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浓》 秋意浓 第1节 书名:《秋意浓》 作者:多梨 文案: 在同合租男鬼发生第一百二十三次激烈冲突的时候,于锦芒崩溃大叫—— “我要请律师!!!” 路世安慢悠悠洗干净双手,纠正:“涉及阴阳两界的业务,不建议请律师,还是请法师更好。” 排雷:be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情有独钟 异闻传说 搜索关键字:主角:于锦芒;路世安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和男鬼合租日常 立意:给她无限光明未来 第1章 倒流 就让水倒流 「就让水倒流,让小雨飘走,变成了白云; 回到蓝天。」 - 搬到新家的第一周,于锦芒经历了七次严重的失眠。 其实,她原本的住处不错,距离立水桥南地铁站很近,走过去只需十五分钟,能充分锻炼她那长期坐办公室的虚弱身体;虽然和四个陌生人同住一套租房,好歹没有被骗押金、没有被骗贷款、也是老旧的房子,不用担心甲醛;租的房间是次卧,背阴面,晒不到太阳,小到只能放下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桌子外,可也至少不是群租隔断房。 最重要的一点,每次去搭乘地铁时,于锦芒都会经历晋江文学城的北京总部。 就是那个用“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做宣传标语但稍有不慎就“口口口口的口口故事”的晋江文学城总部。 这个诞生过各个领域精英巨鳄、总裁多到能去组成一个开荒村的文学城,总部平平无奇到犹如于锦芒的人生,就在居民楼下,低调中彰显其本色。 每次于锦芒匆匆忙忙路过晋江文学城那朴实无华的墙时,总能感觉到一种无比安心的踏实感。 一种总裁王爷皇帝不也是屈居于此居民楼的踏实感。 这种感慨,每天都会出现一次。 每日清晨七点钟,于锦芒从那个狭窄的小侧卧中起床,要么去厨房冰箱里拿片手抓饼放电饼铛、打个鸡蛋热一下吃掉,要么就是去小区旁边的永和豆浆处买油条包子配豆浆吃。 打工人的时间珍贵,她大多边走边吃。 在于锦芒上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经常批评,说什么“真正的淑女绝对不会边走边吃东西”。 这句话还是给于锦芒当时那敏感的少女心带来极大的冲击力,这种冲击的表现为每次于锦芒边走边吃时总能暗自谴责自己的不淑女行为。但随着亲眼目睹班主任收家长礼物笑成一张菊花的脸后,更大的冲击力顿时将于锦芒那所剩无几的淑女心冲得荡然无存。 同时,住在这里的好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房租只要一个月两千五,再比如通勤时间能控制在一个小时之内…… 为什么还要搬家呢? 因为房子到期了,她分手了,和前男友合租的房子,对方主动提出离开、让她独自搬进去住了。 算了。 不提了。 但从搬到这个房子的第一天晚上起,于锦芒就开始面临着意想不到的困扰。 现在是八月,最热的时候,每次恨不得把北京烤成北燝,就算不开空调,这里也好似有阵阵阴风,冷到于锦芒忍不住打哆嗦。 她刚刚失恋,又换工作,新工作要下个月才去报道,有着长达一月的休息期。 白天倒没什么,于锦芒点了外卖,备注让对方放在门口,不用打电话,发短信就行。到了之后,她才慢悠悠地过去拿。东西都冷了,味道也很淡,不过,她平时口味就素淡,倒也没什么。 一份外卖,外加冰箱里的水果和一些面包零食,于锦芒从早晨吃到晚上,等太阳下山,她再度睁开眼睛,听到一种微妙的声响。 好像是男人的叹息。 于锦芒第一反应就是前男友进来了。 这还得了。 不给他几个大耳光,他就不知道她的骨气有多硬。 于锦芒光着脚,抄起拖鞋就往外走,压着火气将整个房子翻一遍,房子不大,装修简洁,还是前男友所中意的那种性冷淡风。 不过还是要澄清一下,前男友并不性冷淡。 看着冷冷清清,一张嘴能将人气个半死,在床,上却是要命的热情。 这种热情和致死的舒适合拍也是于锦芒为这份感情结束而颓唐的原因之一。 于锦芒翻了整整一遍,一无所获。 ……大概是幻听。 似乎只有这样一个理由能安慰自己。 于锦芒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看一整晚的电视,偶尔上网刷短视频,但新家的路由器似乎有些问题,网络断断续续,连带着她刷短视频也是卡顿,经常会出现上翻翻不动、下面一抹黑的情况。 看厌了就休息——人不都是这样吗?看厌了电视剧就换一个,一段恋爱谈厌了就换一段。 次日,于锦芒睡眼惺忪地起床,在厨房中发现刀具移动位置。 她放回去,挠挠头,咦,自己昨天有用刀吗? 第三日,于锦芒在睡梦中听到重物重重落地的声音,嘭地一下,吓得她从床上跳起来,打开房间中所有的灯。 原来是没有关紧阳台的窗户,风太大,将花架上唯一的花盆打翻。 花盆跌碎了,于锦芒只好将花盆暂时挪到另外一个空花盆中,忙忙碌碌,也不知道能不能救活。 可惜了,这盆花虽然是和前男友一块儿买的,但人有错,花无过。 俩人好歹一块儿养了三年呢。 第四日,沙发上的于锦芒被楼上的邻居聊天声吵醒。 「……名字……」 「……你你根本就不爱我,承认吧……」 「……你还有没有良心……」 音乐声也浅,隔着楼板慢慢悠悠地向下传,听着不甚清晰。 「……真心付出就已经拥有,事隔多年是否能回头……」 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到让于锦芒几欲抓狂,她不高兴,噼啪一声将枕边的书重重丢出去,喊一声“吵死了!” 喧闹声照旧,惹得于锦芒不得不将头蒙进被子中,恶狠狠入睡。 醒来后的于锦芒才觉不对劲。 ——房子是她和前男友一起租的,现在两人尚算和平地分手,对方要离开北京去其他地方发展,理所当然地将这已经租了一年的房子留给于锦芒住…… 但在于锦芒印象里,一开始看房子时,中介介绍过,说楼上住着一对老夫妻,已经飞往美国看望儿女,所以不用担心楼上的噪音…… 那半梦半醒中听到的吵架声是哪里来的? 于锦芒不知。 她茫然坐在沙发上,想了半天,仍用被子将头和脚都蒙住。 ——继续睡。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就算这房子闹鬼,她也得继续住。北京房子租金一涨再涨,她又失业,实在无资金再去负担一年的昂贵租金。 偌大的北京,当初一宿舍好友举杯欢庆,豪情壮志,最终留下的只有她一人。 她将头和脚都深深埋入被子。 倘若世界上真有鬼,那人和鬼之间的约定也存在的——鬼不能伤害被窝里的人类。 喔,除了伽椰子。 第五日,于锦芒度过安然无恙的一晚,只是手脚发冷。 无论裹多厚的被子,仍旧冷。 第六日,于锦芒拿外卖的时候,意外发现,门外不知谁送来一束白玫瑰。 她原本要出门,一瞧见这束白玫瑰,又踉跄退回。 眼不见心为净。 于锦芒默念。 冤有头债有主,谁最横谁就做主。 第七日,于锦芒差点在卫生间滑倒,她低头一看,遍地的水。浴缸入水口的开关大开,水哗哗啦啦地流到地板上,好在旁侧就是地漏,水都往地漏里流下去,没有发生水漫房间这种惨案。 于锦芒连忙关掉浴缸的水龙头,动作太急,拧到一手湿淋淋的水,但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藏在这个房间中的奇怪东西,她对着空气大喊:“干你娘,出来!!!给老子出来!!!” 于锦芒才不怕鬼。 和穷比起来,鬼魂这种未知因素完全是清丽脱俗的小可爱。 至少穷能让她死亡,而鬼不会。 不然鬼吓死她,她再变成鬼,两只鬼面面相觑多尴尬。 总不能一个说不好意思吓死你了,另一个说哪里哪里我的荣幸。 才不会。 卧室,客厅,厨房,所有的灯都被她打开,气急败坏的于锦芒把所有的橱柜都打开,连厨房冰箱里的鸡蛋都摇散打进碗中,仍旧一无所获。 …… 秋意浓 第2节 难道是她最近神经衰弱? 泄气的于锦芒关掉冰箱门,在冰箱门合拢的瞬间,所有房间的灯骤然熄灭,黑暗骤然落下,安静好似一张巨型大网。 于锦芒害怕得一声尖叫,她捂住嘴巴,惊恐地注视厨房门。 有个湿淋淋、好似从水中爬出来的高大黑色人影,手中拿着吹风机,一动不动,安静地站在黑暗中。 于锦芒慌忙打开冰箱,冷气和冰箱暖黄的灯光照了她一脸,她仓皇地看着厨房门的黑暗,和她惊声而出的一句“鬼啊”几乎同时,那个站在门口的黑色鬼影,也开口。 “胜楠?” “……” 那个高大的身影缓慢地靠近她,像烤火的人怕带动的风惊灭了微弱的蜡烛:“是你吗?” 于锦芒大叫:“是你妈——鬼啊!!!” 她几乎要跳起来,啪地一下去打开房间灯的开关。方才短路的灯光如年迈老人的咳嗽,挣扎着恢复大亮。而那个湿淋淋、手持吹风机的男人就站在离于锦芒五步远的位置,他一动不动,只望着于锦芒的脸, 于锦芒剧烈呼吸,她大脑缺氧,几乎要昏厥。 眼睛一下也不能眨,她死死地盯着这个突然出现在她家中的男人。 白t恤,黑裤子,皮肤苍白,高鼻薄唇,瞧着是薄情寡义的英俊相,一双眼睛长得极好,但眼神凶悍,像沙漠里看见兔子的鹰。 列祖列宗保佑。 不是个残了脑袋、断了肢体的鬼。 于锦芒手按着开关:“你到底是不是鬼?” 男人身影定定地站着。 他问:“你呢?你是不是鬼?” 于锦芒一手按着开关,一手用力掐着自己人中,几乎要掐出血,她竭力让自己保持冷静。 呼气,吸气。 冷静。 至少对方还能沟通。 她尽量展现出友善:“我和你鬼种不同,我是穷鬼。” 第2章 种子 于沃土之中 “你不能要我的命,你要了我的命,这房子就成凶宅了。” “而且我还交了一整年的房租呢,你就算不为我着想,也要为房东想想。” “看你也不是不讲道理,大家都曾经是人,现在最好也坐下来安安静静地讲道理——” 列祖列宗。 观音菩萨。 玉皇大帝。 如来佛祖。 于锦芒的一条腿已经抖成筛糠了,全靠一颗健康的心脏支撑着她同鬼“讲道理”。人在紧张的时候总是控制不住自己,于锦芒在紧张时就容易腿发软、嘴巴瓢。 她都不知自己现在在讲什么,但今生今世的表达欲在此刻达到巅峰,好像下一秒就再也没有话要讲。 站在于锦芒对方的陌生男人—陌生男鬼,终于出口。 他说:“我不会伤害你。” 于锦芒说:“那你快走,我只当现在是我做了一个梦。” 那人仍旧站在原地:“我不走。” 于锦芒苦口婆心:“鬼先生,冤有头债有主,你为难我一个穷鬼这是何苦呢?” 男人湿淋淋地站着,他缓慢地将手上的吹风机放在旁侧的小桌子上,说:“我不叫鬼先生,我有名字,路世安。” 于锦芒从善如流:“好的,路先生。” “我……”他欲言又止,看着她,微微皱眉,又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于锦芒心想你一个鬼就不要装什么纯情少年,你在这里骗鬼呢,刚才还叫我“胜楠”,现在又说什么都不记得了。咋,你还搁这儿玩选择性失忆呢? 强龙不压地头蛇,穷鬼不惹陌生魂。 于锦芒一言不发,冰箱门还开着,喷出来的不止是阴冷的寒气,还有昂贵的电费。于锦芒哆嗦着把冰箱门关上,心里松一口气。 她问:“那,您,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我走不了,”路世安说,“我在等。” 于锦芒:“等什么?” 路世安沉默半晌,说:“等死。” “……” 人死不能复生,鬼生不能复死。 且不论路世安活着的时候如何,于锦芒确认了,他死后就是个锯葫芦嘴。 用于锦芒姥姥的话来说,那就是三鞋底打不出半个屁。 于锦芒今日能有如此强大的心脏,和这位彪悍又亲切的姥姥也有关。 她依靠着冰箱,三言两语,听路世安言简意赅地讲明来意。 他这个“鬼”现在走不了。 因为他需要找到自己的死因。 弄明白死因,才能“该去哪儿去哪儿”。 在此之前,还需要于锦芒纡尊降贵,暂且和他同住。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当初于锦芒和前男友憧憬美好的同居生活,花了大价钱租住了这两室一厅一卫的房间。次卧里本打算改造成书房,还未来得及执行便分手,如今刚好让这个男鬼暂且住进去。 于锦芒还是不明白。 她看着路世安在厨房准备晚餐,深深皱眉:“电视上演,鬼只需要吃蜡烛和香火,你咋还吃饭?——你是不是鬼?” 路世安打开于锦芒那可怜巴巴的冰箱,平静:“电视上还演,世界上没有鬼,看到鬼的都是精神病——你是不是精神病?” 于锦芒说:“这房子是我租的,现在是我收留你,我希望你对我讲话能尊重一些。” 路世安捏着鸡蛋,在碗边缘轻磕一下,打进去:“说不定我曾是这房子的原主人,不幸在这个房子里被谋杀,房子又被卖给你的房东。” 于锦芒嘀咕:“买卖不破租赁。” 路世安:“法律约束不了死人。” 于锦芒:“……” 她肚子也饿了,翻出两包泡面开始煮,对着锅里的面发了一阵呆,问:“人死了后都会变成鬼吗?” 路世安在炒蛋:“我不记得了。” 于锦芒比划:“那你有没有见过其他鬼?” 路世安说:“我不记得。” 于锦芒不放弃,问:“鬼是不是保持着他死亡时的模样?” 路世安说:“不记得。” 于锦芒问:“那胜楠是谁?你怎么一见我就叫胜楠?” 路世安沉默几秒,好似在思考。半晌,他摇头:“忘了。” 于锦芒说:“你怎么话越说越少啊?” 路世安说:“哦。” 于锦芒:“……你该不会是闷死的吧?还是说话太气人被打死的?” 热油炒松散了鸡蛋,路世安将鸡蛋盛出,转身就走,不再回答于锦芒的话。 非常没有礼貌。 可对方毕竟是于锦芒第一次接触到的“鬼”,她以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曾有过高中女宿座谈会上讲鬼故事吓哭同学的光荣战绩—— 在强烈的心跳加速后,确认对方不会伤人,于锦芒也就勉强接受了这位不速之客。 路世安鬼俊话不多,大约也是真饿了,埋头吃面。 于锦芒心事重重,拆了筷子,过了好久,才凑过去,攀谈:“路先生,你要是去了鬼魂集合地,能不能帮我问问,有没有一个叫’吴爱荣’的女人?” 路世安说:“那要先看看地府有没有鬼籍登记。” “你听我说完,她是山东淄博张店人,”于锦芒说,“一辈子没出过山东,长这么高,眉心这里有个红痣,口头禅是’操蛋’——” 路世安看她:“你找她做什么?” 于锦芒说:“你要是找到她,就帮我带个话,说声对不起。” 路世安:“嗯。” 他明显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低头吃面,吃完后拎东西去洗,颇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路世安甚至还提出,让于锦芒先洗澡,他后洗。 毕竟卫生间只有一个。 于锦芒不可思议:“鬼还需要洗澡?” 路世安说:“我都吃饭了,洗个澡怎么了?” 于锦芒警惕,转身看身后浴室:“你能不能穿实体墙?” “我是鬼,”路世安慢吞吞地说,“不是色鬼。” 于锦芒说:“万一你经不住诱惑,忽而狂性发作,对我色心大起——” 秋意浓 第3节 路世安一脸高贵冷艳:“你想得美。” 好人不跟鬼斗。 权衡利弊,于锦芒决定暂避锋芒。她从没洗过这么快的澡,好不容易解决完后,抱着电脑,开始疯狂在各大社交平台上搜—— 遇到鬼怎么办。 知乎: 「有件事,我说出来,你不要害怕哦。 我好像撞鬼了。 还是一个……长相非常帅气的鬼! 1 七月七,中元节这天 …… 『最低0.3元/天开通会员,查看完整内容gt』 」 微博: 「#xxx和xxx新片发布先导片预告,电影《xxx》笑点合集……」 「#xxx超话 节目组什么意思,真是遇到鬼了,第一次见……」 「#xxx超话 最近高度警戒!!!搞事的黑子很多,不要理求科普的人!咱们都不知对方是人是鬼……」 「喊话xxxx,欠我们的舞台直拍必须补上,多出活动多营业,多出活动多营业,多出活动多营业,多出活动多营业,再摆烂就倒闭见鬼吧……」 小红书: 「毛骨悚然!!酒店传闻……」 配图xx酒店打卡拍照攻略。 「在七月半这天,推荐一些和鬼有关的小说……」 配图某新上市小说封面。 「npd毒型人格,让善良去见鬼吧」 …… 最后。 豆瓣灵异组。 「有点冒昧,楼主是不是云南人啊?晚上有没有吃伞伞啊?」 嘭。 于锦芒大力合上电脑。 于锦芒大喝一声:“靠北了!” 洗过澡一身清爽的路世安坐在桌子旁边,他低头喝水,不忘一板一眼地纠正她的错误:“‘靠北’后面不用加’了’,这个词语本身是闽南语中用来骂人的一句,可以理解为哭爹丧父,不过现在一般用来做口头禅,和’fuck’’我草’差不多。” 于锦芒不满:“你都知道是口头禅了,那用错也没关系。” “有关系,”路世安仍旧纠正,“做人要仔细。” 于锦芒幽幽:“你知道小明的爷爷为什么活到八十岁吗?” “嗯?” “因为他从来不多管闲事。” “这不是闲事,”路世安严苛地说,“这是我们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文化。” 于锦芒:“……我想说,所以你英年早逝变成鬼。” “你’所以’的这个结论和我们之前的谈话没有任何关联,”路世安说,“请你谨慎下决定。” 于锦芒抓狂:“啊啊啊啊啊啊!!!!” 避免噪声扰民,于锦芒在嚎几声后及时住口,捂住嘴巴。 于锦芒沉吟片刻,终于冷静:“路世安,我感觉你不是妖精,你是杠精吧。” 路世安:“……” 无论对方是妖精还是杠精,路世安都只有一个要求。 帮他找出死因。 他会自动离开。 看在房子的份上,于锦芒勉勉强强地接下这一艰巨的任务。 阿弥陀佛。 依稀记得,之前和前男友吵架,她大声—— “我和死人同居都比和你同居要开心!” 果然,倒霉蛋不能妄言。 现在和死人同居,于锦芒才觉度日如年。这一晚上还没有过去,她已经筋疲力尽到只想睡觉。 于锦芒只盼着这个失忆的男鬼早早恢复他那人类的记忆,早早记起他结束这一生的原因—— 然后立刻离开,还她一片纯阳净土。 于锦芒直挺挺起身,坐在沙发上,看着安静喝水的路世安,说:“脱吧。” 路世安皱眉:“你要做什么?” 于锦芒摊开双手,无辜:“当然是查清楚你身上有没有致命的伤口啊,不然我还能做什么?难道是要非礼你?” 说到这里,于锦芒一声冷笑,模仿他刚才的语调:“你想得美。” 第3章 七日 黑白的世界 为了表明自己对路世安绝无非分之想,于锦芒将路世安赶到卫生间,要求这个鬼对着镜子自行检查。 她没由来地感觉冷,只站在饮水机前,喝了两杯水,还是渴,又接一杯,咕咚咕咚,两杯水入腹,才看到路世安从卫生间中走出,他还是那张湿淋淋的帅脸,典型的浓颜俊脸,挺鼻浓眉深眼,微卷的发梢还在往下滴水,于锦芒猜他一定是洗了脸。 于锦芒站在饮水机前,对路世安说:“你发现了什么?” 路世安指了指自己的头,仍旧使用那种波澜不惊的语气,说着了不得的东西。 他说:“我的脑袋上有道伤口。” 于锦芒:“多大?” 路世安沉沉掀眼看她:“和你现在嘴巴张的一样大。” 于锦芒:“……” 路世安的伤疤在他后脑勺,横横一道,狰狞可怕。当于锦芒小心翼翼拨开他的卷毛毛看到那道疤痕时,害怕到差点跳起来。 的确是一个人的嘴唇大小,没有开口,还在流血。 于锦芒伸手,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陷入沉思:“难道这就是你的致命伤?看起来……像是什么东西砸的——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砖头。” 路世安说:“看不出你还有做福尔摩斯的潜质。” 于锦芒的视线从他头上那道可怖的伤疤上移开,辩驳:“我当然知道了,我前……” 话说到这里,于锦芒眼神一暗,停下。 路世安问:“前什么?” 于锦芒一愣:“没什么。” 她惊奇地拍了拍脑袋,摇头:“我也记不得了。” 路世安默不作声,只看了看腕上的手表。 他的神色有些怔忡:“时间不多了。” 于锦芒尚在发呆,她仍旧没想起自己刚才想要说什么。 于锦芒人生中记忆里巅峰停留在高三时刻,从那之后急剧下滑——尤其是毕业工作后,因经常的熬夜加班,记忆直线下降。工作或学习中,她需要拿手机查东西,却不自觉打开小红书刷上半小时,全然忘掉自己拿手机的初衷。 更不要说还有失恋后带来的伤神,如今她甚至都没办法想起刚才要说的东西。 冷不丁听路世安叹气,于锦芒竖起耳朵,追问:“什么时间不多了?” 路世安言简意骇:“留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 于锦芒:“啊?” 路世安抽了纸巾,不怎么在意地捂了捂头上那个被砖头砸出的痕迹。 他的语调也很寻常地方,听不出什么情绪:“我快要去下一个地方了。” 于锦芒:“啥?” 大约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鬼之将离,其话也多。 路世安难得简单同于锦芒解释了一下。 这是路世安死后的第七天。 中国许多民俗传说中,都会提到死后的第七日。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讲,虢太子逝世,路过的扁鹊却认定太子尚有生还希望,提出要救太子—— 「扁鹊乃使弟子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有闲,太子苏。」 被认定已死的太子奇迹苏醒,并渐渐痊愈。 这也是民间故事中,“停尸七日”习俗的由来。 许多人都坚信,在过世的第七日,逝者会短暂重返人间,最后看一眼他们尚在世的亲人。 秋意浓 第4节 这就是“回魂夜”。 “头七真的存在?”于锦芒提问,“那你们是随机选一个亲人探望的吗?还是说,随机选一个可怜无助的倒霉蛋进行骚扰和恐吓?” 路世安静静站着:“于小姐指桑骂槐阴阳怪气的功底真是出神入化。” “一般一般,天下第三,”于锦芒谦虚,“那你是迷路了?还是比较倒霉地失忆了?所以才找不到自己亲人?” 路世安问:“你问这些做什么?” 于锦芒说:“喔,我姥姥过世很久了,她头七那天,我守了一晚,她也没出来见我。” 说到这里,她低头,自言自语。 “也可能我姥姥怕吓着我。” 路世安难得第一次赞同她:“你说得也对,我若是死相狰狞,也不会去见生前的人。” 于锦芒发呆:“可是我不怕。” 她晃晃脑袋,又追问:“然后呢?” 然后—— 路世安继续讲。 他死后的第一天,一直困在白茫茫的世界中。 醒后的第二日,他到了空无一人、没有颜色的办公楼。 第三日,醒来就在空荡荡的大学校园。 第四日,在安静静的高考考场。 第五日,是灰白色的高中学校。 第六日,有着中考必胜标语的补习班。 每次离开的前两个小时,他身体上都会突然出现一些奇怪的特征,比如腿上多出一道疤痕,头发忽然变短,视线下降。 这是第七日。 也是唯一有颜色,有人的地方,这个房间—— “等下!”于锦芒叫停,“你有没有发现,你这几日好像一直是在沿着时间线和生长线后退哎?” 路世安面无表情,没有打断她,听她讲。 “工作,大学,高中,初中……说不定你一直在你生命尽头徘徊,”于锦芒严格推理,“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 “这该不会是你出生的地方吧?”于锦芒说,认真指自己,“或者,我是你妈妈?所以你只能看到我……” 路世安:“闭嘴。” 于锦芒说:“你可真没礼貌,就算推理错了也不要这么凶巴巴嘛。” 无论如何,在得知这个失忆男鬼在两小时后就要离开这里后,于锦芒仍旧感觉到一丝同情。 她客气地请对方暂且自便,做什么都行,但不要打扰她的休息。 她要睡了。 于锦芒衷心地祝愿:“希望你醒来后就能知道真相。” 路世安一言不发,他坐在沙发上,后脑勺的疤还在流血,他只沉默地看桌子上的相框。 那相框还是于锦芒和前男友一起买的,分手后留在这里,于锦芒心里不开心,将其中二人合照撕成两半,一半丢进垃圾桶,另一半自己的还留在这里。 现在看过去,隔着玻璃,只有于锦芒傻里傻气地对着镜头比剪刀手,开怀大笑。 于锦芒不理他,在确定来鬼挺善之后,她放心地回到卧室,安然入眠。 醒来后的她跳起来去客厅。 并没有理想中的重回正轨。 顶着卷毛脑袋的路世安还在。 他甚至还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 于锦芒不可思议:“……爹啊。” 路世安说:“于小姐,请你不要太执着和我构建扭曲、不正当的血缘关系。” 于锦芒叹气:“你怎么还没走?” 路世安平静:“不知道。” 一问摇头三不知。 于锦芒腹中饥肠辘辘,昨日吃的那点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如今的她只想先找点东西填填肚子,然后再思考怎么处理这位鬼客人。 于锦芒愁眉苦脸地走到厨房中,沮丧地发现更难过的事情出现了。 冰箱里食物所剩无几,只有一袋黑面包。 还是打折后买的。 于锦芒拆开,拿了一片,剩下的都好心肠递给路世安。 她自己咬了一口,停住。 难以言喻的味道充斥着口腔,于锦芒含着那半口黑面包,说:“路世安,我好像看到了我的姥姥。她年轻了很多,一手牵着羊,一手牵着我……” “稍等,”路世安盯着手上的面包,“难吃到你已经开始人生走马灯了?” 于锦芒哇地一声将口腔中的黑面包全都吐出去,连带着手里的那片也重重丢进垃圾桶,沉痛斥责:“这玩意造出来就不是给人吃的,把农民伯伯辛苦种的麦子做成这种东西,简直浪费粮食。” 路世安嗤之以鼻:“你现在的行为才是浪费粮食。” 他也咬了一口面包,顿住。 半晌,他将那点东西艰难吞下去,剩下的小半块儿面包放在桌子上:“应该也不是给鬼吃的。” 路世安起身,颇有租客自觉:“厨房里还有什么东西?我看看能不能做些能让人吃的东西。” 于锦芒快走几步,思索:“我都好几天没出去买菜了,可能还有——啊!” 这句话刚说完,她脚下一趔趄,身体一歪,失去平衡。 于锦芒低头,只看到地板凭空裂开一个缝隙,越来越大。 “完蛋该不会要赔钱吧”这个念头出现的同时,她猝不及防脚下一空,跌落缝隙。 于锦芒尖叫一声,下意识抓住路世安的胳膊。路世安原本站在缝隙之外,被她这样一扯,连带着身体一歪,向她倾倒,两人齐齐下坠——好似从梦境中的天空坠入地面,又好像高空蹦极,又似乘坐下坠失控的电梯。 骤然的失重感令于锦芒眼前一黑,当她惊惧睁开双眼时,阳光炽热,晒得她皮肤发烫。 于锦芒头晕脑胀,不可思议:“这是什么鬼地方?” 路世安还是那副淡定模样:“看起来像我昨天来过的鬼地方。” 他盯着熟悉又陌生的周围。 昨日里还是灰白一片的场景,在于锦芒落脚后逐渐向周围扩散。 好似蜻蜓点水,荡起一片生机的涟漪。 以她脚落下的地方为基点,彩色如流水般迅速覆盖着黑白,寂静被喧嚣吞噬,原本静止不动的画面在此刻熠熠地活了过来。 冰冷的太阳开始散发灼人的温度,被久久炙烤的柏油路逐渐释放令人不悦的气味,灰白静止的蝴蝶缓慢煽动变成五彩缤纷的翅膀,枯木长出叶子,青草生长,燥热的风从他手指缝隙卷过。 路世安微微抬眼,耳中只听蝉鸣聒噪,一声胜过一声,知了——知了—— 拖着长长尾音,好似将空气也叫得升温燥热。 他低头,眯着眼睛,仔细看她。 于锦芒刚刚站稳,她并未看到方才那些变化,具备恐高症的她如今五脏六腑翻江倒海,躬着身体干呕几声,才堪堪直起腰。 她费解:“你怎么这么淡定啊路世安?” 路世安说:“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泰山崩于前仍面不改色。” “别说泰山崩于前了,”于锦芒说,“就算人猿泰山崩尿于你面前,你也这样吧?” 路世安没说话。 于锦芒勉强站稳,她抬头,一眼看到路世安那双漂亮的眼。 他正盯着她。 于锦芒说:“干嘛?没见过美女吗?” 路世安移开视线,他说:“没见过。” 于锦芒愣了一下。 她已经做好同对方进一步辩论的准备,而对方这个毫无火药味的答案令她猝不及防。 两秒后,于锦芒捂着脸:“怎么说呢,你这时候忽然顺着夸我美女,还真的有点难以适应耶……谢谢你嗷,路先生。” “不用谢,”路世安沉静,“是我罪有应得。” 第4章 初中 同样的脸庞 “我不可以在这里留太长时间哎,我刚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新工作,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去报道了。” “你知道我新工作有多重要吗?我的新工作年薪是之前的1.5倍耶!而且还承诺帮我在北京落户哎!” “你知道在北京落户意味着什么吗?我前同事,入职之后,办好户口就辞职,为此不惜交了30万违约金,就为了一个北京户口……” “好多人想花钱办理北京落户都做不到,我一高中同学,家里特有钱,他爹,花了50万,都没搞定一个北京户口……” “北京……” 路世安叹气:“安静,现在我脑子里只记得你的北京户口。” 于锦芒捂住嘴巴。 耳侧依稀听到人声,车子鸣笛声,读书声,热风浪一层没过一层,遥遥传来。 于锦芒转身,看到柏油路旁侧的学校,铁栏杆,爬满绿色的、细细的蔷薇,生锈的铁栏杆和植物圈起了沉静的教学楼——这是一个安静的高中,大约是放暑假了,只有五星红旗高高飘扬。 秋意浓 第5节 原本空无一人的柏油路和学校中逐渐出现人的身影,起初的于锦芒还有些惊慌,窘迫地想要将自己的一身睡衣和拖鞋隐藏好。但人来人往,没有人往他们这边看,就好像在高中学校旁边出现睡衣女人和沉默俊男是很普通的事情。 于锦芒忽然意识到什么。 她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拉从她面前经过的一个高中生。 触了一手空空。 她碰不到对方,双方相接触的地方好像两种不同的光交融在一起,像两种密度不同的液体,界线明显,泾渭分明。对方感觉不到她,她也感觉不到对方。 于锦芒呆呆地站在原地,她看着自己的手,又看看对方那好似液体般渐渐恢复的身体,愣了愣,旁侧的路世安扯住她胳膊处的睡衣,往前走:“走了。” 于锦芒叫:“男女授受不亲!” 路世安平平静静:“我隔着衣服。” 于锦芒回:“那就是人畜有别。” 路世安:“……” 他缓慢地说:“早点离开这里,你才能早些回去,顺利入职,拿到你的北京户口。” 于锦芒立正,正色:“我明白了路先生,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路世安说:“往前走。” 于锦芒四下看:“哪里算前?” 路世安松开手:“你往哪里走,哪里就是前。” 于锦芒肃然起敬:“没想到路先生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讲起话来还是如此富有哲理。” 路世安平平淡淡:“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夏季的阳光炙烤得人落汗,于锦芒胆子大,适应能力强——前者是姥姥培养出来的,后者则是和前男友一块儿培养—— 算了。 于锦芒控制自己不去多想那个前男友。 已经分手了。 好马不吃回头草,无论是男是女,在结束一段感情后,最好都不要再回头,只会徒惹伤心,困扰对方也困扰自己。 分手后,于锦芒睡了两天。 相恋多年后再失恋,给予一个人带来的感情创伤就像亲手埋葬了一个亦师亦友、如兄如亲的伴侣。 它带来的痛苦是缓慢、延迟的,像患了一场难以痊愈的慢性疾病。 痛到于锦芒买了据说能让人忘掉一切的失恋酒(商家大约是从《东邪西毒》的’醉生梦死’中得到的灵感),喝得酩酊大醉。 睡醒后,她真的要忘了。 现在,每每想到前男友,理智就会阻止她再去思考更多关于他的细节。 于锦芒打起精神,沿着柏油路往前走,街上的人潮渐渐增加,这典型的北方小城市,夏季正午,路边的烧烤摊都没有开放,两侧商铺里的老板吹着风扇,懒懒散散地坐着,狗趴在地上,热得不住吐舌头,只有学生背着书包往前走。 于锦芒叫:“路世安。” 路世安:“嗯?” 于锦芒环顾四周,她说:“这一片儿我好像来过。” 路世安问:“你家在哪儿?” 于锦芒老老实实:“山东淄博。” “大约吧,”路世安顺手指指路上停车位上那一溜儿车,“看车牌,大部分都是鲁a,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山东济南。” 于锦芒一看,还真是。 她提问:“路世安,你怎么还记得这个?你不是失忆了吗?” 路世安面无表情回应:“我只是失去了记忆,不是失去了脑子。” 于锦芒警告:“你再这么凶,我就不理你了。” 路世安置若罔闻,但果然没有再呛她。 他个子高,步伐大,走路也快。和于锦芒不同,他已经来过一次这里,对这里的街道和商店格外熟悉。 不过,上次这里就像《寂静岭》中的死城,空无一人,铺天盖地的灰暗。 这一次有了于锦芒,死城也化做人间。 路世安不远不近地跟着一个穿校服的男生,那人瘦瘦高高的个子,看着像附近的学生。 于锦芒起初还有疑虑,跟着快走几步,看清那个男生的脸,恍然大悟。 男生大约15、6的模样,像淋过雨后的郁郁翠竹,又高又瘦,皮肤雪白,同样的高鼻深眸浓颜俊朗,明显要比如今冷脸的路世安要秀气许多。 这赫然是路世安的初中版。 仗着这个世界的人看不到,于锦芒肆无忌惮地凑过去看他的脸,她站在男生面前,后退着走,不慎被路上凸起的井盖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险些跌倒——路世安扶住她,也折身,望方才的男生,看到那张年轻版的脸,若有所思。 于锦芒扶着他的胳膊,堪堪站稳,急切:“路世安。” “嗯,”路世安说,“我看到了。” 于锦芒思考:“难道我们穿越了?” “应该不是穿越,”路世安一顿,问,“你听过’死亡闪回’吗?” 于锦芒:“啊?” “通俗点讲,也就是’人生走马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有一个说法,人在死前,他会回忆起他的一生,”路世安说,“有人做过实验,确定人在濒死之际,脑电波的确有类似的波动。” 剩下的话,不用他多讲,于锦芒也能明白。 ——这大约是路世安的曾经,他的“走马灯”。 于锦芒吐槽:“那你人生走马灯就走呗,现在拉上我一块儿走干嘛?咋?俩人一块儿走还能快点咋滴?” 路世安冷静:“或许你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人生中很重要的那个人,我只知道现在你对我的人生来说很重要,”于锦芒同样冷静,“万一,因为你,我耽误了去单位报道,那你就等着吧,就算你死了,我爬也要爬到你葬礼上大闹一场,令你名声扫地晚节不保。” 路世安难得笑了一下:“死都死了。” 他倒豁达,于锦芒站稳,继续跟踪学生限定版小路世安,碎碎念:“不过我没想到,咱们俩竟然是老乡,你也是山东人啊?” 路世安说:“你怎么知道?” “废话,”于锦芒说,“要不是山东人,谁来山东上中学啊。这不是老鼠摸猫腚——没事找刺激么?” 路世安:“看在我们大概率是同乡的份上,请你讲话克制些。” 俩人跟踪着小路世安,一下午,除了发现小路世安疑似早恋倾向外,一无所获。 疑似早恋对象的名字是“于胜楠”。 补习班上,小路世安心不在焉听课,手中笔不停,在草稿纸上端正写了“于胜楠”三个字,又划掉。 一下午,上了四节课,两节补英语两节补物理,小路世安也只写了这么一个名字。 路世安倒没阻止于锦芒,他只盯着年少时的自己,好像父亲恨铁不成钢地盯着他那纨绔儿子。 于锦芒惊叹:“没想到啊路世安,原来你以前也是这样一个纯情小男生;哎,不过这个于胜楠是谁?我没看到她的名字耶……” 她兴致勃勃跑去讲台,在老师讲课的时候,光明长正大地以虚无姿态开始翻这个补习班的花名册。一个班里二十个学生,没有姓于的。 于锦芒不死心,跑完这个补习机构所有班级,翻遍花名册,也没有一个于胜楠。 夕阳已经渐渐落下,他们看着小路世安去外面连锁店吃把子肉吃面,看着小路世安埋头在座位上做题,看着他收拾书包…… 坐在隔壁同学桌上的路世安,俯身,一手推醒趴在小路世安桌子上打瞌睡的于锦芒。 两人静悄悄地跟着小路世安往外走,夏日的夜凉了些,大约要下暴雨,出门时,起了一阵大风,吹得于锦芒捂紧睡衣,连连打了两个喷嚏。 补习机构在一个商场的后面,此刻商场的外立面正在装修,扎好了脚手架,工人已经下班了,只有支架被吹得摇摇晃晃。 因道路整修,这条路上人不多,除了小路世安外,只有他前面两个女初中生,手挽着手,亲亲密密。 今晚的风实在大,大到等于锦芒看到被风吹到脚手架边缘的石块儿摇摇晃晃时,短促地啊了一声。 石头下,刚好是那两个略显稚嫩的女初中生。 哪怕不高,这块石头砸下来也要头破血流。 于锦芒着急跑上前,叫:“快躲开呀——!” 她们听不到。 焦急之余,于锦芒忽觉胸口一凉,好似路过的冷风吹得她,她低头,看到小路世安的手穿过她。 于锦芒一惊,她停下脚步,看着小路世安穿过她的身体。两个人好似不同时空,接触处并未任何感受,只有他奔跑时带起的风。 小路世安丢下书包,加快步伐,伸手,推开那两个女初中生。 两个女生猝不及防,被大力推倒在地,重重摔倒。 路世安后脑勺也被石头击中——击打加上方才冲刺的惯性,他跪坐在地,皱着眉,一声痛也不发出,只捂着被砸伤的部分。 汩汩的血从他后脑勺处流出。 那两个被推倒的女学生也醒过神,右边年龄稍大的站起来,去扶左边那个女孩,惊慌失措地叫她名字:“胜楠!” 一直在旁静观的路世安终于有所反应,他走过去,目光沉沉去看地上女孩的脸。 于锦芒慢一步,也挤上前,要看:“是那个于胜——” 半截话含在口中,她说不出口,震惊地看着地上被推倒的女孩。 再普通不过的初中生装束,溅了几滴酱汁的白色t恤,运动裤,小马尾,手腕上套一根黑色发绳。 女孩抬头。 那是一张和于锦芒一模一样的脸。 第5章 夏蝉 去所里静静 “地府现在已经进化到人脸识别+姓氏查找了吗?” 秋意浓 第6节 “你该不会是七日还魂找错人了吧?” “我和这个于胜楠长得真像啊……” “你该不会真的是暗恋人家吧?” …… 于锦芒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好像被小孩子用泡泡机吹出的大泡泡,咕咕噜噜一长串又一长串地往外飘。 她不记得自己来过济南。 于锦芒是淄博人,初高中也在淄博读的。在高中毕业之前,她甚至都没有离开过淄博。 这个女孩子应该只是和她长得很像……或者一模一样? 于锦芒用一句话归因了这两张相同的脸:“可能女娲造人时粘贴复制了。” 路世安没有否决,也没有赞同,在确认地上那个于胜楠和于锦芒长相如出一辙后,他干净利落起身,去看小路世安。 小路世安的状况不太好,石块儿不大,也是擦着他后脑勺跌落的,仍旧破开一道伤口。仗着他们无知无觉,于锦芒肆无忌惮地趴上去看,只看那伤口果然和路世安后脑勺那个一模一样。 于锦芒恍然大悟,又垫着脚去扒拉路世安的脑袋。 路世安说:“伤口没了。” 话虽这样讲,他仍旧配和地屈一屈身,好让她的扒拉不那么费力。 路世安头发有一点点卷,天生的卷毛,不是那种小卷,是漂亮的那种大卷。于锦芒拨弄几下,果然没有瞧见那个伤疤。 已经愈合了。 于锦芒低头看地上的小路世安。 她已经知道,路世安后脑勺的那个疤痕是怎么来的了。 看看现在小路世安尚青涩的脸,再看看身旁瞧着比她年纪还大的大路世安。 “原来不是致命伤啊,”于锦芒有些遗憾地感慨,“不是因为这个死的。” 线索-1。 路世安说:“我也没说那是致命伤。” 谈话间,于胜楠已经在朋友的搀扶下起来,她的膝盖磕破一层血皮,一瘸一拐地站起。本能反应令她们第一时间想要抛开,但于胜楠一声咦,转过身去扶地上的小路世安,急切:“你没事吧?” ——怎么可能没有事。 虽然是初中生,但好在也知道怎么处理。于胜楠打了120,把后脑勺冒血的路世安送去医院,清理、包扎伤口。 在这个过程中,路世安一直低头不言语,沉默寡言,眼睛也不看于胜楠。 于锦芒下评价:“路世安啊路世安,你一定是暗恋人家。” 路世安眼皮也不抬,他刚刚仔细观摩了小路世安的伤口清理:“你有什么依据?” “你看啊,先是在笔记本上写人家的名字,”于锦芒掰着手指,头头是道,“写了又划掉。” 路世安说:“阎王爷也喜欢写了名字又划掉。” 于锦芒继续:“刚才,你还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救人家。” 路世安冷静:“是同时救她们两个。” 于锦芒说:“现在又不看人家眼睛。” 路世安说:“我又不是眼科医生,看她眼睛做什么?” 于锦芒:“……路世安,你母单是吧?你压根就没谈过恋爱吧?” 路世安说:“忘了。” 顿了顿,他又问:“这和你刚才的论点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于锦芒面无表情,“你这辈子和’浪漫’俩字仅有的缘分止步于新华字典吧。” 路世安:“……” 他转过身,低头看于锦芒。 小路世安和现在的路世安,明显能看出是人生阶段不同的同一个人。 但于锦芒和于胜楠,却像是粘贴复制出的同一张脸。 毫无区别。 路世安说:“听起来,于小姐对恋爱似乎颇有心得。” 于锦芒说:“还行吧,也就是谈了一场七年……” 那种醉酒、想要呕吐的感觉又要出现了。 每次提到和前男友有关的事情后,这种被刻意隐瞒的疼痛都要汹涌地击打她。 于锦芒说:“没什么。” 路世安平静地说:“之前给你看我后脑勺伤口时,我记得你说,’我当然知道了我前——’” 他模仿着于锦芒当时的口气:“你前什么?前男友?” 于锦芒又要头痛了,心不在焉搪塞:“可能吧。” 路世安:“所以你前男友后脑勺有和我一样的疤痕。” 于锦芒:“也许。” 路世安:“现在你看到了,我初中时候就和这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于胜楠认识了。” 于锦芒纠正:“我叫于锦芒,不信的话,回去给你看我的身份证。” 路世安静静:“看过《情书》吗?男藤井树后来找了和女藤井树长相一模一样的女友。” 于锦芒后退:“好小子,玩替身梗啊?” 路世安继续:“虽然我感觉自己应该不是这种人,但目前来看,可能性极大——” 于锦芒:“啥?” 路世安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就是你那个前男友?” “算了吧,”于锦芒挥手,“我就算是被门夹了脑袋,也不可能选长你这张破嘴的人做男友。” 路世安:“……” “那很好,”路世安看于锦芒,“你能不能给我看看你和你前男友的合照?你屡次提起他就转移话题,是真的忘了,还是害怕被我看穿?你在隐瞒什么?” 于锦芒被他一连串话问得脑袋都要昏昏胀胀了。 她真的想不起更多关于前男友的事情,这种情况大约是“创伤应激”,也或许是喝了太多酒伤到脑子,也或许…… “总之不可能是你,”于锦芒坚定,“绝对不可能。” 路世安问:“你推测的依据呢?” 于锦芒仔仔细细看他,摇头:“你不是我的菜。” 她沉重地说:“如果让我找你这样的锯葫芦嘴做男朋友,还不如现在一刀把我杀了。” 路世安:“……” 医院里,两个人站在病房门口毫不避讳地讨论。 于胜楠看不到,她给家中父母打电话。刚才和朋友凑完了身上所有的钱,才垫足医药费。 已经很晚了。 于胜楠等着爸爸来接,她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困得想打哈欠,又用力睁开眼睛,强行忍着。 忍不住了,她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睡。 此刻医院长廊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有她的朋友依靠着她肩膀——小华,于锦芒听到于胜楠这么称呼她。 大约是困得狠了,于胜楠头一点一低,身体越来越靠前,眼看要从长椅上跪下—— 于锦芒和路世安拌嘴拌累了,一转身,刚好瞧着这一幕。她热心肠,明知触不到,却还忍不住伸手。 这一次,她真真切切地触碰到于胜楠的手臂。 不是空。 于锦芒的手指按进软凹的手臂中。 温热柔软的胳膊,是人特有的温度。震惊的于锦芒抬头,她同于胜楠几乎脸对脸,如此近的距离,近到于锦芒从她惊恐的眼睛中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脸。 两人在此刻仓皇对视,看着彼此一模一样的脸庞。 同时一模一样地惊到失声。 下一刻,像有人重重推了她后背一把。 天旋地转,于锦芒踉跄跪坐在地上。膝盖剧痛的同时,身旁少女温热的手抓住她胳膊,心疼极了:“胜楠?” 于锦芒呆呆地任凭对方将她扶起。 “胜楠?”小华抬手,关切地在她眼前挥一挥,“你怎么了?” 于锦芒不言语,她震惊低头,看着自己这双熟悉又陌生的手,膝盖上的伤口还在痛,刚才擦破的地方就没有愈合,现在磕了一下,更是伤上加伤,血液透过雪白的纱布,晕染出一片尖锐疼痛的红。 于锦芒再抬头,看方才路世安所在位置,只有空气,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就像刚才的小路世安也看不到于锦芒。 于锦芒短促地啊一声。 她僵硬地看向旁侧的小华,只从小华眼中看到浓浓担忧。 “胜楠,”小华关切地问,“是不是睡懵逼了?” 于锦芒梦呓般:“是摔懵逼了。” 她想说我不是于胜楠。 我是于锦芒。 但…… 没必要吓唬她,也没必要给她带来麻烦,对方还一初中生呢,啥都不懂。 秋意浓 第7节 不对,于锦芒一个已经工作的老油条也不懂啊。 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她怎么忽然间“附身”于胜楠,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夺舍,还是单纯的进了路世安记忆中的壳子…… 于锦芒分不清了,她现在头痛到要炸开。 就像一台运载过量的计算机,cpu都要烧起来了,嗡嗡地响。 小华果然不理解,皱眉,有些孩子气地向朋友表达着疑惑:“啥呀?” 于锦芒猛然站起,脑袋一团乱麻,无头苍蝇地转了几圈,问小华:“今天是几月几号?” 小华呆呆:“七月二十一,你怎么了呀?” 于锦芒问:“几几年?” 小华机械:“2010年。” 于锦芒又问:“咱俩上几年级?” “开学读高一啊……你咋了?”小华忧心忡忡,“你摔到头啦?还是怎么了?” 于锦芒掐了自己的手一把,痛得她要掉泪,喃喃:“完犊子。” 她站起身,梦游般往外走。 小华不安:“你去哪儿?” 于锦芒说:“去所里静静。” 小华不知所措地站起,她完全不知自己朋友怎么了:“……什么所?派出所吗?” 于锦芒沉痛:“厕所。” 第6章 太阳 熟悉的父母 于锦芒在厕所里小声叫了很久路世安。 没有人回应她。 那个毒舌到让她恨不得往他嘴巴上贴胶带的“男鬼”就这么看不到了。 于锦芒沮丧极了。 她只低头看着手上的手机。 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事实上,如果要用一个字来总结于锦芒的中学时代,那就是——穷。 2010年的于锦芒同样刚刚结束中考。 在于锦芒生活的三线开外的小城市中,绝大部分家长还没有送孩子去上补习班的意识。尤其是如于锦芒这般——她父母开了家小便利店,在小城市中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受街坊邻居关照,生意还算得上红火。 不然当初也不会交得起昂贵罚款来生下弟弟了。 街坊邻居中极少有送孩子去上补习班的,大部分想法都很统一。能学得好就学,上高中考大学,学不好就算了,出去打工,找什么工作都行。 2010年的暑假,于锦芒记得很清楚,她初三这年成绩略微下滑,中考成绩并不理想。想要读一中,必须要多交钱,以三限生的身份进去…… 于锦芒父母吵了一整个星期,最终还是决定送她去读。 小城市的女孩子,最简单的、也是最好的改变人生方法,就是多读书。 