝。 谢无双没有去彭磊的鸟人国。将大法师的位子让出来之后,谢无双直接就去了柏灌国的都城屺城。和羌国比起来,柏灌国的地理位置要好许多。虽然也是在大山环抱里,但是山谷间谷地颇多,山谷的地势也较平缓。而且,柏灌国的南面还有大片的平原。 整个柏灌国,人口有数十万之多,境内几万人口的大城也有四、五座。柏灌国的城市大多很杂乱,和羌国的那个新城差不多,但是柏灌国的城中很少有那种巨石堆垒的东西。城市里大多数的房子都是泥坯+草木,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是非常先进了,因为还有两、三层的楼房,许多的屋顶上还铺盖了陶瓦。 想想,那个柏灌国和下羌国只隔了几道山梁,中间的直线距离可能不超过100公里,文化的差异却是这么大,真是让人难以相信。 谢无双的身影在屺城里一所房子的屋顶上出现,稍一停留,人就消失在脚下的院子里。 这所房子前后有三进,旁边还有许多重的厢房小院,中间的大屋是原木拼起来的两层楼房。谢无双的身影出现在二楼中间的客厅里,很快,一个同样是一把年纪的老头出现在他的身边。 “师兄怎么来啦?” “文师弟,这次大地震,你们这里的情况怎么样?”谢无双问道。 度劫层次,如果灵识全力铺开,覆盖的范围几乎能达到数百公里。不过,羌城和屺城之间都是数千米高的大山,除非谢无双爬到大山的上空去释放神识,否则也只能探到山沟沟里的这一块。 “人倒是没有死伤多少,可是房子塌了无数。师兄应该也看见了,城里到处都是废墟,我正在头疼呢。师兄抓到的那个小妖精真有本事,现在的侯鬲什么事都不做了,整日就陪那个小妖精作乐,什么事都推到我的身上。”老头苦笑道。他是谢无双的师弟文道常,那柏灌国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文道常说的侯鬲。 “色是最害人的,自古就如此!那小妖尚未成年,只有六、七百年的修为,那内丹取来也没有多大的助益,所以我才想起这一招。羌国的国力稍弱,而所处之地却极是灵秀,我是不欲让两国相争,耗损羌国的国力。”谢无双笑道。 “师兄,妖魅惑人,或招天谴。这小妖精常此下去,会不会招来天怒?”文道常有点担心的问道。 “天道无常,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的感觉,自从仙府的封印被开启了之后,仙道又回归了秩序。我已经进入了度劫之境,但是道力凝结,真火旺盛,丝毫没有疲竭之相。我估计,天道也回归了正道。我镇压了那个妖精的元神,她能用出的妖力尚不足以害人。而且,即便是她遭天谴,那也是她小妖精的是,与我们没有干系。”谢无双笑道。 “师兄说的有理!确实是那小妖精的事,与我们无关!”文道常也哈哈大笑起来。 “嗯,现在我要去南边,你去将那个小妖精带来,我想带她在身边。”谢无双将他的计划说了,叹道,“那鸟人机警异常,身边又有辰北这样的高手。以我的修为,接近当然不困难,但是或许会惹出不必要的纷争。这鸟人国,宜徐图之!鸟人好色,对妖族有莫名的好感,他身边的常随就是一个小妖。青青随我去鱼凫城,若是能接近那鸟人,那我们的计划就很容易实现了。” 三十六计中最毒的那个美人计,据说就是古代的这个仙人谢无双第一个使用的。 这个时候,其实谢无双并不能确定那救走辰北他们的就是彭磊,但是凭着云青的描述,还有度劫期高手所特有的本事——灵犀,谢无双已经将彭磊认出来了。 青青是一只九头石鸡,和黄金蜥、肥遗一样,也是上古异兽之一。那日谢无双在深山里追踪一只成形首乌精时,无意间发现了在旁窥视的石鸡。可怜那石鸡精石青,不但没能得到那个首乌,自身也落入了谢无双的仙手,成了谢无双的玩物。 玄阴地脉滋润下的若水太神秘了,这十万大山中不知道还藏着多少的神奇。石鸡精、黄金蜥、肥遗、白头苍鹰等,只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几个而已。正如谢无双所说的,石鸡的修为比老白还要差,只有六、七百年。那样的内丹对洞虚期的谢无双来说,和垃圾没有什么不一样。 物尽其用!这石鸡精化成人样后,模样俏丽,体态风流,谢无双驻足羌城最需要的是稳定,于是石鸡精石青青就成了柏灌国的国主侯鬲的女人,而谢无双的师弟文道常就成了柏灌国的大法师。 彭磊一直在奇怪,今年不知道是什么好年,交战了许多年的羌国和柏灌国竟然停手不打了,其实原因就这么简单。若不是彭磊带走了玄阴地脉,羌城的灵力衰竭,谢无双根本就不在乎南方的大平原! ………… 鱼凫城,鸟人彭磊家的地下室里,彭磊正和着老酒,不停地咒骂着外星人的祖宗。 被人监视的感觉真是很不爽!这段时间,鸟人国的头顶上,从云层里一直到太空,外星人的飞行器几乎是全天候地存在。虽然彭磊早就知道了,在修真者运功的时候,对那些特殊的探测设备有隐形的效果,但是,谁知道头顶上有多少个光学的望远镜? 谢无双早晚会来鱼凫城的,作为主人,彭人却不能亲自迎接,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其他人都是自由的,唯独他鸟人是见不得光,心里别提有多郁闷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难怪后人会写出这样的名句,彭磊现在才有深深的感悟。 谢昌庭早就恢复了,熊媛也早就醒了,但是谢昌庭是手中的人质,彭磊是不会放的。哪日谢无双来鱼凫城时,还能拿这位仁兄挡两招的,都是本钱! 轻轻地敲门,伊尹走了进来。这太监也是见不得光的,只能陪彭磊住地窖。 “伊尹,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彭磊回来的第二天,鱼凫城就来了好些个年轻的男女。男的健壮,女的漂亮,竟然都在鱼凫城建房长住了,还报了户口。彭磊这些天一直派人假扮街头混混去骚扰,亲自传授各式花招和经验,可是收效甚微。这也是彭磊要骂外星人祖宗的原因。 “主人,那些人都是布兰恩特将军派来的,他们的任务就是潜伏。我侦听了他们的通讯频道,将军已经对这里起了疑心。”伊尹苦笑道。 “疑心个屌!老子才不怕他呢!那些个流氓怎么一点用都没有,这种事难道也要老子亲自出马吗?”彭磊心有不甘,有点愤怒。 “主人,他们都是宇宙联盟的精英!”伊尹轻声提醒。彭磊派出去寻衅闹事的虽然都是从军队里挑出的好手,但是和那些“宇宙战士”比起来,还是嫩了点。也是那些人不愿意惊世骇俗,都是手下留情,不然的话,他鸟人国就要损兵折将了。 “妈的,我知道,我又不是让他们去打架的。一群废物!算了,你去关照梁聃,先收手吧。不行,那些人绝对不能留在城里!嘿嘿嘿,让老子亲自出手,他们就后悔吧!”彭磊咬牙切齿,“对了,还有头顶上的那些个卫星,好像还是蛮先进的!我要把它们都抓回来,将来若是能带回去,也能卖个好价钱。” “主人……”伊尹欲言又止。 第九十九章大扫除 伊尹确实是有话要说。不过被彭磊踩烂了卵蛋之后,这家伙在彭磊的面前就是一付畏畏缩缩的熊样。其实,现在的伊尹,也就是原来那个莫仑同志,一番洗心革面之后,早就不是原先的那个外星淫贼了。 他们宇宙联盟战士的身体都被特别改造过,修炼了紫霞神功之后,伊尹的身手或许能及得上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了,梁聃和梁勇兄弟在他的面前也走不了三招;伊尹更是一个精通植物学的专家,那方面的知识没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鸟人也不行。虽然有些高科技的知识不能拿出来实践,但是他的稍微指点,对于还处在原始的刀耕火种水平上的鱼凫国的国民来说,就好像是神谕一样。 第352章 在鱼凫国的上层人物中间,这太监的受尊敬程度,甚至超过酒鬼白浪! “主人,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是挑明了吗?和宇宙联盟正面交锋,我们的实力……” 伊尹当然知道布兰恩特手上的实力,对鱼凫国的国力也非常清楚。凭这些仙人的本事,若是隐在暗处下黑手,那可能有一点点胜算。不过,若是布兰恩特和查韦斯不顾一切。灭了这个弹丸大的鱼凫城,对他们来说,比放个屁还要容易。 彭磊现在的心情不好,一点也不给伊尹面子,骂道:“我们怎么了?老子就是喜欢来暗的,老子就是流氓,怎么样?操!他们不是早就确定1497号早就翘了辫子了吗?老子就是露面,量他们也不会认出我。妈的,老子要培养十七、八个分身,到时候用分身大法,到处开花,看他们怎么监视!” “主人要怎么做?”伊尹也来了精神。他上了贼船,已是不能自己的了,现在唯一能做的,是祈求鸟人这艘大船不要翻。而且,这里的日子其实也是很不错的,到处受人尊敬。失去的卵蛋是不可能再长回来的,伊尹连名字都改了,是死心塌地地追随鸟人闹革命了。 “我们找上辰北和关长老,过两天驾船到天上去,把那些个卫星和飞船都搜走。我们的大船能够隐形,那布兰恩特即使是丢了卵蛋,也不会猜到是我割的。哈哈哈,我们不能启用探测器,但是辰北的修为很了得,他的灵识覆盖100公里应该不成问题。我们就在半空中等,先找到,然后用望远镜锁定,怎么样?” “主人,宇宙联盟一直在寻找能驾驭原始能量的人类,就是主人这样的仙人。如果主人这样做了,会不会引起银河城的警觉?”伊尹有些担心。 “操!他都把人派到我的家里来了,还不警觉?放心,只要抓不到人,他们再怎么警觉也没有用。过两天就动手,然后我的家里也要疏散,防备他们狗急跳墙。这次要走得远一点,就去中原,或许还能见着传说中的苏妲己苏大美人,还有姜子牙、黄飞虎、二郎神。哈哈哈。”彭磊越说越得意,多日来的郁闷一扫而空,拉过伊尹研究起细节来。 三天后的深夜,鱼凫国上空的卫星、无人探测器等,突然全部失踪了。彭磊一下子收了十八个,第二天又捞了六个。这些卫星设备有的很微型,有的也是好几吨重的大东西。彭磊也知道大概的行情,就这种大卫星,在地球的21文学,每个都能值上好几个亿,这还不算卫星所包含的技术——发大财了!将来是肯定要想办法回去的,老婆孩子一大堆,或许还会带上几个佣人,这下生活费有着落了。 天上飞的都是好东西!既然已经动手了,彭磊也就不客气了。无相宝筏绕着地球飞了无数圈,把地球近空的卫星什么的都收刮一空。 布兰恩特和查韦斯现在特别胆小,非常时期,战斗队伍都是结队飞行的,所以彭磊想给伯克他们找几个伴的愿望也没有实现。虽然天空中的卫星设备几乎全部没了,但是银河城里的人很明白,变故最早发生的地方还是鱼凫国。而且,鱼凫国里还有他们派出的小队,联络是绝对不能中断的。 一批又一批的无人飞行器被释放到鱼凫城的上空,但是过不了多久,那些东西就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探测器、中继卫星站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是布兰恩特也经不起这样的损失啊,在不见了108个之后,终于舍不得了。 “老弟,难道那鸟人国的上空有个空间裂缝?”布兰恩特实在想不通,他的见识已经不足以解释这几天所发生的一切。 查韦斯也想不通,苦笑道:“空间裂缝能瞒过我们的眼睛吗?我感觉那里有一只隐形的怪兽,喜欢吞吃我们的探测设备。” “tmd,它就是真的是怪兽,吃了这么多,总该拉一点出来吧?喝水拉尿,吃饭拉屎,它吃了我这么多的卫星和探测器,也该拉两个铆钉和螺丝出来啊!”布兰恩特真的要崩溃了,居然不顾身份地暴起了粗口。 “我派一个战斗大队去,我就不信,它能一口吞掉我一个大队!”查韦斯也来了脾气。 “算了,我们还是将探测装备撤到深空吧,只要能保证与鸟人国的通讯就行。我怀疑,我们的那些设备的失踪,应该与那些人有关。那些人很可能在鱼凫国中集结,在不起用重武器的情况下,一旦冲突发生,我们并不占优势。德礼弗将军的研究还没有结果,还是等两天再说吧。”布兰恩特非常无奈,他们是分工合作的。他和查韦斯负责军事布置,收集情报,德礼弗和梅森负责研究俘虏。这个时候,德礼弗也是焦头烂额,把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养肥了几十斤,却是什么结果也没有,布兰恩特也不想现在去打扰他们。 “也只能这样了!我派一个中队在深空待机,随时准备支援鱼凫城里的人。另外,多派些人去鱼凫城,万一有危险,短时间里,他们也能相互接应。我怀疑,他们中有人知道我们的联络和监测方法,所以会扫荡空中的设备。或许,他们真的会在鱼凫城里搞什么小动作,毕竟我们抓了他们的人。”查韦斯点头同意。 几天之后,鱼凫城里的外来人突然剧增。做生意的,投亲靠友的,一波又一波,竟然有好几百人。这里有从亚特兰蒂斯来的几个小队,几十个人,其他的是他们在路上和邻国边境收编、抢掠来的。 鱼凫城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彭磊给白浪和石琅他们的指示就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来的都接收。非常时期,那些个外星人都规矩的很,一般都不会闹事;进城来的修仙者当然也长着眼睛,连长生殿的郁良都是龟缩在一偶,普通修为的人,更是没胆闹事。偶尔有些找事的,都是些素质太差的普通人,有的还是鸟人自己找来扮流氓的,梁聃手上的军队完全能够搞定。不过,彭磊却不是个好主人,鱼凫城里贵客盈门,鸟人自己仍然选择撤退避难。 清除天上监视的行动叫大扫除,彭磊要借助关小倩和辰北的灵识,当然是要让辰北见识那无相宝筏的。这飞船已经不是最初的那艘,而是伯克小队的那艘战舰,比原先的进步得太多了。参与改装飞船的都是专业出色的高手,阵式是广成子亲自动手,武器和防御由伯克小队的专家升级,就等于是重新造了一艘。 这样的法宝辰北几曾看见过?登上了飞船后就舍不得下来。那些天在天上捞星星时,这老家伙就一直不停地在做关小倩的思想工作,希望关小倩大局为重,留下来保卫鱼凫城,保卫鱼凫城的百姓。 关仙子暂时还不想坠入红尘!若不是要看护谢昌庭这个伤员,还要防备暗中窥探的郁良和外星人,她早就回她们的青城山玄界了。 人是不能动心的,这凡心一动,几百年的修行就都泡了汤。辰北早就知道了,现在天道变了,仙道归正,过了洞虚之境后,修炼是仍然能进行下去的。可是,心湖里荡起的涟漪,要平息它并不容易,现在他是铁了心要将关小倩追到手,为此还专门和彭磊研究过泡妞大法。(鸟人身边那么多的美女,傻子都看得出来,在某些方面一定是高手。) 第一招,死皮赖脸;第二招,锲而不舍……辰北根本就不掩饰自己的爱情,只要有机会,就对关小倩奉献体贴入微的关怀,害得鸟人家的女眷对她们的关长老羡慕不已。 大扫除行动维持了小半个月,结束之后,彭磊马上就对他的长辈们宣布了他的撤退决定,果然招来一片反对之声。辰北首先就不同意,他的如意算盘,还想在凫水边筑一间洞房呢。 “小彭,那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不留在这里,就凭白浪那个酒鬼,用不了两个月,这块风水宝地就会被人抢了。郁良的那张老脸看着就讨厌,还有谢无双,还有那些外星人。” 辰北知道,关小倩肯定是不会随彭磊一起走的,红袖和鸟人只是姐弟关系。鸟人离开,红袖肯定是回青城山,那么关小倩也没有不回去的理由。这家伙贼精,知道若是让关小倩回青城山,再见就不容易了,他那刚刚萌芽的爱情说不定就会夭折。于是,他当然是举双手双脚反对的。 “前辈,我知道白浪,他一身正气,宁折不弯。而且鱼凫城还有前辈这样的高手,别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再说了,我又不是不回来了,过个三天、五天的,我还是会回来看看的,你说是不是?”彭磊笑道。 “我替你看家?你想得倒美!我有我的事!不行,坚决不行!”辰北猛摇其头。 鸟人一走,关小倩回青城山,他绝对也是赖在青城山的。丑话先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伤感情。 “辰前辈,我鱼凫城山清水秀,灵息充盈,绝对是一个修炼的好地方。而且,我还能让这里的灵气增强十倍。天底下这样的好地方不多的,你能有什么事?”彭磊不客气地批道。 “小彭,你小子装傻,是不是?我声明,我是绝对不会替你看家的,你让这里的灵息增强一百倍也没有用。我只陪倩倩!”辰北瞪起了牛眼,狠狠地说道。 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小辈的面,这家伙说出那么深情的话,一点也不觉得肉麻。不过,这些天肉麻的话听得多了,连关小倩也麻木了,只是回了一个狠狠的白眼。 “前辈,有一句名言说的就是你。热恋中的男女真是十有九傻!你也不想想,我是什么人呢?如果我请关长老也留在这里,那不是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吗?”彭磊将辰北拉到一边,故作神秘地关照。 第353章 有一点是不能让关小倩知道的,辰北嘴里的新名词,比如甜心、亲爱的、小密糖等等,还有“你是风儿我是沙”之类的比喻,那都是从彭磊那里讨来的。这些天辰北整天就挂在嘴上,还带唱的,把关小倩烦得差一点发疯。若是被关小倩知道那都是彭磊教的,后果……彭磊不敢想像! 鸟人的身份虽然很特殊,但是鸟人是红袖和关冷城的兄弟,关冷城还是关小倩的直系亲属。这层关系如果算上,关小倩就能够对彭磊动用家法。 彭磊的提议还是不能打动辰北,这家伙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看其他的所有东西都没有了冷静。不屑的说道:“你?就凭你这鸟人?倩倩会听你的?” “我怎么啦?关长老不会听我的,但是我能让她们荒城派的长老会都听我的,你信不信?”鸟人这两个字从辰北的嘴里说出来,听着特别刺耳,彭磊忍不住就有点冲动起来。 “哼,不是我看不起你这鸟人,你凭什么让倩倩听你的?是你的鸟人国重要,还是她们荒城派重要?你若是让这里的灵息增加十倍,争夺鱼凫城的人就不仅仅是谢无双和郁良,还会有其他的门派闻风而来。不是我看不起人,他们荒城派,就是倾全派之力,也是守不住这鱼凫城的。那不仅仅是高手的对峙,还要有能用的人。我声明在先,我们枯木崖是不参与的。我若是回到枯木崖,就可能出不来了!”辰北后面的两句说得有气无力。 第一00章赌约 强忍住笑,彭磊赞道:“前辈,你在你们枯木崖混得真是不怎么的,有点对不起咱男人!” 笑归笑,辰北说的确实是实情。对于谢无双这样的修真者来说,只要彭磊还在鱼凫城,他们就不会将精力放在辰北这样的人身上,虽然辰北是比彭磊高了不知道多少的高手。在鸟人国中,鸟人永远是个头。不过,如果彭磊撤离了鱼凫城,那就变成了谢无双和辰北他们争夺鱼凫城了,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辰北虽然自负,天不怕,地不怕,但是理智还在,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为的。 彭磊的话听着有点逆耳,可是辰北也无话可说。枯木崖的日子不是人过的,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被师姐们当娃娃管着,是男人都受不了。心里也是奇怪,同样是女人,有了一点年纪的女人,倩倩和师姐们相比,相差怎么就那么大呢! 嘿嘿冷笑:“小彭,你说什么也没有用!倩倩如果能留在你这鸟城,我就是拼了老命也会留下来的。不过,你若是走了,那谢无双找不到人出气,凭他们荒城派的实力,尚不足以为你守鱼凫城。所以,我也是不会同意倩倩留在这里的。” “前辈,你真是天底下第一大情圣,关长老在前几世一定是做了无数的善事,所以今生能遇到你。”彭磊怪笑道,“不过前辈也不要忙着下结论,你怎么知道荒城派守不住鱼凫城?我带你们去见一个人,哈哈哈!” ………… 清除掉天上的眼睛之后,彭磊的行动相对来说就自由了许多。那些龟伏在鱼凫城里的外星人虽然也有便携式的侦察设备,但是鱼凫城里的干扰太大了,那种设备几乎没有什么用处。彭磊只要在行动前来一次小规模的戒严,他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黄昏时分,原先熙熙攘攘的广场上却几乎找不到活人,沿街的商铺也都在屋门前的一丈外竖起高高的围帘。广场的四周围了三重围栏,最里层,甚至连站岗值勤的士兵也不能观望。虽然被围掉了许多,但是广场还是广场,空旷,寂静。整个广场,只有那站在高高的台基上的鸟人雕像在孤独地享受着阳光。冰冷的风在空旷的地面上空回旋,鸟人那铜像的脸,在今天最后一抹阳光里,亮着璨璨的金光。这个时候看去,这尊瘦瘦的鸟人像也有了一股很神秘的气息。 随着彭磊一起来的是关小倩、辰北、白风、熊媛、红袖,还有太监伊尹。辰北踏进这被里三层、外三层围起来的广场时就不乐意了,不屑地说着鸟话:“小彭,你的这个像我已经看过无数眼了。要我说,铸造师的技艺不错,不过选材有点问题。铜像的这张脸,还有这身材,还有这姿势,都太差了!如果换了倩倩的形象……” “老辰,你不懂艺术有不要乱说话,也不害躁!这是印象派!”连彭磊都快受不了他的肉麻了,这家伙随便什么都能联想到关小倩。 “我是让你来见人的,看什么铜像。和你谈艺术,简直是对艺术的污辱。” “人呢?我怎么没有见着人?”辰北的灵识早就展开了,可是什么也没有见着。 “前辈,不是我看不起你,你的修养还真是不怎么的。你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我们的关长老?”彭磊大多数的时候也是不将辰北当前辈看待的,轻笑道,“你感觉一下,广场上的空气怎么样?” “哼!小子,你也敢看不起我?就凭你,再过个三百年也到不了我现在的层次。”辰北瞪着眼睛轻吼,不过,灵识还是释放开来,认认真真地感觉这里的气氛。 “彭磊,你是不是在这里置下了一个玄阵?”竟然是关小倩先探出了玄虚。 “嗯,还是关长老心细。辰前辈的修为虽高,却实在是一个粗人。哈哈哈,比张飞还粗!”彭磊笑道。 “呸!我当然是不能和倩倩比了!那个张飞是谁?你叫他出来!我能比不过他?” 辰北不服,不过,到底是高手,此刻静下心来品味,广场上每一缕气息的波动都难逃他的灵识。叹道:“好高明的手法!布阵之人绝对是个高手,是不是小彭的师门前辈?” “哈哈哈,前辈又错了!”彭磊得意地大笑,“他叫我师尊,你信不信?” “你徒弟?如果你徒弟有这本事,那谢无双只配做你的徒孙了!小子,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 “吹牛?我吹牛?要不要我们来点彩头?” “打赌?那就算了!我老人家也不好意思赢你。” “你……好,我发誓,这仙阵若不是我徒弟布置的,我随便你怎么样!”彭磊差一点又说出“全家死光光”的誓言,感觉不对,赶紧收口。 辰北对彭磊的誓言嗤之以鼻,不屑地说道:“这仙阵的布局,玄机深藏,机巧内蕴,而置阵之人手法之纯熟,更是绝顶之高手。并不是看看图纸就能置出这样的阵式的!若是没有极高的掌控灵力的技巧,极高的修为……你的徒弟?是哪个层次的高手?若是你的徒弟能置出这样的仙阵,我把我的刑天斧输给你,怎么样?” “那怎么好意思?能赢你的蓝绡仙甲就不错了。”彭磊笑道。 边上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的漠然,不知道都在想什么。彭磊的嬉笑听在耳中,怎么是那么的不舒服!辰北一抬手,将鸟人整个又拎了起来,轻声吼道:“你竟然敢在倩倩的面前看不起我?臭小子,你完了!好,就蓝绡仙甲。老子我有的是宝贝,你以为我会在乎一件仙甲?不过,你若是输了,你就把你的鸟屋输给我,让我和倩倩做新房!” “辰北……”旁边的关小倩再也忍不下去了。 “倩倩,我也是和他说说玩的,嘻嘻。”辰北连忙将彭磊扔掉。 “玩的?我可不是说着玩的。这里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臭小子,真是不知好歹!要不要我们击掌为誓?”辰北扬起了他那巨大的拳头,不过,看边上人的眼神,除了关小倩,每个人都换上了同样的表情——同情!心中不禁有些没底,扬起的拳头也悄悄收向身后。 打赌之说其实也是玩笑,彭磊虽然很眼红辰北身上的那套仙甲,但那是人家的传家宝,彭磊怎么好意思夺人之爱。到了这古代,彭磊的思想境界比起以前来,那是高了不少。这可能也和爱情有关吧?传说被爱情滋润着的男女都是圣人!彭磊在这青铜年代,都快被爱情泡烂了。 封闭广场,布置仙阵,那确实是广成子做的。石琅一直想在鸟人国中布置一个能永保国运的灵阵,参考资料找了不少,巫婆法师也请了无数,但是没人敢在鸟人国装神弄鬼,鸟人是下凡的神仙啊!如果搞出来一个四不像,反而衰了国运,那谁担当得起?所以广场上只立了一个供人瞻仰、震慑八方妖魔的鸟人像,阵式是迟迟不敢开工。 彭磊在研究大扫除的计划时,和伊尹计算了许多的方案。两个现代人,见识根本就不是那些原始的先民能比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水浒三国,彭磊能想得出的谋略都掏了出来,几乎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方案都做了十七、八套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鸟人失踪后,谢无双可能的行动。 大扫除开始的时候,鱼凫城里的国家重点工程也开工了,主设计师、总工程师当然是广成子。鸟人铜像的地基被换了新的,地基的下面开了一个很大的空间,还有密如蛛网的地道。其实从彭磊家的地下室里,可以直接走地道到广场,根本不用走上面了。 广场的地下,几乎已经被掏空了,广成子置下了一个无极天罡归元阵,用来激发天地间的灵气;铜像正下方的空间里,晶晶用万年玄冰晶做阵石,布置了一个五行锁灵阵,阵眼是一大团浓缩的五行元精气。现在阵式还没有启动,在广场的上面,只能隐隐地感觉到精纯的能量脉动。彭磊说的让鱼凫城里的灵息增强十倍,其实也不是信口开河,不过十倍之说,也只是大概而已。 辰北的心里已经在打鼓了!毕竟是那个层次的高手,感觉之敏锐,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第354章 熊媛和红袖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的分明是同情,连伊尹那个太监好像也在暗笑。刚想再说点什么,眼前金光一闪,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巨人?辰北对自己的身高一直是比较得意的,哪个知道眼前的这个光头竟然比他还要壮实。再凝神细看,那壮汉的身上竟然流动着一股弱弱的妖气。 “主人!”壮汉正是老魇,他的眼里只有彭磊,恭恭敬敬地拜倒。 “老魇,做得怎么样了?小黑呢?彭磊笑问道。 鱼凫城里安置仙阵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工程,挖地道、翻石板之类的都是力气活,当然是不好意思让大罗金仙动手的。老魇和小黑来了鱼凫城后,什么鸟事也没有,就只是看门站岗,正有一身骚劲没处使呢,于是就做了广成子的跟班。 “主人,早就完工好几天了!我们还在城外的小山里僻了一出雅室,老神仙正陪着晶晶小姐在那里布置房间。我和小黑本来都是在这里值守的,现在小黑去叫老神仙他们了。”老魇低眉顺眼地回答。 “嗯,不错。”彭磊点着头,正盘算着要不要将老魇给辰北介绍介绍,却见辰北猛地暴起,一把抓住老魇的前胸,将老魇巨大的身体举过头顶。 眼中金光乱闪,低声吼道:“咄!你是哪里来的妖魅?” 老魇虽然身板壮实,但是800年的修为在洞虚后期的辰北面前,还是娇嫩得像花儿一样。这家伙也是措不及防,没有想到在这里也有人打他的主意,吓得抖成一团,身子一下子缩小了三分之一,差一点现出了原形。 彭磊赶紧将老魇救下,却是和关小倩好奇地讨论:“长老,辰前辈是怎么了?这老魇是我收留的小妖,他摆什么威风?” 关小倩早就看出来了,这些小辈对辰北的伟大爱情都是持鼓励态度的,那个彭磊或许还是辰北的参谋,不过没有证据,也不好发作。此刻还假惺惺地问这种问题!轻哼一声,不知道是回应彭磊呢,还是对辰北不满。 辰北其实并不是想大展神通,降妖捉怪,他是在担心他的蓝绡仙甲。和鸟人认识也有一个多月了,对鸟人的家底还是不甚了了。别的不说,彭磊的几个老婆就没有认全,他的妻儿都在羽村休养呢!现在又跑出一个大妖精来,还说什么老神仙,难道鸟人真的有一个了不得的徒弟?心神不定时,就拿老魇来发泄了。 可怜的老魇,虽然被彭磊及时救下,但是受的惊吓却是不大不小。身体也不敢回复到原样了,远远地躲在老白的身后,连回答彭磊的问话都要先轻声细语地告诉老白,再由老白来转说。 够可怜的!同样是一个妖,老白的待遇怎么就那么好呢?缩在人群的最后,老魇的心里在暗暗发誓:若是有来世,一定不做黄金蜥,最起码也要做一只招人喜爱的小小鸟。 也就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彭磊只来得及问了老魇几句话,眼前金光流动,广成子带着小黑和晶晶从雕像的基座里钻了出来。 一见着广成子,辰北就彻底傻眼了。凭他的修为,根本就看不透,那该是什么层次的修为?而广成子真的恭恭敬敬地称彭磊为师尊,连一旁的关小倩都觉得匪夷所思。 “师尊,这无极天罡归元阵是上古神阵,弟子也是在无意中得到的。本来可以置得更好些,可是弟子后力不继,只能做到这样了。不过,现在弟子用五行锁灵阵做它的阵心,用五行元精气做它的神息,这无极天罡阵也基本上可以用了。”广成子谦虚的介绍。 第一0一章仙阵 辰北是彻底傻了!抢步上前,将彭磊挤到一边,一把抓住广成子的双手,使劲地摇。感慨着:“前辈,您真的是彭小弟的弟子吗?这怎么可能?他怎么配做您的师尊,我看他做您的徒孙都很勉强。” “这个……道兄说笑了!” 广成子称辰北为道兄,辰北竟然凭空比彭磊矮了一辈,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在广成子的面前,辰北老实得一点儿脾气都没有。修道者的修为,每上升一个层次,功力的增长是呈几何级数增加的,尤其是度劫后面的层次,三昧真火孕育成功之后。那谢无双也是因为才进入度劫期,功力还没有稳定下来,才能让辰北稍微占一点便宜。广成子是大罗金仙,底子之厚实,不是辰北他们这些还在为度劫争命的修炼者能比的。即便是修为只剩下千分之一、万份之一,在这凡人界,也是一个无敌的存在。 “哈哈哈!”彭磊大笑。很难得能看到辰北有这样的表情的。 “辰前辈,你听见了吗?这广场上的仙阵叫无极天罡归元阵,下面还有五行锁灵阵,都是广成子布置的。哈哈哈,看来你的蓝绡仙甲……” “你……凭什么能是大仙的师尊?”辰北不服!怎么也想不通。 “凭什么?凭我是鸟人啊!哈哈,多响亮的名号!”彭磊得意,不再理会郁闷无比的辰北,转头问广成子,“大仙,你炼制的仙剑真的能借助这阵势?” “师尊,这无极天罡归元阵其实是一组阵式,不过弟子灵力空虚,只能置出主阵和一组辅阵。弟子在炼制的法器中都置上了一个归元阵的辅助阵式,所以使用这些法器的人,只要在无极天罡归元阵的范围之内,就能借用这神阵的仙力。”广成子介绍道。 “哪……能不能试试?” “能,师尊请退后一点,待弟子来启动这仙阵。” 广成子点着头,只见他双手合什,一个金色的光团在掌心渐渐凝结。稍稍停顿,广成子的双掌缓缓张开,十指在虚空轻弹。那光团飘离广成子的身前三尺,一道道金色的光线从光团上弹出,在光团的外面,缠绕成一个个怪异的符号。 脸上浮上一丝轻笑,广成子十指的速度越来越快。虚空中,那光团缓缓地飘上了铜像的头顶,无数金色的符印在光团的外面生生灭灭。在这冬日的黄昏,除了眼前的这几个,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在窥视? “主人,这金光太亮了,会不会被人看见?”伊尹已经开始担心了。 “看见就看见,量他们还没有胆子敢轻举妄动!”彭磊很自信,就是要搞一点神秘出来!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空中的那个光团,都想知道那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是一个什么样的神阵。那天彭磊和伊尹研究了所有的问题之后,就将那些问题给了广成子,而广成子在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据说是有鬼神莫测之玄妙,可是到底是怎么个妙法呢? 一声轻叱,广成子终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只见那光团迅速下沉,金光漫过铜像,在雕像的胸口无声地炸开。没有什么感觉!就是近在咫尺的人也没有触摸到能量的波动。正奇怪呢,一波宏大的能量从脚下升起,然后,身边的虚空中传出一波波轻柔的脉动。眼前的鸟人铜像散射出柔和的金色光芒,青绿色的铜锈迅速褪去,眨眼间就变成了新铸时的模样。 辰北的感觉最是敏锐,脚下、身边的每一波微弱的能量脉动都没有能逃过他的触摸。心中除了惊叹,还是惊叹!这一刻,早就把蓝绡仙甲的赌约忘到九霄云外了。 鸟人的雕像成了灵力波动的中心,澎湃的能量轻柔地振动着,向外扩散。每振动一次,能量就强上几分。虚空中的灵息在迅速地增加,感觉无限星空下,所有的灵息都在向鸟人国的这个广场汇聚。刚才广成子用仙诀引出的符印又在虚空中显现,裹在一团团淡淡的彩色光雾里,随着能量的波动,一重重地向四周扩散,又渐渐沉入地下。 符印散出的范围竟然有方圆十几里,整个鱼凫城都被那彩色的光雾滋润着。差不多有十几分钟,一切才渐渐回复。 别人都知道广成子的来头,对这个结果都有心里准备。只有关小倩和辰北两个,被惊得一愣一愣的,不知不觉间,两人的手竟然扣在了一起,也不知道是谁先出的手。 “倩倩,这怎么可能?”辰北已经不会思想了,紧抓着关小倩的手,有点语无伦次。虚空中的灵力并不是彭磊所说的增强十倍,而是百倍都不止。那是什么灵息啊!纯得不能再纯的五行元精气,比仙炉中炼出的还要纯净。这样的环境下修炼,一日可抵一年啊。 灵力微转,辰北突然大叫出声。这么精纯的五行元精气,自身的经脉根本就无力将它融合。刚才暗中运了一下气,结果那狂暴的能量冲入他的经脉,差一点将他的元婴挤爆了。 这是什么仙阵啊! “你放手!”还是关小倩先清醒过来,见旁边的人和妖都在看着他俩,不禁玉脸微红,挣扎着脱出辰北的魔爪。不过,心里的疑问是再也藏不住了,拉过熊媛审问道:“媛媛,他究竟是什么人?” “广成子啊!彭郎说他是上天的大罗金仙,不过他受了伤,好像还没有恢复。”熊媛可不敢和关小倩说笑,老老实实地回答。 “大罗金仙!”关小倩和辰北又齐齐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广成子已经收起了灵诀,静静地闭目站了几秒钟,脸上露出一丝淡笑,向彭磊道:“师尊,结果和弟子预料的差不多,师尊要不要试试这仙阵的威力?” “好啊!怎么试?” 广成子微笑不语,反手拖过小黑,将他的那支微型量子枪拿到手上,对着鸟人的雕像就射。幽蓝的光一闪而逝,只见雕像的左肩上亮起一个巴掌大的蓝色光斑,随着蓝光的消失,那光斑也消失不见。 雕像竟然未损分毫!连彭磊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边的伊尹更是傻得像二百五似的,晶亮的唾液在顺着嘴角往下挂。 第355章 这量子枪的威力他们是最清楚不过了,居然不能损伤一尊普通的铜像,也太不可思义了吧! 广成子的试验还没有完,刚才只是试了仙阵本身的防御力,无极天罡归元阵的玄妙又岂止这些。右手微动,掌心现出一把三寸长的小剑。将那把微型剑递给熊媛,广成子笑道:“还是让师娘试吧,师娘请滴血认了它。” 这把仙剑虽然小巧,但是辰北和关小倩都留意了,能感觉出来,那是一把非常不错的仙剑。不过,所谓的非常不错,也就是不错而已。比差的好上不少,比较起刑天斧和紫晶梭来,也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虽然不是极品的仙宝,熊媛还是很喜欢!很明显,比上次关冷城和彭磊两个用龙阳炉炼出的东西强得多了。红着脸谢过,接过小剑,刺破手指,一滴殷红的血抹上如一泓清水一般的剑刃。血珠在剑刃上滚出一抹淡淡的血痕,渐渐隐去。突然,一道冰冷的剑气从剑身上漫出,那三寸的小剑在刹那间就长大到了三尺多长。 只不过是认了主而已,仙剑的品相竟然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那剑身上脉动的灵气,简直比辰北的刑天斧也不输多少了。 “哈哈哈,这是因为在无极天罡归元阵里。仙剑上的辅阵和主阵沟通了灵识,融合成了一体,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效果。”广成子笑着解释道。 熊媛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通过这把仙剑,她竟然能感应到整个鱼凫城里的所有细微的动静。这也太神了!轻叱一声,一道灵诀点上仙剑。只见这把宝剑“嗡”地一声轻响,猛地光芒暴涨,凛冽的剑气冲天而起。虚空中,无数游离的光影急速地闪灭,仿佛是无数个仙剑的影子在横行。 “这……”辰北都不会思想了!仙剑这一刻的幻化,好像比他的刑天斧还要变态。 “师娘收起来吧。在无极天罡归元阵里,这仙剑连金仙也能斩杀。”广成子说道。 广成子之所以要熊媛试剑,不是拍师娘的马屁,实在是这一堆人里,他的这个大师娘的实力最差些,这样更具有说服力。低声对彭磊笑道:“师尊,这几天弟子炼了百多炉,师娘的这把最好些。不过,其他的也不比这把差多少。” “百多炉?我的个天哪!那不是还有两、三百把吗?” 彭磊当初只是让广成子多造几把,布置一个剑阵,可以提升修为不高的弟子的攻击力和防御力。这也是从武侠书上看来的!武林大派中都有自己的阵法,用来以多胜少。昆仑派的两仪剑阵,武当派的七星剑阵,少林派的罗汉大阵……都是人海战术的典范。当初和广成子研究时,广成子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于是彭磊就让他顺便搞几把仙剑出来——守阵的人主要来源肯定是荒城派,可是,荒城派太穷了! 广成子太变态了!竟然烧了百多炉。 “师尊,是那个龙阳炉太好使了,也不费心力。而且,伯克老弟提供的材料又都是极品,几乎用不着提炼,所以弟子就多烧了几炉,顺便还制了几件其他的法器。这些东西在无极天罡归元阵中使用时,还能帮助获取仙阵聚敛的灵息。”广成子把一个储物环塞到彭磊的手上,笑这解释道。 “好!真是太好了!不过,使用这法器的人也得注意了,若是被谢无双偷了去,那我们的损失就大了。”彭磊高兴得有点不知所措,抓着那个储物环,手舞足蹈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师尊忘了那个水晶瓶了吗?这些东西我都布置了启灵阵,只能认一次主。”广成子解释道。 “那……哈哈哈,被人抢去了也没用!”彭磊大笑。 辰北一直在听着彭磊和广成子的说话,这时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求道:“小彭,能不能给我两个?我帮你守城!城在我在,城亡我亡,怎么样?” 刚才试过了,这广场上的灵息激荡澎湃,可是肉身根本就没法掌控。听那广成子在说什么?熊媛掌中的仙剑还能帮助人利用这充沛的灵息!这一刻辰北连他的倩倩都放在一边了。 “哈哈哈,前辈,别说是两个,就是一百个也行。不过,这蓝绡仙甲……”彭磊怪笑,乘机讹诈。 “一百个?你说话可得算话!蓝绡仙甲算什么?只要你该我一百个,我马上就给你。” 辰北也是人精,这一说,就好像变成了蓝绡仙甲换一百把归元剑,他赚大了!若是有一百个枯木崖的弟子在鱼凫城,利用这无极天罡归元阵修炼……辰北都不敢想下去了!就是再搭上刑天斧也值啊! 广成子这些天生产出来的东西还真是不少。三百多把归元剑,几十个空间环,还有乾坤圈,霸王枪,离别钩……花样几乎涵盖了所有冷兵器的门类。其实也不是他一个人在做,比如画画、材料等等,他的伯克兄弟就帮他做了大部分。而且,这些东西也不都是现造的,许多都是前一阵研究龙阳炉时做好的半成品。这些天,只是再精加工了一下而已。 彭磊和辰北的打赌其实也只是玩笑!蓝绡仙甲穿在身上的样子确实精神,鸟人眼红了许久了。不过,君子不夺人之爱!鸟人现阶段的思想境界,正在飞快地向传说中的圣人们靠拢。还真是不好意思要!那三百多的归元剑,辰北就是不开口,彭磊也会给他百十把的——鱼凫城需要人守啊!如果有枯木崖和荒城派一起,那力量就翻了倍了。 可是,人就是贱,辰北还非要给!在辰北的脑袋里,还没有想到帮助守城这一层。辰北的如意算盘是,得了归元剑,那就可以继续留在关小倩的身边。 就这么简单! 第一0二章百年之计 谢无双在和文道常研究了对策之后,并没有马上启程,而是在屺城待了有六、七天。这段时间,也正是鸟人在计划着搞大扫除。 石青青虽然是妖魅,说走就能走的。但是文道常的大法师还要做下去,事情就必需做得圆满些。石青青身为侯鬲的宠妾,若是就这么失踪了,侯鬲说不定会发人来疯,老文接下来的工作就很难做了。 七天,侯鬲的这个宠妾突然病了,然后马上就一命归天。这样的按排,侯鬲同志就没有话可说了。 鱼凫城不是羌城,也不是屺城,谢无双虽然目空一切,在鱼凫国也是小心翼翼。身为度劫期的高手,谢无双的灵觉比别人可灵敏得多了。满天的无人探测器、卫星,一个也逃不出他的法眼。鱼凫城显然是在外星人的严密监控之下,而城里的修真者也都是小心翼翼的龟缩着,没人敢轻举妄动。这个时候显然不适合寻衅闹事,谢无双的耐心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竹山村就在鱼凫城的城外,隔了一条小溪,几乎就是连在一起的。谢无双没有进城,带着石青青,他们在竹山村做起了农民。凭着谢无双的灵觉,神识一经展开,鱼凫城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控之中。 这些天来,谢无双平静的心湖一直在翻着波澜。天上的飞行物消失得很突然,城里的修真者们突然就活跃起来,而进城去过普通人生活的外星人也增加了许多。不过,灵识的探测虽然很神奇,有的东西也是没法探测到的。比如,他就没有找着他的小辈谢昌庭。 谢无双心里很矛盾,很想亲身去鱼凫城看看。可是,城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如果惊动了辰北,翻脸动起手来,下一步就不太好走了。 黄昏,夕阳刚刚沉到鱼凫城高高的城墙后面,虚空中的能量突然剧烈地波动起来。原先平淡温和的灵息,突然间增强了百倍、千倍,比起大地震前的羌城还要强上许多。不过,这激荡的灵力非常地狂躁,要想取来利用,必须花上百倍的心力。 又是一件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按照道理,灵息这样充沛的环境里,神识会比平时更加灵敏。可是,事实让谢无双非常想不通。在这躁动的灵息里,运用神识非常吃力。 城里一定正在发生着什么,不然不可能会这样!谢无双真的很想能亲眼看看,可是,这里不是羌城,也不是屺城。在这里,他谢无双只是一个外来人。心里那个急啊,谢大仙甚至有点想骂人。都怪肖奇办事太拖拉,和谈的使节这个时候还没有到。 和谢无双有着同样心情的还有万里之外、亚特兰蒂斯的几位将军。虽然近地点的卫星和无人监测设备被彭磊大扫除扫掉了大多数,但是能量的侦测并不需要靠得太近,整个地球表面的能量脉动仍然在监控之中。这一刻布莱恩特和查韦斯的心中也是非常矛盾!能量异动之后,通讯就变得有些不畅了。若是为了鱼凫城里小分队的安全,是应该将他们撤出来的。可是,能量的异常变化,说明一直在等的好戏开始上演了,怎么能走呢? 彭磊根本就不知道,他的以防万一的举动,让那些个对手都这样为难。事前他也是没有想到,广成子布置出的这个无极天罡归元阵是那样“邪恶”,熊媛一把仙剑就能激起这么大的声势。若是两百、三百人同时施展,那会是怎么样的壮观呢? 熊媛这个层次的修为,在荒城派中,找出两、三千个也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还有辰北的九嶷山枯木崖。 “大仙,这仙阵能持续多久?”如果两、三年就不行了,那也没有多大意义,至少得维持二、三十年才行。 “师尊,因为阵眼是玄冰晶做骨架的五行锁灵仙阵,还有五行元精气做仙阵的灵力补充。即便是有五百人同时借用仙阵之力修行,估计也能维持数百年。”广成子笑道。 “数百……年?”彭磊猛咽了几口口水——好像也足够了! 第356章 华夏历史上最长的王朝也只有四百多年的时间,这鱼凫城能存在个数百年,也应该满足了。(事实上,鱼凫城存在了八百多年的时间,直到后来开明帝迁都时,才渐渐衰落。) 广成子批量生产的仙剑彭磊一个也没有留,全部给了辰北和关小倩。最后好像是关小倩得大半,辰北拿小半,然后两人迫不及待地从自己的门派里招来数百弟子。为了让分不到仙剑的人也能利用无极天罡归元仙阵来修炼,广成子还特意在城市的四周布置了十几座简单的阵式。彭磊想得远,将来鱼凫城发达起来之后,各地来这里串门的修仙者肯定不会少,也该给他们准备一些临时的修炼场所的。而且,这样也便于管理。 羌国的使者其实来得并不慢,至少还赶上了见鸟人一面。 彭磊已经做好了出门的全部准备工作,听到说有异国的使者到来,鸟人不得不推迟行程。 羌城的大巫师虞禾,原先是下羌国中手眼通天的人物,可是自从谢无双到了羌城之后,他的地位一落千丈——人家那是真正的仙人,能呼风唤雨、驱云驭电;反观自己,只有自己知道,祖传的通灵之术到底是什么东西。 连举国的大祭也都轮不上他参与了,大巫师虞禾同志几乎沦落成了宗祠的看护人。什么鸟事也轮不上,别人对他的尊重也在时间中渐渐流逝。事事不顺,屋漏还偏偏遇到下雨,宠爱的女儿若水竟然跟着穷小子姬爻跑了;谢无双真不是东西,也不知道自己是哪辈子和他有仇,竟然这样寻人开心。他不想做大法师了,却找了个更加小心眼的接班人,临走还给别人留了一个断子绝孙的好差事。 “两国相争,不斩来使”,那是千百年以后,文明大发展之后才有的。在这个洪荒年代,杀使示威是最正常的事。其实虞禾早就从羌城出来了,带足了礼品和牺牲,不过,想到一旦踏入鱼凫城,说不定就是老命归天的时刻,所以虞禾同志对他的神圣使命根本就提不起精神。一天才走几里路,一休倒是要休上好几天,谢无双是冤枉了肖奇同志了! 虞禾大巫师的担心其实当然是多余的。出乎他的意料的是,还没有等他进鱼凫城,谢大法师就迎了上来。更让虞禾大巫师想不通的是,他的那个穷鬼女婿姬爻,竟然成了鱼凫城里的大医官——这是一根实实在在的救命稻草啊!现在看那姬爻,怎么看怎么顺眼。 对谢无双的冤恨全部化成了恐惧和钦佩。真是仙人啊! ………… 在洪荒年代,姬爻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国家紧缺的人才。彭磊在羌城的市场上第一眼见着宛儿小店里的东西时,就有了引进的想法。这些天来,彭磊和姬爻兄妹一起研究草药知识的时间也不少,这是他鸟人的强项,当然是要找机会拿出来显摆显摆的。当初若不是因为这个,彭大胖子也不会遇上那两个天狼星人,也就不会被流放到这个年代做鸟人了。 姬爻兄妹的草药知识大多是家传,其实也是少得可怜,根本没法和彭磊相比。不过,在这个年代,好像已经很了不起了。不知道他们姬家的老祖宗,是不是那个遍尝百草的神农氏,或者是神农氏的小跟班? 这些天对外星流氓的怨恨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对文化的好奇、对原始先民的同情却是在快速地增长。虽然他的那些草药知识在地球的21文学,好像也拿不出手,但是在这鱼凫国的年代,那绝对是大师,权威!是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姬爻兄妹两个在彭磊那里学到的知识,比他们的祖辈传了十八代的还要多得多。 草药的材料都是在山野里长着的,只要不是文字记录,好像对文明的进展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彭磊和姬爻兄妹两个研究这个课题时,那是无所顾忌的。本来鱼凫国就有一所很简陋的战地医院,姬爻又是土生土长的原始人,回到鱼凫城后,姬爻就义不容辞地担起了救死抚伤的神圣职责,成了鱼凫城的首席大医官,吃上了皇粮。让彭磊没有想到的是宛儿,这女孩对乾坤界里的生活特别留恋,情愿和那几个外星人囚徒一起生活。 虞禾大巫师驾临鱼凫城的时候,鸟人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若不是因为他是姬爻的老丈人,鸟人说不定还没有兴趣改变计划呢。 这次出门,无相宝筏上只有彭磊一家人,连一向喜欢旅游的关冷城也没有同行。 现在的鱼凫城,对于拥有归元剑的修真者来说,甚至胜过天堂。关冷城和红袖结交了鸟人这个好兄弟之后,仙丹加上仙器的滋润,这些日子已经相继跨入了元婴期,鱼凫城正是他们修炼的最好的地方,因此,彭磊请也请不动了。 接见羌国来的使者也是有收获的,收获的还是非同一般的宝贝。 谢无双的态度转变得太快,彭磊一时还不敢确定。不过,谢无双送出的大礼却是贵重无比,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太扎手了!收不好,不收更不好! 石青青,一个很可怜的女妖精。不过,这位青青姑娘好像对妇道看得并不是很重。看她的眉梢眼角,不经意间就会流出许多的风流媚态。放她回去?谢无双拿她做棋子,说不定就会用到其他的地方去;留下?留给白浪?那鱼凫国等得及完蛋。白浪那斯的色心,那是不一般的重!带走?自己身边这么多的女人了,再带着一个风流的女妖,会不会鸡飞狗跳?杀了炖鸡汤?看她那娇柔妩媚的小样,那个念头鸟人想也没有想过。 “虞大巫师,你说谢大法师真的是这个意思?”满脑袋是青青这个小妖精嗲嗲的身影,彭磊的脑袋里乱七八糟的,心不在焉地问道。 “彭公,羌国现在的大法师是叫肖奇的神仙,也是谢大法师举荐的。臣下离开羌国的时候,肖大法师密嘱臣下,为万民福祉,肖大法师愿意劝羌国国主捧鼎南下。这也是谢大法师临行之嘱托。”虞禾大巫师对这个照顾他女儿的鸟人是充满了敬畏。想想,连神仙一般的谢无双和肖奇都要向鸟人臣服,这鸟人的身份或许能赶上天上的金仙了。肖奇叮嘱他卖国的时候,还以为是开他的玩笑,安他的心的。后来见着谢无双,见着姬爻,虞禾同志就有了主见了。反正羌国迟早会散的,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将来就跟着女婿混了。 “谢无双他这是干什么?怎么突然间就变成圣人了?还有那个肖奇,长生殿应该是和我仇深似海才对。他们长生殿的人,人品都不怎么的,那郁良我就很讨厌,长的那是个什么样?一点也不注意形象,整天就像是被人追着讨债似的。这老头最近老缠着婴纨仙子,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彭磊回味着虞禾的话,自言自语着。心里其实也有点明白,说到底,长生殿的几个长老都是吝啬鬼,舍不得他们的宝贝。亏他们想得出来,拿羌国来换。不过,好像也可以接受。 “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是不是在追求婴仙子?老魇那几天特冲动,若不是我和小黑拦着,他已经和那个老东西决斗了!”白风笑道。 “他?他那是仗着和婴纨有些交情,在搞曲线救国。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们三个一样好色?对了,老白,我将那个青青给你做老婆,怎么样?不知道她是什么妖,如果是狮子老虎,那你就赚大了!”彭磊哈哈大笑。 白风现在是彭磊影形不离的跟班,同样是个妖,老白在彭磊身边的地位,比小黑和老魇高得太多了。三兄弟聚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说起,小黑和老魇除了眼红外,只能咒骂自己的祖宗太死板,目光短浅。如果稍微有一点向前看的眼光,找一只鸟杂交,让自己的血脉里有一点鸟类的基因,那现在也不会这样屈憋啊! 第一章决定 彭磊竟然要将石青青给白风做老婆,打死老白也不敢要啊!不说石青青是谢无双送给彭磊的妖人,就是小黑和老魇的妒火,那都能将他白风烧死。 “主人,那怎么行?青青是主人的女人,即使她是妖,那也是主人的妖人。白风在她的身上感应到了一股同类的气息,他或许也是禽类。” “呸!什么妖人?你tmd真是不识抬举!说不定她是你们白头苍鹰一族呢?你看青青那个骚样,搂着抱着的感觉一定错不了。你真的不要?不要后悔哦。我看小黑和老魇都是很想要的,我送给小黑去。”彭磊骂道。 当着别国大使的面,他两个在讨论这个问题,鸟人的素质其实也不怎么地!不过,不管老白敢不敢要,不管彭磊能不能将青青送出去,好像谢无双的这个厚礼也是必须收下的。心里把谢无双的祖宗问候了无数遍,表面上还得拿出姿态——和为贵!鱼凫国也不想要战争。而且,谢无双也是一个得罪不起的人,除非和鸟人国沾亲带故的人都一直龟缩在这个鸟窝里。 叹道:“大巫师,如果能再见到谢大法师,请一定代为转告。红颜祸水,这样的厚礼下不为例,否则不要怪我不通人情。我和谢大法师其实也没有什么仇冤,一切都源于误会。至于肖奇大法师,他如果能让羌国献鼎而降,我会在鱼凫城里给他留一块修炼的地方的,就算是作为补偿吧。” 红颜确实是祸水,谁叫女人是水做的呢!当然,其实所有的错都是男人做的,可是因为有了女人,男人就有了许多的借口,历史也有了许多的悲剧。男人都很贱,在美女的面前,有时贱得连猪狗都不如。 青青这样的小妖精,彭磊是不敢留给白浪的。于是,鸟人起驾的时候,石青青小姐就成了无相宝筏上的服务员。这可能是地球的这个文明史中,最早的专职空姐吧。 第357章 彭磊原先的打算是直飞北方,去中原大地上看看。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记录的都是黄河边发生的故事。黄河文明的几个标志点彭磊还依稀记得,夏、商、周、春秋、战国,三皇五帝,夏禹商汤,姜子牙,苏妲己……到了那边,就能大概判断出自己现在所在的年代了。(不知道编写中国历史的都是什么人,竟然没有人记述蜀中大平原上的这个柏灌国,下羌国,还有自己的鱼凫国,彭磊心里有时也很郁闷。在长江的下游,鱼米之乡的江南,上次经过时也见到了,好像也有很发达的村落,听说那边也有国家,叫东夷,历史上好像也没有记述。) 彭磊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的那两个天狼星人的技术误差到底有多少,他鸟人是见着了几千年前的祖宗?不过,伊尹和老白的几句对话让他改变了主意,无相宝筏升空之后,竟然直奔西方而去。 白风三兄弟对他们的主人的崇拜,那是完全出自内心的。鱼凫国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在白风他们的眼里,都可他们的主人一样,是这个世界上的奇迹。见过了羌城的简陋之后,鱼凫城那整洁的街道,宏伟的广场,精美的雕塑,高耸入云的观星台,还有设计很别致的民房……在老白他们的嘴里,没有一件不是精美的艺术品。说起建筑,在老白他们的眼睛里,即使是羌国的那个圣城,也没法和鱼凫城相比。 伊尹虽然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来自外太空的生物,但是,人类所固有的虚荣并不是那么容易褪掉的。听老白他们对宇宙联盟是那样的不屑一顾,心里禁不住就有些不服。 “老白,主人设计建造的这座城市确实很好。无论是街道的布局,房舍等建筑物的式样,无一不是很精巧,也很科学。其实你们没有看出来,最让人称道的应该是这座城市的公共卫生设施。那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等系统,确实是我见过最好的。不过,你们说世界上没有像鱼凫城一样的城市,那是你们孤陋寡闻了。” “哪里还有?你们外星人造的不能算!” “我们宇宙联盟的城市和这种土城没有可比性。嘿嘿嘿,建筑材料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啥时候你见过亚特兰蒂斯的银河城,你就知道我没有瞎说。” “老伊,你是想说你们外星人很了不起,是不是?材料不同就不能比吗?主人如果不是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彰显我们修仙一脉的存在,主人说不定会将鱼凫城造成一座仙城。” 白风早就和伊尹成了好朋友。他们两个,一个是妖人,一个是太监,虽然是彭磊的左参右谋,但是在人群里生活着,心里总是有一点点的自卑,一点点的心虚。两人在一起时就不一样了,同病相怜,就是好兄弟。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鱼凫城虽然很完美,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去除我们外星人参与的不说,就是地球人类自己建造的,有许多也可以称得上是奇迹。由这里向西,越过几座这个星球上最高的山峰,那边是大片的沙漠。在穿行于沙漠边缘的大河边,有许多座大城。建城的国主虽曾经得到过我们的指点,但是大多数的创意都是他们自己的。我也只是听说!那些城市都有数百、数千年的历史了。是我以前的同事,说起原始居民的智力时,偶然说起的。” “数百年又怎么样?我们鱼凫国虽然才立国一年多,但是我相信,如果主人率师西征,一定能将他们的宗祠拆了,将他们的祖坟刨了。” “这……我也相信!不过,要刨他们的祖坟可不容易。或许,只有用量子大炮才能将他们的祖坟挖开。” “屁!又吹了,是不是?” “我吹牛吗?如果我吹牛,那就让我断子绝孙!”伊尹指天画地地发起誓来,“你以后见着就知道了!那些坟墓简直没法用语言来描述,当初是作为纪念碑和座标的,我们宇宙联盟也参与了设计和建设。” “我不信!只要是你们外星人的东西,你小子就认为是了不起的。如果主人出手,就能造出比你们外星人的东西壮观十倍的坟墓来。而且,你发什么誓?你小子还想不断子绝孙?唉,前半生坏事做得太多,这就是报应。别和我狡辩了,看你可怜,哥哥我将来多生一个儿子送给你,怎么样?”老白笑道。 “滚!我和你无话可说!我也不要鸟人做儿子!”伊尹有点发恼了。 “嘘!人家都称主人是鸟人,你说什么?”老白压低了嗓音提醒,“不说就不说!反正你们外星人不地道。给死人盖房子有啥意思?有力气不能给活人造一点福吗?” “我们……是不能干涉文明进程的,建房子也会泄漏技术。” “操!我说你们那个联盟真不是东西。你们如果能将技术拿出来与地球人类共享,别的不说,每年能少饿死多少人!”老白说着说着,就变成了满怀慈悲的圣徒了。 他们两个在边上低声伴嘴,也不是说给彭磊听的,但是彭磊就听到了。伊尹说的那个古国,如果不是古巴比伦,那就是古埃及。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了中国,就剩下那么几个。而四周都是沙漠的,也就是埃及和巴比伦。少年时的彭磊虽然满脑袋肥油,但是记忆力其实是相当的好,所以那些不太要动脑筋的功课都是优秀。历史地理中,那些是最基本的知识,从小就学,已经根深蒂固地印在脑海里,很难忘记的了。 心中不免有些冲动:“伊尹,你说的那个国家是不是非洲的埃及?”——坚不可摧的大坟,那不是金字塔吗! 平时也和伊尹一起研究过地图,所以在欧罗巴、亚细亚被命名之前,鱼凫城里的这些人就已经知道地球有七块大陆了。 “是的,主人,那片海边的沙漠是宇宙联盟最早着陆的地方,那时候这星球上比现在荒凉得多了,联盟在那里建了着陆纪念碑。那里就叫埃及。听说当时的生存环境并不好,所以首批着陆的联盟战士并没有在那里久留,而是在东边找到了一块肥沃的平原。当时教授了当地人一些基本的生活技巧,后来大部队来了之后,才又将着陆点西边的平原也规划成根据地。”伊尹介绍道。 “我知道那片地方,一直想去看看,可是以前是没有条件,也没有本钱,也没有机会。” 彭磊突然间就作出决定。反正是出门避风头,时间在他来说,多得就像是长江里的水。那就先周游世界,顺便也给自己增加点见识。不要以后回去,见着了原先的那帮狐群狗党,大家问将起来,自己无言以对。 苏妲己和姜子牙过些天再去见也不迟,先去见识一下古代埃及人是怎样造金字塔的,哈哈哈! 第二章上古文明 上一次陪关冷城去觅宝的时候,是顺大江而下,穿越大洋,一路上都是明媚的山水。这一次彭磊要让全家人见识那世界七大奇迹之首的大金字塔,那是只沿着北纬30c线,一直向西就到了。 有的知识在教课书上学不到,偏偏又是生活中很重要的,那是吹牛的资本。彭磊虽然肥头大耳,一脸的笨相。其实肚子里除了肥油之外,那些杂七杂八的学问也是不少的。 北纬30c线是一条奇迹之线,在那条线上,有许许多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还有无数的巧合。只是神洲大地上,就有长江入海口,有钱塘江大潮,有地球上最大的伤口——雅鲁藏布大峡谷,有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喜玛拉雅雪山,还有秀丽的黄山、卢山;放眼世界,还有地球上最深的裂缝——马里亚纳海沟,有死海,有百慕大死亡三角,有撒哈拉大沙漠,有地球最年轻的海洋——红海,有玛雅文明,最主要的是有大金字塔。 一路向西,荧光屏上显现出来的地貌就像是那长生殿长老郁良同志的脸,满是堆垒的皱折。白皑皑的雪山一座连着一座,雪山过去又是连绵的黄土沙漠,绿洲只是黄色上的蕾丝花边。对于见惯了黑土、碧水、青山的白露她们来说,确实是开了眼界,连带着几个月大的彭家大小姐也高兴得“哇哇”直叫。 忘了介绍彭家的这位千金小姐了!由于彭家的女人中,熊媛妹妹是当然的老大,又有本事,又有见识。所以彭磊这个女儿的名字是由女人们起的,后宫一致通过,大姑娘就叫彭媛,彭磊再怎么反对也没有用。 这些天鸟人家的喜事儿不断。可能是休养的时间久了,种子的质量相应有所提高,叶子和红药竟然相继被命中,都成了准妈妈了。阿波罗尼的婴纨长老也是可怜,遇上了这样的喜事,她这保镖又兼职成了保姆。如果不是无相宝筏上有七、八个智能机器人做杂事,还有小黑和老魇做粗活,最近又来了一个空中小姐石青青,婴纨就连修炼的时间也不可能有了——鸟人的底细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彭磊家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内堂里伺候的仆妇丫环却一个也没有添。 女人有了孩子之后,几乎所有的爱都会转移,男人也变得可有可无了。在鱼凫国的时候,白露她们就几乎一直留在羽村休养,连如玉也不肯待在鱼凫城里陪鸟人。羽村的宫殿是鸟人专门设计的,设施比鱼凫城的鸟巢还要好,而且也没有城里的那些嘈杂。平时在城里陪彭磊的就只是红药或者叶子,还有就是熊媛。熊媛mm的处子修炼计划终于破产了——做了娘的女人,如果还是处子之身,好像也太说不过去了! 彭磊对婴纨是有点内疚的,毕竟婴纨不是大奸大恶的人,只不过是色心稍重而已——谁让她是金发美女呢! 第358章 那是天生的性情,应该被同情才对。 婴纨的修为从洞虚中期直退到分神初期期,又发了血誓,所以彭磊回到鱼凫城后,仙丹灵药给了不少,这样也只是让她回复到分神中期。这次出来,彭磊本来是不想带着她的。以她的状态,如果留在鱼凫城里,在无极天罡归元阵的滋养下,用个十年八年,应该能恢复到原先的状态。可是,婴纨竟然是做保姆做出了瘾,执意要跟着伺候彭家的大小姐。于是,彭磊只能感慨,还是不了解女人! 现在的无相宝筏,虽然是近百米长的中型舰,但是因为是战舰改造的,居住的空间其实并不多。好在外星人的飞船都能附带小飞船,而彭磊身边那种无主的小飞船着实不少。将小飞船里的战斗系统拆掉之后,稍加改造,就成了很不错的套房,所以现在的大船上,婴纨、老白他们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 飞船的速度并不快,时速甚至不超过两百公里。置在飞船上的仙阵感应环境是需要时间的,速度越慢,和环境融合得就越好。而且,飞得慢一点,船外的风景也能看得清楚一点。 飞船大屏幕上的风景从连绵的雪山换成了漫漫的黄沙,一条条绿色沿着江河铺开,如精心织就的锦缎。在两条几乎平行的大河中间,一大块绿色特别引人注目。把远景推成近景,能清楚地看见一垄垄的农田,错落的村庄。不过,扫描了无数遍,还是没能发现有大型的城市。 “伊尹,这里是什么地方?环境很不错嘛!”彭磊感慨着。 在两边大片的黄土、沙漠的衬下,这两条大河之间的绿色更加美得醉人,这是真正的鱼米之乡,或许能和长江南岸的大平原相媲美。这里和四川盆地远隔了千重大山,那些外星人即使是见着了彭磊,估计也不会想到他是1497号那个鸟人。彭磊突然间有些冲动,如果在这里安一个家,那一定很安全。 自从飞船升空了之后,伊尹就一直陪在彭磊的身边,此刻听到彭磊的问话,赶紧回答:“主人,这里就是宇宙联盟最早建设基地的地方。因为是两条大河之间的平原,我们银河中心的通用语言称之为美索不达米亚。联盟当处建成的基地在靠近北边的山区,平原地带是安置迁移出来的原始居民的。刚才我们来的时候,主人是顺着那条山脉看雪山,如果当初一直向西,好像是要经过一片河谷,那里有好几座当初联盟修建的大城。后来在亚特兰蒂斯建起总部之后,才将这里放弃的。” “是吗?你tmd怎么不早说?算了,回头再去拜访吧!”彭磊不满地骂道。 “是。主人,那些城市已经荒废好久了,我也是听说过,从来没有去过那里。据说当初撤离的时候正赶上那边有几族原始人内战,联盟趁机把城炸了。近千年过去了,主人现在也只能看见几片废墟。”伊尹连忙点头哈腰地解释。 “那也要去考察一下的,毕竟是历史,将来回去之后,还能写本书什么的,说不定就能成为专家、权威。对了,这里叫什么?美索不达米亚?”彭磊嘴里唠叨着,突然,心猛地一跳,头一阵发晕。 原来这里就是美索不达米亚!科学家研究判定,美索不达米亚是地球现代文明最早的发源地,看来有点道理。这片平原上有举世闻名的古巴比伦王国,有那古拥有无数珍宝的所罗门王,确实是好地方!不过,彭磊马上就绝了在这里安家的想法。 上古时期的巴比伦人,好像只有短短的几百年幸福生活,在公元前后的数千年里,被外族一茬一茬地杀戮,在那个大神耶酥死去活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要断子绝孙了。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是没有善终的,即使是在文明发达的21文学,他们的总统还不是被人绞断了脖子。 虽然没了安家的想法,但是作为文明的发源地,考察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我们向北飞一点,去看看。” “主人,这里的房舍明显有外星文明的风格,我估计,最早就是外星人帮着建的。他们所说的不干涉文明的进步,也就是说说而已!”白风一见那些砖瓦结构的房子,就不满地点评起来。 “还真是的,这里造房子的水平可比我们那边高上不少。” 村子虽然都不大,但是房子都很豪华。红砖陶瓦,有的房子外面还镶着漂亮的玛赛克拼图,简直就是一栋栋的小别墅。看得彭磊也是一愣一愣的!要知道,他们鱼凫国中建房用的砖瓦,还是他彭磊和梁公研究了许多的日夜,试烧了几十窑,才搞出来的。 “主人,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伊尹赶紧解释,“我知道得也不多,以前我也没有来过这里。宇宙联盟登陆到现在,已经有数千年了。当初的近千年里,登陆的人并不多,生活和工作有时还要原始的居民相助,所以这里的先民就学会了一些建筑和制造的技术。不过,到后来,技术的控制就比较严格了。” “是这样吗?这一大片的平原,人口好像也不少,怎么没有像样一点的大城?”彭磊一直在找传说中的空中花园,可是最大的村庄也只不过是几千人的大镇,那传说中城墙的边长有20多公里的巴比伦王城,连影子也没有找到。 “主人,北边的山区一直有我们的13号基地,这美索不达米亚也是我们的粮食供给区,所以宇宙联盟对这片平原的控制从来没有放松过。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让这里有比较强的势力产生。我是猜想的,具体的也不知道。”伊尹解释道。 “你说的有道理!”彭磊点头同意,不过心里却是凉凉的。据他所知,古代的巴比伦王国是和中原大地上的商朝同时存在的。这里古巴比伦城的影子也看不到,那他想去中原大地拜见姜子牙和妲己美人的愿望显然也要落空了。那个九尾狐狸或许已经有了,但是绝对不会在朝歌城——还没有朝歌城呢! “主人,还要往北飞吗?”伊尹问道——再向北就要进入山区了。 “没什么看头了!我们还是往南面去,我们去参观游览你们外星人建造的纪念碑。” “主人,从这里过去一点点路就能到,就在那海边的沙漠里。” “我知道!是吉萨的大金字塔。” “金字塔?是三星连塔,旁边还有巨石狮子坐标。” “狮身人面像?原来真的是你们外星人造的。” 古代埃及的标志性建筑,是地球人都知道!不过,作为建造方的宇宙联盟战士、太监伊尹来说,彭磊说出来的两个名词却也是非常陌生。位于银河系边缘的这个恒星系中的地球,虽然貌不惊人,但是它在整个宇宙文明中的地位太特殊了!所以,当初登临这个星系时,宇宙联盟马上就在这里建起了许多的永久性基地。为了便于联系,又将从地球上观测到的星空划分成许多的小空域,大多数是以地球上的动物来命名的,比如狮子、白羊、长蛇等等。为了拉近和这颗人类之源的星球的关系,甚至有的人把自己家乡的星球也改了名字,如来自弗仑特星的小矮人就将自己家乡的星球改名叫了天狼星。 “主人,当初发现这个星系中有生命存在的,是来自亚格里星云艾莱恩星的侦测小队,他们也是最先在地球上登陆的宇宙联盟战队。从地球上看去,亚格里星云位于狮子座内,所以后来建登陆地标的时候,就将地标做成了一只狮子雕像。”伊尹指点着屏幕上出现的图像,耐心地解释着。 荒凉的沙漠,起伏的沙丘,数百座大大小小的金字塔一堆堆地耸立着。有的孤零零地,半埋在沙丘里,有的几座、十几座聚在一起,周围甚至还有阻挡流沙的墙。夜色正浓,整个世界一片静谧,明月投下厚厚的阴影,虚空中只有能量在一波波地脉动。 金子塔的数量太多了,在高空看去,大多数保存得相当完好。除了有些是阶梯形的,有些没有尖顶外,大多数都差不多,基本上看不见图片上的那个斑驳的模样,所以彭磊一时间竟然确定不了,哪个是最著名的胡夫金字塔。 那只大狮子倒是一眼就找到了,静静地趴在距河边不远的沙漠里,身子被黄沙半埋着,头望向东南的天空。狮子的头大得惊人,双眼好像是镶着巨大的宝石,在探测器的镜头里闪着熠熠的宝光;眉心处,一道强大的脉冲能量有规律的闪灭着,就像是一束看不见的光,指向那黑沉沉的星空。 彭磊抓着下巴上的短须,一脸的困惑——自从女儿出生之后,鸟人为显得成熟,心血来潮地留起了胡子,几个月下来,竟也有数寸长了。 “伊尹,好像不对啊!怎么是狮子像呢?应该是狮身人面像才对啊!” 第三章金色的沙漠 “狮身人面像?主人怎么会这么说?这座标一直是这个样子的,几千年来,从来没有修改过。那狮子的额头上安置了大功率的脉冲信号发生器,所以隔几十年要换一次能量晶体。那旁边的高塔,对,就是最前面的那座,听说当初就是用来给能量晶体补充能量用的。据说最初也没有这么大,好像后来还扩建了。”伊尹虽然说没有到过这里,但是对这些标志性的建筑物却也不陌生。 “狮身人面像?对,如果将那个狮子头换成主人的容貌,一定更加神气!”老魇不失时机地插上一嘴。 彭磊早就在宣传他们将要参观的奇迹,所以即使是半夜了,除了白露母女早早地睡了之外,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都是精神抖擞地在等着奇迹出现。主控室里聚满了人,老魇的发言当即招来了满屋的批评。 第359章 “胡说,主人的面容怎么能在这里出现呢?” “狮子的身体人的头,难看死了!” ………… “兽头人身是我们神话传说中的图腾,是神祗;而人头兽身,那叫斯芬克斯,是传说中的恶魔。”伊尹也不同意。 “斯芬克斯?对,我想起来了!这尊大雕像就叫斯芬克斯。伊尹,难道这个词语也是你们联盟里的语言?”彭磊的记忆终于彻底恢复。对着狮子像手舞足蹈,挥洒着唾沫:“传说真tmd不地道!还说这斯芬克斯是看守法老陵墓的。可怜后世的那些科学家,找出一条条的证据,为这大狮子到底是看守哪座金字塔吵得你死我活,原来都是臆想。” “主人说后世这尊狮子像变成了斯芬克斯,那肯定是哪个混蛋的恶作剧。”伊尹也是愤愤不平。 这大狮子像是他们宇宙联盟前辈们的杰作,就那样被亵渎了,心里还真是不爽,恨不得此刻就找出那恶人的祖宗来,先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虽然科学技术发展到他们那个程度,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了,但是,当初弄出这尊巨大的雕像也是一件很伟大的事。别的不说,将那块巨大的石头从数百里外搬到这里,就是很不容易的事。 “这大石头是从别处搬来的吗?那要多大的力气?”老魇吐着他的蓝舌头,喘着粗气评论道。 “嗯,这巨石就像是一座小山,我看只有上仙施展移山倒海的大法才能将它移动。不过,要搬动数百里,那也是难以想像的。”另外一个小妖精小黑也在指指点点地感慨。 他们这一群人里,也有修真界的高手,那就是金发美人婴纨,只不过做了保姆之后,婴纨的性情大变。原先脸上常有的甜笑,换成了一本正经的严肃,让彭磊也觉得非常不习惯。 婴纨也在欣赏着月色星光下的奇迹。在小黑和老魇的面前,她还是原来的她。轻声笑道:“两个小妖精,不懂就不要乱说。你们知道天界的上仙是什么样子的吗?上仙都有通天彻地之能,改天换地、移山倒海只是小法术。” 偶像一开口,老魇赶紧闭嘴。不过,小黑对婴纨可没有老魇的那种疯狂。这一刻有理在身,那肯定是要辩几句的:“仙子大姐,我们确实不知道上仙有多大的本事,但是上仙肯定是不如大罗金仙的吧?老神仙就是大罗金仙,我看他的本事就不是那么神!” “黑子,你不要不懂装懂了,还嘴硬!你不知道老神仙的伤还没有好吗?我认为仙子姐姐说的对极了!如果大仙出手,这样的小石头,一个手指就能搬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出这样的石像来。”只要是婴纨说的,在老魇看来,就是仅次于彭磊的真理。这大光头马上收起他的蓝舌头,站到了小黑的对立面。 老魇自从提议将狮子头换成鸟人头,遭到一致的谴责后,就一直收敛起嗓门,躲在人群的后面。现在他们三个说话,也是在人后窃窃私语。不过,好多人都同意老魇最初的说法。那狮子是整块石头雕成的,要搬动这样大的石头,那该有多大的力气啊!它真的是从别处搬过来的吗? “伊尹,我们这个大船也搬不动它吧?”熊媛问道。 “是的,必须先给这块大石头安上反重力装置,或许还要装上独立的引擎,才能将它搬运到这里来。当初设置这个坐标时,宇宙联盟的技术还没有现在这个水平,所以我说当初他们很不容易。这坐标建成至今,以地球年来计,大概有八千多年了。” “八千多年?”彭磊又要咬舌头了,瞪着伊尹狠狠地问,“骗我们有什么意思?我知道这几座金字塔:胡夫金字塔,海夫塔金字塔,还有胡夫的孙子,那个什么的金字塔,就是那座小的。他们都是第四王朝的法老。也就是公元前2600年左右。” 如果真的如伊尹所说,八千多年?那现在是什么年代? “主人,我不知道公元是什么年代,但是,这些确实是八千多年前造的。主人请看,狮子背上的那些沟痕,那是雨水冲刷出来的。据说当初这地方还远没有现在这样的荒凉,河西是茂密的原始丛林,这河东也是大片的草原。”伊尹诚惶诚恐地解释道。 “可能吗?那这金字塔是什么时代造的?不会也是八千多年前吧?” “这……原来也建造的,后来宇宙联盟将地球作为重要的监测点后,又重新修缮、扩建了。据说当初银河中心的最高指挥官来自天狼星,地球基地的最高指挥官也来自天狼星,于是才按照星域中天狼星的位置造了这个纪念碑。” “看来传说是真的,地球的现代文明中,确实到处有你们外星人的影子。”彭磊还能不信吗?只能感慨。 “主人,当初宇宙联盟对建设纪念性质的建筑远没有现在这样严格的规定。我听说过,在地球的其他地方,这样类似的大型建筑还有许多。当时地球上的人类还只会使用最原始的工具,而且,每个族群都弱得可怜,所以宇宙联盟建造的东西都被当成神迹。那些天狼星人虽然长得小不拉几的,却是非常喜欢排场,搞出的东西都是巨大无比。等后来地球文明渐渐发展了,地球人类的族群也不断合并、壮大,宇宙联盟对银河中心的监管也严格了,大规模的建设才渐渐停了下来。在原始人活动较频繁的地区,甚至直接毁掉了那些建筑物和城堡,这在银河中心的历史档案中都能查到。” “原来都是那些天狼星人搞出来的!小矮人喜欢大东西,那是一种自卑心理,很变态。好像天也快亮了,我们下去看日出。还别说,虽然我不喜欢那些小矮子,但是他们搞出来的这些还真是不错。”彭磊点评着,将飞船缓缓降到狮子像前。 脚下的沙漠里,埋着不知道有多少木乃伊,每一座金字塔都是一座不朽的坟!这种地方阴气极重,是恶灵的乐园。虽然叶子和红药两个也想亲身站到狮子像前,现场感受那大金字塔的宏伟,但是彭磊可不敢拿后代的命运开玩笑,说什么也不答应。 “不行!知道什么叫木乃伊吗?那是千年不烂的干尸,据说都是灵魂不灭的。万一被它们侵犯了我们的宝宝,那就糟了。要不,你们先休息一会儿,然后让婴纨大姐陪你们去那边的城里玩去。伊尹,那座大城是不是叫孟斐斯?”彭磊安慰着,问伊尹道。 “确实是叫孟斐斯,银河中心的语言,意思是神的花园。”伊尹诺诺地回答。不过伊尹有一点不知道,所以也没有说。孟斐斯在当地土人的语言里,是白色的墙。 “听听,神的花园,多美的地方!”彭磊笑道。 “我们才不稀罕呢!也不见得会比我们鱼凫城好!而且,他们这里的人不知道说的是什么语言,我们也许根本就听不懂。花园就花园了,叫什么孟斐斯。婴纨大姐的家乡话我们就听不懂!” 在叶子和红药的眼里,鸟人是最完美的,连鸟人的鸟毛也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鸟毛。她们这样的小女人,能傍到鸟人这样一个大人物,那是几世修来的命,这世上还有什么风俗风景能比她们的鸟人好看?而且,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小宝宝还在她们肚子里的时候,她们是恨不得将男人也拴在腰带上。但是一旦宝宝出生,她们生命的全部就都变成了那个自己生下来的宝贝,男人也变成可有可无的工具了。 “主母,我这里有自动语言转换器,能自动学习语言。”伊尹很讨好,却招来一片白眼。 “伊尹,是不是金字塔里有什么隐私,是不能让我们看的?” “绝对没有!以前这些塔是兼作储藏室用的,当地的土人知道放入塔中的东西不会变质,所以想出来将金字塔当坟墓,保存他们国王的尸体。其实在这么干燥的沙漠里,随便把死人扔在什么地方,只要没有虫兽的侵害,很快也会变成干尸的。”伊尹赶紧解释。 “我们才不信呢!不过,这些大坟也没有什么好看的,是不是?媛媛姐。”叶子她们的不愿意,其实也就是仗着肚子里的小宝宝,稍微发一下嗲而已。归根到底,彭磊说什么,她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违抗过。 “好像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熊媛竟然也会同意。 “唉!”彭磊一声轻叹。女人们这么说,他反而生出一点点失落。以前听人说过,赏景也是要有文化的。没有一定的文化积累,根本就不可能和风景产生共鸣,尤其是这中人文景观。许多人赶东赶西地旅游,大多就是看热闹,或者就是换个享乐的环境,还有的是为了不同地方的美味。若还是要说欣赏风景,那就是对风景本身的一种亵渎。若说鸟人自己,在以前,其实也是那种亵渎风景的人,只不过来到了这古代,有点道貌岸然了而已。 熊媛才不理会彭磊的叹息呢,轻声笑道:“要我说,趁天还没有亮,我们马上就去。否则我们一群女人突然出现在异邦,说不定会引起骚乱。” 整个这一大片沙漠就是一个乱坟岗,熊媛的思想还在遥远的东方文明中。坟堆里的风景再怎么好,也还是坟堆,怎么能和繁华的都市相比呢!金字塔在她们的眼里,也就是造型很别致的大坟包而已,她们关心的只是那个看风景的男人,外星人的建筑艺术,那什么边长、高度、面积的巧合什么的,在她们眼里,远不如鸟人的一根鸟毛来得重要。最初的好奇过后,高塔也回复成了大坟。 不过,彭磊也没有变成孤家寡人。如玉轻声说道:“姐姐们先去城里吧,我陪郎君看风景。” 第360章 这如玉的心情有些古怪,船外沉沉的死寂好像对她有着强烈的吸引。从飞船来到这片荒漠上空后,她的眼神一直迷离地在荧光屏上游移。 “妹妹,没听伊尹说吗?那里都是死人,没什么好看的。”熊媛低声说道。 “我是死过一次的人,还怕什么死人。”如玉淡淡地答。 这下连彭磊都无语了。既然这么说定了,正好彭家的大小姐也开闹了,于是彭磊收起了无相宝筏,从乾坤界里移出一艘原先游览凫水用的楼船,摆上满船的绸缎、彩陶、粮米、瓜果、珍珠、宝玉,顺河而下,漂向对面的大城。彭磊甚至没有留下伊尹,只是和如玉、白风三个,蹚着冰冷的黄沙,走向浓黑笼罩下的金字塔。 白风识趣得很,而且他是真的鸟,不是鸟人,在沙漠中走两步就不耐烦了。化出本相,飞上千米的高空。用他自己的解识,既可已免做主人旁边的电灯泡,又可以侦察沙漠里的环境,同时还能跟踪顺江而下的楼船,一举三得! 地平线上,白色的光晕正在渐渐变亮。彭磊施展好久没用的轻身功夫,扶着如玉,一路上踏雪无痕,竟然还爬上了大金字塔的塔顶,摆了一个金鸡独立的造型。 “彭郎,这高塔真的是国王的坟墓吗?建一个要多少的人力啊!你看那边,还有好几座,有的好像比这几座还要高大。”如玉偎在彭磊的胸前,指点着西南的天空。 第四章如玉的愿望 “玉儿,这片平原是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知道最早有国家的地方。没有听伊尹说吗?刚开始时是他们外星人经营的。这里的国力和人口都不是我们鱼凫国能比的,那些帝王都是高高在上的独裁者,掌控着全国的财产,哪像我们国家那样民主。他们修建陵墓,往往是十几年、几十年,倾全国之力。要是我也这样,比这个大一倍的金字塔也能修得起来,修一条万里长城也是轻而易举。”拥着怀里的美人,彭磊海吹着。伊尹不在身边,那所有的知识他鸟人就是权威。 如玉指的方向,远方隐隐的有一堆金字塔,刚才在空中也见到过。不过,刚才全部的身心都在狮子像和胡夫大金字塔身上,对其它的没有太留心而已。如玉指的那几座,离这里也不远,署光中能清晰地看清轮廓。有一座好像是没顶的,还有阶梯,还真是大,边长可能超过胡夫塔一半。高度也不低,最上面的平顶也和胡夫塔的尖顶差不多高。 超级奇迹啊!若是它的什么边长、面积、高度……也和某些天文数字吻合,胡夫金字塔只能做小弟了。刚才竟然没有问一下伊尹,彭磊心中微微有些悔意。这座塔在后世没有记录,彭磊曾经查过金字塔的词条,在大金字塔这么近的周边确实没有这个大塔。或许,几千年后,都埋入黄沙下了。 “彭郎是神仙呢!”如玉回首淡淡地一笑。 “嘻嘻,玉儿是仙女呢!”彭磊轻声淫笑着,在怀里的美人身上蹭着,“我们到那座塔上去,这里站着真是累人,或许只有小白才能习惯。” 连山剑挥出,瞬间就到了阶梯金字塔那平坦的塔顶。踩在脚下,看得就清楚了。刚才的估算一点也没有错,还真是比胡夫塔大得多。高有近两百米,每个阶梯都超过一米,阶梯的宽也有半米多;最上面的平顶都是用平整的大石板铺成的,还仔仔细细地打磨过,光滑如镜。平台是正方型的,边长大概有九米,边上还留有栏杆的痕迹,不过,现在是没有了。 “玉儿,你看这里的风景多美!我们来亲热亲热,怎么样?”刚才在如玉的身上乱摸,彭磊的心中此刻是热腾腾的,竟然在这时生出欲望。 “彭郎,不要啊!白风在上面呢,这四周还有无数的亡灵……”如玉小脸通红。 “不怕,亡灵还敢靠近我们吗?老白也不敢看的,我让他飞远点。”彭磊说着,手上就动了起来。 如玉的挣扎只是象征性,彭磊就是让她脱光了在闹市跳舞,估计她也会照做不误。 渐亮的天光下,高高的金字塔顶,喃喃的呻吟声响起,春光在金色的沙漠中伴着署光漫开……在这种环境里做,人特别兴奋,难怪后世的许多人都喜欢野合! 如玉完全是被动的,在她看来,男人的快乐就是她最大的满足。有时候她自己也会迷惘,为什么同样是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身上折腾,别的男人给自己的是无尽的痛苦,还有深深的厌恶。这个男人却不一样,虽然肉体上并没有男人所说的那种高朝,但是心里确实有一种深深的愉悦。或许……这就是爱情? 在这样的场合,鸟人的激情也只是持续了片刻的功夫。不过,既然已经躺下了,如玉可不愿意就这么起来。躺着看天多容易啊!偎在男人的胸前,望着星光渐淡的天空,还有远方老白若有若无的影子,轻声问道:“彭郎,白风他刚才真的没有偷看?为什么小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们都是鸟族呢!” 自从老白到了鱼凫城后,白鹤就一直躲在羽村的那棵龙槡树上,闷闷不乐。后来,彭磊干脆让它去了乾坤界,和晶晶做伴。 “他不敢看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白和他合不来。或许……小白是仙鸟,虽然也能幻化成人身,但是它的本相就是仙体,比幻相更能蓄积法力。会不会是它在嫉妒老白?也可能是它自命清高,不屑与老白为伍。随它去!不过,我们好像也有责任。你想想,小白多大了,几乎是与天地同寿的,可它还是小白;再说那白风,一个几百年的小妖而已,却是老白。难怪它会想不通了,哈哈哈!”彭磊分析道。 “正好晶晶也需要人陪,就让它和晶晶做伴吧。那小丫头,若不是玄阴地脉需要整理,是绝对不肯待在乾坤界里的。” “彭郎,玉儿也想去乾坤界里修炼!”如玉突然吞吞吐吐地申请。 “玉儿,这是怎么了?是和媛媛她们相处得不好吗?”彭磊突然不安起来。三个女人就能唱一台戏,自己家里可不止三个,闹点事情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仙女也是女人!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预防,一旦发现,必须及时处理。 “不……是玉儿想清静一点。” “这个……以后再说,好不好?前些日子我在乾坤界里给若水和姬爻两个办喜事,那个热闹,真恨自己不是那个新郎。我准备等几天安定下来之后,我们也热热闹闹地办一次喜事,大宴宾客。我是新郎,你们都是新娘。我们的玉儿是最美的新娘呢!”抱着如玉柔柔的身子,亲着红红的小脸,彭磊轻声哄着。 “彭郎,如玉不能生孩子,是个废人呢!”如玉在彭磊的怀里无力地扭着,突然间满脸都是晶亮的泪水。敢情她见白露她们一个个地都做了名正言顺的娘,心中不平衡了。 “玉儿这是怎么说的?谁说玉儿不能生孩子了?还不是因为玉儿害羞,平时陪我的时间太少了。宝贝,我们再来,我让玉儿在这里怀孕,将来生一个和玉儿一样漂亮的女儿。对,就叫克里奥佩特拉,怎么样?”彭磊贼笑着,手脚又动了起来。 “不是的,我知道不是的!彭郎,我找过蒂娜医生,她说我……从小……所以……”如玉泣不成声,眼泪都能给鸟人洗淋浴了。 原来如此!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如玉好像总是躲着自己。记得刚开始的那段日子,这女孩也是很痴的。还是封建思想在作祟!这个年代的女人,都自觉地把自己当成生儿育女的工具。不会生孩子,那就什么也不是了。难怪如玉更要自卑了!彭磊还能做什么?这能搜肠刮肚地找词语安慰,心里突然记起了那几个逃脱的幽魂,还有逃往东边深山里的丰伯,还有如玉的父兄。这一阵子享受得,竟然将他们给忘了! 如玉的伤痛都是他们给的,此仇不报,鸟人就白长这一身膘了!不管他们是如玉的什么人,就凭他们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这种人就没有活着的理由。找时间一定要去问候他们! “玉儿,我们家的孩子,不管是谁生的,都是大家的,是不是?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年轻姑娘都不愿意生孩子了。没有孩子多好,又自由,又能保持好身材。看看露儿,前些天就在烦恼,她的小腰都粗了好几寸了。” “郎君不要安慰如玉了。如玉知道,没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郎君,蒂娜姐姐答应过我,所以我想到乾坤界里住一段时间。”如玉的脸上又泛起一片艳红,眼中闪动着晶亮的光。 “这……蒂娜她怎么说?” “蒂娜姐答应帮我想办法,她说她有许多的办法,实在不行的话,还能用人工方法。”如玉根本就不知道人工方法是怎么回事,所以虽然吞吞吐吐,还是把什么都说了。 彭磊脑袋一热,差一点晕过去。不过,看在可怜的如玉份上,无论蒂娜想出的是什么人工方法,彭磊都准备接受——想来蒂娜一个黄花闺女,方法也不会太变态。 “那好吧!玉儿,等我们安定下来之后,怎么样?玉儿还年轻呢,也不急。现在露儿一点儿热情也没有,叶子和红药又怀了孩子,你若是走了,那就只有媛媛一个人陪我了。”彭磊可怜兮兮地求道。 “郎君,怎么会只有媛姐一个呢?那个青青是人家送给郎君的,还有婴大姐……” “别瞎说,婴纨大姐是前辈!” “郎君,婴纨大姐什么都说了!”如玉还满是泪痕的脸上绽出一丝淡淡的笑。 “我……”彭磊的老脸终于红了,恨不得身下的石板是空心的,自己能融身进去。 第361章 ………… 空中一声嘹亮的鹰啼,白风的身影在眼睛里迅速放大。两个人再也不好意思在石板上躺着了,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整理衣裳。 “老白,你tmd干吗?没看见老子正在休息吗?”白风还在头顶上百米外,彭磊的骂声就破口而出。 “主人,主母,对、对不起!我是来报告情况的。” “有什么鸟事?这样急匆匆的!快说!怎么又不说了?” “主、主人,婴大姐他们已经靠上码头了,我看见伊尹和老魇两个上了岸。城里的码头上很热闹,有船队正在往这边过来,听说话,好像法老要祭奠神灵。好多的持矛士兵,看上去很威武。”老白被彭磊一骂,说话也不顺畅了。 彭磊已经开骂了,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意犹未尽,仍然是骂:“这点鸟事,有什么好惊慌的?这地方大大小小的金字塔上百座,谁知道他们会去哪里祭神?妈的,等他们的船队靠了岸再报告也不迟啊!你看你做的事!要是吓着了玉儿,老子拔光你的鸟毛!傻什么?再去探啊!看他们的法老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俊的还是丑的……” “主、主人。”老白刚刚化成人身,白脸被彭磊骂得通红,马上又化回鸟身,结果连头顶上的鸟毛也是粉红色的。结结巴巴的报告:“是、是女王,很漂亮,很年轻。他们的船队里有祭神的绘画,我看、看那座神塔很像主人身下的这座,所以就、就……,我再去探。” “妈的,已经来了,还去个鸟!你确定那神塔是这座?你tmd什么眼神?这么神?” “主人,不会错的,您看石级上的花纹,还有塔底四角的那几个蛇头雕塑。我刚才对比了这附近所有的金字塔,只有这座最像。主人,这座塔是整个沙漠里最大的,好像也最精雕细刻,建塔的巨石比那座胡夫塔的还要大,而且,用的都是大青石。”老白的说话顺畅多了,点着鸟头,扇着鸟翅,在塔顶卷起一阵阵的旋风。 “是吗?你tmd不会变人啊?”彭磊又有点脸红。刚才急着要做那鸟事,对身下这座高塔竟然没有多看一眼。被白风提醒之后,还真是有点难为情。一转念头,把白鹤从乾坤界里唤了出来。 “小白,你背着玉儿,我们去看看法老的船队。不急,先看看这座塔再说。老白?你tmd怎么又变成人了?从现在起,没有我的吩咐,你不要化成人形,知不知道?” “知、知道!”老白怨哪!刚刚变成人,又急急化回鸟身。 “彭郎,你不要折腾白风了。快来看,这塔好奇怪啊,好像是用法术建起来的。这塔顶的石板上也有纹饰,竟然是隐在石头里的。彭郎,这些花纹好面熟,我好像在玉简里看过。”如玉反而没有彭磊那么多的脾气。在她而言,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玩弄也是常有的事,比较起以前那不堪回首的羞辱,现在这点实在是不算什么。 彭磊在训斥白风的时候,如玉反而是心平气和的,站在塔的边缘,在仔仔细细地打量这座刚才作为大床的神塔。一看就被镇住了,见彭磊还在和白风没完没了,忍不住开口帮老白解围。 “是吗?到底是玉儿心细,一眼就看出它的不凡来了!”胡乱地拍着马屁,彭磊干脆趴到如玉的脚边,仔仔细细的研究起来。 “玉儿,你说这会不会是谢无双造的?”没话找话。 “嘎!”冷不防一声嘹亮的鹤鸣,声震千里,差一点将近在咫尺的鸟人震下塔去。 第五章金字塔的秘密 刚刚从被老白的惊吓的尴尬中恢复过来,又被小白这一声大叫吓得三魂出窍,彭磊恨得直磨鸟牙。 狠狠地骂:“操!你鬼叫什么?小心老子将你封印在玄阴地脉里,把你这东西做成冰雕。” “主、主人,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缩头缩脑地躲到如玉的身后,白鹤竟然结巴着说起了人话,把彭磊又吓了一跳。 “你tmd什么时候成了精了?” “主人,是晶晶小主人建议我学说话的。其实我觉得,还是传递灵息更方便,可是小主人说,说话更能培养感情,增进了解。”小白战战兢兢地答。 “靠!她哪里学来的这些?随你吧!我问你,你tmd激动什么?有什么好激动的?难道女王是你的小情人?” “主、主人,这高塔我有点眼熟,很像当初老主人祭天时的那个祭天台。所以……” “是吗?难怪!难道这是上古留下来的东西?” 彭磊听了如玉的话后,已经试着释放气旋去探测这座金字塔的结构了,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和其他大多数的金字塔一样,灵识很难探到塔的内部。这座塔更加特别,每一块大青石上都好像聚敛着浑厚的能量,却又无可捉摸,灵识甚至没法探清建塔的青石是什么形状的,有多大。 如果这金字塔真的是上古遗存下来的,那么旁边的金字塔也不是外星人的原创了。可惜伊尹去了孟斐斯,不过,稍后再问也不迟。这应该是很重要的事,在那个宇宙联盟的史料中一定会有记述。对于上古神迹,宇宙联盟并不陌生,伊尹投降时曾经说过,在他家乡的那个星球上,这种上古遗存就有许多,而且都保存得很好。 (考古研究证明,在地球的其他地方,遍布着远古时期留下来的金字塔型的建筑,大多数是阶梯形的。即便是在古埃及,在河东沙漠那块地方,已知的最古老的金字塔也是阶梯形的,据说年代可能超过一万年。那个时代,即便是丰茂肥沃的尼罗河谷,原始人也还是刀耕火种的极小的部落,他们为什么要聚沙成塔?是怎样堆出雄伟的高塔的? 狮身人面像背上的刻痕虽然还在争论,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那就是雨水冲刷出的痕迹……;著名的胡夫金字塔因为许许多多的数字巧合,还有堆成塔身的那巨大的石材,所以才被人称道。曾有专家在研究后说,大金字塔其实还有个核,是一个小得多的阶梯形小塔。如果这些都是真的……) “主人,上古的东西能不能留传到现在?”白鹤其实知道得很少,看眼前这个山河移位的大陆,它的心里也没有底——天地毁灭时都发生了什么?连地都能撑裂,山都能抹平,一座石塔没有理由还保存得这么完好。除了少了几许的栏杆和雕饰,甚至连风沙侵蚀的痕迹都看不出来。 “我怎么知道?不过,你这肉身的老鸟都能不死,石头做的高塔也就有可能不倒,对不对?这个我们以后再研究。我们到空中去,看看古代埃及法老的仪仗队。你能不能背动玉儿?”隐隐的已经能听到远处低沉的号声,估计法老卫队的快船已经上岸了。 “主人,我是仙鸟,背人是轻而易举的事。”白鹤赶紧答应,身体稍稍放大,背上的白羽彩光流转,竟然还幻化出一个柔软的垫子。 “主母请上来,垫子硬不硬?要不要加个靠背?要不要加个遮阳伞?这太阳能晒伤皮肤。”叽叽呱呱地一通马屁。 “马屁精!”老白没有在背上幻化出沙发的法术,只能咬牙切齿地不满。 天光已经大亮,湛蓝的天空中找不到一丝浮云,连地平线也都是浓浓的蓝紫色。只有东边,一小段的弧线是鲜艳的红,映照得那上边的天幕也是妖艳的紫红色。 突然,一点眩目的红光从那段红亮的地平线上探出,红色的光波刹那间就在沙漠上漫开,同时在沙谷处留下层层叠叠的深黑色阴影。还没等人的眼睛适应这光与色,那地平线上的红色光点已经长大成了半圆,妖艳的红色也变成了淡淡的金色。回过头去,看那沐浴在光与影里的高塔和狮子像,金色正在它们的身上渐渐漫开。那种壮观,根本没法用语言来描述。 彭磊呆立在高塔上,搜肠刮肚地在记忆里寻找描写日出的诗词——这个时候若是能来两句……。可恨从大唐朝到大清朝,无数写诗写词的大作家,好像没有人写过大漠日出的。——大漠日落倒是有人写过,什么“长河落日圆”,改成“长河日出圆”?好像很别扭! 虚空中的能量渐渐动荡起来,气温也在急速升高。白鹤背着如玉已经飞离了塔顶,在阶梯金字塔的半腰高处缓缓滑翔。日光下,人和鸟如同是刚从仙界下凡的神灵,整个罩在一团淡淡的金光中。 古人说的不错,即便是最最简单的看风景,不同修养的人也能看出不同的境界来。鸟人和人鸟的修养境界更是有天壤之别。彭磊对着金光璨璨的沙漠感慨着,搜肠刮肚地在心里组织着最美的言词——主要是表达自己现在的心境,也不求韵律,反正也没有人懂。话说回来,只要是他鸟人搞出来的,哪怕是狗屁不通,自有人会当成无价之珍宝的。 白风的思想单纯得多了,数百年在荒无人烟的深山修炼,风景在他们这种妖族的心里根本就没法激起共鸣。对他来说,有灵息就能修炼;主人心情好了,他的日子也好过,就这么简单。彭磊绞尽脑汁在吟诗赋词的时候,这家伙在旁边一直不停地跳着脚,却不敢化成人身——白鹤如纸鳶一般地在虚空飘着,那是赤裸裸的炫耀啊! 彭磊搜遍的肠子的角落,所知道的词语始终没能凑成四句,不免有些气馁。终于发现了旁边不安份的白风,忍不住又要开骂:“你tmd跳什么跳?把老子的诗都跳没了。” “主人,主母在等我们呢。”白风怯怯地答。 “急什么急?我又不是没长眼睛。老白,你tmd一点也不成熟,还是这样浮躁! 第362章 走,怎么又不走了?”远处如玉好像是在招手,彭磊赶紧跳上鸟背。 “主人,我……还没有准备好,主人坐好!”老白措不及防,又差一点亲吻了青石板。急急地抖起身子,向塔下俯冲而去。 “彭郎,你看这座大塔,确实很神奇呢!”如玉确实是在招手,指点着他们刚才当作爱床的阶梯塔,轻声叹道。 放眼看去,远近那些沫浴在旭日中的金字塔,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只要是阳光亲吻着的,每一座都是金光灿灿。可是眼前的这座巨无霸,好像是裹在了一个罩子里,一个淡淡的青色雾气的罩子。塔身上没有一点点的亮光,仿佛它不属于这个世界一般。 彭磊也有点糊涂了,只会喃喃自语:“没听说过有这座神塔,这是真正的神迹!说不定法力还在。小白,应该就是老主人天机子祭天的那座神塔。” “主人,我们能不能把它搬走?”白风的本事比白鹤差了不少,在空中必须不停地盘旋,才能不掉下去。如白鹤那样,背着个人还能一动不动地悬停,它就做不到。展着双翅,绕着小白不停地转圈,彭磊在感慨的时候,他及时地冒出一个伟大的主意。 “你以为是玩具啊?操!你能不能不动?离小白近点!”彭磊轻拍着鸟脑袋,白风这样不停地飞,彭磊想和如玉说句悄悄话都很困难。 “主人,我不能停下来的,我做不到!”老白讪讪地答。 “靠!你是不是妖精?书上说妖精也是法术通天的,你tmd竟然连悬停都不会,真是无话可说。” “我……以后一定苦练!”白风咬牙切齿地发誓。 “算了,你又不是蜻蜓,也不是蜂鸟。我们飞高一点,去看看法老的船队。”彭磊招呼一声如玉,吩咐道。 飞在空中,白鹤的自信心就暴满了。其实它根本就不是在飞,翅膀只是象征性地动几下而已。仙鸟就是仙鸟,天生的就和天地间的元素很融合。老白驾驭风的技巧其实也是很纯熟了,但是小白看向老白的眼神就是充满了不屑。 “主人,当初老主人的祭天台就是一件法宝,好像是可以幻化的。” “是吗?那也得等我回到玉泉仙府,找到仙诀之后才能做到。玉儿,看那河边的船,是不是很怪?船头太夸张了,就像是海盗船。嗯,和我们国家的龙舟也很像。这些船怎么来得这么快?”(古埃及人用的船,是两头尖翘,中间狭长,形状还真是像龙舟。) “彭郎刚才就只是在沙漠里找金字塔了,根本就没有看过那条大河。”如玉轻笑道。 “还真是的!哈哈,伊尹他们的楼船上有扫描仪,肯定是避开了这些船队的。老白,是不是这样?” “主人,正是这样的!主母们坐的楼船装的是喷水引擎,速度极快,这江面又很宽,所以没有遇上。” “是吗?不对啊!都是些运货的船,还有就是军队。女王呢?不会也坐这种破船吧?” “主人,女王只是送行,我没有看见她登船。” “可能才是祭祀的开始!彭郎,石琅大相国曾经说过,祭神是很讲究的,有的大族会准备很长的时间。”如玉轻声提醒。 “只有这种可能!我们先看看他们是怎么搞的,然后就去孟斐斯,等他们正式开始后再来。” ………… 第六章尼克托里斯 摇曳的烛光,静寞的人群,大祭司那尖细的嗓音在金色的大殿里回荡着,冗长的词语不断地从她那干瘪的双唇里吐出。仿佛是在和许多的人对话,声音时而轻柔,时而激昂,时而是欣赏的愉悦,时而是不安的惶恐。 尼托克里斯根本没有在意大祭司在说什么,她的眼神一直在看着大祭司手舞足蹈、声情并茂的表演——大半夜了,这老太太不累吗?是吃了什么药了?自己站着都已经腰酸背疼了,身后的那些个跪着不能动的,不知道是啥样了?可惜不能回头看! “啊!赞美伟大的神荷鲁斯!赞美普塔,赞美奥恩里斯,伟大的神灵和王同在!” 大祭司的嘴巴里终于吐出最后的赞美词,在她那白袍背后的众人听来,这最后的几个单词或许比仙乐都要动听——长时间的听戏真的是很累的,尤其是跪在硬梆梆的石板上听戏,还不能做小动作。 摇曳的烛火和着人的口气,在大祭司的身外凝成一层淡淡的水雾。白袍下,大祭司的身影仿佛是浮空的幽灵,披散着的花白长发遮住了脸的大部分器官,只有那张嘴巴还是轮廓完整的。 向后退开两步,大祭司枯瘦的十指撩开额上的长发,看定躬身站着的尼克托里斯,尖声笑道:“尊敬的女王,可以开始了!” 尼克托里斯轻吁了一口气,缓步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向旁边挥了挥手,那些仍然跪着的老少爷们一大半直接趴到地上,在仆从的扶持下才挣扎着站起身来,从大殿旁边的小门里退出。 大殿的主席台上,端端正正地坐着几尊神像,是木制的,有点像那大庙里的菩萨。这几尊大神宝相庄严,五官端正,其中竟然还有女的。刚才大祭司就是对着他们,说了大半夜的话,差一点将孟斐斯城里的这些大老爷们都累趴下。 两队衣冠整齐的持矛战士踏着正步走进殿来,八人一组,捧起神像前的香烛,将神像扛在头顶,默默地走进殿外阴冷的夜色里。 尼克托里斯坐着没动,眼神一直送那最后一尊神像走出殿门,才轻轻地闭上双眼,捶了捶酸痛的双腿。 “大祭司,我们现在就走吗?” “尊敬的王,诸神的灵魂会伴着启明星一起升起,现在还早呢,陛下可以休息一会儿。” “那好吧!我去休息一会儿。莎伦奶奶也累了,去休息吧!”尼克托里斯淡淡地说道。 “是!”大祭司明显地一愣,看着被搀扶着走向殿后的女王,眼睛在烛光下闪着晶莹的光,双唇蠕动着,好像想说什么话。不过,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微微闭了一下眼睛,将长发覆盖主脸庞,默默地退出殿外。 就在旁边的一栋宫殿里,尼克托里斯才刚刚坐稳,一个清秀的侍女匆匆地跑进来,跪趴在尼克托里斯的脚下,禀告道:“女王陛下,恩图蒙特殿下想见你。” “恩图蒙特?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尼克托里斯的眼中飘过一丝冷漠。 “是!”侍女退开两步,转身匆匆跑出殿去。 尼克托里斯目送着侍女的身影,嘴角微微颤动着。恩图蒙特,他为什么要见我?他还有脸来见我?他害得我还不够吗?他还想要什么? 烛光猛烈地晃动起来,宫殿的门突然洞开,冷冷的风旋转着,瞬间就填满了屋里的每一个角落。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殿门里跨入,缓缓地走近。 “你们出去!”对着尼克托里斯身边的侍女。 “恩图蒙特,你想干什么?”女王站起身来,瞪圆了双目,愤怒地呵斥道。 “尼克,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以后,我们或许会有好久没有这样说话的机会了。难道你不愿意吗?你们出去。”恩图蒙特轻声说道,转向四周的眼神却是冰冷刺骨。 没有人敢抗拒,连正在帮尼克托里斯整理衣裳的侍女都颤抖着身子退出殿外。“啪”地一声轻响,殿门又重新合上。烛焰轻轻地跳跃着,一串串烛泪挂下,屋里不时地响起“滋滋”的声响。 尼克托里斯紧盯着身前那个高大的男人半晌,缓缓坐下身来,双手轻轻拢着衣衫,将头转向身边跳动烛焰。 “恩图蒙特,你还想和我说什么情话吗?我现在是埃及的王。” “尼克,我知道你在怪我,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来见你。相信我,等尼罗河水上涨的时候,我一定率埃及的大军,去将你接回。” “我相信,不过,你不是去接我,你是去接这神杖,对不对?”尼克托里斯冷笑着,扬着手中那只两尺来长的黄金权杖。 “尼克,你难道不知道我对你的爱吗?拉尔沙的盟会到河水上涨的时候就会结束,到时候我想娶尊敬的女王做妻子,不知道能不能允许。”恩图蒙特跨上一大步,跪倒在女王脚下的厚毡上,手轻抚上尼克托里斯的双膝。 “哼!恩图蒙特,到时候你还要我吗?不要以为我很傻,什么都不知道。拉沙尔的盟会就是你操控着搞出来的,女王是你送给各大城主的厚礼。大家玩得开心了,你就有了准备的时间;大家玩得不开心,你就能找到结盟的伙伴。”尼克托里斯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 “女王陛下,盟会的客人都是埃及帝国的属臣,谁敢对陛下不敬?孟斐斯是帝国的都城,也是陛下的家。北边的拉摩利人正在窥视我们的家园,南方的各族又纷纷拥兵自重。尼克是我的爱人,我是那种轻易抛弃所爱的人吗?相信我!如果有人图你的不轨,我会第一时间将你接回。” “会吗?我真的是你的爱人吗?为什么会轮到我?为什么不是埃德蒙特,我的哥哥?我不要做这个王!你如果真的爱我,就不应该让我做这个王!”尼克托里斯淡笑道。 “埃德?他的身体怎么能做王?莎伦大祭司也很担心他,他太不知自爱了。” “是吗?你是哥哥最好的朋友,你是怎么看护他的?好了,恩图蒙特大将军,马上要送神灵过河了,我也该起程了。三天之后,你还会来送我吗?” “尼克,没有人能管得了埃德蒙特。他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是他自己。埃及不能没有王,不能是短命的王。尼克,我的爱难道还要什么证明吗? 第363章 如果这样,那我就一直陪着你在拉尔沙,这样你还不相信吗?” “你的爱?哈哈哈!”尼克托里斯突然放肆地狂笑起来,“恩图蒙特,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我们爱过,曾经爱过!我希望你能信守诺言。” “尼可,你要怎样才相信我呢?难道要我用神的名字发誓吗?” “不!不用!我相信,我怎么能不相信呢。大将军,我该去送神过江了,三天后你来送我过江吧。”尼克托里斯淡淡地说道。 ………… 看着尼克托里斯走出殿门的身影,恩图蒙特缓缓地从地上站起,眼中闪过两道妖异的蓝芒。整了整衣衫,从容地随到尼克托里斯身后三丈处。大队的车马轰轰隆隆地汇聚,瞬间就组成一个庞大的车队。 一个持矛的男人急匆匆地跑来,在恩图蒙特的耳边轻声地禀告。恩图蒙特面无表情地听着,眼角却在微微地跳动。 女王的车队并没有耽搁时间,只是用了不长的时间就到了大部队集结的码头。巨石砌成的码头宽阔平整,此刻早就被旌旗填满。一队队的士兵持矛而立,一群群的奴隶躬身趴在道旁,宽阔的河面上,一队队的帆已经隐没在水线之下。 大祭司莎伦奶奶早就来了,枯瘦的手中抓着一支比她的人还要长的古藤杖,站在码头上的一个石台上。尼克托里斯的车队过来的时候,老奶奶正仰着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 又是叽叽呱呱的祭礼,神像被战士抬着,每一个都是一艘专船。这次的大祭司有点不敬业,叽叽呱呱的同时,眼神不时地瞄向天空,好像天上正下着流星雨似的。终于把神像请上船了,船也开走了,莎伦老奶奶又回到她刚才看天的平台,这次是跪在地上,沉着头念起了经文。 恩图蒙特早就发现了莎伦大祭司的异样,缩在队伍的最后,他也在观察着天幕。眼中不时闪出淡淡的蓝芒,右手紧抓着腰际的弯刀。看得出来,他也很紧张。 一道白影从江面划过,又直冲天际。这下不仅仅是大祭司和恩图蒙特,码头上的人有大半都看清楚了,那是一只硕大的鹰! “神啊!”连持矛挺立的战士也趴下了一大半。 “看,那是什么?”又有人惊呼起来。江面上的水汽正在迅速消散,一艘描金绘彩的楼船从水雾里冒了出来。 那才是真正的船!看铺满江面的自家的叫做船的东西,两头翘,中间窄,底下还漏水。和那只渐渐靠近的大船相比,简直就是一堆漂在水上的柴禾。 刚才那只掠过水面的神鹰又一次踏上水面,这次虽然很远,但是因为大家都留意着,所以看得反而比刚才清楚。确实是鹰,头上长着白毛的大鹰!这鹰后一次飞下,居然是抓住了一条大鱼,然后又将大鱼扔到了那艘船上。 神啊!那船上住的难道是神的神? 没有见着划船的浆,船确实是在无声地滑动。一个高大的男人抓着鹰扔下的鱼,好像在笑,好像还在向天空挥手。 白色的影子又一次掠过水面,这次抓住了两条大鱼。那鱼……码头上的人都傻了!那后抓的两条都是如成人那般体型的大鱼,平日里连见也难得能见着,今天好像是送到神鹰的爪上去的。 白风不知道,这里的人们对他们老鹰家族是超级崇拜的,他们的主神,那个住在太阳里的大神荷鲁斯,据说就是一只大鹰。他见伊尹的船快要靠岸了,岸上又是这么热闹,忍不住就做了一回开道的——靠得近点,也能看得清些。第二次俯冲时,是因为看见一条正在水面上喘气的大鱼,顺手就抓了,送给伊尹他们做点心。老魇只见过老大抓兔子、山羊,没想到这老大还会抓鱼。夸上两句,又提出一个非份的要求。于是,老白又冲了一次,不过这次用了一点小小的法术,从水底赶出两条百年的鱼精来。 伊尹他们也不知道码头上的人为什么都跪着行大礼,当然不会是迎接他们的,最大的可能,是在送那几艘载着神像的船。白风拍着翅膀去见彭磊了,伊尹他们也泊好了船,准备游逛这个白色城墙的城市,神的花园。 老魇的光头在晨光中闪着妖艳的光,身上的那金色衣甲,更是如黄金打造的一般,散射着炽热的金光。手上一杆丈八蛇矛枪,这么站在众人的面前,比天上的神将还要威风凛凛。伊尹一身的锦袍,丝绸特有的光泽在老魇身上的金光的映照下,也是光鲜夺目。只有小黑还是一身的黑,无论什么光都没法在他的身上照出反光来。 船上就三个男人,黑黑的小黑留在楼船上,老魇迫不及待跳上岸,系船泊舟;伊尹也急随了老魇下船,不停地向四周围拢的人打招呼,套近乎——本来准备趁天色未明时悄悄靠岸,靠岸的地点也是在码头的一个很偏僻的角落。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今天这码头上竟有这么多不睡觉的人! 一辆豪华的马车缓缓驶近,马车上走下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只见她:深黑色的长发散过腰际,额上是一只制作精美的金冠;两条弯弯细细的娥眉,一双略带忧伤的大眼,深棕色的皮肤在晨光中也是金光灿灿;身材修长,十指尖尖,半敞的胸衣中,隐约能见到饱满的球形;白袍及髁,光着的小脚也是润滑丰满…… 伊尹的身后传来夸张的吞口水的声音,老魇已经在急急巴巴地表白:“美人!真是美啊!” 第七章算计 露儿她们乘着的这艘楼船,想不张扬也不行。 送露儿她们上船的时候,彭磊也是不想露儿和叶子、红药累着,所以拿出这艘船来。船上的布置都是五星级的,船也是长超过六十米,宽近八米的巨船,甲板上就有三层。这是彭磊定做的超级游轮,里面虽然不敢太现代化,但是关键的部位还是用了许多外星人的技术。 毕竟尼罗河上的船太多了,虽然这游轮上有扫描系统,但还是没有完全避开孟斐斯的耳目。刚才那个在女王寝殿外向恩图蒙特报告的士兵,就是告诉恩图蒙特,发现了这艘奇怪的船。恩图蒙特本来已经暗中布置,在上游的某处,要将这船拦截下来。谁知道这大船竟然是来孟斐斯的,竟然这样大模大样地来孟斐斯,靠岸前还搞了一场神鹰献鱼的表演。 这里毕竟是女王最大,在公众面前,法老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至少,恩图蒙特需要让公众保持这样的觉悟。恩图蒙特很想亲自接待那艘奇怪的船,不过,现在不是唱主角的时候,那就混个配角吧——亲自带着一队卫兵,紧随在女王的车驾背后。 尼克托里斯的眼中闪动着迷人的幻彩。在她看来,这艘船上的都是天国来的神灵。她知道自己的美,但是被神夸赞,那是对美貌最好的赞誉了。抛开心中郁积的忧伤,一丝微笑漾上俏脸:“尊敬的客人,请问你们从哪里来?我是这片土地上的王,我叫尼克托里斯。如果客人愿意,我希望能在我的宫殿里和你们一起品尝神赐给我们的食物。” 尼克托里斯确实美貌,那展开的笑容对男人有极大的杀伤力。那是一种另类的美,和婴纨的风骚、白露她们的恬静、石青青的妖媚等绝然不同的美。老魇又在猛咽口水,来不及咽下去的,就顺着嘴角往下挂——太失礼了! 伊尹没了卵蛋,再美的笑现在他都免疫。拱手笑道:“尊敬的王,我们是来自东方的商人,从大海里逆流至此。这世界到处是荒蛮的沙漠和丛林,能在这里见着美丽宏伟的城,能见着美丽的女王陛下,我们真是非常高兴。不过,我不能回答您的问题,请您稍等,待我去请示我的女主人。” 就只是服装的对比上,楼船上下来的伊尹和老魇,就比这些荷鲁斯神的信徒们胜出了无数。生长在沙漠边缘的人们,即便是尊贵的王,身上也只是灰白的长褛。她身后的将士,即便是大将军恩图蒙特,那甲胄也只是一块块的熟牛皮,青铜的头盔既笨且重。看眼前的伊尹,那身锦袍在一片素白中份外耀眼——正宗的丝绸,还千丝万缕地绣着精美的花草。 彭磊在做鸟族首领的那几个月里,不仅仅是造了他那有淋浴和暖气的鸟巢,对一些能改善生活的最基本的东西,着实是动了一番脑筋的。比如烧砖烧瓦,比如染丝绣花。技术的进步就是这样,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梁公是一位杰出的技术大师,加上彭磊的创意,当时的鸟族就已经能印染色彩鲜艳的布料了,彭磊更是将刺绣引入到了这古代文明中——后世名扬四海,为华夏四大名绣之一的蜀绣,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进化的。 一身锦袍、略显丰满的伊尹,在外人看来,不折不扣就是一个财主。旁边的老魇更是张扬!他的那身盔甲是他身上的鳞甲所化,虽然非金非银,但是金光灿灿,精致绝伦,再傻的人也能看得出来,是极品的宝贝。和老魇站在一起,恩图蒙特大将军身上的皮甲简直就是垃圾。 伊尹的话让女王微微心惊,跟随在车驾后面的恩图蒙特更是大吃一惊。这两个男人只是下人,等同于自己身边的奴隶,他们的主人难道真的是神? 东方,是哪位神的乐园? 这个时候他们出现在孟斐斯,到底是凶是吉? 转头看向身后,枯瘦如精灵的大祭司莎伦正木立在那个石台之上,花白的长发在晨风中波动着,隐隐有一团幽幽的蓝光在长发后面闪动。 老魇还在啧着嘴巴,咽着口水,伊尹轻轻的一脚将他踹醒。这家伙猛地一甩光头,晶晶亮的口水差一点甩到女王的身上。尴尬地一声怪笑,老魇手中的长矛一顿,两步就退出了数丈的距离,巨大的身躯又飞起数丈,凌空一个转折,带着呼啸的风声落向船头。 第364章 这东西不知道是想掩饰自己的失态呢,还是想显摆一下自己的本事!一片的惊叹之声,中间也夹杂着一声呵斥。站在三层甲板上的小黑,如一道黑色的电光,先一步站在了老魇的落点上。身影飘起数尺,在老魇落地前的一瞬抓住了他的颈皮——两个妖精在一起修炼了八百多年了,谁不知道谁的本事?若是让他这一下踩实了,非将船头砸一个大窟窿不可! “你tmd若是惊吓了小公主,主人非剥了你的皮不可,连带着老子也跟着你倒霉。”愤怒地骂。 “嘿嘿,我们是兄弟,你还会让我出丑吗?那是信任!主人说的,兄弟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放开我,你的爪子用得着抓得这么紧吗?”老魇舔着他的蓝舌头,怪笑着。在小黑的面前,他是从来不认错的。 “操!”小黑也是无话可说,人就是这样,不怕强盗,最怕无赖!一抬手,将老魇庞大的身体扔上第二层的甲板。 码头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傻愣愣地发呆。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把这艘大船归入了神的行列。但是,真正的神谁也没有见过。谁能想得到,老魇那巨大的身躯,披着沉重的金甲,手中还提着一杆巨大的矛——这样的组合,竟然还是那样的敏捷,竟然能跳得那么高! 码头上被长矛撞击的地方,老魇的大脚踩过的地方,铺地的巨石上满是裂纹——那双大脚简直比开山的大锤还要有力!小黑的表现反而没有多少人看清。一时之间,老魇的形象在那些身穿白袍的人的心里,是真真实实地和神划上了等号。 伊尹没有回头,不过,他能感知老魇的卖弄。轻声笑道:“尊敬的女王陛下,请宽恕我们的失礼。看得出来,陛下是一位仁爱的君王。我家主人特别喜欢结交朋友,相信陛下也会愿意和我们做朋友的。看,那是我家大主母。” 老魇滚得很快!其实不用他禀报,熊媛和婴纨就已经看清了码头上的形势,石青青也早就讨好地给在舷窗旁看着的白露她们讲解了。这就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竟然直接遇上了这城里的最高领导。原先的计划全部泡了汤,只能规规矩矩地按照外交礼节交往了。 白露和叶子她们当然是不适合露面的!而且,熊媛是姐妹中的老大,抛头露面也是义不容辞。 嬝嬝婷婷地走上船头的甲板,身后婴纨大姐和老魇,老魇还夸张地打了一个黄纙大伞。 又是一阵无声的骚动! 熊媛妹妹的服装是她的老公亲手设计的,参考了大戏里仙女、小姐们穿的彩裙。 绚丽的色彩,飘飞的彩带,精美的凤冠,颤微微的步摇,莹白如玉的肌肤,碧翠如新叶的玉镯,精致绝伦的五官,娇艳如花的笑容……梦中的仙女也没有这样养眼的! 熊媛身后的婴纨大姐更是夸张,一如既往地半袒着白嫩饱满的酥胸,露着大半条雪白的臂膀,披散的金色长发在晨风中波动着,脸上挂着迷死人的甜笑——这是人吗?神啊! 出于礼节,熊媛将尼克托里斯请到了船上。一楼的船舱宽敞豪华,不过也没有什么超越时代的科技。只是若大的一艘船,除了所见的三个男人,还有只是一群羸弱的女人,让随同尼克托里斯一起上船的恩图蒙特更加心惊。 楼船的出现,对于整个孟斐斯城来说,是天大的新闻,几乎在瞬间就传遍了全城。正是法老祭神的日子,圣河上出现这艘神秘豪华的大船,大船上美艳如仙子的女人,勇猛如天神的侍卫,这是不是预示着王国的昌盛呢? 和熊媛、白露的交谈是出奇的容洽,白露她们生意也不做了,上等的绸缎一下子就送出了许多。法老当然是不能白拿客人的东西的,于是黄金、珍珠、宝石、珍玩等也是大把大把地送,两家是皆大欢喜。 尼克托里斯几乎是哼着小曲回她的寝宫的。当然,不会是人人都如她那般的开心。恩图蒙特大将军就是满怀的忧心,大祭司莎伦老奶奶也是满脸的阴霾。 “长老,你看她们到底是什么人?难道真的是上天的神?”恩图蒙特喃喃地问。此刻的密室里,只有他和大祭司两个。 “他们是人间的魔鬼!那个身披金甲的壮汉就是一个妖魅。不过,后来出现的女人,不知道她们是哪里的修炼者。传说在东方有一个神的乐园,或许她们真的是神的使者?”莎伦大祭司自言自语着,花白的长发拢在脸后,原先在脸上堆垒的皱纹少了无数,脸也饱满了许多,仿佛年轻了三十岁。 “神的使者?不是说我们所有的神都是传说吗?”恩图蒙特的眼中闪着幽蓝的光。 “传说?既然有我主索卡尔的存在,那传说的荷鲁斯就也有可能存在。” “那我们该怎么办?绝对不能让这些外来的妖魅和魔鬼惊扰了我主索卡尔,绝对不能让她们影响了我们的计划。让我点齐三千幽灵战士,将她们抓来,送给我主索卡尔大神。” “我主需要处汝法老的鲜血才能完全苏醒,南方的诸城也需要暂时安抚。这些个异乡人的来意我们尚未明白,不可妄动。只要法老在祭台上洒下处汝的血,尼克托里斯的灵魂就属于了伟大的索卡尔神。”莎伦尖细的声音仿佛是在冰里泡过。 “长老,那……这些外乡人怎么办?” “法老在准备祭酒的这三天里,是不能离开她的寝宫的,而且,也不能见外人。我会提醒女王陛下,接待异乡贵客的重任,当然是你这个大将军了。” “是!长老,今天在船上,我已经种下了主神赐下的拘魂神咒。如果她们有什么异动,我相信,我能轻易地将她们擒下。” “嗯,这样很好!很好!”莎伦老奶奶披散的长发又遮住了脸,刚才已经很丰满的双唇也重新变得干瘪、冷漠起来。 ………… 第八章先盗先得 事前是谁也料不到的,孟斐斯的主人是如此的热情,让熊媛她们游览异乡风情的愿望变成了奢望。他们这一船人,肤色和当地的棕色皮肤大不一样,服饰也是花花绿绿,在这一片由灰、白、黄组成的世界里,就像是米汤里的老鼠屎,想混也没法混。 按照熊媛的主意,既然没法自由活动,那干脆就走人,等有机会了再来。可是白露她们已经闲得太久了,和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一番礼尚往来,仔细算来竟然赚了不少——换来的东西都是女人的最爱:漂亮的宝石,巨大的珍珠,精美的黄金工艺品等等,这些竟然勾起了白露妹妹在得意楼做老板娘的回忆。 当初从鱼凫国出来的时候,丝绸、美酒、土产等等带出来无数,这船上大半也都是装着这些东西。既然货源充足,白露于是决定真的做几天的老板。恩图蒙特虽然讨到了全权负责的接待工作,奈何这些个客人真的做起了生意。白露她们甚至连船也不下,而是在码头上支起了帐篷,丝绸美酒之类的就在帐篷里摆开,等客人自动上门。做大宗的生意的同时,还卖起了冰镇酸梅汤,卖汤的是千娇百媚的青青小姐。 船上本来就人手不足,去掉两位准妈妈,两个主人,婴纨要照顾彭家大小姐,真正的伙计只有小黑、老魇、伊尹和青青。生意太好了,为谋得一匹漂亮的丝绸,当地的财主们把黄金都当成了粪土,甚至派遣家里的奴隶通宵排队。不过,论人气还不如青青的酸梅汤、冰麒凌。这冷饮是配合伊尹他们的生意而做的,也只是中午最热的几个小时才供应。在青青的摊位前排队的都是这些财主本人,这些平时连路都不肯自己走的财主们,为了一杯冰水,竟然愿意亲自在烈日下晒上半个小时——世界完全疯了,恩图蒙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白露她们在孟斐斯的码头上红红火火地开做生意,她们的男人却是对她们不闻不问,他对这座平顶的金字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的金字塔前的神庙里都供奉着精美的神像,神像的模样彭磊很熟悉,以前图片看得多了,都是那些建塔的法老——方方的帽子,编扎起来的胡子,双手扶膝,正经危坐,每一个的表情都是一样的。早先光顾着享受如玉的温情了,没有留意这座塔前的庙。作为上古留存下来的神迹,好像也没有庙。此刻天光大亮,又起在空中,终于也看得明白了。和其他金字塔前的方方正正的石砌宫殿不同,这塔前的庙只是一片青石铺地的废墟——数十根高耸入云、精雕细刻的巨大石柱,几个巨石垒起的石台。 白风和白鹤在低空盘旋了数圈之后,就升上了数千米的高空,彭磊不想惊动那些正向这边开进的士兵。这个季节,对这片沙漠来说,可以说得上是风和日丽。彭磊从鱼凫城出发的时候,同纬度的鱼凫共和国还是冰天雪地、万木萧条。而这里,即便是待在金字塔的阴影里,光屁股也不会觉得冷。 一队队的士兵整齐地开进,没有喧哗的人声,只有金属撞击发出的“噹噹”声,还有就是脚趟开沙子的“沙沙”声。距离这神庙的废墟还有数百米的时候,队伍散开,开始忙碌地安营扎寨。 远处的河滩上,不断地有人在登陆;宽阔的大河里,船还在络绎不绝地驶来,仿佛整个孟斐斯在忙着搬家似的。 在几千米的高空,人的眼睛根本就没法分辨地面的细节了,鸟人也不行。不过也有眼睛好的,老白和小白就能点清侍女提篮里葡萄的颗数。 “主人,下面这一队人抬了四个神像。原来这破庙也是有神住的,不知道是不是玉泉仙府的老主人?”白风看见大队人马抬着神像进入那片废墟,赶紧报告。 第365章 “胡说!怎么可能是老主人呢?老主人是紫金冠,白胡子,身上穿的是伽蓝神衣。看这几个神像,人不像人,妖不像妖!主人,我看这几个神像有点怪。对了,这座神塔好像也和原来不一样了,有一股我说不清的气息。”小白赶紧反驳。 彭磊也在看,虽然看不清,但是他的气旋探测却是灵得很。那几个神像确实古怪,面相就是伊尹所说的、外星人传说中的神魔:一个鹰头人身,一个浑身长满蛇的男人,一个长了一双鹤腿的女人,还有一个是带着面具的司芬克斯。这些个神像不仅仅是外表古怪,彭磊的气旋触摸之下,分明能感觉得到,每一个神像的身体里,都潜伏着一股阴森森的能量。 在这些神像被抬进破庙的一瞬,神像里潜伏的阴寒之气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剧烈地波动了一下。在神庙的地底下,好像也有一股强大的异能在那一刻苏醒,一股阴冷的气息在一瞬间填满了整个金字塔的区域。 从高空看去,刚才还是青濛濛的阶梯形金字塔,好像又添了一层淡淡的黑气。这弥漫在神庙和金字塔旁边的阴冷的气息里,带着一股让灵息不安的能量。彭磊现在的修为,其实已经很不错了。虽然他的修炼方法与众不同,元婴是一团虚幻的雾,但是,大致也应该有分神初级的修为。这样的修为,也没法抗拒灵息的躁动,让彭磊心惊不已。这阴冷的气息对彭磊的气旋也有阻碍,好像比玄阴地脉里的灵气还要冷。强忍着心头的一阵阵烦恶,彭磊的气旋也是一放即收,根本就不敢全力施为。 “确实古怪,我们先找地方歇息,等会儿再来探!”点头吩咐。 不搞清楚这些神像的秘密,彭磊是再也没有心思做其他的事了。在他现在的心里,金字塔里的秘密比如玉mm的肉体都要吸引人。把老白留在天上值班,彭磊和如玉潜入胡夫金字塔前的神庙里躲太阳。如玉妹妹已经决定要到乾坤界里去休养身体了,所以这一段陪郎君的时光是分外珍惜。彭磊让她去孟斐斯,和白露她们会合,她是坚决不同意,情愿陪男人蹲在这黄沙漫漫的乱坟堆里晒太阳。 “郎君,这金字塔真的是法老的陵墓吗?我看法老更像是葬在神庙底下。”依偎在男人的胸前,如玉眼波流转,没话找话。 “瞎说,这神庙下什么都没有!我的气旋大概能探清地下七、八米。”彭磊笑道。 “郎君,刚才那边庙里的气息很像是那种幽魂呢!”如玉对幽魂的感觉比谁都要敏感,指着前面端坐在神台上的胡夫像,“那几个神像和这个一样,眼睛是晶石镶成的。” “有可能呢!玉儿好眼力。这神像的眼睛真是宝石,不过,好像不是那种能量晶石。”彭磊一挥手,连山剑出,胡夫神像的两个眼珠就到了他的掌心。这家伙竟然这么肆无忌惮地破坏文物,可见一句古话是真的没有错的:江山好改,本性难移!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郎君损坏了神像了!”如玉一吓。 “这种泥塑木雕的东西,吓唬凡人的。我是什么人?还会怕这些!过不了几年,这大庙都会在风沙中变成沙尘,我只不过是可惜这宝石而已。”彭磊搓着掌中的两颗鸭蛋大小的宝石笑道,“md,这些个法老真是有钱,这两颗蓝宝石太漂亮了,镶宝石的还是黄金。哈哈哈,正好给女儿打个长命锁。” “主人,这庙里许多的器物都是包金的。”小白见彭磊这么喜欢这种黄澄澄的软金属,连忙在一边提醒。 “嗯,黄金是个好东西,宝石也是个好东西。小白,去叫老白下来,我们尽量多收一点。过不了几年,这庙就会变成一片废墟。”彭磊被小白提醒,贪心起来。 在他生长发育的那个年代,金字塔前根本就没有神庙,不知道在古代的哪个时段就全部被毁了。与其便宜了后世的强盗,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于是,白露她们正和尼克托里斯女王把酒言欢、礼尚往来的时候,这边一对男女和两只老鸟却在疯狂地找金子,剥了胡夫的金身不说,连胡夫的儿子、孙子也未能幸免。 强盗的贪欲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彭磊甚至想将庙里的神像也搬到乾坤界里藏起来,等以后回到未来,这些东西都是文物,都是无价之宝。后来之所以没有做,是因为他毕竟还没有那样无耻。如西方的某些人权卫士那样,满嘴巴嚷着人权、平等、仁义、道德,却把祖宗做强盗抢来的珍宝堂而皇之地拿出来显摆,还厚颜无耻地辩解是保护,彭磊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盗也有道!那些剥去金皮的神像还是神像,几千年后若是能被人找着,那还是文物。彭磊很小心的,剥金子时尽量不损坏主体,比起某些在圆明园抢掠奸杀,末了还放一把大火的文明人的祖宗来,其实已经文明得多了。 上樑不正下樑歪!庙里的金子很快就采完了,彭磊拉着如玉,一本正经地研究海夫拉神庙里的象形文字和壁画,两只老鸟却是意犹未尽,竟然结伴钻进了金字塔。 彭磊并不是没有想过去金字塔里找宝贝,但是他心有顾忌。金字塔被作为法老的陵墓之后,据说都有法老留下的诅咒,惊扰法老灵魂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死掉。在后世,这样的传说被传得家喻户晓。彭磊还指望着长命百岁做神仙呢,那种没有把握的冒险是坚决不做的。而且,偷法老的随葬品,那等同与盗墓。盗墓就是辱尸,是大不敬,死后是会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还会累及子孙万代。更重要的是,后世的科学家研究过了,其他的金字塔确实有很多是法老的陵墓,但是这三座塔里根本就没有法老的遗体,从来也没有放过,当然也没有随葬的珍宝。 果然,两只老鸟很快就灰头土脸地从海夫拉的金字塔里钻了出来,两手空空,只有一些放置了几百年的瓜果。 “主人,里面什么宝贝也没有!只有空的石棺,空的陶罐,还有一些祭酒和瓜果。” “废话!你们也不想想,这三座塔都是伊尹他们的宇宙联盟建的,是纪念碑和坐标,能让胡夫法老在塔前建神庙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真的让他们将尸体放进去?这三位法老肯定是另有金字塔存放他们的遗体,过些天我们仔细找找,一定就在这附近。”彭磊一付未卜先知的样子。 “主人英明!不过这三座塔一座不如一座,那座最小的更是简陋,不像是那些外星人造的。”白风和伊尹处得久了,对外星科技了解颇深,所以也有自己的认识。 “传说是这样的!最小的塔是胡夫的孙子,叫什么我倒是忘了。据说它还没有造好,这法老就翘了辫子。你们干脆到里面去看看,说不定在那里会有线索。”彭磊自己不敢钻坟,却怂恿两只老鸟。 白风和百鹤还真是听话。本来还有点畏首畏尾,现在主人特批,于是争先恐后地往金字塔一侧虚掩着的天窗里钻。不过,这次两只老鸟并不顺,不知道是被塔里的干尸吓着了呢?还是着了法老的诅咒,出来的身影比进去时还急。“嘎嘎”叫着,连人话也不会说了。 在白风的身后,一团黑雾如老鸟的影子,不管他飞高飞低,黑雾总是紧紧跟着;白鹤的境况也不好,这鸟儿盘旋在半空中,身上散出一波波七彩的霞光。在它的身外,几个黑影忽隐忽现,想要贴到小白的身上去,却又被小白身上的光波撑开,数次之后,干脆凝成一个影子。 彭磊正和他的如玉妹妹研究着古埃及人的建筑风格和雕刻艺术,还有神庙四壁上刻满的象形文字。三座金字塔靠得很近,两只老鸟的遭遇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这一惊非同小可! 真的惹出僵尸来了,回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大片《木乃伊》,心里一阵阵发毛。赶紧将从神庙里搜罗来的黄金珠宝塞进储物环里,拉着如玉,跳上神庙的屋顶。 第九章讨债的来了 白风他们刚才进出的天窗里,黑色的烟气还在不断地往外冒。 白鹤身外的那团浓缩的黑影在看见彭磊和如玉之后,竟然变成了一个黑衣黑发黑面的年轻人。只见他将手一挥,那些从天窗里冒出、正在四周弥漫的黑烟,连同老白身后的那个尾巴,都在虚空中扭动着,然后化成一个个裹着一团黑雾的骷髅骨架。 好恐怖!光天化日之下见鬼了。如玉虽然说是死过一次了,不怕死了,但是见此场景,还是吓得惊叫一声,一头缩到彭磊的怀里,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大胆妖孽,竟敢惊扰法老的灵魂,还不快快受死!”黑衣人的手上是一把黑漆漆的弯刀,人虚立空中,怒目对着向彭磊靠拢的两只老鸟。 彭磊的瞳孔急速收缩!对修炼者修为的判断标准他也有所了解。比如像对方这样虚空而立,脚下还有一团团凝结的云气,那是必须要超越洞虚层次的修为的。难道眼前又是一个谢无双一般的高手? 连山剑急忙挥出,如定海神针般地插在老白他们的身前,冰冷的剑气向两侧展开。 “喂,这位朋友怎么称呼?哈哈哈,误会,误会!这两个小妖是我的手下,他们不是故意的。凭他们的修为,怎么惊扰得了法老的灵魂呢,是不是?他们只是好奇,是想瞻仰一下法老的遗容,表示一下崇高的敬意。传说法老都是超人,若不是我不会变身,连我也想去法老的棺椁前叩几个头呢。在下彭磊,这厢陪礼了,朋友请息怒!”远远地打躬作揖。 “朋友?嘿嘿嘿!彭磊,你的所作所为,可以死一万次了!真是强盗!你洗劫神庙里的祭品和法器,污辱法老的神像,你以为神鬼不知吗? 第366章 本来这笔帐以后会有人找你算的,可是,你竟敢指使下属的小妖来骚扰法老神圣的灵魂。异乡人,只有用你的灵魂作祭品,才能洗刷掉你的罪!”黑面人冷冷地说道。 “这个……”鸟人一阵脸红,他怀里的如玉更是羞得无地自容。两个人的境界都还没有到恬不知耻的层次,刚才在三座神庙里的所作所为确实很下流无耻,哪个知道竟然被人在暗中偷看着。 尴尬地笑道:“老兄误会了!其实老兄也知道,这种神像无灵无欲,只是摆设而已。搞得这么夸张干嘛呢?朴素才是真美,对不对?那些黄金宝石放在这里真是太浪费了!我准备拿回去换成粮食。老兄想想,用来救人,能救多少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该抵得上多少浮屠?我会把这功德都算在你老兄和法老的身上的,怎么样?老兄英明神武,不知道怎么称呼?正如你老兄所说,我只是一个外乡人,游历经过这里而已。哈哈哈,你们的法老都是美男子,据说法老的性能力都是超级强悍,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能理解我对法老的崇拜的,是不是?对了,不知道老兄是不是知道法老的养身秘法?” 一大通胡言乱语,说得黑衣人也是一愣一愣的。 “咄!对法老的不敬,就是对神的不敬。彭磊,快快献出你的灵魂吧!” “哈哈哈,你们的神是谁?能不能介绍来认识一下?老兄,亏你也是这么高的高人,难道你真的相信死人能复活之类的无稽之谈?法老也是人,他们的灵魂也只是一个鬼魂而已。说实在的,法老的木乃伊我见得多了,都是一些没心没肺的干尸。也不知道是哪个没知识的想出来的,这样的干尸若是也能复活,那真是烂木头也能成精了。在下不才,倒是知道许多完整保存尸体的方法。在我们东方,保存几千年不腐不朽的遗体多不胜数。马王堆听说过吗?我就是想不通,你们有金字塔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将法老的遗体剖腹挖心呢?我敢肯定,传授你们这个方法的人不怀好意!老兄,不会是你们的神吧?” 彭磊也是很久没有说那么多的话了!此刻情形特殊:白露她们还在人家的地盘上,眼前的这个黑衣人又好像是超级高手,还带着一群的骷髅战士。一走了之肯定不妥,当务之急是要先稳住对方的情绪。于是,差不多要荒废掉了的铁齿铜牙又重新武装起来——若是能将黑衣人说糊涂了,那就什么事也不会有了。 “咄!异乡人,你竟敢污辱我们神圣的神,你的灵魂必须受到审判!”黑面人虽然被彭磊说得有点迟钝,可是原则还没有丧失。傻过之后,又给鸟人添了一个罪名。 “没有,没有,误会,绝对是误会!我怎么敢污辱你们伟大的神呢?我对天下所有的神都是非常敬仰,非常崇拜的,当然不会对你们的神灵例外,请相信我。你们的神真是伟大,能指导你们建起这样宏伟的金字塔,真是了不起。我对他们的敬仰,就像那滔滔的尼罗河水,连绵不绝!我真的很想当面拜见他们,请老兄先饶恕了我们的罪,好不好?我知道我有错,我应该先和老兄你商量后,再替你们做善事积德的。不过你放心,既然你有意见,我愿意先将神像的金衣还回去。这很简单,一个小小的法术就能搞定!”彭磊越说越顺,越说越来劲。 “花言巧语!我克瑞埃蒙绝对不会被你蒙骗,你必须受到审判!”黑面人清醒过来之后,对鸟人的口水有了免疫,就不太容易再犯晕了。 话虽然说得很硬,克瑞埃蒙的手上却还是很小心。彭磊不清楚那潭黑水的深浅,克瑞埃蒙也在心里不断地掂量鸟人的斤两。一只老鹰和一只白鹤是彭磊的奴仆,那鹰还罢了,白鹤可不是凡鸟。克瑞埃蒙刚才一直盯着小白,对小白身上的彩色神光颇多忌惮。再看彭磊和如玉两个,一个肥头大耳,满身的痞气;一个娇艳秀美,恍如仙子。明显的不凡!而彭磊的那把连山剑更是让克瑞埃蒙心惊。那剑气澎湃激荡,杀意凛然。这还是剑气向两侧展开的,若是直冲着人来,克瑞埃蒙甚至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不出丑。 不过,作为守陵人,自古以来的教诲就是,不惜生命,也要捍卫神祗的尊严。克瑞埃蒙的原则没有改变,只是气势退了许多。左手轻摆,围在他身后的黑色骷髅们躁动起来,其中的几个化身成烟尘,沉入到身下的黄沙中。 “主人,他们是不是去找帮手?”老白化身成了人形之后,一手平端着他的量子枪,掌中还抓着大把的闪光弹。 “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动手。虽然我们不怕他,但是我们的行踪是个秘密,不能让宇宙联盟侦测到。” 还不到和宇宙联盟公开对决的时候,彭磊也不想走到哪里都被人家盯着。眼前的这个叫克瑞埃蒙的家伙虽然阴森森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神祗都是伟大、光明、正确的神吧?(那个叫宙斯的除外,整个一大淫棍!)彭磊曾经看到过古埃及的那种亡灵书,那些法老虽然虚伪、残暴、奸诈,死后却都要假装是清白的善良人,说明这边的神大概也不是恶神。 咧着嘴怪笑道:“克瑞埃蒙老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难免是会犯一些小错的,是不是?你们伟大的神难道连这点宽容之心都没有吗?知错则改,善莫大矣!神或许正在为我的觉悟而高兴呢。我看老兄确实是一个忠诚严谨的伟丈夫,我对你的景仰,就像那滔……。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的。在我们东方也有伟大的神,玉皇大帝、女娲娘娘、太上老君……听说过吗?说不定他们和你们的神是好朋友呢。千万不要打架,你看那边,闲人很多的。若是惊动了凡人,恐怕不太好。” “彭磊,你很会说话啊!”克瑞埃蒙算是长见识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能说话的男人,“想不动武也行,不过,我需要你的血去安抚神祗被惊扰的灵魂。” “我的血?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看,神并不认识我,刚才进入金字塔的是这两个小妖。老兄先带点他们的血回去,怎么样?若还是不行,那我也不会舍不得我的血的。” 一听说要他们的血,两只老鸟立即成了伙伴,凑到彭磊的耳边,叽叽呱呱地说开了:“主人,我们到里面什么都没有做啊!只、只是打碎了两个瓦罐。是空的,只有半罐臭水。主人,我看那个黑小子一身的邪气,很不正经。主人这样低声下气了,他竟然还不满足,简直就是得寸进尺。我们难道还真的怕他?也就是一群小鬼而已!他们的那个神,说不定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魔鬼。” “主人,我是神族,我的血怎么能送给魔鬼呢?主人千万不能答应啊!”小白急急地声明。 “操!你们两个怎么没有一点点牺牲精神?难道真的要我的血?你们两个长得这么健壮,给他几滴血又伤不了身体。告诉你们,经常献血对身体还有好处,可以促进造血机能的代谢。和你们说这么高深的道理,想来你们也不会懂。总之,出点血并没有什么坏处。管他是鬼还是魔,先应付了现在再说,等以后我们再来报仇。”彭磊抓住小白的脖子开导道。 “主人,恶魔都是贪得无厌的,到头来他还是会要主人的血,那我和老白不是白白地牺牲了吗?老白,你说对不对?”为了一点点鸟血,白鹤也不和老鹰争老大了。 “对,对,鹤兄说得太对了!主人,对恶人的迁就,就是谋杀自己,谋杀善良人。这不是小事!主人,干脆我们为民除害,然后就离开这里。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好的,漫天黄沙,城市也是一片惨白色,哪有我们鱼凫城漂亮。” 不仅仅人类是自私的,有灵性的鸟也是自私的! 血、肉、须、发等得自于父母,不好好养护珍惜,那就是不忠不孝。两只老鸟为了一点点鸟血,把彭磊平时教诲的仁义道德都搬了出来。献血不损伤身体?才不信呢!若是真的对身体有益,主人这个鸟人为什么还向别人推荐鸟血?不过,彭磊的态度好像非常决绝,好像又要拿出主人的嘴脸来了,小白赶紧将头转向它善良慈悲的主母。 古人说,知夫者,莫如妾也!在古代,男人是女人的饭碗。而且男人很多都是三妻四妾,心花花的。女人若是不将自己的男人研究透,日子肯定是过不好的。彭磊就是如玉的全部,如玉从小就学的是如何琢磨男人,做了仙女后也没有改变。 现在彭磊的态度很反常——对着前面的那一群黑色鬼魅卑躬屈膝,对两只老鸟又是一本正经地威迫利诱,这完全不是平日里的那个男人!看他眼神游移,动作夸张,很显然,肚子里在打着什么主意!彭磊和克瑞埃蒙套近乎的时候,如玉也从最初的惊吓中清醒了过来。搂过可怜兮兮的小白,轻抚着鸟背安慰,害得老白又嫉妒得差点抓狂。 如玉料得没有错!两只老鸟的见识,大多数也是从鸟人那里学来的,他们都能明白的道理,彭磊哪能不知道。之所以和克瑞埃蒙又是称兄、又是道弟,还要劝老鸟献血,都是为了拖延时间,静观变化。在不能使用乾坤界的情况下,还是要讲一点策略的。 克瑞埃蒙可不知道彭磊在动什么脑筋!说实在的,鸟人的鸟话他也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有朋自远方来?自说自话吧!犯了错,那就得承担责任,咱“黑人”只知道你死我活,大家快活。不过,派出去找帮手的好像也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帮手怎么还不来呢? 冷冷地看着在唱着戏的鸟人和老鸟:“你们四个的血都要! 第367章 你们都有罪,别想跑!我们的神即将苏醒,你们即便是逃到天上,也跑不出大神的掌心!” 第十章谁怕谁呢 鸟人的脾气其实并不好,而且也难得有今天这么好的大局观。这一番委曲求全,在他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谁知道克瑞埃蒙根本就不领情。终于来了血性,向老白使眼色,一边张开鸟嘴骂起来:“靠!得寸进尺啊!你们的那个鸟神难道是西天的如来佛祖?” 这边如果动起手来,那么在孟斐斯的白露她们当然也得以防万一,而老白是最好的送信使者。白风接到指示,晃身现出本相,振翅而起。不过,很快他就急冲而下,叫道:“主人,好像他们的帮手来了!那边的兵士都在发呆,有的干脆在睡觉。这片沙漠好像是被禁锢了!” “哈哈哈!”克瑞埃蒙也觉察到了环境的异变,狂笑起来。右手扬起,那把黑色的弯刀上腾起一道道暗影,落向四面的沙漠。 头顶上炽烈的阳光突然就淡了。抬头看,太阳仍在,只是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黑纱,散着阴森森的寒意。 “主人,怎么办?”两只老鸟紧张起来,白风又化成了人身。这样变来变去,他也不觉得烦! “听我的指挥!还不知道他们的帮手是什么级别的。tmd,但愿不要太变态!”彭磊低声叮嘱,跨前一步,也是仰天长笑,“老克,不要以为我们怕了你!老子错也认了,你还想怎么着?真的要老子的血?你tmd不要逼人太甚!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将你的祖坟也炸了,你信不信?” 灵诀点出,连山剑一阵轻颤,冰冷的剑气突然向四周无声地炸开。 克瑞埃蒙没想道彭磊说动手就动手,刀光一摆,重重黑影在身前结成一道黑色的幕墙。如果说幕墙是用黑色的冰垒成的,连山剑的剑气就是那炽烈的阳光,袅袅的黑气在虚空升腾。透过升腾的烟气,隐隐地能看见克瑞埃蒙黑脸上颤动的皮肉。 克瑞埃蒙身边的那些黑骷髅更加倒霉。在连山剑形如实质的剑气的冲击下,一个个就如同被戳穿的肥皂泡,无声无息地化成一缕缕轻烟。 克瑞埃蒙的黑脸上泛出晶晶亮的光,猛地一声长啸。四周的空气剧烈地波动起来,脚下的黄沙一团团的暴起,和着袅袅升腾的烟尘,竟然都幻成了人形——巨大的沙魈! 不用彭磊吩咐,白风手上的炸弹已经接连扔出,不过,在重重的黑幕中,闪光弹的眩光就像是萤火虫的微光;量子枪射出的一束束幽蓝的光穿入沙魈的胸膛,可是,那些没有血肉的沙人根本就没有感觉,仍然在原地摇摇摆摆地调整着姿势。 比较起来,白鹤的进攻就稍微有效一点。这老鸟起到半空,周身亮起七彩的毫光,头顶上的朱冠长大了数倍,变成了一顶鲜艳的大红帽。这红顶亮着耀眼的红光,光波如水中的涟漪,一层层地向外散射。那些沙魈之所以还在原地摇摆,大概也是因为小白头顶上的这个红光。 沙魈涌起的时候,克瑞埃蒙就遁身到了远处,隐身在层层叠叠的黄沙后面。不过,他的进攻并没有停下来,一道道黑色的光刃不时地从沙尘里飞出,冲入连山剑的剑气里,撞出“嗞嗞”的声响。 老白的光枪没有什么杀伤力,只能悻悻地收起。于是,手执着他的轻羽剑,站到小白的身边吆喝:“鹤兄,有没有更厉害的法术?tmd,这些鬼魅太变态了,竟然能附身到沙子上。呀!看地上,奇qisuu.书还真的有死人!” 沙子里,一只只枯瘦的手正在探出,然后是干瘪的身子。每一个都裹着一团淡淡的黑气,深凹的眼窝里闪动着幽幽的蓝光。“呵呵”地叫着,向着他们站着的屋顶涌来。虚空中迅速被浓烈的恶臭填满。 彭磊迅速地从储物环中掏出两个口罩,一边给如玉戴上,一边关心地问:“玉儿要不要到乾坤界里去躲一躲?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修的是什么法术,太恶心了!” 如玉轻轻地摇头:“有郎君在身边,如玉不怕!” 挣开男人的怀抱,如玉捂着口罩轻咳了两声,秀眉微皱,人竟然盘膝坐了下来。碧光一闪,空桑琴现在她的玉腿上;玉臂轻扬,叮咚的琴声悠然响起。 彭磊这时才想起,自己的这个娇艳的老婆也是仙女,还拥有一件极神奇的仙宝。上次在羽村对阵长生殿的云青时,空桑琴就发过一次威。那琴声唤出的充满生命力的泡泡,或许也能和关小倩的那件仙宝——七宝锦丝的防御力相媲美。 如玉指尖流出的音符彭磊并不陌生,据说还是那些日子,她们一群女人在羽村度假消夏时,如玉和白露两个自编自创的,曲名《南山春早》。音乐欢快明亮,每一个音符中都蕴涵着蓬勃的生机。 随着琴音的流动,绿色的气泡迅速在虚空幻现,随风舞动着,一层层地向四周漫开。谁也想不到,那些张牙舞爪的干尸和沙魈,一旦碰上那些轻柔的小泡泡,立即就会被一层绿光包裹起来,然后轰轰烈烈地炸开。 惨叫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中间还杂着克瑞埃蒙的怒骂,老白和小白的惊叹。 “主母真是太伟大了!” “空桑琴是生命之琴,正是这些鬼魂的剋星啊!” “主母弹的琴曲真是太美妙了,简直比仙乐都要动听啊!” “你听过仙乐吗?哈哈,我倒是听过!仙乐哪有主母弹的琴曲美妙!” 小白是马屁和用功两不误!回到这个世界之后,它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陪如玉,所以和如玉的感情特别深。现在如玉大显神通,仿佛弹琴的就是它自己,连看向老白的眼神也是斜的了。 音符在虚空回荡,原先黑沉沉的沙漠中,此刻添满了绚丽的颜色。连彭磊也得意得有点忘形了!收起连山剑,取了个摇椅,就这么欣赏起克瑞埃蒙的狼狈来。 远处,克瑞埃蒙的怒斥变成了凄戾的长啸,四周的那些干尸和沙魈也一起暴哮,倒也有点惊天动地的气势。不过,在层层叠叠的绿色泡泡所组成的空间里,那暴哮更像是临死前的哀嚎。 彭磊得意啊,扔掉口罩,左手酒杯,右手烤肉——这一招是从周星星的电影里学来的!扬声笑道:“老克,我并不想这样的!何必呢!是不是?老兄若是收起这些鬼魅,我就让我老婆停下来。我声明在先,这才是开始,更厉害的还在后面呢!” 远处的回答是愤怒的咒骂:“异乡人,你们要付出代价的!” “哈哈哈,老兄,你也看见了,你的这些鬼东西根本就没法奈何得了我们!想要代价可不容易,老兄,识时务者为俊杰,看你的样子也不傻,怎么就像个二百五似的。不如我们大家收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 “住口!你们都是恶魔,今天你们休想离开这片沙漠!”克瑞埃蒙对彭磊的提议根本就不心动,金字塔边上的沙魈和干尸还在不断的爆开,他也毫不心疼。不断从沙子里钻出的比爆掉的还要多,连彭磊他们占着的神庙也被震得在微微摇动。 四周黑气在越聚越多,越聚越浓,小白羽冠上射出的红光也在渐渐被压缩。刚才还能隐隐地看见远处的金字塔,现在都溶在了浓浓的黑色里。一声声异样的尖啸响起,渐渐地汇成一种很恐怖的声响。白风的眼神好使,突然大声惊叫起来:“主人,他们竟然会射箭!那是什么虫子?太恐怖了!那边的沙山好像在动,他们要干什么?” “虫子?”如玉本来是全心全意地弹着琴,听说有虫子,立即玉颜失色,指法也散乱起来。彭磊也吓得不轻——天上是密如雨点的黑色光点,无数的箭带着刺耳的啸声,正高速向这边飞来;地面上也是黑乎乎的一片,拳头大的甲虫将整个的沙漠都铺满了,蜂涌向这座塔前的神庙,空桑琴召唤出的光泡根本就不能将它们稍微阻挡。 彭磊飞起一脚,将老白踹出三尺,骂道:“鬼叫什么?那是食尸虫。你tmd动手啊!枪有什么用?吹风!对,吹风!把它们吹到尼罗河里去,吹到地中海里去!” 老白从得意转为惊骇,那一刻确实是有点傻了。其实也不怪他,自从得了闪光弹、量子枪之后,这小妖精早就将自己原先所拥有的本事都藏到脑袋的角落里了。此刻被彭磊踹醒,心中暗骂自己蠢。这里是沙漠,他老白驭风的本事在这种地方,好像也是能露一手的。若是搞出个沙尘暴来,说不定能将尼罗河给填了。 晃身现出本相,一声长嚎,振翅而起,急旋的风从他的翅尖荡出,世界立即就回复成黎明前那昏晓难离的朦胧。 风急旋着,又是一个巨大的龙卷风。老白被彭磊一骂,心中惶恐,出手就是竭尽全力。一声嘹亮的鹰啼,甚至盖过了狂啸的风声,那爬满沙漠的黑色甲虫这一刻都变成了飞虫,和着黄沙,在金字塔和神庙的周围转成一垛黑色的墙。 箭还在飞,不时有冲出那旋转的黑色虫墙的,却都是串着好几个虫,如一串串烧焦了的糖葫芦。 小白干脆收起了法术,缩起身子,单腿独立在如玉的琴旁。彭磊也收起了连山剑,心里却是在后悔。当初在羌城抢来的几件宝贝——谢昌庭的玄黄旗和肖奇的凡天镜,如果不还就好了。那日会见羌国的使者时,为了回应谢无双的诚意,心里一冲动,把到手的宝贝都作为大礼了。 那些个东西如果还在手上,玄黄旗或许用处不大,但是凡天镜绝对能派上大用场。据说那仙镜能约束一切灵力,此刻若是拿出来一照,或许能将那些干尸和骷髅都照没了。 第368章 老白的啸声过后,满耳就都是“叽叽”的惨叫声和呼啸的风。小白摇头晃脑地乱叫:“老白,没听主人说吗?往外吹,吹到大河里去!” “这……说得倒是容易,你让我怎么吹?四面八方都是虫子!” “就这么吹,不错!”彭磊及时鼓劲,“把沙漠给我吹成戈壁,看他们还哪里去找沙魈和骷髅怪物!” 如果把沙子都吹没了,那些食尸虫也没处藏身了,克瑞埃蒙同志的法术也就不灵了! 第十一章都不是好惹的 小金字塔的塔顶,克瑞埃蒙的脸亮着妖异的紫光,口鼻处袅袅地往外冒着淡淡的黑色烟气。在他的身边,一左一右,一个是浑身裹在黑袍里的女人;一个是身穿灰色长袍,满脸金毛的老头。他们三个,就是这片沙漠的看护者,这个死亡灵之禁域的守护人。 克瑞埃蒙、卡奴、安德诺尔,据说是神的直接传承者,拥有役使死亡灵的能力,这片沙漠中最接近神的存在,此刻却一样的一筹莫展。 “克瑞埃蒙,他们是什么人?难道是传说中的死敌,光明神的传人?”卡奴的声音虽然冰冷,却是出奇的悦耳,是那种略带沙哑,带着强烈磁性的女低音。这嗓子若是在床上呻吟,一定能醉死世上所有的男人。 “他们来自东方,他们的神是玉皇大帝,还有什么女娲娘娘。传说中的光明神,召唤的是白色的生命之光;这个女人的琴音,召唤的却是绿色的生命元素。”克瑞埃蒙终于不吐烟圈了,喘着粗气,愤愤地答。 “卡奴,收了你的噬灵箭,你射的都是我的圣甲虫。”满脸金毛的安德诺尔顿着手中的金杖,一脸的不甘。 卡奴全身都罩在那件宽大的黑袍里,头上顶着黑色的头巾,脸上还遮着黑纱,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根本看不出老少美丑;在她的身前,一张黑气缭绕的两尺小弓正不断地自动向天上射着箭。其实也不是箭,而是凝在弓弦上的一道道箭形的黑光。这黑光无声地飞上虚空,在高空炸开,然后才化成尖啸着的满天的箭雨。。 安德诺尔是他们这一片空域中唯一不是黑色的东西。穿的衣服不是黑色的,手中的法器也是镶满了五彩宝石的金杖,金杖散射着一波波淡淡的紫光。手中不断地变换着印诀,一道道深紫色的光从指尖飞出,融进金杖的光波里。紫光所到之处,沙漠就像海面一样起伏着。 “把你的虫子收起来,把你们的法术都收起来,恶魔之徒这样摧残我们神圣的禁域,我们决不能让他们离开,他们必须受到惩罚。”卡奴的声音真的很吸引人,却是冷冰冰的,没有丝毫的感情。 “禁域之地,他们即便是上界的神灵,也休想能够猖狂。你们都退开,我要将他们封印到地底的禁湖里。”安德诺尔虽然收起了法诀,却也不甘心就此罢手。 “你想让这些罪人去惊扰禁湖里的圣主吗?若是还有其他的办法,我们就不能这样做。卡奴,你有什么办法?”克瑞埃蒙并不同意安德诺尔。 “可是,驭风术正是禁域之禁术,你们看那几个妖魅,若是不赶快制止,这风暴或许会毁坏禁域之根本!” “你们退开,即使是烧尽我的灵魂,我也要将他们毁灭!”卡奴没有回答克瑞埃蒙,脚下浮动的黑雾迅速凝成云团,托着她升向高空。一直笼在黑袍里的双手伸了出来,却是出奇的白嫩细腻。十指急速地幻动,一道道紫色的眩光随着指尖飞舞,飞向尤在空中不住轻颤着的那把小弓。 克瑞埃蒙脸上的紫光迅速消褪,身影一闪,化成一道黑光,飞向远处的另一个金字塔顶。安德诺尔的动作也不慢,几乎是随在克瑞埃蒙的身后闪向远处。 风还在呼啸,远处那个铁桶般的风墙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其实风墙外的卡奴等人也并不清楚。只知道那旋动的风眼里脉动着澎湃的生命元力,由此可以断定,那几个人和鸟还在。 禁域里的死气还在升腾,黄沙漫空飘舞,远近都是灰蒙蒙的。只有卡奴的身外,不足一丈方圆的空间,是一片澄澈透明的紫色。 弓在缓缓上升,紫色的光在向弦上汇聚,那片澄澈透明的空间在渐渐放大。哀婉的轻吟从纱巾后吐出,袅袅地溶入紫色的光晕里。 “嗡”一声轻颤,那张小弓上紫光暴涨,弓好像和了发酵粉的面团,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张超过十米的超级巨弓。一道黑影从卡奴的身上透出,在紫光中长成一个十多米的巨大身影。仍然是黑纱蒙面、黑袍飘飞。这巨大的卡奴左手轻抬,将巨弓抓在掌心,右手搭上弓弦,曲腿拧腰,弓弦徐徐张开。 死寂!这一刻的沙漠就是一片死寂! 虚空中升腾的死亡灵之气急速地向弓弦汇聚,漫空飘浮的黄沙突然停止了振动,空间仿佛是凝成了一锅胶,连那疯狂旋动着的风墙也静了下来。 白风还在舞动着翅膀,嘴里还哼着小调:“吹、我吹、我吹呀吹!” 得意啊!可惜旁观者都是主人一级的人物,一个小白的奉承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虚荣。 “老白,为什么停下来?”彭磊突然怒声呵斥。 “主人,没有啊!”老白很委屈,可是风确实是停了下来。满眼的黑色早就褪尽,风墙本来是一片金灿灿的黄。此刻却是凝在空中,如一垛真正的墙。呼啸的风声是突然没有的,空荡荡的风眼里,只有悠扬空灵的琴声和老白得意的小调。 “主人,好像有危险!”白鹤最是敏感。 虚空中的灵力在急速消失,空桑琴召唤出来的泡泡也褪变成了灰白色。 “停下来,看看他们在干什么!”彭磊还不知道克瑞埃蒙究竟找来了什么样的帮手,这片空域的空间有点扭曲,就如同陷身在仙阵里,灵识根本就没有办法及远。 事实上,沙漠中的这个死亡灵之禁域确实是一个很特别的阵式。它是一个被禁锢的空间,能聚敛天地间的至阴、至戾之气,滋养沙土下的万千亡灵、万千枯骨。那一缕缕的黑气都是极毒无比的尸毒,能腐蚀人的灵魂,也能消蚀人的灵识。 彭磊不知道,连仙鹤小白也不知道,如玉的空桑琴根本就不是普通的仙宝,而是一件上古时代就存在的神物。空桑琴最强的属性就是生机,琴音能激励出天地间所有生的气息。如玉的修为太低了,若是广成子这一级的高手,空桑的琴音能让死人复活,让朽木开花。 此刻,天地间所有生的气息都在被急速地抽走,如玉的修为根本就没法留住。 “主人,我的法术失灵了。”老白干脆回复了人形,哭丧着脸。 沙墙凝在虚空,却在微微地波动;头顶上也是一层厚厚的黄云,不见天日。 “知道了!大家小心。听到这个声音了吗?好像是个女人!不知道漂不漂亮。老白,如果是美女,我们抓来给你做老婆。” 这个时候鸟人还有心思开玩笑,小白“叽”地一声笑了出来:“主人,肯定是像克瑞埃蒙一样年轻,不过,肯定很黑!黑白配,不知道将来生下来的东西是什么颜色。” “你tmd找打?配你也是黑白配!”老白一脚踹去,两只老鸟刚刚结成的同志加兄弟的感情就此烟消云散。 卡奴的低吟在虚空回响,配上空桑的琴音,却是极为动听的。“噗”地一声,如玉小脸上的血色褪尽,张口喷出大口的鲜血。那已经变成灰白色的泡泡在一瞬间全部炸开,空桑琴也化成一缕轻烟,钻入如玉的袖口。 “咔咔”的爆裂声不断传来,凝在虚空的沙墙如同是真的混凝土墙,裂出一道道恐怖的缝。轰轰隆隆的震响紧接着响起,沙墙的一面猛烈地炸开,现出一个紫光缭绕的巨大空洞。 “主人,危险!”小白振翅而起,一点鲜红从它的头顶飞出,撞向那紫色的空洞。 “玉儿,你怎么样?”彭磊也知道危险,但是老婆的状况更让他担心。把如玉紧搂在怀里,急急地问。 “彭郎,我很累!” “玉儿到乾坤界里去,小白也去!” 一道乌光从紫色的空洞中飞来,正撞上小白飞出的鹤顶。 满眼是迷离的幻彩,空间剧烈地扭曲,空洞附近的沙墙也崩裂成纷纷扬扬的沙雾。红光急速而回,却已是一团红色的沙尘。在小白的头顶上急旋数圈之后,才回复成一个满是裂纹的红球。 小白尖叫一声,连翅膀也垂了下来。彭磊心疼如玉妹妹的同时,顺手也将小白请进了乾坤界。它这个样子,显然是受伤不轻,再也没力帮忙了。 又能触摸到虚空中的灵息,白风的风魔法也重新吹了起来。不过,老白现在的样子可不好看,浑身的毛都倒竖着,仿佛是还没有干透的落汤鸡。他的自信心也大打折口,风卷向紫光亮着的方向,嘴巴里却在哇哇叫着:“主人,怎么办?我们走吧!” “没出息!你看那个女人,好像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扭曲的空间稍稍平缓了下来,彭磊的灵识就迫不及待向外漫开。现实并不是特别不堪。虽然如玉和小白都退出了战场,但是克瑞埃蒙好像也很惨。至于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估计现场的人和鸟没有一个明白的。 卡奴确实没有占到便宜!她的那张威力绝伦的弓名叫塞尔克特,传说中人面蝎身的女魔的名字,据说是大神用女魔的尾巴炼制成的。塞尔克特弓,一如它曾经的主人,带着强大的魔性,只有人的魂魄才能将它拉开。在塞尔克特弓开满的时候,方圆数十里内,所有的生机和死气都会被弓魂吞噬。 第369章 那支由天地间所有气息所凝成的箭,能摧毁神魔的金刚之身。 卡奴奋身开弓的时候,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只能快跑。他们的修为,在塞尔克特的魔力之下,根本就没法守住自己的魂魄。如果塞尔克特没有伤到敌人,却先将自己人的魂魄拘走了,那绝对是天大的笑话。 塞尔克特确实是魔弓,如果能如愿地击伤敌人,魔弓会将吞噬而来的生机回馈给开弓的魂魄,卡奴会因此而修为大进;不过,若是一箭无功,魔箭会在力尽之后化成虚无,开弓的魂魄会因此大伤元气。最惨的,或许连自己的魂魄也会被魔箭带走。卡奴最初发誓说,愿意献上自己的灵魂,当然不是说说而已的。 塞尔克特魔箭,传说中能撕裂神的魂魄,在这死亡灵之禁域里,所聚敛的死气又是被禁域翻倍的。这一箭谁能挡得下?可是事实确是大出克瑞埃蒙他们的意料,魔箭竟然在半途就炸开了。 小白的朱冠是玉泉洞府的老主人、天机子的炼丹炉所化成的,作为远古诸仙中炼丹最出色者之一,天机子的炼丹炉当然不会是蹩脚的东西。这一下硬碰,鹤顶固然差一点被射烂,神器碰撞所发生的灵魂脉冲,让塞尔克特弓也差一点魔魂出窍。 剧烈的碰撞,仿佛是置身在原子弹爆炸的中心,若不是连山剑化成的护幕,彭磊估计自己也会像身外的黄沙一样,被吹到尼罗河里去。即便是这样,老白也还是被震得像脱毛的鸡似的。 爆炸的能量当然是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魔箭炸开之后,箭身所蓄积的吞噬之气在一瞬间就填满了禁域的每一个角落,连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不能幸免。 金字塔发出“喀喀”的暴响,覆盖金字塔表面的石板裂出一道道细纹,石屑混入狂暴的沙尘中,卷向更远处的虚空。克瑞埃蒙掌中的黑刀倒是变得漂亮了,阴沉的黑色褪尽,成了一把亮银刀;安德诺尔的宝杖却是废了!上面镶着的宝石一颗颗地炸开,化成一朵朵彩色的石雾。他们两个人更惨,仿佛是挨了炸弹似的,齐齐地狂喷鲜血。连虚空也站不住了,顺着金字塔的斜坡滚落到沙尘里。 和他们两个相比,卡奴反而是好许多,至少人还是在虚空立着。那张塞尔克特魔弓也还在,仍然是高近十米的巨弓。弓弦震颤着,弓身上紫光闪烁,黑气缭绕。卡奴木立着,衣衫仍然整齐,不过蒙面的黑纱上却满是浸湿的点,一滴滴的殷红还在顺着沙巾往下滴。 彭磊并不知道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现在的狼狈,毕竟他们两个离得太远了。但是,近在咫尺的卡奴却是看得分明。不要说卡奴把自己包装得像个修女似的,全不知美丑。即便她是一个如仙女一样的超级大美人,此刻的鸟人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了。机会稍纵即逝,不好好把握的话,怎么对得起自己! 连山剑化成一道银亮的光,劈向那尤在虚空振颤着的塞尔克特魔弓。 第十二章我不是坏人,我是小人 “轰”地一声巨响,强烈的震颤将整座沙丘都抛上了半空。虚空中彩光乱闪,黄尘漫舞,那座小金字塔前的神庙首当其冲,连摇也没来得及摇几下,就在猛烈的震颤中轰然倒下。覆盖金字塔的巨石也不能幸免,不少被吹上半空,又在半空中炸成碎沫。 塞尔克特魔弓仿佛是一只受伤的野兽,发出一阵阵凄惨的哀鸣,然后化身成一缕黑色的烟气,遁入卡奴的黑袍里。卡奴也终于动了,“哼”地一声惨吟,大口大口地狂喷鲜血,几乎将蒙面的黑巾也吹走。 鸟人做事,一向是心黑手辣,此刻当然也不能例外。此时此刻,在别人的地盘上,自保的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抓人质,那是电影里屡试不爽的妙招。人随着剑光飞出,眨眼间就到了卡奴的身前。 双手一合,将黑袍里的身子紧紧抱住,还不忘了腾出一只爪子,在胸前肉多的地方捏几下。怪笑道:“哈哈哈,咪咪还不错!” “流氓!”卡奴酥软的身子突然硬得像块石头,然后很快又软成一滩烂泥。狠吐了一口血,头一歪,竟然晕了。 “老白,给你做老婆,要不要?”彭磊得意啊!卡奴的身份不会低,说不定是老克同志的情人。有这样的一个人做人质,他克瑞埃蒙还不认栽? “主人,我……说不定真的很年轻,如果和婴大姐差不多漂亮,可以让她和青青一起干活。要不,给老魇。”白风虽然鸟毛都快震秃了,但是速度却不慢,紧随在彭磊的身后,黑着脸,提着枪,全神戒备。少了小白和如玉之后,他身上的担子一下子就重了,丝毫不敢马虎。彭磊说要将这个俘虏给他做老婆,先别说还不知道美丑,即便是美貌如婴纨,好像也是不妥的。他老白对女人,还只是停留在幻想阶段,真的要讨老婆,还真是没有准备好呢。急急巴巴地答,顺便提了个建议——老魇这方面的欲望好像更强些。 “妈的,你小子若是有老魇的一半色胆就好了!”彭磊又在卡奴的身上乱捏了一阵,感叹着,“这女人不丑,或许可以和青青做个伴。和老子斗,他们还嫩了点。老白,你那鸟枪没有用,把这黄沙吹开,我们干脆把他们的老巢炸了,看他们还怎么横。克瑞埃蒙在那边,好像也受了伤。真是没有用,看来先前是高估了他们的修为了。” 灵识铺开之后,远处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被彭磊找着了。克瑞埃蒙被黄沙半埋着,身上黑气缭绕,显然是在疗伤;安德诺尔稍好些,人还浮在沙尘中。手中的金杖不见了,双手结着印诀,却是在召唤法术。 白风答应一声,风又在身边卷起,不过,这次人家比他快。 天空中闪过一抹浓重的黑色,紧接着,脚下的沙漠中传出恐怖的“喀喀”声,仿佛是圆木折断的声响。轰轰隆隆的震响紧接着响起,一道数丈宽的裂缝平空出现在沙漠上,绵延向远处,没有尽头;黑沉沉的烟气在裂缝里蒸腾,根本就没法探知裂缝的深浅;一个比白风唤出的旋风强上数十倍的气旋在身边转起,把他们拉向那无边无底的黑色中。 彭磊挥出连山剑,刚想乘着剑光遁走,头顶上的黑色一合,然后眼前就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耳中只有老白的惊叫:“主人,我们中埋伏了!” “妈的,怕什么?我们有人质!看能不能弄点光出来。”彭磊夹紧了腋下的卡奴,一探手,抓住了老白的脖子。 “主人,我喘不过气来了。”老白死命地挣扎,手上倒是还没有放松,将量子枪改成了激光电筒。 “鬼叫什么?我还不是怕你走丢了!”彭磊也从储物环里取出一个电筒,四下里乱照。 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脚下是一个看不见边岸的大湖,黛绿色的湖水浓厚得像胶,微微地波动着,泛着一圈圈细密的涟漪;四周是厚重的黑雾,渐远渐浓,光束根本就没法穿透,只不过这黑雾只是浓缩在湖面上的两、三丈高处;头顶处也是浓黑,是如暴风雨来临前的积云,翻卷着,其间穿梭着一道道更浓更黑的线。 “流氓,恶魔,你们逃不了了。”这时的卡奴小姐竟然醒了。 “妈的,我们跑不了,你有什么好处?小姐,不知道你如何称呼,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你指点我们出去,我就放了你。”彭磊的眼珠乱转,手上紧了紧,俯身说道。 “我……恶魔,你玷污了我的身子,我的心也死了。”卡奴喃喃着。 “小姐,用不着这样决绝吧?也就是摸两下而已。你的生命可不仅仅是你的!给你生命的是父母,他们的养育之恩你报答了吗?教你本事的是你的师傅,他们的授业之恩你报答了吗?人必须要有报恩的心,就这样死了,你就是不孝;这世上还有许多爱你的人,许多你爱的人,你舍得抛开他们吗?你舍得,他们也舍不得啊!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者!看你的样子也不笨,怎么会这样看不开呢?你若是觉得吃亏,等出去之后,我让你摸还,怎么样?开个玩笑,不过,还是请你认真想想,不要这样随便就想死。” 这个时候,人质如果是个死人,那对彭磊一点好处也没有。彭磊赶紧收起他的魔爪,鼓起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做起了人质的思想工作。 “恶魔,流氓,我卡奴无父无母,无朋无友,我的生命和身体都是属于圣主的。你玷污了我的身体,也玷污了我的灵魂,我只有一死才能赎罪。恶魔,你也跑不了的。” “不会吧?你们的圣主是个什么东西?竟然会这么自私!我对你也没做什么呀,也就是不小心碰了几下,你连一根毫毛也没又少。反正我不同意你死!不如这样,你带我们出去,以后我收留你。在我的身边,没人能欺负你。” 卡奴轻哼了一声,转过头去,干脆不搭理鸟人的鸹噪了。 “主人,怎么办?”一到危急关头,老白准会问出这一句。这老鸟投奔了鸟人之后,把原来做老大时的主见、信心和尊严全都扔到鱼凫城的垃圾筒里了。 “你tmd闭嘴!没看老子正在想办法吗?”连山剑化成一圈弧光,在身外隔出一个几丈直径的清明的空间,然后彭磊轻拍卡奴的小脸,继续谈判。 “小姐,凡事都好商量的。不如这样,我们离开这里之后,我给你三次机会,让你报仇雪恨,怎么样?我决不还手!想想,我是你的大仇人,你若是能亲手杀了我,那多解恨啊!” “喂!你到底在不在听我说话?” “你现在在我的手上,想死也不容易。 第370章 嘿嘿嘿,即使要死,怎么个死法也得我说了算,是不是?” 这句话倒是很有威力,卡奴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双目终于睁了开来,大眼睛里流动着明显的惊惶。 “嘿嘿,想死还不容易?不过,人有不同的死法,正好我也知道好多种。剥皮、抽筋、凌迟、油煎、刀锯、斧剁、点天灯、五马分尸等等,太多了!还可以把人放在火上慢慢地烤熟,据说也是一种很痛苦的死法。你是个女人,看样子很年轻漂亮。嗯,鬓角的乳毛还在,竟然还是处汝!没尝过男女欢爱的滋味就死了,不觉得亏吗?我也觉得很可惜。不如这样,我每天给你找一百个男人,让你尝够了欢爱的滋味再死,怎么样?” 鸟人多精啊!卡奴心湖的波动通过她身体的颤栗,明显地传到了彭磊的眼里。轻撩开黑纱的一角,彭磊阴森森地趁热打铁。 卡奴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的绝望。彭磊所说的那些个死法,想想都是一种恐惧。牙关紧咬,竟然发出细细的“咯吱”声。可惜,自从她落到鸟人的手上之后,浑身的力气已经不受她自己控制,此时此刻,想自杀都做不到。 “恶魔,你若是个男人,就干脆一点杀了我!” “哈哈哈,如果你不识相,那我是不是个男人,你很快就会知道。我可告诉你,我非但是个正常的男人,有时还很坏。我当然也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本事!不管怎么说,你毕竟也是个处汝,好像还很漂亮。就让我来做你的第一个男人好了!” 彭磊根本就不理卡奴的激将法,那种小手段在他这里根本就没用。一把撕开卡奴脸上那浸透鲜血的黑纱,賊手从胸腹移上卡奴雪白的颈脖,啧啧赞道:“好一身皮肉,如果你愿意给我多看一点,我不会拒绝的。” 卡奴现在的样子,根本就看不出美丑。五官扭曲着,脸上沾满了血污,倒是脖子那一段的皮肉还真是极品,细腻白嫩,摸上去手感极好。 “我……你杀了我吧!恶魔,否则我死后的灵魂也不会饶过你的。”卡奴无力地挣扎着,她的脸上的纱巾只有在祭拜她们的神时才会解开,她是属于她们的圣主的。看着鸟人狰狞的脸,卡奴的心是彻底地死了。那只魔手的掌心透出的一丝丝灼热,就好像是一条毒蛇的血信,在吞噬着她的灵魂。 “你想死吗?如果我不让你死,你想死也死不了!”彭磊板起他的棺材脸,阴笑着,随手将那块沾满鲜血的纱巾远远地扔开。 “噗”,卡奴又是一口鲜血。血沫在虚空漂舞,沾上那在连山剑的剑光里游动的黑雾时,竟然烧了起来,烧成一朵朵淡紫色的火焰。 “轰”,一声巨响。彭磊还在奇怪那血沫怎么能烧起来时,那块纱巾也落到了那微波荡漾的水面上,却如同是炸开了一颗重磅炸弹。波涛在刹那间壁立而起,铺天盖地地向他们压来。 连山剑的剑光剧烈地震颤起来,纯白的剑光里溶进了淡淡的紫色。彭磊也顾不上摸美女了,一道道灵诀飞入剑光中。收效甚微,剑光在水墙的压迫下,不断地收缩。那水墙的每一次撞击,都能让剑光减弱几分,剑圈缩小几许。灵诀如投入到无底的深渊似的,反而引得彭磊的灵魂跟着剑光一起颤抖。轰轰隆隆的震响惊天动地,中间好像还夹杂着一个阴森森的冷笑。 “圣主!”卡奴垂下的眼帘猛地打开,眼中闪动着希冀的光。 “有鬼!主人,怎么办?”老白又搬出了他的口头禅。 “妈的,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这是什么鬼地方?”彭磊一脚将老白踹成鸟,翻身跳上鸟背;将连山剑的剑光尽量地收缩,剑诀也不掐了,改掐卡奴那细腻秀美的脖子,拿出一付恶狠狠的嘴脸:“小娘皮,不要以为老子是在吓唬你!老子真的做得出来的。说!这是什么地方?怎样才能出去?” “恶魔,你们逃不了的!你们已经惊醒了圣主,献出你们的心血吧!”卡奴仿佛看见了救星,精神突然焕发起来。 “什么圣主?我就是不明白,小姐很聪明的一个美人,竟然是非不分。你们的圣主才是恶魔!看这个地方,阴森森的。待在这种地方修炼的,绝对不会是好东西。环境能影响人的性格,这个你懂不懂?在我们东方,有一个更形象的比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和鬼魂混在一起的,性情肯定是超级变态。话又说回来,我虽然不是个坏人,但是对敌人绝对不会心慈手软。小姐,你还是死了心。既然你落在我的手里,就没有人能救得了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怎样才能出去?” 彭磊也顾不上再做道貌岸然的君子了,嘴上说着狠话,手上也下了狠劲。这一用力,卡奴连气都喘不上来了,小嘴微张,连舌头都在往外吐。 “说还是不说?” “这是禁域之源,是深埋在地下千丈深处的禁湖,是死亡灵沉睡之地。除非有神的神通,神的恩赐,否则是不可能出得去的。”卡奴这次没有坚持,喘息着答道。 “骗谁呢?当我是小孩子吗?卡奴小姐的本事不错,一定也是个有地位的人物。是谁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难道不是小姐你吗?”鸟人以为世上的人都是如他一般的奸诈之徒,当然不信,手上又加了把劲。 “住、住手,恶魔,你这样折磨我是没有用的。看守死亡灵之禁域的是我们三个,但是只有安德诺尔能开启进入这圣湖的通道。” 第十三章禁域之湖 不会这么背吧?想想也对,当时这小妞已经做了俘虏了,也没法搞什么花招。但是,他们师出同门,她真的没学过这门法术?不信! “看来小姐不尝尝男人的手段,是不肯说实话了不得”彭磊放松了卡奴脖子上的手,却又将爪子移到了卡奴的胸前,甚至伸到了黑袍里。 “恶魔,你会受到报应的!”这次卡奴没有反抗,只是在嘴里喃喃着,两行泪水涌出眼眶,在斑驳的脸上冲出两道白晰的泪痕。 “别着!我又不是真的想把你怎么样!小姐连死都不怕,还在乎我摸这几下吗?好了,老子就先放过你。妈的,会会你们的圣主也行。再哭,老子现在就将你奸了,你信不信?”现在的彭磊,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要是以前那个彭大胖,对女人的眼泪他是完全免疫的。可能是到了这古代后,地位高了,责任重了,怜爱之心自然也跟长了吧。 “我……”卡奴被彭磊一吓,还真是马上就收住了泪。不过,双目紧闭,是再也不肯睁开了。 这个禁湖卡奴很清楚的,她也没有骗彭磊。这里确实是死亡灵之禁域的灵力之源,是他们的圣主,大神索卡尔的灵魂休憩之地。那一泓碧水,其实是无数亡灵的心头之血汇聚而成的,也是亡灵们的栖息之所。在这里,只有灵魂才能存在。肉身只要沾上那黛色的尸水,那黑色的死气,倾刻间就会化成禁湖了的水滴。可是,卡奴不敢相信,这人和鸟竟然有这样的神通,竟然能在禁湖上空的死雾里隔出这样的一个空间,而且坚持了这么久。老白的背又宽又平,软软的,好像比家里的床还要舒服。若是这个男人临死前真的不顾一切,好像也没有谁能阻止得了。 卡奴不哭了之后,在彭磊的眼里,这个女人又回复成了敌人。彭磊在老白的背上坐稳身子,将卡奴舒舒服服地搂在怀里,一只手却开始挠头上的鸟毛——大话已经说出口了,不怕是假的。通过连山剑的灵力沟通,彭磊能清楚地触摸到剑光外那怪诞、恐怖的气息。此刻他已经将支持连山剑的灵力和丹田处的那乾坤界连了起来,依仗着乾坤界源源不断的灵力供应,才坚持得这么久,这么轻松。但是,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呀! “主人,好像在变了!”老白又积极地报起警来。自从彭磊跳到他的背上,他就规规矩矩地做他的老鹰了,多看,多听,少说话,反正防护的事有他的主人呢。 “我也看见了,你小子机灵点,一有机会就给我跑!”彭磊拍着鸟头关照。 连山剑上的压力减了许多,黛绿色的水正在向远处退,激荡的浪也平静了下来;空中,那浓黑的雾也在向中间汇聚。突然间,眼前一亮,原先那深沉的黑,换成了一个闪烁着淡绿色荧光的幽暗空间。远处,一个浓黑的人影如山岳般高大,巨大双眼中也是闪着绿色的荧光。一道道浓黑的气流在他的身外缠绕着,如飞舞的蛇。这身影木立着,发出一声如擂鼓一样沉闷的笑,然后身影迅速缩小。变成两米左右时,停在彭磊身外不足10米处的虚空。 “圣主!”卡奴的身子又剧烈地震颤起来。 “圣主?”彭磊也是一吓。这家伙的出场仪式太震撼了,看样子就是不好惹。搂着卡奴,在鸟背上站起,右手抚胸,行了个不伦不类的唯吾尔见面礼。 “老兄,能见到你真是荣幸!我是来这里旅游的,无意间惊扰了你,真是不好意思。我和你的人有些误会,不过,现在没有了,都解释清楚了,哈哈哈!” “放下我的人。”黑色的身影渐渐厚实起来,双目中荧光波动着,仿佛是有一团黑色在荧光的背后游动。 “你的人?是这位漂亮的小姐吗?她是自由的,随时都可以走。不过,她好像是岔了气,有点行动不便。您看,她连站着都很困难。” “嗯,你是从哪里来的修炼者?你很聪明。”黑影竟然出奇的和言悦色。 “多谢大神的夸奖。其实我只是个凡人,才刚刚开始修炼。不过,我的私产倒真是不少,肯定有大神喜欢的。 第371章 哈哈哈,我们能够交个朋友,下次我一定不会忘了带礼物。” “朋友?哈哈哈,礼物倒是不必了,你愿意在这里陪我,我就非常开心了。”黑影轻笑着,眼中的绿光暗了下去,身体渐渐亮了起来。一个身高两米左右的男人,身披紫袍,黑发垂肩,高鼻凹目,白牙大耳,比老魇俊多了。 “到底是神仙!老兄,你的那些手下就很死板。不介意我称你为老兄吧?哈哈,不是我说你,这里的环境真是不怎么样。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在尼罗河上泛舟品酒,怎么样?” “很好!我真的很想出去!不过,不瞒老弟说,我现在这个身子,是不适合暴露在阳光下的,只能委屈老弟在这里陪我了。”神仙也很坏,说话阴阳怪气的。 “这不好吧?你看,这次我见面礼都没有带。我的家人都在孟斐斯,我也得和她们说一声。对了,还没有请教兄台的高姓大名呢。”彭磊已经慢慢地将警惕心又提足了,搂着卡奴,一边和黑面神胡扯着。 “我只是一个魂魄,在地底下孤独了无数年,难得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愿意来陪我,我真是很开心。我叫索卡尔,我真的舍不得让兄弟离开。不如这样,老弟牵挂你的家人,就让我帮你,把他们召到这里来。”索卡尔笑道。 “不,不用!”彭磊的肚子里已经开骂了,“其实也才和她们分开。我在这里待几天,没 有事的。” “是吗?那最好了!老弟,你抱着的女人是我的奴隶,她的身体既然已经不再纯洁,那我干脆就将她送给你好了,就作为我们的见面礼吧。哈哈哈。” “这个……不好吧?你看,我身边什么都没有。”怀里的身子又在剧烈地颤动,彭磊倒是满怀的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抱着。 “既然是朋友,就不用那么客气的,是不是?哈哈哈,老弟若真是想送礼,就将这把仙剑借我一用,怎么样?”索卡尔满脸堆笑,若是在阳光下,一定会被认定为是一个知书识礼的阳光青年。 原来他是看上了那把悬在虚空的连山剑!彭磊如梦方醒。我说怎么态度这么好呢,和他的徒辈完全不是一样的个性。连山剑是彭磊的命根,当然是不可能答应的,用一打的美女换也不行。刚想再商量,怀里的卡奴已经先叫出声来:“不!圣主,不要!” “怎么?难道你想违抗我的命令吗?难道你不愿意吗?”索尔卡沉下脸来,声音冷得就像是嘴里含了冰,眼中又有绿光在闪动。 “我……不敢!遵命……”卡奴的身子彻底地放松了下来,抖成一团,软软地瘫在彭磊的怀里。脸上又是热泪横流,不知道是害怕、是紧张、还是委屈。 “哈哈哈!”彭磊大笑起来,“老兄,你真是太了解我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你的厚礼!这把剑名叫连山,照理说,就是送给老兄也行的。可是,不瞒老兄说,这是我师尊传给我的唯一的仙宝,也是我师门中历代相传的信物。若不是有师门长老做主,它是绝对不能离身的。老兄想要借剑,请老兄先送我出去,待我禀明了师门,一定将仙剑送来。” “这……你叫彭磊,是吧?好一个奸诈之徒!你难道真的还想出去?”索卡尔的脸又板了起来。 “大哥,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这地方真的不适合我,我怎么会不想出去呢?不过,能结识大哥这样的神仙,真是三生有幸。大哥还慷慨地赠送美人,我真是赚大了!不虚此行,真是不虚此行!”彭磊还在拱手谦虚,老白却是鼓动双翅,突然间冲天而起。 “哼!哈哈哈!想走?”索卡尔狂笑起来,右臂伸出,那手臂急速伸长,手掌化成一片浓云,铺天盖地地向老白盖来。 “主人,上面是封印的结界,我们没法出去。” 老白根本就没有飞出多远!头顶上的虚空流动着一道道淡淡的黑色暗纹,是一个浑然一体的结界,根本就没有门;索卡尔的手掌刚刚伸出,那暗纹就明显地显现了出来。 “我来把它烧开!” 连山剑化成剑光,把人和鸟紧紧护住,彭磊手上的量子枪吐出幽蓝的光束。不过,这光束只是在头顶画出一个明亮的蓝色光斑。转瞬间,光斑就像是掉进清水里的一滴墨,迅速化开,然后无影无踪,没留下丝毫痕迹。 如果索卡尔是穿着袈裟,捻着佛珠,光着脑袋的和尚,彭磊一定会怀疑他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长臂罗汉。那黑手伸长的速度比老白飞得还快,而且见风就长,很快就成了一团乌云。 连山剑的剑光里又是紫电乱蹿,一股让人昏昏欲睡的气息顺着剑气倒流而来,渐渐充满这剑光隔出的空间。还好,这气息也有灵性,只是顺着气旋往彭磊的血脉里钻。很变态,彭磊在一瞬间就放弃了对连山剑的控制。不过,连山剑连接的彭磊的元神深居在乾坤玉璧里,所以,剑还是那个剑,剑光也丝毫未见减弱——这气息若是让老白承受,估计此刻老鸟已经要开始做春梦了。 彭磊的丹田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玄界,感觉到没法抵抗索卡尔通过剑气传来的诱惑时,彭磊干脆不抵抗了。将气旋全力展开,除了一点维系连山剑的灵力外,其余的全力向丹田收拢,全部送到乾坤玉璧里去。 索卡尔之所以一开始和彭磊好言好语,甚至大方得连座下的圣女都送人,他的目的就是连山剑。凭他的眼光,一接触到连山剑的剑光就知道了那剑的不凡。而且,这仙剑在他眼里,怎么看都是似曾相识。 剑绝对是好剑,而且不仅仅是剑,或许它就是那个上古时就传说的东西? 借,当然只是说说而已,不借也得借。在他的眼里,彭磊他们已经不是活人,只是他漫长的囚禁生活中的几个玩具而已。不过,连山剑的剑气所连接的灵识庞大得近乎变态,绝对不是彭磊这个层次的修为所拥有的。和彭磊瞎扯,也是想摸摸彭磊的底。 彭磊的身上肯定还有很特别的珍宝!现在,索卡尔已经非常明白了。不然的话,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绝对不可能还这样镇静自若。 抓活的,然后再慢慢地拷问,不怕鸟人不说!彭磊刚才威胁卡奴的那些个话,索卡尔当然也听着。索卡尔算是开了眼界:原来杀人还有这么多的艺术!或许可以在眼前的这几个人身上试几种? 第十四章那招术对我没有用 魔掌在渐渐收紧。没有意外,彭磊果然又借助仙宝,向连山剑源源不断地供应灵力。 一把连山剑的防护圈,索卡尔若是全力以赴,有n种的方法可以让彭磊剑毁人亡。不过,索卡尔需要那把连山剑,对彭磊那给连山剑提供灵力的仙宝也是特别感兴趣,所以他就选用了比较委婉的方法。效果还不错,彭磊的失神在第一时间就被索卡尔觉察到了。 暗展魔诀,正想一鼓作气将人和鸟拿下,突然发现,连山剑的剑光好像成了一张网,所有的气息都能从剑网中漏进去。剑光中的气息都在急旋着汇向彭磊的脐下,连那些能腐金烂铁的尸气也照单全收。 想不通啊!那是什么样的仙宝呢? 不用他费神想了!一团绚丽的七彩霞光从彭磊的脐下透出,光丝和着那个灵息的旋涡缓缓转着。好美!连瘫软在彭磊怀里的卡奴小姐也瞪大了眼睛。 一块三尺高的椭圆形石碑静静地浮现在虚空,霞光灿烂,光雾还在不断地从石碑上飘出。 “乾坤玉璧!” 索卡尔倒是识货,玉璧刚刚才现身,他就轻声的惊叹出来。眼中绿光狂闪,手脚都在轻轻地颤抖,嘴角抽搐着,差一点儿就流下“金津玉液”来。 终于明白连山剑为什么这么经打了!有乾坤玉璧做依恃,灵力当然是取之不绝的了。有乾坤玉璧,当然还应该有乾坤界,很明显是隐藏在彭磊的脐下!所以刚才还有一人一鸟,此刻都不在了;所以彭磊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环境,还能这样有恃无恐。 索卡尔心里之激动,简直没法用言语来描述,差一点就想高歌一曲来表达心头的狂喜。和乾坤玉璧比起来,这世上所有的仙宝神器都是垃圾!只要活抓到彭磊,索卡尔有信心将乾坤界从彭磊的身上剥下来。 紫色的电光骤然亮起。这紫光仿佛是有灵性的,钻过连山剑的剑网后,竟然炸碎开来,顺着剑网的内壁铺开。一道道黑黑的烟气凝成臂儿粗的一束束,顺着彩光的旋涡转开,丝丝缕缕地逆着旋涡扩散,转瞬间就填满了乾坤玉璧的周围。 “主人,那东西竟然想抢主人的乾坤玉璧,真是太不自量力了!”老白是绝对不会放过每一个吹捧的机会的,这一刻,机会又有了。 “哈哈哈,让他抢!这家伙的本事,不知道和广成子哪个厉害。要不,干脆请他到重阳节里去玩玩。” 乾坤玉璧现出身影之后,彭磊不禁暗骂自己糊涂。有个这么好的宝贝,怎么没有想到拿出来显摆一下呢?其实自己引以为至宝的乾坤界,还只是这块玉璧的附属品而已。玉璧里现在有一个被称做炼狱的重阳节,那东西能把大罗金仙炼成骷髅,眼前的这个魂魄,或许连仙狱都到不了,就在五行元精气中分解成元素了。 心念电转,意念迅速沉入乾坤玉璧里。盘旋在乾坤玉璧外的丝丝缕缕的彩光突然间变成大团大团的彩雾,如一片片彩色的浮云,钻出连山剑的剑网,融入剑网外浓重的黑色里。 索卡尔大惊失色!这彩光好像并不伤人,但是他索卡尔不是人! 光雾中澎湃的灵力,让人仿佛置身在鸿濛初开之时。 第372章 这充满生机的灵息对一个阴气深沉的魂魄来说,就好像是冰和火。大喝一声,一道道黑影从索卡尔的身上冲出,在虚空中排出一个升腾的紫色火焰阵。 炼魂紫火阵,上古十二魔阵之一。即便是创世的真神、远古的魔帝,在这紫火阵里,一样会魂飞魄散。紫火升腾,火光迅猛地向四外蔓延。 乾坤玉璧还是毫光万丈,却不向外喷彩雾了,一个个青灰色的影子从乾坤玉璧那晶莹的面上飞出,飞入升腾的紫火里。 这么一点修为,竟然敢硬抗上古的炼魂紫火魔阵!索卡尔不禁轻笑出声。本来还想留彭磊一命,在这里多玩几天的…… 乾坤玉璧难道这么不经烧?那青影是什么?是不是玉璧里收容的神器?不要跑走了! 索卡尔正在担心着,寻找着那些青影的踪迹。突然,身上一紧,眼前一亮,紫火里升腾起一道道粗大的彩色电芒。七彩的光流动着,那光仿佛是灭火的神水,彩光闪处,紫色的魔火马上就烟消云散。 “这是什么法宝?彭磊,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能这样对我?”索卡尔的身影化开,老白的身下,又是一片浓稠的湖海。不过,那湖面上的黑雾却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袅袅的彩光。 “这个叫重阳节,哈哈哈,也有人叫它炼狱,不知道老兄以前有没有听说过?我想过了,我们兴趣不同,爱好不一样,生活习惯更是天壤之别。没有共同语言,很难成为真正的朋友的。不过,念在你送的大礼的份上,我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放我们出去,我也不和你认真。我们就此罢手,怎么样?” “你好阴险!快收起这重阳节,我同意你的建议!”索卡尔连考虑都没有考虑,急急地答应。 其实已经见不着索卡尔的人了,只有他的声音,还有脚下汹涌着浓稠波浪的绿水。彩光流动着,绿水蒸腾着,水面上浮满了细碎的泡泡。随着泡泡的破碎,无数的暗影从波浪里浮起,融入袅袅的彩光中。 “老弟,快收起这乾坤玉璧,我们有事好商量!”索卡尔的声音在四下里回荡。 “老兄,你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你了?你看,环境真的是很影响人!老兄一直待在这种地方,难怪心情时常会不好,也找不着朋友。不如我将这大湖移到乾坤玉璧里,以后你我兄弟就随时都能见面了。索兄也看见了,这里多漂亮啊!彩光满天,简直就是人间仙境。”彭磊睁大了双眼,四下里寻找索卡尔的影子,嘴巴里唾沫四溅地说着鸟话。 “快住手!呀!小子,我饶不了你!”索卡尔的声音突然急促起来。 一团幽幽的绿光在远处的浪底滚动,沸腾的湖水突然围着那绿光急旋起来,凝成无数粗大的旋臂,护着那光团,向着彭磊急冲而来。 重阳节里的这个彩色光团确实变态,索卡尔的吼声急速靠近,但是那绿色光团外的旋臂也在飞快地消融,等终于冲到彭磊的面前时,旋臂只剩下臂儿粗的几缕了。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位索卡尔老兄确实是有些本事,五行元精气中的电芒在那绿光外炸出一片片的弧光,还真是砸不动那个巨大的光球。 绿光是一个直径超过一米的水晶大球,晶莹剔透,能清楚地看到球内索卡尔同志呲牙咧嘴的怒容。又是一眨眼的功夫,最后几缕绿水在彩光里消失了。 水晶球的位置,现在是堵在老白的鸟头前不足10米的地方,不管老白怎么努力,水晶球喷吐着绿色的光雾,总是在老白的鸟头前。太近了,彭磊只能把五行元精气中的电芒驱开。否则这电光炸碎开来,或许就将老白给烤糊了。 水晶球外的绿水虽然没有了,但是那球体外喷吐的绿色光雾蒸腾着,五行元精气的彩光根本就近不了球身。彭磊的连山剑照着水晶球劈头盖脸就剁,嘴里还赞着:“老索,你这个乌龟壳很不错嚒!” “啊!”卡奴小姐紧闭起双眼,还用她的小手捂着。浑身颤抖着,仿佛连山剑劈的是她的心头肉。 “小妹妹,现在你是我的人了,还这样关心他?当心我吃醋!这种男人阴阳怪气、无情无义的,不要也罢。放心,我会待你好的。跟着我,比在这里修炼幸福多了。”彭磊捏着卡奴的小手,阴阳怪气地点评。 “气死我了!”索卡尔的声音随着绿色的光雾喷发,四周的气温在急速降低,好像彩光的流动也缓了下来。 “主、主人,好冷啊!”老白首先就受不了了,抖着翅膀乱飞。 确实是冷!随着水晶球的那绿色光雾喷出的,是极度冰寒的冷气,让人的感觉是又置身在了晶晶小妹的玄阴地脉里。老白披着那么厚的鸟毛都冷得直跳,鸟背上的彭磊和卡奴更是差一点直接冻成人棍。 彭磊顾不上搭理老鸟的话,双手一分,“嘶啦”一声,将卡奴身上的黑袍撕成碎片。卡奴的黑袍里面,只有小小的紧身底衫,那玲珑的身体随着鸟人的双手,干干净净的立在鸟背上。各色彩光的映照下,那裸露的皮肉散发出一种妖艳到极致的美。 卡奴还有几分清醒,“呀”地一声惊叫,脸上腾起一团红云。身外的冰冷在这一瞬间,倒是好像弱了许多。 “主、主人,这么冷也行啊?” 老白知道鸟人和婴纨大姐的事,彭磊对谁都瞒着,对老白却是很相信。男人,有的时候表现的欲望能盖过所有的理智。在那想当初,彭磊还从生理角度给老白普及基本常识——在太冷的环境里,人的生理机能处于自我保护状态,连那个东西也会萎缩。若是强行勃起,先不说很难品尝到性趣,好像还很伤肾。老白把彭磊的话是永远铭记在心里的,所以有此刻的一问。这一刻,比当初羌城外的那个山洞可冷得太多了。 不仅仅老白误会了,那边水晶球里的索卡尔也是呆了一下,绿雾倒真是收敛了几分。 别人不知道,索卡尔心里明白得很。这个看上去就像是水晶球的东西可不普通,其实也称得上是上古奇珍。阴魄珠,据说是阴阳初分之时,天地间的阴魄所凝结而成的,几乎是和乾坤玉璧同级别的珍宝。 阴魄珠所蕴含的气息至阴至寒,这一刻用法力唤出的寒雾,那种冰寒可能接近绝对的零度。阴魄珠作为天地异宝,自身和乾坤玉璧一样,也能在周围结出一个玄界。现在这个空间,其实就是阴魄珠的玄界,只不过索卡尔老兄没有法身,无法像彭磊那样,在自己的玄界里呼风唤雨。 此刻,这个空间已经填满了阴魄珠的气息,那种极度的冰寒,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看彭磊在干什么?撕卡奴的衣服!难道真的想做那事?人类在做那事的时候,倒确实是会消耗大量的能量,产生大量的热能。但是,现在这样的冰寒中,还能有用吗?索卡尔放松了几分意念,等着看彭磊的御寒表演呢。 彭磊当然不是想做那事!这么冷的环境里,胯下的东西早缩得不足一寸了。虽然好色,虽然卡奴是个美貌的小处汝,但是鸟人还没有急色到这样的地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也不好意思!不久前的晨曦中,彭磊才和如玉妹妹欢爱过,此刻那两个肉蛋里也没有多少精虫。 就在大家都瞎想的当口,彭磊手脚并用,飞快地给卡奴穿上防护服。当然,自己也套上一件,笑道:“妹妹现在是我的人,我是不会让你冻着的。老白,你怎么样?能不能坚持?” “主人,我飞不动了!” 老白不敢变身成人形,当然就不能穿防护服。他的那身鸟毛,此刻早已不管用了。怎么努力也甩不掉那个阴魄珠,寒气侵身,老鸟都快冻成水晶鸟了。 “你去歇着,看看小白和玉儿怎么样了,待会儿我再叫你。妈的,在这里和我斗,大罗金仙也没有用。” 此刻的彭磊已是信心百倍,连山剑挡着水晶球,任那喷涌的绿雾将自己包裹住。把老白收入乾坤界里,搂着卡奴,冷冷地看着那个在阴魄珠里指手画脚的索卡尔。 卡奴的心也终于放松了下来!虽然差一点被彭磊剥光,但是男人最后没有当众做那事,还是让她心底稍安。正如彭磊所说,她卡奴是彭磊的了,这男人随便对她怎样,她都没有权力反抗。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身裸体已经很难堪了,再做那原始的交配,好像更加羞辱人!所幸那一切都没有发生! 眼前是一片迷离的彩光,卡奴突然觉得,心不知道应该摆在何方。那个在水晶球里的身影,原先就是自己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现在,他竟亲手让自己成了他的敌人;这个搂着自己,将自己百般羞辱的男人,现在却成了自己必须要服从的男人。 这男人……,心底一阵抽搐,忍不住轻哼出声来。 第十五章只要活着 卡奴的呻吟真是很诱人,不由得鸟人不浮想联翩。此刻彭磊心里下的决心竟然是,让卡奴小姐学会中国话,然后听她用这迷人的声音哼哼。 看着连山剑不断地撞出一片片的绿雾,彭磊搂紧卡奴,贼笑道:“小宝贝,不会还冷吧?其实你还是应该感激他一点点的。把宝贝你送给我,可能也是老索一生中做过的最大的好事了。这种鬼魂太过无情无义,妹妹这么美的美女,也就是被我不小心碰几下而已,他就这样不要了,真是冷漠!没必要同情他,他这是恶贯满盈。放心,他那点道行,想伤到我是不可能的。” “圣主……”看着在绿光中愤怒的索卡尔,卡奴的心底还是在流血。 “该死!你们都该死!” 索卡尔的声音咆哮如雷,他可不把卡奴和彭磊分开对待。 第373章 球外的光雾迅速凝实,化成一道道绿色的光鞭,将虚空中的卡奴和彭磊紧紧围住。 索卡尔想不通啊!这阴魄珠炼化过的冰寒气,温度接近绝对冰点,几乎能点燃地心的幽冥鬼火。即使是创世的大神,在这绝对冰寒的环境里,也应该全力防护才对。可是看那鸟人,只是换了一件连头带脚都罩着的衣服,身外连防护的能量也没有。卡奴的修为索卡尔更是清楚,她居然也能在这寒雾中存身——那奇怪的衣服难道是极品的神甲?彭磊的身上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稀世奇珍?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彭磊可不管索卡尔的愤怒,敌人越失态,露出的破绽就越多,也就越容易被打败!这是每一个武林高手都知道的真理。不仅仅在每一本描写大侠的书上都有不厌其烦的描写,连彭磊的外公、师傅这样的业余高手也都能说出无数的事例来。 “老兄,在这里我就是神!你若是肯投降认输,叩几个响头,我就饶你,怎么样?” 广成子说过的,重阳节就是炼狱,是囚禁诸神的地方。再大的神通,如果陷身在重阳节里,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神王也不能幸免。所以,自从乾坤玉璧现出身影来之后,彭磊的心情就好得出奇。这大话说的,仿佛他真的是创世的神王似的。 “投降?哈哈!”索卡尔怒极反笑。 阴魄珠上闪动起一波波的眩光,彭磊那防护服上的温度指示在急速闪烁。接近—270c了,数字还在闪烁着减小。那些靠近阴魄珠的五行元精气已经凝成了一片片彩色的冰雾,连闪电也冻成了一条条闪亮的光带。 彭磊的心里又生感慨,看来物理学定理在这里还是起作用的:在绝对零度下,一切的运动都会停止!防护服真是不错,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什么原理制成的。21文学的地球将是进入太空的时代,若是能将这防护服的技术搞到手,回去不怕不发财。 这个时候,连卡奴小姐也在头盔里好奇地转动她的双眼,都忘了她的伤心、她的立场了。 “妈的,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我不信制不了你!”彭磊一边搂着卡奴闪展腾挪,一边叽叽歪歪地骂。 在重阳节里换地方,彭磊只要转个念头就行了。 索卡尔虽然惊诧于彭磊和卡奴身上的“神衣”,但是他对阴魄珠的寒气也有绝对的信心。不管是什么仙阵、魔阵,只要是通过灵息驱动幻化的,在这绝对的冰寒之下,阵式根本起不了作用。五行炼魂阵虽然变态,但是一旦元精气的活力消失,它们就是一堆彩色的冰碴。 想不到的是彭磊那防护服,居然有这么强的防护力。正想再加把劲,把温度再降低一点点,突然,眼前一黯,阴魄珠居然砸到了坚实的大地。 四周是一片青濛濛的雾气。 “鸿濛气!”索卡尔大惊失色。 修炼有成的人都知道,鸿濛气是仙家至宝,是修炼百变之身所必需的先天灵息。这世上的所有有形和无形之物,都源于创世之时的一股鸿濛之气,那是一切灵息之根源。对于修炼来说,一丝一缕都是无价的珍宝。 我们知道,万物由生至死,寂灭之后又会重生。这一切,其实就是那一团鸿濛之气幻化万物,最后又回归鸿濛的一个过程。法力高强者,可能截取一缕,按自己的意愿炼化,炼成的就是神乎其神的神器。神器当然不是什么人都会炼的,所以说炼化鸿濛气是极难的!炼器不成,反为器噬!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当初彭磊在收取乾坤玉璧时,居然大胆地想要炼化玉璧外的鸿濛元气,结果差一点被那鸿濛之气将他的元神给炼了。所幸的是,那时候彭磊的元神还不是实体,气旋又太过分散,在鸿濛气侵蚀他的经脉和灵魂时,彭磊的一部分元神已经侵入了乾坤玉璧,这样才因祸得福,得了个天大的宝贝。 换了随便什么人,在现在这个环境里,都会如索卡尔一般的吃惊。鸿濛气能同化世上所有的能量,它既是万物之源,也能将所有的东西回归到一缕青雾。感受到青雾里所蕴涵的极恐怖的吞噬能量,索卡尔的心一下子从高处落入谷底。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蓄积了这么多的鸿濛气?炼狱!对修炼的人来说,这鸿濛的世界是切切实实的炼狱!阴阳两气最初也是从鸿濛元气中分化出来的,在鸿濛之境里,阴魄珠的冰寒根本就散发不出来。 “快带我离开这里!我愿意把这冰魄珠送给你!我愿意投降!” 冰魄珠是索卡尔同志最厉害的法宝,是他保命的魂珠。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怎么这样倒霉?冰魄珠居然能遇上比它更高级的宝贝。鸿濛元气正是冰魄珠这种后天所生的单属性的神物的剋星。若是不赶快离开这里,一旦鸿濛元气中的元阳之精入侵,冰魄珠这件天地异宝也就废了。 这个时候若是还死要面子,那就是找死!识时务者为俊杰!对索卡尔来说,尊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这个时候,保命是最最重要的。只要不死,将来就有机会!不要说是让他投降认输了,就是让他做彭磊的灰孙子,索卡尔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老兄,我怎么才能相信你呢?说实在的,我有些信不过你!”现在的彭磊,那真是意气风发!解开了防护服,搂着六神无主的卡奴,得意洋洋! “我可以发誓的,我……”索卡尔已经顾不上说话了。绿色的光波在阴魄珠外努力地扩张,希望能将那噬魂的青雾推远些。 “发誓有个屌用?和放屁也差不多!” 彭磊是最最不信什么誓言的,虽然怀疑竹女和绢都是因为他的誓言而遭的难,但是毕竟也只是怀疑。白露和叶子她们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都给他生了小小媛了。 “你老兄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信物?如果没有,那就算了!这阴魄珠你认为是宝贝,老子我还看不上眼呢!这么冷,我怎么用它?你说是不是?”帮索卡尔稍稍隔开一些青雾,彭磊怪笑道。 “这……我愿意献出元神之火!”索卡尔什么都顾不上了,先活下去再说。 一朵深紫色的小火从绿色的光雾中飞起,袅袅地飞向彭磊的身前。 “元神之火是什么东西?”彭磊不懂,所以还不屑一顾。 索卡尔怨哪,居然连这个都不懂!没有办法,还得解释!可是,这真是没法说得出口。还是卡奴帮了他,轻声地说道:“献出了元神之火,那他就是你的奴隶。” “是吗?是真的吗?这倒是可以考虑的。卡奴小姐,你看,你都是我的人了,我摸也摸了,看也看了,好像应该给你一些东西作信物的。不如这样,索卡尔的灵魂之火就送给你,算是我对你的补偿,怎么样?”彭磊笑道。 “不、不行的!”卡奴的小脸上,在一瞬间至少泛过三种颜色,涩涩地答道,“我的灵魂之火已经献给了圣主,没有灵魂的人,是没法保存别人的灵魂之火的。” “还有这样的事?老索,是怎么回事?” “这……”索卡尔差点发疯。 “我也不要你的灵魂之火,你tmd快将卡奴妹妹的还来!”彭磊吼道。 “主人,大人,我收取的灵魂之火都已经融入了我自己火种之中,是没法分开的。” “妈的,那卡奴妹妹怎么办?永远都不能拥有自己的灵魂之火了吗?” “主人,通过特殊的修炼,能够重新点燃灵魂之海的火种……”索卡尔欲语还休。 “那好,咱们以后再说。宝贝,老索的灵魂之火就暂时先保存在我这儿,等以后你有能力收藏了,我再将它送给你。”彭磊轻抚着卡奴光洁的玉背,一把抓过那朵在虚空飘浮的紫色小火苗。也不知道怎么收藏,干脆,就种在乾坤界的那个火山口上——同样是火,这样肯定不会被风吹灭了,否则,也对不起自己这平生拥有的第一个奴隶。 收起乾坤玉璧,阴魄珠又绿光四射地浮在虚空。不用彭磊吩咐,索卡尔自觉地掐起灵诀。一阵光波闪动,眼前一亮,居然停身在阶梯金字塔前的神庙废墟里。 正是午后时分,骄阳似火。那几个神像端坐着,一队队士兵横七竖八地躺在黄沙中,虚空中没有一丝丝的生气。阴魄珠刚刚在虚空现出,那几个神像身上就腾起一缕缕的轻烟,袅袅地融入阴魄珠的绿光里。 “老索,这几个神像果然是你用来害人的。”彭磊笑道。 “主人,冤枉!那只是几个收集人间元阳之气的阵式,是我准备重塑肉身用的。”索卡尔有点委屈。 “狗屁!就是用来害人的。你tmd一个阴魂,怎么还可能重塑肉身?那些法老的所谓复活游戏,肯定也是你在搞坏,是不是?” “不是!主人,只要灵魂不灭,是真的可以重生的。” “是吗?是不是需要杀人无数?” “这个……那个……”索卡尔终于不说话了。 “妈的,这些士兵死了没有?你tmd又多了一大笔血债。”指点着那些横七竖八倒着的士兵和侍女,彭磊又慈悲起来。双手合什,一本正经地念起了阿弥陀佛。 “他们只是沉睡,或许……是被风暴夺走了性命。”卡奴到底还是关心她的老主人,适时地帮着说上两句。不过,她现在和彭磊的关系很复杂,连称呼都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主人,男人……都不恰当,最接近的好像是主人爷爷,晕! “你这么说,难道是我害了他们?”鸟人佛也不念了,搂过卡奴,瞪着她的小脸狠狠地问。 “我……不是这个意思。” 第374章 卡奴心慌,身子又抖成一团。 “格老子的!罪魁祸首还是老索。若不是你在这里装神弄鬼,若不是他们这样对我不依不饶,今天什么都不会发生。” 将阴魄珠缩成拳头大小,抓在掌心,对着球里的索卡尔不耐烦道:“这球是我的了,你tmd怎么还不出来?” “主人,我是个阴体,没法在阳光下久待。若是离开了这阴魄珠,我只能回地下去。” “放屁!你这么大的本事,一点阳光还能难到你吗?那边好多刚死的人,比不上你地下的骷髅干尸吗?操!” 指点着那边沙子里的士兵,彭磊张口就是脏话。其实,那些人大多数也只是昏睡而已,但是彭磊只要阴魄珠,别人的死活才不管呢。 “多谢主人恩准!”索卡尔大喜。夺舍本来就是他游戏人间的一个方法,只不过在占了别人的身体之后,法力会受那个肉身的束缚,反而只能发挥出一点点。别人的身体再好,那也是别人的,根本就没法和自己的相比,所以索卡尔情愿幽居地底,收集天地间的生气和死气,希望能重新炼成不死的魔身。 黑影从阴魄珠里飘出,冲入离得最近的一个士兵的身体。那个士兵大叫一声,从黄沙里跳起,一口鲜血喷出,然后就朝着彭磊拜下——索卡尔的本事,抢一个没有修行过的凡人的身体,那真是太容易了。 “妈的,这个人总该是你杀的了吧?”彭磊阴阴地骂。 “主人,我……好热啊!”索卡尔拜伏在黄沙里,突然大叫一声,魂魄化成一缕轻烟从天庭冲出,在虚空略微盘旋,转身冲入祭台前的一位侍女身上。 看那侍女口喷鲜血,彭磊也不骂了,心里却是想不通——照理说这索卡尔应该收敛一些了,怎么还这样肆无忌惮地杀人夺命?他说“好热”是什么意思?这是在沙漠里,是沙漠里的午后! “热啊!”索卡尔在那侍女的身上也没有几分钟,又大叫着冲出,连着又换了三个人的身体,还是大叫着:热! “你tmd再杀人,老子现在就将你灭了!”彭磊终于看不过去了。 “我……泡水去!”索卡尔也在奇怪,怎么会这样呢?沙漠的气温照理说也不会这么不适应的,难道是因为自己没了灵魂之火?(不热才怪呢!他的灵魂之火被鸟人种在火山口上。) 化成一团黑雾在尼罗河上飘着,寻找着可以寄身的生命。人是不敢再杀了,那边水滩上有一头白牛。没办法,先借一下身子再说。 黑雾一落,白牛怪叫一声——还是热得难受! 泡水吧!泡在水里稍微好受一些。 第十六章女王的悲哀 彭磊担心这老索杀戮太多,所以一直紧跟着。从现在起,老索同志手上的鲜血也会有他鸟人的一份的。老索就是他鸟人的一只狗,狗狗的罪孽就是主人的罪孽。 还行!刚才的警告有点作用。索卡尔在河面上飘了一阵,满河面的战船他都不敢靠近,最后竟然在河边找了一头畜牲。那是什么牛?怎么是雪白的?传说中白牛都是神牛,看来又被老索赚了。 索卡尔的声音远远传来:“主人,我还是不适应阳光下的生活,请主人允许我在水里多一些时间。” “你就是一直待在水里,老子也没有意见!哈哈哈。”白牛不是神牛,被老索上身之后,雪白的牛皮迅速地蒙上了一层黑色——这不是水牛吗? “多谢主人恩准!” “哈哈哈,你不要骂我就行了,不用谢的。”彭磊大笑,广成子传授的灵魂禁咒又派上了用场。灵诀悄悄飞出,化成几缕白光钻入牛头。这次彭磊动了一番手脚,禁咒中将索卡尔的元神永远禁锢在牛身上。除非他能将牛练成神牛,否则就乖乖地做牛吧。 “主人,我不要啊!”索卡尔终于发现了不对,急叫起来。 “做牛有什么不好?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全世界的人都会感激你的,也算是对你前生罪孽的补偿吧。哈哈哈,你就在这里给我好好待着,等我回家的时候再来接你。放心,你不会无聊的,明天我就给你找一群母的来。”彭磊大笑,也不理在水中扑腾的老牛了,拉着卡奴的小手,继续他的金字塔考察工作。 ………… 孟斐斯,尼罗河边的码头广场,白露妹妹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黄金宝石赚了无数。 三天了,河对岸的沙尘暴已渐渐平息,但是她们的男人却还不见回来,心里不免有些意见。根据婴纨大姐的推测,那漫天的黄沙烟尘也很可能是老白和彭磊搞出来的。不是说去研究金字塔吗?怎么会弄成这样? 这样的沙尘里,那一队队过江而去的军队也肯定是凶多吉少,这不是枉造杀劫吗!这男人有时候就是冲动。若是被女王陛下得知沙尘暴的起因,这些天和女王结成的友谊肯定就保不住了。 白露生意在做,对男人也在时刻牵挂着。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了,向熊媛道:“媛姐,彭郎他这是怎么了?要不,媛姐去找找他们?” “露妹不用担心的,彭郎有乾坤界在身,无论是什么劫难,都没法伤得了他们。我倒是有点奇怪,如玉妹妹平日里那么慈善,怎么不劝劝郎君,任他这样胡来。” “玉儿?算了吧!在郎君面前,她什么主意都不会有的。”还是白露比较了解如玉。 “这风暴!婴大姐,你说是不是郎君他遇到了什么事?”沉吟了片刻,熊媛问一边的婴纨。论见识,她们几个加起来,也及不上婴纨的一半的。 “有可能!这里的土人中有许多的传说,据说那些金字塔底有神住着,死去的法老也会在金字塔里复活。我估计,那些塔里很可能藏着不知名的妖魅。另外,这里很可能也有修炼的门派。那个恩图蒙特大将军虽然年轻,身上却是灵力充沛,很显然是一个修炼者。不过,他的修炼方法很特别,很难估量出他的修为层次。”婴纨点头道。 “那怎么办?郎君若不是遇上了麻烦,也不会搞出这样大的动静。还是去找找吧,让老魇去也行。”虽然说是不担心,但是婴纨分析得这么肯定,白露还是有点心慌起来。 “老魇的修为,也只能吓唬外面的那些凡人。主公不知道是遇上了什么麻烦,若是连他都没法脱身,我们谁去都没有用。”婴纨现在已经很清楚彭磊的底细了,所以有这么一说。若是乾坤界里的广成子都帮不了鸟人,-qi-shu-wang-她婴纨即使是功力完全恢复,估计也没法帮得上忙。至于老魇和小黑,那更是没用。 “那我们只能等了?郎君他们究竟是遇到了什么?风暴好像已经停了,他至少应该让老白回来报个信的,是不是?” ………… 一群女人在楼船里埋怨,舱外青青忽悠悠地飘进来,禀报道:“主母,大姐,那个女王来了呢。” “女王不是说要闭门净身,不能见外人的吗?怎么又出来了?”婴纨皱起了秀眉。 “可能是风暴延误了她们的祭礼。大姐,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大将军把女王请出来的?”熊媛到底聪明,秀眸一转,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这些天虽然忙着做生意,但是和孟斐斯的高层的接触,也是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老魇和伊尹都吃了好几餐的白食了。 恩图蒙特很贪心,楼船上的东西在恩图蒙特大将军眼里,那都是无价的珍宝,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太重要了。不过,这些天恩图蒙特费尽心机,楼船的主人就是不接见男性。伊尹只是管家,做不了主。总是回去请示,却总是没有回应。 若不是垂涎船上所承载的技术,恩图蒙特早就起用早些天他偷偷种下的那拘魂咒了。这楼船来得也太巧了!自从这船出现之后,发生的异常事也太多了! 河对面的那片沙漠是神栖之所,沙尘暴是怎么回事呢?范围也不见扩散,只是在禁域的范围内。船上现在只有女人,她们的男人呢? 恩图蒙特和莎伦祭师都清楚禁域里有些什么,对他们所伺候的主,他们是充满信心的。既然主神已经苏醒,那祭祀的大礼或许可以暂缓,至少也得请示而行了。 对于恩图蒙特来说,楼船上所拥有的技术是最诱人的。为了权力,为了埃及,无论如何也要搞到手。若是能得到造船的技术,得到冶炼盔甲的技术,得到制造刀枪的技术,得到印染绸缎的技术,得到种槡养蚕的技术,得到烹制烤肉、美食的技术……这孟斐斯城还有谁能匹敌?还有谁敢垂涎? 沙暴在渐渐平息,恩图蒙特的侦察小队已经向河对岸开进,希望能联络上禁域的守护者,了解沙暴的起因。同一时间,女王的斋期也暂时终止。和船上打交道必须由女人出面,女王是当然的最佳人选。 女王来访,作为主人的熊媛她们当然是高规格款待了。熊妹妹她们毕竟心虚,对岸的那场沙尘暴,十有八九是她们的男人闯的祸。那片沙漠中,女王准备祭礼的士兵和侍从不下数千。撤回来的士兵寥寥无几,彭磊这次造的杀劫可不小——这些日子虽然忙着生意,对河对岸的情况也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耽误了祭礼,照理说,女王应该悲慽才对。可是,尼克托里斯美丽的小脸上看不出一丝丝的忧伤,那双美丽的蓝眼睛里闪烁着的,是欲说还休的渴望。怎么回事呢? 客气的场面话就不多说了,楼船上的美食本来就是一绝。虽然人手不足,叶子和红药又是身子不便,但是,有小黑和青青做下手,婴纨和伊尹亲自操刀,还有一队机器侍从,丰盛的酒宴还是很快就摆上了。 第375章 女王的随从只能在底舱品酒,恩图蒙特大将军也不能例外,因为这里的主人都是年轻的女性。三层的空调船舱连女王的侍女都没能陪上去!尼克托里斯满眼的希冀和问号,这根本就瞒不过已修成半仙的婴纨。于是,尼克托里斯女王就有幸进到了楼船上从来没有外人到过的顶层。 “各位姐姐,你们究竟从何处来?” 船外正是一天中最热的午后,若不是恩图蒙特威迫利诱,女王自己也是心情急迫,一般的这个时候,尼克托里斯是绝对不会外出的。 这舱里竟然透体阴凉,四壁是透明的长窗,关得严严实实,却有徐徐的风在身边流动,风中还带着沁人心脾的幽香。再看这舱室,一盆盆青翠欲滴的花草,艳丽的花姹紫嫣红,藤萝爬满了头顶的盆架。那垂下的一串串碧绿和幽紫,分明是自己这疆土上刚刚结出青涩果实的葡萄。 精美的桌椅,精美的器物,每一件都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作为女王,尼克托里斯心中的惊诧是无与伦比的。在她的心中,眼前的一切只有神的宫殿里才会有。 “女王陛下何出此言呢?我们来自东方,早就向陛下禀报过了。”熊媛笑道。 “不!姐姐一定是仙宫的神女,一定是大神的使者,一定是来拯救埃及的,一定是来救尼克托里斯的。”尼克托里斯急急地说着,腿一软,竟然跪倒在船板上。 “陛下,您是尊贵的王,请不要这样!我们确实是来自东方的凡人。”熊媛连忙把女王扶起,一边轻轻地安慰,轻轻地解释。 “不!神仙姐姐,请你们一定要答应我!帮帮我!”尼克托里斯干脆赖在船板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伤心起来。 “尊贵的王,您是埃及的主宰,您才是神的化身,您还会有什么为难的事吗?请起来说话吧。”婴纨一个小法术,就将女王搬到了船舱边的大沙发上。 “我……姐姐们一定是来帮我的,来救我的!”尼克托里斯更加肯定了!这神乎其神的本事,在她的国度里,只有莎伦大祭司才拥有。可是莎伦…… 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转向婴纨叩头了。 “陛下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陛下有什么请求?请说出来吧!我们虽然不是神仙,但是或许也能帮陛下想想办法。谁让我们同是女子呢?我们第一次见着时,我就觉得我们很有缘。” 本来就是静极了想动一下,把女王单独请上楼就是想帮她。见尼克托里斯如此动容,熊媛她们也不装模作样了。 “姐姐……”尼克托里斯大喜,抹一把鼻涕眼泪,一字一句地说开了。 据说埃及的每一个男性国王都拥有超强的性能力,那是神赐给的神通。所以,每一位国王都拥有无数的女人,同样也拥有无数的子女。但是,埃及的上一任王,尼克托里斯的父亲,虽然也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只有一子三女isuu書网,而且国王英年早逝,早早地就去见他们的神了。 尼克托里斯的两位妹妹都还年幼,她却还有个哥哥,埃德蒙特王子。本来埃德蒙特王子也是年少英俊,威武了得,可是王子殿下的胎毛尚未褪尽,就迫不及待地要证明自己拥有神赐的能力,在床席上日夜拼搏。产出倒是稍有,不过王子自身产出的元精根本供不上他的挥霍,不到二十岁,就举而不坚,坚而不挺,百病缠身了。现在的他,连喘气都吃力,也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而已。 按理说,能成为埃及的王,尼克托里斯应该高兴才对。可是,现在的埃及,已经不是她父辈那个时代的埃及了。王国里最有权力的并不是尊贵的王,而是她的表兄表弟、叔伯长辈。他们踞着高位,握着兵权,女王只是他们发号施令的工具。 埃及这个昔日强盛无比的王国,现在正是内忧外患。就在孟斐斯的北边,尼罗河入海口的西面,原先深居在大山里的拉摩利人不断地骚扰国王的属地,威胁着孟斐斯的安全。而在南方,在圣河的两边,新近崛起的数座城池,那里的领主财力日盛,纷纷拥兵自重。孟斐斯的号令已经传不到那里了,那里的城主甚至还在河西的一片沙谷中另选圣地,作为帝王的埋骨之所。 “姐姐,恩图蒙特是我的未婚夫,他现在是孟斐斯最有权力的人。这一年里,他几乎杀光了反对我成为女王的人。埃德蒙特本来和他是最好的朋友,埃德蒙特的放纵就是他的唆使,我知道的。拉沙尔的盟会也是恩图蒙特一手操作的,他希望我能让南方的城主俯首听命。为了埃及,为了我的母亲、兄长、妹妹,女王应该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 尼克托里斯早就抛掉了女王的威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第十七章王宫后院 婴纨和熊媛四目相对,却是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若只是杀人夺命,由婴纨大姐出手,即使是千军万马,鹦纨也有把握。可是,尼克托里斯的烦恼好像不是武力能够解决的。这中间牵连到权力! 若是不顾一切地除去恩图蒙特的势力,孟斐斯显然会成为一团乱麻。尼克托里斯能控制得了孟斐斯吗?她有能力对抗南方的异族和北方的诸侯吗?好像要讲一点谋略,而政治这个东西,一般是属于男人的玩艺儿,婴纨还真是不太懂。 “女王陛下,你想怎么做呢?” “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姐姐们一定能够救我的!” “这……我看还是等郎君回来再说吧。” 熊媛很无奈,尼克托里斯这女王做得也够可怜的。既舍不得她的王朝,又舍不得她的尊严,还要顾着她的百姓和家人。这个忙熊媛也不知道怎么帮了!事前谁能想到会这么复杂!毕竟她们只是来此休闲的游客,不会久留的,对人家的国事也不可能插手太深。不过,熊媛知道她的鸟人男人还有个符号,1497号,来自数千年后的未来。他应该能有些办法,先答应了尼克托里斯再说,一切等彭磊回来再做决定。 尼克托里斯今天来的主要任务其实是商量科技合作和技术交流方面的问题的,孟斐斯真正的王是在一楼甲板上陪伊尹品酒聊天的恩图蒙特。不过尼克托里斯的正事办得并不顺,这事关文明的发展和进步,熊媛也不敢做主。 技术是恩图蒙特的渴望,尼克托里斯只要安全。得到了熊媛的承诺之后,女王的心情就像那放飞的鸟。眼前的世界虽然还是云遮雾绕,但是尼克托里斯却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希望——那本来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尼克托里斯原先只是希望能平安地离开,走到一个没有烦恼纷争的地方。 熊媛她们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是狮身人面的魔?还是狮面人身的神?不管熊媛怎么否认,这艘楼船在这个时刻来到孟斐斯,尼克托里斯坚信,船上的主人就是受了神的指示,来这里拯救埃及,拯救她尼克托里斯的。 船上的人都是神!连侍女青青都是!若是能成为船上的一员,情愿不要做这个女王的。回去的路上,尼克托里斯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以至于旁边恩图蒙特的脸色都没有在意。 “尼克,船上的异乡人怎么说?”宫殿中的静室,恩图蒙特迫不及待赶走身边的侍从。 “她们……技术也是得自于神灵。只有献身给神祗的最纯洁的处汝,才能学习养丝织绸的技术;只有将灵魂献给神的最聪明的工匠,才能学到制造的技术。不过,她们愿意请示赐给她们技术的神。或许,奥西里斯和奈库贝特也会帮我们的。”尼克托里斯当然不蠢,和熊媛她们的约定当然是不能告诉恩图蒙特的。 “奥里西斯?他真的是我们的守护者吗?看那些异乡人,既然他们能得到神祗这样的恩赐,为什么我们的神对我们是这样的吝啬?”恩图蒙特喃喃着,对他们的神也不满起来。 “大将军,你怎么能说出这样不敬神灵的话?”尼克托里斯大惊。 “那些神,或许只有我们的父普塔,还有忠诚地保护我们的灵魂的索卡尔大神才是真实的。荷鲁斯,他将沃土晒成沙漠,他是什么神?奥里西斯,他连自己也不能保全,他自己的灵魂都是破碎的,凭什么来审判别人的灵魂?”恩图蒙特的眼中绿光微闪。 “恩图蒙特,你是不是被魔鬼蒙蔽了心窍?伟大的普塔神啊!伟大的荷鲁斯神啊,伟大的奥里西斯神啊,请你们宽恕他!”尼克托里斯惊恐地闭起双眼,双手抚胸,喃喃地祷告她的神灵。 “嘿嘿嘿!”恩图蒙特根本就没有理会尼克托里斯的不安,冷笑着,“尼克,她们究竟答应了你什么?那些来自异乡的人,用锦衣和美食来诱惑埃及的人民,她们就是魔鬼的使者。自从她们来到这里,圣灵安息的沙漠就暴发了数百年不见的沙尘暴。这些天大祭司一直在请求神的明示,可是,只有伟大的索卡尔神传来告诫。女王陛下,你是埃及的王,为了埃及,为了这片圣地,你不该再去见她们了。” “不,她们不是魔鬼!我能感觉到她们的诚意。”尼克托里斯没有想到恩图蒙特的态度转变得这么快。 “听着,陛下当然是无所不知的,不过,即使是伟大的神,有时也会上当受骗。”恩图蒙特的双眼中绿光又闪,一道微不可察的光波罩住端坐着的尼克托里斯,光波中隐约还有暗影在浮动。 “嗯。”尼克托里斯脸色微变,头上的金色王冠突然放射出一波波妖艳的红光;女王的胸口,一团金色也在渐渐亮起。 “恩图蒙特,你想干什么?” 第376章 “陛下,我只是想看看那些异乡人有没有在陛下身上种下巫术。看来我是多虑了!陛下有圣冠护身,没有什么法术能伤害得了女王陛下。”恩图蒙特站起身来退向门口,“不过,为了孟斐斯的人民,陛下还是不要再冒险了。那些异乡人,就让我来去招待吧。” 王冠上的红光已经消失,胸口的金光也不见了踪影。 望着恩图蒙特的身影从眼睛里消失,尼克托里斯瘫坐在她的王位上,双手抚胸,微微喘着粗气。谁能想到呢?恩图蒙特竟然真的拥有可怕的法术!刚才若不是有王冠和护身符的保护奇+shu$网收集整理,真不知道他会对自己做些什么! “伊奈,大将军走了吗?”问刚从殿门口走进来的一个侍女。 伊奈比尔,一个和女王一起长大的女奴,尼克托里斯身边唯一敢倾诉心事的人。 “王,将军走了,脸色很不好。” “我知道,伊奈,你愿不愿意离开我?” “王,伊奈比尔是王的奴隶,不敢离开的。” “不,我们是姐妹!伊奈比尔是尼克托里斯唯一能相信的人。听着,如果这次我能平安,我会让伊奈比尔成为自由人的。” “王,伊奈比尔不敢要!陪伴尊贵的王,是每一个埃及人都梦想的荣耀。请不要赶我走。”伊哎比尔默默地帮女王整理着衣衫,垂泪道。 “我怎么会赶走伊奈比尔呢?我们要做真正的姐妹。来吧,我们回寝宫,等会儿我有事要让你做。”携起伊奈比尔的手,尼克托里斯也走进殿外的阳光里。 ………… 女王宫殿旁不远处的一栋白石建筑里,老祭司莎伦正在等着恩图蒙特。还是披散着长发,手握着藤杖。不过,发都披在肩后,露出一张瘦小的、古铜色的脸。没有一丝皱纹,若不是仍然是那个装束,那个神态,陌生人或许会认为她是莎伦的女儿或孙女。 “长老。”趾高气扬的恩图蒙特在莎伦的面前是出奇的恭敬。 “恩图,你给我带来什么消息呢?”莎伦庸懒地倚在一张宽大的藤椅上,若是没有手中的道具,再换上彩衣绣裙,那姿态就有点像大观园里醉酒的史缃云妹妹了。 “长老,不出长老所料,那些异乡人果然是心怀不轨。我怀疑,她们不是来自东方。她们好像对尼克做了什么,可惜的是,尼克有王冠护住灵魂,王冠上的神咒极是厉害,我无法读取她的思想。” “她想借助那些异乡人的力量!恩图蒙特,圣台上的祭礼仍然要进行,只是,女王的处子之血需要用圣器来采集了。七天之后,是女王的血气最盛的时候,到那天我们再重开祭坛。从现在起,不要让尼克走出宫殿了。” “我已经这么做了!长老,圣域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那场风暴是从哪里来的。”恩图蒙特恭恭敬敬地问。在孟斐斯,恩图蒙特是幕后之王,而莎伦则是最高领袖,是王中王。 “圣域来了外人,修为高深的外人!有人有妖!那只白头鹰也出现了,可见他们是一伙的。他们肆意破坏圣庙,毁坏神像,还伤了圣域的护卫者。恩图蒙特,我要配制一剂启灵汤,原料你给我准备,越快越好。”莎伦沉吟着,甩了甩脑后的长发,身子在藤椅上靠得更舒服些。 “长老,我马上照办!9对少年男女的心肝,一杯处汝的脑血,一棵七心紫苷蓝,三根蓝隼的尾羽,两根雌猫的须……”恩图蒙特板着手指数着。 “在大神密诀录上都有记录,你回去翻翻就能知道。把所有的牺牲和祭品都送到圣河边的大祭台去,记着,所有的牺牲都必须是新鲜的。”莎伦翻了恩图蒙特一眼,笑着打断。 “我知道!但是,这是长老亲自教诲的知识,我不敢忘。同样的祭礼我们去年就做过一次,这次不会出差错的。”恩图蒙特在莎伦的轻笑中放松了下来。 启灵汤是一种很特别的药汁,或许等同于彭磊手中的仙丹。启灵汤再加上特殊的修炼,能让失去灵魂之火的灵魂重新生出火种。这是为卡奴准备的!只要卡奴重新燃起灵魂之火,那就能接纳索卡尔的献祭。卡奴本身就是索卡尔的奴隶,当两人共用灵魂火种时,索卡尔有无数的方法能夺回灵魂之火——恩图蒙特去见熊媛她们时,前往沙漠圣域探听消息的亡灵战士已经带回来了沙漠中的消息,救回了重伤的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也通过灵魂感应,得到了神牛的指示。 “嗯,坐吧!在我面前,是不用这样拘束的。”莎伦的脸上飘过一道淡淡的幻彩,放下手中的藤杖,微微坐直身子,“恩图是不是还在怪我?尼克拥有法老的血统,你也知道,只有经过法老王冠滋润过三代以上的血脉,那处汝的血才能给圣主足够的灵力。这次天生异变,或许尼克的血还不够,那我们还得将法老的王冠传给尼克的妹妹。” “长老,尼克是属于圣主的,我岂敢不满。长老对恩图的教诲,恩图蒙特永远是放在心里的。刚才我去见尼克的时候,心里想的可都是长老您。”恩图蒙特微笑着,走到莎伦的身边,捧起莎伦刚才拿杖的右手,轻轻地抚着。 “算你有良心!嗯,不要这样!你的心思我会记着的。”莎伦脸上的幻彩又在闪动,眼中仿佛要滴出水来,声音也糯得有点发粘,“我老了!年轻人的心思其实很难懂了,你得经常提醒我。” “长老老吗?”恩图蒙特的笑也黏了起来,手上根本没有停,手指反而沿着手背游向莎伦的臂,屁股微挪,竟然坐到了莎伦的身边。 “小坏蛋!是不是被尼克勾起了心火?还说不怪我!”莎伦左手轻轻地捶恩图蒙特的腿。 “是我想长老了!”恩图蒙特怪笑着,一圈手,将莎伦抱个结结实实,大嘴跟着凑上,屋子里立即响起一片让人喷血的怪声。 ………… 第十八章主人就是老公 彭磊现在有点知道灵魂诅咒的约束力了!其实婴纨的用神的名字发誓,也差不多是一种灵魂咒语,所以婴纨大姐现在死心塌地地做起了女管家。对于卡奴来说,她的誓言是正对着她的灵魂之主说出的,所以约束力更大。不久前还誓不两立的死对头,现在成了彭磊的奴隶,卡奴的心里却不敢生出丝毫的反抗,只有一丝丝的无奈和满腔的惶恐。 鸟人对女人的态度,从他懂得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回事起,对美女就只敢仰视,只有在梦想中才能拥有。长大了之后,心中的自卑更是随着体重的增加而增加,爱情也是屡试屡败。到得罪那两个天狼星人的时候,对美女的渴望已经到了有点变态的程度。在这青铜年代,他彭大胖在那点上倒是翻身了,美女能自动送上门来,甚至还有点应接不暇的感觉。可是,有一种说法叫本性难改!内骨子里,彭磊对自己能够亲近的女性都有一种讨好的冲动。反正是拿不出奴隶主的嘴脸来。 卡奴的黑色制服早就随着沙尘沉到尼罗河里去了,那灰白的亚麻内衣虽然性感,可是毕竟不雅。将那位索卡尔大神的魂魄封印住之后,彭磊就迫不及待地给妹妹换新衣服。不管妹妹喜不喜欢,最后还是换上了彩衣绣裙。 卡奴其实很漂亮,那身材是没说的。碧眼乌发,长长的睫毛,配上那彩衣,就像是芭比娃娃一般。走在那阶梯金字塔的露天神殿里,彭磊忍不住要一步三回头,还在不停地啧嘴:“小姐真是个大美人!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等明年你为我生了儿子,你就是我正式的老婆。妈的,老子交的是什么桃花运,怎么到处都有美女送上门?” 作为女奴,卡奴的身心都是属于彭磊的,不管鸟人的鸟嘴里说出什么鸟话,卡奴都只能默默承受。这是自己招来的报应,怨不得别人! “别这样,笑一笑!”托起卡奴仍是血迹斑斑的小脸,彭磊又生感慨——索卡尔这个鬼魂真的会选人,仔细看,这位卡奴小姐不仅仅皮肤超好,五官也是精致绝伦,绝对是一个和白露、如玉她们同档次的美女。nnd,若是有一天能回去,在彭市的广场上展示这些属于自己的美女,不知道那些一直对自己很不屑的美女和帅哥会是怎样的一付嘴脸。 “是,主人。”卡奴挤出一个恐怖的笑容。她在等鸟人的惩罚!虽然女人都要过那一关,而这个新主人肯定是不会放过她的,但是,等待的心情比承受时的心情更让人难以忍受。 “靠,别笑得这么难看!”彭磊终于有点理解卡奴的心情了。松开手,转移话题:“这座金字塔是怎么回事?和边上的那些个塔都不一样。那个死亡灵之禁域又是怎么回事?那个禁湖就在这神庙的地底,是不是?小妹妹,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主人,这塔是上古遗留下来的神迹,据说是在诸神来到埃及这块土地上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了。圣主是一个神圣的灵魂,与这神迹同生。在神庙的下面,有一个被上古诸神禁咒的空间,圣湖就在那里。那是圣主收集天地间的灵气,还有死去生命的灵魂而成的。圣主看护着这片诸神灵魂安息之地,他能让灵魂永生不灭。最近,圣主也即将重生,他已经破除了上古诸神加在这片土地上的诅咒。他是不死的神!主人冒犯了神圣的灵魂,一定会受到诅咒的。圣主可以化身万千,主人是没法将他封印的。”这次卡奴倒是很能说,把知道的都说了。她的心还在她的老主人那里,末了还没有忘记对鸟人威吓。 “靠,你到底帮谁?我能封印他,也能毁灭他。别忘了他求我时的那个可怜相! 第377章 我不怕他,而且,他不是已经献出他的灵魂之火了吗?他现在也是我的奴隶,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灵魂,哈哈哈。” “他是神!神的灵魂之火是会重生的!”卡奴轻叹道。 “不会吧?放心,我不会让他翻身的!哼,要做神,那也只能做神牛。”彭磊得意地笑。 金字塔高耸着,这漫天的沙暴没有在它的台阶上留下一粒沙尘。那平整的塔顶,上次如玉留下的痕迹好像还依稀能辨。小白很肯定这塔是天机子那个时代的东西,卡奴的话也间接证明了。现在看来,真是神物!彭磊没有马上回楼船和白露她们会合,也是想再确认一遍。若是能有所发现,那可比神像上的黄金值钱多了。 所有的灵诀都试过了,气旋也探过了金字塔的每一条石缝,不过,彭磊的努力根本就没有回报。这座青石堆砌的巍峨的高塔严丝密缝,不肯吐露丝毫的秘密。彭磊恼羞成怒之下,差一点又要去骚扰广成子的清修。 卡奴的心里还没有接纳这个新主人,一直冷眼看着。眼看着鸟人磨牙砺齿、舞剑弄棒,恨不得将金字塔上的石板撬下来的样子,终于忍不住了,淡淡地提醒道:“主人,在朝着初升的太阳方向,第三个台阶之上,有一道暗门,可以进入神塔上层的一个密室。只是,那道门只能在月圆之夜,天地间阴晦之气最盛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来。我知道开启那道门的秘诀,但是必须借助禁湖的原力。” “宝贝,你怎么不早说?害我白费了这么多的力气!”彭磊大喜,搂过卡奴,在那血迹斑斑的小脸上狠亲了几口。看女人惊恐的样子,心里竟然有一股莫名的冲动。nnd,趁四下无人,要不要将这神塔再做一次婚床? 猛咽了几口口水,但是,想要将那浮起的想法抹去却是好辛苦。 “这个时候是找不到那条通道的,没有圣主的源力相助,我也没法将那暗门打开。” 卡奴身上还带着重伤,一身法力几乎丧失殆尽。再加上给她们几个守陵人源力的索卡尔大神现在成了神牛,索卡尔搜集了千万年而成的灵魂元力之湖也被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炼成了单纯的元素。 鸟人的脾气,只相信自己。没有试过,说什么都不算!归根到底,他也是对自己的身份有信心。按照白鹤的说法,这高塔说不定也是天机子想方设法留给他鸟人的传家宝。 卡奴的秘诀没什么用处,那是一种将自己的灵魂作引子,聚积天地间特别属性的灵力的方法,很变态。她们的法诀,大多是利用这片沙漠中隐藏着的阵法之力,借助索卡尔千万年积累的庞大的尸气,所以她们现在这个层次就能做到度劫期才能有的聚气成云。 现在的卡奴,即便是没有重伤,也几乎是凡人一个。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被彭磊禁锢之后,他们已经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境界,所以索卡尔很爽气地将卡奴送人。 循着卡奴的指点,这次彭磊倒是很容易地就找到了秘密门的方位。不过,找到方位也没有用,大石板平整光洁,根本看不出哪里是门,准备好的撬棒也派不上用场。 台阶的上方也是一块大石板,乍看之下,和其他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彭磊的灵力浸润过之后,那方青石上隐隐地有花纹在透出。是一团团的云纹,还是活动的。 这云纹的样子,看着很是眼熟,仿佛是在哪里看到过。拉过卡奴,指点着青石板问道:“卡小姐,这花纹是不是有什么规律?你们在月圆之夜里见到的通道是不是这样的?” “不,不知道。”卡奴好奇地看着那块神奇的石板,转向鸟人的眼神也增加了许多的敬畏。 在这片沙漠上世代相传的神话里,这座青石堆砌的阶梯金字塔是一个极端神圣的存在。那是诸神的灵魂安息的地方,是通向神之天国的阶梯。如彭磊一般地探查这座神塔,千万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做过。但是,在世代相传的传说里,从来就没有人说过这通道口的云纹石板,连神圣的圣主也没有明示过。每年阴气最盛的那个满月之夜,在这块青石上会出现一个彩色的光斑,那才是通道。 自己的这个新主人,这个叫彭磊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竟然能在这样烈日炎炎的白天,让通道口的石板上现出这种神奇的云纹,难道他和神塔有什么渊源?卡奴的心里一时颇多疑惑。 “主人,这块石板的变化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我见过的通道口并不是这样的。” “是吗?难道是因为老索变成了牛?”彭磊挠着头皮,“不要叫主人,我听着感觉就不舒服。对,你以后叫我老公,就是主人的意思。你们以前见过的通道口是什么样子的?这云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怪眼熟的。你帮我想想,是不是哪个金字塔里的。” “不,这不是这里的纹饰。主……老公,好像有点像老公的那把仙剑上的暗纹。”卡奴倒是听话,既然主人和老公是一个意思,那换一个称呼也没什么。 鸟人得意,哈哈笑道:“老婆mm真是聪明,看我多蠢,竟然连这个都没有看出来。” 卡奴的声线本来就是特别的诱人,那一声“老公”虽然漠然无情,但是听在鸟人的耳中还是像吃了人参果一样的舒服。习惯动作,搂过mm的细腰,也不管卡奴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照着那小脸、红唇就亲——连山剑上的花纹,彭磊只是在得到的那日仔细地研究过。那花纹一波一波的幻动,还没有规律,看久了就头晕;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装饰而已。在内心里,一直当这把连山剑是没有纹饰的,所以竟然没有想起来。倒是刚才,索卡尔老兄想要讨这把仙剑时,彭磊拿在手上炫耀过,却让卡奴mm记住了。 卡奴说的没有错,青石板上隐隐透出的云纹还真是和连山剑上的纹饰很相似,还都是活的。把连山剑定格成三尺长的实体,横在青石板上,仔仔细细地比对。 “老婆,快来看,石板上的云纹在变呢。看来不必等到月圆之夜,有这把仙剑,说不定现在就能将通道打开。” 连山剑横在石板上之后,青石上透出的云纹越来越清晰,即便是彭磊收起了灵力法诀,这云纹也不再褪去;而且,石板上的云纹变幻渐渐地和连山剑上的融为一体,老大的一块大青石,仿佛变成了电影屏幕。 卡奴现在就像是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媳妇。在她的内心,彭磊根本就还只是一个外人,一个色狼。这男人既不英俊,人品又是极差,除了身上的肉稍多一点外,其他也没有什么能让女孩心动的优点。刚才就改了一声称呼,却招来一阵臭吻,自己仿佛是他发泄情绪的玩物。卡奴不敢反抗,却可以不看。紧闭上双眼,眼不见,心不烦。不看也不说,省得又招来非礼。 听男人在说什么?不会吧?这男人的嘴脸虽然看着不舒服,但是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 “老公,圣主想要这把剑,是不是他也知道这神剑能打开圣塔的通道?”见连山剑渐渐地和石板融合成一体,卡奴连刚才的担心也忘了,喃喃地问道。 “有道理!老婆,那索卡尔并不是个好东西。他肯定是知道这神迹的秘密,却连你也不告诉,真是不应该。老天让他做神牛,看来不能怪我。我说怎么天机子老前辈会留给我这把仙剑呢!小白说过,他用来号令众仙的神剑叫轩辕。现在我明白了,这连山剑或许是开启许多神迹的钥匙。” 彭磊其实也不笨,此刻举一反三,倒是被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原先一直以为是因为他的修为太差,用不动轩辕神剑,所以天机子将传家宝换成了连山。 没有等来彭磊的非礼,卡奴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下,胆气也稍壮了。此刻的连山剑,已经成了青石板上的一件浮雕,那变幻的云纹也已渐渐隐去。不过,这块三米多长,两米多宽的石板却在亮着淡淡的光,即便是卡奴这样的重伤员,也能清晰地感应到石板上的能量脉动。 “老公,这石板上有能量在波动,看来通道真的要打开了。” “哈哈哈,老婆,你老公有些本事吧?以后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在我的眼里,你的那个圣主,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简直就是一文不值,连一颗耳屎都不如。看,通道打开了!让我亲个嘴儿,我们下去。”鸟人一得意,又肆无忌惮地海吹起来。 第十九章趁人之危 通道还真是打开了! 那块大石板在亮了一会儿光之后,竟然整个地凹了进去。无声无息,在彭磊和卡奴的面前,出现一条长长的甬道。微微向下倾斜,并不是很暗,依稀可辨镶嵌在甬道两边石壁上的精美的浮雕。 这种雕刻彭磊并不陌生,在从前游览名胜古迹的时候就见过。主要的内容是普通人和帝王的生活场景,还有江河湖海,山川百兽。在艺术鉴赏这方面的修为,彭磊还是幼稚园小朋友级别的。所以,他睁大了鸟眼四下观望,也只看出那些人物的服饰和现代人很不一样;那些野兽也很怪,大多数是没有见过的。不过,好像也有认识的,小时候在科普书上见过图画。 拉过战战兢兢地跟在身后的卡奴,得意洋洋地指点:“老婆,看,那是恐龙,霸王龙。” 通道一打开,彭磊就迫不及待地往里闯,根本就不容卡奴提醒。可怜卡奴现在才能说话:“老公,这不是我们以前打开过的那条通道。” 那条通道是通向神塔上层的一间秘室,比现在这条要窄小得多,仅够一个人勉强通行,四壁也没有这些浮雕。 第378章 “这个……”彭磊兴奋地跨入通道的那一刻,还真是没有考虑这个。微一迟疑,马上镇定下来:“老婆别怕,不会有什么的。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上古神仙留下的珍宝。不瞒你说,这神塔其实是我们玉泉仙府的仙宝,是仙府的老主人留在这里的。我今天来,就是要将它找回去。不知道天机子仙师在这神塔里封印了什么宝贝?我敢肯定,绝对不会一无所有的。” “你……老公……”卡奴对彭磊的话已经不敢有丝毫的怀疑了。 事实摆在面前,他确实是做到了别人从来就没有做到过的。在神塔的上层密室里,只有一幅星图,一个祭台,还有一个聚敛灵息的小玄阵。她们三个守陵人,曾借助索卡尔的神识,役使三千灵鬼战士,对这个神塔仔仔细细地探查过,什么都没有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在通道口的同一地方开启了另外的通道,或许他真的是这个远古圣迹的拥有者? 那一声“老公”叫得,颤颤、柔柔、甜甜、糯糯,差一点把听的人的魂魄给勾出来。 “老婆,过来,注意安全!传说这种通道上都是有机关陷阱的。”猛咽了几口口水,彭磊挽起卡奴的小蛮腰。若不是在这个环境下,若还是在塔顶,卡奴的这一声,说不定就将彭磊的兽欲给引出来了。现在嚒,捏几把小手过过干瘾。 通道很长,并不都是如出口处般的宽敞,而是时宽时窄,最窄处仅够一人侧身而过。彭磊这又有发福趋势的身子是提气轻身硬挤过去的。浮雕也是时有时无,不过彭磊对这种东西并不感兴趣,也只是在进入通道的时候认真看过几块。走到后来,身后妹妹的微喘早就将他的魂全部勾了去了。有一阵子,甚至忘了为什么要来钻这个地道。 强摄心神,终于让自己清醒过来。在一个较宽敞的拐角,彭磊停了下来,问道:“老婆,不对啊?我们走了多远了?” “老公,这甬道或许是个迷宫。”卡奴重伤未愈,这一阵走得很辛苦。若是地位倒转过来,说不定会指着鸟人的鼻子大骂了——这男人,说话时轻轻巧巧,看现在,好像终于等到报应了。 “怎么不早提醒我?小小迷宫,还能困得住我吗。不对,我好像没有见到岔道啊!” “这……”卡奴也想不通了。 “不管它,我们先在这里歇一会儿。这地方很宽畅,还有那穿廊的风,不错。老婆饿不饿?我们先吃点东西再说。老婆累了吧,要不,你先洗个澡,歇一会儿?” 往回走是不可能的,刚才进入通道没多久,外面的入口就自动关闭了。此刻,连山剑又在彭磊的手上。根据卡奴的经验,出口应该在塔里的另外一个地方。 “我不饿,我不要吃东西。”洗澡?那就更不要了!又不是准备洞房,洗什么澡! “没吃过你老公做的东西,就先别说不想吃。”对彭磊来说,吃是和美女同等重要的生活,所以材料和工具永远是随身带的。有了那个储物铁环,一切不可能都成为可能。 就在金字塔的这条甬道里,靠着石壁,彭磊摆开了桌椅,架起了炉灶,油盐酱醋、碗碟刀叉一件也不少,当然,酒也是必需的。卡奴终于明白这个新主人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生活。在之前,谁会给她准备酒肉碗碟? 大盘的水果,大多数是第一次见着;同样是烤肉,这肉怎么会有这么浓的甜香?这男人,在现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有这么好的心情弄吃的,真不是个正常东西!还有那酒,以前都是献祭给神的圣物,也只有那些身份高贵的贵族才能稍微享用。卡努是女人,还是女奴,连闻那酒香都是罪。现在的这个主人,居然邀请女奴一起喝酒!卡奴的心中,第一次生出淡淡的感动。 酒能让人忘记一切的不幸,肉更是人间少有的美味! “老婆,你老公做的烤肉怎么样?”看着卡奴渐渐失去拘谨,彭磊得意。 “老公,这是卡奴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老公莫非是东方的食神?” 三杯酒下肚,在卡奴的眼里,原来那个卑鄙、龌龊、下流的“老公”的形象,好像也变得有点神圣起来。彭磊的厨艺,在这个年代,确实担得起食神这个称号。即便是贵为国王,好像也没法在埃及找出能烹制这么美味的烤肉的厨师来。 今天,彭磊为了给卡奴一个下马威,拿出的是一个半成品的烤乳猪,只要再稍微过一过火就成了。浓浓的蜜香,焦黄的色泽,这些就已经让没见过世面的卡奴小姐不知所措了;那无法用言词来描述的口感,再加上两三杯美酒,于是,鸟人这个流氓也成了神。 “哈哈哈,食神是一个叫周星星的家伙,老子我是爱神。”一得意,彭磊的骨头又轻了起来。 “周星星?老公,我有点头晕。” 卡奴小姐不知道,鸟人的酒是不能多喝的。那不比孟斐斯的苦涩的葡萄酒,彭磊拿出的是醇香的桂花米酒,精酿的糯米黄酒,还有精心调制的花酒。上口都是甘甜香醇,酒精的度数可都不低,即便是普通的男人,大概也就是四、五杯的量。她有伤在身,更是经受不起。五、六杯后,已是醉意朦胧了。 满脸的桃花红,眼中亮着晶莹的水光。那几声“老公”叫得,让彭磊仿佛回到了从前,和洗头房的小姐们一起宵夜时的场景。酒真是个好东西,至少现在是!这样的机会,鸟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将卡奴抱到膝上,一手搂着,边喂边亲,不亦乐乎。 “老公……”卡奴的反应已经迟钝,微微的挣扎,细细的喘息,那一声声的哀求却仿佛成了叫春。于是,熊媛在替尼克托里斯女王谋划未来的时候,在金字塔的这条神秘甬道里,鸟人完成了对另外一个女人的占有。 到底是修炼过的身子,卡奴的酒醒得也很快,醒过来后的心情,那就是死心塌地,心如死灰。从这一刻起,她只能努力地做好身边这个男人的女奴了。 “宝贝,头还晕不晕?”彭磊关心地问。 若不是给卡奴灌了醒酒汤,这mm也不会醒得这么快。彭磊也是为自己好!醉酒之后的卡奴,原先洁白细腻的肌肤都变成了妖艳的粉色,再加上那下意识的挣扎,让彭磊的兽欲空前旺盛。也不知道在卡奴的身上趴了多久,直到骨软筋酥,实在奉献不出了,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的。若不让mm快点醒来,听着mm娇弱的呻吟,彭磊怕自己真的会在这里精尽人亡。 “我……”醒酒药是来自蒂娜医生的东西,绝对的高科技产品,所以卡奴的头是不晕了;可是,浑身的筋骨都是酥的,根本就坐不起来。 “宝贝,先吃颗金丹,调息一下。”于是鸟人又贴了一颗修真者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仙丹。 洞中没有日月,两个人再起身时,已不知是多久以后了。好在通道里仍然是轻风徐徐、荧光微微,没有丝毫的改变。又是好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一个约五米见方的秘室。 当时的判断没有错,这条通道确实不是迷宫,但是弯曲实在太多,而且时上时下,在通道里又没法展开灵识,所以彭磊现在甚至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塔里。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只是在空间的正中间,有一道淡淡的剑形光斑。若不是仔细看,或许还发现不了。石室的四壁平整光滑,仿佛是在整块的巨石上凿出来的,没有任何雕饰,也找不到另外的门户。 卡奴和彭磊面面相觑,都是很失望,也不太肯相信这现实。 “老公,这间密室还不如上层的那一间。”卡奴喃喃道。 “你说,那个光斑会不会是连山剑的剑魂?不应该啊,连山剑中有剑魂,我能感应到的。” “会不会也是开启另一个门户的密钥?否则,它不会这么神秘。” “有可能,让我施展仙诀试试。” 卡奴虽然是瞎猜,但是事实还真是可能。彭磊打起精神,灵诀一道道放出。一时之间,这间不大的密室里满是幻灭的光线。 随着彭磊的努力,密室中的那个光斑竟然渐渐亮了起来。看得清了,不是剑形,而是如正午的猫眼,两端是淡淡的蓝色,中心一点是一个稍亮的淡黄色光球。这光斑的外围,居然还有一个球形的保护光幕,是通透的银色,彭磊的灵力根本就没法透入。 “老婆,你有没有办法?”又要别人替他动脑筋了,这就是彭磊。 “老公,我的修炼全废了!”卡奴淡淡地答。 伤其实是全好了。那一颗金丹在让她的腰腿硬实起来的同时,也让她的内伤霍然痊愈;但是,卡奴能召唤的灵力都是索卡尔聚敛在沙漠地底的尸气。此刻此地,当然是什么也没有了。 “废了?不怕!废了我们就重炼。让老婆成为长生不老的仙女是轻而易举的事!而且,老婆原先炼的东西太邪恶,不要也罢。”彭磊拉过卡奴,魔掌在那温热的肉体上又是一阵摸索。直摸到自己的小腹热流奔涌,(奇*书*网^_^整*理*提*供)才不舍地放手。 感受着男人的侵扰,卡奴已经决定将自己的身心交给这个食神+爱神的男人了,自然地应和。可是,前一阵鸟人实在是太贪了,此刻是心有余而力略显不足,只能罢手。 记起以前卡奴说过的话,问道:“宝贝,你说过神庙下面有一个封印的空间,怎样才能到那里?” “我不知道。那个空间是圣主的栖身之所,只有安德诺尔才能够进入。我们见到圣主的地方应该就是。” “那个黑水湖?那个空间可能是阴魄珠的玄界,看来你们是被那个鬼魂给骗了。 第379章 我敢肯定,索卡尔一定是很久以前被封印在这神塔里的魔魂。你看他修炼的方法,用生灵的灵魂来修炼,太邪恶了!” “这个……”卡奴不再为她的圣主辩护,事实上,彭磊说的很有道理。 “这光斑肯定是能通向其他地方的通道口,不然的话,天机子老神仙没有必要搞得这么神秘,对不对?要不,再用连山剑试试?说不定它只是一个钥匙孔呢!”说着说着,彭磊突然得意起来。 说干就干,连山剑从臂上脱出,浮到身前。经过先前开启通道那一遭,这仙剑上的能量好像更盛了,闪烁的光斑也更亮了。随着彭磊的灵诀,三尺长的剑身徐徐飞起,剑尖飞向那个球形的护幕。 有门! 银光接触连山剑的一瞬,光幕仿佛是被拉伸的肥皂泡,一下子将仙剑也包裹起来。只见连山剑上银光暴闪,剑身微微收缩,一头钻入光斑中心的那个黄色光球里。 “轰”地一声轻响,银色的光幕仿佛是受了刺激,猛地炸开,将整个石室照得亮如白昼。彭磊的眼中满是白光,一时间根本不辨形物,下意识地紧抓住卡奴的小手,生怕这个刚到手的老婆跑了。 感觉空间在微微震动,等一切平息下来,终于能看清东西的时候,彭磊一把抱起目瞪口呆卡奴,没头没脑的亲,以此来表示他的激动和兴奋。 “哈哈哈!”空间里回荡着他得意的狂笑。 第二十章九叶神莲 神仙的法术真是奥妙无穷!就在那光波一闪的瞬间,竟然已经换了环境。 眼前又是一个空间,不太大,但是绝不是原先的那间石室。 四周是淡淡的雾围绕成的墙,头顶是深邃的黑,仿佛连着无垠的太空;脚下是一整块黝黑的岩石地坪,平整得如同是被精心修理打磨过似的,在微光下闪着黑亮的粼光;地坪的正中间是一个渐渐低下的凹陷,如一个大盆;盆的直径大概有十几米,深好似有近十米,里面是大半盆清亮透底的液体。 液面的正中,一枝如睡莲一般的植物舒展着九瓣椭圆形的小叶,每一瓣叶子都翠得能滴出水来,亮着莹莹的碧光;一朵银白色的小花在枝叶间冒出不足一尺,花形就像是刚刚盛开的玉兰,闪烁着一波波微弱的银色毫光。 九片翠叶在水面上铺开的面积不会超过直径一米,但是它的根却异常发达。银色透明的根须细如毫发,如伞盖一般地在液面下铺开,丝丝缕缕,没有一根缠绕纠结,浮满了大半盆。在九片翠叶的正下方,如液面上叶子铺开同样大小面积的一缕,却是垂直而下,如工笔画就的文士的须,一直蔓到盆底,紧裹着一个金色的方盒。 “九叶莲!竟然是九叶莲!”彭磊笑过之后,早已目瞪口呆。 自从广成子提起过那传说中的明玉丹后,彭磊对炼丹的材料是很专心地研究过的。明玉丹只是传说中的东西,连太上老君也没有炼成过,天机子好像也没有。那明玉丹炼制的条件绝对苛刻,天时、地理、人和缺一不可;更关键的是,炼丹所需的材料只有传说中才有,比如这九叶莲。 九叶莲的种子是在宇宙初生时凝成的,必需种在五行元精所凝成的鸿濛清露中才能萌芽;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千万年、千千万年才能开花结实。它本身就是天地间无上的神物,能消一切灾祸于无形,即便是九天神劫也不能将它摧毁。 九叶莲实只是炼制明玉丹的材料之一!明玉丹是不可能在这凡界诞生的,这是天机子的预言。彭磊一眼就认出了九叶莲,怎能不傻! 难怪那传说中的天地浩劫也摧不毁这座祭天台! “老公……”卡奴也在看,不似彭磊的那般痴狂,她更多的是惊奇。 那朵小花,那棵九叶莲,肯定是稀世之宝。它生长在这里,彭磊这样的表情,不用解释,卡奴也能猜出。让卡奴更好奇的是在盆底被九叶莲的根须裹着的方盒,那是什么珍宝? “你说,会不会是天机子老前辈留给我的仙丹?” 虽然在这样问,但是彭磊也只是说说而已,自己也没有当真。天机子留给他的仙丹已经够多的了,连紫蕴丹都有,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搞得这么神秘。可是,不是仙丹,那又会是什么呢? 不会是真正的明玉神丹吧?要么是极品的神器?也不可能啊!有什么珍宝,留在玉泉仙府不是更安全吗? 除了卡奴妹妹细细的喘息,听不见其他任何的声音,空间里是一种难以言述的静。 或许是适应了环境吧,感觉眼前好像是亮了许多。那朵九叶莲花所释放出来的光波虽然是弱弱的,但是一波一波,层次分明,在空中画出明显的明暗花纹。这一刻,彭磊甚至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老公,你看那水池!”卡奴压抑的声音轻轻响起。 原先静如镜面的池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生出一圈圈细密的涟漪。以九叶莲为中心,波纹一层层地向外展开,池底的那点金色一下子变得模糊起来。 “那是九叶莲在动!” 那花茎在微微地摆动,幅度虽然不大,却足以搅动水面。不仅如此,那花释放出来的光波好像真是强了许多,并且还在变亮。在银色的辉光下,能清楚地看到液面上袅袅升腾的雾汽。 “我很热!”卡奴又在呻吟。 她的样子看上去不仅是热,脸色潮红,鬓角滴汗,身子还在微微地颤抖。 “不好!老婆不要动!”彭磊猛然醒悟——那盆地里的是鸿濛清露,蒸腾出来的雾气就是鸿濛元气。卡奴的身子,是根本消受不起的。气旋急展而出,匆匆地将卡奴裹起。 要不要将卡奴请到乾坤界里暂避呢?彭磊有些犹豫不决。这种探险的活,几个人一起的时候很有乐趣,若只是一个人独自面对,那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彭磊还在犹豫,还没有下定决心,身边异变又生。或许是感应到了彭磊气旋的能量,那棵九叶莲突然剧烈地晃动起来,莲花亮出的银光也在眨眼间强了许多倍,如一盏明亮的灯;连那九片翠叶也在亮着绿莹莹的光,有几叶甚至微微卷起,挺到了空中;液面下的根须好像也在舞动,一片炽烈的金光从池底漫射开来,原先裹着盒子的根须好像也飘了起来。 “老婆,你怎么样?行不行?” 在彭磊的眼里,美女永远是第一位的,然后是美食,然后才是珍宝。 “我没事,我现在感觉好多了。” 卡奴是真的好多了,连她自己也想不通。那一阵躁热过后,经脉里生出无数的清凉,将渗入肌肤的鸿濛元气化成普通的灵力,在经脉里奔涌,激荡起一个个细碎的气旋,融进身外彭磊的气旋里。 彭磊得意,以为他自己的修为又进步了,居然能如此轻松地替妹妹抵挡鸿濛元气的侵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不过,他鸟人也确实是功不可没。先前的那一阵,他射到卡奴妹妹身体里的生命元精,或许能装满一大杯。再加上那颗金丹,这饱含了他鸟人的生命元力的精元,此刻已经完全溶化到了卡奴的血液里。这一小会儿的时间,卡奴只是消化吸收了其中的一点点而已。那些精元都是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生成的,根本就不惧鸿濛元气的侵蚀。那些渗入卡奴身体的鸿濛元气催醒了这些精元的生命力,再加上彭磊的气旋一搅,卡奴的筋骨在一瞬间就被重炼了一遍。 卡奴被这鸿濛元气改变着经脉,连带着和她血脉相连的塞尔克特魔弓也受了洗礼。只听“嗡”的一声轻响,那通体漆黑的魔弓从卡奴的身上飞出,在一缕缕青雾的浸润下,渐渐变成了明亮的银色,还缠绕着一缕缕的翠绿。仔细看,那一道道碧丝,一片片翠斑,正是九叶莲的九片茎叶的模样。或卷或展,微微凸印在弓身上。 置池底越来越强烈的金光而不顾,彭磊一把拉过发呆的卡奴妹妹,兴奋地亲嘴庆贺。嘴巴里还叽叽呱呱地感慨:“老婆,你发大财了!” 这个空间里的鸿濛元气,滋养着九叶神莲,同样地也被九叶神莲的灵气滋润着,每丝每缕都烙上了九叶莲的元精烙印。刚才这一阵改筋换脉,卡奴所得到的好处是两个人做梦都想不到的,现在他们都还是懵胧无知。最最直观地体现是塞尔克特弓,经受了鸿濛元气的洗礼,弓身上甚至有了九叶莲的幻身。 “我……”卡奴只会发呆,跟了这个男人之后,她感觉自己好像笨了许多。 塞尔克特弓的显现也只有很短的一会儿,在越来越强烈的金光的照耀下,那神弓迅速地收敛起形体,化成一道彩光,回到卡奴的身上。也就在这一小会儿的时间里,九叶莲的光华又渐渐弱了,空间也好像是在收缩,那盆鸿濛清露看着好像也越来越小了。 仿佛又只是一瞬间,彭磊和卡奴的身前出现一个直径1米左右的大球。球面上闪烁着灰暗的符印,球里是半透明的青雾,正中间是一只黑色的水盆,九叶莲在盆中起伏着,仍是亮着弱弱的银光;那只金色的方盒和他们两个人一样,都和九叶莲不在同一个空间了。此刻它正静静地浮在球体的上方不足一尺处;光倒是暗了下来,不过,盒体上闪烁着无数的印纹,每一个印纹都带着庞大的能量脉动。 还是一间石室,只不过比先前的那间又大了许多,宽和高都要超过10米。四壁上微光闪烁,还有强烈的能量波动,很显然是被加了禁制。 “老婆,这金盒里一定是九叶莲实。”彭磊肯定地猜道。 九叶莲实不仅能用来炼制明玉神丹,还能用来炼制超级神器,即便是什么都不炼,就是它的先天属性,就能消除一切仙劫神劫。 第380章 有了它在身边,就好像是有了一颗不死丹。修炼之人,哪个不是梦寐以求!不过,九叶莲实和九叶莲一样,必须在鸿濛的环境下才能保存。天机子将它和九叶莲一起收藏,那也是在情理之中。 “老公,让卡奴来将它打开。”卡奴挽起玉臂,款款上前。 卡奴身上的灵力是在鸿濛元气的滋润下产生出来的,有着九叶莲的元神烙印。即便是这样,双手靠上金盒的时候,一股强大的斥力也将她推开三、四步。闷哼一声,小嘴微张,呛出一口血来。 扶住脸色煞白的卡奴,彭磊先关心:“老婆,有没有伤着。” 见卡奴摇头,彭磊放下心来,挽着袖口,满怀信心道:“让我来,天机子老前辈不会连我也不相信的。” 彭磊的信心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比卡奴还要不堪,他的双手还没有靠上金盒,那强大的排斥力就将他推得身子直摇。不仅如此,一股若有若无的怪异能量还循着斥力钻入他的筋脉,好像是在他的身体里寻找着什么。 “tmd,天机子那个老东西真变态,连自己的传人都不相信!”彭磊这下连老神仙也不敬了。 还是卡奴的心底稍微善良一点,喃喃道:“老公,或许不是天机子老神仙留下的呢!” “不可能!小白说的,这金字塔其实是天机子那老头的祭天台。妈的,他难道会送给别人?” 彭磊一边骂着,同时极力地收敛心神。刚才从盒子上传来的那股能量竟然还在经脉里游动,害得隐伏在左臂血脉里的连山剑躁动不已。 “嗡”地一声轻颤,连山剑终于不耐烦那股能量的侵扰,从彭磊的臂上脱出身来,浮在彭磊的身前,轻轻的振动。 “老公,会不会这金盒也需要用神剑才能打开?”卡奴提醒道。 “有可能!宝贝,你怎么这么聪明?”彭磊笑道,灵诀已迫不及待地施出。 连山剑一离开他的身体,那股怪异的能量也跟着消失了。其实不用卡奴提醒,彭磊也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一章祖宗传下的宝贝 连山剑确实是打开这座阶梯金字塔里的宝藏的钥匙。或许,天机子在准备赠品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他的传人所处的这个年代,是一无所有,举目无亲,所以想得这么周到。 不知道当初天机子为什么不将这祭天台,这金盒,这九叶莲全部搬到玉泉仙府去?按照彭磊的想法,这祭天台既然是神物,天机子既然是神仙,只要一个乾坤大挪移的小法术,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金盒的每一个面都是毫无雕饰的素面,好像也没有铰链和锁,只是上下两层合在一起。被彭磊和卡奴碰过之后,这盒子又闪烁起明亮的光来。好像盒子里装了一个千瓦的大灯炮,而盒子又是半透明的似的。 连山剑缓缓飘起,浮到了金盒的上方。光波映照下,仙剑也在变幻着色彩,改变着形状,最后定格成下大上尖的一团,仿佛就是一个大水滴。 彭磊和卡奴都是凝神敛息,连大气都不敢喘,都在等着那盒子打开。可是,那连山剑化成的一团悬在盒子的上空,微微地闪了几下光之后,竟然再也没有什么动作了。好像,那盒子里的光波也在渐渐暗下去。 怎么会这样? “老公,或许还没有到打开这盒子的时候。我听说过传说,那些异常珍贵的仙宝都是要在特别的时间和条件下才能出世的。”卡奴现在已经完全忘了她和鸟人的主卑关系,仿佛就是一对情侣,靠在彭磊的身边,轻声指点道。 “可能吧!不过,也可能是要人帮忙才能打开。对了,连山诀的最后好像是有几篇灵诀,让我来试试。” 彭磊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家伙。卡奴说的有道理,但是就这么放弃是不甘心的;要等,他也没有那个耐心。死了一堆脑细胞之后,终于被他想起了连山诀。那本记录在玉简上的练功秘籍他根本就没有好好学,倒是熊媛和如玉比他学得好许多。 连山诀的最后有几篇口诀,那是必须修到度劫期才能用的。彭磊的修为,距离那度劫期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所以当初他只是看一遍而已。不过,现在有些不一样,他的元神有乾坤玉璧做依附,有的时候好像也是能超水平发挥一下的。 还是那个收取乾坤玉璧时用的姿势——盘膝而坐,气旋从丹田散出,在身外凝成一个虚幻的影子。乾坤玉璧光华灿烂地填在影子的丹田,灵诀缓缓画出,透入玉璧,再从玉璧里射出,变成一道道彩色的光线,汇到连山剑化成的那个大水滴上。 变了!那一大滴银色渐渐变得虚幻起来,然后好像有丝丝缕缕在漏下。差不多有半个小时,那一大滴银色终于消失殆尽。彭磊的灵识再也找不到连山剑的能量后,才悻悻的收手。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刚才这一阵,连山剑到底从乾坤玉璧里抽走了多少五行元精气;反正,他只是用灵识控制,自身的灵力消耗不足千分之一,到现在也有一点虚脱的感觉。 心中大骂:“nnd,那几道灵诀或许只有到飞升的层次才能施展。” “老公,好像还是没有用。”卡奴轻叹着。 “妈的,天机子那老家伙到底搞的是什么鬼名堂?这下老子连仙剑也没有了。”彭磊破口大骂,差一点要拿出他的量子枪来。 其实是他们太心急了!连山剑化成流光,漏到金盒里,当然不可能什么变化都没有的,只不过是没有他们所期望的那么快。就在彭磊骂祖宗的时候,金盒又亮起了淡淡的光;一道银线在盒上流动着,所过之处,盒体上竟然现出一块块精雕细刻的花纹。 “好漂亮!好美!”卡奴双手抚胸,喃喃着。 “美人,只要你以后乖乖地听话,老公我把它送给你装首饰,怎么样?”鸟人一得意,又信口开河地许诺起来。 “我……不敢要!”卡奴还是清醒的。这男人的身边早就有先来者了,而且,她卡奴只是奴隶,有的东西不是她能够拥有的。如果惹起女主人的妒火,她将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哈哈哈,看来是我错怪了天机子前辈了。老婆,你猜猜,会是什么宝贝?” “不知道。” “瞎猜猜。” “不知道……”…………………… 不用他们瞎猜,金盒没让他们等得太久。那道银线越流越快,很快地,整个盒体上就覆满了精美的雕饰。难怪先前盒子能透出光来!现在仔细看,盒子就像是用整块黄金全镂空雕出来的,连先前所见到的那条貌似盒盖的缝也消失不见了。 这盒子应该也是一件了不得的珍宝! 没有盒盖!最上面的那个面,上面的雕饰在渐渐熔化,渐渐地变成一个直径三十公分大小的洞。一道光柱从盒子里射出,笔直而上。奇怪了!这光柱是无限的长,难道石室的顶只是个幻影? 没有什么仙宝现形!盒子里好像只是藏了满满的泡泡。一个个,或大或小,赤橙黄绿,在金色的光柱里慢慢地浮起;随着这些泡泡的浮出,空间里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如许多人在窃窃私语,又好像是某个会场。隐隐杳杳,时轻时响,在卡奴和彭磊的耳边嘈杂。 差不多又是一柱香的功夫,泡泡终于冒完,杂乱的声音也消失了,盒子的金光从底下收起,没入虚空。那盒子又是一阵微光闪烁,滑落到彭磊的脚前。还没等彭磊看清盒子里到底还有些什么,那个装着九叶莲的球一阵幻动,居然钻进了盒子。然后,盒子上的那个洞迅速地融合,又回复成精雕细刻的整体;连山剑也在正对着彭磊的那个面上现出了身影,成了花纹中的一块。 居然什么都没有!彭磊又要骂祖宗了。 意识已经能透过连山剑透入盒子里,里面空荡荡的,只有那棵九叶莲——天机子那老头搞的什么鬼!更让彭磊愤怒的是,连山剑居然和盒子融为了一体,再也分不开了。 这不是开玩笑吗?这下好了,连护身的仙剑也没了!正宗的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卡奴通过九叶莲的感应,倒是明白了个大概。叹道:“老公,原来这金盒里藏着的是许多上古修炼者的魂魄。” “是吗?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天机子那个老家伙!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这不是害我吗?”彭磊是心有不甘,耿耿于怀。 “我想,天机子老前辈一定是会有什么指示给老公的,或许是老公还没有找到。” “是吗?要么他是留在玉泉仙府了。妈的,不知道那里有没有称手的宝剑。老子现在手无寸铁,若是再遇上索卡尔这样的变态东西,那不是死路一条吗!看来得尽快去一趟那个玉泉洞府,或许广成子能够进得去。” 其实,据说玉泉仙府也只剩下一片废墟了,只有一个璇玑仙阵还完好。彭磊的修为,要想进入那仙阵还有点难,但是广成子是大罗金仙哪!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根基还在,小小仙阵应该不在话下的。卡奴说的有点道理,也只有盼着天机子能在那里给自己留一些传家宝了。没有了仙剑,怎么能和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外星人斗? 叹道:“天机子这个老妖精,他肯定是算准了天劫的时刻,才将自己亲朋好友的魂魄藏在金盒里用九叶神莲护着,就等我来将他们放出。算了,事已至此!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轻抚金盒,气旋向四周散开,寻找出去的路。这盒子现在也舍不得送人了,回去好好地研究连山诀,让广成子也想想办法,说不定能将连山剑取下来。 感受了彭磊的思想,空间突然波动起来,远处的石壁仿佛是映在起伏的水面上。 第381章 卡奴一声轻轻的惊讶还没有消散,眼中猛然填满银色的月光。金字塔高高地耸立在脚下,头顶是星光灿烂的夜空,一轮圆月正在向远处的沙丘后沉落;金盒还在手中,盒中却多了一个金字塔模型,连塔前的露天神庙也不缺。那个装着九叶莲的球,端端正正的浮在金字塔的顶上,球下还拖着一条柔柔的气带,仿佛就是那种广告气球。 彭磊的心里终于有了稍些安慰,哈哈大笑道:“老婆,看来我也没有吃亏。妈的,我们去孟斐斯。” 心理却是真的好奇!居然连这祭天台也有魂魄!收入盒子里的一定是它的元神了。或许是这高塔的地基连着地脉,所以只能带走它的魂? ………… 却说在孟斐斯,女王的寝宫,尼克托里斯在受到恩图蒙特的警告之后,还真是没有再出门。国事家事一概不理,连恩图蒙特和莎伦大祭司都不见,真正的闭门净身。 码头上,白露的商店也早已歇业。倒不是白露已无物交易了,她们身上、船上带的,即便是在这里摆上三个月的地摊,也不会货源短缺。 鱼凫国虽然立国不久,但是那场立国之战只经历了短短的几个月,各族都未伤元气。那片平原上的几十个家族原先都很富裕,归为一统之后,大量的财富都流入了鱼凫城。彭磊虽然筑城修路用去了不少,却也留下了无数。这次彭磊本来是想移民到中原去的,财产当然要带一些;再加上外星人那个68号基地的家当,不但装满了个人的储物法宝,连乾坤界里也专门僻了仓库。 尼克托里斯离开之后,熊媛就发觉了不对。一队队的士兵开到了码头附近,闲杂人已无法靠近这艘停在码头一角的楼船了。不仅如此,船上暗藏的护符竟然接连爆开,在船舱里清除掉六、七道怪异的能量。 按着白露的意思,就该乘着天黑悄悄地离开了,很明显,是当地人起了歹意。这次是熊媛不想走!这小妞从小受的是侠义思想的教育,现在答应了尼克托里斯,于是坚决要做一回侠女。楼船上的其他人,除了伊尹有点畏头畏尾、不愿闹事外,其他的人和妖都是闲的手痒,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都是唯恐天下无事。 试想,他们一船仙人,船舱里有广成子布置的防御结界,船顶上更是藏着超级粒子大炮,谁能奈何得了她们?所以,几天了,没有生意可做,也没有尼克托里斯的消息,但是船还是停在码头上,船上的人是每天品酒练琴,在静观其变。 其实,恩图蒙特已经将熊媛她们归入敌人的行列。尼克托里斯从船上回来之后,态度变得有点不可捉摸,隐隐有不顾一切的迹象。这是恩图蒙特不想要的!可是,无法读到女王的思想,所以也没法知到船上的女人们都对女王做了些什么。和莎伦大祭司密会过之后,恩图蒙特在第一时间就唤醒了当初种在船上的拘魂禁咒,希望能通过禁咒来控制船上人的思想和行动。 真的是流年不利,事事不顺!以往灵验无比的禁咒竟然失效了!据监视的哨兵报告,船上的人行动一如往常,一个也没有少。没办法,不知道老魇他们的深浅,恩图蒙特也不敢冒险用强,只能加强监视,以不变应万变。 女王的寝宫,外面的大殿里只有一群侍女在忙碌着。明亮的阳光在殿外的长廊上层层反射后,在殿里投下大片大片惨白的炫光,映着殿里摆满的黄金和宝石的饰物,使得这宫殿里到处都弥漫着迷离的幻彩。 那些侍女忙着在整理女王的衣物和日常用具——难道尼克托里斯小姐准备搬家了?连恩图蒙特都有些想不通。 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的!祭祀的大礼过后,会给女王一段时间的休养。拉沙尔的盟会要下个月才正式开始,女王晚些时候去也是很正常的。 她竟然有些迫不及待了吗?恩图蒙特恨不得能扳开尼克托里斯的脑壳看看,那漂亮的小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参见大将军!”恩图蒙特驾临,正在忙碌着的侍女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 第二十二章神的召唤 “罢了!女王陛下还在休息吗?我要见她,有重要的国事商议。”恩图蒙特摆手吩咐道。 “大将军,陛下正在准备祭礼,明月初上的时候,陛下会召见大将军。”一个侍女轻声禀告道。 “是吗?告诉我,女王陛下多久没见人了?” 恩图蒙特微皱起双眉,望这通向内室的门廊。若是在平时,他说不定就往里闯了。可是,自从那日没能读到尼克托里斯的思想,恩图蒙特的心里就开始有一点点的顾忌。那道门廊里隐隐有特别的能量波动——若是女王不顾一切,借助外来人的力量对他不利呢? 恩图蒙特不敢冒险!那里毕竟是女王的寝室,他不能带着侍卫往里闯。 自从那日在女王面前露了一手之后,恩图蒙特再也没有见过尼克托里斯。女王把自己关在寝室,恩图蒙特几次求见都被回绝。今天,尼克托里斯竟然回复要召见他,让恩图蒙特的心中生出莫名其妙的渴望和冲动——尼克,只要圣主摆脱束缚,这整个埃及就都是圣主的领域,那些异乡人,他们迟早会是圣台上的祭品。尼克,你的命是出生后就被按排好的,你还想改变吗? 女王并不知道这些天里恩图蒙特大将军的心情,她正在为自己的命运作最后的抗争。 整个埃及都是国王的,但是,在孟斐斯城里,女王却没有一块属于她的私密空间。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地方,那她的寝宫中心处的这间寝室也勉强能算。这里一直是历代国王睡觉的地方,除了国王最信任的人,一般是没有人能进入的。不过,自从尼克托里斯做了王之后,这间卧室也是恩图蒙特和莎伦常到的地方。现在,这里终于又成了国王的私密空间。五天里,隐藏在暗处的法老卫士已经斩杀了十多个未经召唤,试图靠近寝室的人。 国王卫队,在第一位统一了埃及的国王美尼斯时就存在的国王的影子护卫,他们代代相传,人数虽然不多,却都是身怀异术,只忠于拥有埃及王冠的君王,只在被召唤的时候才出现。 尼克托里斯现在并不在她的卧室,在她的那张金玉镶成的大床下,有一条秘道通向地底深处的一个大空间。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工事,又像是一座宏伟的地下神庙。半圆形的穹顶,最高处有近50米,一圈十几根巨大的石柱,在下面撑着穹顶的边缘,穹顶的旁边,还有平顶的裙边,高也在10米开外;地坪是精心琢磨过的大块方石,平整光亮,几可鉴人;穹顶是深深的黑色,镶着无数七彩的宝石。抬头望,宛如满天的繁星;在穹顶的正下方,竖着几圈1米多高的青石柱,每一根都是精雕细刻着精美的云纹;青石柱的中间,横着一根满是裂纹,有点支离破碎的大石柱。这石柱的表面是粗糙的灰石,从裂纹往里看,却是幽亮的纯黑。 没有火把油灯的照明,这巨大的空间却是不黑,是如黄昏一般的灰暗。尼克托里斯跪在那满是裂纹的大石柱前,双手抚胸,正闭目默念着什么;她的那个侍女伊奈比尔,则是平躺在她的膝前,双手抚胸,双目紧闭。若不是胸在微微起伏,鼻翕在微微开合,真是像极了那捆扎完成的木乃伊。 在伊奈比尔额上三寸的空中,一颗拳头大的紫色五角星闪烁着弱弱的光,而女王的王冠此刻也戴在了伊奈比尔的头上。 尼克托里斯虔诚地祈祷着,空中回响着她的细语;石柱之间,空气在微微震荡,仔细看,隐隐能看见在青石柱旁,缠绕着一股股气流。 “嗯”地一声轻叹,躺着的伊奈比尔突然睁开了双眼,两道清光在她的眼窝闪过,额前的紫星光华大盛,那些在青石柱间流动的气流急速起来,汇成一个巨大的气旋,钻入那颗光华灿烂的紫星里。 尼克托里斯终于停止了祈祷,睁开双目,脸上漾起惊喜的笑。那颗紫星在闪过几道强光之后,渐渐收缩成指甲大小,轻轻地贴上伊奈比尔的额头。 “啊!”伊奈比尔又是一声轻叹。 “伊奈比尔,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王,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这样?”伊奈比尔爬起身来,跪在尼克托里斯的身前,双手捧着王冠,战战兢兢。 “伊奈比尔,快点起来。你现在是国王卫队的首领,神的召唤果然神奇。”尼克托里斯戴上王冠,扶住伊奈比尔的双手,轻叹道。 “王,伊奈比尔不懂。” “伊奈比尔,你看看身边是什么?这是什么地方?” “王,是王带伊奈比尔来这个密室的,这些是圣塔上的石栏,王也说过。” “对!其实圣塔上最早是没有这些石栏的。传说,在圣殿里有三根这样的神柱,每一根神柱里都封印着一个上古神祗的魂,他们被当作圣殿的守护者。这些青石的栏杆其实都是法器,它能把生生不息的灵息送到那三根神柱里。后来,天地间发生了大劫难,那三个神灵的封印被破坏了,他们都得到了自由。再后来,他们起了争执,互相争斗,都受了严重的伤,又开始各自修炼,寻找自己的保护者。 据说,美尼斯就是得到了神的启示,他从遥远的北方来到孟斐斯,修建了宫殿,也修建了这个密室。神给了美尼斯神秘的力量,他是埃及的第一位真正的国王,拥有神赐给的卫队。这个王冠能改变佩戴者的血脉,也是召唤神秘的国王卫队的唯一法器。” “王,伊奈比尔还是不明白,王为什么现在才召唤? 第382章 为什么要给伊奈比尔神奇的力量。” “伊奈,国王卫队虽然是神赐予的,但是,他们需要一个统领,拥有神祗烙印的统领,这样他们的能力才能全部发挥出来。还有,国王卫队的能力也不是无限的,他们生活在凡人中间,有的甚至世代是奴隶。神赐给的血脉在他们的家族中传承,每超过一百年才能苏醒一次,每次只有短短的五年。”尼克托里斯苦笑道。 “尼克是幸运的!本来也只是想试试,想不到竟然成功了。” “王,我知道了!我该怎么做?”伊奈比尔扶起尼克托里斯,站直身子,额上的紫星已完全融入她的血脉。 “伊奈在沉睡的时候,国王卫队就已经到了我的身边。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但我相信他们能保护我和你。明晚就是月亮最圆的夜,恩图蒙特要将我的血献祭给在圣地守护着亡灵的神,我不能!我的处汝之血只能献给给了我神圣权力的神,长眠在这个神柱里的神圣灵魂伊库奈特。伊奈比尔,我要为我的命运赌一把,那些外乡来的神祗应该也能帮我。” “王,我们能杀了恩图蒙特大将军。”伊奈比尔说话虽然有点吞吞吐吐,但是眼中青光闪闪,明显地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怯懦的女奴了。 “不,我不想孟斐斯混乱,我要让恩图蒙特所有的计划都不成功。伊奈比尔,我要去参加拉沙尔的盟会,那里应该会有我的帮手。” “王,我们的神主沉睡了吗?” “神主的灵魂一直在沉睡,只有这些神柱重归圣庙,神主才可能会苏醒。不过,即便是睡着,神主那神圣的灵魂也一直在护着埃及。” 尼克托里斯又跪下身子,从那根破碎的大石柱上取下一块尖锐的黑石片,解开衣襟,露出古铜色的胸膛。那两团饱满坚挺地耸立在胸前,幸亏现场没有男人! “王要做什么?保重!”伊奈比尔大惊,颤颤地问。双手微抖,却不敢上前阻止。 “放心,这圣石喝过许多国王的心血,从来没有要过命。”尼克托里斯淡笑着,稍稍按下左侧的乳,右手用力将石片插入胸口。感觉着剧烈的痛,尼克托里斯轻轻地哼着,身子却仍然跪得笔直。 “王……陛下……”伊奈比尔的脸上顺下两行热泪。 半尺多长的石片,有大半插入了那美丽的胸膛,却没有一滴血渗出。女王头上的王冠又在亮起妖艳的红光,那石片却是在渐渐变成紫色。时间在缓缓流动,尼克托里斯的脸色也渐渐苍白。那插在她胸口的石片已经紫得发光了,一波波诡丽的紫光在红光中流动。 它在饮血!石头竟然能饮血!伊奈比尔数次想将石片拔出,却还是不敢。终于,石片饮饱了女王的心血,慢慢地在离开女王的身体。完全脱离的那一瞬,亮成一团明亮的紫光,落回那根破碎的石柱里。 紫色的光并没有全部离开,一道细长的光斑仍然贴在女王的胸口,很久才渐渐淡去。 “神啊!”尼克托里斯在轻轻呢喃。她的胸口光洁平滑,根本就没有留下伤痕。 王冠上的红光也随着紫光的淡去而淡去,空间回复成淡淡的昏暗,好像比刚才更暗了一点。在伊奈比尔的搀扶下,尼克托里斯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轻轻说道:“伊奈比尔,哦,不!比尔是奴隶的称呼,妹妹现在起就叫伊西斯吧,这是神赐的名字。” “谢我主!谢陛下!” “伊西斯妹妹,你去见下那位熊媛姐姐,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不知道那位姐姐的夫君有没有归来!” “不!这个时候我不能离开陛下一步。”伊奈比尔轻轻地摇头。 “扶我去休息。黄昏后我答应了要见恩图蒙特的,这段时间我不会有事。而且,寝宫里已经有国王卫队在守护,没人能闯到这里来。” “陛下……” 伊奈比尔还想说什么,但是最后什么也没说。左手抚胸,一团淡淡的雾气在她的身外旋气,将尼克托里斯也裹了起来。转眼间,她俩就出现在女王的那张大床前。 “陛下,我现在就去!”轻轻地帮女王整理好衣角,伊奈比尔转身走上室外的那条长廊…… 尼罗河上 又是数日前的繁忙!一队队的船往返不断,船上持刀执矛的士兵挺胸凸肚,杀气腾腾,丝毫没有刚刚遭过大难的样子。也是上苍保佑孟斐斯,那三日三夜的沙暴中,数千的士兵和奴隶,竟然大部分都活了下来。 这是神的眷顾!当莎伦大祭司将得自神的训示召告全城时,孟斐斯城里,从奴隶到将军,个个都是很亢奋。对于马上就要开始的大祭,全城都在期待。 最忙碌的当然是莎伦大祭司,这样的时刻,随时都要保持和神祗的联系的。所以,江边的祭台上,莎伦几乎整日整夜地在祷告。 这江边的祭台距离码头并不远,祭台的形状就像是一个微型的阶梯金字塔。按照白露的看法,这个式样的神台,只有如金字塔般巨大时,才能显出恢宏的气度。像江边的这个,还不如将四边拉直了,像鱼凫城的七星台,那样更好看些。 日已西垂,祭台上炉火熊熊,青烟燎绕。一只巨大的金盆架在火堆上,盆里是大半盆沸腾的汤。这汤居然是彩色的,仿佛是天上彩虹的色彩——最中心碗口大小的一团是清澈透明,向外,一层层地,变换着颜色,沸腾的汽泡也不能扰乱颜色的分界。 莎伦站在汤盆边,也不怕烟熏火燎;长发披散着,不时地顿着手中的藤杖,偶尔还要向盆里加一些佐料。 恩图蒙特从女王的寝宫出来之后,直接就到了这里,一直站在祭台的边缘。终于见莎伦放下了手中的藤杖,撩起覆面的长发,迫不及待地问:“大祭司,怎么样了?” “将军请看,很顺利!或许是因为圣主即将醒来,是他的无上大法在帮助我。”莎伦轻笑着,从怀里取出一只白石瓶,嘴里念念有词。只见汤盆中心的那团澄清的液体凝成一个晶亮的球,裹在一团五彩的雾里,飘向瓶口。 “长老,圣主究竟为什么要这启灵汤?” 若是没有神灵的辅助,炼出的启灵汤只会有五色。现在汤盆里竟然是七色彩液,不用莎伦解释,恩图蒙特也有点明白这老女人为什么又要杀人夺命炼制这汤药。 “我也不知道,圣主只是传谕,到时候会有人来向我求取。”莎伦收起石瓶,转向恩图蒙特,轻扭了几下腰,叹道,“累死了!我的腰也快断了!” “我来给长老揉揉。”恩图蒙特赶紧出手。 “不要啦!这地方……” “下面静室里我已经给长老准备好了休息的地方,我来扶长老。” “你个小坏蛋……嘻嘻……” 第二十三章运筹帷幄 一个人影如一团虚幻的气,从半空中悠悠地飘过,祭台外层层叠叠的士兵让影子稍稍迟疑。这近乎透明的影子在人圈外停了半晌,然后升向更高的虚空,又悄无声息地向祭台飘落。 祭台外,最近的士兵也在百米开外。台上的火堆早已没有了火焰,微微的火星偶尔炸开,一团团烟尘随风飘散;那金盆还在,只是已经冷了下来,只有半盆绛紫色的汤还在冒着微微的热气。 人影微闪,伊奈比尔娇小的身子出现在金盆边,看着盆中的汤,古铜色的俏脸上满是疑惑。突然,伊奈比尔的双眉紧皱起来not;——脚下传来微微的震动,还有男女粗重的喘息,然后是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声音在笑:“今天一定要姐姐先投降!” 伊奈比尔的小脸一下子红得就像是煮熟的蟹。“呸”!一口唾沫飞入那盆里,只听“轰”地一声,竟然激起数米高的紫色火焰,差一点燎着了伊奈比尔的眉毛。 “呀!”一声惊呼,伊奈比尔双脚轻顿,只听“喀啦”一声,这微型金字塔的祭台轰然炸开。满天的烟尘,伴着惊怒交加的尖叫,等两条赤条条的人影飘上高空,伊奈比尔人影已杳,虚空中只有呛人的紫烟在尘埃中浮动。 尼罗河水轻波荡漾,暮日黄昏中,楼船仿佛是浑身贴了金衣。 这是一日中最惬意的时分。气温不高不低,阳光不晦不明,所以船上的女人们都走出了恒温的空调房,在三层的甲板上享受自然。品茶的品茶,调琴的调琴,好不悠然。连叶子和红药两个准妈妈也都慵懒地坐在摇椅上,给未来的儿女准备着衣衫。 白露的琴声真是天籁之音,听得一旁打坐的婴纨也是如痴如醉。那神态,让站在甲板边站岗的老魇口水直流。虽然甲板上个个都是美女,但是这家伙的眼神自始至终都定在他的偶像身上,倒是个真真的情痴——爱了就坚定不移,明知不可得也不气馁! 本来老魇的岗位是一层的船头,三层甲板是小黑值勤的地方。这几日,每当这个时刻,婴纨她们都要到甲板上品茶练琴,老魇就仗着他的无赖,硬是和小黑换了两个小时,可以近距离地保护他的偶像。因此,此刻小黑和伊尹两个是在船头的甲板上品酒,青青则是带着小小媛在船舱里游戏学语。 熊媛的身前也是一把琴,不过她只是双手按紧琴弦,十指也不动一下。白露一曲终了,熊媛跟着就叹:“我不学了,即使给我一百年,也学不会妹妹这样的琴技。” 白露掩嘴轻笑:“姐姐过谦了呢!姐姐的箫声能让百鸟和鸣,那才是别人学不会的。姐姐若真是要练琴,就等郎君回来,向如玉妹妹讨了空桑琴来练,包你不用学就会,就像孜芹姐那般。” “算了,技多不精,嘻嘻。” 第383章 熊媛笑道,“露妹,不如我们来合奏一曲《春江花月夜》,如何?那日郎君哼的曲调我大概记得,前日听露妹也弹了呢。” “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记性,是如玉妹妹记的。郎君真是神仙,随口哼出的旋律都是那么动人。春江花月夜,曲名也取得好美!姐姐,他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还不回来?” “他呀,最喜欢玩闹。放心好了,有如玉妹妹陪着,不会出什么事的。倒是这女王陛下,这些天连音讯也不送个过来。会不会是她行动不便?等天黑之后,我去看看她。” “嗯,早点事了,我们也好离开。我不喜欢这沙漠,没有一丝丝的生机。郎君说的中原,是天底下第一繁华胜地呢!婴纨大姐,你说,尼克托里斯女王会不会遭遇了什么不测?”白露点着头,十指轻动,指下的琴弦又颤出轻轻的音符。 “主母,或许就在这几天,应该会有分晓了!” 婴纨抬起头来,收敛起脸上的迷醉。这里她的修为最高,因为她不愿意留在鱼凫城,彭磊还特意请广城子帮忙,封印了一大团的五行元精气,作为婴纨恢复功力的源力。这一段时间的静修,虽然距离完全恢复还有些距离,但是也恢复了许多了。 缓缓地站起身来,脸上那招牌的媚笑也收了起来,款款地走到老魇身边,望向左舷的虚空。远处,正是那莎伦大祭司的祭台,一团紫色的烟尘正在空中袅袅升腾。 “大、大姐。”老魇猛吸着鼻翼,闻着婴纨身上的幽香。 “守护好主母!”婴纨藐了老魇一眼,脚下升起一片彩光,人袅袅地飘向船头。 离船头大概三米多高的左侧河面上空,突然幻出一片迷离的彩光,一个个彩色光点绕着一团白影幻灭着。 老魇被婴纨的一眼藐得神魂颠倒,眼睛是一刻也不肯离开婴纨的身影。那团彩光生成的时候,他也是第一个发现。一声断喝,虚空中随即亮起一道幽蓝的电光,劈向彩光中挣扎的人影。人也从三层直跳而下,却是看准了正端着酒杯的小黑的脑袋。 “什么人?大胆!竟敢擅闯禁地!” 一声怒斥,小黑身形电闪,一脚踢在老魇的屁股上。这老魇平移三尺,倒是来了个安全的软着陆,却并不领情,还要怪人家。 “你tmd为什么踢人?不能用其他的招术吗!” “你tmd还不知道来者是友是敌,就这样乱出手!如果不是敌人,伤着人怎么办?你竟敢不相信婴纨大姐的彩晶坠?”小黑对老魇也是从来就不客气的。 空中,一团紫光在人影的身前炸开,将老魇的电芒化成丝丝缕缕的光雾,声音急急地传来:“众位大仙,奴是女王陛下的侍女伊奈比尔。” “小妹妹,好修为呢!怎么不走平地?”婴纨轻笑着,手指轻点,彩色的光雾散开,露出伊奈比尔惶急的小脸。 “还真是伊奈比尔!上次来时,没见小妹妹有这样的修为啊!” “上仙姐姐,小奴的法力是直接得自传承,是女王陛下赐予的。”伊奈比尔的身后腾起一片淡淡的雾,人缓缓飘落,向着船上的人拜下。看向老魇的眼神满是崇拜,在孟斐斯人的传说中,能驾驭雷电的都是大神! “大仙好厉害的雷电,差一点要了小奴的贱命。” “这个……小妹妹……”老魇也知道不好意思,挠着光头,躲到了伊尹的身后。 伊奈比尔带来的消息让熊媛很头疼!看来真是“侠”字好写,做起来却不容易。不过,这些天都等了,总得做点什么的,有始无终不是熊媛的性格。只是,心里终于生出了一丝丝的怨气——那个鸟男人,干吗去了呢? 这个时刻,鸟人正在金字塔底研究那金盒的秘密,身边还有漂亮的小妞陪着,当然不知道熊媛妹妹的烦。这世上的事也往往是这样,有人依靠的时候,再强的强人也会偷懒。熊媛小姐本来就不是平庸女子,胸中的韬略胜过普通男人多多,当初助兄治家的时候就略显了才华。此刻没有男人依靠,熊媛小姐就干脆不等不靠了,身边还有伊尹和婴纨两个参谋呢! “我们先阻止他们的祭礼,争取几天时间,最好是能将女王陛下的亲人都带离孟斐斯。不过,我们毕竟是外人,不太适合直接参与。” “祭祀大典的时间是不能改变的!我们或许能让恩图蒙特他们在祭祀现场多留些时日。这城里戒备森严,女王又甚少亲信,想要把女王的亲友带出城外,是谈何容易!”婴纨沉吟道。 “女王陛下不会连一个可以信赖的人都没有吧?”伊尹不信,若真是如此,这个王做得也真是太可怜了! “忠于陛下的大臣当然也有,不过,恩图大将军几乎将所有敢和陛下亲近的大臣都杀完了。据小奴所知,只有在我们奴隶、兵士和下层的平民中,陛下还是至高无上的王。”伊奈比尔垂泪道。 “有就好!我认为主母的方法可行。先隔断祭祀圣地和孟斐斯的联系,然后我们招集一些人马,把王子和公主们带离孟斐斯。只要女王态度稍微软一点,恩图蒙特还是希望女王能在拉沙尔的盟会上有所表现的,所以暂时不会对女王下毒手。”伊尹捏着光溜溜的下巴分析道——想学鸟人那个撩须沉思的样子,可是他的下巴不会长毛。 这边虽然人手不多,但是质量都不是孟斐斯的那些拿着矛、光着膀的士兵可以比的。若只是运出人来,一个小法术就行。但他们是王子、公主,得有人伺候着,还得有衣物行李,所以还得要帮手。 “陛下身边有一个贴身的卫队,安全不劳诸位大仙担心。伊奈比尔现在就回去招募死士,陛下最担心恩图大将军摧残两位小公主。”伊奈比尔说着,匆匆地回去复命。 月上中天的时候,伊奈比尔第二次到了楼船,带来的消息让熊媛信心大增。经过国王卫队的暗中查探,女王的兄妹几个都在孟斐斯。虽然都有重兵守着,但是行动还算自由。若是行动能稍微小心一点,想要脱身并不难。不过,女王的声威虽然尤在,但是恩图蒙特的威压更胜一筹。伊奈比尔携着女王的手令,恩威并施之下,得到的死士竟不足五百。 或许是被伊奈比尔撞了好事后心情不佳,或者是伊奈比尔联络的人斗胆告密,天黑之后,恩图蒙特也没有去见尼克托里斯女王。只是加强了女王寝宫外的保护,然后莎伦大祭司早早地就将女王接了出去。 准备多时的圣祭正式开始了! 伊奈比尔禀告道:“女王陛下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最关心的还是两位小公主。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莎伦大祭司和恩图蒙特大将军是一伙的,他们要的是女王的处子之精血,是必须经过王冠护佑过三代以上的王族血脉。除了现在的女王陛下,我们担心大将军还会利用两位小公主。” 婴纨点头道:“这或许是某种法术。可惜我们人手不多,否则倒是要和他们斗上一斗。” “大姐,你说,彭郎他是怎么回事?到今天还不回来!会不会是遇上了什么不测?”熊媛点头,终于忍不住了,说出了心头的不满。 那鸟男人会有什么麻烦?或许他是和如玉妹妹找地方度蜜月去了!! 白露对她的男人却是满怀信心,笑道:“前些日子的沙暴一定是那个老白搞出来的,郎君他们或许是遇上了强敌。姐姐不用管我们的。有婴纨大姐的彩晶坠护着船,想来也没有人能侵犯我们。而且,我们还有枪呢,只要有伊尹和青青在船上,想来也足够了。姐姐放手去做吧,实在不行,就将两位小公主接到船上来,我们离开这里。” “想离开这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说不定要大动干戈。那个恩图蒙特已经在四周布置下重兵了。”熊媛叹道。 其实白露说的也有道理。如果只是防守,这船外有彩晶坠护着,船的四周还有十来门量子大炮,数十支高能激光枪,由超级电脑控制着。若真有敌人来犯,即便是度劫期的高手,措不及防之下,也唯有死路一条——有一个伊尹就足够了! 当然,只留伊尹一个人看家还是不放心的! “婴大姐想法子助埃德蒙特王子和两位小公主离城,我和小黑去那个圣塔,暗中留意,顺便还能查探彭郎的踪迹;老魇留在船上。” 这是最无奈的按排,还是人太少!熊媛此刻也在暗下决心——等此地事了,一定先回一趟鱼凫城,找一些亲信带在身边,然后再去中原。如这样助人为乐的事以后还是要遇上的,却也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束手缚脚了。 月光如水,尼罗河上升腾着袅袅的水雾;远处塔影重重,如师父笔下的水墨画。熊媛心里感慨,这蛮荒的沙漠也只有在月明之夜才有这样震撼人心的静美。 伊奈比尔要等女王过河时才归队,于是就成了临时的导游,站在三层的甲板上指点着远近的暗影,向这些远方的客人讲述她所知道的孟斐斯的故事。可怜白露她们来这里半月有余,黄金宝石赚了无数,却还是第一次真正地了解这座白色城墙的城市。 第二十四章有客人来了 午夜的沙漠,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美!白露在这一刻,竟然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这里。喃喃地叹:“要是这明月永不落下,要是那烈日永不出来,我倒是愿意在这里待上三年的。” “嘻!” 她的感慨招来一片笑声。 沙漠中的影并不都是浓淡的黑,那踞首蟠坐的石狮子就是深紫色的,还亮着淡淡的荧光;狮子头部在月色下特别醒目,好像那月光在狮脸处特别的浓。 第384章 即是是在这么远的地方,也能清楚地看到狮脸上反射的光波。至于更远处的那个阶梯金字塔,更是特别,竟然是明亮的银色,宛如是沐浴在阳光下似的。 “这就是圣塔,是祭祀大典举行的地方。孟斐斯还没有人迹时候,这圣塔就存在了,传说那是神留给我们的。”伊奈比尔解释道。 “确实很神奇!看,那是什么?”熊媛点头。 在她手指点的方向,就是那座神奇的阶梯金字塔,塔前应是神庙所在的地方,一片金色的光在渐渐亮起;然后,一道合抱粗的金色光柱直上云天,仿佛是一根黄金柱,撑着天幕。 “一定是郎君!原来他是在找宝贝呢。”白露最是肯定,一片惊讶声后,首先就猜到了原因。 “应该是吧!不知道郎君找到了什么珍宝。”熊媛也同意。很明显的,那金字塔是传说中的上古神迹,里面没有宝贝才不正常呢。 “可是……那是圣迹,是神留给尼罗河的。” 伊奈比尔虽然也在惊叹,心中却有点不服。那道冲天而起的光柱亮了好久,终于消失在星光灿烂的天幕。随着那金色的隐去,原先在月光下亮如白银铸就的金字塔竟也暗了下来,也成了淡淡的灰黑色。 “怎么能这样呢?神啊,眼前的这些人,究竟是救星,还是强盗?”伊奈比尔在心中哀叹。 ………… 遥远的亚特兰蒂斯,银河城,那空旷的指挥大厅里,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下级军官在忙碌着。巨大的屏幕依然亮着,中间还是地球的世界地图,只不过图上闪烁的各色光点比先前少了许多;左边是一幅深空群星图,一个巨大的金属堡垒在缓缓旋动;右边则是一个繁忙的军事基地的全景图,大大小小的飞行船在不停地降落、起飞。 布兰恩特少将无精打采地坐着,手上玩着一支笔。在他身前的大桌子上,三块较小的显示屏,一幅也是地球全图,另一幅则是一个罩在一片淡淡的炫光中,显得有点朦胧的城市;有边的那块显示屏上,图像是一片无垠的沙漠,无数的金字塔,最显眼的是那端坐着的巨大石狮子。 “上校,有没有查出来,那边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这星球是怎么了?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乱!”终于放下手中的笔,布兰恩特转头问站在身后的肯贝尔上校。 “将军,那边是有上古遗迹的圣地。一直以来,除了那作为路标的狮子像外,其他的设备根本就没法在那片沙漠上正常工作。那座高塔非常神奇,我们的粒子炮也没法打碎筑塔的石头。和其他星球上的遗迹一样,那里一直被联盟示为禁地,连飞船也不允许飞越。这两天那边的反常,或许和那遗迹有关吧!会不会也是那些被地球人称为神仙的修炼者搞出来的?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弄明白他们驾驭先天能量的方法,德礼弗将军的头发都白了。” “唉!”布兰恩特一声轻叹,“那两个地球人,现在反而成了捧在掌心的炸弹。放了他们是不甘心的,可是关着他们也一无所获,反而要担心那些拥有先天异能的地球人的报复。最近这段时间,我们捕捉到了许多波次的能量,他们已经注意到我们的存在了。还有,那个鱼凫城究竟是怎么回事?” “查韦斯将军前一阵曾亲自去了一趟那边,城里其实看不出什么异样,只是能量的变化有些不可测度,仪器基本没法使用。将军已经下令,让那边的人陆续撤离,只留几个监视的人。几天前,将军回来时,正好遇上那边的沙暴,将军又亲身犯险的。后来,他径直去了月球基地,只说过几日就返回。”肯贝尔答道。 “这家伙,我还以为他的舰队有什么新的行动呢,也不和我打个招呼。给我联络上他,还有德礼弗中将和梅森将军,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他们。”布兰恩特喃喃着,“查韦斯一定也看见了,毕竟那光柱太显眼了。” “是,将军,我马上去。” 肯贝尔转身,跑向旁边的一张大桌。不一会儿,梅森和德礼弗的全息影像出现在布兰恩特的桌前,查韦斯则在大屏幕上露出半个身子。 “我知道了,正派人去查看。”查韦斯也不问什么,直接就说道。看他眉头深锁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数月前刚到地球时的狂傲和自信。 “发生了什么事?”梅森和德礼弗都还不知道布兰恩特为什么打断他们的研究工作。 “是这样的,将军请看。”肯贝尔上校的手脚很利落,说话的同时,屏幕上已经现出了那道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在金字塔阴影里,那明亮的金色是那样的特别,仿佛就是进入天堂的天梯。隐隐地,还能辨出光柱里明暗交错的波纹。 “告诉他们不要靠得太近,小心行事!”德礼弗的脸上泛起一阵阵的红色,连气也仿佛喘不匀了。 “明白,他们会小心的!”查韦斯答得极干脆。 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惊醒的不仅仅是宇宙联盟的将军们和楼船上的仙女们,孟斐斯城也被这金色的光柱惊呆了。孟斐斯迅速地从沉睡中醒来,光柱才刚刚消失,码头上已经有了急奔的驼队,尼罗河上升起了片片帆影。 小黑驾着黑雾刚刚腾起,熊媛还没有驭起飞剑,驾驶舱里的伊尹突然白着老脸,匆匆地奔出来叫道:“主母,不好了!” “怎么回事?”伊尹一直是沉着冷静的,什么事能让他如此失态?熊媛一吓,飞剑差一点掉进河里去。 一边的白露妹妹也是大惊失色!只有婴纨还算冷静,沉声问道:“何事惊慌?” “外、外星人来了!” “来就来,我们也不怕!”婴纨狠狠地瞪眼——你小子老家来人了,应该高兴才对,怎么是现在这个熊样?看来这太监做得还很有滋味的,都舍不得了! 说是不怕,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有点忐忑不安。外星人的战斗力非同一般,自己这船上的法宝对付普通人还行,对外星人的大炮可是一点把握也没有的。毕竟,彩晶坠也不是什么高级的仙宝。 还是熊媛最先冷静下来,吩咐道:“大姐用彩晶坠护住内舱,伊尹快些启用船上的能量护罩;老魇到水里去,伺机行动;小黑背我去空中,露妹把水晶瓶给我。” 楼船停在这码头上太显眼了!外面还有彩晶坠化成的防护罩。凭熊媛对外星人科技的了解,知道除非他们不看这边,否则一定第一眼就能看出这船的不寻常来。好在这船上人不多,法宝却不少,只希望那些外星人不要乱来。 老魇跟着伊尹的屁股冲入控制舱,嘴里还在嚷着:“那里有什么外星人?让老子来将他们全部杀掉算了!”——他是不太愿意做熊媛按排的工作!早就发过誓言的,后半生一定要以人的形象活在世上!这主母分派的是什么活?潜到水里,那就得露出本相了!让婴大姐见着,以后还怎么相处? “你tmd那点本事,唬人还差不多。你看,那不是他们吗?”伊尹对老魇也不客气,边骂边干活。这船上的控制舱绝对是现代化,超级电脑,全方位被动监测系统等等,什么都有。现在,太师椅前的大屏幕上是波光粼粼的尼罗河,一条巨鲸正潜在水里快速游动。屏幕上不断地刷新着巨鲸的数据——长超过五十米,体宽六米,速度接近300公里/小时。 “它刚刚从河口进来,速度已经慢下来了。估计,半小时后它就能到这里。”伊尹说道。 “好大的鱼!” 老魇对伊尹还是很尊敬的。虽然伊尹没有卵蛋,但是他修炼的紫霞神功,加上彭磊传授的剑术,在老魇不使用法术的情况下,根本就不是伊尹的对手。这东西只服强者,当然是小黑除外。 “小心一点!那是宇宙联盟的侦察船,你若是被人家逮了去,这边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伊尹已经启动了船上的能量防护罩,讨厌老魇的鸹噪,一脚将他踹出舱外。 “我……谁抓得了我?”老魇不服,还想和伊尹辩上一辩,冷不防屁股上又挨了一脚。这下是凌空飞起,重重地砸入河中,溅起一朵巨大的浪花。 “黑子,你tmd等着,这一脚我一定要踢回来的。”老魇的怒骂声从水中冒出,然后水面上一阵水泡翻滚,这家伙终于回复了本相,就像是一条没长大的尼罗鳄,摇头摆尾地向深水潜去。 他们两个的粗话,都是跟他们的主人学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船上虽然都是女人,倒也不在意他们的粗鲁。看着水面上那翻滚的水泡,婴纨有点迟疑不决,对熊媛说道:“要不,还是我和小黑去吧。” “大姐这是信不过我呢!放心,我们只是隐在暗处,见机行事。”熊媛笑道。 “那好吧,小黑当心点。”婴纨无奈,只能点头。 “大姐放心,主母放心。”小黑也是信心百倍,身形一晃,化成一条身长超过十米的双头大蟒,背上还鼓着一对肉翅。 “嘻嘻,幸好我不怕蛇!”熊媛笑着,纵身跳上蛇背。 “主母站稳了!”小黑说着,身下生出一团黑雾,裹住那长长的身子,然后一团浓黑迅速地飘向空中——敢情它的翅膀是摆着看的。 ………… 孟斐斯旁边的这片沙漠,据说飞船从上面飞过时也会受干扰,最安全的还是走水路。所以,查韦斯少将派来的侦察小队就是一艘潜水艇。不过,这位将军也学乖了,伯克小队的失踪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这次潜水艇上的人员素质就差多了,人数也只有四位。两个是年纪一大把的机械师,一位是半老不死的驾驶员,连负责通讯联络的莎拉小姐也是一位五大三粗的美娇娘。 第385章 “米卢大叔,快到那片区域了,走慢一点吧。”莎拉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声音却是非常的纤细,嗲嗲的,甚至有点腻人。 “好吧!不过,我们不能出水。昆哈,先放个探测器。”驾驶员米卢老头答应着,船速迅速地降了下来。他们这几个老家伙都是无家无室的义务兵,有一技之长,却基本派不上用场的。在舰队里,他们也是混饭吃。查韦斯思来想去,终于被他想起了这几块还能发挥余热的老料。至于莎拉小姐,虽然业务一流,但是那个身材实在是太粗壮了,在流行纤巧修长的女人中间,就像是鸡群中的驼鸟,粥汤里的鼠屎,特别的碍眼。本来莎拉小姐就是通讯对里的“勤务员”,这次当然也是她了。 第二十五章轮到咱老魇立功了 查韦斯的这个侦察小队是临时拼凑出来的,除了莎拉小姐和米卢大叔外,另外的两个老机械师,一个叫昆哈,另外一个是索普,是个脾气不太好的老家伙。这不,又有脾气了! “照我看,根本就没什么好探的。这片区域一直是禁区,我们的这艘破船,连防护都没有,离水就得死。我们都是这么大的年纪了,也活够了!只是可惜了莎拉。多好的孩子!老米,你说查韦斯那老东西是不是发疯了?这样明目张胆地让人来送死,他难道不怕联盟法律?” “行了,你少说两句吧!我们又不是去战斗,将军也没有要求我们离水。再说了,我们都是自愿接受这个任务的。”米卢叹道。 “自愿?我不自愿行吗?埃米特星上我什么都没有,回埃米特星还不如在军队里呢,至少这里还有几个能说说话的老家伙。”索普愤愤地说道。 “他们也是这样和我说的。不过,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多好的机会啊!在基地里整日无所事事,我都快憋疯了。其实我根本就不怕让我回家乡,他们还真的能让我饿死吗?毕竟我也是这么老的老兵了。不要把谣言太当真了!这星球上最近确实有点乱,但是也不会像传说中的那样恐怖,毕竟这里都是原始人。以我看来,未来的三千年里,他们不可能构成对联盟的威胁。我是来游玩的,我们正好一路看看风景。”昆哈老头倒是想得通,满脸都堆着开心。 “如果只是来看风景,那怎么轮得到我们几个?”米卢大叔的心情也不好。这个小队他的年纪最大,军衔也是最高,所以是当然的领队。出来的时候,卡梅伦上校一再叮嘱要小心,好像这里比前些日子出现的空间陷阱还要恐怖似的。 “卡梅伦?那小东西,我不喜欢他的嘴脸。”索普不屑地摇头。 “我也不喜欢他!马屁精一个!上次我撞见了他向安妮中尉求欢,所以他一直恨我呢。”莎拉叹道。 “是吗?看来这里确实有点问题,卡梅伦不会这么把军功章送给我们几个的,我们还是小心一点。”昆哈收起了脸上的笑,手脚很快,转眼间,两只机械鸟就冲出水面,飞上了沙漠上的蓝天。 显示屏上的图像看上去有点恐怖!以那座金字塔为中心,方圆十里之内,大大小小的营盘有几十个,驻守的士兵和侍从或许超过万人。不过,此时此刻,沙漠里一片静谧,连空气好像也是凝固的。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是站着的,连营里的猫、狗、牛、羊等也是躺着的,仿佛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杀戮。可是,细细地辨,人和畜竟然都还有气,都是活着的,就是没人肯从睡梦中醒过来。 “这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怎么侦测不到能量的异动呢?和其他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不一样啊!那边就是狮子坐标了,奇怪,它的能量正在迅速衰减。”莎拉的十指飞快地在操控台上移动着——这四个人,其实她才是主力。 按照常理,飞行的电子鸟在金字塔的上空会受到强烈的干扰,所以刚才放出去的两个都是高级智能鸟,由幽魂控制的,能自主判断危险的程度。现在,这两个电子鸟都已经在金字塔的上空飞了好几圈了,一切如常,预想中的干扰也没有遇上。 正常是最好了,谁想找麻烦呀!索普大叔已经没有了脾气,凑到莎拉的身边,边看边笑,绝对的放松:“这里是不是正在举行什么仪式?看河上那么多的船!这些原始人真是可笑,把我们造的纪念碑当成神迹了,哈哈哈。” “我们干脆把船靠岸,怎么样?我很想去参加那些原始人的活动。这大半辈子都是在太空中度过的,我早就厌倦了。我觉得,原始人的生活虽然很艰辛,却也是很温馨的。”昆哈仿佛是一个做着白日梦的少女,双手合在胸口,微闭着双眼,喃喃着。 “昆哈大叔是否还想在这里成个家,生上一群小娃娃?嘻嘻。” 暂时没有危险,所以莎拉也放下了忐忑不安的心情,和几位前辈开起了玩笑。 “我若是年轻几十岁,倒真是想。比起我的家乡来,这里的人多单纯。”昆哈一点也不介意莎拉的玩笑,反而是认真地点头。 四个人中,只有米卢大叔还保持着警惕。他是这个小组的组长,责任重大。冷冷地打断昆哈的幻想,吩咐道:“莎拉,让探测器飞得远些,去看看那座城市。索普,再送两个模拟人出去,检查一下狮子坐标,还有那光柱发生的地方。如果没有什么异常,我们就返航。” 索普又不乐意了,一边给模拟人输着指令,一边抗议:“老米,我们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机会吗?以我看,这是神给我们的恩赐,我们怎么能不好好享受呢。我们先不要将探测结果传回去,莎拉,大叔等会儿陪你去逛城,怎么样?” “好啊!”莎拉虽然长得虎背熊腰,但是皮肤很好,五官端正,笑起来还是很有一点少女的妩媚的,很是灿烂。 “你就是想要留在这里也没有问题,将军只要这里的确切信息,根本不会在意我们几个的死活。哈哈哈,逛城我也去,我们都去。”昆哈也凑起了热闹。 “别闹了,认真一点。那我们就说是飞船故障,迟一点回去。反正这也是一艘破船,出点毛病很正常的。信息不能迟,那边急着要。”米卢终于随了大流,点头道。 “谢谢米卢大叔!啊!大叔,你们看那艘船!”莎拉满脸都是兴奋,屏幕上的风景也在迅速地变换——那艘三层的楼船确实很特别,虽然它停在码头的一角,但是和满江的小帆船比起来,这无疑就是巨大的母舰了。更让人吃惊的是,船的外围竟然有一个明显的能量护盾。 “护盾的能量很奇怪,不太像是联盟的东西。”三个老头凑在一起研究起来。 “除了联盟外,这星球上难道还有其他的星外文明?” “没听说过!会不会是海盗?” “不可能!他们不可能穿越我们设在星球外的监测系统!难道是那些被称为是神仙的地球人?” “不可能!那船的材质是极普通的木料,船的能量护盾有好几层,最外面的是明显的等离子护罩,频率也和联盟常用的很相似。” “它只是防御,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进攻武器。里层的防护罩能隔断探测射线,没法分析船的结构。” “要不要把信息传回去?” “等一等再说,或许是联盟的伪装船,和我们一起行动的。先联络一下。” 几个人一阵激动之后,马上开始了行动。宇宙联盟的活动地域大多是在太空,所以很少有能在水中隐形的船只,还不能太大;亚特兰蒂斯虽然在地球上的大海里,但是远离大陆,往返也都是大型的飞船。这艘鲸鱼式的潜水艇还是几个文学以前的东西,是特制的运货船,这次使用,只是临时搬了一些设备,连护盾也没有,武器也只有简单的枪炮。查韦斯将军选派这几位老师傅出来冒险,倒并不全是让他们出来送死的——这老掉牙的船,也只有上了年纪的人熟悉起来更容易些。 现在,这艘船更像一条大鲸鱼了!摇头摆尾,在深水里慢慢的游动。 “对方没有回应,我们是不是还要靠近?”莎拉问米卢。 “小心一点吧,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我们不能太接近。或许,对方已经发现我们了,他们不联络我们,很可能是敌非友。让探测器靠近一点,看能不能看清细节。” 米卢已经将船停了下来,这条大鱼静静地半埋在河底的淤泥里,头顶上,船影穿梭,帆影点点,一轮明月正在沉入远方的山后。那两只机械鸟已经飞到了楼船的上空,索普送出的两个机器人也到了金字塔的旁边,莎拉身前的显示屏一分为四,不断地变换着画面。突然,一道亮线滑过两块屏幕,然后,那两块显示屏一起暗了下来。 “不好,探测器被攻击了!”莎拉第一时间惊叫起来,双手捧胸的样子,倒是有点像小女孩踩着了毛毛虫。 “看那边!”莎拉的惊叫余音还在,索普也跳了起来,动作之激烈,完全不似他那个年纪。 那个狮子像的画面还在正常切换,另一个探测金字塔的模拟人传回的图像里,显出一团淡淡的黑雾,一条巨大的飞蛇驮着一个千娇白媚的美女;让人吃惊的还不是人和蛇,而是美女手中端着的武器,怎么看都像是出自联盟军队;还有不可思义的,美女的头顶上,悬着一只精美的水晶瓶,一道绿色的光如流水一般,正从瓶口泻出。 画面在这一瞬间凝固,然后,整块屏幕也静寂了下来。另外的那个机械人可能是探测到了同伴的遭遇,从狮子像边飞起,竟然是急速地往金字塔边赶。 “快将它召回来。” 第386章 米卢急急地命令。 “没有用了,我们的通讯受到了干扰!”到底是女人,体形再壮实也是女人。莎拉一急,竟然流下泪来。 “返航!快返航!”昆哈也不要逛孟斐斯城了,扯着米卢急叫。 其实也不用他急叫,米卢大叔已经将船从淤泥里拔了出来。不过,一团浑水还没有化开,却见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蜥蜴贴到了船头上,而且,不走了。 “是鳄鱼还是蜥蜴?长得好奇怪!”船中的四个对生物学的了解都不是很多,几乎是异口同声,一起感慨,然后是面面相觑。 “赶走它还是抓住它?”昆哈虽然在问,手上却已经动了起来。船的全息图像上,背部的两架激光炮已经在缓缓升起,能量的填充也在飞快地进行中。不过,他的动作还是慢了。只见那大蜥蜴大嘴张开,眼睛忽闪着,仿佛是在得意。还没有等船里的人想明白,一团蓝色的弧光从蜥蜴的身上爆出,眨眼间就蔓延过整个船身。船舱里的灯光急闪起来,警报声更是接连响起,那激光炮才升到一半就卡住不动了,填了大半的能量也在电弧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片漆黑中,莎拉的声音已带着哭泣,她的胆子根本就不像她的体形。 “它是冲着我们来的,这里真的不安全。” “丫头,哭也没有用。你穿上防护服,等会儿有机会就跑。我倒要看看,那是个什么东西。”索普的倔脾气这时又上来了,关照莎拉的同时,他自己也迅速地披挂起来,变成了一个三米多高的机械巨人。 老魇得意啊,这下是立了大功了!逮到一条大鱼。这东西知道彭磊和外星人有深仇大恨,所以出手绝不留情,上来就是全力以赴,居然在深水里引动雷电。也是巧了,这艘船虽然精巧,却是运输船改造的,一没有护盾,还是金属制品,正好导电。 这一段水面其实离楼船已经很近了,孟斐斯出来的船队就在上面往来。老魇这一发威,附近那些简陋的帆船上的人们就倒霉了,一下子被电到了无数。这个时候尼克托里斯的车驾刚刚到达码头,那位莎伦大祭司和恩图蒙特大将军也在码头上等待曙光的降临。突然出现的电光把所有人都吓傻了。只见一条金色的蜥蜴趴在一头巨大的鲸鱼头上浮出水面,然后,在大鱼的周围的水面和空中,五颜六色的电芒如飞蛇乱蹿。 所有人都趴在地上祈求神灵,只有恩图蒙特和莎伦两个迟疑地站着,面面相觑。 老魇还在得意,婴纨还在船上看着呢,此刻正是表演的机会。雷电不是一道道的,而是一团团、一片片,恨不得将身下的船炸碎、熔掉。 就在老魇得意的时候,他身后的船身无声地裂开一个大洞,穿着防护服的索普急冲而出,一个闪着红光的电网在他的头顶上散开,将老魇搞出的电芒远远地撑开。一瞬间,耳中充满了“呲呲”的电离声,红色的光束从索普的手中喷出,射向近在咫尺的老魇。 第二十六章超级大礼物 乖乖隆的东!老魇还在得意呢,差一点就被射个正着。还算机灵,一个翻身沉到水里,满空的电芒却汇集成束,劈头盖脸地罩向索普。索普头顶上的那个红色的电网终于崩溃,“轰”地一声,炸成一片红色的星光;索普手上的光束也只是闪了两下,很快他就被一团蓝光裹住,一阵“啪啪”的爆响之后,重重地砸在船头上。 “鲸鱼”肚子里的另外三个其实也不慢,就在索普冲出的同时,他们也在船尾的另外一个舱中往外冲,不过,索普老兄坚持的时间太短了。没等他们升上空中,虚空中又布满了飞驰的电芒。 为了掩护莎拉突围,米卢和昆哈两个老家伙还真是奋不顾身。防护的能量开到最大,光枪乱射,只是老魇唤出的雷电天生就是他们的克星,在电芒强大的能量的轰击下,身外那金属护具的关节都烧熔在了一起。而且他们的牺牲也没有回报,莎拉小姐也没能冲出去。 雷电是黄金蜥生下来就有的驾驭自然的能力,修为越深,掌控雷电的能力就越强,雷电影响的范围也越广。老魇虽然只是八百年的小妖,离大成还有遥远的距离,但是最近在广成子的训斥下,修为也是突飞猛进,大范围的雷电魔法甚至能覆盖数公里的区域。 眼见着莎拉要逃走,那怎么行?这一发急,尼罗河上顿时下起了电光雨,莎拉还没来得及加速,就被炸成一团蓝光,一头栽进河水里。 那条酷似大鱼的船又缓缓沉入水里,刚才飞上半空的四个巨人也重新聚在了一起,不过是被人拖着的。老魇趁着沉入水里的机会又变回了人形,使一个挪移术,将这个鱼形的船移到了楼船的旁边,然后,将穿着护具的米卢他们一个个扔到楼船的甲板上。 月影西斜,黑雾在水面上满开,小黑背着熊媛降到船头,正看到老魇将米卢他们一个个从护具里剥出来。连剥了三个老头,这家伙已经在发牢骚了:“妈的,主人出手就能捉到美女,怎么轮到我就都是老头了?” “黑小子,看看,这些都是我抓来的!” “哇!女的啊!” 小黑根本就不理老魇的鸹噪,提着两个逮来的机器人去见伊尹了,甲板上只有老魇一个人在审俘虏,还有青青在稍远处笑:“魇大哥,这位姑娘好身材呢!和魇大哥很般配呢!” “去!小妖精,你也敢笑我?当心我收拾你!”老魇扬着拳头威胁。 “魇大哥想怎样收拾青青呢?奴可是主人的侍婢哦!”青青根本就不怕老魇,仍是笑,“这位姐姐有什么不好?看她长的多清秀!哇!皮肤也是超好哦!” 老魇对青青只敢磨牙切齿地诅咒。青青虽然有点夸大自己的地位,但是在鸟人的家里,这小妖精的地位却是非同一般的重要。反而是老魇,好像是人见人厌似的。狠狠地瞪了青青两眼,把愤懑都发泄到了俘虏的身上。 当胸一把将莎拉提起——还别说,莎拉虽然长得人高马大的,接近两米的身高,五官却也很精致;皮肤还真是好,白嫩细腻,如丝绸一般;胸口的那两座肉山更是雄伟,抓在手上的那个感觉,真tmd是一种享受! 莎拉现在是浑身酸麻,除了嘴里一声轻呼,身子连扭也扭不动一下。心如死灰,不过,对船上的那些人却是充满了好奇。 伊尹的身影出现在三层甲板,冲着下面轻吼:“老魇,把人扶到舱里去,把那艘船收起来。” 宇宙联盟的人都是伊尹的老乡,做了太监之后,伊尹对女同胞尤其的充满了敬意。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老魇竟然在莎拉身上发泄兽欲,伊尹早就愤怒了。在这条船上,老魇是绝对的下层贱民,谁让他是主人不喜欢的四脚爬虫呢!而且,老魇的行为很让人不齿,已经惹起众怒了。不过,熊媛和小黑带回来那两个机器人是宝贝,都是有幽魂控制的机器人,让伊尹处理,还能改造利用,所以伊尹现在才出来阻止,倒是让老魇占到了便宜。 话又说回来,也是一物降一物。老魇的雷电魔法正是外星人这飞船的克星,换了其他人,都不可能赢得这么轻松。 彭磊回来的时候,正看见老魇一个一个地往船舱里搬人,这家伙的意志力太差!刚才抓莎拉时的那种感觉无法形容,所以其他人都是拖、拉、扔,莎拉则是轻轻抱着,一个手还偷偷地在肉多的地方挤捏,把莎拉捏的眼睛里差一点掉出水来。 “嘿嘿嘿,哪里找来的美女?老魇你小子很出息啊!”冷不防耳边响起一声赞叹,惊得正偷偷品味指尖传来的快感的老魇差一点将抱着的莎拉扔掉。 “主、主人?” 脸红的不只是老魇和正被轻薄的莎拉,还有鸟人身后的美女。卡努的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同情,眼前的这位大妹妹也是一只落入狼口的羔羊——这壮汉是彭磊的下人?虽然听不懂说话,但神情也能猜出大概。和这欺辱自己的男人一个德行!那爪子…… “主人,这位漂亮的小姐是谁?老白和玉主母怎么没有和主人在一起?要不要我去通知主母们?”老魇扔掉莎拉,搓着大手,点头哈腰地讨好。 “不用了!卡奴现在是我老婆。这几个是宇宙联盟的人吧?你小子是从哪里抓来的?啊!媛媛!露儿!我好想你们!”鸟人还没有向老魇介绍完,上层的美女们已经蜂拥而下。除了两位准妈妈,连婴纨也抱着刚刚睡醒的小小媛下到了底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鸟人这一刻忙的,恨不得拥有八爪鱼的臂。至于这几日发生的事,前面部分就由唤出的老白说,鸟人偷懒,只解说后面探宝的部分。 在距今好几千年的青铜年代,据说人的寿命很短,而繁育生命又是每个部落、每个种族最重要的使命,所以,在那个年代,成功的男人一般都会拥有许多的女人。这种风俗在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在某些地方,也仍在悄悄的流传着。 在白露她们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生出过要独占鸟人这个男人的念头。所以,鸟人一次次地从外面带美女回家,她们也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男人回来了,那尼克托里斯的烦恼也就拜托这个鸟男人了。只留下一个熊媛和伊奈比尔陪着彭磊,其余的小手都伸向卡奴,连不久前还是敌人的如玉也不忌违,拥着这个新来的姐妹,哄着哇哇大哭的小小媛,登楼赏日出、叙家常去了。 彭磊有些哭笑不得,还想好好的洗个澡、喝口茶呢!真是没想到,还以为只是自己这几天过得惊心动魄,谁知道白露她们也是过得丰富多彩,连喘气的时间也不给,就有事情等着自己做了。 第387章 没办法,谁让自己是男人呢! 新抓来的那几个俘虏就交给伊尹,当前最重要的事还真是帮那个女王。 “伊奈比尔小姐,你去回复女王陛下,尽管放心去,那个什么典礼没法伤害她的。嘿嘿,这几天我把在那个沙漠里作祟的死亡灵收服了。我估计,你们的大将军和大祭司一定都是那个死亡灵的属下。天黑后我再去一趟金字塔,我会保护女王的。至于你们,不是有几百号人吗?等女王过江之后,马上到城里制造一些小小的骚乱,散布一些谣言。对,就说大将军要谋权篡位,大祭司和大将军通奸……总之,随便怎么说,城里越乱越好。” 到底是鸟人,那种计谋在三国里俯首可拾,根本就不用动脑子。不过,他的那番话却惊呆了伊奈比尔——这男人,居然知道那个超级大隐私!天哪,难道神真的是无所不知的吗? 彭磊在这边替伊奈比尔出谋划策,那边伊尹对米卢他们的审讯也已告一段路。虽然伊尹没有吐露自己的身份,但是米卢他们还是隐约猜到了一些。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根本就没有必要隐瞒什么。四个人是有问必答,不到一刻钟,就把自己的祖宗三代都交代清楚了。 除了莎拉外,另外三个老头都是阅历丰富的人才,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大年纪了还留在军队里,毕竟军队不是养老院。米卢,曾经担任过大型战舰的首席技师,也做过特遣小队的指挥官,精通舰船上的各种通用设备;昆哈,高级技师,曾经是第四舰队里首屈一指的改装专家,对整合各种设备,那是大师级的水平;至于那个爱发脾气的索普,他的脾气也是有来历的。他并不属于第四舰队,而是布兰恩特月亮基地里的成员,只不过曾经在第四舰队呆过。这家伙居然是一个空间维护专家!因为一次操作失误,损失了一个中队,才被贬为普通技师,永不录用。不过空间方面的专家在整个宇宙联盟中也都是极稀罕的人才,所以还被养着,关键时刻好让他戴罪立功。 怀才不遇!他的心情能好吗? 绝对是意外的收获!伊尹当然知道彭磊最大的心愿是什么。穿越时空回到未来,说来容易,但是这手段即使是在宇宙联盟,好像也是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当初对彭磊说,在亚特兰蒂斯有设备能完成穿越,其实也是信口胡扯。当然,短途的时空跳跃还是能做到的。 现在逮到了一个时空专家,这怎么能不让伊尹欣喜若狂呢!说到底,这家伙自己也不愿意留在这个时空。做太监的尴尬,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尤其是在遇到熟人时。 “老魇,你立了大功了!去准备些酒菜,好好款待这几位。哈哈哈,你若是能再立几次这样的大功,说不定婴大姐就对你另眼相看了!”对着还在回味刚才的手感的老魇,伊尹一点也不吝啬他的表扬not;not;not;not;not;not;not;。这太监现在是鸟人家的管家,奇+shu$网收集整理有时候说的话比鸟人的老婆们都管用。 “老尹,你说为什么女人身上的肉摸上去的感觉那么怪?”这东西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人的羡慕,今天以前只是停留在视觉上,刚才的这一阵抓揉,才真正品尝到了肉欲的刺激。 “这个……你还是去请教主人吧。”伊尹脸红,这方面他曾经也是专家,可是现在…… “你……不肯说就算了,我自己也能想明白的。哼,多试几次不就知道了!”老魇怎么敢去问鸟人?偏偏船上的男人就这么几个,老白和小黑是如他一样的白板,更不可能知道问题的答案。想来想去,还是自己摸索吧,就当成一次修炼了!他的求知欲是值得称道的,只是莎拉小姐倒霉了。 旭日初升的时候,孟菲斯的人们才从惊悚中醒来。日出前在大河上发生的一幕,见者无数,再也没有人敢怀疑神的存在。河面上倾覆的船只以数十计,所幸除了被雷电伤到的百多人外,连沙漠中昏睡的军队也都在阳光中醒了过来。 祭礼在最虔诚的心情下开始了。旌旗招展,钟鼓齐鸣,美酒一桶桶地撒入江中。女王在大祭司的陪同下,终于登上了过江的船。这一天,沙漠上的金字塔会饱饮牺牲的血,聆听到最华美的赞颂,享受最虔诚的叩拜。当然,祭礼的最高朝是在午夜,明月当顶的时候,所以彭磊也不急,有足够多的时间来准备。他的想法和熊媛差不多,既要帮尼克托里斯女王,又不能彰显行迹。这祭礼本来就是一场不多见的大戏,彭磊还想好好的观摩呢。等将来回到未来之后,将这仪式在大金字塔前重演,绝对原汁原味。到时候,光是参观的门票就能狠赚一笔。 其实鸟人已经从卡奴处知道了,莎伦大祭司是索卡尔在人间的代言人之一,而恩图蒙特和她们几个守陵人一样,也是索卡尔的灵魂献祭者。索卡尔老兄都已经被禁锢在老牛的身体里了,要阻止这场祭礼还不是小菜一碟,只要索卡尔老兄显一下灵就行了。 大半天的时间,彭磊既要安慰久别的老婆们,又要让卡奴熟悉新家;他还是一个做了父亲的人,小小媛虽然还不会叫爸爸,但是父女感情也不能疏远了。 这一天真是够忙的! 第二十七章神圣的祭礼 他这边软玉温香怀抱,那边孟菲斯城里却是暗流汹涌。 谣言在人类之间的传播,比虱群在猫狗身上的扩散更加迅捷。熊媛认为很难办的事,却出乎意料的顺利。女王的影子卫队办事的效率真是很高,到傍晚时分,流言已经遍布了大街小巷。从奴隶到大臣,都在传播大祭司和大将军之间的绯闻,大将军的胃口让无数人倾倒。 孟菲斯早已没有了以往国祭时的那种肃穆,恩图蒙特的亲信们甚至举起了屠刀。但是他们不知道,快刀是斩不断流言的,反而会让流言更加逼真。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法老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流言让尼克托里斯获得的同情在呈几何级数地递增,留守在孟菲斯的官老爷们也在彷徨自己应该站的立场。所以天还没有断黑,伊奈比尔就传回消息,除了大王子重病在身,没法转移外,女王的两个小妹都在守卫的不作为下出了王宫,甚至还带出了大王子的一对子女。 当然,流言是传不到金字塔边的,即使是现在敌人杀入孟菲斯城,也必须等到日出后才能禀报。更何况,老白和小黑已经封锁住了尼罗河水面,送信者都是当场拿下,哪里来回哪里去。 冗长的祷告,飘荡的黑雾,这是莎伦大祭司第三次举起她的藤杖了。 跪在祭台前,莎伦大祭司的身影甚至比在恩图蒙特怀抱里时还要显得年轻。除了头发稍稍花白,脸上已经没有了一丝丝的皱纹。头发整齐地披在肩上,脸上泛着红潮,如刚刚从欲河里爬出来的少女。 祭台前,只有恩图蒙特和莎伦两个,还有十几位捧着祭器的少女,分成两排,木立在稍远处,如十几尊雕像。黑色的烟尘从藤杖上蒸发出来,缠绕成一条长蛇的样子,在立柱间、在祭台的上空不停的游动。 尼克托里斯女王当然也在,不过她的姿势最是舒服。平平的躺在祭台上,双手抚胸,双目微闭,嘴角漾着迷人的笑。她的身上不着寸缕,骄人的身材在月光下泛着迷人的光。 “长老,圣主为什么还不驾临?”恩特蒙特艰涩地吞咽着口水,不知道是因为那展示着迷人酮体的女王,还是返老还童、青春泛滥的情人。毕竟他的地位远及不上莎伦和卡奴她们,在索卡尔招揽的人才里面,恩图蒙特只是外围的重要成员,所以,索卡尔的灵魂根本就不会向他昭示什么。 “圣主的灵魂之力非常微弱,难道他在很远的地方?他为什么不给我明示?”莎伦也在想不通,没有回答情人的问题,只是在喃喃的自言自语。 这样的祭礼,莎伦已经主持过无数次了,作为长老,除了她自己的元身是献祭给他们的圣主的,每个三五年,莎伦大祭司都要给她的主人送上许多处汝的元精。这样的祭礼从来就没有出过错,今天是怎么啦? 难道是因为自己刚刚和身边的这个小男人欢爱过,身体不洁?也不对啊!圣主对这方面并不是斤斤计较的。而且,这次是他亲自选定的祭品,法老的处汝元精,他没有理由不来啊! 轻烟绕成的蛇还在虚空盘旋,莎伦的心渐渐着急起来,第四次,又念起了那冗长的咒语。额头上紫光闪烁,一个火焰标志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有效果!虚空中响起了低沉的回响,仿佛是牛在吼。那盘旋的蛇影终于也停了下来,定在祭台的上空,烟雾一阵扭曲,最后竟然幻成一个巨大的牛头。 “啊!”莎伦和恩图蒙特齐声轻呼,还没等他们定住的眼神重新转动,牛头的额头生出无数璀璨的紫色星芒,无声地没入两人的身体。 牛头虽然是烟尘凝结成的,但是眼会眨,嘴能动,还会开口说话,如真的一般。 “老索,你是怎么出来的?居然能破开我设下的禁制!”彭磊的声音从正中间的那尊神像的后面传出。他早就来了!他来的时候这神庙里还有许多的人,尼克托里斯女王也还衣冠整齐,也不是这样躺着。当时是趁着老巫婆念咒语的时候,和老白两个躲到神像的屁股下的。 鸟人也很悲哀,又是只有老白做搭档,船上那么多的美女,没有一个肯陪他的。没老婆的男人是痛苦的,可是老婆太多的男人有时也很悲哀。 “主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能脱开主人的禁咒,索卡尔只是一个小小的幽灵,怎么可能例外。 第388章 我只是通过灵魂共享,将这个手下的灵魂借用,因为他们曾经向我献祭过灵魂之火。”索卡尔恭敬地说道。 “是吗?我还以为你自由了呢!老索,你的手下是在搞什么名堂?”看向祭台上精赤条条的美女,鸟人忍不住直咽口水,下身的那个坏东西竟然又要蠢蠢欲动了。 “这姑娘真是漂亮!这身材……啧啧。”老白从后面凑过头来,他虽然发誓不近女色,但是跟随了鸟人这么久,眼光却也贼了。 “滚一边去!谁让你过来的?你不知道这叫偷窥吗?你tmd有没有道德?什么素质?”鸟人一边骂,同时一脚将老白又踹到神像底下。 “咭……” 神像的后面传出一阵怪声,不知道是老白在叹息,还是在讥笑。彭磊也觉得理亏,所以也不和老鸟计较,而且,那边牛头又在说话了。 “主人,处汝的元精对我的灵魂来说,是极好的滋补品,所以,我的这些奴才们常常用这种方法来讨好我。我只是采一次元精,对少女而言,她们的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损伤的。” “你的手下很有本事啊!把法老都弄来给你了。”鸟人冷笑。 “主人,这不是我的主意。”牛头连忙解释,“我的灵魂之火都已经献给了主人你,这种祭品现在我已经没法接受。主人,这位女王确实很美,而且她有完整的灵魂,主人何不将她收为老婆呢?” 堂堂索卡尔大神,竟然客串起拉皮条的活,连鸟人也没话可说了。骂道:“你tmd想害我?我老婆还少吗?对了,你什么时候将卡奴的灵魂之火重新点燃?你tmd不要耍花招!惹得老子生气,老子将你用幽灵鬼火烤熟。” “主人,小的怎么敢?今天我本来也是要来见主人的。主人看见了吗?女王头边上的那三个水晶杯,那就是主人要的东西。那天主人接受了我的礼物之后,我就通过灵魂依附,指点这个奴才炼制主人要的东西了。一杯是启灵汤,一杯是培元汤,还有一杯是迷情的。” 索卡尔的声音是标准的奴才口气,这家伙到底是个人物,能屈能伸。一边解释,从额头处飞出几点紫星,落入中间的水晶杯中。那一杯本来是无色透明的汤剂,突然间变成了琥珀色,还冒着细碎的气泡,宛如一杯刚刚倒出的啤酒。 “还有迷情的?你tmd真是卑鄙!”彭磊一边大骂,眼神却是定在那杯淡蓝色的液体上——这东西是不是和数千年后的伟哥、迷奸水等高科技产品类似? “把配方给我!” “这个……需要特殊的法术,还有,必须是女人才能炼成!” “放屁!你tmd给不给?你以为老子不懂吗?药都是可以配出来的!”彭磊的嘴巴就像是在茅坑里浸过的,出口就是骂人的脏话。 “冤枉!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怎么敢骗主人呢?”索卡尔怨哪!心里泛起的脏话比鸟人还多,不过,他是不敢吐出一个字来。 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牛头的形象在虚空中突然微微抖动起来,索卡尔的声音渐渐趋弱:“主人,我被召唤的时间快要用完了。” 话音刚落,牛头就被风吹散了。 “tmd,你是什么心思能瞒过我?”彭磊嘴上骂着,却也不和那个鬼魂计较。 转头看向祭台,猛咽了两下口水。nnd,祭台上的裸女太诱人了!取出一条毛毯给美女盖上,收好那个启灵汤,端着那个迷情的,看向老白贼笑:“老白,要不要试试?那边十几个美女呢!” “主人,她们都没有了魂魄,和死人也差不多了。那个美女还差不多!”老白和鸟人混久了,偶尔也开开玩笑的。 “滚!那个不能动!那边还有一个呢。”指向木立着的莎伦。 “她?又老又丑,我才没有胃口呢!”老白贼笑。 他们两个在肆无忌惮地嬉笑,却见莎伦和恩图蒙特的脸都红了起来。索卡尔一走,他们也很快就恢复了神智。老鸟的嬉笑比咒骂还要伤人心哪! “主人要试药效,可以让那个男人哪!”老白指向恩图蒙特。 “不!”恩图蒙特一惊,忍不住叫出声来。 “哈哈哈,不能不!”鸟人一乐,真是亏老鸟想得出来。手指一勾,一团晶亮的蓝色液体从杯中飞出,化作一道流线,冲入恩图蒙特的嘴里。 一声惊叫,恩图蒙特的脸迅速变得赤红,浑身一颤,猛地从地上跳起,一个饿虎扑羊之势,冲向祭台。手一挥,彭磊刚刚给尼克托里斯女王盖上的毛毯又飞了出去。 一声轻呼,却是出自尼克托里斯的嘴里,一直微闭着的双眼猛地睁大。敢情这小妮子一直都醒着? 彭磊也是被吓了一跳,不过老鸟的动作比他还快。恩图蒙特刚刚扑上尼克托里斯的裸身,左脚就被老白提了起来。一抖手,这大将军哪里来还回哪里去,把刚刚能活动手脚的莎伦大祭司撞了一个大跟斗。 一声惊呼,一声轻吼,恩图蒙特跳起身来,还想往祭台上冲,被他身下的莎伦一把抱住。莎伦倒不是吃醋什么的,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恩图蒙特却是有点清醒了,翻过身来,手脚并用,眨眼间,大祭司身上的衣衫就化成了破布条。惊叫声中,莎伦又瘫软在地上。 莎伦她们修炼的是索卡尔的亡灵术,是能随意变幻自己的肉身的。当初彭磊和如玉初遇克瑞埃蒙的时候,那个大男人就能幻化自己的肉身,甚至能将身子化成尘雾。 传说,巫婆越老越有本事,所以莎伦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形象一直是一个老太婆。此刻的莎伦大祭司,是准备着拜见她的圣主的,所以除了长发是花白的,整个形象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风流小媳妇,这身上的皮肉也是白嫩水灵。 那袒露在空气中的白色,那颤动的肉,刺激得恩图蒙特又是一声大叫。他自己身上的衣衫也是连撕带扯,还没等鸟人决定要不要干预,在莎伦的一声惨叫声中,恩图蒙特已经挺枪跃马,直捣黄龙了。 “好厉害的药!那老巫婆惨了!”老白感慨着。 “算了,我来行行善吧!”彭磊笑着,一伸手,同样的一团蓝色液体从杯中飞出,冲入莎伦惨叫着的牙关。真是灵药!惨叫声立即消失,变成哼哼唧唧的呓语。 “要不要叫人来看戏?”老白意犹未尽,在恩图蒙特起伏的屁股上轻踹两脚,轻声怪笑道。 “你tmd真是禽兽!这种想法都能想得出来!我们走。”彭磊笑骂。 “那个美女怎么办?主人请看,她好像也吃了药了。” 老白的鸟眼视力一流,即便是在黑夜里也能明察秋毫。尼克托里斯虽然双目紧闭,但是长长的睫毛在不停的抖动,皮肤泛着红光,毛孔里渗着汗珠;双峰高耸,在微微的波动着;更要命的是下身,虽然双腿是紧紧地并拢着,但是油亮的体液已经从腿下、臀下流了出来。 彭磊的经验当然更丰富,刚才尼克托里斯睁开双眼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小妞是醒着,而且被人喂了蝽药。最好的解药当然是那个……。不过,若真做了,就是真正的趁人之危,鸟人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 “她的那个侍女就在那边,你去将她叫来。” 伊奈比尔就守在最远处的石柱外,虽然她也知道里面的动静,但是她相信彭磊,所以一直收敛着气息。刚才索卡尔现身的时候,她也确实感到了危机,所以更加不敢妄动 第二十八章驾临拉沙尔,神龙的诞生 不用老白解释,伊奈比尔也知道露天神庙里发生的一切,她的女主人需要什么。看着被彭磊用毛毯遮着的尼克托里斯,双目垂泪。 “王!” “你不用管我,只有神才能救得了我。”凑在伊奈比尔的耳边,尼克托里斯轻声喃喃着。 即使没有被喂蝽药,旁边那两个男女肆无忌惮的动作也够刺激人的,对尼克托里斯这样未经人道的小处汝来说,那是一种剜骨挠心的折磨。现在在尼克托里斯的血液里,正是春潮澎湃。她一直醒着,也知道解除自身煎熬的最好的药是什么——旁边不是正好有男人在吗?神一样的男人!自己的处子之身若是能给他,夫复何求! 伊奈比尔是和女王一起长大的,尼克托里斯的心思她怎么会不懂。虽然有些不舍,但是…… 也不说话,红着脸看了一眼旁边正忘我战斗着的一对男女,向彭磊盈盈一拜,竟然抽身就走了。 “喂!喂!”彭磊急叫。 老白比他更快,闪身追在伊奈比尔的身后,叫道:“主人,这小丫头是怎么回事?我去将她追回来。” “神啊!救救我!我好难受!” 尼克托里斯终于动了,手脚轻轻的扭动,身上的毛毯再一次滑落;双目微张,眼底闪着晶莹的光。 “神啊!我该怎么办?救救我!”鸟人也在心里哀叹。这美女,还有那边的一对,比看日本国的av还要刺激。若不是这几天体内空虚,他下面的水龙头都快管不住了。现在是心慌慌,头昏昏,热血奔涌,心烦意乱。因为有老白在,那是一个克制自己的很好的理由。现在老白也找借口溜了,这不是暗示自己可以犯错吗? 罢了!救人要紧。武侠书上都这样说的,那种淫毒若是长时间不解,可能会害死人的。 老白去质问伊奈比尔为什么走开,他两个也没有走远,意念再回到神庙时,鸟人和祭台上的尼克托里斯都不见了,只有莎伦和恩图蒙特两个还在不知疲倦地战斗。她们是已入佳境,姿势都换了十七八个了。 第389章 一直到天光大亮,日上中天,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才分开。 爱情能让人年轻!这时的莎伦,根本没有丝毫的疲倦,反而是满脸的桃花红,仿佛是一个双十佳人,连头发也退去了花白色,成了乌油滴水的纯黑。反而是那恩图蒙特老兄,一脸的倦容,昏昏欲睡。 “恩图宝贝,你先歇着。我们回城去!那个男人一定就是守护人所说的那个。圣主他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我要去禁湖。”轻抚着恩图蒙特的脸,莎伦现在完全是一个温柔的小媳妇。 “圣主或许有了意外,只能靠我们自己了。”虽然疲惫得要死,但是恩图蒙特还是挺直了身子,一任油光闪闪的下身在阳光下竖着。 “我必须马上回城,这里就先拜托长老了。” “我是你的小伦!宝贝,放心吧,我会马上赶回去的。” 莎伦挥手从旁边木立着的侍女身上扯下两件衣服,细心地给恩图蒙特遮好下身,自己也稍作整理,提起扔在一旁的藤杖,先一步飞走了。 伊奈比尔和老白两个一直在远处守着,冷眼看着莎伦和恩特蒙特两个相继离开,看着一队队的士兵开拔回城,看着侍从将神庙里的那些失掉了魂魄的侍女抬走。一直到日影西斜,才见彭磊和尼克托里斯在神庙的祭台前露出身影。 “主人!”两个人急冲而入。 彭磊和女王两个都是一脸的平静,尼克托里斯的穿戴也是整整齐齐,脸上的桃花色早就褪尽,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 “王!”伊奈比尔叩拜在地,扶上尼克托里斯的赤足。 “伊奈妹妹,城里怎么样了?”斜了旁边道貌岸然的男人一眼,尼克托里斯拉住伊奈比尔的手,轻声问道。 “王,两位小公主已经接到城外,还有特雷埃蒙殿下的家人。除了殿下本人,其他人都在前往伊斯坦城堡的途中。” 伊奈比尔把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地禀告,那边老白凑到鸟人的身边,挤着眉,弄着眼:“主人,女王殿下真是个美女,我看她的肤色非常健康,是很特别的那种。听说那天老魇第一次见到女王殿下时,馋得口水流这么长。” “tmd,你想说什么?我告诉你,我和女王没什么的。我只是给了她一颗仙丹,然后帮她调理气血,否则也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彭磊瞪眼骂道。 “是吗?主人真是伟大!女王的那个模样,我估计连伊尹都回流鼻血,主人居然能不动心,简直就是圣人!这是真正的坐怀不乱,比那个柳下惠还让人佩服!” “操!那个柳下惠还没有被生出来呢!你是不是不信?你tmd要不要去验验,看女王是不是还是处汝。” “不!我哪敢不信!那个我也不懂,也验不出来。而且,好像人类的标准很特别的,伊尹说过,很容易造假的。” “你tmd还是不相信我!我警告你,你要是敢乱说,我饶不了你。妈的,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歪。”鸟人嘴里虽然这么说,脸上却微微有些上火。 他们这边在低声辩论,说的都是标准的国语,两位女同志也没法听懂。只不过尼克托里斯很惊诧他们两个的表情,对伊奈比尔说道:“如此说来,恩图蒙特肯定会有所动作。不过,据彭公判断,这迷yao极伤人的精神,恩图蒙特可能需要几天时间恢复。我们立即赶到伊斯坦去,我要去参加拉沙尔的盟会。” “王,那盟会是大将军设下的陷阱……” “我知道,这也是我的机会,我一定能找到能够帮我的人。绝对不能让恩图蒙特和莎伦如愿!埃及的王冠在我这里。” “可是,我们……”伊奈比尔欲言又止。 “放心,妹妹,彭公答应帮我,他会陪我去拉沙尔,直到我找到能帮我的人。”尼克托里斯的脸上飘上一抹红霞,看向鸟人的眼神中满是迷离的柔情。然后,又是一声轻叹:“他是异乡人,不属于这片土地,他不能留在这里。” 情绪是会传染人的!刚才还在和老白怒目相对的彭磊,听了尼克托里斯的话,也轻轻的叹起气来,安慰道:“陛下放心,我一定帮你重回孟菲斯城。我可以发誓,即使是天上的神魔也不能阻止我的决心。” ………… 恩图蒙特派大军包围停在码头上的那艘楼船的时候,船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仿佛是一个冒出水面的泡泡,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尼克托里斯和伊奈比尔两个也没有马上赶回伊斯坦城堡去,而是在船上休养了三天,那船就停在距离拉沙尔不到一天行程的尼罗河上。 对于这位女王,鸟人是近乎肉麻的讨好。那德性,让船上的女人们也都生出了醋意。 尼克托里斯现在是真正的孤家寡人,尊贵的女王驾幸自己的属地,排场当然是要的,现在这些都不用女王操心。前一阵子白露赚来的金银珠宝,都被鸟人拿来给尼克托里斯装点门面了。 彭磊替尼克托里斯想的那真是面面俱到,甚至还有护卫。光靠她那些个见不得人的影子卫队怎么行?有的时候威压也是很重要的,可以让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老白是鸟人专用的,而且,那老鸟知道得太多了,必须放在眼皮底下看着;最好是老魇这样的大个,可惜着四脚爬虫又蠢又笨又好色,还不会飞;小黑也不错,这神蛇变身后有足够的气势,还会喷火,只不过作为人的形象,是稍稍差了一点。 这样的机会老魇真是极想拥有。别的不说,女王身边那么多的漂亮女奴,据说只要女王不反对,是可以随便结交的。多美的差事啊!自从老魇在莎拉的身上找到那种神秘的快感之后,特别想找一位女性彻底地感受一下。可是,在船上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 只要是机会,就一定要争取,老魇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主人,小黑这么丑,他怎么能做女王的侍卫呢?我倒是愿意去的,只要主人同意。” “你……你tmd连飞都不会,关键时刻怎么保护女王陛下?你tmd是不是想去泡妞?听说你小子很眼馋女王陛下的美貌,是不是?我警告你,你若是敢有非分之想,老子我把你剥皮抽筋!”鸟人瞪着眼训道。 “主人,我冤枉!我真的是为主人着想。小黑的那个样子,很损主人的颜面的……” 老魇还在厚颜无耻地解释,屁股上又重重地挨了小黑一脚。这次,比上次的那一脚还重,直把老魇踹到三楼甲板那么高的虚空,然后重重地砸入河里。 “主人,我干脆回复本相。听伊奈比尔说,这里的人很崇拜蛇的。”小黑也不太满意自己做人的模样,但是,对鸟人安排的工作又是极端的渴望,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行动的机会。 “你那两个头的样子,很难看!”彭磊摇头,问道:“小黑,你会不会变身?人家妖精都会千变万化,连猪八戒都有三十六变。你们是怎么修炼的,tmd,形象也太差了点吧。” “主人,我们很渴望获得人的身体,所以在刚刚能够化身成人形时,就一直强制用这个形象修炼,所以这个身体是不能改变的了。不过,短时间里化身成其他的样子,也是能够做到的。” “是吗?会不会变成老虎、狮子?” “这个……化身成其他的形象时,我很难藏起我的翅膀。”小黑为难道。 “哈哈哈!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鸟人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大笑起来。狠狠的拍着小黑的肩,冲着刚刚从水里爬起来,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老魇吼道:“你tmd去将伊尹叫来。他脑子灵,让他给小黑设计几个形象。” 伊尹的电脑显示屏上翻过无数的图像,可是,现成的动物形象几乎没有让鸟人满意的。小黑这条长着翅膀的大泥鳅,若是没有那对翅膀,倒是有现成的——咱东方的神龙形象可以借来一用。他这腾云驾雾、吐火吹风的模样在那些土人的面前一站,保证没人再敢对尼克托里斯动半分歪念。 “对啊,游戏里的龙就是长翅膀的!”想到了龙,鸟人的脑瓜也开窍了。 于是,小黑变身后的形象就由鸟人亲自设计,是一只长颈大肚的大恐龙,鼓着一对巨大的黑色翅膀,那形象也是很威武的。 尼克托里斯女王的车队是在那日之后的第八天来到拉沙尔的,车队虽然人不多,但是车队进入拉沙尔时的轰动却是没人能比的。端坐在八人抬的大轿车上,阳光下,王冠上的那颗红晶宝石闪着璀璨的光;几十个精美的描金大箱子,装满的是女王准备馈赠的礼物;伊奈比尔和小黑两个一左一右,几乎是脚不沾地地飘在女王的身边。车驾未到,一股凛冽的杀气就将挡道的人远远地冲开。 这女子,是那个传说中软弱无能的女王吗?早就在拉沙尔聚集的南方的领主们,不禁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 第二十九章拉沙尔,见面就是朋友 拉沙尔城紧靠着尼罗河,是一片河边的高地,正好是在河水泛滥后的水线之上。本来,这里是上、下埃及的分界线,但是自从上下埃及一统之后,这片原先的荒蛮之地,现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人口聚居,城市自然就形成了。 埃及,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土地,至尼克托里斯这一代,包括上、下埃及的历史,其实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狮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或许更加久远。数千年来,虽然也经历了无数争权夺利的战争,但是总体来说,和平发展的岁月远多于战乱。尤其是在伟大的美尼斯让埃及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之后,埃及已经成为一个强大无比的王国。 第390章 即使是下属的一个小小城邦,也拥有强大的军队和数不清的财富。所以,在孟菲斯出现动乱之后,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时候,处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动。 