于锦芒印象中,这个暑假是极为黑暗的。她因为少考了几分,害父母多为她交昂贵的学费,平时在家吃饭,也觉抬不起头。 印象中她去姥姥家住了好久,等到快开学,才重新回家。 乡下蚊子多得能吃人,于锦芒唯一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就是一块儿翻盖手机。 于胜楠的手机,和于锦芒记忆中自己人生中第一块儿手机一模一样。 是步步高音乐手机,在芒果台天天下广告,打开就是达令达令达令达令达~哒哒哒哒哒~ 于锦芒的堂姐买了新手机,就将这个旧的送给了她。 2010年,小城市里的于锦芒压根就没有听说过苹果,更不要说什么华为和小米,魅族。这样一块儿非智能翻盖手机,下载不了那么多丰富多彩的游戏视频,甚至连短信存储都有上限,还需要额外装一个256mb的内存卡……已经给了她无数的乐趣。 手机上还挂了一个毛茸茸的雪白球球。 于锦芒翻了翻。 无论是手机主题,还是里面大量周杰伦的歌曲,还有…… 都是她记忆中的模样。 于胜楠简直就像平行时空的于锦芒。 只是也有差错,比如于锦芒不记得自己有“小华”这个朋友,更没有来过济南。 “……见鬼了。”于锦芒自言自语,她冷静了好久,才打开厕所门出去。 小华还站在原地,怀里抱着于胜楠的外套。 于锦芒走过去,镇定地和她打招呼。 没聊几句,头上缠着绷带的小路世安出来了,他还是不看于锦芒,道谢,谢谢她们送他来医院。 于锦芒说:“其实该我们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们俩这小命早就交代在那儿块了。” 小路世安一僵:“喔。” 惦记着失忆的路世安,于锦芒主动同他攀谈,尝试套出更多线索:“你家哪儿的啊?” 小路世安明显没有路世安那么厚的脸皮,他皮肤苍白,耳朵尖尖的一点红更明显:“淄博。” “淄博好啊,咱们老乡,”于锦芒眼前一亮,上前一步,热情极了,“你怎么在济南上辅导班呀?高中在济南上还是回淄博上?哪个学校呀?” 小路世安明显招架不了,之后的寡言,在此刻已经初现端倪,他惜字如金:“老师推荐。在淄博。一中。”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全程没有看于锦芒的眼睛。于锦芒才不在乎这些呢,她依旧热忱:“呀,那你知道自己分到哪个班吗?你将来学文还是学理呀?要不我们加个——” 话没有说完,只听脚步声纷杂,还有急切的叫声:“楠楠!” 于锦芒一哆嗦,抬头,看到自己的父母。 不——或者说,于胜楠的父母。 可他们看起来和于锦芒记忆中一模一样,父亲于家宁个子高大,脾气暴躁,在家中说一不二,曾因说话不好听而和顾客起了争执;母亲庄素梅是化解顾客矛盾的一把好手,白天永远笑眯眯,晚上会因儿子跌破碗而抱怨上一整个星期。 于锦芒握着手机。 她叫:“妈妈。” 去北京工作后的于锦芒很少回家了。 一是失望,二…… 还是那难以释怀的矛盾。 于家宁脾气不好,他过来和路世安沟通,又问他住在哪里,提出开车送他回去。他们家开小商店,为了方便卖东西,自己买了辆二手的面包车。 路世安没有拒绝。 他现在头上包着绷带,外面又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的确不太方便。 上车前,小华还静悄悄拉于锦芒的手,惊讶:“你今天怎么这么活泼?” 于锦芒:“啊?我活泼吗?” “活泼啊,”小华低声,“……你以前不这样的。” 于锦芒打着哈哈,将这话揭过。 心里苦,想,我这还不是为了路世安。 ——也不知道这可怜的、失忆的鬼,有没有上车。 于家宁是典型的山东大男子主义者,先送了小路世安、又送走小华,最后载着于锦芒回家。果不其然,一路上都是对她的责备,父母轮番上阵。 “早就说了,晚上别出去玩,你非得不听,现在好了吧?” “医院里交了多少钱?” “我和你妈赚钱都不容易,知道吗?赚钱难花钱易,你还有个弟弟。供你上完大学后,我们还得再供他上学,买房子,娶媳妇……” “有这闲工夫不如在家学习,你要是能把玩的劲头用在学习上,成绩早就提高了。我们也不用花那冤枉钱,还得多交钱送你去读一中。” …… 这些话,于锦芒不是第一次听了。 她双耳都要起茧。 当初也是因为这个,她才灰溜溜地跑去姥姥家躲清净。 只是多年不听,现在再听,还有点熟悉的感觉。 于家宁开车中,还分神从后视镜看于锦芒,看她心不在焉,自觉父亲的威严遭到挑衅,不悦:“于胜楠!” 于锦芒:“在。” “听到刚才的话没?”于家宁说,“你好好听,别嫌烦,爸妈也是为了你好……” “我听到了,”于锦芒真情实意地建议,“现在济南房价还没涨呢,地段没那么好的位置,二十几万就能买套房子,你要是为了我好,现在就多拿出钱给我买套房子。我保证,两三年后肯定房价大涨。不光是对我好,对咱家也好。” 于家宁一肚子教育女儿的话压住了。 于锦芒还兴致勃勃地扒着车背,她说:“不信我说的话没关系,那我再举几个例子吧。再等俩月,手机就得强制实名制啦,你得有身份证才能办电话卡了,爸,你以后再不能买那么多手机卡了。等两年后,2012年,咱们国家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就能交付海军啦。” 于家宁声音缓和,小心翼翼:“楠楠啊,你刚才摔倒的时候,磕着脑袋没?” 于锦芒重重往后坐,她嘀咕:“不信就算了。” ……不信就算了。 反正她找到路世安死因后就走了。 庄素梅坐她旁边,抬手摸女儿的额头:“这也没发烧啊?” 于锦芒说:“……可能我学习背书背疯了。” 秋意浓 第8节 庄素梅不以为意,她放下手,淡淡说:“以后少和小华玩,她上职高了,别带坏你。” 于锦芒沉默。 她转头,看向外面越来越大的雨。 哗哗啦啦,路边没有伞的行人头顶书包,狼狈地从公交车上下来,小跑几步走到公交站牌下。 这个世界的于家宁和庄素梅来济南是为了给于胜楠的弟弟——于某龙治病。 于某龙和同学玩耍时起了冲突,被推了一把,从楼梯上栽下去,磕伤了。淄博离济南不远,再加上于家宁今年赚了点儿小钱,立刻暂时关了店,把儿子送到济南最好的骨科医院治疗,就怕将来落下什么后遗症。 这个时候,于某龙早就睡下了。 于家宁和庄素梅嘱托于锦芒也早早睡,他们暂时租了一套三居室,于锦芒睡最小的那个次卧,只有一张铁丝床和一个简易桌。 地板砖很脏,还是花砖,缝隙里是擦不干净的灰尘和黑泥。 于锦芒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 “你在想什么?” 冷不丁响起路世安的声音,把于锦芒吓一跳。 她啊一声叫,外面立刻传来庄素梅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于锦芒捂着嘴巴,又惊又喜,又压抑着,小声回答妈妈,“不小心碰了一下腿。” 庄素梅说:“早点睡,明天得带你弟弟去复查。” 于锦芒:“好。” 在这个过程中,于锦芒眼睁睁地看着路世安坐在她的床边,只安静地坐着,不出声。 于锦芒要吓死了,又怕被妈妈听到,小声:“你怎么跟过来了?你咋不跟你自己呢?” ——指小路世安。 路世安说:“还是你更重要。” 于锦芒捧着脸,惊叹:“阿呀呀,你这话听起来还有点浪漫。” 路世安说:“我记得某人说’你这辈子和’浪漫’俩字仅有的缘分止步于新华字典吧’。” 于锦芒打断他:“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路世安重复:“我记得某人说——” “不是这个,”于锦芒说,“上一句。” 路世安说:“还是你更重要。” “喔,”于锦芒面无表情,“阿呀呀,你这话听起来一点儿也不浪漫。” 路世安:“……” 顿了顿,他又若无其事地说:“我记下了他的住址,丢不了。” 于锦芒说:“果然是不浪漫的人能做出的不浪漫的事。” 路世安说:“实用派不好么?” “当然不好,”于锦芒哼,“一看就没谈过恋爱。” 路世安看她:“于小姐谈过很多恋爱?” 于锦芒说:“不关你事,社会上的事情少打听。” 无论如何,在离开这里之前,一人一鬼“同居”的局面已经不可避免。 不可思议的事情又添一笔,尽管路世安和于胜楠互相触不到,但此刻的于锦芒和路世安却是能互相看到、交流触碰的。一张1.2米的小床的确容纳不下两人,理所当然的,路世安坐在小破椅子上,趴在桌子上,开始闭目养神。 于锦芒惊奇:“你怎么不睡地上呢?” 路世安闭着眼睛:“不关你事,社会上的事情少打听。” 于锦芒说:“你是怕宫寒?” 路世安:“你生物知识学到狗肚子里去了,男人没子宫。” 于锦芒小心翼翼:“那……蛋寒?” 路世安叹气:“换个健康点的话题吧,于小姐。”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淫者见淫,”于锦芒说,“我只是很友好地和你讨论生物知识。” 路世安说:“你是指孤男寡女同居一室只有一张床的友好?” 于锦芒:“好啦好啦,我换个话题就好啦,你不要威胁我。” 于锦芒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天马行空地想:“哎,你现在能来去自如了耶,路世安。要是我们真的暂时出不去,你能不能去学校里偷偷看看开学分班的试卷是什么题目呀?我们学校开学分班考试挺吓人的,我现在全忘了,一想起来还有点紧张……” 路世安笑一声:“出息,你就不能梦个大的?” 于锦芒仔细想:“那你帮我偷看月考和期中考的试卷?” 路世安:“再大点儿呢?” 于锦芒小声:“那……等快高考的时候,你偷偷帮我看一下高考试题呗?我想上清北。” 路世安:“……” “算了算了,不过我们肯定不会在这里呆到高考啦,说不定明天一觉醒来就又换地图啦,”于锦芒也闭上眼睛,她说,“原来你真是冷白皮啊,路世安,上初中时候的你真的好嫩啊。” 于锦芒从不吝啬她的赞美。 路世安说:“谢谢夸奖。”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于锦芒说,“不过我也不黑哎,路世安,那你说,我是什么皮?是美丽动人的冷白皮?还是优雅大方的暖白皮?” 路世安说:“从未见过的厚脸皮。” 第7章 青草 啦啦啦啦啦 “哼,早知道就不夸你了,我就不该夸你白夸你嫩,”于锦芒翻个身,“晚安,从未见过的讨厌鬼。” “晚安,”路世安仍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话很多的暖白皮。” 于锦芒嘟囔:“我的话才不多。” 路世安:“嗯,话不多的暖白皮。” 于锦芒不吭声了,她捂住嘴巴。 真是见鬼了,声音这样小,他还能听得到。 他就应该去做警察,去做侦查,去发光发热,去为这个国家做贡献。 而不是来带着她一起“查案”,还是查他自己的死因。 于锦芒扯住被褥,将自己裹得严实。这并不是她的家,但这里的被褥都是庄素梅从家中带来的,庄素梅精打细算,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于锦芒高中毕业后,她学校里统一的被褥转手就给了上中学的于某龙用,又能省一套订被褥的钱。 谁能想到,这样省吃俭用、恨不得一分钱要掰成两瓣花的庄素梅,后来会被骗子拙劣的骗局给骗走十万块。 于锦芒无声叹气。 熟悉的花纹,熟悉的棉花被,特有的重量和晒过太阳的被子味道将她柔软包裹。 同一屋檐下,她听不到路世安的呼吸,闭上眼睛就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于锦芒困倦得要命,头一歪,沉入梦里。 梦里沉沉静静,只有她的前男友。 于锦芒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前男友。 他虽然话不是很多,但远远不能用“高冷”来形容,他只用几句话就能将她逗得哈哈大笑,很擅长冷幽默; 坠入爱河时也是浓烈,人都有七情六欲,他那样的性格,在热恋期也会想法设法来见她。两个人学校相差甚远,遇到大雪,公交停摆,他一个人,一脚深一脚浅,撑一把单薄的黑伞,在雪中独自走了十公里来见她。 他早些步入社会,工作时发的工资,自己留一点生活费,剩下的全打到她卡中,一分不留。二战期间,为了能多节省些钱,也是为了给她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两个人租住的地方略有些偏远,快要出了西五环,地铁都修不到那边,地铁最远只能坐到慈寿寺,再出站乘坐公交车回住所。偶尔加班晚了,错过公交末班车,他就扫一辆共享单车,一路骑回去。 前男友去公司要两个半小时,从公司回到租房处,也要两个半小时。 他自己也节省,健身房的卡也停了,自己买了些哑铃,要么就是跑步,换了最省钱的健身方法。 那时于锦芒也觉对不起他,自责自己考研失利,还要害他陪自己一道吃苦……前男友倒不在乎,他好像并不在乎生活苦还是甜。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游戏也少碰,最大的乐趣似乎就是床上,那点子事,平时上班往往十点、甚至十一点才到住所,因而周六周日补足了觉便拉着她开始运动。他精力旺盛,两天四次都是打底,好像要在这短短两天里补足一周的粮食,下一周才能继续容光焕发地投入工作。 于锦芒从不拒绝,她也贪,也喜欢。前男友体型外貌优秀床,品也好,前温柔中激,烈后懂得安抚,同她完美契合。俩人没钱去逛大商场也没有钱去游乐场,更不要说出去旅行,就这点水乳,交融的约会,一次爱比一次深。 于锦芒喜欢他手臂上因为用力而绷紧的肌,肉,喜欢他脖颈上因为隐忍而明显的血管,喜欢他闻起来清新又干净的香味,她反复描摹着这些,又在深,击下叫他的名字—— 于锦芒猛然睁开眼睛。 太阳明晃晃地照着眼睛,刺得眼睛痛。 路世安坐在桌子上,阳光透过他的身体,毫无遮拦地晒下,撒了于锦芒一身。这出租房的窗帘太薄,只有一层,就算和路世安的身体叠在一起,也挡不住这炽盛的光。 路世安说:“做噩梦了。” 于锦芒喃喃:“再下去就是噩梦了。” 对,再接下去就是噩梦了。 骤然从梦的抽离就像一场骤然的失恋。 但爱却不是骤然消失的,而是日积月累,渐渐流逝。 曾经的确爱过,后来也的确分手。前男友有更在乎的事情,爱情不是他的全部。 他们的的确确深爱过对方,也在为对方努力,房子从西五环边缘搬到东五环,钱越攒越多,换的房子越来越大,不必再租隔断房,也不必再群租…… 只是他们对爱的需求量不一致。 他们都没有错。 这只是一场略有遗憾的完美恋情。 于锦芒低头看自己一双手,片刻,抬头:“路世安。” 路世安说:“做什么?” “我想去看看我姥姥,”于锦芒真诚开口,“你先一个人去看小路世安,行吗?” 路世安皱眉:“为什么?” 秋意浓 第9节 于锦芒说:“我想她了。” 路世安说:“但你要记得,这个世界是假的。” ——是啊,现在这个世界是假的。 ——不是什么平行世界,也不是什么重生,穿越…… 这只是路世安死亡后的记忆走马灯,是他的记忆。 是他记忆里的、2010年的济南城。 这个世界里,有没有淄博,有没有她姥姥都还不一定。 于锦芒说:“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路世安一口否决:“不行。” 于锦芒说:“我说行就行。” 路世安长腿一迈,从那个简易的小木桌上下来,审视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才你在征求我的意见。” “是啊,但我又没说,必须按照你的意见来,”于锦芒耸肩,“我只是礼貌性地问一下。” 路世安说:“我也有礼貌地否决了你一下。” “喔,”于锦芒说,“先礼后兵,现在我要严肃地告诉你,我不接受。我必须要去见我姥姥,你要是不愿意,现在可以打我——我姥姥可厉害了,我叫她找道士灭了你。” 路世安笑了笑:“别闹小孩子脾气,于锦芒。你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我不建议你现在和我分开太久。我们随时可能掉入下一个空间,未知情况下,我们两个人最好在一起。” 于锦芒捂着耳朵,叫着“不听不听王八念经”,跑出卧室。 于某龙还在睡,厨房里,庄素梅已经开始做饭了。于锦芒在卫生间前等了很久,才等到于家宁洗漱完出来,她小跑几步进去,关上门,坐在冰凉的马桶垫上,舒服地闭上眼睛。 ……也不知道路世安是不是也在偷偷上幽灵厕所。 她神清气爽出来,一眼就看到路世安坐在沙发上安静地吃着包子。他倒高冷,现在一言不发,明显还在和于锦芒因为意见分歧而不开心。 于锦芒视若无睹,她去厨房帮忙端菜,又提出,想去姥姥家住几天。 两个大人都没什么异议。 ……能有什么异议呢?济南里吃饭也要花钱,少一个人就少一大笔开销。之前庄素梅提过让于胜楠去乡下姥姥家住一阵,只是于胜楠嫌弃乡下蚊虫多、也没有朋友陪她,才拒绝了。 现在女儿主动提出,她自然开心。 于锦芒兜里揣了三百块,背着一个普普通通、洗到快要褪色的美特斯邦威薄书包——这还是看完《一起来看流星雨》后,她攒了好久的钱买的——肩带有些松了,临走前,庄素梅拿针线给她钉了几下。 给女儿重新背好书包后,庄素梅犹豫良久,又从兜里掏出些钱。 一张二十,三张十块的钞票,被汗水浸的潮潮湿湿,已经发软了,捏一捏,松松的,边缘皱起,起了毛边。 “拿着,”庄素梅塞她手里,“别直接去姥姥家,拿这钱去超市,称点鸡蛋,买个鸡,知道吗?” 于锦芒用力点头。 从济南到淄博有火车票,只要32.5,但姥姥家不在淄博市区,而是淄博下面的一个小镇边缘。于锦芒不用买火车票,直接去车站买去往小镇的直达大巴。 大巴车慢一些,也不规矩,也不按时刻表走,人到齐了就发车,颇为狂野。和火车相比,大巴车上自然没有那么干净,回程的路上,还有个收银人员阻止抽烟:“哎,马上就上高速了,别抽,啊?就这么俩小时,憋着……” 于锦芒低头,看到坏掉的安全带搭扣,早就脱落了,为了应付检查,才草草打了个结。 她伸手拨了下。 事实上,自从姥姥去世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再坐过大巴了。 隔着并不干净的车窗玻璃往外看,于锦芒没有看到路世安的身影。 他不理解于锦芒的决定,自然也不会纵容她。她的确无关紧要,他也知道,在于锦芒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路世安这号人物。 路世安一定会去跟踪小路世安,肯定希望能从他身上找到记忆恢复的线索。 于锦芒也一样。 对她来说,路世安只是个陌生人——陌生鬼。 她不在乎俩人生前是否有什么冥冥注定的缘分,她只想去看看这时候还在世的姥姥。 哪怕知道这个世界是假的。 她也想要摸一摸那双衰老的、皱皱巴巴的手。 她想叫一声姥姥。 姥爷很早就过世了,只剩姥姥一个人独居。姥姥名叫吴爱荣,没念过书,只会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自己名字,唯一能写工整的字是“楠楠”。她就住镇子边缘的自建房,敞亮又标准的山东小院子,在世的每一天,房间都收拾得干干净锦。于锦芒下了大巴车,冲去超市买了东西,拎着就往姥姥家跑。 在于锦芒记忆里,夏天的这个时候,天气热,姥姥不爱出去串门,都是在家里看电视,或者打盹儿。她是个很讲究养生的老太太,酷暑不晒,酷寒不冻。 就连过世,也是突然的、健康的、无疾病的。 都说她老人家是喜丧。 于锦芒不认为是喜。 那是她一辈子都抹不掉的痛。 于锦芒一手拎鸡蛋,一手提着白条鸡,一脚踹开姥姥家的木门,大喊:“姥姥!我回来啦!我来看您啦!!!” 她往堂屋跑,隔着一层纱帘,姥姥咳了一声,声音模糊:“妮儿?” 太阳晒得于锦芒眼珠子发烫:“哎!” 纱帘掀开,于锦芒看到姥姥笑眯眯的脸。她个头小,足足比于锦芒低了一头,这时候的姥姥的背还没有开始驼,腰也没弯,站得直直溜溜,太阳一照,姥姥的脸红润又健康,声音也洪亮:“你咋来了啊?” 于锦芒举着那鸡蛋和鸡,大声:“我想您啦!” “知道啦,”姥姥笑,招手,“别那么大声,我耳朵还没聋呢,妮儿,先被你个小崽子给震聋了……呀,快点进来,外面那么大太阳,咋还拎着鸡蛋呢?咱们家鸡会下蛋,我有鸡蛋吃……” 于锦芒一弯腰,低头,她拎着鸡蛋的手握住姥姥粗糙的手指,摩挲几下,紧紧握着,舍不得放开。 她说:“嗯。” 姥姥还在絮絮叨叨地念着:“上次你表姨来看我,还给我带了一箱奶呢。我给你留了几瓶,剩下的给你舅拿走了……” 她熟练地开衣柜,拿出藏好的几瓶奶,献宝地递给于锦芒:“正好,你来了。” 于锦芒捧着那奶。 和六个核桃包装一模一样,名字却是八个核桃。再看保质期,已经过期俩月了。 姥姥哪里知道,她是老人了,老人眼里,哪有什么保质期不保质期的,都是想留给小外孙女吃的。 还有一大包喜糖,装进塑料袋里,和巧克力啊炒花生啊装在一起,天气太热了,热到糖都融化,粘粘乎乎地和糖纸粘在一起。 都是姥姥参加了一次又一次喜宴,拿到了喜糖,也舍不得吃,只记得小外孙女爱吃糖,所以特意留给她吃的。 姥姥有些可惜,她见不得浪费:“哎,你要是再早点来就好了,前几天你大舅妈给我送了桃,我还想给你留着呢,结果天太热,不经放,一放就要坏……等傍黑,我再带你去买鲜桃吃。” 于锦芒握着姥姥的手,说:“是我来太晚了。” ——哪里有什么过期呢? ——不是东西过期,是她来得迟了。 爱没有保质期。 于锦芒眼睛发红拧开八个核桃,仰头,毅然决然,咕咚咕咚地喝。 两小时后。 咕咕噜噜。 于锦芒虚弱无比地坐在诊所的板凳上,肚子翻箱倒柜地叫,她已经虚脱了,现在连去卫生间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这么凄惨无比地吊着吊瓶。 至少还有半小时才能打完这吊瓶。 她痛苦地闭上眼,手攥成拳。 “……垃圾山寨厂家,”于锦芒有气无力,“真该把做山寨食品的人都拉出去砍了。” “你当你是皇帝?” 居高临下的一句话,令于锦芒抬头。 本该在济南的路世安,此刻正从容地站在诊所门口。和精神萎靡的于锦芒不同,他容光焕发,甚至还换了一身衣服,灰色的运动套装,清爽又干净。 他的话却没那么干净:“别说’都拉出去砍了’,以你现在的能力,恐怕只能实现’拉出去’这仨字吧?” 于锦芒虚弱:“你再这样戏弄我,等我休息好了,我就去济南,我要去找小路世安,我就说我怀了他的孩子。一哭二闹三上吊,谁也别想活,大家要死一起死,一起给我丢脸,都得死。” 路世安忍俊不禁,他走过来,递给她一瓶药:“吃这个,吃了肚子就不痛了。” 于锦芒倔强:“……我不吃,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害我。” 路世安说:“一粒就好了。” 于锦芒瘫坐在诊所的冰凉金属座位上:“头可断,血可流,志气不能丢。我不吃药,等会儿还要姥姥摸我头。” 路世安点头:“挺好,再不吃,等会儿阎王爷摸你的头。” 第8章 清溪 淄博肉火烧 于锦芒目前还不想被阎王爷摸摸头。 一瓶过期的八个核桃,威力的确大到令她腿脚发软。她整个人软塌塌病恹恹地斜斜依靠着金属座椅。姥姥刚才一直陪着她,现在不在——晚饭时间到了,她得去街上给亲亲小外孙女买香喷喷的鸡汤和鸡肉包子、大烧饼吃。 于锦芒虚弱地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我只知道,我快死了——哦不,于胜楠快死了。” 要命。 看她这样凄凄惨惨,路世安竟然还能笑出声。他靠近于锦芒,倒了一粒药,示意她张嘴。于锦芒纲要拒绝,又听肚子咕咕噜噜地叫——她登时面如菜色,心不甘情不愿地吞下路世安投喂的那粒小药丸。 幸而路世安没有继续逗她,他坐在于锦芒旁侧。大夏天的,暑热气还没退,这时候生病的人少,诊所里的医生在诊疗室,这边输液的地方也只有于锦芒一人。 所以她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和路世安聊天,不用怕被当作自言自语的神经病。 路世安给她的小药丸有点点干,于锦芒拿装满水的富光杯子喝一口,才勉强吃下去,又立刻张口,皱着眉毛:“好苦。” “笨,”路世安说,“连药都不会吃。” 于锦芒说:“你聪明你聪明,将来要聪明绝顶。” 路世安瞥她的头发:“看咱俩的发量,谁先聪明绝顶还不一定。” 秋意浓 第10节 于锦芒哼一声,又想继续怼他,冷不丁,又觉方才对话熟悉,发了一阵呆,低下头,看自己手背上的输液器。 她血管细,小时候都要医生用那种粗粗的橡皮管用力勒一勒,反复拍打,才能令血管显露出。 有时候,这个拍打和勒血管的过程比扎针的那瞬间还要痛。是以她生病后本能躲避输液,偏偏她吃药也费劲,很容易吞不下去,一粒药片卡在舌根或者喉咙处,必须多多喝水才能灌下去。 印象中,前男友也这样嘲笑她,说她笨。 一边说着,他一边又试试水温,剥掉糖衣,又将巧克力和烤好的板栗拿过来。他们在北京租住的第一个房子年龄很大了,供暖也不好,暖气片摸着不烫手,在室内也要穿一层厚厚的夹棉睡衣和秋衣秋裤,才能抵抗北方的寒冷。 窗外扑簌扑簌地下着雪,为了节省电,只开了一展昏黄的小灯。于锦芒裹着厚被子,额头上贴着退烧贴,坐在床上,眼巴巴地看着前男友细心地剥烤好的板栗。外面卖的烤板栗,二十块钱只能买到一点点,他就去附近的农贸市场买鲜板栗,划成十字花,晒一天太阳,收进来用烤箱烤。 裹着被子的于锦芒暖乎乎地吃着他亲手剥开的烤栗子,吃了十多个,才有勇气吃药。吃药时也是心一横,闭着眼睛往下吞,苦刚沾了沾舌尖,就被水冲下去。再睁开眼,前男友捏着剥好的糖,笑眯眯地塞进她嘴巴里。 “恭喜不会吃药的笨蛋再一次艰难且成功地吃下药,”前男友说,“作为奖励,再给你剥十个栗子。” 于锦芒得寸进尺:“我要一百个。” 前男友笑着过来,挠她的痒:“好啊,要废了我的手是不是?嗯?废了我的手,以后谁给你揉豆豆按道道?” 于锦芒怕痒,笑着躲开他,也躲闪不够,被他直直地抱在怀里。从头到脚,他当宝贝一样将于锦芒抚了一遍,最后还是亲她的脸,也不怕她传染给他,只搂着她,叫宝贝。 …… 一晃眼,都过去那么久了。 于锦芒都记不清他长什么模样了。 现在也不是寒冷彻骨、暖气供应不足的北京,这是艳阳高照,热到人手脚都要发软的虚假世界。 这里一切都是假的。 于锦芒必须时时刻刻如此提醒着自己,才不至于太难过。 “看完了姥姥,”路世安说,“打算什么时候跟我回济南?” “不够,”于锦芒摇头,她说,“我陪她还不到一下午。” 路世安颔首:“也是,见面五分钟,上厕所两小时。” 于锦芒:“……闭嘴。” 她说:“你去跟踪小路世安了?他怎么样?——不,你怎么样?你有没有见你爸妈?想起什么了吗?” 路世安摇头:“没见到。” 于锦芒思考:“也是,你也是听老师的话,去济南上辅导班……家不在济南,见不到父母,也挺正常。” “我爸妈离婚了,”路世安平静地说,“他们一个在济南,另一个在北京。别怕,我记了他们地址。” 于锦芒惊愕:“啊?那你怎么在淄博?” “他们都有各自的家庭,”路世安笑笑,“也都有各自的孩子——我是跟爷爷生活的。” 于锦芒明白了。 她不再追问,还没想好怎么委婉地转移话题,搁在旁边的手机嘀嘀玲玲地响。她接通,原来是小华打来的电话。 ——啊,原本是于胜楠和小华约定了今天出去逛街,可惜小华迟迟等不到人,这才打来询问。 于锦芒哪里记得这些,她慌忙道歉,胡乱编了个理由,只说自己现在在淄博,在看望姥姥……千哄万哄,赌咒发誓,才哄好了小华。 通话就此结束。 她松了一口气。 路世安点评:“你撒谎的样子还真挺稳,脸不红心不跳。” “脸不红心不跳的那叫死人,”于锦芒白了他一眼,“你才是死人,路先生。” 不等路世安说话,于锦芒竖起耳朵,听到不远处传来姥姥的声音——住在镇上的基本互相都认识,姥姥人缘好,心肠也好,给于锦芒带了热乎乎鸡汤和包子做晚餐,也不忘给诊所里的医生带了俩包子。 耳听着姥姥和诊所医生的聊天,路世安慢悠悠地坐在椅子旁边,同于锦芒说:“早上阿姨买的包子味道不错,等会儿你也帮我留一个。” 于锦芒说:“都怪你偷拿我家包子,早上吃饭时包子数目对不上,害得我妈妈差点和爸爸吵架。” 说到这里,她嘀咕:“你到底是不是鬼啊?怎么死人还得吃东西,电视上都演烧蜡烛喂鬼的。” 路世安未置可否—— 姥姥健步如飞,已经带着包子和汤走过来了。 于锦芒坐正身体。 这个世界的人虽然看不到、也听不到路世安,可却能听到她的声音。 从现在开始,无论路世安多作怪、嘴巴多毒,她都不要理对方了。 路世安也仗着人看不到,很嚣张地坐在于锦芒旁边,顺带抬手,帮她整理一下垂下来的输液线。 于锦芒不看他,热情地叫姥姥,黏着姥姥,巴巴地问:“包子什么馅儿的啊,姥姥?” 姥姥说:“喏,白菜猪肉的,茄子肉末的,鸡肉的……还有四个肉火烧。” 于锦芒就一只手能动,拿起一个肉火烧,热腾腾的,她斯哈斯哈地吹着气,狠狠咬一口,含糊不清:“就是这个味……” 热腾腾的饼,面又韧又软,边缘烙一层干香,内里是暖乎乎要淌香喷喷肉汁的馅儿。 她都多少年没吃过了。 姥姥过世后,她再没有回来过。 于锦芒狼吞虎咽地吃着火烧,只看姥姥从包装袋里翻了翻,也翻出一个肉火烧,往坐姿很大爷的路世安方向一递。 姥姥笑着看路世安,一脸慈爱:“小伙子,你也吃个?” 第9章 阿婆 别这么着急 姥姥心肠一直好,于锦芒还小的时候,爸爸妈妈想要生弟弟,违反计划生育,就要罚款——罚款还是轻的,那时候隔几个月就有工作人员上门来验尿,验孕,验出来就带走去人工流产。庄素梅运气好,第一次来验的时候,她有点见红,带着工作人员去厕所,说自己身上来了,是生理期。 工作人员信了,也就没有拉着她验尿。 第二次,从上门前,爸爸妈妈就开始锁门跑路,去躲胎了,躲躲藏藏,带着女儿不方便,就把于锦芒丢给姥姥养。 那时候刚好是夏天,天气热,于锦芒坐在姥姥家院子大门下乘凉,趴在凉席上,听不远处瞎子师傅拉二胡唱。 瞎子师傅是流浪的人,背一把二胡和简单的铺盖,拎一根木棍,走到哪儿,唱到哪儿。他免费给人唱,免费拉,只有一个条件,给他点儿吃的,给点儿喝的,晚上留他在大门下睡一晚上。 姥姥把凉凉井水里泡好的大西瓜切开,让于锦芒给瞎子师傅送过去。 天气热,井水里泡好的瓜冰凉,地上被晌午大太阳晒热了,于锦芒趿拉着拖鞋,两只沾了泥的小脚跑过去,递给他,喊一声叔,问他今天还唱什么呀。 瞎子师傅在一个村庄里最多唱一周,一周过去,他就走了。姥姥拿了个布袋子,给瞎子师傅装了些煮好的鸡蛋、塑料袋里装着腌的咸肉,还有几个甜瓜,让他路上应急吃。 瞎子师傅笑眯眯地和她道别,又说她一定长寿。姥姥爱听这个,又扯了于锦芒过来,让师傅感应感应,这孩子将来怎么样? “学习上很好,将来工作也好,是有出息的好孩子,”那瞎子师傅说,“不过命里有一坎,过去了,前途一片大好。” ——那要是过不去呢? ——吉人自有天相。 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却也让姥姥忧心忡忡了很久。一般来说,他们不会讲坏话,但凡有个化解的法子,都不会说“吉人自有天相”这样仍旧将命运交给老天爷抉择的东西。 偏偏…… 偏偏。 姥姥敬畏之事颇多,立刻带了于锦芒去庙里烧香拜菩萨。又从庙里求了个护身符,给她放在枕头下面,叮嘱她,今后也要时时刻刻地戴着。 后来,那护身符在和前男友吵架时不小心弄丢了。 下着大雨,前男友打着伞,翻了垃圾桶,又沿着两人经过的地方走了仨小时,最后才在路边找到。 他的手被冷风冷雨刺得发红,微微肿起来,冻到都无法蜷缩,只僵硬地捧给于锦芒看。 那时候两个人还在吵架,彼此谁都不服谁。 不知是气还是冷,于锦芒一直都在抖,对方也在抖。 那护身符的袋子还在,里面姥姥求来的符纸却被泡水沤烂成浆了。 但姥姥永远都不会变。 她好像一直都这样,好像一生都一直爱于锦芒。 姥姥一点儿也不吝啬,她给诊所里的医生捎了包子,自然也会将火烧分给坐在孙女旁侧的男人吃。 肉火烧不是油炸也不是煎、蒸出来的,而是烤。 用黄泥垒成的吊炉,师傅将火烧贴在吊炉壁上,控着火慢慢烤,肉馅儿和肉汁都被香油封在面饼子里,表层的芝麻烤得酥酥香香,咬一口,饼皮软韧,不干不湿,刚刚好。 姥姥买来的这家肉火烧,师傅做了二十多年的饼,肉馅儿也香。鲜肉合着淡淡胡椒粉的味儿顺着喉咙往下,一路从舌尖跳进了胃,于锦芒呆呆地看着姥姥,又看路世安。 路世安也愣住了。 他尚保持着刚才的姿态,一动不动。 姥姥又将那火烧往他面前递一递:“吃呀。” 路世安僵硬地接过:“谢谢。” 于锦芒同样僵硬地咀嚼着口腔里的肉饼,一下,又一下。 姥姥同他聊:“小伙子,家哪里的啊?” 路世安机械:“淄博的,现在住济南。” “呀,挺好挺好,淄博的,离家近,”姥姥说,“你认识我外孙女啊?” 路世安:“嗯。” 姥姥说:“咋认识的啊?” 于锦芒看看路世安,又看看自己如今初中生的身板,沉默半晌,将嘴巴里的饼咽下去:“他是我老师。” 姥姥喔了一声,看路世安,又看了看于锦芒,叹气:“时代不一样了。” 于锦芒:“……姥姥?” 姥姥笑眯眯,转移了话题,仍旧问路世安,家中父母可还健在啊?如今在哪里工作呀?怎么忽然的来这里呢?他看着年龄也不大,还不到三十呢咋就过来这儿了呢? 于锦芒还是第一次见路世安这么吃力应答的模样。 秋意浓 第11节 平日里怼她游刃有余的优等生,现在看起来像个忽然被上课点名的差生。 等于锦芒输完液、拔了针头,姥姥去结账、拿药。于锦芒按着自己手背上的棉球,悄悄对路世安说:“我姥姥就这样,之前我说我交了男朋友,她问我的话,和现在问你一模一样。” “我也不是你男友,否则,以现在你我的年龄差距,你姥姥会直接把我送警察局,而不是问这些,”路世安纠正,“你姥姥也是这样问你前男友的?” “没有,”于锦芒眼神一暗,“我还没来得及带他见我姥姥,我姥就没了。” ——人怎么会忽然间就过世呢?没病没灾,身体还好。 ——明明早上还和她比赛,多喝了两碗粥呢。 于锦芒还和姥姥说好了,下周男友就从北京过来探望她老人家。 忽然,人就没了。 路世安说:“对不起。” “没事,”于锦芒重新打起精神,她说,“不过能从你口中听到对不起这仨字,还真稀奇哎。我还以为你嘴巴是金子,一句对不起也要付费听。” 路世安说:“如果那样倒也挺好,我们合伙,我负责说对不起,你负责数钱,咱俩对半分。” 于锦芒感叹:“没想到你还挺有契约精神哎。” 聊天间,姥姥在外间叫:“走啦。” 于锦芒蹦起来。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姥姥能看见路世安——且只有姥姥能看到路世安——诊所医生的手甚至和路世安重叠着真“擦肩而过”——但姥姥在知道他是于锦芒老师后,仍旧邀请路世安去自己家住一晚。 等第二天,于锦芒就又要回济南了。 不回没有办法,他们在这里已经耽误太长时间了。于锦芒和姥姥见了面,算是了却一些遗憾。她还要继续跟着路世安,找出这个讨厌鬼的死因,然后重新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等时间到了去入职报道。 晚饭是于锦芒和姥姥一起做的,馏(再加热)馍馍和包子,炒地蛋(土豆)丝,辣椒炒鸡蛋,煮的棒子(玉米)面粥,蒸了地瓜和毛豆,还有早熟的新玉米。 路世安拍了个院子里刚摘的嫩生生鲜黄瓜,放了三瓣蒜。 吃过饭,姥姥说要去隔壁送个东西,让俩人先睡,她等一会儿就回来。 晚上的小镇边缘没什么热闹可看,也没有高楼大厦霓虹灯,路世安同于锦芒聊了几句,确定好明天的行程后,才走。 无论如何,明天他们都要离开这里,去济南。于锦芒最后一晚想和她姥姥睡觉觉也好,还是于锦芒现在想要倒立着从镇头跳回镇尾也好……路世安都不会阻止。 他跨出房门,乡下的夜空一片宁静,蔚蓝干净,好像透明的、湛蓝湛蓝的宝石。 路世安本该走,又听房间里于锦芒在哼歌。他停下步子,从远处隐约的蛙鸣中听清她在唱什么。 “囡囡呀不要调皮,坐下听听阿婆说,这个季节天气转凉地上雨水多; 囡囡呀不要惊慌,过来听听阿婆说,睡个觉雷声过后就能看云朵; 囡囡别怕,囡囡别哭,快快睡咯……” 于锦芒的声音不高,很低,压着在哼,像摇篮曲。路世安第一次听她唱歌,颇有些惊异。 她的歌声,与她平时那种活蹦乱跳到像精神旺盛的猴子形象完全不同。 “蛐蛐轻些,静静安歇,月儿圆哟,你乖乖呀抱阿婆……” 隐约听到外面姥姥的笑声,只觉自己站在这里不妥帖,路世安往前迈一步。 姥姥送完东西,刚刚进院子。 她站在月光下,花白色的头发好似雪白雪白的棉花,是那渐渐衰老、干瘪了枝条的棉花,苍老枯萎,用力长出软绵绵的棉絮,好保护着其中胖嘟嘟、干干净净的棉籽安睡。 姥姥已经老了。 迄今为止,路世安的记忆只停留在死后的空白中。 他没有任何关于亲人的记忆,看着小路世安就像看着一个长着同张脸的陌生人。他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爱恨情仇。 但在姥姥穿过院子走过来的时候,他仍叫了一声。 “姥姥。” “哎,”姥姥应了一声,她问,“俺妮儿呢?睡了不?” 路世安说:“刚才还没睡。” “喔,”姥姥笑眯眯应了一声,“你早点睡啊。” 路世安说:“好。” 姥姥身子骨还硬朗,从他身边大步走过去,走出一段距离,路世安听她叹气,像是自言自语。 “这么年轻,不应该啊,可惜了。” 路世安不理解姥姥讲什么“可惜”,回头看,只看到姥姥进了房间,她黑色的影子渐渐没过门槛,走进屋子里。 卧室里,于锦芒还没睡。 她已经很久没有和姥姥一起睡过了,小时候俩人坐在床上,年纪大的缝她的小书包,用针把她的绘本边缘钉的严严实实;年纪小的,帮老花眼的姥姥穿针引线,乐滋滋地和姥姥讲小时候的事情。冬天雪下大了,就用热水灌一个热腾腾的红色暖脚圆壶,小孩子皮肤嫩,姥姥怕烫着她,又缝了棉套子,就放在她脚边,给她暖。小孩子活泼好动,睡觉也不老实,一晚上能蹬醒姥姥好几次,姥姥一边笑着骂她小皮猴子,一边把她伸到被子外面的手脚重新塞回被子里,伸手拍拍,搂得紧紧的。 长大后呢? 于锦芒被接到市里上小学,上初中。爸妈忙着开店,没功夫送她回镇上看姥姥。于锦芒自己背了书包,偷偷拿了钱要去看姥姥,结果被妈妈发现。钱被没收,妈妈更是大发雷霆。 “有这闲工夫就去看着你弟弟?啊?你没看他都饿哭了?你给他点饼干,陪他玩……” “大人赚钱不容易,我和你爹开个破店就跟不是活的一样,天天都够够的,真想死了,你还添乱……” “你们一个个的都要逼死我……” 于锦芒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弟弟真是个讨厌鬼,他天天哭,在一个学步车里跑来跑去。学校里组织什么暑假夏令营,什么周末活动,什么踩青踏春……于锦芒都没办法参加,倒不主要是报名费的问题,最重要的事情在于她有个弟弟。 有个每时每刻、只要醒着就离不开人照看的弟弟。 谁让她是姐姐呢。 姐姐就该听话,就该懂事,就该让着弟弟、照顾弟弟,就该把时间都花在弟弟身上。 谁叫她是姐姐。 谁叫她是生—— 于锦芒又偷偷攒了几块钱,买邮票买信封,那时候课文里学到凡卡给爷爷写信。劳动了一天的凡卡,等老板、老板娘和伙计们都去教堂里做礼拜,哄睡了老板的孩子,偷偷摸摸给爷爷写信,求爷爷接他回去。 于锦芒也写。 爸爸妈妈都去了店里,她哄睡了弟弟,用好不容易省下来的早餐钱,给姥姥写信,求姥姥接她回镇子上。 她不想照顾总是哭闹的弟弟了。 写完信,于锦芒擦着眼泪,还在信封上郑重地画了一颗爱心,那是班级上很时髦的画画符号,她想,姥姥应该能感受到她的想念。 但那封信寄出去后就杳无音讯。 于锦芒盼啊盼,姥姥一直没来接她。她等了好久,最后等到习惯照顾弟弟这件事。 那封信最后到了哪里,于锦芒也不知道。 后来,弟弟不需要人照顾了,她也上了高中,更没有时间;于锦芒想,等高中毕业后、放暑假就好了。 高中毕业后,她打了两个多月的暑假工,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想,等上大学后就好了。 于锦芒去了北京读大学,离家更远。暑假要么打工,要么就是学习,备考研究生——等考上研就好了。 再后来,于锦芒考上研了。 姥姥也死了。 没关系。 现在的于锦芒又见到了姥姥。 姥姥现在的牙齿还没有脱落干净,她还不用戴假牙,一双粗糙的大手搂着于锦芒,笑着问她,学习怎么样呀?还适应学校里的生活吗?那边吃的喝的和家里不一样,还习惯吗?姥姥知道那边什么都贵,物价也高,你别不锅少(不舍得)着吃。姥姥有钱,姥姥知道你爸妈不舍得给你花钱,没事,姥姥有…… 于锦芒搂着姥姥的胳膊,都一一地说了。 她渐渐地有些困了。 姥姥又问:“你男朋友对你好吗?” 于锦芒困倦了,她说:“姥姥,你记错啦,我还没上高中呢,我还小,没男朋友……” 姥姥拿蒲扇赶蚊子,拍拍她,笑眯眯:“是,姥姥糊涂了,记串了。外面多好呀,多热闹,好吃的也多,玩得也多,多好,咱们要上大学,要找好工作,要好好……” 于锦芒抱着姥姥,一觉到大天亮。镇上到济南去的车少,一天就三趟。姥姥早早买了豆腐脑,撒了小芫荽末小葱花,又煮了粥,搭着热腾腾的火烧和包子,一定要让小外孙女吃得饱饱再走。 路世安吃得不少,罕见的寡言沉默。 于锦芒呼次呼次吃到胃要爆炸。 送她上车,姥姥还给她装了一袋子火烧,还有洗干净的苹果和煮熟的鸡蛋。 最后,姥姥拍着于锦芒的胳膊,她一双手长了皱纹,像粗糙的、热乎乎的树皮。 “妮儿啊,”姥姥说,“回去后就别来了,你还小呢,别这么急着来看姥姥,啊?” 第10章 丢脸 富贵勿相忘 姥姥一双手长了好多茧子。她大半辈子都在做农活,农闲时候,若是无事,也出去打工,去东营摘棉花,或者做一些日结的零工。建筑小工,去种植绿化带,水果采摘……什么活都干过,什么都做。 上了年后,手指关节都微微变形,阴雨天时也痛,痛到要低声哎呦哎呦,后来就擦止痛的药膏,但一双手还是不可避免地一点点变粗、弯曲下去。 此刻,这双变形的手正压在于锦芒胳膊上。 于锦芒愣:“姥姥。” 她来不及说更多,司机叫着要发车了。小城市的地方,车子不那么守时,也不需要提前购票,先上车再购票,看着人坐齐了,司机吐了口唾沫,喊着,提醒大家都上车,坐稳,准备去济南…… 于锦芒的心忽然慌了一下,她急切伸手,只摸住姥姥的手背,温热,粗糙,皱纹。 于锦芒叫:“姥姥!” 姥姥只是笑着看她:“早点回去,妮儿,你爸妈都等着你呢。” 姥姥松开握住她的手,拍了拍她胳膊,下车了。 站在阳光下,车门关上,声音很大。隔着不干净的、模糊的玻璃,姥姥向她挥挥手,眼角每一条皱纹都有着熠熠的光。 于锦芒想下车,却被路世安一把薅住,仗着其他人看不到他,路世安以一种半强迫的姿态将于锦芒抱回她的座位,低声提醒她:“别闹。” 秋意浓 第12节 车缓缓启动了。 于锦芒不拿命开玩笑,她趴在玻璃车窗上,眼巴巴地看着窗外的姥姥。 贪心、眼睛不眨一下地看着,其实这时候的姥姥的背已经不自觉有点点伛偻了,只是她那时候太小,尚不知自己错过了什么。 为了避免被周围人当做精神病患者,路世安就站在于锦芒的座位旁边,一句话也不同她说。 于锦芒一直低着头,吸气,用力吸鼻子。 到了济南,于锦芒也不想回爸妈租住的地方,她和爸爸妈妈关系并不太好,也想不出什么理由回去。更重要的一点,她知道,爸爸妈妈见不得她闲着,一定会想方设法给她安排点工作做……美名其曰叫做“吃苦”“锻炼她。” 屁咧。 其他家长怎么锻炼孩子的吃苦能力呢?给孩子报一个特长班,什么钢琴啦,舞蹈啦,绘画书法啦。 于家宁只会告诉于锦芒,你都不知道你现在生活有多好,当年我上初中的时候,都是自己从家带馍馍去学校,老师们统一蒸。馍馍外壳长黑点了也舍不得丢,掰掉外面一层皮,里面的继续吃。也没菜,酱也没有,都是咸菜疙瘩……你现在生活多好啊,有吃的,有穿的,有热馒头学校食堂还做饭,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你就没吃过苦。你看你们班上的谁谁谁,家里那么穷,一年四季的没什么衣裳穿,人家就不抱怨,七八岁就开始做饭,知道帮家里人干活…… 于锦芒反驳,吃穿上你拿我和差的比,一提到学习又要找成绩好的比。你说的那个家里穷的,他都不学了,你怎么不让我和他比学习?你天天挂嘴边、学习好的那个,人家从小就上私立的国际学校,打小双语教育,你怎么不让我和她比教育条件? 于家宁说,都是你妈把你惯坏了,小时候什么都舍不得让你做,让你这样眼高手低,不听话。 …… 于锦芒才不想听话。 女孩子最不需要的就是听话。 到了济南车站,下车后,于锦芒找了家连锁中式快餐店,先打了一碗免费的玉米面粥,又去端着托盘去选菜。两个卤蛋两块儿把子肉,一碟鱼香肉丝一碟清炒豆角,再加两碗米饭和蒸的地瓜。这时候店里的人少,于锦芒找了个角落,顺手给对面的路世安拿了双筷子。 被他触碰过的食物都会变得透明。 路世安说:“我给你钱,你去开个宾馆住。” 于锦芒狐疑:“你哪里来的钱?” 路世安面无表情:“可能是阳间人给我烧的。” 于锦芒嘴巴里包着一口米饭,看着路世安从口袋中取出一叠钞票,不算多,瞧着大约一两千的模样,都放在她面前桌子上。 于锦芒倒吸一冷气:“大佬,你要不要给你阳间的朋友捎个信,请他们多烧点钱下来?咱俩对半分?” 路世安:“……” 于锦芒严谨:“等我到了那边后,我再给你多烧点儿。双赢。” 路世安问:“你大学什么专业?” 于锦芒说:“计算机啊,怎么了?” 路世安说:“喔,我还以为你学历史的呢。” 于锦芒捧脸:“你也认为我很有古典气息对吧?” “是的,”路世安说,“一股很古典的周扒皮再世的气息。” 于锦芒:“闭嘴。” 她的嘴巴闲不住,半晌后,于锦芒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大度极了:“放心啦,等你找到记忆和固定住址后,把你身份证和名字写给我,我多烧点钱给你。” 路世安优雅吃菜:“谢谢你啊。” “不用谢,”于锦芒仗义极了,“苟富贵,勿相忘。” 路世安说:“先吃饭,吃完饭后抓紧时间去见小路。” 于锦芒嘀咕:“看吧,你就是这样,功利性太强,目的性一强,你眼里就只看到目标,完全不在乎身边人了……你这样,以后会找不到老婆的。” 路世安慢悠悠:“我都死了还找什么?于小姐,请允许我纠正你一点,现在目的性强的是你——毕竟我现在孤魂野鬼,什么都不怕,只有你,还有你的北京户口和高薪工作。” ……很正确。 于锦芒低头快速扒饭,一路打车去堵小路世安。这个时间点,本来要正常上课,不过小路世安被砸破了头,请了两天假休息。 小路世安的住处要比于家宁和庄素梅精打细算租的房子要好多了。并不是什么辅导班老师统一安排的宿舍,而是漂亮整洁的房子,地理位置也好,步行十几分就到大明湖。 就是那个张宗昌激情写下“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上有蛤,虫莫,一戳一蹦跶”诗的大明湖,也是小说中夏紫薇含泪问皇上“您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的那个大明湖。 小路世安住这里的房子。 于锦芒还在和路世安商量着怎么进去,按照她的计划,她在附近随意走走,让路世安进去追踪小路世安—— 正聊着,忽然听到后面的声音:“于胜楠?” 清越干净的少年声线。 和路世安声音相似,却又不同。 于锦芒吓得一哆嗦,转身,笑:“路世安。” 小路世安头上包着纱布,缠着绷带。明明很悲惨的伤了头,却还是一脸高贵冷艳,好像头上顶的是王冠。他这时候已经很高了,抽条的小青竹,沉静,寡言。 他站在离于锦芒三米远的地方停下,客气地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于锦芒说:“啊,逛景区,这边不是有大明湖嘛。” 小路世安说:“大明湖在那边——你往那边走,看路标,穿过芙蓉街,直着走,不知道的路就看路标。” 于锦芒说:“嘿嘿。” 小路世安高冷极了,只微微向于锦芒点头,又说:“还有,我上次借了你五十块钱。现在还给你。” 于锦芒:“啊?” “上次我的卡刷不出,你帮我付的钱,你忘了?”小路世安从兜里拿出干净的50元,解释,“你只留下一个名字,其他都没说。