在埃及的南边,有一个大城叫底比斯,千年以前,它就是下埃及的国都。现在的底比斯,据说继承王权的将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这拉美西斯虽然年轻,但是治城有法,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优势,现在的底比斯,隐隐又是埃及南边的老大了。 其实,埃及在尼克托里斯接过王冠之前,就已经岌岌可危了,分裂几成定局。不过,在美尼斯一统埃及之后,国王的王冠就是整个埃及最神圣的圣物。人心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当然,这只是传说。其实底比斯远在南方,那些离孟菲斯较近的城邦,实力比底比斯胜出的也不在少数,比如赫尔摩波里斯。只不过中部地区没有大的城池,历史上也是从来没有出过统治埃及的帝王,所以从来就不被人看好。 拉沙尔城的繁华大异于彭磊所熟悉的东方城市。这里本来就是各个势力的交汇处,所以每个势力都在这片高地上圈地,形成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是高墙大院,房屋无数。数十个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间反而是一片空旷的区域。原先这片区域里只有极少的房舍,作为一些相互交易和议事的场所,少数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间搭房建舎。整个城市,反而是没有统一的城墙。 毕竟这里还是埃及,是孟菲斯国王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恩图蒙特传下的命令也没人反抗,所以此时此刻,拉沙尔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旷之地上,由各大城堡出钱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连成了片,俨然又是一个中央城堡。 出这份子大家都是愿意的,这是利己利国的大事,谁也不肯落后。想想,国王登基已经三年了,照理说,各城邦的领主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到孟菲斯去参拜。但是,谁都知道,法老只是大将军手中的木偶,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许就永远也出不了城了。 礼不能废,安全又是第一位的,恩图蒙特想出的这一招,让大家在拉沙尔见法老,可谓是皆大欢喜。这女王在少年时就是出色的美女,后来被藏起来养着,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大家也都是渴望着见到。这期间,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 作为国王的行宫,服务人员当然也是各个城堡里凑出来的。对于各个城堡来说,在女王的身边伺候,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监视女王的生活,还能接触各地来参拜女王的贵宾,那绝对是重要的。所以,这片新建成的建筑里的服务人员也都是千里挑一,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彭磊比尼克托里斯早两天到拉沙尔,他是装成一个普通的观摩盛况、凑热闹的贵族,住进拉沙尔的公共客店的。随行的人还不少!老白是必须的,还有就是卡奴,另外鸟人在半途上向一个奴隶主强索了十几个年轻的男女奴隶。 拉沙尔的盛会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领主们的叩拜,所有的活动经费当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摊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在乎这份开支,所以,能够参加到这次盛会的人,包括来观礼的客人,都是免费吃喝,连大家带来的奴隶也能白吃。 这样的便宜鸟人当然不会放过,那十几个奴隶的口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至于鸟人自己,对这里的伙食有点水土不服,而且,他的手艺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操练了,更何况这是他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本事,怎么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 拉沙尔的盟会也是各个城邦间相互公关的一个机会,所以女王没到的这几天,拉沙尔已经热闹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后的春节庙会了。在彭磊看来,帮尼克托里斯重回孟菲斯是极容易的事,只要在拉沙尔挑拨离间,威胁利诱,招几个稍有实力的帮手,然后杀鸡儆猴,让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变成竹篮打水,拉沙尔的盟会或许能成为真正的盟会。 到时候,尼克托里斯大旗一举,孟菲斯还不是囊中之物?当然,知己知彼是必须的,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里斯车驾的前面。 一袭埃及人最流行的细麻长袍,披着齐肩的长发,留着半尺多长的胡子,彭磊的形象也够酷的——胡子本来也没有这么长的,留了大半年,最愿意长的几根也没有超过两寸。不过在这尼罗河边,好像胡子的长势是和身份成正比的,许多嘴上没毛的小年轻,竟然也在下巴上挂上好长的假胡子,搞得像唱戏的老生似的。 彭磊还没有无聊到作假的地步,他那个胡子是货真价实的真品——身边有伊尹这个植物学家,搞一点肥料出来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彭磊的胡子这两天是发了疯似的长,才有了现在这样。 伴着如花似玉的美女,随着英武精悍的侍卫,在拉沙尔城里,彭磊的形象虽然不能算得上凤毛麟角,至少也可以是鹤立鸡群,是极稀罕的人物了。再加上鸟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一有机会就张扬显摆,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 对了,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叫艾奥利斯。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喝着小酒,晒着日光浴。 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是这些天里,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连过场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 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今天只有两堆人。彭磊这边,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那个香,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 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两个漂亮的女奴,一队持矛的士兵,七八个年轻的男奴,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不过,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 卡奴还是有点羞涩,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数的时间,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这几天,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很容易地就实现了。 “放心,谁怕谁呢!老婆,我们喝酒!”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超过卡奴许多。 两队人相顾无言,秋波暗送,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凑到彭磊的身边,恭敬地打躬行礼。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 “你家王子?我们好像不熟,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毕竟,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不过,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那也是不干的。不管地盘大小,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那时的他,地位、金钱、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这个……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向后挥挥手,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乳羊,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 “多谢,多谢!”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应该是极品的陈酿,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还散着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当然,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颗颗晶莹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来的,而且,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几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红,双眼迷离了。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 当然,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礼,是不太好收的。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彭磊这边,老白也站起身来,手上两个小瓷罐,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产哪!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那更是极品,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 第391章 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正宗的瓷器。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 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装的是烈酒;另一个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 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虽然还没有开始,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这叫做先声夺人。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彭磊干脆接着送,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不顾亲随的劝阻,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也不等主人劝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两眼紧盯着彭磊,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 “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第三十章酒肉朋友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发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chin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文学,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chin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0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0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置被客人占了,这老鸟干脆站到了彭磊的身后,也不坐了。 拉美西斯指点彭磊他们的桌面后,眼神又定在桌子上不动了。他的话也不是开彭磊的玩笑,鸟人在拉沙尔就是摆排场,桌上盛装水果、烤肉的盆子都是黄金的,倒是拉特老师刚才差人送过来的烤羊和水果,都是摆在黑漆漆的木盆里。 还有,咱埃及人吃饭、吃肉都是用手抓的,他这盆子里的是什么?银光闪闪的小刀和小叉。用这些东西割肉吃饭,真是太妙了!不过,贵为王子,吃东西当然是轮不到他自己动手的!心里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奴隶叫来,试试那些新奇的小东西。 这东西怎么用呢?偏偏这艾奥里斯好像不喜欢吃肉,不但自己送的烤羊丝毫没动,连他们自己的烤肉也都是完整的。这三个人只喝酒,偶尔才吃几颗葡萄。 “兄弟,我有十二个妻子,三百九十六个贴身女奴,可是没有一位能及得上你的妻子。真是太美丽了!”拉美西斯没话找话,借机把他的那两个女奴招了过来。 拉美西斯也是太客气了,卡奴的美丽是确确实实的,但是他的那两个女奴也都是细皮嫩肉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根本就分不出上下来。用一句将来会流行的话说,脱光了后,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彭磊算是见识了奴隶主的无耻,拉美西斯是真的食来张口。那两双小手将盘子里的肉撕烂了,一点一点的喂入他的嘴里,他的双手连酒杯也不用拿,闲着的时候可以摸摸女奴的大腿和胸脯。 刚才拉美西斯自己动手倒酒喝,实在是破例了,只因为鸟人三个也都是自己动手的。 有人喂着吃的感觉一定很爽,不过也不能太过分了。鸟人一开始还有点羡慕,但是在看拉美西斯吃那个烤肉后,就只有恶心了。 那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用手是绝对撕不下来的。还是那两位小妞,洁白的牙齿将大块的肉啃下,撕咬成一丝丝,再用小手喂到主人张开的嘴里——美女的口水虽然可能是香的,但是,不知道她们每天刷几遍牙? “老公,要不要卡奴伺候老公吃肉?”见鸟人傻傻地看着拉美西斯享受,身边的卡奴有些误会了,轻声问道。 “不、不用,如果我要吃老婆的口水,可以这样!”搂过卡奴的小蛮腰,彭磊狠狠地亲了一大口,然后举起小刀,挽起袖口,片刻间,就将一只烤全羊分解成一块块的碎肉,只有四条腿还是完整的。 举起一只完整的羊腿,彭磊一边啃,一边轻笑:“还是这么吃香!” 第392章 “嗯!”卡奴被鸟人啃得意乱情迷,慌张地举起刀叉。这工具她也是刚学会的,虽然没用过几次,但是凭着聪明和对武器的感觉,已经用得非常熟练了。而且,刀叉用起来确实也不难,如果是筷子,那就有点难说了。 “老公,我要学烤肉,我要老公亲自教。” 如果她以前的两位同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在旁边,一定不敢相信,这个嗲嗲的小女人就是那个整日不露面目,掌控死亡之弓塞克里斯的亡灵圣女卡奴。 “好,好,等会儿就学!拉美西斯老兄,还有拉特老师,别客气,尝尝我的烤肉。” 拉美西斯虽然喝的是鸟人的酒,但是肉食吃的还是自己的,是那两个女奴从自家的地盘上搬过来的。彭磊和卡奴说私房话时,用的都是鸟人的家乡话,所以拉特老师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间两个人动作有点暧昧,这很正常,埃及的老爷们都是这个调调。不过,彭磊的那手解肉的刀术确实把两人镇住了,思忖着,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是不是一个翻身的奴隶,否则,怎么会有这样的一手绝技。 彭磊家里那些黄金盘里的的肉确实不一样,那个香味,那个颜色,看着闻着就勾人的口水。可是,这里的规矩,没有主人的邀请,动人家盘子里的肉是不礼貌的,所以拉美西斯忍到了现在。 听彭磊劝吃,那还客气什么?没等那两个女奴动手,他的那双刚才还在女奴臀部摸摸的爪子已经抓住了一只羊腿。另外的一个嘉宾拉特老师虽然年迈,动作却也不慢,手上也是一只油光闪闪的烤羊腿。 几乎是当初冲水坡白浪和熊汗他们初次吃到鸟人家美食的那一幕的重现,拉美西斯和拉特哪里还顾得及身份。那位拉美西斯老兄下巴上的假胡子都歪了,满嘴流油,两眼放光,那情景,倒是让彭磊有点亲切。看样子,拉美西斯的性格也是属于比较豪爽的那一类型。 抚掌笑道:“老兄,你不会是饿了三天了吧?”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拉美西斯也不脸红,干脆扯下下巴上的假胡子当抹布,挥手赶走那两个伺候他吃的美女,笑道,“其实我喜欢这样,被人伺候着很不舒服的。艾奥里斯老兄,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到底比斯去做客,我给你准备最好的宫殿,最漂亮的女奴。嗯,这两个先给你。” “不会吧?这么漂亮的女奴你随便就送了?真舍得?”彭磊大笑,“我可不敢要,我家里的女人很凶的,我怕她们吃醋。老兄,你还是自用吧。” “吃醋?醋是什么东西?很难吃吗?艾奥里斯,我对你很好奇!这两个女奴你一定要收下,算是给卡奴夫人的。”拉美西斯终于啃完了手中的羊腿,假胡子也仍了,女奴也送人了,满手的油就照顾了身上的衣服。再看自己的样子,忍不住又是哈哈大笑。 那边,他的拉特老师毕竟年纪大了,牙口可能不太好,此刻还在艰苦地啃着手中的骨头。 “老师,这真是天下最好的美味,真希望我的母亲和叔王也能品尝到。”拉美西斯叹道。 “嗯,这一定是出自大神塞拉特涅之手,老朽不枉此生了。” 拉特终于发现所有人都在对着他看,他的主子已经停嘴了。他如果再这样啃下去,那是冒犯主子,是对上司的大不敬。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半条羊腿,见旁边女奴手中正有一块给主子擦手用的亚麻布,二话不说,一把抢过来,利索地将手中的东西包了,揣在怀里。 第三十一章老婆怎么能送人 “殿下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仪容?”收起羊腿,拉特又成了一个道貌岸然的长者。 “我……哈哈哈,老师,你也要注意一下。艾奥里斯老兄,真是见笑了。”站起身来,拉美西斯干脆在衣服上蹭干净双手,拉住拉特,相对大笑。 稍远处,人渐渐在多了起来,那些衣冠楚楚的贵族老爷们,不管是轻狂的少年,还是迟暮的老者,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表情——敬慕!痴迷!一个侍卫匆匆的跑来,低声向拉美西斯禀告——女王已经驾临,底比斯的最高领导人、拉美西斯的叔叔请他马上回去。 彭磊的耳朵贼灵,心下这才恍然。拉美西斯只不过是底比斯的总理,他的叔叔才是总统,所以用不着他去迎接女王陛下,所以他能够在这露天酒吧里啃彭磊烤的羊腿。 拉美西斯还真是讲信用,彭磊回到暂住地的时候,那地方已经挤满了人,都是俊美漂亮的年轻男女,大多数的臂上还没有奴隶的烙印——拉美西斯送出手的不是50个,而是整整100。可能是怕彭磊真的把他们饿着,这些奴隶还带着衣衫酒食,活蹦乱跳的牛羊就有一大群。这阵式,让彭磊真的有点哭笑不得。 老白终于升职了,做起了临时大总管;卡奴则不得不享受起少nnd待遇,吃喝拉撒都有人陪着,反而没了自由。 在埃及,黄金虽然是硬通货,早就有人将那种软软的金属打制成薄薄小小的圆片,作为等价交换的筹码。但是普通的交易之间,还是最直接的以货易货。人就是一种很好的商品,一个女奴等于四只羊。彭磊收到的礼物,光是那些奴隶,就可以换近千只羊了。 他真是发财了! 拉美西斯绝对是当今拉沙尔城里的风云人物,估计连放个屁都有无数的鼻子在暗中闻着。露天酒吧里他的失态,虽然当时他的卫队已经驱散了几乎所有的侍者和招待员,但是,黄昏时分,彭磊住宿的宾馆门口还是被前来拜访和打探消息的人挤得水泄不通,连女王派来送信的人也只能走空中通道。 小黑真的是换了个人似的,虽然还是深沉寡言,酷酷的样子,但是眼角眉梢到处流露出的兴奋,那小样,连老白看了都眼红。 “黑子,你是不是堕落了?让老子来查一查,看童子功还在不在!” “滚!老子是那样的蛇吗?老白,我现在才知道,被人尊敬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没有不满主人的意思!你tmd别乱想!我是说女王陛下,她对我真是太好了!嗯,还……专门派人来伺候我。” “你个小样,怎么和老魇一个出息?这点就满足成这个样子了?照我说,和主人一起冒险的日子才有意思。” “我知道你要看不起我的,我也想和主人一起去冒险哪,可是主人只喜欢老鸟。我就是想不通了,你个老鸟有什么好!”小黑酸溜溜地叹。 “这……我……主人有时确实有点变态。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小黑,其实你若是想留在女王身边,也不是不可能的,只要女王向主人开口请求……” “真的?可是……算了!再怎么说,我们三兄弟也是在一起修炼了八百年了,怎么舍得分开。” “去!少来这一套!主人说过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人也一样。嗯,妖也一样。只要大家过的开心就好。”老白揉着鸟眼,狠狠地训小黑。 小黑一付受教的样子,不停的点头:“老白,我不是那个意思,不过,在女王身边的日子确实是很爽。你说,如果女王陛下真的向主人说起,主人能同意吗?主人身边人手太缺了,即使是主人同意,我也不好意思离开。” 老白又要对小黑刮目相看了。两只鸟眼对小黑上上下下地打量,看得那条黑蛇浑身起鸡皮疙瘩:“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没想到几天没在一起,你小子竟然这么能说会道了。跟谁学的?” “这……你tmd少笑话我!我……伊尹他让我向你请教的。”小黑吞吞吐吐,终于供出了幕后主使。原来女王启程之前,小黑和伊尹谈过心。这太监和小黑相处的时间不短,交情也是很不一般。 “伊尹?哈哈哈,我说你小子怎么变得这么机灵了呢!放心,只要女王陛下开口,嗯,即使是女王陛下要我这只老鸟,主人也一定会答应的。你tmd别问我为什么,有的事情我也不知道!” “真的?多谢!老白,不管在不在一起,我们永远是兄弟。”小黑搂着老白的肩,有些激动。 “你tmd越来越像人了!我和老魇都不如你!”老白感慨,“女王陛下怎么样?你怎么有空来这里?要知道,若是女王陛下有什么意外,你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没人能救得了你!” “我……是陛下让我来送信的,可是主人正在接见客人。这样吧,这信给你,一定要亲手送到主人手上。” 小黑说完,掏出几张莎草纸,塞到老白的手上,人幻成一缕黑烟,赶紧走了——老白的威胁提醒很管用,女王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他小黑所有的希望就都成了幻影。 ………… 视金钱如粪土的是圣人!彭磊虽然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很伟大了,但是在黄金宝石的面前,彭磊还是保持不住尊严。现在拉沙尔的所有有身份的人物几乎都知道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家伙是一个堪比大神塞拉特涅的神厨。底比斯的主子竟然用100个奴隶来换两条羊腿,简直太疯狂了。 何等美食?若是不能亲口尝到,那怎么还能睡得着? 这些奴隶主才是真正视金钱如粪土的圣人,黄金宝石都是差人挑着送上门的,不求别的,但求能得到一条羊腿。 这让彭磊如何回绝?没办法,有求必应,反正人手够多,自己只要动动嘴就行了。今天当然是没有的了,有的也要留给自己。一律预定,给钱多的先交货。 第393章 至于那些在拉沙尔有些影响力的大人物,好像也不能得罪,还得亲自接待。 此刻正陪鸟人饮茶的,是这中部地区最大的城市赫尔摩波里斯的城主米亚雷尼。说实在的,彭磊对这位米亚雷尼先生的第一印象就不太好。这老兄年纪应该不年轻了,下巴上的胡子比鸟人的还长,是货真价实的真货,梳理得整整齐齐。那个须辫上还抹了橄榄油,整个地乌青发亮;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付英雄豪杰的模样。不过,他的那对眼神却不太听话,很少能固定在一个地方的(卡奴的胸脯除外)。 彭磊是什么人?看眼神就能大概知道那个人在想些什么,更何况他看的是卡奴妹妹的胸。此时的拉沙尔城里,最大的势力就是三股。一股是来自孟菲斯的恩图蒙特的亲信,一股是底比斯的拉美西斯,还有一股就是这个赫尔摩波里斯城的城主米亚雷尼。 本来请他喝酒吃肉也不是不行,现在么,就改喝茶了。其实茶这样东西在这里也是稀罕物,不过对于一心想吃肉的人来说,茶水的味确实是淡了点。 “大人,实在是对不起,不是我不愿意,我是真的没有了。烤熟一只羊很容易,但是要烤出美妙的滋味,那就必须要很长的时间。瓷器也没有了,这茶具是我唯一剩下的。我向你保证,以后再见到我的那位朋友,一定为大人讨上几件精美的酒具。” 米亚雷尼不仅仅想见识彭磊那堪比大神塞拉特涅的厨艺,对彭磊和拉美西斯的交往也是清楚得很。上层人物之间的攀比,面子比什么都重要,所以那个瓷器也是很想得到的。这个倒不是彭磊不喜欢米亚雷尼的人品才不给,他的身边确实不多。当初是烧了几窑,但是只有很少的几件成品,让彭磊喜欢的更少,所以带在身边的也只有一两件而已。若是再送了,自己也没有了。 听彭磊这么说,米亚雷尼也是无话可说了。这次亲自上门,结果却一无所获,烤肉也没吃到,真是很没面子。就这样回去是不甘心的,和别人一样排队等待,那太失他米亚雷尼城主的身价了,说不定会害拉美西斯笑疼肚子。 眼睛又转向彭磊身边、正替彭磊剥着葡萄的美女,馋着脸笑道:“兄弟身边的东西,真的没有一件不让人羡慕。你的这个女人也是少有的极品,我真是很喜欢。不知道兄弟愿不愿意割爱,我愿意出50个年轻的女奴和你换。” 在埃及,女人除了成为一家之主,否则就是男人的物品,妻子和女奴其实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也就是前者不用辛勤地劳作而已。卡奴乖巧地在彭磊的身边伺候,米亚雷尼不知道,彭磊身边本来只有她一个女性,还以为卡奴也不过是主人比较喜欢的女奴而已。那异于普通埃及人的雪白的肌肤,绝美的脸,迷人的身材,对那些女人多得无法算计的奴隶主们来说,确实是一件很新奇的宝贝。 米亚雷尼并不知道彭磊的心中,老婆和女奴是决然不同的概念,他只是稍微有点大胆,只是把面子看得太重了,不想让拉美西斯笑话而已。 彭磊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卡奴亲手剥好的葡萄,真的没想到米亚雷尼老兄会有这样的请求。一个失神,一颗葡萄籽滑入气管,呛得他直翻白眼。低头看身边的卡奴,人一下子坐的笔直,眼底光波闪烁,脸上红霞满布,双手竟然在微微颤抖。 使劲地咳出喉咙里的异物,彭磊轻拍卡奴的小手,哈哈大笑道:“米亚雷尼大人,卡奴是神赐给我的礼物,我怎么能将她给别人呢?我这边有许多的女奴,还不错吧,个个年轻漂亮,这些我倒是可以送人的。” “这……我出100个,怎么样?”原来是神赐给的,所以异于普通的女孩子。米亚雷尼的兴趣非但没有打消,反而加大了筹码。他又不是没有女人,对别的根本就没有兴趣。 “或许,借给我三天,怎么样?” “大人,卡奴是我的心肝宝贝,我还要留着她为我生儿子呢。哈哈哈,不如这样,明天我送你两只烤羊。”彭磊虽然笑着,眼底却也在亮起闪光。反而是卡奴,听了彭磊的话后,眼中生出一团水雾,把头轻轻地抵到彭磊的胸前。 彭磊这么说,米亚雷尼终于不说话了,不过看向卡奴的眼神依然炽热。一声轻哼响自米亚雷尼的身后,是一个穿着连体长袍的中年人,帽子盖着大半个脸,标准的巫师打扮。彭磊的估计,那个人应该有分神初期的修为。不过,西方的法术和他接触过的长生殿、峨眉山等的修炼方法可能不太一样,如卡奴和埃德蒙特他们,当初彭磊就是误读了他们的实力。 眼前的这个中年人,不知道又是哪个门派出来混世的高手。 “艾奥里斯,我们城主愿意要你的东西,那是看得起你,你不要不识抬举。” 说话的是中年人身边的一个武士,一身盔甲,腰悬短剑,脸上光光的,居然不留一根胡子,在这个男人都戴假须装成熟的社会,确实是很另类。 中年人轻哼示威的时候,卡奴已经抬起了她的小脸。此刻听到了那个武士的发言,眼底的迷雾迅速被一道幻彩所取代。包括米亚雷尼在内,所有盯着彭磊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移向卡奴的脸。 米亚雷尼的脸上满是痴迷,中年人的眼睛是片刻的失神,那武士更是神情恍惚,身体微晃,竟然一个跟斗栽倒在地。虽然很快就爬了起来,但是目光呆滞,仿佛是中了邪。中年人神色大变,一掌轻拍在武士的后背,才将武士的魂招了回来。看向卡奴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双手在暗中掐起了灵诀,一边暗暗地向米亚雷尼传言。 第三十二章无心发财财自来 米亚雷尼神色微变,终于发现气氛好像有点不对。虽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他对身边的这位大法师还是绝对的信任的。赶紧站起身来,留下一大盘的金珠,告辞走了。 “我要杀了他!”看着米亚雷尼消失的方向,卡奴缓缓地站起身来,喃喃地说道。 彭磊赶紧劝:“老婆,别和那种粗人一般见识。所谓不知者不罪,我们不理他就是了,那个人我还有用。那个中年人也不知道是什么门派的,修为不错,我们犯不着和他们闹僵。” “我听老公的!他若是还有下次,我决不饶他。” 匆匆离开彭磊住的客栈,米亚雷尼是一脸的不爽,不过,他对这个中年人还是足够的尊重,虽然颇有怨言,但是也没有过多的责备。 “法蒂亚,刚才是怎么回事?我这么空着手回去,很没面子的。” “大人,我们低估了那个艾奥里斯,他不是普通人,他的那个女人也是巫师。刚才我感觉到了强烈的灵魂颤动,那是她施展的灵魂法术。这还是因为她是针对苏亚雷将军的,我估计,如果她对我施展法术,我一样受不了。” 法蒂亚的脸上仍然有着一丝丝的茫然,再看他拉着的那个武士苏亚雷,神情恍惚,仿佛还在梦游。 “这……这便如何是好?我刚才的说话一定得罪了她。法蒂亚先生,你一定要保护我!”米亚雷尼终于露出一丝丝的后怕,“先生,苏亚雷怎么样?” “大人放心,我马上回我的师门去,请我们一派的长老出来。这女人的法术攻击的是人的灵魂层面,我的修为或许没法将她完全克制。不仅是她,那个拉美西斯身边也有法术高强的修炼者。今天我们见到那位女王,她的随从队伍中也有强烈的异能波动。看来这几天拉沙尔不会平静,大人先小心应付着,我马上回去,两天就能回来。” 法蒂亚沉吟着,掏出一颗药丸塞到苏亚雷的嘴里,吩咐下人好好照看这位苏亚雷将军,自己解开裹身的长衫,乘着夜色,破空向西方飞去。 这一晚,米亚雷尼是怎么也不敢睡觉了,心中懊悔,恨不得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那个兄弟。都是欲念害得,平白得罪了一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神圣。直到天光大亮,日上三竿,彭磊差遣奴隶抬着两只油光光、亮闪闪、香喷喷的烤全羊送上门来,他的心才放回肚子里。不过对卡奴的得罪是心照不宣的,当然,自己的态度也是要表明的。即使要翻脸,也得等法蒂亚搬回救兵再说。 于是,在广场的东北方向,靠近尼罗河,那片由米亚雷尼城堡主建的公共建筑,在半天的时间里就被清空。里面牛羊、金珠无数,还带着上百的奴隶,都成了鸟人的财产。 米亚雷尼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至少现在是。彭磊才不愿意和米亚雷尼一般见识呢!男人都是这个德性,彭磊是很理解的。所谓不知者不罪,米亚雷尼还有用,而且,他也受到了警告,应该会识相一点的。 这一晚,彭磊也睡不着,他为的是尼克托里斯的信。安慰了卡奴之后,拿着尼克托里斯让小黑带来的信,鸟人也是转辗难眠。那是画在莎草纸上的一副小图,一个女人的侧身像,大大的眼睛下挂着一滴大大的水珠。 那是什么意思?彭磊心里是有点明白,却不敢太明白。一晚上只能骚扰卡奴妹妹,抱着卡奴胡思乱想,害得卡奴半夜里逃起,硬拉了两个年轻的女奴塞进鸟人的被窝里。不过,鸟人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于是,天还没亮就起来工作了。 那些隔天向鸟人预定了烤肉的老爷们,一大早就陆续收到了他们要的东西,只是不知道他们领不领情,有几个在感谢给他们带来口福的女王陛下。 彭磊并没有住到米亚雷尼送的那片房子里去,那里成了鸟人安置奴隶和财产的地方。彭磊还是住原先的客栈,因为卡奴夫人讨厌被人前呼后拥地伺候。 第394章 当然,两个地方其实也是连在一起的,所以,总管白风也不用和他的主人分开。 尼克托里斯到达拉沙尔后,闭门休养了整三天,第四天才开始接受下属的参拜。当然,彭磊是轮不到的。他这几天不停地杀牛宰羊,生火烤肉,收礼迎客,忙得连露天酒吧也没时间去。这次拉沙尔之行,竟然变成了卖肉的屠夫,这也是始料未及的。 女王陛下因为舟车劳顿,闭门休养,于是这几天彭磊自然就是拉沙尔城里最红的红人。彭磊和卡奴不愿意住到米亚雷尼送的那片房子里去,除了不习惯被人体贴入微的伺候,也是不想听牲畜凄惨的哀嚎——那里已经成了屠宰场了! 刚开始时,彭磊还在愁,那么多的奴隶闲在那里,会不会出什么事——为了向他们心目中的神厨讨一口美味,那些财主们大方得近乎变态,送出的奴隶男的都是年少英俊,女的妩媚漂亮。这些少年男女在一起,若是没什么事情可做,说不定就管不住下身的东西了。 虽然来到着古代埃及的时间不长,而且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和鬼魂打交道,但是彭磊对这里的民风民俗、法律法规还是稍微了解了一下的——锦衣玉食的都是财主大人,奴隶们大多是衣不蔽体;对犯规的奴隶的惩罚也是相当残酷的,但是,荒淫无耻的老爷们表率在前,少年人本能的冲动在后,再加上袒露的身体,常在一起的年轻奴隶们,敢于犯规的也不在少数。 彭磊可不想在离开拉沙尔的时候,那些女奴们都是挺胸凸肚、拖儿抱女的。现在倒是没有了这个顾虑!地方大了,男女分开。放羊的,杀羊的,腌肉的,煮肉的,事情不少,好像也没有多少人能闲着。 彭磊自己也很忙,忙得甚至没有多少时间去关心那些烤炉。这三天里,只是那个拉美西斯小朋友就光临了五次。还有其他的那些小财主们,川流不息,络绎不绝,差一点就喝完了鸟人储物环里备着的茶叶。倒是那个米亚雷尼,在鸟人这里受了惊吓,只是第三天派人又送了些牛羊来。 好在有老白!这老鸟一直是彭磊的跟屁虫,又不笨,又好学,早就将烤肉的基本操作学得差不多了。此刻临危受命,担纲起了重任。虽然弄出的东西和彭磊亲手做的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应付那些吃惯了生肉的老爷们,还是绰绰有余了。 今天是女王接受参拜的日子,鸟人家的客厅里也终于安静了下来。其实,大多数的人都在接驾时见过女王陛下了,那绝美的芳容正是这两天里最勾人的东西之一,对某些人来说,或许还胜过鸟人家的烤肉。 女王接见下属是点名轮候的,小字辈可能今天还轮不到,可是,大家都愿意等在行宫的门口,等候女王的传见,就像在鸟人家等烤肉一样的虔诚。 因为有了那次米亚雷尼的冒犯,所以这些天卡奴倒是做着正经的女主人,协助老白管理那一大群奴隶,也不敢陪在鸟人身边应酬。今天家门口清净了下来,她才又坐到了男人的身边,陪着喝茶。 彭磊的手上正在玩着一把仙剑,是托广成子特别炼制的。他的连山剑成了金盒上的一块浮雕之后,他就变得手无寸铁了,连飞行的法器也没有,只能拿一个储物环当风火轮使。 要一把仙剑其实并不难,乾坤界里有一个前大罗金仙,还有一只高科技的神炉,不过,广成子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做出的东西也只能是差强人意。彭磊现在手上的这把就是如此,和连山剑是没法比的,甚至还不如谢无双用过的那把。好在彭磊只是要求能驾驭飞行就行,关键时刻保命,他可以依仗乾坤玉璧,还有激光枪炮。 “老公,这把仙剑很不错呢!”卡奴偎在彭磊的腿边,静静地享受着这难得的温馨。 “这就不错了吗?真是孤陋寡闻!也难怪,都是索卡尔那个鬼魂害的,害得我老婆对外面的世界这样陌生。宝贝,你也见过我的连山剑,这种仙剑和连山剑比起来,就是一块垃圾。即使是我们东方几个大门派里的稍微好一点的仙剑,都要比它强。我只是先将就着用而已。这种剑,广成子能一下子炼出百件、千件。等过几天回到我的鱼凫国,我一定要去试试能不能开启玉泉仙府,那里才有真正的仙剑。” “嗯,可是,这把仙剑确实也不错了。老公,广成子是谁?是上界的大神吗?他很会炼剑吗?若真是这样,我能不能也有一把?”卡奴好奇地问,破天荒地第一次开口向鸟人讨东西。 “这个……惭愧!” 彭磊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卡奴进到他的家门已经好几天了,这些天更是他晚上唯一的慰藉,可是他鸟人还有许多的秘密没有告诉mm,未免有点不够意思了。广成子的事在家里不是隐私,其实早该带卡奴去逛逛乾坤界了。 笑道:“广成子还真的是神!大罗金仙,和你们传说中的神也应该差不多。不过,他是我的弟子。嘿嘿,过几天让你去见见他。这仙剑真的很普通,只是封印了几个简单的防御阵法和攻击阵法,没什么用的。对了,最近广成子正在研究用五行元精气炼制法器。利用五行阵法,据说能纯化自然界中的五行元素,和你们西方传说中的魔法术差不多。这真的是我教的,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魔法。听他说已经有头绪了!老婆喜欢什么式样的法器,过两天告诉他。” “嗯,不过……我还是先要一把剑,我不想让他们认出我来。”卡奴点着头,彭磊的话让她有点发呆。这鸟男人!还好,她还没有傻掉,自己的要求还没有忘。 “他们?是什么人?” “埃德蒙特和安德诺尔,昨天晚上,我感应到了他们的气息,他们也到了拉沙尔了。” “是吗?难道是那头老牛出了问题?不可能啊!看来我们也要小心一点。那孤魂对我有点阳奉阴违,我也拿他没有办法,除非将他关进重阳节里去毁掉。”彭磊点头,手一摊,卡奴的面前突然现出一大堆的东西——储物手镯,激光炸弹,量子枪,金箍棒,双节棍,火焰枪……应有尽有。卡奴已经死心塌地地做鸟人的老婆了,彭磊当然也应该对她一视同仁,把她好好地包装起来。 ………… 恩图蒙特的计划其实有点道理,原先喜庆吉祥的拉沙尔城,在尼克托里斯接见下属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弥漫一种很压抑的气氛。谣言四起,甚至有人点着艾草计算某人被女王接见的时间。一旦某人的时间稍长,猜忌就跟着而起。 公共场所已经没有了酒客,原先的露天酒吧也被老白废物利用,变成他鸟人家的烧烤场了。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杀戮终于不可避免的发生。最先是米亚雷尼属下的一个城主和别人发生了争执,夜里,双方的城堡里就都发生了战争。据说是刺客,死了好多的侍卫。 彭磊是第二天中午听小黑说的。尼克托里斯第二次遣小黑来见彭磊,除了告诉那个消息外,当然还有信,和原先那封一样内容的信。 “主人,那个米亚雷尼不是个好东西,今早他来见陛下时,说了一大堆恶心的话。”小黑虽然不清楚鸟人和尼克托里斯的关系究竟有多亲密,但是凭老白的几番话,大概也能猜出一些,所以,告密也是他认为应该做的任务。 “嗯,女王陛下是什么态度?”收到那封信,彭磊的心情本来就有点乱,小黑的密告更让他心烦。又是那个米亚雷尼! “陛下对他很客气……很好。可是,我看得出来,那个米亚雷尼的人品不怎么样。主人是不是去劝劝陛下,不要被那个坏蛋骗了。” “这个不用你操心,你tmd给我保护好女王。她若是被人伤了一根毫毛,我剥了你的皮。”彭磊狠狠地训。 “我……我担心我的修为不够。主人,我发现了许多的修真者,那个米亚雷尼的身边也有。” 第三十三章大家都是演员,谁也跑不了 “怕个鸟!要不要让老白和你换?广成子为你特别炼制的那个五行离火兜是吃素的?那五行元精气能够让你吐出的火气直接升华为三昧真火。它的阵眼更是采自玄阴地脉的玄阴离火,极阴极阳共存。别说是一般的修真者,即便是天上的金仙也受不了。而且,你tmd还有量子枪,还有手榴弹。”心情不好,鸟人就没有好脾气,点着小黑的鼻子训斥。 “妈的,老子我也在这里,关键时刻,老子也会去帮你的。” “是,主人,我不是怕,我是担心。” “担心个鸟?告诉女王陛下,过两天我会去拜访她的。嗯,若是能借米亚雷尼之手除去恩图蒙特的爪牙,那也是个好办法。” 凭良心说,彭磊对尼克托里斯的关心真是到了很变态的地步,就差亲自去陪她了。小黑只是一个修炼了八百年的小妖精,这世上的修真者,只要跨入元婴期,就能够对它产生威胁。让他去保护尼克托里斯,对付普通的凡人是绰绰有余了,可是,就怕万一,那这小黑蛇就可能自身难保了。 彭磊为此特别和广成子研究了对策,用了三颗蓝乂丹,将他的修为提升了一个劫层,又固定了他的飞天巨龙的第二形象,还特别针对他的特长,炼制了那件五行离火兜。现在的小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其实他至少有了相当于1800年修行的修为,更有变态的法宝护身,普通分神期的修真者根本没法欺负他了。 小黑被彭磊骂得屁也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回他的工作岗位去了,留下彭磊自己在家里心烦意乱,摔盘子骂娘。 第395章 心痒手痒,肉也懒得烤了! 总该做点什么才好!拉沙尔城太平静了,稍微的一点点小风浪也不过瘾。把老白叫到身边,问道:“那两家都是哪个势力的?好像一个是米亚雷尼的,另一个呢?” “是的,还有一个是孟菲斯附近的小城邦,也不是恩图蒙特那一派的。”老白对所有上门求肉的客人都做过调查,而拉沙尔城里,没有上过鸟人家门的财主老爷好像找不出来了。 “妈的,我还以为是底比斯的呢。那些小势力很有用,我们的先帮帮他们;不能让底比斯看好看,想办法让他们也动起来。最好是让他们先关心恩图蒙特的势力。” 彭磊知道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想坐山观虎斗,最后渔翁得利,没门! “主人,要不我们还是用老办法,造谣!主人很精通的。”老白虽然机灵,但是头小脑小,让他想办法,也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放你妈的屁!你tmd才是精通造谣呢。那是计谋,懂不懂?离间计,无中生有计,妈的!” 鸟人莫名其妙的怒火,让老白很委屈。造谣和计谋有什么区别吗?喃喃问道:“主人,那我们应该怎样计谋?” “怎样计谋?老子若是知道,还问你干什么?造谣……就是无中生有,要有个对象。老子对两边的人都不熟,妈的,造谣都没法造。对了,调查一下来向我们买肉的那些人,有没有恩图蒙特那一脉的。” 不用调查,老白这些天的工作,就是借卖肉的机会接触那些贵族,摸清那些人的底细。彭磊问起,老白脱口就禀告道:“主人,有好多!约翰逊、肯尼迪、罗斯福、亚历山大、默罕默德、查理、彼得……(古埃及的有名人物,大多数淹没在岁月的长河里,无从考证了。老曹懒得动脑筋,反正名字只是符号,就从现代借几个代替了,勿笑!!)还有艾诺拉,理查德等,好多。主人,那个艾诺拉好像还是恩图蒙特的兄弟,长得也差不多。” “是吗?妈的,那就是他了。等会儿你找一些奴隶,让他们去造谣。就这么说:女王陛下是恩图蒙特大将军的,若是有非分之想,就要和昨晚的那两个家伙一样,小心脑袋。还有,找几个假扮拉美西斯的人,想办法让他们互相不满,搞一些冲突。不会?你tmd这么笨!当初在鱼凫城,我找人扮流氓对付那些外星人,你没看见吗?对!一个样!先可以让我们的人在热闹的地方搞些小冲突,等他们双方的人加入了,我们的人就抽身离开。” 这是现代中国那些“托儿”常玩的把戏,彭磊的思想一投入,办法就信手而来。这妙计把老白惊得目瞪口呆,都不会说话了。 “主人真是太高明了,这样的计策都想得出来,tmd太绝了!我……我不是骂主人,我是太激动了!” “激动个鸟!这种小儿科的办法,也只能骗骗那些满脑袋羊屎的财主们,还有你们这些不谙世事的小妖精。注意,挑一些机灵一点的,关键是不能太露痕迹。干脆,明天我来给他们排练。” 彭磊当然也知道这个方法很绝,即便是在数千年后的现代社会,那些读书无数的现代人,也免不了要上当受骗。拿到这原始社会,哪有不灵的道理?关键是痕迹!要让他们吃了羊屎还以为是怪味豆,那才是艺术! 突然间,彭磊精神抖擞起来。把尼克托里斯的信藏在胸口,鸟人竟然兴致勃勃地亲自去挑选演戏的奴隶。 短短的几天,鸟人已经是一个大财主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些天收礼和送礼的都是老白总管,彭磊根本就不闻不问,现在一查看,好么!男男女女的奴隶竟然有近800个,男女的比例大概是3:2。一问才知到,老白这些天烤肉的产量着实不小,那些大财主们除了送金银宝石外,奴隶也是三个五个、十个八个地送,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这么多。 对彭磊来说,人多就好办事。十中选一,千里挑十,总是能挑出几个聪明伶俐的。彭磊也不要太多人,只要肯用心出力,足够机灵就行。 对于那些被送到鸟人家的奴隶来说,这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的家,简直就是天堂。虽然一样要劳作,但是没有打骂,没有挨饿,奴隶居然可以和主子吃一样的食物,可以和主子穿一样的衣衫。 精神上的满足对人的滋养是由内而外的,远胜于物质的享受,更何况在鸟人的家里,物质层面上的供给也远胜原先的主人多多。所以,这几天的功夫,在这些奴隶们的身上,少年人的神气又重新焕发了出来。披上武士的甲胄,穿上老爷的衣衫,即便是他们原先的兄弟,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更过分的是,鸟人还在他们的身上、脸上抹满油彩,这下那些被挑选出来演戏的,说不定连他们的老子、亲娘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了。 为主人出力卖命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是这样的主人。人人争先、个个恐后,被挑中的人更是努力学习,废寝忘食,唯恐做得不好! 拍戏彭磊也是外行,但是正应了那句老话:没见过猪跑,猪肉总该是吃过的吧?现代社会上的那一幕幕街头小把戏,这时都被彭磊搬到了拉沙尔城的街头。甚至,彭磊还特意让人进城出城,假扮有钱的老爷。 现代在西方捧为经典的戏剧,最早的起源据说是遥远的古埃及,而并不是传说中的罗马。在xx千年前的青铜年代,在尼罗河边的这片绿州上,在这个叫拉沙尔的无名小城里,一幕幕小戏在街头精彩地上演。后来,这种表演被镶上艺术的蕾丝,就成了戏剧;再后来,他又回归到了街头小巷,又成了骗术。 剧情都是精心编排好的,效果当然不会错!那些个奴隶们为求表演逼真,甚至不惜让自己的皮肉受苦。在演戏的过程中,武打动作都是真刀真枪地上,头破血流也就成了必然。 三天的时间,原来超然事外,只想煽风点火看好看的恩图蒙特的那帮人,俨然已经成了主角。除了总导演彭磊,没人知道拉沙尔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乱,即便是聪明绝顶的拉美西斯也是困惑不解。 和彭磊一起喝上三杯酒,是拉美西斯这些天的必修课。说到拉沙尔的混乱,拉美西斯也是双眉深锁,叹道:“这是天下大乱之兆吗?这些人也真是太肆无忌惮了,这是对女王陛下的大不敬。艾奥里斯有没有去见过女王陛下?唉,陛下真是一个天下少有的美人!若不是现在国运难测,我真的很想成为她的男人。可惜,底比斯离孟菲斯太远了。” “殿下,传言说,女王陛下有意在此次来到拉沙尔的大人中挑选丈夫,拉美西斯是很热门的人选哦!”彭磊笑道。 “谣言!谣言真的很讨厌!就因为这些谣言,米亚雷尼视我为仇敌,来自孟菲斯的国王卫队竟然在半夜闯到我的城堡里,妄图对我不利。艾奥里斯见过米亚雷尼这个人,觉得怎么样?小心一点他!”拉美西斯叹道。 “米亚雷尼?很不错的一个人啊!”鸟人只能装傻。 “他不错?老兄不识人啊!他其实很幻想国王的权力,只是因为顾忌底比斯的存在,才对孟菲斯隐忍至今。女王和他接近,或许会吃亏的。哈哈哈!这是恩图蒙特大将军的顾虑,用不着我cao心,是不是?” 彭磊当然是什么都知道的,但是,在拉美西斯的面前,只能继续装傻。问道:“殿下,既然女王陛下有危险,殿下为什么不向陛下进言?传说恩图蒙特大将军是陛下的未婚夫,怎么会让女王陛下到拉沙尔来挑选男人,说实在的,我真的是不明白!” “哈哈,艾奥里斯只会烤肉,这些权力之间的问题,对你来说是太深奥了!”拉美西斯大笑道,“女王北上,显然是大将军用的一个计谋。我看,大将军对成为女王的男人也不是很在意,所以才会让女王陛下来拉沙尔。米亚雷尼这个人,哼,狂得很!大将军即使是送掉陛下,我估计也不能平息米亚雷尼心中的欲望。不过,女王陛下来这里,拉沙尔确实是乱了,米亚雷尼连自己的兄弟都杀,这点上,大将军的计谋是成功的。” 彭磊没想到拉美西斯对形势看得如此的透彻,不禁心头滴汗。在拉沙尔街头上演的无数小戏中,针对底比斯的也不少,但是所造成的混乱,往往都是还没有形成动静就没了下文。底比斯城堡还是一如往昔的平静,而其他的地方,城堡之间,城堡之内,仇恨已经如春日的种子,萌芽生长了。 虽然和拉美西斯是称兄道弟的朋友,但是彭磊并不想让底比斯置身事外,拉沙尔越混乱,他鸟人就越好办事。到时候大开杀戒,再来几个嫁祸江东之计,让恩图蒙特吃不了兜着走。想不到拉美西斯不上当,看来还得另想别法。 故意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大人英明,大人不为尊贵的女王陛下效命,是不是也另有打算?” “女王陛下只是恩图蒙特大将军手上的一块肉,你不明白的。艾奥里斯若是不想远走他乡,可以到底比斯去。天下将乱,岂是人力可为?说实在的,我倒是很想为陛下效命的,但是我也得为我们底比斯的未来着想。除了神,没人能帮得了陛下。我现在的力量,保底比斯有余,保陛下的权力,却是无法做到的。” “多谢殿下,殿下的邀请,艾奥里斯会考虑的。”彭磊只能这样说了。 ………… 女王的行宫,尼克托里斯端坐在她的王位上,米亚雷尼恭敬地跪在她的脚边。女王垂下的一只右手被米亚雷尼紧紧抓着,一双手还在贪婪地抚摸那五根尖尖的手指。 第396章 尼克托里斯的脸上是淡淡的笑,她的身后,伊奈比尔是一脸的漠然,小黑却是两眼喷火,恨不得将米亚雷尼一口吞了。 稍远处,米亚雷尼的两个侍从恭敬地站着,一个赫然就是法蒂亚,只不过今天换了装束;另一个是老头,花白的长须自由地飘散着,头上别着黄金的头箍,身上长袍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此刻,两个人虽然都低垂着头,但意识却全都集中在女王的身后。 第三十四章行动 米亚雷尼真是舍不得放下手中这只温润柔软的小手。 这世界上美女虽然有无数,但是美女国王却只有眼前的这一个。不屑地瞄了一眼气势汹汹的小黑,第三次劝尼克托里斯。 “陛下,属下怀疑,有人欲趁陛下在拉沙尔的机会制造混乱。而且,陛下真是太美了!我担心有人会不自量力,惊吓到陛下。这边的侍卫是大将军派来的,我不信任他们。陛下还是去我的城堡吧。看那边,他们都是我礼聘来的大法师,都有呼风唤雨的异能。在米亚雷尼城堡里,有他们特别布置的宫殿,那是我为陛下准备的。” “米亚雷尼大人,拉沙尔真的很乱吗?”尼克托里斯笑问道。 “其实……也不是,但是,陛下这么美丽,已经有许多的人为陛下发狂了。陛下,艾诺拉城主对陛下可不太关心。” “我知道!但……我想,没人会这么大胆的。米亚雷尼大人,我真的那么美吗?”尼克托里斯终于抽回被糅躏的手,轻声叹道,“王国人心涣散,忠臣寥寥,所幸还有米亚雷尼大人。大人的关心我会考虑的,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呢。” “是!陛下,为什么不传下法旨,让米亚雷尼派士兵来保护陛下呢?” 深深地看了米亚雷尼一眼,尼克托里斯微笑道:“大人,如果拉沙尔已经这样危险,我还是早日回孟菲斯的好!相信不用这样的,大人请回吧,我有些倦了!” 退出女王的行宫,米亚雷尼还在搓着他的那双手,那上面还有女王掌心的香汗。法蒂亚和那个老者紧跟在他的身后,后者沉着脸,蹙着眉,好像在思考什么数学难题。 “阿巴斯长老,请你们一定要帮我。若是能够成为埃及的国王,我就将耶和华尊为埃及唯一的神。” “大人,这件事其实并不难。只要得到国王头上的王冠,那就是埃及的王了,我现在就能帮大人取来。”老头笑道。 “长老,如果这么容易的话,恩托蒙特大将军早就成了国王了。国王的王冠,必须是由神庙里的大祭司亲手戴在继承者的头上,还要听从诸神的裁决。现在王国动乱将现,我若是能让埃及重归和平,我就可以亲手任命大祭司。” “大人想怎么做?”法蒂亚问道。 “恩图蒙特想借女王之手来笼络人心,只怕他的计划会落空了。这么美丽的女人,谁愿意她落入别人的怀抱?连马特拉齐都要和我争,这样的兄弟不要也罢!大法师法术神奇,杀几个不听话的小人物,肯定不难的。”米亚雷尼答道。 “确实不难!但是现在大人已经是所有人关注的目标,只怕我们一旦行动,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若是他们趁机投到底比斯和孟菲斯去,大人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个……传说恩图蒙特胁迫女王陛下,那我们就打出拥护女王陛下的旗号,先找孟菲斯的人下手。至于拉美西斯,量他也不敢妄动,除非他也想将女王接到底比斯去。” ………… 行动计划就这样在路上研究确定了下来,当天晚上,许多的贵族老爷都收到米亚雷尼送出的信,连拉美西斯和彭磊都有。深夜,凶案就在许多的城堡里发生了,艾诺拉城堡也不能幸免,连堡主艾诺拉也差一点被砍了脑袋。 尼克托里斯黛眉深锁,国王卫队探来的消息让她非常焦心。这些天,那个化名叫艾奥里斯的鸟人只是烤肉换钱,财产倒是积累了不少。但是,他缺钱花吗? 小黑现在是女王的亲信,看到他,就好像见到了那个鸟人。可是,都送了两趟信了,怎么一点回应都不给,难道是他忘了……??? 米亚雷尼并不是个好男人,尼克托里斯的心里非常明白。但是,恩图蒙特更坏!在其他的城邦里,或许能找出几个稍微有点男人气概的人物来,但是他们的能力…… “班克大师,你是不是再去见见彭公大人?”小黑在女王的这边,连名字都是新的。叫什么班克,还是什么大师,难怪想永远留在这里。 “我……陛下,主人答应过几天来见陛下的,他一定会来。我估计,城里现在四下里流传的那些谣言,或许都是主人弄出来的。主人是这方面的专家。主人不相信那个米亚雷尼,否则也不会这样。” 小黑再也不敢去见彭磊了,怕么!虽然现在被尊为大师了,但是平时和女王说话的机会还是不多,现在正好趁机劝说。 “彭公他这是干什么呢?米亚雷尼或许是我唯一可以依仗的。”尼克托里斯叹道。 伊奈比尔传承了神祗的力量之后,脑袋瓜子也变得不一般的聪明,分析道:“王,彭大人这些时间一直在和底比斯的小王子拉美西斯接近,他会不会想打散米亚雷尼的力量,然后让王去投奔底比斯?” “底比斯?若是没有米亚雷尼在,那倒是个好地方。可是……” 尼克托里斯轻叹,她心里明白得很,现在的状况,即使是米亚雷尼死了,这赫尔摩波里斯地区也不可能变成无人管的地带,还会出现第二、第三个米亚雷尼。 彭磊的目的几乎被伊奈比尔猜中。前一阶段的宣传工作做得极好,取得的效果让人不敢相信。关键是,埃及人太纯洁了!现在,彭磊正在物色米亚雷尼的接班人。必须是肯听话的,又不能太蠢,这样的人还真是不好找! “主人,前些天米亚雷尼杀了他的兄弟马特拉奇,现在马特拉奇城堡的城主是马特拉奇的儿子,叫诺列加。这诺列加才十三岁,听说非常聪明。” 说话的是一个叫诺维的奴隶,彭磊给他的新名字叫彭九。这是彭磊这次挑选演员时的意外收获。八百多奴隶,当然会有蠢得只会吃饭干活的,但也有聪明伶俐肯动脑子的,而且那些人大多数是一张白纸,想怎么教就怎么教。彭磊对家里的这些“财产”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组长、队长、大队长,编制齐全。特别能干的,抽调到身边辅助老白工作。 这彭九就是一个人才,现在已经是副总管了,专门负责关注拉沙尔的动静,收集各式各样的情报。当然,除了彭九,还有彭三、彭四、彭五、彭六;至于女的,彭磊是学《唐伯虎点秋香》电影里的名字,那是梅、兰、竹、菊,再加上石榴和春桃,当然也还有春、夏、秋、冬。 看来真是“一个好汉三个帮”,彭磊眼睛一亮,计上心头。十三岁的小孩,可塑性很强啊!不管多聪明,还能聪明过周瑜、陆逊?点头道:“叫彭六派人给他送些东西去,就算是贺礼。烤两只羊,还有酒。你派人去和他的亲信接触,探探他们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 夜,沉沉的黑。彭磊和卡奴坐在老白的背上,在拉沙尔城的上空滑翔。 女王的行宫里还有灯光,那个米亚雷尼以保护女王为借口,几乎是赖在女王的行宫里了,恨不得在女王的寝宫门口搭一张地铺。 拉沙尔城的样子确实不太像是城市。 几乎没有街道,数十座独立的城堡散在四周,中间是空闲的荒地,许多还种着葡萄和高粱。如果将这些空地用马路和房屋填满,那倒是一个方圆近百公里的超级大城了。 远古时期的夜,没有一点点灯光的污染,星空纯净得如同是一幅画。抱着妹妹在高空看星星,确实是非常浪漫的事。不过,今天彭磊并不是来数星星的。那个十三岁的小城主诺列加,对彭磊派去做宣传的人很坦白。传说并不都是空穴来风,这小孩真是很聪明。米亚雷尼能干净利落地砍下他老子马特拉奇的脑袋,他这个小孩更加不会被放在眼里,说不定在某一天,米亚雷尼就会向他诺列加挥起屠刀。 能有人投靠当然最好,不管是孟菲斯还是底比斯,只要离开赫尔摩波里斯。不过,诺列加还是有顾虑的,米亚雷尼非常人也!彭磊今晚要做的,是让小城主诺列加相信,米亚雷尼城堡也不安全,他米亚雷尼在拉沙尔,和别人一样的不要猖狂。 一团浓黑的云在老白翼下的虚空飘过,竟然是逆风而行,飘入米亚雷尼的城堡。这黑云,彭磊他们都不陌生。卡奴首先是挺直了身子,一伸手,掌中已经多了一把半尺长的小剑——广成子的五行法器虽然有了眉目,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大功告成,所以暂时的,卡奴手中也是广成子特制的仙剑。 “老白,我们飞高一点。nnd,有人代劳是最好了。” 克瑞埃蒙做的,正是彭磊他们想做的。听到城堡方向隐隐传来惨呼和惊叫声,彭磊干脆吩咐老白飞向高空。 那团黑云正是克瑞埃蒙,看黑云的聚敛程度,这家伙恢复得不错。只是不知道彭磊囚禁了他们的圣主之后,他的亡灵战士还剩下多少。 仿佛是要告诉彭磊他们答案,七八道灿烂的银光腾上夜空,瞬间就搅碎了克瑞埃蒙裹身的黑云。克瑞埃蒙可能是没有料到,米亚雷尼的城堡里会有这么强的防御,黑色的刀光轰然炸开,将迫近身边的银光挡住,居然也不召唤骷髅战士,而是抹身就跑,比来的时候还快。 第397章 “米亚雷尼是哪里找来的帮手?修为还真是tmd不错。换了我们,也只有跑的份。”彭磊感慨着。 “主人,我们才不怕他们呢。”老白不服。 “妈的,要谦虚!懂不懂?”彭磊训道。 “老公,自从被你毁了禁湖之后,圣主……那个索卡尔收集的亡灵损失殆尽。克瑞埃蒙是亡灵战士,他的战力大多数是要依靠死亡灵来完成的,所以,我看他的战斗力根本就没法和原先相比了。而且,这里是绿洲,他也没法召唤沙魅巨人战斗。”卡奴解释道。 “有道理!不过这家伙恢复的还是挺快的,我在他的身边感应到了灵魂的能量,这些天不知道他害了多少人。”彭磊叹着,有点像慈悲的和尚禅师了。 这一瞬间,克瑞埃蒙已经隐没在了黑沉沉的夜里,不过,这一夜注定是不平静的。克瑞埃蒙的影子才刚刚隐去,拉沙尔城的中心,女王的行宫里,一股阴冷的旋风冲天而起,追逐着一团淡金色的虚影。 “是伊奈比尔和安德诺尔!”老白自认眼力好,虽然离得不近,他的鹰眼还是一眼就看清了旋风中的人影。 “安德诺尔为什么去闯女王的行宫?”卡奴和彭磊虽然视力不如白风,但是对能量的感应能力却是胜过他多多,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就知道了下面两个人的身份。 “下面还有人!米亚雷尼呢?他刚才还在女王的身边的!”隐隐能看到行宫的外面士兵的骚动,好像还有刀矛撞击的声响。 刚出来的时候,老白特意在女王寝宫的上面绕了几个圈,所以彭磊知道,米亚雷尼还赖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那个法蒂亚也在。可是现在,米亚雷尼好像已经走了,行宫里一个个不太强的能量波动点,应该就是那些传说中的国王卫士。小黑倒是很忠于职守,坚守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一直没有动。 看来鸟人的威胁很有效果! 一个人影在高空现出,好像看见了高空的老白,送过深深的一瞥,一个闪身,消失得无影无踪。 “瞬间移动?”彭磊大吃一惊。传说中瞬间移动是渡劫期高手才能拥有的本事! “老公,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去帮伊奈比尔?安德诺尔并不是普通的守灵人,他是我们一族的长老,修为比我们要高出许多,伊奈比尔或许很难胜过他。”卡奴担心道。 “我看好伊奈比尔!至少暂时她不会输。这里不是那片沙漠圣地,安德诺尔的能力并不能百分之百地发挥出来。再说了,在高空,他的虫虫也不会飞。”彭磊不屑道。 话虽然这么说,老白还是跟着伊奈比尔召唤出的那股旋风飞了过去。 第三十五章冲动 安德诺尔还是老样子。灰白的长袍,黄金的神杖,一只手里居然还抓着尼克托里斯常戴的那顶王冠。难怪伊奈比尔要紧追不舍了!女王的王冠是神权的象徵,就像是观音菩萨的玉净瓶一样。若是丢了,虽然王还是王,但是威信却是要损失无数的。 “老白,赶到他的前面去!” 彭磊决定干预了!别人的帽子你拿多少都不管鸟人的鸟事,竟敢偷尼克托里斯mm的王冠,那不是找死吗! 其实不用他吩咐,老白也看清了安德诺尔手上那个亮晃晃的东西。鸟嘴里一声尖啸,强烈的旋风在虚空荡开,将伊奈比尔召唤出来的那股旋风也裹在了里面。 这鸟叫声,安德诺尔不陌生哪!当初在金字塔前,吃的亏还真是不小。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来了。心里直骂老天,真是屋漏偏逢下雨!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摆脱不了女王身边这个凭空冒出来的高手,如今又见着了老鸟这个死克星。若是让他们聚到一起,自己今天就有难了! 安德诺尔当机立断,神杖上腾起一片金雾,手中的王冠化作流星,直向老白的鸟头飞来。趁伊奈比尔注意半空的一瞬,身子向下一沉,人随着那团金雾瞬间没入黄沙里——和伊奈比尔的一番追逐,居然已经到了绿洲的边缘。 安德诺尔居然做起了偷帽子的贼,那是彭磊暂时还想不通的。女王王冠上的那颗红宝石虽然值几个钱,但也算不上是稀世珍宝。至于王冠的工艺,在彭磊看来,也只是一般般。若不是它是国王的帽子,彭磊还有点看不上眼呢。 把王冠交给伊奈比尔,催老白急赶回城中。女王寝宫里的混乱已经平息了下来,士兵正在整队,女王在小黑的陪同下,站在宫殿的门口,翘首望天,不知在等她的帽子呢,还是在等那个鸟背上的男人。 彭磊没有随伊奈比尔去见尼克托里斯,卡奴也在身边呢。带着老婆去见别的女人,万一尼克托里斯情绪失控,好像很难堪的。还是以后找机会吧!不过,彭磊的脾气,当然是不甘心只看人家表演的。 安德诺尔去偷尼克托里斯的帽子,这事几乎可以肯定是恩图蒙特的主意,至于为什么不在孟菲斯动手,那就不是鸟人现在能想明白的。这事绝对不是跑了就算了的!半夜三更地把妹妹惊醒,至少也应该付出点代价的。 和尚跑了,庙还在!在拉沙尔的上空绕了几圈之后,白风双翅一敛,带着彭磊和卡奴落向艾诺拉的城堡——谁让你是恩图蒙特的兄弟了?兄债弟还,说不定安德诺尔就在城堡里落脚呢! 彭磊当然不是想在艾诺拉的城堡里大开杀戒,但是偷几箱金银,绑架艾诺拉的几个小老婆,那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不过,他的如意算盘也没有得逞。或许安德诺尔和克瑞埃蒙真的在城堡里,而且已经回来了。老白还没有落地,周边就黑雾弥漫,鬼哭狼嚎起来,无数的骷髅乘着阴风,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涌来。 在拉沙尔,艾奥里斯的形象是正直向上的阳光青年,只是稍稍有点爱财而已,这种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勾当是不能让别人知道的。虽然彭磊和老白都想大干一场,但是最后还是只能悻悻地回家。不过,临走时狠狠地撒了一把闪光弹,让拉沙尔的夜中断了整整10分钟。 第二天天刚放亮,彭磊的家就热闹起来了。那个拉美西斯天还没亮就来敲鸟人家的门,那个时侯鸟人还搂着mm在做梦呢。 拉美西斯是真的将鸟人当成知己好友了!吃早茶只是一个借口,他是一本正经地来向鸟人告别的,同时再一次盛情邀请鸟人移民到底比斯去。 “为什么要回去?三天后女王陛下还要设宴款待四方城主,同时还要封赏各位大人。” 彭磊大概能猜到拉美西斯急着要回底比斯去的原因,毕竟他是底比斯的希望。眼见着拉沙尔渐渐地不安全起来,而底比斯的代表有他的叔叔就足够了,他的离开确实是比较明智的。不过,彭磊当然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拉美西斯看了鸟人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怀疑,轻叹道:“艾奥里斯兄长,我们是兄弟,我相信兄长来拉沙尔并不只是赠送烤肉和美酒的。拉沙尔并不是该留恋的地方!陛下虽然威仪尚在,但是各方城主异心已起,恐怕很难平息了。我有时真是想不明白,陛下为什么要到拉沙尔来。” “我……难道还有人敢害陛下?你不要告诉我是那个米亚雷尼。” 彭磊知道自己在拉沙尔太出风头了,等人们冷静下来之后,肯定有人会去调查他鸟人的来路。想不到的是,拉美西斯这么早就怀疑自己了。这些天他对自己推心置腹,难道也是另有图谋? “昨晚有人闯入女王陛下的寝宫,兄长不会不知道吧?听说,昨晚兄长也很忙啊!”猛灌了自己一大杯啤酒,拉美西斯笑道。 彭磊不得不对拉美西斯另眼相看了,连这个也知道?难道昨晚在半空中见到的那个高手是他的人?不过,让鸟人坦白是不可能的,即使是铁证如山也能赖皮啊。 笑道:“我倒真的是很忙。不知道是什么人替我宣传的,连女王陛下也知道我家的肉好吃。陛下昨天遣人传下令旨,要我为她的宴席准备酒食,你说我哪里敢怠慢。殿下所说的是否当真?真的有人胆敢骚扰女王陛下?抓到人了吗?” “哈哈哈,兄长,今天我是来告辞的。另外,我也是要告诉兄长,艾奥里斯永远是底比斯期待的贵客。还有,希望兄长明白,底比斯是永远忠于国王陛下的,但是不是那些乱臣贼子。” “告诉我这些干嘛?我又不认识国王陛下。你以为我是陛下的探子?” “不是吗?哈哈哈!” “殿下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谣言?不过,我不认为殿下现在离开拉沙尔是明智之举。这正是接近陛下的最好时机!看那个米亚雷尼,简直有点死皮赖脸。殿下至少应该表示表示,对不对?相信我,陛下不会听任拉沙尔这么乱下去的。” 彭磊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照理,拉沙尔城里造谣的人几乎都是他鸟人派出去的,难道拉美西斯就凭着见到自己晚上在拉沙尔城的上空兜风,就能断定自己是尼克托里斯的同党?这也太聪明了吧? 又是深深的看了彭磊一眼,拉美西斯的眼中闪过一丝决断,展颜笑道:“兄长所言极是!此刻确实不是离开的时候。等会儿我要去拜见女王陛下,不知兄长能不能同行?” “这个……”轮到鸟人伤脑筋了!这个拉美西斯今天大大的不正常,这么早来骚扰人家不说,还提出这么个馊主意,是何居心?难道要老子替他拉皮条?不过,这家伙若是没有12个老婆,396个贴身女奴,倒是可以替尼克托里斯考虑一下的。毕竟,自己不会留在这里,而尼克托里斯也不可能离开这片土地。 第398章 “好啊,听说陛下花容月貌,沉鱼落雁,我早就想见见了。” 早晚要见的,人家都送了两封信了,一直躲着也不是个办法。而且,心里其实一直是痒痒的,只不过当初说的话太决绝,有点不好意思重来。有拉美西斯陪着,那是最好不过了,也不可能失控,一错再错。 拉美西斯是临时决定请彭磊一起去见尼克托里斯的,本意只是进一步试探,没想到他竟然一口答应,心中突然莫名其妙地狂喜。至于那两个成语,花容月貌很容易懂,沉鱼落雁就不是他的学问所能理解的了。 昨晚彭磊见到的那个高手确实是拉美西斯的手下,当然,他对彭磊也只是怀疑而已。拉沙尔城里最重要的势力只有三股,如彭磊这样的身怀奇技的人不可能投靠那些小的势力,这样的话,彭磊的真实身份就很明白了。拉美西斯今天这么早就来骚扰彭磊,虽然也是告辞,最主要的还是试探。 见女王陛下当然不能如拉美西斯见彭磊那样,把人家从被窝里拉出来,最早也得午后两三点钟。不过,这两位心照不宣的朋友在喝酒吃肉、研究拉沙尔的治安问题的时候,又有人不请自来了——竟然是尼克托里斯!尊贵的女王陛下! 这是尼克托里斯来到拉沙尔城后,第一次离开她的行宫,所以引起的轰动足以惊动拉沙尔城里的所有生灵。 对于在鸟人的住所见到拉美西斯,尼克托里斯一点点也没有惊讶,不过她的眼神藏不住她的心情,这让拉美西斯暗暗心惊。女王陛下的说话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委屈,在拉美西斯的眼中,对着艾奥里斯的女王,就只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人。 “艾奥里斯,我要见你就这么难吗?” 两个人一起迎接女王陛下的,但是尼克托里斯的眼中却只有那个肥头大耳的“食神”,英俊潇洒的拉美西斯仿佛只是一个气泡。问过了鸟人之后,才转向拉美西斯:“殿下乃帝国之栋梁,艾奥里斯这边除了有美酒和美食外,还有什么安邦定国的妙策吗?” 两个男人都无话可说。彭磊在心里琢磨着,尼克托里斯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来见自己?看向伊奈比尔和小黑,前者一如往昔地板着小脸,而小黑却是骨碌着眼珠,满肚子话要说的样子。可惜现在不是他说话的时候,传音入密也不妥,拉美西斯身边也带着高手呢,天知道他们有没有窃听的本事。 “陛下,属下正想午后去见陛下。”拉美西斯大礼参拜道。 “嗯,我来拉沙尔这些天,听到关于殿下的传说可不少呢,可是竟然只见到殿下一面。三天后我要宴请城里的诸位大人,到时候殿下能不能陪在我身边?艾奥里斯做的美食你们都知道了,到时候请一定要来哦。听说底比斯有事,殿下马上要回去,是不是?我看还是让拉奥城主回去吧。我……好久没见到艾奥里斯了,有些事要找他商议。”尼克托里斯抚平了心中的激动,美目流转,女王的威仪稍稍流露了出来。 “是,陛下。”拉美西斯只能答应,不过,尼克托里斯的话让他更加胡思乱想。 在拉美西斯看来,彭磊绝对是女王的亲信。昨天晚上有人骚扰女王的行宫,今天两人见面是很正常的事,他邀请彭磊一起去拜见尼克托里斯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他没想到,尊贵的国王竟然亲自上门来见这个艾奥里斯。尼克托里斯的意思他当然明白,人家要说私房话,他拉美西斯还没有资格听。 尼克托里斯心里在想些什么,彭磊当然也能猜到一点,但是,大庭广众之下,鸟人也只能装傻演戏。拉美西斯离开之后,彭磊正想遣开小黑和老白,没想到尼克托里斯比他还心急。身边的侍卫一律到客舍外面站岗,伊奈比尔带着礼物去见卡奴夫人,老白和小黑去准备宴会的酒水,连彭磊身边伺候的下人她都看着碍眼,一律赶走。 大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了,面对着尼克托里斯有点哀怨的眼神,彭磊只能苦笑:“尼克,这样不好吧?会被人说闲话的!” “谁敢?而且,我也不怕!我已经决定了,这国王我不要做了,我情愿和彭公在一起。”尼克托里斯狠狠地说道。 彭磊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张望,生怕被人听见似的。劝道:“尼克,我其实也是很不甘心的!可是,我不想尼克成为天下罪人。恩图蒙特和莎伦是最希望尼克永远都不回孟菲斯的,我们怎么能让他们得逞呢!” “你……彭公心里真的有尼克吗?”幽幽地叹。 “说什么话呢?我心里怎么会没有你?” “那……我还想去那个地方。”尼克托里斯的脸色有点惨白,声音好像是咬着牙齿说出来的。 “这个……好!”彭磊的说话也有点咬牙切齿,话音刚落,两个人的身影就同时从屋里消失了。 ………… 第三十六章方寸大乱 乾坤界的一角,崇山峻岭之间,一片绿树环绕的绿茵茵的草甸。小溪潺潺,野花遍地,百鸟和鸣,彩蝶纷飞。这美丽,比江南的春日还要让人心醉。草甸靠着小溪的旁边,一栋看似很简陋的小木屋,门窗都是敞开着,仿佛是一座木制的小亭。木屋里的家具却是不少,床椅、被褥、炉灶等一应俱全。紧靠着木屋的一边,一池清水蒸腾着袅袅的水汽,冒着细碎的气泡——竟然是温泉! 小木屋里的那张木制大床上,彭磊舒舒服服地躺着,尼克托里斯幽幽的细语却响在鸟人的胸膛上:“我不要报仇了!父亲说过,我没法阻止王国的崩溃。我还是相信命运吧!神给尼克送来这样的郎君,尼克应该满足了。” “尼克,不要冲动!我已经答应了,以后一定常来看你。”彭磊心不在焉地劝。 “男人说的和想的是不一样的,郎君的心在告诉我,尼克甚至不如底比斯的一个王子。彭郎啊,黄金和宝石尼克也有不少呢,郎君不能把烤肉的时间给点尼克吗?” “不是这样的!宝贝,你误会了。我哪里会在乎黄金和宝石,等我走的时候,这些宝石和奴隶都是要留给尼克的。其实,那个拉美西斯还真是个人才,可惜的是,底比斯远在南方,而且,暂时的实力也没法和恩图蒙特、米亚雷尼相抗衡。” “那……我就将法老的王冠送给他,希望他能让埃及重新振兴和繁荣。” “我不是这个意思!宝贝,拉美西斯暂时还没有野心,有他在南面牵制,米亚雷尼也不敢轻举妄动。看来赫尔摩波里斯确实应该换个头了!到时候,我们再把恩图蒙特和莎伦这对不要脸的东西搞定,这孟菲斯还是尼克的。” “不,没有用的。王冠上的宝石早就有了裂痕,神意告诉我,我没法改变命运的。”抚着枕边的王冠,尼克托里斯喃喃道。 “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真的!你们的那个是什么神?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还真是不咋地。你看那个索卡尔,你们看守亡灵的神祗,还不是做了我的奴才!是真的,过两天我带你去看他。要不,我让他做你的坐骑,尼克天天可以骑它。那个宝石是怎么回事?还真是有了裂缝!”彭磊赶紧哄妹妹。 “我不要骑它,我不会做亵渎神灵的事,我要郎君天天骑我!哦……嗯……”尼克托里斯话语稍顿,接着又说道,“王冠是大神奈库贝塔赐给埃及的圣物,这宝石上有奈库贝塔留下的神息。那年父亲在梦中见到王冠摔落,醒来后,发现那王冠上的宝石果然有了裂痕。父亲就是在那个时候染上了重病,然后就再没有好过。莎伦大祭司说,这是凶兆,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宝石既然自己会裂开,将来也一定会自己愈合,可是,那个国王不知道是谁。” “别信那个老巫婆的!说不定就是她动的手脚。等会儿我找一块宝石将它换下来,我就不信修不好。”彭磊知道了尼克托里斯灰心丧气的原因后,赶紧安慰。 “我……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这国王做来有什么意思?郎君啊,神真的是永生不死的吗?”长长的发梢轻轻撩着彭磊的皮肉,尼克托里斯轻叹着。 “可能吧?不过,真正能不死的神好像也不多的。听说做神仙也有劫,天劫起时,魂飞魄散。对了,我身边有仙丹呢,可以让尼克永远不老……宝贝,别动了,很痒的!” “真的能不老吗?我……偏动!” “再动我就不客气了!” “我很怕呢!嘻嘻……” ………… 小木屋里又是一阵天摇地动,沉寂下来之后,彭磊的声音叹道:“该回去了!找不到你,说不定拉沙尔已经乱了。” “伊奈姐姐会应付的!彭郎,你真的想让我嫁给那个拉美西斯吗?” “这个……咳咳,也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那个家伙是个很有用的人才,尼克若是能得到他的支持,将来也是一大臂助。” “我知道该怎么做。郎君若是能给我一个孩子,我就是嫁给他也行的。” “这个……好像不妥吧?” “怎么不妥?你给不给?” “给!马上就给!再来……” ………… 回到拉沙尔城的那个客厅,鸟人这么厚的脸皮竟然也有点发烧——空荡荡的厅堂里只有一个人,是卡奴,如一只猫似的蜷缩在那张大摇椅里,闭目养着神。那两个拉美西斯送的女奴也不在她的身边伺候,而是在稍远处的一角煮着茶水。金色的阳光从高处泻下丝丝缕缕,在梁柱间投下一重重阴沉沉的暗影。 和屋里的静谧相反,客厅的外面却是人声喧哗,他鸟人的家今天又是贵客盈门。 第399章 老白在忙着招呼客人,他彭家的四、五、六、九也都忙得额头滴汗。小黑是板着一张黑脸,如门神一般,站在大厅的门外,身上杀气盈盈,没人敢走进他身边十步之内;伊奈比尔却是一反常态,带着一群女奴在小黑的对面,脸上堆着淡淡的笑。 “咳咳,老婆,家里怎么这么热闹?”把尼克托里斯放到正中间的座位上,彭磊尴尬地问道。 “老公,全城的人都知道女王陛下在我们家。老公若是再不回来,那个米亚雷尼说不定要带着士兵杀进来了。”轻轻地舒展了一下自己的手脚,卡奴轻声说道,“若不是小黑板着脸有点吓人,家里早就出事了。” “咳咳,那个米亚雷尼也太大胆了!明知道女王陛下在这里,他还敢这么放肆!”彭磊有点恼羞成怒。 “正因为陛下在这里,他们才这么放肆的。老公现在成了所有人的敌人了!谁让你们离开得这么久呢。” “很久了吗?哦,已经下午了。” 这下连尼克托里斯都脸红起来——本来还想装无赖的。看着卡奴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尼克托里斯突然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恨不得重新躲回那山中的小屋去。 “马上就要落日了,陛下是否有点饿了?我让人准备酒食去。” 卡奴倒是不觉得尴尬,这鸟人的色心她是早有领教了。家里养着好几个貌如天仙的妻子,却还要对她卡奴如此。眼前的这个美貌的女王,若是不能勾起他的色欲,卡奴反而不会相信。 “我……彭公。”尼克托里斯方寸大乱,只能向鸟人求救。 这种场合就显出男人的优势了,彭磊拿出无赖的本相,一把抱住卡奴,在她那莹白如玉的小脸上轻轻地蹭,叮嘱道:“老婆,这事不要和别人说啊!咳咳,媛媛和露儿她们也不要告诉。我还真是有点饿了,先来点吃的,别管外面的那些人。对了,刚才我和尼克商量了,拉沙尔这么多人闲着也不是个事儿。要来点节目,顺便探探各家的实力。我准备搞个竞技会,老婆你来做总裁判,怎么样?谁输谁赢你说了算,很爽的。” “我……我不习惯的!我不想别人认出我是……”卡奴没有思想准备,一下子有点不知道到说什么好。 “没有人会认出你来的。老婆的经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淬炼,身上已经没有丝毫亡灵的气息,而且,缺损的灵魂之火也重新点燃了。嘿嘿,即使是告诉安德诺尔你是谁,估计他也不敢相信。对,干脆把名字也改了,叫、叫……嫦娥,怎么样?是我们东方神话传说中最漂亮的女神的名字。” 这鸟人,为了说服卡奴不泄露他和尼克托里斯的关系,对卡奴是百般的讨好奉承,甚至将嫦娥的名字都送人了——这鸟人对华夏的文明史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嫦娥妹妹的老公是射日的英雄,却不知传说中后羿命丧在徒弟之手。嘿嘿,如果他知道,不知还要不要卡奴妹妹改名字了。 “我……我去准备酒食去。”嫦娥是最美的女神的名字!这下轮到卡奴脸红了。只是,拒绝却是舍不得的。 卡奴并没有走出客厅,只是在门口轻轻招呼,把伊奈比尔为首的一群女人引进屋里。小黑当然也知道到彭磊回来了,主人正看着他的表现呢!于是,脸板得更紧,腰挺得更直,眼瞪得更圆,让那些想探听消息的人更加望而却步。 终于有人不耐烦了,一声轻轻的冷哼响自米亚雷尼的身侧:“小小妖魅,怎么会成为女王陛下的侍卫的?” 说话的是法蒂亚的那个长老阿巴斯。 米亚雷尼早就来了!一大清早就听说拉美西斯要离开拉沙尔,虽然暗叹可惜,但是现在确实不是和底比斯交恶的时候。拉美西斯走了也好,自己在女王面前少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成功的可能性更增了几分。 在米亚雷尼看来,拉美西斯的爱好有点变态。虽然天底下美女真的不少,但是美女国王却只有这一个。而且,男人可以不爱美女,但是不能不爱权力。只要把这女王控制住,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绿洲就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了。天下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事?拉美西斯那小子毕竟年轻,竟然只贪恋美酒美食。没听说他有不寻常的爱好啊! 今天稍后一些传来的消息却让米亚雷尼大大的不安。自己请了这么多天也没有请得动的女王陛下,竟然只带着贴身的随从出宫了,去了那个食神艾奥里斯的家。 这怎么可能?艾奥里斯家里出产烤肉,米亚雷尼这几天没有少送给女王陛下啊! 昨天晚上米亚雷尼的城堡里有人骚扰,女王的行宫里更加热闹,米亚雷尼当然也是知道的。安德诺尔冲出王宫的时候,他们才离开不久,还没有走远呢。 女王亲自去见艾奥里斯,在受了惊吓之后!那个艾奥里斯深藏不露,连身边的女人都是高深莫测的巫师。米亚雷尼终于想明白了两个人的关系,不禁暗骂自己白痴。再想想,拉美西斯还在艾奥里斯的家里,若是那个拉美西斯早就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米亚雷尼怎么能不急? 还好,米亚雷尼赶到彭磊家的时候,拉美西斯已经告辞出来了。若是拉美西斯陪着尼克托里斯和彭磊一起深藏不出,也不理会别人的求见,米亚雷尼早就发作了。小黑虽然趾高气扬、威风凛凛的样子,但是米亚雷尼也有依仗,真正不顾一切起来,三个小黑也拦不住。 马上就要日落了,女王和那个艾奥里斯再怎么亲信,也不需要一整天哪!而且,女王陛下竟然连随身的侍女都不带。若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一整天的时间,什么事情都能做的。米亚雷尼的耐心本来就不怎么好,这一整天等下来,早就心浮气躁了。再看看旁边,那些和自己一样闻讯过来凑热闹的小城主们,陆续的来,陆续的走。看他们见面时的笑容,不知道是在嘲笑呢?还是幸灾乐祸! 阿巴斯话音出口,人从米亚雷尼的身后飘出,离小黑身前已不足一丈。白须飘动,双目微蹙,两手背在身后,目光紧紧地定在小黑的黑脸上,冷冷道:“我家大人是女王陛下的忠臣,有紧急公事求见陛下。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为陛下的侍卫的,但是,你若是不识时务,我倒是很想见识一下你的本相。” “你?你tmd是什么东西?你竟然敢在陛下的面前放肆?我警告你,你若是惊扰了尊贵的陛下,我能让你形神俱灭!你信不信?” 现在的小黑早就不是那个只有八百年修为的小蛇妖了,虽然眼前的白胡子老头看上去修为很高的样子,但是这是什么地方?是他小黑的家!威胁?这老头真是白修炼了!早干什么了?现在主人已经回来了,他小黑就是将这地方拆了,把这些人全烧熟了,也有鸟人来顶着。 这些天一直能看见米亚雷尼的脸,小黑早就不耐烦了。而且,广成子老仙人把小黑重新锤炼了之后,小黑也一直想知道自己比原先高了多少。黑脸一沉,扔掉手上原先装样用的长矛,右手往手腕上一抹,再对着阿巴斯的就变成闪烁着幽蓝色光芒的枪口。 第三十七章冲突,我是个好妖精 老魇为什么要眼红小黑?理由是明摆着的。鸟人为了弥补不能和尼克托里斯妹妹在一起的缺憾,对妹妹是极尽可能的讨好,给妹妹配备的护卫当然必须是一流的高手的。 看现在的小黑,修为提升了一大截,法宝是广成子为他量身特制的,手上的光枪也是换上了鸟人同样的量子枪——其实也可以说是微型量子炮了!当初在羌城外的大山中开山凿洞,这量子枪显示出巨大的威力,过后,彭磊就给家里的主要人员都配备了。这东西用来防身,比普通的仙剑强上不知道多少。当然,小黑和老魇是不属于主要成员的,还有青青。 蓝幽幽的炮口,不用眼睛也能感觉出来那幽蓝背后蕴含的恐怖的能量。阿巴斯虽然没有见过量子枪,但是他那几百年可不是白活的。瞳孔猛然收缩,人不进反退,如贴地飘飞一般滑出三丈,几乎撞倒了一根大柱;长须如马尾般的炸开,背在身后的双手向前托出,一个璀璨无比的光团突现在他的身前。 没有一丝声响,这一刻,连人的呼吸和心跳都好像是凝固了。幽蓝的光凝成一根如鸡蛋般粗细的棍,从小黑的双手伸到阿巴斯身前的那个晶晶亮的光团上。仿佛突然间转换了时空,掉进了诡异的异域空间。昏暗的夕阳光辉在瞬间就被吞噬,闪烁的晶蓝填满了身边的每一个角落,甚至穿透屋顶,穿透厚墙。 彭磊正左拥右抱着妹妹,讨好地剔肉倒酒。这个时侯,他的全部的身心都在他的嫦娥妹妹身上,外面的嘈杂虽然也听见了,但是根本没加理会。对小黑是充满信心的,而且,现在哄老婆要紧。 突然出现的蓝光把鸟人吓了一跳,眼睛一花,剔肉的小刀差一点割到了旁边端盘子的女奴的小手。吩咐伊奈比尔照顾好尼克托里斯,彭磊一个闪身冲向门口,一路上还撞到了两个女奴、三张矮桌。 蓝色的光波还在闪烁,彭磊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了,还是被小黑搞出来的场面惊得一愣一愣的。咬着自己的大拇指,喃喃着,就像个大傻冒。 “妈的,好大的钻石!不知道是人造的还是天然的?” 彭磊用来招待客人的大厅也是一栋巨型建筑,其实是许多的小客房去掉墙和屋顶,再加高空间而成的,采光特别好,也特别宽敞。最初的几天,鸟人看家里有闲着的奴隶,安排老白没事找事做的。本来也不想改这么多,但是后来人手太多了,老白又有点误会鸟人的意思,所以居然大兴土木。 第400章 不过,改造的时间也不长,人多好办事,再加上老白还稍稍用了点法术,所以整个工程的时间也就是两天——当然,不算准备材料的时间。 这大厅,有点像后世那种大饭店的大堂了,只不过没有富丽堂皇的装饰而已——几十根大石柱,整排的天窗,石板铺就的地坪,甚至比女皇的行宫还要气派。面积也是够大的了,摆上百十桌宴席绝对没有问题。 现在这个大厅里,除了米亚雷尼那一拨人之外,另外来凑热闹、看好看的财主老爷也有十一、二个,加上他们带来的侍卫和奴隶,还有女王的侍卫,大厅里的人还真是不少。不过,此刻大厅里还站着的人是寥寥无几,大多数的人都是四肢着地地趴着。 阿巴斯的身前,那个闪烁着刺目蓝光的东西几乎有两米高,细长的椭圆形,晶莹剔透;闪光的是无数个被精心打磨过的平面,就像是后世电视里常见的那种绝世大钻石,正反射着蓝色的死光。 阿巴斯的脸色如刚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僵尸,不知道是青还是蓝;双手交叉抚在胸口,眼睛瞪得老大,须发上冒着袅袅的烟;在他的身外,隐隐有几个不同颜色的光圈在闪烁——量子枪多大的能量啊!虽然被无数个镜面反射分散了,但是总的能量好像是遵守那个守恒定律的;小黑搞的还是连发!大厅虽然空间够大,空气的流通也很好,但是温度还是在急速升高。所幸当初小黑的杀气太重了,没有人敢靠的太近,否则,那反射的光波就可能伤人了。 即便是这样,那些离阿巴斯和小黑较近的的易燃物,也开始像阿巴斯的须发一样,袅袅的青烟升腾了。 “还不快住手?你tmd要把这里烧了啊?”彭磊终于把他的大拇指从嘴巴里拿了出来,急吼道。 小黑还真是听话,他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开枪的时候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第一时间就看见彭磊从屋里冲出来了;不过,这鸟主人咬手指的傻样倒是第一次见着。稍稍有些发愣,倒是忘了主动请示了。听彭磊的语气好像不善,赶紧收起光枪,报告道:“主人,那老小子耍横,居然敢看不起……主人!还想动粗!” “够了,你退一边去,这里我来处理。妈的,这老头的盾牌好漂亮,真的可能是钻石。”彭磊咽着唾沫,两眼亮着贼光。 小黑一收起光枪,屋内的蓝光顿时消散,阿巴斯身前的那个盾牌又恢复成晶莹剔透的无色,那无数个切面在天窗漏下的夕阳余晖下,闪烁着瑰丽的虹彩。凭彭磊的感觉,那不太像是水晶,但是,有这么大个的钻石吗? 阿巴斯的身外盘旋着三个银色的光圈,就像是那种超大的呼啦圈。小黑虽然已经收起了光枪,但是阿巴斯还是不敢收起他的钻石星光盾。双眼有点茫然地看着恭敬地和彭磊说着话的小黑,看着他空空的双手。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是知道小黑在听训斥——这个艾奥里斯竟然训斥女王的侍卫?那个喷吐蓝光的东西是什么法宝?钻石星光盾是阿巴斯元神驱动的法器,当然能感觉到那蓝光中蕴含着的恐怖能量。 彭磊把小黑拉到一边,自己则嬉笑着向四周打躬作揖:“阿巴斯前辈,请不要和下人一般见识。这个小……班、班克太无礼了!哦,米亚雷尼大人受惊了!还有各位大人,快快请起!我给大家赔罪了!你们,快去准备酒食。” “我……我只是想见陛下,没有想……想……”米亚雷尼惊魂未定,语无伦次。 阿巴斯终于收起了身外的光圈和法宝,眼神在彭磊和小黑的身上不断地游移,双手不断地理着他那已经烫卷了的花白长须,沉吟不语;法蒂亚则闪身到了阿巴斯的身边,看小黑的眼神中满是敌意。问彭磊道:“艾奥里斯大人,刚才是误会了。我家长老有点怀疑班克大人的身份!大人你也知道,班克大人是陛下的贴身侍卫,陛下的安全不能有丝毫的差错,可是,班克大人的元神……” 米亚雷尼自从第一次在彭磊家里受了惊吓之后,以后凡是到彭磊家的交往,都是由法蒂亚出面的,所以法蒂亚和彭磊也见过几次面,不算陌生。毕竟,这些天里,彭磊收受米亚雷尼的东西不在少数。 “哈哈哈,前辈多虑了!”彭磊大笑,“前辈,据说天地初始时,众生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兽高级。而且,人好像也是从野兽进化而来的,据说人的祖先是猴子,哈哈哈。圣贤说过,茹毛饮血的并不一定是恶魔,衣冠楚楚的也不都是圣人。所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你的明白?班克的本相确实不是人类,但是它是上古遗存的神兽。前辈应该能感觉出来,他有一颗向善的心。若不是这样,我怎么敢让他做陛下的侍卫。” 那一大通的话,也只有他鸟人自己知道在说些什么,什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什么“人是猴子变的”,子羽是什么?猴子怎么能是人的祖宗?不过,鸟人的道理却是大概能明白的,就是说,这妖精原本是他艾奥里斯的,是艾奥里斯送给女王陛下的,而且,班克是个好妖精! “原来大人是陛下派来的!”法蒂亚假装如梦方醒的样子,转向阿巴斯问道,“长老受惊了!长老有没有伤着?” “哼!”阿巴斯一声冷笑。 法蒂亚的关心虽然出自自然,但是在阿巴斯听来,却是那么刺耳,好像有点看不起自己似的。那个班克尽管是什么上古神兽,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妖精而已。彭磊的解释也让人难以接受!在阿巴斯看来,人再怎么坏也是人,妖再怎么好也是妖,妖怎么能和人相提并论?阿巴斯法眼一转,已经大概估算出彭磊的修为层次,心中更是不屑。 刚才被小黑先发制人,大庭广众之下,阿巴斯够狼狈的。这是个大仇,一定要报的,否则哪里还有脸在红尘中厮混!这一声冷笑,是表明了他阿巴斯同志的态度。 “艾奥里斯大人,妖总是妖,除非它能修到金身,否则兽性是不会泯灭的。大人让这个小妖精保护尊贵的陛下,是不是有点不妥?” “你……你这个老龟蛋,竟敢侮辱我!” 小黑本来已经退到一边,轻声细气地向随着鸟人出来的卡奴禀告事情的原委。阿巴斯的话被他听在耳中,那是对他那颗善良的蛇心的最大的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转过身来,瞪着阿巴斯狠狠地骂。不过,阿巴斯的身边还有鸟人那恶狠狠的眼神,所以小黑也不敢用通用语言,怕激化矛盾。它是操着鸟人的家乡话,末后还带出一句“格老子的”。 在彭磊的言传身教下,老白他们几个小妖精越来越像人了。特别是小黑,因为他的鸟主人不喜欢蛇,所以他的心里难免有些自卑,学做人更是刻苦。除了彭磊,还有伊尹,还有广成子,还有彭家的那些女人,都是他学习的榜样。彭家就是女人多,唯一的男人总管也是残缺不全的半男人,和彭磊、广成子在一起的机会又很少,所以这黑子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阴阴的柔美,老魇最是看不惯这点。但是,不可否认,不管是语言还是行为,小黑是他们几个里进步最快的,早就淘尽了妖气。这一番开骂,真的如成都街头的泼妇,让鸟人也有点忍俊不禁。 彭磊当然是向着小黑的,而且他也不同意阿巴斯的观点。若是在平时,倒是可以辩上一辩的。现在么,当然是不太合适。他的心里还在惦记着阿巴斯的那块超级大钻石,若是能搞到手,绝对可以当做镇宅之宝了。不过,看阿巴斯的修为,除非将广成子请出来,否则动武是绝对讨不到便宜的。最好是能和他交换,那就要搞好关系了。 哈哈笑道:“前辈所言极是!看他现在的这个样子,确实是兽性未尽,看来我还得加强管教。不过,前辈放心,这小妖精是绝对不敢撒野的。他的灵魂被我加了禁咒,除非他不要命了。对了,米亚雷尼大人,其实陛下是在和我研究大事。俗话说得好,温饱思淫欲,闲极动乱心。最近几天拉沙尔城里好像很乱,或许就是大家太闲了。各位大人都是陛下的良臣,陛下不想责罚任何人,也不想任何人受伤害,只是各位大人身边都有法术高强、武艺出众的随从,就这么闲着,难免会生出事端。陛下有个主意,三天后在宴请各位大人的时候,同时在城里摆一个擂台。大家出人,比武助兴,胜出者由陛下封赏,怎么样?” 在阿巴斯看来,这是一个最好的台阶,毕竟现在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彭磊又公开了身份,是国王身边的人,好像不能公开得罪的。君子报仇,十天不晚!当下也不再说话,收敛起精神,随着法蒂亚,退到米亚雷尼的身后。 彭磊最后的提议让阿巴斯很感兴趣!放眼整个拉沙尔城,暂时还没有发现修为和他阿巴斯同一层次的。即便是他不参与,凭他这个修为,暗中助力还不是轻而易举?眼睛看向彭磊,心中在暗自嘀咕——难道是这个艾奥里斯借此机会,暗中向米亚雷尼大人送礼?暗中讨好自己? 第三十八章奖品丰厚的运动会 米亚雷尼这个时候终于活了过来。喘着粗气,眼神在法蒂亚、阿巴斯、彭磊、小黑的身上转来转去,却还是忍住了不看笑语盈盈的卡奴。 彭磊说得有道理,或许真的是太闲了,所以拉沙尔城才会这么乱。彭磊提出的活动方案他很感兴趣,米亚雷尼需要时间,据说感情是需要时间来培养的。拉沙尔城若是还这样乱下去,说不定女王陛下真的提早回孟菲斯了。 脸上堆满媚笑,向彭磊道:“艾奥里斯大人,我真是有眼无珠,不知道大人是陛下的人。 第401章 大人所说的比武是什么意思?大人也知道了,阿巴斯先生和法蒂亚先生都是法力高强的巫师,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参加?” “能!”彭磊答应得很爽脆,笑道,“其实拉沙尔城里藏龙卧虎,法术高强的巫师也不仅仅是两位前辈。我和陛下研究过了,比武分成两个场次。一场是普通的武士,陛下将封赏最后的优胜者为将军;另一场由学习法术的巫师进行,胜利者将被奉为大国师。大人,自从埃及成为统一的王国至今,虽然我们每年都要向神灵奉献祭品,但是真正见识到神灵的人好像并不多。我知道,许多的人可能已经在心里怀疑了,怀疑我们的神灵是不是真的存在。其实,巫师的法术就是得自神的传承。如阿巴斯前辈的法力,翻江倒海也是轻而易举的。正好借此机会,让全埃及的人民都知道,神和我们永远在一起。国王万岁!埃及万岁!” 鸟人多能说啊!最后竟然还喊起了口号。米亚雷尼一听说阿巴斯也能参加比武,心中激动,竟然也随着鸟人高喊起了口号——在米亚雷尼的眼中,阿巴斯是如神一般的存在!最后的优胜者,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大厅里人不少,衣冠楚楚的大人也有好几位。本来这些人大多数就是米亚雷尼手下的喽啰,平时就是唯恐没有机会拍马屁的主儿。现在惊魂已过,见领导扯着嗓子在高呼口号,哪个还敢有什么迟疑,立马跟着高喊起来。一时间,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想是最后一个停下来的人。结果,一刻钟后,大家都喊不动时,一个个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大型集会上高呼万岁,好像是从这一刻起开始有的。至少,以前彭磊从来就没有见过,以后却是经常能见着。 这个年代的比武,其实就像是电影里的角斗,以前早就有了,只不过仅仅局限于奴隶主的城堡内,由奴隶对奴隶,罪犯对猛兽,还有战俘之间,残酷而且血腥。这次彭磊制定的比武规则却是大异于从前。首先,不是以杀戮为目的,一方服输,另一方即告胜利;所用的武器也是没有锋刃的刀和矛,胜负以裁判的判罚为准,击中对方的要害即为胜出。 倒不是彭磊怕见血腥。这次规定,参加比武的都不能是奴隶地身份,即使原先是奴隶,在踏上擂台的那一刻,也必须是自由人。这些人大多是各方城主的心腹骨干,城主才是他们的主子,国王在他们心里都是次要的。那样的人,死多少也不在彭磊的心上。不过,彭磊的目的并不是想削弱各方的实力,加深各方的仇恨。普通的武士,在鸟人看来,根本就不是威胁。彭磊想知道的是渗透到各方势力中的修炼者的实力,巫师的法术比赛才是重点。 阿巴斯对彭磊的做法根本是很不屑的——他艾奥里斯若是想借机为女王招贤纳才,注定了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要米亚雷尼示意,阿巴斯可以让每一个可能倒向女王的所谓人才变成残人。至于国王赐予的称号和金银,在米亚雷尼那边也一样能得到。谁都知道,现在的女王陛下只不过是一只笼子里的金丝雀,自己也是朝不保夕。 阿巴斯是什么修为?若不是为了门派的前程,他也不会来这个红尘世界厮混。玄界初开,一切都在重归秩序,此刻正是修炼的大好时机。而且,世界和传说中的大不一样了,游历也比做国师所获得的回报多——说不定在哪里能遇上奇珍异宝呢,修炼人的珍宝,王宫内院里是不会有的。 阿巴斯真的不想去参加什么比武,大庭广众之下和别人打斗,让许多人看着、笑着,那和街角撕咬的野狗没什么两样,这岂是阿巴斯这样身份的人做的。不过,预定比武开始的前一天,在露天酒吧的广场上,国王的侍卫特别展示了这次比武大会的奖品。阿巴斯是听到惊叫声后才忍不住去亲眼看一看的,看过之后,却是再也静不下心来,恨不得飞升上天,和传说中的圣甲虫一起推那个太阳,好让明天快一点到来。 彭磊为普通武士比武的胜出者准备的奖品是长剑、盾牌和盔甲。据说,长剑是用一种叫合金钢的金属特别制造的,锋利无比;盾牌是那种透明的大盾,有点像后世防爆警察用的,是高强度的钛镁合金加上有机树脂制成,坚韧异常,又轻若灯草;盔甲的式样连阿巴斯也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却绝对是防护极品。阿巴斯暗中估算过它的韧力,即便是有元婴期的修为,若是使用普通的铜剑,也不一定能破开那个坚韧无比的护身宝甲。 盔甲的式样当然是鸟人设计的,锁子连环甲,照搬电影里的。本来彭磊是想装备他的鸟人国的将士的,后来考虑到文化和工艺(在鱼凫国里,亚特兰蒂斯的探子太多了),就一直保存在他的储物环里。那个让阿巴斯惊诧不已的背甲,其实是伯克同志试制的一件防弹背心,指标应该更超过后世那些米国大兵穿的,据说能防住ak—47的近距离直射。只有刀枪,那才是这些天特别赶制的。 那位广成子的拜把兄弟伯克同志,为了打发漫长的时间,最近率领他的手下,在乾坤界里建起了一个完整的实验室,还有一个小型工厂,已经全方位地投入到时空穿梭机的研究中了。这两天又有新人加入,而且那几位都是老专家,所以乾坤界里现在是空前的热闹。大家的干劲都是非常的足,加工几件刀枪和盾牌,那是根本不浪费多少时间的。 乾坤界虽然是一个世外桃源,但是在里面度假还行,永世生活在里面,那未免太寂寞了。这么大的世界,只有可怜的几个人,甚至组不成一个社会。彭磊答应的,如果能回到未来,至少要离开这个时间节点,彭磊愿意让伯克他们离开乾坤界的。大家的心里都有希望,最近的这几天,查韦斯少将又给送了几位专家来,如此下去,说不定不需要去亚特兰蒂斯冒险,就能离开这个时间点了。 当然,那些普通的刀枪、盾牌、盔甲不管有多么不凡,也还是入不了阿巴斯老先生的法眼的。让阿巴斯心动的是女王为巫师比武所准备的奖品。那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七把品位上乘的仙剑,分别偏属七种属性:金、木、水、火、土、电、风,仙剑里镶刻的单属性阵法,强烈的元素波动,让每一个看到者都眼馋不已。那么纯净的单元素仙剑,即使是对阿巴斯这样修为的层次,那也是胜过普通无属性法器多多。 七把仙剑只是彭磊给给优胜者的彩头,每个参与者都有质量不错的法器赠送,阿巴斯看见的普通仙剑就有一大堆;最后的胜利者的奖品更加不凡:一根镶嵌了许多宝石的黄金神杖,绝对是极品的法器,那是鸟人仿照安德诺尔的神杖制造的;一只打造成蝎子形状的黄金手镯,好像是极品的空间法器;一颗金黄色的、星光缠绕的仙丹,坎离仙丹;甚至还有一把阿巴斯吃过大亏的量子枪。 彭磊把那么多的东西陈列出来,当然不是全部送人的,但是放出豪言,最后的胜出者至少可以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那黄金神杖和蝎子形状的手镯都可以算得上是极品的宝贝了,阿巴斯相信自己的眼光。但是,对于他们这样的修炼者来说,最梦寐以求的宝贝却是那颗仙丹,坎离仙丹。即便是那七把不同属性的仙剑,在阿巴斯看来,在刚刚恢复秩序的修真界,各玄界的资源都极端匮乏的今天,都能算得上是极品的珍宝。 意识倒是有点糊涂了——这个艾奥里斯究竟是从哪座仙宫里出来的?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宝贝?他在女王的身边出现,究竟是什么征兆? 犯迷糊的不仅仅是阿巴斯、法蒂亚他们,拉沙尔城里和他们同样疑惑的大有人在,连鸟人的老婆卡奴妹妹在没有听到解释以前,也是不敢相信的。 其实,彭磊拿出那么多的法宝来,并不是张扬显摆,彭磊只是想让尽量多的人来参加,增加一点人气。至于那些仙剑、法宝,大多数是广成子试验的残次品,彭磊能拿出几百件来。刀枪剑棍,乾坤界里应有尽有,只要稍微改变一下形状,重新修改一下阵法布置就行。 国王举行竞技大会,奖品当然是国王出的,一般人都只会惊叹王国宫殿里珍藏之丰,却不知道这些都是那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的贡献。所以,拉沙尔城里震耳欲聋的口号声中,仍然只有女王万岁,埃及万岁,仍然没有“艾奥里斯大人万岁”! 奖品真是太诱人了,即便是一个参与奖,那奖品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宝啊!于是,参加比武的报名者竟然有近千人,不得已只能重新制定比赛规则,重新确定比赛场地。结果,最后正式比赛是推迟了两天进行的,而女王陛下原先确定的宴会,也决定推迟到最后比赛结束,和庆功大会一起举行。 这些天,女王陛下的心情明显好转,受她的影响,伊奈比尔的小脸上也常常能看到淡淡的笑。至于那位班克大师——小黑同志,更是心花怒放,站岗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傻笑。那日差一点将鸟人的行宫烧了,鸟人非但没有责骂,反而给了很多的鼓励。更让小黑高兴的是,尼克托里斯终于向鸟人提出了,如果鸟人离开,小黑就留下来,继续做他的女王侍卫。 这些天在小黑的蛇眼里,世界是那么的灿烂美丽,连米亚雷尼的脸好像也不那么讨厌了。 风和日丽,难得的一个好天气。 对于拉沙尔城的居民来说,艳阳高照当然不是什么稀奇的日子。让人惊奇的是,明明是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可是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竟然没有往日那般的酷热感觉;还有更让人惊喜的,明明是刚刚平整过的操场和跑道,今天一早,竟然都长满了绿茵茵的小草;广场的四周,看台的周围,更是立着整排的参天大树。 第402章 除了伟大的神,谁还会有这样的本事? 知道其中奥秘的当然已有!竞技场的上空过滤阳光的是一个巨大的结界,不过,即便是阿巴斯老先生,走进这个结界时,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阿巴斯知道,没有渡劫期的修为,根本没法布置得出这样庞大的结界;而那一夜长出的小草和大树,更是想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有想出个道理来。 反而是艾诺拉城堡里出来的高手知道,如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同志。他们知道,这个叫艾奥里斯的食神就是那个来自东方的异乡人,毁坏了他们圣域的罪魁祸首。他的老婆不是有一把能召唤生命元素的宝琴吗?催生一些大树和小草,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安德诺尔和克瑞埃蒙知道彭磊的底细,他们也报名了。当然不是想获得最后的封赏,他们的目的是搅局,绝对不能让尼克托里斯的任何行动如愿。凭他们召唤亡灵的能力,让女王的这个竞技盛会变成一个死亡舞会,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着比赛的开始。 第三十九章比赛 第一天其实并没有法术的比赛,参加普通武士比武的人太多了,若是用传统的方法,一个对一个的较量,即便使用淘汰赛,三天的时间也是不够的。最后还是彭磊设计了许多全新的方法,节约了许多的时间,也让拉沙尔城的人民开了眼界。 报名参加武士比武的1000多人,按照个人的特长,先参加单项的比赛,可以参加复选,不能不选。单项比赛的科目是鸟人定的:武装越野长跑,投掷长矛,射箭,投掷石饼,摔跤,还有举石担。每个单项的前八名可以进入最后的决斗,参加两个以上单项比赛,最后都获得前三名的,可以直接进入最后十二名的决赛。 这是彭磊照搬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形式,并不是鸟人的创造,但是在这个茹毛饮血的年代,却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创举。既避免了许多人的伤亡,也让比赛变得非常热闹好看。 据说,现代的那个奥运会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是那些希腊的先民厌倦了血腥的战争,用另一种比较平和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武力,就像大猩猩拍自己的胸一样。那是纪元开始前的776年,在奥林匹亚村的阿尔齐斯神域内进行的,一位厨师代表他所在的城邦,赢得了跑步冠军。至于是什么力量让战争中的各个城邦放下手中的刀枪,聚到奥林匹亚村里,就没有人说得清了。 公元20文学的某一天,在幼发拉底河边的一座神庙的废墟里,人们发现了一块用古文字雕刻的石板,或许能让探索古代奥运会起源的专家们得到启发,可惜没有多少人愿意相信那个翻译石板上文字的人。 据说在纪元开始前776年的许多许多许多年,尼罗河边有一座叫拉沙尔的城市,石板上的文字记录了某天女王陛下观看战士们比武的场面——伟大的王高高在上,身上披着灿烂的神光;她的身边,神的使者端着黄金的酒杯,头上顶着明亮的太阳,神鹰站在他的肩上;巨大的龙在空中飞舞,翅膀就像尼罗河中的船帆。他喷吐着火焰,将黑暗的灵魂烧成烟尘;战士们奋力地向前奔跑,争取得到国王的封赏;长矛在空中飞过,还有磨成圆饼的石头,优胜者将从神的手中获得美酒…… 石板上记录的是一场完整的运动会的盛况,可惜在公元的20文学,那种文字已经没有人认得。翻译出这段文字的专家呕心沥血,却换来世人的冷嘲热讽,最后是忧愤交加,吐血而亡。倒是后世一位叫萨拉姆的君王,认真地阅读了那段历史之后,曾经大笑着说道:“只要是比赛,那就是战争,参与就是要赢得胜利。那些失败者,他们只能得到死亡,他们让主人的名字受到了侮辱,自古就是这样!” 确实是如此,尽管彭磊的出发点是善良的,用不流血的比赛来选拔人才,但是到了那些城主老爷们的手里,什么都变样了。没有获得最后决赛权的人,不管是战士还是奴隶,据说下场都很惨。记述这件事情的人就是一个逃亡者,据说他还是一个长跑比赛的优胜者。 不管是比赛单项,还是最后的刀剑决斗,普通战士的比武其实就是图一个热闹,彭磊关心的是第二天要进行的法师的比武。由报名者来看,虽然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个,但其中赫然有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的名字,当然也有法蒂亚和阿巴斯。他们有男有女,许多人的修为和东方修真者划分的修为层次很相似,但是也有许多身上脉动的元素特别单纯的。 据广成子推断,他们修炼的方法肯定是走的极端,有点像后世人常说的旁门左道。广成子的判断,这种修炼方法虽然功力提升极快,战斗时的攻击力也稍强,但是因为人体本身就是五行具全、阴阳调和的一个有机体,孤阳不长,独木难荫,所以这种功法很难大成。 这样的场面,上场比武的许多人的修为好像都要比他鸟人好一点,若是控制不住,说不定真的会出乱子。彭磊又自知之明,那个结界就是他请大罗金仙的弟子搞的,也算是来个先声夺人。那比武场的护法,当然也是非广成子莫属了。至于老白,他的身份很特殊,既不适合站在鸟人身边,又不甘于错过这难得的开眼界的机会,还不愿意自掉身份去和彭家的五、六、八、九们一起看热闹,于是干脆恢复他的本相,缩小成一只幼鹰大小,规规矩矩地蹲在鸟人的左肩上。 后世那块石板上的文字记述的内容是千真万确的,连细节都没有错,那个吐血而亡的专家死的真是冤哪! 法术比赛的奖品分成三个档次,彭磊当然不会要求元婴期的修真者去挑战洞虚期的高手。据说,这叫不拘一格选人才,方法在后世也被广泛应用,连中华帝国的科举考试都是借鉴于此。当然,这也只是传说。 三个层次的比武,最低级别的人最多,都是元婴期的层次,连克瑞埃蒙同学也参加这个层次的选拔。这个层次的主考官是小黑,现在女王陛下的侍卫长班克大人。这让老白有点愤愤不平!暗地里缠了广成子许久,希望老仙人看在他老白跟随鸟人出生入死、劳苦功高的份上,也帮他提升修为,至少要和小黑持平。作为小黑的大哥,现在这黑蛇的修为超出老鸟一大截,让老鸟将来怎么面对熟人?不过,老鸟的请求广成子也无能为力,那得鸟人点头啊!提升修为需要仙丹,那都在鸟人身上藏着呢。 担任第二个层次的主裁判是鸟人的那个老婆卡奴妹妹,现在改名叫嫦娥仙子了。当初彭磊许诺的,反正大场面由广成子看着,卡奴只要指点谁输谁赢就成了。这个层次的修真者也不少,其中就有大家都熟悉的法蒂亚同志,还有那个安德诺尔。 埃及王国的第一任大国师当然不会出自那两个级别,最后一个级别虽然人少,只有三个人,但是他们都有不低于洞虚期的修为,那才是争夺坎离仙丹的人。三个人,一个当然是阿巴斯,另两个是费拉姆和基恩,同样都是长须拂胸,白发童颜,一付得道高人的样子,好像彭磊的这一级比试就是为老头准备的似的。 因为引进了裁判制度,所以武士的比赛热闹非凡。那些裁判,都是老白从鸟人家的奴隶中挑选出来的,本来都有不同的主子,现在换了东家,对原先主人的不满或是感激,当然是要表示表示的。所以,体育比赛中的裁判问题,据说从裁判这个职业第一次出现时就有了。 事前彭磊开过裁判会议,不管参加的人的实力如何,最后进入十二人决赛的优胜者,必须是各个势力平均分配,所以裁判同志们想要秉公执法也不行。 看武士的比武,其实就是看热闹。跑步跑不死人,举石担更是累不死人,即便是刀剑相向,那磨掉了刃口的刀枪,最多也只是让人伤筋动骨、流点血而已。 第一天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过去了!看着穿红披绿的最后胜利者,所有人都在期待第二天快些到来。第二天是巫师的比武,比的是神奇的法术!而且大家都看到了,女王陛下奖给最后胜利者的,也不再是寻常的刀剑、金银、奴隶、土地,而是神奇无比的法宝。在珍宝展示的时候,陛下的侍卫,那位班克大人,就曾经现场表演,将一大堆货物装进那个蝎子形状的黄金手镯里。 据说,那黄金手镯是神赐的圣物,巫师比赛的所有的奖品都是神赐的圣物! 神啊!对于一般的埃及人来说,他们只是梦中才有的存在。明天,明天就能见到神的传承者,那些巫师表演神奇的法术了! 太阳在大家的期盼中,终于冲出了东方的地平线,拉沙尔城的广场上,从来没有聚集过这么多的人,简直就是摩肩接踵。只要能从家里出来的,不管是老弱还是病残,只要还能动的,都聚到了今天进行法术比赛的大操场上;有些比较开明的老爷们,甚至给自己的奴隶也放了假。 第一缕阳光照上广场上那高耸的石碑尖顶的时候,比赛就正式开始了。小黑挺胸凸肚地站在高台边,那神态是学老魇的,可惜了他的小身板,挺得再怎么直,也没法释放出那种睥睨天下的威压来。 他这个班克大师是第一轮比赛的主裁判,对着台下十几个将要参加比武的高手,小黑确实有点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看看他们,每一个都是元神期的修真者,有的好像已跨入分神期的境界。若是在以前,他小黑只配做他们的宠兽,想都不敢想,自己竟然站在那么多高手面前,对他们吆五喝六。 第403章 清了清嗓子,开始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工作报告:“各位,大家能在这里认识,本身就是缘分,是前世修来的善果。不容易啊!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舟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个……咳咳,陛下爱惜各位的才能,希望诸位将来都能成为王国的栋梁。今天是以武会友,参加者都能得到王国珍藏的仙宝。大家都看见了,这样极品的仙剑,都是出自名师之手。若不是这样的机会,这样的宝贝各位可能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吧。哈哈哈,陛下爱才,它们马上就是你们的了。这个……我现在宣布比赛规则:没有限制,大家可以各尽所能。不过,陛下是仁爱的君王,不想看到流血,我希望大家能点到即止。俗话数,得饶人处其饶人!还有,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大家放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输谁赢大家不会看错。我是本轮比赛的裁判,我不会偏袒任何人。这个……现在我宣布,比赛马上开始!这个,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再强调一点……” 这小黑蛇第一次做大事,这片演讲稿已经准备了好多天了,唯恐讲得不好,关照的不周到,于是在台上滔滔不绝,讲了无数个“再强调一点”。直道远处隐隐传来嘘声,才擦着黑脸上的汗,让参加比武的人上台。 进入元婴期的修炼者,若是在不借助法宝的情况下,强和弱光凭气势就能分辨出来。这十几位同志,虽然目标是那七把纯属性的仙剑,但是大多数人对自己的修为也很心知肚明。退而求其次的不在少数,毕竟参与就有奖,而且那参与奖也是品位不错的仙剑。 应该说,每一个出门闯荡的人都会有护身的法宝,但是,或许是自己的法宝档次太低,或者是怕自己露了宝贝后招来别人的眼红,所以这第一场比武,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比法诀,拼功力。两个人相对而立,以指代刃,在虚空中画出不同的印符,牵动灵息,向对方发动攻击。 看戏的人,只见高台上相对的两个人都是手脚不停地舞动,他们的身边,空气如水纹一般的波动,隐隐地还有各色光线在飞舞;然后,很快的,其中的一个就退下台去,表示输了。 这算什么法术?还没有昨天的跑步、掷矛、摔跤来的热闹。太让人失望了!耐心稍差的已经在暗中骂娘,退到自己准备的帐篷中摸美女了。 看得懂门道的当然也有,彭磊就一直在和身边的广成子窃窃私语。 昨天的比赛,图的是一个热闹,所以广成子也没有出来。彭磊是扛着老白,坐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陪了女王一整天的。自从招摇了那些宝贝之后,这个鸟人在别人的眼里变得高深莫测起来,人家对他都是敬而远之,家里也冷清了下来,连拉美西斯也不找他吃早茶了。观看比赛的时候,本来拉美西斯、艾诺拉、米亚雷尼等都是被邀请到女王身边的,可是女王身边有那个食神,其他人竟然都个找借口,缩到自己的阵营里,连米亚雷尼也破天荒的没有在女王的身边待满一刻钟。 第四十章雷霸天 今天因为比的是法术,彭磊也是第一次搞这种活动。以前看过小说,描写两个法力高强的人比斗时,那场面都是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电闪雷鸣,鬼哭狼嚎。所以,今天彭磊特意让伊奈比尔和卡奴两个陪着尼克托里斯,自己和广成子两个靠到前面。这样的话,关键时刻广成子出手也方便些。 看过了三、四个对阵之后,没有见到预想中的大场面,彭磊忍不住就要点评了:“大仙,我看那些家伙的修为都很好啊,怎么他们的法诀都这么弱?是不是你的那个结界阻隔了天地间的灵气,影响了他们的发挥?” 广成子的圆脸上一直堆满着笑,他的修为,比刚刚脱离重阳节时又恢复了许多。广成子是从心底里感激他的这个师尊的,简直就是再生之父母,所以只要是彭磊吩咐的事,他都是竭尽全力,尽力做得最好。 大罗金仙广成子虽然是历劫重生,修为退步了无数,但是眼界还在。在广成子的眼里,还在为度劫而苦练的修真者,那都是和童子一般的稚嫩,那种比武,也等同于孩童的游戏。见彭磊发言,连忙应答:“师尊,我置下的结界并不会阻断灵息的流动,只不过稍稍迟缓而已。他们的那个修为层次,是根本感觉不出来的。在我看来,他们之所以表现得这么弱,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法诀修炼得还不够,或许是和他们本身所处的玄界长久被封闭有关。在小玄界里,若是没有鸿蒙元气催生五行循环,灵息是会渐渐枯竭的。到最后,甚至没法凝成风雨雷电。师尊可曾看见,刚才的那位胜者,他的法诀召唤出许多的光点和亮线?其实那应该是一个万雷引的法诀。若是修炼有成,应该能引动天地间的灭神齑雷,万雷齐发,或许会比老魇的雷电还强一些。他明显是修炼不够,对灵息的控制力太差了。按照他的修为,应该能做得更好些的。” “是吗?我一直想学那种招引雷电的法诀,可是老魇太笨,根本不会教,大仙你又不肯教我。这个人我要了!他叫什么?雷霸天?妈的,太土了!怎么叫这样的名字?好像是我的老乡似的!嘿嘿嘿,老白,关照小黑一声,这个人要留到最后。最好是把他招过来,不过他得把名字改了。” 赤裸裸的舞弊!幸亏他们开的是国语,在这个地方也没有人能听得懂,否则,说不定坎离仙丹也吸引不了人了。 比赛采取的是淘汰制,胜一场者休息,抽签决定谁对谁。果然不出所料,克瑞埃蒙的修为虽然不是初级中最高的,而且他还是旧伤未愈,但是他的亡灵术却是够阴的。那些鬼魅无形无迹,专门攻击人的灵魂,普通的仙剑根本没法将它们驱散。小黑在暗中使坏之下,还是被他连赢了数场。彭磊心中恼怒,差一点要忍不住亲自下场动手。中场休息时,还将小黑叫到边上,狠狠地骂了一通。 还是广成子出面帮小黑解围,劝彭磊道:“师尊,那个人修炼的亡灵术已入魔境,对修炼者的元神有侵蚀的效果,不能怪小黑。亡灵术在以前是被归入禁术一类的,修炼那种法术的人,是所有修炼者的公敌,常常不得善终。师尊说他是那个叫索卡尔的鬼魂的传人,以后我倒是要去见见,或许那个索卡尔还是过去的熟人。” 广成子虽然是彭磊的弟子,但那是人家客气,毕竟他是大罗金仙,他的话在鸟人那里,也是等同于圣旨的。不过么,死心塌地地看小克同学耍威风也是不可能的。正好,下一次小克同学对上的正是那个雷霸天,于是,比武的擂台上空,那个结界上,突然现出一个绚丽的日晕。 广成子才不管别人的死活呢!做人家的弟子,那就得听人家的话。一个五行聚元阵悄悄地附着在结界上,五彩的光晕是从乾坤玉璧里移出的五行元精气。这光晕和普通的日晕大不一样,隐隐的,彩光中还有一条条银亮的光线在闪烁。 克瑞埃蒙的心理终于有了一丝快感!看着稍远处看台上彭磊那死板着的脸,克瑞埃蒙忍不住就想哼上一曲。虽然没法像原先预计的那样,收集到许多的亡灵,但那些所谓的修真高手在亡灵禁咒的困扰下,束手无策、灵魂颤栗的样子,还是让克瑞埃蒙充满了成就感。 灵魂层次的感应是明辨分毫的,小黑的使坏克瑞埃蒙当然也知道,但是,但是啊,谁能奈何?当初被彭磊打击掉的信心重新又膨胀起来。斜眼看着站在三丈外的雷霸天,竖起手中的黑刀。 人有了精神,礼貌也跟着来了!笑道:“雷霸天,你若是没有新的高招,我们就不要比了,你赢不了我的。”——反正那个仇人是不会让自己伤人的,干脆就大度一点,拿出一点绅士的风度来,先礼后兵。 雷霸天虽然名字够威猛的,但是他的那个形象——看上去三十不到的年纪,皮肤微黑,乱七八糟的一把短胡子也好像失却肥料似的,枯黄而稀疏;身高不过170厘米,眉毛倒是又细又长的娥眉,如精心描过似的;头上挽了一个工整的髻,用一只白银簪管着;大大的眼睛大多数的时候是瞪着的,仿佛对世界充满了惊奇;腰细得可以和嫦娥妹妹相媲美,偏偏身上的对襟长衫有点像古画中孔老二穿的那种,袖子大得能装进一个人去。他的那副身板,站在高处,就好像是一根竹竿上缠着一匹布,让人忍不住要担心,大风不要将他吹走; 根本没有一点点霸天的气势,反而有点像是一个小丑!彭磊对他注意了之后,忍不住充满了好奇。还别说,他在那边一站,还是蛮可爱的。 雷霸天是代表底比斯附近的一个小城邦来参赛的,据说,他来拉沙尔比尼克托里斯女王还要晚的多,是前些天刚刚到的,正赶上这个盛会。 终于把瞪大的双眼放松下来,微翘的嘴角牵出一丝冷笑,雷霸天的声音没有一丝的感情:“克瑞埃蒙,这应该是最后的几番比试了,你小心点,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双眼又猛地瞪圆,左手腕一抖,一道碧绿的丝光从手腕上腾起,迅速在他的省外绕成一个淡淡的绿色光圈。 绿色起时,广成子已经在掐须点头了:“嗯,不错的法宝,很强的生命气息。这小雷子不错,很聪明!这法宝确实是最好的护身符。” 雷霸天的这件法宝叫翠竹神针,是上古传下来的宝贝,据说是用远古竹海中的万年神竹之心炼制而成,正是一切妖邪鬼魅的克星。本来雷霸天也不想在今天的比武时用出家传的法宝的,但是他刚才去探视过和克瑞埃蒙交过手的人,他们的遭遇让雷霸天再也不敢有所掩藏。 第404章 “哼!没有用的!”克瑞埃蒙一声冷笑,手中的黑刀闪起光来,是黑漆漆的光;清白的天空迅速暗了下来,一丝丝的浓黑在虚空中飞快地凝聚。 拉沙尔的人民等了这么久,终于等来了期待的大法术。满场的嘈杂声戛然而止,连呼吸都是轻轻地忍住,耳边甚至能听到轻风拂动衣角的“啪啪”声。雷霸天再也没有说话,双眼却是眯了起来,双手在胸前不停地结着印诀。 “看刀!” 还是克瑞埃蒙,黑刀一挥,一道浓黑的刀影脱出刀身,向雷霸天冲去;左手指点虚空,正在凝聚的黑色,猛然间像雨点一般往下落,在雷霸天的周围旋成一片诡异的黑雾。 绿光暴涨,雷霸天虽然话没有克瑞埃蒙多,手上的动作却也不慢。翠竹神针化成的光团甚至比头顶上的太阳还要耀眼,碧绿的光线在重重的黑色中穿行,那透出黑色的绿光,翠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远处看戏的人们的眼里,整个擂台就像是一个色彩妖艳的蕾丝裹着的绿球,人成了球体里晃动的影子。 克瑞埃蒙神色微变,一声冷叱,刀芒轰然炸开,黑色的雾气也在他的脚下升腾,很快就填满了那些漏出绿色光线的空隙。刚刚才看到一点滋味的观众朋友们不满起来,人群里传出大声的抗议:“班克大人,这样不公平!” “班克大人,快点点灯!” “班克大人,到底谁赢了?” “班克大人,那个人犯规……” ………… 小黑没有和克瑞埃蒙交过手,对克瑞埃蒙的认识都是听老白教导的。据老白的述说,上次在金字塔前的战斗,因为卡奴的神箭和小白的鹤顶冲撞的能量太变态,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都是受了重伤的,而且彭磊还收服了那些死亡灵的的祖宗,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应该是没有什么威胁了。前几场比斗,克瑞埃蒙也确实只是唤出了几个混杂在淡雾里的游魂。没想到这家伙是掩藏着实力,看他现在的表现,实力好像都恢复了似的。 亡灵术真是黑,比他小黑还要黑!这黑沉沉的雾气,把擂台遮得像黑夜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了。群众的抗议可以不理,但是主人的关照却是必须放在心上的。彭磊要保住那个雷震天,若是自己没看好,让雷震天输了,那就是失职啊! 当下也有点急了,冲到台边大声地吼:“克瑞埃蒙,你犯规!在不撤去这黑雾,我就判你输!雷震天,你怎么样?还在不在?” 克瑞埃蒙在黑雾里冷冷地笑:“大人,规定是可以各施法术的,我保证不会伤他的性命。” 雷震天的声音也是冷冰冰的:“大人放心,区区鬼魅,我还不怕!” 他不怕,作为主裁判的小黑却是怕的。忐忑不安地看向看台上的彭磊,见广成子在向他摆手,才退到他的裁判席上,紧张得将他性命交修的仙剑“细鳞”也掏了出来。 蛇本身就是阴性的生物,会喷火的蛇小时候也是阴性的。蛇性对那种同是阴属性的东西特别敏感。古时候就有传说,蛇最喜欢和人的灵魂在一起,据说,在坟墓中几乎都有蛇穴。小黑的细鳞剑虽然不是极品仙剑,却是他的本命剑,等同于他的舌头。通过仙剑的感应,小黑终于知道了黑雾中的状况,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一点。 雷震天没有说大话,他现在的处境虽然看上去很危险,但是好像守得还是比较稳的。周身裹在翠竹神针化成的绿色光团里,身外一丈的空间中没有一丝黑色。不过,只是防守不还手,是不可能赢得!小黑关心自己的前程,恍惚间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居然爬到擂台边高喊:“喂,雷震天,你还手啊!你不是会放雷电吗?为什么还不放?” 这样明目张胆的偏袒,和他开始时作报告时所说的完全不一样,底下那些已经比完的同志,忍不住发出一片轻叹;至于那些还没有比的,则都在暗中猜测,这雷震天同学貌生异相,不知道是不是和小黑一样,同是妖魅一族,否则,尊贵的主裁判大人为什么这样不顾道义和信用?这次若是雷震天过关,那下一次若是轮到自己和姓雷的对阵,是不是还有必要一比? 小黑的偏心也激怒了克瑞埃蒙,他今天本来就是来搅场的,根本没什么顾忌。尼克托里斯要招揽的肯定是最后的优胜者,克瑞埃蒙的目的是让那些坚持到最后的同志们元气大伤,即便是能成为尼克托里斯的帮手,也是暂时没有用的废物。看小黑关心的样子,那个雷震天或许已经是女王内定的人选了。既然如此,克瑞埃蒙也不再留手。 一声尖啸,已经浓黑如墨的雾气剧烈地波动起来,如被狂风吹着,甩出的丝丝缕缕甚至飘向远处的观众席。那黑雾中,和着克瑞埃蒙的尖啸,响起让人牙酸的“吱吱”声,仿佛千万只老鼠在集体唱歌。 第四十一章千雷决,这是我的法术吗 现场的观众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市民,更有许多是弱不禁风的老弱病残。那黑雾里的“吱吱”声就已经让许多的人捂着脑袋喊头疼了,那些被黑雾卷到的,直接就是两眼一闭,瘫倒在地,口吐白沫了。 人群一阵骚乱,小黑也禁不住心慌起来。一边指挥人救死扶伤,一边扯着嗓子高喊:“克瑞埃蒙,你犯规了,快停下来!再不停下来,后果自负!” “不,不用停下来,继续!继续!比赛必须公正!”说话的居然是彭磊。 一群的奴隶抬着一缸化了金丹的水,拿着水瓢,开始加入小黑的救人队伍。还真是灵!那水泼到脸上,灌到嘴里,刚才还口吐白沫、半死不活的那些,马上又红光满面、生龙活虎起来。看那些大难不死的康复者,精神好像更胜过晕倒之前。 鸟人开口,那就是圣旨,一切的后果就都不关他班克大人了。小黑悻悻地退开,不过,既然已经明目张胆地偏心了,那也是不甘心半途而废的。趴到擂台边,扯着嗓子威胁:“继续!雷震天,你再不还手,老子就判你输了!加油!” 这次小黑博得的不再是嘘声,反而是一片赞扬。那些刚刚被救醒的人们情绪亢奋,他们的亲朋好友也几近疯狂,一起加入到了小黑的行列。一时间,“雷震天加油!”的吼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雷震天不是不想加油,只不过是他对自己没有信心,所以到现在还在被动防御,等待机会。他来自东方一个叫昆吾的玄界,在昆吾玄界里,他这样刚刚突破分神期的修为,已经算得上是绝顶的高手了。昆吾玄界并不大,人口也少的可怜。可能是因为千万年来近亲通婚的缘故吧,昆吾一族中适合修炼的人越来越少,能修到元婴期的已是凤毛麟角了;不仅如此,就是人的体相,好像也越来越差。 玄界中的灵气经过千万年的消耗,几乎已经枯竭,连人和畜的生育也大不如前,新生的也大多是畸形。若是玄界继续封闭下去,不久的将来,昆吾一族说不定就绝种了。上古传下来的修真法诀,到了雷震天的这一代,能练成的少之又少。那个广成子认为的万雷引的法术,雷震天只是练到了千雷决的层次,那也是在玄界开放后才有的突破。 玄界之门打开得太及时了,雷震天的这次云游,是担负着种族兴旺的重任的。因为昆吾玄界很小,所以本身所储备的资源更是少得可怜,即便是族中人丁不旺,那些资源也是远远不够族人使用的。雷震天云游的目的,除了寻找所有可用的资源外,还想给本族找一个迁徙的地方,最好是人丁兴旺、文化发达的地方。 雷震天从玄界里出来后,是一直跟着太阳走的。他的修为并不高,一路上翻山越岭,穿洋跨海,吃了不少的苦。走过的地方不少,但是所见所闻却让他很灰心。地球上大多的民族都还是茹毛饮血的原始人,所用的工具都还是原始的石头。这样的条件,比他们昆吾玄界也好不了多少。直到走到尼罗河边,雷震子的心情才亢奋起来。 尼罗河边的居民的生活那才是人过的,丰衣足食,土地肥沃。雷震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更让他开心的是,这里的人种和他的种族也差不了多少,虽然皮肤稍黑,但是至少也是黑发,而且体毛并不是那么兴盛。 像雷震天这样的神仙,对于埃及的每一个城邦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无价之宝。雷震天想借一块土地安置他的族人,区区数千人,根本就不成问题。所以雷震天就成了古斯城堡的大法师,在第一时间就被陪着赶到拉沙尔城,和古斯城堡的城主摩斯德会合。 昆吾玄界的环境太恶劣了,最近一段时间,连风雨雷电都已经没法孕成,所以雷震天的引雷术根本就没法修炼。偏偏他们祖上传下来的法诀大多数和雷电有关,这也是一个剑走偏锋的门派。玄界之门打开之后,雷震天这些日子边走边练,可以说,大多数的法诀都是刚刚修炼成的。对付实力稍弱的对手或许有用,对克瑞埃蒙这样实力甚至在他之上的,雷震天实在不敢献丑。但是,为了种族的未来,这个面子还是要争的。好在有翠竹神针在,加上雷震天坚实的元神之力,防护暂时还没有问题。 主裁判说的不错,老是挨打也不是个问题。看克瑞埃蒙的攻势,源源不绝,根本没有灵力枯竭的迹象。若是一直这样相持下去,说不定三天三夜也结束不了。不过,雷震天对自己的防守还是有信心的,翠竹神针本来就是克瑞埃蒙的克星,再加上他雷震天的元神层次——他的分神期,就像那树木中的紫檀,千年才长一握粗;虽然层次不高,但是却是用了千年才修到的,比之普通的分神期修为,不知道要坚实多少。 第405章 克瑞埃蒙劈出的一道道黑色的刀气冲击着翠竹神针化成的防护,那黑雾中无数的骷髅在绿色的光波中不断地炸开,又不断地聚结,无休无止。外面,震耳欲聋的加油声让人有点热血沸腾,雷震天冷静的心湖也忍不住稍稍波动起来。而且,早就有规定在先的,比赛时间不会一直拖下去,若是主裁判中途中断比赛,被动方就得认输。 虽然雷震天的初衷只是为新东家露露脸,但是比赛到现在,雷震天倒是也想要拿那把雷属性仙剑了——若是有那把剑在手,自己修炼万雷引的时间几乎可以缩短百倍。 牙关紧咬,秀眉微张,眼睛瞪得都快要掉出眼眶了。雷震天猛然一声暴喝,翠竹神针的光团竟然散开,化成无数道细碎的针芒,向外激射;右掌竖起,掌心外翻,一道刺目的白色电光从掌心飞出,奔向数丈外那浓黑的雾团里举着黑刀的克瑞埃蒙。 “喀喇”一声爆响,电光在黑雾里冲出一条明亮的轨迹,精准地轰在克瑞埃蒙的黑刀上。一团银光暴起,差一点将克瑞埃蒙身边的黑雾炸碎;克瑞埃蒙也是大叫一声,人凌空飞起,几乎跌出擂台。好不容易定下身来,手中摆着那把变得灰蒙蒙的刀,看着满天激射的绿芒,竟然有些发愣。 “太好了!老雷加油!继续啊!再轰他娘的!”小黑是干脆不要脸了,他的细鳞剑就是他的眼睛,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黑雾里的动静。雷震天终于还手了,只要打赢了,那自己也是有功的,嘿嘿! 雷震天并没有继续,反而和克瑞埃蒙一样,傻傻地看着自己的手掌。翠竹神针也因为少了灵力支持,回复成一团淡绿的光,缠绕在他的身外。雷震天想不通啊!刚才的那个掌心雷是自己使出来的吗? 雷震天知道自己的能力,掌心雷本来是万雷引法诀的基本雷诀,到了元婴期就应该能激发出来,但是,在昆吾玄界,根本没法引出雷电。靠自己的元神激起的电能,甚至还不能点燃一支蜡烛。出了玄界之后,修为确实是一日千里,但是刚才这样威力的掌心雷,也不是他雷震天能做到的。修炼万雷引的人,对雷电的能量特别敏感,即便是按照典籍上的记述,刚才这个层次的掌心雷,也要有洞虚期的修为才能释放啊! 他还在那边想不通,克瑞埃蒙却是比他恢复得快多了!一声狂吼,手中的刀又回复成浓黑,刀气向前急冲,在翠竹神针的外围缠成一道浓黑的云带,无数的鬼魅尖啸着撞入翠竹神针的防护圈,在刀气的防护下,一点点的向内迫近。 再傻就没得命了!雷震天也不敢再想自己怎么会突然进步了这么多的,保命要紧。右掌再推,又是一道电光,伴着“喀喇”的惊雷声,将克瑞埃蒙轰出老远。这次雷震天也不傻了,双手合起,然后十指翻动,一道道灵诀化成淡淡的弧光冲入黑雾里。 拉沙尔城的居民们终于看到了久盼的大场面。只见一道道电光在虚空飞驰,一个个耀眼的银色光球在黑雾中浮动、炸开,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满眼的黑色顷刻间被刺目的白光取代。让人惊叹的是,这不断从天空飘落的电光和雷球,炸开的地方就只是那个擂台,渐渐的,还聚向一个点。 “住手!我认输!”雷声中响起一个声嘶力竭的声音。 “轰啊!好啊!炸死他!”群情激愤的百姓们代表着小黑在高喊,声浪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小黑知道克瑞埃蒙是敌人,人民的呼声就是他的心声,不过这个时候他终于回复了清醒,没有跟着起哄。当然,心里也是在默默通神的,希望雷震天同学顺应民意,来个大快人心。 可惜,雷震天只是雷震天,他怎么会知道作为主裁判的班克大人在想些什么?自从离开他们的昆吾玄界之后,雷震天过的日子一直是小心翼翼的。即便是对着一路上遇着的原始人和原始兽,他雷震天也是夹紧了尾巴,不敢有丝毫的张扬——根据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中的描述,这个世界上的仙道门派比那马蜂窝上的马蜂还要多,他雷震天的这点修为,根本就是刚刚入门级而已,或许,大山深处的某处洞穴里修炼的妖魅都能把他欺负了。 到了拉沙尔之后,雷震天更加庆幸自己的明智。虽然修真者没有预想的那么多,但是厉害的妖却是真的见到了。这位女王的侍卫长班克大师据说就是妖精,可是他的修为,雷震天也只敢仰视。做人要低调,所以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冲动就是魔鬼! 听到克瑞埃蒙大叫认输,雷震天第一时间就收起了法诀——事实上,他到现在也还在糊涂,那漫天的雷光真的是自己的千雷决? 雷光散尽,天宇间又是一片清朗,连头顶上那道绚烂的日晕也消散了。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焦臭,看台上,观众同志们笑声雷动——也不怪他们要激动,克瑞埃蒙同学的模样确实是够狼狈的!衣衫早就在雷光中化成了碎末,赤裸着焦黑的身子,披肩的长发变成了焦黄的卷毛;佝偻着腰,刀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空着的双手下意识地掩着下身的宝贝——这还是广成子有恻隐之心,暗中使了个法诀帮他护着元神,否则,他连这个样子也争取不到的。 在普通百姓的眼里,能驱雷驭电的都是神。一时间,雷震天成了万人瞩目的明星。即使是那些修真者,比过的和没有比过的都在庆幸。幸好雷震天这个时候才发威,若是他一开始就弄出这么厉害的雷诀,或许第二场比试的高手也没有几个能招架得住。 小黑也是够坏的,跳上擂台,绕着僵立的克瑞埃蒙转了几个圈,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向四周喊:“大家安静!这位克瑞埃蒙大师受了一点轻伤,你们谁有多余的衣服,请借一件来。” 又是一阵哄笑,尤其是那些刚才被黑雾熏到的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拍手抚胸,甚至有人笑得七窍流红,一命呜呼。擂台上的克瑞埃蒙终于也能动了,一声冷哼,眼中射出的毒光恨不得将哄笑的人都射死。小黑正想回过头来再安慰他几句,却见他身子一晃,本来已经像枯木的肉身,竟然在顷刻间化成一团浓黑的雾,袅袅地升起,在擂台的前面飞快地绕了半圈,然后浓缩成一缕,钻入人群不见了。 观众席上的笑声戛然而止,突然间换成了哭声和骂声。 “班克大人,为我们报仇啊!” “死神啊,请宽恕我们的无礼吧!” ………… 哭叫声四起,又是乱成一片。克瑞埃蒙化成黑雾遁走,顺便地也带走了数十个魂魄,这些都是他的补品。彭磊和广成子本来是能将他拦下的,但是鸟人这几天心里得意,听到雷震天这个名字时,又想起了一句名言:得饶人处且饶人,要以理服人!——好像那个方世玉的老丈人也叫雷霸天雷老虎,好像他常说的就是这句话(电影里看来的,居然还记得,有时候这鸟人也要对自己刮目相看。)心里一犹豫,也就放克瑞埃蒙走了。等见到老克同学临走时还杀人,再想出手就有点来不及了。 第四十二章各显其能 小黑毕竟经验不足,对着混乱的看台,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求助地看向那边的广成子和鸟人,却见他们两个正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美酒,身边漂亮的女奴轻摇着羽扇。心里忐忑,看来今天也是他班克大师的考场!不管成绩如何,都是要过这个关的。 转向克瑞埃蒙消失的方向,指点着人群,扬声喝道:“大家都看见了,这个克瑞埃蒙巫师是一个吞噬人的灵魂的魔鬼。今天我以神的名义,以陛下的名义,一定为大家讨回公道。那个……你,快将克瑞埃蒙那个魔鬼交出来!别以为没人看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我警告你!” “你说的是我吗?班克大人,你说的是我吗?这第一场的比赛好像还没有结束啊?”那个被小黑指点的人冷冷地答着,人徐徐地从人群中升起,脚下踩着一朵淡淡的黑云,手中一根黄金的神杖——正是安德诺尔。 人群中又是一片嘘声:“不公平!为什么他已经得到了神杖?” “他是不是小偷?快交出来!”………… “安、安德诺尔?”小黑终于看清了来人,心里反而是冷静了下来。 安德诺尔是参加第二场比试的,他若是要上台,那主裁判是不是也要换了?看向那边正和女王聊着的主母——卡奴今天一反往常,穿得是花枝招展!彩绣的绸衣,鸾带飞扬;盘高的丫髻,珠翠乱颤;描眉点唇,涂指抹甲,搞得比婴纨大姐还要花俏。而且,她一直是侧对着擂台,微垂着脸袋,一付羞于见人的样子。即便是擂台上电闪雷鸣,她也只是偶尔地掠过一眼。而此刻,她好像又有许多说不完的话,和尼克托里斯两个在窃窃私语。倒是那个伊奈比尔妹妹,一直在凝神作势,随时准备冲出去拼命的样子。 终于想起来了,这个新主母好像原来是和克瑞埃蒙他们一伙的。听老白说,她的弃暗投明还有一个很曲折的故事,好像她还不想暴露自己原先的身份。看来,面对着安德诺尔,这出戏还得自己继续唱下去。再一想,谁怕谁啊?有广成子老神仙在,难道他还会看着自己吃亏? 腰杆挺起,人好像也长高了两寸。两眼中亮起淡淡的金光,脚底漫起淡紫色的云雾;双手一搓,细鳞剑换成一把半月形的弯刀,向雷震天摆手,冷笑道:“你下去!我现在宣布,第一场比试现在结束,名次由剩余的选手协商决定。嘿嘿,反正大家都有奖品! 第406章 安德诺尔前辈,本来第二场比试的裁判长是我家主母嫦娥仙子,因为这一场人不多,所以采用挑战赛。前辈包庇恶人,好歹不分,现在我宣布,我将代表刚才受克瑞埃蒙残害的兄弟向你挑战。除非你现在交出克瑞埃蒙那个恶亡灵,否则,你将被取消第二场比武的资格。” “你?哈哈哈!小小妖魅,竟敢大言不惭。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你们谁看见我包庇刚才的那位了?倒是你这位班克大人,本身是一个猥琐的妖精,却混在尊贵的女王陛下身边做侍卫,不知道是何居心?看来我今天要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愿伟大的盖特神赐给我力量!愿伟大的索卡尔神赐给我力量!” 安德诺尔代表的是孟菲斯的中央政权,在这比武场中,观众的人数也不在少数,这些人的心情是非常压抑的。刚才第一场,代表孟菲斯的克瑞埃蒙明明是战绩辉煌,却最后成了讨伐的对象,而且输的确实是足够的狼狈。别人在欢呼、斥骂的时候,他们为了表明对女王陛下的忠心,也只能勉强地违心附和。此刻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随着安德诺尔义正词严的声音,那边的观众同志们也在他们的主人的带领下,喊起了整齐划一的口号。 这场景,让彭磊的心情有点恍惚起来,仿佛是回到了数千年后。在那个激情挥洒的绿茵场,双方的拥趸为自己的球队加呐喊的情景,和现在是多么的像! 小黑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苦学苦练怎么做人,而且进步不小,但是毕竟还是嫩,口才和安德诺尔比起来,差距不是一点点。他只会说说所谓的“俗话说”,一旦被人找茬,马上就张口结舌、哑口无言了。 眼中的金色在渐渐加浓,身体好像真的在渐渐变大,指点着安德诺尔,也不讲道理了,狠狠地骂:“放你妈的屁!你这个老龟蛋,我知道你和刚才那个克瑞埃蒙是一伙的,是偷盗别人灵魂的恶魔。今天我要让你恶贯满盈,来得去不得!” “哈哈哈,妖就是妖!妖言惑众!你以为埃及是什么地方?你以为埃及人都是傻子?你以为挟持了女王陛下就能为所欲为?伟大的神一直和我们在一起!陛下放心,属下马上就收服这个妖魅,让陛下恢复自由。” 和小黑辩论,安德诺尔是游刃有余,越说越来劲。虽然知道小黑的后台很硬,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只要让小黑现出原形,相信舆论是会倒向自己一边的。最主要的,现在安德诺尔代表的是孟菲斯,名义上孟菲斯还是女王的直属,群众当然是拥护的。实在闹得大了,彭磊恼羞成怒,不顾一切地出手,自己也可以一走了之。头顶上虽然有结界封印着,底下却是没有。安德诺尔的本事,上天可以,入地更是拿手。 嘿嘿,只要彭磊一动手,那今天的比武大会就完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接下去,由莎伦和恩图蒙特亲自出面,究竟谁的收获最多,那还是个未知数呢。 小黑到底是做人的经验不足,被安德诺尔两句话一逼,顿时哑口无言,只会呼呼地喘粗气。求救的眼光转向彭磊,却见那鸟人满脸的欣赏,但不是看他小黑,而是看那个神气活现的安德诺尔。 彭磊是真的没想到,安德诺尔竟然这么能说。若是早知道,这一场就自己亲自上了。这些日子,这舌头除了吃饭喝酒、舔妹妹的红唇,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操练了。 小黑不知道鸟人的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啊,心里忐忑,仿佛是安德诺尔抢了他的饭碗。这样一来,更是话不成句了。只结结巴巴地挤出两个“你……你……”,双手舞动,那把弯刀上亮起了刺目的红光。 安德诺尔也是眼光六路,眼见着小黑有点恼羞成怒,他马上先下手为强。暴喝一声:“妖怪,你祸害人间,今天你自投罗网。我代表全埃及的人民,为我们的神主持正义,一定要毁灭你的灵魂。” 没等小黑举起手中的弯刀,一道黑色的闪电无声无息地从空中落下,在小黑的头顶上炸开。 “呀!你tmd卑鄙无耻!我和你拼了!”小黑还想正儿八经地叫阵呢,没想到安德诺尔不说动手就动手了,倒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归根到底,这小黑还是和彭磊相处的时间太少,主人的卑鄙无耻根本就没有学到。 黑色的闪电在头顶上炸开,化成一朵朵幽黑的火焰,几乎在一瞬间就飘满了擂台上面的空间。安德诺尔手中的神杖轻轻地挥着,杖头上的金顶再也不是射出紫光,而是飘出一道道深紫色的弧光,在小黑的身外飘着,也不幻灭,排列出不断变幻的图形。 “好像是那个炼魂紫火神阵!让小黑小心点!”卡奴妹妹终于不再假装和尼克托里斯说话了,轻声提醒还在假痴不癫的鸟人。 “放心,黑子有法宝护身,什么火对他都没有用。”彭磊笑着安慰。 这小黑的本体是火属性的上古神兽双头蛇肥遗,蛇本身又是阴属性的,这种阴属性的紫火,小黑几乎是完全免疫。果然,只见小黑一声怒吼,手上的那把弯刀在一瞬间红光暴闪,然后炸成许多块大小不一的小块,在他的身外,排成一个转动的立体八卦。当然,也只有广成子和彭磊两个知道那个阵势是八卦。 红光再闪,八卦上的每一个小块又再炸开,每一块又分化成一个转动的血色小八卦。广成子炼制这件五行离火兜时,其实是很伤了一番脑筋的。这东西并不能算是一件法宝,更像是一件法宝拼凑起来的杀器。当初彭磊要求是尽可能地增加它的威力,把各式杀伤阵法堆砌在一起,却没有时间进行融合炼制,连广成子也没有办法。最后还是鸟人出的注意,那本什么经上不是说了吗:天地之初,一元既始;后生阴阳,化为四象;六和八卦,又生万物;万物有卦,卦又生兆…… 既然没有办法融为一体,那就让它们自成一体,就像一个公司,上级管下级。这是一个偷懒投机的方法,做起来应该不难,但是,若是要对做出的东西进行精微的控制,小黑的修为就有点勉为其难了。不过,鸟人变态,根本不管那么多,于是就有了小黑手中的弯刀,那其实就是有无数个小块聚集起来的五行离火兜。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一个套着一个的八卦就和安德诺尔的紫色弧光重叠在了一起。一时间,擂台上紫光杂着红光,还有一朵朵飘动的黑色火焰,真是美到了极点,看上去就如同是幻境一般。 安德诺尔的得意还没有从大脑流到心头,身外就被一重重的红色包裹起来,不禁有些不安,更是有点想不通——没有道理啊!自己布阵在先,这黑色的火焰又是专门焚烧灵魂的紫磷毒火。虽然自己还没有练到紫色,黑色的紫磷火也不是普通的修炼者能承受的。为什么小黑这个妖精好像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居然还能布出这样迷宫一样的阵势?好在虽然身外红光闪烁,空间中的灵力也在剧烈地扰动,但是自己布阵在先,炼魂紫火阵又是上古神阵,虽然尚未完成,至少框架已经架成了,红光已经没法隔断自己的灵息。 也是一声大喝,神杖上射出的闪光再也不是先前的那种弧光,而是弯弯扭扭,各种各样的形状都有,有的甚至像道士画出的符咒。小黑头顶上的那个黑色闪电更是一道接着一道的砸下,仿佛小黑顶着一个黑色的避雷针似的。 彭磊这个时候倒是有点紧张起来,毕竟有些关心。小黑若是输了,他鸟人是很没有面子的。而且,彭磊心里也有些困惑。酒也不喝了,问广成子道:“大仙,我见过那个索卡尔弄出的炼魂紫火阵,和安德诺尔现在搞出来的不一样啊?莫非现在的这个不是?” “可能是修为不一样!这个阵势不能算是真正的炼魂紫火阵。惭愧,真正的炼魂紫火阵我也没有见识过。” “还真是很恐怖的!那日若不是我将他收进了重阳节里,说不定当时我就完蛋了。大仙你看,要不要帮小黑一把?老婆,要不你射他一箭?” “不劳师母动手的,小黑他应该没事。”广成子倒是胸有成竹。 既然广成子这么说,彭磊也只能勉强地收拾起心情,看小黑的表现。五行离火兜的威力彭磊是知道的,严格来说,那不是一件法宝,而是一堆法宝,几乎是龙阳炉里制出的最好的东西。彭磊不惜血本,仙丹仙液、玄阴离火、鸿蒙元气、五行元精气等等,凡是他鸟人能找到的东西,都被广成子想方设法地封印到了五行离火兜里。若是时间充裕,又能找到几件珍贵的辅材,这五行离火兜能成为一件大神也垂涎的极品仙宝。 不仅仅是五行离火兜,在小黑的身外,还裹着一层几乎透明的炫光,那其实也是一件法宝,是广成子自己的名义送给小黑的护身符。纯防御性的,那是广成子早些时间就炼成的试制品,品位上甚至比五行离火兜都要好上一些。安德诺尔的那个黑色闪电,本来是是直射小黑的头顶的,之所以中途炸开,也是因为小黑的这件护身法器的缘故。 第四十三章巨龙现,女人才是无敌的 黑色的电光还在不停地落下,擂台上面的空间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幻境。看台上的观众同志们终于大饱了眼福,一个个都看得如痴如醉,干脆都闭口不语了。 这个时候,谁是好人和谁是坏人都不重要了,再没有人还记得他们两个刚才的辩论。连那个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的阿巴斯老神仙,此刻也是捻着他的长须,阴沉着脸,一付讨不到钱的债主的嘴脸。 凭着灵息的感应,阿巴斯很清楚现在擂台上那两个人的状况。 第407章 两个人的修为都还只是分神期,或许安德诺尔要高一些,却也没法和他这种洞虚后期的修为相比。但是,他们两个弄出的法器却是太惊人了。阿巴斯暂时还不知道小黑那个五行离火兜的威力,红光中蕴藏着的繁杂却又偏偏是很纯粹的恐怖能量,阿巴斯是清清楚楚地能触摸到的。心下暗暗感慨,那日这小妖精若是也不顾一切地把这个东东拿出来,自己或许会比烫焦胡子狼狈百倍。 再看那个安德诺尔,随着紫色光班的增多,黑色火焰的漫开,那个恐怖的阵法也渐渐成形了。换了阿巴斯自己,若是想破除这个阵法,唯一的手段就是在阵法还没有成型之前,全力干掉施法的人。 手情不自禁地摸向自己的腰包,脸上的苦笑比哭还要难看。不过,看人群里那两个将要和他阿巴斯争胜的老同志,也是同样的一付苦脸。看来,大家的家底也差不了多少。 眼睛藐向那边又在品酒哼小曲的鸟人,那个艾奥里斯,那态度让人忍不住要喷血——你喝酒就喝酒啦,摆什么臭架子?眯着眼睛,抚着肩上那只小鹰的鸟毛,偶尔还要在女奴的腰上、腿上蹭蹭手掌;还是和他一起对饮的那个老头看着顺眼,一付开心果的模样,手脚也没有那么不规矩,一看就是成熟男人,有修养。 阿巴斯本来就一直对头顶上的这个结界耿耿于怀,今天见着了广成子,早就打定了主意,要规规矩矩地参加比赛,尽量将那颗坎离仙丹赢到手。最最起码,也要得到那根镶嵌了纯粹的五行元精石的神杖。虽然比不上台上安德诺尔正在使用的那个,但在修真界里,绝对是不可多得的极品珍宝。 看着,想着,神情不禁稍稍有些恍惚,那两个包裹在一片光怪陆离的光影里的身影好像也变得虚幻起来。首先是那个安德诺尔,持杖默念神咒的身影突然变成了两个,然后又是四个,转眼间又变成了八个。 八个一模一样的安德诺尔,绕着擂台的中心上下飘着,转着,手上的动作却不一样,连神杖上射出的光斑也是不同形状,不同颜色的——太好看了!看台上也腾起了压抑的惊叹。 小黑的身影也晃动起来,不过,最先听到的还是这黑蛇的怒骂:“你个老混蛋,龟儿子,格老子的,你以为老子真的怕你吗?tmd,你爷爷我和你这龟蛋拼了!” 也不知道他骂的是什么?是怎么排辈分的! 急旋的风从擂台的中心生出,原先那轻轻的火焰剥蚀声马上被凄厉的风啸淹没,刺骨的阴寒从绚烂的光雾中透出,弥漫向远方的看台。 擂台上明明燃烧着熊熊的火焰啊,怎么吹出来的风是这么的冷?离得近的人拼命往后退,可是,还得给后面的人解释。怎么也想不通啊! 坐得远的人倒是开始兴奋起来:“快看,那是什么?” “是什么?是神圣的龙!伟大的神祗!” 惊叹的是普通的看客,解释的是彭磊家的奴才。这样的场面彭磊早就有准备了,那些原先的演员同志们,此刻又都乔装改扮,分散坐在看客的中间。 “神啊!原来班克大师是伟大的神祗!” “苍天啊,请宽恕那些对神祗不敬的罪人吧!” …………惊呼声和祈祷声此起彼伏!小黑确实是够威风的,化出他的第二兽相,那个小头长颈、大肚巨翼的法身,体长接近二十米。尾巴如巨大的鳄鱼尾,一对巨爪是鸟人模仿传说中的东方巨龙的爪子设计的,那对稍小一点的前爪就像是袋鼠的小手,缩在胸前,每个爪子上的四指却是如猿猴手指一般灵活——传说中的西方巨龙好像是没有那对小手的,否则又是翅膀,又是前肢的,在解剖学上也难解释。可是,小黑想要,据说还可以端枪使刀,求着彭磊给他添了一个。反正是想象出来的形象,添上六个手也没有问题,最多在美学欣赏上有点别扭;幸好那对小手几乎是缩在小黑胸前的鳞片里,否则看上去还真的会不伦不类。 一声狂吼,小黑浮上高空,身上那个护身符化成的无色光罩变成了明亮的紫色,光波如水中的涟漪,一波波地向外散射;那个缓缓旋动着的五行离火兜,此刻红光敛起,改成一团团、一簇簇的火,红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有。 安德诺尔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位班克大师不怕紫磷毒火了,原来他的法身也是火属性的,而且是那么变态,居然有蕴含了金、木、水、土、电等多种属性的火焰,居然还是阴属性的。不明白啊,搞死也想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这样的火!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让安德诺尔心神难安的还是那里面的绿色小火焰,在一丝丝肉眼难察的晶亮的光雾里浮着。通过紫火阵的感应,安德诺尔能明白地感知那能够让人灵魂破裂的冰寒。 随着小黑身子的舒展,原先只是在擂台上空的阵势,已经在虚空中蔓延开来,连观众席上空数十米的空域也被绚烂的光焰填满。小黑得意的狂笑从那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小头中传出,巨大的肉翼轻扇着,卷起一团团旋风。 安德诺尔郁闷得差一点吐血!炼魂紫火阵是上古神阵啊!但是在那一团团的绿火周围,紫火阵的结点却如冰凌一般的脆弱;那些其他颜色的火焰,好像是有特别的吸引力似的,一旦融入自己的紫磷火,马上就把紫磷火烧成它们的颜色。 真tmd见鬼了!这还怎么斗啊? 神杖上的光还在不断地幻出,八个安德诺尔的幻影突然又合在了一起;一片紫色的云从身下的擂台上渐渐升起,将安德诺尔裹起来的的那一瞬,擂台上空的那些残存的黑火、黑电、黑雾、紫光突然间都没有了,只剩下巨龙在高空缓缓地盘旋,还有那彩色的火焰在漫空飘舞…… “还不快下来?安德诺尔早就逃走了!”老白从彭磊的肩上飞起,冲到擂台边,尖着嗓子大叫。 “逃走了?从哪里逃走的?我怎么没有看见?”小黑扭着他那细长的脖子,四下张望。 “操!你累不累?你这么大的肚子,人家从你的屁股下面走掉的,你看得见个屁!”对现在的小黑,老白是满肚子酸酸的醋意,所以语气就这样了。好在小黑大获全胜,心里痛快着呢,也不和老白计较。 确认了老白没有骗他之后,终于收起了幻体,收起了漫天的火焰,问站到他肩上的老白:“你知道他逃走,为什么不拦下他?对了,你这老鸟怕火,是不是被他吓怕了?那些人是干什么?怎么都趴在地上?是不是刚才伤着人了?” “妈的,老子会怕他?老子又不是没有会过他?他们为什么趴着?他们是在拜神仙!你小子出风头了,比主人还威风了!靠!安德诺尔那个老小子贼胆小,上次也是他逃得快。那龟儿子好像是土行孙似的,会土遁!如果老魇在这里,那或许能堵住他。” “我不信!难道连老神仙也抓不住他?”小黑摇头摆尾地计较。 “妈的!你tmd得意个啥?也不用你那小脑袋想想。若是老神仙肯动手,还用得着你小子出来显威风吗?我回主人那边去了!”老白酸酸地骂,总算也是发泄了一点心中的妒忌。 看台上的观众确实大多数是趴着,除了怕头顶上那五颜六色、阴气森森的火焰掉下来烧着自己外,也是对他们第一次见到的这个叫神圣巨龙的神兽的敬畏——小黑的拿手本事还没有拿出来呢!若是再吐上两口大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会想办法把自己埋进泥里去。 不仅仅是看台上的观众,连尊敬的女王陛下也是身子发颤,两眼发光,有点情不自禁;那个伊奈比尔小妞,更是目光呆滞,如痴如醉——早就知道彭磊送的这个班克大师也是和老白、老魇一样的妖精,却不知道他的本相是什么。今天终于见着了,原来是叫做巨龙的神兽。太震撼了! 伊奈比尔的双眼根本没有离开擂台哪怕一秒,小黑和老白两个拌嘴的时候,她的脑袋里是一片空白的。见小黑此刻站在空荡荡的擂台之上,茫然四顾,一付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的样子,伊奈比尔突然冲了出去,顺手拔了旁边花瓶里插着的一束鲜花。 “班克大哥,你真是太伟大了!”鲜花塞到小黑的怀里,伊奈比尔激动得小脸通红。 “伊奈,我的本相是不是很恐怖?有没有吓着你?”小黑抱着鲜花,心虚地问。 “怎么会?怎么会吓着我?大哥的形象真是太神圣了!”伊奈比尔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说着,猛然一纵身,搂住小黑的脖子,在那黑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然后捂着小脸,一阵风似的跑回尼克托里斯的身边。 据说,后世流行的在公共场合献花和献吻,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渐渐流行的。 看台上,趴着的群众这时已经陆续地支起身子。人就是这样,危险一过,丑陋的劣性马上就暴露了出来。伊奈比尔的吻许多人都看见了——那个是女王陛下的贴身侍女啊!虽然是女奴的身份,地位却是不一般的尊贵。这班克大师刚才是那样的神圣不可侵犯,现在在台上的样子却好像是有点傻乎乎的,太诱人了! 也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突然间,无数的人影奔向擂台,都是女人!跑在前面的,扑在小黑的身上,不管三七二十一,抱着就舔;跑在后面的,脸是肯定轮不上了,没有关系,手、背、臂、腿,甚至手指、脚趾,只要是班克大师身上的皮肉,都是一样的。 小黑开始时还有点发愣,后来就不知所措,身不由己了。都是些没有法术,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也没法对她们动粗……可是……挣扎了一阵之后,班克大师终于急叫起来:“救命啊! 第408章 ……” “这不公平!”老白本来是一直扇着翅膀在彭磊的耳边鸹噪,还特意地飞到伊奈比尔的身边挑拨:“伊奈小妹妹,小黑只是个小妖精,你竟敢亲他!老魇都比他强啊!” 见到小黑喊救命时,他那颗鸟心才平衡了下来,哈哈笑道:“这臭小子,便宜是那么容易占的吗?有本事你放火啊!若是换了老白我,一阵小风就跳出来了。” 伊奈比尔看来是对小黑心生好感了,可是她的法术好像也没法在不伤人的情况下,把小黑从女人堆里救出来。心急啊,听老白这么吹嘘,连忙求道:“白大哥,快帮帮小黑哥哥。” “呦!瞧你,小黑哥哥,叫得这么肉麻。”老白扇着翅膀,阴阳怪气地笑,“放心,他身上只有几根鸟毛,拔光了也损失不大,哈哈哈。” “白大哥开玩笑呢!那些女人怎么这么无耻!” “这叫美女爱英雄!谁让黑子这么英雄了得了?哈!” 老白还在和伊奈比尔胡扯,说着鸟话,冷不防鸟头上挨了重重的一拍。当然是彭磊,也只有他能这样拍老白的鸟头。 “你tmd怎么这么多的废话?小心一点,把那些女人吹开!” “是,主人。”老白只能灰溜溜地答应。翅膀轻扇,擂台上空突然生出无数细小的旋风,伴随而起的是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嘘声。一时间,广场上乱成一片。 第四十四章悲哀,痛苦的巨龙 此时正是尼罗河边的夏初季节,一年中气候最温和的时节。白天和夜里的温差不是很大,白天的温度是最舒服的那种。当地人的服装几乎不分男女,都是把身体整块包起来的长袍,然后在腰里围一条带子。只不过女人的衣服胸口暴露得稍微少些,有的男人是干脆袒胸露腹。这样的季节,女人在外袍里再穿内衣的不多,或许也只有卡奴那样的圣女才穿了黑袍还要穿紧身的内衣。 老白没有女人献吻,又被主人敲脑袋,想想就是不平衡。心里的酸水又在往外冒,使出的旋风就稍稍出了点差错。一个风旋卷起一个女人,顺便将人家的衣衫也倒卷上来,于是空中一下子飞满了几乎赤裸裸的女人。一个个光溜溜的身子,手舞足蹈,倒是环肥燕瘦,丰乳肥臀,让人有点目不暇接。 “哈哈。”连彭磊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坏蛋!一样的坏蛋!”嫦娥仙子小脸绯红,轻轻地啐。 “老婆,这怎么能怪我?这老鸟不知道在哪里学的坏,把我的脸也丢尽了!”彭磊连忙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护。 “哼!过些天我和媛姐说去,老白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些天被鸟人宠着、惯着,这鸟人又是老婆、老婆地叫,卡奴早就忘了自己原先是被送给鸟人做女奴的。这些天里,老白和小黑对她是毕恭毕敬,还有新收的那几百奴隶,在他们的眼里,卡奴确实是女主人。自然地,卡奴有时也就会生出一点点女主人的威仪出来。老白这样使坏,卡奴不禁想起了自己,就是这样被身边的这个鸟男人轻薄之后,才弄假成真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忍不住就要轻轻地埋怨。 “别着!老婆你看,那些女人也不好。你看她们,都快把小黑剥光了。” 彭磊连忙投降。熊媛是他的那些女人中最有主见的一个,也只有她知道鸟人的底细最多,所受的教育也最接近彭磊的年代。平时熊媛就不是对他百依百顺,隐隐地,好像还能左右他彭磊的思想,所以彭磊在内心里,对熊媛也是另眼相看的。 那些女人确实过分,小黑现在的样子,就是刚才克瑞埃蒙被雷震天炸光衣衫的模样,只不过他的某些部位还挂着几丝布条。头发被揉得就像树上的鸟窝,身体佝偻着,赤裸的皮肤上满是晶亮的口水印,双手护着胯下的重点,满脸惊恐。对着拿着衣衫冲上擂台的伊奈比尔,喃喃着,几乎痛哭流涕:“天哪!女人怎么这样可怕!!” “我哪里可怕了?班克大哥去整理整理吧,那些女人太无耻了!”伊奈比尔也是皱起双眉,可是她的身份只是女奴,而刚才那些冲上擂台,被老白剥光的,却几乎都是财主大人们的太太小姐,所以伊奈比尔也没有资格动怒,只敢偷偷地不满。 这一阵乱的,那些女人也顾不得光屁股露腿了,台下哭声笑声,还有欣喜若狂的尖叫:“龙毛,我抓到龙毛了,我抓到……” “吐、吐……有啥稀奇的,我吃到龙精了!老爷,这是千真万确的龙精,快快收起来。” ………… 伊奈比尔花容失色,老白笑得鸟毛乱颤,女王和嫦娥仙子则是面红耳赤,擂台边的男人们是匪夷所思,彭磊和广成子开怀大笑,小黑是无地自容……也不顾被伊奈比尔抱着手臂,冲天而起,带着伊奈比尔逃进鸟人的家。 这黑蛇虽然是修炼了几百年了,化成人后,绝对是练的童子功。刚才的那些女人,拉手拉脚不说,在他的身上乱舔乱啃,居然连那个部位也不放过。小黑又不敢运功抗拒,生怕伤着人,只能忍着。那个刺激真是太挠心了,一腔元精终于没有守住,也不知道流到了哪个空洞里。那时的感觉是特别的悲哀,连龙毛被拔光的疼痛也几乎没有感觉到。叫救命时,是差不多第二次又要有将死的感觉了。 一只尖声怪笑的鸟在耳边扑棱着翅膀,那个感觉是既怪诞,又有趣,别人看着或许很有意思,彭磊可受不了。抓着老白的脖子使劲地扔开,边笑边骂:“你tmd笑什么?黑子不错,这说明他还是处男。妈的,想当初老子第一次那个,是被那个金毛一抓就射了,第二次也没有射进那个里,哈哈哈。你小子若是不服,等会儿找几个女奴给你试试。快滚回去准备宴席,今天tmd不比了。妈的,老子的目的也达到了,从今往后,还有哪个鸟、哪个人敢轻视尼克!” 反正,现在的比武场里是真够乱的,除了那些大法师和小法师,也没有多少人还在注意这边——龙精和龙毛谁见过?不乘机见识一下,以后哪里还有机会。所以,那些个东西虽然杂着吐沫,还散发着浓烈的异味,仍然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已经有人在开始讨价还价了。那些没有抢到龙精和龙毛的,则是呼天抢地地后悔。 这么乱,确实也没法再进行比赛了! 老白被彭磊赶走,这边广场上的看客也在渐渐散去——马上就要参加女王陛下的宴会,沐浴、熏香是必须的。而且,今天的宴会在艾奥里斯大人的临时官邸举行,这位大人喜欢什么,经过了这么些日子,大家的心里也都大概知道一点。黄金、宝石、美女、俊男、肥羊、土鸡,不管什么,都是必须带上一点的,这位大人一般不接待空手而去的人。 彭磊举行比武大会的目的,除了给大家找乐子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找机会展示一下实力,改变尼克托里斯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告诉人家,传说只是传说,女王并不是恩图蒙特的傀儡!即使不是安德诺尔起来挑战,鸟人也要想办法让小黑显一下龙身的。必要时,彭磊甚至准备亲自上阵,这样也就能把广成子拖下水。 这叫立威!至于奖品,即便是参加比武的人每人给一件,彭磊的身上也拿得出来,他也不会心疼舍不得。今天小黑的表现真是出人意料,太棒了!虽然最后一刻有些狼狈,但是那更是体现出了他的仁爱之心。 这样的结果,让后面的比武变得毫无意义。事实上,小黑展示了实力之后,连阿巴斯他们也没有了争胜的冲动。 热热闹闹的盛会就这么虎头蛇尾地结束了,最最失望的还不是那些不再参加比武的法师,最心灰意冷的是那个米亚雷尼城主。一直以来,米亚雷尼都知道,如阿巴斯这样的法师是接近神的存在,所以在拉沙尔城里,他敢为所欲为,甚至动过把女王抢到自己的城堡里玩上几天的念头。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什么是神?那个班克大人才是啊!看法蒂亚和阿巴斯两位大法师的脸色,米亚雷尼就知道完了。 心里还是有点庆幸的。幸亏那时没有冲动!可是那个班克大人的眼神……现在想来,背上不禁冷汗直流。神的力量岂是凡人能够抗御的?那个能够焚烧灵魂的火焰,即便是千军万马,遇上也是死路一条啊! 晚宴的时候,米亚雷尼还是在尼克托里斯的身边,不过,他是再也没胆抚摸尼克托里斯那双美丽的小手了。奴颜婢膝地亲自为女王和彭磊倒酒,整个晚上也一直再找机会关心班克大师——这位大师自从在擂台上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在人前路过脸。 不正常的还有那个伊奈比尔,伺候女王的时候也一直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几次,差一点将酒倒在女王的裙子上;那个小脸上根本看不到一点点招牌的那个冷漠,倒是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泛起一片潮红,对米亚雷尼也是客气有加,米亚雷尼的一大半话也是对她说的——没有办法!她是女王的贴身侍女,有时候女王的主意说不定就是她的主意;更主要的,擂台上伊奈比尔献花和献吻时,米亚雷尼也在看呢,心里还有一点点幻想,或许他还能左右那个班克大师的思想。说不定哦! 比武不再举行,当然,那些展示过的宝贝作为女王许诺的彩头,也是不会收回来的,不过,白送当然也是不可能的。鸟人多精啊!从来是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的。公告全城:尊贵的王希望诸位大师能为埃及的繁荣昌盛出力,愿意效忠者才有奖品拿;至于那些心怀不轨,想要给埃及制造麻烦的,则一定严惩不怠。 第409章 这一招还真是灵,当晚就有许多领了奖品的离开了拉沙尔城。女王身边的那个大国师的位置肯定是轮不到他们这些修为只是一般般的人的,若还是留在那些小城主的身边,或许会被人误会——能修炼到元婴层次的修真者,大多数都是人精。眼见着无利可图,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第一个决定就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然,有的人是不能一走了之的,要走也得说明白了再走。 天刚放亮,最后的客人才离开了没多久,法蒂亚的身影又出现在了鸟人家的门口。这次是形单影只,连个随从也没有带。见着在门口空地上打着拳的老白,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白兄早!艾奥里斯大人休息了吗?” 