那天晚上我看到你,想还你钱,没想到——” ——没想到,被石头砸了下。 于锦芒明白了。 不是什么暗恋,纯粹是记挂着要还她钱,又怕忘了名字,才会在上课时心不在焉地写名字来提醒自己。 才不是什么浪漫的少男少女恋爱,这里又不是晋江文学城。 于锦芒接过那五十块钱,看着小路世安冲她点点头,礼貌而疏离地说再见,他背着书包,刷卡,进了单元楼。 看起来是个品学兼优的沉默寡言学霸,和之前于锦芒认识的很多学霸一模一样。 “聪明的路世安,”于锦芒拿那五十元,在路世安面前晃啊晃,得意,“看到了吧?你的推理完全错误,就算我是于胜楠、于胜楠是我,咱俩之前也没有任何交际。” 路世安说:“有交际。” “得了吧,”于锦芒捏着那五十元纸钞,愉快地晃来晃去,“非要说的话,那也就是欠了五十元的关系。虽然现在我暂时想不起来前男友相关的事……但我敢发誓,绝对不是你,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路世安说:“你总是有着令我无法理解的固执。” “明明是你固执,”于锦芒说,“是你看到我这样要学历有脸蛋儿、要脸蛋儿有身材、要身材有脸蛋儿的绝世无敌聪明大美女,所以才忍不住幻想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姻缘吧?放心啦,路先生,我可以充分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很遗憾喔,你的性格不是我的菜。请你停止这种毫无根据的推测——” “不是毫无根据,”路世安打断她,“小路在日记里写了他暗恋你。” “别打岔,”于锦芒说,“我刚刚说到哪儿来着?我——” “他枕头下还藏着你的照片,”路世安面无表情,“晚上男人会用你的照片做什么,不需要我多说吧?” 于锦芒:“……你太可怕了,路世安。” 她不可思议:“你狠起来竟然连自己的脸都不要啦!” 第11章 救命 你不要命了 路世安说:“我人都死了,还要脸做什么?” 于锦芒感叹:“你好狠。” 顿了顿,她心有余悸:“真不知道还能用什么东西威胁你,就你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感觉我再威胁你说去你葬礼上大闹也不会成功……” 路世安镇定:“知道就好。” 于锦芒完全想不到,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才能令刚才那个以高冷掩饰羞涩的小路世安,成长为面前这个……嗯……高冷和不要脸并存的大路世安。 在这里站着有些不好,东张西望,又可疑地“自言自语”,实在太容易被当作小偷。 最后敲定,于锦芒先去旁边芙蓉街逛,而路世安进了小路世安家中探探情况、搜集线索,等一小时后,再同她汇合。 天气热,大明湖畔游客少,于锦芒顺着小路走了一段儿,路世安才姗姗来迟地跟上。 太阳晒得于锦芒头脑发昏,尤其是黑色头发吸热,烫得她恨不得想要把脑袋浸到湖水里凉一凉。于锦芒暗暗地想,难怪老舍只写济南的冬天,济南的夏天能把老舍晒成老吉。 路世安看到她,大步走来,叫她:“芒果。” 于锦芒做停止手势:“stop!别叫这么亲热,咱俩不熟。” 太阳晒得她眼睛发昏,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看见路世安,太阳光芒错觉下,衬着他那深邃的眼睛好似也有些深情。于锦芒不由得片刻恍惚。她很快定了心神,暗想路世安这人其实还有几分姿色,这样早就死掉了的确有些可惜。 不过深邃的眉眼总是容易迷惑人。 就像桃花眼容易让人感觉到深情一样,某影帝的妻子就曾笑着提到过影帝的眼睛。 ——他看家中的马桶也是这样的眼神。 于锦芒嘴巴利,脸皮却薄,看他靠近,自己忙不迭地往旁侧挪了几步。 路世安若无其事地放下手,仔细看她的脸,难得微笑:“怕什么?往枕头下藏照片的人又不是我。” 于锦芒捂着耳朵:“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身体还是个孩子呢,不要讲这么可怕的话啊啊啊——” “行了,”路世安说,“别在我一孤魂野鬼前谈什么避讳了——我简单讲一下我知道的信息。” 于锦芒松开手。 路世安讲得话不多,但句句都在挑战于锦芒的心脏。 小路世安,五岁时,爸妈就因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 名义上的感情破裂,实则是双双出轨——婚姻名存实亡。原本是和谐的两对情侣大家庭,因路爸出轨小四而告终。小四上门挑衅,而第三者也不甘心,一边斥责小四插手自己和路爸的感情,一边又跑去路妈那边哭诉,把路妈搞得烦不胜烦,最后大手一挥。 离婚吧,别拿这事打扰我谈恋爱。 就这么,俩人干净利索地离了婚。父母双方都不想要这个错误婚姻的结晶——小路世安,因而,他就被送到了爷爷家。 路世安的爷爷还有些钱,不过到了现在这个年龄,赚钱的本领已经所剩无几了,就几个房子也被路爸哄着过了户,就这么最后一套,在济南,爷孙俩一块儿住。 至于路世安在淄博读书,则是因为之前爷爷一场大病,自顾不暇,哪里还能照顾小路世安?他又被送去淄博的姥爷家住。 秋意浓 第13节 至于于锦芒,则更简单了。 他们俩在淄博上同一个初中,初中里举办英语话剧活动,是改编后的大话西游。于锦芒反串沉稳持重的唐僧,而路世安饰演了一棵从头到尾每一句台词的白龙马背景板。 话剧总共排练了十四天,十四个晚上,戴着雪白面具、沉默到一句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白龙马始终望着披着红白格子床单、头顶塑料王冠挂两根黄布拉条子、手持拖把木棍顶饮水机桶的唐僧。 “等等——”于锦芒叫停,一脸惊愕,“你确定他日记本这么写的?” 路世安:“嗯。” “这口味有点儿太特殊了吧……”于锦芒说,“你的性,癖竟然如此重口嘛?” “我也认为,”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竟然会暗恋一个反串唐僧的女版孙悟空。” “看你小时候学习这么好,一定还记得以前学过’误入藕花深处’这句诗吧?写这句诗的李清照是济南人,”于锦芒抬手,平静地指了指前面一隅荷塘:“看到那里了吗?” 路世安说:“你不要告诉我,李清照在这儿写的那句诗。” “这我哪知道,”于锦芒说,“我的意思是,你再这样讽刺我,我的脚就会亲吻你的臀部,一脚送你去见李清照。” 路世安淡定:“如果我真能遇到她老人家,一定记得帮你要张签名。” 于锦芒:“滚。” 送路世安去见李清照的计划暂且搁置一旁。 俩人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最紧急的讨论,则是—— 阻止小路世安同于锦芒恋爱。 无论如何,在路世安条理清晰的解释下,于锦芒也开始隐隐约约对自己的“前男友”产生一丝怀疑。 尤其是遇到路世安之后。 于锦芒甚至已经想不起自己前男友的相貌,只记得他很不错。路世安长得也很不错。 这很不正常,又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怎么真的会有“醉生梦死”,怎么会让一个人真的彻底忘掉某一个人。 按照路世安严谨的解释。 人在将死之际,记忆闪回之时,总会想到人生中最重要的节点,或者最重要的人。 而路世安在第七天只见到于锦芒。 这个很好解释。 路世安父母都把他当烫手山芋,说不定之后他也始终一个人生活。 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女朋友,这很合理。 那么,只需要向于锦芒进行关于前男友的求证—— “我拒绝,”于锦芒面无表情,“涉及隐私,我拒绝回答。” 路世安不勉强,他说:“那好吧。” 于锦芒还是难以置信,她问:“你确定要阻止小路爱上小于?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好,”路世安平淡,“不然怎么样?让小路和小于恋爱,然后小路死去——剩下一个小于怎么办?” 于锦芒上下看他:“先不说我不会为爱殉情,就算我真的愿意为爱自杀,也绝不可能因为你这个毒舌鬼要死要活。” 路世安:“嗯。” 他反应还是如此平淡,淡到像一滴顺着叶尖滑落的水。看起来,像是他接下来要拆仇人的姻缘,而非自己的。 于锦芒说:“但你要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还有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退一万步,万一我的前男友不是你,那怎么办?” “就算我白做工,”路世安说,“你也没有损失。” 于锦芒还在思考。 “死马权当活马医,我们如今也没有能出去的办法,”路世安低头看她,“想想能帮你解决北京户口和高薪的那份职位,毕竟是北京的老牌国企,福利待遇也多。或许那个岗位也不用加太多班,说不定还会有各种隐形福利,年底双薪还有……” “等等,”于锦芒说,“我想清楚了。” 路世安向于锦芒伸手:“所以你准备好加入我的团队了吗?” 于锦芒纠正:“不是团队,是团伙。” 路世安笑了一下:“好,团伙。” 两只手用力握住,“拆cp”团伙初步搭建成功。 俩人顺着大明湖一路溜达到有凉亭的地方休息,商讨怎么令小路世安放弃追求于锦芒的方法。 “你也知道是小路追求我啊?”于锦芒瞥了他一眼,笑眯眯,“承认吧,你也知道我魅力很大。” 路世安说:“他都暗恋你了,若是这样还要你追他,简直是男人的耻辱。” 于锦芒惊奇:“没想到你狗嘴里还能吐出来象牙。” “谢谢,”路世安说,“当然,如果你能用更干净的夸奖方式会更好。” 于锦芒跑去肯德基,买了两只冰激淋,分给他一只。等吃完最后一点蛋筒,俩人的计划也成型了。 根据路世安对自己、及对小路世安的了解,他是一个高自尊心、极为爱面子的人。 所以只要令他丢脸就好了。 ……但也别太丢脸。 小路世安的日记本中记载了一件令他耿耿于怀的事情,那就是初中时候在河边散步,不慎被几个打闹的同学撞进水中。 众目睽睽之下,他丢了好大的脸,之后也不爱同那几个同学往来。 之后的小路世安也没有再下过水,在他心中,对能没过头顶的水也有了恐惧感。 等再过十分钟,小路世安会来大明湖散步。他每晚的散步路线都固定,他们只要掐着时间点守在大明湖边,等着小路世安过来就好。 届时,于锦芒只需毫无素质地恶作剧——将他推下水。 大明湖这一小块儿的水浅,不会淹死小路世安。 保准令小路世安惧水+自尊心发作,立刻厌恶她。 于锦芒不满意:“我不要面子的嘛。” 路世安说:“北京户口,高薪工作。” 于锦芒:“啊,世界如此美妙……好吧。” 她嘟囔:“我现在就像是眼前被吊着胡萝卜的驴。” 路世安说:“我向你保证,只要我不爱你,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于锦芒哼一声:“谁稀罕你。” 时间到。 小路世安果然来了。 他后脑勺上还裹着纱布,沿着湖畔慢慢走,似乎在散步。 于锦芒轻手轻脚地靠近,屏着呼吸,不想让对方早早转身——她可不想看着他那双眼睛推他。 毕竟现在的小路世安,严格算起来,还没有成年呢。 终于走到小路世安身后。 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于锦芒深深吸一口气,撸好袖子,刚刚做好心理准备,摩拳擦掌,打算将他推落水。 而小路世安在此刻转身,猝不及防看到于锦芒,他惊愕不已。两人距离太近了,已经超过寻常同学的正常社交距离,这令他本能后退一步:“于——啊!” 小路世安身后是链条护栏,并不高,他后退的那一步,刚好绊倒,身体瞬间失去平衡,直直往后倒。 噗通。 不用于锦芒推,他自己跌倒。 站在于锦芒旁侧的路世安痛苦地闭上眼睛。 于锦芒也慌了,她攒足力气去推小路世安。偏偏对方倒着落水,她一并失去平衡,手忙脚乱地跟着小路世安一头栽下去。 …… 路世安黑着脸把于锦芒和她手中死死拽着的小路世安拽上来。 于锦芒还好,她打小就光脚丫去姥姥家后面的小河里游戏摸鱼洗野澡,毫无畏惧。 小路世安惨一些,不会水,又惧水,呛住了,呕了好几口。 这下够丢脸了。 于锦芒瞧见他后脑勺的纱布,有些于心不忍,凑过去,替他拍了几下。 小路世安低着头,他没有看于锦芒的眼睛,垂着浓密的睫毛,因为惧水,此刻他脸色苍白,狼狈,却沉默。 但在于锦芒拍了那一下后,他轻声说:“你不要命了,也要救我吗?” 第12章 跳跃 少年的自尊 旁侧的路世安面无表情指挥:“把他重新丢下去。” 于锦芒想骂他心狠手辣竟然对自己也能下这么重的手,狠狠瞪他一眼,思索片刻,才对小路世安说:“可能你刚才记错了,不是我救你……嗯,是我想和你闹着玩,不小心把你推下去。” 她尝试以无耻的优势来欺骗如今尚真诚的小路世安。 小路世安又咳了一声,表情有点痛苦。 小路世安坐在岸边,游客虽少,但刚才扑通扑通落水的动静也引来了安全员。他这时候年龄尚浅,和初中版的于锦芒在一起,瞧着就像俩逃课出来的中学生。 于锦芒刚站起来,又听小路世安轻声开口:“你没必要为了我的脸面撒谎……谢谢你,真的,我知道你善良,其实你不用顾虑我的自尊。” 于锦芒诚挚地说:“其实我真没有顾虑你的自尊。” 路世安痛苦极了,单手扶额,不忍直视:“你快把他踹下去。” ……最后还是没能成功踹下。 安全员已经过来了,这时候于锦芒再咬牙踹小路下水,肯定要被带走蹲少管所,会给两人带来极大不便。 秋意浓 第14节 大路世安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不能触碰小路世安,只用阴沉沉的眼神盯着小路,看起来像是想斩草除根。 “真狠。” 这是于锦芒对路世安下的评价,她说:“能如此心狠手辣斩断自己桃花的,你是第一人——哎,假如果现在你和我说你是修无情道的、先斩意中人我都信。” “别用那么恶心的话来形容我,”路世安说,“这样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说这话时,于锦芒刚刚洗过澡、换掉自己那一身湿漉漉的衣服,穿上刚买的新衣。 安全员见两个人都没有事情,自然是放她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于锦芒不敢回家,只用路世安给她的钱暂且开了一间房,房间不大,廉价的快捷酒店,唯一的优点便是干净,性价比高。 “什么叫做’对我们两个人都好’啊?”于锦芒不满,抗议,“我是于锦芒,不是于胜楠。” 路世安说:“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不应该拆散了,”于锦芒指指自己,“我都不了解于胜楠,万一我和她不一样呢?于锦芒有什么资格为于胜楠做决定?” 路世安沉静:“那你也要平行世界的小于和小路去经历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 于锦芒:“……” “和一段感情相比,还是命更重要,”路世安说,“好好活着,生命最珍贵。” 于锦芒原本还要反驳,听他这样讲,不免又有些恻隐之心。 是啊。 路世安都死了。 于锦芒从自己的角度认真推理一下,倘若死掉的人是她,现在面临同样选择的是她—— 她也想要活下去,也会选择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 生命要比爱情更珍贵。 想到这里,于锦芒又提出疑问:“那你怎么觉得,只要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未来的小路就不会死了呢?” 路世安静静:“直觉。” 于锦芒:“啊?”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红颜祸水’,”路世安镇定,不看她,“可能就是如此。” 于锦芒说:“快!不够诚心诚意,你快看着我!直视我的眼睛,看着我,你说什么?刚才是不是在夸我漂亮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在路世安今天屡次吐象牙的份上,大度的于锦芒也选择不同他斤斤计较,她是天生乐观派,打不到的小强,适应能力超强。本着来都来了的心态,她也不介意配合一下路世安。 毕竟两人是同伙,还要一起合作走出这个不知是路世安死前记忆回闪、还是平行世界的鬼地方。 “首先,”路世安说,“我不喜欢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人。” 于锦芒说:“你干脆直接报我身份证号呗。喂,那你说,小路咋想的啊?咋暗恋我啊?” “我怎么知道,”路世安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我也想知道,我怎么会暗恋一个笨蛋。”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房子都在背阴面,晒不到太阳。于锦芒纠正路世安:“不单单是暗恋喔,假如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有极大概率是我那个谈了七年的前男友。七年啊,七年,不喜欢你还谈七年,你当修炼呢?” 路世安笑:“修炼什么?修炼成鬼?” 于锦芒举手:“我可从来没有到处和人讲’我前男友死了’这种话,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你,”路世安颔首,“你的脑袋虽然有些笨,但不恶毒。” 于锦芒:“请你下次夸我时直白点,大胆点,别搞花里胡哨的欲扬先抑,咱又不是写高考作文。” 话虽这么说,于锦芒低头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叹气。 七年之痒啊。 之前她在网上就看到过一个理论,说人完成一次彻底的身体细胞清理/替代需要七年。七年之后,你还是你,但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更换了一遍——对于伴侣来说,是你,又不是七年的你,彼此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玄妙,但时间和阅历的的确确会令人改变。 就像七年前,囊中羞涩的前男友打工结束后,领到第一份工资,先请同样窘迫的于锦芒好好地吃了一顿烤肉火锅。 七年后的前男友事业上小有成就,不会为了省那几元钱而只买一份烤冷面给她吃,更不会身兼数职、熬夜时也给她发消息叮嘱她早点睡觉。 他什么都有了,只是再没有当初爱她的那份热忱。 也像现在,初中时候的小路会暗恋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小于,但步入社会——不,已经离开社会的路世安,则会冷静地制定如何拆散自己姻缘的方法。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什么桌子,天气热,于锦芒和路世安索性盘腿坐在床上,仔细沟通。 老旧空调开到19度才能勉强降温,于锦芒看着路世安的脸,他专注时的模样的确有那么些蛊人,唇瓣的模样很好看,有种精致又凉薄的美。 她脑子中没由来出现一句诗。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不对不对。 路世安快三十了而不是十三,他是男的,也不是小女孩。 顶多算一句英年早逝。 “……怎么样?”路世安转脸,看愣神的于锦芒,微微皱眉,抬手,在她眼前挥一挥,“锦芒?” “啊,”于锦芒短暂回神,她说,“什么?” 路世安耐着性子又说一遍。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 摧毁一个少年爱恋的最好方式就是作践他,玩弄他的感情,嘲笑他。 “等等!”于锦芒说,“你不怕这件事成为他人生中重大打击、从此令他性情大变成为变态?” 路世安说:“不至于这么脆弱。” “也是,”于锦芒上下打量他,由衷地说,“最坏的打算就是成为你这样的变态大祸害了。” 路世安淡定:“还要谢谢于小姐收留我这个变态,为民除害。” 于锦芒说:“客气客气,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之前我提到的那个……嗯,就是你托梦给你朋友多烧点money的事情?” 路世安说:“没门,免谈。” 于锦芒说:“巴嘎,混蛋。” 除却这件事外,两人在其他事上倒达成一致。 按照计划,于锦芒连夜写一封情书,附赠一束鲜花,向小路真挚告白,并约他明晚在某某处相见。 当然,于锦芒才不会赴约。 她只会冷血无情地看着小路受冻一整晚,等第二天再找上门来说那只是真心话大冒险,没想到你真的去了……哎呀呀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呢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吧。 以上。 于锦芒感叹:“路世安,你说,你想这个计划的时候,究竟连通了多少小说恶毒女配的脑子?” 路世安催:“快写。” 于锦芒写完信,让路世安去送,她要补觉,早点睡觉早点起床扮演坏人。 他们两人对这个快刀狠斩少年心的计划都很满意。 于锦芒也从未如此睡得踏实。 只等次日清晨醒来。 只等小路对小于失望。 至少小路能活下来……的吧? 只有傻子才会为了爱情舍弃生命。 睡梦中,于锦芒翻了一个身,好似从高空跌落,直直摔倒—— 嘭—— 哗哗啦啦—— 椅子跌倒,连带着桌子上的书也被她胳膊带动着扫落,于锦芒的脑袋结结实实撞到地上,疼痛尖锐,痛得她捂住脑袋眼泪唰地一下流出。 “噗哈哈哈哈哈。” “哎呀……” “啊……” 不同的骚乱声中,尚未从梦中缓过神的于锦芒,茫然不知所措地坐在地上,她捂着脑袋,震惊地看着周围。 刺眼的眼光,蓝色的窗帘,堆满书的桌子,桌子旁侧挂着书袋,就连脚下也是各种各样装满书的纸箱,在头顶缓慢而呼呼噜噜扇风的三根翅风扇,写着满满当当物理公式的黑板,周围清一色穿校服的熟悉脸庞,还有—— 于锦芒抬头,震惊地看着伸手想要拉她起来的路世安。他同样穿着校服,微微皱眉,向她俯身。 还有冲到她面前的高中物理老师。 老师扶了扶眼镜,痛心疾首:“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七天了,于胜楠啊于胜楠,你在做什么?想想你的高考成绩,你上课还能睡得着吗啊?” 于锦芒:“能吧。” 第13章 高中 你很不对劲 诚恳回答了老师问题的于锦芒在同学们的哄堂大笑声中被要求罚站。 放学铃已经响了,老师仍旧恨铁不成钢地站在讲台上,摘了眼镜,用眼镜布擦,眯着眼睛,身体微微倾斜:“你们啊你们,我现在看着你们不好好学习,我都替你们心痛,知道吗?都这个时候了,火都烧屁股了,还不好好学,现在不学习,以后想学都没有机会!唉,刚才那三分钟,我们还能再讲一道题,现在好了,来,我们继续,刚才讲到哪里来了?” 于锦芒低着头,偷偷看了一圈儿,没有大路世安的影子。 只有小路世安,坐在她旁边。 头发剪得很短,寸头。 面无表情,有点点接近于锦芒很熟悉的、不太爱笑、嘴巴比五步蛇还毒的大路世安了。 不是那个落水后还会默默搂住胳膊的害羞小路世安。 以防万一,趁着老师讲课的空隙,于锦芒悄悄俯身,靠近他,低声问:“是你吗?” 小路世安面无表情:“是你个头。” 秋意浓 第15节 于锦芒无法从这句话中判断,斟酌半晌,她算了算时间,低声问:“今年高考山东卷的作文题目是什么?“ 小路世安压低声音:“于胜楠你睡傻了?” 于锦芒有些欣慰,又有点遗憾,松了口气:“看来不是。” 小路世安:“……” 这次的“坠落”,或者说“时间跳跃”令于锦芒有些猝不及防。这究竟是从路世安记忆世界的一块儿跳到另一块儿上,还是从一个平行世界跳到另外一个平行世界…… 于锦芒都分不清了。 老师说了下课,他还有些气不顺,临走前,又将于锦芒单独叫到办公室中,恨铁不成钢地教育她。马上就要高考了,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今在这个节骨眼上,也别整天想着什么谈恋爱啦搞对象啦,先好好学习,等高考后,爱怎么谈就怎么谈,谁管你们…… 于锦芒原本昏昏欲睡,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清醒了。 她猛然睁大眼睛:“谁谈恋爱了?!” “行了行了,也别恼羞成怒,”老师唉声叹气,他说,“我上周就看见你和路世安手拉手……唉。这个时候了,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回去后好好学习,啊?就这最后七天了,老师也不想影响你的心情。” 于锦芒:“……啊啊啊?” 她一脸懵地走出教室,脑袋瓜还晃得像浆糊。 等等…… 她和路世安谈恋爱? 她怎么可能和路世安……! 于锦芒清楚地记得,自己是在大一军训结束后才开启的新恋情。 那年夏天异常的热,其他学校都是军训十四天就算结束,偏偏她们要军训二十一天,周末也不休息。天气下雨了也不允许休息,而是去连雨水都带着热气的操场上站军姿。那天于锦芒刚好生理期,肚子痛到爆炸,教官以为她是故意找理由,不肯给她请假,她自己痛经+身体扛不住,直接倒了下去。 这下终于请了两天假。 学校医务室自然不靠谱,毕竟是传说中“最接近天堂的地方”。于锦芒去了附近的社区医院挂号看病,委屈地一直抹眼泪。前男友高考成绩比她好些,和她报了同一个城市的大学,看到她发的朋友圈,那时候黄岛线的地铁还没开通,他只能坐公交,坐了近一个半小时才赶过来。 那时候两人还不算男友朋友,顶多是——高考后还保持着日日短信联系、电话社交的朋友。 前男友到的时候,于锦芒已经挂完点滴。她困得不行,一直打瞌睡,没注意看输液线,液体下完后,都开始回血。回了大约有6、7cm的长度,她看到后也下了一跳,绷着哭音喊医生。医生赶来,给她拔了针,又是心疼又是后怕地叹气,怎么这么不小心? 于锦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不小心。 医生拎着输液线离开,拔针的时候,存在针头里的血落下来,滴滴答答,在洁白地板砖上拖了几滴殷红。 于锦芒快委屈坏了,眼泪滴滴答答掉,又觉得丢人,梗着声音。刚才在椅子上坐着睡着,睡得脖子痛腰也僵硬,一动,身体就咔吧咔吧地响,像一个倒闭游乐园丢出去的老旧木偶。 就是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她听见仓促慌乱的脚步声,还有大口的喘息声,以及紧张不安的声音。 “小鱼!” 于锦芒泪眼朦胧地抬头,看不清来人,对方过来,结结实实地抱了抱她,又克制地松开。他僵硬地笑笑,说:“看来军训的减肥成果不错,你瘦了很多。” 于锦芒说:“你是电子称转世吗?抱一抱就知道我多重。” 她还在哭,嘴巴还是控制不住地回怼他。 他说:“也可能是你的电子秤转世。” 于锦芒没理解,对方已经看到她那微微浮肿的手,还有地上瓷砖的血痕。他什么都没说,去找医生要了酒精棉球,要了些棉签,跑过来,低头,蹲在她面前,用那棉签仔细擦她手背上微微干涸的血。 他擦得很小心,一点儿也没碰到于锦芒的手背。 于锦芒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嗯,我爸之前开个人诊所赚了不少钱……”他不抬头,身上穿着简单的、被洗到微微褪色的t恤,“好吧,其实也不是,可能因为是你。” 于锦芒:“……啊?” “我不太擅长说一些漂亮话,也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和你说,小鱼,”他忽而停下动作,抬头,看于锦芒,“就像刚才,你说我是电子秤转世,那我只会说,我是你的电子秤转世。实质上,我并不认可电子秤转世这种说法,但因为是你说的,所以我可以认可,我也会认为这个说法可爱,并且愿意再为这个可爱的说法加一个后续。” 于锦芒:“啊?” 他继续:“就像我为你擦手这件事,我完全可以说是因为我爸之前开个人诊所所以我也会,但实质上不是这样,而是因为是为你擦手,所以我会。” 于锦芒呆呆:“你还说你讲得不够委婉,你现在说得已经很委婉了,委婉到我完全听不懂。” “那是因为你是个笨蛋,”他说,“我爱你这个笨蛋。” …… 可那都是大学时候的事情了。 高中时候的于锦芒满心眼里都是学习,哪里还会恋爱? 她神色恍惚,背着书包,愣了好久,看远处太阳即将落山,才记起来,这个时候还不能先回家,高中的晚上还有三节晚自习。 现在应该去食堂里买晚饭。 晚饭时间只有三十分钟,超过这个时间进教室,要算迟到的。 ……总不能背着书包去食堂。 也不知道路世安现在跑去哪里。 想到这里,于锦芒又忧愁地叹口气。 她的脑子一团乱麻,几乎要分不清现实和虚幻。这究竟是不是她做的一场梦,还是…… 刚进教室,于锦芒就愣住了。 高中版路世安已经坐在他的位置上,桌子上摆着一桶泡好的泡面,另一桶放在于锦芒桌子上,散发着热腾腾的气息。 是俏香锅口味的,不是后来翻车的老坛酸菜面。 “老班刚才又骂你了?”高中版路世安说,“先过来吃面,吃饱了再忏悔。” 于锦芒:“喔。” 她也饿了,想了想之前怎么放书包的,才僵硬地将书包挂在桌子边缘。旁侧的高中版路世安看了她一眼,没出声。 面已经泡好了,辣辣的香味儿冲鼻子。高中版路世安还冲了两杯奶茶,袋装的香飘飘,气味浓郁。 从奶茶店兴起后,于锦芒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喝过这种用热水冲的袋装奶茶了。 但在中学时代,这种一元一包的奶茶的确是他们的最爱,还有袋装的雀巢速溶咖啡……这时候买超市里的杯装速冲奶茶和盒装的咖啡都会被视为一种新型的奢侈。 这时候的于锦芒也没想到,今后要花几十元去买一杯奶茶。 叉子卷着泡面,于锦芒看到泡面桶中甚至还加了一袋剥了壳的鹌鹑蛋。她咬了一口面,泡得刚刚好,不硬,也不至于软到黏糊糊。 吃了两口,于锦芒才慢吞吞地对高中版路世安说:“快高考了。” 高中版路世安:“嗯。” “老班说,让咱们俩别光顾着谈恋爱了,”于锦芒说,“把重点放在学习上。” 高中版路世安有一搭没一搭地用叉子挑着面,侧脸瞥她一眼:“你怎么想?” “什么我怎么想……”于锦芒说,“啊,我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 高中版路世安一顿,转过脸:“行。” 暂且解了燃眉之急的于锦芒大口吃面,吃掉最后一颗鹌鹑蛋后,也没想到该怎么办。 她已经习惯了和路世安商量、结盟,现在忽然把她一个人放在这种熟悉又陌生的环境里……其他人倒还好说,于锦芒实在不知该如何同高中版路世安相处。 吃完一桶面,高中版路世安叫她去丢泡面桶。于锦芒愣了一下,才迟疑着问:“丢到哪里?” 高中版路世安说:“你跟我来。” ——原来是丢到走廊尽头的大垃圾桶。 这是有一排洗手的水龙头,两个人洗干净手,并排往教室走。 于锦芒舒畅地伸了一下腰,状若不经意地试探高中版路世安:“你说咱俩谈的时间也不是很长——” “于胜楠。” 于锦芒愣了一秒,才回头,看路世安:“啊?” 高中版路世安站在原地,不动,只微微眯着眼睛,他个子高,这样看她,又不笑,颇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 “你很不对劲,”高中版路世安说,“你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于胜楠,你是谁?” 第14章 炎热 自己的想法 于锦芒站在原地,她想要控制表情,但遗憾自己尚没有如此好的表情管理能力。 失败了。 高中版路世安紧紧盯着她。 夏季傍晚,下午放课后、晚自习前,这一段的黄昏和走廊是学校中最美丽的景色,没有之一。像打破在白瓷碗里的一汪小鹌鹑蛋蛋黄的太阳,照着一片柔软的黄昏云。 走廊上的人不多,从教室到食堂走路至少也得四分钟,更何况还有排队、打饭、吃饭的时间。只有几个争分夺秒学习的人,在教室中啃面包或者吃泡面,悄然无声息,隐约听到校外车辆经过时按喇叭的声音,惊起路边绿化带讨食的洁白鸽子,呼啦啦一片展翅飞向高空。 于锦芒说:“路世安你脑子坏掉了?” “坏掉脑子的是你,”路世安双手放口袋中,冷静,“你说你是于胜楠,没关系,现在跟我回教室。今天下午语文老师讲得是哪份试卷?英语老师让你站起来回答的是哪一道题?上节课课间我给你讲了什么?我现在给你划一道三角函数题,你能解出来吗?你全答对,我就信你是于胜楠。” 于锦芒心跳如雷,她闷头:“我不和你讲废话,我——” 话没说完,她从高中版路世安身边经过,却被他用力捏住手腕。这一下捏得于锦芒眼泪都快掉了,一转脸,看到高中版路世安冷漠的一张脸:“你最好解释清楚这是什么回事,我给你三节晚自习的时间考虑。你要是不肯讲,我就报警。” 于锦芒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报警啊,你报啊,我倒是要看看,警察管不管,我就是于胜楠……万一警察叫家长过来,难道你忍心让你爷爷再搭车过来?” 高中版路世安松开手,他平静地说:“我爷爷寒假里去世了。” 于锦芒愣了一下:“……节哀顺变啊。” “小于也知道,”高中版路世安沉静地说,“但你不知道。” 于锦芒的脑袋轰了一下。 聪明反被聪明误,她怎么能想到,他那身子骨硬朗的爷爷会忽然去世……本以为能令他打消疑心,却又雪上加霜。 他明显不想同“被其他人占据身体的于锦芒”多谈,转身就走,不发一言。 于锦芒趴着栏杆吹了好久的风。 她的高中生活乏善可陈,就是普普通通高中生,普通的学校,普通的食堂,普通的量化管理模式,普通地交朋友,普通地读书、学习,最后再考一所普通的学校…… 秋意浓 第16节 她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人。 一生之中没有什么波荡起伏的大爱大恨,只有一段谈了很久却又普普通通分手的恋情,普通到在北京努力打工却还是买不起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儿地,普通地为房东涨价而焦头烂额、不停地搬家、找房子、再搬家。 她是一所庞大机器关节上一颗最不起眼的小齿轮,也是偌大工厂制造流水线上一粒最渺小的螺丝钉。 唯一的不普通。 就是遇到路世安。 遇到这么个拖她下水后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鬼魂。 于锦芒唉声叹气,自己现在真是前有狼后有虎。她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初中结束后那个青涩腼腆又可爱的小路世安忽然变成如今这副比成熟路世安还要令她头痛的……可恶高中生版路世安。 眼看着班主任黑着脸从走廊尽头往她的方向走,于锦芒见势不妙脚底抹油,蹭地一下逃回教室。 路世安坐在椅子上,已经收拾好两个人的桌子,一切干干净净、井然有序。高中的课桌是两个人的桌子并在一起,两人一列。于锦芒和路世安的桌子在靠近走廊窗子、倒数第三排的位置。 于锦芒坐下后,感叹一声:“这简直是日漫校园男主专属座高配版本,真谢谢分座位的老师。” 路世安在翻试卷,头也不抬:“你应该谢谢上个月月考考进前十五的胜楠,才让你有了坐在这里的资格。” 他还是很冷漠。 是那种下一秒将她拎起来从窗子里丢出去也不足为奇的冷漠。 于锦芒猜测:“……那你考了第十四?还是第十六?” 路世安合上书,不看她:“如果你今晚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答复,我把你串起来烤串。” 于锦芒:“……好血腥。” 救命————!!! 高中版小路也太可怕了吧!!! 于锦芒不知道该怎么讲,难道要说——我是平行世界的“于胜楠”?我穿越到这里,只为了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 啥任务呢? 你可能会死,所以我来改变这一切。 我是为什么死的? …… “对了,”路世安波澜不惊,“我下午那句话也是诈你的。” 于锦芒:“……爷爷?” 路世安:“嗯。” 于锦芒想不透,她的脑袋快要炸了。更令她脑袋瓜不安的是,晚上的三节晚自习,她看着一道道看起来脸熟又不那么熟的数学题,就像已经七年未见的前男女朋友猝然相逢,相对皆无言,也没办法追忆往昔…… 高中版路世安已经完全确认了她这个“冒牌货”的身份,只埋头刷刷刷做题,理也不理于锦芒,视她为无物,就像完全看不到她。 于锦芒郁闷且吃力地艰难看了一节课的数学,等到上厕所时,才瞧见了路世安。 白衬衫,不是寸头,已经是属于熟男的面孔和身躯。 还是大路世安先拍了拍正在洗手的于锦芒,等于锦芒回头后,他做了个手势,示意于锦芒跟他去天台。 在于锦芒印象中,所有教学楼的天台,都因为有个跳楼自杀的学生而封掉了。 “那个学生才读高一,”于锦芒有些可惜,跟在大路世安身后,看着他轻车熟路地用一根铁丝捅开天台门的锁,她说,“期中考试没考好,老师批评了他。他一扭头,就跑出去跳楼了。不过听说不单单是批评……他爸妈那段时间离婚,他也是天天哭。死了后,他妈妈哭晕了,他爸爸倒是带了一大批人,抬着棺材去学校门口闹,要赔偿……听说赔了好大一笔钱,他爸爸拿这些钱,又娶了新老婆。他妈妈想不开,过了半年,自杀了。” 顶楼没有启用,是资料室,到处黑黢黢的,只有明亮月光照耀往天台上的阶梯。于锦芒跟在路世安时候,说:“我那时候也在读高一,听说有个好惨好惨的倒霉蛋,是课代表,下课时给老师送作业,回教室晚了,刚好看到那个人跳楼——那个人就落在离他一米远的位置。” “没那么远,就落在脚边,”路世安拉了于锦芒一把,防止她被荒芜破碎的阶梯绊倒,“差一点点就砸到他。” 于锦芒惊奇:“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路世安平稳:“我就是那个倒霉蛋。” 于锦芒:“……” 她愣了好久,又惊又喜地蹦起来:“你恢复记忆啦?” 这一下挣开路世安热乎乎湿漉漉的手,但路世安看起来并不怎么愉悦,仍以关爱孩童的眼神看她:“我又去看了小路世安的日记。” 于锦芒:“……啊?” “我下午落在他家,找了很久你在哪里,”路世安说,“挺不容易。” 于锦芒上上下下打量他:“这么大了还会写日记?小路世安看起来可不像是这么大年龄还会写日记的人。看过那个《邪不压正》吗?’正经人谁写日记呀?’’谁会把心里话写日记里头?’嗯?记得这些台词吗?” 路世安说:“可能我不正经吧。” 于锦芒肃然起敬:“您这种慷慨无畏死皮不要脸的精神真得令人敬畏,厚脸皮程度,您要是论第二,这天底下就没人敢称第一。” 路世安说:“这不还有貌美如花胆大妄为的于锦芒于小姐么?” 于锦芒拍手:“哎,路世安,脸皮厚不妨碍眼睛好啊,就冲你这高级又牛逼的审美能力,我今晚也得好好夸夸你。” 路世安笑了。 大约是有着高中版路世安的反衬,如今的于锦芒竟然觉得他今晚温柔了许多。 真是奇怪,明明这俩字和路世安的缘分也仅限于他和语文课本了。 路世安问:“你想夸我什么?” “夸你聪明,”于锦芒叹气,“你能想象到吗?一天不到,小路就差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逼问我是谁了。” 路世安说:“那你怎么回答?” “我还没想好,”于锦芒说,“难道要说我是未来的’于胜楠’?也就是你未来的’女朋友’?不不不,万一小路真爱上我该怎么办,哎呀呀,我对高中生可不感兴趣……” 路世安委婉:“以我对他如今的了解,应该不会。” 于锦芒哼一声:“你知道个屁,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你也是,没听过吗?男人要是靠得住,老母猪都能上树。更何况我又是如此沉鱼落雁讨人喜欢……” 说到这里,于锦芒转脸看路世安:“你笑什么笑?这有那么好笑吗?” 路世安:“我没笑。” 于锦芒伸出两根手指,用力顶起自己嘴角,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胡说八道,听我说话时,你刚刚都笑成这样了,我都看到你那标准的八颗牙齿了!!!” “这不是笑,”路世安纠正,“天太热,牙齿想乘凉,它们有自己的想法。” 第15章 教我 奢侈的烦恼 于锦芒说:“我的拳头也有点自己的想法,如果你再这样笑,它就想和你的脸颊来点亲密接触。” 路世安忍俊不禁:“了解。” 于锦芒说:“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小路要我给个说法——怎么说?” 路世安镇定极了:“你就和他说,你是未来的于胜楠。” 于锦芒狐疑:“这样能行?” “不然呢?”路世安叹气,“难道你要说你是一个修行千年的白狐,特地报答他百年前的救命之恩?” 于锦芒心有戚戚然:“说不定他会立刻找道士把我灭了。” “这不就得了,”路世安说,“对了,我再和你对一下口供。” 于锦芒懵了:“什么口供?” 路世安言简意赅:“小路世安和小于胜楠的口供。” “——啊?” 说是口供,其实也不尽然。 确切地说,是于锦芒和路世安离开后发生的事情。 信的确送到了小路世安手中,他也拿到了,也去了。 但没有等到于胜楠。 他去打听,得知于胜楠生了一场大病,持续高烧了好几天。 于胜楠的父母,于家宁和庄素梅,把女儿看得如同眼珠子,谢绝所有朋友来看,就连小华——当初在济南和于胜楠一起、差点被砖头砸到的女孩——也只见了于胜楠一回。 再后来,于胜楠的弟弟于某龙结束了最后一次复查,一家人重新回了淄博,继续开店。等小路世安结束了在济南的补习班去淄博后,特意打听了店的位置,过去看了几次,都没有找到于胜楠。 他又不好意思问,担心连累于胜楠再有个“早恋”的罪名。青春期的孩子,家长将早恋视作和玩游戏同等可恶的罪名,怎能允许。路世安自己倒无妨,他只有一个开明的爷爷,但于胜楠不一样,她的父母,传统保守,执拗顽固。 小路世安去店里买东西,挑选的时候,听见于家宁打电话骂于胜楠:“楠楠,你要是把看小说的劲头儿花一半在学习上,早就考上清华北大了!天天就知道打游戏,玩电脑,电脑就那么好玩?你在学习上多用点功,什么985、211还不是你随便挑……” 小路世安听不下去,打断他,问:“老板,这个多少钱?” 于家宁这才匆匆挂电话。 装袋,称重,拎着东西走之前,小路世安还顺道提醒于家宁,有一批火腿肠快过期了,最好赶快下架,不然被局里的人查到,一定会罚款。 于家宁说了声谢谢。 大热的天,小便利店也舍不得开空调,又闷又热。不到100米处有大老板投资开了好大好的的超市,开业大酬宾,无论是馒头还是新鲜蔬菜,都几乎是进价出售,赚的是一个薄利多销,想要占据客源。 周围的小超市小便利店的人便少了许多。 小路世安付了钱,于家宁用计算器算了他选的那些东西,又开始找零,一个抽屉,几个盒子装着钱,天气热,热得人头昏,于家宁脑子也迟缓,几张钱找了许久。找完零钱,小路世安看着于家宁把那张崭新的一百元收到旁侧一个有盖子的小盒子里,盒子盖上用透明胶简单贴了张纸,写着“楠楠借读费”。 小路世安默不作声地离开,经过便利店冰柜旁边被热到蔫巴巴皱起来的不新鲜黄瓜。经过超市时,强大的冷气从门口塑料隔断帘空隙中溢出,吹得他通身凉爽,而他站在人来人往、生意红火的大超市前,忽然想到闷热小超市里,于家宁后背湿透了的t恤,紧紧地贴在他瘦巴巴的身体上。想起他找到那些临期的肠,也不舍得丢垃圾桶,而是仔细放进塑料袋中。 那之后,长达半年,小路世安都没有再遇到于胜楠。 哪怕是在同一个高中内,也没有一次偶遇。 他一直将那封信归结为恶作剧。 或者,是他的一场幻觉。 就像父母离婚前夕,带着他一起亲亲热热地吃了饭,为他庆祝生日,大家一起切蛋糕吹蜡烛。 小路世安许愿父母永远不分开,但可惜第二天两人还是去离婚了。两个人并不介意在他面前互相攻击,彼此推诿,都不想要路世安。 小路世安最终被判决给经济能力更强的爸爸,然后爸爸将他丢给爷爷。 至今,小路世安都认为他那最后一次生日时的和谐是他不甘心的一场幻想。 秋意浓 第17节 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雪地里的美味食物、温暖、奶奶,都是小女孩濒死前的美好幻想。 人在绝境时总喜欢幻想一些美好的东西,麻痹自己,令接下来的生存不再那么痛苦。 就像于胜楠给他的那封信。 小路世安偷偷夹在日记本中,但两天后,那封信凭空消失了。 任凭小路世安翻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就好像从未存在,只是他的一场梦。 再和于胜楠相见,是高一下半学期。 学校初七就开放,通知所有学生,“自愿来学校上自习”。那年春天格外冷,初七初八的,路上的冰还没有化,冻得结结实实,清晨六点钟就得上早读,五点多,天还黑着,就得骑自行车往学校中赶。 于胜楠骑着自行车跌了一下,摔得脸上掉了两块儿皮,虽然不是太严重,但看起来鲜血淋淋的。 小路世安见到她的时候,她脸上的伤口还没好,个子高了很多,也沉默了很多。 于胜楠还记得他是当初帮过自己和小华的人,开心地和他打招呼,寒暄几句。 两人就此“正式”认识。 高二,文理分科,于胜楠和小路世安恰好都分到一个班里,又巧合地成为了同桌——这还是当初老师出的主意,于胜楠的语文和化学、生物成绩好,巧合的是,小路世安的英语、数学和物理成绩好,真是天造地设地互补,就这样被理所当然地安排在一起。 一安排,就是两年。 同桌是什么?于胜楠睡眠不足,困的时候,小路世安替她放风,看着点老师;小路世安喜欢读课外书,于胜楠就打起精神帮他留意动静,一见有不妙,立刻低声提醒“老班来了”,要他快速藏书学习一条龙。 “我睡一会儿,老师来了叫我喔。” “好。” “我看会儿书,老师过来提醒我。” “行。” 小路世安再没有提过当初那封信的事,于胜楠也完全没提。 中午大课间,买面包时默契问对方要不要;打热水时顺道把另一人的杯子也接满。自习课上偷偷传小纸条,甚至有一个笔记本专门打掩护,前面写满错题集,后面则是两人的自由畅谈游乐场,这样的本子,光小路世安就有足足十个,写得满满当当,满是涂鸦和聊天。 过生日的时候,两个人悄悄庆祝,去超市买廉价的巴掌大纸杯蛋糕,开开心心地分着吃。 …… 听到这里,上课铃声再度响起,刺耳又尖锐,就在脚下。 于锦芒被惊得跳了一下,又摇头:“看来果然是平行世界里,我就没有这么浪漫的高中生活。” 路世安说:“你之前还说过,说我和浪漫的缘分仅限于词典。” “好啦好啦,一点点的话语,你耿耿于怀到现在,”于锦芒拍他肩膀,“来,拍一下就忘掉了。我得去上课了,不然等会儿迟到了,被级部主任抓到就惨了。” 路世安说:“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小路他爷爷去世的时候,他爸爸和叔叔都来分爷爷的房子,你为了保护他,被推倒,胳膊脱臼了。” 于锦芒呆住:“啊?” “记得这点就好,”路世安说,“回教室吧,我四处转转,放学后在你教室门口等你。” 于锦芒说:“好。” “对了,还有一件事,”路世安说,“远离小路,你告诉他,你们未来并没有在一起。” 于锦芒吃惊:“可是我们不是已经谈恋爱了吗?班主任还说——” “那是个误会,”路世安说,“你们是在大一——” 顿了顿,他站在楼顶上,深深看她:“你们没有谈过恋爱,于锦芒。你要说,你有喜欢的人,对方风趣幽默,很会讨你开心,努力上进,但也没有忘记陪伴你、照顾你。他一直待你很好,所以你打算和对方结婚,婚期就定在十月份,秋高气爽,是很好的天气,穿婚纱不会热,也不会冷。你买了白色的、镶满闪钻的婚纱,还有真丝和小羊皮做的漂亮高跟鞋,以及……” “好啦好啦,细节倒也不必如此真实,”于锦芒投降,“你一下子讲这么多,我完全记不住嘛。” 路世安笑了:“笨。” “你再骂我笨,我转头就和小路说我未来不仅和他谈恋爱而且还火速早婚,毕业即生子,一胎八宝幸福美满累得他天天直不起腰,”于锦芒冷酷,“怎么样?” 路世安点评:“真够狠,听起来比我设想的那个未来还要令人恐惧。” “那我怎么和他说?”于锦芒说,“我总不能讲他未来英年早逝吧?多不好。” 顿了半晌,路世安说:“那就说些好听的,你就说,他未来事业有成,小有名气,没有和父亲母亲和解,不过也没有恋爱,感情史空白。” “多么美好的生活啊,”于锦芒感慨,“听起来多有福气呀。” 路世安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也不是什么福气。” “这种没必要的话就不要反驳我了,”于锦芒幽幽威胁,“否则我就告诉小路,他未来会爱上一个男人。” 路世安:“……” “好啦,不和你扯淡了,”于锦芒挥挥手,“我得溜走啦,放学后等我喔。” “好。” 于锦芒在幽暗的月光中轻快下楼,穿越多个亮亮堂堂、坐满学生却无一人说话的教室,她成功从教室后门中躬着身体猫进来,做贼般,坐到自己的位子上。 她轻轻松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长长舒一口气。 根据路世安的提示,于锦芒轻车熟路地找到她和小路通话的笔记本,刚翻到,还没摊开,旁侧高中版冷酷路世安便冷着脸压住笔记本。 于锦芒比划,示意自己有东西要写。 高中版路世安一声不吭,从自己草稿纸上撕下一页,丢给她。 于锦芒:“……” 好吧。 于锦芒简单地在纸上写。 「我是未来的于胜楠,短暂穿越到这里,这不是我第一次穿越,不过别担心,我只会停留几天,立刻离开」 推给小路世安。 小路世安看了,半晌,又写下来给于锦芒。 「你是来替曾经的小于高考的?你特意背下了今年的高考,答案?还是做了所有的高考题?你还记得现在高考题是什么?」 于锦芒在“高考,答案”四个字上画了大圆圈,备注:「当年高考后我也没有看答案」 “高考题”上又一个大圈。 「全忘了」 小路世安沉默了。 他又写:「那你来做什么?添乱?你见不得自己好?和自己有仇?有自虐倾向?还有七天就要高考了,你确定自己到之后能离开?」 于锦芒:「实在不行,你可以教我,有备无患」 本来要推给小路世安,又觉得不对,不等小路世安看,她自己又扯回,再写,好心肠地提醒。 于锦芒:「不过请把握好尺度,千万不要爱上我」 小路世安不看她,手上的笔转了个圈。 一分钟后,纸条推回,只有他高贵冷艳的一句话。 「对现在的你来说,这种烦恼太过奢侈了。」 第16章 拥抱 我和我的小于 于锦芒写:「你想知道你未来的感情生活和家庭状况吗?」 小路世安:「我不想知道」 这张草稿纸写满了,她团起来,重新撕了一张,哗啦一声,安静教室中,纸张破裂的声音清脆极了。于锦芒亡羊补牢地伸手捂了一下裂痕处,咬牙切齿地写:「未来你会爱上一个男——」 小路世安忽然咳了一声,见过大风大浪的于锦芒自然熟知高中生的这些小伎俩,她耳朵微微一动,立刻藏好写了一半的纸。板着脸的班主任一手拿着保温杯,另一只手拿着保温杯杯盖,黑沉沉的脸,从他们身边经过,恶狠狠地瞪了她们俩一眼。 于锦芒的脸皮早就在读研和工作中历练出来了,泰然自若,不动如山,甚至还能对班主任报以温和的笑容。 伸手不打笑脸人,班主任噎了一下,不吭声,也没批评她,扭头就走。 小路世安顺势将自己整理的习题集推给于锦芒,另附纸条。 「先看题目,不会的再问我」 于锦芒轻蔑一笑,什么东西,难道还能难倒她这个研究生? ……还真能难倒。 直到放学,她还停留在教室里,苦着一张脸去学习这些已经七、八年未见的东西。她再次悲叹自己命运不济,早知要穿越,当初大学怎么不报数学或者物理相关的专业,自己的命运是暂时注定了,至少还能让平行世界的自己成绩突飞猛进,考个好大学…… 她愁眉苦脸地划拉着公式,听到小路世安问:“上课时你对老班笑什么?” 于锦芒说:“同情吧。” 他问:“同情什么?” “同情咱们班主任将来要英年早秃啊,”于锦芒说,“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咱们班的班长和副班长结婚,班主任也去了,他是证婚人,老惨了,头发秃了一大片,顶灯照下来,照在他的脑门上,那一刻我就想唱清晨起来爬山坡爬到山坡我看大佛……” 谈话间,副班长拎着后面的拖把正满教室地追着班长,叫:“张孟居你给我停下!你说,是不是你找老班告状说我上课睡觉的……” 小路世安打断于锦芒的自由畅想,他冷冰冰,完全看不出是刚才还给于锦芒泡泡面、冲奶茶的那个高中生小暖男:“就算你恨他也没必要这样说。” 于锦芒叫:“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小路世安又问:“那你呢?” “我啊?”于锦芒老实,“伴娘竞争太激烈,我没上去,婚礼现场,我在下面磕瓜子呢。” 小路世安说:“别装傻,我问你,大学毕业后你怎么样了?” 于锦芒答:“考研,第一年没考上,第二年考上了。” “我想问你和谁——”小路世安顿了顿,又皱眉,说,“算了,你还是现在好好学习吧,一步到位,直接考个好点儿的学校,免得又要吃考研的苦。” “喂喂喂,”于锦芒不满,“其实考研不仅仅是为了给学历镶金边,更重要的是研究生生活给予我接触更多深奥学识的机会,也让我——” “给予你接触更多深奥学识后,然后让你花半小时也解不出一道圆锥曲线?”小路世安冷淡,“快做题,别废话。高考考的是脑子,不是嘴。” 于锦芒:“……” 小路世安一脸嫌弃地看她的试卷,眉头越皱越紧:“还有这里,这么简单的求证,你竟然只写个·.·就停下了,因为什么?嗯?在这里画个辅助线有那么难么?还有这里……” 秋意浓 第18节 “路世安,”于锦芒正色,“你想不想知道自己未来感情生活如何?我和你讲,你未来会爱——” “我不想听,比起那个,我现在只想听你说你会努力学习、高考考好成绩,”小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知道你现在怨我骂你。你是不是还想对我说小于未来会有喜欢的人,但不是我。对方风趣幽默,很会讨小于开心,努力上进,但也没有忘记陪伴小于、照顾小于。两人琴瑟和鸣,天生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而且婚期就定在十月份,秋高气爽,她要穿镶满钻石的婚纱,还要真丝缎面和小羊皮做底的鞋子——” “等等,”于锦芒吃惊,“这是谁告诉你的?” 小路世安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她:“这是小于过生日时许的愿。” 于锦芒:“……咦?” 好家伙,大路世安还在这里剽窃创意呢? “你现在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小路世安手中的笔转了一下,“所以你现在嘴巴里的每一个字都不具备可信度。好了,收起你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好好学习,别耽误了小于的高考。” 于锦芒不满:“好歹我也是未来的小于,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冷漠。” “照你这么说,负责对你好的人应该是未来的路世安,是陪你从小于到现在的那个人,不是我,”小路世安不看她,清俊的脸庞有一种礼貌的疏离,“我有我的小于。” 于锦芒嘀咕:“说的这么暧昧,还讲没有谈恋爱。” “你学不学?”小路世安拿起课本,“再不学,我明天就请假去找道士。” 于锦芒:“……好啦好啦,我学就是了,你脾气这么坏,小心你的小于也不要你喔。” 小路世安置若罔闻。 于锦芒学生学死到教室熄灯,骤然的黑暗降临让她小声啊了一下。 小路世安说:“没想到你这么大了胆子还是这么小。” 于锦芒反驳:“你再冷嘲热讽,就不怕我去报复大路世安?你就不管他死活了?” “他死活关我屁事,”小路世安清醒,“好了,别叫了。” 悉悉索索,他的手磕磕碰碰,终于掏出什么东西,啪啦,一束光柔柔地打出。 小路世安有小手电,打开,于锦芒怕黑,等着他锁上前后教室门。走廊上还有灯,负责管理楼道的大爷已经拿着手电筒开始巡逻,拎着一个喇叭,反复地播放着音频,“已经熄灯,即将锁楼道,请同学们离开教学楼……” 约定好放学后在教室门口等她,于锦芒走得急促,差点被门槛绊了一下,大路世安稳稳扶住她胳膊。 他的声音只有于锦芒能听到:“小心。” 于锦芒站稳。 大路世安就站在月光里,身体有种澄净的透明感,仿佛透过他的身体能看到身后隐约的寂静校园。 两人一透明鬼出了校园,天气很热了,于锦芒的上学装备从自行车换成妈妈淘汰下来的二手小电动车。她挥挥手和小路世安说再见,小路世安冷酷地回应一句:“回去弄明天今天晚自习的那几道题,明天抽查。” 于锦芒说:“就冲你这奴役人的架势,我可知道你当初是怎么做大做强的了。” 小路世安骑着小电车酷酷离开,只留给她一个坏了一半的车尾灯,闪着红色的光。 于锦芒喘一口气,让大路世安坐在车后座,他很轻,几乎没有重量。夏天晚上的风也冷,于锦芒倒穿了一件长外套,挡住膝盖,向大路世安告状,费解:“如果你真是我前男友的话,就你这么个气人的方法,我是怎么愿意和你这个祸害在一起的?” 大路世安说:“大约是想为民除害吧。” 于锦芒:“……喔。” 她骑着小电车在夏日微凉的风中快乐穿梭,听大路世安问:“你为什么不讲,你和他未来没在一起?” 于锦芒说:“我想说来着,他不信。” “明天就和他说,”大路世安不容置喙,“越快越好。” 于锦芒:“喂喂喂,马上就要高考了哎大哥,你对自己也这么狠的吗?万一他伤心难过到高考失利呢?你这不是白瞎了人家一生吗?” 大路世安说:“不会。” 于锦芒想了想:“不行,还是等高考后,再说。高考太重要了。” 大路世安说:“高考重要还是命重要?” “你的前程也很重要,”于锦芒说,“高考只有一次,可是说不定,我们还会去你死前的其他记忆,比如大学啦,什么的……” 大路世安闭眼:“他还可以复读。” 于锦芒说:“不,没必要,我不想害你。” 大路世安叹气:“脾气还是这么倔。” 于锦芒得意:“这可能是我的天性,哎嘿嘿,你知道吗?小学时候,老师在意见书里就写,这孩子脾气倔,像一头倔驴。我妈妈那段时间可喜欢拿这话逗我了,说八岁看到老,老师看人真准……” 大路世安再再叹气:“这种不光彩的话就不要拿出来说了。” “不光彩吗?”于锦芒摇头,喜滋滋,“我觉得很有趣。” 大路世安不说话了。 现在这种情况,于锦芒自然是带大路世安回自己家暂且睡一睡——字面意义上的睡。她弟弟于某龙念的是寄宿制初中,一周才回一次家,现在刚好赶大路世安过去睡,反正他是个鬼嘛,大家都看不到。 其实,于锦芒对这一天隐约有些记忆。 距离高考只剩下一周时间的晚上,她和妈妈狠狠吵了一架。 具体的矛盾点在于于锦芒的18岁生日——她生日是端午节,但庄素梅这天去加班了。便利店生意不好,只于家宁一个人看店,庄素梅另找了工作,在超市里,做促销员,也做其他的杂工。她晚上来得很晚很晚,爸爸那天又去卸货。不要说蛋糕了,于锦芒自己煮了两碗泡面,和弟弟于某龙分着吃了。 而导火索在于于锦芒回家比较晚。 为什么回家晚,于锦芒都已经忘了,只记得她一回到家,妈妈就气急败坏地质问她这么晚了怎么才回家。 那时候,心里有气的于锦芒回怼:“我生日时你不也是没有回家?” 后来就吵起来了。 最后妈妈放了山东母亲几乎说的狠话—— “以后我就不管你了,行了吧?你愿意干啥就干啥,不用喊我,不用和我说,你想咋地就咋地。” 这一次,当再听见庄素梅气急败坏的质问时,于锦芒表现得格外平静。 ——“这么晚了怎么才回家?” 于锦芒冻得瑟瑟:“我有道题不会,去办公室问老师了。对不起啊,妈妈,让你担心了,我知道错了。” 庄素梅火气瞬间下去,她说:“以后别这么晚回来了,啊?晚上车多,不安全。” 于锦芒说:“好。” “你饿不饿?”庄素梅站起来,她的卷发已经很久没有打理过,劣质染发剂也逐渐变得枯黄,遮不住新长出的黑发,里面还夹杂着些银白色发丝,“想吃点啥?给你煮个面?再磕俩鸡蛋?” “不了,妈,”于锦芒说,“我困了,想早点睡,明天还得早起上课。” 庄素梅拢了拢皱皱的头发:“行,早点睡啊,我也该睡了。” 于锦芒看着庄素梅蹒跚往卧室里走的身影,忽然又想起,她初次考研失利、二战时,妈妈在餐桌上冷嘲热讽,劝她别考研了赶紧找工作干,不然读大学都要把脑子读傻了,路上遇到亲戚也不知道叫一声,真是读书越多越没用,都废了,上个学这么费劲,当初就不该费心费力地供她…… 于锦芒沉默半晌,回了自己卧室。 大路世安安静地跟着她。 于锦芒警惕:“干吗?想要辣手摧花?” “不催花,”大路世安张开手臂,他低头看着于锦芒说,“只是感觉,某个人现在或许需要一个拥抱。” 第17章 拥抱 起立一上午 于锦芒转身,头轻轻磕了一下他的胸膛,沉默良久,才说:“看来你这个人并不是无药可救,还是有那么点儿可取之处的。” 这是一个很轻浅的拥抱,只有如此温温柔柔的两下,温热的额头撞稍凉的胸膛。于锦芒闭上眼睛,尝试去回想有关爱恋、有关前男友的一切……都没有。 她的记忆是无波的海。 昔日爱人在沉静之渊。 “想起来怎么死的没有?”于锦芒深吸一口气,后退,看大路世安,“我总觉得,你最近温柔了好多。” “还是没有,”路世安摇头,“不过,我确定了,死因和你有关。” 于锦芒想:“该不会是我杀了你吧?” 路世安说:“你高估了自己的杀伤力。” 于锦芒又提:“会不会是你为了救我而死?” 路世安仔细看她房间,开始找寻能睡觉的地方,漫不经心:“比如?” “比如,”于锦芒想,“火灾?你救了我出来?” 路世安说:“我身上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于锦芒说:“你为了替我试毒?” 路世安:“我们并不是生活在武侠小说中。” 于锦芒苦恼地摇头,身体往后重重一躺,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叹气:“不想了,不想了,头痛。我这样聪明的小脑袋瓜,应该去关心人类。” 路世安站在桌旁,静静看她。 “我们有没有办法提前离开这个世界?快快去下一个地方……”于锦芒一个骨碌,又坐起,扭头看路世安,“你还记得上次自己怎么离开的吗?” ——很遗憾。 路世安也给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他上次给小路世安送了信,回来路上跌入这个世界。 毫无征兆。 这种突然的“平行世界穿越”和“时间跳跃”目前的样本数据太少,无法归类、分析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好在于锦芒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她转身,想要睡觉,又听到外面的妈妈在打电话,声音低低。 “……是,这周六周日,不能安排我值班?” 于锦芒轻轻下床,她贴近门板,耳朵靠近,仔细听。 妈妈的声音很低,她知道妈妈的小习惯,腰不好,睡前一定要做理疗——是个贴在腰上的按摩仪,能发热,能浅浅按摩。 房间太小了,能充电、供她理疗的地方,只有房间的那个沙发。 妈妈还在打电话,应该是给超市的领班。 超市里的工作其实挺累的,一天下来,要站到腰酸背痛,更不要说上货下货的时候了。 于锦芒坐过一段时间的兼职,才终于体会到有多痛苦。 秋意浓 第19节 不过高中时候的她还意识不到,一直在苦恼,为什么妈妈几乎每个周末、节假日都要加班,就算不加班,也要去爸爸那个小便利店帮忙。 妈妈声音很低,她很谦卑,快五十多岁的人了,在面对才二十多岁的领班时,低微得像一个小学生,语气柔和,有着小心翼翼的窘迫和迫切想要示好的胆怯。 “啊……行……行,下次节假日调班,先找我,行吗?” “嗯,嗨,这不是有双倍工资和假日工作补贴嘛?我们家楠楠快要高考了,唉,大学要交学费,也不知道她考什么样的……” “嗯,对,对,对,您说得对,就算是考三本也得上,不是?好歹算个本科,学费贵点就贵点,咬咬牙,省一省就出来了……好,好,您先忙,我不打扰您了。” 电话结束了。 隔着门板,于锦芒听到妈妈的一声叹息。 长长的、不知所措的一声叹。 她静悄悄地又回到床上。 路世安坐在床沿,低头看她:“睡吧。” “可能这真是平行世界,”于锦芒小声喃喃,“这是于胜楠的妈妈,不是我的妈妈。” 路世安说:“你知道。” 是的。 于锦芒知道。 事情不是非黑即白。 于锦芒闭上眼,侧着脸,埋进胳膊中:“所以我才不明白,为什么那时候会对我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那时候,指她考研失败。 对家里人,为了不至于天天被念叨,她谎称找到一份工作。实际上,于锦芒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备考,学习,读书,为了能考研上岸……只在偶尔的时候,去日结的兼职群里接一些散单做。 那是她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是最窘迫的一年。 只有前男友和她一起住在狭窄破旧的房子里,老旧房子里有虫子,他们连杀虫公司的钱都付不起,晚上一起上网搜各种除虫攻略,药物…… 于锦芒睁着眼睛,她看着路世安。 她想不起来日日夜夜中陪伴她的前男友的脸。 空白。 空白到像是被人删去,稍一用力去想,就钻心地痛,好像尖锐的玻璃扎破她的脑子,阻止她继续往下想。 路世安伸手,捂住她眼睛,微微往下,温柔地让她闭上眼睛,轻声说:“睡吧。” 睡吧。 于锦芒闭上眼睛:“我睡不着,你唱首歌吧。” 路世安低声哼:“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说不出借酒相送……” 他哼的是粤语,于锦芒听不懂:“这是啥?” 路世安解释:“张学友的《李香兰》。” 于锦芒摇头:“我听不懂粤语,你用普通话唱吧。” 路世安想了想:“粤语歌词直接改普通话不行,对了,这首歌倒有国语版本,好像叫《秋意浓》。不过我不记得歌词。” “记得也不要唱了,”于锦芒说,“调子怪惨的,你都死了,还要给我唱这么悲伤的歌,不太好吧。” 路世安笑:“你想听什么?” 于锦芒闭着眼睛,手拍打着床:“当然是摇篮曲啦,比如什么,’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了山顶我想唱歌’’抱一抱啊那个抱一抱,抱着我的妹妹上花——’” 轿子没出口,只听卧室门被妈妈咚咚咚敲响。 她严厉:“大晚上不睡觉,你作什么妖?” 于锦芒说:“梦话,梦话,妈,都是梦话!” “快点睡,”妈妈大声,“别闹了。” 于锦芒乖乖扯被子蒙住脸:“好。” 路世安坐在床边,忍俊不禁。 碍于妈妈,于锦芒不敢再说话了,她闭上眼睛,沉入梦乡。 眼睛再一睁,已经到了清晨。 于锦芒醒得格外早,听见厨房里炖着小米汤的锅响,她便跳起来,冲过去,倒把厨房里的妈妈吓了一跳。 于锦芒用力地抱了她一下——从读研后,她的寒暑假很短,回家次数也少,匆匆的,甚至只住一晚——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妈妈。 “妈,”于锦芒说,“今天早上吃啥?” 为了省电,厨房和客厅都没有开灯,昏暗的一团,妈妈灰白发中夹着苍白,她拍了一下于锦芒的手:“吃炒鸡蛋。” 于锦芒开心:“好,炒鸡蛋香!妈,你多放点油!” 干完炒鸡蛋,去上学路上,于锦芒买了几个肉包子来投喂可怜的大路世安,等她一路吹着小凉风到教室的时候,小路世安已经坐在桌子前了,正聚精会神地学习。 唯独有点意外,他额头有一点伤口,不算太严重。 说是骑电车时不小心,在下坡时跌了一跤,幸运的是没有跌入没有污水井盖的下水道中。 恰好被晚归的班主任看到,在班级的晨读时,又特意拿出来说明一下,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尤其是在即将高考的关键时期。 听完的于锦芒不可思议:“先不说车子坏的事……修下水道应该有警告线拦着吧?你骑电车冲警告线啊这么叛逆?” 小路世安仍旧一脸高贵冷艳:“在我之前,那警告线已经被冲破了——好了,背你的书,别废话。” 但这点伤口并不影响小路世安的“傲慢”,他头顶纱布,心怀成绩——于锦芒的成绩。 往后两日,小路世安都在恨铁不成钢地逼着于锦芒学习。 他并不在乎身旁的人是不是“未来的于胜楠”,更认定她口中的“未来你没有和于胜楠在一起”是纯粹的报复性语言。 简而言之,这个人就像是石头,又冷又硬,刀枪不入,巍然不动如山。 再一次被圆锥曲线所打败后,于锦芒趴在桌子上,泄气,小声嘟囔:“你知道吗?我可是北京xx大学的研究生哎!” 北京xx大学,是小路世安写在志愿表上的学校。也是当初他的第一志愿。 很可惜,他也没有考上。 小路世安眼皮也不抬:“真的?” “真的,”于锦芒鲤鱼打挺,起来,“我爸妈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敲锣打鼓,还放了好几挂鞭炮……” “挺好的,”小路世安说,“这次的细节比上次更真实了。” “喂喂喂,你怎么不信呢?”于锦芒不满,“是真的。” “我信,”小路世安说,“不过挺惊诧的。” “惊诧什么?” “惊诧你这狗窝里放不了剩馍馍的嘴巴,居然现在才能将这个消息透漏给我,”小路世安说,“挺难得。” “放不了剩馍馍怎么啦?”于锦芒骄傲,“我都和人说了,等几十年后,我老死了,我就立一块儿碑,上面刻个二维码,拿手机扫一扫就出来,显示——「我考上了北京xx大学的研究生,牛逼吧」。” “女孩子家家,不要说脏话,”小路世安波澜不惊,顿了顿,又问,“错题集整理完了没?” 于锦芒:“……马上马上。” 她小声嘀咕着,埋头整理错题本。 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五天。 于锦芒的成绩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大晚上的,于锦芒实在睡不着,爬起来去摇大路世安,推醒他。 “不行,我们必须得离开这里,”于锦芒说,“再留下去就糟了,你也看到了,我现在这水平,指定考不上本科。” 路世安揉着眼睛:“你知道怎么离开了?” “不知道,但有了点眉目,”于锦芒冷静分析,“根据我多年看影视剧和小说的经验,鬼被困在某地不能离开,一般都是执念。我们现在被困在的地方,或许也是你记忆中的执念——或者说,不能释怀的地方。” 路世安打了个哈欠:“然后呢?” 于锦芒继续说:“上一次,我们给初中路世安送了情书——这会不会是初中路世安的执念?他暗恋青春貌美如花似玉温柔善良完美无缺——” 路世安说:“修饰词倒也不必这么多。” 于锦芒从善如流:“——的我,所以他那时候的执念是和我认识?或者我对他示好?执念解除,所以我们就跳到你的下一段执念。” 路世安若有所思:“你形容的有点像高僧化解怨灵。” “哎呀,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就好,”于锦芒定定看他,“你看过高中版路世安的日记,你应该比我更了解他——所以,他现在的执念是什么?” 路世安叹气:“我上次只粗略一翻,也没看完。更何况,他的新日记本不在家里,可能在教室。”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于锦芒胸有成竹,“所以我今天放学时候,趁他上厕所,偷走了他的日记本。” 路世安:“!!!” 于锦芒爬起来,从书包中翻出来日记本,路世安要去抢,她高高举起,同他对峙。 路世安说:“偷看别人日记本不道德。” “是的,”于锦芒说,“我不像你那么缺德。” 路世安说:“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所以也不算太缺德。” “是的,我也这么想,”于锦芒继续点头,“所以我想让你看,然后再念给我听。自己看自己的日记,自己念自己的日记,就不算我们缺德啦。” 路世安:“……” 于锦芒将日记本递给他:“看吧,小路和小于下半生的命运,就掌握在你手上了。” 路世安不发一言,他阅读速度极快,也或许是小路日记写得简短——他匆匆翻了几页,忽然合上,不自在干咳一声。 于锦芒说:“是什么?!” 路世安躲避她视线:“没什么。” “你还是不是我的好盟友啦,”于锦芒不满,她扑过来,尝试从路世安手中拿走日记本,嘟囔,“到底是什么?我就是想知道他现在的执念嘛,我想快点快点离开这些破地方,我要回去我要工作……” 秋意浓 第20节 路世安被她扑倒在床,于锦芒骑着他胸口,稳稳拿到日记本。 路世安还在说:“真没什么。” 于锦芒说:“闭嘴。” 她翻了几页,翻到刚才路世安最后看的那一页上,他刚才掐的用力,笔记本都被掐出深深的甲痕,深刻至极。 再看日期。 恰好,是于锦芒附身小于胜楠身体的前一天。 “有道德、且不想看别人日记”的于锦芒捏着那个日记本,不看上面的字,只拿着,怼到路世安面前,叫:“大声念出来,这上面写得什么?” 路世安痛苦极了,低声几句。 于锦芒不满意:“听不到,大点声!” 路世安闭上双眼,提高声音:“今天上午不小心碰了小于的手,一节课都在boki!” 第18章 往事 只有一个办法 boki! 于锦芒啪地一声,将整个摊开的笔记本盖在路世安脸上。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于锦芒维持着压制住对方的姿态,双手死死地压住那个笔记本,房间中闷热,于家宁晚上在便利店中盘货,庄素梅要上夜班,房间中只有他们两个。 在这熟悉的房间里,一人一鬼,就这样对峙着。 于锦芒呼吸急促,她说:“臭不要脸。” 路世安一动不动,脸上盖着笔记本:“确实挺不要脸的。” 于锦芒又说:“小小年纪就这个样子,长大后不知道还要……” 路世安苦笑:“正常生王里反应,他控制不住。” 于锦芒继续:“才不是,你就是……” 话没说完,她察觉到异样,又惊又怒,猛然睁大眼睛:“你你你你你——” “嗯,我,”路世安镇定,他说,“正常生王里反应,我也控制不住。” 于锦芒在抖,又羞又气,热血上头,令她想要打路世安,又觉得这样不太好,正思考如何下手,又听路世安叹:“别动,再乱动,我也不知会怎么样。” 于锦芒叫:“你你你——” “它有自己的想法,”路世安低声,“先下去好不好,挺刺激人的。” 仿佛被烫到了,于锦芒松开手,她从对方身体上下来。笔记本仍旧盖在他脸上,他抬起手,遮住额头,似是无奈地一声叹息:“小芒果。” 那语气,就像是—— 你看,我已经说过了。 房间中又闷又热,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小风扇,十六块钱买的,就五个翅膀,吹起来呼呼呼地带劲儿。不过自从对着头吹被吹到头痛后,于锦芒就再没怎么用过。 这是她高中时候的卧室,闷热,焦躁,在这瞬间,于锦芒忽然无法分清,自己到底是于锦芒,还是于胜楠。 现在躺在她床上的人,的的确确是路世安。 是那个在于锦芒记忆中空白的路世安。 “高中男生没办法控制他的生王里反应,”路世安握着盖在脸上的笔记本,平和地同她解释着目前的窘迫,“你要知道,这是我的初恋。” 于锦芒说:“都说初恋很单纯,你这一点儿也不单纯。” “boki失败那不叫单纯,”路世安说,“叫阳,萎。” 于锦芒:“……那你说高中男生不能自控,你又不是高中男生了。” “嗯,”路世安终于移开日记本,他微微偏脸,灯光下,他半眯着眼睛,脸颊都浸在温温润润的光中,“是。” 于锦芒嘀咕:“是什么是。” “是我喜欢你吧,”路世安看她,轻声,“于锦芒。” 于锦芒弹跳起来,像一只被电到的小麻雀,齐刷刷竖起一身的炸毛:“路世安你有毛病啊!” 不等他回答,于锦芒闷头就跑,也不理路世安,埋头就走,她惊诧捂脸,呀,脸烫,手也烫,烫得都不像属于她的东西……怎么这样,怎么这样。她霎时间惊住了,一边走,一边慌,拼命伸手摸脸,摸脖子,怎么摸都还是烫,烫得她心惊肉跳,好像从身上摸到不属于自己的赃物。 身后的路世安追上,也不说话,就这样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一路下了楼,路灯昏黄。 气得于锦芒回头,大声喊:“路世安,你已经死了。” 路世安说:“我知道。” 于锦芒说:“听过那句话没有?一个好的前男友就该像个死人……” “是,”路世安耸耸肩,声音有点笑,“你瞧,按照这个标准,我算不算你的好前男友?” “你……”于锦芒捂着耳朵,“我不想听,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我也不想让你死。真的,我能理解我们因为各种矛盾走不下去最后和平分手,但我们曾经相爱过所以我不想让你死。我也不可能——” “所以,”路世安深深看她,“去阻止小路世安和小于相爱。” 于锦芒放下手,怔怔看他。 “阻止他们相爱,”路世安说,“不要让他们认识,小路就能继续活着。” 于锦芒问:“只有这一个方法吗?” 路世安说:“只有这一个。” 他说得坚定,于锦芒愣了半晌,忽听身后庄素梅声音:“楠楠?在这里做什么?” 她回头,看见庄素梅推着电瓶车,疲惫不堪。 原来是车子坏了。 电车坏在半路,庄素梅一个人推了两公里,才推回家。 大晚上的,庄素梅又冷又疲惫。于锦芒顾不得和路世安争论,先帮妈妈把电车推去小区电车棚下放好,又扶着妈妈上楼。庄素梅手掌生茧,硌得于锦芒手有点剌剌的痛。 曾经……曾经的这一晚,于锦芒只记得,她在房间中温书,隐约听到妈妈在外面哭。只是那时两人还在冷战,等于锦芒做好心理准备出去,妈妈已经离开客厅,卧室里也关了灯。 现在的于锦芒知道了她哭的原因。 倒了热水,又给妈妈打了个一个鸡蛋做蛋汤。庄素梅红着眼睛,拍了拍于锦芒的手:“回去睡吧,明天还得早点上课。” 于锦芒说了声好。 她回到自己卧室,路世安已经不在了。 他大约去于某龙房间中睡了。 于锦芒躺在床上,睁大眼睛,大脑放空,思前想后,几番挣扎,还是决定。 等高考后。 高考结束后,再果断地和小路世安讲清楚,一定要阻止这场真·出人命的恋爱…… 至于大路世安,算了,算了,毕竟曾经相爱过,所以她刚才的心动,还有他诡异的话,大约都只是不甘……一定只是不甘…… 于锦芒闭上眼睛,重新陷入黑暗。 今日的梦里,她终于完整、重新记起前男友的一切。 前因后果,起始和结束。 于锦芒和前男友的第一次见面,是初中,中考考场上。 两个人是前后桌,于锦芒粗心大意,忘记带了直尺,没办法画辅助线,坐在座位上要急死了。无奈,考试途中举手,低声问监考老师,有没有多余的直尺。 前排埋头做题的前男友听见,一言不发,啪地一声,折断了自己的透明长尺,举手,请老师将另一半从0开始至10的断尺给她。 考试中,于锦芒不敢开口道谢,只记得他干净的白t恤,有一点淡淡的清净的香。 那时候的于锦芒还很腼腆,不爱说话,声音细小,买东西时付了钱,也要小声地告诉老板。明明是消费者,进店里买东西却像做贼。 她那时还活在自卑中。 她还活在谨慎和胆怯中。 胆怯到不敢抬头看前男友的脸一眼,只盯着他脖颈上的喉结,递过去直尺,再细声细气地说一声谢谢。 如今的于锦芒都忘掉了。 她忘掉了曾经那个懦弱又胆小的自己——忘掉了自己是于胜楠。 胜楠,生男。 还是是家里的老人取的。 一定要用这个名字,不用,他便赌气绝食,躺在一张木板床上,一动不动,像一个顽固的僵尸,不肯让任何人喂食。 于锦芒最讨厌自己这个名字,只比招弟、招娣好了那么一点点……还有盼盼,婷婷…… 名字都是好名字,坏的是老人取名背后的心。 还有亚楠,齐楠,平楠,楠楠,来楠,求楠…… 楠,楠,楠。 男,男,男。 他们都想要男孩,却来了一个她。 她顶着这个名字,好像顶着一张“令人失望”的标签,好像玩具厂中被打上“质检不合格”的残次品,好像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我父母重男轻女喔,我不受重视也不受欢迎喔。 初中时的她无数次想要换掉这个名字,闹得久了,父母也觉得可以,但换名字的手续太麻烦了,学籍,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换。于家宁一看这么多手续,立刻皱起眉头,摇头说不换了不换了。 要折腾死个人。 她只能继续顶着于胜楠这个名字读高中。 之前,小学在镇上,一个班级里有好几个楠楠;等上初中,就只剩下两个,到了高中,她就是那个独一无二,是老师点一次名、她都要将头低一寸的于胜楠。 她没有办法否决自己的名字,也无法否决被带到这个世界上。 秋意浓 第21节 这种窘迫的心理,一直持续到高二—— 学校文理分班,她和前男友分到一起。 喔,对了,那时他们还只是稍微熟悉一点的同学。 唯一长时间的交际,也是暑假里,送被砖头砸破头的对方去医院。 第一堂课,班主任在台上讲话,她在台下心不在焉地抄写英语作文模版句子,听到旁边这位新同桌开口:“你是于胜楠吧?” 她吓了一跳,转脸看,看到这位新同桌正仔细看着她。 于锦芒终于在记忆中完整地看到前男友的脸。 是她已经熟悉的一张脸。 四目相对,他露出温和的笑,主动开口:“我叫路世安,还记得吗?咱俩上同一个初中,中考时,我就在你前面。” 第19章 回顾 她和她同桌 于胜楠和新同桌路世安的相处算不上太和睦。 于胜楠是社恐,一天八节正课一节早读三节晚自习,中间穿插两个跑操大课间外加n多小课间,食堂打饭,接水若干次,如果不是上课被老师点名起来回答问题,一天下来,她和人说的话不超过十句。 “你好,我要一个包子和一杯豆浆。” “谢谢。” “同学,借过。” “谢谢。” “阿姨,我想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谢谢。” “让一下。” “谢谢。” “不好意思。” “谢谢。” …… 直到新同学介绍了自己名字,于胜楠才有点怯怯地说出今天超出语言能力的第十一句话:“啊,是不是初三时候因为逃课被全校通报的那个路世安?” 路世安笑了:“没想到我这么出名。” 他很友好,不过也算不上绅士,对于胜楠说:“你也不差,中考数学不带直尺、让数学老师退休后想到也会气得拍轮椅的于胜楠。” 于胜楠窘迫地低头,垂得很低:“……喔。” 和社恐的于胜楠相比,路世安虽然还没有到达“社交恐惧症”的地步,但也是人缘极好。于胜楠都不知道,他怎么能在短短两天内,就能和班级上的每一个同学认识并且维持住了良好的“朋友关系”。 于胜楠只认得暂时的代理班长,其他的一概不熟悉。 因而,两人的沟通也不多。 路世安不多话,于胜楠不好意思说话,两个同桌相敬如宾,中间的距离比梁山伯和马文才还要大。 偏偏,正式的班干部和课代表都要等到周六再选,现在都还是空缺,有意者先写演讲稿,届时再上台竞争。 于胜楠想要竞选数学课代表。 一:她的初中数学基础稍稍薄弱,成绩并不怎么突出; 二:她是那种不逼自己一把绝不会使全力的人; 三:她想要提高数学成绩。 综合以上三点,于胜楠写了长长长的演讲稿,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上台,磕磕绊绊念完,桌子下面的两条腿抖得都能去跳踢踏舞了。 她自认为已经充分地展现出自己今生最大的真诚,但显而易见,大家还是纷纷将票投给另一位竞争者路世安—— 他甚至只说了简单的一句话。 “我数学成绩第一。” 几乎每一个中国的高中生都慕强,就连不学无术的混子学生都知道要去后排拉帮结派,绝不会干扰学霸们的苦学。大家可乐不犯矿泉水,彼此泾渭分明到堪比楚河汉界。 在绝对的成绩压制面前,于胜楠的真诚就像太监的俊美一样,没有半点吸引力。 所以路世安一句话就打败了她那勾勾画画写了好久的演讲稿。 于胜楠惆怅了许久,又暗暗下定决心,宽慰自己,就算当不上数学课代表,至少同桌就是数学课代表嘛,还是数学第一,不管怎么说,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今后她问问题也要方便好多哎。 她是一个自卑、又善于安慰自己的好孩子,想清楚这点后,很快不再为这件事而困扰,请教路世安的次数也多了许多。路世安耐心不错,总能一一为她解释清楚。 在学校第一次月考时,于胜楠的数学成绩拿到了第一。 这个成绩令于胜楠又开心又忐忑,一边开心自己的苦学刷题果然没有白费,一边又忐忑,难道这真叫“学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 这样一来,于胜楠追着路世安问问题的次数少了很多,这种莫名的愧疚心理,好比电视剧中——将军爱上了未婚妻救助的小丫鬟。 于胜楠的矛盾心理就是那个被将军看重的小丫鬟。 她有种太过道德的负罪感。 这种诡异的负罪感,在一同远赴邻市参加数学竞赛时达到顶峰。 按照数学老师的想法,他本想在教的几个班里,一个班挑一个尖子生去,在于胜楠这个班里,他原本中意的是路世安,但这次月考中,于胜楠的成绩又极为突出。 纠结再三后,数学老师给两个人都报了名。 一开始定的是大巴票,但突然多了一个人,便坐不开。商议之后,数学老师给他们两个人订了火车票,坐票没票了,就订了两张卧铺,数学老师自掏腰包。 两个人都是下铺,正好面对面。 车上人不多,又是中午的车程。路世安上车后便躺下,只剩下没怎么出过远门的于胜楠,坐在硬邦邦的卧铺上。 路世安规劝:“睡吧,睡一觉就到了那边,明天就考试,你先养足精神,晚上老师还要集训。” 于胜楠摇头:“我睡不着。” 路世安说:“先眯一会也行。” 于胜楠又摇头,她小小声:“我怕不干净。” 路世安睁开眼睛,火车上温度拉的低,他展开被子,盖在身上,看她:“嗯?” “就是……火车上的卧铺,都是公共用品,”于胜楠小小声,“听说过吗?有人在卧铺上睡觉,结果那个被子中被人故意放了蚂蝗,蚂蝗就隔着被子吸他的血。等火车到站,乘务员掀开被子一看,都成人干了。” 路世安条件反射丢开被子:“……你从哪里听说的?” 于胜楠呆呆:“《故事会》啊。” “那都是假的,”路世安重新躺平,说,“躺下,睡觉。” 于胜楠喔一声,犹豫再三,还是小心翼翼地躺下。 笔直笔直的,庄重肃穆到下一秒就可以被送花圈的僵硬笔直。 于胜楠又说:“那这被子干净吗?会不会有寄生虫或者——” 路世安打断她:“蚂蝗不会隔着被子吸血,被褥也有乘务员更换,一客一换。” 于胜楠老实:“喔。” 还没闭上眼睛,只听路世安低声吸一口气,于胜楠条件反射,侧身半起:“怎么了?” “没什么,”路世安说,“枕头边缘有点硬,好像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啊,”于胜楠短促惊叫,她不安地说,“我看过新闻,有性格扭曲的病人,会故意用针刺穿自己的血液,然后放在可以扎人的地方,比如火车——” “于胜楠,”路世安叹气,他转脸看她,语重心长,“是不是我不死,你睡不着啊?” 第20章 酒店 不用再担心 于胜楠默默躺平,她还是不碰被乘务员叠整齐的被子,好像碰一下就会立刻死掉。 于胜楠之前没有睡过火车卧铺,只觉得被子有点发凉,被褥也是凉的。这些不习惯而陌生的东西让她感觉到危险和恐慌。 空调温度低,她自己默默躺了一阵,路世安看不下去了,打开书包,抽出一件衣服,隔空抛给她。 “先盖这个吧,”路世安转过身,背对于胜楠,“我没往上放蚂蝗,也没有针,喔,我也没有传染性疾病,不想报复社会。” 于胜楠不知所措地碰着这件外套好久,才盖在肩膀上。路世安个子高,这又是一件长款的冲锋衣,挺干净的,一股淡淡的洗衣液香味儿。她就这样趴在外套下面,两条腿侧着蜷缩,刚好盖住膝盖,再努努力,还能把脚也藏进去,但于胜楠不好意思,只让外套盖住小腿肚。她目不转睛看了路世安好久,才说:“谢谢你啊。” 路世安说:“不用谢,这是我罪有应得。” 于胜楠:“……” 尽管于胜楠刻苦努力,但这一个月的努力补习,的的确确还是赶不上其他人扎实、实打实几年累计下来的知识。更何况,这场竞赛本身就是尖子生之间的竞争,百里挑一的学生坐在同一个考场中拼搏厮杀。 也正因此,于胜楠拼尽全力,最终也只拿到一个三等奖。 但这个奖项仍旧让于胜楠的数学老师喜笑颜开,他自己推荐了三个班、四个学生去,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收获颇丰,总好过颗粒无收。 这场数学竞赛的获奖,也狠狠激发起于胜楠刻苦学习数学的劲头儿。事实上,她小学时候的数学成绩一直拿第一,几乎没有考下过几次第二——初中时,教她们那个班级的数学老师基本上就是照本宣科,教学能力不行,外加寒假中,亲戚见面,提到于胜楠学习成绩,得知她如今不再考第一,摇头叹息。 “就是这样啊,”亲戚说,“小学时候女孩能静得下心学,男孩聪明,但是调皮,不爱学习,就显得女孩成绩好了。” “我家xx就是,他学习不好?那是他不爱学,”亲戚说,“信不信?他可聪明了,就是不喜欢学习,不然早就拿第一了。” “小学时候数学好没用,到了初中,女孩子心事一多,就跟不上趟了,”他言之凿凿,“还是男孩,别看男孩小学时候学习不突出,等再大大,他就知道学了,哎,要我说,理科还是男孩的强项……” 于胜楠听得心有戚戚然,她不知这话对还是错,但她的数学成绩的确不那么拔尖了,也不再遥遥领先。越急,越跟不上功课,她反复想,难道亲戚说得都是对的?难道女孩子的确不适合学习数学?可是…… 直到后来换了数学老师,她才知道这话错得不能再错。新的数学老师就是女性,还是刚毕业的师范生,无论是讲课还是安排教学进程,都要比之前那位年纪大、资历高的数学男老师好很多。 只可惜新的数学老师来教她们时,已经是临近中考了,于胜楠这才落了一点点基础,没能跟上。 在这个并不算富裕的山东城市中,送孩子去学奥数、从小培养竞赛的家长自然有,但也不会太多,毕竟更有钱的会想办法把孩子送去济南或者青岛念高中,或者读国际中学。 就像于胜楠的父母,纠结很久,也是宁可送她去学费更高的一中,而不是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高中。 等到高二的第一个学期结束时,于胜楠的数学成绩已经基本上稳居班级前三名了——数学和其他学科不同,尖子生的成绩能甩出其他人一大截,而尖子生之间的竞争又格外激烈,一两分就是好几个名次,稍微粗心大意,就又被甩出一大截。 秋意浓 第22节 路世安的状态却不如之前好。 因为他在济南居住的爷爷一直生病。 于胜楠和路世安的关系颇好,也隐隐猜到这位同桌复杂的家庭情况——他大约是父母离异,住在姥爷家。每次开家长会,也都是他姥爷过来代开,没见过他爸妈,也没听路世安提到过。 每到寒暑假,还有五一、十一这样的长假期,路世安都要去济南的爷爷家住。而从高二上半学期到高三,路世安也开始频频请假,周六周末不来上自习,去济南探望生病的爷爷。 路爷爷还是过世了。 路爷爷过世的时候,路世安一连一周没来上课。那时候已经是高三冲刺时的紧张时刻,于胜楠担心他,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妈妈做饭、弟弟写作业的空隙中,抽时间用q,q邮箱给路世安发老师讲课的重点。 那时候的智能机已经开始流行,于胜楠那个漂亮的步步高音乐手机也因被弟弟不小心丢进马桶而结束了生命。爸爸新带着她上街选手机,预算在800元内,满大街的中兴、华为、oppo和vivo的广告,于胜楠最终纠结着买了一块儿某品牌的联通合约机。 事实证明,这个手机的确空有颜值,内存小到爆炸,像素也不行,于胜楠花了好长时间,拍下老师发下来的试卷,又把照片传给路世安。 路世安也回她邮件,不过基本都是深夜,言语也简短,只有谢谢,还有请她自己也要好好学习,不要因为他耽误复习。 高考最重要。 直到无意间撞见路世安被他爸爸打,于胜楠才知道那时候的路世安经历了什么。 事实上,路世安的爸爸并不是全然不管。 路爷爷前脚过世,路世安的爸爸就及时上门了。他自然是为了继承路爷爷在济南的房子,哪里想到路爷爷事先写下遗嘱,请了见证人和律师,注明将存款一半给路世安的爸,另一半和房子全都留给路世安。 路世安的爸爸开始对儿子采取怀柔政策,想要哄着路世安将房子再过户给他,哪里想到路世安完全不为所动,路世安的爸爸忍了一段时间,终于爆发,恼羞成怒,开始殴打儿子,一直追到大街上,也不肯放手。 路世安伸手挡了几下,毕竟是爸,他下不去狠手,但他爸下得去,两巴掌打的他要冒血。 还不是那种普通的教育孩子,路爸双眼发红,酒气熏天,真是想要把儿子一口气打死—— 恰好于胜楠经过,她头脑一愣,冲进公共厕所,拎起来阿姨拖卫生间的抹布,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喊着“我这可是从蹲坑里拿出来的抹布”,勇猛地向路世安的爸爸冲过去。 …… 一分钟后。 被熏吐的路爸,一脸嫌弃地落荒而逃。 路世安顶着嘴角的血,身旁站着低头老老实实抱书包的于胜楠,真诚地向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道歉。 于胜楠又羞又臊,离开时也心不在焉,没看清路,不小心在台阶处崴了脚。路世安看不过去,隔着衣服握住她手腕,拉着她等红绿灯过马路。 这是故事的最开始。 说不好是谁先心动,夏天太热了,热到分不清远方柏油马路上闪闪的是昨夜的水,还是今日的阳光;模糊了少年少女紧紧交握双手的温度,也混淆了热汗与紧张的界限。 梦里的于锦芒,听到于胜楠,哗啦一声开了满树花的心跳。 再往后两日,是于胜楠好朋友小华的婚礼。 是的。 婚礼。 是那个没有读高中、被分流去职高的小华。 小华去职高后,只读了半年书,就不念了。 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她家里人就不肯再多出钱继续让她读,而是赶她去进电子厂打工。苏州电子厂招工人,每次都是大批大批地招。小华的生母早亡,如今的是继母,继母和她父亲又生了孩子,有了他们的小家,小华也就显得格格不入。 在新的招工时,小华报了名。 她在电子厂打工一年,就认识了现在的男友。 俩人火速结婚,还领不了证,只是办个婚礼。 于胜楠去了,只觉得现实割裂般的虚幻。明明都是一样的年龄,她们还在为高考成绩发愁,而小华已经穿上婚纱,已经听人念“滚一滚早生贵子”…… 她甚至没有和小华说多久的话,太仓促了,这场婚礼仓促,大家都仓促,好像在着急完成一项游戏任务,处处都得过且过的敷衍,只赶进度。 什么人生理想什么活出自我。 都没有。 他们只念传宗接代,香火相传。 回去后的于胜楠郁郁寡欢了好久,晚自习也没什么精神。 只听见路世安小声叫她,小鱼,小鱼。 于胜楠慢吞吞抬头。 路世安递过一盒巧克力。 他说:“没好好吃晚饭吧?看你病恹恹的没精神。喏,吃这个,不然等会儿上晚自习没力气。” …… 下坠感越来越强。 她在梦里不停下坠,下坠。 嘭。 好像掉入一团柔软至极的棉花,又像落在沉重的云朵上。 “路世安。” 于锦芒汗涔涔地睁开眼睛,她还沉浸在方才似梦如幻的记忆中,颤栗到好似刚刚看过一场沉浸式电影,理智还没有从主人公的身体中抽离—— 她茫然坐起。 已经不是高中时的卧室了。 