这么亲热的问好,让白风恍惚是回到了鱼凫城里。笑道:“法蒂亚前辈,你好像刚刚才回去没多久吧?哈哈哈是不是也想要几根龙毛?据说那东西是拉沙尔城里最抢手的宝贝。” “白兄见笑了!我是来见艾奥里斯大人的。我家长老,就是阿巴斯前辈,想和大人谈谈。”法蒂亚满脸堆着笑,现在他的样子,不知道他底细的人,没人敢相信他是一个分神期修为的修真者。 老白的稍远处,还有两个人也在练拳。一个是昨天消失了小半天的小黑,另一个是伊奈比尔。闻鸡起舞是鸟人家的家规,虽然彭磊在收了老白他们三个小妖之后,好像自己也从来没有做到过,但是他对属下还是严格要求的。不管是小黑他们,还是以前鱼凫国的国王的卫队,都必须严格遵守他的家规。 据说,起得早,精神好!早上起来练上一路太极拳,可以明显地提高白天的工作效率。小黑这几天做了女王的侍卫之后,因为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松懈,连打盹也几乎是站着的,彭磊家的优良传统也就荒废了许多天了。昨晚女王没有回王宫,他们的主人做了女王的贴身侍卫,等于是放了小黑和伊奈比尔的假。于是,老白迎着旭日伸拳踢腿时,小黑自然也跟着出来早锻炼了,而且还带着伊奈比尔这条尾巴。 从昨天到现在,老白的鸟脸上总是堆着诡异的笑,小黑敏感的心灵实在是没法承受。小黑躲着别人,但是老白他躲不了啊,每一次照面,这老鸟都会开口讨龙毛。是可忍,孰不可忍?对这只老鸟,小黑是能躲则躲,练拳也是缩在一角。 小黑虽然离得不近,但是老白和法蒂亚的说笑他还是听着。真是有点忍无可忍了,愤怒地威胁:“老白,你有完没完?tmd再这样,我拔光你的鸟毛!” “我的鸟毛不值钱,哈哈哈,有种你去拔主人的鸟毛,那才是宝贝!” “你……个龟儿子!老子不练了!”小黑无奈,只能认输。他们三个里,他的嘴是最笨的。 “真的不练了?你小子嗲什么嗲?伊奈小妹妹,你怎么也走啊?哈哈哈,我知道了!黑子,你tmd老实交代,你是不是那个……那个了?啊?” 老白不叫,伊奈比尔还若无其事。两个男妖的拌嘴她根本就当是听相声,自顾自地扭腰踢腿,做着健美操——连健美操都学会了,可见得这小妞和小黑的亲热程度不一般。 这老白这么这样说话的?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外人,这么问人家女孩子!——伊奈比尔一惊之下,小脸通红,转身就跑,走得比小黑还快。 “天哪!看来真的是那个了!看来以后若是想要龙精和龙毛,只能向伊奈比尔这个小丫头讨了。”白风突然间有点意兴阑珊,喃喃自语着,问旁边还在等着他回话的法蒂亚:“前辈,我家主人才刚刚休息,最早也得午后才会会见客人。阿巴斯前辈有什么要紧事吗?” 第四十五章王国分裂 老白的话不太能让人相信!法蒂亚是什么人?当然也知道彭磊并不是只知道吃饭睡觉的饭桶。修炼的人,睡觉是可有可无的。若是彭磊装腔作势,不愿意见他们,那么未来就得另外安排了。不过,话还是要问明白的:“这个……艾奥里斯大人还要睡觉吗?” “人怎么能不睡觉?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其实,我家主人睡觉就是练功。”反正没有人考证,老白信口说道。 “这个……艾奥里斯大人真的让人崇拜!”法蒂亚现在的样子,根本找不出一点点世外高人的风范。附和着老白怪笑了两声,又悄声问道:“白兄,陛下是不是还没有休息?” “这个……法蒂亚大人,女王陛下的事我就不太知道了。前辈刚才怎么没有问他们两个?”差一点就说漏了嘴,老白赶紧捂住嘴巴,转移话题,“那个班克是我的兄弟,前辈真的不要龙毛?” “白兄说笑了!哎,白兄不知道,真是一言难尽啊!白兄也看见了,班克大人对我们有误会,我想白兄应该能帮忙解释解释的。其实,我家长老想见艾奥里斯大人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只不过是告诉大人一声,我们过一段时间也会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去米亚雷尼城堡了。” 法蒂亚说的也是事实。虽然法蒂亚没有和小黑打招呼,但是小黑也没有正眼看法蒂亚一眼。其实,这些天里,法蒂亚和小黑在一起的时间应该远远超过他见老白的时间,他们的米亚雷尼大人一有空闲就往女王的行宫跑,阿巴斯只是偶尔的陪客,大部分的时间还是法蒂亚陪的,小黑的白眼法蒂亚真是没有少吃。 今天的比武和宴会让阿巴斯想通了许多的细节,终于下定了决心。于是,法蒂亚就在这大清早出现在了鸟人家的大门口。 “前辈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嘿嘿,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是我吹嘘,我家主人的实力,说出来能吓死你!米亚雷尼不是个好东西,这个……前辈下午来吧,主人一定很乐意见阿巴斯大法师的。” 这个家他老白也是几分之一的主人,有时候说的话也很有分量。现在么,当然是不能将鸟人从床上叫起来的,让法蒂亚在家里等也是不妥的。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真的很无聊!小黑有人陪了,自己又是一个形单影只的小妖精。练拳是再也没有心思了,法蒂亚其实也是一个人不错的人,至少鸟人曾经这样评价过。难得的是,表面上这法蒂亚对他老白一直还是很不错的。 一把拉住正要转身离开的法蒂亚,笑道:“前辈既然来了,也不用急着走啊!今天这里我是老大!哈哈哈。我们也算是朋友,是不是?你看,认识了这么久,还没有一起喝过一次酒,太那个了!我家主人说的,不是敌人,那就是朋友!那边去,我请前辈喝酒!我家自制的烧刀子,比这里的葡萄酒厉害多了,是男人都爱喝!” 非敌即友,这句话真是说到了法蒂亚的心坎里了。老白虽然是一个法力一般般的小妖精,但是他的后台硬啊!老白的邀请,让法蒂亚竟然生出受宠若惊的心情。 这里老白确实是老大!小手一挥,一大群早起的奴隶就聚了过来,听候差遣。院子里的那张石桌上,热茶、酒菜源源不断地添了上来。老白现在的厨艺,可以说是深得鸟人的真传。来拉沙尔后,那些奴隶被他强化训练,那些个专职的,基本上也能有当初得意楼里的厨师的手艺了,搞一两个稍微像样的菜没有问题。 要知道,对彭磊来说,吃是一件绝对不能马虎的大事。他现在的身份,当然是不能每餐都亲自下厨的。这样的话,若想吃到好东西,必须让老白成为一个好厨师。老白若是想要偷懒的话,那也必须让手下的这些新手学会他的手艺。所以,法蒂亚有福,今天竟然尝到了鸟人家的家宴——红烧排骨、红焖肘子、松鼠桂鱼、蜜汁熊掌、油炸豆腐…… 受宠若惊!是真的受宠若惊!酒过两巡,法蒂亚的眼里,老白已经是一个无话不谈的知己了。其实,老白和他的感觉是差不多,不然也不会这样大宴宾客,把鸟人的熊掌都拿上桌来了——平时那些对他老白尊敬有加的人,都是不知道他老白是什么东西的凡人;法蒂亚不一样,法蒂亚的修为已经是分神的后期,还这样和他推杯换盏,称兄道弟,那是真的看得起他。 又一杯烈酒下肚,精神也高了起来:“法兄,说实在的,我还是很佩服你的,眼光不错。其实,若不是我家主人和女王陛下是那个……,米亚雷尼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这是我家主人说的。不过,现在不行!即使是老米没有骚扰我家主母,主人也不会让他如意的。” “多谢夸奖!唉!都是一个‘穷’字害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那个封闭了无数年的玄界终于能打开了,可是,玄界里什么都缺啊!”法蒂亚轻叹道。 “这个不怪你们!我家主人是很通情达理的。主人容不下老米,也不是因为他骚扰了女王陛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男人都喜欢美女。我们其实也是很为难的!依我看来,法兄其实也不需要离开赫尔摩波里斯,不过,老米不行。”老白的兴致空前高涨,酒入鸟肠,血脉沸腾,那张鸟嘴根本就没法管住。还好,他还知道有的是绝对不能说的。 老白的话让法蒂亚精神一振。谁想走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地方,也算是打下了不错的基础了,就这么走了,一切还得重新开始。 “哦,法蒂亚愚鲁,请白兄指点迷津。” “迷津其实很简单!现在孟菲斯被恩图蒙特占着,陛下手上的力量太弱了,光靠我们几个是不行的,对不对?老米其实是很英雄了得的,我家主人很是欣赏他。不过,他对陛下实在是一个威胁。赫尔摩波里斯需要一个首领,但并不是老米,法兄明白我的话吗?” 第410章 老白唾沫横飞地指点着。这些知识都是彭磊前些日子一直在琢磨的,具体的行动还是他老白一起参与做的,他当然知道。 “是这样啊!艾奥里斯大人的顾虑我能理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多谢白兄!请白兄转告大人,我们摩纳族只要在埃及一天,国王陛下就是我们最尊贵的王。只要大人选定了米亚雷尼的接替者,我们就马上离开米亚雷尼城。”法蒂亚大喜,恨不得给老白两个热吻。 能留在埃及当然是好了,但是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身?只不过即使要走,那也得找到地方再走,那需要时间。还有一点是彭磊的实力,就只是展示出来的那一点点,也是他们所得罪不起的。能够好聚好散,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知道了彭磊可能的态度,满桌的山珍海味也没法留住法蒂亚的心了。其实,酒也喝得差不多了,菜也尝过了,家里还有长辈在等着消息呢。 ………… 米亚雷尼的暴病身亡是法蒂亚和老白饮酒谈心后的第三天,据说是心肌梗塞。可怜老米同志英雄一世,本以为这乱世正是他兴旺发达的大好时机,却谁知道这么倒霉,偏偏撞上了彭磊这个鸟人。 老米暴毙,赫尔摩波里斯却也没有混乱。被老米如神仙般尊敬的两位大法师阿巴斯和法蒂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拥护米亚雷尼的小侄诺列加。赫尔摩波里斯也是一个大区,当然不会人人都服贴诺列加这个十三岁的小毛孩的。不过,有法蒂亚出面,不服的人家每家都出点事,很快的,原先不服的也心服口服了。 拉沙尔城的盟会其实已经是名存实亡了,所以在彭磊宣布取消接下来的比武的第二天,一些城邦的领主们就开始陆续地离开,有的甚至连招呼也不打,就比如艾诺拉城堡。彭磊算计好米亚雷尼后才知道,艾诺拉城堡里只剩下了老弱病残的奴隶。这位艾诺拉城主走得匆忙,甚至大量的金银珠宝和牛羊牲口都留给了彭磊这个鸟人。 再过两天,从北方传来消息,孟菲斯的大祭司居然昭告天下,斥女王尼克托里斯淫乱朝纲,背叛埃及的神祗盖特、索卡尔和奥里希斯,和异乡来的妖魅私通。大祭司以神的名义,废黜了尼克托里斯女王的身份,改立尼克托里斯的哥哥,王子埃德蒙特为国王。 这些天尼克托里斯一直是以泪洗面,连鸟人的恩爱也没法给她带来欢笑。事实上,彭磊自己也很烦。前些日子,几乎和莎伦自立国王的消息一起来的,还有伊尹让小白送来的信。 在尼罗河入海口的地中海边,还有东北边拉摩利人生活的山区,发现了外星人的战斗舰队——亚特兰蒂斯是不甘心这样忍气吞声的,鱼凫城里去不得,难道这尼罗河边的这片沙漠也去不得?那里毕竟曾经是宇宙联盟的基地,虽然留下的记录不多,但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危险的,不搞个明白怎么甘心! 失踪的米卢他们即便是粉身碎骨了,也该留些痕迹的!德里弗将军的意思,这片区域存在着电磁禁区,说不定会和正在研究的原始异能有关,正好借此机会一起查个明白。不过,查韦斯将军这次是慎重了,兵分两路,一路从尼罗河的入海口登陆,一路从印度河的那个古代基地遗址开始。步步为营,从陆上向埃及的那片有上古地标的沙漠开进,所以推进的速度是相当的慢。 彭磊不想现在就和亚特兰蒂斯正面冲突,所以这里就不能久留了。可是,这个时候怎么能离开尼克托里斯呢?彭磊虽然无赖,但自问也不是个寡情的男人。 拉美西斯还是偶尔会来陪彭磊喝茶。因为早就表明了态度,所以他那边的高手和低手们倒是没有像阿巴斯那样表明忠心。事实上,经过这些天的了解,彭磊也知道了拉美西斯并没有说谎。底比斯虽然富庶,不过它地处南方,中间有赫尔摩波里斯等大大小小无数的势力隔着,根本没法影响孟菲斯。而且,底比斯附近富庶的城邦不少,许多的势力也只是比底比斯稍弱而已。拉美西斯即使是想扫平底比斯附近的势力,好像也不是一件轻易地事情。拉美西斯表态支持孟菲斯的女王陛下,确实是明智之举。既得民心,又合天下形势。 彭磊虽然也算是一个有不错修为半仙人,但是距离喜怒不行于色的高手境界还是相去甚远,心中的烦恼在喝茶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中表露出来。拉美西斯也是个人精,焉会看不出来?笑着安慰道:“兄长,埃及的大一半的领土和人口在我们底比斯地区和赫尔摩波里斯地区,有我们拥戴女王陛下,不管孟菲斯是如何的闹,他们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暂时的分裂并没什么,只要陛下传下命令,有兄长在,剿灭孟菲斯的叛军还不是轻而易举?” 彭磊只能苦笑着摇头,他烦恼的有些事是见不得光的,怎么能和你拉美西斯说?叹道:“老弟有所不知,莎伦那个老巫婆在那边胡说八道,我倒是没什么,可是女王陛下还是姑娘,她怎么受得了!这老巫婆真是该死!他们现在拥立埃德蒙特王子为王,偏偏陛下一直认为这王位本来就该是埃德蒙特的,竟然没有了争夺之心,你让我怎么办?我一个异乡人,能做什么呢?” 原来是这样!这下连拉美西斯也头疼了,总不能胁迫尼克托里斯吧?人家自己都不急,说明白了,他们这些人都是外人。可是…… “兄长,我们心中的王只是尼克托里斯,我们怎么办?” “我再去和尼克谈谈。” 彭磊是真的头疼,莎伦这一闹,说不定尼克托里斯的心里正高兴呢,这小妞会不会生出离开埃及的意思?彭磊倒不是不愿意带尼克托里斯走,只是心里总是有些不平——若真是那样,岂不是便宜了那对狗男女? 第四十六章女王的决定 “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出乎彭磊的意料,尼克托里斯抹干了眼泪之后,竟然表现得出奇地沉稳。叹道:“彭郎是不是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我见到小白了!嫦娥姐姐和我说了许多事。” “这个……她知道什么?是不是小白乱说什么话了?尼克,如果你真的想离开这里……”彭磊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了。不过,他鸟人的家底卡奴知道的也确实不多,关于外星人这一层面的事情更是从来也没有和她说起过。小白和卡奴倒是不打不相识,自从卡奴到了楼船之后,它和卡奴确实是比较亲热的,不过也没有到什么都坦白的程度吧! “不!彭郎,我不能让恩图蒙特和莎伦如意的。现在我知道了,父亲也是他们害死的,埃德蒙特也是被他们害成这样的。我若是就这样离开,最开心的就是我的仇人。” “那……这个……尼克怎么知道我要离开这里了?小白乱说了什么?这老鸟真是不懂规矩。” “彭郎,不怪小白的。孟菲斯也有消息传来,圣域附近出现了许多行为怪异的陌生人,他们甚至禁止我们的人去圣域朝拜。据说那些人都拥有神奇的本领,其中甚至有几十丈高的巨人,和上古流传的建造圣域的神灵差不多。彭郎啊,他们是来找你的,是不是?” “不是!当然不是!这个……我和他们其实是敌人,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在这里。”彭磊尴尬地解释。 “啊?……彭郎,这些日子尼克很开心呢!”依偎在彭磊的怀里,尼克托里斯的心湖好像是彻底地平静了下来。今天的她,连王冠都不戴,素颜彩袖,完全是一个乖顺的小媳妇的样子。 自从彭磊答应给她一个孩子后,这女王陛下几乎是将彭磊的宿舍当成了自己的行宫,反正卡奴不介意,别人也不敢说三道四。莎伦废黜尼克托里斯的那些理由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的,当初彭磊诬陷莎伦和恩图蒙特通奸是歪打正着,莎伦却是有正宗的消息来源。女王在拉沙尔的一切活动,暗地里都会传回孟菲斯去的。 “尼克,那就和我一起离开这里吧,我去想办法杀了恩图蒙特和莎伦那对狗男女。” “不!即使是杀了他们,也不能解我心头的恨!我决定了,我要嫁人!彭郎不是说那个拉美西斯是个好男人吗?我就嫁给他!”尼克托里斯轻轻地摇头道。 “啊?这不行!拉美西斯好多女人了,尼克怎么能嫁给他?而且,尼克是我的!”彭磊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反对。 “嘻嘻,彭郎也有许多的女人呢!郎君啊,尼克只是郎君一个人的,此生永不会变。郎君放心,我已经和拉美西斯谈过了,他也已经答应了。”看着彭磊的尴尬,尼克托里斯轻声地笑。 “谈过了?谈什么?拉美西斯怎么没有和我说起?” “郎君,我还是埃及的王呢。这件事是我求他,对他有利无痹,他当然会答应。他是个聪明人呢,不是吗?嘻嘻,就是在昨天,他见过你之后,我和他说的。” 从彭磊的怀抱里脱出双手,尼克托里斯的红唇轻轻地蹭着彭磊的脸颊,双手搂紧彭磊的脖子,笑道:“尼克只是拉美西斯的妻子,不是拉美西斯的女人!彭郎说过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王冠上的宝石既然已经有了裂痕,那么埃及或许就是到了该分的时候。孟菲斯城里忠于我尼克托里斯的人几乎都被杀光了,我回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他要做王,那就让他做吧,我想过些天把王冠给他送去。” “这……这怎么行?”彭磊一下子也有点糊涂了,想不通拉美西斯和尼克托里斯唱的是什么戏,下意识地不同意,“尼克既然不做埃及的王了,那就随我走吧。” 第411章 “不!我不能让莎伦的谣言成为真的事实,我不能离开埃及,我要看见恩图蒙特是怎么死的!我要看见埃及重新成为统一的王国!” 尼克托里斯打的算盘彭磊终于是弄明白了,就是传说中既要做xx,又要树牌坊的那个做法,彻底晕倒!犯得着吗?这样一来,自家的男人不是反而成了偷偷摸摸的第三者了吗? 尼克托里斯的那些个愿望倒是很容易做到的。一颗普通的金丹就能让她长命百岁,百年里什么事情都能有个结局了;若是拉美西斯用心一点的话,统一大业也应该能完成了。可是……自己真的舍得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里,等待着奇迹的发生吗? “尼克,我舍不得你的!谣言过些天自然会消失。我让拉美西斯照顾你,过了这一阵,我会来接你的。怎么样?” “郎君来接我吗?尼克当然是开心了!不过,我不会离开的。郎君是不是担心尼克一个人会很孤单?郎君放心,尼克还有妹妹,还有……孩子,尼克不会孤单的。”尼克托里斯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的那几个字比蚊子的哼哼还要轻,也幸亏是彭磊这么好的听力才能听得见。 “孩子?什么孩子?尼克怀孕了?”彭磊又是大吃一惊。 “轻声点!也是这两天才确定的,只是不知道是男是女!我好希望他是个儿子,像郎君一样的男人。” “这个……我过两天一定会回来!我要找拉美西斯谈谈!我先找广成子研究研究!我……”吃惊之余,彭磊的心里乱成一团麻。 尼克托里斯能够怀孕,说明他鸟人的种子的质量还是过得去的。其实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从现代医学角度来说,尼克托里斯第一次献身的日子是莎伦特别推算出来的,应该是最容易受孕的那几天。现在想来,后面的那几天的努力都只是浇花而已。可是,问题又有了!那曾经有过的誓言…… 绢和竹女的悲剧绝对不能再次发生!别的都可以马马虎虎,这件事现在必须重新审慎对待。那个誓言,宁信其有! “彭郎担心什么呢?拉美西斯吗?尼克把王冠送走之后,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而且,有班克大师在尼克身边,不会有事的。” “不!尼克不知道的!拉美西斯不会有问题,问题在孟菲斯!会有人知道王冠上的宝石不是真的,到时候,班……小黑他一个人护不了你。这件事大意不得,我必须处理好了才能走。” 本来在彭磊看来,送走王冠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注意。王冠上的所有秘密都在那颗宝石上,只要宝石修补完成,拥有宝石的人就能召唤出神圣的能量,让最普通的帽子变成神圣的王冠。不过,如果不是尼克托里斯怀孕了,要和拉美西斯假结婚的话,彭磊也是不会同意这么做的。王冠留在自己这边,那么孟菲斯的就是伪政权。只要拉美西斯举旗一呼,大家起兵讨伐,就让埃及乱去,也可以让恩图蒙特寝食难安。 现在不一样了!为了他鸟人的孩子,底比斯必须置身事外,积蓄力量。底比斯现在毕竟还不是很强大,若是恩图蒙特以王冠为借口,将底比斯拖入到战乱中去,那岂不是害得尼克托里斯也不得安宁。 王冠还是要送走,但是可能知道王冠秘密的人,那些和这王冠有过亲密接触的朋友们,都不能留在埃及,必须离开,或者,死! 从储物环里取出一个精美的小金盒,放在尼克托里斯的手上。盒子很精致,但不是装着九叶莲的那只。这个是彭磊照着那只金盒的样子仿造的,属于盗版作品,不仅仅样子做得像,连盒子上也封印了许多个防止开启的阵法。 “彭郎,这是什么?”看着掌中那精美的盒子,尼克托里斯满脸的疑惑。 “里面就是王冠上的那颗宝石。我让广成子设置了特别的仙阵,用五行元精气和鸿蒙元气滋养它。等这块宝石中的元神印记完全复原之后,这金盒会自己打开。到那时,尼克可以重新取回王冠,将它镶回去。”彭磊解释道。 尼克托里斯知道广成子,但是那什么鸿蒙元气和五行元精气,就不是她能够搞明白的了。那没什么,知道身边的这个男人没有忘了这件事,心里就满足了。脸上挤出一个凄楚的笑,幽幽地叹道:“彭郎不怪尼克吗?不怪尼克不肯陪彭郎吗?” “怪!怎么会不怪?尼克那天说的,要我天天骑你。现在才几天,尼克已经反悔了。唉!我会经常回来的!对了,我必须提醒拉美西斯。若是那小子给我来个弄假成真,我不是亏大了吗?” “你……好坏!他怎么敢?嗯,彭郎今天不要骑吗?” “我……不行了!尼克,怀孕初期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引起流产。尤其是这最初的三个月,不是骗你!” “不!我不信!彭郎小心一点嘛……” 这一对男女,在知道分别在即后,已经变得无所顾忌,恨不得整天都是粘在一起。偏偏那个嫦娥仙子又是那么善解人意、通情达理,任由着他们厮混,她自己趁机休假,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管理家庭内务上。那么一大群的奴隶,无数的财物,光靠着五、六、七、九等几个奴隶和老白,确实是很吃力的。 ………… 拉美西斯今天一整天都是无精打采的。昨天尼克托里斯向他说了她的决定之后,这小子就一直是坐立不安。原先只是猜测女王和那个艾奥里斯有一腿,现在女王自己都承认了,不是一腿,是无数腿,都怀了孩子了。女王的要求,他拉美西斯除了答应之外,好像也没有其他的选择,除非他也想步米亚雷尼的后尘。不过,权衡利弊,他拉美西斯好像也不吃什么亏。 从彭磊对付米亚雷尼的手段来看,这鸟人下手之狠辣,行事之慎密,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女王身边还有那个班克大师,还有据说也是高手的伊奈比尔,还有让自己这边的费拉姆大师也胆颤心惊的其他高手。若是自己稍微犹豫,难保那个男人不翻脸无情,把对付赫尔摩波里斯的那一套搬到底比斯去。女王只是要找个男人做他的遮羞布,不是一定要拉美西斯的。 让拉美西斯担心的不止这些,女王透露的孟菲斯的许多内幕让拉美西斯也是心神难安。拉美西斯也担心,那王冠送走之后,能不能就此平息恩图蒙特的贪欲。若是他们还不肯放过尼克托里斯和她的妹妹们,底比斯想偏安一隅的愿望恐怕就要落空了。还有最重要的,尼克托里斯找他拉美西斯做挡箭牌,若是那个艾奥里斯误会了,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问题一大堆,这一夜,愁得他头发都白了。找自己这边的仙人法师商量对策,可是那些仙人不食人间烟火久矣,对这些涉及政治和人情方面的问题,办法也是少得可怜。除了拍胸脯保证安全问题外,根本也是不知道如何应对。 想想人真是tmd贱!照理说,是自己帮那个艾奥里斯照顾老婆孩子,自己一介凡人,应该是那个艾奥里斯担心才是正理。可是,他是神通广大的神仙啊! 拉美西斯的愁怀直到见到了彭磊时才稍稍松开。这食神,相识了这么许多天,只有拉美西斯去拜访,今晚他是第一次登门。现在想来,那架子也确实是够大的。 彭磊登门拜访拉美西斯,除了尼克托里斯的那个事,送礼也是最主要的。这鸟人到了古代,把几千年后的那个人情世故都带去了,祖先那纯洁的心灵也因为他而沾上了丝丝的金锈——在彭磊的心里,人家来他家求肉,当然是要送礼才能过关的。现在倒过来了,是拉美西斯帮他彭磊,礼物当然也不能少。 这些天收受的金银珠宝、牛羊、奴隶,彭磊除了挑选几个心灵手巧,人又长得漂亮的年轻女奴外,其余的都变成拉美西斯的了。这留下的几个也是因为小白带来的消息,熊媛的烦恼是船上人太少了,若是叶子和红药都生产了之后,靠青青一个人是绝对忙不过来的,让彭磊向女王讨几个女孩到船上做帮手。讨是用不着的,自己家的这近千男女奴隶,大多数都是年轻貌美。其中一小半是女的,嫦娥仙子亲自出手,于是留下了八个女孩,外加一个彭九。 第四十七章老索的末日 近千数的奴隶,无数的牛羊,无数的金银!拉美西斯真的有点不敢拿彭磊带来的礼单。不仅仅是这些,还有艾诺拉城堡,那是临时归彭磊管辖的,里面的一切都还没有清点,那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拉美西斯的财产。 发财了!发大财了!不过丑话还是得说在前面,否则将来万一有个什么问题,他拉美西斯真的是负不起这个责。叹道:“大哥放心,陛下绝对不会受到丝毫的委屈。大哥是怕我养不活陛下吗?这些财物都是大哥的,我会替陛下收好。可是,大哥也是知道的,我只是一个凡人,莎伦大祭司若是不肯放过女王陛下,还有几位公主,我担心我自己没法保护她们。” 彭磊能怎么办?只能劝!给拉美西斯吃定心丸。安慰道:“放心,我会办妥后再走的。安德诺尔和莎伦若是不肯罢休,我就将他们带走。嘿嘿……老弟,其实我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还真是怕尼克想不通,会有什么意外!” “这点大哥请放心,尼克在底比斯,在我的宫殿里,她还是尊贵的王!”拉美西斯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不是神仙、妖魅来骚扰,他拉美西斯的能力,保尼克托里斯的安全还是能做到的。 “唉!老弟不懂的!尼克她不肯跟我走,我又不能在这里陪她。你虽然老婆比我多,但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第412章 算了,你怎么会懂女人!一切顺其自然吧。我只要她们人安全,心里开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能理解的。” 彭磊确实有许多话要说,但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开口,总不能亲口求拉美西斯给自己戴几顶绿帽子吧!尼克托里斯还不满二十,吃了金丹之后,再活上一百年也不是问题。彭磊是从文明社会过来的,知道男女大欲是怎么回事。 此去中原,除了寻找自己能确定的时间节点外,还要加紧修炼,尽可能到达可以开启玉泉仙府的层次,还要加紧时间穿梭机器的研制,说不定还得到亚特兰蒂斯去冒几次险,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到这里。女人的那个心理,彭磊是有过很深的研究的。所谓水性杨花,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是女人心软,确实很容易上当。爱的时候可以死去活来,恨的时候也可以是咬牙切齿,再加上空虚寂寞,红杏出墙也是很正常的。 还是那一句话,一切顺其自然吧! “老弟,我真的要谢你。我的孩子就是拉美西斯的孩子,尼克生了之后,就让他们也叫拉美西斯好了。我知道,总有一天,埃及会重新统一,不过,不是现在。” 这是彭磊最后和拉美西斯说的话,拉美西斯还真是不客气,于是乎尼克托里斯生下的儿子叫拉美西斯,儿子的儿子也叫拉美西斯,儿子的儿子的儿子还是叫拉美西斯。据说后来,有一位自称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王——拉美西斯二世,曾经梦见自己的祖先是一个骑在大鸟背上的人,于是他在自己的金字塔里,给自己的画像按上鸟头和翅膀,称自己是一个伟大的鸟人。 ………… 楼船已经收到乾坤界里,现在彭磊的一家又都移到了无相宝筏上。因为如玉坚持要到乾坤界了,让蒂娜医生帮助调理身体,所以船上那个原来属于她的寄生小飞船,现在临时的也变成了嫦娥仙子的闺房,连小白也暂时成了嫦娥仙子的玩伴。 彭磊的回来,让无相宝筏变得空前的热闹,最开心的还是老魇。本来这一大家子里,他是地位最最低下的妖,连新来的青青都比不上。现在不同了,有了一个比他还不如的彭九,还有八个如花似玉、年轻貌美的丫头姐妹。虽然不能像对莎拉那样肆无忌惮地揩油,但是被人崇拜者,“魇哥哥、魇哥哥”地叫着,心里也是无比的爽啊! 无相宝筏隐在离孟菲斯数十公里的一个沙丘下,离那座大金字塔也不足100公里。整个船身只有船背上的一小块暴露在空气中,不过,即便是站在它的面前,用肉眼也没法将它找出来。那如变色龙一般的神奇伪装,让它和周边的沙子几乎成了一体。 亚特兰蒂斯的军队已经封锁了金字塔周边的区域,孟菲斯旁边的尼罗河,水面上飘荡着浓浓的雾气,即便是烈日炎炎的正午,那水雾也不消散。伊尹其实并不同意彭磊回孟菲斯冒险,虽然无相宝筏神奇无比,但是伊尹也深知宇宙联盟的技术。在有的层面上,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绝对不输于那神奇无比的仙法。 万一被侦测到,那该怎么办?这次不知道触痛了亚特兰蒂斯的哪根神经,竟然这样大张旗鼓。按理说,米卢老师他们几个虽然也算是人才,但是在宇宙联盟的银河战队里,只能是没有都大用处的废材,根本没法和伯克小队相提并论。 难道米卢老师是查韦斯将军的老爹? 不管伊尹怎么反对,为了尼克托里斯,为了他那未出世的儿子,彭磊的这次冒险是必须进行的。伊尹也知道反对是无效的,虽然无相宝筏曾经许多次成功地规避开宇宙联盟的探测,但是伊尹还是怕万一,所以船是停靠在远离孟菲斯的郊外沙漠里,深埋在沙丘下,所有人员都禁止出船,探测器也只是开启被动设备。 船上现在人手多了,家务活根本就不需要老魇和伊尹,青青带着彭九和梅兰竹菊、春夏秋冬八个俏丫鬟,还有十几个比人还要聪明能干的机器人,组成无相宝筏上的空乘小队,连婴纨大姐也彻底没事可做了。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除了几位女主人外,彭家的其他人也都不得闲着。 老白是当然的最佳侦察员,混入沙漠上空的老鹰堆里,若不是有心辨认,没人会注意他顶着一头白毛;老魇的任务是潜伏,这东西又不得不在新交的弟妹面前露出他的本相,化装成尼罗河里的一条小鳄鱼,蜷缩在臭烘烘的烂泥里。 这东西是真正的乡下人进城,忘了自己曾经也是泥腿子。每天的报告会,前半部分都是强调自己的工作环境是如何的恶劣,那些鳄鱼是如何的不爱卫生;每次都是要老白提醒他曾经的硫磺浴,他才能将报告转上正题。 “主人,今天是第三天有重型机械上岸了。我估计,敌人肯定是想做点什么,或许又想造金字塔,或者狮子像什么的。他们还到处捕捉兽类,不知道是不是当做粮食,我看他们连蚂蚁和蜘蛛都不放过。有一次我也差一点被他们发现,幸亏我跑得快。” 每天的例行报告是在午夜,一个星期以来,宇宙联盟的战斗队员已经在大金字塔区域聚集了数百人,大大小小的机械装备也有近百台,飞上高空进行的测试也越来越频繁。看那个架势,确实有点再建一座大金字塔的架势。伊尹的判断,可能是那片区域里原先扰乱电磁信号的能量消失了,所以宇宙联盟要彻底调查原因,不排除在那里建一个临时基地的可能。 “老白,你有什么发现没有?” 老魇的报告大量的是主观臆测,他不敢靠的太近;老白就不一样了,他在数千米的高空,地上的一举一动都没法瞒过他的鸟眼。 “主人,他们只是在集结,许多人在忙着挖土堆沙,好像是要造房子似的。还有,有些人在破坏那座金字塔,就是那座平顶的,我看见他们把整块的大石头撬下来。” “妈的,他们想干什么?”彭磊愤愤地自言自语。本来他们在金字塔边随便怎么玩都不关他鸟人的鸟事,可是宇宙联盟的人竟然也混进了孟菲斯,害的彭磊也不敢在孟菲斯露脸了。最主要的,那个莎伦虽然还不时地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露脸,装神弄鬼,但是恩图蒙特已经深居简出,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更是影踪全无。或许他们也知道那些外星人惹不起,所以躲起来了。他们这一躲不要紧,让彭磊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们了。 不解决掉莎伦他们,彭磊是不敢放心离开这条尼罗河的。尼克托里斯派出送王冠的军队已经启程,虽然叮嘱了要走得慢一点,但是还得走啊!也不可能永远不走到孟菲斯。 问道:“老白,孟菲斯城里有什么动静?” “好像一直都是那样。那些个外星人,就像是进我们鱼凫城一样,只是四处乱逛。那个克瑞埃蒙昨天傍晚曾经出现过一次,在王宫和那个莎伦说了好久的话。我看他好像是完全恢复了。这些天我没有见到安德诺尔,我也不敢跟踪那个克瑞埃蒙。主人,我的修为太低了,如果能够像小黑那样……,一定能把他们找出来。” “你tmd又要惦记我的仙丹了!告诉你,现在这些我要省着用了。等以后我自己炼出蓝乂丹,一定给你重塑妖身。有没有见到广成子?这么些天了,以他的本事,早就该把事情办妥了。” 彭磊葫芦里的仙丹有一小半留给了小黑。这黑蛇背上的责任太重了,有仙丹在手,装龙也能装得更像一些。至于广成子,则是在执行彭磊交给的一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同行的还有那个雷震天。 恩图蒙特策划的那个拉沙尔的盟会,是有人发财,有人败家。米亚雷尼是一个倒霉蛋,比较起来,雷震天同学就是一个超级幸运儿。万雷引的法诀虽然是他们昆吾玄界里的无上秘法,但是传给人家的同时,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看人家给的学费——大把的金丹,还有一颗让人垂涎欲滴的坎离仙丹;而且,彭磊还给他的家族另外找了一块风水宝地。 从地图上看,那片河谷平原比埃及还要宽广丰茂,离他们的昆吾玄界也不远,据说也是一个文明非常发达的地区。雷震天得到的好处还有许多。彭磊不惜仙丹,广成子耗费功力,居然在两天里就将他的修为提升到了洞虚层次。虽然有揠苗助长的嫌疑,但是只要日后苦练不缀,把基础重新打结实了,对他以后的突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广成子还正式收雷震天同学为弟子,乾坤界里的那些仙器、法器的实验品,一下子送了雷震天一大堆。 当然,彭磊是个小气人,雷震天是不可能白受这些好处的。彭磊给雷震天一个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做个牛倌,看好索卡尔那头老牛! 广成子对索卡尔不陌生,竟然真的是熟人。这位老鼠同志在上古时期曾经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因为修炼的是亡灵法术,残害生灵无数,所以激起公愤,最后被焚灭肉身,灵魂也被禁锢起来。据说索卡尔当初已经是魔神级别的厉害人物,普通的仙火、法器根本没法毁掉他的灵魂,所以只能封印。 真是恶人需要恶人磨!彭磊对付索卡尔的手段让广成子大开了眼界。不过,安全隐患也是有的。彭磊不知道索卡尔的深浅,广成子知道啊,在广成子的面前装傻,老索是自寻死路。 普通的人,三魂六魄凝成一体,灵魂之火只是一朵。就好像卡奴,献掉了灵魂之火,自身的灵魂就只能由别人来控制了。生死存亡,都在接收了他的灵魂火种的那个人的一念间。灭掉灵魂之火很简单,修为不高的人,灵魂的火种本来就弱,一口逆风就可能将它吹灭了。 第413章 修为高的人稍微有些难,需要用自身的真火将灵力烧干,所以一般只有修为高的人才能控制比自己修为差的人。 索卡尔的灵魂之所以没法灭掉,是因为他的灵魂火种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作为旷世魔头,他的三魂六魄已经炼成分身,每一魂都自己孕育了灵魂火种。三朵灵魂之火,即使是灭掉一个,其他的两朵也能保他不死。而且,他的三朵灵魂之火并不是一般高手那般是同一属性的,竟然是不同属性的三个火种——紫磷毒火、幽冥鬼火、黑狱魔火。和他索卡尔为敌的人,即便是成帮结队,也不可能凑全那么多不同属性的高手,所以索卡尔是打不死的小强。 第四十八章恒河神牛 当然,所谓不死也是相对的,不管是什么属性的灵魂火种,不管有多强,在鸿蒙元气中都会化成最简单的能量。重阳节的可怕就在于此!索卡尔肯献出紫磷火种的原因也是!当时真是很紧急,若不是投降得快,一旦鸿蒙元气炼化了阴魄珠,他的灵魂之火没有肉身的保护,在鸿蒙元气中坚持不了十息的时间的。 三魂中送掉一魂,对索卡尔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虽然一魂没法左右他的生死,但是至少也能影响他的行为。让索卡尔欣慰的是,若没有乾坤玉璧的帮助,彭磊的修为其实是很弱的,而且,彭磊根本就不知道他老索同志有三个灵魂火种。真是上天保佑,这样的话,以后总是有机会的,说不定还能将那个乾坤玉璧也顺手牵羊了。 让人高兴的事还在后面!看那个贱男人做什么?为了讨好女人,竟然要将自己献祭的紫磷火送给卡奴。索卡尔当时真是心花怒放,恨不得高歌一曲。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卡奴曾经是献祭过灵魂火种的人,即便是重新给她点燃,通过灵魂的烙印也能触摸到她的灵魂。卡奴的修为才多少一点点啊!索卡尔甚至不用动手,紫磷火自己就能将卡奴的肉身占为己有。这个女人好像是很讨男人喜欢的,到时候要取彭磊的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机会会多的没法数——多么英明的灵魂啊!当初收这个漂亮女人做圣女就是一着妙招,现在果断地将她送人,更是妙得不能再妙! 让人意外的事当然也有,彭磊竟然将索卡尔的灵魂火种,那个紫磷毒火种在火山口上。这种阴毒的火焰,哪里经得起地火的烘烤。他一步走错,竟然陷身在牛身里,一时难以自拔。唯有让莎伦赶快炼出那个启灵汤,让卡奴快点接受自己的紫磷火种,然后才能想办法夺舍抢宝。可是,又有不测发生了!卡奴的灵魂不知道是吃了什么仙丹,竟然改变了属性,充斥着澎湃的生命原力。紫磷毒火刚刚上身,索卡尔还没有来得及启动意念,紫磷毒火中的毒焰就被那旺盛的生命原力吞噬了,只剩下厚重的灵魂印记——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啊!到现在,即使是将来能将那个火种抢回来,也必须重新修炼,才能还回本来的属性。 虽然被禁锢在了牛身上,但是通过灵魂的共享,索卡尔还是能和他的拥趸们沟通的,甚至也能用特殊的方法来给他的属下们特别的鼓励。安德诺尔他们之所以能恢复得这么快,当然是索卡尔这头老牛做的手脚。现在彭磊就是死对头了,只要能给彭磊打击,什么手段都要使出来。 早就知道安德诺尔他们不是彭磊的对手,但是,那些小喽啰的生死才不在老索同志的心上呢,他只要快感。意外当然还是有的,想不到彭磊身边还有广成子这样的高人。 灵魂之火是紧紧融合在灵魂之中的,若不是拥有者主动献出,别人即使是将灵魂灭了,也不可能从灵魂中剥离出火种。除非是那种传说中的真神,有夺天地造化的手段,或许才能做到。索卡尔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广成子不但看出他隐藏的另外两朵火种,居然还有能力抢夺。 落难的大罗金仙对上落难的魔魂,还是大罗金仙占了绝对的上风。广成子对着索卡尔一阵淫笑,灵诀展开,轻松地就抢了老索的幽冥鬼火。你抢就抢了,让索卡尔吐血的是,广成子竟然将抢来的幽冥火种送给和他一起的那个丑八怪。苍天啊,还有大地啊!你一样送人,不能送一个英俊一点的小生,漂亮点的娘们吗? 索卡尔现在心里最恨的人不是彭磊,而是这满脸笑容的广成子。真是满脸笑嘻嘻,不是好东西!手段比什么人都毒,而且是赶尽杀绝。抢了幽冥火种还不罢休,又用无上大法将黑狱魔火的火种禁锢起来,索卡尔自己也只能勉强地感应火种微弱的灵息——比灭了稍微好一点点。 彭磊让雷震天将索卡尔带离埃及,离得越远越好。印度平原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离孟菲斯够远的,也适合雷震天的族人生活。不过,带一头牛到千里之外,中间还有高山大海,索卡尔也不一定肯听话,雷震天即使是修为大涨,好像也不是能轻松做到的。 不是彭磊知道索卡尔还藏着两个火种,实在是老索流年不利,凑巧了!想想啊,彭磊这边能帮雷震天的,也只有老白和广成子。老白虽然飞得快,但是现在遍地外星人,万一遇上了,老鸟或许自身也难保。广成子是最好的人选,正好老仙人也想见见老索,看是不是老相识,这一看,索卡尔才倒霉的。 索卡尔是真的不服,离开埃及的时候,是走一路骂一路。让他愤怒的还有那个雷震天,长得那个丑不说,为了表示工作的认真,这家伙的屁股几乎就没有离开过牛背。想想自己今后的命运就一直会被这个丑男人掌控,索卡尔真是自杀的心思都有了。 从埃及到印度半岛的恒河平原,若是广成子稍微用点法术,几乎须臾之间就能打个来回。不过,广成子既然收了雷震天做弟子,那个传道、授业、解惑的义务也是必须稍微尽一点。还有一点,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行是最好的学习,既能增长见识,那些自然的风光也能荡涤人的心灵。而且,据说在旅行中是最能看出人的性格的,广成子也需要对雷震天多了解一些,可以因材施教。收雷震天做弟子是迫于师命,广成子虽然做了人家的师傅,心里却是还没有决定教什么呢。 彭磊曾经和广成子讨论过人性,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之类,也研究过后世对罪恶的惩罚手段。各种各样的刑罚中,广成子比较赞同发配充军。远距离的长途跋涉,餐风露宿,除了对肉身是一种惩罚外,对人性也是一种洗礼。这次彭磊让他陪雷震天,把索卡尔弄到印度去,老神仙忍不住就要实践一下那个后世会很流行的刑罚——索卡尔凶性未泯,让他跑上几天路,打击一下他的气焰,也是很有必要的。彭磊当初也没有要求广成子快去快回,所以广成子是乐得悠闲。他两个也不用法术,竟是一骑双跨,一路悠然。照这个速度,不要说七天,十七天也回不了孟菲斯的。 索卡尔一直在哀叹倒霉,那个雷震天也是满肚子的疑惑。虽然拜了神仙师傅,做了牛倌,但是师祖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做个牛倌,用得着这样吗? 广成子是相当的敬业,一路上和雷震天讲解修炼中常遇到的一些常识,同时欣赏着大好的河山,无限的风光,兴致是相当的高。虽然这一路上大多是荒山和沙漠,风景根本就没法和乾坤界里相比,灵息也没有乾坤界里充沛,但是这地球上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那都是纯粹地出自天然,没有丝毫人的痕迹,看着是那么的和谐。山林之间,江河湖海之内,生机盎然。生物种类之多,也不是乾坤界能比的。 广成子从重阳节里脱困之后,一直躲在乾坤界里调养身体,研究学问,对现在的这个世界还真是没有好好地欣赏过。这一路走,一路品味着自然风光,心中不自禁地生出感慨。他的金仙之体若是想完全复原,需要的灵力是没法想象的,在这凡界根本找不到这样的地方。凡界的灵力,供修真者到度劫的层次已是极限,已经会引起天脉的共振,就是仙劫。只有在乾坤界里,取乾坤界的五行元精气,再加上仙狱里的鸿蒙元气,才能让他的金身重新回到巅峰状态。 这世界虽然美好,至少不是他现在就可以享受的! 雷震天并不敢打扰广成子,虽然叫了这么些天的师尊,但是这老师只是一本正经地教学问,很少和他交流思想。还是不熟,但是心里的问题一直憋着,好像也会憋出结石来的。坐在牛背上其实并不是很舒服,但是看广成子好像很享受,而且,今天的心情好像特别的好。犹豫再三,终于鼓起了勇气。 “师尊,师祖为什么要把这头老牛赶到东方去?还要让我小心看护?师祖若是不放心,为什么不干脆将它灭了,这样也就不用担心出麻烦了。” “嘿嘿,小子,还没有开始做事,就不耐烦了,是不是?”广成子冷笑。 “不!不是!弟子是心中有些不解,不知道将来如何对它。”雷震天赶紧解释。 “告诉你吧,我也不知道!哈哈哈!不过,常听师尊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凡事皆有因,有因就有报……道理可能就在这里!别这样看着我,我是真的不知道。”广成子捻着胡子,踢着牛头,一付动脑筋的样子,“或许这老牛知道!索卡尔也是够倒霉的,他这次是真的永世不得翻身了!不过,你还是得小心一点,也不要让他接触那些鬼灵。” “上天有好生之德……???”广成子转述的鸟人鸟语是如此的深奥,足够雷震天用一生的时间来研究了。 第414章 绕过印度河边的城市废墟,转到恒河边那片水草丰茂的大平原,雷震天和广成子两个一路欣赏着怡人的风景,一路磨砺着索卡尔这头老牛的筋骨……。这几天,是索卡尔一生的梦魇,此生是再也不可能忘记的了。多多少少地领略了雷震天的手段之后,老索同志是彻底地心灰意冷,开始死心塌地地做他的牛了。据说这就是从肉体到心灵的净化,后世流行的苦行苦修,也是雷震天从这次的经历上总结,然后推广的。 彭磊没有糊弄雷震天,印度半岛确实是一个绝美的地方。尤其是这恒河平原,真可谓是民心淳朴,物产丰富。这里离昆吾玄界真的很近,向北翻过一重高山就是了。广成子和雷震天来的还真是时候,正遇上鬼魅横行,怪病肆虐,据说已经死人无数。彭磊在孟菲斯伸长脖子等着广成子的时候,这老仙人正指点着雷震天炼药救人,驱邪捉鬼。路上关照雷震天的,不要让老索这头牛接近鬼灵,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捉拿那些出没无迹的鬼灵,还有谁能比得上老索呢?于是几天下来,老索也博得了神牛的称号。 要说那些居住在恒河平原上的先民真是心地淳朴,为了感谢雷震天和索卡尔的功绩,他们特意堆土为山,劈石建庙,将一人一牛奉为尊神。据说,最初的那个大庙被称作大显婆罗门多,雷震天被尊为梵天,老牛的名字变成索婆。对于名字,不管叫什么都没有意见,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只要叫得顺口就行。大显婆罗门多太拗口了,雷震天自己称之为雷隐,不知后世大雷音寺之名,是不是由此而来! 做神牛好像也不错!供奉一样也不少,恶鬼和亡灵又是老索最喜欢的补品。随着时间的流逝,索卡尔是彻底死了翻盘的心,干脆拜雷震天为师,专心地做他的神牛了——世界文明的发展史上,不知道有没有人记下这一段故事。当然,老索之能成为神牛,也并不全是巧合。彭磊其实是知道印度的神牛很有名的,所以才想到让雷震天将老索带到恒河平原上去,只是不知道这一因一果,哪个才是原因。 神牛的事是彭磊做的实实在在的善事,有一件事却是彭磊最初没有考虑到的。恒河边的先民们本来也都是五官端正、眉目清秀的人种,雷震天的族人迁入之后,因为这生就异相的大神被所有人崇拜着,连带着他的族人也跟着沾光。昆吾玄界里出来的人的后代是几何级数地增加,飞快地改变着恒河平原上的人种基因,害得数千年后,那边的人民被彭磊的同胞尊称为阿三,这是后话! 第四十九章忍无可忍了 广成子回到孟菲斯时,几乎是一个月之后了。 宇宙联盟还是封锁着孟菲斯附近的河面,那么多的大型机械,后来甚至还冒险进驻了大型的战舰,他们却没有再建金字塔,也没有建设永久的基地。在老白他们看来,那些外星人完全是疯了。他们将一座座金字塔小心地拆开,然后又小心地恢复原样;只有那座雄伟壮观的阶梯金字塔,是拆了之后,将石头编号打包,竟然也不装回去。 那是祖宗传给彭磊的宝贝啊!眼睁睁看着被人破坏、抢走,却好像不能做些什么,彭磊是恨得一直在问候外星人的老娘。不过也是想不通啊!当初自己也试过,光枪也没法破开那表面的石板,怎么现在能被拆了呢?难道是因为自己收走了塔魂? 每日午夜的例行报告会早就取消了,老魇的自怨、老白的自艾终于让彭磊崩溃。事实上沙漠里发生的事每天都是重复的,老魇和老白两个早就厌倦了这样的上班生活。自由多好啊?彭磊不管之后,他们只要向伊尹汇报所见所闻,那就随便多了。老白是每天例行飞一遍,检查一下宇宙联盟的工作进度;到孟菲斯上空转几圈,看看恩图蒙特和莎伦是不是又在翻江倒海;顺便再留意一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的踪迹。 可能是失去了和索卡尔的联系的缘故吧,莎伦大祭司在不安宁了几天之后,变得非常的疯狂。最近的几天,几乎是和那个恩图蒙特胶在了一起。自从小黑被拔光了龙毛之后,老白对那个事变得特别感兴趣,有好几次,他都是偷偷地收敛起精神,在恩图蒙特和莎伦的房间外倾听全过程。好在莎伦和恩图蒙特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是意乱情迷,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只变态的小鸟在偷听。 老白的变态也有意外的收获。原来,莎伦之所以这么疯,是因为她也要离开孟菲斯。两个目的:一是在南方找一个基地,培养人才,把索卡尔传下的亡灵术发扬光大;另外是要易容改扮,到底比斯去找尼克托里斯姐妹——这消息太重要了! 比较起老白来,老魇就懒散多了。最近这些天,外星人也不走水路了,趴在水边最多只能看见偶尔出现的科研人员和后勤小队。宇宙联盟所有的人员几乎都集中在金字塔区域,老魇见得最多的是他形容的侩子手——那些在沙漠上寻找生命体的研究人员,所以老魇更加不敢靠的太近。尼罗河的这段水面被严密地监控着,老魇在水里游动的速度也不敢太快,所以他的活动范围就小得可怜。于是,这家伙大多数的时间是跑出去后,找一个比较安全的沙丘,挖一个深洞,睡上一觉后回去交差,和那个传说中的猪悟能相仿。 对那些外星人的行为,彭磊不是不想干涉,可是伊尹顾虑太多,彭磊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外星人谨慎得很,工作区域都支起防护盾,老白的旋风和老魇的雷电根本没法吹进去,所以只能干瞪眼。 广成子怎么还不回来呢?或许只有大罗金仙才能有办法破开他们的护盾…… “主人,女王的王冠昨天送到了。我今天听那个莎伦和恩图蒙特在说话,好像也只是怀疑。主人是不是把那块宝石的裂痕弄得太大了?好像莎伦过两天要去南方,可能会去找女王陛下。还有,他们好像在南方的什么城的城郊搞了一个基地,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应该都在那里。”今天老白的发现相当的重要,所以直接向鸟人报告了。 “是吗?当初只是简单地模仿,也没有做得太精致。妈的,还是慢了!今天你不要休息了,给我盯着点。只要发现莎伦离开孟菲斯,我们就想办法将她擒下,绝对不能让她到底比斯去。他们现在才知道人多力量大,未免太晚了!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莎伦手下能用的人竟然比我们还少!哈哈哈!索卡尔那个鬼魂真是吃屎长大的!这么些年了,居然只有不到10个手下。妈的,我们只要将那几个灭了,索卡尔留在人世间的痕迹也就烟消云散了。”彭磊愤愤地骂,拍着老白的肩鼓励着。 “是!主人,我马上去!唉,现在连老魇都让我羡慕。我的命真是苦,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能者多劳?”一边往外走,一边忍不住喃喃自语。 都要造反了!连老白都这样了!彭磊的耳朵多灵啊,吐沫星子马上就喷了老白一脸:“你tmd少说废话!看看小黑,比你们自觉多了!好好地向人家学,不要好样不学学坏样,出不出息?老魇那东西躲哪里去了?我看他是真的没有用,什么用场都派不上。脑袋倒是不笨,居然想到用鳄鱼皮做包包。他是不是又躲到什么地方睡觉去了?妈的,老子让他帮伯克他们敲大锤去。” 这些天听多了那两个小妖精的牢骚话,所以老白稍微有点情绪外露,彭磊马上就狠狠地威胁。至于那个鳄鱼皮的包包,那也是受了他鸟人的启发,老魇才想得出来的。平日里老魇没少挨鸟人的骂,每次骂人的时候,有一句话总是不会少的,那就是“剥了你的皮做包包”。后来老魇曾私下里和老白、伊尹考证过,老白也和彭磊研讨过,据说在未来,用鳄鱼皮做的包包、皮带等,都是价值千金的奢侈品,尤其受女性朋友的喜欢。老魇的本相是黄金蜥,虽然不是鳄鱼,长相却也差不多,所以彭磊一直惦记着他的那身皮。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老魇这些天实在是无聊透顶,每天又是与鳄鱼为伍,哪有不趁机发财的道理!据说鳄鱼全身都是宝啊,不仅仅皮是做包包的好材料,那肉也是既美味、又营养,所以老魇身上的储物环里,大大小小的鳄鱼皮已经收集了几百张,鳄鱼肉也堆满了空间。也是尼罗河里的鳄鱼大哥、大姐们流年不利!当然,罪魁祸首还是亚特兰蒂斯的外星朋友朋友们。 老白作报告的时候,老魇其实也回来了,不过这些天养成了习惯,是老白报告完了之后才轮到他老魇的。这些天他的全副精力都在那个鳄鱼皮的利用上,几乎连新闻也没有,伊尹都懒得听了。也就是今天彭磊亲自过问,这东西才又编了些新闻。 今天有些不对,主人可能是搭错神经了,或许是又被谁刺激了,居然连老白都这样挨骂。心里早就有点慌了!听到彭磊在惦记自己,赶紧跌跌撞撞地冲出去报告:“主、主人,今天我看见他们抓了三只天牛、四只蚂蚁、一只羚羊、两只小兔,还有一只我叫不出名字的小鸟……” “够了!你tmd真是一点用也没有!明天你不要出去了!不……你给老子去骚扰,看见有落单的,就给他们几个雷电!” “主人,我……是!保证完成任务!” 老魇的脑筋一时没有转过弯来,等明白了彭磊的意思,立即喜形于色。终于可以不做缩头乌龟了!彭磊的意思,就是要主动出击,和外星人对着干了。老魇其他的本事都是一般般,雷电魔法的威力却是超一流的,而且这雷电正是外星人那些金属机械的克星——这次又有大功可以立了! 第415章 搓着自己的大手——这双手自从上次捏过莎拉之后,再也没有品尝过那种神秘的感觉。这次机会又来了!忍不住自言自语:“看你们往哪里跑?看你们能不能跑出老子的手掌?哈哈哈,美女们,这次我一定要那个!” 敢情那东西除了在鳄鱼堆里睡觉,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很敬业的。他能看得到的外星人,大多数是做研究的技术人员,其中居然女性居多数。这次老魇所见到的,几乎个个都是如蒂娜医生一样的大美女,其实早就眼馋了很久了。 彭磊这些天一直是患得患失,心力交瘁之下,连老婆也没有心思陪了。终于决定不等广成子了,先和外星朋友们打游击战,反正老婆孩子们可以躲到乾坤界里去。决心一下,心里马上轻松了。让彭九送来酒食,连夜和伊尹、老白他们研究起行动方案——反正亚特兰蒂斯已经怀疑这里了,搞点事情出来,最多也只是证实了他们的怀疑而已。敌明我暗,再讲究一点配合,完全有可能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的。 打游击战彭磊是专家,没亲自上过战场,但是理论知识不少啊。什么敌进我退,敌退我进,避强击虚……等等,不管这里如何的闹,只要他彭磊躲得好,查韦斯他们也不可能联想到鱼凫城去。 说干就干!无相宝筏启动,缓缓沉入沙丘的深处;老白也不监视莎伦了,改由婴纨大姐去底比斯,暂时帮小黑,防着莎伦;老魇则是连夜赶工,从沙丘开始,横着掘一条数公里长的隧道,一直延伸到另外一个高大的沙丘。在隧道的那头,挖上几个宽大的地下洞穴,布置上结界,作为可能用得到的临时牢房——无相宝筏的秘密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知道那个秘密的人都在乾坤界里。 挖土打洞是老魇天生的本事,和他的雷电魔法一样,是钻出蛋蛋时就会的。当然,几公里长的隧道是一个不小的工程,但是在老白的协助下,老魇的工作进度也是非常快的。仅仅两天,一切就大功告成了!这东西还心怀不轨,甚至将地下室都稍稍装饰了一下,添了桌椅床被。 金字塔区域的真正神迹就是那座阶梯金字塔,宇宙联盟对地球的开发史上记录得明明白白。后来建造的那些金字塔,包括作为地标的那三座大金字塔,也都是仿着那个阶梯塔建的,所以,布兰恩特将军给部队的命令是:尽量搞清楚那个遗迹的秘密,即使将塔拆了也在所不惜;至于那些后世所建的,若是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也要一查到底。 后世所建的那些个金字塔的结构都非常简单,用仪器就能将它们看透。所以虽有疑问,一般也只是在局部动些手脚,而且是拆开之后马上就又原样装回去的。只有那个神迹,探测器根本没法正常使用。有时好像找到了隧道,但是拆开一看,却是密密实实的巨石;探测器上什么也没有的地方,又是撬开一块巨石之后,却会发现竟然由一个小小的密室。这样的怪事每天都有发现,所以布兰恩特最后干脆下了命令,将这塔完全拆开,每一块石头都认真检查。若不是这阶梯塔实在是太大了,总重量有数千万吨,布兰恩特还想将它整个搬到月亮基地上去呢。 上一次失踪的米卢他们还是没有丝毫的踪迹,(有才怪呢!)但是查韦斯和布兰恩特非常清楚,米卢他们的船就是在这段河面上消失的。现在,河里的鱼虾都被抽样做了检验,河底是几乎每一寸都探过了,也没有发现船爆炸的痕迹。在那片金字塔区域考察也已经数十天了,除了那个怪怪的金字塔,也没有感应到丝毫异常的能量波动。查韦斯已经亲临指导两次了,若不是布兰恩特劝阻,这位宇宙联盟银河战队第四特混舰队的最高指挥官,就要将他的指挥舰也搬到这片沙漠上了。 这就是脱离群众的后果! 其实那天老魇大展神威的场面,整个孟菲斯几乎人人都看见的,可是布兰恩特派出去到孟菲斯的卧底,却是只相信仪器。长着那个嘴巴不会打听,怪得了谁呢? 第五十章忘不了的爱 又是一个残月夜,头顶上的天幕上,繁星闪烁;脚下的沙还有暖暖的温度,踩着的感觉是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爽。 对于长久生活在太空的宇宙联盟的战士来说,星空是最平常的风景。反而是脚下这大地,即便是漫漫的荒芜,看着也让人倍感亲切——这才是时时在梦中出现的东西。 爱丽丝呆呆地看着身后那排刚刚被自己踩出的脚印,看着夜色中耸立的金字塔的黑影,看着远处地平线上隐隐的眩光,久久!轻轻地把一朵小黄花插在身前堆起的一小撮黄沙上,心里第一万遍地默念莎拉的名字——如果真的有神灵,神啊,请保佑表姐的灵魂幸福吧! 虽然只是表姐妹,但是爱丽丝和莎拉不一样,除了皮肤是一样的细腻,基本上找不出其他相像的,身体的体积也小了几个等级。宇宙联盟的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能筛选人的基因,所以人类若是愿意,已经可以选择自己到底想长成什么样子,就如同地球文明中将来会很流行的整容术差不多。当然,那么无聊的事情一般也只是女孩子才比较喜欢,所以联盟中的女性队员大多数是丰胸、柳腰、翘臀的美女。 爱丽丝也一样!一头红发,精致的五官,身高在170厘米左右,身上穿的是别致的短裙。她是银河战区附属的空间实验室的研究员,在地球的卫星——月亮上工作,因为是文职人员,所以不需要时刻将自己裹在紧身的战斗服里。 莎拉是爱丽丝的表姐,两个人从小是一起长大的。莎拉的体魄,自然就是爱丽丝的保护神。后来,莎拉在第四特混舰队服役,爱丽丝则到了地球,在银河中心所属的第五空间实验室工作,两姐妹是许久许久都没有见面了。这次第四舰队巡防到地球,驻扎在月亮基地,对爱丽丝来说,是意外的惊喜。可是,表姐妹的团聚才只有几天,噩耗就从基地送到了她的手上。 莎拉竟然出事了!执行任务后再也没有回来! 按照道理,查韦斯将军指挥的这次扫荡行动,除了相关的研究人员和战士外,闲杂人员是不能参与的。可是,这么多天来,在这片区域里什么都没有发现。布兰恩特将军经不住爱丽丝的再三请求,查韦斯将军也有一点点内疚,所以特批爱丽丝可以随科研组行动。爱丽丝是10天前过来的。这些天除了每天跟随着科研组寻找蛛丝马迹外,每天的午夜,她都会来到这片沙岗,对着远处的河,给莎拉献上一朵小花。 “爱丽丝,回去吧!莎拉她不会喜欢你这样的!”一个窈窕的身影从一边的沙丘上走过来,轻轻地跪在爱丽丝的身侧。 “苏娅姐姐,他们地球人相信,人死后会升入天堂的。姐姐,你说,莎拉会不会和伯克大哥他们在一起?”爱丽丝没有起身,轻抚这身前的黄沙,喃喃地问身边的女孩。 苏娅看上去比爱丽丝成熟一点,一样的是身材玲珑,眉目精致;一头常常的披肩黑发,穿的是淡灰色的紧身制服;淡淡的月光下,美得如画家笔下的风景。 “天堂……”苏娅的身子轻轻一颤,喃喃道,“天堂在哪里呢?他们还说,每一颗星星都是神的眼睛,你信吗?天堂只在爱人的心里!傻妹妹。” “可是……姐姐,传说中人的灵魂是不会死的,它会从这个世界去到另外一个我们不知道的世界。”爱丽丝轻声地辩。 “是你们星球上的传说吧?我们的星球上也有这样的传说!但是……妹妹啊,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世界吗?灵魂到底是什么呢?或许将来某一天,我们死了的时候,才会知道。好了,回去吧!” “我知道有!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姐姐,听说你们第四舰队马上就要换防了,是不是?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姐姐你了。” “傻吧!联盟虽然很大,但是在这个时间点上,不管要到达哪一个角落,都是轻而易举的。这方面你才是专家,还会不知道?而且,我可能不会走,我已经申请留在这里了。” “是吗?太好了!可是,这为什么?” “不为什么!他们是在这里失踪的,如果有灵魂的话,我想,他们的灵魂也应该在这个星球上!”轻轻地叹。 “嗯!姐姐对伯克大哥真是好!可惜……我也是听莎拉姐姐说的!苏娅姐姐,对不起,伤你的心了。”搂住苏娅的肩膀,爱丽丝就在苏娅的肩上擦着眼泪。 “傻妹妹……”苏娅一声轻叹,站起身来把目光转向西北的天空,凝视良久。又是一声轻叹,拉住爱丽丝的小手走向远处的营地。 “姐姐,你看那是什么?怎么会这样?”突然,爱丽丝停下脚步,纤纤的食指点向她们左前方不远处的仓库区。 可能500米远的地方,虽然月色很朦胧,但是看上去还是很清楚,因为那东西在发光,淡淡的蓝色电光。估计是一条大蜥蜴,身体是沙子一样的颜色,大半的都埋在沙子里,只有头和尾露着,在轻轻地晃荡。一圈圈淡淡的蓝色弧光不断地从蜥蜴的头上生出,一波波地漫向尾尖——不是鳄鱼,鳄鱼不会有像蛇一样分叉的蓝舌头。 这大蜥蜴好像是在刻意地隐藏它的身体,不断地抖起一团团的尘土,将它的身体盖住。不过,随着它的身体的晃动,刚刚盖在身上的黄沙又泻到身旁,顷刻间就在身体的旁边堆起两道沙坎。终于,那大蜥蜴不甩尾巴了,于是,沙坎上的沙粒向中间泻下,一下子将它整个地埋住。 “呸! 第416章 呸!操tmd!” “哈哈!”…… 竟然是人语声,还有压抑的笑声。难道那是蜥蜴发出的?苏娅和爱丽丝已经趴在沙地里,心紧张得都快从胸腔里冲出来了!可是,身上竟然没有带武器。幸亏那大蜥蜴是屁股斜对着她们的,离得还这么远,想来也不可能发现她们两个。 “姐姐,那是个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有会放电的蜥蜴啊!”爱丽丝低声问着。 “我也没有见过这种野兽!不过,听说地球基地有许多人在搞研究时,擅自改变物种基因,制造了许多原先不存在的新物种。你在这里有些时间了吧,反而没有听说过吗?”苏娅的双眼一直紧盯着前方,轻声地答着爱丽丝的问话。 “我真的不知道!有的东西你们反而知道,那是很正常的。姐姐是负责信息传送的,有什么能是你们不知道的呢?” “不是这样的!这种制造新物种的试验在联盟内部是明令禁止的,是这里的值班人员太无聊了,然后自己乱搞的。据说那些被改良过的物种都能拥有很奇特的本领,有的甚至就像是传说中的神兽。那些都是小道消息,是从地球上出去的人私下里流传的,我也是听……说。”苏娅的眼角突然滚下两滴晶莹的泪珠。 “哦!姐姐,要不要我们去将它抓住,研究一下它的变异基因?那蓝色的好像是电弧光,好像还很强呢!” “不!先看看。你不觉得这东西出现得很奇怪吗?外面我们有三重防护盾开着,它是怎么进来的?嘘!不要说话!它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她们俩在窃窃私语时,那大蜥蜴突然转过头来,向这边张望了几下,长长的舌头泛着蓝光,很恐怖的样子。 “不会吧?蜥蜴的视力好像不会这么好!而且我们在下风处,气味也不会传得那么远。不过,如果它真的是那种改良过的人造物种,也不一定……”爱丽丝紧抓着苏娅的右臂的小手轻轻地颤着,传递着她的紧张。 “看!姐姐,它在干什么?我们要不要报警?” “怎么报警?我没有带武器!但愿它没有发现我们。”苏娅只能苦笑。 那蜥蜴可能真的没有发现她们俩,吐了几下舌头之后,又转向了一个个简易仓库和旁边的十几个巨型机械。一道道蓝光从它的尾尖悠悠地飘起,在虚空聚成一个个若有若无的浅蓝色光球。那些球首先是飘向那几个大型的机械,几乎是同一时间,十几个大型机械一起爆出一片幽蓝色的电火花,隐隐地,还能看见袅袅的青烟在升腾,鼻中也闻到了淡淡的臭味。 终于惊醒了正在休息的战斗队员!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响起,巨大的机器人无声地飞上高空。有几个一经发现了目标,呼啸着向那蜥蜴扑去。 “趴下!别动!”爱丽丝刚想站起身来,苏娅却先探手将她按住。只见头顶上突然飘过一片蓝光,然后是轰轰隆隆的爆炸声。刹那之间,头顶上的虚空就被蓝色的闪电填满。这电光千姿百态,什么形状的都有:丝状的,雾状的,片状的,条状的,球状的……每一个飞在空中的机器人,无一例外地披上了一件绚烂的蓝光外衣,然后是轰隆隆地砸向地面。 斥骂声从远处传来,还有女人那尖声的惊叫;各种颜色的光束越过头顶,交织在蓝色的电光中,地上也不断地腾起一团团的沙尘。 苏娅并没有移开自己的视线,那团蓝色在沙地上时隐时现,不断地在不同的地方出现。自己这边的攻击根本没有收获,电光还在空中闪灭,倒是地平线上那护盾特有的炫光,看上去有些模糊了。 空中穿梭的光束在渐渐变少,惊叫声倒是越来越多。好像还起风了!或许是光束加热了空气的缘故,刺目的电光中杂进了一个个小小的风旋,很快蔓延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黄沙铺天盖地,眨眼间就填满了虚空。 “快离开这里!”苏娅小脸色变,拉着爱丽丝的小手就向后跑。她们刚才看星星的地方是一个沙岗,按照常理,沙岗后面是躲避这种沙暴的最好的地方。这种沙尘,苏娅以前在其他的星球上也遇到过,即便是带着战斗护具,若不能及时脱离,好像也是非常危险的。 爱丽丝不是战斗队员,人生的阅历比苏娅少得太多了,突然遇到这种情况,完全是不知道如何是好。若不是苏娅拉着,她还傻乎乎地愣着呢。 苏娅完全是凭着感觉在狂奔。她们的体质,都是经过特别改造过的。这一刻发力,完全能媲美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几乎是脚不沾地,眨眼间就掠过数百米的距离。奇怪!刚才听过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抓了几个?主人让尽量多的把他们的机器搬回去,你tmd全毁了!” “我有什么办法?他们的东西太差了,沾上雷电就炸开,这能怪我吗?反正我都把东西收起来了,伊尹说不定能修好呢!” “这还能修好?上次老米他们的那几个机器怎么样?都成废铁了!依我看,你这些东西带回去,也只能给伯克老兄回炉。” “能回炉也是好东西啊!哈哈,我抓了三个,一个男的,两个女的。真是美女!比蒂娜、云姬和叶惠兰她们三个都要漂亮。怎么样?我们每人一个,要不要?你若是不敢要,那我就都自己要了。你不知道,女人的那个感觉,真是很神奇!” “哇!!这里还有两个……” “妈的,你小子看来是活够了!你知道什么是善和恶?主人一直强调的,万恶淫为首!要尊重妇女儿童,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礼貌!知道伊尹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那就是被主人割了那东西!这两个我来,快走!” 苏娅的脑袋里一片轰鸣。虽然一时没有听懂那两个声音在辩些什么,但是那几个名字……几乎每天,自己都要在梦里念上几遍的啊!脚步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身边却只有声音,根本看不见人影。突然,沙尘中飘出一团绿光,一下子将她和爱丽丝裹住,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隐隐地,听到爱丽丝也是一声惊呼…… 第五十一章君子好逑 这两个正是老白和老魇! 彭磊也是糊涂了,那外星人的护盾虽然无懈可击,但是,防护盾的能量一般只是在疏松的物质中才能传递。比如这脚下的大地,防护盾的能量就没法渗透进去。就是说,在地面上,那防护盾反而有漏洞。现在那些外星人在那边拆着金字塔,他们的营地是临时的。虽然外面有各种各样的防护,但地基不会用水泥钢筋浇上里三层、外三层吧? 暗骂自己蠢!既然不能表面突破,用地道战不是更有隐蔽性吗? 老魇还真是积极,把它老祖宗传给他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从无相宝筏开始,地道一直向金字塔区域延伸,中间搞上许多的迷宫、岔道,一直挖到狮子像的旁边才停下来。虽然老魇这家伙好像是人见人厌,但是不可否认,这东西偷鸡摸狗的本事还是有一点的。当初在鱼凫城帮广成子布置仙阵时就深得广成子的赞誉,此刻又有机会发挥,老白在他的嘴里就什么都不是了,连出手偷袭都被他抢了先。 本来按照彭磊的安排,他俩从地下突入外星人的防御圈之后,老白在里面吹大风,把水搅浑了,然后把能用的机器设备尽可能的搬走。可是老魇一出手,所有的宝贝就都成了废品。偏偏老魇还不服气,至少,在老白的面前认错是不可能的。 “反正我们这次收获是大大的!是马上回去呢,还是先在这里看看情况?老白,你早就知道这两个是美女了,是不是?哇,好漂亮!什么是万恶淫为首?主人说的,那叫遥遥素女,君子好球!只有喜欢美女的人,才能算是男人。” 得意洋洋!不过彭磊给他们装俘虏的法宝只能容下两个,他是负责抓人的,一看见美女就动手,于是直接就收了两位女同志。后来撤退的时候顺手牵羊抓的那个,是男的,还穿着厚实的防护衣,老魇只能抱着。后来遇上的那两个美女,老白是一手一个搂着,平飘在他的身后。 看着就是心痒!老着脸皮要求道:“我们换个俘虏!” “滚!快点爬!我们要尽量离这里远一点。妈的,什么遥遥素女?那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没有文化还装文化人,傻帽!知道主人为什么让你尽量多抓女人吗?你以为是给你玩的?我告诉你,你的那个爪子若是敢有不规矩,将来说不定会像老伊一样,被主人阉了。主人让我们抓美女,那是准备给伯克他们做老婆的。嘿嘿,上次你非礼了莎拉小姐,伯克好像很有意见呢!”老白最看不惯老魇那个小人得志的腔调,冷冷地把自己知道的内幕透露出一点点。 “我……我还怕他?老白,主人是不是也很生气?我又不是故意的!你tmd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们还是不是兄弟?”老魇的热情明显地在消褪,心情也是忐忑不安起来。 “主人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你小子要知道,在主人的眼里,伯克比你我都要重要得多。像我们这样的小妖精哪里都有,但是若是没有伯克,杨天、鲁尼、加隆他们就不会乖乖地听话。” 老魇是标准的身大胆小!老白透露的消息把它身上涌动的热流瞬间就浇了个透凉。他的蛇眼再看出去时,那几个身材凹凸玲珑的美女,怎么看都是张牙舞爪的恶魔。不过,嘴上是不肯承认的! “主人那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怕他们造反不成?不就是会造个枪,会造个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我说,主人也是很变态! 第417章 他自己就有那么多的老婆,还要说那种话,这不是说自己是恶人吗?而且,给伯克他们找老婆还不容易?梅、兰、竹、菊,春、夏、秋、冬那几个小妹妹个个漂亮,我不信伯克那小子会不喜欢!” “妈的,你小子到底是没有学问,没有见过世面。告诉你,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只有在条件相当的时候才会长久。所谓妖配妖,神配神。我老白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是老子懂!伯克他们会喜欢春、夏、秋、冬她们?你以为他们也是象你一样的急色鬼?” “我……那你说,他们谁会娶莎拉?最好是加隆那个天狼星人,这样我就不怕了。嘿嘿,主人不喜欢天狼星人的。”老魇到底还是心慌,生怕莎拉未来的男人找他算账,心里已经在研究着对策。 偏偏白风一点也不给他面子,冷笑道:“放屁!你脑袋里都是浆糊,是不是?加隆那个小身体,和莎拉配吗?我看呐,最有可能的是契多夫。我那次送莎拉他们去时,那个契多夫对莎拉别提多好了!听说他们还是老乡,是一个星球上出来的。” 白风也是讨厌老魇的臭嘴,干脆信口开河地唬他。伯克小队的那12个人中,就数契多夫最是彪悍,脾气好像也是最躁。果然,老魇立刻就心神不宁起来,好几次差点陷在沙子里出不来,嘴里喃喃着,不知道是在盘算着什么。 这东西是真的没用!老白心里暗笑,真担心这家伙会不会变成神经病。没办法,还得说几句宽心的话,帮他出出主意。 “你tmd担心一点!伯克他们不就是才九个人吗,我们想办法多给他们抓几个美女,让他们每人有三个老婆。到时候,他们反而会谢我们,莎拉说不定就没有人要了。嘿嘿嘿,说不定主人会让你娶了她。” “我……我决定了,暂时绝对不和女人有接触!”老魇终于浪子回头,咬牙切齿地发誓。 老白说的太对了,莎拉还真是个定时的炸弹。回想起那女人被请进乾坤界时看自己的眼神,老魇还真是有点不寒而栗。除非此生再也不进乾坤界,除非永远不见伯克他们!可是那不是他老魇说了算的。没听老白说吗,彭磊还想让他老魇去乾坤界里劳动改造呢。 誓言虽然说得坚决,可是看着老白抱着的那两个美女,还有自己抓的那两个……口水还是忍不住往肚子里咽。说话之间,已经到了老魇精心布置的,准备结束他的处男身份的地牢,看老白小心地将苏娅和爱丽丝放在那张大床上,心里还是充满了愤怒。 “老白,你tmd真是够朋友的。明知道老子准备这间地牢是想干那个的,你tmd也不提醒我。就是想要我难堪!是不是?我真是怀念和小黑在一起的日子!” “嘿嘿嘿,小黑若是听到你这句话,一定会感动得昏过去。好了,现在我在这里守着,你去请主人。要不,我去请主人,你留在这里。不过我警告你,若是不想和伊尹一样,身上割掉点什么,那你的爪子最好规矩点。”老白根本就不理睬老魇的废话,冷笑着,又给老魇出了一个选择题。 “我……我去向主人报告!我好可怜!我……”老魇都有些神经了,扔下自己抓的那两女一男,闪身就跑。 去掉法术的束缚,俘虏们马上就清醒过来;床上的两个美女也醒了!陌生的环境,熟悉的人,模糊的经历,几个人面面相觑,突然间,尖叫声响成一片。 老白比老魇聪明多了,知道俘虏们就会醒来,知道自己一个人对四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即便是再多生10张鸟嘴也是不够用的。(跟着鸟人这些日子出生入死,接触的人和事不算少,鸟人嘴里时不时要漏出的俗话,基本都是老白帮他收好的。一个女人等于50只鸭子,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一旦发起疯来,比男人野得多!)这些人醒转时,一定不会清醒,发疯的可能性大大的。因此,老魇前脚刚走,老白就化身成了一只小小鸟,躲到囚室顶上一个小小的凸起处,冷眼监视,反正也不怕他们跑掉。 老魇一开始就抓的那两个美女,一个叫美亚,是在实验室工作的;另一个叫艾玛,是苏娅的部下;那个男的则是他们实验室的警卫,叫罗定。 一阵尖叫过后,五个人慢慢地平静了下来,然后大家才知道,居然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是怎么会到这个陌生的地下室的。相比之下,还是苏娅和爱丽丝知道得稍微多一点。 爱丽丝抹干眼泪,满脸困惑地问苏娅:“姐姐,一定是那条大蜥蜴!好像还有两个人!他们说的语言不是这里的方言。” “对!那是东方一个部落的语言!那个发音,语调,我想过了,就是那个鱼凫国。他们还说到几个名字,伊尹,还有……伯克!” 苏娅是搞通讯工作的,前一阵子都在围绕着鱼凫城展开工作,所以老白和老魇的对话虽然初期有些模糊,但是认真一想,还是被她辨出来了。躲在她们头顶上的老白差一点晕倒!老魇抢着要动手,老白是负责警戒的,当时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鸟眼的监视之下,老魇回头向苏娅她们藏身的地方张望,也是老白的提醒。心里暗暗庆幸——幸亏那两个是美女,若是男人,自己说不定就放过他们了。居然凭着自己和老魇的几句对话就能猜出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若是被彭磊知道就是这样泄露了身份,说不定会想办法让自己和老魇变成哑巴。 “姐姐,我也听到了,他们确实是提到了伯克大哥的名字。难道他们是从鱼凫城里出来的修炼者?难道伯克大哥他们也在鱼凫城里?”爱丽丝有许多的疑问,惊魂稍定之后,苏娅自然就成了她发问的对象,谁让苏娅是军衔最高的长官呢。 “上尉,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艾玛的问题也不少。她是苏娅的直属部下,她和美亚都是在听到爆炸声之后惊起的,然后迷迷糊糊中就被老魇盯上。 苏娅和爱丽丝的对话让他们感到莫名其妙。谁都知道苏娅是那个失踪的伯克小队的队长,伯克中尉的未婚妻,同时她还是查韦斯将军的外甥女,因为要和未婚夫在一起,特意放弃在银河中心指挥部的工作,转到一线部队来的。后来伯克小队失踪之后,查韦斯将军差一点疯掉,有一小半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外甥女。 听苏娅和爱丽丝的说话,好像她们俩知道发生的一切似的。 苏娅到底是长官,军衔比伯克还要高一阶,此刻大家都把信心寄托在她的身上,她也是很快地让自己冷静了下来。安抚众人,问刚从护具中挣扎出来的男人:“艾玛、美亚,不要紧张。事已至此,我们只有冷静以对。只要我们心不乱,相信他们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我们有5个人在。罗定中士,你伤得怎么样?” “没有大碍,只是受了一点点震荡。上尉,我发现入侵者好像是一只金黄色的大蜥蜴,那布满空间的雷电就是大蜥蜴引出来的。我的探测器很清楚地记录了雷电的范围和强度。能量的强度并不是太大,但是范围极广。这雷电还能引起电磁紊乱,我的护具就是被电磁乱流烧毁的。” “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先天能量,是德里弗将军正在研究的东西。那两个人把我们带到这里,会不会是想那我们和德里弗将军换人?”苏娅轻叹,喃喃自问。她所在的岗位接触的机密太多了,而且她的身份又很特殊,上一次抓人质的事她也知道。 爱丽丝不知道什么人质,她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环顾四周,黑沉沉的沙壁上亮着淡淡的荧光,光线的强度勉强够大家相互看清眉目;这间地下室也是够大的,两人多一点的高度,四米多一点宽,就像是一个大房间;边上还有一间,也是差不多;七个黑沉沉的洞口,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 两眼放光,满脸希望地问道:“姐姐,如果他们真的是传说中的神仙,那么伯克大哥和莎拉姐姐他们是不是都是被抓走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五十二章女俘虏 “爱丽丝,我在想刚才听到的那几句话,我现在大概地明白了。十有八九,莎拉她们的失踪是和这些人有关,伯克他们或许真的没有死。”苏娅跳起身来,这时竟然是精神抖擞。 沿着囚室仔细地寻找着蛛丝马迹,一边喃喃地自言自语:“他们为什么不带我们走?为什么将我们留在这里?” 艾玛和美亚面面相觑!在她们看来,爱丽丝和苏娅一定是想亲人想得疯了。忍不住就要泼冷水:“上尉,伯克中尉他们失踪的那个空间早已经消失了,我们去那里察探过,什么痕迹都没有。他们即使是还活着,那也只能是在一个我们陌生的空间里。以我们现在的技术,突坡那空间壁垒是不可能做到的。” “艾玛,这世界上我们所不知道的还有太多太多了!我们做不到,不等于别人也做不到。其实德里弗将军早就怀疑,有一种很简单的方法可以改变时间和空间的排列,这也是将军要研究先天异能的原因之一;那条大蜥蜴可能就拥有驭使先天能量的能力,否则他也不可能引出那么强的雷暴。”苏娅坚定地说道 老白躲藏的地方本来就只是一小块突出的沙石,一点点小的地方,还不够立足的,苏娅的分析惊得老白差一点鼓掌叫好!人类真是太聪明了!这个聪明绝伦少女好像还和伯克同学有点关系——老天哪,真是天降的大功劳啊!老魇不在,若不趁机将这个大功劳据为己有,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要知道,广成子炼制的法器虽然是修真界的极品,但是这样的法宝是要和本身的元神一起修炼的,一般有一两件也就够了;伯克他们做的东西可不一样,件件都是精巧无比的好东东。 第418章 那能够帮人做事的机器,善解人意的小宠物,威力无比的激光炮……那些个东西即便是有上百十件,那也是不会嫌多的。只要伯克点头,加隆、契多夫他们反对的屁也不会放一个。不过,伯克那小子平时一本正经的,连彭磊的请求也常常要打几个折扣。这位大美女若真的是伯克那小子的老婆,他该怎么谢人家呢? 老魇啊,对不起了!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吗,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妖也一样哦! 一骨碌跳起,从众人的头顶上直直地摔下来,“啪”地一声轻响,砸起一团烟尘。就在烟尘中现出人样,哈哈笑道:“诸位受惊了!在下白风,乃中土人士。这个……请诸位到这里来,实在是万不得已,还请见谅。诸位放心,你们的安全我是能够保证的。而且,马上你们也能恢复自由。诸位若是有什么疑问,可以问我;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投诉;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说。这里只是暂时停留的地方,很是简陋,请诸位稍微包涵一点,你们的起居处另有安排。至于我们的身份和来历,刚才这位漂亮的小姐也大概猜到了一些。在这里我想和诸位说明一点,请诸位务必听从安排,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误会,伤了彼此的感情。我们这里有些弟兄的素质是很差的,那是个人问题,并不代表我们这方。” 老白的从天而降,从无到有,把所有人都惊得一愣一愣的。这东西居然还操着一口流利的宇宙联盟的官话,更是让人难以置信,连一向沉稳的苏娅也目瞪口呆地傻在那里。 老白给人的形象还算可以,不胖不瘦,脸相也不像是奸猾之徒,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让人生不出讨厌;说话的语气和颜悦色,凭感觉,隐隐能感受到他的真诚。他是什么人呢?苏娅勉强压制住心头的激动,挺身站到老白的身前,沉声问道:“这位朋友,我们宇宙联盟和地球上的原住民一直是平安相处,互无干涉;我们对你们这些拥有神奇本领的人类也只有敬仰之心,相互间从来就没有冲突。其实若不是今天亲眼见到,我们还不能确定你们是否真的存在。我们到这个星球来,只是把这里作为宇宙航行的中转站。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我们抓到这里来!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最近发生了好几次失踪事件,是不是也和你们有关?” “对!我表姐前些天在这里失踪了,是不是你们干的?我表姐在什么地方?”爱丽丝也活了过来,冲到苏娅的身边,小手攥着拳头,对着老白尖叫,一付话不投机就扑上去拼命的架势。 老白是过来调和关系、套近乎的,当然不会冲动。态度是出奇的好!心里明白,这几位不管是不是和伯克中尉沾亲带故,既然已经抓来了,放走他们是不可能的。她们唯一的目的地就是乾坤界里的那片草原,还有伯克他们的试验工厂。随便什么都可以告诉他们,这样也能显出他老白的好来。 展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从储物环里取出杯壶,在桌上摆开,问爱丽丝道:“小姐的表姐是谁?如果真是我们所为,我一定能让你见到。我声明在先,我们痛恨暴力,我们是以德服人的,一般我们不会伤害俘虏。诸位小姐和这位先生为什么不坐下呢?先喝口茶水,我还要回答这位小姐的问题。你们宇宙联盟的法律我也看过,规定确实是很多的。但是,具体的执行情况是什么样的,我想小姐的心里也应该知道一点。我家主人……这个,前些天我们经过一处你们废弃的城市,那里面成百上千的人类骸骨,老幼都有啊!这个……当然,你们能到这里也是缘分,你们将见到一个全新的世界。不瞒诸位,我白风就有许多朋友是你们一样的联盟战士。” “联盟战士?你们抓了我们多少人?为什么要这样?如果对宇宙联盟有不满的,我们可以坐下来,开诚布公地谈判。还有,我好像听你和你的同伴说起过伯克和蒂娜,是不是?”老白话中有话,苏娅的心紧张得狂跳不止,涨红着脸,微喘着问道。 “哈哈哈,小姐很紧张哦!不要这样,请放松,放松!我申明,我能和你们联盟中的人成为朋友,完全是因为巧遇。我还真是说过小姐说的这两位的名字,蒂娜、伯克!哈,我听到小姐心跳的声音了。小姐这么漂亮,气质绝佳,不知道有没有意中人了?我的那位朋友绝对配得上你!他曾经是宇宙联盟的战斗英雄!对,他就是伯克中尉……” “快说,他在哪里?”老白还在吐沫飞溅地比划,冷不防双肩被一双小手紧紧抓住。苏娅的手劲还真是不小,抓的又是肩窝大穴,捏得老白直咧嘴。 “请、请放手!他很好!你们很快就能见面的。哦,我家主人来了!” 虽然文明的程度不一样,但是所谓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关系,苏娅她们还是能弄明白的——搞了半天,这个叫白风的男人只是一个下人!那他的主人又是哪方神圣呢? 手松开,紧张地注视着从旁边那间的暗道里钻出来的老魇和彭磊。一见之下,又是色变。喃喃道:“鸟、鸟人!彭磊?” “小姐竟然认识我家主人?哈哈哈,那就用不着我介绍了。”老白笑着,跳到彭磊的面前,指着一堆美女介绍,“主人,四位小姐,个个都是大美人。这位还是上尉军官,可能是伯克中尉的相好;刚才我提及伯克的名字时,她激动得差点发疯;这位漂亮的小姐可能是老魇的小姨子。嘻嘻,她是那个沙拉小姐的表妹。” “哦?……”彭磊也是没有想到,这第一次出手就这么巧,把伯克同学的相好搞了来了,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意?另一位美女竟然也是沾亲带故,是莎拉的表妹?正在回味老白还有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小姨子?那边上老魇一个虎跳冲出,一把抓住老白的细脖子,将老白凭空拎起,咬牙切齿地吼:“老白,你tmd说什么?我和莎拉是清白的!我真的没干什么!主人,你要为我做主,这老鸟一直这样诬陷我!” 老白没想到老魇会来这一手,猝不及防之下,竟然没有闪开。一声怪叫,拼命地挣扎,像极了那垂死挣扎的鸭。好不容易挣脱出来,闪身跳到爱丽丝的身后,点着老魇的光头介绍道:“小姐,你姐姐遇人不淑,被这个坏蛋非礼了之后,只能认命。没能及时地制止他,我真的很抱歉。不过,他的本性不坏,就是稍微有点好色。你们放心,有我在,他不敢再骚扰你们的。” “我要杀了你!”老魇和爱丽丝几乎同时尖叫,一个扑向老白,一个扑向老魇。老魇也是心虚,听老白的意思,这个漂亮的小姑娘竟然是莎拉的妹妹。就让她打上几拳又能怎么的呢?那个雪白粉嫩的小拳头,擂在身上说不定还很舒服的呢!浑然不顾疯狂的爱丽丝,他的目标只是老白。可是白风这次刻意提防,又岂是他能抓得到的! 绕了两圈,老魇一根鸟毛也没有抓着,爱丽丝的小拳头却终于找着了他的光头。“砰、砰”……一顿组合拳,老魇瞬间就鼻青脸肿,晕头转向。可是,彭磊的教诲时刻记在心上,好男不跟女斗!在老白的狂笑声中,老魇狼狈地钻进地洞里才脱出声来。 彭磊早就知道宇宙联盟的同志们都有很好的筋骨和武术功底,而且老魇有的时候也确实很欠扁,所以竟然也是笑着看戏。直到那看似娇滴滴的小妞瞪着鼻青脸肿的老魇狂抹眼泪,才大笑着将老魇护在身后。笑道:“这位小姐有些误会了!这是他们两兄弟开玩笑,小姐怎么竟然当真了?莎拉小姐确实和老魇有些冲突,不过不是老白说的那个,我可以作证。我是彭磊,这位小姐怎么称呼?想不到你竟然认识我!” “你说的是真的?对、对不起!”爱丽丝瞪大了怀疑的眼睛,看着对面的三个,不知道他们究竟谁的话是真的。可是,如果那个叫老魇的大光头不是理亏,他怎么会任由自己狠揍? “我叫爱丽丝,这是苏娅上尉,那边是艾玛、美亚,还有罗定中士。你就是鱼凫城的那个彭磊吗?你很有名的!” 彭磊的大名连她这种整天呆在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都知道,确实是货真价实的有名。关于彭磊的来历,当初68号基站并没有上报,因为在彭磊后来进行的立国战争中,68号基站的某些同志也有介入,并且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而且,鱼凫城的彭磊就是1497号流放者,那个秘密即便是68号基站的同志们也只是怀疑。68号基站毁灭得太彻底了,有关彭磊过去的一切,都在那场爆炸中化成了烟尘。但是,后来在鱼凫城发生了很多让人想不通的事,亚特兰蒂斯派往鱼凫城的探子是一群一群的,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比较轰动的事。作为鱼凫城的最高领导,鸟人的尊容被大家熟知,那也是很正常的。 闻名不如见面,在苏娅看来,彭磊的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让人无法捉摸的气度。他竟然任由自己的手下被别人狠揍!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苏娅想不通,也没有心思去想。她现在最关心的是爱人的消息。如果真的还能见到伯克,那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不是传说中能自由穿越不同世界的神? “彭磊,我想知道有关伯克的消息。我知道是你们囚禁了他!你的这位下属刚才说了。” 彭磊今天的心情大好。本来是让老白他们随便抓几个会来的,没想到竟然会逮到伯克同学的情人。不知道伯克那小子见到这位苏娅小姐时,还会不会一本假正经?话说回来,不得不承认,那小子的眼光真是不错。苏娅不仅仅是身材好,脸袋漂亮,即使是站在那里不说话,身上也自然流露出一股让人痴迷的气质。 第419章 第五十三章乾坤界 抓过桌上的茶杯猛喝一口,润了润自己干涩的嗓子,彭磊笑道:“苏娅小姐是伯克兄的什么人?我想小姐是有些误会了!我根本就没有囚禁过任何人。我和伯克他们相遇也是巧合,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巧遇了他们。不过,很不幸,他们暂时不能回到这个世界,因为他们答应了要替我保守某些秘密。” “另外的世界?他们死了吗?” 从彭磊口中所处的话,听在苏娅她们五个人的耳中,简直就像是平地惊雷。五个人全傻了!当初查韦斯少将调兵遣将地往那个寄生空间里寻找伯克小队的踪迹,在亚特兰蒂斯是一件妇孺皆知的事情。当时声势那个大啊,是数千年里地球驻军的最大规模的一次行动。结果大家也都知道,损失了无数的探测器,最后是什么也没有找到。 听彭磊在说什么?他们在另外的一个空间,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另外的一个世界?地球人的说法,就是生死相隔,人鬼殊途——悲从中来,眼泪忍不住刷刷而下。 “怎么会这样想的?怎么可能是死的呢?即便是死人,遇上我家主人,也能让他们活过来。”白风及时地凑过来解释。 “活着?”居然真的是安然无恙地活着!这下是再也不会错了!眼泪流得更欢,脸上却是绽出淡淡的笑意。 “对,伯克他们活得好好的,12个人,一个不少。我们是文明人,我不喜欢暴力,我和他们的约定是双方都自愿的。不过,对你们几位我真的是很遗憾,因为你们现在正在进行的行动已经侵犯了我的利益。我知道你们很委屈,但是我也很无奈,希望你们能理解。几位小姐,还有这位兄弟,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你们有什么想法尽管说,我如果能做的,一定不会拒绝。”彭磊是满脸堆着假笑,研究着四个漂亮妹妹的小脸,心里暗自盘算着该把她们怎么分配,自己要不要截留一个。外星美女,看她们的身材和筋骨,做起那个事来肯定是别有一番滋味。 “你不准备放我们回去了,是不是?”稍显文静的美亚怯怯地问。 “这个……真是对不起!我不想骗你们,我也有我的难处。或许将来某一天,我和宇宙联盟和解了,那你们也就可以那个了。哈哈哈,我们不要说那些个扫兴的问题了,好不好?这地方阴森森的,我都觉得不舒服。走,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去。”彭磊今天是决定把这副笑脸坚持到底了,一边说着,双手微抬,一团碧光从他的身上漫出,眨眼间就将众人带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这、这是什么地方?太美了!” 女人对美丽的事物特别的敏感!等眼睛适应了之后,四个美女毫不例外地张大了小嘴,瞪大了杏眼,傻傻地看着眼前的风景——头顶上艳阳高照,不一样的是,这太阳光是七彩的,连空气中都飘着如有如无的七彩光丝;缓缓起伏的大草原,碧草如茵,团花簇锦;远山隐隐,一边是白皑皑的雪山,一边是红彤彤的烈焰;再回头看,山如斧劈,峰如插笋,激流飞瀑,静潭曲水,又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 彭磊他们所处的地方是乾坤界的珍稀植物园的上空。在乾坤界里,物理学的原理都会随着鸟人的意愿而改变,现在他们几个就是漂浮在半空。 看着身边一群半傻了的男女,彭磊高声笑道:“怎么样?这里的风景不错吧?请各位放心,你们是我的客人,你们想找的人都好好的,等会儿就能见着。不如这样,我先带大家看看这里的大概,以后你们自己行走时也不至于迷路。” 彭磊带大家参观乾坤界,当然是用不着跑路的。小手一挥,身下的大地飞快地移动起来。从他们最初立身的珍异园开始,身后的远处,从高山峡谷中奔腾而出的大河,曲曲弯弯地在大草原上绕了几个大弯,分成几十条细流,汇成一滩滩清水;在草原和峡谷高山的接界处,又聚成一个波光粼粼的大湖。湖面上岛影如带,水鸟翻飞;湖边绿树粉墙相映,酒旗飘飘。那是彭磊一家休闲的地方,平时那艘楼船就停在这里,还有彭磊从外星人那里抢来的战利品,包括米卢大叔他们的那条鲸鱼船。 从湖边的别墅群到珍异园,一路都是平缓起伏的山丘,茂密的山林,五颜六色的树,那是彭磊仿照九寨沟布置的风景,连水都是彩色的。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从森林中蜿蜒而出,绕过珍异园,前面就是大片无垠的草原;疏树碧草,繁花似锦,伯克他们最早建起的宫殿就在那边;马路穿过宫殿前的大广场,连接远处零星散落的数十栋别致的小楼。凑近看,每一栋小楼的花园里,都是瓜果飘香,奇花争艳。 马路继续向前延伸,穿过草原,在一个巨大的断层处凌空飞起。从远处大湖中蜿蜒而来的水,在断层处也汇集成河,激荡着,从断层处跃下,形成一个壮观非凡的大瀑布。那也是地球上现成的风景,是彭磊从黄河上抄来的。瀑布汇成激流,绕过一片奇形怪状的森林山地,又汇成一个烟波浩渺的大湖。湖面上蒸腾着袅袅的彩雾,湖边沙滩椰影,甚至还有几把花伞躺椅。 离湖边稍远处,有一片银亮色的建筑群,那是伯克他们的研究所和工厂。这边的大湖是属于伯克他们的,使他们工作之余休闲的地方。 整个大草原的两边,一面是连绵的皑皑雪山,那是玄阴地脉的所在,是晶晶小妹修炼的地方;另一边是岩浆喷涌的火山,当初为了给老魇除臭所建,后来就成了乾坤界里的居民泡温泉的好地方。 从断崖上凌空飞起的马路如一条宽宽的缎带,在空中随意的盘曲,在大湖边落到地面,又辗转绕向远处那片银色的房舍。这就是现在乾坤界里的大概布局,如放电影一样,一会儿就全部看完。 爱丽丝甚至已经忘了她的表姐,和美亚两个双手相扣,小嘴里一直在喃喃地惊叹:“太美了!那是什么?好漂亮!可惜没有人!” 其他的几位比她们也好不了多少,艾玛小姐就一直在蹂躏自己的双眼,揉啊揉,直揉得双眼通红,如熟透的水蜜桃。 “是不是很漂亮?你们马上就会喜欢上这里的。可以种种花,钓钓鱼,可以做你们想做的任何事。这里就是天堂,甚至可以长生不老。是我选中你们的!”老魇讨好地凑到爱丽丝的旁边。 “你、你个坏蛋!你是不是真的欺负了我表姐?”看见那个锃亮的光头,爱丽丝马上回到现实中,那两个粉拳又握了起来。 “我……没有!我可以发誓,若是我做了那种事,让我每天都被五雷轰顶!小妹妹别听某些人的胡说,我老魇堂堂男子汉,是那样的人吗?这个……你马上就能见到你的表姐的。老白,你tmd快说,哪栋是莎拉小姐的房子?” 上次是老白和彭磊送米卢他们到乾坤界的,所以老魇转向老白耍横。 “你小子还敢见莎拉?等会儿我带你去。先警告你,我不会帮你的!”老白怪笑。 “你tmd再笑?我拔光你的鸟毛!”老魇恨得咬牙切齿。 宇宙联盟的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几乎到了无所不知的程度,但是这种神奇的空间,许多的现象让苏娅根本就想不通。奇异的地貌,彩色的太阳,失去的重力……老魇和老白的争吵声中,彭磊带着众人缓缓落下,落点就是那棵巨无霸的龙桑树…… 在宇宙联盟的档案里,在最近一段时间的考察活动中,这棵龙桑树的影像曾经无数遍地出现。苏娅对这棵树不陌生,心中的惊诧真是无与伦比!喃喃地问道:“我们还是在鱼凫城旁边的那个羽村,是不是?” “不!哈哈哈,想来是小姐见过羽村的那棵树,是不是?小姐没有看错,这确实就是那棵神树,不过,它现在是在乾坤界里。对!这里是乾坤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彭磊笑着解释。 “这里就是那个空间,是不是?”脚踏实地之后,心里也踏实起来。不管怎么说,这片空间不是传说中的鬼域,伯克还是活生生的人。对了,刚才看见的那片小楼中,一定有一栋是属于自己牵挂着的人的。 彭磊微笑着,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旁边有人急不可耐地凑上前来解释:“苏娅小姐,这不是那个差点要了伯克他们小命的空间。那个空间是真正的地狱,我家主人在那里救了伯克他们,把他们带到这里来的。他们在这里的生活还不错的,乾坤界比天堂还要美。” “真是太美了!若是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即使是老死在这里,那也是非常幸福的啊!”旁边好久没有出声的艾玛小姐轻声地感慨。 “对!艾玛小姐说的太对了!小姐有没有爱人?没有?那就在这里找一个!嘿嘿,不是我!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我们这里厚颜无耻,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只有老魇一个!”老白凑上去套近乎。 “我要杀了你!我要拔光你的鸟毛!”老魇怒吼着,撩胳膊踢腿,追到老白的身边就要动粗。 “你们tmd给我闭嘴!都给我滚一边去!”彭磊及时干预,把两个妖精赶到众人的身后,向苏娅笑道:“听说苏娅小姐是伯克老兄的爱人,是不是真的?天下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我和你们真是有缘。我们不要耽误时间了,大家那边请。不瞒你们说,虽然这个空间是属于我的,但是常住在这里的不是我,所以规矩也不是我定的。我也得遵守这里的规定,要见人,先得预约。” 彭磊说的是实话,当然,所谓的见人是见伯克他们12个,还有后来的4个,那是伯克同学定下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一条。 第420章 这个珍异园处在乾坤界的中心,彭磊和伯克他们的联络站也在这里,还有专职的联络员,那个羌城的宛儿姑娘。 宛儿现在是乾坤界里最自由的人,除了晶晶的那个玄阴地脉她去不了之外,其他的地方是百无禁忌的,甚至伯克他们的实验室也是通行无阻。彭磊认她做干妹妹,她就成了广成子的师叔,伯克他们也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朴实无邪的漂亮姑娘;乾坤界里常住的人太少了,宛儿是彭磊在乾坤界里的管家,负责照料这个用珍宝堆成的珍异园。她的住所就在珍异园的旁边,一栋小巧的竹楼。 竹楼虽小,但是设施绝对现代化,抽水马桶、按摩浴缸、电灯冰箱,现代家庭所必备的东西,她这里是一件也不缺,连电脑彩电都有——没有节目看,那是用来学习的。难怪宛儿情愿一个人孤独地在乾坤界里,现在这个生活条件,在乾坤界外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彭磊带着一群人走到宛儿的小楼的时候,宛儿正倚在二楼的窗前,大声地打着电话。没错,是电话,还是移动电话,俗称大哥大的那种。 “加隆哥,你到底回不回来?我都三天没有见着你了!我今天配了两罐药酒,用紫晶兰上的露水调和的,你过来帮我看看。今天想吃什么菜?上次放生的野兔都成灾了,今天我让阿强去抓了几只,我已经将它们烤熟了。还有谁要过来?好的!顺便抓几条桂鱼回来!……哼!当心我不理你!” “加隆是不是那个天狼星人?”彭磊明知故问。 “正是!这家伙竟敢欺负我们宛儿小姐,他是不是不想活了?主人,要不要将他也那个了?让他和伊尹一样!” 是男人都听得出宛儿话中那绵绵的情意,老白不禁义愤填膺。别的什么人都行,怎么能是加隆呢?加隆是天狼星人,彭磊和外星人之间的深仇大恨最初就是由天狼星人引发的。 加隆竟敢和宛儿相好!宛儿是谁?几乎就是彭磊的妹妹! 第五十四章我做错了吗 彭磊当然知道老白为什么这么激动,不过,他现在反而是大人大量了。其实,天狼星人只是外星人中的一个种族,最近和外星人的冲突中,彭磊明显地占了上风,刚来到现在这个世界时的愤怒奇qisuu.书,早就被一次次的胜利冲淡得几乎没有痕迹了。 轻拍了一下老白的鸟头,彭磊笑骂道:“你tmd,别总是提那个。若是被伊尹听见,说不定会跟你拼命的。加隆少尉在他们外星人的部队里,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据说身经百战,立功无数。他能看得上宛儿,那是宛儿的福气,有什么不好?别提他是什么出身,在乾坤界里,他现在只是乾坤界里的居民。” “可是加隆那个小身体,宛儿小姐和他在一起能快乐吗?”老白不服,喃喃地自问。言下之意,不言自明,惹得身边的女人们都对他瞪眼。 彭磊一脚将老白踹出三丈,骂道:“说你无知吧,还不承认!快乐和人的身体大小有关吗?照你这样说,女人跟了老魇就一定快乐了?妈的,浓缩的就是精华!矮人大多数都是聪明蛋,小黑就比你们两个都聪明。同样是男人,契多夫、杨天都比加隆帅多了,宛儿却偏偏看上他,还真是不简单。” 他们这一群人虽然大多数是沉默不言,但是老白和彭磊的声音在这个干净的世界里还是异常的突出。楼上的宛儿探出半个身子,一声轻呼,然后是风一般地冲下竹楼。站到彭磊身前时,小脸绯红,娇喘嘘嘘。 “彭大哥又来吓我!是不是来看如玉姐姐的?这几位姐姐是什么人?都是彭大哥的老婆吗?好漂亮!” 彭磊大笑,轻轻捏一把宛儿的脸蛋,笑道:“丫头,是你吓了我一跳!上次见到你时,没听说你和加隆那个了。是什么时候的事?看来乾坤界里又要举行一场婚礼了!” “哎呀!大哥好坏!偷听人家说话!” “我偷听?我以为你是故意说给我们听的呢!哈哈,别乱猜,这几位小姐都是我请来的朋友。去和伯克联络,叫他来见朋友。对,把他们都叫来,今晚我们热闹一下。老白去把媛媛她们也带来,所有人都来。” 熊媛她们都在上游的那个湖滨度假地,连晶晶姑娘都在。彭磊又给她找了一个新嫂子,小姑娘当然是要来拜访的了,而且,晶晶就是喜欢热闹。所有的人,除了广成子送佛去了印度,婴纨去了底比斯,伊尹羞见故乡来的人,借口等婴纨和广成子,无相宝筏仍然留在那个沙丘底下,其他人都在。人反而多了!多了八个女佣,还有男仆彭九。 白风得令一声,驾风就走。宛儿却在皱眉,低声说道:“彭大哥,那个伯克大哥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他了,听说他正在和老仙人一起练仙术。要不,我让加隆去将他抓来。” “嗯,看来加隆还是很听话的,是个好男人!告诉加隆,不管他们手上正在做什么,都必须给我过来,否则别怪我不守规矩。那个伯克,练什么仙术?做凡人多好!可以喝酒吃肉讨老婆,是不是?好了,我们去那边宫殿里。快联络啊,有人早就等不及了!” “大哥好凶啊!我这就去说。阿兔……阿兔!” 阿兔是伯克特别给宛儿的联络机器人,当然也能做其他许多的事。名字是彭磊给的,《星球大战》电影中有个特别可爱的机器人叫r2,到了宛儿的嘴里就成了阿兔了。 阿兔从竹楼里探出圆圆的脑袋,奏过一段轻快的音乐,然后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婉儿姐姐,我都听见了,是马上联络吗?联络伯克中尉吗?还是加隆少尉?” [qi]“当然是伯克中尉!快点!”宛儿有点脸红,看来阿兔平时没有少做红娘做的事儿。 [shu]“好了,联络伯克中尉,加隆少尉也要联络。成功了!他们马上就回来。”阿兔又是一阵轻快的音乐,然后隐到门后。 [wang]小机器人才隐身,宛儿的身上就向起了铃声,是她的移动电话。加隆的声音,紧张得有点颤抖:“宛儿,是不是真的?” “什么事?你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宛儿轻声问道,她也不知道阿兔送了些什么话过去。 “那几个人!苏娅上尉……我告诉你,我们这里有人已经发疯了!” “苏娅上尉?女的吗?彭大哥带来了4位漂亮的姐姐。你怎么了?你们是不是以前认识?”小姑娘的话中突然融进了一丝酸酸的情绪。 “认识!当然认识!你等着,我们马上就过来,马上……对了,阿兔还说,彭祖同意了,是不是?” “同意什么?哼!” “同意你嫁给我啊!告诉他,我很感谢他!不说了,我马上过来” …………身边一阵轻轻的笑,宛儿赤红着脸,对着那个小小的电话发愣。边上,老魇讨好地凑过来贺喜:“恭喜小姐,我做了一只很漂亮的小包包,是鳄鱼皮的,你一定喜欢。还有这些珍珠,前些天人家送给我的,我给小姐做一条项链,好不好?” “你走开啦!讨厌!”宛儿转身就跑。 老魇抓着大把的珍珠,一脸的困惑:“主人,我又做错了吗?” 彭磊大笑:“你个马屁精!你没说错,是丫头害羞了。妈的,便宜了加隆那个小子,倒真是要准备一些礼物。我们走,到那边家里去等他们。” 心念一转,一行人已经停身在宫殿前的大广场上。轻柔的马达声遥遥地传来,远处,一辆银色的敞篷跑车如一道流动的光,众人的眼神刚刚捕捉到那灵动的车影,车子已经在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中听在了一群人的前面。 伯克中尉早已扔掉了原先的战斗服,此刻身上穿的是宽松的练功衫。这家伙两眼通红,蓬头散发,不知道是不是车开得太快,一路上风给吹的。车轮磨出的青烟缓缓散去,伯克却还是呆坐在车里,双眼盯着满面泪痕的苏娅,如一尊瞬间定格的雕像。突然,伯克从车里腾身而起,仿佛是屁股上装了火箭。只见他身子在空中微微转折,一下子就扑到了彭磊的面前。 彭磊张开双手,等着那热烈的拥抱,哈哈笑道:“这叫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用谢的,举手之劳,哈哈!喂!干什么?” 伯克的动作出人意料,他给鸟人的不是拥抱。只见他双手做虎爪之势,一下抓着彭磊胸前的衣服,居然将彭磊拎得双脚离地,嗓子里还发出压抑的怒吼:“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喂,你有没有搞错?难道真的疯了?”彭磊使劲挣裂衣衫,狼狈地飘向空中。不过,伯克同学的手劲够足的,彭磊这一挣扎,胸口的衣衫一直撕到贴身,把他那胸口肉鼓鼓的两点也露了出来。 还好,伯克只是疯了这么一下,没有继续跟进。这家伙双手抓着两团破布,冲着空中的彭磊吼:“为什么?” 彭磊一脸的尴尬,双手护着胸口,那动作倒是有点像j国发骚的av女郎。心里还是不解,简直就是满腹委屈:“喂,你tmd有没有搞错?这不是狗咬吕洞宾吗?老子哪里做错了?” 那边老魇已经急急地跳了出来,一步退开三丈,手中端起量子枪,冲着伯克大喊:“反了!大胆!住手!” 对老魇的威胁,伯克根本就是不屑一顾,也不理睬半空中委屈的彭磊,扔掉手中的两团破布,转向泪眼婆娑的苏娅。这使得苏娅,身体软得就像是大病初愈,微微晃着,嘴里喃喃着不知道是什么词句。若不是旁边爱丽丝扶着,估计她连站都站不住。突然,一声轻呼,挣脱爱丽丝的双手,一下子扑到伯克的怀里,嚎啕大哭。 第421章 终于安全了!彭磊满怀郁闷,向俘虏中唯一的男人罗定摊开双手,叹道:“我做错了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做啊!” “主人,露点了!”老魇及时提醒。 “滚开!老子是男人,怕个鸟?”恶气出在老魇头上总不会有报应吧?也是老魇该着倒霉,鸟人现在看什么都是不顺眼,恶声骂道,“你tmd想干什么?想打架?想杀人?” “我……”老魇赶紧灰溜溜地收起枪,“我去看看主母她们在不在来了!” 这东西也是学乖了!虽然不知道伯克为什么激动成这样,居然对鸟人动粗,但是看样子确实不会真的打起来。再说了,谁能奈何得了他的鸟人主人啊!马屁没拍到,反而惹了一身骚!躲吧…… 这边伯克和苏娅两个旁若无人地抱头痛哭,旁边,美亚、艾玛、罗定却是捂嘴暗笑。老魇确实是够窝囊的,彭磊的形象也实在是好笑。彭磊也知道她们笑什么,虽然男人露一点没有什么,但是在年轻小姐们的面前,确实是有点不雅。嘴里狠狠地问候着伯克老兄的先人,从储物环中找出替换的衣服,正想换上,耳中又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然后是五颜六色的小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地冲到近前。 “真的是苏娅姐姐!是真的!”蒂娜、云姬和叶惠兰三个女孩还没有下车,就在车里尖叫起来。 旁边还有一个尖尖的嗓门:“爱丽丝!” 杨天、鲁尼、契多夫等却是绕着彭磊转圈,嘴里还要啧啧评论:“彭祖,这是今年流行的新款吗?怪怪的,我觉得不好看!”——他们几个是武器和机械专家,平时彭磊就是和他们接触得最多,所以也是最熟。 广场上乱成一片,此时最放松的反而是老魇了。把艾玛和美亚等人介绍给米卢几个,有详细地向加隆等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一次的团聚,同时还稍稍关心了一下莎拉对他老魇的仇恨消退了多少。 爱丽丝的一顿老拳让老魇有点担心自己的未来。他老魇被人家这么欺负,作为主人的鸟人居然什么表示都没有,反而是很欣赏的样子,老魇的心里真是瓦凉瓦凉的!看来老白说得一点都没错,他们几个小妖精在彭磊心中的份量,是真的轻如鸿毛。色字头上真是一把刀!老魇现在是相当的后悔,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冲动,那么好奇!如果莎拉不肯原谅,这个仇恨随时都可能升级,那就必须尽早应对。 老魇的形象在米卢他们的眼里,那就是一个凶神恶煞。当初被他不当人似的折腾,那个仇恨至少得记上三、五年,回答老魇的关心也就不可能太热心。米卢老头的话比玄冰还要冷:“人家黄花大闺女,被你那样糟蹋,你说她会忘吗?除非你现在剁了你的那双爪子!哼!” “完了!完了!”老魇的心马上沉入谷底,摸着还隐隐作痛的脸,心事重重地退到一边发呆去了。 那一边,伯克同学终于抚平了自己那激动的心情,抹干苏娅小姐脸上的泪,沉声问起究竟:“阿娅,你们是怎么落到他的手里的?他没有欺负你们吧?”——彭磊的形象在伯克的心中并不好,这家伙老婆一大堆,好像看见美女就会想办法占有的样子。连他的手下也不入流,老魇对莎拉的侵犯是大家第一时间就知道的。 “他们没有!伯克,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的?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回去?那个彭磊是什么样人?他为什么恨我们联盟的人?我好想你!”苏娅小姐的问题比伯克老兄多得多了,不顾旁边那么多关心的眼睛,把头埋在伯克的胸口,喃喃地问着。 “一言难尽!以后我们慢慢说。阿娅,这里或许就是我们终老的地方,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分开了。”伯克苦笑着,“他们真的没有欺负你们?这几个家伙都是色狼!” “色狼?没、没有!我们……”苏娅大吃一惊,原来刚才老白和老魇的说话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她们四个没有受到侮辱,或许真是侥幸,是这几个男人大发慈悲?或许是没有时间?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是伯克的女人? 第五十五章老魇的灾难 苏娅真是心惊胆颤!女人就是这样,在大多数女人的眼里,死或许并不是最痛苦的,最让人痛不欲生的是失身,是被侵犯,虽然大多数的侵犯女人其实并没有损失。 暗暗地检查了一下身体,确信没有异样了,才真的放松下心情。把她们为什么被抓简单地说了,悄声问道:“那个他说,你是他的朋友,要为他保守什么秘密,是不是真的?” “算是吧!阿娅,你可知道,进了乾坤界,你就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了!”伯克苦恼地直抓自己的头发。 “我为什么要回去?和你在一起,即便是死在宇宙的角落,我也愿意!” “这……我知道!可是……查韦斯将军怎么办?你的爹娘会怎么伤心?” “傻瓜,我们是联盟战士,牺牲是最正常的事了。而且,刚才那个彭磊说了,如果他和联盟谈判成功,他会让我们离开的。这乾坤界真是太美了!是怎样的一个空间呢?” …………他们两个在一边卿卿我我,伯克同学对彭磊的愤怒也在苏娅的爱情中渐渐被冲淡;那边蒂娜她们几位小姐正拉着新认识的姐妹叽叽喳喳地探问着原因,那个男生、罗定同学则是向几位老前辈做着报告;彭磊还在尴尬地向契多夫他们解释着,莎拉和爱丽丝姐妹则在另一边窃窃私语,不时地还要将目光投向远远地躲在人后的老魇。 彭磊最早从人堆里挣脱出来,向着还在和苏娅低声诉说着衷情的伯克表示他的不满:“你tmd够了没有?老子又不知道这个美女是你的老婆!老子又不是故意的!妈的,凭什么说老子是色狼?早知道你们这么不知好歹,老子就专抓老头老太太了。看什么看?老子还不是为你们着想吗!以后你们讨不到老婆别怪我,妹子我只有一个!” “你……”伯克终于放开了怀中的女人,指着彭磊,却是哑口无言。 “你为什么要抓人?你和联盟的误会难道不能用其他的办法解决吗?” “老兄,你也是知道的,老子我是见不得光的,谁知道你们宇宙联盟的指挥官是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若是他们把怨气发泄到我的鱼凫国,我不是亏大了吗?我和你说,除非我能离开这个时间点,或者宇宙联盟离开地球,否则,你们还会见到很多你们的战友的!”彭磊愤愤地表态,胸口的那两团白肉随着他的动作,居然还能微微地颤动,确实很是惹眼。 “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说的!你tmd是不是保证过?你说你可以不再伤人的!”伯克自从和广成子拜了把兄弟之后,对彭磊的性格也是稍微作了一些研究,知道这鸟人虽然有时候出手狠辣,有些无赖,但是总体来说也不是奸诈、邪恶的小人,所以有时候也会和彭磊讲讲道理。 彭磊感觉到了胸口的凉意,双手又护住他那健硕的胸肌,嘴里还是狠狠地不满:“妈的,我伤人了吗?若是老子想杀人,他们这些拆我圣塔的外星人,此刻就都是基本粒子了。我若是将他们收进重阳节里,你tmd哪里还有老婆?不行,今天我亏大了!你小子必须赔我两套衣服!否则老子就做一回色狼,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老婆这么漂亮,老子我早就馋了!” “你tmd敢?”伯克扬起了拳头。 “我为什么不敢?你赔不赔?”彭磊也想挥拳头示威的,不过想想还是保护胸口的两点重要,于是只能竖脖子瞪眼。 伯克还能怎么办?虽然知道这鸟人可能也只是说说而已,但是,万一这淫魔当真了呢?在乾坤界里,连广成子也没法搞过他的!只能自认倒霉,心中哀叹的声音不自觉地从嗓子眼里滚出来:“真tmd无赖啊!那两个天狼星人怎么这样不长眼?把这么个无耻的家伙送到这里来,是哪家的祖宗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啊?” 看他们两个斗嘴,新来的几位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态——没想到伯克中尉竟然敢和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这样理论,照此看来,两人平时的交情应该真的不错,或许真的是朋友那个级别的!看来即便是真的不能离开这个地方,有伯克中尉罩着,受虐待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心下稍定,这世界在他们的眼中就越发新奇起来。 金碧辉煌的宫殿,远处精致的小楼,绿茵茵的碧草……伯克他们的座驾也很别致,那是按照彭磊的描述而特别制造的汽车。当然,这些汽车的动力系统是绝对现代化的,是宇宙联盟的技术,只不过彭磊要求它们不能飞行;驾驶系统也绝对高级,可以人力操控,也可以全自动,让汽车自己跑;连汽车的外形也各不一样,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专门定造的。 彭磊和伯克辩论是非的时候,老魇还是缩头缩脑地呆在一边,为了避免碰上莎拉和爱丽丝的目光,他装模作样地观察熊媛她们有没有在来。熊媛她们有孕妇,有小孩,当然是不可能马上就过来的,不过他望穿了秋水,也确实被他看见了人来。草地上一道彩虹闪过,如玉踩着仙剑,贴着草尖悠悠地飘来。她一直在蒂娜的小楼里休养、修炼,蒂娜回来的时候,当然也给她传了信息。 彭磊还在和伯克纠缠不清,讨论着要不要赔,赔什么的问题。那两个手捂胸也捂得累了,现在干脆放开胸怀,在那里指手画脚。他也不请大家屋里坐,一点也没有主人的样子。他那个服装,如玉妹妹看了也脸红——你说什么地方不好露,偏偏要露那两点!丈夫就是女人的脸面,这男人怎么突然间变成这样了? 第422章 难道是因为几位漂亮的姑娘? 鸟人的那身破衣服还是如玉妹妹帮他换掉的。如玉一边替他换衣服,一边娇嗔:“郎君怎么穿成这样?这几位姐姐好漂亮!郎君怎么不请大家屋里坐?” “这个……这不是没有钥匙吗,宛儿那丫头还没有过来呢!”彭磊尴尬地解释。 “瞎说呢,这里什么时候锁过门了?那些机械人已经在准备茶水了,郎君还是里面去吧。媛姐马上就过来,还有嫦娥姐姐,露儿姐姐她们会稍迟一点来。”如玉的脸上荡漾着迷死人的笑,转身招呼客人往宫殿里去。 她这露面不要紧,马上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新来的几位迅速知道了,原来这位倾国倾城的仙女是彭磊的妻子,看来彭磊想占苏娅小姐便宜的说法基本上也只是一个玩笑。如玉的美是那种如水般的温柔恬静、能渗透到人的心头的美丽,现场的七八位姑娘,虽然个个都是花容月貌,但是和如玉比起来,就是好像少了一点什么。让他们更加吃惊的还在后面,紧接着出现在大家面前的熊媛和卡努,一个阳光明媚,一个艳丽照人,那都是人世间找不出第二个的极品女人,天知道彭磊这个鸟人是从哪里收集来的!等后来白露妹妹她们过来,更是让来自宇宙联盟的光棍们眼红得滴血。 虽然大家在乾坤界里生活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彭磊的家人确实是第一次见着,连进乾坤界疗养的如玉也只是和蒂娜她们几个女生接近。倒不是彭磊舍不得,实在是彭磊为他们好,不想勾起他们的情欲。男人太闲了的时候,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的。 今天不一样了,外星人女同胞的数量一下子翻了个倍还不止,他鸟人还搭上了个妹妹,再也不怕那些家伙会发疯了。女同学够多了,有本事就竞争。实在没本事的,到时候也可以劝劝他们,学加隆算了。所以彭磊今天也不把老婆们藏起来了,甚至连新收的春夏秋冬、梅兰竹菊八个丫头也一起展示。 如玉她们对男人的杀伤力,彭磊是绝对了解的,她们的亮相,也确实让契多夫、杨天等同志眼红得几乎发狂——幸好妖媚无双的婴纨大姐不在,那个美貌的尼克托里斯女王也缺席,否则,说不定有人会当场吐血。 乾坤界里从来也没有这样热闹过,上次大办喜事也没有这样热闹!而且,彭磊借着酒劲当场拍胸脯承诺,将来有一天,他若是能和宇宙联盟谈判成功,或者离开这个时间点,他就会接通乾坤界和外面的那个世界,让大家自由出入。这对大家来说是一个新的利好,于是这一天,乾坤界里的男人,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妖人还是人妖,几乎全部是喝得醉醺醺的;那个天狼星人加隆更是差一点一醉不醒,与世长辞。 彭磊进入乾坤界后,又特意联络过伊尹,所以原先的那个在地洞里的质点,现在也被移到了无相宝筏上。广成子回来得巧,正是乾坤界里杯箸交错、酒气熏天的时候。找到彭磊留下的那个质点,广成子的本事,进入乾坤界里当然不是难事。不过,五谷杂粮早就勾不起老神仙的食欲,广成子只对仙丹仙液感兴趣。若不是彭磊告诉他,他的拜把兄弟找到了老婆,那种场合广成子连看也不会去看上一眼。 现在当然不一样了,他广成子是坠入凡尘的大神,至少也是半个俗人。第一次见弟媳妇,礼物是不能少的,可是广成子穷啊,手上的东西好像也没有适合送人的。马上开炉准备,等他赶到时,还是迟了。伯克今天是各位男同胞重点照顾的对象,不管愿不愿意,开不开心,酒必须喝!他的状态比加隆稍好一点,只是也分不清男人和女人了。广成子准备好了礼物过来时,苏娅已经和云姬两个将伯克老兄运回了他的小楼。 蒂娜负责招呼新来的女同胞,广成子过来的时候,她们也已经起身离开,彭磊家的宴会厅里,只有一地醉得一塌糊涂的光棍们。不过,今天他们的命好,每人的身边至少有一位妹妹照顾着,青青带着一群女奴,发扬着一不怕脏,二不怕累的精神,把每个人都伺候的服服帖帖。当然,醉鬼们大多数神志不清,被别人吃点豆腐、揩点油,那也只能怨他们自己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稍微清醒的,那是老魇。这家伙带着重重心事,根本就提不起兴致喝酒,最想做的是马上离开乾坤界,找伊尹讨教对策去——这一个大家庭里,也只有伊尹最助人为乐,不会因为他是老魇而看不起他。不过,彭磊正在兴头上,好像也没有什么借口,所以这家伙一直忍着。老白被杨天他们拉着拼酒的时候,他是自觉地和彭九凑在一起,任劳任怨地位大家服务。 彭磊早就被他的女人们抬到里屋醒酒去了,老魇也想溜走,但是别人不放过他。报应来得太快了!莎拉和爱丽丝两个将他堵在屋角,一个鼻涕眼泪,一个横眉冷对,把老魇逼得差一点发疯。这个时候是深深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和老白一样,来个大醉不醒呢! “小姐,算是我求你们了,好不好?饶了我吧!我一个小妖精,刚刚学会做人,什么都不懂啊!我没有碰过女人,小姐你是第一个,我、我有点好奇。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伊尹可以作证。” 这句话他已经说了n遍了,可是莎拉还是只顾着抹鼻涕眼泪,爱丽丝永远是一句话:“饶你?哼!”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你们说!这手脚是不能剁掉的,我还得为主人做事。那个东西也不能割掉,我还是处男,那个东西没有错。而且,我将来也的传宗接代,我是我爹妈唯一的儿子。其他的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只要我能做到。”没办法了,老魇也豁出去了。总是躲着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错了,那就勇敢地认错。这两个女人不可能离开乾坤界,将来见面的机会多了,还是趁早讲妥条件,免得一直尴尬。 “我们……”老魇这么爽快,两位女同志倒是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其实她们两个盯着老魇,也就是想出口恶气。尤其是莎拉,今次是第一次有机会单独面对老魇,还是平等地面对。想想做俘虏的那刻,真是恨不得死了算了——老魇这家伙为了研究女性身体上的磁性,被伊尹拒绝解释女人的问题后,又找机会仔仔细细地在莎拉的身上研究了好几次,莎拉身上的毛孔数量都几乎被他数清了。 就差最后一步,若不是彭磊将莎拉送走,老魇连这最后的也要做了。老魇在仔细地研究了莎拉的身体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女人对男人的化学反应,最强烈的可能是在交配上。所以这次彭磊让他们抓美女,这家伙事先还给自己准备了婚床。幸好没有用上!被莎拉和爱丽丝步步紧逼的时候,这家伙心里还在暗暗庆幸——若是老白没有提醒,自己现在可能真的要做世上第二个太监了。 “谁要你的脏东西!可是,表姐的清白身体被你糟蹋了,你这样道歉就完事了吗?他们都知道了你对表姐的所作所为,你让表姐以后怎么做人?对,你必须把表姐带出乾坤界去!反正不能和那些男人在一起。他们的研究工作表姐也帮不上忙,也不在乎少表姐一个。”沉吟良久,爱丽丝终于开除了条件。 第五十六章别闹了,一切都是缘分 即便是彭磊宠着的老白,也没有本事放人出去,这一点老魇是明白的。冷静下来之后,心中微微冷笑:若是这两个女人借此挟持自己,自己正好可以公报私仇,说不定能趁机将她们两个除掉,永绝后患! “不可能!你们即使是杀了我,这也是不可能的。我劝你们死了这个心,我没有本事将你们带出去的。你们也看见了,我家主人不太喜欢我,因为我只是一个本事不大的小妖精。” “为什么不行?哼!你没有试过,怎么就说不行了?表姐被你这么侮辱,即便是杀了你,也不能弥补她心灵上受的创伤。我告诉你,表姐这些天都是以泪洗面,根本没法和那些人相处。你若是不能想办法消除影响,我此生都不会饶你!你看着办吧!”爱丽丝狠狠地威胁。照理说她也只是和莎拉重逢了不长的时间,连乾坤界里原先的那些同志都还没有认熟,凭什么就说莎拉受到了歧视?不过,这小妞绝对是聪明人,经过这一阵仔细的推敲之后,很快就拿定了主意。要不,怎么莎拉只是装腔作势地抹眼泪,她爱丽丝上蹿下跳地发飙呢。 “不用试的,绝对不行的!”走投无路之下,老魇也硬了起来,“你们杀了我也没有用,主人不会听我的。我告诉你们,我已经道歉了,你们要钱、要肉都可以说,老子既然做了,绝不抵赖的。哭也没用,你们即使是真的砍下我的手,我也是摸了。离开乾坤界也是不可能的,外星人都不能离开,伯克也不行。” “你……无耻!”莎拉终于不抹眼泪了,冲上前去,一把抓着老魇的胸衣。这家伙为了不惊世骇俗,最近一直在盔甲外加上一件棉长袍,据说是韬光隐晦,就是低调的意思。此刻莎拉一爆发,那棉袍“嘶啦”一声就裂成了两片,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甲胄来。 彭磊最初收的三个妖精里,若只是看外表,老魇其实是最帅的一个。近两米的身高,浓眉大眼,鼻正口方,原先有的口臭也在刻意的治疗之下,早就完全消去了,否则彭磊也不会放他出来看家。这一身黄金色的盔甲,配上那魁梧的身材,如传说中的天神一般,看得爱丽丝和莎拉竟有点稍稍愣神。 “谁说我们联盟的人不能在乾坤界外的?你们的那个伊尹为什么能?”莎拉狠狠地问。 “伊尹是不一样的! 第423章 他现在正式是我们家的人,即使是放他回去,他也回不去了,他也不可能回去。这里面的原因和你们说不明白!反正,伊尹可以,但是,你们不行!”老魇既然已经硬了,也就豁出去了,把莎拉稍稍推开,冷冷地答。 这个宫殿是伯克他们刚到乾坤界时造的,当时是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建这个宫殿完全是消磨时间,所以这栋建筑是怎么复杂怎么造。光是体积就大的让彭磊无法忍受,所以彭磊情愿住在草原边上的大湖边。整个宫殿极尽豪华,无数的殿堂鳞次栉比,甚至彭磊到现在也没有完整地参观过一遍。 今天彭磊用来宴客的大殿在宫殿的前面,同样的也是一个巨大的建筑。巨大的柱子就有几十根,青青她们在大殿中间照顾那些醉酒的人,和老魇他们所处的角落相去甚远,他们即使大打出手也不会干涉大殿中间的人——只要不死人,他们即使真的打起来,也不会有人在意!那个小妖精石青青最想看老魇的好看呢。 “为什么不一样?我……”莎拉咬牙切齿,但是后面的话还是没能说出口。 不过,今天她不一样了,身边有了最忠心的帮手!爱丽丝“嗖”地一声窜到前面,又扬起了她雪白的小拳头:“表姐被你这么侮辱,你以为表姐还能嫁人吗?就做你的家人好了,这样还不能出去吗?” “做我的家人?什么意思?不可能的!”老魇一时也没有理会出头绪,只是本能地摇头。 “哇!”莎拉一愣之下,突然放声大哭。 “你这个无赖!流氓!坏蛋!你始乱终弃!你不负责任!你不是男人!我们也不要活了!我们和你拼了!”爱丽丝终于爆发,不顾一切地向上扑,拳头抡圆了,专找老魇的眼和鼻。 说得好好的,两个女人突然发难,老魇猝不及防,差一点又着了粉拳。边闪边嚷:“住手!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好说,可以商量的!” “没什么好商量的,你不答应,表姐就不想活了;表姐不活了,我也不活了!”爱丽丝的拳头专找上三路,偏偏闪展腾挪就是老魇的弱项,没多久,他们这个角落里就响起了皮肉相撞的“噗噗”声。 “住手!再不住手我要还手了!”在这里,打死老魇也是不敢用出他的看家绝技。乾坤界上的太阳就是五行元精气凝成的,若是妄动法术,一个控制不好,说不定会引起五行元精气的融合,那这里的一切都会在一瞬间化成飞灰。这一点彭磊早就关照过! 狠狠地威胁,老魇无力地攥着他的拳头,却还是不敢还手。彭磊又说过的,好男不和女斗!这小拳头虽然力不小,伤人却还是做不到的,所以老魇也只是用两个大拳头护住面门。心里直叫苍天,咨询着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生物! 边上居然还有人再鼓掌、喝彩,老魇气得差点晕掉。青青的笑声清脆悠扬,还带表扬的:“爱丽丝小姐,打得好!这老魇平时就喜欢欺负女人。你这是为我们妇女同志出气,没人会责怪你的!放心好了,主人早就想惩罚他了。他竟然敢暗恋婴大姐,还一直威胁我,这个老色鬼!” “你个小妖精,我总有一天会找你算账的,你……住手!啊,老神仙,快来帮帮我!”老魇走投无路之下,终于看到了救星。 可不正是广成子!依然是那个长髯垂胸,红光满面的福相,脸上找不到一丝丝长途跋涉的风尘。其实广成子进来有一段时间了,再大殿的中间已经听过了青青的报告。当然,广成子还没有踏进大殿的时候就已经明了了大殿里的一切——老魇被两位女性这么欺负,这东西居然还这么坚强地忍着,实在是太反常了,老神仙也是长了见闻。 老魇在楼船上做的一切,有时候偷偷摸摸,有时候堂而皇之。不过他自以为很隐蔽的时候,也没能瞒过一个人,那就是青青。青青这小妖精,那也是相当的聪明,对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更是经验丰富。自从最初见到老魇对莎拉的那个小样,她就一直在暗中监视,希望能有机会捉奸在床。此刻向广成子报告,那当然是添油加醋了。 听青青一解释,原来那是人家的私事,是老魇的报应,所以老头和青青在远处静观变化,已经看了好一阵热闹了。不过,即便是家庭矛盾,打闹也得有个度,所以这个时候广成子凑到了近前。若不是有广成子在身边,青青也不敢这么拍手起哄的。别的不怕,就怕老魇恼羞成怒,在莎拉身上吃了亏,却把怨气发泄到别人的身上,这家伙做得出来的。 老魇一叫,爱丽丝也不打了。不是不想打,而是打不动!拳头上仿佛缠上了千丝万缕的线,极尽全力打出去,也是慢腾腾、软绵绵的,估计连蚂蚁也打不疼。奇怪的是,只要不是那种激烈的动作,手脚却是如平常一样,丝毫感觉不到阻力。所以不打了!一双俏眼回望笑眯眯的广成子,人躲到莎拉的身后,一下子就成了一个柔弱娇羞的小女子。 广成子的大名莎拉当然也是知道的,进入乾坤界的第一天就知道了,只不过今天才见着而已。不好意思地抹干眼泪,红着脸,垂着头,却不敢看任何人。 老魇终于胜利突围,一腔怨气真的全部转移到青青身上。扬着他的大拳头,咬牙切齿地恐吓:“你个小妖精,胳膊肘往外拐,居然帮外人欺负我!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了?我什么时候能欺负你了?你造谣,你诬陷!你小心一点!哼,总有一天我会要你的好看!我要拔光你的鸡毛!” “老神仙救我!这个老魇好坏哦!好凶哦!”青青“咯咯”地娇笑,躲到广成子的身后,还不忘挤眉弄眼。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老魇只能对着天花板哀嚎。 “你气什么?这件事情的原委我都知道了,你个小妖精确实该死!谁让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呢,哎!想不到我还要沾染上这样的俗事。”广成子捻着胡子,笑眯着双眼,却是哀声叹着气。 “老神仙肯帮我?太好了!老神仙,小妖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老魇大喜过望,赶紧爬到地上,恭恭敬敬地给广成子叩头。 广成子哈哈大笑,轻轻敲着老魇的额头,感慨着:“你个小东西,还想要下次啊?起来吧。你和她或许也是有缘,修炼者最应该看重的就是一个‘缘’字。这事就让我来处理吧!还不起来?这里你也是主人,让客人这样累着,像什么样?这姑娘叫爱丽丝,是吧?很聪明伶俐的样子,不错!你是初来乾坤界,不如先四处走走,这里的环境很不错的。” 爱丽丝疑惑地瞪大了双眼,听广成子的口气,仿佛他是这里的主子似的。难道那个彭磊是他的儿子?不然的话,老魇怎么会这么听话?看看自己的表姐,紧张得脸袋通红,好像决定了要善罢甘休似的。怎么办?苦主都认命了,自己一个帮凶,还能做什么?乖乖地缩到莎拉的身后,和刚才那个凶神恶煞的样子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老神仙,我们走了。”莎拉毕竟心里没底,想想还是委屈,以后很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一把眼泪,洒了老魇一脸——这次是真的伤心! “哈哈哈。”广成子忍不住笑,“丫头,这事我老头子为你做主,放心好了。你既然不愿意和伯克老弟他们在一起,那就到我的院子里去吧,正好我也想要一个帮手。还有你这小东西,别起哄了,还不去给我沏壶茶来?嗯,拿到外面去,这里太臭了!” 广成子的指头也点到了青青的额头上,这小妖精马上低眉顺眼,袅袅婷婷地扭着细腰,亲自给老神仙准备茶水去了。 乾坤界里的时间和外面世界一样,每过24小时,那个五行元精气凝成的太阳都要升降一次,作为一天的循环。彭磊他们的狂欢是在黄昏,宴席散去时是午夜,广成子在宫殿的广场边品茶时,那就是快要日出的时刻了。 彭磊的体质,再加上在这乾坤界里,即便是真的醉得半死,即便是没有熊媛、如玉她们帮着醒酒,醉的时间也不会很长的。广成子的一壶茶还没有喝完,他就跑到外面来探视那些还在和酒精战斗着的勇士了。见到广成子,彭磊比见到美女还要高兴。这些天是天天在盼着,终于回来了,简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有广成子坐镇,应该可以动手把那些外星人赶出沙漠的。彭磊知道,凭广成子的法力,布置几个装神弄鬼的阵法是轻而易举的,到时候不怕宇宙联盟的人不走。尼克托里斯那边不能总这样担惊受怕,必须尽快解决掉莎伦大祭司她们几个索卡尔留下的祸害。只要外星人撤走,他彭磊也可以动手了。 “大仙,你说什么?雷震天现在被称为梵天?索卡尔成了索婆?我的天哪!”听完广成子的汇报,彭磊一口茶呛得几乎将苦胆汁都呕吐出来——他老娘是信佛的,他当初为了表示自己很博学,佛经之类的书也没有少读。梵天是什么?古印度最早的神话传说中的神!据说和毗湿奴、湿婆三位一体,掌控人世间一切善恶和生死,也是佛教中佛的前身! 妈的!他雷震天若是佛,那老子彭磊是什么? 第五十七章尘埃落定 想想就是不服,彭磊忍不住就爆粗口。 广成子知道彭磊有时候是很小心眼的,连忙将自己一路上的传授详细禀告:“师尊,那些愚民能懂些什么!师尊不必放在心上。这个雷震天的品性还可以,我把师尊平时的言行都转述给了他,他立志要发扬光大。这就是师尊给万民留下的福祉,那些虚名过不了几年就不会存在了。” 第424章 “你不懂的,这次是不一样的!”彭磊想想就是郁闷,早知道这样,那就自己亲自送索卡尔老兄去恒河了。想到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在对着叩头的某一尊神就是今天的雷震天老兄,心里是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不知道他会是哪一尊菩萨?哈哈哈,我知道了!我说怎么印度的神像没有一个是帅哥呢,原来是因为这个雷震天!”事已至此了,鸟人也只能自我安慰,不过心里却是暗暗发誓,将来若是能回去,绝对不再踏进和尚庙。 问广成子道:“大仙,你想怎样处理老魇这件事?我也不想和伯克闹僵。这件事其实老魇也没有什么大错,也就是摸了几把而已嘛。他一个老处男,干柴烈火,受不了诱惑,也是很正常的事。那个莎拉也没有少什么,这样寻死觅活的!” “多谢主人原谅!多谢主人理解!”老魇一直在旁边陪广成子,听到彭磊这么说,那真是感激得涕泪横流,差一点就要高喊“理解万岁”了。 藐了一眼兴奋得差点发狂的老魇,广成子哈哈笑道:“师尊,若真的只是摸两把,那确实是没什么的。不过,你问问老魇,他是怎么摸的!是那个青青告诉我的。这东西,他把人家剥光了,连体毛都数清楚了。哈哈哈,即便是丈夫对妻子,也没有这样研究的。” “真的?老魇,你tmd太变态了!”彭磊也乐。 “我……那个小妖精!”老魇无地自容,却也不敢逃走。 “你个小东西,你想了解人家小姑娘,那也没有错,但是,你为什么不找个隐秘点的地方?你竟然当着别人的面研究!人家小姑娘能忍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广成子干脆点着老魇的脑门训斥,他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管教孩子的家长。 “是吗?你tmd是不是人啊?”彭磊又是惊叹。 “所以,我想干脆让他们凑成一对算了。师尊请看,老魇这小子和莎拉还是很般配的。”广成子笑着,点着老魇的额头继续训,“你小子娶了莎拉之后,即使愿意把她给全世界的人看,只要莎拉同意,别人也不会有说法的。” “不……”老魇张口结舌。 “这个……”彭磊也有点意外,没想到广成子是这样解决的。可是,广成子虽然是他鸟人的弟子,但他是大罗金仙,平时都是师傅听弟子的,这次当然也不可能例外。疑问当然也是有的,问道:“大仙,老魇只是个小妖,莎拉却是人,人和妖能不能结婚?传说人妖恋是乱伦,是会遭遇天谴的。” “师尊,妖只要修成了人身,那就是人。传说只是传说而已!不过,老魇的修为确实是差了点,这肉身未实,至少得过了一劫,才能真的算是人。我们先给他们把事情定了,也可以安慰小妞的心,别人也不会再说笑话。我想,莎拉就先和我在一起。老魇若是努力一点,进阶也是很快的。”广成子解释道。 “是吗?这样最好了!不行,得想办法给老白也找一个老婆,不然的话,这老鸟肯定不会安心。”彭磊恍然大悟——原来法海和尚真的是吃醋,所以老是找白娘子的茬。老神仙都说了,妖人也是人!不过,想想就是不甘心,老魇这东西不是赚大了吗?若是以后别人都学他那样,他鸟人家的名声就都被他们败坏完了。 一把抓过老魇,阴森着脸恭喜道:“听见了吗?想什么哪?这次对你网开一面,你tmd记住了。你小子现在起就是有婆娘的人了,以后若是再管不住自己的爪子,我让你和伊尹一个样。” “主人,饶了我吧!我不想讨老婆啊!我什么都不懂啊!”老魇低声地哀求,却是有气无力,知道求也没有用。 果然,彭磊对他的哀求根本就是不理睬。叫过青青,让青青去将刚刚回家休息的莎拉和爱丽丝叫来,然后和广成子商量:“大仙,要说老魇这东西也还忠心,平时办事也很出力,他也算是我们家的成员。你说,要不要先给他们把事情办了,免得夜长梦多,这东西以后赖账。要不,就等我处理完这边的事。” “嗯,也行!莎拉那丫头的筋骨不错,我会好好地给她调理的,免得将来我们不在身边时,她被这小东西欺负。到时候她若是怪起我们两个来,我们岂不是很冤。”广成子点头。 这次老魇的反应比彭磊快,而且激烈。这家伙一声哀嚎:“天哪!”然后“噗通”一声,仰面摔倒,口喷血沫,两眼翻白,差一点就接不上气。 尘埃落定。乾坤界里老魇对空狂喷血沫的时候,在亚特兰蒂斯岛上,银河城中的那个现代化的指挥中心里,查韦斯少将正对着那个大屏幕轻轻地咳,捂嘴的纸巾上也是星星点点的红。 大屏幕上,远景是错落的金字塔,神色惊慌的士兵,缓慢移动着的机械;近景是一片凌乱的沙丘,熔融的钢渣,烧焦的飞船,还有几张如丧考妣的苦脸。 “将军,没有一点点线索。除了上尉她们五个,还有一批机械。其他的都在,不过大面积的雷暴烧毁了几乎全部的设备。我们测试过了,雷暴中心有些闪电的能量,超过这个星球上正常值的数百倍。这是我们接触过的最强的雷电!”一个面无表情的中校军官一字一句地报告。 “雷电?怎么可能!”查韦斯抹掉嘴角的血沫,喃喃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我不该让她去的!” “老弟,我知道阿娅那丫头,只要是地球上的行动,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你阻止不了她。算了,如果他们两个能在那个世界团聚,那也是随了她的心愿。”布兰恩特也是长吁短叹。 “那个世界?真的有那个世界吗?不行,我要亲自去看一看。”查韦斯狠狠地敲着桌子。 “你去有什么用?我已经下令结束那边的行动了。我担心这只是开始,或许还会有针对我们的阴谋。那些隐在暗处的究竟是什么人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老弟,你想过没有?”布兰恩特微微摇头,亲手端了一杯热水到查韦斯的手中。 “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想做什么,我绝对会奉陪到底的!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被动过!第四舰队绝对不能这样离开!德里弗将军那边怎么样了?我要亲自审问那两个人!我就不信!哼,我可以将他们每一个脑细胞都复制下来。” “老弟,梅森将军已经这么做了!可是,他们的脑波在离开身体之后会迅速衰竭,我们根本没法复制,连读取也做不到。德里弗将军已经决定,用强电流分割他们的局部记忆。若是再不行,那只能将他们放了。”布兰恩特指着桌边的一个透明的水晶屏。随着他的说话,屏幕上显示出在羌城外抓来的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来。 几个月的牢狱生活,这两位都增肥了几十斤,现在都是肥腰大肚,满脸流油。不过,他们的好日子在前些天到了尽头,现在在他们的身外,那束缚人的光圈又转动了起来。在光圈的里面,是一片迷幻的红光。他们两个都是几乎赤身裸体,直挺挺地站着,双目紧闭,手脚上缠着一圈圈深红色的光线;在他们的头顶,都有一道明亮的白色光柱,如天线般地伸出光圈,连上这间密室的天花板。看他们两个手脚轻颤,眼皮狂跳的样子,好象不是很舒服。 “16个小时了!”布兰恩特指着屏幕下跳动的数字说道,“再过4个小时,如果还是不行,就将他们当作诱饵。” “这样是不是太激烈了?”查韦斯反而不安起来。作为高级指挥官,他们都知道隐藏在文明背后的那个阴影。 “我们总得做点什么,不能总是这样被动!你看,刚刚从总部传来的命令,还有这些。”布兰恩特站起身来,身板挺得笔直。这一刻,他又是一位威武冷峻的将军。 两张薄纸送到查韦斯的面前,角上都是五个黑三角的绝密印戳。上面一页是给布兰恩特的,寥寥的几个字:“慎守,试探,必要时撤离。” 另一页是给他查韦斯的,第四混成舰队司令官的名讳下,也只有几个字:“第四混成舰队在31区集结,掩护地球基地行动。” 前面的大屏幕上,地球的世界地图已经换成了浩渺的星空,然后是一个又一个的有文明的星球,一个又一个的巨石建筑。那些巨石堆砌起来的建筑物几乎都是处在荒芜的平地上,几乎都是残垣断壁。但是,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形状,却都是晶莹透亮,仿佛是被聚光灯照着似的。不管背景是黑夜,还是白昼,那晶莹的光波都是那么醒目,而且还缓缓地变幻着色彩。 “这些遗迹……”查韦斯猛地站直身子,神情和布兰恩特一样的严肃。 “你看看时间,几乎是同一时间!那个时侯,我们这里刚刚出现过这个!”布兰恩特苦笑,旁边的屏幕上显出阶梯金字塔的图像,还有金字塔前那神庙废墟上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 “这是银河总部送来的命令吗?”查韦斯的脸上再也找不出刚才的颓丧之气,嘴角微微牵动,两眼放光,右手的拳头轻轻擂着身前的桌面。 “对,我已经传下命令,银河城的非战斗人员先撤向附近的黑户星云。那是没有上古遗迹的地方,又正好在31区边缘。撤掉月球上所有的表面基地,只留下北极点一个出入口,这样防御起来也容易些。你看怎么样?” “好!就这样,我马上去布置深空探测器。德里弗将军要不要随我走?”查韦斯理了理军装,将刚才布兰恩特给他倒的那杯水一口喝了,擦着嘴角的水渍问道。 “他不肯走!不过,等几天我会将他送走的。” 第425章 “那就这样。我留一个机动大队给你,另外,我会在恒星系外布置机动中队,在航路附近也会留下警戒的舰队。”查韦斯举手向布兰恩特行了个军礼,转身就走。 布兰恩特没有送查韦斯,目送也没有。他的双眼仍然停在大屏幕上,嘴里却在喃喃自语:“这家伙,看不起我!如果我的部队对付不了那些人,那你给我三个大队也不会有用的。” 转过身去,问身边站得像木雕一样的肯贝尔上校:“那边撤离的进展怎么样了?” “遵照将军的命令,撤离工作正在进行中,估计还有八小时就能完成。不过,将军请看,战士们好像有些情绪,附近的石塔被他们毁坏了不少,那座阶梯塔也不可能复原了。”肯贝尔指着转换过来的屏幕回答。刚才换成星空、神迹的主屏幕,此刻又换成了金字塔边的沙漠。凌乱的巨石堆积如山,如废弃的采石场;天际不断有光束划过,在远处的金字塔上炸出一团团的闪光。 “叫他们住手!这不是联盟军人的行为!把那片场地清理干净,那些石头……不要留在原地,时间会淹没一切的。”布兰恩特皱起眉头,显然对沙漠上那些军人的行为很不满。 “是,将军!可是,那个塔太大了,那么多的巨石,要运走也不容易!”肯贝尔为难道。 “必须处理掉!碾碎了填河也可以。把地基也炸掉!这地方太邪了,不能留着。”布兰恩特的脸上闪过一丝戾气,轻轻地挥手,“布置警示标志,以后联盟的人绝对不能进入那个空域。” “已经布置了,就在原先的坐标上改造的,将军请看!” 第五十八章狮身人面像 随着肯贝尔的声音,屏幕上的画面又转到那三座标志性的金字塔。空中不断有划过的光束,却没有一道是射向这三座高塔的。金字塔边的狮子雕像仍然巍峨地耸立着,看护着这三座据说是国王陵墓的伟大建筑。不过,变化还是有的,狮子雕像巨大的头部缩小了许多;原先鬃发飘飘,怒目凝视天宇的狮子脸,居然变成了一个带着王冠,结着须辫的人头像。 “将军,只要是联盟中人,都知道狮身人面像是恶魔的象徵。在狮子爪下的密室里,我们安置了被动式警告装置,能量来自这颗星球内部的磁力,永远也不需要维护。” “好!我们去看看基地的撤离情况。”布兰恩特点头、转身…… ………… 孟菲斯城对面的那片沙漠,传说中神祗灵魂的栖息之地上,风沙早已经平静了下来。一望无际的沙漠平缓地起伏,沙面陡然增高了许多,甚至没过了大金字塔的小半;原先那座神圣的阶梯金字塔的地方,空空荡荡,所有的一切都埋在了厚厚的黄沙之下。 远处,原先耸立在沙漠上的数百座高塔,现在只能看见寥寥的几个塔尖,大多数也都是支离破碎;那个巨大的狮子像倒是没有被完全埋掉,狮子的脊梁如水中的鱼背一样,在沙面上微微凸起,那已经换成人面的头高昂着,带着一抹怪异的笑,凝视着遥远的苍穹。 尼罗河上的水雾早已散去多日,但是河面上仍然没有一片帆影。只有在孟菲斯郊外的河边,常常有百姓对着那片消失了塔影的沙漠叩拜。 无相宝筏静静地停在狮身人面像的旁边,沙漠的上空,老白和小白两只老鸟忽起忽落,已经飞了小半天了;老魇不知疲倦地在沙漠里钻进钻出,不断地变换着他的本相和人样;彭磊和伊尹两个一直靠着那座海芙拉金字塔,呆呆地审视着换了人头的狮子像;金字塔的塔顶,那位嫦娥仙子静静地坐着,目光凝视着彭磊他们身后,那本该是阶梯金字塔的地方。现在,那里只有一片平展展的沙漠,三个彩衣美女在沙漠上飘着,不时地脚点黄沙,留下一个个秀美的脚印——那是熊媛、婴纨和青青,空中的两只老鸟和在沙漠中出没的老魇也不时地在她们的身边出现。 这已经是那个广成子给老魇做大媒的第七天,婴纨刚刚从底比斯回来。彭磊的担心完全多余,莎伦根本就没有在底比斯出现。而且,现在小黑的修为进步飞快,连伊奈比尔好像也是修为大进,他两个贴身护着尼克托里斯,婴纨大姐反而好像是多余的。还有,那个拉美西斯“娶了”尼克托里斯女王之后,把女王当成无价的珍宝护着,女王的护卫中,又添了那个叫基恩的修真者一脉的高手。在婴纨看来,即便是渡劫期的高手,如谢无双辈,也很难靠近得了尼克托里斯了。 当然,婴纨不呆在底比斯也是另有原因的。那个莎伦大祭司失踪了!确切地说是莎伦大祭司一伙都失踪了,连孟菲斯的恩图蒙特大将军也没了踪影。广成子的推断,是索卡尔那头老牛使的坏。一定是那个鬼魂不忍心自己的传人被彭磊斩尽杀绝,趁广成子离开之际,及时提醒安德诺尔他们逃离埃及,逃到彭磊暂时找不到的地方避难去了。 如玉仍在乾坤界里休养,白露她们也不想过居无定所的生活,所以也留在了乾坤界里。有彭九带着八个女奴伺候着,还有老魇的老婆,那个莎拉小姐做顾问,连青青小妖精也脱产了。熊媛她们虽然在尼罗河边待的时间不短,但是这金字塔却真的是没有好好欣赏过,尤其是那座雄伟壮丽的白色阶梯型金字塔。现在只能后悔了!神塔居然被外星人毁了,另外的也大半被黄沙掩埋。这些天关于金字塔的传说听得不少,心有不甘,于是三个女人在沙漠上一遍一遍地兜着圈,老白和老魇则不时地凑过来讲解。 卡奴一直在痴痴地凝视,身下的高塔是和彭磊初遇的地方,远处那消失了的塔影,却是她心中原先的圣地,是神圣殿堂,也是她失去处子之身的所在。如今那里什么都没有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倒不是她留恋过去那作为守灵人的生活,实实在在地说,现在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有爱情,有期望。 事实上,自从被九叶神莲改造过血脉之后,索卡尔的名字流过她的心头时,再也激不起一点点的情绪。可是,这里毕竟是她曾经献身的地方,如今只能在记忆里寻找它的影子了。 同样是个鸟,小白远没有老白的兴致高。这老鸟在空中绕了半天已经很破例了,现在终于不飞了,停在卡奴的身边,不停地东张西望,梳理羽毛。他是个神鸟,根本就不食人间烟火,对凡人的七情六欲也是刚刚才开始有一点点的认识。它就是不明白,今天这个鸟主人为什么这么反常,连主母们的表现也都是怪怪的。 听卡奴在轻轻地叹气,忍不住出声问道:“嫦娥主母,主人已经收了神塔的塔魂,以后只要愿意,随便什么地方都能重建。老白和老魇真是傻,他们在找什么?主人是怎么了?他发呆了好久了!连伊尹也不正常!” “你没有看见吗?原先的狮子像现在变成狮身人面像了。那些外星人真是做得出来,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你看,掩埋这些高塔,那得搬运多少沙子啊!”轻抚着小白的羽毛卡奴轻叹。 “主母,伊尹曾经说过,外星人把人面兽身的生物称为魔鬼。他们这是在发泄!叽叽。至于搬运这些沙子,根本就不是难事。如果让老白来做,不费吹灰之力,半天就能搞定。” 小白是难得的为老白吹嘘!虽然心里常常对那只妖鸟不服,但是毕竟是同类,一荣俱荣。 “我知道老白。但是,那些外星人都是凡人哪!” “这个……好像他们真是有些本事。主母,那些外星人很坏的,他们雕刻的这个狮身人面像居然和主人有点像,这不是在骂主人是魔鬼吗!” “是吗?还真是的!这怎么可能?”卡奴吃了一惊,转过头来仔细看,小白说的一点也没错,难怪彭磊和伊尹两个傻了这么久。 彭磊确实是有点懵,想不到历史是他鸟人创造的!狮身人面像居然是这样来的!还有那张石雕的巨大的脸,怎么看都是鱼凫城广场上那个雕塑的放大版,只不过多了下巴上的须和头上那披开的王冠。 “雕刻这头像的鸟人一定去过鱼凫国,说不定老子认识。妈的,你说他们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让老子流芳百世吗?”踢着脚下的黄沙,对着伊尹愤愤地唠叨。 “主人,在宇宙联盟的建筑中,人面兽身的魔鬼是守护凶恶之地的。他们这么做,肯定是一个警告。狮子爪下好像还有通讯设施,不过是被动应答的,要不要我去联络一下?”伊尹陪着彭磊发呆,一半是装模作样。他早就看出那个斯芬克斯是鸟人的脸,心中暗暗好笑呢,那些战友终于替自己出了一口闷气。可是,笑是绝对不可以的,这鸟人恼羞成怒起来,根本就是一个魔鬼。 宇宙联盟用这个方法来作为警示地标,想出这个办法来的人真是天才!伊尹也是有些感慨。历史弄人!记得那天刚到这里的时候,彭磊曾经问过狮身人面像的问题,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来的。 “不用了,我知道它的脚下有一个石室。妈的,他们把老子的脸放在这里,任风吹雨打,看来对老子很有意见哪!总该想个办法,不然的话,那些埃及人还会以为我自己臭美,把脸搁在狮子背上,替他们看好风水呢。” “主人,认识主人的埃及人多吗?他们也没有去过鱼凫国,谁会知道雕像是照着主人做的。”伊尹假模假样地安慰。 “操!说会知道?大半个埃及的人都会知道。老子在拉沙尔大出风头,这张脸是现在埃及最有名的一张脸,比小黑的龙脸还要有名。”彭磊恨道。 第426章 “那……干脆我来将它炸掉?”伊尹吞吞吐吐地问。 “那个怎么行?得想个办法!对了改成别人的脸就成了!是不是?你会不会雕刻?谁会?传说这座金字塔是海芙拉法老的陵墓,我们就将它改成海芙拉的脸可以了!哈哈,和我斗?他们还差一点点!”抓掉了后脑勺上的一把头发之后,彭磊终于想出了妙计。 “主人太英明了!”伊尹连忙拍马屁,“这样的法子也能想得出来,估计那个传说中的诸葛亮也要自叹不如。雕刻我是不会,但是我们可以让机器人做,机器人什么都会。” “哈哈,对,让机器人做!你tmd以后不要老拿传说中的人物来和我比,这个年代,那个诸葛亮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可能还没有呢!” “是!我也是说顺口了。嘿嘿,那我马上去准备机器人。”伊尹的那个脸,比以前在68号通讯站时,不知道粉嫩了多少,这一刻又飘上了一抹红晕,竟然也有一股很特别的美丽。见彭磊张口又想说些什么,赶紧借口逃开。 “哈哈!”彭磊大笑,扬手招呼小白,“去,把老魇给我叫来。” 海芙拉法老长得是什么个模样,只有天知地知,或许索卡尔也知道?不过,金字塔的神庙里有他的雕像,照着雕像搞就成了。现在那些个神庙都被埋在厚厚的黄沙下,钻地洞的事当然是非老魇莫属了。 ………… 无相宝筏无声地飞上半空。看着那重新雕刻好的狮身人面像,彭磊是越想越得意。本来还想在金字塔里留下一些线索,以备后世之人考察的,后来想想,还是什么也没有做——那些后世的专家学者,大多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信奉以“事实”说话的教条,他们甚至连地球是圆的都不肯承认,要他们相信外星人?嘿嘿! 虽然很想去到传说中的中原,去寻找传说中的姜子牙、苏妲己……,但是彭磊还是没有直接往东去。 据婴纨大姐的推测,此去西北,应该是很靠近她的那个阿波罗尼玄界了。从大屏幕上所显示的地标来看,孟菲斯的西北数百公里就是大海,那海洋的轮廓线和婴纨记忆中的很相似。因为阿波罗尼玄界也是考海的,只不过大海在它的南面。 既然已经过来了,好像也应该去探访以下的,毕竟婴纨也是彭家的人。尽管婴纨很低调,平时一直以下人自居,但是白露她们都尊她为姐,青青和老白他们也默认她是主母。彭磊和婴纨的那次亲密接触是刻骨铭心的以后虽然没有再尝试过,但是婴纨因此而功力大减,彭磊也是稍稍有些内疚的。更何况,这婴纨大姐在彭磊的身边,说是彭磊的女人,其实更像是彭磊的老娘,是他家实实在在的管家婆,已经是不可或缺了。 婴纨从阿波罗尼出来已经有些时日了,虽然修炼的人对时间并不是很敏感,但是过家门而不入,毕竟也是很不好的! 无相宝筏贴着海面缓缓地飞行,这宝贝唯一的缺点就是速度,若是要保证隐身的效果,那最好是保持低速。 舱里,伊尹小心翼翼地辨认着系统传回来的每一个细节——虽然宇宙联盟的大部队已经撤走,但是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在附近布置几个暗哨? 彭磊悠闲地躺在舷舱旁的一张太师椅里,嘴巴上居然叼着一只粗大的雪茄。这次西方之行,除了收获了嫦娥仙子外,这烟草和咖啡也是意外之财。只要找到这些东西,当然是不怕没有地方种植。在乾坤界里,在伊尹这位植物学家的护理下,彭磊甚至能让它们当天种下,当天就收获;其实好东西还有,就是那种传说中的罂粟和大麻,不过,那些东西的危害彭磊清楚得很。那是毒品!除非想自杀,否则最好别碰。 第五十九章色即是空 偌大的控制舱里弥漫着呛人的烟气! 这无相宝筏本来是太空船,所有的舱室都是密封的,空调也是循环用风。外星人的科技虽然发达,但是他们早就淘汰了香烟,所以自动净化设备一时也没有适应那个叫尼古丁的东西,所以鸟人的口气在舱室里郁积着,越来越浓,连伊尹都在皱眉。 本来这控制舱里还有卡奴和熊媛她们的,但是雪茄虽然名为香烟,那味道其实根本就是呛人,而且,据说二手烟对身体有巨大的危害,所以她们几个早就逃到上层的小舱里去了。现在这船舱里,男的还有老白和老魇,女同志就只有婴纨大姐了。 老魇的手上也有一支雪茄。凡是彭磊做的,这东西都会想方设法地学过。不过,他的雪茄根本就没有点燃,婴纨的两下白眼,让老魇一直浑身不自在,手上的烟既舍不得扔,却也不敢吸。在这点上还是老白识相——主子做得,不等于你也做得!乖巧一点的话,躲远点再做。 香烟真的不是个好东西,婴纨就是不明白,这男人怎么这样津津有味的。也就是抽出两口烟而已嘛!难道真的这样享受?男人有时候也是很奇怪!难道他那是在羡慕女人?女人在那个的时候,常常会拿着男人的那个又啃又咬的。也是什么都没有,一根长条形的肉而已,女人们却常常是很陶醉,和男人抽烟时的神态很相似。 突然间,婴纨看鸟人的眼神充满了怜悯。 虽然烟气很呛人,但是婴纨不能走,这是在送她回家呢!唯一能做的就是稍微离鸟人远点。因此,婴纨是一直凑在伊尹的身边,和伊尹一起研究荧光屏上显示出来的风景。这婴大姐还是穿得那么少,胸衣根本就包不住那两坨坚挺饱满的肉。那片雪白在伊尹的眼前晃着,黄金镶嵌蓝宝石的胸坠在那道深深的沟里滑进滑出——可怜伊尹虽然已经没有了激情,身心却也是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玉脸微红,眼光游离,鼻孔中不知何时挂下了两条红线。 实在受不了了!轻声地抗议:“大姐,你能不能不要靠得这么近?主人好像再找什么东西?是不是想喝茶?大姐为什么不往那边去一点?” “怎么?你那东西是不是又长出来了?”婴纨阅人无数,当然知道伊尹为什么说这些话,悄声问道。 “没、没有!可是,大姐,我也是人哪!求求你了,主人那边不是还有一张躺椅吗?我把图像传到那旁边的显示屏上,大姐一样能看到。” “坏蛋!你怎么还不如老魇和老白?你看他们两个,比你强多了!”婴纨轻声地骂,却还是饶了伊尹,姗姗站到彭磊的身边——这鸟人,嘴里终于不吐烟了。 “我……他们两个都是老处男,他们懂什么?”伊尹喃喃地抗议,终于静下了心来,马上就有了发现,“主人,你看那边,他们在干什么?” 左前方百公里左右,一座光秃秃的小岛,长、宽都只有百米左右,露出水面最高处也不过七、八米。寸草不生,其实也只是一堆黑乎乎的礁石。此刻的海面,微风细浪,更像是一个内陆湖泊。小岛的边缘,一圈一圈细碎的白色浪花,让小岛看上去就像是平展在海面上的一丛美丽的花。 伊尹让彭磊看得正是那个小岛,此刻,那弹丸之地的小岛上却好像是城市庆典的夜空,充斥着各种彩色的光线。一重重能量组成的护罩在无相宝筏的扫描仪上显现出来,或曲或直,层层叠叠;有强有弱,居然有十几层之多。礁石岛上,男女老少有几十个,既有黄肤黑发的东方人,也有碧眼金发的粗毛汉子。那些人三五成群,组成一个个小小的阵势,奇形怪状的法器飞满了小岛上的空间。 随着伊尹的调整,小岛上空的景象迅速地在屏幕上放大,老魇已经急不可耐地下了判断:“主人,是在打架!看,那边好像已经有死人了!” “你看清楚点再说也不迟,没人当你是哑巴的!”瞪了老魇一眼,彭磊从太师椅上跳起身来。 婴纨大姐正好端着刚沏好的茶过来,取下鸟人手中的雪茄,随手扔进垃圾桶,把茶递到鸟人手中,淡淡地说道:“他们在防着什么!有一帮是阿波罗尼的人。看那边,那绿色的剑气,有点像是昆仑山长生殿的法术。” “还是大姐眼力好!嗯,大姐……你说怎么办?”彭磊是很久没有和婴纨走得这么近了,这些日子,婴纨是忙着修炼,还要照顾他鸟人的女儿,彭磊也是忙着泡妞,做善事,住在一个家里,却连照面的机会也不多。此刻婴纨贴在身边,那醉人的体香,诱人的体态,让彭磊忍不住要想起那个大雪封掩中的山洞。熊媛她们虽然个个都是极品的美女,但是那个的经验,是加起来也没法和婴纨相比的——这是不是所谓的熟女的诱惑? 本来想提醒婴纨多穿一些的,居然没能说出口。心里暗骂了一句老天,(也是老天倒霉,碍着他的鸟了!)爪子不自觉地轻撩那丰满高翘的臀——好色的男人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即使是身边有三千美娇娘,他也会想方设法地去寻野味,还美其名曰:家花不如野花香!一个字,其实就是“贱”! “奴家现在已经不是阿波罗尼的人了!他们不是在争斗,长生殿和阿波罗尼有契约,他们的郁良长老到过阿波罗尼。彭公请看,他们虽然各自防守,但是结界相连,层层相护,显然是在共同防御。”婴纨的眉梢轻跳,向彭磊微微靠紧,那凸起的地方贴上彭磊的右臂。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迅速地相互渗透,一丝红晕泛上婴纨如玉般润白的脸,彭磊则是口干得直咽吐沫。 “大姐,长生殿离这里不下万里,他们来这里干什么?”彭磊现在的脑袋里有点短路,又舍不得移开手臂,只是下意识地问。 第427章 “彭公不知道那个长生殿,所以才会这么问。长生殿玄界灵气充盈,人口不下百万,修炼者也有数十万之众。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修炼的进境十分缓慢,突破非常难。长生殿是一个大族,里面有六、七个小的族群,如我认识的郁良,本身所属就不是大族。不过,在玄界封闭的时候,当时他们是各自修炼,彼此间还算和睦。自从玄界开放之后,长生殿的各个分支好像有各自发展的意向。我猜想,郁良是因为有和我的关系,或许他们会向西方寻找空间。”婴纨淡淡地答,一双美目在彭磊的脸上流连,俏脸上一扫那招牌似的妖媚,“本来那郁良有意在鱼凫城附近寻找落脚点的,可是现在,我想他不会再留在彭公的府第之旁。” “嗯,有道理!你说他们这是在干什么?难道是那里有什么珍宝出世?难道海里有海妖?伊尹,我们先停一停!”离那个小岛不足百公里,若是无相宝筏提上速度,一会儿就能赶到。眼看着那边暂时好像没有危险,彭磊生出了隔岸观火的想法。 其实不用他吩咐,伊尹早就把无相宝筏停了下来。百公里的距离,正是在探测器最佳的探测范围之内,对飞船也是一个很安全的距离。 显示屏上的图像非常清晰,虽然没法看清人的脸上的皱纹,但是身体的轮廓、衣服的颜色、五官的位置等还是很清楚的。属于长生殿的有五个,从他们释放的防御能量来看,修为都不是很高;属于阿波罗尼的有七八个,有两个还是金发飞扬的女人;另外还有四个小团体,每个团体也是五、六个人,白发和红发的都有。看他们的发色好像很天然,不像是为了时尚才染的。 所有的人都是凝视向外,仿佛暗中的敌人隐伏在小岛的四周,潜在那荡漾着轻波的海水里。 “主人,是不是海怪?要不要让老魇去看看?”老白凑过来建议道。 “为什么要我去?主人,我看还是老白飞得快,他的鸟眼找起东西来,比什么人都厉害。”彭磊还没有表态,老魇已经跳起来反对了。 “那个……也对!看那些人的态度,他们面对的威胁不一般。老魇现在是有家的人,如果有什么意外,我也没法向莎拉交代。嘿嘿,要不,还是老白你去一趟,怎么样?”彭磊笑道。 “主人,我……我要找老婆!”老白怨哪!没想到娶了老婆的人还有这样的好处! “去你妈的!要不,把青青给你?你tmd自己不要的!你tmd要讨老婆也得等飞过了这次再说!”彭磊骂道。 “主人,老白去也没有用!这飞船上的仪器能收集到的信息,不会比现场看到的少。”伊尹解释道。 “对!还是伊尹了解我!我的本事又不高,这大海上无遮无拦的,连一只杂毛鸟也没有。我若是飞过去,根本就是明显的目标。主人,我看还是让老魇去。他钻在水里,只要海水里的怪物不是靠得很近,他就不会有危险。而且,他的雷电法诀威力无比,普通的妖怪根本就不是对手。”老白连忙表白,为了不吃亏,甚至不惜对老魇横加吹捧。 “也对啊!老魇,要不,你就到海里去探探?若是论起动手的本事,你确实比老白强多了。”彭磊笑道。 “是,主人,我马上去!什么妖怪我也不怕,看我将他们抓来!”老魇真是受宠若惊!跟了彭磊这么些的时日,从来就没有被这么夸过。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刻老魇的心里真是热血沸腾,恨不得前面的是那火海刀山,这样才能显出他的忠心和勇气来。 “我也去!毕竟我曾经是阿波罗尼的人。”婴纨的脸上又荡漾起迷死人的笑。把身子稍稍离开彭磊一点,手上操起了那威力绝伦的量子枪。 “大姐,你不能去!要去也得等探明了再去。”彭磊的手勾起,一把搂住那柔软的小蛮腰,趁机好好地感受一下那久违的温暖。 “我……只是要靠得近些!”婴纨微微有些气喘,胸膛在彭磊的胸前一撞,那本来就鼓胀欲出的两团差一点就脱出了束缚。 “那么我也去!天下修真是一家,是不是?你们tmd看什么看?老魇你tmd还不快走?老白去和媛媛她们说一声;伊尹你tmd把船隐蔽好,对,探测一下小岛四周的海底。” 旁边是一阵吞口水的声音。老魇的双眼是一如既往地随着婴纨的身子移动的,有了老婆之后,稍微有所收敛,不过婴纨胸前的每一次波动也还是没有漏掉;老白则是一直在念叨这些天才学会的一句哲言:色即是空!那个没有卵蛋的伊尹更是干脆,他把脸贴在显示屏上,假模假样地寻找着蛛丝马迹,擦着屏幕上根本就没有的灰尘。 “妈的,没见过你们老爸和老妈亲热吗?用得着这样吗?大姐,你怎么这么香?”彭磊干脆无赖了,反正家里的女人都是默认婴纨是他彭磊的女人,事实也曾经是;只不过他彭磊自己抹不开面子,好像最近也没有机会,也没有借口,也很忙的。这婴纨曾经阅人无数,那方面的经验好像比他鸟人还要丰富。干什么事都得讲究个棋逢对手才刺激!彭磊色心一起,把曾经有过的誓言忘了个干干净净。 低头在婴纨那裸露的白嫩的胸口轻咬一口,探手又感觉了两下,瞪着老魇轻吼:“看够了没有?你小子回头摸莎拉去,老子回来就给你们成亲。还不快走?” “主人,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我马上就走!”老魇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立正转身,这次竟然是身法轻灵,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婴纨是面红耳赤,体温在急剧升高,呼吸也有些急促,好像连站也有些站不稳了,全仗着鸟人扶着。彭磊也是心火旺旺的,心里直骂自己是白痴——明明知道这大姐一直在等着和自己重温旧梦,自己却偏偏要假装正经。这不是传说中的装b卖乖吗,怎一个贱字了得! 第六十章诱饵行动 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彭磊舔了一口婴纨那娇艳的红唇,胸前那诱人的白嫩当然也不能放过。强压着心头泛起的欲火,问婴纨道:“大姐现在恢复得怎么样?要不,你还是在船上呆着,我去看看就行了。放心,大姐是因为我而离开阿波罗尼的,我心里有数。” “不,我要去,正好我也有话要对他们交代。”婴纨脸上的红晕迅速褪去,腰杆也重新挺直了,从彭磊的怀中站起身来,小手有意无意地撩过鸟人的下身,轻声笑道:“妾身是彭公的人呢!妾身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彭公对妾身的关心少矣!” “我……以后我一定多多关心大姐。”彭磊浑身一紧,赶紧将双手放开,“那我们也走!要不要一起骑老白?” “不要啦!我怕彭公会不专心呢!” 婴纨的脸上彩光流动,惹得彭磊真的想马上犯错,不过,嘴上是不肯服软的。贼笑道:“大姐是信不过我?我决定了,就这样,我们骑着老白去。”——拉着婴纨就往外走…… 伊尹在后面急叫:“主人慢一点,看看这些是什么?” 小岛的上空,三、四千米高的空中,淡淡的云如羽如绢,轻缓地舒展着;偶尔有几团稍微厚实一点的,如白羊,如棉团,也是悬在空中几乎不动。就在这云层里,两只银灰色的金属鸟在缓缓地盘旋。差不多只有鸽子大小,若不是仔细看,几乎就找不出来——刚才彭磊和婴纨你搂我抱的时候,伊尹不顾一切地放了一个探测器出去,一只脸盆大小的飞盘,也是隐在飘忽的云雾里。 “是外星人的探测器!难道他们是在防着宇宙联盟的人?”彭磊提起了兴致,转身问道。 “主人看这边!我把图像切换过来。” 随着伊尹的说话,大屏幕上换成了小岛四周的海底风景——起伏的山峦,嶙峋的怪石,幽深的峡谷……看不到一条游鱼。在两边的深谷底下,分别停着两艘巨大的雪茄型飞船,每艘的长度都超过百米,接近百米的中型船也有两三艘。大飞船的上方,海流中漂浮着几十个小飞船,形状五花八门,大小也是各不相同,却毫不例外地开启了护盾;船上的炮口分别亮着幽蓝、橙黄、赤红的光,看上去真的像妖魅的怪眼——那是随时准备这开火的样子! “应该有两个中队!其中的一个中队很可能是属于伯克他们的第四混合舰队的,那上面的武器系统和这艘船上的很相似。”伊尹指点道。 “是吗?他们这是干什么?对了,能不能联络上老魇?让他小心一点。”彭磊凑过脑袋,他们的身后,升降机落下,熊媛她们也是蜂涌而下。 “老魇他带着通讯器呢!这家伙现在做起事来很小心的。” 一边的屏幕上现出老魇的身影,他才刚刚下到海里,身子缩小到不足一米,真让人担心,如果遇上大鱼,会不会被吞了。这家伙一对鼓出的大眼球上套着一付半包围的纯黑潜水镜,那个模样就是怪。