白色的床单和枕头,圆圆的双人大床,紧紧关闭的窗帘,床对面是一个电视,黑屏了,旁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一个热水壶,一个小瓷壶,一对小杯子,还有茶包和咖啡、矿泉水…… 怎么看,都像是……普通的酒店吧? 于锦芒喃喃:“不对啊。” 不对,不对,她们还什么都没做呢,怎么又开始跳场景了?还有,这里……是哪儿啊? 她低头,自己穿着普通的牛仔软布长裙子,内衣都还在。 于锦芒双手揪着头发,拼命地强迫自己去回忆起现在所在的场景。酒店,还有…… 于锦芒一骨碌爬起来,头脑懵懵地下床,去翻床头柜上的酒店服务册和立牌,尝试找到更多的信息。 某普通连锁酒店,商务人士出差经常订,于锦芒没少住; 现在这个酒店在北京,海淀区,还有…… 还没看完,于锦芒听见嘀一声,是房卡打开房门的声音。 她坐回床上,搂着棉被,警惕地盯着外面。 熟悉的脚步声稳稳响起。 她看到了路世安。 ——不用于锦芒问什么,她已经知道了对方是哪个路世安。 穿着白t恤、黑色裤子的路世安,已经基本上脱去高中时候的少年气,更高了些,肌肉也不再单薄,已经完全是成年人的模样了。 他随意地向于锦芒抛过来一个只有成年人才可以买的塑封小盒子,微笑。 “好了,有了这个,你不用再担心会怀孕了吧?” 第21章 大学 颤抖的意外 于锦芒的脑子干净得像一个喜欢衤果奔作者的存稿箱,纯洁得堪比刚经历过整改的晋江文学城。 大学版的小……不,成人版路世安已经坐在她的床边了。 床垫微微陷下去一小块儿,路世安抬手,触碰着她的脸,仔细低头看她。 “害怕了?小鱼?”路世安低声,“刚才雄心壮志的小鱼跑哪里去了?” 于锦芒说:“啊……可能,可能有点紧张。” 路世安笑了,抚摸她脸颊的手没有松开,说:“我也是,我也有点紧张。” 于锦芒迟顿:“你紧张什么?” “怕第一次表现不好,”路世安说,“你知道,新手么,总会有些或许不那么令人如意的意外。” 于锦芒抖着嗓子:“什……什么意外?” 路世安已经靠近她——他的脸很干净,嘴唇也有干净薄荷的味道,现在就是一个干干净净、青春洋溢的男大学生,低声,有些羞涩的真诚:“可能比较快。” 于锦芒如释重负,松了口气:“你现在已经好了?” 路世安:“……那也没有这么快。” 于锦芒的心又piaji一下提到嗓子眼,差点要尖叫出声。她的肩膀一直在抖,脑子已经乱成一团浆糊了—— 理智上告诉她,她就是平行世界的于胜楠,而且这个世界和她原世界的发展轨迹几乎相同——小于小路相爱,就像曾经的她和路世安,所以酱酱酿酿也是正常,所以…… 而且,大学生版路世安的确也很帅很干净啦,年轻又健康…… 可是,她还是无法将自己和小于彻底联系到一起。 他有他的小于。 她也有……路世安。 更何况,如果等会儿她的那个路世安看到两人正酱酱酿酿,又会怎么想啊?! 我绿我自己吗? 于锦芒的肩膀一直在不受控制地发抖,牙齿也在打寒噤,路世安察觉到她的紧张,忍着笑,安抚她:“怕痛?那我小心点儿好不好?嗯?如果难受或者坚持不住,就叫我,或者咬我,我马上停下,好不好?怕什么?别怕……” 他的唇移到于锦芒脸颊处,没有贴上去,他也闭上眼,大约也是羞涩,顿了顿,才去拉她的手:“小鱼,你摸摸,我都快爆炸了。” 路世安一手摸到于锦芒不住出冷汗的手。 他愣了几下,才松开,低头看于锦芒的脸,才看到她一脸的冷汗。 路世安很快将她按在胸口,一手捂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轻轻地拍她的背:“这么害怕?好了好了,小鱼,我们最好的小鱼,不怕不怕了,嗯?我不动了,别害怕,要不就不做了好不好?你看你,出了一身的汗,怎么吓成这样?……” 于锦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吓成这样,她的身体一直都在抖,脑袋还是混乱的,梦境里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像碎掉的镜子,在她脑海中漂浮。她尝试去将这些碎片拼凑成完整的模样,却被锐利的边缘狠狠割伤了手。 秋意浓 第23节 路世安果然没有真的动她。 他也被于锦芒的紧张反应给吓到了,两个人之前虽然偶尔擦点小枪走点小火,但的确没有真枪实弹地做过什么。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更何况又是同市异校恋,彼此课表安排都挺满,只有周六周天才能挤出时间见面。 晚上虽然也睡在一起,前期还能发乎情止于礼,后面渐渐有点不规矩了,也都是默默分开,两人一人一张床睡。 路世安没有勉强过她,于锦芒也不会勉强他,面对未经历的忄青事,二人都像是初生的小蜗牛,只敢偷偷地冒出触角静悄悄地去探探对方。 “怕的话就先不做了,”路世安搂着她,低声,“你抖得我心疼,小鱼。看看我,我在这儿呢,不怕,啊?也是我不好,太心急了,吓着你了吧?咱们今天不做,我就不该买那盒东西,我现在就把它扔了——” “算了,”于锦芒终于艰难挤出一句话,“别浪费钱。” 路世安笑了,又低头亲亲她头发,不敢用力,也不提什么过分的话了,只闭上眼睛,搂着她。 “毕竟是我们俩头一回,”路世安说,“我一个男的,倒也没什么。就是想让你体验好点儿,免得以后再怕……这次是我冲动了,选的地方也不好,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和你呢?过几天我就能拿到课时费了,我先攒一攒,到时候订个有浴缸的房间,等你不紧张了,再做好不好?” 于锦芒点头。 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只点头。 就这么煎熬地和路世安睡了一晚,拜那些残存的记忆所赐,这一次,直到第二天中午退房离开,路世安也没发现什么异样,而是送她回了学校,自己又搭地铁离开。 于锦芒在学校门口看到了她熟悉的路世安。 他在大学门口守了一夜,才守到于锦芒回来。幸好鬼没有黑眼圈,现在的他看起来也蛮清爽,就是有点饿。 于锦芒也饿,她都没怎么和大学生路世安说话,害怕多说多错,再让这个人精看出来不对劲。 她跑去小食堂买了五个馅饼儿,先不回宿舍,特意绕去人少清净的小树林,把馅饼儿分仨给路世安,还着意看了他的脸。 的确,这俩路世安看起来还是不同的。 现在这个路世安更成熟稳重。 大学生路世安更清爽和热情。 “……所以,你们两个人昨天晚上去开房了?”路世安震惊不已,“你们——” “没做,”于锦芒说,“我抖得和个怂王八似的,他下不去手。” 路世安神情复杂:“完全不像你第一回 那样,也不知小路有没有起疑心。” “那第一回 要怎么做啊?”于锦芒翻了个白眼,“要天真无邪地等着小路脱下裤子然后才惊讶捂嘴说呀你下面怎么比我多一块肉呀?” 路世安说:“小芒果。” 于锦芒一动不动,静静看他,眼睛中满是谴责。 路世安静默半晌,又说:“现在已经读大学了,你可以去提分手了。” 于锦芒说:“会不会有点太残忍了啊?热恋期啊,这才刚刚坠入爱河。” 路世安说:“他们坠入的这条爱河可能会淹死人。” 于锦芒评价:“你对自己可真狠,你知道你这种行为算什么吗?我们刚刚坠入爱河,你就要雇我往我们爱河里尿尿哎!” 路世安纠正:“这不是雇佣。” 于锦芒谴责:“是单方面的胁迫。” “但这是阻止死亡的唯一办法,”路世安再次重提,“这样对我们都好,这只是你不合适、失败的一场感情经历,小芒果,你还年轻,你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无限光明……” “好啦好啦,”于锦芒打断他,嘟囔,“我知道你的意思,嗯,我的确也不想你死啦……” 说到这里,她不免有些惆怅,深深叹口气。 片刻后,又抬起头,看路世安。 “那我们做完这一切后,会回到现实世界吗?”于锦芒提问,“我会回去吗?” “会,”路世安说,“你会有美好的未来。” 于锦芒吐槽:“你只会讲这一句吗?美好未来,听起来像高三老师说的’上了大学后就轻松了’,大学时候想的’毕业后就自由了’,家长劝的’结婚后就幸福了’。” 路世安不说话。 这是安安静静的、学校中的林荫小路,于锦芒拎着一个馅饼儿,嘴巴里还嚼着一个。 她说:“但你看,高三老师的大学也不轻松,毕业后的大学生也不自由,家长结婚后也不幸福——由这个论点推测,你所说的、属于我的’美好未来’,也并不一定美好。” “一定美好,”路世安说,“想想你的新工作,能帮你安排北京落户,还有单人宿舍可以申请,这两项就已经是很大的优势了吧?” 于锦芒啃热乎乎的馅饼儿,纸袋里装着的,她现在吃的是青椒丝火腿肠馅儿的,表层被热气烘得软软的,不费牙,椒盐五香味儿,热乎乎,就差再来一瓶可乐。 她含糊不清:“算是吧。” “或许不能大富大贵,但胜在稳定,也不会像体制内,加班也拿不到加班费……而且应该不怎么用加班,逢年过节也有福利,”路世安说,“毕竟是老牌国企——” 热乎乎的馅饼儿含在嘴巴里。 风吹过小树林,树与树之间的叶子互相摩挲,发出沙沙的声响。 于锦芒停止咀嚼,她硬生生地全部咽下。 她转脸,盯着路世安。 于锦芒说:“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奇怪,路世安……我记得一开始,你和我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 路世安不动。 他安静站在树影下,神态从容。 清风过,碧草摇。 “但是,”于锦芒缓慢地说,“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那份工作,公司是’老牌国企’?……不对,从济南,从大明湖,从我把初中生小小路踹进水里之前,你就提到过一次,说是’老牌国企’,我那时候还觉得可能是你猜的,或者我无意间提到过——虽然我对此毫无印象——”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于锦芒看路世安,“‘小芒果’这个称呼,是谁告诉你的?” “截止到现在,小路对我的称呼,始终是‘小鱼’。” 第22章 平行 改变的机会 于锦芒才不是傻子。 一个月,她能将数学成绩,从班级排名第三十五(共五十人)提升到第一。 她只记得姥姥经常教她,要知足常乐,遇到事情不要太计较得失;后来男友也教她,不涉及利益相关,尽量不要同人为一点小事而争执。 之前的她过于敏感,而这种特质更多的时候会伤害到自己。无论是姥姥,还是男友,都希望她能变得“迟钝”一些,学会忽视,学会遗忘,学会放弃。 于锦芒自认自己做得不错,她现在是天天开心的于锦芒,不是敏感又容易伤神的于胜楠。 路世安站在她面前,他早早将馅饼吃完,现在仔细看着于锦芒的脸——大学时期、青葱年少的于锦芒,或者说,于胜楠。 “你呢?”路世安说,“你想起了什么?” “现在是我在问你,”于锦芒纠正,她想了想,坦诚,“不过,也没什么好瞒你的。” 这时候的阳光刚好,瞧着是九月末的光景,太阳不那么晒,气温不那么高。青岛是个极为动人的城市,就是风有点大,刮得人脸疼。 现在不疼,树木林立。于锦芒的专业,大一在东院,大二就搬到了中心校区,其实也没有离得太远,在她心中差距也不大。 她毕业后再未回过母校,如今站在这里,忽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慨。 “我的确记起你了,”于锦芒慢慢地说,“不过不太多。” ——的的确确。 不是很多。 她记得高考毕业后,一群人去吃饭,去ktv里狂欢,去唱歌。不知道是谁点了《同桌的你》,班上的人默契地将话筒递给于锦芒和路世安,起哄,让他们唱。于锦芒唱歌不算好听,脸红心热,耳侧好似雷鼓鸣,磕磕绊绊地唱,声音极小,都被路世安的声音压下去。 路世安面不改色,对着她唱:“……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跟我在一起……” ktv的光线不亮,于锦芒手掌心出了潮潮湿湿的汗水,感觉路世安的眼睛超级亮,比这个房间里所有的灯都要亮。周围都是起哄的同学,她尴尬得手不知该放在哪里,嘴唇干,声音也干,她都要唱不出了,只能小声哼,小声跟着路世安的声音。 糟糕透了,窘透了,她的脸也要被热透了,心跳也乱透了。 周围的同学也在唱,渐渐地变成合唱,大家都清楚,今天过后,大家再也不会聚得如此齐。无论毕业时怎样讲今后再见……其实,对于这个高中班级里很多学生来说,这或许就是他们这辈子见得最后一面了。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于锦芒唱不下去了,她大口大口呼吸,手也在抖,慌乱地递给旁边的人。她太紧张了,紧张得有些过呼吸。路世安也不唱了,拿着话筒,笑着说自己忘词了,把话筒递给旁边的男生。 聚会热热闹闹地结束,路世安送于锦芒回家,昏黄的路灯,俩人不敢走太近,也不敢触碰彼此,只有地上影子,偶尔融在一起,又刻意避开。 于锦芒说:“你记忆力那么好,我还以为你会背下整首歌歌词呢。” 路世安摇头:“记不住了。” 周围没有人了,于锦芒小声哼:“从前的日子都远去,我也会有我的妻;我也会给她看相片,给她讲 同桌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朦胧中,她听身后路世安说了句:“我。” 于锦芒听不清,站定看他:“什么?” 月光下,路世安双手放口袋中,望她:“我……我想问问你,你大学想报哪个学校?” 于锦芒说:“成绩还没出来呢,我觉得自己这次发挥失常,考得不太行……其实我目标是中石油来着。” 路世安问:“还有呢?” 于锦芒想了想:“要是中石油报不上,就青岛理工,青岛科技,青岛大学……” 路世安忍俊不禁:“怎么都是青岛的学校?” “我爸妈不让我报山东之外的学校,”于锦芒说,“我又觉得济南夏天太热了,受不了。我挺喜欢沿海城市的,青岛啊,烟台啊,或者威海,都挺好。你呢?” 路世安说:“我也觉得青岛挺好。” 于锦芒心里一动,悄悄抬头看他。 路世安也正看她。 恰好抓包。 俩人触电般齐刷刷移开视线,看风看灯看不圆满的尖尖小月牙。 回家的路很长,俩人都希望路能更长。 秋意浓 第24节 再后来,路世安上了于锦芒第一志愿的大学,于锦芒成绩不够,去了青岛的另一个大学。 两个学校离得并不近,虽然在同一所城市,却也隔了很远。于锦芒有个晕车的老毛病,又没什么耐心,两个人从淄博去青岛上大学那天,下了高铁,路世安拖着行李箱先送于锦芒去她的学校——刚下出租车,于锦芒就吐得昏天暗地,差点把胃都呕出。 也因为这个,在社区医院正式表白之后,也多是路世安来她的学校看她。 两个人从大一谈到大二,闹过无数次分手,尤其是在刚谈恋爱的时候,简直是一周一次小吵架,一个月一次大吵。每每闹得两个人都气得声音发抖,噼里啪啦你来我往,打字打到手机屏幕都要发烫,讲电话也是动辄两小时——不是你侬我侬深情款款,说不完的话,就是你吵我闹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路世安气得压低声音,抖着声音问小祖宗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于锦芒也气到抹泪花偏偏梗着声音说我才不要怎样我最大的错处就是和你谈恋爱,不和你谈恋爱就只有单身这一个烦恼,和你谈恋爱就有无数个烦恼。 路世安声音都在抖,说你先别哭,先别哭,你让我冷静冷静,我现在不太清醒。 于锦芒边哭边哼,说我现在超级冷静路世安你就是个大混账!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唯一的好处是俩人很少冷战,冷战时间连12个小时都过不了。双方气一消,上头的劲儿过去,只要一个人暗搓搓发一句“在吗”,另一个人就能很快接过话茬,开始真诚地道歉——检讨——和好如初。 这样的磨合期长达半年,才正式过渡到热恋期。 饶是热恋期,两个人也没有打破最后一步。 直到—— 直到昨天,两人差点擦枪走火,路世安穿上裤子下去买东西,上来后,于锦芒回来了。 啪。 她精准无误地掐灭了这青涩又涩忄青的少年少女之火焰。 于锦芒记得自己和路世安的初回,并不是现在,而是一个月后,十一月的青岛,天气凉爽适宜,艳阳高照却不晒,晴空碧海万里,八大关的银杏叶金黄金黄,好像洒了一地的金子。 路世安拿出他攒了很久的钱,订了昂贵的酒店。 也是在那天,玻璃窗外是湛蓝的海,于锦芒搂着路世安的肩膀,半是期待半是恐慌地看着吊灯上透明的水晶装饰,那灿烂的光好像把她也慢慢地打开了,一点一点,温柔而不容质疑地透开黑暗。 在此之前,于锦芒对其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p网,她紧张到不知该做什么,虽然知道具体的步骤,但当真实的、书上不会描写、也无法通过想象来感受到的的扌斯列衣还是令她哽咽。 如何形容呢? 不是打破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而是一种容纳。 曾有作者将它形容为侵略,或者入侵,这用词一点儿也不假。从未孕育过珍珠的珍珠蚌被放入巨大的沙砾,蚌肉无法拒绝这一切,也不是蚌努力就能排出的东西,蚌只能努力去感化这异物,努力分泌出珍珠质,来尝试把沙砾艰难地裹成珍珠,把痛苦变成珍贵。 路世安唯一能做的,就是令珍珠质更多地包裹那不适应的沙砾。 他小心翼翼的,生怕真弄伤,轻声的安抚,温柔的语调,笨拙的克制,压抑的力道。 那时候两个人对彼此都充满了爱,爱到路世安会甘愿攒钱来住昂贵的酒店,只为给她一个美好的回忆和体验;爱到于锦芒忍着怕到发抖和裂开的恐慌,也要紧紧抱着他小声问路世安你怎么还没好呀。她以为会很快的。 路世安用气声说马上就好,又问她是不是难受?于锦芒摇头,她不吭声,只默默地想,难受也可以先忍一忍,她喜欢对方喜欢到也想要对方快乐,就像现在路世安憋着不使狠劲儿一样。爱本身就是小心翼翼和互相体谅,他们吵架吵到凶巴巴,可还是牵挂着对方,真难受了也不讲,只想先让对方好。 他们都是第一次相爱,珍惜着这段小心翼翼的爱,不知道该怎么对对方好,却还是会努力地去先将对方摆放在第一位。 少年少女真诚的爱是毫无保留的拥抱,是生涩的热汗,是互相探索的愉悦,是聊不完的情话,不会腻的拥抱,只想天荒地老的触碰。 俩人一共来了五回,从两点钟办理入住,再到次日十一点半时离开。晚餐和早餐都是在行政走廊吃的,除了吃饭之外,俩人哪里都不去,就紧紧抱着对方,没有事情做,也想要抱着对方。 这是他们的热恋期。 这是一个月后、倘若没有于锦芒的和路世安打扰、也会属于小于和小路的热恋期。 于锦芒已经啃光了馅饼。 她说:“我想到了这些,你呢。” 路世安微笑:“你恢复得比我想象中要快很多。” “不要废话,我要听直接的,”于锦芒微微抬起下巴,她说,“不许骗我,要讲真话,你知道,路世安,咱俩恋爱这么多年,你一拍我屁月殳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根本骗不了我。” “我知道,”路世安微笑,“我没打算骗你。” 于锦芒认真盯着他。 她看不出这个人表情有什么不对劲。 她只觉得有点难过。 他怎么就死了。 “我承认,我一开始的确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路世安说,“如你所说,我真实地回忆起这一切,是在济南那回,我去了小路世安的家里。” 于锦芒问:“发生了什么?” 路世安说:“我触碰到了小路的手,然后记起了全部。” 于锦芒喃喃:“全部?” “嗯,”路世安说,“我当时没有告诉你,其实是不想令你失望。” 于锦芒猛然抬起眼睛,她说:“我失望什么?” 路世安笑着看她:“我们的结局很难被改变。” 于锦芒怔怔看他:“你什么意思?” 路世安顿了顿,他话锋一转,忽然又提到另一件事:“你不好奇,我是怎么死的吗?” 于锦芒沉默半晌,她忽然发现,之前那么容易调侃的“鬼”啊,“死”啊,在记忆缓慢恢复后,变得如此难以启齿,她甚至无法说出“你”和“死”两个字。 仅仅是想到,她的大脑就本能地想要逃避。 她问:“怎么回事?” 路世安平静地说:“我死于一场车祸,这方法挺俗气的对不对?” “不过不用担心,肇事者不是我,是一个酒驾的富二代,他喝得太多,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说到这里,他无奈地笑了下:“没想到考驾照时驾校教练讲的笑话,竟然会成真。” 于锦芒张了张嘴巴,她的喉咙堵得很难受,花了好大力气,才问:“什么时候的事?” 路世安说:“就在我们分手后的第二天。” 于锦芒胸口很痛,她皱起眉,伸手捂住胸口,感觉到那里凉飕飕的,也很闷,比暴雨来临前的傍晚还要闷。 “小芒果,”路世安温柔地说,“别这样,你这种表情,我看着也挺难受的。” 于锦芒低头,她想说这样你就看不到了,看不到就不难受了。 可她讲不出。 她什么都讲不出。 她低着头,眼睛酸痛死了,痛到像有人把一把合着雪花的冻葱摁到她眼睛里。 路世安靠近她,抬手,将她的脑袋按在自己胸膛。 他低头,拍拍。 “好了好了,笑一笑,小芒果,人死不能复生,嗯?”路世安说,“至少我们还有办法去改变平行世界的结局,不是吗?” 于锦芒不吭声。 “没事,”路世安笑,“等回去后,你有好工作,也有好的生活,就是少了一个男友——” 顿了顿。 “不,”路世安抚摸着她的头发,轻松地说,“但你拥有了一个优秀的前男友。” “最优秀的前男友,就应该像死人一样,”路世安念着这句话,若无其事地笑,“瞧,我现在够不够优秀?小芒果?” 第23章 重逢 七日的见面 ——为什么会分手? ——因为人总会变的。 搬到新家之后,关于路世安的记忆就开始从于锦芒的大脑中剥离,好像有人细致地用橡皮擦擦去了那些潦草的、不圆满的痕迹。 于锦芒和路世安之间并不缺少争吵,也不是没有提过分手。不过赌气的分手和真正下定决心分手还是不同—— 于锦芒闭上眼睛,她的头又要开始痛,连绵不断抽丝的痛,这种疼痛感让她暂且放弃思考,只问路世安:“我们最后一次为什么分手?” 路世安沉默半秒,才说:“你认为我们不够相爱。” 于锦芒摇头:“我不记得了。” 那些尝试去回忆却只能收到一片空白的无力,和如今面对路世安时一模一样。 她不记得了,忘掉了。 “可能因为时间吧, ”于锦芒说,“毕竟谈恋爱谈了那么久,得七年了吧?七年之痒,七年,这么长时间,人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肯定不是我们刚开始认识对方的样子……” 比如初中时羞涩内向小路,经历过爷爷过世,变成冷静又理智、嘴巴毒的高中小路,念了大学,谈起恋爱,是纯情又热情的大学小路。 喔,还有眼前这个,会轻松拿自己死亡来打趣的路世安。 于锦芒直觉这个话题再往下就要糟糕,她转移话题,故作轻松地笑笑:“只有我,看我眼睛,也只有我这样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才能再七年后还保留着一份清澈天真。” 路世安笑了,松开手:“你确定不是七年后还保留一丝愚蠢?” 于锦芒说:“可是我招人喜欢!” “是的,”路世安说,“不仅招人喜欢,也招鬼喜欢。” 又安静了。 “好了,别搞种族歧视,”路世安微笑,“往前看,啊?小芒果,现在情况还不一定,说不定还有转机呢。” 于锦芒看他眼睛:“你又想骗我。” “我哪里骗你?” “你现在就在骗我,”于锦芒说,“你刚刚还在讲,说’我们的结局很难被改变’。现在又来说,还有转机。” “凡事总要先将最坏的摆出来,”路世安说,“我和你一样,也不确定我们最后会怎么样,最坏的,也就是我去投胎转世,你回到现实。往好了想,或许我们都会醒过来。” 说到这里,他叹口气:“不过你要记得为我收尸,我现在只苦恼一件事,我爸在监狱里蹲着,我妈出国了——谁为我收敛尸体呢?” 于锦芒说:“你想要什么样的骨灰盒?滑盖的,还是翻盖的?要不要再雕个花上点漆?哎,我记得还有个什么螺钿镶嵌工艺……” “公墓挺贵的,别浪费钱了,”路世安说,“把我丢海里吧,现在国家不是支持海葬吗?就海葬吧,随风一把,抓起来飘。” 秋意浓 第25节 于锦芒说:“我收回之前那句话,没想到你还是有点浪漫细胞的。” 路世安大笑出声,他站在阳光下,头发边缘有些隐约透明。低头望于锦芒,他微笑:“就是这样,小芒果,往前看,往前走,最差的也就是这样了,不是吗?” 于锦芒说:“你的口才真适合去做传销。” 路世安抬手,悄悄地去触碰她头顶一小撮翘起来的头发,看着她一无所知的脸,他说:“可是,我们现在有能改变命运的机会。我们可以改变小路和小于的人生——他们可以活下去。” 于锦芒问:“难道只有让他们分开这一条路吗?” “只有这一条,”路世安说,“分开他们,让他们分手。只要分手,路世安就不会选择去北京工作。不去北京工作……” 他停顿:“当选择异地时,两个人今后也很难再见面了。” 路世安了解小路,于锦芒也了解小于。 两个人都是很骄傲的性格。 若不是每次吵架两个人都会默契地选择向对方伸出示好的小触角,早就分手一百八十多回、老死不相往来了。 而于锦芒却为话中的另一个信息愣了愣。 ——只要分手,路世安就不会选择去北京工作。 她忽然想起来,大三下半学期的暑假,她和路世安一同坐高铁回家。 那时候两人还是热恋期,座位也紧紧挨在一起,路世安问她,打算考哪个学校的研。 路世安没有考研的打算,他没有父母做经济支持,再加上已经开始联系学长打算内推进一些大厂实习,再等校招。他这个专业,去北上深,或者去苏杭,都有好出路。 于锦芒抱着他,喃喃说自己想考北京的大学。 她刚读大学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父母担心她年龄小不放心,一定要她选择省内的学校;现在想要考研,山东省内的学校卷上天,而于锦芒也想去北京,去首都看看…… “那等秋招时,我也看看北京的公司,”路世安说,“去北京也挺好的,我周末就能去看你。” 于锦芒原本闭着眼睛打算睡觉,听见他这样讲,差点跳起来:“干嘛?你要妇唱夫随?” “不是,”路世安严格,“我是那种色令智昏的人么?” 于锦芒哼哼:“……周末来看我是假,想嗯嗯才是真的吧?哼,男人。” “不是,”路世安正经,屈起手指,弹她脑壳,“胡说八道些什么?满脑子都是不能见光的东西,不要用你的黄色之心来度我绿色之腹。我的专业就适合去北京找工作,拼搏几年,积累经验……” 那时候的于锦芒相信了,现在的于锦芒才明白。 可是,现在的路世安已经变成鬼啦。 路世安的计划很简单,不惜一切代价,也要阻止小于和小路的相恋。 因他们如今“穿越”的时间点、时间线都不确定,或许下一次就直接穿越到俩人工作后,也或许下一秒就是车祸现场…… 在那之前,两人能做的,也只有拆开他们,掐断根源。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幸好大学的课程不是那么紧张,于锦芒重新躺在大学的床榻上,恍然间,这些年好像是在做梦。身边还是熟悉的同学,舍长猫姐,还是一如既往地节俭,精打细算地算着宿舍里的电费余额,把用了一遍又一遍的超市塑料购物袋抚平折叠,放进包里。一个塑料袋至少能用一个学期,无形中能省好几块钱。 和于锦芒头抵头睡觉觉的姚松月,现在还没有和她的废物男友分手,不过一如既往的冷静理智,强迫症严重到会将被子叠成标准的豆腐块儿。 睡在于锦芒对铺的王亦欣,目前还没有遇到能令她收心且死心塌地的爱豆,如今正快乐地追剧看小说。 至于大学时代的于锦芒,还是一个埋头读书、不爱社交、一心想拿奖学金的普通学生于胜楠。 也正因此,在于锦芒忽然宣布要逃课两天的时候,整个宿舍都震惊了。 猫姐苦口婆心:“你疯啦?万一被老师查到,你的平时分就少了一大截……你期末得多考多少分、多拿多少德育分创新拓展分才能补上这差距啊?下年的奖学金你不想拿了?那么大一大笔钱啊我都心疼死……” 姚松月冷静叠被:“我知道你是个恋爱脑,去吧,去吧。需要找上课代答到的人吗?我这边有群,普通的课,二十块钱一节,我们这两天有六节课,我去问问能不能给你打个折,一百块钱包了。” 王亦欣咔呲咔呲吃薯片:“你什么时候回来呀?回来的时候能给我在书店捎本书吗?我转给你钱……” 于锦芒带着仨舍友满满的祝福,身后跟着路世安,就这么雄赳赳气昂昂地去见大学生路世安了。 她已经想好了,见到他第一面,就提出分手。 要快狠准。 这都是为了他的命,长痛不如短痛。 于锦芒死死掐着自己,她的指甲要将自己的手掌掐出血。 但大学生路世安见她第一面,又惊又喜,紧接着脱了外套,把她包起来。 正是晚上,他也是刚从图书馆出来,周围都是同学,他说:“冷不冷?怎么忽然间过来了?” 于锦芒说:“我有事想和你说。” “先去吃饭,看这手凉的,”大学生路世安握着她的手,“是不是生理期快到了?开始肚子疼了?” 于锦芒艰难:“路世安,我有事——” “有事也得等先吃完饭,”大学生路世安说,“你坐这么久车,肯定饿了对不对?” 于锦芒说不出话了。 路世安跟在她身后,默然不语。 于锦芒觉得这么晚了,吃食堂就行。大学生路世安不肯,他想的是,女朋友坐这么久来看他,怎么还能跟他继续吃食堂? 就去了外面,找了一家干净的菜馆,要的是家常菜,俩人吃不多,两个菜,米饭免费,路世安又付钱给她买了杯奶茶,热呼呼,刚好来暖手。 两个人相对而坐,路世安就坐在大学生路世安旁边。 大学生路世安看不到他。 他只细心于锦芒,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是不是有什么难受的事?又和家里人吵架了? 大学生路世安记得,前几天于锦芒刚和家里人赌气吵架——因她的牙齿不整齐,她一直想要戴牙套整牙,但于家宁认为没这个必要,“多花冤枉钱”。 也是他,转手给弟弟于某龙花大价钱报了昂贵的补习班。 那个补习班的学费能令于锦芒整两次牙。 “我朋友说能帮我们找份兼职,”大学生路世安说,“寒假里我们去做做试试,加上提成的话,我算了算,咱俩努努力,一个月就能攒够一副牙套钱。” 于锦芒说好。 她看着现在的大学生路世安,忽然讲不出分手。 怎么和他说分手? 她知道现在他说得不是什么胡话,路世安一直都不讲虚话空话;她知道这个寒假里,两个人都去做了那份兼职,是网约车司机的客服。于锦芒只上白天的班,路世安上三班倒,昼夜颠倒,熬到后期都出黑眼圈了。 做了整整一个寒假,路世安和于锦芒的工资加起来,能让她去青岛市立医院挂口腔科主任医师的号,能让她戴上最昂贵材质的那副牙套。 于锦芒无法对着热忱的大学生路世安说分手。 尤其是现在,他在努力构建着未来,而她想的是如何彻底干净的分手。 温暖干净的小餐馆里,热乎乎的炒菜,白花花的米饭,大学版路世安吃得很仔细,还不忘把她最爱吃的鱼肉剔干净了刺,放她碗里:“吃呀,小鱼,今天胃口不好?” “不是,”于锦芒摇头,她抓起手机,没头没脑地说,“等等,我出去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她握着手机,近乎落荒而逃。 走出去几步,她转身,看到面容冷静的路世安,正向她走来。 “……不能直接告诉现在的路世安,说你将来会死吗?”于锦芒提出疑问,她声音发颤,“然后让他避开那个时间点,在家里躲一天。这样不用拆散,也不用……可以吗?” 路世安停在离她不足一米远的位置,看她:“还记得我们一起看的《蝴蝶效应》吗?” 于锦芒记得。 每一次妄图的改变,都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在见到你之前,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平行世界,”路世安缓慢地说,“多到我已经记不清了,每一次,我都以为我能成功,但每一次,我都看着平行世界的小路以不同的姿态死亡。不一定是车祸,食物中毒,游泳时溺水,火灾,严重过敏反应……他都无法活过那一天。” 于锦芒心脏发颤。 “只有这一条路,”路世安说,“只有分开。” “我不明白,”于锦芒摇头,她说,“既然小路注定要死,我们为什么不成全他呢?” “不是成全他,”路世安一声叹息,他说,“是成全我们。” 于锦芒似有所触,抬头看他。 “有件事我没和你说,”路世安缓慢地说,“我救的不止是我,还有你。” 于锦芒:“……啊?” “在第一个平行世界里,我看到出车祸的那天,还有之后的事情,”路世安凝视她,低声,“你也在那辆车上,小芒果。” “你是那场车祸的唯一幸存者。” “但你选择了自杀。” 他一遍一遍地轮回,一遍又一遍地穿梭各个平行世界,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自己和她的死亡。 这是惩罚,是圣经中讲的无法上天堂,也是佛家中说的无间地狱。 究竟已经穿梭轮回多少次,路世安都记不清了。 大约数百,成千上万。 久到路世安忘掉所有,忘掉自己要做什么,他重复经历着平行世界的穿越,一次次尽力挽救,一次次看事态往不可避免的方向发展,他在重复的死亡中感觉到麻木,麻木到看不见任何人。 他什么都忘了,死因,目的,身份,过往。 只记得于胜楠。 直到重新看见原来世界的于锦芒。 直到触碰到小路世安。 说到这里,路世安嘴唇微动,他抬手,终于触碰到于锦芒的脸颊:“不是说不会为爱殉情吗?不是说不可能因为我这个毒舌鬼要死要活吗?” 于锦芒后退,避开他的触碰,皱眉:“不对,你现在的眼神不对,你骗不了我。” 她摇头:“你在骗我,你的眼神告诉我,你现在在撒谎。你吓唬我,你是故意说我死了……” 路世安站定:“还记得吗?小芒果,我之前讲过,在传统习俗中,人过世后的第七天,会短暂重返人间,探望尚在世的亲人。” 于锦芒记得。 她当然都记得。 秋意浓 第26节 七日回魂。 七日,逝去的亡魂重返人间,看到最重要的人。 于锦芒…… “想起来了吗?”路世安沉静看她,“小芒果,你是在搬入新家的第几天看到我的?” 第24章 谎言 真亦假时假 想起来了吗? 你是在搬入新家的第几天看到路世安的? 你搬入新家后,遇到过其他人吗? 忽然移动的刀具,淡而无味的食物,莫名其妙碎掉的花盆,楼上空无一人,却能听到争吵声,门口的白玫瑰,以及,浴室里漫溢的水…… 为什么搬到新家后就开始记不起前男友? 为什么你会连续这么多天都见不到任何人? 为什么你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说过话? 是路世安的七天,还是你的七天? 究竟是路世安七天后见到了你,还是你,七天后终于见到路世安? 整整七天,于锦芒只看到了路世安。 那些被她刻意忽略掉的东西,在此刻,经过路世安的点破,在她脑海中都汇聚成为佐证。 “……我忘了,”于锦芒摇头,她只觉得头痛,“我想不出。” “我不勉强你,”路世安说,“小芒果,我只想救你。” 于锦芒抬头。 “我只想你活着,”路世安说,“不要做傻事。” ——不要做傻事。 ——去和小路提分手。 这是挽救小路和小于最好的办法。 等于锦芒回到小餐馆的时候,大学版路世安没有吃东西,他去找老板,重新上了个果盘,洗干净的小圣女果,还有龙眼和砂糖橘。 “胃口不好,吃点水果也行,”大学版路世安说,“还想吃点什么?” 于锦芒看着他。 大学时候的路世安头发很清爽,头发比高中时候长了很多,没有刻意地修剪成流行的模样,也没有发胶,不遮眉眼,整张脸都透露着清朗,哪怕是于锦芒这样“猝不及防”的来袭,看到的仍旧是干干净净的路世安。 自从路世安的爷爷和姥爷陆续离世后,路世安就独自住在爷爷留给他的那套济南的房子里了。爷爷留下的财产不多,大部分都在生前时被路爸连哄带骗地套干净,因而路世安不得不申请助学贷款,他没有成功申请到贫困生的资格,但会利用无课的时间和寒暑假疯狂接兼职、打工。 一件夏天的t恤,他能穿三年,高一的鞋子穿到大二,前面的网破了一点,他送去鞋匠处重新修补,继续穿,他现在背的双肩包,是于锦芒从生活费中省下来的钱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黑色的,匡威,268。 于锦芒看着对面那个尚新的双肩包。 三年后,路世安会背着这个双肩包,抱着厚厚的计划书,在烈日炎炎下去拜访一个又一个的投资者。 五年后,西装革履的路世安和她一起去看车,会拎着这个双肩包,里面装着她从娃娃机中抓到的娃娃和她的保温杯。 上大学的路世安,在刚才放包的时候,担心会被油污弄到,还在下面垫了一份草稿纸。 他一直这样爱惜东西。 于锦芒希望他也能爱惜自己的身体。 路世安无声地走过,他坐在一无所知的大学版路世安旁边,沉静地看着于锦芒。 他在无声催促,催促于锦芒提出分手。 是时候了。 该说分手了。 “……可能是天气反常,”于锦芒说,“没事,你不用管我。” 大学版路世安不放心,抬手,摸了摸她额头,确认她没有发烧。 “是不是上次被我吓到了?”他温热的手离开于锦芒的脸颊,周围无人,他说话声音也低,“害怕了?” 于锦芒胡乱扯了理由:“没有,还是和爸妈吵架了。” 大学版路世安松口气,他坐回。 “吵架归吵架,先吃饭,别拿自己身体撒气,”他说,“多少吃点,别把胃饿坏了。” 于锦芒说好。 她拿起筷子,听到路世安叹口气。 她顿了顿,夹了一块儿肉,放在口中,慢慢咀嚼。 已经凉了。 大学版路世安看得出她心事重重,主动讲了些近期的琐事和囧事,比如睡在他对铺的兄弟,半夜不小心从床上翻了下去,第二天,他家长便带着木板和钉子过来,帮忙加固、加高了宿舍里所有的上铺; 再比如,前几天男生宿舍看《回魂夜》,舍友被吓到上厕所也要人陪; …… 于锦芒心中凄惶,她低头吃了一阵米饭,抬头,认真:“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 大学版路世安微怔。 片刻后,他收敛笑容:“鬼神之说不一定,但我相信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比如古人所说的阴阳之气……举例,我感觉现在身旁就凉飕飕的。” 于锦芒呆了呆,看向他身侧的路世安。 路世安也皱眉。 他抬手,身体穿过大学版路世安—— 他们两个处于不同的平行世界,现在不过偶尔交叠,也无法触碰彼此。 于锦芒说:“为什么忽然间这么说?” 路世安说:“世界上仍旧存在许多现今科学无法解释清的道理,或许鬼魂也真的存在,不过是以另外一种物质或形态而存在,只是我们如今无法探测。” 于锦芒说:“我不是说这个,你刚才说感觉凉飕飕的……” “凉飕飕的是我身体的生理反应,”路世安说,“当然,也会被解释成阴气重——说不定,等能探测另一种物质后,或许能发现我旁侧就有其他的东西——你也感觉到有些发冷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话,还是因为其他,于锦芒的确感觉到阴风在吹她。 她很冷,抱住手臂。 于锦芒下意识又看一眼路世安。 路世安镇定:“他在胡说八道。” 下一刻,大学版路世安笑出声:“小于,瞧把你吓得。我随便一说,你还当真了?” 他眉眼弯弯,站起来,转身,去拿空调上的遥控器。 “哪里有什么阴气森森?”大学版路世安说,“空调对着咱俩直吹,能不冷么?” 于锦芒勉强笑了笑。 她实在笑不出。 一直到结完账,这么晚了,大学版路世安自然不能送她回学校,而是就近开了房间。不是周末,学校附近的酒店也都有空余的房间,路世安买了两瓶水,拎上去。他没有碰于锦芒,这次开的是标间,两张床。 电视放着《动物世界》,大学版路世安坐在她旁边,和她聊天。 监督她“分手”的路世安就站在电视屏幕前,阻挡着于锦芒的视线,一言不发,冷静得犹如一尊石像。 于锦芒说:“路世安,你还记得吗?高二下半学期,我没做物理作业,结果那天老师刚好查,你把你的卷子给我了,自己出去罚站。” “记得,”大学版路世安笑,“物理老师和我关系好,罚我站一站没什么。你本来就怕物理老师,要是再发展,我怕打击你学习物理的积极性。” “你总是这样,”于锦芒低声说,“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有什么事,你也只想着我,也不想想你自己。” ——比如她考研二战时,住在北京,那么冷,瑟瑟发抖,暖气片也不够热,学习时也要穿着羽绒服。那时候的路世安还在实习,工资负担两个人的生活很吃力。他去夜晚的小菜市场买便宜的蔬菜和肉,回来做玉米排骨汤喝,那晚给于锦芒用盆盛饭,一个盆三个大排骨,都是肉多的,路世安盆里也堆得满,玉米多,就俩个排骨,基本全是骨头——肉都被他悄悄剔下,藏在于锦芒盆下面。 两个人节衣缩食,于锦芒的手被冻了,路世安晚上给她擦冻疮膏,捧着她被冻伤的手,一言不发。往后再没有让她自己洗过衣服,她换下的内衣内裤,也是他一下一下用手搓干净的。 男人的手丑了无所谓,她的手冻坏了,她瞧着也要难受。 路世安骗她说,男人的手粗糙,不怕冷水不怕冻。后来他左手拇指关节落下一个小毛病,阴天时也会痛,那根关节也微微变形。 他还不到三十岁。 “没有,”大学版路世安摇头,“你把我想得太无私了,小鱼,我也有自己的贪心。” ——“我也有自己的贪心。” ——于锦芒第二次考研时,路世安从北京赶到淄博。他请了假,陪她在酒店住了三天,给她送吃的,准备饮料和食物。最后一场,她从考场出来,路世安带她去吃火锅,庆祝她考试结束。 于锦芒自觉答得不够好,忧心忡忡,路世安安慰她,如果成绩真得不理想,她想三战,他也支持。 刚好,他已经转正,工资也多了。 于锦芒喝了啤酒,问他难道不想把工资花到自己身上?难道不想好好犒劳自己? 那时候的路世安怎么回答的? 他穿着一件旧旧的黑色羽绒服,笑着将烫熟的牛肉卷放在于锦芒的小碟子里,明明已经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眼下积了黑眼圈,还是笑眯眯。 「我也有自己的贪心,你要心疼我,晚上就好好给我捏捏肩膀,成吗?小芒果?」 “我也有自己的贪心,你要心疼我,现在就好好给我捏捏肩膀,”大学版路世安转脸,笑眯眯看于锦芒,“行吗?小鱼?” 干净的宾馆房间中,电视还在播放。 雨季即将来临,藏在水里的鳄鱼捕食尚未来得及迁徙的野鹿。 于锦芒没有看电视前的路世安。 她直视大学版的路世安。 秋意浓 第27节 她说:“其实我今天来,有话想对你说。” 大学版路世安微笑:“让我猜猜,是什么好消息?是不是你又中奖了?” 于锦芒:“不是。” 大学版路世安:“这个周末打算和舍友出去玩?” 于锦芒摇头:“不是,是——” “那就是学校食堂又有了好吃的新窗口,”大学版路世安打断她的话,继续微笑,声音有些急促,“还是——” “我们分手吧。” 于锦芒重复:“路世安,我是来提分手的。” 第25章 真实 假作真时真 其实天气还能算得上燥热。 热到令人能想得起两人刚在一起的那个夏天。 军训还没结束,俩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刚刚谈恋爱的两个人,在爱人这堂课上,都还是一年级新生。 路世安脾气又倔又傲,嘴巴又毒,于锦芒一腔热血,年轻冲动、做事干脆。两个人在一起不到一周,于锦芒就提出分手。 她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不好意思回宿舍,也不好意思去操场上,更不敢去人少的地方。晚上教学楼也是阴森森的,她漫无目的地走,边走边哭着打电话。大学离海边和小麦岛都很近,吹过来的夜风也都是凉飕飕的带着潮气。 “……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于锦芒哽咽,“我早上给你发那么多消息,你就回我一句。果然,男人都是一个样子,得到了就完全不珍惜……” 路世安长长地叹,半晌,说一句:“对不起。” 于锦芒抽抽嗒嗒:“那你给我一个原谅你的理由,还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从现在开始,你现在有五分钟时间来哄好我。” 两个人吵架吵到现在,开始给彼此递一递台阶。路世安也顺着低声道歉,解释自己刚才不该大声冲她说话,又说。 “的确也是我不对,”路世安说,“我白天上课少看手机,有时候看到你发消息,感觉自己回了,其实没回……哎,说到底也是我的错。” 于锦芒哭腔,一边走,一边用纸巾狠狠擦鼻涕,绕过成双成对的小情侣,委屈极了:“就是你的错。” “以后,我主动给你发消息,我主动找你,看到你消息一定及时回,”路世安说,“这样可以吗?” 于锦芒:“……看你表现。” 这是第一次提分手。 最后以两个人的低头和好而结束。 之后的争吵和分手更多,谈恋爱嘛,怎么可能一帆风顺,要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不发生任何矛盾,从头到尾都和和气气的,一眼望到头,才更没什么意思。 后来提分手,也多是些生活上的小矛盾。原则性上的问题没有,小矛盾倒是一连串。有次于锦芒提了分手,她还在感冒,嗓子痛,路世安坐了俩小时公交过来,风尘仆仆地买了感冒药、拎着水果过来,让于锦芒的舍友捎给她。 他自己在下面站了一会儿,发一阵子呆,于锦芒跑下楼,带着鼻音跑过来,抱住他。 “我们和好吧。” 俩人谈恋爱就像北方六月的天,瞬息万变,可中国又有古话叫万变不离其宗,怎么吵怎么闹,俩人还真没有想过真的要正式分手。 除了大学毕业后。 但,截止到目前为止,于胜楠—或者说,于锦芒,还是第一次,这样平静地说出“分手吧”这样的话。 青岛夏季夜晚的风又潮又湿,这里离海尚有段距离,因而还不算湿寒透骨。 这时候的路世安也还没有关节病,不会因为潮湿的海风而手指骨节痛。 这时候的他们俩还没有为了矫正牙齿的钱而去做深夜的电话客服,还没有在北京的酷寒中守着不那么热的暖气片发抖,还没有并肩提着菜走过傍晚的积雪,还没有分吃同一份烤地瓜。 人的变化如滴水穿石,缓慢柔软,身边人往往不会注意到身边人的变化,只有多年不见,乍一看,才能察觉到对方外貌上的“巨大差异”。 就像现在的于锦芒。 在她记忆里,路世安一直没有变,永远都是那个路世安。 而事实上,他们区别还是很大。 工作后的路世安手指落下风湿病,腿上一道疤,话更少,嘴巴更毒,肩膀更宽,肌肉更多一些,也……更能狠得下心。 而大学时候的路世安,肢体健康,身上没有一点儿疤痕,身体清瘦,干净。 于锦芒说:“我想了很久,和你在一起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你注定给不了我我想要的东西,永远都给不了。” 我想要你活着。 好好地活着。 工作后的路世安站在电视屏幕前,他沉着一张脸,没有什么表情地看着他们,好像一个局外人,又好像一条冬天被冻僵的蛇。 大学版路世安看不到他。 电视上的声音还在继续,他笑了笑,若无其事地问:“你晚上吃得少,现在肯定又饿了。我记得附近有家店的外卖——” “我们分手吧,路世安,”于锦芒说,“我不是和你商量,我是来通知你。” 大学版路世安说:“你上次不是说想吃炸鸡吗?我上次拦着你了,是我不对,太倔了。确实,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 于锦芒大声:“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路世安。” “我不同意,”大学版路世安终于不再维持笑容,他抿着唇,“驳回你的通知。” 于锦芒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大学版路世安挺瘦的,运动量大,他吃食堂,也是多吃少油少盐清淡的菜肴,清清瘦瘦的一张脸,个子虽然高,但相较于工作后、如今的肌肉更薄。 他就这样看着于锦芒,说:“我不明白,小于。” 于锦芒知道路世安是一个有点傲气的人,傲气到等他父亲年老后悔、想要认回这个儿子时,路世安都没有去见过他一眼;一起做某网约车的司机电话客服时,于锦芒被一个司机电联骚扰,路世安直接接过那个司机的专线,几句话不用脏字将对方气到暴跳如雷,哪怕被他投诉,路世安也不肯道歉,反而同主管据理力争。 她没见过大学时的路世安低声下气地起求过谁。 “上次是不是吓到你了?对不起,”大学版尚有傲骨的路世安说,“如果你不想,或者不喜欢,没关系,那我们就等,等到毕业,等到结婚……等到什么时候都没关系,我不着急。你要是真的怕痛,一辈子不做也没关系,活人又不会被这种东西憋死,我……”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说到最后,甚至有些苦笑:“我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小鱼。你骂我也好,冲我发脾气也好,怎样都行,别这样,直接提分手。这样不公平,小鱼。” 啊。 于锦芒要哭了。 她受不了对方这样说话。 他说话时的语调并不高,挺平稳的,只最后说到不公平的时候,他抬眼,看于锦芒,睫毛颤了一下,一双眼黑白分明得干净。 路世安是个脾气很不错、或者说,情绪很稳定的一个人。 这项特征随着他年岁的增长而愈发明显。 就现在这一望,令于锦芒的心狠狠一颤——她好像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路世安在看她。 但她还是倔强地转过脸,不看他。 大学路世安沉默好久,他说:“可以再考虑一下吗?” 于锦芒说:“我有明确的分手理由,路世安。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你也知道,等大学毕业,我们——” “大学毕业后,我就找工作,”大学版路世安急促地说,“我的专业很好就业,薪酬也不低,就是可能需要加班。” “是,到时候你要去加班,薪酬也不会低,”于锦芒重复着他的话,说,“但我不想,我想继续考研、读博。到那个时候,我们肯定会发生分歧。” “不会,”大学版路世安说,“就算是加班,也不可能一周无休。我还有周末的时间去看你,毕业、工作或者考研都不会成为我们的阻碍。” “会,”于锦芒冷漠,“一定会。你知道,高中时候我一开始的志愿是北京的大学,但对于山东的考生来说,这样太难了,所以我退而求其次最后选择了青岛。山东省的高考太难,但考研的话就不一样了……我考研也会往北京考,难道你还想去北京找实习工作?你知道北京的竞争压力有多大,房租有多高,你家里人又不给你帮助,你知不知道你会租什么样的房子?租那种隔断房,租那种廉价的、老旧的小小居民楼或者自建房——” 不。 2017年11月18日18时,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公寓发生火灾,这是自建自改的群租公寓,有的连窗户都没有,305个房间,一共租住了400人。 这是三年后即将发生的事情。 那时于锦芒还在海淀区、五环边缘租住房子,那时候开始严格大排查群租房,房东忧心忡忡,他们也提心吊胆,幸运的是他们租住的房子通过了检查,没有被封掉,不至于被要求搬离;不幸的是房东借此要求涨价,每月多加五百元房租,否则下个月将会要求她们搬走、不再续租。 那段时间,于锦芒连肉都舍不得买了。 他们在2017年还有舍不得买肉的窘迫时候。 可于锦芒并不觉得多么苦,路世安也不觉得。 破旧的房间里,于锦芒专心致志为考研复习做准备,路世安去公用的厨房烧热水煮甜栗子,准备给她做了栗子当磨牙的小零食。 那时候于锦芒和路世安苦中作乐,还互相开玩笑,说没有租住过地下室,算不得上真正的“北漂”,他们连漂泊都算不上,只是茫茫浮海中互相依偎、随波逐流的两粒小浮萍。 “冬天只能住那种潮湿到可能会掉墙皮的房间,暖气片只比冰凉的手热乎一点点,根本暖和不了整个房间,还会有虫子,很多我没见过的小虫子,蟑螂,还有毛绒绒很多腿的虫子趴在墙上……”于锦芒看着他,“你想让我们一起租住那样的房子?” 大学版路世安急切又坚定:“我发誓。” “发誓没有用,”于锦芒说,“真的,我相信你不想,谁都不想,但我们别无选择。” 是的。 我们别无选择。 刚到北京无法立足的年轻人,那些怀揣着闯荡大城市梦想的小伙子小姑娘,那些第一次站在高楼大厦下面抬头仰望霓虹灯的稚嫩面孔…… 谁不想有舒服温暖的一张床,谁不想有一盏亮在万家灯火中的明光。 可是他们没有选择。 为了节省房租、多赚一些钱而选择群租房的人没有选择,离开故土、背井离乡去大城市中打工的人也没有选择。 想要路世安活下去的于锦芒也没有选择。 大学版路世安定定看她:“我爱你。” “你的爱如果不能令我的生活有实质性改变,那就毫无意义,”于锦芒说,“路世安,我不想陪你一起吃苦,我就这样告诉你,我不想跟你一起吃苦。” ——谎言。 ——都是谎言。 她知道那些时光窘迫,可也还记得路世安变着法子做好吃的甜栗子,记得他晚上加班回来,变魔术般地从包里掏出来一支干净的玫瑰花,记得周末他和她一起牵手逛菜市场,回来一起研究着该怎么做那条新鲜的鱼…… 都是甜的。 秋意浓 第28节 栗子是甜的。 变出来的玫瑰花是甜的。 两人齐心协力炖出来的鱼汤也是甜的。 苦的是无法改变的结局。 大学版路世安说:“我会努力。” “我高中时候说一万遍我会努力,我也考不上清北,”于锦芒说,“有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 说到这里,她站起来:“好了,我的话已经说完了。你睡吧,对不起,再见。” 她转身就走,又被大学版路世安拽住手。 只握了一下,大学版路世安就松开。 他说:“你留下吧,大晚上的,人生地不熟,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我出去,我回学校宿舍去住。” 于锦芒沉默了。 她低着头,看着路世安松开手,他没有停留,安静地离开。 关上门的时候,他轻声说:“记得插上防盗链,晚上有事给我打电话。” 于锦芒说:“谢谢。” 他没说话,转身走了,身体瘦瘦高高,背影像一棵孤独的竹子。 片刻后,于锦芒轻轻关上门,背对着门,慢慢坐下。 沉默看完全场争执的路世安走到她身旁,单膝跪下。 他问:“你还好吗?” 于锦芒说:“我不太好。” 路世安说:“我知道。” 于锦芒低头,看着自己一双手,片刻后,又喃喃:“我刚才说的是谎话,故意气走他的。” 路世安说:“我也知道。” 顿了顿,他自嘲地笑了笑:“但我的确还是没有用,让你吃了那么多苦。” 于锦芒抬头,怔怔同他对视。 “所以,”于锦芒终于问,“我们俩最后一次的分手,是为了什么?” 路世安看着她。 他说:“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于锦芒闭眼:“假话。” 路世安说:“因为我们认为对方变了,都不再是一开始爱的那个人。” 于锦芒睁开眼睛:“那真话呢?” 路世安说:“真话是我们都在赌气。” 于锦芒没有继续问下去,她的大脑不支持她继续想下去。大脑就像被玻璃插透,一旦过度回想,疼痛感就会将她重新拉回现实。 于是她在地毯上躺平,睁着眼睛,问路世安:“你说小路会回学校吗?” 路世安问:“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于锦芒说:“真话。” 路世安也在她身旁躺平,和她一起安静地看天花板上的吊灯。 灯很亮,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并肩躺在一起数灯罩上的花纹。 有时是没有时间,有时是争吵赌气,有时是来不及。 “我不会,”路世安说,“现在大概正在楼下找网吧将就一晚。” ☆、25 2014年。 这一年里,世界卫生组织承认埃博拉疫情爆发。 这一年里,欧洲航天局的“罗塞塔”彗星探测器第一次登陆彗星,并顺利传回部分影像。 这一年里,美国的一个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对活炭疽菌进行灭活时出现疏漏,导致近90人感染。 在这样的2014年中,一对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小情侣分手,简直就像雪山上被风吹翻了一小片雪花,不会引起任何关注,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一个普通人的死亡都只能引起身旁人的关注,更何况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小情侣谈恋爱和分手。 于锦芒和路世安并肩躺了很久,最后还是被路世安抱去床上睡。他很规矩,没有碰于锦芒,只是扯开酒店中的被子盖在她身上。 于锦芒闷声不响,说:“好闷啊。” 路世安将被子往下拉一拉,侧躺着,问她:“这样呢?” “好多了,”于锦芒一动不动,“我死后发生了什么?” 路世安说:“发生了很多事情。” 于锦芒大睁眼:“比如?” “你的家人都来了北京,你的爸爸心脏出了点问题,大脑供血不足,需要去医院里吸氧,妈妈守着你,守了两天,一动不动,你的弟弟……”路世安说,“他们都很爱你。” 于锦芒仍旧发呆:“我是怎么自杀的?” 路世安说:“电击。” “好可怕的死亡方式,”于锦芒埋头在被子中,喃喃,“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法……希望不要给公寓中的其他人带来麻烦,我很抱歉。啊,啊,房东也要难过了,好好的房子,这下要变成凶宅了。” 路世安沉默了好久,又说:“如果能成功回去,不要这么傻了。小芒果,自杀的人上不了天堂。” 于锦芒反驳:“我不是基督教徒。” “佛教中也说,’自杀犯偷兰遮罪’,”路世安说,“杀死自己和杀死他人同罪,属于杀生,杀无辜,不能入轮回,无法解脱,只能重复生前的痛苦——如坠阿鼻地狱。” “少拿这种话来吓唬我,”于锦芒说,“我上高中时就是共青团团员,读大学后是入党积极分子,我信仰马列主义,不信鬼神,也不信宗教。” 路世安笑了:“那我们现在算什么?” “算平行世界,或者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的奇怪现象,”于锦芒重新闭上眼睛,她说,“举个例子,就像化学实验课上,密度不同、会分层的液体,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空间中,只是不同的平行世界之间’密度不同’,导致我们永远见不到另一个世界上的人……而现在不过是我不小心跳到另外一个我身上……” 她安静地下了结论:“我们都会回去的。” 说到这里,于锦芒深深吸一口气:“你不要再讲我爸爸妈妈的事情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就是想劝我不要自杀——好吧,但我已经做了——等拯救完小于和小路,我们就可以解脱了。” 说到这里,她很茫然,喃喃:“之后会怎么样?” 路世安说:“不知道,如果去地府——哦,不,去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的死后世界的话,不确定要不要去那里重新打工,还是重新读书上课。” “天啊,”于锦芒惊呼,“希望那里不要有学籍制度,希望不要让我和山东的兄弟姐妹们继续高考,我可不想死了还要内卷。” 路世安叹气:“那我只好祈祷那边能有公司继续雇佣我。” 于锦芒沉思:“那是不是还要学习如何给家里人托梦?然后让他们给我烧点儿纸钱?” 路世安再叹气:“如果这样,我就要做好前期做穷鬼的打算了。” “怕什么?”于锦芒靠近他,她闭上眼睛,“咱俩谁跟谁啊,到时候我分你一半。” 当初她二战考研,也是路世安接济她。 都一样。 路世安不说话。 良久,他才抬手,摸了摸于锦芒的脑袋,触感一如即往,只是她已不在人世。 于锦芒说:“我想不起,为什么我们会分手。” 路世安沉默两秒,又说:“我很后悔。” 于锦芒问:“后悔什么?” “后悔……”路世安说,“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没有告诉你,我后悔了。” 后悔同你争执。 后悔同你吵架。 后悔…… 已经死了。 来不及了。 于锦芒倒是笑了笑,她又想起什么,坐起,开始翻手机查银行卡余额,查课表。 她说:“既然要分手,那就干脆一些……我给辅导员发消息请假。” 路世安问:“请假做什么?” “请假回家,”于锦芒掷地有声,“我任性一把,我要再去陪姥姥住几天。” 路世安没说话,他躺在于锦芒身边,和她盖着同一个被子,闭上眼,好像看到大学版的路世安,就在宾馆楼下的网吧里,开了机子,不睡觉,只拿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 好像能看到电脑屏幕蓝色的光照在他沉默的脸上。 于锦芒没有把小路世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 她第二天清晨就走了,天还没有亮,就去退房,打车去火车站,坐去淄博的火车。 “其实,我第一次考研没过线时,一家人都在骂我,”回镇子的小路上,于锦芒对路世安说,“但是姥姥什么都没说,她说这很正常呀,学校那么好,肯定好多人都想上呢。一次考不上不害怕,大不了再来一年,再来两年呗。我们家没有出过研究生,只要我愿意读,她就愿意供。” 路世安安静地听着。 “姥姥还给我织了五六个毛衣呢,不过我很少穿自己织的毛衣了,”于锦芒沿着路边的石头慢慢走,“小时候就是穿姥姥和奶奶勾的毛衣,不过长大后就少了。卖毛线的少了,织毛衣的也少了。上高三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可好看的毛衣,但要一百多呢。姥姥说用不了这么多,她说这花纹简单,就自己去买了毛线,给我织了一条。可好看了,比卖的质量还好,还暖和——姥姥买线也是买最贵的。” 路世安说:“是不是高三寒假刚开学时候,你穿的那个?领子一圈红,下面是米白色的?” “对呀,”于锦芒又惊又喜,“你还记得?” “我还记得,”路世安说,“你那时候特别爱惜那个毛衣,就下课时候会拉开外套,等上课了,又赶紧拉好。” 于锦芒说:“我一直以为那件毛衣是姥姥给我织的最后一件,后来她去世了,我收拾她的东西,发现了一个包袱皮,里面装了五件毛衣,还有一件没织完的。” 秋意浓 第29节 她说:“姥姥认识的字不多,她没上过学,也不怎么会写字,包袱皮里面就装了我初中时候的一个作业本,在封皮上写——‘给楠楠的’。” 不认字的老人,眯着眼睛捏着笔写字,笔画很直很正,没有弧线,但只有’楠楠’两个字,写得横平竖直,撇捺都干净。 她是摹了于锦芒作业本上的名字,也只有这一个“楠”字。 于锦芒说:“我对不起她。” 她其实很少和路世安提起家里面的事情,现在大家都已经不在人世,那些话也开始不再那般难以启齿,也能缓慢地脱口而出。 口袋中的手机响了,于锦芒看了一眼,没有接。 过了几分钟,又响,坚持不懈,大有她不接不罢休的气势。 于锦芒终于接听。 是大学路世安。 他得知于锦芒已经退房,又去她学校中,没有找到人,才打来电话。 “……我来看看我姥姥,”于锦芒说,“没别的事。” 大学版路世安说:“什么时候回学校?” “……也就这两天吧,”于锦芒回答,“好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大学版路世安声音听不出情绪:“我只想知道你现在是安全的。” “……” 于锦芒结束通话。 她将手机放好,扭脸:“我刚刚说到哪里了?” 路世安说:“说到姥姥给你织毛衣。” “是,”于锦芒点头,忽而笑了,“看,你后悔和我分手,现在就在一个又一个的平行世界中轮回;而我的后悔,是没能陪姥姥度过最后的时间——你昨晚还和我说自杀的人会坠入阿鼻地狱,说不定我接下来也要不停地一遍又一遍地经过亲人的死亡——这是我的地狱。” 路世安说:“我记得姥姥是正常去世。” “是正常去世,没有病没有灾,”于锦芒喃喃,“但是太突然了。” 太突然了。 于锦芒和姥姥生活的时间最长,小时候父母忙,又要照看弟弟,于锦芒就和姥姥一直生活。小孩子懂什么,只知道在姥姥家疯玩儿,小时候调皮捣蛋,做错事也不怕,反正都有姥姥给她兜着。 她就是姥姥最爱的小宝宝。 ——等后来被爸爸妈妈接回家,于锦芒看到家里多出一个弟弟后,她就隐约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家里面最宝贝的那一个了。 只有姥姥看她最珍贵。 于锦芒第一年的考研失利其实并不是没有好好读书,而是考试前夕的风寒,病毒性流感。从北京赶到户籍地考试,饶是路世安再怎么细心照顾,也阻挡不了流感病毒的传播速度。 路世安大晚上跑出去买了治疗风寒的药物,跑回来给她泡上喝,还是阻挡不住病毒对身体的损害,她在考试中因为身体不适而头脑昏沉,导致英语和数学两个重要科目严重失利。 线一放出来,于锦芒的爸妈就开始赶她出去实习找工作,虽然最后不情愿地答应了她“再来一年”试试,却也会旁敲侧击地让她去找点事情干。 于锦芒不想花钱去考研自习室,她现在没有任何收入,二战的压力已经足够大,更何况还有学校那边催她们快快找实习工作签三方——否则,等临近毕业的时候,学校导员开始轮流出动,找她们谈话。虽然不至于拿报到证“威胁”她们去和一些合作的企业签三方协议、好提升学校的就业率,但也会各种谈话聊天施压。 那时候的于锦芒险些没抗住,尤其是越到毕业的时候,导员叫了她们宿舍里没签三方的人去谈话—— 王亦欣早早找好工作,在北京实习,每晚加班到深夜,一周瘦了两斤,她的三方协议在走流程; 姚松月已经通过地方银行的笔试,辅导员在问了她、得知她地方银行“有关系有人”后,也松了口气,放她离开。 只有于锦芒和猫姐苗裕,两人都是考研失利,又都打算二战——猫姐还想着今后考公考编,不肯放弃应届生的身份。 辅导员苦口婆心、好话歹话说尽,也没有劝得住二人,只好放她们离开,也是不开心的。 于锦芒在家里一边准备最后的答辩事宜,一边重新温书学习。她压力大,学习安排得任务重,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夜晚睡不着觉,焦虑到会大声哭泣。 偏偏爸爸妈妈又指责她在家里光玩也不干活,不知道拖地,不知道擦桌子,不知道晒被子,她一天在家啥都不干,爸妈上班这么辛苦了,回家连个热饭也没有,也没有热水—— 于锦芒崩溃大喊:“难道我在家里学习也不算做事吗?” ——不算。 ——没考好,又不出去工作,在他们眼中,就是啃老。 他们大吵一架,于锦芒狠狠哭了一场,连夜打包好行李箱,第二天就去了姥姥家。 不是躲清净,而是她实在无法面对家长。 路世安说:“我记得。” 是的。 于锦芒吵架后同路世安哭诉了好久,哽咽着说自己想要去姥姥家住一段时间。那时候路世安还在青岛,准备着答辩和毕业事宜。他顺利地在秋招上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北京,某互联网知名企业,开出的薪酬也不错。 只等着毕业后报道入职。 隔了这么远,路世安自然不可能过来安慰她。但他还是耐心地哄了于锦芒好久,说等答辩后就去她姥姥家来看她。 于锦芒也说好。 她也想让男朋友见见姥姥。 谈恋爱这件事,于锦芒瞒得严严实实,没有和家里人提起过;但在回姥姥家的这天,她和姥姥睡一个被窝,偷偷地说,姥姥姥姥,我谈恋爱啦! 姥姥笑眯眯地问,是怎样的小伙子呀?家是哪里的呀?对我们妮儿好不好呀? 大晚上,缝了几块布的蚊帐里,吊着一个呼呼呼努力吹冷气的小风扇,姥姥手里拿着一把大蒲扇,是一种植物叶子做的,边缘的塑料封边脱线了,姥姥就自己用布头缝了边,扇的风又温柔又舒服。灯已经关掉了,于锦芒捧着手机点开,伸手赶走被光吸引来的小小小飞虫,献宝似地给姥姥看路世安的照片。 姥姥笑开了眼,连声夸这小伙子长得好看,咱们妮儿会挑人。 俩人聊了好久,聊到于锦芒犯困打哈欠,老人也睡着了。 路世安来看姥姥的那天,姥姥早早做好了饭,做了于锦芒最爱吃的炝锅面条。于锦芒接到路世安电话的时候,面条还没煮熟,姥姥蹒跚着追出来,叫她先吃了面条再走。 “不行呀姥姥,”于锦芒说,“路世安没来过咱们这儿,他不知道路。他已经快下大巴啦,我去接接他,回来咱们一块儿吃,好吗?” 姥姥笑着点头说好:“那我等你们,再煮一碗。” 姥姥最后还是没能煮上那一碗。 于锦芒和路世安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在厨房里找到倒在地上的姥姥。 她年龄太大了。 她死前还在磕鸡蛋,打算给心爱外孙女的男友多做一个炒鸡蛋。 …… 但于锦芒还是吃了姥姥给她煮的那碗炝锅面条。 就在一天后,姥姥的身体火化后。 那么爽朗好脾气的老太太,没生过大病,见谁都是笑眯眯的,爱干净,勤劳,嗓门亮堂,最后就一小罐,轻到于锦芒抱在怀中,难受地想姥姥怎么会这么轻,她一生就抱起过姥姥这一次。 骨灰罐暂时停在家中,爸爸妈妈在外面商量着怎么办葬礼。 暑天里,于锦芒一个人躲在厨房,狼吞虎咽地吃锅里已经变味儿、馊了的面条。 那是姥姥给她煮的最后一碗面。 第27章 回忆 地下室爱情 后续自然相当惨烈。 姥姥的过世突然,大家都以为她会很健康长寿,包括于锦芒。前一天晚上,她还在喜滋滋地和姥姥商议着,等她二战成功上岸后怎样怎样,男朋友现在的工作,以后…… 那时候的于锦芒绝没有想到,原来姥姥的以后就只有一天了。 甚至还不到一天。 于家宁和庄素梅连夜赶来,第一件事先是把于锦芒骂了一顿,过后又客客气气地同路世安聊了几句。 也聊不了什么,这的确不是适合见父母的时候。 老人忽然离世,虽然说是喜丧,但也免不了各种波折纠葛。过了七天才做丧事,在镇上摆席,请唢呐班子。现如今还吹唢呐吹笙箫的人不多了,毕竟倡导一切从简,结婚的新人都爱去酒店里请司仪摆酒席,不再搞什么流水席;而丧事也倡导从简,不像之前,还要请几个班子过来吹吹打打,送老人去西天。 现在这个唢呐班子也是快要解散了,就在姥姥家门口,搭起了台子,那天下起了小雨,从上午九点吹到下午一点,天气还没完全回暖,台上几个四五十岁的人,被冻红了一双粗糙的手和脸,卖力地吹拉弹,看台下空无一人,只有几个人远远地躲在屋檐下看几眼,又离开。 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互动,也没有谁在意他们吹什么,弹什么,唱什么,只有朦朦胧胧的小雨。 在于锦芒幼年的记忆里,不是这样的。婚礼是热闹的,葬礼也是热闹的。请来戏班子或者跳舞唱歌的,哪怕是熟到不能再熟的《百鸟朝凤》,也能引来一大伙人站在台下仰脸听。小孩子嬉笑着你跑追我赶,吵吵闹闹,抢喜糖喜饼,或者葬礼上看那么多、高高的纸扎的花车和花圈……姥姥粗糙的手牵着玩累了的于锦芒,哼着歌哄她。 “小巴狗,戴铃铛,杠啷杠啷上集上……” “姥娘,我要是死了,是不是也给我扎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花车啊?” “呸呸呸,”姥姥笑,“瞎胡说,咱们妮儿能活一百岁,扎什么花车?等咱们妮儿结婚,姥姥给你摘花,摘棉花,套被子,做嫁妆,欢欢喜喜当新娘……” 姥姥没有活到一百岁。 她去世那年,距离她八十八岁生日只差两天。 葬礼结束后,一家人终于回淄博市区。姥姥的坟墓很小很小,就一个小土包,埋在庄稼地里,于锦芒摸了好几把土,湿漉漉的,又拔了周围的小草,跪在坟墓前,深深拜一拜。 重新回到家中,果不其然,父母开始找她“算账”。 一是不太满意现在的男朋友——父母双亡,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亲戚帮衬,也没有什么依靠。想要她们分手,但又不想做“拆散儿女的恶父母”。一边拉不脸面狠心下手拆,一边又天天讲路世安的不好,嫌弃他如今是孤儿一个,嫌弃他没有高薪工作,嫌弃他长得太白净太好看起来很花心不牢靠。 二来,还是不喜欢她继续读书考研,读书读书,读的书太多,“都把脑子读傻了”!姥姥葬礼上,那么多亲戚她也不知道招呼,平时见了人也不知道吭声…… 于锦芒又哭了一天,哭到眼睛都红肿了,最后又狠狠同家人吵了一架。 这一架是真的把积怨都吵出来了。 弟弟于某龙读高三,住校,葬礼结束后就被班主任催着回去上课了——一开始,他们班主任都不想批这个假,意思是老人都过世了,他倒没必要赶在这时候回家——后果是于某龙气愤到在班级上和班主任争执一场,令班主任恼怒异常,还是父母赶过去赔礼道歉才算结束。 于锦芒吵的不是这个。 路世安已经走了,她在同父母争执,辩论。 “咱们家现在的房子,是你们花钱买的,我什么都不说,”于锦芒大声,“但你们为什么只在房产证上写我弟弟的名字?” 于家宁脸上挂不住:“你看看咱们这儿,谁家结婚不是先紧着儿子?咱们家没那么多钱,要是真有钱,真能轻松买得起两套房子,我也给你一套……” “好话谁不会讲,”于锦芒说,“我现在也能说,我要是有钱,我就买三套房子,全写你们名字——还有,如果你真的能买得起三套房子,也是有两套留给我弟弟,另一个才留给我,是不是?” 于家宁呵斥:“胜楠!” 秋意浓 第30节 “胜楠,到底是胜男还是要生男?”于锦芒说,“你们当时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字?啊?你们还是觉得女生天生低人一等对不对?你们潜意识里就觉得男生更厉害,所以才要我’胜男’。还是说,你们从一开始就想生男孩,所以要取名生男?我和招娣,盼弟,念弟有什么区别?既然你们这样想要男孩,怎么不从一开始就打掉我?我没有求着你们生我!” 庄素梅听不下去了,皱眉:“别说这些,楠楠。从小到大,我和你爸爸都最疼你,看你比看你弟弟要娇贵得多。你小时候喜欢吃鹌鹑蛋,不吃鸡蛋,那么贵,我们也是给你一筐一筐地称,没说过一个不好。” 于锦芒问:“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你们会给谁?” 不需要回答。 当她知道答案的时候,这个问题其实就没有必要再问出口了。 可于锦芒还是不死心,她还是稍微抱了那么一点点期望,最终也在父母躲闪的视线下,又亲手掐破了这一点。 父母爱她。 但不止是爱她,也不是最爱她。 于锦芒的名字就是在这个时候改的。 她不想再叫于胜楠,不想再被每一个听到名字的人对她投来同情的目光,她不想让每一个看到她名字的人都了解父母重男轻女的心—— 她不要被同情,也不要被可怜。 她要当一个普通的人,要有一个普通女孩的名字。 锦芒。 前程似锦,光芒万丈。 这是于锦芒和路世安从一百多个备选名字里挑出来的,出处不是《诗经》,也非《楚辞》,更不是唐诗三百首、宋词五千篇。 就是简简单单的两地个字,前程似锦,光芒万丈。 路世安希望她能够前程似锦,于锦芒希望自己能自信自立、光芒万丈。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改名字也有小波折。 于锦芒第一次去公安局的时候,接待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还要父母陪同。于锦芒无法说服父母,过了一阵再去,接待她的是个女性,刚工作没多久。 于锦芒说了自己想要改名的原因。 对方查阅了相关规定制度,告诉她,只要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流程规划其实并不复杂,签署姓名变更书,打印无犯罪记录,打印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等了不到两个小时,她的新名字便审批成功,再去重新拍身份证件。 毕业之前,于锦芒也顺利地申请改正了自己学籍上的名字。 从今之后,只有于锦芒,而不是于胜楠。 这些事情,于锦芒只在新身份证下来后同父母说一声。他们沉默好久,还是叫她。 “楠楠。” 改不过来了。 身份证上的名字改了,在父母心中眼中,她还是楠楠。 但在看到新名字之后,路世安仍旧祝贺她,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抽了一笔钱来请她好好吃一顿,庆祝她终于有了喜欢的新名字。 改名后的于锦芒错过了春招,便只在青岛找了一份价格低到不能再低的实习工作。每月实习工资两千五,另外有四百块的全勤+餐饮补贴。加起来还不到三千块,没有加班费,多余的加班时间可以挤出来调休。 这份工作,于锦芒一直做到七月份。 七月份,她带着攒了这么久的一点点钱,重新在青岛找房子。去租廉价的隔断房,狭窄的次卧,还是上下铺,她住上铺,同样考研失利的猫姐住在下铺。 那时候的于锦芒和路世安正式开始了异地恋。 他去了北京找实习工作,开始朝九晚九,每晚抽出时间给她打电话—— 于锦芒六点下班,七点半到租住的地方,简单吃点饭,就和猫姐一起,俩人坐在一整个长条的狭窄桌子前默默温习,准备下一年的考研。等到路世安打视频电话时,她就悄悄地走出去,去楼下,一边散步,一边和他聊几句。 于锦芒不想打扰猫姐学习。 她们都知道彼此压力有多大。 可猫姐也没能陪于锦芒到最后。 她家里是种樱桃卖樱桃的,家里算不上富裕。猫姐在学校中一直也很节俭,大一时会因为烧烤店老板娘多算了十块钱而据理力争二十分钟,也会在大二时,为犯了急性阑尾炎住医院的王亦欣垫手术费而掏空自己所有的钱。 在边工作边二战的一个普通深夜,猫姐的爸爸打来电话,说自己右眼出了问题,看不清东西,看什么都是一片白,模糊得难受。他去医院里看,医生说情况不太好。 “和你商量个事情好不好啊,”猫姐的爸爸犹犹豫豫地说,“我快要做不动了,眼睛也不好了,心脏也不行……我老了,快赚不了钱,没办法给你出力了……” 猫姐打完电话,自己闷着被子哭了一场。 哭完后,把所有的考研资料和题目全部都送给了于锦芒,包括自己存的、整理的许许多多网课,还有没有上完的考研网课班,都给了她。 等九月份,离房租到期还有一个月,猫姐拖着行李箱离开了青岛。 她不考研了。 …… 于锦芒在这个时候开始失眠,大把大把地掉头发。 焦虑,不安,痛苦,孤独。 无数负面情绪几乎要吞没她单薄的身体,于锦芒深夜里会忽然惊醒,想到令人绝望的现实和未知的前程,她就开始默默地哭。这种憔悴终于被路世安所捕捉——在一次吵架后。 于锦芒已经忘掉了吵架的原因,但长久不见面肯定是其中之一。她那天生了病,连续发烧多天,每次都是上午退烧、傍晚就又开始渐渐高烧。于锦芒吃不下东西,没有胃口,喉咙难受,喝粥也痛苦,一周掉了十斤肉。 “谈恋爱就是会让人变得软弱,”于锦芒哽咽,裹着被子打电话,“不和你恋爱没有一点儿事情。谈了恋爱后,每次生病和难受,我都忽然变得脆弱了,想要你过来,偏偏你又不在……每次需要你的时候,你都不在……” 那时候已经深夜十点,路世安说话很少,只叫她,小芒果。 于锦芒哭着擦了鼻子,舍不得分手,知道和他无关;但又觉得委屈,无法和人诉说的委屈。 恋爱真是糟糕透了。 异地恋真是糟糕透了。 她也糟糕透了。 怎么会这样依赖他,怎么会这样…… 路世安安静好久,轻轻问她:“可不可以再等我一段时间?再忍忍,等我积攒一下经验,到时候去青岛找工作,薪酬也会高一些……” 于锦芒擦鼻子,泪汪汪:“好。” 她能听出,路世安也很疲惫,也很累。他在北京生活,压力并不比她小。住的地方也并不一定比于锦芒好——甚至更差。 他和于锦芒说,他现在住的是次卧,小角落里,所以没有太阳,又觉得楼间距近,为了保证隐私,所以他会拉上窗帘。 于锦芒信了。 路世安知道她工资微薄,也知道她打算边工作边二战,等他发了工资后,先打了五千块到她卡上,好让她能舍得给自己加餐。他说自己吃公司食堂,说食堂一日三餐都有,挺好,让她不要担心。 于锦芒也信了。 直到十一假期,于锦芒偷偷地拉着行李箱去北京找路世安。 她才知道,为了省下房租,路世安一直住在廉价、晒不到太阳的半地下室。 阴暗的房间,窗帘紧闭,就不那么明亮的灯。墙壁潮,潮到墙纸都变色、脱落了边角。 狭窄中,仍旧清清爽爽的路世安,用小电锅给她煮了一碗番茄鸡蛋面,盛在干净的小瓷碗里。 于锦芒捧着碗。 路世安还在轻松地聊天:“其实这里蛮好的,冬暖夏凉。看,你在外面一路走过来,热得满头大汗,是不是到这里就凉快了?你——小芒果?” 于锦芒不言语,大口吃东西,眼泪啪嗒啪嗒掉。 路世安抬手,擦着她脸上的泪。 “别哭,小芒果,”路世安说,“我不委屈。” 说完这句话,他低头,轻声:“但是我觉得委屈你了。” 于锦芒说:“我才不委屈!这是喜极而泣!这是馋出来的泪水!没见过馋鬼吗?” 她狠狠擦一把眼睛,大声:“好好吃!” 她一点儿也不委屈。 晚上就同路世安一块儿住在这里,拥抱着彼此,在地下室里疯狂地做,在潮湿阴暗的环境里,双手所能拥抱的对方都是彼此温暖的唯一。那时他们已经熟悉对方的一切,不再生疏,路世安知道该往哪一点用力,该怎么爱她,于锦芒也知道如何听到路世安压抑的声音,也知道怎么让他释放。他们太熟悉对方了,熟悉到不需要用语言,只要一个眼神,只要轻轻地拍一拍。 于锦芒手指触着路世安胳膊上凸起的血管,从他眼睛中看到泛红颤抖的自己。 也没什么可以出去玩的,两人皆是囊中羞涩,凑起来也掏不出多少钱。只去故宫转了一圈,阳光照在琉璃瓦上,金灿灿的亮,红墙琉璃瓦,长街砌高墙,仰脸只看到一片碧蓝的天。 就出去玩了这一圈,地铁挤到让人没有出行的兴致。 于锦芒还是回到他的小地下室,路世安敲代码,加班,于锦芒看书,或者静静看他。 路世安不仅仅只是加班,他自己还接了个私活,同人做游戏,以莫比乌斯环为灵感的一个闯关小游戏,只可惜没有筹到足够的资金,现在都是一点一点地艰难做。 晚上运动后、睡觉前,路世安也会给于锦芒讲这个游戏。 一张纸条,反折180度,首尾相连地粘在一起。 正反面统一为一个面,将一个蚂蚁放在上面,一直往前走,那么它将走遍这个纸圆圈的所有面…… 倘若再从中间剪开,展开后,将会变成两个套在一起、且一模一样的圆圈…… 于锦芒听得枯燥,连连打断他,索性去挠他痒,缠着他。 下雨的日子里,窗帘紧闭,路世安躺在床上,于锦芒趴在他身上,一边担心雨水会不会冲进地下室倒灌,担心晾在走廊的湿衣服会不会有异味,担心潮湿的环境可能会令路世安患上风湿病…… 另一边,路世安又同她谈起自己的童年,谈起童年夏天里永远都会有的一场大雨,谈会折一个小纸船,放到水里,看着它慢慢悠悠地在积水的路上飘。 于锦芒捏着那个纸做成的莫比乌斯带,坐起:“我们要不要折纸船?” 路世安拍了拍她的手:“你现在闲得难受?” 一小时后。 路世安撑着把大黑伞,两个人捏着小纸船,穿着人字拖,出了地下室,四处找排水不好、有积水的路段,雨水打得大黑伞噼里啪啦地响啊响,被晒热的柏油路,连带着上面的雨水也是夏天的暑热,周围绿化带翻出浓郁的土腥味,于锦芒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折的小花纸船和路世安折的乌篷船放在一起。 路世安撑着伞,问:“你在船上写得什么?” 于锦芒说:“不告诉你。” 路世安说:“考研顺利?” 于锦芒哼一声:“才不是,你可真俗。” 秋意浓 第31节 “那是什么?” “……不说,你猜呀。” 彼时,刚大学毕业的路世安猜不出、他一直问不出结局。 后来,死后的路世安看到了。 他穿过时空,淋着雨,看着撑着大黑伞的路世安和于锦芒手牵手快乐地往黑暗的地下室走。 顺着雨水的方向,死后的路世安捡起被水浸透打湿、被行人踩烂的小花纸船。 打开看,于锦芒的字迹已经晕染到破烂不堪。 那是她虔诚的心愿。 「路世安和于锦芒」 「生生世世不分离」 第28章 回转 锋利水果刀 回姥姥家的路并不遥远。 于锦芒蹦蹦跳跳,到了姥姥家门口,大声叫姥姥。 姥姥不在家。 大门锁着,于锦芒知道姥姥家的备用钥匙放在哪里,自己闷头去摸,翻开大门口旁侧的一块儿砖,成功找到系着一根深蓝色布条的钥匙。布条是姥姥裁衣服做被子剩下的,系在一起,打了个结,长久地用着,打结处都润润一层,磨得圆滑。她握着钥匙,低头,开始给姥姥打电话。 没有人接。 抬头看,越过院墙,只瞧见一棵老死的枣树,没有一片叶子。 于锦芒给庄素梅打电话,庄素梅接了,颇为疑惑:“怎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啊?” “你姥姥一直在家呢?怎么了?” “哎,你这孩子……行,我给你姥姥打电话。” 过了两分钟,庄素梅又打来。 “问了,你姥姥说在家套被子呢,”庄素梅肯定地说,“怎么了?你咋这时候想你姥了?” 太阳炎热,于锦芒身体却没有一点儿热意。 她怔怔站在大门前,看着紧闭的、姥姥家的房门。门楣上的对联是每年都要换的。姥姥有个习惯,她从来不撕下去年的对联,而是在旧的春联上刷一层熬好的米糊糊,再贴新的春联。刚贴上的春联都是鲜艳的,红底纸,手指擦一下就是一抹红,小时候过家家,于锦芒常拿这种红纸做口红、涂腮红做胭脂。 等夏天过去,风吹日晒,对联也开始渐渐褪了红痕,变成不均匀的白和深红浅粉。再等等,等到冬天,风雪一催,日头一晒,就像泡在84消毒液里的白衣服,深一块浅一块的暗白苍老。 现在姥姥房门上的对联就是白的,褪色的白。 “你姥姥在家里忙着呢,今天你二表姨也去了,都帮着做被子呢,”庄素梅说,“咱家里面那么多棉花套子,放着都可惜了……” 于锦芒看不到忙碌的姥姥,也见不到胖乎乎笑嘻嘻的二表姨,她站荒芜的大门旁,看着上面已经苍白到看不出一点红色的对联。 他们这里有风俗,老人过世,房子三年不贴春联。 “等晚上,你姥姥还和你打视频电话,”庄素梅说,“她也想你了,上次还和我说呢,说不知道楠楠在青岛好不好。好了,我不和你说了,我这边忙,有事等下班了再说。” 于锦芒说:“好。” 她靠近门楣,抬手,触碰到春联。 依稀能辨认出褪色春联上的字,原本的浓墨黑,也老成了年迈的灰。 「音容莫睹,伤心悲随鹤西去 养恩未报,继承遗志雁东来」 这哪里是春联,这分明是挽联。 手指一触,那纸张就像烟灰,簌簌地落了下来。 于锦芒握着手机,仓皇转身,看到路世安。 这不是姥姥还在世的平行世界。 姥姥还在世的那个平行世界,现在说不定正在院子里铺上凉席,和二表姨说说笑笑地套被子,晒棉絮,太阳一定照着她花白但规整的头发,她一定满怀骄傲地告诉二表姨—— “呀,我们家楠楠可真是的,这才俩星期没打电话,就想我了。上次她还给我买了戒指呢,银的,给你看看,好看不?” 那是原属于小于的平行世界。 而于锦芒现在走入的,是路世安已经过世的平行世界。 她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黯然片刻,拿钥匙开了锁。 轻轻推开门,阳光照耀下,无数灰尘在光下如悠闲的浮游生物,黄澄澄的阳光一晒,于锦芒看到满院荒芜,荒草丛生,老枣树已经死了,只剩下黑黢黢的老树皮,一声不吭地伸展着枝条,好令麻雀和老鸹在它身上做巢。 老屋子,只要有人住,它就是活的。 屋子也要人气养着,屋子的主人走了,屋子也要死了。 于锦芒的手指抚摸过老屋的砖,不是后来流行的、值钱的大红方砖,是姥爷和几个表舅一块儿烧的砖,颜色不均,有的微微泛着青,有的像烧糊的锅底泛着黑。妈妈之前常常讲,讲屋子的几根大梁用了多少多少年的老木头,讲当初造房子多么不容易。 她转身,看到路世安。 于锦芒说:“姥姥过世后,来看过我吗?” 路世安说:“一定。” 于锦芒自言自语:“可是我没有见过她。” 路世安说:“大约是知道你怕鬼。” 于锦芒说:“才不是,你看,我都不害怕你。” 说到这里,她又黯然:“我现在也是鬼啦。” 路世安没有回答,他环顾四周,看着这颓然的房子,若有所思。 于锦芒很快打起精神:“不过也没关系,生前是穷鬼,死后变成普通鬼——现在这情况,做鬼也要比做穷鬼好,至少鬼还有些尊严。”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扭头又问:“你饿不饿?想不想吃东西?” ——姥姥家自然是没什么东西可以吃得了。 太久没有住人了,就连天花板也开始轻微坍塌,落下灰尘。这样的房子自然不能住人,于锦芒和路世安合力将这里打扫干净,清除了院子里的杂草,又找到姥姥之前没用完的金纸,叠了元宝,一点一点地烧。 于锦芒不知道鬼烧元宝有没有作用,会不会被判做“非法走私”,又找了张纸,认真写,注明是给吴爱荣,给一辈子没有出过山东、喜欢讲鬼故事的姥姥。 这里已经不能住人了,被子都是潮的,一股浓重的霉味。于锦芒最后去了镇上的一家宾馆,开好了房间,一个人住。 镇上的宾馆便宜,一晚上只要几十,环境自然谈不上多么好,也说不上太差,就将就着可以住。 从后面窗子往外看,能看到远处高耸的工厂。 多年之前,济南为了治理环境,将许多工厂挪出,迁走。淄博的土地上便耸立起一个一个的大烟囱和建筑,各类化工厂开始源源不断地吐着烟圈,偷偷排着废水,钞票一张一张地来,天一天一天地黑。 于锦芒关上窗户,不看外面灰蒙蒙的天。 小路晚上又打来几个电话,于锦芒没接,她趴在床上,看着同她面对面的路世安。 于锦芒说:“你知道我心软。” 路世安说:“所以我来了。” 于锦芒深深叹气,她把脸埋进松软的枕头里,片刻,双手撑着,起来,问路世安:“之前你去过的那些平行世界,见到过我吗?” 路世安摇头:“没有。” 于锦芒惊讶:“就你一个人?” 路世安:“嗯。” 天啊。 于锦芒凑过去,她认真问:“你经历过多少次?” 路世安语气平淡,就像于锦芒在问他吃了几个馒头:“记不起了。” 于锦芒试探着报出一个数字:“……一百次?” 路世安说:“还要多。” “……” 路世安看了看自己的手,说:“我只数到521次。” 于锦芒心一颤,仍旧摇头:“不要在这个时候继续秀恩爱啦,土味情话对我没有用的喔……” 两分钟,她又挪过来,主动贴靠着他的身体,问:“……你真得经历过五百二十一次轮回吗?” 路世安说:“更久,但我记不住了。” 一次又一次。 他已经忘掉了很多事情。 到了后来,路世安几乎丧失掉所有记忆,渐渐淡忘自己轮回的原因…… 他只记得—— 杀—— 于锦芒柔软的胳膊贴靠在路世安肩膀侧,她颇为依赖:“没关系,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路世安垂下眼睛:“嗯,最后一次。” 是他见到于锦芒、能同于锦芒接触的第一次。 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次。 “等我们成功救了小于和小路后,我们能看到他们的结局吗?”于锦芒捧着脸,“我可能接受不了看着小路和其他人谈恋爱结婚哎,我很小气的,而且好容易吃醋……” “你放心,他绝对不会,”路世安说,“他没有这个机会。” 于锦芒轻轻舒一口气,她姿态放松,伸展身体:“不过我们应该也看不到啦,等她们彻底分手后,我们就应该离开了,只是不知道……” 她叽叽喳喳地聊着,忽然手机震动。 于锦芒拿过来,看到大学版路世安发来消息。 秋意浓 第32节 大学版路世安:「你在哪里?」 大学版路世安:「姥姥家没有人」 于锦芒一骨碌坐起来,愣了半天。 她扭脸,把手机短信拿给身旁的路世安看:“你看——” 路世安视线从她手机屏幕上移开:“你之前在卫星地图上给小路看过姥姥家的房子。” 所以大学版路世安能找得到。 于锦芒震惊:“可是他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路世安说:“你的事,能不记清楚么。” “啊啊啊啊,不行不行,”于锦芒受不了了,她急急忙忙地找鞋,“不行,我要去看看,小路现在和我们是同一个世界吗?他说姥姥家没人,是他那个世界的姥姥家,还是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姥姥家啊……” 路世安抓住她胳膊,皱眉:“小芒果。” “我明白,”于锦芒双手合十,“我答应你,我们只远远看一眼好不好啦?我发誓,我保证,绝对不会心软,只是去看一看,看一看……” 她说:“我只是担心,万一小路也来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姥姥家,该怎么办……万一他困在这个世界,回不去原来世界,是不是就糟糕了……” 于锦芒越想越心惊,她祈求仰脸,看路世安。 拜托拜托。 路世安叹口气。 他垂着手,隔着牛仔裤,指节触碰到口袋中冰冷的锋利水果刀。 路世安说:“小路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也挺好的。” 看着于锦芒困惑的眼睛,他说:“至少,小于安全了。” 于锦芒呆呆:“路世安,你——” “好了,”路世安抬起手,方才触碰水果刀的指节,轻轻地刮着她的脸,微微一笑,“逗你的。” 第29章 时空 似是故人来 小镇上的人少,夜生活也少。 一过十点,大街上就几乎看不到几个人了。只有一些喝醉酒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说着“你听我说啊”,互相搀扶着往前走。 村镇的人往县城中搬,县城的人往市里走,市里的往济南青岛,往北京天津走,只留下一些走不动的,拖家带口的,还留在小镇上。 于锦芒已经很少来这里。 姥姥过世后,老家仿佛也成了坟墓。 夜晚中,只有几家烧烤摊前还有人,炭火悠悠,寂静的夜和微寒的风令交谈声也多了丝不真实。轻飘飘的一切都好像在颠倒的梦境中,于锦芒放缓呼吸,喉咙有一点点痛,但不算得上多么严重…… 姥姥家住的地方在镇子边缘,周围的人都搬走了,都是空荡荡的房子和沉默的树,一路上瑟瑟发抖地走过来,几乎没什么声音,安静得可怕。于锦芒对路世安说:“幸好我们都变成鬼了哈,不然现在走这路,还真有点麻麻的。” 路世安说:“人比鬼可怕多了。” 于锦芒不赞同,她想了想:“不,还是鬼更可怕。或者说,不是亲人的鬼可怕。毕竟已经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存在,很难讲他们是不是还是我们的亲人……就像我们俩现在,时间上甚至都不同步……” 她絮絮叨叨地念着,喉咙发痒,忍不住,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 路世安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口罩,给她戴好。 于锦芒懵懵懂懂:“你哪里来的口罩?” 路世安说:“就在酒店桌子上。” ——是了,一周里面恨不得五天的天气预报都是污染,有些酒店会把口罩放在桌子上,供客人自取。 于锦芒刚想说鬼用不到戴口罩,忽然又想到自己现在还在小于的壳子里。这种情形真的很难定义,于锦芒苦中作乐地想,在小说中都不知该将这种状况定义为重生还是穿越,从玄学上也不知是否该分类为夺舍。 只知道一点,在医学上,她说这些,多半会被医生诊治为精神病患者,高度妄想。 于锦芒不免有些感伤,又有点遗憾,问路世安:“你要不要戴?” 路世安摇头:“不用。” 他口袋中只有一个口罩。 ——另外一个,是一把水果刀。 一把小巧、锋利的水果刀。 从路世安从浴缸中湿淋淋爬出后,就始终在他裤子口袋中的一把水果刀。 它本就是路世安以防万一的最后一招。 他曾用这把水果刀割破阻拦碎石的防护网,曾用它割开储藏酒的封印,也曾用它——破坏电车的电线、割裁掉禁止通行的警戒线。 只差一点,命运令他次次穿梭不同平行世界,次次都只差一点。 路世安希望这会是最后一次。 终止于锦芒的死亡,也终止他这经年累月、一次又一次的不停的、痛苦的、重复的轮回。 这是他的无间地狱。 就能解脱了。 有于锦芒在,他就能解脱了。 她是无数次漫长无望的轮回中,唯一出现的意外。 遥遥看到站在姥姥房门前的大学版路世安后,路世安忽而停下脚步,叫她:“小芒果。” 