只见他摇头摆尾,瞬间就没了踪迹,只是耳中传来他的声音:“主人放心,主母放心,大、大姐放心,我会小心的!” “我们也去,危急时把防护开启,我们也不要怕暴露。”彭磊吩咐着伊尹,拉起老白就走…… 婴纨并没有看错,那个小岛上的有一群人确实是昆仑山长生殿的修炼者。事实上,自从彭磊和谢无双讲和了之后,郁良就放弃了在鱼凫城附近寻觅修真之地的想法。那个地方虽然地灵人杰,但是既然已经有了先来者,争一份残羹也没有什么意思。世界之大,未知的灵秀之地多不胜数,在西方,在阿波罗尼玄界的附近,好的修炼场所就有好多。 第428章 唯一遗憾的是肤色!好像昆仑山就是人种肤色的界线似的,东边大多数是黄肤黑发,西边大多是粗毛白肤,毛发的颜色也是五颜六色。 郁良曾经往西方去过,一路上虽然荒芜,修真的门派却也不多,至少没有东方这么密集。即使是那些重新开放的玄界,也大多数是人口不多的小门派,连阿波罗尼也是,根本就没法和长生殿相比。不过也是奇怪,玄界里出来的修真者虽然也有各种发色的,但是几乎没有见到过像从林中那些原始人那样高鼻凹眼、毛脸长毛的。那些个原始人,茹毛饮血,野性十足,仿佛就是人和野兽的杂种。 好多地方环境还可以,但是人气不行,所以郁良老先生一路考察,一路向西。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一队后生小辈。本来这种长途跋涉是不适合修为稍差的人的,但是因为郁良曾经报告过,西方高山纵横,森林密布,其间珍禽异兽不计其数。若是有时间仔细探秘,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所以郁良还带了几个族中的小辈,顺便也让他们磨砺意志。 郁良此次向西,还有寻访婴纨大姐的意思。自从在羌城外的深山中和婴纨分手之后,郁良就没有得到过婴纨的消息。前一段时间在东方考察时也顺便探访过,可是婴纨如此显眼的一个人,居然就没有人见到过。这位大姐到东方游历,作为长生殿的嘉宾,她的安全长生殿也是有义务关心的。这么长时间没有婴纨的消息,郁良觉得有必要知会阿波罗尼一声,那是起码的礼貌。 据说西方的女性修真者都是如婴纨那样的美女,而且她们和男人交往时很随便的,所以那位少殿主云青也是死皮赖脸地要跟着。只要云青的老子同意,郁良当然也不能反对。偏偏云青那小子失掉水晶瓶之后一直是心怀不畅,在羌城的暗斗中又什么也没有捞到,新结识的女朋友也忙着修炼,他老子正想着怎样来讨他开心,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年轻人就是张狂,才离开昆仑山不久,他们就以考察、探宝为借口,肆无忌惮地猎禽捕兽,寻妖觅鬼。一路上剑气横飞,法宝频展,直闹得鸡飞狗跳,狼奔豕突。郁良是深深地后悔,但是那个是殿主宠着的宝贝,连带着郁良自己的小辈他也不好意思训斥。 这也要怪他们在羌城的那个长老肖奇同志。顾无尘和归无咎两个失踪时,他也在一旁窥视的,他居然没有将那么重要的消息向长生殿的殿主汇报。郁良他们一路西行,那真是浩浩荡荡,所向披靡,根本就是唯恐别人不知,于是第三天上就被别人盯上了。 外星人的飞船和他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窥探着他们的行动,对他们的好奇也是不理不睬。整整三天平安无事,第四天上,那些会飞的船开始发飙,恐怖的光束在他们的身外乱飞,他们的防护结界根本就是不堪一击,-qi-shu-wang-飞剑也在光束下熔为银汁。还好,那飞船上的敌人没有杀人的意思,否则不到一刻他们就会全部光荣。 可怜的郁良长老带着一群人落荒而逃,慌不择路之下,居然到了海上——其实也可以说是被人赶到这个荒岛上的,这里居然还见到了许多的同道,包括阿波罗尼的长老斐尼斯。在这里已经一天一夜了,只要不跑,那隐在暗处的外星人也不出现。但是只要离开这小岛,飞不出百丈,马上就会有恐怖的光线跑到你的面前。 郁良和斐尼斯也算是见过面,此刻老友相见却没有丝毫的激动,相互了解了遭遇之后,心底更是一阵阵的悲哀——这不是被挟持做了人质了吗?那些是什么人?怎么有这么恐怖的实力?他们是想做什么? 没有人知道!至少岛上的这些人都是差不多的遭遇,至少这些人都是不知道为了什么?唯一的办法是固守,等待对方摊牌。心里也是知道的,凭他们的修为结出的结界,是根本没法防住敌人的攻击的,所以修为高的几个,如郁良、斐尼斯等辈,干脆就缩在石缝里凝神戒备,准备危急时出手救人。 岛上确实已经有了伤者,大多数是想逃离小岛时被打伤的。那光束直接穿皮透肉,甚至不流点滴鲜血。不过被伤者也是血液沸腾,经脉错乱,基本上变成一个废人,有的甚至变成疯子——小岛的一隅,两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就一直在手舞足蹈,浑不知自己是赤身裸体,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 ………… 飞船虽然是沉在海底,这片海域的环境又是自己亲手布置的,连眼前的这个裸露的小岛也是自己亲手造的,但是巴比奇中校还是不能放下心来。毕竟,前一段时间宇宙联盟受到的打击是足够惨痛的;而那隐身在暗处的敌人的手段,也根本还没有被了解哪怕是一点点。 疑问太多了!他们是如何克服重力的?他们飞行的原理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能在瞬间聚敛起那么强大的能量?能量聚集和储藏的机理又是什么?还有,他们使用的武器居然是能量的结晶体,是如何凝聚的?为什么不会分解融化?等等……德礼弗将军此次安排的任务是尽量接近、观察,看似简单,但是潜在的威胁也是显而易见的。 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确实很惨,应该是惨不忍睹!修炼到分神后期,即便是在平常的环境下,那也是必须得一两百年的苦修才能达到的层次。可是在外星人的变态的试验下,他们那凝练的元神差一点就被野蛮地摧毁掉。所幸两人见机得早,发现不对时,先一步将元神藏在肉身的隐秘处,尽力隔断元神和肉体之间的联系。即便是这样,大脑在外力的刺激下,还是下意识地和元神联系,身体的某些基本反应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够控制的。 外星人的试验终于结束了,归无咎和顾无尘两个却悲哀地发现,他们现在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肉身。这肉体的经脉已经变得乱七八糟,身体的动作也无法和大脑里的意识配合起来——德礼弗将军这次很绝,试验时将他们身体上的神经系统完全打乱,重新驳接时也是乱搭一气,所以现在归无咎他们想举手的时候,很可能动的是一个脚趾头。 这肉身已经全无用处!偏偏如果没有外人相帮,他们两个连自己兵解的能力也没有——明明想大声说话的,结果却是响亮地放了个屁。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两个在一边发疯,偏偏还没有人敢帮他们——谁会去砍疯子的脑袋? 这次行动对布兰恩特、德礼弗和梅森将军来说,那也是孤注一掷,成败在此一举。这次在归无咎他们身上的研究,收获也是稍微有一点的。通过反复的测试和观察,终于弄明白了那些修炼原始异能的人不可探测的原因。那是在他们的身外生出了一个能量场,有点像是等离子体。 许多的事情有收获时,可能也会带着遗憾。搞乱了归无咎他们的神经系统之后,他们两个的生理机制完全紊乱,根本没法得到连续的效应,所以德礼弗将军的诱饵计划仍然进行,并且将场地设在军队还没有完全撤走的地中海上——不需要重新布置部队,也不需要添加装备,那些部队本来就带着大型的工程机械。 把场地设在大海上还有另外的好处。海面之上,四周空阔,退可避,进可攻,监视起来也是无遮无拦。最主要的一点,解开了那不可探测的奥秘之后,在那片海域四周的大陆上,很快就发现了许多神秘人活动的痕迹。在特别的光学模式下,他们的行踪还是非常清楚的。 德礼弗将军有一个计划,那就是尽可能多地了解那些拥有原始异能的人的活动影像——他们在各种状态下的反应,他们的能量护罩的物理结构……等等。这一切,暂时还是非常的顺利。 先后被圈到这个荒岛上的人们的表现,完全是和德礼弗的预想吻合的,不过,巴比奇中校传回的影像和数据却让人越来越糊涂——那些人真的是神!在他们的手中,仿佛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克服重力,那些能量结晶所形成的武器还都能变幻形态。即便是用超慢的速度分析他们的动作,还是没法解开变幻的原理,于是只能继续观察。 第六十一章短兵相接 其实,能量结晶而成的武器的随意变幻还是在德礼弗将军的意料之中的,毕竟他们也曾经见过在羌城外大山中的那场大战,顾无尘的浑天绫就能够化成小裤头穿在身上。 最让将军们吃惊的是小岛上空的能量结界。 十几道结界,有强有弱,有阴有阳,层层叠叠,相互交叉,却又完全独立,互不干涉。当然,将军同志们也没有研究过阴阳五行,但是极端相反的属性还是能感觉得出来的,比如极端的高温和低温。如这样的几种不同的能量层,相互交叉,却不会湮灭,完全是没有道理的。 作为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巴比奇中校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这次行动的成败,甚至可能关联到宇宙联盟的未来。巴比奇不敢不小心!除了高空有微型的探测器外,小岛四周的十公里范围之内,海面上,深海里,无人武器站和微型探测器也被安置了成百上千。巴比奇要确保发现进入小岛五十公里范围内的任何物体,必要时能够在瞬间攻击、摧毁百公里范围内的敌人,同时掩护他们的舰队从海底安全撤走。 屏幕上还是那个景象!那几十个人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已经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有意思的是,没有发现他们补充食物,那些能量护盾也从来没有消失过,能量的强度好像还会间断性地增强;至少,没有探测到明显的衰竭的迹象。 飞船的中央控制室里,除了设备发出的轻轻的蜂鸣声,另外只有人员进出的急促的脚步声,偶尔还有一两声压抑的轻咳。 第429章 巴比奇中校的身边,是宇宙联盟第四混成舰队第十六大队第三中队的指挥官贝宁少校,还有一个虚幻的投影,那是另一个军官,银河中心派驻地球的部队——布兰恩特将军所属的舰队中的一个中队长,加莱少校。加莱少校的部队是负责外围警戒的,配合贝宁少校的舰队行动。 两位少校虽然是笔直地站着,但是军官的待遇就是不同于普通的士兵。作为指挥官,他们在等待和思考的时候,还可以享受热气腾腾的饮料。 轻轻地敲着手上一根十几公分长的金属小棒,巴比奇问那个影子少校加莱:“加莱少校,德礼弗将军有没有什么新的指示?银河城那边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吗?” “是的!中校,将军好像也快要像那两个人一样了!”加莱无奈地一笑,“他们的能量共存方式暂时不可能搞明白!或许时间能帮我们。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多的记录,我看,德礼弗将军已经准备放弃了。” “我们记录了这么多的影像,难道还不够吗?”贝宁少校双眉紧锁,杯中的饮料又是一口喝完,旁边马上就有一个拟人的女性机器人轻盈地走来,给他的杯中添满。 “不够!我们要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联络方式,战斗方式等等,梅森将军甚至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和正常人一样生育。”加莱叹道。 “真tmd变态!我就是不明白,他们还是不是人?以前他们都是在什么地方的?怎么突然间就有了这么多!” 贝宁少校的问题代表了大多数人,所以连巴比奇都是微微地点头。继续敲着他手中的金属小棒,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任何的响声传出。问加莱道:“少校,大陆上的动静如何?” “我们在这片海域附近的大陆上发现了七处,他们好像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情况,我发现他们都很紧张。现在我们能捕捉到他们的行踪,暂时还没有发现他们有针对这里的行动。” “好!或许我们可以把警戒的区域再扩大一点,看样子这里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员。”巴比奇中校沉吟道。 “中校请放心,这里距离沙漠中的那片禁区足够远,也不是鱼凫城那边的魔鬼空域。我们布置的探测器完全能够覆盖整个海域,只是我怕会暴露我们的意图。”加莱答道。 “那个顾虑也有道理!我们还是得关心重点地区。空中的探测器尽量用仿生的,海中多布置一些战斗小艇。记住,随时准备脱离!脱离后到指定空域集结。” “明白!中校,我要去歇一会儿了。你们俩也是!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撤离呢!”加莱叹了一口长气,也不注意形象了,竟然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说完,他的影像凭空消失,如草叶上蒸发掉的水滴,不留丝毫的痕迹——这技术真是神奇,地球文明中不知道猴年马月后才能拥有。 “休息?我真的很想!可是……”巴比奇也是轻叹,把手上的金属条也扔了,向还在让机器人倒水的贝宁少校苦笑,“老弟,你是不是也有原始异能?这已经是第十六杯了吧?怎么喝得下去的?” “报告长官,是第十八杯!”机器人少女用甜美的声音更正。 “十八杯?天哪!”巴比奇瞪大了双眼研究贝宁少校的下身。 “中校,别这样不正经,你是长官!嘿嘿,我这是习惯了,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容易出汗,而且,我们种族就是多汗的人种。”贝宁尴尬地解释。也幸亏了他们身上的衣服有自动调节功能,否则不用看下身,这么多的汗出来,衣服早就吸足了水分。 “不管怎么样,我对少校你还是非常佩服!”巴比奇笑道,“少校也去休息一会儿吧!你和加莱一样,必须得保持旺盛的体力。战斗的时候,必须是你们在前线的。” “放心,我的精神好得很!而且,中校认为,加莱那个家伙会真的去睡觉?我估计,他说不定会亲自跑到警戒前线去。”贝宁也笑。 仿佛要印证贝宁的猜测,飞船中红光一闪,刚刚隐去的加莱又现出了影像。这次是一脸的严肃,手上也在玩着一根和巴比奇手中差不多的金属小棒。 “中校,贝宁少校,你们看这个!这个不是我们的探测器!” 主显示屏的旁边,一块稍微小一点的显示屏,原先一直是蓝天白云,还有大海的远景。此刻,显示屏上换成了云层的特写——两只飞鸟一般的探测器在缓缓地盘旋,还有一只圆盘形的,静静地藏在一团浓云里,探测器的颜色竟然能随着云雾的浓淡来变化。 “就是那个!绝对是联盟的技术,通讯方式也很相似。刚才我们接收到几个短暂的信号。我怀疑,在附近有和我们相似程度的文明存在。”指点着屏幕,加莱沉声解释道。 “怎么可能?难道是太空海盗?知不知道他们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贝宁少校水也不喝了,将水杯递给机器服务生,手上也摇起了一只金属小棍。 “不知道!现在他们使用的是和我们一样的通讯频率,只不过经过了特别的加密,一时没法破解。” “有没有将这个发现传到银河城?”巴比奇问道。 “传过去了。将军正联络各个防区,寻找海盗出没的踪迹。” “太空海盗?不可能!他们到这个星球来干什么?难道想将这里作为据点?这也太妄想了吧!所有人都知道,这颗名叫地球的星球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我们甚至被禁止在这里开采资源。他们难道想找死?”巴比奇的眼中闪着星光,精神倒是亢奋起来了。 如果真的是海盗在旁边窥视,那倒是一个机会。对海盗来说,他们宇宙联盟的正规军是有心里优势的,打击海盗的同时,还能向暗中的神秘力量表白他们保护地球的用心,或许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德礼弗将军的研究也不用这样辛苦了。可是,太空中海盗虽然不少,巴比奇知道,在这附近见到的可能性非常的小。这颗星球虽然距离银河中心不远,但是到最近的有文明的星系也都不近,而且这里一直是宇宙联盟规定的军事禁地,周围空域密布监测器。太空海盗想要到达这片空域,除非有能力自己开辟空间窗。 开辟空间窗所需要的能量、材料和技术,对宇宙联盟这样的机构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海盗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 “中校,玛丽少校指挥的特战中队正向这边靠拢,她请示作战任务。”加莱少校并没有和他们讨论海盗的问题,而是接着报告。显示屏的一角显出一位年轻的女军官,她正是加莱所说的玛丽,布莱恩特手下有数的大将之一。 年轻轻的就是少校军衔,在整个宇宙联盟中也是很少的。当然,太空人很难从外表上看出真实的年龄,尤其是女性。不过玛丽确实是年轻,只是比伯克稍微年长一点点。这就是女人比男人的优势了,同样是战功赫赫的英雄人物,女人的晋升就比男人快许多,毕竟,出色的女性太难得了。声明一点,“潜规则”在宇宙联盟不流行! “少校,欢迎你!见到你真是高兴。暂时还不能确定那是什么人的探测器,我想,他们总是会露面的,我们静观其变。少校可以在附近找地方隐蔽起来,保持通讯畅通。” 这个时侯巴比奇中校最好是整个第四舰队都在这里,人员是越多越好。心中暗暗感激布兰恩特,一边迅速地传达下命令:“第十二、十三小队留在原地警戒,马上接管侦测器和武器站。其余舰船马上往外撤50公里,到深海沟里隐蔽待命。” ………… 远处的无相宝筏上,彭磊和婴纨都在。见到了全副武装的宇宙联盟的战舰之后,彭磊再也不敢做英雄了。对外星人的科学技术,彭磊是有深刻的了解的。若是暴露在那些激光大炮之下,即便是大罗金仙广成子,也绝对是灰飞烟灭一个下场。他们现在唯一的优势是隐身,无相宝筏的隐身能力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 圆盘探测器已经飞出去了三个,都是从深海接近,然后从宇宙联盟的探测器旁边飞上天空的,同时无相宝筏还做着机动飞行,不但没有再靠近,反而是稍稍后撤了一些。对彭磊来说,别人的死活都是次要的,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那是丝毫马虎不得的;老魇也被要求以更安全的方法接近!事关生死,老魇也是绝对的小心谨慎。这家伙将自身的特长发挥到了极致,居然在坚硬无比的海床上用土遁之术。 巴比奇中校即便是仙人他老爹,也不会猜得到敌人是这样靠近到身边的。他的舰队刚刚到达新的隐蔽地,老魇居然也到了,从碎石中拱出脑袋时,差一点就撞到了飞船的船身。 这是彭磊教给老魇的方法! 彭磊知道,通讯联络的过程中,最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即便是在地球科技的二十一文学,那也是最简单的技术。现在的对手时宇宙联盟的军队,他们的技术更是发展到了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步。不过,有一点都是通的,敌人的身边或许就是最安全的所在。自己这边的通讯信号其实和宇宙联盟正在使用的几乎一样,船队的附近又肯定是信号杂乱,多出一个信号,说不定别人也不会在意。所以老魇躲到了巴比奇的指挥舰的一个凹陷处,才敢接通无相宝筏上传来的信息。 “主人,我很安全!这大船说不定是外星人的指挥船,要不要我将它毁掉?” “毁了它也没有用,你旁边这样的船还有呢。注意隐蔽!我们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找机会暗中出手,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是谁!”彭磊面授机宜,无相宝筏上的信号也是在海里几经周折,最后才通过天上的圆盘传下的。 第430章 “我明白!可是这天气怎么这么好,一点儿风浪也没有!连老天都在帮外星人。若是有一场大风就好了,那我就可以趁机用雷电招呼他们。”老魇感慨道。 “暴风?对!好办法!老魇,你tmd越来越会干事了!这次大功给你记着,等会儿让他们每家都给你送几个美女!”彭磊高兴得直搓老白的鸟头。他也是当局者迷,只想着怎样才能不知不觉地做事,没想到有时候声势大了,也是能不知不觉的。老白就是一个环境武器,搞几场暴风比放个屁还容易。 第六十二章解围 彭磊一把将老鸟从身后拉出来,吼道:“听到没有?你怎么变得傻乎乎的,连老魇都不如了。” “我……”老白恨不得撞墙死了算了!这是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听听这鸟人在说什么?自己出力搞风,功劳是老魇的,还平白无故地挨骂。想想就是委屈!看身边的其他人,居然也没有帮自己说话的。 真个是人心不古,世态炎凉!想想自己也没有做错什么呀,怎么会有今天这样那个的待遇?所有的原因都是老魇有了老婆!联想到彭磊对尼克托里斯和卡奴的殷勤,心中不免生疑——难道这鸟人和老魇的老婆也有一腿?,所以才这样对待老魇? 有可能的!说不定这鸟人要换个口味呢?若真是这样的话,自己的倒霉日子还在后头呢! 有些不愿,有些心寒,有些害怕,却又不敢不去!边走边喃喃地打着招呼:“主人,我去了;主母,我去了;大姐,我去了;老伊,……;青青……;主人,这天上只有几丝薄云,突然就起大风,会不会引起敌人的注意?” “你tmd走就走了,又不是上断头台!敌人的注意!他们早就注意了。不过你说的也对,天上一点云也没有,你这老鸟确实不安全。最好是能搞些黑云出来,这样老魇也能乘机下手!可惜小黑不在这里!妈的,你们三个东西倒真是缺一不可。”彭磊挠着脑门点头。 “如果有时间让我施展,我倒是有能力聚敛一点云雾的。”婴纨苦笑道。 “或者让我来试试吧?我修炼过的法术就是以召唤云雾为基础的。不过,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卡奴吞吞吐吐地说。 “哈哈,对啊!”彭磊抱过他的嫦娥仙子,对着那红艳艳的小嘴就啃,赞道,“老婆你一定行!还有那把神弓,到时候给他个漫天箭雨。” “老公,不要啦!让我先试试!”卡奴挣扎出鸟人的魔爪,聚敛心神,默默地吟诵起了咒语。很快,在她的身边,一团团朦胧的水汽袅袅地升腾起来。 “真的行呢!老白,你背我到外面去!”卡奴喜滋滋地收起法诀——这是她第一次为彭磊出力,心里难免有些激动。 “不!老白背我,小白背你。万一被外星人发现,小白还能保护你。”彭磊唤出小白,同时吩咐婴纨,“大姐,我们不分你我,我的就是你的。嗯,你的也是我的。你在船上安心呆着。伊尹,我们出去之后,你就定在这里不要动了,免得到时候混乱起来被误伤。” 距离小岛近两百多公里的一片海域,突然升腾起淡淡的水雾,这水雾迅速郁积,很快就成了一大团浓雾。在海面,在空中,这团浓雾飞快地蔓延,几乎就是眨眼的功夫,原先风清日丽的海面上,就已经是伸手难见五指了。 随着雾的蔓延,风也渐渐地吹起。开始时还是微风徐徐,吹得水雾如悠然的丝帛;很快,这风就越来越猛,打着旋,推着云,挟着浪,首当其冲的就是巴比奇中校布置在海面和海里的探测器、武器站。 这片海域之所以被选作诱饵的置场,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海水不深。最深处的海沟不过数百米,一般的深度也就是一、二百米,大多数的地方只有不到百米的一层海水。那个孤零零的荒岛是巴比奇他们临时造出来的,若是海水太深,造岛就不会那么容易了。 水浅不仅仅造人工岛比较容易,那些布置在海床上的武器站也能直接攻击空中的目标。不过,万事当然都是有利有弊的。水太浅,一旦天气变坏,浪底的水流也可能会将海床上的东西卷走。 巴比奇中校又在不停地敲着他的小棍,他的旁边,现在是两个投影,贝宁少校又在喝水,加莱少校则是学者他的长官的样子,也是将一根小棍敲得“噗噗”响。 “没有理由啊!这片海域我们已经进行了磁力干扰,水温和空气的流速都是被精确地控制的,怎么可能会起雾?居然还有风暴,见鬼了!”加莱少校满脸都是不解。 “最初起雾的地方在哪个方位?能不能探测到云雾里的动静?”巴比奇问道。 “中校,这片风暴来得很突然,自然界的风暴不会起得这么快的。而且,这就是气旋,居然能扰动百米深的海底。看这张扫描图,是不是有点像宇宙乱流?不过,宇宙乱流是粒子流,这个却是水汽和各种杂质组成的漩涡。”贝宁少校紧拧着双眉,连干了两杯水,指着屏幕上一张满是曲线的扫描图说道,“水汽中还杂着很奇怪的能量团,极不稳定,我担心它们随时都会炸开。中校,据我们测算,那能量团的爆炸威力或许可以和中型核弹相当。” “嗯,这怎么可能?它是怎么生成的?难道是那神秘的原始能量?”巴比奇想不通,一时间也不敢确定究竟该如何应对。问道:“加莱少校,你们那边有没有动静?” “没有看到有人往来。请相信我,我们监视着离海岸100公里内的所有生命,哪怕是一只蚂蚁。” “我知道!贝宁,会不会是气候控制出了问题?”巴比奇转向那个还在喝着水的影子。 “中校,直到风云起时,一切都是正常的。即使是现在,控制区的数据也还在正常范围之内。会不会是那些使用探测器的人干的?掌握高科技文明的神?我的天哪!”贝宁少校说着说着,竟然将杯子咬下一块来。 “现在和银河城的通信是否正常?” “不行了!中校请看,就这一小会儿的时间,我们的控制区已经完全被云雾覆盖。这风好大啊,这个星球上只有在极地才有,真的不正常。这云雾覆盖的海域,云层中的异常能量对通讯的干扰非常强烈,我们舰队之间的通讯也是通过水中接力才完成的。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加莱少校所属马上撤离!贝宁少校马上集结舰队,组成统一的防御。我们也走!”巴比奇中校站起身来,手上的金属棒上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只见飞船一阵轻颤,缓缓地漂浮起来。 不冒险,不牺牲!这是巴比奇这次任务的宗旨。反正对那些神秘人类的监视已经有了近七天的记录,德礼弗将军若是还不能从中参悟出门道,那只能寻找那些拥有高科技手段的第三方了。当然,临走时若是能抓上几个人质回去研究,那也是绝对有益无害的。 平白无故地起风,让巴比奇也想起了刚刚发生在沙漠里的那些。若真的是同一伙人所为,人质就变得非常重要。说不定岛上的人之中有很重要的人物,沙漠中失踪的人也可能还活着。这么多的人中,总会有几个贪生怕死的! “第十二、十三小队立即脱离,带走岛上的人质!”巴比奇果断下令,“玛丽少校,请立即向我们靠拢,攻击风暴的中心。” “攻击准备完成!请中校尽快脱离。”显示屏上现出玛丽少校冷漠的俏脸。 “长官,我们受到攻击,没法接近人质!”另一边,在小岛边警戒的两个小队传来急促的呼叫;图像跟着传来,只见一片绚丽的蓝色雷光,夹杂在迷蒙的水汽里,在飞船的周围炸出一团团幽蓝色的光焰。 “撤走!”巴比奇的命令只有两个字。 随着他的手势挥动,这艘大船轻轻一抖,如一道银色的刀刃割开水幕,眨眼间就出去了几十公里;那些散在大船四周的小飞船动作也不慢,一个个如小鱼归巢,在翻卷的波浪中划出一道道亮银色的线,一只接着一只地贴上大船的外壳。巨浪冲天而起,天幕上现出四个深黑色的光斑,弥漫的水雾和着水浪,裹着巨大的飞船,一只接着一只地消失在黑斑里。 腾起的水浪还没有落到水面,小岛四周的海底,数百道光柱冲天而起,向四周的天空乱射一气,同时还夹着轰轰隆隆的爆炸。海水急剧沸腾,水浪重新冲上数千米的高空,比老白唤出的旋风还要壮观。 远处的天幕上,那吞噬了飞船的黑斑才刚刚褪去,无数个殷红的、幽蓝的光点接着亮起。瞬间,一道道粗大的光柱从天而降,刺入急旋的云雾中。爆炸声更加惊天动地,水雾翻飞,光波流转,岛上的人在这一刻几乎都成了傻子。 生死存亡的关头,一直养精蓄锐的高手们个个奋勇向前,全力以赴,覆盖在小岛上空的能量结界陡然间扩大了一倍不止,强度也是数十倍的增加。即使是这样,那水底射出的光束冲入结界时,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结界破开。好在光束几乎都是射向空中的,最多也只是将小岛四周的礁石炸碎几块。不过,头顶上传过来的能量波动却不是那么好躲的,一波波强大的冲击,将郁良他们结出的防护一层层地剥去。全仗着大家咬牙坚持,才没有最后崩溃。 一片银光劈空而下,轰隆隆的震响还在耳边回荡,四周弥漫的水雾,急旋的风,冲天的浪,却在突然间无影无踪了,世界仿佛回到了混沌初开之时,静得只有人的喘息和心跳声。 放眼四周,竟然看不到一滴水! 第431章 只有一片嶙峋的山谷,黝黑的岩石还在不断地爆裂。他们存身的小岛,就好像是突兀于云端的天台。 不知是谁最先惊叫,然后那些年轻者一个个惊叹连连,甚至连法宝都已经收了起来。远处,隐隐有声音传来,身下的小岛又开始了微微的晃动。极目看去,天际一道水墙壁立千仞,从四面向这中间急速合拢。 “快!大家聚在一起,到空中去!” 有人在高喊,然后一个个的身影冲天而起,在柔和的银色辉光中,这几十个人聚成一个巨大的人球,最外层的当然是那些修为最高的长者。说时迟,那时快,岛上的那些人也才不过飞出数百米,那壁立千仞的水墙就到了脚底。数百米高的巨浪几乎是从四面同时撞上那座小岛,巨大的轰鸣声震得人头皮发麻。水浪冲天,几乎是直上万米高空;小岛在瞬间支离破碎,石屑带着恐怖的尖啸,在水浪里、在虚空中激射,将郁良他们仓促间结成的人团冲的七零八落。 这个时侯,水汽漫空,伸手难见五指。结界一碎,长辈们也只能照顾身边的弟子了。哗哗的水声中,一时杂满了惊恐的尖叫。好在水波的冲击只是最初的那么几下,后面劈头盖脸的大水和水中的碎石毕竟威力有限,好像还没有办法带走这些修炼者的生命。不过,伤筋动骨,喝上几口咸咸的海水,那是谁也跑不了的了。 头顶上倾泻而下的水已经不能算是雨了,简直就是天河倒灌。这水中甚至还有鱼虾,还有新鲜的断肠碎肉。不过,这天水下得虽猛,结束得也快。也就是几十息的功夫,脚下又是轻波荡漾,头顶又是银辉耀耀,四周又是清风徐徐。雾也散了,只有细碎的水珠在漫空飞洒。 小岛上的那几十个人,论平均的修为,还数东方来得客人为高。郁良他们是重任在身,出来的人都是男生,至少也都是元婴期的修为,所以这一次浩劫,对他们来说,应付得还算轻松;虽然也是浑身湿透,满袖鱼虾,毕竟都是衣衫完整,甚至没有皮肉的外伤。至于其他的组织,包括阿波罗尼的,就没有一组是他们那样完整的。那些修为较弱的,甚至才刚刚结丹,所以伤筋动骨的都有。有些个甚至漂在水面上,就像那飘着的死鱼死虾,只不过他们还会叫。 女人的哭声惊天动地地响起,夹杂着有男人的呻吟和抽泣。浩劫过后的海面,一片惨不忍睹的景象,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已经结束,刚才那恐怖的一幕还会不会再次降临。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惊慌失措,修为高深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长生殿的那个郁良长老,他就已经大概猜出了刚才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此刻,他正仰头向天,研究着那片高悬在头顶上空的银色光斑。 第六十三章大家高兴,谁是谁的恩人 郁良老先生望天的神态非常的虔诚,就像是那传说中沐浴着神光的圣女! 郁良知道,刚才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的动静,是因为有人惊走了围困他们的人,而头顶上的那块银色的光斑,更是一件无上的仙宝。应该就是它,替岛上的人挡了那来自高空的致命攻击。 云青老兄经过这些天的打击,早就没有了初始时的意气风发。他一直是在郁良的庇护之下,郁良老先生情愿自己吃点苦,也不敢让他伤着,所以郁良的肩头贴着一大块不知是什么的碎肉,而云青同学只是被几只小虾小鱼撞了。 把郁良肩上的肉块远远地扔开,云青颤声问道:“长、长老,我们死了没有?” 郁良苦笑着摇头,他还没有把话说出口,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从高空传来:“兄弟啊,你死得好惨哪!云青你个忘恩负义的小白脸,你刚才扔掉的是你的救命恩人哪! 一道人影从高空扑下,半空中接住云青扔掉的肉块,嚎啕大哭起来。这哭声惊住了所有人,那些原先还在惊叫、抽泣的伤心人,此刻也都收住了眼泪,向这边注目;云青和郁良更是目瞪口呆!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看相貌还是同乡,口音也是,他居然还叫出了云青的名字,这怎么可能? 郁良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来了,老白只是一个修为一般般的小妖精。难道刚才是他在施展大法?没有理由啊! 就在他们惊讶之际,头顶上那银色的辉光渐渐散去,又有人从空中下来,还有一只白翅黑羽的鹤。这次是一男一女两个,女的那个美貌,根本不似人间女子;男的大头大脑,身材丰满,正是那个老冤家、鱼凫城的鸟人。 郁良老先生至此才如梦方醒。虽然他知道彭磊的修为不是太高,但是也知道那个鸟人背后有贵人,所以常常能做出一些超出他的能力的事来,这次显然又是如此。 长生殿和鱼凫国的恩怨因为谢无双的调解,早就翻过了,那水晶瓶既已失去,也是讨不回来了。郁良毕竟是修炼有成的高手,气度也不是寻常人一般的小鸡肠子。由刚才那个小妖精的话可知,确实是彭磊他们赶走了围困他们许多天的那些煞星,对他们来说,确实是救命的恩人——被困了这么多天,所有能用的法子都想过了,郁良几乎已经绝望! 这鸟人真的是个大救星!郁良赶紧整衣上前施礼:“彭公,救命之恩他日定当重谢。不知那些都是什么人?他们不像是修炼者,为何对我们围而不攻?罹难的是彭公的什么人?他为我们而死,我等理应将他铭记在心。” 老白还在那边干嚎!左手一块肉,右手一段肠,哭得那个悲惨:“兄弟啊,我的那个好兄弟!我们同甘共苦数百年,现在遇到了这样伟大的主人,美好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哪,你怎么就死了?你答应我们的啊,你说你会好好地活着的啊!你怎么就死了啊?你死了,让我怎么办哪?让你老婆怎么办哪?我苦命的好兄弟,你的灵魂在哪里啊?为什么不来见哥哥最后一面哪?可怜我们都是孤儿啊,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你却来不及享受就走了!你这么去了,莎那个拉怎么办哪?你是不是也在担心她啊?兄弟你放心,哥哥我会照顾她的!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啊!” 这家伙的舌头跟还真是挺长的,刚开始还是干嚎,后来竟然真的掉出几滴眼泪来。彭磊一开始也只是当把戏看,以为老白是在胡闹的,后来见他越来越像是来真的,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脚将老鸟踹进水里,狠狠地骂:“你tmd干吗?有没有脑子?拿着一根鱼肠哭鬼,也不怕人家笑话?那个死鱼是你的兄弟?妈的,也不用脑子想一想,老魇他就在这附近,我将这里罩着呢,他怎么可能死?你tmd不会是看上了莎拉,所以在诅咒老魇吧?” “冤枉!主人,我只是担心麽!您说,老魇他若真的没事,怎么现在还不出来?会不会是被抓走了?”老白赶紧扔掉手上的碎肉,抹干眼泪,喃喃地问。 “妈的,你以为老魇是你老白啊?它浑身雷电,他们怎么可能抓得住他?这东西最大的可能是藏在海底的烂泥里。凭他的本事,刚才那段时间,足够他钻出几百米去了。” 自从老魇帮广成子布置了鱼凫城里的那个仙阵,彭磊就从广成子那里详细地了解了老魇和小黑的本事,所以他对老魇的能力的判断,甚至比老白都要准确。尤其是对老魇的性情的了解,根本不是老白能比的。老魇那家伙虽然进化成了人,内骨子还是一个四脚爬虫,别看他看似勇往直前的样子,天生的就是胆小怕事,一旦发现异常,这家伙跑得比谁都快。 老魇确实如彭磊所料,只不过海底没有烂泥,它是借土遁之术,将自己嵌进海底的巨石里。在巴比奇的大船附近和彭磊通过话之后,这家伙就继续往小岛靠近,在海沟里寻找到巴比奇留下警戒的小队,一边暗中监视,一边伺机偷袭。 那次莎拉他们坐的船是老掉牙的货运船,而且没有防护,所以老魇轻易就得了手。这次故技重施,效果却并不理想。那是宇宙联盟第四混和舰队的主力战舰,是和无相宝筏同一级别的,而且一直开着防御系统。老魇的水中雷电虽然范围够广,强度也不弱,但是还是没法渗进战舰的护盾,只不过那个情况下,那些战舰也不敢开放自己的防护,去到岛上抓人。 小岛附近的武器站和侦测器被老魇毁了许多,老魇见攻击无法得逞,也果断地抽身,躲到了小岛边上的海底。老魇当然知道,一旦开战,那些外星人或许会对岛上的人动手,他贴近小岛,也是想在危急的时候能救上几个,那就是主人常说的大善!当然,最好是能救几个女的,若是她们能以身相报,那么他老魇也可以和鸟人一样,有许多的老婆了——莎拉那个身材,做老婆虽然也不错,但是看着人家那些苗条的美女,毕竟心里不满足啊! 老魇躲藏的地方正是彭磊提供的保护伞的边缘,老白手上的碎肉和断肠当然不可能是他的。老魇躲得不慢,只不过是身上被压了无数的碎石。后来又被海水一压,这家伙就不敢冒头了,干脆继续躲在海底等确保安全了之后,才努力地往外拱。钻出来时,正听见老白的最后一句“老魇的老婆就是老白的老婆!” 莎拉虽然不能算是美女,但是毕竟也是女人哪,有总比没有的强!老魇这方面比谁都敏感,后面彭磊和老白的辩论就根本没有听进去一个字。心里在一瞬间将老白的祖宗问候了几十遍,挟着一身电光,急冲出水面,一把就抓住了老白的脖子,愤怒地吼:“你个老鸟,亏我还把你当成兄弟,你竟敢打我老婆的注意,老子还没有死呢! 第432章 妈的,今天我和你没完!主人,你要为我做主啊!” 原先紧张压抑的战场,突然间变成了剧场。两个妖精你推我搡,一个挣扎,一个发狠,闹得一塌糊涂。所有人都是瞠目结舌!许多人还听不懂他们的方言,但是傻子都知道他们是一伙的,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彭磊对他们则是懒得理会,将嫦娥妹妹扶上小白的背,彭磊开始打量四周,看那些人的伤情。倒是那位心地善良的郁良老前辈心生不忍,跑上前去劝架了:“两位……那个道友,是误会了!这位老魇兄,刚才你的兄长是以为你不幸了,所以才会发誓照顾你的家眷。刚才他伤心痛苦,实在是真情流露,使我辈也心中凄凄也!” “你……你这个老龟蛋!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帮他说话!我连你也打!”老魇发起疯来,只认彭磊和婴纨,其他人谁也不认识,居然冲着劝架的郁良发飙。 “我……”郁良郁闷哪!这不是自讨没趣吗?偏偏此时此地,这家伙还是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被骂几句好像并不是什么大委屈,自己还不能发作!只能尴尬这老脸,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尴尬着,旁边的云青同学不服气了。他年轻气盛,从小就被娇惯坏了,连亲娘老子也敢动手,恩人算个屁!冲上前去,扬起手中的仙剑就骂:“你个妖孽!竟敢对我们长老无礼!” “什么?你小子竟敢骂我?”老魇扔掉老白,对着云青就扬起了拳头。 冲突一触即发,彭磊终于看不过去了,赶到老魇的身边,冲着他的屁股蛋就是一脚。老魇正想动手解气呢,没有防备被人从后面偷袭,以为是老白的,所以张口就骂:“tmd,你还敢动手?老子……主、主人,我、我不是骂你,我是骂老白那个色鸟。他就是成了人,那也是个好色的鸟人,不是个好东西!” “操!你tmd是不是疯了?再不滚,老子把你的皮剥下来拍卖!”彭磊勃然大怒。 “我……我真的不是骂主人啊!”老魇张口结舌,终于苦着脸退到一边。 彭磊这时却是无名火起,意犹未尽,点着老白和老魇两个的鼻子狠狠地训:“你们tmd是不是想造反了?在老子身边不开心吗?没有?那还不快去谢人家郁长老?妈的,他老人家才是你们的恩人呢!你们tmd也不想想,若没有云青兄和我的误会,没有郁前辈的盛情,老子我会去那荒山野岭吗?会遇上你们这几个小妖精吗?你们说说,他们是不是你们的恩人?哼!若不是老子我,你们几个现在说不定早就被人家剥皮抽筋了。妈的,还傻?要老子替你们谢吗?” 老魇还是胆小,彭磊一发飚,就把他所有的理由都吓跑了。缩头缩脑地看着云青和郁良,不知道是不是要识相地赔礼道歉,毕竟心里还没有调整过来;老白跟着鸟人混的日子长了,人也变得油滑多了。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到个谢吗?舌头上打个滚就行了,又不要自己出力出钱。马上是馋着脸打躬作揖:“这个……老前辈,小前辈,得罪得罪,多谢多谢。” 他们两个偃旗息鼓,云青却还是意犹未尽。这些天所受的委屈和惊吓,此刻全部都转化成了斗气。让他更加理直气壮的是,居然自己对他们还是有恩在先。当下更是恨不得打斗一场,发泄一下心中的火气。可是……老魇和老白居然就这么软了,他举着的剑总不能继续吧?这破碎的小岛上不仅仅是他们两家人,那边还有几十位难兄难弟、难姐难妹,都瞪大了眼睛在看着呢,这两个却是他们货真价值的恩人!自己若是不依不饶,说不定会激起公愤。 经过许多的磨难之后,云青同学的性格也稍微被抹掉了一些些棱角,有时也知道审时度势了。他这边人少,若是真的动手,除了阿波罗尼的同道或许会中立,其他人肯定不会帮他们——同甘共苦的情谊哪里及得上救命的大恩情! 事实上也确实只有他一个人还有斗志,那边彭磊和郁良两位已经把手言欢,郁良身边的那群后辈弟子正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恩人介绍着他们的经历;另外一边,那些刚刚逃出生天的几十个,救死扶伤之后,也在向这边靠拢。也就是云青稍微迟疑的这一会儿,老白和老魇两个就被团团围住;唯一还是孤零零一个的是那位骑着仙鹤的仙子,人家可能是顾虑这性别的不同,所以对卡奴只是遥遥地点头示意。 云青可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猛咽了几口口水,满腔的斗气在一瞬间全部化成了对鸟人的嫉妒——上一次在取龙桑树魂的时候遇上的女子已经是人间绝色,那是鸟人的女人。这一个的美貌和那个不相上下,显然也是鸟人的!同样是个男人,自己长这么大了,还是处男一个,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女性的朋友,人家还要修炼为上。 老天他对人为什么这样不公平? 第六十四章天有不测风云 所有人都有了说话的对象,就只有云青和卡奴两个是孤独的,凑成一对也是合情合理!这是不是老天给的机会? 云青做事就是爽快,根本没有瞻前顾后、婆婆妈妈、拖泥带水!收敛起情绪,凑到白鹤面前套近乎:“仙子好!在下云青,是彭公的朋友。敢问仙子芳名?今次都亏了仙子和彭公,我等才能大难不死。” 卡奴可不知道这位云公子和彭磊究竟是什么样的交情,看他和老白、老魇的那个样子,交情肯定也不会深到哪里去!她本来就不喜热闹,所以没有跟在鸟人的身边。不过现在有人主动和她打招呼,当然也是不能不理不睬的。当下只能还礼:“奴家嫦娥,云兄多礼了!同道中人,理当同仇敌忾,这是我辈应该做的。” “仙子说的真好!这仙鸟好漂亮,仙子与它为友,一定是个博爱之人。” “云兄夸奖了呢!这是奴家夫君的。像如此通灵的神兽,确实是天下少有的。” “仙子说的有道理!天下虽大,但是真正的宝贝却不多。在下等此次西游,途中偶得一兽,也极稀罕。不如送与仙子,聊表此次相救之谢意,如何?”云青说着,从身边掏出一个黄金笼来,笼中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这兔子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和普通的兔子相比,就是干净,肤色好像也更好些,另外它双眼如红宝石般艳红。因为被囚着,所以神情萎靡,整个地缩成一团,好像还在微微地颤抖。 云青将兔子送到卡奴手上,还不厌其烦地介绍:“据说这兔子是上古异种,名为玉兔。非常聪明,甚至能听懂人话。假以时日,或许能够修炼成精。不过,这个兔子年纪尚幼,我是看它可怜,才将它收养在身边的。嘿嘿,我一个男人,养个小兔在身边很不便的,我也没有好的耐心。仙子才适合做它的主人!” 事实当然不是云青所说的那样,他是因为爱心膨胀了才收留这个小玉兔的。事实上,西游的前几天,他们一群人就像是进村的强盗,在昆仑山西边的那大片的原始从林中大肆劫掠。那些在这片荒野里生存了千百年的动物们也是天降杀劫,在他们的屠刀之下,死伤无数。这玉兔的父母都是有数百年修行的小妖,内丹都已经化成云青他们身体里的灵力了。这小兔子因为还小,大概也只有二三百岁,内丹初成,只不过那丹还小,取了也没有什么助益。反而是养活的好,可以送给妹妹做玩物,所以云青留着。 那个兔子确实可爱,抱在手上的感觉是暖暖的,卡奴是真的喜欢。大凡寂寞的人,都是希望能有一个玩伴的,小猫小狗都行。要知道,彭磊身边那么多的女人,卡奴总不能整天赖在男人的身边。虽然家里的女人都很和善,卡奴也整天老公地叫着,但是卡奴也不敢奢望鸟人对她多爱一点。和其他的姐妹比起来,她嫦娥没有任何优势。 有时真的没法理解,以前的那么多的日子,在幽暗的金字塔里独自修炼,没人说话,没人陪着睡觉,这日子是怎么过的!现在男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卡奴有时就会觉得空虚。好在有小白,但是,小白是如玉的呢!等她养好了身体,小白肯定是要走的。这小兔子不错,正是卡奴想要的,当下是欣然收下。 卡奴很开心,对云青是连声的道谢。她身下的老鸟却是心火万丈!小白是仙鸟啊,能通过意识和人交流,当然也能和兽交流。嫦娥妹妹在爱抚着小兔子的时候,小白也在暗中安慰它未来的同伴,还向小兔子介绍那边两个趾高气扬、意气风发的妖精。兔子当然也向小白述说它的悲惨遭遇,诉说云青他们的凶残,说到伤心处,就差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了。 卡奴还没有谢完,老鸟就不客气地插嘴:“云道兄这么有爱心,真是难得!天底下这么善良的男人真是不多了!这种珍兽伺候起来其实是很麻烦的,它们对食物很挑剔,天下或许只有我家主人能养得起他们。你看这只小兔子,就几天的功夫,都快被你养死了!道兄为什么不把那只狐狸也让我家主母来照顾呢?我怕道兄很难将它养活。” 这老鸟突然说话,把云青吓得半死!而且它居然还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一只狐狸,不得不对它刮目相看。当下是满脸的尴尬,可是被人家表扬了是天下少有的大善人,好像也应该做出一点善人应该有的表现来,尽管有些舍不得——送一个玉兔已经是很冲动了,那个毕竟是曾经和他云青有深仇大恨的彭磊的女人,至今还没有要回那个水晶瓶呢! 真的从另一个皮兜里抓出一只银白色的狐狸,叹道:“云青是不好意思,怕累着仙子!” 第433章 这狐狸气色比兔子还要不好,几乎就是半死了,小白真正是它的救命恩人。也是一只小狐狸,不是身体小,是年龄小,大概也就是三四百岁的样子,勉强已经能化成人形了,是一个标准的小狐狸精。三四百岁的小狐狸精,内丹初成,软而不实,只能驱病,不能延年,对修炼者是根本没有用的。云青他们没有找到老狐狸,这小狐狸又舍不得放走,所以带着。毕竟是个小狐妖,平时除了能亵玩之外,那身皮毛也是很不错的衣料。还有一个原因,这只狐狸尾分九叉,额前有红色的火焰烙印,通体雪白,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幽香!正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九尾天狐。 云青没有想到的是兽有兽语,他们在沿途的所作所为,此刻都被兔子转告给了小白。他刚才被人家夸成是天底下最有爱心的男人了,自己总不能给自己抹黑吧。送了一个,附带着又被讨走一个,那也只能怪自己。无话可说,只能讪讪地夸老鸟,胡编着收养狐狸和兔子的故事。 卡奴现在是一手兔子,一手狐狸,一只耳朵听云青的,一只耳朵听小白的,真是够累的。当然,仙女肯定是相信仙鸟的,于是兔子和狐狸是毫不客气地收下,对云青的态度也迅速冷了下来:“云兄一路辛苦了!这两个小宝贝我一定会照顾好它们的,我先替它们谢谢你了。看,大家都已经启程了呢,你家长老该是在等云兄了。” 他们在这边送礼收礼的时候,大部队的人都已经见过了彭磊,正陆续地离开。连那两个疯子也被人带着,虽然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既然在岛上出现,肯定就是同道。老魇被老白拉着,已经走得不见了踪影;长生殿的弟兄们正在向他招手,有几位正随着阿波罗尼的弟兄御剑升空;小岛唯一留下的几块露出水面的礁石上,只有三个人还在。郁良,彭磊,还有一个是阿波罗尼的长老斐尼斯,显然,他们是在等这边。 彭磊并没有随郁良他们去阿波罗尼。他们此行,只是送婴纨大姐探家,彭磊并不想去。他把人家的长老那个了,虽然没人知道,但是鸟人毕竟还有一点耻辱之心,对着婴纨的徒子徒孙,好像还是很尴尬的。更何况还有郁良这个老熟人在,不说别的,就是彼此间的辈分就很难理顺。而且,他们若是回到鱼凫城,给自己添油加醋一宣传,鸟人的声誉也是会稍稍蒙尘的。 卡奴也不喜欢抛头露面,虽然最近总是在做露脸的事。现在手上又有了两个可爱的活宝贝,更是恨不得马上回无相宝筏去。云青在这边送礼的时候,彭磊正被一大群人围着道谢,所以也不知道云青在和卡奴说些什么,送的是什么礼。直等到回到无相宝筏,才发现那两个活宝竟然是玉兔和九尾狐。 彭磊心中真的很迷糊,嫦娥的名字送给卡奴,那也只是一时好玩,是哄妹妹的。现在居然连兔宝宝都有了,难道后世传说中的嫦娥仙子真的有?难道就是自己的老婆? 还有那个狐狸,虽然勉强能算是妖精了,但是肉身不稳,内丹不实,比青青的修为还要低,给人做老婆都不行。可是,她竟然有九条尾巴,和传说中的苏妲己一样是个九尾狐狸精。难道它是苏妲己的姐妹? 虽然这九尾天狐非常乖巧,又实在是讨人喜欢,可是彭磊就是不太敢和它亲近。熊媛也不喜欢狐狸!在她的习惯了,除了狗和鸟,那些走兽都是低人一等的。于是这只被彭磊赐名叫媚喜的九尾狐就成了婴大姐的宠物——毕竟人家已经勉强能幻化成人了,所以名字还是要的。至于玉兔,当然是嫦娥的,连名字都不要,只是有了一个昵称,叫什么红眼。 婴纨在阿波罗尼停留了三天,因为先前约定,鸟人要多了解婴纨大姐一点,所以这三天里,无相宝筏上的雄性生物都是心浮气躁,六神不宁;那个不雄不雌的伊尹竟然也是心事重重,整天就是把自己关在控制室里,对着一个个显示屏发呆。 宇宙联盟的战舰早就走得干干净净了,连带着先前他们布置在海岛周围的无人武器站和侦测器,也都没有留下哪怕一个碎片。无相宝筏还是留在海上,就在靠近那个破碎的小岛的地方;大海风平浪静,只有细碎的波浪轻拍船舷,头顶上的天空湛蓝湛蓝的,看不见一丝的云。不过在第二天上,彭磊他们也感觉到了空气中躁动的能量,平时温和的灵息就像是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也变得狂躁不宁起来,好像还在积聚着爆发的能量。 伊尹可能就是在担忧这个,可惜无相宝筏上的人都是各怀心事,没有人和他分忧。彭磊一直在那个残破的小岛上望穿秋水,惦记着婴大姐香喷喷的身体;老魇在上着心事,想着彭磊答应的那个事,憧憬着有老婆的日子;老白则是自怨自艾,整天没精打采,只有青青偶尔的媚眼才能让他精神焕发。 婴纨终于回来了,鸟人的思想也终于回到了正道,也终于发现船上的气氛很不正常了。不过,老魇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他的修行尚浅,若是马上给他洞房花烛,害的就是莎拉。至于老白,一顿训斥就可以让他清醒了。 凑到伊尹的身边,陪着他一起研究显示屏。婴大姐回来之后,鸟人是在第一时间就得偿心愿,此刻是浑身舒坦,心情也是好得不得了。伊尹面前的显示屏上没有美女,也没有什么风景,只是一条条弯弯曲曲的线,还有不断变换的数字——那有什么好看的?没有了卵蛋的人,爱好也是那么怪诞! “伊尹,我以为你见到了老相好了呢?这些线是什么意思?”鸟人看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 “主人,这是地球上空的空气密度图,还有是各种成分的分布图。”伊尹解释道。 “有什么好研究的?难道大气层出了问题?我知道有个臭氧层,还有等离子层,不会是出了问题吧?” “主人,还真的是出了问题!主人请看,这是等离子层的数据,这几天它正在迅速变化,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消失;还有那个臭氧层,现在我们的头顶上就已经没有了。”伊尹苦笑着,指点着屏幕。 “没有了?”彭磊一吓!等离子层有什么用他不知道,臭氧层他知道啊,那是阻隔太空中的紫外线的。有一段时间,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研究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所以彭磊也学到了一点科学常识。 “怎么会这样?没有了臭氧层,这地球上的生命都危险了!”彭磊的常识也只有这些。 “主人,大气层的毁坏并不是永久的,过一段时间他会自己修复。可是这段时间里,地球上的气候可能会发生大的变化,物种也会有很多的变异。主人请看,这是地球两极这两天的温度记录,几乎上升了五度。我担心,地球上马上就会有大洪灾出现。” “啊!怎么会这样的?”大吃一惊,马上又想起了传说中的大禹治水,诺亚方舟。 第六十五章洪水 经过几天的突击培训,现在老魇都已经成了气象专家了,居然能对着弯弯曲曲的线和乱七八糟的数字来预测自然状态下未来两天的天气情况。当然,老魇的听众也只是春、夏、秋、冬和梅、兰、竹、菊等几个丫头,还有小妖精青青,还有小狐狸媚喜,偶尔还有小兔子红眼。这媚喜和红眼经过彭磊和广成子的灵药灵力的调养之后,内丹已经巩固了下来,已经可以用人身来修炼了,不过彭磊有点顾忌传说,又不相信自己的定力,所以禁止它两个化成人形。 宇宙联盟当然不会撤出地球,深空中,各种监测地球的卫星还有许多。当初彭磊进行大扫除的时候,也是很有针对性的,那些特殊用途的留下了少许。地球的大气扰动对出入大气层的飞船来说还是有一些影响的,所以布莱恩特将军也不会让它缺少,现在伊尹接收的就宇宙联盟的信号。 绕了地球几圈之后才知道,这次闯的祸可能大了!不仅仅是大气层的气流发生了紊乱,海洋的洋流好像也开始走岔路了。最让彭磊想不通的是,连地球的两极都发生了大范围的漂移。这所有的起因都是因为前些天的那场战争,那场不超过十分钟的遭遇战。 彭磊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巴比奇中校他们脱离老白召唤出的旋风,用的居然是空间跳跃。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空间跳跃会使用巨大的能量,引起局部的时空弯曲,一般只是在深空中才能使用的。在小型的星系里,空间跳跃非常危险,空间扭曲产生巨大的引力可能会改变附近行星的轨道,也能影响恒星内部的活动;若是这能量叠加在星球上,它甚至能摧毁比地球还大的星体。 巴比奇中校是艺高人胆大,他们紧急脱离的坐标也是预先计算好的,已经努力地把对太阳系、地球的影响降到最小。但是,他们离开时在小范围内制造了四个空间窗,巨大的能量逸散开来,对地球的影响根本就是不可避免的。 正是北半球的夏季,但是本该是烈日炎炎的大江南北,此刻却是阴风怒号,浓云蔽日,有的地方甚至还在飘着鹅毛大雪。再向北,那片以后属于红色苏联的广袤的领土上,却是春光明媚,桃红柳绿;那些原先只能在长江以南才能见到的花草,却在数日之间,就占领了最北边沿海的滩地;大块的冰山在不断地崩塌,海面上蒸腾着暖暖的水汽。 彭磊在这个时间点上的老家也未能幸免。鱼凫城两面环水,凫水和绕城的小溪都是源自大山,积雨之下,洪水泛滥,小溪成了大河,小河成了大江;山坳低洼处,大水郁积,都成了水库。那个原先68号基站所处的大湖,重新水满为患,波涛汹涌了。 第434章 鱼凫城是依着土坡而建,地势较高,而且城中广成子置下了神奇的仙阵,所以山水没法侵入城里去。大水在仙阵的边缘掏挖、切割,在鱼凫城的四周挖出宽宽的护城河。几天的功夫,鱼凫城就成了大湖中的仙岛了。 真的是罕见的自然灾害!彭磊当然不会去关心其他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有限的几处是和他鸟人有关的。尼克托里斯的尼罗河没有好担心的,她那里本来年年就有洪水,只不过今年的水更大一点而已。大水漫上沙漠,说不定沙漠就变成绿洲了。彭磊最关心的是鱼凫城,还有长江和黄河之间的中原大地。 鱼凫城成了仙岛,城市旁边的乡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首先竹山和渔村就完全沉到了水里,丰族和有熊族交界处的小湖城也沉入了湖底,大片的良田变成池塘。只有靠山而居的熊族、羽族等,生活未受多大的影响。 彭磊用了七天的时间考察全球气候的变化,回到鱼凫城时,白浪正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带着城里修行的仙人们也都被他烦得逃走了大半。辰北和关小倩就都走了!辰北是借口回他的九嶷山向他的师姐们汇报他的爱情,关小倩则是回荒城玄界交接族中事物,顺便准备嫁妆。鱼凫城里,找得到的修真者只有关冷城和红袖这样的后辈弟子。 传说仙人都是能呼风唤雨的,当然也应该能够止风止雨。不过红袖他们的修为尚浅,对白浪的求助都是爱莫能助,他们也只是能在围堰筑坝时出一份力而已。 由于战争消耗和前一阵子大兴土木,鱼凫国中本来的存粮就不是太多。当然,如果不是这次超级大洪水,在城里修炼的仙人的关心下,在鱼凫城里的仙阵的影响下,鱼凫城四周数百公里范围内,风调雨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所以鸟人在决定离开之前,还调用了大量的粮食酿酒。 洪水泛滥,白浪当然心焦,暗中不知道将鸟人骂了多少遍了。他当然不知道这祸还是鸟人闯出来的,若是知道,说不定会将鸟人家的祖宗都从地狱里唤起来。 彭磊回来的正是时候,虽然他们的本事没法让地球恢复正常,连广成子都摇头,但是他毕竟有高科技。干脆在鱼凫城的一角开辟了一个军事禁区,围出数千亩水面,把木属性的五行元精做肥料,置上一个微型的核能电站作能源,搞起了无土栽培。据后来白浪述说,那数千亩的试验田在当年一共收获了六季,每季的亩产都在数千斤。为了堆积粮食,白浪为此还不得不加修了许多的仓库。 无土栽培的技术当然是绝密的,鱼凫城里的试验田也只有一年的效应,所以在别的地方,彭磊和伊尹对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人们只能表示深深地同情。 相比起鱼凫国来,黄河边得灾情更加严重。这中段的黄土高原,土质疏松,丘陵起伏,居然很少能看见参天的大树。这个季节,应该正是农耕最忙的时节,但是狂暴的冷雨并没有漏掉这片地方。河道成了大湖,大地上到处是奔流的黄水,原先青翠的草皮被水流剥蚀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深沟。 到处是呼天抢地的人们,暴风雨中随处都能看见袅袅升腾青烟的祭坛。披头散发的巫师在杀鸡宰牛,煮血求神,跳着原始粗狂的舞,甚至还有半裸着身子的妹妹。若不是这恶劣的天气,这舞蹈倒是很对鸟人和他的属下的胃口的。 为了不惊世骇俗,无相宝筏被彭磊安置在稍北面的太一山上,封闭在一个巨大的山洞里。白露她们几乎没有修炼过,着外面恶劣的天气对怀孕的妈妈非常不好,也不适合小孩,所以白露和叶子、红药她们就都留在乾坤界里。那里面还有保健医生,万一有个伤风感冒什么的,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一大群的丫头,还有宛儿和莎拉,男人有彭九,还有伯克他们做邻居,所以乾坤界里是足够热闹的。白露她们根本就不用担心彭磊的安危,因为这次连老神仙都留在了外面。据说自然的灵息虽然不如乾坤界里纯净充裕,但是在那个环境中修炼能锤炼人的意志,所以连如玉都回到了无相宝筏上。所有的人和妖都在广成子的带领下,在太一山里修炼起来。 老魇和老白当然是没有修炼的时间的,彭磊带着他们,还有伊尹,划着竹筏小船,在大水里寻找传说中的城市。每一座的祭坛下,几乎都能找到许多被毁坏的村庄。彭磊还真是有点想不明白。板着手指脚趾算算,从那天开始,去掉等婴纨大姐的几天,去掉和婴纨大姐亲热的大半天,去掉满世界巡视的几天,去掉在鱼凫城指导生产的小半个月,这样算来,差不多也要有近一个月了。一个月不间断地下雨,天上堆积了多少的水啊? 看着水中漂浮的尸体,许多的猪牛,许多的人,其间大多数还是妇女孩子,那一刻彭磊心中的怜悯极度地膨胀,真是无比的痛心,恨不得自杀以谢罪天下。 老白和老魇不是人,虽然在努力地学做人,但是人类的感情多复杂呀,也不是他们一时半会儿就能学全的。对水面上随处都能见到的尸体和毁坏的房舍,两个妖精是根本就没有感觉,仿佛就是天经地义的。飘在水中的浮尸中,有些个是很年轻的女子,老魇和老白甚至还在偷偷地感慨,那些女人若是不死,若是被他们早点找到,带回家做老婆肯定不错。听得彭磊义愤填膺,恨不得将他们扔进乾坤界里去。最后是罚他们两个小妖精乘一个大竹筏,在水中收集人和动物的尸体,集中到高地上埋掉。 据说这是预防瘟疫,是环保行动,是救灾中必须要做的。由于鸟人的冲动,两个小妖精就成了华夏历史上有史料记载的最早的科学救灾人员。传说帝舜时,天降大水时,百川为泽,人畜淹死者无数。当时有一个叫益的勇士,在另一个不知名的神的帮助下,将死去的人和兽都安葬在高山上,让他们的灵魂得到安宁。这个叫益的勇士身披黄金的盔甲,身高过丈,光着大头,手中常常拿着一根黄金打造的长矛,非常威武。后来帝舜听说了他的名字,倾慕他的勇猛,就让他协助大禹治水。 这个益就是老魇!自从和莎拉订了亲之后,老魇一直对自己的名字不满,一直缠着伊尹给他改名字。据说,“魇”不是好词,是老白和小黑在城里听人说话时听来的,老魇当时不知词义,只是想要名字,所以欣然接受了。现在不同了,有了老婆的人,不能给未来的老婆孩子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老魇现在应该叫老益。名字读音差不多,但是意义却是天壤之别的。 老魇不知道他和老白的苦差会流芳百世,所以工作是在满腹的牢骚中进行的。他们两个,一个借着风势做船夫,一个不怕脏,不怕累地满世界寻找遇难者,那行为确实让活着的人感动。要知道,有些人和兽都在水里泡了许多天了,几乎就是烂了。可是老魇那个诚心,仿佛根本闻不到那个恶臭,看不见尸体上爬满的蛆虫。试问人世间的正常人,有几个能够这样? 他们不知道,老魇小的时候,那种腐烂的尸块还是他的食物,在老魇的眼里,蠕动的蛆虫和香喷喷的红烧肉一样是美味。当然,做了人之后,老魇是彻底改变了他的饮食习惯,再也不以腐肉为食了,至于厌恶,那当然也是不可能的。彭磊一时的善心冲动,居然成就了老魇百世的善名,那也是鸟人未曾想到的。 其实彭磊让老魇他们去清理水面之后,心里是很后悔的。这远古时期,虽然人口不少,河中的浮尸堆积,但是村与村之间都是相隔遥远,每一个村落的人口也不多,最多也就是几千人而已。大水中死掉的人其实并不很多,附近就是黄河,人畜的尸身都顺流而下,向大河汇集。只要注意饮水,一般瘟疫流行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而且,据说一般疫情的流行都是在灾后。老魇和老白的举动,有点是多此一举的。 彭磊希望能知道整个洪灾的情况,还有天气的变化,天气发展的趋势,地球磁极的异动等等的情况,这个工作非伊尹莫属。所以伊尹只是陪鸟人在风雨中转了半天,就回到了无相宝筏上,彭磊又回复到了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孤家寡人一个。如果没有叫老魇和老白去做那个事,他彭磊也不用亲自动手撑船摇橹了——当然,那动作只是掩人耳目的,他的独木舟安置的是最新的磁流动力,还可以远距离遥控,上面还有比较简单的武器系统。若是真的能拿到他出生的那个文学,或许能让007的座驾也相形见绌。 一个人行动虽然有些无聊,但是在安全能保证的情况下,好像也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所以彭磊也没有找人陪——无相宝筏上人还是有的,可是那些个妹妹都像天上的仙女似的,根本不适合在这天灾肆虐的场合出现。 游荡了一天一夜,救济的口粮送掉了两船,彭磊终于在一个小山上停了下来。正是黎明时分,天色虽然还是阴沉,但风却是小了,雨好像稍微弱了,气温也在迅速回升。彭磊看了一眼身上的电子气温计,20°,在正是六月的季节里,这温度很不正常,但是比起前些天来,已经升高了好多了。 第六十六章五雷轰顶 历史上关于洪水的记录好像从来没有过,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洪水都只是传说中的东西。西方神话中有海神波塞冬,有诺亚方舟;中国神话中有四海龙王,有大禹治水。传说地球上洪水肆虐时期有许多次,有几次几乎将人类全部灭绝,比如诺亚方舟的那一次。 让彭磊心里稍安的是,这次虽然暴雨连下了几十天,两级的冰山消融,海面上升,但是在低纬度地区,气温骤降,即使是不高的山脉里,溪水也冻成了冰川;积雪不化,居然成了雪山。 第435章 广成子带着大家修炼的太一山,海拔好像才两千多米,可是那里这些天一直就是在下大雪,整个太一山几乎就成了一座大冰山了。 这次的洪水一定不是传说中诺亚方舟的那次,这次没有死那么多的人,至少现在还没有! 彭磊的独木舟停靠的地方是一个高不过数百米的小山峰,是附近这一带的最高点。原先应该是有植被的,现在到处是裸露的红色岩石,一道道沟壑里奔流着黄浊的泥水。站在高处看四周,茫茫的水汽中,一个个冒出水面的高台上青烟缭绕——彭磊不得不佩服!这么大的雨水里,居然还能将火烧得这么旺,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连广成子也没有办法让地球那躁动的大气层恢复平静,鸟人的修为当然更是无能为力,他现在只能做“救世主”,把储物环和乾坤界里能动用的粮食拿出来救济。这祸虽然最后还得和外星人算,但是他鸟人也脱不了干系,所以彭磊这次倒是诚心诚意,带着赎罪的心里在做事,真的很累! 山上居然还能找到下不到雨的山洞,让彭磊有些意外。在一个南向的悬崖旁,有一个天然的小山洞,口小里大,洞口微微向下倾;里面平整干燥,足有近百个平方。现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山洞简直比国王的宫殿还要舒坦。 事实上,山洞里确实是有人住的,但是只在靠近洞口的一角用乱石围出一块,铺着厚厚的茅草,还有编织精致苇席;山洞的里面,许多的小窟窿好像接通深处的洞穴,隐隐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那些小窟窿还是天然的换气孔,所以在那边有一个乱石砌成灶台。 山洞的深处,堆积的干柴不少,还有几个陶罐贮藏着稻谷,甚至还有几个新鲜的瓜果。洞口平整的地方,纺车、织布机一应俱全;看整齐地堆叠在苇席上的衣裳,完全可以确定,这家一定有一个勤快的女主人。不过鸟人也是有点不解,怎么苇席上只有一个枕头? 彭磊是过了一阵苦日子的,知道这个年代什么是小康生活。看这山洞人家的家当,完全可以称得上富裕。那衣裳都是细棉织成,裁剪精细,还染过色,印过花。普通人家的服装,大多还是粗麻布,即使是细棉布,也很少这样浸染花色的。这山洞人家绝对是个富农,但是如果只是一个女人,可能吗?这是农耕社会,男人才是主要的生产力! 除非她是女巫!可是,女巫用得着自己纺线织布吗? 主人不在,彭磊却是不客气。石桌上的水果肯定是绿色食品,绝对是纯天然,尝过,味道果然不错。他那个陶罐中的稻谷却是不怎么样!虽然山洞里很干燥,没有发霉虫蛀,但是他的谷粒又小又瘪,根本就不如鸟人自家的颗大粒圆。 看在吃了她几个水果的份上,彭磊干脆做起了好人好事。从储物环中取出微型碾磨机,片刻功夫,就将陶罐中的稻谷全部变成白花花的大米,那一罐高粱籽也被他磨成金灿灿的小米。干得兴起,干脆把自家的也拿出一点,直到将山洞里的瓶瓶罐罐全部装满,鸟人才借着那个灶台生火造饭。 这家主人明显的是个女人,可能还是相当漂亮的美女,所以鸟人才会有这样大的兴趣。不知道这位美女回家时,看见满锅的白米饭,吃到瓦罐中肥美的山鸡鲜菇汤,闻到烤全羊的浓香,会是个什么样的神态。 想想也是奇怪,这么早的天,这家的主人怎么会不在家里?要知道这种鬼天气,田里的活根本就是没有了。山里或许能采到一些野味,但是这山洞人家不缺吃啊,用得着这样起早吗?彭磊忙完之后,在山洞前修炼了一会儿,气旋满世界铺开,在附近数千米内就是没有找到落单的人,也就是说,山洞人家的主人根本就不再这个小山上。 放着家里这么多的粮食,居然敢远离,这里的社会治安绝对是不错的。 找不到这里的主人,彭磊又不愿意去正在搞祭祀活动的那些高地上凑热闹,干脆就在山崖的上面修炼起来。彭磊做事,常常是三分钟的热度。学习也好,练功也好,若是他能持之以恒,早就成了大家了。当初若不是他的外公逼着,他的太极功夫和中药常识也不可能会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本性难移,鸟人现在修炼做仙人也是三天打鱼,两头晒网的。天机子传下的秘诀他根本就没有好好练,上次向雷震天讨来的万雷引的法诀也只是好玩了几个时辰。这次慈悲心发,救苦救难了两天,鸟人已经热度大减了。反正还有老白和老魇在努力,还有伊尹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他在这儿偷懒几刻,也是心安理得。 确实也应该温习一下功课了!这些天来,他鸟人只有那个鸟东西是一直不得闲着。如果不是趁早提升一下自己的体力,总有一天会精尽人亡的。 撑起一把大伞,彭磊渐渐地也进入了物我两忘之境。 万雷引的法诀就是把自身的能量揉和进天地间的灵力中,把雷电属性的气息直接导入身体,再通过身体的诱发,在灵力所及的范围内引起雷电效应。原理非常简单,修炼起来也不难。据说最难的是开始阶段,需要让身体能同化电能。若果做不到,后面的修炼就根本没法进行;若是修炼不慎,也可能引雷击身,送掉自己的小命。 普通的修炼者,等修为到了一定的层次,都是能够使用掌心雷的,不过那样的掌心雷和万雷引的掌心雷是绝然不同的两中。普通的掌心雷,是将体内的灵息放出体外,激起虚空中的微粒电离,形成雷电。万雷引的掌心雷,那是将身体作为电池,把身外灵力能够达到的空间作为导体。一旦引发,虚空中游离的灵息都会成为雷电的增强剂,这也是它能作为一门绝学存在的原因。 彭磊的身体是被鸿蒙元气改造过的,连元婴都是如神器一般地被鸿蒙元气滋养着,普通的雷电当然不可能伤得了他的元神。不过,初练乍始,吃一点苦还是免不了的。毕竟要储存雷电的能量,经脉还必须重新调整过来。 万雷引的法诀其实非常霸道,极容易伤到修炼者自身,所以修炼的时候一定要循序渐进,从最基础的慢慢练起,让身体也能有个适应的过程。鸟人不懂啊,他也没有那个耐心。灵力在丹田一转,感觉自己就已经入门了。试一试,还真是能够在身边的雨雾里引出丝丝的电弧花,鸟人这个得意,马上就将修炼推进到了下一层次的千雷劫。 彭磊不知道,他有元神从乾坤玉璧中借来的鸿蒙元气的供应,就是现在马上修炼最高层次的万雷引法诀,也是能激起天地间的效应的。他自以为是天才,是进步飞快,心中那个得意,对照着雷震天传授的法诀,居然将千雷劫的诀要也连了起来。 彭磊现在的修为,按照正常的层次来划分,也就是元婴中期的水平。在这个水平上,能将掌心雷修炼纯熟已经很不错了。千雷诀能引起大范围的雷暴,自身作为引雷的中心,也必须能迅速同化雷电的能量。否则,一旦雷暴起时,肉身来不及消化及身的雷电,引雷者也可能会被雷电烤熟。彭磊哪知道厉害啊?以为自己是天才呢,根本就是毫无顾忌。 一道道灵诀幻成丝丝缕缕的亮银色丝光,在雨雾中漂浮。气旋向虚空发散,在丹田渐渐凝成元神的实体,元神的双手也渐渐跟上身体的速度,于是,一缕缕的电光也在元婴的周围泛起,串成一张有蓝色的电网。 电光刚起时,彭磊还微微得意,可是马上他就感觉到不好了。元婴结出的灵诀越来越纯熟,肉体的双手居然有点跟不上节奏。身外的电光在迅速增强,范围也在迅速扩大。也幸亏刚才查过了,周围数里内没有人,否则鸟人无意中又要杀生了。 漂浮的电弧在向高空蔓延,彭磊的经脉已经有点承受不住电弧滋润,正想回收法诀,电光已经接通了高空的云层。云雾翻卷,雨突然就停了,原先灰蒙蒙的天,突然间变成了浓黑,一道道刺目的蓝光劈空而下,在彭磊的四周狂乱地激射。彭磊的身外,灵诀化成一个透明的蓝色光团,将近身的电光反弹向远方。也是很神奇,接触他身外那个光团的雷电,在反弹出去时,好像变得更加暴烈。 轰轰隆隆的震响在虚空回荡,四周被雨水泡烂了的黄土,几乎在瞬间就被烧成了砖陶。这是方圆数十里内的最高峰,绚烂的雷光在阴沉的天幕下爆开,这山岗仿佛成了巨大的灯塔,无数人都在向这里瞩目。 彭磊当然不知道他正在成为万人膜拜的对象,他现在正在和自己作拼死的斗争,努力要截断从重阳节里输出的灵息。不过,真的不容易! 第一道惊雷及身的时候,彭磊就知道不好了,凭他的肉身修为,是绝对消化不了那巨大的能量的。好在他有救命的乾坤玉璧!意念一转,电光中携带着的能量从他的经脉中直接冲入乾坤玉璧里。就只是这一下,也差一点将他导引雷电的经脉烧焦。 雷电冲入乾坤玉璧,将彭磊在乾坤玉璧中滋养着的另一部分元神也惊醒了,极速地融入先前那个正在结着灵诀的元神。元神的体态在一瞬间膨胀了一倍不止,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急速地化成纯粹的灵力,在彭磊的身外爆炸般地震荡。虚空中飞驰的雷电比刚才的雨丝还要密了!这已经不是千雷劫,已经是万雷引的初级层次。 彭磊当然可以马上停掉法诀,但是如果没有法诀引出的这个防护罩,他的肉身眨眼间就会被烧焦。他自身的修为,根本激不起这样程度的防护。为了这身臭皮囊,于是他只能慢慢地收功,于是这天色也只是慢慢放亮,空中的雷电也只是慢慢地减少。 第436章 不过,如果能够平平安安地完成收功,那就不是鸟人了!能招引出这么强的雷电,除了重阳节里取之不竭的灵息外,自身至少也是有一点成就的,是不是?彭磊本来就是急性子的人,最近又总是一帆风顺,顺得他都忘了自己到底有多少的斤两了。慢慢地收功劳心劳力,彭磊渐渐地就不耐烦了,收功的速度渐渐加快。 他不知道,在千雷劫的初级层次时,万雷引这个特殊法诀所能诱导出的肉身第二防御,就是那个透明的蓝色护罩就会消失,千雷劫的所有能量都需要施诀者自身修炼的灵力去同化。彭磊现在的身体,初级的千雷劫或许勉强能够应付,但中级层次的雷暴,对他来说,绝对是超负荷了。 灵诀缓缓收起,感觉到身外的雷电在迅速减弱,彭磊又得意起来。渐渐地切断和乾坤玉璧的联系,把身外的灵息迅速散开,彭磊双手结成兰花指,就在千雷劫的层次上准备收功了。身外那个透明的蓝色光罩的能量极速减弱,虚空中幻灭的雷光迅速消散,雷电的能量除了一部分逸散在虚空中外,少部分却是迅速凝聚,回馈到彭磊的身体。 彭磊的修为若是再高上一点,这部分回馈的能量正好滋润他的身体,弥补他刚才的损耗。不过他刚才招引雷电的灵力是借来的,这一刻回馈的能量却是猛了点。彭磊急急地将能量导引到乾坤玉璧,也无法完全消去那爆炸性的能量对身体的冲击。 这一下真的就像是传说中的五雷轰顶!只听“喀拉”一声,鸟人身体上炸出一团耀眼的蓝色火光,他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就口喷鲜血,人事不知了。 第六十七章又遇红颜 彭磊知道自己没有死,但是就是睁不开眼睛,连一贯灵验的气旋也展不开来。 原先他的元神就是分成好几份,大部分寄生在乾坤玉璧里,小部分分散在经脉里。此刻经脉淤塞,散在经脉里的那部分元神差一点被雷电轰没了。不过他在最后的那一瞬间连接了乾坤玉璧,所以原先寄生在乾坤玉璧里的元神也在那一刻回到了那个五行元精团里。这时彭磊虽然不知道身外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是那遁入乾坤玉璧里的元神又回到了丹田处,正重新聚集被震散到四肢百骸的元神碎末。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也混杂在鸿蒙元气里,从元神的丹田散出,慢慢地疏通淤塞的经脉。 终于能感应到胸腔胀缩的那种舒坦了,气流出入鼻孔的那种感觉真是很奇妙,那一刻彭磊的心中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激动。心脏在轻缓地跳动,血在欢快地流,围绕着元婴的气旋不断地散开、收缩,终于在身体里激起一个个的漩涡,旋涡的中心又重新凝成一个个的小元神。彭磊知道自己又活过来了,好像元神的强壮程度更胜从前,经脉中的那一个个小元神也都是比以前坚实了数倍。 这是真正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不定修为就因为这一下进步了,回头倒是要让广成子帮着测验一下。 眼睛其实早就能够睁开了,气旋也早就能够散出体外,探测身外的世界。但是这段时间彭磊潜心接续经脉,是真正的心无旁念。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还在雨中,是躺着还是坐着。 眼睛缓缓地睁开,身外果然还是一片灰暗,不过,雨好像是停了,听不见这些天最熟的那淅淅沥沥的声响。他的身体居然是躺着,而且是用一种最标准的姿势平躺着。身下是碎石黄泥垒平的床,床上铺着厚厚的茅草;头下有茅草扎成的枕头,身上穿的衣服竟然是蓝印蜡染的细棉袍,好像也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两边不足一米的地方,是碎石和着黄泥垒成的墙,高也不过一米多,若是彭磊站起身来,或许只能到他的胸口;两边的墙上架着几根木条,上面铺着厚厚的茅草——我说怎么看出去是灰蒙蒙的,原来是被人盖住了天。 彭磊的心里这时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这一刻真的愿意为那个替他搭棚遮风挡雨的人赴汤蹈火。坐起身来,头几乎要撞到上面的茅草,但是茅草编成的门在他的脚边,他若是想出去,在不损坏这小房子的前提下,只能往前爬。 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为了不吓着那个可能是自己恩人的人,彭磊把伸向草帘的手缩了回来。跪着身子,翘着屁股,昂着头,瞪着眼,这一刻的鸟人,就像是一只乞食的狗。 草帘一动,一道刺目的光照了进来。彭磊瞪大着眼睛,屏着呼吸,想在第一时间看清来的是什么样人的,没想到外面是这么明亮的天。赶紧闭目呼气,还没有等他再次睁开眼睛,一片温暖就撞上他的嘴唇。 惊呼声是两个人一起发出的,进来的人软软地向旁边倒下,彭磊是条件反射般地跳起。伸手抱住倒下的人,也顾不得保护现场了,人腾身而起,在纷飞的草屑和泥石中,跳上了一块数米高的巨石。 “你是什么人?”仿佛是心有灵犀,又是两个人同时发问。 彭磊这个时候竟然是心情激荡,欲火焚身。看他抱着的人,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少妇。虽然身上沾满了草屑泥浆,脸色因为惊吓而惨白,但是柔然的腰,那精致的五官,那鼓动的胸口,还有那灼热的小腹……真是一个诱人犯罪的尤物! 她是谁?彭磊一边暗骂自己无耻,一边强压着心火,将怀抱里的美人轻轻放开,在脸上挤出一个他认为应该是最美的微笑,问道:“我应该怎么称呼姑娘?一定是您替我盖了这间遮风挡雨小屋的,是不是?” “妾、妾身姜原,君子何人?何处来?”美女轻抚着起伏的胸口,一边整理凌乱的散发,掸掉身上的草屑,一边轻声问道。 “我?我叫彭磊,是从那边,南边很远的地方来。”彭磊也是整理衣裳,拱手回答。毕竟他在这个时间点上也是一国的君主,好像也是能登堂入室的贵族。 拂过衣衫才知道,原来这美女真是自己的恩人,身上的这衣裳明显的和美女穿的是一个布料,还可能是这个叫姜原的美女临时替自己做的。衣服的式样很简单,没有袖子,只是一块布挖了两个洞,胸口处有一个很精致的纽扣,腰里是一条宽宽的腰带。这衣服的里面竟然是空荡荡的,他原先的衣衫早就不知到去了哪里。 强压下去的心火又忍不住窜上脑门——是姜原替他彭磊换的衣服,她竟然将男人剥光了,那不是什么都被她看了去了吗?自己被雷电反震后的这一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彭磊忍不住要抓耳挠腮了。一挠头发不要紧,又是一吓,头顶上竟然只有短短的一寸毛,几乎就是第二个老魇。还好,臂上的储物环还在! “您是彭磊的恩人!请受我一拜!”吃惊归吃惊,礼是不能少的。 “妾、妾身不敢受!君子居然真的活过来了!”姜原脸上的白迅速被粉红色淹没,喃喃着,有点手足无措。 “我死了吗?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的?姑娘照顾了我多少天了?咦?什么时候开始不下雨了?”彭磊的问题一大堆,有的问题当然是瞎问的。比如,这个地方叫高辛,那是他早就知道的,他系舟停留的小山叫历山,那也是他早就知道的。 姜原的气息渐渐平缓下来,两眼闪着亮光,眼神定在鸟人的脸上,好像有点魂不守舍。好久,才竖起尖尖的十指,边数边喃喃地答:“磊公,睡了有半个月了。这山原来叫历山,现在叫夏雷山。我们见到磊公时,磊公浑身焦黑,我们以为磊公是死了呢!” 盯着姜原的十指稍稍发了一下楞,彭磊强摄心情,游目四顾——真是惭愧,站到阳光下也有好几刻了,那双贼眼居然还没有离开过姜原身外三寸。传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来思考问题的,看来一点也不夸张。 这是在半山腰,距离他泊舟的石滩不远,离那个他煮饭烤肉的山洞倒是不近。一片乱石,朝向东南方,背后是十数米高的一片断崖。他练功的地方在西北面的峰顶,抬头望,直线距离好像也不远。正是清晨,太阳刚刚跃出水面不久,还没有升上一竿高,明亮的辉光中还带着淡淡的红色,照着锗红色的山石,那沟隙、裂缝处湿漉漉的闪光,如新鲜的血在流动,特别刺目。 那个他临时的家彻底塌了,变成了一大堆的乱石乱草。不过,看那石堆上的黄泥蒿草,如果真的是眼前这双晶莹剔透的小手所为,这小手怎么还是这样光洁细嫩? 姜原稍稍喘息,继续在说:“磊公一定是坐船漂泊而来的,那边我们找到了磊公的船。嗯,现在还在呢。半月前,雷神降临历山,当时是满山的雷电,磊公一定是那时遭了难。我们在这里找到磊公时,磊公已经没了气息。当时我们将磊公埋在这乱石堆的,可是第二天妾身经过这里时,发现乱石堆上有霞光升腾,所以妾身将磊公的坟改成小屋。天见可怜,磊公真的醒过来了!” 姜原没有说的是,她将彭磊从坟墓里挖出来时,彭磊还是浑身焦黑,赤身露体的,连小鸡鸡都被烧成了黑棒。但是彭磊居然有心跳,所以姜原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给他盖了一间小屋,还每天两次给鸟人擦身。一般烧伤烫伤的人,那都是会腐烂发炎的,但是这个在山脚下捡到倒霉鬼非但没有发炎,一块块掉落的黑痂下面,居然是粉嫩的新肉,这也是让姜原坚持悉心照顾他的原因。 彭磊身上的衣服是第十天上才穿上的,之前他一直是光溜溜地睡在那间小小的石屋里,大多数时间还一柱擎天。他那东西上的黑痂也是姜原的小手细心地擦去的,当然,姜原还做过什么小动作,她是更加不会坦白——这鸟人,若是知道眼前这个小美人为他擦过十几天的身,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神气活现。 第437章 “可能真的是雷神降世吧?或许他认为我是无心冒犯,所以不要我死。多谢小姐的照顾,可惜我身上什么也没有,不能报答小姐的大恩。”彭磊这两句说的倒是很诚心的,人家看见自己时是赤条条的,除了手上的储物环,真的什么也没有。储物环里当然有好东西,但是也不能当着人家的面取啊。 “磊公能遭雷击而不死,一定也是大贵之人。妾身的家就在山上,公若不弃,可到家中稍作休息,待奴为公煮些汤喝。”姜原脸上的红晕渐渐淡去,神态也恢复了自如。 “原来山上的石洞就是你的家?”彭磊心情恍惚之下,竟然把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 “公到过奴家的家?”姜原显然也是一吓。 “嗯!大水连天,在下到处寻找可以避难的所在,在历山稍息时,到过上面的山洞。请小姐原谅在下,未经主人的同意,我吃了洞中的几个鲜果。我以为这里是神女修炼的仙山,心中惶恐,下山时就遇上了雷暴。以为是神对我亵渎仙子的惩罚呢!”彭磊马上想到了他在洞中所做的一切,有些是超出现代这个生产力水平的。若是老实承认了,说不定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美女虽然可爱,但是……还是低调一点吧! “一定是神可怜奴家,一定!”姜原喃喃着,小手扶上彭磊的手臂,“磊公能走吗?磊公遍游天下,妾身想听听磊公的见闻呢!” “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来,让我来扶小姐。”彭磊反过身来,抄住姜原柔柔的细腰,脚尖点地,施展出好久没有用的轻身功夫,踩着断树碎石,腾云驾雾般地冲上山崖。 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一般的男人都会想方设法地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彭磊这样的男人更是这样。这一番卖弄,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山洞口。姜原哪里遭遇过这样的阵仗,小脸又回复成惨白,整个人瘫软在彭磊怀里,恨不得和鸟人粘在一起。彭磊停下脚步时,她还是浑身酥软,根本站不直。 “彭郎一定是上天的神!”只会痴痴地盯着鸟人的脸,傻傻地自言自语。 “小姐,这是普通的轻身术,神仙都是会飞的。”彭磊笑道。 被美女崇拜的感觉就是爽,看着姜原痴迷的眼神,鸟人几乎要忍不住真的飞上一回。还好,最后是强压住了冲动。不过,那红红的小嘴,细细的喘息,却实在是让人没法抗拒。低下头,还是在那颤动的红唇上轻轻地舔了一口。 “嗯!”姜原的身子猛地一震,双臂一紧,整个人几乎悬在了彭磊的身上。彭磊的脚步没有停,不过最后跨入山洞的这一程,姜原是被他抱着走过的。 山洞里其实没有坐的地方,所有的貌似凳子的东西都是粗糙的山石。在彭磊看来看来,能把美女放下来的地方只有那个铺着厚厚的软草的床。 这姜原不知道为什么独自一个人生活在这里?或许也是像绢一样,是被夫家赶出来的。看她在男人的怀里很享受的样子,一定是很久没有被男人抱过了!这样的美女,居然被社会遗弃,老天有没有眼?这一刻彭磊突然想起了绢和竹女,怀抱里的女人,那眼睛里痴迷的神情,怎么和绢那么的相似? 轻轻地一吻,不似刚才,这一吻鸟人带着浓浓的温情。 “彭郎,帮妾身生个孩子好吗?”喃喃的声音如梦中的呓语。 “生个孩子?什么?”彭磊大吃一惊,终于清醒了过来。 第六十八章送子 彭磊知道,这古代的单身男女,对两性间的那个事并不是特别拘泥的。只要是单身,只要两个人对得上眼,那么随时都可以做那个事。可是这位小姐的要求还是吓了彭磊一跳,这是他到这个时间点上后,遇到的最直接,最大胆的要求。 两个人认识还不满十分钟呢! 彭磊的惊诧并没有赶走姜原的热情,双手死死地搂着彭磊的脖子,胸在彭磊的胳膊上揉着,腿更是紧紧贴着彭磊的小腹。她的小脸已经成了艳丽的玫瑰色,气喘吁吁,头贴着彭磊的脖子,呼出的热气几乎能冲到彭磊的脚跟。 看她的小样,那就是一个久旷的怨妇,好不容易逮到一个男人,还是彭磊这样男人中的男人。彭磊知道姜原肯定研究过他鸟人的身体,所以才会这么猴急。他彭磊昏睡了十几天,身上的衣裳都是这个小美女换的,据说她每天还要来照看一次,是人就都会好奇的,毕竟彭磊是个很难得的男人——彭磊对自己的身体一向是很失望的,唯有那个男人的根本是他的骄傲,也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来和其他男人相比的东西。可惜那东西在正常的时候都是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所以也只有见过、试过的人知道它的好处。 女人也好色,尤其是这种没有男人照顾的女人!正好男人也需要,彭磊也不是那种吝啬的男人。俗话说得好,助人是快乐的根本!这大家都开心的事,不做那就是傻蛋!而且,那个火热的身子在怀里摩擦,彭磊的下身早就不听他的了。 两个人都是薄薄的一层衣裳,露胳膊露腿的,内心的炽热通过裸露的肌肤互相交流着,连彭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个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了。生孩子的动作彭磊是无比的纯熟,而且还会生出许多的技巧。那个姜原当然也不是处汝,但是她生活在这个蛮荒年代,她原先的男人虽然富裕,也不可能有鸟人那么多的经验和知识。只是动作和姿势,彭磊就能搞出几十种来,大多数都是姜原没有听说过的。一开始姜原还是狂热地索取,很快就只是被动地坚持了。不过,彭磊给她的愉悦那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即使是身体疲累,还是赖在彭磊的怀里不肯离开。 “宝贝,你多久没有和男人做这个了?这么疯!”看着昏昏欲死的姜原,彭磊心里是偷偷地笑。 “我……前些天郎君昏睡的时候……可是……”姜原羞愧欲死,不过还是老实交代了。 “什么?”这次轮到彭磊昏倒了——这年代的女人可真是大胆! 姜原其实坦白得还不彻底,她是怕彭磊在昏睡时也有知觉,所以才吐露了一点点。诸位想想,在第十天上,彭磊身上的黑痂就已经完全脱落了,露出了新生的肌肉。那个坏东西还经常是竖着的,姜原为他擦洗身子,那东西这么雄壮,当然是要稍微玩玩的。姜原独自一个在这孤山上生活,她是个正常的女人,正常人的欲望当然也会有。彭磊这样躺着,竖着,连姿势都不用调整,姜原试过几回也是极正常的。不过姜原就是奇怪,任她在男人身上怎么使劲,彭磊就是很吝啬,就是不肯付出。 姜原需要的是男人的种子,肉身的愉悦那是其次的,所以她一开始就求彭磊帮她生孩子,没有丝毫的生涩。醒过来后的男人果然不一样,给人的抚慰是无微不至,付出也是无比慷慨。姜原舍不得那些好不容易求来的种子白白地流掉,干脆将身子搁在男人的身上,倒挂着身子休息。 “宝贝,不用这样的,只要里面的一小滴就够了。”彭磊将姜原压在身下,笑着安慰。 “不!郎君不知道的,我一定要有一个孩子。”姜原努力地将身体抬起,挣扎着解释。 “要个孩子还不容易?我辛苦一点就行。宝贝,你先歇一会儿,等会儿我们再来。” “我……多谢郎君!妾身给郎君煮汤去。”姜原挣扎着爬起身来整理衣裳。 真是世道变换,什么奇遇都会有!彭磊现在是感慨万千,哪里想到做这种事还会被人感谢的,好像成了吃软饭的了。那哪成啊?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层皮!在这种事上,他鸟人必须是主导者,“送子”也应该是主动送的。 一把将姜原按下,一口津液渡去,顺口送下一粒金丹。姜原没想到这个男人会这么强劲,金丹在嘴里化成一股暖暖的汁,流到肚子里是,又化成熊熊的热火。刚才还是酸疼欲死的小腹、腰腿,突然间又生满了精力。小手撩处,男人那还没有干透的东西又是火热坚挺。一声惊呼还没有出口,那东西已经从手中挣脱,滑入了身体的深处。 这一次彭磊不再轻易付出,直干到天色昏暗,月上南天,试过了所有鸟人知道的动作,才放开闸门,大泄收兵。当然,彭磊也做了几番小动作,趁两人身体交接,唇齿相偎,帮姜原将体内的金丹化开,帮她稍稍调理了一下经脉。这样一来,这位姜原妹妹长命百岁是绝对不成问题了。 即便是有金丹滋润,姜原也经不起这样没日没夜的折腾,更何况金丹的药力在体内化开,也需要时间吸收,所以彭磊鸣金收兵的之后,这大胆的美女只是呻吟了两声,就沉沉睡了。彭磊当然没有时间在这里陪她,对鸟人来说,付出这么多已经够慷慨了,毕竟这美女是别人家的女人。 欢好的时候,彭磊从姜原的嘴里也陆陆续续地知道了一点她的背景。原来她确实是当地一个首领的女人,因为没有生孩子,才独自一个人迁到这个山洞里。和绢的被逐不同的是,这是她自愿的。据说这山上常常有神灵经过,能赐给凡人幸福。姜原希望,一个人在山洞里生活,每时每刻都能让神灵听到她的心声,能赐给她一个孩子。果然,神是有灵的!那铺天盖地的雷暴下,那个被烧成焦碳的男人还能复活,他的那个雄壮的根,如果不是送子的神物,那还会是什么呢? 姜原以为神是让她自己索取的,谁知自己努力了好几次,这男人就是不交货。后来才知道,只有在两情愉悦的时候,生命的种子才会生根发芽!(是那个男人说的! 第438章 )意乱情迷的时候,姜原将她对鸟人所做的全部坦白了,所以彭磊离开的时候,也是没有丝毫的遗憾。 半个月了,老白和老魇早就结束了他们的工作,回到了无相宝筏上。彭磊心中郁闷,作为一家之主,他失踪了半个月,居然没有人出外找找,家里居然还是风平浪静。也幸亏他鸟人命大,若是直接被雷劈死了,岂不是连收尸的人也没有?不过,任他怎么不满也没有用,根本找不到人发泄。老魇和老白或许是厌倦了埋死人的工作,居然也闭关修炼起来。整个无相宝筏上,还醒着的人就只有伊尹这个太监,还有半梦半醒的广成子。 其实熊媛她们修炼的地方也不是在无相宝筏上,而是无相宝筏边上,群山中广成子特意布置的一个仙阵。既然是集体修炼,那么安全是第一位的。熊媛她们都是广成子的师母,平日里也没有时间辅导,这次是一个机会,是广成子动员大家一起修炼的,他也可以省却许多的精力;反正彭磊暂时好像也不准备离开这里,那些外星人最近也不可能再会有什么大动作,而且大水未退,鸟人自己也是什么事情也不能做。 按照广成子的意思,彭磊也因该停下来修炼,巩固被雷损后又重生的肌体。可是广成子也说不出这次集体修炼要多长的时间,若是一下子几个月,那绝对不是彭磊能忍受的。别的不说,这几个月里,说不定叶子和红药就生了。老婆生孩子,老公若是不在身边,那是很不道德的。 老白和老魇的闭关修炼也是广成子的意思,老仙人也有理由,这两个小妖精是彭磊的左膀右臂,但是他们的修为实在是拿不上台面,也就是能唬唬人而已。反正彭磊暂时无事可做,或许彭磊也要停下来修炼,于是老神仙就先斩后奏,先用大神通将两个妖精的元神打散,用纯净的元素重新培育,再加上一缕鸿蒙元气。这样的造化,比小黑的蓝乂丹还要好上数倍,这也是两个小妖精平日里恭敬孝顺所得来的报应。 老神仙这样做,同样的也是给家里其他的一些妖物一个榜样:只要孝顺,将来主人是不会忘了她们的! 彭磊的家里,现在确实是成分很复杂的。小妖精还有青青、媚喜和小兔红眼,还有仙鸟小白,另外还有外星人伊尹。除了伊尹,这一刻连媚喜和红眼它们都陪着它们的主人修炼了。伊尹也想,不过他失了灵根,无精可化,无气可聚,只能修炼凡人的武功。广成子根据他的身体特点,特别给他弄了一套调气运功的方法,彭磊还给他起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什么《葵花宝典》。至于那个紫霞神功,和《葵花宝典》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所以伊尹早就放弃了。 伊尹一个人留在船里,他却也不觉得孤独,反正没事可做的时候,他还可以在无相宝筏上的实验室里做研究工作。伊尹的性格其实是很开朗活泼的,可是被彭磊割了蛋蛋之后,这家伙就是不愿意和人在一起,情愿一个人对着仪器沉思。 这半个月里,让彭磊稍微安心地事也有。首先知道了家里人并不是不顾他的死活,雷暴起时,老魇和老白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通知了广成子。彭磊被反馈的雷电击晕,广成子也是亲眼目睹。不过,广成子触摸到了他开放了乾坤玉璧,触摸到了从乾坤玉璧里出来滋润身体的精元,所以才让彭磊自生自灭的。没想到的是,鸟人有鸟福,这样烧焦了都会有美女喜欢,都能结到露水情缘。 还有一件事就是,宇宙联盟的家伙们闯了祸之后,也不是死活都不管了,他们也在尽力干预地球的气候。地球偏离的磁极已经在迅速回归,洪水泛滥的地区,雨基本上都已经控制住。要说外星人的技术就是好,这么短短的时间,已经让大气层的扰动平息了下来,两极的冰山重新在凝聚,地球各处的气温也在迅速回归正常。 闭关修炼彭磊是绝对不做的,即便是只有独自一个人,鸟人的心也在那青山绿水的红尘间。伊尹坚持要留在无相宝筏上,监视气候的变化,监视宇宙联盟的动向,于是彭磊在乾坤界里开心了几天之后,就一个人驾着独木舟,在到处是水天一色的红尘中游荡。 这个年代肯定是过了黄帝战蚩尤的那个岁月,照理这中原地区应该是一个统一的大国。传说就是这样的,好像史料中也是这样记述的。不过,彭磊一路游荡,所见所闻让他非常失望。根本就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反而是如他们鱼凫国的前身一样,一个个大族分踞各地。比如他遇见姜原的地区叫高辛,旁边还有叫高阳的,另外还有周、狄、商、夏等等,把鸟人搞得糊里糊涂的。 对于上古中国的历史,彭磊是从姜子牙以后才有明确的记忆的,但是那上古的几个王朝还是知道的。比如三皇五帝,比如大禹治水,比如夏商周的朝代更替。现在怎么夏商周都在一起并存?这让彭磊到哪里去确定准确的时间坐标? 另外,中原文明的繁荣也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在彭磊看来,这被大水浸过的中原,甚至还不如他的鱼凫国繁华。据说原先也是有城市的,但是这一场大水,把所有的一切都冲毁了,彭磊见到最多的,还是残垣断壁。让彭磊很失望的是,中原地广人稀,各族拥有的地域都是极大,族与族之间少有往来。相邻之间的交往,一般仅仅限于贵族层次,还不如原先的鱼凫国。地广人稀,信息也是相当的闭塞,普通的百姓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首领叫什么,只知道他们应该向谁交地租。 每一个大族都像是一个国家,只不过彭磊找不到他们的国都。这大水来的真不是时候,这里的建筑大多数是泥坯木头搭建的,被水一泡,什么都没有了,连那些上层的统治者都没有了踪影。当然,也是彭磊没有刻意地找,深深地失望之下,他对什么都没有了热情,一切都是走马观花,顺便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比如挖沟开渠,劈山导水之类的。 第六十九章遥远的中原 在不经意间,时间过得是飞快的。 大水在渐渐地退去,不过这年的收成肯定是没有指望了。好在这个年代人口不多,没有田里的产出,还有水中的鱼虾可以贴补。即便是这样,饿死者还是不少。归根到底,还是生产力水平太低。在彭磊看来,虽然大水退后,原来的良田还是沼泽一片,但是若是能在高地上种些瓜果素菜,关键时也是能补充营养,维持生命的。可是这里的灾民大多数只是搜渔捕猎,挖野菜野果充饥,自救能力太差了。 彭磊大量的时间都在乾坤界里陪老婆和孩子。红药和叶子两个真是争气,给他生了一男一女。本来鸟人是不在乎男孩女孩的,男女都一样,好像女孩还更可爱一些。可是到了这远古,在女人们时刻的唠叨下,在乡里乡亲的习惯的熏陶下,彭磊也慢慢的有点重男轻女起来。 有了男孩,那就有了延续他鸟人香火的人了,彭磊当然要多陪她们一会儿的。另外,熊媛、如玉她们都闭关修炼了,他鸟人的阳精也要找人宣泄,当然只有找白露妹妹了。不过,白露这小妞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如玉的影响,对男女的欢爱根本就是不投入,一付可有可无、为人民服务的样子。她们的爱完全就是为了给男人快乐,还有就是向男人索取生命的种子,实在是太原始了,所以彭磊有时也会意兴索然。也不明白,年轻轻的,照理都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怎么就这样了呢? 不在乾坤界里的时候,彭磊也是很忙的。全世界都在抗洪救灾,他鸟人当然不能袖手旁观,这中原地区毕竟是祖宗生活的地方!而且,偶尔地做些农活其实也是很有意思的。彭磊甚至扮成流浪汉,在涂山旁劈地种粮,亲身体验做农活的辛劳。 涂山离彭磊遇见姜原的夏雷山不近,已经不是高辛族了。涂山族人口不多,好像还是一个叫夏侯的大族的一脉。彭磊虽然是从几千年后来的,但是对历史几乎就是白丁,这上古时期的人物,他也只知道皇帝、炎帝、大禹、共工、蚩尤、尧舜等。这么长的时间,有一点终于让他弄明白了,这个时期中原大地上其实没有一个统一的大国,还是各族分踞。不过各族之间有盟约,推举某族的族长为王。 勉强一点的话,也可以说这是一个很松散的国家制度,各族类似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王的权利也是很大的,可以调用各族组建的军队,可以任命各族的族长,还可以给有功的人土地,分享百姓的收成。现在各族推举的首领是高辛族的姬俊,好像还是个很贤德的王。 姜原就是高辛族一个首领的女人,说不定能和那个姬俊攀上关系。彭磊在了解清楚了这个时代背景之后,心里着实是很兴奋的。虽然以后几次去那个夏雷山时没有见到姜原,但是这正好说明姜原妹妹借种成功,他鸟人的种子又在一位妹妹的身上生根发芽了。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关系,将来若是想要接近这个高辛王,想要在高辛王身边搞个官做做,也可以走走姜原妹妹的门路。 这段时间彭磊也有空关心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了,毕竟那个祸患也是因为他鸟人的参与才引发出来的。洪水滔天,生灵荼汏是肯定的,但是彭磊心里竟然只有幸灾乐祸,生不出丝毫助人为乐的心情。鸟人也有理由,这西方的强盗子孙后世几千年后,在中华大地上烧杀抢掠,几乎是无恶不作。这大水正好是应了那句骂人的话:入你妈的先人板板!也是替后世的人们报一点小仇。 尼克托里斯那边的形势倒是一片大好,他们的绿洲本来就是狭长,又是紧邻大河,三角洲地区也是水网发达,水流也是非常通畅,所以大水退得也快。 第439章 不过那边的政局却是非常动荡,埃德蒙特王子即位不到三个月就翘了辫子,现在的国王是赫尔摩波利斯的小首领诺列加,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而底比斯的拉美西斯却成了辅国的大臣。 尼克托里斯的肚子很是争气,生的也是男孩。这小妞对彭磊给她的礼物是相当的满意,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身份之中,几乎就是深居简出,已经渐渐地被埃及人淡忘了。这正是彭磊和尼克托里斯所希望的,所以彭磊也只是到尼罗河边探望了几次,并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 让彭磊不爽的是印度,那个雷震天和索卡尔。这次全球的气候异动,印度当然也是不能幸免,可是雷震天真的是爱民如子,那头老牛也是,把那片地方当成他们的家了。这两个全力以赴之下,再加上雷震天那个昆吾玄界的人的力量,水患治理得远比彭磊所在的中原好,让鸟人眼红不已。 当然,这也不是彭磊不如雷震天,两人所处的地位就是不一样。雷震天已经是“神”了,在那里只要振臂一呼,马上就是应者云集。索卡尔那东西很是变态,施展法术根本就无所顾忌,所以他们两个的地位和声誉,那简直就是如日中天。彭磊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一个流浪者,孤家寡人一个,做事也不是很用心,所以也只是涂山旁的那几条小河被他疏通了,他也只是涂山族里的一个名人。 想不出名也不行!别人家都是田地荒芜,百草枯黄,可是他鸟人门前的两分薄地却是瓜果累累,鸟语花香。彭磊当然不会自己亲自去翻土施肥,那种苦活偶尔尝试一下就可以了。反正现在没有事情做的人很多,彭磊是把当初在冲水坡的那一套又拿出来。请几个小工,用鱼肉做酬劳,他只是动动嘴就行了,一样能够大丰收。 还是一栋和当初竹女她们一起居住时一样的竹楼,面水背山,屋后几丛疏竹,数株矮树。因为白露她们不愿意再回到原始社会,过那种没有电灯电话的日子,所以彭磊又只能一个人捕鱼摸虾。早起练拳,傍晚弹琴,品品小酒,猎猎野兽,倒也别有情趣。反正饥渴时可以去乾坤界里寻找安慰,所以这样的日子彭磊也是自得其乐。 又是黄昏,这是又一年的春天了。落日将天上的云彩涂满了鲜艳的红色,门前的小湖里波光粼粼,鱼儿不时地跃出水面,弄出老大的声响。风轻轻地吹着,暖暖的,屋前的小树也很享受这时光,轻摆着树梢,招揽着过往的飞鸟。浓浓的香在空气中淤积,欢笑声一阵阵地从屋里传出。这年代不缺哭声和眼泪,但是,如这样的欢笑真是很少有了。 鸟人的家,散出浓香的当然是烤肉和美酒。不过,今天有点特殊,掌勺的居然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当然也不是鸟人家的那几位中的一个。屋里人也不多,除了彭磊之外,只有三个花白胡子的半老头。其中的一个长须垂胸,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脚上还穿着棉布的袜子;头上的帽子是木制的,雕刻着花纹,在彭磊看来,已经可以算是工艺品了;他纶住发髻的发簪更是高级,竟然是黄金打制的,不但有精美的花纹,簪尾还制成一只咆哮的怪兽模样。 这是彭磊在中原见到的最精致的艺术品,动了许多的脑筋了,就是想不出把它骗到手的办法——这东西是涂山族的信物,是族长权力的象徵。彭磊想要得到它,除非动武,或者遵循民意,做涂山族的族长,带领大家一起战天斗地,脱贫致富。 这三个半老的男人分别叫耕、麋和象,应该是现在涂山族的最高领导,那个头上插着金簪的长胡子正是族长耕。民以食为天!据说耕是族中最好的种地能手,他的族长位置是全民选举出来的,然后上一任族长禅让给他的——这个年代,只要品行贤德,技术高超,想不出名也是很困难的。所谓有口皆碑,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太单调了,闲暇时除了做那生儿育女的事,传说小道消息几乎就是唯一的娱乐。 不过,涂山族太小了,人口不过数千,几乎就和彭磊原先的鸟族差不多大。这中原大地上的大族,有的领地宽数百里,人口数十万。几千人的涂山族,也就是大集体时的一个生产队而已,只不过族长的福利比生产队的队长要好得多了。 彭磊搭建竹楼的地方原先是一个远离村庄的荒僻之地,但是正应了那句话:再远的蜜也能招徕蜜蜂,在高的山也挡不住蝴蝶的翅膀。彭磊的二分薄地旁,很快也有人学着平地播种。很快地,他的竹楼旁边也有了一栋栋简陋的茅屋。在冬天的时候,那边已经是一个小村庄了,连涂山族的族长都将一半的家迁到了鸟人的家附近。 象是耕的兄弟,也是协助耕管理族务的副村长;麋是前任族长的儿子,同时兼任着族中的祭师一职。这涂山族也是够寒碜的,连专职的和神仙联络的人员也没有。这三个聚在彭磊的家中,大杯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天灾人祸没有给他们造成丝毫的伤感,反而好像是捡到大元宝似的兴奋。 这已经不是他们三个第一次到彭磊家讨酒喝了。自从那日彭磊给全村的男女上织网和捕鱼的课,彭磊的家就成了涂山族正式的会议中心。只要是族中有什么事要决定,三巨头必定是聚在彭磊的家里。两个原因,其一是彭磊家的条件最好,有茶有酒,还有美味免费吃;另一个原因不用多说,彭磊在乡民的心中已经成了接近神仙的人,有他参与的决定,往往对涂山族的生存和发展都有重大的影响。另外还有一个不是原因的原因——彭磊的家几乎就可以说是他们自己的家,因为每次给他们端茶送水、煮饭烧肉的年轻姑娘不是外人,正是耕的小女儿阿娇。 阿娇是涂山族公认的最漂亮的女孩,十八岁还没有嫁人,本来族长是留她作政治投资的。涂山族只是夏侯族所属的众多小姓中的一个,和大族的首领处好关系,也是每一任族长的义务。除了逢年过节的重礼之外,若是能搭上姻亲关系,那是更加能得到照顾。 耕有三个老婆,七个儿女,没有嫁出去的女儿就只有阿娇,未成家的儿子倒是还有两个。作为一族之长,自然是明察本族中的一切的。虽然彭磊在那个小湖边大兴土木的时候洪水还没有退去,正是救灾工作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但是鸟人凭着一己之力,数日的功夫,无中生有地变出许多的材料,又建起那栋豪华的小楼,还围堵、疏浚了周围数里内的河道,让他的屋前出现大片可平整耕种的良田。在乡人的眼里,那几乎就是接近神的存在了。试想,若是没有神灵的帮助,普通人怎么可能办得到? 这样的奇迹就发生在涂山族的领地上,耕当然是要关注的。随着大批在竹楼附近建房开荒的人群,耕的一个老婆带着一儿一女也搬了过来,而且是做了彭磊的近邻——作为一族之长,不管先来后到,这点特权还是有的。 彭磊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但是也不干涉别人,这让他在别人的眼里更加神秘。这鸟人本来就喜欢成为焦点,在别人的景仰下,更是起劲地卖弄。他的那一小块试验田里,瓜果比豆芽长得都快;竹楼前的花木更是发了疯一般地长,根本就不辨季节,梅、桃、李、菊等居然能一起开!如果这不是神仙,那还能是什么? 彭磊的举动更加证明了别人的猜测!虽然没有人见过他呼风唤雨,可是他的小船不用出力就能动,他撒出的网从来没有空过,他的行踪非常神秘,常常会不知所踪,又会突然出现……所以,耕在第一时间就使出了杀手锏,将自己的漂亮女儿派上了战场。 第七十章我的女儿你一定要收下 美酒,美女,权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为这三样东西而活着的! 在耕看来,仙人也是人。仙人的家里常常会飘出浓郁的酒香,仙人看美女的眼神也是傻傻的……这个神秘的男人还年轻,他的家里常常彻夜都有火光,显然是精力过剩。只要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把他用出的技术学到十之一二,涂山族的前途就会像春天一样充满希望。当然,这个男人若是能永远留在涂山族,那涂山族的兴旺发达几乎就是指日可待。 阿娇是彭磊深度接触的第二个中原美女,和那个姜原相比,阿娇的温柔乖巧,就像是那落在沙子地上的水,渗透是无形无迹的。同样是族长之女,和如玉、白露受的教育不同,这阿娇除了会鼓瑟吹箫,纺纱织布也是能手,甚至还亲身下地除草施肥。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当她扭着小蛮腰,红着小脸蛋,偷偷地学者鸟人的样子平整沟垄时,彭磊的心里还真是激动,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传说中的上山下乡的年代。 美女的魅力真是无法抵挡。从第一眼看到阿娇时的欣赏,到现在对那个窈窕的身影暗暗的渴盼,彭磊在一片苦心编织的温柔中越陷越深。当然,也是鸟人愿意陷下去才有今天这样的情景的。 在第一眼瞄上阿娇的那天,彭磊就调查清楚了阿娇的底细,也大概知道了阿娇接近自己的目的。本来彭磊就不想藏私,凡是有人向他请教,他都是不厌其烦的,甚至还慷慨地赠送种子。有的技术,彭磊还是刻意地施展,就是想送给人家的。现在人家派了个美女来做学生,当然比胡子拉茬的老头让人心里舒畅了,那双小手虽然织布锄地的活都干,但是握在手心里还是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心跳加速。 一个是刻意地接近,一个是有意地勾引,所以阿娇和彭磊的关系是飞速发展。从一开始的帮彭磊除草补网,迅速地发展到洗碗煮汤,离暖脚陪床也就是差那么一个借口了。 第440章 因为阿娇的介入,彭磊和涂山族的村民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对涂山族的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也越来越深。涂山族本来是一个农耕的大家族,这半年里,却几乎全部成了渔民了,耕种的技术更是进步极大。这个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天灾的年头,涂山族居然过了一个从没有过的好年,这是大水初起时谁也想不到的。 在暗地里,涂山族的人已经将彭磊当成神灵来膜拜了。确实是神,只要他鸟人走过的地方,不管原先的土地是多么贫瘠,顷刻间就会变成肥沃的良田,栽什么丰收什么,没有虫害,稻子甚至能在寒冬成熟——不可能不神!鸟人把乾坤玉璧里的五行元精气拿出来滋润地气,若是有人肯把种子撒在石头上,保证石头上也能长出人参果来。 春种开始的时候,只要探得彭磊在家里,涂山族的三位最高领导总是想方设法地找借口,尽可能地在竹楼里多坐一会儿。阿娇的厨艺又是鸟人的嫡传,这女娃聪明伶俐,学什么会什么。经过几个月的操练,烤肉的火候掌控几乎能达到鸟人的水平了,而她自创的野菜烧鸡汤,连彭磊吃了也是赞叹不已。当然,阿娇若是想练手艺,也只能在彭磊的小楼里做彭磊的管家。放眼天下,除了大族的族长家,这样的大灾年份,有几家能鸡鸭成群,牛羊满圏?更变态的是,地下室的大冰窖里,甚至还冻着老虎、狗熊和梅花鹿的胴体。 今天的天气真好,风和日丽,气温也是不暖不凉,所以阿娇烤肉的炭盆搬到了院子里的石台上,彭磊他们的酒席也开在石台旁边的石桌上。一米多直径的石桌,是彭磊仿照后世公园里常见的那种石桌造的。配着四个很古典的石鼓凳,摆在他这个开满乱七八糟花卉的院子里,有点不伦不类,但是此刻用来当酒桌,那是再好也不过了。 今天彭磊高兴,因为昨天刚从尼克托里斯那里回来。喜得贵子的心情没有人能够分享,昨天晚上对着满园的鸡鸭倾诉了大半夜,但是人家根本就不理解,最多也是胡乱发几声敷衍。偏偏彭磊心里的这个快乐是不能和白露她们分享的,知道他在拉萨尔的行径的只有老白、小黑和嫦娥,或许还有婴纨大姐,可是她们都在修炼。 当然,喜得贵子是要庆祝的,本来彭磊就想找几个人来同喜呢,三个老头不请自来,彭磊正是求之不得。杯中的酒再不是平日里喝的烧刀子,而是孟菲斯王宫里珍藏了数百年的葡萄美酒,那浓烈的香,甘醇的味,即便是在未来,那也是千金难求的极品。彭磊的储物环里,这样的美酒不少,但是平时彭磊也是舍不得拿出来,他还想带到未来去,到那些平日里一起在歌楼酒吧鬼混的兄弟那儿显摆。今天也是三个老头有福,居然能尝到来自万里之外异域他邦的极品佳酿。 今天阿娇的心情也是不错,或许是她昨晚偷听了鸟人对鸡鸭们的倾诉吧?今天她格外的勤快,一大早就在彭磊的竹楼里看见了她忙碌的身影。最近这段时间,除了晚上,她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是在彭磊的竹楼里,不管彭磊在不在家。不过,平日里的阿娇只是默默地操持家务,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像还轻声地哼着小曲,小脸上会无缘无故地爬上红晕,眼神却不敢在彭磊的身上停留。 彭磊在中午的时候就有了疑心,这小妞是不是早就知道三个老头今天要来他家蹭酒喝,所以准备了这么丰盛的菜。土耳其烤肉、松鼠鲑鱼、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烤乳猪……只要是她会的,几乎全做了,满满地摆了一桌。平日里彭磊请客,最多也只是鸡汤烤羊,至于其他的菜,也只有彭磊家里才能做得出来,别人家或许都难找到那些原料——阿娇今天大显身手,让她的父亲和叔伯们恨不得多长几张嘴。 小半天的时间,三个老头就只顾着吃菜喝酒,连平日里常常要关心的农事、天气等天下大事都顾不上了,满嘴都是冒着肥油的风花雪月。彭磊当然不在乎阿娇糟蹋他的家当,对着美食,他永远都有好心情和好胃口,所以彭磊的筷子也是密如雨点,他满嘴流出的都是对阿娇的夸奖。 “阿娇真是聪明,比我做的都好!这些菜肴的制作方法是我在南方的鱼凫国学到的,那边有个豪华的酒楼,我曾在那里待过几年。我是学了好多年才学会的,真的不如她。耕叔,你有个好女儿!” “哈哈哈,我这女儿确实不错,所以我到现在还舍不得将她嫁出去。鱼儿老弟,你若是喜欢阿娇,我就将她送给你,怎么样?不过,你必须每天请我喝这样的酒。”耕早就眼睛红得要滴水了,说话也是大着舌头,好像也不经过大脑思考了。 百年干红,酒虽然是好喝,但是酒精的浓度也不低。耕他们几个的肠胃平日里很少被烈酒洗礼,彭磊家的烧刀子也不是如今天这样放量喝的。今天美酒加上佳肴,小半天的时间,每个人至少入肚了两斤了。也就是那几位平日里劳作辛苦,身体素质都是超级好,否则都该滚到桌子底下去了。 “不行!阿娇我喜欢,美酒没有!”彭磊也有点发酒疯,咧着大嘴,看着三个醉态可掬的老头,心里就是高兴。他不会醉,即使是泡在酒缸里也醉不了,但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不用酒,人也是会醉的。不过彭磊说的确实是大实话,这样的美酒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舍得拿出来消费,每天都给?门都没有! 没想到彭磊回答得这么干脆,旁听的阿娇微微发愣,三个老头却反而毫不介意。麋拍着石桌,高着嗓门吼:“鱼儿说得对!这样的美酒,如果每天都喝,那我们就成了神仙了!今生能喝到这样的美酒,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对!鱼儿一定要收下阿娇,我代表我们涂山族,把阿娇送给你做妻子。我们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就是……以后能常常吃到这样的佳肴。”象也是激动万分,拍着桌子,敲着筷子,差一点就要站到石凳上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舍得把阿娇给我?我在家乡已经娶了妻子了,最近她还为我生了儿子。”彭磊大笑。虽然很想把阿娇那个,但是也不能让她误会自己是骗子,免得将来不好说话。所以,趁着酒兴,稍微透露一点家底,反正这个年代女人是不太在乎男人有几房太太的。 (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第441章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不过,我身边真是有几件神奇的法宝,能避邪驱鬼。” “啊?”惊叫一声的是阿娇,她一直以为她的男人是神仙,谁知道变成了她和神仙争男人,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原来是这样!耕和麋他们是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不是仙人也有好处的,至少他应该可以平等地对待阿娇,也能够将这里当做他的第二故乡。这样的话,涂山族所能得到的好处是想也不敢想的。看看这家伙的竹楼,看看这家伙的恒温大棚,还有那两分地上的过冬瓜果,若是他能将这个技术在族中推广,涂山族明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了。所以,三个老头心中的激动还是远远超出了失望,脸上开满了怒放的心花,连醉意也淡了不少。 其实已经是酒足饭饱了。那么多的菜,就他们几个人,即便是多么的能吃,也只是用掉了小半而已。阿娇在心不在焉地用竹筒装着肉食,给麋和象打包;三个老头则是手捧着乌龙茶,嘴里磕着瓜子,兴奋地憧憬着未来,预测着涂山族的兴旺。彭磊也是一杯在手,不过他没有参与老头们的谈话,收拾饭局也用不着他,所以他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个人欣赏着落日的余晖。 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对修行之道的认识比现世的随便哪个仙人都要深刻得多。一般以为,在灵气越浓密的地方,修行的进步也越快。对初窥门径的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修炼过程中有一个练气化神的阶段,元神的凝练确实需要天地间充沛的灵息供应。但是,就像是温室中培育出的花儿经不起风霜一样,修炼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炼的过程,不仅仅是炼身,炼神,还要炼心,炼意志,这样才能得窥大道,进入更高的境界。 广成子带着彭磊的家人们在太乙山中修炼,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这老头甚至重新布置了结界和阵法,几乎就是想一口气将熊媛她们炼到飞升之境。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彭磊有时也要忍不住怀疑老头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报恩。本来家里三妻四妾,美女怀抱,现在害得他鸟人只能面对一个有点冷淡的白露妹妹。幸好在这边有个阿娇小美女,看在眼里也是一个风景,否则真的会无聊死的。 女人无才便是德!在鸟人的心里,熊媛她们已经入了仙道的门径,长生不老是肯定的了,又不是要做绝世的高手,这么用功干什么?若不是广成子已经是个老头了,平日里也没有发现有对美女特别的爱好,他这样尽力地帮熊媛她们修炼,彭磊几乎就要怀疑他是不是垂涎师母们的美色。 广成子决定延长熊媛她们修炼的时间也是有理由的。这次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变,地磁极的大幅度偏移,虽然暂时被宇宙联盟的高科技治理好了,但是,深藏在地底深处的扰动根本没有平息。对于彭磊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很容易地就能感觉到虚空中狂躁的灵力波动。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这样的环境简直就是灾难,练气的过程会艰难许多。广成子却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锻炼机会,在他的护法下,修炼者的元神培育能达到意想不到的境界。 眼望着天际的云霞,彭磊最近也渐渐有了那种传说中出世高人才有的超凡脱俗的情绪。心境和天籁相溶的那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无形无相、无我无人的天人合一之境,现在彭磊很容易就能得到。这或许是因为修炼了万雷引的法诀,被五雷轰顶,又脱胎换骨的缘故吧。反正,那次雷暴对彭磊自身的改变是明显的,据广成子测定,他的修为也进境了许多,普通人数百年也不一定能修到他现在这样的层次。 满天红云舒卷,一块块浅灰、淡黑镶嵌在红色中,如熔岩中骤冷的石皮。梯田层层叠叠,在夕阳下堆砌出一层层斑斓的幻影。彭磊进入那个天人合一的止境也只是一瞬,眼光很快就被在湖边采花的阿娇吸引住了。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这姑娘已经换下了劳作时穿的粗麻衣,现在穿的是一身蓝印花的连衫裙,挽着高高的发髻。在夕阳下的剪影是如此的美妙,彭磊的心中突然一阵激动,这一刻他想起了初来这个世界时,第一眼所看见的美景——绢和竹女姐妹的身影也是在这样的霞光中向他展示的。 一个男人从东边的岭上下来,霞光下,仿佛是浑身抹了红漆。这男人的眼力还真是好,远远地就认出了湖边的阿娇,亮起嗓子吼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我找他,有大事了!” 这男人是阿娇的大哥,耕最大的儿子山治。所谓虎父无犬子,山治也是涂山族中的能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是涂山族的族长接班人。平时耕他们不在族中的时候,族中的大小事都是由山治来处理的。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涂山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老少加起来,也有数万之众,若是摆到鸟人的鱼凫国,那就是一个超级大族了。 彭磊选的这个地方,虽然也是依山傍水,但是他所依的那座小山其实叫小涂山,他这片地方原先是几个小山怀抱的一片谷地,是无人居住和耕作的。借着这次洪水,彭磊将这里改造成一个世外桃源,这在涂山族中是无人不知的,但是对族外来说,这里是涂山族的机密。迁家到这里做彭磊的邻居的,虽然也有近百户,但是除了最初的几户外,另外的族人几户都是族中的权贵人物的家人,他们将这里当成度假的胜地。 耕和象他们平时是没有多少时间在这里的,族中的事务大多还是在谷外,尤其是这个季节,族中该忙的事太多了。不过今年有点不同,照理二三月的天气,应该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凉的时分,可是今年的春天来得早,酷热早早地就降临了大地,在彭磊的指点下,涂山族早就完成了春种,所以耕有空到山谷里来嫁女儿。 照理说族中不会有什么事的,即便是有人打架杀人,山治也完全有能力处置。看山治的表情,满脸的惶急,泥水混着汗水,连彭磊看着心里也是不忍。那山治是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阿娇的近前,急急地问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在家吗?” “大哥,出什么是了吗?爹爹在神仙住的那个竹楼里喝茶,象叔和麋叔也在。”阿娇压低了嗓音低声告知。 “神仙?他若是真的是神仙就好了!阿娇,你可能不能留在这里了!唉!这个稍后再说,现在我先去找父亲大人。”山治轻叹一声,转身向竹楼奔去。 “为什么?”阿娇愣愣地看着山治的背影,手中的花束不知不觉地滑落。这是她准备布置洞房的,那个男人已经答应要她了,就在今天!今天是她阿娇的大喜之日,洞房之中,当然也是要有花的。 大哥说得话是什么意思?长兄若父,有时候兄长的话比父亲的意见还要权威。在这个年代,家里的女孩其实就是一件货物,父亲能支配,作为长兄的山治当然也能决定她阿娇的命运。 泪水顺着脸颊肆意地流!阿娇是个聪慧女孩,当然也知道事态的轻重。这个男人不是神仙,他刚才亲口说的!大哥的话中之话很明白了,只要他不是神仙,就没法保得住阿娇。让山治这样匆忙慌乱的,肯定不会是小事。在这个年代,虽然高辛氏仁政博爱,天下太平,但是各族之间的冲突还是时有发生,大族吞并小族的事是天经地义的。涂山族势单力薄,又没有有力的靠山,也不是作为上族的夏侯的直系亲族,平日里就是饱受敲诈排挤,这样的乱世,一旦族中发生大事,夏侯是绝对不会帮大忙的。 女孩本来就是一件货物,即便是嫁出去了,也是可以讨回来的。看向远处那个站在院子外的男人,阿娇怎么可能不伤心?既然没有缘分,那为什么要将这个男人送到自己身边?有了这半年在这个男人身边的经历,以后……阿娇不敢想象未来。 一双有力的手轻轻挽住阿娇的腰,那柔柔的腰肢上传来的温热和轻颤,让彭磊身体里循环系统内的液体迅速升温——这个女人,现在已经是他鸟人的了,谁也夺不走! “阿娇,怎么了?我来帮你采花,怎么样?”老婆多了之后,鸟人也学会了几分柔情。轻轻地擦去阿娇脸上的泪,轻轻地哄。 “鱼凫郎,把阿娇留在身边吧,不要让我离开这里,阿娇什么都能干,什么都愿意干。” 第442章 反手抱住彭磊的腰,阿娇轻轻地抽泣。 “傻丫头,刚才你父亲已经将你嫁给我了,现在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怎么可能离开我呢?只要我不同意,天上的神仙也不能把你带走,相信我。来,让我亲一个。别害羞,等会儿我们一起洗个澡,怎么样?我好想看看阿娇的身体哦!”舔着那粉色的肌肤,鸟人迅速地反应,肚子里肮脏的念头也毫不迟疑地随着吐气往外跑。 “郎君答应阿娇了?阿娇愿意做郎君的女人,随便什么时候都愿意!” 阿娇被动地应承着鸟人的挑逗,喘息着,体温也在急速提升;身体颤着,手脚软着,仿佛是刚刚捏好的橡皮人。 有个什么名人说过,没有激情的爱就像是嚼干涩的蜡,是没有什么滋味的。据说偷情而孕的孩子大多是男孩,就是因为在偷情的时候,男人是更加地投入,所以种子的活力也更强。阿娇刚才和山治的对话彭磊也听见了,山治的意思好像是要将阿娇讨回去。到手的美女,如果被别人抢了,那也不是彭磊了。先下手为强,彭磊能感觉出怀抱里的这个女孩的颤抖,处汝的羞涩对色鬼来说,那是最最强烈的兴奋剂。 彭磊之所以不愿意长留在乾坤界里,也是应为白露她们对他的爱,更多的是付出,是被动的承受,几乎找不出一点最初是的激情。现在激情就在怀抱里,彭磊怎么会客气?就在这夕阳的余晖下,那双爪子已经探入了阿娇单薄的衣衫。 “不!郎君,爹爹他们就在屋里!……郎君要了阿娇吧,随便怎么要都好!”阿娇刚开始还有一丝丝的清醒,很快就陷入疯狂,意乱情迷之中,连身处在何方都不知道了。 彭磊当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那事!乾坤界里有一栋现成的洞房,那里还留有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体香。现在,又一个美女的丹红留在了那张豪华的大床上,所以阿娇清醒之后,看到的是满眼青翠的绿,呼吸到的是清新醉人的空气,听到的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婉转悦耳的鸟鸣…… “郎君,这是在哪里?爹爹呢?大哥呢?……”虚弱地问。 “宝贝,这个地方没有人能找到,是不是很美?现在你已经正式是我的了,告诉我,山治为什么说你不能留在我身边了?”彭磊贼笑着,一边还过着手瘾。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夏侯伯里,去年他就想要我,可是爹爹想将我送给夏侯温……”阿娇喘着。 第七十二章又有热闹了 夏侯族的族长名字叫粟,是一个长寿的老头,据说已经有59岁了。粟有六子八女,大多数已经成年,唯有最小的儿子伯里还年轻,20岁还不到一点点的样子。因为是老来得子,所以粟对这个小儿子是宠爱得要命,于是这个夏侯伯里就成长成了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不稼不穑,不狩不猎,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更要命的是那小子还特好色,夏侯一族中被他沾染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女孩子只要是稍有姿色,绝对难逃他的魔掌。 细想起来也难怪他!这个年代,能娱乐消遣的东西太少了。粟本来也是一个很开明贤德的族长,可是俗话说得好,年纪是对品德的最无情的考验!粟老来发昏,对这个小儿子的不良居然不闻不问,甚至还包庇纵容。于是这夏侯伯里更是肆无忌惮,除了还有一点点良知,家里的和长辈家的女人不敢动之外,外面只要他看上的,都会想尽办法搞到手。 阿娇的美艳在涂山族中是非常有名的,但是她老子能将她养到现在,完全也是巧合。阿娇从小就聪明过人,又艳丽端庄,耕早就算计着要用她来派上大用场的。当然,作为礼物,绝对是越神秘越好,所以自阿娇13岁起,涂山族中就禁止谈论这位小公主,更不许在外宣扬;阿娇在族中的行动虽然是自由的,不过她的活动区域也被严格限定,接近她的人也大多数是近亲,或者是族中上层人物的家人。 最近几年,耕一直准备着的这个礼物要出手了,目标是夏侯粟的兄弟的儿子温。夏侯温在家里排行老三,年纪四十不到,不过他虽然年轻,却是贤名在外,又极能干,已经被粟选定为接班人。若是阿娇能成为族长的女人,那么涂山族的将来也算是有了靠山了,只不过夏侯温早就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了。人家是贤德善良的大人物,在家疼爱妻儿,在外关心黎民,行贿受贿的事是不做的;和那个伯里完全不一样,温对女色更是不苛求,家里的妻妾就都不是美女,所以近几年涂山耕斗胆了好几次,都没有将女儿送出。 最近一次尝试是去年,夏侯温来涂山做客,席间添酒加菜的就是刻意装束了的阿娇。耕的担忧终于得到了夏侯的同情,他对那位兄弟夏侯伯里的行为也是很不齿的,但是碍于族长的面子,他也不能出头。那次酒席的时候,温答应保护阿娇,暂时将阿娇收到他家。不过,这位温老兄可能真是圣贤,行事一点也不懂得遮掩。还没有将阿娇接过去,就将阿娇的美貌在朋友兄弟间传得无人不知了。于是,他还没有上门接人,他的老弟夏侯伯里就捷足先登,上门索人了。 那段时间耕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偏偏那个夏侯伯里跳出来之后,温反而是没有了激情,对涂山的求助也是敷衍了事。幸亏了那场及时雨,将天地间的一切美好都毁了,也将所有的烦恼都洗掉了。彭磊占据的这片山谷本来就是无人区,远离尘嚣,族外的人很少有知道的,于是阿娇也就成了彭磊最早的邻居之一。对外,耕将所有的责任都给了那场大水,就说阿娇死了。人都没了,夏侯还能怎么样呢?若是将阿娇给那个花花公子,那不但断送了阿娇的一生,对涂山也没有一丝毫的好处,还是“死”了的好!不过涂山族的希望也泡了黄水。所以鸟人彭磊出现时,耕毫不犹豫地又使出了他的女儿武器。 让山治那么紧张的是夏侯粟的使者,传的竟然是夏侯粟的族长令。一块牛甲骨上,凌乱地刻着许多字,若不是阿娇读出来,彭磊几乎一个也不认得——有点像曾经在电视、书本上看见过的甲骨文,但又不全是。看那个文字的线条和构架,成熟,流畅,虽然是象形表意,但是文字已经基本固定了下来,否则也不可能让许多人读懂。 甲骨上的文字:末大阴出水土乞温上位伯里婚女娇女十粮千祀归 “什么意思?”彭磊问道。 彭磊正襟危坐,阿娇柔柔地斜倚在他的身边,山治和耕父子俩满脸都是愁容,看着满脸桃花的阿娇和心不在焉的彭磊,满嘴都是想说的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爷儿俩比着在吞咽口水,偏偏阿娇对父兄两个是爱理不理,自从回到竹楼之后,一直是粘在彭磊的身上,那眼神也不肯离开鸟人半尺,甚至不愿意在父兄身上停留半刻。 “意思是说,在月圆之日要举行温的继位大礼,还有那个夏侯伯里也要大婚,我们族要送礼,十个女孩,一千担粮食,还有娇女。”阿娇喃喃着,终于将眼光扫向父兄,问道,“爹爹,大兄,娇说的可对?” “嗯,粟老遣鹰翔为使,举长戈而问娇,很是不善。父亲大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泄露了此处的秘密,鹰翔甚至还打探鱼凫的消息。据说温欲以岭南百里之地换此处山谷,鹰翔的随从也四处寻找入谷的山道。若不是我等严防在先,鹰翔就找到这里来了。”山治点头。 彭磊之前也大概探查过各族的领地,这夏侯一族的领地几乎有数千平方公里,差不多等于后世的一个地区市的范围。若是筑上几座大城,围上高高的城墙,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是一个不小的国家,比他的鱼凫国也小不了多少。当然,也是因为鱼凫国所辖的人口太少,周边大片的荒地没有利用,有人聚居的地方就显得小了一点。 这中原地区就不一样,虽然也有高山大河,但是幅员辽阔,大小部落成百上千,总人口数或许能以千万计,如夏侯族这样的大族也有数十之多。大族的族长差不多就等于是诸侯国的国君,享有非常大的特权。彭磊在寻找文明节点的时候,也在各个大村停留过。因为那场铺天盖地的大洪水几乎毁了中原大地上的所有的一切,所以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对中原地区的文明程度也还是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的。 总的来说,这里的文明比他的鱼凫国要发达得多,当然是鸟人没有来之前的鱼凫国。首先文字已经很流行,尽管彭磊不认识,但是他知道那些刻在甲壳上、泥坯上的图案是文字。另外,建筑的水平也不是鱼凫国所能比的。看他们新建的大村,有街有店,有厅有房,甚至还有广场和花园。虽然房屋的结构稍微简陋了点,但是也早就不是考古发现的那种茅草棚,彭磊甚至还发现了竹木搭起的楼房和高台,比下羌古城内的外星人遗迹也差不了多少。 从本地区的建筑手法和文字的构架来看,没有一点点外星文明的影子,这点彭磊还向伊尹求证过。当时心里还稍稍有些不爽,为什么宇宙联盟的家伙在地球上到处留情,却偏偏漏掉了他彭磊的故乡?不过后来再想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了咱大汉民族的祖先和那些外星人没有什么瓜葛,咱是纯种的地球人! 彭磊在涂山劈荒种地,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稍微传授一点耕种和天气的知识给当地的百姓;其二是方便他去埃及探望尼克托里斯。若是和伊尹在一起,难保这太监不会多嘴。这山谷在涂山族不是秘密,但是进山的路却是秘密,因为只有一条被严密监视、刻意掩藏的小路。 第443章 当初彭磊怕他不在家的时候被野猪、野猴什么的毁了家里的东西,所以封住了所有其他进谷的小道,只留下一条。后来有了邻居,尤其是阿娇来了之后,那封路的障碍也没有了多大的意思,但是鸟人也懒得撤掉。 这个神秘的山谷中流出的技术是那么神奇,而到过这山谷的人也并不都是守口如瓶的君子,所以这山谷在涂山族中几乎就是无人不知。不过,自从开始有计划地向山谷中移民,耕就严格审查进谷的人,只有族中的上层人物才能带人进入。看来向夏侯族告密的并不是涂山族中的上层管理者,因为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进出山谷是不用蒙脸的。夏侯温愿意用岭南百里的良田换此处的山谷,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里的繁华,不过看在他们不知道鱼凫其人的那个方面,告密的人可能只是道听途说之徒,也可能是偶尔来过山谷的普通族人。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山的,随便大兄怎么处置。不过,我不赞成大兄拿它去送人。我想,夏侯如果得了这个宝贝,一定会更想要得到我的人,到时候恐怕大兄会更加难以应付。嘿嘿,这世上贪心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圣贤也一样。还是按照我先前说的,大兄和岳父大人先回去,安抚好那个鹰翔。就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好了,明天一早我陪阿娇过去。我保证,我带去的东西没有人敢留下!那个夏侯若是徒有虚名之辈,说不定我会让他连老婆孩子都赔出来。”彭磊拍着胸脯保证。 这些天也是闲得够了!尼克托里斯生了儿子之后,他鸟人牵挂的事又少了一件,正觉得无聊呢。现在好了,有麻烦找上门来,以他鸟人的脾气,怎么肯善罢甘休。趁机去会会那个夏侯温,最好是顺便做几件大好事,把那个伯里给解决了。若是能顺便敲一笔竹杠,那也是损人利己的乐事。 既然彭磊这么坚持,耕和山治也是无话可说了。娇已经是送人了,也不好意思带走。天已经断黑,回大村还有数里的山路,最关键的是,大村里还有一群贪得无厌的兵痞在等着。两个人也不敢多耽搁,于是匆匆地离开。 这一夜算来也是彭磊和阿娇的新婚之夜,两个人却也没有心情睡觉。 第444章 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谈后,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山治恨不得如送瘟神似的将这个鹰翔送走。这家伙真是超人,来这里的一天一夜,身边一直要十个女人陪着,没日没夜,丑的还不要。不仅他一个,陪他来得护卫随从也都是一个德性,每个都要有女人陪着才肯躺下;比鹰翔还要恶劣的是,他们居然在村里乱闯,比那1937年的日本鬼子也好不了多少。 虽然这年代男人不是很在意女人的贞操,但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那个了,毕竟心里不爽,所以今天涂山村的人民其实也是窝着心火的。山治昨天动员了全族的寡妇,这一天下来,伤员有了七八个,有一个还差点没了命。这一帮瘟神若是继续留在涂山村,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往外逃难了。 “麻辣个屁!这东西是不是属驴的?老子一定要将他的那个东西切下来研究研究,也算是为被他糟蹋过的妇女同胞们报仇。”彭磊安慰着他的那个眼睛有点血红的大舅——昨晚他回来得晚了,鹰翔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居然到了他家,把他的第三个老婆那个了。你tmd那个就那个了,那家伙居然还和山治探讨了好久的经验和体会,对三姑的感受和反应都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气得山治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锵,夏侯一族治下,如涂山这样的小族有九个之多。虽然他们去年也遭了天灾,但是从岁末开始,已经数次向我族催供,全不顾我们小族的生计。我们只是那虎口边上的羊羔,根本无力反抗。幸亏有你,不然我族连那个冬天也难挨过的。其他的几族和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是他们比我们惨多了!那个温虽有贤名,可是他能容忍那么多的恶事而不加劝阻,我看也是徒有虚名。我现在也是反对将娇送给那个温,兄弟若是能将娇带回,我把我的二女儿也给你!”昨晚鹰翔的那个小队长和山治的谈心肯定很伤山治的自尊,所以他在发了一会儿愣之后,跟在麋的身后,就和彭磊推心置腹起来。 对了,彭磊因为要做阿娇的护卫,所以又有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叫什么锵! 第七十四章第一招,诱惑 或许是彭磊今天的那身装扮给了山治信心,所以他居然连女儿也舍得拿出来做筹码。彭磊早就调查过的,那个涂山村有名的美女还真是就这么几个,阿娇算一个,山治的二女儿也是一个。不过阿娇已经成年,但是山治的那个二闺女却只有十五岁,要明年才能出阁。 彭磊却是有点哭笑不得!他已经那个了阿娇了,如果再那个山治的二闺女,辈分不就全乱了?好像有点那个东瀛国av电影中的那个不伦之爱的情节了!他鸟人再怎么厚颜无耻,还是有点做不出来。毕竟曾经受过孔孟之道的熏陶,那种乱伦之爱,偶一为之尚可,若是堂而皇之,那就真的是无耻了。 搂过山治,又是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兄,我已经娶了阿娇了,怎么能再要二妞?那个辈分乱了,在家里也没法称呼,是不是?别劝我,我很在乎的。放心,二妞是阿娇的侄女,也是我的侄女,我会关心她的。今天阿娇怎么样?漂亮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眼馋!谁敢碰阿娇一根手指头,我就将谁的手指剁下来喂猪。那个就是鹰翔吧?看他也不过如此!对了,最好招几个人帮我,只要机灵一点的就行。还有,岳父大人也是糊涂,俗话说得好,没有强大的实力,就不可能有家族的安全!我族的存亡和兴旺不能寄托在别人的怜悯上。看那个鹰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兄若是给我三百壮士,不出一年,我就能将他们训练成真正的勇士。嘿嘿,到时候,十个鹰翔也不在话下。对了,就这样!大兄马上征召壮士,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武力。大兄准备好人先,等我回来后,让我来训练!哼!用不了一年,涂山族就会出现一支无敌的雄师!” 彭磊的“俗话”大多数都是他即兴编造的,不过听在山治的耳中,却真的是真理圣言。彭磊描绘的是一幅怎样动人的图画啊?恍惚间,山治仿佛已经看见了三千壮士,骑着高角壮鹿,挥着长矛短刀,在夏侯大城里烧杀抢掠。那是以前连梦也不敢梦到的!可是,彭磊若真的能在族中训练出三百个如鹰翔一般的勇士,不要说取夏侯大城如反掌,即便是纵横中原,试问有谁能敌? 涂山族两万多的人口,去掉老弱病残,青壮年的数量其实也不少,数千肯定使能找出来的。现在他们族中也有自卫队,不过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正式的训练,连民兵都算不上。那只是在应付外敌的骚扰时才临时召集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战斗力。并不是耕不想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是族中找不出能统帅军队的将才。一支不堪一击的军队,比没有更害人!所以一直以来,涂山族的上层都将这个梦想留在梦中。 彭磊的自告奋勇,让山治的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彭磊是什么人?半仙啊! 第445章 他若是肯尽力为涂山族训练一支军队,这支部队不就是仙兵仙将了吗?这一刻,昨晚的尴尬和郁闷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拉着彭磊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狂笑了好一阵才放松下来。 本来鹰翔来涂山传旨催供,涂山族只需要将他们要的东西交割就行了。此去夏侯大城百多里路,一天还赶不到,涂山族的人犯不着还要劳心劳力地辛苦。不过,这次不一样,彭磊是要将带去的东西都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10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路上的安全也是相当的重要的。毕竟,鹰翔那一伙都是如狼似虎色鬼,万一他们在途中不甘寂寞,想动那些少女的脑筋,彭磊一个人也看不过来。而且,这次涂山做得漂亮,不但夏侯开出的单子上的东西一点不少,还另外准备了好多的礼物,所以山治给彭磊的帮手也有浩浩荡荡的30个人之多,其中带队的两个年轻人据说还是搏击的高手。 鹰翔虽然对彭磊他们的随行非常的不满,但是好像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反对,于是只能默许。因为是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要在路上过夜,所以队伍是在午后出发的。 烈日炎炎,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彭磊看过温度计,太阳底下的数字跳过了37°。今天也是巧了,居然还是最近最热的一天。若是在几千年后的现代文明社会,这样的酷热天气,野外活动都是要尽量避免的,可是这是在远古的青铜文明年代,避高温和中暑的概念还没有在人们的心中形成,所以鹰翔的队伍还是在炎炎的烈日下开拔了。 挥汗如雨,只有在这样的烈日下曝晒过的人才会有那样的体会!不过,队伍中也不是人人都讨厌这天气的,有人就是在享受。雄鹿背上的阿娇,屁股下是彭磊准备的柔软的藤椅,头顶上是竹编的遮阳伞,身上穿的是爽凉透气的丝绸,胸口挂着阴凉透体的玄冰项链。这大热天里,小妞连香汗也不出一滴。 最郁闷痛苦的是那个鹰翔!这家伙是此行的老大,当然应该是最最拉风的。平时和邻族争斗的时候,他们乘坐的是马拉的战车。此次作为使者,若是驾着战车来,好像有点太兴师动众,所以鹰翔是徒步来的。让鹰翔不爽的是涂山族派出来送阿娇公主的这个领头的男人!看那个家伙,个头比他鹰翔矮了半头不止,身材也没法和他鹰翔相比。看他脸上垂下的肥嘟嘟的赘肉,不用试就知道,一定是个空心壳子。 就那么个东西,他凭什么穿那么好的皮甲?他凭什么用那么精美的宝剑?他凭什么不用走路?你tmd坐骑是其他的畜生也还罢了,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彭磊屁股下的坐骑也是和美人骑乘的一模一样的雄鹿。那高高挑起的鹿角,是不是在向他鹰翔示威呢? 此时不是翻脸的时候,若是由着鹰翔的性子,当时就拔剑将彭磊屁股下的雄鹿砍了。不过,这雄鹿看上去还真是很壮,以后若是骑着它冲锋陷阵,或许比战车还要爽!在旁人的指点下,鹰翔也学会了忍一时之气。只要离开这涂山族,那个男人还不是任他鹰翔宰割!即便是他把那30多个涂山族的男人的头都砍了,涂山族还能把他鹰翔怎么样? 涂山族对娇女这位小公主的重视是无与伦比的,而涂山族的家底也让人刮目相看,居然还能找出这样强壮的神鹿。让鹰翔同志强压冲动的还有,这位涂山娇女实在是太美了,简直就是上天下凡的仙女。就她现在的这个样子,在夏侯城引起轰动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她被夏侯宠幸,那么除非鹰翔不想在夏侯族混饭吃了,否则也不能当着她的面太放肆。 鹰翔能作为使者出使,当然也不是只会吃生肉的莽夫,有的时候也会观察思量。更何况,他身边其实也有几位帮他拿主意的参谋。找彭磊的晦气是肯定要的,不过不能明目张胆。反正有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有一夜,时间多多,机会也多多。退一步说,即便是路上没有机会,到了夏侯城,还有谁能保得了他? 话又说回来,彭磊骑着高头大鹿走在美女的身边,他鹰翔若是扛着盾牌短剑跑路,那未免也太没有面子了。于是鹰翔的屁股下也是一头畜生,是一只刚刚生完崽的小母驴。这母驴对被人骑乘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也是被骑大的,早就惯了;可是今天骑它的人太过分了,强行将它们母子分离,害的母驴奶胀得难受;这骑它的人比和它生孩子驴子还重,还无缘无故地打人家的屁股,所以母驴也是非常的不爽。这一路上,母驴一直在闹着脾气。上蹿下跳,跑前跑后,把鹰翔颠得头晕眼花、七荤八素,实在比走路累得多了。可是人家要面子,颠烂了屁股也决不屈服,坚持着,心里却是把驴子和彭磊的祖宗都骂醒了。 太阳刚刚坠下天幕,晚风轻吹下,暑气飞快地消散。照理这正是赶路的好时后,可是鹰翔实在受不了那头驴子了,路过那个叫小营的小村时,这家伙居然传令不走了。让彭磊对那头母驴刮目相看的是,这小半天的亲密接触后,鹰翔居然连性趣都没有了,爬进一所民房,趴着就睡。那鼾声,居然比驴子的叫声还要响。 宿营过夜了,鹰翔也到梦里去找彭磊撕杀去了,而且在烈日下走了小半天的路,大家也确实都很累了。照理是应该埋锅造饭,心平气和地早早休息才对。可是刚刚停下没有一刻钟,那鹰翔也才刚刚进入梦境,他的那百十人的护卫队就乱了。不为别的,为的是待遇! 彭磊今天使出的第一招就叫勾引。相比那些夏侯族的人来说,涂山族的男女今天其实并没有受多大的罪。虽然也是在烈日下走路,男人们甚至还都挑着担,赶着驮牛,不过出发前鸟人稍稍做了一点手脚。作为涂山族人,每人的左腕上都有一条红线,系着一块酸枝木刻成的小木片,那是涂山族的族徽。临行前,彭磊将每个人的族徽都在圣水里泡了一下,那圣水是彭磊用玄晶冰乳调制的。所以不要说烈日下的温度才37°,即便是137°,涂山族的几位也不会感到酷热的。 半天的路,对于习惯了农活的年轻男女来说,根本就是才热了身。天色尚早,鹰翔的战士们在村里扫荡,寻找吃的喝的的时候,涂山族的年轻人都聚在彭磊的身边,也开始了忙碌。架起篝火,取出腌渍好的肉,淘好晶莹的白米,糊好高筋的白面,调制好鲜美的陷…… 彭磊答应将他们全部带回家的,彭磊是什么人?一行的男女心里都非常明白。此行明着是送贺礼给夏侯,实则是这个来自鱼凫的仙人去向夏侯示威的。一行人都唯彭磊的马首是瞻,这是临行前山治和耕暗中都关照过的。有仙人同行,鹰翔一个莽夫有什么可怕的?看这半天鹰翔受的罪就是解气,所以停下来宿营的时候,涂山族的这边是气氛热烈,男孩女孩们甚至还在对唱着情歌。 鹰翔的手下能不眼红吗?开始还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可是不久之后,浓浓的烤肉香味就在小村里弥漫,连沉睡的鹰翔也在梦中咽口水;还有呢!那雪白的瓦罐闷饭,淋着肥油浓卤、腊肉鲜菜,看着就让人垂涎;还有,在汤水里浮沉的、如人耳一般的玩意儿,看那个美人咬开时流出的鲜汁……;还有那杂在浓香里的一股异味——酒啊!闻闻就知道,那是陈酿的高度烈酒…… 饺子是彭磊做给新娘子吃的,当然,同行的女同胞也有份。百年修得同舟渡嚒,这一次同行也是缘分。白米饭加上鲜菜浇卤,那是彭磊犒赏他在中原的第一批手下的,将来这几位都是涂山族军队里的骨干,有用得着他们的时候。美酒和烤肉其实只是诱饵,那是用来害人的——老子就是不给你没吃,有本事你们来抢! 出门在外,到处是敌人,彭磊可不敢让他的儿郎们喝酒——最多也只能尝一点!酒能误事,三国时张飞就是喝醉酒后被人砍了脑袋的! 对了,还要立威!这个年代,百姓对鬼神是最最崇拜的了!所以篝火烧旺了之后,彭磊还在他们营地的东西南北角堆土为台,各埋上一颗玄冰珠,喃喃有词着,请地府的鬼魂来守护他们的营地。那玄冰珠的阴气多强啊,在地脉里蓄积了千万年了,被彭磊用简单的阵法隔成围栏,只留下一个出口。不明所以的人闯入他们的营地,被那玄冰珠的阴气扫过身体,还真的像是被恶鬼抚摸过的一般。 彭磊在那边装神弄鬼的时候,也是有人看见的,后来有人受不了那肉香和酒香的诱惑,也向里闯过。不过,被玄冰珠里的玄阴之气滋润的滋味并不好受,不要说是凡人了,即便是修炼有成的半仙,也不敢轻易地尝试的。那阴气能透入骨髓,若不能马上去除,轻则大病,不巧的话,或许连命都会送上。所以几个人试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往圈子里闯了。 他们40多个年轻的男女,男的血气方刚、英俊挺拔,女的娇艳如花、美貌多情,(反正有仙人在,山治也是放肆了一把,挑选男女的时候,全部找的是族中最出色的)他们在那边唱歌调情,吃肉喝酒,作为主人的夏侯族战士,却只能远远地看着,流口水。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彭磊的情歌才唱了两首,圈外就已经是群情激愤,连大梦未醒的鹰翔也被请了出来。 第七十五章我们的地盘禁止进入 鹰翔根本就不想出面,他现在最想要的是躺平了休息。这刚刚过去的半天可能是他平生最痛苦的几个小时,当时在驴背上时还能忍着,此刻稍息之后,臀部传来的痛楚让他也有了痛不欲生的感觉。浑身的骨架都像是散开了,可怜平日那强壮的双腿,此刻竟然支持不住他的体重,于是走路的样子就像极了鸭子。 第446章 那头驴子是一定要杀了解恨的,当然,必须亲手杀!那个涂山锵也要杀,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屁股!不过……听过来传话的弟兄们说什么?那个涂山锵竟然还是个巫师?鹰翔本来还打不起精神,一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是屁股真的分成了两半,他也要亲自去看个究竟了。 彭磊他们占领的一块地盘是村头一棵大槐树,有三人合抱粗,估计已有了数百岁。槐树的枝桠伸展开来,占了好大的一片空间;树底下却是非常的平整,空间也足够大,正好可以给彭磊他们安营扎寨。 东西分开,一边是女生的营地,另一边是男人的地盘,四周的边界用茅草和竹木简单地圈出,免得外人误入。和外面相比,他们的这个圈子完全是另外的一个世界——熊熊燃烧的篝火,溢彩流香的烤肉,还有那醇香扑鼻的美酒……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酷热的天,外面到处蚊虫肆虐,苍蝇乱舞,可是那棵大树下,却好像是初春的季节。看那些在篝火旁陶醉的男女,脸上、身上没有丝毫的汗迹;而且,那么香的肉,居然看不见一只飞舞的苍蝇! 邪门啊! 闻着那勾人肝肠的浓香,鹰翔连屁股上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狂咽着口水,却也不敢太靠近——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心里,巫师是如神仙一般的存在。不由你不信,榜样就在边上躺着呢!刚才有四五个弟兄受不了诱惑,提枪举剑地就往里闯,可是现在都躺在地上抽搐。那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的样子,看着真的是被鬼神拘了灵魂似的。 若是现在够得着彭磊,鹰翔绝对能够把彭磊生吞活剥地吃下去! 他们算是什么?有酒肉居然敢不先孝敬他鹰翔大人,居然还敢使用巫术……不过,看在他是个巫师的份上,如果能让他鹰翔分享那些美味,那么或许白天的不满鹰翔都能忘记…………当然,那是鹰翔同志的心里话,他不说出来,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涂山族的人是只听彭磊的,而彭磊正忙得连放屁的时间都没有呢,根本没有闲暇关心外面围观的人,甚至没有发现鹰翔也过来闻香了。 彭磊不忙才怪呢!他现在客串火头军,整整42个人的伙食,都得他一个人弄。本来出门在外,这么大热的天,干粮凉水填饱肚子就行了,可是今天鸟人就是心情好,想整人,所以赤膊上阵,光烤全羊就是三个。没有办法,大话说在前面了,今天请大家放开肚子吃的。这个年代的男女,肚子里的油水少得可怜,若真是放开肚子,说不定一个人就能吞下半只羊去。这还是大家收敛着,所以才准备了三只烤全羊。 还有前面说到的面食!一路上向他的新娘子炫耀,于是决定拿几样阿娇还没有学会的手艺出来,顺便讨好和阿娇同行的那10个漂亮的妹妹。那些都要鸟人亲自动手的,别人只能做下手,帮着生个火、倒个水什么的,连阿娇也帮不上忙——其实烤肉之类的阿娇还是能做的,但是,她今天穿得这么亮,若是沾上一手的黑灰、满身的油渍,好像也有点对不起那身新衣裳。 别人都在开吃了,只有彭磊还在忙着擀面,搞得满头的白粉。不是大家不帮忙,一来大家确实帮不上忙,另外,也没有人顾得上帮忙了。那烤全羊里面还没有烤透,就有人迫不及待地用短剑割肉尝鲜,然后是你争我挤,一会儿的功夫就消灭了一个,又围着另外的两个垂着口水,浑不管圈子外面鹰翔他们血红的眼神。 还是那些个妹妹稍微斯文一些,彭磊一锅一锅地煮着饺子,她们文文静静地围着大锅唱歌,偶尔起来跳几圈艳舞——阿娇就是她们的榜样,若是能够和阿娇一样,被眼前这个男人宠幸,那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因为大家都知道,她们此去夏侯城,是陪着阿娇公主去游玩的,这个神奇的男人答应了的,要将她们全部带回族里。没有人不信,没有人怀疑这个男人的许诺,尤其是在吃过饺子和烤肉之后。 鹰翔终于忍无可忍了!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这么无视过他的存在,即便是尊贵的夏侯族长粟,尊贵的中原之主高辛,见到他鹰翔的时候,也都是客气万分。眼前的这一群涂山人,居然敢对他鹰翔这么怠慢,这不是请他杀人吗?即便是杀光了他们又如何呢?夏侯只要那得到几个女人就可以了。 怒气直灌百汇大穴,那一瞬间,没有被缚住的头发也根根倒竖起来。不过,对那个无影无迹的恶魔守护的屏障还是有点心悸。短剑离鞘,指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彭磊怒吼:“咄!大胆的贱民,竟敢偷食族主的牛羊,竟敢偷喝族主的美酒。还不给我滚过来?” 终于有人留心圈子外的动静了!还是鹰翔凶名在外,他这一嗓子不要紧,那些围着烤羊流口水的涂山族的男女们立即清醒过来。彭磊虽然给他们保证过,但是谁知道彭磊的巫术能不能敌得过鹰翔的凶悍?彭磊身上带着神奇的仙宝,在夏侯面前换回他们几个的自由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得罪深了鹰翔,这野蛮的家伙不顾一切起来,他们这一群人说不定连夏侯城也到不了。 彭磊是从小吓大的,鹰翔的这一嗓子在他的耳中,甚至比不上妹妹的一个响屁。终于也不擀面了,扔掉擀面杖,搓着满是白粉的双手,脸上堆满贼笑,向远处的鹰翔一躬到底:“鹰翔大人,听说您老人家正在休息呢!不是我说这些大人的坏话,这些大人真是没有人情,他们竟然不让大人好好休息,真正是该死!大人为什么站这么远说话?大人是盖世英雄,妖魔鬼怪怎么敢冒犯大人的虎威?我布置的这个小小的法阵是防止坏人来骚扰这些漂亮姑娘的,若是她们有什么闪失,我没法向涂山交代。” “咄!快快撤了这个妖阵!有我们在此,什么人敢来侵扰这些女子!”被彭磊一吹捧,鹰翔暴躁的心火竟然渐渐平息下来。这年代还没有流行阳奉阴违和两面三刀,还有口蜜腹剑之类的操行,他鹰翔自己就是一个坦荡荡的君子——杀人就是杀人,强j就是强j,吃生肉就是吃生肉——原来他鹰翔在涂山锵的心中也是一个大英雄,他没有看不起自己!那么鹰翔如果还是生气,好像确实对不起人家的尊敬。而且,涂山锵的话确实有点道理,看身边的这些个随从,人品还真的是不怎么的! 吼了一嗓子之后,转向身边正愤愤不平,等着看血流满地的暴力的那些随从,手中的宝剑扬了起来:“你们是不是有人做了?这些女人都是夏侯族长的,我有没有和你们说过?” “大人,是涂山人污蔑我们,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要和这些下民为伍。大人,那个巫师就是在防着我们,他们刚刚占据这块地方时,他就用巫术将这里圈起来了。大人请看,他们居然杀了三只羊,煮了数十罐的白米,还有那些,我们连见都没有见过!这些本来都应该是献给夏侯的,他们就是该死!”马上有人向鹰翔解释。 “嗯?对!咄,好你个涂山锵,快快将妖术解掉,我就饶你。否则,我砍下你的人头!”今天的鹰翔,脑袋里的血液也参与到了安抚腰臀的骨肉的行动中了,所以根本就懒得动脑筋,别人给他的提示就全部都是道理了。弟兄们说的也对啊!所以又将怒气冲向彭磊。 彭磊还是一脸的贼笑,阿娇妹妹亲手端过清水,他优哉游哉地洗手洗脸,慢条斯理地整理身上的盔甲,鹰翔的咆哮他就好像是没有听见。品一口艳红醇香的葡萄酒,啃两口热气腾腾的烤肉,然后才抹着嘴巴向鹰翔方向走去。 “大人,不是我不解开这个法术,因为这道护栏是鬼神的魂魄镇守的,这夜色,正是阴魂们最兴奋的时候,我的法力低微,恐怕没法请动它们。大人,只要这黑夜过尽,等明天旭日升起的时候,这道障碍自然就会破碎的。大人不用担心我们,现在我们也是没法出去的。”揉掉脸上的贼笑,勉强堆上一丝诚惶诚恐的态度,彭磊凑到近前解释道。 “什么?”鹰翔满脸的怀疑,可是对巫术这一门,他还真的是一窍不通。看彭磊的表情,好象不是说谎。可是,如果真的只能这样,那心中的不平衡怎么能够抚平? 宝剑抡起,狠狠地砍向虚空——明明只要一步就能跨过去的一道浅沟,他鹰翔却不敢冲过去,这将来若是传出去,鹰翔的名声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玷污?眼中杀气涌动,鹰翔的心中已经拿定了主意,绝对不能让前面的这些人回到涂山族去。至于眼前,当然也不是这样就善罢甘休了。别人说跨过这道茅草断枝覆盖的浅沟就会中邪,那是别人说的,鹰翔没见过啊!没见过怎么个中邪法,怎么能判断那道无影无迹的魔墙的凶险? 一把抓过身边的一个,那家伙正是和涂山山治探讨山治老婆的经验的那位。 “你,过去将那只烤羊带出来!”一声怒吼,抬手就将那可怜的家伙扔了进去。 “不!大人不要啊!”惊恐声在夜空中回荡,却又戛然而止,如被人硬生生地一刀切断的似的。那个倒霉人是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当然知道擅闯者的下场。他是队长么,前面几个受难者也都是受了他的挑拨和威胁才遭殃的,不过前面的人行动小心翼翼,只是轻触那个界线,所以倒在圈子的外面。他的遭遇就不一样了,虽然飞得够高,但是那极度的阴寒还是瞬间冻住了他的血脉。 “砰!”一声脆响,倒霉蛋摔到地上的姿势非常的优美,还是保持着在空中飞翔时的那个动作,不过鹰翔用怒火点燃的气力实在是太大了,他飞行的高度超过四米,飞行的距离超过十米。 第447章 这一下硬着落,摔得真是够惨的。“咔咔”声中,身上的衣甲就如寒月里水面上的薄冰,碎成一片片的;手指折断了三根,左耳也在地上蹭掉了,右腿上布满了裂纹,火把的光照下,能清楚地看到一块块碎裂的皮肉。 “妖术!”鹰翔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所有的冲动都在那一瞬间被冻住了。心中暗暗庆幸,幸亏他自己没有冲动!若是当时听了边上这些人的话,不顾一切地往里闯,那么现在躺在那边地上的死人就是他鹰翔大英雄了。难怪对面的那个涂山人对着自己挥舞的宝剑会那样镇定,这个被阴魂守护的界线确实变态!不过,若是希望这样就能让鹰翔束手无策,那也未免太天真了! 一声冷笑,鹰翔又探出他的大手,这次抓的不是人,他的手上是一把精致的强弓。箭缓缓地搭上弓弦,方向却指向大树下正向这里关注的男人们。 “涂山人,不知道你唤出的阴魂是不是也能冻住某的利箭?” “大人想干什么?我们都是向夏侯献礼的劳力,我们并不想冒犯大人的虎威!”彭磊的脸色也变了,他知道自己置下的结界,只有阴力,对飞空的利箭根本就是不设防的。 “没有冒犯吗?谁说你们是劳力?你们只是一群下等的奴民而已。你这贱人,你召唤出的这些阴魂已经伤了我们多少人了?你自己不知道吗?你的行为已经犯了夏侯的大律,该当诛灭全族了!还要妖言狡辩,我看你是存心的!” 鹰翔冷冷地吐着气,弓弦在双手中坚定地张开,甚至没有多看近在咫尺的彭磊一眼。又是一声冷哼,弓弦发出一声悦耳的轻响,箭簇那一点淡淡的黄色划破黑沉沉的夜幕,如天际的流星,疾奔向树底下的人群。 第七十六章练兵 虽然是背对着自己的那帮人,但是彭磊却清楚地知道那支箭的落点——鹰翔拿起弓箭的那一刻,彭磊就提起了全部的精神,丹田的气旋全力张开,圈子里空气的丝微颤动都清清楚楚地呈现在他的脑袋里。 看鹰翔弯弓射箭的姿势就知道,这家伙一定是个箭道高手,和梁聃弟兄俩同级别的高手!臂壮力沉不说,那张弓也是好东西,绝对不比当初梁聃的那张鹿角铜胎弓差。果然,听那弓弦的响声,仿佛是七弦琴上奏出的和弦;那点金黄色的流光,在昏黑的夜空里,在篝火的光照下,几乎是走的直线,直奔姚鹄的咽喉——姚鹄就是山治给彭磊的两个助手之一,另外一个叫姚雀。忘了说明一个事了,涂山族的人好像大多数姚姓。 男人们虽然都在垂涎那余下的两只烤羊,那越来越浓烈的香味,熏得人有点神魂颠倒了。不过鹰翔扔了一个人进来之后,圈子里的男女们都聚到了树旁。姚鹄和姚雀因为是领导,所以自然地就排在人群的最前面,所以鹰翔的利箭就找准了姚鹄的喉咙了。 这次涂山族的男人是作为挑夫去夏侯城的,所以除了彭磊外,没有人带了刀剑。姚鹄和姚雀虽然是高手,但是他们也是赤手空拳——彭磊不让带,如果他们需要,彭磊的储物环里多着呢!姚鹄的反应也是不慢,鹰翔的箭才离弓弦,姚鹄和姚雀两个已经抡起了手中的挑棒。 “砰”地一声脆响,居然让姚鹄挑个正着。那点黄光在姚鹄的身前两米处突然拐弯向上,“哧”地一声,插入头顶上的树枝里。也是姚鹄幸运,那支箭在飞抵姚鹄的身前时,好像速度锐减,几乎就是要停下来了,这才让姚鹄拍开的。 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姚鹄和姚雀两个都曲起腰身,斜拄着竹棒,随时准备着再挥起。 “趴下!”姚鹄是心有余悸,及时提醒大家。这个时侯,只有趴下才是最安全的,要么干脆躲到树后去。可是,就一棵树,怎么藏得了40个人! 鹰翔的下一箭还会那么停顿一下吗?如果不停那么一下,自己能不能把它打开?姚鹄和姚雀都是心里没底! “住手!快快住手!大人不怕触怒这法阵中的阴魂吗?”彭磊的气旋紧紧地锁定着那飞驰的箭,即便是没有姚鹄的大棒,彭磊也有把握将箭拉住;不过,若是这样了,那他这个巫师的本事也未免太惊世骇俗了,所以还是将箭送到姚鹄的棒上。可是,也不能任由他鹰翔这样胡作非为啊! 警告声中,弓弦声再起!鹰翔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这一刻,什么腰酸屁股疼都没了感觉。眼中只有敌人,只有该死的人,那什么巫师、美女也都是一样的该死。彭磊的警告就像是那耳边嘈杂的蚊子的嗡嗡,根本就没有进入他的耳道。 箭似流星,这次是两支连射。可是……箭矢飞越身前那道屏障的时候,突然耀出明亮的辉光,这金红色的辉光随着箭矢的飞行越来越明亮,仿佛就是在烈火中飞驰一般;而且箭矢飞行的速度也太慢了!开始还是如流星穿空,随着箭矢上的辉光越来越亮,那两支箭就像是两段燃烧着的干柴,在虚空慢慢飘浮。也就是飞出十多米的距离,离姚鹄他们还有四五米呢,那两支箭无声地炸开,化成漫天的火星,仿佛是点燃的烟花。 鹰翔还是保持着那个射箭的姿势,弯弓拧身,动作真的很完美。第四只箭已经搭上弓弦,但是却没有拉开发射。不是鹰翔不想射,而是…… 那两支连珠箭穿过彭磊的身前时,彭磊把他全部的能量都聚焦到了那箭矢上,差一点就要引动万雷引的法诀;气旋向身前展开,鹰翔那两支箭的轨迹清清楚楚地画在空中,一股取自万年玄晶的寒气顺着那箭矢的轨迹逆行,瞬间就找上了鹰翔的弓。 真的是触怒了法阵中的阴魂了吗?这一刻鹰翔是魂飞魄散,若是身体能动,他甚至肯跪下叩求。不过,好像那个阴气也没有想象中的恐怖,至少自己的人没有像陶片那般破碎,身体里的血液好像还在流动。 保持那个射箭的动作也只是一小会儿,鹰翔的身体渐渐回暖,只是那张被鬼魂抚摸过的强弓却是再也不敢拿了。扔掉手中的弓箭,高举起双手,鹰翔有点声嘶力竭,大喊道:“神啊!我不是故意冒犯,我是要惩治那些肆意犯上的贱民!” “操!那些鬼魂是我的朋友,你tmd说老子是贱民,那不是说老子的朋友也很贱?”彭磊装腔作势,双手在虚空画着乱七八糟的曲线,嘴里喃喃着自己也听不懂的咒语。事已至此,脸皮也撕破了,以后就是针锋相对。那就不客气了,该骂的还是要骂! 鹰翔虽然是在请求阴魂的宽恕,但是对彭磊这个能请动阴魂的活人还是有点不屑一顾——不是说天光大亮的时候这些阴物就会散去吗?到时候看你还怎么横?愤怒地瞪圆了他那血红的大眼,手中的短剑狠狠地劈着空气,心里盘算着明天怎么算计这些涂山族的男女,嘴里咽着口水和不甘,最后还是灰溜溜地撤了。 涂山族从来没有这样扬眉吐气过!受气的还是传说中的无敌勇士鹰翔!鹰翔的身影在夜色中消失的时候,涂山族的男女都趴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鸟人叩头,连阿娇也不顾地上的脏乱,不顾身上的新衣。被人崇拜当然是一件很得意的事,这也是彭磊想要的——既然已经决定做涂山族的女婿,总得为丈母娘家做点什么。这个年代,挣一个地位和一份安宁是最好的了。看那个鹰翔在涂山村的所作所为,彭磊一早就下定了决心要拿他开刀了。杀一儆百!拿下了他鹰翔,看哪个鸟人还敢惹涂山族! 本来以为鹰翔的手下或许还会找些借口,所以彭磊用的第一招是引诱。没想到鹰翔真是很干脆,好话都不说,见面就是那个腔调,所以彭磊那原先准备着给他们的烤肉和美酒也就便宜了姚鹄他们。当然,就可以喝,肉可以吃,但是今天晚上却不可以睡。 彭磊原先是准备到了夏侯城后再和鹰翔翻脸的,可是现在提前了,明天还有大半天的路,当然是不得不防。山治说他选出的这30个男人都是勇士,都有一身不错的筋骨,对打架也都是很精通的高手——到底是怎么个高法,彭磊心里没底啊! 阿娇的心里满是担忧,脸上已经没有了白天的那种红艳,取而代之的是忧郁的惨白。看着沉思的男人,还有那些兴奋得有点发狂的族人,她的心情却是怎么也激动不起来。这男人如果真的是神,他也不会把自己一个凡人女子娶到帐中——除了那个“坏东西”之外,他身上的一切都和凡人没什么不一样,他自己也说了,只不过是学过几天法术而已。鹰翔是谁?万人敌的勇士啊!若是没有那法术的护佑,自己这边的几十个人,还不够鹰翔一个人杀的,更不要说他们还有近百的战士。 让阿娇担心的不仅仅这些,原先她对父兄的怨意,自从父兄将她安置到鸟人身边的时候,就已经全部变成了感恩了。此次去夏侯族,男人是去和夏侯谈判的。虽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是阿娇猜测,这个男人很可能是用法术威胁,用珍宝诱惑。对于天底下普通的凡人来说,那些都是不可抗拒的,所以阿娇对自己一行人的命运是非常有信心。可是……现在居然动起武力来了,若是鹰翔迁怒涂山族,若是夏侯也是和鹰翔一样的浑人,涂山族岂不危也! “郎君,要不阿娇去向鹰翔赔罪?等到了夏侯城时,有夏侯做主,我们就不怕他了。”偎在彭磊的胸前,阿娇低声请示道。 “宝贝,你这样信不过你老公吗?虽然我没有学到什么厉害的仙法,但是我以前也是一个战士,区区一个鹰翔也不在我的眼里。想想,你老公若是一个没有本事的男人,仙女怎么肯做我的老婆。 