于锦芒回头:“啊?” “你过去吧,”路世安右手放入裤子口袋中,平静地说,“我听不下去你们聊天,总感觉怪怪的。” 于锦芒最善解人意,设身处地地想一下,也能理解对方。若是让她作为一个旁观者倾听路世安和小时候的于锦芒聊天——也会很怪。 于锦芒仍旧关心地问:“那你呢?” “我就在附近走走,走不远,”路世安笑着说,微微颔首,“去吧。” 于锦芒点头。 那就这样,她向大学版路世安走去,走近了,朗声叫他:“小路!” 夏季夜晚的温度自然是冷的。 大学版路世安穿了一件素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个黑色的运动外套,还有一件同色运动裤。 于锦芒好奇地问过一句,路世安不自在地转过脸,说自己穿着不舒服。 后来于锦芒才知道,牛仔裤偏硬,合身的话倒无所谓,不合身的话,小小路就要稍稍委屈一些了。读书时的路世安节俭,权衡之下,还是穿打折的、布料软的运动裤更舒服。 等到路世安毕业两年后,终于拿到优渥的薪水,才开始购买一些价格稍高、更舒服、也更合体的牛仔裤。 遥遥地看到于锦芒,他抿一抿唇,大步走来,边走,边将身上的外套脱下,将于锦芒裹得严严实实。 于锦芒狠狠打了个喷嚏,还没来得及说话,只感受到大学版路世安用力抱了抱她。 因为冲击,她忍不住嗯了一声。 他身上是干干净净的肥皂香气,将她也浅浅地笼罩之中。 大学版路世安洗脸用一块儿香皂,洗衣服也习惯性地用肥皂。 于锦芒呆住了,她叫:“小路……” 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令拥抱住她的双手狠狠颤了颤。 于锦芒一动不动,这双属于大学时期、刚满二十岁不久的手捏住她的胳膊,力气并不小。于锦芒睁大眼睛,看到他漆黑的眼睛。 于锦芒身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有着他的体温,暖和和地裹着她。 大学版路世安目不转瞬看着于锦芒,脸上没有一点儿笑。 他问:“你是谁?” 不妙。 于锦芒尝试挣扎,却无用,仍旧被他死死拽着胳膊,疼痛感令她险些落泪,但更多的惊慌还是来源于眼前的人—— 她的大脑要乱成浆糊,难道这个平行世界的大学版路世安和上个平行世界的高中版路世安是同一人?还是说,从头到尾都是这个世界……初中版路世安、高中版路世安、大学版路世安……她们如今穿梭得根本不是所谓的平行世界,而是—— 而是同一个世界中的不同时间。 她们跨越的不是世界,是时间。 从头到尾只有一个路世安。 已经无暇去想了。 大学版路世安不再笑,只用力抓着她,似乎只要放开手、她就会跑掉。已经不是对待女友了,他视线略带警惕和审视,好像要透过她的眼睛看清下面藏着的东西。 于锦芒尽力挣扎,遗憾纹丝不动。 他仔细端详于锦芒的表情,好似在回忆,终于,他记起来了。 大学版路世安死死掐住于锦芒的手腕,拎起,他竭力控制住的情绪,咬牙:“果然是你。” 第30章 前后 莫比乌斯环 于锦芒的手腕被掐得发痛,痛得眼泪快流出来了,紧紧抿着唇,仰脸。 她看到大学版路世安绷紧的脸,有那么瞬间,她几乎要疑心自己看到的是鬼魂版路世安。 但不是。 鬼魂版路世安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一种,几乎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的气质。 不像眼前的人,仍旧有激烈的情绪起伏。 “你三番五次拆散我和小鱼,”大学版路世安压低声音,咬牙,质问,“到底有什么目的?” “从一开始,我就怀疑,”他声音都在抖,“就算是害怕,小鱼也不会忽然提分手。高中时的那些事,我只当是恶作剧。但是……” 秋意浓 第33节 “小路,”大学版路世安念着这个名字,直视于锦芒,“我确认了。” 于锦芒叫:“你捏痛我了。” 大学版路世安终于松了松手,他年轻的脸庞上有一点令她害怕的颤栗,他说:“你冒充小鱼说分手,做什么,都行,唯独有一点。” “我不想看着你用小鱼的身体乱跑,更不想你用她的身体做危险的事情。” 大学版路世安压低声音:“我不在乎你到底是不是她,我只要我的小于。即使你是未来的小于,你也没有权利为现在的她做决定——” “那你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吗?”于锦芒打断他,“你会死。” 大学版路世安说:“人人都会死,我不在乎。” 晚风凉,他的外套给了于锦芒,此刻身上只一件白色t恤。他不在乎,嘴唇因冷风而发抖。 “但是我在乎,”于锦芒说,“我不想你死。” 她说的时候认真,劝他:“放下吧,小路。只要分手,只要你们都不去北京时,你就不会出车祸,就能活下来……” “谁能保证人生中不会出现其他意外?”大学版路世安无动于衷,他冷静地垂眼看于锦芒,垂眼之时,他的睫毛投下一小片阴影,“不一定只有分手这一个办法。” “……只有这一条路,”于锦芒重复着路世安曾经说过的话,到了如今,她终于明白那些酸涩痛苦究竟从何而来,她的喉咙被哽住的空气堵住,语言之于唇舌,犹如水滴之于烈火,她说,“分开我们,让我们分手。只要分手,你就不会选择去北京工作,不去北京工作,你就不会因无法避免的意外而死亡。” 大学版路世安脸颊是被冷风片片凌迟的红。 “只要我们现在分手,选择异地后,今后我们两个人也很难再见面了,”于锦芒说,“这是唯一的办法。” ——这是路世安身死之后,无数轮回,发现的唯一方法。 ——但每一次,他们都会继续相爱。 大学版路世安说:“我不同意。” “我也会死,小于也会死,”于锦芒说,“难道你不好奇,我怎么会用小于的身体同你讲话?” 她成功看到大学版路世安神色苍白,他看起来像终于被捕兽夹夹住腿的狼。 于锦芒不再挣扎,不再尝试从他掌中抽出自己的手。 她说:“因为我也死了。” “你是想亲眼看着我死,”于锦芒反问,“还是想选择另一条生路?” 话已至此。 于锦芒心中的不安却越来越重。 从意识到眼前的路世安保留着初中和高中的记忆后,她就开始不安了。 她想起北京的阴沉地下室,想起路世安抱着她,裁下纸条,扭转成180度后,首位相连,粘成一个圆圈。 她想起路世安用剪刀剪开纸圆环,展开,就成为两个同样的、套在一起的圆圈。 再剪开…… 只有一个面,只有一个边界。 首尾相连,没有起点,也没有结束。 莫比乌斯环。 无法终止的循环。 ——如果从始至终只有一个路世安,如果他们真正身处循环,如果—— 于锦芒定定看住大学版路世安。 大学版路世安松开她的手腕,沉默。 这种沉默加重了于锦芒的猜测。 于锦芒轻声说:“路世安,其实你……你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对吧?” 所以。 即使于锦芒说他会死,即使于锦芒反复提醒,继续在一起……他只有死路一条。 路世安仍旧执拗选择不分手。 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能令他改变主意的,只有于锦芒脱口而出的那一句“我也会死”。 小于也会死。 于锦芒忽然说:“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你一直那么’倒霉’,又一直那么’幸运’。中考完的那个暑假,那边建筑外立面修整,周围都有防止碎石跌落的防护网,偏偏那一片的防护网被人破坏了,偏偏石头砸破你的头。” “在大明湖旁边,他要求我踢你下水,也只是借口,”于锦芒浑身发冷,“我忘了,我完全忘了,你对水有严重的恐惧症……如果没有及时捞你上来,你会直接死在里面。我掉进水里,去拉你的时候,你就已经开始发抖了……” 大学版路世安皱眉:“谁?——那时候不是你奋不顾身来救我吗?” 于锦芒无暇解释了。 她喃喃:“还有高中时候……你被你爸爸打,我拉着你跑。你后来说,说你爸那天发现了你爷爷藏的好酒,喝了很多……发酒疯,才会对你往死里下手。你后来还同我感慨,说不知道为什么爸爸会嗅到那些酒的气味,明明都已经封严实了。” “还有——那天晚上,下水道的井盖丢失,本来有警告线,也被人拆了……你骑车子一直很仔细,偏偏那天刹不住车、偏偏那天跌倒,偏偏那天差点儿跌进下水道——”于锦芒呼吸急促,她耳侧好像听到了——若有若无的狗叫声——她知道附近有户人家偷偷养藏獒——她猛然看大学版路世安,呼吸急促:“你书包里装着什么?” 大学版路世安微怔,又说:“肉火烧。” 淄博肉火烧,博山肉火烧。 是小于最爱吃的、提起过好多次的、镇上那一家的肉火烧。 于锦芒已经无法思考了,她拉住大学版路世安的手,猛然往前奔跑:“——跑!!!” 大学版路世安不明所以,他并没有同另一个路世安接触过,自然也不明白于锦芒此刻的慌乱是因为什么。但在于锦芒拉住他手腕的瞬间,他仍旧跟着她奔跑,没有停留。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需要保证小于的安全。 凉风狠狠刮着于锦芒的耳朵,耳朵尖的冷疼渐渐地化作轻微的耳鸣。于锦芒大口呼吸,感觉到那些冷气顺着呼吸道刺痛了肺。她终于明白刚才的路世安为什么独自离开,终于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每一次,每一次,在她们“穿越”的节点前后,小路都会经历一次险些丧命的“危险”。 每一次,危险发生时,路世安都不在场。 …… 于锦芒牙齿发颤。 因为。 一开始的“让他讨厌你”也好。 还是“分手”也好。 这些都不是路世安的真实目的,这些都是借口。 从始至终,路世安的目的只有一个。 杀掉路世安。 杀掉自己。 他不停穿越,不停轮回,想要挽救的人,从始至终,只有于锦芒一个。 为此,路世安不惜一切代价,包括—— 在感情未深时,自己杀掉过去的自己。 那些无数的轮回中,路世安后来一直尝试的,就是如何杀掉自己。 只是他失败了。 如今的他重新寄希望于于锦芒身上,一边想方设法令于锦芒破坏小于小路的感情,一边…… 伺机杀掉小路。 于锦芒说:“王八蛋!!!” 王八羔子,大潮鲅,大傻子。 于锦芒火速回忆,只能想到曾经镇上发生过一起“藏獒伤人”的事情。养藏獒的人就住在离姥姥家不远的地方,原本在城郊养着,后来被投诉,才偷偷地挪到镇子上。 藏獒属于烈性犬,只认一个主人…… 那人老婆去代他喂藏獒,就被咬了一口,腿上缝了十多针,当时颇为轰动,但那人还是继续养着…… 后来。 后来听说那藏獒咬死了人。 于锦芒同路世安说起过这事。 还有呢? 她想不出。 头突突地痛。 于锦芒咬牙,宾馆肯定不能再回了,路世安知道他们住在那里。就算是躲过这一次,也躲不过下一次—— 现在,只有时时刻刻地守着大学版路世安身旁,路世安投鼠忌器,才不会下什么狠手。 于锦芒如此希望着。 还是快些回到青岛。 小镇上,人少,能制造死亡的意外太多太多了。 她拉着大学版路世安的手,铆足全力往前奔跑,她记得附近有个叔叔,开黑车,也会包车。凭借着记忆,于锦芒一路跑到那位叔叔的家门前,用力敲门,大声喊门。 大学版路世安将她身上的外套又拢紧了一些。 于锦芒喊了好几声叔,终于看到院子里的灯亮。只听几声咳嗽,重重的开门声,还有叔睡眼惺忪的问话:“谁啊?” 听起来就是刚从床上爬起来。 于锦芒欣喜极了:“是我,叔。我想问问你,现在你能开车送我去市里——” 门开了。 于锦芒呆住。 她看向草草披着外套的叔叔身后。 秋意浓 第34节 站着一脸沉静的路世安。 不需要于锦芒问“你怎么在这里”。 独自经历无数次循环的路世安已经从她表情中洞悉。 他望着于锦芒,眼睛沉沉:“曾经的你,也是带我来这里。” “我建议你杀掉你身旁的小路。” “他是之前的我。” “我是以后的他。” 第31章 起源 万物之初识 路世安的名字,是他爷爷给取的。 意为“一世平安”。 路世安的爷爷,名字响当当,叫做路不群,卓尔不群的不群。这个名字是村口里唯一一个读过书的教学老师给他取的——路不群还有个哥哥,叫做路卓尔。 这俩名字,花了两个掺着榆钱的白面窝窝。 路不群年轻时走南闯北,才十二岁就跟人去东北——山东地少人多,就这么些粮食,养不活那么多嘴。东北地广人稀,多得是无主的荒地。以前人闯关东,路不群也心痒痒,跟着一块儿去。 乘船,从胶东半岛出发,到大连,谈不上近,也不算远。 路不群的哥哥路卓尔就死在船上,他在船上同人打牌,输了钱,热血冲上头,气不过,一怒之下从船上跳下去。这话说起来太丢人,往后同人讲,路不群都说自己哥哥死于一场突然的疾病。同船的人同情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去了东北后也多有照应,一开始都去做长工,那家养着个白胡子的老神仙,擅长摸骨算命。有天夜里,路不群请老神仙喝了酒,又请他帮自己算命。 老神仙说他啊,命有富贵相,但不长久。有聪慧子孙,但慧极易伤…… 后面文绉绉的,路不群记不清了。 但路不群的的确确发达了,他在东北干了几年,搭上线,开始跟着一个来此地收灵芝的人单干。这么多年了,他倒腾过皮货卖,也干过不少“投机取巧”的事情,说白了,就是倒爷。赚了不少钱,也败了不少钱。 路鼎聪就出生在路不群最有钱的时候。 这是路不群唯一的儿子,自然也寄予厚望,力能扛鼎,聪明伶俐。路不群把自己所能了解到、想到的所有美好字眼都给了儿子,只希望他能不负厚望,能够带领后代更上一层。 没想到路鼎聪是个败家子,无论路不群如何送他出去读书、如何伤透脑筋给他牵桥搭线、送他去见各种各样的名师…… 都没有用处。 唯一能令路不群满意的是,路鼎聪好歹按照他的心愿结婚生子,同妻子孕育了一个白净漂亮的男孩。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路不群绞尽脑汁,最终慎重地为他选择了一个稳妥的名字。 路世安。 一世平安。 彼时路不群的家产已经被路鼎聪败坏得差不多了,剩不下多少东西。尤其是在路鼎聪闹离婚后,更是把路不群仅剩的那点养老钱也搜刮得干干净净,什么房子车子……都没了,只一套自己居住的老房子,所幸位置不错。 路不群狠下心,将路鼎聪赶走,断绝父子关系,只牵着路世安的手——儿子没了,儿子也不要孙子,他养。 路不群并不对路世安寄托多大希望,他只觉冥冥之中天自注定。 他隐约想起曾经那位白胡子老神仙说的话,说他后代有聪慧子孙,但慧极易伤。 路不群老了后也开始读书,读到苏轼的《洗儿诗》,也颇有感喟。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路不群不聪明,哪里又敢同苏轼相较。他生了一个聪明劲儿都用在花天酒地的儿子,如今只希望孙子能够性情纯良,聪明不聪明的,都不重要了,只要平平安安、别那么混账就好。 但路世安从读小学时,就展露出了不同寻常的聪明。 路世安学说话晚,长大后话也不多。从上学第一天起,就开始不需要家长收拾书包和书本,他自己有主意,一切收拾得干干净净。以前的老师也会让学生用书皮包好课本,免得一群小崽子用着用着就把书用得七零八散——但以前可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自粘书衣,都是拿报纸,拿彩色的、大开页的杂志。 路世安的课本,永远都是自己包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有些孩子,一学期下来,课本的边缘发黄发白,脏到好像是刚从泥坑里捡出来。路世安的不,他的课本永远干干净净,一个折角都没有。 每个学期结束,他都能往家里带一张奖状,再带些各科老师给的奖品。 后来,爸妈离婚,路世安被送到济南爷爷家,开始往爷爷家带奖状。 路不群到了这个年纪,也开始“散养”孩子,不怎么拘束路世安的个性,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更多的时候,是路不群背着手去遛弯,旁边跟着挎住小书包的路世安。 路世安不爱说话,爱看书,一本书就能看一天,完全不需要照看;他胆子大,从小就知鬼啊神啊传说都不能全信,小小年纪就敢独自走无人小路——唯独一点,他怕水。 其实也说不好是天生还是后来,他不会游泳,也坚决不学游泳。他甚至不能接受浴缸,打小就拒绝家里人把他放进大盆或者浴桶中清理。 最严重的一次,也就是被打闹的同学碰下去那次,路世安差点因为过度的恐水而昏死。 不过这也算不上大问题。 读初中时,路不群的身体就不好了。 有段时间需要住院,他实在无精力照看路世安,便同路世安的姥爷商议了一阵,让路世安去那边念初中和高中——路不群隐隐有预感,自己怕是撑不了几年,怕是无法看着路世安考大学了。 路世安的姥爷一口答应,不过也同路不群仔细商谈,明码标价,孩子不是白养的。路世安的姥爷退休金有限,下面还有好几个孙子孙女,若是这样免费带外孙,他的儿子儿媳肯定又要闹…… 路不群给了他二十万。 二十万,照看路世安到念大学。 这时的路世安已经对死亡有了朦胧的概念,但远远称不上清晰。他没有养过宠物,只同路不群一起养过一盆月季。 月季这植物也奇怪,山东是月季的“开挂区”,随意地在门前门后栽一棵,不需刻意浇水施肥,它也能泼泼剌剌地茁壮成长。可一旦移植到花盆中,各种意想不到的病虫害接踵而至。 他们就养了这么一盆月季,是小贩贱价处理的,到家后才发现生了病。路世安翻书查资料,精心养了一个月,这棵月季还是干了枝子、烂了根。 那时候的路世安就意识到。 人类无法阻挡死亡。 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人力所不能扭转。 正如孟子所说。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命中注定,谓之宿命。 刚刚意识到这点的路世安很快陷入这种无法掌控死亡的迷茫中,那时他正读初三,刚十五,正是思维活跃、易慎思多虑的年龄。 路不群体检出查出脑血栓。 说严重也不算多严重,很多中年人就已经有了血栓,当下也不致命;但也不是什么小病,路不群年纪太大,只能依靠长期服药,说不定哪天就发病没了。 路不群倒看得开,他劝了路世安很久,让他去淄博姥爷家,等假期了,再来陪爷爷。 ——倘若有人能告诉路世安今后发生的一切,此刻的路世安绝不会去淄博。 十五岁时的路世安接受了爷爷的建议。 淄博的开销和生活节奏都要比济南少、慢很多。路世安成绩本身就名列前茅,到了新学校后,度过前两个月的适应期,也开始频频蝉联第一名。他平时寡言少语,又是“空降”的转学生,无形中多了些“神秘”的气质。 少有人同他交流也没关系,路世安不在意这些。 他只想好好读书,早点高考结束,早点陪陪爷爷。 于锦芒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那时候她还叫做于胜楠。 那次是数学联考,最后一道附加题格外难,难到令路世安也无处下手,写了一个“解”字就停笔,空着这一块儿交上去。 但他又想知道答案,交完试卷后,又凭着记忆默写出整个完整的题目,直接去数学老师办公室找老师。 数学老师桌子前已经站了一个女孩了,个子不是很高,头顶还碰不到他肩膀,像个……小竹笋?或者说,像大明湖上刚刚努力冒出一个头的小荷花苞。 她说话声音也磕磕绊绊:“……我觉得这个数字有问题,也可能是题目有问题,反正,反正就是不对……” 数学老师正喝水,水太热,烫的他咂一下舌,将双层玻璃杯子随手放在厚厚试卷上。 他推了推眼镜,有些敷衍:“快上课了,你先回去吧,我好好看看。” 女孩用力点头,手足无措地离开,仓皇又谨慎,矛盾极了。 经过路世安身旁时,路世安看了她一眼。 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子,头发很黑很美,像缎子。 然而更能引起他兴趣的,还是她刚才磕磕绊绊说的那些话,路世安低头看了看手上记的题目,仔细读了几遍,忽然明白了。 这道题目就是错的,难怪没有解法。 如果按照女孩刚才说的那样,改变几个数字,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他正沉思,老师笑着看他:“小路啊,你是哪道题不清楚?” 路世安说:“我的问题和刚才那个女同学一样,她刚刚一说,我明白了,今天联考的……” 那天晚自习,老师大力夸赞路世安,说他聪明,参加联考那么多学生和老师,就他一个人看出题目出错了…… 路世安听得愕然。 他后来才知道,那个被老师藏去姓名的女孩,姓于叫胜楠。 楠木的楠。 能胜得过金丝楠的,一定是更为优秀的树木。 有次在学校中买东西,路世安忘记带卡,正思考是该退掉还是怎样时,身后人低声:“不如刷我的吧,我卡里钱多,快毕业了,也用不完。” 路世安一回头,又看到于胜楠。 她同人说话时也很少看人眼睛,总是微微低着头,声音也细声细气的,不怎么爱说话的模样。路世安向她道谢,约定好明天还她钱,她也只摇头。 那是中考前的两天。 路世安一直带着五十块钱,次日去她们班级找她,几次都没遇到人。他本可以将钱交给她的同桌,由她的同桌转交给她,但鬼使神差,路世安还是留了下来,想亲自还给她,再说一句谢谢。 唯独中考时没带够钱,也唯独中考时,俩人遇到了。 路世安听到她窘迫地向监考老师求助。 他默不作声地将尺子折断,给她。 可惜每次考试结束后,她都是匆匆收拾书包就走。路世安没有拦她还钱,唯独怕出意外、影响她考试心情。 秋意浓 第35节 他知道对方在为中考发愁,一场数学考试,她小声叹了六口气。 再等,就是路世安去济南,一边陪爷爷,一边念辅导班。 辅导班枯燥无味,只在最后快结束那几天,路世安意外发现,于胜楠家就住在辅导班旁边。 也是在打算还钱之前,路世安飞扑上前,推开于胜楠和她朋友,自己被跌落的石块砸伤脑袋。 痛倒还是其次,他只有点庆幸,庆幸那东西不是砸到这俩弱唧唧、一扑就倒的女孩身上。就他骨头这么硬的人,都能被砸得头破血流,更何况是于胜楠和她的朋友。 俩年龄更小的小女孩。 她们慌乱地送他去医院包扎,去清理伤口。 医生也问了路世安几个问题,来确保他真的没有伤到脑子。 路世安自觉只是外伤,没有脑震荡,也没有什么别的问题,等待爷爷过来接人的时候,他打算推门出去,顺便还给于胜楠那五十块钱。 但是—— 门开了一个缝,路世安看到走廊上的于胜楠被好友搀扶着。 她的表情看起来有点怪异,神情、姿态、语气,眉飞色舞,神采飞扬,都不像路世安所了解的、那个胆怯又小心翼翼的于胜楠。 还有她同身旁朋友说的话,她的嘴不再怯懦,而是叭叭叭,上了膛的小机关枪一样,连环发问。 “今天是几月几号?” “七月二十一,你怎么了呀?” “几几年?” “2010年。” “咱俩上几年级?” “开学读高一啊……你咋了?你摔到头啦?还是怎么了?” “完犊子。” “你去哪儿?” “去所里静静。” “……什么所?派出所吗?” “厕所!” …… 医生还在仔细叮嘱路世安:“你的大脑没什么问题,应该——” “医生,”路世安转身,他思考片刻,说,“你能给外面那个个子矮点儿的女孩检查一下吗?” “她的脑袋好像也被砸了。” 第32章 次序 我不入地狱 于胜楠的脑袋并没有被砸。 她活蹦乱跳,口齿伶俐,与其说被砸伤脑袋……更不如说,像是“忽然开朗。” 她甚至一改之前的性格,热情开朗地询问路世安,他的家在哪儿、初中在哪儿……这种弱智问题。 路世安感觉有些不对,但说不出哪里不对。 他暂且将其归结于于胜楠因为惊吓而导致的性情大变。 只是路世安没能更加近距离地观察这一点,她的父母就赶来了。 于胜楠的眼睛很像她的母亲,圆圆的,很内敛的内双,但下半张脸又像她的父亲,瘦瘦的沉默,长了一张好人、会令陌生人认为好接近的脸。 于家宁一直道谢,倒是庄素梅,着重问了是怎么砸伤的、在哪里砸伤的……路世安还听到庄素梅悄悄避开人,低声打电话,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让建筑公司索赔、负起责任。 其实路世安也没想让于家人负责,说白了,还是怪建筑公司,没能做好完善的安全防护。 只是路世安百思不得其解,白天里,从那边走的人并不少,怎么单单在那天晚上、用来拦截碎石的网被弄断? 负责承建和安全的建筑商去查过了,看监控,模模糊糊,也瞧不见人影,只瞧见拦护网的绳子凭空断了几根,有人去看那断茬处,干净利落地像是被水果刀切割。 实在诡异。 建筑商方面的人亲自登门道歉又赔钱,路不群也没有过多追究。爷爷如今年纪大了,早就不热衷什么名利金钱,知道对方也不是故意,实在是一场“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意外。在确认路世安无事后,他接受了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钱也是拿来给路世安治病,以及买营养品补身体。 但那关于离奇断掉的拦护网的谣言却越演越烈,版本不一,有人说那边曾经有过吊死的亡魂,也有人说是建筑商早起逼死妻子,如今是报应……而出于谣言中心的路世安,却心无旁骛地读书。 他不信什么鬼神。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就像于胜楠,数学老师提起她,总说她有些令老师不喜欢的执拗和偏执,但在路世安眼中,实际上,于胜楠在数学上极有天分,才不是什么“令老师不喜欢的执拗和偏执”。她努力,又有探索精神,明明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认真钻研,到了数学老师口中,竟成为了叛逆的证据。 路世安不喜欢这样,他更喜欢自己看到的、听到的。 再譬如中考前夕,老师们给教过的学生写寄语。路世安瞥到了于胜楠的评语,不外乎文静、内向、沉默寡言。 但她不是。 她是一棵被掐住顶端、不许长高只许横向发展的植物;她生来就是乔木而非花树,本为璞玉而非顽石。 还是初中时的英语文化节,她是救急上场的唐僧,妆容办起,扫把棍顶着水桶握起,她流利的英语对白令路世安感叹,也令路世安刮目相看。 他始终留着一张于胜楠的照片,就是英语文化节过后、校报记者拍摄并刊印出的那一张舞台照。 路世安并不知自己收藏这张照片的初衷,也不知自己为何渐渐习惯在日记本中记载和于胜楠有关的点点滴滴,她像一尾被困在死水中的沉默小鱼,但会在无人处激烈地咕咕噜噜吐泡泡。她的家长、老师,都在年复一年、不遗余力地教她如何成为一个乖孩子,路世安同情她,又不自觉关注她,关注这个矛盾又令人意外的女同学。 不过那时的路世安尚不知这是情窦初开。 那时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记录这个奇怪同学的有趣点,她好像是枯燥无味生活中一株风味独特的香草,是炎热夏天中冰凉的一瓶气泡水。眼睛看着她,胸口要冒出无数刺激性的花。 但路世安没想到,她会奋不顾身来救他。 大明湖的水不深也不算浅,但也淹死过不少人。路世安失足落水后的瞬间,对水的恐惧几乎令他窒息—— 于胜楠将他捞起。 之后的事情犹如梦境,路世安甚至收到她情深意切的表白信件,又忽然找不到那封信。 只有他习惯性的每日一记中记下这些,这些宛若朝露般在日光下消失的东西。 也是在那时候,路世安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患有精神分裂。 或者,他的脑袋的确被碎石砸坏了,才会出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幻想。 尤其是高中时。 于胜楠表现得好像完全不记得暑假里同他的交际,甚至也忘记他为了保护她而被碎石砸伤的事情。 路世安想,要么就是她无情无义,要么就是他妄想症。 根据于胜楠平时表现来看,后者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前者。 于胜楠的的确确是一个外怯内热的女孩。 路世安不是心理学家,也没有丰富的理论实践,他只能瞧出于胜楠的这种矛盾——好像有人在她身上套了一个笼子,要求她必须按照笼子模具的模样来成长,来成为那个所谓的标准好女孩,标准好学生。 但她不愿。 她的枝条羸弱,尚不能摆脱父母师长的监控,又空有一颗软弱善良的心,无法与之决裂,只偶尔探出那些不肯循规蹈矩的枝条,越过牢笼。 路世安喜欢同她聊天。 不需要刻意地寻找话题,也不需要努力去制造什么乱七八糟的机会。他和她在一起时候最放松——好像什么都不需要想,路世安轻而易举就能听懂她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而于胜楠也能轻轻松松地一句话将他噎个半死。 俩人也有争吵。 高二时候的暑假,正是冲刺的好时候。路世安照例要回济南爷爷家住,爷爷那时身体已经不太行了,但还是为他选择了一个价格昂贵的辅导班——小班制,主要的授课老师是省实验的退休老师,无论是教学能力还是其他,都是一流。 路世安自然想到于胜楠。 他自己攒了压岁钱,数了数,感觉钱够,故意漫不经心地告诉于胜楠,说自己这边有老教授给的优惠,报一个学生,还能再带一个,第二个打骨折。 她只要交很少的钱,就能上这个辅导班,时间是一个月,还包住宿,虽然是四人间,但要比学校的住宿条件好很多。 于胜楠一听是省实验的老师,立刻答应。 但第二天,她又忽然改口,状若轻松地说自己不想报了。 “我这成绩,就算是报了也没什么用,”于胜楠无所谓地说,“最后一个暑假了,我想好好休息。我弟弟也准备小升初了,我得好好给他补课。” 路世安感觉她潮鲅(方言:意为傻)了。 路世安说:“你吃错药了?” 于胜楠变了脸,低头写作业,冷冰冰呛他:“你才吃错药了,你有病啊?你自己报辅导班有优惠就别扯着我,也不管人家暑假有没有事。” 路世安第一次和她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他本身就言辞刻薄,现如今又失望透顶,说话也直截了当,分毫不肯留颜面。 “小升初算什么大事?就这么个小考试还得浪费你的时间去辅导他?你还记不记得自己下年就要高考了?你都快高三了于胜楠。别和我说你愿意以后一辈子都呆在淄博,每次班主任让写理想大学,你填的学校个个都在北京,”路世安说,“已经到这时候了,你再是这个学习态度,怎么去考北京的大学?” “去不了就去不了呗,”于胜楠也冷声呛他,“你管这么宽做什么?你家住渤海边啊?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关你什么事?路世安,别觉得你学习好就什么都好了,我没你那么好命,我不像你。我和你什么关系啊?同桌而已。” 路世安眉头皱得更紧了。 现在是早自习,周围人都在早读,台上的班主任打瞌睡,眼镜都掉了半拉,微微弱弱地顺着鼻梁滑,全靠大鼻头托着。 台下他们俩,你来我往,互不相看,互相手中捧着一本书,表面上一个背英语一个颂诗词,实际上都在狠狠想方设法用语言来扎痛对方。 路世安压低声音:“小于,暑假很短,你的底子其实并不差,好好补一补就上去了。你别在这里犯拧,好好想想。到底是你弟弟的小升初重要,还是你的高考重要。” 于胜楠说:“你凭什么对我暑假安排指手画脚?我爹都没这么管过我,你凭什么?” 路世安捏着书页,他额头青筋直冒,血管几乎要被她气裂。 他说:“凭我想和你考同一个大学。” 于胜楠脱口而出:“路世安你学习学傻了吧?” 路世安也气,他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让我和一个傻子同桌。” 于胜楠说:“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拐弯抹角说我傻!” 秋意浓 第36节 路世安冷笑:“到底谁是傻子,连好话赖话都听不出来,还觉得自己很聪明。” 于胜楠说:“你——” “别你啊我啊的,”路世安板着脸,说,“你是你,我是我。” 顿了顿,他又说:“行了,那我说直白点。小于,于胜楠同学,学习学傻的人想和你继续当大学同学,最好还能做同桌。” 周围颂书声阵阵,路世安绷紧一张脸,捧着英语书,手指要将书页掐烂。 “佛祖也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说,“我就当为民除害,以身试毒了。” 第33章 转折 路世安不信 路世安这句话一出,久久没有得到回应,他转脸看,只看到于胜楠捧着本书,怔怔地看着发呆。瞧着像在考虑他的话——当然,也可能是在思考怎么回击更狠的话语。 没由来,路世安希望是后者,但事实却是前者。 于胜楠发了好久的呆,闷闷说一句“不可能”,低头,心不在焉地翻书,将书页都翻得哗哗啦啦作响。 路世安低声,说:“什么不可能?” “……当然是暑假报辅导班,”于胜楠急急开口,她说话急促,语速也加快,好像怕来不及说完那些话似的,又轻又快,又低又沉,“我说没可能,就是没可能。” 她说:“你不要劝我,也不要在想。” 于胜楠此刻展露出的倔强令路世安无法理解,但路世安能怎么样?究根问底,他现在也的的确确只是于胜楠的同桌,难道他能绑着她去上辅导班,还是威胁她必须去? 路世安还是不甘心,他想让于胜楠考去她喜欢的北京。 这时候的他还没有什么“龌龊”或者肮脏的想法,只单纯地、不参杂任何感情地希望于胜楠能好,希望她的愿望达成。 可她却拒绝了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从这天早读,一直到老班宣布放假,于胜楠始终闷闷不乐,她什么都不同路世安说,默默收拾好书本准备回家。 路世安知道她家在哪里。 她爸爸的便利店开了很长时间,口碑不错,只可惜个人还是打不过大型商超的价格战,如今生意越来越差,几次路世安经过,都见不到几个顾客。 放暑假后,路世安也没有见到于胜楠过去。 只一次听到些端倪。 那天,店里除了路世安,只有另外一个人在俯身挑鸡蛋。那人显然是熟客了,一边挑选着干净的鸡蛋,一边同于家宁闲聊。 于家宁说自己儿子下年就要小升初,想让他努努力考个好点儿的初中。现在中考就开始分流了啊,和之前不能比,要是考不上公立的好初中,他们还得再花大价钱送他去好的私立初中……乡镇?乡镇的公立初中更不行了,乡镇的老师都想法子往城市跑,里面的学生也是,但凡家长有点办法、学生有点上进的心,都要往城市里送。虽然学习环境不是唯一的因素,但也十分重要…… 客人笑着说你不是有个女儿学习还不错嘛?让她辅导辅导。胜楠是个乖孩子,指定用心辅导她弟弟。而且女孩子嘛,学历太高了也不好,那谁谁谁家的姑娘,读研又读博,读着读着就把脑壳读坏掉了,好大年纪了还不肯结婚,还说什么丁克啊什么不婚不育之类的傻话…… 于家宁说了声也是。 也是在这时候,特意绕了三公里骑单车过来挑选水果的路世安,愣住。 啊。 那一瞬间,路世安忽然明白。 她的胜楠,不是金丝楠木的楠。 她是“生男”。 从父母知悉她性别的那一刻起,她们就开始想,该如何将她培育成一位好姐姐。 她从刚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为了姐姐。 …… 准备去济南的前一天晚上,路世安发消息给于胜楠,说自己将之前整理好的笔记给她,还有一些辅导班老师事先预发的电子资料,他打印了两份,一份给她。她要是有哪里不会,可以和路世安商量着来。要是俩人都不会,路世安再去问老师。 之后上辅导班,路世安学到什么东西或者拿到什么,也发一份电子版给她。 他们约定了晚上八点钟见面,路世安七点四十就到了,而八点零六分,于胜楠才匆匆地跑下来。她重新扎了头发,洗了脸,还穿了件特漂亮、热烈的鹅黄色连衣裙。 像成熟芒果的颜色,漂漂亮亮。 他们俩没说几句话,于胜楠的手机一直响,家里人催她回去吃饭。路世安递给她资料时,手指尖被她整个儿握住。 感触到对方体温的同时,俩人都颤了下,难堪又激动地双双松了手。那摞被精心准备的资料不解风情地跌落在地,路世安仓皇后退,低头捡起,拍拍上面的灰尘,重新递给她,不自在移开眼:“给。” 第二次,他们规规矩矩地完成资料的交接。都只敢握着资料的边角,都不敢触碰对方,小心翼翼到仿佛彼此是致命的炸弹。 被她握住指尖的温热触感却始终在路世安脑海中徘徊。 他在高一偶尔的一次沐浴中发掘那能爆发满天星星的魔法,但并没有深入或频繁地去探索。在路世安眼中,人类满足自己的姿态实在有些可耻,但自从于胜楠入梦后,路世安决定重新审视自己之前的考量。 梦中她握住的可不是他的手指。 也是在此刻,路世安终于明白困扰自己这么久的那个问题。 他为什么想要对于胜楠好。 因为他爱她。 他喜欢她。 今后也想同她在一起。 就这样简单。 那于胜楠爱他吗?路世安不能确定。 这可比高考难多了。 高考是你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相应反馈的东西。 但爱不是,她不是。 路世安看清这种情愫的半夜,刚刚脱下四角裤,还没有去清理——他住在姥爷家中,房间原本是杂物间,改成了他的卧室,狭窄,小,若是此刻穿过客厅去洗贴身四角裤,定然会惊醒觉浅的姥爷。 他不想再和姥爷起什么冲突。 他只躺在从白天到夜晚都晒不到太阳的狭窄房间里一张单人床上,旁边的台灯开着,脱下来的脏衣服丢在旁侧脏衣娄里,房间又闷又热,窗口推开一个缝隙来透气,路世安依靠着朦胧的灯光,下意识又摸了几下,闭上眼睛,似乎又看到梦里那清晰的一张脸。 明知清晨就要早早乘车去济南,路世安还是放纵自己失眠一晚。 他不贪心,也不可能会拉她下水。 学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恋爱是大大大忌。路世安不可能真的害了她,只忍不住偷偷关注,忍不住多看看她。 爱是清醒时的无法自控,是潜意识里的自我放纵,也是私心中的明目张胆。 直到爷爷突发脑血栓去世前,路世安都陷入这种困扰又沉迷的爱恋中。 关于爷爷的丧事,他不想去过多详述。 只是路世安没想到父亲竟然喝了爷爷留了很久的酒,又竟然找到爷爷唯独留给他的信件,知道了爷爷还悄悄留了些钱…… 更没想到,醉酒后的父亲真的差点打死他。 人生无常,多灾多难。 这八个字用来形容路世安的高三,再贴切不过。 他在高三下半年遭遇了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瞬间,但又都幸运无忧。 路世安是无神论者。 他只将这些归结于巧合。 但当身旁的于胜楠,忽然间又“活蹦乱跳”、甚至连简单数学题也解不出的时候,路世安竟有些相信她口中的“平行世界”和“未来”之说。 毕竟,时间能改变一个人的言谈举止,但改变不了她骨子里的性格。 她还是她,只是不是现在他的那个她。 路世安只想让自己的小于回来。 我有我的小于。 那是和我一同度过日日夜夜,一起成长一起拥有点点滴滴记忆的小鱼。 这样一来,于胜楠初中暑假时的异常表现也可以说得通。 但路世安不相信,不相信于胜楠口中所提到的那些未来。 他不相信未来的自己会不追于胜楠,更不相信未来的于胜楠会穿着婚纱去嫁给其他人。 婚期定在十月份,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白色、镶满闪钻的婚纱。 真丝和小羊皮做的漂亮高跟鞋。 统统不可信。 路世安不信。 耳听为虚,眼见为真。 路世安笃定未来他们定不如于胜楠说的那般。 事实证明,他也是对的。 未来的路世安会追求于胜楠,未来的路世安会成功同于胜楠恋爱,他们会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相依为命,互相取暖,互相深爱,又互相指责、争执、吵架、分手…… 未来的路世安,会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 被撞到变形的汽车,碎裂的玻璃从她的太阳穴穿过, 她闭着眼睛,像只是在睡觉。 她甚至没来得及讲一句遗言。 第34章 分手 盲目的自大 爷爷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于胜楠之于路世安的意义,都是他在困苦中坚持下去的动力。 爷爷过世后,路世安就没有所谓的“家”了。 秋意浓 第37节 尽管爷爷留了钱给他,但大部分现金都被爸爸搜刮得干干净净。彼时的路世安要高考,哪里能有多余精力去同他争。 唯一的幸事,是就此同过往父母彻底断绝干净,虽不如哪吒削肉还母、剔骨还父,但也断得一干二净。 这些事情,路世安没有同任何人提起。 尤其是于胜楠。 在短暂几天的不正常后,于胜楠又恢复了“正常”,她没有关于异常的记忆,也没有任何起疑。 正如曾经那封忽然消失的信件,一切都像路世安的幻想。 路世安希望那只是幻想。 他强迫自己去淡化那些事情,只将“未来于胜楠”所说的话语当作她的恶作剧和玩笑。 ——即使是真的又怎么样?选择不同未来不同,即使未来的那个路世安如此令人失望,现在的路世安也会认真对待小于。 事实上也如此。 于胜楠的高考发挥挺平稳,没有超常发挥,也没有太差,和她后来模考的成绩差不了太多。 她的分数超过一本线50多分,首位志愿可以尝试报一下985或者211——指山东那么几所,报外省的成功率太低了,山东的高考人数太多,分配下的录取名额又寥寥无几,许多大学在山东的招生计划可能只有1、2人,或者干脆没有。 想读北京的好学校更是痴心妄想。 于胜楠埋头研究了很久,告诉路世安,她想去青岛那边的大学。 路世安说好,又问了她学校名字。 于胜楠沉默好久,告诉他。 别傻了,路世安。读大学虽然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但重要性也不低。 路世安说:“我只是想看看你选择学校怎么样,我这边倒是也有几个学校的推荐名单,你的成绩挺好的,可以参考一下……” 他手里的汗浸透了那几张纸,又状若不经意地开口:“我也感觉青岛不错,要是有机会,我请你去喝啤酒。” 路世安手动把这个“有机会”变成现实。 他报的几所大学,都在青岛。 同一个陌生城市中,两个人就仿佛成了彼此的方舟。 谈恋爱也变得顺理成章。 他们都是恋爱这门功课的初学者。 喜欢对方,又只会青涩地处理这份喜欢……争执、吵架、提分手,这些都不能避免。 可路世安从没有想过要真同于胜楠分手。 年少冲动的气话,都像是装着气的气球,一戳就爆,声音响当当,爆后又空空如也,不留丝毫痕迹。 直到“未来的于胜楠”又出现,她忽然坐了很久的车过来,忽然决绝地提分手,又一声不吭地跑回姥姥家。 路世安担心她的状况,跑过去,却又听她念念叨叨,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同空气中另一个人对话。 最后,“未来的于胜楠”默默哭了一场,拥抱着路世安,只说,你们要好好的,一定要努力谈恋爱。 去爱吧。 无需顾忌未来。 这时的路世安还不明白她的意思。 但他还是将对方带回青岛,安然无恙地将她送回学校。 往后几年,那个“于胜楠”再没有出现过。 路世安同于胜楠吵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的预感告诉他或许未来并不美好,或许的确仍有缺陷…… 但那又如何。 至少他们相爱。 此时的路世安只想,或许只是平行世界的交汇点,平行世界的“未来路世安”是个混账,没有好好对待“未来于胜楠”,所以“未来于胜楠”才会跨越到这个世界的重要节点来提醒自己。 他不同,他是坚信、并一定会对于胜楠好的那个路世安。 包括在攒钱订了豪华酒店、正式又青涩地拥抱着于胜楠、擦着她眼角泪花,反复说着“我爱你”的时,路世安的每一个字都出于真心。 大四下半学期到毕业后,路世安也经历了生活中最“痛苦”的一段时期。 于胜楠的姥姥意外去世,路世安同她的恋情猝不及防地在她家人面前曝光。 他这样的家世,这样一个被父母同时遗弃、几乎没有任何亲属的人。 自然不是于家父母心中的女婿人选——不要提完美女婿,路世安连他们最基本的“家庭合睦”这个条件都无法达到。 冷风中,路世安安静听完他们父母的冷嘲热讽。 难过自然有,但最令他难受的是另一件事。 他想,小鱼同他们生活这么久,是否听过更多类似、或者更难听的话语? 她该多么难受啊。 路世安没有多说,空口无凭,他最终选择去北京打拼几年,选择用事实来证明,他值得托付。 还有最重要一点。 于胜楠想要考北京的研究生。 路世安想要同她在一起。 没有家人的帮助,去北京闯荡的年轻人都会经历不同的心酸。这种心酸,不仅仅体现在联系中介去租房、看房上,也不仅仅只会出现在车水马龙的夜晚,路世安加班至深夜,独自下高楼,乘坐地铁,要去半地下室中去睡。 最大的心酸,还是家里的于胜楠打电话给他,哽咽着说好想他,说她在青岛复习好孤单,好孤独,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压力好大。 这是路世安最自卑也是最痛苦的时刻。 自卑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她如今遇到的麻烦,也痛苦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吃苦。 经过深思熟虑后,路世安提出,让她不要工作了,来北京。 来北京吧,我还有一些积蓄,也有工资,我们一起生活。 虽然并不能有情饮水饱,但我至少能提供给你情绪价值。 路世安退掉原来位置还算不错的半地下室,在只能坐地铁再转公交才到的五环边缘重新租了房子。受到建设规划影响,这一片基本上没有高楼大厦,附近有宽阔的高尔夫球场和那些交着高昂会费、一年只偶尔来几次消遣的贵人,也有在不到5平米自建房中住上下铺双人床、在门口支简易炉子煮面的普通打工者。 路世安和于胜楠租的房子也就只能放下一个简易衣柜、一张双人床、一个长70cm的书桌。 原本的书桌更小一些,也更简陋一些。路世安看不下于胜楠总是躬身、缩着看书阅读,就重新买了一个——也是二手市场上淘到的,担心会有虫卵或者不干净,路世安利用周末时间,花了三个小时仔细清理、消杀了一遍,才搬来给她用。 对了,那时候的于胜楠已经不再用于胜楠这个名字,她是于锦芒。 改名字这件事,路世安全力支持——他潜意识中也认定这样更好,换了名字,也就不再是“未来的于胜楠”。 于锦芒一定会长命百岁,前途似锦,光芒万丈。 大约是他许愿成真,也或许的确是改了名字、就避免了另外一条道路。 路世安再没有见过“未来的于胜楠”。 于锦芒成功考到心仪大学的研究生。 路世安也顺利转正,在新的评级中顺利增长一级,成功涨薪水。 第一次拿到四万的年终奖时,他将这笔钱全部打入于锦芒卡中,让她安心继续念书,不用顾忌他。 于锦芒的第一笔生活补贴发下来的时候,她也兴冲冲地告诉路世安,想要买一件礼物送给他,随便他挑。 路世安最终只买了一盆绿萝。 就一个瘦瘦的枝子,打折处理,连花带盆十块钱。 这一盆绿萝,他们一起养了三年。 于锦芒也开始很少回家,研究生的假期自然不能同普通大学生的假期相比较,更何况她又是理工科。老板也欣赏她的刻苦努力,有什么事情也喜欢叫着她。 ——当然,她一直都住在学校的宿舍中,又变成每周只同路世安见一次面。倘若遇到于锦芒忙或者路世安外派出差,他们还有可能一个月只见一次。 生活的确在渐渐地好起来,路世安跳了几次槽,薪酬越涨越高,也开始独立带团队。他自己也开始接些私活和项目,也尝试去拉过一些投资者。 他不必再去租住五环边缘的房子,用来租房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可以不用考虑群租房、不考虑背阴面次卧、不考虑次卧、不考虑合租…… 于锦芒也一样。 二战成功后,她肩膀上最大的压力已经卸下;名字改了,她终于可以笑吟吟地介绍自己的姓名。 不用担心“生来就是姐姐”,也不用去看那些同情或好奇的视线,她是于锦芒,是锦绣,是光芒,这是一个承载着爱意和希望的新名字,是一个能令她坦然挺起胸膛的新人生。 