第448章 嘿嘿,不要以为我就那个东西有些本事!好了,今晚上肯定不会有事,你和你的姐妹们早点睡。那些男人就让他们再闹一会儿,等会儿你去将这颗药丸化一坛清水,每人都必须喝。嗯,你们女孩子也可以喝。这是仙丹,能治百病的。” 将阿娇抱在怀里轻轻地温存,彭磊一边吹嘘,一边从兜里掏出一颗再就准备好的金丹,交到阿娇的手里。这金丹是万能的良药,包治百病不说,提神醒脑,强健筋骨也是立竿见影。接下来的这一晚彭磊不准备让那些男人睡觉了,当然也得给他们准备一点兴奋剂的。 喝了金丹汤的女人们也是精神百倍,于是就在阿娇的带领下准备吃的。事实上即便是她们没有喝金丹汤,也休想能睡得着——圈子就这么大,边上有30个男人在操练,还不断地喊着口号。那号子让人禁不住热血沸腾,连女孩子们都恨不得是那些拿着短剑的一员了。 山治没有敷衍彭磊,他选出的这些个男丁确实可以说是涂山族的精英了,确实都有一点搏击的基础。彭磊将人分成三组,每组十个,先将他的太极八剑学会再说。当初将这路剑法教他的鱼凫国的战士的时候,彭磊是特别用心精炼的,那八剑基本上也不能算是太极剑诀了,彭磊甚至还揉进了少林刀法。一共八剑,套路并不复杂,一个小时的强化训练就全学会了;剑诀也很简单,基本上不是白痴都能理解。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彭磊就让那30个男人捉对撕杀,用实战来领悟剑招——每人一把木剑,反正杀不死人。如果受伤了,只要擦上那没有喝完的丹药水,马上就痛止肿消。 天亮前的一个小时,彭磊把30个男人聚集起来,让他们演练三角阵法。这些东西以前都教过梁聃兄弟,在战争中证明了非常有效,所以此刻彭磊又掏将出来。30个人,就是10个三角阵,在以少对多的混战中,绝对能减少自己的损失。演练的时间太少了,但是彭磊着眼的是将来,明天即便是有冲突,他彭磊也不会让冲突变成百人混战。 他鸟人有心情这样教人的时间是不多的,趁心情好的时候多教一点,能学到多少,就看学的人的造化了。 天还是亮了,一夜未睡的涂山族的男女们,却全都是是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当笼罩在圈子边缘的淡雾渐渐散去的时候,金色的阳光从树隙漏下,将那些个年轻人的身子一个个地照亮。彭磊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对眼前的这一队人是越看越满意。那颗金丹虽然是大家分的,但是对凡人来说,即便是分到的那一点点,好处也是不可估量的。看他们现在,一个个神气活现的样子,估计徒手杀个老虎一定不成问题。 嘿嘿,鹰翔同志,你现在在哪里?不知道你今天还能不能那样猖狂? 昨晚练了一整晚,彭磊倒是有点萎靡不振了。当然不是他的精神还不如姚鹄他们,而是鸟人一心二用,一边还在惦记着阿娇香喷喷的身体。彭磊倒是不担心被鹰翔窥探他们的动作,自从鹰翔撤退之后,他就将他们的地盘封印了起来。这样一个长宽不过百多米的区域,彭磊还是有能力搞定的。 妈的!这一个晚上,鹰翔同志一定也没有睡好!可是,天已大亮了,外面的封禁也解除了,怎么没有听到人声? 不仅没有人声,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没有,好像连鸟都还没有醒来。吹开残存的雾气,村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点生气。没有人影,好像连树边上的小草都是死的,一动不动。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沉沉的压抑,仿佛还有一种特别的气味在弥漫。 “姚鹄,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彭磊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那双眼中仿佛流动着血色的光。腰中的短剑连着鞘扔给姚鹄,彭磊的声音冷得能冻住人的呼吸。 第七十七章血战前夕 姚鹄往回跑的速度飞快,仿佛身后有几十只饿狼在追着似的。看他的脸色,那颜色白得几乎能赶上妹妹的屁股了;喘着粗气,连话都说不成句。 “死了,全死了!好恐怖!没有活的!他们不在……” 只有彭磊知道他在说什么。其实封印解开的那一刻,那异常的寂静就引起了彭磊的警觉。彭磊当然不需要如普通人那般地眼见为实,他的气旋在第一时间就触摸遍了几乎整个村庄。 没有活口,仿佛又见到了当初丰伯屠村的那一幕。全村一百多口,男女老少全部是一夜暴毙,连栏中的禽畜也没有幸免。死人中最惨的还是妇女和儿童,那些小孩几乎没有一个的尸身是完整的,有的身体上居然还有清晰的牙印,胸腔裂开,心脏都被活生生地掏走了;女人的尸身则都是赤身裸体,连老妇也不能幸免。那些稍微年轻漂亮的,许多都是下体裂开,有的还被插了异物;更有许多人是皮开肉绽,胸腹都被剖开,乳fang也被割掉了…… 残忍!彭磊的意识突然忽悠到未来,仿佛看见了希特勒那冒着浓浓黑烟的焚尸房,南京城里遍地的血腥,还有那一年,在印度尼西亚,那些贱民针对华人的杀戮…… 鹰翔,你tmd是人还是畜牲? 从来没有哪一刻,在彭磊的心中涌动这么浓烈的杀意。连站在他的身边,仍然语无伦次、不知道说什么好的姚鹄都忍不住微微颤抖,不由自主地退开三尺。 “不要说了,我知道了。冷静一点,兄弟一定没有杀过人,是不是?嘿嘿,看来以后你们杀人的机会要多一些了。这些村民是因为我们而死的,大家心里记着,等将来见着那些个凶手,别忘了为他们报仇。”彭磊的心冷了下来,一把抓住瑟瑟发抖的姚鹄的衣领,狠狠地训斥,“把男人都叫上,把那些尸体都堆到一起,随便你怎么处置,烧或者埋。女孩们留在这里,准备吃的,哪里也不许去。这里是夏侯到涂山的必经之路,我们今天不走了,继续在这里休整。还不快去?就你们这个熊样,涂山族怎么可能兴旺?” 有的男人,自尊甚至比生命都重要!姚鹄就是这样的一个。彭磊的一顿训斥,他的脸色迅速地由白转红,身体也不抖了,只不过话还是不会说,只是嗓子眼里挤出几个模糊的音节。举手,拔剑,冲着姚雀和另外的28个男丁嘶喊,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不过,彭磊听不懂,并不代表大家都不懂。姚雀他们的脸色都在不停地变幻,肌肉也都在不由自主地抽搐——彭磊刚才训斥姚鹄的话太伤人的自尊了!彭磊骂的是姚鹄,针对的却是大家,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 30个人还是分成三组,好在这个村子并不大,罹难的人口也就只有168人。姚雀他们30个人,几乎都是拼了命在干活,效率还是挺高的。也就是半天的功夫,人畜都埋入了黄土,那些沾染了血腥的房舍也被彭磊一把火烧了——虽然说证据很重要,但是彭磊现在不想和夏侯讲道理了。 这株昨晚他们作为营地的大树旁搭起了简易的帐篷,四周围上了简单的围栏。彭磊的决定,在这个地方继续休整,直到姚鹄他们把彭磊教的都练纯熟为止。反正饮食有阿娇她们操持,姚鹄他们只要全身心地练怎样杀人就行了。 三天,这个叫小垭村的地方,空气中一直激荡着一股澎湃的杀气。彭磊又浪费了三颗金丹,不惜一切地给姚鹄他们调理筋骨。那30个男人也是争气,仿佛村子里那些枉死的冤魂都附着在他们的身上似的,训练时个个拼命,都把对手当成鹰翔了。 三天,女孩子们的脸上也没有笑意,她们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那不堪入目的血腥,但是从男人们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她们也大概知道了。从彭磊把一把把精美的铜剑分给姚鹄他们的那一刻开始,她们就明白了,她们或许有幸能亲眼见识到一场传说中的战争。 怕吗?说实在的,她们还真是不怕! 有阿娇在!有阿娇的男人在!男人们还会让她们受伤害吗?看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穿上了锃亮的盔甲,背上铜臂的强弓,手上拿着锋利的短剑,还有画了恐怖图案的盾牌……一个个凶神恶煞似的,一个个都是盖世的英雄! 彭磊也是不顾一切了!按照他的推断,鹰翔在这里杀戮了之后,一定是回了夏侯城,然后将一切的罪孽全部推到他们涂山族的身上。夏侯不会没有反应的,很可能几天之后,就会派兵到涂山族去兴师问罪。当然,也有可能是等大典之后…… 彭磊当然是要做两手准备的,身边的这30个男人就是生力军。三天的时间,彭磊的刻意所为下,这30个同志绝对都成了这个年代少有的杀手。金丹不是白吃的,有了那丹药的调理,30个男人几乎人人都能飞檐走壁了,对技击的理解更是突飞猛进,人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以一敌百的高手——这些人是涂山族未来军队的骨干,万一夏侯族反应迅速,有他们在这里,再加上彭磊布置的阵法,彭磊也有把握在他不出手的情况下,将夏侯的三千大军挡在这里。 看看彭磊给姚鹄他们的装备:锁子连环甲,吹毛断发的越王剑,射程千步的铁臂弓,树脂合成的防爆盾……就差一点给他们装备冲锋枪了。 小垭村这个地方已经染上了血腥,就让它作为战场吧。或许只有战死者的灵魂陪伴,那些枉死的村民的灵魂才能得到宽慰! 小垭村正好也是在涂山族到夏侯城的中点附近,往涂山族的方向,虽然还有许多夏侯的村落,但是大多数零碎,有许多还是依附涂山族的。夏侯的真正核心势力,是在小垭村再过去。对于战争的理解,彭磊比这个年代的任何人都要深刻得多。 第449章 战争对国力的影响不仅仅在胜负上,还体现在战争过程中对国土和生产力的破坏程度上,所以现代战争讲究的是拒敌于国门之外。 关门打狗是万不得已的做法!诱敌深入虽然是杀敌的良策,但是战火在自己的土地上蔓延的时候,人民肯定也是要流离失所。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损失就是双重的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诱敌深入是万万行不得的。 彭磊在小垭村练兵,鹰翔还真是配合,三天的时间,居然没有派一只狗来骚扰。彭磊要的就是时间,这三天给他,勉强也够了。 又是一天的黎民,仿佛是预示着有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这初生的太阳也是特别的红,一直升到三竿高得时候,还是血红的,仿佛是被染过似的。本来今天彭磊是想让人回涂山族送信的,后来看见了这个血色的太阳,彭磊也放弃了派人回去的念头。只是让人将他们自己的掩体修整得好一点,同时将阿娇她们搬到大桑树上的树屋里,树的四周置上防护的阵势,树顶上插上飘扬的族旗。 彭磊他们的营地是在村子的边缘,旁边就是那条离开村子的大道。说是大道,其实也就是够三四个人并行而已,而且也只有弯弯曲曲的近千米长。再过去,那是零碎的小道,只够行骡马的。道路的两边,是层层叠叠的农田,这个季节,大多数是存了水,长着绿茵茵的稻禾。理论上说,只要守住村头的这条大道,鹰翔就没法越过小垭村,所以彭磊认为他们30个人也勉强够了。 担当瞭望的姚雀最早发现了敌情,这家伙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彭磊的身边,急急巴巴地报告:“锵大哥,好像是鹰翔来了!” “什么好像?跑前一点!看明白一点!这个绝对不能搞错的。对了,吩咐大家,先确认来者的身份,经过这里的目的。若是对我们不利的,格杀无论。”涂山族的弟兄们虽然也是生活在这个战乱频发的年代,但是涂山族奉行的是忍着为先,背靠着夏侯这棵大树,所以涂山族的勇士根本就没有打仗杀人的经验。彭磊这几天对他们的突击训练,再加上小垭村168口人的血,让这30个男人都变成了冲动的暴力男,一个个都是神经兮兮的。若不是彭磊再三叮嘱,连跑过村头的野兔都会被他们当成敌人射杀。 那边过来的还真的是鹰翔的队伍,不过今天他虽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却不是老大。在他的身边,一头强壮的青牛背上,一个脸色青灰的中年男子,阴沉着脸,不时地让鹰翔回头。看鹰翔满脸恭敬的样子,显然那个人才是带头大哥。 离村头的那棵大桑树差不多还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刚刚踏上入村的大道,鹰翔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那个青牛背上的男人手里摇着一把黑色的鹅毛扇,轻轻捻着下巴上几缕飘逸的长须,向鹰翔笑道:“鹰壮士所料果然不错,那个涂山锵确实有些法术。这入村的大道上被他设置了幻阵,普通人等若是不知道如何破解,在阵势里会六感不敏,方向不辨。今天幸亏有我同行,否则壮士可能又要吃亏了。” “大法师请快快施用法术,只要破解了那个涂山锵的妖术,我一定能将他碎尸万段。”鹰翔咬牙切齿地说道。 那天悻悻不甘地离开,鹰翔越想越是窝火。他是什么人?哪里吃过这样的亏!一腔怒火都通过下身发泄了,只是苦了小垭村的女人和孩子。他的那些随从也都不是好东西,上行下效,一个个如狼似虎,很快小垭村就变成了人间地狱。那个时侯,彭磊已经将他们的营地封印起来,两耳不闻界外事,一心只练他的兵;鹰翔一开始还稍稍有些顾忌,后来见涂山族人没有丝毫的反应,而且他们的营地被浓浓的雾笼罩着,看不见里面,也不被里面的人看见。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将小垭村来个鸡犬不留。一来可以灭口,同时也能嫁祸于人。 被鹰翔称呼为大法师的这个男人,确实有点来头,是夏侯粟用重礼留住的一个世外高人。据说去年大雨如注的那个时侯,他踩水而行三千里,从东海出,跨越千山万水,寻找大雨不止的原因。路过夏侯族的时候,还顺手救了夏侯族许多人的生命。这样的高人,夏侯当然是要想方设法留住的。偏偏这个高人对红尘中的俗事好像也很感兴趣,比如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最原始的交流。事实上在那一道,这个叫丰谷子的男人确实很有一套,连一向不太喜欢那种简单欲望的夏侯温,在受了他的引导之后,好像也有点向他的兄弟伯里学习的样子。 丰谷子在夏侯城的地位很超然,平日里也就是讲讲养生之道,传授娱乐之术,让夏侯族的贵人尽量多地享受生的乐趣。这个年代,虽然多灾,但是在高辛氏的管理下,大族之间很少有征战,所以夏侯粟留下丰谷子的时候,也并不是准备着有朝一日让他杀敌护族的。丰谷子既然是大法师,神仙一流的人物,对凡尘间的争斗也不感兴趣!若不是鹰翔报告说,在小垭村施妖术害人的涂山人锵,能招引鬼神的灵魂,丰谷子今天也不会随鹰翔出来。 丰谷子当然也是一位刚刚出世的玄界修道者,他们的玄界是在东海边,一座叫高凌的小山。作为玄界里派出外的游历者,丰谷子也不例外的是一代高手,修为已经跨入洞虚之境。看他骑在青牛牛背上的那个风度,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吕纯阳在世,潇洒得一塌糊涂。 彭磊的修为再怎么进步,里洞虚之境毕竟还有遥远的距离。他确实在村外的大道上布置了幻阵,不仅仅是大道上,连道边上的农田、沟壑里也都有。不过他的置阵之法都是对照着玉简,现学现做的,难免粗糙。骗骗鹰翔那样的凡人当然没有问题,想要让丰谷子也着道儿,那就有点痴心妄想了。 彭磊的心里这个时候却是在后悔,姚雀来报告的时候,他的意识马上就向来人的方向探寻了,丰谷子的出现着实让他大吃一惊。想不到夏侯族中也养着这么厉害的修仙者!而自己这边,老魇他们都在修炼,马上搬救兵也来不及了。看来今天只能靠他自己死扛了!早知道这样,这三天多的时间,完全可以布置几个更厉害的阵势,也可以给姚鹄他们换更变态的武器——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大家都趴下,不管听到什么,没有我叫你们,绝对不许抬头观望,听到没有?”飞快地将树屋里的妹妹们搬到树下早就挖好的地下掩体里,彭磊又对正东张西望着的男人们喝道。 第七十八章万雷噬身 随着彭磊的吆喝,一片彩光从大树的顶上泻下,将姚鹄他们的掩体和阿娇她们藏身的地坑都罩了起来。绚丽的光丝如雾如纱,中间还缀着无数闪亮的星光,沐浴在其间的人不觉得什么,外面看上去就有点惊艳了。 没错,这正是婴纨大姐的彩晶坠。要说西方的女子就是多情,也勇于表达,西方出来的仙女也一样。那个婴纨大姐被鸟人多多关照了之后,那真是柔情似水,恩爱无限,甚至还一定要和鸟人交换定情的信物。那个年代还没有流行钻石戒指,所以婴大姐送出的是一对彩晶坠中的一个,彭磊嚒,亲自动手,用龙阳炉炼制了一只红宝石的空间戒指。(现学现卖,虽然简陋了点,但是那是他的一份心意,嘿嘿!) 彩晶坠的玄光在大树的周围亮起来得时候,那边丰谷子也从青牛的背上飘了起来。羽扇轻挥,一团团黑色的云气从扇子上飞出,飘向清朗的天宇,在头顶上聚集,很快就遮住了血红的阳光。 丰谷子落向地面,却是脚不沾地,独自一个人沿着大道向前飘去。他经过的地方,肉眼可辨的一个个银色的光斑从四面八方升起,仿佛是水里升腾出的气泡;丝丝缕缕的淡雾从丰谷子的身边向外迅速蔓延,让丰谷子的影子看上去有点像午夜的幽魂。 鹰翔他们没有跟随丰谷子,远远地缩在后面,一个个是心惊胆颤着——那个涂山锵真的不仅仅能召唤冤魂!也幸亏他鹰翔机智,否则今天吃的亏可能比那晚还要大! 一声冷笑,出自已经行出百多米的丰谷子。只见刚才还是一片片从他的扇子上飘出的黑云,突然间像是点燃了狼烟,聚成一个十数米粗的黑色烟柱,旋转着冲向天幕。天上原先已经聚集了不少的黑云,也是被狂风吹鼓了似的,疯狂地扩张,瞬间就遮天蔽日了。 黑色的烟柱从中间断开,上面的一半升入天际的云层,下面的一半浓缩成一团亮紫色的云,聚到丰谷子的脚下。丰谷子的人已经离地数十米了,在紫色的云端轻挥羽扇,衣袂飘飞,那神态不仅仅镇住了请他出来的鹰翔,连远处隐在树梢的彭磊也是心惊胆颤——能驾驭祥云的修仙者,一般都是有渡劫层次的修为。如果对面的这位真是渡劫期的高手,彭磊今天若是想赢,只有两招可以使:搬出重阳节,或者去请广成子。 一道紫光从丰谷子的头顶升起,在众人的眼中只留下一道残影,还没有等人看明白,丰谷子头顶上的黑云闪亮起来,一道道紫色的光丝如纠结的树根,在云缝中瞬间生成。很漂亮!彭磊在心里感慨,这家伙若是在几千年后,拍起电影来,那什么背景、道具可以省多少钱啊! 丰谷子搞出的场面虽然很大,但是过了最初的震惊之后,彭磊对这位还没有交上手的前辈也有了一点看法。其实连凡人都知道的,不管是武道还是仙道,速度都是最厉害的法宝,不然的话,那些做电玩的大师们也不会把绝技释放的时间和间隙设定成技能等级。丰谷子搞出这满天的黑云,满天紫色的电光,看上去确实像是世界的末日似的,有点恐怖,但是他的准备时间也太长了点。 第450章 从他离开青牛的背开始,到现在云电生成,彭磊估计,差不多够抽两支烟了。 也就是彭磊,身边有必杀的法宝,对丰谷子的法术也只不过是震惊而已。若是换了宇宙联盟的人,或者是老魇、老白他们,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使出那些个微型量子炮来,一百个仙人也杀完了。 “咔嚓”一声,一道紫色的电光劈空而下,目标是丰谷子身下的大路。随着那道电光,天上的黑云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筛子,只不过它筛下的是紫色的电光雨。 也就是一瞬间,彭磊置下的那些个幻阵在电光下烟消云散,只有一缕缕阴寒的气息在紫色的光雨中流动,久久不肯散去。本来丰谷子的身影在电光骤下的那一刻,是加速往大树的方向飞去的,是那丝丝缕缕的寒气让他稍微小心了一点。脚下的紫云散去,人贴近地面,小心地向彭磊的方向飘来。 紫色的电光雨还在下!这法术是丰谷子的绝学,也没有练到最高的层次,所以准备的时间长了点,当然,收功的时间可能更长,因为紫电既然已经形成,丰谷子的修为只能控制它的范围和方向,根本不能让它停下来。只有这空间里的能量耗尽了,天上的紫云才会散去。 今天丰谷子是用它来唬人的,其实破除彭磊堆砌的那些小阵法,根本用不着这样大的动作。不过,今天之后的丰谷子,在夏侯和涂山的心里,绝对是一个神的形象! 可是,不对啊!紫鎏盏的功法只有到了第七层之后,电光中才会生出白色的寂灭天雷。丰谷子才飘行了不到百米,就满怀疑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向四周,只见渐渐减弱的紫色光雨中,丝丝缕缕的亮白色越来越密。更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远处近处的虚空,一个个耀眼的光点正在渐渐放大,有的甚至在无声地炸开。 老天,难道这半年多的采阴补气,自己那紫鎏盏的修为已经到了最高的第九层?要不,怎么会有这球形的灭神雷? 一波波庞大的能量不断地在爆开,球形的飘雷所聚集的能量,比普通的闪电强得太多了。即便是那雷球没有炸开,就只是在旁边感受那光团所散发出的能量,也能让元婴期的修真者形神俱灭。丰谷子是真的想不通了!照理说自己的紫鎏盏功法是雷属性的,法术使用的时候,能免疫雷电,除非环境中雷元素的能量远远超出他丰谷子的修为层次。以他现在洞虚中级的修为,即便是渡劫初期的功力使出的第七层的紫鎏盏,召唤出那能够摧毁万物的寂灭天雷,应该也不会让他如现在着样的难受。 雷电元素怎么会这样程度地聚集呢?那白色的雷球虽然不是传说中的灭神雷,但是它们是怎么形成的呢?丰谷子知道,如果真的是灭神雷,只要被那球雷湮灭时的能量稍微波及,他现在的修为,根本坚持不住一瞬的时间。难道说在这个灵息混乱的世界,紫鎏盏的功法也变了形了? 雷电覆盖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粗略地估计,直径差不多有近500米了。以丰谷子为中心,紫色和着白色的闪光漫天飘飞,鹰翔带着他的手下已经退出千米之外了。电光雨的边缘,正是彭磊护着阿娇她们的彩晶坠,丝丝缕缕幻动的彩色光丝外面,一道道白色的电光组成一个光帘,将偶尔飘来的紫色毫不客气地吞噬。 即便是在彩晶坠的防护里,外面那轰轰隆隆的震响还是隐隐能够感觉到。那刺眼的光早就晃得大家睁不开双眼了,所以涂山族的人除了阿娇在努力地寻找她的男人的影子外,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趴着,在祈求神灵保佑。 阿娇当然找不到她的男人,彭磊现在正在那电光雨中,得意洋洋地欣赏丰谷子的窘态。 那紫色的电光闪亮的时候,彭磊的心中是无比的激动,不知道那一瞬间,他在心里念了多少遍的阿弥陀佛。那一瞬间,真的是很感谢雷震天! 对面的这位老兄一定是属熊的,要不怎么会这么背呢?天底下无穷多的法术,你什么不能用,却偏偏要招引雷电?要知道彭磊的身体自从那日被雷电烧焦后又重生,对雷电的敏感程度,已经远远超出普通的修炼者。另外,他的万雷引的法诀是上古金仙留下的无上大法,威力比紫鎏盏大上许多,更何况彭磊在施展万雷引时,元神借用的是重阳节里的能量。 丰谷子不狼狈才是奇怪的!这还是彭磊控制着,不然的话,那球形的飘雷可能真的是能毁神灭仙的灭神雷。 丰谷子的身外亮起一圈圈紫色的光波,他已经用法术将自己和身外这个雷电的空间隔绝开来。丰谷子知道,身外的这个雷电场景已经不是他的修为所能够控制得了的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自己,等雷电弱下来再说。 丰谷子的想法是好的,但是他没敢想的是,这现场还有一个比他还要变态的家伙。经过那次重生之后,彭磊能自如地将乾坤玉璧当作他的元神来使了,身外的电场即便是再强上万倍,也还是不能和重阳节里的那个五行元精气团里那扰动的纯元素相提并论的。 看到丰谷子放弃了进攻,彭磊也不和他耗时间了。灵诀展开,虚空中白色的电光骤然增多数倍,几乎是一瞬间,就将眼中残存的紫色完全吞没,连天上的紫云也在银亮的辉光下变成了隐隐的红色。 彭磊控制雷电的能力明显地比丰谷子强,他甚至能让雷电在一个点上凝聚。 虚空中完全被银白色的辉光填满的时候,无数的光线渐渐地向一个方向游动。彭磊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丰谷子惊恐万状的脸,不过垂死者的表情根本谈不上动人,彭磊也没有那种变态的嗜好,所以也只是瞄了一眼而已。 “天啊!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万雷噬身的报应吗?” 空中回荡着丰谷子凄惨的嘶喊,这声音被彭磊刻意地增强、扩散,再加上九重回音,基本上就有了窦娥临刑前怒问苍天时同样的不甘。 白色的光雨聚向丰谷子的速度突然加快,几乎就是一眨眼的时间,漫天的电光收缩成一个刺眼的光点,然后无声地炸开。巨大的能量居然只是在垂直的方向上震荡,将头顶上的云层吹得无影无踪;脚下的大地也是一阵剧烈地震颤,彩晶坠里的大桑树猛烈地晃着,摇下一地碧绿的树叶。 丰谷子刚才站立的地方,那一段长近百米的大路,好像刚刚出窑的红陶,冒着热腾腾的气,亮着暗暗的红光。在鹰翔眼里是无比伟大的丰谷子大法师,人踪已杳,连一点点灰尘也没有留下。 炽烈的阳光铺天盖地,刚才的那一幕,在围观者的心里,仿佛是一场梦。这一刻云散电息,天宇间没有丝毫可以寻找的痕迹。从地上爬起来的彭磊也弄了一身的灰土做伪装,从彩晶坠里出来的姚鹄他们则是惊恐地四下张望着,甚至忘了他们的武器;对面,鹰翔所带领的那群人也差不多,突然回复视力之后,一个个都是茫然。 “大法师!杀啊!我们要为大法师报仇!”一声怒喊在人群中炸开,鹰翔的手下们立即躁动起来——丰谷子临死前的声音所有人都听见的,大法师是被他自己搞死的,并不是因为涂山人。 “对,为大法师复仇,杀光涂山人!谁杀了那个涂山锵,我就将涂山娇女给谁享用。我能做主!大家冲啊!”鹰翔也惊醒过来,挥动手中的短剑,加入了高声叫喊的人群。不过,作为指挥者,冲锋陷阵当然是别人的事,有时候督阵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嘿嘿! 沿着那条被雷电烧成红色的土路,夏侯族的勇士们脚下踩出飞扬的尘土,提着短剑,挽着盾牌,急速地向大桑树冲来。涂山族的男人们还在傻着,女人们却先是惊叫起来。 “快!到阵地里去!你们tmd快!娇带人到树上去。”彭磊一脚将姚鹄踹到他的阵前掩体里,挽住阿娇的小蛮腰,微一用力,阿娇腾云驾雾般地飞上头顶的树屋。 大树旁搭着软梯,其他人爬树用不着彭磊帮忙。姚雀他们经彭磊那一叫喊,几乎在同一时间反应了过来,嗷叫一声,扑到自己原先的阵地里,扔下剑盾,挽起了弓箭。 彭磊的动作比谁都快,射箭虽然不是他的强项,事实上即便是到了这祖先生活的年代,他也没有弯弓射过几只箭。不过,彭磊交往的人中,箭道高手却是不少,连老婆中也有一个。没射过不等于不会射,射箭的标准姿势是扭身侧腰,这样容易瞄准,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射箭比赛都是这样射的。彭磊知道动作要领,不过那样射箭的姿势好像太平淡了一点,也显现不出豪放的气概来。 彭磊也是弯弓搭箭,他用的是电影里郭靖大侠射大雕的技术动作。曲腿,扭腰,侧目,弓开满月(不过,这个动作好像只适合射高处的东东),那动作几乎和那个著名的扔铁饼的雕塑一样有名。彭磊摆出的造型还是很标准的,只是这样的一个造型,没有几个人在欣赏,好像在视野里也很难找到贴地疾奔的敌人。 不管了!箭离弦,带出一声刺耳的尖啸。意念紧紧锁住那飞出的箭矢,将向着虚空疾飞的箭拉向地面。那支箭真是神箭了,在空中绕出一个完美的螺旋,最后竟然也找到了一个夏侯族勇士的脚板,让人叹为观止! “呀!”又是一声惨叫,在虚空中回荡。 第七十九章兵者,无所不用 那个被彭磊射中的家伙也属于这世界上比较背运的人!那向着太阳飞的箭竟然是遥控的,事前有谁能想得到?不要说是鹰翔他们,即便是伊尹在这里,他也不会相信! 第451章 不过,事实就在眼前,就是有人被羽箭钉住了脚板。 惨叫声就是命令,姚鹄他们也没有那么好的眼力能辨出彭磊那支箭的轨迹,只是知道他们的领导已经开张了,于是一个个嗷嗷叫着,弓开满月,连珠箭发,甚至也不瞄准。 “妈妈的,你们这么射,这些箭能射多久?”彭磊也不摆造型了,扔了手里的弓,冲着姚鹄他们大骂——这些个家伙一点也没有战斗经验,彭磊储物手环里的箭矢根本也不多,那还是在尼克托里斯身边的时候,因为准备着尼克托里斯的卫队可能会和恩图蒙特的军队开战,所以才特别准备了一批弓箭的。弓才十几张,箭也只不过数百支。 他们这样不看目标地乱射,用的还是连珠箭法,数百支箭能射几个敌人?鹰翔带的人差不多有近三百呢! “等他们跑近了再射!”彭磊命令道。 必须命令!这一阵乱射,倒是将鹰翔的勇士们吓得不敢冲了,但是战果实在是可怜。最前面的几位,满身的箭矢插得像发怒的豪猪似的,而姚鹄他们射出的近百支箭,杀伤的也只有那几位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而已。 “杀呀!”嚎叫声远远地在鹰翔的队伍中响起。 鹰翔有几个没有想到。首先是没有想到彭磊他们还在这里!另外没有想到的是涂山人竟然敢动手。三天的时间了,涂山族可以做许多事,甚至也来得及逃走。只要不再见到涂山族的人,那就不会有人知道小垭村的血案是他鹰翔做的。当然,涂山人不离开也不要紧,神仙似的大法师还不能将那个涂山锵摆平吗? 大法师竟然把自己搞死了!他临死时的惨叫鹰翔听着呢,还有上天回应的那一重重震撼心灵的回响——或许是大法师做了什么得罪天地的罪事,这个时侯遭了报应?这报应来得也太不是时候了! 真正是苍天无眼!但是,即便是没有大法师,涂山人就能挡得住他鹰翔剑盾?痴心妄想吧!这又不是晚上,那个锵难道还能召唤出鬼魅?你能射箭,我们不能吗? 喊杀声在队伍中响起的时候,鹰翔手中的弓也张了开了。箭矢如流星赶月,目标是数百米外指手画脚的鸟人彭磊。 “彭郎小心啊!”阿娇惊叫起来。 妹妹们所处的位置是大树的中段,面对大道,正好是枝叶不密。彭磊搭建这个树上小屋,就是满足妹妹们的好奇心,让妹妹们观战的。阿娇这些天几乎每天都在用仙丹进补,而彭磊的生命元精甚至是比金丹更好的仙露,这些天妹妹获取的着实是不少。阿娇的身体也几乎是脱胎换骨了,视力比原先进步得不是一点点。战场上的一切动静都在她的眼里,包括她的鸟男人射出的那支让人匪夷所思的遥控箭。鹰翔的箭才刚刚离弦,阿娇就猜到了箭矢的目标。 彭磊并不想太出头,如果他真的想表演,鹰翔他们的这数百人还不够他一个人杀的。不过,装傻也是一门很艺术的技巧,彭磊其实并不擅长。好在这个年代的人们大多缺乏想象力,他们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就在箭快要飞到胸口的时刻,彭磊横着跌入姚鹄的掩体,一个不小心,还呛了一嘴的黄土。箭带着啸声插入树干,把树上树下的人都吓坏了。 彭磊是他们的精神支柱,若是这个神仙翘了辫子,他们也不要挣扎了! “老子没事!妈的,射箭!谁杀死鹰翔,老子做主,把鹰翔的财产都归谁!”彭磊从土坑里跳起来,吐着嘴里的泥沙,狠狠地骂——本来只是想做做样子的,没想到姚鹄那小子的坑里有这么多的浮土!心里问候了姚鹄他老妈几十遍,一边骂着,一边赶紧找水漱口。 “杀!大家听到了没有?锵大哥说了,我们可以得到敌人的财产!” 姚鹄不知道彭磊在问候他的老妈,彭磊的话就像是兴奋剂,让他的精神极度亢奋起来。 在以前,涂山很少和别族冲突,即便是偶尔有缴获,也都是归入公共财产,私人是不得占有的。现在彭磊这样许诺,那不就是说,只要杀光了对面这些敌人,将来那些人的家产就归他们30个人了——彭磊的话,现在在涂山族里,比那个族长耕都要管用。 “妈的!这么想发财啊?你tmd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说!”彭磊一把抓住想跳出掩体的姚鹄——这家伙被发财梦冲昏了脑袋,见夏侯的人龟缩不前,竟然想主动出击了。 彭磊的狼狈鹰翔也是远远地看着,不过,毕竟离得远了,鸟人满嘴喷吐的黄土,鹰翔都看成是血沫了。那一刻就是狂喜,仿佛是头顶上的阳光也灿烂了许多。弦声又响,飞矢向着还佝偻着腰狂吐着泥灰的鸟人,一支连着一支。 树上的阿娇妹妹也不提醒了,她的鸟男人精神得很!一边漱着口,一边跳着摇摇摆摆的蒙古舞,同时还不忘向姚鹄他们吆喝——鹰翔的弓弦声把他的手下们都从地上唤了起来,一个个胆气也壮了。弯弓搭箭的,迂回前进的都有。进攻又开始了! 箭矢射入木盾的声音不断地响起,这一轮的劲箭,收效甚至还不如第一轮的乱射。鹰翔麾下的情绪被着动人的声音激荡起来,冲锋的速度明显加快,跑得快的已经冲出大道,眼看着离大桑树已经不远了。 胜利在望,只要对上刀剑,鹰翔不相信涂山族的那几十个人能挡住他手下的这三百多壮士。若是冲得晚了,那个涂山锵被哪位弟兄失手伤了,那个美女就没有他鹰翔的份了!鹰翔虽然好色,但是大丈夫讲的就是信用。既然许下承诺,那就一定要兑现的,即便是要他牺牲自己的老婆孩子,鹰翔也不会食言。 现在是和时间争美女!只要跑到前面,麾下的这些个男人有谁敢和他鹰翔争功?所以鹰翔也扔了弓箭,眨眼间就冲到了队伍的中段。 突然,又是一阵惊叫,紧接着是凄厉的惨呼。 就在离姚鹄他们的阵地十数米处,平实的大地上凭空出现许多大坑。鹰翔手下的那些冲出大道的勇士们,为了争功,一下子散开成燕翅阵,百多号人眼中只有持剑退到掩体外的姚鹄他们。个个迫不及待,人人争先恐后,嚎叫着往前涌,然后是如下饺子似的往坑里掉。 惨叫声此起彼伏,一个字:惨! 鹰翔是心有余悸,刚才那一阵疾奔,他也出了大道。若是再跑快几步,他也下去了。也是他的基本功扎实,在坑的边缘硬生生刹住步子。看着在深坑里挣扎、惨嚎的同仁,鹰翔的眼睛都红了。 剑指着对面得意洋洋的彭磊,破口大骂:“卑鄙无耻的涂山人,居然使用这种无礼的手段!我要将你碎尸万段!我要吃尔的心,我要喝你的血!” 彭磊确实得意!略施小计,就将鹰翔的人马除掉了小半。那三天里,姚鹄他们忙着操练,他彭磊其实也没有闲着。本着光明正大的原则,彭磊并不想拿出他那驱云驭电的本事来,当然,宇宙联盟的高科技装备也是不能在这里显现的。但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那些小手段,彭磊完全可以拿来小试一下。 彭磊的储物手环是天机子传给他的仙宝,里面还珍藏着他从宇宙联盟的第68号地球基站里掠夺来的大量机械,这些大坑就是他一个人的杰作。不仅仅是这些深坑,深坑里还灌了硝镪水,埋了尖利的竹刺,撒了生石灰……只要下去,有没有命在,那就得看自己的命了!基本上是死路一条! 得意!看着鹰翔的手下如他所料的那样散开队伍,如他所料的那样掉下陷阱,彭磊得意得呵呵大笑。唯一遗憾的是那个鹰翔,那小子真是命大,居然也不身先士卒。听他在骂人,那个谁怕谁啊?鹰翔他是不是昏了头了?不知道骂人也是鸟人的强项吗。 拥着姚鹄和姚雀哥俩,彭磊毫不客气地向鹰翔喷吐唾沫:“操!你他妈是怎么生的你?你tmd连兵不厌诈、兵贵神速、上兵伐谋、那个……都不懂,你tmd还有脸带兵打仗?你tmd看着那么多的弟兄在陷阱里,你居然也不救援,还在这里骂人,你还有没有人性?夏侯的弟兄们哪,你们怎么跟了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们看看,他真是个懦夫!其实他早就知道这里有陷阱了,所以他缩在后面做缩头乌龟,让你们跑在前面送死。这样的人只有傻瓜才愿意相信,这样的人只有同样卑鄙的人才会重用他。我看你们还是另谋生计吧,离开夏侯,夏侯不值得你们为他拼命。” 彭磊是骂人附带着策反,对面的鹰翔听得是火冒三丈。彭磊冤枉他了!他之所以没有冲杀在前,是因为他忙着射箭!这年头,人格比生命都要重要!若不是中间隔着一条四五米宽的深沟,当时鹰翔就跳到彭磊的身前了。 短剑在虚空乱舞,指着对面还在指手画脚、意犹未尽的彭磊,对着身边的手下声嘶力竭地喊:“休要听他胡言乱语!我鹰翔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夏侯是宽厚仁慈的君主,只有涂山人才是奸骛小人。大家冲过去,把他们都给我杀了!杀!” 噼噼啪啪的掌声,鸟人竟然鼓起掌来。对着那些作势欲跳,还有想要迂回包抄的夏侯族人嬉笑道:“好啊!有种你们就过来。我可以保证,这里绝对没有陷阱了。哈哈哈,鹰翔好汉,你为什么只让大家杀过来,你为什么自己不过来?” “住口!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区区这么宽的的一道沟,就能挡住我的勇士们吗?大家跳过去!他们自己就站在坑的边上了,我们不用怕!”鹰翔怒喝着,话虽这么说,但是……谁知道这个涂山人是不是真个没有了卑鄙手段!有时候虽然人格比性命还重要,但是命毕竟只有一条,人格么,和女人、家财一样,好像也是身外的东西…… 坑才四五米宽,稍微助跑一下,跳过去是不费多少力的。 第452章 可是,平日里绝对服从的手下们居然在后退,居然没有一个奋勇向前的,气的鹰翔哇哇大叫。抓住一个退到身边的,一把提住腰带,怒吼一声就扔了出去:“杀!后退者,杀无赦!” “嗷”地一声怪叫,那个被鹰翔扔过深坑的壮士来了一个标准的平沙落雁式,在远离深坑三四米的地方着陆。不过,坑对面是姚鹄他们严阵以待着,那个空中飞人的落点正在他们的阵列中。那个勇士刚刚挣扎着爬起身来,他的背上已经插了三支短剑。一声惨叫,他比那些个还在深坑里挣扎着的同仁们幸福多了,爽爽气气地就去见了阎王。 “看!那边什么都没有!我们一起跳!听我的口令,预备,杀呀!” 那位仁兄的归天,鹰翔没有丝毫的同情,反而是无比兴奋。他的手下们和他差不多,一个个将刚才的恐惧和怀疑扔到臀后。看对面严阵以待的涂山人,区区30个而已。自己这边虽然损失惨重,但是还有一百多人哪!平均算算,对方也要以一敌五。而且,自己这边还有无敌的英雄鹰翔! 鹰翔的口号刚刚喊出口,近百人几乎同时开始助跑、跳跃,落点当然是深坑边缘——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坑虽然有四五米深,但是彭磊用机器挖的,两边是接近垂直的陡坡。只要落点离坑的边缘稍微远一点,不可能把坑缘踩塌了。 近百米宽的正面上,近百的人同时助跑、起跳,场面真是壮观。不过,涂山人的勇气让鹰翔也不由得生出丝丝敬意——英雄惜英雄!无论如何,自己这一百多人,绝对不是那30个涂山人能应付的,否则涂山耕也不会任他鹰翔在涂山村里那么吃喝玩乐了。可是看那些个涂山人,虽然面有怯意,却没有一个后退的,真英雄也! 眼看着最先跳起的就要落地,鹰翔也甩开了臂膀,开始助跑。可是……又是凄惨的痛呼声响起,那些跳过坑的战士没有一个是直立的……为什么? 刹车!紧急刹车!鹰翔的双脚在黄土上擦出一缕尘土,终于在坑的边缘停住了身子。 第八十章残忍 鹰翔的双眼真的能滴出血来了! 四五米宽的深坑,这边跳过去的人,落点都是在离坑的边缘一米之内。坑的边上确实不可能再有深坑,但是却排满了两米宽、半尺长的尖利的竹刺。整个的深坑的对面,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钉板。 涂山人太卑鄙了!竹刺上盖着茅草,茅草上撒上浮土,即使是在近前细看,也不一定能看出来。鹰翔现在真是怨自己,恨不得将自己这右手砍了——刚才为什么不少用一点力?如果那个被自己扔过去的落在坑的边缘,涂山人的毒计就不可能得逞了! 其实他是错怪了他自己了!他手下的壮士,少说也有一百多斤吧?就凭着他鹰翔一只手,真的能扔出八九米远?传说中的李元霸也不一定能做到!那位仁兄飞上半空的时候,是被彭磊接了一下的,所以才能飞得那么远! 本来彭磊只是想控制夏侯族的人过深坑的规模的,所以才排了这么多的竹刺——两个机器人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完成的,若是用人力,一百个人一天也不一定能做好。有了这些竹刺,夏侯族人若是要过坑,只能搭浮桥,那就只能一个个地过。 事前彭磊也没有想到,这些竹刺的杀伤力会有这么厉害。这个年代,还没有发明军用防刺鞋,战士们穿的都是草鞋,有的甚至还是光着脚丫。这一落地,尖利的竹刺直接将脚板刺穿,人一旦弯倒,竹刺就穿透小腿大腿,穿透胸腹。恐怖的是,这些穿在竹刺上的勇士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心惊胆颤!鹰翔身后的那些幸存者们突然一声嘶喊,掉头就往回跑。不过,能往回跑的也只有可怜的五六十个了。 鹰翔的心在滴血!那些在坑里坑外痛呼挣扎的都是他一起吃喝玩乐许多年的弟兄啊!这个年代,每一个壮年男丁都是家族的财富,整个夏侯族,如他手下这样能征惯战的男人也不过千多人。这些人都是夏侯的立足之本,是夏侯的心肝宝贝!他这里一下子拿两百多填了涂山人挖的深坑,这回去怎么向夏侯交代? 跑又不甘心,战却也没法战。扭头看四周,还在他身边的只有可怜的五六个死党,一个个也都是战战兢兢,眼睛里流露出的只有恐惧;那些跑得快的,这一刻已经冲过了刚才丰谷子大法师遭雷劈的那段红土路。看对面涂山族的那些个男人,一个个兴奋得近乎发狂。就这个状态,即便是他鹰翔真的能以一敌百,对面那些涂山族的疯汉也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鹰翔剑指着对面的彭磊,牙齿磨得“咯咯”响,身体却是在缓缓地向后挪。他身边的那仅存的几位比他还要识时务,一看头儿都在往后倒着走,他们还充哪门子英雄?面面相觑,然后发一声喊,一个个争先恐后,往先行的大部队追去。 这下好了,就剩下鹰翔一个光杆司令了!鹰翔愤愤地转过身,才跑出两步,想想还是不甘心,又转过头来发誓:“涂山人,你们在这里等着,你们不要跑!十天之内,我鹰翔若是不能血洗涂山族,我誓不为人!” 彭磊大笑,原来后世那些流氓的祖宗在这里!鹰翔的这几句,在后世是黑道的经典,有一阵子他彭磊也常常引用的。从姚鹄的背上摘下弓来,弯弓搭箭,一边笑骂:“操!你tmd若是还敢在老子的面前出现,老子也不杀你,不过一定要割了你的卵蛋喂狗!” 羽箭离弦,又是一支遥控箭。 鹰翔睚眦欲裂!彭磊的这只箭虽然飞行不是很快,但是飞箭割裂空气的啸声却是异常的尖厉,更让人不理解的是,那飞箭的轨迹居然是如蛇在虚空中游动,根本没法判断它的方向!鹰翔根本不敢转身,连闪避也不敢!还是他的本事不错,一个倒纵,人已经退出四五米,再来一次,居然后发先至,到了后跑的那几位弟兄的前头。 彭磊的箭法真是变态,鹰翔跳了两次,那飞箭竟然也是来了两个起伏。鹰翔刚刚落地,那飞箭也“嗖”地一声,掠过一位仁兄的发髻,避过鹰翔掠出的盾牌,从鹰翔的胯下穿过,连根没入鹰翔身后的黄土里。 “呀”地一声怪叫,鹰翔干脆地扔掉左手的木盾,捂住他下身的兄弟,一跳一蹦地急跑,跳上远处那头丰谷子骑来的大青牛,一路哇哇叫着,很快就超过了他的那些先跑的弟兄。 彭磊是意犹未尽,若不是那个遥控飞箭是特别的劳神费劲,他还真是想再来上几箭,直接将鹰翔的那个东西射下来算了——鹰翔的反应真是没说的,刚才彭磊说要割他的卵蛋,他在闪箭的时候就留了一个心眼。当时他是尽量佝偻起身子,木盾护住心腹的时候,也尽量护着下身。就是这样,那飞箭擦着木盾的边缘掠过时,箭尾还是擦着了他那小兄弟的光头。 鹰翔同学留在涂山人的眼里的最后一个形象确实可笑,彭磊将手中的弓箭还给姚鹄的时候,涂山族的男女们已经笑成了一团,树上树下都是一片狂喜。然而就在他们的前面不远处,却是血流成河,惨叫和着呻吟——这世界就是这么残酷!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失败者只能任人鱼肉。 笑声终于停了下来,涂山族的男人们面面相觑,突然间齐刷刷地在彭磊的身前跪下,五体投地地叩拜——对着鹰翔带领的三百多战士,他们30个人只是射了几只箭,鹰翔就几乎是全军覆灭了。若不是这个彭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战果?如果没有彭磊的妙计,即便是他们舍身往死,30对阵300,能活下来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如果没有彭磊,或许现在鹰翔的剑就在暴饮涂山族人的血,涂山族的女人又在那些淫魔的身下哀嚎。 “大人,请大人传授我们神箭之术!”姚雀斗胆地要求道。 “你们?太贪心了!这样的箭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学的,即便是我,也没法连射。哈哈哈,今天我们大获全胜,料想那夏侯人不会马上回来,我们先打扫战场,然后烤肉庆祝。妈的,反正已经和夏侯族翻脸了,我们就将这里作为战场。小雀儿你等会儿派几个人回去,让族长大人增派人力到这里来。我们必须在这里修建防御工事,还要囤积粮食。嗯,从现在开始,这里过去的土地就都是我们涂山的了。” “大人,我马上带人回去!” 听到彭磊说那个箭术普通人没法学时,姚雀他们都是很失望的,不过彭磊小手一挥,小垭村过去的这大片土地都归了涂山族,涂山族的领地凭空多了一倍不止。这些多出来的土地也是他们30个人参与争讨来的,也应该有他们的份。这么多的土地,即便是只能占有其中的一点点,那也成富翁了啊!姚雀答应得爽爽脆脆,也不参与打扫战场了,站起身来就点人起程。 夏侯族的伤者还在挣扎,本来彭磊还想让姚鹄同学发扬一下救死扶伤的精神,把还没有断气的找出来。可是这年代的人可能是离进化成人的时间比较短,身上还带着浓浓的兽性,根本不懂什么叫人道主义。姚雀带走五个男人,姚鹄带着剩下的24个,一个个剑砍枪刺,将坑沿上那些还在挣扎的全部杀掉,居然还砍下一大堆的脑袋堆在大桑树下,作为牺牲,祭奠涂山族的族旗。至于那陷阱里的倒霉鬼,姚鹄他们根本不看他们的死活,就地挥镐刨土,一埋了之。 够残忍的!要知道当时陷阱里大半的人还是活的!彭磊是现代社会出来的文明人,虽然见识过了埃及奴隶主的剖腹掏心、挖眼剁手的酷刑,但是这样残忍的战场还是第一次遭遇,于是忍不住要有点微词。 第453章 “姚鹄,你tmd真不是人!这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杀伤他们也是万不得已,大家同类,都是炎黄子孙,本来是应该和为贵的。你应该先让他们投降,不愿意投降的再处理,但是也不能这样将人活埋啊!你这样做,tmd和那些东洋畜牲有什么两样?” “大、大人,这是两族交战的惯例,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交战中捕获的男丁很多都是就地杀死的,偶尔会留一些做劳力。在别的族中得到的女子,一般都是分给杀敌最多的勇士,那些敌族的妇孺,也是要杀死的。”姚鹄战战兢兢地解释。 “这个……还是很残忍!他们虽然是敌人,但是也是人。你们既然现在跟着我,就照我的规矩做。以后不管捕获的人是伤者还是老弱妇孺,一律先劝他们投降。所有战争中的所得,都归全族所有,由族长最后论功行赏。”彭磊闲事已经管了,总不能就此罢休,于是颁布了第一条命令。 彭磊的命令,现在比族长耕老的话更有份量,姚鹄为表郑重,甚至是单腿跪地接受的,然后所有的男人还立了一遍誓言。彭磊在他们的眼里,现在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神,一个和蔼、仁慈的战神。 “大人,小垭村周围10里之内,有大概五六个村子,我们要不要另找一个村子暂歇?这里血腥味太浓了!而且,村里的粮食和牲畜都被鹰翔那恶贼毁了,我们自己所带的粮食和鲜肉也所剩不多了。” 这些天彭磊是让大家放开肚子吃,管理伙食的是阿娇她们,其实姚鹄并不知道他们这几天用掉了多少粮食。不过,他们给自己准备的口粮也就是路上来回的三天,再加上可能在夏侯城里停留的三天。现在在小垭村里都有四天了,所以兴奋之余,姚鹄还是担心起自己这方面的补给来。 本来夏侯要求涂山的供礼中还有千担粮食,不过那么多的粮食需要大批的驮马和推车,也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所以并没有随他们一起走;即便是带着,那是涂山的财产,也是不能擅自动用的。 “也行!血腥味倒是不怕,不过,这里死掉的大多是无辜者,难免会有冤魂不肯离开。若是它们找上了妹妹们,那确实也是麻烦事。对了,那天我们过来的时候,路过的那条小河离这里也就两三里地,河边还有坡地和密林,正好可以野营。” 彭磊现在不想去其他的村庄。虽然他自说自话地将小垭村东南的土地都划归了涂山族,但是这片地方良田千倾,散居的村落至少也有数十个。虽说这些小族平日里受惯了夏侯大族的欺凌,但是有几个敢起反心的还真是不能确定。如果他们现在去了别的村子,那村子里的人对他们来个阳奉阴违,他们这区区30多个人,是根本不够人家杀的。 天色尚早,既然彭磊做了如此的决定,一行人马上转移。不过,彭磊的担心好像有些多余,他们才在新的营地上燃起篝火,邻村过来探听消息的也陆陆续续地到了。 这次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战斗早就惊动了四邻!要知道小垭村附近都是平缓的农田,偶尔有的坡地也不过几十米高。好像,小垭村的村址还是选在高坡上的。丰谷子搞出来的那漫天的雷电,在方圆十里之内,几乎人人都能看见。那一片紫色的光雷,不知道是瑞光呢,还是煞气?附近的村民们当然是要弄明白的。 小垭村已经是一片废墟,那大桑树下堆着的人头是那样的触目惊心,彭磊他们的新营地离这里又是不远,很容易就能找到。 姚鹄现在是涂山族的兼职外交部长,对前来探问的都是一段话:“夏侯逞恶,生灵涂汏。鹰翔鱼肉我族民,我族抗之,杀之!夏侯贼人,屠戮小垭村的妇孺泄愤,丧尽天良。可怜小垭村老少168口,皆被残杀,连鸡犬都未幸免。尔等所见之紫光,是夏侯所为。奈何夏侯气数将尽,天道谴之。他们的大法师虽然能召唤雷电,却因为所行已惹天怒,结果那个法师被自己召唤的雷电劈死。各位请看,我们区区30人,却将鹰翔恶贼统帅的300多人杀得片甲不留,这是苍天助我,夏侯将亡也!” 那段话是彭磊编的,也颇有文采,有理有据,好像也很有说服力。姚鹄说这段话的时候,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是彭磊规定好的,该舞剑的时候舞剑,该伤心的时候假装抹眼泪,说话的语速还要抑扬顿挫——总之,每一个听了姚鹄述说的人,几乎都是怒发冲冠,骂夏侯无义,发誓要支持涂山,甚至有人自告奋勇地要去高辛族告状。 这个时侯,彭磊是拥着妹妹,喝着美酒,在营地旁边的土岗上,看小河流水,听小鸟和鸣……又享受起来了! 第八十一章筑城以待 姚鹄的声情并茂的演讲为涂山族赢来了无数的同情,第二天一大早,姚雀带着涂山族的增援部队赶到的时候,附近十几个村子里,陆陆续续地有人偷偷给他们送来粮草;更有不怕死的,携家带口地入了他们的营地,发誓要成为涂山族的一员了。 彭磊现在才知道,原来涂山族并不是真的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逆来顺受。山治比他的老子有心计多了!他那是韬光隐晦,在暗中积蓄着力量。彭磊他们随着鹰翔启程之后,几乎就是同时,山治就举行了全族动员,把原先隐藏起来的力量都亮了出来。 归根到底,那是山治对他的这个鸟人妹夫有信心。虽然山治自己并没有到彭磊种试验田的那个山谷去几次,但是他有耳朵,他的老子几乎就常驻在山谷里,他的老妹更是每天都在彭磊的身边转悠。对彭磊他是早就有自己的判断,而事实上,耕决定将阿娇嫁给彭磊,那几乎也是山治的主意,只不过他在暗处,连阿娇也不知道老兄在算计她。至于那日在山谷中,和彭磊谈判的那个过程,其实就是他们父子两个演戏而已。 彭磊说要将阿娇她们毫发无伤地带回族中,山治相信他能做到。不过,山治作为涂山族的接班人,更知道夏侯人的性情。彭磊不管用什么办法,涂山和夏侯的交恶是免不了的。彭磊临走时不是说过吗?给他三百壮士,他能训练出一支无敌的军队!山治给彭磊准备的不是三百,而是整整两千。 势弱者谦,势强者横!涂山族还是个小族,所以作为族长的耕也常常和平民平等相处,同耕同作。夏侯平日里确实有点作威作福,对下属疏于管束。如鹰翔之辈,平时在外巡视时,那真正是横行无忌,早就激起了民愤。山治轻而易举地就将族人的怒火点燃,和姚雀他们一起开拔到小垭村的还有大批来做义工的族人。 阿娇是他彭磊的老婆,涂山族的人都知道,所以彭磊拥着老婆睡懒觉,好像也没有人有什么异议。这晚彭磊将自己的帐篷置在林地的边缘,稍稍远离那些男人,免得他自己搞出的动静影响了别人的休息。不过这样的胜利之夜,原始的人们也是肆无忌惮地庆祝。他带出的男女中,女孩肯定都没有嫁人,男人也有许多还没有成家。那些个年轻的男女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天,也有许多已经暗生情愫。于是彭磊拥着阿娇恩爱的时候,他们的帐篷旁边,不少于五对也是恩爱缠绵。这古代的男女在激情的时候,对别人也不避讳,肆无忌惮地呻吟喘息。那一波接着一波的声浪,反而吵得彭磊没法睡觉,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放过阿娇。刚想稍微养一会儿神,外面杂乱的噪声又将他惊醒。 山治搞出的排场让彭磊也吃了一惊。仿佛涂山族要举族迁徙似的,浩浩荡荡的数千人,男女老少都有,还赶着鸡鸭牲畜——这怎么能打仗啊?这是战场,飞矢无眼,这要是伤了妇女儿童,怪谁? 急急地找到正在得意洋洋地列队训话的姚雀,也不管会不会伤他的自尊,当着群众的面,当胸一把将他提得双脚离地,狠狠地骂:“小雀,你tmd怎么办事的?这里是战场,你tmd带这么多的闲人来,这些人是不是都是你的仇人?” “大人,冤枉啊!是山治的意思。这些人都是自愿来的,山治答应他们,将小垭村所属的土地给他们,只要我们战胜夏侯,他们也是有功之人,还能分得夏侯的财产。所以、所以就来了这么多人。这些族人大多数也是家产微薄,生存艰难的一些,这对他们也是一个机会。”姚雀也顾不得形象了,双手乱舞,急急巴巴地解释。 “靠!你是说他们都是穷人?妈的,穷人的命也是命,不能这样糟蹋啊!以后要和山治好好谈谈。我族一共才几万人,除去老弱病残,真正健康的男丁也只有数千而已,是不是?这是我族的立族之本,每个人,每家每户都是重要的。战场是属于男人的地方,敌人的利刃不会避开妇孺的身体。这些人必须离开这里!”彭磊滔滔不绝地向姚雀他们灌输尊老爱幼、人人平等的思想。 “可是……大人,这些家庭离开本族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先祖的灵前起过誓言,将永生追随大人的脚步。大人现在是涂山族的统帅,他们已经属于军队。”姚雀对彭磊的训导一时半会儿也理解不了,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解释,再解释。 “属于军队?妈的,那是什么编制?算了!你tmd给我统计一下,一共有多少人,男女老少各有多少,有多少家庭,婚姻情况等等,越详细越好!妈的,老子居然还要做这种事!算了,将能做体力活的人选出来,其他的人都交给阿娇好了,让阿娇给他们安排粮食。这些就是涂山族的战士?嗯,不错!哈哈哈。”彭磊对这个年代的一些潜规则还是不太懂,多说反而显得自己无知,再想想,反正不管死掉的是谁,他的老祖宗肯定是活得好好的。 第454章 即然这样,那就只能走着瞧了。 把那些随军家属的事放过一边之后,再看姚雀正在训话的那一群男人,彭磊不禁心花怒放——两千,黑压压的一片!虽然服装凌乱,站姿并不标准,但是一个个挺胸凸肚,精神饱满。半夜的赶路没有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丝毫的疲惫,反而是亢奋着,眼中流露出的都是莫名的狂热。 看他们的装备,虽然都是普通的木弓,但是一壶壶竹箭,镶着锋利的青铜箭头;一把把短剑都还配着精致的木鞘,大多数的人身上还穿着皮甲——山治确实在暗中准备了不少,否则也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家当。这些男人比当初他的鸟人族的那两百男丁强得太多了!若是时间足够多,彭磊还真是有信心训练出一支横扫中原的无敌雄师。 训练军队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务之急是安顿好眼前的这些人。小垭村毕竟是临时的地方,地形上没有任何的特色。高坡沼泽环绕着的一个台地,在弱势时固守是非常适合的,但是这地形也是有利有弊,作为进攻的大部队,这样的环境也非常不利于展开。当然,若是有大量的轻型坦克和装甲车,那也另当别论。 有一点彭磊非常清楚,这一年可能还会有大水,所以安营扎寨的地方一定要选高地。有了这两千人的战士,战场也可以选得大一点。于是彭磊也顾不得休息了,把所有疲累的男女都唤起,立即转移,在小垭村东南五里处的一个高台上扎营——这个时侯必须争分夺秒了!谁知道夏侯接下来会有什么动作?什么时候会动作! 当然,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丰谷子作为夏侯族的大法师,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夏侯一定上下震惊;还有那鹰翔折损了那么多的人,那些平时都是从不吃亏的存在。如此巨大的打击,夏侯的下一次行动一定会非常小心,除非主事的是一个无脑的莽夫。不过,防还是要防一手的。 这种事彭磊已经是轻车熟路,以前统领他的鱼凫国大军时,国事处理的还是有点章法的。只不过那时候有贤人相助,现在身边还没有发现有特别才能的人,大事小事都得靠他自己。 侦察小队由姚鹄带队,这门工作甚至小孩也能做,于是姚鹄手下还有了一个儿童团。姚雀带队,那另外的28人都是正副小队长,负责训练涂山族有史以来的第一支军队。阿娇是内务主管,带着她的那10位姐妹,统一调度物资的分配。彭磊自己亲自挂帅,规划营地,修建城墙工事,制造简单的防御武器,百忙中还指点妇女们耕种、捕鱼。 夏侯确实被打懵了,所以鹰翔逃回去之后,居然什么动静也没有了,连原先准备的禅位大典也不搞了。这一个月彭磊倒是紧张得要死,甚至和阿娇恩爱的时间也没有!修城是个大工程,需要的人力物力无数,光凭着从涂山族支援过来的这数千老弱,只能堆几段土墙。 当然,这样的事是难不死鸟人的,只不过他不想很张扬。城墙可以慢慢砌,护城河必须先挖起来。这河道既可以疏水,又可以阻敌,是多用途的。而且,开河挖沟不比砌墙,砌墙必须人力一块块地将砖垒起来,挖河可以请“神仙”帮忙的。 在空地上垒砌起高台,彭磊一本正经地登台作法,献上牺牲,点上香烛,请九天的神灵下凡来帮他。“神仙”当然是听他的话的,他请的“神仙”就在他手臂上的储物环里——四套幽魂控制的大型挖掘机,两个能够飞行的智能机器人,没日没夜地开工,那个效率,让那些还在用石锄刨地的涂山人彻底无语,除了膜拜,还是膜拜! 彭磊请来的“神仙”还非常的人性,知道涂山人缺什么,甚至还给涂山人送来了两个聚宝盆。一个尽出建房用的砖瓦,一个尽出建城用的巨砖。虽然好像只是将那些挖出来的黄泥压实而成的,但是非常结实,甚至可以和石头互击。 山治当然不会不管彭磊,给彭磊的那两千男丁是涂山族全部的家当,而且涂山族的农事也有许多要向他这个妹夫请教的。这一个月里,派遣到彭磊他们这个叫阳邑的新城的人员也是络绎不绝。彭磊设祭台请神仙的动作也作为传奇,迅速在四乡里传播,于是从邻近的乡村向这边迁移的也是天天都有。 传说是这样的:涂山锵,一个叫鱼的鸟人,是个半神,能降妖驱魔;传说锵和夏侯温争涂山女娇,鹰翔率千人攻涂山,锵召唤鬼神相助,在小垭村斩杀夏侯族数百人,鹰翔也差点送命;锵选阳邑为城,请四方神灵护佑,神灵派神牛帮他挖地开河,送聚宝盆给他取砖瓦砌墙建楼。 距离彭磊在小垭村拒敌的第三十一天,古历的一个月零三天,预料中的大雨终于如期而至了。在宇宙联盟建造的那四台超级机器的努力下,阳邑城的护城河也基本完工了。宽三四十米,深五六米,总长居然有数千米。这若是让原始人肩挑手刨,几万人也得干上几年。 城中的房舍也是按照规划来建造的,大体布局参照鸟人的鱼凫城。街道、广场、商铺一应俱全,城郊的民房守着耕地,城里的民房连着作坊,暂时实行共产主义,一切按需分配。当然,鸟人是不肯吃亏的。现在的阳邑城里,人口几乎有了近万人,山治提供的粮食根本是不够的。而且,大多数人从事修城建房的工作,根本就没有粮食产出。粮食补贴都得靠他储物环里的储蓄,所以新城里好地段的商铺肯定也是属于他彭磊私人的。 大雨中是没法开战的,除了涂山族在彭磊的关照下早有准备,其他的各族都忙着抗涝救灾。这是老天给彭磊的喘息时间,彭磊正好抓紧时间修建防御工事,反正只要将城砖砌起来就成了——砖当然不是烧制的,那是彭磊请伊尹想的办法,直接开模,用挖河出来的黄泥压制成型,在成型机的出口处挖一个浅坑,浅坑就成了搬不完砖头的聚宝盆了。 今年的大雨虽然没有去年的变态,但是淅淅沥沥也是几十天。由于许多地方的河道淤塞,去年的大水也还没有褪尽,今年又是那么久的雨,所以雨终于不下了的时候,满世界又是一片黄水泛滥的惨象。 涂山人真是幸运,他们的美人外交所取得的成果,让耕、象他们几位老者睡梦中都常常会笑醒。彭磊的那个山谷已经成了涂山族的粮食基地,满世界的风雨对那里的农事根本没有丝毫影响,那里的大棚里照样出产新鲜的果蔬,梯田里粮食照样茁壮成长。自从彭磊在阳邑建城,涂山族的名声已经渐渐在周围响亮起来,前来谈合作的族群也是络绎不绝,隐隐地,在这东南一隅,涂山族已经有了超越夏侯的声势。 “七月,望,雨止,太岁出。阳邑成,鱼婚,娇孕。是大吉。”涂山村那个秘密的峡谷,彭磊的小竹楼里,涂山族的长老象借用彭磊的小刀,在一块龟甲上刻上上面的几个字,然后得意地欣赏一阵,才递给旁边悠闲地喝着茶的耕。 在象的身前,是彭磊学琴的一张矮桌,桌上堆满了凌乱的甲克和大小不一的一堆刻刀,还有一块好大的牛甲骨,上面也刻着弯弯扭扭的字符。山治正用手抚摸着那些线条,嘴里还在喃喃地读:“三日,决战于夏阳之郊。” 看着满脸得意地欣赏象的雕刻技艺的耕,山治忍不住轻声问道:“父亲,这是夏侯送来的战书,鱼凫遣人送来的。我们怎么做?” 第八十二章准备 山治的话耕好像根本没有听见,他仍然眉开眼笑地欣赏着象的雕刻作品。看来象的这件作品相当的不错,耕摩挲着那些弯弯扭扭的线条,有点爱不释手。仿佛那是某个篆刻大师的杰作,每一根线条里都流动着灵气似的。 象也没有搭理山治的意思!外人不知道,但是他们上层领导都是明白得很。早就做了决定了,这乱世需要有活力、有魄力的领导人,在涂山族的年轻一辈中,山治的能力是最杰出的。早在数年前,山治就进入了涂山族的管理层,出任他父亲的助手,为涂山族的未来做着准备,所以才有了彭磊现在的那两千人的军队。 耕已经将族中的大多数事物和权力都放手给他的儿子了,比如这种应对外敌的大事,平时就是山治独自处理的,耕和象他们几位族中的长者只是象征性地点个头而已。山治这个时侯还这么问,其实也只是礼貌和尊重。很可能,他早就有了主意了。 敲着手中的小锉刀,象还是和耕研究神仙的问题:“族主,鱼凫到底是什么人呢?他的来历一定不凡!以区区30人,打败了鹰翔率领的数百人的军队,杀敌无数,自己却毫发无伤,非神人不可为也!他居然还能请下九天的神兽帮他筑城,真让人难以置信!那神兽我也见着了,虽然模样丑怪,却是力大无比,千钧的巨石也能轻松地抓起。阳邑周围的那条大河,居然只用了20天的时间就开成了,若非亲眼所见,绝对是不敢相信的;还有这些刀锉,锋利无比,甚至能击石而不损,简直就是仙物;他还精擅建筑,耕作,甚至捕鱼,简直无所不能。他若还不是神,那么神仙是什么样子的呢?” “即使他真的不是那种造化万物的真神,至少他也是来自神仙界的圣贤之士。他是苍天遣来拯救天下黎民的,或许也是为了这即将出现的乱世而生的。”耕终于放下了他手中的工艺品,拿起那套刻刀中的一把仔细端详,叹道,“神器也!若是以此金制犁,胜过青金之犁千倍。吾曾见鱼凫以此凿石,百击而不损。唉!天赐鱼凫与吾族,真是太幸运了。” 喝一口香茶,才转向有些心不在焉的山治:“治既然已有决断,就说来听听,我们知道就可以了。 第455章 天下大势,对我族有大利,治只要顺应时势,一定能让我族昌盛。可惜我们老了!已经无力揣度这变幻的风云。若是我们强谋恶断,恐怕会误了我族。” 山治连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给耕和象叩头。这个时侯,他不像是耕的儿子,更像是曹操身边的荀攸,刘备身边的诸葛。诚惶诚恐:“山治能得到尊长们这样的信任,心中只有感激。若是我稍有懈怠,那就是涂山的罪人。不过,族长大人,我看鱼凫的才能胜过我千万倍,鱼凫才是涂山的希望。我已经决定了,以后一定事事向鱼凫请教,全心全力辅助鱼凫。这个乱世,正是涂山族兴盛的好时机。” 耕和象同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面面相觑,突然又齐声大笑。其实作为涂山族中的长者,关于接班人的事情,从彭磊正式接受阿娇的那一夜起,老头子们就不止一次地重新研究过了,只不过这样敏感的问题,不适合被山治知道而已。 让鱼凫接替山治,这是许多长者的意思,只要彭磊同意,基本上没有人会反对。尤其是彭磊带着区区的30个男人,在小垭村两次打败鹰翔之后。亲历那两次战事的人们把这个涂山锵的本事描述得神乎其神,简直就是天上的星宿下凡。问题是,那个叫彭磊的、来自遥远的鱼凫国的男人愿意吗? 俗话说:市行三人,必有智者。几个老头经过反复的研究,终于明白了形势。不管天下怎么变化,如现在这样,各族分居的现状不可能马上改变。彭磊若是想谋权力,以他的能力,又岂是一个小小涂山族能满足得了他的!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彭磊借涂山族的力量,利用他的本事,把涂山族变成一个大族。但是如果彭磊想,他取代高辛成为天下的帝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样的话,涂山族还是需要一个领导,山治根本不能隐退。如果彭磊真的是上天下凡的星宿,那么他只是来拯救天下的黎民的,不可能会在意涂山族的族长之位,山治还是责无旁贷。 当局者迷!山治虽然能力出众,但是毕竟是俗人,对权力和财富的态度也不可能太超脱。客观地说,他能主动地和他的老子、叔叔说出让贤的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象捻着下巴上的长须,虽然忍住了笑,但是满脸的皱纹还是在不断地调整着位置。轻拍着山治的肩,却冲着耕挤眉弄眼。 “治,你是族老的亲儿,也是我的亲侄,选你为吾族的下任族主,当然我们也并没有私情。吾族人丁不旺,实在是无人能及你啊!高辛帝没有子嗣,天下都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所以才会有前些年的干旱,才会有去年和今年的大水。这些年,天上星象之混乱,是以前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这应该是天下将乱的征兆,凡人恐怕很难逃过这次劫难。这样的乱世,需要的是贤德的能人,还需要有雄才大略,要善于利用时机。不是叔叔夸你,山治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和你父亲有个赌约,我赌你会自己提出让贤的。哈哈哈,我赢了三只羊!” “可是,我怎么能和鱼凫比呢?鱼凫胜过我太多了!”山治没有听明白象的话中话。 “鱼凫当然胜过山治,但是鱼凫是人吗?他是天上的鸟人,涂山只是他临时的栖息之所。鹏程万里,岂会久留于一囿?治以后不用和我们商量的,只要倾全族之力助鱼凫就行了。或许,这也是神祗对涂山的考验。”耕拉起山治,郑重其事地叮嘱。 阳邑,彭磊正指点姚雀他们给护城河安装他设计的吊桥,一边还在听姚鹄汇报军队的训练情况。一把太师椅,一张小圆桌,一壶热茶,一盘冰凉的水果,头顶着大大的遮阳伞,脚穿着细麻拖鞋,身上也没有甲胄,是彩印的真丝t恤加沙滩裤,造型绝对夸张;在他的身边,阿娇带着两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妹,伺候着男人茶水;还有一个男人,精瘦精瘦的,仿佛是非洲难民,浑身没有几两肉;人也长得不高,就像一只大猴子;但是眼神却特别的精神,情绪也是不错,脸上的每一根毫毛都在宣泄着激动的情绪。 那个人叫姚凫,据说是姚雀和姚鹄的同族兄弟,所以以鸭子为名。也不知道他老妈是和谁那个后怀的他?一族兄弟,姚鹄和姚雀两个都是长身玉立,五官端正的俊男,他却是那个样子,和两位兄长没有一点点的相似之处。基因突变也不能变成这个样子啊! 不过,这姚鹄一族的男人,不管是俊还是丑,个个都是人才。这姚凫不仅仅身手敏捷,耳目聪明,也极善于伪装隐伏,以前就是一个出色的猎人。现在彭磊是人尽其才,让他负责情报工作。他也是不负重托,此刻正是在向彭磊报告刺探来的最新消息。 “大人,夏侯温忙着治水抚民,连原先那个每月向各村族催讨供奉的行为也没有了。夏侯族统帅军队的是粟的第三子侯离,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各族征集壮丁,操练士卒。前些天夏侯遣到高辛帝处的人回来了,不知道带回的是什么消息;听说自从鹰翔败后,夏侯一直在寻觅有奇才异能的人,鹰翔也离开了好长一段时间,前些天才在夏侯村中见到他。据属下探明,此次夏侯集结的士卒几乎有万人。也是鹰翔回来之后,温才遣人来送战书的。” “妈的,区区万人而已,他就敢下战书?你们怕不怕?”彭磊翘着二郎腿,身后还有一个小美女给他捶着肩,活脱脱一个黑社会大佬的形象。那个给他捶肩的美女是上次他准备送到夏侯去的10个中的一个,和另外的一位一样,也是心志坚强的女孩。下定了决心要留在军营,留在彭磊的身边,即便是给阿娇做奴才也愿意。都这样了,彭磊也不好意思赶人家走。而且,阿娇贵为公主,虽然并不娇生惯养,什么活都能干,但是有两个同样能干的女孩照顾着,又是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彭磊留两位美女在身边,私下里也是有猫腻的。这些天他乾坤界里的老婆们居然也开始修炼了,做了爱丽丝她们的老师;同时,她们也下定了决心要一步跨入现代化,做一个掌握科学技术的文明人,所以也是如饥似渴地学起了宇宙联盟的技术,连她们的男人回来探视也是心不在焉地应付。即然这样,彭磊也懒得缠着她们交流。不过,如玉她们不知道何时才能修炼结束,现在陪他的只有阿娇一个——虽然阿娇体质不错,但是怎么受得了他这个变态的鸟人?一两天还能勉强应付,时间长了,阿娇也常常要找借口推辞。留两个小美女在身边,可以替阿娇分担一点,反正她们也是求之不得呢!反正这个年代男人爱女人,好像也是不用负什么责任的! 在给他捶背的女卿的眼里,鸟人的跷二郎腿的动作也是那样的潇洒。手上渐渐无力,腰腿也是一阵阵的疲软。悄悄地,人几乎就是要伏在男人身上了。娇在旁边偷笑,另一位女孩青娘也是一脸的羞红,仿佛压着鸟人的背的是她的胸。彭磊问怕不怕,三个女人是下意识地摇头,那个姚凫则是立正,敬礼,然后大声地报告:“大人,有大人在,我们不怕!” 希特勒虽然是残暴无道的暴君,但是他的治军之术还是很有一套的,所以彭磊现在的这支军队,规矩也是非常地多。下级向上级说话必须端正态度,报告和敬礼是最起码的体现。 “靠!用不着这样大声的,我们是在说机密!”彭磊对姚凫的大声也是颇有微词,被他这么一叫,背上的卿卿美女的腰也硬了,鸟人也享受不到那烫烫的、柔柔的刺激了。 “是!大人,属下已经报告完了!”姚凫也是老大不小了,对男女之事,他是过来人,当然也能看出一点气色。想了想,还是先退开再说。 “完了?等等,我等会儿有事情让你做。”彭磊也不好意思太过分,毕竟这是光天化日之下,他的手下们正在烈日下挥汗劳作,还在刻苦地操练。 站起身来,将桌上的西瓜拿了半片给姚凫,问道:“高辛帝对夏侯族里的动乱有什么动静?你派去的人回来了吗?” “回大人,我派去的人回来了,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不过,夏侯的人在高辛求见了俊帝的妻子常仪,这常仪是夏侯温的女儿,非常的美貌,深得俊帝宠爱。可惜,这帝后常仪嫁给了帝已经五年了,还没有怀孕生子。”姚凫非常的识趣,这次真是压低了嗓子说话,弄得他们好像是情人在说悄悄话似的。 “帝后常仪是夏侯温的女儿?”彭磊一下子没有理顺思想,问道,“帝后不是叫姜原吗?听说是有邰族人。” 姜原就是他鸟人在夏雷山的那个山洞里艳遇的美人,向他借种来着。她说自己是高辛的妻子,彭磊还曾经想到高辛族去,靠着和帝后的那关系,在帝王的身边发展呢。怎么现在姚凫说高辛的王后是常仪,还是夏侯的女人。 “大人,帝俊有四个妻子,分别是夏侯女常仪,陈锋女庆都,有邰女姜原,有戎女简狄,帝后帝妃皆无出。所以帝虽然壮年,却是心老神疲,身体很不好。”姚凫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俊帝是有名的圣贤,怎么可能会无后呢?” 其实男人有精无虫很正常,这个彭磊当然知道。不过这个原始社会,人们放个屁也常常要起个卦,算个凶吉什么的。不能生儿子,四个老婆都没有下蛋,在这个社会绝对是天大的事。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那样有名望的isuu書网,更应该寻找一下因果。 入乡随俗,彭磊也就装模作样地瞎问。 第八十三章妹妹的处境,试枪 “帝无出,天下祸。 第456章 大人,这是天意!”彭磊问得随心,姚凫答得却是郑重其事。 姚凫不愧是情报天才、包打听!这个年代不比21文学,虚拟网络内什么信息都可以查到,有的时候还能搞个人肉搜索,将某人祖宗八代的生辰八字都找出来。这个年代,村与村之间相距遥远,即便是鸡犬相闻的邻居,相互间也是敬如宾客。民风朴素,人们还没有养成窥探别人隐私的癖好;大多数人都是日出而作,为温饱而战天斗地,也很少有闲情传说别人的家长里短。要找一些关于别人的信息太难了!虽然原始的人们还没有养成保密的习惯,但是在这样淳朴的社会里,打听别人的隐私也是非常失礼的事情。 不过,就是这样,姚凫还是收集到了足够多的内部消息。 彭磊指派给姚凫的有几十个人,除了散在四乡探察邻近的各村族的动静,调查夏侯的战争准备情况外,还要确定高辛帝对夏侯族内乱的反应,以及各族头面人物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文化程度等等。后面的几项都是个人隐私,姚凫还是出色地完成了彭磊交给的任务,甚至还有超额的——这家伙就曾经亲自去了夏侯城和高辛城数次,还开始用彭磊教授的方法绘制山川地图。 搞情报工作的人就是嗅觉灵敏!虽然姚凫不是涂山族的高层,彭磊也没有向他的手下骨干们吐露过他的雄心壮志,但是只要看一眼姚鹄和姚雀操练着的这支军队,无论是谁都会生出纵横天下的雄心。 认识姚凫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彭磊到现在还在好奇,他们老姚家的祖宗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姚雀和姚鹄的名字倒是还说得过去,可这个精瘦的男人居然叫凫。凫虽然可以是水鸟的统称,但是单指的时候,就是鸭子。一个男人名叫鸭子,太雷人了! 姚凫人如其名,还真是特别的能说话。平日里见彭磊时,领导一直是衣冠楚楚,一本正经的样子,所以他的报告也都是能简则简,生怕冒犯了神仙的威严。今天不同,领导自己也是一身休闲,仿佛是为那个即将来到的战争在彻底放松身心,旁边甚至还有妹妹伺候、调戏。这样的环境,姚凫也在恍惚间忘掉了尊卑,对着彭磊滔滔不绝起来。 “大人,其实高辛帝还有另外的妻子,好像还不止一个。不过,在帝上位之前,她们都或病或死了。她们都是无福之人,没法分享帝的威严,只是给高辛帝留下了两个女儿。现在这两位帝女都已经成年,可是都还没有嫁人。帝曾经宣告天下,有贤才之士能服天下者,就是他两个女儿的夫君。大人,也是奇怪啊,高辛为帝之后,先后娶四女为妻,却不产一子,甚至连一个女儿也没有生。” “是有点奇怪!莫非是他做了大王之后,工作压力太大,太辛苦了,造成了内分泌失调?”到底是学过医术的,彭磊开口就来了一句很专业的,将旁边听的人都唬得一愣一愣的。 “内分泌失调?属下无知!不过最近几年,天下灾祸连发,民不聊生。帝操劳日甚,确实是很见衰老了。”姚凫点头附和。 “这个高辛应该是个好皇帝,是不是?哪天见着他时,倒是要替他好好地诊治一下。照理说他以前的老婆帮他生过女儿,说明他的那个还是有能力的,也不可能四个老婆都不生啊!你说会不会高辛帝是遭人暗算了,所以才会生不出儿子的?”彭磊突然对高辛帝的传宗接代问题感了兴趣——若是高辛得的是外伤,根本就不能那个了,他鸟人给姜原妹妹播了种,生出来后,这算是谁的? “大人怎么会这样想?天下人都在传唱:帝无出,天下祸!这应该是天意。谁敢暗中伤害帝君呢?帝君都是有神灵护佑的。”姚凫突然激动起来。在他们看来,彭磊所说的可能是那么大逆不道,简直就是公然地和上天作对,是绝对会遭到现世报的。 “操!什么神灵护佑?老子还不知道神仙是什么东西吗?再给你一个艰巨的任务,查查看,那句所谓的:帝无出,天下祸,最早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妈的,你若是能查出来,老子我送你千顷良田,万名奴隶,让你的子子孙孙都做衣来伸手的有钱人!”彭磊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传说,说穿了那就是造谣。虽然这样的手段他在尼罗河边也用过一回,但是并不表示他喜欢——曾经有他的情敌造谣说,彭大胖子减肥的时候也不节食,但是吃下去什么东西,拉出来的还是什么东西。害得有一阵子,彭磊在人前都不敢吃东西,同事都问他家里为什么不多养几条狗。 “多谢大人!凫一定极尽全力!”姚凫兴奋得又是立正敬礼。虽然不知道千顷良田是什么概念,但是……万名奴隶!即便是百名,那他姚凫也是发大财了。这年代奴隶就是劳动力,是和牛、羊、狗、猪等一样的家产。 消息没有报告完呢!又说道:“大人,这种传说可能会消失了,因为帝后姜原好像怀孕了。传说帝后是在夏雷圣山上得到雷神的恩宠,是她的美貌和虔诚感动了真神,所以才给高辛送了一个孩子。不过,天下各族对此事不认同的也是很多,连高辛族中也不是人人都赞成姜原帝后生下这个孩子。前些天我在高辛时,就曾经听路人在传说,说帝后所怀的是孽种,据说还有人劝高辛帝杀了姜女呢。” “是吗?这个消息很重要!高辛帝怎么看?”彭磊神经紧张起来,手指轻敲这桌面,又摸索着想从储物环里掏东西出来。 “帝对别人的言辞不屑一顾,相信帝后所怀的孩子是神灵所赐,是他高辛的。不过,好像帝也答应了,等孩子出生之后,会给孩子一些考验,来证明他不是妖孽。” “这个……我算算!帝后所怀的孩子确实不是孽种!这样,你也不用查那个谣言的出处了,你给我想办法保护帝后生下的这个孩子,也算是我们为苍生做一点微薄的事。记住,是暗中保护,只要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就可以了。对了,我给你一件护身的法器。过来,我教你怎么用!”装模作样地算了一遍阴阳之后,彭磊终于从储物环中掏出一件东西来,放到一只果盘里。 对彭磊来说,什么东西能和他鸟人留下的种子相提并论?于是马上给姚凫改了任务。 果盘里的东西亮晶晶、明晃晃的,也不过比手掌稍大,模样很是怪异。仿佛是纯银打制的,周身印着精美的花纹,许多的地方还刻着工整的符号。 好精美的一件宝贝!所有的人都是眼前一亮。 没有错,那是一把做工精致的左轮手枪,俗称掌心雷的那种,这也是彭磊在电影中看来的式样。 其实以前彭磊对武器并不是很关心的,中国大陆禁止百姓拥有枪械,他彭大胖子又没有当兵的资格。平日里他关心的也都是怎么讨妹妹的欢心,在哪里能找到便宜的美食。对于武器,他只知道有机枪、步枪、手枪、坦克、导弹、火箭等等,但是枪械的原理却根本就是不甚了了。 外星人的激光枪虽然既小巧好用,又威力强大,但是毕竟是外星人的东西。他们一直在旁观者地球原始居民的一举一动,若是发现有人拥有他们制造的武器,绝对会查个水落石出的。那些东西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保命用,用了还得想方设法地掩盖痕迹,很累人的! 火枪是地球文明几千年后自然出现的,这个年代的外星人不可能知道几千年后地球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会出现什么杀人的武器,所以彭磊很早就想着要搞几支枪出来——用来打猎也比那些弓箭强啊!那些外星人即便是发现了,也只会怀疑是仙人搞出来的法宝,不可能联系到鱼凫城的1497号。 从宇宙联盟的68号基站搞到大量的机械之后,彭磊就试过他伟大的造枪行动。不过,他少年时的业余时间大多是在餐馆和操场度过的,对油盐酱醋的调配是了如指掌,但是对枪械的原理和火药的制造却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死了许多的脑细胞之后,也只是大概地画出了几张手枪、步枪、机枪的外形图来。 彭磊现在放在盘子里的东西是伯克小队里的机械专家的杰作。如杨天、契多夫他们,一个个都是学富五车的专家,只要彭磊说出形状,说出大概的使用方法,契多夫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很快就设计出了许多的品种。不过,这也是在彭磊给伯克找来老婆之后,伯克对他的敌意和戒备都减了许多,才同意他的弟兄们帮鸟人的。 在彭磊看来是杀人利器的机枪,在宇宙联盟的战士眼里,都是一些极幼稚的玩具而已。只要凝神戒备,伯克他们能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轻松闪避正面的子弹。不过这种东西如果应用到了这原始社会的战场,绝对是会改变地球文明的正常进程的,所以伯克只同意给彭磊做盘子里装的这种小左轮。射程不过几十米,即便是连发,火力也不是很猛,一般只适合防身用。 只要是给彭磊做的东西,伯克他们都是力求完美——这鸟人是从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的,若是宇宙联盟做出的东西还不如几千年后的地球人自己做的,那个鸟人说不定会看不起宇宙联盟的超级技术。事关联盟的荣誉,所以伯克他们从来也不应付了事的。 彭磊订做的这几十把手枪,每一支都是精雕细刻,每一支的图案都各不相同,每一支都可以作为工艺品来收藏。前些日子彭磊还送了一支到埃及去,给尼克托里斯妹妹防身用。据说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人在埃及沙漠中的一座金字塔里找到一支精美的手枪,以为是后世哪位盗墓的gg畏惧法老的诅咒,自动缴的械,一时成为笑谈。 第457章 听姚凫说起高辛氏的内情,彭磊立即想到的就是给姜原妹妹也配一支掌心雷,免得她被那些窥视帝位的歹人给和谐了。要知道,姜原妹妹怀的是他鸟人的种,那是万万大意不得的。不过,最后彭磊还是决定将掌心雷装备姚凫这个情报头子,由他护着姜原妹妹母子,好像更妥当些。 “这是什么宝贝?好漂亮!”女人就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这下连阿娇妹妹的眼神也被吸引住了。这些天男人在她的面前展示出的法宝不少,不过大多数是瓶瓶罐罐,用来装东西的。这样一个金属制成的宝贝,还是那样的精致,彭磊确实是没有拿出来过。 “掌心雷,是我仙宫中的朋友送给我防身用的,没有修炼成仙法的凡人也能使用。嗯,其实它的制作方法很简单的,待将来我有空闲时,我再去求人,让朋友给我多做几个,怎么样?不过,宝贝,你得给我生个儿子。哈哈哈!”彭磊得意地搂过妹妹,边亲热,一边详细地介绍使用方法。 转轮手枪的特点就是结构简单,使用简单,维护也简单。松开枪机,在弹仓里填进六颗金灿灿的九毫米子弹,然后模仿电影里的牛仔,将弹仓转得飞快,又潇洒地合上;打开保险,扳开击锤,然后就是三点成一线地瞄准。 一头刚刚拉完木料的老牛正慢慢腾腾地往回走,在他们不远处稍停,然后毫无顾忌地排泄。几个大兵大声地吆喝,一边清理着牛的排泄物,一边使劲地想把老牛拉开。不过这头老牛年纪不小了,吃得也太多了,泄起来也就滴滴答答、断断续续。就像人一样,牛也是一屎不拉二坑的。这老牛没拉完呢,于是任那几个兵怎么吆喝、牵拉,它就像铁铸铜浇的一般,在原地纹丝不动;连头也不摇一下,只是在嗓子里挤出一声不满的低吼。 其实牛粪并不臭,风干了后还是上好的燃料,只不过那么老大的一堆,黑乎乎的,就在彭磊晒日光浴的不到20米处,确实破坏环境。彭磊正举着手枪到处瞄着,介绍着动作要领,这老牛在这个时侯、这个地点放松,不是自己想成为鸟人的目标吗? 以彭磊现在的修为,即便是射程五六百米的步枪,也不用刻意地瞄准,绝对能做到指哪打哪。只是现在在做示范呢!枪口指向那只扭头瞪目正享受着的老牛,还刻意地闭上一只眼,装模作样了一下,然后就是扣动手指。 第八十四章分兵 “砰”,一声震响,将远近的那些有意的和无意的,正向着这边张望的人都吓了一跳,甚至有人扔掉手中的活,虔诚地趴在地上祈求上苍。 “哞~~”,那老牛仿佛是想将浑身的气力都在这一声长嚎中吐出来,苍凉的声音低沉悲呛,让每个人的心房都在这低沉的声响中震颤。 老牛的前蹄高高扬起,脑袋猛地向后甩,一串殷红的血珠在艳阳下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后腿微曲,在空中保持张牙舞爪的姿势两秒钟,然后后腿一软,肥硕的屁股重重地坐在它刚刚拉出的那一堆里。“噗”地一声脆响,黑色的浆水从牛的臀下激射开来,那几位正在伺候牛的士兵一个也没有跑掉,每一个都是牛屎淋头,至少三个月不会被阴物上身了。 牛还是保持着那个蛙坐的姿势,浑身抽搐着,殷红的血浆顺着长长的脸颊、顺着嘴角,瞬间就流遍了全身。看客们的心还是紧张地紧缩着的时候,又是一声爆响。袅袅的青烟在彭磊的掌中升腾,老牛那僵直的粗脖子上现出一个小盆口那么大的窟窿,血肉飞溅。这一次,那头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浑身一震,软软地就塌了下去。 “神啊!”四周一片惊叫之声。 彭磊掌中的那个玩意儿是要给姚凫的,所以彭磊的动作姚凫一直是紧张地看着。那从掌心发出的爆响确实惊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数十步外的那头老牛,竟然就那么完了。老牛的双角之间,一个核桃大小的血洞,正不住地往外流着红白相间的汁;还有老牛的脖子,那更加是触目惊心。那个血窟窿,几乎能放进一个小孩的脑袋去。 那个宝贝若是握在他姚凫的手里,还用怕鹰翔那个变态狂吗? 彭磊得意!这手枪虽然外星人看不上眼,但是在这青铜年代,还是接近神器的存在。看那些人吓得,说不定裤裆都湿了。其实掌心雷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即便是在地球的文明中,它也只是在牛仔时代才稍微风光一下。射速慢,射程近,只适合贴身防卫,或者警察抓小偷时用来示威吓人。彭磊这两枪之所以效果卓然,主要是目标太近了,而且,他第二枪用的还是弹头装药的拉姆弹——虽然九毫米的枪弹弹丸只有那么一点点大,但是只要外星人愿意,他们甚至能在枪弹上装上核子弹;彭磊只要求装上炸药,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哈哈大笑,将弹仓里的子弹退掉,把枪扔给姚凫:“怎么样?有这宝贝护身,我要求的任务不难吧?拿着,感觉一下。” “大、大人,这个宝贝真的给我?”姚凫拿枪在手,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切!难道是老子忽悠你?我告诉你,其实这个东西只是发射雷弹的器具,真正能杀人的是这个小小的雷弹。”颠着手中刚刚从弹仓里退出的子弹,彭磊指点着,“看见没有,头上有红点的是会炸的,灰色的是普通的穿透弹。你小心拿着,它虽然不能如弓箭般射远,但是威力之大,根本就不是弓箭能比的。” 彭磊手上的弹药也只有两种,给姚凫的数量也不多,一个小盒子分成两格,每个装30颗。用来防身唬敌,这些弹药也够了。若是给多了,难保他姚凫不会滥用。 “我刚才关照的事你亲自去做,绝对不能让她们受到伤害。那个军情方面的事你就找别人来做,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变故。”彭磊对姚凫是再三关照,恨不得亲自送他一程。 这个时侯彭磊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热,他以为是他自己当着阿娇的面关心另外的女人,心底沉睡的羞耻之心苏醒了,有了一点点的内疚。其实他不知道,这个时侯,在涂山族那个山谷中的那个鸟巢,有人正怀着无比敬重的心情,将他归入天上的星宿,尊称他是天下无双的鸟人! 养鸟捕鱼的人是鸟人!如鸟一样去留无迹的人,也是鸟人! 遣走了姚凫,天色也已经垂暮。红色的太阳大如锅盖,绚丽的晚霞铺满天幕。极目望远,绵延起伏的土坡如海中的浪,绿茸茸的草一丛丛的,在一片片灰黄中分外妖娆。连续的大雨,让这片土地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那绿色和灰黄的中间,一块块晶亮的水面映射着天光,赤橙黄绿青蓝紫,彩色的水汽在地面上升腾,在云天间漂移。 若是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这是多么美的一个世界啊!可是彭磊的心里明白,即便是那一片片的水,也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这迷幻般的美景中,浸泡着这里的人民几千年来辛苦耕耘的良田,浸泡着人们辛苦积攒的粮食、房舍,浸泡着人们的希望。这个被大水摧残着的世界,良田更加弥足珍贵。这个时代,虽然是民族和睦,领导圣明。但是各族都有自己的核心,一旦核心的生存受到了威胁,抢掠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割肉饲鹰的佛祖好像还没有出世呢,佛光还没有普照到这片大地。人们的心里,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牺牲精神还没有觉醒。这个年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还是和传宗接代的本性一样的纯粹自然。 即便是没有他彭磊的出现,没有阿娇这个美人,如涂山族这样远离夏侯核心的边缘小族都是夏侯充饥的对象。彭磊的出现,是夏侯的前辈做了孽,留下的报应;也是涂山的老祖宗积了德,收获的因果。 夏侯的战书是今早收到的,彭磊只是看了一眼,立即就派人送往了涂山村。至于应战,彭磊根本不紧张。还有两天呢! 夏阳之郊是阳邑西北的一片开阔台地,两边是荆棘疏林,还有高不过百米的小山岗,东南通向彭磊的新城阳邑,西北连向夏侯的大村。面积大概有数千亩,遍地砾石,土地贫瘠,只生杂草。不过这一大片的土地却是出奇的平整,好像是一片巨大的建筑遗址似的,用来做万人交战的战场,倒是非常的合适。 彭磊也有一点是想不明白的!鹰翔大败而归,夏侯不仅仅失去了近三百名战士,还没了一个修为高深的法师,看来他们对他彭磊领军的涂山也是有所顾忌,所以隐忍了这么久。但是他们怎么突然宣战了呢?他彭磊带领的30个战士,能轻松地击败鹰翔的数百人,现在涂山族的两千壮士,难道就不能再击败夏侯的近万人? 鹰翔远出初归,难道他们又有了新的依仗? 不管如何,现代战争的理念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这点彭磊非常清楚。即便是有必胜的把握,也还是要小心,再小心!若是像那个关老爷一样,阴沟里翻了船,那他鸟人彭磊也对不起阿娇这个新娶的老婆啊!要知道,现在他手上的这些人力,是涂山族的全部。他可没有曹操的资本,即便是被人家烧了百万大军,人家还能再凑出几个百万来争霸天下。 约是不能爽的!在这个年代,不敢应战就是认输,即便是他彭磊将来率大军平定中原,涂山族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让各族服帖大族。好在还有两天的时间呢,足够彭磊准备了! 中军帐就设在他试枪的吊桥头,一个高约三丈的土台,搭上一个大帐篷——没有办法,这个年代,这样的装备已经超前了!看他鸟人像模像样地击鼓聚将,分发令箭,手下就两千来兵,那阵势,那规模,和三国时徐庶火烧博望坡时倒有点相似。 第458章 夏阳高台的两侧都是疏林茅草,藏上一两千人根本没有问题。彭磊缺的就是人,手下能征战的男人加起来也不过两千稍多。不过,上兵伐谋,下兵伐勇!彭磊毕竟是读过《三国》的,俗话说,熟读三国会用兵。会用兵说不上,至少也能照搬出一两个计策出来。 姚鹄和姚雀两个分别领兵五百,在两边疏林里埋伏,准备强弓硬弩,大鼓旌旗;另外一个叫陶的姚家子弟,带着三百人,在夏阳台近处的淇水上游筑坝蓄水,彭磊自己则带兵七百,如关老爷的七百校刀手一般,雄赳赳、气昂昂地正面迎敌。 三国里用火的战例不少,用水的计谋也不止一两次。 艳阳高照。在久雨之后,这阳光本该是爽心舒神的。不过这是在炎夏,这阳光给人的只有煎熬。37度的高温,暴露在阳光下的黄土高台,地表蒸腾出的热气更是在40度之上。站在无遮无拦的平地上,人的汗还没有挤出毛孔,就直接被蒸发成水汽,只在皮肤上留下腻腻的汗渍。 彭磊还是最最保身,好像是怕被晒黑似的,浑身包裹,如古罗马的骑士。整个身子除了双手,裸露的皮肤只有眼部眼镜那么大的一块。以他为榜样,他的那头壮鹿的旁边,是20位穿着亮晶晶金属铠甲的战士,那是最初小垭村的那30个中的一部分。除了这些,另外的700个就没有那么好的装备了,不过也大多是皮甲护身,脚上穿着细麻编织的战靴,手上长弓短剑,一个个也是神气活现。 夏侯的军队比彭磊的部队晚到战场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等他们到时,彭磊的战士们已经抽空吃过了中饭——即便是光荣了,也得吃饱了再死,免得被牛头马面歧视!彭磊现在迷信多了——既然有神仙,那么一定也有阴曹地府,就如那个索卡尔的玄阴界,只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阎王是谁。 彭磊才不会让他的士兵累着呢!探子前出三五里,等夏侯的军队快到的时候才整队成现在这样。休息的时候他鸟人还做了一点小动作,好在七百人的队伍并不占地,在中心置上一个万年冰乳制成的玄晶球,在他的队伍休息的地方,烈日下的温度就只有20度左右了,比春天还爽! 看对面夏侯的军队,黑乎乎的一大片,还真的有近万人!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夏侯的军队就像是山坳里出来的土匪。首先是服装,大多是衣不蔽体,光着古铜色的膀子。确实健康、健美,但是这是战场,有一块布挡一下流矢和刀刃,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啊! 看他们的装备,也没法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大多数的弓都是射力不强的竹弓,战士大多还是拿着非洲土人用的那种差不多的长矛,如上次鹰翔带领的手下那般装备整齐的,算来也不过三四千人而已。 鹰翔还是跑在最前面,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位和他同样壮硕的,也是和鹰翔一样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家伙尝到了骑马的便捷,宁愿放着战车不用,不过他不知道彭磊的屁股下还设计了隐形的马蹬,骑着舒服多了。看他的样子,虽然马背上也衬着麻垫,但是骑没有脚蹬的马,必须靠双腿夹紧马腹,时间一长,比走路累多了。 鹰翔的身后,是一千衣冠整齐的战士,一个个也是剑出鞘、弓上弦。不过从早上6点多他们整队出发,到现在接近中午11点,近五个小时的行军,这些全副武装的战士们已经是筋疲力尽了。看他们脸上的花纹就知道! 在鹰翔的先头部队的后面,一个身穿绸衫的中年人特别引人注目。乘着一辆两匹白马拉着的大型战车,车上还有专门的御者,专门的持矛战士;中年人的前后是近千装备整齐的战士,战车的旁边是一头青牛和一头梅花鹿,分别坐着的是一个獐眉鼠目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年轻妖娆的美女。那两个,一个肩上扛着一把黑漆漆的耙子,若是有以前的彭磊那般的体重,完全就和那个姓猪的和尚神似形也似了;至于那个女子,一头亮晶晶的花饰,手上一把团花小扇,身披罗衣,脚穿绣鞋,酥胸半坦,眉目含情。若是婴纨大姐在此,两个人也有得一比。 在那些人的后面,那是夏侯的大部队,那就有点不敢恭维了。队形散乱,好像还没有指挥的人,只知道跟着前面的人往前奔。鹰翔他们的队伍已经停下来了,那些人还在往前挤,不知道是想瞻仰传说中的涂山人锵呢,还是根本没有人让他们停下来。 后队挤着前队,夏侯的部队未战先乱。好在这片被选定做战场的地方够大,鹰翔老兄又防着彭磊可能的陷阱,早早地就停下了军队,所以他们一阵混乱之后,也还在彭磊他们的箭程之外。只不过,原先那些整整齐齐的先头部队里,不可避免地杂进了许多光膀子露大腿的猛士。 “冲啊!杀啊!他们只有那么一点点人!”不知道是谁大喊,然后是一片和声,然后就有人举着长矛向前狂奔。 突然之间,鹰翔他们反而落到了中间。 第八十五章激战 彭磊就怕他们不冲!他这边区区几百人,即便是每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猛男,也不够对面那近万人杀的。而且,你夏侯把战场定在这夏阳台,老子彭磊是什么人,一定要听你的吗? 彭磊的战士们非但没有冲锋,排在前排的盾牌手反而稍稍后退,然后蹲了下去。盾牌手的身后,一字排开的是四百弓箭手,随着彭磊手中小红旗的挥动,第一排飞矢已经带着悦耳的和音飞向敌阵。 惨叫声响起,这第一排飞箭下倒下的战士,竟然有两三百人之多。彭磊的战士们所用的弓,都是他用合金钢条加固的,弦线也是选用弹性和韧性极佳的合成材料,据说比传说中的蛟筋都要好。他带的七百名战士,有五百是弓箭手,还是经过他特别强化力气训练的大力士,否则也开不了那么强的弓。 每一张强弓的射程都在250米开外,几乎是夏侯的人才跑出散乱的队形,箭就到了。近万人在宽不过几百米的正面上冲锋,那些弓箭手根本不需要瞄准。 夏侯的军队里本来也是有盾牌手的,就在鹰翔带领的先头部队里。这专业的盾牌手的武器是如门板一般的硬木盾,使用时还需要两个人操作,对阵时挡在自己队伍的前面,冲锋时撤到两边。现在,他们被那些急着立功的战士们挤着,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第一排倒下的几百人根本没有让冲锋的稍停,惨嚎和鲜血让旁边的人更加冲动,狂嚎着跨过倒下的身体。不过,后面的那些也没有多跑出几米,第二、第三排箭矢又接着飞来。冲锋的人还是冲锋,好像他们的生命根本不值钱似的。彭磊的士兵们射箭已经很用功了,个个都是连珠箭,就是这样,最快的也才射了十六七箭,夏侯的冲锋战士已经到了百米远的地方了。 眼看着肉搏战不可避免,彭磊的弓箭手可能是胆怯了,稍稍后退,然后转身就跑。区区百米,眼力好的甚至能看清对阵之人的鼻毛。夏侯的战士又是一阵狂嚎,原先佝偻的腰猛地挺直,一个个舞动短剑,向前猛冲。 耳中又听到一种奇怪的声响,好像是飞矢破空的声音,但是也不太像。没有弓弦颤动的和声,只有一声声轻轻的撞击。“啪、啪”。 彭磊的身前还有百多人,每个都端着一件很奇怪的东西,那清脆的撞击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一道道肉眼难辨的虚影从涂山的阵中飞出,是长不过三寸多的短箭,但是每一支都是致命的,几乎都找上人的咽喉或心口。 虽然诸葛亮他老妈也还没有出世,但是彭磊还是给他的这件兵器取名叫诸葛弩。反正是冷兵器,制造这件东西的材料也不是这个年代能搞出来的,所以也不怕技术扩散。作为战士的第二件武器,|奇^_^书-_-网|诸葛弩力求小巧。长不过五六十厘米,下面的机匣中可以存放20支细针,靠弹簧发力射出。因为只要上弦开弓,不需要手动上箭,所以几乎可以连发;弩不大,彭磊追求的是高射速,所以机簧的弹力也不是很强,因此射程也不远,也就是百米稍多而已。 对于冷兵器的制作,伯克是不限制他的弟兄们帮彭磊的,所以契多夫、杨天他们甚至置自己的研究而不顾,忙中抽闲帮彭磊设计出这样变态的东西。那些个自动供箭的机关,百米内精确的瞄准系统,箭矢的大小、形状设计等等,若不是有宇宙联盟的那些变态的家伙,给他鸟人一百年的时间也是不可能搞明白的——彭磊给他们的俘虏队伍里又添了几位漂亮的妹妹,而且他们的二把手加隆成了鸟人的妹夫,那些个家伙谁都想很好地表现表现啊! 垂死的哀嚎此起彼伏,夏侯的军中还响起了声嘶力竭的高喊:“撤退!撤退!射箭,给我射箭!” 短弩的射速太快了!虽然两军相隔只不过百多米,但是彭磊手下的那些弩手,三人一组,每组负责近二十米的区间。那一百米处仿佛画了一条界线,跑得最远的也只是冲出不到十米。最外面的两翼,是彭磊的那些刚才后撤的长弓手的防区,那些想包抄的聪明人也是一个下场,幸运的家伙身上都能插上几十支箭。 从开始冲锋到现在,也就是几眨眼的功夫,可是……撤退是那个坐在大车上的人最先喊出来的,然后是已经退到中年人身边的鹰翔大声疾呼,然后连那个扛钉耙的家伙也喊将起来。 热血在每个人的心里沸腾,鹰翔的喊声淹没在狂乱声响中,几乎没有被人听见。让冲锋的战士停下来的是青牛背上的中年人!虽然他只不过是稍微提高了语气,但是他的声音却几乎同时在每个人的耳畔响起。 第459章 人就是这样,冲动的时候,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的。不过,清醒过来之后,那份恐惧和后悔,也是铭心刻骨的。 中年人的喝声震醒了每一个人,然后注入他们耳鼓的就是凄厉的惨叫。战场在那一瞬间突然静止了下来,当又一批越过那条无影的百米禁线的战士惨叫着倒下的时候,刚才还是没命地冲锋着的战士们,突然发现了生命的珍贵。几乎是同一时间,转身就跑,速度比刚才冲锋时还要快上一些。 弓弦声响,这次是来自夏侯族的部队。彭磊看得分明,鹰翔身边的几位战士,还有鹰翔和那个与他同样骑马的,这时都举起了他们的弓箭。鹰翔的箭术确实可以,几乎可以和那个熊媛的师兄鹰考相媲美。力大弓强,射出的箭几乎就是直线飞行。那个和他同样骑马的也差不多,几乎就是箭不虚发。相比之下,他们的部下就差多了,射出的箭只是刚刚能到涂山族战士的脚边。 夏阳之台并不是彭磊决定的战场,但是要撤走当然也是需要理由的。彭磊并不是理想主义者,既然是战争,零伤亡只是幻想,除非他鸟人请出重阳节来! 惨叫声也在涂山族的弓箭手中响起,好在对方能威胁的也只有鹰翔他们两个,所以受伤的只是六七个。这也是弩的缺点,必须将敌人放近了才能发威。若是夏侯族的冲锋不是一开始时的这么乱,此刻涂山族的战士就全部在夏侯的箭程之内了。 清脆的锣声响起,那叫鸣金收兵,是撤退的信号。于是战场上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两边的人都是没命地往自己的方向跑,只不过涂山族的战士义气多了,自己跑的时候,还不忘了救死扶伤。 刚才冲锋的时候,夏侯族里的那辆大车几乎没有移动,所以现在后撤的时候,部队也是以此为限,在战车的周围渐渐集结。比较起来,涂山族的战士们却心虚多了,他们居然一刻不停,盾牌手反背着盾牌,留几位弓箭手射着冷箭,大部队瞬间就跑得没了影子。 这样的交战夏侯还是第一次碰上,鹰翔在一边破口大骂,大多数人是面面相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放眼望去,对面那片两百多米的开阔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垂死的人,居然有近千之数,凄惨的嚎叫听得人有点毛骨悚然。 这些都是夏侯族的精英啊!战车上的男人身形微晃,嘴角竟然渗出艳红的血丝。 “族主,你的士兵们太缺少纪律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伤亡。那个骑在鹿背上的男人就是涂山锵吧?倒是很有些本事。不过,妾看他不像是身怀法术的异士。”战场上的血腥根本没有撼动战车旁边那两位骑士的心灵,中年人除了帮着吆喝了一嗓子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动作;那位美女则是巧笑依然,罗扇轻摇,还不忘点评两家的战术。 战车上的中年人就是夏侯的继任族长夏侯温,这是他继任后的第一个大动作,也是关系到夏侯族将来的稳定和繁荣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出马。本来是很有把握的!虽然知道涂山族在阳邑挖河修墙,防御夏侯的报复,但是,战争一定要攻城吗? 鹰翔这两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循着丰谷子留下的指示,他跨越千山万水,终于在东海边找到了丰谷子的同门,就是那个青牛背上的拿钉耙的猛男,大号叫朱槐。至于那个美女,那是朱槐的朋友,也是神仙一脉的人物,叫青卿。有了这两个人的相助,即便是涂山族有千军万马,夏侯温也有信心将它灭了。毕竟那个涂山锵的法术据说只有晚上才能有用,毕竟他们夏侯族有一支万人的军队。 彭磊的元婴在平常时都是龟缩在乾坤玉璧里滋养的,他的丹田和经脉里只有比普通人稍微强盛一点点的灵息。两军相接,彭磊和青卿她们的距离最多不过四五百米,对于洞虚期的高手来说,这点距离根本就是近在咫尺。彭磊在忙着摇旗指挥,青卿和朱槐两个的灵识却是一遍遍地在扫描他这个鸟人。没能发现彭磊的元婴,所以青卿才有那样的判断。 “可是,他确实能召唤阴灵。那晚我的战士闯入他置下的禁区时,瞬间就被阴灵吞噬了灵魂,变成一个冰冷的僵尸。”鹰翔凑过身来,喃喃地解释道。 “是吗?据说他还能召唤九天的神兽,他们阳邑外的大河就是神兽在三天之内挖成的,是不是?妾修炼多年,尚不知九天的神兽是什么样子的呢,可恨没有早来几天!朱槐道兄,你怎么看?”青卿轻笑道。 “我一直在怀疑丰谷子师兄的死!以丰谷子师兄的修为,绝对不可能让紫鎏盏中出现球形的灭神雷。我怀疑那个涂山锵!你看他以区区数百人,对着我们近万的大军时是那样从容,若是没有什么依仗,可能吗?我们小心一点,这个人可能不简单!族主,你的军队如果也是如对方那样进退有据,也不会损失这么多!”朱槐淡淡地分析道。 “族主,我们现在怎么办?是不是继续下战书?”鹰翔身边的壮士是鹰翔的表兄弟,名叫力雉——有力气的小鸡?给他起名字的一定是个诗人! “不!那个涂山锵不拘成规,我们也不能那样拘泥不化!刚才对阵的不足千人,显然不是涂山的全部军力,他本来就是不想和我们在这里对阵。”夏侯温已经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一边遣人救死扶伤,一边回答力雉的问话。 “传下命令,我们立即追击,不要让他们有喘息的时机。此去阳邑不远,我们就到他们的城下休息。有两位仙长在,我们也不用怕涂山人召唤出的鬼魅。而且,区区一条小河,几尺高的一堵墙,就能挡住朱槐仙长的天雷吗?时间尚早,我们今晚就在阳邑休息,明天去踏平涂山。大家必须听令行动,有功者将分得涂山的田地和女子。”温沉吟了片刻,征求了身边的两位仙人的意见之后,终于又下了行动的命令。 这次夏侯的行军就小心翼翼了!绝对是密集队形,盾牌手开道,弓箭手压阵,只留下四五百人在夏阳台上照顾刚才那场窝囊战事中的死伤者。下了夏阳台,行出去不足五里,那里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溪水缓缓,虽然水量不大,但是卵石间流动的水却是特别的清澈。夏侯的士兵们在烈日下奔波、战斗已经大半天了,一个个都是饥渴难忍。此刻见到这清冽的水,哪个能忍得住? 比刚才的冲锋还迅速,几乎是转眼间,卵石间就挤满了丢盔卸甲的战士,甚至有人光着屁股洗起澡来。够混乱的!只是此刻族长的命令根本传不到任何人的耳中,满河里都是痛快的呼声,还有对涂山人不满的叫骂! 俗话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在安全能保证的前提下,让士兵们稍微休息,也是一种人道精神。眼看着没法将浸在凉水中的人唤起,夏侯干脆宣布就地休息,命鹰翔派人到河对面警戒,防备涂山人返回,夏侯温自己也捧起凉水,在河边洗刷起来。 惬意!那河水的冰凉渗入心头,简直比美酒还要让人陶醉。甚至刚才战场上的牺牲都已经从夏侯温的心头流走——有战就有死亡,只不过自己这边的牺牲暂时还没有回报!可是,再也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了!接下去应该轮到涂山人! 天上还是万里无云,但是怎么会有轰轰的雷声? 望向雷声传来的方向,几座矮丘遮着地平线,什么都看不见!这条他们正洗刷着的小溪弯弯曲曲地从矮丘后面转出,隐隐地,好象有一股凉风贴着水面吹来。 “仙长?怎么会有雷声?”自己不懂,边上有神仙呢!夏侯温转过头去,可是,刚才还在身边戏水的仙女怎么不见了?哦!居然真的会飞,飞到天上去了! 只有在高空才能看清矮丘那边的地平线,才能知道这雷声是从哪里来的!夏侯温心头释然,仙人和他一样的好奇! “快!马上离开!到高处去!”朱槐的那个充满神通的警告又在每个人的耳边响起,朱槐自己已经扑向夏侯温,将他搂上战车,然后疾奔向高处。 第八十六章杀器,九齿钉耙 贴着水面向雷声响起的方向看去,一道浑黄色的高墙沿着河道极速冲来,在烈日的映照下,那黄色反射着一道道刺目的闪光。 这几年一直在和大水打交道,几乎所有人都见过洪水,见过溃堤,见过滑坡,见过吞噬一切的泥石流。但是,如眼前这样的水墙,数丈高的水墙,几乎就没有人见过! 水墙的推进速度好像比声音还快!这边感觉那轰隆隆的震响越来越近的时候,那夹杂着泥沙、碎木的巨浪已经到了眼前。朱槐的警告确实救了一部分的人,但是大多数的人还是刚刚才觉察到危险,还没有来得及穿衣拔腿,人就成了巨浪中的一粒浮沙。 望着陡然宽了数倍的河面,望着在河的两岸惊魂未定的战士,夏侯温是欲哭无泪!嘴里一直喃喃着两个字:“卑鄙!卑鄙!” 朱槐和青卿都已经回到了地面,两个人是面面相觑,牙缝里都漏着丝丝的凉气。河道里的水面正在迅速回缩,但是夏侯族的战士们却是非常的凄惨。刚才那个打头的巨浪,几乎吞掉了夏侯大半的战士,若不是他们两个仙人最后努力了一把,此刻在河的两边惊慌失措的甚至还没有现在的这两三千人。 “那个涂山锵太厉害了!道兄怎么看?”青卿的脸上也收起了娇艳的媚笑,沉声问身边的同道。 “此人智计百出,不似这个时代的人。照我看来,他若不是我们的同道,必定是那些神秘人,至少也是和神秘人有关系的。” 第460章 朱槐一脸的凝重,“我们不知道神秘人的细节,不知道那个涂山锵隐匿在这里的目的,看来行事也必须小心一点。” “仙长,我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啊?”夏侯温已经没有了睿智,环顾四周,心在滴血,意识也渐渐混乱起来。 “族主,现在这个样子,征讨涂山族有些不太可能了。我的看法,族主先整队回归,严防那个涂山趁我族虚弱时侵扰。族主放心,不管那个涂山锵是什么样人,我的师兄的死一定是他的原因。他已经是我的仇人,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朱槐沉吟着,望着河对面那些失魂落魄的幸存者,双目中闪动着淡紫色的神光。突然,神色又是一凝,和身边的美女对视了一眼,微微点头道:“仙子将对岸的人接过来,待我来会他一会!” 现在夏侯温的眼睛里除了他的两位仙长,都不敢有其他的任何东西!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位迷了路的小孩,这两位是他唯一可依仗的靠山了。朱槐虽然没有他的师兄丰谷子那般英俊洒脱,但是性情却比丰谷子果决得多,修为好像也不弱于丰谷子。朱槐的承诺对他来说,那就像是溺水时抓到的救命稻草,让他的情绪迅速稳定下来。不过,朱仙人最后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 朱槐没有解释,也没有等夏侯温的疑问说出口,他的手上飞出一片银光,人腾身而起,踩着那光斑,贴着奔腾的激流,眨眼间就到了对面的河坡上。那位青卿仙子也没有和他们的东家解释,人随在朱槐的身后飞起,却在河面的中间停了下来。 洁白细腻的赤足踩着溅起的浪花,左手掐着兰花指,右手摇着轻罗扇,宝相端庄,罗带飞扬。那个风流态度,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出水龙女。 青卿脚下踩着的那朵浪花仿佛是黄金雕琢出来似的,凝在水面的上空;一圈圈肉眼可辨的银色光波在青卿的身外律动,光波融入激流时,那激流上也生出一圈圈以她脚下的那朵浪花为中心的涟漪。 “还不快过河!”一声娇叱,青卿那糯糯的声音在河对岸的那些幸存者的耳边震响。 又是如梦方醒!所有人都知道,这两位是族主礼聘而来的神仙。现在神仙出手了,还出言警告,说明在河的这边还是不安全的。过河!虽然河水还是很深,水流也急,但是由河面的宽度也能揣度出来,小心一点的话,过河应该不成问题! 青卿的话就像是命令,所有人都是狂喊着往河里跳。不过,怪事了!明明那浑黄的河水还在急急地奔流,但是人踩到水面的时候,竟然能感觉到软软的弹性。在涟漪波动的地方,那激流居然只能淹没人的脚髁。 简直就是奇迹!在发现了这个之后,夏侯的幸存者们迅速在青卿的旁边冲过河去。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连鹰翔带着警戒的哨兵们也都赶了回来——他们离河边不近,不可能听得到青卿的警告,他们是被朱槐送回来的。 河坡岸并不高,这条小河本来就是有季节性的,夏天雨水多时河水暴涨,河水常常会漫过河坡,阳邑通往夏阳之郊的夏阳台的这条大路就是不通的;不过,一年中的大多数时候,这条小河里的水很少,筑上简易的堤坝后,人就可以不湿脚就过河。那是涂山等几族去夏侯城的近道,所以河坡的那边,都有被人踩出来的大道。 朱槐就站在坡上,踩着柔柔的青草,面对着炽烈的太阳,衣袂在微风中轻轻舞动。夏侯族的战士看他们的仙人,正是逆光,朱槐就像是一个镶了紫色花边的神像。 朱槐的身上散射着一圈圈紫色的光波,虽然不是耀眼,但是在那么炽烈的阳光下,紫色还是非常地明显。以他的头顶正上方为中心,天空中生出了丝丝缕缕的雾,雾迅速聚成云,云很快就遮住了烈日。 这样的天象很多人都见识过!就在几个月之前,在小垭村,夏侯族的那个风度翩翩的仙人就曾经搞出过这样的紫色云雾,还有紫色的雷电。现场的幸存者中,有几位也是上次的幸存者。而朱槐面对的方向,也有几十个人曾经历那一次。 朱槐面对的正是想杀个回马枪的彭磊。 这条叫做淇水的小溪并不简单,彭磊很早就留意它了。夏阳之名,其实是指淇水上游的一座小山。淇水从夏阳山流出,绕过几个矮丘,就到了夏阳台附近。彭磊之所以关心这条平时只是涓涓细流的小溪,是因为就在夏阳台下的路口上游,不到十里的地方,淇水有一个高近十米的落水,形成一条小瀑布。因为水量不大,所以也没有什么气势。 就在淇水那个落水的地方,两边巨石突兀,自然形成了一个小水潭。再向上游,旁边还有两条大水形成的溪流,水位都比淇水高,不过它们在夏阳山前都是拐了一个弯,流向了别处。夏阳台在没有被指定做战场前,彭磊已经关注过它了。那片地方既平整,地理位置又好,甚至比他筑城的阳邑都要好上一筹。若是在夏阳山将那两条流到别处去的溪水也导入淇水,在那个瀑布处修堤坝,再挖渠引到夏阳台,那么夏阳台就是一个非常棒的宅基地,修一座小城是再好也不过了。 对于打仗,彭磊最熟悉的计策当然是美人计,另外还有火烧,水淹。收到夏侯送来的那个战书的时候,彭磊就有了主见,所以战前还分兵三百,偷偷摸摸地在淇水的上游动手脚。当然,将另外两条溪水引入淇水是他鸟人亲自动的手,还得请那些“神兽”帮忙才不至于耽误时间。 本来彭磊是想将他的人埋伏在河岸边的,等上游放水之后,夏侯的幸存者们一定是失魂落魄,心无斗志,那个时侯杀人是最轻松的。让彭磊感慨的是,虽然部族中的军队好像并不专业,孙子兵法也还没有问世,但是带兵的统领却还是很有经验。鹰翔带着数十人,沿着河岸,前出几乎有三四里。为了让夏侯的战士们放心洗澡,彭磊只能带着他的人一本正经地撤退,几乎退出了七八里。 淇水上游放水的轰响就是号令,当那个轰轰隆隆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的时候,彭磊是第一时间就击鼓进军,往回奔杀。好像是鲁迅先生说过的,对落水狗就要痛打,不能给它有反咬一口的机会。在这点上,彭磊绝对是自私的。不是说“无毒不丈夫”吗?古代的圣贤都说的,大丈夫就应该心狠手辣,浑身是毒! 人家都是两条腿,他鸟人身下是四条腿,虽然是控制着雄鹿的速度,还是跑得比别人快。那天上飞快凝聚的紫云是大家都能看的见的,但是那个放着紫光、扛着钉耙的“仙人”还是彭磊第一个见着。 不用试的,彭磊大概也知道他自己的实力。若是凭真功夫,像那些大侠一样比内力决胜负,他彭磊即便是再勤修一百年,也不一定能比得过人家。不过,傻子才那样你三掌、我三掌地互殴呢!打架讲的是以我之长,攻敌之短,得胜就是硬道理。 自打在队伍里见到这朱槐和青卿,彭磊就开始盘算了。这朱槐很明显是先前那个叫丰谷子的修仙者的同门,大家都以为丰谷子是被他自己搞死的,彭磊当然不能揽下那个责任。这样的话,现在他鸟人最厉害的本事就不能用了!不过那也难不倒彭磊,若是实在没辙,他甚至准备动用那微型量子炮。 远远地停住坐骑,彭磊从雄鹿的背上飞身而起,落向朱槐前面百米远的地方。人还没有落地,一团晶莹的幻彩从他的掌心飞出,如一片彩色的轻云,缓缓地落向他和朱槐的中间。 收起手中的短剑,彭磊也是双手乱打着印诀,嘴里胡乱地念着咒语——那都是装样的,经过广成子的改造之后,那个水晶瓶只要他的灵力注入就能使用,用意念控制瓶子上封印的仙阵,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那团彩光正是那个得自长生殿的水晶瓶所化,本来这个宝瓶是给白露玩的,后来白露给了熊媛;现在熊媛在忙着修炼,而彭磊的连山剑在金字塔时又被九叶神莲炼化了,所以就先借来护身壮胆。 仿佛突然间进入了苍翠的森林,眼睛里的世界只有一种颜色——碧绿! 一道绿色的光波从水晶瓶幻化成的那团彩光中漫出,迅速填满目所能及的世界。随着绿色的流出,那团彩光也消退了,回复成一个高有两尺的无色透明的宝瓶,静静地浮在虚空,瓶中无数翠绿的光点就像夏夜的萤火虫,在无序颤动。 朱槐那紫色的双目反射着翠绿的光,变成一种说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诡异光波,脸上的皮肉轻微地颤着,右手高举着他的钉耙,左手急速地画着印诀。在他的头顶,浓云迅速堆积,闪亮的光线在云层的间隙穿梭着,发出刺耳的“噼啪”声。 一声暴喝,朱槐左手猛推,整个天空都猛地一亮,仿佛是在云层的背面点亮了一盏闪光灯。紫色一耀,刹那间,那填满眼帘的绿色几乎被紫光取代。就在绿色重新回归的那一刻,天上下起了电光雨,范围就只有彭磊周边几百米的范围。 论紫鎏盏的修为,朱槐虽然是师弟,但是比他的师兄却要高上一点点。丰谷子对紫色雷电的召唤,只能控制雷电的方向,还没有能力框定范围。所以丰谷子的紫鎏盏虽然壮观,但是没有重点,反而威力稍弱。朱槐对紫鎏盏的控制力比丰谷子强上许多,那从天而降的光雨几乎都是飘向彭磊的,仿佛彭磊不是鸟人,而是一块大磁铁。 长生殿的那个水晶瓶还真的是极品的仙宝,随着彭磊的意念,那填满虚空的绿色急速回收,在瓶子的上空转成一个光的漩涡。朱槐的眼睛真的绿了! 第461章 他那个全部功力使出的法术,那漫天的紫色光雨,居然如调皮的顽童,和着那绿色的光旋,全都往水晶瓶里跑,任他朱槐怎么使力,没有哪怕一道电光听他的。 一声怒斥,朱槐原先微黑的瘦脸胀得通红,左手也不结印诀了,也抓上了右手的钉耙。一道明亮的紫光从他握钉耙的双手间爆开,瞬间就漫遍那把黑不溜秋的耙子。再看他手上的那件农具,通体晶莹,宝光闪闪,傻子都能看出是一件了不得的宝贝——或许真的是天蓬元帅曾经用过的? “去死吧!” 朱槐低声轻吼,双手猛地挥动,只见九道淡淡的紫光脱出钉耙,在虚空稍停,然后幻出一个精美的九齿钉耙的虚影。还真的是九个齿!彭磊刚刚数清,心下感慨,那钉耙的虚影突然就像被通了电,放出的紫色宝光刺得人几乎睁不开双眼。 满耳都是空气被割裂的尖啸,仿佛连空间也在那紫色的光影中裂了开来。彭磊想闪的,但是空间好像被冻结了似的,根本没法移动分毫! 第八十七章反击 再不想办法就要没命了! 那变态的紫色撕扯着彭磊身边的空间,彭磊的灵识随着气旋散在身外,一接触到那钉耙划出的能量,彭磊就知道碰不得。说不定,这钉耙比辰北的刑天大斧还要变态! 三十六计,走为上!先避其锋锐再说!空间被束缚了,但是这难不倒彭磊。身随意动,连水晶瓶也来不及收,人及时地缩到乾坤界里避难去了。 “奇怪!人呢?”短兵相接之后,朱槐对自己的信心暴涨起来。离得这么近,双方的灵力和意识直接接触了,若是还不能探出对手的强弱来,他这么多年就是白修了。 钉耙幻化的时候,朱槐的意念已经紧紧锁定了彭磊。钉耙是上古传下的异宝,使他们玄界里的镇界之物,从来都是只传给族中最具潜质的人。彭磊很倒霉,朱槐虽然面容猥琐,但是正因为他长得丑,所以他才用功。人都是这样,有缺陷的的人,不管是男还是女,都希望自己能有某些才能超越普通人,以此来弥补自己的缺陷。 人不可貌相的说法,可能也是这么来的!历史上有记录的这样的异人不知凡几,孔子年代有子羽,三国时有庞统,后世有时迁、武大等等。不过,自古人们都习惯了以貌取人的,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形象的成功者,五千多年的华夏文明中,被记录下来的也只有寥寥无几的数人而已。 这朱槐就是其中一个!他是东海高凌玄界的护法长老,是后辈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他的年纪比丰谷子小许多,但是修为已经大大超越,几乎直追玄界尊主。对于朱槐其人,族中早有公论,他是高凌玄界数千年来少见的天才,拥有镇族的至宝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可是,明明是用灵识锁定了的,那个涂山锵怎么就不见了呢?钉耙能撕裂空间,难道是那个不中用的家伙掉进空间裂缝中去了?没有理由啊?即便是他的肉身掉进去了,他的灵魂在穿越空间缝隙时会被吹离肉身,在这个世界里会留下碎片。但是……没有啊!不管怎么找,就是没有丝毫的痕迹。 紫鎏盏引出的雷火还在不断地流向那个水晶瓶,要说刚才瓶中泻出的绿色光波,其实也只有那么一下下,但是为什么那个回收的绿色光旋是无休无止呢?涂山锵都不在了,它居然还在幻化,真是极品的宝贝!朱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所以紫鎏盏也不敢回收。对那个水晶瓶倒是很眼红的,虽然它还在收取自己紫鎏盏的雷火,但是这样有自主灵识的法宝并不多见,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法宝中的极品。 朱槐没有找到彭磊,却是对那个水晶瓶起了贪心,犹豫再三,终于收起举起的钉耙,双手结出一道道灵诀,向那个悬在半空的水晶瓶套去。 一道道紫色中带着混着金色的炫光在虚空中闪灭,水晶瓶口那回旋的绿光在炫光的冲击下,还真是渐渐淡了。不过,原先是浓浓的翠绿色光旋,现在渐渐浓缩成一条条碧绿的光丝,如喇叭花上的藤须,扭曲着,舒展着,向着朱槐立身的地方拢来。 好变态!若是连这个无主的水晶瓶都搞不定,那怎么还好意思为师兄复仇?怎么还有脸享受夏侯的供奉?朱槐咬牙切齿,又祭出了那把九齿钉耙。 紫色的光刃划过虚空,碎裂的空间将绿色的光丝割成一段段,可是,那断裂的光丝却并不湮灭,居然如有生命似的,仍然扭动着伸向朱槐。当然,朱槐这几耙也不是完全无功,刚才突然消失不见的彭磊就被他刨了出来。 其实彭磊躲在乾坤界里是很安全的,而且,通过乾坤界和这个世界相连的质点,他的意念仍然控制着水晶瓶。朱槐以为水晶瓶是有灵识的神物,那是高估了那个法宝了。不过,朱槐的那个钉耙确实变态,彭磊担心水晶瓶经不起他的一耙。还好,朱槐对这个宝瓶起了贪念,钉耙搅起的光刃只是切割宝瓶外围的空间。只是这样一来,彭磊在乾坤界里遥控水晶瓶就非常吃力了。 彭磊再次冒死现身,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必须面对现实,而且必须争胜。要知道在夏阳台的两侧还埋伏着姚鹄和姚雀带着的一千名战士,就等着夏侯的人溃退时捡便宜。如果彭磊不搞定这个朱槐,他带着的这千把人或许不会有事,但是姚鹄他们就不一定了。一旦被夏侯发觉,绝对是死路一条。 没有了连山剑,不能用万雷引的法诀,彭磊能用的法宝还真是不多。身上顶级的宝贝当然还有,乾坤玉璧,索卡尔的那颗玄阴珠,还有那个宝中之宝九叶神莲,随便搞一样出来,取胜都是没有悬念的。可是,那是他彭磊全部的底子,能不让人知道,那就最好不要让人知道。 不过,不使用宝贝的本体,那几件至宝中所包容的东西可以借用啊!如玄阴珠中的极阴之气和幽冥鬼火,乾坤玉璧里的鸿蒙元气和五行元精气,那都是可以杀人于无形中的。 彭磊再出现时,身上的盔甲也散了,披散着头发,还露着半边胸大肌。那裸露的皮肉倒也白嫩,可惜胸部微微有点下垂,而且上面还画了一道道粉红的血痕;手中的剑也掉了,双手不知道用什么染过,变成黑不溜秋的;嘴里含了一大口的番茄汁,在嘴角还稍稍渗出一点,弄成内伤吐血的模样。 那样子够狼狈的!仿佛他确实是被朱槐的那一个钉耙伤了,而且伤得还不轻! 彭磊的动作也很夸张!双手胡乱地结着印诀,手脚抽搐着,跳起21文学流行的抽筋舞。在外人看来,他这鸟人是在垂死挣扎了。不过,他的垂死表现也很有气势:在他的身外,一个强大的气旋在急速转动,甚至气旋中还有一个个小而强劲的旋动,将他周围那个空间里的灵力抽得一滴不剩,连灵识也探不进去。 正主出现了,当然是先收拾人,再谋取物了。朱槐的眼中紫光闪动,不管能不能锁定彭磊,手中的钉耙又挥了起来。可是不对啊!怎么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呢? 随着钉耙上光刃的幻现,彭磊身外的气旋确实是被搅乱了,只是,那能够割裂空间的齿刃,在搅动那被彭磊搞出来的气旋时,光刃上的能量仿佛是掉进热水里的冰,迅速地溶化。彭磊身外的那个气旋能辨出来的直径不会超过百米,钉耙幻出的光刃的速度至少能超越声速吧,却愣是没能冲到那正手舞足蹈抽筋着的家伙身边。 仿佛也感觉到了朱槐的无奈,彭磊抽搐的动作慢慢地缓了下来,那个水晶瓶也自觉地飞起,悬到了彭磊的头顶,射出一道翠绿出的光,将它的主人罩住。远远看去,现在的鸟人就是被聚光灯照着的戏子。 朱槐的钉耙砍不到气旋中的彭磊,水晶瓶中旋出的绿色光丝却是融进了气旋,忽忽悠悠,变幻随心,像极了那种大舞台上激光射出的背景。光丝盘旋着,还夹带着丝丝缕缕清雾,缠上钉耙变幻出的光刃。 这光丝很有问题,难道能吞噬灵力? 朱槐心头的失落感就是在光丝缠上钉耙之后才有的,而且,钉耙的幻化好像不是那么随心了,仿佛是被催了眠。 怎么会这样?不光朱槐想不通,连青卿仙子也是莫名其妙! 青卿已经成功地将夏侯族的幸存者都送过了河,眼看着朱槐用出了他轻易不肯用的八宝沁金耙,那个涂山人锵果然不堪,一下子就被钉耙割裂的空间吞噬了。青卿也想看看那个还不肯服贴的法宝,所以凑到了近前。想不到的是,朱槐居然没能搞定那个水晶瓶,钉耙居然将那个涂山人锵又从空间裂缝中刨了出来。 彭磊在那边大跳抽筋舞时,青卿一直是强忍着笑。不过,对彭磊的修为还是很赞赏的——虽然还是没能找到彭磊成型的元婴,但是彭磊丹田激发的能量居然能让虚空中的灵息这么转动起来,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是,八宝沁金耙的齿刃居然冲不过这短短的一段空间,那把紫光萦然的宝刃居然还被水晶瓶里漫出的那个光丝缠绕起来。这位朱槐道兄平时也不是这么没用啊?看他现在,连紫鎏盏也不顾了,头顶上那纷飞的紫色电光也正在迅速消退。 “道兄,可要奴家助一臂之力?”看出了朱槐的底气不足,青卿轻身问道。 修道中人都是很要面子的,有时候帮忙打架反而可能会伤人的自尊。 “多谢仙子!仙子用七巧紫琉篕试试!”朱槐是如逢救星,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急急地向青卿指点。 青卿秀眉微皱,但是手上还是没有迟疑。左手轻抬,右手掐动灵诀,一团七彩的光从她轻托起的左掌心飞起,急速飞向彭磊头顶上的虚空。 第462章 青卿皱眉也是有道理的,那个七巧紫琉篕是她的护身至宝,几乎是朱槐那个钉耙同一级的宝物,青卿轻易是决不用的。七巧紫琉篕的宝光能侵蚀人的元神,即便是大罗金仙,在七巧紫琉篕的炼魂光中困上半天,也是决无重生的可能。青卿本来只是想发几个掌心雷什么的,搅乱一下彭磊身外的这个气旋,吸引一下水晶瓶的注意,让朱槐可以尽力发挥。 七巧紫琉篕的威力太过变态,青卿并不想越厨代庖,变成涂山人锵的死敌。她只是客之客,朱槐才是正主,是和那个男人有仇的。不过既然已经出手,那就得全力以赴! 据说七巧紫琉篕的宝光能穿透阴阳界的追魂雾,能驱散仙凡界的厉波云,能穿山透水,甚至还能拐弯追踪。一旦被七巧紫琉篕锁定,基本上是无路可逃。除非修为出众,或者有厉害的宝器抵挡,否则难逃一死。青卿对自己的法宝是非常有信心的,否则也不会皱眉了。 可是?水晶瓶还在漫射着丝丝缕缕的翠绿的光丝,朱槐的九齿钉耙现在已经被缠了许多了,不仅仅是钉耙幻化出的虚影上缠有光丝,连钉耙的本体上也流动着一丝丝的翠绿。七巧紫琉篕在水晶瓶的上面,变幻的宝光也是一丝丝的,在那片翠绿上描出一道道彩色的曲线。一个个彩色的符印,在那片绿色中浮动,如森林中飞舞的彩蝶。 “哇!仙女啊!好漂亮!”彭磊终于停止了跳舞,黑手搓着白嫩的胸,对着头顶上那飘飞的彩色光斑感慨,那句赞美却是送给青卿的。 青卿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眼中满是不信和迷茫。虽然女人都喜欢被人欣赏,但是鸟人的赞美并没有在她的心头激起涟漪。这样的称赞平日里早就听得多了,眼前这个衣冠不整的男人也不是她青卿的白马王子!让青卿不服的是,七巧紫琉篕怎么可能只是画出满天的彩蝶呢?而且,透过七巧紫琉篕,她也触摸到了彭磊身外那个气旋中怪异的吞噬能量。 难道是那若有若无的雾气?对!是那雾气! “朱道兄,小心那些轻雾!我怎么感觉它像那传说中的鸿蒙元气呢?只有在鸿蒙元气里,七巧紫琉篕的宝光才会变成现在这样。七巧紫琉篕是上古神物,据说最早曾用天地初始时残留的鸿蒙气淬炼,所以才能有熔炼仙魂的能力。现在我感觉到宝物的内心好像有一丝亲近感,只有遇上它成型时的环境时,它才可能这样!”手中灵诀急速地画出,青卿已经决定收回法宝了。 如果那个真是鸿蒙元气,那么不要说她的七巧紫琉篕,即便是天母娘娘的金簪,也割不开这个转动的气旋的。修仙的人都知道,鸿蒙元气能吞噬一切仙灵之力。这仙凡界的法宝大多数是用凡界的灵力调剂而成的,一旦被鸿蒙元气侵蚀,再高级的法宝都会回复成一堆原始的元素。当然,鸿蒙元气也是淬炼最高级别的仙宝所不可缺少的。就像青卿的这个七巧紫琉篕和朱槐的八宝沁金耙,若不是它们产生时被鸿蒙元气淬炼过,此刻可能都已经化成那旋动的雾气了。 可是,鸿蒙元气在天地之初就化成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只有在某些特别的地方,它们还可能留存少许。传说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传说是对的,那么眼前的那个雾气还是不是鸿蒙元气呢? “道兄,是不是你的金耙割裂了空间,让异世界的气息漏到这里来了?” “不!这不可能!可能吗?”朱槐现在都快要没有思想了! 第八十八章有缘? 不要说朱槐不敢相信,即便是提出这个问题的青卿也不相信,她也只是说说而已。 看那个涂山人锵身外的气旋,虽然直径只有两三百米,但是它之所以能够被肉眼也能看清,就是那弥漫的淡淡清雾。传说鸿蒙元气是一切幻化之源,即便是燃烧一根小草所产生的烟尘那么多的一缕,也能幻化成一颗星辰。如果眼前的这些轻雾真的是从异世界泄过来鸿蒙元气,那么这异世界又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那个涂山人又怎么可能安然地回来呢? 不过,也不由他们不信!就在那个气旋里,手舞足蹈着的彭磊稍微安静了一会儿,突然又动作起来。这回他将嘴里含着的番茄酱一直吐到了胸口,努力地将他的腿脚盘起,搞了个五心向天的姿势,嘴里念念有着辞,仿佛是很用功的样子。那个散射着翠绿光丝的水晶瓶,那绿色的光丝开始还和气旋中的轻雾相互缠绕,甚至还将轻雾送上了朱槐的八宝沁金耙,不过也就是几息的时间,那轻雾的飘曳中,青翠的绿渐渐淡去,然后水晶瓶又飞快地化成一团彩光,很快就溶化在气旋里。 不好!看来那雾气确实有问题!朱槐和青卿两个看着彭磊的模样,看着彭磊的水晶瓶消失,一时间有点傻了。虚空中那抹耀眼的亮绿消失了之后,那弥漫的气旋看得更加分明了,突然发现,连自己站立的地方也有丝丝缕缕的在飘动。 这不是纯粹的鸿蒙元气!朱槐和青卿都明白了。就他们两个的修为,若这个真的是鸿蒙元气,此刻他们已经魂飞魄散了。但是,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呢? “涂山人,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些是什么?”朱槐愤懑不已!他的八宝沁金耙在轻雾的滋润下,原先那个灰黑色的伪装全部被剥掉,还原成了金灿灿的一个九齿耙。让朱槐愤怒的不仅仅是这个,他突然发现,他的灵识居然没法控制钉耙的幻化了。 涂山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朱槐也顾不上听!双手拽紧了他的法宝,调动了全身的功力,脸色胀得像放了半个月猪肝。突然猛吐了一大口血,然后双手一松,人向外急跑,嘴里还在急叫:“仙子快离开这里!今天我们栽了!” “不!我的宝贝!”朱槐冲着彭磊怒吼的时候,青卿的脸色也变得煞白!手上灵诀不断地幻出,可是她的那个七巧紫琉篕就是不听她的,仍然悠然地在虚空散射着彩色的光线,在轻雾里画着一个个彩色的印符。朱槐向外急跑,青卿却是飞身而起,扑向那仍然悬在高空的七巧紫琉篕。 “仙子保重!我先走一步了!”朱槐大惊失色,不过他确实无能为力,连那个八宝沁金耙也带不走,眼睁睁看着它像那个水晶瓶一样,在轻雾中渐渐变成虚影。而他自己,身体里的灵力突然间消失了大半,仿佛是吃了那种传说中的化功散似的。 “道兄先走!奴死也不能失掉奴的七巧紫琉篕的。”青卿神色绝然,努力地驱开涌向她的雾气,但是,刚才还在那边放着璀璨光芒的七巧紫琉篕,突然间只剩下一个淡淡的虚影。 “怎么会这样!”青卿浑身的真气突然放松,人居然站不住虚空,软软地从高空摔下。 “我要死了!救命啊!”鸟人也在跟着起哄,身外的气旋在急速减弱。不过,那个雾气好像只是喜欢法宝,在吞噬了青卿的七巧紫琉篕之后,那漂浮在彭磊身外的雾气迅速变淡,不知不觉间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还活着!哈哈哈,我还活着!”彭磊的双手现在是血红的,刚刚他抽空在乾坤界里抓了一个野兔,弄了一身的兔子血——也不能老是喝番茄酱啊! “为什么会这样?你到底是什么人?”虽然是从百米的高空跌下,但是青卿却没有受伤,只是神情有些不振,嘴角也渗着血丝。满身满脸是血的鸟人是足够的恐怖,青卿虽然现在很虚弱,但是彭磊的低级化妆术还是没法瞒过轻轻的眼睛。 “我、我是涂山人锵,哈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仙子好漂亮!我们真是有缘,在下能不能知道仙子的芳名?让我来扶仙子一把,仙子伤得不轻呢!” “你到底是什么人?刚才的那个轻雾是什么?你把我们的法宝都弄到哪里去了?你没法骗我的,你根本就没有受伤!”甩开彭磊讨好的龙爪手,青卿冷冷地问道。 “仙子真的能确定在下没有受伤?我都吐了这么多鲜血了,还没有受伤吗?若不是有这个,仙子以为我现在还能站着和你说话吗?”彭磊的手上抓着一把金丹,取出一颗,送给一脸冰冷的美女。 “原来是这样!收起来吧,这个对我没有用!”青卿的脸色稍微放松,但是却换上了深深的绝望。 “怎么可能没有用呢?只要是修真者,金丹都能助他恢复,这是我的师傅说的。对了,可能是仙子的修为高深,这金丹药力太低,是不是?这个……也罢,谁让我是一个爱美之人呢!我们有缘,据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成此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一千次擦肩而过,才能换得此生的一次牵手。这颗仙丹给仙子吧,希望你以后不要将我当成敌人。” 彭磊装出一付咬牙切齿的犹豫,收起金丹,换成一颗金光灿灿的坎离仙丹。那一团流动的金色外面闪烁的金色星光,晃得青卿有点睁不开眼,这一瞬间,将七巧紫琉篕也忘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只是瞄了一眼金光灿灿的坎离仙丹,青卿就将目光定在彭磊的脸上,仿佛鸟人脸上的血光比仙丹还要好看。 “我只是一个喜欢游山玩水的采药人。”这一刻彭磊突然决定再编个故事,“我老家住在一座叫彭山的小山旁,所以小时候乡人都叫我小彭;后来我跟随师傅学艺,炼药,采药。师傅常住在泗水,故而给我的姓也叫泗,赐名文命。天下大水,瘟疫肆孽,师父说了,此刻正是我辈炼药之人济世积德的好时候,所以我就到了涂山。仙子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和那个丑八怪在一起?那个家伙真是本事,是不是那个丰谷子的师傅? 第463章 我不喜欢他,仙子也最好离他远点!我看仙子骨骼风流,灵气纯正,和那些人在一起很危险。那个丰谷子的人品太差了,他们门派中的修炼功法也很变态。采阴补阳,丰谷子在夏侯的那些天,不知道坏了多少纯真女子。” “我……看来你并不是个很坏的人!不过,我劝你还是离开这里的好,包括你的族人,能走多远就多远,不要被人找到。”青卿好像是个很容易被人骗的的女人,彭磊的一席话,说得她小脸微红,反而为彭磊的将来谋划起来。 “我们为什么要走?大丈夫立身天地之间,就应该救死扶伤、惩恶扬善。夏侯暴虐,鱼肉乡邻,乃天下大害。我是可怜这里的苍生,所以才答应涂山,帮他们谋取存身的土地的。” “是吗?天地间本来就没有善恶,只有强弱!我不知道你的师尊是谁,但是看你能拿出坎离仙丹,可知你的师门一定不弱。听我之言,你若是能请来师门的强者,或许能如你所愿。否则,众生一若,人和牛羊有什么不一样呢?牛羊能杀,杀人也是可以无忌的。嗯,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会在八宝沁金耙下毫发无伤的?怎么会突然又回来的?你的盔甲丢在哪里了?这些雾气是从哪里来的?那边又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我……”彭磊其实一直在留意着朱槐和青卿的说话,此刻当然是顺着他们的意思编故事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空间突然裂开,然后我就掉进了一个朦胧的世界,什么也看不见。看,若不是我有这颗宝石护身,我肯定就完了!后来我又被拉出了那个空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彭磊拿出的宝石是索卡尔的那颗玄阴珠,只不过被他缩小成指甲大小,藏在胸口。随着彭磊的说话,玄阴珠在彭磊抹满了兔子血的胸口露出,晶莹剔透,还带着一抹粉红,倒是有点像鸟人的第三个奶头。 青卿还是识货的,只是看了一眼,就如梦方醒。一声轻叹,脸色一阵白,一阵红地不停变幻:“原来如此!此珠如此珍宝,竟然已经能孕育自己的玄界,难怪能救你。只是……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呢?怎么可能……” “这宝珠是我在泗水里得到的,它当初是在一只大蚌里。后来我师尊说这是缘分,就将它炼成现在这个样子,让我随身带着,据说能逢凶化吉。仙子,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好,还是快将这仙丹吃了吧!放心,我是一切随缘的,这仙丹留着也是为了救人的,我自己也用不上。再说了,仙子之所以受伤,也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误会。拿着啊,别客气!”抓过青卿的玉手,彭磊趁机感觉了一下那软软的温暖。 “哈哈哈,我们都拉过手了,说明我们前世就有过至少千次的擦肩而过,不能算是陌生人了,是不是?”好像这坎离仙丹不是修炼者个个都梦寐以求的至宝,鸟人就这么想将它送掉。在想当初,尼罗河边的拉沙尔城,为了一颗坎离仙丹,已经修炼到洞虚最高层次的阿巴斯都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比武争胜。 “坎离仙丹确实是宝贝,道友不该这样随便拿出来示人的。其实,我们确实没有什么仇恨,或许正如你所说的,这也是缘分,是宿命吧。”出乎彭磊的意料,修炼者视为至宝的坎离仙丹,青卿竟然连正眼也不给一个。反手抓过彭磊的血手,将仙丹放回到彭磊的手心里,“我的伤我自己知道,这仙丹并不能救我。” “不会吧?怎么说得这么伤感?我是学医的,我看得出来,仙子只是经脉有点凝滞,气息有点散乱,只要疏通经络,调顺气息,马上就能好的。”彭磊笑道。 归根究底,让青卿受伤的还是他彭磊。当然,气旋里那淡淡的雾气也不全是仙狱里挖出来的鸿蒙元气,若是真的是纯净的鸿蒙气,青卿和朱槐就真的已经变成元素粒子了。彭磊是眼红朱槐的那把九齿钉耙,若是真的能和天蓬元帅接上关系,绝对是一件可以炫耀的事。于是那气旋里除了丝丝缕缕的鸿蒙元气外,还找出五行元精气团中纯净的元素,假装反抗,实际是锤炼那把八宝沁金耙!(这当然是从广成子那里学来的绝招!) 若是纯净的鸿蒙元气,绝对是能溶化人的元神的,参杂了五行元精气之后就不一样了,只是腐蚀人的经脉和气穴。青卿和朱槐的伤都是这么受的,若是马上静养调理,也是能够恢复的。青卿不要仙丹,难道是看出了鸟人的色心?也确实是这样,若不是这么娇艳的美人,鸟人也舍不得这么珍贵的仙丹。 “不!你不知道的!彭……道兄,帮我一个忙好吗?不要让我的身体接触到泥土。”青卿脸上的红色越来越艳,鼻子里的气息也越来越重,伴随着说话,嘴里隐隐还有血腥之气;身体微微颤抖着,体内的气息竟然在飞快地流转,刚才还是郁积的血脉,居然在迅速地恢复。 “嗯”地一声轻哼,青卿看着彭磊的那双眼睛是那么地透澈,仿佛是一潭清水;彭磊却是有点傻了,不知道青卿的要求是怎么回事。 “呀!仙子,你怎么在流血?伤在什么地方?快让我看看!”彭磊突然大声惊叫起来。 青卿本来是穿着一身鹅黄色的长裙,裙摆上绣着鲜艳的百蝶戏花图案。此刻,青卿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裙摆摇晃着,由内向外透出一点点的殷红。那是血!一小会儿的时间,整个裙子就变成了红色。 “不!道兄请看在同道的份上,帮我!”青卿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挥起右手,那纤巧的小手中居然握着一把短短的小刀。 第八十九章青卿仙子 近在咫尺,彭磊甚至能闻到青卿鼻子中呼出的血气,甚至能听到青卿的心跳声。 随着青卿血脉中的气息恢复运行,她的元神也回到了丹田,她手中挥动的小刀虽然长不过三寸,但是刀刃上流动森森的寒气,分明是一把修炼过的仙刃。让彭磊想不通的是,这美女居然将小刀插向自己的丹田,插向她自己的元婴。 为什么?如她这样修为达到洞虚层次的高手,即便是伤重不治,亦应该破顶开颅,让元婴逃出。那就是所谓的兵解!没有像她现在这样的,居然就是想搅碎自己的元神。 这么漂亮的一个美女,若是就这样在自己的面前香消玉殒了,那绝对是一件残酷的事!更何况,美女所以会这样,也是因为他鸟人暗中做的手脚。想想自己,和人家根本就是无怨无仇,彭磊知道,虽然他现在比以前冷酷多了,但是如果眼睁睁地看着美女杀掉她自己,他的后半生一定会经常做恶梦。 美女啊!老天造出这样的一个美女也不容易,而且看她的心地也不是那种恶人,若是让她死了,说不定真的会被五雷轰顶的! “不要!有什么想不开的?不管是怎么重的伤,我都能给你治好。相信我!好端端的,怎么就想不开了呢?” 大叫一声,彭磊的动作飞快,那原先练南拳练成的速度全力爆发,左手轻绞,青卿握在手上的小刀脱手飞出;右手轻揽,将青卿滚烫的身体紧紧抱住,然后手指急点,瞬间就封住了她全身的经脉。 “没有用的,你这是害我!道兄,杀了我!快一点!。”青卿虽然经脉中的气息已经开始恢复,但是被彭磊抱住的时候,却是很深酥软,根本没有力气挣扎。 彭磊也是和她身体接触了才知道,她的经脉竟然在倒转,她体内的所有灵力都在急速地向元婴汇聚,所以彭磊阻止她时,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我怎么可能害你?我怎么舍得害你?仙子的伤也是因为我而起的,我帮仙子治伤也是义不容辞的。”彭磊这次很坚决,不容青卿反抗,取出两根细针,小心地封住青卿经脉中的大穴,把她的元神孤立起来;气旋从掌心透出,绕过青卿的身体,将她经脉中那些逆走的灵力全部吸出,然后才将美女放开。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经脉怎么突然会逆转呢?” “你害死我了!或许这就是命?命中注定我青卿会不得好死?”青卿呆呆地看着彭磊,脸色是一片煞白。彭磊封闭她胸背大穴的针法确实很神奇,居然能将元神孤立起来。但是难道自己一直这样带着针过一辈子?一世的修为既然废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仙子,我就是想不通,你好端端的怎么就想不开了呢?受点小伤而已麽!人生谁会一帆风顺?是不是心疼你的那个法宝?放心,你的伤是因为我们的误会而起的,我一定想办法赔你一个更好的。告诉我你伤在哪里?”彭磊对美女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恨不得马上给美女宽衣解带,敷药包扎,推拿按摩。 “你不知道的!你既然不肯帮我,我只能去求别人!我们确实是有缘分,你好自为之,我帮不了你了。”青卿轻轻一叹,从地上捡起她的那把小刀,呆呆地发愣。她现在被封了灵力,变成一个比凡人还要虚弱的小女子,何去何从呢?一时间竟是茫然无绪。 “不要这样好不好?还是跟着我吧!我相信,若是我不能帮你,这世界上就没有人能帮得了仙子!先将这颗坎离仙丹吃了,怎么样?”彭磊谦虚地贴在青卿的身边,极力地讨好。 “哼!若是我服了这颗坎离仙丹,你以为你的那几根细针还能封得住我的经脉吗?”青卿的脸上又飘上了粉红,微微冷笑着,“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修炼的,但是我知道,你的修为绝对不可能超过我。你知道吗,一旦我的经脉恢复,我就会精神分裂,意志丧失,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疯子。有一个办法能救我,就是将我的元婴化去,让我变成一个凡人。 第464章 你能吗?即便是你能够做到,那也不如杀了我干脆!” “不会吧?仙子也只不过是经脉稍微受损而已,怎么可能会这样呢?”彭磊倒是大吃一惊,如果真的如美女所说的,那倒是真的害死人家了! “我就这么想死吗?哼!你现在想做什么?你们的仗还要打吗?”青卿不再理睬彭磊,就在路边找一个石头坐下,望着头顶的烈日出神,浑不顾裙子上触目惊心的血迹。 “这个……我必须给我族寻得立命的空间,所以一定要打败夏侯。仙子和他们也不会有什么交情,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是不是?” “我不管你们,我歇一会儿就走!”青卿喃喃着,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身上的衣衫也在这一会儿的时间里就被汗水浸湿了。不过,她歇一会儿再走的愿望也没能实现,在这个烈日的烘烤下,失去了灵力支撑,刚才又出了那么多的血,此刻她就是一个虚弱的病人。那句话才说出口,青卿的身子一歪,竟然晕了。 一把将美女抱住,彭磊信誓旦旦地发誓:“放心,我会让仙子康复的!我平生就是看不得美女受委屈!仙子先在这里小睡一会儿,等我杀了那个夏侯淫贼后,再帮你想办法。” 就在河堤的上边,彭磊随手整理出一片平地,插上一把老大的遮阳伞,置上一粒万年玄冰,摆上一张软软的躺椅,将青卿安置在躺椅里。美女的裙子都被血浸透了,但是哪里来得那么多血呢?伤口在哪里?虽然好像已经不在流血了,但是鸟人有理由知道伤口在哪里吧? 撩起青卿的长裙,彭磊这一吓,差点能赶上那次和白露妹妹的洞房花烛——血竟然是从青卿的下体流出的,也就是那个女性最隐私的部位。 自己什么时候伤到她那里了?难道是流产?难道这位美女仙子是个怀孕的准妈妈?阿弥陀佛!若真是这样,这罪孽就大了!难怪她要痛不欲生!难怪她那么果决地要自杀! 青卿的血已经止住了,用不着他鸟人帮忙,难怪美女不担心自己会流尽血而死。彭磊尴尬地站起,一边想着对策,一边准备着过河打仗。 他们这边又是雷、又是电的,再加上青卿想要自杀,时间不等人,依然在悄无声息地流走。其实距离彭磊开闸放水已经差不多有个把小时了,夏侯的残部一开始还是在河对岸观战的,等着他们的仙人大获全胜之后,夏侯温还想领兵杀过河去,直接杀入阳邑,为那些被大水卷走的士兵们复仇。没有了那个涂山锵之后,阳邑的涂山人还能抵挡得住夏侯的长矛和短剑吗? 抚平被大水惊坏了的心情,开始时夏侯温还是极有信心的。看朱槐和青卿两个,一个是呼云唤电,一个是凝水成桥,那些都是大神通啊。等看到朱槐挥起他的九齿钉耙,那边的观众甚至忘情地喝彩起来。不过,最后朱大仙人怎么就连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走了呢?那个青卿仙女怎么也不打了呢?居然还和仇人搂搂抱抱! 形势好像有点不妙,这个时侯夏侯温才想到要撤退,彭磊的那七百个战士也已经赶到了河边,挽起裤腿准备过河了。 决堤已经接近一个小时了,此刻河水已经退回了涓涓细流的模样。本来急流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但是小溪就什么都不是了。而且,河堤的两边毫无遮拦,弓箭可以直接攻击,这下彭磊手下那些拿着强弓的又可以发挥了。 还没有过河,一轮弓箭急射,夏侯又扔下几百的死伤者。没有办法啊!涂山族的弓箭就是射得远!整理残兵,急急如丧家之犬。可是,由此处回夏侯,夏阳之台也是必经之路。 夏阳台上,刚才留下来救死扶伤的那几百号人倒是还在,伤病员也救治得差不多了,正在将还有气的搬上担架和牛车。全线的败军来得太快了,呼啦一下就到了跟前,还没有等他们问清缘由,耳边又向起震耳欲聋的鼓声。 这次大战以涂山族的全胜而宣告结束!是役,涂山人杀敌四千余,俘敌三千余,夏侯温只带着不足两千的残部幸免,连鹰翔和他的表弟力稚同志都受了不轻的伤。让夏侯不甘心的是,这场让夏侯族伤筋动骨的大战,涂山人却几乎没有损失。据说战死者不过十几个,伤者也不过百。 彭磊是什么人?对战争的认识是这个年代任何人都没法相比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对落水狗就要痛打。彭磊是绝对不会给夏侯翻身喘息的机会的,对处理俘虏,他也只是给一个原则,具体怎么做,还是让山治执行。 夏侯弃村而走,涂山族自然就成了夏侯的接替者,不过不知道山治是怎么想的,他们竟然不肯接受夏侯族的领地。涂山村的首府从那个山坳迁到阳邑,但是夏侯族的另外一大半的领地,涂山耕全部给了他的女婿。 山治正式接替了耕的族长之位,彭磊也变成了一族之长,他的集团叫夏阳,首都就是夏阳台。彭磊的族长之位是山治硬给的,而且山治自己也宁愿屈居为小,尊彭磊为首领,让彭磊颇为不好意思。 夏侯族原先统治下的大小家族有十几个,除了和夏侯有血缘的几个嫡系被山治清洗了之后,这篇领地上还有近十个大家族。涂山和夏侯的交战在当时是一件非常轰动的事情,故事的细节被四处传播之后,已经大大地变形。两边仙人的对决,神兽的互殴,还有龙王吐水,还有仙女献书……据说此战后,上天的神王亲自封赏涂山人,那个涂山人锵已经被神灵护佑了!这样的半神做领导,当然比他山治一个凡人有号召力得多了! 彭磊也确实没有让大家失望! 仿佛是为了洗刷夏阳台上那场杀戮的血腥,短暂的十几天烈日之后,世界再次被浓云遮住,然后又是暴雨连绵。为了应付和夏侯的这场战争,彭磊曾不止一次地亲自踏勘四周的地形,姚凫同志也是不辞辛劳地绘制了许多的地图。对方圆百里内的地形,彭磊可谓是了然于胸。 既然已经是一个大族的首领,彭磊也有义务帮助大家抗洪救灾的。可怜鸟人本来是想过几天悠然的隐居生活的,最后又不得不抛头露面,为天下的苍生做贡献。 治水其实并不难,历史上就有大禹治水的传说,说穿了就是一个理——疏! 当然,挖土搬石头的活彭磊是不可能亲自去做的,除了偶尔在百姓面前秀一下之外,他的时间大多是在夏阳山上一个新搭建的小楼里。那里是彭磊划定的新的禁区,甚至还设置了阵法,禁止陌生人闯入。 疏导河道、积水的工作由山治挂帅,按照彭磊的指示,干得有声有色;阿娇妹妹太幸运了,就这么几天,已经就怀上了孩子,满心都是幸福地到娘家静养了。于是鸟人也可以借工作之名,尽量多的时间待在夏阳山上,待在那座小楼里。 小楼里当然不是鸟人一个人,那小楼是他特意为漂亮妹妹盖的。 青卿自从那日在烈日下昏死过去之后,居然一直昏迷了十几天,甚至没能赶上鸟人加冕族长的大礼。对于这个睡美人,彭磊还真是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封住她的元神是暂时唯一的办法,彭磊抽空也去请教过广成子,连广成子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经脉逆转。唯一的可能就是她修炼的功法有问题,还有就是她曾经受过什么伤。 办法由广成子去想,彭磊要做的是尽量多地陪美女,给人家做心理辅导,防止美女想不开,又要做那个决绝的事。 青卿现在穿的是彭磊老婆们的衣衫,可能她偏爱黄色,还是一身鹅黄色的彩绣长裙,头上插着步摇珠花,脸颊上抹了薄粉——由于失血过多,她醒来后一直是很虚弱的样子,脸上再也没有出现过那迷死人的红晕;原先那个妖娆迷人的美人,突然间变成羞涩敏感的林妹妹,让彭磊颇为不适应。而且,女人真是死也要漂亮!从醒过来的那天起,她情愿不吃不喝,每天在自己脸上抹上胭脂的工作是绝对不肯不做的。 第九十章性情 窗外还是大雨,不过有雨棚遮着,窗里只是偶尔能飘进几滴水花。彭磊在一边的矮几边品着茶,一边在琢磨着那个天机子留给他的玉简,偶尔地,瞄一眼窗口伫立着的美女。没有办法,书到用时方恨少!最近老是有一种很心虚的感觉,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多不会!或许这就是成熟? 要说修炼仙道,连广成子都不太明白他的师傅,他现在这个层次是怎么来的?那个藏在他的丹田的乾坤界对他的修炼会有什么切实的好处?现在彭磊的修为,在广成子的眼里,那只是初级阶段,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乾坤玉璧的作用只有到彭磊过了渡劫层次时才会体现出来!在普通修真者看来是一道天关的渡劫,彭磊因为有了乾坤玉璧,根本就不是问题。 广成子都这么看,所以彭磊对普通的修炼更加随心。可是,有的时候真的很心虚,感觉自己是一无是处!这一段时间,阿娇在娘家养胎,白露她们也只要偶尔去探望,这边却有个得了抑郁症的美女——和青卿其实也不太熟,彭磊更多的是因为内疚,或许是入了仙道之后,良心也上了正道。不过美女好像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想事、做事,所以彭磊只能自己找事做打发时间。天机子是炼药的大师,广成子还指望着彭磊将来能炼出更高级的仙丹呢!那门功课不用功是不会自己进步的,所以…… 对于这个叫青卿的美女,彭磊确实很用心了。该说的宽慰话都说了至少n遍,连彭磊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耐心——这美女虽然看上去也是个风流人物,但是和他彭磊不太可能有那个方面的发展,他最多也是捏几把小手而已。 第465章 可是他居然就这样陪了她许多天,甚至还编故事、说笑话让她开心。 这几天青卿也听腻了鸟人的故事,她的情绪好像也比以前好多了。凭良心说,这女人真是很漂亮,尤其是她不经意间的回眸,所带出的风韵,或许连婴大姐也要逊色三分。 青卿在音乐上的造诣也是很深的,绝对是高手。彭磊身边的乐器,许多是为他的老婆们准备的,他自己心血来潮时也学上一阵。那些琴和箫,在青卿的手上,不费劲就能出来美妙的音乐,让彭磊又是惊艳不已。 自从青卿醒来之后,彭磊就没有见过她的笑容,也很少听到她说话。许多时候,彭磊甚至要怀疑自己,这个衣着暴露的美女是不是那天在阵前见着的那个妖媚的仙女。倒是那几天她昏睡的时候,有时展露出的媚态还有当初初见时的一点风韵。有好几次,引得偷看的鸟人差一点欲火焚身。 或许是经脉逆转之后,性情也大变了? 一管洞箫拿在手上,几次凑近那娇艳的红唇,却都没有吹出声来。不会是因为有彭磊这个听客在,这样的场景这几天经常有,以前青卿却从来就没有顾忌妨碍彭磊学习的。 一声轻叹,转过身来,展出一个很诡异的笑容。声音有点飘忽,问彭磊道:“你是在看我呢?还是在听雨?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谢你的!” 彭磊确实不是很专心,青卿每一次举起洞箫,他的心都要莫名其妙的激动一下。好久没有这样欣赏美女的心情了!当然,彭磊也从来不吝啬对美女的赞美。 “雨声哪里有仙子的啸声好听!我当然是在看仙子了!我就是不明白,上帝是用什么材料造的仙子呢?同样是一个人,仙子是那么香!那么美!连说话的声音都是甜的。天哪!上苍让我能有这么几天陪着仙子,我真是死而无憾了!” “是吗?嗯,你很会哄女孩子开心的。其实你这个人还真是不坏,若不是因为丰谷子,你倒是可以和朱槐做朋友的。你现在还想帮我吗?”淡淡地说着,脸上长出一个有点凄楚的笑。虽然是问,但是却没有看彭磊。 “仙子你算是说对了,我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传说中的极品。在这个年代,像我这样思想开放,通情达理,尊重女性,尊老爱幼,那个嫉恶如仇,遵纪守法的人绝对是找不到的。不是我说大话,即便是那些传说中的圣贤,也不可能比我更伟大!我比他们多读了几千年的书,我还是那么谦虚的一个人。是不是?嘿嘿,那个朱槐是仙子的什么人?男朋友吗?” 彭磊还真是脸皮厚,肆无忌惮地为自己吹嘘,也不怕听的人肠胃不舒服。 “嗯,若是能早点见着道兄,或许你真的能帮我!朱槐是我的朋友,她们的高凌仙界和我们清灵仙境相去不远,所以我们就认识了。”对彭磊的吹嘘,青卿只是报以淡淡的一笑,连那个本色的妖媚也不相杂一丝丝,看在彭磊的眼里,就好像是不信任的嬉笑。 “我……我知道仙子不信,但是仙子总有一天会相信的!我说过能帮仙子,那就一定能帮!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连坎离仙丹都不能治好仙子呢?要不我想办法送仙子回家?你们的那个清灵仙境在哪里?家里总有人能救你吧?” “家?清灵仙境的无双派弟子都是没有家的!如我现在的这个情况,无双派的弟子只有自戕一条路可走,或者是请人杀了自己。没人愿意死,可是我必须死!道兄,我告诉你,现在我还是好好地,但是你的封印之术不会长久,你的修为太低了。你不杀我就是害我,若是真的有来世,我也会恨你的!”这段时间彭磊没有少和美女说来世今生的传说,所以青卿也不自觉地引用了。 “我才不怕你恨我呢!对了,坎离仙丹没法帮你,那么紫蕴仙丹呢?蓝乂仙丹呢?我都能想办法找到!”听美女看不起他的修为,彭磊心中不服,忍不住就显出了自己的长处。 “你?你若是有那传说中的九九归元丹,那或许能让我重新修炼!”听彭磊报出那么多只在传说中才有的仙丹的名字,青卿的俏脸上不自觉地现出一丝惊讶。那种仙丹她也只是听过传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彭磊说的那些都不能帮她。 “怎么可能?你修炼的到底是什么功法?你究竟受的是什么伤?这九九归元丹到底是什么东西?”轮到彭磊发呆了!确实,九九归元丹的名字他也是第一次听到。 “算了!你是没法帮我的!听着,这些天我过得很开心,我感觉我又回复成了一个普通的女人。道兄别伤神了,我还能坚持几天。只要在我坚持不住的时候,道兄不要吝啬成全,我来生一定会报答你的。”青卿又是凄楚地笑。 “说什么呢?我是不会让你死的!相信我!不就是九九归元丹吗?明天我就去找,说不定我自己都能炼出来。”彭磊扔掉手上的玉简,走到青卿的身边,无限真诚地保证。 “你!可能真的有来世和前生,我的前生一定是做了什么罪孽,所以此生会有这样的报应。”青卿不再说话,眼睛看向水雾迷蒙的山外,箫又凑到了嘴上。 如低沉的倾诉,如哀婉的哭泣,啸声婉转缠绵,和着窗外飞泻的雨丝,一阵阵的疾风,让彭磊的心情也低沉到了极点,恨不得马上跑去太一山,将广成子拉到这里来。毕竟广成子没有亲眼见到青卿的模样,医生看病还讲究个望、闻、问、切,他若是亲手给青卿把把脉,或许就有办法了呢? “仙子姐姐,你还没有告诉我,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我记得你受的伤不重啊,到现在我还没有想明白。还有,那天你怎么会大出血呢?是不是小产了?” “我……小产?啐!我们无双剑派的功法必须处子之身才能修炼,我怎么可能那个?无双剑派的人是不应该走出无量山的,因为无双剑派的人不能受伤,一旦受伤就可能引起经脉逆转。唉,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神奇,可是也没有能解救无双剑派的秘术,我早该回去的。” “处子之身才能修炼,难道是传说中的素女功?那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啊!那功法有失人道,仙子为什么要练呢?当然,现在说什么都迟了!等我找找有没有九九归元丹的配方。” “不用费心了,传说而已。九九归元丹是和蓝乂丹同级别的仙物,岂是随便就可以得到的?”青卿的脸上褪去凄婉,换上一抹久违的媚笑,“你可能真的是男人中的极品,根本就不似一个修道者。”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修道者。我看仙子今天心情好多了,就应该这样。要知道,情绪会影响人的内分泌系统,对女性尤其明显。不要等我找到了方法,仙子的脸上却长出了皱纹,那就不值得了。不如这样,和我说说你们的清灵仙境奇+shu$网收集整理,说说你们的无双剑派。我们也算是认识个把月了,可怜我只知道仙子姐姐名叫青卿,只知道仙子姐姐来自东海中的清灵仙境,来自一个叫无双剑派的修道门派。” “嘻,道兄很会说话呢!若是能早认识道兄两百年,或许我会选道兄作为我的合体之人。说吧,想知道点什么呢?清灵仙境没有什么不能告诉人的。”青卿或许真的想通了,准备开开心心地享受余生,所以那个娇媚的神情重上眉梢,连嘴角都带上了浅浅的笑。 “我的天哪!为什么要早两百年?现在也行啊!我是最喜欢和美女合体双修的。”彭磊看惯了青卿的凄婉之态,突然间面对那妖艳无双的媚态,脑筋一下子短路了,连深藏心底的话都不由自主地漏了出来。说完了才知道不妥,那么老的脸皮也忍不住微微泛红。 “男人……嘻嘻!道友若是上天的金仙,那倒是可以娶我的。不过……”青卿的神情突然一阵变幻,呆呆地看着鸟人的脸出神,好久才将目光重新投向窗外的雨幕。 “夜夜人无寐,牙床锦被轻;啸声幽且咽,凄凄无人听;卷帘问明月,问月何为仙?月影圆又缺,迟迟未肯停;鬓花渐已老,罗衫色易暗;朱唇为谁点,冰泪洗玉颜;瑶池路迢迢,仙踪了无迹;菱镜无觅处,顾影自可怜;花庭草萋萋,蓬门无客人;来生再为女,宁丑不入仙。唉!这是无双剑派的女人的心情,或许是月儿被我问多了,所以这些天她甚至都不肯来见人。”青卿轻叹道。 青卿居然脱口成诗,彭磊对眼前的这个美女不禁又要刮目相看了,搜肠刮肚地也想找几句诗出来,奈何正应了那句话,“诗”到用时方恨少!只能尴尬地胡说:“我看仙子是太胆小了,你们有没有试过?科学已经证明了,所谓的处子,其实就是多了一层毫无用处的薄膜而已。若是不能接触男人的体液,那倒是有可能的,那是一种过敏症。但是可以用套套啊?虽然不能怀孕生子,但是男女间的那种两情相悦还是能享受的,是不是?这个我可以帮你,不同型号的我都能搞到,仙子即便是每天用十个,我也能保证供应。” “你……不知道的!罢了!若不是亲眼见着,想来你也是不肯相信的。彭兄所说的套套是什么?能不能让青卿看看?彭兄对女人很了解哦,是不是有过许多的女人?”对彭磊说的那些,青卿还真是有点糊涂。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居然知道处子和女人之间的生理差别,倒是要对他刮目相看了。一般来说,男人对女人的爱慕,仅仅限于身体的交流,很少有男人有心去研究女人的身体结构的。 “这个……嘿嘿,我身边没有。不过,如果仙子想要,我可以想办法的。” 第466章 彭磊继续尴尬。 “我……我现在元神被封,精血已泄,早已经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即便是你能让我的经脉回归正常,我的修为也不可能回复。而且,我失掉了七巧紫琉篕,也无脸再活在这个世上。”青卿淡淡地叹。 “信心!要有信心!只要经脉能恢复,咱再用仙丹滋补,肯定能恢复的。至于那个七巧紫琉篕,已经没了,想也没有用。不如以后我给你找一个更好的,等将来你回去之后,就说拿七巧紫琉篕换了。” 身前的美女说着说着,神情又有点凄迷起来,彭磊恍惚间将她当成了如玉,轻抚住她的肩,低声地劝。 “嗯!可是……我拿什么谢你呢?道兄,青卿还美吗?就让青卿把身子给道兄修炼好了,这样青卿也能如愿做一个普通的女人。道兄要吗?” 青卿微微将身子向彭磊靠了靠,眼睛还是看着窗外,一抹红晕却迅速地在脸颊上化开,急速蔓延,转眼间,连那深深的乳沟也是一片诱人的粉色了。 第九十一章重组元神 天哪!老子这不是趁人之危吗? 扶着青卿那纤弱的肩,彭磊的双手居然在微微颤抖!(老曹的心也在颤抖,苍天呐,什么时候让这这鸟男人变得这么正经了呢?) 心里在提醒自己不妥,但是那双抓奶无数的龙爪手却不听大脑的指挥,颤颤地将青卿的身体往身边拉。青卿脸上的那个神情很怪异,彭磊斗争了好久,他的臭嘴终于没有去舔那鲜艳的红唇。但是,下面的那丘峦上没有眼睛,只有诱人的葡萄…… “嗯……彭兄帮我!我要做女人!” 青卿一开始还是神志清醒,虽然脸上身上到处透出娇艳的妩媚,但是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只是条件反射似地在彭磊的手下扭动。不过,彭磊是真正的阅女无数,经验丰富。这嘴和手一开动,早就将心底那点可怜的良心储存到盲肠里去了,全部的身心都在品味那手指和唇舌传来的刺激。在他的折腾下,青卿的喘息渐渐厚重起来,很快就眼神迷离,神志全失了。 或许是因为有太久的渴望,所以彭磊还没有开动,青卿就已经崩溃了。彭磊今天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如泉涌!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婴纨大姐也没有青卿这样的!彭磊刚刚接触她的身体,她就抽搐着狂喷体液。高潮一个连着一个,让彭磊不由得要担心,这样下去,这美人会不会脱水。 “天!原来做女人的感觉是那样美妙!”每一次悠悠醒转之后,青卿都要轻声感慨。当然,她的每一次感慨,一定会招来彭磊更激烈的动作。 “姐姐,这样多好!我不在乎多一个老婆的,姐姐也不要想死的事了。”彭磊终于决定暂停工作了,望着身下已经迷醉了的女人,喃喃地建议。 “不!”青卿幽幽一叹,翻身爬到彭磊的胸上,双目中满是迷茫,“做女人真好!可是,无双剑派的弟子没有做女人的权力,除非能修到大成。我已经是废人一个,郎君让青卿得偿心愿,青卿很感激的。郎啊,一旦青卿的元神突破封印,郎君一定要杀了我,毁掉我的元神。” “为什么?姐姐也只不过是经脉逆转而已。我看过许多书,经脉逆转也不是很么大不了的,最多是修为丧失而已。” “你不知道的!我的一个师妹,因为是受不了寂寞,没有守住元身。她后来是疯了!经脉逆转之后,本性全失,甚至、甚至和牲畜滥交。即便是后来她被灭了肉身,她的元神也常常寄生禽兽。若是一日没有那个,就会发狂。后来……咳!郎君不是希望青卿也成为那样吧?” “不,怎么可能?”彭磊真的不信,可是青卿会说谎吗? “郎君,算是青卿求你了!看在郎君是青卿唯一的男人的份上,你就成全了青卿吧!即便是郎君封闭了青卿的元身,经脉逆转的作用还是有的,否则奴家也不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郎君的元精就像是灵丹,好像在溶解奴的经脉,青卿不会坚持太久的。不如这样,郎君再爱奴家一次,然后就杀了奴家,让妾身干干净净地死,来生也能干干净净地做人。”青卿被封住了元神之后,根本就是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即使给她一件神器,她也没法搅碎自己的元婴,所以必须求彭磊。 “我不会让姐姐发狂的,绝对不会!看来你们修炼的那个功法真的有问题,迷失本性的根源在那个元婴。妈的!我就不信,我们再来过。”彭磊抱住身上的美人发狠。对调理元气的那个方面,他其实所知极少,但是彭磊也知道,只有元婴才能对另外的元婴做手脚。再试一次,彭磊决定请出他自己的元神,在元婴的那个界面对青卿的元婴进行研究。 “不!郎君千万不要犯傻!我知道郎君的修为,你的元神比青卿的要弱许多呢。其实,郎君若是有飞升层面的元神修为,用元婴帮青卿调理,也是不需要九九归元丹的。可是,若是没有重组阴阳的能力,郎君的元神会被青卿的元神同化。来吧,好好爱姐姐一次,听话!”青卿看出了彭磊的举动,大吃一惊。一边劝阻,同时主动地动了起来。 “有这么复杂吗?我就不信!姐姐放心,我只是将姐姐的元神请到另外的一个地方去,那样的话,姐姐的经脉可以开放了,我可以将姐姐的身体和元神分开来调养。姐姐不要抵抗,放松下来,跟着我走!”彭磊对自己的元神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的元婴能借助乾坤玉璧的能量,即便是上天的金仙,如果在那个层面上和他较量,也不一定能胜过他。这是广成子说的,大罗金仙也是对他的这个特异功能羡慕不已。青卿肯定了元神调理的方法后,彭磊更加有了信心。 大嘴咬上青卿的红唇,在妹妹痴迷地闭上双眼的那刻,丹田的气旋透体而出,带上袅袅的鸿蒙元气,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紧紧裹住。身随意动,再一刻,两个搂抱在一起的人已经身处在一片迷离的眩光中。 “这是什么地方?”青卿身体内的经脉在一瞬间全部开放,奇怪的是,元神并没有从经脉中汲取到灵力。 她的洞虚中层的元婴已经很成型了,在完全开放之后,几乎就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照理,彭磊的修为比她低好几个层次,元婴应该小很多才对。可是,那个抱着她的元神的男人简直就是一个巨无霸,身高超过两米。唯一不足的是能量体好像并不凝实,不像青卿的元婴那样宛如肉身。 没有从经脉中汲取灵力,不是她的元神复原了,而是因为身外的这个巨无霸元婴。虽然看似一团虚幻的影子,但是经脉分明,经脉中还盘旋着一个个强烈的气旋。那气旋的能量无比怪异,居然能带动青卿的元婴中的能量一起旋转,将逆行的气脉直接溶化,同时又新生出特别纯净的全新灵力。 不仅仅青卿的元神在接受洗礼,她的肉身也在接受同样的滋润。彭磊也不在她的身体里动作了,而是将她紧紧抱着,盘坐在一片迷离的彩光中。一个巨大的气旋在身外盘旋,一个个微小的气旋在经脉里转动,纯净的灵力随着气旋不断地渗入身体,冲刷着原来已经杂乱的经脉。 “彭郎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下凡的金仙?”这个时侯青卿妹妹反而是清醒了,不管是元婴还是肉体,她都能清楚地感觉到那飞快的异变。那个速度,甚至比当初经脉逆转的还要迅疾。 关于经脉逆转后的调理,作为当事人的青卿,当然知道所需要的条件。无双剑派流传至今,已经无数代,数千万年。虽然女子必须保持处子之身,没有了人伦之乐,但是在清灵仙境中,无双剑派还是属于一个不小的门派,修习者甚众。不为别的,修习无双剑派的功法,只要不受重伤,不损元婴,不泄元精,进步的速度是其他门派的数倍。而且,无双剑派的弟子都是女人,再丑的女人,在进入无双剑派后,都会变成倾国倾城的绝色。在清灵仙境中,无双剑派是一个神圣的存在,受人尊敬,这样也稍微能弥补一点不能做普通女人的遗憾。 数千万年来,无数的修炼者,受重伤的、耐不住寂寞、受不了诱惑的弟子肯定也是不少的,但是没有人能逃脱经脉逆变的惩罚。调理元神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对方必须是男性,必须有洗炼元婴的能力——据说无双剑派是培养天界的神女的,她们只有飞升了之后,才能做正常的女人,因为只有飞升成为金仙的修仙者才有洗炼元神的能力。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传说中的九九归元丹,将异变的元婴化去,重新修炼。只不过九九归元丹只是传说中的东西,元婴化去之后,也不再是无双剑派的圣女了。 身上的这个男人正在做什么?那不正是传说中的洗筋伐髓吗?那丝丝缕缕在身体里流动的,怎么那么像那天的轻雾?不过,这流动的气息显然比那天让她和朱槐受伤的轻雾纯净得多,是确确实实地在熔化经脉。 那一个个气旋是怎么回事?从身外注入的灵力在迅速地重组着被熔化的身体,甚至比身体被侵蚀的速度还要快许多。不仅仅是这肉体,那个被拥抱着的元婴也在享受差不多的待遇。一个个气旋强行注入元婴的体内,重新布置元婴的能量运行,那些逆行的气息直接就在身外注入的灵力中熔化——抱着自己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个独断专行的强盗,根本不容青卿反抗! 事实上,青卿根本无力反抗。肉体被封闭了经脉,无力抗拒是情理中的,她的元神被那个丝丝缕缕的不明属性的灵力缠住之后,也根本连抗拒的意念都生不出来。 第467章 只有传说中的金仙的元婴才能有那么强大的约束力!这个男人是吗? 身体又没法控制地颤动起来,不是高潮,而是激动! “姐姐不要乱想!我哪里是什么金仙?我只是有幸得到了一件天地异宝,那宝贝能增强元婴的能力。好了,马上就要完工了!妈的,原来这么简单就可以了!可叹我还伤了那么多的脑神经,想那个莫名其妙的九九归元丹。姐姐你也不好,知道我什么都不懂,姐姐可以早点告诉我办法啊,这样我们就可以早点享受这个了,是不是?嗯,还有广成子,那个死老头,什么大罗金仙,连这样简单的办法也不知道!”彭磊一边感慨,一边收工,趁青卿神智有点不清的时机,又大泄了一次,才将怀里的女人放开。 “我真的好了吗?这是什么地方?”青卿这次没有喷涌,彭磊做小动作的时候,她在默察着自己的身体。呆呆地看着淋漓不堪的身体,看着眼前赤条条的男人,看着男人那仍然坚挺着的东西……青卿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不但她元神回复了正常,经脉也恢复了常态,而且她的修为好像也进步了一大截,直接跳过了她还没有到达的洞虚高级的层次,进入了渡劫的境界了! “这个地方么……真是一句话说不清,以后再和姐姐细说。怎么样,姐姐的身体好了吗?还有什么不妥?哇,姐姐的身材真是太性感了!我爱死你啦!”彭磊嬉皮笑脸,一边从五行元精气中找出水元素,化成清水,清洗身体,一边还在青卿那粉红色的身体上摩擦着揩油。 “天哪!这竟然是真的!”青卿默默地享受着彭磊的按摩,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似的,猛地跳起,整个人挂到彭磊的脖子上。这次是彭磊被动,还没有准备好,就被青卿压倒在身下,然后就承受美女痴痴的疯狂。 “姐姐好功力,真是太爽了!看,回到这界面也没有问题,哈哈。”这次彭磊只是调动全部身心享受,被动地应承,所以抽空就将战场搬回了大雨中的小楼。 “嗯!郎君大恩,青卿真是无以为报的。” “报什么?姐姐每天陪我来这个就是报答!哈哈” “不!彭郎,青卿应该知足的!青卿能做正常的女人了,也享受到了人伦的快乐,此生无憾也。从今往后,青卿更应该努力修炼,希望能早窥大道。彭郎啊,等那个时侯,希望彭郎能收留奴家。”青卿疯狂地动作,痴痴地答。 “不要这样啊!做仙人有什么意思?跟在我的身边一样也不会有天劫,这是我徒弟说的。”彭磊劝道。 “奴家相信!可是,彭郎应该给奴家一个独立的机会。嗯……来日方长!”青卿果决地脱离,亲吻着彭磊的身体,洒下两行热泪,“奴受彭郎大恩,修为又有进步,离大成之境只是咫尺之遥了。郎君让卿独自修炼吧,卿也想好好的整理无双剑派的功法,想想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禁忌。” “那个……好姐姐,我真的舍不得你呢。你们无双剑派的人多不多?姐姐也不用整理那个功法,干脆我陪姐姐回去,帮她们一个个都调理了,怎么样?”彭磊拥着美人,馋着脸笑道。 “贪心!我们剑派数千姐妹呢,郎君一个人能行?而且,不是每个姐妹都渴望着做凡人的,在清灵仙境,受伤的机会也不多。郎君放心,奴已尝人伦大乐,此生足矣!卿非淫贱之人,此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的。不管能否窥得大道,卿都是郎君的人。郎啊,卿在此地留得太久了,不知朱槐遁走之后,会不会生出什么事端。奴必须尽快回去!郎君能不能把奴家的七巧紫琉篕还给奴家,那是无双剑派的重宝,奴家担待不起遗失之责呢!”青卿轻抚着彭磊的脸,嫣然笑道。 “这……?”彭磊满脸尴尬。 第九十二章无双心法 青卿巧笑着向彭磊讨要七巧紫琉篕,彭磊不尴尬才怪呢。想想,前些日子还表现得对这位仙子姐姐非常关心似的,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义不容辞。可是,明明知道七巧紫琉篕是青卿的师门重宝,青卿在当时就想自杀,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失掉了那个,他却怀着贪心,也不主动还人家。这和把人家女孩子拥在怀里时的表现比起来,是不是有点口是心非?人面兽心? 这美女怎么知道七巧紫琉篕在自己的身边?怎么知道当时只是自己用了一个障眼法? 结结巴巴地解释:“这个……姐姐,其实姐姐的法宝确实在我这里,但是我之所以不给姐姐,是怕姐姐伤心。姐姐也知道了,我给姐姐调理经脉和元神用的是那个鸿蒙元气,当初那个七巧紫琉篕也被我用鸿蒙元气锤炼过了。嘿嘿,即便是还给姐姐,姐姐可能也没法再用。当、当然,现在不一样了!姐姐的元婴被鸿蒙元气淬炼过,那个七巧紫琉篕也不会对姐姐产生抗拒。其实,即便是姐姐不说,我、我也是要还给姐姐的。” “多谢彭郎弟弟,奴家真的要走了!郎君啊,青卿身无长物,唯有留一把青丝给郎君稍作纪念。哪日青卿能够堪破无双剑派的修炼秘法,青卿就回来陪郎君修炼,不管那时郎君身边有多少女人,只要郎君分给奴家一点点爱怜就成了。”青卿并不怪彭磊,喜滋滋地收起她那失而复得的法宝,剪下一截秀发,结成一个蝴蝶结,郑重地放到彭磊的手心,郑重地保证。 不知道后世那些割发赠给情人的女人,是不是从这里学来的情调? 彭磊捂着青卿的那把头发,心里感慨。还真是无话可说,唯有留恋地替她清理身子,整理衣衫。对青卿的不舍,其实肉欲远多于情爱。青卿和他虽然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两个人之间根本还没有生出爱情——青卿的心里或许有,毕竟女人常常把性、情混在一起来表达的。她既然肯大胆地向彭磊袒露身体,说明心里至少有那么一点点的情;彭磊不一样,对于青卿,一开始只是一点可惜,后来想做救美的英雄,再后来是沉迷那肉欲的享受。 或许也有一点点爱,但是最多也只是谷雨前的茶芽,才刚刚开了苞! 青卿这样的女人,无论是容貌身材,还是交合时给人的愉悦,都是极品中的极品。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在身边,那才是真正的不羡皇帝不羡仙!彭磊当然是舍不得,明知道不可能留得住,还做着徒劳的努力。 “姐姐,何必要姐姐劳心劳力地费神呢?我徒弟广成子是上天的大罗金仙,现在他正在闭关,等过两天让他给姐姐诊治一下,让他去想办法,肯定比姐姐稍强些,是不是?” “彭郎还有大罗金仙的弟子吗?嘻嘻,郎啊,青卿先回家,不如等广成子开关之后,郎君和广成子一起来东海。清灵仙境其实就在东海之上,是离海岸不远的的一片岛屿。无双剑派在琅琊,那边遍地紫竹,在整个清灵仙境中是唯一的,很好找。等郎君来时,奴陪郎君在潮音洞旁听潮声,好不好?据说紫竹院旁的潮音洞连着上界的天河,潮声中能听到上界金仙的说话呢。” “你……”彭磊看青卿的眼神突然有点发愣。 东海琅琊,遍地紫竹,还有潮音洞!那个地方彭磊曾经慕名去过,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普陀山吗?好像普陀曾经被叫做琅琊山的。最主要的是紫竹院,传说!都是传说!传说那个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化身万千,有一个化身叫送子观音。当菩萨变身成送子观音时,她是一个叫青姑的渔家女,出入波涛,受万民的香火…… 老天!难道……?青姑?青卿!名字也出入不大啊! “彭郎,奴真的要走了!记得一定要来看奴家!嗯,这支箫就送给青卿作纪念吧。他日郎君来清灵仙境,妾用潮音洞旁的紫竹给郎君重做一管箫,好不好?” “好!当然好!其实……都是广成子这老家伙,都这么大的本事了,还修炼个鸟啊!妈的,正经事倒是不做!我就是不信,凭他的本事,真的会没有办法!这老家伙是不是看老子有那么多如花似玉的老婆,心里嫉妒?他居然还将玉儿她们带着一起修炼,害得老子空有那么多的仙女老婆,却没有一个能亲热的。对,一定是他居心不良。仙子姐姐放心,我再去找老头去,肯定很快就去找姐姐的。”彭磊揉着青卿的小手,狠狠地发誓。 “郎啊,奴家真的要走了!叫奴青姑吧,奴不要做郎君的姐姐!嗯,紫竹院里的姐妹都是唤奴青姑的。”青卿也是舍不得走,两个人就在窗口依依不舍,搂搂抱抱。这一刻,彭磊的心里还真是生出无数的爱恋,于是对广成子的不满也就像那溪中的水位,飞快地涨。 “那个死老头,居然敢忽悠老子。看他平时很那个的样子,哼,老子差点就被他骗了!” 这次没有轮到青卿接口,窗外一个声音在痛苦地哼哼:“冤枉!真是很冤啊!” “你?大、大仙,你怎么来了?”彭磊对广成子的不满,也只敢在广成子的背后表示。人家毕竟是大罗金仙,如果要对付他鸟人,比掐死一只蚂蚁也难不了多少。人家肯做他的弟子已经够委屈了!他这个师尊也没有给弟子什么实质的好处,反而是弟子常常要帮着师傅出头。 “师尊交代的事,弟子怎么敢怠慢!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无双派的那个问题,终于有了些眉目,所以来了。师尊已经找到调治的方法了?真是没想到!师尊,时间太久远了,许多的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了。我也是刚刚想起无双派的由来,那是紫薇仙宫的紫薇大帝为仙宫培养侍女的一个道派。 第468章 人间传说圣王母的瑶池仙境中仙女无数,瑶池还真是有,那边的侍女有许多都是来自紫薇大帝搞出的这个无双派。师尊对仙姑用的方法是最简单有效的,还有就是想办法化去元神,用五行灵气重塑,只是恐怕师尊的修为有点不够。”广成子好像亲眼看见了彭磊和青卿那个了,陪着笑,眯着小眼,嘴里是滔滔不绝。 青卿的脸烫得快要烧起来了!刚才还在怀疑彭磊所说的,可是这个红脸老头真的对彭磊自称是弟子,他的修为根本就没法测度,他居然知道无双剑派的宗源!一点没错,她们供奉的祖先确实是紫薇大帝——老天!难道他真的是大罗金仙?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彭磊也关心那个,但是最关心的是这个!这老头,在窗外无声无息地冒出,会不会早就来了? “弟子刚刚到!真的是刚刚到!师尊和仙姑在调理身体,弟子当然是不适合旁观的!嘿嘿。对了,弟子看师尊一个人很是孤单,师母们也很难放心修炼。过两天弟子让那两个小妖精先结束修炼,来这里伺候师尊。” “好!那个……也不急!你让他们去我的夏阳城,或者阳邑也行。”彭磊也有点脸红,那老头还是撞见了他和青卿的好事。 “奴……见过大仙,奴家先走了!”青卿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浑身发热,头也不敢抬起来。微微地向广成子一拜,手掐灵诀就要遁走——奇怪了!怎么法诀不灵了?难道是重练了元神之后,所有的法诀都得重新练过? 耳边广成子在笑:“弟子不敢当!师母请稍留片刻!师尊,紫薇传下的这个功法是无法修改的,除非你不练。不过,有师尊在,其实不用怕经脉逆转的。调治经脉逆行的法子还有一种灵丹,是不是?那是紫薇托上清大帝炼制的丹丸,一共才得了七七四十九颗。这丹丸最主要的一剂配料就是鸿蒙元气,那还是我帮紫薇一起在鑫波角的星云里冒险得来的。只是这一界里纯净的五行元精更难觅到,只有上清的丹炉里才稍微有一点点的产出。嗯,天机子或许也会有。所以那个丹丸只能化去元神,不能让元神再生。师尊可知弟子的意思?” “知道!他奶奶的!幸亏你来得晚!”彭磊把刚才的难为情都忘了,哈哈大笑。 “我……彭郎再给奴家一点。”青卿一开始还是深深的失望,不过后来接着就是惊喜,彭磊的话中之意也没空去细辨了。彭磊给她调理身体的那个环境她也仔细地辨别过,那四周就是充盈着纯净五行元精啊!再加上那好像也不缺的鸿蒙元气,不是又可以炼制许多的九九归元丹了吗? “其实也不用去费神炼制丹丸了!师母的身体,完全能够同化鸿蒙元气,师尊只要给师母足够多的数量,师母随时都可以救人的。”广成子低声解释。 “那样最好!你身边有没有好一点的容器?” “弟子没有!要修炼能盛放鸿蒙元气的法器很费功夫的。对了,那个水晶瓶就可以,前些日子在乾坤界里,弟子曾经将它重新调理过。” “这……”不是彭磊舍不得,可是这青姑再手拿一个水晶瓶,那和传说是不是更接近了?妈妈的,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他鸟人是不是太有福了? ………… 老白比老魇早到彭磊那里报到!这两兄弟被广成子一番调理,修为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都跨过了一劫。用广成子的话说,那是真正的妖人了。老魇完全可以娶妻成亲,老白么,因为还没有对象,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就因为这一个原因,老白对老魇是非常的看不顺眼,所以本来两兄弟应该一起向彭磊报到的,但是老白就是不愿意带着老魇——想想也是!他老魇这个臭东西都有了老婆,还是有本事的外星女人;再看看他老白,可怜啊!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唯一肯向他抛媚眼的异性也只有青青那个小野鸡。 上帝对妖为什么也是这样不公平呢?在老魇的面前老白是发过誓言的:不找到超过莎拉一百倍好的美女做老婆,他老白情愿做鸟。 送走了青卿仙子,彭磊又变得无事可做了。他现在的修为,即便是将天机子的炼丹术学得炉火纯青,也不可能炼出高级的仙丹来,所以彭磊干脆不做,免得浪费珍贵的材料。事实上,他虽然闲着,但也没有那个修炼仙丹的时间。丹炉一开,时间就不是以天来计算的,而是以月、年来计算的。据说炼制高级的仙丹时,光是丹成前的凝炼时间就可能长达千年,丹成后的醅育又得千年。彭磊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千年炼丹,只有活够了的老神仙才肯做那样的傻事,他鸟人还没有玩够呢!所以说,广成子想要得到他的鸟人师尊亲手炼成的神丹,至少还得等nnn年的时间。 天下大灾,洪水肆孽。他彭磊也是官运亨通,到哪里都能做头儿。鱼凫城的国王也还没有正式退位,这边又捞了个夏阳族之长,还是百里内各族推举的首领。虽然这儿没有在鱼凫国时的风光,但是这里毕竟是中原,是华夏文化的正源。说不定他鸟人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出生在这里,所以彭磊对现在这个夏阳族长的职务还是很看重的。 作为一族之长,在这个多灾的季节,其实也不可能真的无事可做。虽然开河挖渠的工作有山治在领导,但是有的细节还是要他彭磊出马的。比如劈山搬石的力气活,筑堤导流的技术活。白风找到他鸟人的时候,彭磊就在涂山东边的一座小山上,为西南面泄过来的洪水伤脑筋。 老白并没有听广成子的所传言,到夏阳台和阳邑去找彭磊。他和彭磊相处久了,自有一种寻找的方法,几乎没有多走一步弯路。从空中俯冲下来,带着一片急雨,几乎将彭磊带在身边的两个助手撞到山下。 “神仙啊!” 彭磊带在身边的当然是脑筋灵活,又稍微有点本事的,正是姚鹄和姚雀两兄弟。这两位被空中突兀而来的疾风撞出好几丈远,也亏得他们根基扎实,才没有滚到山下去。惊慌失措!却见他们的领导纹丝不动地站在风雨里,那疾风好像没有能吹起领导的蓑衣。再细看,朦朦的细雨中,领导的身边好像还站着个男人!他们两个除了跪拜叩头,也不会做什么了! 第九十三章黄河正道,瀑布 看见老白过来报到,彭磊当然很高兴,尤其是老白的修为,或许比在尼克托里斯身边护卫的小黑还要高上一点点。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手段不是他这个做师傅的能比的。好像也没有用仙丹来固本培元!也只是消耗了一点点重阳节里的五行元精气而已。 见姚雀和姚鹄两个在雨中撅着屁股叩头,彭磊忍不住就乐。也不理那两个多礼的男人,当胸一把将老白拖到身边,上上下下地研究,一边还不停地惊叹:“嗯,不错!成熟了!好像也没有改变模样!广成子真行!妈的,你小子这么久不在老子身边,老子还真是有点想你了。怎么样?和青青在一起修炼了这么多天,有进步没有?妈的,别和老子打马虎眼,老子知道,老魇那小子和老子说过,青青那小妖精对你很有意思的。嘿嘿,你现在也可以讨老婆了,青青不错,和你还是同类。”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老白后,彭磊就是莫名其妙地兴奋,话也多了起来。 “主、主人,青青是主人的,小的怎么、怎么敢要。我们只是兄妹之情,没有那个的意思。老魇那混蛋,居然敢造谣生事,看我怎么收拾他!”老白猝不及防,只能结结巴巴地解释,咬牙切齿地发狠。 “拉倒吧!所谓兄妹之情,其实就是那回事。妈的,青青不好吗?回头让老神仙也帮她调理一下,也不会输给你多少的,是不是?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比翼齐飞了!妈的,不知道会羡慕死多少妖人。哈哈!” “可、可是,小的想、想找个人做、做老婆!”老白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愿。 “妈的,志向不小啊?人有什么好?一样的那几个零件,感情还不如妖多呢!我是过来人,我当然知道!而且,尽管你们现在已经是人了,但是基因的变异不会很彻底,生出的下一代很可能就是人妖,多恐怖啊!还是妖配妖好,像那种狮虎杂交的后代,还是被人珍视的异兽呢!” 刚才想了好久的正经事,没有找到有效的方法,正脑袋疼呢。老白过来的正是时候,这和他一番调笑,不知不觉中,脑筋也活络了,心情也舒畅了。 “主、主人,老魇怎么能?我也要!为了下一代,我受点苦没什么!我情愿等上千年,等身体再成熟一点。”老白认了死理,也是根本劝不醒。 即然这样,再说下去就是饶舌了。搂上老白的肩,彭磊哈哈笑道:“看不出你小子还这么有志气!嗯,比老魇那个色魔强多了。老魇不同的,他老婆是外星人,本身也可能是被改造过的。他老婆有本事,将来即使是生出个人妖来,也能用基因工程改造。算了!既然你坚持,那我也不勉强了。算老子多管闲事!老子还不是怕你小子眼红老魇,会无心做事。这样吧,我也不勉强你,反正青青我给你留着。以后你若是有本事娶到美貌的人类女子,再把青青也娶了,那也是行的!” “多、多谢主人!”老白唯有不停地点他的鸟头。 “谢个鸟!你们虽然是我的小弟,但是也是朋友加兄弟,对不对?废话也不多说了,你来得正好,帮我想想办法。看见没有?前面这片大水,若是能在这个小山上开一条裂口,让水从这边泄下,这边的水位可以下降许多,两边也可以多出许多的良田来。” 第469章 指点着那绕山而走、滔滔奔流的黄水,彭磊说道。 “主人,过了这座山,那边就有现成的山谷,那溪水是通向大河的。主人的想法真是太伟大了!劈开这个山很容易啊,我们不是有那个枪和炮吗?” “妈的!那还要你说?我们这不是在原始社会吗?你他妈的若是搞出炸药来,说不定明天宇宙联盟的人又要找上门来了。” “这个……主人,我们可以请神仙啊!宇宙联盟的人被神仙吓怕了,所以若是神仙现身,劈开这山岭,估计他们也不会过来找事的。”老白修为进步了之后,脑袋也好像开窍了许多。 “这倒也是个办法!可是,老神仙是不可能来做这种俗事的,老子也没有沉香的开山巨斧,难道要回鱼凫城去向辰北借刑天斧?要不你干脆回一趟鱼凫城,把辰北老头找来。” “主人,好像不用这么复杂的。主人最精通装模作样、装神弄鬼了,只要等老魇过来,让他祭起雷电,我再助以风雨,然后我们用量子炮将山炸了,那些外星人肯定发现不了。” 不知道老白是懒了呢,还是大脑确实进化了,居然能想出这么绝的主意来,连彭磊也禁不住要对他刮目相看。轻拍一下鸟头表示赞扬,也不去计较老鸟的用词不当了。笑道:“那个办法不错!这样的话,也不用等老魇了。那个四脚爬虫行动迟缓,心又野,你不和他一起走,正是他求之不得的。妈的,那小子说不定还会寻花问柳。到时候你帮我查一查,若是他真的做了对不起莎拉的事,老子替莎拉报仇。你也一样,记着点。君子做事坦荡荡!就像我,虽然老婆许多,但是每一个都是征得家里人同意后才敢要的。说正事!那个雷电魔法老子也会。等我安排一下,在这边修个高台。嘿嘿,要糊弄的不仅仅是宇宙联盟的人,还有这里的百姓。我的公开身份只是一个能请得动神仙,有一点点法术,被众神眷顾的凡人。你也给我记住了,平时不要太彰显行迹,这里不比鱼凫城。” “是,主人,白风明白!”老白的鸟头点得就像啄木鸟,一边点着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么借鸟人之手,煞一煞老魇的风头。 彭磊和老鸟在那边说话,当然是不能让姚鹄和姚雀听到的,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把风雨搞大一点就可以了,只是可怜了姚鹄和姚雀两个。 这风雨真是莫名其妙!突然间会狂暴倾盆,忽然间又雨消云开了。尽管是夏末,气温还是暖暖的,但是这山区的气侯本身就不比平地,山上的雨也比平地上的要冷许多。两个人哆嗦着身子,心怀着对神仙的敬畏,见彭磊向他们招手,才敢颤颤兢兢凑到前面来,还不敢正眼看老白。 老白既然要留在身边,他两个在一起共事的时间和机会多了,这样陌生是不行的。彭磊免不了还要帮他们相互介绍:“这是姚鹄和姚雀,他们的老祖宗喜欢鸟,所以给儿孙起得名字都用的鸟名。你们两个也不要这样,来见过白风,他是我以前的随从,是我仙宫的老婆让他来帮我的。嗯,你们以后就兄弟相称好了!是不是被刚才的风雨吓着了?白风是乘着神鸟来的!哈哈哈” 原来只是一个下人!姚鹄和姚雀的心里稍微平衡了一点。不过,即便是奴才,那也是神仙奴才啊!能和他称兄道弟,那也是能沾到许多的仙气的。至于老白,做人是他梦寐以求的,能有一个人类朋友也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梦想的。在鱼凫城的时候,生活太紧张了,根本就没有时间交朋友,一直引以为憾。现在这鸟主人让他和姚鹄他们做兄弟,老白是莫名其妙地兴奋——两个崇拜鸟的人,比那个老是和他抬杠的老魇强多了。 张臂将姚鹄和姚雀搂住,谦虚地自我介绍:“我叫白风,能和两位做兄弟,我真是很高兴。我最喜欢和鸟人做朋友了,改日我一定到你们家去拜访你们的长辈。我从仙宫过来,彭公是我一直伺候的。对了,两位兄弟以后若是有什么急难的事,尽管和我说。” “我们……哥哥若是有什么需求,请和我们说。”姚鹄和姚雀只有感激,当下是涕泪淋漓,几乎是老婆都肯送给这个叫白风的仙奴。 “我也没有什么要的。对了,两位兄弟以后若是见到有聪明、贤惠、漂亮、又有本事的女人,请不要忘了介绍给我认识。” “一定不会忘!大哥要女人吗?我家从夏侯家族中收到许多的女奴,很多都是年轻漂亮的。等哪天回去,哥哥到我家去挑几个,怎么样?” “不、不!现在不要!哈哈,和你们开玩笑的。来,主人有事要吩咐了。”老白也只是心里有些不平衡,一听到姚鹄要送给他女人,赶紧扯开话题。 ………… 彭磊受了老白的开导,决定了再做一回呼风唤雨的神仙。装神弄鬼其实他并不擅长,至少比鱼凫城里的石琅差多了,或许连熊伯和白浪都不如。他的所有的招式,也都是向前面所说的那几位学来的,还有就是三国里孔明借东风时在七星台上的动作。 披头散发,手持桃木剑,烧几张符。(没有纸,就用树叶来代替。)这几套动作前些日子也做过,找神兽帮忙造阳邑之城时,就这样表演过。不过也只有彭磊自己知道,他这个神仙的舞蹈动作是越来越标准化了。 因为是要请雷神下凡,所以能在山边观看彭磊作法的也只有老白,普通的凡人只能远远地躲开。偷窥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靠得近了,或许会被天雷所伤,被飞石砸死,那就有点不值得了。 彭磊的桃木剑一举,老白就迫不及待的刮风,连酝酿一下气氛都不会。没有办法,彭磊也只能马上跟上。元神展开,万雷引的印诀一个接着一个印在虚空。 本来就是阴雨连绵,能见度低得不能再低了,那些观礼者又都被禁止在很远的地方,所以在普通乡民的眼里,只是见着远处一片眩目的电光,还能听到惊天动地的雷声,惊天动地的水声。至于彭磊请下来的雷神长得是怎样的一付尊容,那也只能在心中臆想了。 彭磊使出的雷诀是不能中断的,所以真正劈山开河的是白风这只老鸟。说实在的,大水在山前的宽度超过千米,这座山岭虽然不高,但是宽度也超过百米,高也有数百米。若是正常地劈出一道峡谷,即便是拥有超级能量的量子炮,要做的工作量还是挺大的。彭磊并没有关照老白应该怎么做,老白于是把工作量压缩到了最小,反正目的是把水引到山的这边就是了。 在虚空中架起量子炮,先在下面的山谷中挖一个深潭,切出一块导流的石槽;引水的工程就偷懒了!沿着山势,将高处尽量地削低,到最后泄水的地方,宽就只有几十米了。浊黄的水从老白削出的石台上倾泻而出,跌落两三百米搞得悬崖,落入底下的深潭,沿着新的河道奔流而去。 还真是壮观!想不到无意间又给人间添了一处绝妙的风景。 看着那奔腾咆哮的浊流,彭磊竟然也会忘乎所以,于是雷电也消了。老白不懂什么是风景,他的量子炮还在喷吐这光焰,在努力地切削着河床,努力要使跌落的水位尽量低一点。这老鸟一边干着,一边还念念有辞,向飘到他身边的彭磊解释。 “主人,水量太大了,能量在水中减弱得太快。干脆我在山崖上打个大洞,我们想办法将它炸开;或者,我到水下面去。” “妈的,你小子一点也不懂美学!看这个,那是瀑布!多壮观!就这样行了!你到两边去看看,想办法把两边漫出的水给堵住。哈哈哈,先给你记一大功。”彭磊赶紧让老白停下,心中却是得意。 彭磊这么说,白风马上就收手,化出本相,冲入风雨里。很快,这老鸟又飞回来了,向彭磊报告成就:“主人,我测过了,两边的水位都比这里高,现在两边漫水的地方都断流了。主人,这大水由此泻下,水量好像比百里外的那条大河还要大。” “那个是当然!本来这就是主脉嚒!等我将上游的几条小河都导入这里,这里的水量还要大。对了这就是黄河!”彭磊原先也只是想着怎么把水引出去,白风所说的百里之外的那条大河才是黄河,可是经他们在此一搞,这泄水的瀑布反而成了黄河的干流了——上游有的地方还被彭磊蓄意堵着,一旦放开,经过这瀑布下泄的水量还要大上一倍。 “主人,这条大河将来一定会非常有名。这个水口是主人打开的,我们干脆叫他鱼凫口,要不就叫彭口,怎么样?后世的人们一定会景仰主人的神力,感谢主人的功绩的。”老白和彭磊在一起久了,马屁的技术学了确实不少。一看彭磊的得意样,马上就有了献媚的机会。 “操!黄河是我们民族的母亲河,当然是有名的了。至于这瀑布的名字,将来自然有人会取的。什么彭口?还不如叫壶口好听呢!壶口?妈的!这名字怎么这么熟?你如果要留名,可以在山石上刻字啊!对了,就在刻在水下。”彭磊一得意,忍不住就要骂人。 “主人,你说我们现在写的字,后世的人能不能读懂?”老白很关心这个,修行入了正道之后,这老鸟的名利心也越来越重了。 第九十四章使者 瀑布如此壮观,将来一定是一个非常有名的风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等回到未来之后,一定会再来这里观赏风景的。到那个时候,指点某处某处,向昔日那些朋友炫耀炫耀,那也是自己到这个青铜年代一游的佐证。 彭磊的记忆力是很好的,平日里所看的乱七八糟的书也不少,甚至国外的尼加拉瓜大瀑布都知道。 第470章 不过,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国外的东西都是更感兴趣些,在他们的心里,自家的东西再怎么美,也没有洋人的东西好。那个时侯的彭大胖子也不能脱俗,背唐诗时知道有匡庐瀑布,课文里学到大小龙湫,其他的就是所知了了。彭磊的那一身肉注定了的,他不是那么爱活动的人,所以对祖国的山川大河也不是太关心。可怜黄河上大名鼎鼎的壶口瀑布,他也只是觉得名字有点熟而已,实在是无话可说。 蛮荒年代的鸟字,后世当然不可能有人认得。不过,若是写上几个现代汉字,那就人人都能认识了。于是老白在瀑布背后的悬崖上刻着鸟字的时候,彭磊也在一边的悬崖上刻上工工整整的几个大字:“蜀中彭磊到此一游!” 写的还是彭磊比较擅长的隶书!真正是铁画银钩,入石三分! 彭磊请天神开山劈岭,引洪水入黄的事,在那个年代是一件轰动天下的大事。原先滔滔的洪水在那片山岭前郁积成湖,湖水漫开,淹没了大片的良田。现在壶口一开,洪水一泄千丈,受益的又岂止他彭磊的夏阳族和涂山族。所以彭磊率领姚鹄他们刚刚回到阳邑,还没来得及探望大腹便便的阿娇,山治就将他请到了议事大厅。 炸开壶口之后,彭磊和老白还带着姚鹄他们整理了壶口上下游的河道,所以回到阳邑时已经是一个月后了,所以他们的壮举已经在民间传得神乎其神,几乎无人不知了。 自从彭磊接手治水的工作后,山治就代理了彭磊的职务,管理整个夏阳大区的事务。彭磊是涂山人的骄傲,也是整个夏阳族的精神领袖,更是他山治的妹夫。山治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当然知道怎么造势。在民间传颂的彭磊的那些伟大壮举,有许多也是山治特别地推广和散播的,添油加醋当然更是不能少。不说别的,那个壮观的壶口瀑布,山治就组织了几十批的人次前往祭拜,彭磊请神的七星坛也改造成了祭神的神坛了。 不过,山治急急地请彭磊,倒不是他思念他的神仙妹夫,而是远方有客人来了,是得罪不得的客人。 阳邑的宫殿是彭磊为自己造的,当然是极尽奢华。若不是这个年代的雕刻工艺还是非常原始,而且造阳邑城时间也比较仓促,彭磊甚至还想造一个小故宫,至少得造成一个大庙,也能显得他鸟人的威严。不过他在夏阳台垒土造城后,涂山族的根基也向北迁移,这阳邑就成了涂山山治的了,谁让他鸟人娶了人家的妹子了呢。 相比之下,他在夏阳之台上造的城池就小得多。夏阳台作为几千人作战的战场还算开阔,可是作为城池的基础就略嫌小了,最多只能作为一个城堡。因此,那里的建筑反而没法和阳邑相比。那里只是夏阳新族的行政中心,彭磊很多的时间更愿意呆在阳邑。 嫁掉阿娇这个妹妹,是涂山山治这辈子做得最成功的买卖。先不说涂山族吞并了附近许多的小家族,成功地成为一个大族;光是妹夫送出的聘礼就是举世无双!那个彭磊原先隐居的山谷现在成了涂山族养老的圣地,这座阳邑新城好像是方圆数百里内最大的城池,这城中的宫殿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光是用来装饰的黄澄澄的金子、亮晶晶的宝石就不知道用掉了多少!也不知道他那个妹夫是从哪里弄来得这么多的珍贵的东西。 (山治不知道,老曹知道。那些都是从埃及法老的神像身上剥下来的!嘿嘿。) 金碧辉煌的大厅宽敞明亮,足够百人聚会的,不过今天没有那么多的人。除了十几个忙碌伺候的年轻男女外,中间正厅坐着的只有三个人。山治一脸恭谦,不时地俯身和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说着话。那个中年男子身穿细麻长袍,头上带着本地人很少有人穿戴的木头帽子,束发的簪好像是玉的,亮着晶莹莹的油光;脸色白润,下巴上几缕青丝非常干净。不过那家伙好像缺少表情,尽管山治自己常常发出一两声的轻笑,他的脸色却一直是低沉着,眼中满含着警惕,反而他身边的那个大汉,倒是常常会陪着山治大笑几声。 彭磊走进来时,终于让山治解脱了尴尬,那个不苟言笑的贵客也悚然动容,眼中的警惕换成了怀疑。那个陪在中年人身边的大汉却是尴尬起来,原先舒舒服服的坐姿换成标准的马步,屁股至少离凳面两寸——没错!那家伙正是老魇。 难怪中年人要怀疑!彭磊的形象确实没有一点点的世外高人的味道。预先就调查过了,客人是从高辛来的,于是彭磊就稍微对自己的形象做了一番加工。身上的雨水是本来就有的,再加上一点泥浆,挽起裤腿,抹上半腿的黄泥,沾上几丝蓑衣的断草,带上一个磨坏边的斗笠……可惜前些日子和青姑在一起时,为了形象,彭磊养成了每天刮胡子的良好生活习惯,所以现在下巴上也是光溜溜的。要是再有一把乱糟糟的胡子,现在的鸟人就活脱脱一个辛苦操劳的农民兄弟。 彭磊的元婴是躲在乾坤玉璧里滋养的,除了在经脉里能触摸到稍强于凡人的灵力,在彭磊的身上还真是看不出修真者的痕迹。彭磊的灵识也是一放即收,其实不用主动去测探,就凭中年人那在他鸟人身上不断扫描的灵识就能断定,这中年人也是一个修仙者。这下轮到彭磊想不通了!有修仙者辅助高辛帝,那个并不奇怪。自从那不知道原因的异变引起隐在世界各处的仙迹苏醒之后,那些离世多年的修仙者都想在这个俗世寻找一个立足点,所以世俗中每一个大的种族身边都有可能出现修炼者的身影。让彭磊奇怪的是,修仙者一般都自认为是正道,和妖族都是形同水火的。老魇这个妖精虽然修为大进,但是毕竟是妖,以中年人的修为不可能辨不出来。他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而且,看样子好像老魇还代表着高辛的一方,也是高辛使者团中的重要人物。 山治最先一步站起身来,跑到双方的中间,帮彭磊取下头上的破斗笠,指点着对方介绍:“锵贤弟,这两位是受命高辛帝而来的使者,姬元大巫师,还有勇士益。贤弟治水之功,泽被千里,帝大悦,特命大巫师送重礼嘉奖。两位,这位就是锵。” “这个……” 彭磊还在装腔作势,想着以什么面目和姬元交往,那边老魇已经趁机站起身来,跑到彭磊的身边一躬到底:“益见过……” “哈哈哈,真是勇士!不错!好身材!”彭磊对老魇的称赞是由衷的,轻拍了一下老魇的光头,摆手让他退过一旁——虽然不知道老魇怎么会和姬元混在一起的,但是这中间肯定有原因,当然现在也不是详谈的时候。 彭磊知道他治水的故事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了,事实上他所用的技术在这个年代确实可以称得上神奇。姬元不是普通人,普通的谎言当然不可能消除他眼中的疑虑,于是彭磊决定重复那个和青卿说过的故事:“其实……在下的师傅在泗水边修炼,所以在下的真名叫泗文命。天下大灾,在下奉师命……” “原来如此!”姬元脸上的凝重褪去了大半。 “这个……文命!那么仙宫的公主是不是真的?”轮到山治怀疑了。 “当然是真的!我师乃天下炼丹的宗师,我娶一个仙宫的公主也不是很稀奇的事儿。天下仙宫多了去了,姬元大巫师应该知道。”彭磊笑道。 “这……若是大人能赐一颗仙丹,益愿意奉大人为主!”老魇趁机曲腿下跪行大礼。 姬元知道他的底细,对妖族来说,固本培元的仙丹堪比妖族修炼千年的内丹,关键时有上一颗,应对天劫也是能增添七成把握的。所以老魇的变节在姬元看来,应该是天经地义的!没听那个涂山人说吗?他的师傅是炼丹的宗师,说不定就能有几颗仙丹。 “哈哈哈,起来,好说话!”彭磊高兴,想不到老魇这家伙变得这么聪明了,和老白也差不多了!也不知道广成子是怎么帮他们修炼的。 “文命兄若是有富余的丹药,姬元也很想要一颗啊!” “大巫师客气了!可惜师尊遣在下出山时,所给的丹药都是普通的药丸,最好也只是那没有多大用处的金丹。他日我回归师门的时候,一定向师尊求取,不会忘了大巫师今日所言的。”彭磊笑道。 “如此,姬元就先谢了!文命兄果然出自仙门,所以治水能有如此章法。所谓祸出必有因,文命兄可知此次天降大祸的渊源?”谈好了交易,姬元和彭磊之间的感情好像突然就增进了三分。奉着女奴送上的茶,姬元马上和彭磊讨论起天下大事来。 “这……听民间传言……”原因彭磊当然是知道的,但是不好意思说出口,说出来也怕别人不相信。 “民间的传言怎么能信?我观天象,这些年天上的星宿运行无常,天地间的灵力也是狂躁不顺,这一定是有人蓄意而为。东夷有一大族名曰共工,司亲水之神。此次大灾,极有可能是他们所为。文命兄以为呢?” 姬元其实对这个事早有了判断,和彭磊商量也只是走走过场。他是修仙的,所有的原因当然都要从仙魔鬼神的场面处寻找,共工氏当然是最让人怀疑的对象。事实明摆着的,他们供奉的是水神,天下偏偏连年的大水,这大水还由东向西倒灌。若不是共工氏做了手脚,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这个……大巫师说的有道理!大巫师有没有去东夷查探过?”虽然彭磊从来不会在乎别人替他分担罪责,但是这次人家共工氏真的很无辜,说不定连梦也没有做到,同样也是受灾的,他们还成了罪人。 第471章 所以,彭磊也有点不好意思附和。 “有必要亲身去探查吗?道日盛,魔必生!自古有阴必有阳,有道必有魔。据传上古至今,共工氏已经祸害人间无数次了。可惜人间道力不盛,黄帝轩辕氏也曾屡次讨伐共工魔孽,却总是除而不尽。此次水患,必是共工氏作祟无疑。所幸天降贤人,有文命兄辅佐高辛帝,此水患不足为虑也。” 姬元如果也是那些玄界里出来的修仙者,没有理由知道轩辕黄帝,所以他的此番话倒是把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问道:“黄帝伐共工氏,真有吗?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吾曾入高阳迷窟,窟中有黄帝造像,还有黄帝战共工氏的画卷。黄帝是何时人?嘿嘿,在下也不太明白。帝曾言,黄帝乃帝之先祖,后飞升为神祗。” “不会是真的吧?有机会请让我也去见见那个高阳迷窟可好?”彭磊听说居然还有黄帝的神像留在世上,心中突然激动起来。黄帝战共工氏的传说他好像也听说过,那个共工氏就是传说中撞断昆仑山的大神,因为那次大战,才有了女娲补天的传说。听姬元在说什么?上古时居然还留下了画卷!若是不去亲眼目睹一回,怎么对得起送他到这里来的那两个天狼星人孙子! “当然可以!在姬元看来,飞升之说毕竟虚无,吾辈修道之人,皆知修炼之艰辛。不过,文命兄确实应该前去。以姬元看来,那位轩辕氏一定是文命兄的前世。哈哈哈!皆因文命兄和轩辕氏长得太像了,如同是一个人也!”姬元审视着彭磊的脸,突然毫无顾忌地大笑起来。 “不,不会吧?” 第九十五章高辛帝 由于宇宙联盟的家伙在近地轨道上进行空间跳跃,空间扭曲时产生的巨大引力对地球大环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虽然宇宙联盟的人后期也运用了一些手段进行修补,但是地球环境的恢复也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毁坏可以在瞬间就完成,治理却可能要三五年、三五十年的时间。 这是从科学本质上分析得来的结果,上升到仙道层面当然不太可能适用。据说这世界都是上古的大神创造的,神祗们只要手指轻点,凭一口气就能弄出一个比地球还美的星球来。如果他们愿意,恢复地球的环境当然是举手之劳。可是真的有这样的神仙吗?在彭磊看来,身为大罗金仙的广成子已经是无所不能了,简直真的就能无中生有,覆雨翻云。可是这老神仙甚至不能让自己康复,他即便是全力施为,据说也只能影响方圆数百里内的环境,和传说中的大神差远了!所以地球环境的还是只能让它自己慢慢地恢复,所以这中原,夏天就像是江南的雨季;而地球的南半球,原先应该苦寒的冬天,也突然间没有了冰雪;在非洲的泛滥平原,早就该来的雨季也迟迟不来,害得在那片大草原上生存的生灵凋零了无数。 彭磊虽然在读书是并不是个优秀学生,但是本国的教育就是有这个特点,不管你感不感兴趣,只要你想升学,学校给的课程就必须学,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必须知道。彭磊毕竟是拿到正牌大学文凭的,所以彭大胖子肚子里除了油水,乱七八糟的皮毛也存了不少的。 当然,彭磊最感兴趣的学问是烹饪,然后就是泡妞,那些机械、地理、历史、文学等的功课都是学校硬让他学的,只有泡妞时用得到的知识他才学得稍微好一点。关于治水患的学问,他是真正的略知皮毛,只比那些原始社会的人们强一点而已。不过,就那么一点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很不得了了,所以还惊动了高辛帝。 关键是他搞出的动静太大了!竟然能让黄河改道,竟然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传说中的神祗请下来做苦力。替他鸟人做宣传的不仅仅是山治组织的宣传队,还有那些原先夏侯家族的流亡者。在那些人的嘴里,涂山族的那个神秘的锵,简直也是一个能驱云御电的半神。 贵为帝的高辛身边也没有这样的能人啊!尊为大巫师姬元也只是能变几下小戏法、看看星象风云,卜测凶吉而已。 姬元是修真者,当然知道传说中的某些是被夸大了的。但是,涂山锵以区区三十人,屡胜夏侯勇士鹰翔,那是不争的事实;夏侯族的大法师是被雷电烧化的,这也是事实;夏侯族的近万大军是被涂山族几百人打败的,这好像也是事实。还有传说中涂山族的神秘山谷,据说那里没有冬夏,花儿天天开放,树梢都是可以吃的瓜果……把所有的传说加以整理,那么给涂山族带来这一切的这个涂山锵就不是简单人物了。如果是同道,也可能胜过他姬元多多。所以,出使涂山的任务本来是不需要姬元这个大巫师来做的,但是姬元还是亲自揽了下来。 现实见到的彭磊虽然让姬元有点失望,但是彭磊所说的却让他更加惊喜。 天底下所有的修真者都知道,仙器易得,一丹难求!只要稍通阵法,修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即便是普通的材料,都能炼制出随心幻化的仙器来。仙器的品质虽然不一定好,但是毕竟是带了灵气的。仙丹就不同了!能称得上是仙丹的,至少应该能让人延年益寿,帮助修炼者聚气凝婴,甚至能让人起死回生,助修仙者渡劫飞升。那些都是必须有真材实料的,原材料一般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珍宝,炼制者还必须是专家,修为也是越高越好,甚至还要有极品的丹炉。据说高级仙丹中最一般的坎离仙丹,在成丹之时都会引动天劫。若那炼丹者修为普通,即便是炉中丹成,恐怕也享受不到收获。 自古至今,修仙的各大门派中,炼器的高人不少,所以各大门派几乎都能拿出几件威力强大的法宝;但是传说至今,炼丹的名家却是屈指可数。即便是勉强能找出几个,也没有人敢自诩为宗师——敢说这种话的炼丹人只有在传说中的仙界才能找得到! 听彭磊的口气,好像他的师尊真的很了不得的样子,甚至可以拿得出修仙者奉为至宝的坎离仙丹——姬元怎么能不对眼前的这个自称泗文命的家伙另眼相看? 姬元是尽可能地表现得平易近人,对彭磊甚至不隐瞒高阳迷窟这样的国家机密。要知道迷窟中留存的不仅仅是传说中的黄帝造像和那精美的画卷,还有另外的奇迹,其中的许多对修仙者来说也是极品的珍宝。 彭磊对未知的东西当然是好奇的,但是,让他吃惊的却是姬元的推断。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有六道轮回,如果他鸟人真的是上古那位传说中的帝王的转世真身,用来解释他彭磊的际遇倒是能说通许多的。但是,真的可能吗? 不管如何,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一刻彭磊立即下定了决心,高阳迷窟是必须要亲自去一趟的,最好还要带上伊尹和广成子。 惊诧之后,看一脸和悦的姬元就非常顺眼了。人说和人交往,第一印象非常重要,第一次的交往常常会影响终身的感觉。现在彭磊就觉得姬元非常的诚实正派,他甚至能和老魇在一起,绝对是个大好人。 叹道:“高阳密窟一定要去拜祭的,大巫师所见的塑像不一定是传说中的黄帝,但是一定是我的先人,否则我们也不可能长得那么相像。哈哈哈,大巫师远道而来,一定辛苦了。在下虽然学艺不精,尚无能炼制灵丹,但是调制的酒水还不是太差,煮的菜也可称是美味。大巫师请稍坐一会儿,让我换件像样一点的衣服,然后我们大醉一回。” 高辛帝遣姬元来见彭磊,其实有几重目的。首先天底下的水患确实是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去年那场大水的记忆犹在,黄水泛滥,天下几乎没有了立足之地,地里的庄稼几乎是颗粒无收。就去年那一年,连淹带饿,有的家族人口减员接近了一半。河道淤塞,虽然极尽全力,但是这片土地上还是留下了无数沼泽。今年的水量比去年略小,但是雨还在下,好像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去年淤塞而成的沼泽、湖泊,早就被今年的水泡烂了围堤,浸没了农田。若是不赶紧治水补种,今年又该是一个颗粒无收的饥荒年了。 高辛帝早就派姬元大巫师作法求神,在天底下寻觅治水的能手,擅长耕作的高人。不过,求神当然是不太可能有回音的,神仙们也都是自顾不暇呢。这个时侯从夏侯传来涂山人的消息,高辛帝怎么能不开心! 这个年的的帝王,还没有大明、大清皇帝那样脱离群众,把自己关在高高的紫禁城里,就听一群宦官奸臣搬弄是非。这个年代的帝王还是很亲民的,据说偶尔还要亲自下地劳动。民间的传言高辛帝当然也有耳闻,虽然他有两个女儿,但是确实没有儿子。帝无出,天下祸!好恶毒的诅咒!可是,传言根本没法制止,杀再多的人也没有用。 这个传言现在是不攻自破了!在他的努力下,在神灵的眷顾下,他现在有两个老婆怀孕了。大老婆姜原即将生产,小老婆常仪也怀孕了五个月。她两个里总有一位会生个儿子吧?当然,谣言的源头是一定要查的!现在天下大祸,民心本就不稳,谣言之下,很容易就另起祸乱。大巫师姬元的理论,治天下不能有仁慈之心,否则害人害己。大巫师是仙人,仙人说的道理当然是真理! 不过,天才是不甘寂寞的!这个年代,有才的人大多数也都是隐藏在人民群众之中。高辛帝以为在民间流传的那些话不应该有人说了,可是没过了多久,他听到的却是另外的传言:圣贤出,帝有后!真tmd让不让人活了? 第472章 迷信真是害死人,自己老婆大肚子也关人家的鸟事?可是传言已成,他姬俊也确实需要一位有能力的人来帮助,所以高辛帝很早就昭告天下,寻觅有贤能的人。只不过那个时侯,彭磊对于涂山族的普通族人来说也是一个秘密,涂山族更不会让彭磊的本事让外族人知道,所以高辛帝所征召到的所谓贤人少说也有几十个,却没有鸟人彭磊。 高辛帝急找彭磊,还有一个原因是彭磊表现出来的军事才能。高辛对涂山族是没有好感的,他娶的不是涂山女阿娇,而是夏侯女常仪。这常仪聪明漂亮,又是个治家的能手,虽然在高辛的四个老婆中进门最晚,却是母仪天下,是高辛帝的最爱。涂山人抢了常仪的娘家,当然会有人向常仪哭诉,常仪在高辛的面前也伤心过许多回了,高辛帝没有向涂山问罪,已经是非常克制了。也就是这个非常时期,若是在太平盛世…… 自轩辕黄帝至今,几千几百年间,天下如现在这般的大水其实也有许多次了,每一次在高阳密窟里都有记述。高阳迷窟的存在当然不可能让普通百姓知道,所以高辛帝不相信那些谣言。试问,如果真是谣言所说,那么上古时期的帝王也是断子绝孙的? 黄帝战共工氏的画图是高阳迷窟中最早、最精美的壁画,那上面的场景也是最惊心动魄。共工氏的神灵乘着喷火的飞船,手中的法宝放射着七彩的死光;黄帝的战士身披着黄金的铠甲,举着发光的盾牌,射出的箭如太阳般放射着光辉……没有战死的人,整个场面都填满了幻动的云雾…… 在后面的帝王世代所绘制的图画中,基本都找不到了那些神灵,只有背景的边角好象有神灵关切的目光。以后的战场图画中,战死者也是遍地都是,所用的武器也恢复成简陋的长矛和弓箭;而且,图画的技巧和色彩也比最早的那幅差远了。 高阳迷窟中的秘密是历代帝王亲口传授的,高辛帝也曾不止一次地前去拜祭。高阳迷窟是一座宏伟的地下迷城,历代帝王都必须将天下发生的大事画下来,尤其是战争和天灾。千百年来,迷窟的几十个洞室几乎都已经涂满了颜料,其中记述大洪水和对东夷亲水之族的战争就有六七次。先辈们都是这样做的,他高辛显然也不能例外!东夷以水祸害天下,为万民福祉,战争是绝对必须的。 可是,得千军容易,求一将难哪!高辛帝麾下不乏勇士,甚至还有如姬元这般能通神的半仙。最初的时候高辛帝也是踌躇满志的,但是当夏侯族的不幸传到他的耳中的时候,高辛帝才彻悟人才的重要——若是东夷也有如涂山人锵这样的人才? 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在杯箸之间研究,不管是大事小事、家事国事,都可以轻松解决;所谓一杯泯恩仇,只要酒杯在手,什么矛盾都能解决。 这传统或许就是从彭磊这个时候传下来的!也难怪,鸟人的菜确实精美,鸟人的就就是好喝!那些他自酿的酒再也不是当初的老白干了。经过伊尹的改进,彭磊酿出的白酒和黄酒都已经非常正宗,再加上得自埃及女王的葡萄美酒,三杯下肚,姬元大巫师就对彭磊推心置腹了。 高阳迷窟的详细情形姬元也不隐瞒,高辛帝的渴望更是添油加醋。不过,姬元修行高深,对人性当然也是有深刻的理解。高辛帝的圣贤之名传诵天下,姬元在几杯之后,却提醒彭磊小心应对。在姬元看来,高辛不是个心怀宽广的人,暂时这天下确实需要彭磊这样的人才相助,但是一旦天下太平,天下就不需要那么多的贤能之士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下能够安身立命的地方多了去了,帝王身边的大巫师之位虽然尊贵,但是和一个炼丹大师的朋友相比,前者显然是贱得多了。而且,姬元粗通相术,眼前的这个泗文命,相貌不普通啊!如高阳密窟中的黄帝像,都是帝王之相。以姬元洞虚中级的修为也看不透彭磊的本事,姬元就下决心赌一把了。 归根到底,对修仙者来说,仙道才是正道,渡劫才是最后的关口,仙丹才是无双至宝。大巫师的职位根本没法和炼丹宗师的弟子的朋友这样的身份相比,所以乘着酒兴,姬元甚至建议和彭磊拜把兄弟。 第九十六章错了!巧合? 高辛帝姬俊的年纪其实并不大,若是放在21世纪,或许才是中年的开始。五十还不到,对于男人来说,正是如狼似虎的当口。不过在缺医少药的这个年代,即便是没有污染,所食者又都是绿色环保的东西,也不可能饿着,人的健康状况还是不能和未来的同龄人相比。五十岁还不到的姬俊,垂胸的长髯已经花白,两鬓一片冰雪,身上不见一两赘肉。 有钱难买老来瘦!健康确实是有了,但是在他的地位上,他的那个瘦骨嶙峋的身材就未免显得单薄了点。若不是眼中还有神光,彭磊甚至不敢相信他还不到五十岁。 真是替姜原妹妹可惜了!好漂亮的一个美女,居然伴的是这么一个半老头! 彭磊宴请姬元的时候,当然也有山治和老魇在场。老魇的际遇咱暂时不说,不过老魇居然成为高辛帝的使者,就这点上,老白就不爽了。上菜添杯的时候,老魇的那份是加了特别的调料的。唾沫、鼻涕、泥巴都有,若不是因为取之不便,老白甚至还想调点屎尿进去。反正老魇的味觉异于常人,那点异味说不定正和他的口味呢。 姬元为表对彭磊的诚心,甚至提醒彭磊在高辛帝身边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当时最害怕的是山治和阿娇,但是彭磊是什么人?先不说天下的水患确实要治理。这是由他彭磊而起的,好像也只有他鸟人才有最科学的方法。不过,夏侯族留下的财力毕竟有限,现在他的地盘也只是水患的一隅。如果想将水彻底治好,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大河的上下游同时疏浚河道,引水入海。这么大的工程,没有高辛帝的支持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这是不是叫戴罪立功? 宽慰了替他担心的人以后,彭磊是立即动身,随姬元赶去见高辛帝姬俊,身边只带老白和老魇两个。其实老白也是自己不好,从太一山到阳邑,他是走的空中。展翅高飞,振翅千里,须臾间就到了。老魇就没有他那么难耐!修为大进了之后,老魇御风的速度确实也是快了许多,但是最多也勉强够日行百里而已。除非他不惜损耗灵力,用那个土遁之术,那倒是能将速度提高数倍的。 老魇和老白的心情不一样,他根本就不急。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没人管的机会,怎么肯这么就浪费了。现在修为上进了,放眼望天下,即便是遇见洞虚期的修真者,凭着手中广成子特制的法宝,老魇也有七分取胜的把握。天下何处不能去得?花花世界啊!只要行为检点一点,想来彭磊也不会太计较。 这就是有老婆的好处!莎拉是什么人啊?跟了老魇这个男人之后,当然是要为男人的未来出谋划策的。人的性情虽然很难捉摸,但是本性是不太会变的。老魇出门的时候,莎拉没少给他的男人分析彭磊的脾性,怎样讨彭磊的欢心等等的技巧。在莎拉看来,老魇和老白两个是彭磊的臂膀,只要不是犯大错,彭磊是不可能重责的。所以,以前彭磊老是挂在嘴上的威胁,也只不过是威胁而已。只要应付得当,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仗着本事,老魇一路上是脚踩实地地一步步走过来的。这大灾之年,沿途饿殍遍地,危险重重,老魇当然也免不了要稍微做一点好事。去年的大水中,就是他和老白在洪水中救活人,埋死人,地点也是在高辛族的核心地带。今年老魇一出手,马上就有人认出了这个叫益的人物,于是他马上就上了高辛帝的忠臣贤才榜。 作为高辛帝的大巫师,姬元当然能辨出老魇的元神并不是人类。不过,老魇的一身修为确实高了许多,他拿出来显摆的法宝让姬元也是非常忌惮。另外一个原因,据老魇所说,他只是奉命出门做好事的,背后有很大的靠山。能收留老魇这样修为的妖精做手下,老魇背后的势力绝对不是姬元能应付的。一个妖精的内丹最多只是能提供一点点的元力,让修为上升一节而已。先不说姬元一己之力也不一定能摆得平老魇,即使能稳妥地得到老魇的内丹,将来老魇后面的那势力寻上门来,说不定会祸及他的嵩山清风仙境。 老魇为了那还是虚无缥缈的仙丹,居然马上改认彭磊为主,让姬元着实为妖精的没有人性感慨了好久。不过将来即使有什么麻烦,那也是这个泗文命的师门和老魇的后台之间的纠葛,和他姬元没有丝毫的干系。 彭磊的坦率也确实让姬元心服!姬元是修炼成精的人物,进入这红尘就是为了寻找对清风仙境有利的关系,所以他连妖精都能交往。他的涂山之行也达到了目的,一路上和彭磊推心置腹。反而彭磊是有点阳奉阴违,鸟人的秘密是不可能告诉外人的。 高辛帝姬俊对彭磊也是一见钟情,事实上彭大胖子的面相确实很给人亲近感。若是收敛起眼中的贼光,乍一看,他彭磊甚至还有点傻。这样的一个人,好像也不是很难管束的,所以姬俊第一眼看见彭磊时,心中就放松了一大半。 “泗文命,你是天下难得的贤人,是天帝送你来帮我的吗?哈哈哈。大巫师都对你非常的佩服,可见得百姓间的传闻并非虚言。我就是很奇怪,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本事?另外我也很想知道,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传言你并不是涂山人,传言是不是真的?” 第473章 这古代的人就是爽直,才刚刚见面,姬俊也不和彭磊寒暄,开头就直抒心头的疑惑。 “这个……”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彭磊也没有准备好答案。不过,当然难不倒彭磊,最多是再编一个故事,反正姬元也不会拆穿他的谎言。 “大王,这哪里是什么本事?这是从一次次失败中积累得到的经验。失败是成功之母!我的许多亲人都是因为这大水而死的,所以我发过誓言,一定要治好洪魔,让万流归海,让百姓乐业。在南方有十万大山,大山中有鱼凫国,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我顺流而下,曾经进入大海。海洋真是广阔无边,完全能容下天下所有的水。海里的鱼又大又多,根本超出我们的想象。我见过一条大鱼,它浮在水面上时,就像是一座小山。大海这样宽阔,我们这里下的水,没有理由经年不退啊!于是我又逆流而上,寻找积水成灾的原因,于是我就到了涂山。” “失败乃成功之母!好一句真言。传言在大地的东边是无边的海洋,海洋里的大神主宰着天下的雨水。传言东夷的共工氏就是海神的信徒,共工氏与我族有世仇,这是不是海神对我们的报复?” 彭磊的自述让高辛帝听得目眩神迷。虽贵为帝王,但是他的领地距离海边还有很遥远的一段距离,大海只是传说中的一个名字。海中有仙山,海中有神灵,海中有大鱼……这个泗文命竟然亲眼见过海中的大鱼,让高辛帝羡慕不已。 “大王,大海何其广也?东夷族居于南隅,应该是在大江的入海处。在南方有条大江,江水清澈,是从我的故乡流出的。那条大江的水比这条黄河的水量大多了!而且江河并没有交汇的地方。东夷族即便是海神的信徒,也不太可能到大河来作祟。这是我的看法!大河之所以泛滥成灾,可能和这流经地方的土质有关系。” “南方的大江我知道,但是,你能说他们没有垂涎我族的沃土?文命,你足迹遍及大江大河,对治水又有心得,我想请你担负起责任,让天下那泛滥的洪水都回到大海。如果你能成功,那就是天下苍生的大恩人,也是我姬俊的大恩人。”高辛对彭磊的判断不予评论。 “这……我族之财力……人力也是个问题。”彭磊叹道。 “我已经昭告天下,只要文命所需,不管是人还是物,各族必须倾力而为。” “如此……,我一定极尽全力!” 根本不需要废话,姬俊也没有和彭磊多说废话,连一口老酒也没有。也不是高辛帝不通人情,实在是这水患太急人了!今年的这雨,虽然是断断续续,虽然是雨量比去年的小,但是积水成潭,点滴积起来,总量也不小了。去年围水的堤坝早就崩塌,所以今年的水势,看上去比去年还要大一点。 真的是要争分夺秒!这大水多留一日,天下就可能多出几百饿死的人。 从高辛帝的宫殿里出来,彭磊的心里也是很迷糊的:这段情节在传说中也有,只不过是大禹治水,和大禹交易做的大名鼎鼎的舜帝。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别人看来是千难万险的大工程,到彭磊的手上却是极其简单,只不过花费一点人力和时间而已。老白在天上飞上一圈,彭磊就将大河流域的地形大概地弄明白了,他所要做的就是分派人手开沟挖渠、筑堤固坝。那泛滥的洪水该引的引,改堵的堵,他彭磊要做的就是亲临现场,告诉人家该如何做。当然,为了鼓舞士气,树立形象,偶尔他也会亲自铲几下土。 就是这些个活,彭磊也是够忙的!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没有承包商,没有工程图纸。大河流域实在是太广了,每一个施工点都要他亲自指点,有的地方还必须他请“神仙”帮忙,所以彭磊还真是有点像那个传说中的大禹,忙得连家门都没时间进。 当然,彭磊不是大禹,他不进家门也只是白天。不管离家有多远,有老白在身边,只要不是事情紧急,彭磊是坚持回涂山族的那个幽谷睡觉的。临睡前泡一个热水澡,这已经成了习惯。他在外面随身携带有一个帐篷,每晚都有老魇在帐篷外守着,有谁能知道帐篷是空的? 说书人常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许多事情确实是在同时发生的,只不过讲述的人不能同时说。彭磊并没有在高辛大城停留,甚至也没有想办法见他的情人一面。对高辛帝他是有些愧疚的。常仪也是高辛的老婆,她不是也怀孕了吗?可是姜原却怀了他彭磊的孩子。此刻的姜原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 另外一个原因,高辛大城实在是非常的简陋,根本就没法和他彭磊的鱼凫城相比。据说原先的大城还是很豪华的,城里的建筑也是宏伟,城市还有夯土的城墙。不过原先的大城在大河边,地势低洼,在去年是重灾区,至今还泡在大水里。这新城是临时的,一切都因陋就简,只求安身。即便是高辛帝的宫殿,也只是许多茅屋连成的一所大房子,实在是寒酸。不要说是和鱼凫城相比,就近而言,比彭磊新建的阳邑也是差了许多。 贵为帝君,虽然条件艰苦,但是独立的办公室还是有的。接见彭磊的是议事厅,高辛帝在旁边还有专门处理公务的所在。那日送走彭磊之后,高辛帝姬俊就把他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连大巫师姬元都没有相陪。 天色已经微黑。高辛帝的办公室是一栋土坯木顶房,虽然比普通的民房要宽敞,高度也高上不少,四周还开着许多的窗户,但是每一扇窗户都半掩着,房子的四周还有姬元大巫师布置下的结界,所以从外看,窗户里透出的火光也是微弱如星光,屋里人的声音更是不可能被外面的人听见。 高辛帝不要任何人陪他办公,但是屋里却不是他一个人。 这间紧邻议事大厅的办公室大概也有二三十个平方,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大房子了。向南方有单独的开门,门两旁是两排推窗;屋里正对大门的是一个土炕,炕上铺着苇席;炕前是一个火塘,架着原木的支架,不过现在只有火塘上燃着照明的松木。 高辛帝并没有因为得到彭磊这样的治水人才而高兴,脸上的期待和笑意在送走了彭磊之后就全部褪掉了。盘腿坐在炕上,两眼注视着火塘上的松明,高辛帝姬俊神情肃然。在火塘的两边,有两排矮几和蒲团,每排各五个。屋里除了炕上的姬俊,在那火塘边,一边一个还坐着两个中年男人。姬俊虽然眼睛在看着火焰跳跃,但是双耳却是专注地在听两人说话。 第九十七章后宫 坐在高辛左手的那位,身上穿的是灰色的绸衫,却眉目猥琐,神情落寞,好像满怀着心事的样子。正是和彭磊有过一面之缘的朱槐! 朱槐对面的那位,长得就比朱槐老兄英俊多了。白面长髯,红唇星目,好像比那个在雷电中消失了的丰谷子还要上镜。事实上他正是丰谷子的小叔,高凌玄界的护法长老之一,万兮殿的殿主乐鹏。 位于东海边的高凌玄界也是一个不小的寄生世界,依附在地球的灵脉之上,空间宽广,灵力充盈,所以玄界里面人口也有数万之众。和昆仑山麓的长生殿相似,高凌玄界中也是有好几个分支,每一分支的掌派人物兼任玄界的护界长老。其实这些个分支流派也是千万年修炼过程中的自然分化,他们的祖宗原先还是同门的兄弟姐妹。 因为资源紧张,所以高凌玄界也毫不例外地实行共产主义,按需分配,长老院监督制。在玄界里,不管是什么流派,筑基的功法都是一样的,到了分神期,长老院还要对修炼者的资质进行统一评估,所以玄界中的同辈人也都是以兄弟相称,所以丰谷子和朱槐也是师兄弟。 朱槐在夏阳山被彭磊炼化了至宝,人也是跑得快,才不至于被重创。惊魂未定之下,不敢在夏阳山稍作停留,急急地就往家跑。虽然想不通钉耙怎么会刨出那么多的鸿蒙元气的,但是事实就在眼前,不但是他的八宝沁金耙,连青卿的七巧紫琉篕也在那轻雾中失去了控制。朱槐作为青卿的朋友,当然知道一点清灵仙境无双剑派的秘辛,也知道青卿的七巧紫琉篕的厉害。青卿不顾一切地向前抢法宝时,朱槐就知道完了!不过当时他也已经无力阻拦,唯一能做的就是快点回去搬救兵。 丢了师门的至宝,朱槐早就没有了平日里的那种自信。不管那八宝沁金耙是不是真的被炼化了,至少那个罪魁祸首涂山人锵还活着,所以仇还是要报的。高凌玄界的长老们当然不会重责朱槐,修炼者讲的是缘,一切皆有缘,生死、得失也不能例外。但是朱槐的心结是无法解开的,若是他能看得开,那就是因祸得福,修为绝对能进阶到渡劫层次了。 朱槐曾经是夏侯的贵宾,夏侯虽然流亡了,但是根没有灭,在高辛帝的身边还有常仪帝后,所以朱槐和乐鹏第一时间就被介绍给了姬俊。这个时侯正是姬元大巫师出使涂山不久,正是高辛帝最心神不宁的时候。 高辛帝没有让彭磊介绍天下风物,并不是他不好奇,而是有人给他说过了。姬元大巫师当然也是游遍天下的,不过姬元还是稍微保密他的修真者的身份,所以并没有拿他的见识出来炫耀。朱槐和乐鹏就不一样了,夏侯温就是将他们以仙人的身份介绍给姬俊的,所以天下的人物风情,高辛也着实听了不少了。 那个乐鹏不仅仅修为高深,能腾云驾雾,居然还能看出孕妇肚子里的胎儿是男是女,甚至能算出婴儿将来的命运。高辛帝急急地回到他的办公室,不仅仅是要听朱槐对彭磊的评价,还要听乐鹏给他即将有的两个儿子算命。 第474章 “大王,槐不知道大巫师是何来历,但是大巫师的行为颇为让人不明白。那个叫益的大汉不是普通人,在我看来,他绝对是一个妖精。大巫师居然和妖精为伍,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那个涂山锵应该也是一个修仙的人,只是他的修为让人有点捉摸不透。想来不会太高!或许他身上会有几件威力很大的法器,所以能劈山疏水。” “我在那个妖精的身上感应到了很强烈的雷电元素,妖精一般都会天生就拥有某项五行技能,这个益可能精擅雷电。我师兄也能呼唤雷电,他就是在和涂山人纠缠中,被雷电反噬而死的。当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见到这个妖精,我突然明白了。只有在事前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搅乱了虚空中的灵力,才可能引起雷电反噬。” “这个涂山人不是一个坦荡的君子。大江从十万大山顺流而下,浩浩几千里,沿途激流险滩无数。即便是我等苦修之人,也是坚持不住的。还要逆大河而上来到这里!完全是谎言。大河入海,又是几千里浩浩激流。” “他的来历有点不明不白,我看他可能会对大王不利,大王应该早做准备。” “大王,乐鹏见过两位帝后了。恭喜大王,两位帝后怀的都是儿子,这绝对不会错。大王真是有福之人,几位帝后都是天下难觅的美人。大王之所以现在才有儿子,应该是天时未到。天底下除了大王,谁还能是圣贤呢?百姓之言,尽皆是无稽之谈。” “姜后风流,常后婉约,她们的孩子也会继承她们的秉性。姜原帝后的孩子是天生所赐,但是乐鹏在帝后的身上却看见淡淡的戾气,不知道是何原因。” “万流归真,天地中的一切都将归于正道,五行紊乱应该是大同前的正常反应。姜原帝后是应雷而孕,孩子或许会有一点暴戾性情。常仪帝后婉约温和,那孩子将来一定智慧出众,有圣贤帝王之气。” “我见庆都和简狄帝后,也都是风貌无双,不像是无出之人。若是由我帮助调养,两位帝后应该也能怀上帝子。” “嗯,在我看来,姜原帝后这几天就会生了。恭喜大王。” ………… 一直都是朱槐和乐鹏两位神仙再说话,姬俊两眼看着火塘上窜动的火焰,双目微闭,脸上连一点表情也没有流露。关于姜原所怀的孩子,在家族中曾经有过剧烈的争论。若是这几天就要生了,细细算来,好像和十月怀胎的定理也有点时间差。 帝后一个人在厉山求神三年,为什么是在天灾横行的时候怀孕呢?难道真的是天神赐福?若是…… 这一夜高辛帝是转辗反侧,根本没法入眠了。 天下大灾,有才人奋身而出,治水为民。作为帝君,除了极力调度物资人力之外,对天上的神灵,地下的鬼魂,人间的精灵等等,也是需要献祭告示的。于是第二天,在远离大城的高前山上,大巫师亲自督队,大兴土木,筑十丈高台,作为叩神之所。高台还没有动工就有了名字,叫紫星台,还是高辛帝亲自铲土奠基的。 三天后,还是高辛的那间办公室,还是傍晚,还是朱槐、乐鹏和高辛帝姬俊三个。 姬俊脸色阴沉,看不出丝毫老年得子的快乐。朱槐也是脸色阴沉,他的任务是监视彭磊的行动,但是这三天里,他居然不知道彭磊到过哪里,现在在什么地方。只有乐鹏的脸上是平静的,肚子里甚至还在偷偷的笑——刚才高辛帝已经同意了,让他帮另外的两位帝后调养身体。同时,为了照顾两位仙人,高辛帝还主动征召了十几位年轻的女奴,来照顾他们的生活。还有,姬元大巫师被派到城外去督造紫星台了,他乐鹏法师现在可以无所顾忌地在村里出入。 “大王,先前我们是低估了那个涂山人了!那个他一直带在身边的侍从也是个妖精,而且应该是拥有天生的风属性。就这两天,涂山人已经跑了数百里的地方。我若是不调用灵力,驭剑而行,根本没法盯住他。可是,我很怕惊扰了黎民。”朱槐非常郁闷。 “此地有我的师叔在,妖魔鬼怪绝对不敢侵扰大王。我决定隐身到涂山去,就在那个涂山人的妻子身边。涂山人若是治水不力,必定会回家与妻儿团聚。” “好主意!朱仙长辛苦了!寸有所长,人各有专,仙长也莫要太高看了他。这涂山人来历不明,据说所擅长的杂艺也很多,吾曾经怀疑他是传说中向先帝祖传授耕作和建造技艺的神灵一脉的人物。现在听仙长所言,这涂山锵娶凡人妻,役妖精奴,显然不会是圣明的神灵。我担心天下的黎民,如果受了他的蛊惑,将来认魔为善,那才是人间最悲惨的事情。”姬俊终于不再沉默,撩着下巴上花白的胡子,喃喃地叹气。 “这个请大王不要担心。自古邪不胜正!涂山人行为诡异,心术难测,绝对不是良善之徒,。我等决不会任其横行!一旦他恶行稍显,我们会立即将他灭掉。治水虽然是造福黎民的大事,但是让恶人趁机积善,那个也是绝对不允许的。治水其实并不难,大王先前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为不明地势,而且千山阻隔、百川淤塞,大王立足之高不足十丈,无法窥得大地的全貌。我已经决定了,一旦除去涂山人锵,我就开坛祭请先祖同意,带本门弟子为大王效力。”乐鹏拍着胸脯保证。 “大仙!姬俊该如何感谢大仙的大恩呢!”高辛感慨道。 “大王对乐鹏已经够好了。朱槐和涂山人有深仇,大王让朱槐关注涂山人,你就是给朱槐复仇的机会;有年轻的女子陪伴在身边,对乐鹏的修行有非常大的助益,大王就给了乐鹏十几位年轻的少女,这些都是大王的恩德。” “哦!听说仙人有一种办法能让人不老,不知道大仙能不能赐恩给姬俊?唉!我已经老了,行事常有不力,或许死期也是不远了。”微微沉吟,姬俊终于说出了忍了很久的话。 “这……长生的仙丹或许是真的有,但是,大王不知道,即便是上天的仙界,能炼制这种仙丹的也只有寥寥数人而已。修道者的长生,是通过苦修而来的。吞风餐露,化精炼气,直到三花盖顶、灵胎暗结,才算是初窥长生之道。不过,若不能渡过以后的无数劫难,进入飞升的境界,不死也是空谈,最多也不过虚度几百、上千年的光阴而已。”乐鹏叹道。 “哦?”姬俊是非常失望。 “大王还不满五十,身体健康,离大归之期尚远呢!不老的仙丹我等确实是没有,不过大王身居帝位,有一件丹药很容易得到。若是大王勤加修炼,我能保证大王有百岁的寿辰。”眼珠微转,乐鹏突然轻轻笑道。 朱槐本来就是一直微低着头,一付很上心事的样子。乐鹏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朱槐的脸上流过一丝惊诧,抬头轻声问道:“师叔,这是不是有些不妥?” “有什么不妥?大王贵为人王,天下最贤德的人,我若是能让大王长生,这也是修炼的一点功德。”乐鹏摇头道。 一直急切地等着乐鹏下文的姬俊有点忍不住了!对凡人来说,长生是一个梦想。普通的人活到六十岁就是奇迹了,不死是确确实实的奢望。听听仙人的话,即便是仙人,也不是不死的。既然躲不过那道坎,那么能晚死几年就是最切实的希望了!这个仙人能够帮他实现,所需要的灵丹就在自己的身边? 这一刻竟然有点恨那个朱槐!打什么岔?难道乐鹏大仙将要传授的仙法是凡人不能学的?若是乐鹏因此而犹豫了,自己岂不是亏了? “朱仙长,姬俊前些日子得到一块上好的白玉,仙长若是不嫌弃,我想赠送给仙长。乐大仙,请大仙不要吝啬赐教,姬俊若是能如愿,一定不会亏待大仙的。” “这个……多谢大王。这白玉晶莹润泽,乃天下难得的极品。他日朱槐若是能用它炼成上品的仙宝,一定会再来当面道谢。师叔保重,我也不在这里久留了。”朱槐审视这姬俊递过的这块白玉,低声告辞。这块白玉有两拳相抱那么大,晶莹剔透,是半透明的;玉石的中间,在火光下幻动着色彩,好像流动着一泓清泉——那是传说中的玉液,据说是能让人长生不老的!事实当然不是,否则姬俊也不会拿它送人。 这玉液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可以祛病强身,但是让人不老是不可能的,长生也是妄想!姬俊贵为天下帝,这样的珍品收藏的有不少,玉液也喝过,却并没有什么成效。不过那玉液对修真者来说,确实是很好的宝贝。那是天地灵气凝炼的精华,打个比方,如果这玉液是十年陈酿的美酒,那么吞云吐雾采来的甘露连白开水都算不上。 朱槐很明智的,他的辈分比乐鹏低上一辈,根本没法对乐鹏说长道短。再说了,如果有报应,也不会应到他朱槐的身上。得宝走人!没有片刻的迟疑。 朱槐一走,姬俊立即跳起身来,再没有刚才的那份淡泊。急急地冲到乐鹏的前面,一躬到底:“大仙请教我!” 第九十八章人生 乐鹏能教姬俊什么?无非是阴阳调和、阴阳互补的祖传秘术。这其实是修仙一道中的旁门杂术,是从男女双修之术变化而来的。同道双修,若是阴阳调和,精气互济,对练气有事半功倍之效果。不过,如果只有一方索取,这练气之术就已经沦为邪道,就是传说中的采阴补阳,或是采阳补阴。对索取者固然有莫大的好处,对被索者而言,则精气外泄,身神俱伤。 又是一个久违的晴天。 这个季节,照理应该是瓜果飘香、桃鲜李脆的时日。 第475章 可是那连日的阴雨,不仅仅将庭院里那几棵果树上的青果都打烂到了地上,变成了树底下的有机肥,连树叶都零落了大半,余下的也都是焉焉的,黄中透着锈色。 这是一个离高辛帝姬俊的那间办公室很远的小庭院,前后两进茅屋,中间十几棵不太大的树,还有几丛稀疏的野草。房子是木结构的,在这个年代已经可以算是高级住宅了。屋里的地面铺着平整的泥砖,砖炕上铺着柔软的兽皮,每个房间的门框上都挂着精致的竹帘,屋里还弥漫着浓浓的奶香。 应该是仲夏的季节,这阳光一旦冲出云雾的遮挡,室外空旷处的温度马上就飙升到了30度以上。仿佛是要将前些日子被雨水带走的热都还回来似的,这骄阳下的空气让人都有些不敢呼吸。不过,或许是因为被雨水润透了,庭院里的树木都在努力地舒展着枝叶,饥渴地攫取着阳光,所以庭院里的温度还是凉爽爽的,屋子的中间,甚至还烧着一堆塘红红的火。 姜原懒懒地靠在窗旁的一张躺椅上,身上穿的是蜡染印花的长衫,腿上甚至还盖着一条薄薄的线毯。一个中年妇人在火塘边忙碌着,整理着一堆小孩的衣衫。微蹙着眉头,姜原一直在看着庭院里那棵老树上的一对灰鹊。这两只鸟儿来来去去,在那儿嬉戏了好久了。阳光下树影斑驳,随着鸟儿的嬉闹,树上的黄叶在不断地飘落。 “萝嫂,大王带祈儿去了哪里?三天了,祈儿有奶喝吗?”姜原问着。 “娘娘,大巫师在高前山上督造的紫星台已经造好了,大王是带着王子一起前去祭礼。娘娘不用担心王子的,前些日子就有人给大王送来虎狼之乳,王子是不会饿着的。”萝嫂恭敬地答道。 “虎狼之乳?祈儿需要吗?我的乳汁却喂虫蚁。大王他这是为什么?大王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紫星台?”姜原喃喃着,仿佛是自言自语,“萝嫂,你看祈儿的相貌像不像大王?” “娘娘,王子更像娘娘多些。儿像母,这是一种福兆,娘娘应该高兴才是。我听常仪娘娘那边的薏女说,紫星台上的祭礼很异于往常,是大王新聘请的法师叫乐鹏的来主持的。女子能上紫星台的只有未经人道的处子,所以其他的几位娘娘也都留在家里,只有两位公主随大王去了。” “大王新聘请了大法师了?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是个中年人,长得很端正。娘娘,听说这个大法师是个仙人,能召唤天上的雷神,可以随意地使用雷电,很了不起的!大法师还传授了大王长生的秘法,据说能返老还童。” “仙人?召唤雷电?”姜原的身子微微一颤,脸上莫名其妙地飘上一团红晕,“这世上真的有返老还童的秘术吗?大王是不是因为修炼秘术,所以才不来看我了?萝嫂,大王有多长时间没有来这里了?” “娘娘,贱婢什么都不懂的。不过,我听说仙人中也有龙钟之徒,想来返老还童是不太可能的。大王差不多有三个月没有来这里了,现在娘娘是在月子里,男人是不能近身的。娘娘放心,等过几天,小王子不吃奶了,大王也就回来了。听说大王修习的秘术是需要女人帮助的,前段时间,大王还向各族征召了许多年轻的处女。娘娘啊,只怕到时候娘娘会累着。” “我……萝嫂,大王的祭礼什么时候结束?” “不知道呢!昨日简狄娘娘身边的萩也在向人打听。听说大王正在羽山重建大城,听人说大王祭礼完成后还要去巡视天下。娘娘,或许我们要到新城建好后才能见到大王了。” “重建新城?是什么时候的事?天下大灾,民不聊生,大王竟然大兴土木,不理黎民生死了吗?” “不是的。娘娘不知道吗?大王在涂山族找到一个治水的高人,叫什么锵。听说那个人也是一个大神,是天上的神王遣下来为黎民治灾的。娘娘身体不便,前些日子又是阴雨连绵,所以娘娘不知道最近发生的事。那个涂山锵很神奇的,据说能请动天上的神祗来替他做事,许多人亲眼所见的,想来不虚。那个涂山锵也不是涂山人,只是涂山耕的女婿,据说他是骑着大鱼从遥远的大海逆流而来的,那条他骑来的大鱼死在羽山脚下,死后化成了一只大鸟,所以大王要在羽山造新城。” “是真的吗?涂山人锵,他真的是神祗吗?连年水患,难道不是天神对苍生的惩戒?不然天帝为什么又要遣神祗下凡助人?萝嫂,你见过那个人吗?无论如何,贤明的君主在这个时候是不应该只顾自己享乐的。”姜原的脸上浮上一丝不快。 “娘娘,听说月前那个涂山人来过这里,不过他马上就走了。听说那个涂山人非常勤奋,他乘坐的车是天马拉的,能日行千里。也有人说他骑的是一只神鸟,只要他想到哪里,片刻功夫就能赶到那里。听外面的大人们再说,虽然时间并不长,但是泛滥的大水好像已经被管住了,据说是涂山人用法器抓住了许多条的恶龙。那人是骑着大鱼来的,所以外面人家都叫他大禹呢。娘娘,那个大禹还用恶龙的筋做成了皮鞭,据说能劈开大山。大王去巡视天下,可能是去看那个大禹治水的情况吧?” “他真的那么神武吗?上天可怜天下的苍生,让大王有了这样的一个能人。萝嫂,你去打听一下,看能不能让大禹来一趟城里?他为苍生奔忙,我辈女流,无力挑土煮水,但可以送一件奴亲手缝制的衣裳。还有,我要给他喝一碗我的乳汁,替大王谢谢他,替天下苍生谢谢他。” “娘娘真是慈悲心肠,这样想着天下的苍生。萝马上就去,我的男人正被征召前去开渠,或许就能见到那个大禹。” “那好,你去吧,随便找一个人来陪我。外面阳光这么好,大王既然不在城里,我也无需顾忌什么。我也要出去走走,去看看几位妹妹。”沉吟片刻,姜原从椅子上站起来,缓缓地整理起装束。 “娘娘好久没有见日光了,确实该出去走走。娘娘的身子恢复得真好,简直和以前一模一样,还是那么漂亮。”萝嫂赶紧上前搀扶。 “是真的吗?萝嫂,我自己来就行了,你忙你的去吧。”姜原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开心,双手掐着腰身,轻转了两圈,把缚胸的肚兜又紧了紧,才姗姗而出。 这一刻彭磊正在夏雷山上,在那个他曾经烤肉煮饭的山洞里睡大觉。姜原妹妹搬走了之后,这夏雷山又成了神圣的禁地,普通的民众是根本不敢上山的,更不会到山洞里去。山洞里有现成的床铺和炉灶,彭磊有时懒得回涂山时,就会将这里当成小憩之地。由洞口望去,山下雷泽的风景尽收眼底。路草萋萋,碧波盈盈,鸥鹭戏水,舟筏穿梭,真是风光无限。这里还是他和姜原妹妹邂逅的地方,若不是这里已经被列为禁地,彭磊甚至想将这里好好地改造一下,作为人生的一点纪念。 虽然是躺着,当然不会真的睡着,只不过是闭目养神,附带着胡思乱想。这一刻正不知想到哪位妹妹的身体,突然眼皮狂跳。赶紧跳起身来,却见老白正在洞口对着空气自言自语。心中懊恼,骂道:“老白,你他妈的是不是在骂我?怪老子没有给你讨老婆?妈的,害得老子睡觉也不踏实。” “主人,冤枉!我、我是在和那只蛮鸟说话。主人请看,那只红色的小鸟,不是普通的凡种,不过它还年幼。念在同类份上,我在传授它修炼的经验。它已经好几次在这里等我了,今天才敢和我说话。”老白赶紧鸣冤。事实上他确实冤枉,鸟人的眼皮狂跳,不是谁在骂他,是有位妹妹准备了一碗奶,正等着慰问他呢。 “妈的,这么难看的小鸟,还不是凡种?它是什么鸟?蛮鸟?名字也这么难听!” “主人,它还没有成年,所以不引人瞩目。等它长大之后,身上的红色会变成玄青色,样子和小白差不多。因为它们一族成年之后都是雌性的,所以传说中都被天上的神女度化成宠兽,看家守炉。”老白结巴着解释。 “都是雌的?那他们是怎么传宗接代的?妈的,你是不是在替自己找对象,等这小鸟长大了做你的老婆?老白,不用这么悲观的,问问她有没有长辈就行了。” “我、我不是……我没有……”老白张口结舌,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心中却是一阵阵的悲哀——这正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是一个看见雌性就嘴馋的色鬼,就以为别人也一定和他是一样的想法。偏偏老白对他的鸟主人是由衷的敬畏,连一点点抗议的想法都不敢生出,于是只能悲哀。 “没有?你敢说你没想过?那天老魇和莎拉圆房的时候,是谁躲在龙槡树上不肯见人?我说你他妈的就是贱!青青不是很好吗?人家对你也很有意思,你们还是同类。若是我就绝对不客气,先同居了再说,反正青青也不是黄花大闺女。你不懂得,青青那方面的经验肯定丰富,对男人来说,绝对是一种不一样的享受。在我看来,只有自卑的男人才喜欢没有经验的处子。喂,你懂不懂?”一开说那种事,鸟人就是滔滔不绝。 “主人,你饶了我吧!我发誓,我一定要找一个我爱的女人做老婆。不是我嫌弃青青,我们两个真的没有感情。”老白差点要哀求了。 “拉倒吧!什么是感情?在女人来说,那就是衣食无忧的生活,在男人来说,那就是性。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你懂不懂?妈的,真是一只呆头鸟,居然相信什么爱情。比如青青,只要你让青青变成你的女人了,你们之间马上就会有爱情的。 第476章 知道为什么吗?你暂时不会再去想其他的女人,青青也会希望你能成为他的靠山,你们两个常常会想念对方,这就是爱情!记得有一位诗人曾经说过:爱就是淡淡的牵挂!”老白越是那样,彭磊越是精神,滔滔不绝地和老白探讨起感情的问题来。 “主人,我真的没有想女人啊!我只是偶尔心里有些不舒服而已。我知道,男子汉大丈夫当以前程为重,而且我辈修道之士,前途坎坷难料,艰辛无穷,尤其是我们妖族。我如果娶了老婆,万一将来有什么不测,可能还会耽误别人的修行。主人,我只想为主人效命,希望将来主人能助我渡过大劫。我辈的生命以千万年计,来日方长呢。”老白其实也知道他的那个主人的性情,你越是这样,他越是兴奋。不过,他老白以前也是一只有志气的好鸟,虽然说是近墨者黑,但是一点良知尚存,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变坏的。所以,也不管彭磊的苦口婆心,他仍然是严以律己。 “靠!真是枉为人也!知不知道什么叫及时行乐?知道男人最开心的一件事是什么?洞房花烛夜!想想,抱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抚摸那滑如凝脂的肌肤,听身下发出的似痛似悦的呻吟,还有那个,哈哈,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人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呢?” “主人……我带小蛮鸟出去,我去四周看看,我去看看老魇,看他有没有偷懒,我……”老白终于受不了了,边说边逃,振翅冲出洞去。这一刻他真的很羡慕老魇,至少老魇不会有他老白这样的受折磨。 第九十九章乾坤界里的新生活 望着狼狈逃出的老鸟,彭磊是哈哈大笑。倒不是彭磊真的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无耻,他对老白说的那些,有的观点他自己也是不赞同的。不过,看着老白狼狈的样子,心里就是有一种特别的快感。 妈的,那些传说中的变态狂的心态是不是和老子刚才的那种感觉差不多?扪心自问,彭磊的老脸竟然也不自觉地有点发烫。 老白最后的话完全是可笑的借口,这里怎么会有人来?山道早就被封住了,即便是有人上山,也必须先移除封山之物,携三牲,带五谷,置清酒,金鼓开道,先到山顶的神坛祭了雷神,然后才会到这里来休息。还有,老魇怎么会偷懒?那东西现在是春风得意,恨不得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是白天。 大英雄益,是传说中仅次于大禹的人物,是杀蛟除邪的真勇士,受万人的拥戴。萝嫂对姜原所说的传说并不都是空穴来风,彭磊还真是有一辆飞马拉的大车,不过那大车很多的时候是老魇的交通工具。 彭磊不知道现在有人已经将他和传说中的大禹搞在了一起,若是他也听到了那些传说,不知道会不会犯晕。他的治水,其实更多地是游山玩水。骑着老白,出没青冥,走村访寨,寻找绝色,实在是悠然自得。具体的应该怎么做,只要和助手老魇说就可以了,反正老魇有的是精力,这家伙也特别的爱做事,简直将开河挖渠当成了修炼。不过,彭磊有老白这个坐骑,日行百里千里,老魇天生就是行动迟缓,不可能跟得上鸟人的脚步,所以彭磊特别地为他准备了一件交通工具。 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会飞的马,即便是以前宇宙联盟68号基站的那些爱搞科研的科学家,屡经尝试,也没有弄出那样的异种——这是伊尹说的。彭磊的飞马,说穿了就是一辆化了妆的飞车。宇宙联盟的技术,克服地球的引力是轻而易举的。车辆的化妆创意来自远古的传说——中国古代传说中,神仙的飞车是飞龙拉的,古希腊传说中神仙的车是马拉的。龙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知道!而且好像很难做得鲜活;飞马就不一样了,只要搞成马的样子,再插上一扇翅膀,轻松就搞定了。 有了那辆飞车之后,老魇的工作热情更是高涨,基本就是白天下工地,晚上转移,他是真的连老婆都没有时间陪。这是他新婚燕尔之时,那种精神,连他的主人也常常会被感动。老白居然说去看他有没有偷懒,这不是笑话吗? 最近这些天雨水明显的少了,根据伊尹的分析,这雨天即将过去,接下来的日子会和去年相似,会是连续的晴好。正是梳理河道的最佳时机!可是这年代人们的工具实在是太差了,大多数用的还是石斧石锄,连小推车也没有。 彭磊不愿意待在工地上的一个原因就是不能忍受工程的进度。这样的工具,要开挖出疏水的河道谈何容易!有许多次,他就忍不住又要装神弄鬼,请几台大机器出来了。好在这个年代,冶炼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他彭磊只要帮他们稍稍改进,再找出几个储量丰富的铜矿,这样也不能算是影响文明的发展吧? 几乎就是一夜之间,神州大地上铜和铅的产量大幅增长,百姓手上的工具都换成了坚固耐用的铜器;还有,原先很原始的肩挑手扛,也被简单易用,省力又载重量大的小推车取代。所以说劳动工具是文明进步的标志,彭磊的小动作虽然对文明发展的影响不是很明显,但是生产力的提高是确确实实的。 享受着午后的阳光,看着远近的风景,彭磊的嘴上又叼起了雪茄。虚空中早就没有了老白的影子,这老鸟不会真的去找老魇吧?说起老魇,倒是想起来了,这一阵忙得,虽然也没有做多少正经事,但是乾坤界里倒是确实好久没有去了。老婆们没有热情那是另外的事,儿女们需要父爱啊!感情是需要时间来培养的,不要到时儿女们都不认他这个老子,那他鸟人找谁伸冤去。 反正无事,正好去看看老婆孩子们。想定了主意,彭磊闪身就去了乾坤界。 乾坤界里,虽然人造的星月一如凡世那般的移动,但是对成年人而言,时光其实是停滞的。这里不会有生老病死,草木永远是郁郁葱葱,连鲜花也是常开不谢,只有新生命的成长才能让人感觉到时光的流动。只不过在停滞的时间里,空间的各个点上,时间的流动速度是各不一样的。时间的流速完全取决于某一点上灵息消耗的速度和程度,所以作为乾坤界的实际掌控着,彭磊其实有能力让他的儿女们一夜之间就长成大人。不过,养育孩子的过程虽然很痛苦,很累,但是就是那个过程,才让父母们有充实的成就感,所以彭磊也不会去做揠苗助长的傻事。 见到男人大驾光临,白露她们倒是真的很惊诧。女人有了小孩之后,对性的需求会变得非常淡漠。一般而言,性只是女人用来牵住男人的一根绳子,虽然在那个的过程中,男人只是付出,身体的实质享受只有不超过三秒的一瞬,更多的是满足了心里的一种欲望;反而是女人,只要男人不是太粗暴,一般都能得到身心两方面的快感。可是人就是这样一种怪诞的生物,男人就是喜欢付出,还乐此不疲;女人就是不愿享受,再怎么安全也不愿主动。 感觉不到时光的流动,在乾坤界里也没有病毒细菌,这个世界,或许比传说中的天堂还要美。白露是不想再离开了,乾坤界里够热闹的,还有人伺候着,还有那么多的玄奇的知识可以学习——伯克他们拥有的技术,即便是给白露她们十年的时间,也是只能学个皮毛而已。 生活充实得很,虽然有时也难免会想那个男人,但是有儿女在身边,还怕他会不回家吗?前一阵彭磊是隔三差五地就要回家一趟,找她们三个温存一番的。这一次却是久了,粗粗算来,或许有一两个月了吧。 偎在男人的怀抱里,白露扭动着刚才用力过度,有点酸麻的小蛮腰,细声问道:“郎君是不是好久没有和人欢好了?刚才这么用力,奴都有点吃不消了呢。郎君好久没有回家,奴还以为是媛姐她们修炼结束了呢。” “她们?说不定还要十年八年才能结束,早着呢。你们不知道的,修炼者将她们现在这种情景叫做闭关,不吃不喝,只是用天地间的灵息调理身体。闭关对修仙者非常重要,是筑基的根本。她们几个,除了嫦娥的基础稍好些,玉儿和媛媛都是从头开始修炼,都是广成子的主意。唉,连婴大姐也趁机恢复原先的损伤,也不肯陪我。露儿想不想我?这些天我在做大事,疏理河道,忙得连觉也没有时间睡,所以也没来陪你们。” “露儿当然是想郎君的了,媛儿每日都问奴家,以为郎君不要我们母女了呢。” “露儿是想我的人呢,还是想我这个?我都满得要自留了。今天我是实在受不了了,大小事都让老白和老魇去做,我只和露儿做这个。嘿嘿,露儿还能来吗,我又准备好了。” “郎君要做,露儿当然是要陪的。郎啊,奴一个人是再也受不起郎的恩爱的,这两天叶儿身体不便,待奴家将红药唤来,我们……” “好啊,我们好久没有这么来过了,是不是?宝贝别动,我让别人叫去。我来了!” “嗯……” ………… 彭磊当然不是如他所说的那样满得都快自流了,这几个月里,身边没有女人的日子也是屈指可数,甚至有人还怀了他的孩子。阿娇虽然待产,不能伺候他,但是当初阿娇在身边留下两个姐妹的。那两位也是他彭磊的粉丝,就像白露身边的红药和叶子一样,这些天也没有少陪他鸟人。而且,修炼者的精元,即使是十年不用,好像也不会自流,一般都会化成经脉中的精气。 彭磊在白露的大床上大展雄风,将白露和红药两个搞得再也无力应战之后,才满足地去探望他的儿女。 第477章 当然,更重要的是去见见伯克。自从那日从埃及的沙漠离开之后,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彭磊来过乾坤界无数次,但是却没有去见过那群外星人。现在和伯克他们交往最多的是宛儿,还有彭磊从拉沙尔带出来的彭九,还有那群美女丫头。 那次老魇抓来的昆哈、索普和米卢三个老头都是专家,尤其是索普这个空间专家。自从三位到了之后,乾坤界里对时空穿梭的研究才走上正规。不过,也是到了伯克见到了他心爱的苏娅小姐之后,研究工作才正式开展起来的。 刚才听白露断断续续的说,伯克他们找到了一种新材料,好像穿梭机有了很大的进展。这是彭磊最关心的!若是不能回到未来,有谁来羡慕他彭大胖子的离奇遭遇,从拉美西斯那里得到的那么多的黄金珠宝给谁欣赏?还有玉儿她们这几位神仙老婆,只要一个,就足够羡慕死当初的那些狐朋狗友了。还有,从宇宙联盟搞到的那些个先进技术,也只有到了21世纪,才能稍微拿些出来炫耀炫耀。 在这个年代虽然受人尊重,但是毕竟限制太多,而且,文化娱乐活动太单调了! 伯克他们还是大多数的时间都在他们的实验工厂里,不过自从多了爱丽丝、美亚和艾玛三个美女之后,连原先沉静婉约的云姬、蒂娜和叶慧兰三个,也都变得开朗活泼了许多。加隆既然得到了彭磊的默许,也就毫不客气地和宛儿试起了婚。别看这天狼星人模样小,但是心眼可不小,绝对会讨好人。几乎是每个晚上,加隆都是会陪宛儿度过的。受他的影响,当初伯克他们造的别墅区才真正热闹起来,那几个女孩子甚至还给自己安排了假日。另外,她们还是白露她们的文化老师。 彭磊在乾坤界里也是来去匆匆,几乎每次都是“卸了货”就走,连宛儿都是好久没见了。还没走到那栋小楼,老远地就听到宛儿娇俏的声音:“阿兔,加隆哥今天是什么时候回来?你去准备几个菜,今天我很累了。对了,苏娅姐姐什么时候生孩子?露儿姐姐她们也不住到这儿来,我好喜欢小娃娃哦!” 一阵优雅的音乐声响起,阿兔清脆的电子声音说道:“加隆中尉今天会早回家的,阿兔会安排好晚饭。小姐,苏娅小姐才刚刚怀孕,生孩子还早呢。嗯,我看可能小姐会先生。苏娅小姐的基因经过重组斟别,她的怀孕时间或许会长一点。” “我……你坏!你怎么知道我怀孕了?” “小姐,我听到小姐和加隆中尉的说话,我也听到蒂娜小姐和小姐的说话,我……” “好了!不要说了!听着,在别人面前不许乱说,尤其是不能让梅香知道。”宛儿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娇羞。至于那个梅香,就是彭磊从埃及带回来的春夏秋冬和梅兰竹菊之一,因为白露她们嫌单名叫起来不顺,所以梅就改成了梅香,夏则改成了夏雨。因为宛儿也是彭磊的结拜小妹,她单身一人,只有几个冷冰冰的机器伴着,作为大嫂的白露不知道还罢了,知道了以后,当然是要表示表示的,所以很多的时候,梅香就是宛儿的丫头。 “小姐是要保密吗?阿兔知道,阿兔绝对不会说。小姐,有人来了。” “谁?是不是梅香?她有没有听到刚才我们说话?”宛儿紧张起来。 “是……”阿兔的金属声音还没有说完,彭磊就大笑着接上:“是我!哈哈哈。加隆那小子,真是有本事啊!妈的,看来今天我不能走了,非得好好和加隆喝两杯不可。宛儿,我好久没有见到你了,嗯!更漂亮了!对了,刚才你们再说什么?奇qisuu.书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哈哈。” “哎呀,是大哥!”宛儿惊叫一声,飞奔出小楼。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小脸变得通红,嗔道:“大哥好坏!取笑宛儿了不是?阿兔,叫加隆哥快点回来,我去准备酒食去!” 第一00章不同的时间隧道 男人就是成了家才能真正成熟,才能受人尊重。在一般人的眼里,有家的男人才是能负责的男人。自从加隆和宛儿恋爱了之后,彭磊对天狼星人的态度也是大有改观了,看出去甚至还有一点点的亲近。事实上,天狼星人确实是和他最有缘的外星人,他鸟人能有现在这样的幸福生活,还不是托了天狼星人的福? 作为一个稍微受过教育的男人,好像也不能在心里存放太多的怨恨,而是应该学会感恩。这段时间,彭磊有许多的空闲,尤其是在陪青姑的时候,也是很好地检讨过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对天狼星人,他现在真的是感激多于怨恨,所以对加隆也没有了早先的那种冷淡。 人确实是需要自我反省的,道家所谓的悟道,佛家所谓的面壁,其实都是一样。传说中张天师的丹成飞升,达摩禅师的面壁涅槃,都是悟透了人生善恶和轮回天道,现在彭磊还真是有点相信传说。就他彭磊这样的人品,就是陪青卿的那一点点时间,那么一点的感悟已经让他彭磊对以前的言行略作检讨了。若是他彭大胖子也有达摩面壁十四年的恒心,说不定也是不用修炼,就能成佛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做不了佛,至少也能混个净坛使者差不多层次的和尚做做了吧。 刚才宛儿已经说过,她是很累了。一个准妈妈,彭磊可不敢让她做事,万一不当心闪了身体,那他鸟人就反而会是天狼星人的仇人了。 乾坤界里添丁加口,说现实一点,也是为他彭磊作贡献。今天是确确实实的身心都很愉悦,于是彭磊挽起袖口,居然亲自操刀下厨。他的那位妹夫回家的时候,正看到彭磊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于是加隆是感激得差点涕泪淋漓,那一刻几乎愿意为彭磊赴汤蹈火。 两杯酒下肚,加隆连感激加钦佩,对彭磊已经推心置腹了。 “彭兄,没想到彭兄的厨艺这么好!甚至比宛儿的都好!多谢彭兄不计前嫌,前番虽然得到彭兄的允许,但是加隆还没有好好地谢过彭兄。真的,加隆对彭兄是非常感激的。借彭兄的酒敬彭兄一杯!彭兄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加隆去做,管他什么影不影响文明发展。将来即便是彭兄让我们自由离开了,我想我也不会离开宛儿。我是彭家得的人了,死也是彭家的鬼。如果可能,将来我也想随彭兄修炼仙道,莎拉能够,我想我也是可以的。” 一旁的宛儿小脸通红,本来在加隆的眼里,她宛儿的一切都是完美的。不过,这样的赞誉放在心里就可以了,至少也不要在两个人以外说。可是你看这傻子,居然当着师傅的面说这种话,这不是让人难堪吗? 果然,彭磊哈哈大笑:“妹夫,当然是宛儿的手艺比我好,这就是所谓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今天若不是宛儿的身子不方便,我也很想吃现成的。哈哈哈!妹夫想要修仙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不过我自己现在也没有上正道,广成子又没有闲情教人。反正乾坤界里很不错,妹夫最近也不是很闲,等以后我找到适合做老师的,再教你也不迟。至于那个什么事,放心好了,我既然和伯克有约定,那就不会乱来。我彭磊虽然不是圣人,但是这点还是能克制的,而且,我也不能让妹夫你为难,是不是?总之,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先说说你们最近做的。怎么样?听说有进展了。” “是有进展了,这还要归功于这里的环境。大哥,这个小世界的环境太特别了,那天幕上游离的云气居然是最纯净的粒子,我们想要的基本原料完全可以用这些粒子合成,用来提炼实验材料是绝对的方便。最近我们找到了一种能够大量储存能量的合金,正在对它进行改良和培育。只要能得到足够多,那就可以制造穿梭机的引擎和轨道了。” 加隆说得坦白诚恳,彭磊的肚子里却满是怀疑。那怀疑倒不是针对加隆的,而是在他的心底藏了很久的旧货。伊尹早就向他解释过时光穿梭的原理,解释过逆时穿梭和顺时穿梭的不同,但是彭磊从来就是将信将疑——鬼知道伊尹那个家伙是不是说的实话!那家伙被他彭磊割了卵蛋,虽然看上去是认命了,但是谁知道他心里是不是在诅咒。 仇人喜欢的东西,自己偏不喜欢;仇人不喜欢的东西,自己都要喜欢!有这样心思的人多如江鲫,他彭磊好像有时也是这样的。如果伊尹也是这样的男人,谁知道他说过的有多少是真的? 彭磊就是想不通,同样是时间穿梭,顺时和逆时有什么区别呢?宇宙联盟不是也能做到短途的顺时穿梭吗,短途和长途还有什么区别?给飞船多加点油不就得了?或许伯克同学一开始就是在敷衍他彭磊! 怀疑是怀疑,彭磊对伯克还真是有点委曲求全。虽然能轻易地决定他们的生死,但是他鸟人想回到未来的那个希望,是完全寄托在伯克同学手下的这群年轻人的身上。伯克那家伙生性耿直,是个宁折不弯的货色,偏偏他在那群人里面,又是极具威信的。彭磊自己是那种斤斤计较的小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和他一样思想的,所以他一直把怀疑憋在心里,也不敢问,生怕伯克同学恼羞成怒。 今天不一样!加隆是自己人了,这家伙睡了他彭磊的妹子,吐露一点他们宇宙联盟的内幕,也不算是过分吧? “妹夫,你对我老实说,制造穿梭机是不是真的很难?我这里有纯净的鸿蒙元气和五行元精气,能幻化成世界上所有已知的物质,材料绝对不是问题。搞一个时间隧道而已,难道真的这么难?你们的技术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478章 “这个……大哥,真的很难!相对而言,回到过去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过去的坐标容易确定,而且那时空线已经存在。顺时穿梭就不一样了,将来是未知的,如果能顺利穿行,那和传说中的创世之神也相差无几了。我们现在的时光隧道都是单行的,如果能过双向而行,那么在隧道里穿行的人很容易就能改变历史。” “妈的,老子还是不明白!那为什么找到新材料后又有希望了呢?” “大哥,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时间隧道大多数是平行跨越,是从一个空间点到另外一个空间点。逆向穿行是能够做到的,但是因为没法返回,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做这种事。至于顺时穿越,据我说知,所能做到的时间跨度最多不过几天。关键是材料和能量,顺时穿行所需要的能量是无法想象的。”加隆手舞足蹈,连比带划,耐心地解释。 彭磊还是两眼墨黑,越听越糊涂。有一点总算是清楚了!顺时穿越需要巨大的瞬间能量补充,普通的核子能量根本无法满足;另外,穿梭机也不能做得太大,消耗的能量是和穿梭机所占有的空间成正比的。所以必须找到一种补充能量的方法,保证穿梭机的加速能持续进行。伯克他们新发现的这种物质能储存巨大的能量,又能瞬间释放,可以用来做穿梭机的引擎。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那种金属只能在实验室自然生长,要长成需要的数量,或许会需要许多的时间。 “妈的,时间老子有的是!可是,妹夫,拜托你了,一定得给我盯着,越快越好。你说,如果我变成老头子再回去,那还有什么意思。”还能怎么样呢?彭磊只能认命,唯有期望伯克他们的技术能有所进步。 “大哥放心,我也是很想随大哥去未来开开眼界,我会用心的。”加隆拍着胸脯保证,心里还在嘀咕——那两个将这位送到这个年代的孙子不知道是谁留下的种,居然这样拆老祖宗的台,等将来见着了,一定要狠狠地给他们一点教训。 两个人杯来杯往,倒是越来越投机。宛儿强打着精神陪着,后来就换了女仆梅香。不过宛儿支持不住之后,加隆碰杯时就常常心不在焉了。彭磊是什么人?有时候真的是贼精的。这酒再喝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叮嘱了几句梅香之后,他老人家也走了,还是回夏雷山上的那个山洞。 天已经黑了,面向东南的山洞,在仲夏橙色的夕阳下,显得格外的深邃阴暗。彭磊离开时是在山洞的洞口,回归时当然也是在原地,而且还是背对着山洞。反正这座山是禁地,不可能有人在附近窥视,所以彭磊来去都是毫不遮掩,任由乾坤界里弥漫的灵息随着他的身体往外涌。于是在他现身的瞬间,以他的脐部气海大穴为中心,一团眩光一闪而灭,然后是七彩的光丝千丝万缕,将他身外十丈方圆的空间装扮成一个迷幻的世界。 “啊!” 尖细而又压抑的尖叫从他身后的山洞里传来,把正毫无防备的彭磊也吓了一跳。还没等他转身看个究竟,耳边风声激荡,一只大鸟扑棱着翅膀俯冲下来,在彭磊的眼中只留下一抹黑白相间的残影。彭磊还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大鸟就停身到了彭磊的左肩上,体型也缩小到了一只灰喜鹊大小。 彭磊瞪起眼睛,努力地收回弥漫出去的灵息,一边轻声地骂:“老白,你他妈的成熟一点好不好?老子还以为是有敌人偷袭呢!怎么回事?你真的不要做人了?我问你,山洞里的妹妹是不是你小子搞来的?老子才离开三天,你小子就不得了了。” 在美女的面前,彭磊是永远要争取道貌岸然的形象的。等搞到手之后,那再怎么禽兽不如,女人的情绪也只能烂在肚子里了,所以彭磊训斥老白时用的几乎就是耳语。 “主人,我冤枉!我是今天后午才回来的。这些天我一直在老魇那里,昨天帮他炸了一个山口。前些天老魇得到了一块很漂亮的宝石,昨晚上我粗略地打磨了一下,今早送到娇主母那里去了。然后我才回到这里,我过来时,那两个美女已经在了,所以我也不敢化出人身,怕吓着了她们。主人请看,她们甚至带来了衣服被褥,还有这么多家具,是不是要在这里常住了?” 老白是连声叫冤,这就是风水轮流转!自从老魇得意了之后,他老白在鸟人的面前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冤枉”! “妈的,真的不是你带来的?这是干嘛?即便是你带来的,也是没什么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男人都是喜欢美女的!嘿嘿,连太监都喜欢美女,不信你回去问伊尹。你这个男妖有什么好害臊的?从古到今,娶妻生子的妖怪多了。红孩儿知道吗?那个就是牛魔王的儿子。你这个小妖精孤陋寡闻,和你说那么多真是浪费口舌。老魇得到的是什么样的宝石?怎么不先拿给我看看?不过,给阿娇也行,先让她玩着,过两天我去鉴定一下。老白,这两个女人能够得到允许来这里居住,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妻妾,来这里求子来的。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安排一下,让你趁机开开荤。”彭磊笑道。 自从姜原在这里怀孕得子之后,来这里的几乎都是拜神求子的信徒。这里是高辛族的核心区域,原先就是传说中神灵出没的地方,现在几乎是变成了比高辛族的宗祠还要神圣的所在。前文说过,来这里拜祭的人都得备上三牲、五谷、清酒、鲜果,还要预卜凶吉,金鼓开道,少一样都不行。这样的排场不是一般人家能搞得起来的!刚才听到洞里的惊呼,彭磊的灵识已然探过了。虽然只是一扫而过,没有仔细察看,但是大概的情形也已了然。 是两个年轻的女人! 第一0一章帝妃 山洞里的摆设被重新整理过了,乱石堆砌的石床也变成了平整的大青石,石面好像还是打磨过的。苇席和铺床的茅草也都换成了新的,洞外远远地就能闻到清新的草香。洞口平整处仍然摆着织机,山洞深处的柴禾成捆地堆积着,估计足够用上半年的。在石床的不远处,新砌了一个火盆,里面烧的好像是炭火,没有明亮的火光,只有一点幽红时隐时现。 彭磊的灵识又探察了一遍山洞,心中诧异,寻思之间,忍不住就要和老鸟开玩笑:“老白,她们肯定是来求神仙赐子的,这世上有没有神仙你还不清楚吗?我看还是你来几下变化,做一回神仙吧。这样既能安慰她们虔诚的心灵,你老白也能趁机摘掉老处男的帽子。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主人,你饶了我吧!我已经决定了,一定要潜心修行,暂时决不涉足男女间的感情。我不会像老魇和小黑那样没有出息的!主人,这次主人可能看走眼了,我看那两位可能是来这里疗养的。主人请看,她们两个都是阴精亏缺,生机不旺,好像是靠着药力在强撑着生命。” 老白之所以待在洞外,也有一个原因是不想惊吓到洞里的两位。称那两个是美女,实在是抬举她们了,那只是老白的一个习惯。他的主人看见女人都是叫美女的,不管老丑,老白当然也是学会了那一套。其实山洞里的那两位,虽然年轻,但是形容枯槁,神气萎靡,肤色姜黄,印堂灰暗,完全是一付病入膏肓的模样。不管怎么看,怎么也没法和美女沾上边。 她们或许真是来这里静养的,现在的体质差极了,即使不受什么刺激,也是气微力衰,若是老白这个鸟男人突然现身,让她们受到惊吓,绝对会让她们雪上加霜。老白只是一个小妖精,他可担不起谋人性命的大罪,即便是无意的也不行。 “主人,看来乾坤界的灵息对她们的身体很有助益。刚才主人带出的灵息只是溢到洞里一点点,她们的精神就好多了。”老白的鹰眼就是好使,即使是洞里只有幽暗的火光,在落到彭磊肩上的那一瞬,老白也看清了那两个女人的神情。 “屁!”彭磊轻笑,“那是兴奋,是瞬间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造成的精神亢奋。老子刚才带出的灵气也就这么多,根本就没能扩散到她们那儿。不过,还别说,她们的气色还真是很不好。” 山洞里的两个女人,一个拥被半躺在石床上,好像还在轻轻地咳;另一个坐在火塘边的一个石凳上,正在煮着一只铜釜。山洞里除了淡雅的干草香味外,还有淡淡的粥香在弥漫。和姜原妹妹在这里时相比,现在的山洞更像是一个山中人家了,新添了许多的家具,靠床的这边甚至还用条石堆了矮墙隔断。这样的布置,让彭磊不由得想起当初羌城外的那个山洞,那个为避风雪和老白堆出的洞中小窝,后来那里还成了他鸟人和婴纨大姐结缘的地方。 彭磊返回时带出的彩光是如此眩目,两个女人显然是被惊呆了。脸上堆满了艳红的霞彩,身体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动作,好久都不动一下,仿佛成了两具没有生命的雕塑。 彭磊已经转过了身来,虽然洞口不大,他鸟人的眼神也没法和老鸟相比,但是在灵识的辅助下,还是看清了洞里的一切。 洞室的深处成了储藏室,堆满了精美的铜器和陶器。看那些器物的制作工艺,形体大小,绝对不是平常人家能拿得出来的。别的不说,光是将那么多的家当搬山上,将山洞重新布置,只有不到两天的时间,不动员几百号人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主人,看来我们是不能留在这里了。现在我们去哪里?”彭磊不再开玩笑,老白的神态也自然了起来,探头探脑地悄声问道。 “还能去哪里?回家!老白,你说他们等的神仙是不是老子我? 第479章 上次老子曾在这里显过神通的。妈的,我们和她们或许有点缘分。你不是一直羡慕老魇吗?这次给你机会。金丹绝对能够调养好她们的身体,我把金丹给你,你表现得稍微体贴一点。哈哈,到时候她们来个‘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你就趁机那个,一举几得,皆大欢喜。”说着说着,彭磊的笑声就有点变样。 “不要啊!主人,我已经立过誓言了。主人是不是要帮她们调理身体?看来也会耽搁一段时间的。不如我去老魇那边帮忙。”老白振翅飞起,也不敢呆在鸟人的肩上了,好像彭磊真的会强行在这里给他摘掉老处男的帽子似的。 “妈的,不要就不要,到时候不要后悔!你他妈的既然不要女人,那东西要来干嘛?干脆让我给你净身得了,也好给伊尹做个伴。”彭磊轻声骂道。 “主人,我情愿要青青,我也不能要这两个病人。我去帮老魇,主人要走时呼我。”老白深知这个鸟主人有时真的有点喜怒无常,虽然现在是开玩笑,但是谁知道他会不会冲动?还是稍稍保持距离的好!连那样的话都憋出来了,振翅高飞,急急地逃走。 “操!不识抬举,哪像是我的手下。”彭磊是意犹未尽,还有点愤愤不平。和他彭磊相比,他老白就像是一个坐怀不乱的圣人似的,倒显得他这个主人卑鄙无耻了。话又说回来,能随心所欲的人也是要本钱的,只有大丈夫才能我行我素,做喜欢做的事。他老白一个小妖精,夹紧了尾巴做人,小心翼翼地修身,那也是很符合他的身份地位。 老白既然走了,那么助人为乐的事情只能他自己来做了,谁让大家有缘呢。还是那句老话: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修得此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彭磊走进山洞的时候,心里绝对是纯洁无邪的。他身边美女无数,不久前才畅快淋漓地发泄过,即便是山洞里的两位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此刻他也应该能控制住自己的心情。事实上现在山洞里的两位,虽然不能说是丑女,但是她们的神情只能在男人的心里激起怜悯和同情,决不可能生出情色。 “在下彭磊,两位小姐怎么称呼?在下路过此处,口干舌燥,两位小姐能不能施舍两口清水?嗯,好香的粥!若是能加些瘦肉,红枣,莲子,那就更好了。那样烧出的粥,滋阴补气,对身体有大好处。” 两位还都是僵硬着,眸子里流露出一种难以描述的情绪。彭磊有点担心了,她们保持那样的姿势好久了,虽然能感应到她们急促的呼吸,但是会不会抽筋啊?快走两步,彭磊已经到了坐着的那位身边,探手相扶。 “这位小姐,不要这样,我不会伤害你们的。” “大神啊!”两个女人终于醒了过来,轻呼一声,几乎是同时恢复,一个从床上滚落,一个就地趴下,匍匐着,轻轻地抽泣。 “不要这样!我最看不惯这样了!嗯,这位小姐的身体也很弱啊,怎么还在操劳?你们的家人呢?居然不留个人伺候,太没有人性了。我们也是有缘,既然见着了,我不会不管你们的。来,你们两个一起去躺下,我自己找水喝。” 轻轻抱起脚边的那个,又扶起床边的那个,将两人都放在床上,还细心地帮她们盖好被子。现在的鸟人,完全是一个模范丈夫的模样,他也只有在女人的面前,才会这么温柔体贴。若是老白老魇在这里看见,一定会嫉妒得发狂,来生如果还是让他们跟随这个鸟男人,他们绝对不会选做男人。 两个女人的身子都在剧烈地颤抖,彭磊能清楚地触摸到她们的情绪,那绝对是狂喜。那压抑的抽泣声中夹着明显的激动,双眼虽然蒙着泪水,但是水花背后却是深深地渴望。脸上都是鲜艳的红,仿佛是垂死者的回光返照。这一刻彭磊的心中竟然也是莫名其妙地一动,不是因为两个女人回复出来的那一瞬的美丽,而是一种感觉,她们两个来这里就是等他鸟人的。 “大仙救救我们!”傻傻地被彭磊伺候,看彭磊的双手离开被子,双目环顾,好像真的要找水喝的样子,那位原先坐着的突然伸出双手,紧紧地拽住彭磊的衣角。 “这位小姐请放心,在下略懂一点医术,肯定不会不顾小姐们的。不要这样!告诉我,你们两个怎么会来这里的?这里平时没有闲人,两位小姐的身体也不适合在这里生活,你们需要人伺候。虽然这个山洞很不错,但是毕竟阴气较重,对你们的身子很不好。”只要不是攸关钱财和生命,彭磊对女人永远是不缺爱心的。 “奴家简狄,这位是妹妹庆都。我们知道大仙一定会就我们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等到了。大仙啊,若是等不到大仙你,我们姐妹是准备死在这里的。”女人就是不放手,一任脸上的泪水如决堤的江河一般奔涌;她边上的那位神情比她还要激动,身子剧烈地颤着,脸上的红晕已经褪去,苍白的双唇不停地开合,却如同垂死的鱼,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简狄?庆都?很好听的名字!嗯,我好像在哪里听过。等等,不会吧?”彭磊顺口应着,突然想起了什么,一吓,又仔细地对床上的两位端详起来。 “彭郎救命!是姜原姐姐送我们来这里的!”庆都终于支持不住,头一歪,竟然晕了过去。简狄抓住彭磊衣角的双手转成扶住晕倒的庆都,一边急急地说出她们在这里的原委。 “姜原?”这下彭磊终于明白了。眼前的两位病美人,不正是姚凫曾经说过的,那个高辛王的另外两个老婆吗!只不过听说她两个都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而且正值青年,身体都是很好的,怎么会成了现在的这个模样?看来姜原对她们两个是很坦白的,她们甚至知道他的名字。不过,不知道姜妹妹有没有告诉她们,她生下的孩子也是向这个“大神”借的种? “放心,有我在,她不会有事的!不过,小姐请原谅,我可能会稍微失礼了。”彭磊取出一颗金灿灿的金丹,溶上一碗清水。 金丹对修仙者来说也是极品的良药,炼制它的原料都是天下稀有的珍宝,又经过神火无数遍的精炼。同样的金丹,天机子的金丹和其他炼丹师的金丹又有不同。作为天地间炼丹的宗师,天机子平时修炼的是神丹,连坎离仙丹都是一炉中的副产品,这金丹更是最初级的同生之物。仙丹既成,天地同应!天机子的每一炉仙丹都会招来天劫,留给彭磊的那些当然也不能例外。历过劫的金丹虽然还是金丹,但它是随更高级的仙丹伴生而成的,当中孕育的灵力比之普通的金丹又要浓厚上几分。 若是简狄和庆都都是身体健康,这一碗丹水她们完全能够消化,然后百病离身,长命百岁,青春永驻。可是虚不受补,她们两个现在的模样,气若游丝,精力枯竭。如果这包含了浓厚灵力的汤药全部给她们喝下,那金丹中的灵力在她们的身上散发开来,说不定会将她们的经脉都撑爆了。 比较起来,庆都的身体好像更差些。虽然是因为激动才晕倒的,但是如果不救治,说不定也会一睡不醒。她们两个的身体实在是太虚了!彭磊有一点确实是个男人,就是做事绝不扭捏、瞻前顾后、举棋不定!他鸟人决定了的行动,那就是不顾一切。 庆都的汤药是鸟人一口一口用嘴喂的,模仿武侠电影里常有的镜头。倒不是彭磊想占庆都的便宜,而是那个招数对已经晕厥的人来说,确实是最适用的。一边喂,一边还要按摩庆都的胸腹和后背,帮她化开金丹的灵力,同时疏通任督二脉。 到底是仙丹!再加上彭磊的修为,帮一个凡人疏通任督二脉是轻而易举的,所以也只不过是一刻钟的光景,当彭磊放开庆都时,那小女子已经是面色红润,头发乌光闪亮,呼吸平稳悠长,皮肤洁白水嫩——和刚才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彭磊的嘴对上庆都的唇时,彭磊的双手按摩庆都的身体时,旁边的简狄又是脸生红霞,浑身轻颤,仿佛彭磊亲的是她的唇,摸的是她的身。等彭磊终于放开怀抱中的庆都,审视着悠然入梦的重生者时,她居然也是牙关紧咬,眼神翻白,轻哼一声,晕了! “哈!”彭磊忍不住轻笑出声,一把将简狄拖起,也是一口丹汤渡去,“宝贝,你既然也想这么喝,直接和我说好了。告诉我,你们怎么会病成这样的?” 第一0二章这不算艳遇 彭磊还是误会了简狄妹妹了! 简狄假装晕倒,不是鸟人想的那样暧昧,事实是因为害羞。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是“神仙”,可毕竟也是男人。她简狄和晕倒的庆都都是有丈夫的女人,虽然来这里就是因为有所希望,可是这一切来得太快了,来得让人有点措手不及。 三天前决定来这里,首先是希望能遇上传说中的真神。即便是神仙一去不复还,也希望神灵曾经现身的地方还能留下丝微的灵气,能让她们虚弱的身体复原。在她们的心里,即使真的能等到那位神人,就她们现在这个样子,标准的残花败柳,人家神仙也不可能肯接纳。如姜原一般的艳遇只是梦想,能回复健康已是最大的幸运了。 在姜原的描述里,那个曾在雷泽现身的神仙身怀灵丹,即便是他的津液,也是能起死回生的仙药。姜原能怀孕生子,完全是因为那个神灵的垂怜。可是,姜原和神仙的遭遇是不一样的,她为人家遮风挡雨在先,而且她一腔虔诚,再加上风韵尤存,神仙肯慷慨地施舍,这一点也不奇怪。可是,那位神仙真的如姜原所说的那般博爱吗? 第480章 连姜原自己也不敢肯定。 简狄她们却是很相信姜原的,所以见着彭磊时是那般的激动。事实上彭磊也没有让她们失望,庆都的容颜是那般的凄惨,他的动作也没有丝毫的迟疑,居然还口对口地喂药。看庆都现在的神色,好像就是已经痊愈了!可是,那个过程……真是让人有点害羞!这才是第一次见面,这心里也刚刚才有所决定,却也是还没有准备好嘛! 庆都妹妹是晕着,浑不知别人对她做些什么,简狄却是心如鹿撞!那个男人对庆都所做的一切,她也要啊!可是如果就这么清醒着承受,会不会被人误会?会不会被人看不起?罢了,还是也晕过去吧,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她也是急中生智,却把眼前的“仙人”当成六岁的孩童了。 彭磊的笑语在简狄的耳畔轻轻地响,那一瞬间,简狄真的有点无地自容。一团热气从心口生出,迅速地漫遍全身,眨眼间就将她的手指、脚趾都烫得通红,脸更是红得有点发紫了,发梢、额头生满了晶晶亮的汗珠。心里有话,却还没法说出口。彭磊好像只是随口问问,并没有等她的回答,又一口丹液流进了喉咙。 这男人的手指好坏啊!揉遍了胸腹,还要揉背臀;那个流进自己喉咙的是碗里的丹液吗?抑或是男人的津液?浓浓的香,清清的凉。第一口的时候,因为紧张,简狄什么感觉都没有。现在,心里填满了羞涩,感觉也回来了。 那道浓香清凉的液体流入她的口中,昏沉沉的脑袋好像吹了凉风,突然间就清爽了许多;那流体顺喉而下,迅速地变得温暖,能清晰地感觉到它在身体里的流动。随着男人双手的动作,那团在胸口蓄积,缓慢地漏向小腹的温暖迅速散开,在五脏六腑里肆无忌惮地游走,在血脉里清晰地流动。只要男人的手点到哪里,那里就会成为暖流蓄积的场所。 那感觉是如此的奇妙,简狄的思想随着体内的暖流流动着,甚至没能感觉到彭磊再一次吻上她的唇。彭磊的问话,心中的羞涩,那一刻全部抛到九霄云天外。身体被男人抱着,只能下意识地颤动,鼻子和嘴巴却是自由的,除了喘息,还能用来哼哼。她现在沉迷的那个样子,和那种高潮时的兴奋几乎一样,害得帮她用功的彭磊也禁不住有点激动起来。 现在在彭磊手下扭动的这个女人,皮肤已经恢复了红润,金丹的药力随着体液蒸发出来,浑身还散发着浓浓的异香。再加上那如痴如醉的呻吟……比刚才对庆都妹妹用功时有趣得多了。 只要是别人的女人,那个的感觉就是别有趣味,即便是自家的女人是天堂里的仙女。所谓家花不如野花香,连传说中的大神宙斯都要不断地在外面偷腥,还只是半仙的鸟人彭磊当然更不可能抗拒那种感觉了。女人一直是彭磊的最爱,从来就没有嫌多过,也从来没有嫌累过。简狄妹妹这样激烈的反应,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彭磊在工作时就免不了要夹带一点私欲,因此,对她的按摩更是无微不至。 除了任督二脉,还有奇经八脉,还有三百六十大穴,还有三千六百小穴,还有三万六千个毛孔……每个重点都要轻轻地揉上两三遍。终于完工,第一件事也不是听简狄妹妹讲述她们的遭遇,她们得病的缘由,为什么孤身来这里。而是冲到洞外,猛呼几口清新的凉风,喝两口冰凉的山泉,浇灭心头越烧越旺的欲火。 这一颗金丹分入两女的身体,加上彭磊用心的辅助调理,两位妹妹再也不是初见时的那个病美人了。现在的她们,浑身被香汗湿透,肤色被仙丹的灵力浸染成了粉红色;湿衣裹着玲珑剔透的身体,确实是一种诱惑。不过,如果没有简狄妹妹的呻吟,即便是两位不着寸缕,也是不一定能勾起彭磊的色心的,毕竟鸟人手上的美女不少了,而且刚刚畅快地泄过,也谈不上饥渴。 简狄的呻吟绝对是致命武器,彭磊能坚持住,没有更大的动作,已经是进步多多了!那声音,让人不由自主地会想起以前看过的倭国的情色电影,想起那些曾经在他彭磊身下呻吟的美丽女人。 从和姜原的交往经历来看,彭磊相信,即便是将这个哼哼的妹妹就地那个了,妹妹也不可能会反抗,最多是高辛帝多打几个喷嚏,多带一顶绿帽而已。可是彭磊知道,她两个的身体刚刚恢复,若是马上激烈地纵情,或许会造成另外的伤害。而且,这妹妹现在虽然是清醒的,但是她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若是彭磊那个了,和强奸有什么区别?堂堂鸟人,是不屑做这种卑鄙下流的勾当的!手上揩点油就可以了。 洞里传出了哗哗的水声。 自始至终,简狄都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知道自己很失态,可是她根本就不能自己。那个男人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简狄不知道自己心里是庆幸还是失落。在床上躺了不过几分钟,闭眼就都是那男人嘴角坏坏的笑。身体是前所未有的轻松,身上却是一阵阵地往外冒着热汗,所以彭磊出洞降温的时候,简狄几乎是马上跟着起身。 火塘上的粥已经成了糊了!换上一壶水。心里忐忑着,担心那个男人一去不复返。但是身上的汗若是不洗干净,她实在也是不敢再靠到男人的身边。 还好,夜色虽然昏暗,但是这个男人并没有走远,好像只是在洞外欣赏天上的星月。再想想,他不是还有许多的问题没有听到答案吗?想来也不会就这么离开的。 这男人,姜原姐姐说他是天上的雷神,看来并没有夸大其辞。先前让他看到了她们姐妹最黯淡的形象,等一会儿,等会儿他再进洞时,一定要让他见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简狄!简狄妹妹一边轻手轻脚地更衣梳洗,一边暗暗地寻思。 床上的庆都还在沉睡!她的体质太虚了,彭磊帮她调理完身体后,手上又做了一点小动作。所以,若不是被人唤醒,她应该能睡上三天三夜。不过,沉睡的只是她的躯体,彭磊没法阻止她脑袋里的潜意识不时地苏醒。 这边简狄在紧张地忙碌,那边她的小嘴里也是不时地喃喃有声。 “大王,不要……”、“不……”、“姐姐,救我!”、“大法师……不!”………… “大法师”这三个字叫得特别的清晰,声音颤着,仿佛是恐惧,还有点声嘶力竭。伴随着叫喊,庆都的身体也是剧烈地颤了一下,然后才沉沉睡去。简狄那个时侯正端着半盆温水,庆都的呓语仿佛是一根锋利的针突然间刺中她的身体。浑身一哆嗦,“哐”地一声,铜盆摔到地上,水花四溅,将火塘里的炭火也浇了个透。 “啊!” 一声压抑的轻呼,简狄赶紧整理衣衫,又匆忙地去取洞壁上的照明火种。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轻轻地拦下,然后轻轻地扔出去。简狄妹妹只觉得心里一空,然后身背就撞上一个软软的大沙发上。 哪里来的东西?好神奇!是床还是椅?——软软的绒面,高高的背,精致的雕花,甚至还有几个精巧的靠枕!其实这样的家具彭磊的身边并不少,当初伯克他们在乾坤界里大兴土木的时候,这样精美的家具是特别设计了许多专业机器人来打造的。他们的不务正业还有传人,就是老魇。当初为了让自己多才多艺,老魇除了研究鳄鱼皮的箱包,也动员老白他们设计过未来的家,和伊尹讨论过时尚家居的风格,甚至还做了许多很别致的样品。那些东西在无相宝筏里根本就没法摆下,彭磊看得顺眼的就都收进了他的储物手环里。所以彭磊手上的这个储物环,现在是正宗的杂货库。除了许多舍不得放入乾坤界的珍宝和必须随身携带的器具外,也有许多是乱七八糟的杂碎,破铜烂铁都有,甚至还有从小飞船上拆下来的整体式卫生间。 宇宙联盟的那些家伙,兴趣各不相同,所以对自己的私密空间的装饰也是各不相同。有的人的小飞船只是一个实验室,其他一切从简;但是有的人就喜欢享受,小飞船就像是一个装修豪华的家,卫生间里甚至还有冲浪浴缸。当初从68号基站搜罗了大量的好东西,改造无相宝筏和龙阳神炉时把小飞船也拆装了好多,许多的奢华设施就被彭磊拆了下来,收藏在了他的储物环里。 上次和姜原妹妹在这里恩爱的时候,彭磊就使用过一个豪华的整体式浴室。另外,他在涂山族的那个山谷中的小楼,那里的卫生设备也是他用飞船上的设备改造的。 “啊!”简狄又是一声轻呼! 这男人,不是在洞外吗?怎么就在身边出现了?难道是自己眼花,他一直就在旁边,看着自己擦洗?身下的床是从哪里来的?是这个神仙男人变化出来的吗? 这次当然是简狄妹妹想左了!彭磊是特意跑到外面去让自己冷静的,当然不可能还留在洞里窥视女孩子洗澡。铜盆砸在石头上的声音清脆响亮,那余音还在石洞里久久回荡,彭磊是被那个声音招进来的。他的速度也没有简狄所感觉的那么快,而是妹妹自己心慌意乱、手忙脚乱,感觉时间就变成了那么一瞬。 看简狄一付不知所措的模样,彭磊忍不住又要坏笑。别说,那个神态的女人给人一种好特别的感觉,让人忍不住要挺身呵护,尤其这女人还是那么年轻漂亮。 “小姐的身体刚刚恢复,为什么不多躺一会儿?别和我客气!想来你们也是知道了,我和你们的姐妹姜原小姐结缘在先,那样算来,你们也就是我的朋友了。别将我当外人,我其实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是那个什么神仙。 第481章 我只不过是一个修道者,会一些修身养性的手法,身边有一些祛病健体的灵丹。哈哈,这沙发比那个床舒服多了,小姐就在那里躺一会儿,我来帮你们准备晚饭。这粥已经糊了,明天拿下山喂猪吧。刚才我说过什么来着?对,我给你们熬冰糖红枣莲子粥。” 为美女做事,彭磊永远是心甘情愿的。再说了,虽然为她们治病花去了许多力气,还有一颗珍贵的金丹,但是女人的身体他也摸够了,尤其是这位简狄妹妹,他彭磊暗中占的便宜着实不少。做为回报,为美女们熬一锅粥也不算过分。 “不!妾身怎敢劳动大仙!”简狄挣扎着站起身来。虽然这沙发躺着确实舒服,虽然身上的汗渍还没有洗干净,但是神仙亲自为她们煮粥,那是万万不敢承受的。 第一0三章康复,都是绝色 和这个年代的女人的交往也不能算是少的了,彭磊知道,女人认定了的东西,有时也是很难将她改变的。就像他的如玉妹妹,都那个样了,心里的自卑还是挥之不去,一定要亲自生个孩子才满足。没有生育过孩子的女人不能算是完整的女人,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十月怀胎,不累吗?孩子有人在生,做个现成的妈妈多好,对保持身材也有好处啊! 她既然过意不去,那就随她去吧。不过,一个湿淋淋的美女在自己的身边,她甚至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帮忙其实也只是空话,或许是越帮越忙。她只是不能闲着,那就成全她,干脆让她也享受一下高科技的文明。 “嘿嘿,小姐想帮忙,也行。不过,我看小姐身上都是湿的,不如先到一边洗个澡。你看我,竟是忘了!稍等一会儿,我给你们弄个洗澡的地方。” 从储物环中掏东西,在简狄妹妹的眼里就是无中生有的仙术。也就是眨了两下眼睛,一个带着冲浪按摩浴缸、热水淋浴的洗澡房就出现在了山洞的一角,浴缸里是满盆碧蓝的热水,淋浴花洒喷着丝丝的水线;雪亮的光,如水晶般透明的门壁,精美的帘…… “别这样傻着,让我来教你怎么用!” 彭磊得意,最开心的一件事之一就是看见这个年代的人们在见到未来社会的先进东西时的表情。挽住简狄妹妹的小蛮腰,半搂半抱地将她送进浴室。当初姜原妹妹用这套设备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那些洗发水、护发素、洗面膏、沐浴露、润肤霜等也不用一一介绍,因为当初两人洗的是鸳鸯浴,那都是彭磊一边帮着用,一边介绍的。现在么,只能浪费口舌了。还好,这妹妹好像不笨,彭磊只是说了一遍,她就基本都记得了。 对着这么新奇的东西,简狄妹妹早就将煮粥烧饭的事情扔到脑后,看着那热腾腾的水丝,那冒着碧蓝的气泡的水池,身上汗湿的地方就如千万只虫蚁在爬…… 简狄妹妹挽着微湿的长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已是半夜三更,月过中天了。山洞里弥漫着浓浓的香,彭磊还在撅着屁股忙着。 山洞里的陈设也改变了不少。火塘里重新燃起了暗红的炭火,火塘的模样却是改了,上面还架着一个银亮的网,网上摊着一块块的肉;那张大沙发还在,在它的前面,又多了一个小圆桌,一排小矮厨,三张看上去很特别的靠椅;桌上、柜上摆着许多金灿灿的碗碟,银晃晃的罐壶,还有精致的杯、筷、刀、叉;桌旁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上面开叉的架,顶着一个漂亮的圆形罩子,罩子下是一个亮着明亮白光的球…… 这样了,石床上的庆都居然还在睡着,还不时地咂几下小嘴。 “庆都姐姐啊,你是不是这前世没有睡过觉?若是再不醒来,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简狄揉着自己的双眼,心里喃喃地通神。 彭磊也是闲得无聊,再加上在女人面前常常要冲动的表现欲,所以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大动干戈。冰糖红枣莲子粥当然是要煮的,另外也有烤肉、鲜汤、红酒,当然也不能少了时鲜的蔬菜瓜果。简狄妹妹从浴室出来时,他正在重温厨师的基本功,雕一个冬瓜大汤碗,来盛放他特别熬制的虫草燕窝发财汤。 灯下的美人确实比平时要更胜三分,尤其是刚刚出浴,长发还带着三分水汽的时候。看她的小脸,不愧为帝后。五官精致小巧,双眉淡雅修长,皮肤洁白中透着粉红。身上穿的是彭磊特别准备在浴室里的真丝浴袍,脚上是细麻缀花的小拖鞋。那段浴袍下漏出的小腿,那双润如凝脂的小手……,彭磊看在眼里,也是忍不住狂咽口水。 “简狄小姐,在下的那个浴室怎么样?哈哈,小姐真是漂亮。就在那边歇一会儿吧,我也快好了。” “彭……大神,我、妾……” 简狄有自己的衣衫,但是禁不住那真丝浴袍的诱惑。女人就是这样,为了漂亮的衣服首饰,甚至可以做到不惜一切。身为帝后,各族供奉的珍宝、锦缎也不少的,但是简狄却真的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无缝天衣。走出来时本来是有点忐忑不安的,只不过石洞里的变化更让她震撼,惊得把什么都忘了。彭磊的赞美让她立即清醒,羞涩地搂紧双肩,一时又不知如何面对了。 “哈哈,美衣配美人,简狄小姐真是漂亮。”彭磊毫不吝啬他的赞美,也不掩饰他的目光。双目游移,恨不得将妹妹看透似的。 “小姐应该饿了吧?不如先喝碗粥,等会儿我来唤醒庆都小姐。这么好的月色,这么难得的相聚,真是有缘,我们一定是要喝上几杯的。” “妾……去帮庆都姐姐洗身去。”看着彭磊手上的工作,闻着室内弥漫的浓香,简狄终于放弃了帮彭磊准备饮食的初衷。难怪男人刚才不要她帮手,看人家摆在桌上的,架在火上的,她确实也是没法帮忙。 “这样也好!庆都小姐睡了也有一会儿了,起来洗洗身子也好!我来将她唤醒。”彭磊笑道,放下手中的活,一掌轻拍在睡美人的天灵盖上。 这是什么地方? 感觉着身体里渐生的力气,感觉着脑海里渐渐回复的清明,庆都的双目茫然四顾。 身上半遮的被褥是熟悉的,眼前的这个男人也不陌生,梦中已经将他牢牢地印在记忆深处。其他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那边的漂亮仙女……难道是简狄姐姐? 这次不用彭磊解释,庆都妹妹还没有将四周的改变全部看完,简狄就将她从石床上拖起,然后将她推进了浴室。 庆都小姐在浴室里的时间就没有简狄那么久了,或许也是她们不想外面的男人等得太久,所以庆都被简狄拉出浴室的时候,连头发都没有吹干,还是湿漉漉的。也就是个把小时,正好彭磊把吃的和喝的准备好。 有一句话叫:物要金装,人要衣装。浴袍的款式本来就是走得性感路线,那两位又都是天下少有的美女。丰乳肥臀,玉肌蛇腰,一个鹅黄,一个粉红,一样的粉面桃腮,一样的含羞带怯。看她们瞪着水晶杯中那艳红的葡萄酒时的那种吃惊,彭磊心里是万分的感慨。 古代那些自以为是的文化人不止一个说过,求得浮生半日闲,不羡帝王不羡仙!奶奶的,全是屁话!彭磊不知道仙人是什么样的生活,到现在广成子也没有向他这个师尊坦白过。不过就是他彭磊这个半仙,过的日子也已经足够逍遥的。只要愿意,周游四海,广罗美女,那都不是难事。不要说神仙,就只是蛮荒时代的帝王,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么夸张,什么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也没有三宫六院,但是身边的女人就是不平凡,绝对是人间少有的绝色。一般身份的男人,即便讨到家中,那也是保不住的。就像他鸟人的老婆阿娇,若不是他彭磊,早就被人抢了去了。 不羡帝王不羡仙?那都是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自我安慰而已! 美女是男人眼中最美的风景。她两个左右分坐在彭磊的身边,身上是淡淡的香,神情是微微的拘谨,仿佛彭磊才是这里的主人。彭磊毫不掩饰他对美女的欣赏,一双鸟眼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实在是够忙的。不过彭磊现在的心里倒是回复了纯净,看美女只是欣赏,基本不带一点欲念——她们是两个人,如果只有一个,那就另当别论了! 和简狄相比,庆都好像更年轻些,脸上身上的神情更是妩媚,好像有一种很自然的妖艳,让人会不自觉地多看她两眼。庆都从浴室出来时,彭磊对她的第一印象是狐狸精,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媚惑。比较起来,简狄就平淡得多了,身上更多的是一种清纯的气息。 这两个女人,身为帝后,身体虚亏到那个程度,那个高辛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彭磊居然有点牵挂起姜原。两个毕竟也有过那么一段缘分,姜原的身体虽然经过他鸟人的调理,不是身边的这两位妹妹能比的,但是如果她们是因为那个男人才落得这样,那姜原也不一定能确保安全啊。 “两位小姐,在下的手艺怎么样?不瞒你们说,烧饭烧菜是我最拿手的本事,推拿治病才是业余的。来,尝一口这来自遥远西方的葡萄美酒,普天之下,没有几个人喝过的。好喝吗?吃菜!这燕窝汤最是滋补,还养颜美容。” “谁告诉我,姜原小姐现在还好吗?你们两个怎么会到这里来的?你们的身体怎么会弄得这么差?” “我们……”两个女人的浅笑刚刚绽出,突然间就冻结在美丽的小脸上;美目中荡漾的温情被水光迅速冲掉,双眼迷蒙,一瞬间就失去了神采;脸上的粉红仿佛是风雨中的粉灰,眨眼间被洗净,露出灰白的底色。 第482章 然后,空洞的双目中涌出大团的水花,顷刻间就打湿了胸前的衣襟。 “怎么了?难道是被谁害的?告诉我,我替你们报仇去!”彭磊慌忙劝。 “大仙救我!救救我们!”是庆都先起身,然后简狄跟着,两个人差一点撞翻了椅子。也不顾山洞里的地面都是不平整的石头,光着膝盖,就这么跪在彭磊的两边;双肘支地,人几乎是伏在地面,还在不停地叩首。 “不要这样!我不是已经治好了你们了吗?起来说话!有什么委屈尽管和我说,谁让我们是朋友了。告诉我究竟是为什么!”先拍胸脯保证,妹妹们这么伏在地上,虽然是别人的老婆,看着也是心疼的。该死的是,她们一边一个,不知道扶哪个好!一咬牙,彭磊干脆左右开弓,将两人一手一个拖起。为防止她们挣扎,一手一个,就将她们按在他自己的腿上。这样子,两位帝后就像是后世那什么tv、酒吧里的陪酒女郎了。 “大神救命!姜原姐姐也……”庆都哽咽着,话不成句。 “姜原她也病了?”彭磊一惊。 “不,姐姐暂时还不会有事。”还是简狄稍微冷静一点,抽泣道,“彭……大仙不是问妾身,我们两个是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吗?待奴家告禀。” ………… 高辛族的大村,原先应该是这中原地区最大、最热闹的城市,城里除了高辛王身边的将军谋臣外,还有天下各族的使者,来自五湖四海的客商。去年的洪水过后,高辛氏迁都到现在这个地方,除了高辛帝身边的近亲,原先大城里的商人和使节散了大半,跟着来得也大都被安置在新城的附近。现在的高辛大城,人气萧条,房舍简陋,甚至不如属下的某些大族的城市。难怪高辛帝要在羽山修建新城,这大村确实和他的身份地位不相符合。 姜原还是坐在那张靠窗的躺椅上,黛眉微蹙,双目凝视着西天的残月。伺候她的还是那个中年妇人萝婶,不过这次萝婶并不是在整理衣衫,而是俯着身子,在帮姜原揉着胸。 “娘娘,若是不挤出来,等小王子回来时,娘娘的乳汁就干了。” “干就干了吧!祈儿不是有虎狼之乳吗?不需要娘的乳汁了。萝婶,大王真的去了大陈?听说那边的大水尚未退尽,灾民易子而食,食土果腹。大王此去,大陈百姓有幸也!萝婶,不知道有没有祈儿的消息?大王还是和那个大法师在一起吗?夏雷山上有没有音讯传来?” “娘娘,我们的大王好像变了!听说大王去大陈,并不是去救济灾民的,而是大陈族主得到一颗稀世的明珠。据说珠粉调和另外一种东西一起服用,能让人回复青春。大王曾遣人去取,但大陈族想换粮千担。据说大王亲手杀了大陈族的使节,这次是率士征讨去的。听说大王并不喜欢小王子,贱婢的夫君曾听人说,大王前些天派人将小王子扔到森林里,那晚天降神雷,小王子身边死了八只老狼,小王子却是安然无恙。还有,娘娘将两位帝后娘娘送到圣山的事也传到大王那边了,据说大王非常震怒。”萝嫂轻轻地叹。 “大王他早就不是以前的大王了!萝嫂,这些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不行,我要去羽山接回我的儿子!” “娘娘,简狄和庆都两位帝后娘娘就是被大法师和大王害的,差点就没了命。娘娘若是去了羽山,若是大王向娘娘求欢,娘娘怎么办?贱婢是不愿意看到娘娘伤心,贱婢的丈夫现在受命到天下寻找年轻美貌的处女,昨日刚刚回来告知。娘娘啊,或许娘娘只有回有邰大族,才能躲得开大法师的侵扰。听奴的夫君说,大王每日都是和大法师同御侍女,敢于谏言的大人已经被大王杀了许多了。” “啊?”姜原轻声惊呼,突然间心里一片茫然。 第一0四章女人的资本 这世上知书、识礼、晓大义的人其实并不少,但是能做到舍身取义的却也不多,所以前者最多也只是一个好人,后者才是世代都被世人景仰的贤者。 姜原也只是一个好人。大义她是知晓的,姐妹情深,对天下苍生也是心怀慈悲,所以才会动用她的能力,将简狄和庆都两个送到夏雷山上去疗养,这也算是洗刷她的男人的罪孽。谁让她是姐妹中的老大了? 姬俊早先的两个老婆早已死了,现在她们姐妹是个中,她最早进姬家的门,年纪也比其他的几位稍长。关心简狄和庆都也是她应该做的义务,当时只是替她们感到委屈,对男人的行为不耻不满,还真是没有为自己想过。这些天光顾着想儿子了,又被奶水胀得头疼,思想都集中不起来。潜意识里还一直在为男人寻找理由,或许是偶然信了那个大法师的谗言,才会在庆都和简狄的身上试练仙法,才会让那个大法师也作践她们两个。简狄和庆都都变成那样了,男人也该醒了!可是,萝嫂说的,他们离开这里后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是变本加厉了;还有,他竟然将儿子扔到狼窝。这哪里还是以前那个谦虚、宽厚、仁爱的高辛王啊? 萝嫂的信息一般不会错,她的男人是姬俊的一个远房兄弟,平时就是在姬俊的身边做事的。虽然做的都是无权无利的杂事,但是耳闻眼见的一般都是第一手的消息。 是啊!他能这样害儿子,他能这样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妻子的身体,根本就是丧失了廉耻仁义。他能对别人那样,他也能那样对她姜原啊! “苍天啊!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我做错了吗?”姜原木立良久,喃喃自语。 老天爷不会因为她姜原向神仙借种生子,才让她的男人变得这样吧?如果……那她姜原岂不是成了千古罪人了吗? “娘娘,听说是大法师不喜欢小王子,说小王子是应雷而生,所以天下大水,是不祥之种。大王欲遗弃王子,也是因为这个。据说常仪帝后所怀的也是王子!娘娘,大王还想将圣山改造成修炼仙法的道场,所以娘娘将两位娘娘送上圣山疗养,大王也是很不悦,担心圣山沾染上晦气。” “萝嫂,奴真的只有回有邰一条路了吗?不,若不是父兄相召,奴是不能回去的。萝嫂,天色不早了,你去歇息吧!或许奴也该去一趟圣山,即便是离开,也应该先安排好两位妹妹。” “娘娘,神灵真的会在那圣山上现身吗?贱婢担心两位娘娘的身体。没有人照顾,她们或许……”萝嫂有点忧心忡忡。 “神灵一定会去的!他曾经答应过我。两位妹妹虽然体虚,但是圣洞内有水有粮,又不燥不寒,正合养生。那位大法师留下的丹药也颇有疗效,庆都妹妹的身体稍弱,但是简狄妹妹应该能够料理生活。奴只是有点不甘心,为什么常仪妹妹对奴是如此冷淡?奴若离去,料常仪也是不肯照料庆都和简狄的。”姜原轻叹道,“大王巡游天下,祈儿当在羽山。奴先告知父兄,有父兄出面,或许能请动祈儿去有邰城。萝嫂放心,大王暂时不会归来,奴暂时也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关心则乱!初始的震惊和慌乱之后,姜原很快就恢复了冷静。逼近她身为帝后也有些年份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也经历过许多。 先不说姜原在高辛城里度日如年,却说彭磊,怀抱着两个哀婉的绝色美女,心情也是无法形容的难受。 薄薄的丝袍根本就没法隔断妹妹们体温的传递,掌心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她们抽泣时肌肉的颤动。想不反应都难哪!可是简狄口中所处的故事也太荒诞了,心里明白,此刻应该是同情,不该生出那肮脏的欲念。可是,神仙的小兄弟也是不长脑子的,不听管哪! 酒宴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真是糟蹋了彭磊大半夜的心血。心里有点后悔,多么有情调的一顿饭,就是因为他自己多嘴,把气氛都给破坏了。明明知道她们两个孤身来这里疗养,一定是有难以启齿的痛楚的,等吃过了再问也不迟哪!弄成现在这个样子,这是在揭美女们心头的疮疤!看她们伤心欲绝的样子,不把眼睛里的水流完,是绝对不可能吃东西的了! 说实在的,那真丝的浴袍虽然是加厚的,但是两个女人里面肯定是真空,所以抱在怀里的手感,简直就是抱着两个赤裸裸的胴体。再这样下去,彭磊担心他自己会管不住两只爪子。管不住小兄弟那还好说,反正裤裆有裤子包着。可是那两只爪子若是乱动起来,绝对就有失神仙的形象了。 一个挪移,将他自己的屁股移到沙发,可是彭磊想放开两位美女的愿望也没能实现。他鸟人既然是妹妹们倾诉痛苦的对象,自然也成了妹妹们的救命稻草。两个人,一人一个手臂,抱得那个紧啊,连小脸都埋在了彭磊的臂弯里。看那个样子,也是死也不肯松开的。 这场景够香艳的!彭磊只能努力地夹紧双腿,攥紧双拳,默念法诀,努力地将两位美女视为粪土。总不能硬着心肠将她们甩开吧?唯有祈祷上帝,让她们的无根水快点流完。当然,这样干坐着也不成样子,也得找几句辞安慰开导。 “这个大法师的法术邪恶得很,或许是什么妖魅。两位小姐放心,我一定会将他除去,为你们复仇。嗯,也是为了姜原小姐,为天下百姓,还有那些被他祸害的姐妹。” “你们的大王不辨善恶,和奸邪之徒为伍,居然残害自己的亲人。你们说说,他那里还有人性?天下的好男人多了去了!要我说,咱干脆和他拜拜了。他那样胡作非为,肯定会激起天下人的愤怒,恐怕不久以后就不是天下人拥戴的帝王了。” “以我推测,那个高辛肯定是在随你们的那个大法师修炼邪术,你们若是不离开,说不定还会有前一阵的那个遭遇。 第483章 我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够及时就你们的。这次是巧了,我和你们的姜原姐姐约好的,一年后在这里再见一面。我只是想看看天下百姓的生计,所以来早了。” “你们有没有娘家?要不,先在这里歇几天,然后我送你们回娘家去?” ………… 也就是彭磊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两位妹妹是照顾着沉头痛苦,比赛着谁流的眼泪多,连点头或摇头都不肯给一下。就这么凑在耳边的说话,彭磊的声音当然是听到心里的,但是彭磊的建议却是没有一个是实用的。 这个年代,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死了也是男人家的鬼。除非是被男人赶回去,或者干脆两亲家交恶,其他的原因女人是不回娘家的。简狄和庆都的娘家虽然也都是大族,但是比不得姜原的娘家。姜原的娘家有邰族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大势力,当初就是有邰族在毫城会盟天下,推举出高辛氏为王的。当时高阳帝逊位,高辛氏姬俊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青年,高辛族也只是一般的大族。姬俊也是为了报答有邰族,才在两位老婆死后,又娶有邰女姜原为妻。 对于将原来说,随便找一个什么借口回娘家,姬俊也拿不出脸来兴师动众。简狄和庆都就不一样了,两人的娘家一个是有戎族,一个是陈锋族,一个在东南蛮夷之地,一个在西南的边陲。她两个本来就是家族送给高辛帝的礼物,先不说回家之路千里迢迢,即便回得家去,家里也不会接纳。那是对帝王的大不敬,姬俊若是较起真来,她们的娘家或许会招来灭族之祸。 还是简狄妹妹的眼泪水稍微少些,渐渐地收起抽泣,也放开了彭磊的手臂。彭磊正被她们胸腹间的温暖烤得浑身发烫呢,这一刻得到解放,终于可以放松一下意念了。微微吁了一口长气,活动了一下手腕,正想将旁边犹在压抑着抽泣的庆都也解开,冷不防那简狄和身扑上,双手紧搂住他的脖子,柔软的身子几乎全部挤在他的怀里。 “干、干什么?不要这样!小姐,我是男人,会误会的!”鸟人实在是受不了了,连那种话都忍不住说了出来。 “大仙啊,奴家姐妹都能伺候人的。大仙既然是姜原姐姐的朋友,大仙就该救妾们于水火,让奴家姐妹永受大仙的神威庇佑。大仙可以度妾身入道,妾身姐妹若是回去,肯定难逃一死。与其回去再受凌辱,还不如远离红尘,求大仙一定要成全。” 简狄妹妹恨不得将身子贴到彭磊的胸前,甚至不顾旁边还没有刹住抽泣的庆都。这下彭磊惨了!一个手臂被庆都压着,整个人差一点就是仰躺在沙发上,双腿夹紧也没有用,他那个不听话的兄弟就在两腿间高高探起头来,如同那里种了一个大蘑菇。那位简狄妹妹的样子更是让人喷血,不知道她所说的伺候人是怎么个伺候法,反正她现在的样子就是想让男人犯错——浴袍半敞,露出一边香肩、半片胸脯,下摆更是团了起来,两条修长的嫩腿,白生生的袒露在彭磊的手边,骑跨在彭磊的一条腿上,彭磊甚至能感觉到她下身那暖暖的湿气。 “起来,快放开我!都好说的!你们想成为仙女也行的!”彭磊连忙哀求!如果只是她简狄妹妹一个人,此刻的彭磊绝对是挺枪冲刺了,管她们有没有心里障碍呢!可是有两个妹妹呢,好像还不是很熟。若是就这么不顾一切,难保她们将来不在姜原面前说三道四。别人说什么都没什么,姜原是替他生了儿子的,别让儿子将来也看不起老子。 “奴家是能够伺候人的,奴家什么都会做!大仙啊,不要让奴家再回去,那个大法师不是人,大王他也不是人!”简狄就是不放手,反而是搂得更紧了,说着说着,又痛哭起来。 反而是庆都不哭了,愣愣地看着有点失态的简狄。或许是她们两个早有约定,但是庆都和彭磊的相识时间就那么一小会儿,也不知道鸟人是怎么给她们治的病,所以抱彭磊的手臂已经是有点不顾一切了,没敢想简狄居然敢这样!这也太快了吧?不是说好了慢慢地哀求的吗? “姐姐?” “妹妹,我们姐妹的身体是大仙救治的,是大仙给了我们再生的机会。妹妹啊,我们不能让大仙走,不能让大仙丢下我们不管。”简狄就是不放手,边抽泣,边轻声和庆都解释。心里却是在埋怨:傻丫头,怎么还愣着呢?男人和男人是不一样的!有的男人是魔鬼,有的男人是圣人。这男人刚才把我们的身子都摸遍了,你哪一寸肌肤他不熟悉啊?这个时侯就是要不顾一切,趁机让这个男人负起责任来。他是一个能死而复生的神,是上苍送给她们几个女人的救世主。 “嗯,大仙请不要嫌弃我们。妾的身体虽然不干净,但是妾的心是向善的。姜原姐姐曾说过,上苍是不会遗弃每一个向善的人的。奴家能够伺候人,只希望大仙能够爱怜,不是奴家太受伤!”她们姐妹心灵相通,洗澡时简狄坚持让她穿那么性感的浴袍,庆都就有点怀疑,那睡梦中所承受的抚摸或许都是真的。现在见简狄的态度,还有她那忽闪的眼神,哪能还不明白?这就是机会!行动提前了! 自古到今都是这样,自信的女人都喜欢展示自己的身体。庆都轻咬樱唇,挥手之间,已经解开了浴袍的丝带。你脱光了也没什么,但是你不要动啊!彭磊正被简狄抱着,视线不佳,好像也看不到什么。但是这庆都妹妹要么不做,做起来就更加的大胆直接。人攀缘而上,硬是在简狄的旁边挤到一块地盘,红唇凑到了彭磊的腮边,一只小手探下,隔着衣服,轻轻地抓着了彭磊的命根。 “饶了我吧!我不想伤害你们!我都答应!……”彭磊很久没有遇见这么便宜的事了,可是除了哀求,他真的没法拒绝! 第一0五章各得其所 大河自壶口下三十里,有一座完全是花岗岩山体的小山。这小山高不过百多米,形状也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只不过山上山下有许多的巨石,有的就好似一个个天外飞来的小山峰。不过这小山头原先是深藏在群山之中,不长一棵大树,山上山下除了巨石,唯有凌乱的野草,所以当地的百姓连名字也没有给它一个。 现在这小山可不同了!大河之水自壶口泻下,奔腾激荡,在这小山前为山体所挡,于是百折千回,卷起无数漩涡,又绕山南而过,急跌十数米,狂泻而出。气势之壮观,不输壶口几许。所以当初彭磊在这小山上还举酒唱词,给这山一个响亮的名字,叫什么回龙岭。 老魇这家伙做人的本事没有学会多少,拍马屁的功夫却已得真传。这些天仗着他那个飞车的便捷,稍微有空,他就会出现在这回龙岭上。回龙岭上,正在开建一座神州历史上最为雄伟壮观的大庙,名字也是老魇请人题写的,叫禹王庙。凿在一块千钧巨石之上,抹上朱砂红漆,立于山前,是足够的显眼。彭磊并不反对老魇的做法,人民是需要信仰的,把百姓的虔诚都引到到那虚无的神灵身上,他们对生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苛求和不满。后世的统治者都做过这样的事,只不过有的帝王蠢得将自身宣传成了神。 同意是同意,但是彭磊还是反对将他鸟人的形象作为主角。事实上彭磊倒是建议老魇考虑高辛帝的形象的,但是老魇这家伙就是那么执着,宁愿将传说中的人物搬出来,也不愿意给高辛一个接受香火的机会。 不得不承认,老魇对学习做人的功课还是非常努力的,至少不比老白懈怠。他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彭磊让他做副手,他主持日常的工作的同时,对中原地区人类的历史也是用心地研究。那些传说中的帝王,传说中的神灵,都被他供奉到了他的神庙里。当然,他的主人一直说的,大家都是龙的子孙,龙的传人。龙是什么样子的?没人知道!他老魇也不知道上古究竟有没有这样的神物!但是,既然诸神都是龙的子孙,那么他们的神像的造型就必须夸张一点。于是,老魇主持下的神祗都没有腿,而是盘着一条巨大的蛇尾。 既然是龙族,神庙的图腾上也当然是要有龙的形象的了!老魇设计的龙,当然是蛇的身子,蜥蜴的头。那个形象是够难看的,并且老白也不同意哪!对于龙的形象,老白是最清楚了,在埃及的时候,彭磊曾不止一次的点评过,关键是它有四条鹰的腿。于是经过老白的修改,最终成型的巨龙只保留了蜥蜴的鳞甲和鼻子,连尾巴都换成了鱼尾。 中原大地上,修河开渠的同时,镇水的神也是请了不少。按照彭磊的意思,连仇敌共工氏和蚩尤氏也都在河边受了供奉。回龙岭上的神庙是老魇亲自主持的,神坛上的大神的面貌也是老魇亲自指点开凿的。肥头大耳,手执神剑,尾卷浪花,面目慈悲,那是他送给他的鸟人主人的最大的马屁。当然,既然是最大的神庙,将来一定会受万众景仰,所以也必须给他自己留下一席之地。在主神像的两边,又供奉了两个小妖神。一个顶着蜥蜴的头,另一个是鹰头人身,正是他和老白两个。 从涂山族回来之后,老魇已经和高辛氏的那个大巫师姬元成了真正的朋友,尤其是姬元在领命修建神坛之后。修为如姬元这样的高人,当然知道高辛帝将他遣出的真正原因,当然知道高辛帝后宫又有了新来的修道者。修炼者本来就是应该与世无争的,不该为俗利而争生死。正所谓天下之大,何处无有缘之人?何处无存身之所?所以祭天台建成之时,姬元就辞别而出,甚至没有参与高辛氏的祭天大礼。 第484章 作为领命治水的主要领导,工地上只能看到老魇的身影,却很难找到彭磊的人影,若是按照标准的看法,彭磊绝对是玩忽职守的典型。姬元却不这么看,走过了几处之后,就对老魇和彭磊的关系起了疑心。为了那虚无缥缈的仙丹,就真的这么尽心尽力?据老魇最初的陈述,他原先的主人应该也是很有实力的豪门。难道就因为他是妖,才这么贱?暗中跟了几天就了然了!原来这位自称是益的妖精真名叫老魇,他本来就是那个涂山人的手下,那天所谓的认主,只是在他姬元的面前装样而已。 姬元对彭磊的兴趣是由此而生的。彭磊自称是出自炼丹名门,但是谁知道他是不是说的真话?虽然在工地上很少能见着他的身影,但是他设计指导的疏理水道的方法还是非常的有效,而且老魇还有一个同伙,也是一个小妖,居然甘心做涂山人的坐骑!再有一点,老白和老魇动用法力炸开一个山口的时候,那次姬元就在远处窥视——他们两个请出的法宝太惊人了!那轻易就炸开巨大山石的光束,简直就像是来自上界的神器;还有老魇的那个座驾,飞马拉的车!姬元也算是修行了几百年了,传世的典籍看过的也不少,却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法器。 他们只是两个下等的小妖精而已,他们就已经这样了,他们的主人又是何等的富有呢? 对彭磊的好奇与日俱增,于是姬元竟然是刻意地屈身交往,那个时候老魇正在修建回龙岭上的禹王庙,因此姬元也就成了回龙岭上的常客。 大庙行将建成,这两天老魇也是几乎每日必来。不欣赏一下他自己的杰作,他是连酒都喝不下的。不过大庙虽然雄壮,老魇却也只是个抄袭者,整体的式样是他从乾坤界里抄来的。乾坤界里的宫殿是那些外星人挖空心思搞出来的,为了消磨时间,结构是极尽繁复,装饰是极尽奢华。那重重飞檐的宫殿确实非常庄严雄伟,用来供奉神祗是最适合不过了。 这两天因为老白常驻在回龙岭,所以姬元也借口欣赏老魇的杰作,在回龙岭稍留了几天。妖精就是那样,永远也改不了自卑的心里。姬元这样的修真高手屈尊和他们交往,他们两个就是受宠若惊。对姬元的疑问那是从不马虎,除了有些是实在不能说的,几天下来,姬元已经把彭磊的老底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老白的厨艺得自彭磊的真传,修仙的人虽然能够辟谷,但是大鱼大肉吃一点好像也无妨的,所以姬元又在极力地挽留老白:“白兄,据我所知,能去雷泽那个山洞里疗养的至少是高辛帝的内戚。白兄有所不知,你家主人以前所遇见的那几个修真者,极有可能是来自东海的一个偏修门派。我曾遣人打听过,故夏侯一族的法师就是来自东海,那个丰谷子擅长双修之道,在夏侯时也向夏侯传授过采阴补阳之术,害人无数。今白兄在雷泽所遇,肯定是为东海妖人所害。高辛变了,据说他罔顾人伦,甚至糟蹋自己的亲女。这样的人迟早会遭天谴,东海的妖道传授邪术害人,有悖修道者的宗旨,也不会有好下场。阴虚之体,若是想康复,必须静养。贵主人精擅丹道,慈悲满怀,只不过恐怕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让那两位康复的。既然白兄和贵主人有约定,那好像也不必这么急就过去。益兄以为如何?” “对!主人最喜欢和美女在一起,老白你他妈的真是不识相,若是你那个、嘿嘿,说不定会吃不了兜着走!看什么看?老子也是为你好,老子才不稀罕你煮的东西呢。对了,老白,那两个女人漂不漂亮?主母们都在修炼,让主人多陪一会儿美女,也是我们做手下的一点心意,是不是?干脆,如果主人不招,我们就等这大庙全部完工后再去请,就让主人来给大庙开光。这些天老子也要偷懒一点了,正好在这里休息几天,请姬前辈指点指点迷津。”老魇有了老婆之后,仿佛是高人了一等,连和老白说话都是那个口气了。 “操!那两个女人病得都快没气了,你说是不是美人?你他妈的再敢吃老子烤的肉,老子拔下你的鳞片做阿胶!你信不信?不过,姬前辈若是肯指点小子们一些,白风倒是愿意在这里等主人的召唤的。”老白对老魇是横眉冷对,不过老魇说的还真是有点道理。 “两位过谦了!”姬元哈哈大笑,“在下师门,所习者乃自然之道。观星宇循环,察风水轮转,以悟其至理。然则人类虽然是万物之灵,但是自懵懂之始就有七情六欲、三癖四好。此乃劣性,修行之孽障。那里比得上两位!两位虽是异修,但是若不是心志坚毅之士,是不可能修得正道的;两位又是自然之灵,五行之体,于其间之体悟,决非吾辈所能及的。姬元正欲向两位请教呢!” “这怎么敢当?实不相瞒,我两个修行日浅,尚不满一劫。前辈所说的体悟,也只是一点点而已。我们现在的修为,都是仰仗老神仙的栽培。老神仙知道吗?是我家主人的弟子。当然不是那个,据说他是上古的真仙,是我家主人将他从困境中救出来的。他的修为那真是深不可测!之所以愿意屈尊,嘿嘿,一者是感恩,另外也是想要主人的仙丹。我家主人真的是丹道世家出身!这个……以后再和前辈细说。”老白一激动,将自己的老底也泄了。 “不会吧?”姬元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 上古的真仙?如果是真的,那么他姬元真是撞了大运了!也是自己的祖宗有灵,修的是那个自然之道,让他对老魇的内丹并没有起贪念。到现在,他姬元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和这一家子已经有了很好的感情基础——这个涂山人泗文命绝对是一个巴结的对象,高辛帝姬俊或许会惨了! 难怪这两个妖精这么死心塌地地为涂山人卖命,有真仙在身后撑着,这天下谁敢对涂山人不敬?那个老魇说的,他的主人最大的喜好就是美女,对美女是极度的关爱和迁就。而且,据说他主人身上就有那种修真者视为仙丹的金丹。老白他们还在猜测现在和彭磊在一起的两个女人的身份,姬元当然不用猜。虽然他在远离高辛大村的高前山上督建紫星台,但是高辛帝的所作所为,能漏过他的感应的也只是寥寥无几的些许。只不过他修的是自然之道,认为万物有劫,庆都和简狄两个的遭遇就是她们人生的劫难,是天意。 姜原送庆都和简狄两个去雷泽的动作是很大的,动员了远近数千的人力。这么大的行动,姬元当然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至于两位帝后是不是美女,姬元当然更清楚。简狄和庆都两个的身体情况,姬元暗中也查探过,甚至还在乐鹏留下的药丸上动了一番的手脚,也算是略表心意。 老白来这里有三四天了,若是有那种能让修道者破丹成婴的金丹,即便是再费些时间调理,她两个也应该恢复了。若是那个男人真是个爱美之人,即使不和两位帝后擦出火花,那一腔的同情和怜悯也够姬俊老兄受的。说不定还会因此引起天下大乱,毕竟这个涂山人也是一族至尊,那日在阳邑,姬元是亲眼见过他手中的实力的。 这个时候是更不应该在红尘中乱走了!一个不巧,或许会找来横祸。 长叹道:“吾辈修道之人,以悟道飞升为至极,却终不知上界又是如何。他日若有机缘,一定要拜见那位仙师大人。” “这个……前辈请替我们守秘。若是让主人知道,我们两个或许会受重罚。我们保证,他日一定为前辈引见。”连老魇都觉察到了,好像向姬元透露的内部消息太多了。不过,既然都已经说了,那也是没法收回的。 “两位是信不过我吗?我可以对天明誓的。” “不……不是!不用!其实好多人都知道这些,只是我家主人有时很变态,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发神经。老魇,你说是不是?对了,前辈可以教我们一些修炼中的小窍门,比如炼器之术,行不行?不瞒您说,我们遇见主人之前,很少和人类接触,对修炼之道,也是弟兄几个自己参悟,也不知道是不是正道。我家主人从来不教授我们技巧,老神仙也不管我们。我们资质愚鲁,又很少有时间修炼,若是没有人指点,即使是最基本的技巧,说不定也是到死也学不会呢。”老白是难得的这么谦虚,同时也是掩饰心中的尴尬和不安。不过,老白说的那些还真的是事实。 老魇和老白两个是真的好学,姬元则是想尽量多地知道关于他们的主人,关于那个真仙的消息。于是,三个人各怀目的,将回龙岭当成了修炼的道场,搞得这座平凡的小石山整天的都是怪风呼啸、天雷乱舞。修庙的劳动人民不知道是有人在这里参悟天道啊,以为是禹王庙里的大神已经显了灵,于是更加的诚惶诚恐。这座禹王庙还没有完工开光,已经成了天下最著名的灵异之地,甚至超过了雷泽的夏雷山。 第一0六章疯狂 却说彭磊,从两位妹妹身体里传出来的颤栗,他就知道她们对欢爱的恐惧。她们之所以不顾一切的以身相许,完全是一种无奈的赌博。 在女人的心里,能给男人留下最深记忆的除了身体,还是身体。男人若是不能接受她们的身体,那么先前的所有承诺都是不牢靠的。话又说回来,即便是要了她们的身体,男人的承诺又有几许是可以相信的呢?唯有希望现在的这个男人确如姜原所说的那样,是一个重情重义,可以依托身家的有情郎。 彭磊不是圣人,既然妹妹们这样袒裎相待了,彭磊当然也做不出不解风情的蠢事。 第485章 回报当然是有的,在付出的同时,又对妹妹们进行更深层次的调理。他鸟人的精元是在鸿蒙元气的滋润下长出的,对人体的滋养,甚至好过他给妹妹们饮用的金丹药液,或许只有传说中那个十世罗汉的唐僧的精元才能与之相媲美。当然,那一番调理也不同于平常的云雨交欢。真流涌动,灵力互溶。对妹妹们来说,从男人身上脱出来的那一刻,她们的身体就不再是先前的那个凡身了。所谓的改筋换脉、脱胎换骨,如果学一点武术,不用下苦功,三天就能成为绝顶的高手。 本来,在庆都和简狄的心里,男女的交欢已经成了极度恐怖的折磨,是彭磊让她们又品尝到了其中的愉悦,让她们重新有了信心。可以说,是鹏磊让她们重新做了女人。所以那场交易,虽然彭磊泄得畅快淋漓,但是得益更多的还是妹妹。到了这个地步,彭磊也不隐瞒他和姜原的交往了。左拥右抱着两位有点贪得无厌的美娇娘,把他治水的大任也丢到了脑后。 “姜原生的孩子像不像我?怎么样,你们两个是不是也愿意生个儿子?我是不在乎多几个儿子的!” “妾要呢!原来姜原姐姐的儿子果然不是大王的。大王不喜欢祈儿,且既失本性,又近奸邪,远贤良,难保他不会做出更伤天害理的事来。郎君啊,大王可能会加害祈儿呢!”简狄担心道。 “他敢吗?不过也难说!反正他是天下的帝王,道理都是他说了算。他若是想找个借口,那真是比放个屁还容易。宝贝,你们现在的身体怎么样?真的想要?嘿嘿,你们想要,我也拿不出了!来吧,我们先去泡个澡,然后吃点东西养养精。你们不知道,我的本事可不仅仅在这个上,我烤的肉也是天下一绝!信不信?正好我有几只烤好的乳猪,等会儿热一个给你们尝尝。嗯,等会儿我教你们几招新鲜的招数,哈哈哈!” 将两个妹妹连抱带拥地请进浴室,彭磊自己却是草草地洗漱,然后认真地准备宴席,同时还要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简狄的担心很有道理的。姬俊既然不喜欢姜原的儿子,那他很可能真的会弃之如履,反正也不会有人再说那句“帝无出”的话了。而且,常仪不是也怀孕了吗,姬俊不会担心没有儿子的。 彭磊知道,姜原的儿子是他鸟人帮着生的,常仪肚子里的肯定也不会是姬俊的,只是不知道是谁做的这样一件好事。其实当初姚凫向他报告高辛的情况时,彭磊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安排,派姚凫去保护姜原母子了。不过,姚凫毕竟是一介凡夫,那支小手枪的威力也有限得很,若是遇上几个不畏死的亡命之徒,姚凫说不定会连自己也赔上。另外,这边两个美女怎么安排?人家贵为帝后,若是跟了他这个涂山人跑了,让姬俊的脸面放哪里去?天下百姓会怎么想?可是,若是任她们回到姬俊的身边去,别说她们不会愿意,彭磊也不放心哪! 也不知道她们说的那个大法师是何许样人?彭磊现在有点后悔了,既然来了这个世界,还和领袖的夫人有了瓜葛,居然对自己的处境漠不关心。连自己的情敌的实力也不了解清楚,就这么放纵自己了,若是不小心让人家算计了,算不算是阴沟里翻船呢? 那个大法师教了姬俊的是什么妖术?让姬俊这样的人肯不顾身份,不顾名誉,居然将自己的老婆送给人家亵玩。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现在简狄和庆都两位妹妹身体里的灵力,比之原先不知道强了多少倍。那姬俊学的是采阴补阳的下流招数,绝对不会置她们两个而不顾的。人家是夫妻,行敦伦大礼是天经地义的。反而彭磊是一个外人,第三者,好像也没有权力干涉。对了,还有一个姜原!那些天她之所以能得以幸免,可能都得归功于孩子。现在儿子已经生下了,姬俊和那个大法师或许对姜原下鸟。 这几天夏雷山上的洞府是真正的洞房,简狄和庆都两个是全身心地享受着做女人。同样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同样是无穷无尽的花招,同样是一根让人恨的“棒”,这个男人让她们生活在天堂,那个大法师却是将人的灵魂送到地狱折磨。男人虽然不愿意提起,虽然答应了要照顾她们,但是两个女人也都是成人了,知道彭磊不可能将她们带在身边的。男人有男人的事,神仙也有神仙的规矩,将来的日子一定是聚少离多。因为这些,所以这些天里,两位的表现近乎疯狂,恨不得将未来几十年的情欲都在这几天里花尽了。 “郎君,妾身还要!郎君答应让妾生个儿子的。让奴家帮郎君揉揉。” “郎啊,妾还能做,郎君不要停下来。” “郎君,奴家真的能有个儿子吗?” ………… 这些天山洞里尽是这样的说话,两个女人轮番上阵,连彭磊都感到有点吃不消了。没日没夜,等终于瘫在床上不想动的时候,这鸟男人连日子都不记得了。 “宝贝,还不够啊?这些天我给你们的,都快能够装一暖瓶了!也就是我,换了其他的男人,说不定就精尽人亡了。你们两个也歇歇,我教你们一些呼吸调气的窍门,若是能够坚持锻炼,我可以保证,你们即便是老了,也绝对还是这么漂亮。” “可怜我的小兄弟,好像也被磨细了!两位妹妹,下次我们再大战三百合。” “我要去看看姜原,还有我儿子……” 彭磊当然不会真的精尽人亡,他的气海连着乾坤玉璧,只要他想射,即便是将元精射满鄱阳湖,说不定乾坤玉璧也能供应得出。不过,事事都有度,那种事没有的时候会饥渴,做的时候想尽兴,尽了兴之后就没什么感觉了。传说中的三十六招、七十二式,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反复的花样根本也没有什么意思。至于东瀛倭寇发明的几百招,在彭磊看来完全是变态,试过了勉强记得的几招之后,彭磊就再也没有兴趣尝试了。 这几天是够荒唐的,不知道老白会怎么想?会不会在外面乱讲?两位妹妹虽然疯狂,但是彭磊也感觉得出,她们的体力毕竟不行,也是硬撑着在咬牙坚持。不过,虽然经历了几天几夜的疯狂,两位妹妹的身体还是那么迷人,就那么轻纱半掩,每一个曲折中都透着性感。看着她们的样子,不禁又要想起去年的这个时侯,也是在这张石床上,那个姜原妹妹也是那样疯狂的。 山洞里有水有吃的,彭磊又不惜体力,将那个浴室卫生间重新布置,安装到了山体里面,通上下水道,外面加上机关暗门,永久留在了山里。山洞的里面,本来还有几个不大的小洞穴,彭磊是干脆大动干戈,反正他的量子小炮只是浪费一点能量而已。又耽搁了两三天,这个山洞就完全变了模样。外面看来好像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是稍微小了一点。但是里边是真的别有洞天,储藏室、冷库、套房、厨房等一样不少,在山体的腹地,彭磊甚至还安置了一个微型的核子电站。 妹妹们的身体还需要静养,鸟人给她们的元精几乎装满了她们的子宫,那是需要时间吸收的;另外,彭磊传授的呼吸吐纳之术也很繁复,需要时间练习巩固。在彭磊看来,她们在这里是应该安全的,高辛帝也正忙着呢,不可能还会有心想到她们两个“病人”。 彭磊要离开,当然是要召老白的。他们两个之间有好几套的联系方法,有宇宙联盟的通讯器,也有广成子特制的联络信符。如果不是担心被宇宙联盟侦测到,彭磊是偏爱高科技的东西的,那样一个小小的通信器,居然能够精确显示自己现在的坐标方位,还能即时通话。在没有通讯卫星的情况下,也不知道外星人是怎么做到的。相比之下,仙人之间的联络就吃力得多了!灵符只能传递大概的方位,传递事先约定的信号,好像还要使用内力。不管是哪个方面,都没法和外星人的通信器相比。 从回龙岭到夏雷山,老白的速度全力而为,也就是吸一支香烟的功夫。这些天老白和老魇在姬元那里学到的东西着实不少,人家那是一个门派无数年、无数代修仙的祖师积累的经验,甚至一些秘传的修炼功法,姬元几乎是有问必答,丝毫不吝啬藏私——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人家的家里还有一个上界真仙的老祖宗呢,正好可以间接地借这两位,让那个真仙指点嵩山清风仙境的修炼秘法。 老白是意犹未尽,见到彭磊时还在回味姬元的指点,也没有看看他的主人的脸色。彭磊今天是决定去寻姬俊的晦气的,所以身上仔细地装束过。腰上插着短剑,呼吸者山顶吹过的清新空气,回忆着妹妹们的眼泪。老白见到他时,他正在培养愤怒情绪。 “主人,那两位美女怎么样了?主人想去哪里?” “什么美女?你小子以后注意一点说话的方式!你知不知道,这样说话就像街头的痞子,是不礼貌的。让别人听到你这样说话,还以为是老子教的。”彭磊正想着老白有没有给他到处宣传,老白一开口,他就是没头没脑的一通训斥。 “主人……”老白是真的委屈,他这样说话,确实是跟他鸟人学的啊! “我问你,你他妈的这几天去了哪里?我不叫你,你他妈的真的就不会回来。我在这里照顾两个病人,你他妈的在这里帮我也行的,是不是?” “……我和老魇在一起修炼,还、还有那个姬元……”老白怨哪! “什么?和那个姬元在一起?他知不知道我在这里?” “他、他猜测,那两位女人可能是高辛的家人……。主人,那个高辛帝身边另有了修仙的法师,所以姬元已经不做大巫师了。” 第486章 “妈的,算了!那个姬元倒是一个很正派的道士,以后要好好地结交结交。我们去查一查,那个高辛帝现在在哪里,还有他们的那个大法师。又是只有我们两个,看来只能用偷袭的方法了。” “主人,那个姬元确实是一个很正派的道士,他一点也不歧视我们妖族。主人,姬元的修为很高的,要不要我们将他也叫上?还有老魇,这些天他也闲着。”听彭磊的口气,好像并没有真的要找茬的意思,老白暗中松了口气。彭磊的意思,好像是要去寻人家晦气。那个绝对是人多力量大,多一个人多一份气势,所以老白建议着。 “妈的,你小子是看不起老子,是不是?姬元毕竟是外人,我和他其实也并不熟,他和你们交往,说不定是另有图谋。老魇那家伙又偷懒了?妈的,你们这些小妖精就是贱,老子一天不盯着,你们就这样。你给我告诉他,下游的河道也是要疏通的。对了,你小子的意思,老子不是个好人了?我有时是不是很看不起你们妖精?” “不、不是,主人,我真的不是这个意思!老魇也不是偷懒!……”老白心里纳闷,这鸟人今天又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妈的……我们去羽山,听说姬俊在那里建新城,或许他会在那里。你忘了我们身上的宝贝了?那个枪好久没有用了,这些天也不见外星人的影子,我们怕个鸟?” “主人,老神仙给我炼了一把烈焰旋风剑,到时候能不能让我试试?”老白反正听鸟人的鸟话也听多了,除了刚开始有点反应外,后来也适应了。听彭磊的意思,这次是准备大干一场的,一下子兴奋起来。 第一0七章又是有缘 高辛帝姬俊并不是没有后悔过!毕竟庆都和简狄两个都曾经是他宠爱的女人,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的漂亮。那个乐鹏大法师明明是说的,只要他帮她们稍微调理一下身体,她们就也能怀孕生子了。可是,不到十天的时间,再见到两位帝妃的时候,已经都是奄奄一息的垂死之人了。是她们的身体太弱,经不起大法师的调理!用乐鹏的话说,是她们命中注定了不能生儿育女,人力无法回天。 这两个人肯定是废了,即便是乐鹏留下的丹药,也只是能让她们苟延残喘,多活几天而已。不过姬俊也没法不满,甚至连一点点的情绪也不敢表露,因为现在乐鹏是他的师长,传授的交合之术实在是非常的玄妙。也就是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现在姬俊的身体和往昔相比,已经是判若两人了。现在,不但能久战不疲,每次欢好之后,反而都是神清气爽,比喝了人参汤还要提神。 作为中原之帝君,身边当然不会缺女人,甚至处子也不会少。原先那些姿色平庸的女奴,姬俊是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现在么,正好招来练功。另外,天下女子多不胜数,只要他一声令下,各族的族长还不是乖乖地送。 暗地里姬俊也留意了,乐鹏的道术确实霸道。他每一次练功,都要数名女子相陪,每次完工,那些女子也都是奄奄一息,非伤即残。当然,乐鹏早就安慰过他的,他姬俊不可能修炼到乐鹏这样的层次。话又说回来,采阴之术必然是损人利己,他姬俊作为帝君,为天下的百姓之福祉呕心沥血,百姓奉献几个女人,让他姬俊有更多的精力治理国事,好像也是应该的。 高辛大村毕竟是高辛族的根本,村中不但有天下各族的使者和耳目,还有族中的长者,有许多的人是可以当面指责他姬俊的行为的。姬俊到羽山重建新城,一来避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二者,也是不忍心看见庆都和简狄两个。事情都已经这样了,眼不见为净吧。 