那是路世安事业的关键时期,也是于锦芒即将研究生毕业的关键时期。 又一次因琐事而起的争吵,路世安连续两天只睡四个小时,太阳穴突突地跳。这样的疲惫状态和繁重工作让他完全不想再分出精力去同她辩驳,只闭上眼睛,压着声音,说你先等等,小芒果,我们都先冷静冷静,别为了这样的小事吵架好吗?我很累? 于锦芒一愣,哽咽着问,难道累的人只有你自己?你认为这是小事?那什么是大事?除了你工作之外的所有事都是小事,对吗路世安? 恰逢有意向的重要投资方来访,路世安闭上眼,揉一揉太阳穴,说等等再打给你。 他匆匆挂了电话。 路世安想要再等等。 他的确清楚地认识到两人感情目前暂时出了些问题,但尚不严重——他是爱对方的。 彼时的他已经陷入一种盲目的自大状态,他以为只要爱她就能改变既定的结局。 之后的路世安才明白,当初自己有多愚蠢。 愚蠢到……竟不知他们并没有以后。 这场小矛盾自然以见面吃饭上,床而变得烟消云散,俩人重修于好,仍旧各自忙碌——于锦芒也少同他聊天了,她忙着毕业。 好几次,甚至连吵架都要暂停——于锦芒要去写论文,要去完成任务,要去…… 路世安要加班,要处理意外,要去回复…… 工作让他们连吵架这种事情都能暂停,仅有的见面时间也渐渐被压缩。 吵架频率的确越来越低,见面机会也越来越少,视频的次数逐渐稀疏,说出的爱逐渐淡薄。 刚毕业后的于锦芒为了方便,并没有选择和他合租,而是独自租了一个房子的次卧。独自租房这件事,的确和他们的争吵也相关,等路世安忙完工作打算安抚她的时候,才发现于锦芒已经交了房租和押金。 自然只能等三个月期满的时候选择退租。 秋意浓 第38节 路世安已经重新选了房子,他如今的薪酬足以支撑他选择一室一厅一卫的房子。合租的确有着种种不便,而路世安也只想同她过二人世界。 以及解决之前留下的那些问题。 他尚未意识到,自己将那些横亘在二人之间的问题简单化了。 于锦芒不喜欢现在的一份工作,她重新参加了另一份工作的招聘考试和面试,成功通过。 那是一份极适合她的工作,老牌国企,薪酬优渥,年薪是之前的1.5倍,福利待遇好,还有双休,几乎不需加班,还可以帮她解决户口问题——从很久之前,于锦芒就希望自己的户口能够从家中迁出了。 庆祝于锦芒考试通过的那个晚上,路世安多喝了些酒,于锦芒也多喝了些。酒精浸染神经,俩人做起来也都没个轻重,于锦芒挠得路世安整个肩背血淋淋,路世安也害她肚子痛了好久。 事毕,路世安对着镜子照自己那血淋淋的背,一边看,一边笑着调侃她,怎么下手这么狠? 于锦芒半坐在沙发上,她慢吞吞地穿着裙子,动作很缓,蓬松的长发顺着肩膀滑落,她暂且停下,抬手往身后拂。 路世安看着她,只觉她此刻的动作很美,忍不住又过去,要吻她。 但于锦芒却轻轻避开了。 她说:“路世安,我感觉我好像不喜欢你了。” 第35章 秋意浓 如果当时 车祸发生在于锦芒毕业后的第一个秋天。 也是他们最后一次分手之后。 其实关于分手这件事,路世安早已有预感。 只是太忙了。 与女朋友见一面、吃饭、聊天、拥抱,接吻; 和同有意向的投资者吃饭,喝酒,谈事情。 急需资金的路世安选择后者。 住过半地下室、经历过因为错过末班公交车只能骑单车回住处的路世安很需要钱。 曾经的路世安不在乎钱这项东西,他跟着路不群,听爷爷讲钱是万恶之源是王八蛋,他潜意识中也不那么在乎金钱—— 但事实证明,没有钱是万万不可的。 没有金钱,就没有办法租一间体面的房间,没有办法让自己、让于锦芒生活得体面—— 路世安是个高自尊的人。 他这一生最狼狈的时刻,就是租住在地下室、对着于锦芒说自己住在普通房间、却被她撞见、拆穿的那天。 路世安永远都忘不掉。 她忽然说来北京,他又惊喜又焦灼,提过带她去酒店中住,但被拒绝了。 当于锦芒背着小书包,跟着拉着行李的路世安走到地下室后,她眼中流露出的茫然和难过,就像刀在狠狠割裂路世安的自尊。 他最不愿在爱人和亲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无能为力。 偏偏又只能赤,裸裸地如此剖开自己,给她看。 包括后期两人省吃俭用租住近五环边缘的房子,寒冷的夜里,她的脚冻到发红,电热毯聊胜于无,每晚都需要热水袋来暖脚。那种超市里所购买的、五元一个的热水袋质量也堪忧,拧热水袋的塑料塞子泡久了就易断,某天睡到半夜,塞子断了,裂开的热水烫伤了于锦芒的脚,也湿了两床被褥。那天晚上俩人都是互相依靠着睡的,紧紧抱在一起,避开那一片湿漉漉的痕迹。于锦芒的脚伤了好几天,后来起了大水泡,也是他亲手挑开的,抹上一支需要五十元的烫伤膏,是浓郁的芝麻香油气味。 于锦芒小声说:“可以买好多肉呢。” 路世安低低应一声,低头继续擦药。 那些点点滴滴,他都记得,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都是他拼命赚钱、努力加班,想要往上走的驱动力。 路世安不想再过那样窘迫又难堪的生活,不想再和她一起连吃肉都要计算着价钱,不想让她大冬天冻到手脚都发红发痒。 他自己也不肯再吃那样的苦,不想再去面对各种杀也杀不死、杀不尽的虫子,不想再被床虫吸血,不想再反复搜如何消灭蟑螂,不想再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担心房间通不过消防检查,担心半夜里会被房东打电话要求搬离…… 钱是好东西。 它能给予路世安自尊,也能抚平他所遇到的所有痛苦。 所以,从于锦芒成功考上研之后,他的重心彻底转向于事业。 很简单。 于锦芒要上学读书,自然不可能天天和他住在一起;路世安也冷静,他如今和于锦芒的生活步调已经彻底不一致,学历上已经拉开差距,唯一能再保持“平衡”的好办法,就是他能有一份薪酬优渥的好工作。 所以,在很多次,约会和工作的取舍中,路世安都选择了后者。 一次又一次地取消和于锦芒的见面计划。 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她,再等一等,等我忙过这段时间。 “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永远都在忙,永远……”于锦芒摊开手,“路世安,不仅仅是我感觉我对你没有爱了,你对我也早就没有什么爱了吧。” 她刚刚拉上裙子,是条漂亮、干净的绿色裙子,普通的涤纶材质,是他们在北京住在一起的第一年买的——那一年她过生日,路世安只送了她这条连衣裙,售价仅一百二十元,购置于一个普通商品城,她很爱惜,穿了这么多年,仍旧整洁。 路世安说过几次,也给她买过好几次新裙子,价格昂贵的,高奢品牌的,真丝的,绸缎的,偏偏她只爱这一件。 路世安揉着眼:“小芒果。” “别叫小芒果,”于锦芒说,“我有名字,以前我们俩一起去选的,于锦芒。” 路世安放缓语调:“别在这时候闹脾气,好吗?” “你知道我究竟是不是在闹脾气,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呢?”于锦芒说,“你根本就不爱我,承认吧。” “还说不是闹脾气?”路世安凑过去,低声,“你还有没有良心?嗯?我过去那样对你,难道还不算爱你?” “那是过去,现在不是了,”于锦芒说,“别打岔,你知道,我们现在到底是在为什么吵架。” “我以为你能理解,”路世安皱眉,他不知为何事态会向这个方向发展,明明,在两分钟前,他们还在抵死缠,绵,他想了想,放缓声音,也不穿衣服,赤着上身,走到她面前,单膝蹲着,抬手,触着她脸颊,“小芒果,等过了这一阵。” “等,等,等,你一直都在让我等,”于锦芒看着他,她的相貌其实一直没有太大的改变,相较于高中时刻,体重恒定,头发长短恒定,就连现在伤心的表情,也同曾经一模一样,她声音哽咽,“你知道吗,路世安。三年前,因为上司一句话,你的饭只吃一半就急着回公司,让我一个人坐车回去,那时候你也说,让我等等。” 路世安松开触碰她脸颊的手,叹口气,揉了揉太阳穴。 他说:“我记得说过,那时候是关键时刻。” “是,那时候你们新项目准备上市,我知道很关键,”于锦芒说,“所以我那时候很理解,并支持你,我那天晚上还买了汤去你公司看望你。” 路世安不言语。 “如果只有一次,两次,或者十次、二十次、五十次,都可以,”于锦芒说,“但我等了你三年,三年又三年,无数次,我每次给你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十次里面有九次都得不到及时的回应。有些时候,甚至等我连续发多次消息后,你才会纡尊降贵地回我一次。” 路世安沉默半晌,说:“大约是我太累了……不,我也有错。有时候,我看一眼,想着等下回你——过一阵就忘了,还以为已经回过你。” 于锦芒问:“你对你的上司或者投资者也这样吗?” 路世安不说话。 “如果现在开始,你讲,你说你今后不会再因为工作而将我们生活排在后面,如果你说以后、或者,两年后我不必再等,我也可以接受,”于锦芒看他,“你能保证吗?你能在此刻发誓吗?” “你在说气话,”路世安叹气,“小芒果,我们都不是小孩了。” “是,”于锦芒说,“我们都不是小孩了。” 她静静看着路世安,重新、仔仔细细地看着他。 路世安在她眼中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变化,再不是高中时单薄的模样,他已经步入社会多年,同各色人士、各路人马打交道。喝酒喝到胃痉挛过,也曾收拾过醉酒上司留下的残局…… 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路世安了。 但他不会后悔。 路世安没有因自己的选择而后悔。 现在的他能够拿高薪,能用钱解决许多烦恼。 不过那些烦恼绝不包括眼前的于锦芒。 她是需要爱的。 她需要被路世安果断放弃的、另一个人生的爱。 路世安已经放弃的爱。 路世安久久不能言。 他无法说谎,也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承诺,他已经历尽千辛万苦走到如今,绝不会因为一句话而令多年经营前功尽弃。 路世安认为两人只是暂时出现一些小分歧,这些可以解决,他们会商量出一个折衷的方案。 路世安会争取多抽出一些时间陪她,她也会在说服下学会理解他的不易。 路世安说:“我以后会想办法多陪你。” “我是你的爱人,你的女朋友,不是你的任务,不是你的boss,你的工作伙伴,”于锦芒说,“什么时候,连情侣见面,都要’想办法了’?” 路世安揉着太阳穴:“这不是咬文嚼字的时候,小芒果,你知道我的意思。” “你也知道我的意思,”于锦芒认真地说,“有时候,我会很想念我们刚在北京时候的生活,我们两个人天天都能见面……” 路世安神色冷峻:“你知道我最不想提那段时间,我们过得太苦了。” “不苦,”于锦芒摇头,她呢喃,“那时候,是我觉得你最爱我的时刻,也是我最爱你的时候……我们俩像秋天的小鸟,挤在一起取暖——” “我知道你一直很乐观,但不要把那些过去的苦难也一起乐观化了,”路世安说,“如果现在让你再去住几乎没有暖气的房子,让你隔三差五就被虫子吓到尖叫——你愿意?” 于锦芒说:“我愿意。” 路世安说:“我不愿意。” “那好,我换一个愿望,”于锦芒忽然说,“如果现在我说,我想要结婚,并且一定要今年结婚——记得我们说过的吗?我要再秋天结婚,要秋高气爽的好日子,我要穿漂亮的白色镶满钻的婚纱——” “现在已经九月了,来不及,”路世安习惯性地皱眉,“而且今年的话也太仓促,什么都来不及准备。我现在还没有房子和车子,也没办法去见你父母——” “所以又要我等一等,”于锦芒轻声,“你看,我们之间的关键矛盾,永远都解决不了。” 路世安说:“我保证不会太久。” “那是多久?”于锦芒笑,“三年?还是什么?” 路世安略微思索:“不超过两年。” “若是两年后还是这样呢?”于锦芒说,“你知道,我一直都在等来你的一次次抱歉,一次次失望。” 秋意浓 第39节 路世安说:“工作伤——” “现在的你心中的最高级是工作,”于锦芒打断他,“是吗?” 路世安不说话。 他脸颊肌肉微微动了一下。 于锦芒自嘲地笑了笑,她低头,深深叹一口气,苦笑,似是自言自语。 “看,你心里也清楚。” “我在你心里面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路世安。我知道你以前爱我时候是什么模样,所以现在才会更伤心。” “我们对彼此的感情都没有那么深了,七年了,也该痒了。” 她起身要走,路世安伸手抓她胳膊:“于锦芒——” “我们分手吧,”于锦芒说,“这次是认真的。” 她没有留下,路世安也没有出去追。 他现在的情绪很不稳定,倘若出去,只会将矛盾进一步激化。 路世安闭上眼睛,好久,他想自己需要想一想,再好好想一想。 路世安并不觉得两人真的会分手。 七年了,他们两人之间何止只拥有爱情。 从初中就开始认识,一同经历尴尬的青春期,一起读书学习为同一个目标奋斗,再后来,读大学时候的恋爱,毕业后的互相扶持…… 怎能是一个“爱情”就能够概括的。 更何况,这不是于锦芒第一次提分手。 在高中的时候,于锦芒课上读《神雕侠侣》,读到杨过给郭襄三根金针,可以拥有三个愿望…… 于锦芒也开开心心,用纸条做了三根金针菇,喜滋滋地递给路世安,大方极了。 “路世安喔路世安,我给你三根金针菇,你可以用它许三个愿望……” 路世安彼时正埋头写东西,头也不抬:“第一个愿望,你现在安静一些,别打扰我做题。” “……喔。” 第二个愿望,在两人交往的第一个月用上了。 俩人大吵一架,最后路世安用了纸片金针菇的愿望,希望她不要再生气。 俩人和好。 第三个愿望…… 七天后,路世安终于忙完手上的工作,打电话给于锦芒,约她出来见面谈谈。 俩人约在一家咖啡店中。 路世安先开口:“我刚买了车。” 事情得一件一件做,他终于摇到号,买了辆新车,体面,能载着她去她家提亲的新车。 路世安想,她说得也对。 是该把结婚这件事提上日程。 ——如果那时候他第一件做的事不是买车。 太阳很好,照得一切明光璀璨。于锦芒换了一条白裙子,漂亮的像婚纱,她心不在焉地应一声。 “我也刚换了房子,在你新公司旁边,”路世安斟酌着语言,说,“我想了想,往后我会减少加班时间,等你下班后,我也可以开车去接你。” 于锦芒客客气气:“不用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路世安的手指轻轻敲着玻璃桌面,良久,他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高中时候你给我的三个纸片金针菇,说有三个愿望——” “你说过了,”于锦芒说,“我们都变了,愿望失效了。” 路世安不说了,他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 那就等等再讲。 他想,再等一等。 路世安已经习惯了等一等。 ——如果当初没有等一等。 喝完咖啡,于锦芒想要搭公交车回住处。 路世安一定要她坐自己刚买的车,他已经察觉到俩人之间的相处时间的确少得可怜,就这么一段路,他也想要好好同她再相处一段时间。 ——如果当时没有一定要她乘车。 于锦芒上车后话不多,她低着头,手里一直握着一个布包,心事重重。 ——如果那时没有选择立刻送她走,而是和她继续多聊一会。 路世安上了车,于锦芒坐在副驾驶。 两人都没有说话。 路上,有无数次开口的机会,路世安都因她冷淡的神色、因自己那倔强的自尊心和好胜心而选择沉默。 ——如果当时他说出口,如果那时没有这高傲的自尊。 再过一个红绿灯,再转弯,就是她的家。 绿灯时间还剩下五秒倒计时,道路长且宽阔,路世安开车经验少,选择不过去,暂时停在路边。 他一直遵守交通规则,追求稳妥。 ——如果那时候没有因为犹豫而耽误绿灯时间。 红灯时间长,安静等路灯时,路世安看着身侧的于锦芒。 她还在低头,手里一直拿着那个布包。 车停下后,抬头看他,视线同他相接触,又双双齐齐飞快移开。 ——如果那时开口问她。 彼时的路世安选择沉默。 红灯在倒计时。 十。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红灯转绿,一路畅通。 路世安发动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驰。 行到十字路道路中央,右忽有一辆失控的、加大马力的帕加尼,用力撞向路世安的车。 …… 如果当时知道—— 等红绿灯时两人下意识双双齐齐移开的那一次对视,是他们的最后一眼。 于锦芒没来得及说一个字。 第36章 衔尾蛇 浴缸水满了 路世安买的那辆车,用了他一年攒的工资。 其实那时候他的薪水已经很高,更不要讲赶上了风口,项目大获成功——那年的年终奖,就是一个令他有底气开始进一步考虑在北京立足的数字。 于锦芒提出分手的前一段时间。 路世安看了几套北京的房子,有一个特别喜欢,135平,有充足阳光的大阳台,三个卧室,能把其中一件给她做专门的手工房,还能做一整面墙的毛绒熊收纳玻璃架——她小时候一直在玩亲戚家淘汰下来的玩具娃娃,很少能得到全新的玩具作为礼物。路世安想满足她这点小小、微弱的心愿…… 他们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糟糕或糟心的租房时刻,能够拥有一套立足的、不必担心会被房东随时扫地出门、坐地起价的房子,是他们——不,是路世安那所剩不多的、唯一可能通过钱来实现的安全感。 但那套房子的价格也很高。 高到往后几年、路世安都必须为此拼命努力,高到他必须背负二十年、或者三十年的贷款。 而撞向他的那辆车,刚好是路世安想买又买不起的那套房产价格。 也不过是那个酗酒的、有钱公子家中车库的普通玩具之一。 那场由富家子弟酗酒狂欢而引起的车祸,毁掉了富家子弟的年轻生命,他一辆不放在心上的豪华跑车; 还毁掉了路世安攒一年钱买的车、毁掉了一条辛辛苦苦寒窗苦读十几年、从小镇通过层层考试走到北京、刚刚研究生毕业、努力考到一份优秀工作的年轻生命—— 那年的于锦芒,刚满25周岁。 她的人生刚刚开始。 路世安的人生已经结束了。 路世安从医院中醒来,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医院的医生不眠不休,终于保住他的生命。说来也是奇迹,他胸口肋骨断了几根,有一块儿玻璃扎入他的胸膛,再多一寸,就能令他当场死亡。 秋意浓 第40节 路世安多么希望那块儿玻璃能再深一寸。 于锦芒当场过世。 破碎的玻璃深深扎入她的太阳穴。 路世安希望她能够走得没有痛苦,他残忍地希望那块玻璃能够令她瞬间脑死亡,希望她…… 小于最怕痛了。 那辆开豪车的公子同样过世,酒驾+无证驾驶——那个人刚成年,偷了哥哥的驾照出来“玩”。 他的父亲和兄长一直来探望路世安,逝者已逝,他们在想办法“弥补”……没什么好弥补的,路世安拒绝了一次又一次,他躺在床上,麻木地看着天花板。 没有任何情绪。 路世安的胸口感觉不到任何痛苦。 难过,悲恸,绝望…… 他没有任何情绪。 平静得像自己是一个身外之人。 路世安惊讶自己并不难过,他自嘲地想,或许自己的确是一个凉薄之人,或许的的确确只是个变态。或许小于说得一点儿也没错,他没有心,不适合去爱,也不适合被爱…… 脑袋裹满纱布的路世安看镜子,安静地听医生讲注意事项。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关于于锦芒的身后事,路世安没有任何资格参与。 他只是不被父母看好的一个“男朋友”,更是间接导致这场车祸的凶手。 他也没有得到一点儿去看于锦芒“遗物”的允许,只有车中、于锦芒紧紧握着的那个布袋。 里面只有一个破损的cd,是流行歌手的,断成两半,早就放不出。 庄素梅木着一张脸,说他是凶手,拒绝路世安去看于锦芒的遗体,崩溃到只要路世安接近就开始大哭、尖叫…… 于家宁同样。 于家宁只望路世安一眼,便厌恶地转过头。 于某龙已经念大学了,他召集了几个朋友要打路世安,又被拦下…… 鸡飞狗跳。 路世安最终也没有看到于锦芒一眼。 现如今都呼吁要火葬,她那样怕黑、怕狭窄空间的人,最后也只能睡在小小的黑色木头盒子里,被葬在姥姥身旁。 按他们那边的风俗来讲,未嫁人就过世的女儿其实不应当葬入自家的祖宗坟地……但庄素梅拿一瓶白酒,砸向自己的头,砸得头破血流。 庄素梅红着眼睛叫:“我的女儿,怎么就不能葬在自己家人旁边了?” 这些事情,都是路世安陆陆续续听人讲起的。 他这一病,就是两个月。 两个月,公司里已经安排了其他人接手他的工作,那意思很明显。再培养一个接班人,然后渐渐换掉他、蚕食他的成果…… 路世安花了半年的时间修养,调整好身体。 又花了半年的时间,不动声色地将那个“预定接班人”调任去其他地方; 再过一年,他带着一手培育的整个团队出走,接受投资者的注资…… 这三年。 路世安只去看过于锦芒一次。 他始终感觉于锦芒还没有死。 她只是同自己分手,然后继续她开心的人生。她只是不爱他了,只是不愿意再见到他。 乡下的坟墓,少有人日日清扫,长满了小野草,不高,细细碎碎的,稀稀疏疏开着一点点低矮的小花花。 路世安也不知该带些什么东西看她。 他经常在吃饭或者外出时,瞧见东西,想,啊,小芒果喜欢吃这个。 如果她还在,一定会缠着他问可不可以点一个尝尝; 如果她还在,一定会开开心心地说这个真好吃; 如果她还在,一定会指着玻璃橱窗说好喜欢这件衣服…… 但于锦芒死了。 路世安没有为此流一滴泪。 他只是麻木地想,然后机械地生活。 路世安也没有再谈过恋爱,有段时期,甚至吃住都在公司,就在简陋的、不到16平米的办公室里搭一个简易行军床,机器嗡嗡作响,热气扑面,他在噪音中想到于锦芒,想到炎热夏天他们分喝同一瓶冰可乐。 办公室越换越大,越来越干净,路世安的人生也越来越割裂。他的人生意义似乎只剩下工作,只剩下功成名就,好像如此就能证明他当初选择的正确性,好像如此就能…… 好像。 也仅仅只是好像。 于锦芒过世后的第七年。 路世安收拾自己从前的东西。 他已经顺利地租下大厦的两层楼作为办公场所,也成功地全款购置一套中意的房产。 三个卧室,有充足阳光,其中一个,委托设计师改成能放满整个墙的毛绒玩具收纳玻璃架。 搬家的那日晚上,路世安一人静静地在客厅中做了许久,挽起衣袖,开始整理一些东西。 一些跟随了他多年的日记本,还有图书,于锦芒和他一起买过的明信片…… 搬日记本的时候,路世安被地毯绊了一下,不慎跌倒,日记本年岁已久,保存不当,纸页散了一地。 路世安弯腰,缓慢地一张又一张捡起。 他捡到当年还在地下室租住的那一页。 那天下了暴雨,于锦芒来看他,两个人一起聊天,撑着伞,在水漫流的道路上放小纸船…… 这一天的日记是于锦芒写的。 「路世安和于锦芒」 「生生世世不分离」 好像一只手,撕开了眼前的厚厚防护壳。 路世安望了那张纸好久,喉咙中好似有千万斤生铁,沉沉坠坠往下。他紧紧攥着那张纸,痛苦地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喘气,汗水和眼泪疯狂落在地板上,他压抑着叫—— “啊——” 发不出口的沉闷声音,他几乎要在这声音中窒息。 汹涌的泪将他淹没,他侧躺在地板上,难受地蜷缩起身体,身体不住发颤,发抖,头一下一下地撞着地板,双手只死死攥着那张于锦芒亲手写下的纸条,深深压住胸口。 忽而,路世安放声大笑,好似癫狂。 …… 佛教中讲,自杀犯偷兰遮罪。 如坠阿鼻地狱。 路世安握住吹风机。 浴缸的水满了。 第37章 圆圈圆 圈圈圆圆圈圈 圣经中讲,自杀的人无法上天堂。 佛教中也说,自杀犯偷兰遮罪。 “杀死自己和杀死他人同罪,属于杀生,杀无辜,不能入轮回,无法解脱,只能重复生前的痛苦。” “如坠——” “阿鼻地狱。” …… 路世安没有见到于锦芒。 他一天又一天地行走在灰白色、无人的世界中。 寂静的、布满水的苍白房间,那是他生命弥留之际、许愿见于锦芒的白色浴缸; 并无一人、没有颜色的办公楼,那是他一心扑在工作、忽略于锦芒短信的工作室; 空荡荡的大学校园,他曾和于锦芒一起散步;安静静的高考考场,他为能和于锦芒报考同一个城市大学而奋笔疾书; 灰白色的高中校园,他们同窗两载,朝夕不离;补习班里,因那一块儿意外坠落的石头,他们第一次有了交集—— 路世安反复穿梭于过去的场景,但始终看不到任意一个人的身影。 直到第七日。 第七日,路世安回到过去。 他就像一个旁观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过去的自己同小于相识,两人认识,相爱,吵架,分手,和好…… 路世安无法提醒过去的自己,也无法提醒过去的小于。 他反复在过去的世界中穿梭,反复地想方设法阻止两人熟识。 路世安拿走了小于给小路的情书,他擦去小路写在小于毕业照后的告白,他…… 但还是无法阻止。 一切就如雪崩般,一旦开始坍塌,将再无回天之力。 秋意浓 第41节 他看着过去的小路坐在公司分配的座椅里,电脑屏幕有着明亮平坦的光,周报还没来得及写,微信上有三个客户正在咨询,公司内部群里是怎么看都看不完的消息,正逢新项目上线的前两天,到处都是忙也忙不过来的事情。 于锦芒在这时打来电话,欢喜雀跃地问他,后天她要拍研究生毕业的学士服照啦,这一次学士服的流苏不再是黑色,而是深蓝色…… 路世安看着过去的自己,略停一停,没有犹豫,给她发消息,说自己现在在忙,应该没时间了。 于锦芒:「好的!」 于锦芒:「没关系,你先忙,等过段时间再陪我好好吃饭呀」 …… 过段时间的小路也没有陪她好好吃饭。 新项目上线还只是个开始,用户增多,许多意想不到的bug也频频出现。 他有做不完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事情,还有……一颗野心。 路世安眼睁睁地看着过去的自己开始逐渐习惯将工作排在第一位,他看着于锦芒从一开始的不计较不在意变得渐渐焦虑。 她从没有同路世安提到的焦虑。 约会进行到一半,路世安匆匆结账离开,赶往公司。于锦芒一个人慢吞吞地吃掉剩下的饭菜,一边低声说着不在乎没关系,一边在回家后开始抱着马桶呕吐; 又一次的爽约,于锦芒收到跑腿小哥送来的花和礼物,她坐在墙边,抱着花朵发呆,良久后,低下头,头埋在膝间大声哭泣; 独立租住房子,还是群租,隔壁房屋的小情侣吵架,声音大到又是要自杀又是要抹脖子,在楼道里大哭大闹,大吼大叫;下班后的于锦芒怕得瑟瑟发抖,紧紧锁上房门,躲在被窝里给路世安打电话。 ——无人接听。 她变得越来越沉默。 长久的主动也收不到应有的回复,渐渐地,她给路世安发的消息也少了。 在路世安看不到的地方,她逐渐枯萎。 然后是于锦芒提分手的那次,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做导火索,她那日刚刚辞职,隔着玻璃,看到路边绿化带已经把植物全部换成盛开的菊花,摆成各种各样的造型,以迎接国庆。 她拍了照片,给路世安发了过去。 然后,习惯性地上翻。 忽然发现,一天过去了,路世安只回了她一句“早安”。 接下来一长串,都是于锦芒的分享。 「早上的包子可好吃了,就是豆浆味道不行,我觉得他们加水加多了」 「这几天地铁越来越挤了,不知道等国庆会不会人少点」 「哎,路世安,我觉得可能不会少,毕竟黄金周来旅行看升国旗的也好多」 「你的国庆节有安排了吗?」 「不要告诉我,你国庆节也要加班,呜」 …… 她的热情分享,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一条回复也没有。 路世安在陪同投资者,上卫生间的空隙中,洗干净手,终于握手机看一眼于锦芒的消息,笑了笑,刚想回复,又听外面人叫他名字。 路世安顿了顿,没有回,将手机放回口袋,大步离开卫生间。 隔着屏幕。 发完绿化带照片后的于锦芒,攥着手机,想了想,忽然掉了几滴眼泪。 那时她真真切切地开始考虑正式分手。 …… 路世安再度眼睁睁地看着那辆失控的车撞上。 他眼睁睁地看着于锦芒在自己面前死去。 她睁大眼睛,发不出一个字,脸色逐渐灰白,汩汩的血从她身体中流出,像他永远醒不来的噩梦。 重来。 路世安再次穿越回故事开展地。 再次看着他们相爱,分开,和好,死亡…… 再重来。 每一次都是不同的人生阶段,路世安想法设法阻止两人相遇,阻止两人相见,但无论如何做,都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徒劳无功。 他无法忍受这种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也无法忍受每一次都看着于锦芒在自己面前死去。 路世安决定杀掉小路,他不应当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只要没有最初的小路,小于就不会因他而死。 路世安开始动手。 他在幼年小路独自走出门外时,将门闩从内锁好,让小路在寒天雪地里挨冻;他对车子的刹车线动手脚,好让车子能撞死小学时期的小路;他…… 每次都只差一点。 路世安已经渐渐不记得自己穿越的目的,十次,二十次,五十次,一百次,五百次,一千次,两千次…… 两千多次的穿越,路世安渐渐地只做一件事。 那就是,杀死小路。 他已经在漫长而重复的轮回中渐渐忘掉了许多东西,名字,过往,身世…… 他只记得。 他爱于胜楠。 他要杀死路世安。 但路世安已经想不起于胜楠长什么模样。 时间太久了,他已经穿越太久了,也太久没有见到过她了。 他日复一日重复着企图抹除路世安的方法,只在最后一次,他穿越到路世安刚刚握着吹风机浸入浴缸中的瞬间。 强烈的电流和对水的恐惧令他在痛苦中死去。 浴缸入水口的开关大开,水哗哗啦啦地流到地板上。 当记忆苍白的路世安湿淋淋爬出浴缸的时候,听到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干你娘,出来!!!给老子出来!!!” …… 路世安走向声音源处。 冰箱门合拢,暖黄的光从她苍白的脸上一闪而过。 路世安清晰地看到一张过世之人的面孔。 衣衫褴褛,她的身体被严重砸伤、挤压到变形,致命伤口是贯穿她太阳穴的玻璃,面色惨白如纸,血流如注。 已经不辨面容。 路世安缓慢地靠近她,像烤火的人怕带动的风惊灭了微弱的蜡烛。 “胜楠。” “是你吗?” 第38章 入梦来 我要你活着 她是胜楠。 但又不完全是胜楠。 她什么都不记得。 包括路世安本人,也几乎忘掉了“胜楠”。 他只记得他死去,只记得要杀死过去的自己。 但—— 在那之前,他需要对于锦芒(于胜楠)保密。 不会有人想要同一个杀人凶手共事。 但路世安必须要杀掉自己。 一次又一次。 就像曾经每一次做的那样。 这是拯救于锦芒唯一的办法。 杀掉间接导致她死亡的路世安。 记忆恢复前的路世安就开始这样做,记忆恢复后的路世安同样也在执行同样的事情。 不过…… 瞒着她忘掉死亡事情的于锦芒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容易相信人,知世故而不世故,这么多年了,她还是老样子。 ——必须让他们分手(必须要小路死)。 ——必须分开他们(必须抹杀小路)。 ——是小路意外去世(骗你的)。 ——你殉情自杀(假的)。 路世安越来越擅长在她面前讲谎话。 秋意浓 第42节 依稀记得曾经赌咒发誓,说骗子不得好死。 他已经不得好死了。 他只想求死。 利用锦芒对他的关心,半真半假的讲述,车祸是真,殉情也是真。 虚假的是生死,正如这造化弄人的天意。 …… 寂静的小镇,漆黑的夜,睡眼惺忪的叔叔,看着脸色苍白的于锦芒。他咳了两声,看于锦芒脸色苍白,忍不住,问:“闺女,你咋啦?” 于锦芒慢慢松开手。 她全想起来了。 她说:“没事,叔,这几天天凉,您多穿件衣服啊。” 叔:“……你不去市里啦?” “不去啦,”于锦芒勉强一笑,她说,“对咧,叔,我姥一人在家,您没事的时候能去帮我看看她吗?” 叔叔了然于胸:“和你姥闹别扭了?啊?别放在心上啊,老人年纪大了,就是容易犯拧,一阵一阵的,过了那一阵就好了……” 于锦芒不说话,她紧紧盯着始终站在叔身后的路世安,从后者眼中看到一种近乎绝望的死寂。 她终于明白,这个路世安和小路的区别。 这个路世安是一心求死的。 他的眼中不是什么成熟,那是没有任何、任何的希望。 于锦芒握住小路的手,这个举动令身侧的人身体微震,而于锦芒仍旧不容置疑地紧紧握住他的手,往回走,往酒店中走。 她知道身后的路世安跟着。 她头也不回,大声叫:“你不用多想,如果你杀掉他,现在的我也会立刻再自杀给你看。如果你的目的是拯救小于,那现在就立刻停下。” “路世安,我全想起来了。” “我不怪你,那场车祸和你没什么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还有,”于锦芒用力吸气,她坦然地说,“如果死亡是既定的命运,我希望最后的一段时光,我们能够开开心心、快乐地度过。” “不要杀掉他,”她说,“不要让我们最后的相处也充满了争吵,不要让我今后每次回忆起、都只有痛苦和懊恼,好吗?” 路世安不说话。 小路世安说:“你在说什么?” “闭嘴,”于锦芒转身,恶狠狠地看他,看着还未经过工作、社会摧残的、年轻又高傲清冷的一张脸,她凶巴巴,“不要说话,你可真是头倔驴,比我姥姥家小时候养的驴还倔。” 风越来越冷了,吹得两个人双手都泛起红。 于锦芒强行拉着小路世安的手,拽着他,让他回酒店。 小路世安看她。 “听我说,时间快来不及了,”于锦芒认真地看他,她苦恼地挠着头,好久,才正色,“工作很重要,但爱人也很重要。” 小路世安说:“你想说什么?” “以后我们可能会因为这件事而吵架,甚至分手,”于锦芒想了想,告诉他,“但是没关系,我们仍旧爱着彼此。” 小路世安皱眉。 “——可是你不要再这样倔了,有什么话就直接说,不要遮遮掩掩,也不要想着等一等,不要等,等着的话,永远都没有最合适的机会……”于锦芒深深吸一口气,笑,“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小路世安说:“说这些做什么?” 他有些不解。 “没什么,”于锦芒说,她忽然想起路世安的那句话,现在的小路就是将来的路世安——这是一个无法破解的死局,是一个往而复始的圆,是衔尾蛇,是没有尽头和末尾的莫比乌斯环——她怔怔良久,又说,“及时表达你的爱意,不要等到追悔莫及。” “没有用。” 站在小路世安身旁的路世安,说:“之前你也这样对我说过。” “所以我就说嘛,你的脾气就是倔,”于锦芒恨铁不成钢地对小路世安说,“我就知道,你这个榆木脑袋,你这个驴一样的倔脾气——” 小路世安说:“镇定,请不要语言攻击。” “不仅要语言攻击,我现在还想物理攻击你——甚至还有灵魂攻击,”于锦芒说,“你在这里自我反省,我等会再来。” 她抓住大路世安的手,往酒店门外走。几乎用尽全力,于锦芒拿走大路世安手中的刀,用力往外一丢——啪唧。 尖刀从走廊侧面窗户里掉下去,不知道砸到什么东西,哗哗啦啦的一声。 “听我说,”于锦芒双手抓住路世安的手臂,抬眼看他,“我们相处的时间应该不多了。” 路世安说:“我知道。” “这大概是不能破解的循环,”于锦芒喘了一口气,坦然说,“分开后,也意味着,’小路’和’小于’很快会在我们现在的世界相见。分开是为了重逢。” “我不想让死亡成为重逢的开端,”路世安一字一顿,“我要你活着。” “你已经失败了很多次,不是吗?”于锦芒摇头,“事实证明,有许多事情,人力所不能及。” 路世安缓慢地说:“我不信。” “我也不信,”于锦芒点头,“就像一开始,撞车的时候,我也在想,糟糕了,我可能要死了。” 路世安不说话。 “那个时候,我忽然间特别后悔,我在想,如果我真的死掉了,那你一定会很自责,会很伤心,说不定还会永远都走不出……”于锦芒说,“我想,这就是我此刻出现在你面前的原因。” 她抬起手,触碰着路世安的脸颊。 于锦芒仰脸:“我也好后悔,后悔赌气,后悔有话没有对你讲清楚。” 路世安问:“你想说什么?” ——你想说什么? 等待红灯变绿的那一段时间中,于锦芒看了路世安一眼。 她看着对方熟悉却又陌生的一张脸,看着他脸上渐渐充满疲惫,冷漠,厌倦。 那时候于锦芒也知道他工作压力的确大,也知道—— 于锦芒低头,她轻轻舒口气:“那个时候,我想和你说——” “路世安,只要你再挽留我一次,我就留下。” 红色、缓慢的倒计时。 命运的十字路口,宽阔的道路。 视线交错。 于锦芒看着路世安移开视线。 他以为她不再那么爱他。 她以为他不再那么爱她。 五。 四。 …… 失控的车子里,醉醺醺的富家子弟,想要将车子停下。 他错将油门当做刹车,用力踩下。 “路世安,只要你再挽留我一次,我就留下。” “可是我没机会讲出口了。” 第39章 请掉向 红色玫瑰花 “至少我现在能讲出这些。” 冷风吹凉于锦芒的脸颊,她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在令这个聚拢而起的世界在迅速坍塌。 于锦芒说:“我有好多好多的话,都没有来得及同你讲。” 姥姥家过往的小镇如倒置的流沙,路世安抬手,终于抓住于锦芒的衣袖。他的脸渐渐瘦削下去,不再是从遇到她后的模样,而是七年后的路世安。 是在终于搬进新房后、手持吹风机潜入浴缸中的路世安。 眼睛疲惫,脸颊瘦削,紧紧抿着唇,死寂,安静地望着她。 他的脸在渐渐模糊,好像正在渐渐分散成融入世界的尘埃。 于锦芒紧紧握住他的手,她说:“我始终都爱你。” 路世安伸手,用力将她揽入怀中。 他说:“还记得我们的纸片金针菇吗?” 于锦芒低头,她从路世安渐渐消失的手掌中看到一张薄薄、泛黄的小纸片。 上面是高中时于锦芒给路世安画的许愿金针菇。 “最后一个愿望,”路世安说,“我希望你忘掉我。” 于锦芒睁大眼。 路世安说:“就当我从没来过。” 于锦芒想说什么,她说不出了,他们像两堆碎裂的积雪,像两根融化的冰锥,像……两捧被风扬走的黄沙,破碎,下坠。 错过了七年的两个人,在虚无中拥抱着坠落,他们随着世界一同如流沙般消散,化为灰尘,下坠。 爱从未在柴米油盐中渐渐消磨。 他们坠落在那些争吵后的泪水中。 坠落在倔强不肯开口的遗憾里。 秋意浓 第43节 于锦芒读研的第一年里,她终于回家一次,但并没有将过去一年的过往和盘托出。父母都只知她终于成功“上岸”,欣喜于女儿的成绩,又因过往的争执而不自然。 只在新年里、其他人的恭维声中,知道女儿现在“懂事又独立”,但这样的独立曾经令他们引以为傲,如今却又觉得几分忐忑不安和不能掌控。 她太独立了,独立到好像不需要父母。 在这一年里,路世安第一次一个人在北京过年。他无法拒绝节假日中双倍、甚至三倍的加班费用。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孑然一人,阖家团圆幸福的好日子里,路世安坐在空荡荡、只有他所在办公室开灯的房间里,一边紧盯着电脑上同时操纵多台虚拟机的运行进程,一边喝了杯清水。 于锦芒给他发了新年快乐,问他有没有吃饺子。 吃了一碗泡面加蛋肠的路世安知道她此刻一定是偷偷发消息,笑了笑,回消息告诉她,吃饺子了,荠菜猪肉馅儿的,你呢? …… 于锦芒研究生毕业,她和好几个朋友一起拍完了学士服合照,贴心地给路世安发去好几张照片,一句「如果你在就更好了」打了删、删了打,最后还是只发了笑脸。 屏幕上的猫咪笑到开花,她却默默地摘下来学士帽,一边用手指拨弄着上面的穗穗,一边低头用力叹口气。 …… 每次争吵后,于锦芒含泪不吭说话,只梗着脖子,用力瞪着路世安。 她说:“我不想和你说话了。” 「快来抱抱我」 “我不喜欢你了。” 「你哄哄我,我就会撤回这句话」 “我讨厌你。” 「骗你的,我就是要让你难过,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好难过」 “我……” 都是言不由衷,都是激愤之下的口不择言,都是…… 年轻、执拗、不肯服输、强硬不低头。 年少时常常紧紧赌着一口气,好像谁先低头、谁就在今后的感情上落了下风。他们都不肯在今后输给对方,可惜他们都不知已经再无今后。 一路下坠。 坠过争吵,和好,崩溃,歇斯底里。 坠到最后一天。 还是那个红绿灯,还是同样的十字路口,还是…… 同样预知的、同一个结局。 “您已偏离路线,已为您重新规划路线,请在合适位置调头。” 车辆已经失控,主驾驶座上的路世安终于看到侧方道路上,那呼啸着冲来的飞来横车。 已经无法躲避。 被撞击是注定的、不能改变的命运。 但他可以选择,用车子的哪一段去撞。 违背本能,牺牲生命。 失控车辆撞来的瞬间,路世安猛打方向盘。 车子用力转向。 急促的调整方向令车轮几乎离开地面,在极度刺耳的摩擦声中,路世安用车子主驾驶座和血肉之躯强行抵抗主要冲击—— 嘭。 安全气囊弹出。 路世安眼前一片血红。 红得……好像于锦芒心心念念、要做手捧花的玫瑰红。 第40章 水倒流 就让水倒流 于锦芒在白茫茫中睁开眼睛。 她今年刚刚研究生毕业不久,同前男友分手,目前是单身,独自住着已经交过租金的、不错的房子。 房子有两个卧室,还有一间有着一整面玩偶玻璃墙的房间,以及…… 一个失忆的男鬼。 幸好失忆的男鬼仍旧保持着正常人类的外貌,甚至可以用“英俊”两个字来形容,他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脑袋上扎玻璃或者肢体变形……他高大,阴沉沉的,不爱说话,一说话就能气死人。 他这个“鬼”现在走不了。 只是不肯对于锦芒说自己的“死因”,在于锦芒死缠烂打下,他也只含糊不清地吐露出“意外”两个字。 他说自己只在这里住七日。 中国许多民俗传说中呢,都会提到的死后第七日。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讲,虢太子逝世,路过的扁鹊却认定太子尚有生还希望,提出要救太子—— 「扁鹊乃使弟子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有闲,太子苏。」 被认定已死的太子奇迹苏醒,并渐渐痊愈。 这也是民间故事中,“停尸七日”习俗的由来。 许多人都坚信,在过世的第七日,逝者会短暂重返人间,最后看一眼他们尚在世的亲人。 这就是“回魂夜”。 这个无名无姓的男鬼就要在这里住足七日,看一看他在这世间最后的亲人,然后转世投胎,还她一片纯阳净土。 在此之前,还需要于锦芒纡尊降贵,暂且和他同住。 于锦芒起初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二天,两人就因为刀具的摆放位置而狠狠争吵一架。 因为男鬼没有关窗而导致花盆坠落、隔壁情侣为了“工作重要还是爱情重要”吵架,两个意见不合的女人男鬼也因此辨论、吃饭时鬼该不该用人的餐具、晚上要谁先洗澡…… 大大小小无数件事,俩生物三天一大吵、一天n小吵,简直比磨合期的情侣还痛苦。 在同合租男鬼发生第一百二十三次激烈冲突的时候,于锦芒崩溃大叫—— “我要请律师!!!” 路世安慢悠悠洗干净双手,纠正:“涉及阴阳两界的业务,不建议请律师,还是请法师更好。” 于锦芒:“……” 囊中羞涩的于锦芒算了算手头上的钱钱,决定暂时不请法师,而是去网上发帖抱怨,向靠谱的广大网友们求助且吐槽。 靠谱的广大网友给出了靠谱的建议。 建议于锦芒去看看心理医生。 囊中羞涩的于锦芒这次不必算手头上的钱钱,就将这个建议否决。 她辛辛苦苦,终于支撑到了第七日。 第七日的男鬼格外沉默,他仔仔细细将于锦芒的房间打扫干净,做了最后一顿早餐——初升的太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有着初生小黄鸭的嫩嫩绒毛颜色。 于锦芒欢天喜地送他出门。 男鬼站在太阳里,低头看她:“于锦芒,我走了啊。” “快走吧快走吧,”于锦芒双手合拢,说,“对了,你叫什么呀?你离开后,逢年过节,我也给你多烧点纸钱,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 男鬼笑了笑:“我忘了。” 于锦芒略有些失望,但还是热烈地望他。 男鬼看起来好像有很多话要同她讲,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才轻轻说:“你别再做傻事了。” 于锦芒嗯嗯出声,挥挥手:“一路走好啊,祝你顺顺利利啊。” 男鬼说:“好。” 于锦芒想了想,又说:“下辈子你做人也是,要规规矩矩,不要再发生意外了。” 男鬼说:“好。” 他嘴唇动了动,抬起手,像是想同于锦芒握手。于锦芒不适应,下意识后退一步,搓着手。 于是他笑了。 “多多保重啊。” 太阳照在他身上,于锦芒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眼前消散——大批量的血红涌出,好像连阳光也变成了刺目的红—— 于锦芒下意识后退一步,好似一脚踏空、踩踏万丈深渊,她惊叫一声。 “啊——” 阳光刺眼。 大脑昏沉。 像做了一个好久好久的梦,梦醒了无痕。 病床上的于锦芒打了个寒噤,她没办法睁开眼睛,痛觉顺着四肢百骸缓慢传来,压抑而麻木的钝痛,耳侧仪器的滴滴声,还有独属于医院、特殊的冷漠又理性的气味…… 这些熟悉的东西将她缓慢地拉回现实,但疲倦感和麻醉剂的效用还没过去,她只闭上眼睛,听到有人高声叫着医生,有人掰开她的眼皮,用一个小手电筒仔细照…… …… 车祸出院,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了。 这场意外的车祸令于锦芒有小范围的记忆缺失,医生讲,或许同车祸时的剧烈撞击和神经受损有关。 多惊险,破碎的车窗玻璃差一点儿就要刺到她的太阳穴。 生病这样久,于锦芒所考上的那个单位并没有因此辞退她,反倒来了许多新同事来慰问。这令于锦芒颇为不适应,一边内疚,一边又有些庆幸自己真的成功上岸——否则,现在又要为经济发愁。 秋意浓 第44节 她好像忘掉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忘掉。 车祸是一场意外,一个酗酒的人无证驾驶,更多的,于锦芒父母也不愿意再提。于锦芒后来才知道,车祸时她怀里还有一个书包,里面装了个cd,伍佰的《让水倒流》,很经典的一个专辑。 于锦芒听了几次,也没什么印象。 她之前也不是喜欢收集专辑的人,大约是朋友送的。 半年后,于锦芒已经恢复得同常人无异,就连医生也感叹,她的确幸运,恢复得也快。 一开始的路人报警时,还以为她已经死掉了。 现在的她已经能够正常的生活、上下楼,只是还不能剧烈运动,但基本的日常生活已经不再受影响,她打算等五一假结束后,再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要不要开始适度运动。 毕竟,等春暖花开时,她也想穿漂漂亮亮的小裙子。 周末,于锦芒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联谊会,和公司的一群单身男女,一块儿去青龙峡游船。 她记得自己有件绿色的裙子,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买的,只记得它很漂亮,自己很喜欢。 于锦芒翻箱倒柜,终于在衣柜最下面的收纳箱里找到这条漂亮的绿裙子。它虽然是涤纶的,但也已经开始皱皱巴巴,像是衰老的草、过期的干巴巴荷叶。 于锦芒小心翼翼地将裙子展开。 里面慢悠悠掉出一团纸。 于锦芒咦一声,抬手将纸拾起,展开,原来是一个泡水泡得皱巴巴的小纸船。 她低头,小心翼翼地将纸船展开。 上面只有皱巴巴的字迹,被水泡到晕开,在阳光下一照,依稀能瞧见。 「路世安和于锦芒」 「生生世世不分离」 ——正文完——