萝嫂对姜原说的那些大多是事实,姬俊确实对姜原的作为很反感。乐鹏当然是垂涎姜原的体质的,但是人家还是哺乳期的妈妈,乐鹏也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好像姬俊对这位帝后也是稍稍有点忌惮的。 姜原的娘家实力雄厚,若是因此而反目,姬俊会吃不了兜着走。自古相传,修真一脉若是参与凡俗间的纷争,祸乱天下,是会招来天怒的,所以这方面乐鹏也不敢胡来。 羽山的新城进展缓慢,人力大多在治水工地上,许多还在抢耕补种。能参与到建城大业的人,就是一些职业的军人,还有寥寥无几的奴隶和各族志愿者。不过,姬俊的目的只是避开能管束他的人,只要几套简陋的茅房就可以供他修炼返老还童的仙术了。其实夏雷山的洞府是一个很不错的度假胜地,姬俊确实想过将来将那个地方改造一下。现在让姜原占了,心里当然不满。还有,姜原是在那个地方独自待了许多日子才怀孕的,据说是雷神所赐。她将简狄和庆都两个都安置到夏雷山上,如果真的有雷神,如果雷神关心了她们两个,那不是要牵连到乐鹏大法师了吗? 只是,她们已经上了山,她们毕竟也是帝妃,好像也不好意思马上将她们赶下山。唯有祈祷乐鹏的丹药并不灵验,祈祷简狄和庆都红颜薄命了。 羽山的新城名乐,规模是够大的,依山而建,圈出方圆数里的地盘。宽阔的街道,规模宏大的宫殿,还有穿城而过的河道。不过,彭磊到那里时,一切也都是雏形。姬俊帝虽然是说在羽山督造新城,他自己国务繁忙,当然不可能亲自驻守在这里,做这样的杂务。 涂山人在治水,数月来,水势已经大减。各处都在筑堤挖渠,都在传诵涂山人的伟大,仿佛那个涂山人锵就是救苦救难的神仙似的。听到姬俊的耳中的关于涂山人的传说就已经多不胜数了!不说他请神驱鬼、开山裂谷的壮举,就是他的来历,也传得玄玄乎乎——说什么他是从乘着大鱼从大海里逆流而来的,说什么他原先就是天上的神祗,是特意下凡救百姓的,更有人传说他老子是一条大鱼,他是从大鱼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涂山人锵,已经被尊称为禹王,伟大的禹!反而他姬俊倒是少有人称道,好像他这个帝王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一文不值了! 天下到底现在是什么样了,待在家里是不可能知道的,别人的报告也很难让人相信。第一手的信息当然是必须亲眼目睹,另外,也该在百姓的面前露露脸了,否则人气都要被那个涂山人抢完了。还有一点更重要,现在姬俊每晚都要女人,周游天下,才有取之不尽的货源供应。 彭磊在羽山只见到一个铺张的工地,根本就没有姬俊的人。那位帝王带着他的仪仗,一路铺路搭桥,顺河而下,还真是在巡视天下。彭磊顺着他的车辙找到他时,正是中午时分,烈日当头,这位高辛帝粗衣芒鞋,满腿的污泥,居然亲自在修堤的工地上挖泥。 “主人,这个高辛帝真是太伟大了!”老白就是老白,虽然做人的经历也不少了,但是还是那么容易相信别人。 “靠,那是作秀!不懂就不要乱评价。”姬俊这样的行为,在数千年后的文明社会,那是每一个领导的必修课,彭磊见得多了。 “可是,他贵为帝君,肯亲自下地劳作,毕竟是很不容易的!”老白还是不理解什么叫作秀,他一般只相信亲眼见到的。 “妈的,等将来你就知道了,后世的有些帝王,为了民心和帝位,连屎都是肯吃的。不过,他这一招倒是很厉害,老子好像也不好意思拿他怎么地!”彭磊也伤脑筋。 “主人,我们可以先破坏他的形象,我们可以造谣。哈哈,我们是最擅长的。主人知不知道他的丑事?我们就把他学邪术的事情说出来,还可以请、请那两位姑娘做证人。”老白能想到的招数也就是那么一招,那是他们出道以来用得最多的,也是效果最好的。 “操!请人家做证人,也要人家愿意才行的。而且,那是人家的伤痛,是隐私,不是可以随便拿出来招摇的。这姬俊除了乱搞男女关系,还真是没有什么劣迹。我看先放他一马,反正他是大王,女人也是人家自愿送的。不过,找时间还得和他谈谈,他的那个邪术损人利己,还是要想办法除掉。罪魁祸首是那个大法师,不能饶了他。好像他也不在姬俊的身边?” “主人,姬元前辈曾说,他在高前山上修了一个很壮观的祭台,叫什么紫星台,祭台的附近还有宫殿。本来那是姬元前辈的,但是姬前辈已经不干大巫师了,那个地方也就还给了高辛帝。据说高辛帝的祭天大礼是新来的法师主持的,我怀疑那个家伙还在高前山。”老白推理道。 “妈的,你为什么不早说?绝对是在那里!他一个修仙之人,是不可能跟着姬俊四处乱走的。我们到前面那个村子里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姬俊的罪证,天黑后再去高前山。你他妈的应该知道在哪里吧?”彭磊使劲一拍老白的鸟头,差点就将老白拍成脑震荡。 “主人,我知道方位。主人,那里有什么好看的?” “别废话太多!我答应了人家,要去帮人家做一件事。你他妈的也别做鸟了,别吓着人。”彭磊拉了一把老白,闪身就到了三里外的村口。 说是村,其实这个村子和高辛族的大村相比,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城了。绕村筑墙,房舍错落,有街有巷,村里甚至还有贯穿南北东西的河道。难怪高辛帝要在羽山筑城!他贵为帝君,国都甚至比不上属下一个小族繁华,确实也是很说不过去的。 这里离高辛族的核心处羽山应该有数百里之遥,是一个叫大茂的村寨。因为地势稍高,所以受灾不重,百姓的生活还是勉强能够维持。高辛帝一路巡游,所经之地当然也是事先选定的,那些重灾区他去干吗? 第487章 难道真的带了粮食去救济? 一番乔装,彭磊和老白两个找到了姬俊的临时行宫。虽然这个年代的帝王还没有什么特权,但是作为最高行政代表,出门在外,排场也是不小的。数百人的卫队,几十人的奴隶,还有负责各种事物的官员,那些当官的也都带着自己的侍者和女奴。也幸亏大茂村是一个人口近万的大村,村中空地空房不少,否则也难安排下这么浩浩荡荡的车驾。 姬俊都在村外的工地上劳动,他随行的官员将爷们当然也都在挖泥抬土,反而那些伺候他们的奴隶们不需要作秀,都在阳光中忙碌着杂事。就如同几千年后一样,不同家族的服饰都有一点各自的特色,所以高辛带来的那群人在大茂村里也是非常的显眼。不过,彭磊和老白两个也是格格不入的,所以还没有走近那所大宅就被拦了下来。 一个身材偏瘦的青年,长得也还端正,身上披着甲胄,腰上斜插着短剑,很威风的样子。彭磊和老白的化妆术实在是很糟糕,他们两个其实也没有刻意地搞,只是挽起裤腿,抹上一点泥巴,再扛两个锄头。老白爱惜身上的这身衣服,甚至舍不得沾上一点黄泥,那个样子,明眼人一看就能判出,更何况能担任姬俊的护卫长官的这个青年了。 每到一处,姬俊都要下工地劳作一番的,而且是整整一天。帝在工地上的安全有卫队负责,作为卫队长,郎棤负责的是随行人员的安全。别看郎棤的身形并不出众,但是人家却是出了名的勇士,据说原先夏侯族的那个鹰翔,居然挡不住郎棤的一剑。姬俊将郎棤留在村里,当然是要守卫非常重要的东西的。 看见彭磊和老白,郎棤非但没有召集人手,反而是将那些护卫阻止在稍远处,一个人迎上前来,躬身施礼:“两位前辈,我主和大法师都不在村里,现在村里只有妇孺,不方便招待贵宾。两位前辈请到村边稍息,待小子去禀告我主。” “行啊!原来高辛的身边还真是有能人!我说小子,你多大了?为什么还没有入道就出来混?”彭磊现在的眼神也很凶了,稍微感应一下,就辨出了深浅。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居然也是修炼过玄术的,不过层次稍低,只是刚刚有结丹的征兆。 “这……前辈,小子名叫郎棤,我是自己学的。前辈所说的入道是怎么一回事?”郎棤虽然还不能算是真正的修道者,但是对修炼者的感应却是已经有了。这几年在高辛帝身边进出的高人并不少,先前有大巫师姬元,现在有大法师乐鹏。不过,那些高士也是太高了,对他这个不入流的俗人根本不屑一顾,所以郎棤无数次想向几位请教一些原则,但是却总是找不到时机开口。彭磊和老白其实也是收敛了身上的气息的,但是太平常的人反而不平常,所以郎棤独自迎上前来。 “郎棤?哈哈哈,还是自学成才的,不错,是个有为青年!”彭磊都升格成了前辈了,当然是要好好地摆一个架子的。装样的锄头也扔了,轻拍郎棤的肩,笑道,“我们其实也只是路过,并不想惊扰任何人。郎棤,你是姬俊的什么人?自学成才也要有秘籍的,是不是?我看你的资质不错,若是努力一把,或许也能入道。” “前辈,小子的父亲是龙阳郡的守卫长,小子从小就对上古的遗迹感兴趣,偶然见到一些图像很玄奇,我……请前辈指点迷津!”郎棤一躬到底,若不是在大街上,身后的远处还有许多的人在看着,他真的会五体投地。 第一0八章收个弟子保护儿子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郎棤被彭磊一语道破心中的迷障,这一番恭敬,早就连彭磊来干什么的都不问了。 这个年代,虽然说天下修道的仙人无数,但是也不是如彭磊所说的这样,闲逛就能逛到帝王的身边的。作为高辛帝的侍卫长,郎棤当然也知道高辛帝最近的一些所为,当然知道有些是有违人道和天道的。彭磊这个时候出现,绝对不会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真巧路过! 若是想找高辛帝聊天说地,完全可以到工地上去,看他们来的方向,就经过那里。他不想惊动任何人,却乔装改扮地到村里来,明显的是言不由衷。 彭磊对郎棤的第一形象很不错,看着就像是一个有志青年。听他的谈吐,看他的态度,估计着他的身份。这样的一个人,还是姬俊身边很有地位的,应该对他彭磊有用。 微微一礼,轻笑道:“我们真是有缘!我们到村口去稍坐一会儿,就不打扰了。” “仙师……”郎棤欲言又止。 “别这样!记住一点,修行就是修心,不管是善心还是恶行,都必须做到心安理得。当然,行善者入仙道,积恶者入魔道,这是万古不变的。”彭磊笑道。当然,那些什么魔道仙道他鸟人也是什么都不懂的,但是这不妨碍他装模作样地教育人。 “可是,我该怎么修炼呢?”郎棤似懂非懂,彭磊所说的太抽象了。 “这个……你以前是怎么练的?干脆我传你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你自己找有用的学,怎么样?不过,你这个人看上去不错,但是你可能不知道,仙道上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用我教的东西做了坏事,我的心里也会生出魔障的。” “弟子不敢!多谢仙师!” 怎么教人并不是彭磊的强项,要他耐心地指点迷津,一则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二则现在的环境也不允许,更重要的是鸟人从来也没有过教人的耐心,除非被教的是漂亮妹妹。 所谓察言观色,彭磊在现代社会就是一个人精,那些诸如《麻衣神相》之类的学问,心理学的知识,都是平日里吹牛的素材,彭磊也略有钻研。凭他的经验,这个郎棤虽然是在姬俊的身边做事,但是人品不坏。若是加以引导,或许能为己所用。 其实姬俊身边的护卫认识彭磊的人还是很多的,那日他在高辛面君,虽然很低调,但是他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了。只不过真是不巧,今天高辛帝在外面参加义务劳动,几乎所有见过彭磊的都在工地上。 彭磊并没有进村,而是随着郎棤来到了村边的一间小屋。那是郎棤的住所,因为工作之余他还要参悟武道,所以住所相对很偏。彭磊在郎棤的住所里知道了他想知道的所有事,对郎棤的拉拢之心就越加强烈。 郎棤是规规矩矩地行过拜师大礼的,彭磊给他的功法是天机子传下的连山诀,那是为了给熊媛和如玉她们修炼,特意一笔一划描出来的;另外还有广成子的某些诀要,还有熊媛她们修炼时心得。当然,最不能少的是修炼者视为珍宝的金丹。 彭磊的叮嘱也是语重心长的:“郎棤,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对你吗?我们虽然说是有缘,但是我们毕竟才初次见面,说实在的,我还不能确定你的人品。” “师尊慧眼,岂会不识人乎?郎棤绝对不会做有违天道人道的事,请师尊放心。” “我当然是放心的。但是,你可知道,自己不做坏事是不够的。有的时候还是要顺民意,做一些暖民心的好事,这样对你的修行也是很有好处的。” “弟子谨遵师命!”郎棤虽然是答应着,但是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暗示自己,把那个荒淫无道的姬俊阉了? “这个……你的修为有限,有些事还是暗中出力就行了。对了,说说你们的那个小王子祈,姬俊真的想将他扔了?” “师尊,那并不是帝的意思,是族中长老们的主意。大家都怀疑祈的来历,甚至怀疑帝后不贞。不过,祈可能真的是雷神所赐。那日被弃置在路口,有牛马将过,天光灿烂之下,突然天降惊雷,居然将领头之壮牛的脖子炸断;后又被弃在水边,竟然一夜平安,身上反而是覆盖着厚厚的鸟毛,还有宽阔的树叶;最离奇的是那次被弃置到森林里,居然还是一夜平安,反而在他的身边死了八头老狼。虽然大法师力劝帝动用刀刃,但是却再也没有人敢对帝子不敬了。两天前,帝后遣人来书,是帝后之母邀帝后归省,所以帝将帝子改名为弃,送到帝后那边去了。” 彭磊虽然表面上还是装模作样地点头,心里却已经将姬俊恨得咬牙切齿了。真是没有人性啊!孩子才多大?也不过刚刚满月呢,就这样几次三番地作贱。幸亏他鸟人有先见之明,否则现在儿子已经死了好几次了。不过,那个姬俊毕竟不能动的,影响太大,但是,他们的那个大法师乐鹏,妈的,即便是要请出广成子,也不能饶了他! 有仇不报,非君子也! 彭磊收郎棤做弟子,还有一个原因。姚凫毕竟是一个凡人,化妆隐踪术再怎么精,也不可能长久地潜伏在姬俊的身边保护他的儿子。现在情形更复杂了!不仅仅是弃一个,庆都和简狄两个也会有儿子,他彭磊已经下了种了。有了这个郎棤,一切就不成问题了。 “郎棤,你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吗?”装模作样地问道。 “弟子请师尊教诲。” “姬俊恶名未彰,还不是报应的时候。你知道这世上最无辜的是什么人吗?是孩子!当然,孩子的母亲也是要保护的。既然是神赐的,那也不是送给他姬俊的,而应该是送给天下百姓的。我要你在这里尽职,保护好上苍送到高辛身边的孩子,你能不能做到?” 郎棤当然能做到,他是郑重其是地发了誓的。彭磊却是不放心,毕竟郎棤只有一个人。干脆,又给郎棤找了个师弟,先让郎棤给姚凫留下个位置,让郎棤代师授艺。有他们两个在姬俊的身边呆着,他彭磊的女人和孩子们就真的可以放心了。 第488章 想到儿子被扔了三次,连名字都被改成了弃,彭磊心里就是不舒服。姬俊暂时还动不得,但是那个乐鹏只不过是一个挂名的法师而已,将他千刀万剐也不会有问题的。知道他应该是个高手,但是他彭磊也不是低手啊!先掂掂斤两再说,实在不行,就去招广成子。老头虽然声明了不做倚强凌弱的事的,但是难得做一次为师报仇、为民除害的善举,好像也不违天道吧! 高前山在高辛族大村的南边约二十多里处,是一处丘陵地貌,周围十几个山头大多也只是数百米的高度。高前山是十几座小山头中最高的那一个,地貌也最是雄伟,山顶上居然还有一片稍微开阔的平地。姬元修的紫星台就在高前山的最高处,四方七层,高有数丈,全部是用方石砌成。在这个满眼都是泥坯草顶房屋的世界,这样的高台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迹了。不仅如此,紫星台的旁边还有数十栋石砌的大房子,一样的气势恢宏;还有,山顶的开阔地经姬元整理,已经变成了一个很精致的花园。 乐鹏真是会享受。现在他是代理大巫师,又是高辛钦命的法师,是紫星台当然的主持,紫星台下的宫殿自然就成了他修炼的道场了。姬元当初是为他自己造的,很是用了一番的心思,结果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便宜了乐鹏这个淫棍。 数十间的宫殿,除了乐鹏大法师一个男人外,居然住的都是女人,而且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总数不下数百。在乐鹏的字典里,女人的阴精和天地间的灵息是一样的,都是上苍赐给苦修者的甘霖。有能力者得之!所以乐鹏采集起来,从来都是无所顾忌。当然,那些凡人女子的体质太弱,是经不起他乐鹏的全力而为的,所以乐鹏每次都是车轮大战。平均十天一次,每次都是没日没夜地练上几昼夜,采空数十个女孩的阴精才罢休。 虽然他乐鹏大法师准备了补身体的良药,但是在紫星台上陪他的这些女孩中,还是有许多如彭磊遇到的庆都那样,成了奄奄一息的半死之人。好在姬俊供给这个大法师的女人真是不少,好像还不断地有补充,所以死掉一些也不在乎,能供给乐鹏修炼的总数还是每天都在增加。 彭磊赶到高前山时已是黄昏,在漫天的霞光中,那个用红砂岩堆砌起来的高台确实是非常的雄伟壮观。远望那紫星台,还有旁边的那一片宫殿,被一片温氲紫气笼罩着,仿佛真是天上的宫殿。和埃及的那些宫殿城池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想来也只有姬元这个半仙才有这样的本事,宫殿的样式不知道是不是从他们嵩山清风仙境里抄来的? 这样好的一个地方,现在却被玷污着。彭磊来得真是时候,乐鹏正在练功,非常的投入、尽兴,而且,这家伙的练功场所居然就是那高高的紫星台顶。 紫星台顶上大概有三四十个平方的面积,在正中间,是一个原木雕琢成的祭台,大概是三米长,一米宽。祭台其实更像是一张小床,上面还铺着精编的苇席。祭台上,乐鹏仰面朝天地躺着,他的身上趴着一个赤条条的女孩。在台顶的周边,铺满了柔软的茅草和席子,席子上躺着十几个神情木讷的女孩,也个个是赤身裸体,远看上去是一片耀眼的白。只有在上台顶的阶梯口,才有四个穿着衣服的女子,她们都是一脸虔诚地端坐着,欣赏着祭台上那对男女的游戏。 乐鹏真是够享受的,那样香艳的事,他甚至还不要浪费体力。双手轻抚着裸女的背,那个女孩是呻吟着,在他的身上轻轻地蠕动。虽然离得很远,但是彭磊的气旋融入四周的风里,还是轻轻地抚摸了紫星台一把。 原来所谓的采阴补阳之术并不神奇,和他鸟人给妹妹们用的调理术几乎是一样的。只不过彭磊帮妹妹们调理的时候,是将自身的灵力融入别人的经脉,送给人家;乐鹏所用的这个邪术正好相反,每一次灵力流转,他都从别人的身体里带走一丝元精,存入他自己的气海。 在暮色的掩护下,彭磊和老白几乎跑到了紫星台的旁边。照理练功的时候也是一个人防御最差的时候,许多武侠书上都是这么说的,所以彭磊想偷偷地跑到紫星台上,来一个偷袭。不过,落到高前山顶时彭磊就发现了,如意算盘很难实现。不管是紫星台,还是旁边的宫殿,那个乐鹏都布置了许多的法阵。虽然那些阵势在彭磊的眼里也都是很普通,但是一旦触动,惊醒那个乐鹏是绝对的。 高空倒是什么都没有,飞过去也很容易,但是乐鹏在享受的同时,灵识好像也在不时地扫描四周的空域,而且,空中一览无余,老白也不会隐身之术。 老白自己没有老婆,所以对人类的这种原始行为一直是怀着深深地反感的。今天虽然是饱了眼福,但是,那不是在刺激他老白吗?所以彭磊在研究乐鹏的动作的时候,老白是情愿更多地考察一下四周的环境的。这一留意不要紧,马上被他发现了在边缘殿堂里垂死的那许多被乐鹏用过的女人。联想起在雷泽和彭磊遇到的那两个,老白马上就是义愤填膺。 “主人,你看那边。那些女人真是可怜!衣不蔽体,几乎都要死了!那个男人真不是人,简直入了魔道。主人,动手吧?” “怎么动手?我知道他不是人,庆都和简狄两个都是被他害的,我能饶得了他吗?妈的,居然敢害我的女人!老子要剥他的皮,抽他的筋!不过,他的修为可能不低,若是动起手来,场面不太好控制,或许会伤了旁边的无辜者。”彭磊全神贯注地想着办法,所以回答也没有经过大脑想想。 “主人,雷泽的那两个也成了主母了?”老白却是听者有心,傻傻地问道。 “操!别乱说!我只是和她们有一点点关系,你他妈的若是给我造谣,老子割了你的舌头。”彭磊这时才发现失言,于是只能狠狠地威胁老白。 “主人,我不会乱说的,即使是伊尹,我也不会说。主人,要不我来用法术将那些女人吹走,然后主人用神雷劈他?”老白赶紧发誓。 “绝对不能瞎说!尤其是不能让媛媛她们知道。老子女人够多了,若是让她们知道了,会怎么想?妈的,正面交手的话,我们也不一定能摆平那个淫贼。还是偷袭!对了,你他妈的眼睛这么好,天生的就是一个狙击手嚒!”彭磊盯着老白好一会儿,突然贼笑起来。 第一0九章报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白风跟着彭磊走南闯北学做人,他的主人的脾性实在是学了不少。狙击手这个名字是第一次听说,但是彭磊一解释,白风的那对鹰眼就放出光来。 紫星台上,乐鹏的双手撤到了女子的身下,那个女人突然间狂喘起来,全身剧烈地颤抖,然后又猛然停下,四肢松软地瘫在乐鹏的身上。乐鹏的双手轻轻一推,女人从他的身上滑下,重重地摔在祭台下的草垫上。即使是隔了数百米的距离,白风的鹰眼也能清楚地看见那里的一切,那女孩如死灰般的脸色,紧闭的双目,鲜血淋漓的下体,还有那个乐鹏…… 乐鹏大法师的样子真是够经典的!仰面朝天地躺着,一手抚胸,一手抚腹,两腿平开,双目微闭,正在整理新得来气息。他的那个小兄弟居然还是不知疲倦地立着,闪亮着晶莹的光,直挺挺地一柱擎天。那四个在梯道口观礼的女子此时站起身来,行到祭台边,抬起那个昏倒在祭台下的女人…… 彭磊要求老白先偷袭,最好是重创那个乐鹏,然后再慢慢地拷问。白风的理解能力多强啊!他的鸟主人不是还要将那个淫贼剥皮抽筋吗?那么最好先不要将他整死了。 就在那四个女人刚刚将地上的女人抬走,遥远的天际,一道细如草茎,却亮得耀眼的红光从空中闪过,掠过乐鹏的鼻尖,射入乐鹏的两腿之间。这红光微微一颤,最多在虚空划过了0.001秒的弧度,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乐鹏还是那个姿势躺着,突然浑身一颤,双眼瞪起,原来白净的脸色在一瞬间变成血红。双手猛地下移,不过,还没有等他的手护住下身,一道血线冲天而起,在霞光的映照下,如美丽的喷泉。 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乐鹏的身体猛地竖起,头顶上冒出一团红光。乐鹏知道受了别人的暗算,危急时刻元婴解体而出。可是紫星台四周的空气不太正常,浓稠的雷电元素几乎就到了临界点,只要他闯入,跑不出十里,绝对会引发雷暴! 乐鹏自己也是修炼雷电属性的仙术的,对雷电元素是特别的敏感。元婴刚刚冲出身体,就转投向地面。不过,这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好像是光,元婴虽然是半仙之体,但是毕竟还没有超光速转移的能力。刚才掠过鼻子的那道细细的红光倏然又至,这次是扇形的一片,遮住了乐鹏元婴下方的空间。 一声尖厉的惨叫,元婴惊恐地现出身形,是一个身高一米多的半大小孩模样,脸上却也有飘然的黑须。彭磊这是第一次见到男人修炼者的元神,一下子是倍感兴趣。这小人儿也是赤条条的,浑身却是粉红色,如初生的婴儿一般。若不是满脸的惊慌,这脸上长毛,却是粉妆玉裹的小人儿还是蛮好玩的! 彭磊手上也是一把量子枪,他可没有老白那么好的枪法,数百米外开枪,居然能将乐鹏那个小鸡鸡干脆利落地割下来,好像没有带下一根杂毛。男人的那两个蛋蛋是精气之海,再高的修为,若是没了那两个宝贝,精无处生,这肉身也就废了。老白也是够龌龊的!不过也不怪老白,谁叫乐鹏大法师这么显山露水地展示了呢? 第489章 说实在的,乐鹏的那个姿势,还真是只有那个部位是最适宜的目标,能让人伤而不死。 乐鹏的元婴颤颤兢兢地浮在他的肉身的上空,一双小手还本能地捂住下身。祭台上,那个肉身的头顶裂开了一道细细的缝,却没有丝毫的血迹。两个手都掉到了腿旁,双腿张开着,那话儿连着两个肉蛋,干干净净地滚到了右腿的膝盖处。那个原先很神气活现的地方,鲜血如开了闸的水,咕咕地往外涌,已经在他的臀下形成了瀑布。 “妈的,你给我举起手来!”彭磊的枪在三米外指着乐鹏的元婴,狠狠地吼。 “涂山人?饶命!”乐鹏见过彭磊不止一次,彭磊的秉性他也曾经研究过,那是不一般的心狠手辣!原先还以为是哪个路过的同道和他开玩笑,一见到是彭磊,心一下子就透透地凉。也不听彭磊的,只是就这么在虚空跪着,不停地叩头。 “你他妈的!老子让你站起来,你听到没有?老子数到三,你他妈的不站起来,老子马上将你灭了!”彭磊才不想要乐鹏叩头呢,晃着手中的枪吆喝。 “饶命!”乐鹏的元婴颤颤地站起来,双手搂住头顶,傻傻地看着彭磊。虽然修炼者的元神也有很强的战斗力,但是那是在肉身健康的前提下的。一般而言,只有过了渡劫期的修炼者,他们的元婴才能如肉身一般的强壮。乐鹏的修为只是刚刚跨入洞虚后期,距离元婴成熟还有遥远的距离,此刻面对的即使只是金丹期的修炼者,也能轻易地将他的元婴灭了。 虽然只是十三四岁的模样,但是这淫贼的身体好像已经发育完成了,下体垂在那里,还是很雄壮的。老白的那一枪吊起了彭磊的冲动,虽然不可能真的对乐鹏剥皮抽筋,但是给他斩阴除魔也不错,也是给淫贼最好的惩罚。 乐鹏的元婴双手抱头,两腿紧紧夹着,在虚空抖着。彭磊才不管是不是会连带伤了腿脚,举起枪来,连瞄也不瞄。一道粗如儿臂的红光喷吐而出,将乐鹏的下体连带着半片大腿一起烧成蒸汽。 元婴虽然不是肉身,但是仿照肉身的结构复制出来的,那个地方同样也是气血之海。乐鹏想不到没了肉身之后还会受到这样的折磨,惨叫一声,那被彭磊毁坏的地方雾气缭绕,整个元婴仿佛是一个泄气的气球,迅速地缩小。 “主人,这办法好啊,以后我们就用这一招对付淫贼!”老白扬着手中的量子枪,看着渐渐消失的乐鹏,得意地大笑。 “靠!这法子好像太狠了,以后还是少用!”彭磊是莫名其妙地一抖,下意识地夹紧双腿。赶紧拿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腔调,心里默念着菩萨保佑,希望乐鹏真的形神具灭了,希望他即使有灵魂存在,也不要听到老白刚才的这句话。 元凶伏诛,但是善后的工作也还得他们两个做。别的都还能缓一缓,那个乐鹏的肉身必须马上处理掉。说实在的,割人卵蛋是非常残忍下贱的招数,一般也是上不了台面的。这乐鹏虽然是个淫贼,但是一死也可以赎其罪了,彭磊将他的那个东西割掉,那是对人格最大的侮辱。对于那些深受其害的人来说,这或许是最解恨的,但是外人不会这么看,道貌岸然地说大话的人是永远不会少的。 好在有大功率的量子枪,调好焦距之后,瞬间,那个乐鹏连同他身下的那个祭台都化成了粒子。紫星台上还有十多个赤裸着身体的女人,都是乐鹏将用而还没有用到的牺牲,不过她们都还昏睡着,神志不清。估计即使紫星台塌了,她们也不会有什么感觉。那唯一清醒的四个刚才又抬了人下到了紫星台的下面。彭磊和老白动手的时候,是顺便封印了周围的空间的,那几位是应该只能下,不能上。即便是台上打雷放烟花,她们也不可能有感觉。 刚才的那一阵突袭,包括乐鹏的逃逸,虽然是很多的枝节,实质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彭磊并不想搞出太大的动静,由乐鹏和那个朱槐可知,他们的个门派并不是落落大方的正道,是有点偏向于那种睚眦必报小人性格。彭磊现在也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了,身家还有涂山族,还有他的夏阳族。若是被人家知道几次三番的都是他彭磊,人家说不定会将怨气发泄到山治他们的头上。山治他们没枪没炮的,万一被人家寻仇,吃的亏就大了。 彭磊虽然是为妹妹们报仇雪恨,是正大光明的事情,但是也不想让许多的人看见。当然,稍远处的宫殿里,那些健康的女人们或许会觉察这边的动静,但是离得那么远,谁能看得请呢?救人的丹液就溶在紫星台下的一只大缸里,再让老白遥遥地传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反正那个乐鹏也是仙人,不见了很正常的,谁会怀疑他是形神俱灭了呢? 彭磊以为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简直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就在东北角的一个山头上,一个男人正冷眼看着这边发生的一切——正是那个朱槐! 朱槐自告奋勇地在涂山族蹲守,监视阿娇,以他的修为,当然也是不需要时时刻刻地盯着的。只要在关键的地方布置上几个特别的阵法,一旦被人触动,那个人的大概信息就能即时地被他知道。朱槐当然也能辨出阿娇的体质异于常人,就她那样的身体,即便是怀上个四胞胎,生产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所以数月来彭磊从来没有在家里出现,那也是很正常的了。阿娇的身体当然是她的男人改造的,那个男人对自己女人的体质是非常的放心的。不过,朱槐有时候也是怀疑,是不是那个涂山人警觉到有人在监视,所以连老婆也不顾。有好几次都发现涂山人到了家门口了,却最后还是没有跨入家门一步。 朱槐知道,他的监视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若是将涂山人的行为宣扬出来,反而是给他做了宣传。既然这样,朱槐干脆就自找地方修炼了。乐鹏是他的师长,正得意着修炼,是需要有人护法的,所以朱槐就在高前山的东北面找了个洞穴——他和乐鹏虽然是同道同门,但是修炼的道术却不一样。乐鹏的那一脉走的是邪路,朱槐也担心如果靠得太近了,会不会被搅乱了心境。 今天是一如既往地修炼,在彭磊封印紫星台的那一瞬,朱槐就发现了。可是,彭磊他们的动作太快了!朱槐的心念还没有转过来,那边老白的法宝就已经开了火。看着乐鹏双腿间喷涌的的血,朱槐就知道他的这个师叔完蛋了。这就是常说的善泳者溺!为什么偏偏要修炼那种功法呢?到头来落得根都被人家割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报应? 朱槐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是他的身形才动,马上就又停了下来。彭磊知道乐鹏的一脉都是玩弄雷电的高手,所以惟恐被乐鹏的元婴走脱,老白动手的时候,他是全力展开万雷引的法诀的,只不过是引而不发。那样强度的雷诀,朱槐即便是全力以赴,好像也没法破开。若是引发雷暴,绝对是会引雷烧身。所以朱槐只敢远远地看着,看着乐鹏的元婴在彭磊的枪口下无望地挣扎。 “涂山人,这个大仇一定要报!若是不将你毁掉,咱东海高崚仙境还有何面目存在?”喃喃地自言自语,朱槐猛一跺脚,一道紫气从脚下炸开,只听轰地一声,一块巨大的石头裂成无数的碎块,在纷纷的烟尘中向四外激射。 彭磊并不知道已经被人惦记了,带着满足的快感,他是一路哼着小曲回到雷泽的。这样的好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就和妹妹们分享,另外,妹妹们的温存也实在是太让人享受了。事实上,庆都和简狄两个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确实是欣喜若狂——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却不知道原来是这么的不简单!就是出去转了一圈而已,那个神仙似的大法师就灰飞烟灭了! 彭磊想要的当然不会少,那一番狂欢又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百鸟争鸣的时刻,彭磊才摆平了两个,骑上老白飞回涂山村。 彭磊回来的还真是时候,今天涂山村出怪事了! 昨日半夜,凭空的一个晴天霹雳将村中的一棵老树炸成碎片,今天一大早,村中陆续有人上吐下泻。就小半天的功夫,已经病倒了小一半的人了。彭磊走进村子的时候,只听见一片哭声,已经有人在准备牺牲,准备请神消灾了。 第一一0章不小心就吃亏 在涂山村做手脚的当然是朱槐,不过朱槐也没有下手太狠,只不过是稍微发泄一下心中的闷气而已。那棵老树是涂山村的神物,已经是近千岁了。朱槐本来是想找彭磊的家人下手的,但是阿娇有孕在身,一尸两命的话,好像更犯天道,是修炼者的大忌。不做什么又不甘心!于是把怒气都发泄到了那棵树上,给了一个掌心雷。另外,又将从外地搜来的秽物埋到了涂山族的水脉上,把它一族的运气都玷污了。 也不知道朱槐是从哪里找来的垃圾,反正涂山村是被他毁了。即便是马上清理那些垃圾,水体也脏了,一时半会儿也恢复不了。彭磊知道那个在村民中流行的是急性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那是病毒性的感染,即便是金丹药液,也只能让病人增加抵抗力,慢慢地恢复。这一阵忙得,还不知道是遭人暗算了,只以为是大灾之年的正常现象。 朱槐不知道他随手的这一下子,让彭磊劳心劳力地累了一个多月,又大大地出血,将涂山村整个地迁移到阳邑。却说朱槐,连番遭受打击,心中的愤懑是可想而知的。若是不能解开这个节,朱槐知道,他此生的修行也可能完蛋了,休想再得寸进。 这是大得不能再大的仇恨了! 第490章 好在朱槐人缘不错,甚至能和青卿这样清高的美人成为朋友,说明他平时所展现出来的品德还是很正派的。事实上朱槐出道以来,虽然足迹不如丰谷子那般远入中原,但是近海的仙山他也几乎踏遍了,所交往的朋友也不仅仅青卿一个。 先不说朱槐四处寻找帮手,立志要报仇雪恨,我们先说彭磊。 这一年的雨断断续续,总量虽然比不上去年,但是该有烈日的时日它老天爷一直在下雨,所以收成肯定是毁了。彭磊忙着给涂山村搬家的同时,对姬俊同志的怒气也是与日俱增。姬俊现在最看重的是两点:其一是他的名声,所以他到处作秀,亲自下地劳动;另外就是他的身体,乐鹏虽然不告而别了,但是法师传下的仙术还是很灵的。他姬俊现在每日不缀,精力日渐充沛,连头上的白发也渐渐在恢复成黑色。 连年的大灾,即便是原先稍微殷实的家庭,到这年的秋天也已经无米下锅了,姬俊却还是四处强征劳力,和他一起战天斗地。每到一处,还要强征粮食,供他的护卫和随从,让百姓的生活是雪上加霜。更让人愤怒的是,每到一处,他还要许多的处女伺候,所以到后来,只要打听到帝巡游将至,那个地方的百姓就干脆拖儿带女地逃难去了。 其实,经过老魇的努力,大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基本上已经按照彭磊的要求完工了,根本用不到他高辛帝亲自出力出汗。 彭磊是忍无可忍之下才对高辛帝姬俊出手的,用的是药物治疗。当然,那也是借助了外星人的科技手段。想要一个人举而不坚,坚而不挺,在宇宙联盟的技术下,简直比吹个肥皂泡都容易。不过,彭磊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用了双保险的手段:用药的同时,还给姬俊同志来了几遍射线疗法,彻底地摧毁了他的那个功能。 彭磊这么做真的是忍无可忍了,冒很大的风险的。姬俊既然不再是个健康的男人了,那么他彭磊给庆都和简狄下的种让谁认账?所以彭磊还得给姬俊来一些心里暗示,把所有的罪孽都推到那个失踪了的乐鹏身上,还要姬俊为他的罪责负起责任来。 转眼就是初冬,在悔悟的高辛帝和治水的大功臣涂山人泗文命的努力下,天下渐渐恢复了宁静。彭磊以涂山村附近的那个山谷做基地,大量地种植速生瓜果和粮食,分发天下,倒也救了许多的人。在外人看来,高辛帝也是如换了个人,居然不近女色了,连自己的老婆也不再能盼到他的温情。这一段时间里,因为帝后姜原坚持,她的儿子又改了名字,还是叫祈。因为高辛帝无意女色,所以备受冷落的姜原干脆带着儿子住到了涂山族那个神秘的山谷,据说是让儿子从小接受神人的教诲,学习耕种的技巧。 这段时间其实发生了许多的事,除了帝后给儿子改名外,被姜原送到雷泽疗养的庆都和简狄两个都如愿地恢复了健康,而且比以前更美了。不但如此,她两个居然都是大着肚子下的山。另外,姬俊的另外一个老婆常仪也生了。正如乐鹏所预言的,常仪生的也是儿子。 这个时侯姬俊已经隐隐猜到,他现在之所以会这样,很可能就是彭磊使坏。还有,这个涂山人见到帝后时的神情也有人向他汇报过,说不定就是涂山人给他姬俊带了绿帽。这个时侯,姬俊对彭磊是早就没有了脾气,只能暗中将怨气出在老婆们的身上。于是继姜原之后,简狄和庆都两个还没有生下儿子,就被姬俊冷落到了一边。只有常仪和她的儿子挚,她的娘家是被彭磊灭掉的,不可能和彭磊有什么瓜葛,所以独得姬俊的关爱。 姬俊是在煎熬中等待,希望那个不告而别的大法师能回来,给他指点迷津,帮他治疗肉体和心灵的创伤。彭磊这些天倒是规规矩矩地工作。山谷里的环境需要不断地维持,借着枯水期的来临,大江大河的地形需要重新勘测,还要规划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许多人力无法解决的关节需要预先请“神仙”帮忙。总之,是够忙的! 难得的一个清闲日子,彭磊关心过乾坤界里的老婆孩子们之后,终于有时间欣赏回龙岭上那雄伟壮观的禹王庙了。这个年代,百姓都在为生存担惊受怕,很少有几个肯翻山越岭地跑到这座小山上来拜神的,所以禹王庙里几乎就没有什么香火。连老魇也很少有时间留在这里,他的工作是永远也做不完的。倒是那个前任大巫师姬元,把这里当成了清修的最佳所在,几乎成了这禹王庙的方丈了。 彭磊对老魇的这番心血是只有苦笑,对被人称为大禹也是非常的糊涂。历史到了这一块,好像是错乱了。传说中大禹是夏朝的帝君,是在帝舜时期的人物,而现在的帝王是高辛。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历史上能够治水的都叫大禹,这大禹的名字是被人通用的,或许只是某个尊称。 和姬元的相处是非常的融洽的,姬元担忧中原迟早会产生动乱,不想再卷入红尘的纷争,彭磊甚至曾想介绍他去蜀中。和中原的形势相比起来,他的鱼凫国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世外桃源,这连年的天灾根本没有对它有丝毫的影响。那边国富民足,政治上也很稳定,鱼凫城有广成子设置的仙阵,更是修炼者的天堂。 之所以没有和姬元说鱼凫国的事,一则是怕姬元将他在这边的风流韵事传到那边去,另外也是彭磊对姬元他们嵩山清风仙境的功法感了兴趣——姬元主修的居然是乾坤卦象,就是传说中的算命。 虽然是初冬,但是寒风已起,山下浑浊的黄水卷起金色的浪,水沫能飞上数百米的高空。寒鸦飞度,万木萧萧,夕阳余晖下,禹王庙却如天上的仙宫,整个都是金灿灿的。彭磊知道古人常有将神像搞成人身蛇尾的,却不知到也有他鸟人的份。可是,据说人死了以后才可以接受香火的,活着受供奉会折人的阳寿。 庙已成,像已立,好像也说不出要将它推到重来。和姬元、老白两个对边对酒边感慨,彭磊将老魇的祖宗问候了无数遍。于是心里最开心的就是老白了!事实明摆着的,现在是他们两个在争宠,鸟人不是喜欢老魇,就是喜欢他老白。 “主人,天黑得太快了,我去准备篝火。我看主人好久没有这么休闲了,干脆让我去猎一只野兔,主人和姬元前辈多喝几杯。”献媚地讨好。 “不用!我身边现成的多了,热一热就行。你他妈的别客气,就我们三个在,就一起喝点。要不,拿点鲜菇木耳煮个野鸡汤也行。”彭磊笑道。 还是姬元的修为稍微高上那么一点点,虽然是美酒美景,但是心里还保持着清明。环顾四周,转向天际那个血红的落日,向彭磊苦笑道:“道兄惹的祸,是寻仇的人来了。” 明摆着的,他姬元自出红尘之后,虽然贵为大巫师,但是一向低调,连妖魅也都是和睦相处的,绝对不会有仇家。现在看四周,夕阳带血,山色阴晦,水汽含煞,风中隐隐挟带着一股怨气——分明是已经被人家置下了阵法。 老白闻言,学着姬元的样子环顾四周,突然间哈哈大笑:“怕个鸟?有我家主人在,那些家伙绝对是自寻死路。姬元前辈,我不是说你不厉害,我是说我家主人不会怕他们的。” 彭磊反而没有老白那么自大,他经历得也不算少了,姬元话中的无奈他能清楚地感觉得到。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的,他们能够将阵法布置得这么完备,布置成这样的规模,然后才被彭磊他们察觉,本身的修为就是非同小可。若再有厉害的法宝助阵,今天说不定真的会吃大亏。狠狠地拍了一下老白的鸟头,骂道:“你他妈的高兴个鸟?小心应付!危急的时候,咱们撤到乾坤界里去。” 老白没有想到他的主人这么现实,还没有弄清楚敌人的虚实就想着逃跑,当时就哑口无言了。心里不服,但是鸟人的命令却是绝对不敢马虎半分的。跳起身来,一片红光从他的头顶飞起,眨眼间就在周围数十丈的空间里生成无数透明的光片。 彭磊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不禁问道:“什么东西?你的轻羽剑呢?” “主人,这是大仙特别给我炼制的法宝,就用轻羽剑炼的,配合我的御风术,能发挥出特别的威力。这个,我给它起过许多个名字,可是没有一个满意的。主人能不能……?主人,他们好像封印了空间!”老白祭起灵诀,但是那些透明的光片只是在身边不停地转动。 “你他妈的才知道啊?连元素都冻结了。”彭磊暗中已经试过万雷引的法诀了,但是雷电元素的凝聚却是无法容忍地慢,根本就没法凝成雷电。 “这好像是传说中的大乘金刚法阵。这阵法据说是上古的困仙大阵,有无穷的幻化,阵中的元素只能随阵法的变化而聚散。”还是姬元见多识广,掐了手指一小会儿,就满脸沮丧地叹气。 收起刚刚拽出的一根短尺,从胸口掏出一块小铜镜。一边不停地念着咒语,一边将铜镜扔向半空:“两位靠到我的身边来,我们先守着,等对方现身了后在随机应变。” 姬元的这块铜镜也是上古流下来的仙宝,因为镜背的花饰是简单的云纹,所以被叫做流云。和昆仑山长生殿的凡天镜、峨眉山广清仙境的太昊镜不同,这流云镜的威力不在攻敌,最大的用处是防守。不知道当初设计这仙宝的前辈是怎么想的,他就是想将流云镜设计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世界。除非外力将镜子毁了,否则就没法伤得了镜子中的人。 姬元虽然叹气,却并不慌张,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有这件法宝做依仗。 第491章 随着姬元的灵诀,流云镜在虚空翻飞、幻化,清亮的光从半空中亮起,凭空生出无数透明的云丝,一道道流光在云丝中穿梭,迅速地向四周漫开,将老白弄出的那片红光也裹了起来。 他们这边刚刚准备好,四周那落日斜阳的晚景突然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诡异的紫色天幕,一道道在虚空流动的光,还有莫名其妙出现的浓黑的烟。看不见敌人,反而那忽聚忽散的烟尘中,不时现出一个个青面獠牙的鬼影。 “还真的是那个大乘金刚法阵!看那些鬼影,是阵中的鬼灵,能吞噬人的元神。阵势好像还没有发动,两位等会儿一定要守住心神,不要被鬼灵夺了元精。这金刚法阵中的戾气能侵蚀法宝,但愿布阵的人修为不高,否则我也不可能撑许久的。”姬元又叹。 第一一一章我为鱼肉 姬元的话音刚落,一片凄厉的鬼啸凭空响起,天幕迅速地暗了下来;黑沉沉的雾气流动着,在那一道道扭曲的光的映照下,显得特别的诡异;那一个个青面獠牙的鬼灵也不再躲猫猫了,一个个形如实体,周身亮着阴沉沉的光波,手中举着斧钺钩叉,围着流云镜化成的一团亮银色的云气又啃又砸。流云确实是一件极品的仙宝,那些鬼灵的每一次砸碰,都只是在云丝上勾出几许亮银色的星光。 “这宝贝太好了!不知道能不能在里面反击?”就像看戏一样,老白兴奋得手舞足蹈。不过,看着那些张牙舞爪的鬼灵,自己什么都不做,好像也有点手痒。 “不能!白兄请往身后看。这流云是一个小世界,若是愿意,即便是凡人,也能在里面生活上十年八年。”姬元笑道。 光顾着关心外面的大乘金刚法阵了,还真是没有好好地留意这件叫流云的仙宝。听姬元这么介绍,连彭磊也忍不住回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心中忍不住就要感慨。 本来三个人是背靠背的,中间几乎没有空间,哪知道回头一看,身后却有一片美丽的风景:几座云雾缭绕的峻秀的小山,山上林木郁郁葱葱,山下修竹迎风轻摇;一条清流潺潺的大河在山峰间流转,河面时宽时窄,河水时急时缓。河水不深,不时的还能见到河底卵石的闪光;一大片开满野花的平地,估计有数千亩,就在那条大河边。翠鸟在林间跳跃,白鹭在水边巡游,蜂蝶在花丛嬉戏;隐隐地,好像还能见到野兔出没。 彭磊又要感慨了:“仙家的珍宝真让人匪夷所思!想不到镜中还有世界。这法宝若是被那些淫贼得去,不知道会多害多少无辜的女人!” 鸟人就是鸟人,看见这样的宝贝,第一联想就是他自己对乾坤界的用法。若是在那个平地上起一栋大别墅,和美女一边干那个,一边欣赏风景,也不怕外人干扰,确实是绝佳! 姬元轻叹:“道兄说笑了!此宝乃我族前辈仙师费尽心血所炼。以五行乾坤之阵势萃取天地灵息,以九天陨铁之精母为胎,辅以一百零八阵连环相守,用三昧真火锤炼九九八十一年而成。镜中世界虽然没有四季寒暑,但是花落花开,依然和外面没有差别。若是在那边结庐而居,开荒耕种,可足够千人自给自足了。” “不错!确实不错!”彭磊连连点头。事实上,这宝贝确实神奇,虽然没法和他的乾坤界相比,但是毕竟是人力做出来的,和乾坤界这种先天的灵宝没有可比性。 “可是,我们总不能一直躲在里边吧?前辈,你不是说这个大乘金刚法阵能炼化法宝吗?我们躲得时间久了,这个宝贝会不会受损?主人,我不信破不了那个破阵。”老白却是不甘心,扬着手中的量子枪,愤愤不平地啰嗦。 事实上,流云镜确实是和乾坤界同一类型的法宝。和乾坤界比起来,流云镜中的世界简直就是大海中的一滴水。老白才没有彭磊那么多的文化积累呢,根本就不知道造化之艰难,他只知道谁更好,所以对流云镜也就没有彭磊那样的感慨,所有的心思都在外面的那些鬼灵身上。 “传说中的大乘金刚法阵玄幻无比,阵中甚至有炼化万物的三昧真火和灭神齑雷,我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不过,炼制这件法宝的仙师精研阵法,一百零八个护法仙阵层层叠加,环环相扣,中间不乏金刚伏魔、八相须弥这样的上古神阵。要想毁掉这件宝贝也不是很容易的,我们还是见机行事为好。”姬元虽然脸色凝重,但是自信心却不少。 话音刚落,仿佛是要证明姬元对大乘金刚法阵的解释,那些在流云外面又啃又砸的鬼灵不甘心地隐去,原先在虚空中袅袅飘舞的烟尘渐渐凝结,成了一团团细长的烟柱。烟柱笔直地浮在空中,若不是烟柱中翻滚的烟尘,那东西就像极了一根根精雕细刻的黑色石柱。烟柱的周边,散去烟雾的空间是妖艳的紫色,忽然间有了许多亮亮的银色光点。这光点忽忽悠悠地闪动着,仿佛夏日的流萤,在你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突然又变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光团。 “这是灭神齑雷!”姬元脸色凝重,双手十指翻飞,一道道丝光从他的指尖飞出,融入远处缓缓流动的薄云里。那薄云受了姬元的点拨,猛然间亮起耀眼的银光,一片片的云丝甚至飘进了那些光团里。 满眼都是刺目的闪光,剧烈的震颤一波接着一波。身后那片山河仿佛正在遭受八级地震,水花飞溅,山岳摇动,草伏树折,鸟惊兽奔,也是一片世界末日的景象。 因为身上带着乾坤界,所以即便是进到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彭磊也不担心会灰飞烟灭。他现在的神情是绝对的悠然,甚至还有心情和老白开玩笑:“怎么样?你要不要出去?不行再回来。” “主、主人,我还是留在主人的身边,保护主人吧。”老白早就没有了先前的奋勇,脸色煞白,缩头缩脑地往彭磊的身后躲。 开什么玩笑?他老白即便是再修炼五百年,也不可能受得了这种程度的灭神齑雷。 “操!你小子就是嘴巴硬。妈的,如果是老魇,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彭磊笑骂。 “主人,不一样的!老魇是雷属性的,灭神齑雷对他不会有伤害。不过,如果是那种无极熏风,即便是一点点,他也不行。”老白不服,喃喃地为自己辩护。 “靠!你们他妈的都一样!要我说,还是小黑最可爱一点。妈的,过几天你去那边看看,看能不能让小黑回来。你们两个都他妈的受了老神仙的调理,小黑什么都没有,这好像有点不公平!”彭磊总结道。 “可是,主人,小黑要保护女王陛下的,他在那边还有了老婆,说不定还有了孩子。把他叫回来,是不是有点不好?而且,主人给了他那么多的丹药,他一点也不吃亏的!”虽然是兄弟情深,但是多一个人就多一个人争宠,有好处也是多一个人分,所以老白是打心眼里不愿意小黑回来。 彭磊于是又是感慨:“妈的,妖就是妖,一点人性也没有!算了,那个事情以后再说,不过小黑是迟早得回来的。上次将他的修为提升得太多了,过不了多少年,他就可能会应劫。是广成子说的!过些天你还是得去一趟,让他一旦感应到劫兆,马上就回来。就凭你们现在的修为,一旦天劫降临,绝对是灰飞烟灭一个结果。” 他们两个在一边说着废话,就在他们的身边,姬元却好像是根本就没有听见。他是全神贯注地结着印诀,甚至连双目也微微地闭了起来。 “主人,姬元前辈好像是很吃力,我们要不要帮忙?” 被彭磊一番的调侃,老白是哑口无言了许久。不过,他早就不是以前的那个老大了,所以那种装模作样的深沉也早就扔到了羌城外的垃圾堆里,现在满心都是很随意的率真。 彭磊对老白的自告奋勇很是不屑,撇着嘴道:“怎么帮忙?你他妈的安静一点就是帮最大的忙了!像个麻雀似的呱噪!若是惹得前辈分心,那就是什么都完蛋!你他妈的如果真的想做事,就去那边,帮前辈整理那片山水。妈的,这场浩劫,这片山水肯定是毁了。” “我……”老白终于闭嘴不说了。 彭磊说的没错,他们待在姬元的法宝里面,想做什么都得经过这法宝的主人同意了才行。那边的风景也确实是毁了,仿佛是经历了一场大地震,而且这地震还在继续。那片秀丽的山水已经面目全非,半空中烟尘卷着落叶,碎石在不断地滚落,甚至山峰都在崩塌开裂。可是,要重新整理,那也得等震动停止了之后啊!看现在,外面飘动的灭神齑雷是越来越密了,那一片片的白色闪光中,甚至还有了一簇簇碧蓝色的火焰。 “妈的,那个还真是三昧真火!”这东西彭磊也认识,于是忍不住又生感慨。 “这是用法器生成的大乘金刚法阵,阵势中所幻现的煞象,完全是由使用这法宝的人决定的。看来使用这法器的人的修为并不是很高,所以幻成的灭神齑雷大小不一,强弱不匀,他甚至不能完全激发出阵中的三昧真火法阵。” 姬元终于停止了手指的动作,轻吁了一口长气,向彭磊解释道。不过话虽如此说,姬元脸上的那份凝重却反而是更深了,显然是对那隐在暗处的偷袭者非常的忌惮,对自己的前景也没有完全的放心。 “前辈,能不能觉察到那个人隐藏在什么方位?”老白想想还是不服,晃着手中的量子枪悄声问道。 “知道又有什么用?这灵宝只能透过光线,却能隔断灵识。道兄即便是有什么厉害的仙宝,出得去也回不来。” 第492章 姬元轻叹。 “能透过光线?那就行!太好了!让他们试试老子的厉害!前辈,他们在哪个方位?主人,我这就试试?”老白一下子兴奋了起来,差一点就是手舞足蹈了。 “这个……试试也行!你他妈的将能量先调低一点,试一下再说!”彭磊点头,不过心里宗师有点不踏实,终于还是关照了一句。 也幸亏了他的那句关照!只见老白射出的一束刺目的红光,刺穿轻云缠绕的空间,钻入那片白光闪灭的虚空,穿透无数碧蓝的神火,射入一片迷蒙之中,然后又从空蒙中折返而回,在虚空中划出无数到艳红的轨迹,最后又回到流云仙镜幻化的这个光团,炸碎了大河旁边的一块巨大的飞石。 老白是彻底的傻眼了!端着量子枪,呆呆地望着他的主人,不知道是不是要再来一次。连彭磊也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想不到那个大乘金刚法阵还能反射光线。这样一来,他们手上最有威力的武器也没有了用武之地。 因为暂时没有了危险,所以姬元也有心情来留意他保护着的两个。老白手中的量子枪真的很特别,那完全有悖于普通仙宝的攻击方式让姬元大感兴趣。那束光凝而不散,几经周折后居然还能炸碎巨石,而这还是在低能量的状态。若是没有转折,若是全力以赴,这绝对是一个超级厉害的杀器。 赞道:“好法宝!不过,道友不要白费心力了!如这种封闭空间的法器,一般都会辅以五行轮转之阵法。只要不是阵势中同属性的能量,都会被反射回来。” “妈的,我就是不信!主人,我们放个原子弹,看他能不能反射!”老白狠狠地骂。 他这句又是找骂的话。话音刚落,屁股上就挨了彭磊重重的一脚。 先不说彭磊身边并没有原子弹,那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伯克同学绝对控制的,老白也只是知道一个名词而已。即使是彭磊有,这种地方也是不可能用的——是杀人家还是自杀?原子弹爆心几百几千万度的高温,比那个三昧真火不知道要强过多少。真要是一爆,姬元的这个宝贝流云镜眨眼间就会还原成基本粒子,他们几个即便是躲到乾坤界里,谁知道乾坤界和这个世界相连的节点能不能承受得起这么变态的高温的熔炼? “听姬前辈的!你他妈的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的!”狠狠地训斥,转向姬元问道,“前辈,看来此人使用这件法宝确实很吃力,是不是等他真力不济,我们就可以破围脱困了?” “谈何容易!”姬元却是一脸的悲观,“这样规模的法阵,即便是有通玄的仙宝,若是没有高深的修为,也是不可能布置成功的。我估计置阵之人的功力,只是猜想他有没有到达渡劫之境。置阵之人或许只是用这个大乘金刚法阵阻止我们脱身而已,他们应该还有后招。这流云仙镜不怕风雨雷电的幻化,但是若遇到钝力的攻击,恐怕……” 第一一二章躲为上 彭磊发现,这位姬元前辈还是不说话的好。前面他担心大乘金刚法阵中的灭神齑雷和三昧真火,马上阵中就变出了那些变态的东西。这一刻他又担心会遭人家钝器袭击,话音才落,一道流光如划破天幕的流星,狠狠地撞进流云镜幻出的云丝里。 轰然巨震!身后是真的山崩地裂,狼奔豕突。原先一直是银白透明的云丝,突然变得浓稠起来,凝聚成一团团,在外围组成一个层层叠叠的幻阵;无数银亮的印符在虚空幻灭着,随着云团缓缓转动。看外面,那一道道冲破灭神齑雷爆闪出的雷光的流光,分明是一把把利剑,刚开始还只有一面,眨眼间就铺天盖地。 这剑阵是够瘆人的,但还不是全部。一阵剑雨过后,剑光渐稀,然后是巨大的锤斧,巨大的滚木,还有箭雨飞石……。姬元已经无话可说了,紧咬牙关,双手的灵诀不断地幻化,身外那层层叠叠的云团越转越快,甚至还在向外扩张。 连老白也看得出姬元非常的吃力,向彭磊建议道:“主人,我们总得想个办法才好,也不能一直让前辈一个人负担。干脆,主人送一团鸿蒙元气到那个大乘金刚法阵里去,将那些雷电和仙火什么的都炼化了。” “你懂个鸟?”彭磊答道,“这阵式本来就是五行轮转,生生不息,所缺的唯有元力。老子若是送一团鸿蒙元气去,可能还没有等老子炼化,就被这仙阵同化了。这种法宝就好像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中自有乾坤,蛮干是没有用的。” “那我们就在这里等死吗?流云镜里的空间太小了,这里的风景全被毁了!”老白可怜兮兮地看着彭磊,手上的枪又换成了那个轻羽剑改良而成的新法宝。 “我说过要等死吗?也不知道对我们使坏的是什么人,妈的,让老子抓到,一个个都让他们做太监。”彭磊狠狠地咒骂。 被老白烦得,彭磊也渐渐地心浮气躁起来。而且,看姬元的样子,他已经最大能力地激发流云仙镜上面的阵势了。即便是这样,也不能完全隔断外力对这件仙宝的冲击,那一阵阵传来的震动就是最好的反映。 “看来只能换个地方了!我们躲到乾坤界里去!妈的,即便是他们用大山来砸,咱们也不怕。老子就和他们来比比耐心,看谁耗得过谁!” 彭磊这样说着,正想和姬元商量着怎么撤走,耳边传来的震动突然就消失了,甚至连填满空间的那些灭神齑雷和三昧真火也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一根根烟柱还在虚空横七竖八地立着、滚着;还有就是流云仙镜幻化出来的云盾,在虚空中无绪地转动。 “我们赢了!主人,是不是他们不行了?”老白又迫不及待地兴奋起来。 “妈的,这么容易的话,也不是能困死神仙的仙阵了。你他妈的快点帮前辈恢复元力!对了,拿这颗仙丹去。”彭磊而不知道人家为什么缓了下来,但是他知道这是喘息的好机会。若是想换个地方躲躲,这同样是个好时机。 姬元也是奇怪,怎么这个大乘金刚法阵的攻击就停了下来呢?其实流云镜的防御阵法是应象而生的,即便是没有人用灵力加强,阵势也能自动运作。姬元之所以这么吃力,一来是尽量让防御阵势的威力发挥出来,以防万一,同时也是尽量地减少这个小世界的毁坏。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是花了无数的心血才能有现在这个样子的。 “两位放心,这仙镜也是上古仙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毁的。两位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好像是很深的仇恨啊!哎,只是可惜了这片山水。那是我历代祖师的心血,每一根草木都是费了一番心机的。这是什么?这……难道……”凝目身下的那片狼藉,好久才将目光转回。落到老白的掌心时,那一惊又是非同小可,甚至超出了刚被暗算的那一刻。 “正是坎离仙丹!哈哈,这个时侯才拿出手,有点对不住前辈。前辈刚才花费了许多的灵力,正好用它来恢复。前辈,你先将流云镜收起来,我们换个地方!”彭磊笑道。 彭磊的笑是标准的苦笑!还没有等他说完刚才的那几句话,流云镜外,耀眼的白色闪光完全被一团团黑影所取代。那一瞬,透过明暗交替的光影,彭磊好像还看见了不远处河水泛起的金色的浪花。轰轰隆隆的震响又再响起,这次没有玄之又玄的幻化,只有遮天蔽日的无数巨大的阴影。 “主人,他们真的移了山来了!”老白的眼里比彭磊好得多,就这一瞬间的风平浪静,他就看清了外面的世界,“他们竟然把神殿也毁了,回龙岭居然也塌了!” “妈的!”彭磊无语,只有暗叹:他鸟人也不能多嘴,好像他们个个都成了预言家了。也不管姬元了,先将老白收入乾坤界,然后在姬元收起流云镜的一瞬,两个人也一起躲了进去。 姬元在看见那个坎离仙丹的时候,心里就对彭磊有了一种比较盲目的信任,见到老白莫名其妙地在身边消失后,更是毫不犹豫。收起流云镜的同时,姬元还想祭起他的那把短尺。可是没等他动作,眼前一花,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彭磊带姬元去的地方是大河的上游,那个湖边,白露她们生活的地方。在姬元的心里,仿佛是突然从地狱升到天堂。满眼都是清凌凌的碧波,耳中是鸟儿婉转的啼鸣,身畔流动着让人心旷神怡的清香;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里的灵息浓稠纯净,或许只有传说中的仙界才能拥有;湖边秀女戏水,远处鸥飞鱼越,掩映在霞光绿荫中的灰墙青瓦,隐隐地还有小儿女的娇笑…… 比起流云镜里的风景来,这绝对有天上人间的距离! 脚踏实地了许久,姬元还是保持着目瞪口呆的状态。茫然四顾,连说话都有些不流利起来:“道、道兄,这是什么地方?我们脱出了那个大乘金刚法阵了吗?道兄好神通!” “让前辈见笑了!这是我身上的一件仙宝,名叫乾坤界。他自成一个空间,和前辈的流云镜很像。这里灵力充沛,风光秀丽,又很安全,所以我的老婆孩子也住在这里。前辈是第一个到乾坤界里来的客人!既来之,则安之。我们就在这里住上几天,和那些人比比,到底谁耗得过谁。”彭磊笑着解释,一边让老白去通风报信,准备茶水。 姬元当然不是第一个来乾坤界的修仙者,那是彭磊客气。不过,通风报信也是很重要的,毕竟这里都是女人,连男管家彭九都是不能随便过来的。就像是一个女儿国,万一有什么走光之类的不雅,那也是有伤他彭磊的颜面的。 第493章 本来彭磊带客人来乾坤界,也是从来不来这边的,第一选择是宛儿那边的珍宝园。不过现在有了点问题,宛儿正待产呢,那些外星人也突然喜欢上了那片地方。这次彭磊只是避难,也不像让姬元知道他和宇宙联盟的恩仇,所以干脆带姬元去了他的鸟巢。 姬元知道世界上有许多灵异的神物,但是真的想不到还有乾坤界这样的仙宝,老白扛着彭磊的小公主小媛媛回来的时候,他也还没有缓过神来。等终于恢复了正常之后,心里只有叹息:“道兄有这样的仙宝,何必还要让我献丑呢?这乾坤界自成一个空间,灵力居然是自生的,空间更是广阔无边。我此生能见识这样的异宝,了无遗憾也!” “前辈过谦了!”彭磊是忙着赔笑,“这是我无意间得到的一件神物,据说是与天地共生而成的。它本来就是一个小世界,五行自足,阴阳同生,唯一不足的是它空间还是太小,容不下日月星辰。不过,后来我又得到了一件珍宝,前辈现在所见,大多数是那件珍宝幻化出来的。乾坤界和外面的那个世界只有一个质点相连接,外面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也不可能影响到里面。我们就在这里好好修养,顺便,前辈的那个流云仙镜里的环境也可以在这里重新布置整理,就让老白帮前辈一起做好了。” 姬元还能说什么呢?他在这里,就如同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是新鲜好奇的。另外,对彭磊的人品也要重新评价。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有点花花:涂山娇是他的正式老婆,那个帝后姜原的奇迹说不定也是应在他老人家的身上,否则姜原不会将简狄和庆都两个送到雷泽去。姜原能向他借种,当然知道这男人身上的金丹是恢复身体的最好的良药。现在两位帝妃都康复了,还怀孕了,不问可知,那也都是他的种。想不到的是,他这里还藏着那么多的美人。看那些女人对他的那个恩爱样子,姬元真的有点怀疑,道家所说的炼精化气,练气凝神的仙诀是不是谬言。 不仅仅是这些,彭磊家里居然还有电灯、电话、冰箱、彩电、汽车等等,虽然这个年代还没有韩剧和好莱坞大片,但是那超大屏幕的平板电视上播放的都是逼真的山水风光,还有宇宙风景。那些都是加隆那个小子讨好嫂子们的杰作,是从飞船中拷贝下来的记录影像,还有的是宇宙联盟的内部资料,联盟星球上的风土人情等等。 如姬元这样的修为,距离离开这个星球穿越星空,还有很遥远的距离,那是每一个修真者的终极目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那也只是在家族代代流传的典籍中有一鳞半爪的记录。在彭磊这边,居然能看到这么精细的影像,姬元怎么能不惊讶? 第一一三章天下风云 虽然白露她们忙着学习,还要管教孩子,对男人的雨露并不是那么的渴求,但是有男人常伴在身边,毕竟是一种温馨,即使是常常要劳动身体去奉承,那也是一种快乐。所以彭磊来乾坤界里避难,白露她们是非常开心的。不同于往日的那些时日,前些日子彭磊来乾坤界,就是看看儿女,然后就是找人安慰他那个“坏东西”,很少能住上几天的。这一次,他居然死心塌地地安静了下来,居然就在旁边的山峰上凿洞,安置设备,居然开始认真地学习《连山诀》上的炼丹技巧。这个样子,真的好像要在乾坤界里常住了。 这一阵子彭磊的全家都在感谢那个催动大乘金刚法阵和她们的男人做对的对头。如果不是那样,这鸟人能这么安心吗?乾坤界里的世界虽然美好,哪比得上外面那个花花的世界刺激。虽然老白和老魇不敢说,但是白露也能猜到的。这男人现在对男女间的那种交流是无比的热衷,就凭他有时十天半月也不回乾坤界一次,绝对是又给她们找好了姐妹。 还有,白露当然也是知道的,她的鸟男人不是真的不想出去,而是出不去!好几次了,尝试着要离开,结果都是去得快,退得更快。看他那种懊恼的神情,看他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的烦躁,白露就知道他在外面又有了放不下的俗情。有好几次,白露都想知道她男人到底在牵挂什么,可是她一开口,彭磊就马上冷静了。那个小妖精老白也是,怎么问都是守口如瓶,居然一点也不肯透露。 彭磊当然不会是在担心如玉和熊媛她们!熊媛她们都在老神仙的庇护下修炼,即便是天塌下来,老神仙也不会让她们受半点伤害的。好在白露是个很满足于现状的小女人,既然问不出究竟,那就不问,她们只要全心全意地伺候好男人,照顾好儿女就行了。 彭磊确实是死心塌地地留在乾坤界里研究天机子传下的炼丹术了。 那个暗算他们的对头也是变态,即便是在大乘金刚法阵中找不到彭磊他们的踪影了,他居然也不撤去阵势。彭磊许多次的试探,都是无功而返。够窝囊的!甚至连暗算他们的是谁都不知道! 彭磊确实有点放心不下,他担心的是阿娇,还有姜原她们。最大的可能,这次暗算他的是夏侯一族的人,是丰谷子和乐鹏的势力,或者干脆就是那个朱槐。这朱槐曾经是青姑的朋友,据说人品还是不错的,但愿他不要把怨气发泄到阿娇她们头上。 不过也难说,人心是会变的,愤怒常常能让人丧失理智。但是出不去啊!外面那个什么阵势还在,只要彭磊一现身,马上就是风火雷电一起上,彭磊甚至连掏枪射击的那0.1秒也没有。 半个月之后,彭磊干脆就认命了。这么多时间,他们若是要加害他彭磊的老婆孩子,那也早就害了。话说回来,姜原毕竟名义上还是帝后,那边还有郎棤护着,还有那个姚凫,应该不会有问题;涂山族有姚鹄和姚雀领军,还有老魇暗中守护,好像也不应该有问题。还有,广成子虽然远在太乙山修炼,但是以他的修为,完全能做到明察地球上的任何细节,他彭磊娶妻,还有和姜原她们的私情也瞒不过他。万一阿娇她们有危险,广成子也不会置之不理的。 彭磊认命,老白悠闲,最开心的倒还不是彭磊的老婆孩子们,而是姬元这个老家伙。乾坤界里全都是极品的珍宝啊!珍宝园里的奇花异草每一件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彭磊居然允许姬元任意采用;头顶上幻化成太阳模样的居然是一团纯得不能再纯的五行元精,只要随便收取一点点,那就够他姬元消化几十年的了。另外,重新布置流云镜中的风景也变得无比的轻松。那五行元精气能随意幻化,想要什么就能变成什么,再也不用到处去找适合的山石草木。彭磊对那个五行元精更是慷慨,甚至还照着乾坤界里的太阳的模样,也封印了一小团,送到流云镜里当长明灯用。 姬元有时甚至有点怀疑,传说中的仙界,能不能有乾坤界这样的灵秀。如果彭磊允许,他真的愿意在乾坤界里修炼三百年。 乾坤界里的岁月在彭磊的无奈中缓缓地流逝。一开始是度日如年,到后来是无所谓,彭磊甚至常常要问老白才知道这次在乾坤界里都过了多少日月。收获还是有的,至少他对炼丹术也不是一窍不通了,借助重阳节里的鸿蒙元气,他甚至也炼出了几颗成品的金丹;另外,和白露她们恩爱的机会多了,白露和叶子、红药也是争气,又给他生下了三儿两女;再有,不知不觉间,小小媛也长成大姑娘了。 不仅仅是彭磊,伯克他们也是各有收获。那么多的漂亮姑娘,除了蒂娜医生外,都被男人征服了,在那片别墅区甚至还盖起了一个现代化的学校。彭磊一直渴望的穿越时空也有了进展。经过漫长的培育和改良,伯克他们研制出来的储能材料也终于积累到可以用来制造机器零件了。 照理彭磊应该开心才对,可是彭磊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他们现在的情况,其实和吃官司没有什么不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住的是自己的房子,还有行动的自由,还有一个老大的花园。 那个暗算他们的朋友真的和他们耗上了,这么久了,居然还是不离不弃!他们不开放那个大乘金刚法阵,彭磊就没法出去,那个时间穿梭机即便是造出来也没有用。总不能在乾坤界里穿梭吧? 还是彭磊的那个妹夫帮忙,终于知道这个大舅爷为什么这么耐心地待在乾坤界里之后,加隆和彭磊一起开动了脑筋。结果那些储能材料并没有先造穿梭机,而是给鸟人造了一件人形的机甲。微型的核子能源,加上储能材料制成的机体,完全能够生成媲美大型战舰的离子护盾。经过彭磊的尝试,那离子护盾也完全能抵挡住大乘金刚法阵中那些变态的攻击。 有了护盾的支持,彭磊就可以尝试各种手段研究这个变态的阵法,甚至可以在大乘金刚法阵中制造微型的黑洞…… 却说老魇,那日被彭磊差出去做事,三日后重返回龙岭时,所见到的差一点吓破了他的蜥蜴胆——回龙岭整个都塌了,差不都变成了采石场;回龙岭的四周,原先是山涧沟壑的地方,也莫名其妙地多了无数的巨石,有的甚至是整个的小山;回龙岭前面的河湾,原来就是水流湍急,险滩密布,现在更是乱石穿空,激流奔腾……可怜他费尽心机造起来的大禹神庙,早就连影子也找不到了。 在老魇的经历里,彭磊无缘无故地失踪是常有的事。老魇知道他的那个主人神通广大,一般是不可能有危险的。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做奴才的只要安心地等就行了,那个鸟人迟早会自己出现的。不过,老魇也是不甘心他的心血就这么完了,所以在疏理河道,兴修水利的同时,就在那个禹王庙的废墟之上,老魇又重新建了一个新庙。 第494章 虽然规模比原先的要小许多,但是那些雕像仍然按照原样,大庙的名字也仍然叫禹王庙。 几个月、几年地等不到那个鸟人出现,老魇也是有点紧张的,曾经许多次地去打扰广成子的清修。不过,广成子每次都是掐几下手指,就让他耐心地等,让他做好彭磊安排下的工作,让他照顾好彭磊留在涂山族的妻儿。 这么些时日下来,老魇也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名人了。说起大英雄益,那是和大禹并起并坐的人物。老魇也不是原先那个什么都不懂的鲁莽的小妖精了,作为一个成功的男人,他的身后也有一位杰出的女性。在他的贤内助莎拉的教育下,现在的老魇已经是一个“行为端庄、品行高尚”的男人,他的言行能直接影响高辛帝的决策,他的喜好甚至能成为流行。利用他的影响力,照顾好彭磊的老婆孩子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 除了刚开始几天的心头不踏实之外,这些日子其实是老魇过得最幸福快乐的。老虎不在家,猴子是大王。彭磊不在,老白也不在,所以涂山族的那些小兵小将们自然是以他老魇为尊,姚鹄他们甚至是对他执弟子礼的。连彭磊新收的弟子郎棤和姚凫,背地里也是尊他为师叔——当然,那是郎棤他们客气,老魇是不敢接受的。 最让老魇得意的还不是郎棤他们对他的尊敬,而是阿娇她们对他老魇的尊重,阿娇的儿子甚至称他为叔。那一声“益叔”,听在耳朵里,简直比莎拉的香吻还要让人陶醉。 时间在期盼中流逝。老魇是坚信彭磊会回来的,但是没想到这鸟人会躲这么久,转眼间,连阿娇的儿子都快要成年了。也幸亏阿娇被他鸟人的元精无数次地滋养过,又用过那个能够起死回生的金丹,所以虽然空守闺房十几年,却一直是那副青春年少的娇俏模样;不仅仅是阿娇,连那个陪儿子学艺的帝后姜原,也是越活越年轻。 因为不被高辛帝认可,所以这些年里姜原的那个儿子几乎就是在涂山族的那个神秘山谷中长大的。这个差一点被喂了野狼的小子也确实不出息,生在帝王家,却对权力丝毫不感兴趣。从小就是缠着阿娇,几乎将阿娇在彭磊那边学到的耕种知识全部学了去,甚至还自说自话地改了名字,叫什么“稷”。反而是阿娇的那个儿子启,受了他老舅的教导,从小就学习治国方略,准备着做阳邑的主人。和阿娇的儿子同样勤奋的还有姬俊的另外两个儿子,他们也常常是启和稷的玩伴,因为他们的母亲一个是简狄,另一个是庆都。他们的名字,咳……一个叫契,一个叫尧。 幸亏这些日子他们的老子在乾坤界里快活,否则他们绝对轮不到这么响亮的大名!! 老魇的许多时间当然是在全国各地努力工作,整治水利是一个很长久的活。而且,没有了老白的帮忙之后,有些请神求仙的勾当他老魇做起来还是非常吃力的;另外,工作之余,他还在重修禹王庙。所以,对后辈的教导他是没有时间担当的,也不敢担当——那几个都是什么身份啊? 虽然和那些原始人比起来,老魇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博古通今,但是,包括启在内,稷、契和尧都是鸟人的种,若是某位不争气,将来那鸟人非怪别人不可。老魇知道他自己在鸟人心中的地位,他只有偶尔给那些小屁孩讲讲神仙故事的资格。给启他们上文化和思想品德课的是老魇的老婆。莎拉对鸟人不存在畏惧之心,也没有自卑。在她的心里,那个鸟人的人品也是糟糕透顶。所以,她是以现代文明的道德为基准,以圣贤的品德为要求,努力地培育那四个小子的。而事实上,不管莎拉怎么管教彭磊的这四个儿子,老魇都没有权力干涉。莎拉之所以做启和尧他们的家庭教师,不是因为他老魇,而是广成子的指示,所教的课程也都是由莎拉和伊尹精心研究,再经过广成子审核通过的,根本就不关老魇的鸟事。 彭磊在乾坤界里担心的事一件也没有发生。姬俊自从被他鸟人暗算了之后,是彻底的认命了,居然发奋图治,也不近女色,连他的老婆们都被他赶出了家门。这为他赢得了更多的贤名。不过,姬俊毕竟是老了,因为不能修习“仙法”,所以老得更快。好在他还有一个很出息的儿子,帝妃常仪生的儿子挚也已经成年,而且挚虽然年轻,却像他的父亲,也是一个又很好名声的男人。 挚16岁的那年,帝君阐位。 第一一四章突围 高辛帝退位,继任者其实还是有很多的人选的。这个年代,百姓尊敬的是有德有才的人。而这段时间,有德有才的贤人还真是不少。在老百姓的心里,最能接受万民景仰的帝位的,应该是带领百姓战天斗地、治理好天下山川,让百姓免受天灾的大禹,也就是涂山人锵,其次的还有协助大禹治水的大英雄益。不过,益早就声明在先,他只是禹的臂膀。那个禹却是个大忙人,据说为了勘测地势,他居然跑到了遥远的天涯海角,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到了哪里。 高辛老了,已经无力国事了。国不可一日无主,挚是天下不得不的选择。其实还有一个人选,那就是挚的兄长稷。这稷虽然年少,但是精通农耕,也精通天象,这些年老天爷渐渐恢复了正常,百姓在少年稷的指导下耕作,居然能连年丰收。所以稷虽然才十八岁,却已经博得了后稷的贤名。可是,这孩子就是不长进,居然无心帝位,只喜欢他的一亩三分地,实在是让天下百姓失望。 挚十七岁,因为幼年时就常常随父做一些公益事业,所以还是一个小毛孩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榜样人物了。他十三岁就亲自下地耕作,十四岁时就代父处理天下大事,也从来没有出过差错。百姓选择挚做他们的新的帝君,也是很有信心的。 宇宙联盟的那次近地轨道的空间跳跃所造成的气候紊乱,几乎延续了整整10年,而老魇在伊尹的帮助下,治水工作忙了几乎有14年。当然,后面的几年相对来说不是那么紧张,老魇也只是指导百姓在农闲的时候对水利工程进行修缮维护而已。日子过得很悠闲,大多数的日子是处在无事可做的状态。太闲的时候,老魇会在回龙岭,在那个新造的禹王庙里,欣赏他的杰作。 因为回龙岭整个都塌了,原来的岭上还多了一座不知道哪里飞来的小山,所以老魇的新庙也并没有建在原址上。新庙的规模比原先的那座大庙小了很多,在回龙岭附近的一个小山上,一样的交通不便,所以一样的没有香火。和原先一样,老魇虽然是新庙的建造者,但他仍然不是大庙的住持。上一次给他看守庙屋的是那个算命老先生姬元,这次是两个他新认识的道友。 彭磊和朱槐交恶是在老魇他们归来之前,因为说起这朱槐,必须还要提及另外一个人物,那就是漂亮的青卿仙子,所以彭磊是尽量不说那段经历的。而后来朱槐同志又是一直隐在暗处,他们出面的是那个采花淫贼乐鹏,所以老魇居然对这位朱槐同志并不熟,所以朱槐现在竟然成了老魇的朋友。 在老魇来说,有人不嫌弃他是妖怪,那就是仙道中的圣贤,是可以做朋友的。和朱槐一起成为老魇的朋友的,是一个叫木英高手。据说他们俩是游历四海的时候,忽见天兆,有万峰从天而降,认为这个地方一定是一个适合修炼的灵地,所以就在附近结庐而居。老魇在回龙岭的附近建庙的时候,他们两个也是出了很多的力的。虽然他们的修为都好像比老魇要高处许多,但是他们同样的对老魇非常尊重,所以老魇就将看守庙宇的重任拜托了他们。 老魇不在的时候,朱槐和木英两个也常常要私下里说些悄悄话。他们就是不明白,姬元他们三个会躲到大乘金刚法阵的哪个角落里去了呢?这阵法是用仙宝幻化的,灵力永不会枯竭。只要木英有耐心,即便是在这里待上一千年,姬元他们们也不可能从仙阵里出得来。可是,居然常常会找不到他们的踪影,但是隔山一段时间后,法阵里的元力又会涌动一阵,说明被困住的人还在。所以,对木英和朱槐来说,也真是骑虎难下。显然是不愿意收起仙阵离开这里的,但是什么时候大乘金刚法阵中的人才能俯首伏诛呢?没办法,只能屈尊和老魇做了朋友,每天还要和拖着蛇尾的彭磊的雕像做伴。 并不是朱槐不垂涎老魇的内丹,但是朱槐知道彭磊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底细,甚至跟踪过老魇——这妖精虽然修为不错,但是做人的经验还是太少,而且好像一直是非常的粗心的。论修为,他们两个中,随便哪一个出手,应该都是能够将老魇搞定的。但是这妖精用来劈山开道的仙宝确实非常恐怖,只要被他有机会还击,他们两个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因为朱槐的宝贝钉耙被彭磊抢了去了,而木英的法宝是还在用着。 朱槐决定和老魇交朋友,还有另外的一个原因。老魇现在是天下有名的人物,而且他可能还有另外的背景。当初朱槐跟踪老魇的时候,就曾经收到一个不知道来自何处的警告。朱槐的修为也是不错的,当然知道,那个在暗处警告他的人的修为,不是他们这种普通的修道者能望其项背的。联想到老魇一个妖精,却兢兢业业地为百姓治水,他的背景也就隐约可以猜到了。 对于修仙者来说,百年的光阴只是一瞬,所以两个人在禹王庙里陪鸟人的雕像,倒也不觉得无聊寂寞,只不过有时会觉得心里没底而已。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在这种保留着自然界最原始纯朴的环境中,看云蒸雾绕,听水声风声,其实也是修仙者最惬意的享受。 第495章 往日的时侯,木英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距离以前那个禹王庙的废墟不远处的一座飞来峰上吞云吐雾,朱槐则是在回龙岭下水流最湍急的一处暗礁附近炼精化气。三个人中,老魇是最懒散的一个,一直是不务正业。这家伙到回龙岭来,一般只有两件事:找两位新朋友联络感情,或者是给他辛苦建起来的禹王庙添砖加瓦,再增加几座神像。 正午时分,正是一天中阳光最亮丽的时刻。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岁月,但是原先那座禹王庙的坐标处,巨石还是赤裸裸的,在阳光下泛着苍白的颜色。老魇准备将他在这里创作的神的形象推广到所有他到过的地方,而对石头精微的雕琢实在也是他这个性格的人的很不错的修炼,所以广成子和莎拉都是很支持他的这个行为的。 又是一尊禹王的神像完工了。老魇将神像摆在神庙前的石台上,美美地欣赏,远处的背景就是那怪石嶙峋的回龙岭。不对啊!四周那平静祥和的灵息怎么突然变得狂乱起来?眼中的回龙岭好像在微微地颤动,那个光秃秃的山影也变得有点虚幻,仿佛是梦中的幻影一般。 怎么回事? 老魇的反应本来就是迟钝,事出突然,他还没有确定是不是他的幻觉呢。在回龙岭附近修炼的两位却是比老魇警觉得多了,此刻已经飘起身来,神情紧张,如临大敌的样子。只见他们两个都是双手轮动,一道道灵诀幻成闪烁的光影,如急雨般飘落向那座光秃秃的山岭。 难道是乱石堆下压着一个绝世的魔王?老魇终于也紧张了起来。不过他虽然你好奇,但是也最怕死,是最有自知之明的那种强人。他知道,如果没有身上那些变态的武器,他的本事在修仙者的眼睛里,那也只是一般般而已。既然有危险,当然是高手冲在前面的,低手么还是先避一下再说,等确定了危险程度后再去帮忙也不迟。所以反应过来后的老魇动作也是飞快,迅速地发动了他的飞车,启动了防御,瞬间就逃出了十数里,连他花费了无数心血的神庙和神像都顾不上了。 老魇的做法还是很明智的。朱槐和木英两个虽然洒下了无数的仙诀,但是好象没有收到丝毫的效果。只见那座光秃秃的山岭越来越模糊,好像变成了一个水中的倒影,还在不断地波动。他们两个,首先是木英,祭起仙剑,向远处急退;然后是朱槐,也是狼狈而跑,退得甚至比老魇更远。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两个居然也不和老魇打个招呼,对视了一下后,竟然就破空而去,连个屁也没有留下。 老魇是心头郁闷,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时,只见一团浓黑出现在回龙岭的方位,然后,有一股强大无比的力将他拽住,拉向那团浓浓的黑色。 身下,断木和飞石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灰色的虚影,无声无息地冲入那浓浓的黑色中。他的心血,那座禹王庙,也在老魇无奈的眼神中分崩离析,碎石和神像也好像受了召唤,自动地飞起,在那团黑色中湮灭。 老魇将飞车的能量加到最大,抵抗者那变态的撕扯力,在飞车的车头上,这家伙还架起了他的微型量子炮。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开火,这变态的引力突然就消失了,那团吞噬了无数树木、碎石的黑色也莫名其妙地没了踪影。那些已经被吸起,还没来得及被吞噬的零碎,在空中冲撞在一起,激起巨大的轰鸣,满天的尘屑。 突然消失的引力让老魇的飞车几乎失控撞山,也幸亏了宇宙联盟的技术过硬,控制系统的反应速度足够的快,才让老魇逃过一劫。不过,即便是他这样的身体,这样的修为,也经不起引力这样的变化。这一瞬间,老魇是头晕眼花,差一点七窍流血。勉强定住心神,转头回望,正好看见一道彩光从回龙岭的方位喷吐而起,直上九天。 “神啊!”老魇能分辨得出刚才那黑色的光团和现在这道彩光中所蕴含的能量。只有传说中的大神,或者是广成子那样的金仙,才能搞得出那样的动静。他只是个小妖精,遇上了这样的变态,除了叩头膜拜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这神仙还真是变态,居然还踢人的屁股!老魇刚刚才叩了两个头,嘴里的祈祷还没有念完,屁股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脚,直接将他从飞车里踹了出去,害的他几乎跌进奔腾的河水里。 “主、主人?主人升天了?”大惊失色!等看清了踢他的人后,却又是喜出望外。 “靠!你他妈的才升天了呢!我问你,你他妈的怎么会在这里?” 踢老魇的正是彭磊。他披挂着机甲冲出乾坤界,用能量武器造了一个微型的黑洞,果然很轻松地就破开了那个变态的大乘金刚法阵。因为担心那暗算他们的人还在旁边窥视,彭磊干脆架着机甲冲上太空,那就是老魇所见的的彩光。 现场只有老魇一个傻瓜在叩头,老魇当然不会是暗算他们的人,所以彭磊的心里还是稍微有点失望的。不过,好久没有见到这个有点讨厌的小妖精了,还别说,心里真是有点想亲近冲动,于是,老魇的屁股蛋上就有了鸟人的脚印。 “主人,我一直在这里。这里是回龙岭,我……”老魇是惊魂未定,傻傻地研究着彭磊的表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彭磊的问题。 “你他妈的一直在这里?我老婆孩子怎么样了?你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广成子呢?还有媛媛她们,不会还在修炼吧?”彭磊也有许多的话要问,却不知道先问什么。 彭磊闯关破阵所造成的声势是够大的,那个黑洞虽然非常小,甚至可以说只是几个微粒,存在的时间也只有短短的几秒,但是造成的破坏却足够恐怖。那座挡着水道的回龙岭彻底没了踪影,原先在小山边的乱石和险滩也彻底改了模样,变成了一个个尖耸在激流中的小岛;不仅仅是回龙岭,以回龙岭为中心,方圆十里之内,山崩地裂,几乎所有的草木都被连根拔起,成了黑洞中的微粒。放眼望去,整个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山。 老魇还是没有回到现实中来,还在惊骇着这一片山岭的惨状,对彭磊的提问也是不知道先说什么好——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第一一五章败露行迹 彭磊的这次离开,整整是十七年多一点,这中间所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多了。老魇随彭磊到乾坤界里,详详细细地报告完这些年所发生的一切,然后彭磊决定去涂山族探望老婆孩子,那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老婆还是那么的好,还是那么的美丽可人。不管是阿娇,还是姜原、简狄、庆都她们,岁月根本就没有在她们的身上留下痕迹。让彭磊不敢面对的是那些个儿子,这个年代,十七八岁已经是成年了。在莎拉的教导下,启他们个个都是博学多才,贤能惠达,都可以做孔夫子所谓的圣人了——老天爷到底是在开什么玩笑?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 彭磊这鸟人脑袋里的中华历史,是从尧舜禹汤开始的。现在他老人家自己都被人称为大禹,他的儿子中确实有一个叫了启,却还有一个是尧,居然还有一个叫后稷的。让这鸟人怎么也想不通了! 或许太史公所记述的也有差错?毕竟这个年代距离司马迁那个年代至少也有两三千年,在这没有博物馆,没有档案室,连文字也不是很成熟的年代,稍微有点差错也是很正常的,是不是? 表面上彭磊只是启的老子,在女人的坚持下,后稷他们都是先后认了他做义父而已。彭磊的困惑一时半会的当然是不可能消除的,一别十几年,对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几乎是小半个人生了,女人们的哀怨也是可想而知的。不管是明的还是暗的,安慰都是免不了的。男女之间的交情,一旦上升到了肉体交流的层面,那就等于是担负起了一份永远也还不清的债,除非那种交流不是认真的。 虽然姜原她们说新的帝王挚不是心胸很广阔的人,但是对于彭磊这个当世名人来说,周游世界归来,面君当然也是必须的。而且,高辛帝姬俊身体还是很健康的,乐鹏的丹药,加上那一段时间的采补,虽然没能是他返老还童,但是延年益寿也是肯定的。彭磊只是让他的小兄弟没有了活力,并没有毁了他的精元之海,原先积累的都还在,所以向高辛帝姬俊汇报工作也是必须的。 这次彭磊也是巧了!本来后稷已经有了自己的封地,姜原的大多数时间也是在后稷的身边陪他,所以留在涂山族的时间并不多。这次彭磊回家探望老婆孩子,却是所有想见的人都在——作为高辛的儿子、现在的帝王挚的兄弟,尧和契也将成年。按理是要举行成年礼的,然后就能获得他们自己的封赏。不过,启比他们早出世,所以他们都要先参加启的成年庆典,所以他们都在涂山族。 那些个儿子个个英明神武,这都是莎拉教导有方。爱屋及乌,彭磊对老魇的态度也更加亲热了许多,害的老白又是猛喝干醋。彭磊是心知肚明的,这也是机缘巧合。若不是他鸟人被困在乾坤界里,这四个小子可能反而没有这样的学习机会。而论起做老师,十个鸟人也不可能及得上一个莎拉的。 在涂山村的这一阵,实在是又充实,又疲劳,最辛苦的当然是“小和尚”。有四个妹妹眼巴巴地等着安慰,个个都是饥渴的旷妇,最初的几天,彭磊几乎每天都得赶几个场子,才能勉强应付。等阿娇她们稍微放过他彭磊时,已是差不多半月之后,大禹回来的消息也早已经传了出去,于是鸟人又必须走了。 彭磊在涂山村紧张快乐的时候,有一个地方,有几个人,也是在时间中紧张地煎熬。 第496章 亚特兰蒂斯岛,自从那次在地中海的有计划的行动之后,布莱恩特将军几乎终止了所有地球表面的行动,撤出了所有的地面设施。除了亚特兰蒂斯的基地外,地球上已经只有巡视在亚太空的监控飞船。这一段时间,地球上那些拥有驾驭先天能量的人类的活动也明显的少了许多,偶尔能发现的也大多数与治理各处的水患有关。随着两极的冰川的恢复,各地水位的降低,那些地球人的活动也进一步减少,似乎又将进入一个休眠期。 对于留守地球的布莱恩特和梅森来说,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情况。刚开始时不断发生的失踪事件在大家心中留下很深的阴影,作为负责人,两位是最不想再有那些事发生了。想要的信息,在那最后一次的诱饵行动中获得了足够的多,虽然这些年的研究还是没有能够破解所有的奥秘,但是至少能够对一些表象作简单的解释,对于宇宙联盟来说,已经是一个大的进步。 为了确保安全,布莱恩特是绝对禁止下属的舰队和人员去那几个禁地的。比如尼罗河边的金字塔,比如鱼凫城,但是每一件新纪录的事件发生之后,记录和考察的工作还是会在暗中悄悄地进行,即便是发生在禁区。 彭磊每次动用宇宙联盟的技术的时候,一般都是会考虑到宇宙联盟的那层因素的,所以每次都是比较小心,一般都要对空中进行伪装。比如开沟挖渠,只要事后将挖掘机的痕迹抹去,彭磊并不担心被外星人发现。而且,彭磊知道外星人的侦测方法,他们一般只是通过感应地面上某点的能量波动,来确定是否正发生着什么。等彭磊撤掉防护之后,一切都已经成了,若是不加细辨,还真是不容易发现苍茫大地上多了几条皱纹。不过,这一次…… 许多年前,这座回龙岭就曾经被宇宙联盟关注过。大乘金刚法阵虽然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但是阵法运转的时候会大量地抽取周围空间的能量,在宇宙联盟的那么强大的技术面前,这么强的能量扰动是无所遁形的。只不过不同于其他的许多地方,回龙岭居然一直有地球人在看守。避免冲突是布莱恩特将军现在的治军方针,所以对回龙岭这样的地方一般只是远距离的监视。 老魇来去回龙岭一般都是驾驶他的那部飞车,不过伯克他们当然是不敢乱来的,所以飞车上所有有可能泄露踪迹的设备都是被严密封闭起来的,甚至连自动驾驶和导航都没有。另外,老魇也是聪明了许多,他是从来不直接驾驶飞车降落到目的地的,这当然也是他老婆的关照——虽然那部飞车也使用了无相宝筏一样的阵法布置,但是莎拉熟知宇宙联盟的探测手法,在许多的方面让她的这个男人防患于未然——这个男人虽然有时候有点傻,也有点冲动,但是做为男人的使用价值还是比较高的,所以老魇到现在也没有被布莱恩特请去。 这次有点不一样了,彭磊破开大乘金刚法阵的动静太大了,几乎刚开始就被亚特兰蒂斯察觉。那日布莱恩特正在和刚刚执行完换防任务,重新回到地球附近待机区休整的查韦斯将军通话,司令部指挥中心的那面巨大的显示屏上,那幅世界地图突然一亮,然后原先显示回龙岭位置的一个小小的绿色光斑变成了醒目的红色,快速地闪烁起来。 “将军请看这个!”值班的军官在大屏幕上分出较小的一幅,显示的正是高空俯视回龙岭的特写,“将军请看这辆车,他的动力很奇怪!” 值班军官指给布莱恩特看的是老魇,那是他正驾驶飞车抗拒黑洞的引力,连隐身也来不及做,赤条条的暴露在宇宙联盟的镜头里。 “将这个转给查韦斯将军!”布莱恩特有点冲动,猛地站起身来,差一点推翻了他坐的转椅,“有什么奇怪的?如果驾驶者使我们的人,那就非常正常了,是不是?这是最基本的量子发动机,带反重力系统的。探测那个黑色区域的能量变化,查查那到底是什么!” “将军,所有数据都显示,那是一个质量很小的黑洞,正在形成中。”宇宙联盟的效率就是高,屏幕上的数据在不断地刷新,各种各样声调的声音也加了进来。几乎只有四五秒的时间,值班军官就得到了结果。 “黑洞?怎么可能?”布莱恩特真的很想不通,他学过的知识中,微小黑洞都是人造的,但是怎么那边会有一个呢?联盟的技术,得到的数据是绝对不会错的。 “查韦斯,你怎么看?”还是得和远在太空中的老朋友研究研究。 联络接通了之后,查韦斯那边的信息几乎和这里同步,所以查韦斯也是几乎在同时收看着彭磊脱困的直况转播。布莱恩特对飞车的评价是对的,至少查韦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过见到那片黑色之后,连查韦斯也犹豫了起来。 “布莱恩特,难道是海盗?这技术不是这些原始人能掌握的。这样微小的黑洞,若没有巨大的能量武器,而是不可能弄得出来的。即便是我们现在的技术,好像也是不容易的。” “难道海盗已经和原始人类融合了?你看那个驾驶飞车的,应该也是一个拥有原始异能的人类。”布莱恩特喃喃着,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是海盗,那么我们以前的失踪事件或许和他们也有关系了。不过,这不可能!这片区域一直是我们的重点警戒区,绝对不可能会有未经认证的文明到达这里,我可以用我的信誉担保。这部飞车有点像是我们联盟内部的技术,会不会是我们内部出了问题?”查韦斯怀疑道。 “我也可以用我的名誉担保,我的部下绝对不会。老朋友,说实在的,那些孩子可能会有一些犯规的行为,但这样的事不会有人做。”布莱恩特也是拍胸脯保证。 “我知道!联盟的纪律很严,监督的机构也很健全,可是,若是监督的人自己也是一个犯规者,那会怎么样?不对啊,这是现场的状况吗?这么小的黑洞,照理是会在一瞬间就湮灭的,它居然存在了这么久,那得多少的能量?那是什么?给几张静止照片!好漂亮的机甲!老兄,这不可能是我们的技术!”都是查韦斯在自言自语。 微小黑洞的生存时间一般都是以毫秒计的,彭磊仗着新机甲庞大的储存能量的能力,愣是将黑洞的生存时间延长到了几秒。就在查韦斯和布莱恩特研究者究竟是谁的主要责任时,黑洞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彭磊也驾着机甲冲上了虚空,差点撞翻了宇宙联盟在深空的探测器。虽然彭磊穿着新机甲在虚空中亮相的时间也是以秒计的,但是机甲的形象却可以定格在探测器的镜头里,那制作机甲的新材料在瞬间就被分析了出来。 联盟确实没有这样的材料,那种材料在普通的环境中也不可能被培育出来。 接下来彭磊的亮相更加让人吃惊,那张大脸蛋曾经是非常有名的,宇宙联盟在鱼凫国吃过不小的亏。布莱恩特第一眼就将彭磊认了出来,然后就一直在和查韦斯研究是不是要采取什么行动——地球上一个小小的国家鱼凫国,它的国主是一个拥有驾驭原始异能的能力的人,他还可能拥有超越宇宙联盟的科学技术。这事情不小了,甚至应该上报联盟总部! 布莱恩特和查韦斯现在是度日如年,几乎每一秒都在等待和期盼——联盟总部的官老爷们不知道要开几次会,研究多长时间,才能对这件事做出决断? 亚特兰蒂斯岛上的信息中心,来自鱼凫城和涂山族、阳邑新城等的资料每天都在增加,布莱恩特和查韦斯也终于等到了指示:等待!总部将亲自派人来处理! 彭磊还不知道,宇宙联盟已经破解了对修真者的不能监测的技术,再加上刚刚脱困时的激动,对身形也没有刻意地隐藏,所以他现在已经成了宇宙联盟重点关注的对象。幸亏莎拉早就完成了她的教师工作,回到了广成子的身边,否则就在他安慰老婆的时刻,他鸟人抓捕外星人的行为就可能已经败露了。不过,既然已经被人关注了,败露肯定是迟早的事。 宇宙联盟总部居然要亲自处理这件事,是不是前些年德礼弗中将的研究有了什么进展?这也是查韦斯和布莱恩特所不知道的。 第一一六章还能躲得了吗 见到高辛帝姬俊的时候,彭磊就开始了迷惑——这家伙难道真的是厌倦了权力? 若是按照真实的年龄算计,姬俊确实应该是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年事已高,精力不济了。这个年代没有电视,真正能见到他姬俊的老百姓并没有几个,百姓对领导人的信任都是很盲目的。更多的时候,百姓都是从传言中得到他们想得到的消息。可是,传说是很容易走样的!就拿彭磊来说吧,他只是治水的规划师,真正身体力行的工作甚至还没有姬俊做得多,但是在老魇的宣传下,老百姓就是认了他鸟人。 姬俊应该是七八十岁了,但是在彭磊看来,这家伙至少还能活上二三十岁。脸上几乎找不到明显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也比最初见到的时候少。腰杆挺直,手脚利落,若不是知道他的身份,一般人是不敢相信他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的。 他是不是在躲避什么?不然的话,为什么彭磊也是经过了再三的请求才见着他呢?反而承接姬俊帝位的挚,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反而是有点傻。 大禹回来了!消息在百姓中早就传开,彭磊往见挚和姬俊时,居然在高辛城引起轰动。虽然只是十几年,虽然这些年天灾还是连续不断,但是在老魇的辛苦下,每年的大灾损失都被减到了最小;在涂山族有意无意的泄漏下,百姓的农业技术也有了很大的改进,所以也勉强可以称得上是国泰民安。 第497章 在这样的条件下,各族的建设工作也开展得轰轰烈烈,高辛在羽山的新城也早就成了规模。 厚墙宽壕,高楼小巷,羽城的街道若是能够再宽一点,完全就可以媲美几千年后的城市了。虽然有许多的建筑是参照了彭磊的阳邑城的,有侵权的嫌疑,但是不可否认,民间自有能人在,这羽城就是比阳邑还要气派。 彭磊到羽城的第七天,在羽城的帝宫中,由高辛帝姬俊主持,进行了一个很正式的仪式——鉴于彭磊的声望,挚很认真地请彭磊出来协助国事,挚甚至可以让出帝位。彭磊当然不会答应,但是这也已经引起了轰动,彭磊也正式地被百姓称为禹王。 彭磊现在对历史有点明白了,这样看来,他鸟人有可能就是传说中那个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传说当然是不真实的,但是他也确实做过许多实事。虽然还是想不通,怎么他的儿子中会有一个叫尧的,但是确实也有了那个未来的夏朝君主启。 彭磊现在不知道,不过如果他能在这边再过上十几年,那就什么都会明白了——其实姬俊之所以阐位,是因为又有了新的际遇,又有“神仙人物”找他合作了。修练需要时间,作为一国的君主,他当然是有许多的不便,所以他让位给了他的儿子挚。说白了,挚只是一个傀儡。挚表面上虽然也是很优秀,但是他所有的声望都是他老子帮他设计出来的,其实能力很是一般,所以姬俊还设计了一个让挚让贤的秀场。若是彭磊答应出来帮助挚治理国事,正好可以监视他的言行;即便是彭磊答应接受挚的让位,真正接受权力也不是一两天的事。 历史上这一点记录得倒是很精确,挚帝九年后阐位给了远比他优秀的尧。在尧的领导下,中原大地繁荣了好多年,然后姬俊又启祸端,居然谋害了名义上是他的儿子的尧。不过,姬俊的再一次掌权并没有维持多久,启在大家的协助之下,经过一场大战,干干脆脆地为尧报了大仇。 启迁都阳邑,以夏阳城为宗祠,尊父大禹为王,尊母涂山女娇为国母;撤天下各族宗祠千万,划分天下为九州,分置九鼎。这些历史都没有记载,或者都记到了启的老子大禹的头上了。而事实上,启到底做了什么,彭磊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从羽城出来,彭磊就深切地体会到了做名人的无奈。百姓真的是夹道瞻仰,置酒担食,把他当成帝王了——现在他是被挚帝正式封赏的禹王,百姓可以无所顾忌地表达对他的爱,也不怕挚帝会不开心。不过,在这点上,挚和姬俊赢得的声誉是更多,他们的大度得到了更多的褒扬,姬俊还是赚了。 帝都之郊,繁华之地。这个年代,人口本来就不是太多,各族作为首府的城市一定都是土地肥沃之所,或者就是矿藏丰富的地方,适合大量的人口聚居。羽城虽然是一个新城,但是确实是个好地方。四周是大片的沃土,又有数条大河绕城而过,羽山附近又是出产铜矿。姬俊选那里为城,并不只是听了传说,也是做过一番实地考察的。 到羽城来的时候,彭磊和老白是从空中直冲而下,凭空就在羽城冒出来的。走的时候当然不能这样惊世骇俗,可是羽城附近的村庄实在是太多了,老百姓实在是太热情了!送行的人送出三五里是很正常的,三五里外就又有新的人接着送,害的老白差一点就要施展他的旋风术,来一个趁乱脱身。 真的,有的时候,热情过了头,对被关爱的人来说,反而会成为负担。如彭磊现在,离开羽城几乎就有五六十里了,已经走到了远离村庄的旷野,身后居然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跟着。从早上出来到现在,已经是黄昏了。若是没有这些热情的百姓,这么些时间,彭磊若是努力一点的话,即便没有老白,就他鸟人自己跑,也差不多可以去约会尼克托里斯妹妹了。可是,这一天愣是没有走满百里。这或许是鸟人此生走路最多的一天!苍天明鉴,是真的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老白早就不耐烦了!他不比老魇,对走路更是不习惯。眼看着落日沉到地平线下,前面是缓缓起伏的坡地,杂草树木渐渐多了,附近好像也没有村庄。虽然身后还有几位虔诚的人远远地在跟着,但是只要动作稍微快一点,摆脱他们的视线应该不成问题的。 “主人,那些家伙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的?他们不累吗?都跟了大半天了,有什么意思?这样诚心的话,还不如送个女儿什么的给主人做侍婢,是不是?主人,我们不要理会他们了,好不好?” “操,你小子的思想就是龌龊!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我是和姬俊一样的人吗?什么话!若是被别人听着,还以为我也是个大色鬼呢。不过,这几个还真是不对劲,好像是上午就跟在咱们身后了,是不是?而且,你看他们,好像都很年轻哦。”彭磊一直也是在想怎样才能快点离开,倒是真的没有注意后面跟着的人的相貌。老白提到他们的女儿什么的,那倒是要稍微留意一下的,若是这几位仁兄都是武大一般的人物,那他们若是有女儿,倒是可以给老白考虑一下。这一认真不要紧,还真是让他发现了不妥。 “主人,是不是我们的敌人?夏侯的人一直想复仇的,据老魇说,那个鹰翔在前些年死在姚凫的枪下,他的儿子也是个很厉害的人物,曾发誓要为父复仇的。”老白笑道。 “那个鹰翔死了吗?妈的,死了也好!不过,这几位不太像。你看他们的气度,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的样子,我看倒是有点像那些外星人。”彭磊笑着,突然脸色一变,“可能他们真的是宇宙联盟的人!我们快走!” 彭磊最早并没有往宇宙联盟那个方面想,和老白说话也是很随便的随口说说,不过,那几位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还真是和伯克他们,和伊尹他们非常的像。这一惊也是非同小可!彭磊心里很明白,硬来的话,他鸟人是占不到便宜的。 一个闪身,和老白冲过一道矮坡,找到一个树丛中的土坑,两个人小心地藏了起来。不过,彭磊的预感是对的,那后面一直跟着的七八个男女,虽然衣衫褴褛,但是身手确实敏捷。彭磊刚刚消失,他们就扔掉了手上拿着的筐、壶、篮等道具,换上了一把把小手枪;连身上的衣服也扔了,原来他们贴身都还穿着隐身的防护服。为首的一个中年人微微摆手,七八个人迅速分散开来,有的拿出搜索工具,有的拿出通讯设备,有两个甚至飘到了半空。 不得不佩服宇宙联盟的技术!彭磊和老白的这一下冲刺,至少出去有五六千米,附近的地形又是崎岖不平,非常适合藏身,可是那些外星人还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他们两个,倒好象是彭磊在和他们躲猫猫似的。 一个美少女静静地浮在半空,一束红光从她的手上射出,如聚光灯一般,将彭磊和老白藏身的地方罩住。中年男人在那个红色的光圈外三四十米处停下身来,身体居然也是半悬在虚空,仿佛地球的引力对他们外星人根本没有作用似的。 “出来吧,彭磊!我们只是想找你谈谈。”中年男人虽然脸上带着笑,但是声音却没有半点的感情,绝对的冷冰冰。 彭磊又是吓了一跳!居然知道他的名字,看来他们真的是有备而来。那束当头照下的红光虽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却让彭磊心里生出一股无可奈何的哀叹,就仿佛是赤身裸体地暴露在聚光灯下似的。 “你们是什么人?找我干什么?”再躲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彭磊只能乖乖地从草堆里钻出来。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爱好和平的,找你并没有恶意,我们只是想知道许多疑问的答案。”中年人还是和颜悦色,还是那样冷冰冰。 “恐怕要让老兄失望了!我知道你想要知道什么,但是我可以先告诉你,我什么也不会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不想和你们有瓜葛。这几位小姐倒是真的很漂亮,不知道嫁人了没有?老兄,你们以为这样就能抓住我了吗?哈哈哈,拜拜!”彭磊仗着自己有乾坤界在身,所以根本也不在意自己的处境,甚至还有心思对头上、身边的几位女战士做鬼脸。当然,这个环境肯定是对他鸟人不利的,所以也不是泡妞的好时机。说道拜拜,彭磊根本就不和那些人啰嗦,伸手一拍老白,两个人瞬间就在外星人的包围圈里消失了。 “中校?”彭磊的突然消失,显然是让所有的人都有点措不及防,所以中年人的身边一下子凑了三四个脑袋。 “大家保持警戒,搜索这片区域,这鸟人应该还在这里。”中年人虽然也是一惊,但是很快就冷静地下了命令。在他们所了解的知识里,不管是神仙还是鬼魅,移动位置都是会引起能量的波动的。只要有能量的波动,他们就有办法找到踪迹,所以心中的惊诧只是针对彭磊动作的迅疾而发的。 “瑞丝,报告情况。”抬头向头顶上向彭磊射红光的少女问着。 “中校,我没有发现有能量的异动,那个人应该没有移动。对了,好像有一点……中校请看,那个位置有一个能量很异常的质点!”那个叫瑞丝的少女答道。 彭磊若是知道这些外星人这么变态,居然能找出虚空中一个能量异常的质点,他就不会这么卖弄了。至少得先搞出一个沙尘暴来,然后再隐身到乾坤界里,那就安全多了。 瑞丝的报告让中年人又一次色变,这次是真正的惊诧。这次他们是有备而来,所携带的设备和武器,连布莱恩特和查韦斯两位将军也都是没有听说过的。 第498章 因为他们这个中队本来就是宇宙联盟银河中心的特别行动中队,所有的装备都是为特种作战而研制的。在已经标定的区间内,能分析出每一个粒子的运动是否正常,只有这样,才能找出那些已经接近消失的痕迹。所以即便是乾坤界能够自己移动,可能也能被找出来。 明明是两个很正常的人,居然能容身在一个微粒里,中年人怎么能不吃惊? 第一一七章处置 和以往一样,躲到乾坤界里的鸟人就是得意,每当看到对头茫然的样子,彭磊就有一种很变态的满足。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幸福,除非是修为如广成子这样的高手,一般人根本没法和他分享这种快乐。 灵识通过乾坤界和外界相连的那个质点,悄悄地触摸外面的那个世界。让彭磊惊讶的是,那些个外星人居然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混乱,在那个中年人的指挥下,一个个对着虚空,仍然是如临大敌的神态。 “老子再躲十八年又如何?妈的,看你们能将我怎么样?”彭磊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彭磊知道宇宙联盟的火器厉害,在群敌环视之下,他可不敢冒险。虽然那件最新的机甲有很强的防护力,但是它也有缺点,那就是补充能量太麻烦了——即便是伯克他们的研究中心所有的能量站一起给这机甲补充能量,要将它补充完成也需要几天的时间。那次为了脱困,彭磊用机甲的储备能量制造微型黑洞,已经将机甲上的能量消耗殆尽。这些日子很忙,也没有时间对乾坤界补充。当然,乾坤界里的研究中心还是要正常运转的,只有多余的能量才能给机甲补充,所以要想再一次使用这件变态的机甲,短时间内也是不可能的。 那些外星人朋友正在研究将五行元素湮灭时产生的巨大能量高效利用的技术,虽然也很快能接近成功,但是毕竟还在试验,据说离能实用还有一段距离。 除非将那件乾坤玉璧拿出来做盾牌,不然的话,他鸟人又只能做缩头乌龟。 “他们想干什么?”彭磊虽然不能用眼睛看,但是灵识的触摸几乎和亲眼所见一样的清楚——那些人非但没有退走,反而靠得更紧了一些,手上的短枪换成了长棍,那个美女射出的红光也没有收起。让彭磊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对着虚空开火,七八道交叉的光束将乾坤界围了起来。 “难道他们想轰开乾坤界?”彭磊知道他们已经发现了那个质点,虽然对乾坤界很有信心,但是还是忍不住将乾坤玉璧唤了出来,守在身前,以备万一。 彭磊的担心看来是多余的,那些外星人没有那么疯狂。不过,他们也不是什么也不做。只见那几道交叉的光束渐渐靠拢,仿佛是电脑控制的一般,在同一时间,一道道光束连接了起来,成了一个网状的球。一道赤红的光闪过,彭磊只觉得乾坤界里的能量在疯狂地外泄,而他的灵识只是在光球里打转。 老天,居然比那个大乘金刚法阵还要变态!彭磊赶紧收敛心神,调动乾坤玉璧里的重阳节,死守住那个质点——还行,五行元精气发疯地外泄了一阵之后,终于也平静了下来。 彭磊在乾坤界里苦撑,外面的那个中年人也是吃惊不小。他们手上拿的不是普通的粒子武器,而是最新的空间隔离器。虽然是八个人分别使用,但是事实上是由电脑控制的,人只是机器的平台,只是布置机器的位置。隔离器很小巧,能量是外接的,透过他们个人身上的设备连接高空的能量站。这是宇宙联盟的最新科技成果,网状光球内部能生成强大的等离子护盾,基本能免疫所有已知程度的能量攻击,甚至能从敌方的攻击中提取能量来增强自身的防护力。 这样的空间隔离器原来是用来捕捉危险的敌人的,所隔离出的空间越大,护盾的强度越小。现在他们所隔出的空间只要能装下乾坤界这个质点,当然是绝对的变态了。不过,从乾坤界里泻出的能量融入空间隔离器的离子护盾里,那个被隔出的空间里,能量强度疯狂地飙升,原先耀眼的红色光网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刺目的白色,如一个微型的太阳——这要是爆炸开来,或许方圆千里之内不再会有生灵存在!所以中年人也是心惊胆颤。 不用中年人吩咐,有人已经换了装备,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艘中型飞船无声地降落。从飞船中飞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金属块,这金属块仿佛传说中的魔方,居然将那个亮着刺目白光的光网裹了起来,然后又无声地飞回飞船。在“魔方”回到飞船的一瞬,整个飞船居然也是通体发光,好一会儿才渐渐暗了下来。 亚特兰蒂斯,距离银河城不远的一处地下基地,厚重的隔离门一重重地紧闭着。这本来是银河城接受新装备的测试中心,也是基地直属的研究中心,新技术的鉴定中心。可以说,地球基地最顶级的技术人才不是在月球基地,而是在这里。毕竟,这里的环境比月球好得太多了,更适合人类的生存。 今天,银河城的这个研究中心是空前的热闹。不仅仅有基地的最高首长布莱恩特少将,连远在深空警戒的银河中心第四特混舰队的指挥官查韦斯少将也再次光临,再加上布莱恩特的助手梅森少将,可以说,宇宙联盟在地球附近的高层人物都在了。 看不见灯,空间却是如光天化日下的明亮。这个地下大厅是足够的宽敞,也不知道外星人是怎么造的,若是不计零星地堆在地板上的一堆堆设备所占去的空间,这地下大厅足够能停放一艘尼米兹级的航空母舰了。 布莱恩特他们在大厅的一角,好像是一个专门的观察室,里面桌椅板凳、茶水瓜果都有,大大小小的显示屏至少也有十七八块。查韦斯显然是刚刚到达,顾不上喝茶润口,正迫不及待地翻看着显示器上的影像。 “布莱恩将军,你说,这个质点是一个压缩的空间?怎么可能?”边看边问。 宇宙联盟的技术,好像只能将空间暂时隔离开来。也不是没有人研究过压缩空间的技术,但是空间压缩后也会涉及许多其他的物理变异,所以一般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查韦斯翻看的影像包括彭磊和老白隐身时的扫描图像,在分解的图像里,清清楚楚地显示出彭磊和老白消失在那个质点里的过程,也不由他查韦斯不信。 “老弟,若不是这次行动有完整的影像记录,我也不相信。我们以为,最大的可能是,那个质点只是联通另外一个空间的窗口。我们曾经试过各种方法,想将这个窗口扩大,但是都没有成功。”梅森解释道。 “那怎么办?难道就一直在这里看着它?有没有报告给总部?这次行动好像也是总部主持的。”对于空间窗的解释,查韦斯还是能接受的。 “对,是李斯少校的特别行动小队完成的。我们这里所有的努力都是在总部的指导下做的,到现在,总部也没办法了。”布莱恩特苦笑道。 “真的没有办法?我不信!干脆我们也制造一个微型黑洞,利用黑洞的能量,说不定能将空间窗那边的东西吸出来。”查韦斯建议道。 “老兄,你看看这间大厅,是不是比以前大了许多?就是因为使用你刚才所说的那个办法,才临时改造的。空间隔离器的能量已经是我们联盟能做到的最强的等级了,我们怀疑对面也是一个黑洞,如果隔离器的能量不是网状支撑的球体,或许已经被破坏了。现在两边的能量维持着平衡,任何添加进去的外力都会被溶解,连黑洞也没法形成。” “这怎么可能?那该怎么办?”面对布莱恩特的苦笑,查韦斯连问题都没有了。 “只有让他离开这个时间点了,这好像是唯一的办法,也是总部的意思。若不是等你老兄,让你老兄也能亲眼见见这个怪物,我们早就开始了。”布莱恩特轻叹道。 “不会吧?这个鸟人是那个鱼凫国的缔造者,那个地方也是所有一系列怪异的事情的开始之地,我们曾经猜测他很可能是那些个失踪的流放者之一。如果让他离开这个时间点,那么所有的真相都不可能知道了。我不同意!”查韦斯突然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 “你是不是还想说,曾经发生过的许多离奇的失踪案,可能也和他有关?的确,如果这质点真的是一个空间窗口的话,他完全有可能是那些失踪案的凶手,否则他也不可能拥有只有我们才能拥有的技术。还记得那次近地轨道的脱离吗?那次诱饵行动。现在想来,那次发现的探测器可能也是这个鸟人搞出来的。总部的意思,这个人放在这个时间点上非常危险,说不定会危及我们的存在,所以必须送走。”布莱恩特轻拍查韦斯的右肩,他们是朋友,他非常明白查韦斯为什么激动。 “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查韦斯现在不像是个战功累累的将军,反而有点像是一个无助的孩童。 “所有能想的办法都想过了,这空间隔离器的能量消耗太大,我们也不可能支持太久,所以必须送走。老朋友,我等你来,是想让你亲眼见到它的方向坐标,将来说不定……”布莱恩特微微叹息。 “我知道……”查韦斯好像有点虚脱,喃喃地问道,“选定了什么方位?” “如果那个鸟人真的掳走了我们的人,他所拥有的技术就非常的可怕了,这也是以后几千年里这个星球上不可能自然出现的。还有一点,历史虽然是不可以改变的,但是后人还是能影响历史的进程,所以这个危险的人物也不能送到过去去。”布莱恩特介绍道。 “估计在五千年后,地球人类大概能脱离愚昧,初步拥有离开这个星球的能力,所以总部选定的坐标是+6000年。” 第499章 梅森补充道。 “6000年?你们的时间折叠机完成了吗?”查韦斯吃惊地问道。 “技术是总部传过来的,但是我们的制造能力有限,短时间里不可能制造出大型的时间折叠机。你也知道,时间穿梭技术是总部严格控制的,我们原先也只是稍微有些探索。不过,这次传送的只是一个微粒,质量几乎为零,所以理论上说,即使是实验设备,也应该能完成这次运作。看那台设备,前些天曾试运行一次,成功地将一件小质量的物体送到五千年后的准确坐标。”梅森指着那个悬在大厅中间的小小魔方。 在魔方的正下方,是一个凸出地板半米多高的圆柱,直径大概也只有一米。圆柱的周围是空荡荡的,只有方石的地板上好像有一圈圈银色的装饰凸起,如一个个排列整齐、涂了银漆的大核桃。距离那个圆柱几乎有二十米,才有几堆形状方正的机器,此刻上面的指示灯都在不停地闪烁着。 “真的能准确地知道坐标?”查韦斯的精神好过了一点。 “如果被传送质量不发生改变的话,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对于小质量的物体,我们的把握更大。”梅森点头。 “那样也好,那样的话,将来我也能去那里找他。”查韦斯喃喃自语道。 “老兄,等那一天,我陪老兄一起去。”布莱恩特轻拍着查韦斯的肩,叹道,“我其实真的很想和那个鸟人当面谈谈。这设备现在还不能传输大质量的物体,等技术过了关,我们就提前退休,一起去找他。” “多谢!即然这样,那也不用等了!”看着布莱恩特,查韦斯恢复了冷静。 随着梅森少将的命令,魔方下面的那个圆柱体亮了起来,是一道淡淡的银色光柱,和圆柱体一般的粗细。大厅里响起了轻微的“嗡嗡”声,百米上空的穹顶居然在缓缓打开,露出一个直径近百米的大洞,露出繁星闪烁的夜空。中天稍微偏西的方向,还有一弯如柳眉一般的新月。 急促的信号声响起,圆柱体射出的光柱渐渐明亮起来,直刺星空。然而,这光柱好像是能被浓缩的,居然在飞快地收缩,眨眼间就凝成一根高约10米的亮银色光柱;又是光华大盛,在那个浓缩的光柱中,魔方无声地打开,无声地飞出;在魔方飞出的一瞬,光柱四周地板上的那些个银色凸起也同时亮了起来,银光一亮即灭,连带着光柱的辉光也一起暗了下来,只有那光柱中的网状光球还是那样的刺目。 “正在加注能量!”一个柔柔的女声报告着。 “折叠空间开始!”,“折叠时间开始!”“一切正常!”…… 一连串的报告不断地传来,布莱恩特的脸上终于有了淡淡的笑,他已经在盘算着,等送走这个鸟人之后,还应该到鸟人曾经到过的地方调查一番,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突然,刺耳的警报声响了起来,原先是一片银亮色的大厅里,闪烁起了幽暗的红色光波。 “到底是怎么回事?”三位将军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对着外面吼。 第一一八章毁灭 对于布莱恩特来说,这次传送本来是很有把握的。虽然他们的机器还是实验性质的,但是对宇宙联盟来说,短程的折叠时空的技术早已成熟。之所以大质量的时空穿梭机到现在还是实验性的,其实只是一个原因,那就是能量储备和供应。被传输的物体的质量越大,传输所跨越的时间越大,所消耗的能量就越大。尤其是往未来穿行,更是逆时穿行所需要的能量的数百十倍。 宇宙联盟这些年的研究,其实有两个方向。其一就是和伯克他们走同一条路,寻找能携带大量能量的载体;另一条路就是改良技术,加大发射时叠加的能量,或者寻找消耗能量更少的方法。 大厅里红光闪动,布莱恩特的第一反应就是能量供应可能出了问题,出声询问的同时,已经将传输系统的能量数据调了出来,显示在身前的显示屏上。果然,本该稳定的数据正在疯狂地闪烁,那些数字正在迅速地变化。 “将军,时空折叠已经进入不可逆程序!可是,将军请看,那个被传输的东西正在疯狂地吞噬能量!”还是先前的那个柔柔的女声,不过这次的声音中明显地带着颤音。 “糟了!我们没有考虑这个质点现在被空间隔离器禁锢着,它们现在是一个完整的能量体。你们是不是开始减弱空间隔离器的能量了?”布莱恩特神色微变,呆呆地看着屏幕,问身边的值班军官。 “将军,是因为空间折叠之后,阻断了我们输送能量的通道,所以空间隔离器的能量网正在自然衰减。”身边的一位军官答着。 “这……看来不应该撤掉方仓!听我的命令,启用备用能量,全速加注。”布莱恩特如梦方醒,懊悔得直拍自己的脑门。不过他也是说说而已,如果不撤掉方仓,他们的技术,也是不可能将彭磊送到+6000年这个时间点的。 随着布莱恩特的命令,大厅里的人员急速地忙碌起来。红光闪灭的速度在减慢,不过,布莱恩特身前的显示屏却还是在狂跳着数字。布莱恩特是真的有点慌了!显示器上那些疯狂的数字就好像一群乱飞的蜂,扰乱着他的视线,刺激着他的神经。 作为亚特兰蒂斯的最高指挥官,他当然很清楚那狂乱的数字所预示的后果。本来进行时空穿梭就需要巨大的能量,为了将那个害人的东西送到预定的坐标,这时空折叠机几乎动用了亚特兰蒂斯所有能动用的瞬时能量。这一刻,岛上几乎所有的耗能项目都暂停了下来,参与供能的能量站也都保持在最高供能输出状态。能量输出的突然增加,几乎所有的供能站都在一瞬间超出了安全状态,出现了失控的症兆。若是不能赶快控制住,接下来就可能自动关闭,甚至超状态运行,然后自毁。 这两个结果都不能出现!前一个结果是空间折叠器毁坏,这次任务失败,而刚才加注的能量可能在这大厅里释放,那个后果,布莱恩特根本就不敢想;后一个结果或许更惨,只要一个能量站启动自毁程序,其余的能量站就会跟着自毁,这是连锁反应。参与这次任务的能量站一共有十九个,是亚特兰蒂斯大陆上的95%能量基地,几乎都是大中型量子堆,有三个还是超大型的。若是自毁的连锁反应真的发生,那个后果更是没法想象。 “妈的,那个鸟人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快!切断所有的能量供应,先将那个东西抛出去!快!”布莱恩特有点失态!站起身来,挥着拳头狂吼。 好像还是有点迟了!布莱恩特的话音还在空中回荡,大厅里突然亮起一片艳丽的红色,然后是凄厉长鸣的警报声。布莱恩特身前的那块显示屏上,刚才还是狂乱刷新的数字,突然间都停了下来,整个显示屏上是一块块红色、橙色的光斑。 那个柔柔的女声反而是平静了下来,声音清脆明亮:“将军,17号能量站失控,五分钟后自毁;8号能量站失控,五分十五秒后自毁;13号能量站失控,自毁程序启动……” 其实,若是在平时,即便是能量站失去控制,一般也是执行自动关闭程序的,不会选择自毁。不过,这次不一样,这些能量站都是超级智能电脑控制的,都能自动判断损失的大小。若是能量站停止供能,启动自我保护功能,结果就是时间折叠器爆炸。和后一个结果比起来,一个能量站的损失小得多,所以这些能量站居然都选择自毁程序。老天知道,这次它们是许多能量站在一起工作的,是集体活动,大家一起自杀的后果比时空折叠机爆炸要恐怖得多,但是那些机器不知道。 “报告,折叠空间开放,输送顺利,坐标……不确定!” 几乎在布莱恩特的命令出口的同时,一道玄光掠过大厅,那个在光柱中漂浮的光球突然就不见了,那段浓缩的光柱也跟着消失,只有袅袅的轻烟在大厅的中心位置升腾。 “将军,由于能量不稳定,传输过程中好像有质量变化,所以没法测定坐标。将军,装备损坏。将军……”执勤军官在不断地汇报。 “够了!报告能量损失的情况,报告能量站的状态!”布莱恩特狠狠地打断军官的报告,双手不安地扭着手指,冲着旁边显示屏上的那个故作镇定的军官狂吼。 “将军,能量站重新控制失败,自毁程序已经全部启动,不可逆转。”军官立正敬礼,干脆地回答。 “妈的,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布莱恩特突然没了精神,有气无力地问道。 “将军,还有四分零五秒!不过,17号和8号能量站都在深海,所以,我们可能会多一些时间。” “那好!传令下去,所有人员四分钟内必须撤离,所有舰船必须开启防御系统,集结点是0号星区三号空间站。”布莱恩特的这个命令下得非常干脆,话才说完,一拍桌子,他们所处的那个观察室突然晃动起来,然后是一个个舱壁凭空生出,将数百平米的空间裹了起来。再然后,化作一道流光,从大厅上的天窗冲出,瞬间就消失在灿烂的星空。 目送着布莱恩特离开,大厅里那些忙碌着的身影也迅速地扔下手中的活。也就是一转眼的功夫,一个个都穿上了形态各异的金属机甲,然后在凄厉的警报声中,在黑沉沉的天幕下,划出一道道五颜六色的弧光,消失在茫茫的夜空。几乎同时,亚特兰蒂斯大陆上,无数眩目的流光冲天而起,天幕上好像突然暴出了一场浩大的流星雨,蔚为壮观。只可惜,这一切没有一个观众。 第500章 要说宇宙联盟的行事效率就是高!这次撤离是那么的干脆,仿佛就好像是一次演习。从布莱恩特下令,到最后一艘巨舰浮上万米的高空,前后不会超过三分钟。这样规模的行动,若是在21世纪初的地球社会,即便是有三个小时准备,也是不可能这么干净利落的。 从流光飞逝的那一片灿烂,到寂静无声的那一片宁静,转瞬的变化是如此的强烈,若是有旁观者,一定会为那为那灿烂过后的静寂而震撼。海面微波,大陆上的灯光微弱而又凌乱,还在不停地闪灭,隐隐地有回声在虚空震动……这一切,如末日即将来临,有一种让人窒息的恐惧在天幕下积聚。 一分钟多一点的时间,仿佛是一个世纪那般漫长。终于,一道震波从离大陆最南方十几公里的深海传出,紧接着,海水壁立而起,风云动,轰鸣声也紧随而来;这一道震波刚刚掠过亚特兰蒂斯大陆,又一道更强烈的波动从正北方的半岛传出,这次是一道耀眼的白光先点亮黑沉沉的夜。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这火球还在升腾的时候,一道接着一道的闪光从大陆的各处亮起…… 数百米高的巨浪呼啸着从四面八方涌向这片美丽的土地,恐怖的轰鸣声即便是在裹在水里,也还是那样惊天动地,有几个稍微迟一点升起的火球,还没有升上天空,就被海浪狠狠地拍散…… 十几分钟之后,回荡在虚空中的震响终于渐渐静了下来,蒸腾的水汽也随风飘远。如果有人从高空往下看,一定不会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一切——不久前还是草木茂盛、灯火阑珊、飞车往来、高楼林立的亚特兰蒂斯,突然间就没有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一片大陆,数千米的高山也有好几座,再加上外缘几百上千的环岛,此刻就剩下零星的数百个秃岛在海浪中沉浮。海面下隐约可见暗红色的地火,波浪间水泡爆开的声响如烧开了一锅水…… 这就是那片神奇的大陆吗? 布兰恩特虽然是第一个离开,但是他的飞船并没有直走集结地。和查韦斯一起,他们几位将军是最忠实的见证者。目睹了第一道冲击波的升起,直到最后一朵蘑菇云飘散,最后一重巨浪平息,才悲伤地离去。 亚特兰蒂斯是宇宙联盟在地球上经营了数千年的根据地,对于驻守在这里的官兵来说,简直就是第二故乡。事实上,亚特兰蒂斯银河城的繁华程度,比起他们的家乡来,也是不差多少的。可是,现在这片大陆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沉没了,好像还是自己搞沉的!那个打击,再坚强的人也有些受不了,老祖宗留下的基业啊!所以,看着一朵朵蘑菇云升起的时候,布莱恩特甚至有点神志不清了,最后终于逆血上涌,居然气昏了过去。 布莱恩特是大病一场,却说彭磊,利用乾坤玉璧里的重阳节,利用那取之不尽的鸿蒙元气,虽然没法将乾坤界出口外的那个光球炼化,但是鸿蒙元气自动形成护壁,居然和外界的那个光球和平共处起来,所以彭磊在乾坤界里倒也是有惊无险。细细地辨认了之后,这鸟人也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来外星人搞出来的这个光球,最里层是一层游离的中性粒子,好像和他乾坤玉璧里的鸿蒙元气有点相似,说不定也是鸿蒙元气。 这个发现让彭磊这个鸟人非常震惊,对外星人的技术真是五体投地地佩服。要知道传说中这个世界也是鸿蒙元气幻化而成的,宇宙联盟的家伙居然能够制造鸿蒙元气,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他们也能制造新的世界出来。若真是这样,那不就是开天辟地的大神了吗? 虽然是有惊无险,彭磊却也不敢大意。这个时侯老白是派不上用场了,所以老白是到了彭磊的庄园里,又做起了临时的管家,彭磊自己则是找了一个比较空旷的空域坚守。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次,这次那个空间隔离器里的粒子流居然能通过那个质点向乾坤界里渗透,所以彭磊只能守在乾坤玉璧的旁边,连老婆孩子都不敢陪。 看来外星人也和他鸟人耗上了!斗转星移,这一下居然又是几十天。这一天,外界的那个光球的能量终于在减弱了,透过元神的感应,彭磊清楚地触摸到了结界周围急速增强的普通能量。这种能量完全可以被鸿蒙元气吞噬,再转化成五行元精气团里的电芒。不过,马上彭磊也发现了,几乎不用做什么,那种能量就能直接转化,在那件新的机甲中储存起来,所以干脆毫不客气地给他的机甲充能了。 可怜的布莱恩特将军,根本不知道自己填充到折叠空间里的能量都被这样消耗着。亚特兰蒂斯大陆的几十个能量站几乎都是大中型的,是为了支持空间通讯、大部队空间跳跃、大部队的日常生活、科研和生产的需要,集中使用时输出的能量也是变态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也受不了被彭磊这样糟蹋。 能量站是终于承受不了,于是连亚特兰蒂斯也一起被毁了。不过,几十个能量站输出的能量毕竟也很变态,那也不是彭磊的新机甲能完全吸收的。即使是有鸿蒙元气分流,折叠空间开放的那一瞬,空间里的瞬时能量最大时,彭磊的那件新机甲也差一点过负荷,也来个粉身碎骨。还好,彭大胖子的武功基础不错,手脚和反应都不慢,危急中将机甲的所有耗能系统全部开放到最大,才勉强稳定了下来。 他鸟人是没事了,不过那件机甲储存的能量就是变态,而且加隆那家伙为了拍舅爷的马屁,给机架上安装的武器系统都是超级破坏性的,他彭磊来了这一下,乾坤界里的这片空域算是遭了殃,几乎就如同是炸了一颗千万吨级当量的核子弹。好在对鸟人来说,修补这乾坤界如同做梦一般容易,而且他可以随意地用意念禁锢乾坤界里的任何一方空间,所以倒也没有波及到其他的地方。 乾坤界是没有什么损失,不过,彭磊释放能量时是在乾坤界的窗口,当时那窗口正开着,正和外界交换着能量。巨大的能量释放除了在乾坤界里形成破环外,其中的一大部分是冲出那个质点,在乾坤界的外面炸开。 乾坤界的外面是什么?如果是一艘外星人的飞船就好了!不过,希望这艘飞船上不要有漂亮的妹妹…… 第一一九章折腾 巨大的能量释放虽然没有将乾坤界翻天覆地,但是鸟人努力地修复那片空域,再加上还要抚平空间中动荡的能量,那阵忙碌,却也是没日没夜。比较起来,可能释放到乾坤界外的能量更大一点,透过元神的感应,彭磊能很明白地知道外面的情形。现在乾坤界外,空间剧烈地扭曲着,能量狂乱地波动着,根本就是一个人间地狱。 终于,乾坤界外的能量波动平息了下来,空间也恢复了平静,彭磊是急不可耐地冲出乾坤界,他很想知道,外星人这次自作自受,到底是遭到了怎样的报应。 可是,怎么会这样?这里是什么地方? 脚下是一片松软的沼泽地,不过此刻是草木枯焦、泥土板结,连水洼好像都被天火烧干了;在远处,成片的树木排排坐地横在地上,仿佛刚刚被龙卷风亲吻过。这一片废墟一眼望不到边,彭磊驾驭飞剑,一下出去近百里,所见到的还是草断树折的那副惨象。所幸这片地方好像居住的人不多,一路行来,也没有看见有人活动的痕迹。 嘴里问候着外星人的祖宗,彭磊心里又在算计着该往哪个方向走。很明显的,他是被外星人囚禁过的,但是外星人究竟是将他囚禁在了哪里,是不是还在地球上,彭磊的心里还真是没有底。看地上的草木,好像应该是地球上的物种,好像还是高寒地区的,所以迟疑了一下之后,彭磊掉转方向,向南方找去。独自一个人,连老白也不召唤了。 彭磊现在的修为,虽然还没有修道乾坤大挪移的地步,但是驾驭仙剑起来,至少也能赶上喷气飞机的速度。只不过平时他都有老鸟做坐骑,很少施展自己的本事。今天他想要偷偷地侦察一下外星人的惨样,一个人行动好像更方便,所以也不叫老白参与——有的时候那老鸟的废话也特别多,所以彭磊也是很烦的。 虽然降落的地点很偏僻,但是彭磊的速度不慢,所以很容易地就找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找是找到了,但是鸟人却没有胆量降落,更没有胆量问讯——这里居然是毛子的领地,一路上见到的村庄和城市,那是相当的豪华,甚至超过了他的鱼凫城;更让鸟人惊讶的是,居然看见有人拿着长枪在狩猎! 继续往南,在一片骄阳烈日下,终于看见了穿着中原服饰的男女,可是,那些男人居然都拖着长长的辫子——真的是大清朝! 彭磊是彻底晕了!找了一个无人的山谷,对着乱石流水发了半天的呆,才无奈地走进文明社会。 这是公历1908年的7月,大清朝光绪三十四年,皇帝还在紫禁城里办公,彭磊眼中看到的是一个满目疮痍、贫穷落后的民族。八国联军早已经扫荡过中国了,那个垂帘听政的老娘们好像也快死了。只要是稍微有点规模的城市,几乎都有工人和学生在游行示威,那个民主程度几乎能赶上百年后的欧美大陆。不过,那些兵曹动起手来也是相当的认真,是真刀真枪地招呼,好几次彭磊都忍不住出手。 据说上个月同盟会起义了,据说头头都被抓起来杀了,据说去年还在绍兴杀了一个女革命党…… 彭磊是从一百多年后的文明社会出去的,那个时代中国已经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了,中国人在世界上也早就挺起腰杆走路了……历史是没法被改变的,彭磊不止一次地被警告过。 第501章 也就是说,在这个年代,他只能是一个看客。不管他是不是要做些什么,所有历史书上记录的东西都会发生…… 在一个屈辱的年代,做一个屈辱的中国人,每日目睹着国人被残杀,被蹂躏……彭磊才没有这样的心情呢!甚至没有走到他的鱼凫国的方位,彭磊就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藏了起来,躲到乾坤界里思想对策。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再做一次时间跳跃,回到他原先的那个年代。毕竟现在时间能够确定了,离那个他遭遇天狼星人的日子也能精确到分秒,回去应该不成问题了。 彭磊带来的消息让乾坤界里的所有人都是异常亢奋,不过鸟人的态度也让所有人都是无法理解。照理说,他承诺过的,离开那个鸿蒙年代之后,就该给伯克他们自由;另外,毕竟是文明社会了,西方已经有了简陋的飞机,他们这一群人即使在公众场合活动,好像也不会太显眼;还有,白露她们想去文明社会见识一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可是这鸟人居然不答应任何人,连他的儿女们的发嗲也不起作用,甚至连老白也不能到外面去看看1908年的世界。一时间,几乎在乾坤界里激起了公愤。 彭磊其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的中国,是五千年来最黑暗,最屈辱的年代,百姓过的是牛马不如的日子。和东洋、西洋那些早就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比起来,他的同胞们的形象真是太寒碜了。彭磊不是不想让老婆孩子们增加见识,但是祖宗的这个形象给他们见着,难保不会在他们纯洁的心里留下阴影。 不过,是不是趁机再来一次时空穿越,回到一百年后呢?彭磊的心中其实也是很矛盾的。在那个年代,他还是伟大的禹王,还是鱼凫国的鸟人,还有一个儿子叫拉美西斯,还有儿子叫尧、启、后稷,还有老婆在太乙山修炼…… “事实证明,穿越时空回到未来是能够实现的!我想,我们再回到过去一次,你说行不行?我想接几个人,我还有重要的东西遗忘在那个年代……”伯克他们对彭磊的违约都是颇有微词,所以彭磊的心事只能和加隆商量。这加隆成了他的妹夫之后,对彭磊是真的恭敬有加,几乎是盲目的追随。 加隆了解了彭磊的遭遇之后,对时空穿越也是信心百倍,不过,毕竟他是学技术的人,知道做事不是只凭一腔热忱就可以的。沉吟良久,对彭磊说道:“大哥的希望是能够实现的,即使是我们现在自己研制的时空穿梭机,也已经基本上可以使用了,所缺少的只是能量补给。我们另外还有一个办法。这个时间点距离大哥遭遇不公正的年代不远,或许那些个后辈的基地已经存在了。我想,只要我们能找到那些留守的基地,一定能够得到时空穿梭设备的技术,那样的话就更有把握。” “不要!既然你们自己的设备已经能够使用,我就不想去惊扰地球上那些隐在暗中的外星人,现在他们和地球人相处得很好。你去和伯克商量一下,我现在还需要你们的技术。只要我接了人,只要再回到文明年代,我立马给你们自由。对了,我还想将乾坤界永久开放,在某个地方开一个永久的窗口,大家都可以自由出入,你看怎么样?只不过有些事还需要广成子帮忙,所以我必须将他找回来。”彭磊解释道。 “这个……伯克是个死脑筋,有时候真的不讲理。不过,若是能自由出入乾坤界,那是没有人反对的。另外,广成子的人缘也是很好的,大家都服他。”虽然知道这鸟人更可能的是舍不得宛儿的那几位美丽的嫂子,但是加隆还是点头答应。 乾坤界其实真的不像是一个监狱,所以即便是伯克他们心里有意见,彭磊提出的条件还是不得不接受。事实上,只要将五行元精气湮灭时所产生的能量高效地利用起来,再利用储能晶甲制作穿梭机的关键设备,在伯克他们看来,时空穿梭还真是不太难。这鸟人既然答应了,那么下次他还能找什么借口吗?他的老婆孩子也在乾坤界里,好像也很想到外面的那个社会生活,他总不能一直禁止吧?那也太没有人性了!从加隆的口中隐隐也探出,鸟人这次之所以不放他们,还是因为虚荣心作祟,是他不想他们见到他鸟人的祖先的惨样。 技术虽然还是很糙,但是鸟人也是皮糙肉厚,即便是在传输的过程中稍微有点闪失,这鸟人好像也死不了,毕竟他已经在时空中穿越了两次了,经验之丰富,但是少有。所以伯克他们根本也不将精力放在改进技术上,而是全部心力都放在能量的储存和输送方面,一旦成功,就迫不及待地进行。 地点当然人迹稀少的地方,最好是鸟人在这个时间点上登陆的那个点。不过,经过加隆他们实地检测,彭磊的那次传输是受到了干扰。若是轨道正确的话,他的降落点应该是现在的意大利西西里岛附近。 理顺轨道,伯克他们将传输设备安置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和卡拉布里亚之间的墨西拿海峡的海底,然后一切就都是自动进行,传输的还是乾坤界窗口那个质点。 这一天是公元1908年的12月28日,早上5点22分,大地还是在一片浓黑中。天上浓云密布,海边轻浪,风也是几乎没有,仿佛老天爷正屏住呼吸。意大利本土的雷焦港,一如往日的繁忙。早出的渔船已经归来,正忙碌着把收获搬上港口的集市。鱼贩们穿梭在一群群的人中间,肆无忌惮地讨价还价。 凝滞的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腥味,有几位大嗓门的绅士正在高声地诅咒着这鬼天气,期盼着新年能有个好气象……突然,有人指向北方的天空,高声叫着,更多的人则是扔了手中的东西,抚胸祈祷。 远处的海平面上,一团炫目的白光如一个巨大的锅盖,然后,一道红色的光柱从白色的炫光中冲出,瞬间,就消失在浓云覆盖的天幕。 脚下传来强烈的震动,远处的那白光也和它出现时那样,悄然无声地消失了。人们默默地祈祷着,感受着脚底的震颤,听着虚空中隐隐传来的神的叮咛。不知是谁第一个打破了这虔诚的气氛,惊呼道:“不好了,是地震!快跑!” 放眼看去,微微的天光下,海平面上有一道明亮的线——这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和大海交往了一辈子的,知道那是什么! “是海啸!海啸啦!快跑啊!”惊恐声此起彼伏,人们是争先恐后地跑向离海尽量远的地方。 大地还在摇晃,那道海线也转瞬间就到了眼前。房屋在不断倒塌,十几米高的巨浪又横冲直撞地掠过,转眼间世界变得干干净净…… 据记录,这次大地震伴随着海啸,至少夺走了十万人的生命,连罗马教皇也差点被倒塌的房屋压死,是在废墟里坚持了五天后才获救的——毕竟是教皇,功力高深,无意间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 却说彭磊,他是拍拍屁股走人,浑不知给地球上的人们带来了多么深重的灾难,“伟大的”墨索里尼的老子也是在这次灾难中见了上帝。因为是用五行元精气的湮灭提供能量,所以有丝毫的泄漏也是在所难免的,鸟人将传输的地点选在深海,已经很对得起他的良心了。至于引起的地震和海啸,不是彭磊故意的,那就是不知者不罪,这鸟人也不可能生出心理阴影。 传输是肯定会有终点的,彭磊设计的时间点是4000年前。那个年代应该是华夏大地上的夏朝,也就是传说中的夏启已经建立了第一个王国,那应该是在他鸟人被送走之后。彭磊的目的是要找到如玉和熊媛她们,至于阿娇和姜原,还有庆都、简狄,她们都还没有入门修行,最多能有百年的阳寿。除非能够精确地确定时间点,否则彭磊也是不奢望再和她们共享鱼水温情了。 不过,看来外星人的时间穿梭机还是有问题,对坐标的确定真的不是很精确。因为这次穿梭的只是空间窗一个质点,所以进入这个时间点时倒是没有轰动的效应。无声无息地穿越,无声无息地降落,无声无息地走出乾坤界,然后彭磊的心又是从峰尖落到谷底。 眼前分明是一片茫茫的荒原,哪里有熟悉的城市?熟悉的河流?倒是头顶上的虚空,外星人的飞船和卫星时有穿行——显然还在他成立鱼凫国之前! 老天,说不定能再见到那多情的绢和竹女? 第一二0章灵机一动 降落的轨道还是偏了,从地形上看,应该是非洲的某个地方。可能是雨季刚过的时刻,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到处是浅浅的水洼和纵横交叉的河流;半人多高的茅草已经有许多微微地泛黄,成群结对的羚羊、斑马等在矮树和草丛间啃着草根…… 这个地方彭磊是似曾相识的,当时很无聊,在探望尼克托里斯妹妹的时候,曾不止一次地到这里来狩猎,给他的储物手环里添加储藏。虽然还不能确定现在是哪个时刻,但是人都有本能,彭磊知道自己的感觉不会错。这个时间点上,或许还没有他的尼克托里斯妹妹,当然,想要见到绢和竹女也是不可能的,他想见的妹妹们可能都还在阎王那边排队,等着投胎…… 也没有心情打猎,唤出老白,彭磊是一直向北,沿着海岸线飞行。他的担心很快就有了见证,在那片他很熟悉的沙漠上,尼克托里斯的祖先们正热火朝天地在建着金字塔。不过,茫茫的沙漠荒原上,只有那三座巍峨的大金字塔耸立着,还有金字塔前的狮子像,在翘首望着蓝天。 站在大金字塔顶上举目四望,彭磊曾经战斗过的地方,那数百个大大小小的金字塔全没有踪影,只有隐约的三四个基础,还有数万勤劳的人民。 第502章 稍远处倒是有一个宏伟的建筑,那是那座后来被外星人拆了的阶梯金字塔,不过那高塔完全没有彭磊曾见过的那样光鲜,整个就好像是被烈火焚烧过似的,是暗淡的灰黑色。 沙漠上除了搬石运沙的工人,也有许多是闲着的,备着牺牲,在那座阶梯金字塔前祭神。彭磊居然还在塔顶上看见了栏杆,当初他和如玉妹妹将这里当做婚床的时候,那是早就没有了的。金字塔前的神庙可能是刚刚遭了浩劫,柱倾台塌,一大群男女正在虔诚地和他们的神灵联欢。 没有尼克托里斯妹妹的埃及,和那片沙漠一样的没有吸引力。彭磊早就知道了,那一大群的金字塔中,只有寥寥的几座是很有技术含量的,那是外星人的杰作。那座作为神迹存在的阶梯金字塔,彭磊不知道它为什么也了无生机,但是,金字塔里的珍藏现在都在他身上藏着,所以鸟人对那个塔也没有了多大兴趣。再看大河边,那座漂亮的白色大城倒是已经在了,几乎就有了彭磊曾经见过的规模。彭磊也明白,那孟菲斯城很多都是外星人帮着造的。看那些原始的埃及人,手上的工具除了普通的青铜,许多编了号的、做了记号的,都是超级合金,显然不是他们的文化所能自己制造的。再看远处的石料开产,还有那些巨石的运输,虽然设施都很简陋,但是居然都是用的反重力技术。显然整个过程中外星文明和当地的居民有许多的交易,外星人在关键的地方还是提供了技术支持的。 有外星人的地方就不是适合彭磊逗留的,所以彭磊甚至没有打听一下现在这是哪那个皇帝在位,只是粗略地巡视了一下,就和老白直奔东方而去。 按照彭磊的估算,现在这个星球上,不算宇宙联盟那些外来者,人类的的总数最多也不过几千万罢了。一路东行,所见到的大多数是荒无人烟的处女地,活跃在从林中、草甸里的野生动物远比人类多得多。偶尔有的几个人类的部落,也大多数是茹毛饮血,甚至有的还是衣不蔽体,居无定处,连一个像样的窝棚都不会搞的。 印度河在静静地流淌,河边的冲积平原上,那些个城市的废墟已经有了,整个大平原上也只有几个零星的小村落。虽然已经有了方方正正的田,田里的庄稼长势也不错,但是人丁还是不旺,人的身体素质也不行,看上去都好像被基因改造过似的。 这方面的学问倒是老白那个异类比彭磊稍多,从一座废墟上经过时,他就很肯定地向彭磊说道:“主人,看来伊尹并没有瞎说,这些城市都是毁于核爆炸,而且爆炸的时间离现在不会太久,或许就是一两百年。这里的草木的生长状况都有点异常,放射性强度也有异常。这些居民很可能就是在核爆炸下的幸存者,他们的祖先一定也是受了核子照射。主人您看,他们的相貌普遍地不和常态,五官都非常的扭曲。上次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见到的人的长相都已经很正常了。如果这些人生活在那个年代,一定都会被当作异类处置掉。” 老白对现实的判断很有道理,但是对人性的揣摩还是很幼稚,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论。事实上,在那个地方生活的人种虽然也有爱美之心,将那些先辈传下来的变异太多的基因渐渐地都淘汰掉了,但是那毕竟也是祖宗的东西。俗话说,子不嫌母丑,在任何种族都是适用的,尤其是在这个温饱第一的年代。说到底,可能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那么丑的雷震天同学后来在这片土地上成了至高无上的神祗,或许也有这里的人们对祖宗的一丝眷恋之情在吧?这里的人们虽然也爱美,但是绝对不会像中世纪那些欧洲人那样,视长得丑的人为异类! 不过,对老白的判断还是有点怀疑。他一个小妖怪,懂什么放射性污染?问道:“你他妈的凭什么这么说?我是说你怎么知道这些城市毁在不久前?” “主人,我曾经和伊尹研究过他们的技术,我身上还带着简易的测量放射能量的仪器。这是核子爆炸造成的毁坏,这是不会错的。一般来说,中心区域的植被至少要四五十年才能恢复生命力。看这里的树木,年龄最长的不过一两百岁。” “妈妈的,这就是说,我们回到了五六千年前?或许是七八千年前?记得当初有专家对这里的废墟做过测定,是毁于公元前三四千年,有的甚至是公元前五六千年,但是很少有人相信。看什么看?老百姓都是相信的,但是专家的研究都不是给老百姓看的,懂不懂?有学问的人都是很理性的,他们最注重证据。他们以为地球是宇宙中唯一有生命体存在的星球,人类是唯一的高级生命,他们是人类中的精英,主宰着人类发展的方向,所以他们也是宇宙的主人。狗屁!太理性的人都缺乏创造力,是不适合做科学研究的。我就奇怪了,这道理我都懂,为什么那些高瞻远瞩、博古通今的大人物们都不懂呢?对了,上次伊尹有没有说这些城市是毁在多久前?或许我们可以推断出一个大概的时间。”彭磊心情不爽,所以对着老白满嘴喷粪。 “主人,这片城区的毁灭好像也是宇宙联盟中的机密,伊尹也只是知道大概。” “妈的,那我们怎么办?还要几次才能找到媛媛他们?他妈的,什么宇宙联盟?技术这么臭!居然误差这么大!先不管了,加隆他们蓄积能量至少得三四个月,我们先到我的老家去看看再说。”彭磊只能无奈地回到现实。 “主人是去哪边?要不要去鱼凫国?”老白毕竟是妖,有的时候考虑还是不周到。 “妈的,去那边干吗?我们还是去中原。找到广成子他们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留下点什么,对不对?对啊!我们可以不停地穿越时空,每一次都留下指示,说不定广成子他们就看见了呢?哈哈哈,老子怎么这么聪明?”这鸟人一得意,双手在老白的脑袋上乱摸,害得老白差一点撞上了雪山。 说做就做,白风背着彭磊是直飞太乙山——还有比这个地方更好的留言之地吗?将来的某一天,如玉她们都会在这里修炼的,说不定某一天,她们修炼之余,就在山里游玩,就见到了她们男人的留言了呢! 在山石上刻字很容易,但是谁知道这些符号能经得起几年的风吹雨打?要找一个中意的山洞还真是不容易,最后还是在黄河北岸的一座大山上找到了一个,这里距离将来广成子他们修炼的地方并不远。彭磊和老白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加以扩建,又在洞里写了许多的语录;最关键的是画上鸟人的画像,还有老白的,最后还有一尊彭磊的雕像。做这些事当然大多是老白,彭磊只是提出设想,所以老白在闲暇时还画了许多的装饰画。装饰画的内容真的很丰富,有小妖拜主,有仙人炼丹,有宇宙战争,有白日飞升,还有鸟人经历的几场俗世的战争。那些画都很抽象,尤其是彭磊打的那几仗,老白都没有参与,所以画得就像是神魔决战似的。 老白在山洞里进行艺术创作的时候,彭磊是一个人在四处闲逛。这个年代,人们的审美观和他鸟人相去甚远,生活水平也是相当的差,所以大多数的人都是面黄肌瘦,所谓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都是不忍心看第二眼的黄脸婆。所以彭磊并不是去找美女的,不过,若是有中意的对象,那也是可以结交的——每个年代都有异类,谁能保证这个洪荒年代里不出绝色佳人呢? 看来还是有点问题!彭磊刚刚和人接触就发现了,他的形象在这个年代,就恍如是麻雀群里的鹦鹉。于是,老白在山洞里进行艺术创作的时候,彭磊是一个人在某处偏僻的山谷晒日光浴,附带着减肥。 传说中的母系社会还是存在的!彭磊化装成一个穷酸的流浪者,小心翼翼地到处探访,所经之处,有的村子还是女人做着管理者。和西方的金字塔区域相比,中原地区的文化还真是很落后,彭磊见到的最精致的房子是一栋茅草屋顶、泥坯垒墙、圆木架梁的套房,连带周边聚在一起的房舍,加起来也不过数百平米的建筑面积。而那些外星人在沙漠里造的石头宫殿,粗大的梁柱就有数人合抱,仅仅一个大殿就可能有数百的平米,有的还是几层的楼房,更不用说那个金字塔了。 不过,咱祖宗的东西就是精致,这也是没话可说的! 还有一个问题,彭磊和老白一路行来,在黄河和长江的上游几乎就没有见到大的村落。后世高辛帝的那个地盘,还有他的涂山族所处的区域,都只有几个零星的小村落,人口只有可怜的几百。倒是那个夏阳台,彭磊在上面发现了清晰的废墟,一如印度河平原上的废城。不过,夏阳台上的建筑可能是被大型的机械碾碎的,里面也没有殉难者。 沿着黄河向西而行,在下游的地区,人的数量才渐渐多了起来。在下游的南北两岸,是大片大片的平原,村庄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彭磊见到的那栋最豪华的大房子就是在黄河北边的大平原上。按照彭磊的地理知识,这里应该是华北平原,是属于未来河北省的地方。从那个大村向东一两百里就到了大海,是那个渤海。 彭磊一路上用心地寻找人类的生活区,当然也是别有用心的。对艳遇是早就不抱希望了,但是太乙山那边留言的山洞最好是有人能够替他看护,免得被那些无知的原始人给毁了。彭磊还准备在山洞里留下一些帮助修炼的东西,这样也算是给看护者的一丝回报。但是,若不是有大势力的族群,想来也是很难守住那个地方的。 没有找到那个传说中的轩辕黄帝,不过华北大平原上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族群倒是已经结合了起来,有点国家的形状了。 第503章 居民区虽然还是很简陋,但是有的大村外面,也有了特别堆垒的土墙,深挖的沟壕,还有荆棘围成的简陋的篱笆,很有城市的模样。那座最精致的大房子的主人就是这个区域的最高领导,虽然那家伙年纪也不大,就三十刚出头的样子,好像自己也还有几亩责任田,时常要自己亲自下地耕种。但是看得出来,那个男人深得群众的拥护。彭磊要找的对象当然是一个区域的领导,暗中观察了那个男人几天,得出了那样的结论。 这男人,虽然长相很端正,精神面貌也不错,但是名字却是老土。真的老土!居然叫公孙土。为了这个名字,彭磊曾经犹豫了好久——即使在野史上也没有听说过公孙土这个人,注定了那是个无名小辈,他能不能看护好他鸟人留给老婆们的东西? 虽然怀疑,但是好像也找不到别人可以托付?这边距离那个正在进行艺术创作的山洞并不远,只要公孙土的势力稍微向西扩张一点,就可以将那个山洞看护住了。主要是他鸟人在这个年代的时间不会长的,最多不会超过半年。半年以后,一旦加隆他们准备充足能量,他就又该启程了。如果时间充裕的话,他彭磊说不定可以给那些原始的先民重新选一位领导,找一位名字响亮一点的,叫轩辕、神农、大禹等什么的都可以啊! 第一二一章阿土老年 彭磊在公孙土的宫殿里住了将近两个月,这两个月,也是公孙土同学最幸福的日子。 这个年代,几乎是每一个人都相信神祗的,所以彭磊稍微露了几下手段,就被公孙土同学奉为父神。知道这位父神喜欢和年轻的女性聊天,甚至特别征召了许多年轻的处女来伺候,挑选其中特别聪慧的,专门向这位父神学习生活的技能。 彭磊是什么人?精于吃喝的人,肯定是懂得享受的。在远古的这段时间,除了最初和绢姐妹相处的这大半年过得比较艰苦,后来的日子基本上都是在做受人尊崇的土皇帝。有吃有喝,穿的还是极品的蜀锦。看现在公孙土的族人,虽然也已经烧陶为壶,炼铜为兵,但是只有陶器还算精美,那些铜器根本不成样,只是勉强算是铜器而已,比例和成分根本还没有稳定下来。那些女孩虽然很健美,为了伺候他这个“神仙”,好像也特别地注意个人卫生了,长发都疏理得整齐光润,但是身上穿的还是粗糙的麻片、兽皮,脚上是简陋的草鞋,甚至不懂穿上袜子,保护她们美丽的小脚。 这样的环境,让鸟人待上两个月,真是勉为其难了。彭磊当然不会什么都不做,在传授公孙土同学吐纳之术、五行轮回的道理的同时,对那些个聪明肯学的女同学也是悉心教导。彭磊可以教的东西可多了,从采桑养蚕,缫丝织布,到绣花制衣,酿酒造字,选种耕作,察天观云,采矿炼铜,阴阳八卦,甚至生儿育女、阴阳调和的技巧。短短两个月,那些女孩虽然有十几个,但是并不是个个都聪明,而且有的知识确实很超出了她们的理解能力,所以真正能掌握的其实也只不过十之一二而已。公孙土同学当时并不知道这个父神有这么多的东西可以教人,所以征召伺候彭磊的女孩时并没有太注重智力,彭磊在向那些女孩子教授那些知识的时候,也正是他紧张的筑基阶段。等后来彭磊离开,等那些个女孩向他汇报所学,他那时才是后悔不已。恨当初草率,没有好好地挑选人选,没有多选几个,不过那时已经迟了。 彭磊传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那些女孩也大多数是强记一时,时间久了,可能会全忘了。公孙土毕竟不是普通人,他自己忙着修炼彭磊传下的仙道,也没有时间整理那些知识,但是也不忍心让那些学问白白地被遗忘。于是公孙土同学当机立断,将这十几个伺候过彭磊的女孩分送给自己最聪明的那些属下,他自己只留下两三个。这两三个女子中,有一个后来变得非常有名,她成了公孙土的正妻,名叫螺女。另外有两个女孩是给了一个叫仓颉的男人,几年后,黄河北岸的这个社会中,开始有了简单的记事图文。 彭磊离开公孙土的六个月,正是太阴满盈的日子,是一年的仲秋。这一天,公孙土同学为了庆祝自己成功筑基,为了纪念那位传授他长生之术,传授他们公孙族那么多学问的父神,特意在彭磊让他看护的那座山上举行隆重的祭天仪式。高山巍峨,山洞森然神秘,赫然有“父神”的塑像,还有满壁的神话,恍如王者之屋。于是,从这天起,彭磊和老白建设过的那座山就成了王屋山,那个洞就是王屋洞。 祭祀仪式当然不是仅仅给王屋山正名,公孙土同学自己也改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轩辕。当时没人知道为什么他要叫这个名字,日后螺女问起时才知道,那也是源于那个“父神”彭祖。当初彭磊在传授公孙土同学道术的时候,讲起天地阴阳,彭磊很自然地搬出广成子,那也是要公孙土同学的子孙留意的。讲述祭天的程序时,彭磊是照搬当初如玉向他转述的仙鹤小白的描述——当初天机子率众仙祭天的场景!天上鸾凤和鸣,蛟龙吐雾;地上百花争艳,神女起舞。七星台金光璨璨,轩辕剑杀气弥空;霞幻七彩,莲开虚无,万兽俯首,群仙唱颂。 那场景是每一个人王所期盼的,那把被彭磊描述成天上人间最厉害的仙兵的轩辕剑,也是深深地印在了公孙土同学的脑海,因此,公孙土就变成了轩辕,甚至公孙族也改成了上夏族——还是彭磊说的,一个伟大的君主需要博爱,要爱我爱以及人之爱!所以没有了公孙族,所有尊公孙为主的族群都放弃小家,成为一个大家族,名字就叫上夏。 彭磊离开公孙族的时候,老白也已经完成了他在那个山洞里的创作。真如彭磊所料,乾坤界里,蓄积时空穿梭机的能量是相当的缓慢,对坐标的修正技术也必须做一些调整,尽量地减少误差,所以据说还至少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才能进行另外的一次穿越。 既然离开了公孙土的地盘,那也是不好意思再回去的,有的事情还是不能让老白那只老鸟知道得太多——鸟人在公孙土那边的两个月虽然也是做了许多的正经事,但是日子过得也可以说是很荒淫无耻的,老天知道明年的这个时侯,会给公孙族增添多少新生命?不过,待在乾坤界里也是不可能的!儿女们都长大了,白露和叶子她们对两性生活又都不是很主动,所以鸟人若是留在家里,大多数的时间也是在他的珍宝园里赏花种草,或者在大湖里钓鱼摸蟹。 当初沿着山脉寻找中意的山洞,不知不觉间过了黄河,虽然直线的距离不远,但是毕竟也不近。和老白再走一遍时,更是发现了问题。好像那个山洞所处的山脉已经不是太乙山了,一个在河南,一个在河北。可是山洞已经弄好了,看护的人也已经找好了,一切都成了事实,好像也没法改变了。 有十多天,彭磊和老白两个是一直在黄河的两岸,还有长江的中下游地区巡游。老白的感觉是河南比河北的人多,山水也峻秀,好像那些原始先民所穿的衣服也比河北的人高级些。尤其是在江南那边,普遍的,人们都穿上了细麻编成的衣裳,甚至有人已经穿上的丝绸。 “主人,我们应该在这里找看护人!这里离主母们将来修炼的地方也近。”这是老白的结论。 “也是!那个公孙土虽然不笨,但是名字太土了,我也不是太喜欢。妈的,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彭磊随声附和,不过,他也是不太容易就这样认错的,“这里虽然人口多,技术好像也比北面发达,人也漂亮!不过,你发现没有,他们所有的族群都差不多,好像是群龙无首。这样的局面不会长久的,一旦那个公孙土的人口再增加,土地不够的时候,他必然会过河而来。嘿嘿,那个时侯,这边都会向那个阿土兄臣服的。” “主人英明!不过,前些天我们飞过公孙族的时候,看见那里的人在筑炉炼铜,那个技术和鱼凫城用的很相似,这很不公平!”老白在为下面的这些人类鸣不平,很明显是鸟人偏心,让那些人不能在同一层次上竞争。 “奶奶的,你小子倒是很有同情心啊!”彭磊狠狠地骂,不过,想想自己的行为,好像确实有点不够意思,至少对南方这些先民来说,确实是很不公平的。 “妈的,中原大地将来肯定是会统一的,不过,若是让那个阿土独大,好像也确实不妥,最好也要有能够约束他的人。”认真地考虑了之后,彭磊也难得地虚心了一次——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冲动地传授公孙土同学道术!试问,万一那家伙不守承诺,成了一个暴君,他鸟人岂不是罪魁祸首? 知错就改,善莫大也!正好老白的翅膀下又是一个大族群。彭磊在那个大村的旁边又是一番乔装改扮,在老白的脑袋上也涂满污泥,然后两个“叫花子”相互搀扶着,哼哼唧唧地拐进了村子。 和北方的大村比起来,南方的房子更加精巧,甚至有了竹木搭建的楼房。不过,这南边的村子大多数人口不多,大的也只不过是数千人口,如眼前彭磊和老白走进的这个。更多的是数百口人的小村庄,星罗棋布,隔几里就有一个。老白和彭磊在天上飞了好几天,好像也真的没有见到有城市雏形的大村,也是巧了,他们现在走进的这个也算是较大的,四周的村庄也很密集。 虽然是蛮荒年代,但是民风确实不错,还没有进村,彭磊的心里就对这里的村长有了好感。彭磊和老白的扮相很惨的! 第504章 蓬头垢面,衣不蔽体,身上还搞出许多很恶心的痘痘。可是这里的乡民没有一个对他们两个横眉瞪眼的,相反都是很关心,甚至主动拿出泡粥施舍。彭磊是不吃粥的,但是为了更符合他们的身份,所以只能勉强老白了。可怜这只老鸟,走到后来,看见主动打招呼的人就捂着肚子心惊胆颤。 因为打听到了村长是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所以彭磊并没有兴趣继续,毕竟他的时间有限。可是,这里的村民们太热情了,据说他们的村长能够治愈两人身上的痘痘,硬是将他们两个拉到了村长的家,一栋精巧的两层竹楼前。 身上画痘痘是老白的主意,所以一路上鸟人也是不停地在心里问候老鸟的祖宗,只不过众目睽睽之下,他一不好不顾一切地逃走——将来那个阿土兄统一这片土地时,一定会使用他鸟人传授的某些法术,到时候这些先民就可能会猜到他和阿土的关系,说不定会招来万人的唾骂。何必呢?忍一会儿,见过了他们德高望重的村长再走也不迟,说不定村长还能推选几个年轻有为的人选呢! 见到村长时彭磊才知道,所谓德高望重的长者并不一定是指老头,也可以是年富力强的青年。事实上,这个村长确实不老,垂胸的胡子都是乌黑的,头发也整整齐齐,好像没有一根白发。按照彭磊的估算,也就是比公孙土稍微年长一些而已。一问,果然,四十还不到。 村长石年生于烈山,天生体质异于常人,据说少时体弱,却极是聪慧。南方雾重,百姓多有病者,往往腐烂肌肤,旷日不愈;又湿气侵体,摧残骨肉,夭折人命。这石年自懂事起,就暗中仿学百兽,尝草疗毒,立志要为百姓黎民解除病痛。虽然中毒无数次,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天意,还是他的名字里有这个“年”,这个威猛无敌的神兽在保佑他,居然每次都没有死成,反而是他自己的身体也强健起来,更是掌握了丰富的草药知识。 彭磊是在看到石年前辈熟练地捣药,熟练地给他敷药时,才对这位石兄感兴趣的。这是志同道合!想当初他彭磊最能拿得出手的本事也是这一道。忘乎所以之下,也不装孙子了,露出本来面目,和石年老兄探讨起养生之道、中药之道;甚至为人之道、为君之道来。 石年也是个人精,当然也相信神祗。彭磊对药理的分析,对经脉的描述,对四季阴阳的论述,对冬暖夏凉、春耕秋种的解释,无不是他闻所未闻的。和公孙土招待彭磊的方法不同,石年并没有广招美女伺候这位色迷迷的神,只是随便地在村中找了两个成熟妇女照料神仙的起居。他居然把所交好的附近大族的族主都招了来,让大家一起聆听神音,听神祗讲述阴阳之道,传授文化知识。 彭磊也是没有想到,居然在这个年代开课做了教授。本来彭磊只是想给北方的阿土兄找个对手,可以监督那位阿土,只要石年老兄一个就够了,顺便也可以在南边造一个超凡脱俗的王。可是,南边的这些部落确实谦让,长生不老的法诀都可以共享,看样子连老婆都可以共用,所以彭磊也只能勉强应付,只是和老白一起留意,给几十个人中的几个多开小灶。 虽然不是很如意,但是彭磊也是有特别的收获的。这南方看上去很松散,不过由那些族主对石年老兄的尊重来看,他们隐隐地也是将石年的烈山族作为王族来尊拜的。石年老兄凭着救死扶伤的无上品德,早就成了这片土地上最受人尊敬的人,只不过他自己没有接受统辖整个地区的权力而已。 并不是这位石年兄不想让河南的这片区域团结起来,但是这些年这边风调雨顺,照理应该人口大发展才是,可是事实上还是地广人稀,制约人口发展的就是疾病。制药治人是一门很危险的技术,至少在彭磊到来之前是这样的。石年曾发下宏誓,只有黎民百姓都能摆脱那些病痛的时候,只有他找到五谷生长的规律的时候,他才愿意成为各族的王。 知道了这些内幕之后,彭磊是相当的激动的,当时是狠狠地教训了老白两三天,让老白虚心地向石年学做人——那才是圣人!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的圣人!只是,为什么后世的传说中也没有这位呢?只有那个据说是神兽的年,被描述成了恐怖的怪兽!为了表示对圣贤的敬重,彭磊甚至牺牲了一颗金丹,给石年老兄筑基育丹;另外又给了石年几颗,让他治病救人,备不时之需。 彭磊离开石年部落的三个月后,石年正式招集附近的部落结盟,成立一个统一的大族叫东华族。那一天也是公孙土同学改名的日子,正是这年的仲秋。 这一切或许是冥冥中的天意,这一天,在黄河的南北,彭磊都被尊为人祖。只不过在北边的王屋山上,人们念叨的还有神通无边的金仙广成子;而在南边的太乙山下,人们都在想象着飞天的神女,那是彭祖让他们传之后世的嘱咐。 第一二二章后记 许多年之后,改名轩辕的公孙土同学的下属中,那位叫仓颉的哥哥用整理好的标准符号,在一张羊皮上用竹炭画下了这样内容的一段文字:八岁三月,烈山氏欲祭王屋,帝否之。携八十一族而来,帝拒之,战于逐鹿之野。逐风驭电,帝胜,逐炎氏于南蛮之郊,合南北为华夏一族。有蚩尤者,不甘于败,溃而入大江之南,号东夷。又聚众北犯,帝击杀之。又三岁,帝念烈山氏广德,招之,尊为炎帝,共治天下。 (那个年代的种族之间的战争,俘虏一般都是和牲畜一般处置的。剥皮剔骨、剜心掏肠,那是很正常的事,没人会觉得野蛮。对于对方的首领,更是放血祭祖,绝对不可能饶恕。传说中的炎黄两帝的逐鹿之战,据说双方都是死伤惨重,但是轩辕黄帝却不杀炎帝,实在是非常让人想不通。传说当然不会是毫无根据的,华夏成为一族是事实,炎黄两帝共治天下应该也是有那回事的。唯一的解释是,作为蛮荒世代的首领的轩辕氏,那个时侯的思想境界已经上升到了无比高的境界,至少要超出几千年后的孔孟圣人;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老曹现在所说的,他们本是师兄弟!兄弟如手足,断无自己相残的道理,也不合人伦,所以炎帝在逐鹿之战后能活下来。至于蚩尤之乱,那是轩辕氏立威,同时,蚩尤勉强也只能算是轩辕氏的晚辈。忤逆之徒,杀之以儆效尤,那也是情理之中,所以蚩尤得到了他该得到的。蚩尤死后,蚩尤一族就没有了,但是和蚩尤一起造反的少昊、太昊等族姓,后来一直又传了数千年,那也是事实——因为他们只是从犯,是可以从轻发落的,而且,毕竟也有一点点同门之情在。) 那段文字鸟人没有看见,那时候他正忙着穿越时空,寻找他的老婆们。 时空穿梭的技术确实是太难了,现在乾坤界里的专家学者,基本上能代表宇宙联盟的技术水平,可是对穿越时空的坐标确定,还是不能做到百分百的精确。数千年的时间跨度,只要有百分之几的误差,那就是几十、几百年,可是加隆他们连百分之几的把握都没有,误差概率都是在百分之几十。 急急匆匆地离开阿土兄的年代,彭磊顺利地跨越了数千年,落点居然是1923年。不尴不尬的1923,让彭磊又无奈了半年。这半年他是真的修身养性了,除了努力地学习有记录的历史资料外,就是全力寻找再一次时空穿越的出发地——近代史上记录得清清楚楚,公元1908年的12月28日,早上5点22分,意大利发生大地震,震中在西西里岛和卡拉布里亚之间的墨西拿海峡的海底,震级超过8级,地震引起巨大的海啸,造成数十万人的伤亡。 看到那条记录时,鸟人着实是自责了好一阵的。那个日子,那个地点,正是鸟人启程到阿土兄那个年代,看来那次地震和他的那次穿越有密切的关系。数十万人,虽然可以让以后少了许多黑手党、法西斯,但是毕竟也有许多是无辜者。不过,事已至此,即使找到如来佛祖,好像也不可能让那些无辜者复生,他们中的许多或许已经重投人生,重入轮回了。 彭磊最初的想法是回到西伯利亚,到那个叫通古斯的地方。那里蛮荒千里,罕见人迹,即使再来一场大地震,好像也不会有什么重大的伤亡事故。另外还有几个候选的场所,如南北极,或者大沙漠,也可以是非洲的大草原。 最后彭磊都没有选那些地方,而是将出发地选在了日本近海。鸟人也是有理由的!南北极若是有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引起巨大的生态灾难,或许又会引起一场延续数年的大洪水;沙漠中虽然很安全,但是如果引起沙尘暴,也可能给环境带来巨大的伤害;至于非洲的大草原,那更不能了,那里生活着无数可爱的动物们,对它们的伤害也是不道德的! 日本……怎么说那个民族呢?有的时候,说他们不如牲畜也不为过!想想再过几年,中国将会有数千万人死在战火中,死在屠刀下,彭磊心中难耐下那股冲动。于是,1923年9月1日11时58分,在先前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伴随着一道冲天而起玄光,日本的关东发生强烈地震,地震还引起巨大的海啸,死亡人数据说超过十万…… 这次……倒是到了彭磊离开后的年代,不过,彭磊还是没有再见着阿娇和姜原她们。虽然这几位都被鸟人调理过身体,都吃过那个让人起死回生金丹,但是她们毕竟是凡胎肉身,经不起时光百年的侵扰。不仅是她们,连彭磊的儿子们都已经埋入了黄土,做了故人。 第505章 启确实是成立了夏朝,而现在的王已经是启的儿子的儿子的儿子。故人已杳,彭磊是再也没有兴趣在红尘中流连了。这个年代离他被外星人驱逐的年代不远,也就是近百年,彭磊倒是很如愿地找到了他的老婆们。说来真是天意,找到熊媛她们的地点不是在太乙山,而是他和老白花费了大量心力建造的王屋洞。 王屋洞,在那个年代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高阳迷窟,是祭拜人祖的圣地。平常的时候,山洞附近方圆十里之内,是绝对不允许有人进入的。冒犯人祖者,即便是帝王,也是死罪!这是远古的人王传下的训示。 最早找到高阳密窟的是老魇!因为姬元的关系,老魇也是知道有那个神秘的山洞存在的。彭磊失踪了之后,这家伙如没了头的苍蝇,到处乱撞。大罗金仙是他们家的家庭教师,所以老魇的眼里,天下是百无禁忌的。 高阳迷窟,也就是被轩辕氏称为王屋洞的那个山洞,里面的大多数作品都是老白的,后来轩辕氏和他的后人又在里面增加了许多的创作。如在阪泉和烈山氏争胜,和蚩尤氏的决斗,还有华夏两族合并的场面,甚至有轩辕氏欢迎烈山氏回都城的场面;有老白用各种文字书写的标语,也有华夏族新创造出来的鸟字…… 老白写的字,在轩辕氏的后人们看来,那都是如天书一般的符号。那些金字塔文、宇宙联盟的通用文字、几千年后才在中国流行标准汉字、英文字母……老魇是和老白他们一起学的啊!虽然认知的数量不如老白,但是大概的意思却是明白的。所以,彭磊留下的这个信息还确实是发挥了作用!也幸亏是在山洞里,才能完好地保存。那些最初刻在石头上的,在数千年的风吹雨打下,早就连影子也找不到了。 亚特兰蒂斯岛沉没的那一刻,世界是风云变色。那一刻,几乎所有有修炼人的玄界都同时打开,所有在修炼人都在好奇地窥探。自然有修为高深者,不用出海,掐着手指就能知道大概。如正在鱼凫城修炼的某些人,还有广成子……当然,伊尹也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他和老魇的老婆还是看的现场直播…… 广成子知道是彭磊出事了!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也不太担心鸟人的生命,但是动静太大,毕竟这次不同以往。而且,以后的好久,竟然一直没能感应到彭磊的气息。还得宽慰有些心神不宁的师母们,所以广成子那些日子也是有点心烦意乱。直到几天后,老魇急急地跑来,告知高阳迷窟的发现,广成子才放下心来。 夏启立国之后,王屋洞就成了国家禁地,连国君也不得进入。甚至王屋山也是,百里之内,不得人居住——老魇当然知道彭磊做的许多事,所以启为尧复仇的那次战争中,不但有他的身影,甚至连广成子也哼哼了几下的,镇压了许多想浑水摸鱼的修道门派。 老魇是启的叔叔,老魇又不是一个口风很紧的妖,所以随着时光的流逝,启几乎知道了关于他老子的一切,所以才有了倾全力为尧复仇的战争。不过,享有特权的人很容易腐败,晚年的启,就是很贪于享受,对百姓也不是那么关心了。等到了他的儿子那块,更是一代不如一代——或许是遗传吧?龙生龙,凤生凤,贼养儿子掘壁洞!他们的祖宗,内骨子里也不是个很好的鸟! 启的儿子接管天下时,又发生了一件小插曲。据说是因为政治的原因,所以天下遭神灵的降罪,所以连年大旱。那几年,真是赤地千里,饿殍遍地。没有办法,太康只能往高阳密窟中去求他的神仙祖宗。虽然熊媛她们对彭磊的子孙们的品德颇有微词,但是毕竟受苦的是百姓,而且,彭磊的子孙,她们其实也有教导之责的。 广成子取五行之精,加上万年玄晶,炼制了十支神箭,在天下挑选勇力过人的壮士,嫦娥借出她的赛尔克特神弓…… 一支玄晶神箭能让方圆千里内风调雨顺三个月。不过,赛尔克特神弓本身是一张专吸人的精神的魔弓,即使是被九叶神莲改造过之后,也不是普通人都能使用的。即便是嫦娥本人,射过一支箭后,也必须恢复好久才能射第二支,所以嫦娥情愿借出那张她性命交修的神弓,也不愿意自己去做那件很吃力的活。 那个年轻的壮士叫后羿,整整七年,连学带歇,他才射出了九支玄晶箭。因为赛尔克特神弓的本性,所以他恢复身体时还需要嫦娥姐姐稍微帮一下忙,于是天下人很误会了…… 人得意了就会忘形,那个后羿哥哥在还是普通人的时候,那是很谦虚的,可是,当他用神弓射日后,就变了一个人。正好天下的气候也已经趋于正常,嫦娥仙子也没有心情帮他调养精气神了,于是那一年在众目睽睽之下,嫦娥带着她的神弓回了无相宝筏,于是天下人又误会了…… 因为大家只要守住王屋山洞,就一定能见到那个在时空中迷失的鸟男人,所以包括伊尹在内所有人都是足不出户,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潜心修炼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结果是后羿专权,寒浞篡位也不知道,直到启的孙子相被逼自杀,老魇才在广成子的关照下复出。复出后的老魇当然不能再叫益,他帮助相的儿子复国时,叫靡。彭磊穿越千年的时空见到他们的时候,正是少康得回天下的第八年,天下的动乱已经基本被扫荡平息了。 比较起来,鱼凫城那边倒是无风无浪,政治稳定,还是民主集中制,那些个仙人还在做着护国的法师。离开那个年代之前,彭磊只是做了一件事,让中原和鱼凫城的领导见了一次面,给少康的儿子找了一个川妹子做老婆。宇宙联盟的人虽然长寿,但是不比乾坤界里的灵力那么充足,而且伊尹同志不能修炼玄术,所以经过百年的光阴,伊尹已经变成一个老太监了。未来那个年代是没有太监的,而且伊尹的心也已近死灰,所以成了鱼凫城派驻中原的代表,由少康照顾…… 王屋洞里当然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一如我们现在所看见的,只是一个隐隐透出仙灵之气的神秘洞窟而已。彭磊出发之前,让老白和老魇两个抹去了所有痕迹,只给伊尹留下一点必要的设备,很少的补给…… 又是一次跨越时空的穿越,落点却是公元2135年…… 彻底没了信心!乾坤界里的下一代们也已经长大了,不能一直在这个封闭的环境里,有必要让他们去社会上增长见识,交交朋友…… 在某一天,王屋山下的一座城市里开了一个大公司,专门承接太空开发和宇宙观光业务;总经理兼董事长是一个叫彭磊的男人,管家叫白风,也是个好厨师;保安部经理是叫金益,是个光头大汉,好像还很有艺术天赋;常务副总叫伯克,和他的一群副手都是英俊潇洒的混血儿;最让人眼馋的是这个叫大禹国际宇宙联合开发公司的美女们,一个个都是…… 又注:黄者,土地之色也,故轩辕氏又称黄帝! ---全书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